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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28 16:58:36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

为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力度,巩固创建成果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切实规范和提高区各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农贸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安全等工作得到长期有效管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宗旨,把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作为政府民心工程,以建立“市场负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力、分类指导、各司其职、依法管理”的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卫生文明诚信市场和经营户创建为抓手,坚持“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同步、日常管理与综合治理并重”的工作原则,实现市场经营秩序、食品安全、购物环境、文明程度的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辖区现有正常启用的城区农贸市场16个,均为升级改造完成后的农贸市场。各类经营户2000余户,市场交易情况总体良好,在满足辖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活跃商贸流通、发展地方经济、解决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各部门及社区的有效管理,目前农贸市场管理已逐步走上正轨。但由于区农贸市场大多由原马路市场转变而来,管理体量较大,管理关系复杂,历史上存在长期脱管、多头管理等问题,市场管理方和经营户主动配合监管的意识不强,导致目前仍然存在少数经营户在市场内外占道经营、市场管理力度不够、市场环境卫生持续效果差、亮证亮照相关规定不落实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巩固创建成果,特成立区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落实全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和工作阶段计划,统筹协调涉及农贸市场管理的相关工作,解决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明确和部署下一阶段全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目标与任务。区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一)区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区发改、城管、卫监、工商等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农贸市场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协调、监督、督促各部门、各社区服务中心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农贸市场正常规范运行,并负责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为加大整治力度,成立农贸市场突击清理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维护各农贸市场内外经营秩序规范,突击清理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和租赁门面经营农副产品现象,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治安案件和。 成员:区城管局、卫监局、工商局及黔江、清浦、瑞华、兴隆、黄河、平桥、三江、金竹社区服务中心分管农贸市场的负责人。 三、治理重点 (一)不符合创建工作相关指标的部分; (二)市场主体及经营户证照管理; (三)市场内及其周边经营秩序; (四)市场内环境卫生; (五)市场文明经营及信用建设; (六)食品安全; (七)明码标价; (八)计量规范; (九)设施齐全。 四、责任分工 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各社区服务中心是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管理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并应当保障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工作经费。区商务、物价、公安、住建、环保、城管、工商、农水、卫监、规划、质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社区职责: 各社区服务中心是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管理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各社区服务中心所辖农贸市场情况如下(共16个农贸市场): (二)部门职责: 商务局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制定区级资金补助预算方案,拟订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实施;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工商局是农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秩序;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公安分局负责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财政局负责据实核拨领导小组工作经费及农贸市场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 住建局负责按照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指导农贸市场设施建设,对农贸市场建设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环保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建设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p#分页标题#e# 城管局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农水局负责严格实行农产品质量准出制度,依法对农贸市场内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卫监局负责依照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规划分局负责对建设的农贸市场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监督检查和核实。 质监分局负责依照计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农贸市场的计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内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依法进行查处。 其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区政府的各项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各社区服务中心、各部门要按照《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突出治理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强力推进治理工作,对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整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二)加强配合,务求实效 农贸市场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时间跨度长、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部门较多,因此各社区服务中心、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协调配合和相互支持,对复杂性问题或矛盾突出的问题,多采取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的方式,务求整治取得实效。 (三)严格标准,强化监督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治理标准,提高治理质量。区委督查室和区政府目标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对治理工作不力、动作不快、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问责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2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拓展延伸、提升水平、注重常态、健全机制”和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进一步拓展延伸市场环境治理的范围和内容,更加高效地加强市场监管,坚持不懈地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引向深入。

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贸市场“八乱”专项治理。本次农贸市场专项治理,要求各社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农贸市场的“八乱”专项治理,“八乱”(乱摆、乱搭、乱牵、乱贴、乱倒、乱堆、乱排、乱停)。各社区和市场业主在农贸市场专项治理活动中,一是要分阶段、分步骤地深入开展治理“八乱”专项行动,全面彻底地清理市场卫生死角;树立并长期保持干净、整洁、规范的农贸市场新形象。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着力强化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涉及食药、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畜牧、水务等政府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的重要性,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责任感意识,着力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务必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到实处。

(二)加大农贸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力度。本次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各社区要继续加大对农贸市场新建、改造升级的力度,制定相应的优惠措施,强力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工作。本次农贸市场建设和环境治理专项活动要求在2013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完成取缔各社区的以街为市的现象,以及完成升级改造古罗农贸市场工作任务,新建或升级改造农贸市场辅助设施必须达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要求。

三、市场专项治理部门职责分工

(一)城管办:负责全镇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启动部署和协调督查、考核评比,指导各社区抓好各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对农贸市场内垃圾进行定时清运;组织、指导农贸市场除“四害”工作;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冒口经营和周边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搭棚伞、乱打广告等现象。指导督促各社区完成对以街为市街道的取缔工作。

(二)工商所:负责组织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落实全镇工商系统农贸市场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指导督促市场业主加强市场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会同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对市场内乱摆、乱搭、乱牵、乱贴、乱倒、乱堆、乱排、乱停等“脏乱差”现象及户外广告、店招进行清理整治;同时,在农贸市场内建立和落实“门前双五包”责任制。

(三)派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农贸市场内消防安全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消防要求和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依法查处,督促农贸市场消防管理和防火安全秩序的落实。要加强城乡市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置,对在农贸市场内横行的“菜霸”、“肉霸”予以坚决打击,从严查处破坏城乡农贸市场公益设施的行为,严厉打击阻碍农贸市场管理和环境治理工作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农贸市场内及周边的治安秩序。负责完成农贸市场停车秩序管理规划的编制,加强对城乡农贸市场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的管理。

(四)兽医站: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之规定,监督检查农贸市场内畜禽经营者,将当天或有效期内的鲜肉、家禽检疫票据公示上市,切实履行动物卫生监督,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尤其是做好畜禽及产品检疫检验确保生产流通领域畜产品安全;开展生鲜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确保生鲜乳品质量安全;推进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五)住建所:负责城乡农贸市场新建、改造的规划,将城乡农贸市场的环卫设施纳入城镇环卫设施规划。

(六)环保所: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环保监管规范,负责农贸市场生活垃圾与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农贸市场危险废弃物品专项整治和固体废物处理督查,加强农贸市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大力整治农贸市场烟尘、二氧化硫、油烟、噪声等污染,做到有诉必查,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七)宣传办:把农贸市场专项治理作为创建示范镇的重要内容,围绕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农贸市场建设和整治专项治理氛围,及时报道工作动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社区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

大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短短4个月的时间内。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等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总共升级改造了111个农贸市场,拆除长期占道经营的26条马路市场,按创卫标准整治农贸市场33个,得到全社会和老百姓的广泛赞誉,得到上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总体来看,这次整体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非常不容易,特别是针对一些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老大难市场,比如区的三民东路马路农贸市场,还有今天我去看的旭东路农贸市场,区的新路口、瑞花巷、大庆路马路农贸市场,小河区的锦江路、小屯路、西工路马路农贸市场,以及乌当区等其他区的一些马路农贸市场,因形成时间久,占道规模大,影响面广,取缔搬迁难度非常大,寻找合适的新建地也非常难。再有像的等一批产权分散,业主意见不一,甚至是摊位卖给了个人的市场,改造难度也难以想象。但我各级各部门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实现了和谐取缔、和谐建设、和谐搬迁,打了一场漂亮的攻坚战。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和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等领导在视察了市升级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后,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这次升级改造工作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这项工程与千家万户休戚相关,可以说,其意义绝不亚于修几条铁路、修几条公路。通过升级改造,使广大市民真正享受到了布局合理、通风良好、整洁明亮、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极大改善了全市的卫生环境和交通环境,提升了市的城市形象,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是一项真正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通过升级改造,我们的农贸市场不论是在购物环境还是规范管理等方面,和全国很多发达城市相比,都是屈指可数的,真正实现了跨越发展。我们之所以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取得这样的成绩,总结一下,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心、舒适的购物环境,强力推进我市的创卫工作,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提出了要在短期内,对我市的所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为此,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李军书记和我都很重视这项工作,年初就做了安排部署,部长、副市长、副市长、助理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深入现场督查督办,协调解决建设改造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有效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为工作的快速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政府还专门划拨了1亿元的专项经费,加上各区、市、县和社会资金投入,总共投入了约2.5亿元资金,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是有关工作部门和各区、市、县迎难而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市商务、物价、城管、交通、交警、建设、公安、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住建、规划、国土、环保、消防、财政等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面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复杂矛盾,不退缩,不懈怠,创新思路,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精心谋划,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任劳任怨、细致周密地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攻坚工作顺利完成。

三是市场开办者、经营户和全市人民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在这次的专项整治工作中,“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精神在市场开办者、经营户和广大市民中得到了良好的体现。绝大部分市场开办者、经营户以维护“三创一办”大局为己任,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力支持升级改造,广大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全力配合,广泛参与,给这次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提供了非常大的支持和帮助。

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代表李军书记,对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市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作出贡献的各级干部职工以及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广大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今天的会议,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小结。既是肯定成绩,振奋精神,更是查找差距和不足,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鼓干劲,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水平,新的台阶。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一步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是一件非常重要的民生工作,是涉及全市千家万户“菜篮子”的重大问题,绝对不容忽视。大家要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实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进一步搞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扩内需、活流通、促消费的需要。战书书记、克志省长指出,市服务业“既要升级又要做大规模”,我们要把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作为拉动内需,提升流通产业水平的重要环节来抓。要通过搞活流通、促进消费来实现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目标。实践已经证明,市政府扶持改造农贸市场的决策对促进居民消费是很有成效的,农贸市场的环境变好了,菜篮子更安全了,市民就更愿意到市场买菜了。同时,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也是完善农村商业基础设施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促进了投资,也帮助农民解决了农产品交易渠道狭窄的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

(二)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保障食品安全、惠民利民的基础性工作。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政府以人为本,惠民利民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农贸市场事关市民的“菜篮子”,是一项民生工程,其购物环境的好坏,食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可以说,农贸市场不仅是一个经济场所,更是一面折射社会热点、管理难点的透视镜,它所具有的社会意义甚至高于其经济意义。

(三)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工作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农贸市场卫生整洁,管理规范是“创文”和“创卫”工作的具体要求。建设现代文明城市,就需要建设先进、规范的社区商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优化了城市布局,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对于有效改善和发展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改善城市整体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具有重要的意义,是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突出重点,创新手段,确保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要巩固升级改造的成果。对于已建成的农贸市场,要抓好成果巩固,不能松懈下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绝对不允许出现回潮的现象,否则我们升级改造的成果将会在一夜之间毁于一旦,倒退到以前的无序状态。同时,要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的验收报告等,确保每一笔钱都要用到刀刃上,这次市、区两级投入了巨额资金,绝不能在资金的使用上出现违法违规和腐败现象。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要让全市已经升级改造了的111个农贸市场全部实现制度上墙,收集整理好档案资料。下一步,我们即将在年底迎接全国爱卫办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考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是国家考评的重中之重,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自查,不能成为影响创卫的真空地带,谁影响通过考评,市委、市政府就要追究谁的责任。要把市场改造和环境整治结合起来,做到改造一个市场,出一片新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考虑建设绿化带、配置停车位等等,向集社区超市、肉菜市场、餐饮娱乐、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方向发展,努力建成多功能的现代化生活服务中心。

其次,要抓好新市场建设。我们今天费了很大力气,下了很大功夫,花了大价钱来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就是因为我们市以前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规划的不合理,没有考虑到老百姓的需求,老城区基本没有规范的农贸市场,依路而建、占道经营成为了一种常态。所以大家一定要总结经验,对于新建居住区,要根据实际需求,按照规模和规划要求建设规范的农贸市场。农贸市场配套建设项目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农贸市场要严格按基建程序要求,组织论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其基础设施必须符合今年“创卫”的基本要求。此外,为方便老城区一些人口比较密集地区市民的日常生活,可以适当考虑就近建设一些规范的小型农贸市场,方便百姓买菜购物。

第三,要做大做强农贸市场品牌。城区内的农贸市场好比是供水系统各个自来水管的“水龙头”,是终端,流到千家万户;而五里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就好比是“水库”,是源头。多年来,五里冲批发市场为全市的“菜篮子”工程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五里冲农贸市场有大量农用车进出,给我市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已经不堪重负,难以适应全市对农副产品批发日益增长的需求。所以必须对五里冲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搬迁重建,积极探索引进优强企业,综合批发商、批发市场业主等各方面的情况,审慎考虑好机制和体制,建设更加符合城市发展要求的高标准的、现代化的、第一流的、西南最大的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和批发市场。同时,要建设高、中、低等不同档次的便民利民的快捷店、小超市、专营店、农副产品销售网站,不断丰富农副产品交易的业态,完善农贸市场体系。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成以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要转移到日常管理上来,要以此次升级改造为契机,建立以行政部门行政管理、市场主办单位自管、行业组织自律的三级管理模式。

(一)要抓好市场管理。首先,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市、县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及《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履行职责,指导、规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与经营管理行为,做到政府统筹安排,部门协调配合,各级齐抓共管,切实达到改善居民购物环境,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提高市场管理水平的目的。各区、市、县要切实担负农贸市场的管理的职责,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商务、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的指导。其次,要提高行业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成立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努力搭建市场业主和经营者学习规范、提高管理的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和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市场营销、经营管理、食品卫生和法律法规等专题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市场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和经营户遵纪守法意识,加强行业组织自律。第三,要落实好“业主负责制”,明确市场开办方为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市场内物业、卫生、治安、消防、商品质量、经营秩序、收费等事务负有直接责任。同时,强化各项制度建设,有关部门要指导市场开办方建立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设立市场服务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农贸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市场开办方要落实好向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向马路市场搬入摊贩收取租金的承诺,避免马路市场回潮。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市“三创一办”督查组、市商务局要经常性明查暗访农贸市场,管理得好的,予以通报表扬,管理差达不到创卫要求的,现场督办立即整改,如不整改,按管理办法予以处罚,同时可启动问责程序。今天,旭东路农贸市场摊贩给我们反映了旭东路还有占道经营的行为,对遵纪守法进入农贸市场规范经营的摊贩造成了很大的不利影响。城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清查力度,巩固好我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成果,避免出现马路市场的回潮。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市场档次,着力维护食品安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方便群众、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文明、卫生、有序的交易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农贸市场管理日趋优化。市场内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2.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日益好转。市场及其周边的“脏、乱、差”现状和霸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显著改善。

3.食品安全卫生日臻规范。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09年7月至12月,通过半年的努力,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初步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合理、业态多样、环境优美、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城市中心区及周边的农贸市场。江滨市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整治力争达到三星级市场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参加的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及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项目推进、规范管理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和验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展交易、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加大对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项目推进专项行动小组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商贸办、供销社、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做好城区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工作,引导市场举办者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落实农批市场二期扩建。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小组以商贸办为牵头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对上市商品的监管,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肉类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公母猪肉、病死猪肉冒充生猪肉销售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市场禁售商品的查处。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农贸市场的整治任务,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7月中旬)。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7月上旬对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题调查,对各市场举办单位、各市场的摊位数、软硬件设施、市场周边情况、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工作思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针对各自辖区内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好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提出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好各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下旬)。

广泛宣传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相关市场主办单位要牵头召开市场经营者座谈会,组织学习《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全员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指导工作。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各市场举办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市场举办者的任务。市场举办者要与经营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至11月)。按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在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市场日常管理。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4.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2月)。对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逐个逐项评估检查。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构筑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途径,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强化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上升到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高度来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务求本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巩固成效,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通过本次各项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和完善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研究落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具体办法,尽快建立起我市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农贸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3.落实资金,加强保障。为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场举办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财政部门在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中切出150万元,专门用于城区农贸市场各项专项整治提升工作。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5

农贸市场是“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惠及千家万户、体现城市形象。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是贯彻民生幸福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农贸市场环境,有利于农副产品价格长效可控管理,有利于保障“菜篮子”食品安全和“四城同创”目标如期实现。农贸市场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民生幸福工程建设为统领,坚持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坚持硬件改造和管理提升相结合,通过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实现农贸市场空间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长效管理规范化,达到“方便就近、便宜放心”的总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

利用2年左右时间,采取内部提升、原址翻建、搬迁移建三种形式完成市区现有35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改建面积14.5万平方米左右,同时积极推进新建一批农贸市场。

年度,按照难易结合和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要求,启动升级改造农贸市场18个,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其中6个,建筑面积为2.7万平方米;区4个,建筑面积为2.2万平方米;区6个,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市开发区2个,建筑面积为0.8万平方米。重点改造不符合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要求、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市蔬菜活禽直销市场、南门农贸市场和区院前农贸市场。积极推进、区、景区(科教园区)、各新建1个农贸市场。

2012年度安排升级改造农贸市场17个,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积极推进新建2个农贸市场,区、区、市开发区、景区(科教园区)各新建1个农贸市场。

三、责任主体

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遵循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作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程,根据市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方案,负责做好农贸市场拆迁、建设、管理和运营等方面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区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主要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制度,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农贸市场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辖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市商务局(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协调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建设规范的要求,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的方案审核、指导推进和项目验收,督促市场建设主体严格执行建设规范。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积极参与农贸市场建设管理。

四、建设管理规范

为实现市区农贸市场内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加快传统农贸市场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型,提升城市形象,促进长效管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我市农贸市场建设坚持“建设管理同步落实”。

市区农贸市场应为永久性固定建筑的室内经营场所,建设形态主要分为砖混结构和钢结构,建筑主体、配套设施、室内布局、供电供水、通风排水等执行《市市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见附件1),做到干湿分离、生熟隔离、配套齐全、整洁美观。市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的服务工作。

要严格落实《市市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范》(见附件2),在确保农贸市场按照规范化要求建设好的同时,更要管理好,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价格合理,市场秩序稳定、管理规范。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属地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农贸市场的长效管理,同农贸市场开办方签订《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好经营、销售、食品安全、停车管理、周边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责任落实、督查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市区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市城管、农委、卫生、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妥善做好农贸市场建设期间过渡市场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确保市场供应不断不乱,保障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五、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区农贸市场建设,体现农贸市场的公益性质,市区农贸市场建设采取以下扶持政策:

(一)补贴政策。市财政根据农贸市场建设的不同形式,按农副产品交易区域的建筑面积采取三种补贴标准:一是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内部升级改造的,根据具体项目的各类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达标验收等情况给予补贴,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200元∕平方米。二是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翻建、迁建的,砖混结构的原则上给予500元∕平方米补贴,钢结构的原则上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财政补贴作为政府投资。三是对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以国有投入为主,参照翻建、迁建标准予以补贴,鼓励振兴集团等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市区新的农贸市场建设,确保新建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和可调控性。

(二)配套政策。市政府对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的农副产品交易区域在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方面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级留存部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登记费,减半收取规划咨询费。政府给予的优惠一并作为政府投资。

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的政府扶持资金来源:一是翻建、迁建和新建农贸市场占地土地出让净收益作为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资金;二是不足部分资金由市财政调剂。

享受补贴及相关优惠政策的农贸市场国有产权部分分别归属市、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所有;国有产权的经营权和收益权归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收益用于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

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与相关部门另行研究制订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6

同志们: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年初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优化社会经济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今后几年共同奋斗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天,我们召开城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城区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步伐,时间紧,任务重。下面,我就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

(一)基础设施破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娄底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这两个市场属钢架棚结构,自90年代开业以来,已近20年没有进行过维修,钢架锈蚀,顶棚破烂不堪,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垮塌事故,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市场管理混乱,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如中兴大市场、娄底大市场、涟钢大市场等,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中兴大市场西门进口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已经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娄底大市场南门口露天市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亟待整治。

(三)功能不配套,市场环境卫生令人堪忧。城区大部分农贸市场始建于八、九十年代,没有消防设施,地面排水不畅,通风、采光等设施不符合农贸市场规范要求,活禽与宰杀经营没有实施隔离,导致市场灯光昏暗,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脏、乱、差问题严重,市民对此反响强烈。这种现象在中兴大市场、娄底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尤为突出。

(四)部分市民创建意识不高,乱扔乱倒乱贴等不文明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市场都配有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但刚刚清扫过的地面马上又会垃圾遍地“开花”,刚刚清除的“牛皮癣”马上又有人贴上去,甚至我们在检查的过程中也不断有人在市场内张贴“牛皮癣”,给市场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当前市场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少数市场对创卫工作的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没有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认真研究,认为搞卫生算不上单位的一项大的工作,没有必要兴师动众,抱着无所谓的思想。没有把三创工作的意义、目的、作用等贯彻到每个管理者及其经营者中去,没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领导重视不够,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行动迟缓。部分市场领导对创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仍停留在口头上,至今尚未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卫生状况仍是老样,乱搭、乱建、乱占现象依然严重,市场内路面破烂,墙面上“牛皮癣”到处有,门、窗家具上灰尘遍布。杂草丛生,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薄弱,脏乱差现象严重。城区范围内不少市场无正规的垃圾收集流程,该建垃圾站的未建垃圾站,该摆垃圾桶的未摆垃圾桶,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差,经营者公共卫生意识淡薄,垃圾乱扔乱丢,堆积如山。不少市场无统一的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经常无人清扫,无人管理,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

(四)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三创热情不高。乱搭、乱建、乱扔、乱堆乱放、乱种乱养等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在我们一些综合市场和无人管理的市场,垃圾乱扔乱丢、楼梯过道杂物乱堆乱放、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喂鸡喂鸭养狗现象比较严重。这些行为既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周围群众的身心健康,又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的文明形象。

三、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娄底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娄底中心城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及张硕辅市长在《娄底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打一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和除“四害”攻坚战,让中心城区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更加文明健康、更加宜居宜业。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当前,针对城区市场环境卫生所存在的严重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务必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的三创热情。为了切实解决娄底城区市场的卫生问题,规范市场管理秩序,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市区联动,成立城区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建中,副组长刘崇林、邹林华、龚树国, 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龚树国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服从领导。要按照《娄星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农贸综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整治过程进行认真的组织安排,并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密切配合支持各市场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次会议之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深入到城区各农贸综合市场督查督办,专题研究各个农贸综合市场的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化解每一个整治难题;要再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和业主大会,宣讲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个市场要立即悬挂宣传标语,每月必须举办一期宣传墙报,印发有关宣传资料。要通过各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将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和标准向干部、职工、家属和业主讲深讲透,真正做到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调动市民的创卫热情,积极参与到三创工作中来,形成一个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创建卫生城市的新局面。

(二)严格责任范围,扎扎实实做好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市场的负责人,第二责任人是各市场所在的社区、办事处、主管单位。没有主管单位的,既要按农贸市场的有关要求抓好三创工作,又要按独立院落和居民小区的标准抓好各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哪个市场在省里检查中出了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就追究该市场负责人及社区的责任。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与各市场联系、督办。对治理难度大的市场,则要求责任单位安排一至二名干部下去蹲点指导,保证三创工作达标。对拒不执行整治工作或阻挠整治工作的,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明确整治目标。通过整治行动,城区农贸综合市场必须达到如下规范要求;

1、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实行全面物业管理;

2、市场内商品经营划行归市、且标记清楚,经营人员公平竞争、文明经商;

3、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消防设施齐全,垃圾清扫、收集、运送责任明确;

4、场内整洁、干净、道路平整、硬化,无积水、无垃圾、无“牛皮癣”;

5、“五小”行业符合应有的卫生要求;

6、无乱搭、乱建、乱种、乱养现象;

7、灭鼠、灭蟑先进城市复查达标,并加强灭蚊、灭蝇两项工作的力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四)明确整治的重点。

第一是市场除“四害”。“四害”当中主要是灭鼠和灭蟑螂,要把老鼠和蟑螂的密度控制在相应的标准以内。实行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治理相结合,经常性杀灭和突击性杀灭相结合,化学杀灭和综合防治措施相结合,立足治本、标本兼治,广泛发动,深入持久地开展除“四害”活动。各市场统一组织按要求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在统一投药的2-3天内,要广泛发动市场的干部职工和业主、居民做好室外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进行地毯式移动式清扫,清扫卫生死角面,清除垃圾杂物,密闭垃圾箱、疏通沟渠、添堵鼠洞、清扫老鼠和蟑螂粪便、修补鼠咬门窗、摘除蟑螂卵鞘、堵洞抹缝,全面彻底的清除老鼠、蟑螂的阳性痕迹。切实保证灭鼠灭蟑在国家及省专家组的专项考核验收中达标。

第二是清除市场“牛皮癣”。各市场的“牛皮癣”由各市场组织各经营户、业主和住户进行清除清洗。相应作好清除后的保洁管理工作,发现现场制癣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积极防止复发反弹。

第三是市场内“五小”行业整治。“五小”行业包括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小超市、小旅店等。小餐饮和小美容美发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小超市、小旅店由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由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各市场积极配合。通过整治行动“五小”行业要达到如下要求: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有满足加工、生产、经营所需场所且布局合理。其中开办的小餐饮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开办的小美容美发店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夜霄摊点要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供水点。

(3)有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且消毒规范,保洁良好。

(4)防蝇、防鼠、防尘、通风设施齐全。

(5)店容整洁干净、用具清洁卫生。“四害”密度控制达标,食品存贮符合要求;食品、化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有健全的卫生管理机构及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7)灶台应置于厨房内,排烟、排气符合环保、卫生要求,有污水排放设施,禁止临街放置灶台加工饭菜。

第四、马路市场必须坚决取缔。首先由城管部门拿出具体方案,并起草好取缔马路市场的安民告示,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城管、工商、商务、公安、卫生、环保、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联合行动,一举取缔。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5日至6月10日)。下发娄底市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行动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召开各层次的整治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1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专门人员,集中监管力量对农贸综合市场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最终达到整改的标准要求。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7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年初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素质,优化社会经济环境,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今后几年共同奋斗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天,我们召开城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加快城区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步伐,时间紧,任务重。下面,我就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讲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城区农贸综合市场环境卫生现状

(一)基础设施破旧,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这两个市场属钢架棚结构,自开业以来,已近20年没有进行过维修,钢架锈蚀,顶棚破烂不堪,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垮塌事故,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二)市场管理混乱,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如中兴大市场、*大市场、涟钢大市场等,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中兴大市场西门进口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已经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大市场南门口露天市场,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亟待整治。

(三)功能不配套,市场环境卫生令人堪忧。城区大部分农贸市场始建于八、九十年代,没有消防设施,地面排水不畅,通风、采光等设施不符合农贸市场规范要求,活禽与宰杀经营没有实施隔离,导致市场灯光昏暗,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脏、乱、差问题严重,市民对此反响强烈。这种现象在中兴大市场、*大市场内的农贸市场、观化农贸市场尤为突出。

(四)部分市民创建意识不高,乱扔乱倒乱贴等不文明现象严重。目前,大部分市场都配有专门的卫生保洁人员,但刚刚清扫过的地面马上又会垃圾遍地“开花”,刚刚清除的“牛皮癣”马上又有人贴上去,甚至我们在检查的过程中也不断有人在市场内张贴“牛皮癣”,给市场文明卫生创建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当前市场创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宣传发动工作不到位。少数市场对创卫工作的宣传发动不够深入,没有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认真研究,认为搞卫生算不上单位的一项大的工作,没有必要兴师动众,抱着无所谓的思想。没有把三创工作的意义、目的、作用等贯彻到每个管理者及其经营者中去,没有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领导重视不够,市场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行动迟缓。部分市场领导对创卫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仍停留在口头上,至今尚未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卫生状况仍是老样,乱搭、乱建、乱占现象依然严重,市场内路面破烂,墙面上“牛皮癣”到处有,门、窗家具上灰尘遍布。杂草丛生,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薄弱,脏乱差现象严重。城区范围内不少市场无正规的垃圾收集流程,该建垃圾站的未建垃圾站,该摆垃圾桶的未摆垃圾桶,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差,经营者公共卫生意识淡薄,垃圾乱扔乱丢,堆积如山。不少市场无统一的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经常无人清扫,无人管理,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

(四)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较差,三创热情不高。乱搭、乱建、乱扔、乱堆乱放、乱种乱养等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在我们一些综合市场和无人管理的市场,垃圾乱扔乱丢、楼梯过道杂物乱堆乱放、绿化带内种植蔬菜、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喂鸡喂鸭养狗现象比较严重。这些行为既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和周围群众的身心健康,又严重影响了中心城区的文明形象。

三、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心城区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及张硕辅市长在《*中心城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打一场社区环境卫生百日整治和除“四害”攻坚战,让中心城区变得更加干净整洁、更加文明健康、更加宜居宜业。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当前,针对城区市场环境卫生所存在的严重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务必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的三创热情。为了切实解决*城区市场的卫生问题,规范市场管理秩序,进一步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实行市区联动,成立城区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建中,副组长刘崇林、邹林华、龚树国,市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龚树国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工作。各单位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服从领导。要按照《娄星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农贸综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整治过程进行认真的组织安排,并严格进行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密切配合支持各市场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次会议之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深入到城区各农贸综合市场督查督办,专题研究各个农贸综合市场的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化解每一个整治难题;要再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和业主大会,宣讲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个市场要立即悬挂宣传标语,每月必须举办一期宣传墙报,印发有关宣传资料。要通过各种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将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和标准向干部、职工、家属和业主讲深讲透,真正做到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面调动市民的创卫热情,积极参与到三创工作中来,形成一个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创建卫生城市的新局面。

(二)严格责任范围,扎扎实实做好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各市场的负责人,第二责任人是各市场所在的社区、办事处、主管单位。没有主管单位的,既要按农贸市场的有关要求抓好三创工作,又要按独立院落和居民小区的标准抓好各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两者缺一不可。如果哪个市场在省里检查中出了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就追究该市场负责人及社区的责任。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与各市场联系、督办。对治理难度大的市场,则要求责任单位安排一至二名干部下去蹲点指导,保证三创工作达标。对拒不执行整治工作或阻挠整治工作的,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并实施相应的责任追究。

(三)明确整治目标。通过整治行动,城区农贸综合市场必须达到如下规范要求;

1、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实行全面物业管理;

2、市场内商品经营划行归市、且标记清楚,经营人员公平竞争、文明经商;

3、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消防设施齐全,垃圾清扫、收集、运送责任明确;

4、场内整洁、干净、道路平整、硬化,无积水、无垃圾、无“牛皮癣”;

5、“五小”行业符合应有的卫生要求;

6、无乱搭、乱建、乱种、乱养现象;

7、灭鼠、灭蟑先进城市复查达标,并加强灭蚊、灭蝇两项工作的力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四)明确整治的重点。

第一是市场除“四害”。“四害”当中主要是灭鼠和灭蟑螂,要把老鼠和蟑螂的密度控制在相应的标准以内。实行群众性运动和专业队伍治理相结合,经常性杀灭和突击性杀灭相结合,化学杀灭和综合防治措施相结合,立足治本、标本兼治,广泛发动,深入持久地开展除“四害”活动。各市场统一组织按要求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在统一投药的2-3天内,要广泛发动市场的干部职工和业主、居民做好室外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进行地毯式移动式清扫,清扫卫生死角面,清除垃圾杂物,密闭垃圾箱、疏通沟渠、添堵鼠洞、清扫老鼠和蟑螂粪便、修补鼠咬门窗、摘除蟑螂卵鞘、堵洞抹缝,全面彻底的清除老鼠、蟑螂的阳性痕迹。切实保证灭鼠灭蟑在国家及省专家组的专项考核验收中达标。

第二是清除市场“牛皮癣”。各市场的“牛皮癣”由各市场组织各经营户、业主和住户进行清除清洗。相应作好清除后的保洁管理工作,发现现场制癣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积极防止复发反弹。

第三是市场内“五小”行业整治。“五小”行业包括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小超市、小旅店等。小餐饮和小美容美发由卫生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小超市、小旅店由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小歌舞厅(含网吧、电游)由文化部门牵头负责整治,各市场积极配合。通过整治行动“五小”行业要达到如下要求:

(1)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有满足加工、生产、经营所需场所且布局合理。其中开办的小餐饮操作间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开办的小美容美发店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夜霄摊点要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供水点。

(3)有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且消毒规范,保洁良好。

(4)防蝇、防鼠、防尘、通风设施齐全。

(5)店容整洁干净、用具清洁卫生。“四害”密度控制达标,食品存贮符合要求;食品、化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有健全的卫生管理机构及岗位卫生管理制度。

(7)灶台应置于厨房内,排烟、排气符合环保、卫生要求,有污水排放设施,禁止临街放置灶台加工饭菜。

第四、马路市场必须坚决取缔。首先由城管部门拿出具体方案,并起草好取缔马路市场的安民告示,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城管、工商、商务、公安、卫生、环保、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联合行动,一举取缔。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5日至6月10日)。下发*市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整治行动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召开各层次的整治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1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专门人员,集中监管力量对农贸综合市场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自查自纠、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工作步骤进行,最终达到整改的标准要求。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办实事为原则,扎实推进全区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改造升级和管理规范化,使农贸市场购物环境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公平、卫生、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生活需求。

二、工作目标

围绕“五年工作三年完成”的总体目标,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整合一批”的工作思路,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新建5家农贸市场,以及对区内现有31家农贸市场实施新一轮改造提升的目标任务,切实改善一批重点农贸市场的现状,为居民群众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布局合理化,新建一批市场。按照人口集聚规模和区域特点,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建设规模等因素,原则上按每2—2.5万人、设置距离不低于1公里配置1个农贸市场的标准,开展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布点,重点在太湖新城、蠡园经济开发区、胡埭镇等地推进新建市场建设,完成新建农贸市场5家以上,其中苏南水产城要打造成我区农副产品流通领域的龙头市场和示范市场。

(二)围绕设施超市化,改造一批市场。对我区现有的28家有证市场,根据市场的设施老化程度、经营规模和经营状况等因素,择机进行新一轮“商场化”改造提升。按照“超市化”的改造要求,参照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和市政府制订的《市市区农贸市场新建和改造提升验收标准》,所有涉及改造提升的市场须同步启动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放心豆制品工程建设。

(三)围绕管理规范化,整合一批市场。对现有3家无证市场、疏导点,根据过渡期的实际情况,结合新建市场的规划布点,按照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需求,逐步推进无证市场、疏导点的规范整合及改造提升,方便周边居民的购物消费。

四、组织实施

市场新建或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镇、开发区、街道,每年年初由各单位向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与改造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提交目标计划。在列入年度计划的农贸市场完成新建或改造提升后,由市场所在镇、开发区、街道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申请报告;

2、农贸市场依法设立的批准文件和证照;

3、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

4、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5、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证明;

6、建设项目合同;

7、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工程付款情况(发票、收据、设备材料清单);

9、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资料。

申报材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再申请市相关部门进行实地验收。凡列入年度计划的农贸市场,未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和放心豆制品工程建设的,验收不予通过。

五、政策扶持

区财政局每年统筹安排资金,对通过验收的市场按照市级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具体标准为:改造提升农贸市场最高可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补贴,5000平方米(含)以上最高补贴50万元,2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最高补贴30万元,2000平方米以下最高补贴20万元;新建农贸市场最高可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进行补贴,5000平方米(含)以上最高补贴80万元,2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最高补贴60万元,2000平方米以下最高补贴40万元。

区补贴资金在验收当年年底兑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拨付至相关农贸市场的主体。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拨付50%,剩余50%作为“回头看”保证金,在第二年复查合格后再予拨付。对改造后获评省级星级市场荣誉的市场,按照《区关于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中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的有关规定另行给予奖励。同时,对通过市级验收的农贸市场,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申请市级补贴资金。

六、推进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与改造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商务局和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9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做好2021年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及《贵港市2021年创建国家

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港北区2021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为下一周期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坚实基础,不断提升我街道宜居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工作步骤

(一)工作筹备(2021年1月至4月)。根据全国爱卫会对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及其评审办法的修订精神,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全国爱卫办关于反馈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再次暗访结果的函》,查找差距,完善措施,制定工作方案。

(二)宣传发动(2021年4月至5月)。召开街道、社区、部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调动全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积极、文明、健康、和谐的创建氛围。

(三)组织实施(2021年4月至12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各工作组、各社区按分工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目推进工作。各社区要积极主动履行创卫责任,配合街道创卫办和各工作组完成辖区范围的创卫任务,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全力以赴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具体难点问题,确保工作进度,11月底考核基本达标。

(四)考核验收(2021年12月-2022年1月)。街道督查组每季度至少组织2次检查,对各社区落实情况进行暗访通报,对屡不整改的重难点问题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督办问题推进不力的取消社区季度评优资格。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分为七个专责组,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强化日常管理,强化全民参与,强化专责组责任。专责组负责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承担全街道整体性指标推进责任。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全面创卫推进工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

(一)爱国卫生和医疗服务组

组  长:李春威

副组长:黄  奕

成  员:各挂点社区领导  梁秋爱  各社区计生专干  

各社区支书主任    

主要任务:①组织落实港北区爱卫办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制定并落实爱卫工作年度计划;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组织推进控烟干预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②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各社区至少开展2次“四害”消杀统一行动,控制病媒生物密度。③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各类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宣传活动。④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⑤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二)市容环境组

  组  长:王海滔

副组长:苏大道

成  员:各挂点社区领导   曾雄宇   各社区支书主任

主要任务:①配合区城管部门开展市容环境管理整治、开展市容市貌整治行动,改善城市环境质量。②配合区垃圾分类办宣传和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覆盖。2021年,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步开展,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3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7%。③组织各社区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规范广告牌设置,配合区城管开展出店经营整治、小广告治理等行动。④背街小巷改造项目。清理背街小巷杂物垃圾,彻底清零“十乱”问题(乱搭乱建、乱对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背街小巷卫生整治持续加强,实现背街小巷无建筑垃圾、无“牛皮癣”小广告、无一店多牌等乱象。年内配合区相关部门完成18条背街小巷的硬化改造。

(三)生态环境组

  组  长:蒙锦华

副组长:宋彩艺

成  员:各挂点社区领导    李 阳   各社区支书主任

主要任务:①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辖区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②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达到自治区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目标;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无烟囱排黑烟、减少秸秆焚烧现象;③配合区相关部门对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④组织各社区对污水乱排乱倒、黑臭水体进行排查,确保辖区内无乱排污水等现象,无黑臭水体。

(四)食品安全组

  组  长:王海滔

副组长:苏大道

成  员:各挂点社区领导   曾雄宇   各社区支书主任

主要任务:①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抓好小餐饮店、小食品加工店、小食品摊贩等经营管理,室内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硬件设施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要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②组织社区宣传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不制售、食用野生动物。

(五)农贸市场组

  组  长:颜  娜  (富士新城市场、永丰水果批发市场)

副组长:梁国臣  (小江市场、桥底马路市场、家多利市场)

庞  皓  (石羊塘市场)

李春威  (三合市场)

王海滔  (安居市场、三合五队市场)

            刘  健  (龙圣市场)

            刘  盛  (震塘三角圩马路市场)

     成  员:各社区支书主任

主要任务:配合区牵头单位做好《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农贸市场的达标整治工作。①按照《贵港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协助推进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和新建;有计划地对老、旧、小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或转型、关闭、搬迁,年内完成安居市场示范点建设工作。2021年底达标市场占比70%以上。②协助推进永丰水果批发市场搬迁工作。③落实市场日常管理。进一步理顺农贸市场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落实业主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配合,实行划行归市、规范经营。指导市场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并在醒目位置公示相关证照及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健康教育、农药残留检测等信息。环卫设施齐全,配备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④协助加强对临时便民市场管理,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⑤巡查监督禽类售卖,推行白条上市,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宰杀(短期内无法退市的活禽销售,应按照《贵港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要求,活禽销售区域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⑥根据《贵港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配合区牵头单位清理整治农贸市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私设摊点。

(六)宣传报道组

组  长:刘  盛

副组长:刘春析

成  员:黎建辉  黄青苗  刘津  黄秋间

主要任务:①每天按时将各社区开展创卫情况图文并茂推送到市、区相关工作群。②及时收集各社区创卫亮点图片、视频等素材,采取多形式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报道。③积极对接市、区融媒体,及时推送创卫的宣传报道。④组织街道、社区积极开展“自治区卫生乡镇”、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调动全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考核督查组

  组  长:颜  娜  

副组长:庞  皓

成  员:黄亚克  范文团  易俊成  杨有艳  

主要任务:①根据区六城办通报文件,对相关社区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②每季度至少组织2次检查,对各社区落实情况进行暗访通报,对屡不整改的重难点问题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督办问题推进不力的取消社区季度评优资格。③完善奖惩制度,建立社区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到位。各专责组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明确本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计划或方案。各社区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内容,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支书主任要亲自抓,并确定一名社区干部具体负责,大力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确保认识到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场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必须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街道各社区、部门要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中动员组织群众的经验成果,通过“五户四联”等形式,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各项卫生创建工作。通过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展和成效。积极引导市民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各社区在社区办公场所、小区出入口、农贸市场等人流量大的区域设置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宣传创卫知识、卫生健康知识,提示市民维护公共卫生,规范市民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市民创卫支持率和卫生状况满意度。

(三)紧抓不放,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各社区、部门要持续巩固创卫成果,积极联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农贸市场、便民市场、马路市场、流动商贩管理、早夜市卫生、活禽售卖、食品“三小”、公共场所“四小”等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以及对乱停乱放、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和乱泼乱倒等“十乱”问题,要紧抓不放,常态化排查整治,防止反弹。对老旧农贸市场改造、背街小巷硬化整治等重点工作,要制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加大奖惩力度,确保工作成效。

(四)增加投入,确保硬件到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大量经费投入,所需经费除上级政府予以安排外,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原则,各社区都要积极筹措资金,发动辖区联合党委、爱心企业、经济能人的力量,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五)加强考核,确保责任到位。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社区评优制度,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对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草率应付、推诿扯皮,经督办、交办仍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0

为保障胜浦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经营管理规范,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市场卫生管理规范,市场车辆管理规范,监督考核管理规范。

第一部分  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

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如有变化,应当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入场营业。未经登记的从业人员及闲杂人员不得私自进入营业区域。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农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本农贸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六、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  商品质量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部分  市场卫生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第四部分  市场车辆管理规范

一、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二、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三、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第五部分  监督考核管理规范

一、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根据考核标准对经营户从证照、商品质量、卫生状况、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如实记录。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

二、市场管理部门应当聘请义务监督员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1

自全市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工作以来,镇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创建工作,6月成立了以梁全副镇长为组长,经贸、工商、卫生、城建、农技、综合执法、食品公司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小组,并由经贸办抽调三名专职同志负责日常整治工作。由镇、村、市场各承担一部分资金,前后投入35万元作为样板市场创建工作的改造资金,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落实,及时反映情况,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整改工作顺利进行。村依照《东莞市建设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工作方案》的要求,以继续加强农贸市场后续整治为抓手,各方联动,狠抓落实,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创建工作。

一、加强组织,充实创建力量

专门成立由村书记担任组长,主任为副组长,两委为小组成员的“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农贸市场整治力量,确保创建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工作连贯、力度充沛。同时,制定《村整治农贸市场后续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思路和方向,严格按照方案分阶段、有重点地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创建工作。

二、积极动员,统一创建思想

样板市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要求对综合市场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市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召开样板市场创建工作动员会议,传达镇有关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样板市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排查摸底,明确创建目标

创建样板市场领导小组专门组织对村农贸市场进行排查行动,对各摊档的垃圾放置、占据空间经营、地面和排水渠清洁、熟食档防蝇、防尘设施及场内公厕卫生等,督促市场按照标准逐项整改。

四、政企联动,凝聚创建合力

组织市场管理人员赴其它村市场进行学习取经,更新观念,借鉴其成功的管理经验以及科学的硬件布局,对照查找自身不足,明确整改方向。还积极协调各部门,大力开展联合督导工作,对照《东莞市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建设标准手册》,定期对市场进行专门指导和扶持,督促市场经营者及经营户加快创建步伐,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上新台阶。

五、明确措施,力促创建落实

农贸市场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2

xx区共有农贸市场 18 个。在市、区政府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下,在市场主办单位和兄弟部门的支持下,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年年创特色,年年上台阶。2004年,xx工商分局在市场监管上,建立了工商分局、工商所、市场主办单位三联动,重大任务有专项组织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周周有巡查,月月有通报,季度有分析,半年有总结。经受了阻击“禽流感”、迎创卫复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大任务的考验。涌现了省肉菜粮示范市场、省样板市场、省文明市场——东箭道市场,以及香铺营、进香河、锁金村、兰园、后宰门、红山等市场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市场。在国家商务部,农业部,省、市领导的视察和国家爱卫办、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考核中受到好评。 农贸市场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明显的动态性,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必须全过程、全天侯、全方位的强化管理。我们在市场监管上注重在“五规范”、“五到位”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规范市场主体准入,经营行为监管到位 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是工商部门的基本职能。我们充分利用工商部门的这一职能,在市场主体准入上,即降低门槛又严格把关。由工商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统一协调,在规定的时间内,职能部门进场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目前市场营业执照办照率在95%以上。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户,都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对其他经营户也倡导办理健康证,为创办绿色市场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经营行为监管着力于营造公平竞争、依法经营的环境。注重把监管和引导结合起来,帮助市场主办者和经营户,树立文明经营意识、和谐双赢意识、公平诚信意识。通过延伸监管层次,拓展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力度,使市场管理由间接管理转变为直接管理,由静态管理转变为动态管理,确保了监管到场、到户、到人。 二、规范商品质量准入,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一项新的职能。我们通过积极探索和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重点抓了粮食及其制品,肉、禽、畜及其制品和蔬菜、水果、季节性食品、节庆食品等十大食品的质量监管。与区商贸局一起狠抓了蔬菜的现场检测。各市场都建立了蔬菜农药检测中心,配备了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残留农药检测由叶菜向茎菜、瓜果拓展。蔬菜农药残留率比上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初步探索实施了肉制品等10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管理制度;努力推进食品进货检验、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责任制度落实。围绕监控、监测、监管三条主线,以市场进入、市场交易、市场退出为三大环节,逐步形成了“市场自律、工商监管、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质量监管模式。通过有计划的食品抽检工作,使市场主办单位自检为基础、消费者复检为补充、执法部门巡查抽检为保障的“三检联动”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不断完善和巩固。目前,在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下,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和协调相关部门,对市场检测机构进行认定、认证或者授权、委托,取得法定效力,建立长效监管的检测机制和体系。 三、规范管理制度建设,市场秩序监管到位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关键在制度管理。我们着力抓了四大制度的建设:一是管理责任制建设。工商分局、工商所、市场主办单位、经营户逐级建立了市场管理责任紧扣发展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科学管理,把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层次,为南京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十届全运盛会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