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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合作社

时间:2022-11-19 23:14:11

农业专业合作社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1

关键字:农民合作社产业化

党中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了高度重视和肯定,指出:“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丰富和创新农村经济经营体制,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业竞争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推动农业产业化的作用农业产业化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选择,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起重要的推动作用。

1、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不断深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显露。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用各销售网点,掌握大量信息,及时作决策,并根据市场要求对产品进行分级分等,加工整理,包装上市等产后服务,大大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非常重要,掌握市场动态,指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生产。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数量大了,质量较高了,就非常容易形成规模效应、品牌效应,诚信度提高客户稳定,就会形成一定市场份额。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技术服务上给农民朋友很大帮助,遇到问提对交流、学习提供平台,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农业水平。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农民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缺少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带头人。二是小农意识严重。

2、基层组织的重视程度不够,一些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认为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自我管理,自我受益的民间组织,政府没有必要挑头、参与,还怕落下个出力不讨好的难堪局面。因为没有认识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所以宣传、指导、扶持得也不到位。

3、活动资金短缺,发展后劲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的成本虽然较低,但仍需要一定资金才能维持正常运转,而目前绝大多数专业合作组织自身没有建立积累机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

4、综合素质不高,服务手段滞后,农村专业合作社中的农民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

5、少数合作组织带头人精明不开明,服务意识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

三、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措施

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处在初及时期,要本着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加强特色产业、优势产品,加强和完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而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大发展。

1、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活动,积极启发农民群众参与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出台很长时间了,目前还有农民朋友,甚至基层干部不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原则、法律法规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所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宣传活动,使农民知道、认识专业合作社。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讲座形式,进行启蒙教育,让农民群众从理论上明白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问题;二是通过参观学习典型的形式,让农民群众看见合作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益,从而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2、寻求更好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式,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从最基层开始。这样就要求广大干部同志到农户中了解情况、农村发展事态,农民的想法和合作意愿。这样才能发掘有远见、乐于助人、有管理才能的农村能人。对处于刚刚起步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具体施分类指导计划,将其发展成农民自主服务、管理、发展的专业合作社。事实说明,农村经济由有才能人带头创建,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组织建成,农技服务中心带领办,农户合建等都是有利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很好的途径。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2

合作社的本质与定位:从主体成员来源和构成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弱势群体自己的组织。从市场竞争视角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济中调节利益关系、缓解利益矛盾的组织。从市场体系发展趋势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分工协作体系中,市场组织化程度、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过程中的重要产业组织。从市场管理角度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政府有效监管农业生产、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的重要中介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三种类型:横向型合作与纵向型合作;社区型合作与专业型合作,传统型合作与新型合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以下功能:

规模集成功能:专业合作社将相关生产者、经营者组织起来,形成专业生产、经营群落,形成生产的群体规模。这种小规模大群体式的合作,发挥组织的力量,形成群体购买、群体销售的合力,用批量产品去占领市场。

技术集成、传递功能:专业合作社系统吸纳产业实用技术,在社员中传播,形成专业技术推广的最佳路径。合作社的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可以弥补部分农户的专业技术缺陷。合作社根据需要,可直接与相应的科研、教学单位,与本行业的专家、学者建立直接联系,有助于建立一种需求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知识、技能等共享功能:农户经营管理能力差别是造成穷富差别的重要原因。在合作社内部,作为合作社领导的多是经营能手,市场行为较为理性,经营带动能力强,通过合作社的服务,能够把这些能人的理性判断和决策变成各个社员的共同行为,将社员的群体经营管理能力提高到这些能人的水平。

市场信息集合、披露功能:专业合作社熟悉专业市场,市场信息灵通。特别是一些合作社通过互联网专业网站,用现代技术处理、交流信息,提高信息化的综合能力和利用效率。相关专业合作社又能形成产业集群,把全国相同和相似的集群信息收集起来加以利用,从客观上把农业生产纳入信息化的轨道。

作业、经营环节同步功能:家庭承包制下,农户间协调成为新问题,农户间经营品种、规格、标准不一致,很难开展批量营销,影响市场商机和竞争力。专业合作社框架下,农户出于提高自身收入的需要,接受合作社的统一指导,如品种、耕作技术及产品规格等,就在发挥家庭积极性的同时,实现生产作业、经营环节协调。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成为有组织、步调统一的整体,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对农产品的质量、规格、安全的控制。

能力互补功能:在合作社内部,农户能力各有所长,在内部服务活动中,社员发挥各自的专长,实现成员之间的能力互补,收到分工协作的效果。合作社内部的协作范围远远大于家庭内部的协作,协作范围扩大,实际上提高该范围内的社会生产率。

产业开发功能: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新产业要实行群体、系统开发,单家独户几乎不可能做到。合作社有能力组织市场调查,搞新品种试验示范,开展技术辅导和组织产品整理,在较短的时间成批完成产业开发,形成生产能力。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3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强势

近日,在江苏、浙江、陕西、湖南、四川、上海、内蒙古、新疆、湖北等地也有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先后领到工商营业执照。他们用形象朴素的语言称:“上下几千年,种田不交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给地位”、“新世纪新农村,产供销有处奔”、“今维权明维权,有苦难言;你入社我入社,糖里加蜜” ……

据资料显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

截止到2007年6月底,全国仅供销社系统就创办了近2万家,入社农户达1000多万户。业务覆盖种植、养殖、加工、流通、运输、消费、科技服务等众多领域。目前,全国供销系统建办的专业合作社已出现龙头企业主导型、农民经纪人带动型、生产基地支撑型、三资企业合作型等多种成功模式。

来自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的消息称,全省由供销社系统建办的专业合作社已经突破1000家,入社农户25万户,带动百万农户一年增加收入近60亿元。该省东台市民星蚕业合作联合社、射阳县庆缘康蜂业合作社等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认定为“示范专业合作社”,成功的办社模式正在全国推广;溧阳伍员春茶果合作社、丹阳市江南草菇合作社、泰兴市银杏专业合作社等50个高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入选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千社千品”富农工程,数量之多、成效之好位居全国首列。

而这种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企业法人的主要区别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合作社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成员的出资额、出资方式,是否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农民成员代表大会的设置及其职权的行使可以由章程规定,给合作社的自治留下了足够的空间。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是一人一票,在传统的集体经济组织中,一人一票是没有体现出来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内涵

改革开放以来,许多类似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种类型和产业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农村曾大量出现过。它们中有的在农业部门登记,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有的直接由县级主管局甚至政府出面发个铜牌,要名分没名分,要法律没法律,有时候为寻求保护,还要戴上官方的“红顶子”。

而如今,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种长期困扰其蓬勃发展的窘境将会彻底改变,并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多种新的内涵。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多次提出要建设现代农业,这既考虑到农业是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现状,又考虑到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业反哺农业”新阶段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的要求。现在提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则有助于加速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标志着我国现代农业也到了新的发展阶段。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动全民创业的新平台。而全民创业,就必须把广大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起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在农业领域创业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首次明确了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使农民投资创业多了一个合法的组织载体。注册门槛低,投资风险小,在债务上只承担有限责任,这一新政将会鼓励越来越多的农民兴办高效农业项目,加速农民就地转移,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大力培育现代农民的新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农民进行农业科技培训。既有效地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新型农民,也促进了使新成果及早转化为生产率。包括农业科技新成果的普及、推广和使用,为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政策等提供了载体,也为继续留在农村的农民扩大经营规模创造条件。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加快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的新途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是建立适应现代农业要求流通业的客观需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发展现代农村流通业的一项基础工程。它对于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加快培养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等各类流通业的中介组织,鼓励更多的工商企业以各种方式参与农村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发挥现有的供销合作社、邮政物流系统的作用,对农产品进出口的调控、市场供求、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内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稳定安全都有重大意义。合作社内的社员之间还可以互惠互利、互通有无,共同致富,对调节收入、缩小差距也有促进作用。

我国的现代农业的建设,仍然不会放松粮食生产,但决不是再走“以粮为纲”的老路子,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自给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指导方针,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农业所具有的多种功能和互补性强的特点,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载体,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水产业、林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各类生态农业、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精品农业、有机农业、循环农业以及农艺业、园艺业、手工业、农游业等,进一步拓展现代农业的产业空间,有利于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制度。

全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在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过程中,应该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大力度、多形式宣传新法,做到以增强农业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壮大村级经济基础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和组织创新为着力点,以辅导培训和政策扶持为抓手,加快培育一批,努力规范一批,积极改造一批,着力提升一批,坚持扩大数量与提高质量并举,在加快发展中不断规范,在不断规范中促进发展,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应该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鼓励和扶持农民结合当地高效产业,联合起来组建有产业优势和产品发展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围绕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自办加工流通企业,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和加工转化率,挖掘农产品的附加值,形成“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的模式,“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模式,“合作社+农户+生产基地”模式,“合作社+经纪人+农户”模式等,使农民更多地获得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利益。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必须加快实现农业生产手段、生产方式和生产理念的现代化。

农村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就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实施等方面发挥其独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可以把同类产业内的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集聚起来,逐步形成以产权要素联结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让合作的农民共享合作利益。当然,农民增产又增收,是各种涉农部门、政策、天气等的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时某一环节发生问题,就能使增收泡汤。因此,确保入社农民增收,这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目的。当然,还有像什么让利机制、分配和积累、依法独立建账、加强财务审计、定期民主理财、按月公示等都不能少,都是增强合作社凝聚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4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资产核算;分析

中图分类号:S21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8-00-01

引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切实做好合作社财务管理,依法建账,是维护合作社成员物质利益的根本措施,也是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重要保障。农业资产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个特殊的资产项目[1]。

一、农业资产的种类特点

1.农业资产的种类

农业资产一般指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的那些牲畜或者禽类和树林木头方面的资源,站在形态的角度上看,农业资产主要的活的动物和植物等生物资产可以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存性生物资产。

牲畜或者禽类资产又可以分为产役畜和幼畜以及育肥畜。产役畜的意思就是产畜和役畜,产畜的意思是指供繁殖剪毛和产奶以及牲禽家禽;役畜主要是指供劳动役用的牲禽。产畜和役畜在性质上都属于劳动资料,所以都属于生产性的农业资产。幼畜以及育肥畜指的是未成年的小畜禽,它们可以直接提品,幼畜以及育肥畜是牧业和农业发展的基础,都属于是消耗性农业资产。

林业资产可以分为经济林和非经济林两种。林木资产对于村集体经济来说,有两种作用。一种是把林木资产作为生产的工具,同时可以不断的生产出产品,比如说苹果树上的苹果。这种林木资产也被称之为经济林木。它的特点是可以不停的重复生产出相关的产品,同时它的成本还可以通过不断生产出来的产品卖掉以后获得相应的补偿,它的性质和固定资产比较雷同类似,因此也把这种林木资产称之为生产性林木资产。另一种是在砍伐了林木以后把它卖出去,实现成本的补偿。这样的话是不能够重复的提供某一种产品的,而是只有通过砍伐树木卖出以后获得的金钱补偿,这种林木资产称之为非经济林木。它的性质就和存货有点类似了,很多时候也被称之为消耗性林木资产。正是因为这两种不同的林木资产成本补偿方法,所以在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必须要把两种林木区分严格开来,单独的进行核算。

2.农业资产的特点

农业资产的特点一般是具有四个特点。第一,农业资产是自然的再生产和经济的再生产相互统一的有机体。农业资产有自我发育生长和繁殖衰退的规律,能依靠自然生长而获得自然增值,与此同时,它也有人的劳动附加而形成的价值,这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体;第二,农业资产的生长发育和衰退死亡都具有多样性。农业资产的涵盖范围很广,种类也繁多,不同类型的农业资产也是有着不同的生长发育和衰退规律;第三,农业资产的生命周期也有着多样性。比如说,林木可以生存长达几十年甚至是更长,但是也有的生命周期比较的短暂,不足一年的情况都有;第四,农业资产的后续费用也是接连不断的。很多的农业资产的投入之后,为了可以更好的维持农业资产的存活和高产稳定,都需要在后续的整个生长和存活期间进行不断的持续投入。

二、农业资产的核算管理

1.牲畜和禽类资产

可以设置好牲畜或者禽类资产的科目,以此来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购入或者培育的牲畜或者禽类的成本。下面可以设置二级科目为幼畜育肥畜和产役畜。它的借方登记因为购买和接受的投资以及接受捐赠等原因而增加的牲畜或者禽类资产的成本,包括幼畜育肥畜的饲料费用。贷方登记因为出售和对外投资以及死亡损毁等原因而减少的牲畜或者是禽类资产的成本,包括役畜的成本摊销。

2.林木资产的核算

林木资产的核算需要设置林木资产科目,这样可以用来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购入或者营造的林木的成本。借方登记因为购买和营造或者接受捐赠等原因而增加的林木资产的成本,还有经济林木在投产前、非经济林木前的培植费用。贷方登记因为出售或者对外投资以及死亡损毁等原因而减少的林木资产的成本,包括非经济林木的成本摊销。本科目也可设置二级科目为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种。

3.资产负债表

生物资产在所处生命周期中的不同阶段会具有类似存货或固定资产的特点。存栏待售的牲畜具有存货的特点,应属于流动资产,而生产性林木具有固定资产的特点,应属于非流动资产。《制度》将合作社的牲畜资产和林业资产都计入农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长期资产,显然不够恰当[2]。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现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特殊性较大,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随着合作社的不断发展,财政部应及时不断修订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逐步缩小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使合作社与其他企业在平等基础上互相竞争,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下运行,以实现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3]。

参考文献:

[1]邓军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会制度规范执行情况考察[J].财会月刊.2011,(4).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5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信用建设 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2)04 — 0147 — 02

2009 年银监会、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五项金融措施支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其中明确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加快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目前,各地在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都在积极探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体系建设。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还处在探索阶段,诸多因素直接制约着信用体系建设,日渐成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瓶颈,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是当务之急。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长足发展,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长足发展,以某县为例,据统计,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24个,其中种植业专业合作社284个,养殖业专业合作社74个,服务业专业合作社56个,其它类型合作社10个。全县有4个合作社被评选为全省星级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注册资金总计19.9亿元,资产8亿元,共吸纳农户7.6万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80%。通过合作社带动,目前全县实现稳定规模经营面积240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0%;带动劳动力转移14.9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7.7%。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使得农村的信贷需求快速增长,全县涉农金融机构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改进服务方式,共为13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资金需求量逐年增加,迫切需要建立与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目前农民专业合社的蓬勃发展也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一)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有利于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覆盖面。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逐步深入,农户的信息采集与评定以及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工作已基本完成,作为农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信用建设对于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十分重要,将是以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不仅能够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覆盖面,而且也会进一步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力。

(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级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各相关部门将以信用优先为原则,对运行规范、盈利能力强、信用等级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大支持与扶持力度,提高其运营效率与规模。通过划分信用等级的激励约束机构必将促使合作社自觉规范自身业务行为,不断提高业务管理能力,增强风险意识。通过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有效促进合作社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户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是农民生产和经营的组织者,也是扎根基层、服务于广大农民的服务者。农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对农民专业合社的信用评价既代表合作社自身的信用,也是每个社员自身信用联盟的集中体现。推进农民专业合社信用建设不仅是合作社自身发展需要,更加有利于农户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提升信用意识,并提高农民的市场对等地位,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有利于吸引信贷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社的持续发展离不开资金支持,近年来虽然支农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但远不能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需要。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不规范、缺乏风险管理意识等因素成为制约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资金投入的主要因素,建立与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评级机制,使金融机构进一步通过信用评价系统来了解与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风险状况,并对评级较高的合作社给予资金支持,促其发展壮大。

二、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建设的几大主要因素日渐成为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瓶颈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6

(一)金融机构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7018万元,同比增长28.7%,当年累放3786万元,同比增长41.2%。域内146家农业专业合作社获得信贷支持,占总数的84.88%,其中种植业有56家获得信贷支持,占38.35%,养殖业有48家获得信贷支持,占32.87%,农机有16家获得信贷支持,占10.81%,特色产品养殖、加工有26家获得信贷支持,占17.8%。

(二)金融创新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各家金融机构中,只有大兴安岭农商行开办了针对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品种,推出了“农户合作社+社员+金融机构”的贷款模式累计向37家农业专业合作社投放贷款746万元,贷款额度上限是每个社员上限十万元,期限为一年,利率上浮10%—40%。

二、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

(一)人行大兴安岭中支出台信贷指导意见,优化信贷配置,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业专业合作社

人行大兴安岭中支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实际,先后印发和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6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科学调整信贷结构和流向,全力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各家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积极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创新产品服务,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

人行大兴安岭中支组织辖区各家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年”、“一行一品”等创新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兴安岭中支确定2012年为“金融创新年”,引导各家金融机构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实际,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确定2013年开展“一行一品”创新活动,要求各家金融机构2013年开展一项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创新活动。2014年开展对农村新型主体经营机构的定向支持活动,要求每家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必须定向支持10家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满足其贷款额度需求并适当降低利率。

(三)健全协调机制,促进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有效对接

组织推动成立了包括人民银行、金融办、银监局、农委、发改委、工信委、各家银行、担保中心、小贷公司等多部门在内的金融协调委员会及其例会制度。龙江银行与林业局、行署财政局担保公司、劳动保障局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创业贷”业务工作,截至2014年6月末,共发放加林局、十入站、阿木尔、图强、韩家园五个林业局,金额1140万元,共42笔。

三、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成效

(一)规模化生产提高了粮食产能,粮农收益率明显提升

农业专业合作社促成规模化生产后,粮食总产和亩产大幅提升,2013年大兴安岭地区粮食产量达到46.27万吨,同比增长3.3%,为历史新高。其中农业专业合作社下的农户亩产较普通农户高出28.6%,亩均生产成本是较普通农户减少10%,亩均收入增长45%,平均每人最多可以种植面积增长400%,机械化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9032元,同比增长12%,同为历史新高。

(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能力和粮食生产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农业专业合作社改变了过去小规模种植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改造能力不足的问题。截至2014年6月末,通过金融机构贷款累计投放资金2215万元,用于投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化经营,极大的提升了粮食生产的安全性。2013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因水灾影响的受灾率为3.8%,同比下降12.5个百分点,为历年来最低水平。

(三)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提升,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农民非农业收入增加

截至2014年6月末,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获得的银行贷款有2416万元投入购买大型农机具,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机械化水平较普通农户提高12个百分点,目前本地区普通农户人均最多可以种植120亩的土地,农业专业合作社人均最多可以种植650亩的土地,有效地提高了机械化水平。

四、制约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金融支持与金融创新的瓶颈

(一)农业专业合作社存在金融服务的需求与金融供给之间不匹配的矛盾

据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调查,大兴安岭地区现有172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迅猛,金融整体需求大幅提升,从以前的贷款量上的需求,增加到了贷款利率、贷款期限、金融服务水平等多方面的需求。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对农村金融发展缺少创新产品的积极性,服务理念也无法跟上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求,尤其是在中间业务和结算工具上,表现尤为突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需求和金融机构能提供的金融供给之间不匹配的矛盾,是制约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主要矛盾。

(二)专业合作社资金需求与资金吸纳能力差的矛盾

当前,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产业化的步伐日益加快,资金需求日益庞大,但这种巨大的资金需求并不能表现为有效需求。探析原因,大兴安岭地区属于高寒林业地区,传统的作物产出农业经济不发达,农业综合效益不高,尤其气候类型上属寒温带针叶林气候,无霜期长短年份之间差别较大,遭受自然灾害的概率较大,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农业专业合作社将无法偿还到期的贷款,同有抵押物的商业贷款相比,金融机构更愿意选择风险系数相对较小的商业贷款。可见,因为自然灾害的原因,导致了农业合作社资金需求与资金吸纳能力差的矛盾。

(三)信贷产品创新缓慢,单一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信贷的产品缺失

农业专业合作社普遍缺少抵押品,无专门担保基金或机构提供担保,以土地、林地、基地承包权的抵押贷款又很难操作。只有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开办了“农户合作社+社员+金融机构”贷款新品种,其它金融机构没有开办专门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信贷的产品,直接造成了农业专业合作社资金供给的缺少。

(四)金融服务效率不高,金融服务质量亟待提升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黑龙江沿江的农业地区,受地理位置、人口密度、边境安全等诸多因素影响,只有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建有部分网点,受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等因素影响,现代支付结算方式利用率也不高,落后的金融服务环境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五)农业保险呈现保险公司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互不信任矛盾

大兴安岭地区只有阳光互助农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投保,主要原因是地域气候特征直接促成了高风险的赔付率,政府也没有对农业合作社的农业保险进行必要的支持,农业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大,不愿意进行投保。另一方面农业专业合作社投保意愿较低。据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调查,辖内172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只有46家愿意进行投保,占总数的26.74%。主要原因是农业专业合作社认为农业保险保费高,发生风险后实际赔付的不多,部分免赔条款过于苛刻。

五、关于金融支持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社信贷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增加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品种,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体系;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金融服务产品,根据不同层面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金融需求,设计不同利率、不同期限的信贷产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尤其是在支付结算方式,中间业务上,满足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需求,达到金融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落到实处这一目的。

(二)改进农户的信贷管理体制,积极开展农村金融担保方式创新。

农业专业合作社如果进一步发展,必然会增加资金的需求。然而传统的农村信用贷款模式,无法满足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需求。建议人民银行、农委、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及金融机构等搭建合作模式,采用多方联动机制的模式,大胆的进行担保模式创新,支持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建立旨在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性担保公司

进一步确定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可抵押物的物权,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缺少抵押物的难题。建议政府负责组织协调,鼓励民间资本出资建立服务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切实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缺少抵押物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动产、不动产确权工作,扩大农业专业合作社可抵押物的范围,大胆尝试引入新的抵押物品实践,从根本上解决农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满足率的问题。

(四)金融产品的创新。

要满足大兴安岭地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必须创新和丰富支农金融产品。一是根据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贷款需求,适当放宽信用贷款额度限制,尝试发放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银团贷款,多方担保贷款;二是大胆尝试发放中长期贷款,尤其可在农田水利方面、大型农机具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尝试;三是研究开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土地经营权、林权、房产抵押担保贷款,试办农作物、禽畜抵押贷款、合同签证贷款和库存商品保证贷款农贷产品;四是研究如何做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如果条件允许,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发行债券,进行必要的培训,让农业合作社的经营者了解期货农业的功能,鼓励其与现代农业接轨,形成自己的产业规模和效益。

(五)积极引导农业保险公司对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投保,搭建合作平台,鼓励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投保。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7

农业合作社必须与土地流转同步进行,只有土地进行流转,让土地集中起来,流转到部分或个别人手中,然后进行农业合作社经营,才能使国家的农业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可持续发展是引进美国的土地经营模式,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是可持续理论的应用。目前在各个国家都在应用,可见持续发展的农业是国家对农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国家政府对农业发展可持续性已纳入目标与规划。都在各个方面不同程度上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并将在生态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大力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当前农业合作社与农业可持续性发展的不利因素

(一)农民的合作意识与组织化程度相对低

目前,我国人口众多,农民家庭比例大,农民家庭占2亿多户,加入农村经济合作的仅有1/8。其他农业发达的国家,农业组织化程度相当高,80%的农民都加入了农业合作社,加强了组织化程度。而我国农民的合作化意识不高,不积极参与导致组织化程度低,以及农业实现规模化、科学化发展不够迅速。

(二)工业发展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我国由于工矿业的迅猛发展对环境的污染相当严重,对生态农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广袤的农田、清远的水源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污染。农民重工轻农,放弃土地,背井离乡,出外打工。农田荒芜,污染严重,耕种无收。究其原因,环境污染不利生态农业的发展,更谈不上合作化经营。

(三)耕种者摆脱不了困境,目光短浅,素质低

我国由于长期贫穷落后,只重视传统工业,农民文化程度低,接受能力差,缺乏先进的农业意识与知识。而且缺乏农业科学技术,资源环境条件差,农民没有合作意识,从而导致农业资源生产效率逐渐降低,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农业合作化经营加快土地流转的步伐

土地通过流转使分散的土地所有权集中在部分或个别经营者手中,便于农业合作化经营。只有把土地集中起来,才能实现大规模的农业合作化经营,采取美国农业经营先进理念进行农业作物经营,才能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可以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

我国农业生产率较低,传统农业为主导的国情,不利于农业合作社与可持续农业的发展。要实现农业合作社经营管理就必须打破传统的农业模式,进行农业技术革新,以高效益的农业经营模式,采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达到最佳生产效率。

(三)农业合作化经营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农业合作化经营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更利于实现农业合作社的大规模、标准化,在某种程度上推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进程,生产资料、生产设备可统购,从而减少成本,有利于农业可持续性发展。

(四)农业专业合作社经营有利于培养新型农民

农业合作社经营可提高农民的意识,并能在生产实践中转变观念,成为新型农民。在农业合作社发展中让农民有深造的余地,可以让农民外出学习,走出去,引进来,带回来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进一步在农业实践中应用,逐步在积累经验,学习知识,掌握技术,成为一代新型的农民。

四、实现农业专业合作社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

农业合作化经营要有政府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农民有能力、有实力从事农业生态发展。政府要给予相应的投资,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合作社的培养、管理、技术推广等,服务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要有相应的扶持和补贴,鼓励农民进行合作生产。与此同时,政府要从长远利益出发,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可采取多种方式拓宽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从而有效解决合作社发展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实施

农业合作社要有新型的农业技术人才,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首先,要完善农科技术培训体系。定期不定期对合作社中的科技人员进行培训,使农民具有先进的技术和农业发展理念。其次,要鼓励支持合作社人员外出学习,与有关高级技术人员进行交流,扩大视野。

(三)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地方政府要扶持组建农业专业合作社,根据相关的政策规范农业合作社。要依国家政策进行指导,引导农民具有合作意识,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8

1农业专业合作社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笔者在研究的过程中,对个地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中的财务管理进行调查和研究,首先经过调查发现,目前该地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性质为生产性合作社,其次为运销合作社通过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性质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总结出了合作社中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

1.1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不足,导致财务管理状况混乱

最初的农业合作社是农民们自发创建的,农民的专业水平不高,导致合作社内部缺乏比较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在农村合作社的建设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没有积极的聘用一些具有专业化知识的会计人员,而且人员也没有经过专业化的培训,因此在进行合作社内部和外部经济核算的过程中,会出现核算不准确、不具有专业性,进而导致其在财务管理中出现各种问题,财务管理状况混乱。

1.2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人员的经济法律意识薄弱,管理体制落实不到位

虽然说国家针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问题制定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具体到每个合作社,财务制度都不够明确,笔者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只有一部分合作社有自己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有了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也不够,在进行建设的过程中,相关人员往往容易忽视财务管理的监管工作,使很多法律制度流于形式。同时,合作社内部缺乏完善的分配制度,对股金分红、利润返还和股息等方面不了解,不知道该怎样进行合理分配,还有些合作社在分配过程中是领导单方面说了算,财务分配不够透明化,这将严重打击社员的积极性,而且不合理的分配制度会让社员产生退社的念头,不利于合作社的成长和发展。

1.3合作社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融资渠道比较狭窄,发展资金缺乏

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农户自主参与的互经济组织,同时从事农业生产的效率又比较低,在进行合作社的建设投资过程中,融资渠道比较狭窄。现有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有很大一部分是靠信用社、政府和农行的资金投资来进行自身的发展,具体融资情况如图二所示:政府由于政策和业务的限制,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资金投入比较少,很多合作社依靠一般的农户和合作社核心成员的会费维持合作社的发展,导致其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得不到满足。

2农业专业合作社中做好财务管理的具体措施分析

2.1建立健全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认识不到合作社内部资金管理的重要作用,进而导致农业合作社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保证合作社内部资金的准确核算和流通。所以管理者要认识到财务管理相对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作用,积极成立合作社内部的财务管理机构,对内部的资产进行管理,同时做好财务审批制度的管理。首先政府的相关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不同特点,针对各自的情况建立不同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而规范合作社的资金财产核算流程,加强对合作社原料采购、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资金进行核算,保障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作为合作社,要积极学习并明确政府关于财务的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并结合这些法律法规,进行合作社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积极成立财务管理机构,成立理事会,负责合作社资产管理的各个方面;成立监事会,负责管理合作社的财务和资产监督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合作社的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对财务的收支状况、成本费用的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编制等工作进行细致的划分和管理;出纳人员要及时进行合作社的现金进出账登记,对银行的存款进行每日记账,同时做好合作社的资金收支情况登记。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到分工明确,各行其是,各司其职,保障合作社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有效顺利的开展。其次,建立起合作社资金资产的管理制度,对合作社的资产进行内部牵扯制制度的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制管理。在合作社内部进行公用资产的购置,报关和使用的环节上,做好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和采购、采购和保管、保管和使用审批等环节分开,做到每一个环节都清楚明了。同时做好台账登记责任制管理,对产品的购置、使用和管过程中,将责任落实到人,一旦资产遭到破坏和损失,能够及时的追究相关的责任,由直接的负责人负责。同时要做好内部财务的审批制度,合作社的每一笔资金支出都要有明确的目标,都要通过理事长的审批,确保合作社的每一项资金支出都用于合作社内部的生产、经营、服务和日常的管理。财务人员在办理各项支出的过程中,项目的原始凭证,包括支出计划的审批、发票、验收清单和入库凭证等都要齐全,而且这些凭证一定要有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签字才可以入账,如果某些款项是由集体审核通过的,需要凭借会议记录或者形成的决议来作为合作社入账的依据。在进行合作社内部的财务管理过程中,要对财务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及时的公开,可以每个月的固定时间将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张贴于办公地点,每一年进行财务工作的年度总结同时做出下一年的财务预算。

2.2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制度培训,进而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合理有效推进

首先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制度培训,让员工明确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目前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保证员工了解、明确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进而规范员工的行为,为财务管理工作的专利开展提供前提和保障。同时做好对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培训,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保障财务管理人员能够依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合作社内部的财务管理。而且,合作社在聘用财务人员时,要对其责任心、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进行考察,尽量选取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来担任财务管理工作。

2.3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的分配制度

在进行分配核算的时候,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好财产和资金的清查核算工作,对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核算,核算结束后,将核算成果和盈余分配方案提交给理事会。理事会召开所有工作人员会议,公布分配方案,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分配方案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经过理事会审核通过以后,由社员大会审批之后方可实施。

3结束语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9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济发展;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个新兴的,具有农民之间互的经济组织,既是链接农村家庭分散产销和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政府多年来聚焦“三农”问题所得到的产物。目前,我国有着运行规范、正常开展业务的大大小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万余,涉及农村的各种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农村农户之间联系起来,形成规模化、产销一体化、产业化,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极为强劲的推动力。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概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指的是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以为农村农户生产的农产品提供提供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经营技术、信息服务为目标而成立的互组织。自2007年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以来,全国掀起了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潮流。

农民专业合作社其本质上与公司型企业有着区别,合作社内部其决定作用的不是成员在当中的股金,而是交易额。其主要是为成员提供交易的服务。合作社盈余除了必要公共积累之外,其余都是按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额分配。其基本特征表现在:组织上以农民为主要构成,占据绝大部分人数;其余少数则为企事业单位人员构成;所有制结构上,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条件下实现了劳动与资本的联合;在收益分配上,体现为对内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则以盈利为目的;在管理机制上,合作社出入自由,决策管理民主,是新的经营管理体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发展中的具体作用

1.推动和谐农村社会的构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 “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服务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意见》中指出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配方式的特点就决定了其更注重以人为本,这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中具有重要作用。合作社有利于政府与农民社员联系更加紧密,可以更加及时的将农民的需要告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政府相关政策也会有效传给农民,加强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这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连接个体家庭生产者与广阔市场之间的纽带,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催化剂。

2.促进农业增产,提高农民收入

现如今,农业和农村发展中最凸显的问题就是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然而,借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有着很好的效果。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可以帮助农户解决购买生产资料与销售农产品难的问题,而且对于农产品后续的加工、运输等产业链也有着促进作用,使得农户能够分享其余环节的利益,从而达到增收的目的。

以黑龙江鸡西市鸡东县为例。这几年,鸡东县围绕优质水稻、玉米等农业产业,积极引导农民组建合作社,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这几年,鸡东县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52个,其中示范社19个,社员达1315人,辐射农户达3万余户。经过实践,逐步形成了石河北瓜菜产销一体化等经营模式,以此带动合作社发展。2014年,鸡林乡永光村党支部书记李永男牵头组建了水稻专业合作社,15户农户加入其中。到2015年,合作社扩大到30多户农户加入,总水稻种植规模到3600余亩。各个农户经过合作社,户均增收上万元。

3.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产品品牌创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基础,发展品牌农产品”这一思路的集中表现。当前市场竞争激烈,农民合作社都致力于自己农产品品牌的创立,通过这一战略,合作社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极大增强。

以兴城为例,兴城有三家合作社已经创立了自己产品的品牌,还有很多的合作社产品都达到了绿色食品标准,还有通过有机食品认证的。如今兴城很多合作社的农产品从农村走向城市超市甚至国际市场,其农产品的附加值得到了巨大提升,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兴城三道沟果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SOD苹果如今名声传遍了全国,合作社全体成员全方位利用三道沟的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再加上使用无毒无残留的生物制剂,一切按照绿色食品要求。如今,三道沟苹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SOD功能型红富士苹果荣获北京奥运推荐果品三等奖,其品牌已经创立成功。

4.实现资源共享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其本身分析,就是成员互相协作分工的体现,并且担任负责人的一般都是经营能手,对于农产品经营有着极其丰富的经验,能将农民社员们所缺失的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上来。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破了所有制的限制,将国有、集体与个体相结合,将农工商贸科技等诸多行业联系起来,将不同的行政区域之间的各种资源联系起来,将城市和农村联系起来,实现诸多要素的优势互补。

5.保护农民市场利益,增强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合作社能够实现规模效益,这对于农民的市场利益保障有着积极作用。合作社是众多农民的联合,农产品集中销售规模效益明显。此外,在市场交易谈判中,个体经营总是有些弱势,而通过合作社则能够增强谈判底气,扩大影响力。其次,合作社对于农民提升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有重要作用。农民获取市场信息的渠道不足,常常会因为错过信息而蒙受损失。合作社对于这一点,可以安排专门进行市场调研的人员对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决策也是集思广益,还可以寻求政府指导,能够极大增强农民应对市场瞬息万变的能力。

6.推动农业产业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首先,存在由当地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合作社,这种方式可以一切都按照市场规律来进行,例如合作社人才的招聘以及将农业研究成果转换成市场产品等,有龙头企业牵头,其产供销模式更加贴近市场要求。

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其产业链也会进一步加长。原本只存在生产和销售环节,但此时会向两端继续延伸,向上会将良种培育、品牌建设等,向下则是可以延伸到特色农产品市场调查等,不断了解消费者对于农产品的需求和满意度。

三、结语

综上所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基于成员互助而成立的农村经济组织,其本身对内非盈利、民主自由等特征就使合作社具有极强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合作社也是基于农业产业链的发展的必然要求,对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实现资源共享,保护农民市场利益,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社会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伍国强,诸秋南.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江西农业学报,2010,07:196-198.

[2]宋世宏.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J].现代农业科技,2014,10:299+301.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10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成效

1、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本地的条件,利用当地资源,统一建基地,统一技术,统一供应化肥、种子等农用物资,统一收购销售农产品等服务,使社员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形成一定的规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强农业竞争,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单独办不了的事情。2、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合作社通过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实行统一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出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3、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签订协议,提供经营品种、技术服务、市场信息等,把农民分散经营逐步带入产业化经营的轨道,避免了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组织农民发展优质高效的特色农产品,逐步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专业化生产格局,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优势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如姬家庄子村地处远古火山群,土地有着丰富的矿物质,产出的小米营养高、质量好,依托火山文化成立古火山小米合作社,发展周边几个村的村民入社,目前社员达到600户,种植小米5000亩,通过统一购种、统一管理、统一加工销售,年人均纯收入增加2000多元,充分带动了周边村民经济的发展。4、促进了农业技术的广泛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引进新技术新品种的同时,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载体,直接与农业和科技部门合作,举办培训班和示范活动。通过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和推广、种养技术指导等方式,将新农业技术成果推广到农户手中,提高了农民的科技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发展规模小,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发展环境不够宽松,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因素还比较多,相关部门对合作社的指导、资金扶持和信息、技术、管理的服务相对较弱。三是管理水平不高,缺乏管理人员,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利益分配不明确。四是成员素质不高、缺乏技术人才。合作经济组织缺少带头人,缺少懂技术、善管理、有文化、能够脚踏实地的带头发展农村事业的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一批有胆识有市场路子和开拓精神的人来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新品种的引进与推广,新技术的示范运用,农产品的深加工、销售、运输等一系列服务。

三、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方法

1、加大宣传力度。为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兴办合作社的积极性,通过报纸、电视台、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等途径,全镇上下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多方面的知识,解决农民的种种顾虑,使农民充分认识到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好处,调动农民入社的积极性。2、加大扶持力度。当前农村经济比较薄弱,缺乏资金,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合作社作为农民的联合互助组织,对内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合作社单靠自身很难解决问题,因此发展中离不开政府等相关金融部门的扶持和帮助,要给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多方面的大力扶持,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困难,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支持,使其向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及配套措施;根据地方财力,逐年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难的问题。3、加强专业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合作社成员的培训力度,分期分批对合作社带头人、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社员进行培训。通过不断地培训,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并使其能够充分认清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了解自身的发展方向,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更好的运营合作社。4、主管部门要强化指导、加强监管力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工作,主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对合作社的经营方向、经营行为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指导。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加强监管力度,对不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查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5、抓好示范带动,促进规范建设。挑选基础好、规模大、产品品牌与市场竞争强的合作社进行示范并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引导其他合作社共同进步,并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经济组织。通过示范社的建设,全面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使各类以松散型的合作服务为主的合作社逐步向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紧密型的专业合作社转变,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6、强化科技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发新市场。针对发展较好的合作社,要注重拉长产业链条,连接加工、品牌创建、销售等,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使合作社更好的发挥作用,引领当地的产业。

作者:陈安童 单位:山东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财政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11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管理缺位 机制 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3)02-0075-04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市场化程度和农村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围绕改善农业经营效能、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各地诞生了多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08年开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以每月1万家的速度在增长。截至2012年3月底,全国依法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達55万多家,覆盖全国91.2%的行政村,实有入社成员達4300多万,覆盖全国17.2%的农户。分析合作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共性和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关对策,对确保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按实际运作中管理决策者的不同,合作社管理模式可划分为农业大户管理型、龙头企业管理型、政府部门管理型和农户共同管理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呈现不同的特点,也各自存在明显的问题。

农业大户管理型的合作社在组建时难以找到真正能将合作社办大办强且维护成员权益的带头人,且若带头人素质不高、知识陈旧、信息滞后,很容易导致合作社后继无力或解体。龙头企业管理型的合作社则在实际运行中往往因为合作社管理和决策由企业把持,以致农户弱势地位无法得到改变,容易出现“富了公司,穷了农户”的现象。政府部门管理型的合作社常因政府部门这一外力的介入,形成农户与行政势力之间重复博弈的一种不稳定制度均衡,政府过度干预,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受到地方政府的左右。农户共同管理型的合作社则由于大多数个体成员经济实力弱小,资金、农业技术和管理才能欠缺,容易导致后续规模扩大、追求可持续性发展时举步维艰。同时随着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内部成员由于能力、发展、机遇或贡献等不同,不可避免地出现地位、权利及收入的异化现象。一部分社员脱颖而出,使合作社又走上大户管理型的道路。

这些问题看似各不相同,但都体现了一种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上的侵犯,而其背后折射的正是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核心问题——农民管理缺位,即尽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覆盖率较高,但在其管理中广大农户的参与度却很低。

二、农民管理缺位问题的原因分析

农民管理缺位的原因,可分为自身的和外部的两种。

(一)农民参与管理缺位的自身原因分析

1 自有资本匮乏

为提高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切实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但同时也应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型阶段,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程度大大提高,各种现代农业生产资料大量使用,农资、农机、土地和用工等费用呈现持续大幅上升趋势,2010年农用机油价格同比上涨10.3%,饲料价格上涨8.3%,其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7.2%,农业生产服务价格上涨4.3%。随着农业生产进入高成本时期的同时,农业生产效益也在不断降低,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农户的总结余较少。从1990年到2010年的20年间,农民的可投资率仅提升了5.11%,基本上没有大的改变。

农户总结余的多少直接决定了农户可用资金的多少,更反映了其参股入股专业合作社的能力。在大部分农业合作组织中,资本或股份占据着控制性地位,导致了资本所有者和普通社员地位不平等现象。

2 人力资源不足

2009年底,全国实际人社农户约21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8.2%。大多数农民的管理能力、经济实力以及合作意识都还没有達到自发联合形成合作组织并有效管理的水平。国内一些文献和学者的调研都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力资源主要由农业大户、政府职员、私营企业家组成。同时,合作社的管理主要基于股份的比例,大多数农民被排除在组织管理者之外。这与我国长期以来重工轻农,轻视农业发展和农民教育问题密切相关。大部分管理技术、科技人才乃至农业院校培养的专业人才不愿到农村,服务农业。数据显示,我国涉农院校130万大中专毕业生中已有80万离开了农业,2011年第一产业人才缺口達218万人。同时,由于农业生产效益比较低下,近年来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根据我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中女性占49.2%,51岁以上的占25%。这些以老年人、妇女为主体的农村劳动力,即使有能力加入合作社,也很难参与到管理决策中。

3 创业精神欠缺

由于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经营能力的农村劳动力大多流入城市或进入第二三产业,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具有创业精神的农民数量稀少。从数据可看出,我国农业合作组织中农民自发组建的还不足50%。对于农民而言,他们追求的是帕累托改进而非帕累托最优,如何提高自身收入才是主要目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不仅是引导者、组织者,也是绝对的领导者,参与农民往往是非理性跟进,加入时就抱着“搭便车”的想法,习惯于服从命令,对参与管理决策基本没有兴趣。

4 内部成员异化

根据《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立法原则是希望农民通过参与合作经营实现共同致富,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社员的能力不均等、出资额不均等、贡献不均等等情况,成员内部将分离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决策者与被决策者、高收益者与低收益者等,出现明显的成员异化问题。随着贫富差异加大,资本不断集中化,进一步加剧了社员地位的差异。合作社涌现出的“能人”逐渐主导经营管理,如果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私心较重,则往往会将其他社员排挤出管理层面。

(二)农民参与管理缺位外部原因分析

1 制度约束欠缺

大部分合作社在内部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着结构性的缺陷,没有形成社员控制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社的日常运行一般由理事长或经理一人操作,普通社员的参与度低。既缺乏对合作社理事长、经营管理人员的内部监督,又没有对合作社进行外部监督的包括外部审计、工商年检、主管督查等法规、制度要求,普通社员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 政府部门介入不当

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表现较为明显的行政主导趋向。当合作社发展到有足够的经济基础或一定规模时,就要进入行业竞争,如果仍一味提供政策扶持和支持,就会使合作社的运行带有强烈的政府依赖性,抗风险能力较差,无法做到真正的自负盈亏、良性发展。而且进入管理层的村级干部往往会实行寻租行为,谋求自身利益,把持合作社的管理,使普通人社农户成为摆设,将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化、程序化。

三、基于农民广泛参与管理的模式探索

合适的管理模式应当建立公平民主的利益分配和权益保障机制,以保证参与农户因禀赋不同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缺位问题。要建立公正严谨的制度约束机制,应对政策法规不完善或政府部门不当干预等外部原因所造成的缺位问题,从而确保社员充分享受到合作社带来的“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好处,推动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致富。

(一)利益分配机制

合作社是多元主体在共同利益上形成的联合体,其本质是经济利益的一体化、共同化,而每一个参与合作社的主体实际上都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的。因此,合理分配所得收益是多元参与主体实现稳定合作的基本前提,应在生产、加工、销售、管理等各个环节处理好参与主体的利益分配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当地农户所特有的地缘、血缘、业缘和俗缘等各种关系,形成一种相辅相成、互利互惠的具有民主性、灵活性、服务性以及强大生命力的良性利益机制。

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应当透明化和规范化,按合作社章程及合作合同规定办事。除股息分红外,对合作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盈余分配方式,公积金、公益金、风险保障金的提留比例,均要通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对合作社成员初始投资的增值部分,则应通过一定形式及时向社员返还。通过这些对外获利、对内服务的措施,社员一则通过参股入股获得合作社股息分红,二则按合作合同向合作社交售农产品获得收益,三则又可按惠顾原则从中得到利润返还。社员们不仅获得生产环节的利益,而且获得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有效增加了农户的收入,调动了农户参社护社管社的积极性。

(二)内部约束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中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合适的内部机制来进行约束。合作社在成立时就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章程来对组织职能、组织机构、社员权责、财务管理等做出严格规定,确立参与企业、政府部门、农业大户、普通社员及其它经济组织之间应共同遵循的制度化、规范化行为准则。

要在明确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按照《合作社法》要求,建立科学的权责制度;依法设立理事会,实行成员(代表)大会决策制、理事会负责制和监事会监督制;在明确划分理事长、经理、管理人员及普通社员的权责基础上,建立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决策、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鼓励参股入股,公正分股配股,充分发挥股份合作形式的优势,使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结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提高全体社员的参与度,实现对合作社生产经营、利益分配、管理决策等重大问题的监督和约束,同时也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

通过契约或合同将参与者连接起来,在依据合同规定为社员提供生产信息、技术服务、生产资料、产品收购和销售等服务的同时,也要求社员严格履行合同,按约定从事生产,且违约必究。合作社应规范社内外的合同签约行为,帮助社员解决合同纠纷,引导企业与农户双向提升诚信意识。

(三)权益保障机制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运营中,多方参与者利益的实现除了有分配机制、约束机制外,还必须有一套贯穿制度设置、组织建设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机制。

合作社应依法建立内部章程,制定财务管理、民主监督、经营决策等规章制度,并通过签订合同、协议、契约等,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规范各自行为。制定生产营销制度,要求社员按预定额进行生产,减少盲目性,并规定履约标准和违约罚则,以制度保证合同兑现。要设置价格保护制度。

合作社章程中要明确规定成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利机构,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各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到位。同时应根据合作社具有的功能设置相对应的管理部门,按正规程序进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保证对全体合作社成员透明公开。

合作社组建时就应考虑可能面临的商品性、市场性、政策性风险,认识到这些风险会引起生产效率、供求关系、经营效益等波动,并以此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和制度。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12

我们都知道,鸡蛋是一种营养丰富的食品。在一些贫困的农村地区,养殖户都舍不得吃自家鸡下的蛋,而是要拿到集市上去换钱。可2006年夏天,在四川省安县的柏杨村,人们却把好端端的鲜鸡蛋喂了猪。这是怎么回事呢?

去年入夏以来,由于鸡蛋市场持续价格低迷,四川省安县花镇柏杨村的养鸡户陈万富,一下子亏了血本。市场价降到1.4元一斤,但是鸡蛋的成本都在2.2元,养鸡户们根本就没法接受这个价格。虽说亏本,好在鸡蛋还能拿出去卖个钱。可到了后来,就是亏本也卖不出去了。无奈,陈万富只得动员全家顿顿吃鸡蛋,蒸鸡蛋、煮鸡蛋、炒鸡蛋……可就算这么吃,一家人一天最多也只能吃一百多个鸡蛋。一气之下,陈万富把卖不出去的鸡蛋全都喂了猪、喂了狗。

其实,发愁的不只陈万富一家,村里300多个养鸡户,全都遭遇了卖蛋难的打击。就在村民遭遇卖蛋难的日子里,村里养鸡专业合作社一直在积极想办法,抵御这次市场寒流。他们每天派业务员到处跑,联系周边的几个县市。可是,多方联系的效果并不理想,合作社又把目光投向了省外。合作社的业务员带着鸡蛋跑了十几个城市,最后,在外地找到了销路。终于,在合作社的帮助下,养鸡户们摆脱了困境,鸡农们对合作社感恩不尽。那么,这个养鸡合作社,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呢?

柏杨村的养鸡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1年,是养鸡村民自发成立的一个协会性组织,在采购鸡苗和饲料、销售鸡蛋方面给大伙提供帮助。合作社还没有成立的时候,村民养鸡大都处于零散和无序状态,鸡蛋的销售就是最大的麻烦事。每天村民都要骑车带着鸡蛋筐进城去卖鸡蛋,由于路不好走,车筐翻倒的事经常发生。到了集市上,由于不掌握市场行情,养鸡户之间的互相杀价,往往弄得两败俱伤。对养鸡户更具有毁灭性打击的是流行疫病。养鸡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来自瘟疫和市场的风险,往往让养鸡户在一夜之间破产。所以为了解决村里养鸡户的生存问题,大家就想到成立专业合作社把所有社员的蛋组织起来,然后统一上市。合作社采取招标的方式统一购进饲料和雏鸡,这样就能把成本价格压低。养鸡户遇到技术难题,合作社也可以随时上门帮忙。每天下午,村民就把各家产的鸡蛋送到养鸡合作社门前,由合作社联系好的鸡蛋商早就等在这里了。而合作社每500克鸡蛋只提取一分钱的服务费。这样,村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养鸡,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了。

在部分地区出现禽流感疫情期间,合作社配合防疫部门挨家挨户做工作。每家每户发消毒药,打禽流感疫苗。由于措施采取得到位,柏杨村没有发生一例禽流感疫情。短短几年时间,这个村养的蛋鸡已经超过了100万只。

但此时,一个新的问题又来了:每天产生的几吨鸡粪,给柏杨村的人居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污染。为此,刘玉华打算在养鸡合作社建一个鸡粪处理场,可一打听才知道,因为合作社还没有注册,他们还不能办实体。他赶忙找到县工商局,想给合作社登记注册,但由于当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最终民政部门按社会团体给合作社进行了登记。但作为普通社团,是不具备经营权的。所以,合作社虽然有了合法身份,但还是不能建鸡粪处理场,不能有经营行为。不仅如此,合作社如果需要资金上的支持,连去信用社贷款的资格都没有。合作社似乎一下子陷入了绝境,给养鸡户供应鸡苗和饲料、代销鸡蛋都成了不合法的了。看得出来,农民欢迎合作社,也需要合作社。但名不正言不顺,由于没有相关法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存,已经出现了危机。

据统计,像柏杨村养鸡合作社这样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全国有15万个。它们在引导农民发展经济、共同致富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一直没有相关法律,严重制约了这些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2006年10月3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并将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还在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扶持政策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到工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经营盈余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国家金融机构要为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现在,柏杨村的养鸡户们正在盼望着7月1日这一天快点到来。那时,合作社就可以贷款了,鸡粪处理场也可以开工了,他们可以更放心大胆地养鸡生蛋挣大钱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民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它将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让更多像柏杨村养鸡户这样的农民,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