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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风险点

时间:2023-08-10 17:25: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收征管风险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税收征管风险点

第1篇

        三是风险基金计提得不到认可问题。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防范期货市场的风险,增强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期货公司可以按手续费收入的5%计提风险准备金,专用于弥补风险损失。然而税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期货公司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能作为费用在税前扣除,仍应纳入征税范围。照此办理,不仅增加了期货公司的经营成本,更为严重的是,对本已不足的风险准备金计提所得税,进一步削弱了期货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增添了压力。

        四是地方税制的差异导致对期货公司的重复计税问题。税制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深入进行。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税制改革进展有别,步调不一,各种特区和特殊税制存在着较大的地区差异。有的地区完成了国税和地税的分离,有的则仍然实行统一征税,有的甚至还实行包税制。地区税制的实际差异导致了期货公司及其各地营业部的纳税困惑。有的地区对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总额进行全额征税,存在着交易所和期货公司重复征税的不合理现象;地区税制的差异也导致期货公司营业部之间纳税成本不一,如果地区税制协调不好,同样也会存在营业部和公司重复纳税的问题。

        总之,由于我国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政策尚未完善,对期货业的税收征管存在着诸多不公平、不合理等问题,加大了期货业的税收负担,没有很好地对新兴的期货市场起到扶持、保护和促进作用。鉴于此,完善期货市场的税收征管政策,已经成为期货业久已盼望的心愿和共识。

        完善现行期货公司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已经明确提出要进行税制改革。《意见》不仅承续了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这一精神,而且对“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改革还作了具体部署。学习和领会《意见》精神,针对现行期货市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完善建议:

        首先,期货业应享受与金融业相同的税收待遇。期货业能否被列为金融业的争论已因《意见》的公布实施而得以根本解决。《意见》中已明确将期货公司定性为现代金融企业,并要求严格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强管理,把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据此,税收征管应贯彻执行《意见》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将期货公司与金融业列入同类,享受同等的税收征管待遇。

        其次,公平合理地确定期货公司营业税基数。如前所述,期货公司营业收入中包括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这部分手续费并不为期货公司所有,并非真正为期货公司的经营所得。换言之,期货公司的真正营业收入应该为扣除代收部分后的净收入,并应以此来计税。期货业应该比照金融保险业同等待遇,在按照规定向客户收取业务手续费时,以折扣(折让)方式收取的,可按折扣(折让)后实际收取的金额计入应税收入。故此,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应将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收取的这部分手续费加以扣除后,再计征期货公司的手续费,以真正体现税法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三,风险准备金应作为期货公司的税收成本据实扣除。期货市场是金融投资领域内的高风险市场之一。为有效抵御因市场不可预测的剧烈变动或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等原因所导致的债权损失,期货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是完全必要的,这也是国际期货市场普遍通行的惯例。与国际期货市场的标准和保证期货市场稳定的实际要求相比,目前期货公司的风险准备金的数额,普遍远远未能达到最低的准备限度,期货市场防范和化解风险普遍存在着较大的基金压力。鉴于此,税收征管应该与国际通行的规定接轨,明确期货公司所计提的风险基金不属于纳税所得,不再征取税收,切实贯彻执行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鼓励和扶持期货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扩大风险准备金数额,增强市场风险的抵御力。

        第四,统一税率标准和税收管辖范围。资本市场的一个显著特点,表现在它整体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必须具有统一性。统一性能够有效地破除地方经济保护主义,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有力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征管政策完善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期货行业的税率标准,从而为期货行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明确管辖范围(如期货公司的营业部,是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不具备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资格,不应该按现行制度在属地缴纳企业所得税),避免出现多头征税或重复征税现象。

第2篇

[关键词]信息管税;风险管理;《征管法》修订;专业化管理;税源一体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10.4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0)01-0075-05

[收稿日期]2009-11-02

[作者简介]董晓岩(1980-),男,河南安阳人,东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2009级博士研究生,就职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研究方向:财政学专业。

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的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已逐步将税收信息化的重点从数据处理转移到了数据应用方面,即通过数据分析提高纳税遵从度、改进纳税服务并提高税收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在2009年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要在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中大力推进信息管税的工作思路,正是适应世界税收管理发展趋势、符合我国税收征管实际而做出的重大决策。信息管税,就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健全税源管理体系,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①。从长远来看,信息管税是税收征管工作思路的重大变革,必将对税收征管的思想观念、制度机制、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等产生重大影响。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必然要求对现行的税收管理框架进行适应性调整,推进税收管理的创新。

一、创新税收管理理念

当前我国税收管理工作呈现出两个基本特点:一是税收管理可支配资源与税收管理的高标准要求之间的矛盾异常尖锐。简单地说,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着“一多一少”、“一高一低”两大矛盾,即纳税户多而税收管理员少、税收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造成税收管理疲于应付、浮于表面,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二是粗放化的税收管理方式阻碍了管理效能的提高和管理成本的降低。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基本上采用人海战术,依靠税收管理员“人盯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这种全面撒网、不分轻重的“牧羊式”管理方式对税源的控管缺乏针对性,致使管理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由此可见,当前一方面是税收管理资源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则是既有的管理资源没有得到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造成了税收管理的高成本和低效率。降低税收成本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原则,从古典学派的威廉・配第、亚当・斯密、约翰・穆勒、官房学派的尤斯蒂、社会政策学派的瓦格纳一直到现代财政学集大成者马斯格雷夫,尽管其表述方式各不相同,但其税收原则体系均无一例外地包含了降低税收成本的思想[1]。在这种情况下,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必须创新税收管理理念,突破传统税收管理思维的藩篱,积极探索和推行以税收风险管理为代表的科学有效的税收管理方式。

风险管理于20世纪30年代起源于美国,它是指各经济、社会单位在对其生产、生活中的风险进行识别、估测、评价的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的结果,以期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的安全保障的过程②。税收风险管理是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收领域的应用,通常是指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即税务机关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为目标,通过对税收风险的预测、识别和排序,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并通过合理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规避、防范或处置税收风险的过程。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强调优化配置有限的征管资源,充分发挥信息数据的作用,通过风险分析识别,定位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与风险类别等级相适应的应对策略,实施有针对性的风险控管。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应当针对不同纳税人制定不同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对策,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税收风险较大、管理最需要和最能增值的纳税人和领域。实施税收风险管理,要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建立包括战略规划、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处置、风险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等环节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平台[2]。其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

其中战略规划包括确立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使命、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风险识别即寻找风险点和风险源,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的指标体系,通过多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掌握、分析税源信息,从纳税人所处行业、企业规模、经营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识别其税收风险;风险排序即通过对不同纳税人风险严重程度的评估,对纳税人按风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风险处置即根据风险排序情况,对不同风险程度的纳税人分别采取宣传教育、纳税辅导、税务审计(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措施;同时,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实施情况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并据以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规划进行调整和优化,不断提高税收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创新税收管理制度

当前我国税收管理的制度框架以《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为主体,包括税收管理员制度、税务登记、纳税评估、发票管理等一系列具体管理制度。其中税收征管法自2001年修订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税收征管实践也出现了诸多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解决的热点、难点甚至盲点问题,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需要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推行信息管税战略,要对税收管理制度进行创新,而创新税收管理制度的立足点在于对税收征管法适时进行修订,重点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体现税收征管手段的规范化

重点是对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界定。近年来纳税评估在我国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但是纳税评估缺乏完整明确的法律依据,纳税评估本身方法不科学、程序不规范、结果处理随意性大,同时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的职责没有清晰定位,三者的关系没有科学理顺,导致实践中出现了“以评代查”、“以补代罚”等问题,不仅纳税人无法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而且加大了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因此,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一是要确立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健全纳税评估制度,统一规范纳税评估的方法、程序和结果处理,明确纳税评估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即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是管理也是服务。二是要科学定位纳税评估与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的职责,有两种处理方法:(1)将纳税评估限定于案头审核和税务约谈两个环节,强化税务约谈的刚性,摒弃实地评估,凡是经案头审核和税务约谈认为有疑点需要下户进行调查核实的,一律移交税务检查环节处理;(2)取消日常检查,将日常检查的职能并入纳税评估,强化纳税评估的职能。根据我国税收征管实践,笔者倾向于赞同第一种方法,即保留日常检查这个传统征管手段,同时取消纳税评估的实地核查环节,从而形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源监控格局。

(二)适应税收征管工作的信息化

重点是解决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问题。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迅猛发展,网上申报纳税方式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被纳税人普遍接受使用,但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规定“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这实际上否认了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给征纳双方都增加了成本。一方面,税务机关必须投入大量的资源用于储存纳税人各种纸质申报资料,另一方面,纳税人在电子申报成功后再另行报送纸质资料,额外增加了人力和物力支出。因此,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应对电子申报资料的法律效力问题进行明确,在从技术方面保证电子申报纳税的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的前提下,规定根据电子签名法或征纳双方认可的方式,使用电子化签名报送的各类电子申报资料具有与纸质资料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提高税收征管措施的操作性

重点是解决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的可操作性,建立完善的税务行政协助制度。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是信息管税的重点。在我国当前以纳税人自行申报为主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和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来源于税务机关内部的纳税人涉税信息,而对于与纳税人应税行为有关的第三方信息,尽管在现行征管法中也规定了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但此规定原则性较强,缺乏实际操作性,而且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缺失,导致税务机关缺少第三方实质配合,实践中获取第三方信息难度极大,直接影响到税源监控能力的提高。因此,在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中,应提高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第三方的税务行政协助义务,对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间、方式、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建立较为完善的税务行政协助制度。

(四)彰显税收征管执法的人性化

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适应,在税收征管执法中应突出以人为本,彰显人性化。重点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引入申报修正制度,即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后,在规定期限内发现申报有误的,应允许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补充申报。二是降低税收滞纳金负担,可以考虑对滞纳金设定一个上限,即滞纳金达到一定数额或者达到所欠税款一定的倍数时,不再加收滞纳金,解决现行征管法纳税人因滞纳金负担过重而采取软抗税、税务机关清缴滞纳金难度大的问题。三是要明确区分逃税、漏税,降低处罚标准[3]。对于客观存在的纳税人非主观故意造成的未缴少缴税款的行为,界定为漏税,明确划分其与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界限,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同时,对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应适当降低处罚标准,一方面有利于减轻纳税人负担、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另一方面可以适当限制税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同时还可以解决现行征管法中“五倍处罚上限”的规定形同虚设的问题。

三、创新税收管理方式

我国现行“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形成于2003年,较原来的30字征管模式增加了“强化管理”的要求,强调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凸显税源管理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4]。作为强化税源管理的载体,2005年我国开始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通过对以往税收征管模式的扬弃,批判地吸收了传统的“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于一身、上门收税”的专管员管户制度的优点,着力解决30字征管模式下全面以管事替代管户带来的税源管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从实施效果来看,总体上说,税收管理员制度并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目标:一是“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纳税户数量急剧增加,同时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经营方式创新、以金融创新为代表的经营业务创新和以母子公司、总分机构、连锁经营、总部经济为代表的企业组织形式创新等新兴经济活动层出不穷,给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仅靠税收管理员传统的单一管户制度已不堪重负。二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在继承专管员管户制度优点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其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的弊端,不利于从制度上预防腐败和保护干部。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设定了双人上岗、定期轮换等条款,同时明确规定“税收管理员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税务稽查、审批减免缓抵退税和违章处罚等工作”,但实践中在税务系统简并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的过程中,很多涉税事项的审批实际上完全依赖税收管理员的初审意见,后续的审批环节基本上流于形式,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税源管理中存在较大的利用职权进行寻租、谋取个人私利的操作空间。因此,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必须对税收征管模式进行完善,创新税收管理方式,提高税收管理的效能。

(一)针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应创新税收管理员管户方式,积极推行以专业化管理为主的分类管理

从经济学上讲,专业化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也是提高生产效率的必然要求。亚当.斯密对专业化分工的研究是与效率紧密联系的,他认为分工的效果有三:一是增进了劳动者的熟练程度;二是节省了变更工作所需的时间;三是促进了机械的发明③。运用到税收上,专业化管理就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管理特点和管理要求进行分类,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探索实施以分行业、分规模和分职责管理为重点的税源分类管理,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在专业化管理的条件下,每个管理员都能专注于某一类纳税人的管理,从而能够更细致、更深入的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更加全面的信息,提高管理的效率。在专业化管理的方式上,可以分行业或分规模管理,即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地区界限,按照行业系统或经营规模,设置税收专业管理岗位,明确税收管理员进行税收管理;也可以是分职责管理,即按照税收管理的不同事项,划分税收专业管理职责进行税收管理。在管理机构设置上,可以适当参考美国税务机构的设置方式(见图2),其执法与服务部门由小企业局、大中型企业局、工资和投资收益局、政府和免税组织局以及犯罪调查局组成,其中前四个业务局按照服务对象(纳税人类型或规模)负责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犯罪调查局专门负责调查涉税违法案件,并与四个业务局保持密切合作。具体来说,应由以划片属地管理为基础设置机构改为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设置税源管理机构,如按规模设置重点税源管理局和一般税源管理局,在内部按职责设置户籍管理、纳税评估、催报催缴等专业化管理岗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对不同机构和岗位根据其管理难易程度、要求高低等特点配备适合的税收管理员进行管理,同时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

(二)针对税收管理员权限过于集中的问题,应着力完善税收管理员的监督制约机制

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制度办法。规范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规程,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批责任制,上一环节对下一环节负责,处于流程某环节的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由后续部门和人员监督考核,打造“无缝式”业务运营机制,合理界定申请、审批、检查各环节的责权,建立责任追究考核制度。二是事前风险预警。围绕税收执法权中的廉政风险,按照不同的涉税审批类别查找全局的执法风险点,根据自由裁量权大小、易造成危害程度等风险因素,把查找出的执法风险点划分成若干个风险等级,按照“高风险岗位,高等级防范,高标准要求”的原则,对各岗位的执法风险采取动态跟踪预警管理,对风险系数高的岗位进行重点监控,实行执法风险管理和岗位预警,提高内控机制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三是事后监督检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对各种执法不规范行为,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创新税收管理手段

信息管税的主线是强化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应用。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应当依托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手段进行创新:

(一)应用信息技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是税收征管的初始环节,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是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当前税务登记管理环节的瓶颈就是信息共享问题,要以推进信息共享和应用为重点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一是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通过国、地税部门间信息传递,实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一地一次一证两章”,即纳税人在国税或地税一方可以一次性办结包含国税、地税两个部门印章的一张税务登记证。二是推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充分采集和应用工商、质监、经济普查等部门的户籍信息,通过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发现漏征漏管户。三是加强税务登记环节的制约。如通过税务系统内部共享非正常户信息,可以防止欠税走逃的非正常户法定代表人在异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通过利用公安部门的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可以核对税务登记法人身份信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件从事涉税违法活动。

(二)应用信息技术加强普通发票管理

近年来,税务系统通过推行防伪税控系统,建立比对认证机制,基本上堵塞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漏洞,相对而言,在普通发票管理方面形成了税收管理上的真空,少数不法分子有票不开、虚开代开、大头小尾、不按规定开票、制售假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严重扰乱了税收管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可以部分归结为消费者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索取和使用发票的观念不强、企业逐笔开具发票的制度要求难以落到实处,但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现实中仍然存在大量手工发票,税务机关及时准确地获取开票信息难度很大,致使发票验旧售新流于形式,发票查询和票表比对工作无法开展,没有形成普通发票管理的“闭环”,从而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实践证明,“以票控税”这种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存在严重弊端,但是在我国信用制度和支付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又不可能完全摒弃发票这种管理手段,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将“以票控税”的重心逐渐转移到“信息管税”上来,以推行包括网络发票和税控收款机在内的机器开票方式为突破,及时存储和收集开票信息,深入开展票表比对和发票查询,形成普通发票管理的“闭环”,从而有效遏制制售假发票、大头小尾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蔓延,同时税务部门也可从中获取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工作所需的基础数据。

(三)应用信息技术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目前纳税评估主要还是采用以税负率为主的指标分析方法,对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效益不同、技术先进程度不同的纳税人采用笼统的一个税负率指标显然是不科学的,容易变成以征收率征税。从纳税评估的资料来源来看,纳税评估工作所必须的庞大数据源不够完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也无法得到保证。在税务系统内部,由于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信息系统分块割据,数据不能统一共享,造成评估资源浪费。在税务系统外部,信息传递渠道不畅,许多必要的资料特别是有用的第三方信息不能及时获取。因此,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应当以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为突破口,应用信息技术创新纳税评估方法。浙江省国税局在这一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2007年以来,该局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通过典型调查,掌握行业税收与经济规律,利用相同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投入产出关系,根据企业的基本能源消耗、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费用等数据,搭建了186个产品(行业)的税源监控评估模型,据以计算企业的销售、存货以及其它涉税信息;同时开发应用了“行业税源动态分析监控系统”,使税源控管更具针对性,较好地解决了不同企业间的税收公平问题,在强化税源管理、降低涉税风险、实现税收公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5]。

五、创新税收管理机制

当前的税收管理机制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从横向来看,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相互脱节,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顺畅,没有实现有机的联动,严重阻碍了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二是从纵向来看,多头管理体制下“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管理任务下达体现出无序性、分散性和随意性,导致基层税务机关疲于应付、无所适从,降低了工作效率,加重了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的负担。实际上,当某个方面的管理要求得到强化而又没有顾及到基层管理资源的配置情况时,就会冲击其他管理事项的有序和有效,很多工作在基层就出现了明知做不到却不能不做、即无法为而不得不为之的局面,基层工作反映出缺乏计划性和协调性。因此,推行信息管税战略,应当创新税收管理机制,大力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

税源一体化管理,就是通过明确界定税收征管各层级、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部门之间横向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各层级之间纵向的任务分配机制,加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联动,逐步构建职责明确、信息共享、协调互动、统一高效的税源一体化管理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切实解决多头管理体制带来的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负担过重的问题。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重点是建立两个机制:

一是要建立横向的税收征管各环节、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包括:(1)各环节之间的联动机制。通过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确定疑点、指明方向;通过纳税评估引导纳税人税法遵从,为税务稽查提供稽查案源;通过税务稽查查处案件,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并向管理环节反馈查处结果;税源监控通过对分析、评估、稽查反映问题的汇总归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日常管理,从而形成各环节之间相互联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税源管理工作机制。(2)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应加强综合征管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发挥综合征管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协同开展税源管理工作。

二是要建立纵向的各层级税务机关之间的任务分配机制。上级税务机关对各部门拟下达的分税种税源管理工作任务,应区分轻重缓急,合并重复项目,进行综合平衡,逐步实现管理员工作任务下达和结果反馈渠道的统一。基层国税机关应对需要管理员下户进行调查、核查、检查的事项进行清理和整合,对上级部署和自行确定的税源管理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归并,综合考虑各个税种的管理要求,力求一次下户解决多个问题,避免涉税信息重复采集和税收管理员重复下户,提高税收管理的效能。

[注 释]

①宋兰《大力推进“信息管税”,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水平》,在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会议上的讲话,2009年6月24日。

②阎春宁《风险管理学》,上海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③亚当・斯密《国富论》,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9-11页。

④资料来源:2007年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参阅材料。

[参考文献]

[1]马国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管理[A].财政若干问题研究[C].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钱宝荣.税收管理创新研究[J].财经论丛,2008,(6):22-29.

[3]尹淑平.借鉴COSO风险管理理论提高我国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水平[J].税务研究,2008,(12):69-71.

[4]樊勇,赖先云.现行税收征管法中需要修订的若干问题[J].税务研究,2008,(10):65-66.

[5]黄琼.对税收管理创新的理性思考[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8,(2):35-37.

On Innovation of Tax Administration Based on the Strategy of Managing Tax wit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ong Xiaoyan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Dalian 116025,China)

第3篇

【关键词】杂多县;国税;税收征管;措施

杂多县国家税务局地处青藏高原腹地,隶属西部偏远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该地区所辖纳税人只有几家涉及民生领域的国有企业(水,电等)和金融企业,其余均为个体工商户,居民以藏族为主,原始的畜牧业和采挖虫草是当地牧民的主要经济来源,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经济环境十分脆弱,经济基础十分薄弱。2011年纷繁复杂的宏观经济势必会继续影响2012年,国税工作,面临难度大,任务重,随着2012年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大规模展开,又将为杂多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给国税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为保证县域经济稳定,各项事业稳定有序开展,今年杂多国税工作压力很大,可谓困难与机遇同在,风险与机会并存,今年必须对原来的征管方式方法进行调整,加强税收征管,目的在于实现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尽可能减少税收收入的“跑冒滴漏”,切实为今后的工作交上满意的答卷。

一、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作用

税收征管是指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依据税法、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税款征收过程进行的组织、管理、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随着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方式的多元化,纳税主体的多元化,税收征管重要性日渐突出。税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征管组织收入的重要手段,税收征管对象是纳税人,税收征管的目的表现为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进而达到组织收入的效果,加强税收征管,不断提高征收率,已经成为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手段。在当前宏观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财政收入必须坚持开源节流的原则,依法加强征管,就是要以税收信息化为依托,以税源监控为核心,管理与服务并重,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这样才能确保财政收入科学稳定增长,有效保证县域经济稳定繁荣。

二、税收征管的目标

1.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坚持完善科学执法机制,努力打造规范执法平台,塑造优质执法队伍,推进文明执法工作,自觉履行肩负起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自觉规范日常税收执法行为,自觉做到既文明执法又严格执法。

2.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

3.成本降低。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构建和谐收征纳关系既利于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保障国家财政收入,降低税制执行成本,提高税收行政效率。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以尽量少的征纳成本获得尽量多的税收。

4.社会满意。建立纳税服务体系,制定税收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其税收服务工作平台,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部门形象日益改善。

三、杂多国税当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在过去工作中,杂多县国家税务局在税收征管方面下大力气,组织收入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连续几年以10%的速度递增,但审视宏观经济状况,杂多县经济发展形势,国税干部队伍情况,不免有些忧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工作状况方面。税收政策变化较快,一线征管资源少,工作压力较大。杂多县国家税局税收管理员只有3人,但是固定管户有200多户,加上灾后重建一定程度上繁荣了本地经济,流动纳税人保守估计有400多户,税源监控环节薄弱,其中个体工商户较多,其点多,面广,税源零散分布,流动性强的特点造成了税收管理战线长,工作量大,加上杂多县国家税务局人力,时间有限,管理力度也有限。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税款流失,财政损失。

2.纳税申报方面。受利益驱使,纳税人往往不提供真实信息,提供虚假申报,诚信纳税意识淡薄,杂多县的纳税人多为个体,由于其规模较小,无力建账,更无力负担聘请财务人员的薪资,所以对这些纳税人一般采取定期定额税的“双定式”管理,其真实性较差,实际操作中能达到纳税人实际销售额的百分之六十就不错了,缺乏有效的验证申报合法性与真实性的稽核体系,对纳税人的虚假申报行为控管及纠正乏力。

3.队伍建设方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学历年轻人员较少,干部普遍计算机水平较差,基层服务力量力不从心,有于我县地处偏僻,条件艰苦,很难留住人才。普遍存在“优势资源向上走、大量工作在基层,管户责任找基层、骨干人员干行政”的现象,然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灾后重建工作的大规模开展,一大批高学历、高素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到来,跟加剧了这一矛盾。上述常规化的人员摆布方式,突出了人力资源的矛盾,也加剧了一线征管人员不足,加剧了征管工作的困难。

4.税源管理方面。管理理念更新较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税收征管不断面临新形势、呈现新特点,而一些管理理念却没能跟上这种趋势,迟后的理念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加大。当前,主要是管理理念欠缺,还停留“同质化管理”的阶段,有些税务干部在征管中习惯于“全面用力”、平等对待,不因纳税人的管理特点和风险等级而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没有进行科学整合管理力量,没有把人力、时间资源倾斜于风险评估、风险识别、风险应对。这种非“差异化管理模式”容易造成税源管理力量特别重点税源管理力量的欠缺。

四、强化税收征管的几点措施

杂多发展的新机遇,征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全体干部迎难而上,集思广益,为顺利完成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从以下方面完善税收征管工作:

1.运用科技服务税收征管。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高科技术进入寻常百姓家的生活,同样杂多县国家税务局也享受科技税收带来的便捷,通过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机制上堵塞征管的漏洞,减少税收流失,按区域,分行业建立电子管户台帐,详细记录管户信息,同时分类筛选,建立典型类别台帐,税收管理员随即登记,主管领导随即抽查,及时准确的掌握信息。加强管户电子清册管理,逐户发放个体工商户规范办税指南,及时催办督办,规范发票领购条件,综合考虑路段,商誉,房屋租金,从业人员,定期核定的发票代开额等因素,科学核定集贸市场定额,规范定额核定程序,明确达不到起征点标准。随着网络的普及也同时开通电子邮箱和在线QQ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深入与纳税人交流,将大量涉税信息通过各种方式传递给纳税人,是纳税人明白税务机关是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真是纳税不仅是依法治税的需要,还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真是申报纳税,进而促进本区域业户形成合法经营,有序竞争,长远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2.加强税收征管队伍建设。加强税收管理员队伍建设,税源管控如何,征管效能如何,关键在人。一是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标兵选拔赛系列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并辅助奖惩措施,建立起了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团队,使讲学习,比技能,争先进形成风气,加强队伍素质,激发干部活力。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用最新的税收理论政策武装头脑,用于日常的税收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选拔懂一定财会、经济知识,熟悉税收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加入税收管理员队伍。同时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纳税意识,优化服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及时全面,使用性高的服务。三是加强激励机制,吸引人才服务基层,专门拨出一部分经费奖励一线优秀工作人员,逐步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从基层选拔制度。激发干部活力,努力自学,从而提高税务人员素质,提高知识水平,不断降低税收征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基础之上,相应改善税务机关的工作条件和提高税务人员工作水平,实现低成本,高效益的税收征管。

3.运用现念,探索税源管理新模式。根据纳税人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将工作重点、时间精力优先用于较(下转第172页)(上接第170页)高风险纳税人的管理和风险处理上,防止征管力量与税源规模的失衡,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可以适应税源规模化、扩张化的发展趋势,通过评估和区划风险类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管理策略,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按照“抓大,控中,规范小”的原则,综合纳税人的规模、行业兼顾特定行业和灾后重建等因素,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收规模较大,水源流失风险较多的环节和领域。按照事权分离的原则,改变过去划片分户的管理模式,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职责,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优化内部机构设计,形成因事设岗,分事到人,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管理合力,有效解决以往权利过于集中,执法和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有效解决了沿用几十年的的传统的“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化模式的转型。

4.探索纳税评估工作新思路。不断探索纳税评估工作新思路,制定纳税评估规程,完善作业规范,分行业研究纳税评估模型。结合杂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各类日常及重点税源评估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具体分析企业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实现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摸清规律,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和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经过不懈努力建立起与本县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电力,零售业,修理修配和加工行业,以及与灾后重建密切相关的沙石行业的科学使用纳税评估模型,编写了行业相关的纳税评估手册,建立评估指标,确立预警值,同时排查税收风险点。系统结合内勤与外勤的工作,同时密切与地震灾后援建办公室的关系,了解灾后重建开展情况,有意识,有重点采集数据,进行案头分析,实地核查等工作,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检查结合起来,深入了解纳税人纳税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纳税评估长效机制。

5.充分利用现在征管的方针。现在征管方针是:“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强化征管”。2009年,随着我国税收征管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征管改革探索的不深入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拉开了税收管理模式变革的大幕,这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繁荣,越来越多的基层税务部门参与其中,杂多县国家税务局虽地处偏远也不甘人后,加大计算机应用力度,提高计算机控管水平。不断充实和完善现行税收征管软件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尽快逐步实现与工商、国税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积极推行多元化纳税申报,提高征管信息的共享度和数据处理的集中度,逐步建立起税源信息传递顺畅、综合分析准确、监管有力的计算机网络。同时.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小额贷款 税收征管

一、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小额贷款公司界定问题影响税收政策执行

目前该行业的主管部门是政府金融办,对其是不是金融企业没有相关政策界定,因此一些适用于金融企业的税收政策是否适用成为日常税收征管的难点。

(二)税收优惠政策口径执行难把握,存在征管漏洞

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15%优惠税率上,企业和税务部门在理解“支持三农”政策理解上不同,计算方法也不统一。贷款公司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在很大漏洞,也给基层税务机关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征管带来很多困惑。

(三)小额贷款公司未动用资本金而向银行融资发放贷款利息支出影响税收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但个别公司在实际操作中,未全部使用注册资本金发放贷款,而是向银行借款再发放贷款,在没有动用资本金向银行借款所产生的利息,在税前扣除,对其他企业不公平。如果不能扣除又无相应的法律依据,造成了税收漏洞。

(四)小额贷款公司于其他行业相比税收负担重,影响企业健康发展

该行业营业成本和经营费用较低,营业利润较大,经过计算该行业营业利润率平均达47.5%。企业所得税平均负担率17.3%,企业所得税平均贡献率8.7%。同时营业税及附加的负担率,造成该行业整体税收负担相对较重。

二、小额贷款公司产生税收征管漏洞原因分析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是产生税收征管漏洞的主要原因

对照有关政策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但实质上经营的却是贷款这一金融产品,身份地位的模糊,给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税收政策带来一系列问题。

(二)监管归属不清,监管缺乏统一的科学标准是产生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因素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批权和监管权归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在小额贷款公司“三个不低于”政策执行、界定上由谁来监管,到目前为止,还一直没有明确的说法。作为一般工商企业由工商、公安监管,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可由地方政府金融办、银监会、人民银行监管。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处于起步阶段,对该行业监管还比较薄弱;同时由于监管力量不够和经验不足,监管缺乏统一的科学标准,形成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空白。

(三)制度建设滞后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难度

时至今日,国家层面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立法只有银监会、人民银行联合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一部委规章,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准入条件、运行机制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尚无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各地也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模式,缺乏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统一规章制度,这也是造成各地对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重要原因,制度建设滞后给税收征管带来一定难度。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尽快出台法律法规,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是加强税收征管的有效途径

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身份问题,是当前影响其发展的最主要的制约因素。机构性质定位问题得到解决,其余问题也将迎刃而解。如小额贷款公司认定为金融企业,那就可以执行金融企业相关税收政策。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实际,建议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对该行业的立法问题,明确其法律地位、准入条件、经营范围、业务规范、行为准则、监管主体和处罚规定,为保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进行有效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二)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监管体制, 是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有效手段

根据规定,地方政府要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谁处置风险”的原则,明确行业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主体,承担起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责任,建立风险处置预案,防范可能引发的各类金融风险。一是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社会评级体系,开展对该行业经营状况、盈利能力、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三是建立健全惩罚和强制退出机制。对有问题的公司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或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予以撤销关闭。四是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三个不低于”政策执行、界定联合年审领导小组,出合年审办法及规定,防止不符合“三个不低于”政策的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从而致使国家税款流失。

第5篇

一、我国海关税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

1、关税在中央财政中依然起着重要的支柱作用

虽然从长远看,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关税水平的逐步降低,关税的财政作用将会减弱。但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时期,关税水平还处于较高阶段,国民经济发展对关税还有比较强的依赖性,近期甚至相当长的时间内关税的财政作用仍比较明显。

近年来,全国海关税收增长及在中央本级财政中的占比情况见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迅猛发展,关税收入的大幅增长,关税在中央财政中一直保持着较高的比重。另外,从世界发达国家实例也可以看出,加入WTO,实行关税减让之后,关税的财政比重仍将会持续较长时间。

2、关税对宏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调控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处于重要阶段,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二是经济发展正处于新的增长时期。国际资本、民间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大量涌入资本市场,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较强和持久的拉动作用;三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我国经济加快了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关税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结构和消费布局,为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创造更具潜力的发展空间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调控作用。关税调控作用的削弱或丧失,将直接影响国民经济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海关税收征管,确保海关税收工作任务完成,关系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大局。

3、我国海关税收征管面临复杂的形势

进入21世纪后,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国际性投资、生产、销售、研发等跨国经营活动的开展,促进了一体化国际市场的逐渐形成,关联公司、无形资产结算、特殊方式付汇等新事物应运而生,避税手法不断翻新,许多国家甚至发达国家的海关税收征管工作遇到了新的、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以价格瞒骗为特征的偷逃关税现象,在我国则更显普遍和突出。“洗单”、“洗货”和“洗公司”相结合,成交价格人为分割、境外垄断“成交价格”、操纵进口申报价格等情况,使海关税收离应收尽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海关税收征管面临着十分复杂和严峻的形势。

二、目前我国海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海关税收法律体系亟待完善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已经构成了海关税收征管的法律体系主体框架,但是目前一些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和完善仍显滞后,尚不能很好地适应海关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要求。

2、反价格瞒骗机制实际收效不大

我国海关目前反价格瞒骗主要还是依靠现场估价来实现。由于海关一方面受到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的WTO海关估价协议的约束,发现当事人有明显低瞒报价格的嫌疑时,不能直接估价,必须先进行价格磋商,另一方面,海关还面对着企业要求快速通关的压力,因此,对于低瞒报价格案件,海关取证难、查处难,一般只要当事人同意调高价格补税,海关便不再追究,而这种做法又被外界指责为议价征税。走私分子以价格瞒骗方式走私偷逃税款的成本低、风险小。据统计部门统计,2005年在进出口领域以价格瞒骗为主要手法的走私违法案件数占到总案件数的50%以上。

3、海关原产地管理工作开展困难

原产地管理是当前海关面临的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基础工作。特别是CEPA、东盟、曼协等贸易协定的实施,给海关原产地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目前海关原产地执法管理受立法不完善、认定标准缺乏可操作性、反欺诈信息渠道和技术手段欠缺、机构设置不健全以及基层关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等多种因素影响,对原产地的认定和相关税收风险防范工作仍处在不断探索的起步阶段。

4、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不尽合理

我国海关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依靠口岸进行征管,征管力量基本集中在口岸,现实环境使得海关在通关现场开展归类、估价、原产地认定等等复杂的技术性工作时间余地非常小,通关现场包括审单中心在几秒钟、几分钟,或者是在一天之内对如此复杂的问题很难做出准确有效的判断。这一征管模式的弊端,首先是无法解决严密监管和高效运作的矛盾。海关把关严了,势必影响通关效率,会导致企业不满;把关松了,必然会导致大量商业瞒骗,造成税收漏洞,国家税收受损,国内产业部门受到冲击。其次也不利于海关廉政建设。

三、我国海关税收征管改革的主要方向

1、建立以《海关法》为统领的现代海关税收法律体系

建立现代海关税收法律体系,一是要完善现代海关税收征管的法律基础。以《海关法》、《关税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加快制定出台《海关税收征管办法》等规章,修订《审定完税价格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既与国际海关通行征管惯例相衔接,又基本适应中国海关税收征管实际需要的、比较完备的海关税收法律体系。二是要加强海关税收法律法规与相关法律的协调。主要是加强海关税收法律法规与作为税法渊源的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的协调。如海关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法的衔接,税收担保与担保法的衔接,涉税犯罪与刑法的衔接等。三是为保障纳税义务人的权利,有利于他们较好的履行纳税义务,海关应不断完善商品的预归类,原产地预确立制度,不断推广海关预审价和快捷审价等方法。四是要按照WTO的透明度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海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执法透明度。

2、完善反价格瞒骗机制

首先,海关应该以企业为监管单元,与重点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据测算,2005年全国海关税收的81%集中在前2000家企业。按照守法便利的原则,对于守法企业,海关应降低企业守法成本,实现货物的快捷通关。因此,通过与这2000家企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一方面,海关只需少量的人力资源就可以管住大部分的税源,另一方面,根据《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这些企业的进口报关单上的货物完税价格,可以作为“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用于估定其他企业的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可以用于充实海关的价格资料库。

其次,海关应加强与国税局、外管局、国检局和报关

协会、商会、行会等的联系。一方面海关可以通过国税局、外管局、国检局等部门获悉企业对外付汇、资金往来、企业经营、税款缴纳等情况,从而判断企业是否存在低瞒报价格的嫌疑,尤其是与税务稽查部门合作,可以防止企业制造虚假账册应付海关;海关也应加强与报关协会、商会、行会等民间组织的联系。这些民间组织可以协助海关规范报关市场,提高企业进出口报关的申报质量,帮助企业了解海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行为。

最后,我国海关应加强与世界海关组织和其他国家和地区海关的合作,尤其是加强与香港海关方面的合作。中国海关遭遇的价格瞒骗偷逃税款案件的一大特色就是此类案件大部分都涉及香港的转口贸易。走私分子通常是在香港注册成立一个皮包公司,专门为实行价格瞒骗而制作假合同、假发票、假提运单。大陆海关与香港海关开展合作,通过对进出口报关单数据的比较,较为容易发现是否存在价格瞒骗。

3、建立完善的原产地管理工作机制

(1)加强对《WTO原产地规则协议》、欧盟原产地规则、北美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以及协调原产地规则等相关原产地规则的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原产地规则,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2)增设原产地执法专门管理机构,改变目前原产地执法管理划归关税部门或审价部门兼管的机构设置格局,将原产地执法管理职能独立出来,以适应海关原产地管理工作的发展要求。

(3)加大对海关原产地规则方面的人才培养工作力度,组织各种形式的强化培训,采取普及培训、重点培养、定向培养等形式,逐步建立海关原产地管理梯级人才队伍。

(4)充分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加强区域关税优惠项下进出口的数据监控和分析,提高有关税收风险预警和防范能力。

(5)加强与我国有区域性关税优惠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行政互助,在目前与香港、澳门进行原产地联网监管的基础上,扩大到与东盟等与我国签定关税互惠的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联网管理。

4、实行“前推后移”的新税收征管模式

将“口岸型”的征管模式进行“前推后移”。“前推”,就是在现有的舱单提前申报基础上,推行“提前报关,货到放行”的监管新模式,在货物进口或出口之前,提前对申报情况进行税收风险分析,确定监管重点,为货物运抵口岸后加快通关奠定基础。所谓“后移”,是指加强税收征管部门与稽查、企业管理、统计等部门的配合,借助企业动态信息库和统计部门的数据资料,通过对“结关后”资金流、货物流、信息流的跟踪监控分析,缩短货物在口岸滞留的周期,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对于守法经营的重点企业,海关可以实行预归类、预审价或以总担保方式,保障企业的通关便利。对于伪瞒报风险较大的企业,海关除在通关环节实施重点审核和查验外,还可以充分行使《海关法》、《海关稽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调查权、稽查权,对高风险企业和高风险应税货物进行价格稽查和核查。通过扩展税收征管的时空,既方便了合法进出,又对违法企业形成威慑,从而大大减轻口岸税收征管压力。

参考文献:

①任寿根:“WTO与中国关税政策”,《管理世界》2000年第6期。

②刘邦驰、何迎新:“我国关税如何应对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税务研究》2003年第3期。

③李月菊:“在世贸组织框架下,澳大利亚关税改革对我国的启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

④朱永强、高正桥:“WTO框架下贸易便利化问题探析”,《华东经济管理》2003年第6期。

⑤张明河、惠泽华:“浅议如何建立现代海关税收征管制度”,《海关研究》2005年第3期。

第6篇

税收管理中总是出现因为纳税人不懂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以及有关涉税会计处理等原因,未能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导致税收收入下降的风险。对于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纳税人,其风险点大不一样。作为税收征收机关要运用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手段,分析、识别和应对税收风险。依据纳税人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应对措施和手段,最终目的是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

采取多种手段,做好涉税信息基础工作

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税收管理的主要问题是作为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涉税资料进行最为及时和广泛的收集与整理,并针对性做出有关管理和服务手段。所以,要大力发展“信息管税”,就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信息流在现代化税收征管中的重要作用,认真抓好信息涉税信息的基础性工作。

第一,通过一定手段和方法做好信息的取得。了解质量较高和数量必要的信息是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和基础。大力加强信息管税工作,就必须将信息取得放在第一位,从取得信息的质量、数量和方式等三个层面作为出发点,构建基础数据库。

第二,整理信息。涉税信息采集后,归集整理成为能否发挥信息效益、推进信息管税的关键环节。应按照科学、系统、严密、标准的要求,建立统一的指标体系,并以此为主线归集整理纳税人涉税信息,构建集中统一的数据仓库,为进一步分析利用信息打下基础。

第三,应用信息。分析应用是信息管税的重中之重。对前期采集、归集的海量涉税信息,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坚持人机结合,进行深度分析加工,做到用数据说话,服务税收管理和科学决策。

首先,要开发相关的税收征管软件。海量涉税信息的分析应用,必须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效率优势。针对目前操作工具欠缺的实际情况,应按照统分结合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操作简单易行的主体思路,花大气力研发征管软件系统,构建高效便捷的税收管理信息应用平台。在设计理念上,应坚持决策层监控分析考核平台与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相统一,信息找人与人找信息相结合,数据实时性与查询高效率相兼顾。在开发设计上,集中业务和技术专家具体负责系统设计和开发,但在操作层面必须简单便捷,做到与基层税管员的素质相适应。可以按照一个税务机关、一个税收管理员、一户纳税人对指标信息进行归集,形成一局式、一员式、一户式的指标信息展现和处理模式。在应用完善上,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适时补充和修改分析指标、方法、模板,不断完善信息管税平台的功能。

其次,要开展专题分析。与开发应用信息管税系统实现信息找人的做法不同,开展专题税收分析主要是通过人找信息加强税收管理、防范税收风险。应重视税收岗位业务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潜力,根据税收征管中的复杂问题,应用取得的大量相关涉税数据和信息,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分析工具以及计划统计、数理逻辑推理等分析方法,开发有效的税收风险模型,有针对性的认识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为税收征管做出科学决策和构建税收管理机制提供借鉴和参考。

持续完善税收具体业务与技术的有机融合

税收征管的过程,实质上是税收具体业务与先进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的过程,要不遗余力地发挥先进信息技术的载体作用,加强税收具体管理业务的创新。因为,一般来说,税收具体业务是信息技术建设的先导,而先进的信息技术是税收具体业务实现的强有力支撑。要做好“信息管税”工作,根据信息需求来规划税源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应用等各项业务,在这个过程中按照人机结合的要求,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在税务部门内部,要搞好业务、技术人员的协作配合,同时,也要注意搞好与同级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不断提升“信息管税”的效率。

完善税源分级分类管理新体制

信息管税的最终目标就是完善税源分级分类管理体制。信息化为新时期的税源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托,涉税信息工作流变成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因此,在完善税源管理体系中,要以信息系统作支撑和保障,进一步推广应用税收预警分析、风险评估等信息系统以及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的建设,通过完善立法的手段,允许税务部门依法查询涉税相关数据,以推进“信息管税”的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7篇

一、实行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必要性

1、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效率性和针对性。

税收风险管理通过科学规范的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应对和处理)等手段,对纳税人不能或不愿依法准确纳税而造成税款流失进行确认并实施有效控制。税收行业管理主要通过建立行业税收管理制度、行业税收分析、行业评估模型等管理措施,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进行归类和分析,揭示同行业、同一税种税负的弹性区间和行业税收管理特征规律,以期达到控制行业税负,防止偷骗税行为发生,防范税收风险的目的。因此,两者的目的是殊途同归,目标一致。将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应用到实际税收征管实践中,可使税收管理目标更具针对性和效率性。

2、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透明性和公平性。

公平理论从心理学理论研究的角度主要着眼于公平感,而不是绝对的公平。公平感由三维构成:分配公平、程序公平和互动公平。分配公平指对资源结果的公平感受;程序公平则更强调分配资源时使用的程序、过程的公平性;互动公平关注的是执行程序中人际处理方式的重要性,即包括人际公平和信息公平。广大纳税人特别是跨国公司、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等骨干、重点企业,通常对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的程序、办税事项的流程、环节等希望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征管和服务中更加公平、透明、高效。除税收制度上的公平透明对待外,纳税人要求的公平、透明还包括对税法采取不同态度的纳税人,如对依法纳税的企业、操作性失误的企业、筹划性遵从的企业和恶意偷漏税企业进行分门别类的甄别,区划对待,税务机关采取相应的应对管理措施,进行必要的鼓励和纠正。这样更能创造一个公平、透明的税收执法环境和纳税人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3、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税收管理更具互补性和协作性。

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是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行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同行业同税种税负弹性区间。两者的共性特征是整合分析纳税人各种涉税申报数据指标,包括各项销售收入指标,各项财务分析指标、投入产出指标、物耗、能耗指标等动态、静态指标,利用税务机关构建的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一定的数理模型来计算、分析、预测和评价一个企业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或背离正常的指标体系,判断和分析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并为纳税评估、检查、审计、反避税等提供案源和线索。为此,将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更能体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监控管理的互补性和协同性,同时,也符合“两个减负”的根本要求和税源管理联动运行机制的根本宗旨。

4、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使纳税人更具税法遵从性,纳税服务更具普惠性。

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一般可概括为自觉性遵从、筹划性遵从和对抗性遵从。从这几年的税收实际工作来看,广大纳税人随着纳税意识的不断提高,税收宣传和税收征管力度的不断增强,考虑到自身的企业发展和社会责任以及税收风险带来的税收成本等因素,往往选择自觉性遵从和筹划性遵从的纳税人越来越多。但采取对抗性遵从的纳税人还有一定的比例,偷、骗税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因此对于依法遵从度高的企业,授予a级信誉等级,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办理有关优惠政策审批、发票增量扩版等方面,应给予更为便捷的鼓励和扶持。对于采取对抗性遵从的纳税人,则应给予强有力的监管和打击。但不管是对税法遵从度高的企业,还是遵从度低的企业,纳税服务的普惠性原则必须坚持,政策引导和查漏纠错必须并举。在日管中,更应体现对存在税收风险的企业,通过及时预警提醒,下达管理建议书、限期改正通知书等管理措施规范税收征管,提高税法遵从度,规避征纳双方税收风险。而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可促使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提高对税法的遵从性,纳税服务的普惠性。

二、实现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1、建立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首先要从市局到分局到科建立起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目标要求下的专业化管理体制。根据不同的税种,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经济类型进行分门别类的监控和指导。基层税务部门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目标,形成税收风险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理念和管理走势,对同类型、同税种、同行业的企业的全面纳税情况、税负状况和税收风

传奇小法师 绝世游戏 篮球,风云再起的岁月 高中篮球风云 一剑惊仙 重生之官道险隐患特征特性进行归类、剖析、评价、整改,探索行业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路子、新方法、新措施。其次,要在现有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上进行整合和创新。目前无锡市局在跨国公司税收风险管理、流转税行业分析、所得税行业管理等方面均有一定的制度管理基础和管理实践,要将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有机整合再创新,形成符合无锡工作实际、基层工作实践的长效那* 穿越小说网 言情小说网 免费小说网管理制度体系。第三,要将长远目标和近期工作统筹安排,既能体现阶段性工作措施和成效,又能展示长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引领工作方向。

2、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结合无锡国税现有的跨国公司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行业评估模型)、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的应用情况,逐步构建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信息化管理统一平台。可分三步走来实现这一目标。第一步,充实、完善跨国公司税收风险管理信

息系统和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设计科学、合理的符合无锡经济行业特点的预警监控指标和行业税负区间值,实施实时重点监控。第二步,随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税制的统一,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进行归并整合成一个管理系统平台,这样既有利于管理的统一性,又能为明年的汇缴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为开展所得税行业管理铺平道路。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将现有的跨国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和无锡国税行业管理系统进行归并整合,优势互补,建立既体现风险管理特征又展示行业管理特性的行业风险管理模型,全面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第三步,在实践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管理平台,融入风险管理特征与行业管理特性的行业风险管理系统再进行大整合、大调整,全面形成对各税种、各行业、全方位、有重点的税源税基监控系统。

3、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实例分析、应用推广。

其实,无锡市国税系统在这几年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的应用实践中,已积累了不少经验和实例,如江阴三分局的毛纺化纤、纺织行业评估模型、宜兴局铸钢用废行业风险模型管理、无锡市局的涉外税务审计行业指南、市局稽查局的行业检查指南、跨国公司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中税源监控与风险管理模块以及流转税行业分析系统等,基层税务机关在应用这些模型、指南、系统过程中,则是各侧重点反映的效果和程度不同,但最终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加强税源税基监控力度,减少和防范税收风险。因此,我们要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提练实施风险管理与行业相结合的、形成管理合力和效应的实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网上交流、演示剖析、点评讲解、推广应用,使整体税收管理水平得以提升。

4、打造一支适应税收风险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税收管理员队伍。

第8篇

关键词:专业化;管理;概念;分析

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构建于20世纪90年代。近年来,随着社会信息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纳税主体跨国家、跨区域、跨行业发展日益增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更加多样。税源规模和结构的深刻变动,使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凸显,税务部门陷入税源监管的困境,传统分散式、单兵式、经验式的税源管理模式已难以为继。面对税源管理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急需重新建立起符合国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现代税务管理方式。

一、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概念

(一)税源管理的概念

从税收的支付角度或经济角度来看,税源指的是支付税收的财源。税源管理,可以理解为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的管理行为。对于税源管理的定义,由于立足点和角度不同,概念也各有侧重。

一般认为:税源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的基础上,通过掌握和分析税源信息,把握税源的形成、规模及分布,在动态监控的过程中,为促使税源依法形成税收、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依法采取行政管理和执法措施,包括开展的纳税服务等其它相关工作总称。

(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理论及特征

从历史沿革和理论成果来看,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发展、变革,主要基于专业分工理论、风险管理理论、纳税遵从理论、结构选择及效率理论等四种。

自2010年开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市结合实际,以破解管理难题和提高组织绩效为目标,掀起了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新。从我国专业化管理的实践和探索看,虽然重点不同,形式各异,但均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以分类管理为基础。根据所辖税源结构情况,结合经营规模、行业特点、信用等级和税源分布的情况,对税源进行细分,按照相同的共性与不同特性之间的结合关系,实施有针对性的区别管理。二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通过对税收风险的识别、预测、评价,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战略。三是以资源整合为核心。区别不同类别税源的特点优化配置有限的征管资源,理清岗位职责,明确管理事项,不断提高机构、岗位和人员的专业管理能力。建立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互动运行机制,保持充分的沟通、配合与协作,形成相互推动的合力。四是以税种为管理内容。抓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税种的管理;通过分析纳税人增值税税基的管理和应纳税额,合理预测和评估其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与应纳税额,抓主抓重,带动小税种的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税源管理的效能。五是以规模税源为重点。将税源管理的重心转向税收比重较大、管理难度较大、涉税风险较大的规模税源,以便集中优势资源进行点对点分析、评估和服务,实现集中的深层次的管理。六是以信息管税为支撑。依托征管系统和各个单项管理软件,进一步深化软件应用,挖掘内部数据潜力;研究探索各个单项管理软件与综合征管系统的数据对接;拓展数据分析空间,促进信息资源在税源管理中的共享与良性互动。

二、当前我国税源管理模式及问题分析

(一)当前我国税源管理模式

税源管理模式是指围绕税源管理任务的执行,以实现潜在税源与实际税收差距的最小化为目标,涵盖税务机关内部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贯穿征管查各个业务环节,由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的各部门组成的税源管理工作整体。

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征、管、查相分离为核心内容的税收征管模式,在税务机关内部实行权力分离与制约,以提高征管效率。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以后,“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新税收征管模式逐步建立。2004年,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对原“30字征管模式”增加了“强化管理”4个字,成为现行的“34字征管模式”。

(二)当前模式下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 纳税主体多元化、税户增长速度较快

随着多元经济的融合、政策的变更,纳税主体发生了极大变化,销售业、加工业占绝对主体转变为批发零售业、加工制造业、精制茶行业、总部经济等多种重点行业纳税主体并存的局面。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任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等企业组织形式,方式不一,使得管理难度增大。加上投资、融资、租赁、重组、清算、破产等各种经营管理方式的出现,使得税源、税基管理监控日益困难。同时,复杂的所得税制度、增值税制度、出口退税管理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更加剧了税收征管的复杂性。

2 税收管理员模式难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源管理

现行税收管理员的固定管户制度,对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定位为“税收宣传员、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纳税评估员、税收监督员”。一方面税收管理员所承担的工作非常繁杂,日常事务性工作量大,工作质量不能保证;另一方面带来很多直接和隐性的税收执法风险,未能将税收分析、风险监控、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等重要管理事项,从日常税源管理工作中分离出来。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但是目前无论税务机关还是企业,具备此种能力的人皆是少之又少,尤其是税务机关从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非常紧缺。

3 各类信息软件过多过杂,信息化利用程度低

税务管理系统中的各软件平台之间无法形成数据接口,共享程度较低,这些系统或网络的运用绝大部分仅局限于税务机关自身,而最为典型的是,当前用于税收征管和专用发票等重要税源监控的CTAIS和防伪税控两大系统,由于开发内核不一致、数据库不同,管理层级不同,造成税源信息采集的口径不一、渠道不一,难以实现跨平台共享应用,信息化的整体效能没有在税源监控中得到应有的发挥。而且,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与整个社会环境的信息化建设不接轨,与外部共享连接不畅,部门之间网络,如工商、海关、银行、地税等至今未实现局域联网、数据共享,形成税务机关的“信息割据”局面。

4 风险识别控制体系难以取得应有效果

从目前情况看,各级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并没有顺应信息化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层级仍然过多,职责交叉和管理盲区、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同时存在,面对人少户多、税源结构越来越复杂的现状,税源分析监控和风险应对功能不强;纳税评估没有作为税收征管必经环节,评估效果不明显;稽查与管理没有形成最大合力,稽查对税源管理的作用没有充分显现;纳税服务仍不能满足纳税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需求;非税源管理机构偏多,占用了大量素质相对较高的税务人员,削弱了直接从事税源管理的力量。

三、国外税源管理的经验

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国家都能以法律的形式将税源管理固定下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是税源管理的一大趋势。鉴于税源的复杂性和多层次的特点,很多国家都采取了“分类、分行业”的分级管理模式,以保证能够高效地完成税源管理的各项工作。现将一些典型国家的税源管理制度做一简单介绍,以资借鉴。

(一)美国:借助科技手段,形成严密的税源控管体系

美国税源控管体系具有一定的特色,它的控管体系的建立是以税务机关为主导,其他诸如银行、海关和边防等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税源控管体系。在这一体系中,能统一进行全国的纳税资料搜集、纳税报表处理、票证正误鉴定、所得税汇算、税务咨询服务等工作,税务机关不仅根据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材料建立档案,而且大量获取第三方信息。

(二)澳大利亚:将数据分析与监控手段结合,实行分类重点管理

澳大利亚的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的规模的大小,将企业分为大企业、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并根据这三类企业的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其中尤其重视大企业中的大型跨国公司的税源管理问题,将年销售额达到一亿元以上的公司全部列入重点监控范围。不但如此,澳大利亚的税务部门还专门成立税务机构专门针对这种大型跨国公司。

(三)西班牙:明确分工,整合业务,形成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制度

与澳大利亚不同,西班牙则将纳税人划分为超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工薪自然人5种。超大型企业由总局的稽查部门进行管理并进行即时监控式的稽查,大型企业由区(大区)级税务机关的稽查部门进行管理和稽查,其余纳税人由省级税务机关的管理部门进行管理,稽查部门进行稽查。同时还建立了一个透明、广泛、有活力的人才流动市场来填补计算机专业人才流失所造成的空缺。

(四)其它国家

英国将税源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零散税源,并根据不同的税源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着重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管控。荷兰则将纳税人分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公司、大公司、中小公司和个人四种类型,并针对每种类型设置一种管理机构,专门负责监管。意大利则建立了税收情报信息系统,通过这一系统,可以快速实现税务机关、纳税人、政府部门,乃至欧盟其他国家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

四、我国的经验借鉴和思考

上述国家税源管理方法,尽管互不相同且各有侧重,但之间也有共性存在,其中一些成功的经验和方法值得提取出来,以供我们在未来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中借鉴和吸收。

(一)进行税源管理层次的改革,打造扁平化体系

将“抓大、控中、核小”的思路应用于税源管理的实践中,制定出税源分类的相应标准,依据纳税规模或经营收入规模或投资规模,打破以往的税源管理模式即“总局一省局一市局一县局一分局”的五级架构,将省局、市局等税务领导机关,由单一的领导职能向统筹全面和直接管理的双重职能转变,使各级部门都成为税源管理的实体机关,直接参与风险管理,尤其是其中对专业化要求较高的环节,省局、市局的数据集中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便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二)对管理对象按照“规模+行业”进行分类

按照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不同特点,将其划分成若干类型,按照企业规模和行业类别,找出内在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为保证数据可比性,还应设定行业样本企业,测算行业标准值和参考值,对在行业内税收收入变动大,税负率偏离测算值的,将精力先集中在这些疑点企业之上,逐个评估、依次规范,按部就班化解风险。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方式团队化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人才是关键因素。为适应现代化税收管理,对人才的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重视对人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将学习制度常态化,使税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学习、勤实践、精通业务知识,掌握各项税收政策,熟悉企业财务制度,精通财务核算方法。对税源管理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信息化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学习,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素质。

(四)建立国家税收数据信息处理中心,加强税源管理信息化

借鉴国际上税源管理多部门协作以及信息共享的经验,以避免由于税务机关获取的信息不完全而导致过高的税收征管成本和过低的税收征收率,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通过将这些外部信息与企业的纳税申报信息、税源管理信息相比对,从而加强对企业纳税申报信息的监控力度。

(五)引入税收风险管理,强化对风险点的识别和应对

将风险管理理念全面引入税源管理,强化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是贯彻总局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税源监控水平的有益尝试。可以考虑将风险划分为三个级别:对低风险重点税源企业采取“服务+合作”方法;中等风险重点税源企业采取“规范+引导”方法;而高风险重点税源企业则采取“打击+监督”。使纳税人树立遵从的理念。

第9篇

关键词:税收征管扁平模式专业管理

所谓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和行业管理等不同特点,通过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探索实施以分行业管理和分规模管理为重点的分类管理,以达到加大管理力度和拓展管理深度的目的。湖北省恩施州地方税务局自2009年5月从科学界定岗位职权、明确工作目标、理顺工作规程、强化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按照“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以机构扁平化为突破口,将县(市)局机关职能从“组织指挥型”转变为“管理服务型”。 较好地解决了“由谁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经济性质、组织形式、经营方式日趋多样化,税源管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不断加大,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加,征纳信息严重不对称,推行征管方式变革势在必行。笔者就恩施州地税扁平化模式下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制约因素、基本思路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推行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一)湖北省恩施州现行的税费管理模式

各县(市)局设税费管理一、二、三科,税费管理一科、二科管理县(市)城区税收,税费管理三科管理乡镇税收,城区科内分片、组。有的县税费管理二、三科管理乡镇税收。税费管理科管理人员均各有自己的“责任田”,独管一片,直接从事对所辖纳税人的税源及日常涉税事项的管理工作。由于每个管理员的业务熟练程度、能力强弱不同,遇到征管问题特别是风险较高、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单兵作战,无法发挥团体力量和业务素质强的管理员优势,难形成征管合力,导致征管不到位带来执法风险。通过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可以有效化解管理员的执法风险。

(二)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

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就是根据税源管理的不同特点,把税收管理过程的各阶段、各环节的管理职能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以及不同岗位之间进行分工,使复杂的管理活动简单化,粗放的管理方式精细化,重复的管理过程流程化,资源比较优势最大化,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活动的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管理员事务缠身,质效不高的现象。

(三)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是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构架的需要

税收管理员制度从2005年开始实施以来,在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发展和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弊端和局限性日益显现,管理员工作的被动性、盲目性、无序性以及权力过于集中、税收执法风险加大、人力资源配置不科学等问题尤为突出,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已是事在必行。

(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纳税人不仅所属行业、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纳税能力不尽相同,而且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和税法遵从度等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异

税源的差异性,客观要求税收征管方式再也不能只搞“一人统管”的征管模式,必须要按照各行业税源运行的内在规律,分别制定管理办法,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否则,会出现“大户管不透、中户管不细、小户管不住”的现象。

二、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征管范围因素

由于地税征管税种多,承担着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共13个地方税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6种社会保险费,以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发展费、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排污费、磷矿石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各税种计税依据和征管要求各异,完全按税种实施专业化管理的难度较大。

(二)管辖地域因素

山区县(市)域范围内,城区与乡镇之间,乡镇、村组,点多面广线长,在管户数量、分布密度、税源结构、人员配置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给打破传统的地域管辖方式,实行专业化管理带来困难。目前尚不具备彻底打破属地管理格局,实行完全意义上专业化管理的条件。

(三)征管手段因素

近年来,随着税收信息化工作步伐不断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手段日臻完善。但对推动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支撑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表现在:一是基础信息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加工能力不强。三是专业化软件性能不稳,许多软件的现有功能尚不能完全满足税收专业化管理的要求。

(四)人员素质因素

尽管税收管理员制度从2005年开始实施以来,在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收入总量不断攀升,日常工作量不断加大,税收征管要求不断提高。加之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部分人员的素质不能完全适应税收管理员职责的要求,难以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需要。

三、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基本思路

基于上述制约因素的成因,笔者认为,山区县(市)地税部门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决不是简单地将横的“划片”管理改为纵的按“行业”,更不可一个模板、一个标准,而是要结合本地现已实施的扁平化模式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专业化管理方式。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目的是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以建立和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支撑,优化服务,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水平。

其基本思路:

(一)完善税收管理岗责体系

重组属地管理税收管理员职能,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重点税源、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行业性风险监控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剥离出来;把制度性安排、事务性管理等服务职能保留其中。改进原有属地管理单兵“独管一片”的模式,改为按“团队作业”的模式,按行业设置大责任区,实现从“一人管多户”向“多人管多户”转变。

(二)调整税收管理机构职能职责

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在确保管理机构扁平化下机构数量和整体结构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机构职能,明确岗位职责,优化内部分工,实施税收分级管理。根据税源结构特点,“抓大管小”选择几种方法的组合,分别在县(市)局范围内实施。如城区税费管理科的纳税户数多、税源集中、行业门类相对齐全,即在科室范围内实行以分规模为主,分行业、分事项为辅的管理模式;随着两路的开通、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开放开发、武陵山试验区的建立。旅游业、房地产、现代服务业等必将成为我州各县(市)局的重点税源,在现有科室内增设重点税源管理科(或一科两牌专人),集中实行专业化管理。乡镇税费管理科的纳税户数少、税源相对分散,则以属地管理为主,辅以分类管理。同时,根据各类别纳税人的管理要求、管理难度和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科学配置税务管理资源,优先保证对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需要,将业务素质较高、综合分析能力较强的干部调配到业务相对复杂的专业化税源管理岗和纳税评估岗;将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干部调配到业务相对单一的日常税收事项(税源)管理岗,做到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的管户数量,最大限度的发挥税收管理员的工作潜能,扭转税收管理员“一人多责”、“一人多权”的局面,提升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和监控能力。

(三)完善提升纳税评估成效

按照税源监控、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相分离的原则,将纳税评估从属地责任区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合理归并原来的责任区及管理员直接纳税评估、直接实施税务检查的相关职责,建立专门纳税评估机构(挂靠法制科)或增设岗位“纳税评估岗”,专职负责纳税评估工作。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择到专门从事专业化综合评估和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应对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专业纳税评估工作,评估机构以行业为对象分为若干评估小组开展专业化分析评估, 实现纳税评估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收入型向管理型转变,由查处型向服务型转变,切实提升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与成效,实现“以评促管”。

(四)根据特殊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对特殊税源实施个性化管理

拓宽协作领域,按照网络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思路,建立协作化户藉管理机制。切实强化国税、地税联合征管,加强与地方党政相关部门沟通和协作,完善综合治税协税网络及社会化服务机制,逐步建立经济税源信息(第三方信息)的共享机制,实现多方协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从而提高对户源监控力度,有效堵塞税收漏洞,进一步提升特殊税源的征管质量,为专业化管理创造良好的机制保障。

第10篇

【关键词】 茂名市 存量房 交易税 税收征管

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必然导致存量房交易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交易税收的征管工作越来越引起税务部门的重视。笔者从理性的角度,分析茂名市茂南区交易税征管相关制度完善程度、存在的问题等现状,试图找出解决问题办法,更好得促进存量房交易市场的良好发展。

一、茂名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现状

房地产包括增量房地产与存量房地产两大类,增量房地产就是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二手房。一般来说,房地产市场可分为三级: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及三级市场。房地产第一级市场,又可被称增量住房市场,是指新建房屋产权的在市场上第一次转让,例如:新建商品房的出售、租赁等,主体是开发房地产的企业,购置者有个人消费需求的,也有从事房屋租赁服务的个人和中介机构。房地产第二级市场就是二手房市场,是现有的房屋通过出租、出售或者置换等多种产权形式变更的市场。第二级市场买卖双方具有不确定性,交易主体几乎涵盖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个人,价格也是在市场中销售逐渐形成的,是房地产通过市场进行重新的调整和配置。二级市场的交易是小批量的、较分散的,交易的房产也是旧产品,就更加突出了房地产经纪人的媒介作用。第三级市场是指公房使用权交易的市场,拥有公房的使用权的人,可以自由的出租、转让和出售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三级市场相对一级、二级较简单。在房地产市场上,存量房市场是房地产市场的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种类也较多,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具普遍性和典型性。因此,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质量的提升,对地区整体税收工作的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茂南区存量房交易税的特征

一般情况下,存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征管难度较大,其特点主要有以下方面。

(1)征税群体特殊。存量房交易纳税征税群体90%以上是自然人,而且大多数交易双方是中、低收入阶层,他们的税法知识贫乏,缴纳的存量房交易税是一次性的。受利益的驱动,有些人不惜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这就要求税收征管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税法知识,还要作广泛的税法宣传。

(2)税源分布零散。存量房交易征税的对象不集中,容易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一年中,存量房交易都存在淡季和旺季交易期,而且税基不大,征管难度却很大,税收较不稳定。

(3)涉及税种较多。在存量房交易所征收税种中,可能涉及的税收有:在购买土地时有耕地占用税、契税;在房产开发环节时有营业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在交易环节中有营业税、印花税、契税、城镇土地增值税;涉及其他税种有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等。

(4)税费计算繁杂。有些税费不是简单的由应缴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得出,计算相对复杂,如:土地增值税,在实际征收土地增值税计算中,应税收入比较容易确定,但扣除项目繁杂。在扣除大项目中(土地取得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和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和其他扣除项目等)又可分成若干个可扣除的小项目,使土地增值税计征繁琐,且征收阻力较大,征收效果不佳。

(5)征管体系复杂。在存量房交易中所征收的税款,它既不是以单一的税种征税,也不是用单一的方法核算,而是由一套较为复杂的税收体系构成。征收中,不同的税种税收优惠大多不一样,有的项目需要征税,有的项目则可以免税。而且,在税收优惠政策中,免征税条件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如:房产面积、受交易形式、取得产权证的年限等等,税收征管人员的工作压力较大,同时也对征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综合素质要求高。在征收存量房地产交易税中,涉及到诸多税务专业之外的知识,如:在计算扣除项目时,会涉及到建筑工程专业知识;转移价格的确定时,会用专用计算机软件来确定;可能还会用到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需要征管人员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综合能力。

2、茂名市茂南区存量房交易税收收入基本情况

(1)存量房交易数量小。从房地产市场较为成熟的欧美国家情况看,存量房交易量一般是新增商品房交易量的4―5倍;从广东省(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情况看,存量房交易量与新增商品房交易量的比例较大,已经超过了新增量房地产交易量;茂名市2012年存量房交易量与总房地产交易量的比例还较小。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趋势看,未来存量房交易量占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份额将不断提高,与之相关的各项税收在房地产税收中的比重将越来越大,其税收征管工作也将越来越重要。

(2)存量房交易税收入不大。茂名市茂南区2011―2012年存量房交易面积分别为431017平方米、273445平方米;存量房交易税税收收入总额分别为6136万元、6157万元,存量房交易税税收收入占地方税收总额的比例约为1―2%。

(3)采用了计算机信息批量评估系统。存量房交易过程中,计税依据比较难确定,一方面,纳税人为了尽量少交税,另一方面,税收征管人员有多种征收方式,一方想少缴税,一方想多征税,这样就会出现征纳双方的矛盾,增加税收执法过程风险。应用房地产信息,利用软件批量评估系统,核定计税价格,不仅比较接近真实交易价格,而且公平、公正、公开,也可以增加税收收入,规范税收执法,降低执法风险等效果。同时,由于运用计算机信息批量评估计税价格,减轻了税收征管人员的工作,也节约了征税成本。

(4)近两年存量房交易税税收收入构成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2012年存量房交易税税收收入中,营业税收入为2347万元,占总收入的38.12%;契税收入为1583万元,占总收入的25.71%,两项目收入占总收入的68.83%,是存量房交易税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

从图1可以看出,2011―2012年各类税收收入的变化幅度不大,总收入也趋于平稳。2012年存量房交易面积为比上年减少了157572平方米,税收收入增加了21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茂名地处粤西不发达地区,地方税源不足,投资于地方税收征管方面的资金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对地方税收征管理的制约作用明显。作为存量房交易税来说,存量房交易税的征管,既需要较高技术、较高水平征管人员,又需要相关设备、计算机信息批量评估计税价格软件等多方投入,茂南区地方税务局,在人力、财力方面投入明显不够。

二、影响茂名市茂南区存量房交易税的因素分析

存量房交易环节之所以存在偷、逃税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税务征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打击惩治不力的因素,也有纳税人缴税意识薄弱,纳税人纳税遵从度不高的因素,除人为因素之外还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1、部门职能相对独立,缺乏沟通与合作

存量房税收征管具有较强特殊性,存量房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不仅是地方税务局的工作,还需要国家税务局、地方财政局、土地资源管理局等多个职能部门联合管控,信息共享,共同完成征税工作。但是,茂名市茂南区地方各部门之间,仍存在很大程度的信息壁垒。各部门之间受本部门利益和业务管辖范畴的制约,没有与税收征管部门深度合作的积极性。

2、信息技术滞后,没有形成信息共享

地税机关征税,使用自己独立的税收征管系统;房管交易部门管理房产,使用自己的房产管理系统。虽然两个部门所掌握的信息很多是相同的,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在这方面上却没有得到充分体现,没有形成资源共享,无法做到信息对接,更无通过网络连通。这样,势必造成税收征管部门对相关信息采集不及时、不充分。还有的地税机关和房管部门,仍采手工报表以纸质的形式进行传递信息,导致相关涉税信息不能及时得到了解和掌握,信息传递过程中容易出现误差。

3、征管基础条件较差,信息采集不完整

在对存量房税收征管中,没有建立完整的房地产信息登记系统,对部分纳税人所交易的房产,较难界定是否是家庭唯一住房。例如,纳税人出售自用五年以上房产,在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时,税收管理部门对是否为“唯一住房”的认定,仍停留在纳税人“保证”的层面上,缺乏硬性的征管条例和措施。对纳税人的隐性住房更加无法掌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征收管理的力度,从而导致部分税款流失。

4、交易价格不实,造成税收流失

在目前存量房交易中,部分存量房在协议上记载的成交价格,与实际交易价格偏离,价格偏小易造成税收流失,使用软件评估技术之后,有时候人为操作因素,也使评估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5、纳税人的遵从度不高,纳税意识不强

部分纳税人依法积极性不高,存在最好能少缴税或者不缴税的思想。一方面,目前的税收征管方式,发现纳税人偷漏税行为机率很低,即便发现,处罚也不够严厉,纳税人的有很强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税收征管部门宣传力度不够,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

6、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混乱,人为操纵纳税

在存量房交易市场中,二手房中介机构是搞活市场的媒介,但实际上,有些中介机构就是纳税人的“顾问”。

7、现行房地产税制构成不合理,存在明显缺陷

就二手房而言,在流转税环节,税种多、税负重,在保有环节,税种少,税负轻。由于流转环节的税费重,势必增加增量房的开发成本,导致整个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提高了消费者购房的门槛,势必造成大量商品房的积压和闲置,制约了房地产生产和再生产过程,而二手房保有环节税负种类过少,成本低,鼓励了存量房的保有,等待二手房价格的上涨来获取利益。

三、完善茂名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笔者认为要从以几方面积极采取有效策略和措施,加强对存量房地产交易税的征税与管理。

1、大力推行一体化,强化征管,实现信息共享

(1)以网络为依托,通过现代科技提高信息利用率,大力提高征管水平。利用一切可能的积极因素,加快相关部门间的网络建设和软件开发,优化业务操作流程,整合各种信息资源,简化办事环节,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存量房税收征管现代化、智能化、标准化,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2)提高信息共享质量。把重点放在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对税务数据分析水平质量上,特别是在数据共享和税务信息分析方面,要充分发挥计算机的管理效能,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效率。

2、明确税费项目范畴,严格监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中,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不仅包括土地出让、土地的转让、房地产的开发、房地产的建设,而且包括存量房地产的计税依据、优惠政策等等因素。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对提高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有很大帮助。

(1)土地出让与使用中简化税费种类,合并收取。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国家又有对土地征收税权利,又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有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所有收入统一管理,全部上缴国家财政。笔者认为:为了简化税制,可以将土地出让金、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征收。这样可以简化房地产交易税的征管工作,减少政府官员在土地买卖上的腐败行为,可以清理乱收费情况。

(2)彻底清理、规范收费项目。针对现行我国房地产行业收费项目较多的实际情况,应加以清理规范,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别对待。没有法律根据的收费项目应予以坚决取消;有法律依据,确实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合并到税收项目中,由税务部门统一收取。

(3)加强对各项收费款项的监管。征管机关对各项收费要严格按照相关预算管理规定处理,首先,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将所有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级政府不得随意使用预算资金,也不得得先清算,后上缴。其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将所有收费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待财政再下拨给使用单位后方要使用。支出时也要严格按照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安排支出。第三,严格执法,防止存量房交易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孳生。最后,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监督存量房交易过程中各项收费。

3、规范房产计税基础,建立数据库,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在评估标准房价时选用市场比较法。当前,存量住宅基础房产交易较频繁,有充足的市场交易案例,具备选用市场比较法的有利条件。应用评估系统来测算交易房产的评估价格,一般来说,根据目前市场相同或者像类似的价格进行对比,通过课税房产,与对应标准房价格的比较,再应用修正体系确定相应的修正系数,对标准房价进行某些修正,来测算课税房产的市场价格。首先,控制区域的划分一般以各因素和条件基本一致的一个小区为一个划分单位,因而,在设立评估平台修正体系中就不再考虑区域因素的影响。其次,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一般有以下十种:建筑物的结构;楼层总高度;建成完工的年代;所在的楼层;房屋的使用面积;内部装修的状况;建筑物的朝向;室内采光情况;楼与楼间的距离;供气的状况。最后,测试评估平台的可操作性,可以先综合选定建成年代、楼层高度、房屋面积、采光朝向四个因素形成影响因素体系,再收集试点小区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再把同区域、同类型的房屋交易样点资料进行详细的对比,测算出四个房屋价格影响因素的修正幅度,形成因素修正体系。

(1)从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存量房的价格信息。税务人员应该对自己辖区内各地段、各时期房地产的交易价格做到“心中有数”,充分利用各种途径了解房产市场的价格的变化情况,准确分析把握各种因素可能给房产交易价格带来的不同影响。

(2)通过各专业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价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利用多渠道收集不同地段的、不同结构的、不同性质的房地产交易基本参考价格,制定各个种类、各个地段房地产交易基本计税价格,并建立详细的数据库管理。

(3)利用相关模型或者指标对存量房价格进行调整,结合房屋所在区域、楼层、朝向、使用年限等因素,设计价格修正系数表,以此为依据计算出每套房屋的最低计税价格,再与交易价格比较,选择价格高者为计税依据。

4、减少交易中涉税种类,调整税负,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由于存量房交易征收税种较多,税收体系组成复杂,纳税人有可能涉及的税收有11种之多。其中有的税种征税金额小,有的税种部分重复征税,为了提高存量房交易征税效率,笔者建议如下。

(1)取消印花税。目前税收征管中契税与印花税存在部分重复缴纳现象,纳契税是法律有明确规定在取得房产证时必需缴纳的,其作用主要是确认房产转移书据的法律效力,近年来税收收入规模增长较大,而且在我国存在的历史较长,人民的认可度也较高;印花税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因缴纳印花税后成为合法凭证,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调节作用有限,因此建议保留契税,取消印花税。

(2)取消土地增值税。理论上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行业、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其行业利润率会趋于平均,土地增值税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实际征收工作中,土地增值税计征较繁琐、征税难度很大,效果也理想。建议将土地增值税取消,计入所得征收所得税。同时为了抑制投机,将房产增值部分实现随持有房产年限的增加而税率递减的所得税政策。

(3)适当增加存量房地产持有环节税负。除居民的一般基本住房免税或享有低税率外,超过基本住房标准的投资性房地产,可实行较高的持有税税率,使投资者的税收成本增加,达到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度膨胀的目的。

5、利用纳什均衡博弈理论,治理逃税,加强税务的稽查力度

根据博弈理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博弈是一个纳什均衡。税务机关一般是靠纳税人凭诚信自觉纳税,为了防止纳税人逃税,税务机关只在较小的范围对小部分的纳税人进行稽查。这样,纳税人就会在逃税与税务机关的稽查之间进行博弈。因此,对税务机关而言,治理逃税的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加大对逃税行为的惩罚和提高稽查力度。存量房交易税收的征管由于种种原因,征收过程复杂、所涉税种多,容易出现偷税、漏税情况。充分利用纳什均衡博弈理论,加强税务的稽查力度,当逃税预期收益小于零时,就不会有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6、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完善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税务机关要将管理重心适当前移,重视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利用纳税人的遵从意愿,按照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建立风险管理机构、设立风险管理岗位,加强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定应对风险的策略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正确引导纳税人自我纠正,防范税务违法行为的发生,避免存量房交易纳税人声誉受到损害,将税务风险防范于未然,提高税法执行的透明度。

7、利用纳税人权利意识,监督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关系到广大纳税人的利益。存量房交易纳税人大部分为自然人,对税法的了解相对较少。税收机关要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并且利用纳税人监督税收作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首先,要普及基本的涉税知识及相关法律常识,使纳税人在处理基本的涉税事项时能够依法正确进行;其次,要进一步的完善我国的税务制度,税务机关的存在不但降低了征税成本,而且起着双重监管的作用,作为税收征纳主体的第三方,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对征税机关起到了监督作用;最后,成立纳税人协会,为纳税人提供一个用来相互交流的平台,纳税人协会与纳税人个体相比,显然具有更强维权能力,也为我国的税收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因此,存量房交易纳税人权利保障的实现不但要纳税人个人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力量,维权能力提高了,才能保障实现纳税人权利,才能有效监督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从而提高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水平。

8、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提升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

存量房交易纳税人大多数为自然人,对税法知识了解的相对较少,这就对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做为税收征管人员,不仅要求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还要根据“服务质量差距分析模型”分析引起纳税人不满意的原因,查找认知差距、标准差距、执行差距、宣传差距,从多方面提高服务质量,优化纳税服务。在实际征税过程中尽量缩小这四方面的差距,实现“基于纳税人满意”的目标,提高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达到提高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质量的目的。

总之,做好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前期的准备工作,可以大大减少税收征收的工作量,减少征纳双方的矛盾,有效提升存量房交易地方税收征管水平。

(注:本文系茂名市地方税收研究会项目“茂名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问题研究――以茂南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为例”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SYJ201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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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关键词 税收专业化 税源管理 办事程序 办事理念

中图分类号:F127.3(263)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分税制在1994年实施后,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确立了现代税收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由于税收工作的长期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导致全社会税收意识淡薄,纳税人因缺乏主体意识而对税收的遵从度不高,加之社会法制建设的不完善,纳税人只知道纳税是公民的义务,而不知道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利,旧的税收征管模式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税务机关的工作需要,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需要,提高纳税遵从度,因此,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走上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改革新路。

一、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规范管理流程,防范税收风险,促进税收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认真分析税源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借鉴省、市及外省市国、地税系统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改革先进经验,逐步构建起税收管理专业化新模式。武昌区地方税务局实施税收专业化改革6个月以来,改变以往税收管理员一人统揽税源管理的职能,由单兵作战,变为团队管理,弥补单个管理旧模式,把税收管理员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腾出更多的时间做好税收管理工作。

税收专业化改革前,税收管理员约90%的时间集中于处理催报催缴、征管资料整理等工作,只有10%的时间用于企业数据采集和下户调查分析等税源动态性管理。专业化改革后,通过调整税收管理员的重组角色,全面盘活税源管理资源,以能定岗、以考调岗、岗能匹配、动态管理,实现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时效性,税务所三个岗,即;纳税评估组、税源管理组、征管内务组,税管员由原来的“管户向管事”、“人管”到“机管”的转变,形成“专业人做专业事”工作模式,税收管理员用于案头性事务的时间,占其全部工作时间的35%,而从事税源动态管理的时间则跃升至65%,专业化改革前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全部到所内办理,现在到所内的纳税人减少了80%,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减少了税务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随着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不断深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征管改革的顺利完成。

二、税收专业化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必须抓住服务税收专业化改革大局。专业化税源管理的含义非常丰富、内容非常广泛,是全方位、立体式的专业化。既包括以分类管理为核心,按规模或行业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小税源,在此基础上设置专业化的税源管理机构,分别管理不同的税源,也包括按不同的管理环节、管理事项来设置税源管理岗位,还包括管理人员明确的责任分工,使税源管理人员从事某环节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专业化才能实现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税收专业化改革新的征管模式,对机关科室的管理进行了重组;特别是税务所管理环节剥离或前置,设立三个岗,即;纳税评估岗、税源管理岗、内务岗,纳税人申请相关涉税事项的受理或办理项目移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税务机关找纳税人调查核实事项,一律由税收管理员完成。以税收管理员角色重组为改革基础,全面盘活税源管理资源,以“专业人做专业事”为核心,以干部外出审批单和工作清单为管理基础,由“个人全能管理”向“团队专业管理”转变,明确责任分工,优化征管流程,实现“税源专业化管理、服务专业化质量、考核专业化监管、执法专业化督导”的专业化体系,确保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取得成功。

(二)必须夯实信息共享基础。信息共享是专业化税源管理新模式建立和实行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以核心系统为依托,以数据应用平台为支持,实现“人管”到“机管”的功能,因此,必须加快征管信息化建设。一是完善各个信息系统,开发采集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电子系统和纳税评估系统,实行“前台受理-后台流转-内部审核-窗出件-优化服务-强化评估”的工作流程提供技术支持。二是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保证各个管理环节衔接顺畅,实现信息共享,防止工作脱节,避免出现漏洞,提高管理效能。

(三)必须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人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实现税源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必须建立一支素质好、业务精的税收管理员队伍。一是要调整人员配备,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二是要将业务能力较强和素质较高的人员向重点税源户管理和纳税评估岗位的分配上倾斜。三是要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要根据不同专业岗位的业务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适应专业岗位工作的能力。四是要建立能级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形成以能定级、按能配岗、岗能匹配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和纳税评估员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第12篇

一、基本概况

红谷滩地税局成立于2004年12月,现为正科级单位,内设综合科、业务科、风险监控科3个职能处室;下设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3个基层分局,现有干部职工34人。主要负责红谷滩新区管委会下辖的凤凰洲片区、红谷滩中心区、沙井片区、红角洲片区、九龙湖片区及生米镇等6个片区175平方公里的税收征管工作。办公面积为1 200平米。

二、征管状况

1.辖区管户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辖区内共有纳税户15 470户。其中企业户数为12 396户,个体户数为3 074户。按照“一户一档”的规定,红谷滩地税局税收征管基础资料档案就为15 470个。对于一个办公面积极小的区局来说,税收征管资料的存放是个大问题。

2.税收管理员管户情况。

从上面图表可以清楚的看到,红谷滩地税局现从事征管一线的税收管理员为11人。每个税收管理员的管户量极大。税管员管户量最多的为2 551户,平均管户1 406户/人。如此超强大的管户情况比较少见。可见每个税收管理员仅税收征管资料的收集与审理这项工作的工作量有多大。

3.近三年纳税户新增与注销情况。

从上面所列图表来看,近三年来红谷滩地税局新增纳税户11 512户,新增户占实际管户的平均比例为32%;注销户为566户,注销户占实际管户的平均比例为1.6%。新增户远远多于注销户,这从另一个方面可以体现基层税务员的管户压力急速增大。

4.新一轮完善系统征管资料的运行情况。

(1)采集、审核情况。2015年年初,为完善与校验征管系统中纳税人的相关信息,根据市局工作布置,新一轮税收征管资料纸质填报工作开始了,所有的企业资料均要重新填报征管资料。在为期五个月的通知、收集、校对、整理过程中,所有的税收管理员都忙的不可开交。电话、QQ、微信等通知手段全都用上;每天税收管理员都被来交征管资料的纳税人围的水泄不通。如此庞大、繁琐、重复的解说工作,税收管理员的感觉是头晕晕的;不想吃饭,只想睡觉;如此工作状态,可以想象一下工作效果是怎样的?纳税人排着长长的队伍等待税收管理员资料审核的心情又是怎样的?

(2)录入情况。所有的征管资料收集上来,又将消耗大量的人力资源去录入。资料一份份的审核、录入,耗时又耗力。这就是纸质征管资料的弊端。如使用税收电子征管资料,利用现代电子手段审核、录入,可极大的减轻税务人员负担,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3)存放情况。目前,江西省税务征管资料档案均采取纸质档案,就税收征管资料纸质资料的采集、审核、存放一系列工作就把一线税收管理员搞得筋疲力尽。而纸质税收征管资料的实用性到底如何呢?

历年来传统的档案管理一直处于封闭式管理之中,档案管理仅以保管为目的,以案卷不丢失为原则,致使目前征管资料的管理中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内容不齐全、查阅不方便、保管条件差等问题,保管、查找、使用要专人,十分不便,利用率低,不适应时展的要求,制约了税收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影响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2012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同志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征管资料电子化将真正实现在线共享、异地涉税审批、“同城通办”、征管监控,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确立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推行税收征管资料电子化管理的可行性

1.取材容易,采录便捷。对于税收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来说,需要的是将纸质资料转换成电子数据,目前日常税收征管中有许多资料已经是在计算机中操作,如Word文档和Excel表格可以直接使用,其它纸质资料可通过扫描仪扫描进入微机,只需要设计出实用的税务征管资料档案管理软件将它们组合、分类、存储起来,再配以适当的查询应用系统便可顺利运行。

2.投资不大,技术不难。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电子化管理的难点是软件的编写,虽然一般单位缺乏熟练的程序员,但通过“借脑”的办法,结合本身税收征管档案工作的要求,借助外部技术先进人员的力量,可以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难题。

3.容易普及,实用性强。软件的前台应用十分简洁,通俗易懂,先用扫描仪将纸质资料的扫描进机保存,再用档案管理软件将已保存的电子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然后便可按使用者的需求检索资料,使用方法十分简单。同时,网络版的征管档案管理软件,通过授权可以实现系统内网中的任何一台计算机都可以方便地检索和查阅征管档案资料,而不论你是在县局、分局还是在市局,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根本不需要再到指定的档案室去,十分实用而又容易普及。其中工作量最大的是初期资料的扫描录入,但使用高速扫描仪可解决这一问题。

四、实现征管资料档案电子化管理的优点

1.标准统一,要求规范。将征管资料档案的范围、分类、收集、立卷、归档、使用等要求以软件的形式编制在税收征管档案电子管理系统中,不按规定流程整理便无法归档,从而使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标准统一,要求规范。解决了目前纸质征管档案资料管理中的标准不统一、内容不齐全、整理质量不高、整理的规格不统一等问题。

2.即时采集,随时归档。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可以在纳税人涉税事宜办结后立即扫描录入微机,解决了有些单位平时不注意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造成资料散失遗漏的问题。同时,电子档案不需要装订,因此可随时编号归档,解决了纸质资料平时无法归档,必须等到年底才能整理归档的问题,保证了征管档案的归档率和完整率。

3.易于管理,查阅方便。电子档案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储纸质档案资料,几百甚至几千本纸质资料用一张光盘便可轻而易举地容纳下,而无需固定的库房、档案架、防霉防虫等设施,节约了人力和财力,管理起来十分方便。联机后凡是在经过授权的微机上,都可以方便、快捷地查阅自己想要的各类征管资料,彻底改变了以前一些单位档案资料“拿出来一摊子,翻起来一片子,查起来没法子”现象,提升了税务机关的征管基础管理水平,解决了多年来一直处于封闭式的传统档案管理局面,提高了征管资料档案利用价值。

4.监控前移,方便考核。由于采用的彩色高清晰度扫描,纳税人的签名、章印、审核人意见、文书中的法律条款等,每一个细节你都看得清清楚楚,在微机中审核涉税资料,可以方便地找出哪些申报表未审核签字,哪些报表审核不认真,哪些税务登记表填写得不全等,将纳税监控工作前移到受理录入环节,有效地提高了各项基础征管工作的质量。同时为内部考评提供了新的途径和依据,想查基层征管书面资料情况直接在计算机上就可实现,无需再到基层分局检查。

5.科学管理,优化环境。对于办公面积仅为1 200平米的区局,征管资料的摆放就占用了300平米。而且摆放很难做到规范、整齐,这样就不利于征管资料的查找。如使用税收征管资料电子化,既有利于税收征管资料科学化的分类管理,又大大减少税收征管资料的占用面积,可改善办公条件,优化工作环境。

6.便民便己,绿色环保。在飞速发展的网络时代,税收征管资料的纸质报送显得极为落伍。税收征管资料采用电子报送,既减轻了税务基层人员的实际工作负担,又减少了纳税人纸质报送征管资料的不便,更为绿色环保增添一份色彩。

五、几点建议

税务征管电子化有如此之多的优点以及可行性,建议税务部门应该尽快实现以电子为主、纸质为辅的税务征管资料管理模式,切实为基层税务人员减轻工作负担。

1.依托CTAIS强大的业务信息量为基础,充分利用各地征管数据集中的优势,建立“一户式”的电子征管档案管理库,实现集数据采集、过程监督、流程控制和分析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一户式”的电子征管档案库,主要由设置、采集、扫描、纸质、传递、入库、审批、调阅、查询九大模块组成。建立该系统应遵循以下要求:

(1)资料的采集遵循“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及涉及征纳双方法律责任划分的文书资料”为原则,实时反映征管资料的原始状态,实现实时采集和上传征管资料,能够体现征纳活动的全貌。

(2)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代码、统一数据,建立与征管流程一致的税收业务类别的征管档案资料指标体系,实现对征管档案的统一存储和综合运用。

(3)以征管档案归档业务为标准,明确各业务资料收集范围和职责,自动按照业务操作人员生成归档任务,并将其通过系统确定下来,有效避免多头收集资料,重复报送资料的现象。

(4)建立征管业务资料传递功能,对需要传递资料的各项征管业务数据结合征管业务流程和资料传递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关环节,解决目前资料传递手段落后,登记手工台账工作量大、效率低及出现问题责任不清的现状。

(5)系统设立档案三级审核制度,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实现对归档过程、归档结果进行有效的事前提醒、过程跟踪和事后监督,彻底解决基层征管档案归档存在的缺乏监督、责任不清的问题。

2.在税收征管法中进一步明确征管数据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经过征纳双方认可的电子签名报送的各类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没有实现电子签名的各类资料且由纳税人签字盖章,并将具有法律效力的纸质资料纳入纸质档案管理。纸质档案主要是为税务行政诉讼提供必要的证据。

需对以下纸质资料实行延伸和查验管理:对文书、会统、稽查、出口退税、车购税档案按规定归档的纸质征管资料,作为征管档案的延伸,只将结果纳入电子档案库管理;对纳税人提供的由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实行查验管理,如工商营业执照、技术监督部门提供的原件等,不再纳入档案管理,如核实不清的,由相关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