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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议

时间:2023-07-17 17:22:5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议

第1篇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9002301

1 引言

随着城镇化进程,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必然趋势。加之,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提出的客观要求,对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比较收益及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有重要作用。而垫江是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县,并存在龙头企业少而小、带动能力不强,主导产业不突出、专业化水平低,商品基地发展不足、经营规模太小,组织化程度低、难以推进农业规模化大生产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现状,所以探索垫江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就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制约垫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分析

基于生产函数Q=f(L,N,K,E)且立足垫江农业发展实际,本节把影响因素做了转化与拓展,试分析制约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

2.1 劳动人口素质低下、人力资本严重短缺

一是我县农民及其子女受教育年限较低,在家务农劳动者受继续教育机会少,成年尤其老年农民的文盲率比较高。据统计,我县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3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比重达52%,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农民仅占21%。这些导致我县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对科学知识接受能力较差,造成技术应用水平落后。二是我县大部分农民思想比较保守、“小富则安”,市场意识、竞争观念淡薄,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比较低。三是大量劳动力,尤其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劳动力流失和农技人员急剧减少,剩下的老人、妇女及文化很低的中年人很难肩负起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

2.2 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开发难度大

我县交通相对东中部地区较闭塞、通信也较落后,这导致我县经济环境封闭、信息短缺,商品生产受制约,进而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以交通基础设施为例:到2013年底止,我县公路里程2586公里,人均拥有路网仅为2.7米,为东部的1/3和中部的1/2;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6.4公里,仅占全市总里程的3.1%;县二级以上高级公路占总高速公路的仅11.4%;对于县内,诸多乡村公路多年得不到修缮、路面硬化,多数田间道路过窄过陡。以上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县农民的生产、生活成本。

2.3 农业资金短缺、有效投入不足

总所周知,资本是农业发展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资本积累有自身资本积累和国家财政信贷支持两种途径。从农业自身资本积累看:垫江县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农业比较效益低,绝大多数农民的收入大部分用于维持日常生活开支,用于扩大农业再生产的自我积累资金几乎为零。这样农业资金投入只有依靠国家财政信贷支持。但从国家财政信贷支持看:我国尚处于发展中阶段,各领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国又面广人多,国家落实到单个地区的政策性资金也就十分有限,且这些下发给地方的政策性资金大都用于弥补地方收支差额,用于生产性投入的资金数额不大。同时,我县对发展农业上应有的优惠、扶持政策远远不够,没有真正把农业资金用于发展农业方面。以上这些都导致农业有效投入不足。

2.4 体制不活、政府扶持农业发展的行为存在一定偏差

一是县农业发展尚未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从农作物物种选择、农业技术推广到农产品销售等都没形成高效运作的有机整体,往往某些环节超前,另外一些环节较滞后,极大降低了农产品市场化、商品化程度。二是职能部门相互干扰严重。目前,国家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各环节基本上实行分段管理,我县部门间的利益格局未能合理定位,部门既得利益存在冲突,各职能部门都希望加强微观管理职能而缺乏全局观念和整体利益,部门分割状态的体制造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严重脱节和不协调。三是我县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不灵活和不健全也对农业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3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市场带动发展型要求所在地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且对交通运输能力要求较高,主导产业带动发展型需要地区有相对突出的资源优势且这种类型发展下产业(产品)结构单一,对市场需求的动态适应性不强。鉴于我县尚无水路及铁路运输,同时县内农业发展起步较晚、农民市场意识与竞争意识淡薄等等,所以我县应依靠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建设。

3.1 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农业合作社所从事的基本上都是与农业相关、风险较大、效益不高的行业,极不利于吸纳城市富余资金。因此政府要建立农业合作

社发展基金用来支持合作社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贷

款贴息、教育培训等,对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扩大经营规模、开拓市场、增加设施投资等给予全程信贷支持。二是改善农业合作社融资环境。缺乏资金支持导致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不能支持会员发展新产业和扩大经营规模,更不能支持合作社建立自己的经济实体和扩大服务内容。三是加大政府职能部门支持力度。从理论上,政府支持力度越大,农民合作社组织发展的阻力就越小,运行成本就较低。对农户来说也相应地减少了参与成本,有助于提高其参与积极性。如农委、科协、农机站、供销社等可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组织更有效行使其职责。我县可在自身职权范围内采用减税、低税和免税政策来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四是创新方式解决法律环境方面难题。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出现了比如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问题,我县应对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方式、价格、期限、土地入股和货币入股的关系、分配方式及入股后合作社对于土地权利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用以规范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行为。

3.2 鼓足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

第2篇

关键词:重庆;农业;产业化

一、农业产业化概述

1、什么是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实现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规范化建设、企业化管理,逐步把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与农科教结合起来,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之上,使农业和农村经济走上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机制[1]。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与基本途径。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农业经营运作机制,是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和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2]。

2、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性

首先,农业产业化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改善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延长了农产品加工的产业链,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为当地农民实现增产和增收,带来经济效益。其次,农业产业化带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增强当地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提升农业的产业竞争力。最后,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农民获得稳定和较高的经济收入,提高农民务农的积极性,给当地农民带来新技术,也会对农民的自身素质和教育水平有一定的积极影响。

3、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思路

要实现农业产业化,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发展思路,具体来说首先要确定该区域的特色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带动产业链上的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链的优势整合,发展当地的龙头企业,增加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其次是要促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发展,延伸产业链,发展现代化农业,有利于形成农业的综合竞争优势,进而发展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最后,要增加对教育科技的投入,促进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和生产效率的提高,采用高新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手段,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

二、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公共产品缺乏,基础设施落后

客观上来说重庆的地理条件多为山地、丘陵和坡地,限制了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但大多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公共产品不足都进一步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如农村公路,水利建设,交通运输条件、农业生产条件都比较落后,制约了农业的生产效率的提高,不利于农业的增产和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发展就更无法实施。

2、农业投资不足,科技水平低

政府、社会和企业对农业的投资严重不足,金融机构出于对贷款风险的考虑亦缺乏对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支持,使农村企业得不到有效融资,农业产业化发展也很难推进。同时农业生产中由于科技水平低,企业设备设施落后,一般只是简单的粗加工,导致原始农产品加工转化效率低下,深加工能力不够,农业产业链短,高附加值产品无法生产,制约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3、品牌营销不够,政策支持

各地农村虽在推进发展当地特色农业和农产品,但却缺乏有效的营销和品牌宣传,经常发生农产品销路不畅的问题,有产品无销路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同时政府没有出台相应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如缺乏资金支持,税收优惠,补贴政策,引导技术支持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因素,相应的招商引资和提供农业项目方面更是缺乏。

三、重庆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1、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拿出全面科学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规划,指导并推进当地的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特色优势支柱产业,提高规模化和产业化水平。具体来说,应该出台相应的优惠支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多渠道融资,予以税收优惠和政策补贴,发展相关项目,扶持企业发展,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运用高新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进科技创新,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2、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科技水平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一要逐步运用先进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工艺技术,推进农产品的深加工,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品牌影响力。二要运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来改善当地农民的传统式生产方式,由专业的技术人员给农民提供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种植养殖技术水平,帮助农民增产增收,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3、加大投资力度,增加融资渠道

政府应通过财政向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投入,通过招商引资吸引外来资金,呼吁社会投资农业发展,同时工业企业要投资到农业产业化中,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方式。通过各种渠道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带去资金,金融机构应提高对农业产业化的重视,提供相应的融资信贷产品支持农业产业化,各方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4、打造品牌优势,开拓产品市场

农业产业化可持续推进的源泉是品牌化发展,实行品牌化宣传和营销,给消费者树立一个良好的品牌信念,留下良好的口碑,农产品才会有源源不断的销路。农村企业要加强品牌意识,努力打造自己的优势品牌,个性化差异化高品质发展,让加工生产的农产品站稳一定的市场份额。某些地方存在产品滞销的问题,完全是缺乏市场和销路,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打通生产与市场的流通环节,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4、培育特色产品,延伸产业链条

农业产业化的可持续发展同样也离不开产品的质量的提高和个性化差异化发展,要根据当地的资源环境条件,优势化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特色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产品,推进农产品深加工,纵向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具体来说,要保证生产高品质商品,实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突出产品优势和特色,加强培育当地特色农产品,提高加工技术水平,向产品深加工方向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化。(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协同

1引言

所谓协同,就是系统中诸多子系统的相互协调、合作或同步的联合作用与集体行为,协同是系统整体性、相关性的内在表现。人类历史发展证明,城镇化是工业化的结果,而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就是农业工业化的过程,发展工业本身包括农业产业化;以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进程将明显加快,城镇化趋势亦将日渐突出。因此,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产业化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本文试图从协同理论出发探讨“三化”协同推进的对策建议。

2“三化”之间的相互关系

2.1工业化与城镇化的相互关系

工业化与城镇化之间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具体体现为:一是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依存,共同发展;二是工业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动力,城镇化是工业发展的基本土壤;三是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加速器,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四是工业化以城镇化为基础,城镇化反作用于工业化;五是工业化是近现代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城镇化是近现代社会发展的主旋律。

2.2工业化与农业产业化的相互关系

国民经济的工业化,实质上是指国民经济由以传统的农业经济为主向工业经济为主转化的过程,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走向商品经济交换的社会大生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工业部门得到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部门,农业经过工业技术的改造逐步转变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新兴产业部门。因此,农业产业化与工业化之间关系密切,其中农业产业化的本质是农业的工业化,为工业化提供发展的基础和空间;工业化是农业产业化的载体,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对农业产业化具有带动作用。

2.3城镇化与农业产业化的相互关系

城镇化是农业产业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是实现农村工业现代化的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催化剂”。城镇化的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水平。没有城镇化,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城镇化服务于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将不断提高,同时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业转移,为农村产业化提供“动力”。农业产业化发展引起生产基地集约化,推动了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在产业化生产中,生产采取大规模、机械化、集约化方式,并且要求人员素质高、经营管理规范化。这一方面排斥了低素质劳动力,实现了生产资料集约化使用;另一方面,它促使富余劳动力在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之后涌入城镇寻找就业门路,并逐步转化为城镇常住人口,从而推动了城镇的形成。

3湖南“三化”的现状与问题

3.1“三化”所处的宏观环境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湖南省“三化”建设已初见成效,“三化”协同推进所需的物质条件日益成熟,宏观环境亦逐渐具备。一是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为进一步协同推进“三化”建设准备了初始的物质基础;二是就业结构不断优化。2002年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1980年的77.0:14.1:9.9变为19.2:40:40.5,就业结构的变动趋势,符合“三化”演进的一般规律;三是“三化”进程迈出新的步伐。2003年完成工业增加值1455亿元,增长12.6%,十大标志性工程企业增加值增长22.9%。高新技术产品产值950亿元,增长27.7%。农业产业化稳步推进。省市龙头企业发展到300多家,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5亿元,利润13亿元。产生结构进一步优化,十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的趋势开始显现,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3.2“三化”发展现状

(1)工业化步入中期阶段,工业经济作用力不断增强。2002年,湖南省国民生产总值为4340.94亿元,占全国的比重由1978年的4.06%上升到4.24%;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3.2%。2002年,湖南省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709.23亿元,增长16.1%,比上年度高出2.3个百分点,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49.22%,成为工业发展的骨干力量。1978年到2002年湖南省工业部门从业人数由260.6万人上升到584.48万人,净增323.88万人,成为了吸纳城乡劳动力的主力军,推动了湖南省城镇化进程。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使湖南省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实现了由“一、二、三”向“三、二、一”的大跨越。

(2)农业产业化初现端倪,多元化经营逐步形成。一是经营的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日益明显。湖南省各地瞄准市场变化,依托资源优势和传统技术,进一步优化了农业区域布局,形成了与当地实际紧密结合的特色农业。二是龙头企业的支柱和带动作用增强,产供销一体化进程加快。2002年,湖南省年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40家,连接基地、带动农户规模不断扩大。60家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0亿元,利税11.7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0.4%和8.3%。湖南省517家市州及以上龙头企业共连接基地近200万hm2,辐射连接农产500万户,直接带动农户300万户,收购省内农产品原值18.64亿元,占湖南省农业总产值的14%。三是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商品率逐步提高。湖南省现有年交易额在1亿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市场49个,现货成交金额150多亿元。计划经济条件下农产品营销的单一模式正在被打破,新的市场网络正在形成。2002年,湖南省农产品商品率达到61%。农业产业化的兴起和推进,使农业与工业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共同发展。

(3)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对经济发展的集聚作用更加突出。到2002年底,湖南省市镇人口为2121.12万人,城市化率达到32%,较2000年提高2.25%,年均增幅为1.125%,比1978年到2000年的年均增幅高出0.295%,城镇化进程表现出明显加快的趋势。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明确了以产业为支撑,工业化带动城镇化的发展思路,吸纳就业能力有所增强。2002年,国有企业下岗人数较上年减少14.4%,镇从业人员增长3.5%,吸纳农村转移就业人员655万人,增长13%,对一、二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城镇对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凸现出米。

3.3“三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1)工业化水平滞后。总体看,湖南省工业化水平至少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3~5年,落后东部发达地区10年以上,甚至落后于中部地区的整体水平。2002年湖南省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低于全国水平11.66%。人均GDP较全国水平低17.65%,大体相当于全国1999年水平。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相当于全国1992年水平。工业化水平不高,规模偏小,使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失去了赖以支撑的产业基础和技术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它们的发展。

(2)城镇化进程落后于全国。2002年湖南省城市化率同全国的差距扩大到了7.1%,比辽宁低23%,比黑龙江低20%,比江苏低12.7%。城镇化水平滞后对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制约,直接表现在湖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向外省城市地区转移,大规模开展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所需的人力、物力难以集聚,也影响了消费需求的扩大,从而形成了市场瓶颈。据统计,湖南省农村劳动力60%转移在沿海发达地区,20%转移在中西部其他省份,只有20%转移在本省城镇。

(3)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湖南省参加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农户不到8%,与龙头企业有直接联系的农产也不到30%,真正的订单农业还不到35%,大量的农产仍然徘徊在“产业化”大门之外,独自承担生产和市场风险。龙头企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规模小,产权及产品结构都很单一,无法带领更大范围农业和更多农民进入国际国内大市场,无法带动农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深加工、精加工是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湖南省农业初级产品与加工品的产值比例仅为1:0.7,而我国平均水平为1:0.8,发达国家则为1:5左右。农业产业化滞后,使工业化遭遇了农村市场需求不足与农业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的矛盾,同时也不利于劳动力转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镇化步伐。

4“三化”协同推进的对策建议

4.1开放式系统的建立

开放性是系统有序演化及推进的必要条件。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推进的过程中,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城镇与农村之间、新型工业与新型农业之间都应该进行有效地协调与反馈,通过系统之间的互动不断交换能量与信息。具体对策建议为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实施兴工强农战略,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同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4.2远离平衡态

只有非平衡态才可能是有序结构之源,只有远离平衡态才可能形成有序结构之源。平衡或稳定状态通常难以促进系统的发展,“三化”同样需要借助于外界对系统施加约束来实现。具体建议为:以结构调整为重点,增强产业集聚度,扩充提升非农产业,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和龙头产品;注重改革改制。对现有国有工业企业,全部进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改组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城市品位的优化,带动招商引资,既为城市化融资铺路,又推动工业化进程。

4.3寻找适宜的相变参量

相变参量是协同支配原理的力量源泉,当该参量达到一定阈值时才可能发生相变。对于“三化”推进的过程而言,创新机制始终是主旋律。因此,“三化”的协同推进必须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纽带,以产业化为主线,突出优化环境、建设中介、创新机制、招商引智四个重点,狠抓基地建设,才可能形成“三化”进程的持久推动力。

参考文献

1陈柳钦.论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城镇化的协调发展[J].上海合作经济,2004(10)

2王志雄.传统农村工业化面临挑战及其对策[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1)

第4篇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是河南省委、省政府认真总结农业产业化工作经验、借鉴工业集聚区发展模式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必然选择,本课题立足于河南省省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路子的重大举措,是破解“三农”难题、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对于稳粮强农、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统筹城乡发展和进一步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现状

根据《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规划(2012-2020)》总体要求,重点发展面(米)品、肉品、乳品、果蔬、油脂、饮品、茶叶、花卉(木)、中药材、调味品、林产品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集群,构建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力争到2015年全省集群总数达到360个,到2020年全省集群总数达到500个。

截至2015年,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共139个,其中信阳市数量最多,有14个;郑州市、周口市各有11个;驻马店市有10个。此外,县(市)级的滑县、固始县、鹿邑县、汝州市各有2个集群,兰考县、长垣县、新蔡县、邓州市、永城市各有1个集群。包括白象食品产业化集群、好想你枣制品产业化集群、扶沟奥威特食品产业化集群、雏鹰生猪产业化集群、思念速冻食品产业化集群、郑州聚丰水产产业化集群、金星啤酒产业化集群等。从发展势头上可以看出,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全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

(二)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问题分析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河南省农业农村发展正进入新阶段,既处于加快发展的机遇期,又处于深刻变革的转型期,面临着妥善应对资金瓶颈、龙头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低,产业链条衔接不紧密、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和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松散、市场营销方式落后,电子商务、连锁、产销直挂等还没有得到较快应用,农业综合生产成本上升、农业劳动力转移加快、农产品需求结构变化、农村社会结构转型加速等新课题。

二、加快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对策措施

基于河南农业大省的省情,在此探讨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现状与问题,进一步推进河南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河南农业发展方式,提升河南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从而为实现河南新型农业现代化提供一些理论思考。

(一)破解资金瓶颈

1.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2.建议安排专项资金。建议设立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专项资金,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同时,尽快下达农业产业集群试点贴息、补助和奖励资金,通过省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引导地方各类资金向农业产业集群倾斜。3.组建农民担保协会。支持和鼓励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农民担保协会,缓解贷款难问题。4.开展金融信用评价。建议河南各地政府积极开展对合作组织进行信用评价探索,对明星合作社、龙头合作社和示范合作社适当提高信用资质,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的激励政策,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

(二)壮大龙头企业

鼓励企业强强联合、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建设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功能互补性强的大型龙头企业集团,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如洛阳伊滨区牡丹产业集群就是形成以牡丹种植、培育、观赏、加工、物流、科研等为一体的牡丹科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目前,集群已流转土地13600亩,牡丹种植面积12740亩,引进企业(单位)17家,包括洛阳市牡丹研究院、洛阳市农林科学院等2家科研单位,贞观牡丹、洛阳国花园等13家种植企业,洛阳天盛盆养牡丹等2家反季牡丹培养企业。

(三)发展合作组织

重点扶持规范化、规模化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特别是加大推进订单农业发展模式,如滑县围绕粮食、花生、瓜菜、肉鸡、牛羊、林木六大产业链开发,积极谋划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逐步建立起以大型龙头企业为骨干的“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等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土地规模经营,努力促使滑县农业集群化运作、产业化经营,从而切实提升滑县农业产业化水平,促使滑县农业生产向适度规模化经营方向发展。截至2013年7月,滑县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358家,成员总数13198人。按当时的657家进行分类:种植业429家,养殖业88家,林业34家,农机服务49家,农资供应43家,粮食类14家。据调查,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人均纯收入6000余元,高出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近15%。如瑞刚瓜菜种植合作社统一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以后,产品销售效益明显提高,社员每亩收入高出非社员1000余元。

(四)实施品牌战略

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建议对河南现有品牌进行整合和提升,增加品牌含金量,培育和打造一批国家名牌、省级名牌产品,使每个集群都有一批知名品牌和商标,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如焦作市强力扶持蒙牛乳业、多尔克司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群体。通过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将进一步促进河南现代农业的优质、高效、安全发展,将会培育出更多中国名牌和河南名牌,从而推进产业集群品牌发展。

总之,我们要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作为推进中原经济区新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积极学习借鉴山东、江苏等国内先进地市农业产业化的经验,并紧密结合河南实际,因地制宜,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实现途径,加快推进河南农业产业化集群进程,努力形成“各出一道菜,共办一桌席”的良好工作氛围。

参考文献

1.陶怀颖.我国农业产业区域集群形成机制与发展战略研究[M]. 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3)

2.赵霞,吴方卫.农业产业集群的优化升级:供应链管理视角[M].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11(1)

第5篇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金融制约分析

(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到位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仍不适应。从现行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其市场定位虽然是为“三农”服务的,但其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在贷款期限、额度和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农业发展银行政策缺位,主要是为粮棉油收购和管理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其他政策性业务,如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的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并没有有效运作起来,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乏力。目前已经挂牌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因受自身经营管理的限制,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也十分有限。

(二)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战略的调整,削弱了其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后调整了其发展战略,推行集约化经营,在县域及农村的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收缩,信贷业务向大中城市倾斜,占县域及农村信贷市场的份额不断下降,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快速发展。据统计,4家国有商业银行从1998年开始至今,共撤并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网点功能萎缩。

(三)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主力军,农信社潜在的风险仍然突出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难以发挥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股东大会在农信社经营管理和重大事务决策中基本上没有话语权,难以行使监督和决策职能。目前,农信社“三会”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进展并不等同于法人治理的完善,这种形式上到位和实质上缺位的潜在风险阻碍了农信社的发展。二是增资扩股并未触及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农信社内部人控制问题仍然突出。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农信社为了增资而增资,忽视了通过增资扩股改善股权结构、构建有效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出现了存款化股金、承诺保息、甚至贷款入股等违规行为,股本金稳定性较差。

(四)金融中介组织不完善,使众多中小农业企业受资金制约发展缓慢

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不但使金融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日常经营管理也更加严格、规范和有序。源于民间资本兴建起来的农业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再加之县域范围内基本没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在急需资金时,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缺乏足够资金的支持,丧失了很多发展的良机,企业只能在缓慢发展中求增长,不能取得规模发展的效益。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组织体系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需求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因此,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时,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标准,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健全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开展竞争、提高效率,增加农业信贷资金供应,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二)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的分支机构,要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农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实施农业工业化发展战略,是当前县域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国有商业银行要抓住这难得的发展机遇,在深化改革实行发展战略调整的同时,及时改变经营思路,把在县域经营的重点放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发展上,并根据各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信贷产品种类,广泛进行营销活动,积极拓展金融服务方式,扩大金融服务领域,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把自身的经营定位与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壮大自身实力,提高竞争力。

(三)完善农信社的管理体制,夯实其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基础

一是把法人治理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决策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杜绝管理风险。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足鼎立的分权与制衡治理机制,是农信社顺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在实际操作中,要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增强重大经营决策的透明性和民主性,确保“三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农信社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扩大增资扩股的范围,引入一定比例的民间资本或者外资入股,夯实基础,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解决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第6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政府;寿光市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15-0067-02

一、问题的提出

国外农业产业化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美国哈佛大学的John M.Davis和Roy A.Goldberg出版的著作开创了农业产业化研究,当时他们提出的概念是Agribusiness,我国翻译为农业综合企业。它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对当地农业的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结合起来,形成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的经营体制。

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农业产业化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系列化服务为手段,不断地拉长产业链、扩大行业链、改善品种链,使农业战略性结构调整进入高级形式。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实现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的联合经营,关键是培育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并让农民参与,本质是发展市场农业,使农业向现代化迈进。

本文通过对寿光市自1980年以来农业产业化发展创新过程的分析,试图厘清寿光市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的发的展创新进程中取得积极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对今后其进一步的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二、寿光市农业产业化现状

寿光市是山东省潍坊市所辖的一个县级市,位于山东半岛中北部,渤海莱州湾南畔,总面积2072平方公里,辖14个镇、街道,975个行政村,总人口102万。寿光南北自然条件差异较大,互补性较强,中南部土壤肥沃,人均占有耕地较少,但该区地下水资源丰富,总储量31.15亿立方米,年可开采量2.3亿立方米,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水利条件,是寿光粮食、蔬菜、水果主产区,温室蔬菜大棚就发源于这里。

寿光交通发达,是胶东半岛入京、去省城济南的必经之路,济青高速公路,潍高、新海公路横贯东西,昌大、羊临、羊田公路和羊益铁路纵贯南北,其他国道、省道、环城路、县级、乡镇公路四通八达,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村村通柏油路,公路通车总里程2700千米,较为发达的交通优势使得寿光的农产品更好的接近市场,为寿光蔬菜的面向市场化提供了极大地便利。

目前寿光市已形成了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科技化的现代农业格局。健全了市乡村三级良种繁育供应体系、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等,技术研发方面就成立了12处研究所和技术中心。民办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尤其专业技术协会达228个,会员8700多人,成为集科研、科普、开发、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新型科普实体,农业良种覆盖率达90%以上。寿光农业树起了品牌形象,文家等5处被农业部和省定为无公害蔬菜基地。

三、寿光市农业产业化的创新实践

寿光市是国家、省确定的蔬菜、果品、水产等综合商品基地,著名的蔬菜之乡。改革开放后,寿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1980年~1991年是农业产业化的起步阶段。寿光市根据当地蔬菜生产传统,开始发展商品生产,蔬菜面积迅速增加,1982年达16.8万亩,为1980年的近两倍。随之市场发育滞后、农产品加工能力弱等矛盾暴露出来,1983年秋菜因流通不畅而烂掉5000万公斤。全县由此重视流通,逐步建设了以蔬菜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农产品市场体系。1989年为提高蔬菜效益,三元朱村王乐义发明了冬暖式蔬菜大棚。该村当年建17个大棚,每棚收入2万多元,引发了全国的“白色革命”。

1992年~1996年是农业产业化大发展阶段。1992年寿光市明确了农业产业化的思路,即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对支柱产业和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逐步实现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全市先后建设大型专业市场30多处,培植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近40家,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1996年粮经作物种植面积比例6:4,蔬菜总产225万吨,水果17.9万吨,菜果发展为支柱产业。

1997年后为农业产业化深化阶段。1997年寿光市制定农业现代化方案,把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有机结合。一是科技示范园建设。全市实施5大示范园建设,包括稻田镇两个国家级示范同。至2000年各乡镇共建成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85处,带动全市增加经济效益5亿多元。二是优化农业结构,2000年粮经种植面积比例4:6,瓜菜种植78.4万亩,总产35亿公斤。三是科技兴农。开展与国内外的合资合作,投资2.5亿元,建成7.5万亩的农业高新技术走廊,借此引进生物液肥等无公害蔬菜生产新技术,推广300多个蔬菜新品种。引进外资建成以色列海泽拉实验农场等现代化农场,科技进步在农业增长中的比重达58.6%。四是标准化生产,解决产品安全卫生问题。进行产品产地环境治理,推广高效低毒的化肥农药。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投资1000多万元建立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无公害蔬菜基地均建立蔬菜质量检测室。五是开展现代化营销,组织蔬菜基地或龙头企业,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和配送服务。

回顾寿光市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晰地发现,政府在寿光市农业产业化创新历程中始终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农业产业化进程实施总体规划,建立了完善的服务体系,给予农业发展给予积极的政策支持,为农民的自主创新搭建了一个完善的创新平台。具体地说来:

1、农业产业化的成功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和推进。在三元朱村王乐义发明了冬暖式蔬菜大棚这一新型农业生产方式之后,政府立即介入,大力推广,积极扶持,认真规划。这是后来该市农业产业化大发展的重要原因和前提。

2、农业产业化需要政府构筑一个让农民和农业企业家发挥创造性的交易平台、创新平台。寿光市政府出资修建大型蔬菜交易市场,为农民卖菜提供了保障;每年举办蔬菜博览会,加大同国内外市场的交流。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市场定位,推广寿光蔬菜走向世界等措施;政府积极宣传指导,鼓励支持农户自主创新搞生产,尊重农民的创新成果;大力宣传推进民间融资,解决农户生产融资难问题,同时政府、企业、农户三位一体,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动体系,合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3、农业产业化需要大量有知识、有创新意识的农民。政府出资建立各类新型农民学校,提高农民知识文化水平,倡导科学种田。寿光市是我国拥有高等院校的少有的几个县级市之一。

四、寿光市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1、政府没有建立统一高效的信息平台,农户难以有效的获得最新的市场价格信息。寿光的蔬菜产业化主要为市场导向型,有时价格难以控制,“谷贱伤农”现象依然存在,农民难以把握市场需求,生产的盲目性问题突出。

2、政府长期忽视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建立与发展,而寿光市农产品多为直接销售,深加工链条不够,没有经过加工的直接原材料式的农产品销售,效益比较低下。大型龙头企业少,难以满足农产品深加工的需要,农产品精深加工比较少,出口创汇少。而且,龙头企业少也导致了难以形成有效地规模经营,市场竞争力大为下降。

3、农业生产者整体素质不高,技术观念比较落后,难以有效抵御产业化经营的风险。大多数农民是由普通的传统的农业中直接转化而来,没有经过较为专业的现代产业化经营培训,在经营过程中多数靠自己的不断积累经验和摸索,发展的成本较高而且进步缓慢。

4、蔬菜质量水平不高,虽然近年来不断涌现出多种多样的新品种,但是由于生产过程中对农产品质量不够重视,传统的生产方式大量存在,例如,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突出,导致蔬菜质量水平不够,与市场需求的绿色无公害蔬菜要求有一定差距。

6、相关的维护农民利益的法规不够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不健全。风雨暴雪等自然灾害的防御措施不够到位,受自然影响较大。农民一遇上自然灾害就无能为力。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通过对寿光市1980年以来农业产业化创新历程和政府引导政策的分析,试图厘清阐发寿光市农业产业化的创新历程和寿光市政府在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认为该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程度高,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寿光市已形成了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科技化的现代农业格局,农业产业化硕果累累。政府的推动和引导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成熟,政府部门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缺位和政策的问题也日益显露出来。无法有效促进利民政策快速落地实施,创新乏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相关规章制度也有待完善。

(二)政策建议

1、建立服务性政府。在坚持的基础上,实现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大力推进规模化经营。鼓励企业建基地、联农户,发展公司+基地+农户或公司+基地模式;政府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引导促进民间融资,维护好民间融资市场秩序,解决农户资金短缺问题;推动龙头企业的产生和发展。设立自然灾害应急专项资金,完善自然灾害预警、抗灾体系,加强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

第7篇

本文对涉农企业融资现状进行了分析,进一步揭示了涉农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性;然后对涉农企业融资研究的文献综述进行了梳理,综合了各位学者的意见。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涉农企业;融资;金融机构

1.农业产业化发展介绍

1993年潍坊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随后在全国开展。2011年,国务院出台的《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进一步针对性的完善巩固农业产业化成果。

2.涉农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2.1我国涉农企业融资现状

汪金敖(2003)通过调查发现:在我国,通过民间融资的企业仅占20%;通过银行类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依然是60%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首选;农业企业几乎无法从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获得资金。

2.2涉农企业融资难成因分析

2.2.1国外相关研究

(1)财政资金方面

Milkove D(1990)在研究财政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中认为,财政资金支持是农业经济发展初始阶段最重要的资金来源。

(2)金融体系方面

UlrichKoster、Jensen (2000)等认为处于经济转型中的国家,财政资金不再是导致农村经济缺乏资金的最主要原因,缺乏有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才是关键因素。Hieu,N.T.等(2010)认为民间金融支持在越南农业发展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应重视民间金融体系的建设。

(3)融资渠道方面

Myers(1984)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会遵循先内源后外源的规则。而在外源融资选择中,一般会先考虑债权融资,其次才是股权融资。金融投资公司与商业银行贷款逐步成为美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

2.2.2国内相关研究

(1)财政资金方面

吴群、冯青松(2004)认为虽然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量逐年递增,但其占社会投资总额的比重却有下降的趋势;陈澍,韩俊(2003)认为财政资金投资结构存不合理,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低。

(2)金融体系方面

赵明杨等(2006)认为银行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贷款准入门槛过高,审批权限上收过度,贷款发放人员“惧贷”心理增加等。齐成喜、陈柳钦(2005)认为我国金融支持体系中的信用担保体系十分薄弱,间接阻碍了中小企业融资。

(3)融资渠道方面

融资渠道狭窄,没有建立起适合农业企业的资本市场。汪金敖(2003)强调道:农业类上市公司数量少、规模小,公司数量、市价总值、流通市值和筹资额在总量中所占比例仍然是极低的,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极不相符。

(4)农业企业方面

叶堂林(2006)指出:涉农贷款总体风险较大,导致了金融机构在开展农村金融业务中偏于谨慎、积极性不高。张永生、程晓娟(2008)通过实证调查发现:50%以上的农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60%以上其信用等级都是3B或3B以下。

3.总结与启示

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对农业企业的研究都比较多,由于体制不同,国外资本主义国家越来越倾向于金融体系作为解决融资难的解决途径,而国内学者则更多的兼顾财政支持和金融体系的重要性。但是其存在的问题有:(1)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实证研究比较少;(2)研究分类不够细化。涉农企业包括了农、林、牧、副、渔、菜、茶、烟等行业企业,其在产业化程度、进入门槛、财政优惠政策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异,更细化的分类研究是必然趋势。

所以,本文建议以省或市为单位,对区域内蔬菜企业进行实证研究,使研究更具有针对性,也为区域蔬菜产业发展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Hieu,N.T.;Akiyama,K.Hieu,N.T.;Akiyama,K.Rural financial situation and the problems in vitenam.Bulletin of the Faculty of Agriculture,Kagoshima University (Japan),(no.60)p.43-54.Mar,2010

[2]Milkove D.The changing nature of the rural financial system.U.S.Dept.of Agriculture,Economic Research Service,Agriculture and Rural Economy Div.Financial market intervention as a rural development strategy.Washington,DC (USA).The Service,1990.p.21-37

[3]Koester,Ulrich:CA P is Something ng We Can be Pround of,Working Paper,University of Kiel,2000

[4]中国社科院农村金融研究课题组.农民金融需求及金融服务供给[J].中国农村经济,2000(7)

[5]王桂堂.资本市场:解决中国农业产业化瓶颈约束的突破口[J].经济评论,2001(4)

[6]林宝清.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金融支持[J].农业经济导刊,2002(1)

[7]刘希宋,王姮,赵德海.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J].农业经济导刊,2002(10)

[8]齐成喜,陈柳钦.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金融支持体系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05(8)

[9]姜长云.农业结构调整的金融支持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4(3)

[10]谭静,郭燕枝.农业产业化资本运营研究.农业产业化[J].农场经济管理,2005(2)

[11]赵明杨,朱鸿轩.融资难:制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瓶颈”[J].农村金融,2006(07)

[12]张永生,程晓娟.农村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19)

[13]叶堂林.论我国农业弱质性及其弥补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06(4)

[14]陈澍,韩俊.在中国农村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现状和前景[J].农业经济问题,2003(9)

[15]汪金敖.论加大农业金融资本投入的路径选择[J].农业经济问题,2003(7)

第8篇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西部山区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8-0053-03

前言

通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组织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是健全中国农业微观组织机制、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选择。对合作组织在产业化中的作用当前主要进入到微观实践操作层面,以理论指导当地实际发展。针对农业产业化与组织形式现有学者做了很多研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初步发展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黄万辉,2000),应该发展合作社主导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冯开文,2008)。在中国农业产业化的三种模式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动型和合作社一体化中,合作社一体化模式是最优的农业产业化模式(郭晓鸣,2007);其他一些学者也提出了以企业带动、市场带动或中介组织带动的农业产业化主体。杜吟棠(2002)认为“公司+农户”模式既有其优势,也有其不足,可能作为一种竞争性制度安排与“合作社+农户”模式并存。全国各地农业产业化产生了较多的模式和方法,于海琳,于海涛(2009)认为发达和欠发达地方省级政府对合作组织发展在法规体系建设、扶持政策和强化服务指导方面作用不同,影响合作组织发展绩效。

随着政府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力度的增大,政府部门与合作组织有着多重联系,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合作组织进而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政府、企业和合作组织这三类主体在农业产业化中相互作用、相互关联,如何在三者的相互促进中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值得深入研究,定量研究急需加强。中国西部山区农业经济发展中,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数量较少,实力不强,农业产业化主要依靠政府、企业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化中作用有限。本文从县级政府农技人员视角,分析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在农业产业化中以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研究选择的调查对象是贵州省县份与部分乡镇农技人员,调查时间是2011 年,采用随机抽样法,总计抽取21个县(区、市)的政府农技人员和小部分乡镇农技人员进行调查,涉及水稻、茶叶、蔬菜、养殖、果树等行业。共发放问卷400份,扣除无效问卷后,最终获得有效问卷386份。应用spss统计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数据信度Cronbach α系数为0.943,调查数据具有较好的内在一致性。

一、近年当地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情况

合作组织规模较小,数量增长较快。当地合作社的规模一般在5~10人,占比为36%,其次20~50人,占比例为19.47%,再次为50人以上,占比例为17.33%,说明当地合作社规模一般较小,合作社覆盖农户范围有限,带动作用有待加强。

近三年当地合作组织的数量增长较快。认为增长很快和快的比例为55.95%,18.4%反映没有多大变化,18.4%反映慢,在国家支持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政策带动下,合作组织数量有较快增加。

对近三年当地合作组织发展的总体运行情况的评价,认为发展很好和较好的近四成(39.74%),说明当地合作组织发展逐步走上正轨,合作组织发展趋于规范化。近半数认为合作组织发展一般(47.2%),说明近半数合作组织发展不尽如人意,合作组织急需加快发展。

对当地合作组织的管理水平,有半数以上认为管理水平一般(51.73%),认为较好和很好的受访者仅为38%,管理水平低可能是合作组织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由于管理水平限制,合作社对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公开情况不甚理想,仅半数使用好或很好(50.54%),近四成使用状况一般(39.84%)。合作组织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政府资金扶持中需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三大主体对农业产业化作用分析

1.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

当地合作组织对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作用,认为大和很大的占39.47%,认为一般的占 45.33%,合作组织并没有成为农产品生产中作用仍有待加强。

合作组织在引进良种和指导先进技术等农业科技传播方面的作用,认为大和很大的占45.06%,认为一般的占42.67%。近三年,农技推广主要渠道首选是农推部门,占比为70.67%,其次为村委会,占比为16.35%,农民合作社仅为12.2%,说明合作组织虽然已经在科技传播推广中发挥作用,但并没有成为有效途径。

合作组织对帮助农民进入市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方面的作用,认为很大和大的占40.42%,认为一般的占42.93%,认为小的占11.46%。

合作社对当地主要农业产业带(蔬菜、茶叶、中药材、养殖等)规模化、标准化的带动作用,认为大和很大的占50.13%,认为一般的占40.48%。

2.龙头企业对当地农业产业化的作用

龙头企业一直都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力量,也是农业产业化的主体。对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力度,认为大和很大的占50%,认为一般的占39.84%,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开拓市场的作用中,认为大和很大的占46.52%,认为一般的占40.37%。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组织带动农户加工、储存和运输农产品情况,认为大和很大的占40.71 %,认为一般的占44.74%,10.24%的受访者认为较弱。

3.合作组织、龙头企业、政府在农业产业化中作用比较

政府与企业对农业产业化作用比较。对于地方政府对当地农业产业化的作用,认为大和很大的占56.29%,认为一般的占35.2%,如果把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作为其主要作用,龙头企业的作用要低于政府部门(比例为50%),评价一般企业的比例(39.84%)高于政府比例(35.2%),似乎可以认为,在当前情况下,政府在农业产业化中作用大于企业的作用。

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在解决农产品市场风险问题方面,认为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组织带动农户拓展产品市场作用,认为大和很大的占50%,认为一般的占39.48%,高于农民合作组织开拓市场的作用(比例分别为40.42%,42.93%)。对于化解农业自然生产风险方面,从企业和合作组织给予农户的技术支持上比较,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产业时给予的技术支持情况,要略高于合作组织的作用,16.35%的受访者认为很大,29.49%认为大,45.04% 认为一般,高于对合作组织的评价(分别为15.73%,29.33%,42.67%)。这说明了一是合作组织的发展在农业产业技术支持方面作用大大提高,二是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系不够紧密,对农户的技术支持作用不高。

农业产业化对合作组织发展需求情况。对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对农民合作组织的需求情况,认为很大的比例38.77%,需要较大的比例为28.88%,一般比例为29.68%,认为小和很小的比例为9.33%。即多数受访者认为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是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的客观需要。

目前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农民合作社的决策影响力大小,半数以上认为大和较大(55.11%),1/3的人认为一般36.02%。政府职能部门对合作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的难易程度,认为很难和难的比例为36.46%,认为一般的比例为47.72%;认为容易和很容易的比例15.82%,基层部门对合作组织技术指导还需要增强。

三、农业产业化与合作组织发展相关性分析

1.农民合作组织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状况相关性分析

对合作组织运行状况与农业产业化对合作组织需求状况的Spearman相关系数为0.420,显著性水平为0.000<α值0.01,在置信度(双侧概率)为 0.01 时,二者的相关性是显著的,呈中度相关。即当地农业产业化水平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正相关,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高,合作组织发展较快,合作组织发展快,则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也快;反之亦然。

2.农民合作组织与政府指导状况相关性分析

合作组织运行状况与政府相关部门指导状况的Spearman相关系数为0.443,显著性水平为0.000<α值0.01,在置信度(双侧概率)为 0.01 时,二者中度相关。即当地政府部门对合作组织指导情况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状况正相关,指导越到位,合作组织发展越快。

3.农民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对农民技术传播作用相关性分析

开展农业产业化中,农民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在对农民进行的技术泛化的作用中,二者呈高度相关,Spearman相关系数为0.658,显著性水平为0.000<α值0.01,在置信度(双侧概率)为 0.01 时,二者显著相关。即农民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对农民技术传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龙头企业通过农民合作组织进行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结论与对策建议

近年来,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速度较快,组织数量不断增加,在引领农户发展生产、市场开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合作组织规模小、带动力低的现象依然存在。龙头企业在对农户的技术支持和市场开发上依然有很大改进空间。政府部门对农业产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合作组织决策管理影响较大,但也存在对合作组织的过度干预倾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客观现实需要相应的产业组织适应其要求。各类产业化主体在农业产业化中既有优势,也存在不同问题,需要采取切实举措,促进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规范政府产业化作用,促进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1.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产业化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是互相促进的,产业化发展需要相应的产业组织与之相适应,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现状急需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以合作组织的发展实现农业生产的外部规模经济,提高农业产业的集中度,把合作组织培养为农业产业化的主体之一。当地合作组织一般规模小,辐射带动农户数量少。合作组织对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和市场开发实力较弱,需要加速合作组织建设。可以从适用农业技术推广与农业投入品集中购买入手,使合作组织(农户)分享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环节的利益。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特色化程度,借以提高当地农产品竞争力。在化解农业生产风险的基础上,增强合作组织的市场开发的能力。增加对营销大户引领兴办的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对大户的利益诉求、产权安排给予偏重考虑,以发挥营销力量的作用。另外,加强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组织管理水平。要求合作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组织事务、财务定期公开。当前着力于现有组织能力提升,尤其是管理层的市场开发和组织管理水平。

2.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密切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系

由于政府部门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缓慢,要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当前要着力培育龙头企业,以企业发展为基础,带动合作组织共同发展。省内农业龙头企业相对较少、对农产品深加工能力偏低、在技术支持和市场带动方面作用小。首先要做大现有龙头企业,增强其市场开拓、加工、农产品增值能力。其次在龙头企业发展的同时,建立农户与企业之间的有效利益连接机制,政府扶持企业发展时可以要求其注重企业社会责任,增加辐射带动农户等社会效益。以龙头企业发展扶持合作组织建设,进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3.合理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中作用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引导农业产业发展。政府部门为产业化主体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从政策、资金、科技、基础设施等营造完善的发展环境。不强迫推动发展何类产业,减少对合作组织管理的干预。着眼于产业发展规律,及时农业产业发展信息,强化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产业支持政策,引导产品产业集聚集中,打造地方知名品牌,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创新服务支持机制,鼓励政府农技人员、企业、科研高校科技人员等参与合作组织的运行管理。

二是加强对基层政府部门合作经济指导培训。目前,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负有指导职能的部门主要是在农业部门,与农业产业化关系相对紧密的也是农业、畜牧业等部门。这些部门的农业专业技术与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知识的多少与应用水平高低对农业产业化和合作组织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县镇级农业科技人员加强合作经济知识培训,使之成为贵州省农村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者或辅导者。加强对县级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合作经济知识培训,增强其对合作组织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增强对合作组织尤其是刚开办的合作社的指导扶持。针对合作组织的登记管理、信贷、资金扶持、税收等,可以出台省级细则或法规,规范与细化政策支持。目前可从合作社财务规范化、制度规范化等入手,给予人才支持,如派驻兼职会计。同时也要注意,政府支持不是包办,更不是把扶持狭隘地理解为只要提供资金就可以了。政府部门在指导扶持时尽量减少对合作组织的直接干预。不能利用部门掌握的资源,追求个别部门的自身利益。

参考文献:

[1] 黄万辉.以农业合作经济发展推进产业化经营初探[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0,(3):32-34.

[2] 冯开文.走向农民合作社的农业一体化之路——关于1978年以来中国农业一体化发展道路的文献回顾[J].学海,2008,(3):

110-114.

[3] 郭晓鸣,廖祖君,付娆.龙头企业带动型、中介组织联动型和合作社一体化三种农业产业化模式的比较——基于制度经济学视

角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7,(4):40-47.

第9篇

农业是我国十分重要的一项基础性产业,对于一个已经拥有十四亿多人口的世界大国而言显得极其重要。自从本世纪初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更快的发展,但同时又导致原本基础就相当薄弱的农业面临着愈加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所以,一定要建立健全自主化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从而真正实现我国农业的产业化。

 

1 现代农业产业化需要得到经济法支持的迫切性

 

(1)农业产业化能够凸显出经济法的价值理念。经济法属于社会责任本位法,是以追求社会总体利益为其主要任务,追求经济安全、经济自由和社会实质公平的。因此,追求社会效益应当优于追求经济效益,并且要将重公平和兼顾效率视为重要的行为准则。

 

我国农业产业不仅风险大,而且投资的期限长,收益也不够稳定,但这一产业对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却有着无法忽视的重要价值,所以其社会效益强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效益。施行农业产业化是提升农民群众收入的重要方式,能够让农民这一弱势群体和别的市场主体在法律地位上从形式上的公平逐步转化为实质上的公平,这也是经济法观念的一种表现。

 

(2)农业产业化要切实遵循经济法国家干预之原则。当前,"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改革开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这是由于将我国这么一个广阔地域范围之中数量尤其是拥有如此巨大数量的农民群体置于显失平等或者公平境地的社会发展现状,这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目标以及宗旨显然是格格不入的。正是"三农"问题在我国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劣势地位以及处境,决定了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一定要坚持国家适度干预之原则。

 

(3)切实落实解决农业产业化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含于经济法体系当中。经济法体系主要有市场主体、市场规制、宏观调控和社会保障等法律制度。农业产业化中的大量问题通常就集中于以上各方面。有鉴于此,运用健全完善的经济法制度,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农业问题的有效解决,进而推动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新发展。

 

2 我国现代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农业产业化已经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绩,也呈现出极好的发展趋势。然而,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也产生了一部分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四点。

 

(1)农业市场主体制度不够健全。首先是缺乏农业产业化经营载体,力量不够充实。专门开展农产品加工与经营的农业产业化组织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力量十分薄弱,同时组织制度建设也不够完善,无法有效带动广大农户实施专业化生产。

 

其次是农户合作观念与意识不佳,缺少相关的合作法律制度,缺少对农户合作进行引导与组织上的规范,以至于农户组织化与协调化能力较差。最后是尚未形成激励与约束机制,农户组织化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缺少激励制度加以支持。

 

(2)农业市场总体发展水平偏低,竞争能力不够强,市场秩序也不够规范。因为我国农民通常采取的分散型生产经营方式制约了农产品更好地进行交易,大量无组织状态进入到市场之中,导致其在市场中往往处在被动的地位上,缺少足够的市场竞争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无法与社会上的各种利益集团分庭抗礼。因为缺少代表其利益实施市场竞争与自我保护的相应市场主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够匹配,难以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3)对农业产业化层面上的调控力度还不够大。鉴于我国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资金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地增加,这就需要有全面的金融服务和财政支持和其保持配套。然而,我国农村广泛存在着的抑制金融与财政供给的相关政策,导致农业产业化无法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从而影响到了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4)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在我国这么一个农民群体占人口绝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始终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含了养老保障、医疗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各个方面。一直以来,我国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十分滞后,这已经成为我国社保机制建设中的薄弱一环,甚至已经成为妨碍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一大障碍,突出表现为社会保障的层次偏低、覆盖面偏窄,社会化程度和保障功能比较差以及社保项目管理混乱等方面。

 

3 经济法支持下的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策略

 

(一)加强农业市场主体的经济法支持

 

农业产业化的主体当然是农民,而农村地区的民间组织则是我国农村经济与农业生产发展的必然产物之一,在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增加。我国《农业法》已经明确规定了国家要积极支持与鼓励农业、农村以及农民自发组织的民间社团。在现实中也相应地建立起一些民间组织,然而因为各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大,导致以上组织尚未真正发挥出自身的积极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之下,十分有必要重新审视农村民间组织所具有的突出作用,大力培育各类农村民间组织。

 

有鉴于此,要尽快制定出台《农村民间组织法》,以指导农业市场主体的健全完善工作。因为农村土地产权关系还不够明晰,一定要全面界定农户对于所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保障土地权利人能够享有知情权与参与权,并为培育健全完善的农村土地市场创设出相应的条件。一定要在给予农民足够土地财产权的基础上承认农民拥有对土地地面价值增值具有的所有权,明确国家与农民间存在的租佃关系,推动农民加大对土地的投入力度而提升生产率。

 

要精心呵护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与主动性,尽快健全完善《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从而为合理使用农村土地与稳定农村社会关系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农业市场交易秩序的经济法支持在当前的市场交易过程中,处在弱势地位上的农业市场主体通常都会成为各类垄断、不公平竞争以及别的商业欺诈行为所产生的牺牲品。为切实保障市场交易能够得到有序推进,有效保障农业市场主体所具有的合法权益,应当全面借鉴美国等国的做法,运用立法对各类垄断行为进行明文规定,并把非股份制和非盈利性的合作社加以豁免,从而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起更加公正、更为合理的理性市场交易环境,为入市进行交易的广大经营者规定经营的行标准,并且保障农产品运销加工活动能够得到持续推进,切实避免农产品价格上的剧烈波动,这对于有效保护农业主体权益以及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都有极强的保障作用。

 

有鉴于此,建议尽快健全完善市场规制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广大农民群众建立起公正、合理的农业市场交易环境提供充足的法制保障。要立足于市场竞争法律的健全完善,明确农村经济主体均可平等参与到竞争之中,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要运用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方式,对农村商品经营企业实施准入制,做到监管关尽量前移,以提升广大农村消费者的维权保障能力,提升政府在农村消费维权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健全完善相关的惩罚性赔偿机制,切实有效地降低农民群众的维权成本,进一步提高针对农村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刺激消费,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三)加强农业产业化调控的经济法支持

 

如今,我国政府所实施的宏观调控正面临着城乡之间利益失衡的状况。在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之中,农业基础设施以及农业科研始终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以及保障,更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所以,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财政投入农业产业化对于广大农民群体收入增长所具有的巨大作用,建议尽可能地健全完善财政法律法规体系,形成强化农村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力度,特别是要提升财政资金用于农业科研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强度,从而推动农业科研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在此基础上。还应当结合实际不断调整财政资金支出的结构,积极探索新型财政支农产业化工作模式,确保财政资金得到高效化利用,并且发挥通过财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新机制。因为我国农业融资能力相对较差,金融供给也不够充足,要尽快健全完善金融法律法规,立足金融创新以提升金融支农之幅度,运用有效扩大对农村地的区金融供给以刺激农村金融方面的需求,进而带动农业产业化之发展。

 

(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经济法支持

 

目前,我国维护农民社会保障权益的法律法律非常少,其主体还是一些政策性文件,这就造成了农民社会保障权益很难得到切实履行。由于我国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大量农民进入到非农领域之中就业,以至于许多被征用土地农民处在既无地无业、又无保险的状况下,成为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所以,一定要加快建设《农村养老保险法》的步伐,争取运用立法形式完善我国农村社保制度。

 

在此基础上,还应专门出台调整农村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健全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事业,进一步完善已有的新农合医疗制度。同时,鉴于我国当前实施的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之中,农户绝大部分为单产作业,可调研制定出《农业保险法》,以健全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也就是说,要运用健全完善有关立法工作,形成符合我国当前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的含有政府合理补贴与农民合理支出的新型农村会保制度,以求妥善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的后顾之忧。

第10篇

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多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发展中存在资金短缺问题,如何解决融资困难关系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和农村经济发展。本文分析影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的因素,并提出解决建议。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问题

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途径,当前河北省处于农业产业化高速发展时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有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对农户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和利益联结方式的企业。这类企业不仅是农业产业化的尖兵,也是区域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于其规模实力和“企业+农户”的经营模式,促进了区域农村主导产业的发展,对农民增收有带动作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成败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当前,很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经营中面临资金困难,基于农业生产周期长、产品受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影响大等因素的影响,融资难一直是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瓶颈。

一、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根据现有数据,近年来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达到6,666.1亿元,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4.2%,石家庄、唐山、邯郸和沧州四个市的产业化经营总量均超过700亿元,保定和邢台两市产业化经营总量超过600亿元。全省龙头经营组织总数达到1,974个,其中龙头企业(集团)达到1,703个,涉及粮食、蔬菜、肉类、蛋类、奶类等行业。当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额3,158.4亿元,带动农户数1,101.9万户,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发展到1,363个,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78个,获得省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龙头企业发展到526个,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发展壮大。

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影响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一是相对于中小型农业企业,龙头企业的规模大、实力强、信誉较好,这是企业取得外部融资的有利条件。根据《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产规模应当在5,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在6,000万元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先进水平。二是农业龙头企业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多年实践表明,龙头企业已成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主体,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是关键。因此,农业龙头企业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提出目标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同年河北省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2]100号),提出了包括投资、税收、用地、融资在内的一系列扶持措施,其中在融资方面指出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金融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当前河北省农业龙头企业多是区域性企业,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本地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这为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二)不利因素一是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身实力有待提升。龙头企业相对于中小型农业企业在规模实力上占有一定的优势,但是相对于投资动辄数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工商企业而言,无论营业收入或是利润水平都有较大差距,这也是长期以来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不受资本青睐的原因。河北省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快,很多农业龙头企业都是近些年来新设立的企业,缺乏资本和技术的积累,企业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财务制度有待完善,信誉观念有待加强。2014年,河北省1,703家农业龙头企业中,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只有3.1%,30亿元以上的只占0.5%。从企业发展质量看,整体产品档次偏低,名牌产品少,市场竞争力有待提高。全部龙头企业中,只有17.8%的龙头企业获得“三品一标”认证,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只占2.3%。无论是龙头企业整体规模还是发展质量都与国内先进省份存在着较大差距。二是融资渠道单一。整体来看,目前河北省农业龙头企业依然采用传统的融资渠道。内源融资主要来自企业原始投资及经营积累,个别企业采用以较高利息向职工集资的方式;外源融资主要来自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贷款及政府的投资,也有部分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资本融资。通过资本市场以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的形式融资的企业很少,目前全省1,700多家龙头企业中只有32家是上市企业,上市率只有1.9%。这与多数农业龙头企业实力不强以及我国企业上市融资条件设置比较高有关系。受到生产周期的影响,农业企业对资金的占用时间较长,但是出于风险的考虑,多数金融企业仅提供短期贷款,导致农业企业经常面临资金周转问题,提高了融资成本。三是农业企业缺乏有效担保,导致贷款困难。农业企业相对于工商企业而言,建筑物、生产设备等有形资产比较少,银行通常不认可牲畜、林木、粮食、蔬菜等农作物作为抵押物,造成融资困难。针对这一情况,一些地方政府组建了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为化解农业企业的贷款担保困难发挥了作用。但是目前很多市县级农业担保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经营仍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一定的政府行为,尚未真正实现市场化、企业化运作。同时,一些农业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较少,对于贷款担保的范围、金额和主体都有很多限制,使其作用大打折扣。

三、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一)提升龙头企业自身实力。企业自身实力是对外融资的信用保证,针对目前农业龙头企业整体实力偏弱的问题,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善:一是提高企业管理者的业务素质。农业龙头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股权比较集中,投资者个人的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前景。不少企业主是农业技术出身,缺乏企业管理的专业知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具有丰富市场经验的新一代农民企业家是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关键;二是建立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公司制度是目前最为先进的企业组织形式,其特有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农业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规范财务在内的各项制度。同时,采用公司形式不仅可以方便农户投资入股,也是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融资的前提;三是注重科技与人才。鼓励企业与高校及其他科研机构合作,通过建立合作实验室、学生实践基地等方式,帮助企业引进最新的技术和品种,同时也可以解决农业企业高端人才缺乏的问题。

(二)政府需要加大扶持力度。首先,政府投资是农业产业化资金的重要来源,各级政府应当多渠道整合和统筹财政支农资金,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切实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以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其次,政府应当为农业企业融资发挥引导作用。通过招商引资,有针对性的从国内外引入资金,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提升其规模实力。同时,政府应当改善农业企业的融资环境,为双方提供信息沟通,为银企对接创造条件,帮助农业龙头企业了解银行的信贷政策,使银行充分了解农业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鼓励金融企业向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贷款,对涉农贷款采取税收减免措施,促进贷款资金向农业企业流动。

(三)充分发挥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的作用。农业融资担保是指担保机构作为第三方对农业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的行为。农业融资担保解决了农业企业缺乏有效贷款抵押物的问题,同时也帮助金融企业降低了贷款风险,是一项有助于农业企业提升贷款通过率的措施。一方面农业龙头企业应当主动积极的与担保公司建立联系,争取担保服务;另一方面担保公司应当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自身职能,与银行合作建立农业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风险共御机制帮助农业企业降低融资难度。

主要参考文献:

[1]罗哲,曲玮.促进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的问题与建议[J].开发研究,2011.6.

[2]李婵,刘小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J].农业经济,2013.3.

[3]温海涛,明月.黑龙江省农业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创新研究[J].商业经济,2013.14.

第11篇

关键词:金融助推

农业产业化

思考。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带动者、市场开拓者和营运中心,内联千家万户,外接国内外市场,具有开拓市场、深化加工、提供全程服务的综合功能。互助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河湟谷地农业区,是青海省的农业大县,发展农业产业化是互助农业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互助农业经济的必由之路。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互助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能力明显提高,从而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截至2011年6月底,互助县拥有地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家,其中省级1家,地级13家。14家企业总资产达到7.56亿元,从业人数达到3514人,2010年上缴税金2.43亿元。在县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也相应得到了政府、银行等部门不同程度的扶持。在政策扶持上,除青稞酒有限公司、西海油脂加工有限公司、绿革公司、生产资料公司、互丰公司和介实公司外,其它重点龙头企业都享受了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在财政扶持方面,2010年互助县重点龙头企业共获得财政扶持资金668万元。在信贷支持上,截至2011年6月底,重点龙头企业共获得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贷款1.49亿元。

经过几年的经营,互助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规模不大、数量少、带动能力弱、发展不平衡、运行机制不畅、缺乏管理人才等问题,尤其是金融支持的力度不足是制约互助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截至2011年6月末,互助县各项贷款余额为12.41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72.4%,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仅占农业贷款的16.56%左右。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也限制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法律的障碍。

一是龙头企业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不允许抵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只限制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协商方式取得的“四荒”,而龙头企业通过发包方与集体组织成员签订合同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允许设定抵押权。目前不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的土地均是以租赁方式取得,不具有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只享有约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法律上没有明确该土地经营权可以设定抵押权。由于土地经营权缺乏法律支持,当贷款出现风险时,抵押物就难以变现,因此,不能以此作为抵押取得贷款。二是龙头企业租赁农地征用补偿尚未明确。按照现行国家征用农地补偿有关法规,土地补偿款主要是针对依法取得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村集体,对于龙头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农地经营权,其补偿标准并未明确,因此一旦出现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农地等不确定事件发生,不仅影响龙头企业的正常经营,也会给银行信贷资金带来风险。

(二)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

一方面是龙头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和操作不规范,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出入较大,有的企业甚至只有流水账。或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公司收支与个人收支不分,使银行信贷人员的贷款“三查”制度很难落实,直接影响了龙头企业在信贷市场的准入。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在承担支持农业发展重任的“三驾马车”中,农业银行前些年对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大量收缩了县域和农村地区的网点,上收了业务权限,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专注于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收购,虽说从近一两年看贷款面有所松动,但功能发挥不充分,其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的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支农积极性高,但其资金来源渠道较窄,资金规模有限,无法满足龙头企业日益高涨的大额贷款需求。由于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造成金融机构运作机制僵化,特别是对于涉农贷款的风险控制非常谨慎。一是信贷门槛较高。过于追求足额抵押担保等“硬指标”,忽视龙头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等“软指标”。二是信贷决策链过长。

层层审批、手续繁杂、时间过长,大大降低了服务效率。三是信贷激励机制缺失。

责任追究对于管理激励,缺乏免责条款,对信贷员实行贷款终身责任制,因此影响其对农业放贷的积极性。

转贴于

(三)经济环境的障碍。

一是信用环境的障碍。相对于城市工商业而言,农村地区是信用严重缺失,部分农户、涉农企业缺乏诚信意识,逃废贷款债务的现象仍然存在,涉农信贷业务的不良率大大高于平均水平。二是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障碍。农业具有天生的弱质性,属于风险比较高的产业,除受到龙头企业自身经营风险的影响外,还要受到变幻莫测的气候变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如果没有必要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配合,基于风险和收益的比较,金融机构普遍不愿介入涉农产业。三是中介环境的障碍。目前尚无统一专业的农地经营权流转和租赁市场,农地经营权要成为商业信贷的抵押物,需要有农地确权、登记、颁证机构,需要专业的机构评估和依法履行抵押登记手续。

(四)农业龙头企业内在的弱质性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投入。

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内在弱质性主要表现在一些农业龙头企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农业产业化的科技水平不高;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原始积累历程短,自有资金匮乏,自有流动资金先天不足;经营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内部治理结构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企业的资信等级低,没有在银行形成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金融部门在充分考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下,必然对产业初始阶段龙头企业谨小慎微,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信贷投入。

(五)农业保险缺位,加剧了农业金融供给紧张状况。

农业保险是稳定农业生产、保障经营者利益的有力手段,它提高了农业经营者的收益保障程度,有利于改善农业和经营主体的经济地位,便于其获得贷款,引导农业金融资本的流入,促进农业生产扩大规模、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和降低资金融通成本。由于保险行业未能有效的切入农业产业化的建设,间接影响到了金融机构对产业化的资金支持,加大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的难度。

(六)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使企业能够更加有效地获得金融支持,强化企业的间接融资系统。从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支持的现状来看,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针对龙头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相对工业企业而言,目前农业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处于创业成长期。由于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健全和银行对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于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来说,获得贷款的门槛较高,而已有的政策性贷款在实践中很难得到落实,直接制约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制度创新,破除农地经营权抵押瓶颈。

建议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经营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一是扩大可用于抵押的土地经营权的范围。使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形式获取的土地经营权可用于贷款抵押。

二是将土地经营权上附着的龙头企业投资形成的农业基础设施纳入信贷抵押物的范围。三是明确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中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定,从法律上保护龙头企业的投资权益。

(二)推进机制创新,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通过提高农业产业化投资收入的稳定性,使农业产业化信贷成为金融机构眼中风险可控、商业上可持续的业务领域。一是要建立健全农产品保护价收购制度,尽量减少市场供需波动和价格波动对农业经营风险的影响。二是建立农业信贷风险的补偿机制。在综合测算涉农贷款损失率情况的基础上,对农业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或税收减免。三是通过区域市场准入统筹的手段来补偿农业保险承保损失,吸引有实力的保险机构开发农业保险产品。

(三)探索机构创新,完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和环境。

第12篇

市人民政府:

2009年1月22日至23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农业局局长李元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其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发展农业产业化,全市农产品加工水平明显提高;项目建设势头强劲;龙头企业建设再上新台阶;农产品板块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本土品牌不断涌现;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壮大。同意这个报告。同时指出,我市在发展农业产业化中仍还存在一些问题: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作用不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农业产业化投入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势单力薄等。

为了进一步发展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是推进现代农业、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和突破口,是“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农业产业化列入农业强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农民稳定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进一步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既要大力引进市外知名龙头企业,更要坚持引导现有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发展壮大。要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引导、支持和激励龙头企业快速成长。既要大力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也要大力发展营销型龙头企业。

(三)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好全社会特别是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和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装备好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专门人员,加强监管,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四)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化的投入。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力度,同时,注重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培育名牌产品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家、省相关农业项目资金的争取和配套整合,以发挥最大的引导作用。协调金融部门和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科技水平。针对当前农村的实际,积极探索农村科技和新产品推广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要创新发展观念,积极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新的农技推广、农民培训服务平台,拓宽服务主体。坚持以科技提升农产品质量,以科技提升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以科技提高农民的参与水平和能力。

(六)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总结近几年来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经验、成效和问题,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组织更好地完善相关程序,积极登记注册,真正成为联系龙头企业、联系基地、联系农民的经济实体。

(七)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统筹协调。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围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继续抓好农业产业化的规划引导,完善工作举措,加速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再上一个新台阶。

对本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于2009年3月底前报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