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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

时间:2023-08-10 17:26: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

第1篇

一、培训目标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广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二、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对象:加油站员工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管理人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餐厅、超市员工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服务区。对象:全体员工

6.八月: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防雷击应急预案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7.十月:“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8.十一月:冬季锅炉技能及防火培训。对象:锅炉工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六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所辖区域内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和颁发安全资格证书。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发证的有关人员不得和。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二)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省市及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年*区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伤亡人数控制在区委、区府及市建委的考核指标内;创出一批省、市、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二、主要工作措施

1、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市建委制定的《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分解落实,继续与各建筑业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目标。重点督促企业按照责任制指导意见要求,与企业内部管理部门及项目部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责任并定期考核,使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同时,进一步完善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监管中对企业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把对企业责任落实的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对企业实施质量安全分类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并逐步与市场准入、招投标挂钩。

2、建章立制,注重实效。一是研究制定《关于切实加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突出监管重点,完善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二是严格两项许可制度,加强动态监管。制定两项许可日常考核管理办法,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行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及专职安全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三是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及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四是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对大跨度承重支模架、深基坑等项目全面实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加强对大型起重机械的监管,在对起重机械安装、验收、检测、登记等监管工作方面力求有所突破。五是根据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自觉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修订《*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化工地评选办法》,把创优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努力促进企业整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六是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研究制定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条件。七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企业和三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3、抓住薄弱环节,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在巩固前几年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重点开展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大型起重机械(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并组织演练;重点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管理能力。

4、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在继续开展学习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培训工作:一是强化对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培训,督促施工企业通过放映录像、讲课、发放安全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农民工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基本知识方面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开展对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监理等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且培训情况与考核挂钩。三是继续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四是定期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实施计划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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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领导

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四条 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六条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第二十条 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的情况;

(五)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的有关人员不得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

第二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的,应当视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其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三)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第5篇

一、课程背景和教学目标

高职院校道路与桥梁专业开设安全管理这门课程,其宗旨是为培养这些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掌握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为其将来毕业走向中直、省直等大中型公路施工企业中的测量、试验、施工、检测等岗位一线工作,并在工作岗位上科学而有效地组织和使用人力、物力等各种资源,正确而全面地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手段,对物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控制,预防事故发生,促进道路与桥梁工程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高职院校开设安全管理基础类课程时间已经不短,但其包括的内容对道路与桥梁专业针对性不强,尤其是在路桥施工方面遇到的安全管理问题具有其特殊性,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与管理理念双重保障才能做到安全施工与管理。作为高职院校道路与桥梁专业安全管理类课程,其教学目标是结合道路与桥梁的专业特色,结合工学结合的教育教学理念,运用案例教学方式方法搞好安全管理课程的教育教学活动,使高职学生能够真正理解、消化课堂所学到的施工安全管理知识,成为未来岗位工作一线安全管理+技能型的应用复合人才,在工程实践中有效预防和避免企业和自身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

二、教学主要内容

总学时为48学时,其中:理论26学时,案例分析22学时。第一部分讲授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计划2学时,采用理论授课形式。第二部分讲授安全生产管理法规与制度,计划10学时,采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授课形式,主讲:①安全生产法规;②安全生产责任制;③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第三部分讲授事故预防、控制及应急救援预案,计划8学时,采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授课形式,主讲:①安全技术对策;②安全教育对策;③安全管理对策;④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实例。第四部分讲授安全检查的基本知识,计划6学时,采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授课形式,主讲:①安全检查制度;②工程项目安全检查;③安全检查表及实例;④现场管理与急救。第五部分讲授事故调查与处理,计划10学时,采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授课形式,主讲:①事故调查的目的及意义;②事故调查的准备;③事故调查的基本步骤;④典型事故的现场勘查;⑤事故分析与处理;⑥事故调查报告。第六部分讲授劳动保护,计划8学时,采用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授课形式,主讲:①工伤保险;②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③职业病危害与防治。第七部分为复习及考核,计划4学时,主要形式为过程考核、实践考核及期末考试。综合以上《安全管理基础与法规》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不难看出,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使高职院校道路与桥梁专业学生能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结合教学目标,按照教学内容的需要,采用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分析、协作进而提高课程学习效果。相对于传统的以“灌输”为主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体现的是互动式、启发式的教学思想,把道路与桥梁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典型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让学生设身处地地去思考分析,加深对安全管理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为将来走向工作岗位树立正确的安全管理工作作风、成为安全管理+技能型的应用复合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安全管理基础与法规》课程案例教学行之有效。

三“、案例”教学设计与实践

《安全管理基础与法规》课程案例教学的主要环节按课前备课准备、课上导入以及动态评价,可以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教师始终是组织者和引导者,居于次要地位;而学生是参与者和思考者,是主要角色。论文接下来按照一个完整的教学流程来具体介绍这几个环节的实施安排和遵循原则。1.案例的选择、编写和设计。从《安全管理基础与法规》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理论出发,收集、筛选、编写、设计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案例,并保证其真实性或拟真性。为此应遵循以下标准与原则:①典型案例,选择和编写适合路桥建设工程中发生概率高的案例;②知识点涵盖,设计与章节内容相关度高的道路与桥梁施工安全管理与法规案例;③案例难易度,将案例改编为适合高职高专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④案例长短,满足教学学时要求和课堂教学时间分配。根据以上四条原则以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法规与制度第三次课安全生产法规为例,确定如下案例:“某城市环路立交桥工程,长1.5km,其中跨越主干道部分采用钢-混凝土组合梁结构,跨径47.6m,合同价1500万。鉴于吊装的单节钢梁重量大,又在城市主干道上施工,承建该工程的施工项目部为此制订了专项施工方案。”2.案例导入。《安全管理基础与法规》课程案例教学常用的导入方法有两种:陈诉法和问题法。所谓陈诉法,就是把案例一字不差的展示给学生,这种展示可以是PPT,也可以是视频,还可以是以学生朗读的方式。很显然,这样的方法优点是信息量大、内容详实。除视频案例相对生动以外,整体来看,陈述导入的办法比较沉闷。与之相对,问题导入法,就是结合案例分析问题,一步步将案例如同剥茧般展示给学生。这种方法一方面可以让学生带着问题思考,分析案例情境中的解决办法,与实际道路与桥梁工程相结合,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工程安全管理的相关问题。另一方面,问题导入法的一大优点是,基于同类案例通过问题来设定不同情景,激发学生主动思考,找出解决办法。3.案例导入问题的设置。最大限度发挥问题导入法的优势,首先要确定案例导入问题的设置标准,据此提出案例分析的分析问题。①有针对性,案例导入问题的设置既要与知识点环环相扣,又要具有针对施工安全管理与法规的启发意义;②突出章节重点,问题不能偏离章节教学的主要内容;③问题设定不易过难,提问语言不易过偏,更不要引起歧义;④问题长短以一句话为宜。根据以上四条原则,针对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法规与制度第三次课安全生产法规已选定案例为例,设定问题如:“该工程项目应当至少配备几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说明理由。”以上案例我们还可以通过变化问题的方式,扩充案例情景内容,用在讲授第六章劳动保护第二次课工伤保险时的案例:“某城市环路立交桥工程,长1.5km,其中……。若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组甲工人在施工期间忽发心脏病,即刻被工友送往医院,但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该事故可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吗?说明理由。”4.学生进行案例分析与分组讨论。全班学生分为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每名学生都要积极参与并发表自己的观点,在自己发言结束后,要认真听取他人的见解,汲取他人的新观点。小组讨论结束后形成统一的意见或认识,并指派代表向全班对案例作分析、阐述观点、作小结发言。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要及时组织、引导学生讨论,把握讨论方向,避免偏题。教师在讨论过程的始终都不能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以免对学生的独立思考造成干扰。当学生的观点不一致时,可展开讨论;当学生的分析判断有误时,教师可采取间接提问的方式,使学生意识到问题所在,加以修正。例如,在讲授第六章“劳动保护”第二次课“工伤保险”时,学生根据案例的具体实际情况展开充分的分析与讨论,甚至还可能是辩论。有的学生认为突发心脏病与劳动无关,是当事人个人身体的问题;而有的同学则认为应当算作工伤,因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5.案例点评和知识点总结。这一环节是对案例导入、问答互动环节、学生案例分析与分组讨论环节以及专业知识的经验性总结和归纳。案例分析、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总结本次讨论。总结理清案例讨论的思路、讨论的重点难点和主要问题,达到熟练应用道路与桥梁工程安全管理及法规解决工程实践问题的目的。教师对学生的表现应及时进行评定和考核,完善对这门课的学生成绩评定方式,在平时成绩过程管理与考核中重点加以体现、记录在案。采用这种平时成绩实行动态管理和过程考核,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度、法规知识点和安全管理基础知识点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四、案例教学评价

《安全管理基础与法规》课程案例教学,是教学双方所作努力的集中体现,是一种互动式教学的探索过程,是需要师生相互配合才能予以完成的,因此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都很高。为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中应当侧重启发式互动案例分析,引导学生积极进行独立思考,彻底改变过去课堂上死啃书本的传统方式,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计算机辅助教学,加大道路与桥梁工程实践真实案例情境容量,提高学生掌握道路与桥梁工程安全管理与法规知识的应用能力。

作者:王光远 单位: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6篇

关键词: 管理科学专业;生产运作管理;课程建设;教学方法

基金项目: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13年度课程建设项目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管理科学专业培养具备必要的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具有扎实的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用先进的管理思想、方法、组织和技术以及数学和计算机模型对运作管理、组织管理和技术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决策和组织实施的高级专门人才。

生产运作是企业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企业管理各领域中,生产运作其涉及的面最广,牵涉的部门最多,是最复杂的领域,任何一个企业经营管理者都必须先了解企业生产运作的基本规律与特征,才能管理好一个企业。

《生产运作管理》是管理科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管理科学专业学生学习其他管理类专业课程的基础。世界各国大学里的管理学院/商学院都将本课程列为三大支柱性核心课程之一,由此可见本门课程在管理学科体系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必须重视《生产运作管理》课程的课程建设实践,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方法,以便达到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

2、教学内容

《生产运作管理》是一门内容广泛而庞杂的课程,因此对教学内容进行合理的规划,形成和实际紧密联系的知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作者根据本校管理科学专业的培养方案,考虑北京市经济建设的需要,结合自己的多年教学经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适当增加有关服务运作管理的内容;突出各种方法与模型的讲授,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分析和讨论各类典型生产运作管理系统的计划与最优控制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个适合管理科学专业教学需要的32课时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

表1《生产运作管理》课程教学内容

3、教学方法

目前《生产运作管理》课程的教学以教师以课堂讲授为主,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还采用了其他的教学方法。

(1)课堂讲授

教师课堂讲授是本科教学的主要方式,但是要讲得好、让学生喜欢也不容易,因为本科生没有企业工作经验,对许多概念或者术语都是陌生的,因此教师应该把基本的概念讲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达。

(2)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料

结合课程教学内容要求,作者在教学过程中辅之以大量的多媒体(照片、电影片断和视频资料等)资料来加深学生对生产管理认识和对知识点的掌握,例如组织学生观看企业生产车间、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物流、库存管理等方面的照片和视频,使学生对企业的生产运作过程和设施有初步的感性认识,了解国内外先进企业的生产运作管理经验,为本课程的深入学习打下基础。

(3)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教学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能激发学生学习理论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创造性思维。案例教学既可以增加学生的实践知识又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相应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案例教学目前已被许多高校的管理类专业教学所采用,但难点在于如何设计恰当的教学案例,为此作者根据生产运作课程理论教学内容大量收集、精心选择了典型的生产运作案例供本课程教学使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4)实验教学

生产运作管理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这决定了实验教学环节的地位与重要性。为了强化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在这门课讲授的过程中通过引入WITNESS仿真实验教学来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由于WITNESS软件为生产系统中各种类型的资源设计了相应的可视化元素,可以实时地显示出建模的可视化效果,逼真形象地模拟实际生产系统,使得在教学中的许多生产系统设计和方案选择的过程更加简洁易懂,学生可以更加方便的了解生产系统设计的问题所在,以及应该如何解决出现的问题。同时可视化建模方式可以激起同学的学习积极性,窗口式设计又使同学极易上手,所以,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自觉的就能体会到生产运作管理的相关理念。

因此在《生产运作管理》课程教学中利用WITNESS 软件进行实验教学,有利于学生理解当前的建模工作和实际生产系统的运作规律,提高学习理论知识的兴趣,可以提高学生的动手设计和规划生产系统的能力。

为了使实验教学能够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作者设计并完善了符合管理科学专业培养要求的WITNESS仿真实验项目以及相应的8个学时的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供教学使用。

4、作业与考试

作业与考试是检验学习效果的方式, 为了提高学习效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作者对学生作业,认真批改,并给出每次作业的成绩,成绩满分为10分,一般很少能够获得满分,这样可以激励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学生反映学习的效果非常好,他们都说这门课程学习收获很多。

本科的《生产运作管理》课程考试要更多体现检验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因此需要考察一些基本概念与理论。考试的内容可以包括概念(比如判断题、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或小案例分析等几个方面。

5、结束语

通过以上各个方面的建设,使得《生产运作管理》课程更加贴近管理科学专业的需要,学生增加了对课程的兴趣,学到的理论能够有效的联系实际,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满足社会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

参考文献

[1]陈志祥.本科层次生产管理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5.5:62-66.

第7篇

良好的农业规范(GAP)是烟草安全的重要保障,其可通过多种规范控制烟草生产过程,保证烟草质量,也避免外界环境遭受再度污染。

1 烟草农业规范推广的内容分析

1.1 制作烟草GAP文件

烟草GAP文件的制作,一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要求来制定,还要与烟草生产相关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谐一致。二要以原有的制度为基础,严格要求烟草原料的安全性,保证原料的质量。三要在基础的工作条件上,对员工健康、产品安全、产品质量和环境资源进行严格监督,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管理企业秩序,还要对生产者以及烟农的生产消费记录进行审查,并按标准规程进行管理。

1.2 宣传动员、教育引导烟农

可使用公益广告及图片、公众标语和实物实事向烟农和社会公众推广良好农业规范文件、基本知识,不但能调动群众积极性,还能发挥教育作用。应对GAP推广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提高其宣传水平,在宣传过程中,宣传人员应将GAP的基本宗旨、基本原则以及基本要求牢记在心,向烟农反复强调GAP的重要性、介绍GAP的依据准则以及标准行为。

1.3 组建强有力工作团队、加强组织领导

烟草良好农业规范与生活实际息息相关,还关系着其他的科技开发项目和高质量烟草的开发和使用。这几年,中国烟草总公司已经将烟草良好农业规范的推广和应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并逐步取代以往烟草生产管理的模式,鉴于此,我们应当组建强有力的工作团队、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和实施。

1.4 其他方面

烟草的生产环节至关重要,经过风险预测、相对检查、执行情况检验和生产痕迹管理之后再进入到生产环节,大大减少了烟草生产的风险性。烟技人员在生产、储存等各个环节都应帮助烟农户完成任务,并进行全程记录,以防失误;市级县级的烟草公司可提前对生产进行风险预测,空气指数、水和土壤的酸碱度检测达标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在检测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烟草的安全和质量进行检测,并做好实时监督和记录。

2 烟草农业规范的推广策略

2.1 转变烟农思想理念

烟草农业规范推广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广大烟农的想法,由于烟农学业水平不同、个人修养素质也有很大差异,再加之长时间的不同生活习惯,使得他们更加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烟草GAP的推广及应用,难以实现持续发展。如:他们在种田耕地、农地生产、收割烘干、分捆交售等过程中都有自己的行为习惯,喷洒农药时防范意识薄弱,经常乱丢塑料垃圾等,由此,难以保障土地及自身的安全性,也达不到GAP的要求。鉴于此,可对以上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宣传基本知识。借助发传单和安全通知书、公共标语、电视台进行报道宣传,组织讲座警示或举行现场告诫会,还可安排宣传人员亲自登门拜访传授等多种途径,加深广大烟农对GAP的理解,为GAP的推广奠定良好基础。二是整理出通俗易懂的标准操作规程(SOP)。这与烟农是否有兴趣、是否能明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有的烟农文化学历低,理解能力也不强,制定通俗易懂的标准操作流程,可使广大烟农更容易理解、学习。

2.2 加强病虫害控制

在以往烟草的生产中,为了降低成本,人们都是用农药来防虫害。但威胁到了烟草的安全性,违背了烟草GAP的宗旨理念。也有一些烟草公司对农药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采用生物防治等措施来种植烟草,向烟农推广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不错的成果,避免了病虫害对烟叶造成的伤害。

2.3 做好烟叶生产过程记录

要弥补过去烟草生产无记录的不足,重视烟草生产的可追溯性。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据作物种类划分土地,给予每块地一个临时编号,在图纸画出土地种植分部。按照买种子、种苗,幼苗管理、移植,收割烟草的基本生产过程,进行流程追溯。二是每年检查烟农记录状况,进行检查评分处理,优奖劣罚。

2.4 加强非烟物质控制

非烟物质控制是卷烟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评估标准之一。非烟物质中的杂物是评估标准的重要指标,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由于中国烟草生产分布在各个地区,烟农文化水平差异很大,对烟草GAP文件的理解也会不同,安全认识水平不同,少数烟农对烟叶质量要求不严格,缺乏责任感。在烟叶加工过程中,对非烟物质的控制过松,影响了烟叶的质量与安全。要彻底清除杂草、塑料类物质,严禁麻质绳、纤维物质等各种致肺炎物质出现,坚决不允许闲杂人等污染烟叶成品。在GAP推广过程中,严加把好重要的五关(种植、购买、放置、运输、复烤),制定标准的工作流程,建立非烟物质控制体系,以达到预期生产目标。此外,还要进行严格的卫生监督,不仅要监督烟叶成品,还要监督设备的卫生状况。通过以上措施,加强非烟物质控制。

第8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精细化管理是企业从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化管理转变的一条重要途径,是企业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深化管理、内部挖潜、堵塞漏洞等措施,实现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利润,进而达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求。因此,实施精细化管理不仅是企业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同时也是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极大,然而,由于供电企业的特点及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电力生产中存在着许多不安全因素。为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适应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打造管理优势,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变粗放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实现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首先就是要落实管理责任,让每一个层面切实做到“有责、知责、履责、尽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职责,结合实际,制定明晰、可操作性强的到位标准,将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化,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分级考核、奖励和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工会依法监督的作用,构建良好的责任意识,将责任贯穿于生产活动全过程,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传递到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即决策层要加强领导,从严要求;管理层要到岗到位,精细管理;执行层要做到精确操作,一丝不苟。

2强化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支持,是提高职工素质、减少违章现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有效措施。教育培训工作以安全为基础,以现场技能培训为重点,努力将职工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的战斗力、生产力。

(1)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坚持理论教育、现场教育相结合,抓好安全规程、现场安全技术和典型的事故案例的学习培训,使生产一线职工人人熟记安全知识,精通安全技术,做到准确判别和预测现场安全隐患,提高自我防护和互保能力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载体,生产班组利用班前会、安全学习日时间,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案例”、“每月一考评”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规程》考试,努力提高了广大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安全责任意识。

(2)加强生产岗位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考核标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新进青年人才的成长,完善并优化“师带徒”制度,定期考核,保证质量。利用技术讲课、技术比武、技能操作竞赛等活动加强对职工的业务培训,尤其是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监护人的培训。要求所有生产人员紧跟现场、紧盯设备,做到常规设备会操作,异常现象会判断、发生故障会处理。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管理及操作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要加大专业培训力度,结合不同专业、不同工种和不同岗位的特点,有侧重点地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要有特色,要丰富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力求培训方式形象生动,效果显著。安全教育培训要增强实效性,培训不仅要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更要深谙各种生产工艺、施工方法、不同施工作业的危险点及不安全因素。

3建立健全各项标准、规程

标准化是企业实施各项专业管理的基础,供电企业只有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综合运用标准化的方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和规程,以及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规范各项安全管理程序,规范生产行为,统一安全管理思路、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安全管理标准明确、安全工作标准准确、安全操作规程精确,真正形成日常管理有章可循,现场作业有规可从,奖惩考核有据可依的格局,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创造良好的基础,给安全生产一个强有力的支柱,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管理环境和高效的运转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1)法律法规的识别及获取。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要建立健全识别、获取的标准,明确主管部门、获取渠道及方式,动态识别、获取、更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标准规范,并建立数据库,以便于随时查询、学习、索取。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标准规范的适用条款转化为企业的制度、标准,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依法治企。

(2)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以标准化为手段,运用“简化、统一、协调、优化”的标准化思想,以业务为核心,流程为主线,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为指引,充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式,梳理安全生产业务流程,明确流程节点的“5W2H”管理要求,有效建立业务与岗位、风险、技术标准及指标的关联关系,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具体条款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具体要求转化成清晰、易于执行的工作步骤,形成指导员工工作的标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统一、规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3)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安全生产的主体,班组安全是企业安全的基石。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要求切实得到有效执行,必须加强和推动班组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全面梳理现场作业,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并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作业步骤,明确作业流程,对涉及操作业务的作业人员进行标准作业提供正确指导的操作规范,做到“科学、简单、实用”,既减轻员工负担,又让基层员工“按规矩干活”,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和工作质量。

(4)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依托信息平台,将业务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使各项业务管理更加实用、简便,提高工作效率;应用移动作业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固化作业操作规范,实现现场作业全过程管控,逐步使各项工作实现“规范、高效”。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环,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对各项标准、规程的实施进行检查,严格监督和控制生产过程每个细节,及时查堵漏洞,及时发现并消除所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作业人员在长期同一种工作环境中,往往会产生松懈麻痹思想,犯经验主义和投机取巧的错误,用自制条款代替安全规程、用简化程序代替作业标准、用野蛮作业代替科学施工、用盲目指挥代替正确命令,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安全监督加以解决。供电企业安监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及时发现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管理漏洞。要主动与各生产单位沟通信息,及时向他们通报上级安全管理的要求、职工奖罚处理、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等情况,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事故调查和处理中,安监部门要充分听取事故单位的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对事故原因和责任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以免因事故原因分析不当或对有关责任人处理不当,而对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安全监督的权威性造成影响。

5完善绩效考核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行之有效的办法。安全考核的范围要齐全,从管理层、执行层到作业层,从上到下,无一遗漏;安全考核内容要全面,从生产系统、外部环境到精神状态,包括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安全考核指标要量化,考核指标具体,奖惩有依有据;安全考核措施要严格,重奖重罚,奖惩分明;安全考核原则要坚定,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实现安全事故“零指标”控制。安全考核要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工作入手,认真落实省公司、市局、县局到员工个体的四级安全责任考核,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牵引作用,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各级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到实处。

6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管理精细化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文化。安全精细化管理的文化内涵在于实行刚性的制度,规范人的行为,强化责任的落实,以形成优良的安全执行文化。安全文化建设要结合企业实际,统一规划,循序渐进,充分考虑自身内部的和外部的文化特征,引导全体员工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实现在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通过全员参与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进步。企业应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安全承诺,企业领导者要做出表率,各级管理者应对安全承诺的实施起到示范和推进作用,形成标准化、程序化、精细化的工作方法,层层推进,步步为营,利用一切的宣传和教育形式传播安全文化,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建设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达到启发人、教育人、约束人的目的。要向员工灌输精细化的意识,从思想源头培育员工追求精细化的安全文化氛围。通过持续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逐步改进员工的心智模式,转变员工重视安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并通过安全绩效,激励员工安全行为,遵守行为规范,自主学习与改进,潜移默化,使精细化成为企业全体成员的自觉行为。

7客观安全评价与持续改进

需要客观真实的安全评价为安全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和条件。要对生产过程中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的主要条件进行有效识别;要对危险程度和危险级别进行定性化和定量化评价,更要提出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主要条件的合理可行的最佳技术、措施和方案,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安全事故演练,通过事故模拟,分析生产运行现状。按照“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并使之有效运行,通过评价,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采取纠正措施,不断完善,做到循环递进,螺旋上升,最终形成持续改进、不断创新的安全精细化管理机制,达到最佳安全效果。

作者:靳斌 戴劲松 单位:贵阳供电局

第9篇

为深刻吸取我县“3·28”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贯彻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和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请相关部门、各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一)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关系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督促全县各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防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和责任目标监督机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企业,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二、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寻求安全生产治本之策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和“三类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凡是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在我县从事建筑活动;凡是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三类人员”,一律不得在相应岗位上任职。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企业,对安全生产隐患不重视、不整改、不落实的企业,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坚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这些企业的有关从业人员坚决吊销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严格实行专业岗位、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特种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上岗前的操作技能培训、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培训。进一步抓好施工现场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基本知识的教育,努力提高其素质和自救防护能力。

(三)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保证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制度。为了进一步增强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工程项目申办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局要严格审查建筑施工单位交纳保证金、保险费的情况。对于不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保险费的工程,一律不予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事故发生,做到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实施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强化监管,努力提高政府监管能力

(一)改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方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改变单一的监督检查方式,在监督检查工程实体安全的同时,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的督促落实工作,加大对发生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企业、项目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企业,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事故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存在较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也必须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突出重点,严防死守,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一)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的专项治理。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着力做好重点部位、区域的安全防护,规范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杜绝违章违规和冒险作业。加强对企业防护措施和作业行为的日常检查,发现防护不到位或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以及违章违规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消除事故隐患。

第10篇

1.1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企业应向全体干部职工作出书面的安全承诺。明确各级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将安全工作作为生产活动中的首要任务来抓,不断树立表率作用,强化和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加大投入,推进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1.2将安全标准化的理念灌输到每位职工心中。企业编制、印发《安全标准化手册》,内容包括员工的基本要求、安全标准化规范的基本知识以及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的应急救援措施等,人手一册,并在班前、班后会上由班组长组织进行学习和考核。

1.3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规范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将其作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2]。为使安全教育计划能够切中职工教育培训的薄弱环节,企业应对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基础知识、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的学习进行合理安排。

1.4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企业领导承包制度。企业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应由总经理、生产经理、安监处长、总工程师等人员分别进行承包,现场悬挂承包责任牌。承包领导每月至少1次到承包装置所在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内容可包括进行安全检查,调查、解决班组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参加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隐患整改,组织开展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演练等。

1.5班组隐患查改活动成为日常班组安全建设的重要内容[3]。进一步规范班组隐患日查制度,通过不同目的和要求的安全检查表,实现对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控和隐患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和生产实际,班组长合理安排问题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逐步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实现装置的长周期安全、平稳运行。

1.6建设风险管理体系,细化对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要求。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公司对生产工序的所有装置、全部作业过程、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重大风险和不可接受风险。通过对各班组职工进行培训,使其明确本班组工作范围内存在的所有风险、主要风险以及这些风险的控制措施,通过在日常操作、检维修作业中对这些措施的落实和持续改进实现作业过程的安全生产。

2、结合企业实际,适时组织丰富多彩的安全活动

2.1每年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大量寓教于乐、效果良好的安全文化活动。企业通过开展“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搭建起安全文化建设的主框架。在青工中组织“安全发展、预防为主、青年当先”的主题安全宣誓签名活动,增强青年干部职工安全自保联保意识;举办安全培训活动,讲解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为巩固应急预案学习效果,联合多部门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2开展“安全知识问答到班组”活动。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的前提下,安全员到各班组组织现场知识问答,通过提问与职工日常安全操作息息相关的问题,强化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掌握能力,提高其踊跃参与安全生产活动的积极性。

2.3各班组设置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墙。职工将自己对安全管理的理解浓缩为一句话或一幅漫画,张贴在安全文化建设墙上,借以互相交流对安全管理的见解,并在此基础上发掘安全文化的内涵及外延。

3、开展岗位安全达标活动,促进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上水平

按照开展岗位安全达标活动的有关要求,选取一至两个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为试点,完善班组硬件设施,班组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化工安全生产禁令、主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巡检制度、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全部制作牌板上墙,对现场的安全告知、职业卫生告知、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完善和补充,制作立体式的巡检路线图和质量点控制图。设置安全宣誓牌板,将每位员工的安全誓言及照片张贴在牌板上,上岗前,每位员工在自己的照片和誓言面前进行庄严的岗前宣誓,本着对企业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的态度开始一天的工作。通过开展岗位达标活动,岗位操作及交接班程序更加规范,大大减少误操作导致的事故的发生率,丰富班组安全建设内容,有力改善班组安全生产面貌。(本文来自于《华章》杂志。《华章》杂志简介详见.)

4、结束语

第11篇

心里有个梦 梦在家乡

穆海照没有和其他年轻人一样留在城市,而是选择回到农村发展,决心在家乡闯出一片天地,实现他一直以来的梦想。2008年,穆海照得知家乡正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便毅然返乡创业新建了12个蔬菜大棚,风风火火地搞起了设施蔬菜种植。心情激动的他只盼着早点能在地里长出“金元宝”、“银元宝”。

苦点累点不怕 哪里跌倒哪里站起来

穆海照怎么也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浇灭了他的致富梦。由于大棚的坍塌,错过了最佳种植时间,导致第一年就赔了不少钱。但他并没有认输,哪里跌倒哪里站起来,十年的磨砺让他显得异常的平静。从此,穆海照就没有闲过,学习农业知识,请教教师、专家,提高自身能力。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二年起他的蔬菜大棚就开始盈利了,每个大棚净赚1万元左右,穆海照感到新生活正在向他招手。

敢闯敢干 带富一方人

穆海照思维敏捷,经常想出一些新奇的点子。他想:现在养殖业都能工厂化发展了,为什么大棚蔬菜就不能工厂化呢?说干就干,他与当地村民实行股份合作经营,注册了商河县世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对社员实行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检测、统一档案管理,并注册了“十亩田”商标,带领乡亲们走上了一条致富之路。

一手忙生产 一手忙学习

穆海照虽然自身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但他却懂得学习的重要性,懂得技术的重要性。随着合作社规模的不断扩大,穆海照感觉到自己在生产管理和种植技术方面知识的缺乏。正当穆海照苦于无处学习时,山东省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开始了,他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报名参加了培训班。穆海照在创业模拟训练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经过培训不仅掌握了创业的基本知识,而且学习了企业管理的很多知识,这更增添了他创业的信心。农广校在培训后还进行进一步跟踪服务,解除了他的后顾之忧。

看准就干 转变思路谋发展

培训完没多长时间,穆海照就决定开拓黑木耳市场。东北黑木耳质量好,市场需求大,投入产出率高,他对黑木耳的发展前景非常看好,立即去黑龙江考察了东北黑木耳种植情况。在黑龙江考察半个多月,穆海照了解到发展黑木耳产业既是使锯末、秸秆、玉米芯等农业副产品变废为宝,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好项目,又是集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为一体的农业经济中的一项新兴产业、朝阳产业。

穆海照认为,家乡的气候资源、水资源等自然条件完全符合黑木耳的种植条件,发展黑木耳产业优势突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但是要发展这一产业还存在问题,难点就在于缺乏技术。于是他从黑龙江当地请了两名技术员,并与技术员实行股份制合作经营,充分调动了技术员的积极性。2012年上半年,穆海照试验种植了8亩地的黑木耳。通过精心管理,他种植的黑木耳喜获丰收,取得了亩收入1万多元的纯利润。

“闯将”腾飞 开创自己一片天

通过试验示范,周围的群众也开始看好这一产业,都准备种植黑木耳。2012年下半年,当地群众预定黑木耳栽培袋150多万个。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穆海照花100多万元从东北购进大型黑木耳生产线一套,建设了车间660平方米、工作室12间220平方米、无菌接菌室以及无菌操作平台,成立了济南鲁泉世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通过不懈努力,穆海照开创了自己的一片新天地。

现在,穆海照经营的公司已是一家集蔬菜生产和黑木耳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示范、推广、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生产企业。企业技术力量雄厚,有员工15名,其中蔬菜、黑木耳科研人员3名、管理人员5名、技术人员7名。公司注册、经营的“十亩田”牌农产品是当地颇受欢迎的品牌,主导产品为东北黑木耳、彩椒、西红柿,黄瓜等产品,远销石家庄、德州、北京、济南等地。公司投资900多万元建立了蔬菜和黑木耳生产基地。为了提高蔬菜和黑木耳的产量和质量,基地严格按标准化进行生产管理,实行统一菌种、统一接种、统一农资、统一档案、统一检测、统一采收“六统一”服务,努力将基地打造成为济南黑木耳第一品牌、优质蔬菜生产基地。目前,公司基地初步建成了360亩的蔬菜生产基地、200亩的黑木耳生产基地,年产蔬菜120万斤、黑木耳20万斤,实现销售收入1271万元。在公司的带动下,商河县蔬菜、黑木耳生产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认证产品为纽带、基地建设为依托、农户参与为基础”、“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农业标准化发展格局。

第12篇

关键词:地勘行业;安全生产;思考

1 地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勘行业逐渐由传统的地质勘查向地质延伸业、油气工程、矿井服务工程、非开挖地下管道铺设、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市政工程等相关行业领域延伸;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形成了局、队、专业公司和项目部或钻机的四级管理,管理层次多,跨度大,指令长;工程项目分散,点多面广,遍布到全国大多数省份,有的已经走出国门;专业多,工种多,设备和机具种类多。这些都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份量和难度。

2 地勘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

近年来,地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等各项安全管理,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单位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单位几乎每年都会出现孔内、机械、交通、火灾和轻重伤事故,甚至出现责任死亡事故,给家庭、单位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影响。确实值得我们深思。除了以上所述行业特点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部分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欠帐较多,当前经济的强劲增长,又使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地勘单位由于历史欠帐较多,设备陈旧老化,高负荷运行、带病运转,埋下了安全隐患。

(2)一线在编人员逐渐减少,雇佣的大量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教育培训跟不上,生产技能和安全知识普遍不足,安全意识不强,自我防范能力和处置异常情况的能力不强;作业现场操作不规范,“三违现象”时常发生。

3 对新形势下地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思考

(1)将基层班组和生产岗位作为安全工作的重心。安全生产的目的是确保生产现场和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人、物和环境所引起的各种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这是我们开展安全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工作的重心。

首先要从培训为抓手,切实加强一线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生产安全技术素质。对于基层班组和各生产岗位一线职工要重点加强两个方面知识的培训:一是安全生产知识:专业基本知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二是劳动防护知识:危险源及事故防范应急措施、防护用品(用具、设施)使用等。培训要规范化,做到有教材、有评价,有记录。“安全生产年”、“安康杯”、“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各种安全活动要在基层班组和生产岗位上开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强化安全意识。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安全制度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需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级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岗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建立安全生产目标奖惩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任何人对安全工作都不敢懈怠的溜之强压态势。

(3)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制定部门和岗位安全工作制度,形成横到边,竖到底,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强化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避免管理脱节。尤其是专业公司一级,要行使一级管理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所属各工程项目部(钻机)进行全面管理。队级管理的一条主要职能就是要专业公司行使对专业公司的监督管理。改变过去队安全部门直接管理项目部的被动局面。

(4)要加强危险源管理,以危险源管理为主线,贯穿到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中心工作。危险源的识别要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对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关键工序、工地地址、工地内平面布局、建筑物构造、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装置、有害作业部位、各项制度、生活设施等进行辩识,并对项目的过程特点、地域特点、环境特点、季节特点等有针对性的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并通过风险评价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将主要危险源和风险防控措施汇总成册,发至各有关施工和管理单位与部门,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实施和监控。并通过在管理上所采取各种安全活动和措施,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危险源管理要覆盖整个安全管理过程中,作为我们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责任制度等各项工作的依据。

此外,要继续深化地勘、地勘延伸业、建筑业和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高危行业、冬夏两季“四防”的安全预防与隐患整治,对重大危险部位要有安全管理方案并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保证施工现场的各类防护到位。

4 着力加强安全管理创新,提高工作效能

4.1 必须创新地勘安全管理工作,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

一是要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时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制度要随着发展方式的变化而变化,保持管理制度的连续性,注重管理制度落实的效果。二是要根据单位自身发展实际,积极寻找安全管理新思路,实现管理模式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宣教模式的创新,多举办一些职工喜闻乐见的寓教于乐的活动,多与广大员工形成互动,让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易于接受深刻接受。

4.2 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施工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生产组合体,人机环工法等生产要素齐全,专业多、工序多、岗位多、平行交叉作业频繁。为了使生产活动保持高度的统一和协调一致,通过制定和执行规范化的标准,使各个生产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以保证生产有条不紊地进行。

4.3 要持续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针对我们当前体系运行“两张皮”的现象,需要重点解决几个问题:第一是完善体系文件,将现有和将来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纳入体系的三级作业文件,有些只需按标准要求作进一步规范或转换,形成体系文件和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体化。第二是突出领导作用,形成全员、全层次、全过程贯标网络。第三是加深对标准的理解,避免人为地将标准要求与现行的许多成功的管理活动格格不入,如单位年度工作会议或年度安全生产会议实际上就是标准中的管理评审,安全检查类似于体系中的内部审核,只是在程序上按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细化,从而真正将标准要求融入到我们实际管理工作中去,促进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