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6 17:07: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城管相关法律法规,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目标任务
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对小产权房屋开发等违法建设行为的认识,严厉打击县城规划区内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房地产开发行为和在集体土地上进行的小产权房屋开发等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建设秩序,切实提升县城管理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从月10日起至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摸底阶段。通过通告、新闻媒体和车辆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全面提升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摸清城区小产权房屋开发等违法建筑的分布情况及施工进度,分类统计,并制定相应处罚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根据巡查摸底情况,对县城规划区内在建的无资质房地产开发行为和在集体土地上进行的小产权房屋开发等违法建筑责令其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对拒不停工并继续修建的,依法实施。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各有关单位就各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重点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典型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送县集中整治小产权房屋开发等违法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全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报送领导小组审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集中整治小产权房屋开发等违法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县住建局:负责严把规划审批关,对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的房地产开发行为不予许可。对在城区集体土地上进行小产权房屋开发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参与勘察、设计、监理的单位进行清理;对使用劣质材料,存在安全隐患的,通过城建网专栏进行曝光,不予办理产权产籍手续。同时,责令相关企业停止向小产权房屋建设工地提供商品混凝土、其它建材和施工设备。
(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宣传《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了解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严厉查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三)县旧城改造办:负责明确近期的旧城改造范围,做好宣传,使群众提高对旧城改造的认识,避免重复建设。
(四)泾干镇:负责动员村组干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让群众充分认识小产权房屋开发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并鼓励群众互相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协助县住建局做好小产权房屋开发等违法建筑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县环保局:负责查处违法建设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等问题。
(六)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工作人员,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好违法建筑拆除的现场秩序。
(八)县水利局、电力局:负责对违法从事小产权房屋建设的工地断水断电。
(九)县文体广电局:在电视台开设专栏,跟踪报道对小产权房屋开发等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过程。
(十)县双创办:协调配合县环卫局查处违法建设工地材料乱堆,建筑垃圾乱倒等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小产权房屋开发等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是加强县城管理,规范县城建设秩序,提升县城品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层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内容重点围绕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
二、整治范围
以321省道沿线为整治重点,保定街道、峨桥镇区域范围内同步进行摸底排查,分阶段清理。
三、整治任务
(一)全面拆除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各镇、街、开发区对未经许可批准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予以全面拆除。对审批许可期内未按设置许可要求建设、公益性广告达不到占比的户外广告设施予以逐步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依法拆除。10月31日前,完成各类违法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整治任务。
(二)整改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
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内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通知产权人或业主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建立设施维护档案;对审批逾期,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高立柱广告)予以拆除。10月31日前,产权人或业主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鉴定,向区城管局提交安全鉴定报告,安全鉴定报告由区城管局统一存档。对未按期提交安全鉴定报告或未通过安全鉴定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一律纳入整改或拆除计划。
(三)稳步整治不符合规范的店招标牌设施
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沿街店招标牌设施情况集中开展梳理,对不符合设置技术规范的店招标牌进行整改。特别是群众投诉较多、安全隐患突出、违规现象严重的路段、区域,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
四、整治时间与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0年3月31日前)
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排专人对辖区内现存的问题点位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及并建立一户一档和整治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和长效管控机制建设,有序推进整治规范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区城管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做好查漏补缺,确保不留死角,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效果,防止反弹。
五、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整治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全面整治规范户外广告及招牌。
(一)各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违法户外广告及招牌的依法清理整治。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违法户外广告及招牌坚决予以拆除;对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未按规定办理并取得审批手续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二)区城管局监督负责本次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督查通报、法律法规运用解读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主体责任单位加强对辖区内户外广告及招牌的监督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全力推进;扎实做好统筹安排,责任定人,任务定量,确保此次户外广告及招牌专项整治行动按时完成。
(二)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各责任单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所有户外广告及招牌进行核查,要以城管执法为主,联合规划、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执法力量,依法开展清理拆除和执法整治。问题整治要做到清理彻底,违法户外广告及招牌的内容、框架、载体等均要拆除,要杜绝只拆内容不拆载体,敷衍了事的情况出现。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多措并举,深入做好少数民族拆迁群众动迁工作,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和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多宣传动员;多沟通交流;多帮困解难;多协调配合;进行讲述。其中包括: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车、进家入户等,营造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把宣传工作做在前、做上门、做到位、与少数民族交朋友、召开少数民族拆迁群众座谈会等,了解他们思想动态、生活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实行跟踪服务,随时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其思想及行动动向、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少数民族拆迁群众做好劳动就业等服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搬迁后生活等方面出现的各种困难,开展各种社会救助活动,以真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行动赢得少数民族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少数民族拆迁群众迁得愉快、街道成立综合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分析拆迁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维护拆迁过程中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等,具体材料详见:
为保证**火车站北**广场建设的顺利推进,做好动迁稳定工作,**区**街道坚持把增强民族团结,维护拆迁中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和拆迁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多措并举,深入做好少数民族拆迁群众动迁工作,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和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目前拆迁范围内27名少数民族群众,识大体、顾大局,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愉快进行了动迁,受到政府的赞扬。
一是多宣传动员。利用横幅、标语、宣传车、进家入户等,营造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拆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点,组织工作人员上门给每名流动少数民族拆迁群众送上“致拆迁户一封信”,努力把宣传工作做在前、做上门、做到位。让他们了解拆迁政策,明白拆迁法规。在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支持重点工程建设,主动地配合拆迁工作。新晨
二是多沟通交流。与少数民族交朋友、召开少数民族拆迁群众座谈会等,了解他们思想动态、生活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建立联系制度,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建立“一对一”联系,实行跟踪服务,随时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其思想及行动动向。通过反复沟通交流,取得少数民族拆迁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三是多帮困解难。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少数民族拆迁群众做好劳动就业等服务,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在搬迁后生活等方面出现的各种困难,开展各种社会救助活动,以真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行动赢得少数民族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少数民族拆迁群众迁得愉快。在拆迁现场还配备了法律顾问和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举办拆迁群众就业专场招聘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四是多协调配合。街道成立了由统战、综治、司法、城管、社区、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综合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分析拆迁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对拆迁中少数民族群众诉求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及时化解矛盾,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维护拆迁过程中少数民族群众的权益,有力地维护了拆迁大局的稳定。
为进一步维护和改善全市港口码头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全市港口码头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属地管理、疏堵结合、取缔非法、整顿规范”的原则,全面整合港口资源,打造平安港口、环保港口,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港口码头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港口码头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住建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水务)局、安监局、法制办、城管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及各镇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详见附件)。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港口码头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兼任。各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三、整治目标
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原有的逐步规范,新增的从严控制。通过整治,打击和遏制港口码头的无证经营、乱搭乱建、违章作业等违法经营行为。不断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港口码头技改投入,加快设施设备更新步伐,有效改善港口码头企业经营秩序。
四、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内河航道上从事生产经营的港口码头。
五、整治重点
(一)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码头。无相关手续或手续不全的,自行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补办手续。无证非法业主在收到《港口码头综合整治通告》之日起两个月内仍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按相关程序。
(二)危险品码头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关闭。
(三)严格控制镇区内港口码头审批手续,对不符合集镇规划、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破坏基础设施、污染环境的,该搬迁的搬迁,该关闭的关闭。
(四)各镇应根据港口码头总体规划要求,规划建设港口作业区及与之配套的设施,逐步将公用、经营码头搬迁至港口作业区内。
(五)加强港口码头规范管理工作,由市政府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住建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水务)局、安监局、法制办、城管局、规划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及各镇相互配合,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及时依法处理违规违章现象。
六、工作职责
整治工作由各镇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和协调各镇及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七、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各镇要对照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广泛收集资料,做好辖区内港口码头货场设置现状的调查,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编制港口码头专项规划,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专项规划和整治方案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规划和方案确定后由各镇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11月20日)。各镇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广大港口码头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了解此次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严格对照整治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堵和疏的办法,有效整合港口资源,规范港口码头经营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港口码头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验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成立工作班子,配强工作队伍,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依法管理,综合整治,积极推动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住重点,强势推进。要深入分析港口码头违法建设及生产经营产生的主要因素,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港口码头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关闭。
二、本制度所称的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局和镇(街)向劳务公司雇用、已签定正式雇用合同,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直接使用管理,编入城管执法队伍,接受统一管理。
三、局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局负责雇用、日常管理、学习教育等工作;镇(街)中队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镇(街)雇用,驻镇(街)中队负责日常管理、学习教育等工作。
四、城管协管员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应急力量,不具备有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资格,完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交办的其他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五、城管协管员雇用条件和人数由雇用单位视情设定。局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局负责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务合同;镇(街)中队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镇(街)负责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务合同。
六、城管协管员雇用期限为1年,雇用合同一年一签。雇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续雇或解雇。
七、城管协管员的教育管理纳入执法协查员队伍,与执法协查员教育管理一并组织实施。
八、城管协管员应自觉遵守使用单位制定的相关队容风纪管理规定,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言谈举止,保持队容严整,维护队伍文明形象。
九、城管协管员请销假按有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执行,出具书面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的,局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督查科科长批准;镇(街)中队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中队长批准。请假二天以上的,局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督查科科长签署意见,报局分管领导批准;镇(街)中队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中队长签署意见,报镇分管领导批准。
十、城管协管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奖金、假期等待遇由劳务公司按《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政策执行。督查科负责与劳务公司沟通协调并督促落实相关规定。
十一、城管协管员辞职,应当在1个月前以书面形式申请,局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向督查科申请,镇(街)中队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向中队申请,并同时向所在劳务公司负责申请。督查科报局、中队报镇(街),由局、镇(街)按雇用合同约定与城管协管员所在劳务公司负责人协商批准辞职。未经批准,城管协管员不得擅自离职。
十二、城管协管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服从工作安排、粗暴执勤、工作懒散和瞒报、漏报、泄漏相关信息等行为之一的,予以辞退或解聘。
关键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 问题 对策
1.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概述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首先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就是指依法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法律制度[1]。2003年,成都市成立市、区城管行政执法机构。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四川省成都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制定了《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明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初步构建工作机制,并着重落实责任,强化执法工作。着重整合管理和执法职能,初步形成了管理与执法融为一体、内部分开的“大城管、大综合”格局。
2.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存在问题
成都市践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初步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但也面临着一些阻碍其发展的问题。
2.1执法范围不明确
从国家层面来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立法滞后,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现行阶段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未对其职权范围进行明确、具体、细化的法律界定。从成都市层面来看,《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职权范围虽然有所细化、明确,但是划转的这部分处罚权极易与行政职能机关仍保留的行政处罚权混淆,造成界限不清,出现新的执法交叉或执法真空现象。
2.2执法程序不明确
从国家层面来看,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城管执法人员在进行具体执法时的执法程序进行规范。从成都市层面来看,对具体执法程序有所规范,但是不够明确,难以掌握。比如没有对城管执法过程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性进行具体规范。
2.3执法依据杂乱
从国家层面来看,现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依据的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原有法律法规拼凑而成,缺乏统一性、系统性和衔接性,甚至相互冲突。具体到成都市,制定的《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其法律依据分散,难以操作。
2.4执法体制不顺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打破了上下对口的条条管理和部门本身“一条龙”的工作模式,触及了部门的权力和利益,致使践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和阻力。同时,我国城管执法系统内,目前是国家无部委,省里无厅局,各城市各行其是,存在着体制混乱的问题。
3.完善成都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建议
如何深化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有以下几点建议:
3.1创新理念
将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相对集中,实施整合,内部分开是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较好选择。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职能定位,推进城市管理职能的科学化、法定化。
3.2专项立法
目前国家立法中,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有原则性的规定,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全面推开,若无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全面规范,具体操作将无法依法进行[2]。因此,依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立法,减少各种不规范执法行为,使其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
3.3完善执法体制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工作的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分清部门职责,了解信息,提高执法效率,更好地管理城市。建议通过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与相关主管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有必要对执法行为建立一套具体可行的监督机制,确保权力的依法运用。同时加快推进相关配套改革的步伐,为深化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改革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青锋、江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发展历程及实施情况[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0,(01)。
[2] 彭志芳. 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问题的思考[J].河北法学.2005,(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J].中国乡镇企业, 2011,(04)。
[4]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发展研究──以城市管理领域为例[J].法学,2004,(09):35-42。
作者简介:
在规范内部管理和执法行为方面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一处罚程序、同一处罚标准、统一法律文书、统一执法标志。针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这一新事物,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并注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城管行政执法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新思路,新方法,正确引导、科学决策,使城管执法工作依贴依法行政的轨道。
我这在这种氛围感染下,学家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严守纪律、乐于奉献的思想品质和政治觉悟以及讲拼搏、讲廉洁、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重视业务能力提升,紧紧围绕一般程序法律文书工作为重点,团结努力、恪尽职守,创新拼搏,在领导的帮助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卷宗立卷标准制作执法文本。
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我局来讲是初期阶段,缺乏实践经验,处在学习和提高过程,整体来说距离“人人都会执法,个个都能办案”的目标还相差甚远,直接导致执法效能提升不快。分局领导把法律文书制作这项工作交给我,是对我的一种信任和期待。作为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名老同志而言自感艰巨而光荣。这项工作的展开首先需要对待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法律法规的正确理解、掌握和运用,一线实践经验的积累和贯穿,集执法文书立卷标准、法律用语语言表达、办公软件使用、电脑基础知识了解于一体。我深感责任重大的同时,在起步阶段虚心学习,耐心请教、刻苦专研、文本要求相当严格,除我局没有标准示范文本和运用法律条文标准欠妥而造成错误之外稍有不慎,错了一个字,或者一段格式,哪怕一个标点符号,有的整个卷宗就得重改,每个卷宗16页,一个个卷宗改了一遍又一遍,有时改得头昏脑胀,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对于做卷的工作我确实动了很多脑筋,比方针对做卷所需一手资料我制作了《一般程序做卷所需资料》的便条发给中队长改善了搜集资料的盲目现状。根据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职能和依据,从实际工作方便携带角度着想制作了《常用法律法规一览表》里边“违章项目,违反的法律犯规条、款、项。行政处罚的标准和依据”可以一目了然,耐心做好一般程序的每一个卷本,遇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做到每个违法违章案件都有审核会议记录,每个卷宗的制式卷页都有存档,每个案件卷宗都有登记,同时及时向领导汇报案卷制作进度情况。全年为海州分局做卷47卷。年末把卷宗涉及的统计数字提供给分局领导和各中队,清楚明了地反映一般程序的简明资料。
二、正确对待政务公开,强化“立管为公、依法管理”
以我局公正高效开拓创新的管理理念为指导,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有依据、处罚按程序、用法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这是我局积极开展城管执法工作的必须,探索执法模式,形成一个协调一致,执法统一,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对改善市容环境,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能起到积极作用。
领导交办的政务公开工作面向来访群众,稍有不慎便会激化矛盾。如何正确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行政解决纷繁复杂的各种矛盾,处理好行政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是对我们的考验。这就要求我们了解、运用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职能和依据等法规文件,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耐心细致向每位来访咨询者讲解法规、条文。宣传我们城市管理工作是“立法为公、依法管理”。
三、细致工作的完善是我们正确行使行政职权的保证
三中队的同志们团结协作保证了内务工作几年来始终是每一项的时间、地点、处理结果甚至联系方式都有记载,一年来三中队无价罚款收据加收费缴款元。有价罚款元。收费、罚款合计元。对账都比较仔细认真,每笔,每月钱款无误、清楚明了,保证了第一手基础账务的准确。
四、细致归纳管理资料
十一月份中旬分局指派我把各中队稽查到的户外广告、牌匾、门脸装修等批件进行登记和上报工作,我首先制作了登记表,把内容逐项登记,上报的资料有:上报时间、项目、管辖中队、签收,这样便于以后查阅和总结,到现在为止共登记上报了14份。
五、多年来的工作记忆中留下些概览展示出来
自己利用业余时间编制了阜新市执法局海州分局的博客网页,博客的创建也许有些考虑不周,但我想从历史角度上是必然和有价值的,新事物总有它的成长初期。我在这个博客里把我们单位的历史沿革从1985年成立时开始进行了简要的概述,还把我们执法中常用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政府和宣传媒体的报道进行了下载、收集、转帖,还从工作经验和学习中整理总结了一些一般程序做卷所需资料、文书登记表、和一般程序流程图示,这样的博客从集中参考执法文件和宣传角度一定会有一些意义的。博客中还上传了一些我市市容景观和知名建筑物的照片,这个博客的网址是:。欢迎大家去咱们的博客做客,有什么建议和意见还请大家不惜赐教以使咱们的博客正规和有价值。
展望未来,我们并不轻松,我们肩上的担子仍然很重。一流的发展需要我们以一流的城市管理执法水平与其适应,我们的执法水平和素质都需要进一步的提高,各项规章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我有信心在新的一年以创新、提升、发展为理念,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手段,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并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在不断学习中完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依法行政。
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在楚雄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切实履行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二、政务公开。
公开单位职能和科室职责;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的法律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发放便民服务卡,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工作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科学管理。
对市容市貌标准,清扫保洁要求,园林绿化规划与设计,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公示、公告,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楚雄市城市管理局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
四、优质服务。
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强化服务、便民意识,做到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以人为本,切实体现热情、便民、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廉洁从政。
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严禁不作为、乱作为。
六、责任追究。
全面实施行政问责制,凡是在工作中对执行“四项制度”不力或者服务对象不满意的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引起群众强烈不满造成影响的,按照《楚雄市城市管理局部门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在执法过程中,有执法过错和错案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为加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和林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非洲猪瘟等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非洲猪瘟等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职责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我单位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非洲猪瘟防控相关工作的重要性
我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相关工作,充分认识了我县防控的严峻性、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明确我单位工作职责做到有计划、有宣传、有检查、有落实。
二、加强宣传
通过“两联一进”对联系户进行非洲猪瘟疾病的相关知识进行宣传。
三、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
我单位根据《非洲猪瘟等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非洲猪瘟等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职责的通知》、《非洲猪瘟等动植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非洲猪瘟大排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贯彻落实了相关工作安排。对违反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会同县住建局、县城管局查处餐厨废弃物违规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加强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执法系统党员承诺书范文一】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主题教育活动精神,努力在创建服务型基层党支部中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本人实际,现作如下承诺:
一是解放思想。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坚持调查研究,坚持创先争优意识,多想多干少说,团结带领执法团队,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二是转变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做到办事不拖拉,尽心做、尽力做,尽早尽快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办事透明公正。
三是加强服务。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法规优质农资下乡进企活动,全力做好农业生产事故调处工作,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为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四是争创佳绩。按照“上台阶、创一流”和“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脚踏实地,开拓创新;抓大放小,突出重点;以身作则,带领全局同志营造创新创业、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再立新功。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执法系统党员承诺书范文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执法水平,努力实现群众满意、基层满意和经济主体满意的目标,县城管执法局在 “提升工作效率、服务发展承诺”活动中,做出如下承诺:
一、树立亲民理念,构建和谐城管。牢固树立亲民爱民、和谐城管的理念,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有机结合,实行“首违不罚制”,做到宣传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管理中坚持“一敬礼、二亮证、三宣传、四纠违、五处罚”的文明执法规范,真正使行政执法工作体现出人性化、文明化和规范化要求。
二、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市容市貌、控违拆违、户外广告管理,公开行政处罚依据、程序,实施处罚前,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各种权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裁量处罚。不断拓宽管民联系渠道,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解决,营造“市容整洁、秩序规范、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提升审批效率。通过不断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党务政务公开栏、网站、群众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公开形式,逐步实现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广泛公开审批事项、收费标准和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采取市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统一受理,“一个窗口对外”、“一单清收费”、“一站式”服务和”限时办结制”。
四、坚持服务从优,改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行“首问负责制”。城管部门的每位工作人员,都是首问第一责任人,不论其职责是否与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有关,都以礼相待,百问不厌,详细解答。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宜,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不以任何借口拖延。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办案速度,接到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查实情况后尽早与举报人沟通,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五、坚持从严管理,塑造城管形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人员行为不规范、不文明,服务态度粗暴,不履行承诺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或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奖优罚劣,努力形成一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工作氛围。
承诺人:
xx年x月x日
【执法系统党员承诺书范文三】我是一名行政执法人员,我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必须正确使用,不能滥用。因此,我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行政执法队伍形象。现在,我庄严承诺:
(一)依法办事,严肃公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准确运用法律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秉公执法,刚正不阿。坚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维护法津尊严;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尽职尽责,刚强无畏。
(三)文明执法,以礼待人。执行公务着装整齐,持证执法;举止端庄,礼貌待人;规范执法行为,文明办案。
(四)廉洁自律,维护形象。自省、自警,严格执行《哈尔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定》、《哈尔滨市行政执法人员六项禁令》等规范自律有关规定;遵守廉政规定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行政执法形象。
若违反此承诺,我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主旨,按照市容环境整治优美,公共秩序井然有序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一手抓教育引导,增强市民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积极营造遵从管理、爱护环境的社会氛围;一手抓文明执法,抓服务、树形象,大力宣传城管文化,通过市民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促进我县市容和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二、活动时间
**年3月10日至4月10日,为期一个月。
三、活动形式
“城管宣传月”活动主要采取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运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展板宣传,入户宣传,开展“大手牵小手,共创良好校园周边环境”的城管法规进校园活动,设立法规宣传咨询台、提供政策咨询和现场投诉举报和分发宣传资料为主。宣传活动所需车辆、设备、场地、资料等由大队负责落实,建设局组织建设系统各单位积极配合、参与。
四、主要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城管宣传月”活动主要工作和责任分工如下:
1、运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一是在云梦电视台开设《城管宣传月活动专栏》,充分电视新闻媒体对组织活动的主要领导进行专访,及时播放宣传月的活动动态,对“城管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和典型的案例在电视台进行曝光,打造声势;二是在**论坛(****版)设定专项宣传活动板块,天天及时将活动期间的简报、影像或图片等在网站上公布。积极开展好一切形式的对外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宣传活动的良好氛围。
组织时间:3月10日前
负责人:
责任部门:2、运用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栏进行宣传。一是每天上午7:30—12:00,下午2:30—5:30,利用宣传车在城区各主要干道及人流量较多的商业地段(学校、幼儿园及医院周边除外)进行宣传;二是在城区繁华地段悬挂“城管宣传月”相关横幅标语进行宣传;三是定期、定点分别在在影剧院广场和政府广场设立法规宣传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投诉等;四是摆放宣传展示牌,印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单,向过往市民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五是开展主题为“手拉手共建美丽云梦,心连心共创和谐城管”的“横幅百人大签名”活动组织时间:3月10日上午9:00,“城管宣传月”活动正式在影剧院广场拉开帷幕。负责人:责任部门:配合单位:
3、做好入户宣传,开展好专项整治。3月31日前,重点对城区内乱泼乱倒,乱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突出路段的居民、门店和单位入户发放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通告,做好前期宣传发动工作,讲明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目的意义,重点向当事人宣传好城市管理相关政策,积极赢得当事人的支持与配合,自行迁离、清理或整改;4月1日至4月10日,对在告知规定期限内仍不迁离、清理或整改的,由大队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进一步耐心细致的做好经营者的思想工作,说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督促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迁出。组织时间:3月10日——4月10日
负责人:
责任部门:4、开展“城管法规进校园”教育活动。在“城管宣传月”活动期间,大队要联合县**小学开展一期“大手牵小手,共创良好校园周边环境”的城管法规进校园活动,将城管宣传教育和学校素质教育有机结合,并通过此次活动建立双方的长效联动机制。“城管法规进校园活动”要紧密围绕城市管理有关法规、条例,深入校园,走近在校师生,采取执法、普法讲座、放发倡议书、设立展示牌等形式,广泛调动师生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和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的意识,力求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保障一个环境”的目的,从而达到共建美丽校园,共同呵护**环境的效果。组织时间:4月5日上午
负责人:责任部门:配合单位:**小学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城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为组长,**教导员为副组长,各中队环节负责人为成员。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问题及对策;原因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冲击着城市管理工作。近年来,为促进城市和谐发展,很多地区积极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改革试点,在不断套索和改革中,有效推进了城市发展。但是,在取得成就的同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执法过程中管罚不明确、暴力执法、执法手段单一、执法方式不科学、执法强制力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城市管理职能的发挥,且阻碍了城市发展,因此,必须以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以有效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管罚不明确
城市管理的内容几乎涵盖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如环保、工商、交通、规划、绿化等,这就要求城管必须行使全面化管理的职能。但是,现阶段执法局集中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其他的行政部门的职责或多或少的被削减,并不进行日常事务管理,这就相应的增加了执法局的日常工作量,而城市管理多而杂的工作,必定会影响到执法效果。如在城市流动摊位和店外店管理中,一般情况下,要求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但是,在行政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谁许可,谁管理”,也就是说,这些小商贩仅仅服从于工商管理,而对市容单位却不具有依从性,因此,在工商管理不执行的情况下,小商贩的违规经营行为很难得到遏制。
2、执法强制力弱
执法强制力是保障执法效能的关键条件,但是,在执法工作中,并没有相应的强制手段作保证,这就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行政相对人不配合执法、机动车乱放、垃圾乱倒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政。由于强制性保障的缺失,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不具有强制性,其只有管理而并没有执法的权力,若进行过渡管理,则会出现一些暴力抗法和暴力执法的行为,进而会造成一些不良社会影响,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管后期管理。
3、执法方式单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城市和谐发展。在人们思想观念开放化的今天,城市管理的方式也应发生多元化的改变,尤其在构建人文城市的环境下,城市管理的方式应当适应于人们的要求,坚持人本管理的原则。但是,现实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式相当单一,仅仅停留在“罚款”管理上,这就不免会使人产生抵触心理;而尤甚的是,一些执法人员将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定位不清,在面对抵抗管理的行为时,会以暴制暴,这就有悖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原则,从而起不到城市管理的目的。
4、执法成效低下
执法成效低下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行政执法是为了促进城市发展,维护人民利益,但是,由于一些主客观的原因,造成此目标很难实现。其一,城市管理的范围较广,且内容较多,这就增加了行政执法的难度,影响了执法成效。其二,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受到被管理者的言语威胁,甚至是行为威胁,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或是措施,使得人多城管无法正常行使自身职能,不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这就影响了执法工作成效。
二、问题原因分析
1、权责定位模糊
执法局的职能范围虽然有一定扩大,但是,从只能效果来看,仍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其关键原因在于没有正确定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权责。其一,权职不对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工作范围虽然广泛,但是国家并没有出台专门性的法律法规规定城管执法范围,城市管理工作只是根据地方政府的文件行使部分职能,这就相对降低了执法管理的权威性,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城管工作的权力。其二,责任没理清。在相关性法规缺失的情况下,管罚范围、管罚力度并没有全面规定下来,执法局在具备行政执法权力的同时,也将相应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而面对繁杂的日常管理工作,执法者很难明确自己的实际管理责任。
2、执法法制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缺乏专门而独立的城管法律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性较强,缺乏统一性,如一些地方政府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而受地域保护观念的影响,其中的一些法规与中央制定的法律具有一定冲突性;很多地区仅仅依靠地方性的法规作为执法依据,而没有国家正式法律的支持;一些法律仍旧停留在十几年前,如很多地方仍旧采用1992 年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进行绿化管理,这就与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要求不适应,进而影响了执法效能的发挥。
3、执法模式滞后
市场经济的发展,必定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模式与现代经济相适应,但是,很多地方仍旧坚持传统的管理模式,从而造成执法效力不高。其主要体现在:管理停留在“见面管理”上,信息滞后,管理被动;政府管理缺位,权责不明,多头管理;管理粗放,常利用运动式、突击式管理;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造成事发后推诿责任。
4、执法人员素质较低
执法的实施的过程,归根结底是执法人员发挥其职能的过程,这就需要执法人员具备强硬的城市管理专业技能,但是,现阶段仍存在违规执法、暴力执法的行为,这集中反映出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其主要体现在:执法专业性缺失,在执法过程中,仅仅认识到自己要执法,而并没有认识到如何执法;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较低,一些城管利用制度漏洞,采用“走后门”的方式进入城管队伍,还有一些城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经受不住经济诱惑,往往出现、、暴力执法等行为。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
1、健全城管法制,理清权责
法律法规是实现执法的最权威的保证,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关性的法规,以明确城管局的权责范围以及规范城管的行为。其一,健全法制。制定规范城市综合执法的法律,统一全国各地现行的相关规范,实行集中行政处罚权,健全地方法规,将综合执法纳入各行业法律法规之中,为城市管理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制定统一的《城市管理法》,明确执法组织的权责、地位、人员编制、组织管理等,从法律上为综合执法提供保证。其二,明确主体。城市管理的主体有具有城市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和社会群体,因此,在城市管理中,要以立法的方式,确定该行政机关的权责,并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将学校、企业、媒体等社会各方因素吸引到城市管理之中,以有效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2、更新执法方式,坚持人本管理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城管要改变原来单一的执法方式,从服务民众的角度出发,全面更新观念,转变行为,切实做到服务于城市发展和人民利益。其一,加强沟通。在执法过程中,要以教育和沟通方式为主,向被管理者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在提升意识的基础上,实现民众与城管的协作,创建一个和谐的执法环境,禁止采用强制性的暴力执法行为。其二,设置场所。针对一些无照经营的游商,在适当的地方设置专卖区、解,并规范其经营,这既能实现管理之目的,又保护了民众利益。
3、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力
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对执法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根据执法人员的行为表现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或是惩罚,以有效规范执法者行为。另一方面,充分运用网络公共平台、信箱等,调动社会群体参与到执法监督中,并公示典型现象,以此实现城市管理的有效性。
4、提升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专业性
一支高素质的城管队伍是实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的关键因素,一方面,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学习等方式,促使执法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管理技能、法律法规;实行竞争上岗制,展开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以此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心理和素质建设,增强城管的责任心,使城管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执法人员的正义感和抗压能力,保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结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保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必须改变传统的执法模式,树立人本管理的观念,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采用多样性的执法手段来实现执法效能;同时,相关部分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强化监督,以提升城管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强制力,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而促进城市和谐发展,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1]马传松.论我国行政执法中的“补锅匠现象”及其治理[J].涪陵师范学院学报,2011(09)
[2]左眉,沙吉会.规范行政权力 完善行政执法——大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调查报告[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