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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价值分析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驱动力
经济学“理性人”的假设告诉我们,投资者总是会进行“成本-收益”核算,所以企业把资金投入企业,其根本目的就在于通过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实现资金的增值。股东与企业本质上市一种契约关系,企业从股东那里获得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相对应的企业也应该为股东创造满意的回报。一旦较长时期(或者在约定时期)内企业的生产经验活动和盈利能力没有达到股东的预期,股东与企业的契约关系便面临中止的风险。
而企业本身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其盈利的实现手段是向社会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企业的这一根本属性决定了企业的在其行为中的基本价值导向。企业的税收问题始终是企业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对于一个“理性”的企业而言,不缴或少缴税始终是其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除却逃税、漏税等违法手段之外,一个真正的理性企业会为了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进行税收筹划。
(二) 企业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众所周知,经济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最为重要的假设之一。在税收法治领域也影响甚大,尤其是作为一种方法论,分析纳税人及税收征收管理机关的行为选择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基本假定是,人是一个自私的、理性的功利最大化者。在税收中,纳税人会尽可能的选择不交或者少交税。一般认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体系许可得范围内,通过对其经营活动或个人事务活动进行事先的筹划和安排,减轻税负或延期纳税,从而实现收益的最大化的行为①。纳税筹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有助于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促进一国税制完善。
(三) 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值得指出的是,合理的税收筹划本身并不违反税法的规定,并不是违法行为,相反,这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行为,对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利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同时,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仅能够实现企业的内部收益,其通过税务会计筹划等方法实现合理避税,还具有良好的外部效应,如可以增强纳税人的权利意识,提高整个社会对于税收的了解和认知,同时,也能够在长期的不断反复的税收征收博弈实践中促进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二、税务会计的兴起及其基本内涵
(一)税务会计的兴起及其背景
正确了解税务会计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有利于我们理解和掌握税务会计的本质,同时能够在此过程中,理解和掌握税务会计、财务会计与税收会计的联系和区别。就其产生的背景而言,西方社会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企业的重要性得到不断突出,税务会计的战略价值也得以体现。就中国而言,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我国的税务会计兴起和发展的时间较短,在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渐起步,1992年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以及相应的税务和会计制度的不断健全,税务会计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
因此,税务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适应纳税人经营管理的需要,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离出来,并将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同纳税活动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边缘学科。是融税收法令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一门专业会计。也有人形象的会所税务会计是税务中的会计,是会计中的税务。美国著名税务会计专家吉特曼博士,日本著名税务会计专家武田昌辅,台湾辅仁大学会计系主任吴习,国内著名税务会计学者盖地教授等学者都对税务会计有相应的论述,限于篇幅,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二) 税务会计的基本内涵
笔者认为,税务会计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以税法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纳税主体的纳税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维护国家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专业会计。税务会计具有一些基本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法律性,直接受制于税收法律制度的显著特点,这也是税务会计区别于其他专业会计的一个重要标志。二是专业性,运用会计特有的专门方法仅对纳税有关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三是融合性,融税收法规和会计制度于一体。
三、税务会计在企业税收筹划中的策略选择
(一)战略层面
税收征收管理机关作为一个理性的机关,在社会契约论者的视角下,代表着全体全国进行税收征管,因此其有权利更有义务进行合理征税,不允许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税款。这就出现了一个矛盾,纳税人永远想进行税收筹划,尽可能合理避税,而国家总是想尽办法,尽可能把立法本意所想征的税征收起来。纳税人的税收筹划与国家的征税需要(进而会采取反避税政策)会永远处在互动博弈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利用税务会计进行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简单的事情,企业应该从战略的角度对此加以重视,做好战略规划、制定相应的税务会计行动指南,如此,才能从容的进行的合理的税收筹划。
(二) 人员层面
众所周知,现代税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变得日趋繁复。税务会计既融合了税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也与会计学统计学的知识密切相关,可以说是一门非常精妙复杂系统的学问,在实践的应用中也非常难以驾驭,对人才的要求较高。因此,企业应该加强税务会计的人才资源队伍建设,一方面要不断引进税务会计方面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合理的人才资源培训和教育,使得税务会计人员能够与企业的发展相适应。
(三)监督层面
由于税务会计在税收筹划中的重要意义与价值,而且往往蕴含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一旦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往往容易出现腐败寻租的情况。有鉴于此,企业及相关的主体应该构建合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制度规章和税务会计流程及操作方法,从制度层面规避寻租,真正提高税务会计在企业税收筹划中的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应用。
四、结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企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加上,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国内税法都变得日益庞大复杂难懂,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也难免产生新的漏洞。此外,税务会计从业者与普通人一样只具有有限理性,由此决定了税务会计在企业税收筹划中的策略选择需要不断的因时因地进行合理的调整。(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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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茸.试论建立税务会计的客观必然性[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0(6):38-40.
[5]王菁,刘景娟.建立我国税务会计理论框架的思考[J].商业会计,2012,(13):88-89.
目前,我国会计学专业本科教学培养目标为:“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经济管理部门、学校、研究机构从事会计实际工作的本专业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这一目标强调了会计学专业培养目标的职业性和专门性。而从目前财经专业大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是财会专业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也是最需要大学生和最能发挥大学生特长的地方。因此,如何培养在校大学生,并使其毕业后能在基层单位发挥其专业技能,尽快适应社会需求,成为财会专业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企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包括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中,从业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知识,还要熟知税法。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写到:“很多小企业,会计的目的是为了编制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不少企业若不是为了纳税根本不会记账。即使对大公司来说,纳税也是会计师们的一个主要问题。税法对于提高会计实践水准具有极大影响,并促进一般会计实务的改进及一致性的保持。通过税法还可以促进会计观念的发展”。此外,根据我国国家人事部披露的一份人才需求预测显示,会计类中的税务会计师成为需求最大的职业之一,由此可见开设税法相关课程的必要性。在这里,“税法”相关课程主要包括《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税收实务》和《国际税收》等课程。而这些课程该在哪些专业开设,如何开设,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都值得在教学中认真探讨。
一、高等工科院校税法课程的开设现状
高等工科院校相对于高等财经院校来说,在培养目标上更应侧重于培养实用型而不是研究型的专业人才。而目前高等工科院校在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上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开设“税法”课程的专业偏少,普及性不足
目前,税法课程一般只在财会专业开设,其他专业并未开设相关的课程。实际上税法的相关知识不仅是财会专业必不可少的,对于其他专业也有普及关于税法基本知识的必要。因为不论是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还是个人的日常生活,都与税收息息相关,让大学生熟悉了解税法的相关知识,自觉、准确、及时地履行纳税义务,既有利于日后的实际工作和个人的日常活动,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在财会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未成体系,专业性不强
在会计专业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中,有的院校是《税法》,有的院校是《税务会计》,还有另再开设《税收实务》课程的;而在财务管理专业有的是《税法》,有的是《税收筹划》,有作为考试课的,也有作为考查课的,从而导致所开设的课程在内容上比较混乱,专业性不足,缺乏系统性。特别是有的院校所开设的课程缺乏“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的系统知识,而这正是实际工作中最常用、最需要用的,“税务会计师”也是社会最需求的职业之一。
此外,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企业对外贸易日益增多,海外投资也日益增多,相应地,社会和学生对于国际税收知识的需要也更加迫切,因此也有必要增设《国际税收》课程,介绍有关知识。
(三)缺乏实践环节或实践环节偏少
税法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强调的是涉税的实际操作,即对企事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或个人日常生活首先要分析其是否涉及到税收问题,进而对所涉及到的税种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在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能充分享有纳税人应有的权利。社会普遍需要的是实用型的人才,而大学生缺少的正是实际工作的经验,所以应在教学中加强实践环节,为学生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开设《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课程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目的不同,使得按照会计方法核算的会计收益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收益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客观存在和不可避免的,而且随着会计体制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不断的加大。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和税收的法律法规,如颁布实行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2006年颁布于2007年施行的39项会计准则,在税收方面也不断地在修订调整有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执行都使这一差异愈加明显。由此要求企业纳税时,必须合理准确地计算企业的应税所得,以保证企业正确地履行纳税义务,减少纳税风险,有效行使税法赋予的权利,合理进行税收筹划。因此,为了适应纳税人纳税的需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税务会计必须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并合理进行税收筹划。
(二)是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随着税法的逐步健全以及税收征管的加强,企业越来越感觉到税款的缴纳在整个资金运作中的重要性。纳税人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需要对纳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事前筹划、事中核算和事后分析等。一方面,纳税人对纳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必须符合税法要求,按税法要求履行纳税义务,通过税务会计课程的开设系统地进行研究;另一方面,纳税人也应保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合法合理地“节税”。纳税筹划是我国税收法制逐步完善情况下企业的必然选择,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开设“税收筹划”课程加以引导和研究。
(三)是加强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
200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税收征管法》对于加强税收法制,强化税源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纳税人首先应按照税法的规定核算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补等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准确、及时地进行纳税申报,同时也为税务机关检查其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提供依据。这要求企业会计人员不但要掌握会计专业知识,还须熟知税法,熟悉税务会计的知识。此外,国家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采取税收筹划进行认可的同时也在积极引导纳税人正确进行税收筹划。因为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意识的办法是让纳税人充分享有其应有的合法权利,这就需要有纳税筹划。因此税务会计和税收筹划都是重要的必修课程。
三、税法相关课程的专业设置及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
根据税法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建议在高等工科院校的不同专业方向开设不同的课程,建立合理的课程体系。
会计专业(会计学方向)应开设《税务会计》必修课程,至少60学时;《税收筹划》作为选修课程,30学时;28学时的《国际税收》为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务会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税务会计》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课程,平行或选修课为《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成本会计》等课程。
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方向)依然开设《税法》必修课程,50学时;《税收实务》40学时的必修课;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同时增加《税务实务》课程设计的实验环节。
财务管理专业应开设《税收筹划》必修课程,安排40学时;40学时的《税务会计》必修课程;28学时的《国际税收》选修课。另外,应增加《税收筹划》的实验环节。《税收筹划》课程的选修课为《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等课程。
其他财经专业如市场营销专业、生产管理专业等,应开设《中国税制》30学时的选修课程,主要是普及“税法”的基本知识。
四、所开设的税法相关课程的主要内容
(一)《税务会计》课程的主要内容
《税务会计》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涉税业务的税务会计处理,而《财务会计》课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原则上不需再作介绍了。
1.税务会计概述。主要介绍税务会计的概念、对象与目标、基本前提、一般原则和税收制度等。
2.主要税种的税法及其税务会计处理。这部分是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内容。分别按各具体税种介绍我国现行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应纳税款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包括有关纳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与审核,税款的申报、缴纳和补退及如何对会计和税法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其中重点介绍流转税和所得税。
(二)《税收筹划》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收筹划概论。主要介绍纳税筹划概念、原则、形式和种类等。
2.税收筹划的技术与方法。主要介绍国内税收筹划的基本技术和方法;简要介绍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3.我国现行主要税种的税收筹划。介绍各税种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4.企业经济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围绕企业的设立、并购与重组、投资决策和融资决策的税收筹划。
(三)《税法》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法概论。介绍税法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等有关税法的基本理论。
2.主要税种的税法。主要介绍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主要税种的税法相关规定,包括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与纳税申报。
3.税收征收管理法。介绍税收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包括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和法律责任。
4.税务行政法制。简单介绍税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
(四)《税务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
1.税务实务概述。简要介绍税务的概念、范围与形式、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等基本概念。
2.税务登记实务、发票的领购与审查实务。
3.建账建制、实务。
4.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主要介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税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重点是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5.纳税申报实务。介绍各税种的纳税申报,重点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6.纳税审查实务。
7.税务咨询。简单介绍税务咨询的形式、内容,详细介绍税收筹划的有关内容。
(五)《中国税制》课程的主要内容
从税收制度的角度介绍有关税法的基本概念及现行税法体系各税种税法的基本内容,侧重于有关税收制度的基本知识的普及。
(六)《国际税收》课程的主要内容
了解和熟悉国际税收学的基础知识,掌握国际税收学的基本理论与实务。
五、改进教学方法,增加实践环节
在开设以上课程的教学中,适宜采用多媒体教学与板书相结合的方法,可以更好地提高教学效果。一方面,由于“税法”中大量的内容是有关的税收法律条款,而且这些法律规定又在随时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教学内容变化又快又大,利用多媒体可以更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可以提高授课的信息量和讲授速度,充分利用有限的上课时间;另一方面,“税法”的实务操作性强,需要具体运用法律规定,需要学生自己进行分析计算。例如,根据某一生产企业一个月内发生的销等具体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增值税进行计算,就需要针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进行分析计算,这时,利用板书对学生逐步进行引导、分析,从而得出最后结论,这样的教学效果比单纯用多媒体的效果要好。因此,在教学中现代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板书相结合,更能提高教学效果。
税务专业培养要求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从事税务、税收筹划、纳税检查,以及依法办税的业务能力;
3.具备初级税收专业技术人才所必需的科学文化素养和文化基础知识;
4.具备使用计算机办理会计核算和税收业务的业务能力;
5.掌握会计核算、税收基本理论知识和税务、税收筹划、纳税检查的基本知识;
6.熟悉我国各项财经、税收法律、会计法规、制度和政策。
税务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公司等税务咨询机构及财政、税务等政府部门、银行、工商企事业单位从事税务、财务相关工作。
从事行业:
毕业后主要在新能源、互联网、房地产等行业工作,大致如下:
1 新能源;
2 互联网/电子商务;
3 房地产;
4 贸易/进出口;
5 金融/投资/证券;
6 专业服务(咨询、人力资源、财会);
7 其他行业;
8 建筑/建材/工程。
从事岗位:
毕业后主要从事会计、财务经理、出纳等工作,大致如下:
1 会计;
2 财务经理;
3 出纳;
4 财务主管;
5 财务总监;
6 总账会计;
7 会计主管;
8 财务会计。
税务专业主要课程
税务专业的学制,一般分四年制、三年制、二年制等几种。
税务专业学习的专业课程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税收学(税收概论)、中国税制、外国税制、比较税制、税务管理、纳税检查、税收史、国际税收、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企业财务、经济法、计算机及其应用等。税务专业的教 学形式,有全日制教学、视听教学、函授教学、刊授教学、自学考试等多种。
关键词:企业财务;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在当今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作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其发展目标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而税收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经济要素,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税收约束的市场中,税收筹划涵盖企业内部所有的财务管理决策。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
1.税收筹划的内涵
税收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事先对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策划,在多种纳税的方案中进行最优选择,在实现纳税金额最小化的同时,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理财活动。
2.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
企业进行实际的税收筹划操作时,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整体性原则。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着眼于企业整体财务目标的实现,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防止顾此失彼。(2)合法性原则。企业应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合理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时刻关注有关税收相关法律的最新变化,使税收筹划做到与时俱进。(3)风险防范原则。税收筹划在给企业节约成本带来税收利益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一方面,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另一方面,税收筹划行为一般发生在税法边缘。第四,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在获得税收利益的同时也产生了相应的成本。
3.税收筹划的目标
由于每个企业的规模大小、组织形式、管理水平以及产权结构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税收筹划所要实现的目标各不相同。有的企业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税收负担;有的企业是为了实现纳税零风险;也有的企业为了获得资金时间价值。不同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目标各不相同,但是其最终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必要性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在做出各项财务计划之前,需要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筹划,制定出最优的决策。(2)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整个财务管理决策的各个环节,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在筹资决策中、投资决策中、生产经营决策中、利润分配决策中都需要进行税收筹划。(3)税收筹划关系着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就是使成本最低化、企业价值最大化,那么其中纳税的多少会给企业的价值造成重大影响。只有通过税收筹划才能有助于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2.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可行性
国家对税收筹划制定相关的政策、人们对于税收筹划观念的转变以及完善的税收制度都使得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具备可行性。(1)国家的税收政策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有多种纳税方案时,企业可根据政策规定做出有利于企业的税负选择。(2)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开始认识到税收筹划在当今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开始利用筹划的思路开展工作。(3)相关法律对逃税、偷税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使企业消除了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4)我国的税法和税收制度正沿着法制化、体系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提供了可行的外部环境,这为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需要注意的问题
税收筹划是企业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的过程,是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一种复杂的决策过程。它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的各项理财和生产经营活动,还与政府部门、税务机关有着紧密的关系。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税收筹划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要在法律法规所许可的范围和框架内进行,依法对税收筹划的各种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为背景,在一定的法律环境和时间内制定多种方案,并从中选择有利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的税收方案。一方面,企业的财务人员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不能与相关的财务会计法规相冲突;另一方面,税收筹划还要时刻关注国家有关于税负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正与变更,并能够据此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保障企业获得最大的税负收益。
2.税收筹划应注意防范风险
税收筹划与企业其他方面的决策一样存在风险。一个既定的税收筹划方案常常会受到政策条件、客观条件、法律条件的变化的影响而对节税的效果产生大的影响,甚至导致无法在企业内部实施。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要加强工作人员要加强税收筹划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急方案;另一方面,大量收集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税收政策的变动、税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市场竞争状况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另外,还要对企业财务部门的人员进行风险相关理论和实践的培训,使他们掌握风险防范方法。
3.税收筹划应树立正确的认识
企业工作人员对税收筹划存在着错误的认识,有的人认为只有国家和相关的税务征管部门才进行税收筹划,与企业没有太大的关系;有的人认为税收筹划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与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这上面,不如专心搞经营,做好市场和管理;也有的人认为税收筹划就是逃税、偷税和漏税,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针对当前存在的这些错误认识,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大力宣传税收筹划与逃税、偷税、漏税的区别,并重点宣传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和存在的风险;另一方面,税务征管人员也要在执法活动中让纳税人知道其享有税收筹划的权利。另外,税务中介机构要通过介绍税收筹划的成功案例,比较进行税收筹划和不进行税收筹划的区别,从而增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税收筹划的思想和意识,从而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4.税收筹划应关注成本效益分析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取得经济效益。然而,不论什么样的筹划方案都具有两面性,企业在取得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成本与费用,也会因为选择此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损失机会收益。一份合理对企业有利的筹划方案,应该是取得利益大于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若所花费的成本或损失大于从中所取得利益,那么该税收筹划就是失败的方案。成功的税收筹划应该是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能取得更多的税收收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和损失的方案。
四、结语
税收筹划是一个企业走向理性、走向成熟的标志,是企业纳税意识与纳税理念不断增强的体现,是企业减轻税务、降低成本、增加税收收益的基本权益,是当今企业财务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当前企业的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要遵循国家相关的税法和政策规定,要注意防范风险,要树立正确的认识和理念,要关注成本-效益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节税增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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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会计;税务会计;分离;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2)35-0097-02
1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概念
1.1 税务会计的概念
“税务会计,又称纳税会计,是以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纳税人的税款形成、计算、申报、缴纳、清算的过程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税务会计是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是近代新兴的一门边缘性学科。税务会计既涉及会计中的税务问题,又涉及税务中的会计问题,还要涉及国家税收和税法,研究领域包括经济学、法学、会计学等。税务会计是现代会计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税务会计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企业会计的一个领域,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提供企业经济活动中涉税方面信息的会计分支。
1.2 财务会计的概念
财务会计指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全面系统的核算与监督,以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人、债权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等经济信息为主要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财务会计是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通过一系列会计程序,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积极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2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与区别
2.1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作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而兴起的一门会计学科,与企业财务会计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二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提供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方面的信息。税务会计并不要求纳税人在财务会计的凭证、账簿、报表之外另设一套会计帐表。税务会计资料来源于财务会计,它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合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务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报表之中。一方面,税法必须借助会计方法才能得以实施和发展;另一方面,税法对会计也产生重要影响。税法使会计实务的处理更加规范化,它直接影响着会计对某些会计方法的选择,同时也使会计人员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税务与会计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决定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密不可分的内在关系。
2.2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2.2.1 目标不同
财务会计的目的在于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并通过会计报表向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以利于不同的信息使用者进行合理、有效的决策,其目标是复杂的、多元的。
而税务会计的目标是向税务机关、投资人等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税务决策的会计信息。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维护国家利益,履行纳税义务。税务会计要以国家的现行税法为依据,在财务会计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正确进行与税款形成、计算、申报、缴纳有关的会计处理,为税务机关及时提供真实的纳税信息。其二,实施纳税筹划,实现最优税负政策。财务会计要以投资人、债权人、经营者服务,税务会计同样也要为投资人、债权人、经营者服务。
2.2.2 核算基础不同
长期以来,我国会计实务中一直是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基础。权责发生制是整个会计系统的基础和起点,其标准是:对企业的经济资源和经济义务确实产生了影响,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与否来判断。收付实现制计算的盈亏不合理、不准确,所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予采用,它主要应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等。
而税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为原则,收付实现制突出的反映了税务会计的重要原则。该原则是确保纳税人有能力支付应纳税款而使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基础。但是由于收付实现制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般不用于财务报告目的,只是用于个人和不从事商品购销业务单位的纳税申报。税务会计对收入的确认,由于权责发生制在一定程度上被税收的支付能力原则所覆盖而包含着一定的收付实现制的方法,而在费用的扣除上,财务会计中采用稳健主义原则列入的某些预计费用,在税务会计中是不能够接受的,后者强调“该经济行为已发生”的限制条件,从而起到保护政府税收收入的目的。因此,税务会计的工作法则表现出了特殊性,在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上要坚持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原则。
2.2.3 范围不同
财务会计的范围涵盖了企业生产经营中能够用货币计量的各个方面,以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对企业可以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无论是否涉及纳税事项,均需要通过财务会计进行处理,以满足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其范围具有广泛性。
税务会计是一门专门化会计,这就决定了其会计范围的特定性。税务会计的对象是纳税人涉税经济活动的货币表现,包括纳税人的涉税业务活动和履行纳税义务业务活动,它是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补、罚款等活动的货币表现。具体包括税法上应予以确认的收入和费用、按税法规定所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税款的计算和缴纳以及税收减免优惠等。
2.2.4 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必须遵循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处理经济业务;当对某些业务的处理出现税法的规定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一致时,可以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只依据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其依据具有单一性。
税务会计既要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又要依据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来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处理经济业务;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与国家税法对某些业务处理的规定不一致时,必须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以保证应纳税款的准确性,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其依据具有双重性。
2.2.5 会计计量模式不同
目前我国财务会计的会计计量模式呈历史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并存的局面。历史成本模式是会计准则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计量属性,其具有很强的可靠性,因此一直被作为主要的会计计量模式。但其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在于企业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量模式时,并不能真实反映现时企业的真实价值。因此企业在进行资产等会计要素的会计计量时允许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动态地、及时地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化,使报表信息更相关,对决策更有用。
税务会计则坚持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以及币值的变动情况,它坚持按纳税人实际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较客观、及时地反映税务资金的运动。
2.2.6 涉税信息不同
可靠性、相关性、重要性、及时性等特点是传统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这些要求同时也是税务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但是,税务会计因为其自身的特殊性,致使税务会计信息也应具备区别于财务会计信息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税法导向性和税务筹划性。 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而税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及附表。虽然税务会计报告中的一些数据是根据财务报告得出的,但是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某些数据在税务会计报告中并不能得以体现,例如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列示,在税务会计报告中并没有包括。因此,从涉税会计信息中,也能体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不同。
3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客观必然性
①增强财务会计核算灵活性的需要。两者的适度分离会使会计制度越来越灵活,政府不必过多干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制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②夯实税务工作基础的需要,两者的分离有利于保证税法严肃性和税务筹划的有效性。
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水平、达到合理节税目的需要。税务会计人员可根据企业状况进行灵活选择,协助企业进行决策,不多交税,不少交税,达到筹划效应。
④丰富会计理论和方法,完善会计学科体系的需要。税务会计形成一个独立的会计学科有利于从理论上来指导我们的日益复杂和完善的会计核算。
⑤健全我国税法和税收体制的需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有利于我国税法的实施和税收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可以使企业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有利于各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而独立的税务会计信息不仅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税务决策,而且对于企业来说,更应充分利用现行税法和有关法规赋予的权利,进行税务筹划,争取涉税零风险,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⑦我国改革开放和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越来越多,我国在国外投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了符合国际税收惯例,改善投资环境,防止国际避税,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企业利益,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也是十分必要的。
4 结 论
综上所述,税务会计的分离对形成的一个完整、多层次的会计理论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体现着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的科学水平;同时也是我国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加强税收筹划的内在要求,更是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与国际接轨的必然结果。由此可见,在我国税务会计的进一步分离独立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
[1] 司茹,吴保忠.税务会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关键词】 高职高专 财经税收专业 课程教学
税收作为影响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最重要的方面,一直受到各类企业的重视。掌握一定的税收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税收法规制度,正确进行各种税费的计算与申报,对涉税交易和事项进行会计处理,乃至采用合法手段减轻企业税负,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等等,是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财经专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通过高职院校毕业生的跟踪调查,税收知识的相对欠缺是很多财经类专业学生的通病。近年来,各高职院校逐渐认识到了这一点,纷纷在财经类专业中增开了税收方面的课程,继《税法》或《国家税收》之外,《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纳税理论与实务》等也屡屡被纳入相关专业课程体系之中。然而,这些课程无论是在课程体系设置、课程内容安排,还是在教学方法上,都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1.税收类课程设置存在两种趋向
1.1 相关课程开设不足
有些院校仅仅只开设一门《国家税收》或《税务会计》课程。从市场上通行的教材来看,《税务会计》涉及的知识模块通常是税费计算与涉税事项会计处理,而《国家税收》则仅涉及税费计算知识模块。课程体系不能满足相关专业所面向岗位的职业能力需求,学生税收知识欠缺现象依然突出。
1.2 相关课程开设过滥
许多院校不管是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或是税收或财政专业,均在《国家税收》或《税法》之外加开《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等课程,实行一刀切,而没有深入把握各门课程的内涵。课程定位不准,造成不同课程之间内容交叉重叠,功能互相混淆。
2.课程内容体系
纵观当前税收类教材,无论是《税法》、《国家税收》,还是《税务会计》、《纳税理论与实务》,抑或是《税务筹划》,其内容编排体系大多是按税种分列,教师在讲授这些课程时,也多局限于按税种讲授。这样安排,讲求知识的整体性与系统性,对宏观的《税法》或《国家税收》教材来说也许没问题,对研究型的本科、研究生学习来说也是适宜的,但对于要从事企业财务工作的高职学生而言,其实有着致命的缺陷。现实工作中,企业发生的各类涉税事项往往不只涉及单个税种,如购销产品就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或者资源税等,房地产销售业务,会涉及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不同的涉税事项可能还要进行不同的所得税纳税调整,这都需要学生综合运用税收知识才能进行正确的计算、申报及会计处理,而学生在以分税种的模式学习税收知识后,掌握的知识是零散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差,遇到这样复杂的涉税问题往往不能作出圆满的处理。在教学实践中也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学生对单个税种的涉税处理都掌握得较好,可一遇到综合性的题目就丢三落四,在以企业整个经营活动为背景的会计综合实训中要完成所有纳税申报就更难了。用人单位屡屡反映学生涉税处理能力较差,课程内容体系的编排问题不能不说是一大影响因素。
3.课程教学方法
高职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培养的学生既要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更要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以面向岗位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因此在高职教育教学中,理论教学应与实践教学并重,两者互相融合,交替进行。但是,当前高职院校的税收类课程普遍存在实践教学偏弱的现象,实践课时很少,更没有系统科学的对应实训教材,有的学校课程计划里甚至根本就没有安排实践教学的内容,有的学校实践条件简陋,实践形式单一。比如《国家税收》课程,其实践课可能就是象征性地填几张纳税申报表,时间既短,内容也不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有些学校把《税务会计》的实践课与《财务会计》合并在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当中,手工会计模拟在实验室进行,共用一套财务会计资料,完全没有突出税务会计应集中训练的内容,以上现象的普遍存在,使得许多院校税收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流于形式。至于《税务筹划》,出现在高等教育课程体系当中还是近几年的事,其理论教学尚处于摸索阶段,实践教学更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此外,笔者在对财经专业高职毕业生进行调查时发现,很多学生因在校期间没有接触过电子报税软件,当工作中需要利用报税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时产生极度不适应感。事实上,大多数职业院校都没有配备这类实训设施,也没有进行过类似训练。由此,笔者认为高职教育财经专业税收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条件亟待改善,实践教学形式亟待改进。
3.1 任务驱动式教学法
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作为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果,其在实践课程教学中的作用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税务会计》、《国家税收》及《税务筹划》等税收类课程实践性极强,更应广泛采用任务驱动式教学法。通过设计适当的工作任务来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望,引导学生去自主学习和探索,提高教学效果。例如,在税费计算与申报知识模块的学习中,应在实践课中为学生提供多税种纳税人企业的、包含了各项涉税业务在内的资料,将其细化成具有独立工作任务的多个小单元,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和判断,正确进行税费计算并填制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同时,在企业普遍实行电子报税的今天,税务会计课还必须增加模拟电子报税的训练,购买仿真电子报税软件,建立电子报税实训室,由学生独立完成电子报税业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让学生熟悉电子报税的流程,增强动手能力,缩短就业适岗期。对《税务筹划》的教学,应将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和企业作为主要实践场所,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3.2 深入把握职业教育的特点
关键词:企业;纳税筹划;风险控制;策略
税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比重,其推进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增强国力、促进就业、繁荣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企业纳税筹划对于现代企业发展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在纳税筹划无论在理论研究或实践应用均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纳税筹划是一项新的重要的研究课题。通常认为,纳税筹划思想最早由20世纪30年代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提出,其在“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判例中对当事人依据法律达到少缴税款作了法律上的认可,这一判例逐渐得到了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法律界的认可,并成为纳税筹划基本理论基础。
一、纳税筹划理论概述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概念、特征及其意义
1.企业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也叫税收筹划,税务筹划,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从国外税收理论体系中引入的一个新概念,其在各国税收法律中尚未有明确的定义。
2.企业纳税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合法性是纳税筹划最基本的特点,是将纳税筹划与偷逃税区别开来的根本标志。
(2)计划性。纳税筹划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与企业很多活动密不可分。它是一个事先的有计划的程序,可以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但不可能是事后的一个活动。
(3)经济性。企业在税收筹划时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4)风险性。收益与风险并存,纳税筹划活动亦是如此,它可以为企业降低税负,节省成本,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伴随着风险。
3.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1)纳税筹划最原始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可以为企业减少税收负担,增加税后净利润,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从而直接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2)纳税筹划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
(3)可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节作用。通过合理选择纳税方案,既可以使企业税负有效减少,同时国家也可通过税收杠杆实现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使企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4)有利于促进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二)纳税筹划的主要形式
广义的纳税筹划有五种主要形式,避税筹划、税收转嫁筹划、节税筹划、规避“税收陷阱”和涉税零风险筹划。
1.避税筹划。主要是指纳税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通过一些法律漏洞及空白完成筹划躲避税收的目的。其虽然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违反法律,当然也并不完全合法。
2.税收转嫁筹划。主要指指纳税人采取调整商品价格的方法,而把税负转嫁给了与其有经济活动的其他人,从而实现企业税负的减少目的。
3.规避“税收陷阱”。主要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需要注意别陷入到某些税收政策里的陷阱条款之中。
4.涉税零风险筹划。主要指企业需要确保经营账目规范清晰,纳税申报及时准确,并足额缴纳税款,税收方面不要发生违法乱纪现象,也就是确保企业涉税方面处于零风险或者极小的风险状态。
二、企业纳税筹划的策略
企业纳税筹划有很多的策略和方法,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种思路:缩小税基,适用较低税率,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利用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延缓纳税期限,合理归属所得年度等。
(一)筹资过程中的筹划。企业要想开始经营,首先必须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企业可以通过两种不同性质的方式来筹集资金:一是通过向投资者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等形成企业的自有资金;二是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利用商业信用等。
(二)投资过程中的筹划。针对投资者来说,税款作为抵减投资收益的一项手段,税收对于投资收益率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特别是所得税方面更为关键。
(三)资金运营过程中的筹划。通常企业会采取各种方法进行筹资,再将这些资金进行科学投入,从而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周转需求,该阶段是企业经济活动的集中体现,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要通过该阶段加以实现,并且纳税筹划贯彻始终。
三、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控制策略
针对上述的纳税筹划的几种风险,可以总结出一些风险控制策略,具体包括:
(一)加强风险意识。通常情况下纳税人在经济行为未发生时已经做好了纳税筹划,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复杂多变的环境之中,并且经常存在一些不可控因素,因此纳税筹划时刻都存在风险。
(二)密切关注政策及税收法律的变动,保持纳税筹划方案适度的灵活性。成功的纳税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的变动趋势等,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三)做好筹划方案,有效降低风险。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过程中,必须全盘加以考虑,权衡利弊,不要因为筹划而进行筹划,而应充分体现企业的总体投资情况,体现企业的经营策略,并符合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要有税种的限制,当然也不能只为了减少税负而筹划。
(四)加强培养,提升纳税筹划人员的能力水平。通常情况下,作为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其自身的能力水平越强,则纳税筹划的可操作性也越强。所以,企业应加强对纳税筹划人员的培养,充分发挥其自身价值,减少企业的筹划风险。这就要求纳税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水平,即要掌握与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筹资等相关的各方面法律法规、处理惯例等,并能够熟练加以利用,切实把握好税法的发展变化趋势等。
参考文献
[1]黄秋芳;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问题浅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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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建忠,徐咏梅;中小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浅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0,(19).
【关键词】 税务会计;税法;教育教学;整合
税务会计能否单独成为一门学科,或者说税务与会计是统一还是分离,人们对这个问题仍然存在争论。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统一是暂时的,分离是发展的趋势。但是,对于财会类专业人才的培养而言,税务会计知识教育应该成为其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内容。
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与相关课程的衔接等方面确实存在一系列问题,尤其是与《税法》课程的整合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税务会计》课程教学的意义
参考国内高校财会类专业本科阶段的教学计划,几乎所有院校都不同程度地开设了税务会计方面的课程,有《企业税务会计》、《税务会计》、《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税务会计实务》、《税法》等等,这说明对于财会类专业的本科教育而言,税法以及税务会计知识已经成为其知识结构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对于社会需要而言,更体现出对于税务会计人才的热切需求。根据有关社会机构的调查,未来十年我国急需的13类人才当中,税务会计师居于首位。培养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是高等教育的基本任务,既然社会对税务会计人才有旺盛的需求,因此,在财会类专业教育中开展《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就十分必要。
另外,对于大学生而言,面临就业等各方面的压力,他们也渴望摄取税务会计方面的知识。比如,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资格考试,财会类专业的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都会或多或少地涉及税法及税务会计方面的知识。
二、《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法》课程的关系
根据调查,有些高校在财会类专业教学计划中只开设《税务会计》或者《税法》一门课程,将其设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也有些高校同时开设《税务会计》和《税法》两门课程,将《税法》设置为必修课,而将《税务会计》设置为选修课;或者同时设置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等等情况,并且授课学时也存在一定差异。总而言之,这些设置方案没有统一的规范。当然,各个高校为了体现各自的特色,对于同一专业的教学计划存在差异可以理解,但是,对于同一学科而言,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遵循其自身规律是毋庸置疑的。
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与技术并融汇其它学科的方法,以货币计价的形式,连续、系统、全面地综合反映、监督和筹划纳税人的税务活动,以便正确、及时、足额、经济地缴纳税金,并将这一信息提供给纳税人管理当局和税收机关的一门专业会计。税务会计研究的既是会计中的税务问题,也是税务中的会计问题。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权力和意志的体现,属于国家法律的一个部门。
尽管两者属于不同的范畴,但两者之间的关联非常密切。税法是税务会计的依据,税务会计是税法在会计核算当中的体现。因为纳税人的任何涉税事项在会计核算时都必须以税法的规定为依据,而税务活动也必定引起纳税人的相关资金的运动,从而在会计核算中要进行反映,这也体现了税务会计学科的边缘性。所以,在教学过程中处理好《税务会计》和《税法》两门课程之间的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笔者认为,不宜人为分割,而应该进行整合。
三、《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法》课程的教学整合
(一)教学计划方面
在开设财会类专业的很多高校,其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和审计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分别设置了《税法》和《税务会计》两门课程,把《税法》课程作为先到课程,而后开设《税务会计》课程,授课学时都在40学时左右。这样做的结果使两门课程都没有达到很好的教学效果,《税法》课程的讲授可能会依赖于《税务会计》课程,但局限于课时,对于税法条文及法律精神的讲解不够深入;而《税务会计》课程可能会基于《税法》课程已经开设而泛泛讲解的有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对于税法与会计的差异等重要内容可能会涉及得很少。这样做的结果是使学生对于两门课程知识的学习处于脱节状态,不能把税款的计算缴纳与会计核算紧密联系起来,或者在学习《税务会计》课程时已经遗忘了《税法》课程的内容,并且不能够深入地理解税法与会计的差异形成、处理原则、实务操作等重要内容,而这些内容又恰恰是《税务会计》课程的精华所在。
高等院校专业教学的目标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做到融会贯通并要有所发展,而现在人为地将其分割开来,违背了相关知识的关联性,背离了教学规律。因此,应该对教学计划作出调整,将两门课程合二为一,设置为《税务会计》或者《税法与税务会计》。根据其教学内容,课时设置为60至70为宜。
在整合之后,应将《经济法》、《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作为先导课程,尤其是《财务会计学》应该在《税务会计》课程开设的前一个学期开设。当然,《基础会计学》作为《财务会计学》的先导课程,理应在其之前开设。《经济法》作为经济学、管理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一般都在本科学习阶段的一年级下学期或者二年级上学期开设,符合教学要求。
在实践教学方面,基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辅相成的实务现状,将《税务会计》课程的知识体系融入到以《财务会计学》课程为框架的会计手工综合实验当中较为合理,这也符合会计对于经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现实要求。
(二)教学内容方面
《税法》课程的主要任务就是分税种介绍税制构成要素,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纳税范围、税目、税率、税额计算、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法律责任等;而《税务会计》课程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纳税主体对于涉税事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两者涉及的是同一问题的两个阶段,而不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或者两个独立的问题。如果将两门课程分割,将会给《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带来一些问题:对于《税法》课程的内容是否涉及,涉及多少?而在实际教学中又不得不涉及,这样则会产生教学内容的重复,在教学课时有限的情况下又该如何分配?
教育教学应该把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般能力放在首位,而不应该片面强调获取专业知识。因此,整合之后,《税务会计》课程教学内容安排的总体思路为:第一章介绍税务会计的基本概念及基本理论;第二章介绍税收及税法的基本知识;第三至第九章分别介绍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营业税、资源税、所得税、其他税法的基本税制要素及其会计处理,其中,第九章其他税会计的内容多少可以根据实际教学需要进行适量安排。除了第一、二章内容之外,其他各章都是以一个税种为主线,将计税依据的确定、税款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到会计处理各个环节联系在一起,有利于融会贯通。
另外,教学内容要做到难易搭配,轻重兼顾,比较难的内容深入讲解,比如增值税会计、所得税会计、税法与会计的差异等。简单的内容可以作一般了解或者让学生自学,比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内容。还有些内容可以作适当讲解,比如营业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等。在教学计划调整的基础上,这样就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教学时间来科学筹划教学内容。
(三)教学方法方面
传统的教学方法有优势,也有弊端,这要看具体课程的具体内容。对于《税务会计》课程而言,纳税主体的涉税经济事项复杂,并且具有联系性、综合性,并且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回归实践。所以,对于本课程的教学而言,传统教学方法显得无能为力。
整合之后,在继承传统教学方法优势的基础上,采用案例教学并辅助以多媒体教学手段,将较为抽象的理论知识融入到案例的分析和实践当中,学生将更容易接受和理解,可以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让学生在企业以及税务机关进行实地观摩,以增强感性认识。
(四)教材建设方面
结合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整合,教材建设成为两门课程教学整合的关键因素。目前,已经公开出版的《税务会计》方面的教材也有不少,内容编排、写作体系各有不同。由于税法和会计存在差异中的有些问题在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中被回避或者规定得不够清楚,因此,在教材编写中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因此,会计教育界应该集中优势力量,同时吸收企业实务界及税收征管界的人员广泛参与进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全面筹划、广泛论证、科学设计、搜集资料,精心编写一部真正符合教学要求的高质量的《税务会计》教材。
近年来,税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会计和税法分歧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对于这些内容,教材的出版和修订往往具有滞后性,容易导致教材中的内容与实际的税法规定不符,与其他学科的教材建设相比稳定性较差,这也是《税务会计》课程教材建设的困难所在。所以,结合会计与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应该建立《税务会计》教材的快速更新机制,加快修订和更新节奏,保证教学所需,并且做到与时俱进。
四、结论
财会类专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较为规范和成熟的专业领域,财会类人才也成为经济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在社会不断发展和经济活动不断丰富的过程中,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更加全面,并且越来越显苛刻。财会类人才要成为经济建设当中真正的投资理财和管理高手,税务会计知识已经成为其知识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针对实际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税务会计》课程和《税法》课程的教学整合已经势在必行。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政策性;税收筹划;政策性税收
Abstract:Thepolicy-typetaxrevenuepreparationisinourcountry''''seconomiclifenewlyemergingthings,isdifferentwiththegeneraltechnicalstratificationplane''''staxrevenuepreparation,thisarticlesaidpolicy-typetaxrevenuepreparationreferringinparticulartoviewinOurcountryExtralargetypeenterprisegroup''''sonekindofnationaltaxpolicystratificationplanetaxrevenuepreparation.Lookingfromthedomesticresearch,becausethepresentourcountrymainlypausesaboutthetaxrevenuepreparation''''sresearchinthetechnicalstratificationplane,tothiskindofspecialpolicy-typetaxrevenuepreparation''''stheoreticalanalysis,generallyspeaking,hasnotarousedtheinterest.Butlookedfromthepractice,sincethemid-1990s,ourcountrycertainlargeenterprisegroupgainedincertainexperienceinthepolicy-typetaxrevenuepreparationpracticeaspect,andhasobtainedthegoodeconomicalachievements.Basedonthis,thisarticlewillutilizethenewsystemeconomicintheelaborationtheanalysistool,keyconductsthepreliminarystudytothepolicy-typepreparation''''sconnotation,basedonthisandproposesthepolicy-typetaxrevenuepreparationlogicandthetechnical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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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指特大型企业集团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与国家政府中的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协商,试图改变现有对企业或行业不适用的税收制度,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理财方法。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这种筹划实质上是一种税收制度筹划的创新活动。特大型企业集团发现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从而产生的税收制度创新需求,政府根据这一制度需求对税收制度的供给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制度均衡。政策性税收筹划是一种新的更有效率的税收制度来改进、替代另一种税收制度的过程。这一基本论断是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透视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基本依据。
政策性税收筹划起点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为税收博弈的参与人对现行税制不满意状态,从供求关系看,是指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种状态。政策性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对税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应。
从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现为税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对新的税收制度需求的产生先于该制度实际供给的形成,从而造成税收制度有效供给的不足。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税收政策实施中的统一性与行业执行特殊性的矛盾。因为现有的国家层面上的税法与各种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强调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但从现实的情况看,由于国民经济中各行各业存在巨大差异,使形式上公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结果上的不平等,压抑了行业生产的积极性,势必会影响到该经济主体的利益,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失去同其他同类企业竞争的公平性,从而导致效率损失。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着现行税制安排的净收益小于可供选择税制安排的净收益,而基于行业特殊性的对原有税法与税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进,正体现了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由于这种改进符合公平与合理的税收原则,国家的利益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行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将大幅度增加,形成税收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导致新的潜在制度需求,从而构成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起点。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税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潜在收益的存在,而这种潜在收益在现存制度中是无法获取的。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轨迹就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这一逻辑路径的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需要指出的是,在税收制度创新过程中,参与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不同。政府作为税收制度的供给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税制设计和政策选择。同时,特大型企业集团作为税收制度的需求者,有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税收制度的动机。反映双方利益最大化税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供给,也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该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然而,由于国家追求税收政策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的目标导向和信息的不完备性,国家追求潜在收益的积极性相对微弱,相比之下,处于市场竞争的企业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对这种潜在收益的追求要强烈和持久。因此,税收制度主体是企业,而国家只不过是名义的税收制度的供给者而已。
政策性税收筹划反映了特大型企业集团对更合理的税收制度的需求,承认了上述特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形成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即这些大型企业集团不是被动地接受国家既有的税收制度,作为市场竞争和国民经济建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它还是我国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从近年来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的石油、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创新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
由于政策性税收筹划是对国家税法制度的筹划,它要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与一般性税收筹划相比,政策性税收筹划要艰难得多。根据上述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如下:
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企业首先要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准确把握税收理论的前沿和税收制度演进的规律。国家税收政策代表着国家的利益取向,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只有准确把握税制完善的方向,才能为政策性税收筹划营建成功平台。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国家税收制度的设计均是从全局和宏观角度出发,而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却是具体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锐地发现并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的税收政策对行业生产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
提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作为一种特殊的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筹划,不能将政策性税收筹划片面地理解为向国家“要政策”,政策性税收筹划要遵循“有理”的原则。我国石油企业在进行石油增值税筹划时就提出石油全生产过程理论作为其筹划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与国家税务机关的交流与沟通,形成税制改革的基本意见。企业要向国家税务机关如实地反映情况,强调现有的税收制度由于对行业生产的不适应性,最终会损害国家利益,从而提出兼顾企业和国家双方利益格局的税收制度改革方向。
形成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作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在国家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既体现国家利益,又反映行业特殊性的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完成。
与一般性的技术层面上的税收筹划不同,政策性税收筹划是高层次的筹划,它是在对自身生产特点和产业特征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其实质是国家税制的改革与创新。显然,这一特征决定了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使用范围。一般而言,政策性税收筹划只适应于我国特大型企业集团,这类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具有税收制度博弈的实力。企业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竞争力,而且可以丰富我国税收筹划的理论。
参考文献:
1.李庚寅,胡音。我国税制改革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经济体制改革,2004.3
2.王兆高主编。税收筹划[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3.蔡昌,王维祝。企业税务筹划策略研究[J].财务与会计,2001.2
4.诺斯。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1994
关键词:政策性;税收筹划;政策性税收
前言
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指特大型企业集团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与国家政府中的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协商,试图改变现有对企业或行业不适用的税收制度,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理财方法。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这种筹划实质上是一种税收制度筹划的创新活动。特大型企业集团发现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从而产生的税收制度创新需求,政府根据这一制度需求对税收制度的供给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制度均衡。政策性税收筹划是一种新的更有效率的税收制度来改进、替代另一种税收制度的过程。这一基本论断是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透视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基本依据。
政策性税收筹划起点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为税收博弈的参与人对现行税制不满意状态,从供求关系看,是指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种状态。政策性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对税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应。
从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现为税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对新的税收制度需求的产生先于该制度实际供给的形成,从而造成税收制度有效供给的不足。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税收政策实施中的统一性与行业执行特殊性的矛盾。因为现有的国家层面上的税法与各种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强调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但从现实的情况看,由于国民经济中各行各业存在巨大差异,使形式上公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结果上的不平等,压抑了行业生产的积极性,势必会影响到该经济主体的利益,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失去同其他同类企业竞争的公平性,从而导致效率损失。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着现行税制安排的净收益小于可供选择税制安排的净收益,而基于行业特殊性的对原有税法与税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进,正体现了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由于这种改进符合公平与合理的税收原则,国家的利益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行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将大幅度增加,形成税收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导致新的潜在制度需求,从而构成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起点。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税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潜在收益的存在,而这种潜在收益在现存制度中是无法获取的。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轨迹就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这一逻辑路径的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需要指出的是,在税收制度创新过程中,参与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不同。政府作为税收制度的供给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税制设计和政策选择。同时,特大型企业集团作为税收制度的需求者,有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税收制度的动机。反映双方利益最大化税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供给,也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该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然而,由于国家追求税收政策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的目标导向和信息的不完备性,国家追求潜在收益的积极性相对微弱,相比之下,处于市场竞争的企业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对这种潜在收益的追求要强烈和持久。因此,税收制度主体是企业,而国家只不过是名义的税收制度的供给者而已。
政策性税收筹划反映了特大型企业集团对更合理的税收制度的需求,承认了上述特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形成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即这些大型企业集团不是被动地接受国家既有的税收制度,作为市场竞争和国民经济建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它还是我国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从近年来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的石油、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创新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
由于政策性税收筹划是对国家税法制度的筹划,它要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与一般性税收筹划相比,政策性税收筹划要艰难得多。根据上述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如下:
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企业首先要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准确把握税收理论的前沿和税收制度演进的规律。国家税收政策代表着国家的利益取向,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只有准确把握税制完善的方向,才能为政策性税收筹划营建成功平台。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国家税收制度的设计均是从全局和宏观角度出发,而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却是具体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锐地发现并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的税收政策对行业生产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
提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作为一种特殊的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筹划,不能将政策性税收筹划片面地理解为向国家“要政策”,政策性税收筹划要遵循“有理”的原则。我国石油企业在进行石油增值税筹划时就提出石油全生产过程理论作为其筹划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与国家税务机关的交流与沟通,形成税制改革的基本意见。企业要向国家税务机关如实地反映情况,强调现有的税收制度由于对行业生产的不适应性,最终会损害国家利益,从而提出兼顾企业和国家双方利益格局的税收制度改革方向。
随着国家税收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信息化管理手段的提高,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越来越大。具备税法知识,熟悉企业纳税实务,胜任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实用型人才,在企业里具有广泛的需求。高职院校税务专业围绕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与能力需求,设计课程体系,培养具有专业特色的实用型税务人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
实用型;税务管理人才培养;课程设计
专业课程体系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决定着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与培养规格。我们围绕专业课程体系进行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力量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教学建设,使所开设课程能够高质量实施,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是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由之路。高职高专税务专业面临服务转型的机遇与挑战,从服务税务机关转向服务企业,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必然要随之发生变化,对其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实施进行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与能力需求分析
随着国家税收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信息化管理手段的提高,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越来越大。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没有设置专门从事企业税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企业税务管理事项一般由会计人员或办公室人员代为办理,存在着替代性。职业院校会计人才在工作中感到知识和能力不足的地方,主要是涉及到税法知识不熟,企业纳税实务不熟,对税务机关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操作不熟练,存在着培养的短板现象。办公室等其他人员更不用说,知识技能方面存在的欠缺更多。培养具备税法知识,熟悉企业纳税实务,胜任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同时具备一些其他知识技能的实用型人才,在企业里具有广泛需求,甚至取得反替代效果[1]。那么,企业实用型税务人才应具备怎样的知识和技能呢?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决定了企业实用型税务人才应具备的知识技能,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一般由三大部分构成[2],一是网络开票、税费计算、网上报税、税款缴纳、接受检查、档案管理等日常管理事项,二是涉税业务会计核算事项,三是税务筹划等税务风险管理事项[2]。要完成企业的三种税务管理工作,其知识技能要求各不相同。
1.完成网络开票、税费计算、网上报税、税款缴纳、接受检查、档案管理等税务管理工作,需要具备三个方面的知识技能,一是必须掌握和熟练运用税法知识进行税费计算,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避免税务风险等;二是熟悉纳税实务,掌握对企业所应负担的各种税费应如何申报,申报表的具体项目及填报规定,申报缴纳的程序和要求等实务操作事项与技能;三是熟练操作税务机关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能完成企业的网上报税和网络开票业务。
2.完成涉税业务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具备三方面的知识技能,一是会计基本理论知识,二是会计实务操作技能,三是各种税费的核算规定。
3.完成纳税筹划涉及的知识技能比较多,主要是在前述两种能力的基础上,熟悉更多的税收法律法规知识,经济法知识、财务管理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对这些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能根据企业的具体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筹划方案。
二、企业实用型税务人才培养的专业课程设计
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要符合“理论知识够、注重实践性教学”教学理念[3],根据企业税务管理工作和能力需求,构建企业实用型税务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按照人才知识结构逻辑顺序与教学规律实施教学和能力培养,是专业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
(一)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与时间设计
按照职业院校专业课程设置特点,将其划分为理实一体化课程和独立实训课程,预算各课程所需的教学时间。这个课程体系没有列示人文社科类基础课程、毕业作品、自主学习等课程。按学制3年共3000学时左右计算,上面构建的课程体系中,理实一体化课程1152学时,占比只有约39%,校内实训394学时,约占13%;人文社科类基础课教学课时一般在500学时,约占17%,校外实习至少6个月,750学时左右,占比25%左右。其余6%的学时为机动学时,可以灵活安排。
(二)专业课程的教学实施
专业课程体系按照课程内在逻辑,可以参考如下安排实施教学(如表2):教学实施时,每学期一般按500学时左右安排,专业课课程教学时数不足500学时的部分,用于安排人文社科类等基础课程。同时第1学期有军训等素质教育活动,第5学期有学业作品的写作安排,在时间上有所预留,第6学期一般是在校外实习,也未列入。上述专业课程设计仅供参考使用。
作者:涂申清 单位: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1]涂申清.企业税务人才的替代性分析[J].商业会计,2012(7).
关键词:税务会计;教学;优化;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2.0?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9-0274-02
税务会计是将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同企业纳税活动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边缘学科,是融税收法令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一门专业会计,是税务中的会计,会计中的税务。《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在了解有关税法和税收的基础上,掌握好企业税务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方法,具备从事企业税务会计核算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一、开设《税务会计》课程的必要性
社会对会计人才的市场需求表明,是否具备税务会计知识已经成为衡量会计类人才的重要参考标准。在高校会计专业开设《税务会计》不仅是让学生适应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改革的需要,同时也是学生工作后替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需要。随着企业对税务会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多,《税务会计》课程的学习对高校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就越来越重要,然而许多用人单位反映高校会计专业毕业生恰恰缺乏的是税务会计知识和技能,因此,在高校会计专业中设置《税务会计》课程是社会现实的需求。
二、《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现状
1.教学安排不科学,教学内容单薄滞后。高校会计专业的《税务会计》课程往往是选修课程,课程一般安排在大四第一学期,而这个时期正是学生应聘、找工作、考研、考公务员的黄金季节,学生到课堂上课的时间根本得到不到保证。学习《税务会计》这门课程时是要以《税法》为基础,而《税法》课程一般在大二开设,两门课的开设时间根本就不能衔接。同时,已公开出版的《税务会计》方面的教材在内容编排、体例写作上基本是大同小异,按照税种的基本知识、税种的会计处理、简单的纳税申报知识这一程序来介绍的,这样安排,讲求知识的整体性与系统性,但对于从事企业具体财务工作的学生而言,其实有着不可避免的缺点。现实工作中,企业发生的各类涉税事项往往不只涉及单个税种,如购销产品就涉及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或者资源税等,不同的涉税事项可能还要进行不同的所得税纳税调整,这都需要学生综合运用税收知识才能进行正确的计算、申报及会计处理,而学生在以分税种的模式学习税收知识后,掌握的知识是零散的,综合运用能力较差,遇到复杂的涉税问题往往不能进行正确的处理。再加上由于税法和会计处于不断的修订、变化之中,教材上的内容往往具有滞后性,不能满足税务会计教学培养目标的需要。
2.教学手段单调,课程考核方式单一。在《税务会计》的课堂教学中面对庞大的税务会计教学任务,教师尽管采用的是多媒体教学,但届仅仅只能将教学内容和案例以PPT方式呈现给学生,仍以讲授为主,案例的运用一般局限于税务核算方面,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案例没有时间讲授,也无法查找到完整有代表意义的案例。这样教学方式,学生所接触的都是理论知识,缺乏对实际案例的认识,很难将理论转化为实际的处理税收问题的技能。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上课感染力不足,学生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很不理想。目前,大多数高校对于《税务会计》课程的考核,仍沿用的是期末一张试卷进行考核,无非就是一些单、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计算题什么的,侧重于理论知识的考核,学生不必为考试而费心尽力,通过死记硬背就可以轻松过关。
3.教师经验不丰富,实践教学流于形式。从事《税务会计》的教师往往是会计专业教师,对税法的熟悉程度没有税务专业教师强,也缺乏必要的工作经验,对于电子报税软件更是知之甚少,更不用说能教会学生运用电子报税系统,使得学生在工作中需要利用报税软件进行网上申报时,无从下手,产生极度不适应感。大多数高校税务会计实践课时很少,也没有系统科学的对应实训教材,往往将《税务会计》的实践课与《财务会计》合并在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当中,在实验室进行会计模拟,共用一套财务会计资料,完全没有突出税务会计应集中训练的内容。此外,有的学校课程计划里根本就没有安排实践教学的内容;有的学校实践条件简陋,实践形式单一,如填几张纳税申报表、算一算几种税的纳税额,而以企业整个经营活动为背景的综合实践却很少见,这样使得税收会计实践教学流于形式。
三、优化《税务会计》课程教学的思路
1.完善教学计划,突出教学重点。在教学计划上,按照《财务会计》、《税法》、《税务会计》的顺序,依次安排在不同的学期,尽量将《税务会计》调整到大学三年级开设,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学生的课堂学习时间得到保证,有效地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内容上,《税务会计》课程应重点强化以下内容:一是强化主要税种特殊问题的教学。《财务会计》课程已经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税种的一般会计处理。《税法》课程也已经重点介绍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纳税范围、税目、税率、税额计算、纳税环节等基本内容。因此,《税务会计》课程应强化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暂时性差异等问题带来的会计处理,更需要重点强调的是教师应跟随国家税收的政策,及时向学生讲授有关税种的变化,如当前全面推行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相关会计内容。二是强化纳税申报实务的教学。纳税申报是税务会计实务中的重要环节,纳税申报的关键是如何编制纳税申报表。在教学中,以具体企业的纳税申报表为例,重点强调主要税种特别是增值税、所有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通过编制纳税申报表以达到巩固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提高应用能力的目的。
2.采用多样教学方法,改善实践教学环境。现有的税务会计教学方法主要是“以教师为主体、学生被动接受”的模式,忽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因此,税务会计课程应实行启发式教学,将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情景教学等多种方法引入教学过程,以多样课堂教学的方式吸收学生,提高教学效果。与此同时,教学实践是税务会计教学中不可缺少的环节,这就要求学校:一是加大资金的投入,建立税务仿真实验室,配置各种硬件设备和征管软件,形成局域计算机网络,使学生身临其境,在短时间内比较全面地了解税务机关的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和涉税业务办理,验证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积极与校外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所、税务机关、企业联系,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学生定期进行实习,让学生多方面接触实际,增强社会竞争能力。
3.培养教师专业技能,激发学生自发学习。教师是教学活动中的主导者,其专业技能的高低直接影响教学效果。随着税法的不断变化,税务会计教师必须抱有活到老学到老的学习态度,一方面教师通过参加培训、学术交流、自学等方式及时更新知识,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另一方面学校应提供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教师走出校门,进入企业,获取实际工作经历,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同时,学校以组织竞赛、成立学习讨论班、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调动学生的潜力。
参考文献:
[1]许俊洪.“税务会计”实践教学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2,(4).
[2]左晓敏.会计专业《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中国证券期货,2012,(1).
[3]陈东京.税务会计教学改革方法研究[J].中国电子商务,2011,(7).
[4]杨增凡.税务会计教学改革探讨[J].决策探索,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