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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时间:2023-08-28 16:58:57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第1篇

关键词 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0)24-0088-01

市政工程作为我国城市最为基础的建设工程,其施工质量优劣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基础建设水平,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市政工程的建设。因此,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是市政施工的重点,也是当前研究的热点问题。

1 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重要性以及现状概述

城市的基础建设离不开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投资非常巨大,而且牵涉的专业、人力、物力极其多。市政工程建设关系到城市发展,关系到人民居住水平的提升,推动着经济发展和进步。必须加强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严格把握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强有力对市政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是控制其质量水平的主要方式。虽然,随着质量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健全,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有着质的飞跃,但是我国毕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可避免,市政工程质量监管也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地方监理机构不完整

中小型城市占我国城市总数的绝大多数,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必须面临相关问题。很多中小型城市对于市政建设工程中的质量监管,其人手不足的问题时常存在,更有甚者,连监理专业人才都没有配备。部分建设工程在具体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其监理人员往往聘用的是一些建筑工程监理师或者工民建相关人员,这样对于市政建设中的质量要求的把握,往往达不到专业监理水平,使得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力达不到相关标准,从而严重影响市政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

2)监督处罚力度不够

监督处罚力度不大,往往是当前我国市政建设工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因为市政工程的项目绝大多数都是由政府直接管理,属于政府工程,各地区政府的参与,导致了质量出现问题的时候整改的多、处罚的少,从而严重影响了市政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

2 加强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策略

城市的不断发展,需要市政建设工程的加强。当前的社会,是大力发展基础建设的社会,我国城市的建设是伴随市政建设工程的发展而发展。当前形势下,太多的大型建设工程实施,使得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投入变大,数量变多,其新材料工艺以及技术的应用也日益提高,因此对其质量的监督任务异常巨大。因此,全面规范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的建设,积极主动的研究质量管理方法,严格执行质量管理相关政策方针是当前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中之重。

2.1 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

对于市政建设工程市场的规范,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1)加强市场准入制度的全面完善,全面审核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格,对于设计方面,必须加强前期的质量把关;对于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其资格审查,把握施工企业各方面实力和信誉,必须加强监理的质量否决权和监督力。事实上,质量的管理不仅是施工质量的管理,在设计阶段以及监理的监督执行力管理上也要把握,设计单位在设计工程项目时,不能进行越级设计和反复的修改,而施工单位不能进行项目的转包和分包,尤其是施工单位的施工信誉和质量保证,必须详细审核。监理单位的执行力问题,往往是由其人员的专业水平决定,必须加强监理人员素质建设,不能随意用建筑工程监理来代替市政建设工程监理。2)实行招投标公平公正原则,体现竞争性。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人员的审核必须均进行招投标,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尽量减少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政干预,应用公平原则,任何有资格的单位均可以进行投标。然而当前形势下,施工单位的投标管理比较严格,而对于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并未形成有效竞争,一般都是甲方直接委任。所以,为加强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必须全面实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招投标管理,规范和健全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全面体现竞争性,为保障市政建设工程的质量而做出应有的前提改善。

2.2 加强监理单位监督

在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尤其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四项程序的监督。加强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是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重点,是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基本保证。今后要进一步采取措施,严格监督以上4项程序,从制度上来确保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在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是否严格执行监理规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是否到位、材料和工序把关是否严格的监督。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从目前实际情况看,监理单位在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时,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等4个方面。今后,应该把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作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该处罚的要提出处罚建议,该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总之,要通过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来把好质量关,来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

3 结论

市政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从城市总体规划到各专业管线规划,从可行性研究到立项,从详细设计到具体拆迁,从招标、投标到施工建设,从监理到质检等等,这就要求每一个相关单位,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能以对城市建设,对城市居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去工作。主管单位及时加强协调管理,责权分明,形成有效的、持久的、科学的制度,把工程建设好,把我们的城市建设好。

参考文献

[1]倪员建.关于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探讨[J].中国科技 信息,2005(9):103-103.

第2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管理措施;质量监督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and other projects, it is important to quality. Because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with a disposable characteristics, but also has the irreversibility. Therefor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become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so as to ensure maximum benefit of project investment.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ruly benefits the people of the project. In this paper, it is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water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our country and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hydraulic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procedure and cont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reform of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quality supervision for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proposal. It also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measur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management; quali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F416.9

水利作为国家基础产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命脉,切实提高广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对促进水利建设项目质量水平的提高,加强工程质量政府方面的监督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提出

质量监督是国民经济管理范围的概念,质量监督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和企业保证质量所具备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质量监督是政府实施国民经济管理的职能之一,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质量的规章,质量监督要从生产的全过程抓起,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质量监督是手段,它促进质量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

我国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目前是多系统组成的,包括技术监督系统和各专业监督系统组成。其中专业监督系统包括工程建设系统、卫生系统、船检系统。另外还有劳动系统、商检系统、农林牧系统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是保证基本建设新高潮的质量控制需要,初步构成了我国现行的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建筑行业越来越显示重要地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质量监督的法律依据,《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工程质量的行政法规,《条例》明确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条例》明确我国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条例》明确了质量监督的具体实施细则,《条例》明确了政府质量监督与建设各方的关系,其中建设法律责任是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建设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为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和管理指明了发展方向。

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起步于 1986 年,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分三级设置的各级质量监督机构隶属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对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程序做了规定。

其中机构职责包括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主要职责、各流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分站的主要职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职责;质量监督权限包括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资质等级、经营范围进行核查,对工程有关部进行检查,通知建设、监理单位采取纠正措施,提请有关部门奖励先进质量管理单位及个人。

监督工作程序和内容包括监督工作程序,监督工作内容。提交勘察设计资料等有关文件,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定等等。

三、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存在的主要差异可归纳为组织形式不同、人员结构不同、经费来源不同、质量监督工作开展的程度不同。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表现为管理机构组织形式不顺,无法保证政府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存在人员不足、工作交叉、职能不突出的弊端,还在考虑争取政府财政拨款,不利于质量监督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机构组织形式不顺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根本问题;监督管理职责划分不清,给质量监督工作造成诸多矛盾,体现不出其权威性和强制性的作用。质量监督机构经费不足,尤其自收自支单位连起码的人员开支都难以保证,质量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不够,有些人将质量监督与质量检测混为一淡。

存在问题的原因暴露出我国现行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还存在着不完善。即法规不健全、执法不力和对法规执行缺乏有效监督,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中仍存在着政企不分、政出多门的状况,各地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包括水利行业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站,我国现行的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市场准入制度。

我国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误区表现为社会过于依赖工程质量监督核验,三部到彻的监督运作方法与政府管理机制改革走向的不和谐,客观上把政府视作工程质量的责任者。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弱化了政府对建筑市场参与各方质量责任行为的全面监控,监督执法经费和运转条件无保障。

因此,必须进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不可少,政府必须对水利工程实行全面的强制性监督,政府是依法监督行政的责任主体,应实现从单一实物质量监督向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改革的过程必须保证质量监督不断完善,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四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管理的措施

1 调动人的积极因素,激发人的不断进取欲望,加快人才建设,提升监督层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要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对国家认真负责的态度,拥有识别工程质量通病的敏锐性,不断丰富专业基础知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2 完善工作制度,规范监督行为。必须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还需针对基本制度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科学设计监督流程,有序开展监督工作,建立内部考核制度,提高水利工程监督工作质量。

3 加强水利工程监督档案管理,不断积累监督资源,立足质量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服务功能。保证和提高监督站整体的工作质量,不断地改进监督站的工作方法及工作手段,必须把全站的工作有机地组织起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结合各方的职责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价,保证质量监督工作方向的正确性,设计出比较合理、切实可行的质量体系。

4 水利工程建立健全监督站组织和制度,必须认清形势,正确地把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大方向和大原则,有综合治理的预控措施。满足现代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增加硬件和软件建设,设计出比较合理、切实可行的质量体系,它是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不断优化的过程,使质量体系在高标准的大循环中有效地运行,促进水利工程质量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5 提高工程管理的质量意识

质量是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也是保证水利工程公益性和经济性的重要内容。因此强化建设工程的管理,首先要提高人员的质量意识,把质量印在每一个参与管理的工作人员头脑中。质量问题是百年大计,水利工程是一种一次性的建筑,一旦建成便不可逆转。在建设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是相当重要的,工程一旦建成要经受着来自自然和水力的作用,质量不合格,难以发挥工程对水利的管理、调节、计划等的作用。水利工程建设,是需要大量国家资金投入的,要保证工程的建设质量,就是保证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把国家对水利事业的支持,完美地体现出来,真正发挥水利工程造福人类的功能。

6 做好工程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监理制,是我国建筑市场施行的一种质量监督行为。监理单位和驻地监理,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甲方实施工程监理职责,所以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做好质量管理工作,首先要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有效促进水利工程质量的提高和保证。引用监理制,可以增强建筑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功能和作用,是提高工程质量最有效的方法,也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最有效的途径和措施。发挥监理作用,可以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理工作,使政府资金和投资方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仅仅是行驶甲方委托的权力,也是维护施工方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的途径,是执行合同法,维护合同严肃性的有力保证。

7 做好水利工程的造价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对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造价的控制,造价的控制可以保证资金的使用价值,可以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工程造价包括很多内容,历经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直到竣工。从筹建到验收结束,都涉及到造价的问题。因此对水利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要贯穿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比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所对应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标底价、合同价、工程竣工决算等环节发生的费用,都是工程造价内容和管理范围。建设单位要选派专业人员对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和招标进行全面监督和审核,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内容。对工程的造价控制首先应该严格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按照规范进行预算和控制。比如工程项目划分、工程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文件编制办法、工程动态价差调整办法等内容,都应该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和规范进行预算和控制。

8 加强预算和财务监督管理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对工程的管理,主要有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几方面。对资金的控制是避免浪费,保证投资预算的额度,使资金效益最大化。当工程的施工预算出来以后,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查。尤其是在施工之初,要组织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对施工图纸进行三方会审,及时对需要变更的内容,交由设计方进行变更,减少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带来的费用增加,也避免不必要的施工时间浪费。资金是工程建设的硬道理,没有充足的资金做后盾,就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对资金的管理应该是建设单位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首先要争取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按照合同要求,按照进度及时给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保证施工单位有足够的周转资金,以保证工程如期完成。健全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一支笔签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工程预算进行资金控制,加强预算的管理和执行力度。保证施工单位能够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

总之,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和系统的工程,建设单位做好工程的监督管理,一定要保证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工期、质量、资金等,保质保量地完成。水利工程建设百年大计,必须以百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对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这是我们每一名水利人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王世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研究[J].河海大学.2003(08)

盖淑航.浅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J].才智.2011(11)

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各地建筑业也迅速发展,虽然近年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各地工程质量基础发展不够平衡。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际工作中要针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摸索出一套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一、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监督职能发生转变的新形势下,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是确保质量监督工作一致性、统一质量监督方法的有力保障。

质量监督的内容很多,有对施工的监督,对材料的监督,对设计的监督等。以前,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所以,监督机关在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监督的同时,还要考虑对设计阶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机关对设计阶段的监督,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着重把好设计文件审查关,真正做到从设计到工程竣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要突出监督重点,保证结构质量的安全;须将基础、主体等结构质量作为监督重点,同时加大监督力度;要将影响国计民生的工程作为监督重点,因为这类工程关系着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若出现质量问题,会对国家的经济、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明确监督程序。规范质量监督程序,保证质量监督的权威性,防止不正之风的滋生。质量监督一方面要从微观监督向宏观管理的方式转变,以巡查、抽查等执法检查形式代替现场每步到位的微观检查形式;另一方面,要加大检测力度,增添检测设备,用数据说话,以确保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二、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要求

1、实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建设工程总量逐年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处理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要深入到生产第一线,重点分析研究工程质量中的突出问题,本着科学、公正、权威的原则,制定出监督工作程序。对质量监督的每个细节都要提出具体要求,并要及时总结施工单位在治理工程质量通病中的新鲜经验,只有真正沉到实际工作中去,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才能真正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力度。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要有力度,要做到有力度,必须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的基础上,实行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工程质量监督指标分解到各个具体岗位,明确每个监督员的职责和任务,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专责。

3、相关度。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及时了解上级业务部门有关提高工程质量的决策规范、标准,并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通病,随时进行跟踪检查。要在行使政府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增加服务,参与服务,深入生产第一线,服务于生产第一线,搞好监督,搞好服务。

三、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1、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有效地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同时,加速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步伐,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进程。

2、强化政府监督管理与质量检测。(1)从投资的绝对数额上看,以政府牵头的投资为主,没有任何主体的投资额能与政府投资相提并论。(2)加强对投资的监管符合国家政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负有一定的监督管理的责任,但过多的介入往往会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有悖于市场经济原则,易于造成市场混乱,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精神。(3)要保证市场活力。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相对弱化对其他业主的管理,既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的活力,让其他业主能够在更大的空间中发挥其能动性,又能保持市场的稳定。(4)用科学发展观来看待、解决这个问题。要运用科技的手段,检测建筑工程质量,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监管,并且要保证开发商和建筑商乃至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3、完善监督检验机构。建章立制是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础。要依据法律法规对业主的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各方主体资格与所有承担工程是否相适应、主体各方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控制和保证体系的建立是否完善、工程建设资料是否真实和完整、各方主体的职能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到位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受控。完善检验机构,广泛深入地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过科学方法鉴定建筑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结构构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情况。通过检验,试配合理地使用原材料,推广新技术。

4、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将工程巡查与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有效结合,提高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质量监督机构要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统计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对违规的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的行政处罚情况。

加强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工作,通过信用建设进行约束外,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把不良记录与资质年检、工程招投标挂钩,把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清除出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从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第4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 加强监督 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3(b)-0187-02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建设工程质量十分重视。建国以后就提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颁发了许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为保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强化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工程质量问题影响因素非常多,涉及方方面面。加强质量监督,更需要质量监督体制的健全和监督人员素质的提高

一个工程的好坏涉及到多个方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是工程的直接参与者;质量监督单位是工程质量卫士。本文着重说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

1 勘察、设计是工程前期的质量保证

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可以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由其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通过对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形成信用约束力,促使建设主体改进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效促进质量体系良性运作,规范所有主体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质量行为,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控制,实现设计和勘察文件的质量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 建设单位是加强工程质量的原动力

建设单位是把资金投向工程建设市场的人,是工程建设市场的原动力,是他们推动了建设市场的发展,对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他们也是最根本的动力。从统计资料上看,开发商的违规行为逐渐成为工程质量问题的源头。发展商和开发商在建设市场中往往处于主导、强势地位,别的市场主体很难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要想杜绝外因一提到的这种现象,控制住最低质量,就必须加强监督并加大开发商与承包商双方的责任,提高违规成本。

建设单位要对质量负责,包含的内容比较多,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设计、施工单位的选择,都是建设单位承担的,都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进入实施阶段,谁来代表、帮助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实施进行管理?现行的办法是工程监理。

3 施工企业是加强工程质量的关键

没有高素质的企业,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工程。提高工程质量至关重要的是提高人的素质,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的素质,关键又是领导班子的素质,不管是手工作业或使用自动化控制设备,都离不开人去操作。操作工人都就经过技术培训,特别是重要工序、关键设备,更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去操作。我们建设事业不断取得成功,不数据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就是要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要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使工程建设完全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的轨道上来。这是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和保障。

4 监理是加强工程质量的保证。是建设工程质量的重中之重

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当前,监理单位资质方面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监理单位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朱镕基总理和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关于“严禁在一个经营实体内和同一行政间接直接管辖范围内搞设计、施工、监理‘一条龙’作业”的指示,实际上就是要对传统的建设体制进行改革。由于当前各个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大多是由各监理人员,特别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对建设监理的理解和想法开展监理工作。把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落实到位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将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衍行事和弄虚作假。

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

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采取巡查和抽检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为主要手段,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从按部就班的“平均化监管”向着突出重点的“差别化监管”的管理方式转变,把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重大风险源、质量通病专项治理等工作上来,从被动的“事后把关”验收转移到主动的“事前预控”上来,在继续抓好日常各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同时,确立以定位“验收为辅、巡查为主”的监督模式,进一步加大巡查频率,提高巡查质量,我们还积极组织送技术到企业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到企业内部,针对企业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专业授课,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向社会交付满意工程、放心工程、精品工程。世界各国政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不外乎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程序性的监督;另一种是实物性的监督。我们现在进行的是实物性监督。以突出“验收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过程控制,控制质量水平”为方法目标,坚持“出好活,不出事,管得好,抓得对”的工作思路,以建筑节能和工程结构质量安全为重心,确保工程结构质量。

5 结语

质量是建设工程的永恒主题。以上是几个加强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建筑业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基础产业,所以我们必须在施工项目质量监督问题处理的程序及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上下功夫,在逐渐规范化、正规化的市场经济中成功转变成适应市场变化、快速成长发展的行业。

参考文献

[1] 刘剑.浅谈工程项目管理[J].施工技术,2007,12(23).

第5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现状;问题;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其更加完善。但是在现实的具体的工作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的矛盾和问题,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模式

(1)由建设单位在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2)监督机构对受监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3)监督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查处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为。(4)监督机构参加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和竣工验收监督,在此验收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虽然应该履行的是监督验收的职责,事实上却成了工程验收的参与方。(5)监督机构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7日内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6)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依据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其他文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 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2.1 单一的监督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

目前大部分都是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建筑工程有着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和材料设备多品种的特点,决定了传统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方式已远远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是不行的。建筑工程有着工期长,使监督的全面性受到约束,造成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核验、评定和有效控制。

2.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素质,影响其工作的有效性

从1984年9月,国务院颁发《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决定在全国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到现在已经有20多年的发展史了。在此期间,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设备、监督理论和经验都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并不绝对,还有少量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然存在着人员素质不高、设备相对滞后以及自我廉政、勤政约束机构不健全等问题,这些势必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直接削弱了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亟待改进和完善。

2.3 社会对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能存在着误解

社会各界容易把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于一般质量责任主体。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第一反应就是找质量监督机构问责,而且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着“谁核定,谁负责”的现象,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反而“袖手旁观”,进而颠倒了市场经济活动中产品的制造者对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而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政府同样也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客观上造成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的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与现行三部到位等级核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方式的矛盾与不和谐。

3 建立新的质量监督模式

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效能,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必须建立新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3.1 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

监督机构承担着政府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的监督职能,执行的职责是行政执法的性质,监督机构应定位于准行政机构,应参照公务员管理或者说全额财政拨款。只有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为全额拨款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序列,才能真正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才能真正理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影响到工程量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保证政府执法的威慑力,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在明确了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后,加紧对监督机构进行改革,使之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3.2 建立集体监督机制

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项目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按权限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3.3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

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活动一开始,就应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3.4 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过程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3.5 建立多种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

改变以前单一的实物监督模式,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3.6 建立随机检查的监督方式

改变以日常监督为主的监督方式,将随机检查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采取巡查和抽检相结合的监督方式,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为主要手段,改变原来的预约式、通知式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检查内容和部位能够真实反映施工的质量状况。

3.7 提高监督队伍的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没有高素质的质监队伍,就很难建立与质量监督职能相适应的权威。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学习,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素质。还应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改变传统的“敲、打、看、摸”等落后的检查方法,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

第6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研究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质量监管的依据

所谓的工程质量监管是指以最低的成本和合理的工期在完成工程合同的工程量的同时并实现质量标准,也就是工程质量监管的目标。支持质量监管工作的依据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条款。质量监管工作属于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的公正性、权威性及科学性。通过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对建设过程进行检测检查,得到相关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查明问题的原因,最终得出正确的评价结果。

二、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现状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包括代表政府和公众利益的政府质量监管,建设单位及其代表建设单位利益的监理单位等中介组织对参建主体质量行为和活动的督促监管,以及直接参建主体的质量审核监管三个层次,三者具有互相影响、互相独立的关系。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管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体系的核心,负责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进行实施全面质量监管。监理单位根据建设方的委托内容进行施工设计的质量监管,是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质量监管能够良好循环工作。

(二)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的状况。具体来说,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立法不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主要表现是:立法层次过低。在我国的《建筑法》中,只规定了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没有规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为此,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规定只能在第二层次即行政法规中有所规定,甚至只能在更低层次的部门规章和一些地方法规或文件才有所涉及。

2、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随意性。目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初期, 建筑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建筑市场混乱,各质量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建筑管理的相关不能职能不明确,致使监管存在随意性。

3、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渠道不畅通。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具有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尚未完善,无法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系统,信息获取渠道单一,致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4、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员素质不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员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职业素养,然而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员主要来源于施工单位,少量来自设计单位, 具有质量监管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多,因此在素质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三、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制的措施

(一)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法律法规

为了有效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必须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它们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法律准绳和规范依据。现行《建筑法》与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实际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鉴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特殊性,有必要从长远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法,酝酿制定一部《建设工程质量法》,并在此基础上,颁布实施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合理确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严格界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及其相应的惩处标准。在技术法规中可引用技术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款。

(二)完备建设工程市场准入制度

然而目前,就我国的建设工程市场环境下,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资质管理方面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因此,我国应当改革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制定合适的企业资质认证标准和管理办法,统一协调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工程咨询单位的从业资质,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高度强化个人执业责任,形成企业从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 推动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三)注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才培养、考核工作

适应建设工程市场发展形势,迎接国际质量监管的挑战,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才应当具备较高素质。为此,必须重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人才的培养,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努力提高自身质量监管素质。此外还要建立良好有效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设计有效管理激励机制。

(四)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学手段,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水平。要重视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检查记录录入监管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将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备案,竣工验收条件审查,监管报告审查签发等工作在网上,使有关人员能及时查询所监管工程建材检测结果,对不合格报告及时跟踪处理等等。

参考文献:

[1]叶茂清.《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问题及有效解决办法》.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15).

第7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措施

在建工程(construction work in progress)指的是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其中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大修过工程和尚未完成的工程支出。在这个过程中,质量监督要对在建过程起到管理和控制作用,防止违规情况发生。因为不仅工程关系的质量问题和实用性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因为,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 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首先,相关法规体系不够健全和完善;对于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形成相关的政策以及完善的法律法规。一些地方性质的法律、政策和技术标准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主要依靠的。但是这些法规和技术标准都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变动幅度较大,周期段,往往制定的政策只是敷衍了事,根本没有实质意义。监管部分缺乏对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进行适应性的处罚。国家也没有出台何种新工艺的使用以及的使用标准的新规范,导致新形势的变化一些监管部门更是赶不上。建设以及施工企业随着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变动性和流动性也随着增强,因为缺乏相关的管理的措施,很难将责任落实。其次,监理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常见的违规行为一般有:超级监理,将监理业务转手给其他建立单位或其他单位以及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担建立业务;卖图章,只收费,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不监理;不健全的制度和责任落实不到位,强制推销建筑材料,为了满足自身的私欲而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对主体工程的评定不严格按规范标准来进行质量监督。第三,不完善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力保障有两大体系组成,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控体系。但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但它的这种作用没有和社会监督力量结合起来,使之不能使两大体制协同合作来共同发挥效益。

二 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改善措施

2.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在建设工程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将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能力给大幅度提升。可以使政府监管的管理的建设工程的质量逐渐走向法制化和国际化。其次,一些关于质量监督,一些达到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都是可以借鉴的,这样可以使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等建设保证体系可以渐渐加强,建设监理行为也可以得到进一步的规范。想要有效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和强制性担保,就要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的风险管理,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都要提前培育,发挥其社会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的社会化和专业化,使在建工程得到更完整的质量监督。

2.2 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首先,深化质量检查工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维持高压态势来面对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方法和检查内容多要具备灵活化,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都要有所增强提升,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的目的。其次,抽查进场材料质量问题要加强,一旦发现问题要追究到个人,采取严格的处罚措施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对主体性结构质量,地基基础等本质性违规问题以及弄虚作假,明知故犯等现象要有深刻的处罚力度,以此示众,让其他人引以为戒。

2.3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

保证建设市场的良性运作,就要完善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从而使建设工程整体质量整体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受多重因素的影响以及各方的参与,前期的勘察设计,建设工程决策,施工准备。后期的施工建设和使用维护。树立系统工程的就是从根本上治理建设工程治理差的问题。所以,建立建立全面系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就是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社会保障体系。其次,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监督,其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是重点加强的,一般是审计施工设计图,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竣工图收备案等四项来进行监督工作。首先,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要通过培训来提升;提高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要通过责任追求制来进行;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要对监理细节进行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仔细检查监督检查见证取样环节,保证监督检查工作都不是为了应付而进行。

2.4 提高在建工程质监管理人员素质

在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取决着监督管理的水平。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经验,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练掌握都是监督管理人员要具备的。跟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律和强制性标准要牢记心中,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自身要有独立解决质量问题的能力。所以,对监督人员的素质培养刻不容缓,加强对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和相关专业基础教育辅导,要让监督人员对所监督的工程持可持续发展的态度,多吸收一些高质量,高素质,专业水平强等专业人才来充实监督管理人员队伍,更好的为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起着带动作用。

三 结语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是一项全面的工作,它涉及在工程中所涵盖的问题,一项工程是否含有隐患,就依靠质量监督来防范,应该切实有效的履行质量监督的措施,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对工程的质量不能仅仅满足于国内的标准,也要采用国外的标准来衡量从而让提升我国建筑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地位,不断的国民创造财富值。

参考文献:

[1]陈建红.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9).

[2]邓赞利.基于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与模式创新的分析思考[J].中外建筑,2011,(1):117-118.

第8篇

关键词:土建工程;监督管理;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O213.1 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质量的标准和考核,对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起着指导作用,是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环节,是工程完成好坏的主要因素。要建设质量合格的项目,必须从各个方面实际抓好质量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加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般土建工程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来确定由谁来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业主的规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招投标应全面实行市场化、社会化, 让更多的单位或个人参与竞争, 这样才能真正找到一个水平高、实力强的企业来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2 原材料检验

土建工程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施在工之前进行严格的检验, 只有原材料的各种技术性能都符合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后才能使用。施工建设单位在采购原材料的时候,应该严把原材料的质量关、高度重视原材料的使用认证,避免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3 强化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应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工程建设前的设计, 这是最关键的。第二阶段的补充完善设计也很重要, 设计部门应经常到所在施工现场,与施工单位进行勾通交流, 随时解决工程变更问题, 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使工程具有合理性和实用性, 保证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4 加强施工队伍建设

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施工素质, 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成败。施工单位的素质建设也是对施工顺利完成的保证,好的施工单位才能有资质承接大的项目建设。

5 控制好工程进度

工程进度是制约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合理的安排是加快施工建设的重要手段。要提高工程质量, 就必须使工程进度服从工程质量, 在充分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 合理地安排工程进度。

6 发挥监理的作用

监理工作是工程管理的核心, 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监理应具有很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应以合同进行监督, 提高监理的业务素质。

总之,工程质量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因素, 要彻底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必须从每一个细节做起, 严把质量关。

二、 工程质量的监督

1 工程实际监督实行工程质量监督是督促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搞好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控制的政府监督行为, 因此在工程建设项目中, 工程质量监督站要重点把好“三关”,即开工关、施工关、竣工关;用好“三权”,即质量监督权、质量否决权、质量仲裁权;抓好“三重”,即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体现质监工作的“三性”,即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 要把质量监督贯穿整个工程项目中。

工程项目开工前,质量监督站根据业主向其申报的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 对施工建设单位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各方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监督各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落实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人员的到位及专业岗位配备。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 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质量保体系完整健全情况,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通过审查监督,使质量控制形成自检、互检、抽检、专检的控制体系, 实行签字负责制度, 出了质量问题, 直接追究责任人。并对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 看其是否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试验检测, 检验频率是否满足, 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把监督监理工作作为重点, 实现现场监督。工程监理是依据合同来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 因此,监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的优劣, 监督监理工作情况是政府监督的重要环节, 监理人员除了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件进行检查, 还要对其在岗情况、日志记录情况、旁站情况、签证情况等进行抽检,着重检查监理审批的开工报告、工序自检报告、中间交工报告、中间后台计量等资料。

加强施工现场的抽检, 增加监督的力度。掌握质量动态的最有效办法是进行现场抽检,质监站根据工程进展情况, 对易出现质量隐患或对质量有疑问的部位、地方及时安排工地现场抽检,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督工程师通知书》, 责成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纠正。对严重影响建筑质量的责其停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质量问题上实行“三不放过”, 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和教育不放过, 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总之,质量鉴定是质量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质量鉴定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必须严格鉴定程序, 以数据说话, 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

2 综合监督管理措施

在工程建设中,人是起主导的作用,是质量检查的直接因素,是工程建设的主体。因此,建设项目的监督就是从管理人员开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2.1 要健全岗位责任制,用制度法规约束人。

2.2 要选择和培养管理人员。

2.3 要选用人员稳定、技术力量强的施工队伍。

以人为本不紧是建设中安全的口号,也是监督管理的原则,管理人员应该做好监督工作,对不合格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应及时让施工单位修改方案或停止其施工。

在加强人员管理的同时还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形式、机械设备功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技术经济等各种因素,使之合理装备、配套使用、有机联系,充分发挥效能,这样才能获得好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土建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是项目建设的把关,是建设过程中应遵循的制度,加强土建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必须要强化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法规体系,依法管理土建工程质量。在工程建设中,应把好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关,按照规程规定执行监督管理。强化政府监督与管理的职能,加强监督人员自身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其自身的业务技术素质,做到依法监督、秉公执法、合理管理才能使土建工程项目顺利地完成、放心地使用。

参考文献

[1]杨成,刘维国,郭丽芳;谈土建工程的质量控制[J].内蒙古水利。2007(03)

[2]王进军;土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5)

第9篇

关键词: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施工;问题;绿化工程;监理

Abstract: the landscape engineering is a more complex comprehensive engineering. As the country the acceleration of urbanization, the landscape planning and landscape project construction appear a busy scene, outstanding in the also exposed many problems: the landscape design level is low; Construction unit construction level is low; Green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low level. This article in view of the landscape project's uniqu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particularity of the landscape project supervision, and how to implement the landscaping project supervision work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garden; Landscape desig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blem; Greening projects;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TU98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综合国力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对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也更加严格。园林绿化工程监理随之产生,它不同于一般的工程项目监理,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只有充分理解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特点和性质,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才能建设出优质园林绿化工程。

1建设全程监理的重要性

现阶段我国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土方工程、栽植工程、养护工程、园林小品工程及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与土建工程既有重叠又有交叉,使得园林绿化工程呈现出复杂性、多变性和季节性。

园林绿化栽植工程作为园林绿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园林植物材料在园林景观中发挥着主体作用,栽植工程的施工对象是活体植物,是随施工条件和环境影响而发生变化的有机体。从造园艺术与生态效益出发,要求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理工作覆盖建设全过程。

目前,园林工程建设监理仅限于施工阶段,应当上溯下延。如在营建市民公园等大型公共绿地,在工程选址时就要考虑造园艺术与选址环境之间的密切关系,并衍化为定址后的设计创意。所以,工程立项阶段已有实施监理的必要。

同时,绿化工程在实际施工中,由于受主、客观因素影响较大,常发生工程变更。发生变更就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前做好变更合同。建筑工程只限于施工阶段,工程结束即可进行工程验收。而绿化工程监理时间段不仅有施工前期、施工中期,同时还包括缺陷责任期。

2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的特点和性质

2.1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特点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是针对园林工程项目建设所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是有明确依据的园林工程建设行为。园林工程建设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具有园林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园林工程建设监理的实施需要业主的委托授权。现阶段园林工程建设监理主要发生在项目建设的实施阶段。园林工程建设监理是微观性质的监督管理活动。

2.2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性质

主要表现为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1)服务性:工程建设监理服务的对象是项目业主,所提供的服务是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来进行的,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2)公正性:指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监理事务过程中,不受他方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依据与工程相关的合同、法规、规范、设计文件等,基于事实,维护和保障业主的合法利益,但不能建立在损害或侵犯承包商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当业主与承包商产生争端时,监理工程师应公正地处理争端。(3)独立性:监理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项目业主和承包商没有任何隶属关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是通过监理委托合同来确定的,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业主赋予的工程项目管理权,但不能代表业主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责,业主也不能限制监理单位行使建设监理制度有关规定所赋予的职责。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间的关系是由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以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签订的施工合同为纽带的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也不允许有任何合作关系。

3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3.1相关理论的认知和运用不够

质量管理作为一门科学主要研究管理理论、程序、方法和技术;质量管理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是在实际施工中运用这些理论、程序、方法和技术,使质量管理活动更加符合客观规律,从而提高质量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3.2监理人员和监理机构不专业

一些质量监理人员没有相应的资质、知识、技术和经验。一些园林工程施工中,甲方建设单位及乙方承包公司都存在非专业人员实施监理的现象。还有一些大型园林工程由非专业政府官员实施监理。一些园林工程公司由非专业监理机构直接运作质量管理的实施。非专业的质量管理机构,如行政机构、工程承包后临时组建的领导小组等。这些非专业机构没有规范的质量管理程序、方法和技术,缺乏配套的监理专业人员,必然会违反质量管理的客观规律,导致监理实施的无序性,降低工程质量。

3.3缺乏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园林建设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没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就很难科学、有效地进行质量管理。目前我国多数园林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尤其是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控制的管理体系。许多园林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都存在随机、随意的现象。随机即没有计划,遇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随意就是决策不遵守规律和程序,杂乱无章。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

3.4监督质量管理实施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为了促进工程质量管理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但是由于园林工程公司及工程建设单位对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园林工程施工中普遍存在“有法不依”的现象,阻碍了全面质量管理的正常进行和进一步发展。

4对园林工程监理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第10篇

关键词:质量管理;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优劣维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因此,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阶段监督管理从整体上看,是从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先后顺序描述政府对其形成过程的各阶段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管理,是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具体监督过程中自始至终贯穿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监督相结合的思想,把质量投入要素、质量转化过程和质量的过程产出、中间产出、最终产出的监督结合,以投入监督和转化过程监督为重点,保证产出品质量,体现事前主动控制的监督思想,并且着重是对公众和社会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预控监督和中间监督。

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可能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起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通过对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形成信用约束力,促使建设主体改进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效促进质量体系良性运作,规范所有主体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质量行为,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控制,实现设计和勘察文件的质量满足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二是对招投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三方面的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

施工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归根到底是对业主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因为业主是所有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这也是规范建设业主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重要措施。

2.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应适应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工作性质和内容的要求。监督机构是以委托机关的名义监督执法,对委托机关负责,由委托机关承担执法的后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工程师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站在公众和社会立场上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和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技术控制的方法采用评价标准的方法比较好。评价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检查评价,二是对工程竣工检测结果的检查评价,三是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价,四是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五是对完工后的工程实体的宏观观感检查评价。

监督检查的对象还包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业主)在内的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行为主体。质量监督机构应站在执法的地位,通过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机制,查处各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另外,质量监督管理还应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重要手段。质量监督站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是实现工程质量档案网络管理、实现工程质量资源管理共享的前提条件,是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的管理效能的重要保证,也是管理方法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总的来说,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业主、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是通过现场的地基基础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的范畴,环境质量的监督渗透于各个监督全过程,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活动结果有效,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通过实体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实现,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3.竣工后的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

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众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一是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对已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引发质量事故:二是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一是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对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和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住户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4.监督工作中要注意的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

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而不是责任主体,在这方面不能代替、越位。工程质量监督是督促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搞好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控制的政府监督行为。

监督工作中应注意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要注意如下几点:

(1)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注意平等的原则。

(2)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3)要保护正当权益者的利益。

(4)要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以权制权。

(5)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治理和提高工程质量。

(6)监督工作要把握执法为民、监督为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7)要研究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管理措施。

(8)研究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始终抓住工程使用安全功能的重点。

(9)监督方法应注意要由代替主体角色转向抽查、审查、巡查的客观全面的高层次上的监督管理。

5.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体系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不断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5.1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使工程质量监督真正成为“阳光监督”。

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活动一开始,就应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5.2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5.3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5.4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7.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在其制造过程中涉及的人员众多。这就要求在每一个生产环节中,每一个参与制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尽所能,各负其责。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将建设工程产品制造成合格的产品。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优劣维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高度重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因此,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必须积极探索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努力维护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建立以规范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工程项目和建设主体,多层次,全方位实施工程质量监管,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阶段监督管理从整体上看,是从建设工程质量形成的先后顺序描述政府对其形成过程的各阶段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管理,是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三个方面,是实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在具体监督过程中自始至终贯穿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监督相结合的思想,把质量投入要素、质量转化过程和质量的过程产出、中间产出、最终产出的监督结合,以投入监督和转化过程监督为重点,保证产出品质量,体现事前主动控制的监督思想,并且着重是对公众和社会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预控监督和中间监督。

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其违犯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和勘察文件,可能通过直接的经济处罚和法律制裁,使直接责任主体承担起失误疏忽或有意所造成的质量责任。通过对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案,纳入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形成信用约束力,促使建设主体改进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有效促进质量体系良性运作,规范所有主体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质量行为,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检查控制,实现设计和勘察文件的质量满足有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二是对招投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三方面的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

施工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归根到底是对业主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因为业主是所有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这也是规范建设业主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重要措施。

2.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应适应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工作性质和内容的要求。监督机构是以委托机关的名义监督执法,对委托机关负责,由委托机关承担执法的后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工程师对监督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督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站在公众和社会立场上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和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技术控制的方法采用评价标准的方法比较好。评价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检查评价,二是对工程竣工检测结果的检查评价,三是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价,四是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五是对完工后的工程实体的宏观观感检查评价。

监督检查的对象还包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业主)在内的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行为主体。质量监督机构应站在执法的地位,通过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机制,查处各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另外,质量监督管理还应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重要手段。质量监督站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是实现工程质量档案网络管理、实现工程质量资源管理共享的前提条件,是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的管理效能的重要保证,也是管理方法科学化的重要标志。

总的来说,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业主、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是通过现场的地基基础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的范畴,环境质量的监督渗透于各个监督全过程,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活动结果有效,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通过实体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实现,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3.竣工后的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

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众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一是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对已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引发质量事故:二是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一是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对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和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住户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4.监督工作中要注意的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

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而不是责任主体,在这方面不能代替、越位。工程质量监督是督促建设参建各方主体搞好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控制的政府监督行为。

监督工作中应注意原则和监督方法的改进要注意如下几点:

(1)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注意平等的原则。

(2)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

(3)要保护正当权益者的利益。

(4)要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以权制权。

(5)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治理和提高工程质量。

(6)监督工作要把握执法为民、监督为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7)要研究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管理措施。

(8)研究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始终抓住工程使用安全功能的重点。

(9)监督方法应注意要由代替主体角色转向抽查、审查、巡查的客观全面的高层次上的监督管理。

5.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体系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不断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5.1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告知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透明度,使工程质量监督真正成为“阳光监督”。

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活动一开始,就应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受监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5.2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5.3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5.4建立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的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实物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对于在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除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和公告,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

第11篇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 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 问题

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是我国一项至关重要的法律制度,其实施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安全施工水平,力求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环节都在计划范围内进行,并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目前的工程建设项目是一项综合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范围广和施工流程复杂的环节,因此在工程中应当遵循基本程序设置,在工程中对施工的各阶段做好投资、施工和质量控制,从而约束工程中容易出现的随意性,加强工程的施工管理措施和有效控制。

一、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我国自从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已经建立了一直为投资者提供安全、可靠管理服务的专业化监理队伍和监理单位,也逐步打破了传统的项目自筹、工程自建以及施工自管的小生产管理状况,在工作中初步与国际化建设相接轨,打破了传统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种种束缚,使得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更加的科学化、规划化和民主化。

1、概念

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指的是具备着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和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和法律依据来合法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工程建设中各项管理工作要求,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施工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的一项专业化服务活动,其在工作中主要的特性主要表现在监理工作是一种服务性、公正性、公平性和独立性的工作,也是目前建设工程项目中深受人们关注的工作环节。

2、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目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合理的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的主要目的和作用在于确保工程施工和建设质量,保障施工人员工作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由于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起步晚、起点低,在工作中往往都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制约而无法发挥出应有的效益,对建设监理制度和工程施工质量监管概念和关系的分析过于模糊,这就形成了监理工作在目前的应用中还存在着极大的难题与不足,更是有着一定的影响与制约。经过多年的工程总结和实践分析得出,目前的工程监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以下的缺陷与不足。

1、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不合理

一直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都是以质量终身责任制为主的工作模式,但是自从有了监理单位之后,有些业主忽视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资质,造成了施工单位对于施工技术和施工质量管理策略不完善。同时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建筑事业的发展,多种施工单位都不存在施工技术要求,多是以外表形式为主,表面上看起来具备着一定的施工资质和条件,但实际上管理能力极度欠缺。目前监理单位的工作权限仅限于进度和质量的控制,但随着工程管理的综合程度越来越高,监理单位行使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往往处于有职无权的尴尬局面。

2.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主要反应在:一是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二是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三是监理人员缺乏实践经验。

监理工程师是在具有一项专业技术知识和有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增加管理和法律知识后复合型的管理人才。目前,我国的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勘察设计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他们即使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但由于缺乏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因而在监理工作中不能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的作用,难以取得监理成效。监理队伍中既有兼职也有专职;有经过监理培训的,也有未经培训;有取得监理上岗证的,也有未取得上岗证、更有没有通过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有退休外聘人员、也有刚出校门的学生;甚至有些是单位下岗编外人员,经过短期监理培训就从事监理工作。从而使得监理队伍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3.工程监理招标导致恶性低价竞争

自从工程监理招标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 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 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以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和人员的素质作为优选条件, 而是以最低的工程监理费作为选择的唯一标准。部分监理单位为了能得到监理业务, 互相压价, 从而致使恶性低价竞争。

导致监理人员的素质普遍偏低, 服务质量普遍下降, 严重影响了监理工作的质量, 从而影响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对工程建设监理乃至整个建筑市场的规范化都非常地不利。4.部分工程监理企业内外部形象差

三、对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防治措施

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体系。监理工作是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明确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每个工程项目都由副总监―项目监理―现场监理3级分工负责。项目落实到人,保持相对稳定。使监理单位形成了上下内外协调、高效率快节奏、有条不紊的运行机制。

2.加强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一方面, 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要求来看,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能与之相适应, 迫切需要加以提高。另一方面, 由于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 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也不断更新, 信息技术日新月异, 这些都要求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必须与时俱进, 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这样才能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3.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维护监理人员的公正、客观、科学性

业主与监理人员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 监理人员与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要始终维持自己独立第三方的位置,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对业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要、不拿”,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手软、不嘴短,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双方的尊重,赢得客户。

监理单位要建立监理人员学习与培训制度,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监理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有与监理工作相应的知识理论水平, 有较强的责任感,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敢于承认错误的勇气,有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魄,要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教育监理人员热爱监理工作,维护监理单位的形象。

第1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二十多年来,全国广大质量监理和监督工作者遵循 “公正、求实、 科学”的原则开展工作,使得受监工程质量覆盖面不断扩大,力度也逐步增强。一些大中型或重点工程项目在行之有效的监理和监督管理下,工程质量有了非常显著的提高,近年来,全国已经涌现出一批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的优质样板工程,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是, 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工程监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还并不完善,因为有的地区监理公司刚刚建立,很多地区的质量监理和监督工作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有的还尚未制订地方性法规,有的地方工程建设监理和监督基本还是一个空白。

1 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的概念及内容

1.1 工程质量监督的概念和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在具体监督过程中,监督方式及内容的设置应自始至终贯穿事前监督(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对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资料审查;二是对施工现场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 的质保体系进行审查。)事中监督(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施工作业面的抽查;二是工程实体抽查。)、事后监督(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主要分部验收的监督,二是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的控制与监督相结合的思想,把质量投入要素、质量转化过程、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监督相结合,以转化过程监督为重点,把好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交验的监督关。

1.2 工程监理的概念和内容

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从目前监理制度发展的过程和发展方向上看,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可概括为:三控制(包括: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三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风险管理)、一协调(主要指的是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工作。)。

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工程监理单位的性质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为了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而设立的专门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根据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其性质就是代表政府行使质量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执法机构。监督工作是集国家法律、法规、行政于一体的一门科学,它具有外在性、平等性 、独立性、强制性、权威性等基本特征;监督的主体是独立的,而不是依附和服从于被监督者的。因此,监督关系决不是以被临督者自愿为基础建立的,不管被监督者是否愿意,监督机构与施工企业之问都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督机构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威,对施工企业有行政处罚权,对于建设单位、企业等与工程有关的各方面,质量临督是强制性的,不是委托监督关系,而是必须接受政府监督,因此质量监督是政府行为。

建设监理单位是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经营型监理企业,具有企业法人地位,是受建设单位 (业主)委托 ,或通过招标投标获得经营业务,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代表业主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活动。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之间依据经济合同建立的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在现阶段 ,建设监理是建筑市场的三大主体之一 ,遵循的原则是 “公正、独立 、 自主 ”,其性质是企业行为,监理单位可以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的健康发展。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工程监理的职责与权限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门机构 ,任务明确 ,覆盖面广,对所在范围大小工程建设项目依据国家法规、规章和行政管理文件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依法行政,监督工程质量 ,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 ,同时也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不仅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行政干预,而且可以根据政府授权行使行政处理和处罚权,对实施建设监理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对建设监理单位的违章行为提请建设监理主管部门进行查处。监督机构应负的责任,是依据行政法规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管理的责任 。

建设监理单位是代表建设单位 (业主)对建设工程实施管理的企业,依据与业主所签合同进行监理活动。监理的任务是协助业主实现项目目标,监理的内容是 “三控一管一协调”。监理的深度和广度不尽相同,有对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招标 、工程施工等各阶段的监理,也有对其中某个阶段的监理 。当前,一般是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尽管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同属企业,但是,建设监理企业有其特殊地位,一方面是由于它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实施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另一方面,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对建设工程实行建设监理制,赋予了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不同的职责,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行使管理、监督、 检验和认可权,但并未改变其企业的属性,因而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又是平等的主体。建设监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和施工合同条款有关规定,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在工程的监理中,确定了检查制度与具体方法,如:对回填土工程要求采用钎探探测法分层检测其密实度与地面承载力。模板工程着重检查其支架及支撑系统的刚度、强度与稳定性,结构标高、平面与截面尺寸。钢筋混凝土工程检查其原材料质量,钢筋的规格与尺寸、以及其构造要求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控制混凝土的配比,保证计量准确,搅拌时间,浇筑与振捣方法,厚度与混凝土的密实性,施工顺序、流向的正确性与连续性、混凝土的终凝时间及蓄水养护情况。然而,工程在施工方案指导下,通过组织施工其工程质量达到了优良标准,同时得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4 结论

在多年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对工程监理有着深刻的认识,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只有以质量、安全、工期和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经过全面分析、综合考虑,进行权衡、比较后做出科学、合理、正确的施工方案,按照既定的施工程序、顺序、起点流向和施工方法、劳力组织、机械设备和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的各项措施,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科学管理、实行质量控制,检查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的严格认真实施、其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绝对能够达到预期目的。综上所述,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关系是休戚相关的。正确的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编.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务[M].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5

[2]刘迎.浅谈工程监理的发展状况[J]. 科技信息,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