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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3-07-21 17:28: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环境污染存在的问题

第1篇

关键词: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现存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5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8937(2012)08-0033-02

环境应急监测事业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事业,如应急监测工作的落后将导致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妨碍环保目标的顺利实现。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指出,要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

1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现存的问题

1.1技术设备不足、质量差

虽然国家财务部和环保总局要求环境监测部门的人员经费、科研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要纳入经费预算,但在实际中,环境监测工作中经费短缺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资金的短缺,就配不上大型的环境监测仪器,导致应急监测部门缺少很多专业的仪器和设备。目前我国很多地级市以上的环保部门都成立了专门的监测小组,但却没有配备仪器设备,造成应急监测技术手段的落后,直接制约了应急监测的速度和准确性,延误了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受到资金和技术的制约,在有限的仪器设备中,这些仪器设备的配置较低,远远落后于国外先进的配置,监测手段落后,测量常规污染物的仪器种类不足,不能很好的对污染物进行成分分析,不能满足应急监测工作的需要。

1.2应急监测部门的工作效率低下

虽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性已经被环保监测部门所重视,环保部门也成立了专门的应急监测小组,但是却没有进行有效的组织训练,使得应急监测部门的工作效率低下,不能快速准确的处理突发环境污染问题。在环境问题出现前,应急监测部门就应该时刻做好准备,出现环境问题后也要及时的做出解决方案,进行周密的计划,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办事效率。但是在实际中,环境监测部门的准备很不充分,主要表现在:用于应急监测的仪器设备没有准备充足;没有对这些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使得仪器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没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没有及时收集材料;没有更新检测技术、没有调查环境污染事件的隐患;没有对特殊地理环境进行监测等。准备工作都没有做好,在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对问题的处理情况就可想而知了。

1.3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

要想提高应急监测部门的工作水平,必须要对组织机构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才能适应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的需要,虽然国家对监测站已经按照不同的层次划分,但是在管理过程中往往只重视对上层应急监测部门的管理,而不重视对基层应急监测部门的管理,使得上下环节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导致正常的应急监测体制运行不畅。监测部门的内部机构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出现了多种类型的监测站,有的是按照监测的内容分为物理监测站、水质监测站、大气监测站;有的是按照监测的流程分为现场监测站、质量控制室、中心分析室、综合信息室;有的是按照监测的任务来源分为污染源监测站和常规监测站等,这使得内部机构出现混乱的局面。

1.4应急监测机制不完善

应急监测机制包括应急监测的制度和方法,在机制建设的过程中要注意制度化和立体化,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的性质要求监测制度必须法制化,但目前我国缺少环境监测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即使有,也是很古老的了,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没有对应急监测的技术、质量、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应急监测机制的立体化,就是要求建立各部门相互合作的管理机制,使各部门加强交流,查漏补缺,但是目前各个环境监测部门还很少与社会上的监测力量结合在一起。由于突发环境污染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给环境应急监测的预测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加上有些环境监测部门没有建立科学的预警系统,不能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有效的预测。

1.5应急监测部门人员的素质不达标

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工作是一项体力与脑力相结合的工作,同时还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对应急监测部门人员的素质有较高的要求,但在应急监测人员的素质要求与培训上,还存在很多的问题,首先,高等院校的环境监测专业非常稀少,而环保部门却需要大量的环境监测人才,造成了供需不平衡。其次,环保部门缺乏对应急监测人员的培训,或者培训不专业,针对性不强,使得应急监测人员都是在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再总结经验,积累知识,不能有效的预防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由于缺乏必要的培训,加上检测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导致很多检测人员对防化服和防毒面具等安全设备都不会用,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2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能力的措施

2.1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体系

科学完善的预警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因此,环保部门应该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警体系建设,成立专门的预警排查小组,对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制定具体的排查任务和治理方案,把有害的危险因素及时的排查出来,并及时的消除隐患,应急监测人员在工作中必须要认真细致,排查的范围包括建筑规划设计建设阶段、事故的紧急情况、产品的运输过程、人为的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建筑及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自然灾害等,在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改进和完善预警体系,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做好整理和记录,最好归置到预警档案里。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单位,要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和理论演练。

2.2提高监测部门的监测能力

提高监测部门的监测能力,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发挥监测部门的作用。环境监测部门应该改善应急监测的软件和硬件系统,加大资金投入,更新应急监测机器设备,建立一个先进、准确、高效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体系。要定期对监测部门进行实战演练,提高他们的应急监测能力,在突发环境污染问题发生时,能够及时妥善的处理污染事件,危害发生后做到快速响应、控制事态、及时解决,降低污染造成的危害程度。利用资金更新机器设备,实现应急监测自动化,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监测设备的建设,提高监测车的快速鉴别能力。监测部门应该根据污染物的特点,掌握污染物的传播速度和危害大小,控制污染物的污染范围,进而做出分析和决策,做好污染发生后的抢救工作。

2.3建立统一的应急监测管理系统

由于环境突发事件涉及的范围广,因此涉及的工作部门也多,不仅包括环保部门,还包括卫生、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甚至会涉及到行政区外的地方政府,我们需要建立区域的应急合作体系。为了确保国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安全稳定,不但要正确处理与中央的关系,还应该建立应急合作体系,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保护环境的环境应急方针,促进应急管理系统的综合化和跨越式发展。要适时的转变应急管理机制,从过去的注重问题的解决转为加强对问题的预防,从过去单项的应急管理机制转向部门联动、加强交流合作的应急管理体制,共同分享区域的资源,由政府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2.4环境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

环境监测部门要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工作,实行责任制,加强对日常危机的管理和防范;监测人员定期学习和研讨,对管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制定出应急预案,对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都十分了解,以利于加强对突发环境污染问题的监测;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应急监测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鼓励全民积极参与,树立环境安全意识,提高整体应急能力。要落实监测人员的值班制度,保证工作人员随时在岗位上,由于突发环境污染问题具有明显的突发性,这样可以使监测部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应急监测,并及时处理。

2.5提高应急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

由于应急监测人员的工作强度大、难度大,对监测人员的身体素质和知识技能都有较高的要求,这就需要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关心和培训,让他们在提高身体素质的基础上提高自身技能。监测部门应该逐渐建立一支高素质水平的应急监测队伍,因为只有这样的队伍,才能满足应急监测部门的要求,在突发环境污染问题出现时,监测队伍能够拉得出、测得准、解决得快,发挥应急监测部门的作用,让国家和人民满意、放心。

3结语

虽然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已经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但是目前应急监测工作还存在着技术设备不足、质量差、应急监测部门的工作效率低下、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应急监测机制不完善、应急监测部门人员的素质不达标等问题,应急监测部门应该尽力解决问题,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带来的危害,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魏国,杨志峰,李玉红.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分析与对

策[J].环境污染与防治,2006,28(9):711-714.

[2] 吴宗之,孙猛.200起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统计分析

及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6,2(2):3-8.

[3] 李慧敏.对突发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探讨[J].

环境科学与技术,2005,28(B12):151-152.

[4] 万本太.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理处置技术

[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5] 姚,曹璐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要求[J].中国

高新技术企业,2009,(5).

第2篇

[关键词]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率;探讨

一、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率重要性分析

环境污染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使人们尝到了环境破坏的恶果,人们的保护环境意识因此逐渐提升,环保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环境污染治理做出了硬性规定。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怎样评定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果呢?

地方环境污染治理对提高我国整个环境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落实环境保护相关举措时,应将地方环境污染治理当做重点工作加以落实,采取针对性措施,不断提高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一方面,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率是地方环保部门治理环境污染能力的外在反应,是考核地方环保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根据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实际,可为环保部门分析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提供参考,促进环保部门不断优化环境污染治理手段与方法,为实现环境污染治理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率的评定

本文采用数据包分析法(DEA)对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率进行评定。该种方法实施的原理为利用线性规划将最优生产前沿面求解出来,将其和每一个多投入多产出同类决策单元(DMU)的可能集进行对比分析,获得所有DMU相对效率的测度。

上述公式中x、y、z分别表示投入、产出及权重,而N表示投入变量,M为产出变量,K表示DMU的个数。Fi表示第i个DMU的技术效率。当其数值为1时表示DMU位于最优生产前沿面,生产为DEA有效,反之,生产为DEA非效率。利用该方法对我国地方环境污染治疗效率进行评定,结果发现我国经济发展是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而且不同的地区环境治理效率有所差异,但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同时,我国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重视的不断提高,使地方环境污染治疗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率提高策略

调查发现,经环保部门及人们的长时间努力,我国环境污染问题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从整体来看仍不容乐观。因此,为切实提高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应结合环境污染治理实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具体可参考以下内容实施:

1.提高认识,增加投入

地方环保部门应提高对环境污染治理的认识,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资金投入。首先,结合上级部门制定的环境污染治理目标,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环境污染治理细则,尤其应明确地区内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定期派专门人员检查其废水、废气、废渣等的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一旦发现偷排及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应给予严厉的处罚,必要情况下责令其停业整顿。其次,地方环保部门应设立环境污染治理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当地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尤其应综合分析当地企业生产特点及规律,制定详细的环境污染治理应急预案,有效控制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最后,定期组织知名生产企业召开环境污染座谈会,认真听取不同生产企业在控制环境污染方面所做的努力。同时,给予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适当奖励,鼓励其再接再厉,争取在确保企业效益增长的基础上,充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加强研究,引进方法

地方环保部门应加强研究环境污染治理的新方法、新思路,尤其应加强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交流,借鉴其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经验,不断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一方面,环保部门应定期抽派相关人员到环境污染治理比较好的地区参观学习,条件允许的话可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出国参观考察,引进发达国家环境污染治理的新思路、新工艺。另一方面,成立专门的环境污染治理研究部门,认真调查引起当地环境污染的原因及环境污染治理的常用方法,针对环境污染存在的不足之处,通过引进新的方法加以改进,切实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质量。

3.善于总结,不断优化

地方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因此环保部门应善于总结,不断优化环境污染治理途径。首先,环保部门应建立常见环境污染情况档案,列出针对性治理方案与方法,为后期治理类似环境污染事件提供有效指导。其次,总结环境污染治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状况积极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法,为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质量奠定基础。最后,认真分析不同环境污染特点,从治理效率、治理时间、治理成本等方面入手,不断优化环境污染治理细节,切实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4.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地方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一定程度上受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影响,因此,环保部门应注重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一方面,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水平,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另一方面,鼓励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在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不断鞭策工作人员充分做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四、总结

环境污染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怎样在确保经济稳步发展的基础上,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率,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环保部门及生产企业应深刻思考的问题。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不断增加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人力、财力方面的投入,切实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斌.环境污染治理与规制博弈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

[2]董文福,傅德黔,努丽亚.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发展及存在问题[J].中国环境监测,2008,04:87-89.

[3]刘超.管制、互动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02:96-104.

第3篇

关键词:环境保险;风险社会;校正正义。

2010年12月底,安徽省怀宁县高河镇有100多名儿童被检查出血铅超标。这些血铅异常的儿童的家附近有两家电源厂,经怀宁县政府2011年1月6日通报,初步认定博瑞电源有限公司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超时违规试生产,是造成此次血铅超标的主要原因。论者查知,血铅是指铅中毒,主要影响儿童的智能行为和体格生长,而且铅毒性作用待发现时已经难以逆转,其隐匿渐进的病理特点使其对儿童健康的危害性更大。一镇之中如此多的儿童被检查出血铅超标,将对孩子的身体及其家庭造成极大的痛苦和损失,这引起了论者对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后果的弥补或预防的法律措施的思考,危害既已发生,社会对受害人能做的就只有想办法救济,使损害降到可能的最低,论者拟就建构我国环境保险制度再做思考。

环境保险制度对于目前环境法学界的人士来说并非新鲜的概念,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自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引起的全国各界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讨论后,虽有一些单行法规、地方性法规及政策对环境污染损害补偿进行规定,并部分地区也开始环境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但是,历经数年我国仍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环境污染保险制度,基于此种情形,论者试图从该制度的法理理论根据出发阐述该制度建构的必要性,并就环境保险制度建构的若干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拙见。

1 环境保险制度的概念。

首先应该明确什么是“环境保险”。关于环境保险的概念,有学者认为,环境责任保险(environmental liabilityinsurance)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当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它由公众责任保险(comprehensive general liability,CGL)发展而来[1]。环境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在各国的名称不一,但总的说来,是指以被保险人因玷污或污染水、土地或空气,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其实,具体的定义对于制度的建构来说并非决定性的因素,关键是要充分认识到制度建构的深层次原因。既然是保险,那环境保险也要符合投保的一般条件,需要具有可保性、保险利益且是因意外污染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因为非意外的事故责任将被视为除外责任,而不具有可保性。

了解了环境保险的概念,环境保险制度的概念就不难理解了。有学者认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质上是一种赔偿污染损害的财务保障机制。通过众多排污单位分别缴纳的污染责任保险费,积少成多,用以补偿个别企业因为污染事故给少数人造成的损害,既可以使环境污染责任分散化,还可以使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有所减轻,从而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2]。依论者浅见,环境保险制度是一套关于环境保险的设置、运作和落实的整体机制,它以环境保险这一险种的设置为前提,目的是要很好地使环境保险充分发挥其设计初衷,有效地激励或敦促被保险人预防或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在污染发生之后为受害人提供适当及时的救济,将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

2 环境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

对环境保险制度的伦理基础、经济基础的论述已经很多,论者尝试从法律理论的角度思考这一问题,这或许能对我国环境保险制度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所启发。

2.1 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理论或许能为我们应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和态度的转变有所启示。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风险是一种现代化的风险,“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3]。贝克认为的“环境风险”是在工业社会系统地伴随着财富的社会生产而必然产生的,它在本质上与财富不同,是指完全脱离人类感知能力的放射性、空气、水和食物中的毒素与污染物,以及相伴随的短期和长期的对植物、动物和人的影响,引致系统地、常常是不可逆的伤害,而且这些伤害一般是不可见的[4]。可见,现代社会的风险是一种人类自负的结果,环境污染问题就是人类开始受到来自环境的无声但激烈的反抗,此时人类才开始思考自己对环境的破坏或过度影响。

在现代社会,环境风险还具有“飞去来器效应”,它以一种整体的、平等的方式损害着每一个人。我们所关注的往往是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环境污染事故,诚然,这些事故把环境的恶化或者其隐患以鲜活的生命作为代价展现在我们面前,是值得关注和解决的,但是,我们还应该有忧患意识并发现其中深层的危机。一个个事故的点状的发生,就可能是环境问题成面、成片发生的前奏,别国的危机同时也会以某种方式影响到我们自己的国家。在环境风险面前,没有贫富,没有老幼,没有先进或落后,从全球的视野看,所有国家和地区,所有的人最终都将感知环境风险,都将成为受害者,无一例外。所以,环境风险是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没有任何人能被“豁免”,每一个地球人都应该有环境保护的意识,更应该有应对环境风险的意识。他人深受环境污染所害之时,也应有危机意识和同理之心,共同为人为的环境灾难的损害的减小而努力。这一点可以成为环境保险制度的社会理论基础,因为环境保险制度的设计目的就是集众家之力,解一家之危,这正是现代社会环境风险的“飞去来器效应”所要求的。

另外,从个人的角度考虑环境风险的“飞去来器效应”,我们还可以得出个人的环境义务的问题。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环境风险的制造者,同时又将会是环境风险的承受者,所以,每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环境、预防环境风险的发生,在环境风险发生后有所作为。也就是要有“责任感”,这也可以成为环境保险制度的伦理基础。

2.2 校正正义。

实现正义是立法和制度设计中所要考虑的最根本的问题,也是评判一项立法或一个制度的合理与否的根本标准。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将正义分为分配正义和校正正义两种。其中分配正义所强调的是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相同情况相同对待,其理论基础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而校正正义则是一种基于平等的正义,在处理环境风险的问题上,造成污染的一方与受到环境污染损害的一方之间虽然在经济或政治地位上有所差异,但是,在环境保险制度的设计中应该将双方视为是平等的,因而适用校正正义的原理。在污然损害的补偿上,谁造成了污染的损害就应对受害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承担投保的义务,这才是正义的。

将校正正义作为环境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制度设计的正义性和合理性的要求。正如有学者所说:环境法律制度的有两条利益和意志主线,一是社会整体利益和国家意志;二是社会成员的个体利益和当事人意志。一个理性和健全的环境法律制度,应该是这两条主线的结合[5]。在环境保险制度的设计中需要处理好社会整体与国家,社会成员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这实际上就需要运用校正正义的理论作为支撑。

3 环境保险制度的现实基础。

环境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其现实需要的基础之上的,我们目前的环境污染问题应对措施的贫乏和环境污染损害补偿机制的缺陷是建构一套完整的环境保险制度的现实基础。

3.1 我国环境问题现状。

人类环境法的发展历史主要经历了18世纪资本主义工业革命之前的古代环境法时期,18世纪工业革命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近代环境法时期和20世纪50年代至今的现代环境法时期[6]。人类对于环境风险的应对措施也由把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分离转变为将两者结合综合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据我国第一份经环境污染调整的GDP核算研究报告显示,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为5 118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3.05%;2006年和2007年,全国总共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269起,平均每两天一起;2007年、2008年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别达到462起和474起,平均每天1.3起[7]。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我国对化石燃料等能源的使用进一步增多,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频发,这表明我国已经开始进入环境风险的高发期。控制环境污染,构建合理的环境污染损害补偿机制,已经成为我国走新兴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其中,构建我国的环境保险制度是题中应有之义。

3.2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补偿机制的缺陷。

认识到目前我国对环境污染损害的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地对其进行补足或改善。我国现有的环境纠纷主要是通过民事诉讼和行政调解的方式解决的,但是,民事诉讼需要支付高额的诉讼费用等,这对于已经受到环境污染损害的受害者来说无疑雪上加霜,加之受害者多为普通民众财力精力有限,所以民事诉讼的救济途径往往无法落实。据权威部门估算,我国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以数以千亿计,而赔偿数额却少得可怜[1]。进一步考虑,受害者不能得到及时合理的救济,就会引发社会矛盾,非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加重危害后果。论者将从造成污染的企业或政府部门的角度和环境污染受害者的角度分别探讨我国现行环境污染损害补偿机制的缺陷,以论证构建我国环境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1)环境污染制造者的补偿动力不足。

首先,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环保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尤其缺少污染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再加上执法不严,对排污者客观上形不成压力。在执法过程中污染赔偿的责任绝大部分往往由国家和社会承担,企业压力不够大,缺乏参加环境责任保险的动力。我国《保险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法第49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法第51条还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从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来看,责任保险的责任风险最终会通过保险制度由各个投保的企业所投的保险费经保险公司以保险金的名义对受害者进行补偿。这种将风险分化的方式是符合风险社会理论的。

其次,从企业的逐利本质考察,企业现在不购买环境责任保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法律规定的缺漏,很多环境责任没有被纳入强制保险范围之内;保险费率高,加上存在侥幸心理,于是存在道德风险问题;目前保险费率的厘定是否合理,也对企业投保的积极性存在影响;除投保外,是否还存在其他责任承担形式?那些责任较投保更严厉,也会产生道德风险问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与企业对自身利益的考量对比的结果,同样是道德风险问题。所以,没有建构出健全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对企业的利益进行科学合理的考量之前,环境污染损害补偿机制将会面临巨大的道德风险而举步维艰。

最后,从保险人的利益考量看,承前文,我国目前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以千亿计,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虽然较一般的责任保险已经很高,即按行业划分,最低的费率为2.2%,最高的为8%,但是相对于巨额的保险金来说还是杯水车薪。另外,企业投保的积极性不高,所以,保险人承保环境污染保险需要面对巨大的经济压力和风险。因而,在构建完善的保险机制之前,保险人的积极性必然不高。如何协调企业、保险公司、社会利益之间的矛盾,实现对环境污染受害者的及时有效的补偿,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而这也正是环境保险制度所要解决的问题。

(2)环境污染受害者的追偿实力欠缺。

面对现代化的副产品——环境污染问题,人类全体都有责任和义务,但是,对环境污染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或政府部门应该为受害者提供足够的救济。因为就社会经济、政治地位和双方占有的社会资源来说,受害者往往处于劣势。我国现有的救济途径主要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调解,而这两种途径都是需要高额的费用支出的,受害者本已受到物质和精神上的重创,往往无力支付相应的费用而失去追偿能力。另外,我国现行的环境责任保险以自愿性的保险为主,大多数企业因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参加该保险,使无辜受害人得不到公平赔偿的现象普遍存在。基于我国环境问题的现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模式,实行政府强制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制度。

4 我国建构环境保险制度的若干建议。

前文中论者就我国构建环境保险机制的理论和现实基础进行了论述,并且提出我国现有的环境污染损害补偿机制存在的若干缺陷,在这一部分中,论者将结合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我国建构环境保险制度提出若干建议。

在提出建议之前,首先来分析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补偿中存在的利益冲突以便为环境保险制度设计、运行和落实提供必要的前提。承前文,我国环境保险制度的设计需要处理好三对关系: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企业、个人、部门等的利益);污染责任主体的利益与污染受害者的利益;污染责任主体的利益与保险人的利益。这三对利益的冲突与矛盾正是我国环境保险制度试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症结所在,它们涉及到我国环境保险的性质、环境保险的承保范围等问题。其中,对于环境保险制度的运行和落实有决定意义的是污染责任主体与保险人之间利益的均衡,这主要涉及到的一点便是在任何保险制度的设计中都需要着重考虑的道德风险问题,论者将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将对道德风险问题进行分析。

4.1 我国环境保险的性质。

我国环境保险的性质问题正是解决环境保险制度设计中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相互矛盾的问题。美国的环境责任保险是由公共保险发展而来的,环境保险并非一般的商业保险,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具有社会性、不特定性、潜在性等特点,这决定了它不可能也不应该仅仅作为商业保险而存在。论者认为,中国的环境责任保险应该区别于一般的商业保险,而具有政策保险的性质。国家应该建立或者规定由特定的机构专司环境污染责任的判定、赔偿数额的确定以及保险费率的厘定等事务,其中要正确处理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干预之间的关系。诚然,环境责任保险的具体运作可以交给商业保险公司,但是由于环境保险涉及的利益重大,所以,政府对其进行适当的干预是正当的。“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模式,实行政府强制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制度。在产生环境污染和危害严重的行业实行强制责任保险。”“而在其他污染相对较轻非行业,政府则给予积极引导,仿效日本提出一些有益的‘行政建议’利用政府的威信使企业自愿购买环境责任保险。”[1]

4.2 我国环境保险的承保范围。

环境保险的承保范围要根据对可保风险的划分界定。根据“可保风险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为其根本特征”的定义,我们一般将污染划分为突发性环境污染和渐进性环境污染两类,突发性环境污染当然具有可保风险的三个特征,无疑属于环境保险的承保范围。至于渐进性污染,由于其污染的发生及其危害性是逐渐被发觉的,所以,其可保性曾受到一定的质疑。但是,论者认为,虽然渐进性环境污染的危害是逐渐被发现的,但是其危害一旦发生也和突发性污染一样具有不可逆性,所以应该被纳入承保范围。

4.3 我国环境保险中的道德风险规避问题。

在环境保险中,道德风险可以说是环境污染责任主体功利的利益考量之后可能导致的必然结果,这是企业的逐利本质所决定的。有学者认为,“最理想的道德危险控制模型是给予被保险人的生态环境危害行为以与其未获得保险时相当的激励和威慑。但这种最理想的状态是很难达到的,只能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以尽可能趋近这一目标。从理论上分析,大致有两条途径:其一,运用保险费率制度有效地激励被保险人的行为;其二,使被保险人部分地暴露于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中,保留责任制度的一定威慑力。”[8]因而,我们在环境保险制度设计过程中对道德风险的估算和预测,以厘定合理的得以规避道德风险的保险费率自然成为重头戏。另外,根据风险社会理论,让环境污染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伦理和社会责任,认识到自己可能会给社会及他人带来的深重灾难最终会波及自身的生存,使他们具有环境危机感和社会责任感,以主动承担起缴纳环境保险的义务。

5 结论。

论者从环境污染责任者的社会和伦理责任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建构环境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并就其现实基础加以阐述,目的在于唤起社会整体对于环境风险的充分认识,环境保险制度只是一个补偿机制,最根本的是要预防环境污染的惨剧频繁发生,因为,人类共同生活在一个地球上,对地球每一处的环境灾难,全人类的每一个人最终都不可能置身事外。

参考文献:

[1]陈冬梅。 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若干思考[J]. 环境保护,2006(1):22~25.

[2]熊英,别涛,王彬。 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构想[J]. 现代法学,2007(1):90~101.

[3][德]乌尔里希 贝克。 关于风险社会的对话[A]//薛晓源,周战超。 全球化与风险社会[C].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德]乌尔里希 贝克。 风险社会[M]. 何博闻,译。 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20.

[5]王彬辉。 论环境法的逻辑嬗变——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150.

[6]张梓太,李传轩,陶蕾。 环境法法典化研究[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3~27.

[7]杜萌。 中国水污染事件频发,刑事立法缺陷致制裁难[N]. 法制日报,2009-6-11.

第4篇

1.普及科学种植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等化学物品对环境的污染

1.1农药化肥等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经过对我县一些农村的实地考察,发现很多地方还在使用比较落后的农业种植技术,用普通的喷施机器去灭虫,而且农药都不是生物农药,这些落后的喷施农药灭虫方法不但效果差,而且在很多程度上污染环境,农药不但污染大气,而且通过降雨还会污染水资源,流失到土壤中的农药,还会造成土壤的板结,同时随着农药的不断使用,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大大减小了农药的灭虫功能,但还会杀死很多有益生物,农药残留在庄稼上,被人食用,对人体也会产生极大的伤害。化肥不可能被庄稼全部吸收,这就导致化肥流失,过量的使用化肥会导致水质的富营养化,还会使土壤受到破坏,导致土壤酸性增强,破坏土壤的原有特质结构。

1.2对农药化肥等所带来的污染的防控措施农药化肥等中的化学物质对土壤的危害性极大,为了使农药和化肥对环境的污染减小到最低,在使用中一定按照科学的方法使用,建议在农村使用生物农药和有机化肥,这样既减小了对土地的损害,又生产了“绿色食品”,做到环保,健康。

2.妥善处理农村废弃物,做好污水排放问题

农村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家禽牲畜类的粪便等,这些垃圾是病菌传染的主要载体,对人的健康存在威胁,对家禽和牲畜的瘟疫传播有潜在的危险性。在农村地区,废弃物已成为污染的主要来源,环保方面对于农村废弃物处理问题已经提上日程,从现实情况看来,发展沼气工程与无公害农业实现整体化,采用循环再生,实现协调发展是解决农村废弃物污染的主要途径。建议将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与我县农村城镇化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制定政策,加大对农村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是的农村废弃物污染及早得到解决。家禽牲畜类粪便也是一种宝贵的饲料和肥料资源。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氮、磷等营养物质,通过加工处理成优质饲料或有机复合肥料,开发利用畜禽粪便不仅能变废为宝,不仅可以解决农村粪便类污染问题,还可以减少生产成本,解决农村用能问题,极大地改善污染状况,切断病菌的传染,具有很好的社会现实意义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对于促进我国农村资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治理好农村周边乡镇企业的各种污染问题,减少对农村环境的破坏

3.1乡镇企业的主要污染现状及原因我县是山区农业县,我县一直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在不懈努力。而县内的一些中小型企业的污染问题一直未得以彻底解决。随着农村城镇化的趋势的发展,乡镇企业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在污染方面带来了很多的问题。比如企业水污染,粉尘污染,噪声污染等等。我县乡镇工业行业大都存在人才匮乏,技术水平低和设备简陋等方面的问题。我县乡镇地区企业多数是小规模企业,设备购进的大都是廉价设备,这本身就对环境污染存在潜在的隐患。我县缺少对乡镇地区企业污染及其特点的追踪,加之乡镇工业污染防治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我县的乡镇企业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目前我县绝大部分乡镇没有建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一级检测部门不到位,存在环境问题无人问,环境事故无人管的现状。

3.2对与乡镇企业污染情况的处理措施针对我国在法律法规制定中有关农村环境保护针对性不强的现状,加速对乡镇工业污染防治的环境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健全适应乡镇特点和环保工作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乡镇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县应该促进有关政府部门加强这方面工作,为基层职能部门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和基础体系建设。无论是在乡镇政府,还是在乡镇企业,都要把乡镇环境污染防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实行领导责任制,建立综合环境防治体系,在乡镇政府,或者村级部门,成立专门的环保小组,对环境污染防治重视起来,使农村环境极大得到改善,使我们的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让我们的家园越来月美丽,身体越来越健康。对与小规模的乡镇企业来说,要加大引进高科技人才,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在政府的帮持下,购进新的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减小因设备和技术的问题对环境带来的污染。

4、小结

我县各级政府部门,要不断加强环境污染防控的宣传使的环境问题深入大街小巷,广泛宣传环保知识,使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环保意识,让农民朋友懂得“脏、乱、差”是与农村绝缘的。各级部门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防控的关系,使的我县环境越来越好。

作者:王桂芬单位:泗水县环境保护局

第5篇

1、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由于金属矿山的开采力度加大,加上矿山企业缺乏经验以及忽视了日常环保工作,这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a)由于低下采矿的力度加大,金属矿山地表出现严重的地表下沉、破裂以及塌陷等现象,这不仅威胁到了地面建筑物的安全,而且严重破坏了金属矿山的土地资源。同时,开采金属矿产使地表排水与地下水出现截断和导流,这影响了金属矿山周围地下水资源的质量以及日常水供应,进而影响金属矿山的生态资源;b)在中国金属矿产开采过程中,经常从事露天矿业爆破作业、穿孔作业以及矿产运输等作业,这产生了大量的粉尘及汽车尾气,从而使金属矿山地区的空气质量严重下降,进而影响金属矿山地区及周围地区的大气环境;c)目前,中国在开采金属矿山过程中,采富弃贫以及采大弃小等现象很严重,这导致了矿产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也造成了生态环境污染。在开采金属矿山时,金属矿山地区存在大量的矿产废渣,这破坏了金属矿山地区的地理景观,并破坏了金属矿山地区的植被,进而造成水土流失以及生态失调等生态问题。

2、存在严重的重金属污染

金属矿山的污染多为复合性污染,与有机污染物不同,重金属不能被生物分解,但却可以在生物体内富集并转化为毒性较大的甲基类化合物。金属矿山地区的重金属主要是通过与有机物形成混合物的形式存在于土壤以及空气中,其对水、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同时,重金属污染也造成土壤污染,但是,土壤污染通常需要分析化验方能检测出来,而且其破坏程度较严重。重金属对空气、水资源、土壤等造成的污染易随着气流以及水流的变化而变化,在其达到一定浓度时,其会对金属矿山地区及周围的植物、农作物等造成严重危害。当前,金属矿山地区存在的重金属污染,需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并利用先进技术及时治理污染,从而保护金属矿山地区的生态环境。

二、金属矿山环境污染的整治对策

1、采用传统的整治措施

传统的酸水整治措施是指在酸性废水中如加入碱性中和剂,通过充气、絮凝和沉淀,来整治酸性废水。当前,中国金属矿山地区存在严重的硫化物的氧化现象。整治硫化物中的酸性废水的碱性中和剂一般是NaOH,其中,重金属通常是以微溶或不溶性的氢氧化物呈现出来。在整治硫化的氧化问题时,我们可以采用一些整治措施,例如,金属矿山企业通过向矿业废水中注入H2S溶液,并应用瑞典的Laiswail,从而析出沉淀物,其中,铅通常是以PbS的形式沉淀析出;为了去除重金属,金属矿山企业可以在溶液中注入废铁,并通过电化学还原以及离子交换方式而析出铜元素,并利用反渗透和电解方式回收铜。

2、采用微生物处理技术

微生物处理技术是针对AMD的形成机理,利用能产碱和稳定金属的微生物来治理AMD,其成本低,技术含量高,针对性强。当前,国外很多国家已经开发并应用先进的微生物处理技术来整治金属矿山地区的环境污染,例如,RAPS技术、PRB技术、Iron-oxidisingBioreac-Tors技术等。因此,中国整治金属矿山环境污染应引进先进的外国微生物处理技术,并结合中国金属矿山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例如,中国应加强对金属矿山中的重金属元素的研究以及重金属元素的微生物性质以及生物地球化学形状的研究,从而开发出适合中国金属矿山的微生物治理技术。

3、修复金属矿山地区的植被

目前,中国在开采金属矿产资源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以及环境保护意识,金属矿山地区存在大量的矿山废渣以及矿坑等,周围的植被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在整治金属矿山地区的环境污染时,我们可以采用植被修复技术,即通过种植能富集重金属的植物进行金属矿山地区植被修复,从而减少金属矿山地区的水土流失以及重金属污染。

4、贯彻以防促治防治结合

在整治金属矿山环境污染的过程中,我们应贯彻以防促治、护防治结合的理念,在治理环境污染的过程中,应树立防治意识,在开发金属矿山资源时,应注意环境保护。例如,中国可以对矿山企业进行一定的技术改造,并将消除污染作为技术改造的重要内容。对于金属矿山地区存在的环境污染,我们可以采用分期分批的方式进行治理。对于新建的工程,我们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设施同时进行,从而防止新的污染产生,进而保护金属矿山的生态环境。

三、结语

第6篇

1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社会管理的现状

据调查,目前我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较好的地区多为一线城市,一些经济欠发达区域在建设上还存在很多不足,环境污染严重、社会管理能力薄弱,制约着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而言如下:

1.1存在“两种模式”的弊端

所谓的两种模式。一是在资金投入上存在困难,费用花费较大。二是,相关治理技术和管理能力有限,很多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过关,地区之间的治理和管理也具有双重标准,无法保证城市污染建设的正常运转。

1.2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能力有限

城市环境治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仅仅依靠单一的治理手段,无法保证环境治理的科学性,也不能发挥管理的效力。例如,我国南京在2012年治理水污染中,虽然运用了生物、物理、化学等多种治理对策,但是却没有形成制度规范,在实际管理中缺乏效用。

1.3中国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亟待提高

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化起步较晚,在众多排污企业中,只有少数企业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交给专业公司运营的企业。但是从中国大环境上着眼,很多城市的认识还相对薄弱,环境污染得不到有效的治理,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都有待提升。

2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应该采取的有效方式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的看到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在设施建设与社会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不足,我国相关单位一定要做好建设工作,根据污染设备建设的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对策,从多方面入手解决问题,实现城市的快速发展。

2.1加强社会城市环境污染管理的法制化建设

法律是规范行为的基准,是解决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建设问题的核心,也是引导工作积极开展的重点,有助于规范运营单位的工作流程。因此,我国相关管理机构要制定完善的制度体系,鼓励城市开展环境污染治理,通过法律的制定明确治理的方式和手段,为城市环境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2.2环境污染治理要建立激励政策

在现行的政策体系中,扶持和鼓励环保与社会管理发展的政策还不完善,必须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上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的治污能力,使城市环境污染与社会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市场化。例如,国家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根据城市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运营服务方法,形成良性竞争的机制,充分发挥治理功效,为相关机构提供一定政策上的优惠。

2.3强化监督职能

有效地监督监管是保证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良好运转的保障,也是做好管理的有效环节,对此,环保管理部门必须要加强运营队伍监督水平的提高,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保证管理运营朝着专业化与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2.4环境污染治理要采取双赢机制

环境污染治理要注重双赢,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创新投入,使城市环境治污的市场空间得到扩展。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需要平衡双方的利益,使城市环境治污企业在优化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得到较大的空间。另外,治理机构还要确定合理的、科学的运营经费,这项经费的开支必须要低于排污企业自身的运营成本,从而取得运营市场的最终认可,实现运营公司与排污企业的双赢。

3结语

第7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问题及对策

0.前言

所谓环境监测,是指对通过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各种物质的含量、排放量的检测,跟踪环境质量的变化,确定环境质量水平,从而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等工作提供基础和保证。环境监测通常包括背景调查、确定方案、优化布点、现场采样、样品运送、实验分析、数据收集、分析综合等过程。主要手段有物理手段,包括对声、光的监测;化学手段,包括重量法、分光广度法;生物手段,及监测环境变化对生物和生物群落的影响。

随着工业和科学的发展,环境监测的内容也由工业污染源的监测,逐步发展到对大环境的监测,即监测对象不仅是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因子,还包括对生物、生态变化的监测。对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往往不只是测定其成分和含量,而且需要进行结构、形态以及分布规律的监测。同时,只有对物理污染因素和生物污染因素也应进行监测,才能全面确切地说明环境污染对人群、生物的生存和生态平衡的影响程度,从而作出正确的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1.我国当前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几年里,经过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环境监测工作有了明显的突破。例如在环境监测的建设过程中,我国初步具备了中国特色的监测技术,建立了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环境管理体系。并且我国自助建立的环境监测系统在排污减排等工作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环境质量的提高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持系统。在环境监测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应该保持清晰的头脑,看到它的不足之处。我国当前环境监测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部分检测参数和分析方法不能满足当前环境监测的要求.

随着经济和技术和快速发展,社会当中不断产生一些新兴行业,对于这类行业进行常规因子的检测是不能反映出实际的污染程度的。虽然有关部门对于一些民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严重的新兴行业制定了新的污染检测标准,但是部分监测参数尚还存在一些漏洞。

环境激素、重金属等微量有机、无机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污染最严重的一类污染物。但是,目前我们对微量有机污染物的来源、负荷、危害及影响情况了解尚不清楚,监测技术以及分析方法也不能满足当前环境监测的要求。

(2)我国的环境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设备老化。

环境监测队伍建设滞后和环境监测设备老化是环境监测中存在的另一个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的监测队伍人员缺乏,在编人员严重不足,并且设备陈旧,许多环境监测工作都只是浮在皮毛而没有深入开展。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为例,1980作为国家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成立,成立之初有100人,直到今年,三十四年过去了,人员才从100人增加到190人。整个监测队伍数量明显不足、结构不够合理,难于跟上日益增长的环境监测工作量的需要。从而环境监测职工长期处于疲于应付的工作状态。目前,几乎所有省级监测站都是通过自筹经费临时外聘工作人员,以缓解人手不足的现实矛盾,这些非专业人士在环境监测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从而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除此之外,在环境监测工作的过程中,先进的仪器和设备是必不可缺的工具,若在这个方面做的不成功,就像物质失去载体一样,即使监测队伍的水平再高也不能完成环境监测的任务。我国目前使用的环境监测仪历史悠久,设备逐渐老化,监测出来的数据是不太可靠的,此外我们缺少快速、应急的环境监测设备,对于突发的环境污染,我们无法立即对相关数据进行检测。监测经费的投入少于预期的标准,使得增加人员编制和设备的配备变得十分困难。因此,环境监测队伍滞后、人员老化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资金不足的问题。

(3)环境空气监测主要监测项目仍为SO2、NO、NO2、TSP、PM10、O3等常规监测项目,用于霾污染、臭氧光化学污染特征及生成机制、空气污染的人体健康和生态效应的跟踪评估和控制研究等监测项目尚未有效开展。

2.我国当前环境监测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1)进一步研究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体系,制定国家层面的环境监测规范。继续推进标准分析方法的制定,以保证各类新兴行业污水和废气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补充完善各类环境污染的检测参数,争取将标准分析方法系列化,形成针对生物、饮用水源地水质、固体废物、环境空气、地表水、废水、固定源废气、噪声、放射性监测等若干个系列的标准分析方法,使其与先进国家分析方法具有可比性。

(2)必须增加环境监测财政资金的投入,从而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及时购买最新的环境监测设备。在队伍建设方面,首先要在监测人员的录用过程中严格把关,有计划的引进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改善监测人员的工作环境,提高待遇,这样才能留住这方面的高端人才,防止流失海外,并且还能吸引更多的人们投身到环境监测的学习和工作中来。除此之外,要对监测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从而保证他们的整体素质符合现代化监测的需要。在监测仪器的方面,我们需要大面积的引进自动化程度高、方便携带的监测仪器设备,有研究实力的环境监测站可以联系企业研究先进的快速测试仪器,有经济实力的环境监测站可以购买国外最尖端的监测设备。

(3)完善生态监测技术体系,并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生态监测机制,全面、综合、真实地反映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增加监测因子的覆盖面,以全面反映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水平。加大对霾污染、臭氧光化学污染特征及生成机制、空气污染的人体健康和生态效应的跟踪评估和控制研究等监测项目的人员和资金的投入。对于特定工业区域的特征污染因子也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待生活水平和周围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所以环境监测到的数据真实性以及精确性变得尤为重要。虽然当前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已经取得很大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环境监测工作者应该勇于接受挑战,提高自身素质,创新思维,不断研究,来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 [科]

【参考文献】

[1]胡冠九.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7,19(4):1-3.

[2]赵廷宁,武健伟,王贤,等.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1,23(2):67-71.

第8篇

关键词:煤炭开采 环境污染 可持续发展 预防与治理

中图分类号:X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9(a)-0086-02

煤炭作为我国当前重要的能源之一,对我国经济的发展与人民日常生活的满足做出了重大贡献,相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主要以煤炭为工业、生活能源的现状不会发生太大变化。而我们也知道,煤炭的开采过程总是伴随着一系列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如水资源、土地资源的污染,森林资源与煤炭开采区整个生态系统的破坏等。这些问题都是煤炭开采作为双刃剑所不可避免的。接下来笔者将综合分析我国目前煤炭开采中普遍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并据此提出具有可行性的防治措施。

1 煤炭开采中的环境污染及其特点

目前,由于我国煤炭开采技术不过关,现阶段我国的煤炭开采企业一直都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但是,对于不同规模的煤炭开采企业来说,由于资源的开发程度不同,其导致的环境污染程度也存在一定的差距。煤炭开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污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在煤炭开采时,其矿井排风、贮煤场和露天矿爆破振动等都是暴漏在室外的,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很多烟尘污染。第二,选煤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尾煤、煤尘和噪声等污染。第三,煤场发放的烟气、烟尘和炉渣等污染。针对我国煤炭开采过程中存在的这些污染情况,我国煤炭开采中存在的污染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煤炭开采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等都比较大,因而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广泛。第二,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等污染对人群健康具有很大的影响。第三,煤炭开采的过程不仅会引起一些直接污染,甚至还会引起一些间接污染。第四,煤炭开采产生的污染因素比较复杂,因而对其进行控制比较难。第五,由于煤炭开采的周期比较长,因而煤炭开采带来的环境污染一般具有阶段性和延续性。因此,针对煤炭开采产生环境污染的特点,可以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污染治理方法。

2 我国当前煤炭开采中存在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2.1 一系列的关乎土地的污染与破坏问题

在矿区进行煤炭开采产生的污染与破坏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土地。煤炭开采所带来的土地问题主要有煤炭开采区土壤污染问题、矿区地面塌陷问题以及矿区植被破坏而带来的土地沙漠化与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以上这些是煤炭开采所带来的直接土地问题,此外,煤炭开采后矿区的土地处理问题也非常突出。

矿区开采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煤炭开采后引致的土地塌陷问题。我们知道,煤炭是由远古时期的树木经过长时间的低下作用而形成的非可再生矿石资源。煤炭埋藏的地层通常比较深,因此进行煤炭开采就需要进行土地挖掘与深井作业,这就导致土地塌陷问题的产生。而随着土地塌陷问题的发生,煤矿在进行土地开采的同时,并未考虑到后期的土地填补问题,这也使得我国目前由煤炭开采而引发的土地塌陷问题较为严重。煤炭开采区土地塌陷会使得区域内的土壤中的原料与肥料成分降低,甚至会产生一定的有害成分,从而使得矿区内的植被成活率大大降低,进而引发一些列的水土流失等问题。此外,如果煤炭开采范围内有民居的话,土地塌陷也会给居民楼带来一定程度的破坏,情况严重的话,需要进行居民拆迁。这样的话,所造成的经济与财产损失将会是非常巨大的。因此,煤矿开采公司在开采前就需要对后期的土地填埋工作做一定的预估,尽量减少所带来的损失。

在矿区内进行煤炭开采,对矿区内整个土壤环境都进行了很大的改变,因此,煤矿开采带来的土壤肥力下降会引致矿区内植被成活率降低,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知道矿区煤炭开采本身就需要对矿区内可能影响煤炭开采的植被进行砍伐等处理,而煤炭开采后土壤问题的产生更加剧了矿区内的植被问题。矿区内植被数量减少,覆盖率降低会使得矿区内的土地沙漠化问题与水土流失问题加重。煤炭开采使得矿区内土壤中有害物质增加,如果后期矿区内进行作物种植或者植被恢复工作的话,也不会带来很好的成效。我们知道,植被在一个生态系统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调节作用,是生态系统中食物链中的底层生产者。矿区植被破坏会使得矿区内整个生态环境的平衡遭到破坏,这也很不符合我们所要追求的科学发展观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及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理念。

此外,矿区煤炭开采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垃圾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如污染土壤、污染水源,对环境的美感度带来威胁等。所以我们在关注煤炭开采所引发的问题时,也不应该忽视其本身产生的垃圾以及噪声等问题。

2.2 破坏矿区内的水资源系统

矿区煤炭的开采离不开水资源,而且煤炭开采层与水资源在地下的埋藏层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此外,煤炭开采工作本身对水资源也有一定的需求。因此,在选择煤炭开采区域时除考虑区域内煤炭的储藏量、煤炭质量、埋藏深浅等问题外,还需要参考区域内水资源的状况。在进行煤炭开采时,井下的操作会对地下的储水层带来一定的污染。因为煤炭中所含有的一些污染物与化学元素会对水质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使得受到污染的水源不仅不能作为生活用水,甚至作为农业用水时也会对农作物的生长产生非常的危害。在情况严重时,煤炭开采甚至会导致矿区内的水资源减少甚至消失。因为煤矿开采使得水资源的水位可能会大幅下降,而水资源水位的下降会使得难以开采,并且不能被人类生产生活很好地利用。

我们知道,水资源的补给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雨水补给、河流补给等地面补给与地下暗流补给两种方式,在矿区内进行煤炭开采时不仅会导致地下储水层的污染与破坏,使得地下水位下降,水质变差,而且地上水由于煤炭的开采也会遭到破坏,尤其是在以雨水为主要补给的地区,可能会造成水资源的枯竭。由于矿区固体废弃物的堆积与开采带来的污水与废水得不到很好的处理,也会给水资源带来无法扭转的污染与破坏。对我国而言,煤炭储量较大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山、陕、蒙等北方地区,这些地区水资源的缺乏问题也较为严重。矿区煤炭开采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却也造成了当地水资源的浪费与破坏,矿区内水资源现状若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和改善,会对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产生极大的不便,带来很大的阻碍。

2.3 煤炭开采带来的其他环境污染问题

在矿区内进行煤炭开采活动所带来的一系列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除笔者上文中提及的土壤污染问题、矿区地面塌陷问题以及矿区植被破坏而带来的土地沙漠化与水土流失问题以及水体破坏、水资源枯竭等问题,还会带来一定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等问题。

煤炭开采所造成的噪音污染问题主要是指由于煤炭开采所使用的机器设备、工具等在使用时所带来的噪音,这些噪音由于音量大、分贝高,而且煤炭开采是一个时间较长的工作,所以设备使用时间也会较长,这也就使得噪音污染的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破坏力强,不仅对矿区内长期从事煤炭开采的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而且若是矿区附近有居民区,这样的噪音也会影响到居民区居民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由于我国当前的煤炭开采业并未关注到煤炭开采所带来的噪音污染,也并未采取一定的预防与治理措施,所以噪音污染已经成为较其他环境污染问题更为严重的问题。

煤炭开采还会带来较为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我们所熟知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不仅在客观上造成了很大的空气污染,而且更是已经极大威胁到旷工的人身安全。在煤炭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扬尘问题,在煤炭燃烧过程中所产生的硫元素等会对矿区内小环境平衡带来破坏,硫的产生也会带来酸雨,对环境带来很大的破坏。对于矿区内的工作人员而言,长时间地在不满扬尘与颗粒物的空气环境中工作,会给他们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威胁。

3 对于煤炭开采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分析

3.1 土地污染问题的解决对策

土地污染问题是煤炭开采过程中带来破坏最严重的问题,其所引发的引致问题也是最多的。对于这一问题,我们不仅要有针对性地解决,还需要从根本上变革目前落后的、粗放的煤炭开采方式为先进的、具有创新性的、集约型的方式。在进行煤炭开采前就需要对矿区内环境的保护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做到保护与开发并重,达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首先要尽可能保护矿区内的现有植被,不在矿区内乱砍滥伐,不在矿区内进行不必要的开坑作业,减少对现有土地的破坏;其次,对于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要进行妥善处理,在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而不是随意堆砌在矿区内,不仅减少了对矿区内土壤得到污染,而且也减少了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了原有的土壤层。

3.2 水资源问题的结局对策

我们知道,煤炭开采给水资源带来的污染和破坏是整个系统带的破坏,所以我们在进行问题治理时,也要从大局出发,着眼于整个水循环系统。在进行治理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方针,在煤炭开采过程中不仅要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现象,做到节约水资源,对水资源进行循环利用,还需要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污水处理措施,减少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对水资源带来的饿污染。此外,要真正做到保护矿区内的水资源,还需要在开采中严格监督与管理可能对水资源带来污染的环节,提高开采过程中的环境质量标准。

3.3 煤炭开采产生的大气污染防治

针对煤炭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大气污染问题,一般需要采取以下几种防治措施,第一,提高煤炭开采过程中冼选加工能力。第二,加强煤炭开采过程中的防灭火技术。目前在煤炭开采过程中被广泛使用的防火方法主要包括挖掘熄灭法、表面封闭法、喷浆法、灌注法、深部注浆法和推平压实法等几种。第三,加强煤炭开采过程中瓦斯的抽放与利用。第四,在煤炭开采的过程中做好集中供热和煤电联营。第五,因此,加强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对其进行防治是解决煤炭开采中环境污染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3.4 其他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对策

矿区内的噪音污染问题也亟待解决。矿区内主要的噪音污染源是机器设备,因此在应对措施方面可以对开采机器进行降低噪音的处理,或者引进国外先进的机器,来治理解决这一问题。对于空气污染问题,需要我们改进开采的技术,大力发展开采环节清洁化作业,从开采施工的各个环节严格控制所产生的空气污染物的数量。矿区内由于煤炭资源较为丰富,所以在煤炭使用上也没有节制,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也带来了空气污染等问题。所以在进行矿区改造时,要减少不必要的煤炭使用情况。此外,也需要为矿区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的空气吸尘器,这不仅保证了矿区内空气污染问题的减少,也是对煤炭开采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重视与保障。

4 结语

煤炭开采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能源、提供保障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大的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而目前我国的粗放型经济模式在煤炭开采业表现也较为明显。我们实行科学发展观,追求当代人的幸福的同时,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破坏后代人资源为代价。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煤炭开采业在采取一系列解决措施之后,会真正成为绿色的、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产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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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宋世杰.煤炭开采煤矿区生态环境损害分析与防治对策[J].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2007(4):44-48.

第9篇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经验缺乏的情况下,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北湖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产前的现场环境监察,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3、进一步加强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及政府督办、关闭、未批乱建、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城区医院进(行了重点清查,按照目前“首犯不罚”的要求,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查处

三、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

针对2009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五、环境工作情况。

一是上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全区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先后8次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和当地受污染的居(村)民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协调会,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据统计到10月28日止,大队共接受各类环公开电话交办的环境投诉案件26起,市局转来的环境投诉案件17起,已办结56件,1件正在办理,结案率98.2%。

四是认真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污染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针对高速公路建设和小养殖场污染问题,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投诉,采取及时通报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办法,既保护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了的发生。

六、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收费工作面临“无米之炊”而难以开展。

二是市局今年明确城区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污染因子由水改气,抽样试点检测名单上报数月但至今没有进行,对收费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是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至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明年工作思路

1、理顺内部管理机制。《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排污者在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后应向办理申报登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为此下半年我们将督促分局政务部门尽快按照法规和市局要求改变现行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模式,严格依照法规规定,按程序发证。对上半年已经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由发证部门实行召回制度,限期补报排污申报登记,对未在限期内完成补报的企业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2、结合排污申报,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入库率。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和措施,组织人员对各小组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监管、核查,对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立案稽查,并实行问责制;针对以往城区娱乐业监察和收费力度不足的情况,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将其由小组收费改为大组监察收费,以加大其工作力度,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10篇

由于环境监测站的监测对象多而复杂,在进行监测分析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废气,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产生的废气大致分为试剂以及样品挥发物和分析中产生有毒有害的气体。因此实验过程中必须要通风,并在通风橱内操作,这样可以有效保障室内气体质量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其次是废水,实验过程中的废水主要有样品残夜、实效试剂和大量的洗涤水等,大多数环境监测项目都有不同程度的废水污染。而废水主要成分有重金属离子,阴阳离子,以及有机物和微生物等,是非常复杂的一类污染物;最后是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大致分为分析产物,剩余样品以及破损的实验用品等。这些固体废弃物的成分大多数是各类污染物和实效的化学试剂,如果不能谨慎处理,就会造成非常严重的事故。

2环境监测实验室治理污染物所存在的问题

2.1污染物难以收集

由于环境监测实验室所要监测分析的对象多而复杂,使得所产生的污染物量少,同时也比较分散,这样就不利于对它们收集。加之,较长时间内,实验室内环境污染都不被重视,导致了污染物收集和治理工作都难以展开。即使实验室已经广泛开展了标准化建设,但这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很多实验室对环境污染管理方面都不能严格履行规范化要求,导致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物不仅仅是难以收集,而且在收集和处理的设备上也很落后。

2.2污染物的种类繁多

危害较大调查研究表明,大多数实验室污染物是废气、废液和固体废弃物,大多数环境污染物种类包括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类和酸碱类污染物以及部分刺激性气体等,实验室环境污染物种类多,危害大,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带来很大的危害。

2.3污染的治理方法较少

总的来说,环境监测实验室的环境污染一直都未收到上级部门的重视,这样也就致使污染治工作无法得以有效的进行。虽然很多实验室也已经根据化学实验室的规范要求,分配不同放置污染物的残液缸,而事实操作过程中却没有按类别放置,而是一概丢向下水道。然这种状态是普遍存在的。上级管理部门一直都未能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管是进一步进行规范化监测实验室的建设,还是增强对环境监测实验室问题的意识,都离不开监测能力以及质量管理。

3环境监测实验室污染物治理措施

3.1合理有效处置实验室污染物

尽管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的污染物在数量方面并不出奇,可是由于污染物的种类多而复杂,而且这些污染物的成分以及危害也相差很大,所以在处理实验室的污染物时,要严格按照它们的性质和状态,对它们进行分类收集,从而避免二次污染。除此之外,实验室的这些污染物必须要及时回收,不同的废液分类装入相应的回收瓶中,并安排相关的负责人员妥善保管,然后将它们送至专业的单位处置。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治理成本,有效的进行循环利用,以此来处理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中的污染,对于那些不可回收利用的有毒实验室废弃物,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的污染物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3.2充分提高认识,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

环境监测实验室在治理环境问题的时候,首先必须要提高对实验室环境污染的认识,并且严格按照实验室站点的实际监测工作的特点以及重点,找出针对性的措施降低实验室的污染状况。除此之外,实验室的重要工作人员还应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调动专业人员对监测实验室的污染特点和防治途径进行更彻底的调查和研究,并根据实际的状况制定相应的具有很好的操作性的技术规范,而且还要及时的把这些技术规范落实到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中去,使得这些技术规范切实的成为能力建设的重要成分,为各项实验室环境污染的防治的贯彻落实提供可靠地依据。

3.3控制环境污染源头以及改进分析方法

控制环境污染的源头,不得不说这是降低实验室环境污染的产生量的根本措施,在满足实验分析的要求下,要对分析污染物的方法进行有效的改进,分析测定方法要尽量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试剂毒性小,取样量少,试剂消耗量少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例如在对COD进行分析测定的时候,所采用的方法是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而不是利用传统的重铬酸钾法进行测定,利用ICP以及ICP-MS对重金属进行分析,可以一次性对多种物质同时分析,同时这种方法所消耗的试剂量要远远低于光度法;在分析测定多种阴阳离子的时候,采用离子色谱法要比光度法以及滴定法效果好的多;在对有机污染物分析测定时,密闭的固相萃取法或者密闭液相萃取法更占据优势,不但降低了有机溶剂的挥发,还减少了有关操作人员与污染物的接触时间。

4结束语

第11篇

关键词:化学工程;工艺;绿色化工技术;应用

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条件下,环境问题呈现出了可怕的形势,环境污染问题已慢慢的浸透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中,而化学工业中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十分突出,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因此,化学工程工艺中绿色化工技术的应用价值更为显著,具有长远的影响,不仅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改善,更对化学工业健康持续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1绿色化工技术阐述

绿色化工技术在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充当的角色十分突出,绿色化工技术应用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化学工业生产对环境所产生的污染,期望通过对化学工业生产方法的革新和改良,来控制化学技术中化学原料和废弃物给环境所带来的污染和潜在的危害,因此,一定要减少排放有毒的废弃物,将废弃物资源回收利用做好,使资源利用率得到充分高效的提高,对污染物的排放实行有效的限制,把绿色化学工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作为前进的方向。

2化学工程工艺中绿色化工技术的开拓

(1)化学原料选取化学原料作为绿色化工技术开拓中的基础,能从根源上使污染源得到很好的控制,进而缓解环境污染问题。对于绿色无污染化工原料并不是最佳的原料选取,其依然存在着缺陷,在生产的过程中依旧会产生污染物,给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在生产中最好选用无毒的或是毒害相对少的原材料,不添加化学药剂的,比如,天然植物、天然农作物都是较好的材料选择。随着化学工业的兴盛,应该舍弃有毒害的材料,而选用无污染、无毒害的原材料,这样,才能在达到环境保护标准的条件下,使原材料成本减少,材料来源得到充分扩展。(2)化学催化剂选取化学工业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往往会习惯性地运用化学催化剂加速化学反应,对化学工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具有明显的效果,但是,同时也会有大量的有毒废弃物排放出来,给周围环境造成潜在的危害。因此,在面对具体的绿色化工技术开发时,应将焦点聚集在无毒无害化学催化剂研发上,以此为核心,使有毒废弃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需要重视化学催化剂的选取要点,把无毒害或是毒害甚小的化学催化剂作为首选,从而接近工业绿色发展。在现阶段的化学工业中,众多研究人员在对无毒害催化剂研发方面的成绩令人们醒目,对烷基化固相催化剂倾向关注,它是一种无毒害,甚至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化学催化剂,非常适合大力扩展应用。在此,需要强调说明的是,关于无毒害化学催化剂的研发,必须控制废弃物排放量严格符合规定要求,重视排放的废弃物循环使用这一点,使资源利用率有良好的改观。(3)化学反应选择性深化绿色化工技术具体钻研过程中,需要偏重深化化学反应选择性,进而达到加倍有效地实现化学生成物的提取,在确保符合减少环境污染标准要求的情况下,还可以使化学工业生产成本得到有效降低,更进一步改进资源利用效率。比如,在石油化学工业中,通常会运用烃类选择性氧化物,因为其化学反应极其易于发生氧化,在生成物产生方面存在着严峻的损坏与浸染。对此,针对化学反应选择性深化这一点,必须把防止产生损坏生成物的反应作为重点关注,进而使化学工业沿着绿色生产发展,消除对环境污染的潜在危害。

3化学工程工艺中的绿色化工技术应用

(1)清洁生产技术应用清洁生产技术的优点非常独到,不仅在冶金、海水淡化、废弃物处理等范畴被普遍的应用,而且也不会出现任何毒害反应,更不会产生任何的污染物。比如,在海水淡化中,通过清洁生产技术针对海水实行淡化处理,把海水里面的盐分和其他物质提炼出来,转化为日常生产生活中需要的水资源,所有环节中应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对环境不会造成污染,不会存在潜在的危害。(2)生物技术的应用生物技术通常在生物化工中比较充分的展示其优势,在实际操作应用中膜化学技术应用比较普遍,其效果最佳。通过生物技术把很多可再生资源转化成有价值的化学品,比如,酶成分,是一种比较普遍存在与环境中的化学催化剂,在化学反应过程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快反应速度,而且不会出现污染废弃物,其反应特点相对温和,在化学行业中使用意义相当深远。而在以前的化学生产过程中,通常是把动植物内部的有机原料作为原料,以后改用自然环境条件下的石油和煤炭。(3)环境友好型产品应用环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拥有良好的环境十分的重要,因此,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环境的注重程度也越来越高,而环境友好型产品是针对控制环境污染问题而研发的一种摒除以往污染严重的产品。传统汽油,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相当普遍,传统汽油燃烧,不仅给大气带来严重的污染,更会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此,需要开发新型产品取代这种情况,环保型汽油和新型燃料和能源等迅速出现,人们的环保意识在不断的增强。比如,酒精的生产,其原料以天然甘蔗为主,以新型乙醇汽油代替原来的汽油,在实际中应用非常普遍。环境友好型绿色产品,在具体的实际应用中对减缓环境污染起着至关重要作用。

4结语

总而言之,在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给环境造成了危害,导致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使社会健康和谐持续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限制。因此,发展绿色化工,将绿色化工技术恰到好处的应用到化学工程工艺中,不仅能高效控制环境污染,更能对资源的合理利用起到关键作用,进而促使化工行业朝着健康和谐的方向发展。

作者:赖锦杰 单位:广东新华粤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12篇

关键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具体制度 赔付

一、背景

当前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已经有许多学者就如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但是当发生了环境污染问题后,如何解决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也是一大难题。环境污染发生后带来的是人身、财产的损失和环境的破坏。然而弥补这些损失和修复破坏的环境对于污染者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因此,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一险种的设置,一方面可以减轻投保人(或受益人)因环境破坏而带来的巨额赔偿,另一方面也可以尽快修复损失,弥补给公民、环境带来的破坏。虽然目前我国还未出台这一险种,但是各地已经开始了相关的试点工作,该险种也被写入了《环境法》法条中。因此,设立这一险种势在必行,在将来地相关立法工作中也需要对这一险种加以完善。所以,本文在结合具体的试点工作的指导内容和各国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对保险公司的制度规制和从对企业的制度规制两个方面,具体探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设立后的相关具体制度。

二、定义

对于很对人来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能闻所未闻。这一制度在我国一些地方开展了试点工作,但还未全面推向市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当企业在投保这一险种之后,一旦发生了环境污染问题,就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一定的限额瘸械E獬ピ鹑巍R环矫婵梢约跚崞笠档呐飧堆沽Γ另一方面,也可以尽快弥补给社会带来的各种损失。有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失往往是巨大的。一条河流污染,将会导致附近居民的基本用水问题无法保障,甚至会因饮用污染水源而引发各种疾病。所以这也是这一险种需要推行的重要原因。

三、对保险公司的规制

(一)环境污染评估机制

对于环境责任保险的评估,需要建立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估机制,以及追踪评估机制。

1.事前评估。对于需要投保以及续保的企业,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现场勘查与评估小组,对投保人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程度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划分相应的风险等级,据此确定保险费用、最高赔付限额以及险种。

2.事后评估。当被保险人出现了实际的环境污染损害之后,保险公司仍然需进行实地的考察,通过对环境污染的真实性、程度、范围的评估,确定是否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额。

(二)追踪评估机制

当前环境责任保险的评估制度不健全,单靠事前评估可能会导致评估差异。同时,也不乏有企业为了降低保费会虚报环境污染的情况。再者,企业的发展速度快,在投保期间可能建设了新的环境污染项目。因此,单靠事前的评估是不够的,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追踪评估制度,定期对于被保险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检查,实时更新被保险人的环境污染情况,防止不必要的赔偿金额。

1.专业保险机构和一般保险机构相结合。专业保险机构,主要是指以国家专项基金、税收以及政府补贴支持的国有性质的保险机构。一般保险机构主要是指市场上存在的由市场杠杆调整的保险机构。笔者建议将专业保险机构与一般保险机构结合。首先,对于环境污染风险高的企业,由专业保险机构来承保,受害人权益的保障性更强。环境污染风险低的企业,由一般的保险公司承保,有助于环境责任保险迅速开拓市场。其次,突发性的环境污染由一般的保险机构承保,而渐进性的环境污染,其影响大、赔偿数额大,由专业的保险机构来承保,防止一般保险机构因赔付能力不足导致破产,也能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权益。

2.保险费率与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首先,要对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划分等级,据此来确定保险费率。同时,对于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强的企业,可以对保险费给予一定的减免,对于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差的企业,提高保险费率,促使企业改革自己的环境治理能力,通过保险费的负担,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

四、对企业的规制

(一)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首先,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企业过去的环境污染情况公开,作为保险公司确认是否予以投保,以及如何确定保险费率和最高限额的依据。同时,由于环境责任保险赔偿的数额较大,通过信息公开,可以使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是否虚假投保的情况作出判断。如果企业出现了骗保的情况,可以将其写入社会诚信档案,从而对企业进行强有力的道德约束。

同时,对于政府来说,可以根据企业的投保情况,予以政策上的扶持与奖励,并且对于诚信等级低的企业,也应当加大整改力度。最后,在企业发生环境污染后的罚款上,可以根据诚信档案,加重或减轻处罚。

(二)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顺序

由于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数额大,对于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保险公司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款项,企业很有可能支付不了巨大的赔款,所以确立赔偿的顺位尤为重要。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在扣除调查勘验费、鉴定及相关合理费用之后可以按照下列顺序赔付:

1.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

2.受害人的财产损失;

3.污染物清理费;

4.环境污染的修复费用;

5.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