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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体制

时间:2023-09-12 17:10:2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政税收体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财政税收体制

第1篇

一、当前财政税收体制的现状和缺陷

(一)财政税收体制存在局限性。一是税收体系不健全,一些有利于社会稳定、推进技术创新进步以及促进社会分配调节的税种没有纳入到税收体系中来,这些应该加入税收体系而又缺漏的税种,导致财政收入的流失,不利于财政收入的预算和支出,使国家对人民的贡献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缺少资金流转。由于增值税和所得税在某些方面设置的不太合理,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和国民经济的长治久安。二是由于财政收入分配呈现过度向上集中的态势,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入划分不均衡,分税制度无法得到有效落实,间接影响了中央宏观调控的力度。既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也不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分配。分税制改革不彻底。只在中央与省之间建立比较规范的分税制体制,而省以下却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规范体制,这一点需要进一步的探索。(二)预算管理体制存在缺陷。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税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中,预算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相对狭窄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从整体上看,地方政府的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具有相当程度的滞后性。由于有效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的缺失,内部约束和制衡无法落到实处,导致资金挪用现象严重,而缺乏中长期预算或周期预算的年度预算,财政预算管理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管,使得预算审核与审批失去本身应有的意义。(三)转移支付缺乏规范性。分税制包含转移支付的功能,由集中程度较高的中央财政通过财政支出来改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现象。现阶段转移支付过程中主要有资金转移流程不规范、资金转移周期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官员腐败严重等不规范现象。造成转移支付规范性欠缺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缺乏有效的制度对转移支付工作进行监管,另一方面是转移支付类型构成的不合理,无形中加大了不同区域之间的经济收益差距,使得财政支出均等化原则的失效,公共服务也无法实现均等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四)地方各级政府职能与支出责任不适应,财政管理存在问题。地方财政本身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因为财政部门职能划分不明确,在处理财政税收问题时不能对症下药随机应变,使问题越来越复杂,导致国家宏观调控效率的降低。处于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期间,部分专业的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被合并或精简,财政税收管理人员钻空子捞取利益,使得财政税收部门的管理有些混乱,这就不利于财政税收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一切阻碍发展脚步的制约因素都需要刨根究底,根据财政税收的重要性和性质,在选拔人才时更要注意,避免出现人民的害虫。

二、深化财政税收体制的对策建议

(一)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需要,建立统筹中央与地方关系,平衡合理的分级分权财政体系。各级政府的职能与支出责任不适应,地方政府财政问题突出,地区间的财力不均衡状态比较严重。各级地方政府职能划分过于僵硬,无法应付复杂多变的财政事物,经常出现政府财力与职能不相匹配的情况。一是要合理划分并明确规定支出责任,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往往存在财政收入紧张的财政状况,中央应利用自身的优势,适当分担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在合理提高中央政府收入比例的基础上,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直接支出责任,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从整体上掌控全局。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赋予地方合法的财政权力,规范地方税收立法和减免的流程。同时要将资源税、增值税、所得税、环境税等重要税种加入到财政税收中来,一方面有利于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可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缩小贫富差距,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二)建立健全科学的税负税收制度。主要表现为税负水平适中,税负结构公平合理,主体税种设计科学,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科学的税收制度要减轻纳税人的税外负担,不乱定税收标准,不重复收税。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大多数人都只是小康水平,在保证政府财政收入的同时,要规范政府性收入、取消体制外收入,适当提高宏观税负水平。传统的财政税收体制不适应经济快速发展时代,因此,向间接税、直接税并重的“双主体”的税收体系和税收结构转换,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三)建立健全支付方式科学合理搭配、资金来源可靠稳定的支付体系。一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规定适当的专项转移支付,合理适中的支付比例能对各支付方式起配合作用。二是要改革税收返还和增值税分享制度,资金转移有一个风险问题,稳定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三要综合考虑区域人口、土地面积、人均财政收支状况、公共服务成本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调整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提高中央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数额和转移支付水平。(四)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制。预算是财政支出前的重要步骤,预算编制和执行相分离、国家中长期预算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协调的新型复式国家预算体系有利于预算针对各时期的情况进行调整,税收取之于民,财政支出覆盖的领域较广,财政预算应将财政收入使用在合适的地方,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建设新型的城镇化国家。

三、深化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意义

过去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成就表明,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民生民建的推动,财政税收体制的转型,对财政税收的管理体制上有里程碑的意义。合理的税收政策有利于调整人民收入的落差,虽然不能彻底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有遏制的功效,完整的税收政策可以保障财政收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维持社会秩序,使之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经济方式相适应。财政政策包含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合理的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经济支柱,财政收入有利于发挥国家的功能,实现政府的宏观调控,而财政支出是财政收入反哺给人民的一种形式,有利于建设公共实施,完善医疗保健制度,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是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手段。

四、结语

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可以维持国民经济各领域的平衡,一方面加快我国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建设,另一方面实现我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宏伟目标。

作者:高光元单位:石林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第2篇

(一)国外财政税收监督管理的基本做法研究

国外财政税收监督管理过程中从内部职能部门的管理出发,推动财政税收的综合性管理,为财政税收职责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财政税收监督管理的基本做法是和监督内部体系紧密联系,确保监督管理模式有效创新,为财政税收的监督体系形成创造良好的条件。从监督职责角度看,是对各种监督模式进行系统性分析,按照财政税收的优化模式积极稳妥的推进各项策略不断实现。比如澳大利亚通过对内部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稳妥的进行行政管理模式创新,从多方面提高财政税收的监督效率。通过对财政税收的监督效率分析,保证各个监督管理模式能够融合在一起,形成完善的财政税收监督管理模式,为监督控制优化营造良好的氛围。财政税收管理的过程中从监督专员、公共会计、财政监督模式等方面出发,确保各个监督管理机构能够符合创新管理的要求,积极稳妥的推进创新模式建设,为创新指导和监督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财政税收体制监督机制管理的过程中从企事业单位的实际运行情况出发,积极稳妥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创新与指导模式能够优化,积极稳妥的实现财政税收的再监督,通过有效的监督模式优化,推动财政税收的综合性管理,为创新型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国外财政税收监督管理的经验模式研究

国外在财政税收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立法程序,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为监督模式创新创造良好的条件。在财政税收监督管理机制优化的过程中不断进行财政监督模式创新,通过有效的监督管理完善立法程序,优化管理方法,积极稳妥实现经验模式创新,提高财政税收的财政监督法律规范化水平。比如美国在财政税收立法监督管理的过程中非常完善,从不同的法律法规中实现对财政税收的全方位管理。在财政税收监督优化管理的过程中从预算编制管理的思路出发,通过有效的专项监督、日常监督、个案监督实现对财政税收的全方位管理,保证财政税收能够在日常经济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财政税收监督权力又在综合管理的过程中进行创新优化,实现对财政税收的专项监督管理,提高综合创新管理水平。财政税收管理的过程中通过有效的措施保证财政监督权力的有效平衡,在监督权力实施的过程中形成完善的程序,积极稳妥的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确保财政税收资源配置能够符合综合性财政管理的要求。

二、国内财政税收监督管理体制的完善

财政税收体制监督的过程中要从制度体系建设出发,积极稳妥的推进优化管理,为综合性管理创造良好平台和条件,在制度优化的过程中形成完善的创新模式,提高财政税收的综合性管理水平。

(一)财政税收监督管理提高到立法层次

财政税收监督管理机制优化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从立法层次出发,积极稳妥的推进财政税收的立法性管理,为财政税收的综合性模式创新创造良好的条件。从当前的情况看,我国财政税收监督管理属于行为范畴,必须要从行为管理的总体战略出发,积极稳妥的推进立法机制建设,为财政税收综合性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财政税收的立法管理必须要从内部监督色彩控制出发,确保财政税收资金预算能够符合资源配置管理的要求,推动全面性控制管理,为财政税收的创新型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财政税收管理的过程中要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入手,积极稳妥的实现有效性监督,保证预算管理与执行管理能够符合监督机制的要求,确保能够进行有效的管理创新。财政税收实施的过程中要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作用,通过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可以科学合理的编制财政税收预算。通过对财政税收的立法层次分析,实现对财政税收的内部有效性监督管理,为监督模式创新营造良好的条件。财政税收立法预算管理的过程中要从执行模式出发,对各种制约模式进行综合性分析,确保各种监督平衡机制能够全面的实现,通过有效的财政税收控制管理确保各种模式能够得到优化,提高财政税收的优化监督管理水平。财政税收内部控制模式优化的过程中要把各种监督模式结合在一起,形成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机制,管理的过程中要从效率模式建设出发,确保各种监督效率能够顺利实现。财政税收事前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要对问题进行分析和修正,通过有效的事后监督管理模式优化,确保各种监督主体和客体能够符合经济活动管理的要求。财政税收监督管理要从多层次控制管理思路出发,确保财政、税收、审计等工作能够符合财政税收控制管理的要求。要实现有效的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各种监督能够全面协作协调处理。健全财政监督法律体系,有效推动财政税收管理,为财政税收相互促进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财政税收在健全各项机制的过程中,需要从制度模式管理的总体思路出发,推动各项财政税收监督管理的模式创新,实现财政税收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相互促进,为财政税收的优化模式管理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财政税收监督机制

要明确各个主体职责财政税收监督机制管理的过程中要对各个主体进行分析,保证各个职责能够有效的运行,推动监督管理模式创新,为财政税收的有效性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财政税收管理的过程中要对各种监督网络活动进行分析,保证各种职责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提高财政税收的综合性管理水平。为财政税收的优化创新创造良好的条件。财政税收主体职责管理的过程中要对各种主体责任进行分析,确保有效的管理控制,提高监督控制管理效率。财政税收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的过程中,需要从不同的预算模式出发,实现管理模式优化,必须从财政管理的战略思路出发,为实现多方位管理和综合管理创造良好的条件。财政税收预算监督管理必须从政府综合职责出发,推动创新型管理,为财政税收综合模式创新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总结

第3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创新;体制改革

一、财政税收体制创新改革的必要性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离不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财政税收属于我国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对于国家以及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积极支持作用。财政税收属于国家职能之一,改革创新财政税收体制不但可以优化社会各种资源的配置,合理调节收人分配,使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及完善,而且可以推动产业经济的有效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协调的持续发展。另外,财政税收体制的健全程度对于其自身职能能否良好发挥功效有着重大影响。面对当前国际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必须要进行积极创新与改革。但是,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创新与改革仍旧存在一定问题,因而有必要对其创新和改革的策略作出分析与研究。

二、财政税收体制创新改革的作用

(一)推动税收结构性调整的作用

税改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可以推动税收结构性调整。结构性减税虽然在短时间内会造成税收减收,却也能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增长,更会增宽应纳税税基,财政收入届时将会得到反哺。但同时也会在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社会化分工协作、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因而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其改革进程。

(二)有利于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政策

财政税收制度对于政府的决策与政策的实施具有直接影响,与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亦存在密切关联。新形势下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创新和改革,将能够对当前的支付方式进行改变。我国传统的国库支出方式比较分散,可以通过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与改革将其集中。由此将能够提升财务收支的透明度,促使政府提高财务活动效率,优化自身的财政考核。

(三)有利于完善预算制度

我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均需要通过预算予以支撑,因而需要制定相应的预算制度。改善现阶段的预算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预算体制合理性。为了保证经济建设当中的收支平衡,促使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稳步提升,必须要加强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与改革,使其能够予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稳定的、充足的资金支持,继而在完善预算制度的情况下,提升我国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

三、财政税收体制创新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税收体制不完善

财政税收体制的不完善性,对财政税收改革创新的有效运行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给财政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了一定制约作用,主要表现为:第一,财政税收体系不健全。我国的财政税收当中包含了多样化的税种,但是并不是每一个税种均有技术与科技的支持和创新,并且缺少能够稳定调解社会收入分配,保证社会稳定发展的税种[1]。该种情况使得我国的财政收入并不能够良好发挥其资金支撑作用,反而会出现损失,影响政府的财政预算与支出。第二,分税制度未进行彻底改革。分税制属于财政税收制度创新与改革当中的重要内容,但是其在创新与改革当中并不彻底,出现了财政收入过度流向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经济自受限等情况,严重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第三,对于财政收人划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漏洞,没有考虑部分重要资本创造所获得的收人,导致财政收人具体分配结构缺乏合理性,大多数都在顶层,逐渐往下就会越来越少。第四,忽略了现阶段财政税收体制提到的集中税收中部分税种所产生的作用,没有对部分税种进行有效设计,如所得税等。这些税种一般和资源的分配以及调节、社会的发展以及进步存在紧密的联系,如不加重视,就会对国家财政收入造成影响,同时影响国家对当前社会发展所给予的实际财政支撑度。

(二)财政税收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

我国的财政税收基本上依靠分税制进行实施,可以说,分税制的实施对于地方经济的之间的差异平衡具有重要积极影响。但是,纳税个人以及单位根据分税制基本上会进行转移支付,此时,便会出现比较严重的贪污、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缺少规范性。产生该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在运行当中,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账目不清、财务漏损等问题,使得转移支付存在不合理性,影响了财政税收制度中分税制平衡地方经济差异功能的实现。

(三)财政管理体制不健全

在财政税收管理当中,预算管理应该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虽然在我国的财政税收创新与改革当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预算管理体制却仍旧存在一定缺陷。由于我国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覆盖的范围比较小,地方政府进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滞后[2]。加之财政税收体制创新与改革当中,并没有设置比较严格的监督与审批机制,通常情况下预算审核以及审批仅仅是一种形式化的过程,没有发挥实质作用,导致相关预算管理机制不能获得人们的信赖。财政预算管理更加不透明,难以体现科学、合理、公正的特点,因而并不利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与改革。

四、财政税收体制创新改革策略

(一)完善财政税收体制

对于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完善,首先必须要根据我国财政税收的基本情况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式,通过先进的科技与技术手段,创新能够有效调解社会收入分配并保证社会稳定发展的税种。对该类税种进行完善与实施,使其能够对财政税收进一步的优化配置,对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动等予以积极的财政支撑。除此以外,我国更要重视彻底改革分税制,健全分级、分权的财政结构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合理分配中央以及政府的财政税收,保证各个地方的经济建设均稳步发展。

(二)规范财政税收转移支付

规范财政税收转移支付属于支付体系的创新与改革工作。针对该方面工作,必须要将重点放置于完善转移支付体系,建立转移支付过程监督体系两个方面。首先,完善转移支付体系方面,必须要对各个地方经济的实际水平,以及与其他地方经济水平之间的差异作出充分的了解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地方经济均衡发展状态进行评估[3]。其次,在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的监督管理方面。我国各级政府均应该建设并且成立专门的职权监督管理部门,对纳税的个人或者单位的转移支付,以及政府的财务税收明显等均要作出严格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三)健全财政管理体制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与改革,需要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健全,在此方面必须要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通过有效的、完善的法律和法规,对财政税收进行一体化、合理性的监督与管理。此外,中央应该授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政权力,促使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经济自,便于地方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与改革,更加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建设与发展。但是,对于地方政府的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必须要加强监督与管理,以避免出现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

(四)正确处理经济与财政关系

现阶段,我国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提高政绩,在市场经济竞争领域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介入,例如对辖区内部分企业的发展予以财政补贴,或者通过投资进行干预等。诸如此类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对企业自主发展状态产生了影响,更加大了政府的财政资金支出,使财政税收的公共财政管理目标发生扭曲。面对该种情况,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要能够正确处理经济与财务的关系,可以予以管辖区域内企业发展一定政策优惠,但是必须介入有度,保证企业发展具有自。与此同时,政府应该重点为企业营造有序、公平的竞争环境,促使经济与财政之间能够良好互动,由此促使财政税收能够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国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我国中央以及各地方的经济活动与社会建设更需要具有完备的财政税收体制予以支持。财税体制改革创新的影响力是多方面的,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它推动经济转型、促进节能环保、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应有序全面推进,并与货币政策等协调发力,防止改革措施间缺乏有效的衔接与支撑。此时,必须要重视对财政税收体制进行创新与改革,以便使其能够适应当前的社会与经济发展状态。财政税收体制的创新与改革是一项漫长且艰巨的工作,在进行财政税收体制创新与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完善财政税收体制,规范财政税收转移支付和健全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内容,由此方能够不断提高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对各项经济活动的支持力度,保证我国各级政府的经济发展均衡,国家社会经济良好发展。也才能顺利完成财税体制改革的任务、早日建立起现代财政制度,也才能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

参考文献:

[1]赵丰.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创新思考[J].北方经贸,2014,11(05):100-101.

第4篇

摘 要 以往观念所认知的财政税收体制下,企业、事业财务体制是整个体制的核心基础,预算体制是主力和关键,税收体制、投资体制等环节在财政税收体制中负责着收入、支出方面问题的具体解决。迄今为止,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一共经历过四次较大规模的改革,本文通过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全面分析,试图为我国财政税收改革的方向进行一次初步的探究。

关键词 财政税收 体制改革 分析

财政和税收体制是对政府与经济实体、中央与地方这大主要部分的经济关系的最终反映形式。与此同时,该体制还影响着政府机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的理财权限以及关注重点和采取何种手段进行相应调控。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我国各方面的改革正在以更加深入和科学的方向如火如荼的展开,而在改革的大局中,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无疑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情况介绍

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一共经历过四次改革。第一次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改革开放正在有序的开展,农村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时,我国政府积极将财政分配作为体制改革的关键部分,进行了初次的财政税收改革。本次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充分给与地方财政权限,转变以往“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财政体制,对中央财政以及地方财政的收支权限严格依照经济管理过程中的相应体质关系进行明确划分。本次改革标志着传统的体制开始有了松动,新的财政税收体制正逐步的形成。第二次财政税收改革是在1985年,中央政府决定依照不同税种以及企业具体隶属关系的不同,进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以及固定收入的确定。本次改革取得了重要的成果,然而就实质上来讲,依然没有摆脱财政包干的影子。第三次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在1988年,中央政府依据不同地方的财政收入不同,选择了财政比重相对较大的17个试验点,进行地方包干,这标志着包干制进入到了发展的黄金时段。国家的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资金运作措施、财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的管理方法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改观,然而企业的活力发挥程度依然受到制约、个别地方充分建设以及不科学的投资方式屡见不鲜,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依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基于此1994年,在经过学术界的充分研讨以及具体负责部门对工作情况的全面研究总结下,我国迎来了第四次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本次改革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对中央政府以及地方部门财政支出的范围进行重新确认、依照不同的税种对中央财政以及地方财政的收入进行划定、积极运行中央对地方进行税收退还的既定方案。第四次改革以高瞻远瞩的视野以及敢于创新的理念充分调动了地方对效益、收益的积极性,地方政府纷纷采取相应措施寻找促进经济增长的增长点、行政机关与企业的关系开始步入正轨、地方与中央的财力分配也日趋规范,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已经逐步的走上正轨。

二、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方向

随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已经成为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为实现财政税收模式与现今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局面,财政税收体制应当具有以下功能:(一)必须创造公平、公正的外部市场环境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外部保障,是企业自在充分发挥的同时,国家对宏观经济的掌控能力不应因此而受到制约。(二)政府职能应当理顺、理好。实现中央与地方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成熟、科学的财政处理权限以及事权协调一致的处理方法,确保级别不同的政府能够对自身的职责进行忠实践行。(三)对现行经济体制下的财政资金筹措与使用上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制度,通过对社会各界积极性的有效调动,在初次分配以及再分配的调解下,建立起资金筹集、使用的合理方案,确保国民经济能够在正确的道路上健康发展。

要实现以上目标,必须采用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具体来说,就是一招税种来源的不同,将其分为国税以及地方税,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具体税额交付时,不仅要向中央上缴国税,也需要向地方机关交纳一定数额的地方税。通过这样的税收方式,级别不同的政府便可以依据自身收缴的税额进行合理规划,安排相应的支出,从而实现对地方发展的有效规划,中央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做的便是牢牢地把握住对转移支付的掌控能力。该种财政税收体制的亮点便是:(一)将税种作为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依据,地方与中央实现了地位平等的实际效果。(二)中央机关与地方政府可以使用不同的手段对经济的总体运行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控,并能有效的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进行有效改善。(三)中央与对方政府的事权有了明确的划分,不同级别的财政支出状况得到了进一步的核定,这能够有效的降低地方的负担,同时确保中央机构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不仅实现了中央与地方权利的有效划分,更保证了企业在具体经营过程中不在只将税款交付给具体负责主管的单位,有效地消解了政府对个别企业的政策关照,为自由竞争创造了客观条件。同时,该财政税收体制也在对中央机构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分配关系上进行了有效地干预,为保障不同级别政府部门之间真正的推行分级财政的实现,奠定了必要的基础。可以说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发展的大环境下,该种体制是确保经济发展与政府职能有效转变的重要支撑。

三、结语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各方面的改革正在以如火如荼的形式开展着,为顺利的完成改革,保障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本文对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分析,在对今后财政税收体制重点改革方向的分析上,建议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手段,希望为相关学者进行研究提供有益的智力支持。

参考资料:

[1]程侃.财政分权、地方公共服务支出与收入差距.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04):126-127.

[2]刘晔.顶层设计与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财政研究.2013(03):163-165.

第5篇

税收管理体制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核心部分,都是在中央级和地方级都需要把控的部分。税收对于一个国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都是有目共睹的,因此,一个国家的税收体制必须要与这个国家的经济状况相匹配、相适应、相一致。目前来说,我国的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我国的管理体制却不能与此相适应,而收税体制又与国家、民生有着极其紧密的关系,所以对于我国来说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更是为了适应国家的大环境。

2我国税收体制的发展历程

翻开历史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已经经历了五次重大改革。自1950年建国之初,结合当时的国情同时参考了老解放区的财政收税体制进而制定了当时高度集中统一的财政税收体制。在1958年我国经历了第一次的税收体制改革,更多的考虑到了要将税收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革相适应,因此中央下放了一部分的税收管理权限给地方。在期间的1973年我国进行了又一次的税收制度改革,这次税收改革是为了简化税收体制同时回收了一部分的税收管理权限。在1984年的时候,是为了能够适应国家的经济政策,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当时的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和整体规划思路。我国目前最后一次的税收体制改革发生在1994年,当时是为了能够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对工商税收体制进行了一次全方面的改革。经过这五次的重大体制税收改革,每一次改革之后当时的税收体制都能够与当时的情况相适应,同时也为我国这些年来能够取得财政税收方面的重大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样一步步的改革不仅能够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而且还能不断完善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最大限度的提高了我国财政管理体制的效率。而现在的经济条件和经济大环境对于原来的税收体制又一次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对我国现阶段的税收体制进行改革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3我国现阶段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3.1财政税收体制的法制化程度低

在我国现阶段的各项法律规程之中对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的相关规定并不多,也仅仅是在《宪法》当中提到了我国的公民都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除此之外并无专门的关于财政税收各个方面的法律出现。而目前情况来看,关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是靠行政法规来进行规定,却不是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来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以看出,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法制化程度并不高。

3.2现阶段的财政税收体制具有局限性

对于现阶段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来说,因为体制不够完善,因此在日常执行行政能力的时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由于在财政管理这方面不能够很合理的去计划和分配收支,因此并不能够很好的贯彻落实施行的分税制度,再加上中央和地方上的客观存在着划分收入的不合理的情况,这些情况不仅直接影响到了我国现阶段的财政税收的现状,同时还间接地影响到了国家的整体宏观调控。

3.3地方政府的减免税存在乱象

在国际大环境当中,国家与国家会进行比较,而在一个国家的小环境里,地方与地方也存在着这样的比较。有时,地方政府会为了这种比较出现一些不该出现的恶劣的竞争手段,诸如减免税政策。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吸引投资,吸引外资,很多时候地方都会对这些企业提供一些减免税的政策,然而这些政策却不一定是合法合理的。我国对于中央和地方对于收税体制中所需要扮演的角色有着很明确的规定,但有些地方却为了吸引投资而做出了自己本无权做出的优惠政策或者减免税政策的决定。这对于企业、地方都是对我国整体税收体制破坏的行为,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税收体制,因为这些地方上自行决定的优惠政策在某一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变相的减少了中央的财政税收收入。

3.4税收机构设立的问题

我国现阶段施行的国税和地税两个机构并存的政策,虽然这样的分税体制可以保证税收体制的完整和改革的进行,但也由于存在着两种职能机构就出现了两种职能机构不可避免的职能重叠、职能冲突、职能矛盾。设立两种税务机构的初衷是好的,而且它也为我国的税收体制做出了它应有的贡献,但不可否认两种税务机构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竞争的关系。同时也因为设立着两种税务机构,所以纳税成本上升以及职能机构正常运营的成本上升的问题也普遍存在着。

3.5企业纳税和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高

虽然纳税的思想已经逐渐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但还不能够达到纳税意识应该达到的高度,尤其是企业方,很多企业的纳税意识并不高,同时还存在着偷税漏税的情况,这些就是缺乏纳税意识最直观的表现。反观税务职能部门,同样在服务意识上做得并不好,目前还是以一种很狭隘的思想来看待税务服务,远远没有达到能够全面、深层次的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这也导致了现在税务部门还不能够真正的去了解纳税人的需求,也就意味着税务部门还不能够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令人满意的服务。

4解决方案

4.1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尽快立法

各相关部门应该即刻督促立法部门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这一块部分尽快立法,从而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同时也要让纳税人自己对国家的税收制度承担义务。只有明确了每一个在税收体制中的角色的权利和义务,就可以减少在税收管理这一部分的纠纷,同时也是为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完善做出了贡献。

4.2建立与现阶段国情相适应的管理体制

针对现阶段财政税收体制的局限性,建立与现阶段国情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是十分重要的。从中央到地方都需要克服这种体制带来的局限性,这是一种横向和纵向同时需要进行改变的过程。纵向来说,自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职能机关都需要为这种改革做出改变;横向来说,如何合理的对收入和支出进行预算也是必须要考虑的。举例来说,在改革的过程当中应该将能够调动的所有资源进行整合和整体规划,这样才能够最大程度的利用好财政的收入,最为合理的利用好财政的支出。以此为基础来确保扩大财政体制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影响力和波及范围。

4.3对于地方上越权出台所谓的“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

除了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从硬性条件上去规范地方行为以外,还必须重新划分一下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而避免一些灰色地带的出现。从地方来说,必须要明确自己所能够做出决定的权力到底有多大,而不要因为一时的眼前利益而破坏国家中央的整体利益和自己的长远利益。从中央来说,除了要约束地方的管理权限,还需要出台更为全面的相关政策,不仅要有全方位的把控,还需要对一些特殊事情的特殊处理,这些特殊情况就必须结合当地的情况和现实的情况来决定,不能够忽略实际情况作出不合理的决策。

4.4针对国税和地税两种税务职能机构并存所带来的弊端提出解决措施

以目前情况看来国税和地税两种税务职能机构并存的状况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但我们仍然需要认清这种两套税务机构在现实情况中所带来的弊端。关于解决的过程只能分为两步来进行:第一步可以将两种职能机构所存在重叠的部分专门划分出来,对两种税务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范围再一次进行明确定位,以减少两种职能机构之间的竞争关系和矛盾;第二步则是在第一步的基础上慢慢将两种税务机构进行合并,从而彻底解决重叠部分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可以降低税务部门所日常运营的成本,从而减少财政的支出。

4.5加大关于税收的宣传

除了需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来对纳税人和职能机构进行规范以外,日常生活中加大关于税收的宣传也是十分重要的,直到将纳税的自觉性深深的植入纳税人脑中,将更有深度层次的服务意识深切的影响到每一个税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当中,这才算是为完善财政税收体制打好了坚实的基础。税收作为影响每一个人的财政行为来说,每一个纳税人都必须有强烈的纳税精神,同时也需要有很强的权利意识,纳税对于纳税人来说并不仅仅是义务,同时也应该享有相关部门为其提供服务的权利,这也就是对税务机构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总结

第6篇

[关键词]:财政 税收工作 税制转型 改革策略

一、我国财税体制的现状分析

(一)各级政府的职能与支出责任不相符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财政问题非常突出,不同地区之间缺乏一个良好的沟通机制,使得地区间的财力不均衡状态比较严重。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地方政府职能划分不够合理,呈现出政府职能与支出责任不相符的现象,根本无法应付复杂、变化多端的财政事物。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支付制度发展也不够完善,难以同时平衡纵向财政和横向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与专项转移支付在规模上走两个极端,不均衡现象日益严重,且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管理不透明、不规范、主观随意性很大,从而使得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

(二)相关体制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由于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起步比较晚,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相关财税体制的发展与改革。甚至出现税收体系存在缺陷非税收入没有纳入政府收入体系的管理范围的情况。在体制不够完善的情形下,漏掉了许多有利于调节社会分配功能的重要税种,难以做到充分地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不利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分配。

(三)财务核算虚假,税收监督不到位

在财政税收工作过程中,因为各项财务核算必须依靠人为进行,从而在受各种利益因素影响,许多工作人员往往都难以坚守职业道德,而随意篡改经营指标,作假账目。此外,税收监督不到位,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体系,使税收出现监督的真空。根据调查显示,我国偷税、漏税、逃税已经趋向于社会化,普遍化,严重地影响到我国财政税收工作。例如,一些不法分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不见,大肆伪造、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数额巨大,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四)企业腐败严重,侵蚀税基

我国存在不少企业管理层不重视国家税收工作,腐败严重,并侵蚀到国家税基的情况,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问题。有些地区甚至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已经发展成为全社会毒瘤和顽症,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到我国的税收工作以及对国家税收体制构成严重的威胁。企业腐败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往往都是反映在财务上,例如侵吞国家资财、偷税、漏税、侵蚀税基等现象。

二、深化财政税收工作的策略

(一)不断推进会计改革,提高执行效率

虽然目前我国的财政税收会计已经逐步与国际接轨,采用了以申报应征数作为核算起点的会计算法,并建立了基层征收机关分户税种明细账。但由于我国所处的国情,使得在基层会计实践中,缺乏有效的监督而使得财政税收工作缺乏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影响了税收计划利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因而,国家相关部门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税收会计改革,提高其执行效率,以便于更好地反映税源以及税收收入的情况,进而为提高税收工作做铺垫。

(二)不断建立与健全与我国社会体制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税收制度

在财务会计税收工作中,若要切实地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必须不断建立与健全与我国社会体制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税收制度,才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这就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必须逐步提高直接税在国家税收入中的比例,合理调节直接税间接税的比例.不断改变传统、低效的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系。在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经济负担的前提下,定期调整宏观的税负水平,取消不相称的体制收入,确保政府规范性收入,扩大预算管理范围。此外,还要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适当降低工薪收入的税收负担,实行综合申报与分项扣除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并推进税收减免制度相关改革。

(三)建立、健全财政支付模式

随着当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财政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支付经验,提高我国财政的支付水平。同时,还要求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要科学合理搭配、Y金来源可靠稳定科学支付体系,适当提高专项转移支付比例,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对于财政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必须实现公开、透明、廉政、合理、科学的资金分配制度,充分结合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与之相适应的财政转移支付模式。

(四)要规范社会初次分配,提高各项收入的透明度

建立国家中长期预算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协调的新型复式国家预算体系和相应的预算管理体制。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要继续深化税收改革,完善税制,调整税率,加强对个人过高收入的调节,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限制畸形消费,反对挥霍公款。要把税收政策与支持发展、培养税源结合起来。在执行税收职能过程中还要注意防止一些地方在征税过程中随意采取一些不适当的做法而影响企业和经济的发展。此外,还要健全完善复式预算体系、扩大国家预算覆盖范围,保障社会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尽可能地将政府的所有涉及财政性收支的活动纳入预算管理的框架之中,提高各项收入的透明度。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我国在世界上的地位越来越高。因为,财政对国家建设的保障能力的不断提高,是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支持了国家重大改革开放措施的出台和重要方针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为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然而,在日益复杂的外部环境下,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必须与时俱进,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进一步深化改革我国财政税收工作,切实地提高我国税收水平。

参考文献:

[1]完善财政税收政策以市场机制促建筑节能发展[J].中国住宅设施,2008(05).

[2]胡杨.社会廉政评价:经验与趋势[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2).

[3]周知民.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五论[J].新,2011(09).

第7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一、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2012年是我国“十二五”的第二年,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进程的深入,改革的难度在增加。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是关系改革和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体制保障。改革的基本要求是在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建立有利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财税制度。

二、现有财税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政府财政职能尚未转换到位,公共财政体制仍处于建立过程之中。各级政府尤其是多数地方政府仍将发展经济、开辟财源作为政府的首要职责,把公共服务作为第二位职责。不少地方政府直接筹划和投资竞争性项目,而用于公共服务的资金长期不足,缺口很大,越是基层财政上述表现越突出,矛盾也越尖锐。财政还没有从它“越位”的领域完全退出,“缺位”的领域进入不足。

第二,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分税制”体制不健全,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正在建立的过程中,财政对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的调节能力还很有限,过去十年间分税制的几次调整以财力向上集中为主。

由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健全,能够用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资金十分有限,地区间、城乡间的收入及公共服务的差距不仅没能缩小,反而有所扩大。

第三,现行地方税制体系不完善,地方税制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间分配关系的需要,不能满足税收调节作用发挥的需要。地方税无论是税种的收入规模还是其占整个税收收入的比重都比较小,且地方税收入受中央税收政策调整变化的影响较大,缺乏稳定性,地方政府对预算外和制度外资金依赖程度较高。

第四,财政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发挥不够。个人所得税通常采用累进税率,具有在经济高涨时自动增税、经济衰退时自动减税,对经济周期“削峰填谷”的功能。在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中,流转税所占的比重高达60%左右,而所得税的比重只有20%左右,个人所得税只占10%左右,个人所得税比重过低,以及个人所得税制度、财产税制度的不完善使税收制度发挥自动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受到局限。

三、深化我国现有财政税收体制的构想

第一,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按照公共性、市场化和引导性原则,明确政府支出范围,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要加大对重点支出项目的财政保障力度,更多地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向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倾斜;政府资金要逐步减少直至退出在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而投向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

第二,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进一步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具有调节收入分配性质的支出责任,由中央政府承担;地区性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由地方政府承担;对具有跨地区性质的公共服务的支出,要分清主次责任,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对一般乡镇实行“乡财县管”方式;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重点帮助中西部地区解决财力不足问题,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合理确定对各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

第三,完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各级地方政府通过筹集财政收入,分配财政支出执行地方政府职能,而地方财政收入体系应依托较为独立的地方税体系来确保。建立独立的地方税体系,就要科学的划分地方主体税种、辅助税种。根据我国的税收经济实际,并结合国外的经验,需在建立健全地方税体系时,对营业税应本着“局部调整,扩大税源”的思路,仍维持其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提高财产税在地方税体系中的地位。

第四,运用财税手段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个人所得税制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有效手段,运行有效的个税制度,拓宽税基,合理确定费用扣除标准,使法定扣除标准与纳税人实际生活负担相接近,同时可以考虑家庭人员的不同构成以及基本生活需求的实际情况,增加专项扣除,使其更有利于低收入阶层的纳税人;统一累进税率,减少税率级次降低名义税率。在税收征收管理上要提高征管水平,建立严格的双向申报和交叉稽核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收入监控体系和财产申报制度。逐步完善财产税,调整收入分配存量。可以对不同财产如土地、房屋、车辆以及一些其他特定类型的财产课征财产税。规范、完善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对存量房产开征物业税。在财产转让环节开征遗产税和赠予税,调整收入存量的转移。对高收入者征收遗产税,同时为防止财产所有人在生前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继承人而偷逃税款,应配合征收赠予税。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财税制度;制度弊端;改革创新

1我国现有的财政税收体制

1.1财政税收体制的概念

“财政税收体制”又称为“财税体制”,其实质为国家相关部门将税务收入当成是我国财政的一大来源,借助税收给相关部门运转以资金支持的一种制度.简而言之,就是政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1.2我国现有的财税体制

我国现有的财税体制是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渐形成的.现如今共有23个税种,我们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概可以分成七类: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调节生产、流通和服务方面.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针对因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收入进行调节.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针对生产经营后所产生的利润进行调节.特定目的税类: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调节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调节的方向主要是财产和行为.关税类.农业税类.

2我国财政税收制度存在的弊端

2.1税收结构存在不合理的方面

税收制度的不完善,不利于建立公平、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资源税计征方式不合理,我国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进行征收,它难以对资源的过度开发进行有效的抑制,对于某些稀缺资源,更是难以保护它的稀缺性.(2)我国目前还是以流转税为主,但是从我国历史发展来看,从征收流转税为主体变成现金的以所得所为主体满足时代的进程.能够借助这一方式,促进各类税收的良好配合,完成税务收入的再次配置.(3)税收减免政策过于泛滥,缺乏关于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税种,例如教育税等.特别是在增值税之上,中央与地方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致使出现了产能过剩的现象.所以,健全和完善税收结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2.2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自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各级政府之间缺乏协调和统筹,我国大部分的财政都由中央控制,而地方政府的控制能力却大大削弱.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各级地方政府所要承担的财政负担却越来越重,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地方的相关部门事权加以扩张,财政的收入与支出之间不平衡,导致地方与中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矛盾逐渐突出.

2.3预算体制不规范、不透明

我国现行的财政预算并没有全部覆盖到财政收支活动的方方面面,这就导致出现了很多预算外的资金收支情况,政府并没有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内.社会各个阶层和大众对预算整合、完善、公开有着不一样的标准,相关部门难以达到社会全体民众的标准.我国预算编制和执行约束力存在很大的不足,没有统一的规范体系,随意性强.对于年度预算的控制也不合理,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效率.

2.4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转移支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开.直至今日,普通层面的转移支付规模所占比重比较小,而所占比重比较小的这部分,恰恰是地方政府能自主分配的部分.在另一方面来说,专项转移支出规模又过大,并且杂乱无章,种类设置不科学.我国转移支付标准一直沿用“基数法”的方法进行确定和分配,但实际上要完成转移支付的目的,主要受到转移支付形式与构架的作用.所以改革转移支付的结构,使它更加合理化,是稳定健康的发展我国经济的重要一步.

3针对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所提出的改革创新

3.1完善现有的税收制度

(1)改革资源税的计征方式,在从量定额征收的基础上,对于稀缺资源税的征收加大力度,使其和一般的资源所征收的税区分开来,对于过度开发的资源进行加额征收,有效地遏制过度开发和保护稀缺资源.

(2)改革流转税制,把改革的主要重点放在消费税和增值税上面.完善消费税,合理的增强消费税的调控能力.在我国,增值税的增收是属于生产型的,我们要将其转变消费型,把营业税和社会投资纳入增值税中.

(3)合理的运用税收减免政策.首先应该提高减免税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首先在法律上应当对减免税的具体内容,实施办法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并详细的公示出来.优化减免税的调控方式,使用间接优惠的方式来代替直接见面为主,以避免减免政策混乱所带来的损失.

3.2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如果要设定完善的财力和事权相对应的财务政策系统,就必须对地方与中央的相对职权进行恰当的配置.事权上移是一种有效地解决办法.由于中央各种政策的出台,地方政府的压力不断增大,既要保障公共事务的运行,又要完成出台的政策,这时候就需要将一些不满足底层部门要求的事权移交给较高的部门,还可以一同承担.地方相关部门在教育与医疗以及社保上承担了过多的负担,所以应当提高中央和高层政府的支出比例.财力下移是另一种有效地解决办法.前面已经提到,地方政府财力负担过大,所要解决的基础问题太多,所以应当将一些中央部门的财力下放给地方部门,借以确保地方部门的稳定运转.现今,虽然大多数的中央财力都借助支付转移这一形式分配给地方部门,但是由于没有合理的制度约束,导致了“跑部钱进”的状况.方式的多变化,总的来说就是应当先规划好地方和中央的责任,再根据划分好的职责,配置相应的财力.总结其根源,就是应当使中央和地方政府能够和谐统一,使各种服务和产品能够互相弥补.

3.3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

我国根据国情需要建立预算机制,这些预算机制应当透明化、公开化,接受社会舆论和大众的监督.我国目前的预算范围还不够广,还有许多方方面面没有覆盖到.所以国家要不断扩大预算覆盖范围,不仅要看到眼前的预算方案,更应该看到中长期的预算方案,并且把它与中长期的发展相结合起来.为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3.4建立合理搭配的转移支付系统

就建立合理搭配的转移支付系统而言,我国国务院出台了以下意见:(1)优化转移支付构架.现今,国内普通的转移支付占据了大部分的比例,必须要以此为基点进行结构的完善,目前我国一般性转移将普通的转移支付与专项支付的进行有机结合,对责任与事权加以适当的分配.全面而科学的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例如某些地区底子薄、发展慢等等.考虑到各地方的支付成本差异,更应当建立全面而规范的转移支付配置的形式,对区域发展进行合理调控.(2)建立合理的激励规范基准,借助一定的奖励或是惩罚的形式,促进地方部门把普通性质的转移支付财力合理的用于民众.(3)对专项的转移支付加以严格的监控.专项转移支付一向杂乱无章,所以应当对专项资金的管控方案加以适当的约束,进而确保任意的专项支付都有与之对应的管控方案.必须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要求确定专项转移的补助目标,根据政府部门、事业机构、公司等加以划分,进而易于进行监控审核以及绩效评估.

4结论

我国目前的财税政策是沿袭1994年所进行的财税制度的改革.自1994年改革以来,财税政策在促进社会主义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推动了我国财政建设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与国际经济的接轨,以往的财税政策并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的发展,创新财税政策成为了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税收结构不合理,事权和财权搭配不合理,预算机制不透明不公开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解决.

参考文献

[1]敖晓梅.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6,(21).

[2]李丽艳.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探究[J].中国外资,2013,(18).

第9篇

摘要:税收在我国财政整体收入中有着重要位置,为充分实现资源优化,要不断进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本文将结合加强企业单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对现阶段企业单位财政税收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积极探索出有效改革对策,以实现财政税收高效管理,推进我国经济进步,提高人们生活综合水平。

关键词 :企业单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创新探索

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不断发展变化,传统税收体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基本需求,因此要加强改革创新。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提升人们生活质量水平,加强人们生活保障都有着重要作用。为实现高效财政体制改革,要制定符合现阶段经济发展的现状的税收制度,为国家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升打好基础。

一、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加强企业单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体制完善,有效调节收入分配收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同时,有效的财政税收体制创新能够推动社会产业经济转型,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背景下,主要采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使社会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实现政府行为转变,即管理型转为服务型。对现阶段企业单位预算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现预算体制创新和优化。同时,税制改革对实现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体系的建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促进新型税制转变。

二、现阶段财企业单位政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1.财政税收体制局限性

在我国当前的财政税收体制中并没有将非税收入纳入到政府收入体系的管理范围内,在没有加入到我国财政税收体制中的重要税种,往往具有极其重要的调解社会分配功能,所得税以及增值税的设计方面存在不合理性, 对于技术创新的进一步发展不能够起到促进作用。此外,我国并没有将当前的国有资本的经营收入纳入到我国财政的收入范围内,致使当前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呈倒“金字塔”式,过于向上集中,财力分配严重失衡。中央与地方在分税机制划分中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个别税种界限不够清晰,分税制改革并不彻底,并不能够建立出一套合理的分税管理体制。

2.地方政府财力不均衡性

地方政府关于财政税收问题主要体现出的问题为财力的不均衡性。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划分缺乏灵活性,对复杂财政问题无法进行高效处理,直接将低了政府财政管理效率,同时使政府职能与其财务情况存在不均衡问题。这种财务管理结构不合理,以及财务转移处理不合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痕迹性并没有完全转化, 专项转移支付与一般性转移支付在规模上存在两个极端性,且各级政府间资金分配、转移支付以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不透明、不规范,主观随意性很大等特点,致使财政效率低下,政府公信力度下降,负面作用大。

3.财政预算体制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企业单位主要面临财政预算问题为预算体制涉及范围较小,且资金流转与挪用问题严重。在财政预算阶段性管理中缺乏周期预算,直接影响我国财政预算的功能效用,这对进一步规划我国财政发展有着一定影响,不利于财政宏观手段干预。另外对财政预算体制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令预算审批缺乏实际效用,并使财政预算体制失去自身公信力。

三、加强企业单位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与创新分析

1.加强管理者综合能力培养

为有效提升地方政府管理者以及企业单位领导者的重视力度,首先要提高管理者的综合能力。针对地方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要对企业单位相关管理者进行定期培训,并在培训学习的同时不断应用于实践,以巩固学习内容,有效提升管理度财政税收的管理能力。培养管理者的综合能力,还包括管理者的沟通协调能力,提升自身税收意识,通过自觉性约束自身税收行为,实现良好的财政税制改革环境的创建。

2.制定全面税收体制

要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实现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改革。为达到这一目的要增加直接税比例,并改革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行,进而形成相对全面、完善的税收体制。对现阶段的税收管理体制进行合理调整,减少人为影响,以增强其体制的法律权威性,实现传统税制体系管理突破与创新。

3.创新预算管理体制

针对预算管理体制的创新,要从预算范围管理出发,扩大其范围,并在各级政府成立预算管理独立部门,在企业内部成立预算委员会办公室等。要不断加强预算体制的监督,保证预算管理与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相一致。在扩大预算范围的同时完善复式预算模式。复式预算体系的建立,是指对资本性预算以及常规性预算等进行统一管理。要将政府相关财政活动尽可能纳入预算管理中,并加大财政活动监管力度。

4.实现分权财政体制建立

中央对地方要合理进行分权,促进地方财政自主权进一步扩大。针对分权财政体制要通过管理人员进行科学分配,并缓慢有序实现税收征管一体化。在分权体制下要将税种属性作为中央和地方划分依据,实现合理比例的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管理,与此同时能够降低地方政府在财政方面的压力。对各基层政府进行财政体制创新,对各级政府实现分层财政体制管理。要对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加强监管,保证收入来源的可靠性,对政府收入机制进行严格的法律规范,促进公共服务平等,同时扩大资金转移支付的规模性。

5.加强经济发展与财政管理协调性

在现阶段的经济体制影响下,各级政府对市场竞争干预过多,对相关企业财政补贴及资金支持过度,直接降低了财政资金的应用效率,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有着制约性影响,对实现公共财政目标也有着一定的扭曲性影响。针对现阶段的财政制度管理要在公共财政原则下进行,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要不断加大,完善公共领域建设,以达到为市场经济竞争提供一个有序、公平的环境。要在经济发展和财政管理之间探索出一个有效方案,加强两者互动,促进经济结构完善和优化,促进我国经济质量的提升,最终促进经济与财政两者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现阶段加强企业单位财政税制改革和创新,要结合我国实际发展情况,总结经验的同时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的同时,促进我国经济稳定发展。为完善税制改革,要加大对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完善财政制度,规范各级政府行为,以促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进一步科学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1]杨建国.转型期中国财政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绩效研究———基于四川“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分析[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06).

[2]张俭.对财政税收制改革创新的认识与探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2,03.

第10篇

随着利一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财政与税收工具的重要性不断凸显。财政与税收体制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有利于调动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财政与税收的管理水平。但曰前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上层建筑某些方面不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经济基础,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以及对其的监管力度亟需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进行调整,从而使财政与税收管理不断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目前我国财政与税收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体制运行程序机制尚待完善

财政税收工作运行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又受到业务和行政两方面的制约,因此这就会给财政税收工作带来一定的限制和麻烦。在实际的运行中,部分管理工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影响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某些地区为了节省财政开支,不断地削减税收人员,不断地减少财政税收的管理机构,仅仅重视财政税收的实务性人员,这样使得监督管理工作难以进行,影响了财政税收工作的稳定性,打击了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财政税收管理机制的完善。

2.缺乏民主性

部分地区由于经济环境的闭塞以及监管程度、民众的民主意识不强等等因素的影响,民主管理制度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政务公开没有真正的实行。某些地区仅仅做一些表面上的工作,例如有形式上的民主小组形式,但是形同虚设,并无实际意义;选举不是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几乎都是内定等。这些现象造成管理人员自身素质较差,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财政税收监督监管的效果,从而影响财政税收工作的运行。

3.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国将财政收支制度从宏观的运行机制上分为了收入和支出两个部分,但是某些地区对其划分仍然很是模糊,将财政税收制度混为一谈,放在一起去运行。在实际的运行操作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影响资金使用效率的因素,例如专项资金调用时需要层层过关,某些没有必要参与审核的部门强制性插手管理,分批拨付,资金调拨时间跨度长,影响其使用效率。从运行程序以及分工来看,各部门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界限比较模糊,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不够明确,造成了财政资金审核以及调拨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相互牵制,从而使得资金的使用难以满足某些项目及时性的要求,致使我国财政税v收管理资金效益得不到提高,最终阻碍了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三、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探究

1.改革立足社会经济的发展

改革应当实事求是,应当使得上层建筑的变革不断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因此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变革,必须站在经济利一会发展的高度来进行。在改革的具体进程中,要深入调研,总结出哪些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程序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且进一步结合科学发展观,从而使得管理的体制以及各方面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做到切合实际的创新。并且针对管理人员,要加强其素质,帮助其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使得人员不断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最终让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用。

2.提高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和人员素质

财政税收关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因此必须要加强其法制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首先,管理人员是整个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关键以及主体,要提高财政税收的法制化水平,就必须提高其本身的管理素质,使得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知识和能力不断满足工作的需要和经济发展的诉求。这就要求相关部门需要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再教育,通过对其的培训以及再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再通过竞争选拔和淘汰机制选择优秀的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从事工作,优化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机构运行效率。其次,加强财政税收管理的法制化。管理机关进行工作时要时刻本着依法治国的观念,国家还应该构建完整的财政税收法制体系,以严格的法律制度规范管理机关的行为,从而促进财政税收制度的民主化、法制化。

3.确定管理范围,统一责、权、利

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目的是从宏观上调整经济形势,所以在其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按照优化、高效、服务的日标对财政税收政策的机制体制进行合理创新,并且更应当明确其管理的范围,促进政策的有效运行。具体来说,应当将财政税收部门纳入到国家预算体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提高整个体系的运行效率。建立完善体系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对财政税收运行程序进行合理监管,从而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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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行分税制的特点

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分税制的主要特点是:①按照税源大小划分税权,税源分散、收入零星、涉及面广的税种一般划归地方税,税源大而集中的税种一般划为中央税。②部分税种的征收管理权归地方。③税款收入归地方。我国实行的分税制不仅对地方政府财力没有影响,而且对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这是我国分税制与国外分税制最大的区别。

2现行分税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1994年实施了税制改革,是我国税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作为财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分税制改革”,更是凸显其积极的成效,新的税体运营制度的建立,受社会经济、政治、历史等方面的影响较大,它与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息息相关,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分税制度相对完善,相比它们而言,我国的“分税制改革”还存在着诸多弊端,有待我们认真加以改善。

2.1分税不彻底

现行的分税制还不能从传统的税制模型中完全脱离出来,还存在着明显的旧体制痕迹,在分配格局方面,还沿用传统的分配方式,对地方政府既得利益部分搞基数返还,按比例分配增值税,这种分税制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分税制,因为它从本质上来说还是按税种划分收入,根本没有从传统的税制模型中分离出来。

2.2税种划分未充分考虑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

现行分税制对税收调控经济的意义考虑不到位,它只是在通过税收划分解决财政预算分配问题,主要考虑的还是税收收入在各级政府财政之间的分配与归属问题,工作根本就没有做到位,最明显的现象是,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划为地方税,这个税种关系的调整关系重大,应由中央政府来明确规划,而只是交给地方政府来粗略地执行,最后必将出现诸多地问题:①加剧了我国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我国目前发展总目标相违背,致使穷的地方更穷,富的地方更富;②会削减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力量,为中央政府统一执行税率的政策改革造成这样或那样的麻烦;③不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地方政府利益,使企业与政府的血缘关系更加明朗,不利于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

2.3难以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容易给两者之间的沟通形成一定的阻碍,新型的两级分税制,使省、市、县三级政府形成一个利益整体,而中央政府这时就显得被孤立在一旁,起不到宏观上调控的目的、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后工作人员配备来看,省级财政厅主管领导往往兼任省地税局主管的职位,同时,在各个部门的工作配合上看,国税局很明显不如地税局有优势,这就导致了目前国税局工作难以处理、难以解决的局面的产生。

3完善我国现行分税制模式的思考

3.1确立科学的分税制模式

我国现行的非完全分税制模式是经济社会转型阶段的产物,就长远目标而言,完全分税制才是我国财税改革的科学与理想的模式,而要做到并实施这一科学模式,不仅需要一个相当的时间过程,也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可在我国现行的非完全分税制模式基础上分两步进行:先实施非完全分税的分率制,即除按税种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的固定收入外,仍保留有部分共享税,但可改原来的分成制为分率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同源课税,各自分率计征。

3.2理顺税收管理权和税收征管关系

在税收征管关系上,①在政策上必须明确国税、地税两个系统的征管范围,避免相互交叉重叠和相互扯皮、拆台;②在操作上必须对两者进行协调,可建立协调机构、联席办公会制度、共同征税服务大厅以及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等;③在司法上建立共同的税收执法保障体系,可在两者之间组建税务检察室、税务治安派出所、税务法庭和税务警察等。

3.3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税种

税种划分依据可以以下原则:①政府职责。地方应该有自己的“当家”税种,来确保地方政府拥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真正达到分级预算、自主理财、自求平衡的基本要求。②受益范围。打破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做法,消除各级政府对不同级别企业厚薄亲疏的心理,从而促进公平竞争,消除地方政府盲目投资和经济信息封锁与割据,促进统一市场体系和流通秩序的形成。实行属地管理政策,即按项目经营地的税收确认原则,以体现项目所在地的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与回报相一致的财权与事权统一原则。③财政需要。应把税源充足和集中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对于地方财政,虽然没有要求地方税收与本级财政支出百分百挂钩、自求平衡,但是地方税种和税收规模也不能太小,否则,如果地方政府财力过多依靠中央政府转移支付来提供,就必然会影响地方税体系的健全,增加资金上解下拨的不必要成本,造成地方乱花钱现象。

3.4合理确定共享税分成比例

根据区域的社会事务及经济发展需求明确事权,实行与事权相配比的税收属地原则,按区域收入情况确定财力,测算共享税分成比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应实行不同地区不同共享税分成比例,取消体制缴补。共享税总分成比例=界定的事权/区域财力×100%。从而达到不仅是在增量上分成,而且也在存量上做彻彻底底的调整,中央的共享集中比例应常规下控制在50%左右,这样在一般情况就无需进行体制缴补。同时,分税比例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以3-7年或一届政府任期为一个调整周期。

3.5加大清理力度,统一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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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财政税收体系建设中重要构成部分之一的财政税收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财政税收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让财政税收征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让国家财政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当下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工作中依旧还存在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财政税收的发展,而且对我国财政税收事业的顺利实施也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因此,对当下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将与当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符合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建立起来,从而才能有效推动我国财政税收体系的实施和发展。

一、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现状

1.财税管理难以控制。在当下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中,由于业务、行政双向管理体制对管理人员所带来的影响,无法避免的也就引起了许多问题。例如难以有效管理和控制有关财政税收管理,甚至是无法遵循原则,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再加上当下的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缺少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诸多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必要的紧迫感、责任感以及使命感,从而也就会引起一系列违法违纪的现象出现。

2.监督监管不到位。虽然所我国财政税收体制在近几年中已经得到了很大完善,并且其机构改革也在建设过程中,但是这样的一系列改革却不但没有给财政税收带来有效作用,而且还在一定称帝上促使诸多地方财政税收管理力量被削弱,而且还促使整个财政管理体制中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遭受降低,再加上管理经费和人员配备等诸多问题,促使我国财政管理甚至呈现出一种滞后现状。

3.责、权、利没有得到明确。在当下我国财政管理体制中,诸多改革措施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定的过渡性。例如:一些地区财政管理体制,虽然规定了对税收收支两个线管理进行实施,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只是将财政税收的收入和支出资金给划分开,再加上很多专项资金申请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审批流程,从而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资金的使用效益,促使财政税收管理的责、权、利很难得到真正统一。

二、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分析

1.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实施制度创新。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对我国政府改革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制约,在农村地区,积极推广,让农民从事劳动的热情得到充分调动,并降低农村生产工具成本,促使我国农业生产成本从本质上得到降低,此外,除了要免除农业税等税收项目,还应该调整税收结构。同时还要将合同制运用到我国财政税收体系中,其能够对我国地方政府财务税收管理分配智能做到有效完善,从而不但能够让地方财政税收所拥有的自主权得到加强,还能够让中央政府自身的宏观调控能力得到强化。

2.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财政税收管理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但是我国财政税收管理效率得以提升的重要核心,而且还紧密联系着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发展。财务税收管理人员时财政税收管理运作是否正常的关键因素,人员素质的高低和财政税收管理的最终效果有着直接联系。因此,建立起良好的财政税收内部秩序,让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素质得到全面提升是不容小视的重要环节。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教育等诸多措施,对称职、优秀的综合型财政税收管理人员进行大力培育。同时,还要将相统一的管理和服務意识树立起来,不断加强财政税收管理的培训指导力度,不仅要让让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综合协调得到提升,同时还要不断培养其组织能力。此外,还应该不断优化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从而将最优质的服务提供给广大群众,促进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事业的快速发展。

3.对财务税收收支范围进行合理界定。应以市场、高效、服务以及优化原则为基础,合理、科学的进行引导,让财政税收管理范围得到进一步确定,科学定义税负比例,并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中科学、合理的配置财政税收资源,对区域公共服务均衡化进程进行全面推动。同时,还要明确财政税收管理职责权限,让各级财政税收管理部门对职责的行使全力得到有效保障,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税收收入范围做到严格规范和完善,让财政税收管理覆盖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此外,还要依据财政税收管理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责来进行实际区分,在预算管理中逐步纳入财政税收管理收入,对容易造成财政税收源转移和跨区域分配不公的现象进行有效调整,不但要满足中央宏观调控需求,同时也要迎合地方在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组织收入上的推动积极性,促使因市场等一系列因素可能会对财政税收收入转移的影响得以降低,从而推动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形势转变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三、总结

总而言之,在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是一项漫长且复杂的工作,对财政税收管理工作进行妥善运行,对于财政税收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的调动、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国家财政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只有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基础上,对其改革意义和价值做到充分认识和掌握,不断推动政务公开、依法理财以及依法治税等建设,让我国财政税收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从而才能让党的执政基础得到巩固,让我国的长治久安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