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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的主体

时间:2023-08-15 17:22: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收管理的主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收管理的主体

第1篇

[论文摘要]税收精细化管理,越来越成为加强税收征管的强有力的方式,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的主体,本文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对税收管理员提出了要求,提出如何在税收征管中对纳税人进行精细化管理,并对在税收精细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税源精细化管理,是将精细化管理理论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权限和“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工作要求,结合征管业务重组和流程优化,在对纳税人充分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特点,准确把握纳税人涉税信息及变动规律,明确税源管理内容和标准,细化监控指标,优化管理流程,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实现税源管理的“零缺陷”目标。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一、精细化管理中税收管理员主体地位的确立及其重要性

针对目前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税源控管能力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致使“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主要体现在税源监控人员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了解、税源底数不清、掌握信息失真,申报真实性难以得到及时准确的分析和控制等。

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管理中的主体,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活的灵魂,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制约、监督和考核,从根本上影响着精细化管理工作实践的成败。开发区国税局在认真研究精细化管理工作理论的基础上,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探索出了一条税源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新路。

二、税收管理员是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的主体。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

1.对税收管理员的要求

一是增强管理主体的工作责任感。积极引导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不断强化职责意识,认真做好每个岗位的工作,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事事、懈怠散漫的现象。

二是加强对管理主体的教育培训。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加大了对税收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税源管理干部的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税收管理员集中学习了省局制定的关于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若干制度(办法),熟悉了税源监控的内容、指标、方法及标准。加强了税收征管法、财务会计、稽查审计、计算机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提高了税源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实行能级管理。合理划分岗位级别,通过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推行能级管理,科学测试和评定税源管理人员的能级,实行按能定岗、以岗定责,切实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干部选拔到税源管理岗位。深化劳动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激发税务干部积极进取、力争上游的工作主动性。

四是严格工作考核。对现有的税源管理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梳理,提高了考核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能级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税源管理过程控制,形成了科学的考核机制。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的监督考评坚持了以人为本、公正公开、注重实效、奖惩兑现的原则。

坚持内外并举,通过设立举报箱、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和纳税人评判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增强监督考评的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

坚持监督考评与效能监察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将监督考评结果与税收管理员评先树优、能级评定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对发现的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和执法过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税收管理员的责任。

2.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的精细化管理

税收管理员专职承担税源监控管理任务,主要职责包括税源监控、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税源监控方面:运用“信息化加专业化”的多种有效手段,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比对、分析,对所有可能影响税收收入的源头进行监督控制。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税种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核算情况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堵塞税收漏洞,引导纳税遵从,突出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税收管理员有计划地对辖区进行巡察,充分利用外部信息管理系统比对信息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发现漏征漏管户线索,对查找到的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对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初步核定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批量供应、交旧领新罐}旧领新)等,报经有关部门或负责人审批后反馈给办税服务厅。加强对纳税人使用、取得、保管、缴销发票情况的监控管理,督促用票单位和个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产品收购、废旧物资销售、交通运输、海关完税凭证等发票的监控管理,把发票控管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结合起来,认真审核确认生产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及时比对纳税情况,堵塞几种发票在抵扣税款方面的漏洞。

实行动态监控,切实做好防伪税控系统、税控收款机、税控加油机等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的监控管理工作和申报数据与税控数据的核对、记录工作。

定期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实地了解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其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料、销售、库存、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状况和成本、价格、利润等财务情况,通过对纳税人当期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同行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对、实物库存及流转情况与账面记录情况的账实比对,及时取得动态监控数据,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析税负变化趋势。

建立了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台账,积累重点税源企业档案资料,做好重点税源企业年度税收计划的编制和落实,实时监控税源变动,定期编写上报重点税源调查分析、预测报告。

纳税评估方面:每一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充分利用“一户式”纳税信息资料管理系统,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对所辖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初步判断,并有重点地对零负申报、低于各税种警戒指标、领购发票数量增幅较大而应税收入计税依据和应交税金增幅不大、票表稽核有偷漏税嫌疑以及日管发现有疑点的纳税人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对纳税评估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计算填写、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可约谈纳税人。通过约谈进行必要的提示与辅导,引导纳税人自行纠正差错,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的,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免予处罚。对纳税评估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的问题,可下户做进一步调查核实,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要进行记录。

日常检查方面:针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某一纳税环节或某一方面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检查与系统审计。认真搞好纳税服务方面,做好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工作,对新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及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每一户纳税人,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纳税意识相对薄弱的纳税人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

三、管理主体精细化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发挥信息化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税源控管机制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要充分采集税源的基础资料。积极筹建“一户式”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实现税源情况“一网通”;三是要加快信息数据的处理。及时淘汰、更新垃圾数据,最大限度的提高数据信息的增值利用。

2.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

一是要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保证税源监控岗位人员“不缺位”;二是对税收管理员队伍不断优化组合。挑选业务骨干不断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三是不断对税收管理员队伍进行“充电”,加大培训力度。

同时,建立起合理的岗位体系。因事设岗,因岗配置人员。将涉及税收管理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固化,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并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对确实难以量化的要抓住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选准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3.增加执法透明度,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监督考核力度

第2篇

关键词:征管体制税收管理员税务专管员税源管理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各类税源的日常动态监控和细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见或建议,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夯实管理基础、落实管理责任、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

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历史沿革

从建国到现在,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不断发展,同时为了满足税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断推进。以现行税法的颁布为界限可将其变革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1994年以前税收征管体制的变革

我国自50年代至80年代实行征管于一身的模式,即以税务管理员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其组织形式表现为征管查由专管员一人负责,按具体情况设置税务工作岗位,税务人员对纳税户进行专责管理。税款征收方式为税务人员上门催款。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与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在1988-1994年进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离模式为核心内容的税收征管改革,在税务机关内部实行征管权利的分离和制约,同时实行专业化管理。

(二)1994年以后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

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模式,并于1997年在税务系统全面推行。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这一模式的过程中,取消了原来专管员管户制度,建立了办税服务厅。加上计算机网络体系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广泛运用,我国的税收征管走向了由传统的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2000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为重要标志,我国税收征管改革进入了专业化与信息化并存的新的历史时期。在这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针。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又再次突出了“强化管理”的要求,

2004年税管改革又提出“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收改革方向,并在部分地区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这代表了新征管模式下的一种分类管理与服务形式。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异同分析

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既不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也不是对其的全面否定。它是在客观、全面、辩证的分析过去专管员制度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继承和发展,在新形势和新条件下赋予其新的内容。

(一)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相同点

实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税源的管理。这一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控管理有实效,管理员与企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财务核算水平等有着直观适时的了解,能够有效的监督各种税收政策的实施。二是分户、分类到人的做法使得税源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便于内部管理和责任划分。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不同点

1、征纳关系的改善

税务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任务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计划的方式下达。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工作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它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的基础上,不再对纳税人各项涉税事务进行承揽包办,从而划清了征纳双方的责任界限。

2、征管职能的转变

税务专管员集“征管查”三项职能于一身,而税收管理员的职能范围明显收缩。它的定位侧重于管理环节。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都已经逐步完善,这就避免了专管员制度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现象的再度发生,管理员的权限得到了限制。

3、管理手段的进步

税务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而如今,信息化手段使得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税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税收执法透明度和税务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以提高。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各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的建立使得管理质量有了一定的保证。

4、业务素质的提高

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对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标准有清楚的认识,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工作要求大大提高。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之上,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应对复杂的税源情势。

三、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意义

(一)加强税源监督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使得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的税源和管户责任及其权限得以明确。通过税收管理人员及时掌握纳税人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采集全面的、动态的一手税源资料,减少了税源漏管的可能性。

税收管理员税源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将税收管理员掌握的各类税源资料按照“一户制”管理的要求纳入管理系统中,实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另外,税收管理员制度中的纳税评估也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税收管理员作为纳税评估工作的主体,可以最直接的了解分管纳税人的有关情况,并在评估发现问题时进行实地调查,采取对应的措施。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税源,还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税收风险。

(二)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纳税环境

首先,实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后,对纳税人的服务变得更加直接。税收管理员可以直接下户,或者通过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自己的管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辅导,并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直接的收集和反馈,这种直接服务顺畅了双方沟通的渠道,提高了办税效率。

其次,主动服务成为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一大特色。税收管理员制度要求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的动态,为企业在税收政策上答疑解难,并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由于税源管理更加精细化,客观上要求纳税服务也必须更加细致、周到。这在一

定程度上也使税企关系得以融洽。

再次,税收管理员制度使得税收管理员直接面对纳税人,因此,税务机关容易在第一时间获得纳税人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对该纳税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为纳税人提供更具个性化的服务。

最后,税收管理员需要下户了解管户情况,因此,其接触到的人员就不仅仅是办税的财务人员,而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方面人员,这样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服务面就更广泛了。

三)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

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使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按照规定与纳税人保持制度化的联系,提供专业的纳税服务和指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保证税务管理工作的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的实地调查报告,税务机关能够掌握税源户籍、财务核算、资金周转和流转额等关键的涉税信息,从而提供针对性的、有效的税收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3篇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工具和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科学发展的税收征管工作运行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税收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税收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进一步提高税收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更加充分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在不断推动税收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程和岗责体系

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实施管理,注重管理工作流程设计,建立完善的岗责体系,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实施细节管理,加强工作绩效考核。税收管理员是实施税源管理工作的主体,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全面加强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对税源的动态管理和有效监控。

必须明确“谁”是税收管理员。税收管理员制度规定,基层税务机关及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责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是税收管理员,但是,在信息化技术条件下,实现数据集中、信息共享以后,仅仅把基层税务机关一线工作人员作为税收管理员,不符合系统科学的思维,不利于解决目前税源管理工作中“上下脱节”、“条块分割”的问题。建议修改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系统科学的思维,进一步优化税源管理系统,在更大的范围设立税收管理员岗位,可考虑在省以下税务机关与税源管理密切相关的征管、税政、计统等部门中设立部分税收管理员岗位,有利于解决目前在税源管理上存在的机关和基层“上下脱节”,以及征收、管理、稽查三个主要环节“条块分割”的突出问题,改变目前各自为政、简单重复、低效率、负担重的管理现状。

必须分级明确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在扩大税收管理员范围的基础上,应围绕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和监控的不同业务需求,规定不同层次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基本内容,分级设计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程。依据工作流程,确定不同层次税收管理员岗位的职责,落实申报审核、调查核实、数据采集、日常检查、数据分析、信息传递、纳税评估等主要工作内容。及时根据辖区纳税人情况的变化,适时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职责。尽快在省级范围统一建立依托信息化技术的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制定不同层次税收管理员岗位操作指南和作业标准,建立操作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

必须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辖区纳税人基本情况的变化,适时适当收缩基层机构、人员,并合理调配税收管理员,把主要的力量用于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管理,积极探索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改变目前征管布局点多面广、力量分散、管理个体户人员较多、管理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等重点税源人员较少的不合理的状况。

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员工作讲评和考核体系。应分类设计并统一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统一工作讲评方式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讲评,并严格进行考核,不断推进工作讲评和考核工作深入进行,积极探索强化税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素质和能力的培训。根据不同层次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基本内容,有针对性地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税收执法、财务会计、评估分析能力,特别要加强在信息化技术条件下对税源实施系统管理和全方位监控的技能培训,尽快使税收管理员适应依托信息化技术管理税源的工作方式,促进税收管理员工作责任心和素质能力的提高,不断选拔税源管理高级人才。

高度重视征管基础资料档案建设和征管数据管理工作

税收信息化就是税收信息的收集、检索、分类、储存和传输的系统化、网络化,其特点是自动化程度高、信息储存量大、传输速度快,有较高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税源进行有效监控,必须依赖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及时规范的征管基础资料和征管数据。

首先,必须树立征管数据是税源管理生命的观念。征管数据是税源管理的基础,纳税评估方法就是应用纳税人有关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强化税源管理离不开真实规范的数据。要认真落实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征管基础资料档案建设。加强征管数据管理,建立规范的数据指标体系,规范数据口径,实现一次采集,多方使用,建立征管数据收集、分类、储存和传输的日常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征管数据运用水平。

其次,必须注重实现应用信息化技术管理税源。在税收征管各个环节形成有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征管基础资料和数据的采集、分类、储存和传输,使税收征管全过程形成的征管资料能够通过不同岗位上的税收管理员,及时规范地转化为征管数据,应用到税源管理各项工作之中,真正实现应用信息化技术管理税源,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目的。

第三,必须强化细节管理。要在税收征管全过程形成强化细节管理的有效机制,每一个税收管理员都能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成为合格的信息采集员,使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形成的结果,都能够符合信息化技术条件下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而不成为垃圾数据。

重视纳税评估人才培养,不断推进纳税评估工作

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主要依赖于两个因素,一是人才,二是数据。目前税收管理员中缺乏高水平的纳税评估人才,然而对纳税评估人才的培养没有现成的模式,有赖于在税源管理工作实践中积极摸索培养。因此,要通过积极推进纳税评估工作,不断强化税收管理员的评估能力,培养纳税评估能手。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做好“两个结合”。

一是点与面的结合。“点”是指一定范围内的重点税源。开展纳税评估应当围绕辖区内的重点税源来进行。“面”是指一定范围,是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对于重点税源,“面”可以是县市区局辖区范围,也可以是市州地乃至全省的范围。只有面上的纳税评估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到一定程度,形成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队伍,并从中培养选拔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纳税评估人才,才能保证对重点税源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取得突破。

二是上与下的结合。“上”是指上级机关,即:省局和市州地局。

“下”是指县市区局及所属税务所(分局)。在推进纳税评估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应当按照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辖区纳税人基本情况,建立税收管理员分片、分类开展纳税评估的日常工作机制,制定开展日常纳税评估工作办法,选择辖区内的重点税源,积极推进日常纳税评估工作。上级机关要及时对县市区局开展日常纳税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并根据纳税评估工作的需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面上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省局、市州地局要盯住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等重点税源,集中力量和评估人才资源,组织对重点税源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通过对重点税源纳税评估成功案例的分析,进一步摸索完善纳税评估的有效方法,不断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确定科学准确的指标预警值,在此基础上建立重点税源纳税评估模型,编写操作使用手册,然后下达基层税收管理员操作执行。

完善征收、管理、稽查三个主要工作环节信息共享和良性互动机制

依托信息化技术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必须实现税收征管全过程的信息共享和良性互动机制。目前,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三个税收征管过程的主要环节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没有完全形成良性互动的日常工作机制,成为一个无缝的管理链条,造成信息不能共享,直接制约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要尽快适应信息化技术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和新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结合实际,积极建立健全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三个环节的良性互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依托信息化技术,不断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完善三个环节日常工作联系机制。消除部门之间和上下之间管理上的人为分割,进一步加强三个环节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信息反馈,打破各自为政、自成一体、互不兼容的状况,切实提高税收征管全过程各个环节的相互兼容性。

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全局观念。在体制机制改革、机构设置调整、编制管理和有关资源的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的安排中,充分考虑三个环节工作的有机联系。

强化流程观念。三个环节是一个完整的工作流程,必须高效畅通,一个环节的工作做不好必然会造成瓶颈,影响到下一个环节的工作,乃至整个税收征管工作流程的畅通。

第4篇

关键词: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设计

一、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概述

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是税务机关运用一定的指标体系对税收管理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概括性的评价。评价时应本着系统的、战略的、权变的眼光,注重对指标的相互关系及其权重的确定,采取客观、公正、科学、全面的评价方法,快捷准确地将信息反馈给管理层,以供实施控制决策之用。税收管理绩效评价可以从效果和效率两方面进行。

(一)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目标

税收管理的目标是为了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税收管理绩效目标服从和服务于税收管理目标,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引导和促进税务机关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因此,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目标应当是在税收遵从的前提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从而达到税收收益最大化和纳税满意度最大化。

(二)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实施前提

一是要有高质量的数据资源。实施有效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要求高度的税收信息化程度,管理数据资源高度集中,至少要到省一级,有专业的数据处理中心,对产生的数据资源实时进行校验、统计、筛选、分类、分析,有相应的保障数据质量和安全的制度和措施。二是对税收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标准化管理。要最终做出绩效评价的判断结果,除了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还必须有可行的评价标准对评价对象进行分析评判。评价标准是评价结果产生的基准和前提。

(三)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主体

在高度信息化条件下,税收管理主体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操作层面。管理层面主要指省级以上税务机关和单纯具有内部管理职能、不直接面对纳税人的地市级税务机关,操作层面即为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地市级以下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下,税收管理主体就是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主体。

(四)税收管理绩效评价的范围

现代税收管理理论中的税收管理.主要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只包括税收执法权的管理。税务机关绩效评价包括对税务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行使绩效的评价。本文主要是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执法权的过程及其结果产生的绩效,即税收管理绩效进行评价分析。

二、构建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应注意事项

(一)合理设定评价指标

指标设计在以“目标管理”为手段的绩效评价体系中具有重要意义。指标既是税务人员工作行为的导向,又是评价税务人员工作业绩的标准。好的指标可以起到事前积极诱导和事后公正评价的作用,差的指标会使整个绩效评价体系失效甚至对整个税务系统造成危害。我们对税务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的全部内容,必须涵盖税务人员7O~8O以上的工作,根据岗位职责确定指标。指标的设计要体现多元化,不仅要能综合反映税务人员的工作业绩,还要考核其工作态度、创新精神、知识水平、工作能力,是否能与他人交流与共享信息。各级税务机关也可以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自行设计指标体系。这就意味着指标的设计要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对于两类指标组合权重的选择取决于被评价税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不同的部门工作侧重点不同,有的是在于提高纳税人的满意程度,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有的是在于实现税款的应收尽收、减少纳税人的税款漏征率。对量化指标要求高的税务部门,则量化指标的权重大些,对定性指标要求高的税务部门,则定性指标的权重大些。

(二)注意事中沟通

若把税务部门绩效评价体系比做一台机器,沟通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就是剂,它能保证整个绩效评价体系良性运转。没有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也就没有税务部门的绩效评价体系。沟通存在于评价前、评价中、评价后三个阶段。在绩效评价实施前的指标设计阶段,税务部门的领导或评价者应把被评价人员纳入到指标的设计过程中。沟通一方面可以使绩效指标和标准成为每一个部门和税务人员均能理解的共同语言,从而对其行为产生事前诱导作用,消除排斥心理、引导接受并指导行为;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指标的设计与实际相脱离,增强了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于绩效评价后的沟通,评价人员根据被评价税务人员的绩效评价结果,鼓励与组织目标一致的行为,同时对于不符合或偏离组织目标的行为予以引导,帮助找到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使其接受进一步的培训或改变工作态度。人们最常忽视的是评价过程中的沟通,然而在评价过程中及时进行沟通引导被评价税务人员的行为,可以防微杜渐,大大改善评价结果。在实际工作中,事中沟通也通常最有效。

(三)根据个体需要选择激励手段

绩效评价与绩效付酬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传统行为学理论分析,行为是由动机支配的,而动机是由需要所引起的。因此了解和把握人的需要特点,是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的基础。需要的层次性决定了激励手段的多样性,即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对于物质激励,可以通过对薪酬体制的设计而完成,在绩效评价体系中,税务人员的工资一公务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x工作难易系数。对于非物质激励,可以通过“情感激励”对税务人员个体工作给予认同、尊重、表扬,对其职位的提升、赋予信任和责任来实现。评价人员必须确定被评价税务人员目前所处的需求层次和特点,并依据其特点选择适合不同个体的激励结合方式。

(四)建立硬性约束机制

激励和约束是税务部门绩效评价体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因素,只有二者之间实现整体协调,才能发挥绩效评价的功能。绩效评价体系内的约束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如果税务人员的评价结果较差或与整个系统的目标相悖,将遭受批评和惩罚,为此付出代价;另一方面对评价结果差的税务人员的处罚就是对其他税务人员的约束,或者说是反面激励,从反面达到激励约束相容。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绩效评价体系中,激励和约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它们协同在一起发挥最优作用。

三、不同层面设计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探讨

(一)税收管理绩效评价技术的运用及其分析

1.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绩效评价。

平衡计分卡是一种综合绩效管理体系。它将组织经营任务的决策转化为四大部分的指标:财务、顾客、内部流程、学习与发展,将组织战略分为这四个方面的考察目标,每一考察目标分别设置几个独立的指标,多种指标组成了相互联系的一个系列指标体系。这些目标和指标既保持一致又相互加强,构成了有机的统一体,从而达到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短期与长期、内部与外部、过去与未来之间的平衡。因此,利用平衡计分卡进行管理决策,能明确地看出它对整个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研究组织战略目标所带来的影响。在平衡计分卡中,财务方面是平衡计分卡的最终结果,财务指标的实现是客户满意和客户忠诚的结果。只有实现内部流程的效率性和一致性,即在时间、质量和价格方面满足客

户,才能达到客户满意和客户忠诚。而内部流程的优化与否主要取决于企业员工的能力。

2.基于关键指标的绩效评价。

关键绩效指标的类型主要有数量、质量、成本和时限。在确定关键绩效指标时,指标的设定要具体,切中目标、适度细化、能够权变;指标是可度量的,是数量化和行为化的,数据或信息要具有可获性;要具可实现性,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在适度的时限内可以实现;要有现实性,是可证明和观察的,不是假设或主观猜测;指标的设定要考虑时间,关注效率。

3.基于目标的绩效评价。

目标管理下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研究是以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为理论基础,把以工作为中心和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激励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工作任务量化,层层分解。目标管理法是为了改善组织在竞争中软弱无力所实施的一项措施,通过权力下放和自我控制来提高组织的竞争力,它建立在充分信任和信息透明的基础上,更强调人的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基于目标的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有四个操作步骤:设定绩效目标、确定目标达到的时间框架、实际绩效水平与绩效目标相比较、设定新的绩效目标。

(二)管理层面基于目标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分析

1.基于目标的关键绩效指标体系构建要求。

管理层面的工作要强调纳税人导向、结果导向。它需要为操作层面提供政策咨询、宣传培训、协调审批等服务,而这些工作始终要围绕顾客的需求进行。管理层面许多工作的最终结果要靠操作层面的执行来实现,为体现它的导向思想,有必要将其工作绩效与操作层面的主要执行结果挂起钩来。管理层面要通过对关键绩效指标的筛选来突出工作重点,调整衡量标准,要加大对主体业务和主要职能的评价力度。对过程的控制主要通过正确执行管理体系文件来实现,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将需要关注的重要过程筛选出来,每次只从其中抽取部分进行检查。

2.基于目标的绩效评价体系设计思路。

管理层面的绩效评价根据“目标引导,面向流程”的指导思想,按照“质量方针一总体目标一具体质量指标”的思路,结合管理层面的主要职能,建立起基于目标的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科学化的绩效评价体系。

(1)政策和制度的有效性。主要体现为税收政策能够有效地保证税收职能的实现,有利于保证税收“应收尽收”的收人组织原则,有利于收人水平的调节和收人公平分配,有利于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纳税、和谐的税收环境,有利于促进依法治税目标的顺利实现。评价该绩效目标的指标可以使用税收征收率这一指标进行评价。

(2)税收分析预测的准确性。受指令性税收计划的影响,政府部门一度强调用税收完成数来评价税收管理工作。要解决这样的问题,一是要树立制定科学税收计划的观念,实事求是地测算和上报建议计划以及影响收人的主要增减因素;二是运用科学的手段做好收人预测工作,对税收预测的效果主要引人税收收人预测准确率指标来评价,同时把查补税款总额作为税款预计水平的一个修正指标。

(3)税收数据质量和安全性。有效的税收监控是税收管理的基础,而它又是建立在有效的数据管理基础上。管理软件通过采取有效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检验、审核、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避免异常数据,清理垃圾数据、冗余数据,纠正错误信息,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实用。数据高度集中,对管理层面而言,维护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也很重要,可以通过垃圾数据量、冗余数据量、数据利用程度、应急预案启动的次数、数据灾难发生的次数以及解决效果等方面设定评价指标。

(4)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果。纳税评估的有效性评价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确定的准确性、评估发现的问题户数、补缴税款、移交稽查户数以及纳税人真实申报率的提高等方面。

(5)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和法律救济的处理能力。依法治税是衡量税收管理工作绩效的核心标准和实现税收各项职能的核心途径。管理层面通过执法监督和法律救济,可以通过执法检查、纳税人投诉、案件复查等方式进行,主要通过税务案件应诉维持率、复议案件维护率、税务案件审理准确率等指标来评价。

(6)提供服务的质量。无论纳税人将需求直接传递还是由操作层面传递给管理层面,管理层面都应当等同于与纳税人直接传递,进行及时、准确的处理。因此,顾客需求的有效处理率、处理及时性和准确性都应当成为关注的内容。

(三)操作层面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税收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分析

1.财务的税收征收率指标选择。

税收管理战略目标主要是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程度,在财务角度主要体现为实现税收收益最大化,其“核心结果”指标主要体现为税收征收率的高低。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既定的税制模式下,税收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法定税收收人的实际征收量。因此,财务方面的指标主要体现为对税收管理水平的衡量和评价,具体包括纳税人户籍管理水平、核定征收户管理质量、纳税申报质量以及税负水平四个方面的相应指标。核心结果指标则依据税收经济观,在征管能力一定的情况下,税收规模随经济的波动而波动。从理论上说,只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对无知性税收不遵从的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对自私性不遵从的纳税人加强管理监控,就能够实现应收尽收。在评价是否实现有效地组织税收收人方面,用税收征收率进行评价。

2.征管过程驱动性指标选择。

(1)纳税人户籍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户籍管理水平主要反映评价期该辖区内纳税人获得的全面性,以及纳税人各项基础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主要由税务登记率、发票使用率、户均发票使用量、税控装置数据采集率等指标来评价。

(2)核定征收户管理质量。在日常税收征管中,加强对核定征收户的管理和评价,可以有效监控操作层面行使推定课税权的情况,降低风险,实现核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而提高税收征收率。主要由查账征收率、定额调整率、定额户转查账户比率、个体户平均税负、未达起征点率、停业复业率等指标来评价。

第5篇

随着利一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财政与税收工具的重要性不断凸显。财政与税收体制的不断创新和应用,有利于调动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财政与税收的管理水平。但曰前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上层建筑某些方面不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经济基础,财政税收管理体制以及对其的监管力度亟需根据市场经济的需要进行调整,从而使财政与税收管理不断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目前我国财政与税收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体制运行程序机制尚待完善

财政税收工作运行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同时又受到业务和行政两方面的制约,因此这就会给财政税收工作带来一定的限制和麻烦。在实际的运行中,部分管理工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影响财政税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某些地区为了节省财政开支,不断地削减税收人员,不断地减少财政税收的管理机构,仅仅重视财政税收的实务性人员,这样使得监督管理工作难以进行,影响了财政税收工作的稳定性,打击了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财政税收管理机制的完善。

2.缺乏民主性

部分地区由于经济环境的闭塞以及监管程度、民众的民主意识不强等等因素的影响,民主管理制度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落实,政务公开没有真正的实行。某些地区仅仅做一些表面上的工作,例如有形式上的民主小组形式,但是形同虚设,并无实际意义;选举不是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几乎都是内定等。这些现象造成管理人员自身素质较差,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财政税收监督监管的效果,从而影响财政税收工作的运行。

3.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国将财政收支制度从宏观的运行机制上分为了收入和支出两个部分,但是某些地区对其划分仍然很是模糊,将财政税收制度混为一谈,放在一起去运行。在实际的运行操作中,存在着一系列的影响资金使用效率的因素,例如专项资金调用时需要层层过关,某些没有必要参与审核的部门强制性插手管理,分批拨付,资金调拨时间跨度长,影响其使用效率。从运行程序以及分工来看,各部门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界限比较模糊,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不够明确,造成了财政资金审核以及调拨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相互牵制,从而使得资金的使用难以满足某些项目及时性的要求,致使我国财政税v收管理资金效益得不到提高,最终阻碍了我国财政税收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

三、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探究

1.改革立足社会经济的发展

改革应当实事求是,应当使得上层建筑的变革不断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因此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创新变革,必须站在经济利一会发展的高度来进行。在改革的具体进程中,要深入调研,总结出哪些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程序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且进一步结合科学发展观,从而使得管理的体制以及各方面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做到切合实际的创新。并且针对管理人员,要加强其素质,帮助其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使得人员不断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最终让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用。

2.提高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和人员素质

财政税收关乎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因此必须要加强其法制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首先,管理人员是整个财政税收管理体制的关键以及主体,要提高财政税收的法制化水平,就必须提高其本身的管理素质,使得财政税收管理人员的知识和能力不断满足工作的需要和经济发展的诉求。这就要求相关部门需要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再教育,通过对其的培训以及再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再通过竞争选拔和淘汰机制选择优秀的财政税收管理人员从事工作,优化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机构运行效率。其次,加强财政税收管理的法制化。管理机关进行工作时要时刻本着依法治国的观念,国家还应该构建完整的财政税收法制体系,以严格的法律制度规范管理机关的行为,从而促进财政税收制度的民主化、法制化。

3.确定管理范围,统一责、权、利

财政税收政策的制定目的是从宏观上调整经济形势,所以在其制度创新的过程中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按照优化、高效、服务的日标对财政税收政策的机制体制进行合理创新,并且更应当明确其管理的范围,促进政策的有效运行。具体来说,应当将财政税收部门纳入到国家预算体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提高整个体系的运行效率。建立完善体系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对财政税收运行程序进行合理监管,从而提高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和效率。

第6篇

经济决定税源,税源决定税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工作面临的环境日益复杂,如果不能及时掌握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不能把潜在的税源转化为现实的税收入,税收征管工作就会出现极大的盲目性,精细化管理是当前税源管理的必然选择。本文拟结合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探索和实践,就税源精细化管理谈一点初浅的想法。

一、税源精细化管理的目标

1、提高执法水平。税收执法水平如何,主要在于执法管理。如果执法工作能做到细致入微,保证每个环节的合法性、合理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差错,也就可以提高执法能力,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2、提高征收效率。实行精细化管理,就是要通过管理及执法水平的提高,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规范征税的程序,规范征、纳行为,提高税源管理的有效性,切实堵塞漏洞,使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申报税款,提高征收的效率和税款的入库率。

3、提高征管质量。精细化管理是将税收征管的质量不断提升的一个重要手段。精细化管理就要以税源管理为核心,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等环节加强管理,实行过程控制,环环约束,真正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

4、提高税法遵从度。通过精细化管理,对征纳双方的要求更加细致严格,这样有利于提高征纳双方规范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力度,提高税法的遵从度。

二、税源精细化管理的途径

(一)明确税源精细化管理的重点

税源精细化管理不是而且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平均用力,而是要根据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和管理对象的特点抓住主要矛盾,明确税源精细化管理的重点,实施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断提高税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当前,要抓住以下三个管理重点:

1、加强城区税源管理和大企业以及重点税源管理。要适应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的现实状况,将税源管理的重点向城区税源转移,向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和产业链转移。大企业和重点税源是一个地方的支柱税源,对大企业的管理一直是各级国税机关的难点。要从目前的以收入预测分析为主的管理向税源规律把握及税基控制转变,特别是对这些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生产经营管理规律和财务核算模式等,要做深入研究和掌握,并从税源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应对策和办法,以切实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和税源管理质量。

2、深化分类管理和实行属地管理相结合。实行属地管理是落实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管理到户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税务管理员的职责和责任。但要管深、管细,还必须在此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否则,眉毛胡子一把抓,势必抓不住重点,也难以将税收工作做细,所以说分类管理是税源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当前的分类管理应在总结以往分类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以纳税人规模和行业作为分类的主要标准,从宏观分析地区产业链和行业规律、微观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律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入手,按照不同类别纳税人的特点,提炼把握每一类、每一个行业甚至每个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规律,科学确定管理方法,全面深入地分析监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申报纳税情况。

3、加强征管薄弱环节管理和针对性专业管理相结合。按照“过程控制、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深化税源精细化管理就必须加强和改进税收分析工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管理的措施,通过精细化管理,堵塞漏洞,整顿秩序,使宏观税负、行业税负和纳税人实际税负日趋合理,申报准确性逐步提高。对增值税的管理要针对近年来各地查出的大案要案暴露出管理上的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经营两类特殊企业和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商贸企业、涉外企业等行业切实搞好对专用发票以及货运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发票和农副产品发票等抵扣审核和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

税收管理员是新时期从事税源管理的主体力量,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的主要抓手。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突出抓好三个方面:

1、优化税收管理员配置。按照“抓大、控中、促小”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分布、税收管理员数量和素质高低等因素优化配置税收管理员。要逐步加强重点税源管理力量,将熟悉税收政策法规、企业财务管理、熟练掌握纳税评估的人才充实到重点税源管理岗位;要根据行业管理需要合理调整中小企业管理力量,适度配备个体税收管理力量。要通过对税收管理员配置结构的优化,使税收管理员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使管理力量和税收收入相匹配,改变目前20%的人员管理80%税源的不合理配置状况,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2、明确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考虑目前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过多、难以集中精力搞好税源监控的实际,对其职责应做必要调整。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在具体落实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解,必要时也可以将税收管理员进行优化组合,以确保管理的实效和管理职责的进一步落实。

3、加强税收管理员管理。要将能级管理和岗位轮换引入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赋予相应权力,明确管理责任,强化监督考核,使其内有动力,外有压力,形成活力,在解决“淡化责任”问题的同时,防止专管员制度下“权力寻租”问题的发生。要将重点放在关键性指标的过程控制和工作目标的合理设定上面,通过量化目标的引导带动相关方式和手段的运用,使税收管理员更加注重工作的本质和实效。

(三)积极开展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源精细化管理的主要手段,是税源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新时期强化以税源监控管理为中心的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客观要求。

1、明确工作分工。县以上国税机关主要侧重税源总量和税负变化的宏观分析与监控,分析宏观税负、地区税负、行业税负及其变化规律,定期税负情况,同时建立完善评估指标体系,为基层单位开展纳税评估提供依据。基层税源管理单位和税收管理员是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具体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实施行业和个案评估。一些重点税源大户或跨区域的、复杂的、重要事项评估也可拿到上一级国税机关组织专门的人员来做。

2、拓展评估范围。要将目前以增值税评估为主拓展到多税种的评估,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重点分析企业生产、销售、库存情况,进销项税额及相关费用核算情况,相关财务指标横向、纵向比对情况,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四小票开具和抵扣税款情况等;对小规模纳税人,重点分析企业销售收入真实性,当期申报的横向、纵向对比差异性,分析其能耗、物耗及相关指标合理性;对所得税则要根据不同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核算其税负率、税前费用列支水平,并参照同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核定相关企业所得税额;对其他税种的评估也要结合各个税种管理特点,选择行之有效的评估办法。纳税评估是针对某一户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总体情况的综合分析评价,既要避免对同一纳税人按不同税种多头重复评估,也要避免人为地把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不同税种评估割裂开来,要在评估分析其主要税种缴纳情况时,注重分析与其他税种的关联性;要注重与地税部门的工作联系,必要时可对同一纳税人实施联合评估。

3、拓宽信息渠道。要在充分占有税务登记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财务核算信息、资金流转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税款征收信息和发票管理信息等纳税人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的基础上,特别重视外部信息(不为纳税人所控制的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建立与工商、地税、银行、财政、海关、审计、外汇管理、统计、技术监督、交通、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的数据交换与互联互通机制,并将信息采集与数据评析和纳税评估的需要紧密结合,注重采集关键信息和有用信息,提高信息采集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注重人机结合。将行业管理指标、税负指标、管理预警指标和其他指标充实到“一户式”查询系统中去,逐步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源管理电子档案库,并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和工作要求进行动态维护,为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要在依托信息化的同时,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及其管理经验的灵活运用,切不可过分依赖信息化手段、过分注重评估的程序和形式而束缚了手脚,将评估搞成高科技工程或繁琐工程,使税收管理员望尘莫及,从而失去了开展评估的本意。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

随着经济税源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税收征管对象财务核算的无纸化,结算手段的电子化,税源分布领域的扩大,纳税人偷、逃、骗税手段越来越强的隐蔽性及高科技化,税收管理员整体业务偏低等种种因素加大了税源管理的难度。

1、加强税源监控管理软件开发与应用。各级税务机关应本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分步实施的方针,加强税源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力度。应努力完成多元化申报、多方式缴库、无纸化征收,将所有涉税事务与环节尽可能纳入计算机管理工作,以减少各种手工操作的随意性等等;在实际工作中还必须加快实施税收信息“一户式”存储,实现税务机关内部的信息共享,提高税源监控管理的电子化率。同时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征管软件,努力实现各子系统间的信息联网,尽快实现征管软件中工商税务数据的比对功能。

2、促进税控装置的广泛使用。在商贸领域,应促使纳税人依法使用税控收款机如实开具发票,记录经营数据;对条件成熟,仍拒不使用的,要加大管理和处罚的力度。各地税务部门应通力协作,明确国、地税推广税控收款机的界限划分;还应定期做好税控收款机的数据采集工作,并将其作为对纳税人计算税额的主要依据。规定加油站必须使用税控加油机,并及时为其更新软件,提升技术含量和稳定程度,方便操作和使用。

3、注重发挥计算机网络的功能。(1)、是建立重点税源信息库。每月征期过后,根据各类涉税信息指标,结合实地查核的情况,逐户分析重点税源企业的市场经营、资金运营、税款缴纳以及缓、欠税情况,参照同行业、同规模纳税企业的税负情况和本企业上年同期或上月份的税收收入和税负水平,进行横向、纵向对比,编制重点税源企业纳税情况说明材料;(2)、是对中小企业,要通过计算机处理,将每户企业的纳税申报及缓、欠税情况与测定的同类业户平均税负水平进行分析和对比,以有效监控中小纳税企业的税源变化;(3)、是通过与工商、国、地税之间、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联网,利用计算机网络查找户数差异,有效监控新开业、变更及停复业情况;(4)、是利用计算机定期产生纳税申报异常业户清单和未及时缴纳税款业户清单,据此对企业进行跟踪分析和催报催缴;(5)、是利用计算机产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和抵扣联数据,对增值税申报资料进行交叉稽查,减少申报异常等问题的发生。

三、税源精细化管理的考核

要将税源精细化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必然需要有一套科学的考评机制做后盾,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个税源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一)实施数字化考核,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应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要求,不断重组税收业务流程,通过岗位合并细化并量化岗位责任。应对日常工作中每项税源监控管理业务的作业过程、作业时限和作业质量应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每位税源管理者的工作时间、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分类统计,并参照效率系数、难易度系数、责任系数、满意度系数进行量化计分,做出综合性评价。在定期工作考核中,应充分利用信息化征管系统调取影响税源管理质量的关键性指标,如税务登记率、当期申报率、逾期申报处罚率、入库率等,实现计算机自动生成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提高税源管理绩效评价的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当然,考核指标的确定应以人为本,体现善意的管理理念。

第7篇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县(区)局管理股应为专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税源的收集、汇总、分析,监督指导基层分局(所)加强税源管理;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源监控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纳税人的税源采集及税收征管相关情况的反馈工作。基层分局(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税政、法制、发票、计财、信息中心、监查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积极为基层部门强化税源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和监督,多渠道多领域地实现税源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构建税源管理体系。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县(区)级局、基层分局要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的专业特点和管理的难易程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的不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减少日常的应付性事务工作,确保税收管理员有时间、有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税收管理员开展工作,要在征管业务核心软件基础上拓展功能,研究开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通过工作平台规范和固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围绕管理员工作重点,通过分析、预警、监控、评估、筛选、异常信息处理、台帐、工作总结等功能模块,解决管理员“管什么”、“怎么管”、“管没管”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地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基层分局(所)要分区域、分经济类型、分行业、分类别、分户建立纳税人户籍档案。健全房屋、土地、车辆等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坚持属地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征管。尤其是这两行业中的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难度大、漏洞多,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三是抓好个体经营大户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个体经营大户的征管,使其生产经营的实际税负接近申报征收入库的税款,减少税收流失;四是抓好娱乐业、饮食业等高利润行业的挖潜增收。五是抓好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一是要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源头控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税收分析主要是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结构进行研究分析,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税收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税收分析的最佳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二是要扎实推进纳税评估。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与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4、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大力推进“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税控器具”的发票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消费者监督、税控器具电子监督、税务监督多管齐下,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促进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要抓住发票管理的关键环节,改进和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税控器具,要将税控器具记录的开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严格按规定征税,真正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

5、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功能齐全、监控有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征管业务软件的涵盖范围,研究开发统一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监控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进一步拓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形成信息联网;积极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网络申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税务综合信息库,并使之成为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同时,以综合征管软件应用为载体向深度发展,积极开发一些辅助程序,提高数据综合利用率,迅速、准确地进行税收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分析,满足监控、分析和决策的需要。充分利用征管业务信息省级集中优势,运用数据仓库,对各级税源数据逐级分析与查询,实现对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的程序化和自动化,确保税源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一是以日常检查为重点,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完善日常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日常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检查的效能。处理好日常检查与稽查两者之间的关系,把日常检查作为纳税评估与稽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构建一种以纳税评估为基础,以日常检查为纽带,以稽查为总闸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整顿税收秩序。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与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税收治理,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力争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三是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传曝光工作。对查处的案件特别是典型案件要进行分析解剖,研究发案规律、作案特点和手段,及时发现税收政策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打击、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宣传。

第8篇

我局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有着与其它局不同的特点,全局不设立税务分局,业务科室只有税源管理股、综合业务股和办税服务厅,执法主体就是区局。在调研过程中,我充分听取了一线工作人员对我局税收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找出了影响和制约我局税收管理的环节,和大家一起就如何在山开国税现有的体制下,真正实现税收管理的跨跃,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首先就2009年税收收入问题,与基层税务人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2008年我局税收收入任务完成良好,全年完成税收收入一亿八千万元。税收收入的超额完成,一方面是我局依法治税加强征管建设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有所辖企业经济发展势头好的因素。2009年的税收收入形势不容乐观。从2009年一季度的税收组成分析,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支撑我局税收收入的重点企业和行业,比如煤炭销售企业,税收收入整体下降,已经预示出今年的税收收入任务完成的困难性和复杂性。

究竟那个行业的纳税人会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影响面多大,在调研过程中,我与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要求他们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对全年的税收任务有一个合理的评估。要求从事税收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在坚持依法治税、确保税收稳定增长、为地方政府提供财力保障的同时,要认真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做到不折不扣。我局2009年税收收入任务为23800万元,其中增值税20250万元。截止到2009年3月底,我局已入库税金866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36.40%,其中增值税完成721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35.61%,实现了税收收入首季开门红。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干部绝不因税收收入形式好就放松管理,也不因税收收入形式不好而做出违反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事。要继续坚持依法治税,税收管理一定要和经济发展相适应,要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力争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其次在下基层调研的过程中,和广大干部一起深入探讨了解放思想这一课题,要求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解放思想,敢作敢为。解放思想就是要从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思想中解放出来,扫除思想障碍,更新理念,克服思想和行为上的僵化、陈旧和落后。随着金税工程和税收管理不断更新发展,以往的工作思路和管理理念已经落后,已经不适应现代税收管理的要求。必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使思想更加适应形势的需要。在税收管理跨跃年中,我们更要解放思想,从以往陈旧的思维中走出来,充分了解和认真研究税收管理的大平台,要拓宽视野,放开眼界,全面提高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站位要高,要有全局观念,不要只考虑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要将我局工作置于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高度,将自身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先进单位相比较,从中找出差距,借鉴经验,以改进我局的工作。要增强全局观、科学观和发展观。要有创新意识,在日常的管理中,敢于创新,要认真研究我局工作实际,使我局无论在税收管理中,还是在队伍建设中,在几个方面要有所创新,哪怕只在一个方面也力求创新,拿出自己独特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经验,这是我局2009年实现税收管理跨跃的突破口。

通过下基层进行调研,我认为要做好我局全年的税收管理工作,必需从以下几方面下大力:

一是坚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学习是工作之基,能力之本,水平之源。必须坚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我们不仅要从书本上媒介上获取知识和信息,而且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从日常工作实践中获取营养,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的能力。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维护全体干部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我们要把坚持以人为本,做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关心职工的安危冷暖,着力解决好关系他门的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

三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改进作风,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良好的作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条件。要高度重视思想作风建设,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踏踏实实地干好自己的工作,认认真真地完成各项任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和我局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团结班子成员,充分调动全局职工的积极性,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共同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和谐发展局面。

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切实转变旧的思想观念。要坚决破除一切与科学发展观不相符的观念,从习惯于老办法的思维定式转到科学务实创新思维上来,使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科学统筹,质量效益,自主创新等新观念进入到思维深处,落实到工作实践,真正转化为推动本职工作的思维方法和发展思路,切实做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第9篇

一、主要做法

(一)准确切入,实现三个突破

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核心,我局以税源控管为切入点,坚持全程管户与环节管事相结合的原则,突破难点,突出重点,凸显弱点,力促征、管、查形成良性互动,有效强化税源控管。

(1)分类管理户源,突破管理难点。税源管理难点就是户源底子不清、责任不明,我们在吸收传统“专管员”管户制度长处的基础上坚持简约、实用、效能的原则,以属地管理为主,分类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为辅,采取人工评估与电子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以生产经营规模为主,分行业、分信誉等级、分类型、分税种、分地域管理,全市纳税人4317户,分“大中型企业、特色企业、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四类,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片管理,划分责任区,企业分11片,个体户分5片,全程管户,责任到人,服务到事。同时推行“一户式”管理基础上的“一人管户,双人上岗”和进户审批制度,杜绝随意进户、随意下户、随意管户,坚持一年进行一次分类,每月限期对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税种登记动态变化进行核实,按照“一户式”管理要求设立分户手工台帐和电子台帐,力求做到知情到点,管理到位。

(2)过程实施监控,突出管理重点。过程成就结果,同时也体现管理员的执行能力,我们在分类管理户源的基础上,引进了过程控制理念,务实税源管理各环节上的管事职能。一是加强跟踪管理,零距离贴近税源,为防止工作出现盲点,使工作有始有终,我局实行三个层次跟踪管理机制,即征收环节即时跟踪,管理环节限时跟踪,稽查环节长效跟踪的跟踪机制。同时,辅以三个报告的形式充实税收管理员的管事职能,即《企业辅导报告》、《日常巡查情况报告》、《税源分析报告》,要求税收管理员每半年对企业进行一次辅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一次税源调查分析,及时提出《纳税评估建议书》、《日常检查建议书》,实现了税源动态信息的有效管理。二是突出重点,实行重点税源、重点管理、重点行业、重点监控,突出“大中型企业管理重在“控”;特色行业企业重在“评”;中小型企业重在“管”;个体工商户实行统一行业标准、统一行业税负、统一发票管理,统一电脑定税“四统一”的管理特色。同时对重点税源户明确标准,规定年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均纳入重点税源户管理。

(3)环节深化评估,凸显管理“弱点”。一是对外加强执行环节评估,制定了《税源重点监控指标情况表》,对所有一般纳税人连续三年来的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类汇总,找出同行业特点和行业指标,建立指标监控体系,针对性地限时评估;突出评估重点,每月确保一个评估重点,实行重点突破,着力解决低税负、零税负的问题;扩大评估范围,将所有税种纳入评估范围。二对内实施管理环节评估,明确信息采集周期,按季分行业进行时效明确,强化税收管理员对纳税人征、管、查三环节所有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凸显管理“弱点”有效提高管理水平。

(二)把握关键,夯实三个基础

明确职责是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关键,我们把理顺机制,清晰职责作为关键点,融合各种举措综合运用,夯实基础,建立起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长效机制.

一是按照抓大稳小的管理原则。在实行“一户式”管理的基础上,对经营期1年的实行重点辅导和检查,对于经营期2到3年的实行动态化监控,开展好日常检查;二是根据日常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相互协作,相互监控,相互制约的原则,明确分工,细化职责,税源管理科成立日常管理岗、纳税评估岗、日常检查岗,实行按岗择人,论岗担责。日常管理组负责本责任区纳税人日常税务管理工作,纳税评估组负责辖区内纳税评估岗,日常检查组负责辖区日常检查工作,将具体工作分为“日常管理、日常检查、信息采集、资料核实、分类评估、纳税服务”六大类,既要负责日常催报工作,也要负责核实税负登记和纳税申报质量,提高基础数质量等工作,并将所获取的相关信息传递到下一环节。建立了文书传递制度,畅通征、管、查部门之间信息交流渠道,并明确了奖惩标准,形成良性互动,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

二是完善规程,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制订了[日常管理税收征管工作规定]和[分类管理税收办法]。从提高CTAIS、金税工程等主体应用水平入手,对征管业务流程重新组合,以信息流重组业务流,以CTAIS业务流程为基础,按岗责体系,业务操作标准,过程控制及改进,绩效评价四大块细化、量化和统一规范,实现了人机有效结合,实现了纳税申报与一窗式管理的无缝衔接,提高了征管质量。

三是建立人才支撑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将一部分既懂计算机又懂业务和具有一定分析能力的干部充实到前台,同时打破传统的重理论,轻实践的培训方式,推行以查代学,以案代训,检查交流等方式,做到岗前必训,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管户、管事的素质和能力。全年共组织人员到娄底市局学习达50多人次,本局岗位培训达90多人次,作到岗前必训,确保人员素质跟上业务流程需要,切实提高税管员执政能力、执行能力、拒腐能力及部门的影响力。增强管理员业务攻关能力、调查水平、分析水平,形成稳定的税收管理人员队伍。

(三)正确导向、明确三个目标

没有目标,就没有方向,税收管理员在工作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就应该有一个正确的方向,从而避免出现税收管理员工作无序,对管户生产经营、

财务核算、税源变化等情况底子不清、管理粗放的现象。

一、按行业管理标准,明确工作目标,力求“五清六零”:“五清”为:管户及相应行业基本情况清,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运行情况清,申报纳税及欠税情况清,发票领购缴销情况清,适用税收政策清;“六零”为:户籍管理“零漏管”,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非正常处理等户籍管理及时;依法征收“零欠税”,按税款征收期限,严格征收管理,杜绝新欠发生;税源管理“零滞后”,及时监控税源,对零、负申报纳税人按期进行纳税评估,对宏观税源进行调查分析;业务操作“零缺陷”,税收执法程序到位,文书使用正确,CTAIS等操作无差错;岗位协作“零障碍”,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之间及岗位之间协作顺畅;税收服务“零距离”,税收政策及时宣传到纳税人,按权限和时限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二、推行能级管理、明确考核目标。根据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能职责,结合岗责体系、执法责任制工作,推行能级管理。量化依据,实行包括资力、考试、考核三个因素在内的百分制“三位一体”能级制度。能级匹配,合理设计能力等级和系数。能岗匹配,科学完善岗责考核体系。岗责匹配,合理确定能级津贴,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岗责考核,全年累计处罚207人次,扣款10914元。

三、实行绩效考核、量化管理目标.一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细化指标,强化考核,按管户数量、规模、复杂程度、质量按月兑现奖惩,发挥奖优罚劣的作用;二是将税收管理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与奖金发放、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作用挂钩,以“六率”标准考核征管质量,用征管质量检验工作质量。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有效地激发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潜能。

二、取得的成效

通过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通过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户源管理落到实处。漏征漏管户明显减少。二是征管质量再上台阶。通过税收管理员监控税源,增强了纳税人的自觉性,提高了申报纳税的准确性。税收征管质量进一步提高,申报率平均达到100,入库率平均达到98.65,欠税增减率仅为0.08,滞纳金按户加收率达100,按金额加收率达100(电脑数),在20__年全区三项目标考核中获得了两项第一。三是服务形象大有改观,社会化千人评议在我市40个职能部门中名列第二。四是税收收入持续增长。通过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把计划目标和征管质量目标落实到管理员身上,扭转了组织收入工作的被动局面,促进收入大幅度增长,税收收入在20__年突破3.4亿元的基础上增收1.5亿元,20__年突破4.9亿元,实现了高基数上的高增长,宏观税负由20__年的7.09提高到了7.69。

三、体会和建议

在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探索过程中,我们也深切体会到:目标导向是前提,只有坚持正确的目标导向,才能使税管员有的放矢,完善机制是基础,只有形成合理的机制才能构筑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未来,强化监督是保证,只有加强税收管理员职能考核,强化责任,才能切实提高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目标。

第10篇

(一) 征税主体的管理

征税主体的管理主要表现为税收管理。税收管理是国家对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管理的活动。税收管理的主体是国家和各级税务机关。国家主要是制定税收方针政策、建立修改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各级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机关,具有组织税收收入和进行税务管理的职能。征税主体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使得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来保证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

二是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来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是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满足税收管理的需求。

(二)纳税主体的涉税管理

纳税主体的涉税管理主要表现为纳税管理。纳税主体的纳税管理,在以上三个方面与征税主体相比较,具有很大的差距。

一是不可能全面、透彻地了解税收法律、法规;

二是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纳税管理。企业的纳税管理一般是通过财务部门作为一项附属工作来进行的;

三是投入纳税管理的人力有限。目前大多数企业只有一名税务机关要求的办税人员,其职责只是完成事务性的工作,没有进行系统的纳税管理。

如此看来,作为纳税主体的纳税人在纳税管理上与征税主体的税收管理,形成了严重的不对称。由于纳税管理非常薄弱,成为纳税主体偷漏税的痼疾之一,使国家税收不能够达到应收尽收;也会造成纳税主体应该得到的税收利益却没有得到。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一些纳税人一手偷税,一手多交税的现象。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建立和加强纳税主体的管理,使税收法律关系两个主体的管理趋于对称,才能使税收法律关系征纳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以顺利实现。

二、 纳税主体进行纳税管理的途径

纳税主体需要纳税管理这是从税收管理的客观需要提出来的,纳税主体的纳税管理应该全方位、系统地进行。

国家税收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交给国家的份额,要及时足额地交给国家;应该留纳税人的部分,纳税人也能够真正地得到。按照税收分配的基本原则和目的,纳税管理的总体构想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纳税管理体系,这个纳税管理体系从政策适用、实务操作程序到信息有效控制和管理,应该覆盖企业的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其具体内容是:

(一) 解决税收法律法规的了解和掌握问题

税收法律法规浩如烟海,作为纳税人想全面了解和掌握是不可能的,同时也没有必要,因此需要能针对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编辑适合本单位的税法实用手册。

(二) 提出纳税建议方案

纳税建议方案首先要达到满足税法的遵从性,即提出的方案完全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此基础上,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纳税建议方案,争取使企业获得最大的、合法的税收利益。

(三) 构建企业纳税控制系统

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方式是通过颁布开征各个税种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来实施的,是贯穿纳税人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得以实现的。因此纳税人的经营活动全过程都有涉税的内容,而涉税事宜的运作以及处理的结果将最终影响企业税款支出的状况。因此要使企业的税款支出即完全符合税收规定,同时又使企业税款支出控制在最合理的水平,就需要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涉税环节和涉税内容实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

(四) 进行纳税管理体系的培训

企业纳税管理体系从政策适用,到操作程序,到纳税控制系统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许多专业性很强的内容,涉及各个涉税环节的操作人员。要使每个涉税人员都能很好地完成系统要求的工作,最终实现纳税主体的全方位管理,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让其充分了解纳税管理体系的内容和要求。

三、 通过税务服务提高纳税主体的纳税管理水平

(一) 税务是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联结的桥梁

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在管理方面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税收信息的不对称。这种不对称主要表现为在获取和拥有税收信息上,纳税主体处于弱势、被动的地位。如果要求每个纳税主体所拥有的税收信息量达到与征税主体相平衡,在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在实际中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实现平衡的成本也是纳税主体无法承受的。从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生产的社会化和社会分工细分化的发展趋势看,在纳税主体的纳税管理问题日益凸现的情况下,社会必然会产生一种事物,以缩小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在管理方面的差异。目前税务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一方面起到维护税法的作用,另一方面能够提高纳税主体的纳税管理水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税务行业的中坚力量――税务师事务所在过程中有获得纳税人信息的优势,同时税务师事务所按照纳税人的具体状况编制税法手册,使纳税人可以集中地、有针对性地掌握和理解税收法律法规,以及日常咨询中的政策辅导,使纳税人掌握税法的信息变得主动起来。税务师事务所把从纳税人获取的信息通过判断后,请税务部门加以鉴证,这样达到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信息联结畅通,并最终取得一致,进而提高征纳双方的管理水平。这种观点是建立在征税主体依据税法应收尽收,纳税主体依据税法税款及时足额上缴、税收利益充分享受的基础上进行的。税务师事务所在税务中的定位,就是架起实现税务部门的意图与纳税人的义务和合法权益联结起来的桥梁。

(二) 借助税务师事务所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

在日常出现的纳税问题中,一部分是纳税人有意识地偷逃骗税,这是少数的;大部分问题的原因是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即征税机关不能全部获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而纳税人又无法完全获得税收政策的有效信息,还有就是税法与其它法律、法规的差异,特别是税法与会计两则的差异。因此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使信息可以及时地获取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征税主体与众多的纳税人直接联结,就目前的情况是不现实的,因此通过税务师事务所可以集中地、有选择地使双方信息畅通,应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

第11篇

【论文摘要】《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颁布实施,从政策上明确了对高校后勤企业的有关经营活动实行减税和免税,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却遇到很多问题。因此,研究中国高校后勤领域税收政策的历史和现状,对于深化高校后勤实体社会化改革,加强高校后勤实体税收管理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高校后勤实体改革税收政策规范化

随着高校“教育产业属性”的提出,高校后勤不再只是高校内部一个封闭的特殊市场,正日益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税收角度来说,这就意味着高校后勤经济实体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人,享受和承担税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这不仅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还可以为国家贡献税收。同时,高校后勤社会化后,可将主要精力用于教学和科研,减轻我国长期以来计划体制模式下高校办学形成的沉重负担。

1高校后勤实体改革涉及的现行税收政策

(1)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肉、禽、蛋、调味品和食堂餐具,免征增值税;经营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2)营业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教师公寓及为高校教学提供后勤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统一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而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所得税。《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2006年8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100号文《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彻底取消了高校后勤享受的免征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4)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的征收规定。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对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因建学生公寓而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费附加,由于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的比例附加征收的,在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的同时,也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高校后勤实体改革税收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法规滞后,政策法规不明确、缺乏连续性,直接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政策法规不能及时反应和规范高校的后勤改革。2000年以来,以高校扩大招生这一政策背景所带来的高校大发展和引发高校投资多元化,以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引发的高校资产经营盈利性,在税收政策层面上开始把高校纳税主体从免征范围放置于实际征收范围中去。

严格说来,文件通知并不等于法律法规,其严肃性和刚性都严重缺乏。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发展,原有的《通知》已不能适应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税收征管中存在一些不明确问题,难以保证税收征管及时到位。

(2)高校后勤实体自身的改革不规范、不彻底,客观上为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税收征管的规范化与否,与高校后勤实体的改革是否规范,是否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表面上看,几乎所有高校都已完成了后勤系统的剥离,实现了独立纳税人的过度,但实际上,有些学校的后勤改革是在走过场,实质上并未发生变化。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我国高校后勤资产的所有权在国家,占有权在高校,后勤实体对后勤资产只有不完全意义上的经营权,没有对其所经营资产的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后勤实体不是真正的法人主体,也就不可能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这一切从根本上妨碍了高校后勤改革,客观上为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3)税收征管和手段滞后,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漏征漏管现象严重。税务机关对高校后勤活动的税收征管基本上仍限于对高校后勤对外服务部分,而对于由学校后勤部门直属的、专门为学生提供食宿及日常生活服务的机构,这一部分潜在的税源,未能进行有效的登记和管理,造成该部分税源疏于监管,造成税收征管对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的管理不到位。

3高校后勤实体税收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1)完善税收、行政法规,为高校后勤社会化税收规范化管理提供法律保障。关于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立法,应本着有利于征收管理、有利于依法治税、减少涉税争议、加强监督管理的原则进行。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管理,要本着有利于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服务于、服务于社会的原则进行,这样,才能有效地促进税收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规范化管理,促进高校后勤组织的规范运转。

(2)改进税收征收管理手段,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逐步使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征管进入正规轨道。对高校后勤社会化的税收规范化管理必须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把税收信息化建设作为规范化管理的切人点,完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税务机关要积极构建功能齐全、提升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加强系统管理,确保信息安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加强相关部门联合,健全和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全面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管理。因为高校后勤实体的经济活动涉及到工商营业执照的领发,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多个税种的税款征收和缴纳,涉及到对高校的财政拨款等诸多问题,涉及到国税、地税、财政、银行、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为了更好地促进高校后勤改革,带动高校发展,完善税收管理,需要上述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配合,扩大信息交换的范围,实现社会信息资源共享。

自2000年国家出台对高校后勤实体的政策以来,几经变更,形成了对高校后勤实体相关税收政策的不断修改和变化,也加重了税务部门对于高校后勤实体税收管理的难度。面对这样的现实,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规范化管理,亟待解决。这不仅关系到税务机关对高校后勤经济实体的税收管理,更关系到如何发挥税收调节经济、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社会的作用。在我国税收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今天,加强对高校后勤实体的税收管理作为国家税收工作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12篇

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内涵,认真研究分析经济与税源、税源与税收的内在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管理增加税收的新思维、新方式、新方法,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一是要更新理念,使思想理念更加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二是要拓宽视野,将自身工作与上级要求、与先进单位相比较,从中找到差距,借鉴经验,完善措施,改进工作。三是要锐意创新,要从有利于科学发展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制度机制、方法手段,使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客观规律,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二、健全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机制,促进税收管理水平高效、可持续的跨越发展

(一)制定税收管理工作标准。明年4月底前,在对各个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职责进行梳理、健全岗责体系的基础上,制定《税收业务工作质量标准》,构建我市的税收业务工作质量标准体系,量化质量要求,细化工作标准,固化办事程序,构建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三位一体”的税收工作标准化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规范的考评体系。

(二)建立覆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主要环节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指导、以促进执法意识、管理质量和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的,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和健全覆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主要环节的税收征管等级评定体系,促进全市税收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跨越发展。

(三)充分发挥税收分析预警体系在税收管理中的效能作用。继续开拓思维,创新理念,积极探索以税源监控为核心,以税情预警为手段,以强化管理为目标的税收预警管理,突出过程控制,坚持持续改进,促进税收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实现税收管理水平质的跨越。

(四)不断完善协调联动长效互动机制。一是以税收征管流程为基础,以综合征管软件为依托,以数据分析为手段,以协作、高效为目标,以纳税评估为重点,不断深入良性互动工作。二是坚持市、县(区)局、税务分局三级纵向联动,加强多部门横向协调,加强对征管一线的督促和指导,建立和完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将税源管理的分析、评估和稽查环节统筹考虑,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在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构建信息共享、衔接紧密、良性互动、有机统一的工作格局,推进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构建强化税源管理的良性运转互动协作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三级组织、四级评估”工作机制,加大评估集约管理,组建直属于市局和县区局纳税评估专门队伍,不断加大市局和县区局直评力度。充分发挥县区一级集体约谈的作用,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实行分级分类的专业化评估,提高纳税评估专业化水平和联动效应。

三、深化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税收管理手段和方式跨越发展

(一)以推行税源管理平台为主体工程,提升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积极争取明年初在我市试点推行税源管理平台的应用,以“风险管理、分析预警、协调联动、下达反馈”为工作模式,利用科学的税源监控预警指标体系开展税收分析预警和纳税评估,进一步深化、优化“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协调联动”机制的电子化运行,有效提高协调联动机制的运行效率和纳税评估水平,将使纳税评估的成效和质量实现大的提高和跨越。

(二)以推行网上开具普通发票监控系统为主要手段,实现发票管理科学高效。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行网上开具普通发票监控系统,有效解决普通发票管理中存在的开具假发票、真票虚开等突出问题,促进形成“要发票、开真票”的社会氛围;增强以票控税意识。加大发票比对和分析力度,发挥发票控管税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行微机开具普通发票工作,逐渐减少手工票。积极做好税控收款机的推行工作。

(三)以推行“一窗通办”为主要征收方式,实现办税服务厅的统一、规范、高效。在北戴河区局、海港区局、昌黎县局办税服务厅试点推行“一窗通办”成功的基础上,明年初在其他单位办税服务厅全部推广。并按照省局要求,采取“一人一机通”形式,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重复多次排队、办税效率低的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方式。并通过实行“一窗通办”为征收系列人员实行效能考核创造条件,奠定逐步推行能级管理的良好基础。同时探索试行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同城通办”。

(四)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促进提高征管质量,降低税收成本。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本着平稳推进、分步实施、突出重点、质量优先的原则,推广财政、税务、国库、银行间的横行联网,最终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能完成税款缴纳,税收收入“零在途”,税款信息高度共享。

(五)深化信息数据增值应用,进一步加大对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监控力度。抓住税收征管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切实提升数据分析应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完善数据分析应用管理机制,把数据分析应用工作融入税收管理的各个方面。通过深化数据应用,找准管理上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办法和措施;推进基层工作人员通过各类微观信息的查询分析,掌握岗责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预警、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确保我市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在全省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四、深化税源管理,促进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跨越发展

(一)全面提升征管基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积极开展工商、地税登记信息比对和户籍巡查,明确税源户管责任,严格考核。二是进一步完善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失踪纳税人管理,加大对失踪纳税人的追踪和查处力度。三是严格落实《欠税管理办法》和《欠税公告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加强对欠税企业的发票控管,大力清缴欠税,严格落实以欠抵退、以欠抵留抵、催缴等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新欠发生。严格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和后续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征管基础数据的运维责任、过错追究及数据质量通报制度。建立规范完整的数据指标体系,统一数据标准和口径,落实数据监控预警制度。五是强化纳税人涉税资料管理,制定《涉税资料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在精简数量的基础上,简化涉税资料报送流程,探索建立县区局一级的涉税资料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分行业纳税评估建模工作。结合税收实践不断改进评估方法,逐步完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分行业纳税评估建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库,提高纳税评估准确性,使纳税评估成为强化日常管理、实现智能选案、做好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基础。今年年底前,在市局相关科室的指导下,由部分县区局选取10个有管理基础好、行业管理特点突出的重点行业建立纳税评估模型。明年5月底前完成对全市所有重点行业逐一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工作,以有效解决纳税评估中测算依据不足、评估效率低下、评估质量不高等问题,有效破解基层税源监控的瓶颈,提高评估和稽查工作针对性,到2009年年底,基本实现纳税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2010年全面实现“人机结合”式的纳税评估。

(三)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重点税源监控的组织网络,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建立“税收管理员—分局—县局—市局”四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依托评估建模,实行分类管理。在分行业建立纳税评估模型的基础上,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和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管理的方法和标准,全面掌握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特点,分行业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办法或操作规程,增强管理的针对性。二是实施规模分类管理,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对规模以上重点税源户实行重点管理,“零距离”监管,重点监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核算情况,加强重点税源分析。对中小税源户采取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监控手段,加强户籍巡查、申报核查和发票检查,提高纳税申报的遵从度。对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行参数定税、民主评税、强化定额管理。三是建立税源管理讲评制度。通过管理员按月自评,对‘点’的解剖、县局(税务分局)领导按季讲评,对‘线’的分析和专业人员不定期点评,从‘面’上扫描,摸清本地区税源管理的现状,分析数据疑点,找准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明确阶段性税源管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为税源管理‘把脉’。

(四)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协管制度。在现行的基础上,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深化发展。各税务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主一协”或“一主多协”的形式,制定主协管划分办法和评定程序,划分档次,明确职责,从制度上进一步发挥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基层税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内,还将根据《纳税评估讲评制度》和《首席纳税评估员评审办法》,积极开展市局、县区局、分局以及专家四级讲评活动,在税收管理员中选拔命名首席评估员。二是进一步完善北戴河区局研制的税收管理员平台工作用表应用模板,并在全市推广。对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梳理细化,研究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提醒制度》,实行税源管理事项事前提醒,以督促税收管理员按规定开展税源管理工作。三是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税收管理员岗位工作质量标准、绩效考核标准和奖励激励机制,在全市推行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将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在物质奖励上拉开档次,在干部使用上体现差别,有效改变税收管理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工作积极性差的现状,充分调动税收管理员主动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得以快速提高。四是,对调查核实和纳税辅导事项进行梳理合并,切实加强两项工作的业务统筹,以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

(五)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以新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制定《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发票管理水平。一是探索发票分类管理,在实行网上报税的纳税人中推行电脑发票,不断提高以票控税管理水平。二是加大发票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公民和纳税人自觉遵守发票管理法规的意识,以及纳税人和税务人员识别假发票的能力。三是加强发票管理资源和流程的整合,优化发票窗口服务。四是加强发票的日常管理,坚持实行发票限版限量管理。加强对使用大额版本发票纳税人的监督检查,继续选择对发票使用不规范的重点行业及地区开展专项整治,不断净化税收经济环境。

五、创新纳税服务理念,健全纳税服务体系,促进纳税服务工作跨越发展

(一)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细化、分解并落实各个岗位的纳税服务工作职责,建立科学、规范、明确、具体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组织完备、指挥顺畅、运转有序、反应灵活的纳税服务长效工作机制,推进纳税服务科学化、专业化进程;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厅、市局外网、税务短信平台建设,整合服务资源,加强纳税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手段;三是依照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设施,统一办税服务厅的规划建设、为纳税人创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整洁美观、宽敞明亮、优雅大方、温馨舒适的一流办税环境,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提供人性化服务;四是组织“最佳办税服务厅”评选活动,认真开展争创“最佳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厅服务明星”和“办税服务标兵”等活动,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五是以落实“两个减负”为关键点,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负担,实现纳税成本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