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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纳税会计与纳税筹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会计政策 企业所得税 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志码:A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税收法制进程的加快,人们将越来越多地运用纳税筹划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纳税筹划将越来越成熟,在企业理财和经营活动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作为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筹划有利于企业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受到企业的广泛关注与普遍重视。
一、纳税筹划与会计政策概述
随着社会的发展,纳税筹划日益成为企业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方法和程序。中国的会计政策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强制性会计政策:如会计期间的划分、记账货币、会计报告的构成和格式、各种资产的入账价值的规定,收入确认的原则等。这些是企业必须遵循的,不受纳税筹划的影响。另一类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如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坏账准备和财产损失核算方法、长期投资折溢价的摊销方法、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成本费用的摊销方法、收入确认和结算方式等。
二、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目标认识有误。
很多人仅仅认为纳税筹划只要实现“纳税最轻”或者“纳税最小化”的目标就足够了。产生上述误区的原因是,纳税筹划在我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税务部门与企业双方接触并不多,也没有就纳税筹划做进一步深入研究。事实上,纳税筹划的目标不应仅仅是少缴税,作为企业理财的重要内容,纳税筹划应服从并服务于企业的理财活动,融入企业的战略规划,从而保证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因此,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应确定为“税后收益最大化”,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作为纳税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自然也应该是“税后收益最大化”。
(二)纳税筹划过程缺乏全局观点。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往往缺少一种全局性的观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只考虑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忽视甚至忽略了其他税种的纳税筹划;第二、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过程中,没有综合考虑影响所得税筹划的各项因素,仅仅是为筹划而筹划,顾此失彼,更很少考虑涉及企业战略目标的因素。产生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或者认识得不够充分,筹划时缺乏全局性的观念。事实上,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不仅要综合考虑各项影响因素,而且要考虑其他税种的影响,这样才能从整体上全面保证企业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
(三)纳税筹划风险认识不正确。
企业对纳税筹划风险需要进行正确、适当的认识,而目前,我国企业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风险的认识不正确,主要表现在:第一、害怕风险,不进行筹划;第二、风险意识不够,甚至不考虑风险。
纳税筹划作为一项主观判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主观判断难免有对有错。与此同时,企业税收方面涉及的影响因素特别多,内容也相对复杂,因此,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难免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企业只有正确认识纳税筹划的风险,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小风险,实现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即“税后收益最大化”。
三、会计政策在所得税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一)存货计价方法所得税纳税筹划。
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的数额会有所不同,将导致不同的期末存货价值和本期发出存货成本,从而对企业盈亏情况及所得税产生较大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要考虑企业所处的环境及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当在持续通货膨涨的情况下,企业适宜选择后进先出法,以便产生较低的净收益,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如果企业正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意味着企业在该期间内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也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在物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选择移动加权平均法,以避免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从而减少安排资金的难度。
(二)固定资产折旧所得税纳税筹划。
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会减少利润,从而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进一步减少当期应纳所得税。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各期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折旧方法的选择。
在非减免税期间,应选择加速折旧方法,使固定资产折旧提前扣除,使所得税的税基递延,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从而取得递延纳税的利益;在减免税期间,通过采用直线折旧法提取固定资产折旧,与加速折旧法相对而言,可以延缓折旧的提取,增加减免税的所得,享受最大的优惠。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将用加速折旧获得的时间价值与非加速折旧取得的减免税利益进行比较后,再对折旧方法进行选择,以保证税后利益最大化。
2、折旧年限的选择。
现行财务制度和所得税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一定的幅度,企业可以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折旧年限。在一般情况下,通过选择法定最短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提前提取折旧,可以获得所得税递延纳税的利益。在减免税期间,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延长折旧年限,推迟折旧的提取,增加减免税的利润,实现减免税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如果预测在减免税期间赢利较少或无赢利,或亏损,会出现享受减免税获得的利益少于缩短折旧年限所获得的递延纳税的利益,或享受不到减免税的利益,应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纳税方案。
3、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的选择。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率的大小会影响折旧额,从而影响纳税额。所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适当地将残值率下降1-2个百分点,剔除的残值减少,就可以增加计提的折旧额,这样既合法,同时又达到了纳税筹划的目的。
(三)收入确认方式所得税纳税筹划。
关于收入筹划主要是通过选择收入确认方式来进行的。按照会计准则,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确认的时期不同,一旦确认收入,不管资金是否回笼,都要在当期上缴应纳所得税税款。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在企业销售商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另外,对于临近年终时所发生的销售收入,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入推迟到下年确认。
(四)费用列支所得税纳税筹划。
现行税法和会计制度在费用的列支和资产摊销上都做了相应规定,允许企业选择分摊期限和分摊方法。采用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每期所分摊的成本费用不同,相应的税前利润和应纳所得税额也不同。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于国家规定限额列支的费用争取充分列支。限额列支费用有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人的0.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相关条件,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 等,应准确掌握这类科目的列支标准,避免把不属于此类费用的项目列入此类科目多纳所得税,也不要为了减少纳税将属于此类费用的项目列人其他项目,以防造成偷逃税款而被罚款等严重后果。
第二,在盈利年度应选择加速成本费用分摊的方法,充分发挥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获得延迟纳税收益。在亏损年度,分摊方法的选择要考察亏损的税前弥补情况。在亏损额不能或不能全部在未来年度得到税前弥补时,应选择使本年度分摊费用最少的方法,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四、会计政策选择中进行所得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税法。
纳税筹划不等同于偷税,其一大特点就是合法性。企业不能为了少纳税而在选择会计政策时违反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
(二)会计政策选择应符合企业实际。
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政策,应以企业经营目标和政策为导向,充分考虑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理财环境,不能把纳税筹划作为唯一目标,同时企业应及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避免税务筹划给企业带来风险。
(三)会计政策选择必须注意连续一贯。
会计政策是指导企业会计核算的依据和基础,不同的会计政策会产生不同的经济效果,因此,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政策一旦确定就不得随意变更。若企业要变更其会计政策,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类似机构批准,并在下一个纳税年度开始前上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备案,同时在变更当期的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对所得税的理解与筹划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途,无论中小企业还是大型企业,只有尽快掌握所得税筹划的技能,才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自身竞争能力。
(作者单位:南京市审计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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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国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务实务[Ml.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
[5]胡杨,王冰梅.会计选择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J].财会研究.2009(6):5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减轻企业税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筹划企业的各种税金,使企业税负最轻,成为目前企业面临的最为关键问题之一,这便产生了企业如何筹划纳税问题。本文从企业内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出发,来研究其在企业纳税筹划中的具体运用。
纳税筹划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一种经济活动。
我国的各种税种的筹划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联系,尤其在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时,受其影响最为明显。纳税筹划的途径有多种,如缩小税基、采用低税率等,在缩小税基中又可以分为缩小绝对额和缩小相对额。其中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相关的纳税筹划主要是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下面通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来讨论企业如何筹划纳税,以期取得”节税”的效益。
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消耗的材料、物料等,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等。存货计价方式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期末存货价值和销货成本,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盈亏情况及所得税产生较大影响。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按实际成本价计算,计算方法可以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四种方法中任选一种。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以及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一般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存货的发出成本。而且计价方法一经选用,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要经董事会批准,并上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案,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要考虑企业所处的环境及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实行比例税率条件下,对存货计价方法进行选择,必须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趋势因素的影响。当材料价格不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来计价,会导致期末存货价值较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达到“节税”目的;而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则应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可以避免因销货成本的波动,而影响各期利润的均衡性,进而造成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安排资金的难度。特别的,当应纳所得税额较大,企业未有足够的现金时,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其他经济活动,有的甚至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2.在实行累进税率条件下,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对企业发出和领用存货进行计价,可以使企业获得较轻的税收负担。
3.如果企业正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意味着企业在该期间内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也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通过选择先进先出法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相反,如果企业正处于征税期,其实现利润越多,则缴纳所得税越多,那么,企业就可以选择平均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将加大当期的材料费用摊入,以达到减少当期利润,减轻企业税负。
税收筹划是在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通过对公司组织结构、筹资形式、投资方向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设计等途径,或通过对纳税人具体情况的分析,为纳税人提供合理的纳税建议,以合法减轻纳税负担的一种技术。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减少缴纳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筹划。但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税收筹划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其决策应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等所有活动。在具体到某一个产品、某一个税种、某一项决策时,要考虑整体的影响作用和合理性。进行税收筹划时,不仅要深刻理解和掌握税法,领会并顺应税收政策导向,更应关注经营中一些相关的政府配套政策。二、税收筹划是一项政策强、业务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筹划得当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否则,会给企业带来损失。筹划人员不仅需要了解税收、会计、审计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更需要要了解国际惯例,需要娴熟的会计处理技巧和丰富的税收经验。企业除了要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邀请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加入筹划团队外,企业更需要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要求,规范企业经营活动,理顺企业的产权关系,加强企业的财务核算管理。企业要克服传统认识上的偏差,认为税收筹划是在和税收部门兜圈子,或者认为仅仅是会计人员的事,与经营无关,类似的想法是十分有害的。企业应遵纪守法,诚信自律。不能期望走捷径,更不能急功近利,期望立竿见影。
三、不能忽略税收政策、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等外部因素的变化,不要期望某一税收筹划方案“放之四海而皆准”,更不能期望一劳永逸。任何一种方案都是针对特定的对象、特点的时间、特定的空间而设计的。同一税种,在同一国度,针对不同的纳税对象往往也有不同的纳税义务,不同的税收优惠。即使同一税种,在同一国度,针对同一纳税对象,在不同纳税期限往往纳税义务也不近相同。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的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外部因素的变化,企业必须对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变化的条件。
因此,纳税筹划目标依托于企业其他财务活动目标,如投资、筹资、经营活动,如果没有这些活动的开展,纳税筹划就是无本之木。所以,进行税务筹划不能本末倒置,撇开财务活动单纯地谈纳税筹划。通过纳税筹划帮助企业更好、更大限度地实现其财务目标,是对纳税筹划目标合理、准确的阐释和定位。
[关键词]中小企业;会计政策;纳税筹划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3.08.011
[中图分类号]F233;F27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3)08-0021-03
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国家税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纳税时通过恰当的处理方法实现一定的节税收益[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纳税筹划逐渐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与纳税筹划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其会计实务的多样性为通过会计政策选择实施纳税筹划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可实施空间,中小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业务内容,通过合理选择会计政策,充分享有节税收益,保障经营目标的实现。
1 中小企业纳税筹划中会计政策的选择方法
中小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体,实现收益最大化是经营的主要目的。通过纳税筹划来降低税负,进而减少纳税费用,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是其可以采用的重要手段。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应根据所提供的不同会计政策方法,结合税法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业务做一个事先的规划,降低企业纳税的金额,达到节税目的。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通常可考虑的会计政策主要包括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收入的确认条件、借款费用的处理方式、或有事项的处理方法等。这些政策在税法中也有规定,而且与会计制度都有对应关系。在选择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根据所筹划的税种加以考虑。比如流转税筹划主要考虑收入确认的政策,因为流转税主要根据收入的确认时间作为征税依据。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就要采用合理的方式,比如对预收款、应收款情况下收入怎样确认,对提供情况下采用劳务完工百分法收入怎样确认等。对这个问题的解决主要通过人为调节的方式进行。对所得税筹划主要考虑费用的合理确认,这是因为所得税与企业利润有关。通过调整费用的方法来调整利润是进行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会计人员在考虑纳税筹划因素去选择会计政策时,更多是从税款交纳的时间价值方面考虑,而不是在纳税额度上筹划,因为这个问题不是会计政策选择所能解决的。
以下通过两个例子说明会计政策选择的恰当性能所起到的节税作用。
(1)存货计价方法选择的筹划作用。我国税法对存货计价的选择方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对存货计量政策的要求两者基本相同。从纳税筹划角度看,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选择不同存货计价方法,会对企业损益状况及所得税产生不同的影响。
某商品批发企业2011年12月先后购进相同数量的两批同种货物,进货价格分别为900万元和1 000万元,该企业在2011年12月和2012年1月份别以1 200万元和1 400万元的价格出售所购货物数量的1/2,之前该企业并无此种货物库存,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选用不同存货成本计价方法对所得税影响如下。
根据表1的数据可知,不同存货成本计价方法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与物价变动密切相关。企业在物价持续上涨时,选用加权平均法比较有利,能够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而在发生通货紧缩时,则选用先进先出法比较合适。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从纳税筹划角度看,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选择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所计算出的折旧费用有所不同,使得所得税税额提前或延期实现,从而带来不同时间价值。
某高新技术企业购进一台大型仪器,原值为200万元,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10%,该企业每年税前未扣除折旧的利润为1 2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则选用不同折旧方法对所得税影响如下。
根据表2可知,设备使用前2年,企业选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产生的所得税要明显低于年限平均法产生的所得税,这不仅给企业带来时间价值,同时也达到节税的目的。
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可能考虑许多因素,节税也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不能等会计政策已经确定后,再因为纳税问题进行更改政策,那就会将企业置于被动的境地。
2 运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考虑和注意的问题
中小企业运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除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外,还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①要考虑中小企业的总体经营决策。每个中小企业都有为达到自身发展目标所采取的策略,运用会计政策选择进行纳税筹划作为贯彻企业政策和完成企业目标的手段,应服从企业经营目标,不能只顾追求纳税利益而忽略经营目标的实现。②要考虑中小企业的经营活动整个过程。中小企业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要统揽企业全局,考虑企业的长期、整体的利益[2]。纳税筹划要始终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于所有可能产生纳税金额的部分都要进行纳税筹划。③要考虑中小企业的相关成本。中小企业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要结合成本效益原则,从企业自身角度出发,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对纳税利益和相关成本做出权衡。同时要符合企业的长期发展策略,实现企业总体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中小企业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时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不能将纳税筹划与漏税、偷税并为一谈。漏税、偷税是违法行为,纳税筹划运用的是合法手段,所有违反法律规定,少纳、不纳或者推迟纳税的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2)进行纳税筹划也要注意防范一定的风险。纳税筹划存在的风险主要来源于税收政策频繁变化导致的风险、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纳税人对于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导致的风险[3]。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对这些风险要进行较全面的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会计政策。
(3)区分好纳税筹划与税法执行不严间的差异。纳税筹划是一种正常合理的行为,每个企业都会从本单位经济利益出发,采用恰当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筹划,以促进企业经益的最大化,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也是企业会计工作的一项内容。要注意把这项工作与人情税区分开,有些企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谋取税收利益不能称为纳税筹划。
3 中小企业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是一项复杂而且颇有技术含量的管理活动。为了完成好此项工作,中小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做好纳税筹划的准备工作:
(1)提高企业相关会计人员的纳税素质。解决中小企业纳税筹划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就是提高企业相关人员的税法素质,企业可以采取培训、学习考察等途径提高企业人员素质,使他们正确认识纳税筹划的目的和意义,避免把纳税筹划与漏税、偷税并为一谈,使他们在掌握相关知识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地进行纳税筹划。
(2)要经常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毕竟税务部门是国家税收的征收和管理部门,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政策能力都非常强。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以请税务部门对本单位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整体效益进行充分论证,听取他们的意见。要避免不规范运作所带来的风险,要有正确的纳税观念。
(3)强化审计监督,健全外部约束机制。对我国中小企业进行外部审计是企业能够合理运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外在保障,这不但能发挥审计意见的法律效用,而且还能健全企业外部约束机制[4]。随着对纳税筹划认识的逐渐深入,企业运用纳税筹划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欲望也会更加强烈,企业选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也会更加趋向于效率性与规范性。
主要参考文献
[1]荘芳芳.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控析[J].会计之友,2011(2).
[2]赵飞.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纳税筹划分析[J].绿色财会,2008(7).
(1)减少合并企业留存收益,增大未来税前利润补亏的可能性。购买法下,实施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留存收益的减少,意味着提高未来税前利润补亏的可能性,从而增大了潜在的节税作用。
(2)增加合并企业资产价值,加大资产的未来“税收挡板”作用。购买法下,被并企业的资产、负债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即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负债实际上是投资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被并企业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的总和。一般情况下,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要高于其账面价值。因此,合并企业资产价值总和提高,而这里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提高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也就提高了未来的折旧额,从而加大了未来的“税收挡板”作用。
(3)确认被并企业商誉,加大合并企业未来经营成本。购买法是建立在非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之上的,合并企业要按公无价值记录取得的被并方资产与负债,合并成本超过取得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加以摊销。商誉的摊销,加大了合并企业未来经营成本,减少企业未来利润,从而实现节税目的。
2、权益法下的纳税影响
权益法对纳税的影响与购买法正好相反。
(1)增加合并企业留存收益,减少未来潜在的抵税作用。权益集合法是将被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纳入合并损益表,只要合并不是发生在年初而被并企业又有收益,权益集合法处理所得的收益总是大于购买法。因此,实施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增加,这意味着未来弥补亏损可能要小,从而降低了潜在的节税作用。但是若合并时,被并企业已经亏损,则可能会增大未来的节税作用。
(2)资产按原账面价值计量,不增加资产未来的“税收挡板”作用。权益集合法下,被并企业的资产、负债仍按其账面价值反映,而账面价值一般会低于其公允价值。因此,合并后企业并没有明显增加额外的资产价值,也不能额外提高未来的折旧额,从而不能加大资产未来的“税收挡板”作用。但是若被并企业已处于破产边缘,资产已严重贬值,其公允价值可能低于账面价值,则情况可能相反,即合并后也会增大折旧的“税收挡板”作用。
(3)不确认被并企业商誉,不增加合并企业未来经营成本。权益集合法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之上的,企业的价值基础不变,其资产、负债仍按账面价值计价,股本按发行股票面值计价,换出股票与被并企业实收资本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因而不存在确认商誉的问题,也就不会发生商誉摊销。增加未来经营成本,产生节税作用。
例: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A,2000年6月兼并广东韶关某国有企业B,B企业合并时账面价值为:资产总额1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000万元,负债为1000万元,账面净资产为5000万元(假设以前年度无亏损),评估后公允价值为:资产总额2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2000万元,净资产公允价值8000万元。又设合并时,B企业留存收益500万元,商誉为500万元,所得税率为15%,为简化起见,假设固定资产按统一折旧率提取折旧,商誉平均摊销,且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则采用两种方法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计算如下:
固定资产评估公元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折旧抵税金额:(12000-10000×15%=2000×15%=300(万元)
商誉摊销抵税金额:500×15%=75(万元)
留存收益补亏的潜在节税金额:500×15%=75(万元)
关键词:商贸企业;会计政策;纳税筹划;策略与方法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1
一、物资采购中的纳税筹划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日益完善,会计政策的健全发展,商贸企业更多地开始考虑纳税筹划的问题,其中物资采购中的纳税筹划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安排购进材料的纳税筹划,商贸企业虽然是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购进材料主要用于增值税纳税项目,但是也有一部分用于非应税项目,因此如果企业在采购材料之初并没有区分材料的用途,而是一律采用同样的纳税方法,则不利于企业利润,因此在采购时,会计要按照采购材料的价格计算当期应当抵扣的进项税额。二物资采购结算方式的纳税策划,不同的采购结算方式其纳税制度与规定也有所不同,因此应当采取不同的纳税筹划方法。商贸企业结算方式大致有采购结算方式与销售结算方式两种。因此,采购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应当注意尽量推迟付款时间,为企业赢得时间更为长久的无息贷款,降低企业税收支出,其次还要注意尽可能少用现金支付,减少采购结算中的增值税负担。
二、物资库存中的纳税策划
另一个重要的板块是物资库存中的纳税筹划。商贸企业是以产品销售为核心,因此产品物资的库存是企业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要做好这个板块的纳税筹划,企业库存计价方法收到市场需求与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因此企业在做纳税筹划时采用那种举措计价方法,实现企业节税的目的,企业应当在遵循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密切关注市场商品的价格需求差异与波动,选择一种有助于企业成本扩张的库存计价方案。当前我国的库存计价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等。企业在进行物资库存计价的纳税筹划时,应当依据现有的会计制度与税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库存的不同环节需要,做好市场预估与评价,在库存计价法选择的基础上完善纳税筹划。
三、商贸企业销售的纳税筹划
(一)收入确认的纳税筹划
近些年来,为了适应商贸企业快速发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党和国家政府一直致力于改进会计政策与纳税筹划方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寻求不断的完善健全。因此,根据最新颁布出台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纳税收入的筹划规定,其中显而易见地指出企业收入的具体含义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创造的或者形成的,会引起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收益增加的,与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扣除经营者投资成本的经济利益的总体收入。而其中的日常活动具体而言是包括企业为达到或者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与其他相关的一系活动。随着商贸企业发展扩大,企业收入的确认对流转税与所得税税率的计算产生直接重大的影响,因此收入确定的纳税筹划策略与方法是整个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当前合理的收入确认纳税筹划策略与方法应当是通过采用对取得收入的方式,收入确定的时间以及取得收入的税率计算方法进行考察,选择和管控,从而实现企业节税的目的。
(二)M用分摊的纳税筹划
商贸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出台的规定政策,寻求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法,保持企业的高收入高利润。其中一个重要的提升企业纳税水平的方法是费用分摊的纳税筹划方式。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细则中规定,企业费用是指纳税人每纳税年度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其中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考虑到企业的利润水平,企业在销售经营纳税期间,可以通过选择各种各样不同的费用分摊的方法,在会计准则与国家会计政策允许的范围与前提之下,进行费用分摊扩大或缩小企业当期费用,实现企业的利润。然而,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以及每期应当分摊的费用额的不同,对于企业利索以及应纳所得税额的影响也有所差异。因此商贸企业在选择费用分摊方法去扩大或者缩小应纳所得税额时应当注意考虑如何实现应纳税利润的最小化,以及如何使用最合理的分摊方法实现费用分摊的最大摊入。
(三)坏账准备计提的纳税筹划
商贸企业作为以产品销售为核心的全球性产业,在激烈世界市场竞争中,遭遇到各种难以预料的复杂的因素的影响,因此,企业的财务管理,纳税筹划成为一个重要难点。其中企业账务计算与管理中也不乏各种失误与问题的出现,因此为了避免或者及时快速有效地应对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应当预先积极做好坏账准备计提的纳税筹划。我国会计准则中规定,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应收款项发生减值了的,计入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坏账计提准备之后仍然可以转回。因此,商贸企业财务管理层面,应当依据新的会计准则企业,创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充分作用会计准则的积极因素,做好坏账准备的纳税筹划,促进会计政策与企业财务管理有礼融合,进而实现企业销售额与财务管理的最大化价值。
四、小结
总之,考虑纳税筹划的方法与策略不仅是商贸企业需要重视的问题,更是相当一部分现代企业需要关注的部分。
参考文献:
[1]宋丽.企业会计政策选择与纳税筹划问题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05.
[2]申宏伟,黄朝旭,张晓炳.企业进行合理纳税筹划的思路[J].财税与会计,2003(10).
[3]辛鑫.长期投资会计政策的选择对纳税筹划的影响[J].鸡西大学学报,2009(4).
【关键词】纳税筹划 会计处理 财务管理
众所周知,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是其最重要的财务目标,那么如何在熟知了解国家现行税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成本就成为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的重中之重。自2007年开始,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实施,这对于企业纳税筹划工作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伴随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2009年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为我国企业带来了更多开展纳税筹划的方法和机会,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本文将重点探讨如何进行科学有效的会计政策选择来实现纳税筹划活动的合理性,从而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完善财务管理献计献策。
一、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及风险分析
(一)基于会计政策选择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具有可行性
纳税筹划,也可称作“税收筹划”或“税务筹划”。具体指的是企业在遵守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会计政策选择的作用来达到减少企业赋税的目标。本文认为基于会计政策选择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具有可行性,这主要在体现在两个方面:
1.通常来说,纳税筹划的技术有减免税技术、扣除技术、拆分技术、税率差异技术、延期纳税技术和会计政策选择技术等等,但是会计政策选择却是企业实现纳税筹划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拿所得税这一主要税种来说,其征收一般都是基于企业的利润来操作的。然而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数额。因此,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就会偏向选择递延利润、降低收益的会计政策来实施纳税筹划。由此发现,可选择的会计政策为企业纳税筹划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利润操作的空间。
2.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来实施纳税筹划,这本身就具有可操作性强的特点。一些纳税筹划的技术,由于要对投融资活动及经营活动等环节带来调整和改变,所以带来的筹划成本必然较高。比如,投资的纳税筹划活动,可能要求调整投资的方式或者投资领域。而会计政策选择不同的是,它以企业既定的经济活动为前提,几乎不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受企业内外部的经济和技术条件约束是最小的。
(二)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风险性分析
虽然我国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在近些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也存在诸多的不足,风险问题不容忽视。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具体指的是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由于筹划失败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的可能性。目前,我国企业在纳税筹划上存在的误区主要表现在:
1.对纳税筹划的根本认识上存在误区
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一些企业领导层片面地将纳税筹划与逃税划等号。但是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偷税”是对已经实际发生的某项应税行为的部分否定甚至是全部否定;而纳税筹划是对一项应税行为事先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来取得在合乎法律范围内的税收利益的行为。通俗的讲,前者是违背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而后者则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当经济行为。
2.对纳税筹划的成本估算存在困难
由于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所以将直接导致其成本估算很难操作。再加上它本身涵盖的内容条目过多,而且也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很容易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忽略了成本的估算,而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多少。
3.对纳税筹划的人才储备不足
纳税筹划是一项具有难度的活动,要求综合性人才才能更好地实现。然而我国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整体上还处于初步起步阶段,一些企业非常缺少既懂得系统的全面知识,又具备较强的会计职业判断力和整体纳税统筹能力的全能型人才。不难发现,一些企业在进行所谓的纳税筹划时,存在很多不合理的操作习惯,比如片面利用我国会计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甚至只注重个别税种的减少情况,这将必然导致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
二、当前我国企业纳税筹划中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应用和建议
在国内外文献资料查阅及一些企业调研的基础上,本文将重点分析企业业务流程中主要涉及的会计政策选择问题,从而进行科学纳税筹划分析,这将有利于企业在纳税筹划中进行风险管理的最优方案选择,从根本上避免纳税筹划风险。
(一)企业纳税筹划中有关存货计价方法的具体运用
不难发现,存货计价的方法会直接影响期末存货价值和销货成本存在差异,直接造成企业盈利情况及所得税缴纳情况有所不同。鉴于存货计价方式和手段导致的差异性,要求企业需要充分考虑价格变动、企业是否处在免税期以及存货的特点和管理规定等方面的因素,从而科学选择存货计价方式。
企业在进行选择时,一方面要充分分析不同存货计价方法的抵税效果,另一方面还需要充分考虑影响纳税筹划方案成败与否的三个限定条件:
1.不同计价方法采用存在条件限定
如果企业采用的是实际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话,那么不同的计价方法会对企业最终的所得税产生影响,此时是有纳税筹划的操作空间的。如果企业采用的是计划成本法进行对存货成本的核算,那么其存货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的差异性会在“材料成本差异”条目中做出显示,而且此时的存货成本转出时,与采用实际成本法下的一次加权平均法效果相同。因此,对于采用计划成本法的企业来讲,在存货计价方法上没有任何纳税筹划的空间。
2.必须充分考虑存货的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因为存货的计价选择,要求企业事先预测市场上的材料价格变化趋势来达到延迟纳税的效果。目前,我国的物价处于普遍上涨的趋势,很少有保持平衡的时候。鉴于此,建议企业采用加权平均法来进行操作。
3.还需结合企业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选择
企业在选择抵税效果最佳,营业成本最高的计价方法时,建议考虑企业营业成本提高对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这样能够有效防止企业在会计利润上出现亏损。此外,企业还需注意会计准则对计价方法随意变更的限制性规定。因为企业只有将其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并且能够提供合理的说明,这样在我国税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企业才能获得合法的纳税筹划收益。
(二)企业纳税筹划中有关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具体运用
通常来说,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方法会直接影响计入企业成本费用的折旧数额不同,所以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的抵税结果也存在差异。目前,我国的税法法规和新的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具有选择性,比如折旧计提年限的规定具备弹性区间,所以这就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
企业在进行选择时,一方面要充分考虑不同的折旧方法将会给企业带来的抵税效果,另一方面还必须将三个主要限定条件考虑在内:
1.加速折旧法的使用限制性
我国现行的税法要求对适用于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要求比较严格,比如要求使用期间要经常处于腐蚀性高或震动强烈的环境等。所以建议要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企业,一定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2.折旧计提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这也就是说我国企业不能随意变更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3.需要慎重考虑是否享有减免税优惠或发生亏损的情况
比如,在正常纳税盈利时期,与直线法比较,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很可能导致企业分摊计提的成本费用前期多后期少,企业利润被迫相对后移,产生递延纳税的效果,但是如果在减免税优惠期或亏损期,那么企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更合适。这主要是因为在这些时期,由于企业无需缴纳税款,所以其固定资产折旧额的抵税效果完全被抵消了。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同时也是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过程,不同会计政策下的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会形成企业不同的纳税方案。从整体来说,企业需要全面分析自身所处的具体经济社会环境,选择最优化的会计政策组合,从而实现企业纳税筹划的理想目标。
参考文献
[1]覃云飞.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的理论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3(05).
摘要:税收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使得企业必须在这方面付出成本,很多企业通过对不同会计政策下的纳税方案进行选择,从而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利润。但是会计是一门非常复杂和专业的技术,操作不当会导致企业面临风险。本文通过对基于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的方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会计政策选择的风险来源进行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
关键词 :纳税筹划;会计政策;风险防范
一、基于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的基本方法
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常对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销售收入确认方式、费用摊销方式等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方法以及纳税方案进行事先策划和安排,从而合理合法地降低税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下面分别详细地对这些会计政策选择方法进行分析。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及加权平均法是企业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时最常用的方法。存货计价方法不同,则企业销货成本不同,从而将导致企业所得税负不同。通常情况下,个别计价法最适用于存货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企业,即无论存货物价快速上涨,还是显著下降,只要采取个别计价法均能够达到使成本高的存货先发出,降低当期利润,减少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目标。从企业的实际操作成本角度看,由于个别计价成本操作成本较高,操作过程繁杂,因此该方法仅适用于存货种类少、收发次数少的企业;对于存货种类多、收发次数多的企业而言,其不易采用个别计价成本,其适用于怎样的存货计价方法,需依据该企业的具体实际状况而定,即若企业存货预计物价持续上涨,则可选用加权平均法,将企业各期发出存货成本各期税负予以平均;若企业存货预计物价持续下降,则可选用先进先出法,对先购进、成本较高的存货先发出,以降低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选择
企业为了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常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尽量减少预计净残值,以增加应计折旧额,这样每期计提的折旧额也多,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从而减少所得税的支出。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不仅减少了预计净残值而且可以使前期的成本费用加大,以减少前期的应纳税额,以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
3.销售收入确认方式的选择
由于销售收入确认方式的差别会产生不同的确认收入的时间,同时也可能导致改变销售收入的纳税期限。税法中规定了对于销售为直接收款,确认收入的时间标准为货款或者取款凭证已收,同时收到提货单的当天;货物销售的收款方式是委托银行或者托收承付的,确认收入时间是委托手续办好并发货的当天;货物销售采取委托代销的,确认收入时间是代销清单回收的当天;货物销售采取货款分期到账人或者赊账的,确认收入的时间是合约收款日截止当天;货物销售方式为预售的确认收入时间为交付货物的当天。对于企业来说,可以控制确认收入的条件来达到确认收入时间的目的。
4.费用摊销方式的选择
企业可以及时核销入账已经产生的费用以及预提将来将要产生的对企业的费用进行摊销以减税企业税负从而达到企业的纳税筹划的目的。首先,企业对应该及时核销入账已经产生的费用,比如在企业经营当中,要在费用中及时列入库存货物的损毁盘亏这种常规损耗。其次,要及时对售后支出、诉讼费用、坏账提取的准备金等来可能产生的费用或者损失进行预计,然后经预提将费用提前进行计入。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企业采用会计政策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比较多,而且比较复杂,企业要选择合理的会计政策是一件比较复杂和专业的活动。就存货计较来说,作为筹划者,不仅要对企业的经营情况非常了解,还要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才能制定出合理的计价方法。其他的会计政策与存货计价相似,要制定出合理的会计政策,筹划者不仅要对企业自身非常了解,而且要具备专业的会计水平。如果纳税筹划者的专业能力不够,就难以制定出合理的会计政策,甚至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下面将详细地对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的风险来源进行分析。
二、基于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的风险来源
会计政策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企业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政策选择也是一门非常专业的技术,会计政策筹划方案的好坏是经过筹划者对公司的仔细研究的基础之上为企业设计的合理的会计政策方案。由于会计政策的法律性及专业性,企业为了进行纳税筹划而选择相应的会计选择不是没有风险的,相反,会计政策选择不当不仅不会给企业起到减少税负的好处,还会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企业要对基于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的风险来源进行详细分析,以防范会计政策选择不当而给企业带来的风险。下面对企业经常面对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以及成本风险进行详细分析,以帮助企业加强对选择会计政策的风险来源进行清楚的认识。
1.法律风险
国家对纳税筹划的会计合法运行制定了相应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应当是在准则、制度规定的可供选择的会计原则、会计程序和具体处理方法内的取舍。由于相关纳税筹划者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而容易导致企业的纳税筹划产生法律风险,其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纳税筹划是区别于逃税,避税和漏税的一种筹划活动,由于相关筹划者对纳税筹划的概念界定不清楚,导致误认为纳税筹划是逃税、避税和漏税等行为,从而造成筹划者采取违反法律法规的非法手段来减少纳税;另一方面,有些纳税筹划者清楚认识到纳税筹划的合法性,但是由于自身专业水平不够,对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财务会计制度的运用不够专业,从而在具体操作细节上违反法律法规。现实许多企业往往采取非法手段减少税收增加盈利,从而产生了法律风险。
2.政策风险
经济环境、国家政策以及企业自身活动是不断变化的,国家相关部门也往往会修订会计准则和税法并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由于企业的会计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不得随意变更,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或调整可能会影响社会利益的重新分配,从而使变更前的有利于企业纳税筹划的方案变得不利于企业纳税筹划,从而导致企业的纳税筹划在减少企业税负上大打折扣甚至起负面的作用,引起企业的利润减少。
3.成本风险
采用不同的会计准则和核算方法的会计处理程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程度不同,从而导致一些企业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而对企业带来的成本影响。任何收益都与成本具有相关性,企业没有科学认识到不同的会计政策对企业成本的影响,从而采取不适合自身企业的会计政策会导致企业的成本负担过重,影响纳税筹划的为企业减少税收的效果,甚至导致企业因成本负担过重而产生负的效果。比如,一些大型的企业适合采用程序复杂且对减少税负有效果的方案,如果一些小企业采取复杂的会计程序来减少税负,就会因会计程序的复杂导致其与自身的经营状况不协调而导致成本风险。
三、基于纳税筹划的会计政策选择的风险防范措施
1.提升筹划者的专业水平
为了减少企业纳税筹划的法律风险,相关筹划者要从纳税筹划的概念及专业知识上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从而制定出符合法理法规并且合理有效的筹划方案。首先,要让相关筹划者清楚认识纳税筹划的概念,使其将纳税筹划与逃税、避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相区分,从概念上认识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将有利于筹划者制定合法的措施帮助企业减少税收。其次,筹划者要精通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熟悉财务会计制度,这样才能使筹划者能制定出符合法理法规并且合理有效的筹划方案。
2.将企业自身状况与相关政策动向相结合
会计准则的修订或调整、税收政策的变化等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的效果,为了防范相关政策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企业要安排好税收筹划工作,密切关注涉及会计税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及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定期对税收筹划的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提高税收筹划适用政策的水平与能力。在实际过程中,企业在进行筹划时也应具备较强的预见性,慎重考虑企业自身情况,灵活运用,选择更合适的会计政策,同时必须考虑国家相关会计政策的动向。
3.对成本和收益进行评估
纳税筹划的根本目标就是为了使企业受益,但是企业在进行会计政策选择以及执行会计政策时往往会产生成本。纳税筹划方案必须要综合考虑会计政策选择而付出的费用及其收益,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的一切选择和安排都应围绕着成本与收益进行,从而实现纳税筹划方案的价值最大化。在选择筹划方案时,不能只考虑减少税收而必须要综合考虑这种筹划方案给企业带来的收益。当纳税筹划的成本小于收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是比较合理的,可以考虑采用,当纳税筹划成本大于收益时,企业应该考虑放弃该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黄凤羽.税收筹划策略、方法与案例[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2]刘强,王蕊.会计政策与纳税筹划研究[J].新经济,2014(4):82-83.
【关键词】企业;纳税筹划;管理;促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体现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以资金运作为重心,促进最大的经济效益的获取。而纳税筹划工作则是现代企业财务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如何完善纳税筹划工作,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益,是现代企业所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无论是在微观上还是宏观上,企业财务活动中的纳税筹划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首先,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实施有助于提升纳税意识。就现状来看,一些纳税筹划工作实施较为完善的企业往往是那些纳税意识强、会计基础较好的企业。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在于利用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收益。而作为企业利润的直接影响因素,企业成本受着诸多因素影响,其中税收是最重要的因素。企业所支出的税款是净流出资金,而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因而对企业而言,要寻求利益,必然需要将注意力放在纳税筹划工作当中。
其次,企业纳税筹划工作能够促进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企业内部资源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鼓励政策给予企业明确的发展方向,企业可以结合这些政策实施投资决策,不断完善自身的产业结构,在适当的时期实施规模投产,促进企业长远持续发展。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离不开会计,会计人员需要按照现行税法要求进行记账、设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促进提升企业的财会管理水平。
此外,纳税筹划也能够促进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合理的纳税活动能够使企业的经济活动更为规范,促进企业的经营方式以及投资模式的合理化。从而有效减少企业资金浪费,节省开支。并且企业要想最大限度节税,就必须要不断强化自身财务管理体制以及经营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纳税筹划的作用。纳税筹划工作的全面实施,有助于企业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促进企业经营与管理效率,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1.不重视纳税筹划工作
我国税务机关以及相关机构对于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宣传较少,许多企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导致企业对纳税筹划的重视程度不足。一些企业认为只要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就能够获取更大的效益,占领更多的市场,纳税筹划工作是多余的;甚至少部分企业忽视税收工作。
2.追求短期利益
一些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不顾长远利益,过于追求税务的最小化,导致企业的纳税筹划走入了误区。企业只注重短期内的税务减免,不重视长期的发展,必然会造成损失。例如企业进行投资时,减少税收并不意味着企业的利益的提升。企业应当选取最利于自身长远发展的方案,而不是税收最少的方案。
3.专业人才缺乏
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专业性与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实施需要有既熟悉税务知识,又了解法律知识以及企业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而就现状来看,许多企业都缺乏这方面的人才;一些企业负责纳税筹划工作的人员专业性不强,无法全面解决企业的税负问题。
三、完善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对策
1.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观念
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目的在于减轻税收负担,而企业减轻税收负担也需要以收益的增长与利益最大化作为前提。因此企业需要以税后利益最大化作为纳税筹划工作的基本目标。选取纳税筹划的方案时,应当选择能够获取最大收益的方案,而不是选择缴税最少的方案。并且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并不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内容,其需要企业生产、经营、营销等各个部门的有效配合,仅靠财务部门无法全面实施纳税筹划工作。企业需要树立起整体的纳税筹划意识,将纳税筹划工作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当中。
2.权衡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
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实施,需要收集企业内外部完整的信息,充分结合不同的会计信息,选取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案。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是一项中长期的财务决策,因而其目标是要促进企业的长远利益,而不是降低税收。因而企业需要兼顾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结合自身的发展目标以及企业的财务环境,全面合理地组织企业纳税事项,对企业的各种资源进行合理分配,确保企业税负与财务利益的合理化,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效益。
3.关注税法政策变动,保持纳税筹划灵活性
我国税收政策不断变化改进,体现出了很强的灵活性。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必须要做到随机应变,保证灵活性,针对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因此企业的纳税人员应当保持对税收政策的关注,及时掌握市场变化趋势。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对于税收法律、企业经营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的工作水平;企业也应当加强对纳税管理人员的培养,提升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此外,企业也需要在正确掌握税收筹划政策的基础之上,保持同当地的税务部门的联系,关注地方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政策,从而促进企业自身的纳税筹划工作与当地税务机关管理特征相符合。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纳税筹划工作对企业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工作时,必须要针对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从企业长远的发展角度出发,选取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从而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晶.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科技致富向导,2012,10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务筹划;结合
一、企业财务管理与税务筹划结合运用的意义
(一) 税务筹划受财务管理目标影响
企业财务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要实现这一目标在企业运行过程中需要把总目标分解成小的目标。税收筹划通过减少税负和延迟纳税来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税收筹划获得的利益就是这些小目标之一。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一部分,要始终围绕财务目标调整管理活动。在筹划纳税方案时,不能以追求纳税负担和成本的减少为唯一目标,必须综合考虑税收筹划方案给企业带来的绝对收益和社会效益。决策者在确定筹划方案时,必须因地制宜地制定发展战略,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的筹划找到实现财务管理目标的有效途径。
(二)税务筹划受财管管理内容影响
要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就要把税收筹划的思路渗透到财务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企业筹资可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负债投资成本低、风险大,权益筹资反之。企业将税收筹划应用于筹资活动中,在确定筹资成本时找到最佳的资本结构;确定投资时要充分考虑国家对企业所在地所处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到有的放矢;在资金运营时要综合安排企业折旧计提方式、成本费用列支、销售结算方式等进行税收筹划;在利润分配时要考虑股东股息所承担的税赋和股本增值的税赋差额,可采用股票回购代替现金股利来降低股票税负。
(三)税务筹划受财务管理环境影响
财务管理环境分为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外部环境包括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环境。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无法脱离这些环境独立存在,税收筹划一定要顺应外部环境,立足于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来灵活调整纳税筹划。
二、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一)忽视系统性调究,偏重个案研究
很多企业缺乏整体筹划的思路和方案,仅对单个项目或者环节进行筹划,导致纳税人在筹划实施过程中缺乏系统性,不能从自身涉税行为出发进行个性化筹划;无法从更深层次分析纳税筹划的动因和实施原则,使筹划方案流于形式。
(二)过于关注效益,轻视成本和风险
多数企业只关注纳税筹划的获利性,却忽略了成本付出和筹划风险。企业纳税筹划要通过成本-收益分析和筹划风险分析确实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
(三)重视理论研究,忽视案例研究
企业在纳税筹划中忽视了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税收法规间的统一性,过于重视理论研究,实施操作性差,所以企业不能一味以税收政策为主,脱离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四)重静态筹划,轻动态筹划
企业在选定筹划方案后没有根据税收政策、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方案,导致方案失效。
三、理顺纳税筹划和企业财务管理间的关系,实现纳税筹划目标
(一)正确定位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功能
税收筹划通过资源优化配置,降低企业负税,达到利润最大化,可以促使企业积极安排财务管理管理活动。税收筹划通过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使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减少企业税务支出,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企业纳税筹划贯穿于企业经营运转的整个过程,直接服务于企业的融资、投资、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决策等阶段的财务管理,保证了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引导企业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税收负担的降低不能保证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所以企业财务管理不能过于追求税负最低,以免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二)掌握当前税收政策是做好纳税筹划的关键
高质量的企业纳税筹划不仅仅要求企业会计人员精通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还要掌握现行政策和税法法规,保证所选择纳税筹划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实现企业管理目标有重要的意义。立足现实,从企业自身综合状况制定纳税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时刻关注税收政策变化,掌握变动细节。由于环境和税法处于动态变化导致其不可预见性,所以税收筹划计划必须灵活,做到与时俱进。第二,对税法精神要充分把握,尤其是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更要深刻理解,这是纳税筹划的重要环节。在实施中如果对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将享受不到优惠。第三,避免过度筹划,以免税收筹划本身的成本超过节税节省的成本,得不偿失。
(三)选择会计政策有利于纳税筹划
市场经济环境下,节税是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追求目标,会计政策选择是实现纳税筹划的有效途径。基于会计政策选择的纳税统筹,通过延长缴税期限而使货币时间效益增加,能为企业节省更多成本。开展经济活动之前进行全面的纳税筹划工作,对企业正常的经济活动不会产生影响,所需要的成本投入和受到的约束力最小,会计政策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基础和依据,增强了可操作性。
(四)对纳税筹划界限的准确把握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业务发生以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和可选择条款,获得最大节税收益的理财行为。企业纳税筹划具有降低企业税务支出,减少国家税收收入的功能,所以国家税务机关每年都会检查企业税收情况,以杜绝纳税人借用税务筹划将纳税转化成偷税漏税。由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人员的立足点对立,对纳税筹划的方法认识也有所不同,所以纳税人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规,避免纳税筹划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五)纳税筹划方案的实现方式
企业逐渐认识到纳税筹划对企业合理配置资源实现利润最大化的重要性,聘请相关人员对涉税分析和项目整体纳税筹划进行分析,按投入产出比最佳的原则选择交税最少,收益最大的方案,导致企业负责人对纳税筹划的期望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则不断完善相关规则,不断降低企业纳税筹划可能存在的空间,企业必须认识到这一现实,分别对企业的筹建、资产购置、生产、销售、资金和利润分配进行筹划,找到适合企业自身的筹划方案。
四、结语
企业的纳税筹划对企业财务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始终坚持以财务管理总体目标为原则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关注税法更新及其它外部环境的变化,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纳税人的税后利润最大化。(作者单位:河北永大维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键词: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
当前,纳税筹划已经成为了会计领域中的核心内容,其直接决定了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市场经济的日渐完善,赋予了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更多的主动权。众所周知,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内部管理的关键内容,而纳税筹划则是财务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所有实力雄厚的企业都会构建行之有效的纳税筹划体系,作为纳税筹划的依据。做好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工作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很大的帮助。
一、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其流程
(一)意义
增值税指的是国家对商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新增的价值所征收的税,其最突出的特点是落实税款抵扣制,涵盖在流转税领域,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各环节均有紧密的联系,企业在完善的纳税筹划下,不仅不需要缴纳较高的增值税和税费,还有助于提升企业财务效率。
此外,企业在进行增值税筹划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税收法规,制定能够有效应对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增值税计划,从而避免增值税出现过高的税收成本,实现税收收益最大化。
(二)流程
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共具有以下流程:一,系统收集和整理对增值税纳税筹划有帮助的各类信息;每个企业的经营情况、经营范围都不一样,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来制定纳税筹划计划,从战略目标、经营需求、经营状况等角度出发掌握策划主体的需求。二,深入分析企业的涉税环境;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开展前,应先深入分析企业当前所处的涉税环境,系统总结归类财税政策等资料,通过与国家税务机关协作,进一步加快了企业纳税筹划的进度。在实力雄厚的企业中,可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税收数据库,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便利。三,制定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目标;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根本原因是实现价值最大化。不同的企业所采用的纳税筹划目标也不尽相同,比如有的企业以降低纳税风险为纳税筹划目标,有的企业以资金的有效利用为纳税筹划目标;等。四,确立行之有效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企业在组合筹划技术,深入分析潜在的风险后制定一系列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方案制定完成后,接下来就是分析论证方案的可操作性、科学性,以最终确立优势最大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五,全面贯彻落实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企业在明确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后,还应将方案及时交到管理部门中,由管理部门对方案进行系统审批,审批认可后方可运用到实际中。企业应对方案执行过程加强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有效处理,比如工作人员的操作缺乏规范性、纳税筹划方案存在不完善之处等,可通过信息反馈机制综合评价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的成效,以明确方案是否满足企业经济效益目标。由于企业所处的环境变化多端,对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与执行过程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导致方案执行结果和企业预期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企业应及时分析和反馈存在的差异信息,确保决策者能够对方案及时有效调整。
二、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措施
(一)通过各类销售方式开展纳税筹划
首先,商业折扣;指的是企业结合现代市场的供需要求,为了提高商品销售量而适当的扣除商品标价。国家税法明确规定,当销售额与折扣额同一天存在在发票上,将折扣后的销售额作为征增值税。其次,现金折扣;指的是为了使顾客尽早付清款项而提供的一种价格优惠。现金折扣是在货物销售后而产生的,属于具有融资性质特点的理财费用,因此不能在销售额中进行现金折扣,应全额计征增值税。或者对合同规定加以调整,将现金折扣变为商业折扣,从而发挥节税作用。最后,销售折让;指的是当货物已经销售出去,因其质量、规格等问题消费者未退货,但销售方适当的给予价格优惠。国家税法中明确指出,可在货物的销售额或者应税劳务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剩下的余额作为计缴增值税,不过需要消费者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递交给主管税务机关,销售方在此基础上开具红字发票。
(二)培养一批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
一批优秀的纳税筹划人员是实现预期纳税筹划效果的关键。所以应不断强化纳税筹划队伍的建设力度,尤其要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水平。虽然企业中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多,但这些人员的素质水平、业务能力各异,多数财务人员实际中并没有掌握企业预期的纳税筹划目标、筹划流程等。尽管有部分优秀财务工作者逐渐进入到领导岗位,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统领性作用,也十分了解纳税筹划各工作环节,但因涉及的工作较多,很难有空再涉及这项工作。所以企业应重视对纳税筹划人员的培训,不仅开展入职培训、晋升培训,还应开展有关于纳税筹划的内容培训。
(三)落实减免税政策
现阶段,我国增值税优惠政策具体涵盖了两方面:一方面是在特殊情况下,为某一特定行为提供相应的减免优惠,比如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的项目在整体投资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了《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涉及到的商品外,其他的商品均应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另一方面,为特定产业和特定行为提供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比如农业生产资料、化肥生产销售免征增值税,等。对于旧货销售、水泥、医疗卫生等行业,均具备一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可将各类优惠政策整合到一起,发挥共同的优势,从而提高纳税筹划效益。与此同时,对减免税政策的使用过程中,企业还必须清楚了解自己在增值税纳税链条中的具置以及税收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主要涉及下列几点:一,突出公平性;会计核算过程中,企业应贯彻落实会计制度及其准则,以有效确认、计量会计收入要素,只要发现计量标准和税法背道而驰的,严厉禁止对会计账簿记录私自整改。对当期应交税额计算过程中,要以税法中的相关规定为依据明确具体的应税销售额,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出当前需要缴纳的税额,做好缴纳税款的申报。二,强化财税合作力度;会计准则是由国家财政部门制订,税收法规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由于这两个部门的目标不相同,不可避免的会导致各自出台的政策法规存在冲突问题,不过关于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间出现的某一短期差异,这两个部门可以经过及时沟通交流来避免。从制度层面的角度出发,这两个部门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关系,能够构建以彼此为代表的协调机构,任何时候都紧密联系,很好的保证了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协调一致性。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合作,尽可能的减少彼此间的冲突矛盾,节约成本,及时了解会计准则与税法间的不同之处,从而保证两项规定的顺利实施。如果实际购买的原材料属于应税货物,所销售的货物则具有免税性质,那么将会实现较好的节税效果。
(四)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全面实施后,扩大了增值税抵扣范围,因此,企业在经济业务中,应当积极向供应商或者相关单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抵减进项税,最大限度的减少增值税纳税额,降低企业税负。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采用以上措施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能减小企业的增值税税收负担,使得企业拥有了较高的盈利水平,现金流量也为此得到增加。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开展增值税纳税筹划工作过程中,还应全面考虑因此而带来的各种风险,如税收政策变化风险、税务行政执法偏差风险等,并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突出增值税纳税筹划的优势,切实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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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所得税;会计;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2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企业通过对经营活动的统筹安排,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以获得“节税”(tax savings)利益的行为很早就存在。在我国,税务筹划自20世纪90年代初引入以后,其功能和作用不断被人们所认识、所接受、所重视,已经成为有关中介机构一项特别有前景的业务。税务筹划是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和单位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避税。
一、税务筹划的特点
1.合法性。税务筹划的合法性是指企业的筹划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按照税法规章进行的合理纳税。纳税单位可以根据税法的要求,合理运用税法的知识进行优化选择,从而减少纳税负担。而对于违反税法规定的不履行纳税责任,以降低税收负担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要进行坚决的抵制。
2.筹划性。在纳税活动中,纳税义务具有滞后性。企业经济交易行为结合后才进行纳税行为,收益进行分配结束后,才进行纳税活动。这就在客观条件上使纳税活动可以进行筹划。因此,筹划性是纳税的一个特点。税收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决定了税收待遇的不同,这在另一个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了可选择较低税负决策的机会。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而去偷逃税或欠税,都不能认为是税务筹划。
3.风险性。纳税筹划是有风险性的,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的进行减少交税,但是在纳税的实际操作进行中,往往不能达到预期目的,这是受税务筹划的风险影响的。
税务筹划的成本,是指由于采用税收筹划方案而增加的成本,包括显性成本和隐含成本,比如聘请专业人员支出的费用,采用一种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另一种税收筹划方案所导致的机会成本。与此同时,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当或者是在执行中的偏差,都会使企业在不知不觉的情况造成了税务筹划的失败。或者触犯法律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都可能使得税收筹划的结果背离预期的效果。
4.专业性。税务筹划是比较专业的知识,是需要一些专业会计人员来进行的,随着我国经济贸易的发展,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我国贸易往来越来越频繁、企业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性影响下,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是很难实现的,正因如此,税务、税务咨询作为第三产业便应运而生,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的影响
1.税收优惠的实施
新企业所得税法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对税收优惠的方式和重点做了较大的调整,实行统一规范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是从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二是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产业领域,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国民经济需扶持发展的行业和领域,如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老服务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等,也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见,新企业所得税所设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产业和项目导向的。另外,新制度在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非居民企业来自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收入,技术转让所得,民族自治地方企业的减免税,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固定资产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方面都有了一些新的变化。
2.税率的调整
根据原企业所得税法,内、外资企业均适用33%的法定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在充分考虑了国家财政承受能力、企业负担水平、国际税改趋势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实际税率水平等综合因素基础上,将法定税率定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另外,新制度出于扶持弱势群体、鼓励自主创新以及继续吸引外资的政策目的,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均规定了不同的优惠税率。
3.资产的税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资产分类、计价、扣除、处置等问题的处理,与财务会计规定尽量保持一致,同时对一些与财务会计处理不一致的特殊问题进行了具体明确。这样,一方面减轻了税务机关的管理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税法优先的原则。
三、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策略
1.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
3.减少纳税筹划的风险
要想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就必须要领会当前立法的精神,还要准确把握税法的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进行合理筹划。同时,要对纳税筹划的风险有一个预测,
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使纳税筹划行为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最后,聘请纳税筹划专家,提高纳税筹划的权威性和可靠性。纳税筹划是一门复杂的学科,涉及的领域非常多,如会试、财务、管理、经济等多方面的知识,专业性较强,因此,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多轮的自我检测,由会计人员、财务人员、管理人员一起进行研究,制定出合理的纳税筹划,保持企业的最大利益,从而进一步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
4.培养纳税筹划人才
我国当前企业的多样性,税种的复杂性,纳税筹划的专业性,都对企业纳税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对税法有着很好的了解,而且还要熟悉最新的经济制度,同时,还要求纳税筹划人员有精湛的专业技能、与灵活的应变能力。因此,要加大对会计人才的培养与职后教育,一方面,在高校开设与纳税筹划相关的专业,满足社会对纳税筹划人才的需要;别一方面,对在职的会计人员进行岗后培训,定期举行业务讲座,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适应时代的需求。企业也应该加大对会计人员的考核,使会计人员有一种危机意识,不断的进行自我素质提升。
5.完善纳税筹划的法律环境
要想使纳税筹划可持续的发展,必须要对现有税法进行完善,避免一些真空地带造成法律的漏洞,影响纳税筹划的发展。一方面,我国立法机关应该不断对纳税进行立法的完善,由于我国税法发展的时间相对较短,虽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我国税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现有税法已不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新纳税法的立法是不可避免的。应对现有的纳税进行完善,把一些不公平、不适合当前社发展的立法进行修改。必须对已经发现的有关税法的模糊或不明确之处进行修订,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避免因对税法的随意理解而使纳税筹划偏离税法制定的初衷,给税务部门、税务机构、企业提供一个判断是否属于正确筹划的标准。另一方面,应试对责任进行追究,加大对税务中介机构的法律约束,如发现企业通过税务机构进行的纳税筹划若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要对企业进行法律制裁,同时也要对税务中介进行法律与经济方面的处罚,这样可以加强企业与纳税机构的管理,使企业依法进行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有利于企业准确地把握政策法规,增强纳税意识,减少涉税风险。因此,研究和探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也可为国内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税收筹划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湘潮(下半月)(理论),2009(09).
[摘要]企业可以通过在回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中进行纳税筹划,实现企业在合法条件下节税的目的,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本文以2006年新会计准则、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及2009年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为背景,从会计核算和纳税筹划入手,对现阶段企业固定资产中的纳税筹划方法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纳税筹划
在各税种内各要素弹性的大小决定了各税种的税负弹性,或者说某一税种的税负弹性是构成该税种各要素的弹性的综合体现。可见,税负弹性越大,纳税筹划越有必要。企业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涉及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房产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契税等税种。因此,对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筹划,可以更好地为企业节税。
一、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企业可以利用税法允许的会计政策选择、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的估计空间进行纳税筹划,还可针对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在税法规定上的差异进行筹划,获取筹划利益。
(一)折旧方法选择的纳税筹划
1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2筹划分析:(1)在比例税率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税率不变,选择加速折旧法可把前期和润推至后期实现,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2)如果未来各年所得税税率呈上升趋势,企业在筹划时应根据折现率,比较税率提高增加的税负与延缓纳税收益的大小,做出最佳选择。(3)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采用加速折旧法既可使企业缩短投资回收期,又可使企业加速折旧,从而取得延缓纳税的好处。(4)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对不同折旧方法下获得的不同资金时间价值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进行比较,在合乎税法规定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
但是,加速折旧法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适用:(1)盈利企业应采用加速折旧法。(2)亏损企业不宜采用加速折旧法。(3)企业处于减免税优惠期间,不宜采用加速折旧法。
但是某些学者则认为,利用加速折旧法进行税收筹划。在我国一般不具可操作性。
(二)折旧年限的纳税筹划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
2筹划分析:一般说来,折旧年限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而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的成分,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缩短折旧年限(不低于法定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
如把折旧年限从8年降到5年,在税率稳定的情况下,所得税的递延交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尽管折旧期限的改变并不从数字上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总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显然把折旧期限调为5年对企业更为有利。
但是当税率变动时,延长折旧期限也可能减轻税收负担。若企业正享受优惠政策,如果该项固定资产为该企业第一个获利年度购入,折旧年限为8年或5年,通过简单的计算就可以看出,8年的折旧年限更利于企业减轻税收负担。
(三)净残值的纳税筹划
1法律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预计净残值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固定资产的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的,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筹划分析:当企业处于所得税非减免税时期,纳税人应根据资产(尤其是预计无形损耗大的固定资产)的特点,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调低残值比例。残值比例调低后,折旧抵税增加,这既维护了纳税人的权利,也能给纳税人带来不可忽视的税收利益。例1,某企业原值1000万元的某电子设备,如果把残值比例从5%调整到0(假设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5%,折旧年限为3年),那么,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折旧抵税获得的利益共增加1000×(5%-0)×25%=12.5(万元)。
二、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一)购进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
1法律依据: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筹划分析: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开始实施,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来说,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要注意必须是企业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并且还要注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增值税纳税筹划的两个重要特征是纳税筹划行为具有行为合法性和前瞻性。要保证筹划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前瞻性,纳税筹划人员除了要精通法律,与税务机关进行有效沟通外,还需要关注有关法规政策的变化。
(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
1法律依据: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筹划分析:(1)对于销售2009年以后购买的固定资产按照一般货物的方法征收增值税,一般货物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法都可以用。(2)销售2009年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依然使用老规定。(3)增值税试点的企业对销售本地区进入试点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进入试点以后购买的固定资产,则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企业应该针对不同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案,使企业实现在合法条件下节税的目的,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三、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其他税种的纳税筹划
(一)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房产税的纳税筹划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2筹划分析:这里“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于扣除比例1.2%没有变动的余地,房产原值的大小直接决定房产税的多少,因此合理减少房产原值可以减少房产税。而中央空调、房产的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都是影响应税房产原值的因素。若把除厂房、办公用房外的建筑物建成露天的,并在账簿中予以单独记载,则可减少房产原值。将中央空调设备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可以不计入房产税的计税基础,从而免于缴纳房产税。另外。企业应注意房产税的税收优惠,并加以利用。
(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1法律依据: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时,免征土地增值税,而且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最低税率30%,最高税率60%。
2筹划分析:在会计核算中,企业可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起征点,根据相关法规来确定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税;还应注意各级税率增收范围的临界点,衡量上级税率与下级税率对企业带来的最大税后收益,而不是盲目追求高价格或低税率。所以,企业要结合上述不同规定,制订科学合理的住房销售方案,以有效减轻或免除税负。
四、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纳税筹划的其他建议
(一)创造条件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现行税法有许多优惠政策,对于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一定要加以充分利用,不符合优惠条件但濒临优惠边缘的企业可以创造条件,使企业符合优惠条件。如新《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对技术类企业来说,可以加大产品的高科技含量,以期获得税收优惠。对于中西部地区的企业来说,应当创造条件,争取享受国家对西部开发的优惠政策。
(二)综合考虑各个税种的共同影响
由于各个税种的相关性,某一税种的计税基础降低,并不一定会带来总税负的减少,因此要把各个税种的纳税因素综合起来考虑。例如,厂房选址的不同(选择市区和选择县城)不仅会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还对所得税有影响。因为它们都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减少应税所得额,从而影响所得税。可以看出,只有综合考虑各种变化抵销后的总影响,才能做出正确决策。
(三)追求税后收益最大化
固定资产纳税筹划应服从和服务于企业战略,筹划时不仅要考虑税收因素,还要考虑非税收因素,筹划的目的不是“税负最轻”或“纳税最小”,而是追求税后收益最大化,并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协调两个方面的均衡,即税收成本和非税收成本的均衡,以及税收成本中的隐性税收成本和显性税收成本的均衡。
五、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