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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研究

时间:2023-08-31 16:08:0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收筹划研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收筹划研究

第1篇

1.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意义

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亦是一种合法行为。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或者一些税收弹性实现企业想要减轻税负的目的,采取这些有效的税收筹划策略,可以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实现税收成本的降低,以谋求企业经济效益和价值的最大化,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根本所在。]同时,税收筹划的开展,还可以给企业带来另外的一些收益,比如说,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更好的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为企业的纳税业务提供更好的保障。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实现更多的价值创造,在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税收筹划的意义越来越大。

2.理论概述

2.1税收筹划的含义

所谓税收筹划,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税收政策为先导,结合企业的自身发展情况,以税收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选择最合适的纳税方案,用以处理企业生产经营和理财活动筹划,具有合法性。税收筹划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简单来说,狭义的税收筹划指节税筹划,广义的税收筹划在节税筹划的基础上还包括避税筹划。

2.2税收筹划涉及的总体原则分析

2.2.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首要原则,也就是说,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范围合法;二是符合经济法规要求;三是时刻关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更。

2.2.2事先筹划原则

税收筹划一定要事先筹划,作为一项纲领来指导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并且是发生在经营活动之前。事涉税行为分为三种情况,即事前的涉税、事中的涉税和事后的涉税。事前的涉税侧重的是对税收的预测和计划,事中的涉税侧重的是对整个方案的控制和实施,而事后的涉税侧重于总结分析。

2.2.3系统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要注重整体性原则,时刻维护企业的整体目标,同时要关注企业的发展动向以及所处环境的变化,更要注意国家政策、税法的变动,将各种税收因素和非税收因素的影响都控制在内。

2.2.4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谋求经济效益和价值的最大化,则应考虑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考虑是否会有其他费用的产生,或者是经营风险的产生。筹划过程应以企业长远发展为目标,考虑长远利益。

2.2.5综合平衡原则

税收筹划不是一项单一的财务活动,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税务筹划的开展必须服从企业整体的财务目标,并为之服务,注重综合平衡。假若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只片面追求自身效应的提高,而不为企业长远利益考虑,紊乱企业的经营机制,扰乱企业的理财秩序,增加企业经营风险,都有违于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所在。

3.目前我国税收筹划中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税收筹划尚处在较低水平,普遍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3.1企业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企业在税收筹划上存在认识不足,且筹划意识薄弱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认识不足,容易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相混淆;其次,对税收成本控制欠缺,对税收筹划所创造的价值认识不够;再次,对税收筹划的范围了解不够,片面局限于税收优惠政策等,缩小了税收筹划的空间范围。

3.2税收筹划的事前预测与重点把握不当

目前,企业税收筹划仍然处在一个被动的位置上,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缺乏分析,对税收筹划重点把握不到位,不区分税种,不考虑如何使税基最小,不考虑如何使企业享受最低税率,而只是在项目完成之后,才会去考虑账务处理达到节税的目的,这都是税收筹划事前预测不够造成的被动效果。

3.3税收筹划的成本收益分析相对不足

税收筹划不等于盲目的节税,对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分析不够,是目前大多数企业存在的通病。企业在采取节税措施的同时,企业所付出的代价是否已经远远超过企业所减少的税额,这是被大多数企业所忽视的问题。这种盲目的节税不但不会为企业带来经济收益,反而会扰乱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打乱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阻碍企业的正常发展,得不偿失。

3.4对税收筹划的风险认识不足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预测性的计划决策方法,风险难免存在,影响税收筹划风险的因素有很多:首先,这是一项主观行为;其次,在征缴双方方面,税收筹划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再次,由于纳税人对反避税措施的忽视,同样会造成不同程度的风险。而目前大多数企业存在一种误导,那就是过分信任税务筹划机构,而忽视了其本身存在的风险。

4.税收筹划方案建议

4.1提高认识,加强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税收筹划专业人才在我国十分缺乏,相关部门应将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将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重视起来,加大投入,建立相关培训制度和政策。一是,定期组织学习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更好地掌握国家的税收筹划现状;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税收筹划的在职岗位培训,并采取继续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三是,出版税收筹划实例与理论成果刊物,进行系统的探讨和学习;四是,加大税收筹划课程在高校的开展力度,加强理论知识的储备和完善,为更好地实现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储备力量。

4.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4.2.1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纳税人的身份可以从内资和外资两方面来考虑,在我国目前来看,外资企业享有更多的优惠政策。比如,针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国家给予从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但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且经营超过十年。

4.2.2地点的选择

企业可以在设立地点上寻求税收优惠,设立地点的选择影响重大。企业可以选择低税率的地区,享受国家的减免税优惠政策,比如经济特区、沿海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老、少、边、穷”地区等,这些地方的选择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同时也为税收筹划创造了有利条件。

4.2.3投资方向的选择

我国对下列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举办知识密集型项目及基础设施的企业等,这种税收优惠来源于我国对产业结构的调整要求。

4.3合理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来自于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等情况的变化,鉴于其是一项事前预测性的决策方法,风险必不可免。因此,对于风险的考虑,更应作为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尽量预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尽量多的考虑造成风险的因素,并针对不同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以实现规避风险的目的。规避风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握整体,站在全局的高度统筹规划企业的整体税负,并看到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活动的联系,时刻注意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动向,控制好成本与收益的关系,以期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4.4延期纳税

递延纳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经税务机关审批,可将其应纳的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递延纳税的各种途径,使企业无偿获得一笔零成本的资金,也就是说,企业可以使用这笔税款进行资金周转、增加股东权益等而不需要支付任何利息。递延纳税的产生往往出现在下列这种情况,纳税人在一定纳税期内得到一笔高所得,国家规定对这笔高所得可以在以后若干个纳税期内分期进行计税和纳税,还有就是对取得高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款进行分期缴纳。延期纳税后缴纳的税款由于币值下降,降低了实际税款,因此延期纳税还可以转嫁通货膨胀的风险。

5.结论

第2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新税法;运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税收与我们的生产生活关系日益紧密,尤其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只要发生了应税行为就应该依法纳税。企业迫切希望进行科学合法有效的税收筹划,达到降低实际税负的目的。于是,如何运用税收筹划,为企业创造价值逐渐成为企业关注的新焦点。要想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就应该在了解熟悉相关税法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税法上的优惠政策或者其他对企业有利的规定,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点

税收筹划指的是企业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对纳税人的投资、筹资、日常生产营运活动以及其他理财活动,达到节税或避免税收损失的一系列行为。大的方面来说,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部分,对企业的整体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按筹划所涉及的具体活动环节划分,税收筹划可分为投资活动税务筹划、生产运营活动的税务筹划、筹资活动的税务筹划等。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税收制度法规也在不断修订完善,尤其是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实施,对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了一些新的变化和挑战。

税收筹划作为一项企业特殊的财务管理活动,它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合法性。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畴内进行,以不违背法律为界限,不能超越法律的规范,与偷税避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税收筹划是国家政策予以引导和鼓励的行为。第二,前瞻性。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第三,目的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通过选择低税负或者滞延纳税时间而取得税收利益。第四,普遍性。由于各税种在纳税人、纳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减免税及纳税期限等方面的规定一般都存在一定差别。这给纳税人提供了税务筹划的机会,同时也决定了税务筹划的普遍性。

税收筹划对于我国企业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方式,增加企业收入和利润,同时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和增加后续税源。因此,企业应该重视税收筹划。

二、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虽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大部分企业都意识到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开始关注税收筹划,但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具体纳税实践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认识不够,税收筹划意识不强

由于我国企业的纳税意识与发达国家尚有较大差距。往往未能真正认识税收筹划的实质,片面地认为税收筹划仅仅是为了少缴税,不仅如此,不少企业还将税收筹划等同于偷漏税款,甚至是采用诸如偷税、漏税、抗税等财务违规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所以税收筹划在企业的具体实践中存在很多偏差和误区,使得纳税筹划的功效大大减弱。

(二)企业税收筹划水平不高,缺乏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

目前我国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更关注于短期甚至仅仅只是当期的节税效果,考虑的仅仅是不同方案的税负差别,甚至只是初步的规避额外税负,常常为了眼前的税负降低而游离于违法与偷税的边缘;缺少全盘考虑的长期纳税筹划,未顾及到企业的长远利益,更谈不上通过呼吁、引导等方式积极争取对自身有利的税收政策等高级的税收筹划。

(三)人员素质较低,缺乏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税收筹划是由企业的纳税人员、财务人员甚至只是一般的行政人员来负责,由于知识水平有限,知识更新较慢,业务素质较差,无法满足税收筹划工作人员所需具备的财务、税收、管理、统计等多方面的能力要求。由于缺乏能够胜任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企业即使有心进行税收筹划,恐怕也难以落到实处,无法满足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发展要求,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缺乏税收筹划风险意识,忽视税收筹划的风险管理

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而这些不确定因素若处理不当,很容易就带来不利的后果。特别是当税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补充时,政策不定期的变动将对对企业的税收筹划,尤其是长期性的税收筹划带来巨大风险。加上企业自身并未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中的风险,没有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未对纳税筹划中的风险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往往影响到纳税筹划的整体效果。

三、新税法下如何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

在新税法颁布实施后,要想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更应该针对新税法改革的特点。新税法改革中对纳税主体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对税率进行了变动、明确了应纳税所得的范围,并且总体上减少了税收优惠政策。只有在熟悉新税法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才能让税收筹划更好地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服务。本文将从企业生产经营的投资活动、日常运营、筹资活动三个环节进行税收筹划。

(一)企业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筹资活动是企业为了实现生产经营、对内对外投资以及调整资本结构,有效筹措资金的一系列活动。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资本结构、选择最佳的企业整体资本成本以及有效管理筹资活动产生的财务风险。由于企业的筹资活动可以通过改变资本结构、资本成本和财务风险来影响企业的最终价值,所以说,企业有较大的空间可以进行筹资活动的税务筹划,企业进行筹资活动税务筹划主要应分析资本结构的变动会对企业业绩和税负产生怎么影响;企业应当如何安排资本结构,才能在节税的同时实现所有者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企业应该如何管理筹资活动的税务筹划风险。筹资活动的税务筹划就是通过通常兼顾的方式,采用最佳筹资组合,合理安排财务结构,规避财务风险,从而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由于不同的筹资方式对应着不同的筹资渠道,不仅会形成不同的资本结构,而且会形成不同的税前、税后资金成本。企业的筹资活动除了希望能够筹集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外,还应该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而不同方式筹集的资金不仅影响到企业的资本成本,同时还影响到企业税负的高低。具体来说,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通常可以通过从银行取得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融资租赁以及利用企业的保留盈余等途径取得。其中权益性资金,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企业的利润应先上缴企业所得税,才可用于股息、股利分配等,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权益性资金不需要企业偿还,所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财务风险;而债权性资金则不同,债权性资金所带来的利息支出在税法上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有抵税的功效,但同时由于债权性资金需要企业进行偿还,所以也给企业带来了财务压力。除了通常意义上的权益融资和债权融资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筹资,它是介于权益融资和债权融资之间,通过将出租物的所有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方式,既可实现融资,又可到达节税和优化财务结构的目的。不同的筹资方式会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以及相应的财务风险,也为企业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同时考虑到风险和收益的相生性,企业在进行筹资活动税务筹划时,应比较进行收益和风险的综合评估,权衡利弊得失,才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企业经营活动的税收筹划

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是企业得以长期生存发展的根本活动,对企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合理分摊费用等方式来实现。其中会计政策方式的选择包括但不仅限于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选择、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等等。固定资产折旧指的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内,采用确定的计价方法对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损耗额进行系统性的分摊。比如将固定资产折旧的损耗逐步转移到产品成本、期间费用中。目前税法中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包括平均使用年限法,加速折旧法,产量法等。由于折旧有着抵税的作用,折旧的多少直接影响成本的多少,利润的高低,及应纳税额等。同样的道理,企业存货计价的方式也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不同的存货计价方式也会对企业纳税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特点,选择最有利的折旧方式和存货计价方式,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此外,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分摊费用进行纳税筹划。这里的费用主要指的是生产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由于费用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当营业额一定时,成本增加,利润就会相应地减少,利润减少就使得税基减少,最终导致应税金额的减少,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是由于这个时候企业的利润也是减少的,所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不光要考虑到纳税的减少,还要考虑企业的整体效益,才能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三)企业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

除了企业的筹资活动和经营活动外,企业的投资活动也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活动。企业的投资活动包括企业间的合并重组、合营联营等,可能涉及跨区甚至是跨国的投资活动。由于不同的投资方式、不同的投资地点、不同的投资核算方式会带来不同的税负水平,这也给企业的投资互动提供了税收筹划的机会。企业投资活动方面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选择恰当的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成本法或者权益法)进行税务筹划;通过推迟开始获利年度,延长经营期或者利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进行税务筹划;通过保留低税率地区企业的税后利润不予分配转增资本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税务筹划;通过选择直接投资建厂方式或者通过兼并收购当地企业等方式进行投资来进行纳税筹划,从而达到减轻投资方税负负担的目的。

四、结束语

企业的税收筹划要符合国家的税收要求,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能够起到减轻纳税人负担的作用,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不仅能够实现税收成本最小、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实现企业的内在价值,更是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捷径。因此,我国企业应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正确地去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高丽萍.企业筹资中的纳税筹划研究[J].财会文摘,2009(5).

3、翟继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

第3篇

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业务涉及物业、基建、建材、商业、广告等多方面,涉税种类的多样化使得房地产企业必须精心进行税收筹划,否则将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2002年,我国开始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作为税务工作的重点之一,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税收环境。最近几年,我国政府更是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2013年3月,新国五条出台,提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个人所得部分征收20%的税收,这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来源于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从税收筹划的含义入手,探讨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有助于正确把握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本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个产生于本土的词汇,最早提出税收筹划概念的学者是英国的汤姆林爵士。他指出,纳税人不仅仅有履行纳税的义务,在纳税的过程中,还应享有一定的权利,在不违反税法规定之前提下,纳税人有权利通过合理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政府对此没有权力强迫任何一个纳税人多纳税。虽然汤姆林爵士并没有对税收筹划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但此观点的提出为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后不久,荷兰财政文献研究局(IBFD)就对税收筹划进行了界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为了实现缴纳最低限额税款的目标,对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的过程。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国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越来越准确,美国学者W.B.梅格斯在其专著《会计学》中,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在不违反税法基本规定的前提之下,对各项涉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使得纳税时间延迟或少缴税。

就国内而言,当前对税收筹划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著名税收研究学者盖地教授在其专著《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就是在遵守我国基本税收法律与政策的前提之下,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对企业设立、重组、投资方式、经营方向以及管理理念进行事先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增加收益之目的。综合而言,从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研究来看,都认为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涉税活动,与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活动相比,具有较大的区别。一方面,税收筹划遵守了相关的税收法律与政策,是一种合法、合理的行为,而偷税、漏税却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故意欺骗征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而偷税、漏税却是事后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后。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当前影响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正是在不同的税法环境和会计环境之下,使得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时,必须注意外部环境的变化。

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主要突出了两大方面的变化:第一,税前扣除项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旧的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两大内容的变化,使得房地产企业不能继续沿用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重新进行税收项目的选择与安排。房地产企业如何在收入相同的情形下,尽量增加税前扣除项目的金额,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计税基础,是房地产企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2.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取消了原有的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开始向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转变。此种计价方法的转变,将对房地产企业的毛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波动。不仅如此,在我国当前通货膨胀的市场背景之下,原有的后进先出方法可以减免或抵扣一定的税收,而改变此种计价方法之后,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必然会使其税负增加。由于房地产企业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一旦取消或限制存货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当期损益,进而对房地产企业税金和利润空间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新会计准则增加的一项规定,单从字面上看,该条准则似乎是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出台的会计规范,事实上并非如此,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因此,它并非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制定的规范,但此条准则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却较为显著。该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企业对房地产企业所持有的房地产进行科学而合理的分类。此条准则还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确认都作出了明确的说明。从实际效果来看,如果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运用此项规定,将使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增加。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作为当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国房地产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房地产企业也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较多的利润。因房地产企业无论在收入还是支出方面,所涉及的金额都较为巨大,加之其涉及的税收项目种类繁多,很多房地产企业往往意图通过偷税或漏税的方式来达到节税之目的,使得税收筹划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虽然我国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房地产企业大多是大型企业,在涉税过程中纳税金额较大,这使得有些房地产企业往往存在偷税或漏税的思想,认为进行税收筹划并不能给企业减轻多少税负,而偷税或漏税却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节税空间。为此,有些房地产企业设置两套账本,做假账。对外一套账本,专门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对企业内部又是一套账本,以记录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税收筹划意识的薄弱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严重的税收风险,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仅仅需要补缴税款,还面临高额的罚款,更为重要的是,这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信誉,对于房地产企业未来的发展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进行税收筹划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税收筹划组织机构的不健全也是影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分析当前的房地产企业组织内部建设,可以发现极少有房地产企业会专门设置税务部门,以负责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都是交由财务部门负责。税收筹划工作的专业性程度不会低于财务工作,此项工作不仅仅要以企业财务管理为基础,还需要相关的人员对税收法律和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律和政策繁多的背景之下,不同区域的涉税项目计算有较大差别,这无疑对税收筹划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完全依靠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来解决税收筹划问题,显然难以达到实际的目标,需要设立企业税务部门,专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三)税收筹划内部管理缺乏

房地产企业业务的多样化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复杂性与系统性,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内部要形成良好的内部管理体系,特别是各部门之间,要有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正常开展。然而,当前房地产企业有些部门之间的内部合作脱节,比如公司销售部在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之时,由于销售人员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没有依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使得财务部门在核算时,往往出现较多的问题,进而影响到税收筹划工作;比如我国税法针对打折销售和买房送装修两种销售方式规定的计税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打折销售的计税方式是依据打折后的金额计算,而买房子送装修是依据购房款加上装修款的合计金额计税。因此,只有在房地产企业内部加强管理,使得税收筹划人员全面掌握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情况,才能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作出正确的方案选择。

三、解决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对策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之下,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将越来越严格,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涉税环境也越来越复杂。由此,房地产企业必须正视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当前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也会越来越完善,如果房地产企业还是想通过偷税或漏税等违法手段来达到节税的目的,显然难以实现。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建议国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展示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使广大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收筹划与漏税、偷税的区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让房地产企业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二)设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强化税收筹划管理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组织缺失的现状,建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进行税收筹划尤为必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将税收筹划组织作为一个单设的机构,专门负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建议房地产企业在风险管理部下面专设税收筹划部门,设置主管或经理一名,负责领导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制定各项总的税收筹划方案或措施。在主管或经理下面配置3―5名税收筹划专员,负责企业具体税收筹划事项的执行。

在建立了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之后,就需要充分发挥税收筹划部门的作用,这需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税收筹划部门能够准确掌握房地产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信息,进而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另一方面,还必须提高税收筹划工作者在房地产公司的地位,给予其良好的职业晋升通道,为其参与公司战略管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税收法律和政策研究

为了适应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会及时调整相应的税收法律和政策。从这个层面上讲,税收法律和政策将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之下,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变动很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只有加强对相关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及时系统地了解税收法律和政策的变化,才能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不断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税收筹划风险。建议房地产企业在设置税收筹划专员的同时,设置税收研究专员,以加强房地产企业对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

第4篇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税收筹划 案例分析

一、研究背景

税收筹划近年来在税收管理领域的应用研究和企业决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那些知名的国际公司已成立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深入研究各国税收法律法规,针对这些法律法规制定出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并取得了很大的经济 效益。税务筹划能够提高企业的财务效益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因而获得了管理者及学术研究者的普遍关注。

二、国内外现状

(一)国内现状

在西方国家视为“智慧者的文明行为”的税收筹划,在我国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被视为。税收筹划在国外早已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行业,而在我国,关于纳税收筹划的研究才是近些年的事情,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更是少之又少。1994年,我国才有了第一本关于税收筹划的专著;2000年,我国才开始全国范围内的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2001年,中国税务报社举办了关于纳税筹划的研讨会,至此,税收筹划才在我国开始得到认可。

(二)国外现状

在国外,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早在20世纪初期,税收筹划便取得了西方多国各政党及政府各界的承认并批准实施。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上在经济发达的国家已达到成熟甚至狂热的阶段。近几年来,国外税收筹划的研究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和深入,针对不同的行业,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税收筹划思路与方法。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比较

综观国外研究者的成果,可以看出国外研究呈现出以下特点:首先,国外大多数学者的宏观研究都是以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为背景,重点研究所得税的避税问题。这与发达国家税制结构以所得税占主要地位有关。其次,国外大多数对企业税收筹划的微观研究都是以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为主。特别研究发达国家的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利用这些国家之间的税制差异及漏洞,通过运用关联交易价格方式达到调节跨国公司纳税事务的效果。

三、房地产企业的概念

关于房地产企业,我国官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从该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只是对房地开发企业进行了界定,而事实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是众多房地产企业的一部分,还有诸如房地产销售企业、房地产租赁企业、房地产物业等等。

四、房地产企业的特征

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征。房地产企业因为其业务的复杂和多样性,其特点更加鲜明。下面简要阐述一下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特征。

(一)业务范围广

房地产企业业务多元化且运作程序复杂。其业务面通常涵盖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房产建设、工程验收、销售管理及物业服务等领域、贯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业务实施过程中涉及市政、园林、环卫、金融、财政、税务。房地产企业税负特征及纳税筹划的理论分析等各个职能部门,牵扯面广,运作程序比较复杂。

(二)生产经营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

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周期比较长,资金需求量比较大。由于房地产企业业务的复杂性,我国房地产企业从立项、开发、建设、销售到结项一般需要几个年度,特别是一些大型项目的开发,需要的时间更长,我国商品房的平均经营周期大约4年。同时,房地产企业又处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当中,整个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流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

五、税收筹划的定义和特点

(一)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它来源于 1935 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与意义

(1)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税收筹划的基本目标是在可接受的税收风险水平下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实现这一目标,具体可细分如下: 1)合理进行纳税申报。 宏观经济形势和税收法规政策不断地变化和调整,作为纳税人需要不断的学习,即使准确的理解把握现行税法,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能降低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防止额外成本费用的发生。2)降低纳税成本。纳税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直接成本指的是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直接发生的人、财、物等成本费用。3)全面减轻税收负担。这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税收负担的轻重不是具体纳税数额的多少,而是税收负担的比率。

(2)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企业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有以下几点: 1)税收筹划可以促进企业纳税意识的提高。税收筹划和纳税意识具有一致性,税收筹划本身就意味着企业纳税意识的提高。2)税收筹划可以健全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

税收筹划的方法比较多,但是无论哪一种税收筹划方法归根结底都是在具体的背景下的运用,是对具体税制要素的选择,其目的都是达到事先确定的税收筹划目标,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1)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法关于减免退税的优惠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例如,税法规定持有非经营用的房产免交房产税,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税法关于其涉税环节的减免税退政策进行合理的纳税安排以获得节税的收益。

(2)努力适用低税率。尽力选择低税率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房地产企业销售房产需要按5%缴纳营业税,而建筑安装服务只需要按3%缴纳营业税,同时土地增值税是四级累进税率,房地产企业应该通过一些必要的手段尽量按照较低的税率纳税。

(3)扩大可抵扣项目金额。通过可抵扣项目的调节进行纳税筹划。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中,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都涉及成本费用的扣除。房地产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这些可抵扣项目,努力增加可抵扣项目的金额,进而相应地减小税基,税基的减小会使应纳税额得到明显的下降。

(四)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2008年1月1日开始,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主要突出了两大方面的变化:第一,税前扣除项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旧的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两大内容的变化,使得房地产企业不能继续沿用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重新进行税收项目的选择与安排。

(2)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税收筹划的影响。2007年1月1日,我国开始推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展税收筹划仍然会产生很大影响。一方面,在新会计准则里面,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引入进来,计量属性将直接影响着房地产企业流转税的计算,房地产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之时,必须选择合适的计量属性。

六、结论

第5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风险;原因;措施

一、税收筹划相关问题分析

(一)税收筹划与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也叫做税务筹划、纳税筹划,指的是纳税人以税法规范为依据,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投资决策、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方法的有效选择,采用最优的纳税方案,追求低税负或滞延纳税时间的目的,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税收筹划作为一项高级理财活动,跟其他财务决策一样,受到各种主客观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很可能导致其实施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的经济利益,甚至由于企业某些方面违背税收精神,需要为其偷税行为承担额外惩罚。这种实施结果与预期不一致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即通常的税收筹划风险。可见,税收筹划风险是因税收筹划失败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和负担。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类型

1、经营性风险

经营性风险即企业日常税收筹划活动中面临的风险,主要体现为企业在对具体的经营活动上的把握性。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依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因而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专有性。政府通过税费参与企业经营分配,但未承担经营风险。

2、合规性风险

合规性风险也叫法律风险,即纳税人在制定、选择和实施相应方案时,面临的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而可能承担补缴税款的法律义务和偷逃税的法律责任或者处罚。

3、操作性风险

实际中,操作性风险主要表现在员工素质、基础设施、税法体制等层面,指的是因为员工素质不高、程序审批混乱、基础实施不完备、技术水平差、运作效率低等相关因素,引发失误导致税收筹划效益不确定性的风险。

4、效益性风险

效益性风险体现为企业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等的风险。企业可能过度强调对税负的降低,忽视相关成本.使发生的纳税筹划成本得不偿失,造成无形之中的损失。在税收筹划的决策中,需按成本效益原则进行。

5、环境性风险

税收筹划必须在一定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下实施。备选方案选择受制于企业税收筹划所面临的环境。税收政策的调整以要求企业的税收筹划选择、决策、程序也进行必要的调整。环境性风险针对企业长期的筹划比短期的筹划更重要。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影响因素

(一)纳税人税收筹划目标的短视性

受制于企业目标的短期性,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企业倾向于锁定税收优惠的特定有效期限,为了追求优惠期内税收减让、退免的相关好处,企业更多的会不顾自身承受范围开展上述行为。毫无疑问,种种过度行为导致企业的财务计划和发展规划的盲目与混乱,进而影响企业的正常业务的平衡协调,如此一来,既不能实现节税的行为初衷,又丧失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机会与大好前程。

(二)税收筹划者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税收筹划者的自身素质是税收筹划风险出现的内部约束条件。可以说,一个纳税人对税收、财务、会计、法律等相关政策与业务掌控程度直接决定着税收筹划风险的大小。纳税人制定、选择、实施何种税收筹划方案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纳税人的主观判断,这里涵盖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认识理解、对税收筹划条件的把握认知等诸多方面。目前,我国纳税人的业务素质整体偏低,纳税人对税收、法律、财务、会计等政策业务的掌握程度较差,使得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最终成功受到内部条件的制约。在业务素质水平低下的阻碍下,即便纳税人存在急迫的税收筹划愿望,落实到具体的筹划行为上也很难有成效或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相关政策的发展变动

作为纳税人最易忽略的内容,政策的变动性构成了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外部约束因素。在纳税人的严重,内部的涉税行为才是重中之重。本质上,税收筹划有合理合法性,并不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但因为税法的变动性,税收筹划成功的盖然性就产生了较大的不确定性,这就导致税收筹划法律风险的不可避免。实践中,税法一旦修订,曾经是税收筹划的依据就会消失或变动,筹划假定的结果可能发生与预期背道而驰的结果。假如税收政策或成立条件变化,原税收筹划方案由合理变成不合理甚至合法变成非法也不是没有可能,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税收筹划的成本高于收益的风险。

(四)行政执法的风险

税务机关对税务活动的界定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和主观性,这就可能出现业已实施的税务筹划方案难以获得税务机关认同的危险。实践中,大量税务筹划活动运作在法律的模糊地带,税务筹划人员难以精确把握其确切边界,再加上某些问题在概念指向上本来就模棱两可。而且税务执法人员时常会按照自身对法律的认知判断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倘若税收筹划的方案未被认可,其实施被界定为偷税、避税的概率就会大大增加。

三、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与控制

首先,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无论是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还是接受筹划的纳税人,必须认识到风险的客观存在与难以避免,在生产经营活动和涉税事务中始终提高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意识。在信息时代,利用先进发达的网络设备尽快建立完善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非常必要,实时监控税收筹划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一旦风险出现,立即向筹划者或经营者示警。这个预警系统的作用一般有:信息收集功能。在批量搜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市场竞争状况、税务行政执法情况和企业本身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的信息,加以对比分析,判断预警与否。危机预知功能。在大量信息分析的基础上,出现引发税收筹划风险的关键因素时,系统应预先发出警告,提醒筹划者或经营者未雨绸缪事先应对。风险控制功能。当税收筹划可能发生潜在风险时,系统应及时寻找风险产生的根源所在,帮助筹划者或经营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避免风险的发生。

其次,不断提高纳税筹划人自身的素质,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进行。作为纳税筹划的核心,筹划人是筹划过程中的主体,很大程度上筹划人的知识和经验直接决定筹划的成功与失败。这就对其提出了很严格的要求:必须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对合法、非法的界定以及两者的界限都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从总体上确保纳税筹划财务处理符合税收法规及征管规定。具备较熟练的税务和财会专业知识,掌握税收业务和征管方法,熟知税收法规中可享受的优惠条款,清楚和掌握税收优惠事项的申请审批程序和应具备的条件以及财会方面的专业知识,确保纳税及财会业务处理符合规范。具有可以进行纳税筹划的事项,即拥有介于税收征管法规非明文规定的事项。必须声明的是,一些综合性较强、事关企业全局的较大税收筹划业务,借助税务机构与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是极其重要和必要的,可以达到分担转嫁风险的功效,最终事半功倍。

再次,协调企业同税务机关与财政部门的关系,平衡利益分配。税收一方面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也是国家参与企业经营成果分配的重要形式。实践中,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但凡得不到被税务机构的认可,那么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就无法具有合法性,也就难以获得应有的收益。这就要求在税收筹划前,要及时获知道有关的有价值信息,不断强化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对话机制,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争取达到税法理解上的一致性,尽量减少无效筹划的发生可能性,这也是企业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必要手段。

最后,遵守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税收筹划时,既考虑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还要将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过程中放弃方案的可能收益作为机会成本进行考察。整体税负的降低是税收筹划的着眼点,个别税种税负的减少不是最关键的部分。因为各税种的税基具有内部关联性,具有此消彼长的关系,某种个税税基的缩减可能引起其他税种税基的扩大

参考文献:

[1]邓卫红.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规避[J].商业现代化,2011.2

[2]范宾.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J].企业导报,2009(7)

第6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 新税法 原理 运用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原理分析

节税是税收筹划的最重要原理。[1]由此从节税的角度出发可分为绝对节税与相对节税。

1、绝对节税原理

绝对节税是指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使得企业所缴纳的税收的绝对值总额直接减少。这种税收筹划根据不同的情况又分为直接节税和简介节税两种。[2]

直接节税简单而言就是直接减少企业纳税的税收绝对额。例如,在某生产性企业的税收筹划中,初步统计,该企业一年的生产销售总额在不含税的情况下为200万元,货物购进总额在不含税的情况下为120万元。如果该企业以一般纳税人的身份纳税,其应缴的税收为200―120(×17%)=13.6(万元)。如该企业在税收筹划时及时将企业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则该企业的纳税年总额为200×3%=6(万元)。[3]筹划结果则是纳税绝对总额减少了7.6万元。

间接节税是指通过对同一税体客体下的不同纳税对象的选择,节约中间环节的纳税,从而使得在绝对税额不变的情况下,达到节税的效果。例如,某跨国公司富豪有100亿,由于突发病情,需要将他的财产赠给他的子孙,他有一儿一孙,均已有自己的事业,十分富有,按照相关规定,其遗产税率为50%。如按照通常的税收纳税,若由他儿子继承,然后再赠给其孙子,则这笔遗产需要缴纳的税收为l00×50%+50×50%=75亿元。若经过税收筹划直接赠给他孙子,则其缴纳税收为100×50%=50亿元。这之中就间接节约了25亿元。

2、相对节税原理

相对节税原理则是指在遵守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前提喜爱,在一定时期在纳税总额不减少的情况下,根据各个阶段纳税额的不同来减少某一时间段的纳税总额,利用此资金再次投资增加收益,相当于减少了税收。相对节税原理主要考虑的是货币在某一段时间内的时间价值,企业可以通过推迟回收资金或者提前开支项目来扣除资金,以达到推迟纳税的效果。这之中的时间就是企业取得的一种无息贷款,可以通过资金的再投入来增加收益。例如某生产企业由于业务的需要进口一口价值20万元,使用年限的5―8年的生产仪器设备,预估年净产值为8000元。通过对税收的筹划会发现,按照五年的短时间折旧的方式进行纳税,对企业较为有利。因为,按8年折旧年节约所得税为 (200000-8000)÷8=24000×25%=6000元。按5年折旧年节约所得税为(200000―8000)÷5=38400×25%=9600元。

二、新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原理的具体运用

1、企业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

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对企业税收筹划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它对企业效益以及企业的税负都有着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要对企业筹资活动进行税后筹划首先要对筹资的方式进行优化,以优化企业资产结构,选择合适的企业纳税方式。同时,要根据不同的筹资方式选择不同的筹资渠道和税收筹划。而目前的筹资方式主要可分为权益性资金和债权性资金。权益性基金不能在缴纳税收钱扣除,而债权性资金所带来的利息可以在缴纳税收前扣除。但二者都存在一定的风险,会给企业带来一定负担。除此之外,融资租赁较前两种方法对税收筹划更加有利,这种筹资方式不仅能够实现融资还能够有效实现节税的目的。

2、企业经营活动的税收筹划

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税收筹划方式主要有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分析、合理分摊费用等税收筹划方式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税收筹划的主要方式。其中会计政策分析是最为常用的方式。[4]其内容包括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与固定资产折旧方式的选择。而存货计价法则主要依靠先进先出、后进先出、个别计价、移动平均等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固定资产折旧方式有加速折旧法、平均使用年限法、产量法等。[5]对于折旧和存货方式的选择直接决定成本的多少,同时影响企业利益。同时,采用合理分摊费用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当营业额相对稳定时,增加成本,利润会相对减少,税率或者税基也会相对降低,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3、企业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

合并重组与合作联营是企业投资活动的主要方式,其中很可能涉及跨国投资。这就出现了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投资方式、不同的财务核算方式、不同的税收政策都会造成带来不同的税收筹划效果。这就要求企业选择科学合理的投资核算方式,根据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税收筹划,通过直接投资建厂、合作联营、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投资,根据税收政策推迟获利年份或者保留低税地点的税后利润而继续投资的方式来进行利润分配和税收筹划,可以通过地点的选择、获利日期的选择来使得投资的税收降低,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三、结语

企业税收筹划是企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违法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了有利于企业节税的纳税方式选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企业经营模式、投资方式、企业经营活动的增多,企业的税收筹划也显得越来越重要。选择科学的税收筹划方式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规避财务风险,还能为企业节约成本,提高企业利益。

参考文献:

[1]韦冬民.浅析企业税收筹划的误区及走出误区的途径[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4):30.

[2]聂卫东.合理税收筹划提高企业效益――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J].会计之友,2010(19):53-54.

[3]赵维.浅析国有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创新[J].中国对外贸易(英文版),2012(8):19.

[4]范晓程,喻学惠.企业税收筹划实施途径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0,22(7):50-51.

第7篇

关键词:企业财务决策 税收筹划

一、企业税收筹划概述

当前,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内外经营环境,日常管理任务也越来越重。税收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管理工具,在现代企业生产决策、目标考核、绩效评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实施有效的税收筹划并合理规避其中的风险,对于企业减轻税务负担,提升企业自身活力和整体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是企业实现顺利健康发展,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合理的税收筹划对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增强企业整体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强化税务管理合理税收筹划对于有效减轻企业税务负担,增强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将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实施税务管理,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税收筹划分析

税收筹划是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企业应将税收筹划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在税收筹划的各个关键环节都要注意有效把握,并做好各个环节之间的税收筹划衔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都倾向于扩展自身经营范围,实现多元化经营,经营活动涉及众多领域,经营的行业多元化、资金流复杂而且结构成本复杂、收益情况不均衡、涉及的税收政策也比较复杂。

企业一般都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经营活动涉及众多领域,经营的行业多元化、资金流复杂而且结构成本复杂、收益情况不均衡、涉及的税收政策也比较复杂。对企业来讲重点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教育附加等,这些税种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在企业的税务负担中占有比较大的比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教育附加在企业的税务负担中占有比较大的比重,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重点。一般来讲负债筹资需要面临固定的利息压力,所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大,但是其利息可以税前扣除,有效减轻税务负担。权益性筹资的风险较小,但是不能够税前扣除,其股息是从税后利润支付,税务负担相对较重。企业的资金筹资方式多种,也可以通过有效规划合理避税。

企业的资金筹资方式多种,也可以通过有效规划合理避税。一般来讲负债筹资需要面临固定的利息压力,所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大,但是其利息可以税前扣除,有效减轻税务负担。权益性筹资的风险较小,但是不能够税前扣除,其股息是从税后利润支付,税务负担相对较重。企业应当充分发挥税盾效应,合理选择资本化利息费用或者是费用化利息费用。一般来讲企业盈利时,应当尽量费用化利息支出,相反当企业亏损时,则尽量将利息支出资本化。企业要注意整体规划,企业在进行项目方式选择时,要全面考虑母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对于企业所得税的负面影响。税法对于企业的股权转让做了较多的规定,限制较多,在实际操作中尤其要注意。

企业也可以通过选择资产转让或者是股权转让来合理避税。一般来讲,股权转让可以避免缴纳营业税,只需要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较轻。资产转让操作比较简单,但是视同销售,要缴纳营业税、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种,企业税务负担较重。股权转让可以避免缴纳营业税,只需要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较轻。税法对于企业的股权转让做了较多的规定,限制较多,在实际操作中尤其要注意。资产转让操作比较简单,但是视同销售,要缴纳营业税、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等各种税种,企业税务负担较重。企业通过选择资产转让或者是股权转让来合理避税。企业盈利时应当尽量费用化利息支出,相反当企业亏损时,则尽量将利息支出资本化。企业应当充分发挥税盾效应,合理选择资本化利息费用或者是费用化利息费用。

三、企业合理税收筹划、有效规避风险的建议

企业应当积极结合自身企业及行业特点,完善税务管理制度,有效规避税务风险,提升税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对于企业本身来说,要做到科学合理地实施税收筹划,及时准确地分析自身的税务情况。

首先,企业要制定相关税务管理制度,严格强化制度的落实,提升制度的效力,重视制度的执行,明确责任,层层负责,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企业要认识税务管理的重要性,根据管理的要求设立相应的管理岗位,以此进行税务管理和控制。科学制定税务管理目标,完善强化税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工作要注重公平和效率。

其次,准确分析企业自身税负情况。对于企业本身来说,要做到科学合理地实施税收筹划,及时准确地分析自身的税务情况。通过研究比较,了解企业可以依据进项税抵扣的方式来减轻纳税负担的项目在总的支出中的比例高低,这部分比例越高,则越有利于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反之则难以实现这一目的甚至会加大税务负担。

再次,实现合理避税。企业应当在纳税过程中合理科学地进行避税。当前不少企业通过外包企业产品和项目来实现合理避税目的,这样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实现税费转移,对于无法解决进项税抵扣的企业而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外包项目和产品时,应当保障企业的产品及服务质量。

总的来讲,强化税务管理,合理税收筹划,并有效防范和规避税务管理风险,对于企业减轻税务负担,增强盈利能力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促进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应当注意到新的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的相关作用,积极了解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有效应对,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改革要求,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船舶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合理避税

在船舶企业的整体发展中,财务管理影响重大,承担着保障企业经济活动有序推进的责任。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效率有利于优化企业资金配置,提高资金利用率,从而对企业的综合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税收管理不仅影响着船舶企业的经济发展,还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确保税收筹划与合理避税的有效落实,才能真正意义上减轻船舶企业的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1]。

1 船舶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与合理避税的作用

税收筹划是船舶企业财务管理的一种普遍化经济行为,其含义是纳税人基于法律许可范围,做好经营、投资、理财等方面的规划,以便运用好各项规划措施,通过科学经营与投资的方式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合理避税和税收筹划属相同范畴,虽然二者在具体的工作内容方面存在差别,但拥有相同的目标,即在尊重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运用科学有效的措施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在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当中,船舶企业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应该综合推动税收筹划与合理避税工作,并认清做好这项工作的突出意义和现实作用。第一,有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税收筹划与合理避税可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从而为企业节约资金、保障企业效益,这与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是高度一致的。第二,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企业可以通过财务管理获得可靠信息,来帮助企业做出有效决策,在这一过程中可以推进税收筹划,确定有助于企业经济发展的筹划内容,提高决策的可靠性。税收筹划离不开企业管理与财务管理,只有确保管理规范才能体现应有的约束价值,助推税收筹划的有序实施。第三,有助于保障国家财政税收。表面上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与合理避税会减少国家财政税收。但从长远分析,企业通过开展有效的税收筹划有助于政府财政税收增加,主要是因为企业利用税收筹划与合理避税,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使企业拥有更多的资金可以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以提高企业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企业效益的提高,反过来也可以对财政税收起到促进作用。

2 船舶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有效策略

2.1 投资策略

船舶企业将收益用到生产领域或者其他领域,以便得到更大利润的经济行为是投资行为。投资作为财务管理的组成部分,在船舶企业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不管是投资方式、投资方向,还是投资量的确定都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全方位考量,利用投资策略,优化企业税收筹划。船舶企业需要运用发展的眼光,立足全局进行系统性分析,推进综合性的规划统筹,保障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发挥税收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积极影响。

2.2 经营策略

船舶企业在推进生产任务前,会对当前的整个市场环境展开全方位调研,根据市场需求对产品进行更新升级。当企业在对产品进行定价时,也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供求关系。一般情况下,企业在税收筹划时,可以合理的把税负转嫁给下一级,提高企业利润,不过税负转嫁是有约束条件的,在需求不存在弹性时,可以推行税负转嫁。在选用这种税收筹划方法时,需要客观分析和把握市场需求,确保经营策略的应用有效性。

2.3 筹资策略

对于船舶企业,不管是在哪个发展阶段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而且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转,生产与管理等各项活动也都必须有充足的资金做支撑。一般情况下,企业为获取资金支持,往往会开展筹资活动,企业筹资方式主要有2 种,分别是债权筹资和股权筹资。债权筹资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向公众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投资资金,其中企业是债券发行人以及债务人,需要按时按量向债权人返还款项。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债权投资产生的利息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2]。股权筹资主要是指以发行股票支付股息进行筹资,方式包括发行普通股股票、留存收益及吸收直接投资等。股权筹资产生的股息、分红是企业税后净利润分配产生的,对企业的所得税没有直接影响。不同筹资方式对企业的税收影响不同,因此企业在筹资过程中做好税收筹划是有必要的。

3 船舶企业财务管理中合理避税的有效措施

3.1 利用政策

利用政策是船舶企业合理避税常用的方法,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随着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制定了不同类别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说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等。企业方面需要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和利用力度,通过多样化、合法合规的方式使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合理避税的最大化,增加企业经济实力。

3.2 缩小税基

船舶企业可以利用缩小计税基础的方式,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如企业可以利用公益事业捐赠、增加免征收入、运用盈亏相抵等合理方法,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在合理避税中,企业还可以合理运用材料核算方法以及折旧法进行科学避税筹划。如就应纳所得税额而言,利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最多,利用年数总和方法居于第2 位,利用直线法计算时要缴纳的税额最多。

3.3 资产租赁

租赁是出租人利用收取资金的条件,在合同或者锁定契约的规定时间内,把资产租借给承租人的经济行为。就承租人而言,采用租赁的方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企业花费大量资金购买机器设备带来的资金负担,也可以帮助企业免遭设备陈旧过时带来的风险。因为租金是从税前利润当中扣除的,所以能够冲减利润,从而做到合理避税。

3.4 分摊费用

船舶企业在运营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分摊到成本当中,而费用分摊就是企业在确保费用必要支出的情况下,想尽方法在账目当中寻求平衡,让费用摊入成本时尽可能实现摊入最大化,从而获得避税效果。在众多的费用分摊原则当中,可以选用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与不规则摊销的原则。不管选择哪种分摊方法,只要让费用尽早摊入成本,确保早期摊入成本费用越大,就越能达到有效避税的目标。至于哪种分摊方法能够达成最大化避税目标,则要结合预期费用发生时间与数额情况做好综合性的分析、计算以及对比[3]。

3.5 即征即退

即征即退是我国增值税优惠政策之一,船舶企业可以依据政策及企业经营情况适当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正常。如在企业生产经营中适当安置残疾人群体,增值税的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安置残疾人员人数×本月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 倍,企业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也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进而达到避税的目的,在实际应用当中也有很高的利用价值。

3.6 注册避税

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对外资、合资企业有一些政策倾斜,船舶企业可通过内资企业向合作经营、合资等方面过渡,可享受较多方面的减税、缓税政策。另外,税收体系中经济特区、保税区的企业可以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部分经营项目可以在这些地区注册投资,开展相关生产经营,进而享受避税优惠[4]。

4 结语

在船舶企业的发展建设中,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因素除了企业经营能力,还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财务管理水平影响企业资金利用率,从而影响企业经济利益。对于船舶企业而言,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应高度重视纳税筹划与合理避税,积极采取多样化措施,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用好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与优惠条款,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并运用一系列的合理避税方法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辛勃霖,孟宪军.浅析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福建质量管理,2016,(02):78-79.

[2]蒋漱清.浅论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J].经管空间,2018,(03):65-66.

第9篇

【关键词】税法 税务会计 税收筹划 课程整合

目前,高校财会专业税法相关课程设置、教学安排主要分布在《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纳税实务》等课程中,而与税法联系紧密的课程,也是高校常设课程则集中在《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与此有关联的教材更是层出不穷、五花八门。已经公开出版发行的有《税法》《企业税务会计》《税务会计学》《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纳税申报与筹划》《税收筹划》《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等。但是,课程体系的交叉、教材的繁杂,造成了学生学而不精、知识架构混乱的局面。这与培养兼具税法和财务管理、会计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相冲突。因此,整合《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课程刻不容缓。

《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的教学现状

1.课程设置方面

现行国内本科院校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经济管理专业对《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等税法相关课程的教学计划安排主要有三种方式:(1)分属于不同学期,先后开设《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2)将《税法》作为先修课程,再将《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整合后作为一门课程选修;(3)《税法》《税务会计》选其一设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税收筹划》作为扩展学习,设为选修课。

2.教材建设与教学内容方面

《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中,《税法》的教材内容主要包括:以18个具体税种为主的实体法和以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为主的程序法。但在实际教学中,由于课时紧张,加之程序法内容枯燥繁琐,往往只重点讲授具体税种的相关概念、构成要素、税额计算等,其他内容则一带而过。

《税收筹划》教材的编排基本有两种方式。一种以18个税种作为筹划对象,比如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等。这种方式以《税法》中的实体法作为编写依据,有利于学生对《税法》课程内容的巩固和深入理解。另一种则以企业的经营活动作为筹划对象,比如企业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投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企业收益分配的税收筹划等。这种方式以企业涉税事项的资金流向作为编写依据,便于学生对企业具体业务操作的理解。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结合税法相关选修课程的内容体系安排、教学大纲的要求、学生的接受程度等方面的因素,因地制宜地选用合适的教材。

《税务会计》教材的编写体系主要囊括了具体税种的计算、账务处理及税收筹划。与《税法》《税收筹划》等课程相对比,容易发现,“具体税种的计算”属于《税法》的重点内容,“税收筹划”是需要单独开设的一门课程,而“账务处理”则是《财务会计》中强调的内容,比如所得税会计。在实际教学中,由于《税务会计》课程的边缘性、综合性,导致无论如何安排《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都会造成课程内容的重复或缺失。

(1)《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同时开设时,由于三门课程的边界很难划分清楚,内容存在交叉,势必出现两种教学效果:一种情况是重复讲解,造成课时浪费;一种情况则是“踢皮球”,认为其他课程中有类似内容就省略讲解,造成学生学习内容盲点。(2)先修《税法》,再修《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的整合课程,无法突出《税务会计》的重点,同时由于课时紧张,容易将《税收筹划》变成摆设。(3)《税法》《税务会计》选其一,再修《税收筹划》。只修《税法》,无法让学生理解财税关系,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欠佳。只修《税务会计》,如果不给予足够的课时,则使学生无法熟练掌握税额计算,进而不能理解涉税事项的账务处理;如果给予充足的课时,内容的繁多同样不利于学生对税法相关知识的吸收掌握。

《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的教学整合

1.课程设置方面

目前,有关《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课程整合研究方面的文献相对较少。姚爱科(2009)最先提出将《税法》与《税务会计》整合为一门《税务会计》课程,以税种作为主线,将基本税制要素与会计处理联系在一起,并指出整合后的课程安排有利于知识的融会贯通。苏强(2011)强调采用“多元立体化理念”的教学模式,设计整合后的《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胡春晖(2014)认为《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应合并为《税法、纳税筹划与会计综合(一)、(二)》,提出以18个具体税种为纵线,横向讲解每一税种的税额计算、账务处理、税收筹划的内容。整合课程加大课时后,分两个学期进行讲解。但考虑到教学内容的分量和学生的接受水平,笔者认为,将三门课程整合为一门课程,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其一,内容面面俱到,易使学生对税法相关课程基本知识的理解杂而不专;其二,学习周期长,容易造成学生学习兴趣的消磨与学习内容的遗忘;其三,内容繁冗细碎,无法使学生对税法相关课程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

综合来看,《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的整合思路并不是将其简单合并,而应合理划清界限,突出各课程的重点。即《税法》《税收筹划》的内容不变,主要以税额计算、具体税种的筹划为主,而《税务会计》则应取消与《税法》《税收筹划》重复的部分,加入《纳税实务》的实践内容,并强调其与《财务会计》的区别与联系。如此整合可以使学生在《税法》《税收筹划》中掌握税法相关知识,在《税务会计》中理解财税关系,锻炼实务操作能力。

2.教材建设与教学内容方面

(1)教材建设方面

目前,已经出版发行的税法相关教材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考试用书,比如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应试指导书;一种为高校的教学用书。考试用书由于其应试用途,理论性较强,与本科院校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不符,而教学用书因其编写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需求刚性等因素,导致权威性、时效性欠佳。另外,本科院校的学生对教材的依赖性较强。鉴于此,会计教育界、企业实务界、税收征管界的税务、财务管理、会计人才应联合建立教材编写团队,以高校教育建设为平台,从教学目标、教学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环节入手,设计、编写与培养目标相匹配、适应学生理解程度的教材。

(2)教学内容方面

整合后的《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三门课程中,《税法》侧重对法律条文的解释,《税收筹划》主要针对不同税种的案例进行筹划分析,《税务会计》则强调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在具体教学操作时,《税务会计》可加入仿真实验课,比如采用与《财务会计》相同的资料,将其中税法与会计准则处理方式不同的涉税事项进行调整,让学生理解税法规定与会计制度的不同。也可以将“纳税申报”部分的实务操作案例转换为更为直观的会计账册与纳税申报资料表,同时练习“电子报税软件”,让学生掌握手工申报纳税、网上申报纳税的具体操作过程。

综上所述,《税法》《税务会计》《税收筹划》课程的整合思路应以人为本,从合理划分《税务会计》与《税法》《税收筹划》课程的边界着手,辅以实务操作内容,区别于《财务会计》,最终达到高校培养复合型、应用型财税人才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姚爱科:《试论〈税务会计〉课程与〈税法〉课程的整合》,《会计之友》2009年第6期。

[2]苏强:《基于多元立体化理念的“税法”与“税务会计”教学模式设计》,《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7期。

第10篇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筹划;中小企业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

(1)税收筹划的概念。通过中外各位专家对税收筹划的定义可以得知其共同认可税收筹划的部分:目的是减轻税负;事前规划;遵守法律法规,分歧集中在筹划人和允许运行的范围。纳税人作为行政行为的相对方,处于弱势地位,新税法应当限制行政主体的权力,保护相对方的利益。如此看来,首先,税收筹划的主体应为纳税人。其次,税收筹划为企业财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从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第三,纳税筹划所采取的手段应是法律规章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为,按照“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原则,税收筹划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为都应是得到承认和允许的行为。至此,通过查阅资料,经税收筹划定义为: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而委托进行生产、经营、投资等经济行为的事先设计和运筹的过程。(2)进行税收筹划的意义。所得税的提前筹划可降低税收成本、增大税后利润、增强资金流动性和利用率。细致的纳税筹划可以规范其决策行为,使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更为合理;筹划促使企业节约支出、减少浪费,提高企业经管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纳税人根据税率和税基对纳税方案择优选择,根据国家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进行调整,在国家经济杠杆的调控下走向生产合理布局的道路。在整体和长远上,国家的税收也会同步增长。

二、中小企业进行筹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所得税筹划的必要性。一是,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人员、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了推动行业发展的主体。二是,入世之后,外企不断涌进中国市场,外企的进入使竞争更加激烈和残酷。中小企业面临着国内国外大小企业的双重竞争,由于规模小税负相对重,想要进行竞争,就必须通过税收筹划控制税收成本的比例。三是,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资料显示,内资企业在税源来源中占25%左右,外资企业占了15%左右,内资企业比外资企业高出了将近10%的税负,中小企业税负负担明显过重。四是,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使中小企业扩大市场变得异常艰难,中小企业要想增强竞争力只能从内部着手,加强内部管理、减少成本来实现利润最大化。(2)所得税筹划的可行性。一是,中小企业规模小、组织构造简单等优势,可以使企业在没有超出正常经营范围内节约税收成本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相对也较大,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可行性。二是,计划经济下把纳税看作是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有性,突出了国家的权威忽视了纳税主体的合法权利。三是,但凡重视税收筹划,这个国家一般都会有比较完善而又相对稳定的税收制度,这主要是因为税收的环境影响企业的纳税方案质量。有关税收的法律和法规,都是对当事人双方行为的规范,规定当事人双方如何让在给定的空间内争取到最大的经济利益。随着我国在1994年进行税收制度改革,我国的税收体制也一直在不断的完善着,这也为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护。四是,政府为了调整产业结构、刺激国民经济增长,会实施差别税收政策,这些存有差别的税收政策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和减轻税负创造了极大的可能和机会。

三、新所得税法与旧法的不同

(1)企业进行居民和非居民之分,明晰了纳税的主体。新企业所得税法抛弃了旧法形式重于实质的作法,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一律采用“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更加注重实质;而旧的企业所得税法把纳税主体分为内资和外资,内资以独立核算单位为纳税人,外资以法人为纳税人,旧法只做形式的区分,实质上并没有区分法人和非法人,纳税的对象容易混乱。(2)实行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税率。新所得税法实行内资外资一致的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为20%。我国实行的25%的税率,虽然属于国际中等水平,但也保证了企业的竞争力并吸引了不少的外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小型微利企业20%低率,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平等竞争创造了条件。(3)建立以产业为导向的税收优惠制度。旧企业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以区域优惠为主,而新法将其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并兼顾社会进步的优惠格局。新法不仅完善了税收政策,还明确了产业以及区域的导向;通过给予高新技术的优惠照顾,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也不断的在升级。

四、中小企业在新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方法

(1)企业组织形式选择。一是,公司与非公司的选择。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我们国家对公司和非公司制企业实行有差别的税率,如果选择公司制企业,就要承担双重的纳税义务,缴纳完企业所得后还要缴纳股东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选择的是非公司企业制,那就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由于公司制企业承担的责任重于非公司制企业,所以企业应该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减少税负,达到节税目的。二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有关纳税上的规定,差异巨大。若为控股型的子公司,因其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有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母公司不必承担子公司欠下的债务,所以子公司的亏损就不能抵充掉母公司的利润,也就自然不能减轻公司的税负;如果选择了分公司,它虽然拥有自己的名字但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所以经营的所有后果都由它的母公司承担,这样是可以抵充总公司的利润,可以减轻公司的税负负担。(2)不征税收入的筹划。那种不属于由经营带来的经济利益,纳税人也不负纳税义务的收入即为不征税收入。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四种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其他不征税收入。所以,企业应该努力获取更多的国家财政补助之类的资金支持,从而减少税收支出。(3)扣除项目的筹划。一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进行了统一规定,规定不超过年利润总额的12%的公益支出准予扣除。中小企业可利用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也能减税。二是,旧法中内资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制度,如果内资企业提高了职工的工资,就会缴纳更多的企业所得税,这样的规定极大的打击了企业改善职工福利的积极性。新所得税法取消了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对于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三是,新税法把广告费用和宣传费用进行了合并,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就可以扣除,并且超过部分还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五、结语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不断完善,我国在加入WTO后税收项目也与国际标准逐步接轨,税收筹划的发展事态良好。但就目前而言,我国针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还比较少。不论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进行到何种阶段,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始终具有重大意义,这就要求我国的中小企业根据经济变化不断调整企业所得税的筹划计划,实现企业的目标。税收筹划的核心是企业所得税,因所得税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技术性,外加本人的知识水平实在有限,不能对中小企业依新企业所得税法进行税收筹划进行更广更深的研究,这需要后续的政策的出台来帮助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参 考 文 献

[1]王险峰.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商业会

计.2007(10)

[2]杨寿康.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几大特点及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

响[J].集团经济研究 .2007(13)

[3]牛达.企业所得税法新旧法条要点对照[J].财会月刊.2007

(13)

[4]曹仲军.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政策解读[J].企业导报.2009(3)

第11篇

【关键词】 税收筹划; 企业集团; 方案; 效果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22-0100-05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做大做强与集团化、多元化成为新的发展趋势,宏观管控已经成为企业集团管理的必要手段。集团公司税收筹划正是站在这样一个高度进行的全局性税务管控。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能够提高企业效益,规避企业纳税风险,降低企业税负。

一、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负担情况分析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山东A工程公司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大一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拥有直属分公司8家,全资子公司11家,180余家独立核算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严谨规范。近年来,山东A工程公司一直保持稳健的发展态势,收入、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12年公司实现收入5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亿元,与全国100余家主管税务机关存在税务往来,全年累计缴纳税款2.8亿元。集团公司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车船税等。

(二)制约公司税收筹划的因素分析

一是管理观念落后。对税收筹划观念认识不够,认为税收筹划只会增加对人、财、物的投入,并不像开拓市场那样能给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忽略了企业原本应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人才缺乏。税收筹划需要筹划人员在全面、深入理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的资金、技术、核算等,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三是税收筹划的目标单一。公司现有的税收筹划集中在对某个单项经济业务的税收筹划,没有从宏观方面考虑公司的整体税收筹划,有时甚至出现了涉税风险。四是缺乏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公司应防止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原本有效的方案变得不适用。

(三)分析结果

山东A工程公司涉税种类复杂,主管税务机关庞大,纳税总额巨大,目前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税收筹划体系;税收筹划方案仅局限于某一单项经济业务或某个纳税环节的税负降低,没有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税收筹划方案;公司没有全面把握国家的税收政策意图,存在涉税风险;公司财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综合税收筹划等方面掌握不够全面,有待研究一套全面的税收筹划体系。

二、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方法

(一)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劳务收入确认的税收筹划

山东A工程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利工程建设,属于施工行业,工期大部分超过一年。按照会计核算的规定,山东A工程公司应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按期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并相应结转成本及税金。完工百分比需要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及财务人员共同确认,因此项目完工进度具有一定的可调节性。公司可以根据年度总体完成产值情况、以前年度是否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况、当年已缴纳税金等情况,综合确认完工百分比,达到公司总体税负最低的目标。

2.存货计价方法的税收筹划

计价方法的选择可由企业自主决定,但不得随意改变,如确有需要进行改变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先进先出法在物价上涨时,当期结转的成本会偏少,企业的利润会增加,反之在物价下降时,当期结转的成本会偏多,企业的利润会降低;加权平均法则有效地平衡了企业的各期成本及利润,企业所缴的税金也会趋于均衡。因此合理预测物价涨跌趋势,才能选择出适合企业税收筹划的存货计价方法。

3.费用分摊的税收筹划

费用分摊的税收筹划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提高费用总额、缩小税基,降低应缴的所得税。首先,企业应将税法规定范围内的税前列支费用足额列支,如主营业务成本、折旧、工会经费、贷款利息等,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入账,发生的坏账和呆账应及时记账核减;其次,要最大限度地缩短以后年度分摊列支费用的年限,如固定资产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分期安排大修等长期待摊费用;最后,合理筹划税法有列支限额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捐赠等。

(二)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投资规模的税收筹划

投资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纳税水平,投资规模的大小也决定了企业纳税身份的界定。如我国的增值税规定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税率进行征税。企业在投资成立子公司时,如果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投资规模会比较小,其生产经营能力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税负会相对偏低;如果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投资规模会比较大,企业建成投产后,其生产经营能力会有大幅提高,但税负会相对偏高。

2.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直接投资时,如投资成立新企业、并购企业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因此直接投资行为涉及了一个企业的全部税务问题,涉税面广、税务问题复杂、税金较大。企业在进行间接投资时,如购买股票、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等,一般仅涉及股息、利息的所得税。间接投资行为也涉及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股票取得的收入为被投资企业税后分红,免缴企业所得税等。

3.投资行业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产业转型、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中,要熟知国家对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投资于国家规定的鼓励型产业项目,能够享受到最大限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为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对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其提供技术服务及劳务所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税;利用高新技术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列入国家科委计划新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星火科技”产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三)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筹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筹资的方式很多,不同的筹资方式税法对其规定也不相同,如银行贷款、信托理财、集团企业内部资金调节等筹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允许税前扣除。尽管如此,企业因受到经营规模、资信等级的影响,不可能无限制地进行筹资,因此企业要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筹资方案。如企业发展初期,选择股权融资更为容易;在有重大项目时利用项目贷款融资,税收成本可能会偏低;资信等级、经营规模较大的企业,利用发行企业债的形式筹资,税收成本会较低;利用企业商业信用,对预收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费等形式进行的筹资,是无成本的筹资,也不涉及税收问题,但企业要掌握好相关政策,不能出现拖欠税款的情况。

2.筹资费用的税收筹划

企业因筹资而发生的全部费用都属于筹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票据贴现费用、与筹资相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费用、股利分红等。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税前列支,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产生的利息,不应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息,高出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间的资金拆借为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原因是关联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销关系,通过资金拆借可以平衡企业间的成本、利润,减轻企业整体税负。内部集资方式为企业提供了更为灵活的融资渠道,其融资额度、融资利率的相对可控性为企业自主决定融资规模、测算成本提供了便捷条件等。

(四)在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利润时,应先交纳所得税,然后依次按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股利的顺序进行分配。因此企业要想少缴税,就必须降低计税基数;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是在税后进行的,投资者要想分到更多的股利,就要求税后可供分配的利润基数越大越好,这与税收筹划的目的刚好相反。企业在利润分配环节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税负的大小和投资者投资的意愿,只有二者相互协调好,才能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

三、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的效果分析

(一)2012年年报内容摘要

2012年经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A工程公司集团本部及其下属子公司176个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年报主要内容如下:

1.年报基本情况简介

山东A工程公司财务报表为集团合并企业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水务建设公司等12家法人单位。以下进行的税收筹划数据分析均建立在集团合并报表及12家法人单位个别报表的基础上。

2.应收款项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中:1年以内(含1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0%;1―2年(含2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3%;2―3年(含3年)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0%;3年以上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30%。

3.存货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存货主要包括钢材、水泥、混凝土、钢管、PVC管、PE管等原材料和工程施工等。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法计价,领用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山东A工程公司属于施工企业,主要材料中的钢材、水泥、混凝土、钢管、PVC管、PE管等均按照使用数量随时采购,施工现场零库存。存货科目主要核算内容是工程施工,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4.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固定资产类别及使用年限情况为房屋建筑物20年、机械设备10年、运输设备5年、电子设备5年、办公设备及其他5年;按照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期内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5%。

5.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法

山东A工程公司集团共有12家法人单位,分别由济南市历下区国税局、菏泽市开发区国税局、济宁市开发区国税局等12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管理。山东A工程公司所属12家法人单位均应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进行汇算清缴。

6.经营情况表(见表1)

7.税金缴纳情况表(见表2)

(二)税收筹划前后缴纳各税款对比分析

1.零风险纳税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税收滞纳金及被没收的财产、罚款(金)等不得税前扣除。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共发生缴纳滞纳金、罚款4次,累计金额7.26万元,公司发生了纳税风险。税收筹划后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税款,不仅可以节约滞纳金、罚款等支出7.26万元,而且能实现公司纳税零风险的税收筹划目的。

2.收入确认税收筹划效果分析(见表3)

综上分析:山东A工程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时,当年收入确认减少5%,可缓缴营业税金及附加911.06万元,可缓缴所得税360.82万元,累计缓缴税金 1 271.88万元。据此数据推测,山东A工程公司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时,收入每增加或减少1%,可影响营业税金及附加182万元,影响所得税72万元,累计影响税金254万元。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企业可以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但必须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不同种类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

山东A工程公司除公司本部及水利机械公司外其他法人单位均盈利,且公司本部通过税收筹划预期会出现盈利。目前集团公司内没有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法人单位。为保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山东A工程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定方面应选择最低的折旧年限,这有利于加速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增加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期内的成本,减少企业利润,达到递延缴纳税款的目的,企业集团因此可获得缓缴税款的时间价值,相对降低了企业税负。山东A工程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办公设备三类资产已经达到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他类固定资产系办公类及其他金额较小、不易分类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分类可以归集为办公设备,该类资产已经达到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两类固定资产尚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存在税收筹划空间。筹划后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4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3年。折旧年限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变更折旧年限的设备,对其重新确认折旧额即可,折旧年限变更后的影响如表4。

综上分析:山东A工程公司运输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4年后,理论增加折旧额为运输设备原价的4.75%,实际影响税前利润419.71万元,占运输设备原价的4.19%(差额为2012年新购入设备未全年计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设备影响);电子设备折旧年限由5年变更为3年后,理论增加折旧额为电子设备原价的12.67%,实际影响税前利润734.99万元,占运输设备原价的12.18%(差额为2012年新购入设备未全年计提折旧及已提足折旧设备影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后累计影响税前利润1 154.70万元,影响企业所得税121.01万元(扣除公司本部和水利机械公司两家亏损法人企业)。

4.长期待摊费用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山东A工程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核算的内容为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两类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发生长期待摊费后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应同时满足修理支出金额超过取得固定资产时价格的一半,并且使用寿命要延长2年以上。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876万元,当年新增517万元,当年摊销162万元。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实际发生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表5。

根据税法规定,山东A工程公司在对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时50%的临界点开展税收筹划。基本思路为:公司近年来持续盈利,因此应尽量使以后会计年度内的支出计入本会计年度,增加企业当期税前扣除成本,递延企业所得税金的缴纳。公司应按期评估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科学安排固定资产维修计划,对于固定资产修理支出预期达到固定资产计税基础50%以上的,应采用分期安排大修的计划,将维修安排在不同的会计年度,以达到大修理支出一次性进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的效果。经过测算,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设备维修可以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支付2012年度实际发生额的60%,剩余40%在下一会计年度固定资产维修时再进行支付。具体影响各公司税前利润情况如表6。

综上所述,在筹划前2012年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税前列支费用为76.55万元;经过税收筹划,2012年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税前列支费用为310.34万元;总计增加税前费用233.79万元,累计降低企业所得税40.41万元(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亏损,应扣除其72.15万元的影响)。

5.公益性捐赠税收筹划效果分析

税法规定不超过企业当年利润总额12%部分的公益性捐赠可以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并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2012年度,山东A工程公司本部发生捐赠支出16万元,基础工程公司发生捐赠支出2万元,均未通过专门的部门,而是直接捐赠给受困地区。根据对山东A工程公司近年的财务数据分析,公司历年均有20万元左右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但公司该部分支出不符合公益性捐赠支出的要求,不能在税前扣除。经过税收筹划,建议公司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应通过符合条件的专门机构进行指定用途的捐赠,以达到支出成本税前扣除的目的。经过税收筹划,每年可为公司节约所得税5万元。

6.税收筹划总体效果分析汇总表(见表7)

综上所述,经过对山东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累计实现年少缴和缓缴税金1 445万元,降低了企业税负,效果显著。

四、研究结论和建议

(一)研究结论

1.集团公司在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前提下,通过筹划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活动等,履行纳税义务、防范涉税风险,能够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克服税收筹划的单一目标,提升综合税收筹划的能力,对于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

3.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对于企业科学合理地选择税收筹划方案,实现税收筹划零风险及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具有较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税收筹划效果显著。

4.通过探讨A工程公司税收筹划的具体操作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将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有效融合,统筹安排,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建议

1.强化管理者观念,培养专业的税收筹划人员。提升税收筹划战略地位,组建税收筹划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讨税收筹划方案。形成以公司自有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为主,以大学教授、税务局专家、事务所专业人员、企业联合为一体的咨询团队,提升税收筹划质量。

2.克服单一的税收筹划目标,提升综合税收筹划观念。应将企业短期税收筹划与长期税收筹划、单一税种税收筹划与综合税收筹划相结合,以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目的的实现。

3.科学合理地选择税收筹划方案,加强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实现税收筹划零风险及企业价值最大化。

4.加强公司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规避公司税收风险,降低公司税收负担。

【主要参考文献】

第12篇

关键词: 税收筹划 应用 新企业所得税法 税收筹划办法

税收筹划,又叫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遵守税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一、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

笔者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总结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首先企业可以在投资过程中应用税收筹划。例如,在投资时,可以选择国家扶持的行业或者区域,为了促进投资,在这些行业或地区税负相对较低,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企业也可以获取最大的税收利益;其次企业在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例如,总所周知的两种筹资方式,股本筹资和债务筹资,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再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这是纳税筹划的重点。例如,采购环节的税收筹划可通过进货渠道和进货时间等进行,销售商品方面可采取折旧销售、现金折扣、销售这让的方式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在会计核算上,存货计价方法和固定资产折旧则是税收筹划的常用方法。薪酬激励机制中,企业多利用奖金和员工福利进行税务筹划。

二、新旧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避税途径的差异

2008年我国颁布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作为一般企业的主要非流转税种,所得税部分是企业合理避税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透彻研究新的所得税法是企业必须完成的功课,也是制定完备的避税计划的关键。对比新旧所得税法,对企业合理避税有明显影响的差异性制度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公平竞争

新税法为实现公平竞争的目的,取消了颁布多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纳税人的身份及税收待遇统一起来,这使得通过变身为外商投资企业达到避税目的的行为失去了效果。

2.新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原有的部分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原来的“区域调整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调整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政策,很多企业在过去通过选择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点为注册地,以用这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在新税法下这些都已失效。

3.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报税时需要附送关联业务报告

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特别设立了“特别纳税调整”一章,其中规定企业在报税时,还需要报送年度企业关联业务往来的报告,同时,税务机关也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加大对企业关联业务的检查,这使得企业利用关联交易合理避税的做法也无法实现了。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税收筹划的新途径

1.对企业组织形式的所得税税收筹划

如上所述,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组织形式、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有比较大的变化。在实际工作中,大型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设立很多下属公司,因为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其所得税税负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这些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如何选择就给企业的合理避税提供了一些途径。

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单独核算,但如果子公司属于小型薄利企业,税法规定可以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会使整个企业集团的税负降低;而分公司属于非独立法人,与母公司合并纳税,那么如果分公司前期投入较大,在设立初期就会有亏损产生,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能降低整个集团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避税的目的。

2.针对收入确认时间的合理避税

企业的会计计量主要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对于企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这点尤为重要,同样在税法的规定中,在不同情况下企业收入的确定时间同样存在差异,而收入是企业缴纳所得税的基础,这就为企业提供了一些合理避税的途径。

企业的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商品,而销售商品的形式有很多种,直销直付、直销分付、分期预收、委托代销等等,对于不同的销售方式,其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也不尽相同,例如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的,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则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收入的确认时间;而如果采取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则在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在委托代销商品销售的情况下,则以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由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可以主动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达到推迟收入确认时间的目的,从而可以推迟相应所得税的缴纳,所推迟的应纳所得税额,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当然,这也需

要企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只为避税而忽视销售收入的及时收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3.迎合国家立法意图的合理避税

上述两种避税方式,对很多企业来说可操作空间是很大的,但现阶段可以说,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途径应当是更加稳妥。例如现在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阶段,国家鼓励企业走高新技术路线,积极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就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可以迎合这个导向,积极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加计扣除的部分便可以为企业规避很大一部分纳税开支。

参考文献:

[1]肖继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合理避税和节税.中国学术期刊电子出版社.1994-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