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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资产管理

时间:2023-09-17 15:04:23

部门资产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管理;气象部门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9-000-01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

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介绍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照种类划分,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2.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性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复杂、繁琐的组织工作,涉及主管部门、预算单位、财务部门等多个相关部门,所以必须具备一个强大的管理团队,要求具有高强度的工作责任感、仔细认真的工作态度,熟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并熟练计算机操作。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指对固定资产的计划、购置、验收、登记、领用、使用、维修、调拨、出售和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固定资产在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中一般都占有较大的比例,为确保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财政部对固定资产管理十分重视,传统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无论从质量上还是效率上,都难以适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加强资产优化管理方法是高效管理的一种捷径。

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意义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的物质条件,是事业单位实施各项公共职能、保证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护固定资产的完整性、挖掘固定资产的潜力、改进固定资产的利用价值,不仅可以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规范处置行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还有利于防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高效节约国家财政资金的投入使用。

二、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目前,气象部门大部分预算单位只一味的重视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部分预算单位只重视购置、不重视日常管理,重钱轻物;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基本都是由各级预算单位办公室人员兼职,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对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够及时,经常出现错记、漏记现象,对固定资产发生的调拨、毁损、报废等情况不能及时做出正确的处理;从而忽略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不够完善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气象部门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日益改善,在固定资产迅速增加的同时,固定资产管理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但是相关的制度建设却远远落后于改革的步伐。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使固定资产的总价值失去了对实物的控制,失去了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意义。

3.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不高

根据气象行业为公共服务的特性,气象部门固定资产主要是由财政预算资金或专项资金申请购置的,在固定资产的购置上缺乏完善的统筹计划,盲目采购、多个项目重复采购、购非所需等现象在一些预算单位比较突出,极大的造成了财力和物资的浪费,而相对应的是导致一些机构或部门因资金的短缺,一些必要的办公设备因资金有限而得不到购置,致使工作在一定范围内的开展受到极大限制,进而造成了气象部门拥有固定资产过剩与紧缺并存的局面。

三、加强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

1.加强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

气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程序规定新增固定资产,对各级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固定资产财务核算,及时发现问题并查找问题来源;对各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严格报批制度,固定资产的出处、流向、种类、价值等的处置都必须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对各级预算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清理,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系统平台作用。

2.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现状

气象部门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用来购置各类固定资产,长时间的累积,致使其对拥有的资产数量以及使用状况难以准确掌握,存在重复购置现象,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偏低,加上职工工作上的疏忽,资产变动时交接不完整、无法快速完整的查清经手的资产,从而造成资产的流失,存在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有出入较大的现象,给后期的盘点和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四、加强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

1.完善气象部门的组织结构

固定资产管理是气象部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气象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所以加强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必须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机构为先决条件,针对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现状从实际出发,首先应该完善资产管理部门的专门机构,实行定岗、定人、定位管理,制定合理的统筹计划,实施专业对口、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的组织体系,根据资产管理的权限,合理利用资产进行运作,按资产数额以及单位人员的多少因素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分配。

2.实施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和问责制

对固定资产实施动态管理是加强管理的基础工作,根据固定资产信息量大、任务繁重的特性,对其信息化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气象部门从2005年开始《中国气象局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资产录入工作,到2007年已经建立了整套比较完善的资产清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同时实施对资产录入增减比变动的情况,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对资金的全面管理、及时掌握流动信息的情况;在有利的工作平台上规范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财务单位要严格履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职责,定期对资产进出明细账和资产卡片进行核对,每期末,由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部门共同盘查、清点、核算,另一方面需要对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实行固定资产管理问责制,实施全责分明,出现问题需要有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确各单位领导、资产管理员等的职责范围。

参考文献:

[1]钟立军.对气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思考.

第2篇

关键词:费改税;资产管理

一、相关概念

任何一个组织,都有属于自己的资产。资产也可以称之为产业,主要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能给组织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第二,资产是组织所拥有并能被其所控住的资源。第三,一个组织过去的交易和事项构成了资产。

所谓的资产管理,这里主要体现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它是指委托人将自身的资产交给受托人,并且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一定理财服务的行为。通过资产管理,不仅能让资产保持原有的价值,还能让资产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值。

费改税,其实就是指税费改革,是把以前那些应缴纳的费用改为税收,比如:购置附加费改为购置附加税。它主要是指在现有政府收费基础上进行清理整顿,用税收来代替一些具有税收特性的收费项目。通过深入的财税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了一整套以税收为主,少数、必要的政府性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体系。它的实质是为了帮助政府规范其收入而采取的一项重大的改革措施。

二、费改税的意义

在1999年国家实行财税改革中,费改税是重中之重。它是适应时代的需要,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费改税规范了政府的收费,经过清理这些不合理且过时的收费项目,将政府机关、部门随意扩大征收范围等情况得到了有效的控住,使得提高收费标准失去了依据。费改税的意义主要体现的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幅度减少收费而引起的一系列额外的负担。以前的各种收费缺乏制度支持,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在征收的过程中往往会引起各种负担远远大于税收的情况。最终导致浪费的现象。费改税后则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社会经济环境。

第二,会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费改税是充实税收的举措,是大大增强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不仅因为税收有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还因为其有宏观调控的能力。

第三,能促进公平分配。收费行为的泛滥,大大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情况。费改税的行为能减轻这种收费引起的分配不公,从而增加了社会成员的收入,为经济的增长创造了较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费改税作为一种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其他各种社会保障支出以及再就业工程等的投入,都需要政府的财政来支持。在此情况下,我国就必须加强国家财政的收入,而费改税就是一种扩大财政收入的渠道。

三、公路管理部门资产管理的现状

我国公路管理部门存在一些不足,影响到我国公路自身的进一步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不明晰,产权证办理不及时

公路管理部门在部分固定资产取得时,没有及时办理各种证。《物权法》有提到,在未办理产权证时不能确认其资产的归属权,这就存在潜在风险。在资产产权发生变化是,如果未及时变更,就会造成连带的责任,从而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2.固定资产私自处理情况严重

有些资产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就已经在私下处理,这给单位造成一定的连带责任。依照国家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股东资产只有在办理了相关的审批手续后,才可以处置。但现实中往往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往往存在纰漏。比如:很多单位的车辆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就擅自处理,有些车辆已经处理,但还是没有办理过户的手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原单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给原单位带来了损失。

3.购置资产比较盲目

有些固定资产在购置的时候并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这导致固定资产的添置比较盲目,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比如:有部分单位未作市场调研,花大量资金购买大型设备,但设备在实际工作中并未得到有效的使用,这就造成了一定的浪费现象。而有些单位在购置是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由于没有资金的来源,而给单位带来了比较沉重的经济负担。

四、费改税后公路管理部门加强资产管理的措施

在实行了费改税后,我国公路管理部门在资产管理方面也做了一些调整,主要采取以下的措施:

1.需要加强监督审计,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的责任感

资产管理要重视预算管理和授权批准,这样才能提高投资决策的合理性,让资产处置的更和规范。对于那些建设项目的投资,处置前需要先进性可行性分析,减少投资决策的错误,同时要实行资产损失的责任追究制度,让管理层对资产管理更为重视。

2.要进一步规范管理的流程

首先,需要建立资产管理的机构,只有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才能提高资产管理的能力。资产管理涉及到一个部门,而不是单个的人。这时就需要部门各成员的密切配合,分清职责,划分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资产监查管理。

其次,要规范日常资产核算。一个健全的账目标,能对各种固定资产增减事项了解更清楚,更及时入账。

最后,需要用一套定期的资产清查制度,从而保证资产的完好和实用。据我们了解公路部门固定资产的流动性比较大,比如各种施工机械的调动比较频繁。在每单位时间内,只有对固定资产核查清楚,才能在日后更明确的进性资产的购置。

第3篇

摘要:文章对精细化管理的特点和内容进行了分析,针对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特点,提出了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模式的要求和内容;通过构建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模式,改变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更新管理观念,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精细化的目标。

关键词:政府部门 国有资产管理 精细化

一、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的含义

国有资产是指由政府部门占有并使用,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并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国有资产是确保政府部门作为行政机关正常运转和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如何优化资产配置,实施国有资产精细化是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迫切需要。

二、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的特点和内容

现代管理学认为,科学化管理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规范化,第二层次是精细化,第三个层次是个性化。精细化管理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日本,它是一种企业管理理念,体现了服务质量精细化和社会分工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要求。通过精细化管理可以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成本并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简单说精细化管理体现在精、细、实三个方面。精:要求关注和精通国有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效利用场地、设备、物资、设施,减少浪费,提高管理效益。细: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注重工作的过程和细节。实:要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多流程长,各部门在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落实相应的流程和细则,采取各种措施,降低运行成本,减少国有资产的浪费,从而减少资源的消耗。

三、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模式的基本要求

1、明确的工作目标。要求各项工作制定明确的工作目的、内容、完成时间、负责人等,确定明确的目标,对工作任务定量,使责任人正确理解和领会工作,并完成任务。

2、规范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和流程图,并确定详细地操作规程,使各项工作有规可循。

3、确定的工作责任。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特别是在流程交接的环节,做到责任到位。

4、标准的工作管理。各级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分工,制定职责权限、管理要求,制定验收核查标准。

5、全程的过程监督。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各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模式的内容

1、制度管理精细化。精细化管理,精是管理的关键环节,细是关键环节的主要控制点,这两点都需要有制度的保障。建立完善国有资产预算采购制度、储存发放制度、调剂和处置制度、维护保养制度等,在现有基础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部门职责、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规程,采取先确定过程再确定管理要求的做法,建立起内容全面、程序严密、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长效性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全覆盖,做到事事有规定、有程序、有人办、有记录,确保工作规范、顺畅、严谨、高效。

2、政府采购精细化。结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将过程方法理念体现在政府采购工作过程中,通过严格执行采购制度规定,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完全在综合管理体系的框架内运行。将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和要求体现在政府采购工作整个流程中,通过将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责予以明确界定和划分,分析出关键程序和关键环节,接受财务和监察部门监督,确保这些程序和环节不出问题,努力实现采购工作过程的顺畅、高效、透明、廉洁。

3、日常管理精细化。规范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完善出入库登记手续,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国有资产管理三定,既定人、定位、定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安全。落实国有资产在各时间段、各环节、各具体岗位的衔接情况和人员责任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零库存、低消耗、高品质、高效益,最大限度地降低在国有资产投入的成本。在国有资产处置环节,建立健全,优先利用多余存量国有资产满足资产增量需求。

4、维护保养精细化。加强国有资产的维护保修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完好程度和利用效率。针对国有资产的不同状况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大修有计划,小修有安排,尽可能提高其使用率和延长其使用寿命。

5、信息管理精细化。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有效进行资源共享,了解国有资产状况,实现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的集成,对国有资产纷繁复杂的业务流程及时作出迅速、灵敏的反应,实现全过程、全寿命、全方位的有效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确保账、卡、物保持一致,提高财务预算的透明度,实施自我监督和自我控制。

6、过程监督精细化。把推行精细管理和9000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引入过程监督。对精细化管理实施监督评价。对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配置、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均进行监督和考核。

通过构建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模式,改变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更新管理观念,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精细化的目标,为促进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第4篇

    法发[200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

    为保证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依法及时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时,除复制有关材料所必需的工本费外,不得向人民法院收取其他费用。登记过户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

    二、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土地、房屋权属情况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协助查询通知书。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时,应当出示本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出具查封、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对人民法院查封或者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查封或者预查封登记。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或者处理的土地、房屋权属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当停止办理协助执行事项。

    四、人民法院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并复制或者抄录的书面材料,由土地、房屋权属的登记机构或者其所属的档案室(馆)加盖印章。无法查询或者查询无结果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五、人民法院查封时,土地、房屋权属的确认以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或者出具的权属证明为准。权属证明与权属登记不一致的,以权属登记为准。

    在执行人民法院确认土地、房屋权属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六、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同一权利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时查封;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属不一致的,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

    七、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登记名义人(案外人)书面认可该土地、房屋实际属于被执行人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如果登记名义人否认该土地、房屋属于被执行人,而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认为登记为虚假时,须经当事人另行提起诉讼或者通过其他程序,撤销该登记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之后,才可以采取查封措施。

    八、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执行法院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办理查封登记。

    九、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已核准登记的,不得进行查封。

    十、人民法院对可以分割处分的房屋应当在执行标的额的范围内分割查封,不可分割的房屋可以整体查封。

    分割查封的,应当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中明确查封房屋的具体部位。

    十一、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

    十二、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对未处理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需要解除查封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查封,并将解除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

    十三、被执行人全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预查封。

    十四、被执行人部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对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按已缴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可以对确认后的土地使用权裁定预查封。对不可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全部进行预查封。

    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在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将被执行人缴纳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退还的土地出让金交由人民法院处理,预查封自动解除。

    十五、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十六、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所附的裁定书办理预查封登记。土地、房屋权属在预查封期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预查封登记自动转为查封登记,预查封转为正式查封后,查封期限从预查封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七、预查封的期限为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预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预查封的续封期限为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十八、预查封的效力等同于正式查封。预查封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未办理预查封续封手续的,预查封的效力消灭。

    十九、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查封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为首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后,对后来办理查封登记的人民法院作轮候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该土地使用权、房屋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及查封的有关情况。

    二十、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全部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部分处理的,对剩余部分,排列在后的轮侯查封自动转为查封。

    预查封的轮侯登记参照第十九条和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二十一、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并在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查封、预查封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被执行人隐瞒真实情况,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转让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其行为无效,并可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撤销不合法的抵押、转让等登记,并注销所颁发的证照。

    二十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明知土地使用权、房屋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预查封,仍然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的,对有关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二十三、在变价处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归属不一致的,受让人继受原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二十四、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二十五、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原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

    二十六、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同意,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裁定将被执行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经评估作价后交由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但应当依法向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二十七、人民法院制作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裁定送达权利受让人时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应当明确告知权利受让人及时到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

    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进行权属登记时,当事人的土地、房屋权利应当追溯到相关法律文书生效之时。

    二十八、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时适用本通知。

    二十九、本通知下发前已经进行的查封,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计算期限。

    三十、本通知自2004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第5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 控制制度 管理

一、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主体

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主体,即解决固定资产由谁负责管理的问题,是构建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首要步骤。长期以来,不少单位将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划归财会部门,而财会部门的基本职能是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与资金管理。财会部门负责本单位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与资金管理工作,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财会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在验收人库后款项支付、在处置后款项收人,并根据相关凭证登记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分类账,编制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报表,利用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财会部门自身业务繁忙,没有精力了解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财会部门不保管固定资产实物,没有条件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财会部门与固定资产保管部门属同级关系,不具备领导固定资产保管部门的权力,没有能力控制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可能承担起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角色,固定资产管理主体因此而缺失或错位。固定资产管理主体缺失或错位使得固定资产管理主体与客体相分离,财会部门不保管固定资产实物,却要承担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固定资产保管部门保管或使用固定资产实物反而不承担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角色,造成财会部门想管而管不了,固定资产保管部门能管而不管的局面,导致固定资产因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到位而失控,是原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存在的致命缺陷。固定资产管理主体宜按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即固定资产保管部门是固定资产管理主体。比如图书资产由图书馆负责保管,图书馆就是图书资产的管理主体;实验设备由实验中心负责保管,实验中心就是实验设备的管理主体;车辆、房屋及建筑物等资产由后勤中心保管,后勤中心就是车辆等资产的管理主体等等。单位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必须按其特点指定相应的保管部门,保管部门是实际掌控固定资产实物的部门,也是最有条件了解固定资产实际情况的部门。真实地动态地记录与反映固定资产实际情况既是保管部门自身进行管理的基础,更是财会部门准确核算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有效实施会计监督的需要,是保管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充分发挥保管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作用,是管好固定资产的基础。

二、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是构建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核心内容。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要达到的目标是使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且相互牵制,使固定资产从购置、验收人库人账、使用、保养维护到处置销账全过程各环节受到应有的监控,做到账实相符,以账控物。要达到目标需解决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目录。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及本单位实际情况,按保管部门编制本单位固定资产目录,使相关部门及人员明确固定资产的具体范围,以统一核算口径。

2.构建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统一凭证,即填制验收单、调拨通知单与处置通知单。在原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下,“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对保管人而言,卡对物没有监控作用,只因卡按物登;对保管部门而言,账对卡无制约作用,只因账凭卡记;对财会部门而言,账与账无法核对,账与实无法相符,只因保管部门与财会部门对同一固定资产业务进行账务处理的依据完全不同。这或许是原有模式存在的又一重大缺陷。克服这一缺陷的有效办法就是:新增的固定资产首先必须到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保管部门据实填制验收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一联随固定资产实物交给保管人员,一联随发票及相关原始凭证交给财会部门,验收单必须由保管人、相关技术人员及保管部门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固定资产变更保管部门,保管部门必须填制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一式五联,经调出、调入双方保管人,保管部门负责人、单位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二联分别留给调出部门及其保管人,作为其调出固定资产的凭证,二联分别交给调人部门及其保管人,作为其调人固定资产的凭证,一联送财会部门。处置的固定资产在办理完规定的报批手续后,保管部门必须根据批复填制固定资产处置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一联下达给保管人员,一联随批复交给财会部门。使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对同一固定资产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具有相同的依据,既便于部门间及部门内对账,又通过对账,起到监控作用。

3.明确保管人、保管部门及财会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

保管人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除负责其管理范围内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日常保养维护及安全外,还必须负责根据经确认的验收单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建立卡片,根据调拨通知单及时移交固定资产及其卡片至调人部门保管人员,根据处置通知单及时销卡,并定期盘存,做到卡物相符。保管部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负责制订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向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申报本部门固定资产购置、调拨、处置计划;负责组织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负责填制本部门固定资产的验收单、调拨通知单及处置通知单,并及时送达至相关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维修;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养护及安全;同时,应设置专岗,按工作量大小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根据经确认的验收单建立本部门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及统计台账,根据调拨通知单与处置通知单及时销账,并定期与保管人对账,做到账卡相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或抽查,做到账卡物相符,若出现不符,应追查原因,追究责任;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送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报表,接受财会部门的监督,切实承担起固定资产管理主体的职责。

财会部门作为会计核算与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根据经确认的验收单、发票及相关原始凭证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并设置专岗配备专人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对于无合规验收单的固定资产发票及相关原始凭证,财会部门应拒绝办理报销或付款手续;根据调拨通知单及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根据处置通知单及其批复及时销账;定期与保管部门对账,做到账账相符;协助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或抽查,做到账实相符;定期编制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报表,利用会计资料进行会计分析,做好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监督管理工作。

三、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是构建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关键步骤。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具有品种繁多,数额巨大,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等特点,这些特点必然导致固定资产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难度大,如果没有统一领导,各保管部门之间,保管部门与财会部门之间难免出现遇事相互推诱扯皮现象,很难从根本上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以账控物。单位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并配备一名懂资产管理业务的单位领导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固定资产购置、调拨与处置计划审批或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制度落实;负责协调各保管部门及其与财会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或抽查工作,并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负责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负责推行先进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的运用。

第6篇

一、日韩模式:由财政部直接负责政府公共资产的管理

日本、韩国两国的行公共资产管理模式可以概括为“财政部--主管部门”模式。即由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由各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日本将国家提供的用于国家事务和事业的资产,如政府办公楼、公务员宿舍、国立学校等称为公用资产。日本公用资产的综合管理由财务省负责,具体管理由各相关省、厅负责。财务省的综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各行政机构资产“购置”和“处置”进行审批,以及统计汇总各省、厅国有资产情况等。

韩国将政府用于办公、事业和公务员居住的财产,如办公楼、公务员住宅等称为公用财产。韩国财政经济部是统筹和管理全国国有财产的部门,中央政府的各部门、团体负责本部门、团体国有财产的具体管理。但需要配置和处置财产时,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处置计划和预算,报财政经济部;财政经济部再根据各部门的情况制定统一的计划和预算,报国务会议审议,最后由总统批准。财政经济部有权要求各主管部门提交国有财产管理报告和有关资料,有权要求各主管部门停止或改变国有财产的用途,也可改变国有财产的主管部门并转走国有资产管理预算,或者由财政经济部直接管理。

二、德澳模式:由隶属于财政部的专门机构负责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管理

德国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资产由财政部门所属的机构负责,并在全国成立分支机构管理分布全国的联邦资产,其特点可以概括为“财政部一直属局”模式。

(一)在财政部下设立资产管理局统一管理政府资产。德澳模式的突出特点就是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所有政府资产,并通过下设资产管理局来实施具体管理。德国在联邦、州、乡镇三级政府设有隶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的专门资产管理机构。联邦资产管理局是管理联邦资产的主要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大部分具体工作,财政部负责资产的预算管理,并对一些重要资产的出售,如土地及其附属物的出售,实行审批。澳大利亚联邦资产主要由财政部下属的资产管理局负责,具体包括房产、车辆的配置、维修和保养。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中实施具体的资产管理的机构,都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资产管理的情况。同时财政部对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资产保留一定的控制权,主要表现在财政部要制定资产使用、消耗、转移等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资产管理机构必须向财政部证明他们有能力对资产实施有效管理;财政部有权向资产管理机构提出相关要求等。

(二)从形成到处置的全过程资产管理。澳大利亚财政部下设资产采购局、资产管理局、资产出售局,分别负责政府资产采购、管理和出售,构成了从形成到处置的资产管理链条。同时资产管理局、采购局和出售局必须向财政部定期提交资产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财政部向国会提交预算并汇总资产管理情况,必要时对政府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三)政府办公用房和设施设备商业化管理。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过财政部和金融管理部下设的资产管理机构对政府资产实行商业化管理。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政府各部门提供办公楼宇、设施设备维护、安装和建设服务,以帮助用户更好地利用他们的办公楼宇、设施设备。该机构在全国各地都有分支机构和仓库网络。其商业化管理方式包括计划管理、项目管理、整体项目服务、合同管理、专家咨询等。它通过为政府公共部门用户提供诚实的、职业化的服务,来实现政府资产的保全和有效利用。

三、美加模式:管理制度、资产预算由财政部负责,日常管理由独立于财政部的机构负责

美加模式中,财政部负责政府资产预算管理,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法规,并设立相对独立的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负责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的具体事务。该模式也可以概括为“财政部一管理局”模式,以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为代表,主要有以下一些做法。

(一)联邦政府的公共资产由专门资产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美国总务署是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管理事务,专司联邦政府机构的政府供应和采购管理、车辆购买和租赁服务管理、动产管理,以及政府闲置资产和房产管理。加拿大联邦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为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机构,并负责为整个联邦政府提供后勤服务。

(二)严格的预算管理及绩效考核。美国和加拿大的政府资产预算管理都特别严格,政府各个部门的物资采购有预算控制,各个部门内设专人负责采购工作。美国财政部及总统行政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联邦政府资产的预算管理。办公用房新建、修缮、日常管理等预算费用,由总务署统一向财政部和总统行政预算管理办公室申请;房产以外的其他政府资产如计算机、汽车等,预算则体现在使用部门的预算当中,由各部门分别申请,上述预算都必须经国会批准才能执行。加拿大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向财政部和国库委员会申请房产购置预算,按统一标准配置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美国总务署公共建筑服务中心还对联邦政府的房产绩效进行监管。该机构对房产管理绩效的目标设置和考核工作有许多指标:每平方英尺的营运费用、营运成本、营运盈余资金、无收益面积、客户满意度调查、安全满意度调查、租赁成本与私营公司成本比较等。这些指标考核的内容,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

(三)集中化、专业化的车辆及房产管理。车辆及房产是政府公共资产中单位价值较大的主要资产,对其实行集中管理、专业化管理是美国和加拿大的共同做法。美国总务署下设的联邦供应服务中心,专司联邦政府机构的政府供应和采购管理,为各联邦机构提供车辆购买和租赁专业化服务;公共建筑服务中心,专司政府闲置资产和房产管理。加拿大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房地产服务公司集中统一管理联邦政府所有房地产(包括国家公园、军事基地、监狱、港口、机场等),并为各部门提供工程设计等专业和技术服务。这种管理方法的优点是政府房地产资源能得到有效配置,既能及时满足各部门办公用房的需求,又使办公用房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四)规范化、程序化的闲置资产处置管理。重视闲置资产的处置管理也是美加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加拿大法律规定,联邦政府及各部门闲置资产,必须交由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集中统一处理,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出售。政府不需要的动产,包括旧飞机、船舶、汽车、家具等,一般集中处理,或以旧换新。处置政府闲置资产坚持以下原则:使资产获得最大经济价值;为各部提供的服务效率高、效益好;按闲置资产现状就地销售,减少交易的法律责任;出售要有竞争,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检验。美国联邦政府闲置资产交由公共建筑服务中心负责处置,有调拨给其他联邦机构、州、地方政府,赠与合格的非盈利性组织,公开出售等几种处置方式。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的闲置资产处置,提高了资产再配置的效率,杜绝了政府公共资产“出口”的腐败,为政府树立了公开、公正的形象。

四、巴西模式:由计划预算管理部的联邦资产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

巴西的政府公共资产由计划预算管理部负责,下设联邦资产秘书处负责具体管理。由于巴西与其他国家不同,管理预算的部门不是财政部,因此形成了特殊的“预算部-管理局”管理模式,但其管理特点的实质与“财政部-直属局”模式相同。

(一)巴西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的主管机构为联邦资产秘书处。1998年以前,联邦资产秘书处(副部级)设在联邦财政部,1999年,为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联邦资产秘书处由财政部划入计划预算管理部(巴西联邦政府预算编制职能由计划预算管理部负责)。联邦资产秘书处总部下辖7个局;在全国分设27个地区资产管理局和2个区域性资产管理代表处。联邦资产秘书处主要负责联邦政府不动产的管理,管理对象是2.4万个政府大楼和52.4万块土地。联邦政府的动产由各部门自己管理。

(二)巴西政府以法律形式确定对公共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巴西联邦宪法是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的根本法律基础,对联邦政府公共资产的范围及管理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巴西政府的公共资产分为以下三类:1、一般资产,即人民共同所有、共同使用的资产,如公路、铁路、码头等等。2、特殊资产,即各级国家机关占有、用来为公众服务的资产,如各级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占有使用的办公楼、车辆、设备等。3、自然资产,即公有的土地、森林、湖泊、河流、矿产资源等。

(三)资产购置与处置的管理。联邦政府各部门不动产的购置,均须报经联邦资产秘书处审核、批准。联邦资产秘书处对各部门资产购置的申请,一般是按照调剂--承租--购买的程序研究解决。各部门动产的购置,由各部门在正常预算内自己决定和购买。巴西政府公共资产的处置是指资产产权的转移和核销,包括资产的出售、交换、赠送、报废等多种形式。资产的出售,必须先由联邦资产秘书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底价,然后按照《拍卖法》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置。资产的转移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在同级政府之间的转移,由资产调出、调入的两部协商并报联邦资产秘书处核准即可。二是跨政府级次的资产转移,需要报联邦资产秘书处进行调查评估和公示,然后由资产管理秘书处办理资产划转手续。三是国家机构将资产转让(租)给非公有单位,需要报联邦资产秘书处进行价格调查和评估;如价格合理,且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则向社会公告;最后,由资产秘书处办理公共资产划转手续。

(四)资产的使用及收入管理。巴西法律明确规定,各部门不能将占用的政府公共资产(办公用房及各种设备)用于经营活动。资产处置收入一律上交同级财政国库。联邦资产秘书处可以将掌握的闲置公共资产(土地、矿产、水资源等)通过一定法律程序转让(租)给个人或私营部门使用,具体转让(租)的方式包括授权使用、许可使用、特别许可使用等等。使用公共资产的个人和私营部门必须向联邦资产秘书处交纳租用费或转让费。联邦资产秘书处的各项资产收费收入,必须全额上缴联邦财政国库。为保证资产收入管理的规范,堵塞漏洞,各种资产收入和国家税金、罚款一样,按照联邦财政部统一印制的税费收缴凭证上缴国库。

(五)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巴西政府非常重视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联邦政府资产。各部门在资产管理中,普遍使用了资产条形码扫描采集技术,实行计算机管理。联邦资产秘书处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将资产登记、资产配置、资产处置、资产收费等工作统一纳入了信息系统,提高了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目前,联邦资产秘书处正在筹建联邦资产管理信息共享系统,将现有的联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库、中央银行及财政监察等系统联网,以实现管理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该系统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巴西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各国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共同点

世界各国虽然没有统一的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模式,但是却有一些共同的管理特点。

一是财政部门主管。世界各国虽然没有统一的公共资产管理模式,但是却有一个共同的管理特点,那就是世界主要国家都是由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主导政府公共资产管理,区别之处只是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下,财政部门的职责范围有所差异。在政府干预型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的职责最强,如韩日模式中政府公共资产管理直接由财政部门负责。在自由经济型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的职责范围较小,如美加模式中,财政部门仅负责政府公共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预算管理。但无论在哪种模式下,政府公共资产的管理都没有脱离财政部门的职能范围。

第7篇

长期以来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一直存在与预算管理脱节问题,并引发资源严重浪费的现象。在2015年新预算法提出的原则和要求下,建立与固定资产绩效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模式,将固定资产使用绩效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以达到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和资源优化配置,将成为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高校;固定资产;绩效;预算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较于旧预算法,新预算法首次将绩效管理以法律的形式融于政府收支行为明确将“提高预算绩效”列入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结果报告的内容,并补充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预算编制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进行编制。与传统预算管理方法不同,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传统预算管理流程中,包括预算编制、执行、过程监督、结果评价等,是一种动态的管理方法。高校属于基层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高校固定资产的形成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分配的结果。按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固定资产利用的最大化。因此,建立与固定资产使用绩效相结合的预算管理模式,实现存量与增量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是高校管理固定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

1目前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高校固定资产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物质保障,目前高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普遍停留在看帐管资产的静态管理模式,其主要特点就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财务部门主要对固定资产的价值进行核算,总务处、后勤管理部门、图书馆、科研处、实验管理处实行对固定资产实物的归口管理,具体使用和占有部门又在各科室、教研室和实验室。这样造成固定资产管理的多头交叉管理,但又无专一统筹管理部门,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现象。从近几年财政部门加大对国有资产清查的力度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普遍存在,购置资产的不合理,报废手续的不齐全,随意处置资产,导致固定资产严重浪费,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1.1固定资产核算范围不全面

2012年,财政部、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2014年各高校正式实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提出了要求,但对于固定资产各大类(除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如何计提、计提年限等并未做明确要求,导致高校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普遍缺乏参照,甚者部分高校仍未开始计提折旧这项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并不计入预算部门的当期支出,所以是一种“虚提”方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引入“虚提”固定资产折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固定资产的价值,解决了高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直虚高的问题,但如果能进一步将计提折旧与各预算部门的当期效益挂钩,对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将会更有益处。

1.2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重钱轻物现象突出

固定资产重分配,轻管理,争着要资金、要项目,支出形成资产后能不管就不管。固定资产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依靠财政拨款,在目前经费预算编制的过程中,侧重强调控制支出增幅,项目可行性及预算增量的变化,并未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考量。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加上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导致单位在进行资产配置时,经费分配向置一些价高、档次高的资产倾斜,盲目追求资产设备的数量和档次,出现设备重复购置、闲置浪费的现象。目前财政部门普遍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跟踪,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加大资产购置的随意性[1],有些部门甚至为了保证预算完成率,在经费下拨之后,并没有将其用于当时申报的设备,随意调整预算购置明细。

1.3信息共享资源网络缺失,资产浪费严重

目前各高校普遍缺乏可以覆盖整个学校乃至其科研机构信息网络平台,由于信息不对称,无法将校内资产配置情况及校外资源共享给其他部门,导致在预算申报时,各科室、实验室仅根据自己部门的需求进行采购,难以共享使用,导致重复配置、闲置浪费、占有使用不公现象。大量前期购置的设备闲置任意摆放,由于昂贵的维修成本及日新月异的更新换代技术,闲置的资产使用年限遭人为的缩短,导致这些设备更容易遭到淘汰,资产浪费严重。

1.4资产处置缺乏监控机制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要求高等学校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由于目前高校资产普遍资产数量多、金额大,相应的预算监控机制缺失,导致这项工作难于开展。在近几年的清产核资审计中,对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理不当也是突出问题之一。很多部门当资产为自有物,随意处置,报废、减少、注销、捐赠也未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报批。非经转经的固定资产也未按要求进行评估,出租、出借、转让手续不齐全或根本未办理[2]。资产被经营单位无偿占用和使用,资产的投入得不到合理补偿。

2固定资产使用绩效与预算管理模式相结合的必要性

预算法的修订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大了预算分配的透明度,强化了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联系,并且将绩效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目前高校的预算编制需人大审议,并接受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使得各高校在申报资产购置计划时也要谨小慎微,在资产购置的可行性、合规性均需要合理的说明,从而在资产购置经费预算的年度计划分配及日常运维方面得到较合理、有效的控制。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利用现有的资产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平台,运用资产预算和统计报告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分析,使资产的配置与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使用部门的需求充分结合,从而实现资产配置的科学性、合理性,资产处置的合规性。绩效预算是预算改革的方向,是促进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手段。寻求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制度,不仅是将各类资产的运行结果体现在预算考核的范围,而且要将资产需求与产出效益都能体现在整个预算系统中,有利于上级主管部门对单位资产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绩效考评,防止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

3基于固定资产使用绩效的预算管理模式的构建

3.1预算管理组织架构及运作模式

预算绩效管理是全员参与的全过程管理模式,需要建立专门的预算管理机构保障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预算管理机构包括预算的执行部门、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委员会。3.1.1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办公室为预算决策提供支撑的部门,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后勤、总务部门组成。财务部门主要把握对资金支出的合理性、预算经费分配的可行性、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等;后勤、总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需利用现有校内、校外信息网,结合现有存量设备的利用情况,对各预算执行部门上报项目中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综合考量。两个部门形成综合意见后,反馈至预算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3.1.2预算管理委员会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校内预算的决策机构,需要由一位固定、唯一的副校长牵头带领,避免出现资产的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小组成员需包括图书馆、实验室、总务部门、科研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是监督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财务和内控审计。财务审计涉及到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存量及增加变动情况,账实相符情况;内控审计主要是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设备采购、处置的流程审批情况。图书馆、实验室、总务部门、科研部门等部门是资产使用归口部门和管理部门,主要对校内预算反馈的资产购置意见进行核实,定期对占有和使用存量资产进行盘点等。财务部门是资金的分配部门,负责对整个学校的预算资金进行总体的额度控制,保证分配至各部门经费的合理性、可行性。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校内预算反馈的意见进行复核,对校内预算提出的资产购置意见进行核实、修正,形成最终部门预算明细及其资产配置调整意见,并将最终结果反馈至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委员会可设立在财务部门。

3.1.3跟踪并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校内预算管理办公室将控制数下达至各预算执行部门,并要求预算执行部门按调整后预算进行资产购置,根据现有学校资产配置情况实现资源共享。预算批复资金下达后,预算执行部门应严格将预算资金用于固定资产建设,并将采购的资产信息及时传递给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预算执行的结果,统计资产增减变化数据,为预算执行、调整提供参考数据。同时,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采购计划安排,资产配置,使用、维护、处置以及资产清查等工作。年度终了时,形成年末资产总体情况报告,与部门决算相辅相成[3]。

3.1.4固定资产绩效考评

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设置,通过运用相应的绩效评价方法及评价体系,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对固定资产使用的产出结果、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以便能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将固定资产由静态管理转化为动态管理,为提高固定资产的绩效,实现资源的共享及优化配置提供依据。

3.2保障预算管理模式的运行机制

3.2.1信息共享机制

信息共享平台是分析预算申报过程中资产购置是否合理、可行的重要依据。通过集合校内各使用部门的资源及校外共享平台,借助政府公共网络平台,实现内外部资源共享,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所以,加强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推动多种类型平台建设,对高校资产“专管共用、统管共用”的资产管理模式起着重要作用。

3.2.2部门保障机制

新预算法下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的运作,要避免以往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问题,需要建立一个统筹规划和管理的部门。如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全校专门负责校内固定资产的统筹规划部门,管理人员队伍需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具有较高的素质和技能保障固定资产的绩效运作。

3.2.3跟踪监控机制

以审计部门为主要承担主体,在源头及过程中对资产的使用行为进行监控,主要负责学校内部控制审计及固定资产采购、使用、处置是否符合程序,定期检查资产的存量及增减变化,资产是否存在非正常的减少、毁损及消耗,资产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

作者:陈芳 单位:广州医科大学

参考文献:

[1]蒋泽生.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革的思考[J].财会通讯,2009(5):71-73.

第8篇

关键词:政府资产管理模式;比较研究;借鉴及启示

一、引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政府履行职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保障和经济基础。而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各个环节均存在一些较为普遍的问题,如使用效率低、配置不公、评估不合理、建账不全、入账不及时等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国有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管理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美加“财政部――管理局”模式

美国和加拿大的模式可以概括为“财政部―管理局”模式,即财政部负责管理制度、资产预算,独立于财政部的机构负责日常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政府资产管理的统一

在美国联邦政府中设立专门的公共资产集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美国总务署,具体负责管理事务,下设联邦供应服务中心和公共建筑服务中心,前者专门负责联邦政府机构的政府供应和采购管理、租赁服务管理、动产管理和车辆购买;后者专门管理政府闲置房产和资产。加拿大专门资产管理机构是加拿大联邦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专门负责为整个联邦政府提供后勤服务以及对政府公共资产管理进行管理。

2、公车及房屋管理的集约

对政府公共资产中单位价值较大的是房屋和公车,美国和加拿大政府的共同做法是对其实行统一管理,并提供专业服务。美国总务署下设的联邦供应服务中心,专门负责统一采购各部门需要物资和租用的资产,为各联邦机构提供房屋租赁和公车购买专业服务;对政府的利用率很低的资产和房屋进行专门管理,对有些“不良”资产委托商业拍卖行卖出,所得收入上缴国库。加拿大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为各部门提供工程设计等专业和技术服务。房产和车辆的维修实行的是商业化运作,通过公开向社会招标,选取和委托私营公司管理房产和车辆,使用政府各种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发挥更大的效用。

3、闲置资产管理的规范

美加模式的显著特点是重视闲置资产的处置管理。美国联邦政府授权公共建筑服务中心对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处置的方式有赠予合格的非盈利性组织,调拨给其他需要该资产的联邦机构、州、地方政府,公开拍卖、出售等。公共建筑服务中心为了杜绝政府公共资产“出口”的腐败,对闲置资产处置实行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方式。

三、德澳“财政部――垂管机构”模式

德国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可以概况为“财政部―垂管机构”模式。即财政部所属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政府资产,并由分布在全国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对全国的联邦资产进行管理。

1、统一管理联邦资产

德澳模式的最大特点就是政府所有资产都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下设垂直分支机构资产管理局,由其来具体实施资产形成、处置、使用等诸多环节的管理。在德国,财政部是负责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并管理一些重要资产进行。澳大利亚属于联邦制国家,国有资产分为三级,由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分级所有。联邦政府的财政部是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财政部下属的资产管理局是具体的执行机构。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作为具体实施公有资产管理的机构。

2、全过程管理资产

在德国,对于联邦政政府用房,由联邦政府资产管理局统一提供,并负责维修,所以各级政府只负责对其需要的房产向财政部和国会申请,然后按照实际使用的面积向联邦资产管理局交纳租金。澳大利亚财政部下设资产采购局、资产管理局、资产出售局,从形成到处置的资产管理链,分别负责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和出售。

3、商业化管理政府设施设备

德国联邦政府资产管理局和车辆管理中心为了更有效地提供对政府办公用户和车辆管理服务,对一些设备和车辆会实行招标的方式,从社会企业中选取合作对象。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通过财政部和金融管理部下设的资产管理机构对政府资产实行商业化管理。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政府各部门提供办公楼宇、设施设备建设、安装和维护服务,以帮助各级政府部门更好地利用其办公楼宇、设施设备。

四、日韩“财政部――主管部门”模式

日本、韩国两国的公共资产管理模式可以概括为“财政部―主管部门”模式,即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由各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1、财政部门是资产管理的综合部门

日本将国家提供用于国家事务和事业的资产称为公用资产。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是财务省财务局,负责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协调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资产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是各个省、厅。在进行公用资产管理时法律依据主要是《国有资产法》。韩国将政府用于办公、事业和公务员居住的财产称为公用资产。国有资产的主管部门是财政经济部,它是整个国家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统筹部门,管理国有财产的政策是多级负责、分类管理,中央政府的各部门、团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团体所属的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

2、资产购置和处置由财政部门审批和编制计划

日本公用资产的管理包括公用资产的取得、运用、维护、保管等。各地政府国有资产购买、进行大的修缮和改良之前,各省厅都需要向财务省提出预算申请,申请里要详细记载预算、经费支出等内容,财务申请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资产评估的妥当性进行审核。韩国对国有资产实行计划管理。中央政府各主管部门根据总统令制定对其主管的公有资产的管理预算和计划向财政经济部申报,制定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计划和预算,报国务会议审批。国务会议对预算、管理计划和处置计划进行审定,提出公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的方案,并将审批结果下达给财政经济部。当然,公有资产被处置后获取的收入归中央政府。

3、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为了正确了解、掌握公有资产的现状,对公有资进行合理、有效地管理,各个省、厅以及下属机关必须建立公有资产台账,详细记载公用资产的价格、位置、数量、处置变更事由及变量日期等信息内容。日本各部门大臣每年对公有资产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将当年国有资产的变动情况编成报告书,并以报告书的形式上报内阁,逐一向日本的财政大臣汇报。

韩国财政经济部也有权要求各主管部门定期提交国有财产管理相关数据资料和报告,由财政经济部负责汇总和提报。

五、启示及借鉴

世界各国虽然没有统一的政府公共资产管理模式,但有我们值得借鉴的一些共同的管理特点。

1、财政部门在政府公共资产管理工作中占主导地位

虽然上述七个国家的政体、管理方式不同,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但是从它们的管理模式中发现,这些国家在政府公共资产的管理过程中有个共同的特点,即政府公共资产管理都存在一个主导部门,有的是财政部门,有的是预算管理部门。只是在不同的管理模式下,财政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范围有所差异。

2、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政府公共资产的管理

国外公共资产的管理模式都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美国和加拿大成立了总务属负责资产管理的大方向管理,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德国成立了隶属于财政部的资产管理局;澳大利亚成立了隶属于财政部的资产采购局、资产管理局、资产出售局;日本和韩国分别是由财务省和政府经济部直接负责资产管理。专门的机构为公共资产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促进了公共资产管理的专业化和集中化,从而提高了管理水平。

3、法规健全,管理规范

各国在公共资产管理方面均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而且管理模式都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如加拿大法律明确规定了联邦政府及各部门闲置资产处置方法和程序;日本严格依据《国有资产法》对公用资产进行管理。各国对公共资产的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十分规范,对公共资产的计划、购置、使用和处置都制定了严格的审批程序。

4、强化资产的预算管理

各国公共资产管理的共同特点是实行资产预算管理。如美国财政部及总统预算办公室负责联邦政府资产的预算管理。加拿大联邦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需向财政部和国库委员会申请房产购置预算。德国和澳大利亚财政部均需提交资产预算。韩国制定统一的资产计划和预算报国务会议审议。

5、重视资产管理的统计报告

如美国对公共资产管理情况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并将考核与预算挂钩。澳大利亚要求,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中实施具体资产管理的机构,都要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资产管理情况。日本规定财务省每年要汇总、统计国有资产情况,将国有资产报告书上报内阁,内阁再将报告送交会计检察院接受审计后向国会报告。韩国各主管部门要将国有财产管理报告和有关资料提交财政经济部。

通过对美加、德澳、日韩等国外成熟的公有资产管理经验的归纳可以看出,建立健全由财政部门主导的管理体制、成立专门化的管理机构、制定规范化的管理流程等做法,对我国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时都是值得借鉴的。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编: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解读[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行政财产处:行政资产管理模式的国际比较[J].国有资产管理,2005(4).

[3] Tannenwald Robert:Come the Decollation,Will the States Be Able to Respond[J].New England Economic Review,2012(5).

第9篇

关键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9-0101-02

一、高校预算管理模式改革对资产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一)目前高校预算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偏重于对增量资产的控制而忽略对存量资产的管理。高校在编制预算过程中普遍缺乏对上一预算年度高校资产变动情况的全面深入了解,以及高校内部普遍存在的各部门争经费和资产管理情况缺乏透明度,在这种情况下,高校预算编制难以脱离以投入控制为主的轨道。尽管中国在高校预算管理领域进行多次改革,但这一环节仍然是高校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2.预算资金分配较随意,缺乏科学依据和操作规范。目前高校在预算资金分配环节,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科学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导致各类资产日常维护和消耗费用缺乏有效到位的监控,使之与各部门占有使用的资产实物量相脱节,预算编制部门在进行预算资金分配时难以取得合理依据,加大预算编制难度,也使得预算资金分配的结果演变为部门间为实现各自利益相互博弈,而最终达成妥协的结果。

3.缺乏预算执行评价体系。中国高校普遍缺乏预算执行评价体系,个别高校正在尝试构建该体系,主要是建立一个预算执行信息传递与反馈网络并落实专门人员,定期进行预算跟踪分析并对照预算目标,及时对差异作出调整,以其提高预算执行约束性。

(二)改革高校预算管理弊病过程中对资产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1.目前国家对高校通过预算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所提出的更高要求,预算管理也比过去更加注重资产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重点在于掌握和分析存量资产数量、价值、结构和分布状况,以此为依据寻求存量资产与高校今后发展需求之间的差距,并作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决策和及时合理调整经费投入的金额和用途。

2.建立健全资产信息动态管理系统。该要求其实是以上所论述的要求的延伸,是实现其的前提条件。高校只有建立健全资产信息动态管理系统,才能真正实现对高校资产数据的实时监控和采集,准确掌握各部门(院、系)占用资产的增减变化,以此对全校资产配置结构作出合理判断,从而使各类资产的购建必要性论证和购建成本评估做到有理可依,是预算管理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轨道的强有力保证。

3.构建一个科学、可执行的实物资产限额标准体系。2007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唯一不足之处是没有构建实物资产限额标准体系。实物资产限额标准体系不单是评估资产构建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且还是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相结合的关键点。这套体系的构建是项大工程,因为是要以大量考察数据和分析为依据,所以笔者建议可以先从办公用房装修费用、通用办公设备购置和机动车辆配置限额入手。

二、高校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的原因分析

(一)部门领导缺乏对资产管理和预算资金执行的强大责任心

目前,高校资产管理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尚未列入部门领导任期考核目标内,部门领导在调离原岗位时,只对其进行财务审计,这会加大部门领导对资产管理的松懈和预算资金执行的随意性。

(二)资产配置和预算资金分配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因素

笔者认为,无论是资产配置还是预算资金分配,都是一个将高校有限资源合理分配给各部门(院、系),以达到满足高校整体发展需求和各部门(院、系)均衡发展的过程。然而这种本应公平公正的统一分配过程,在各部门利益竞争驱动下,渗透太多的人为干扰因素,逐渐演变成两个没有太多关联性的管理系统。

(三)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

目前我们所指真正意义上的预算管理应该是对包括预算内与预算外所有财政资金的管理,但事实上由于预算外资金来源和形式的多样化以及其中所牵涉到的部门利益,使高校在进行预算编制的时候,往往只将一小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编制范围,导致大部分预算外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预算外资金被滥用也是造成高校资产重复购置和浪费的主要源头之一。

三、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的高校“三级”资产管理模式设计

(一)构建高校“三级”资产管理体制

1.构建高校“三级”资产管理体制的理论依据。随着中国高校办学体制和模式的转型,高校在财务管理领域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如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不断加强并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成立专门采购职能部门等,这些变革都或多或少牵涉到高校的预算管理。在这种背景下,高校的资产管理体制也应当做出相应的变革,才能满足新形势下高校资产管理的需求。笔者所建议的“三级”资产管理模式的理论依据如下:(1)国外公共资产管理模式理论。由于本文所论述的高校资产类似于国外的公共资产,因此在重新设计高校资产管理模式时可以借鉴他们相关的理论,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日韩模式、德澳模式、美加模式和巴西模式。无论以上何种模式,都为我们进一步理顺高校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关系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且基本上可以囊括国内高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所采取的全部资产管理模式。相比之下,美加模式更符合中国国情下的高校资产管理,即预算管理部门除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外,还负责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法规,在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中起到主导作用,高校设置独立的资产管理部门,除负责资产管理的具体事务外,还担负起随时向预算管理部门提供各类资产数据、资产购置与处置等手续证明和预算资金使用状况。(2)国家有关规章制度。2006年财政部颁布执行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两个办法”不但提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而且明文规定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这为高校今后进行“三级”资产管理模式改革指明了方向。

2.高校“三级”资产管理体制的框架结构。根据美加模式理论和“两个办法”,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思路设计高校“三级”资产管理体制架构:“一级资产管理部门―二级资产管理部门―三级资产管理部门”,“一级资产管理部门”是指高校预算管理部门,“二级资产管理部门”是指高校内设立的专门资产管理机构,“三级资产管理部门”是指各部处(院、系)。在这个体制结构内,“一级资产管理部门”将编制好的预算项目和额度直接下达到“二级资产管理部门”,“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在审批“三级资产管理部门”提交的资产购置申请时,不但要负责监督各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还要充分行使闲置资产的调剂职能,并随时向“一级资产管理部门”反馈预算资金使用状况,“一级资产管理部门”在此基础上及时对预算资金作出合理调整。

(二)与高校“三级”资产管理体制配套的制度建设

1.一级资产管理部门的制度建设。高校在实行“三级”资产管理体制后,一级资产管理部门作为整个体制运行中的主导部门,其制度建设重点应放在宏观层面的把握,要充分结合高校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的特点,针对资产信息采集、预算执行监督等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使一级资产管理具有可操作性。

2.二级资产管理部门的制度建设。二级资产管理部门是该体制中具体负责管理监督高校资产取得、使用、保管、配置、处置和评估等各个环节的部门,其制度建设的重点应放在细化各个环节的管理上,将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使高校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

3.三级资产管理部门的制度建设。三级资产管理部门是该体制中使用占用高校资产的部门,其制度建设的特点是更具体、更细化。因为其对高校资产的管理工作会落实到具体的人员身上,因此在制度建设上要根据二级资产管理制度来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办法。

(三)与高校“三级”资产管理体制相对应的管理手段

1.有效整合预算管理系统和资产管理系统的业务流程,实行软件升级或开发一套新系统。目前,高校普遍将信息化管理手段运用于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在先进的管理系统帮助下,大大提高了两者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但最大的缺陷在于两系统间相互独立,缺乏有效整合,使得数据信息无法共享,令工作效率大打折扣。解决以上问题的唯一办法是通过有效整合两系统的业务流程,对原有软件实行升级或重新开发一套符合工作需求的新软件。

2.建立内部控制体制,强化预算主导功能,形成资金资产运作的良性循环。(1)建立内部控制体制离不开“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管理手段,只有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才能保证高校在资产出租和处置等环节所产生的收益得以真正集中,便于预算部门进一步统筹安排,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强化预算主导功能可以加强预算刚性,是防止盲目购置资产和避免造成资产浪费的有力保证,也是提高高校对资金和资产运作控制力的重要手段之一。以上两条管理手段基本渗透于高校资金和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是形成资金资产运作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

3.引进精细化管理理念。“理念”在现代管理学中被称为“管理软手段”,运用得当,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高校资产管理引进精细化管理理念的目的在于综合考虑高校短期利益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力求达到内部管理规范化和资源效益最大化,从而形成一种自上而下的积极引导和自下而上自觉响应的常态式管理模式。对资产管理中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细化,例如对资产保管使用环节进行建账建卡,细化到部处(院、系)和个人;对资产处置环节,细化到具体资产及其处置结果等。对预算管理则细化到具体项目。

无论是资产或预算管理模式改革,其最终目的都为维护高校资金和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其进行合理配置,并提高其使用效率。本文以“两个办法”的文件精神为指导,构建高校“三级”资产管理模式,旨在理顺目前高校内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关系和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为高校财务管理工作尽一点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必然要求。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构建一个产权明晰、配置合理、处理规范、管理有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效能的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才能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履行职能,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奠定基础。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文章对此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资产配置不合理,人均资产相差悬殊,苦乐不均现象严重。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国有资产的不同地区、不同级次、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的配置水平差距较大;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脱节,缺乏约束,一些单位不顾实际需要,互相攀比,重复购置或盲目追求高标准、高性能,超编、超标配置使用资产。

2.资产使用效率低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重配置、轻管理”的问题突出,资产闲置、低价出租、无偿出借等现象较为普遍,资源整合、共享共用水平较低,资产使用效率不高,损失浪费情况较为严重;资产有偿使用过程中,普遍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管理水平低,效益不高。

3.管理状况不容乐观。“重分配、轻监督”,一些单位的资产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没有纳入财政管理体系;一些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资产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运行规则紊乱,收益不断转化到部门甚至个人手里,运行费用和资产损失却统统由政府买单,国有权益被不断侵蚀;一些单位资产管理账目不清,产权和实物管理混乱,土地等国有资产的价值没有按市场规则的要求进行计量,普遍存在“失真”和“失实”现象,对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占有的国有资产规模缺乏准确统计,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资产使用和处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导致资产流失。

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的措施

1.切实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职能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涉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三个主体。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具体来说,财政部门,一是要管好政策制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要关注关键环节。从源头上加强和规范管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要管出整体效应。要积极探索和建立一个侧重资产全面管理及整体运行质量监管的平台,把每一项工作都纳入到这个平台上,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综合管理的职能作用,提高资产管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稳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对外,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并向财政部门提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意见,编制资产配置项目预算,完成本部门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承办职责范围内或财政部门授权的资产管理工作。对内,各主管部门需要结合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需要,在统一的管理制度框架下,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在规定权限内审核审批资产管理事项,组织实施对本部门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本部门所属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协调和组织部门内部资产调剂工作,推动资产共享、共用,盘活资产存量。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承担着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环节的工作,它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状况直接关系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资产产权、实物资产和资产账目的管理,建立资产使用管理内部责任制,避免盲目配置、闲置和浪费资产,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本单位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事项,确保本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

2.创新管理机制,推动资产管理科学发展

(1)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机制。资产管理是预算管理的延伸和基础,预算管理是加强和规范资产管理,合理配置资产的有效手段,二者是一个有机整体。财政部门一方面要充分发挥预算约束机制,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对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实行项目预算审核制度,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充分有效利用。另一方面,要把资产管理作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降低资产维护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减轻财政支出压力的重要抓手,增强资产管理的服务功能,逐步形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资产管理,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2)完善资产运行管理机制。在资产配置环节,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资产清查结果,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国有资产的均等化水平进行调查研究,分类制定统一和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实物费用定额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存量,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合理配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资产使用环节,财政部门要充分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资产存量及使用状况,盘活存量,促进资产的有效利用。同时,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有偿使用国有资产的监管,实行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审批制度和等级备案制度,对单位的对外有偿使用资产实行跟踪管理。在资产处置环节,财政部门要以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和加强收益监管为重点,细化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范围、调剂、申报程序、审批权限以及收益收缴等,把资产处置管理与资产配置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序的资产管理良性循环机制,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资产使用和处置过程中涉及到的中介专业评价鉴定机制,建立评估档案管理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活动进行有效监管,实行评估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在资产管理基础环节,各部门要制定规范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实物管理、价值管理和财务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3)逐步建立资产使用绩效考核机制。财政部门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省级财力供给状况等,分类测算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有均等化水平,及时为资产有效利用提供参考依据。同时,要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理念,认真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按照职能需要、功能属性、公共服务标准、公共服务质量等,建立资产投入——效果评价指标体系,逐步推行资产占有使用目标考核管理,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绩效管理的长远目标模式和长效机制。

(4)建立资产整合和调剂机制。财政部门要尽快研究建立资产的调剂使用制度,构建一个统一的调剂资产管理平台,逐步改善资产分配不公平的现象。财政部门在审核部门和单位的资产配置申请时,能够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通过存量管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减少资产闲置和浪费现象,节约政府公共资源。同时,按照高效节约的原则,积极探索对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资产以及部分价值昂贵、使用率不高的专用设备试行专业化集中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单位需要的该类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申报配置和管理。

(5)建立资产分类管理机制。对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资产要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的要求实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三级管理模式。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把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剥离出来,盘活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

3.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高资产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尽快研究制定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高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第11篇

关键词:高等学校;国有资产;资产管理

随着高等学校办学规模的持续扩大,国家高等教育投入逐年增长,高等学校的国有资产占有量也不断加大,这就使得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成为高等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高等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也成为高校主管部门以及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财政部不久前组织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的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以真实反映高等学校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并保障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于现阶段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探讨如何充分运用会计的工具、方法来提高资产的管理水平,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分析

高等学校的国有资产包括了实际占有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资源,不仅仅局限于固定资产,还涵盖了货币资金、存货、往来账款、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等资产范围。对于货币类资产的管理职能基本集中于高等学校的财务部门,而对于实物资产的管理则往往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并且由高等学校的各级部门占有使用。具体来说,高等学校国有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部分主要由资产管理部门作为统一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校的资产登记管理,再由各级使用部门下设的兼职资产管理员对各部门实际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包干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资产的购置、报废、报损、捐赠、调拨等进行账务处理。定期进行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分类管理明细账与财务部门账表之间的对账,以及资产管理部门与资产实际使用部门之间的资产实物盘点对账,以达到价值账与实物账相符、实物账与资产实物相符的管理效果。另外,对于高等学校普遍涉及的尚处于建设期的资产管理工作,则又要涉及到高等学校的基建管理部门。简而言之,高等学校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涉及的部门多、人员繁杂、管理的方式也不尽相同。高等学校在管理理念上往往更关注对于资金的管理,注重会计核算的管理,而相对忽视资产管理其他环节的问题,存在重价值账而轻实物账的情况。[1]

二、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

(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的不完善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的不完善体现在资产管理部门与资产使用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兼职资产管理员实际工作中存在脱节,资产的实际管理无法真正落实到人等方面。由于资产管理系统构建的不完善而存在技术性问题,造成了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资产管理部门所采用的《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部门现行的财务系统无法直接对接,且两套系统中资产的设置类别并不一一对应,存在资产分类口径大小的差别,增加了日常管理工作的难度,对账工作繁琐,并且因为资产分类存在的差异,以及调账沟通不及时形成的时间差,从而出现国有资产的核算差异,使得国有资产的信息报告失真。

(二)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不当行为

1.国有资产使用与处置环节的随意性

高等学校频繁的部门调整及人员流动,致使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难度陡增,兼职资产管理人员缺少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缺乏对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导致对资产的使用状态、归属情况等不能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进行及时的变更,以至不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无法灵活配置存量资产,随之而来的是资产的重复购置,造成资产的闲置浪费严重。而对于金额不小的待报废资产,虽然报废时间较早,但因为实际管理中存在报废销账意识淡薄的情况,而未及时办理相应的国有资产报废手续,以致出现废旧资产长期挂账的现象,从而严重影响高等学校国有资产数据的真实性。[2]

2.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疏于管理

对外投资已经成为高等学校的重要经济活动之一,但是高等学校“对外长期投资”账面反映的金额往往与被投资单位的“实收资本”账面金额不符,在会计核算上不及时反映投资收益,对投资损失也没有足够的关注,以“对外长期投资”的初始投资额长期挂账,这就造成高等学校的会计信息失真,无法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真实情况。原因是高等学校对外投资存在“只投不管、一投了之”的现象,部分高等学校疏于管理,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缺乏应有的跟踪监管,缺少后续的监督和跟踪制度,不能及时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情况,无法正确核算对外投资的经济事项,会计信息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尤其是对于国有资产参股而没有实际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高等学校对其监管不力,没有明确的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目标,因此对于投资收益未能及时催收催缴,导致投资长期得不到收益,而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3]

3.新校区建设未及时办理资产入账

高等学校存在新校区建设工程已完工并交付使用项目,因审计等原因,而尚未办理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情况,以至于未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从而成为账外资产。造成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的信息严重失真。高等学校的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基建管理部门都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信息不对称,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验收、交付、使用、入账等环节缺乏多部门监管,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正常有序进行,大大降低了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评价。

(三)国有资产管理缺乏内控制度

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缺乏内控制度的制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际工作中侧重于对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而没有对国有资产的购置环节充分监管,对于各部门购置的资产是否遵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要求进行,对资产采购的流程缺乏控制。因为信息沟通的不畅,对于资产购置是否符合预算管理的要求,也不甚明了。另外,因为人员流动频繁,加之部门机构调整,伴随的资产登记管理却不能实时变更,因此出现大量有账无物的资产,由于对闲置存量资产的配置不当,直接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以上种种都是国有资产管理各个环节因缺乏相应的内控制度而出现的管理漏洞。

三、国有资产管理现有问题的对策

(一)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

搭建网络技术平台,全面实现对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日常工作的信息化控制,及时将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及增减变动信息录入系统,以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同时与财务系统进行衔接,实现与财务预算管理、资产政府采购系统等的关联,从而全面又及时准确地反映出资产的分类、价值、增减变化等情况。建立健全适合动态管理要求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实时查询高等学校的国有资产状况,保证信息完整、真实。

(二)迅速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的管理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而是涉及所有占有使用资产的部门,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才能把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这依赖于一套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部门与个人的管理职责,增强资产管理的意识,才能有效地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其中尤其需要完善国有资产的实物管理的相应制度,在资产的日常管理中必须严格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清查和盘点实物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及资产的实际使用部门之间应当充分及时地沟通,首先减少账账差异,其次要按照制度规定定期对账盘点,发现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确保国有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另外要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环节,即对国有资产的报废报损要严格遵从统一的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流程。

(三)内控制度与绩效评价结合

国有资产的管理需要资产管理部门、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各资产实际占有使用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协调共管。充分遵循内控制度,既保证资产管理工作效率与效果,又同时防范资产流失的风险,同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减少资产闲置造成的损失。为了实现资产效益的最大化,必须引入绩效评价机制,尤其对于对外投资的管理。如何保证资产的安全增值,必须理顺投资关系,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的核算体系。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追踪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地记录对外投资的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情况。定期对投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加强审计监督,确保高校国有资产的投资安全。[4]综上所述,针对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积极地探索解决的方法。应该充分发挥管理会计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职能,实现财务和业务的真正融合,从更高的角度审视制度和流程,利用会计的工具和方法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为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作者:陶珺 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参考文献:

[1]刘莉,樊庆文,徐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对策[J].财务与金融,2013(1):61-63.

[2]赵莉.高等学校国有资产体制完善对策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0(3):36-37.

第12篇

关键词:高校;资产;管理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教育工作的日益重视,高等教育业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高校规模越来越大,高校资产越来越多。但是,高校资产管理工作并没有随着高校资产的不断增加而相应提高,资产管理措施仍然滞后,致使高校的资产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的问题。如果不能较好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然会影响高校的进一步发展。

一、目前我国高校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意识淡薄,浪费现象突出

长期以来,高校的工作重心是教学科研工作,资产管理工作处于不被重视的地位,有相当一部分高校的领导和有关人员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在工作中存在“重教学科研、轻资产管理”、“重投入轻管理”的现象。此外,由于事业单位购建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多数为财政拨款,其使用不计成本,由此导致高校资产管理者缺乏主人翁精神及成本效益观念,各高校之间、高校内各院系之间的攀比之风严重,很多固定资产都是在没有进行科学论证的情况下盲目购建的,缺乏实用性,导致使用率不高。此外,在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缺乏统筹安排,随意性较大,重置现象严重。而各使用部门对使用的资产实行“占有式”管理,没有形成资源共享机制,对部分闲置资产和利用效率不高的资产无法进行部门间的调剂,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2、资产管理主体模糊,管理制度混乱

目前,虽然不少高校成立了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进行管理,但是仍普遍实行由后勤部门购买、财务部门管理财务账目、职能部门管理实物及实物账目的管理模式,资产管理仍是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造成资产管理出现“谁都管,谁都管不了,谁都不负责”的状况,这也导致管账与管物脱节,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管理主体不明确,造成日常管理混乱,职能部门对资产只管使用,不管维护,导致资产的损毁和丢失现象时有发生。此外,由于缺乏对资产使用状况的及时跟踪和严格的报废制度,当资产毁损丢失时,职能部门不能到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使得资产管理部门不能及时更新资产数据,不能准确掌握学校的资产实际拥有状况,造成高校资产“家底不清”。

3、资产管理队伍不稳,整体素质不高

长期以来,由于高校对资产管理工作不重视,因此与教学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相比较,在资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普遍存在专职的资产管理人员少,学历职称层次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此外,由于资产管理人员普遍待遇不高,进修和业务培训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使得资产管理部门留不住人才,专职资产管理队伍十分不稳定,有的高校甚至没有专职资产管理人员,而是由相关的后勤人员或财务人员兼任,这与迅速增长的高校资产规模、日益重要的高校资产管理工作很不适应。

二、做好高校资产管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增强资产管理意识,树立资产效益观念

高校资产是高校教学、科研和其他事业发展的必要物资保障,高校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要把资产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经常听取资产管理部门的汇报,帮助协调和解决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还要积极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资产管理的学习,使大家熟悉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流程,强化大家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从而能够在工作中自觉用好、管好各项资产。此外,高校领导和资产管理人员还要认识到高校资产闲置的严重性,不断强化资产的成本效益观念,不能光讲投入不看效益,要在资产申购审批阶段把好关,避免资产购置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资产购入后还要对资产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评估,看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并从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使高校的每一项资产都能尽量发挥最大的效益。

2、完善资产管理体系,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各高校应成立资产管理的专职机构,由主管校领导直接领导,对学校的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把高校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纳入正常化轨道。高校还应当建立监督与责任体系,各使用部门都应与资产管理部门签订资产使用及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督促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安全使用,妥善保管。

此外,健全的管理制度是资产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各高校应研究制订一套适合本校情况的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到违规必究。管理制度主要应包括计划审批制度、采购验收制度、登记制度、保管使用制度、资产变动、调拨及报废制度、资产清查制度等等。

3、强化资产管理队伍,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资产管理是一门科学,必需要有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资产管理的水平,才能适应日益重要的高校资产管理工作的需要。高校要构建一支资产管理的专业化队伍,一方面大力引进资产管理专业人才,并重视专职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资产管理队伍的整理素质;另一方面,为了充分调动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还要提高专职资产管理人员的岗位待遇,并制定相应的激励制度,从而增强资产管理队伍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