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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管理的基本原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平公共权力
公平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公共管理理论研究的核心价值范畴。在学术界,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背景出发对公平作出了不同的理解,主要包括边沁功利主义的公平观、亚当斯管理学角度的公平观、罗尔斯社会学角度的公平观以及平均主义的公平观。公共管理是一个由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与管理学等学科构成的综合性学科,对公共管理中公平的理解也就由于人们学术背景的差异而不同。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重新理解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是十分必要的。
一、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分配,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社会学意义的群体公平。即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公平
虽然学术界基于不同学科背景的公平观为我们解读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提供了基本的学科视角,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套用上述公平观来理解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理解任何一项社会活动的核心价值理念,都必须从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出发,使这一核心理念符合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那么,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呢?
公共管理是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活动。为了有效地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必须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以及提供什么公共物品这两个公共管理的基本问题。在可以用来提供公共物品的社会公共资源稀缺(有限)的前提下,公共管理解决这两个基本问题的过程也就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分配的过程。具体说来: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主体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将这一财政支出用于为偏远地区修公路还是为城市建广场);解决提供什么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形态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同样是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利用这一公共财政支出是为贫困群体解决住房问题还是解决子女教育问题)。因此,从公共管理解决的基本问题出发考察,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的分配。从社会公共资源具有的价值角度分析,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也就是对社会价值的分配。
与针对个体进行分配的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活动不同,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的分配是针对社会不同的群体而不是个体进行的,这是因为公共管理直接提供的是公共物品而不是私人物品。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论述,公共物品是具有可分享性的物品,也是具有非排他性的物品。可分享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使用并不影响他人的使用;非排他性是指不能剥夺任何公民对公共物品的使用权利。在西方经济学对公共物品上述论述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具体体现是什么?对此,我们的回答是: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排他性是在一定的地区内实现的,是对一定地区内社会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社会成员可以平等分享该地区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普遍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地区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例证就是,在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西方国家,社会福利主要由各成员国政府(州、省)负责提供,各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是有差别的,各成员国的公民可以分享本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但不可以分享其他成员国提供的社会福利。第二,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是在一定社会阶层(群体)内实现的,是对一定社会阶层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定社会阶层(群体)的社会成员可以分享社会为这一阶层(群体)成员选择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的例证就是,任何一位残疾人都可以免费享用市内公共交通、任何一位老年人都可以免费进入市内公园,但非残疾人、非老年人则不拥有这一权利。根据对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理解,我们可以将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进一步表述为: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
既然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也就应该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群体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群体公平。
二、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
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对于公共利益的认识,学术界存在着比较大的认识分歧,“甚至有些学者,如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肯尼斯·阿罗,根本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神话”~。布坎南等人之所以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是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假设——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根据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人们在政治决策中的动机与在市场决策中的动机是一致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个人的偏好是不同的,并且每个人都有充分的决策信息与足够的决策能力。因此,人们无法形成共同的需求,也就无法形成公共利益。事实上,公共利益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其内涵也是比较清晰的。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是由公共与利益两个基本概念构成的。公共的含义是共同的、公众的,而利益则是“人们为了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因此,我们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如果将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的需要概括为需求,我们也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显然,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是通过满足公共需求完成的,公共需求的满足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结果。因此,与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不同,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结果的公平,是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如何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呢?公共管理的目标是满足公共利益,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公共需求的主体是民众,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应该由民众评定。在现代民主制度的背景下,民众对公共利益的评定是通过民主机制、依据民主决策规则进行的。尽管不同政治体制下的民主机制是不同的,但是民主决策的规则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全体一致规则与绝对多数规则。在采取全体一致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的整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在采取绝对多数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大多数(含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普遍需求的个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所谓实现公共利益,包含两个要素:一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需求,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公共性决定的;二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分享,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可分享性决定的。我国学者陈庆云等人认为,公共利益应该具有分享性,而且“实际上分享人数的多寡并不是决定公共利益的惟一因素,决定是否真正构成公共利益的基本特征是“是否具有社会分享性”。由此可知,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提供了为全体民众所需求或大多数民众所需求的利益以及这一利益是否为民众所分享。因此,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地分享了公共利益。
实现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这是一个动态的、整体的平衡过程。由于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与民众利益需求的多元性及差异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一项公共管理很难同时满足所有民众的利益需求。一般说来,一项公共管理总是在满足一部分民众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另外一部分民众的利益需求或者是在满足民众某一方面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民众另一方面的利益需求(这正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这一本质属性的体现)。因此,公共管理要不断地对利益需求受抑制的群体(如弱势群体)或利益需求受抑制的方面予以补偿,用动态的、整体的利益平衡过程来渐进地实现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使公共管理尽可能地逼近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分享公共利益这一理想目标。
三、公平与效率分属公共管理的不同理性层面。公平是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效率是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效率是为实现公平服务的
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学术界已经多有论述,这些论述大都是抽象的,缺乏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放在具体的社会活动中的具体分析。事实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或不同的社会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含义是不同的,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同的。那么,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及其关系如何呢?
对于公共管理中公平的含义,我们已经进行了一定的讨论: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分配结果的公平,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我们再来讨论公共管理中效率的含义。公共管理中使用的效率概念来源于经济学。在经济学中,关于效率有两个含义:一是资源利用效率,是指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程度;二是资源配置效率,是指利用有限资源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程度。经济学中效率的概念涉及了微观与宏观经济两个方面:资源利用效率是微观经济问题,属于企业管理范畴;资源配置效率是宏观经济问题,属于政府宏观调控范畴。公共管理中,效率一词的含义仍然是经济学中的含义。惟一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提供不以赢利为目的,有些公共物品也不存在经济收益。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将收益理解为社会收益与经济收益的统一。这样,在公共管理中使用效率这一概念时,既与经济学的效率概念保持了一致,又符合了公共管理的特点。
在公共管理中,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本准则是:从公平原则出发并注重效率。这一基本准则有三个含义:(1)公共管理必须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不能以不公平的方式剥夺任一民众的消费权力。第二,公共管理的国民经济再分配性质,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将公平放在公共管理的首位。公共管理是国民经济的再分配过程,尽管各国的分配原则有所不同,但在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中,都要贯彻公平原则。从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角度出发,可将世界各国的收入分配原则分为两类:效率优先与公平优先(尽管公平优先的国家是少数)。在公平优先的国家,再分配过程必然要贯彻公平优先的分配原则,以进一步实现公平。在效率优先的国家,国民经济的一次分配必然要形成社会收入的差异,甚至会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为缓和由一次分配形成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并在公共选择中获取大多数人的支持,政府在国民经济再分配中,也必然要贯彻公平原则。(2)公共管理也要充分注重效率。经济学基本原理表明,公共资源是有限(稀缺)的,在有限资源的制约下,公共管理必须注重利用有限资源提供更多与效用更大的公共物品,以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3)公共管理中的效率是在公平统领下的效率。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作为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的公共管理也必须解决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这三个基本问题。与其他经济活动不同的是,公共管理解决这三个基本问题的顺序是:先解决为谁生产,再解决生产什么与怎样生产。这是因为: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本质属性,要求公共管理首先要解决将社会价值分配给谁,即为谁生产公共物品的问题,在解决了为谁生产公共物品这一根本问题之后,公共管理才能考虑为这些人生产什么样的公共物品以及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解决上述基本问题的顺序并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将公平放在首位,用公平来统领效率。具体说来就是:公共管理在决定为谁生产公共物品时从公平出发,在决定生产什么公共物品与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时注重效率。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共管理中,公平作为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始终是第一位的;效率作为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是为价值理的,也就是为公平服务的。我国的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是在借鉴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与介绍西方公共管理改革运动的基础上展开的。诚然,西方的公共管理理论与英国撒切尔政府和美国里根政府率先开展的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是以提高公共管理效率为中心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理论与运动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在公共管理中比较好地实现了公平的前提下进行的。认识到这一点,会使我们在努力提高我国公共管理效率的同时,始终坚持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并将其放在首位,避免再次出现前一时期我国社会某些公共管理领域(如医疗、教育等领域)存在的为了追求效率而显失公平的社会现象。四、公共管理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只有实现公共管理中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才能从根本意义上实现公共管理的公平
作为提供公共物品活动的公共管理,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展开的。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人们在提供公共物品过程中的动机与在提供私人物品中的动机是相同的,或者说,人们在非市场(政治)决策中的动机与市场决策中的动机是相同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集体行动的逻辑角度分析,与市场决策不同的是,在非市场决策中,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下,个体的理性选择必然导致集体的非理性选择。这一非理性选择在提供公共物品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从公共物品的生产角度分析,由于存在“搭便车”或“逃票乘车”的现象,人们不可能有效支付公共物品的生产成本,公共物品就无法生产出来;从公共物品的消费角度分析,由于存在“囚徒困境博弈”或“牧人博弈”,人们无法合理消费公共物品。为了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除非共同体成员极少,否则,共同体成员必须向来自心灵之外的强制力(利维坦)心眼,这一强制力电就是公共权力。只有公共权力的介入,公共物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才可能在公共权力的作用下通过个体的理性选择形成集体的理性选择,个体间的理性博弈才能在集体理性的制约下达成最优均衡。公共权力的介入,虽然增加了公共管理的成本,但是作为“必要的恶”,它可以使公共物品得到合理生产与消费,使公共利益得到较好的满足。换言之,没有公共权力也就没有公共管理,公共权力是公共管理的核心。公共管理以公共权力为核心,使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的分配具有了公共权力所决定的权威性。
(一)公共管理理念。在20世纪70年代,公共管理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是由公共政策学派首先提出。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促使公共管理产生是因为传统公共行政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公共事务是公共管理的起点,是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的必然态势。“新”的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等公共部门应该关注公共服务的结果和产出,而不是提供服务的过程和规则,进而认为采用私人部门的管理技巧,对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能由一定好处。
(二)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在建设公共管理学科方面,虽然完成了将行政学或者行政管理作为政治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但是由政法专业转型而来的研究者群体,导致在独立性和成熟度上整个学科的研究队伍还有欠缺。重新梳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是新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新公共管理更多倾向于公共服务供给的市场化取向,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新公共管理强调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
(三)公共管理与大学生就业问题。对于市场化的就业需求,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培养模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高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的素养、知识和技能结构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大学生在工作中的思考能力、操作能力、组织能力、创新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运用知识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协作能力等都还比较缺乏。新公共管理的一些理念和方法为大学的运行提供了部分的程序自主和多样化的经费来源,对学者工作的积极性也具有有效刺激。在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过程应结合我国的文化制度背景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最新反思,真正实现教授参与大学管理,权力和主责主体多样化,建设性地探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新路径。
二、也谈工商管理
(一)工商管理概念。工商管理类是管理学大类下的一个分支,是研究盈利性组织经营活动规律以及企业管理的理论、方法与技术的学科,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战略制定和内部行为管理两个方面。工商管理专业的应用性很强,把依据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通过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的运用来进行有效的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当做目标。
(二)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高等院校的工商管理专业培养目标大致可归纳为: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素质,掌握一两门外语,具备一定计算机能力,扎实掌握管理学和经济学理论知识,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学生进人大学后,从一年级开始设计实践活动,并全方位地展开,以思想品德课的道德实践为起点,外语、计算机、数学、体育等公共课。大二开始接触初步专业知识,经管类专业基础课里所涉及到的一些专业术语、基本原理和方法等内容,进入大三后将陆续开起系列专业课,学生的专业知识日渐丰富,让学生更好地理解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原理,更快地掌握专业基本方法和技能。
(三)工商管理未来就业问题。新的时代挑战与历史背景下,高校的管理中构建创新型人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且伴随着社会对人才质量的要求和人才需求的变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方案也都随之变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每一个方面,都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首先,要以帮助工商管理类本科生积累人力资本、提高市场价值为导向,要提高学生在新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下管理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开放性和实践性为主要特征作为基本教育原则。其次,要培养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职业素养兼具的专业人才,以适应未来工商管理工作的需要;要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的专业人才。
三、工商管理与公共管理的区别与联系
(一)工商管理与公共管理的区别。高校管理类本科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与公共管理两大门类,各大门类内容又包括若干细分专业,如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商务、行政管理等。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虽然同属于管理学科,但又有着根本的不同。其中最主要的是目标函数的差异、产权约束的差异、组织性质的差异、信息偏载程度差异等。公共管理的主要领域是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尽管营利性组织中也有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公共管理的本质。公共管理与政治直接相关,这完全不同于工商管理。当代新公共管理学派较多地借鉴了工商管理的理论、观念与研究方法。
(二)工商管理与公共管理的联系。工商管理与公共管理二者都是管理学的范畴,都要遵循管理的基本规律,基本方法。政府部门的组织问题、领导问题、决策问题、执行问题、监督问题及其管理过程中的规律性问题,既是工商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公共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工商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共性问题,也就是二者之间的相同点。
四、浅谈解决措施
管理工作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不但要求管理类专业大学生要掌握管理科学相关的基础理论与知识,还要求其具有足够的管理工作相关的实践能力,否则,其毕业后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容易纸上谈兵,所制定的管理方案或措施缺乏实践可操作性,导致管理工作的低效或失败。此外,管理工作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要求高校在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上,不但要让大学生系统学习诸如组织行为学、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课程,掌握管理工作的基本规律,以及从事管理工作所需的基本方法与技能,还应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使学生具有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结合实际工作情景,创造性地开展管理工作的能力。
结语
关键词:公共管理;人才培养;通识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2)05—0053—05
收稿日期:2012—07—16
项目基金:湖南省教改课题“基于社会发展需求的公共管理人才关键能力培养研究”(湘教通[2012]401号)。
作者简介:郑石明(1967—),男,管理学博士,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公共治理研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后,因受相关贸易规则的限制,需放开国内市场,减少政府行政干预,这不仅是对传统行政科层体制的动摇,也是对政府行政职能转变的重大考验。“21世纪培养的人才不仅仅是出类拔萃的专业人才,更应是具有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是会‘将兵’的‘帅才’。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大学生在各行各业的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其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辐射作用,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1]。为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以及为适应后WTO时代公共管理范式的改变,公共管理专业在理念、结构、方法上需大幅度转变,探索新的人才培养路径。
一、社会发展对现有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挑战
现代社会是高度市场化、高度民主化、高度开放和高度技术化的社会,也是结构复杂、变化迅速、高度分化与日趋多元化的社会。这一社会特质给公共管理实务带来了诸多影响,公共管理问题不断增多且呈现出复杂化趋势,对公共管理人才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公共管理工作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但目前公共管理专业特色并不明显,加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对于公共管理人才的公共伦理和综合素质培养的不重视,导致了政府部门对从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的人才缺乏实际需求。
挑战一:专业特色不明显
美国在1973年就有101所院校开设了公共行政或管理类课程,课程内容有为适应联邦政府而设置的,也有为适应地方政府而设置的,内容各有其特点[2]。而在国内各大高校中,本科教育中的基本原理类课程占总课程的比例就高达50—60%,显然这个比例过大,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法的课程却不到20%。这就造成了公共管理人才的专业特色不明显,也导致许多政府部门对学校开设课程的实用性、人才的能力与品质的培养产生不满,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工作的满意度也在下降。以上数据表明,高校公共管理专业人才所学知识专业性欠缺,不足以担当社会管理重任。借用迈克尔·波特的“壁垒”分析框架,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的生存现状正处于“进入壁垒很低而退出壁垒较高”的尴尬境地,很难显示出该专业的核心竞争力。
挑战二:公共伦理缺乏
公共管理的本质在利益分配,在我国即是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满足群众发展利益需求,因而要求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具有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但从目前来看,高校公共管理人才的培养在这方面“功课”不足,尤其在公共伦理服务意识方面极为欠缺。学生在校期间很少有机会深入社会,了解大众需求,甚至对国家大事、社会热点问题漠不关心。由于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的缺失,使得公共管理人才难以在工作中体现亲民、爱民和善民的服务行为。
挑战三:综合素质较低
受国外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等各种因素影响,各群体对国内政府以及非政府企业的管理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大批能够处理复杂公共事务的人才,并且“一国一地区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而不是劳动者的专门知识”[3]。而目前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滞后,培养目标不明确,人才综合能力的培养远远没有达到社会的需求。加之公共管理专业专而不精,造成公共管理人才在面对复杂公共事务问题时,缺乏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特别是在处理突发公共危机时,由于缺乏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不能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法,反而使问题严重并恶化。
挑战四:专业人才供需错位
调查显示,在政府最急缺的人才中,需求比重较大的为计算机、法律和经济管理等专业人才,而对公共管理类人才的需求比例极小,且替代性强,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供需错位现象明显。此外,在现行教育体制下,越来越多的学生被贴上了“标准化喂养”的标签,甚至有些人认为,高学历和高能力成了反比关系,思维单一、视角狭隘成为了人才成长的瓶颈,大学毕业生毫无个性可言[4]。因此,社会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的接受程度很低,认为他们缺乏实际知识和操作技能,成了什么都可以做,又什么都不精的“万金油”,而各用人单位需要的是有专业技术的人才,此种偏差造成公共管理专业学生就业难的现象非常突出。
二、社会发展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的需 求与培养目标设计
21世纪我国公共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离不开具有一定管理意识、较强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在社会发展的今天,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是有能力、视野和经历的人才,高校不仅要培养专业技能突出的人才,更要培养知、情、意、行兼备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特别是信息时代形势瞬息万变,只有具备高超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应用能力和适应能力,才能抓住机遇,准确、及时做出决策。
【关键词】 政府管理会计; 概念框架体系; 业务与技术体系; 应用指引体系
【中图分类号】 F235.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2-0020-05
一、引言
建立高效廉洁政府是我党执政的核心理念与重大改革部署。党的十突出强调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我党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绩效管理,落实责任。政府管理会计作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工具,内嵌于政府活动之中,对于推进建立高效廉洁政府发挥着独特的功能与作用。为此,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该文明确指出“管理会计服务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全面推进政府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有其现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政府部门效率效能、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健全财政制度、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加强治理的重要保障。
此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政府财务会计”体系,即“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而目前我国实行的主要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这将导致我国出现政府管理会计、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体系“三足鼎立”的状况。这样的局面让我们不禁要思索以下重大基础性问题:在高效廉洁新常态下如何构建政府管理会计;如何运用政府管理会计;政府管理会计特色在哪里;三大政府会计体系如何整合等。毋庸置疑,从当前及未来发展趋势看,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已相对成熟,是现代会计并驾齐驱的中流砥柱。构建政府管理会计,发挥其价值创造与决策支持功能,必须植根于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大环境提供的土壤与条件,并紧扣建立高效廉洁新型政府需求。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评析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关于政府管理会计的内涵
“政府管理会计”表述出现在1954年Lawrence W.Robson的“Management Accounting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一文[ 1 ],可将管理会计运用到公共领域进行成本控制,加强预算管理。财政部出台的《指导意见》提法是“管理会计服务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罗辉提出“公共部门管理会计”的概念,将其定义为公共部门会计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其主要目标是提高公共管理效率、效益与效果,并为公共部门经济与管理活动全过程的预测、决策、规划、控制、责任考核评价等提供会计信息服务。
2.关于政府管理会计的理论动因
(1)权变理论。“不同类型组织需要应对不同环境条件”,权变理论(Contingency Theory)使得人们对“内部组织状态和过程与外部环境需求之间一套复杂的相互关系”有了更好的理解(Lawrence and Lorsch,1967)。在政府管理会计的研究方面主要体现在单环境因素政治竞争强度(Ingram,1984;Evans and Patton,1987)、会计官员选拔制度(Ingram,1984)、政府机构臃肿程度(Baber,1983;Evans and Patton,1987)、环境稳定性(Green wood et al,1980)、组织要素、管理理念和政府会计人员职业化水平(Evans and Patton,1984;In-gram,1984)等与政府管理会计变革相关的研究。“国家会计生态”模型(Gernon and Wallace,1995)是一个初步的综合影响因素模型,“修正的国家会计生态”模型(PG.Gerhardy,2002)表明社会环境、专业环境、组织环境、主体环境、会计环境五大方面影响国家会计系统变革,而“国家会计发展的扩展权变模型”(PG.Gerhardy,2002)则是综合因素影响模型的集大成。
(2)新公共管理理论。20世纪80年代,发达国家推动行政改革的主体思想是发端于英、美的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NPM),且这种新模式日趋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拥有不同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所接受[ 2 ]。NPM理念包括权力下放、职业化、目标管理、绩效测量、产出控制、部门分化、积极竞争、合同外包、消费者导向等内涵与特征[ 3-4 ]。调查表明,欧盟成员国已经使用了各种先进的公共管理工具[ 5 ],欧盟希望能借此改革治理、改善公共管理,建立国家和公民之间的一种新型关系,以及实现更加“灵活”的决策目标(European Commission,2007)。
(3)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受托责任的存在是人们之所以要会计的根本原因(杨时展,1995),而政府会计在全球的发展是由于民主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对受托责任的巨大需求(陈立齐和李建发,2003)。公共受托责任理念的日趋受重视和革新,进而又推动了全世界范围的政府会计变革,二者的协同性表现在:效果上的绩效性受托责任;报告及报告对象的受托责任;长期持续的受托责任与全面的公共资源受托责任(路军伟和李建发,2006)。
3.P于政府管理会计的概念框架
政府管理会计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CF)包括主体、目标、假设、对象、要素、职能、原则、确认、计量等基本概念。政府管理会计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和公立非营利组织,可以划分为各级政府主体、各级政府部门主体以及独立核算的预算单位和政府基金单位主体等层面[ 6-7 ]。政府会计目标分为基本目标、中级目标和最高层次目标(陈立齐和李建发,2003),政府管理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以绩效为导向的受托责任,为中级和高级两个层面提供信息支持(路军伟,2007)。政府管理会计假设含七方面:一是空间范围假设,二是可持续发展假设,三是时间范围假设,四是货币与非货币计量的混合计量假设,五是成本性态可分假设,六是预算控制假设,七是风险价值可计量假设(张曾莲,2009)。政府管理会计以资金运动或价值运动为研究对象(牛彦秀,2002),指向政府部门与人员的活动(公共服务与管理),以及管理的公共资源(自然资源、公共品)(田冠军,2012)。政府管理会计要素含资产与负债要素、预算要素、成本与作业要素、收入与支出要素、项目管理与责任会计要素、人力资源要素和绩效要素(张曾莲,2009)。政府管理会计职能包括预测宏观经济前景、参与微观经济决策、控制经济发展过程、规划经济发展目标、考核评价经济绩效、分析经济效益、考核经济责任、反馈经济信息和参与组织协调等(蒋占华,2014;张曾莲,2009)。关于政府管理会计原则,AICPA和CIMA(2014)联合提出通过沟通提供对政府决策有影响力的建议(影响力)、提供与政府管理相关性的信息(相关性)、分析对价值的影响(价值量)、履行受托责任与建立相互信任(信任度)四项原则。
4.关于政府管理会计的专门应用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基本内容包括预测系统、管理决策系统、全面预算系统、预算管控系统、项目管理与责任会计、业绩评价系统和内部报告系统[ 8 ]。罗辉(2006)提出公共部门管理会计框架包括:公共部门管理决策分析,公共部门预算与会计基础,公共部门收入与支出分析,公共部门成本分析与成本控制,公共部门项目管理与责任会计,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及Y产与负债会计,公共部门绩效与评价。
管理会计技术与方法始终保持“灵活和创造性”,不同的情境不能采用“一成不变”的方法(National Audit Office of UK,2003)。在西方公共管理改革实践中,企业管理会计方法亦被广泛应用[ 9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实务“首要目标是缩小预决算差异”(邹平,2015)。铁道部从1989年开始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如本量利分析、清算办法改革、运用作业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进行测算、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等(楼继伟,2014),是政府管理会计运用成功的典范。
平衡计分卡最初是以营利性企业为对象提出的,但其思想和方法也适用于非企业组织。彭韶兵(2015)考察了云南大理学院附属医院利用平衡计分卡提升组织绩效水平的情况。平衡计分卡技术亦是博士研究论题关注的焦点,可将其应用于地方政府(省、市、县)(韩学义,2010)、县级政府(周省时,2013)、政府部门(李伟成,2012)、政府管理领域(齐越,2008)的绩效评价问题。
5.关于政府管理会计的整合
整合政府管理会计、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的原则是“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财政部,2015)。管理会计是传统财务会计与其他领域方法技术和发展的结合,政府管理会计是政府财务会计逻辑上的延伸(王光远,2004)。二者能有效地使用同一数据库;财务会计准则与管理会计概念需同时确定,尽量缩小差异;二者报告基础基本一致(张曾莲,2011)。政府管理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管理对象都是单位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情况,可以共用许多原始资料,都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且满足管理的需要(刘永泽,2014)。在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财务会计系统与预算会计系统能够互相补充,两者的信息披露方式与报告模式能够协调与整合,两类会计系统中收支类账户能够协调,电算化系统对两类会计系统能够整合支持[ 10 ]。
(二)对现有研究动态的评析
总结上述学术史,政府管理会计研究表现出三个明显特征:(1)相对于企业管理会计,政府管理会计研究关注度不够,投入力量不足;(2)政府管理会计理论根基不牢,系统性、一贯性、逻辑性薄弱;(3)政府管理会计“不知在做”,“实践处于自发无序状态”,政府管理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分散在行政事业单位实践中,欠缺归纳、提炼与升华。另外,从现实和理论两个层面来看,行政事业单位对政府管理会计具有强烈的需求,政府管理会计作为一种治理工具在公共部门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能够创造巨大的效益与价值。
同时,政府管理会计实践走在了政府管理会计理论前头,理论建设滞后于实践应用。我国政府管理会计研究还有大片“留白”,是一片广阔的“蓝海”,需要深入挖掘、探索。这正是本文努力之方向,尽全力达成的目标,即将政府管理会计理论化、体系化、逻辑化、科学化,将政府管理会计基本原理与方法应用到行政事业单位实践,提升治理水平,产生价值效益,提炼政府管理会计最佳实践。
三、中国政府管理会计体系的构建
(一)中国政府管理会计体系的研究内容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政府管理会计的构建、运用与整合。根据前文述评,本文认为中国政府管理会计体系研究的具体内容包括:(1)政府管理会计的概念框架体系构建(CF),包括环境、定义、目标、对象、要素、职能、原则、确认、计量、信息报告等重大基础性概念。(2)政府管理会计业务与技术体系构建。业务上,包括六个方面,分别是政府预算管理会计、成本管理会计、项目管理会计、资产管理会计、收支管理会计和廉政问责管理会计;方法上,综合交叉运用各种方法,既吸收现代企业管理会计的方法,又运用传统的政府管理会计方法。(3)政府管理会计应用体系的构建。运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指导实践,构建基本指引和应用指引,建设案例库。将政府管理会计基本原理与方法运用到行政事业单位,提升治理水平;提炼政府管理会计最佳实践,推广示范。(4)政府管理会计、政府财务会计、政府预算会计的整合,三者适度分离、有效衔接。
(二)中国政府管理会计体系的总体框架
从整体逻辑观察,本文将政府管理会计体系划分为政府管理会计概念框架体系、政府管理会计业务与技术体系、政府管理会计应用体系三大板块,并进一步延伸研究政府管理会计、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整合问题,合计四大子体系,整体框架如图1所示。
四、中国政府管理会计体系构建思路和方法
(一)基本思路
本文的研究围绕政府管理会计的“构建”、“运用”与“整合”展开,具有严谨的内生逻辑一致性,结构严密,前后一贯。力求回答四大基本问题:(1)政府管理会计概念框架是什么?(2)在包罗万象的政府行为和技术方法中,政府管理会计应关注并选取哪些业务?适用哪些技术方法?(3)运用上述政府管理会计原理与方法如何构建应用体系(基本指引、应用指引和案例库)来指导实践,创造价值,提高效益?(4)政府管理会计、政府财务会计、政府预算会计是什么关系?如何整合?经过长期的积累观察和团队的思想碰撞,课题组形成图2所示思路。
(二)政府管理会计概念框架体系构建
政府管理会计概念框架体系包含环境、定义、目标、对象、要素、职能、原则、确认、计量、信息报告等基本理论。概念框架应充分反映政府管理会计的四方面特征:(1)政府管理会计是一种服务职能,本身不是目的,即主要发挥其作为一个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信息的工具的作用,为政府价值创造和公共决策提供支持。(2)政府管理会计决策过程最终是为了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营成本、审查考核政府官员责任以及政府工程项目创造价值等政府目标,并防止以上目标在实施过程中的偏离。(3)政府管理会计要成为管理信息提供的手段,并能通过沟通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即它能够处理不同部门信息,消除组织障碍,像粘合剂把各个部门整合成为一个整体,通过一定的方式能够为管理者提供满足其属性的有影响力、相关性的建议和信息。(4)政府管理会计应该具有前瞻性,即它应当具备规划、预算、预测、考核、控制、风险防范等主要功能。政府管理会计概念框架体系如图3所示。
(三)政府管理会计业务与技术体系构建
政府管理会计业务与技术体系论述选取哪些业务,适用什么技术方法,一个核心思想是要坚持“灵活”和“创造性”。在业务和技术上重点考虑四个方面:第一,热点与重点业务,如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部门效益的业务;第二,重大举措和业务,如有关重大改革实施、政府政策落的业务等;第三,能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的业务,如提升政府与部门治理水平、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的业务;第四,不应过分注重“神秘”的技术方法,避免使用复杂的系数、量化实证方法。
本文提出的政府管理会计核心业务包含政府预算管理会计、政府成本管理会计、政府项目管理会计、政府资产管理会计、政府收支管理会计、政府廉政问责管理会计六大方面,分部分、分模块加以阐述。具体方法组合交叉运用,一方面,吸收企业先进管理会计技术方法,包含作业基础预算、战略计分卡、价值链分析、平衡计分卡、作业成本法和风险管理等;另一方面,运用政府传统成熟的管理会计技术方法,包含预算配置―执行―决算分析评价技术,投入―产出―效益模型分析技术,公众满意度定性分析等。政府管理会计核心业务与技术体系如图4所示。
(四)政府管理会计应用体系的构建
政府管理会计应用体系是运用前两个专题的基本原理与基本方法指导最佳实践,创造应用价值,产生实践效益。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将政府管理会计基本原理与方法应用到行政事业单位实践,服务管理,将前两个专题的研究落到实处,构建基本指引和应用指引体系,创造价值,产生效益;二是梳理总结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已经运用的政府管理会计,提炼优化,生成最佳实践示范,并进行推广,最终整合生成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案例库。政府管理会计案例库应满足三个要求:第一,能够实现最佳实践示范,并确实对实践具有普遍参考意义、垂范作用;第二,能够与前两部分的概念框架体系、业务技术体系实现诠释和契合,先后呼应、前后一贯;第三,具有时效性、代表性,丰富多样,并持续动态更新。政府管理会计应用体系如图5所示。
(五)政府管理会计、政府财务会计、政府预算会计的有机整合和适度分离
本文提出双整合模式――“理论层面整合+应用层面整合”,具体来说,在制度上分离、在报告上分离、在计量基础上分离,在账务处理系统上衔接、在会计科目上衔接、在信息化系统上衔接、在人才队伍上衔接。整合的根基在于充分利用大数据、云会计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引入整合信息化研究。整合思路如图6所示。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全面推进政府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有其现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政府部门效率效能、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健全财政制度、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加强治理的重要保障。面对我国政府管理会计、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体系“三足鼎立”的局面,构建政府管理会计体系的关键是将政府管理会计、政府财务会计、政府预算会计进行有机整合和衔接,并做到适度分离。这也是改变以往政府管理会计学术研究体系匮乏,系统性、一贯性缺失,满足当前政府管理会计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需求。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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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刘永泽,况玉书.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体系构建[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4(2):28-34.
关键词:共管理;管理学;社会管理论
内涵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的内涵是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我国关于公共管理问题的讨论与争鸣虽早已开锣,但对其内涵却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见不一。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将管见和盘托出,就教于行家、学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承担。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行为导向,纳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是“界域”问题。即这里讲的学科体系是“门类”学科体系,还是一级学科体系,或者是一门公共管理课程的体系。就“公共管理”而言,还有一个综合“三界”(国家、政府、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分门别类的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笔者这里拟按“公共管理概论”的范围定位提出一个研讨意见。
在具体思路上,笔者认为按内涵与外延去寻找构建学科体系的思路也许是一条出路之一。这里有一个“个别――一般――个别”的认识辩证法。具体来说,可以先把方方面面的公共管理罗列出来,进行归类分析,然后再提炼出贯通所有类型的共同点。按笔者管见,先找出公共管理的“三界”(如上述),再综合贯穿“三界”的共同点。这些共同点大体有:(l)公共管理及其相关概念分析;(2)公共管理的逻辑起点:公共问题;(3)公共管理的历史发展:传统与现代;(4)公共管理的组织机构:国家、政府、社会组织;(5)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公共选择、委托、交易成本;(6)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职责、功能与任务;(7)公共管理的基本范围:公共物品、公共服务;(8)公共管理的运作过程:决策、执行与监督;(9)公共管理的保障:战略、策略与方法;(10)公共管理的抽象行为:公共政策与政策分析;(11)公共管理的物质基础:税收与公共财政;(12)公共管理的行为规范:道德与法;(13)公共管理的绩效评估:定量与定性,公共与效率。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是一门综合运用各种科学知识和方法,以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财务管理过程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促使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组织更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的学科。在我国政府逐步向服务型政府、效率型政府转变的背景下,作为公共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之一的《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在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然而目前不少高校在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教学过程中仍沿用以课堂理论知识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这种方法显然已不能适应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实用性与实践性特征,由此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知识结构单一、实践操作能力薄弱,无法适应公共财务管理工作对相关人员的要求。本文将结合作者自身的教学经验,探讨公共管理类专业《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教学方法的改革。
一、《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学生对实际业务的生疏感。
第二,学生对知识的系统性把握不到位。
第三,课程内容有待整合,仍然缺乏较统一合理的课程内容体系。
二、《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教学改革的探索
(一)明确教学目的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既具本文由收集整理有较强的理论性、规范性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因此在授课的过程中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公共财务的理论知识和管理要求,还要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能力,唯此才能适应社会和市场对公共财务人才的要求。针对长期教学中存在的重理论而轻实践的现象。我们必须首先明确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公共财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基本制度和基本原理,形成较强的财务意识,掌握一定的公共财务实务技能,为日后的相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建立合理、清晰的教学内容体系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与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等很多学科都有着密切联系,在授课过程中,这些学科的基本知识都会有所涉及,教学实践要求我们形成既能适应学生特点,又能满足实务要求的合理、清晰的教学内容体系,笔者认为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教学内容体系如图1-1所示,其中在后三部分内容的教学中要着重体现公共组织的财务核算实例和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
图1-1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教学内容体系图
(三)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
教学是一个"教"与"学"的过程,需要调动教师和学生双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公共组织财务管理》课程教学中普遍存在教师单方"灌输式"的讲授方法,学生积极性不高。然而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学科知识体系,为了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方法选择上不应放弃讲授法。我们当然不赞同单方面"填鸭式"讲授,但教师对课程内容的系统讲解是实现授课体系完整、知识内容连贯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为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热情,加宽理论认知的深度与广度,还应同时实施其他多种教学方法,最终实现以综合能力培养为导向、提升学生主体性和教师主导性双向互动为根本、联系实践深化理论知识为原则的课堂教学。下面对实践中的几种课堂教学方法做一简单介绍,教师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灵活地使用多种教学方法。
1、讨论教学法--主题式发言
2、阅读式教学法
3、案例式教学
(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力度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单纯的"纸上谈兵",学习纯理论的知识,并不能实现根本的教学目的。因此应适当引入多方位实践教学,使学生学以致用。例如,与校外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成立实践基地,让学生不定期地到各类公共组织去观摩学习,加深理解,增强实务操作技能。另外还可以充分利用校园资源,高校自身就是一个公共组织,可以邀请学校财务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举行讲座,介绍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实务,在制度允许的前提下,吸纳学生从事学校、院系、社团等的财务工作,只要教师善于发现、引导和组织,学生参与实践的机会还是非常多的。
(五)改革单一的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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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受托责任 多元化 政府会计体系
目前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按照纵横两轴进行分类,纵向包括五级政府总预算会计和三级单位预算会计,横向包括总预算会计(含收入征解会计和国库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新农合基金会计、地方金融公共公司会计等行业或部门会计。这样的会计体系在预算管理的框架内以为预算管理提供信息为目的而运行,也成为政府预算管理的主要信息源,在保障政府预算管理和组织机构的运营中起重要作用。然而,在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政府基于委托关系向社会公众报告受托责任的呼声不断增加的社会背景下,政府预算会计的信息已经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评价政府绩效和做出相关经济决策的信息需求,改革成为必然。政府会计改革不仅仅是个会计问题,它更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等诸多方面的变革与协调,是系统性的工程。一方面应确定改革的战略目标,分步骤分阶段地改革和实施;另一方面要协调政府会计改革所涉及的领域,在诸多相关的制度变迁中实现政府会计有效改革。这其中,政府会计的涉及领域是首先要明确的问题,也就是说,首先要解决纳入政府会计范畴的信息组成体系,这个体系能够涵盖政府的受托责任,能够有效表达政府及相关机构(或项目)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在此基础上才是不同会计系统的规范与选择。
一、文献回顾与评述
对近几年政府会计体系研究的文献进行归纳,研究视角主要包括:第一,对我国会计体系的总体设计。以社会组织的功能构建政府会计、非营利组织会计和企业会计“三足鼎立”(荆新,1995,2003)的会计体系;以公立和私立标准提出构建企业会计(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和政府会计(包括公立事业单位会计)“两分天下”(赵建勇,2001;段爱玲,2003)的会计体系,“两分天下”的体系观点还包括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和企业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阎达五、赵西卜,2003)的想法,其差别在于公立事业单位是划入政府体系还是划入非政府体系;以营利和非营利标准提出建立企业会计和非企业会计体系(王庆成,2004),非企业会计包括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第二,以政府会计概念框架为内容构建政府会计体系。张琦(2006)以绩效评价导向构建的政府会计体系包括:以提供绩效评价有用的信息确定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以利益相关者绩效评价需求为导向界定政府财务报告主体、应计制适度引入确认会计要素、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绩效评价需求设计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张国兴(2008)提出构建政府会计体系的基本思路包括:明确政府会计主体、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基础、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协调的预算会计制度。第三,以政府会计的功能研究政府会计体系。路军伟(2007)提出政府会计体系应该由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组成的“二元论”;陈劲松等(2008)则认为政府会计是会计学的分支,其组成体系应由预算会计、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和成本会计组成,同时应建立政府财务管理和政府审计体系。尽管如此,政府的运营不同于营利性组织,在改革的现阶段,强化预算和政府运营绩效管理的信息,在政府会计中应包括政府预算会计、财务会计和政府成本会计(荆新,2009),或者政府管理会计(张增莲,2009);而更有学者在政府预算会计体系和财务会计体系的“二元结构”(或双重体系)中研究概念框架(曹越,伍中信,2012)的内容构成,其中包括对会计主体和会计对象的研究界定,为确定政府会计的范畴提供有益借鉴。
这些研究尽管从题目上都是关于政府会计体系的研究,但是,研究的内容各不相同:以组织视角研究政府会计体系侧重于研究政府会计的主体涵盖和资金性质的辨析;以概念框架为视角研究政府会计体系侧重于研究政府会计的内容组成;以政府会计的功能研究政府会计体系侧重于政府会计学科体系的构建。那么,政府会计体系究竟应该是指什么?它和政府会计系统是什么关系?是否应该区别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和政府会计学科体系?
政府是个很庞大的组织机构,对于转型时期的我国政府,履行职能涉及的领域较广泛,与履行职能同步配置的资金类型多样,资金使用目标差异较大,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全面研究政府会计体系的组成和会计信息系统的内容构成,不仅利于全面地反映政府财政资金受托责任的履行,为完善政府财政资金的有效公开和绩效评价建立规范完整的信息基础体系,而且对于完善政府会计学科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政府会计改革的当下,政府会计组成体系的研究可以成为制定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依据。
二、构建政府会计体系的理论与现实依据
(一)政府公共管理目标与政府受托责任
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以有效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宗旨,运用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和管理的理论与方式,民主运用公共权力并以科学的方法,依法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活动。公共管理区别于私人管理或工商管理,其本质特征是公共性、服务性和合作共治性。公共性体现在资源来源的公共性,利益取向的公共性;服务性是基于现代市场经济语境下的公共管理,政府的管理行为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于公民社会的有效繁荣,合法有效地履行职能;合作共治性在于公共管理的复杂性需要政府和市场营利性组织和社会非政府非营利组织进行合作,整合和优化社会资源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政府公共管理的最终绩效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公共利益的满足程度,公共利益是个复杂的集合体,包括不同领域、不同阶层、不同时空的利益需求,具有多元化的特性,也会随着环境变化而不断变迁。特别是我国政府在市场经济不够完善,社会公益组织发展不够平衡,政府组织自身仍在调整转型的情况下,要最大限度实现公共管理的目标,并非易事。需要明确不同领域的管理目标定位,兼顾不同阶层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建立健全管理规范,提高公共管理能力,有效地配置有限的公共资源,以多种方式和民间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以提供满足需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由于政府失灵导致的诸多困境,在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充满机会主义,因而,在政府目标定位、政府行为和政府资源的配置使用等方面,需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
政府监督机制建立的理论依据是委托理论,政府向公众收取税收和其他资源的同时就承担了应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形成委托关系。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委托关系不同于市场经济中投资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经营受托责任的建立,而是更符合民主契约的精神与机理。从民主社会契约建立的发展来看,伴随着契约的选择和建立,公民已经将一部分权利交由政府去实现和满足公共需求。然而公共需求的满足不仅需要公共权力的集合,也需要以税收等形式汇集的公共资源的支持,由此便产生了“公共权力受托责任”和“公共资源受托责任”(路军伟,2006),“公共资源受托责任”的产生是为了支持“公共权力受托责任”的完成。政府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承担的公共受托责任的多元化,包括了政策受托责任、项目受托责任、业绩受托责任、过程受托责任以及正直和合法性受托责任等方面。政府应当对公民赋予的政治权力和财务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以对公民最大的忠诚,最经济有效的方法,最低的资源耗费,最多快好省的结果(杨时展,1989)使公民在享受优质公共服务的进程中体现“政府价值”、兑现“政府价格”。通过资源委托以及附着在资源上的权力委托,政府和公众之间形成明确的委托关系。
然而,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公共委托问题与困境相比存在于市场的委托关系更为复杂,表现在:第一,政府处理公共事务的繁杂性使得公共监督成本较高;第二,何为公共利益?普遍性的公共利益如何表现?公共利益定位与表现的复杂性使得对政府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具有不确定性;第三,委托人对人的制约手段软弱,委托人难以用市场手段调整和更换人;第四,信息不对称的状况更广泛更加难以监控,因而,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就难以避免。
即便是困难重重也不是没有章法可循,解决政府和委托人之间的问题,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全面有效的信息披露,由政府向公众报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便于委托人进行评价和监督。因此,政府需要构建一个有效的会计机制来完成这一重任。
(二)会计的本质逻辑
政府会计是会计学的分支,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同样适用于政府组织。以会计本质的逻辑构建政府会计体系就是要以定位政府会计本质的思维方式研究政府会计涵盖的范围。会计逻辑是指以会计的思维方式研究政府经济管理规律及行为策略。会计经过千百年的发展演进,已经形成一个不同于其他管理系统的科学体系,会计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日益重要,会计从产生的那天起,反映和控制就是其基本职能,无论时事如何变迁,会计以“如实反映”来建立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以“有效控制”来保障组织朝着既定的目标运行,“为了达到反映和控制的目的,现代会计在发展中逐步构建了它的两大工作系统,其一:会计的信息系统,其二:会计的控制系统”,信息系统是手段,控制系统是目的,两者互为依存,缺一不可。会计反映和控制的对象是以货币计量为主的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并将反映和控制的结果以财务报告的方式进行披露,目的在于提供有关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的信息,以反映和控制组织的绩效,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组织的受托责任和做出经济决策。
会计系统既是组织与外界交流的信息平台,也是组织内部管理的组成部分,将政府的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会计的本质逻辑相结合,会计可以反映政府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以财务报告的方式披露政府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满足内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政府资源涉及领域的广泛性、公共管理目标的多元性和受托责任的多样性,决定了政府会计体系必须能够全面涵盖政府对不同目标的资金运营情况和结果,反映政府的运营绩效。因此,单一的会计信息系统难以胜任这样的目标,必须构建以不同会计主体组成的会计体系和对不同事项进行反映和控制的多元会计信息系统,换句话说,政府组织运营管理的特点决定了政府会计的组成体系是个纵横交错的立体信息平台,而不是单一信息系统。
(三)政府会计变革的现实要求
转型时期的我国政府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思想,重塑政府和市场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以完善市场机制,培育社会组织的发展,以多层次高质量向社会提供公益,然而,渐进式的制度变革路径加上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利益粘滞,这个过程持续时间会比较长,在这个过程中,分别制定企业会计准则、非营利(非政府)组织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是非常必要的,其有利于社会三大类组织基于各自的管理目标完善管理机制和有效透明信息。在这个转型过程中,政府的资源仍然会涉及包括对市场的投资、提供公益、或托管社会公益性基金、国防安全等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领域,不同领域的资金运营具体目标不同、时间不同、运营方式不同,因而,统一的会计规范难以全面表达这些不同领域资金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应当对这些资金进行重新分类,按照不同的会计主体设置会计信息的搜集和披露系统,以分门别类地反映政府资金的流向与运营成果。
我国目前的政府会计仍然是预算会计系统,按照预算单位设置会计主体,以收付实现制核算财政资金的收支及结果,这样的信息体系对于全面考核政府资金运营绩效,评价政府受托责任来说存在诸多局限:首先,以部门为主体的会计核算体系尽管可以和部门预算管理相联系,利于建立部门负责制,但是容易将部门托管的基金或负责的项目资金与部门资金的运营混淆,难以分清部门绩效和项目绩效、基金运营绩效的责任归属,在信息的搜集与分析评价方面产生缺失。其次,以收支为核心的信息体系存在的缺陷包括:(1)收支信息是以收付实现制计量的结果,能够有效反映现金流量的信息,不能反映政府长期可持续资源配置的责任与能力;(2)收支信息是一个结果性信息,难以反映政府在筹措资源和配置资源全过程的合规性与恰当性;(3)收支信息不能满足利益各方对政府绩效评价的需要;(4)收支信息难以反映政府理财行为是否遵循了公平与效率的价值观;(5)收支的量的衡量不能与政府目标实现程度相匹配。再次,财政部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预算绩效报告,全面评价政府预算支出绩效,这个报告的基础性数据是财政资金投入和产出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计算评价客体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显然,我国目前的会计信息核算口径难以成为评价预算绩效的有效信息源。最后,预算收支的会计信息在评价政府组织的契约履行与现金流量方面的意义不可替代,但是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和运营绩效仅有预算收支的信息是不够的,必须建立权责发生制的会计信息体系,形成和收付实现制的会计信息互补的作用,满足各方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市场经济环境下,民主力量不断兴起,公民对于政府信息透明度的关注越来越高,公民对于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行使领域越来越广泛。民主参与越来越成为社会管理的主流。因此政府会计改革不能忽视民主力量,应该寻求一种可行的路径消除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政府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也进而提高政府公信力。另外,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传播媒介更加广泛,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更加齐全,信息公开途径更加多样。计算机技术的有效利用可以帮助政府实现多元化信息体系的构建,满足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多样化需求,在网络环境下获取体系化、模块化和系统化的信息。基于这样的理论与现实基础提出我国政府多元化会计体系构建的设想。
三、多元化政府会计体系构建的设想
构建我国政府会计体系需要厘清政府会计领域的几个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将使政府会计体系的理论基础和运行根基更加稳固。首先,政府会计体系和政府会计系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政府会计体系是政府职能涉及的领域由政府会计去覆盖的组成部分,是不同会计主体(分支)的集合;会计系统是指单个会计主体(分支)的会计理论构成要素以及相互间的逻辑关系,研究的是会计作为一个以信息为手段的管理控制系统的运行规律。政府会计体系由多个会计系统组成。其次,政府会计信息体系是指通过不同的会计信息系统生成和披露的信息组成,包括不同分类的信息、不同期间的信息、定量和定性的信息等。可见,政府会计体系由多个会计系统组成,每个会计系统由于各组成要素之间的有序运行而生成会计信息,以此全面反映和控制政府组织的经济运行活动。
另外,从会计学科体系来看,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是并列存在的专业领域,会计学科理论适用于不同组织的会计系统,政府会计学科也应包含会计学、理财学、审计学等知识板块,依据相关的基本理论研究政府这类组织的特殊性,从而构建适合政府组织的大会计学科理论体系,这是另一个研究话题,所以,会计学科体系不在本文的研究范畴。
根据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理论的要求和政府会计改革的现实需求,我国政府会计应该构建多元、立体的会计组成体系,通过这个体系,不仅全面反映政府职能涉及的领域,反映政府公共管理多元化的目标,而且按照不同会计主体的会计目标对会计事项进行多重分类,以多种维度的会计要素项目构建政府会计多元化的信息系统,以分门别类的会计报表和综合财务报告的形式披露会计信息,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如下图所示:
这个政府会计体系的“多元化”特征体现在:
(一)两元结构的会计体系
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分离,分别按照各自的逻辑构建信息系统。预算会计按照预算管理的口径和级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健全和完善信息搜集和披露体系;财务会计按照会计主体分类,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构建信息搜集和披露体系。
财务会计面向历史,关注与现在以及未来有关的过去;预算会计反映未来,关注由过去和现在限定的未来。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在基本原理和功能等方面均存在不同,信息能够满足不同的需要。因此,完整的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需要政府总财务会计和总预算会计的并存。政府预算是关于资源获得和使用的契约,因此总预算会计应该严格遵守受托责任的履行的要求;财务会计可以连续、全面、系统、完整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二者基于不同的确认基础形成公共管理需要的相互独立又互补的信息体系,政府会计改革要在完善预算会计功能的基础上,增强政府财务会计的功能,以政府总财务会计促进政府总预算会计职能的发挥。
(二)多元主体的会计信息系统
财务会计按照政府资金涉及领域和政府目标的要求确定会计核算范畴,以部门、独立运营的基金和项目为主体,设置独立的核算系统,分门别类地反映和控制财政资金的运营情况,实现会计主体的多元化。
适应我国公共管理体制不断创新的客观要求,并借鉴当代西方国家政府会计“双主体”模式的有益经验,我国在构建政府会计主体理论时可以考虑双元模式:既要科学界定“政府主体”的范围也要合理划分“基金主体”的类型。其中政府主体按照政府承担的经济职能将政府机关单位和部分事业单位划归为政府会计的主体;基金主体包括公共基金、保障基金和权益基金,按照基金类型单独设置账户体系和会计报表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掌管的具有专门来源和用途的基金的运营和管理情况。双主体模式利于区别组织主体和基金主体的不同运营目标,既分别反映资金管理的信息,又利于分别考核绩效。
但是处于转型阶段的我国政府还承担着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突发性事件引发的临时项目等,这些项目耗资巨大,资金来源多元化;期限长,甚至超过政府任期;工程链条长,涉及多个合作单位;特别是在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膨胀,债务信息核算不清晰不完整的现阶段,在政府会计体系中设置临时“项目主体”单独核算这类资金运营情况非常有必要,既可以明确各方参与者的权责,又可以在项目建设期间可持续的提供资金运营和管理的信息,保障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利于评价各方利益相关者的绩效。
(三)多重分类的会计信息报告体系
按照会计主体构建的会计系统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依据,按照不同的政府资金管理的目标确定信息报告体系,按照不同的信息报告体系的要求对会计对象进行多重分类,形成二元、三元甚至多元的会计要素,比如除了静态地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之外,反映运营成果的要素可以分成:收入和支出、收入和费用(成本)、投入和产出等,不同的分类项目构成会计报表的基础信息体系,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不同需求。
首先,政府管理者关注政府预算契约的履行和庞大的政府机器的有效运转,现金流量的预算收支信息需要得到保障。其次,构建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系统,全面核算政府运营成本和管理绩效,以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那么政府按照成本费用设置会计要素构建的财务会计系统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最后,以绩效为导向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对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挑战,传统的以提供预算合规性信息为主的政府财务报告已不能适应政府绩效管理的需要,公众更多地关注政府活动和公共支出的绩效,以提供政府绩效信息的绩效报告得到了发展(李建发、张曾莲,2009)。政府绩效评价的绩效信息披露需要多种复杂且灵活的信息系统共同发挥作用,这些不同的信息系统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绩效信息披露系统(赵合云、陈纪瑜,2010)。对政府绩效评价无需再讨论必要性,财政部要求编制预算绩效报告和公众对政府绩效信息公开的要求也充分说明其现实性,而预算绩效报告和政府绩效评价需要有客观有效的信息源。因此,以评价政府资金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4E)为目的的信息搜集与披露成为政府会计改革的方向。
综上所述,政府收支类信息、政府成本费用类信息和政府投入产出和效果类信息构成政府多元信息报告体系,要实现这样的信息报告体系,需要对会计事项按照不同的维度进行分类,形成收支会计、成本会计和绩效会计的会计要素,基于不同的会计目标设计不同的财务报告模式,提供多重分类的会计信息体系,满足政府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要。
四、结论和建议
转型时期的我国政府承担多方面的的公共受托责任,依据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目标多元化的理论,政府资金涉及领域和管理目标具有多元化的特征,由此提出构建多元化政府的会计体系。多元化的会计体系能够生成多元化的信息体系,可以最大限度满足政府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合理评价政府绩效,借助于会计信息化技术和网络信息平台,多元化的政府会计体系成为未来改革的方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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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英国、新西兰等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大都根据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了行政管理和公共财政制度的改革。随后,这一改革逐渐扩大到了包括瑞典、芬兰在内的北欧国家以及荷兰、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新型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原理是政府部门应当引入市场机制,行政管理模式应当由输入控制和注重过程转变为输出控制和以客户为导向。这一理论在实践中的要求是:1.通过实行国营企业私有化和/或引入公共行业私人股权方式转变政府职能;2.通过建立独立的机构和/或制定绩效考核措施实行“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3.通过引入权责发生制等企业会计原则改革公共会计制度和预算制度。
近年来,日本通过引入政策评估、建立独立的行政机构等方式,也在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逐步进行改革,因为这一理论的广泛实践能够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改进公共财政。一些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实行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起了一个能够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和输出控制作用的基本框架。在这些国家中,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调查了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在帮助有效实行以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的改革中的作用,引用了2000~2001年间在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和美国等地进行的实地调查案例,并分析了日本会计检查院今后的作用。
二、西方发达国家的总体趋势
(一)“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和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自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由于经济增长速度减缓,中央政府的财政状况日趋恶化,这些中央政府不得不强化各种措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力图重新恢复财政平衡。而与此同时,专注于预算、人事等输入控制的行政管理模式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这是人所共知的。鉴于财政状况的日趋恶化以及社会民众要求增加政府服务并使其多样化的呼声,中央政府更需要将有限的资金合理、高效地分配到每一个政策项目上,这一点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为应对局势,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将预算制定、人事管理的决定权赋予了各个政府部门或独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同时,这些发达国家还引入了所谓“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一种以提高工作成果、工作绩效为目标的行政管理模式。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首先要设定目标,然后根据这些目标对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在实行了“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的国家中,都是议会控制着政府,政府向议会负责。这样一来,为每一政策项目或每个独立机构制定任务目标和定量绩效指标的绩效计划就必须提前提交议会予以审批。绩效计划完成之后,要出具绩效报告,反映实际绩效成果,并提交议会。
政府各部门及独立机构的工作绩效由其进行自我评估,议会要对反映评估结果的预算和其他一些提案进行检查。为了使议会确保“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关键是要提高评估的质量以及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需要有一个第三方代表议会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1.对每一政策项目是否都明确制定了任务指标;2.是否选定了能够正确评估每个政策项目执行结果的绩效指标;3.是否采取了适当的行政管理措施以便最有效、最高效地实现每个政策项目的目标;4.是否针对不同情况设置了适当层次的绩效指标目标值;5.实际取得的绩效指标目标值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偏见。
要完成上述任务,这个第三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于执行政策的政府;2.其组织机构的规模足够大,足以应对政府所有部门的所有政策项目;3.具备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在运用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最高审计机关恰恰发挥着前面所述关于第三方的作用。在本文“三、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这部分里,将详细讨论这些最高审计机关的工作情况。
(二)公共会计制度/预算制度的改革与最高审计机关发挥的作用
在西方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由于经济结构趋于老化以及社会发展迈入老年社会,政府部门的可持续能力越来越成为人们经常讨论的议题。其结果导致中央政府不得不经常对政府部门持有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民众今后要承担的税负/社会保险费以及其他一些事宜作出解释。引入绩效考核制度以后,要求从经济、效率和效果三个方面来评估每一政策项目或每个独立机构的绩效成果,这样每一政策项目或者每个独立机构都必须密切关注项目成本或行政成本,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进行评估。在公布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以及从经济、效率和效果三方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以来,中央政府不断被要求建立一个框架,在预算中反映财政状况和绩效信息。
为此,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他们的公共会计制度和预算制度进行了改革。他们将权责发生制等一些企业会计原则引入公共会计制度,并且引入了以权责发生和成果/支出为基础的预算制度。这一新型的公共会计制度/预算制度要求为每个政策项目拟订一项包含预算数额的预算提案,并提交议会予以审批,因为政府要对议会负责。项目实施完成之后,还要编制资产负债表、管理成本表等财务报表提交议会。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自然会包含每个政府部门的主观判断,议会必须要对预算和其他一些能够反映这些财务报表信息的提案进行检查。不过,要想真正有效地实行这种包含了一些企业会计原则的公共会计制度,前提条件是要提高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质量,并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为确保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代表议会的第三方必须要检查:1.每个政府部门是否依据政府部门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财务报表;2.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地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财政状况和管理成本。
为完成这些任务,第三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独立于编制财务报表的政府;2.有法定的权力要求修改/改进不适当的政府部门会计准则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3.具备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经验。在运用新型公共管理理论进行行政管理改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也正是最高审计机关在发挥着上述第三方的作用。
三、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
(一)澳大利亚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联邦政府1997年通过的决议,澳大利亚引入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果/支出制度”(AOOF:Accrual-basedOutcomesandOutputsFramework),并要求在1999~2000财政年度间,在预算程序中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和绩效考核。根据这一新制度的要求,每个政府部门都要在其为每一财政年度拟订的部长预算说明中解释以下项目:1.预定实现的成果(指标);2.考核预定成果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3.实现预定成果预计所需的(行政管理活动)支出;4.考核预计支出完成情况的(性质、数值及价格)绩效指标。这些预定成果和预计支出的实际完成情况要在绩效报告中予以反映。绩效报告作为每个政府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要提交给议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澳大利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着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联邦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联邦政府开展的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于2001年根据其对10个政府部门的实地调查结果,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这份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考核预定成果实现程度的绩效指标不合适;②绩效指标所选目标值不合适;③实际取得的绩效指标数值不准确、不可靠。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并没有对所有政府部门的全部绩效报告都进行审计。相反,在绩效审计中,联邦审计署只是重点选择了几个政府部门的绩效报告,这样做有助于提高这些报告的可靠性。例如,在2001年度报告中,联邦审计署就建议澳大利亚自然遗产联合会应当引入一项查证制度,以提高绩效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2001年度另外一份报告中,联邦审计署还建议为明确目标成果和支出之间的关系,澳大利亚税务局应当引进目标成果中间指标值。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根据1992年联邦政府通过的决议,自1994~1995财政年度起,政府各部门都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财务报表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议会。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每个政府部门都要编制财务报表,同时财政管理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联邦机构及联邦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向议会提交。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联邦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从1992~1993财政年度起,澳大利亚开始在一些政府项目中试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并根据项目试行结果,逐步加大在政府部门中试行新会计核算制度的力度。为了在所有政府部门中推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联邦审计署于1994年就试点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了一份综合报告。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掌握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相关知识技能的人员不够;②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③会计核算有关人员未能接受必需的培训。联邦审计署对此也提出了改进建议。
b.为提高政府部门财务报表的质量,联邦审计署于1996年制定了一本准则指南手册,详细讲解了如何依据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在这本手册中,联邦审计署解释了:①财务报表的标准格式和内容;②财务报表项目的运用及分类标准;③财务报表项目的评估标准,并举例说明。此后,联邦审计署每年都要出版一本经过修订的指南手册,及时反映会计核算制度的有关变化和政府部门的要求。
c.为促进有效利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生成的相关财务信息,联邦审计署于1999年根据其对7个政府部门实地调查的结果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联邦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财务信息的指标值尚未设定;②决策时未利用有关财务信息;③绩效考核时未利用有关财务信息。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此外,为了提高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的质量,联邦审计署还制定了1996~2002年5月期间适用的28份准则指南手册(“良好实践作法指南”系列)。在这些手册中,联邦审计署解释了:①资产等项目的会计处理;②开展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③财务信息系统的设计方法。联邦审计署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好的作法。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政府各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由财政管理部颁布的《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规则》予以规定。根据这些规则,政府各部门要编制: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财政管理部颁布的《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规则》而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联邦审计署出具的独立审计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要一并提交议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联邦审计署的独立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b.财政管理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由《1997年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条例》予以规定。根据这一条例的规定,财政管理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要包括: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97年财务管理和会计责任法案》的规定,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合并财务报表是否按照《1997年财务管理与会计责任条例》的规定而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联邦政府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联邦审计署出具的独立审计报告连同合并财务报表一起提交议会。通过这一方式,联邦审计署的独立审计报告也有助于提高联邦政府合并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上文提到的作用之外,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独立机构的审计
在澳大利亚,独立机构一般并不负责政策的执行。但Centrelink则是一个例外,它根据《1997年联邦服务执行法案》的规定成立,属于社会保障部的一个派生机构。政府各部门都要与Centrelink签订一份商业合作协议,接受Centrelink所提供的诸如支付社会保障款项等的服务项目。联邦审计署于2000年对Centrelink进行了绩效审计,以评估它的效率和效果。在审计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与所提供的服务规模相比,Centrelink各地分支机构的预算和人员数量存在不足;②各地分支机构的绩效数据未按统一口径收集,因而无法对Centrelink进行数据对比和绩效评估;③未建立评估效率所需的成本会计制度。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
(2)关于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的审计
在澳大利亚,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要依据《1997年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法案》的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根据这一法案,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有权对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编制的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联邦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构成每个联邦机构或联邦企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它们的财务报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一并提交议会。通过这样的方式,联邦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在这些联邦机构和联邦企业中,那些完全由联邦政府投资、被确定为政府企业的公司还要拟订企业发展规划,对未来3年内的绩效指标值予以说明。为提高所有政府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联邦审计署根据其对所有政府企业的实地调查结果,于2000年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指出:①一些政府企业未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企业发展规划;②部分政府企业未根据资本的加权平均成本等财务数据制定相应的指标值;③有些政府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没有包含反映其目标成果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联邦审计署对此提出了改进建议。
(3)与联邦企业等私有化进程相关的审计
1993年以来,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联邦政府的作用备受批评,大量联邦机构的资产被售卖,许多联邦企业实行了私有化。这些资产和有价证券的售卖所得使联邦政府的预算余额大幅增加。为了评价资产售卖及私有化进程给联邦政府的收入所得或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所带来的影响,澳大利亚联邦审计署近年来针对部分联邦机构的资产售卖以及铁路和航空行业联邦企业的私有化等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联邦审计署在1995年的审计报告中指出,尽管没有达到预定的利润预期,澳大利亚国家运输有限公司仍然打算进行资产售卖。另外,在1999年的审计报告中,联邦审计署曾建议为降低资产售卖的成本,联邦航空机场公司应当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聘用外部咨询师。
(二)新西兰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1998年国家部门法案》的规定,在1989年及以后各年,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长官和主管大臣要签订“工作绩效协议”,对行政长官要完成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1993年及以后各年,各部门的行政长官和主管大臣还要签订“进购协议”,其中要明确行政长官移交给主管大臣的支出数额,并阐明工作绩效指标的性质、执行时间、数额以及成本支出。每个季度都要就这些工作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形成绩效报告,并提交主管大臣。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政府各部门要起草“部门工作预测报告”,对计划完成的绩效指标作出说明,并将该报告提交众议院。“部门工作预测报告”中提到的绩效指标应与“进购协议”中的支出数额一致。此外,还要就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编写“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作为各部门年度报告的数据材料提交众议院。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新西兰,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为了从整体上提高政府绩效考核的质量,新西兰审计署于2001年、2002年编写了综合报告。在这些审计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①保证目标成果与成本支出绩效指标值之间稳定关系的方法;②收集可靠绩效数据所用的方法;③选择绩效信息纳入年度报告所用的方法。同时,审计署在报告中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政府部门编写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进行审计,就该说明是否如实反映了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发表意见。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相关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一并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有助于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除审计报告外,审计署还要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对每个政府部门的财务控制制度和财务信息体系进行评估,出具“财务评论”。审计署将这些“财务评论”提交众议院行政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对政府各部门编写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进行检查。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自1991年起,新西兰政府各部门要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编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财务报表作为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众议院。该法案还规定,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英国直辖机构及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编制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向众议院提交。
《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规定,从1991年起,政府各部门都要以权责发生制和成果/支出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在这样一种预算制度下,“预计用款”中的全部数额表示在“进购协议”中各部门行政长官与主管大臣共同认可的成本支出总额。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新西兰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自1978年新西兰审计长弗雷德·赛里斯提倡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以来,审计署一直积极地致力于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例如,在制定《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草案时,审计署曾向负责审核草案的众议院财政支出委员会派出一位官员提供咨询。在新西兰,政府各部门从1991年起相继实行了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为保证所有政府部门普遍实行这一新的会计核算制度,审计署还对政府各部门新设资产负债表和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b.在新西兰,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负责起草《公认会计准则》(GAAP)草案。该委员会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2年设立。此后,独立机构会计准则审核委员会将对《公认会计准则》(GAAP)草案进行审查并最终定稿。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由10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署的助理审计长在该委员会担任副主席。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除了前面提到的“工作目标和服务绩效说明”外,政府各部门还要编制: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财务报表是否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②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一政府部门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等情况。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对提高政府各部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是有帮助的。
b.财政部编制的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包括:①财务成果表;②财务状况表;③现金流量表,等等。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审计署有权对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对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②该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新西兰国家政府的财务成果、财务状况等。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一并提交众议院。因此,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也有助于提高新西兰国家政府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c.根据《1994年财政责任法案》的规定,新西兰每年都要在预算程序中编制《财政战略报告》,对拟定的一些财政目标予以说明,例如经济周期中的净平均负债率应当低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0%或更多。在拟定财政目标的西方发达国家中,相关的财政指标通常由国民会计核算制度(SNA,theSystemofNationalAc鄄counting)计算确定。不过新西兰的财政指标包括净负债额,但没有国内生产总值GDP,这些财政指标通常根据经过审计署审计的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而确定。另外,《1994年财政责任法案》还规定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每年要在预算程序中编制“财政状况预测表”,并通过将《财政战略报告》及“财政状况预测表”中提到的目标值/预测值与实际数值进行对比,对政府的财政管理状况作出评价。在对新西兰政府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审计署要对实际数值进行审查,借此帮助提高这种评价的可靠性。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作用外,新西兰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独立机构的审计
在新西兰,包括英国直辖代表处在内的英国直辖机构也承担部分政策执行职能,它们是依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在政府部门之外设立的独立机构。该法案规定,英国直辖代表处要编写《意向报告书》,阐明3年期的绩效目标值,并就这些绩效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拟制《服务绩效说明》;每个英国直辖代表处还要根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89年公共财政法案》,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各个直辖代表处的《服务绩效说明》和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每个直辖代表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服务绩效说明》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众议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帮助提高了所有英国直辖代表处的绩效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为了加强政府各部门对英国直辖机构的管理,新西兰审计署根据其对6个直辖机构的实地调查结果,于1996年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报告中指出:①个别主管大臣对英国直辖机构的监督控制不力;②未按照正确的方式对直辖机构进行绩效考核;③对英国直辖机构负责人的补偿过高。审计署对此也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
(2)关于国有企业的审计
新西兰《1986年国有企业法案》要求政府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应由国有企业来完成。从1987年起,国有企业已在电力行业(新西兰电力有限公司)、通讯行业(电信总公司)相继成立了一些公司。这些国有企业要按照《1986年国有企业法案》的规定,依据《公认会计准则》(GAAP)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这一法案,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每一个国有企业编制的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构成每个国有企业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它们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众议院。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对于提高所有国有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是有帮助的。
审计署选择部分国有企业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在2000年度的一份审计报告中,审计署重点对国家航空运输服务集团公司进行了审计。这是一家由新西兰航空总公司和一家外国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合资企业。航空运输控制系统的供应商由原来国内的一家老牌企业变成了这家合资企业下属的一家外国公司,国内企业则蒙受了这一变化所带来的损失。
(3)关于地方政府的审计
根据新西兰《1974年地方政府法案》的规定,各地方政府要制订年度发展规划,对计划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同时就这些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编写绩效报告。地方政府还要按照《1989年地方政府法案(修订)》的要求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77年公共财政法案》的规定,新西兰审计署有权对各地方政府编制的绩效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作为地方政府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绩效报告和相关财务报表一并向社会公布。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就帮助提高了各地方政府绩效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审计署必要时也对地方政府进行个别绩效审计或是全面的专题绩效审计。例如,为提高各地方政府财政管理的质量,审计署根据其对所有地方政府的实地调查结果,于1994年和1999年出具了综合审计报告。在这些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一种利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下的财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的方法,还介绍了有关外包行政管理服务项目的一些好的作法。
(三)英国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按照1988年的“未来行动方案”,英国在政府各部门内成立了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政策的贯彻实施。根据政府1992年通过的决议,各执行机构要制订工作计划,对预定的绩效指标予以说明。关于这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一部分提交国会。
根据政府1998年通过的关于全面检查政府支出决议的规定,各执行机构要就1999~2002财政年度拟订“公共服务条约”,对所在政府部门未来3年的政策目标和绩效指标予以说明。目前,按照2001~2004财政年度“公共服务条约”及2001~2004财政年度“政府服务执行约定”的要求,绩效考核工作正在进行。其中,2001~2004财政年度的“政府服务执行约定”规定了实现“公共服务条约”中的政策目标所需的行政管理工作。关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的部门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向国会提交。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英国审计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a.为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根据以往的绩效审计成果以及应执行机构要求对其绩效报告进行的查证结果,于2000年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报告中介绍了:①选择合适的绩效指标值对执行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所用的方法;②收集绩效性能数据所用的方法;③如何编写有说服力的绩效报告的方法。同时,审计署也介绍了一些执行机构好的作法。
b.“公共服务条约”中的技术注释解释了所选绩效指标值的定义、绩效指标的考核方法以及数据来源。技术注释初稿由政府各部门拟订,提交技术审查小组审核并最终定稿。审计署的官员在技术审查小组中担任咨询顾问。
c.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根据其对17个主要政府部门的实地调查结果,于2001年就政府各部门关于“公共服务条约”的绩效考核情况出具了一份综合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审计署介绍了:①选择合适的绩效指标值来评价各执行机构政策措施所用的方法;②收集绩效性能数据所用的方法;③提高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方法。审计署同时也介绍了部分政府部门好的作法。
B.提高各执行机构及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a.英国审计署并不是对所有执行机构的全部绩效报告都进行审计,它只是审计部分执行机构的绩效报告,或是根据一些执行机构的要求对其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审计署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绩效报告一并提交国会。这样,审计署的审计报告就有助于提高各执行机构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b.到目前为止,英国审计署还未对政府部门关于“公共服务条约”的绩效报告进行过特别审计,这种特别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这些绩效报告的可靠性。不过,审计署已经打算将来要开展这项工作。这是因为国会上议院的一个项目组审查了对绩效报告进行外部审计的必要性,并于2001年发表了《沙曼报告》,建议审计署应当对政府部门的绩效报告进行审计。审计署已经据此拟定了一本标准指南手册,规定对以下项目进行核实:①拟评价政策与绩效指标值之间的关系;②绩效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③与英国财政部合作完成的绩效报告的透明度,财政部对“公共服务协议”及其他组织拥有管辖权。审计署正在为审计所有政府部门的全部绩效报告着手准备。
c.英国的一些财政目标是根据《1998年财政稳定法典》的规定而制定的,这些目标包括净平均负债应当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0%或更少。根据全面检查政府支出决议的要求,确定未来3年的支出总额要考虑税收等预计收入以及财政目标,然后根据“公共服务协议”中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来分配预算。因而,对于确立“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的财政框架来说,预计收入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为此,英国审计署根据《1998年财政稳定法典》的规定要对以下各种先决条件进行审计,以提高收入预计的可靠性:①预计税款收入的先决条件———如经济增长率、利率和物价上涨率;②作为私有化的后果之一,出售股票预计收入的先决条件———股票价格;北海油田预计收入的先决条件———原油价格。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在英国,自1988~1989财政年度起,各执行机构都在依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政府部门自1999~2000财政年度起,也在依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各个部门汇总其下属的所有执行机构形成的合并财务报表),并将这些文件提交国会。根据2000年实施的《政府资金与报表法案》的规定,所有政府部门都必须编制财务报表,英国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政府总报表。自2000~2001财政年度起,财政部开始尝试编制政府总报表。在2005~2006财政年度及以后年度,财政部将编制正式的政府总报表并提交国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英国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英国于1997年制定了《资金会计核算指南》,作为政府部门会计核算准则。财政部起草了《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初稿,此后这一指南随着组织机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得到修订。在《资金会计核算指南》的初稿起草和以后的修订中,英国审计署一直在协助财政部。1996年,财政部设立了财务报告顾问委员会,负责《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初稿与历次修订提议的审核及最终定稿。审计署的助理审计长是该委员会成员,代表审计署发表意见。
b.在政府部门历经四道发展历程之后,英国于1998年在政府部门中实行了资金会计核算与预算制度。为保证所有政府部门全部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英国审计署对每个政府部门就每个发展历程都进行了审计。例如,审计署对每个政府部门第一发展历程的会计准则、对第二发展历程的新设资产负债表以及第三历程的试行财务报表都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国会下议院公共账目委员会作了汇报。
c.在审计发展历程之前,为提高政府部门编制的试行财务报表的质量,并改进对其进行审计的效率,英国审计署于1997年制定了一本准则指南手册,作为《资金会计核算指南》的补充。在这本手册中,审计署就以下内容向政府部门提出了建议指南:①编制试行财务报表的程序;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d.为提高各执行机构和政府部门财务报表的质量,并改进对此进行审计的效率,英国审计署还于2001年制定了部门准则指南手册。在该手册中,审计署就各执行机构和政府部门应当注意的问题(以是/否的形式)列出了核对清单,如:①包括《资金会计核算指南》和《1985年公司法案》在内的有关会计准则的遵循情况;②各财务报表相互之间的一致性;③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资金会计核算指南》规定了各执行机构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营运成本表;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根据《1921年英国财政部、审计部法案》的规定,英国审计署有权对这些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执行机构的营运成本、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②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③各执行机构的收入与支出是否符合国会下议院的目的要求。主计审计长的证明和报告作为各执行机构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下议院。通过这样的方式,审计署帮助提高了执行机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b.《资金会计核算指南》也规定了政府各部门所编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营运成本表;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政府部门的营运成本、财务状况等情况;②国会审批通过的预算数额是否正确分拨到每个政策项目;③每个政府部门是否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了正确的会计处理。主计审计长的证明和报告构成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一部分,连同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下议院。因此,审计署对于提高政府各部门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也是有帮助的。根据《政府资源与报表法案》的规定,审计署还必须对计划自2005~2006财政年度起正式编制的政府总报表进行审计。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内容之外,英国审计署在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非执行机构的审计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英国在政府部门之外成立了一些非政府部门的公共团体,它们也承担一定的执行政策的职能,被称作“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根据1992年通过的政府决议,这些“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要拟定工作计划,阐明未来3到5年期的绩效目标。关于这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绩效报告构成“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下议院。为提高所有这些执行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质量,英国审计署于2000年公布了一份综合审计报告(前文1、(2)A、a部分曾提及)。
根据政府1996年通过的决议,在1999~2000财政年度及以后各年,“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要根据英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的规定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英国审计署负责对部分“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作为“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年度报告报表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下议院。因此,审计署对提高这些执行机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也发挥了作用。2001年度的《沙曼报告》曾建议审计署应当对所有的“非政府部门公共团体执行机构”都进行审计,审计署已经表态接受这一建议。
(2)关于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审计
每当英国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人们就会重新审视政府的作用,其结果是1992年起,英国开始引入PFI项目(后来劳工部将其改为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即在交通运输、医院等行业允许利用私人部门的技术经验和资金。英国审计署对这些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进行了个别绩效审计或是全面性的专题绩效审计。例如,审计署在1998年一份审计报告中指出,目前正在由高速公路代办处和环境、交通运输及地区部共同实施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高速公路项目在用现值法计算时,错误地使用了政府直接控制项目适用的8%的折现率,而不是应当使用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适用的6%的折现率,这样的计算结果导致该项目价值高估6800万英镑。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执行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质量,审计署根据以往关于这类项目的绩效审计结果,于1999年了一份综合报告。审计署在该报告中介绍了:①在招标阶段鼓励竞争的方法;②可选方案的比较方法;③对投标人绩效合同能力进行评估所用的方法。
审计署还介绍了一些政府部门的好的作法。
(3)与国有企业私有化相关的审计
1979年以来,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英国政府的作用备受审视,许多政府部门的资产被售卖,不少国有企业实行了私有化。这些资产和有价证券的售卖所得极大地增加了政府的预算余额。为了评价资产售卖及私有化进程给政府的收入所得或其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所带来的影响,英国审计署近年来对部分政府部门的资产售卖以及石油和航空行业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等进行了绩效审计。例如,审计署在1997年的审计报告中指出,英国石油公司和英国航空公司在出售有价证券时,未实行公开招标,而是采取了机构投资者包销的方式,其结果造成有价证券的售价低于市场价格达0.11%~4.3%。
(四)美国
1.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制度概述
根据《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的要求,美国政府(24个主要部门)要在1999财政年度及以后各年拟订年度绩效计划,阐明每个部门:①计划完成的战略成果;②评价战略成果完成情况的绩效目标;③实现绩效目标的战略措施与所需资源;④核实绩效目标年度数值的程序。政府部门的战略规划制定了5年左右时间的战略目标,这些绩效目标就是根据战略规划确定的。政府各部门每年都要编制关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绩效报告并提交国会。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美国审计总署在“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中发挥如下作用:
A.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a.在正式实行绩效考核之前,美国曾于1994~1996财政年度期间进行过一些项目试点。根据试点的结果,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展开。为确保所有政府部门都能够正确地进行绩效考核,审计总署继续就项目试点结果编写综合报告,并就提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应当注意的方面表述自己的意见。例如,在1996年的《关于1994财政年度13个试点项目的绩效审计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只有明确战略成果与绩效目标之间的关系,才能评估战略成果的完成情况;②只有根据相关成本信息制定了绩效目标之后,才能进行效率评估;③只有在年度绩效报告中披露了过去几年的实际绩效指标数值,才能真正进行绩效目标的评估。
b.试点项目结束以后,审计总署就(截止2002年5月)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情况了19份(“实现成果管理”系列)综合报告,对提高绩效考核工作质量应当注意的方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例如,在2002年度的《关于24个政府部门编制的2002财政年度绩效计划和1999/2000财政年度最终成本报表的审计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要想在预算中反映绩效考核的成果,理想的方式是年度绩效计划中的绩效目标分项应当与预算文件中的行动计划分项保持一致,但是只有少数几个政府部门保持了这种一致性;②根据成本信息进行评估的理想方式,是年度绩效计划中的战略成果分项应当与最终成本报表中的计算单位分项保持一致,但同样只有很少几个政府部门达到了这种一致性。同时,审计总署还有代表性地介绍了一些年度绩效计划、预算文件和最终成本报表分项相互之间的一致情况。
c.为提高所有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质量,审计总署于1994年至2002年5月期间,制定了3份(“执行指南”系列)准则指南手册,介绍了政府部门在制定战略规划和年度绩效计划时应当注意的若干方面。例如,在1996年的指南手册中,审计总署解释了:①政府部门在制定战略成果时应当对所处社会及经济环境条件进行分析的必要性;②为每项战略成果和有助于实现战略成果的每个分部制定绩效计划的必要性;③如果由于受到某些政策的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不够理想,要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的必要性。同时,审计总署也介绍了政府部门一些好的作法。
审计总署之所以积极倡导绩效考核并努力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其原因大概在于它认为根据《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属于监督机关。而由于《1993年政府绩效成果法案》是由国会发起实行的,预算管理办公室在这方面却并不主动。
B.提高各执行机构及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国会的要求,美国审计总署到目前为止已经对所有政府部门的所有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都进行了审计。审计总署指出了某部门提交评估政策的问题所在,认为这些重要的政策本应当成为国会考虑的重点,并就此向该部门提出了改进意见。例如,审计总署在其于2001年完成的《关于交通部2000财政年度绩效报告及2002财政年度绩效计划的审计报告》中,它提出了如下建议:①如果一项政策绩效目标的层次设定不正确,应当将其调整到正确的层次上,并解释这一变化的原因;②如果某项政策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不够理想,应当启用替代方案;③对交通部来说,确保交通渠道的安全这一政策日益重要,其绩效目标中应当包括与交通渠道有关的死亡及受伤人数。审计总署的审计报告都提交到了国会,并借此提高了所有政府部门绩效计划及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2.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改革概述
自1996年起,美国政府24个主要部门都要依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和《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的要求,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作为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的组成部分提交国会。根据这两个法案的规定,美国财政部负责汇总所有政府部门、部分立法机构/法律机关及政府企业等的财务报表,编制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
(2)最高审计机关的作用
在美国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中,审计总署发挥着如下作用:
A.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a.成立于1990年的美国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起草了一份联邦政府适用的会计准则初稿,经财政部、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审计总署审核通过后最终定稿。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美国财政部、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审计总署这几家对联邦政府编制的财务报告负责的部门,共同成立了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该委员会共9名委员,其中一位来自审计总署(总会计师)。在1993年至2002年5月期间,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共拟订了3份《联邦财务会计核算概念说明》和22份《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这些都属于联邦会计准则。1999年,美国会计师协会发表声明,承认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作为制定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的指定机构。
b.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政府部门要就周转性基金/信托基金及商业活动等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不过,《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要求针对所有政府部门所有活动的财务报表———包括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都要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其原因大概是早在1994年,美国总审计长查理斯·A·鲍舍尔根据审计总署在《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颁布实施之后花费三年半时间对一些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在众议院政府工作委员会作证时指出:①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已经产生了正确、有用的财务信息;②找到了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的不足之处;③认识到了财务信息系统利用最新IT技术的必要性。同时,鲍舍尔还请求国会在编制政府部门所有活动的财务报表以及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时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c.为提高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质量,美国颁布实施了《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根据该法案的规定,政府部门必须按照以下各项的要求实施财务管理系统:①联邦财务管理系统准则;②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③美国政府总账户准则。该法案还要求自1997财政年度起,美国审计总署每年都要就政府各部门贯彻执行《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情况出具综合报告,对以下情况予以说明:①政府各部门是否按照《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实施其财务管理系统;②政府各部门是否根据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③是否制定了相应的联邦会计准则(包括《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同时,还要求将这些审计结果报告国会。
d.审计总署认识到,只有当政府各部门符合了《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它们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质量才能得到提高。为此,审计总署又针对1998年至2002年5月这一时期制定了10本准则指南手册(“核对清单”系列),详细说明了政府各部门在实施各自的财务管理系统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在“核对清单”系列中,审计总署就24个政府部门在满足《1996年加强联邦财务管理法案》的要求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项目(以是/否的形式)列出了核对清单,这些项目是:①差旅费用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②加工处理财务数据的成本会计核算制度;③将差旅费用管理系统、人事工资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以及加工处理财务数据的成本会计核算制度综合在一起的财务管理总系统。
B.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a.预算管理办公室第19号公告规定了政府部门编制的财务报表的组织构成,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最终成本报表;③财务状况变化表。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这些财务报表应当接受政府各部门的总检查长或是与总检查长签订审计合约的外部审计公司的审计。审计总署已经为这些审计人员制定了政府审计准则和财务审计手册。通过这种方式,审计总署帮助提高了这些审计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替代以上审计人员对政府部门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审计总署还没有对每一政府部门包含其下属所有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过审计,只对个别部门(如美国税务总局或是隶属于财政部的公共债务局)包括部分下属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就以下情况发表了审计意见:①这些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如《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而编制,是否如实反映了每个下属机构的财务状况与最终成本;②针对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③财务报表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
b.财政部编制的美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包括:①资产负债表;②最终成本报表;③政府工作与财务状况变化表。根据《1994年政府管理改革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就以下情况发表意见:①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依据联邦政府适用的公认会计准则(如《联邦财务会计核算准则》)而编制,是否如实反映了联邦政府的财务状况与最终成本;②针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③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审计总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连同政府合并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因此,审计总署对于提高联邦政府编制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质量也是有帮助的。(鉴于联邦政府的财务信息系统不够可靠、内部控制不够有效,审计总署没有对1997至2001财政年度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适当性发表意见。1997财政年度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第一个遇到这种情况的。)
3.最高审计机关在新型公共管理的其他领域中的作用
除了前面提到的内容之外,审计总署在美国新型公共管理中还在以下方面发挥着作用:
(1)关于政府企业的审计
美国的政府企业必须制订战略规划,拟定未来5年时间的发展总目标;同时还要制订年度绩效计划,阐明为实现发展总目标所需的绩效目标。政府企业要就这些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编写年度绩效报告,并提交国会。审计总署没有对所有政府企业制订的全部年度绩效计划进行审计,只审计了所选政府企业的部分年度绩效计划。审计总署出具的审计报告要提交国会。这样,审计署对提高所选政府企业制定的年度绩效计划和年度绩效报告的可靠性起了帮助作用。
《1945年政府企业管理监督法案》和《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要求政府企业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这些财务报表要接受
各政府企业的总检查长或是与总检查长签订审计合约的外部审计公司的审计。审计总署已经为这些审计人员制定了政府审计准则和财务审计手册。因此,审计总署也有助于提高这些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根据《1990年财政总长法案》的规定,审计总署有权替代以上审计人员对政府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到目前为止,审计总署仅对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依据主要是《联邦存款保险法案》的有关规定。关于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的审计报告连同该公司相关的财务报表一并提交国会。这样,审计总署也帮助提高了联邦存款保险总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2)关于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审计
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财政状况不断恶化,美国联邦政府的作用备受批评。根据1992年4月的《第12803号总统令》,美国开始引入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在公园、政府建筑物等国家财产的建设与管理方面允许利用私人部门的技术经验和资金。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美国审计总署已经对一些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的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绩效审计,或者与一些私人资产管理公司签约实行了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研究课题的外包。例如,审计总署在2001年就将美国总务管理局过去准备研究的10个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的成本———利益分析外包给了审计公司。在根据这些分析结果完成的综合报告中,审计总署指出:①10个案例中有2个案例的内部收益率可能较低;②10个案例中6个案例的现金流量为负值。同时,审计总署还建议总务管理局应当进行一些项目试点,以体现在新的预算拨款、现有国家资产的处置、内部收益率的利用以及现金流量等方面,公共行业私人股权项目方式相比其他选择的优越之处。
四、对日本的启示
日本的行政管理界已经接受了新型公共管理的基本原理。就“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而言,日本于2001年1月引进了政策评估制度,并于2001年4月相继成立了一些独立性的行政机构。对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来说,独立行政机构已经实行了一些企业会计原则。不过,中央政府只是自1998财政年度起才开始(尝试)编制资产负债表。本文这部分将根据这些条件,以前面几个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状况作为参考,来分析日本会计检查院的作用。
(一)“以绩效为基础的管理”
1.从整体上全面实施政府绩效考核并提高绩效考核的质量
政策评估制度要求使用项目评估、绩效考核与方案评估三种评估方法。其中有些方法是日本第一次引进的,因而政策评估制度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正式确立,并体现出预期的成效来。正如很难来确定政策的成效、或是很难在政策的输出(行政管理活动)与其成效之间建立临时联系一样,政策评估方法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改进到真正有效的程度。
有鉴于此,建议日本会计检查院应当:①对政府各部门政策评估工作的进展和评估结果的利用情况进行审计;②根据审计结果,要求改进不适当的做法,并介绍一些好的作法。这样,会计检查院就能够帮助政府各部门全面开展政策评估工作,并提高政策评估的质量。
2.提高政府各部门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根据《政府政策评估法案》的规定,日本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有权开展评估工作,以确保政府各部门能够客观、严格地按照政策评估制度的要求进行政策评估。日本内阁于2001年12月批准通过的《政策评估基本原则》和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于2002年4月的《行政管理评估方案》对这种评估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有权“对行政机关政策评估程序的客观性、严格性进行检查”。换句话说,公共管理、国内事务与邮政电信部的检查只是表面上的。
因此,建议会计检查院应当:①在政策评估方面,核实经济节约计算数值这一项目审批的前提条件,并核实事先计算的成本———收益比,审计时将其与实际数值进行对比;②在绩效考核方面,审查绩效指标目标值的层级设定是否合适,绩效指标的实际数值是否正确、没有偏见。通过对政府部门政策评估工作的详细情况进行审计,会计检查院能够帮助提高这些政府部门所做绩效报告的可靠性。
(二)公共会计制度的改革
1.全面实施并改进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在日本,独立行政机构自2001财政年度起实行了企业会计原则。不过在中央政府,财政状况解释方法研究组(财政部)到1998财政年度才开始(尝试)编制资产负债表,财政制度理事会到2001财政年度才开始着手研究对特定账户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操作指南。但这些工作并不是统一组织进行的。因为行政管理工作与企业活动之间存在着差别,这样即使在公共会计制度中引进了企业会计原则,政府会计准则也仍旧需要。要确保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能够正式确立,成立一个委员会是相当重要的,它负责对总账户、特定账户、公共企业以及独立行政机构实行政府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因此,如果成立一个政府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建议日本会计检查院要参加该委员会,并作为政府各部门财务报表的审查机关,对会计处理的原则与程序表述自己的意见。因为政府会计准则是判定相关财务报表是否正确编制的标准。借此,会计检查院有助于确保在政府各部门中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制度。
2.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在日本,政府企业和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报表是由内部审计师负责审计的。如果独立行政机构的资本超过1000万日元,其财务报表也要接受外部审计师的审计。这些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对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起着重要作用。虽然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当遵循的政府审计准则对于保证审计报告内容的正确性以及明确审计活动的范围相当重要,但这一准则到目前还没有制定出来。
由于预算与人员的限制,日本会计检查院无法经常对所有政府企业和独立行政机构的全部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是会计检查院可以通过制定政府审计准则来帮助提高审计报告的可靠性。政府审计准则应当规定:①合格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②审计程序;③审计报告的项目内容。
财务报表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等的要求编制。但是如果这些法律法规未能正确反映组织机构和实际情况变化的话,以此编制出的财务报表是无法如实反映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状况与成本情况的。而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审计人员没有权力要求修订这些法律法规,他们只能把这些法律法规视作给定条件,在财务报表中表述自己的意见。
如果这些法律法规没有正确地反映实际情况,日本会计检查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帮助提高财务报表的可靠性:①对正确理解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报表应当注意的方面予以说明;②如果财务报表没有如实反映政府企业或独立行政机构的财务状况,要求修改调整财务报表;③如果有关的法律法规未正确反映实际情况,要求对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五、结束语
“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和“怎样培养人才”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两个根本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就构成了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来讲,人才培养模式是在一定的教育理念指导下,遵循一定的工作程序,采用一定的方法,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而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结构状态和运行机制。作为专业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和实践形式,人才培养模式是专业建设的核心问题,它是制定专业教学大纲、设置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方式的前提与基础。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构建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是有其必然性的。
(一)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由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的必然要求
在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和社会全面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行政管理专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并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这也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型和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注重思学结合、注重知行统一、注重因材施教,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局面。作为最早开展公共管理教育的美国,将现代公共管理教育的目标定位于“为公民社会的管理培养专职的优秀管理和研究人才”。我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委也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原属于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的行政学专业(二级学科)归入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并更名为“行政管理”。这不仅是行政管理专业学科归属上的变化,而且有着更深刻的内涵,意味着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由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以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对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①。由此可见,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还是国际通行做法,抑或国家政策层面的推动,作为我国现代行政管理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其人才培养模式由传统的学术型向应用型转变成为必然选择。
(二)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是地方本科院校的办学宗旨所在
近年来,由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府支持,地方本科院校得到较快发展。然而,由于地方本科院校大多属于教学型院校,受地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师资水平、设备条件、经费支持和生源质量等历史及现实诸多因素的制约,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高等教育领域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无法和研究型大学以及教学研究型大学在学术研究型人才的培养上进行竞争。因此,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成为地方本科院校普遍的办学理念与发展定位。当前地方本科院校一般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需要的,掌握新技术并能熟练运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这意味着地方本科院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既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高水平研究型高校不同,又与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职高专类院校不同,体现出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征,这是地方本科院校区别于其他类型高校的本质特征。地方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在中国行政管理教育体系中的处境,与地方本科院校在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处境基本相似,这也决定了地方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专业必须遵循地方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宗旨,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际应用为重点,以能力培养为关键,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以及教学方式上围绕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展开。
(三)提升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随着20世纪90年代末高校的扩招以及高校合并潮后行政管理专业的大量开设,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数量不断攀升,而市场上的行政管理就业岗位并没有同步增加,供需矛盾导致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在就业压力日益显现的同时,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能力并没有明显提高,知识基础薄弱、适应能力不够、应用能力较差等成为许多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的通病。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令人担忧的学生就业能力,如何适应就业市场的新形势、加强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提升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成为行政管理专业建设的重要议题。就业核心竞争力是大学生在就业竞争中所拥有的,别人不具备或无法在短期内具备的,包括学业、技能、理解能力以及个人品质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大学生的就业状况和职业生涯的发展态势。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核心竞争力是衡量行政管理专业建设水平的核心指标。当前市场中对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是那些既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知识,又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熟悉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和其运作程序,能够针对行政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应用型人才。根据“需求决定教学”的思路,行政管理专业应从社会需求考虑,构建应用型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比重点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学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就业形势,地方本科院校更应该以提升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为核心,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比较优势。
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矛盾
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相矛盾,还没有形成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一)人才培养目标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导向不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确定培养什么样人才的问题,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和改革的重要依据。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科学定位,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为适应计划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高等教育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办学体制,其表现之一就是高等学校实行统一的专业目录和人才培养目标,导致重点院校与非重点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一个样、相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一个样,严重制约了地方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模糊,应用性导向不明,其与重点大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无二致,即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这一界定如果说对一些重点大学培养研究型人才还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话,那么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地方本科院校来说,则显得十分模糊、空泛。实践中,许多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虽然强调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并没有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而是照搬了教育部和一些重点大学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做法。
(二)课程体系设置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缺乏专业特色从现实情况来看,多数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课程体系设置缺乏系统设计和全盘思考,存在课程设置单一趋同、体系庞杂、层次混乱等问题,导致其人才培养缺乏专业特色与学科优势。1.政治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过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在国家的专业设置目录里,行政管理专业被安排在法学类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尽管教育主管部门在1997年对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将行政管理专业设置在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行政管理专业从政治取向转为管理取向,但行政管理专业是从政治学母体中分离出来的,在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延续性使得行政管理专业学习的内容还是以政治学理论为主,表现在课程设置上就是政治学类课程所占比重过大,管理类、经济类、定量分析类课程比例较低,行政管理专业出现了戴着“管理的帽子,却主要学习的是政治学方面理论知识”的尴尬状况。2.课程设置缺乏专业性。尽管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设立为行政管理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契机,课程设置中大量增加了企业管理、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方面的课程,却使行政管理专业出现了“大而全”的局面,在几乎相当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的定位下,知识杂而不精,缺乏专业性,直接表现就是课程结构不合理。多数高校行政管理专业基本原理类课程所占比例为50-60%,明显偏大,而培养学生行政能力和技术方法方面的专门化知识技能课程不到20%,明显偏小,课程针对性、实用性不强②。这显然不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甚至出现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思想深度、理论扎实程度不及政治学专业学生,管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又不如其他管理专业学生的困境。3.课程设置趋同且随意。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虽然拥有的资源不同、条件不等,但基本都遵循原国家教委统一的专业规范甚至照搬某些重点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地方本科院校之间以及与重点大学相比,所开设的课程基本雷同,不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作相应调整。而另一方面,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受制于师资条件,其课程设置甚至视师资情况而定,课程设置的随意性和波动性较大。
(三)教学方式上,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性不足
教学方式是学科建设的具体手段,是制约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然而,当前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方式单一,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显然不利于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的培养。1.教学方式单一,以“灌输式”为主。长期以来,在“以校园教师为环境、以任课教师为中心、以纸质教材为工具、以强制灌输为手段、以试卷考试为结构”的教学模式下,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采取的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教师讲解片面追求知识的全面性、理论的系统性,忽视了该专业的应用性、实践性等特点,不重视案例教学,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等教学方法的运用。2.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行政管理是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实践性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特征,“它是实际的、应用的、具体的……实践性是行政管理学的生命力和效用性的基础。如果不能从实践中发掘课题和解决课题,行政管理学就失去了现实意义”③。同时,作为基本的教学形式,实践教学是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基本环节。然而,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实践教学被作为理性认识的验证而依附于理论教学,加之教学资源的限制尤其是实践教学师资短缺,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没有得到足够重视,专业培养方案中实践课程和课时较少,实验教学开展滞后,实习基地流于形式,实践教学质量不高。
三、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的路径选择
现有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面临着诸多问题,要求其必须立足于自身特征与优势,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方式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上进行适当调整与优化,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应用型导向人才培养模式。
(一)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
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定位为培养既具有深厚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操作能力的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我国公务员实行“凡进必考”制度,且每年公务员招录数量有限,明确要求只限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报考的职位更是少之又少,竞争异常激烈,仅有很少部分行政管理专业毕业生有幸考入公务员队伍。因此,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相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而言,就业市场对于企业行政管理人员的需求量非常大,这注定了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将更多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培养在企业里从事执行性综合管理与专门服务的行政管理人才。根据目前就业市场对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重点培养两种类型的人才:一是培养能满足企业需求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如行政助理、文员、秘书、公关人员等;二是培养能够胜任市、县、乡镇、街道工作的公务员或城市社区人员、村官,以及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山区所需的行政管理人才。这就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重点培养学生的执行性综合管理、应用写作、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网络操作、办公自动化应用、公共关系、会议活动组织管理等专业核心能力,使学生能够善于运用办公软件、财务和统计软件,熟练处理文件、报表等相关事务,能够作为得力助手有效地辅佐领导实现科学管理。
(二)优化教学内容
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要在遵循国家规定的主干课程体系设置的基础上,发挥一定的自主性,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使课程设置与培养应用型行政管理人才的目标相符。1.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构建“宽基础、活模块”的课程体系。“宽基础”就是行政管理专业课程设置要体现“通才”教育的理念,着眼于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活模块”就是以学生能力培养尤其是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使学生具有符合用人单位需要的专业技能,具体做法是建立一个基础模块和几个方向模块(如企业行政管理方向模块、公共事业管理方向模块、公务员考试方向模块等)。同时,课程设置要体现动态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降低政治学类以及管理学基础方面课程所占的比重,增加与当前行政管理实际问题紧密结合的课程,如增加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电子政务、公共部门预算管理等技术性课程和一些社会统计、社会调查等方法类课程。2.课程设置应突出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应突破传统的统一设置课程的思路,除了按专业性质要求和学科发展规律设置课程外,应结合地域特色,整合优势学术资源,突出自身的课程特色和办学优势,确立不同的学科取向。如财经类院校突出政府经济管理,理工类院校突出电子政务管理,农林类院校突出农林管理,海事类院校突出航运管理,矿业类院校突出矿山安全管理等。这就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在非主干课程或选修课程方面应体现自身的专业特色,设置一些有优势和特色的课程,逐渐形成不同特色的课程设置体系,以特色创品牌,以特色求生存。如管理学取向的院校突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概论等课程;经济学取向的院校突出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财务管理学、政府经济学、统计学等课程。
(三)加强实践教学
关键词:行政管理;行政法学;教学改革
在我国,行政管理专业属于公共管理门类的一个分支,行政管理的对象体现在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我国大多数高等院校开设行政管理专业,主要基于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甚至各类企业当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行政法学作为应用性法学课程,是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之一,但从我国高校教学的普遍现状来看,行政管理专业的行政法教学存在困境,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改革需要进一步探索。
一、行政管理专业行政法课程的目标定位
行政法学内容体系兼具行政管理属性和法学属性,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关系之一,行政法具有维护行政管理秩序、规范与控制行政权的行使、预防和解决行政纷等作用。因此,行政法学是一门结合了行政管理学与法学相关理论的课程。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步伐的前进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倡导,行政法学不仅是高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课程名称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同时也是行政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行政法是我国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部门法之一,与《民法典》和《刑法》相比较,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因而至今难以制定全面的统一法典,行政法律规范的法律形式在数量上也最多。行政法学是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中最难学的一门课程,而且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通常放在一本教材当中,教师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门课程进行讲授,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是使学生掌握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所有基本理论知识、了解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行政权行使行为的依据以及培养运用行政法知识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处理行政纠纷的能力。长期以来,地方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的行政法教学从目标、要求、内容、方法甚至考核方式基本借用法学专业教学模式。例如,笔者所在院系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教学目标是要求学生掌握我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所有基本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根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可以看出,行管专业行政法教学目标与法学专业的行政法教学目标差异并不大,甚至语言范围更为宽泛。而对于行政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目标自然应从行管视角去定位,需要贴合行管本科生的专业特点以及实际需求。行政管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以及自身内部的一种管理活动,也称为公共行政。基于“公共行政”视角,行政法学的教学目标显然应该更加关注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过程,包括行政主体合法、羁束行政行为合法性、行政程序合法,以及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合理性等具体行政法内容。因此,行政管理专业行政法学课程的知识体系构建以及教学目标设置应该注重回答行政法律规范的“为什么”以及“怎么样”运用。行政法学课程的应用性极强,又有一定的理论深度,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教育显然不符合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
二、行政管理专业行政法教学存在的困境
(一)行政法学内容庞杂、课时数量比例不足
行政法的特点从形式上来说,没有统一的法典、法律规范数量繁多;从内容上来说,涉及领域广泛、易于变动更新。首先,行政法涉及公共生活每一个领域,行政相对人的每种行为都可能需要行政法的调整和管理,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常常并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或者同一个法律条文,呈现与其他部门法不同的融合交织状态。其次,行政法律规范更新频繁,具有一定前沿性,课程教学需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环节的共同开展。另外,行政法学课程与法学专业其他各门课程相比较而言,行政法内容较为抽象,所涉及的行政主体对本科学生们来说较为陌生、距离较远,特别是相较于其他法学科的教学案例,行政法案例显得杂乱、枯燥,与学生们日常生活关联不大。对于已经具有一定法律基础和法律思维的法学专业学生来说,都认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理论框架和其他部门法学的理论框架有较大区别,需要重新转换思维进行理解,那么对于前期法律基础几乎空白的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来说,要理解行政法原理以及行政法律规范背后的意义则更加困难。如上文所述,行管专业本科生与法学专业除了选用同样的行政法教材之外,教学大纲以及考核体系也几乎一致,但课程安排时间却有差别。以笔者所在院校为例,该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的行政法学课时数量为56学时,同学院的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行政法学课时数量为64学时。所以,面对本身就法律基础薄弱的学生,在更加压缩有限的课堂时间段内,教师很难对行政法学的所有原理架构进行融会贯通地一一讲解,甚至对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救济这三大重点部分也无法详细引导。以此下去,学生们由于无法有效吸收相关知识点、没有深入理解行政法对于行政管理而言的重要意义,从而导致教师的授课任务与教学目标之间会出现较大偏差。
(二)法学背景知识缺乏、学生学习动力不足
一般来说,行管专业行政法课程的先导课程为“政治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或“行政管理学”。整体来看,行管专业本科生对于法学知识的认知存在较大差异。大部分学生法学基础知识薄弱,不具备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缺乏法律信仰,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都有待提高。因此在行政法课程教学过程中,有些同学较难深入理解行政法的相关概念以及来龙去脉。同时,还有一部分学生会对教师挖空心思备课、上课严谨签到并不领情,认为行政管理专业学生不需要成为法律专业人才,不需要掌握法律职业技能,因此也不需要对法律知识理解得那么透彻,并不想像法学专业学生那样在行政法这门课上花费太多时间和精力。还有学生的想法更为现实和狭隘,认为学习行政法仅仅为了获得学分毕业,与未来就业方向没有太多关联。这种想法非常不利于行政法课程的教学,也不利于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归根结底,还是行政法教学的目标定位不清晰使得该课程教学既达不到法学专业行政法教学的效果,又得不到像对一般行政管理课程的重视。
(三)教学方法陈旧单一、学习效果无法把控
由于教师需要在不太充裕的课时内完成行政管理专业的行政法学教学任务,导致没有太多机会让学生深入剖析行政法教学案例,教师只能以传统教授方式为主。相反,法学专业学生虽然也采取传统面授方式教学,但他们有更多实践接触机会,比如去法院行政庭去观摩、旁听行政诉讼案件,能够亲身理解和感受,这是行管学生学习行政法所不具备的优势。传统讲授方式教学,教师以教材大纲为主线为学生讲解每一章节的知识点以及重难点内容,学生只需被动接收,偶尔点名提问也仅仅针对个别积极性较高的同学。这种缺乏整体流互动的教学方式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无法让老师及时了解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如何能够让更多学生甚至是整个班的学生都参与到课堂互动当中呢?虽然课堂分组研讨也是一种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途径,但在课堂上组织进行会耗费大量时间,不仅耽误了教学进度,而且往往无法得出有价值的讨论结论。
三、完善行政管理专业行政法教学的建议
行政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针对行政管理的专业需求,适应和运用行政法律知识并服务于实践是该门课程的教学重点。基于现阶段高校行管专业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现状,教师在教学中应该改变纯理论的教学方式来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帮助他们真正提高学习效果。
(一)注重培养学生的行政法治信仰
法治信仰并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在法治环境与法制教育的共同作用下形成。其中法制教育需要专业教师不仅对于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导,还要求学生树立法律信仰、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治是人类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青年大学生是社会主义先进理念的倡导者,法律只有被他们从内心真诚信仰才会自觉遵守,才能带动全社会为依法治国形成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行政法调整的是公共利益,具有公法性质,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对于行管本科生来说,行政法属于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从专业性质来看,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一般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从事行政管理或者公共管理等工作,所以说行政法律知识和相关技能都是他们在工作领域必然所需的。教师应该以行政管理专业学生的特点为出发点,使学生了解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认识这门课程的整体结构框架以及所蕴含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法治信仰,促使行政法治成为一种行为习惯、一种职业理念。
(二)按照专业需求合理取舍教学内容
如前所述,行政管理专业不是培养像法官、律师这一类法律专业工作者,需要对行政法律条文逐一阐释并且注重诉讼技巧的指导。行管专业以培养行政管理人才为目的,既然体现在行政法学方面需要培养学生的法治信仰,那么教师有必要对行政法的精髓和实质——公共行政的法治化目标与过程进行深入剖析[1]。而对于纯理论性的知识可以适当减少,例如有关于行政的法学内涵、不同国家的行政法渊源、行政法学的内涵、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以及发展历史、行政诉讼法学等篇幅;同时,要强化指导学生对行政程序的理解,很多学生容易将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程序相混淆。与民、刑律法不同,行政法是一门实践性控制和调整公权力的法,且具有法律规范与法律程序交织融合的特点,程序合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因此行政程序在行政法实施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另外,对于涉及到行政管理工作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具体行政行为,教师可以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利用对校内法学实训基地或是校外实训安排,积极创造机会安排学生参与行政案件的庭审,与法学专业合作邀请专家来校讲座,鼓励学生通过互联网发现和收集相关热点案例,关注立法动态,到工商、公安、税务、海关等行政机关的办事大厅进行社会实践,通过丰富实践内容以及设计教学环节,可以让学生建立对行政法的真实感受,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参与度。
(三)灵活使用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方法
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将信息化技术应用于教育教学也是教育部对今后教育改革发展方向的指向。在此方向的指导下,作为高等教育一线工作者,应该紧跟教育发展趋势、转变传统教学观念、把握学生所需所求,敢于尝试新型多样化教学方式,将相关教材著作、各类数字学习资源(视频、音频)、各类学习工具(互联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各式学习方式(微助教、智慧树、雨课堂、UMU等)有机结合成教育融媒体。一切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不仅仅是知识传授的指引者,更是学生学习的陪伴者。行政法学是一门不仅梳理我国重要行政理论制度又要结合现实案例展开对行政法学相关前沿问题进行探讨的课程。该课程的教学实践目的在于使学生通过学习增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与能力,塑造学生的人文精神和法治理念,实现行政法学专业理论与行政实践实务的紧密结合。教师如果能在教授该课程时利用信息手段探索合适的教学工具,将讲授与辅助教学手段相结合,使行政法学课程兼具实用性、趣味性,则更能提升行管专业学生学习行政法的学习效率。
四、总结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组成部分,不断提高公共管理人才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步骤和实施举措。加强高校行政管理本科生的法学教育可以为国家和公共管理机构输送具有法治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行政法作为应用性法学课程,对于行政管理专业的学生除了理论讲解和引导,还应当紧密结合实际、面向现实,注意法学知识与行管专业的需求相结合[2]。在此过程中,充分开展实践教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充分理解理论,使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更具有现实意义和针对性。
参考文献
[1]苏祖秦,张荆红,汤竟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中的行政法教学[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107-111.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理论
从现有文献状况来看,目前国内有关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理论探讨大致沿三个视角展开,即人才培养的学科教育视角、能力培养视角和人才出口视角。这三大视角又可具体细化为联合培养模式、“2.5+1.5”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多维发展型模式、就业主导模式、分层次定位培养模式和三位一体模式等六类模式,其基本关系如图1所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学科教育视角就是指从学科划分的角度出发,探讨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培养方式,其主要模式包括联合培养模式和2.5+1.5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两种。根据199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98)],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属于管理门类下公共管理学科下的二级学科。“所谓联合培养方式,指的是在校内,在学科大门类中,打通二级学科的壁垒,广泛探索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交叉培养人才的路子,在有条件的学校和专业中,试行本科与第二学士学位,本科与硕士的连续培养;在校际,是指不同类型,不同科类的学校通过合作办学,充分利用各自的学科资源和教学条件,共同培养集相关的不同学科专业知识为一体的公共事业管理人才[2]。”其本质在于在同一学科内部跨学科交叉培养。2.5+1.5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则更加注重在不同学科门类之间人才的交叉型培养,即“从在校工程类专业的三年级学生中公开选拔招收学习成绩优秀、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突出、具有一定领导潜力的学生作为培养对象,用三个学期的时间系统进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理论与知识的教学,旨在培养具有工程背景的既懂公共管理科学、又懂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3]”。人才培养的学科教育视角可以从宏观上把握人才的学科结构和知识类型结构,但不足的是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身的课程应当如何设置,如何既保持其专业性,又体现其交叉性,它并没有提供一个具体的指导和方法。与学科教育视角不同,能力培养视角则更加侧重于被教育者本身的素质结构。官爱兰提出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应当使其具备“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三种能力[4]。对此,张海燕也持大致相同的观点[5].与此不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出口”视角,则显得更加现实。他们从学生就业率的角度出发,认为教育应该以“就业为导向”,将学生按照就业分为“考公务员”、“考研”和“进企业”三类,并据此来考虑培养计划的制定[6]。当然,就业是人才培养中及其重要的一环,没有就业率的教育很难说是成功的教育。但从教育本身的任务来讲,它不仅仅需要关注学生的职业技能,同时它还必须关注学生作为“人”的自身提高,关注学生的思想道德和长远发展。对就业过分强调,极容易导致功利化,从而忽视教育和学科本身的理念和功能,同时也往往会引起社会对人才培养本身的怀疑。如“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项公务员考试的笔试科目”就曾引起社会的反对和批判。人才培养的“三大视角六类模式”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目前学界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在认识方面的混乱。不仅如此,混乱也同时出现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实践方面,目前高校很难就公共事业管理的核心课程达成一致。有鉴于此,本文提出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培养的“工程化模式”,试图系统的综合各学派的观点,以期对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改进有所裨益。
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工程化”模型
(一)“工程化”的基本涵义
所谓工程,其通常含义有三种:一是将自然科学的原理应用到工农业生产部门中去而形成的各学科的总称;二是指运用多学科的理论和多种技术手段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三是指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原理对一定的具体产品、工艺实施和项目进行研究设计评价施工直到完成验收为止的一个周期性过程。工程的本质在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多学科的综合应用、实践和创新”。工程化则指应用性的技术在某一实践活动中占主导地位的过程[7]。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培养模式中应用“工程化”模式,就是在系统思考“工程”本质的基础上,应用自然科学理论,尤其是系统科学理论方法,研究和制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人才培养工作的实践。
(二)“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的主要特征
1.目标设置的多元性“从理性系统的视角看,组织行为是由有意图的、协调的成员所实施的行为[8]”,其组织方式或结构上的排列,是工具性的设计或理性考虑的结果。如果我们将公共事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视为一种理性的系统,为其设置专门化的目标(如就业率),确实可以通过形式化、标准化和规则化的设计来达到效率最大化的结果。然而,人才的培养工作毕竟不是一个机械化的过程,教育的影响也绝不仅限于学生毕业这一短暂时间。在教育工作中任何单一化、专门化的行为都可能给人才培养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我们更应该将教育系统视为一个开放性的自然系统。在一个开放系统中,我们将系统视为一个有机体,既强调系统内部各要素的自我调节同时也强调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交换。具体说来,就是在公共事业管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要保证其作为一门学科所必须具备的专门性和独特性,另一方面还必须要从“人”的角度出发,强调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同时还必须关注社会需求,使学生能掌握立足社会的一技之长。作为工程化模型培养目标“学科导向”、“能力导向”和“出口导向”三者缺一不可。从学科导向的角度出发,我们关注的是通过多学科交叉培养在保证专业性同时提高学生学科背景复合型。在能力导向角度,我们关注的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人”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使教育更加人性化,而从“出口角度”出发,我们关注的则是社会需求,是对环境变化的一种积极的正向反馈。
2.课程设置的系统性培养目标最终要通过课程体系来实现,目标的多元化必然要求课程体系的系统化。在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中,与多元化的培养目标相对应,课程体系的设置需要注意几方面的均衡:一是学生自主学习时间与课堂学习时间之间的均衡,具体表现为学生毕业总学分和学时要求适宜度。这既与学生学习能力培养有关,也关系到学生终身学习习惯的养成。表1给出了部分高校有关毕业总学分的规定:二是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的均衡。知行合一、理论联系实际是大学教育的重要要求之一。对于公共事业管理而言,由于其专业性质的“公共性”、“学科发展”以及“师资力量”等诸方面的原因,“专业实践并没有随着学科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相反专业实践由于落后于该专业的发展[9]”。因此,在培养计划制定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灵活安排实践环节,强化实践方面的课程体系建设。鉴于目前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普遍面临的经费、师资以及实习单位联系等方面的困难,在实际制定培养计划的过程中可以考虑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多种实践形式(表2)三是能力导向性的均衡。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必须以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必须“坚持以能力为重,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大学教育更应该如此。对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而言,其能力素质培养包括基本素质培养、专业知识的培养、专业技能的培养等几个方面。在工程化培养方案的制定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合理调整必修、选修等各类课程结构,突出强调技能型、应用型和创新的课程设置,保证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均衡性。
3.培养方案的可行性与动态发展性一个现实的培养方案首先必须是可行的,同时对于工程化的培养方案来讲,它又必须是动态发展的。热力学第二定律(熵定律)告诉我们,“能量只能不可逆转的沿一个方向转化,即从对人类来说是可利用的到不可利用的,从有效的到无效的状态转化[10]”,对于一个孤立系统而言,外界环境与系统的熵交换将变得极为微弱,负熵流就不足以抵消系统本身的熵产生,因而使系统的总熵有所增加,这样系统的宏观状态只能越来越无序,或是从组织走向无组织。而对于“一个开放系统(力学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乃至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系统)可以通过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能量、信息,在外界达到一定阙值时,通过涨落,系统便可能发生突变,即非平衡相变,这时系统就由原来无序的状态转变成为一种在时间、空间或功能上有序的新的状态[11]”。工程化、系统化的培养方案必须充分利用这一基本原理,不断的与公共是管理管理发展的环境进行各种信息和能量的交换,保证其系统内部的有序性和可用性。
三“工程化”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1.系统分析市场需求和学生特点,做好环境扫描从专业定位的角度讲,公共事业管理是面向非政府公共机构提供高级专门人才的一门学科。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我国公共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事业部门面临机构改革,人才需求极为有限;另一方面,这些部门大多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进入该领域往往受各种社会关系的影响。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毕业学生的就业是一个多方面的综合因素作用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制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时,有必要结合学生的就业特点系统的分析社会对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有所针对性地安排课程和教学。另外,学校教育不仅仅是以就业为目标的,促进人的全面成长和发展也是大学教育必备的功能之一。在注意市场需求和学生就业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大学生的成长发育特点,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为此,专门针对学生成长和需求的调研在制定系统化、工程化的培养方案的过程中也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