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2 17:10:4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税法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税法 课程 应用型人才
一、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需重视税法相关课程
在我国,有近500家高校开设会计学专业,各个高校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尽相同,但是有很多高校将“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放在首位。而“应用型”会计人才的培养,尤其要注重对学生税法相关知识的传授以及涉税相关技能的训练,这是因为,如果考察社会需要,就会发现对于会计学人才来说,纯粹的会计专业知识诸如来自于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以及财务管理、管理会计等学科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但仅仅是必要条件,是否掌握税法知识是否熟知涉税实务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成为衡量一个会计人员水平高低的标志。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写到:“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因此,要使高校培养出来的会计专业人才为社会所需,必须重视和加强税法相关课程。
二、税法相关课程体系
所谓“税法相关课程体系”是指实现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所需设置的税法相关课程的组成及相互衔接。参考国内高校财会类专业本科阶段的教学计划,几乎所有院校都不同程度地开设了税务会计方面的课程,有《企业税务会计》、《税务会计》、《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税务会计实务》、《税法》等等,这说明对于财会类专业的本科教育而言,税法以及税务会计知识已经成为其知识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及实践经验,为实现“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必须在培养方案中重视对税法课程体系的安排,并且税法课程体系应尽量完备,不可浅尝辄止,在内容上至少应包括实体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行政法制、涉税实务、纳税筹划。其中,涉税实务应不仅包含税务会计的内容,还应包括纳税申报等。在课程设置上,可设置成“税法”、“税务会计”、“企业纳税筹划”理论课程以及“税务实务”实践课程。在税法相关课程体系中,“税法”课程是基础课,应包含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行政法制以及各实体税法,通过该课程,其作用在于帮助学生树立纳税意识,了解涉税相应的法律法规并熟知各税种的相关构成要素。“税务会计”课程将税法知识和会计知识结合,使学生掌握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企业纳税筹划”是提升课,能够帮助学生形成纳税筹划的意识,掌握纳税筹划技能和技巧。“税务实务”实践课程则保证了学生具有涉税实务的动手能力,能够将所学到的税法相关知识真正应用到实践中去。在税法相关课程体系中,有理论有实践,有基础有提升,既相互联系有各有侧重点,能够有力地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税法相关课程教学安排
从与其他课程的关系上看,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认知特点,税法相关课程应为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课程的后续课程。从课程体系内看,“税法”课程是基础课,内容多,更新快,应先开设“税法”课程。“税务会计”和“企业纳税筹划”课程可在“税法”课程之后开设,最后开设“税务实务”实践课程。
四、税法相关课程教学方式方法
在税法相关课程的教学中,一定要突破传统的讲课方法,尤其要强调应用“角色扮演”、“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的应用。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启发学生从不同的角色角度去考虑税法相关问题,在授课过程中,要使学生突破学生本身的角色,不断作为税法制定者、税收征管者、企业股东、记账人员、办税人员等去思考,这样,有助于学生加深印象,形成涉税的管理意识,提升技能,增强竞争能力。
五、结论
本文就高校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时应重视税法相关课程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就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下税法相关课程体系设置、课程安排以及教学方法阐明了自己的观点。希望本文的研究有助于高校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设置和改革。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2
今天参加这个座谈会感到很高兴。作为一名纳税人,有幸参加这次会议,说明税务局的领导同志对我们很重视、很关心。作为一名生意人,多年来,得到了税务局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关心帮助,借此机会,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这里,我想重点就加强税法宣传问题提几点建议。
当前,为什么还有不少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法律观念不强、偷税逃税现象屡有发生,我认为,需要我们税务机关进一步创新税法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巩固宣传效果。
作为一名纳税人,平时我十分关注税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我从有关的媒体上看到,有的地方开展“五进一送”税法宣传方式,效果很好,不妨借鉴。他们所谓的“五进一送”,就是做到税务法律法规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送政策上门提高税法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覆盖率。进企业,就是税务干部深入企业,通过举办税法知识座谈会、发放税法光碟等形式,将收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小册子发放给企业法人代表、会计和出纳;进校园,就是在中小学校开展“上好一堂税法宣传课,当好一名税法宣传员”为主要内容的税法知识讲座,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学税法、懂税法、宣传税法自觉性,也可以起到让学生监督和提醒家长依法纳税;进机关,就是向机关干部宣传国家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等;进农村,就是以宣传车、税收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送税法下乡进村活动,把农民群众特别关心的涉农政策送到农民群众手中;进家庭,就是以信息网站、电视台等媒体为宣传平台,播出滚动的税收宣传公益广告、税收宣传标语,开设“税收宣传月栏目”、“税收与和谐社会论坛”和问卷调查,使税法知识入心入脑,走进千家万户。
同时,每年要坚持举办纳税人知识竞赛。通过比赛,一是督促纳税人学习掌握实实在在的税收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增强税法宣传的互动性,拉近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距离;三是进一步增加税收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促进税务机关自身依法行政意识和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四是通过竞赛,让观众看一看纳税人台上说的和台下做的是不是相一致。
我就谈这些粗浅的看法,若有不妥,请谅解。
谢谢大家!
关键词: 税法 实践教学 教学改革
随着用人单位对会计人才要求的提高,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不仅要熟练掌握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还要灵活运用税法理论知识,解决企业实际面临的税务问题。为此,我校财务管理专业自2009年起开设了《税法》课程,以期提高学生解决实际税务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拓宽学生的就业面。截至目前,《税法》教学仍然停留在理论教学层面,没有开设实践教学,使得《税法》课程教学存在严重的缺陷。
一、目前税法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师资力量薄弱。
财务管理专业中,目前专门从事《税法》课程教学的教师只有一名,这直接导致了教学中师资力量薄弱,教师教学工作量较大的问题。并且受教师个人知识面的影响,学生能够获取的信息是较有限的,尤其是前沿的知识。
2.教学培养方案有待进一步规范。
目前在财务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税法》的先修课程是《财政学》,在《税法》课程之后,没有后继的课程做补充。在其他大多学校的培养方案中,在完成《税法》课程教学之后,还开设了《税务会计》、《税务筹划》等作为后继课程。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巩固税法的基础知识,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涉税问题的账务处理能力。财务管理专业培养方案在设置上有待进一步规范。
3.课程学时数需调整。
财务管理专业在11届、12届、13届开设的课程为《税法与企业纳税筹划》,学时数为56学时。在14届进行了调整,课程设置为《税法》,学时数下调为52学时。作为专业课,52学时是很难把《税法》相关的知识介绍得透彻的,存在教学紧张的问题。很多章节,尤其是小税种往往是由学生自学完成的,从而影响教学效果。
4.教材选择偏难。
目前我校《税法》课程教学选择的是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编的注会教材《税法》。该教材信息量大,更新较快,能够实现与时俱进,为学生考注会打下基础。但是作为教材使用,在教学中,不论是学生还是老师都明显感觉偏难。在笔者进行的问卷调查中,受访者为100名财务管理学生,有86人反映主观感觉教材太难。
5.学生基础薄弱,学习方法有待改进。
本校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在入校时,其高考成绩明显低于内地其他高校,学生理论基础较弱。在学习方法上,在接受问卷调查的学生中,有将近七成的学生上课之前不预习,下课之后不复习,而且不主动完成作业。在课程信息量大的背景下,这种学习方法明显使学生感觉吃力。
以上这些是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除此之外,在问卷反馈中,部分学生觉得学习《税法》较枯燥,接近90%的学生提出需要开设实践课程,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
二、《税法》实践教学开设的必要性
1.适应市场对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要求。
目前企业对财务管理专业学生的要求已经由原来的只要懂财会知识即可转变为需要复合型人才,这就一方面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财会知识,另一方面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在税务方面,要求学生合理准确地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款,并能够进行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务的处理。为适应企业的需要,《税法》课程的实践课开展是非常必要的。
2.可以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随着目前税法的逐步健全和完善,《税法》课程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复杂。单纯的理论教学往往让学生觉得非常枯燥,如果开设了实践课程,则一方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巩固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在实践课程中,还可以通过形式多样的课程设计达到锻炼学生能力的目的。《税法》实践课程的开设可以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3.是完善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必然要求。
目前国内大多财经院校的财务管理专业在课程体系设置上都开设了《税法》课程(包含理论和实践教学),还开设了《税务会计》、《企业纳税实务》、《企业税收筹划》等课程作为补充。我校当前财务管理专业只开设了《税法》课程,没有后继课程,从这个角度来看,课程体系是不健全的。为了财务管理专业未来更好的发展,完善课程体系是必要的。当前,我们不可能对财务管理专业做很大的变革,但是至少可以从开设《税法》实践课做起,逐渐完善课程体系。
三、我校财务管理专业《税法》实践课程开设的可行性
1.《税法》实践课程可以采取多种形式。
目前,开设实践课程可以采取的形式是多样的,如在实验室模拟企业进行税务处理、填制纳税申报表等,可以把学生带到税务机关或企业,实地参与企业的各项税务活动,还可以把专业的税务人员、税务人、企业办税人员等实际从事税务工作的专业人员请到学校,为学生介绍相关知识,开展一系列实践教学活动。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以到税务机关去参观为例,本校附近就是本地的国税局,学生可以就近参观。另外,前期我院在地区国税局建立了实习点,学校与税务机关一直保持较好关系,为实践教学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条件。
2.开设实践课的基础设施保障。
本院目前专门建立了财会模拟实验室,实验室建筑面积90平方米,实验室各类资产总价值约15万元,可同时容纳100余名学生同时开始会计手工模拟实验。此外,我院还拥有四个机房,就可以容纳200余名学生进行电子做账。如果《税法》课程开设实践课,就可以在财会模拟实验室进行手工税务实务的实践教学。如果需要进行模拟电子税务实践,那么只需要购买相应的软件即可。目前财务管理专业《税法》开设实践课还应从手工税务实务入手,学院良好的实验室基础为课程开设提供了较好的基础设施保障。
3.《税法》实践课程开设的其他保障。
在实践教学中需要相应的指导教程,目前专门针对我校财务管理专业编写的教程《税法实践教学指导书》已经编写完成。该教材整合了本院税法相关的3名教师经过多方资料的收集、内容的选择和认真的编写,为《税法》实践课程的开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院专门从事《税法》教学的教师利用假期到税务机关挂职培训,详细了解税务流程、征纳税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以及企业在纳税中面临的难题等,一方面提高了教师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为指导学生的实践教学提供了保障。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专业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必须具备全面能力,这就要求学校应该不遗余力地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企业密切相关的税务实务是学生必须掌握的。在我校当前只开设《税法》课程的背景下,《税法》实践课程的开设就显得非常必要。通过以上论证,我校财务管理开设《税法》实践课程非常必要。
参考文献:
[1]李晓红,谢晓燕.高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会计之友,2010(10).
[2]何霞.《税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探讨[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8(12).
一、《税法》课程实践教学现状分析
(一)对《税法》课程实践教学重视不足
目前,大多数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教学均以理论教学为主,学生该课程成绩的考核也主要取决于期末考试的成绩,但是对实践教学部分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一般学校只是在期末最后一周安排《税法》实训课程,在执行中由于实践条件的限制往往被压缩。
(二)实践教学条件难以满足《税法》课程实践要求
在开设《税法》课程的经济管理类专业,一般均没有配备适合《税法》实践教学标准的实验室,有很多院校甚至于都没有财税教学软件。教学方式上仍然采用传统的板书教学与多媒体相结合的形式,在理论教学中侧重于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而对各大重要税种如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整个办税流程根本无法在教学中做全面展示,或者只讲解简单的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方法,对于企业在实务中可能会出现的涉税业务缺乏理论与实践的衔接。
(三)教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
在一些应用型院校,很多教师都是刚从学校毕业的研究生,自身完全没有到企业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验,在实践教学中难以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切合实际的实践应用操作,使得即使学校配备了相应的财务软件或实验室,由于教师自身水平的局限,也难以充分发挥财税软件的作用,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
二、完善《税法》课程实践教学对策建议
(一)“翻转课堂”教学法在《税法》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翻转课堂”教学法是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安排,改变传统教学中老师在课堂讲授,学生课后练习的模式,变为学生根据教师要求先进行课下学习,在课堂中再进行答疑解惑和知识的巩固提高。将“翻转课堂”教学法引入到税法课程教学中完全契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目标,有利于增强学生就业能力。
在“翻转课堂”教学中,首先,教师应结合教学目标,把分散的各税种内容进行整合,合并成五部分,第一部分是税法总论,介绍税法基本理论;第二部分是流转税类,应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为教学重点内容;第三部分是财产行为税类,第四部分是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第五部分是税收征收管理法部分。其次,教师应对重点内容预先录制相应的微课视频,比如,我国现行税法中最大的一个税种即增值税的理论教学中,教师可以录制关于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根据不同情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视频,学生在课下先进行视频预习,课上教师再针对疑难问题进行专项解答,同时,教师还可以结合学生在该知识点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布置专项训练,让学生协作完成,不但使学生对非常抽象的销项税额计算和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有了感性的认识,又提高了学习效率。
(二)项目教学法在《税法》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在项目教学法下,《税法》课程教师改变以前以教师为主的模式,分配并引导学生进入教学任务,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将《税法》课程中的枯燥的税收理论知识转化为实务操作过程中各项流转税和所得税的申报任务工作流程。下面以税法课程中的“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与纳税申报”项目为例,来说明项目教学法在税法课程中的应用。第一,收集与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与纳税申报相关的信息。在各项目组中,可要求每组学生选择一家当地的企业作为案例企业,企业类型应涉及工业企业、商业企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等不同类型,并利用各种途径获得企业生产经营以及纳税相关的信息。第二,项目实施。首先进行学生角色的分配,学生根据业务需要和角色安排,进行相应的涉税业务处理,教师应鼓励学生将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反馈,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可以采用小组讨论并与教师沟通等方式进行解决。第三,教师要对项目实施进行过程监督和结果评价。
(三)加强校企业合作,创建实践教学新平台
校企合作,是把学校和企业联合起来进行人才培养的一种模式,它的特点是注重在校学习与企业实践,直接与市场接轨,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人才,这种办学模式为在校大学生打开了一扇从学校通往企业实际的大门,可以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提前进入到岗位工作的状态,能使学生结合企业实际和自身实际查漏补缺,自学提高学习热情和学习效率。
一方面,校企合作要建立完善的培养目标和教学目标,校企合作要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并在实习中学习处理企业实际复杂涉税业务的操作技能,学校要指定专门的老师到企业中进行深入调查,取得企业办税业务的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在校企合作中要避免短期行为,对合作企业进行充分的调研,找到双方合作的共同利益切入点,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参考文献:
[1]王怡.应用型本科院校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创新与探索——以会计学专业为例[J].山西农经,2016,13.
关键词:实践教学 重要性 教学设计
一、《税收》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应用型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要求税法进行实践教学,税法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影响也使会计专业学生要想实现就业就必须掌握税法实务操作。(一)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实践教学。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发挥会计人才在社会实践中的作用,是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二)会计专业就业实习要求税法实践教学。会计专业学生的实习企业或初次就业一般为小型企业,而提高学生初次就业的职业信心有助于学生很快适应工作,并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打下基础,而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受税法影响比较大,所以加强税法课程的实践教学对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实习很重要。
二、《税法》实践教学设计
(一)校内实践教学设计
1、《税收》实践教学教材建设。《税收》实践教材要以最新税法为依据,设计适用的各税种的相关票据以及纳税申报表,并需要设计好实务操作题供学生实践适用。针对增值税实践教学,需要设计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等实践内容,以及依据《税收征收管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两个附表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实践内容,并结合设计的实务操作题让学生判断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针对企业所得税,设计某企业一年的主要业务(可以是汇总数),让学生判断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设计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根据当期业务填制《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以及相关附表的编制,练习涉及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如何汇总纳税以及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报税等。在教材建设中要重视例题模拟实践教学。
2、《税收》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通过建立《税收》实践教学实验室可以更好地进行税法实践,但结合院校自身条件,实验室可以单独建立,也可以和会计实验室建在一起。实验室主要配备实验资料、税务软件和税法教学光盘,应能供正常实践教学、税务软件操作演示以及学生进行手工模拟实训、岗位实训等。教学功能主要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一方面认识不同纳税人及其应当办理的各种涉税法律业务事项;另一方面通过学生动手操作,练习为各类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审核等业务。
3、网上实践教学栏目的开设。税法更新很快,可以利用校园网开设网上税法实践教学栏目。一是提供最新的税收法规;二是可以提供教师实践教学的课件供学生重复学习;三是提供实践练习;四是可以提供教师与学生交流平台,更好地开展实践教学。
(二)校外实践教学设计
1、当地税务部门的支持。因为纳税申报是由税务部门管理的,很多报税业务更新很快,所以要想达到好的实践效果,必须取得当地税务部门的支持。例如,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需要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防伪税控系统是指使用税务部门认可的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2、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会计以及报税工作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而由于财务工作的敏感性和机密性,使得会计专业校外实习因实习单位不愿意接收、怕单位财务资料外泄等原因而较难达到实训效果。可以探索“高校-中介机构-企业”的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通过顶岗实践安排学生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指导教师与业务能手的带领下,进入企业从事税款汇算清缴工作。通过这些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一方面为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提供一个平台;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强与中介机构以及企业的联系,把有关税法信息反馈给学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校内实践教学水平。
三、《税收》师资队伍的建设
《税收》师资队伍的建设是税法实践教学的关键没有实务经验的教师很难保障实践教学的质量。可以通过让高校教师“走出去”的“双师型”措施提高专业教师的综合专业素质,也可以通过把企业、税务师事务所的税法专家“引进来”的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专业教师的“双师型”队伍建设
税法专业教师的“双师型”队伍建设是增强税法实践教学的有力措施。有些院校鼓励专业教师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借此提高教师综合专业素质。因为这类考试对实际操作能力有较高要求,所以也可以提高教师实际操作能力;有些院校鼓励专业教师到校外实习,教师实行轮流实习制度;有的院校鼓励教师在校外企业或会计、税务中介机构兼职,为企业做会计税务咨询等。通过这些措施,目的是增加教师的实践经验,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这样对提高授课水平、增强实训课教学效果有很大帮助。
(二)引入校外专家授课
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用”是关键,培养学用结合、服务发展、以用为本的应用型会计人才,要求人才培养工作一方面要时时处处着眼于“用”;另一方面要求将“用”落到实处,要将人才培养结合到具体企业中去,将人才培养工作放置到企业实践的第一线去,将书本中、课堂上学到的各种抽象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各种具体的工作中去,通过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过程,在干中学、学中干,活学活用所学知识,真正将知识转化为应用能力,转化为活的生产力和创造力。
参考文献:
[1]沈关祥.国家税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关键词:应用型会计人才;涉税课程群;课程设置
涉税课程群是指由《财政学》、《财政与金融》、《税收学》、《税法》、《税收筹划》和《税务会计》等课程组成的一个完整的课程体系。涉税课程群是会计学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主要讲授税收基本理论、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实务、税收筹划的基本知识等内容。从山东科技大学涉税课程群的教学情况来看,学生对涉税课程群的学习态度认真,求知欲强,但也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学习过程中缺乏明确的目标,容易出现畏难的心理。为培养出既具有一定税收理论水平,又具有一定业务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就必须深化涉税课程群的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涉税课程的教学质量水平。
一、山东科技大学现行教学计划下涉税课程群设置的现状
该校现阶段会计专业共有普专、普本、学分互认专升本学生三大类型,其涉税课程群课程设置如表1、表2、表3所示。
二、山东科技大学涉税课程群设置与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相悖之处
(一)涉税课程群设置尚未做到以管理学为专业基础
管理学从来就是一门建立在多个学科基础之上的综合性或边缘性的学科。从教育部设立的工商管理类学科来看,作为经济学门类下的税收学与作为工商管理类的学科始终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本文从税法与企业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会计学的联系来说明涉税课程群在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下以管理学为专业基础的必要性。
1、税法与企业管理。一个企业的管理活动,概括起来,不外乎是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以战略管理为例,企业战略管理活动包括战略目标的制定、达到目标的途径、采取的措施、目标实现程度(绩效)等步骤。这些经济活动,税收的影响无处不在,一个讲求绩效的战略管理方案,必须充分考虑税收成本的影响。例如,许多跨国公司选择在百慕大群岛设立母公司,主要目的即在于避税。这是企业设立战略目标中的重要一环。就财务管理而言,企业财务管理不外乎是筹资、投资、耗资、收入和分配的循环过程,这些活动与税收有着天然的联系。甚至可以说,纳税本身就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税法与市场营销。长期以来,人们并不了解市场营销学与税收学科的关系。在教学实践中,我们认识到,企业的合同签订、市场营销方式的选择、营销机构的确定等都要考虑纳税筹划因素,否则,企业可能遭受经济损失。例如,企业外设分销机构,设立地点、设立方式等都对纳税有不同的影响。又如,企业鉴订合同的同时就决定了纳税义务,选择恰当的合同既可以为企业规避风险,又可以节约税款。
3、税法与会计学。税收学与会计学之间的联系点是税务会计。会计学为税收管理的基础,税务稽查、税收管理和税收筹划等课程须以会计作为先修课程,不懂会计,不懂报表就无从学习税务稽查等课程。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以及成本会计等有关会计课程是税收课程的必修课。另一方面,任何一个优秀的会计都必须正确进行纳税核算、分析,甚至进行科学的税收筹划。这说明作为工商管理类的会计学同样需要学习税收有关课程。如税法、税收管理以及税收筹划等课程。
以上分析说明,税收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学有着天然联系,为此,将管理学和经济学分析范式共同列入税收学领域,无论从学术研究还是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都有必要性。税收学科的建设需要融入管理学,这就需要调整现行课程体系,将目前的税收课程从以经济学为专业基础改为以管理学为专业基础,使税收学更多地从管理学中吸取知识,以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取得良好的发展机会。管理学科的建设同样也需要税收学的加盟,目前全国高校的管理学科除CPA会计将税法作为必修课外,其余都未开设税法及相应课程,这就使管理学科的建设缺少了一个有力的支撑,为此我们认为应将税法作为管理学的必修课程。
(二)忽视了涉税课程群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1、纳税实务操作不足。涉税课程群以介绍和操练中国现行税制和税收征管法规及运用为核心内容,同时也是一门财税专业、会计专业、工商管理等专业学生就业时,应试财税系统公务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执业资格、企业财务人员招聘等的重要考试科目和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充分体现高级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的办学特色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2、缺少实习时间。涉税课程群是一系列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要尽可能多给学生安排一定的实习时间。如上所述,学生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毕竟是纸上谈兵,他们需要一个演习的练兵场。这个最佳的练场就是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繁忙,特别是在所得税汇算期,工作量大,人手紧张,急需大量的懂税收业务知识的人员。我们可与税务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联系,安排学生进行短期实习。他们通过为纳税人税务登记、代领发票、申报纳税、建账、制作涉外文书,缩短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这样一方面可解决税务师事务所人手短缺的问题,另一方面又给学生练兵的机会,可谓一举两得,值得尝试。
三、基于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涉税课程群的建设与创新
(一)在课程设置上,应突出专业性,注重实用性
课程体系是教学工作的总纲,是教学改革的切入点。涉税课程群应当在符合其内在知识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学科交叉,内容重组,在遵循逻辑性、体系性和开放性三个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体现学科的继承性和开放性。
1、课程设置的专业性。具体而言,针对税法课程的相关性,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分专业进行,如财税专业,在税法课程开课之前,应开设财政学、税收学、财务会计等课程,税法课程可设置54学时;而财会专业,在税法课程开设之前应开设财政学、税收原理和财务会计等课程,税法课程可设置72学时,以突出税法课程在财会专业中的重要性;其他专业,在开设税法课之前应开设财政学等课程,并且将《税法》课程改为《税收学》,可以设置54学时,让学生对税收理论和基本税法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把握。这样设置的目的:一方面,让学生掌握并学会运用税法基本原理,培养学生一定的研究能力;另一方面,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程设置的层次性。结合我系的学生实际情况,在课程设置上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背景、学习能力和学习目标。对于会计专业的专科学生,涉税课程群的课程设置为财政学(54学时)――税法(54学时)――税务会计(36学时);会计专业的本科学生,涉税课程群的课程设置为财政学(54学时)――税法(54学时)――税收筹划(36学时)――税务会计(36学时);会计专业的中外合作学生,涉税课程群的课程设置为财政学(54学时)――税法(54学时)――国际税收(36学时)。这样设置,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税法相关课程的积极性,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对税法知识的不同需求。
(二)在教学方法上,应提倡创新性,注重整体性
1、精心选择教学内容,引导和启发学生学习。教师的责任是首先精心选择教学内容,引导和启发学生学习。现在的税法教材内容越来越翔实、丰富。在教学计划学时少(一般只有54学时)的情况下,如果教师为完成教材内容而满堂灌,在有限的讲授时间里,不分轻重缓急、照本宣科地讲授教材内容,就会造成教师讲得越多,学生得到越少;教师越是面面俱到,学生的印象越是模糊,结果事倍功半,事与愿违。为此,必须要遵循如下原则进行教学内容的选择:一是注重授课对象差异性。对于财税专业、财会专业的学生,应注重税法实务,注重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的培养。对于经济学、工商管理、金融等专业的学生,应注重税法理论和实务并重的原则。二是考虑未来工作中的有关知识的利用度。我国现行的税种有20多个,但在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利用率较频繁的只有10多个,根据学以致用的原则,这些内容就应为教学重点。三是适当关注每年CPA考情变化。CPA是我国目前繁多的会计资格考试中权威性和价值量较高的考试之一,而税法属于五门考试科目之一,其考题的质量较高,其考试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税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教师适当关注每年税法考题及其变化,并适时调整自己的教学内容是尊重税法时效性的体现。
2、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使用。课堂教学主要采用大班理论授课和小组研讨新型教学组织形式。大班理论授课采用启发式教学,利用“五讲教学”(讲重点、讲难点、讲热点、讲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方法与手段),使学生在把握课程内容整体逻辑体系的基础上,了解知识产生的历史背景,加深对课程主要知识点的理解,培养学生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和创新意识。此外,借助于问题教学、启发教学、案例教学等先进教学方法,将课程教学内容讲透讲活,使学生在把握课程内容的整体逻辑体系的基础上,加深对课程主要知识点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以案例教学为例,目的是用会计实践活动中发生的典型案例重现实际情境,通过解析案例,让学生在回放的实景中进行分析、判断,从而受到启发、学会思考。小组研讨以上市公司真实案例为背景资料,通过组成研讨小组,开展合作性教学。合作性教学实施过程包括案情介绍、布置思考题、小组课下准备、课堂集中讨论发言、教师总结点评等步骤,对于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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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林颖.关于《税法》教学改革的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
【关键词】营改增 高职税法教学 冲击
现阶段,我们在进行相应的税务征收时,都需要遵守国家制定的相关《税法》才能开展相关的经济活动。可以这么说,《税法》是任何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都必须掌握的法律知识。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目前社会和企业发展的需要,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已经普遍从传统的职业教育,转换为更加具有实用和复合性的教学模式。随着当前营改增的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也要随着形势进行更加多层次、多角度的教学变革,《税法》课程作为目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基础技能课程之一,营改增的税收改革对于它的教学冲击有着诸多方面。
1.当前营改增税法改革的主要涉及方面
高职学生通过对税法课程进行全面的学习后,就可以对当前企业整体所需要缴纳的税收种类和数量都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同时也能够更好地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各项基本理论知识。此次部分行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征收的情况,主要会涉及到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和一些现代的服务业,比如研发和技术、鉴证咨询等服务。在这些税收改革措施落实的过程中,相关的税率安排都会有一定的波动,比如在现行的增值税和低税率基础上,新增加11%和6%两档低税率,对于不同种类的纳税人的税率也都有一定的调整。营改增措施对于当前宏观的税务财政经济而言,它是有利于整体社会经济增值税务链一体化的构建,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促进地区间经济的利益分割和房地产的合理发展,降低通货膨胀发生的概率,更好地保证人民的生活水平。对于企业来说,营改增的措施施行也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合理避税工作,同时有效加强公司内部的稽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2.面对营改增冲击中高职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在营改增的税收改革的冲击下,当前高职中的税法教学中主要存在着如下几点下问题,第一,教学改革不能与当前的税收改革相同步,虽然在新的税收政策下,大部分高职院校所用的税法书本中的知识及时进行了更新,但是实际的教学方法和模式并没有进一步根据当前这项税改制度的具体施行进行了一系列同步的改革活动,当前的教学方法主要还是以理论为主,实践操作性不强。第二,教师的税法知识并没有及时更新,要想培养出一个具有较高水平的会计专业人才,必须要有一个好的专业教师进行教学指导。但现阶段的营改增的措施落实还只存在于一些大型的试点城市,相关政策具体的操作和运行流程还没有普及开来,对于那些没有较多年教学和工作经验的教师来说,要想真正将这些改革措施的重大作用和意义讲解给学生听是非常困难的。第三,税务实训的流程单一,对于会计专业的人才来说,他们除了要有相应的深厚专业知识,还需要有扎实的税务实践能力,对于各项税务的来源和处理能够及时开展。随着营改增税改的不断推进,当前企事业单位对于所需的会计人才的具体实践操作能力也变得越来高,但是现阶段中高职院校的实训流程还是较为单一,对于复杂的税收讲解培训,尚且缺乏。
3.冲击下的税法教学方法的改善建议
3.1 合理安排教学课程,税法教程及时更新补充
目前税法课程在开展的过程中,因为它的相关复杂性,所以我们需要在高职院校中开展较多的课时,才能更好地满足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的税法教学要求。但是在实际的课程安排中,由于其他会计专业的课程影响,税法课程实际的课程安排就比较少,难以达到学生能够熟练掌握的程度。我们要想将税法知识完整的体系从头到尾全部讲完,这些课时绝对不够用。因此,我们要合理地安排教学课程,并做好教学内容的侧重工作。在营改增税改制度不断完善的前提下,相应的高职所订阅的税收教材和学习资料也要及时更新补充,不断更新、创新。总的来说,税法的改革和变化是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因此相应的教程在补充更新的过程中还可以对现存的一些社会现象和问题进行积极的剖析,以此来更好地提高学生的会计思维方法和模式。
3.2 注重税收教学的趣味性,强化学生后期的税收练习
传统的税法课堂教学模式主要是以教师为主的填鸭式的教学模式,但在当前税收政策风云变幻的前提下,相应的高职院校应该尽可能地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来积极调动高职学生们学习税法的积极性。教师可以将生活中各种实际经典的案例进行相应教学分析,以此来进一步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加强师生间的交流沟通,帮助高职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更加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他们自身的会计专业能力。教师在进行税收教学的过程中还可以积极运用幽默、浅显易懂的语言对学生进行授课,让学生们能更好地理解税改的作用和意义。在训练学生具体掌握税法的实际操作能力方面,高职院校一定要通过税收强化练习来达到提高学生们税收技能的目的。因为税法知识的复杂零碎性,所以只有通过各种强化练习才能更好地加强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税法知识的掌握水平。
3.3 注重学习方法的科学性,将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工作实践性
要想有效掌握税法知识,必须利用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配合才行,我们可以采用先进的右脑记忆法、联想记忆法等来加强枯燥无味的税法知识记忆。在教学内容方面,我们则需要将税法的具体知识与工作的实践性联系得更加紧密才行,因为只有将具体的税法理论知识与纳税申报实务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让学生对税法理论知识、税务会计、纳税申报这三者在工作中的具体运用有一个熟练的掌握运用。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当前营改增的大环境下,高职院校的税法教学一定要更加注重学生税法方面的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并结合具体的社会和经济形势下的税收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为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会计专业人才做出贡献。
【参考资料】
[1]郭文茂. 税法要素在高职税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 学园,2013,28:48-49.
关键词:高职院校;税法教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
高职院校进行的是一种职业教育,财会专业需要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实用型和复合型的人才,而传统的教学方式显然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的要求了。因此,高职院校越来越多的课程开始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教学改革,税法课程也不例外。其中实践教学的强化是教学改革的内容之一,笔者将根据以往的教学经验,在分析税法实践教学现状的基础上谈谈如何进行实践教学。
一、高职院校税法实践教学的现状分析
由于我国将进有一半的高职院校都开设了经济类、财会类专业,而税法课程又是这些专业的必修课程,承担者为社会培养优秀财会人才的大任[1] 。但是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深入,社会对财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关调查资料表明,绝大部分学生步入社会之后的在税收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较低,一旦遇到实际的税收问题便手足无措,无法解决实质问题。学生虽然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以及税收计算方法有清楚的了解,但是学生的水平仍然停留在理论层面,与社会实践脱节。究其原因,主要症结在于高职院校税法教学方法的脱离实际,过于重视理论教学,而忽视了实践教学。
据笔者观察,大部分院校税法课程的教学都采取传统的所谓的填鸭式教学方法,也就是让学生在一个固定的教室内听教师讲课,而教师往往以某一本教材为讲述内容。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下,学生所接触到的都是专业的理论知识,缺乏实践机会,很难将理论转化为实际的处理税收问题的技能[2]。此外,这种教学方式还会导致课堂的枯燥与沉闷,被动接收知识的学生很难提起学习兴趣。此外,很多教师着重于税法本身的讲解,而忽视了税法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与其他知识的断裂导致学生在实际中只会孤立地处理问题,对办税流程以及税务处理程序都不了解。
高职院校职业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出具备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还要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而长期存在于税法教学中的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方法显然已经不再适应社会需求[3],因此,进行税法教学改革,强化实践教学十分紧迫。
二、 高职院校税法实践教学的方法
(1)践行情境教学,让学生置身于税收工作的典型环境中。
税法课程进行情境式教学就是由教师为学生设计与税收相关的开业登记、发票领购、防伪认证、申报纳税等具体的工作情境,学习相关理论之后,让学生身临其境,参与各项税收工作,从而达到将理论知识融入到具体的工作的目的。通过这样的教学,学生不再是知识的被动接收者,而是知识的主动吸收者[4]。同时,教师还可以根据学生在工作情境下的表现,对学生实际技能有清晰的了解,发现问题便可以因材施教,还可以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以便其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2)加强校内的模拟实训教学,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加强实训教学首先要求学校要提供相应的实训设备和环境,财会院校需要在校内建设一个实训基地,提供手工模拟试验室以及电算化模拟试验室。教师可以安排专门的时间让学生进行模拟实训,也可以鼓励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参与实训。还可以通过举办竞赛的形式,让学生分成小组代表不同的企业,各自扮演企业经历、财务总监等角色,各司其职一起来完成某个与税收相关的某个项目,然后教师与其聘请的外部人员一起担当评委。同时,学校还可以加强与校外企业的合作[5],在企业内设置实训基地,组织学生进企业学习,这样更直接也更有效,学生可以学到切切实实的工作技能。
(3)创新课程考核方式,强化实践在考核中的比重。以往的税法教学中,期末考试往往成为学生成绩评定的主要标准,这种方式只会促使学生死记硬背书本知识。要真正地强化实践教学,需要调动学生参与实践的积极性,而创新成绩评定方式就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教师可以将平时学生进行实践学习的表现、主动参与实训以及参加各种相关竞赛的成绩都算作成绩考核的一部分,这样可以给学生提供参与实践学习的动力。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进行税法教学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强化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提升其工作技能以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只有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建立工学相结合、强化实践教学才能培养出具备创造性思维,符合实际需求的应用型人才。而如何进行税法实践教学成为摆在广大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难题,本文从践行情境教学、强化模拟实训教学、改革课程考核方式这三个方面为这个问题提供了答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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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的目的在于把会计处理建立在公允、合理的基础之上,并使不同时期、不同主体之间的会计结果的比较成为可能,按所起的作用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是概括组织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前提和基本要求,是会计核算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依据、主要规则和一般程序;具体会计准则是按照基本准则的内容要求,针对各种经济业务作出的具体规定。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二者在很多方面有显著的不同,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很多冲突,因此,我们需要合理协调这种差异,使二者的关系更加协调,从而优化企业的资源。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的关系经历了从统一到差异再到协调的动态发展过程,合理协调二者的关系对于完善我国的会计制度和准则及税法的模型选择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在实际操作中,实现二者关系的协调有利于企业能够正确地执法,履行纳税义务,减少纳税风险,使企业免于受到处罚;对于投资者而言,有利于企业投资人、债权人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做出正确的决策。另外,能够正确的认知会计和税法在相关方面的不同规定进而进行会计处理,也能使企业合理利用经济资源,实现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期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二者的差异
1.二者的目标存在差异
税法是以法律形式将一国的税收制度确定下来,税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企业会计的主要目的是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管理部门、股东、贷款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提供有用的信息。因为会计和税法的目标不同,所以在一国的税法和会计准则制度设计和制定的层面,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制度内容必然存在差异。
2.税法和会计的形式特征存在差异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目标不同,会计准则和税法将表现出不同的形式特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税法的强制性表现为政府依据其权力制定税法使税收具有强制性,在税收法律主义原则之下,纳税人纳税义务法定,纳税人必须依据税法对经济事项进行税收分析。对企业经营的核算应站在客观、公允的角度来加以确认和计量,因此,企业依据会计准则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一定程度表现出不确定性,从而会计准则与政府取得税收收入的目标有所偏离;同时,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准备金,以防范潜在风险,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从而在成本费用的确认时间及范围上与税收法规规定有所不同。
3.税法和会计的部分差异永久性存在
从税法制度设计角度,税法与会计制度之间始终会保留一些固有的差异,这里包含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符合具体税种计税原理,在税收实体法对具体税种设计时,从某一税种的计税原理出发,对一部分经济事项的涉税要素进行特定列举,确定某一税种的税法要件,将与会计准则中相应要素有所区别;其次是符合税法应具有防范功能的要求,从维护国家整体利益,防止和减少制度性税收流失的角度,税收制度设计和制订应具有防范功能。为了避免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空进行避税,税法制定了一些对会计核算结果进行调整的法规规定,形成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最后是符合社会道德标准的税法控制,企业发生的因违法性支出(如贿赂性支出)、违法性经营活动而承受政府部门的行政罚款和司法部门的罚金在企业所得税确认为扣除项目的控制。企业的财务会计可以作为损失列支,而税法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
二、协调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的必要性
1.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体现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
自我国2001年加入WTO之后,对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能够使企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快速地占领市场,使外国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我国企业的经营状况、资本能力和发展潜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外商投资,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也在不断地向着国际会计准则的方向靠近。从国际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的关系来看,世界各国都在努力地缩小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的差距,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体现全球一体化的经济发展趋势,我国也应当致力于协调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差异,不断地缩小它们之间的差距,力求税收制度公平、公正、高效,在保证我国有足够的税收情况下,尽量减少企业的负担,给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一个税收优惠的环境,更好地吸引外商的投资,为我国企业的资本筹资带来便利,有利于企业的未来发展。
2.协调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差异有利于降低纳税成本
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比较大,在企业进行税费缴纳时需要调整的项目就比较多,这不但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有较高的专业知识,还要求他们对税法很熟悉,这就使得企业进行税费缴纳的成本大大增多。首先,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较大,企业在日常活动中都是按着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在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还要按照税法的要求重新调整,这就使得企业要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使企业的成本增加。其次,企业的会计人员在进行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的调整时,很有可能由于对税法认识不够计算出错误的税费,如果多缴,则直接给企业带来了经济损失,如果少缴,则会造成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使企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也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最后,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要求提高了,企业就需要定期的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当我国的税法有所改变时,企业必须要及时的请相关专家对会计人员进行培训,使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及时地掌握税法改变的知识,避免调整工作的错误,给企业造成偷税漏税的行为,使企业的声誉和经济利益都受到损害,最终给企业带来了额外的更多成本,使企业的纳税成本提高了。
三、协调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的方法
1.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相协调
我国对会计目标的研究主要有两种观点: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企业的会计目标就是管理当局能够向投资者和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目标是能够为政府的税务管理部门进行税收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的信息,为企业加强财产、成本、费用和产品质量等的内部管理工作提供直接的有关决策方面的信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商业客户的经营决策、投资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进行正确的决策,降低经营决策的风险。而税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目标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有稳定的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保证企业能够在一个稳定的税收制度下健康的发展。因此,在制定会计目标和税法目标的时候,可以尽可能的将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差异进行协调,在保证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企业的发展营造出更好的环境。
2.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处理方法的协调
纳税遵从度一词的概念主要是由上个世纪80年代的美国兴起,主要是指:“纳税义务人,遵照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向国家计算缴纳的各项税收,在缴纳税收的同时,对于税务管理部门以及税务执法人员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的遵从程度”。我国要实现较高的纳税遵从度,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纳税人对我国税法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对自己企业主要涉税问题熟知在心,并不断的更新自己的业务和税法知识。第二是企业纳税人追求的价值观和税法的价值观念高度一致,不存在擦边球和偷逃税等行为或者意识。第三是能够自身意识到违反国家税法或者是偷逃税会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使得纳税人能够在企业纳税的各个环节较强管理。本文在假定企业有较高纳税遵从度的条件下,提出怎样加强企业涉税事项管理。
二、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一)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中,很少企业建立了企业内部税务风险审计检查制度。很难做好自己企业自己整改自己财务工作,往往依靠第三方税务审计,自身的财务核算基础很是薄弱。
(二)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能力比较低
随着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调整,对于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的要求不仅仅是能够保证账务处理的开展,还在对于新的财务法规信息的掌握和运用,能够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库,和时代接轨上。目前由于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事物处理比较多,很难抽出大量的时间去学习,对于新的会计政策和税法政策的学习也很不专业和系统,这就给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带来了隐患。有可能是在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不知情的条件下,出现了企业账务处理的错误,或者出现了偷逃税等行为。目前,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大多是没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他们经过多年的财务经验,坐上了管理者的岗位,在对待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事项时,往往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判断,对于国家新的法律条规的掌握程度不够,就导致了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的各种风险。
(三)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工具比较落后
根据调查发现,我国目前对于企业涉税事项管理软件的开发程度还远远不够,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工具还停留在简单的EXCEL的台账登记上,远远不能够满足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的较高要求。随着经济业务的日益多元化,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的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对于信息化和标准化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三、在纳税遵从条件下,加强企业涉税事项管理
(一)建立健全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制度
我国企业应该建立涉税事项管理制度,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结合自己企业的具体业务以及生产经营流程,建立和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合同以及资金流程管理制度,系统的做好企业涉及到的涉税事项。比如说在进行发票管理方面,要责任到人,审核到位。企业费用报销环节必须取得国家税务部门制定的国税发票,地税部门制定的地税发票,发票管理部门授权的企业自制发票(银行利息回执单,机票,工资表等)。对于不合规票据要严格控制,避免企业企业的涉税事项管理。建立健全我国企业涉税事项内部审计制度,做好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尤其是当一个比较大的集团公司,因为涉及到分公司或者是涉及到的领域比较广,企业内部在年度汇算前,一定要先进行预审,找出企业核算比较薄弱的环节,建立企业内部审计台账,并及时根据会计法律法规进行调整,避免企业的涉税事项管理风险。加强企业内部税务评估,从企业财务报表为主线,分析财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税务风险,确保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而不是把这些工作交给税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和税务部门去做。
(二)提高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素质
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可以增加自己对于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准则了解的渠道,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库。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有时不只是仅仅管理税务事项,还有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种问题,这时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不可能专门抽出时间对于税法知识和会计准则知识进行梳理,没有大块的时间进行全方面的系统学习,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可以在遇到问题时,通过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网站以及各个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获得信息的途径一定要有一定的权威性。在我国比较大的企业,也可以设立专门的企业涉税事项管理部,专门跟踪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跟新,及时的根据自己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进行汇总,有针对性的调整企业账务处理程序以及税务问题。在没有时间进行全面税法学习时,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人员还可以通过进行订阅财政税收公报类型的期刊报刊等,及时的获取最新的财政税收政策。增加对企业其他员工的培训,充分利用社会举办的有关财政税收和财务会计方面的专家培训和讲座,正确了解政策背后的精神和要义,使得企业能够依法处理涉税事项,依法履行自己企业的纳税义务,避免企业的税务风险。
(三)创新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工具
创新我国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工具,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规模进行区别选择。比如说集团公司,自身经济实力比较强大,有自己的信息化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自己研发适合自己企业的企业涉税事项管理软件,里面可以包含税法的更新,报税事项的提醒,报表之间逻辑关系错误检查,发票真伪的验证等。规模比较小的企业可以选择和其他软件公司进行合作,开发适合自己企业的企业涉税事项管理工具,也可以直接购买。比如说购买中国税网的使用账号等。
【关键词】税收筹划;意识;人才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4041(2007)10-0031-03
税收筹划是指在不违背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作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和递延缴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税收筹划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它涉及财务决策、会计核算、投融资、生产经营以及法律等多个领域,需要纳税人对税法的熟悉和充分理解。在发达国家中,税收筹划的应用十分普遍,不仅企业和个人在决定投资、经营、获取报酬前,对各种方案都要进行比较分析,选择能获取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而且这种合理合法化的税收筹划也得到政府的认可甚至鼓励。在我国,税收筹划工作尚处在初始发展阶段,纳税人对税收筹划不够重视,税收筹划的应用范围小、水平低。
1目前我国税收筹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税收筹划常与纳税人对税法的滥用交织在一起。税收筹划照理是合法、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行为,但对纳税人来说,只要能减轻税负,又不会触犯税法受到惩罚就是可实行的行为,而不会考虑实施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所以,一些纳税人实际是在想方设法寻找税法空子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甚至故意歪曲税法。比如,国家对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投资有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目的是为了促进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但有的投资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只愿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而不愿对这些地区进行实质性投资,仅在这些地区注册一个空壳企业,将企业的有关会计账务在优惠地区进行核算,从而达到享受税收优惠的目的,而这些地区为了所谓的政绩,也默认了投资者的这种行为。事实上,这些企业根本没有解决当地的劳动就业问题,更没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良好效应,也不符合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和意图。
1.2税收筹划有时是与税务人员里应外合紧密相连的。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无非是想通过筹划,执行最有利于自己的税收政策。执行什么税收政策,税法都规定了相应具备的条件,而相应的条件是否具备,需纳税人提供证明资料,经税务机关认定。因此,纳税人为能达到执行最有利于自己税收政策的目的,或伪造证明资料,在税务人员粗心大意、下蒙混过关;或拉关系、贿赂税务人员,以至不具备相应条件也能搞定。所有这些筹划实质上是披着税收筹划外衣的偷税。现实中很多纳税人聘请离退休或离职的税务人员进行税收筹划,不仅因为他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他们与税务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容易疏通路子。
1.3税收筹划很多情况下是由于税收征管薄弱或漏洞促成的。虽然我国近年来进行了一系列的税收征管改革,加大了税收征管力度,但各部门信息共享程度仍不高,征管的措施和手段还跟不上日益发展的新情况,导致税务机关对有些证据的提取感到束手无策,纳税人往往利用这一点,实施所谓的税收筹划。比如:税法规定,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应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但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价格应该是多少,由于税务机关掌握的信息不全面,无法合理确定。
2提高我国纳税人税收筹划水平的建议
2.1树立企业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意识。在市场经济下如何依法减轻企业税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企业不同,面临的税收环境各异,税收筹划的结果或许会不一致。相比之下,企业树立筹划意识并把它融入到企业经营决策的始终要比机械的学习、运用几个具体方法更为重要,毕竟意识是行为的先导,没有税收筹划意识,也就不可能有税收筹划行为。事实上,我国许多企业的领导由于对财务、税收知识不了解,加上社会上偷逃税款成风,因此涉及到企业税收问题时,脑子里想到的就是找政府、找税务局长、找熟人,压根就没想过通过自身的税收筹划能合理合法的节税。对财务人员来讲,限于税法知识的欠缺,又认为领导在税务问题上神通广大,碰到税收事务就找领导,会计只能写写算算,未能为企业税收筹划有所作为。
随着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的推进,企业必须彻底摒弃这些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作为领导不仅要做到自身加强税法的学习,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理财观,而且要积极过问、关注企业的税收筹划,从组织、人员以及经费上为企业开展税收筹划提供支持。作为财务人员不仅要向管理型辅助决策者角色转变,而且应加紧税法知识的学习,培养筹划节税意识,并将其内化于企业各项财务活动中,通过开展税务筹划为企业获得财务利益来赢得更高的职业地位和领导的重视。
2.2规范税收筹划基础工作。税收筹划的开展是建立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各项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基础之上,而我国许多企业的财务管理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规范现象,使税收筹划活动缺少根基:①各项管理活动并非严格按照财务工作规程来做,不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甚至没有经过财务上的必要预算就由企业领导“拍板”决定。②税收筹划主体不明、权责不清,会计人员认为自己的职责是做好会计核算,提供会计报表,而税收成本比较及相关决策是领导的事。③由于财务管理不严,会计人员素质低、地位差,导致会计政策执行不严,企业的会计账目时有差错,不按会计程序做账、随意更改核算方法、账实不符、账外账、小金库等现象严重,税收筹划无从下手。为此,企业应从如下方面健全财务管理,为税收筹划打下坚实基础:
2.2.1强化科学管理。策划性是税收筹划的特点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各项活动最终都会归结为一种财务活动,为使每项活动的财务效果最优,企业必须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决策审批制度,保证必要的技术、人才、资金以及税务上的可行性论证,杜绝领导干部的“一言堂”。只有如此,才能开展正常的税收筹划活动,税收筹划也才能真正在企业中发挥“节税”的综合财务作用。
2.2.2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设立完整、客观、规范的会计账目和编制真实。的财务报表既是国家财务法规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微观技术基础。实践证明,企业会计资料越规范,税收筹划的空间越大。为此,治理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会计账目不全、假账烂账现象,不仅是企业外部监管部门的工作,更是企业领导义不容辞的职责。
2.2.3明确税收筹划的主体。税收筹划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工作,企业必须有相应的执行主体具体经办才能使税收筹划真正展开。具体来讲:(1)成立由领导、会计、税收专家组成的企业税收筹划组。考虑到在实践中会计人员懂财务而不精通税法,企业领导有最高决策权但对会计、税法了解不够又没有太多的精力,聘请税收筹划的中介机构参与可以弥补企业内专业人员的不足,但中介机构尽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但对于企业的具体业务、经营特点、发展方向等信息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可以考虑建立三者合作模型,在领导的重视、会计支持、专家献计的情况下,把税收筹划工作落落到实处。(2)改变财务会计兼办税人员的做法,在企业内设立专职税务会计一职。目前,许多国家的企业内部设立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中发挥着显著作用。在现阶段我国企业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专设税务会计岗位,其职责除了编制纳税申报表、办理涉税事宜满足税务机关的要求外,应有更多的精力对企业税务活动进行合理筹划。
2.3加快引进和培训企业内部税收筹划人才。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高素质的人才是其成功的先决条件。具体来看,从事这项专业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能力条件有:(1)精通国家的税法及税收相关法律,并时刻关注其变化。只有如此,企业才能选准节税活动的策划点,了解什么是合法、非法以及合法与非法的临界点,在总体上确保经营活动和税务行为的合法性。“用透”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实经济中,许多企业对放在身边的税收优惠不知道使用,发生了应享受税收优惠的经济行为,但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也没有进行相关的税收申报,没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白白丧失了大量的节税利益。(2)了解企业所面临的外部市场法律环境,熟悉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好的税收筹划方法不一定对每个企业在任何时候都合适,税收筹划人员要在熟悉内外环境的前提下,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设计适当的税收筹划方案。(3)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操作业务水平。此外,税收筹划活动涉及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筹划人员为此还必须具备财务、统计、金融、数学、保险、贸易等方面的知识及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划的能力。
从国际范围看,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税收筹划专业化及跨国税务筹划趋势十分明显,许多企业不惜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聘请税务专家从事税收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我国要解决企业因能力不足而带来的税收筹划水平低下的问题,必须重视并加快税收筹划人才的聘用、引进和培训工作。具体来讲:(1)请外部专业税务人员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我国的税务业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从最初的仅仅为企业办理一些简单的纳税申报等业务发展到现在已逐渐地介入企业的税收筹划,其为企业所带来的节税效应已令不少企业相当满意。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聘请专业的税务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化的纳税服务。(2)引进高素质专业税收筹划人才。企业要想降低纳税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必须引进具备税收筹划能力的人才。国外一些企业在选择高级财务会计人员主管时,总是将应聘人员的“节税“筹划知识与能力的考核,作为人员录取的标准之一。我国也应朝着这一趋势发展,在淘汰不称职财务人员的基础上引进高素质的财务人才,强调财务人才的税务及其所应具备的其他知识背景。(3)加快现有办理税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在现阶段大多数企业由会计办理涉税事务的情况下,重视内部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可能是大多数企业最现实的选择。企业必须重视对现有财务会计人员税法知识的培训,促使其提高税收知识修养,掌握税收筹划的理论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具备税务筹划的意识,从而能够依法高效地为企业开展节税筹划工作。在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日趋完善,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筹划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这种培训工作更显得必要。
参考文献
[1]姚云,《论我国税收筹划发展的趋势》,《时代金融》,2006年第9期
[2]郑贵华,《如何提升企业税务筹划能力》,《财政与税务》,2004年第9期
关键词:税收风险 形成原因 防范策略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税收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企业作为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主要力量更应该重视税收风险,及早的预防税收风险。但是,税收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种风险存在于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所以企业应该发现税收风险产生的因素,做出积极的防范措施。
一、企业税收风险形成的原因
企业税收风险指的是企业因为税收致使企业可能受到一定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很容易导致税收风险的发生。所以,企业首先必须要找到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才能更好的防范税收风险。
(一)财务管理水平较低
企业的财务管理部门大都注重于对企业经营项目的核算,公司间的账务往来,但是对税收知识的了解十分淡薄,对税收政策不能准确的理解,很容易造成缴纳税收时出现严重的涉税错误。企业对基本税种了解不够全面,对于企业经营的业务是否纳税模糊不清,使企业受到经济损失。
(二)缺乏正确的税收意识
企业的管理者往往在纳税环节上缺乏正确的理财意识,总是想在国家税收上尽可能地节省财务支出,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进行偷税、骗税等行为,实施不正当手段以达到“合理避税”。殊不知,企业将会为此付出的严重的税收成本(罚款、滞纳金),所以企业应该正确认识税收问题。
(三)法制观念淡薄
企业在应对税收问题时,企业的财务人员往往是一筹莫展,总是捉襟见肘。这是因为从企业领导到员工对税收政策的淡薄,并不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企业大都会出现在税收问题上态度较为消极,从思想上没有形成纳税观念,并没有真正的意识到税法的重要性,过于注重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
(四)没有形成有效的税收管理制度
企业因为积极的参与经济活动,经营自己的产业,从而成为国家的纳税大户。也有很多企业没有建立有效的税收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对税收相关知识十分模糊,使得企业经营者在建立企业运营制度缺乏税收意识,当企业的业务部门在做业务,签订协议合同时没有税收观念,财务人员对涉及相关业务的税收问题,没有很好的能力去解决,使企业面临税收风险。
(五)企业经营的广泛性,增加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贯穿于企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全过程。现代企业都是跨领域发展,形成集团公司,所以企业的经营活动多元化。正是因为企业这种多元化的发展,使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到各方面的税收问题,如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企业重组、关联企业交易等,这就更加增加了企业的涉税风险。
二、企业税收风险的防范策略
企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不断壮大,影响企业税收风险的程度各不相同,影响因素众多。企业应该采取有效的策略避免税收风险的发生。
(一)提高财务人员应对税收的能力
企业应该加强对财务人员关于税法知识和办理税收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使财务人员能够准确的区分税法与企业财务核算制度的不同,对于模糊不清,不易理解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文件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合理的区分企业财务核算和纳税核算的不同方面,提高财务人员处理税收问题的操作能力。
(二)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
企业应该加强在经营活动中的财务管理,各个经营部门应该与税收管理部门共同配合,相互协作。在业务部门经营业务时出现纳税的业务时,税收管理部门应该做好防范税收风险的计划,积极的应对可能发生得税收问题,真正做到税前控制。加强企业对税收的财务管理,规范税收管理体制,可以有效的促进企业员工对税收政策的了解、提高,增强企业对税法的认识,有力的帮助企业防范税收风险,促进企业快速的发展。
(三)建立税收防范体系
企业应该根据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制定完善的税收防范体系,使企业能够有效的了解税收信息和国家税务发展趋势,为企业积极的预防税收风险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企业建立健全的防范体系可以提高企业员工对税法和税收政策的重视,有助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健康的发展。
(四)加强对税收工作的评审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产生很多涉税业务,这就需要企业加强对税收工作的评审工作,真正做到税中控制,确保财务人员准确的处理税收事项;清楚地区分税种,避免将税种混淆,从而导致企业在缴税时多缴或者漏缴,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涉税风险,有助企业防范税收风险。
(五)加强对税收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企业应该在企业内部大力宣传税收知识,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对税法的了解。由于现代社会税收政策更新非常快,企业应该及时组织业务工作者和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普及税法知识和相关税收政策教育。企业也可以通过宣传栏,企业报刊以及办公网站的方式加强对税收知识的宣传以及税收办理过程中的道德教育等等,促进企业高效的防范税收风险。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企业税收风险的形成原因及防范策略的研究与分析,提高了企业对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的认识,增强了企业对税收风险的防范意识,有助于企业快速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徐洁稚.浅析企业税务风险管理.[J].改革与开放 .2010.(2)
[2]张景凡.浅议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措施. [J] .会计之友(上旬刊) .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