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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管控

时间:2023-10-08 10:23: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国土空间管控,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国土空间管控

第1篇

如何解决规划“打架”?中央明确提出,要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形成“一张蓝图”。国家发改委、国土部、住建部和环保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在28个市县推行试点,探索“多规合一”的路径和经验。那么,落实的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打架”:多重规划冲突之困

浙江某市招商局负责人曾告诉记者一次尴尬的经历:某镇曾设法引入某项目,从该市城市总体规划看,项目与之并没有冲突。就在项目即将落地时,国土部门却突然说“不”――和市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项目就这么“黄”了。“早晓得,一开始就不去谈了嘛。”

在国民经济建设中,上述这种规划“打架”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一块地,在城乡规划中是建设用地,在国土规划中是耕地,在林业规划中是林地,挨着水库的是水利用地。土地性质说不清,这些地就没法用。

据统计,我国经法律授权编制的规划至少有80多种。但由于规划编制部门分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经规”)、城乡规划(以下简称“城规”)、土地利用规划(以下简称“土规”)、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环规”)以及其他各类规划之间内容重叠交叉甚至冲突和矛盾的现象较为突出,不仅浪费了规划资源,而且导致资源配置在空间上缺乏统筹和协调。

以陕西榆林市为例,在“多规合一”试点工作中发现,超过40%的城规与土规存在差异,林地规划与土规一致的仅有40%,加之各个规划自成体系、互不衔接,使得项目审批必须互为前置、串联审批,大大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

“劝架”:规划利益协调之难

“多规合一”主要来源于三规合一,分别是经规、城规、土规。有一种形象的说法:经规是定目标,土规是给指标,城规是安坐标。三规合一是将三规中的交集部分统一起来,落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以避免规划“打架”。但“劝架”并不简单,背后涉及规划的利益之争。

有专家认为,在各类规划中,经规和城规是发展导向,而土规和环规是以资源保护为目的,各自的出发点不同,这是造成规划“打架”的根本原因。另外,规划涉及部门多,在规划目标、核心内容、规划范围、调控对象、工作方法上差异较大,协调衔接难度大、成本高。

在所有规划中,土规最为严格。“一个县的城规,市政府就可以批,但是土规必须要省政府批,乡镇的土规要市里批,而且这个数据库国土部还要备案。”山东某县国土局局长告诉记者,土规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是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是不能突破的。而城规却是自下而上根据人口增长规模,测算得出建设用地的指标,于是“城市化和耕地保护产生了矛盾”,而发改部门确立的项目又经常不在城规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不同规划的期限也存在较大差异。经规的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又称“5年计划”,土规一般为15年,城规一般为20年。由此可见,规划期限为5年的经规难以指导15年至20年的土规和城规。此外,还存在各类规划的技术标准不衔接、各类规划的地位失衡等问题。

改革:“多规合一”的地方实践

既然空间规划体系已经“不得不改”,那么,实践层面的探索能否跟得上改革的步子呢?

“亮点纷呈,不负所望!”国土部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两年来的探索实践,国土部指导的7个试点地区取得了显著成效。记者对其中几个地方进行了实地采访。

协调地上地下空间矛盾,是陕西榆林市“多规合一”试点的重点任务。该市矿产资源丰富,地下资源开发与城乡发展的矛盾突出,城规中有27%的空间与矿业权范围冲突,因而试点确定了“合理安排矿产开发时序及规模、划定勘查开发类型空间、协调采矿与其他空间国土开发利用”的解决路径。

针对建设用地比重大、土地碎片化严重等问题,广东佛山南海区提出要把“速度降下来、总量控制住”,打造新“南海模式”。他们的探索是,明确底数底盘底线、目标指标坐标,确立国土空间综合规划的核心、统领地位。此外,该区还在试点中建设“智慧管理”的统一信息联动管理平台,推进规划信息资源共享共用,统一协同审批项目,杜绝政出多门、审批烦琐、互相扯皮的问题。

为实现“合一”后的规划“可落地、可实施、可监管”,山东桓台县构建了以“三线”划定为核心的全域空间规划和以分类管控为重点的控制单元规划的“双层次”规划体系,按主导功能将全县划分为6片城镇单元、25片农村单元、2片生态单元,精细化管理,提高了空间管控的行政效能。

总的来说,试点地区基本上都做了以下几件事:做好“多规”技术衔接,统一各类数据基础;协调“多规”差异,强化空间规划底盘管控;开展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明确国土空间综合开发战略和目标;统筹各类规划要求,构建空间规划指标体系。

探索:保证“一张蓝图”干到底

试点改革已满两年,试点地方绘制的“一张蓝图”法律效力有多大?如何保障“蓝图”干到底?

北大城环学院林坚教授表示,应明确试点地区“多规合一”成果的法律地位,消除地方对于空间规划效力的担忧。适时推动空间规划专门立法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修改,形成一套全面、完整的规划法律体系,构建一个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空间规划体系。

“虽然现在都在提‘多规合一’,但我认为有两个门槛很难跨越:一个是部门利益,另一个是在专业上迈不过去,不可能有一帮人什么都懂,人力上很难实现,我们在专业上培养一个规划人才要好多年。”皖北某县发改委主任表示,“多规合一”应该是一个规划协调工作,而非只做一种规划,事实上,“多规合一”真正要实现的是多规融合。

第2篇

关键词:国土资源 生态文明建设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11(b)-0019-02

国土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命脉,而生态文明建设又是国土资源中的重点,需要相关部门提高认知度,结合我国基本情况建构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深度贯彻落实十中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和谐发展。

1 研究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意义

1.1 生态文明建设要以国土资源保护为基础

国土资源是我国居民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自然资源的基本保证。生态文明的进步是工业文明的发展,也是超越工业文明的阶段性新型文明。在生态文明发展进程中,需要人类对传统工业文明的发展情况进行有效的反思,建立健全完整的思维框架,以确保社会形态向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十报告中,提出了优化国土空间改革的政策,要求人们在工业行为建立的过程中,健全生态结构的合理化应用体系,从而保证整体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进一步推进,实现国土资源的有效维护[1]。

1.2 国土资源维护的终极目标是实现生态文明

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来说,国土资源的维护是项目的核心思想,以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发展结构的升级,真正实现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确保社会发展进程和国土资源结构之间形成统筹和谐的发展模式。也就是说,人们利用生态文明建设框架满足国土资源维护以及统筹管控效果,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国土资源框架的完整度,科学利用以及保护,能从根本上实现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2 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问题

2.1 生态文明建设中土地利用缺乏集约型机制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土地利用效率较低是非常棘手的问题,我国每年的建筑用地需求量在不断增大,且整体缺口也在延伸,但是,用地管理系统粗放、浪费都是非常明显的问题。另外,在国土资源开发的过程中,新城区低密度和分散化也是较为突出的特征。除此之外,由于我国耕地后备资源较为有限,加之耕地面积锐减,导致我国农产品供给也逼近危险边缘[2]。

2.2 生态文明建设中矿产资源缺乏管控机制

我国矿产资源的分布结构较为特殊,多分布在生态脆弱地区,主要的能源就是煤矿,而且较为优质的化学能源非常稀缺,整体资源分布和发展结构并不能适应社会的消费需求。另外,矿产资源结构的发展和气候变化之间存在者很严重的矛盾。加之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式较为单一,一些地方反复开采和大矿小开问题严重,矿产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也亟待加强。

2.3 生态文明建设中自然地质灾害缺乏预警机制

正是基于我国地质条件的多样性,自然灾害的发生是无法避免的,但是,我国对于地质灾害项目的防治工作缺乏全面且稳定的管控手段,部分地区的地质灾害监测体制较为落后,整体工作处于停滞状态。面对水资源供需关系和地下水开采不规范等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给予必要重视。

2.4 生态文明建设中海洋资源开发缺乏科学规划

近几年,海洋资源的开发项目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只有提升开发力度,才能在保证生态系统健全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完整的管控措施。然而,在实际开发过程中,海洋生态系统退化以及海洋生物数量锐减,都是导致海洋生态灾害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在2013年,我国海水为劣4类近岸海域的面积约为6.8平方公里[3]。

3 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的对策分析

3.1 强化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性

在国土资源保护的过程中,要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的角度M行宏观调控,其一,要统筹管控陆地资源和海洋资源,建立协调发展的基本框架。其二,要统筹管控各个区域的项目资源发展,在资源承载力范围内建立健全完整的发展规划。其三,要统筹各个产业之间的资源配置,确保行业能深度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城镇化、信息化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的统一。

3.2 强化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监测力度

要强化管控措施的同时,提升管理项目的实效性,根据实际情况健全生态文明保护机制。相关管理部门要建立更加完整的环境调研报告,针对各类问题进行集中的管控,确保监测项目具有规划性[4]。只有针对地下水以及土壤环境进行集中的维护和项目分析,才能确保对各行业提供更加完整的地质信息,从而在提升监测力度的同时,保证国土资源的有效维护。

3.3 强化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节约控制力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进程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合理化的控制和项目维护,健全布局结构,以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土地资源管控的过程中,要强化土地整治项目的合理性,提高农田维护以及质量管理的效力,切实维护耕地综合生产的项目发展目标。在资源利用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中,只有秉持节约和长远发展的态度,才能在获取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生态文明的社会需求,建立更加绿色的发展路径,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双赢[5]。

3.4 强化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循环利用性

循环利用策略主要应用于煤矿资源的管理项目中,要求相关企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实现高效利用、高效采选、高效循环处理等,实现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以及综合利用率的整合,提升矿产资源项目的管理效率,依托先进技术进行整体管控体制的升级,从而实现资源开发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3.5 优化国土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能源结构安排

由于我国能源结构较为复杂,要实现统筹管理,就要从宏观的角度对各项资源进行综合分析,并且建立健全合理化管控措施,提升管理项目的实效性价值,确保资源应用效果贴合市场需求的同时,贴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目标。也要引导社会大众树立更加环保的消费观念,从思想意识层面和主观行为方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进程[6]。

4 结语

总之,在国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管理人员要从宏观角度出发,充分践行可持续发展路径,提高管理措施和管理效果的同时,建构更加完善的发展路径,从而保证整体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获得长足发展。只有积极转变思想意识和管理行为,才能真正落实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张萌.国土资源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J].当代经济,2013,18(22):8-10.

[2]余振国.珍惜地球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3,25(4):22-27.

[3]李烈干,莫国金,廖世锋,等.构筑国土资源生态安全屏障――广西梧州市土地整治亮点频现[J].南方国土资源,2013,15(12):56-58.

[4]余健,房莉,仓定帮,等.熵权模糊物元模型在土地生态安全评价中的应用[J].农业工程学报,2013,28(5):260-266.

第3篇

荀子有言:“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吕氏春秋》也云:“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这些都充分说明,节约集约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核心战略,是__科学发展的时代命题、重大任务,是实现__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本途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将其作为核心工作严格考核,将土地“三项清理”由国土一家之为上升到市级中心工作强力推进,将国土资源创模活动纳入“六城同创”全市开展,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惜地如金、管地如钱,算好经济账、土地账;要求国土部门围绕“时间、空间、效益、质量”四维集约目标,加强政策供给、制度设计和抓手创造,初步形成了“1+X”节地政策体系、“1+12”节地制度体系和节地的整体合力。

置身于新常态的时代坐标,面对大招商大建设大势,面对稳增长调结构平衡,面对“三个强市”目标,作为节约集约战略的贯彻落实者、组织推动者、宣传传播者,国土部门理当观大势、谋大事、懂全局、管本行,在节约集约发展战略中全面担当、施展作为。而新一周期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就是重要契机、重大抓手,必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着力打造“万顷良田幸福工程”。“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要突出“五大保护”,在土地整治中保护、规划管控中保护、统筹激励中保护、严格执法中保护、完善制度中保护。要常怀忧患居安思危,珍惜好新增耕地后备资源,管理好新增耕地指标,适应好中央“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要在耕地保护措施上开动脑筋积极探索,切实解决好农村宅基地管理问题,切实管理好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切实推广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努力把耕地保护责任扛在肩上、把耕地保护职责落在群众心上,确保年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30万亩、新增耕地1.6万亩,确保卫片执法问责比例始终控制在5%以内。

二是着力打造“绿水青山生态工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最好的金山银山”。要突出规划管理,严格按照规划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山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等工作。要突出两权管理,实行采矿权一律公开出让、出让合同到期一律不再延续、要求扩界一律不予批准等规定,综合技术、经济、行政等手段管住两权。要突出储量管理,确保储量动态年度报告制度全覆盖,确保资源补偿费足额征收及时入库。要突出矿环管理,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恢复”、“边开采边治理”规定,加快“三线三边”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既要发展矿业经济,更要交出一张留住绿水青山的完美答卷。

三是着力打造“科学发展保障工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工作必须始终做到与党委政府不谋而合、深度融合、贴近服务、跟进落实”。要突出空间保障,调整完善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好永久基本农田,协调好“四规”关系,确保__市未来重大项目能落地、重点发展区域有空间。要突出用地保障,着力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全国试点,确保继续实现“只要有项目、就能保用地”。要突出阳光地产,坚持非工项目招商不动摇,淡化居住地产单一思维多元发展,实行“产业招商、缺项招商、精准招商”,推行“以出定储、以效定储、以项定储”,针对性研究出台稳定房地产政策和产业供地政策,确保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解决项目落地土地政策瓶颈问题。要突出融资保障,创新土地抵押融资,高效融资抵押服务,让更多的金融活水顺畅流向实体经济,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是着力打造“五量调节示范工程”。时间集约、空间集约、效益集约、质量集约,是__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努力方向。要强化规划管控,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从严加强园区管理,控制总量。要完善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办法,提升指标配置使用效率,实行指标安排与耕地保护、供地率、卫片执法、批而未征调整等相挂钩,与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相统筹等工作机制,优化增量。要常态推进土地“三项清理”,加快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要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挖掘后备资源潜力,努力实现县域建设用地指标“自给自足”,提升流量。要研究差别化供地政策,研究促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政策,创新落实土地利用“双向约束”制度,释放土地效益,提升质量。

五是着力打造“群众权益维护工程”。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是国土资源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加强征迁安置政策设计完善,建立征收安置工作联席会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开、征地反馈、征迁考核制度,规范征地报批、批后实施、拆迁补偿安置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补偿到位、保障落实。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出台切

坡建房管理办法管控新点,推进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消除老点,落实地灾防治“七项制度”强化责任,深化1︰5万项目调查成果运用、国土气象水利合作、固话反拨系统运用拓展科学防灾,创建高标准“十有县”,夯实基础,强化山洪地灾防治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行业负责制以及“谁引发、谁治理”责任制落实,构建共同责任,共同守住“零亡人”底线。

六是着力打造“国革创新工程”。“创新是引领国土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国土发展,谋创新就是谋国土未来”。要着力推进供地制度改革,建立用地负面清单制度,凡纳入负面清单和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土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建立用地节地评价制度,对无标可依的建设项目,组建专家队伍,开展节地评价,依据节地评价结果办理供地手续;建立土地利用全周期管理制度,在法定最高有偿使用年期内,根据产业生命周期确定工业用地有偿使用年期,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要依托正在开展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大宜城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城市开发边界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等基础条件,着力争取“四规合一”省级试点,统筹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四个规划”、“三个划定”之间关系,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目标、土地使用指标、空间坐标“三标”最大程度衔接。

第4篇

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民依托一定的地理空间经过较长时间生产生活活动所形成的经济要素分布格局。辽阔的陆域和海洋,是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和永续发展的家园,我们必须十分珍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既有力支撑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也出现了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和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包括耕地减少过多过快,资源开发强度偏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各行业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可以细化为以下五个层面:

一是功能层面。国土空间开发,要根据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统筹陆海、区域、城乡发展,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综合部署;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推进国土整治,控制开发强度,优化空间结构,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是区域层面。要树立协调发展理念,推进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对区域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具有综合性、基础性、战略性和约束性作用,应以重点开发促面上保护,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在发展,实施点轴集聚式开发,辐射带动区域发展;扶持落后地区加快发展、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缩小区域差距;推进交通通讯、供水供气、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城乡层面。要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走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优化发展和重点培育城市群,加快特色小镇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增强城镇吸纳人口能力,解决三个“约一个亿”人口问题;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以城带乡,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就业保障、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协调发展。

四是产业层面。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依托区域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基础产业发展;推进各类园区的集中、集聚和集约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主产区建设力度,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粮食安全。

五是陆海层面。要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沿海地区人口集聚和经济规模要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统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保护海岸线资源,做到分段明确、相对集中、互不影响。港口建设和涉海工业发展要集约利用海岸线和近岸海域。开发以保护海洋生态为前提,以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统筹海岛保护、开发与建设。保护河口湿地,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系y,构建协同共治、良性互动的陆海开发格局。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必须建立并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制度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划定“生存线”、“生态线”、“发展线”和“保障线”,加强国土空间开发管控;对涉及国家粮食、能源、生态和经济安全的战略性资源,实行开发总量控制、配额管理制度,完善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安全供应和永续利用;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开发补偿制度,严格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追究制度。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必须实行分类管理。中央财政应逐年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特别是中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规范不同主体功能区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发展,综合运用土地规划、用地标准、地价等政策工具,促进开局优化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重点支持欠发达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三农”、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发展等的建设用地,缓解我国人地关系紧张的矛盾。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必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办法和奖惩制度。必须改变GDP至上的观念,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并增加权重,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导向。按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与考核制度。对优化开发的城区,强化经济结构、科技创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对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综合评价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质量效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吸纳人口等方面的内容。发挥评价指标考核和目标导向作用,优化各类功能区的开发格局。

第5篇

书中的很多预言正在逐步地变为现实,当前正在兴起或大热的概念包括:大众智慧、云计算、物联网、虚拟现实、敏捷开发、协作、双赢、共生、共同进化、网络社区、网络经济等。近期,海尔集团也指出,“互联网在这20年的商业化发展正改变着世界的产业结构,商业社会正进入大爆炸时代,企业既有的观念、组织、战略都要被颠覆。”那么,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跃进步,未来世界的各种组织真会如凯利所预言的那样失控吗?在此背景下,所有的企业都会被互联网格式化成失控组织吗?除了互联网以外,还有哪些因素在剧烈地影响着企业呢?

真正驱动未来世界的力量主要来自于政治多极化、科技更迭化、区域重构化、市场金融化和社会互联网化这五个方面。

一是政治多极化,政治多极化发展孕育于两极格局的演变之中,两极格局终结后,世界政治正在走向多极化,这是当今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在此背景下,未来世界将呈现多个政治联盟与阵营,分野出不同的贸易、金融、货币、技术、知识产权、比较优势、产业组织、风险、营商环境、资本市场等。政治多极化主要体现在国际势力多极化,不同极之间贸易壁垒、科技与防务壁垒严重,不同极之间的竞争意识差异对金融货币影响巨大,极化影响到各国家和地区的大宗商品价格,波及产品价格产生机制,甚至倒逼至产业、资本,影响到城市产业升级和发展模式。

二是科技更迭化,科技更迭化主要得益于科技的迅猛发展,随着信息技术成为当今社会科技领域的重要支柱技术,技术更新换代的步伐也逐步加快。科技更迭化将主要带来科技体系规划、基干产业战略、前沿探索、课题与专项、科技服务与环境、重大创造、科技转化等若干重大领域的变革。当今科技更迭化的主要表现在:重大科技方向持续、国家竞争力重大关切科技方向、重大基础前沿课题持续投入与基础研究、科研体制-科研管理-科研服务三大体系优化等方面。

三是区域重构化,全球化与国家城市区域空间重构的逐步加快,进而推动区域重构化。区域重构化主要包括国际生存与发展空间塑造、国度发展空间塑造、国土资源规划、交通与物流脉络、城市化、生活空间等。区域重构化主要包含三大国际形势(大国之间的太空较量、多元力量对峙的国际格局、亚洲地缘政治)与六大国内形势(中国周边关系、三大国际城市群、两横三纵、区域一体化、城市再塑造、经济园区物流格局再造)。

四是市场金融化,随着经济货币化、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资本自由流动等进程的逐步加快,未来市场金融化的进程也将进一步加快。未来世界市场金融化主要涉及市场导向的金融管制、多层次金融市场、金融服务与环境、企业与金融产品与信息、人才的交融、金融对运营要素的改造等诸多领域。市场金融化的主要体现在:市场导向的金融管制、金融多媒介化、运营金融化、信用资本化、资产证券化、融资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化。

五是社会互联网化,随着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将使社会生活生产的各个方面都具备融入互联网的基础,物联网最终将实现人类自然环境和社会的互联网化,并与智能控制技术融合变成为智慧地球。社会互联网化主要带来国家与社会运作互联网化、公共产品的便利化、城市智慧化、交易与商业的去媒介化、生活的大数据化等。社会互联网化的主要体现在:搜索和心智再组织取代定位或广告、个性社会经营取代推广、极化信息取代传统沟通方式、超链ERP取代供应链管理、互联网的空间特性再造渠道、互联网的时间特性再造财务滚动渐变特性、知识自生取代知识管理。

在这五种驱动力量的作用下,集团管控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跃迁,不同类型的集团管控所受到的影响程度不同,其跃迁化的程度也就不同,这主要是与所属行业管制特性,生态链、产业链、供应链特性,竞争特性,外部战略,商业模式,企业在运作中对基层员工创造性的依赖程度、知识与技能的非标准化程度,对客户体验的敏感程度等因素密切相关。

同时,考虑到管控的集成特性和多因素影响特性,五种驱动力量的影响是不均衡的,企业的运作会越来越远离标准化,而将更趋于多样化、多形态化、高差异化、高离散化。换言之,集团管控不会一下子从管控穿越到不管控,而是一个不同程度的差异化非均匀跃迁。

一个智慧的组织,能够不断地预测外部环境的变化,并以此调整自身结构,从而长远生存及发展下去。当企业具备进化型组织的条件后,就会形成一个开放的系统,通过不断向更高的层级进化来应对环境的变化,永续地生存。在五化背景下公司发展战略变化的过程将进一步动态化,以不断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调整。

如图所示,构建了组织的外部冲击与压力传导图,有助于我们理解组合未来的变化趋势与形态。这个机理图既是一个外部冲击与压力的传导图,也是理解集团管控到底会怎么样跃迁的示意图。“五化”(五种驱动力量)冲击,导致集团战略发生变化,促使集团运作模式发生相应的变化,进而促使集团管控模式也会发生相应变化。简单来讲,战略是个概念图、蓝图,集团运作模式是个具体规划图,集团管控模式是个现场运作与施工图,这三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

第6篇

一、总体要求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推进净土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坚决完成国家、省及市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净土保卫战。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和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全县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以及耕地质量分类清单;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全县受污染耕地、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全部实现安全利用;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成上级下达我县减少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数据上报、成果集成等工作,全面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各乡(镇)政府、平安街道办、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优化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测体系,配合国家和省、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省控点位例行监测。按照年度监测计划,组织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2020年10月底前,监测结果上报省生态环境厅,纳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管理使用。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进一步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并及时阻断污染源。(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对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污水灌溉等区域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范围、风险水平等。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的耕地,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4.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集成分析、综合运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开展高风险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和周边污染源溯源排查。开展污染成因分析,对污染源进行溯源排查,6月30日前,建立重点污染源管控和整治清单,纳入限期治理计划,严厉打击非法排污,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传输途径,切实防止边治理边污染。根据全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分析结果,按程序及时通报有关乡(镇),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基础信息。(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快推进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部完成划定工作,建立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和分类清单。划分结果,报请县政府审核后提交市农业农村局。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拟开垦为耕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法进行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6.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在优先保护类耕地分区域、按年度、按计划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2020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关系,确需对重金属等污染威胁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调整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划。依法加强对未污染土壤的保护,对未利用地不得污染和破坏。(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7.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2020年5月20日前,各乡镇组织完成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方案制定、报备。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应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10月底前,全县所有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三)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8.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6月底前,组织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9.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关闭搬迁企业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以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企业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对相关企业、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和工业化信息局等)

10.科学合理规划土地用途。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要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等单位周边,不得规划布局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2020年底前,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一张图”汇总;已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的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实现“一张图”管理。(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1.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或周边土地开发的,要科学设定开发时序,防止受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对周边人群产生影响。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要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等)

12.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需要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要编制修复方案。加强治理与修复施工的环境监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要求将达到治理与修复目标要求,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13.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2020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14.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农膜的行为。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开展农膜使用及残留监测评价。2020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田残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15.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五)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控

16.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实施等量或减量替换。加大减排项目督导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实施。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列入污染源整治清单的企业,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行政审批局)

17.加强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要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2020年10月底前,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统一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要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等)

(六)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管控

18.强化矿产资源开发污染监管。加大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力度,新建和生产矿山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加快推进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运营、管理单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环境风险管理档案,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土壤污染。(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19.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

20.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管理核查。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利用处置设施短板。积极推进重点监管源智能监控体系建设,加大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全流程监管力度。规范和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2020年底前,全县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和集中处置率达到100%。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

21.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现有无序堆存的生活垃圾。加快国家确定的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2020年,建设完成符合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以上。(责任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等)

(七)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2.抓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庄上——连泉一带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总结试点成效、经验,为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经济适用、可参考、可复制的实用技术模式,持续巩固庄上-连泉一带土壤污染修复项目治理成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2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评估。在市统一安排部署下,自行对我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全面掌握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政策体系制度创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与能力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环境质量改善负总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推进落实的组织调度和监督落实,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打通共享渠道,充分利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共享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信息。根据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职责,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国家和省、市各项目标任务。

第7篇

Abstract: In order to safeguard the health of the city'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o ease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demand and the limited supply of land,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must walk the road of intensive conservation. Using inductive analysis,comparative analysis, the paper demonstrates the necessity of carrying out intensive use of land for urban construction planning, and points out that it is to build a resource-saving society,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of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and to enhance the overall value of the land for urban construction, and identify the problem of including the main management is not the actual performance, lack of planning system, the lack of systemic issues. Finally, it points out that we need carry out intensive use of land for urban construction from the clear targeting, preparation work, improving the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case studies, and improving the regulatory mechanism, establishing the evaluation system.

关键词: 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

Key words: city;land for construction;intensive use;planning

中图分类号:TU984.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4-0007-02

0 引言

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1-5]。但现行对于城市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研究多侧重于从评价方面进行[6-8],而对于规划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

目前,国内仅上海市和湖南长沙开展了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的相关探索,但未从系统、全面的角度进行研究。

基于此,本文拟通过论证开展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的必要性,分析当前城市建设用地在集约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开展城市建设用地集约的对策建议,以全面推动城市建设用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

1 开展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的必要性分析

1.1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提出“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国发〔2008〕3号文件指出“将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政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科学规划用地,着力内涵挖潜。”2012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47号)提出了“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八项制度。通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够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来实现较大社会经济效益,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完善城市建设用地管理的需要

城市建设用地管理是一个宏观复杂系统,实现对城市建设用地管理的过程同时也是城市建设用地利用开发的过程,现行管理制度下对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有效管理包括对建设用地组织、利用、控制和监督等几方面内容。

现行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主要是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等相关指标进行管控,侧重于上限控制与外延限定,而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注重下限控制与内涵挖潜,对建设用地业态和时序进行科学调控,实现城市建设用地的精细化管理。

1.3 提升城市建设用地总体价值的需要

城市土地是土地物质和土地资本的综合体,有价值的土地资本与无价值的土地物质相结合,使得城市土地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都得到提高,土地资本的含量越多,城市土地的价值也就越大。

城市产业的发展需要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充分发挥城市土地的开发价值,确保每寸土地的最佳利用。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通过优化功能布局、拓展立体空间、控制发展密度、优化物业形态等措施,有效的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城市建设用地的总体价值。

2 现行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2.1 集约利用管理未实际履行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作为国土部门的基本职能职责,应由国土部门严格管理。

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和发展的过程中,在建设投资多元化,各个集团的利益纷争,以及不适当的行政干预下,导致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管理呈现多头管理,现行集约利用管理的部门包括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多头管理造成城市建设在集约利用上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对集约利用管理的组织、控制、监督缺乏合力,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

2.2 集约利用规划体系缺失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侧重于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更多的是偏重于物质建设规划,注重确定的规划期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对于城市土地利用基本上仍沿用功能分区的原则,而对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结构、布局、规模、时序缺乏综合考虑,造成城市建设用地闲置浪费、低效利用,难以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3 集约利用缺乏系统性

现行集约利用侧重于评价,大多通过构建集约利用评价模型,测算不同区域集约利用度来评价集约利用程度,再提出集约利用的建议,而缺乏集调查、评价、规划、监测于一体的集成技术,难以实现全程化的集约利用;同时,现行集约利用侧重于平面开发,缺乏地下空间规划,未对立体空间进行相关集约利用规划,难以实现立体化的集约利用。

3 开展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的建议

3.1 明确规划目标定位

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是一项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法定规划为上位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的核心是以“已开发”土地为对象,以上位规划对土地利用强度、投入强度、经济效益的规划值为标杆,以土地利用状况的现状值与规划值之差评价集约利用度,提出土地利用强度及效益的下限性目标,是对存量建设用地实行改造升级的基础。

3.2 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建议将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上升为政府行为,由各级政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

一是遵循“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在全国选取一个城市的主城区进行规划编制试点;二是在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规划,逐步在省(市)层面进行推广;三是待时机成熟由各省(市)组织编制省(市)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并最终推动全国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的编制。

3.3 完善规划组织管理

由政府牵头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规划编制队伍,提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启动重大课题研究和专项研究工作。

规划编制经费由各级财政启动专项资金进行下达,实行专款专用,并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集约利用资金,采取银行贷款、引进社会资金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保障规划编制的顺利进行。

3.4 加强规划专题研究

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研究》、《城市存量土地挖潜与集约利用规划研究》、《地价与城市建设用地集约作用机制研究》、《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研究》等重大课题和专题研究,并在规划编制中广泛采用实地调研、座谈访问、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3.5 健全规划监管机制

建立集约利用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和监督机制,充分运用3S技术和互联网等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测,依法监督和查处城市建设中的违法用地行为;同时,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后监管,加强规划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规划实施跟踪管理。

3.6 建立规划考核体系

建立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考核机制,对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公布结果,作为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开发区升级扩区等的依据;同时,建立土地供应与集约利用规划考核结合的评估机制,将增量用地计划指标和存量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状况挂钩,建立长效的评估激励机制。

参考文献:

[1]林坚,张沛,刘诗毅.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的技术体系与思路[J].中国土地科学,2009, 4(4):4-10.

[2]吴伟伟,雷国平,李宁.试论新时期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可行性措施[J].商业经济,2010, (9):29-31.

[3]马涛.产业规划:城市产业用地集约利用实现途径及其经济机理分析—基于土地空间特性的视角[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16):75-80.

[4]姚惠.城市存量土地挖潜与集约利用规划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07.

[5]张艳,梅昀.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差异影响因素[J].科技信息,2010,(1):309.

[6]陈晓军,涂建军,李宽等.重庆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8, 6(25):1-5.

[7]曹银贵,袁春,周伟等.基于主成分分析的全国建设用地集约度评价[J].生态环境,2008, 17(4):1657-1661.

[8]刘宗强,付梅臣,张翼等.承德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J].资源与产业,2011, 13(1):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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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词:节约集约用地 资源节约型社会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2(c)-0101-01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是对于土地资源的过度消耗和低效利用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当前社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现代化不断发展,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可是我国土地后备资源却越来越少,这样的矛盾决定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它是解决我国土地资源需求和供应矛盾和根本之道,也是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抉择。

1 坚持科学发展观,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

党的十强调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上申明了节约资源的重要性。土地资源是一条重要的生命线,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息息息相关,只有充分认识到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才能自觉树立节约意识,加强社会责任感和资源紧迫感,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到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需要对节约集约用地相关知识进行普及,鼓励各行各业自觉贯彻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增强全社会对于节约土地资源的责任意识;其次,优化土地规划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有限资源的扩大利用。我国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因此,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全面促进资源节约。

2 加强规划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2.1 科学规划,将节约集约用地贯穿各行各业

一切土地的利用和管理都以相关规划为基础,因此,在进行土地规划的时候就要将节约集约用地的思想融入规划工作中,树立和落实新型资源观,构建节约集约用地的科学导向机制,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对各行各业的用地需求、城乡和产业的布局安排和基础设施的配置进行科学的规划,尽可能的节约集约用地,努力保护国土资源,充分挖掘土地潜力,保护群众权益不受侵犯,保障可持续发展。

2.2 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开辟节约集约用地新空间

盘活存量土地是指将现有的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利用起来,这需要做两个方面的前提工作,一是建立存量和闲置土地的方案,将这些土地的情况全面、及时、准确的进行登记,并根据批准时间、面积、类型、用途、权属等情况进行分门别类;二是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办法,对于本辖区内需要调整使用的土地依法收回、收购和置换,加大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加强对土地储备的开发管理,降低土地储备风险。除此之外,要积极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对于因为各种原因而被闲置的建设用地鼓励其一地或者设备招商,其中土地用途不改变的可以保留土地使用权;对于闲置和空闲土地在摸查清楚之后,通过司法、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及时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合法有效的处置,优化土地的利用;对于建设用地被批准一年以上没有进行开发建设的,征收土地闲置费,两年以上的,统一收回。

2.3 发挥土地区域集聚效应

在进行土地规划的时候,应该注重发挥土地区域集聚效应,按照“区域集中、产业集聚、开发集约”的原则,做好工业区和生活区土地用地规划建设。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空间统筹,调整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3 严格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1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政策

我国的土地管理政策贯穿土地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在节约集约用地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土地管理政策。例如:对于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产业鼓励政策项目优先安排,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地优先安排,而对于一些限制类甚至淘汰类的项目就要严格控制土地利用率甚至禁止土地供应。

3.2 形成完善的制度、政策、技术、标准体系

近年来,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不断深入发展,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不断探索,按照“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的制度、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发挥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前提条件。针对不同的地区要运用不同的技术和方法全面提高节约集约用地的科技含量,对于各项建设用地进行预审和论证,从源头上控制土地资源利用率的分配。例如: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而厂区的绿化率要在总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以内,严禁改变建设用地的属性。节约集约用地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在各类试点中深化完善和提炼经验,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4 结语

积土成山,积水成渊,建设节约型社会,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与我国“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相符,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道路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自觉行动,不断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体系,加快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使得节约集约用地成为每一位公民的信念和自觉行动,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开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孙亚.高举节约集约用地大旗:以资源节约集约促科学发展[J].咨询与决策,2014(8):8-11.

[2] 佚名.国土资源部:以节约集约利用统领土地管理工作[J].资源与人居环境, 2104(9):6-8.

[3] 李风.在创新中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浙江省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经验[J].国土资源通讯,2014(12):32-35.

第9篇

作者:吴尚昆 孟旭光 那春光 周璞 单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中国地质大学

编制重要矿区矿产资源专项规划

在矿产资源规划体系中,重点矿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专项规划是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空间上的具体细化和延伸,是推进整装勘查和资源整合的重要抓手,同时对新发现大中型产地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统筹和调控作用,解决了新发现矿产地如何纳入规划管理的问题,适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空间上变化。重点矿区专项规划编制的对象从实现规划功能定位的角度,矿区专项规划编制对象包括三类,一是全国和省级矿产资源规划中划定的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二是国家规划矿区;三是新发现的大中型矿产地和拟开发的大中型矿区,以及资源状况和技术经济条件发展重大变化的大中型矿产地等。2010年8月,国土资源部已部署开展了241个重点矿区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重点矿区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的重点重点矿区专项规划编制首先要对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规划指标、布局安排和准入条件等进行全面落实。着重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区的划分,将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新变化,纳入到规划当中,特别是要依据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全面细致的划分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为矿业权的设置、调整等提供重要的空间依据。科学预测矿产资源市场形势,做好技术经济评价和可行性分析,提出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的要求。通过编制和实施专项规划,明确勘查开发的准入条件,对矿区的勘查开发工作做出部署,为矿业权的设置和整合工作提供依据。针对矿区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活动,通过实施重点矿区专项规划,有效指导矿业权设置方案、矿产资源勘查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等的编制和实施工作,逐步消除“各管一段,条块分割”的管理局面,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建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制度

通过矿产资源实施年度计划,将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矿产勘查、总量调控、结构调整、矿业权设置、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目标和任务,按年度分地区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主体,促进规划的全面实施。同时根据矿产资源供需形势的变化,通过调整年度的资源开采总量和矿业权设置数量,适应矿产资源开发在量上的变化。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制度的基本原则1)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切实保护战略矿种特别是国家规定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2)以矿业权设置引导资源开发的合理需求,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3)优先保障整装勘查、综合利用和重大整合项目的资源配置。4)保护和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保障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分解落实重点矿种开采总量依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分解落实钨、锡、锑、稀土、高铝黏土、萤石等国家实行总量控制重点矿种的年度开采总量指标。科学制定并分解落实本省实行总量控制重点矿种的年度开采总量指标。调控矿业权投放(设置)数量分别提出年度探矿权和采矿权投放(设置)的总数,并提出实行总量控制矿种的探矿权和采矿权投放(设置)年度数量。矿业权投放(设置)数量要分解到市、县。优化开发利用结构提出本年度禁止勘查开采规划区内已有矿业权的退出数量。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综合考虑矿床(区)资源储量规模、开发利用技术经济条件变化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提出大中小型矿山结构调整年度指标。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设计流程借鉴土地利用规划年度计划的实施程序,结合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的结构,从矿产资源规划的自身特点出发,设计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流程分为七个部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实施主体是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年度计划指标的上报和指标的分解落实,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主要矿山企业是计划的主要实施者;国土资源部负责下达指标和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相关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负责对计划实施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指标下达的重要依据之一。

探索矿产资源规划动态调整机制

目前,国内相关规划的动态调整并不多见,只是在人力资源规划和城市规划中控制性详规开展了相关工作。探索矿产资源规划的动态调整符合资源勘查开发的动态性特征,能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空间变化、工程投入、技术革新、时序调整等内容及时纳入规划,并定时更新,在提高规划科学性的同时,又减少了规划调整的频次,变规划的“被动调整”为“主动调整”,对促进发挥规划的管理依据作用具有重要的作用。相关规划动态调整的具体情况人力资源规划的动态调整不存在法律约束,主要侧重于规划调整后的实施。人力资源规划动态调整主要针对外部人力资源条件和内部劳动力需求的变化以及企业自身战略的调整,对规划做出相应的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人员调配规划、晋升规划、培训开发规划、工资规划以及人事政策制定等。规划调整的措施有三种方式:一是常规方式,即按照常规的程序性处理方法来应对调整出现的差异;二是专题解决方式,针对人力资源规划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或者机会进行专题分析、突击解决,主要是战略层面的问题;三是专家模型方式,即根据相关人力资源规划的经验和自身的具体情况,专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专家应急模型,以备出现严重问题时及时响应。城市规划中控制性详规的动态调整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侧重对调整程序、机制的细化。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类:①强制性内容的调整(法定图则);②指导性内容的调整(管理图则);③控规内容的优化调整,如公共设施位置与用地形态、“六线”线位、除容积率与用地性质之外其他指标的适度调整等;④控规内容的更正调整,如土地权属边界变化引起的调整等。控规调整的核心内容是以土地开发强度和配套公共设施为主的控规指标调整。控规调整程序分为申请与立项、可行性研究、初审、协商、批准、验收与更新六个阶段。由控规组织编制机关提出规划调整方案报告后,根据调整内容的不同,分别向不同层级的规划管理部门申报,审批的具体流程也有所差异。最后根据审批结果,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并更新规划管理系统。其他规划在动态调整方面也有一些探索,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在实施过程建立了规划项目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关于启动实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项目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124号),明确动态调整的范围适用于汶川地震灾区39个县(市、区)内的原规划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突发或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体现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动态性特点。提出项目动态调整的主要原则包括资金总量不变、防灾效益不减、突出动态实效和确保专款专用等,还明确了对动态调整的主体和调整的程序。矿产资源规划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符合规划调整的程序安排规划动态调整要由原规划编制单位按照法定程度提出调整方案,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同意方可进行,调整后有关内容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后颁布实施。充分论证调整内容的科学性规划调整的内容要符合矿产资源形势的变化,资源勘查开发空间变动,重大资源产业政策调整等要求,要经过认真的科学论证,调整的内容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强。调整结果及时纳入管理系统将调整的内容要及时纳入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并通报给相关部门,以便充分发挥规划在管理中的依据作用。矿产资源规划动态调整的内容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根据上年度新发现矿产地和矿业权调整、灭失等情况,提出勘查开采规划区新增和调整的具体情况,包括规划区块名称、工作程度、面积、拐点坐标、主要矿种、资源储量、已设矿业权数量等。重大工程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中重大工程部署,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需新增和调整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安排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储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区土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等重大工程。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根据矿产资源开采、选矿等技术水平发展需要,提出需新增和调整的具体准入技术。

展望

矿产资源规划调整以规划的有力实施为前提,规划的有力实施又以规划的有效调整为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如果规划在实际管理中没有发挥应有依据作用,就没有必要开展规划的调整工作,规划依据作用发挥的越强,就越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不断提高其科学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文中从编制重要矿区矿产资源专项、实施年度计划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三方面提出一些设想,还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建立一套符合矿产资源特点、符合矿产资源管理特点的规划实施制度体系。

第10篇

一、当前我市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的发案特点

(一)涉爆物品主要流向矿产资源开采领域。

据统计,2010年来该院所查处的涉爆物品流向矿产资源开采领域15件35人,占总案件数的93.7%,而同一时期该院共受理非法采矿犯罪案件8件17人,出现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的有7件16人,占87.5%。唯一 一起爆炸物品流入社会的案件是被告人罗某利为泄私愤,利用其私藏的“TNT”炸药炸毁农村信用联社ATM机 ,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二)非法采矿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相互交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

近年来,我市所查处的涉爆物品虽大都未流向社会,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主要流入一些非法采矿和违规采矿的企业或个人,由于缺乏必要的生产条件、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及爆破技术,安全生产存在较大隐患。如被告人陈某雇请打石工朱某育、郭某通等人利用黑火药爆破,无证开采荒料石,后发生因塌方致朱某育死亡的重大责任事故。

(三)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进行贩卖牟利是主因。

由于爆炸物品有其潜在的市场需求,在追逐暴利的诱惑下,极个别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私自制造、储存爆炸物进行贩卖谋利,涉案数量十分巨大。如被告人许某放为谋取非法利益,向化工经营店购买来硝酸钠、硫磺等原材料,按比例制造出50千克黑火药,后以高于成本价4倍的利润贩卖给他人。2013年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6.28”专案是我市建市以来,查处涉案爆炸物数量、规模最大的案件,被告人李某君、许某云长期向漳浦何某元等人购买“TNT”炸药、硝铵炸药、雷管等爆炸物,数量达数吨之巨,后销往漳州本地及福州、宁德等地,充当非法制贩爆炸物链条中的“中间商”,赚取高额利润。

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的成因分析

(一)利益驱动,导致非法制贩爆炸物犯罪屡禁不止。

首先,爆炸物品的主要消费市场是矿产资源开采,矿产的开采离不开爆炸物,而正常销售渠道的不畅,与市场的需求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缺口,刺激了爆炸物品的非法买卖。加之一些企业和个人的非法开采,由于利润空间巨大,容易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往往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爆炸物,造成爆炸物品的紧俏,从而推动爆炸物品的价格随之“水涨船高”,使得这类犯罪案件屡禁不止。

(二)监管不严,导致爆炸物品市场泛滥。

矿产资源开发是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最为集中的领域之一,近年来,无论是在查处非法采矿或是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当中,均存在个别监管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措施存在漏洞,造成监管缺失,无法及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如被告人朱某福在隆教乡非法开采饰面花岗岩,在当地国土所巡查时,违法人员采取打“游击战”方式,国土执法人员一般只采取摧毁空压机、扣押钻头等方式,未进一步联系、协同当地电力部门及时切断该采矿点电力来源渠道,以彻底清除被告人朱某福非法采矿的土壤,致使其长期在该采矿点通过非法途径购买黑火药用于爆破开采石料。2010年以来,该院办理的上述非法采矿和非法制贩爆炸物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并未对所涉爆炸物的源头进行深挖,未能对其购销网络予以坚决摧毁。

(三)分散执法,查处合力不强。

近年来我市国土、环保、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均大力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市场和民爆物品的使用,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了有效的成绩,但由于各行政管理部门间分散执法、协管机制不够完善和严密,各环节的衔接上难免出现疏漏,容易造成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国土、环保等部门在查处非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行为当中,对发现的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的线索没能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导致相关证据灭失,无法及时有效的打击犯罪。如国土部门在多次查处被告人陈某辉非法采矿过程当中,均未将陈某辉等人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的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三、依法惩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我市坚持对涉爆案件实行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涉爆案件的数量、规模总体保持较低态势,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涉爆案件所面临的各种新问题新挑战,增强危机意识,以更好地应对当前日益严峻的局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防并举,堵源截流,彻底收缴流失在社会上的非法爆炸物品,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为保增长促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在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特殊行业等特别是易发生涉爆案件的矿区,积极宣

传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的严重危害性,加强涉爆法律知识宣传,以案说法,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此类犯罪的危害性,提高防范意识,引导群众远离非法爆炸物品。

(三)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时查处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密管控涉爆重点人员,防止其重操旧业,深挖爆炸物品源头,彻底摧毁其购销网络。

第11篇

关键词:土壤环境质量;环境监测;风险点位

中图分类号:X8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8010702

1引言

土壤环境监测质量调查监测工作,是推动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促进土壤资源持续利用、维护公众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文件精神,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深入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环保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工作。

2点位布设原则

湖南省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遵循针对性、全面性、前瞻指导性原则,重点关注已经污染或可能存在污染的重点区域,以污染土壤和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为监测重点,以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为主线,力争清楚湖南省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空间分布、风险状态和变化趋势。主要选取污染行业企业周边、工业园区周边、油田采矿区周边地区、固废集中处置场周边地区、历史污染区域及周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果蔬菜种植基地等需要重点关注的风险区域。

3点位布设情况

湖南省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共布设954个:其中污染行业企业(含工业园)周边320个,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周边116个,采矿区周边8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90个,历史污染区域及周边12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96个,果蔬菜种植基地115个,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土壤环境质量风险点位监测网络,以重点防控重金属污染为主线,基本代表了湖南省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空间分布、风险状态和变化趋势的要求。

3.1污染行业企业(含工业园区)及周边

共监测污染行业企业(含工业园区)80家,布设监测点位320个,主要根据湖南省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对土壤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数综合确定,主要涉及有色金属、铅蓄电池、电镀、皮革、石化、医药等重点行业。

针对企业的不同污染类型,采样不同的布点方法。其中,废气污染企业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距离企业75 m、200 m、400 m处各设置一个监测点;废水污染企业沿废水排放水道,距离企业75 m、200 m、400 m处各设置一个监测点;同时,在企业场界2000 m以外(风向上风向或水流向上游)布设1个对照监测点。

3.2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周边

共监测17个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布设监测点116个, 重点选择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填埋、堆放、焚烧处理处置场地。

针对固废集中处理处置场地主要在其废水排放方向75 m、200 m、400 m处各设置一个监测点,在其他三个方向上200 m处各设置一个监测点。若某方向土地利用类型无法取土,则在可取土方向1 km内适当位置布设监测点。

3.3采矿区周边

共选取18个采矿区,布设监测点88个,主要考虑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程度较大的开发规模级别为大中型以上的矿山。

监测点位主要布设在以矿口为端点,往非山体一侧做90°扇形,在扇形两条边上距离端点100 m、500 m、1000 m位置处。

3.4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

选取2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布设监测点90个,重点选择500头以上的猪、3万羽以上的鸡和100头以上的牛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同时在养殖场500 m范围内采用网格法进行随机布点,网格大小为100 m×100 m,每个养殖场布设3~5个监测点和1个对照点。

3.5历史污染区域及周边

共选取20个历史污染区域,布设监测点129个,主要选取由于企业搬迁后的遗留或遗弃场地及历史上因污水灌溉造成的污染区域。布点原则为在污染区及500 m缓冲区范围内采用网格法进行随机布点,网格大小为100 m×100 m,随机布设5~7个监测点。

3.6饮用水源地

共选取30个饮用水源地,布设监测点96个,主要选取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备用水源地,优先选取服务50万人口及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点位选取以各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作为监测区域。每个水源地保护区布设3~5个监测点,同时在取水口附近监测一个点。

3.7果蔬菜种植基地

共选取23个果蔬菜种植基地,布设监测点115个,重点选择各市州当地最主要的果蔬菜种植基地(100亩以上),优先选择城乡结合部的果蔬菜种植基地。布点原则为在种植基地范围内采用网格法进行随机布点,网格大小为100 m×100 m,随机布设5~7个监测点。

4结论与思考

本次湖南省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共布设954个,基本代表了湖南省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空间分布、风险状态和变化趋势的要求。

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点位布设为下一步开展湖南省土壤详查打下了基础,为初步掌握湖南省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风险提供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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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城乡规划

中图分类号:D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8-0072-02

一、宅基地使用概述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宅基地使用的重要依托,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系指“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而有关其取得、转让、行使等具体内容,《物权法》没有再作详细界定,而以指引性规范指向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及其他国家有关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申请宅基地,无偿无期限拥有并用于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宅基地申请单位为“户”,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该处宅地的面积受到限制,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户向集体经济组织就宅地的面积与位址提交申请,获得集体经济组织肯定后,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批准。有关情况需经过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示、听取其他成员意见,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宅基地上的住宅,可以出卖、出租的形式让予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其他成员,但出卖出租住房后的农户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另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可以置换的形式交换宅基地。

如上而言,宅基地使用权无偿、无期限,兼且批准程序较为复杂、权利行使受到较多限制,凸现其社会保障之功能。

二、宅基地使用现状

(一)宅基地使用无秩序

当今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宅基地相对集中,除极个别零星散落在农地之间外,绝大多数都集中于区分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作业区域之地段。然而,农村住宅建设混乱的情况十分普遍。

从个体层面看,农村居民盲目追求住宅规模,为了在有限的宅基地上建筑尽量大面积的屋舍,平面上,一味压缩院落大小,甚至挤占公共空间;纵向上,尽可能追求楼房高度。在笔者家乡——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某村,这种情况十分普遍,同样的情势在笔者走访的同安区几个乡村亦相当常见。

从宏观层面看,由于缺乏预见性地计划,住宅集中区域往往密布住宅,但乏以配套公共设施。一块农村土地,即可能是潜在的住宅建设用地、也可能是潜在的公益设施建设用地。但是,由于规划、资金等方面的原因,相对于住宅、住户而言,乡村公益设施很难具备其应有的规模,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卫生、教育、医疗、交通、景观、文化娱乐等多样的生活需求;从数量上说,这些仅有的公共设施所能覆盖的农户范围极为有限。

上述情况,严重制约了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宅基地使用无效率

如前所述,由于农户“一户多宅”、超限建房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数量的农村宅地处于闲置状态。

“目前全国2.4亿亩村庄建设用地中,空心村内老宅基地闲置面积占10%-15%,宅基地的闲置使大量的可耕土地被白白浪费。”“据北京的一个认真抓宅基地管理的镇自查,发现‘超批多占户’占57%,‘私搭乱建户’占8.3%,‘建新不拆旧户’占3. 5%,各项违规累计所占面积达宅基地总面积的59%。” “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农村中大约有5%—10%的农村家庭已经在省城、县城和众多的建制镇定居并购买了商品房。”

三、宅基地使用与城乡规划

改善宅基地使用情况,首先应当落实增量管控,其次考虑推行存量调整。解决宅基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土地利用规划是重要的突破口。致使使用无秩序、使用缺乏效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相对于个别程序——诸如法律责任、登记——的规定态度暧昧,规范执行上的不力、尤其是相关审批流于形式产生的不利影响显得更为突出。该情况当然与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不无关系,但审批标准乏于全面之问题,应得到更多的重视,而土地利用规划可以很好的补全该方面的不足。

土地利用规划指的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合理分配和土地利用协调组织的综合措施。”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按等级层次可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按照行政区域单位,分为全国——省——市——县——乡五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村庄、集镇规划,一般分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是宏观和中观层面的计划,即留予具体个体足够的自由空间,同时保证了国家政策目标的贯彻落实。可以说,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引性作用,明确其在宅基地取得程序中的价值,促使宅基地审批有力化、有效化,是现行法律体制、财政格局下改善宅基地使用状况最为切实可行的措施。然如今,该制度在此领域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基层土地利用规划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制定情况极不理想。其次,乡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不规范。编有土地利用规划的乡村,往往只确定数字,而不做区位、布局上的安排,这与《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要求的“规划区范围,住宅……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的内容有很大差距,深度不够、难以实施。

笔者认为,要使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与宅基地取得制度密切结合,发挥其在宅基地增量管控中应当起到的作用,应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应当考虑将来城镇发展规划;其次,应当综合考察土地的区位、肥沃程度、历史使用情况及所处环境,结合用地需求,估计城镇发展规模,确定农村居住区域的规模、位址和边界,一般来说,农村居住区域应当在避开城镇发展、以避免二次迁移的情况下接近城镇;最后,居住区域内部的住宅用地范围的确定,应当给公益设施留下必要的空间。

四、城乡规划视角下农村宅基地使用的展望

为充分释放宅基地的利用潜力,如前文所述在落实增量管控之余,还应推行存量调整。大规模的存量调整有赖于大规模的宅基地整理,但是,当今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政策安排,将给该类计划的实施带来不小的障碍。“自治”意味着财权、治权的相对自主。而财权的自主,一方面指代集体财产自主管理,另一方面则意味着相关费用独立负担。如今如农村集体的财政如项并不多样,普遍依靠的承包发包所得甚为有限,这些收入在供给集体日常开支后,余项往往以现金的形式平均散予集体成员作为福利,很难承担起诸如宅基地整理的大型公益项目的开展。故而,宅基地整理主要需依靠县级以上政府主持开展。而在我国土地公有双轨并行的背景下,为方便作为国家代表的地方政府对这些土地的支配,以征收的形式转集体所有为国有难以避免,此时,整理后的土地则有非为农用之虞。农村宅基地整理往往与城镇扩张同步发生或针密切相关,上述现象之间存在着较为紧密的联系。

土地公有双轨并行与与之相适应的农村基层自治,突出了城乡利益的矛盾,已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制度设计之初衷,对现行多数项目的开展造成了阻碍。笔者认为,集体土地的国有化将是趋势,在此基础上明确农用地、二三产业用地之区别,将助益于宅基地存量调整的开展。

参考文献:

[1]任小兴.谈农村阶层合理分化后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J].商业时代,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