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16:08:4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财务税收制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会计核算执行力度不够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就会改变企业原有的分散管理资金的现状,从而实现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收付。但是,由于企业的会计制度还很不健全,主要是我国企业各个部门的资金收支并没有全部纳入核算管理,导致预算对支出的控制和约束不力,进而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力度不够。
2.政府部门没有做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控制工作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我国的政府部门并没有执行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监控工作,即使对企业的会计核算有一定的控制,但是大部分都是流于形式的。有关政府部门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还是以事后监督为主,没有转为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监控。因此,我国政府部门没有做好对企业会计核算的控制工作也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之中的主要问题。
3.不同企业会计核算不统一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不同企业的会计工作不统一,在会计核算这一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有的企业在实行会计核算的时候,虽然预算单位对资金的支配权并没有改变,但是各财务审批事项是由单位负责人来进行,这样资金就会移到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就应该对资金进行全面的管理。然而,由于现在企业的会计制度都比较的落后,并且原始的会计制度就不统一,这样就导致会计核算的过程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此,进而就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出现。
二、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意义
传统的税收制度对会计核算还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主要是它的执行体系还不够完整,并且不能够真正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这样不利于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所以,这种税收制度也不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有关财务方面的完整信息。因此,为了满足我国企业会计核算的发展,实行税收制度下的企业会计核算就显得很有必要。同时,在需求上也对我国现阶段企业的会计税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企业中进行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已经是势在必行,并且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模式
1.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账目管理
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管理首先应该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账目管理。第一,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建设。会计工作人员需要对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分类,对财务资金再次进行设计和分类,进而对财务资金进行统一分类。当然,财务统一收支结算的模式应该以企业的总收支分类为基本依据,建立财务资金支付体系。但是,这种会计体系能够较好地解决财务分散模式下的会计账目无法进行有机整合的问题。第二,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运行效率。目前,企业的会计结算中心已经实现了网络化、标准化和数字化,进而将财务数据库系统和相关的应用服务程序紧密相连。同时,财务管理软件能够对会计科目进行批处理,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实现终端的数据共享,从而加强现行税收制度下结算的高效运行。
2.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人员管理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结算的会计人员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因而需要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一,加强人力资本开发及人力资源配置,选拔优秀人才。企业应该加强人力资本的开发和人力资源的配置,以吸引综合素质更高的会计人才。然后,可以根据职位的要求将会计人才进行有效的分配,以促进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运行。第二,划分人力资本级别,铺设晋升道路。企业的财务结算中心是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运行模式,结算中心的性质决定了现行税收制度下管理人员职位等级的划分。第三,建立岗位轮换制度,防范财务风险。为了进一步保证企业会计结算体系的有效运行,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岗位管理制度。良好的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还能够让会计人员全面的接触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结算的财务管理模式,使得企业的会计人员能够较快地熟悉预算、核算、结算、资产管理等业务流程。
3.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档案管理
企业还应该实行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会计档案管理。第一,增强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对于企业的会计结算中心而言,增强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应该包括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从而能够增强原始会计凭证的完整性和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尤其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快速发展,现代的会计信息取得、存储、传输等功能都已经发展的非常成熟,网络信息技术的使用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第二,保障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在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企业会计结算中心还应该加强实行电子账务加工,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安全性。首先,加强对会计信息的计算、分类和检查等处理。其次,强化数据存储和备份工作,防止数据丢失等风险。最后,优化数据的传输方式,防止会计信息数据被修改。
四、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的建议
1.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
提高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首先就要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进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企业会计核算一般需要包含所有部门的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主要是将各类不同的各项资金核算在该企业的年度预算之中。因此,要进一步贯彻和执行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制定出科学且符合实际的标准,为提前会计核算做好准备。通过提前会计核算,可以使核算细化到各个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具体的项目,从而提高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强化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有利于企业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的实行。
2.转变企业会计核算中心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实行企业会计核算,应该转变传统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进而促进会计核算中心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目前,企业会计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资金的支付和会计核算。当然,这不仅仅是记账的职能,更应该是具有核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的职能。通过核算各个企业部门的会计预算情况,可以监管和控制各个部门的资金使用进度。还要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的事前控制,会计在收到部门核算的支付申请后,应该及时确认相关信息,然后才进行支付。因此,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中心要彻底的改变传统的观念,真正做到从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转变。
3.建立健全的企业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
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还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必须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作为保证,因此,要求企业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核算监督制度等。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会计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4.加强企业内部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
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为了避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出现重复现象,进而提高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效率,要求企业必须采取适当的会计核算方式,从而更加真实有效地反映企业的成本管理。同时,加强对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企业成本的控制,从而促进企业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的科学化发展。因此,现行的税收制度下的企业核算要求加强企业内部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五、总结
【关键词】现行税收制度 会计核算 缺陷 对策
长期以来,我国的大多数企业所实行的都是财务分配以及分散合作的制度。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这种制度还能够适应于企业的运行。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这种制度就暴露出自身存在的缺点,现行税收制度下指的是纳税人只有在做出了税法规定的应税行为的前提下才会被要求对相应的税收进行缴纳。企业会计核算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主要是核算企业获得的收入以及日常的支出。只有依靠科学的会计核算相关技术来有效地完成企业的收入以及支出的相关工作才可把会计核算所拥有的强大作用有效地发挥出来。
一、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缺陷
(一)会计核算缺乏足够的执行力度
企业如果在现行税收制度下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就会将企业原来对资金进行分散管理的状态改变,最终就可以做到对资金有效地进行统一管理,最终集中支付这些被统一管理的资金。可是企业当中因为还不存在比较健全的会计制度,主要是我国大部分企业都未将各部门所获得的收入以及日常支出全数纳入核算管理当中。这就很容易造成预算不能够有效地控制以及约束支出,最终就会导致企业的会计核算力度不够的这种不良现象出现。
(二)政府部门没有控制好企业的会计核算
我国的相关政府部门在现行税收制度这种背景下没有做好有效监控企业会计核算的这一工作,虽然一些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做到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企业的会计核算,可是大部分的工作内容都只是流于形式。许多相关部门对于企业的会计核算所采取的主要态度依然是时候监督,没有将这种事后监督有效地转化为对全过程以及全方位进行有效监控。同理,我国的相关政府部门未能有效地监督并管理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工作也是企业在实施会计核算的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企业之间没有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
不同的企业在现行税收制度下难以统一的进行相应的会计工作,特别是会计核算方面表现的较为明显。一部分企业在做会计核算的时候,即使支配资金的权利在预算单位中没有被改变,然而不管是哪种财务事项都是交由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批[1],这样的话,在会计核算的中心就会有资金的转入,这些转入的资金就应该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全面的管理。但同时,在现代社会中因为较多的企业还没有具备先进的会计制度,同时还没有统一的原始会计制度,这就会造成难以有效地执行会计核算过程。最终就会使企业之间没有统一的会计核算标准这一问题出现。
二、解决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的相关对策
(一)加强对企业会计核算的管理力度
假使想让我国的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在现行税收制度下获得较大的进步,首先应该要做的事情就是强化对会计核算的监管,另外还应该对企业中的各个部门所拥有的预算编制分的更细。一般情况来看,企业的会计核算在现行税收制度中主要涉及的是完整预算所有部门所拥有的公共资金,主要是把各种类型不同的资金核算在企业的年度预算当中。所以,一定要使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获得进一步的贯彻以及执行。并且还要制定出科学合理且和具体实际相吻合的标准,为进行提前会计核算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对这种提前进行会计核算的方法进行有效利用能够把核算工作细化到各个部门甚至是各个具体项目之中,这样有助于大大提升会计核算工作在税收制度下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2]。以上表述证明,如果能够重视对企业会计核算的监管就能够为企业现行税收制度下会计核算工作得以有效实行提供帮助。
(二)使企业会计核算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和健全
建立核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并使其得到完善是在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中必须要做到的事项。健全的规章制度制度能够保证管理的有效性,所以,企业会计核心的管理人员应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所以,对于实现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来说,企业会计核算内部管理制度如果能够被建立起来并获得完善将会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有效进行提供巨大的帮助。
(三)使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以及协作精神得到强化
为了能够有效地避免会计核算工作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中出现重复的现象,进而使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地提高企业一定要采用合适的会计核算方法,将企业的成本管理情况更加真实有效地反映出来。除此之外,还应该加强控制现行的税收制度下企业成本力度,使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能够进入科学化发展的轨道[3]。所以在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企业会计核算应该要使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以及协作精神得到强化。
三、结语
为了让现行税收制度下的企业会计核算可以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呈现出更好的适应状态,企业一定要相应的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同时还要使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得到完善。除此之外,为了有效地解决企业会计核算在现行税收制度下出现的问题,应该重视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综合素养的培养,这种方式能够促进我国的会计核算工作在现行的税收制度下得以顺利展开。所以,在当前的这种社会状态下,对现行税收制度下企业会计核算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平.企业经营中的纳税筹划与风险控制[J].财经界(学术版),2012,(05).
一、营改增实施的重要性
营改增是国家重要的税收改革政策,其降低了企业的税收标准,减轻企业的负担,能够促进企业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增长。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1)能够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避免重复收税的情况,对税收机制进行完善。(2)能够促进产业的融合,能够帮助企业进行产业调整,并且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其进行政策支持。(3)营改增的实行,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增长,并且向国际化发展,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营改增主要是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改革之后的体制更适合与国际接轨,为我国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的平台,有利于企业国际化发展。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影响税收负担
在未进行营改增之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能参与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主要针对的是其所经营的现代服务业。在实行营改增之后,规定现代服务业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从而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节省企业成本。并且对于运输费用的税率抵扣,抵扣概率也从7%变为11%。整体来说营改增的实施,有利于企业的建设,能够降低企业的财政支出,但是其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漏洞,再根据企业的政策不同,经营的项目具有特殊性,也有可能会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二)影响会计核算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部门影响最大,尤其在增值税与营业税上面的变动较大,其他税额的计算同时发生改变。营改增的最初实施,在个别的地区进行试行,然后再进行推广。这样使得跨区域经营的企业,改革起来比较困难,信息的衔接相对麻烦。营改增对混业经营的单位,提出分类核算经营项目的规定,增加企业财务部门的工作任务。对于无法进行项目分类的企业,则是按照最高标准的税收制度进行收费,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企业的未来发展。
(三)影响财务管理风险
若企业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知识不足,对营改增无法进行运用,不能配合新的税收制度来进行工作,会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出现混乱,影响企业的运营。营改增使得企业的财务核算发生改变,需要重新进行运算,并且核算方法也不相同,提高了财务核算的难度,增加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营改增的实施,导致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灵活性,加大了财务管理的难度。
三、营改增后企业财务管理的应对措施
(一)树立纳税规划思维
税收政策的改革,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发生变化,诸多税收需要进行变动,财务管理人员需要针对优惠政策与税收减免,去筹划制订符合的财务管理模式,从而去更好地利用营改增的优势,为企业带来更大的收益。企业甚至可以邀请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来进行企业的财务制度制订。例如营改增政策中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企业可以根据条款,在选择合作单位时,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单位,这样可以实现税负的转嫁,降低税收负担。诸如此类的优惠政策还有许多,需要财务人员仔细研究营改增,并制订对应的方案,从而去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利益。
(二)加强财务风险的预防
营改增在为企业带来利益的同?r,也会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风险,因此需要提高对财务风险的防范意识。财务核算出现漏洞,会使得企业的账务出现误差,影响企业的未来决策。因此需要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根据营改增政策的范围进行专业的培训,并且通过考核之后才能回到岗位,从而预防财务风险。制订新的财务流程,以及财务核算方法,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监管力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安全性。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所制定的所以财务制度,需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避免发生违法行为。
(三)完善财务报表与加强发票管理
营改增使得企业的税收核算流程发生变化,加大了财务核算的难度,财务报表也相对复杂。财务报表的复杂化,财务人员在根据新的税收制度编制财务报表时,容易无法与新的政策向匹配,导致财务信息失去真实性。因此企业必须采取对应的措施,去完善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从而去降低企业的风险,制订适合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同时需要注意发票的管理,发票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支出,并且会增加企业税收,需要严格地进行管控。根据营改增的政策规定,制订对应的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发票的审计,对开票流程进行规范,防止恶意开具发票的行为,确保企业的经济利益。
关键词:所得税;税收制度;会计制度
中图分类号:23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4-0095-02
一、所得税的两类差异比较
(一)所得税永久性差异比较
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一会计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企业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所得税存在永久性差异的几种情况:
1.税收制度不确认收益,而会计制度确认收益
(1)国债利息收入。会计核算中,企业无论是购买何种债券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均计入当期损益;而税法规定,企业购买财政部发行的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纳税所得,不交纳所得税。但对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应按规定纳税。
(2)股利收入。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股利,会计上作为收益处理,而税法上规定如果被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高于或等于投资企业适用的税率,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股利不需要调整纳税所得。
(3)免税的国家补贴收入。对于企业应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会计处理上企业将列入收益处理,而税收对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规定免税的,不计入征税范围。
2.税收制度确认收益,而会计制度不确认收益
(1)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如企业内部的在建工程、福利部门领用本企业的应税产成品等,企业将自产产品、半成品无偿地赠送他人,在会计上按成本转账,不计入当期损益;而在税收上应按产品的售价与成本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而税法规定应按产品的售价与成本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减免或返还流转税的收入。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先征后退和先征收后返还的,应并入企业实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计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
3.税收制度不扣除或部分扣除,而会计制度作为费用税前扣除
(1)罚款支出。会计上各种罚款、违约金、滞纳金等全部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而税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唯有一点除外,即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在税前扣除。(2)赞助费。按照有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计入当期费用支出,冲减当期利润;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允许扣除。(3)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支出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支出?鸦而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会计制度对这两项费用未严格区分,企业根据实际支出以广告费计入当期的销售费用。税法上,则严格区分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并对二者给予明确的界定。(5)业务招待费。会计上按企业实际发生数列入当期管理费用,而税务制度要求,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一定规定比例范围内据实扣除。(6)坏账损失。企业会计制度上,计提坏账准备只能采用备抵法,企业通常按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等自行确定计提的比例,且计提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和非购销活动引起的应收债权(相当于其他应收款),计提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4.税收制度需以后确认为增加或减少计税所得,而会计制度确认为当期收益或费用与损失
(1)按照会计规定,对长期投资采取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应在期末按照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以及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而按照税法规定,不论企业会计账务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处理,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实际作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2)会计规定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损失可以在当期扣除;而税法规定,只有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所得税时间性差异比较
时间性差异,是指税法与会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税收制度需以后确认为应税所得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而会计制度确认为当期收益。对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应在期末按照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以及投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鸦但按照税法规定,如果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大于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要补交所得税,这部分投资收益补交的所得税需待被投资企业实际分配利润或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时计入应税所得,从而产生应纳税时间性差。
2.税收制度需以后从应税所得中扣减为售后服务预提产品保质准备金等,而会计制度确认为当期费用。会计上根据配比原则,准予在确认有关销售收入的期间,相应地估计售后维修服务成本,并计入费用;而税法按规定只准予当期实际发生的售后维修服务支出计入费用,不允许提前确认这种尚未发生的费用,从而产生时间性差异。
3.税收制度需计入当期应税所得,而会计制度以后确认收益。对于当期预收租金,会计上将其确认为负债,并在会计期末将当期预收租中属于本期的部分计入收入?押而税制上企业不能提供预收租金的合法依据,税法规定可将该租金收入全部计入应税收入。因而,在企业未来期间内将产生可抵减应税利润的金额,从而产生时间性差异。
4.税收制度从当期应税所得中扣减固定资产折旧,按照税法规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而会计制度以后确认为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按照税法规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出于财务会计目的用直线法,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从应税所得中扣减的折旧金额会大于计入期损益的折旧金额,从而产生时间性差异。
二、应对策略
1.充分地协调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积极进行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的协调。在对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协调时,必须把握好差异程度,既不能片面强缩小差异,简化会计核算工作,便于税收征管,而忽视会计信息失真可能给资者决策带来的影响,也不能一味强调扩大差异,而导致企业会计核算更加活,忽视可能造成的大量避税和偷漏税款现象,给税务部门征管增加难度,而影响财政收入和提高税收额外负担及征税成本。在政策设计与制定中,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要对税收收入影响不大,或者只要不对政策执行和税收有大的妨碍,就尽可能将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相协调一致;对不能消除或能消除但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差异部分,通过在会计制度中明确税收的会计理由、充分反映相关计息。
2.加强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制定的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会计和税收的法规制订和日常管理分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两个不同的主管部门,在法规的制订和执行过程中很容易产生立法取向的不同,所以加强两个部门的沟通和配合,设立由两个机构代表组成的常设协调机构,加强联系,有利于减少不必要的差异损失,可以提高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协调的有效性。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出台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时,如可能涉及影响到企业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作为税收法律的内容之一,或附于其后。当然形式上应由税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
(3)不同差异类别采取不同的标准导向。对于时间性差异,从会计的角度看,资产、费用的摊销时间问题,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取决于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的指导及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会计制度中较为重要的一种理论是实质重于形式,因此,仅时间性差异引起的会计与税法的不同完全可以解决。税法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和国情的情况下,制定出比较合理的资产的折旧方法和年限,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保持一致,既便于会计人员理解和执行,也可以减少年终纳税调整的工作量。永久性差异产生于会计和税法在计算收入、费用、损失时的口径不同,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后,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直接影响着企业某一会计期间的所得税金额,企业账务处理按会计准则,年终按税法进行调整缴纳所得税。从理论上讲,对于永久性差异主要是通过纳税调整的方式进行税会协调,相对来说从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本身的协调不是太多。但笔者认为,可以尽量减少永久性差异的事项,以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减轻征纳双方人员的工作量。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系统中的一个价值管理系统,渗透到企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中。税收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经济环境要素和现代企业财务决策的变量,对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至关重要。因此,从税收对企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出发,研究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实现税收筹划有着广泛而深刻的意义。
一、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1)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2)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3)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三)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四)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五)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二、现代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理念的改变为企业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企业只须在政府派驻的税收专管员直接辅导下申报纳税,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目前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二)税收制度的完善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综观世界各国,重视企业税收筹划的国家都有一个比较完善且相对稳定的税收制度,因为如果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环境变化不定,企业选择的纳税方案的优劣程度往往也会随着税收制度的变动而变化,甚至会使一个最佳的纳税方案蜕化成为一个最差的纳税方案。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后,我国税收制度朝着法制化、系统化、相对稳定化的方向发展,体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并为市场经济的国际化提供了较为可行的外部环境,这为企业财务管理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关键词企业税收 筹划财务 财务管理 新理念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4690(2009)000-0019-02
一、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1)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2)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3)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2、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3、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
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4、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5、事先筹划原则
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二、现代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1、税收理念的改变为企业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
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企业只须在政府派驻的税收专管员直接辅导下申报纳税,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目前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2、税收差别待遇为企业税收筹划开拓了空间
现代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能降低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经济行为,这要求税收制度能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选择空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在已经颁布的税收实体法中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作了肯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业已形成。
3、税收制度的完善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综观世界各国,重视企业税收筹划的国家都有一个比较完善且相对稳定的税收制度,因为如果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环境变化不定,企业选择的纳税方案的优劣程度往往也会随着税收制度的变动而变化,甚至会使一个最佳的纳税方案蜕化成为一个最差的纳税方案。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后,我国税收制度朝着法制化、系统化、相对稳定化的方向发展,体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并为市场经济的国际化提供了较为可行的外部环境,这为企业财务管理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1)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2)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3)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三)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转贴于淘范(四)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五)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二、现代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理念的改变为企业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企业只须在政府派驻的税收专管员直接辅导下申报纳税,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目前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二)税收差别待遇为企业税收筹划开拓了空间。现代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能降低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经济行为,这要求税收制度能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选择空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在已经颁布的税收实体法中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作了肯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业已形成。
关键词:税收筹划 税收制度 税制改革
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我国的经济生活中的新生事物,与一般性技术层面的税收筹划不同,本文所说的政策性税收筹划特指针对我国特大型企业集团的一种国家税收政策层面上的税收筹划。从国内研究看,由于目前我国关于税收筹划的研究主要停留在技术层面上,对这种特殊的政策性税收筹划的理论分析,总的来说,还没有引起关注。但从实践看,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某些大型企业集团在政策性税收筹划实践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绩效。基于此,本文在论述中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工具,重点对政策性筹划的内涵进行初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和技术路径。
政策性税收筹划是指特大型企业集团在不违背税收立法精神的前提下,与国家政府中的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协商,试图改变现有对企业或行业不适用的税收制度,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理财方法。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这种筹划实质上是一种税收制度筹划的创新活动。特大型企业集团发现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从而产生的税收制度创新需求,政府根据这一制度需求对税收制度的供给进行调整,以实现税收制度均衡。政策性税收筹划是一种新的更有效率的税收制度来改进、替代另一种税收制度的过程。这一基本论断是本文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透视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基本依据。
政策性税收筹划起点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可理解为税收博弈的参与人对现行税制不满意状态,从供求关系看,是指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不一致的一种状态。政策性税收筹划实际上就是对税收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反应。
从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主要表现为税收制度的需求缺口,即对新的税收制度需求的产生先于该制度实际供给的形成,从而造成税收制度有效供给的不足。税收制度的非均衡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源于税收政策实施中的统一性与行业执行特殊性的矛盾。因为现有的国家层面上的税法与各种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全国“一盘棋”的考虑,强调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但从现实的情况看,由于国民经济中各行各业存在巨大差异,使形式上公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在实施中出现结果上的不平等,压抑了行业生产的积极性,势必会影响到该经济主体的利益,导致其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失去同其他同类企业竞争的公平性,从而导致效率损失。税收制度的非均衡必然意味着现行税制安排的净收益小于可供选择税制安排的净收益,而基于行业特殊性的对原有税法与税收政策的修正和部分的改进,正体现了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由于这种改进符合公平与合理的税收原则,国家的利益不但不会减少,反而会因为行业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将大幅度增加,形成税收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导致新的潜在制度需求,从而构成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起点。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过程是税收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税收制度的非均衡表明了潜在收益的存在,而这种潜在收益在现存制度中是无法获取的。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税收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均衡基础上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潜在收益。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轨迹就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见图1)。
这一逻辑路径的主要思想是,现行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是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出发点,政府和税务部门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制的接受程度,不断地调整税收制度供给以满足税收制度需求,从而实现税收制度由非均衡到均衡的运动。
需要指出的是,在税收制度创新过程中,参与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地位不同。政府作为税收制度的供给者,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进行税制设计和政策选择。同时,特大型企业集团作为税收制度的需求者,有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税收制度的动机。反映双方利益最大化税收制度的均衡既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供给,也不单方面取决于税收制度的需求,而是由该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然而,由于国家追求税收政策全局性、统一性、整体性的目标导向和信息的不完备性,国家追求潜在收益的积极性相对微弱,相比之下,处于市场竞争的企业在生存本能的驱使下对这种潜在收益的追求要强烈和持久。因此,税收制度主体是企业,而国家只不过是名义的税收制度的供给者而已。
政策性税收筹划反映了特大型企业集团对更合理的税收制度的需求,承认了上述特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形成和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即这些大型企业集团不是被动地接受国家既有的税收制度,作为市场竞争和国民经济建设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它还是我国税收制度创新的主体。从近年来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实践看,我国的石油、钢铁、电力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税收制度创新中发挥了主体性作用。
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
由于政策性税收筹划是对国家税法制度的筹划,它要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与一般性税收筹划相比,政策性税收筹划要艰难得多。根据上述政策性税收筹划的逻辑路径,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技术路线如下:
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企业首先要深入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准确把握税收理论的前沿和税收制度演进的规律。国家税收政策代表着国家的利益取向,税收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只有准确把握税制完善的方向,才能为政策性税收筹划营建成功平台。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税收制度的非均衡性。国家税收制度的设计均是从全局和宏观角度出发,而国民经济的各行业却是具体的、特殊的。只有善于敏锐地发现并深入研究国家现有的税收政策对行业生产的非均衡性,才能提出合理的税收制度改革的建议。
提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作为一种特殊的对国家税收政策的筹划,不能将政策性税收筹划片面地理解为向国家“要政策”,政策性税收筹划要遵循“有理”的原则。我国石油企业在进行石油增值税筹划时就提出石油全生产过程理论作为其筹划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与国家税务机关的交流与沟通,形成税制改革的基本意见。企业要向国家税务机关如实地反映情况,强调现有的税收制度由于对行业生产的不适应性,最终会损害国家利益,从而提出兼顾企业和国家双方利益格局的税收制度改革方向。
形成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作为政策性税收筹划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在国家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既体现国家利益,又反映行业特殊性的具体的国家税收修正政策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政策性税收筹划的完成。
与一般性的技术层面上的税收筹划不同,政策性税收筹划是高层次的筹划,它是在对自身生产特点和产业特征充分理解的基础上,改变不合理的、与行业特征不适应的税收政策,其实质是国家税制的改革与创新。显然,这一特征决定了政策性税收筹划的使用范围。一般而言,政策性税收筹划只适应于我国特大型企业集团,这类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地位,具有税收制度博弈的实力。企业进行政策性税收筹划不但可以提高自身竞争力,而且可以丰富我国税收筹划的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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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兆高主编.税收筹划 [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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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诺斯.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三联书店,1994
论文关键词:税务筹划 效应分析 影响因素 激励与约束
论文摘要:我国的税务筹划事业与国外相比发展较为缓慢,其主要原因在于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存在明显的弱激励弱约束效应。而实际上,税收制度、税收行政、纳税环境、企业财务等因素客观上影响着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从管理角度出发,探讨社会不同层面促进税务筹划发展的具体操作,建立健全税务筹划发展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将有利于科学促进我国税务筹划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事项的事先筹划,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税收收益,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管理目标的经济行为。尽管税务筹划在我国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其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相比较国外税务筹划发展而言,我国税务筹划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操作都可以说是处于摸索、研究和推行的初始阶段,尚未形成一套系统的理论框架和比较规范的操作技术,尚未建立起税务筹划健康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因此,从管理角度分析税务筹划发展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税务筹划的发展机制,有利于促进我国税务筹划事业的顺利开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一、税务筹划发展的弱激励弱约束效应分析
理性“经济人”假设认为: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天性,其行为准则就是经济上是否有效。为了最大限度满足自己的利益,他们会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而调整其行为模式。激励与约束是影响人的行为的两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管理的核心内容。如果两者关系失衡,激励不足或者约束不够,机制的运行将发生偏差,激励或约束的实施目标将无法实现。而实际上,目前我国税务筹划正处于弱激励、弱约束状态,激励与约束机制的运行不畅阻碍了税务筹划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税务筹划的弱激励效应分析
1、政府缺乏必要的政策宣传与舆论导向
税务筹划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政府税务机关、各类纳税主体和税务中介机构等方面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税务筹划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税务筹划工作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必要的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我国至今尚未明确制定关于税务筹划的法律、法规,没有专门就税务筹划的政府管理、行业服务、企业规范等方面出台指导性的法律、法规,税务筹划缺乏可操作性。同时,政府税务部门对企业税务筹划的宣传指导工作几乎没有,更不用说必要的监督了。政府指导和监督不力造成了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偷逃税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同时也加剧了税务筹划业内收费混乱、业内人士税务筹划理念和职业道德水准低等诸多问题的严重性,客观上限制了税务筹划的现实发展。
2、税收制度“不公平”现象依然存在
鉴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税法中不同纳税主体客观上存在着税收负担差异。如我国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不同于内资企业的所得税制度,最终国内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大约比外资企业高近10%之多。不公平现象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国内有的企业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方式减轻税收负担,甚至于采用违法的偷逃税行为。尽管两税合并进程正在加快并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我国仍存在比较严重的税收流失现象。不公平的税收待遇客观上降低了国家利用税收政策宏观调控经济的功效,也抑制了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理性行为。
3、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不佳
从总的政策而言,税收优惠是国家税收必要的补充调控手段,而实际上税收优惠也为广大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广阔的可操作空间。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客观上激励着纳税人开展科学的税务筹划,遵从国家的税收宏观调控。但同时税收优惠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些条件的限制很大程度上抑制了纳税人开展税务筹划的主观意愿,使税收优惠达不到预期的激励效果。
4、片面强调理论研究而忽视实践指导
尽管税务筹划在我国已经逐步开展起来,但目前理论界大都着重于税务筹划基本理论的研究,且较少有很深人的探讨;关于税务筹划实务方面的研究也仅限于基本方法、技巧及相关领域的探讨,少有对某一特定行业或特定对象的综合性税务筹划研究;而且税务筹划实务研究大都倾向于分税种的税务筹划,很难对一个企业的操作实务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这样,一方面税务筹划理论研究的滞后抑制了税务筹划向纵深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税务筹划实务探讨的不足也抑制了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税务筹划的弱约束效应分析
1、税收执法的非公正性
税务部门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相比较企业来说具有行政管理者的强制优势,这使得企业处于相对弱势的状态。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主观意愿的影响,税务执法人员的主观性直接影响着执法的公正性。目前尽管国家加强了相关部门的廉政建设,但仍有不少人收受贿赂为他人提供便利。对于税务部门而言,由于税务检查本身的复杂性,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能检查出来,因此执法人员往往对行贿者网开一面,轻处罚或根本不予追究相关责任。这就加剧了纳税人试图借“税务筹划”之名搞偷逃税之实的主观意愿,不利于企业科学开展税务筹划。
2、税务筹划认定标准的模糊性
目前税务筹划的概念尚没有权威统一的认识,尤其是避税究竟是不是税务筹划更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由此造成社会各界对税务筹划在具体实践中的态度也大不相同。政府虽然对于税务筹划的态度有所改观,并开设了相关税务筹划网站,但并未从根本上界定税务筹划的基本内涵与范围。因此,税务机关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认定的时候没有统一的依据标准,也就是说,其认定只是税务人员的一种随意性较大的主观认定。这对于企业开展税务筹划活动的合法与否起不到很好的约束作用,也不利于税务筹划的科学实施与发展。
3、税务筹划人员的低素质约束
目前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从业人员,无论是企业内部的财税人员,还是税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大多为专门的财务人员,其知识面普遍较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高层次税务筹划人才的缺乏导致企业税务筹划的层次低,很多企业只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套用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或运用一些简单的税务筹划方法,针对企业某一个具体问题提出的筹划方案,而不能从战略高度对企业整个经营管理活动就税收问题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筹划。真正成功的税务筹划应该是从经营战略的高度上考虑企业长期利益的。因此,政府或企业应从根本上界定税务筹划的行为资格,要求税务筹划人员具备相应的税务筹划、法律、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从人员素质方面约束税务筹划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影响税务筹划发展的因素分析
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和发展既有宏观层面的原因,也有微观层面的原因;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科学分析税务筹划的影响因素,将有助于企业有效组织和实施税务筹划活动。
(一)税收制度因素
税收制度是规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体现国家政策导向的宏观调控手段,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状况使得税收制度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税收法律规范也是处于不断发展中的。由于国家在制定税收制度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会制定一些为引导经济的良性运行而设置的税收差异政策,如不同行业、地区的减免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高低差异等内容,这实际上为企业的经营行为提供了税务筹划的选择空间。同时,从国家宏观调控角度来说,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必然引起宏观政策导向的转移,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税收制度的变化上。因此,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制度的变化趋势,适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法体系,切实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二)税务行政因素
税务行政执法的主体差异性为企业提供了可利用的税务筹划空间。税务筹划工作属于企业的一种主观理财行为,这种行为的科学合法性依赖于税务机关的认定。尽管税收法律制度中存在着很多的税务筹划可利用空间,包括自由裁量权和税收执法的客观偏差等,但由于税收征管人员业务素质的参差不齐使得企业在进行筹划时总是谨小慎微,唯恐一不小心被判为“违法”操作。这就限制了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除了税务机关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外,企业也应了解税务部门对税务筹划的态度,争取获得其税务筹划方案的认可。
(三)纳税环境因素
公平的纳税环境不仅有利于公平市场竞争,而且有利于公民依法纳税意识的增强。纳税环境包括公民对依法纳税的认识、企业对税务机关执法公正性的认可、企业对不同税收政策差异的可接受程度等。纳税意识作为一种观念,不仅直接影响着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且成为纳税人是否具备税务筹划意识的制约因素。重视税务筹划与纳税意识的增强具有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的基础上,在良好的纳税氛围下,企业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将会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企业处于明显不公平的纳税环境,税务机关存在执法上的主观偏差,周围企业偷逃税行为盛行,那么它肯定不会采取合法的税务筹划行为。可见,纳税环境的优劣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税务筹划选择,因此政府应注重公平纳税环境的建设,为税务筹划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
(四)税收知识因素
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的一项高层次的涉税理财活动,客观上需要筹划者熟悉并掌握国家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这是在存在税务筹划空间前提下的主观决定因素,只有当筹划者具备相当的税收知识,才有可能发现存在的税务筹划空间并保证筹划方案的有效付诸实施。客观上说,筹划者所熟悉和掌握的税收知识越多,理解程度越深,其可能发现的税务筹划空间就越大,设计实施的税务筹划方案就越有可能成功。因此,对于企业税务筹划人员来说,加强自身学习修养,熟悉掌握相关税收法律规定,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是保证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科学设计和顺利实施的必要前提。 (五)财务因素
.可以说,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决定着企业能够开展税务筹划及税务筹划操作水平。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必然要受到财务因素的影响。具体表现在税务筹划中财务处理技术方法的运用上,包括合理安排收人确认的时间、选择合理的成本计价方法、筹划方案评估的成本收益分析等,而这些技术都是靠企业的财务处理水平成就的。这就要求税务筹划企业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素质,特别是企业内部税务筹划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从而从技术上为税务筹划的科学实施提供保障。
(六)税务筹划期待因素
在具备开展税务筹划可行性的外在条件基础上,企业的主观意愿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税务筹划期待因素是一个主观性的因素,也就是说企业本身有这样一种愿望、意识,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借助科学税务筹划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如果企业本身没有这种意愿,不管外界环境是如何有利,税务筹划都是无从谈起的。文章将企业税收负担的认识、企业对税务筹划的正确理解、企业对税务筹划风险的态度和企业的诚信纳税意识等内容归为税务筹划期待因素。其中,认为企业税收负担重、能够科学认识税务筹划及其风险的诚信纳税企业,税务筹划期待高,企业税务筹划的积极主动性就强;反之则税务期待低,主动性弱。
三、建立健全税务筹划发展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税收作为企业的一项刚性现金流出,理性纳税人必然在整个经营过程中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减轻税收负担以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实际上,违法的偷逃税行为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纳税人将承担更大的纳税成本支出。因此。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征纳博弈永不停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最基本的要求是合法性。因此,为了保证我国税务筹划的健康发展和保护纳税人权益,我们需要寻求并建立一种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纳税人积极理性的开展税务筹划,引导纳税人自觉地按照税收法律规定科学纳税,从而形成良好的依法治税氛围。
(一)激励机制
1、科学宣传税务筹划,加强税务筹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鉴于企业对税务筹划认识的片面性,政府部门应采用各种方式向企业宣传税务筹划相关知识,帮助企业消除对税务筹划的不正确认识,从政策层面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税务筹划意识。另一方面,政府税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指导和必要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对企业和中介机构税务筹划业务的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税务筹划业务的开展。当然,政府科学宣传税务筹划的前提条件是政府认可企业开展税务筹划行为的科学性,因此政府部门特别是税务机关必须对税务筹划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2、建立健全相关税收法规,加快税务筹划的法制化进程
纵观世界各国,重视税务筹划的国家都有一个相对完善稳定的税收制度。尽管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得到了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税收制度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因此,国家除了明确制定有关税务筹划的法规外,重点仍应加强税收立法,尽可能提高税收立法级次,修改税法中不公平、不完善、语言表述不清的内容,使现行税法有章可循。同时,针对税收法律的复杂性,加快税收基本法的制定和颁布,加强税收立法的前瞻性,保障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引导税务筹划的健康发展。
3、加快税制改革步伐,逐步消除税收制度“不公平”
税收制度中的不公平违背了市场经济下的公平竞争原则,影响到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利于不同纳税主体的长远发展。因此,应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逐步消除税收制度中的不公平现象,有效遏制企业偷逃税等的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在正确纳税的基础上利用税务筹划技术方法实施科学纳税。目前国家“两税合一”、“增值税转型”等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将进一步体现税收的公正与公平,从而也有利于我国税务筹划事业的理性健康发展。
4、开展税务筹划专项课题研究,促进税务筹划向纵深方向发展
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税务筹划的实践活动就难以真正有所作为。严格意义上说,税务筹划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我国税务筹划的发展方向和速度。为了促进税务筹划向纵深方向发展,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研究基金,激励学者们加强税务筹划的理论与实务探讨,切实从根本上促进税务筹划的科学发展。基于税务筹划实务性很强的特点,应加强企业税务筹划可操作方法的研究,为切实开展税务筹划提供方法上的指导。
(二)约束机制
1、加强税收立法,建立税务筹划法规体系
纳税人开展税务筹划必须符合国家的税收法律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税务筹划的行为范围。依法治税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为促进税务筹划的科学发展,需要提高税务筹划的立法级次,建立相对完善的税务筹划法规体系。具体包括税务筹划的主体资格、税务筹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税务筹划的法律责任等基本内容,从而做到有法可依,从法律角度科学界定税务筹划行为,限制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偏离合法性轨道。
2、严格税收执法,加强税收征管与稽核
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即依法治税环境。依法治税要求税收工作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全面贯彻税收法制原则,征税方依法征税,纳税方依法纳税。为此,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办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体现税法的严肃性与强制性。另一方面,还应加强税务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更新税务筹划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税务人员业务素质越高,执法力度越大,廉政意识越好,纳税人通过非法手段增加收益的可能性就越小,风险越大。依法治税方略的贯彻实施,为税务筹划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前提和保障,促使税务筹划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3、科学认定税务筹划行为
成功地实施企业税务筹划需要对税收法律、政策有全面深人的理解,而最终税务筹划行为合法与否取决于税务部门的认定。事实上,在对“税务筹划”的认定上征纳双方往往会出现分歧,企业认为是“节税”筹划,而税务机关则认定是避税甚至是偷逃税行为。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界定税务筹划的认定标准,统一税务筹划标准。同时,企业必须切实了解税务部门对税务筹划的态度和认识,了解正确筹划行为的判断标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着企业开展税务筹划行为的科学合法性,避免因对税法的随意理解而使税务筹划偏离税法制定的初衷,确保税务筹划方案的实施效果。
一、前言
近几年来国家根据经济的发展情况和人民生活条件的变化,对原有的税收制度进行深化改革,由于原有的两税并行制度不在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国家的相关部门便对税收制度进行深化改革,提出了有利于经济建设的营改增税收改革方式,给我国的各行各业都带来了变化,国家在进行税收制度改革试点的过程中,不断大力改革以及推进税收制度的创新以求寻找突破点,来推进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对于营改增的基本论述
1.营改增的基本论述
营改增就是将传统的营业税收改为征收增值税,是国家的一项减税措施,通过只对一部分产品以及服务进行征收税费。现阶段,由于建筑企业长期要缴纳巨额的税务,给建筑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国家为了推动建筑企业的发展,减轻他们的税务压力,我国加大了税收制度的改革力度,在税务改革的进程中,在试点改革的地方积极地推进营改增制度,从而有利于建筑企业自身的发展,并推动建筑企业的优化转型,加快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速度,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改革进程。[1]
2.两种税的区别
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较有很大的区别,虽然两者都是商品的流转税额,但是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缴纳方式和缴纳的税额数量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对经济的影响也不同,传统的营业税是通过对营业额与税率的乘积进行计算,并且税率对建筑企业是固定不变的,而对增值税来说,它等于合同额与税率的乘积,对于建筑企业的税率也不相同。[2]
3.营改增的意义
营改增的实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第一是营改增实际上是政府实施的一种减税形式,建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相关税务比较多而且繁杂从而不利于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而营改增能够减轻建筑企业的负担从而为建筑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第二是政府实施营改增措施后,能够补充传统的营业税的空白区域,减税手段的推行大大降低了建筑企业的税务负担。[3]
三、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工程项目所需的建设成本预算和实际建筑施工中的各个环节都有很大的联系,国家在实施营改增的措施后,对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影响非常大,使得预算造价和传统的方式产生了差距,导致造价预算失去了意义,而且改变了长期以来建筑行业的工程计价方案,对建筑企业的招标工作造成了直接的影响。建筑企业的相关部门对于工程的造价工作需要将这些因素和内容都要考虑进去,要把握好税额率的关键点,从而加强对建筑成本的控制。[4]
四、对策与处理方法
1.加强培训
在实际的工作中,相关部门应该提高管理意识,对营改增措施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去进行优化,而且建筑企业要增加对营改增的培训工作从而让更多的员工都能认识营改增,并且参与到营改增的训练中,让每个人及?r的了解到相关的变化内容,而建筑企业的财务人员更要加强培训的次数这样才能够让自己熟练地掌握相关的知识,从而做好自己的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能。[6]
2.完善体系
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的税收制度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因此建筑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和企业的管理人员都需要发生一定的变化,由于改变了长期以来建筑行业的工程计价方案,会对建筑企业的招标工作造成直接的影响,所以要参与的企业报价应该及时的了解相关的内容,尽可能的获得更多的增值税发票,从而为建筑企业创造更有利的竞争条件。而对于建筑企业制度的变化,建筑企业要充分的利用国家在营改增改革大试点区域的经验,学习和理解新的税务会计方法以及建立新的成本经验,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要结合当今时代的新技术,通过对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来确保财务变化与施工等相关问题的一致性,进一步减少工程项目的运作问题。[5]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行业;影响
在传统的营业税税收制度之下的相关建筑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大多数的企业的赋税都存在一定的重复征税的现象,使得企业在税负之下利益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削弱。而实行一定的营改增的增值税则在很大程度上优化了税负制度,使得企业经济得以有效发展,并且相关经济结构得到了优化。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相关影响
(一) 改善赋税严重的现象
在建筑行业的发展过程中,赋税对企业的收益影响是非常大的,一方面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在第二产业的类别中属于需要征收营业税的一项产业,在进行相关建筑材料以及建筑施工设备的采购过程中都需要进行征税,对于建筑行业的建材购买以及设备购买来说,动辄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价格,而在这其中所需要缴纳的税收也是非常大的,如果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营业税的税收没有进项税额抵扣的存在那么对于企业的税负承担是非常大的,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分税负极大的增加了企业的建设成本。而且对于建筑企业来说,由于其进行相关的建筑施工设备的更新也无法进行一定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使得企业进一步扩大成本问题,不利企业的发展。但是如果实行相关的营改增的税收制度,那么在很大程度上相关建筑企业在进行建筑材料的购置以及建筑施工设备的购买过程中所需要缴纳的大量税收都可以采用进项税额抵扣政策,从而大大降低了实际企业所需要缴纳的税额。对于传统的建筑企业的营业税的赋税承担严重的情况能够有效的进行减缓,从而保证企业的收益问题。
(二) 解决同行之间的税负不公问题
在实际的建筑行业中,不同种类的建筑企业所接触到的相关建筑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是不同的,而对于这些规模不同经营方式不同的建筑企业,其所需要缴纳的赋税也是大大不同的,即使有的建筑企业所实际进行工作的劳务方式都是相同的,但是税收的负担也存在一定的区别,这就使得相同行业之间会出现税收之间的差异问题,这种差异就导致了建筑行业内的不公平现象频频出现。而对于这种现象来说,采取一定的营改增的税收制度则能够非常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对于不同劳务方式的建筑企业来说,采取营改增的税收制度能够大大降低企业之间的赋税差异性,保证建筑企业在税收上保持一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建筑行业应对营改增的具体对策
前面我们对当前营改增税收制度对建筑企业的发展起到的影响进行了简单的概述,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建筑行业应对营改增的税收制度时所采取的对策。
(一)重视改革,更新赋税制度观念
在传统的建筑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在营业税税收制度的影响之下,大多数的企业都制定出了能够适应于营业税税收制度的相关管理措施和相关的税收意识,然而当采取了营改增的税收制度之后,大部分相关建筑企业的传统税收管理措施都是无法起到有效作用的,这种管理理念滞后的现象大大限制了企业的发展,而且对于企业的成本问题也无法起到帮助的作用。因此对企业来说面对营改增税收制度的一个首要的关键因素就是对企业内部的相关税收制度进行一系列的改善,保证企业能够面临营改增的税收制度下,保证企业的收益问题。而且就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相关建筑行业的企业所面临的最主要的成本问题就是物料的损耗,在这部分成本中的相关税负也是非常大的,而如果向企业依然采取传统的税收制度那么大多数的企业对于增值税的进项抵扣来说都是没有利用意识的,由于传统的营业税税负制度大多没有进项抵扣额这一说法,这种落后的管理理念就会在很大程度上使企业承担非常严重的成本问题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二)资源配置的优化改善
企业的资源配置主要是指企业进行一定的举措来将企业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使得企业资源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企业合理地对资源进行分配能够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并且对企业的税收也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当前采取的营改增的税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企业应当重视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大多数的企业都存在规模较大,劳动力人数非常多的现象,而且在一些大型的建筑企业来说,其劳动力数量是非常大的,除此之外,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数量和规模也是非常大的,因此对于这种大规模的资源来说,采取合理有效的优化措施,对其进行一定的配置能够有效降低企业面临营改增税收制度中的赋税增加的问题。
(三)选择正确的供货商
随着当前营改增税收制度的发展,在建筑行业发展中,建筑材料的损耗问题占据了非常大的税负成本,因此,在相关建筑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重视对建筑材料供应商的选择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选择具有权威性的建筑材料供应商能够最大程度上保证建筑材料的价格符合一定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波动,保证价格的合理性,从而使得建筑材料的相关税负问题能够最小化;另一方面对于建筑企业选择合理的供货商来说能够最大化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问题,使得建筑企业在相关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一定的质量。
三、总结
综合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营改增的税收制度既可以说是一种机遇,也可以说是一项挑战,如何把握机遇来应对挑战是当前建筑行业应当着重重视的。相关建筑行业重视营改增的税收制度改革能够使得企业获得有效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参考文献:
[1]杨丽峰,杨亦民.“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影响的实证分析[J].商业会计,2014(6):44-47.
[2]姜秀峰.“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工作的影响[J].会计之友,2013(26):82-83.
关键词:财政税收;创新;中小企业;扶持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7-0044-01
财政税收制度不仅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会造成影响,而且还是衡量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准,其对政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关系,所以财政税收制度是否适用于当下的经济环境[1],直接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对经济的发展影响越来越大,市场经济体制随之逐渐变革,财政税收制度也应当依据这一现状进行创新,给予中小企业更大的支持,使其健康发展。
一、创新财政税收制度的必要性
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下逐渐增多,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为适应中小企业的发展,维护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减少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财政税收制度也在进行创新。具体改革内容有:对各类不同的企业,税收制度进行了划分,退还出口商品的在国内各生产环节产生的间接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等政策。这些政策有效地将税收制度完成了转型,优化了预算体制,改进了财政支出体制,很大程度上使预算体制和转移支付更加完善和规范,提高了税收执法的层次,解决了税收中出现的执法不健全以及无信用可言之类的问题,使得税收制度能够更好地服务企业,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步伐,从而发展国家经济。
二、创新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型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中小企业在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影响下,发展得更为快速稳定,许多以扶持中小企业为目的基金[2],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对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有着扶持的重要作用。以下为扶持作用的几个方面。
(一)增加经济效益,扩大企业影响力
每个国家对于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划分虽然有不同,但是中小企业在国家经济的发展中有着重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比如,有数据表明,美国的中小企业占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40%。不只是美国,其他的国家也是如此,中小企业同样占据了较大的部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位置也会越来越重要。基于此,发展中小企业,创新财政税收制度,是发展经济和增加财富非常重要的保障。
(二)解决当前就业、择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每年都有大批的学生走出校门,踏上工作岗位,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也就成了社会的一个难题。工作岗位少而就业的人数多,有些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基本不招收已婚女性,甚至完全不考虑女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以及社会稳定。想要缓解就业难的问题,发展中小企业是比较有效的解决办法。虽然中小企业近几年处于稳步发展的状态,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是进行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扶持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优化企业资源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
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如果只是重视发展大型企业,而忽视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不仅会使大企业失去生机,而且会削弱大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注重中小企业的优势,发展中小企业,促进经济发展,合理将资源进行分配,有效利用资源,从而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
(四)发展融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改善,使得各个类型的企业都有了飞速发展。相较于大企业,中小型企业在融资[3]方面比大企业困难很多,比如中小企业的信誉等级比较低,贷款审批困难,因此中小企业在自身的发展中就有了很多的约束。而融资风险比较高,为企业能够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因此中小企业对融资涉及较少。在财政税收的创新上,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做出了缓和举措,虽然政府不会担保风险,但是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保障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所占据的地位日益提高,其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提供了很多的就业机会,缓解了就业难的问题,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总而言之,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对财政税收制度进行创新,寻找适合当下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制度,解决中小企业在资金问题上的后顾之忧,为中小企业提供与大企业公平竞争的平台,引导市场经济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玉婷.政府与市场的理性选择――关于政府对市场小微经济扶持问题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6,05: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