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 17:42: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政收入与税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财政收入能力;财政自给能力;财政收入结构;分税制
河南分税制自1994年建立后,历经三次比较大的调整。1996年和2004年的分税制调整是为了缓解因分税制实施致使财力上移、事权不变给基层财政带来的收支压力,实现财力下移。2009年的分税制调整是为了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财政体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本文分析了分税制调整对河南财政收入总量和纵向财政关系的影响,设计了实现财政自给能力均等化的分税制改革路径。
一、河南各级财政收入能力的总体性衡量
由于财政支出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财政收入是财政能力形成的基础,因而,河南地方财政收入在政府间如何划分就决定了各级财政能力的高低。
(一)河南各级财政的收入规模
财政收入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各级财政收入的多少和增长速度直接关系着各级政府辖区内公共服务的规模和质量。尽管上级的转移支付也可作为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但一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主要由本级政府的财政收入来解决。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绝对量指标为一级政府财政收入的绝对数量,相对量指标为一级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于GDP是地区概念,而这里论述的是不同级次政府的财政收入规模,因而就不能使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来度量不同级次政府的财政收入多少,只能采用衡量财政收入规模的绝对指标。
1995年,省级财政收入为16.4162亿元,比1994年增长了39.36%,比全省财政收入增长率高5.85个百分点。市级为46.4307亿元,县级为32.8480亿元,乡级为28.9346亿元。
2003年,河南财政收入为338.0535亿元,比1996年增长108.6%。省级收入为55.7122亿元,增长了177.21%;市级收入为108.9385亿元,增长了89.69%;县级收入为74.1262亿元,增长82.59%;乡级收入74.1262亿元,增长了82.59%。就财政收入增长率而言,1996年分税制调整未能实现政府财力的下移。
2008年,河南地方财政收入为1 008.9009亿元,比2004年增长135.3%。省级财政收入为79.5497亿元,增长了87.07%;市级财政收入为363.9637亿元,增长了118.5%;县级财政收入为397.9414亿元,增长了178.55%;乡级财政收入为167.4461亿元,增长了117.98%。市、县、乡三级财政收入增长率均高于省级,2004年分税制调整增加基层财力的效果明显。
2010年,河南财政收入为1 381.32亿元,比2009年增长22.67%。省级财政收入为107.26亿元,增长了24.14%;市级财政收入为514.74亿元,增长了26.81%。县级财政收入为529.68亿元,增长了20.03%;乡级财政收入为229.65亿元,增长了19.34%。由于2009年省级财政对增值税、资源税和非税收入分成收入的增加,2010年省级财政收入增长率比2004年有所提高。
1995—2010年,河南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了11.08倍,省级增长了6.53倍,市级增长了11.09倍,县级增长了18.31倍,乡级增长了7.94倍。财政收入的增长促进了公共服务规模的扩大和质量的提高,但市、县级财政收入增长得快,省级、乡级财政收入增长得慢,省级增长得最慢。各级财政依靠本级收入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并不均等,省级、乡级财政需要上级的转移支付来履行政府职能。
(二)河南各级财政收入结构
财政收入结构是财政收入中税收与非税收入的比重。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国家,税收比重越大;相反,税收比重越小。财政收入中税收比重的高低就成为衡量财政收入质量的重要指标。
1995年,河南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2.99%,省、市、乡级税收比重分别为94.52%、89.36%、86.59%。县级税收比重为62.59%,居四级财政之末。
随着1996年分税制调整,地市以上企业增值25%部分的增量省级不再分成,各地市也不再集中县市增值税25%部分的增量。1996—2003年,省、市级税收比重由94.51%和83.99%分别下降到74.41%和76.94%,财政收入质量下降;县乡级税收比重由57.65%和83.67%上升到69.44%和94.7%,财政收入质量提高。
2004年河南省财政对地市下放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当年省级税收比重下降为39.8%,2008年也仅为40.57%。市县乡级税收比重由2004年的76.63%、64.88%、90.95%分别上升为2008年的77.17%、69.05%、92.19%,财政收入质量提高。
2009年河南省级财政提高了增值税和资源税类税收的分成比例,税收比重提高到49.29%,市县乡级税收比重下降到76.93%、66.53%、89.94%。2010年省市级税收比重下降为38.69%、76.68%,县乡级上升为69.77%、91.79%。
1995—2010年,省市级税收比重下降,县乡级税收比重上升。省市政府需要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保障其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三)河南地方财政收入中各级财政收入的比重
地方财政收入中各级财政收入的比重是反映各级财政从分税制中直接获得的财力水平,影响各级财政的自主程度,受制于分税制的集权和分权设计。
1996年、2004年和2009年的分税制调整都没有改变省级、乡级财政收入比重比较低,市级、县级财政收入比重比较高的状况。省级财政收入比重最低,2003年之前略高于10%,2004年起低于10%,并从2004年的9.92%下降到2008年的7.89%,2009年再下降到7.67%,2010年回升为7.77%。乡级财政收入比重2004年前略高于20%,2004年后明显下降,从2004年的17.91%下降到2008—2010年的16.59%、17.09%、16.62%。2008年前,市级财政收入比重最高,均在30%~40%之间徘徊;自2008年起,市级财政收入比重低于县级财政收入比重,市级略高于36%,县级略高于38%。
1995—2010年,省级、乡级财政收入比重下降,市级、县级财政收入比重上升。省级、乡级财政需要上级的转移支付提供公共服务。
二、河南政府间财政收入能力的纵向均衡性判断
判断政府间纵向财政关系需借助于财政自给能力的概念,而财政自给能力是各级政府独立筹措收入的能力,通常以财政自给能力系数来表示。
财政自给能力系数=本级负责征收的收入÷本级公共支出
如果系数等于1,该级政府刚好具有财政自给能力,没有能力向其他级别政府提供转移支付,也不需要接受其他政府的转移支付和举债。如果系数大于1,该级政府具有充分的财政自给能力,除了满足本级政府支出外,还可向其他级别的政府提供转移支付。如果系数小于1,该级政府需要其他级别政府的转移支付,或举债满足财政支出的需要。由于2011年之前我国地方政府无权举债,财政自给能力系数小于1,意味着需要接受其他政府的转移支付来提供公共服务。
1995年,省级财政自给能力为0.38,居于河南四级财政之末;乡级财政自给能力为0.84,居于河南财政之首;市级财政自给能力为0.69,高于县级财政的0.53。各级财政自给能力均显不足。
1996—1997年,各级财政自给能力均有所提高。2002—2003年,县级财政自给能力低于省级,乡级依然最强,市级位居第二。2004年之后,各级财政自给能力的对比关系又恢复了1995年的状况,表明2004年和2008年的分税制调整对各级财政自给能力的影响相同。特别是2008年后,四级财政自给能力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趋势更加明显。例如,2010年,省级财政自给能力系数为0.17,县级为0.3,市级为0.66,乡级为1.04。
1995—2010年,除乡级财政自给能力是上升的并在2010年超过1外,省、市、县级财政自给能力均是下降的并小于1。
三、政府间税收划分的国际经验及河南税收配置的缺陷
(一)河南税收在政府间的错位分配
一般而言,政府层次越高,税收占政府总税收的比例越大;反之,税收比例越小。2007年联邦制国家中,澳大利亚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比例为81.93%、15.3%、2.94%,加拿大为48.04%、42.19%、9.78%,德国为49.44%、37.3%、13.26%。2007年单一制国家中,匈牙利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比例为82.98%、17.02%,挪威为84.27%、15.73%,法国为81.59%、18.41%①。
2010年,税收占河南财政收入的73.6%,其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划分并不均匀。市级税收占全省税收的比重超过38.83%,税收比重位居各级政府之首;省级税收比重为4.08%,税收比重最低;县级税收比重为36.36%;乡级税收比重为20.73%。与上述国家相比,河南省市县乡政府的税收比例与其政府层次高低不相适应,省级政府②的税收比重太低。
(二)税种在政府间的错位配置
一般来说,高层次政府的商品税、所得税和其他税种的比重较大,较低层次政府的财产税比重较大。2007年联邦制国家中,澳大利亚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商品税比例为81.98%、18.06%、0%,财产税的比例为0.05%、67.87%、32.12%,中央政府占有所得税的100%。加拿大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商品税比例为39.15%、60.14%、0.71%,所得税的比例为62.8%、37.2%、0%,财产税比例为0%、19.17%、80.83%,地方政府拥有其他税种的100%。德国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商品税比例为63.56%、34.73%、1.72%,财产税的比例为0%、54.17%、45.83%,所得税的比例为40.87%、38.33%、20.8%。2007年单一制国家中,匈牙利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商品税比例为86.84%、13.16%,财产税比例为37.72%、62.23%,所得税比例为80.44%、19.56%。挪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商品税比例为99.21%、0.79%,财产税比例为52.26%、47.74%,所得税比例为77.1%、22.9%,其他税比例为100%、0%。法国中央政府拥有所得税、商品税的100%,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产税比例为20.5%、79.51%。
2010年,河南省、市、县、乡政府分别拥有商品税③的2.77%、39.56%、34.83%、22.84%,所得税的14.64%、39.85%、29.16%、16.35%,财产税的0%、39.44%、42.8%、17.76%,其他税种的0%、26.04%、48.97%、24.99%。与上述国家相比,河南省级政府的商品税、所得税与其他税种的比例较小。
四、增强河南各级财政收入能力的财税制度
河南省级财政收入增长率、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省级财政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和省级财政自给能力均是最低的,河南地方财力严重向县级市倾斜。而2012年全面实行的省管县体制也包含着省级财政对县级的支持。为此,必须扭转河南省级财政的收入能力,以更多的财力增加对县级的支持。由于河南“乡财县管”体制的推进,乡级政府将虚化,政府层次将由四级变为三级。本文以2009年的分税制为依据,构建增强省市县财政收入能力和均等化水平的财税制度。
一是营业税。河南范围内的中央企业、省级企业营业税为省级固定收入,取消除省投资的跨市经营企业营业税归属省级财政外其他企业营业税下划市县的规定,逐步使营业税成为省级政府的主体税种,而县市企业营业税仍归县市所有。
二是企业所得税。河南范围内的中央企业和省级企业所得税(40%部分)为省级固定收入,市县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的增量部分继续执行省与市县15∶85的分成比例,促进县市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企业效益。
三是个人所得税。下划县市的个人所得税(40%部分)仍以2003年为基数,增量部分省与市县分成比例由2∶8改为6∶4。这一比例与省级分成个人所得税按当年增量的60%奖励市县的转移支付相一致。
四是增值税。改河南范围的中央企业和省级企业增值税(25%部分)为省级固定收入,继续执行市县增值税收入(25%部分)以2008年为基数,增量部分省级分成20%的规定,实现经济增长由第二产业带动向第二、三产业协调带动转变。
五是保留资源类税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和非税收入的省市县分配办法、税收返还比例、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分类激励性财政政策和转移支付制度。除资源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以外的其他税种收入全部下放市县。
上述方案提高了省级商品税、所得税的分成比例和省级税收比例,形成了省级政府以营业税为主体税种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重要税种的收入体系,实现了省级政府的税收收入、商品税和所得税收入与省级政府作为中间层次政府的一致。县市政府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分成比例虽比以前下降了,但除资源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以外的其他税种收入均属县市所有后,县市税收收入不减反增。
【参考文献】
一、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权重的确定
在众多的指标权重测算方法中,AHP因其对数据资料要求不严格,只需要某一时点的样本数据,同时又可避免大量指标同时赋权而引起的混乱,所以在风险研究领域得到普遍运用。因此,本文也采用这一方法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权重进行确定。首先,构造一个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层次结构模型,包括目标层、中间层和指标层(见图1)。其次,指标权重的整个计算过程是运用AHP软件yaahp的群决策功能完成的。设定标度类型为e^(0/5)~e^(8/5),专家数据集结方法为各专家排序向量加权几何平均,并将国内五位财政学者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重要性判断问卷调查的结果输入软件,并自动生成群决策计算结果。再次,计算随机一致性比率CR进行指标权重合理性检验。当CR<0.1时,判断矩阵通过一致性检验,否则需要重新构造判断矩阵,直到通过一致性检验为止。经过上述三步,最终得到地方财政收入各风险预警指标的权重。由表3可知,从单个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来看,税收收入增长弹性系数所占权重最大,达到16.08%,财政收入增长率所占权重最小,仅为7.88%。除财政自给率所占权重为9.19%外,其他预警指标所占权重都在10%以上。从地方财政收入风险因子角度进行分析,结构风险因子、质量风险因子指标所占的权重大,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评价的结果影响很大。
二、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系统构建
根据前述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风险分数值的映射原则,将每一个预警指标实际值按照其所处风险区间的不同映射为相应的分数,再根据各预警指标对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贡献权重(即运用AHP得到的指标权重),计算出各年度的综合评价分数,据以建立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综合评价函数。其中,R代表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综合评价分数,Xij代表第i类风险因子第j个指标的风险映射分数值。与此同时,由于各风险预警指标借助0分、1分、2分、3分的指标分值表示其风险运行状态,因此,地方财政收入风险最终加权得分仍可采用0分、1分、2分、3分反映其不同的风险区间。本文设定1.5分为轻警和中警之间的界限,两两分数之间的区间就是每一运行状态的风险综合评价分数区间。为了更直观地反映地方财政收入的风险状况,分别用不同的灯号表示不同的风险区间,如表4所示。
三、2006~2013年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实证分析
在选取《辽宁省统计年鉴2013》及《201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预警指标数据的基础上,将各预警指标值经过指数化处理后得到的风险分数值代入公式(1)中,运用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系统对辽宁省2006~2013年地方财政收入风险进行分析,得出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综合评价结果,如表5所示。综合评价结果显示,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除个别年份外基本处于轻警区间且属于轻警偏下的状态,总体可控。从地方财政收入风险因子的角度分析,规模因子的风险值偏高,这主要基于两点原因: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率的变动较大,此与经济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二是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变动较大,从2006年的8.79%上升到2013年的12.34%,且呈现逐渐上升趋势。但就全国范围而言,辽宁省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还是处于偏低水平的。从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指标的角度分析,不难发现有三个预警指标值的变化趋势比较明显(如图2所示):一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一点前面已经提到。二是增值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从2006年的15.21%下降到2013年的6.85%,呈现逐渐下降趋势。这主要源于我国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以及2009年转型的正式实施引起增值税收入的不断减少,进而引发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不断增加。三是营业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从2006年的25.12%下降到2013年的19.63%。尽管辽宁省第三产业的增长速度较快,但由于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总体仍呈现下降趋势,这必然导致以此为税源的营业税收入的减少。
四、不同进度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测
以上运用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系统对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风险进行了实证检验,证明了预警系统的有效性,下面就运用该系统对不同进度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的风险进行预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假设增值税扩围改革的不同进度。本文选取营业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这一指标的风险临界点作为进度值,即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营业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降到18%、15%和0时,研究每一进度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的地方财政收入风险。其次,假设Y代表营业税收入,Z代表增值税收入,C代表财政收入,S代表税收收入,r代表营业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i代表不同的进度,Xi代表某一进度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减少的营业税收入。根据增值税收入、营业税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与税收收入、财政收入之间的计算关系,得出公式(3)~(7),用以预测增值税扩围后增值税收入、营业税收入、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值得注意的是,财政支出、GDP增长率仍采用2013年的同一指标数据。最后,计算不同进度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各预警指标预测值,然后,将预测值经过指数化处理得到的风险分数值代入地方财政收入风险预警系统,并以此预测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的风险,具体情况如表6所示。从表6可以看出,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的风险综合评价分数平均值达到1.89,由轻警偏下的区间上升到中警偏上的区间,从灯号显示来看,由蓝灯区直接上升到黄灯区,辽宁省地方财政收入的风险明显加大。因此,为了确保增值税扩围改革的顺利实施,应根据地方财政收入风险的预测结果,适度提高地方政府在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成中的比例,加大对地方政府转移支付或税收返还的力度,并适时开征资源税、房产税等地方税种,以切实保证地方财政收入。
作者:杨志安李媛媛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财政收入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财政收入过少,会影响政府的各项公共政策和经济刺激政策的实施,财政收入过多,又会抑制经济的增长。国外学者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研究比较多,中国学者对我们国家的财政收入水平也进行了较多的研究。然而,作为经济发展落后的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湘西州的财政收入目前是否过高、湘西州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等问题到目前还没有得到回答。本文将通过相关数据分析来进行探讨这两个问题。
一、湘西州税收负担现状
(一)湘西州税收收入现状
湘西州的经济发展比较落后,从总量上来分析,湘西税收收入总量非常低,但是增长速度快,增长速度超过全省的平均水平。这一情况与湘西经济发展水平与经济增长率相吻合。从表1可以看出,湘西税收收入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纵向来看,税收增长速度快。从表1税收增长率的数据分析,可以发现2003―2012年10年间,湘西州的税收收入增长了5倍多,总体上每4年就能翻一番。2003―2012年,除2008年和2010年之外,税收的增长率都在10%以上,其中有6年的增长率在20%以上,增长最快的2006年和2007年甚至达到30%以上。从这些数据来看,湘西州税收收入的增长率高于GDP增长率,增长速度快。
二是横向来看,税收规模总量小,税收的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应。从表1可以看出,湘西州的税收总量从2003年的2.57亿元增长到了2012年底的13.56亿元,10年间增长了5倍以上。经济比较发达的吉首市、花垣县,税收收入都达到了2亿元以上,分别达到了3.2亿元和2.2亿元,而最差的古丈县和保靖县2012年的税收收入只有0.77亿元和0.99亿元,不足吉首市的1/4,整体与湘西州各个县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应。
(二)湘西州与省内各地区的税负①比较
湘西州2012年的财政收入总额为47.9亿元,在湖南省内排倒数第二位,只比张家界市的30.2亿元稍多。从绝对值上来看,湘西州的税收总额与经济发达地区相差较大,比长沙市少775亿元,比岳阳市少182.75亿元,比株洲市少165.9亿元。财政收入绝对值的差距也说明了湘西州和湖南省发达区域的经济发展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这一差距正是由湘西州的GDP总额决定的,湘西州经济发展落后,GDP也是排在倒数第二位,其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税收水平。
另外,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来看(具体见图1),长沙市为12.86%>株洲市12.15%>湘西州12.04%>郴州市11.99%>岳阳市10.48%>怀化市10.02%>湘潭市9.54%>湘潭市9.47%>张家界市8.91%>娄底市8.84%>永州市8.27%>益阳市7.35%>常德市7.29%。湘西州虽然财政收入的总量小,但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却排在第三位,说明湘西地区的税收负担较重。这也与湘西地区的产业结构有关,湘西地区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较大,工业增加值比重较小,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导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较大。
(三)湘西州与周边地区税收负担比较
这里选择与湘西周边的地级市怀化、张家界、贵州铜仁和湖北恩施的税收负担进行比较分析,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湘西地区相差不大。2012年湘西地区的GDP是379.7亿元,比怀化市少603.4亿元,比张家界市多58.7亿元,比恩施市少52.3亿元,比铜仁市少49.3亿元(具体见表3)。
表3 湘西与周边地区的税负比较
资料来源:网上搜集
由表3可知,湘西州的财政收入为47.9亿元,在5个地区中,规模比较小,只比张家界市的30.2亿元多17.7亿元。但是比周边的恩施市、怀化市和铜仁市的财政收入分别少66.1亿元、52.3亿元和15.4亿元。从与周边地区的比较来看,湘西州的财政收入规模比较小,还需要进一步发展经济规模,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来看,湘西是12.04%,比湖北恩施少13.29%,比贵州铜仁少2.08%,但是比省内的怀化高2.02%,比张家界高3.13%。可以看出,虽然湘西财政收入占GDP的占比在湖南省内较高,但是和湖北恩施和贵州铜仁比起来还是比较低的(具体见图2)。整体来说,湘西周边几个地区除了恩施比较高,其他几个地区都处在相当的水平。
二、湘西州财税收入与经济增长
(一)税收收入、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
一般情况下,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其税负水平也较高,如长沙市在全省经济最发达,其税负水平也最高;湘西自治州和张家界市经济相对不发达,其税负也就较低。湘西地区的地税收入从2000年的2.4亿元增长到了2012年的16.7亿元,除了2002年和2007年的经济危机,每年的增长速度都在10%以上;财政收入从2000年的6亿元增长到了2012年的47.9亿元,除了2000―2002年外的年份外,每年的增长速度都在20%以上;GDP从2000年的69.5亿元增长到了2012年的397.5亿元,每年的增长速度也都接近或者超过10%。从这一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从2003年以后,湘西地区的地税收入、财政收入和GDP增长率都保持了较快速度的增长,而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相一致,也都保持了快速的增长。
(二)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
湘西州的税收收入总量很小,从图3可以看出,湘西州的税收收入从2003年的2.4亿元,增长到了2012年的16.7亿元,12年间增长了近7倍,增长的速度十分迅速。通过数据还可以得知,湘西州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经济相对发达的吉首市、花垣县等县市,湘西州的各县市税收负担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结构、征管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不同,各地区间的税收负担水平存在一定差距。湘西州的GDP从2000年的69.5亿元,增长到了2012年的397.5亿元,12年间增长了5倍多。总体来说,湘西州税收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及经济发展水平成正相关的关系,但是税收收入增长速度超过GDP增长速度。
(三)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
图4反映的是2000―2012年湘西州财政收入和GDP的增长趋势。从图4中可以看出,湘西州的财政收入和GDP呈现稳步的上升趋势,说明了湘西州经济总体上是持续增长的。湘西州的财政收入从2000年的6亿元增长到了2012年的47.9亿元,12年间增长了近8倍;湘西州的GDP从2000年的69.5亿元增长到了2012年的397.5亿元,增长了5倍多。这说明湘西州的财政收入增长要比经济增长快。这种增长趋势也说明,湘西州的财政收入与GDP的增长呈现互相促进的关系,即湘西州的GDP增长能够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但是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超过GDP的增长速度。
三、湘西州财税收入与经济增长率的计量研究
(一)数据描述
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对湘西州的税收收入增长速度、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与其经济意义,在本文中,选择了湘西州从2000―2012年的相关数据作为研究对象。本文所用到的2000―2012年湘西州的财政收入、税收收入、GDP 数据来源于湘西州2000―2012年统计年鉴。
(二)计量模型
本文计量分析模型采用的是线性回归模型,该模型的优点是不需考虑变量内、外生及因果关系的问题,也不需有先验的经济理论基础,而是将各变量直接视为外生变量,以该变量及其他变量滞后项为解释变量,对数据的长度要求也不是很高。湘西州进行统计的时间比较晚,加上时间有限,数据跨度只有13年时间,非常有限,所以选定用线性回归模型和Grange因果关系检验放了来进行实证。本文构建如下线性回归模型:
gdp=α0+α1tb+α2tz+ε (1)
其中,αi(i=0,1,2)为系数,系数表明财税增长率对gdp增长率的影响程度,ε为常数,tb为税收增长率,tz为财政增长率。
(三)计量分析
1.平稳性检验
当分析的时间序列数据具有不平稳性质时,如果直接用线性回归分析,得到的统计检验结果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本文首先对各个变量数据进行ADF单位根检验,采用EVIEWS 6.0软件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如表5。
从表5的分析结果可见,对于两个主要变量经济增长与税收负担的关系,在0阶检验结果下,经济增长的P值为-1.59,税收增长的P值为-1.87,都大于在5%水平下的临界值,表明这两组原始数据都是非平稳的。继续对这两组数据进行1阶充分检验发现,经济增长的P值为-8.81,税收增长的P值为-7.03,都小于1阶5%水平下的临界值,表明在1阶时两组数据都是稳定的,所以,继续对这两组数据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2.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为了反映税收增长率和财政增长率对经济增长率之间的关系,本文对这两组数据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能够反映经济增长和税收增长、财政收入增长之间的引导关系,即湘西州地区税收收入增长和财政收入是否能够引起经济增长,还是二者之间是互相促进的关系。
税收增长和经济增长的格兰杰检验。由于用ADF平稳性检验发现0阶差分是非平稳性的,因此用EVIEWS6.0对两组数据分别进行一阶差分后得到两组平稳数据。从表6中可以看出税收增长和经济增长两组差分后的数据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滞后期为1、2、3、4、5阶,由于1―5阶P值都接近0,所以拒绝原假设,但是在5阶条件下,P值分别为0.5719和0.7837,都远大于0.1的临界值,所以统计结果接受原检验。以上结果表明,湘西州税收增长会阻碍经济的增长。
财政增长和税收增长的格兰杰检验。用EVIEWS6.0对财政增长率和经济增长率两组数据分别进行一阶差分后得到两组平稳数据。从表7中可以看出,财政增长和经济增长两组差分后的数据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结果,滞后期为1、2、3、4阶,由于1―3阶P值都接近0,拒绝原假设,在4阶条件下,P值分别为0.279 15和0.384 52,大于0.1,接受原检验。以上结果表明,湘西州财政收入增长也会阻碍经济增长,即湘西州财政收入增长快会导致经济增长变缓。
3.线性回归结果
考虑到本文所选取的变量中可能存在的多重共线性,本文采取逐步增加变量的方法对模型进行逐步回归。本文选用的统计软件为eviews6.0。湘西州税收收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回归结果:(1)在引入控制变量后,税收增长率的系数为-0.754,表明税收收入增长率增长1个单位,GDP的增长率会下降0.754个单位,税收增长率对经济增长率的影响呈负相关的关系;(2)财政收入增长率的系数为-0.298,表明财政收入增长率增加1个单位,gdp增长率会下降0.298个单位,财政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也呈负相关关系。系数都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表明分析结果能够很好地解释湘西州税收负担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由以上分析可知,湘西州经济的增长对税收的增长起负相关的作用,即湘西州经济的增长会促进税收的增长。
四、湘西州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升经济总量
一是大力发展经济,提升湘西州经济总量。从经济长期发展的角度看,经济是财政收入之本。经济发展带来潜在税源的增长,财政收入才能随之增长。因此,依靠经济的发展、效益的提高,着眼于国民经济这块“蛋糕”做大,才是振兴财税的必经之路。因此,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注重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推进经济战略调整,降低经济增长的能耗、物耗水平,提高技术含量和经济增长的质量,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大经济总量,优化经济结构。
(二)优化产业结构,培育财政收入主体
税收的增长与产业结构息息相关,目前湘西州的产业结构还很不合理,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一是降低第一产业的比重,提升农业质量,建立和培育完整的产业链,鼓励农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农民收入。二是加速工业化进程,提高工业经济效益。加快改造提高传统产业步伐,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工业布局。要依托白酒、有色金属、生物医药等制造业优势,培育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巩固传统税源。三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旅游产业是湘西州地方财力的重要基础,2012年湘西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72.3%。因此,充分发挥湘西州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继续大力发展旅游业,是加快增长税收的重要手段。
一、税与利的异同
税与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含义不同。“税收收入是国家按税法的规定而取得的收入。”利润收入是“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收入”,它是“国家投资兴办的企业纳税之后的利润按规定交给国家的部分。国家从参服企业中得到的股金分红收入也属于利润收入。”
第二,税收是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不能单独成为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的指标。利润是考核企业经济效益的综合指标,因此,企业上缴财政的利润越多,表明企业经济效益越好。
第三,税收一般不受企业经营好坏的影响;而上缴利润则受企业经营好坏的影响。
第四,税收的适用性广,除适用于国有企业外,还适用于集体企业和个人等所有纳税人。而利润上交则只适用于国有企业。
第五,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0%以上,并且最稳定可靠,成为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而利润收入比重较小;也没有税收收入那样稳定可靠,如果企业不盈利甚至亏损则无法形成上缴利润。
税与利的联系:
第一,税收收入与利润收入都是企业纯收入的一个部分,是劳动者创造的财富。
第二,税收收入与利润收入都是纯收入分配的一种具体形式,是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渠道。
第三,税收和上缴利润应具法定性,每个纳税人和国有企业都应努力完成。
二、税与债的异同
税与债也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是:
第一,从二者的性质来看,“税收收入是国家按税法的规定而取得的收入”,不形成债务。“债务收入是国家财政通过借贷方式 取得的收入”,成为国家的一种债务。
第二,从是否具有无偿性看,税收收入是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是无偿上交的,国家不需要偿还给纳税人。债务收入是国家要在一定时期偿还本金并支付约定利息,是有偿的。
第三,从是否具有强制性来看,税收是依靠国家的政治权力强制征收的,纳税人不依法纳税要受到法律制裁。国家为取得债务收入而发行的国债具有自愿性,是否认购和认购多少,完全由认购人决定。
第四,从是否构成财政支出看,税收是无偿上交的,不需返还,不形成财政支出的内容。债务收入要到期还本付息,因而成为国家财政支出的内容。在我国,每年要在预算中安排一笔支出用于还债,所以,债务收入一经形成,同时也就形成财政支出,这也是债务收入与其他三种财政收入相比较而显出的特点。
第五,从是否具有转让性看,税收是国家强制征收的,不具有转让性。国家为了获得债务收入而发行的公债,投资者可以随时将公债按市场价转让给他人,具有较强的转让变现能力,这时投资者可以发生变化,但国家的债务收入额不发生增减变化。
第六,从收取的机关看,税收是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的;而债务收入一般是由财政部门发行公债券直接收取的。
税与债的联系:
第一,它们都是财政收入的一定形式和渠道,都是财政收入的来源。
第二,主体相同。税的征收主休是国家;为取得债务收入而发行的公债的发行者也是国家。
三、税与费的异同
①国家财政收入除了税以外,还有费的收入,费在教材中称为财政收入中的“其他收入”。
税与费的区别是:
第一,征收的主体不同。由代表国家政府机关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征收的收入叫做税收。一般由税务局以外的国家机关、经济部门和事业单位收取的收入叫做费,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工商企业开业登记费和商标注册费、公安部门收取的各种车辆牌照费和户口登记费。
第二,是否具有特定服务不同。税收是纳税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是无偿的,不向纳税人提供服务。费是向受益者收取的一种代价,要向受益者提供特定服务,因其有一定的有偿性质,如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就要向缴费人提供诉讼服务。
第三,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90%以上,而费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不大,但项目很多。
税与费的联系是:
【关键词】财政;税收;关系
1.财政收入的含义及其来源
所谓国家的财政收入,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筹集起来的资金,如发行货币获得的收入,公债取得的收人以及税收取得的收人等等。总的来说,政府的财政收入包括利润收入、债务收入、税收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其中,利润收入主要是国有企业税后按规定上缴的利润收入即国家从参股企业中取得的分红收入;债务收入是指国家以债务人的身份,在国内发行国库券和国际债券,并向外国政府、国外商业银行、国际金融组织提供借款等取得的收入;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最主要和最普遍的形式,在财政收入中占主导地位,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2.税收的内涵和特征
2.1税收的内涵
人们通常习惯将税与税的征收合称为税收,从根本上来说,有国就有税,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执政职能,凭借其拥有的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国家通过税收取得的财政收入,为其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提供最基本的物质经济保障。由于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也决定了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2税收的特征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是可以凭借其政治权力来进行强制征税,这主要表现在纳税人依法纳税是其最基本的公民职责,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是其最基本的工作职责。税收的无偿性表现在作为国家的财政收入,纳税人是无偿获得国家的回报的,即不需要将税收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从纳税人那取得收入而付出任何代价。但税收的征收并不是随意的,是根据不同的征税对象收取不同的税收,这是在征税之前,国家就以法律的形式给予规定了的,即具有固定性。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其必须要有强制性,没有强制性,无偿性就缺乏保障,只有依靠国家的治权力,才能依照法律强制性地从征税人那里进行无偿征收。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决定了税收不可随意性,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缺少标准依据,就会致使国家经济生产无序,最终将危及国家利益,因此,必须具有固定性。总之,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者之间不可分割,共同体现税法的权威性。
3.财政和税收的关系
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最为稳定的部分,作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税收是国家发展最基本的物质保障。2010年,我国财政收入实现了83080亿元的收入,比2009年同比增加14562亿元,增长率为21.3%。其中,税收就占了财政收入的88%,共计73202亿元,非税收收入9878亿元,可见,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主体。
在我国,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每个公民作为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财政和税收的关系决定了每个公民在享受国家从民那取得的税收收入为主的财政收入为民提供各种服务时,公民作为纳税主体,也应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总的来说,税收和财政是不可脱离的一体,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手段,国家财政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了公民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保障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推动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另外,税收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承担着经济监督的重要作用。通过税收,可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总体运行以及纳税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控制,并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如通过税收收入情况,可以了解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分析未来的发展趋势。通过对税收收入结构的分析,了解行业结构的变化,看出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中捕捉经济发展中透露出来的信息。
4.正确处理好财政和税收的关系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税收作为财政收入最主要的形式,其有着极其重要作用。如何正确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达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税务部门应该思考的,如何做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发挥税收应有的作用是每个税务工作者需要努力和提高的。
4.1正确认识财政和税收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财政支持,财政可以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国民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通过国家的财政支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而税收可以作为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减少贫富悬殊,促进社会和谐。正确认识财政和税收的关系,是相关部门执政为民的需要,也是我国在新的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
4.2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分配调节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人的基本来源,是国家对国民收人进行分配最为主义和规范的形式,加强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强化分配与调节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因此,对于我国各个地方的税务部门来说,合法征收应有的税收收入,确保依法治税的有力执行,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准备。
4.3推进依法治税,建立和谐的征纳体系
推进依法治税,建立和谐的征纳体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相关税务部门应优化纳税服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税制改革,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作用,通过国家财政和税收,不断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发展,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4提高公民纳税意识
当前,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还不够强烈,这是阻碍我国税管工作进一步开展的影响因素之一。因此,相关税务部门应加大对税和税法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税法制度,以身作则,做到严格守法。加大税法的执行力度,对于违法者,严惩不怠。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建立纳税人编码制度。对于个人所得税,其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建立健全的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机制。因此,在继续完善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制度的前提上,应建立纳税人编码实名制。通过发达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银行、海关、公安以及法院的配合,对纳税人的账户进行全面的监控,防止税源流失。
4.5调节个人收人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现阶段,我国现行的税务体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建立的,其是以所得税和流转税为主要内容的,并以行为税、财产税、资源税为辅的税制结构。税收作为调节居民贫富距离,缩小收入差距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目前现行的税务体制还不够完善和合理,征管力度有限,使税收政策在矫正贫富差距的功能还有不足,不能很好地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就拿所得税来说,我国现行的所得税存在征收项目少,收入规模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达到税收对个人收入调节的作用。因此,完善现行的税制结构,尤其是扩大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如提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税基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例,强化税收调控功能,更好地达到调节的功能,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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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极大发展,但国民财富并没有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财政收入的增速超过国民财富。参照国际上通常的发展经验,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民收入分配在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比例会有此消彼涨的变化,但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之后,国民收入分配在政府方向的比例就会出现逐步缩小的态势,然而在我国则恰恰相反,反而进一步向政府倾斜。对于这种有悖于一般发展规律的现象及其可能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潜在危害,需要予以高度重视。彭爽、叶晓东(2008)、闫肃(2011)等学者对我国收入分配格局进行研究,都认为我国国民收入格局向政府和企业倾斜,居民部门收入比重不断下降,但他们仅对原因做了相关描述性研究。因此本文将视角放在国民收入的部门分配关系上,重点在于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关系的研究,着重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二、关系及影响因素分析
我国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不协调是多种因素影响下的结果,从本质上讲,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就是按照一定的收入分配方式将国民收入分配给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因此,国民收入分配是影响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关系的最主要因素。国民收入分配理论认为,国民收入首先会在宏观经济的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和居民部门之间进行初次分配,其次国家会通过政策对不合理的初次分配进行调整,也就是再分配过程,不同经济主体在各阶段的总量和份额也会发生显著变化,通常认为,经过再分配,居民所得份额会上升,企业所得份额会下降,政府所得份额的变化依政府行为的不同会有所差异,而在我国则表现为政府所得份额会上升。可见,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从根本上促进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的共同增长,但是受到收入分配政策的影响,这种促进效果对于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不尽相同,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协调与否,取决于收入分配政策:均衡的收入分配政策下,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能够实现协调增长;反之则将会出现不协调增长。
在收入分配过程中,税收除了需要履行为政府筹集财政收入的职能,还要作为调节分配关系的主要政策发挥作用。一方面,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增加必将导致财政收入的增加,两者形成同向变化;另一方面,根据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税收主要通过劳动供给选择和资本投资等途径影响经济增长和国民财富。税收主要通过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实现对经济增长和可支配收入的影响。提高某一要素税负,将同时导致要素边际回报率和可支配收入下降,在前者影响下,相对价格变化影响私人行为选择,减少该要素供给,即税收的替代效应;而在后者影响下,为维持原有的收入水平,可能反而增加要素供给,即税收的收入效应。增加税收在替代效应下会阻碍经济增长,进而阻碍财政收入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在收入替代效应下一方面会直接导致可支配收入下降,另一方面通过更多的要素投入促进经济增长,进而促进财政收入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但是在我国劳动力过剩以及企业“轻劳动重资本”的分配格局下,增加资本和劳动投入反而会间接阻碍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由此可以得出,在我国税收增长在促进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会阻碍国民财富的增长,也就是说,在我国税收增长将加剧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不协调。
根据国民收入分配理论,我国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关系受到宏观经济状况和宏观政策的双方面影响,除税收增长外,财政支出、城乡收入差距、城镇化水平、工业化水平和市场化程度等也对其有比较重要的影响。
财政支出是指国家为实现其各种职能,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计划,将国家集中的财政资金向有关部门和方面进行支付以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的活动。因此,财政支出能够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带动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加。由于我国收入分配结构向政府部门倾斜,挤占居民部门收入,因而财政支出所带来的经济增长未能合理流入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从而加剧了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的不协调。此外,财政支出主要通过转移性支出实现对居民收入增长的促进,对收入分配产生较大的直接影响,由于我国转移性支出比重较低,弱化了财政支出对居民收入增长的促进作用,因此最终将出现财政支出增长与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差距正相关的局面。
城乡收入差距加大是居民收入内部增长不协调的表现,在我国具体表现为相对于城镇,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过慢,这显然不利于居民收入的增长,更不利于经济的增长,而经济增长受阻又意味着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受阻。另一方面,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过慢迫使国家加大支农力度,包括降低对农村的征税力度等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在缓解城乡收入差距扩大造成的对居民收入增长的阻碍作用的同时降低了财政收入来源,进而对财政收入增长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由此可见,城乡收入差距加大对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的影响尚难确定,这主要取决于政府支农力度,当政府支农政策对居民收入的促进作用大于目前城乡收入差距造成的阻碍作用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将会缓解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的不协调性,但这种缓解作用是两相角逐下的暂时性状态。
城镇化水平是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城镇化水平提高一方面意味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在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下将加剧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的不协调增长;另一方面由于相对于农村,我国征税重心更偏重于城镇,城镇化水平提高意味着税收增长加剧,进而导致财政收入增长加快。由经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衡量指标是工业化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类似,工业化水平提高一方面意味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在我国收入分配格局下将加剧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的不协调增长;另一方面由于相对于农业和服务业,我国征税重心更偏重于工业,工业化水平提高意味着税收增长加剧,进而导致财政收入增长加快。
市场化是以建立市场型管理体制为重点,以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进为标志,以社会经济生活全部转入市场轨道为基本特征的。把特定对象按照市场原理进行组织的行为,通过市场化,实现资源和要素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社会效率,推动社会进步。因此,市场化程度加深提高意味着收入分配政策的合理化程度加深,也就意味着财政收入和国民财富增长向协调化的方向发展。
一、我区非税收入的构成、规模及特点
从我区的区级财政收入构成来看,主要由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组成。非税收入主要包括排污费、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税务部门罚没收入、国库存款利息以及基金收入等。从规模上看,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较大,且收入额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年我区非税收入额为33,090万元,占当年全部财政收入的18.3%;2005年收入额为37,861万元,占15%;2006年收入额为37,940万元,占11.8%,20*年收入额为45,633万元,占10.9%。在非税收入中,基金收入占较大比重,要占到全部非税收入的一半以上。大量非税收入的存在,为缓解政府部门经费不足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政府财政收入中,预算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游离于财政之外的政府各部门的收费、集资、摊派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主体,由于其没有纳入预算内和财政管理,造成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混乱局面,其负面效应也在相当程度上存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一是认为非税收入并非真正的财政收入。受传统观念以及较长时间以来财政管理较为粗放的影响,部分执收部门认为非税收入是单位执收的,也付出了一定的成本,理应作为成本补偿,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政收入,无须纳入预算管理。二是认为非税收入不形成政府可用财力,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下,除部分非税收入分别纳入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外,确有相当部分非税收入仍在实行专户管理,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也是列收列支。因此有人认为非税收入并不形成政府可用财力。三是认为非税收入规模过大影响了财政收入质量。一般认为税收收入应作为财政收入的主体,税收收入的规模反映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实力、发展水平的高低,如果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过大,则表明这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2、管理方式不到位,统筹调剂乏力。日前对非税收入的管理,无论是预算内还是预算外,收入实质上仍归部门单位所有,反映为谁收谁用,多收多用。这种收费多少与单位利益直接关系使得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事业单位都有一种本能的多收费冲动。加之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后,财政部门在编制综合预算时采取先预算外后预算内,部门、单位往往人为地将年初收入预算编制过低,支出预算编制过大,造成本应科学、规范的部门预算中带有相当的人为因素,使非税收入的管理流于形式,财政统筹调剂乏力。
3、财政职能被肢解,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实际中,非税收入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未真正归位,财政职能被肢解,难以发挥整体效应。一方面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的规模过快膨胀难以有效控制,给企业、单位造成额外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纳税的积极性,且名目繁多的各种收费也严重侵蚀了税基,出现了“费挤税”的现象;另一方面分散了地区财力,削弱了政府调控能力,影响了税收作为“内在稳定器”功能的发挥,造成分配无序,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败坏了社会风气,滋生了消极腐败行为。此外,纳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名义上为财政性资金,实则为部门单位使用,纳入预算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也基本上是列收列支,不能有效地形成地方可用财力,无形中虚增了一块财政收入,影响了地方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4、法制不健全,缺乏监督约束机制。目前,我区在非税收入管理上依据的大多为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没有制定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按照国家规定,设立审批收费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而现行的法律法规涉及设立收费项目的条款非常少。到实际工作中一般由业务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收费申请,审批机关依据单位财政经费不足实质上就成了审批收费的基本依据。法制建设跟不上,依法管理也就难以实现,加之缺乏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乏力,非税收入在片管和使用安排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思路和建议
非税收入日前已经成为从中央到地方财政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其规范的最终目标应是财权上收,将全部的非税收入收归国库,纳入预算,充分发挥非税收入在优化资源配置、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制止收入流失和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要从根本上改变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和体制缺陷,就必须在认识上有所转变,体制上有所创新,在管理上有所突破。
1、对非税收入应予以正确认识。首先要从思想上根本转变对非税收入的片面模糊认识,从根本上讲,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都是政府财政收入,如同主粮杂粮都是粮食一样。非税收入是国家制定政策授权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取得的,所有权属国家,管理权归国家。随着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非税收入也将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与国家税收一起都将由政府统筹安排,与税收收入一起成为政府可用财力。即使暂时没有纳入财政统筹安排的非税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执收单位的经费不足。从我区情况来看,如果没有非税收入,财政收支矛盾会更加突出,各项事业发展也必将受到影响。既然非税收入也属于政府采用财力,就不能说非税收入规模过大或比例过高导致影响财政收入质量。规模过大或过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纵向情况分析,从中央到市至区县,越到基层非税收入相对而言规模就越大。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财政收入结构不大一样,发达地区因税源充足会取消一些非税收入项目或减少纳入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而落后地区有可能在非税收入上“做文章”,非税收入规模过高或过大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只要是依法依规取得的非税收入,就不能说规模过大影响了财政收入质量。
2、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机制。政府非税收入资金额度大,涉及面广,征收工作难度大,而且征收手段比较薄弱,法制制度不健全。因此需要完善“源头控收,以票管收,依法尽收”的管理模式,建立运转协调、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机制。首先要改进非税收入的征管方式,丰富完善征管手段,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其次是加快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步伐,以有关部门、机构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为基础,以收缴分离为目标,建立“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收缴行为。第三要加强账户管理,取消执收单位以各种形式设立的非税收入过渡户,将非税收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直接缴库或集中汇缴,规范收入收缴程序,减少资金收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四是推进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按照“金财工程”的要求,搭建网络技术平台,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Abstract: The revenue is mainly affected by major industrial project, GDP, tax,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so on. This paper established an econometric model of effective factors of Hengyang financial revenue, and made a correlation analysis and regression analysis of collected data by using the E-views software. It also pointed out the main affecting factors and their impact, and put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increasing Hengyang’s financial revenue.
关键词:财政收入;重大工业项目;国民生产总值;税收
Key words: financial revenue;major industrial project;GDP;tax
中图分类号:F81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1-0034-02
0引言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集中的一切资金的总和,包括税收、企事业收入、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收入、债务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财政收入水平高低是反映一国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1]。一个地区的财政收入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如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国民生产总值、产业结构、税收规模等[2]。2008年衡阳市财政收入达60亿元,创历史新高,增幅超过25%,2009年衡阳市财政收入预计达65亿元。为保证衡阳市财政收入总量的平稳增长,有必要对衡阳市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
1财政收入的影响因素
1.1重大工业项目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重大工业项目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一是重大工业项目往往以生产速度加快、生产质量提高为结果,重大工业项目发展的速度越快,GDP的增加也越快,财政收入的增长有了充分的财源。二是重大工业项目必然会带来物耗比例降低,经济效益提高,产品附加值所占的比例扩大。由于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产品的附加值,所以重大工业项目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更为直接和明显。重大工业项目各阶段的财政贡献也不相同,呈现一个倒“U”型曲线(图1)[3]。在重大工业项目的初期,由于财政补助或税收优惠,财政效应往往是负的;在成长阶段,重大工业项目的财政贡献转为正向,并处于上升势头;在成熟阶段,它是地方和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增幅较大,持续时间较长;在老化阶段,财政贡献有所下降,但由于税收惯性,仍是地方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之一。
1.2 国民生产总值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国民生产总值(GDP)是反映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总值的指标,在宏观经济中被认为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最重要的一个指标。理论上,财政收入与GDP增长之间保持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关系,但就二者的相互影响作用而言,财政收入增长对GDP增长的影响作用不显著,而GDP增长对财政收入增长的影响作用显著[4]。
1.3 税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按照预定标准,向社会成员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政府的收支规模,直接影响到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范围和质量[5]。
1.4 产业结构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财政收入结构与产业结构二者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产业结构的不同比例和层次决定着财政收入的规模和水平,表现为三大产业在国民经济整体中的地位不同,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也不相同,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也不同。另一方面,财政又通过自身的收支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调整产业划分和比例关系,使产业结构向着有利于地区经济发展的方向调整和变化。
2衡阳市财政收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2.1 衡阳市财政收入与其影响因素数据查阅2008年《衡阳市统计年鉴》及2009年衡阳市统计月报,可以得到衡阳市从1998年到2009年的财政收入、重大工业项目投资、GDP、各产业产值、税收收入(见表1)。
说明:2009年数据在衡阳市统计局1-9月份数据的基础上估算得到;2005年前重大工业项目投资没有统计数据,按环比1.1估计得到;考虑到地税对当地政府影响较大,这里以地税收入代替税收。
2.2 财政收入与影响因素的回归模型对数据进行相关分析,可以看出各变量均具有较高相关系数,都在0.8以上,有的相关系数达到了1.0,表明变量之间高度相关,存在着严重多重共线性,因此,我们利用E-views,采用逐步回归的方法来建立模型[6]。
根据表1数据,对财政收入(Y)与重大工业项目投资(X1)、GDP(X2)、产业结构(第一产业X3、第二产业X4、第三产业X5)、税收(X6)进行对数变换后,进行逐步回归分析,得到如下多元回归模型:
LY=-2.394557+0.111503*LX1+0.023951*LX2+ 0.080814*LX4
-2.5309812.2300082.7442273.738709
R-squared:0.998976 Adjusted R-squared:0.998593
Durbin-Watson stat:2.495314
F-statistic:2602.502Prob(F-statistic):0.000000
2.3 模型检验及经济意义
2.3.1 模型检验模型拟合优度X2=0.998976、调整的拟合优度X2=0.998593,这说明X1、X2、X4与Y高度相关,所求得的线性回归方程线性关系显著,可以认为自变量X1、X2、X4与因变量Y之间有明显的统计学意义。D.W.=2.495314,说明回归方程不存在序列相关。
2.3.2 变量显著性检验给定显著性水平α=0.05,查得相应临界值:t0.025(11)=2.179,上述回归系数所有的t值都大于该临界值,所以拒绝原假设,即通过了变量显著性检验,变量均有显著意义。
2.3.3 方程的经济意义在财政收入的总变差中,有99.8%是可由重大工业项目投资(X1)、GDP(X2)、第二产业(X4)共同做出解释的,剩下的不可解释的0.2%是受这三个因素外的其他因素所影响。而在这三个因素中,由弹性系数(偏回归系数,分别为0.111503、0.023951、0.080814)知,财政收入受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因素影响最大,因此回归方程具有经济意义。
3实证分析结论
3.1 由重大工业项目投资的弹性系数0.111503知,重大工业项目已成为衡阳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提供的税收已成为衡阳市财政收入的重要增长点,对推动衡阳市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为重大工业项目发展打下了更坚实的财政基础,从而形成了重大工业项目发展与财政效应的良性循环。但与其它发达城市相比,其财政贡献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弹性系数还处于较低水平。这是因为衡阳市重大工业项目大都是近几年开工或投产,还处于成长阶段,暂时还不能完全体现出对财政的贡献。而且,重大工业项目初期存在一定的外部性,并受增值税税收体制影响,所创造的税收主要增加了中央收入,对地方税收贡献不够大。
3.2 衡阳市GDP每增加1亿元,财政收入增加0.023951亿元。虽然,2003年至2008年财政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2005-2008年四年连续破30、40、50、60亿元大关,六年的增速分别为:11.1%、21.1%、21.8%、26.5%、26.1%、19%,剔除价格影响,均高于相应年份全市GDP的增长速度,全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从2002年的4.89%提高到2008年的6%,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14.4个百分点[7],表明衡阳市经济发展质量较低,GDP对财政收入的贡献较小。
3.3 第二产业产值每增加1亿元,财政收入增加0.080814亿元。表明衡阳市第二产业目前仍处于低端阶段,工业化尚未真正跨入高技术、高加工、高附加值阶段,制造业的经济效益和对地方的财政贡献相对不高。而且,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技术不够理想,与先进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
3.4 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对财政收入贡献不显著。这是因为在衡阳市的农业产值中存在相当一部分的无税产值,如农用生产资料、自产自用产品产值。第一产业大量无税产值的存在及低税政策,使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不可能大。
3.5 从全国来看,第三产业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较大[8],但衡阳市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却相对较弱。这是因为衡阳市第三产业包括的门类中,一类是财政拨款的全额、差额行政事业单位,还有一类是各种服务、文化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前一类单位不提供财政收入来源,后一类单位一般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新兴产业,所提供的财政收入极其有限,而真正能增加财政收入的现代服务业却很少。
4增加财政收入的对策
4.1 延伸重大工业项目的产业链从第二产业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可以看出,产业发展集聚效应仍不够明显,产业间内在关联机制存在缺陷。虽然近几年在建设“松木工业园、白沙工业园”和“钢铁治炼及管材加工、汽车及零部件、盐卤化工及精细化工、输变电设备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等五大重点产业”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批产业带动力强的大项目相继落地,但总体而言,集群化水平仍非常低,特别是产业配套能力明显不足。因此,必须重点发挥大项目产业链的带动作用,积极引进大的研发机构和配套企业,加快发展上下游产业,从而带动税基增长。
4.2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和创税能力。一方面,应加大科技投入和人才培养,推进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提高企业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高、精、尖等企业,以较小投入获得较大利润,进而增加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另一方面,应鼓励企业加快对科技成果的消化吸收,掌握核心技术,自主开发新技术,尤其是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不仅可以改善工业结构,提高企业进行研发和掌握知识产权的积极性,同时由于技术转让主要涉及到营业税,对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大有裨益。
4.3 提升第三产业衡阳市第三产业以交通运输、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为主,主要靠房地产业推动,金融、信息、咨询、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明显滞后,规模以上的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基本上均是低税负的企业,对地方财力的贡献度较小。因此,需大力发展物流业、金融保险业、文化创意产业等辐射面广、带动力强、聚集效应大、地方税收“含金量”高的现代服务业。
4.4 转变招商引资模式衡阳市应转变招商引资理念,提升招商引资质量,重点引进高附加值、税收贡献大的产业,围绕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新能源等领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同时,应注重引资与增税并重,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对税收的贡献率,在项目引进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税收筹划方案,避免目前部分项目存在引资不增税问题。
4.5 完善投融资体系为保持衡阳经济飞速发展的势头,应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形成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投融资机制,建立以政府为龙头、企业为主体、银行为后盾的多渠道、多层次的项目投融资体系。一方面,进一步推动金融部门与工业项目良性互动,引导银行资金向工业项目倾斜。另一方面,应组建扶持项目发展的服务公司,专门为工业项目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对技术成熟、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高科技项目,还可以投资参股经营。
参考文献:
[1]贾康.我国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原因分析[J].经济纵横,2008.6.
[2]纪跃芝.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的相关因素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9.19.
[3]赵全厚.中国县乡财政收入能力提升的政策选择[J].财经问题研究,2009.9.
[4]李进江.中国财政收入与GDP的因果关系检验[J].科技广场,2008.6.
[5]檀学燕.影响我国税收收入增长的经济因素与趋势预测[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11.
[6]白萍.影响我国财政收入的多元线性回归模型[J].统计与决策,2005.10.
【关键词】 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
引言
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5910.2亿元,2010年为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也再创新高,为76.6%。这一空前比例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极度依赖。国务院日前发出了关于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已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其细化成调研方案。国土资源部将联合财政部共同展开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调研,拉开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改革的大幕。
土地是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国家通过各种土地税收和收费,其本意是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利益,优化资源配置。但是中国土地财政收入却逐渐演变成地方政府“生财”的工具。在土地财政愈演愈烈的情况下,质疑之声迭起。土地财政被指责为竭泽而渔之举,并常常伴有强行征地拆迁、低价收购土地使用权等不公平交易,更被很多学者认为是如今房价飚高的幕后推手。
一、相关概念与综述
“土地财政”又叫第二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各项税收与非税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土地财政收入是土地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由土地资产收益、土地税、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隐性收入四部分组成。加强土地财政收入管理,对于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土地财政的宏观调控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中称“土地财政”存在着以下五个显著风险:财政风险,金融风险,投资过热风险,社会风险,行败风险。
土地财政涉及范围较广、表现形式多样,纳入预算的部分横跨了国家预算管理三种方式。按照财政部的分类方法(财综[2004]53号),可以粗略地划分为:与土地相关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与土地直接相关的税收收入属于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目前的财税体制涉及土地课税的税种有十多种,最直接的是: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房产税等,这些税种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均为地方收入。与土地间接相关的税收收入,主要表现在工业化、城市化所引致的土地出让与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产业的税收收入。与土地相关的非税收入按是否纳入预算划分为:预算内非税收入、预算外非税收入。分税制改革明确了土地出让金归属于地方政府,列为预算外财政收入。另外,政府的土地收入还包括区域性较强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通过利用土地资产获得抵押收入等方式获取的隐形收入等。
二、湖北省土地财政收入规模估算与分析
借鉴李尚蒲、罗必良(2010)的分类方法,本文将土地财政收入数据划分为三类:土地直接税收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国有土地出让金;土地抵押收入(隐性收入的代表)及相关间接税收收入。由于土地抵押收入数据比较难测,本文选取易获得且占据主要份额的土地出让收入与土地直接税收收入作为代表,借以描述湖北省土地财政收入规模概况,并据此进行相关分析(见表1)。
表1 土地直接税收收入、国有土地出让金额及其占财政收入比例
时间/指标 财政收入(万元) 与土地相关直接税收收入(万元) 直接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 全省出让土地价款(万元) 土地出让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
2004 3,104,464.00 318,654.00 0.1026 1964076.54 0.6327
2005 3,755,217.00 356,797.00 0.0950 1642688.63 0.4374
2006 4,760,823.00 453,692.00 0.0953 2717394.43 0.5708
2007 5,903,552.00 609,600.00 0.1033 3741939 0.6338
2008 7,108,492.00 828,633.00 0.1166 3257268 0.4582
注释:该数据来自国研网统计数据库、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湖北省国土资源公报。
由表可得出,与土地相关的直接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例在10%左右波动,是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而土地出让金收入则占财政收入的比例更大,本文所选取数据的平均值达到了54.66%,再加上土地相关的间接税收入、抵押融资收入等非直接收入难以获得可靠数据计算,与土地相关的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占到了60%以上,并随财政收入的递增呈上升态势。说明湖北省地方政府倾向追求土地利益最大化,一方面可加大财政收入,增加对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可带动房地产等各行各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提升政府政绩。总之可推论,湖北省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较强,使得地方财政存在一定的风险,需得到高度重视。
三、土地财政产生的根源及弊端
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土地财政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地方财政收支不平衡、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征地制度及出让金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等因素共同作用所致。自分税制改革后,政府财力上移而事权下移导致地方财政收支不平衡,缺乏充足的收入来源,迫于经济发展压力,政府不得不靠卖地“赚钱”;而面对政绩考核制度,公务人员有增加当期财政收入、不断拿地的内在冲动;另一方面,当前土地征收与出让制度的不完善、相关法规的界定模糊,进一步为地方政府卖地打开了方便之门。但土地财政也存在下列弊端:
(一)资源有限性使土地财政难以为继
由于土地资源尤其是城市土地的有限性,土地财政并非长久之策,若不加以控制,会带来城市的盲目扩张、引发一系列用地矛盾。以武汉为代表,湖北省国土厅强调“十二五”期间重点保障武汉市规划、计划用地指标需求,经过政策倾斜,武汉市的土地指标已由原先规划中全省总用地量的20%上调至25%,城市间用地指标的分配不均,也是用地紧张与冲突的表现之一。
(二)影响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
2009年湖北省城市综合地价较2008年上涨7.93%,全省主要城市住房交易均价较之2008年同比增长22.55%。尤以武汉、宜昌、襄阳等主要城市为代表,房价的不断攀升与地价联系紧密,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
(三)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
地方政府除直接出让土地的收入之外,另一条获取收入途径是以土地作为抵押向银行获取贷款,地方融资平台规模已愈发庞大,湖北省2004年土地二级市场抵押贷款金额达1508008万元,为2003年抵押贷款金额的327.06%。政府大举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金融过于依赖,存在着巨大隐患。
(四)农民利益得不到保护
伴随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性加强,征地手段亦不断增多,通过拆迁、合并村庄、外扩、新建城区、开发经济区等方式积极拿地,媒体报道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措施在多地已沦为强行获取农民宅基地的手段,诸多农民“被上楼”、“被城市化”的现象堪忧。
(五)土地违法案件数居高不下
湖北省04至08年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数五年平均值达到2707件,平均涉及土地面积达1583.7公顷。包括“以租代征”、“未批先用”、违反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圈占土地等违法行为。
四、相关建议与研究方向
(1)改善分税制,扩展地方税源。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主要是由于财政收入不足,难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对房产税等其他地方税种进行完善,加强对土地保有环节征税,加强转移支付,尤其是对较贫困县市进行补贴,使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日趋稳定。
(2)建立更优的GDP衡量标准与官员政绩考评体系,设置独立的土地出让基金,将土地出让相关收支单独提列并予以监控,对地方政府的卖地行为加以控制与规范,减少其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性。
(3)规范土地征收与流转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征地与土地流转行为,减少违法征地、先占后补、占优补劣等情况,提高补偿金的落实程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4)控制土地财政收入的同时确保土地财政支出。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府偿债准备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确保土地财政收入能有效使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财政收入;国民收入分配;公共产品;预算稳定基金
[中图分类号]F81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70(2008)03-0003-05
[收稿日期] 2008-04-15
[作者简介]赵石磊,男,辽宁营口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理论与政策。
一、引言
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是政府资金运动的两个重要渠道。无论财政支出蓝图多么美好,如果没有充足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则无异于纸上谈兵。所以,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既定政策,中国也不例外。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十几年里,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经济活动日益活跃,生产要素报酬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这为中国以流转税为主体、所得税次之的税制体系培育了丰厚的税源和宽广的税基。税收的增长进而推动了预算内财政收入的逐年攀高,如果再将相当规模的预算外财政收入考虑在内,则整体财政收入的增长更为可观。在财政收入连年提高的同时,社会对民生财政的渴求愈加强烈,三农、教育、医疗、住房、社保诸多财政资金介入的领域依然问题重重,特别是2007年开始流行的通货膨胀使这些问题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正如宏观经济具有周期性波动特征一样,并不能排除财政收入高速增长趋势发生波动的可能。由于财政支出一贯存在刚性,因此必须未雨绸缪,降低收入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财政收入增长(1997~2006)
我国财政收入正经历着历史上罕见的高速增长,这一现象可以通过统计数据来说明。出于可比性的考虑,本文财政收入所包含的项目及统计范围与《中国统计年鉴》相一致,即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企业亏损补贴、征收排污费和城市水资源费收入、其它收入和教育费附加收入。样本选取范围为1997年至2006年10年数据。数据中所有增长指数的测算均以1997年为基期,按可比价计算(1997年价格指数为1)。
(一)财政收入增长――总量分析
首先从总量看(见表1),1997年到2006年的10年间,财政收入总量从不到1万亿元猛增到近4万亿元,增长了3倍。以1997年为基期,到2001年时财政收入增长约一倍;到2004年则增长约两倍;而到了2006年则增长近3.2倍。从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来看,1997年这一比例为11%,到2006年提高到近20%。我国财政收入总量增长两倍用了7年时间,而再增长2倍仅用3年时间,可谓突飞猛进。如果2007年的GDP增长率与2006年持平,则2007年财政收入的GDP占比要达到21.6%。
(二)财政收入增长――结构分析
其次从财政收入结构来看,由于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始终不低于90%,所以税收的高速增长必然形成财政收入的增长局面,两者的增长节奏基本一致(见表2)。从税收收入的构成来看,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与营业税)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收入之和10年来稳居税收总收入的80%以上,但两者各自的份额则出现此消彼涨的态势。流转税收入1c年里增长2.49倍,在税收总额中的比例由1998年最高时的68%,逐渐下降到不到60%;而所得税则由最初不到20%的占比,逐渐提高到2006年的27%,所得税收入在10年间增长了5.71倍(见表3)。
从收入归属结构来看,暂不考虑政府间转移支付,10年里中央本级财政收入增长了3.55倍,而地方本级财政收入增长了2.89倍,中央财政收入增速明显高于地方(见表4)。
(三)财政收入增长――指标比较分析
除总量与结构分析,本文还选取了5个经济指标与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作对比。它们分别是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资本形成总额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增长指数。表5中可见,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高于所有5个指标的增长速度,即居民收入与消费增长、企业资本积累增长以及宏观经济增长都落后于财政收入。这说明在由政府、居民、企业构成的宏观经济环境中,政府的参与度与活跃度已达到很高的水平,高速增长的财政收入不断地扩大着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份额。
(四)财政收入增长――地区比较分析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与产业结构的不同,我国财政收入增长也呈现明显的地区性差异。这里通过建立2003~2006年全国31个省份财政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的面板数据回归模型来考察财政收入的地区生产总值弹性。利用协方差分析方法进行模型设定形式的检验(F2=216.75,F1=4.05),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本文选取固定影响变系数单方程回归形式。[1]设Y为地区财政收入,G为地区生产总值,设立模型为:
利用GLS法(Eviews中的Cross―section weight方法)进行模型估计,各省份β系数均通过显著性检验,由于我们只关注截面间的系数差异,虽然截距项也较为显著,但这里不作解释。估计结果如下表:
结果显示,我国31个省市财政收入的地区生产总值弹性差异较大。弹性最大的是山西省,省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地区财政收入增长2.19%。弹性最低的是广西省,省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地区财政收入增长不到1%。而全国平均弹性为1.28关于这一弹性的含义,我们可以理解为财政收入对经济活动的敏感度,不同地区的经济结构与竞争能力决定了敏感度的大小;同时也可以把它理解为地区政府规模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山西、重庆、宁夏、安徽、等中西部省市的财政收入增长弹性要高于许多东部发达省市。这可能是因为国家多项区域扶持政策的实施推动了该地区的发展,进而使一些具有后发优势的省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
(五)结论
上文分别从总量、结构、指标比较及地区比较的角度实证考察了1997年到2006年10年里我国财政收入的增长状况。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的财政收入增长从2001年开始便加足了马力,一路飞奔,到2006年财政收入已占GDF的1/5,这仍不包括其它未纳入预算的政府收入。流转税与所得税的大幅增长是财政收入增长的主力军,而且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速要明显高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关于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原因,有文献对此进行了研究。[2]本文认为主要原因是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改善以及
区域协调发展政策的推行,使得市场交易活跃且生产要素所得提高,加之税收征管水平得到改进,因此税收总额逐年攀升,进而形成财政收入高增长的局面。
三、增收与国民收入分配比例
财政收入的增长必然会对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产生影响。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政府以生产税的形式、劳动者以劳动报酬的形式、资本以折旧和利润的形式组成了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格局。单从各项目总量增长来看,1997年到2006年,增速最快的是资本收益,2006年比1997年增长3倍。其次是政府生产税收入,增长2.23倍。增速最低的是劳动者报酬,只增长了1.31倍(见表6)。从初次分配的构成来看,1997年,劳动报酬收入、生产税收入、资本收益三者比为52.8%:13.2%:34%,而10年后的2006年,三者比为40.6%:14.2%:45.2%。劳动报酬收入的比重10年里一路下滑,下降了12个基点,与此同时,资本收益上升了11个基点;政府生产税收人比重上升了1个基点(见表7)。可见,近10年来,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格局中政府税收以及企业资本利润的增长是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下降为代价的,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如果考虑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环节,那么政府还将获得所得税收入;再加上预算外财政资金,政府与企业资本对国民收入的占有比例还要上升。
政府究竟应在国民收入格局中占据怎样的地位,这并无定论。一般来讲,社会经济制度、经济发展阶段、政府规模以及社会福利水平共同决定了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的份额。经济活动中,资本和劳动以雇佣关系存在,两者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例受到资本有机构成以及劳动者谈判能力的影响,而政府通过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与再分配应该起到调节与平衡两者关系的作用,当然,政府行为不应该对经济效率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目前,虽然我国的宏观经济增长较快,但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已经明显地向资本倾斜;而且,从我国不断提高的基尼系数可以看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作用相当有限。因此,从这个角度重新审视财政收入的迅速膨胀,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财政收入的增长增强了政府的可控资源,为深入进行再分配,平衡国民收入分配比例,调节群体间收入差距提供了可能;二是如果政府的再分配机制不当且力度有限,增加的财政收入没有用于公共服务供给与调节收入差距,而是用于政府消费性支出,那么庞大的政府规模则会与资本进一步侵蚀劳动者收入,最终使地区、个体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四、增收与公共产品供给
建设公共财政体系,目的是建立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数量与质量。在这一体系下增加的财政收入,自然应该主要投入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我国的公共产品供给状况是否随着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而得到明显改善,这需要对具体数据进行对比。这里将公共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国防、行政管理这类近似纯公共产品的服务;另一类是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这种与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准公共产品。另外,由于我国特有的二元经济结构,财政有责任促进农业这一弱势产业的发展,因此财政支农也是公共财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数据来看(见表8),第一类纯公共产品中国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而行政管理费支出占比则呈上升趋势,在2004和2005年达到峰值。第二类准公共产品中文教卫生事业支出小幅波动,总体比较平稳。社会保障支出波动较大,10年间此项支出的变动标准差达到2.7,为各项支出中最高。社会保障支出在1997到2001年间高速增长,此后便一直维持在10%的水平。财政支农支出占比也相对平稳。数据表明,我国财政收入10年间的迅速增长,虽然使各项公共服务支出的绝对值持续上升,但是,除社会保障支出与行政管理费外,财政收入的增长并没有明显提高其它公共服务支出的相对比重,社科文教卫生支出与财政支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地位基本没有变化。
不过,从政策层面上来看,我国财政收入的迅速增长为相关财税制度的改进或变革提供了条件。在2004年到2007年4年间,我国先后进行了农业税费的缩减和废除、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的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相关费用的取消、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试点以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等多项财税制度变革,制度改进与变革的成本可以由迅速增长的财政收入消化。这是财政增收的一项积极作用,是增收促进公共服务供给增加的重要体现。目前,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启动,分税制财政体制也处于不断完善之中,财政收入的增加将会对一系列改革发挥催化剂的作用。
此外,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差别较大。为了考察这一差别,对2003至2006年全国31个省份本级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进行面板数据分析。这里设E为各省份本级财政支出,设Y为本级财政收入,通过模型设立形式的检验(F2=234,F1=30),建立固定影响变系数回归模型如下:
利用GLS方法对模型进行估计,估计结果中,各截面项系数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这里将β系数定义为财政支出自给能力,系数值越大,自给能力越差;反之,自给能力越强。表9列出了各省份财政支出自给能力的面板数据分析结果。结果显示,4年里,我国31个省份中,财政支出实现基本自给(β≤1.5)的省份只有9个(表9第3列);也就是说,全国近三分之二省份的财政支出主要依赖于省内预算外资金以及中央财政各种性质的对省转移支付。如果从财政收入增长来源分析,表9说明我国财政收入的增加额主要来源于少数发达省份和中央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这种政府间深度的纵向与横向财政失衡的并存,对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与公平都有极强的负面影响。关于这一点,财政联邦制理论给予了许多关注。尤其是第二代财政联邦制理论中关于激励相容、财政援助、预算软约束等等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研究都侧重于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权力的分割与协调。[3]理论层面认为,政府间合理分权基础上的适当集权是实现地方公共产品供给效率的途径。而合理分权则包括财权与财力的双重分配。缺乏合理分权的集权只会降低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过程中的受托责任,并使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产生过强的依赖性。实践中,我国近期所强调的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质上是在财政收入迅速增长背景下对全国财力与财权配置状况的一种反思。
五、增收的可持续性
财政收支运行受到宏观经济活动与微观经济行为共同的作用,会产生一定的波动。其中,财政收入波动的影响面更宽,因为财政支出的增长表现为刚性特征,而财政收入如果大幅降低,将带来严重的财政失衡,影响公共服务的供给。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收入的适度增长对提高公共服务的质与量、改革税制体系、改善政府间财政体制有较强
的辅助作用。因此,有必要探讨我国财政收入今后的发展变化趋势。
根据近期相关政策,未来5年内,我国财政收入将受到如表10内所列各项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波动。从增收角度来看,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经济的持续增长。而财政支出压力是要求收入必须增长的客观因素。微观方面,物业税、燃油税以及环境税类的税种有可能开征,对资源税、消费税的改造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国企利润上激财政等等都是明显的增收因素。从减收角度来看,2007年以来的经济过热与通货膨胀使得国家的货币政策与其它宏观调控政策更加趋紧且运用频繁,这无疑会降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从而影响到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微观上,企业所得税已经合并、增值税全面转型在即、基于降低纳税人负担的个税免征额很可能继续上调、人民币的持续升值会深入影响出口企业从而减少相关税收,这些都是未来5年内的减收因素。综合所有因素,预计我国财政收入在未来5年内将会继续增长,但增长速度会比2003至2007年这一高速增长期的平均增长速度要低。与此同时,公共支出领域的压力只会加大而不会减轻。所以,我国自2005年开始,提取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做法极具预见性。目前,通过在财政收入充裕期提取预算稳定基金来预防可能发生的收入波动的做法在许多国家得到推行。其中,美国的州级政府广泛采用预算稳定基金这一财政工具。[4]
六、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我国近10年时间财政收入变化趋势的初步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一)我国财政收入高速增长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事实的结果是政府规模不断扩大,政府掌握了更多社会资源。国际上政府收入占国民收入比例较高的国家一般是高福利性质的发达国家,政府掌握的大量社会资源相当一部分用于社会再分配,在保障居民较高生活质量的同时,避免地区、行业、个人之间产生较大的贫富差距。现阶段,我国广义概念上的政府收入总量已经达到相当规模。但是政府规模与公共服务总量以及社会收入再分配力度极不相称。所以当务之急是调整公共支出结构。降低行政管理类等政府消费性支出的增长速度,将财政增收的更大比例投入到公共事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
(二)财政收入增长中,中央与地方两级财政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不同,中央高于地方,这说明中央财政对财政资源的支配力度进一步增强,转移支付规模继续扩大。在现行政府间财政体制下,这一趋势对缓解政府间纵向与横向财政失衡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会加大转移支付运作成本,并使地方政府产生对转移支付的依赖。因此,设计良好的激励相容机制,使地方政府能够在挖掘自身财政能力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并以此增强地方政府的受托责任,这应该是政府间财政关系良好运作的体现,也是促进财政收入合理增长的有效途径。
(三)在未来5年的时间里,受众多宏观与微观经济因素的共同影响,预计我国财政收入增速将放缓。因此,有必要在财政收入充盈时做好抵御失衡风险的准备,完善中央预算稳定基金制度,加大基金提取量,在制度建设中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并尝试地方预算稳定基金的设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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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中秋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财政部公布了2011年8月份财政收支情况。
“一年收入行不行,八月十五放光明。”这句意在说明一年财政收入如何,在农历八月十五的时候就能够有个基本准确预判的财政术语,在这一天有了几乎完美的体现。
当天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份全国财政收入7546.37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927.02亿元,同比增长34.3%;1-8月份累计全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7533.97亿元,增长30.9%,远远高于年初财政预算通过的8%的增长幅度。
更让外界吃惊的则是这样一笔账,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通过计算得出了今年财政收入会达到10万亿元的判断。
据悉,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已经达到了83080.32亿元,加上今年前8个月比去年同期增加的17533.97亿元,即便后4个月财政收入同比零增长,就已将全年财政收入89720亿元的任务远远抛在了身后,并超过了10万亿元。
又一个丰收年
今年全国财政收入10万亿!事实上,这或许还仅是一个相对保守的估算。
因为这一估算是建立在今年后4个月财政收入零增长的基础上,而这一景象在1994年税改以来的17年里极为罕见,即便是在受金融危机影响较为严重的2009年,全国财政收入仍然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
目前经济情况下,刘桓表示在今年后几个月财政收入零增长的可能性基本上没有。相反,今年以来财政收入却维持着持续的高速增长,远远超过年初预算8%的增速。
从今年前8个月的财政收入形势看,1-2月全国财政收入增长36%,3、4月份虽然财政收入有所回落,仍然维持在26.7%、27.2%的高位,5月份则重新回到34%的增幅。虽然财政部分析指出,当月财政收入增幅较高,除了经济增长和价格上涨因素外,主要是由于5月份为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集中入库,因上年企业效益较好,相应带动今年5月份汇算清缴的上年企业所得税入库增加,但是即便扣除这一因素,当月财政收入增长仍然达到25%左右。
到了8月特殊因素再次出现,当月财政收入增长达到34.3%的高位,按照财政部的分析解释,此次财政收入的高增长存在特殊因素,主要是清缴4月至6月石油特别收益金收入合计529亿元集中在本月入库,剔除此项特殊因素后,全国财政收入增长25%左右,而不存在这一特殊因素的6、7月份分别增长27.6%、26.7%。
按照财政部的分析,除特殊因素之外,经济增长带动税收增长和价格上涨带动以现价计算的税收增长是财政增收的主要原因。
财政部门人士曾向媒体透露,由于税收种类多样,较为复杂,很难计算出物价上涨对财政收入影响的指数关系。但是由于财政收入是以货币表示的,如果以财政收入的货币增速扣除通胀指数,则可大致反映通胀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
但是,即便扣除同期CPI指数5.6%后,今年前8个月财政收入增幅仍然在25%以上,远高于同期GDP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
增速何时回落
按照惯例,财政部公布当月财政收支情况的同时,会简要分析当月财政收支增减的主要原因,并会提前对财政收支的走势作出预判,但是今年财政部有关财政收入增幅回落的预判却连续多次落空。
查阅今年以来财政部公布的公共财政收支情况发现,4月份财政数据公布以来,连续5个月的情况分析报告中反复出现了预计后几个月财政收入增幅有所回落的表述。事实则是屡次落空。
同时,更能反映实体经济变化的主体税种增长态势却正在发生变化。8月份,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企业所得税增幅出现明显下滑,从7月的同比增长34.4%下滑到17.9%,上半年这一数据则是38.3%。
社科院财贸所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告诉记者,这已经能够看出经济增长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
更明显的则是增值税,由于增值税的税基大体相当于工业增加值和商业增加值,而且每月按照固定时间报税,不存在汇算清缴等特殊因素,这一税种增速的变化更能反映出其背后经济增长的变化。
1-3月份,国内增值税实现较快增长,同比增长23.2%。上半年这一增速下降到19.7%,其中4月份为18.4%,5月份下滑到同比增长14.6%,7月增值税数据进一步下滑到14.5%,8月反弹到18.1%,和这一数据密切相关的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则出现连续下滑,4月同比增长13.4%,5月下降到13.3%,7、8月份则分别同比上涨14%和13.5%,同时中小企业因银根紧缩、外部环境变化等导致经营困难的局面被广泛关注。
经济增长领域的变化,显然没有引领财政收入出现明显变化。在个税、进口环节税收和非税收入等高速增长之下,财政收入仍然维持着30%以上的增长。
减税呼声再起
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甚至掩盖了经济增速下滑的信号。刘桓认为这一现象除了通胀和一些月份的特殊因素外,体制问题是深层原因。因为现有的税收体制大多沿用1994年税制改革时的政策,而当时由于征管条件的限制,税收领域采取的是高税率宽征管的原则。
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减税的呼声随之出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结构性减税已经具备了条件。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要进行结构性减税,对于小企业、企业的创新活动还要给予税收优惠要尽量减税;但同时也要有结构性增税,最典型的一个是资源税;此外,特定税种也要有增有减,比如个税具有明显的是有减税的特色,但高收入阶层要多交一些税。
社科院财贸所财政室主任杨志勇认为减税时要与整个财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他表示虽然如个税等直接税有减少的必要,但增值税等间接税更有减税的空间,他认为在减税之前可以先考虑在支出结构上作出调整。
随着征收技术的进步,很多税种基本上能够做到应收尽收,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税率相对较高、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情况。在这一背景下,宏观税负较高,国富民穷现象日渐突出,备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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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可见,从我国预算资金管理制度看,是不应该出现年末突击花钱问题的,但从财政活动情况看还真存在年末有大量的资金被从财政拨付出去。真实的情况如何呢?本文以为,“空转”应该是财政年末突击花钱的主因。从操作过程看,“空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把资金以各种名义入到国库,二是把资金以各种名义弄出国库。对于财政工作人员来说,把钱入到国库容易,弄出国库则就难了。在现行的制度下,有支出名义、预算指标、用款计划、接收单位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因“空转”是一个假戏真做的事情,既费周折又可拖延,往往平日里一拖再拖,到年末不得不完成“空转”这个下半场规定动作的时候再集中精力弄虚作假,以免年终结余过大,同时也须“迎接”新的“空转”收入,及时消化“空转”进来的资金,故而出现年末收支两旺的“财政繁荣”景象。
近年来,关于我国经济状况在第四季度开始好转、财政收入增长加快的报道常见于报端,不论在之前是以“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最为困难的一年”、“中国经济最为复杂的一年”还是“中国经济不比任何一年轻松”来开端,到了第四季度都会好起来,财政开始增收,尤其是12月份的财政收入占比很高,远远超出了正常经济规律。这种经济年年都会在第四季度反弹、财政收入在第四季度大幅增收、财政年末突击花钱的热烈场面,与普通百姓的感受差距很大,一定程度地证实了“空转”问题的存在。
三、“空转”的成因及其社会风险
(一)“空转”的成因
财政收入“空转”,表面上看是财政收入不实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弄虚作假的行为。深层次分析则不难发现,财政收入“空转”是财政收入最大化冲动和财源不足之间矛盾的集中体现,是对地方政府行为约束不力的必然结果,也是由现行的官员考核、任免、升迁等功利化标准造成的。
1.“空转”与地方官员升职冲动高度相关,成为一些地方官员虚增政绩的秘密武器
“空税”盛行的利益驱动有二:一是官员政绩。官员政绩越大,晋升机会越多。二是眼前利益。凭借“空税”增加财政收入,比实实在在地发展经济见效快,省事省力,至于财政欠账则是后任的事情,况且为后任留下包袱还可以突显本届官员的行政能力,“空转”便成为官员制造政绩的秘密武器。官员的升职冲动会引起多级财政收入不实:一是用“空税”虚增本级财政收入,二是推虚上级财政收入基数,三是通过对下级下达指令的方法,拉虚下级财政。如要求下级达到某一指标,在真实财力无法满足时,下级只能以“空转”交差。
“空税”制造的财政收入政绩对地方官员的重要程度,从其对财政收入政绩宣传的重视程度上可见一斑。图4是以2012年各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为例,依据对财政收入政绩宣传的突出程度,我们将其分为极不显著、不显著、一般、显著和极显著五个等级。结果显示,在31个省份中, 58%的省份为极显著,29%的省份为显著,一般和不显著的省份各有3%,有7%的省份为极不显著,即有87%的地区以极显著或显著的方式宣传其财政收入政绩,反映出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态度。
展示财政收入增长政绩的位置,并不包括政府工作报告的序言部分;我们将展示位置分为极显著、显著、一般、不显著和极不显著五个等级。
2.官员的保职冲动也是“空转”的重要推动力量
受政绩基数的影响,虚假财政收入有很强的自我繁殖性,只要出现了就很难自行消弭,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其规模只能越来越大。因此,即使是没有升职冲动的官员,一旦他承继了一个有“空转”前科的位置,为保证达到或略超前任的政绩基数,也会“沉默而努力”地继续推动“空转”,把财政泡沫越做越大。
3.“空转”与多年来的税收指标化管理高度相关
政府向财政税务机关下达收入指标、上级向下级下达收入指标的管理方式,往往是出于官员的政绩考量而并不考虑地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导致地方的税务任务繁重,最后只能以“空转”来应付差事。尤其是历史上财政上缴基数一直较高的东北地区,其“空转”的历史长,累积的问题也多。
4.对地方政府约束不力是“空转”问题的本因
“空转”是一项私密性很强的地方政府行为,我们目前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方式都没有把抑制财政收入泡沫纳入监督和约束的范围,在对官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中,也没有把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列入审计范围,没有把官员行为对地方经济的长远影响纳入考核。即,地方官员在制造财政收入泡沫时便捷又安全,收益可观成本却为零,致使“空转”不断地漫延盛行。从深层原因看,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非程序化安排,是由于地方政府对官员利益最大化的过度追求和对政府行为没有约束的结构性缺陷而导致的非理,是“空转”问题的本因,也是我国经济运行中诸多问题的本因。
(二)财政泡沫的社会风险
与同期GDP、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相比,财政收入的非正常增长,极不利于社会稳定,易引起社会风险。
1.刺激民众的“税痛”感
“税收和死亡是人生无法避免的两件大事”的名言,说明税收之于纳税人有切肤之痛;“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是西方国家所致力的减轻“税痛”的目标;而我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恰好相反,竟用虚假财政收入来刺激民众的“税痛”,并诱发纳税人与政府间的矛盾,需要高度关注。生活中我们常用“打肿脸充胖子”来批讽那些为炫耀而暗自忍痛受苦的人,但是,“打肿脸充胖子”痛的是炫耀者自己,为虚假财政收入而痛的却是观者——纳税人,他们以为自己真的缴了那么多的税而痛苦,无端地增加了国民对政府的抱怨。连吃财政饭的人也认为政府有那么多的财政收入还不肯提高工资是很不对的,因为固定的薪水正在因物价上涨而缩水;面对各地财政在突击花钱的报道,百姓也在抱怨何不解决一下实际的民生问题。
2.基层组织机构濒于瘫痪
如果“空转”仅限于能够全部留归本级政府的收入项目,是不会造成额外经济负担的,后果也比较可控。但越是基层政府,不参与分成的收入越少,因此,乡(镇)政府是最早因“空转”而出现巨额亏空的政府。随着“空税”规模的扩大,和中央与地方、省以下政府分成的收入项目增多,如中央与地方的所得税共享等,“空转”的可选项目也越来越小。一旦选择了与上级共享或分成的项目,本级把实实在在的资金交给上级,上级把虚假收入当作实际收入而安排了支出,致使该级政府无法弥补“空税”缺口而债台高筑、经费紧张、拖欠工资,最终影响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我们的调研显示,许多乡(镇)政府在依靠上级对农村的各级专项转移支付维持运转,诸如水利补贴、农产品加工与促销补贴等,都被挪用于干部工资和政府机构运转经费,无法真正全部用于发展农业。一些乡(镇)政府为避免被问到“何时才能发工资”之类的问题,长期不肯召开干部会议,遇有事项则由党委书记向负责干部单独传达,严重制约了基层政权作用的正常发挥。
3.增加了地方财政风险
如果从地方政府自身承受能力出发,“空转”项目以非税收入和不参与上级分成的税收项目为主,但日积月累下去,财政收入结构会变得比较畸形。有些地方官员为了财政收入“好看”,越来越多的县、市级政府卷入了以与上级分成的财政收入为“空转”项目的浪潮中,因“空转”而“失血”的政府级次越来越高,财政收支的实际缺口规模越来越大,地方实际可支配财力越来越少,越来越依赖通过政府公司借款等方式举借债务的融资路径,累积了更多的地方财政风险,值得关注。据透露,某知名城市政府贷款的利息支出每天约1亿元,虽然许多利息是可以资本化到公共工程的成本中去,但与其仅600多亿元的年财政收入相比,风险依然很大,需要警惕。
四、对策建议
“空税”带来的财政收入规模扩大并不能增加政府的可支配财力,而高额的奖励和依据收入虚假增长幅度提拔使用干部的做法,令此风气愈演愈烈,有百害而无一益,必须尽快刹住。因此,治理目标应是还原地方财政收入业绩,消除财政收入泡沫,并通过制度建设来约束地方政府行为,使其回归理性。
(一)加强监管,夯实财政收入
夯实财政收入,还原政绩的办法有三:第一,可以比照GDP增长率由国家统计局核实的办法,实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由中央核定。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国家统计局和审计署配合,对地方财政收入进行查实核定。我国实行地方GDP由国家统计局核定以来,地方自行报告的GDP增长数字越来越“靠谱”,泡沫越来越少。第二,把财政收入的真实性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让上级更客观地评价干部。各级审计机关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要在报告中客观地反映本地的财政收入,指出“空税”等收入不实问题,使上级领导对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便于领导正确决策。第三,在干部任用上,要对干部有一个全面的考察,不能只看财政收入这一项指标。既要看官员的当前政绩,又要看潜在政绩,要引导干部树立通过发展本地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观念,而不是弄虚作假。
(二)劝阻地方高调宣传财政收入政绩的行为,降低民众的“税痛”感
近年来大多数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把GDP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率、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率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率等数字排列公布,财政收入指标明显地高于其他收入指标,并在报告的显著位置做高调宣传,极易刺痛纳税人的“税痛”神经。我们要建立服务型政府,其定位是政府即是服务员又是保姆,“两会”就是服务型政府在向主人、向纳税人汇报其工作的一种仪式,因此,应遵循保姆向主人汇报工作以做了哪些事情为主而不是强调自己挣了多少钱的一般规则,建议淡化财政收入政绩宣传,劝阻地方的高调宣传行为,尽量减少对民众“税痛”神经的刺激。
(三)改变财政收入的指标化管理的做法,适当降低税收增长指标
税收是经济活动的结果,是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取得收入、发生纳税行为后缴纳的税收款额。但我国却存在把结果当目标的问题,许多地方把税收计划当作必须完成的指令性指标,以至于到了需要用“空税”充数的程度,这需要我们反思和校正。西方财税理论认为,税收是纳税人向政府支付的特别“费用”,亦即保姆费,在达到相同社会管理效果的前提下,当然是费用越低越好。现代社会是一个有税的社会,但绝不是多多益善、税收越多越好,而是要有一个适当的水平。因此,要改变一些地方将财政收入作为指令性指标管理的做法,控制地方的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将其税收收入增长目标与GDP增长速度结合起来考察,不能严重脱离GDP增长而独自增长。
(四)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约束
除了进一步强化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管控效力外,还须深化体制改革,依赖法治手段和合理的制度安排来控制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手段、程序及责任,引导地方政府行为在一个合理的、法制化的框架内充分、积极地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地方人大、政协机构的监督作用,建立高效敏感的非理预警机制,及时觉察在萌芽阶段的非理并予以制止,实现地方政府行为的理性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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