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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资产管理通用六篇

时间:2023-09-17 15:04:23

部门资产管理

部门资产管理范文1

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气象部门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01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介绍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照种类划分,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2.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性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繁琐的组织工作,涉及主管部门、预算单位、财务部门等多个相关部门,所以必须具备一个强大的管理团队,要求具有高强度的工作责任感、仔细认真的工作态度,熟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并熟练计算机操作。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指对固定资产的计划、购置、验收、登记、领用、使用、维修、调拨、出售和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固定资产在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中一般都占有较大的比例,为确保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财政部对固定资产管理十分重视,传统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无论从质量上还是效率上,都难以适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加强资产优化管理方法是高效管理的一种捷径。

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意义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的物质条件,是事业单位实施各项公共职能、保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完整性、挖掘固定资产的潜力、改进固定资产的利用价值,不仅可以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规范处置行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还有利于防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高效节约国家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

二、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目前,气象部门大部分预算单位只一味的重视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部分预算单位只重视购置、不重视日常管理,重钱轻物;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基本都是由各级预算单位办公室人员兼职,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对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够及时,经常出现错记、漏记现象,对固定资产发生的调拨、毁损、报废等情况不能及时做出正确的处理;从而忽略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不够完善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气象部门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日益改善,在固定资产迅速增加的同时,固定资产管理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是相关的制度建设却远远落后于改革的步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使固定资产的总价值失去了对实物的控制,失去了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意义。

3.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根据气象行业为公共服务的特性,气象部门固定资产主要是由财政预算资金或专项资金申请购置的,在固定资产的购置上缺乏完善的统筹计划,盲目采购、多个项目重复采购、购非所需等现象在一些预算单位比较突出,极大的造成了财力和物资的浪费,而相对应的是导致一些机构或部门因资金的短缺,一些必要的办公设备因资金有限而得不到购置,致使工作在一定范围内的开展受到极大限制,进而造成了气象部门拥有固定资产过剩与紧缺并存的局面。

三、加强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

1.加强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气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程序规定新增固定资产,对各级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并查找问题来源;对各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严格报批制度,固定资产的出处、流向、种类、价值等的处置都必须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对各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清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系统平台作用。

2.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气象部门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用来购置各类固定资产,长时间的累积,致使其对拥有的资产数量以及使用状况难以准确掌握,存在重复购置现象,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偏低,加上职工工作上的疏忽,资产变动时交接不完整、无法快速完整的查清经手的资产,从而造成资产的流失,存在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有出入较大的现象,给后期的盘点和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四、加强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

1.完善气象部门的组织结构

固定资产管理是气象部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气象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所以加强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必须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机构为先决条件,针对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现状从实际出发,首先应该完善资产管理部门的专门机构,实行定岗、定人、定位管理,制定合理的统筹计划,实施专业对口、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的组织体系,根据资产管理的权限,合理利用资产进行运作,按资产数额以及单位人员的多少因素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分配。

2.实施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和问责制

对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是加强管理的基础工作,根据固定资产信息量大、任务繁重的特性,对其信息化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气象部门从2005年开始《中国气象局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资产录入工作,到2007年已经建立了整套比较完善的资产清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同时实施对资产录入增减比变动的情况,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对资金的全面管理、及时掌握流动信息的情况;在有利的工作平台上规范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财务单位要严格履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职责,定期对资产进出明细账和资产卡片进行核对,每期末,由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部门共同盘查、清点、核算,另一方面需要对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实行固定资产管理问责制,实施全责分明,出现问题需要有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确各单位领导、资产管理员等的职责范围。

参考文献:

[1]钟立军.对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思考.

部门资产管理范文2

关键词:费改税;资产管理

一、相关概念

任何一个组织,都有属于自己的资产。资产也可以称之为产业,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能给组织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第二,资产是组织所拥有并能被其所控住的资源。第三,一个组织过去的交易和事项构成了资产。

所谓的资产管理,这里主要体现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它是指委托人将自身的资产交给受托人,并且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一定理财服务的行为。通过资产管理,不仅能让资产保持原有的价值,还能让资产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值。

费改税,其实就是指税费改革,是把以前那些应缴纳的费用改为税收,比如:购置附加费改为购置附加税。它主要是指在现有政府收费基础上进行清理整顿,用税收来代替一些具有税收特性的收费项目。通过深入的财税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了一整套以税收为主,少数、必要的政府性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体系。它的实质是为了帮助政府规范其收入而采取的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

二、费改税的意义

在1999年国家实行财税改革中,费改税是重中之重。它是适应时代的需要,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费改税规范了政府的收费,经过清理这些不合理且过时的收费项目,将政府机关、部门随意扩大征收范围等情况得到了有效的控住,使得提高收费标准失去了依据。费改税的意义主要体现的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幅度减少收费而引起的一系列额外的负担。以前的各种收费缺乏制度支持,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在征收的过程中往往会引起各种负担远远大于税收的情况。最终导致浪费的现象。费改税后则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社会经济环境。

第二,会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费改税是充实税收的举措,是大大增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不仅因为税收有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还因为其有宏观调控的能力。

第三,能促进公平分配。收费行为的泛滥,大大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情况。费改税的行为能减轻这种收费引起的分配不公,从而增加了社会成员的收入,为经济的增长创造了较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费改税作为一种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其他各种社会保障支出以及再就业工程等的投入,都需要政府的财政来支持。在此情况下,我国就必须加强国家财政的收入,而费改税就是一种扩大财政收入的渠道。

三、公路管理部门资产管理的现状

我国公路管理部门存在一些不足,影响到我国公路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不明晰,产权证办理不及时

公路管理部门在部分固定资产取得时,没有及时办理各种证。《物权法》有提到,在未办理产权证时不能确认其资产的归属权,这就存在潜在风险。在资产产权发生变化是,如果未及时变更,就会造成连带的责任,从而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2.固定资产私自处理情况严重

有些资产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就已经在私下处理,这给单位造成一定的连带责任。依照国家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股东资产只有在办理了相关的审批手续后,才可以处置。但现实中往往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往往存在纰漏。比如:很多单位的车辆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就擅自处理,有些车辆已经处理,但还是没有办理过户的手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原单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给原单位带来了损失。

3.购置资产比较盲目

有些固定资产在购置的时候并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这导致固定资产的添置比较盲目,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比如:有部分单位未作市场调研,花大量资金购买大型设备,但设备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得到有效的使用,这就造成了一定的浪费现象。而有些单位在购置是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由于没有资金的来源,而给单位带来了比较沉重的经济负担。

四、费改税后公路管理部门加强资产管理的措施

在实行了费改税后,我国公路管理部门在资产管理方面也做了一些调整,主要采取以下的措施:

1.需要加强监督审计,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的责任感

资产管理要重视预算管理和授权批准,这样才能提高投资决策的合理性,让资产处置的更和规范。对于那些建设项目的投资,处置前需要先进性可行性分析,减少投资决策的错误,同时要实行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让管理层对资产管理更为重视。

2.要进一步规范管理的流程

首先,需要建立资产管理的机构,只有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才能提高资产管理的能力。资产管理涉及到一个部门,而不是单个的人。这时就需要部门各成员的密切配合,分清职责,划分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资产监查管理。

其次,要规范日常资产核算。一个健全的账目标,能对各种固定资产增减事项了解更清楚,更及时入账。

最后,需要用一套定期的资产清查制度,从而保证资产的完好和实用。据我们了解公路部门固定资产的流动性比较大,比如各种施工机械的调动比较频繁。在每单位时间内,只有对固定资产核查清楚,才能在日后更明确的进性资产的购置。

部门资产管理范文3

关键词:食品生产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变革

一、某食品生产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一) 人力资源规划与岗位分析。员工虽没有具体的的岗位分析,仅是凭借班组长和一些老员工的工作经验进行交接,虽然因为换岗和班次交接产生一些摩擦,但是能维持正常的生产活动,但是在不同的车间,例如下设的无菌间、生产组、蒸煮组、成品库、腌制组、散热间都存在人员的交换和暂借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促进员工技术的全面掌握,但是也导致员工对心里不安定,人员流失率高,人际关系薄弱。

(二)人员招聘与录用。该生产部门的招聘和录用主要在偏远山区的农村征集员工,大多的员工生产素质不高,文化水平有限,也导致员工间经常出现争吵和罢工情况,通过熟人推荐的员工比较多,在某种程度上有亲缘化和地缘化的趋向,每个地区的员工都只有自己的活动圈。在录用上,员工会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员工经过试用期,无大过错即可正式上岗。

(三)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入职前生产部门会有专员会将一页试卷和答案交予员工,要求员工抄写文档,在某种水平上考察员工教育水平,为期半天,会带员工进行车间的走访,询问员工对哪个车间的工作比较感兴趣,随后安排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工作期间,会对专业的机器操作工进行不定期开会培训,,也会张贴一些职业培训学校的信息,员工可以在闲暇时间进行学习,尤其是针对某些青年工,每年暑期,也会从高校招收一批暑期工,享受和正式实习员工同等待遇。

(四)绩效与薪酬管理。员工的工资通过每月的打卡计算,员工上班通过指纹识别系统计算出勤率,一次来计算绩效。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补贴组成,每月月底会将工资表进行张贴,也会将生产过程中因违章操作所罚款项进行扣除,不同的车间会有不同的绩效工资,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从事不同作业的生产组,工作的体力消耗不同,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一定不公。员工的工资在实习期、工作满一年内、工作一年以上、普通操作工和及其操作工都存在一定的差别,但是差距不大。

(五)企业文化理念与员工劳动关系。该公司以“价值取向、行为指南、核心竞争力”为文化理念,创立20多年,已经发展为集多种产业于一体的中国500强企业,体现在该生产部门包括:每周一次的部门例会、员工集体生日、在生产车间内给员工佩戴免费护膝、定期的食品加工车间质检、通过罚款约束员工违章操作等,其中每周一次的例会上主要就上周的顾客投诉及满意率和生产状况、表扬及惩处表现部分员工通告、展望下周的生产计划、对员工的穿着及一些细节的强调进行交流。

二、该生产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变革方向

(一)做好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落实岗位分析。工厂面临外界激烈的竞争形势和内部员工紧张的员工关系,以及对未来目标的不明确状况,必须进行人力资源战略规划,而一个好的发展战略必须由高效,合理的岗位设计来支撑,尤其是针对生产部门,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合并:对于某些岗位异常清闲,可有可无,并且会导致员工不满的岗位进行合并;?拆分:机器操作工应该有专业人员调配,而不是既要操作机器,还要负责其他生产任务,专业化的生产不仅可以维护机器,也能够提升工作效率;调整:能位对应,用人所长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不二法则,避免人才的浪费应不断进行调整。

(二)完善员工招聘机制,实行人才储备计划。目前该生产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严重制约了人力资源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已势在必行。引进高层次人才。该部门可以高薪聘请具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知识、具有丰富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经验的人力资源科长,适当放权,委以重任,让他们担当。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专业化道路。

(三)做好员工培训与开发,管理层与基层相适应。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培训,应成为企业加强员工素质的主要途径。一方面,可聘请优秀员工进行讨论与咨询等活动,让员工通过学习、交流与参与,在工作岗位上接受、理解与掌握生产的理念、知识与技能;另一方面,可针对车间发展的实际需要,由企业出资,有目的地选送员工去接受专业的培训,或参与相对专业的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以便更好地接受系统的技术操作知识。实现管理层和基层相适应。

企业通过为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相关教师提供挂职煅炼岗位、聘请高校相关教师担任相关兼职工作、为相关专业学生实习实训机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相关高等院校合作,引进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知识与技能。

(四)绩效与薪酬相挂钩,强化员工激励体制。重建绩效管理体系,该生产部门仅仅依靠罚款来约束员工是一种不合理的绩效管理体制,工厂原有的绩效管理只能说是一种任意性太强的绩效考核方案,没有达到绩效管理的本质目的。根据该生产部门的特点,不仅因考虑到绩效目标,更应注重绩效沟通和反馈,建立完善的考核指标而不仅仅依靠数量,应该综合考虑业绩、能力、态度,采取评分等级。以此来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与之挂钩,达到激励员工,实现职业生涯长远规划的目的。

(五)塑造企业理念文化,引入E_HRM机制。将人力资源管理纳入企业理念文化建设中,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实现员工的自我价值,才能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引入电子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通过企业文化吸引员工,通过有效的电子化人力资源管理创建和谐的生产环境,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

三、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趋势

(一)需求多元化。随着人们科学文化素养的提高,仅靠薪资和岗位优势已不能完全满足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明确提出,员工关注个人价值的实现,希望得到尊重和保障。随着员工需求的多元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变得更具挑战性,从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高人员流动率来看,人力资源往往通过从理念识别(企业宗旨、使命、目标、方针、信条、精神)、行为识别(员工教育与培训、规范员工行为、员工基本社交礼仪、奖惩措施、与外界相关部门关系)和视觉识别(企业外在形象)着手,最终形成完整的管理战略。不论是生产部门还是其他部门都应未雨绸缪,寻求一套适合自身的管理模式,才能满足不同阶层员工需求。

(二)方向明确化。随着信息化和知识经济的快速跟进,西方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模式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发展,到现如今提出人才作为资本投资的人力资本管理,明确提出人力资源具有二重性,人力资源外包化和信息化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企业逐渐将一些附加价值低,工作繁琐的任务外包化,利用外界优质资源。企业可以采用人力资源外包的方式,将与人力资源相关的工作交给外部的专业咨询公司,从而在享用专业化的技术和服务的同时,缓解企业内部管理资源不足的压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流程规范化。像生产部门有自己的IOS9000和IOS14000流程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也有自己的HRMS,完整的HRMS流程包含人力资源战略与规划,岗位分析与设计,人员招聘与录用,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和劳动关系与法规,每一个流程都具有一整套的系统,且每个流程都想紧密联系。

(四)手段科学化。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便捷的e_HR系统,员工通过信息化人力资源管理,一切以人为核心,提供专业和艺术的人力资源服务,通过感情交流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以此来提高工作效率。

(五)管理民主化。随着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创新,民主管理不断融入人力资源管理全过程,建立适合新形势要求的科学规范、运作有序的组织架构,灵活的制度,打造出人才成长的新模式,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已经是所有企业共同深思的问题。

四、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虽然发展速度快,但体系不健全,要想赶上西方先进的管理战略,必须敢于变革,开发出一套适应企业自身的HRM系统,尝试使用SAP中的E_HR,否则难以解决企业在招聘录用、岗位分析、人员规划、培训开发、绩效薪酬和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总体而言,我国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变革之路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廖泉文,万希.中国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4(12)

部门资产管理范文4

    法发[200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及时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时,除复制有关材料所必需的工本费外,不得向人民法院收取其他费用。登记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二、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土地、房屋权属情况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协助查询通知书。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查封、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或者处理的土地、房屋权属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当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四、人民法院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并复制或者抄录的书面材料,由土地、房屋权属的登记机构或者其所属的档案室(馆)加盖印章。无法查询或者查询无结果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五、人民法院查封时,土地、房屋权属的确认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或者出具的权属证明为准。权属证明与权属登记不一致的,以权属登记为准。

    在执行人民法院确认土地、房屋权属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同一权利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时查封;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不一致的,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

    七、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登记名义人(案外人)书面认可该土地、房屋实际属于被执行人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如果登记名义人否认该土地、房屋属于被执行人,而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认为登记为虚假时,须经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或者通过其他程序,撤销该登记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之后,才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八、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执行法院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办理查封登记。

    九、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已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

    十、人民法院对可以分割处分的房屋应当在执行标的额的范围内分割查封,不可分割的房屋可以整体查封。

    分割查封的,应当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明确查封房屋的具体部位。

    十一、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

    十二、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对未处理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需要解除查封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查封,并将解除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

    十三、被执行人全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预查封。

    十四、被执行人部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对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按已缴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可以对确认后的土地使用权裁定预查封。对不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全部进行预查封。

    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在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将被执行人缴纳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退还的土地出让金交由人民法院处理,预查封自动解除。

    十五、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十六、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所附的裁定书办理预查封登记。土地、房屋权属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查封登记自动转为查封登记,预查封转为正式查封后,查封期限从预查封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七、预查封的期限为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预查封的续封期限为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十八、预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正式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未办理预查封续封手续的,预查封的效力消灭。

    十九、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查封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为首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后,对后来办理查封登记的人民法院作轮候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该土地使用权、房屋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

    二十、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全部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部分处理的,对剩余部分,排列在后的轮侯查封自动转为查封。

    预查封的轮侯登记参照第十九条和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二十一、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并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被执行人隐瞒真实情况,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其行为无效,并可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撤销不合法的抵押、转让等登记,并注销所颁发的证照。

    二十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明知土地使用权、房屋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仍然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的,对有关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二十三、在变价处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归属不一致的,受让人继受原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二十四、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二十五、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原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

    二十六、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裁定将被执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经评估作价后交由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但应当依法向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二十七、人民法院制作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裁定送达权利受让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明确告知权利受让人及时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权属登记时,当事人的土地、房屋权利应当追溯到相关法律文书生效之时。

    二十八、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时适用本通知。

    二十九、本通知下发前已经进行的查封,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计算期限。

    三十、本通知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部门资产管理范文5

关键词:固定资产 控制制度 管理

一、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主体

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主体,即解决固定资产由谁负责管理的问题,是构建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首要步骤。长期以来,不少单位将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划归财会部门,而财会部门的基本职能是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与资金管理。财会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与资金管理工作,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财会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在验收人库后款项支付、在处置后款项收人,并根据相关凭证登记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分类账,编制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报表,利用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财会部门自身业务繁忙,没有精力了解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财会部门不保管固定资产实物,没有条件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财会部门与固定资产保管部门属同级关系,不具备领导固定资产保管部门的权力,没有能力控制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可能承担起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角色,固定资产管理主体因此而缺失或错位。固定资产管理主体缺失或错位使得固定资产管理主体与客体相分离,财会部门不保管固定资产实物,却要承担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固定资产保管部门保管或使用固定资产实物反而不承担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角色,造成财会部门想管而管不了,固定资产保管部门能管而不管的局面,导致固定资产因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到位而失控,是原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存在的致命缺陷。固定资产管理主体宜按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即固定资产保管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主体。比如图书资产由图书馆负责保管,图书馆就是图书资产的管理主体;实验设备由实验中心负责保管,实验中心就是实验设备的管理主体;车辆、房屋及建筑物等资产由后勤中心保管,后勤中心就是车辆等资产的管理主体等等。单位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必须按其特点指定相应的保管部门,保管部门是实际掌控固定资产实物的部门,也是最有条件了解固定资产实际情况的部门。真实地动态地记录与反映固定资产实际情况既是保管部门自身进行管理的基础,更是财会部门准确核算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有效实施会计监督的需要,是保管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充分发挥保管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作用,是管好固定资产的基础。

二、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是构建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核心内容。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要达到的目标是使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且相互牵制,使固定资产从购置、验收人库人账、使用、保养维护到处置销账全过程各环节受到应有的监控,做到账实相符,以账控物。要达到目标需解决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目录。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及本单位实际情况,按保管部门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目录,使相关部门及人员明确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以统一核算口径。

2.构建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统一凭证,即填制验收单、调拨通知单与处置通知单。在原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下,“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对保管人而言,卡对物没有监控作用,只因卡按物登;对保管部门而言,账对卡无制约作用,只因账凭卡记;对财会部门而言,账与账无法核对,账与实无法相符,只因保管部门与财会部门对同一固定资产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完全不同。这或许是原有模式存在的又一重大缺陷。克服这一缺陷的有效办法就是:新增的固定资产首先必须到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保管部门据实填制验收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一联随固定资产实物交给保管人员,一联随发票及相关原始凭证交给财会部门,验收单必须由保管人、相关技术人员及保管部门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固定资产变更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必须填制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一式五联,经调出、调入双方保管人,保管部门负责人、单位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二联分别留给调出部门及其保管人,作为其调出固定资产的凭证,二联分别交给调人部门及其保管人,作为其调人固定资产的凭证,一联送财会部门。处置的固定资产在办理完规定的报批手续后,保管部门必须根据批复填制固定资产处置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一联下达给保管人员,一联随批复交给财会部门。使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对同一固定资产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具有相同的依据,既便于部门间及部门内对账,又通过对账,起到监控作用。

3.明确保管人、保管部门及财会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保管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除负责其管理范围内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日常保养维护及安全外,还必须负责根据经确认的验收单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建立卡片,根据调拨通知单及时移交固定资产及其卡片至调人部门保管人员,根据处置通知单及时销卡,并定期盘存,做到卡物相符。保管部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负责制订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向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申报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调拨、处置计划;负责组织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负责填制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验收单、调拨通知单及处置通知单,并及时送达至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维修;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养护及安全;同时,应设置专岗,按工作量大小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根据经确认的验收单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及统计台账,根据调拨通知单与处置通知单及时销账,并定期与保管人对账,做到账卡相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或抽查,做到账卡物相符,若出现不符,应追查原因,追究责任;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送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报表,接受财会部门的监督,切实承担起固定资产管理主体的职责。

财会部门作为会计核算与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经确认的验收单、发票及相关原始凭证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并设置专岗配备专人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对于无合规验收单的固定资产发票及相关原始凭证,财会部门应拒绝办理报销或付款手续;根据调拨通知单及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根据处置通知单及其批复及时销账;定期与保管部门对账,做到账账相符;协助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或抽查,做到账实相符;定期编制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报表,利用会计资料进行会计分析,做好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监督管理工作。

三、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是构建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关键步骤。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具有品种繁多,数额巨大,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等特点,这些特点必然导致固定资产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难度大,如果没有统一领导,各保管部门之间,保管部门与财会部门之间难免出现遇事相互推诱扯皮现象,很难从根本上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以账控物。单位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并配备一名懂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位领导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固定资产购置、调拨与处置计划审批或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制度落实;负责协调各保管部门及其与财会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或抽查工作,并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负责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负责推行先进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的运用。

部门资产管理范文6

一、日韩模式:由财政部直接负责政府公共资产的管理

日本、韩国两国的行公共资产管理模式可以概括为“财政部--主管部门”模式。即由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由各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日本将国家提供的用于国家事务和事业的资产,如政府办公楼、公务员宿舍、国立学校等称为公用资产。日本公用资产的综合管理由财务省负责,具体管理由各相关省、厅负责。财务省的综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各行政机构资产“购置”和“处置”进行审批,以及统计汇总各省、厅国有资产情况等。

韩国将政府用于办公、事业和公务员居住的财产,如办公楼、公务员住宅等称为公用财产。韩国财政经济部是统筹和管理全国国有财产的部门,中央政府的各部门、团体负责本部门、团体国有财产的具体管理。但需要配置和处置财产时,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处置计划和预算,报财政经济部;财政经济部再根据各部门的情况制定统一的计划和预算,报国务会议审议,最后由总统批准。财政经济部有权要求各主管部门提交国有财产管理报告和有关资料,有权要求各主管部门停止或改变国有财产的用途,也可改变国有财产的主管部门并转走国有资产管理预算,或者由财政经济部直接管理。

二、德澳模式:由隶属于财政部的专门机构负责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管理

德国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资产由财政部门所属的机构负责,并在全国成立分支机构管理分布全国的联邦资产,其特点可以概括为“财政部一直属局”模式。

(一)在财政部下设立资产管理局统一管理政府资产。德澳模式的突出特点就是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所有政府资产,并通过下设资产管理局来实施具体管理。德国在联邦、州、乡镇三级政府设有隶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的专门资产管理机构。联邦资产管理局是管理联邦资产的主要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大部分具体工作,财政部负责资产的预算管理,并对一些重要资产的出售,如土地及其附属物的出售,实行审批。澳大利亚联邦资产主要由财政部下属的资产管理局负责,具体包括房产、车辆的配置、维修和保养。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中实施具体的资产管理的机构,都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资产管理的情况。同时财政部对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资产保留一定的控制权,主要表现在财政部要制定资产使用、消耗、转移等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资产管理机构必须向财政部证明他们有能力对资产实施有效管理;财政部有权向资产管理机构提出相关要求等。

(二)从形成到处置的全过程资产管理。澳大利亚财政部下设资产采购局、资产管理局、资产出售局,分别负责政府资产采购、管理和出售,构成了从形成到处置的资产管理链条。同时资产管理局、采购局和出售局必须向财政部定期提交资产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财政部向国会提交预算并汇总资产管理情况,必要时对政府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三)政府办公用房和设施设备商业化管理。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过财政部和金融管理部下设的资产管理机构对政府资产实行商业化管理。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政府各部门提供办公楼宇、设施设备维护、安装和建设服务,以帮助用户更好地利用他们的办公楼宇、设施设备。该机构在全国各地都有分支机构和仓库网络。其商业化管理方式包括计划管理、项目管理、整体项目服务、合同管理、专家咨询等。它通过为政府公共部门用户提供诚实的、职业化的服务,来实现政府资产的保全和有效利用。

三、美加模式:管理制度、资产预算由财政部负责,日常管理由独立于财政部的机构负责

美加模式中,财政部负责政府资产预算管理,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法规,并设立相对独立的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负责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的具体事务。该模式也可以概括为“财政部一管理局”模式,以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代表,主要有以下一些做法。

(一)联邦政府的公共资产由专门资产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美国总务署是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管理事务,专司联邦政府机构的政府供应和采购管理、车辆购买和租赁服务管理、动产管理,以及政府闲置资产和房产管理。加拿大联邦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为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机构,并负责为整个联邦政府提供后勤服务。

(二)严格的预算管理及绩效考核。美国和加拿大的政府资产预算管理都特别严格,政府各个部门的物资采购有预算控制,各个部门内设专人负责采购工作。美国财政部及总统行政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联邦政府资产的预算管理。办公用房新建、修缮、日常管理等预算费用,由总务署统一向财政部和总统行政预算管理办公室申请;房产以外的其他政府资产如计算机、汽车等,预算则体现在使用部门的预算当中,由各部门分别申请,上述预算都必须经国会批准才能执行。加拿大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向财政部和国库委员会申请房产购置预算,按统一标准配置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美国总务署公共建筑服务中心还对联邦政府的房产绩效进行监管。该机构对房产管理绩效的目标设置和考核工作有许多指标:每平方英尺的营运费用、营运成本、营运盈余资金、无收益面积、客户满意度调查、安全满意度调查、租赁成本与私营公司成本比较等。这些指标考核的内容,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

(三)集中化、专业化的车辆及房产管理。车辆及房产是政府公共资产中单位价值较大的主要资产,对其实行集中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美国和加拿大的共同做法。美国总务署下设的联邦供应服务中心,专司联邦政府机构的政府供应和采购管理,为各联邦机构提供车辆购买和租赁专业化服务;公共建筑服务中心,专司政府闲置资产和房产管理。加拿大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房地产服务公司集中统一管理联邦政府所有房地产(包括国家公园、军事基地、监狱、港口、机场等),并为各部门提供工程设计等专业和技术服务。这种管理方法的优点是政府房地产资源能得到有效配置,既能及时满足各部门办公用房的需求,又使办公用房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四)规范化、程序化的闲置资产处置管理。重视闲置资产的处置管理也是美加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加拿大法律规定,联邦政府及各部门闲置资产,必须交由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集中统一处理,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出售。政府不需要的动产,包括旧飞机、船舶、汽车、家具等,一般集中处理,或以旧换新。处置政府闲置资产坚持以下原则:使资产获得最大经济价值;为各部提供的服务效率高、效益好;按闲置资产现状就地销售,减少交易的法律责任;出售要有竞争,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检验。美国联邦政府闲置资产交由公共建筑服务中心负责处置,有调拨给其他联邦机构、州、地方政府,赠与合格的非盈利性组织,公开出售等几种处置方式。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的闲置资产处置,提高了资产再配置的效率,杜绝了政府公共资产“出口”的腐败,为政府树立了公开、公正的形象。

四、巴西模式:由计划预算管理部的联邦资产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

巴西的政府公共资产由计划预算管理部负责,下设联邦资产秘书处负责具体管理。由于巴西与其他国家不同,管理预算的部门不是财政部,因此形成了特殊的“预算部-管理局”管理模式,但其管理特点的实质与“财政部-直属局”模式相同。

(一)巴西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的主管机构为联邦资产秘书处。1998年以前,联邦资产秘书处(副部级)设在联邦财政部,1999年,为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联邦资产秘书处由财政部划入计划预算管理部(巴西联邦政府预算编制职能由计划预算管理部负责)。联邦资产秘书处总部下辖7个局;在全国分设27个地区资产管理局和2个区域性资产管理代表处。联邦资产秘书处主要负责联邦政府不动产的管理,管理对象是2.4万个政府大楼和52.4万块土地。联邦政府的动产由各部门自己管理。

(二)巴西政府以法律形式确定对公共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巴西联邦宪法是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的根本法律基础,对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的范围及管理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巴西政府的公共资产分为以下三类:1、一般资产,即人民共同所有、共同使用的资产,如公路、铁路、码头等等。2、特殊资产,即各级国家机关占有、用来为公众服务的资产,如各级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占有使用的办公楼、车辆、设备等。3、自然资产,即公有的土地、森林、湖泊、河流、矿产资源等。

(三)资产购置与处置的管理。联邦政府各部门不动产的购置,均须报经联邦资产秘书处审核、批准。联邦资产秘书处对各部门资产购置的申请,一般是按照调剂--承租--购买的程序研究解决。各部门动产的购置,由各部门在正常预算内自己决定和购买。巴西政府公共资产的处置是指资产产权的转移和核销,包括资产的出售、交换、赠送、报废等多种形式。资产的出售,必须先由联邦资产秘书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底价,然后按照《拍卖法》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置。资产的转移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同级政府之间的转移,由资产调出、调入的两部协商并报联邦资产秘书处核准即可。二是跨政府级次的资产转移,需要报联邦资产秘书处进行调查评估和公示,然后由资产管理秘书处办理资产划转手续。三是国家机构将资产转让(租)给非公有单位,需要报联邦资产秘书处进行价格调查和评估;如价格合理,且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则向社会公告;最后,由资产秘书处办理公共资产划转手续。

(四)资产的使用及收入管理。巴西法律明确规定,各部门不能将占用的政府公共资产(办公用房及各种设备)用于经营活动。资产处置收入一律上交同级财政国库。联邦资产秘书处可以将掌握的闲置公共资产(土地、矿产、水资源等)通过一定法律程序转让(租)给个人或私营部门使用,具体转让(租)的方式包括授权使用、许可使用、特别许可使用等等。使用公共资产的个人和私营部门必须向联邦资产秘书处交纳租用费或转让费。联邦资产秘书处的各项资产收费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联邦财政国库。为保证资产收入管理的规范,堵塞漏洞,各种资产收入和国家税金、罚款一样,按照联邦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税费收缴凭证上缴国库。

(五)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巴西政府非常重视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联邦政府资产。各部门在资产管理中,普遍使用了资产条形码扫描采集技术,实行计算机管理。联邦资产秘书处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资产登记、资产配置、资产处置、资产收费等工作统一纳入了信息系统,提高了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目前,联邦资产秘书处正在筹建联邦资产管理信息共享系统,将现有的联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库、中央银行及财政监察等系统联网,以实现管理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该系统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巴西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各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共同点

世界各国虽然没有统一的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模式,但是却有一些共同的管理特点。

一是财政部门主管。世界各国虽然没有统一的公共资产管理模式,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的管理特点,那就是世界主要国家都是由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主导政府公共资产管理,区别之处只是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下,财政部门的职责范围有所差异。在政府干预型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的职责最强,如韩日模式中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直接由财政部门负责。在自由经济型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的职责范围较小,如美加模式中,财政部门仅负责政府公共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预算管理。但无论在哪种模式下,政府公共资产的管理都没有脱离财政部门的职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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