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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合作社通用六篇

时间:2022-11-19 23:14:11

农业专业合作社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1

关键字:农民合作社产业化

党中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了高度重视和肯定,指出:“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丰富和创新农村经济经营体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业竞争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推动农业产业化的作用农业产业化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起重要的推动作用。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各销售网点,掌握大量信息,及时作决策,并根据市场要求对产品进行分级分等,加工整理,包装上市等产后服务,大大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非常重要,掌握市场动态,指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生产。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数量大了,质量较高了,就非常容易形成规模效应、品牌效应,诚信度提高客户稳定,就会形成一定市场份额。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技术服务上给农民朋友很大帮助,遇到问提对交流、学习提供平台,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农业水平。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农民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缺少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带头人。二是小农意识严重。

2、基层组织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认为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自我管理,自我受益的民间组织,政府没有必要挑头、参与,还怕落下个出力不讨好的难堪局面。因为没有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所以宣传、指导、扶持得也不到位。

3、活动资金短缺,发展后劲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成本虽然较低,但仍需要一定资金才能维持正常运转,而目前绝大多数专业合作组织自身没有建立积累机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

4、综合素质不高,服务手段滞后,农村专业合作社中的农民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

5、少数合作组织带头人精明不开明,服务意识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三、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

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处在初及时期,要本着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加强特色产业、优势产品,加强和完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而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大发展。

1、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活动,积极启发农民群众参与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出台很长时间了,目前还有农民朋友,甚至基层干部不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原则、法律法规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所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活动,使农民知道、认识专业合作社。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讲座形式,进行启蒙教育,让农民群众从理论上明白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问题;二是通过参观学习典型的形式,让农民群众看见合作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益,从而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2、寻求更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式,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从最基层开始。这样就要求广大干部同志到农户中了解情况、农村发展事态,农民的想法和合作意愿。这样才能发掘有远见、乐于助人、有管理才能的农村能人。对处于刚刚起步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具体施分类指导计划,将其发展成农民自主服务、管理、发展的专业合作社。事实说明,农村经济由有才能人带头创建,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组织建成,农技服务中心带领办,农户合建等都是有利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很好的途径。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2

合作社的本质与定位:从主体成员来源和构成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弱势群体自己的组织。从市场竞争视角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中调节利益关系、缓解利益矛盾的组织。从市场体系发展趋势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分工协作体系中,市场组织化程度、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过程中的重要产业组织。从市场管理角度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政府有效监管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的重要中介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三种类型:横向型合作与纵向型合作;社区型合作与专业型合作,传统型合作与新型合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以下功能:

规模集成功能:专业合作社将相关生产者、经营者组织起来,形成专业生产、经营群落,形成生产的群体规模。这种小规模大群体式的合作,发挥组织的力量,形成群体购买、群体销售的合力,用批量产品去占领市场。

技术集成、传递功能:专业合作社系统吸纳产业实用技术,在社员中传播,形成专业技术推广的最佳路径。合作社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可以弥补部分农户的专业技术缺陷。合作社根据需要,可直接与相应的科研、教学单位,与本行业的专家、学者建立直接联系,有助于建立一种需求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知识、技能等共享功能:农户经营管理能力差别是造成穷富差别的重要原因。在合作社内部,作为合作社领导的多是经营能手,市场行为较为理性,经营带动能力强,通过合作社的服务,能够把这些能人的理性判断和决策变成各个社员的共同行为,将社员的群体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到这些能人的水平。

市场信息集合、披露功能:专业合作社熟悉专业市场,市场信息灵通。特别是一些合作社通过互联网专业网站,用现代技术处理、交流信息,提高信息化的综合能力和利用效率。相关专业合作社又能形成产业集群,把全国相同和相似的集群信息收集起来加以利用,从客观上把农业生产纳入信息化的轨道。

作业、经营环节同步功能:家庭承包制下,农户间协调成为新问题,农户间经营品种、规格、标准不一致,很难开展批量营销,影响市场商机和竞争力。专业合作社框架下,农户出于提高自身收入的需要,接受合作社的统一指导,如品种、耕作技术及产品规格等,就在发挥家庭积极性的同时,实现生产作业、经营环节协调。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成为有组织、步调统一的整体,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对农产品的质量、规格、安全的控制。

能力互补功能:在合作社内部,农户能力各有所长,在内部服务活动中,社员发挥各自的专长,实现成员之间的能力互补,收到分工协作的效果。合作社内部的协作范围远远大于家庭内部的协作,协作范围扩大,实际上提高该范围内的社会生产率。

产业开发功能: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新产业要实行群体、系统开发,单家独户几乎不可能做到。合作社有能力组织市场调查,搞新品种试验示范,开展技术辅导和组织产品整理,在较短的时间成批完成产业开发,形成生产能力。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3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强势

近日,在江苏、浙江、陕西、湖南、四川、上海、内蒙古、新疆、湖北等地也有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先后领到工商营业执照。他们用形象朴素的语言称:“上下几千年,种田不交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给地位”、“新世纪新农村,产供销有处奔”、“今维权明维权,有苦难言;你入社我入社,糖里加蜜” ……

据资料显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

截止到2007年6月底,全国仅供销社系统就创办了近2万家,入社农户达1000多万户。业务覆盖种植、养殖、加工、流通、运输、消费、科技服务等众多领域。目前,全国供销系统建办的专业合作社已出现龙头企业主导型、农民经纪人带动型、生产基地支撑型、三资企业合作型等多种成功模式。

来自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的消息称,全省由供销社系统建办的专业合作社已经突破1000家,入社农户25万户,带动百万农户一年增加收入近60亿元。该省东台市民星蚕业合作联合社、射阳县庆缘康蜂业合作社等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认定为“示范专业合作社”,成功的办社模式正在全国推广;溧阳伍员春茶果合作社、丹阳市江南草菇合作社、泰兴市银杏专业合作社等50个高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入选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千社千品”富农工程,数量之多、成效之好位居全国首列。

而这种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法人的主要区别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合作社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成员的出资额、出资方式,是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农民成员代表大会的设置及其职权的行使可以由章程规定,给合作社的自治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是一人一票,在传统的集体经济组织中,一人一票是没有体现出来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内涵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类似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种类型和产业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农村曾大量出现过。它们中有的在农业部门登记,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有的直接由县级主管局甚至政府出面发个铜牌,要名分没名分,要法律没法律,有时候为寻求保护,还要戴上官方的“红顶子”。

而如今,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种长期困扰其蓬勃发展的窘境将会彻底改变,并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多种新的内涵。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多次提出要建设现代农业,这既考虑到农业是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现状,又考虑到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业反哺农业”新阶段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的要求。现在提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则有助于加速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标志着我国现代农业也到了新的发展阶段。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动全民创业的新平台。而全民创业,就必须把广大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在农业领域创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首次明确了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农民投资创业多了一个合法的组织载体。注册门槛低,投资风险小,在债务上只承担有限责任,这一新政将会鼓励越来越多的农民兴办高效农业项目,加速农民就地转移,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大力培育现代农民的新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农民进行农业科技培训。既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新型农民,也促进了使新成果及早转化为生产率。包括农业科技新成果的普及、推广和使用,为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政策等提供了载体,也为继续留在农村的农民扩大经营规模创造条件。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加快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的新途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是建立适应现代农业要求流通业的客观需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现代农村流通业的一项基础工程。它对于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加快培养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等各类流通业的中介组织,鼓励更多的工商企业以各种方式参与农村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发挥现有的供销合作社、邮政物流系统的作用,对农产品进出口的调控、市场供求、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稳定安全都有重大意义。合作社内的社员之间还可以互惠互利、互通有无,共同致富,对调节收入、缩小差距也有促进作用。

我国的现代农业的建设,仍然不会放松粮食生产,但决不是再走“以粮为纲”的老路子,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自给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指导方针,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农业所具有的多种功能和互补性强的特点,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载体,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水产业、林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各类生态农业、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精品农业、有机农业、循环农业以及农艺业、园艺业、手工业、农游业等,进一步拓展现代农业的产业空间,有利于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制度。

全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过程中,应该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大力度、多形式宣传新法,做到以增强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壮大村级经济基础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和组织创新为着力点,以辅导培训和政策扶持为抓手,加快培育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积极改造一批,着力提升一批,坚持扩大数量与提高质量并举,在加快发展中不断规范,在不断规范中促进发展,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应该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鼓励和扶持农民结合当地高效产业,联合起来组建有产业优势和产品发展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围绕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自办加工流通企业,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和加工转化率,挖掘农产品的附加值,形成“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的模式,“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合作社+农户+生产基地”模式,“合作社+经纪人+农户”模式等,使农民更多地获得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利益。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必须加快实现农业生产手段、生产方式和生产理念的现代化。

农村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就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实施等方面发挥其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可以把同类产业内的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集聚起来,逐步形成以产权要素联结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让合作的农民共享合作利益。当然,农民增产又增收,是各种涉农部门、政策、天气等的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时某一环节发生问题,就能使增收泡汤。因此,确保入社农民增收,这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当然,还有像什么让利机制、分配和积累、依法独立建账、加强财务审计、定期民主理财、按月公示等都不能少,都是增强合作社凝聚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4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资产核算;分析

中图分类号:S21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引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切实做好合作社财务管理,依法建账,是维护合作社成员物质利益的根本措施,也是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重要保障。农业资产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个特殊的资产项目[1]。

一、农业资产的种类特点

1.农业资产的种类

农业资产一般指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的那些牲畜或者禽类和树林木头方面的资源,站在形态的角度上看,农业资产主要的活的动物和植物等生物资产可以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存性生物资产。

牲畜或者禽类资产又可以分为产役畜和幼畜以及育肥畜。产役畜的意思就是产畜和役畜,产畜的意思是指供繁殖剪毛和产奶以及牲禽家禽;役畜主要是指供劳动役用的牲禽。产畜和役畜在性质上都属于劳动资料,所以都属于生产性的农业资产。幼畜以及育肥畜指的是未成年的小畜禽,它们可以直接提品,幼畜以及育肥畜是牧业和农业发展的基础,都属于是消耗性农业资产。

林业资产可以分为经济林和非经济林两种。林木资产对于村集体经济来说,有两种作用。一种是把林木资产作为生产的工具,同时可以不断的生产出产品,比如说苹果树上的苹果。这种林木资产也被称之为经济林木。它的特点是可以不停的重复生产出相关的产品,同时它的成本还可以通过不断生产出来的产品卖掉以后获得相应的补偿,它的性质和固定资产比较雷同类似,因此也把这种林木资产称之为生产性林木资产。另一种是在砍伐了林木以后把它卖出去,实现成本的补偿。这样的话是不能够重复的提供某一种产品的,而是只有通过砍伐树木卖出以后获得的金钱补偿,这种林木资产称之为非经济林木。它的性质就和存货有点类似了,很多时候也被称之为消耗性林木资产。正是因为这两种不同的林木资产成本补偿方法,所以在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必须要把两种林木区分严格开来,单独的进行核算。

2.农业资产的特点

农业资产的特点一般是具有四个特点。第一,农业资产是自然的再生产和经济的再生产相互统一的有机体。农业资产有自我发育生长和繁殖衰退的规律,能依靠自然生长而获得自然增值,与此同时,它也有人的劳动附加而形成的价值,这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体;第二,农业资产的生长发育和衰退死亡都具有多样性。农业资产的涵盖范围很广,种类也繁多,不同类型的农业资产也是有着不同的生长发育和衰退规律;第三,农业资产的生命周期也有着多样性。比如说,林木可以生存长达几十年甚至是更长,但是也有的生命周期比较的短暂,不足一年的情况都有;第四,农业资产的后续费用也是接连不断的。很多的农业资产的投入之后,为了可以更好的维持农业资产的存活和高产稳定,都需要在后续的整个生长和存活期间进行不断的持续投入。

二、农业资产的核算管理

1.牲畜和禽类资产

可以设置好牲畜或者禽类资产的科目,以此来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购入或者培育的牲畜或者禽类的成本。下面可以设置二级科目为幼畜育肥畜和产役畜。它的借方登记因为购买和接受的投资以及接受捐赠等原因而增加的牲畜或者禽类资产的成本,包括幼畜育肥畜的饲料费用。贷方登记因为出售和对外投资以及死亡损毁等原因而减少的牲畜或者是禽类资产的成本,包括役畜的成本摊销。

2.林木资产的核算

林木资产的核算需要设置林木资产科目,这样可以用来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购入或者营造的林木的成本。借方登记因为购买和营造或者接受捐赠等原因而增加的林木资产的成本,还有经济林木在投产前、非经济林木前的培植费用。贷方登记因为出售或者对外投资以及死亡损毁等原因而减少的林木资产的成本,包括非经济林木的成本摊销。本科目也可设置二级科目为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种。

3.资产负债表

生物资产在所处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阶段会具有类似存货或固定资产的特点。存栏待售的牲畜具有存货的特点,应属于流动资产,而生产性林木具有固定资产的特点,应属于非流动资产。《制度》将合作社的牲畜资产和林业资产都计入农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长期资产,显然不够恰当[2]。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特殊性较大,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财政部应及时不断修订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逐步缩小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使合作社与其他企业在平等基础上互相竞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运行,以实现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3]。

参考文献:

[1]邓军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制度规范执行情况考察[J].财会月刊.2011,(4).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5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信用建设 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4 — 0147 — 02

2009 年银监会、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五项金融措施支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其中明确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目前,各地在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都在积极探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体系建设。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还处在探索阶段,诸多因素直接制约着信用体系建设,日渐成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瓶颈,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是当务之急。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长足发展,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长足发展,以某县为例,据统计,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24个,其中种植业专业合作社284个,养殖业专业合作社74个,服务业专业合作社56个,其它类型合作社10个。全县有4个合作社被评选为全省星级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注册资金总计19.9亿元,资产8亿元,共吸纳农户7.6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80%。通过合作社带动,目前全县实现稳定规模经营面积24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0%;带动劳动力转移14.9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7.7%。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的信贷需求快速增长,全县涉农金融机构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改进服务方式,共为1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资金需求量逐年增加,迫切需要建立与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目前农民专业合社的蓬勃发展也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一)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有利于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覆盖面。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深入,农户的信息采集与评定以及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工作已基本完成,作为农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信用建设对于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十分重要,将是以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不仅能够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覆盖面,而且也会进一步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力。

(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级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各相关部门将以信用优先为原则,对运行规范、盈利能力强、信用等级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支持与扶持力度,提高其运营效率与规模。通过划分信用等级的激励约束机构必将促使合作社自觉规范自身业务行为,不断提高业务管理能力,增强风险意识。通过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有效促进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户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是农民生产和经营的组织者,也是扎根基层、服务于广大农民的服务者。农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对农民专业合社的信用评价既代表合作社自身的信用,也是每个社员自身信用联盟的集中体现。推进农民专业合社信用建设不仅是合作社自身发展需要,更加有利于农户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提升信用意识,并提高农民的市场对等地位,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有利于吸引信贷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社的持续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近年来虽然支农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但远不能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需要。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不规范、缺乏风险管理意识等因素成为制约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资金投入的主要因素,建立与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机制,使金融机构进一步通过信用评价系统来了解与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状况,并对评级较高的合作社给予资金支持,促其发展壮大。

二、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的几大主要因素日渐成为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6

(一)金融机构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7018万元,同比增长28.7%,当年累放3786万元,同比增长41.2%。域内146家农业专业合作社获得信贷支持,占总数的84.88%,其中种植业有56家获得信贷支持,占38.35%,养殖业有48家获得信贷支持,占32.87%,农机有16家获得信贷支持,占10.81%,特色产品养殖、加工有26家获得信贷支持,占17.8%。

(二)金融创新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各家金融机构中,只有大兴安岭农商行开办了针对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品种,推出了“农户合作社+社员+金融机构”的贷款模式累计向37家农业专业合作社投放贷款746万元,贷款额度上限是每个社员上限十万元,期限为一年,利率上浮10%—40%。

二、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一)人行大兴安岭中支出台信贷指导意见,优化信贷配置,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业专业合作社

人行大兴安岭中支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实际,先后印发和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6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科学调整信贷结构和流向,全力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各家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创新产品服务,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

人行大兴安岭中支组织辖区各家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年”、“一行一品”等创新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兴安岭中支确定2012年为“金融创新年”,引导各家金融机构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确定2013年开展“一行一品”创新活动,要求各家金融机构2013年开展一项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创新活动。2014年开展对农村新型主体经营机构的定向支持活动,要求每家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必须定向支持10家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满足其贷款额度需求并适当降低利率。

(三)健全协调机制,促进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有效对接

组织推动成立了包括人民银行、金融办、银监局、农委、发改委、工信委、各家银行、担保中心、小贷公司等多部门在内的金融协调委员会及其例会制度。龙江银行与林业局、行署财政局担保公司、劳动保障局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创业贷”业务工作,截至2014年6月末,共发放加林局、十入站、阿木尔、图强、韩家园五个林业局,金额1140万元,共42笔。

三、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成效

(一)规模化生产提高了粮食产能,粮农收益率明显提升

农业专业合作社促成规模化生产后,粮食总产和亩产大幅提升,2013年大兴安岭地区粮食产量达到46.27万吨,同比增长3.3%,为历史新高。其中农业专业合作社下的农户亩产较普通农户高出28.6%,亩均生产成本是较普通农户减少10%,亩均收入增长45%,平均每人最多可以种植面积增长400%,机械化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9032元,同比增长12%,同为历史新高。

(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能力和粮食生产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农业专业合作社改变了过去小规模种植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改造能力不足的问题。截至2014年6月末,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累计投放资金2215万元,用于投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化经营,极大的提升了粮食生产的安全性。2013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因水灾影响的受灾率为3.8%,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为历年来最低水平。

(三)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提升,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农民非农业收入增加

截至2014年6月末,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获得的银行贷款有2416万元投入购买大型农机具,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较普通农户提高12个百分点,目前本地区普通农户人均最多可以种植120亩的土地,农业专业合作社人均最多可以种植650亩的土地,有效地提高了机械化水平。

四、制约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与金融创新的瓶颈

(一)农业专业合作社存在金融服务的需求与金融供给之间不匹配的矛盾

据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调查,大兴安岭地区现有172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迅猛,金融整体需求大幅提升,从以前的贷款量上的需求,增加到了贷款利率、贷款期限、金融服务水平等多方面的需求。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对农村金融发展缺少创新产品的积极性,服务理念也无法跟上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尤其是在中间业务和结算工具上,表现尤为突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需求和金融机构能提供的金融供给之间不匹配的矛盾,是制约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主要矛盾。

(二)专业合作社资金需求与资金吸纳能力差的矛盾

当前,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化的步伐日益加快,资金需求日益庞大,但这种巨大的资金需求并不能表现为有效需求。探析原因,大兴安岭地区属于高寒林业地区,传统的作物产出农业经济不发达,农业综合效益不高,尤其气候类型上属寒温带针叶林气候,无霜期长短年份之间差别较大,遭受自然灾害的概率较大,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业专业合作社将无法偿还到期的贷款,同有抵押物的商业贷款相比,金融机构更愿意选择风险系数相对较小的商业贷款。可见,因为自然灾害的原因,导致了农业合作社资金需求与资金吸纳能力差的矛盾。

(三)信贷产品创新缓慢,单一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信贷的产品缺失

农业专业合作社普遍缺少抵押品,无专门担保基金或机构提供担保,以土地、林地、基地承包权的抵押贷款又很难操作。只有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开办了“农户合作社+社员+金融机构”贷款新品种,其它金融机构没有开办专门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信贷的产品,直接造成了农业专业合作社资金供给的缺少。

(四)金融服务效率不高,金融服务质量亟待提升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黑龙江沿江的农业地区,受地理位置、人口密度、边境安全等诸多因素影响,只有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建有部分网点,受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等因素影响,现代支付结算方式利用率也不高,落后的金融服务环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五)农业保险呈现保险公司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互不信任矛盾

大兴安岭地区只有阳光互助农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投保,主要原因是地域气候特征直接促成了高风险的赔付率,政府也没有对农业合作社的农业保险进行必要的支持,农业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大,不愿意进行投保。另一方面农业专业合作社投保意愿较低。据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调查,辖内172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只有46家愿意进行投保,占总数的26.74%。主要原因是农业专业合作社认为农业保险保费高,发生风险后实际赔付的不多,部分免赔条款过于苛刻。

五、关于金融支持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信贷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增加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品种,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体系;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金融服务产品,根据不同层面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需求,设计不同利率、不同期限的信贷产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尤其是在支付结算方式,中间业务上,满足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需求,达到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落到实处这一目的。

(二)改进农户的信贷管理体制,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担保方式创新。

农业专业合作社如果进一步发展,必然会增加资金的需求。然而传统的农村信用贷款模式,无法满足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建议人民银行、农委、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及金融机构等搭建合作模式,采用多方联动机制的模式,大胆的进行担保模式创新,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建立旨在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性担保公司

进一步确定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可抵押物的物权,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缺少抵押物的难题。建议政府负责组织协调,鼓励民间资本出资建立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切实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缺少抵押物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动产、不动产确权工作,扩大农业专业合作社可抵押物的范围,大胆尝试引入新的抵押物品实践,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满足率的问题。

(四)金融产品的创新。

要满足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必须创新和丰富支农金融产品。一是根据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需求,适当放宽信用贷款额度限制,尝试发放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银团贷款,多方担保贷款;二是大胆尝试发放中长期贷款,尤其可在农田水利方面、大型农机具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尝试;三是研究开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土地经营权、林权、房产抵押担保贷款,试办农作物、禽畜抵押贷款、合同签证贷款和库存商品保证贷款农贷产品;四是研究如何做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如果条件允许,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发行债券,进行必要的培训,让农业合作社的经营者了解期货农业的功能,鼓励其与现代农业接轨,形成自己的产业规模和效益。

(五)积极引导农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投保,搭建合作平台,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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