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4 17:08:2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如何发展公有制经济,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据资料统计,2007年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2430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为45.6%。陕西省县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数已达94.7万个,实现增加值986亿元,利润总数205亿元。上交税务79亿元,新增企业解决农村劳动力10万余人,支付劳动者报酬270多亿元,为全省农民人均提供工资性收入980多元,占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8%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已占陕西经济总量的近半壁江山,为建设西部强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由于各种原因,非公有制经济在陕西的生存环境还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对非公有制经济仍然存在着些许偏见;小农经济、小富即安的意识还困扰着一些非公有制经济民营企业家。这些都不利于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强。解放思想,这个看似普通的词,却对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肯定成绩 重视差距
《西部大开发》:陕西省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如何?
李平安:陕西省的非公有制经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们要肯定所取得的成绩,但更要重视差距。
从非公有制企业占全省企业总数量比例看,陕西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2个百分比,低于东部省份14个百分点。陕西的非公有制总体规模小、比重低、结构不合理、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少,全国知名商标和品牌的产品少,实力不强,竞争能力弱。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陕西省的商标数量仅占全国商标的1%左右,同样中国驰名商标的数量也仅占全国的1%左右,数量上比不上青岛一个市(16件),浙江81件,山东80件。2007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陕西省则为2645元,相差1327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落后,是陕西省就业压力大、群众收入低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当前陕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明确政策 抓好落实
《西部大开发》:据了解,近年来陕西省为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曾多次制定政策条文。有了优惠的政策,为何非公有制经济还是发展的不尽如人意?
李平安: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已出台过四个文件,分别是1997年的《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2003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省政府制定了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2007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这些文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涉及的问题基本上都作了回答,但由于种种原因难以落实,影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当前一些优惠政策不能在基层上很好的落实,主要是有些政策对涉及的执行部门缺乏约束力,职责落实不到位。例如,我们从调查中得知,扶持企业的资金的文件早到了,但资金长时间却不到位,很难落实到企业,或者资金到了,却被挪用。
解决融资困难 理顺管理体制
《西部大开发》:融资困难是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那么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您有什么建议来解决资金问题?
李平安:融资困难是企业的普遍反映,也是存在最为突出的问题。当前市、县级担保公司数量少,而且注册资金少,不足以解决企业的贷款难题。在抵押贷款中,对固定资产估价折扣过大(20%),使可供贷款度很小,难以解决问题。近两年陕西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项资金,仅为广东的1/50,江苏的1/45,山东的1/40。我建议增加财政的扶持力度,放宽贷款条件,以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西部大开发》:陕西省在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体制方面,还有哪些要完善?
李平安:管理体制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要素。目前,陕西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体制,所表现出的问题是“都在管,都不管”,职能交叉现象严重。所以,必须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各项有关政策、解决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我建议由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对民营企业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其他部门按照不同的分工,大力协调配合。
创造良好的环境,不断解放思想
《西部大开发》:目前陕西非公有制经济的生存环境是什么样的状况?我们还需要从哪方面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李平安: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对非公有制经济“雁过拔毛”的现象比较严重,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问题仍然很突出。这些都需要下大气力解决,特别是要把握舆论导向,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消除在社会各界特别是部分基层党政领导及干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偏见。
《西部大开发》:和东部沿海等非公有制经济发达的地区相比,要加速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们还有哪些思想需要解放?
李平安:近几年来,陕西省从上至下、从领导到群众,都一直强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思想守旧,小农经济、计划经济、小富即安的意识还相当普遍。根据我们的考察,浙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实施四个不限: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三个加大: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法律维护力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三个有: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
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来说,同样要不断更新观念、解放思想。一些民营企业家不求大、不求强、只求稳的思想相当严重,缺乏大胆探索、积极进取的精神,反应迟钝,往往坐失良机。1999年乌克兰“中国商品批发市场”给陕西经营者提供了优惠的招商条件,但反映冷淡,100多个摊位始终不能落实。而东部的浙江宁波得知此消息后,争先恐后在很短时间申请者就超过1000余人。2001年中国西部发展促进会在北京举办“中国民营企业如何应对加入WTO研讨会”浙江有35家民营企业参加,内蒙古、新疆也有十几家,而陕西则没有一家,很令人心寒。
[关键词] 非公有制经济 财政政策 税收 资金扶持
一、西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现状
西藏作为一个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经济基础薄弱,各产业尚不发达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为财政、税收收入的新的重要增长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得益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比如,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于99年8月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强调“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加快全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重点,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宽松环境,鼓励放手发展。”
二、新形势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利条件
1.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不断健全完善
后,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和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律的实施和立法的逐步完善帮助人们消除了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的“差别待遇”,在经济领域实行了同权利、同义务、同处罚。非公有制经济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其法律责任也不断科学明确、具体可行。
2.西部大开发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大好机遇
第一,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抓大放小”允许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通过转让、租赁、拍卖、兼并等多种形式对国有小企业、困难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为西藏非公有制经济低成本扩张和结构转换升级创造了条件。第二,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的机遇。农村结构调整的战略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另一种全新的思路和广阔的空间,通过加盟参与市场开发与建设。第三,有缓解资金和人才瓶颈制约的机遇。西部大开发将导致人才和资金回流西部,可以缓解西部地区资金短缺的情况,另一方面国家已出台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资金匮乏的措施。
3.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振兴地方财政的客观要求
西藏财力十分有限,引进外资不易,国企振兴也尚待时日,促进财政增长可谓任重而道远。而非公有制经济自发展以来,不要政府投资,没有财政补贴,也不要政府承担风险,由于其产权明晰,责、权、利一致的财产机制;自我投入、自我积累、自我扩张的资本聚集机制;短小精干、快捷灵活、互惠互利的营销机制,使个体、 私营企业保持旺盛的活力和竞争优势,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
三、促进非公有制的财政对策
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转变理财观念,积极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1.在资金方面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
财政部门加大对基础设施、公共支出的投入,可以改变并完善城市的基本面貌,这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财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增加对非公有制经济投入的新途径。如设立贷款担保基金,吸引银行资金投入,对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经营业绩好、有发展前途、讲信用的非公有制给予大力支持。对市场销路好、经济效益高的种植和养殖项目、畜产品深加工项目、农畜产品购销的贸易流通项目及从事民营企业、开发性企业应适当运用财政资金加以扶持,通过贴息优惠等办法,改变国家财政资金投入不涉足非公有制经济的观念,实行政策倾斜。
2.强化服务意识,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做好促进工作
财政部门应转变职能在强化服务上下功夫,第一,做好信息咨询服务,财政部门要发挥宏观经济部门的调控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和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所涉及的行业布局、数量前景预测等相关信息,引导他们发展。第二,做好管理服务,要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主及财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对个体、私营企业财会人员的持证上岗、职称申报评聘等工作要纳入全区财务人员统一管理渠道。第三,抓好资产评估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要积极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做好服务工作,在评估过程中既要客观公正,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又要做到服务优质高效,积极促进企业的资产重组。
3.完善税收征管措施,做到合理公平税负
西藏各级税务机关主要施行“定期定额”,对少数有建账能力、帐证齐备的私营企业采取“查账征收”。在新形势下,税务部门要统一认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做好服务和咨询工作,对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和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减、免税政策要全部公开。第二,完善税收征管办法,各征收机关应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更简洁、更实用、更能方便纳税人纳税的征收,努力形成适合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征管方式。
4.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发展舞台
财政部门在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对市场建设进行投入,会同工商管理部门按照“多方集资、多方兴建、统一管理、共同受益”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吸收资金,加快市场建设步伐。要鼓励个体户、私营企业投资联建市场,对出资者应在场地、房租、管理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管理部门应统一规划市场,把现有条件较好的小商品、服装、农副产品等专业性零售市场逐步发展为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的市场。把初具规模的专业市场发展为产、供、销服务一条龙的功能齐全的市场。在拉萨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创办各类具有一定特色的诸如民族服饰、传统手工艺品等经济小区,集中管理、连片开发,形成特色经济群体。
综上所述,西藏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扶持指导和规范。随着各项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必将迎来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大突破的春天。
参考文献
[1]黄万纶:《西藏概论》,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
关键词:建筑经济;发展现状;对策
正文:
建筑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给人们提供了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同时提高了人们的居住质量。但是经过调查分析发现,受多种因素影响,导致我国建筑经济在发展中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何维持建筑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人们研究的核心问题,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分析。
一、建筑经济的意义
建筑经济表示与建筑相关的建筑项目,主要进行建筑预测、实施、分析和评估等操作。受建筑经济影响,建筑项目也会发生变化,而且还可以调整产业结构。经过分析发现,建筑经济主要具有两方面作用,一方面,公有制建筑经济。公有制建筑经济可改变建筑任务,进而给企业创造较大的经济效益,而且可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私有制建筑经济。私有制建筑经济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总而言之,公有制建筑经济与私有制建筑经济均具有重要作用,可维持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同时还可以解决不法建筑问题。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地位较高,可主导并作用建筑经济;私有制经济可促进公有制改革,维护了建筑市场与建筑经济的均衡发展。从市场环境分析,公有制经济依然存在挂户、压级等问题,可利用私有制经济遏制不良行为,营造良好的建筑经济市场环境。
二、分析我国建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受建筑企业自身特点与产权制度影响,导致公有制建筑经济与私有制建筑经济存在很多问题,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一)公有制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
公有制建筑经济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使用国有资产经济重组,构建家族史的建筑公司,进而得到较高的建筑工程利润,一般将此类工程交给重组公司承保,以公开方式得到私有利润。第二,国有建筑企业发展中片面的追求自己的利益,忽略了相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仅富裕了企业领导,导致建筑资金较短缺,容易出现拖欠员工工资等不良问题。
(二)私有制建筑经济较困难
私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较大部分,起到一定的支撑发展作用,但是私有制经济存在的问题较多,如法治环境未完善;很多建筑企业经常出现乱收和乱罚款问题,缺少法律手段保护。另外受自身特点影响,私有制建筑企业建筑形式较单一,而且很多都是合伙企业,规模较小,融资力量较低下,降低了私有制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此外受过度竞争因素影响,出现了竞争力出现失衡问题,此种现象的产生与未建立信用体系密切相关,导致私有制企业体系建设较落后,产生了较多的建筑矛盾问题。目前我国已经提出了建筑节能策略,希望可以得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但是受建筑系统、设备及材料浪费等问题影响,导致我国建筑经济竞争力较低下,与国外产生了较大的差距。
三、促进建筑经济发展的策略
目前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为了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改革公有制建筑企业产权制度
发展建筑经济时,可将产权制度作为公有制等大型企业改革的重点,结合公有制企业情况合理分配企业产权,并构建完善的制度,加快公有制建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同时鼓励小型公有制建筑企业进行合作,给公有制建筑经济的发展提供发展空间。除此之外,还要落实相关政策,加快建筑经济法治建设。
(二)转变理念,加大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为了维持我国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要控制好私营与公营建筑经济的比例,实现公营与私营建筑企业的协调发展。首先,要转变建筑经济发展观念,消除对私营建筑企业的歧视,并创建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保护私有建筑的发展。同时还可以引入新技术,改革私营建筑经营,加强私营建筑运行的监管,在长期发展中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让私有建筑经济更加稳定、持久的在市场上生存,给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
为了促进公有制的发展,必须深入掌握以下几种指导思想。首先,大力发展公有制企业员工,让其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础力量,实现员工向投资者的发展,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积极学习并掌握较多关于国有经济发展的内容,提高工作效率。其次,实现企业产区的多元化发展。多元化发展要求实现国有、个人和集体混合经济的共同发展;构建股份合作经济制度;推动产权的多元化发展,不断改造并发展旧建筑企业,充分发挥建筑企业的价值。
(四)参与国际竞争,加快科技创新,维持建筑经济持续发展
建筑经济是一项长期发展的任务,必须打破国门向国际市场进军,可以以工程与国际贸易等形式参与竞争,在发展中积极吸取教训,并优化建筑产业质量,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借助国家贸易稳定资金;与国外企业联合发展,营造“共赢”局面,加快与国外建筑信息的沟通交流,利用国内丰富的劳动力与国家先进技术,不断提高自身运行效率,减少资金耗费。同时还可以与建筑技术较高的工程进行承包合作,不断学习先进技术,加快自主创新,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的竞争力,更好的在国际大环境下生存。
(五)加强政府机构对建筑经济的监管
经过分析发现,政府监管私有制经济时,一般利用开放市场准入显示,减少行政审批事务及约束生产等管理制度的改革来实现,主要目的是推动私有制建筑经济进入到宏观调控中,维持私有制经济的稳定发展。结束语本文主要对建筑经济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为了促进我国建筑的发展,必须正确认识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关系,同时加快公有制改革,加大私有经济的管理,提高我国建筑在国际上的地位,实现我国建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梁艳红.浅谈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现状与对策[J].现代经济,2014,(09).
[2]王荣;张洪源;李彬.浅谈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现状与对策[J].门窗,2016,(12).
[3]陈秋安.现代私营建筑经济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2015,(08).
党的十六大精神汇报交流大会上的讲话
(去年月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区党委统战部、区工商联举办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汇报交流大会,这对于提高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热情,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为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具有积极意义。在此,我代表自治区党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参加大会的各位民营企业家和私营企业主代表表示亲切的问候!
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提出了许多新观点和新要求,在理论和政策上都有新的发展。
一是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要求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之中,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做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这就进一步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是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地位。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一科学论断,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地位,对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深化了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这些新的论点,对于我们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是论述了要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财富观。党的十六大报告倡导全社会创造财富、积累财富,强调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要为发展和创造财富提供条件。随着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造福人民方面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五是提出了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应当主要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这是对政治观的创新和发展。
六是指明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原则。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从放宽投资领域、拓宽融资渠道、实行合理负税、建立服务体系和改进政府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强调,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提出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提出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些要求为深入制定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提供了依据和原则。
在新的形势下,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实现我区“十五”规划和年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扩大对外开放、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增加劳动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主要依托。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自治区党委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问题作为全区解放思想再讨论的一个重点,作为事关广西改革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全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精神实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历来重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们把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实现改革与发展新突破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发展的措施。某年以来开展的“百企入桂”活动,已成为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亮点和品牌,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示范工程。近些年来,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较快发展,总量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在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增强经济实力、增加劳动就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某年底,我区共有个体工商户万户,从业人员万人,注册资金亿元,分别比年增长、和;私营企业万户,从业人员万人,注册资金亿元,分别比年增长、和。某年我区个体工商户在全国个省、区、市中排在第位,从业人员排在第位,注册资金排在第位;私营企业户数排在第位,从业人员排在第位,注册资金排在第位。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某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约占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非公有制企业成为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某年底,全区个体私营企业共接纳了万名城镇待业青年、复转军人和社会闲散人员就业,转移了万名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万多名下岗职工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了再就业。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城镇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快于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第三产业占主导地位;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营领域不断扩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素质和政治地位不断提高。
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近年来虽然发展较快,但总体而言,数量、规模和比重都还很小,质量也不高,与一些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主要表现在:一是规模小、起点低。如某年底,浙江个体工商户为万户,江苏为万户,广东为万户,分别是我区的倍、倍和倍;浙江私营企业户数为万户,江苏为万户,广东为万户,分别是我区的倍、倍和倍;浙江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为万人,江苏为万人,广东为万人,分别是我区的倍、倍和倍;浙江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为亿元,江苏为亿元,广东为亿元,分别是我区的倍、倍和倍。全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为万元户,低于全国万元户的平均水平。二是发展速度慢、水平低。我区非公有制经济还处在比较低的发展水平和阶段。某年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的比重虽然达到了,但仍大大低于非公经济迅速发展地区。三是结构单一、经济外向度低。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中个体私营经济占,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外商、港、澳、台等其他经济所占比重较低。四是行业、地域发展不平衡。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主要集中在商业、餐饮业和建筑业等传统第三产业,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缓慢。
影响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一是传统观念和认识的惯性制约。由于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偏见或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重公有制经济、轻非公有制经济的倾向。二是市场准入门槛过高。突出表现在行业前置审批过多,经营范围开放度低,一些部门和行业变相垄断,限制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等,不仅抑制了民间投资,也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三是待遇不平等。如非公有制企业融资贷款难,税收政策不平等,税费过多过重等。四是财产和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目前,对私有财产还缺乏与公有财产同样的法律保护,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吃、拿、卡、要”等侵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告状难、打官司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五是企业自身素质不高。我区相当数量非公有制企业处于粗放经营阶段,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低,产品质量差,效益不好,存在家庭和家族式管理、产权结构封闭、缺乏人才、经营目标短期化、劳资关系的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还有一些私营企业主法律意识薄弱,诚信系统不完善,市场行为不规范等。这些都亟待加以解决。
三、抓住机遇,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大步发展
当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具有很多有利条件。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指明了前进方向;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了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和合作发展舞台;沿海发达地区做大做强非公有制经济,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我们要牢牢抓住难得的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大步发展。
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解放思想,放开手脚,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坚决破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陈旧观点和错误思想,在思想上、行动上切实解决好对非公有制经济缺乏信任和不愿支持、不敢支持、不会支持的问题,消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想障碍,加大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力度,使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扫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与其他性质的经济成分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改革经济体制,完善各项政策,营造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使非公有制企业享有其他企业同等的投资机会;改革审批制度,使非公有制企业得到与其他企业一样的政府行政服务;消除政策歧视,使非公有制企业拥有与其他企业同样的市场环境;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使非公有制企业得到与其他企业平等的权益保障。
三要加强宏观指导,依法进行管理。要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投资一、二、三产业,特别是基础设施、加工工业、开发性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在产权上联合,在机制上对接,在经营方式上取长补短,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经营方式多样化。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既注重量的扩张,更注重质的提高,努力上规模上水平,重点扶持一批外向型、科技型企业,着力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质量、档次和市场竞争力,大幅度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在政策上扶持,在法律上保护,在事务上指导,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搞好监督,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
四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和监管。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多设路标、不设障碍的原则,改进政府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当前,要认真研究如何理顺我区对非公有制经济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管理体制,研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解决好公务员队伍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认真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关键词】集体林业;管理;建议
宾县集体林面积所占比重大,但林分质量不是很好,单位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少,发展潜力很大。如何加强对现有集体林业管理,提高集体林林分质量,增加资源总量,是宾县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也是加速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发展县域经济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问题之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林业建设和加快林业跨越式发展,建设秀美山川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对推进我县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林业建设目标
在林业发展上,依据该村的自然地理特点,资源分布、生态建设环境和经营条件确定的:围绕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化林网,网格控制率达到95%以上,对缺条断空的农防林带进行补植(更新)优化;对通过本村的县、乡、村、屯公路,流经本村区域的河流、沟渠全部绿化,绿化率达100%;对坡地侵蚀沟全部营造绿色生物带;在屯四周营造30米宽针阔混交乔灌结合的环村林带。对屯中废弃地、荒芜地和部分闲隙地,绿化建休闲景点。屯内街道绿化率达到100%以上;在农户的房前屋后及庭院按乔、灌、花、草结合的框架结构绿化;建成后,使该村屯森林覆被率达到25%以上。实现绿化、美化、香化、净化、亮化,达到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
走以发展林业为抗旱先导,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相结合的整村推进综合抗旱之路。从乡村巨变中深切感到,通过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 从实际出发,创新发展模式,推进调整产业结构,是对资源的一次再配置、再规划、再调节,是具有目的性、整体性的一个生态模式,蕴藏着农村发展巨大的潜力,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对此,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模式可鉴之处,应加大推广应用的力度,为早日实现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2.对集体林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2.1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一是改变国有企业“独家经营、独木支撑”的局面,打破所有制界限,增加非公有制林业的比重;二是打破封闭式林业经营模式,扩大林业对外开放是程度。敞开大门,开放林区,采取灵活多样的招商引资形势,为外行业,外地区生产要素流入林业打开方便之门,实行全社会办林业;三是破除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不利于森林资源保护的观念,把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提高到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发展林业生产力的高度认识,大胆改革,超常规思索,实现从传统林业向现代化、开放式林业的转变。
2.2调整和完善先行的林业政策,科技兴林形式喜人
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就要制定与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相适应的政策体系,以林业分类经营,建设两大林业体系为目标,以发展林区的自营经济,家庭经济,管护经营为主要形势,实现公有制林业经济和非公有制林业经济相结合,生态目标和经济目标相结合,给非公有制经济以合法地位,适宜条件和发展空间,为经营森林资源管护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提供必要的营林补贴,信贷支持,服务支持,减轻经营的税费负担,使经营者有利可图。国家的林业工程建设实施以来,广大农民投身林业建设的热情越来越高,积极完成造林任务。积极购买高分子吸水剂、ABT生根粉等,应用林业新技术科学造林;制定了林木培育规划,定期浇水、施肥、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监测等。为了更好地经营好林地,还订阅了报刊杂志等科普书籍。
2.3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企业,要采取多种多样的经营形式
一是通过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的存量,推进产权制度的改革,实行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公有民营,私人经营,合资经营等形式,促进非公有制林业经营的发展;二是对企业内部实行产权制,人员转岗分流,发展家庭个体经济,将森林企业所属的附属生产经营单位通过转让、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改变所有制,促进经济布局的调整;三是培育新的林业支柱产业,走林木深加工、精加工、林下资源开发、绿色食品、药材开发、森林旅游资源开发的路子,培育新型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
2.4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要明确集体林的发展不仅是我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集体林业发展不起来,必将影响到我县的生态建设,影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所以要重视集体林业的发展,加强对集体林的管理。大力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林业科技交流和苗木信息沟通等。宣传林业政策,教育群众并进行林业建设、管理、保护好集体林的义务。
2.5实行新型林业的投资、融资政策
要改革完善林业的投资、融资渠道,在贷款政策上与公有制投资主题一视同仁,应继续对林业实行长期,低利息的贷款扶持政策,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从事林业建设,要放宽贷款条件,担保条件。抵押条件,允许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以土地使用权,活立木资产作为抵押,鼓励商业银行向林业投资者开展信贷业务;对整地、造林、苗木和幼林抚育等支出给予一定范围的补贴,并逐步建立非公有制林业的财产保险机制,增加其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银行发放林业贷款的信心。
关键词:建筑经济建筑行业发展现状可持续发展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人们生活需求的提高,建筑物行业不断进步与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如何有效促进建筑经济的发展,使其顺应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现阶段社会关注的热点。
一、建筑经济建设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与意义
我国的经济体制是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共存的,公有制经济是社会发展的主力军,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社会的建筑经济建设有利于给予公有制经济更多的经济空间,增加社会就业,缓解就业压力,促进提高国民经济的发展。加强私营建筑经济发展有利于私营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不断促进劳动力的整体素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私营经济的竞争实力。
二、我国建筑经济发展的现状
我国社会经济体制下,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发展齐头并进。建筑行业一直是我国的竞争行业,目前私营建筑经济占据的建筑经济地位是不容忽视的,拥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正处于不断的飞速发展之中,而国民建筑经济所占的比重逐渐减少,在国有企业改制的情况下,私营建筑经济的竞争将会加剧,竞争格局异常激烈,因此必须采取相关的措施促进我国建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我国建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公有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
目前很多国有建筑企业以改制的形式进行建筑公司的新建,并将控制权交接给自身或亲属,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某些国有建筑企业的上层管制不明,片面的追求自己的利益,有时还会出现拖欠工资、工期延迟等现象,造成企业资金流动困难,使国有建筑经济受到严重损害。
(二)民营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
民营建筑经济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营者对民营建筑经济体观念理解不够到位,对私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不能准确理解,导致企业之间过度竞争、恶性让利。由于私有制建筑的固有特点,目前我国私有制建筑企业融资力小、竞争力不够、扛风险能力弱,施工中的质量难以保证,目前的市场环境缺乏信用体系与公平竞争机制,严重制约了民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四、提升我国建筑经济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一)转变观念,加大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
为了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必须要加大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合理控制公有制建筑经济与私有制建筑经济的比例,促进国有建筑与私营建筑经济协调发展。首先应要转变对私有制建筑经济的观念,消除对私有建筑经济的歧视与顾虑,充分认识到私有制建筑经济在我国经济的地位与作用,不断发展并完善竞争机制,创造出私有建筑经济健康的发展环境,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发展利益;借鉴先进的技术提高建筑建设水平,实现私营建筑经济的改革;私营建筑经济企业还应对自身进行有效运行监管,结合自身建立相关的管理措施,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扩大自身在社会建筑经济中的影响力政府还应对公有制建筑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放宽市场限制,对相对束缚的生产模式进行引导与改革,逐渐实现对私有建筑经济的宏观调控,使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更稳定、更健康,保证私有制建筑经济的规范发展,真正为社会的经济发展贡献出力量。
(二)促进公有制建筑企业的制度改革,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公有制建筑经济应首先大力发展企业员工,形成强大的集体经济,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参与投资,尽量减少或避免国有建筑经济份额掌控大的局面;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通过创新推动企业制度的多元化变革,健全产权制度改革;鼓励股份合作制的投资形式,比如对公有制建筑企业进行兼并或者股份合作,将公有制建筑企业向私有制建筑经济的模式转化;实现产权的合并与改革有利于不断壮大建筑经济体的规模,聚集专业化的技术人才进行高科技的创新,提高科技研发的整体水平,实现小企业规模的扩大化,在社会经济发展上贡献更多的力量。最后还加强对经济政策的建设与完善,加强对建筑经济的监管,实现内外监管的结合,提高建筑经济运作效率;通过不断加强质量监管,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提高建筑经济运行的规范性与法制性。
(三)参与国际竞争,加强科技创新,实现建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建筑经济应不断面向国际市场,以国际贸易、工程等形式参与国际竞争,在竞争中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进行建筑产业质量的优化,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国际贸易实现稳定的资金流动;通过与国外建筑企业的互相联手,有利于建筑企业之间的相互促进,利用国内廉价而丰富劳动力,结合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有效地提高建筑行业的运行效率,降低经营成本;通过与技术先进的建筑工程进行承包合作,有利于我国借鉴相应的科学技术,通过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国际竞争。科技创新对于一个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对建筑行业,培养高技术人才,提高建筑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有利于推动技术科技的不断创新与进步。
五、结束语
我们应很好地协调公有制和私有制建筑经济的关系,促进公有制建筑企业的改革,加大对私营建筑经济的发展,不断推进我国建筑经济的国际化发展,提高建筑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建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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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公有制;林业;利益激励
中图分类号:F307.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5-0067-02
非公有制林业指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所从事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总和(黎祖交,2003;柴浩放、姜志德,2005)。具体地说,非公有制林业是指农民、个体经营者、职工、私营业主和外资经营者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通过政府划定或承包、租赁、买卖等方式,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等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自主投资经营的林业。
我国非公有制林业看似与其他行业中的“非公有制”相一致,从字面上可被理解为“产权非公有的林业”或“所有公有制林业以外的林业”。但所不同的是,林业是建立在最广大的国土面积基础上的行业,其主要特征离不开土地和林木的产权关系,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建立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的前提之下,而不是绝对意义上的“非公有”(和爱军,2002)。因此,从本质上说,我国非公有制林业是在林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基础上,由个体、私营和外资等经营者利用森林资源,自主经营,获取收益,并依法处置其用益权能(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基于这些权属利用的产权束的分离、分解、重组、变更)的一种林业经营方式。即我国的非公有制林业,既包括所有权的非公有制林业,也包括经营权的非公有制林业。
一、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非公有制林业内部结构不合理
目前,我国非公有制林业主要活跃于林业产业链条的下游,以从事林产加工、贸易、旅游和多种经营等为主。处于产业链条上游的营造林等经营活动现在多由林农和林业职工所把持,多元社会主体和多渠道社会资本难以进入。林农和林业职工虽然数量众多,但经营分散,经营规模过小,营造林能力有限。而这种有限的营林活动又以薪炭林和大路用材林居多,经济林和工业原料林较少,多元社会主体进入林业重点工程和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则更少。这种局面直接导致了非公有制林业在营造林上作为不大。实际上,资源培育是全部林业活动的“酵母”,初级林产品的提供能力关系到林业经济的总量、林业三大效益的协调、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最终决定了非公有制林业自身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
2.非公有林的资源产权不完整
对于从事森林资源培育的非公有制林业主体而言,拥有和控制一定数量的森林资源产权是其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这种产权应是主体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支配和收益等方面的综合权利,并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产权明晰化。但目前的情况是,非公有林主体从国家、集体或其他经营主体那里通过各种方式所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或使用用权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1)相当一部分森林、林木、林地尚未完成确权颁证,各种资源权能的利用缺乏法律依据,并实质性影响资源处置权的行使、经营者的收益预期及其基于资源长期利用而进行投入与保护的积极性。(2)资源产权经常受到不当干预和约束,这种干预和约束一方面来自政府林业部门,有的对林农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等方面进行了许多不必要的限制,使林农缺乏经营自。(3)林地使用期限偏短,使用权不稳定。黑龙江省政府规定,非公有林主体的林地使用期限可以延长至70年,期满后可由原主体依法申请继续延长。但多数省份在近年新一轮集体林地经营承包中落实到林农家庭的林地使用期限为25―30年,仅够一个轮伐期,不利于林农组织连续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容易出现掠夺性的资源短期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方面的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60%以上的林农认为目前的林地经营期限偏短(魏远竹、张春霞,2006)。
3.非公有林发展受到限额采伐制度的严重制约
我国现行的林木采伐制度,按照生长量大于采伐量的原则,对林木的年采伐量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政府林业部门以5年为一个计划周期确定木材的采伐限额总量,下达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且年度采伐计划不得超过年采伐限额,实行采伐限额、生产计划和运销加工的三总量控制,年度之间的采伐限额一般不允许调剂。该项制度在遏制乱砍滥伐的同时,也使资源生产经营主体无法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和利益导向自主地调整森林采伐量和林分改造,是对其林木经营权和采伐处置权的权能限制,必将影响他们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尤其是对那些通过各种有偿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的非公有林主体而言,这种限制就更不合理。
4.林业税费过多过乱
林业税费经过多年的治理已经取得成效,但仍然存在林业税费过多、过乱、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以费为主的林业税费制度催生了乱收费。省级政府设定了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增加了营林主体的经济负担,如物价调节基金、检尺费、护林防火费、迹地更新费等等,省以下地方政府也越权制定了一些乱收费项目,增加了营林主体的经济负担,亟待清理规范。二是收费基金征收办法不科学、程序不规范、资金管理不当。现行育林基金的征收办法是在林农销售木材后按材积征收,但多数地方林业部门在办采伐证时征收,计量标准以棵数为单位,因无法准确衡量每棵树的材积,往往就高不就低,变相提高征收标准;育林基金收取以后大量集中,国有林区集中使用40%、60%留给森工企业,集体林区全部上缴政府统筹使用,相当一部分没有用在育林上;地方林业部门收取的其他收费基金也存在改变专项用途和挪作的问题,用于林业部门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的较多。三是没有研究出台与林业产业政策相一致的特别是专门鼓励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四是维持山区小型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一事一议”一般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使其常常成为变相专断、增加林农负担的手段,导致“一事一议”运作失序,林农负担随时存在着反弹的危险。
二、对非公有制林业进行利益激励的基本方法
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利益激励机制的多目标性,带来了利益激励的复杂性。所运用的基本方法应该是多领域同时驱动、多手段同时使用的差别性、选择性的利益激励方法。利益激励侧重于形式激励、源头激励、产业激励、主导利用功能激励等四个主要领域。
1.形式激励。是对现行非公有林经营主体的资源整合、适度规模经营和生产经营方式创新进行利益激励,进而对这些主体与社会多元主体之间进行资源重组,实现产权多元化、组织方式多样化和生产经营方式多样化进行利益激励。目的是摆脱小农生产方式的束缚,逐步建立现代林业生产方式,提高林业资源的生产能力,改变经济效益的获取途径和方式。所运用的激励手段是在广泛运用产权松绑和营林普惠的基础上,对资源整合、生产方式改革、技术进步和林地生产力提高等进行专项利益激励,使非公有制营林主体在资源整合与否、生产方式改革与否等问题上进行利益比较和自主决策;并使多元社会主体根据利益导向在是否整合林业资源产权上做出理性选择。
2.源头激励。是对多元社会主体和多元社会资本进入营造林领域进行利益激励,并进一步从资源配置结构上,对投资建设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营造生态公益林、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的经营者进行利益激励。目的是增加森林资源的配置总量,优化资源配置结构,体现生态效益优先,促进非公有林发展。激励的方法是按照林业产业政策和生产力布局,在保护自然生态群落和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对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等五种营林活动实行差别性和选择性的利益激励。差别性和选择性是在产权“松绑”和营林普惠的基础上,对投资建设国家林业重点工程、营造管护生态公益林的经营主体进一步给予特殊融资优惠;对营造商品林中的重要用材林(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珍贵用材林)和经济林的经营主体仅给予一般融资优惠,由非公有林经营主体自主选择。
3.产业激励。在做大做强资源培育产业的基础上,对下列经营行为进行利益激励:林产加工业提高技术含量、进行资源精深加工、产品升级换代;在国外建立产业原料林基地,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木材综合加工利用、保护利用、节约代用产业;林产加工企业建立产业原料林基地、实行贸工林一体化或林纸一体化;发展特色种植、养殖、采集和加工业;开发林区物流、旅游、山区康体等具有林业特色的现代服务业等。激励的目的是建立非公有制林业一业为主、多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新格局。产业激励的方法是在税收、政策性融资、利用资本市场筹资和在外投资加工利用资源等方面实行差别利益激励方法。
4.利用功能激励。是在总体上提高非公有林主体经营林业资源获利水平的基础上,在经营商品林与投资建设生态公益林之间、在商品林采伐与不采伐两种经营行为之间设定差别利益导向,并将利益激励与资源生产经营中的生态保护行为绑定在一起,将利益导向设定在经营生态公益林比经营商品林、商品林不采伐比采伐更有利可图上,以此影响非公有林主体的获利预期,进而调整生产经营行为,为生态效益优先原则找到现实路径。利用功能激励的方法是在税费调节资源配置行为、购买生态公益林和立地商品林的生态效用、提供政策性融资、市场融资优惠和利用资本市场等方面设定差别利益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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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论
现代经济学对公有制问题究竟有什么看法?什么是传统的公有制?什么又是现代的公有制?本文通过系统介绍、评论现代经济学的相关观点,对这些问题作了回答,并产生了下述认识:
1·传统公有制的弊端不在于公有制本身,而在于私人物品的公有制,即公有制形式与私人物品的结合;合理的、需要扩张的、并也是现代的公有制是公共物品的公有制。 2·公共物品公有制的发展,更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应该体现为公众对公共物品的不断扩大的占有上。多少年来,中国理论界和意识形态控制者在公有制问题上的失误,莫过于对公共物品公有制的忽视。
3·在私人物品生产领域(一般也是竞争性领域)建立国家所有制从根本上说是没有出路的。获取收益曾经是建立大量国有企业的目的,而诺斯教授发现,国家常常为了收益而进行无效的产权交易,结果是抑制了经济增长(菲吕博腾等,1972,207页)。
4·经济体制改革的牛鼻子仍然是国有企业。现在改革的重点是“破产”与“重组”,应该再加一个“退出”,一定要加快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退出步伐,甚至在商业银行领域、一部分基础产业领域也应该适当退出,把退出后留出的空间让给私人投资主体。
5·中国正在发生社会大转变,对社会危机的担心是人们的共同心态。历史证明,在这样的时代里最容易产生乌托邦主义,也最容易对一切财产的公有制产生幻想。而诺斯对历史的研究证明,英国经济能成功地摆脱17世纪危机,可以直接地归因于逐渐形成的私有产权制度(1981,174页),这当然是针对私人物品而言的。要清醒地认识到,只要我们坚持公共物品公有制的前提,其他领域私有制的充分发展将使我们更有能力摆脱一切危机,并帮助我们强大起来。 一·相关概念的内涵
关于公有制问题的许多争论是因为人们对相关概念的内涵没有统一认识引起的。本文将按照大多数学者约定俗成的惯例来使用一些基本概念。约定俗成概念的内涵不能任意去“发展”,否则,人们无法相互交流,科学也无法发展。例如,“猫”这个概念不论怎么发展,也不能成为老鼠。当然,一旦有了新的科学发现,就需要创造和使用新的概念,但这种情况是不多见的。不理解这个道理常常引起无谓的争论。 本文讲的私有制是指:财产权利的全部或一部分明确界定到个人,个人在享有财产权利时具有排他性,并可以自由转让权利,在转让时获取一定的收入;私有者之间还可以达成契约,建立起组织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他们之间的市场关系,但在这个组织中,个人拥有退出权利,并在退出时保留自己的财产权利(Cheung,1987a)。这种组织奉行的原则仍是私有制的原则。
本文讲的公有制则是指:在一个组织或合作关系中(公有制总是存在于组织或合作关系中),财产权利没有界定到任何个人,而归属于一定的共同体或财产所有者之间的合作组织,任何人都无权排斥其他人使用财产,大家都可以为使用这一财产而进行自由地竞争;任何个人在退出共同体或合作组织时,他原享有的财产权利同时消失。在公有制产权结构中,没有排他性的使用权,没有转让权,在限定的情况下,不可能从使用公共财产中获取净收入(Cheung,1987a)。公有制的倡导者还认为在这种产权结构中,每一个人权利都是平等的,但实践证明这只是纸面上的理想。
本文所讲的传统公有制,是指类似我国建国后长期实际存在的、被以往正统意识形态指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产权结构形式。这种产权结构形式除了有一般公有制的主要特征外,还有其他几个不为人们所注意的特征:
1·传统公有制在私人物品1生产领域建立公有产权,甚至在私人物品的消费领域干涉消费者权利。这个特征是最重要的。因为历史上存在过的公有产权,乃至现今一些国家的公有产权,一般只限定在公共物品1的生产或消费领域,而较少在私人物品生产领域建立公有产权。
2·传统公有制的“理论”刻划与现实之间存在相当差距,笔者把这种差距的产生称之为“异化”,这种异化是传统公有制得以存在一定时期的基本原因。后文将对此进行专门讨论。
3·传统公有制企业一般具有所谓“政企不分”的特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级行政部门的经济计划指标作出安排,企业管理的目标约束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上级计划指标。企业不仅承担生产任务,还承担职工的社会保障任务和相当一部分公共产品的供应任务。全社会不存在约束企业生产经营的市场机制。 二·传统公有制理论的基本失误
(一)人性假设的错误
传统公有制理论以这样的哲学信仰为基础:社会没有抽象的人性,人性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进一步的推论是:在公有制关系之下,人们将摈弃私利要求,产生大公无私的观念;大公无私观念又使“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不可能存在,便有利于国家计划的实行,从而产生一个有序和理性的计划经济。传统经济体制的世界性失败,证明这一套哲学信仰是不能成立的。 我们已经熟悉从古典经济学开始的“经济人”假说,把经济人描述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人。这个假说有两层涵义,一是说,人总是追求自己个人的利益,而不是共同体的利益,人是利己人;二是说人可以把握如何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人是理性人。一般而言,这个假说是一个具有普遍现实性的假说,但这个现实性却经常受到怀疑。由于许多怀疑不无道理,后来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发展了这个假说,使这个假说的内容大大丰富了。
一方面,从利己人这个层面看,现代经济学认为,经济行为者是追求预期效用的最大化,这个效用应该满足行为者各种各样的偏好,不仅可以满足诸如对苹果、橘子等有形物品的偏好,甚至还可以满足伦理上的偏好。这样一来,经济学把现实生活中的人的行为差异看作是偏好或者效用函数的差异,甚至少数人的些微的利他主义,也被看作他们的特殊的效用函数,而不是背离一般原则的特例。此外,人的利己主义特性在斯密那里尚未包含损害他人的意思,而现代经济学的许多作者则认为,在条件适当时,利己人会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搞机会主义。 另一方面,从理性人这一层面看,现代经济学已不再坚持行为者有完备的信息和无懈可击的计算能力,而是认为经济行为者通过估计每种结果实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效果,来估价他的行动的预期效用。行为者当然受到信息获取成本以及自身信息处理能力的限制。然而,这并不妨碍他尽可能地作出合理的决策。基本观点仍然是,经济行为者是理性的,他们在各种约束的限制下,追求预期效用的最大化。 人的理性甚至是一种心理倾向。著名“心理分析学派”学者C.G.荣格在1933年的著作中说:“根据我们理性的假定,凡事都有它的自然规律与可以觉察出来所原因。对此我们深信不疑。象这样的因果律就是我们人的最神圣的信条之一。在我们的世界里,我们不允许任何无形的,专断的和所谓超自然的力量存在。……喜好秩序井然的人难免会厌恶偶然事件的发生。偶发事件经常会打破常规,使预料的事情失去常态,因而让人有无所适从之感。我们对无形力和偶发事件都感到厌恶,因为他让人感到好象有某种鬼神或外在之神在作祟。……由于这些都违法理性原则,所以自然会被唾弃”(荣格,〔1933〕1987,123-124)。按照这个观点,人类社会有厌恶冲突、寻求秩序的心理倾向。
中国古代就有利己人假说。尹文子云:“今天地之间,不肖实众,仁贤实寡;趋利之情,不肖特厚,廉耻之情,仁贤偏多。今以礼仪招仁贤,所得仁贤者万不一焉;以名利招不肖,得不肖者触地是焉”(转引自梁启超文)。大儒孔子和管仲,大体上也持这种看法。 (二)对劳资关系认识的错误
我们知道,马克思认为资本统治劳动是不公正的,这个论点主要基于马克思的价值判断,因此无所谓正确与否。但是,如果从经济规律方面考察,这个论点就值得怀疑了。
张五常曾说,企业是一个合约,在这个合约中,“到底是企业家雇佣工人,还是工人雇佣企业家并不清楚”(Cheung,1978a)。张五常在这里事实上强调谁雇佣谁是有条件的。如果我们把“雇佣”看作是某种要素的所有者对其他要素所有者的支配行为,那么谁雇佣谁是可以搞清楚的;而且可以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资本所有者雇佣其他要素有其内在的必然性。 我国学者张维盈先生曾论述过资本雇佣劳动的合理性,他认为,认为财富作为信誉指标的可靠性,是资本雇佣劳动的重要原因;而管理者劳动在信息方面的隐蔽性,又是资本所有者把一部分支配权转让给管理者的重要原因(张维盈,1994)。这个分析当然是很有道理的,但张维盈忽视了其他一些技术性原因。
如果管理者的选择权由资本所有者决定,管理者当然不可能解雇资本所有者,但这里还有更深层次的技术性的问题,因为金融资本在质上是统一的,价格(利息)是由市场决定的,不论雇佣谁都一样;至于用金融资本转换为有质上差异的实物资本,那是管理者的决策问题,而不是雇佣问题。劳动要素则不同,它在质上是有差异的,管理者为了保证拥有素质合乎要求的劳动者,进一步说为了用资本不断替代劳动而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成本,需要有解雇劳动者的权利。显然,把管理者的选择权界定给资本所有者,交易成本要低得多。 进一步分析,如果不存在交易成本,就不会有资本对劳动的雇佣,甚至不会有企业。从理论上不难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人人将用自己的资本进行生产,那就是自己雇佣自己,雇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综上所述,资本家、管理者和普通劳动者这三者作为资本、管理和劳动三种要素的代表,劳动者出于不利地位。这主要是由生产的自然性质决定的。
[关键词] 云南省;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互动关系;结论
[中图分类号] F420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2-0048-06
近年来,时间序列的结构突变是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因为在实际经济运行中,有许多干扰因素导致数据不具有可比较的连贯性,诸如体制变化、大萧条、经济危机等都可能导致数据的结构性变化。因此,研究结构突变有助于更好的分析时间序列的平稳性,并有利于对数据进行分段,以达到更好分析数据内在联系的目的。1989年Perron在研究美国宏观经济变量的时间序列数据时,突破性的在ADF检验中引入了结构突变,成为研究结构突变的里程碑。Perron指出,如果被检验过程是一个退势平稳过程,并且在考虑的期间内存在趋势结构突变,如果忽略这种趋势突变,当用ADF统计量检验单位根时,将会把一个带趋势突变的退势平稳过程误判为随机趋势非平稳过程。
鉴于此,本文选用1995-2014年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年度数据,运用相关的结构突变理论和带有结构变化的协整分析方法,分析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互动关系,以期揭示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在这20年里的动态变化和阶段性变化,以及相互间的作用关系。
一、数据的选取与分析
本文研究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其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互动关系,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数据选取的是云南省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数据选取的是云南省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减去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以上数据均来自1996-2015年的《云南省统计年鉴》。由于时间跨度为20年,为了消除价格因数的影响,使数据具有可比性,故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均转变为1995年的不变价格。图1反映的是1995-2014年云南省公有制固定资产投资与非公有制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变化趋势。图2反映的是1995-2014年云南省公有制固定资产投资和非公有制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变化趋势。
从图1可以看出,无论是公有制经济投资额还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额在总体上都呈现出不断增加的态势,2005年之前,公有制经济投资额高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额,经过2006年的短暂波动之后,从2007年开始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额均高于公有制经济投资额,并且差距在逐渐拉大。从图2可以看出,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占全社会经济投资的比重基本呈现出逐渐递减的趋势,而非公有制投资从2004年开始占据全社会投资的半壁江山,虽然在2006年出现短暂波动,但是从总体上看,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已经成为云南省全社会投资的主力军。
为了消除异方差对所研究问题的影响,本文使用公有制经济投资数据和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数据的对数形式(LNGY和LNFGY)进行比较分析,以期揭示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之间真实的互动关系。
二、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协整关系研究
进行协整关系研究是为了分析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是否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有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首先需要对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只有同阶平稳才能进行协整检验。
(一)时间序列的平稳性检验
本文对LNGY和LNFGY两个时间序列进行的单位根检验采用的是ADF检验方法,使用EVIEWS6.0软件自动选取最佳滞后阶数,表1给出了LNGY和LNFGY的ADF检验结果。
从表1可知,LNGY在一阶之后的ADF值小于1%的临界值,说明LNGY在1%的水平上一阶平稳;而LNFGY在一阶之后的ADF值虽然比5%的临界值稍大,但是很接近5%的临界值,由此也可以认为LNFGY在5%的水平一阶平稳。
(二)协整关系分析
由于两个时间序列数据都是一阶平稳,符合进行协整关系检验的要求。因此进一步采用基于VAR模型的Johansen极大似然估计法对其进行检验。表2给出了Johansen协整关系检验结果。
由表2可知,虽然时间序列同阶,但是协整检验结果不尽如人意,没有达到预期所设想的存在均衡关系。导致存在非协整的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此期间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以市场占主导地位的经济体制转变,以及一些非传统因素的影响,数据波动较大。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选取的时间序列本身存在着结构变化,当对其进行差分和协整分析时,就会导致错误的结论。
考虑到上述问题,本文进一步对此时间序列进行结构变化分析,以期寻找到时间序列的结构突变点,通过结构突变点,可以更进一步分析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之间的阶段性波动变化。
三、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结构变化协整分析
(一)结构突变点的确认
关于结构突变点的确认方法有两种,一种方法是寻找外生结构突变点,这种方法是直接根据重大历史事件(如制度变迁、战争、经济危机等)发生的时间点作为结构突变点,即假设已经预先确认了结构突变点。Perron(1989)在研究美国宏观经济数据时,就是用这种方法寻找结构突变点。另一种方法是寻找内生结构突变点,这种方法是由Zivot和Andrews(1992)提出的,他们在进行研究时发现外生结构突变的假定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为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主张通过数据挖掘来寻找实际的结构突变点,即内生结构突变点。
1.内生结构突变点的确定。关于内生结构突变的基本思想和确定步骤,王少平和李子奈(2003)作了十分详尽的论述述,本文不作赘述。检验内生结构突变点的方法很多,本文分别采用递归、滚动、循环检验法考察文中的时间序列是否存在结构突变点和单位根。在研究中我们借鉴张晓峒(2007)的编程方法,利用Eviews6.0进行相关检验。
(1)公有制经济投资内生结构突变点检验
经过多次试验比较,发现公有制经济数据的ADF检验最优的滞后阶数为一阶,所以在以下的检验中均取p=1,故实际的样本容量为T=18(1997-2014年)。
第一,递归检验
递归检验法就是先取得第一个子容量为原容量的1/4,然后逐渐扩大子容量的范围,对每一个子容量进行ADF检验,如果有某个ADF值小于临界值,则说明原序列是带有结构突变的趋势平稳。
从图3可以看出,公有制经济投资的ADF检验值序列大于给出的10%显著水平下的递归检验临界值序列(本文的临界值均由Banerjee在1992年的著作中的临界值插值近似计算得出),所以,从递归检验来看,未发生结构突变。
第二,滚动检验
滚动检验方法类似于递归检验方法,只不过它所取的子样本为原样本的1/3左右,子样本长度并非逐渐扩大,而是向后期滚动。同样的对每一个子样本进行ADF检验,然后把检验值中的最小值与滚动检验的临界值相比较,检验单位根的零假设。
利用滚动检验得到图4,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所选取的子样本的ADF值均大于10%显著水平的滚动检验临界值,说明利用滚动检验的方法也未发现样本序列的结构突变点。
第三,循序检验
循序检验包括两种模型,即均值突变模型和趋势突变模型,这两种模型选取结构突变的检验范围一般为原样本的0.15至0.85倍。利用虚拟变量改变假想结构突变发生的年份,检验所选取的期间发生结构突变的可能性,然后再把检验值的最小值与临界值进行比较,得出是否发生结构突变的结论。
图5和图6给出了两种循环检验的ADF值序列,可以看出,在5%的临界水平下,无论是均值变动还是趋势变动的循环检验所得到的ADF值均大于临界值,说明通过循环检验仍然未能发现公有制经济投资的结构突变点。
(2)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内生结构突变点检验
类似于寻找公有制经济投资的结构突变点的方法,本文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结构突变点进行检验。图7至图10分别给出了递归检验、滚动检验和循序检验的检验结果。
从图7可以看出,非公有制投资的ADF检验值序列大于给出的10%显著水平下的递归检验临界值序列,所以,从递归检验来看,未发生结构突变。
从图8可以看出,非公有制投资的ADF检验值序列大于给出的10%显著水平下的滚动检验临界值序列,所以,从递归检验来看,未发生结构突变。
图9和图10给出了非公经济投资的两种循环检验的ADF值序列,可以看出,在5%的临界水平下,无论是均值变动还是趋势变动的循环检验所得到的ADF值均大于临界值,说明通过循环检验仍然未能发现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结构突变点。
从上述的检验图中,均未发现公有制经济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结构突变点。那么说明无法从内生结构突变的方法中寻找出结构突变点,这不符合数据所带来的预期,即数据存在阶段性的变化。故本文将进一步根据公有制经济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周期波动来判断二者的外生结构突变点。
2.外生结构突变点的确认。外生结构突变点的选择,一般是选择有重大历史事件发生的年份作为假设已知的突变点。1995年至2014年这20年中,对于云南省经济发展最大的外部环境冲击是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我们可以预估这个突变点为2008年,但是,2008年是否是真实的经济结构转变点需要再判断。因为经济在实际运行中,面对外部冲击,不同的经济变量会有着超前或者是滞后的反应,而且不一定是当期就能反映出外部冲击所产生的影响。
为了找出真实的结构突变点,本文用HP滤波方法,找出公有制经济投资和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波动情况(纵轴代表投资比重,横轴代表年份),并且与全社会投资情况相比较。如图11、图12和图13。
根据图11可知,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波动在2008年达到一个较为明显的波谷,然后随着中央“四万亿”救市计划的出台,积极拉动了公有制经济投资在2010年达到波峰。随着国家救市“后遗症”的出现,云南省经济投资开始出现雪崩式下滑,并且在2011年达到20年来的最低点。这一结果说明,面对经济冲击时,云南省公有制经济的反映是较为缓慢的,一直到经济危机发生时才有所反映。而根据图12我们发现了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差别。首先,在2008年之前,云南省的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在2006年就已经达到了波谷,说明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已经事先预知到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并且开始逐渐调整。其次,波峰出现在2009年,说明非公有制经济对于市场的“四万亿”注资的反映快于公有制经济。最后,最大的波谷出现在2010年,此时正好是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最高点,说明在国家经济刺激计划的作用下,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比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具有更强的可调控性。
通过进一步分析云南省全社会投资的情况,面对2008年经济危机时,全社会投资的波谷出现在当年,这说明云南省的整体经济运行对于全球经济危机的反映不敏感,到2009年时由于经济刺激政策,投资达到波峰,在2011年投资水平达到波谷。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在2010年就已经达到了波谷,而全社会投资的波谷位置与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波谷位置相同,说明云南省的公有制经济投资延缓了全社会经济投资的快速下滑,也说明面对巨大的外部冲击时,公有制经济投资是很好的平缓经济波动的一种政策性工具。
由于本文的研究点是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之间的互动关系,因此,根据对图11、图12和图13的分析,恰当的结构突变点为2010年,因此以2010年为结构突变点分析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
(二)模型设定与结构变化的协整分析
根据前面的分析,找出的结构突变点为外生结构突变点,那么本部分将根据此结构突变点,采用结构变化的协整分析方法,分析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之间的动态变化过程。
1.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动态关联性特征分析
根据外生结构突变点,把所选取的数据分为两个阶段,即:1995-2009年和2010-2014年。通过计算可知,1995-2009年间,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1.87%,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年平均增长率为20.59%;在2010-2014年间,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0.27%,非公有制经济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5.05%。从此数据可以看出云南省的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确存在着明显的结构变化特征。在面对2008年的经济危机时,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年增长率出现大幅下滑,而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增长率却出现了上涨,这说明在面对经济冲击时,云南省的公有制经济表现出了更强的灵活性,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不仅使得经济没有“硬着陆”,而且给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喘息的空间。为了分析云南省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联性,表3给出了两个阶段的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相关系数。
从表3可以看出,两个阶段的相关系数都大于90%,说明云南省的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有着很强的关联性。但从相关系数的值来看,1995-2009年的相关系数比2010-2014年的相关系数高出了7个百分点,说明存在明显的阶段性。
2.模型设定与模型检验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云南省的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均存在阶段性变化,即存在结构突变点,以2010年作为结构突变点,首先引入虚拟变量:
D=1,1995≤i≤20090,2010≤i≤2014
建立虚拟变量模型(1)为:LNFGY=α0Di+β0LNGY+β1DiLNGY+μt
其中,β0+β1表示1995-2009年公有制经济投资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影响程度,β0表示2010-2014年公有制经济投资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影响程度。
对上面的模型利用Eviews6.0进行估计可得:
LNFGY=-5.9732Di+1.0340LNGY+0.8328DiLNGY+μt
(73.0574) (-6.9985) (6.2217)
其中括号内为t检验值,得到的估计参数的p检验值均为0.000,调整的R2=0.9592。
下面对此模型进行协整检验,运用Engle和Granger于1987年提出的两步检验法,也称为EG检验法。首先对两个变量进行最小二乘法回归,得到模型残差;然后对模型的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如果残差序列平稳则说明估计的模型为协整回归方程。对模型的残差序列的平稳性检验运用的是ADF检验方法,并根据AIC准则选取最佳的滞后阶数。表4给出了残差序列的ADF检验结果。
建立虚拟变量模型(2)为:LNGY=α0Di+β0LNGY+β1DiLNGY+μt
其中,β0+β1表示1995-2009年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对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影响程度,β0表示2010-2014年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对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影响程度。
对上面的模型利用Eviews6.0进行估计可得:
LNGY=3.4349Di+0.9668LNGY-0.4706DiLNGY+μt
(14.6680) (124.9346) (-11.8935)
由此得到的估计参数的P值均为0,调整的R2=0.9632。通过对此模型的残差序列进行ADF分析,得到表5。
从表4和表5可以认为残差序列为平稳序列,进而可知在1995-2014年间,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确存在结构变化的协整关系。
3.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结构突变的互动关系分析
从模型(1)的估计结果可知,在1995-2009年间,云南省公有制经济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影响系数为1.8668,表明在这15年间,公有制经济投资每增加1%,将使得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上涨1.8668%;在2010-2014年间,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影响系数为1.0340,明显低于过去前15年的拉动系数,说明自从2008年的经济危机之后,公有制经济投资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拉动力在降低,每增加1%的公有制经济投资仅能使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上升1.0340%。
从模型(2)的估计结果可知,在1995-2009年间,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对公有制经济的影响系数为0.4962,说明在这15年间,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公有制经济投资就会上涨0.4962个百分点;在2010-2014年间,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对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影响系数上涨为0.9668%,在这5年之间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对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影响上涨了一倍,每增加一单位的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公有制经济投资也会上涨一单位。
综上可知,在过去的20年里,云南省的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快速发展,公有制经济投资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拉动力在下降,由过去的1.8668%下降到1.0340%。与此相相反的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对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拉动力在快速上升,由原来的0.4962%上升到0.9668%。可以预期,在国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背景下,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将会成为云南省拉动全社会投资的重要支撑。
四、基本结论
本文利用1995-2014年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年度数据分析,通过结构突变的协整分析方法,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在过去的20年间,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互动关系并不是持续稳定的,而是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第二,在面对2008年的全球经济危机时,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反映速度不及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反映速度快,且在经济危机发生的当年公有制经济投资才有所反映,说明云南省的国有经济管理部门,对防范风险、预测风险的调控能力不足。
第三,就拉动力而言,公有制经济投资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拉动力在逐年下降,而非公有制经济投资对公有制经济投资的拉动力在逐年上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拉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四,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对于全社会投资的贡献在下滑,与之相反的是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近年来已经成为支撑全社会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
第五,就整体而言,云南省公有制经济投资与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都是云南省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如何科学、合理、高效的分配社会资源,是关系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与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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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少平,李子奈.结构突变与人民币汇率的经验分析[J].世界经济,2003(8):22-27
[5]王文成,沈红微,王O慧.国有经济投资对非国有经济投资的带动效应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3(7):132-144
[6]武剑.外国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及其经济增长效应[J].经济研究,2002(4):27-35
【关键词】人事;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一、我省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省政府职改部门积极探索,于1999年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组建职改领导小组,为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工作的专业人才积极搭建职称评审服务平台,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平稳推进,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大力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经过各级组织的努力,社会化职称评审覆盖面得到了很大的突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有了大幅度提高。同时职称评审的服务环节进一步简化,职称工作的效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目前职称评审工作在不同企业的反响也不同,在国有企事业或有资质要求的企业里,职称评审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但在大部分私营或外资企业,认同度很低。分析原因,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中大部分专业技术人才对职称评审的参与度不够,有的是因为不知道职称对他们的长远意义;有的因为职称与现有工资没有关系而无所谓,有的是因为他们工作流动频繁而错过了申报时机。二是非公有制企业对员工的职称评审重视不够,有的是因为不懂得员工评职称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帮助;有的是因为不懂得如何帮员工申报职称;还有的是担心员工评了职称后会提出提高待遇而增加成本不予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了制约了员工申报职称评审的积极性。三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与政府职改部门的沟通不够,宣传渠道不畅通,职称政策信息不及时,直接导致职称评审申报率偏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二、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做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意义
职称评定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业绩、学术技术水平的肯定,是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奋发向上、不断进取的一种手段。(1)有利于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职称可以综合反映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就、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或学识、智慧、才能。每一个级别均要求专业人员除了具备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的条件外,还需具备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条件。专业技术人员从初级到中级再到高级职称的晋升过程,就是对专业人员基础理论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检验的过程,这就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需要针对每个级别的标准,积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钻研业务,积累素材,努力撰写技术论文,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努力多出成果,提高业务水平。比如对学历提出要求,促使专业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体系,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2)有利于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获得了职称并受到企业的聘任,提高工资福利待遇,表明了社会和企业对他的专业技术能力、业绩、学术技术水平的认可和肯定,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大大增强了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中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激发他们开拓创新,更加勤奋工作,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3)有利于企业建设和发展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对企业来说,特别是对资质企业来说,拥有一定数量和级别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企业注册、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因此非公有经济组织需要培养和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技术水平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一方面可以通过内部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管理,按照职称评定标准,引导、激励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钻研业务、做出实绩,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晋升职称,提高队伍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外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审工作的建议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占有很大的比重,他们的人事档案大多委托政府所属人才市场管理,现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就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思路。(1)加大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员工了解职称的政策信息。一是建立一支优质的人事服务专员队伍,通过进驻高校和企业,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指导,让他们了解职称的政策、作用,使他们在各行各业按各专业系列的职业发展渠道发挥自己的才华。二是加强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职称业务培训,使职称政策能够贯彻落实。三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加强职称评定工作的宣传,及时准确地将各类职称评审动态信息对外公布,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了解职称申报的程序、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以便他们按时、按质做好职称申报工作。(2)加强职称评审申报的指导和组织工作。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相对比较稳定,人力资源部门对于人员的学历、工作年限、专业岗位比较了解,可以针对性的进行职称评审申报指导。但对于非公有制领域的人员来说,他们分布在各行各业,工作流动性强,情况错综复杂,需要做好几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人事部门职称工作者的职称业务指导能力。职称分29个系列,不同专业不同级别,申报方式不同,申报条件和要求也不同。要根据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分类指导。这就要求职称工作者不断学习,掌握所有系列的职称政策规定,具备丰富的解决问题能力和业务指导能力。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组织力度。完成每年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既是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知识积累的途径,更是他们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条件。根据各系列职称继续教育内容的不同,职称工作者要组织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专业的培训。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材料的指导。在职称申报过程中,职称工作者要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把关,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申报人员参考。(3)扩大职称评审的范围和对象,改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在申报职称时,申报对象可不受户籍、身份和单位性质的限制,只要档案在人才市场,与工作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符合申报条件,都可向人才市场申报。同时简化职称评审申报环节和手续,通过网上申报和审核,减少申报人员往返奔波,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申报渠道。(4)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信息数据库。根据不同职称、专业分门别类地建立若干个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可以针对性地提供职称评审、专业培训、职业发展规划等服务,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专业化和信息化,为单位招聘、人才寻访工作提供平台,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结语
随着社会结构、经济结构、组织结构的调整发展变化,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就业。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是对其专业技术水平科学认定的最好方式之一,是成长成材的必经之路。从这个角度讲,为非公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评审服务,有利于促进非公经济组织的发展,活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为党和国家的事业聚集更多人才。这是当今政府职能管理部门需要重视的问题,也是职称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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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
目前国家和各地政府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开了绿灯,虽然并不都如人意,但应该说民营企业又进入了发展的好时期。目前的关键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特别是要面对国际竞争的形势下,民营企业如何发展自己。
1.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竞争力取决于企业的发展规划、用人制度和人才选择、经营战略、投资决策、产品选择、技术更新、产品质量、生产与经营成本、市场开拓能力、服务质量和信用等级等一系列因素,就是说取决于企业内部的管理和经营。民营企业的特点是机制比国有企业灵活,但有许多民营企业尚处于管理的初级阶段,有些是类似农村生产队式的管理,有的是资本主义初期那样靠延长工作时间和非人道的管理,也有些企业是国有企业式的管理,而采用科学管理和现代管理的则很少。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经过努力经营,企业的资产和生产能力已有很大的提高,为了适应经营发展,需要在管理上有一个改进,甚至是飞跃,但许多中小企业难以突破这一关。关键在于不重视和下不了决心。
因此,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面对世界经济的挑战,企业要想摆脱遭到失败的命运,不但要进行内部和外部体制改革,更要加强企业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提高企业的素质,做强做大自己的企业。
2.选准投资方向
企业扩大规模要靠投资,投资能否获得好的收益主要在于投资决策,关键是要选好投资方向。但在当前各种产品都处于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如何选择投资方向呢?
任何一种产品都要更新换代,用新工艺、新技术,创建新产品是企业发展的重要策略。即使是在产品已经严重过剩的产业或行业,采用新工艺和新技术生产的产品,将会以其新功能或低成本构成强大的竞争力,去开拓市场;更新换代的新产品可能会使用户的需求提高档次,而创建新的市场。因此,可以说各行各业都有投资机会,关键是如何开发。
要选好投资方向,首先需要有信息支持。因此企业发展必须重视信息,在决策前需要了解将要投资的行业和产品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市场状况,供需的情况,国内外主要厂家及其市场份额,产品的发展方向和更新换代情况,市场前景和生产厂家的发展计划和相关的情况等等。在掌握信息的基础上要对投资的效果进行可行性分析和论证,确认可行后再决策,可以减少投资的损失。
3.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
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投资方式也不断增多。民营企业除了独立投资,还可以联合投资,股份制投资等等;在项目投资方面,除了直接投资建设项目之外,还可以采取租赁、承包、BOT、项目融资等方式投资于政府或国有企业转让的项目,在“十六大”之后,各地都出现了国有资产转让的,并购成了近一个时期使用较多的方式。与独资建立新企业相比,并购有以下的一些好处。
(1)可以较快地获得收益。并购企业,不必经过进行基本建设就可直接获得经营资产,可以免去新建企业的各种麻烦,并且节省了企业基建的时间。
(2)有利于迅速打开和占有市场。被收购企业的销售渠道和市场都可以被并购企业所利用,节约开拓市场的时间和费用。
(3)容易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并购之后可以利用被并购企业的各种关系开展经营活动,如原材料来源,水电和其他基础设施的使用,与当地政府及各方面的社会联系等等,节省了营造经营环境的时间和费用。
(4)可以迅速形成竞争力。在一些已有较强企业占据的市场,通过并购该市场上的企业,利用其市场份额,直接参与竞争,而不必从头开辟市场。
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共有720家,职工人数28491人。近日,通过我们对我区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了走访和调查来看,总体情况是好的,大部分企业根据企业的大小、人员的多少,成立了人民调委会、调解小组和调解员,这些组织都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企业有关领导也尽可能的满足我们要求,较好的配合我们建立调委会,如虎山街道办事处方正机械有限公司,在厂房紧张的情况下,让出最好的房子作为调解室,并且拿出专项资金配备了必要的办公电话、桌椅、电视、录像机、文书、登记本等用品,为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顺利开展调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但是,近年来,随着非公有制企业数量的增多,非公有制企业中劳资关系问题日益突出,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未能合理确定,劳动管理也不够规范,企业内部缺乏协调机制,容易产生劳动纠纷,劳动争议案件迅速增多,对企业的发展已经产生不良影响。有的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在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不少老板为牟求高额利润,竭力压低人工成本,甚至故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如不履行劳动合同、随意解雇职工、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尤其是许多私营企业正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老板在榨取剩余价值上往往不择手段,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更加严重。近年来,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由于企业侵害职工权益而引发集体停工、罢工、上访等突发事件越来越多。
上述情况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分别作为利益主体的地位已基本确立,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利益分化和矛盾日益加深。尤其是在情况复杂、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公有制企业中,经营者或雇主的法制观念往往比较淡薄,企业劳动管理不够规范,以致劳动争议频繁发生。近年来,各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受理的投诉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劳动争议已经进入高发期。
二、产生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1、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状况下,形成劳动力的买方市场,使企业或雇主处于有利的地位。在企业招收职工时,对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条款如何确定、合同期限定多长、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或雇主掌握决定权。即使企业违法违约,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许多职工为保住饭碗,往往只好忍气吞声。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合同不够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劳动合同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2、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等规定不够规范,职工工资收入不稳定,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还有部分企业故意拖欠或克扣工资,使不少职工劳而无获,其经济利益受到侵害。致使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大量增多。
3、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如过分压低工资标准、故意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等现象屡屡出现。其中,拖欠工资是引发劳动争议的最主要的原因。不少规模较小的非公有制企业比如私营企业还正处于原始资本积累阶段,往往采取家庭式的管理方式,雇主巧立名目,故意奢侈、克扣、拖欠职工的工资,并且以此作为谋取暴利的一种主要手段,职工权益更难以得到保障。而工资通常是职工维持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而且许多职工的工资水平本来就比较低,拖欠或克扣职工的工资,势必会造成职工生活困难,因而最容易引起职工的强烈不满,导致劳资纠纷,甚至引起突发事件,给社会稳定带来极为消极的影响。
4、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不太理想,导致救济机制缺乏。目前,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为职工投保情况较差,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或欠缴社会保险费,在参加社会保险方面的进展远不如国有大企业,不论是投保的人数比率,还是投保的险种范围,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都显得比较落后。甚至有的企业故意拖欠缴纳、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参保情况更差。
近年来,我区政府正在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其中包括将个体私营企业列为扩面的重点,尽管政府为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在缴费标准上实行优惠政策,但绝大多数个体私企老板都不愿为职工投保。虽然有一部分私营企业在政府的督促下开始参保,但只是为了应付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督促和检查,才为企业中的几个管理人员或少数骨干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手续,不过是敷衍了事而已,根本不关心普通职工的生老病死问题。
5、非公有制企业调委会力量比较薄弱,缺乏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企业中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的权利关系处于失衡状态,职工与企业之间缺乏平等沟通与协调的正常渠道。
建立具有实力的调委会组织是在企业中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必要条件。目前,调委会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仍然偏低,调委会力量比较薄弱。这一问题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更加突出。由于企业调委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企业方面提供的专项资金,调委会成员的工资和福利也由企业负担,这样就使调委会受制于企业一方,很难真正能够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在大多数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中,至今仍然没有建立调委会组织。同时,在这些没有建立调委会的企业中,许多职工也对建立调委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不了解如何组织建立调委会,也有一些职工认为没有必要加入调委会。由于这些企业缺少调委会组织,使职工的权益更难以得到保障。
另外,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组建调委会的问题的规定不够明确,对阻挠建立调委会的企业缺乏有力的制约手段,使不少非公有制企业的老板趁机钻法律的空子,并以种种借口抵制建立调委会。由于企业没有调委会组织,一旦发生劳资纠纷时,职工在企业中便往往处于孤立无助的境地。
另一方面,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外来农民工较多,职工的整体素质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较差,流动性也比较大,对组建调委会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这也是影响组建调委会的一个主要因素。
三、政法机关如何依法处理因劳资矛盾引发的纠纷和
协调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方面,应当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的主要问题,采取适当的对策措施,对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进行必要的规范与调整。要切实提高调委会的地位和作用,广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劳动关系主体双方自行协调为主,在企业内部形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同时,政府通过综合运用相应的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适当的行政手段进行必要的调整,维护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特别是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减少、调解劳动纠纷,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
1.健全调委会组织,提高调委会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对于符合条件而又没有建立调委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各地调委会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助下,采取有力措施督促这些企业尽快组建调委会。对于不具备建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调委会的小企业,可建立调解小组和调解员,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由当地调委会向企业派驻专业调委会干部,所需费用由当地调委会统筹解决。
二是健全组织,规范统一。依据《人民调解组织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要求,在各街道办事处辖区非公有制企业内分别建立一个二至九人的调委会,车间设立调解小组,班组中设立信息员,形成了上下贯通的调解网络。健全纠纷排查、纠纷调处、纠纷报告、纠纷登记、纠纷回访、等制度。并且要做到首先年初有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其次及时正确的调处纠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其三积极开展创“四无”活动。无因民间纠纷激化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自杀死亡;群体械斗和集体上访。其四要每月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有单独的调解室,其五各调委会有调解工作需要的桌椅,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其六各调委会建立“四牌”、“一图”上墙,“五薄”、“一册”登记。通过“多管齐下”的工作措施和制度,较好的保证了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正规有序。
三是务求效,注重作用发挥。在企业中建立调委会,及时化解职工与企业的矛盾,变消极为动力,促进企业稳定发展,是调委会工作的目的。各企业调委会要本着这一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如我区浮山路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内的恒元达电子公司建立的调委会在这方面就表现比较好,该公司根据当时的现状发展要求,要进行下岗分流,优化调解,个别职工不理解,有意见,并出现了上方的现象和苗头,针对这一情况,该公司调委会迅速开展工作,他们走车间、访班组,找个别谈心等方式苦口婆心做工作,使职工对企业的困难有了全面的了解,打消了上访等现象,消除了不安全稳定因素。另外,在年11月份,自四川、安徽等地60余名民工到我区一工地打工,年终该工程竣工,造价21800元的工程仅支付了民工100000元,余款始终不予支付。民工在多次向承包商索要工钱无望的情况下,准备集体上访。该施工工地调解员在稳住民工的同时,及时向所在街道司法所负责人作了汇报,经过调解员和司法所人员等多方协调,并与承包商多次协商谈判,该承包商终于在年12月1日一次性支付民工欠款85000元,较好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利益,受到了当事人的极大好评,调解员的作用也得到了应有的发挥和展现。还有的居委会开展人性化教育,不把职工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放在对立的位置上,而是放在一个共同点上开展工作,职工永远是企业的主人,企业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的目的,就是让职工得到更大的实惠,一切暂时矛盾,都会在一个共同的利益上化解。在有针对性的辩证教育和实际工作中,各企业的调解组织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起来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把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重点,并要求这些企业将合同文本送到劳动保障部门鉴证,以便及时检查和纠正劳动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在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订立形式上,可以允许企业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本企业特点和用人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对于企业招用的短期劳务工或非其他非正规就业人员,可以允许企业与这类人员签订比较简单的劳动合同,在企业为这类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投保与缴费方面也可以适当降低标准。
3.大力推行建立和完善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
协调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关系的关键在于要在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把重点放在推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制度上。对于没有建立调委会的企业,可以由区域性的调委会联合会或地方调委会的基层分支机构,在地方调委会的授权之下,并经过企业和职工方面的资格认可,可代表职工与没有建立调委会的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并可以签订区域性的集体合同。通过在企业中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并努力把劳动争议问题解决在源头,依靠企业与调委会组织双方自主调整劳动关系。
4.加紧建立欠薪保障制度
针对目前一些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比较严重的状况,可先在拖欠工资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建立企业职工欠薪保障制度。在这些地方,应由当地政府制定实施办法,要求企业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缴纳欠薪保障金,缴费比例标准应与过去和现在企业支付职工工资的有关指标挂钩,原则上应当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总额越多,持续时间越长,缴费比例越高,反之亦然。如果受保企业职工出现拖欠工资问题,可用该企业缴纳的欠薪保障金向职工支付拖欠的工资,不足部分可通过变现企业资产来筹集。在企业累计缴纳的欠薪保障金总额达到一定水平时,可以停止缴纳。欠薪保障金归各企业所有,在银行设立企业专户,专款专用,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使用,并由当地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5.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
对劳动争议频繁发生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予以建档和进行重点监控,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到这些企业中检查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特别是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和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工时制度、劳动标准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情况,督促企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必要的处罚。此外,建议今后将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的劳动年审与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工商年审挂钩,要求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应同时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将劳动年审与工商年审结合起来配套进行。凡劳动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工商部门在进行工商年审时,也不予通过,迫使企业进行整改,否则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