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6 17:07: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文章对我国现阶段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目前应采取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问题对策
一、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日益扩大,如何加强投资管理使其保值增值,是现阶段必须解决的一大课题。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现阶段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统筹层次不同,基金管理主体分散,影响了基金的存量规模,削弱了基金运营的规模效益。目前地方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也不尽相同,中央和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了省级统筹,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实行地市级统筹或县级统筹,统筹的层次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一些企业还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是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这样的管理体制,使基金节余分散,管理难度增大。
2.基金管理制度的约束。在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前一时期,确实存在大量基金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严格限制了基金的投资渠道,只允许投资国债和银行定期存款。在资本市场发育的初期,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小,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作出限制是必要的,但是不应当成为一个长期的政策选择。就目前讲,只有国家级社会保险基金有投资管理的办法,详细规定了投资的渠道和管理方法,地方结余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还没有打开。
3.基金运营不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主体的非专业性以及过多的行政干预导致基金运营的低效率、高风险并存。从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设置来看,社会保险的事务性管理和基金的运营都是由政府组建的事业性机构即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心来管理,其管理模式是政府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而非市场指导下的商业化运作,这使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很大弊病。
二、目前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国家应尽快制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规范基金投资。尽管有中央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但还不是全部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对其他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还是空白。社保基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证。因此,应尽快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立法,依法管理基金的投资,财务风险的防范都应制度化、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给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2.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国家、省、市应建立起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行投资和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应相互制约,有各自的职责,互不隶属。投资管理部门内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投资法规和政策进行投资管理,监管部门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按照法律规定的投资办法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按照规定去运转。同时,应建立分权制衡的运作机制,基金的运用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由此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分权制衡机制。
3.社保基金的投资应明确规定为委托理财。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业理财人员还不多,也没有资本市场投资经验,直接投资风险比较大,考虑到社保基金的收益目标和风险,通过委托和关系,签订合同,实现进入资本市场是比较好的选择。
4.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应处理好投资组合问题。目前,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限制是,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不得高于10%,证券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0%.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保险基金还存在较大的隐性债务,对于股票和证券基金的投资应保持较低比例。
5.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投资形式:投资开放式基金;发行定期保险基金的国债;委托银行抵押贷款;公司或企业债券。
新晨
关键词:社保基金 投资管理 问题 对策
一、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日益扩大,如何加强投资管理使其保值增值,是现阶段必须解决的一大课题。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现阶段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统筹层次不同,基金管理主体分散,影响了基金的存量规模,削弱了基金运营的规模效益。目前地方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也不尽相同,中央和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了省级统筹,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实行地市级统筹或县级统筹,统筹的层次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一些企业还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是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这样的管理体制,使基金节余分散,管理难度增大。
2.基金管理制度的约束。在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前一时期,确实存在大量基金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严格限制了基金的投资渠道,只允许投资国债和银行定期存款。在资本市场发育的初期,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小,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作出限制是必要的,但是不应当成为一个长期的政策选择。就目前讲,只有国家级社会保险基金有投资管理的办法,详细规定了投资的渠道和管理方法,地方结余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还没有打开。
3.基金运营不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主体的非专业性以及过多的行政干预导致基金运营的低效率、高风险并存。从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设置来看,社会保险的事务性管理和基金的运营都是由政府组建的事业性机构即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心)来管理,其管理模式是政府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而非市场指导下的商业化运作,这使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很大弊病。
二、目前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国家应尽快制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规范基金投资。尽管有中央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但还不是全部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对其他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还是空白。社保基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证。因此,应尽快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立法,依法管理基金的投资,财务风险的防范都应制度化、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给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2.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国家、省、市应建立起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行投资和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应相互制约,有各自的职责,互不隶属。投资管理部门内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投资法规和政策进行投资管理,监管部门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按照法律规定的投资办法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按照规定去运转。同时,应建立分权制衡的运作机制,基金的运用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由此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分权制衡机制。
3.社保基金的投资应明确规定为委托理财。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业理财人员还不多,也没有资本市场投资经验,直接投资风险比较大,考虑到社保基金的收益目标和风险,通过委托和关系,签订合同,实现进入资本市场是比较好的选择。
4.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应处理好投资组合问题。目前,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限制是,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不得高于10%,证券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0%.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保险基金还存在较大的隐性债务,对于股票和证券基金的投资应保持较低比例。
5.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投资形式:投资开放式基金;发行定期保险基金的国债;委托银行抵押贷款;公司或企业债券。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日益扩大,如何加强投资管理使其保值增值,是现阶段必须解决的一大课题。笔者在实际工作中体会到现阶段社保基金运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统筹层次不同,基金管理主体分散,影响了基金的存量规模,削弱了基金运营的规模效益。目前地方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也不尽相同,中央和省属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实行了省级统筹,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实行地市级统筹或县级统筹,统筹的层次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一些企业还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企业是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主体。这样的管理体制,使基金节余分散,管理难度增大。
2.基金管理制度的约束。在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前一时期,确实存在大量基金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严格限制了基金的投资渠道,只允许投资国债和银行定期存款。在资本市场发育的初期,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小,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作出限制是必要的,但是不应当成为一个长期的政策选择。就目前讲,只有国家级社会保险基金有投资管理的办法,详细规定了投资的渠道和管理方法,地方结余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还没有打开。
3.基金运营不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营主体的非专业性以及过多的行政干预导致基金运营的低效率、高风险并存。从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设置来看,社会保险的事务性管理和基金的运营都是由政府组建的事业性机构即社会保险管理局(中心)来管理,其管理模式是政府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而非市场指导下的商业化运作,这使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很大弊病。
二、目前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国家应尽快制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规范基金投资。尽管有中央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但还不是全部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对其他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还是空白。社保基金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证。因此,应尽快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立法,依法管理基金的投资,财务风险的防范都应制度化、法制化,使社会保险基金在运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的现象,给国家经济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2.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国家、省、市应建立起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进行投资和监督管理。投资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应相互制约,有各自的职责,互不隶属。投资管理部门内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投资法规和政策进行投资管理,监管部门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按照法律规定的投资办法进行独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按照规定去运转。同时,应建立分权制衡的运作机制,基金的运用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由此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分权制衡机制。
3.社保基金的投资应明确规定为委托理财。目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业理财人员还不多,也没有资本市场投资经验,直接投资风险比较大,考虑到社保基金的收益目标和风险,通过委托和关系,签订合同,实现进入资本市场是比较好的选择。
4.在基金投资过程中,应处理好投资组合问题。目前,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限制是,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不得高于10%,证券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得高于40%.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还不发达,保险基金还存在较大的隐性债务,对于股票和证券基金的投资应保持较低比例。
5.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投资形式:投资开放式基金;发行定期保险基金的国债;委托银行抵押贷款;公司或企业债券。
6.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审计制度的同时,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机制,并使之相互协调,尽快建立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系统,改变管理人员多而效率低且不安全的局面。
7.对投资运营进行绩效评估。在评价投资运营的业绩时,不能单纯看收益有多高,而应从收益、风险、投资过程等多方面评价基金的运营过程。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重庆 400033)
摘 要:证券投资和期货投资是金融市场上新兴的投资方式,为市场经济化的改革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本文主要介绍证券投资的相关概念以及证券投资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所学知识进行相应的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给投资企业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 :证券;证券投资;股票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31-0109-01
收稿日期:2014-10-22
作者简介:唐琪贺(1994-),男,江苏宿迁人,本科在读。研究方向:金融。
证券投资和期货投资是金融市场上新兴的投资方式,为市场经济化的改革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期货投资是在期货市场上进行的期货交易,以获取价差为目的。本文主要介绍证券投资的相关概念,以期给投资企业一定的启示。
一、证券投资的相关概念
1.1证券
证券是所有权和所有债权凭证的统称,分为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有价证券是拥有一定的票面金额,例如股票、银行的承兑汇票等等,是持券人或者债券指定的主体所有权或者所有债权的凭证。无价证券顾明思议就是没有票面金额的证券,一般证券市场都是指的是有价证券。
1.2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将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以及衍生品购买,从而获得相应的红利或者利息等,这种投资行为和投资过程就是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在我国的发展较晚,虽然经过较短时间的发展,证券投资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还是存在些许不足,阻碍着进一步的探究。
二、证券投资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证券投资市场进行相应的研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证券投资的公司管理和运作不合理,证券市场制度落后;其次,进行证券投资的市场营销投入过大;第三,证券投资创新与法律产生冲突以及证券投资市场的监管体系不晚上等等。
2.1证券投资公司的结构治理不合理
对于公司结构治理不合理主要表现在:首先,缺乏一定的诚信,证券投资公司作为理性的经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丧失了基本的诚信道德。其次,存在一定的羊群行为,这主要是由于国内市场制度的不完善,导致证券投资市场本身的运作与外部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冲突,使公司的理性经纪人任缺乏清晰的认识,产生从众的投资心理;除此之外,由于投资者业绩的压力导致其舍弃正规的投资理念,追求大众的投资行为;羊群行为的产生同样也是由于一些证券投资公司照搬照抄成功的投资案例。第三,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产品的数量较少,虽然近几年我国也推出了投资资金大产品,但是差异化减少,缺乏一定的突破,这也是阻碍公司较好的证券投资发展的机会。
2.2证券投资的营销投入过大
对于某些较小的投资公司,只有经过相应程度的宣传才能受到关注。为此,投资公司不断加大营销投入,壮大自己的队伍。如果不断加大宣传的规模,就会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不利益证券投资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高,不利于理性经济人。
2.3证券投资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
首先对证券投资资金的监管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没有安排专业的人员对证券投资的各项环节进行记录;其次,缺乏投资国际化的监管能力。从从事证券投资的工作人员国际化投资的意识薄弱,没有认识到公司对外投资的好坏与公司发展的关系。除此之外,证券投资的创新与相应的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冲突,例如,证券投资采取公司基金式的治理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但是《 基金法》 中规定只是针对契约型基金进行调整。
三、相应的合理化建议
针对以上证券投资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权衡适量的营销投入以及加大监管力度入手对公司证券投资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3.1完善证券投资公司的结构治理
建议在证券投资管理公司设置受托人委员会,受托人委员会由各个基金的资产托管机构、作为独立受托人的基金持有人以及独立董事组成。受托人委员会至少三分之二必须是独立受托人。独立受托人作为基金投资者利益的代表进入公司内部,以股东及其派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为主要监督对象。
3.2适量投入证券投资的营销
巩固现有的与银行、券商的合作,积极探索与中小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邮政储蓄等其他渠道合作模式。另外注意协调好证券投资营销与投资管理的关系,不能将资源过于向营销部门倾斜,损害产品研发、投资研究、资产管理等核心竞争能力。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可以尝试外包基金销售体系也是思路之一,特别是对于中小证券投资管理公司而言。
3.3完善证券投资的监管体系
应该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基金同业应该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在内部操作流程、预算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以及投资业务流程、其他管理制度和投资理念与操作技术等方面向国际同行学习,不断提高基金公司的管理水平,强化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还要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探索发起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可行性与现实性。除此之外,还要努力进行一定的创新,增加基金产品,保持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多样化。
结语
综上,对证券投资的相关概念以及证券投资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地分析,并结合所学理论知识,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总而言之,证券投资相对于西方各国来说,在我国的起步较晚,而且由于缺乏专业的人士,导致我国的证券投资体系不完善,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因此,应该不断掌握先进的知识,完善证券投资公司的结构治理,宣传的同时适量投入证券投资的营销,并努力完善证券投资的监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创新,促进证券投资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两创”总战略,坚持“政府引导、产业导向、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原则,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积极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不断优化企业融资结构,切实增强金融业整体实力以及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总体目标:推动组建一批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扶持一批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壮大一批创业投资基金,引导鼓励一批省外、境外知名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来浙设立法人机构。到2012年末,力争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社会资金规模达到500亿元以上,股权投资在我省企业融资总额中的占比明显提高,对我省经济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
二、充分认识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中小企业迅速崛起,投资创业活跃,资金需求旺盛。但是,长期以来,我省企业融资结构不尽合理,一方面,银行间接融资占比过高;另一方面,民间资金充裕,民间融资难以合理引导和规范等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股权投资基金作为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能将分散的可投资资金有效转化成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资本金,是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民间资金的重要工具。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本配置效率,优化企业股权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对于我省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富于弹性的地方金融体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构建多层次的股权投资基金体系
(一)产业投资基金。政府联合或推动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侧重投资回报稳定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或者参与大型骨干企业的战略性并购重组,培育和扶持支柱产业。
(二)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推动行业龙头企业、有资金实力的企业发起设立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后期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未上市公司股权,或者投向一时困难但发展前景好的成长型企业。
(三)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的政策性、引导性基金,通过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主要通过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等方式实施投资运作,以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本金形式存续,逐年投入。
(四)创业投资基金。推动有行业背景和专业特长的“天使投资人”、法人机构及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种子期、成长初期的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四、加大对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政策支持
(一)鼓励发展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对在我省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确有困难的,经省金融主管部门确认并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免。对从省外、境外新引入成立的大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对在省内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管理基金规模超过10亿元且对当地经济带动作用大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经批准可享受金融机构总部相关政策,所在地政府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加强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方向的引导。引导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积极参与大型骨干企业并购重组,加大对暂时困难成长型企业的投资力度,所在地政府应给予相应支持。支持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加大对高新技术、业务和商业模式创新等企业的投资力度。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以股权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支持股权投资管理公司拓展业务。鼓励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为企业提供先进管理经验和其他增值服务。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损失,可以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符合居民企业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可作为免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省及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加强对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的同时,也可引导和支持符合我省经济发展方向的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对股权投资管理公司重点投资的成长型企业,符合上市条件的,积极推荐上市。支持引导股权投资管理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等要素市场转让其持有的投资企业股份,拓宽股权投资退出渠道。此外,鼓励引导我省企业引进省外、境外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技术改造、产业升级等项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搞好服务,并在核准手续、要素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
(四)积极培育和吸引股权投资管理高级专业人才。对引进急需高级专业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等费用,经批准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可由引进地政府另行给予适当资助或补贴。
五、创造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规范管理。省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具体工作由省金融办负责。省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税务、工商、证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采用联席会议制度形式,研究制订并完善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对未纳入国家管理范围的成长型股权投资管理公司,要制订相关备案管理办法并履行日常管理职责。省工商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工商登记管理办法,做好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工商登记工作,统一登记流程,规范机构名称。
(二)优质服务。各级政府要将培育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完善地方金融体系、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杭州、宁波要将吸引省外、境外知名投资管理机构作为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对引进的省外、境外知名投资管理机构,优先纳入省级备案管理,优先入驻金融集聚区,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纳入省级备案管理的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为其提供投资项目信息,推进项目合作。
一、基金投资风险的基本概念
1.基金投资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人民生活中经常遇到,但又不能确定的因素,是指投资者在进行某项活动时可能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在学术界,各学者专家对风险的具体定义尚处于争论中。从经济学角度来说,风险与收益可以说是一个对等的概念。某一项投资具有多大的风险,就可能为投资者带来多大的收益。
2.风险产生的原因
投资中投资者考虑最多的问题可能就是风险问题,但这也是投资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要想获得高收益必须冒着高风险。那么风险从何而来,大部分学者认为,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大量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这种不确定性因素可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也可能造成损失。我们可以通过对不同的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结合各种控制手段及保险来降低风险。
3.基金投资风险随着投资方式不同而日渐降低
在最初始的投资中,投资者愿意将资本委托给拥有知识与收集能力的人才,这样的人才往往能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最后这些人发展成为企业家。后来,随着公司制度的出现,普通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时,更多的将投资放在企业家身上,这种直接的投资方式,相对于以往的投资方式,这种能进一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在遭遇风险时,可以通过股票市场来降低风险。然而这种投资方式,也会出现小投资者面临被股东迫害的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职业经理渐渐成为收集信息的关键点,投资者开始将企业委托给职业经理管理,这种投资可以说是投资者选择投资的最优方式。然而这种投资在避免出现迫害现象之后也会带来新的风险因素,即如何找到符合投资者要求、不徇私的职业经理成为这一投资方式的不确定因素之一。在现资市场中,人这一角色的出现,会减轻职业经理带来的风险。当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缺乏沟通渠道这一现象出现时,便带动了人这一事业的发展。金融中介的存在,为投资者寻找合适的投资对象提供了选择空间。这种投资方式能满足投资双方的要求,进一步降低了投资风险。
二、基金投资风险防控措施
1.建立一套投资信息系统,对基金管理者进行控制,防止基金的基本运作出现道德层面的问题
基金的管理是防控风险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投资者对基金盈利、亏损情况进行直接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一套合理的基金管理制度,能有效降低基金投资风险,避免出现道德问题,导致投资损失。建立基金管理制度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设置独立的基金管理机构
根据基金管理委托形式的出现和发展,各国针对这一现象设计了契约型与公司型两种基金投资形式。无论是契约型还是公司型的形式,其基本以基金管理与基金保管分开的原则为准,在组织管理中,将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委托人互相独立开来,保证基金在管理过程中不会出现信息不对等的情况。这种组织结构更便于各方相互监督,保证投资人获得最大收益,保证基金落到实处。
(2)加强风险评价管理
投资者在进行基金投资时,必须充分了解基金管理公司及托管人的详细信息,以解决基金投资中存在逆向选择的问题。这种对信息的需求决定了市场上私人公司存在的必要性。私人公司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公司更为可靠的、专业的评价信息。风险评价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其对各类投资信息进行风险等级评估,为投资者做出提供正确的投资选择导向,帮助投资者做出正确决策。投资市场中获取投资信息的公司,在国外市场已经得到了快速发展,风险管理技术也日渐增强。投资者能掌握一手的投资资料,为基金投资选择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
(3)政府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在基金投资管理中,除了私人信息收集制度,还存在政府监管的环节。政府能够弥补私人市场存在的问题。由政府鼓励或运用一定手段促使基金管理人、委托公司将真实的投资信息透露出来。这有利于投资者了解真实的投资信息,对基金投资做出预测分析,能帮助投资者了解资金收益广度,进一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基金投资市场稳步发展。
(4)强化监督机制
初步的信息披露不能完全控制风险的发生。如果基金管理公司故意基金进行包装、隐藏,那么简单的披露已经不能加强对投资者的保证。这时,风险防控中的监督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加强对基金业的检查与监管,实现最大化的风险防控。政府要实现监督管理机制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是从法律上严格管理化。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基金的法律监控,从执法手段杜绝违法现象的出现。二是政府要从检查抓起,实现风险防控的万无一失。三是政府要加强执法能力,在检查或是调研出任何的违法行为之后,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严肃处理违法案件,并对违法方做出严格的处理惩罚。
(5)基金人严守职业道德
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需要经过基金人这一环节。基金人是否严格遵守法纪法规,严守职业道德是决定投资者投资效益大小的决定因素。在加强外部防控的同时,行业内也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基金人管理系统,避免出现害群之马,导致行业规则出现破坏的情况。基金从业者应当加强自律,基金行业尽管竞争激烈,但是人也应该严于律己,遵守职业道德。人在遇到一些违法行为时,要学会灵活的处理各种事件。
2.从公司治理入手,加强风险防控
与建立一套完善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相提并论的是加强公司的治理,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加强人力管理,严格经理权利管制。在公司治理中,我们可以内部与外部两部分抓起,完善监督机制。
(1)运用监督与奖励两种方式形成一套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治理主要是指运用一定的规章制度,将权利、决策、执行等职能分开来,分散在不同的部门,从而形成一种互相监督的机制。在公司内部,经理可以说是除股东之外的企业人,经理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投资基金去向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公司内部除了各部门互相监督,还包括了另一层监督关系,即股东对经理的监督。股东对经理的监督程度主要由股东所占股份额决定。这种监督制度在很早以前就在西方社会流行,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股份渐趋分散,这种监督形式所起的作用反而越来越小。正是因为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应当将注意力放在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监督机制上。
要加强对企业经理的管理还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一些经理之所以会做出一些违背职业道德的事,往往是因为受到利益的驱使。经理在企业中一般都有固定工资,但随着接触面的不断扩大,这种固定工资可能已经不能满足其要求,这时,建立一个薪酬奖励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2)及时获取外部市场变动信息,建立一套完备的外部管理制度
一般而言的外部治理是指企业通过对市场需求、市场变动、股票市场等的了解,给经理制造一定的压力,从而达到约束公司经理的目标。市场无时无刻不处于变动之中,这种变动可能会使基金投资信息随之发生一定的改变,这需要委托人与经理同时关注到这种变动,并能够依据变动形势的好坏,及时对市场方向做出准确判断,并对基金投资做出相应的调整。这种变动也会带来经理市场的竞争,没有能力的经理最终会被市场所淘汰。
2003年6月,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授权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等6家基金管理公司托管社保基金,社保基金正式进入证券市场。
从国际经验看,引导社保基金投资证券市场也是一个必然趋势和理性选择。通常国外养老基金占整个资本市场资金的25%-45%,是一支不可小视的力量。1990年美国养老基金投资股票的金额就占美国当年股票市值的25.2%,2003年高达32.9%。同时发达国家对养老金进入股市进行投资均持积极态度,其养老金的投资渠道较多,而投资于股票的比重也较高,其中英国和美国更突出,其养老金投资股票的比例分别占到了53%和46%。而发展中国家,养老基金进入股市的比例相对较低,如墨西哥等国家目前还限制股票投资。
从2002年世界各国家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来看,股票投资也是各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渠道,而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其收益率明显好于资本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如美国的养老基金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后年平均收益率为10。6%,实际年收益率最高的瑞典达13.5%,最低的日本也有4.9%。而资本市场不发达的国家,如肯尼亚扣除通货膨胀后的实际收益率为负值。另外,中央政府集中投资的收益率较低,委托公司间接投资的收益率较高。
二、中国社保基金入市的风险分析
虽然从理论上讲,社保基金人市能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实现自身的保值增值。但在实际操作中,中国社保基金人市的风险还是非常大的。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1.证券市场本身的缺陷及波动风险。中国的证券市场只有十几年发展历史,市场秩序和法规建设还很不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还不规范,监管体系也不够严密和成熟。尤其是近几年,“股市地雷”频频引爆,上市公司造假、大股东占款、券商违规挪用资金等问题突显,更加剧了投资风险。
2.制度风险。由于社保基金人市的管理体制及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所引致的风险也不容忽视。具体地说,其风险主要来自于:(1)由于相关法规滞后产生的制度风险。目前中国对社保基金具有约束的主要法规仍旧是2001年12月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现在的操作来看,该法规已有诸多不适应之处。如:社保基金人市的比例和其他投资渠道的比例限制还有待商榷,操作模式中部分采用理事会直接投资的方式与《办法》规定的方式也有出入《办法》中对社保基金海外投资的限制等都应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进行调整,以规避制度性风险。(2)由于委托一关系产生的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社保基金理事会目前委托专业机构运作社保基金,这就形成了一种委托―关系,委托―关系存在一个严重的弊端就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责任不对称所引发的道德风险。如有的基金管理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社保基金进行关联交易,易产生关联交易下宁可亏社保的钱、也不能亏公司的钱的行为,同时,监管层也存在着将社保基金视为企业融资的工具和救市的工具的倾向。
三、中国社保基金入市的风险防范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活命钱,它直接涉及到几千亿人民币的资金安全和老百姓对政府的信心,因此其安全性显得尤为重要。“谨慎投资、安全至上”一直是社保基金投资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防范风险也成为摆在监管层面前的首要课题。
1.设置合理人市比例。社保基金人市并不是说所有的投资都投到股票市场,它只能是部分社保资金进入股市。因为投资于股票虽然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但面临的风险同样较大。从国际经验看,各国都对社保基金投资股票的比例作了具体的规定。但由于各国社保基金规模、投资重点、基金管理人素质以及股票市场发达程度不一,对这一比例的规定也存在较大差异。《办法》规定,中国社保基金用于投资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应该说这一比例较高。尤其是在目前证券市场比较低迷的时期,更是应该谨慎投资,严格控制入市的资金量,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并在每次增加数量时进行认真论证,以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性。
2.注重投资品种的选择。在既定的人市比例下,选择什么样的股票品种投资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是确保社保资金保值增值的最关键环节。中国上市公司股票良莠不齐,社保基金对其投资时更应精心挑选。挑选的基本标准是绩优而有成长性的公司。比如,对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产品、和技术,在认真研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基础上,还应进行实地考察。根据现资理论,为降低投资风险,还必须进行有效科学的投资组合。从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来看,社保基金持股的公司业绩基本良好,其持有的1/2品种筹码相当集中,说明其他机构也持有这些品种,应该说,其选股还是较具专业水准的。
3.严格选择基金管理人。就中国目前社保基金投资而言,风险小的投资由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风险高的投资则委托专业性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运作。该模式的运作效率较高,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风险,但这些专业机构也不能保证社保基金只赚不赔,他们的经验和技术不同决定了他们对风险的认识也不同。特别是在中国目前金融市场不完善、金融机构良莠不齐的情况下,对社保基金营运管理机构的选择上更要慎重。从国际经验看,通过公开招标挑选社保基金管理公司是一种比较科学的方式。基金公司可以是国内的,也可以是国外的或中外合资的。社保基金管理部门要严格核查市场准人资格,通过考察经营机构注册资本、业绩、财务、以及信用评级等条件,从而选择合格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此之外,要对试图进入社保基金投资经营领域的各类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提高中介行业的整体素质,避免因中介机构资质不佳带来的非系统风险。对已经运营的金融机构要经常性地进行清理整顿,对不合格的及时清理出局,从而实现规范化监管。
4.保证投资期限与币种匹配,防范利率和汇率变动的风险。因为中国的利率和汇率都进入了小幅微调的周期,所以要防止利率和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这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确保投资期限和负债期限大体一致,以使投资的利率风险最小化;二是资产货币和负债的货币相匹配,以使汇率波动的风险最小化。在这方面中国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可以借鉴墨西哥、瑞典等国的做法,在初期以指导意见的形式明确社保经营机构在资产和负债的期限以及所持币种方面的匹配目标。待条件成熟后,再以告示的方式引导社保经营机构将资产和负债进行匹配,并通过经常性的检查对其进行督促,同时把资产和负债匹配要求作为筛选社保经营机构的一个重要环节。
5.建立以风险为基础的信息披露机制。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社保基金运营的透明度。该制度包括:(1)负责社保基金运营的基金公司应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资产、收益、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2)每季度向社保基金理事会提交社保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管理报告;(3)社保基金投资发生重大事件,如社保基金资产价值大幅度波动,投资管理人减资、合并、撤销、解散、申请破产、或涉及重大诉讼等,应立即报告社保基金理事会,并在必要的时候予以公告。(4)监管当局应做好信息的核查工作,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
6.建立准备金机制。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使社保基金的收益率波动较大,为了保证社保基金最低收益的实现,必须建立相应的准备金制度,以“丰年”的积累弥补“灾年”的损失,烫平社保基金收益率的剧烈波动。准备金制度包括提取盈余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当基金实际回报率低于最低回报率时,先用盈余准备金弥补,其次用风险准备金弥补。如果准备金动用完毕,投资回报率仍低于最低投资回报率,受托人不得再提取管理费。从国际经验来看,社保金人市的各国也都要求投资管理人按当年收取的委托资产手续费的一定比例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社保基金投资亏损的弥补。
拓宽保险投资的渠道
无论是从国际经验看还是从中国保险业本身的需求来讲,进一步开放投资渠道以及投资证券化必定是中国保险投资的趋势,而且保险投资渠道的进一步开放能够促进各保险公司投资的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结合中国当前国情,可以首先考虑对保险资金开放以下投资渠道:1、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2、保险定向募集基金;3、作为机构投资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部分资产;4、进行非普通股的权益投资,例如参与国有股减持和法人股认购;5、直接参与股票市场;6、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7、参与组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8、外币资产投资。
对于以上投资渠道开放建议,需要特别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对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同业市场结构、树立其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地位,以及帮助保险公司处理短期资金均具有积极意义。
一方面主要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均已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对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主体的基本标准,且主要保险公司均已是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业务成员,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技术设施等成本低廉,因此主要保险公司已具备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资格标准。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即能丰富市场短期资金供给源,又能为保险公司处理短期资金提供一个更好渠道,给保险公司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现有成员都带来好处。
第二,保险公司发起设立定向募集基金并委托给合格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是股市和保险投资的共同要求,并能产生多方共赢。
由保险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保险定向募集基金,既能根据保险资金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投资方案从而解决保险资金迫切且特殊的投资需要,又可以解决中国股市培育机构投资者的重大历史课题。另一方面,由保险公司发起设立保险定向募集基金并由高素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本无障碍。
第三,参与国有股减持和认购法人股的投资方式与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的运用要求非常匹配。
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后续性的明显特征,对于资金运用的流动性要求不高,因此比较适合中长期的战略投资。保险资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介入国有股的减持工作,将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起到积极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使机构投资者股东比重加大,间接地通过股东大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同时,机构投资者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影响力提升,使得企业管理层更加关心企业长远利益,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体现。再者,保险资金介入国有股减持可以成为对证券市场冲击的减震器。保险资金的长期负债特性决定了保险资金特别注重长线的投资回报,不会盲目追求短期收益,甚至还可以根据国有股减持的需要锁定三至五年的流动期。与参与国有股减持类似,保险资金认购法人股也能起到深远的影响并产生多方互赢格局。
第四,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是急需的也是可行的。
中国股市近十年来的平均投资回报率基本上达到了年均22%-30%,这一高回报投资领域不允许保险资金进入会使保险资金面临相对贬值的危机。而且近期中国正面临着强大降息压力,现有保险资产中的银行存款和债券资产都将面临缩水风险,而利率下降并不会给股票投资带来负影响,因此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非常急迫的,只有直接投资于股市方能合理进行组合投资获得高额回报并有效规避利率风险。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也是可行的。发达国家过去30年的经验表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对保险公司和股市都极有利。在国际上保险公司是股市长期资金主要供应者,也是股市主要机构投资者。以美国为例,1999年美国人寿险公司资产中有55%为有价证券,且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回报率高达14.4%。而中国股市经过十几年发展,市场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游戏规则也逐渐明朗,尤其是经过监管当局的持续监管和规范,股市系统性风险不断得到释放,保险资金进入股市的时机日趋成熟。同时,保险资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以来的表现也证实了保险资金确实是理性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这样的长线理性投资者直接入市有利于消减股市投机气氛。
第五,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推动国家基础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增加保险业收益、支持保险业发展均有长远积极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经济发展起飞阶段,各项建设尤其是大型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均须大量长线投资资金支持,同时这些投资项目也具有很高的投资回报率。而保险资金正具备规模大、投资期限长的特点,与大型基础设施及重点工程的资金需求正好匹配。保险资金投资于一些期限长、具有稳定回报的国家重点项目是非常适宜的,能够满足项目与资金的共同要求。
第六、允许保险资金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推动保险业和基金业的共同发展,发挥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中的应有作用。
国外著名保险集团几乎都有控股的专业投资子公司,而投资子公司在专业化发展过程中往往都会通过组建基金公司的方式壮大起来。很显然,保险资金作为典型的长线投资者及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很适合作为发起人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而且保险资金经过若干年的投资积累具备了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的能力。从另一方面看,专业投资子公司是大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投资的最有效模式,作为独立法人,投资子公司也可以通过兼并或认购等方式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为保险投资增加新的收益点并促进保险投资的专业化发展。
第七,建议外币资产的投资运用采取封闭管理方式。目前各公司的外币资产主要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建议逐步放开保险公司外币资产的投资限制,首先可以考虑债券投资,可以陆续允许保险公司的外币资产购买中国政府发行的外债、高信用级别国家的债券。鉴于中国目前不允许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因此保险公司、保险监督机构应该与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机构共同制定外币资产投资运用的封闭管理制度,以保证投资到期后资产的顺畅回流。
开放保险投资渠道后的风险管理
进一步开放投资渠道当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风险,但通过保险公司内部有效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保监会合理监管方案的设计施行,新的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规避和控制。
保险公司层次上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于两点,一是建立和贯彻有效的总体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实施有力的各投资品种风险控制措施。
总体风险控制主要涵盖了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总风险限额管理、投资管理架构设置、投资决策管理系统设计、交易流程控制以及保险产品设计策略等方面。
合理的投资管理架构设置是控制保险投资风险的起点和基本制度保证。从国际同业的发展经验来看,保险投资模式有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内设投资部投资模式和外部委托投资模式四种。经过比较分析达成的认识是:在当前以及未来相当长时期内,集中统一投资模式更符合中国保险业发展要求,并达到投资专业化和规避化解投资风险的双重目标。集中统一投资模式指在一个集团或控股公司下设产险子公司、寿险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产险子公司和寿险子公司的保险资金统一上划到集团或控股公司,再由集团或控股公司将保险资金下拨到专业投资子公司,专业投资子公司分别设立独立的产、寿险投资帐户进行资金运作。与其他模式相比,这一投资模式突出了资金集中划拨和专业投资子公司独立运作这两点,正是这两点使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具备其他模式无法比拟的优点。首先,通过专业化投资子公司形式进行保险投资,市场应变能力强,专业化发展能提高保险投资收益;其次,集中划转资金可以形成资金的大规模统一运作,有利于进行组合投资防范风险、提高收益并实现保险公司的长期稳健经营目标;最后不容忽视的是,集中统一投资模式与产寿子公司资金直接划拨给专业化投资子公司的单纯专业化投资模式相比更能加强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与投资子公司的联系、增强集团或控股公司的控制力,这对竞争日益激烈的中国保险业是尤为重要的,它能够有效贯彻保险公司的品牌文化、提高保险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面临WTO带入的大批外资保险公司面前这一点更显重要。
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资产负债匹配模式的应用是总体风险管理制度的具体深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现代保险投资运作中常被采用且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在充分考虑负债和资产特征(期间、成本、流动性)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经营战略和投资战略,使不同的资产、负债在数量、期限、成本、收益、流动性方面彼此对称、匹配,以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综合收益水平。利率敏感性分析是资产负债匹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通过利率敏感现金流量分析模式进行,且由于数据分析与评估的复杂性,一般利率敏感性分析需借助专用计算机软件模型进行。而久期管理则是实现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途径。久期管理以久期(Duration)、凸性(Convexity)为工具,通过测量保险公司现有及未来资产、负债的久期、凸性并作比较,对资产、负债的期限、品种进行合理搭配,将利率对于资产、负债的负面影响控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各投资品种的风险管理措施则是更为具体的风险管理手段,针对不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不同的措施,主要目的是防范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操作风险。
另外,在保险公司层面的风险管控上,还有两点需要特别强调。
第一,独立托管制度,即保险资金管理人与保险资金托管人严格分离。当前中国保险投资中资金管理人一般都是各公司财务部,但如果保险投资以专业投资子公司模式进行,那么为有效规避内部人控制风险,保险资金的托管人必须由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下的独立财务公司或其他银行担任。
第二,保险投资体系的前后台分开原则。历史上巴林银行的倒闭是投资前后台混杂的一个巨大教训。因此为有效的防范风险,前台投资操作部门应该与后台投资绩效评估与风险监控部门应该严格独立开来,同时为达到资金运用体系整体上的高效运行,前后台分工应遵循以下三原则:风险控制原则、效率原则、公司价值最大化原则。其中,风险控制原则包含三方面内容:事先预防,前后台部门在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共同制定投资规则;事中监控,后台对前台操作进行实时监控,动态掌握情况;事后监督;后台监控部门可以组织定期检讨,防止违反公司投资政策。"透明"是风险控制原则的具体体现,它首先要求前台的投资操作,后台必须清楚了解,前台不得隐瞒;其次,要求整体监控环境透明,前后台对于运作规则均有明确的了解。效率原则指后台在有效监控风险的同时要支持前台运作,依照公司投资政策原则,满足前台业务的需要,避免环节阻滞。前后台共同协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价值最大化原则是指遇到公司投资政策未明确涉及之处,则以"公司价值最大化"为衡量准绳,进行投资运作。
除了保险公司内控,保监会对保险投资的监管是防范保险投资风险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环。保监会对保险投资的风险监控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来实施。
第一,借鉴国际同业经验,通过对单一投资品种限制投资比例来实施最基本的监控;
第二,通过对投资组织架构的建设指引以及投资体系的规范,间接引导保险投资;
第三,投资评级制度以及投资资格审查;
[关键词]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监督体制
[中图分类号] F830.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6-0171-03
[作者简介] 陈亚楠,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北京 100081)
一、我国社保基金的运营现状
1.我国社保基金的构成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它是通过国有股减持、财政拨款等方式筹集资金而建立的。这部分资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可以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也可以委托投资,即通过投资管理人运作,并对投资渠道和投资比例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部分是省级统筹基金。这是1993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行业统筹向地方统筹转变中过程中集中由城镇企业缴纳的保险费。
第三部分是个人账户基金。这也是1993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后主要由职工个人缴费而积累起来的。这部分资金实行完全积累制,主要用于职工本人退休后使用。这部分资金的管理模式与第二部分资金相同,即由省级社保机构管理,投资渠道限定在银行存款和国债上。
第四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这也是从1993年后由各企业依据自愿原则在基本保险费外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的积累。这部分资金实行完全积累制,从2004年5月1日起,这部分资金实行个人账户方式管理投资渠道也已经放开。
2.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现状
据公开数据显示,2005年社保基金资产分布中,股票类投资占10.95%;股权类投资占6.46%;固定收益类投资占59.65%;现金及等价物类投资占22.94%,当年实现收益率为3.12%,而2000年到2004年的5年内累计收益率是11.82%,该数据虽然战胜了通货膨胀率,但没有战胜利率为13.66%的五年期国债。
2006年,社保基金战略资产配置计划进行调整,降低了现金及等价物投资的投资比例,提高了股票投资的比例。全国社保基金资产配置中,股票投资占23.46%,实业投资占13.69%,固定收益投资占54.55%,现金等价物投资占8.30%。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国社保基金市值约2554亿元,实现收益121.36亿元,期间收益率为6.01%。
二、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正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目前我国的社保基金正面临着积累数额小,投资运营管理落后,而支付压力日益增大的困境。归纳起来,其中核心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基金缺口问题;二是基金保值增值问题。
1.基金缺口问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做实”个人账户问题,实际上是指1993年后统筹制度建立时,已经退休的职工(老人)的退休金和在职职工(中年人)在旧制度下已经积累起来的养老金权益。由于个人账户的历史欠账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为了解决社会统筹基金不足的问题,就只好拆东墙补西墙,向个人账户透支,挪用已进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这使已按规定缴费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也普遍变成空账户,待到目前的在职职工退休时,又必须挪用下一代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形成一种“空账运行”的模式,基金缺口越来越大。
2.社保基金保值增值问题主要体现在:
(1)社保基金投资体系不健全
从目前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的运行情况来看,能够实现运作的基本上只有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一部分“储蓄基金”,而核心部分的“个人账户基金”却运作不力。这些“账户基金”是体现社保制度财政可持续性的制度工具,必须且只能投资于资本市场,否则就是浪费和资源误置。但事实上,“个人账户”由于未被单列出来,常被用于弥补统筹部分不足时的养老金发放,形成“空账”,又或被留置于当地社保部门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未能实现有效保值增值。作为基本社会养老制度第一层次20%的“统筹部分”由于未实现完全的省级统筹和制定统一的投资管理策略,尚不具备彻底解决基金保值增值问题的能力。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储备基金”来源于国有股减持、财政补贴等形式,只对“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起到蓄水池的注资和调节作用,也尚不能独立承担起整个社保基金投资增值的责任。
(2)投资工具有限,缺乏有效的保值增值手段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各类资产的具体投资比例限制为: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值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结余绝大部分集中投资于无风险和低风险的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投资品种。虽然我国对社保资金运用方式的限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安全性原则,但同时也导致了资金运用的低效率。一方面,违背了现代金融投资的资产组合原理,在获取尽可能多的收益的同时分散投资风险;另一方面,虽然银行利率有所提高,银行存款的收益比以往有所增加,但投资回报率仍然偏低,无法抵御通货膨胀的侵蚀;购买国债也一样难以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而购买企业债券和股票虽然是提高投资收益率的重要途径,经初步统计,全国社保基金2006年实现经营业绩619亿元,期间经营收益率达到29%,其中50%的投资收益来自于股票市场,对股票的投资比例已经达到资金总量的34%,但由于股票市场的风险较大,随经济周期波动较明显,无法保证收益的安全性。因此,只有不断寻求新的保值增值途径、增加投资收益才能满足社保基金日益增大的支付需求。
三、对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思考
从国外基金投资实践看,组合化、投资机构多元化、新型投资工具的运用已成为一种趋势。通过借鉴国外基金投资管理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
1.确保社保基金来源
社保基金是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确保社保基金正常的资金来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目前,除了来自政府预算支出、社会保险金收入、国有资产划拨和部分基金投资收益等资金来源外,可进一步拓宽社保基金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一是具体落实通过划拨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减持国有股筹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企业境外发行时,要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直接补充到社保基金中。二是通过国有资产转让的分配,安排一定比例充实社保基金。三是使中央向社保基金拨款制度化。
2.明确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目标
我国社保基金的四个组成部分有着不同的投资管理制度,所以应根据统筹资金、个人账户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来源和最终用途的不同,分析其不同的资金特点,确定不同的投资目标,采用各自相应的投资组合和投资范围。
首先,社会统筹基金由于目前实行现收现付制,资金必须用于支付当前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重点是保证基金及时、足额收缴与支付。因安全性和流动性是该部分基金的首要目标,近期这类社保基金的少量结余可以委托金融机构用作短期货币市场投资,并在严格的监管下确社保资金安全。
其次,个人账户基金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具有完全的积累性,而且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很大,所以,收益性是该类基金的首要目标,兼顾安全性和流动性。因此,如何进入资本市场,并构建其投资组合,从而实现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目标是其投资管理的主要任务,其投资模式也都必须进行市场化改革。
再次,全国社保基金是基本养老保险金之外的附加养老金,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筹调剂,它既是一种处于补充、调剂地位的养老金,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安全网,其有较强的保值增值要求,对安全性要求非常高。根据社保基金理事会颁布的《投资管理办法》,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这三个方面共同构成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目标,但根据经济学理论,这三者之间又是相互矛盾和冲突的,不可能同时实现,因此,安全性仍是其主要投资目标。
3.积极拓宽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
实现保值增值是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管理的重要目标,而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则是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保证。只有积极拓宽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才能更好地达到保值增值的目标。
(1)继续让社保基金以间接入市的方式进入股票市场。鉴于目前基金市场发展较快以及良好的信用度,可逐步提高投资比例,加大基金产品的创新力度,培育和发展蓝筹股基金和指数化基金,改善基金发行方式,稳定和发展基金市场。
(2)适当考虑企业债的投资比例和范围。企业债是国外养老金的主要投资工具之一,我国目前企业债市场发展虽滞后于股票市场,但近年来也发展较快。企业债投资收益较高,但主要问题是存在违约风险。因此,在不断完善法律基础和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的基础上,可投资信用评级在AA+以上的企业债券。
(3)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向也应考虑到国家的产业政策。目前,我国的政策大力扶植农业、能源、原材料、公交、基建等产业部门的发展,这些部门在我国都是瓶颈部门,从经济学的观点看,瓶颈部门都是稀缺部门,它的市场表现就是供不应求,因此,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这些产业部门比较安全,可以获得高于平均利润率的利润率。虽然,目前我国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对这些产业部门进行限价以降低使用成本,但从长期来看,这些产业部门的发展前景是极为广阔的。另外,像电子、信息这些高科技产业部门,都属于朝阳产业,市场潜力巨大。因此,社会保障基金在考虑到流动性的同时,经过可行性论证后,可以拿出一定比例投资上述产业部门。同时,随着2008年的到来,中国的经济将得到巨大推动,尤其是基础建设这方面将发展迅速,从而对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增大,因此,我们应该抓住2008年奥运会这个契机,考虑将社保基金投资于基建产业,在保证基金安全性的同时又不失其盈利性。
(4)社保基金应加大海外投资的力度。目前,我国基金投资运营不善很大程度上与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次序混乱有关。而国外的金融市场已经发展得很成熟,有健全的市场体系和法制规范,可以给我们的基金提供一个很好的投资环境。同时,根据风险组合理论,通过基金投资的国际化趋势,能在不牺牲收益的条件下,最大限度降低非系统风险。中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储蓄基金”可向海外延伸,投资一些低风险且信用程度较高的政府债券或中国政府和中资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等。
4.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的相互制衡式监督管理体系
在对社会保障基金实行民营化管理和多样化投资的同时,资金的营运风险的将随之增加。因此,为了更好地规避风险,我国应在改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的同时,尽快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的相互制衡式监督管理体系,为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实现提供制度保证。具体包括:
(1)完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法制规范。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经营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投资规则等都应该明确规定,对于社保基金投资中的腐败违法行为规定严惩制度,从法律的角度严格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行为,保证社保基金的高效安全运营。
(2)建立一个系统的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监督体系。社会保障基金这一“保命钱”如何高效安全地运营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2006年上海社会保障基金挪用事件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建立一个至上而下的基金运营监督体系已经是十分必要的。笔者认为,监督层次应该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政府部门应成立一个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其成员由社会保障部门代表、企业代表以及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具体承担政府对社会保障基金运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其次,对于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营,除了政府的监督,还应该成立一个由企业管理者、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对个人账户储蓄基金管理进行直接的监督,维护基金的安全性,保护自身利益。再次,基金管理公司内部通过设置监察与稽核部门完善其内部监控机制,该部门主要负责定期对基金经理的投资决策等内部工作进行查核,以减少基金管理中的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行为,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依法运作、严格自律,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现就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其他市场信誉较好、运作规范的机构也可以作为发起人参与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
二、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基金管理公司采用股份有限公司方式的,应当以发起方式设立。
三、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除需按有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规范证券投资行为
申请人已在证券交易所开户并从事权益类证券投资活动的,应当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证券交易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129号)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自律承诺书,承诺严格规范其证券投资活动。
(二)自觉接受监管
已提交自律承诺书的申请人应当向其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基本情况,内容至少应当包括:(1)申请人名称与从事业务性质;(2)资金帐户与股东帐户(自有与委托管理帐户及其关联帐户);(3)对证券交易行为负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详细情况;(4)证券投资管理制度;(5)最近3年从业遵规守法情况;(6)机构法人与其股东及参股公司之间的关系等;
2、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的自律承诺书;
3、中国证监会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其补充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基本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有关材料提交注册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三)开展准备工作
已提交自律承诺书和相关备案材料的申请人在申请筹建基金管理公司期间,可参照中国证监会有关基金管理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就完善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等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并应在其申报材料中予以说明。
四、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对辖区内申请人遵守自律承诺书的情况进行监督;证券交易所应对申请人证券投资与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五、申请人提交自律承诺书的日期到其提出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的时间间隔原则上应不少于12个月。在本通知印发以前经中国证监会确认已正式提交设立申请的除外。
六、受理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申请前,中国证监会将向证券交易所、相关派出机构了解申请人提交、遵守自律承诺书的情况以及最近1年内证券投资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经了解发现申请人有不遵守其自律承诺的行为的,中国证监会将不受理其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的申请,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另行调查处理。
【论文摘要】本文在介绍了国际上现有的两种主要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以及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金在诸多方面的差异上,建议对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分开管理,对前者实行政府集中型的管理模式,对后者实行私营竞争型的管理模式。
随着世界范围内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各国的养老保险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因此对其的变革要求呼声越来越多。为了更好地发挥养老保险的作用以及适应世界化潮流,我国现行的统账结合,“混帐”管理方式也要求变革。本文通过对国际上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分析,以期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模式做出理性选择提供建议。
1.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主要模式及其主要代表国家
1.1公共管理模式
该模式是指由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因年老退出劳动领域而失去收人来源的人给予经济补偿并且由政府直接参与管理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从国际上看,公共管理模式又可细分为完全的政府集中管理模式与松散管理模式。
1.1.1完全的政府集中管理模式。该模式是指中央政府通过强制手段,将参保人的部分收人以费或税的方式集中到一家公共管理的中央基金,政府社保部门直接负责这部分资金的投资运营,从而实现对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该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国家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代表国家管理养老保险,其他任何机构都不能参与。新加坡是采取这种模式的典型国家,它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全部交给中央公积金局来管理。
一是新加坡模式。20世纪50年代上半期。新加坡人民生活艰苦,老年人生活没有保障,为了解决这些困难,新加坡政府选择了完全由雇员和雇主承担,政府无需负担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即强制性储蓄性社会保障制度。1955年7月,中央公积金制度通过立法而正式实施。新加坡政府的养老观念是“政府不养老,企业不养老”,养老保险基金完全由雇员和雇主负担,每个公积金会员都有一个个人帐户,每月缴纳的保险费存人个人帐户。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均由中央公积金局直接控制。新加坡模式的优点是:统一管理基金有利于保障投资的安全性;富于群众监督,有利于有效防止基金被挪用、占用等现象。弊端则表现为由于政府对基金实行集中管理,缺乏竞争机制,导致收益率过低。
二是日本模式。日本的养老保险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企业职工加人的养老保险;自营业者、农民、渔民、零散小企业职工加人的国民养老保险和公务员、公营企业等特殊行业职工加人的互助养老保险;雇员的无业配偶加人的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前两部分由厚生省社会保险厅管理,第三部分由各互助协会自行管理。三大养老保险体系的金融往来分别由厚生省保险特别会计、国家国民养老保险特别会计及各互助会计结算。厚生养老保险与国民养老保险通过厚生省主管的国家特别会计结算,将汇集的养老保险基金存放于大藏省资金运营部,成为财政融资的重要资金来源。日本的这种基本养老基金主要由政府部门管理运营,并纳人国家财政投融资体系,其主要优点体现在:由于政府统一调配管理养老保险基金,可以使基金的安全性得到保证,同时也有助于防止基金的分散流失;由于基金的运营计划是由国会决议,可以防止基金被挪用、占用;统一管理基金使得基金投资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紧密联系起来,从而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完善乃至经济发展。但该模式也并非完美,其最重要的缺点就是由于政府的干预过多,政府会根据不同阶段的经济发展情况来调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益率,因此在此模式下难以获得稳定的基金收益率。
1.1.2松散管理模式。该模式是指养老保险基金由政府和社会团体管理的模式,其重要特点就是由国家的专门机构负责养老保障的一般监督,由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或雇主和雇员两方组成一个委员会对养老保险基金实施具体监督,由公共的、少数私营的、公共私营合作的各类机构实施操作和服务,管理和监督分离,基金的收与支分离。如德国、法国、西班牙等一些欧盟国家采取的就是这种模式。
1.2私营管理模式
该模式是指将所有缴费交给政府认可的私营机构投资运营。这种模式一般用于职业年金或部分公共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现在国际上将该模式分为以下两种:
1.2.1完全私有化模式。采取完全私有化模式的典型代表国家就是智利,强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交由政府认可的私营机构运营管理。
智利1980年开始实行新的完全积累基金制度,推行养老个人负责制和基金运作市场化,强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智利的《养老保险法》规定养老金的管理由私人机构实施,为此建立了专门的新组织——养老基金管理公司AFP。 AFP是私营性质的股份制公司,股东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人,但不能是官方机构。目前,智利全国由21家这样的公司,它们分别由企业、贸易协会、工会、银行持股,大股东均为商业银行。
智利有关法律规定,每个职工每月都必须交纳本人完税后月工资的10%,存人所建立的个人资本积累帐户,但可以根据个人的喜好自由选择一家AFP来管理和投资自己的个人资本帐户,其成员资格不会因为调动工作、失业或者退休而终止,国家对最低投资收益和保障担保,要求最低收益达到全部养老基金平均收益率的50 %。另外,AFP自身的资产与养老基金分开经营,养老基金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公司;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完全归于养老基金,不纳税,但AFP的经营活动要纳税。在1981-1995年智利的AFP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达13.5 %,是国家管理制度下投资收益的5倍。
智利模式的优点有:由于有众多的私人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参与投资管理,各公司为了其自身的生存,会以提供较高收益率来吸引顾客;由于众多私人基金管理公司的存在,有利于促进这些基金选择良好的投资方向,各基金管理公司选择不同的投资组合,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缺点主要在于众多私人基金管理公司为了拉拢客户,相关运作成本提升,增加了个人为私人基金管理公司缴纳的管理费用。
1.2.2部分私有化模式。采取该模式的代表国家之一就是哈萨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于1998年1月1日以法律的形式正式实施养老金的改革方案,从过去的现收现付制转向个人积累性养老保险制度。国内成立了巧家养老基金AFP和7家养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AMC,统一由中央集中管理。养老基金负责管理其成员的个人帐户,而资产管理公司则负责把积累的基金投资于各种证券,从而实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在巧家养老基金中有一家是国营养老基金,其余14家是私人养老基金。国家养老基金由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直接托管,直接投资不需要经过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运营。职工可以在巧家养老基金中选择一家加人,如果职工为决定参与哪一家的养老基金,则被自动划人国家养老基金。另外,职工在加人任何一家养老基金后,可以在国家养老基金和私人养老基金中自由转换。哈萨克斯坦新养老金制度改革以来,养老金整体收益率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养老金改革实施的第一年其收益率高达32.93%,以后几年的收益率也呈现逐步上升之势。
该模式的主要优点体现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率,而且基金的安全性得到了很好的保证,如国家养老基金的成立;同智利模式一样,该模式在优化基金投资方向,促进资本市场完善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缺点则体现在各基金公司为吸引顾客加大宣传营销费用等而引起的管理成本增加。
1.3公共管理模式与私营管理模式的成本与收益比较
1.3.1成本比较。采取私营管理模式的国家由于诸多私人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存在,各公司为了吸引更多客户,加大了宣传和营销费用,使营销成本和管理费用增加,而且在这些国家,政府一般都会规定最低投资收益,并且对私人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监管,这样也加大了投资管理成本。而在公共管理模式下,政府通过集中筹资基金,在投资管理中形成规模经济效应,从而降低了投资管理成本。参保者只须将养老基金交由政府管理,无须自己寻找基金管理公司,这样也相对增加了参保者的收人。
1.3.2收益比较。一般来看,私营管理模式获得的收益率要高于公共管理模式。实行私营管理模式的国家,成立多家私人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投保者可以根据各公司的业绩来选择投保,这样就使各家公司为了吸引客户而提高投资收益。正是私营管理中存在的竞争使该模式获得了高收益。
2.各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共同经验
2.1为保证基金的安全性以及投资收益率,政府必须为自己正确定位
养老保险基金由于其保证人民最基本生活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安全性居首要地位,但又由于基金属于长期性基金,其保值增值也是各国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就要求政府在其应该发挥作用的领域来对基金进行管理。例如在智利模式中,政府虽然不直接参与基金的投资运作,却扮演着规则制定者和监督着的作用。智利政府为了规范养老基金管理的公司的运作专门成立了养老基金管理总监署,该机构完全独立于政府,直接监控和协调养老基金的管理经营。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每月向总监署和全社会公布最近36个月的盈利状况。总监署根据各养老基金历史记录,制定出最低收益标准。如果在一段时间内不能达标,则取消该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权。这一措施不仅能有效对基金管理公司实施监控,而且有助于保护广大投保者投保后的收益不受损害。
2.2养老保险基金必须遵循法制化管理的原则
为使养老保险基金能够规范运营,切实保证投保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且逐步提高其福利水平,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制化管理是勿庸置疑的。许多建立社会保障的国家相继通过颁布相关法律确定了社会保障的法制地位。美国于1935年最先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并设立社会保障署,由联邦政府直接管理老年保险计划。目前,《美国退休、遗属、残废和老年健康保险》在美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占有重要位置,其开支数额占美国社会保障体系总开支约80%。有了法律的约束,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性才会得到保障,基金的投资才会逐步规范,人民的收益、福利也才会依法得到保障。
2.3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富于群众监督
没有约束的权力是可怕的。社会保障基金也是如此,缺乏监督只会导致养老基金的分散流失以及被挪用、占用。在新加坡模式中,中央公积金局由政府、雇主、雇员和专家组成,其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作等过程均受到了严格的监督,这样才不致于使养老保险基金无法正常发挥其作用。
2.4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以市场化管理为主
政府管理旨在保证基金的安全性,但要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还是需要交给市场来做的。市场化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优化养老金配置。实行养老基金市场化运作,通过养老保险基金机构投向资本市场获得较高回报率,不仅保证了基金的保值增值,加快了养老基金的积累,提高了人们的福利,而且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完善。
3.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的选择
我国目前采取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是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基金相结合,实行混帐管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现行的养老基金管理模式急需变革。本文认为应将两种不同性质的基金分开管理。
3.1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分开管理的原因
3.1.1两种基金功能不同,有必要将其分开管理。统筹基金的功能是收人再分配,注重的是公平;而个人帐户基金则强调的是其保值增值,注重的是效率。作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一支柱的社会统筹基金是广大职工养老的本钱,尽管对其的保值增值也是必要的,但必须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硬性地将两种基金混合管理,实际上就是以支定收和以收定支两种不同的财务机制矛盾地混合在一起,如果产生了养老基金的缺口,则不能明显地确定导致缺口地原因到底是由于统筹基金地缺口还是个人帐户基金地缺口。
3.1.2两种基金分开运作,有助于防止基金挪用等现象。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来,为广大的老年人提供了较好的待遇,基本保证了他们的老年生活,但这却是以不断增长的养老基金缺口和挪用个人帐户基金来填补统筹基金缺口来实现的。养老保险制度设立个人帐户的初衷是为职工的未来养老进行预先积累和保值增值。但政府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却挪用个人帐户基金,出现了所谓的“空帐问题”。将两种基金分开管理,对个人帐户基金实行透明化管理,则能有效地避免个人帐户基金被挪用,充分发挥其对国民储蓄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3.1.3两种基金对投资收益的要求不同,需将其分开管理。相比社会保险统筹基金来说,个人帐户基金更加注重投资及其收益。在实际的投资运作中,采取公共管理模式通常由政府部门运营机构对基金进行投资,而这些机构多是非赢利性的,而且又以政府财政为后盾,这样就导致它缺乏基金良好盈利水平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再者,以基金安全性为首要原则,政府通常也会对社保基金的投资对象进行严格的限制。但这并不是说个人帐户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就不重要,在个人帐户基金上,政府应加强对其的监管,采取不同于统筹基金的投资管理模式。
3.2两种基金管理模式的选择
综上所述,本文建议对两种基金分开管理。
虽然会议时间为2010年2月,但这份会议纪要所暴露出的股东内斗、董事长与总经理不合、内部管理混乱、千疮百孔的制度,让业界不堪入目。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一个人不顾个人风险,不惜公司骂名被传,也要自曝家丑,背后一定受到了某些刺激。
公司声明自相矛盾
东方基金对此一直毫无反应。直到这件事在网络上发酵数日,2011年2月23日晚才给媒体发送了一份简短声明。然而,从《投资者报》记者收到的这份声明来看,几大怪状不得不说。
一是,声明的发信人为某公关公司,落款没有署名。二是,声明直接称,“关于此次网络事件”云云,对事件本身含糊其辞。隐含的意思仿佛是已经人尽皆知,不用交代。三是,声明称流传内容是“网站上利用非法手段获取东方基金非公开信息,是相关文件的部分内容,有恶意删减”,而且对于决议“所有参会董事无任何分歧”。
录音是“网站上”传出?试问,网站怎么会自动录音,并且自动整理成文字,而且还偷偷飞进一家基金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现场窃听?再比如,如果这些非公开信息果真是“相关文件的部分内容”,那东方基金即是承认这个录音内容有部分属实,为何未对虚实作说明?即便“有恶意删减”,又如何说明无任何分歧?显然这个正面回复有些自相矛盾。
四是,通篇声明态度僵硬,而且对持有人没有一点交代。记者就此会议内容的来源采访东方基金一位中层领导,他不置可否。而当记者问及“为何没有对持有人有一句交代,是否准备这样做?”该人士回答称“没必要吧,这些内容只是在媒体间传播,影响力小,持有人没多少看到。”
这无不透露出这家基金公司管理混乱、缺乏诚意、无视持有人的存在。
付勇离职之争
我们随着会议内容联想下,什么样的原版录音能删减得如此迭起?
会议内容第一项议案是“审议关于对会议提前通知期限进行豁免”。诱发因素是多位董事对董事长未按照提前十天通知期限仓促开会,纷纷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第二个议案是“关于付勇副总经理辞去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付勇曾是东方基金前明星基金经理。其对于东方基金的重要性,当时的董事长李维雄的原话是:“东方基金管理的总规模,按净值算102亿元,其中东方精选占了83亿多元,占的比例还是非常之大的,如果东方精选出现了问题,那就证明东方基金出现了问题。”
按一位董事的话,则是“总体占公司利润率90%,如果这只基金不存在,或许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就有问题了。”截至2010年四季度末,东方精选规模只剩66亿元。2009年付勇管理该基金时,回报为101%,在同类96只基金中排第3。付勇离任以后,东方精选2010年净值增长-0.99%,同期在117只混合型基金中排83位。
值得指出的是,付勇正是在这一会议召开10天后正式离职的,后加盟长信基金。但付勇离职并非会议真实主题,更让人惊叹的内容,是公司高管、大小股东之间借此互相“开炮”。
就付勇的离职问题发表意见时,李维雄指责总经理单宇因为四件事情处置不当,直接导致付勇离职。
李的指责涉及四件事:2009年9月4日,单宇进入公司不到3个月,仅以电话方式对投研团队进行了调整;9月16日,单宇提议当时并非东方基金员工、未有充分调研的戴春平担任投委会副委员,而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付勇提出反对意见;9月28日,东方基金oa系统所有资料全部消失;因单宇不在,李维雄在一位员工任职材料上签了字,但之后单宇处置了经办此事的两位当事人。
对上述事件,董事邱建武当场直指,“这件事情挺矛盾的已经摆在桌面上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很明显有突出的矛盾”,“单宇觉得他在执行公司的章程,李维雄觉得自己身为董事长的职权有异议。”
随后,就“大股东同意付勇离职”一事,董事黑学彦认为这证明大股东愿意承担责任。而单宇就反称,“这件事情最后都压在大股东的身上也是不恰当的。”李维雄回应,“大股东就应该承担大股东的责任。”
单宇当即反驳:“应该是董事会,对副总经理的任免应该是董事会呀。董事会休会期间应该是董事长的责任吧。”董事安回应,大股东不参加董事会,影响小股东和大股东之间的信任。
在讨论付勇走后“怎么向市场交代”时,单宇称,“短期的投资就由我来负责。”刘锋质疑,“你怎么承担?你的方法是什么?”单宇回答,“我分管投资、研究业务,我直接兼投委会主任不就完了?”
黑学彦忍无可忍,“大股东完全把内部矛盾暴露在董事会和小股东这里,还要让小股东给你们做工作。”席间,大小股东唇枪舌战,小股东虽然对大股东专权不满,也毫无对策,大股东则借“规章制度”步步紧逼。
内部管理诸多内伤
记者注意到,在会议中,李维雄还指出公司“去年(2009年)发生了两起很严重的分管风险控制的事情”。据记者调查,第一件事为,东方基金先后对东方精选进行三次赎回,但并未任何相关的申购和认购公告。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
此外,成立于2008年6月的东方策略成长,规定“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5%~40%”。但成立一年多,该基金各季报中均未配置任何债券资产。记者查看该基金迄今为止的历年资产配置发现,只有2010年三季度其债券配置比例为6.66%,而其他季度均未达到配置标准,明显违反基金契约。
不难发现,在当时会议之后,东方基金对产品的投资管理仍未符合契约要求,此种逾越证监会规定之举,无不显示出东方基金至今仍然存在投资管理混乱的状态。
该公司另一件堂而皇之的事情,是对李维雄的去留“自摆乌龙”。
2011年1月31日,东方核心动力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中,李维雄已经不在董事会之列,而由单宇“代为履行”。在此期间,东方基金并未发董事长任职公告。在东方基金官网上,显示李维雄仍为公司董事长。而且在上述说明书中,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为李维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