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3 17:23: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传统文化与法治,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儒家文化;法治理念教育;教学方式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089(2012)12-0067-02
关于运用儒家文化对大学生法治理念培养的意义,国内早有学者进行过探讨,但如何在新形势下创造性地利用儒家传统文化进行大学生法治教育,提升法律素质,是教育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有必要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这一课题进行简要的分析:
1转变教育理念,做到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并重
高校在办学与教学过程中,要做到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并重,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相互融合。大学生法治理念的培养不仅需要德育教育,还需要与高校法治教育以及其他学科教育相配合。否则,对学生的法治理念教育就难以有收获。高校在加强传统文化道德教育的同时加强法治教育。因此,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教育应该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高校教学计划,运用文化教育的手段推进法治教育,使法治教育与德育并重。
在当前的大学教育体系中,学生接触法律知识,学习法理念的主要途径还是通过学校设立的法律课程,但是其单纯作为一门公共课程,很难单独达到法治理念教育的目标,所以必须加强教育内容的课程体系建设,建立起既包含法律知识、法治理念教育,又通过文化道德学习来互相补充的一个完善的课程体系,力争做到在及时把现行法律、当代法治理念传授给学生的过程中,及时与所学习的传统文化知识相融合。
2合理进行课程设置,完善教学教材编排
在当前很多高校当中,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呈现出完全割裂开来的趋势。高校一般都为低年级学生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但在实际授课过程当中,大多数教育工作者尚未认识到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与法律以及法治教育之间的联系性和相辅相成性,在传授传统文化时只注重文化知识的传播,在传授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时只注重法律方面知识的讲解,没有认识到其中的共通性。并且,现行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只是机械地将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修养相结合,这种结合的方式在实践过程争议较大,部分教师认为法治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被淡化了,同时对传统文化的传授也不到位,结果只会让学生一知半解。
运用儒家文化对大学生进行法治理念教育,一方面要突破当前大学课程设置的局限性,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地通过系统学习、了解和研究的方式进行有意识的渗透,以突出其目的性和倾向性,增强其积极影响的效应。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课时较短,并且将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机械地压缩在一个科目内,不仅使学生学习知识的时间大幅减少,并且没有将文化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共通性进行研究分析,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矛盾。因此,建议在课程设置上应当同时开设道德文化与法律教育两门或者更多课程来进行学习,并且设置专门的章节和课时对二者的联系性进行讲解。
就学习儒家思想文化而言,其进入高校课程的关键是克服我国高校现有的学科专业限制。把儒家文化作为通识课,面向所有学生开设,提高大学生对儒家文化的理解,并且在文化传输的过程中,力争做到全面、系统,既要传授儒家道德文化,又要重视儒家文化当中关于法治的理念的学习。教材编写要注意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真正选择儒家文化的精髓,古为今用。在教学中要把握好思想品德教育与法治理念教育的界线,教学要适合大学生的特点,做到在学习思想道德文化的同时,传授儒家关于法的认识,寓思想教育于文化传授中,更要注重以古寓今,密切联系当前社会现实,做到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教材要有针对性,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使用的教材要有所不同。这样可以培养学生从学科专业入手研究儒家文化,从儒家文化角度研究学科专业,真正发挥儒家优秀文化的教育功能。
3培育良好文化氛围,加强校园法治建设
校园是一个提供多元文化意识的传播平台,对大学生的思想、意志以及健全人格形成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和教育性。校园文化作为一种环境教育力量,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巨大的影响。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展示优秀儒家文化的途径和方法应体现多样性、开放性、时代性和民族性。而校园文化是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全体人员所创造的,浓郁丰厚的校园文化所渗透弥漫的精神氛围需要高校师生员工的整体努力。作为将儒家文化融入到对大学生进行法治理念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教育工作者应通过多方面努力将儒家文化糅合于校园文化建设中,注重营造浓厚的传统优秀文化的学习氛围,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以良好的文化氛围为基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环境。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首先要强化法治文化与儒家文化理念的融合,把法治文化建设与儒家文化当中的传统精神、理念等全面融合、有机结合,在浓厚的熏陶中使广大学生建立对法治的信仰,营造尊重法律权威的法治氛围。其次是强化法治文化的传播推广,积极推进学校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载体,建设传播法治文化的主阵地。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广播站、校园网络、校园宣传栏、校报的宣传功能,扩大法制刊物、节目的覆盖面。第三是与传统儒家文化与法治文化联系性的理论研究,切实发挥学生自主研究团体、研究会以及各类学会的作用,通过举办有关儒家文化的学术讲座、书评会、辩论会,开设儒家文化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名著欣赏等活动可以引导学生接触儒家经典,逐渐加深对儒家文化的理解,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传统文化理念研究,探讨法治学校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规律,并在法治实践中加深对儒家文化理论的理解,更好地指导学校的法治实践。第四是强化儒家思想与法治理念的媒体宣传工作,选择学生关注、影响力大、富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的事件,设计和推出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文艺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使学生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
4丰富社会活动,在实践中深化传统文化和法律理念
运用儒家文化对大学生进行法治理念教育,除了加强理论与知识的研究学习外,更要注重社会实践活动,将所学习到的传统文化与法治理念在社会中得到运用,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设立学生实践基地,组织义工活动、志愿者活动、参观、社会调查等,用儒家文化精神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体会儒家文化的内涵,使学生做到知行合一,促进知行转化。同时,通过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熏陶让法治理念教育贴近大学生的生活,满足大学生的内在需要。
在文化与法律知识教育同时推进的过程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阐述基本理论的同时,又要结合社会热点、典型案例进行综合分析,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律教育以充实、延伸和深化课堂教学内容。应当从传统教学模式———被动的填鸭式到实践性教学模式,以主动学习为基础。学校要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生活,了解传统儒家文化在现实中的影响,法治观念在社会生活中
的运用,并结合自己及身边发生的法律实事进行思考,形成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让大学生把在课堂中学习到的知识充分地加以应用。使学生能在自觉参与、身临其境中得到教育和启迪,同时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对社会现象给予关注的热情和兴趣,增强高校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效性。这些实践活动将加深大学生对法的作用和意义的认识,对大学生法治理念的深化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不仅可以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同时可以丰富他们的人文知识,提高人文素质,陶冶情操,提升道德品位,使儒家文化精髓产生润物细无声的思想道德教育作用。
当然,通过儒家文化学习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理念的学习不能仅靠学校单方面的努力,它需要社会、家庭、学校的共同努力,如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培养他们健康的心理素质、加强校园内部管理、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充分发挥教育机构和司法机关的职能等。建立和规范利益协调、矛盾处理、权利救济等机制,针对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回应学生的新期待,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实施工程,让广大学生真正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简言之,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创造一个有利于大学生发展的环境,大学生才能通过学习取得自身道德意识与法治理念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梁启超,儒家哲学 [M],湖南:岳麓书社,2010
[2]许建良,先秦儒家道德论[M],江苏: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多角透视
法律文化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律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组织、机构的总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几千年来法律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统称,是指从上古起至清末止,广泛流传于中华大地的具有高度稳定性和持续性的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征主要有:
第一,“德主刑辅”的法律文化,“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儒家学说占据了重要地位。“自从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法律思想是在‘德主刑辅’、‘明刑弼教’和‘出礼人刑’等原则下实行儒法合流的。”法律思想推崇“仁政”,“礼”被视为治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统治方法,主张“出礼人刑”,在“礼、法、德、刑”的关系上即是“德主刑辅”,强调道德教化为主,法律强制为辅,主张“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
第二,无讼的价值观,节约成本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
“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造就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追求秩序的和谐,而“讼”是矛盾的集中体现,无讼才能和谐,所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价值取向上素来是“无讼的价值观”,以诉讼为耻,“无讼为德”,无讼成为一种最佳的社会秩序状态,在这种价值观的主导下必然使矛盾的调解止于内部或私了,这就大大节约了因形成诉讼而需支付的诉讼费、费、调查取证和差旅等开支,大大节约了社会成本。
第三,“重义轻利”的义利观,“见利思义”价值取向
儒家思想的“重义轻利”的主张一直对封建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中国古代思想家强调在“义”与“利”发生矛盾之时,应当“义以为上”,“先义后利”,“见利思义”,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中国是一个农业社会,经济落后,统治者的重农抑商的政策使商人阶层萎缩,“追利”的思想受到限制和打击,这种对“利”的态度和儒家的“德主刑辅”的思想相联就形成了“重义轻利”的义利观。
第四,集体本位的责任意识,整体、系统的法律价值观
在中国传统道德的发展演化中,公私之辩始终是一条主线,《诗经》中的“夙夜在公”,《尚书》中的“以公灭私,民其允怀”,西汉贾谊的《治安策》中的“国而忘家,公而忘私”等都强调以国家、整体利益为重,强调一种对集体的责任意识。
在思维方式上,强调整体性、和谐性、统一性,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显著特征。从先秦诸子的天人之辩,到汉武董仲舒“天人合而为一”的命题的提出,再到宋明理学家的“万物一体”论的形成,整体观鲜明地贯穿于中国古代思想史的全过程。中国古代史以家庭和家族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和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个人是家族的缩影,国家是家族的放大。法律的功能首先在于确立和维护宗法等级制度,在确认社会总体利益的前提下来规定个人的权利义务,传统法律文化具有鲜明的集体本位主义的特色,就连清末的变法图存,引进西方民主和的过程中。都没有离开过集体本位,换句话说,清末变法图存,引进西方民主和是为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复兴和繁荣,而不是为了实现个人的人权和自由,也正是在根本出发点上的差异导致中国的知识分子对西方的和民主的误读。
当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还有其他特征,如工具主义的法律理念,“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等级思想等,因为它们更多的是体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相冲突的一面,在此就不过多赘述。
(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法治的相容性
法治即是法的统治。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指西方各国的现代化进程中形成的一整套系统的法治理论及其相应的制度安排。理性、正义、权利,正是西方法治传统的精髓。现代法治理念的思想渊源,一般都追溯到古希腊的伟大思想家。在西方,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法治已从思想家的思想转变为一种切实的国家形态,最终形成了一套系统的法治理论及其相应的制度安排。
现代法治主要体现为以下三项基本原则:法律至上的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人权与自由原则。
乍一看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似乎并不具有兼容的特性,甚至在某些价值取向和法律理念上是彼此迥异且水火不容的。然而,要想判断两事物的相容与否,并不是找出他们的相似之处,我们讨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的相容性,是为了找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现代法治有用的法治资源,并不是从表面上找其相似性这么简单。事实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法治的相容不仅是可能的,在构建现代法治国家的过程中也是必要的。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相容首先源于文化本身在历史进程中的贯通性和连续性。历史和传统是无法割裂的,传统注定要对现实产生影响,任何一个社会都不能完全摆脱与过去传统的联系。法律文化作为人类历史的积累和沉淀,必然有其自身的延续性与承继性。中国法治建设若离开对传统法律文化价值的发掘与弘扬,则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自由、理性、法治与民主不能经打倒传统而获得,只能在传统的基础上由创造的转化而逐渐获得”。作为一个历史的连联过程,传统法律文化并未因其是历史的东西而丧失其自身的价值,它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以某种新的形式获得延续,进而在现代法治文化系统中发挥新的作用。
同时,一个国家或民族在其社会的发展与变革中都面临着如何使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实现科学合理承接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法文化都深深地植根于一定的文化土壤之中。都是在各自具体的民族环境和地域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延续千百年的民族文化在法律这种文化现象上的反映和折射;而这种文化一旦形成并经过长期发展就会根深蒂固地积淀于人们的文化心理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指导或制约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及生产实践。那种主张所有传统的法律文化,在废墟上建立现代法治的想法不仅是幼稚的,也是行不通的,传统法律文化必然要与所准备构建的现代中国法治具有相容性,否则,即是构建了现代法治也会遭到传统法律文化心理的排拒而无法实现,因此,现代法治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相容性的研究抑或从传统法律文化中寻找其与现代法治理念相容的东西并加以改造,找出其现代价值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统法律文化中所蕴含的现代价值内容:
第一,“德主刑辅”,道德渗透于法律的现代借鉴价值
“德主刑辅”是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的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最基本的法律思想,固然,现代法治主张“法律至上”、“法不容情”,法律不能过多的包含道德因素,但是我们也必须牢记,法治是良法的统治,丧失道德性支持的法律绝对不是良法,离开了道德评判的法律即使实现了统治也不是法治。传统法律文化对礼法的道德评判的关注,对现代立法具有借鉴意义。任何法律的制定及其最终实施,都离不开社会环境中的道德观念,离不开民众的心理的认同。我们看到,当前有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由于充分考虑了民众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观念,实施时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德礼入法的传统是值得借鉴的,法律应密切关注与各个历史时期相伴随的道德意识与道德观念,司法也应越来越多地体现人情与人性。一方面,立法者在创制法律的时候,必须以道德的基本原则与基本精神为指导,充分考虑人们的道德观念,在一定条件下,立法者甚至可以把某些重要的道德规范纳入法律规范,使其直接上升为法律,成为法律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人们的道德观念也会不断发生变化,立法者应注意对已经制定的法律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以顺应道德发展的要求。
第二,“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的现代价值
“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将法律建立在民族的伦理道德之上,通过礼法互动来保证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要实现我国建立现代法治国家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借鉴“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以礼行法,减少推行法的阻力,以礼明法,增强道德的约束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现代西方社会中法律与道德的紧张对立所造成的法律的僵化及普遍的道德冷漠。
第三,重义轻利的义利观的现代价值
在义利观方面,中国传统道德虽然主张“重义轻利”。但并没有把义和利完全对立起来,只不过在两者关系上偏重于义,即强调“见利思义”。这种思想对我们今天建立市场经济新秩序同时具有积极的意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取利有义”,“见利恩义”,这是包括市场经济在内的任何社会形态应具有的最起码的道德准则。
诚信,是中国古代一向倡导的一个道德原则。“诚者,开心见诚,无所隐伏也”,“信者,诚实不欺,信而有征也。”孟子曰“思诚者,人之道也。”可见,诚信既是为人之道,也是一切道德行为的基础。目前,我国“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着“帝王条款”的作用,与这种义利观也不谋而合了,我们在经济活动中应大力倡扬“诚信”的道德精神以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良好的道德氛围中得以健康发展。
第四,整体、系统的法律价值观的现代借鉴意义
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素来都强调整体性、和谐性、统一性,蕴含其中的“以整体的观点发挥法在治国和维持社会秩序中的作用”的理念,对于推进我国的法治进程仍具有借鉴意义。其一,法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由法治原则、法治制度、法治组织、法治观念、法治过程共同构成的整体,是一个由合乎法治要求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共同构成的整体。只有单项发展,没有全面推进,是不能建成现代法治的。其二,在司法实践中,要全面、系统地实现法的多重功能,应注意防止单纯的惩罚主义,既重视依法审判,也要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劝人悔过自新,导人向善,既要实现法的惩罚功能,又要实现法的教育、指引、预测以及评价功能。其三,就法治的驱动模式而言,中国法治化应当走政府推进型与社会推进型相结合的道路,既需要国家和政府自觉地担负起正确引导法治方向的时代责任,也需要社会民众广泛参与,使依法治国拥有牢固的群众基础,进而保证法治旺盛的生命力和无穷的动力来源。
第五,成文法、判例法共存,制定法与民间法并立的“混合模式”的现代价值
首先,社会实践是文化创新的源泉和动力,立足于社会实践,是文化创新的根本途径。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么这个国家和民族就无法前进;歌哭与共的凝聚力来自于共同的价值信仰。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幸福安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是,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目标,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立足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际上回答了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实践问题。
其次,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文化创新既是一个“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过程,又是一个“推陈出新、革故鼎新”发展先进文化的过程。文化创新既要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又要体现时代精神。
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国古代历来讲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某种角度看,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是个人层面的要求,齐家是社会层面的要求,治国平天下是国家层面的要求。中华文化历来重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这三个层面都有很多深刻的经典论述,蕴含着丰富恒久的思想。如“民惟邦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心苟至公,人将大同”,“仁者爱人”、“扶贫济困”、“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座瑰丽的宝库,虽然斗转星移、沧海桑田,但像这样的思想和理念,都有其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国家、社会、公民的三个层次的价值目标融为一体,从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有着旺盛的生命力。
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路径,实际上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提出了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八字要求: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这实际上与传统文化强调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是一脉相承的,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层结构。
核心价值观与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本质是有机统一的。国家目标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目标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个人目标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价值体现。我们在改革创新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改革创新的目标在于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于国家价值目标的实现。因此时代精神是实现国家价值、传递社会价值和塑造个体价值的重要载体,也是激发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统一、稳定的根本途径。
第三,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不同民族的文化之间的交流、借鉴与融合,既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文化创新必然要经历的过程。实现文化创新需要博采众长,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虚心借鉴了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
核心价值观凝结着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在全球化发展的浪潮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放在国际视野中加以定位,这样才能更清楚认识到核心价值观与世界文明的辩证关系。在核心价值观24字元素中,包含了近代以来世界各国共创共享的文明成果,如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民族的,往往也是世界的。从古埃及文明、古印度文明、古希伯来文明和古希腊文明中,我们不难剖析出公正、诚信、友善等普遍历史意义的基本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对全人类文明共享的价值元素的继承和提升。
吸收世界文明有益成果,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一方面需要学习和引进,另一方面始终要立足本土国情、立足民族传统的“根”。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国际地位和影响显著提升,在世界事务中越来越发挥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发展道路的精神支撑,是兴国之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世界性社会思潮,实际上是在以一种新的方式持续丰富其内涵。
最后,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培育坚守中庸之道,正确处理了当代文化与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核心价值观有其固有的根本,那就是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我们理应反对,向优秀的传统经典表达深深的敬意,抛弃传统,就等于丢掉了根本,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历史一再表明,文化虚无主义只会使一个民族走向衰弱和瓦解;同时我们也反对守旧主义,与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制度融为一体。我们生而为中国人,最根本的是要有中国人的独特精神,坚决反对民族虚无主义;同时我们也反对封闭主义,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尊重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吸收世界文明的有益成果。
关键字:传统文化;基石;积极;负面
一、引言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最为主要的文化,同时也是我们先辈们经过长期的生活经历积累下来的历史遗产。其不仅仅记录下了中华民族文明以及文化演化的历史,同时世代相传下来的还有思维方式、道德观念、行为规范、风俗习惯,其有良好的遗传性,一直影响着中国人行为方式和思维观念,为当前中国的各类文化提供了大量的历史基础和客观依据,其对于中国社会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二、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社会的积极影响
2.1增强民族自信心
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而存在,它同时也代表着中华民族的尊严,是中华民族的形象与精神标志。因此,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尤其是青年一代应当树立起尊重传统文化的理念,不仅要学习传统文化知识,还要懂得中华传统的民俗与习惯,对民族的历史及现实有所了解,对民族的精神利益与精神实质有所了解。只有有效而科学的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才能够更好推动民族发展。
2.2构建良好民族心理
通常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与社会理想以及王朝政治有着紧密的联系,任何一部老书、一部文学经典都能够将历史与现实紧密联系在一起,启示人们的生活、验证人们的为人处世经验、抚慰心灵、开拓眼界、提升品位,对良好民族心理构造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2.3提升国家综合实力
构成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软实力的核心因素就是文化,它是民族凝聚力及创造力的关键,一个国家的复兴离不开文化的支撑,而中华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基础与血脉,在漫长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形成符合时代特点的中华文化,并成为了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基础与首要资源。通过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中华传统文化能够与时代、国家以及人民生活相联系、相适应,实现了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换,是当前提升综合国力不可缺少的重要精神资源。
2.4建设现代文明社会
中国古代儒家文化形成了一整套的准则,影响了世世代代中华儿女的生活与行为,其在人格追求上也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儒家修身理论在思想与教育上有着突出的地位。一系列的儒家思想与精神激励了无数政治家、思想家以及科学家的奋勇前进,正因为如此才有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前进。时至今日,它的现实意义依然不可忽视,需要我们对我国传统文化进行充分挖掘,使当代德育理论得到丰富,在不断推陈出新的基础上使国家持续昌盛,为现代文明社会建设提供好支撑的基本条件。
三、中国传统文化对现代社会的消极影响
3.1“尊官贵长”传统的负面影响
我国由于长期受到封建的影响,使得相应的封建专制思想对于人民个性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压抑与束缚。同时,家长制带来的尊官贵长观念严重阻碍了人们向民主生活迈进的步伐,是封建专制主义权威传统的重要表现。只要有人当了官或做了长,那么不管其政绩怎样都会受到尊重,时至今日,一些地方及单位,个别的乡村干部仍然存在这样的思想观念,严重影响干部群众关系以及党与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对传统文化进行法治化与民主化的改造。
3.2人治传统的负面影响
人治传统是我国自古以来就存在的,该观念认为政治好坏完全在于为政之人的品格与道德,所以当时大多把希望寄托于人而非制度之上,并一直延续到近现代。在当今生活中,这种价值观念仍然存在,诸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等现象都是其的具体反映,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这种传统价值观念才能将法制制度从根本上实施起来。
3.3重农抑商的负面影响
重农抑商政策在漫长的农业社会演进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影响也十分深远,但今天我们是以工业文明为特征的商品经济,求利和竞争方是社会发展的源动力,与传统重农抑商价值观念相对立,因此,该观念的深远影响严重阻碍了当前商品经济和现代化发展的脚步。
3.4因循守旧传统的负面影响
几千年封闭的小农经济形成了一种因遁守旧、不思进取的习惯,这与当前不断创造与革新的时代精神相对立,与当前创立创新型国家的形式与要求相冲突。所以,应当批判的接受传统文化,扬弃局限、合理改造,实现民族文化的新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文化建设可持续文化动力第三种力量运行机制
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丰富内涵,其中农村文化建设正日渐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动力。目前,我国农村建设与新农村的要求差距较大,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冲突和矛盾已成为社会转型过程中最显著的矛盾之一。解决这一矛盾,需要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长效机制的建立,社会第三种力量激发政府与市场的合力,进行农村文化创新。第三部门从文化冲突中寻求创新动力,实行文化宽容,进行文化整合,以求在实践中贡献文化的价值。既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优秀文化,又吸纳西方先进文化,加强城乡之间、国内外之间的交流、融合与创新,从而促进我国农村先进文化的形成。
一、文化冲突与外发:第三种力量解构农村文化的文化动力
泰勒认为,文化是各种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惯以及其他人类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种种能力、习性在内的一种复合整体。文化作为综合概念,是社会传统的沉积,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基础,主要有内含于社会生活之中的隐性文化和外化于社会之中的显性文化,文化通过各种方式对社会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文化力”概念最早见诸于日本,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已在日本得到验证。农村文化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以农民行为为基础逐渐形成的文化,具有明显的封闭性、边缘性和落后性,因此我国农村文化动力具有区别于城市的自身特点。社会是矛盾的统一体,不断向前发展和进步,不断从一个问题走向另一个问题,从一个矛盾走向另一个矛盾,在这冲突和矛盾中产生社会进步的力量,从而促进社会发展。我国广大农村积淀了深厚的传统文化,古典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农业社会,社会形态代代相传,历久不变,这种“闭固性的风格”在社会高速发展中产生了传统与现代文化的矛盾冲突。因此,我们需以内涵和外延的综合视角,解构农村文化动力,从文化冲突中寻求发展之道。
文化是复合性、综合性的概念,文化动力是一个系统性的有机整体,因此在解构文化动力之前,我们有必要对文化动力的内涵予以明确,特别要对可持续文化动力加以理解。可持续文化动力是一个可循环的有机整体,除内含文化动力的基本内涵外,还包括文化内在张力、文化承载力、文化发展力。首先,内在张力和承载力是文化发展的内涵基础。文化的内在张力和承载力属于两个不同层级,内在张力在文化发展起基础作用,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积极的体现文化的宽容度和吸纳能力。承载力则是静态的概念,具有相对确定性和被动性。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具有去粗取精、自我发展的优秀传统,是一个能够保持和发扬自身特色而广泛吸收、融容其他民族文化的开放系统,具有宽阔的胸襟,能充分吸纳先进文化并不断促进社会的发展。同时,我们应明确文化张力和承载力需要依赖于一定外部环境,但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以及落后的经济条件,从某种程度上抑制了传统文化张力的发挥,从而产生了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的矛盾冲突与短裂。其次是文化动力。文化,产生于社会生活,同时也反哺予社会生活。从深层次考究,文化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生存方式、社会发展进路、社会规则的制定等。文化动力有推动社会发展的正动力和抑制社会发展的负动力之分。我们应发扬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使正动力外发成新农村建设的助推器,使文化负动力转化为协调力,从而成为现代社会发展的间接动力,使之成为有机的整体。同时从文化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究,应在此基础上形成可持续文化动力。现代化的发展,基本上是中国传统的新陈代谢,是中国传统的合理的保持下的更新,是体现了传统文化动力的可持续发展。从文化角度考虑,中国现代化决不能建立在虚无之上,而必须建立在一个对传统继承和发展之上,现代与传统之间没有一个楚河汉界,传统与现代实是一“连续体”,因此我们不应、也不能完全铲除传统。最后是文化发展力。从文化动力到文化发展力,既需要文化动力的内在优化,又需要外部环境的推动。我国正努力进行先进文化建设,以先进文化为引导力,促进社会发展,就体现了文化发展力。可持续文化动力的四个层级,是一个不断循环发展的有机整体,文化承载力和文化张力明确了文化的融容度和吸纳能力,从而加速文化正动力的形成,促进文化发展力的生成。而文化发展力又能拓展文化的承载力,外发文化的内在张力,逐步形成文化可持续动力体系。
随着社会发展,传统文化所影响的农村乡土自生秩序逐渐受到现代社会秩序的冲击,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产生了剧烈的碰撞,主要包括:先进隐性文化与传统隐性文化的冲突;先进隐性文化与传统显性文化的冲突;先进显性文化与传统隐性文化的冲突;先进显性文化与传统显性文化的冲突。如何引导使之成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目前,在现实中我国农村文化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优秀文化遗产流失,封建落后文化复兴,文化交流融合缓慢,农村内部文化组织松散,农民文化自主创新不够等。传统政府力量无法在广大农村设计出文化进步的捷径,政府在提供公共物品服务社会时,往往倾向于“中位选民”的偏好,不可能在质和量方面满足各方面的需求。社会多样性的发展,人类价值观和需求的多样性,传统第一种力量无法单独满足这种多样性需求。市场能力更是无法完成。萨缪尔逊认为,“市场不是理想的,存在着市场失灵”。市场竞争并不能够提供市场机能充分运作的法则,因而造成所谓“契约失效”的问题。目前促进社会发展的传统力量,即第一、二种力量,在农村文化创新中显得动力不足,无法形成强大合力,需要在文化冲突中形成外发力,需要在农村内生出全新动力,并对各力量进行重新组合。社会第三部门以公益性、民间性、志愿性为特征,注重人们之间的互动和参与,发挥人们互和利他性,进一步提升人们的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意识。现实社会实践告诉我们,如果社会主体行为无法发挥最大效益或取得满意绩效时,可以考虑改变其行为方式和组织形式进行战略组合。农村的松散个体农民无法在农村文化创新中发挥最大作用,可以考虑进行组织合作,农村社会第三部门以农民为主体,改变单个农民行为方式,以增强农村的凝聚力和组织性。为了发挥农村文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动力作用,我们需要建设一个以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农民自主创新“一体多元”的中国特色农村先进文化体系。
二、文化宽容与内生:第三种力量创新农村文化的原创性资源
文化创新应具有四个条件:第一是创新的动力。没有动力的文化创新过程是不可想象的;第二是创新的资源。创新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第三是创新的机制。促进各种创新元素有效地运作起来,形成资源整合;第四是创新的价值。创新的价值应当具有可感性,并能给社会发展带来利益。文化冲突并外发创新动力,文化宽容创新农村文化原创性资源,文化宽容为农村文化创新丰富了内涵和价值,促生社会第三种力量,并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反过来,第三种力量又能为文化宽容和外发提供现实条件,从而形成了内生与外发的完美结合。
中国文化是一种以道德精神为本源的人性“本善”文化,故而可以通过教化内在地达致“天人合一”的境界。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论述到“家族生活、集团生活同为最早人群所固有;但后来中国人家族生活偏胜,西方人集团生活偏胜,各走一路,西方之路基督教实开之;中国之路则打从周孔教化来的,宗教问题实中西文化的分水岭”。文化是在人类互动中产生的,而互动会导致人们修正自己的行为,就必然包含着为别人着想的意识,包含着从互动中实现双赢的意识。当前社会是一个冲突不断、日新月益的社会,是一个文化多样性的社会,具有多元不足、整合不够的特点,这种特点在广大农村地区表现尤为突出。进行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的建设应对农村内生资源进行原创性创新,以建立长效的促进机制,包括内涵的丰富、价值理念的升华、作用力量的内生和作用机制的创新。
第一,文化内涵的丰富。人性是一个古老的话题,现代市场建构的基础是对各种市场主体的“经济人”假设。随着社会发展,“经济人”仅仅是经济学研究中的一个假设、一个对人类道德“零值”的预设,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得到验证。现实要求人类逐渐从传统的“经济人”上升为“道德人”“社会人”“公益人”。这种人性升华的过程中具有层次性,“道德人”属于人的基本本性,随着社会化的发展“社会人”成为人的本性假设,而社会发展到一定高度,需要实现一种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公益人”便浮于现实中,并呈现出愈渐壮大之势。同时,人的利他性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人和其他生命物种进化中得到表现,并逐渐形成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即奉献精神,从而在现实生活不断丰富了文化内涵。第二,价值理念的升华。现代市场经济文化价值取向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追求效率和功利的经济价值观;二是认同崇尚自由竞争的行为价值观;三是尊重个人独立和追求多元价值的权利价值观;四是形成普遍认同的公正价值观念,即在个人权益和社会性道德义务要求之间达致某种平衡。这四个方面具有实现层级性,个人权益与社会性道德义务要求达致平衡是社会最高层次,使社会人利他性最大发挥。第三,作用力量的内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多样性需求,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方式是让更多人参与文化与学术的研究和竞争,需要一个文化发展的载体,为文化创新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社会第三部门发展将成为这种需求的全新载体。第三部门以公益性和志愿性为特征,以奉献为活动价值取向,在此氛围下,第三部门的活动促进了社会捐赠、义务劳动等社会志愿活动的展开,促进了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从而实现社会和谐。近代社会以来,人类社会需求的满足主要通过四种途径:法定途径、商业途径、非正式途径、志愿途径,志愿途径主要依靠介于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提供特定服务来实现。志愿途径的积聚满足了人类的时代需求。第三部门可以有效沟通城市与乡村,既可以积聚农村内部的松散资源,又可以创新和拓宽外部捐赠等公益性资金的输入途径。第四,作用机制的创新。马克思指出,当一种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性质和状况时,它会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巨大促进作用,而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性质与状况时,则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作用机制的创新包括多方面:市场机制的完善、第三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的创新、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文化动力与人文生态环境的协调创新等,农村文化创新力量的发挥依赖于相关机制的有效运行。
当然,文化宽容对农村内生资源进行创新,建设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并不是主次不分,而是按照“双百”方针,以主流文化为主导性文化动力与支流文化辅文化动力形成的“一体多元”有机整体,从而形成以农村先进文化为导向的可持续文化动力体系格局。总之,第三部门既是文化宽容的重要载体,又的能够创新农村内生资源,改善外部环境,促进农村文化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文化整合与创新:第三种力量创新农村文化的运行机制
广大农村发展相对落后,农村文化处于相对边缘、落后和封闭的状态,吸纳先进文化的能力不强,多元共存、分化不足、整合不够是当前我国农村文化主要特征。促进农村文化创新,寻求在农村社会中促使个人权益和社会性道德义务要求达致平衡,必须整合各方资源,包括文化动力、环境力和制度力的协调整合问题,从而创新农村文化运行机制,实现农村文化的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一,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建设理念的创新。以和党的领导为原则,以先进文化为引导方向,坚持以民为本的创新理念。我国把作为指导思想,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文化必然是以为指导的文化。从根本上正确揭示了自然、社会和人的思维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论体系,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在农村,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落后、愚昧、盲从思想在他们的头脑中难以彻底消除,必须经过长期的思想教育和农民自身的实践进行文化创新。同时,我们应明确创新的服务宗旨,根本性问题是农村文化建设与发展是为什么人服务的。农村文化创新是为了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在我国实践中,农民是农村文化创新的生力军。因此,我们必须以民为本,以广大农民为出发点和归宿。先进文化需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我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使得人治思想已经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改变目前落后的状况必须以尊重和实现人民的基本权利为前提,实行依法治国,使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从而促进我国先进法文化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建设组织的创新。改革政府文化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以“民办官助公督”为基础,以“国投官办民参”的先进文化为主导的文化建设思路。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包括: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动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等。”这为政府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农民是农村文化创新的主力军,要形成农民自己的特色文化,应创新文化价值观,丰富文化内涵,体现科学性,增强社会认同感。科学性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特征,以科学性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科学文化以成为先进文化的先导。科学文化包括科学知识、科学思想方法和科学精神几个方面,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形成了先进文化的基础框架,科学的创新理念和价值取向代表了先进文化的活跃前沿,科学文化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由于政府行为的有限性和人们需求的逐渐多元化之间产生了对抗式矛盾,政府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多样性需要,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回馈或让渡部分权益给社会,让社会有能力自己承担起社会发展的主体责任,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有序运行。在农村文化创新中,政府作为传统力量应逐步从具体管理中退出,发挥其应有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让农村内部形成创新环境,以城市带动乡村,促进城市和乡村的文化资源整合,从而建构和谐新农村的全新组织载体。
第三,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运行机制的创新。逐步建立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法律为保障是运行机制创新的目标。农村文化通过历史的因袭而不断巩固、完善和发展,成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农村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应寻求经济与文化的结合点,寻求社会与文化的结合点,寻求环境与文化的结合点,寻求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人文历史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更应寻求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创新点。在实践中,我们要努力发掘农村的村落文化,树立农村品牌文化,对外可以扩大影响,对内可以促进凝聚力;我们要坚持和党的领导,大力推进特色文化建设,推动农村先进文化的建设,逐步形成“一体多元”的农村文化新格局。农村文化创新实践还应以法律为保障。首先,农民权利意识的增强。“家”的概念在我国根深蒂固,舍己为家的意识浓厚,个人权利意识淡薄,这也是农民权益屡受侵犯,农民自主创新能力差的原因之一。其次,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建立现代制度,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序的市场运行。最后,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其一,文化资源保护法律的健全。目前我国传统文化资源正不断遗失,而且创新的知识产权也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必须不断完善和创新相关法律制度。其二,第三部门的法律规制。目前,我国对农村各种民间组织立法尚未出台,需要进一步用法律来规范民间组织的发展,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其三,农村文化资金管理法律制度。政府财政对农村文化坚持的支持在逐年加大,但成效不够明显。社会力量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捐助,支持建设农村公众文化事业,加强这些资金的监管,促进效益最大化。
第四,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的相关资源整合创新。文化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是价值的引导和民族的粘合剂,其作用不仅停留于满足人们精神上的愉悦,而是已体现于人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巨大的实践价值。为此,我们要对可持续文化动力的相关资源进行整合创新。首先,文化动力与环境力的整合创新。文化发展与环境密切相关,文化主体的文化创作对环境的影响也日渐加强,同时环境对文化发展也发展着重要作用,因此文化与环境形成了一个开放性的整体,即文化生态环境。文化生态环境,是指相互交往的文化群体借以从事文化创造、文化传播及其他文化活动的背景和条件,是人类主体文化活动得以进行的天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统一体。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环境会对社会发展产生动力,从而形成环境力,做到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环境并举。”其次,文化动力与市场力的整合创新。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按市场规律进行配置,文化资源也应以市场为基础,在市场中体现价值,建设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就必须充分利用市场资源。最后,文化动力与制度力的整合创新。制度是文化发展的重要条件和保障,良好的制度能保证文化动力的有序。社会制度同样会对社会发展产生动力,从而形成制度力,在和谐理念指导下的新农村文化建设,制度力与文化力、环境力能形成有机整体,能促进文化正动力的发展,抑制文化负动力的负影响。
四、文化贡献与和谐:第三种力量实践农村文化的创新价值
文化事业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关系到人类自身的发展,农村文化发展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文化包括显性文化和隐性文化,隐性文化隐含于社会生活之中,并影响和决定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显性社会文化,产生文化动力,因此文化价值是无法估量的。我们不仅要创新隐性文化,提升人们的意识、价值观和道德观,还要使隐性的文化在现实生活实践,创设先进的显性文化。同时,创新农村文化要产生社会价值,具有可感性,并能真正给农村社会发展带来利益。国办2005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公共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规范农村文化市场。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部门,对人们意识、习惯的改变,到人性的升华,社会资源的积聚,人文生态环境的改善,文化制度的完善等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已成为实现农村文化现代化的重要组织形式。笔者认为,第三种力量对建设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的贡献在现实中体现为“五个创新”,即内涵、动力、环境、机制与实践的创新。
第一,创新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的价值实践,丰富农村文化内涵。由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传统等各种因素影响的价值观、社会意识、习惯等不同,文化内含的价值理念也具有多样性。首先是人性的升华。从起初的“自然人”,再到“经济人”“道德人”“社会人”“公益人”,实现了层次上的逐渐递进。其次是社会利他性的发扬。这种人的利他性在社会发展中逐渐形成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即奉献精神,从而使人性价值得以体现。再次是现代法文化的形成发展。随着法治进程的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在法治环境下进行,我国传统文化中不乏“法治”资源,但由于传统文化的发展范式无法生成现代法文化,培育农村现代法文化应是农村文化的重要内涵。最后是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和谐创新。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形成背景和涵盖的内容侧重点不同,但相互之间互补形成良性互动,共同追求真善美的理想境界。第二,创新农村文化的动力组合,促进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的生成发展。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是一个动态的、开放性的有机体,其生成和发展以农民创作为基础,而目前松散农民的单个行为无法形成强大合力,政府与市场又无法满足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建设的需要,第三种力量应运而生,为农民创造提供载体,协调了政府与社会存在的某些对抗关系,激发了政府与市场的内在合力。第三,创新农村人文生态环境,促进文化力与环境力的整合与和谐。文化发展需要在社会中实践价值,良好的环境是文化实践的条件。农村文化建设应注重文化力与环境力的发展,既要注重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又要加强人文环境建设,以保持良好的农村文化生态环境。第三部门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如绿色环保组织在协调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作用、农民合作组织在协调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作用等。第四,创新农村文化促进机制,完善农村文化运行体系。体系包括价值理念、主体、行为方式、制度等要素的有机体。第三种力量从丰富农村文化的价值理念,到创新动力的解构,再到主体创作方式以及相关制度的完善都发挥重要作用。笔者认为,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建设应以农民的主动参与为基础,以农民组织为组织载体,以提高农民的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制度为保障,最终形成可持续的农村文化运行机制。第五,创新实践模式,促进农村文化的健康发展。农村文化可持续发展,需要从三个基本方面着手:首先,培养农村文化人才,加强公共文化建设。人是因素是发展的关键因素。高素质、复合型的文化人才是发展农村文化的关键。目前,农村文化人才匮乏,工作质量低下,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第三部门的发展能促进文化活动的组织性,很好的连接城市与乡村,统筹城乡文化人才开发,促进文化人才交流,“文化下乡”和“乡戏进城”就是很好探索。其次,推动农村文化市场发展,活跃农民文化消费。农村文化产业目前非常薄弱,但随着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农村文化市场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文化消费正逐步在农民生活消费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对文化经营者和服务者进行管理,并对文化产品价格进行差别管理。创新农村文化产品网络,改变农村市场供给不足的现状,以第三部门为纽带,把农民的消费需求反映出来,把各种农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及时送到农民身边。最后,促进农村文化健康发展,维护农村文化安全。文化具有特殊性,不同国家历史文化传统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以及意识形态和公共管理文化也不尽相同,因此文化发展的路径也不一样。文化具有二重属性,它在繁荣文化的同时,也难免会带有逐利性等特点,歪曲先进文化本质的现象,如失之管理有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效应。应坚持以农村先进文化为引导,防止其异化,维护农村文化的安全。
结束语:文化是社会的血液和灵魂,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涵。目前,我国农村文化正处于“文化矛盾凸显期”和“文化发展战略机遇期”,应整合社会力量,走出农村文化的冲突困境,构建农村可持续文化动力,实现农村文化现代化。第三种力量为农村文化的发展进行资源的原创性变革,包括农村社区文化的建设、城乡文化交流的拓展等诸多方面,并与其他各力量形成良性互动,从而在新农村建设中,真正实现文化的价值创造与价值贡献。
参考文献:
[1]金耀基.从传统到现代[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2]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学林出版社1987
[3]李长健.农村文化转型及其化阻机制[J].河北学刊,2005.11
[关键词]齐鲁文化;齐文化;儒家;山东精神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3 ― 0073 ― 02
以儒学为代表的齐鲁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对于当代政治、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构建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以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来审视齐鲁文化的当代价值、功能和作用,有助于使我们对齐鲁文化的认识更具时代性,有利于更好地挖掘和继承齐鲁文化中的积极成分,提升齐鲁文化的影响力,提高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为文化建设提供思想基础和理论支撑,实现“文化强省”的发展战略。
一、齐鲁文化的内涵
齐鲁文化中的“齐鲁”不仅是表示空间的概念,还是一个表示时间的概念。作为空间概念,“齐鲁”指山东地区在春秋战国时代的两个最大诸侯国齐国和鲁国;作为时间概念,齐国和鲁国两个诸侯国在历史上皆存在了800年左右,其后为其他诸侯国所灭。但虽然政权被灭,齐鲁两国的文化体系和思想成果却传承下来,并逐渐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与燕赵文化、秦楚文化等地域文化一样,齐鲁文化在长久的历史发展中表现出丰富的内涵。齐鲁文化的最早形成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自秦汉以来,齐鲁文化逐渐融合到中华传统文化之中,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学界在探讨齐鲁文化的结构时,一般认为齐鲁文化包含了齐文化和鲁文化两个文化圈。齐文化侧重“功利”,较重视耕战、农业发展;鲁文化注重“道德”,较重视伦理规范与道德规则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齐文化与鲁文化两种文化在发展中逐渐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具有丰富历史内涵的齐鲁文化。我们可以把齐鲁文化理解为“以先秦齐、鲁两国文化为内核和主干,以两国文化的渊源发生和延续展现为主要描述对象的文化。”〔1〕在齐鲁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它始终保持了开放性的特点,吸收了其他地域文化的优点,从而使自身具备了良好的调节功能。西汉时期,随着儒学被统治者定为处于独尊地位的意识形态,齐鲁文化也获得了在社会诸种文化和思潮中的主导和支配地位,并成为中国历史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和核心,对整个中国乃至世界的文化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齐鲁文化的当代价值
齐鲁文化表现出自强不息、经世致用、和而不同、崇尚民本、诚信友爱的基本精神,这些基本的政治价值和社会理念曾经有效地促进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有序发展,对当今社会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1.自强不息,重视经济
齐鲁文化中有崇尚气节、自强不息的精神。一个典型的例证是齐文化对经济与社会实际的重视。姜太公、管仲等人都重视人的积极因素,以积极入世的精神推进社会变革与发展,表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重视经济是齐鲁文化的特点之一。尤其在传统农业社会,齐鲁地区的农业较为发达,渔业、盐铁工业、及社会化的水利、交通等都比较发达。以齐文化为例,齐相管仲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提出了盐铁专卖制度,不仅富强了当时的齐国,也极大影响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成为后世盐的专营制度的起始源头。管仲关于“四民分业”的思想将齐人划分为士、农、工、商四类,为齐国的霸业奠定了物质基础,也为后来的传统社会一直沿用。这种重视经济的思想与当代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相通的。
2.崇尚人本,天下为公
民本思想是齐鲁文化最重要的价值理念之一,齐鲁文化是围绕“人”这个核心展开的。在齐文化中,管仲提出“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管子・霸言》)管仲的改革也是围绕人本展开的,其改革思想与民本精神为后代统治者继承发扬。以孔孟学说为代表的鲁文化中,民本思想占据了重要地位。孟子提出了性善论,在政治上主张实行“仁政”、“王道”、“先王之道”、“尧舜之道”、“文王之治”等等,其“仁政”思想把儒家的民本思想发展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
另外,对“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的追求,也是齐鲁文化的思想特色之一。近年来,随着社会公正问题的凸显,我国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内涵中的地位,提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在当代社会条件下,我们应当发扬传统齐鲁文化中天下为公、仁者爱人的政治理念,进一步维护、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
3.诚信友爱,仁者爱人
和谐的人际关系是齐鲁文化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也是齐鲁思想家思想体系中重点倡导的。孔子构建了其仁学思想体系,把克己、爱人、复礼作为仁的具体内容,并将之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精神指导,并要求人们都按照有一定的礼制规范行事。尽管孔子所讲的礼的核心是上下等级关系,但其中的一些因素可以为我们今天所用,如“正礼”、“修己”、“自戒”、“自讼”、“自省”、“自责”等思想,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对今天处理人际关系与社会关系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孟子则突出了孔子学说中的仁义礼智,并把这四者与人性善理论结合起来,提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把伦理范畴与人性善连结在一起,从人的本能的角度来解释人伦关系,这是对孔子仁爱思想的发挥,在儒家思想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传统齐鲁文化中也有一些与现念不相符的消极因素,诸如重农轻商意识较浓、宗法观念凝重、法治意识缺失等。对于这些消极因素,我们应辩证对待。要看到这是与当时封闭的小农经济环境、严密的等级制度和思想相应的,是受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限制的。
三、提升齐鲁文化影响力的途径
两千多年来,齐鲁文化对于维护传统大一统理念及国家统一、社会伦理规范的遵守及人际关系的协调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促进了中国传统文化与文明的发展。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应继续呼唤齐鲁文化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继续挖掘齐鲁文化的核心价值,形成提升齐鲁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合力。
1.发挥政府主导功能。政府在社会资源的掌握和分配中具有其他任何组织都不具有的优势,因此政府在提升齐鲁文化影响力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取代的。就文化建设来说,政府在文化资源的配置中起主导地位,能够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和制度保证。因此,提升齐鲁文化的当代影响力,首先要重视发挥政府的统筹规划、政策扶持、监管协调等功能,为齐鲁文化的传播与弘扬提供良好的政策保证和社会平台。
2.利用好齐鲁文化影响力提升的载体。传统文化的宣传普及有利于齐鲁文化影响力的提升,近年来,我们采取了诸多措施来普及齐鲁文化,如各级各类道德讲堂、各种层次的文化讲堂等。这些载体形式促进了文化产业品牌的推广,提升了齐鲁文化的影响力。近年来,山东在对外文化交流中,构建并推进了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孔子文化展等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交流品牌项目,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须新一步创新理论和工作机制,探索对外文化交流、对外文化贸易和对外文化传播的新领域、新模式,从而更好地提升齐鲁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
3.培育“山东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扩大齐鲁文化的影响力离不开人的精神的改造与提升,要以提高人的素质作为支撑。而提高人的素质不是空洞的理论说教,应该是体现在现实生活之中的。当前的重点之一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可以把“山东精神”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切入点。“山东精神”的主要内涵有“改革创新、开放包容、忠诚守信、务实拼搏、敢为人先”。这为齐鲁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树立了共同的价值目标和精神追求,也为地区发展竖起了一面精神旗帜。近十年来,围绕这一价值目标,结合山东的区域实际和文化传统,我们在改革创新、诚信和谐等方面展开了诸多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弘扬山东精神有利于激活齐鲁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和积极因素,实现传统美德与当代价值相贯通。
四、以科学态度对待传统齐鲁文化资源
需要明确,在当代传统文化与现实文化、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相互交融震荡的社会环境中,我们必须辩证地对待传统齐鲁文化。对待传统齐鲁文化,应该有科学的态度。换言之,我们固然不能否定文化传统,不能否认传统文化中有诸多优秀因素,然而,要避免走入另一极端,避免盲目地一味颂扬以齐鲁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要避免对齐鲁文化研究中的“主观投射过度”现象,避免“认识主体用现代性的认知替代传统认知,把自己的观点、甚至是当下流行的现念或观念,投射到古人身上。”〔2〕例如,现在有诸多学者著文立说,提出儒家学说中的“君子”人格即是现代政治学意义上的“公民”人格,并从各方面、各角度去论证这一学说,进而提出传统儒家文化中含有现代公民理论的成分。实际上,儒家理论中的君子根本不具有现代公民概念的内涵,把二者等同起来或者认为二者想通的观点从本质上混淆了传统臣民型政治文化与现代公民政治文化的区别,是一种认识的误解。所以,对齐鲁文化传统的价值要区别对待,不能忽视其本身的局限性。不可否认,在传统齐鲁文化有诸多优秀的因子,对当今的社会实践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但从总体上来说,以齐鲁文化为主体的传统文化是与现代政治与社会理念相悖的。齐鲁文化产生于传统封闭的小农社会,具有重义轻利、道德政治化等缺陷。对于这些缺陷,我们应理性分析。以齐鲁文化为主体的传统文化不能成为现代文化的主流,对于其中的积极因素和有益成分,要根据当今的社会主义实践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而不能不加区分地把传统齐鲁文化照搬到当今的社会之中,更不能把传统齐鲁文化中消极落后的因素扣上“优秀”的帽子而大力提倡。
总之,挖掘齐鲁文化的深刻内涵,发挥齐鲁文化的当代价值并提升其影响力,从而使齐鲁文化更好地服务于山东地区乃至全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当代条件下,既不能守着传统照本宣科,也不能对传统置若罔闻,要立足于当今的社会实践,在发展的过程中吸收新的有益因子,从而实现齐鲁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参 考 文 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 城市文化 建设 范式
进入21世纪以来,城市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最为基本的载体,关于城市发展理念的争鸣与探讨也愈演愈烈,但传统的城市发展理念主要倾向于物质文化建设层面,而缺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现实思考。这一发展理念难以支撑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本文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国精神和中国哲学为出发点,阐释中国城市文化建设的一般问题,构建适合中国城市文化建设实际可操作性的范式,以期解决中国城市文化建设中所遇到的难点与问题,为我国城市文化建设实践提供理论借鉴。
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的一般问题
城市文化从存在形态来看可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次。非物质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与自然、社会相匹配的各类精神文化的总称,与物质文化一起共同组建社会大文化系统。关于物质与非物质二者的关系,对其做了精辟的解释:“物质是文象,非物质是文脉,人之文明,无文象不生,无文脉不传。”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本身就是对中华文脉的传承。在这一背景下来谈论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的一般问题,就需要从哲学的角度来加以分析,才能使不断发展中的城市文化建设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中国文化倾向于“天人合一”,西方则突出“主客二分”。在西方文化“主客二分”建设范式的冲击下,人们开始认识到物质决定意识,但对于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力认识的欠缺,也导致了中国现代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功利”性,这一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却忽视了经济发展背后的文化隐患。按照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非物质文化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形态背景下形成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体系,由此来分析非物质文化问题才能使其更具鲜活的意义。如今,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城市经济、政治的转型必须率先掀起文化转型的号角,否则必将造成城市文化的滞后性与经济、政治发展前瞻性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城市整体发展从一种结构状态向另一种结构状态的过渡。因此,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脉,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文化范式已成为中国现代化城市文化建设所要解决的一般问题。
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范式的内容
非物质文化从存在形式来看,属于人类实践活动的范畴,是人类行为活动的直接表现,因此,它是一种活态的文化形式,并始终处于一种不断生发、传承、变异和创新的过程之中,这样才能彰显非物质文化的强大生命力。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一般问题的阐发,我们完全可以为城市新文化建设抽象出可操作性的基本模式(范式),这也是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在“西学东渐”的进程中一次有意义的变革,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的城市文化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这一问题的理性论断,需要根植于对中国非物质文化与西方文化的继承、借鉴、发展与创新的过程之中,如果单纯地从一般抽象的原则出发用否定之否定来认识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的一般规律,这种范式应当是不科学的,需要提出一种东西结合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文化系统。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范式的内容大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对于理论的分析是城市文化建设的逻辑起点,主要是运用基本理论来分析问题,忽略或夸大城市文化建设对城市发展的作用都是错误的,对于城市文化问题的解决不应当局限于文化本身,而是要着眼于城市政治、经济的发展现状与趋势,这样才能使城市文化建设的范式更具科学性;二是中国城市文化建设的价值标准。非物质文化视域下我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既包括对传统城市文化资源的扬弃与承续,又要包括对新条件下城市文化的创新。无论是扬弃、承续还是创新,首先都要对现有城市文化价值标准作出判断。这种价值判断的标准要看所构建的城市文化范式是否有助于推进我国城市现代化的进程,并能够体现价值主体即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三是现代城市文化建设的指导精神。实现城市文化的现代化是城市文化建设的必然趋势,非物质文化视域下现代城市文化建设不是一个固定的文化传统,既有共性特征,又有着地域和民俗差异,因为,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其非物质文化内涵也是不一样的,这也是一般与特别,共性与特殊的关系。另外,实现城市文化建设现代化的指导精神,必须遵循该城市文化建设中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要求城市社会群体具有清醒的主体精神,这样才能契合城市文化现代化的进步理性和普遍价值,使城市居民形成一种文化自觉。
文化建设范式下我国现代城市文化的梳理
传统文化与中国现代城市文化的梳理。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过程中无法回避传统与现代问题,我们既不能对传统文化采取“固守自封”的态度,又不能对西方文化采取“全盘西化”的态度,否则,也就剥夺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积累积下来的优秀文化存在的依据和活力。从历史渊源来看,中国传统文化是在一种统治与被统治关系下形成的一种不平等的文化形态,其间蕴含着统治者的“民本”思想,但却缺乏一定的“民主”权利,正确处理“民主”与“民本”的关系是现代城市文化建设的逻辑前提。另外,我们在建设现代城市文化的过程中,还要清楚地意识到“表层”与“深层”的分野,从社会逻辑和思想文化本身的逻辑来加以考察,这样才能形成对传统文化批评继承的思维范式,才能显现出传统文化生命的创意,才能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文化系统。
从历史沿革来看,中国传统文化经过三千余年的历史积聚和中西文化的融合,已经形成了内容交织、错综复杂的局面,这无疑给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带来新的挑战。对于这一问题的梳理需要从文化精神和治国思想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包括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和而不同的精神、理性精神、奉献与责任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治国思想包括人治思想、专制思想、保守思想。以上这些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和治国思想对于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不能单一说是有利还有相悖,需要创造性地加以转化,吸取其合理的内容,使之与中国的现代化城市文化建设相契合。
西方文化与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的梳理。对于文化而言,谁能成为一种强权文化、强势文化和霸权文化的判断标准关键是要看文化的时代性,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西方文化已经成为世界文化的主流,已经超越了中国文化体系中夷夏之辩与天朝大国唯我独尊的心态,中国文化似乎被排挤到一个角落,几近堙没,这也是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如何把中国非物质文化重新搬回时代的舞台,需要在全面认识西方文化的基础上作整体的改造后才能实现,这也是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要思考的现实问题。
西方文化经过古希腊、古罗马、中世纪、近现代的历史进程,一直发展到今天,却始终吻合着其内在的逻辑,通过对世界的理性认识来达到善的人生,其思想的工具便是周密严谨的逻辑,其间蕴含着现代民主、科学、法治、平等、人权、理性等精神,进而结出了民主与科学的果实。这种文化本身与中国文化应当是完全相悖离的格局,如果我们不去考虑中国非物质文化的精神实质而盲目地加以引用,也就难以得到民主与科学精神的精髓。我们只有清晰地认识到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之间的这种“文化势差”,注意异质文化融合的特点,才能对我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有所帮助。
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的范式需要借鉴西方文化来构建适合我国城市发展实际的文化系统。西方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应当说把西方文化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阶段,通过吸收和借鉴西方后现代主义文化研究成果来建设我国现代城市文化应当说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最早出现后现代主义的是哲学和建筑学,发展出既独特又多元化的后现代式建筑方案。由于后现代主义的无中心意识和多元价值取向,人的思想得到彻底解放,人们也认识到价值的相对性和多元性。当然,中国现代城市文化建设范式急需要学习西方后现代主义文化,但是,由于文化的差异,中国城市文化与西方城市文化建设范式也有着较大的差别,因此不可盲目学习,否则我国城市文化建设势必会陷入文化危机的泥淖。
结语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增强高校综合实力,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有利于培养合格人才。高等院校作为国家与社会人才培育的摇篮,其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有针对性地打造具时代特色的校园文化,就应当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并在中西方文化的碰撞中实现理性回归,其中,尤其要注重校园文化的内在特征,并适当借鉴西方校园文化的自主性、综合性、非科层化等现代教育理念,以构建健康、文明、丰富多彩并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中国高等学校的校园文化。
关键词:
校园文化;时代精神;本土化;现代化
高等学校是先进文化积淀、发展和传承的主要社会机构,承担着传承文明、创新理念、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社会的职能,这对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对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然而当下中国的高校文化建设并不理想,旧意识与新风尚的交叠、旧体制同新形势的际遇突显了高校文化建设的困境。有鉴于此,笔者选择以本土化和现代化契合为创新视角,研究新形势下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进路。
一、诊断:当代中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高等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在输出精英、供给现代公民上有着不可替代的正向功能。但是也应意识到,高校的这种功能并非仅仅由其专业教育环节来承担,校园文化对于人才的养成同样影响显著,唯有出色的专业教育和良好的校园文化两相结合,人才培养的完整系统才能够形成,进而有效地输出其教育资源和能量。但在现实中,高校对于校园文化这一重要维度往往疏于关注或难以给予回应,校园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已经愈益突显出来,它集中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总体定位不清晰,文化建设附庸于行政管理
校园文化浸透于高校各主体的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其功能亦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对高校校园主体的价值导向功能、对社会各方面群体行为方式的规范功能、对学生综合思维和专业思维的培育功能、对校外社会秩序的引领和构建功能等等。但是从现实看,目前大多高校都将校园文化建设局限在学生的思想教育及行为规范层次,强调校园文化对于学生的行为调控功能、激励导向功能,这从某种程度上把文化建设归于校园管理名下,而并未把其放置在办学目标的大视野下。这实际上也反映了中国高校仍处于实现现代化之前阶段的窘境,高校管理体制实际上沿袭了政府模式,实行上令下行的行政管理,每所高校都有一定“级别”,大学俨然成了一级政府[2]。在这种泛行政化的导向下,校园文化难以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个向度的良性互动,教师、学生的参与度遭到压缩,“交往理性”被官僚意志主导的“工具理性”抑制,文化建设所蕴含的自主性近乎消失。而凭借集中意志单方主导的管理型校园文化必然有违文化之本意,并且由于缺少民主性、开放性,它也必然面临理性失灵的风险,进而是文化建设无法反映真实需求而空耗资源的风险。
(二)无力因应和引领社会思潮,主流文化受创
21世纪国内外形势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个时代,整个世界是一个开放的、有机的统一整体,在这个统一体内部,任何组成部分发生变化都不会是孤立实践,文化和社会思潮也不再是静止、隔绝地存续于它的初始载体,其传播和更新业已成为不可阻拒的潮流,任何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无法置身其外。由于高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始终同不断更新的国内外思想文化保持紧密联系,而大学生群体又因其特殊的年龄及心理结构而对新鲜观念意识具有格外的敏感,因而高校及其校园文化必然同种种社会思潮保持十分密切的联系。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高校已经成为因应和引领社会思潮的前沿阵地,如何通过校园文化建设消解思潮涌动中隐含的消极成分以及借助新思潮的推力培养和传播理性的公民意识从而辅助转型期中国社会秩序的重建越发成为当下教育界的一项重大议题。然而当下的高校校园建设却始终未能对这一议题有实质性回应。实际上,在涌动的纷繁社会思潮下,高校教育未能为学生提供包容面对和理性甄别的平台与校园文化环境,这导致学生更容易以偏见代替意见,不经思辨地反对主流并且将一切同主流背反的文化倾向默认为“理性”和“文明”。与社会大环境同时变迁的还有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小环境”,互联网的发展和普遍使用使得当代大学生虽身处校园却也能构建起十分广阔的“生活圈子”,这也使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能够直接同外在的社会大环境勾连起来。这种变化虽然扩展了大学生的视野和思维并提供了学习上的诸多便利,但也加剧了他们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一些消极内容(尤其是不健康的网页以及相当一部分网络游戏)以隐匿的却又极具渗透力的方式引发了他们思维秩序和心理秩序的紊乱,这同样造成了曾被视为“正统”、“规矩”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遭受侵蚀。而目前高校对于这一棘手问题通常难于应对,传统的管理手段在互联网时代下已经频临失效。
(三)校园文化发展失衡,精神文化建设滞后
通常而言,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蕴含了三个维度,即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其中,校园文化的精神维度主要是指贯穿于学生及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及生活中的一种观念意识指引,如价值观念、政治取向、道德观念等。如同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高校精神文化建设对其他两方面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先进的精神文化建设对校园文化其他两方面建设起着积极促进作用,落后的精神文化建设则起着阻碍作用。因此,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精神文化的滞后不容忽视。然而,从目前的实践看,高校校园文化发展并不均衡,对于精神文化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疏于发展精神文化而倾注更多心力于物质资源的积累,由此导致高校“校园文化”普遍缺失精神支撑。这实际上是一种本末倒置,高校的物质积淀应当为精神文化建设服务,它是实现丰富的大学精神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正是由于这种本末倒置,校园文化开始遭遇“物化”的危机,施教者与受教者愈益“把高等教育视为通往良好就业机会、增加收入和社会流动的途径,他们更少关心高等教育的内在价值”[3],教育的本质被功利化的价值取向所取代,作为教育“产品”的学生在接受和内化了这种价值判断后又将其带入社会,当这种“源头活水”源源不断地灌注到社会系统,其整体价值取向亦将遭受扭曲。
二、破题: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时代精神
总体上讲,中国当下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面临着前述三方面问题,它实际上反映着社会转型期中国高校文化建设所面临的路径难题,亦即本土与现代两个向度相交叉所引发的选择及策略考验。所谓现代化,人们一般地把它理解为自工业革命以来,现代生产力导致加速发展的社会适应性变化的大趋势[2]。新形势下的现代化应当具备更丰富的含义,它意味着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在校园文化建设的现代化层面,它一方面强调校园文化发展的自主性、综合性与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在依法治国思想的指导背景下,也内含了去官僚化的校园行政管理体制建设。简而言之,校园文化现代化是以造就一批符合时代精神、适应时展的人才为目标,全面推进校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综合发展。本土文化并非单纯地沿袭传统文化,它是各种文化经过本民族的习惯和思维方式沉淀的结晶,亦是经过兼收并蓄、否定之否后的当代表达[3]。新形势下校园文化建设的本土化,从宏观角度看,是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也吸收和借鉴西方外来的优秀文化并将其整合内化,从而丰富校园文化建设的表现形式。同时,就地方层面而言,校园文化本土化还包括考虑某一所高校所处的具体地理位置,结合该地方特有的历史文化与环境特色,使该院校与周围社会协调发展,实现校内文化与校外文化间的联动、交流与相互促进。
(一)高校校园文化本土化建设的重要性
1.高校校园文化非本土化的负面影响
当前高校校园文化的开放性使得多元文化得以迅速涌入校园并呈现出几何式的发展、扩散,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高校校内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价值观的激烈碰撞。例如,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所倡导的“德治”思想至今仍在大多院校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现代西方“民主”、“法治”思想的流行则对各高校的文化价值观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同时,东方传统文化所主导的地缘与人情思维也与西方现代文化观中的理性与规范大相径庭[4]。在传统中国与现代西方价值观的剧烈冲突之中,如若不能将西方文化合理内化、本土化并熔铸于中国特殊国情之中,高校的校园文化便会呈现出两极分化、极度不和谐的状态。就地方层面而言,从社会现实看,高校的精神文化相较于其所处的地方社会文化更为滞后,它往往会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脱节,这使得一些社会性极为突出的专业学科(如法学)和该学科的学生容易脱离社会现实根基,它反过来也制约了高校的长远发展。
2.高校校园文化本土化的积极效应
校园文化是一所学校自身精神的体现,而大学精神①不可能自发形成,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铸就,这需要历史的积淀、继承和再造。纵观现代高校的发展史,每所成功的院校都离不开大学精神的支撑,而大学精神传承的重要载体就是校园文化[5]。强调校园文化建设在国家层面的本土化,有利于在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发展适宜当今中国国情的校园精神文化。例如,在政法院校的文化建设中,将西方现代“法治”理念与法学教育文化进行有选择、有区分的接纳与吸收,可以使政法院校一方面葆有传统法文化的精髓,一方面同时代的发展与全球化的思潮相协调,促进政法院校法文化的多元发展,形成积极、正面、有着鲜明时代特征的政法院校大学精神。同时,据前所述,校园精神文化的发展对于其他两方面———物质文化与制度文化起着良好的促进作用。故高校校园文化的本土化,在丰富其精神文化的同时,也可相应推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统一协调的发展以及高校校园文化体系的完善。在地方层面,发扬文化本土化思想,有助于实现高校校园文化与周围社会地域文化的协调适应。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与社会大环境文化的影响,高校的校园主流文化受到严重冲击,造成学生的信仰危机与道德缺失等负面影响。而地方文化的本土化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文化本土化后,当地社会文化对高校的校园文化形成良性促进作用,可抵御由于校园自身文化的贫瘠给网络文化、社会负面文化遗留的可乘之机,也减少由此带来的反面冲击。同时,在实践教学中注重与社会的联动,可使得培养出的学生各方面综合素质与能力更符合社会需求,有助于孕育当今时代所需要的社会精英。
(二)校园文化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
1.高校校园文化非现代化的负面影响
高校校园文化的现代化维度的缺失,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高校校园文化主体缺乏自主性、能动性。校园文化作为一种客观、抽象的精神,其实现有赖于作为高校校园文化第一主体的学生。但就具体情况看,当下高校的人才培育模式较为单一,人文社科专业尤为明显,它们往往集中于课堂、书本的理论教育,而轻视了实务经验对提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的重要性。同时,学生在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缺乏自主性,不能很好地认识到自己作为学习主体所应当具备的积极精神面貌与学习主动性,往往被动地接收老师的课堂教学、书本上的理论知识。“重理论、轻实务”的非现代化教育思路以及“被动型”的非现代化学习态度难以培育出符合时代精神的现代人才。第二,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过程中官僚化问题严重。目前,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体制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主,以校长作为全校的主要领导者,自上而下地形成完整、体系化的行政管理体制[6]。如果能够高效运行,这种管理体制对于高校的文化建设无疑起着积极推动作用。然而受市场化、功利化等因素的影响,行政管理者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的自身问题也随之暴露。具体而言,思想在高校的行政管理体系中盛行,行政管理者往往将校园文化建设当作形象工程来完成,未能从实际出发挖掘校园文化对于学生的深刻影响,而是停留在模仿、上传下达的形式主义阶段,造成校园文化建设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同样严重的问题在于,校园里官僚思维的存续本身就为校园文化注入了消极成分,严重背离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意旨。
2.高校校园文化现代化的积极效应
高校校园文化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便是体现时代精神,即紧跟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将时展中的先进文化熔铸于高校自身文化之中。这就要求高校将自身的文化扎根于现代文化之中,兼并包容,使之成为校园文化两大主体———学生与行政管理者的观念、价值追求以及行动方式。现代化理念所强调的自主性与综合性对于大学生的专业学习起到了思路上的指导作用。须把发挥学生的创造性与主动性作为高校校园文化发展的核心动力,这就意味着学生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理解基础知识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课题调查、积极参加专业性社会公益活动等(如法律援助、医疗知识宣传)。唯有如此,才能够实现专业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实现个人的全面化、综合化发展,强化学生作为高校文化建设主体的优势地位与影响力。同时,现代化思想中所内涵的“去官僚化”与“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对于当代高校行政管理者的活动有着大方向上的指导作用。“去官僚化”,即要求高校的行政管理应该回归到为师生服务的本位,而不应该继续以严重的与官本位的思想单纯地“管理”师生。这就要求高校的管理制度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贯彻民主发展的原则。行政管理者在运行高校管理过程中,应当发扬现代化人文精神,以校内广大师生为本,去除顽固的官本位思想,促进行政体制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为良好的校园氛围奠定基础。只有当“去官僚化”、“以人为本”的现代化理念真正践行于高校行政管理体系之中,并得到了全体师生的认可,校园文化的建设才能真正步入制度化轨道,体现人文关怀的精神。
三、方案: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方法与路径
(一)与外界联动,拓宽高校文化建设空间
1.因地制宜,加强校内校外文化互动
文化具有外在的社会性,校园文化环境是学校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尤其对于具有强烈社会效应的人文社科院校而言,在校园文化建设过程中推动校内文化与当地社会文化间的联系,实现文化建设的“地方社会化”与当地高校对于地方社会的文化、价值引领;换言之,加强校内外文化的沟通有利于在进一步丰富高校自身文化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地方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所以,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切实贯彻文化的本土化确有必要,尤其是应考虑到校园环境与周围社会文化氛围的有机融合。此外,“文化本土化”同样体现在立足于本校的具体情况渲染校园文化氛围,使得该特定高校的文化思想能够在深刻地被师生体会的同时,更有效地发挥其对于当地社会的影响力。以政法院校为如,学校或学院可通过展板、橱窗等途径宣传本校法学教授中的先进典型与优秀科研成果创作者,以“身边人”作为切入点建设高校校园文化,构建政法院校浓郁的法学氛围,并激励更多教职工创先争优、更多法学硕士生和博士生加入到科研队伍中;这同时也达到了向社会展示政法院校强大科研力量与科研能力的效果,将该政法院校的特色文化触角伸向当地其他领域,起到了优良法治文化输出的效果。
2.开拓创新,增进国内国外文化交流
从前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文化本土化”包含“国家层面的本土化”与“地方层面的本土化”两个层次,它们之间并非对立冲突的关系,而是交叉统一、互相联系的。因此,在高校的文化建设过程中,不仅应当实现高校与当地社会的文化联动,还应当加快国家层面的本土化进程,强调国内文化与国际文化的互动交流。具体而言,促进国内高校校园与国际优秀院校之间的文化交流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例如,许多高校现已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等西方先进国家的大学、学院间开展教师、学生的定期交流项目,通过这些交流,一方面向国外输送中国传统文化,并传播中国现代法治进程中的特色理念;另一方面也借鉴和吸收西方先进的文化及经验,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将其适用于中国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形成校园文化的良性国际互动。
(二)加强文化建设中的各方主体地位,推进人才培育
1.强化管理队伍建设,树立文化战略思想
在现如今大多高校自上而下、垂直领导的行政管理体系中,校长为高校的主要领导者,主要制定方向性的文化战略方针;其他行政管理人员成为文化理念的践行者与实际运作者。他们都在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尤其是制度文化的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以校长为领导的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势在必行。首先,作为领导者的校长要树立长远的战略眼光,要以“以人为本”的现代治理理念为基点,结合自身院校的文化特色,制定适合本校的文化发展路径。其次,在具体行政管理运行过程中,应当贯彻“去官僚化”的现代治理理念,使其成为高校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与主要目标,排斥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克服脱离师生群体的倾向,以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与长远发展为本位,开展学校管理。只有在校长的方针制定与具体管理者的行政活动中都强调“去官僚化”、“以人为本”的现念,高校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才能够突出该校校园文化的思想性,使得校园文化的建设有组织、有秩序,落实到高校的制度文化与物质文化之中。
2.调动学生自主性,烘托校园文化氛围
学生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第一大主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自主性”、“综合性”的现代化理念,应当调动学生参加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的积极性与完善自我发展的主动性。首先,应当吸纳学生参与大学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学习。大学章程是一所学校的“宪法”,是学校发展和内部治理的根本依据,唯有引入民主机制才能使得这部“宪法”获得真正的生命力,也才能激发学生的自主性,促进校园民主、理性文化的张扬。其次,通过鼓励学生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与专业知识的丰富营造和引领良好的文化氛围。就思想道德素质而言,当今现代化思想所倡导的科学精神,有助于培养各学科(当然也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站在相对科学而客观的立场上对政治文化、社会事件作出相对合理的价值判断;就专业知识而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在专业学习过程中,学生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追求理论与实践并举,做到全方位发展,以此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以政法专业为例,在完成课堂基础法律学习的同时,法科学生应当积极、主动参加诸如法律诊所、辩论比赛等校园文化活动,提高自身法学素养;在通过法学专业学习形成一定的法律思维后,法科学生应当通过各类社会调查、社会考察、“送法下乡”、普法宣传等有益的社会实践来了解社会动态、丰富法学知识并宣传法治思想,推动文化建设的发展。
(三)统筹本土化与现代化,发展独特大学文化
高校的校园文化是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三方面的有机统一。新形势下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应当是以现代化为导向的,同时也应立足于中国本土,符合当地社会特色发展路径,并且形成以精神文化为中心的三维度协调发展。具体而言,应当从如下几点着手对之加以落实:(1)立足本土特色,促进文化交融。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间的项目交流,在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合理吸收借鉴优秀外来文化;与此同时,通过一系列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社会实践,保持高校校园文化与当地社会文化的统一协调。(2)面向现代化,着力推进文化观念创新。把握现代化思想中“去官僚化”的内核,使之贯彻于高校行政管理体系的建设之中,打造具有先进性、纯洁性的管理团队;提炼现代化思想中“自主性”、“综合性”的精髓,使之适用于学生的教学实践之中,以此培育出主观能动性强、综合素质高的各类人才。(3)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培育文化活力。无论是对传统文化的承继,还是在此基础上对创新文化的发展,激发高校校园文化的活力始终是最终目的。据此,需要在教学科研及相关文化活动中突出大学精神,注重校园文化品牌的形成,如利用辩论比赛、学界大家、政界翘楚等增加高校显性文化的作用,同时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挖掘校园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与法治精神,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加以延伸和扩展。
四、结语
时代的发展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创造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如何在新形势下以创新的方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构建高校校园文化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这一方面需要立足中国本土特色、当地社会特色,创新吸收多元文化,以指导大学精神的构建;另一方面需要面向现代化,发扬“自主性”、“去官僚化”精神,以培育具备现代知识、现代意识、现代能力的全方位人才。但同时,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工程[7],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新情况的涌现,仍需发掘出不同的视角,以进一步推进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提出解决文化建设过程中新问题的种种对策。
作者:罗丽琳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李晓彦.论高校校园文化创新与实践[J].中国青年研究,2009(10):77-83.
[2]冯平.压抑与超越:高校管理异化问题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11.
[3]菲利浦•G•阿尔巴赫.大众高等教育的逻辑[J].高等教育研究,1999(2)16-22.
[4]童芍素,张国强.现代化和大学校园文化建设[J].浙江大学学报,1995(6):49-54.
[5]李莉.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文化本土化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科技信息,2013(2):22-27.
[6]高名亮.多元文化对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挑战及对策[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7.
[7]杨欢,韩文秀.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创新的研究[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102-105.
法治文化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历史性选择,是社会文明、特别是精神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时先进的法治文化又能促进社会建设进步发展。对于中国法治文化,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界定法治文化?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治文化?法治文化发展的基础是什么?这是需要回答的最紧要的问题。对于法治文化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这样一个规律:从硬到软,从外在到内在的发展与转化。即从法治实践到法治文化的转化,而前提和基础在于在法治实践过程中,公民对法律的情感和态度。
一、当前法治文化发展的困惑
法治文化不同于法律,它之所以称为文化是因为通过法治文化教育可以提高群众对于法律的理解能力和态度,理解能力是法律实行程度的技术性因素,而对法律的态度则意味着是否愿意运用法律来分析问题,来寻求法律的保护。目前我国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阻碍就是人民法律意识的淡薄,这种淡薄不在于知识层面,更多的是思想上的忽视和态度上的淡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群众参与性不高
法律制度作为人们行事的准则、行为的衡量标尺,其最基层的执行过程就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按照法律进行的日常行为活动。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执法情况和法治文化社会化建设而言,人们的参与性不高已经成为了这些的短板,严重影响着这些工作的效果。近几年,政府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投入逐年增大,建设了不少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场馆,但是群众“买账”的不多,是曲高和寡还是敬而远之,值得深思。
(二)文化红红火火
人民群众从古到今的“包青天”情节推动者工作的蓬勃发展,诚然是中国社会管理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创新探索,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但是绝不是一个崇尚法治的社会所应大规模出现并形成文化的一种现象。
(三)时有发生
公共场所发生的个人纠纷和个别冲突,都有可能成为社会戾气的出气孔,越来越容易引发规模不等的“”。显然,出现这样的问题,需要我们透过“小事”引发的所谓,看到大的问题,群众为什么会越来越多地选择采用过激手段来处理问题,难道紧紧是权利意识的苏醒吗?
二、从文化的角度看法治文化的病症
目前存在于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或法治文化发展中的重大阻碍就在于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思想上的忽视和态度上的淡漠。从文化的角度进行分析,究其根源,还在于延续几千年的“人治”思维和文化,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从行政的角度出发——强权意识
传统儒家文化强调等级伦理和国家本位观念。等级伦理产生于也服务于封建专制统治,在等级伦理下,不可能形成追求公平、正义、权利和自由的行为模式,与现代法治精神有着巨大的矛盾。国家本位观念是国家权利膨胀的产物,必然会导致“家长制”、“一言堂”高度集权的人治国家的基础。这种君权至上,皇权神圣的国家主义与等级观念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强权意识”。“强权意识”使权力绝对化,权力呈现出放纵状态,法律制度毫无约束力。社会力量的软弱进一步使权力恶性膨胀,法律形同虚设,其制约力被消失殆尽,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这也是导致暴力抗法等的根源之一。而老百姓受几千年封建社会行政、司法合一的体制影响,认为司法机关就是衙门,司法人员就是官老爷,所以避之不及,哪能想到去寻求司法救济?
(二)从规则的角度出发——宗法意识
以宗法血缘关系为根基,这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宗法制度的存在与发展,使人们的一切行为模式、心理状态都受到这种社会结构的制约。在宗法意识统治的熟人社会里,游戏规则就是“看谁有人”。人们交往只需凭关系,人情、风俗、习惯、道德、伦理、行政命令等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不易被接受甚至被排斥。在这种文化的影响下,社会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社会成员现代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普遍缺乏;第二、人们发生了纠纷多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找熟人通融或说和是常见的处理形式;第三、讲关系、重人情、裙带之风盛行,一个案件即使处理得再公正,输官司的一方都要无奈地感慨“人家上边有人”;第四、执法者的执法权经常成为为亲友解难的工具,因此,“案子一进门,双方都找人”,“打官司无非打关系”并非虚言。
(三)从维权的角度出发——青天意识
“开封府”、“包青天”是深刻在群众脑海中有关古代执法者的最直接的印象或者说是“青天意识”。“青天意识”也是“强权意识”的一种延续,实质上是一个不法的强权官员或势力被另一个更为强权官员或势力所惩治,包拯有铡刀,钦差大臣有尚方宝剑,均代表着皇权。现代社会,当行政或司法权利公正处理某个事件时,百姓或下跪喊“青天”或赠送锦旗的现象比比皆是。更有学者认为“青天意识”是访民不断上访的原动力,一部上访史,或许就是一部血泪史,但许多人趋之若鹜,是真的基层执法不公、无冤可诉还是传统观念使然,已难以分辨,关键还在于百姓的心态与看法。
三、法治文化的前提和基础在于公民对法律的情感和态度
当代法治文化至少包括四种意识:一是崇尚法律的意识,二是遵守法律的意识,三是运用法律的意识,四是维护法律的意识。其中处在首要位置的是崇尚法律的意识,它反映着人们对法律的情感和态度,是法治能否真正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应从法治文化的基础即公民对法律的情感和态度出发,着力思考如何培养法治文化,繁荣法治文化。
(一)统一一个思想,从外在到内在
所谓“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人民群众的法治实践现状同样决定着法治文化这一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有人认为“法治文化是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经过长期历史积淀而成的共识性的法治价值观,以及由这种价值观支配的法律规范和法治实践活动的总和。”也就是说,先有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上广泛而全面的法治实践,经过“长期历史积淀”,到“形成共识”,才有法治文化。所以法治文化是一个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系统而全面的历史性工程。从解决前文所述法治文化发展的困境和传统文化的阻碍出发,也同样需要“从外在到内在”的转化过程,首先是由政府与民众的互信开始,即政府依法行政,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及时,率先垂范;然后是民众的法治实践推动,引导依法维权,经过“长期历史积淀”及不懈的普法宣传,转变其对法律的情感和态度,最终促进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维护法律等四种意识的形成。
(二)抓住一个关键,从政府到民众
培植当代法治文化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坚持“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其中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最基本理念,人民利益至上是法治的最根本目标,党的正确领导为法治的推进指明了方向。基于中国国情与实际,作为党领导之下的政府来讲,法治文化的培育与发展,显然是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人民利益为目标,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为重要的是要使法律通过公平公正的执法和司法过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使得法律真正融入民众的社会生活中,使得民众了解法律,熟悉法律,信任法律最后达至信仰法律。为什么讲法治政府建设或依法行政是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关键?中国法治属于政府推进型的道路,对于受几千年传统文化熏陶的普通群众来讲,只有政府率先垂范,忠于法律,信奉法律,严格执行法律,法治才能根深蒂固。政府不依法办事,甚至带头违法,这不仅侵犯了个人和社会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影响了人们对法律的看法和尊重,表率没起好作用,群众对于法律的信心和法治信仰就完全崩溃了。
(三)坚持一个原则,从继承到创新
就是要坚持在继承传统法文化优点和精华的基础之上,不断创新,发展出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中少诉、谦让、崇礼、宽严相济、尊重道德习惯、追求和谐等特点法治文化。宗法意识、熟人社会,同样具有可取之处,熟人社会,情理社会要求做人做事及其判断不单从理性、逻辑的思维和制度的角度考虑,还要从具体情境和个别性考虑,如合情合理、通情达理、酌情处理等是处理问题的常用方法。基于此种理论创新发展而来的现代法治文化“调解文化”,不仅担负着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功能,而且还担负着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讲到创新,不仅是对传统的继承和创新,对于承担弘扬法治文化重担的普法工作来讲,同样需要创新。26年的普法经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的全过程。弘扬法治文化赋予了普法工作新的生命力,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拓展思路,创新机制和手段,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推进法治文化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道健康发展,使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法律对群众的价值,在于公民对法律的情感和态度,正是对法治及其法治文化所蕴含的价值的认同,才使社会主体选择和信仰法律和法治,法治文化才能健康蓬勃发展。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朋友们、同志们:
秋风送爽,花繁果硕。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广东省教育厅、*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闭幕式暨文艺晚会,今天晚上在美丽的*隆重举行。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专程莅临我市检查、指导、观摩推普周活动的上级领导和兄弟城市的领导、专家以及澳门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对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推普周活动的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处于泛珠三角“龙颈”部位,东接珠三角,西连大西南,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风光秀丽,山水奇特,是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山、湖、城、江浑然一体的城市风貌,正合古人不懈追求的“天人合一”格局。*更是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岭南文化的发祥地,是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西方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交汇最早的地区之一。*还是“中国砚都”,端砚为中国名砚之首。*是粤方言代表地区之一。独特的地域文化、方言特点和城市格局形成了*鲜明的城市特色。
*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推广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工作,这是*建设文化名市、展示名城特色的战略选择。*年,市委、市政府在把握国内外经济文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文化名市的目标,以实现*跨越发展。把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建设文化名市的重要内容来抓,运用*文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使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相辉映,地方方言与通用语言融合发展,充分展示*文化的多元特色和名城特色。
做好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三个文明的内在要求。语言文字作为人们交往的主要工具和交流信息的重要载体,其应用关系到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重要纽带。我们就是着眼于*发展大局、人民群众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这一根本要求,不断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建繁荣活力、文明法治、和谐安康新*的宏伟目标。
做好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也是宣传提升*、促进对外交流的重要途径。当前,*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致力加快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全力营造最适宜旅游、最适宜人居、最适宜创业的城市环境,使*成为一方投资热土。语言文字水平决定着一个地方的发展水平,我们高度重视规范语言文字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对外沟通桥梁,让*了解世界,让世界了解*,从而扩大*影响、提升*形象、促进*更大的发展。
我们深知,*成为全国第一个全国推普周活动重点城市并举办推普周闭幕式的地级市,是国家和省对我市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对这次宣传周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今天,终于圆满闭幕。成功承办这项重大活动,也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扩大*的宣传和影响。
规范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和民族的长远发展和根本利益,也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今后,我们将以这次隆重热烈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模范城市,让*这个历史文化名城在现代化建设中更加彰显出独具魅力的城市风貌。
祝晚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关键词:传统文化;道德教育
一、中国传统文化是大学生道德教育的重要文化背景
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各个门类,以及民族精神,民族气节和优良道德等等,其包含的内容具有超越时代的魅力,是中华民族的巨大精神宝库。中国传统文化融合在中华民族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之中,内化为人的一种文化心理和性格,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以及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这个影响在年轻的大学生身上同样能体现。大学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现实承受者,其思想意识无时无刻不受到传统文化的渗透,社会化过程把传统文化内化为他们的精神素质时,赋予他们以一定的思想、观念、情感、性格,支配着他们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在道德教育中,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核心的中国优秀道德传统形成了一套颇具特色的道德教育方法,传统文化教育具有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大学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不仅关系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创造和民族精神的振兴,而且关系到当代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品质的形成。但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不仅包含了可以超越时代的精华,同时也应该看到它是一个复杂的两面体,中国传统文化中还包含有一些消极和落后的因素,因而传统文化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与作用是双重的。作为高校德育工作者应当结合当代教育背景、教育形势,重视对大学生进行传统文化的教育,积极挖掘传统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为道德教育工作服务,加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道德教育本身是文化的一种反映,基于这种认识,研究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教育思想,对于弘扬民族文化精神,丰富高校道德教育内容、创新高校的道德教育模式,无疑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二、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在公安院校道德教育中的可行性
中国传统文化,包括仁爱孝梯、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爱国主义传统、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等等。其中,极其深刻的“德育”教育思想,有利于培养当代公安院校大学生民族气节和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吃苦耐劳和自我牺牲的精神。可以说,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不仅丰富了公安院校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内容,为当代公安院校道德教育提供了诸多的思想模范和道德准则,还为道德教育开辟了新的道路,这条道路适合当代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现状,所以在道德教育中需要借助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正确引导公安院校大学生理解中国传统文化,扩展他们的知识面,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提升审美情趣,增强民族自信心。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大历史责 任和神圣使命。公安院校担负着为各级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重任。这就要求人民警察不仅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而且更要有崇高的道德操守和廉洁自律精神。人民警察只有具备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新形势下,对公安院校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融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元素,对培养其爱国情怀,增加对社会的历史责任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借助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这个媒介,培养一个有爱国热情、有责任感的预备警察,让其懂得对家庭成员负责,关心民族命运、国家前途,让其勇于承担责任和义务。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运用到当代公安院校大学生道德教育中,有助于他们强化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将自身的发展彻底地放到我们国家的前进与发展中,也能够更好地和社会、将来的职业衔接。
大学生思想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大学生将所接受的外在社会规范、道德律条内化为自身自觉的道德能动性,升华为自己的品质与信念,才算真正达到了目的。在当代大学生中,绝大多数大学生对中国传统文化很感兴趣,在大学生思想教育中引入中国传统文化教育能够迎合大学生的兴趣,吸引大学生的注意力,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能取得更大的效能。让公安院校大学生在接受道德教育的同时,发挥道德主体的能动性,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成为真正有道德的人。
三、中国传统文化与公安院校道德教育的融合
中国传统文化是长期积淀而成的,内容广泛,底蕴深厚,充满着哲学思理的一种潜在教育力量,把传统文化与道德教育融合起来,才能把潜在的力量转化为现实的力量,提升道德教育的实效性。
(一)整合传统文化资源充实公安院校德育内容
1.培育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
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实现新的宏伟目标,需要新的民族精神支撑。在任何时代,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都不可能脱离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要正确对待传统文化,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把优秀的民族传统与当代实践所契合的东西在实际生活中加以弘扬。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是民族之魂,它对于塑造民族的品格和风貌,对于民族凝聚力的增强,起着十分巨大的作用。振奋民族精神,离不开对大学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在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是中华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贯穿于整个传统文化之中,传统文化传承、培育和发展着民族精神。当代大学生是民族精神的传承者、铸造者,在对公安院校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时,要通过传统文化中的民族精神激发他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树立民族自豪感。
2.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整体主义精神
在中华文化长期发展的过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热爱祖国、忠于祖国的思想行为和情感,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贯穿于社会主义道德一系列的规范和范畴之中,对规范体系起统帅作用。《诗经》中“夙夜在公”的道德要求、《礼记・礼运》中“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孟子的“其自任以天下为重”(《孟子・万章下》)、贾谊的“国而亡家、公而亡私”(《贾谊・治安策》)、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是对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整体主义精神的体现。人民警察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道德原则,它既反映了人民警察职业活动的客观要求,又体现了人民警察追求的崇高道德境界,它要求人民警察遵守国家法律,依法履行职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体主义就是人民警察道德原则的重要依据。因此,公安院校必须把对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培养作为道德教育的重点之一。中国传统文化始终强调个人对国家命运的关注,显示着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的献身精神。在公安院校大学生思想教育中引入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可以极大地激发同学们的爱国热情、集体主义精神,对大学生的素质教育起到根本性的推动作用。
3.培养诚实信用意识和社会道德水平
中华民族一向重视诚实信用这一道德标准。“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是中华儿女自古以来沿袭下来的道德信条。中国传统文化几千年来多注重圣贤、君子的培养教化,对人个体品德的要求几乎达到很高的境界。“忠信,所以进德也”(《周易・乾》)。《论语》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民无信不立”,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曾子解释为“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中庸》说:“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孟子认为:“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为信”。传统文化可谓对诚信教育比较重视。当前,社会正在向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转型,以“私德”为主要特征的道德观显然不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和谐社会氛围也成为我们追求的精神境界。在全社会弘扬公德意识,建立公德规范,是顺利完成社会转型的内在要求,是现代公民社会、和谐社会对新道德的呼唤。新时期的道德教育要充分理解传统文化精髓,把道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动。
4.提高大学生自身文化素质与养成和塑造职业品格
中国传统文化中最为精辟的思想就是注重修身养性与人格境界的提升,主要的特点是它鲜明的人文精神,具体表现为注重现实人生的意义和人生价值,注重人生的自我修养与精神生活的双重提高。《大学》视修身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根本,孔子提倡“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修身为本,知行合一的道德观念有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用优秀的传统文化影响当代公安院校大学生,会使道德教育的效果得以加强,提高其文化素质接受新的精神与事物也是道德教育的目的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慎言力行”这种品格有助于当代大学生砥砺成才、健康成长发扬务实精神、自强不息。中国传统文化特别强调“先义后利”反对“见利忘义”,主张“以义制利”。在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中,摒弃传统文化中“义利”关系上的封建性糟粕,对学生进行优秀传统义利观教育,将有助消除市场经济盈利原则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塑造公安院校大学生的职业道德。传统文化中的诚信品质、求索精神、团队合作、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等对于学生的职业品格的教育无不具有良好的塑造作用。公安院校的教育可以针对学生的专业特点,围绕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把传统文化中孕育的人文精神同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有目的教育树立职业道德意识,强化职业道德观念。
(二)传统文化与道德教育融合的直接途径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对大学生进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重要途径。我国高校目前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基本原理概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以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形势与政策”。这些道德教育课本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较少且浅显。高校教育者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改善教育教学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改革教学内容,将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备课、授课、教学、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使其自然而贴切地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激发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兴趣与热情。高校也可以开设专门传统文化课,根据专业的不同把传统文化课开设成必修课和选修课。通过传统文化经典、优秀文学作品来呈现传统文化的精神,使学生在了解传统文化精神的基础上,受到民族精神的熏陶和文化力量的感召,自觉形成一种内在的文化选择的尺度,树立内心的人文道德信念。道德教育的任务还需要我们各个学科来协同工作,多个学科辅助,真正的将道德教育融入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各学科在完成教学任务以外,可以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对学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同时,公安院校德育教育要有针对性、贯彻始终、循序渐进。对于不同年级,要确立不同的教育目标,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要把传统文化结合在学科特点中,有层次、有重点地进行教育。
在现在的大学校园中有各式各样的社团,我们在宣传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时候,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资源,社团文化活动是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形式,以活动为载体,提高传统文化教育的广泛性。作为特殊的公安院校,除具有其他院校的思想政治、文化活动等业余娱乐生活外,还应具有独特的公安院校的校园文化。针对青年学生活泼好动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弘扬传统文化。道德教育通过寓教于乐文化活动形式表现出来,如开展相关的读书活动,开设传统文化的人文讲座,,让学生从中感悟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举办有关传统文化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读书报告会等开展国史国情教育,还可以利用文化节、文化沙龙等方式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教育,在使学生在这种校园文化氛围中,潜移默化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增强学生热爱祖国的情感和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唤起学生的民族责任心和使命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中华民族精神,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
发挥传媒的作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媒覆盖面广,影响力强,传播速度快,其成为道德教育载体毋庸置疑。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载体对学生进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因其形式容易让学生接受,效果比较明显。尤其是当前网络传媒较为发达的情况下,公安院校更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弘扬传统文化。当代大学生普遍上网,通过手机上网率在90%以上,他们随时随地的在接收来自网络的动态和信息。公安院校可以在思政网开设传统文化教育专栏,将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时代性强的内容融入其中,把民族文化遗产、艺术作品、文化艺术科研成果等制成数字化产品,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民族精神教育的网络活动,形成网上网下弘扬和培育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合力。
【参考文献】
[1]汪琴,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位论文,2012.12;
[2]王照华,自律精神培养与公安院校道德教育,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11月 第6期总第72期;
[3]李博涵、柏宏媛,中国传统文化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现代价值研究,理论纵横,2012.12;
[4]郭泉,中国传统文化在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研究,学位论文,2012.5
[5]杨芳,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考,巢湖学院学报,2012年总第113期;
[6]李洪华,传统文化视野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探索,2012年第6期
[7]田萌,传统文化与新时期道德教育问题,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11月第7卷第4期
[8]邓瑾、吕慧霞,传统文化寓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探讨,科教论坛,2010年19期
作者简介: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同志强调,“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是推动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性工程,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之举,也是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所谓廉政文化是关于廉政的知识、信仰、规范、价值观和与之相适应的行为方式、社会评价的总和,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有机结合、政治和文化的有机融合,与同志提出的“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廉政文化的核心内涵;以人为本的追求、诚实守信的操守修养、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则是使社会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谐相处的必要条件。我们只有站在和谐社会的高度,厘清廉政文化的基本内涵,才能使廉政文化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到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要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根本目标,从影响和谐社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从价值取向、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社会评价等层面,扎实有效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做到廉政文化与和谐社会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同频共振,达到异曲同工之效。
第一,价值取向上,要着力解决“三观”问题。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廉政文化建设要求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现实生活中,利益的驱使、权力的失控、地位的诱惑,是影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主要因素。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甚至堕落为腐败分子,其根源是价值取向偏离了正确方向。在权利观上表现为私权意识膨胀、地位观上表现为追逐个人名利、利益观上表现为崇拜金钱。正如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反腐倡廉必须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因此,着力解决“三观”问题,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一是摆正主与仆的位置,常存公仆情怀。要使领导干部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视人民为父母,把群众当上帝,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内化为自觉行动,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己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做一个名副其实的“人民公仆”。二是坚持权与责的统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教育广大干部走出“官本位”误区,强化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要使领导干部牢记“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不在迎来送往中乐此不疲,不在灯红酒绿中流连忘返,不在升官发财中煞费苦心,不在文山会海中虚度光阴,真正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三是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大力弘扬奉献精神。要通过宣传、教育使每个干部都能做到以民为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为杂念所扰,不为亲情所困,不为私利所动,让正确的利益观在人们的思想上扎根,在实践中闪光,在奉献中升华。
第二,生活方式上,积极应对“三大挑战”。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是廉政文化的重要支撑。今天我们建设廉政文化,面对着来自中西文化相互激荡、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和传统文化消极因素的“三大挑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建设廉政文化,一要以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为突破,积极应对来自中西文化碰撞过程中文化变异的挑战。坚持以德治廉,通过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自觉抵制西方文化中的极端个人主义与我国传统的小农意识的侵袭,消除西方文化和传统文化给生活方式带来的不良影响。二要以养成高雅的情趣爱好为突破,积极应对市场经济折射出的文化阴影的挑战。教育和帮助人们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处理好工作与休闲、劳动和享乐的关系,把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运动健美等作为兴趣爱好,在娱乐和运动中不断充实、丰富和完善自己,脱离低级趣味,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和谐的生活方式。三要以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为突破,积极应对来自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的挑战。把好“交友关”和“人情关”,摒弃任人唯亲、攀附权贵的陈腐交际方式,近贤人、远小人;把“君子之交淡如水”作为人际交往的基调;克服“官贵民贱”的观念,通过平等、和谐的人际交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根本好转。
第三,行为方式上,养成清白清正的习惯。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痛恨腐败,但面对腐败现象,仍有一部分人愤怒声讨的同时,又随波逐流。构建廉政文化,必须从规范人的行为方式,约束人的不轨举止入手,坚决摒弃这种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臭豆腐”现象。一要常怀“畏惧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谨言不会出错,慎行不会跌跤。领导干部应当有所畏惧,抛弃那种“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处世哲学,自觉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强化自我约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常思“贪欲之害”,常观“前车”之鉴,常闻“警世”之言,不做出格之事。二要汲取文化知识营养,筑起坚固的“文化屏障”。“腹有诗书气自华”,要用先进文化净化灵魂、升华人格,陶冶情操、提升境界,面对腐败就能辨真伪、鉴美丑,对“乌七八糟的事情”,不曲意逢迎,做到正派为人、洁身自好。三是培育廉洁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引导人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时时处处检点自己的言行,把清廉、清正、清白的行为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四,在社会评价上,倡导“尊廉崇洁”风尚。廉政文化的构建关键在于能否形成文化的普遍认同及由此形成的社会评价。由于腐败现象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人们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由义愤变得麻木,由无奈变为容忍。这就为腐败的滋生蔓延提供了“黑色文化土壤”。对此,必须构筑积极的社会评价体系,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广泛的社会支撑。一是从培养公民的社会正义感入手,教育人们分辨是非、美丑、善恶,营造起一种“崇尚廉洁”、“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着眼提高对社会公共权力使用的审美批判能力,引导人们讴歌正义,鞭挞丑恶,形成“褒廉贬腐”的社会文化氛围。三是以扩大群众参与面为着力点,增强“廉政文化建设人人有责”的意识,发动群众实行全方位民主监督,努力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保廉、人人促廉”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以建立反腐倡廉成效评价体系为保证,强化制度建设,既要从法律上、经济上、舆论上三管齐下严惩腐败,也可考虑设立奖励廉政基金,对廉洁奉公者、检举腐败者、惩治腐败者给予大力表彰和必要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