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7 17:24:2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商业银行发展的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商业银行 表外业务 金融业
当前,表外业务已经从存贷款业务的附属业务一跃成为商业银行的三大主导业务之一和主要的利润增长点。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起步较晚,发展步伐较缓慢,因此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表外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给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概述
(一)表外业务的概念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可能出现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且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的经营活动,它依靠商业银行的信誉,通过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工具和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来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以改变当期损益和运营成本,提高资产报酬水平。
表外业务的特点包括:提供服务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自有资金;发展迅速,操作灵活方便;透明度低,监管难度大;金融杠杆高,风险大。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表外业务的重要意义
1、表外业务为我国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我国的利率变动频繁,存贷利差缩小,使得商业银行的传统获利空间越来越小。而发展表外业务可以增加商业银行收益,提高资产报酬率,还有大量的佣金和手续费收入。
2、表外业务可以优化银行资源配置,拓宽业务领域。
商业银行发展表外业务不但把业务范围从传统的资产业务扩展到表外业务,也把经营范围从信用业务发展到了各类非信用业务。同时还有利于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等各类资源的合理配置整合。
二、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表外业务产品覆盖面窄。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品种虽然在近几年有所增加,但主要还是集中在结算、汇兑、信用卡、收付等风险较低的中间业务上,咨询、基金业务占比极低,远没有达到表外业务全面发展的局面。
(二)表外业务定价收费不合理。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采用市场跟进型定价,随意性较大,价格变动只是为了满足市场占有率和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普遍缺乏科学的定价理念,缺乏对定价策略的思考和研究,各家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产品的收费经常会出现价格战的情况。
(三)表外业务的创新能力不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产品开发权属于各总行,各分行基本没有表外业务新产品的开发权力。对于开发的新产品也是拿来主义,很少有从本土市场需求中诞生的真正意义上的新产品。
(四)表外业务缺乏专业人才。表外业务种类多,服务面宽,内容复杂,对从事该业务的人员要求很高。而我国目前缺乏同时具备高水平的业务能力和知识修养,熟悉市场,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的综合性人才和懂技术、熟业务、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五)表外业务法规制度不健全。随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迅速发展,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的条款已明显过少,关于表外业务的收费权限、收费标准等没有统一规定,造成了实际操作中的不规范。
三、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拓宽表外业务经营领域。我国商业银行应广泛涉足投资银行、保险、证券经纪、信托和基金等知识密集型业务领域,使盈利结构多元化,提高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摆脱对利差的依赖。
(二)规范表外业务的定价收费制度。当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各项收费的具体实施标准,因此新业务收费应当符合当前已有的金融法律法规,同时应当积极主动地与消费者进行沟通,让消费者可以明明白白消费。
(三)加快表外业务的金融创新。商业银行要增强表外业务产品创新的主动性,走研发、引进和组合相结合的创新道路。在研发方面,要紧贴市场,锁定客户群,有针对性地研发并注重售后评价,防止出现产品与需求脱节的现象;在引进方面,应将国际金融市场非常成熟的表外业务产品及高科技信息与技术引进,节省成本,少走弯路;对目前已开办的产品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组合改进使之成为适应市场的产品。在不断创新产品和加强服务的同时,树立商业银行的品牌形象。
(四)加大表外业务人才的培养力度。首先可以从现有人员中选拔精通业务、善于钻研的人才,安排到表外业务岗位上,对他们进行表外业务方面较高层次的知识培训,为表外业务的拓展奠定基础。其次可以面向社会、高等院校、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等,引进、培养熟悉金融市场业务、善于捕捉市场信息、把握金融创新最新进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再次要加强员工培训,建立学习性组织。鼓励员工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证券咨询人员和基金托管人员等各种执业考试,培养专门人才,充实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方面的人才。
(五)完善表外业务规章制度的建设。我们必须在健全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尽快制订有关表外业务的法规和规章,以完善金融法规体系,规范金融业发展,降低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从而更加促进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谭星.中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模式探究[J].华北金融,2011;6
[2]王艺科.浅论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现状及成因[J].时代金融,2010;4
[3]陈德康.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精析[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9
[4]谢启标.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与风险防范[J].经济研究参考,2006;60
【关键词】个人金融 商业银行 制约因素 对策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个人财富加速增长,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市场前景看好,同时也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文章就此提出了一些见解和应对策略。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个人金融业务起步较晚,处于业务发展新兴阶段,但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目前有74%的人对个人金融业务服务感兴趣,41%表示需要个人金融业务服务。另据麦肯锡的一项调查表明,2002年我国个人金融服务的利润将高达310亿美元。据统计,2000-2008年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年均增长16.5%,2010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30.33万亿元。庞大并持续增长的个人金融资产,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金融业务提供了物质基础。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把开展个人金融业务作为竞争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和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改善了银行的资产、客户和收益结构,推动了经营战略转型。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
1.分业经营,制约发展空间。目前国内金融业的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分业经营,业务不能交叉,产品相对独立,商业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等投资领域,无法为顾客提供全方位个人金融业务。近期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剧烈变化,客户对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理解产生偏差,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
2.条块分割,缺乏机制保障。个人金融业务涉及内容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新型综合性业务。它的顺利开展必须上下协调、前后沟通,依赖前后台业务的整合。而我国的个人金融业务分别由个人业务部、中间业务部、房贷部等多个部门管理,导致前后台业务分割,无法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3.资源短缺,缺少系统支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及新产品设计上科技开发的力度还不能满足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尚未建立起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信息分散,对客户资金增减、资金流动趋势、客户对银行服务的不同选择等掌握不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了解不够,影响了个人金融业务的处理、分析和决策。
4.人员短缺,缺乏人才支撑。我国商业银行从事个人金融业务的客户经理大多来自一线储蓄柜员,虽然受过一定的专业培训,但专业单一,业务不全面,对股票、基金、金融衍生品等知识掌握不够,缺乏实际操作能力。加之从业人员大都身兼柜员角色,繁重的日常操作,影响了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专业知识较为薄弱。商业银行的基层行更是缺乏个人金融业务专业素质较为全面的专业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1.积极培育业务意识和金融市场。作为从事个人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要加强个人金融业务建设的宣传和引导,增强居民金融意识,适时推介业务产品,提供便捷业务工具。积极培育金融市场,细化客户市场,重视个人金融业务产品个性需求研究,采取富有个性化、差异化的分层服务。重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建设,完善客户档案资料,科学建立客户与银行间的联系平台,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特点,提供差异化的业务服务。
2.丰富业务产品和服务内容。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开放和人民银行支持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商业银行要抢抓机遇,加大个人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不断丰富个人金融业务产品,按照市场细化设置服务内容,提供个性化、品牌化的特色服务产品;重视重点人群,根据客户在不同阶段、不同行业、不同风险偏好的特性,有针对性地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完善个人金融业务体系,为客户“量身定做”金融产品,真正使客户资产得到科学理财,实现最大化的保值和增值。同时,加强信息的跟踪与反馈,及时改进、创新服务产品。
3.加强金融机构间的跨行业合作。加强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间的合作,从互相间业务发展到更广泛的行业间接触,以居民的货币资产储蓄为纽带,为客户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通过储蓄、支付和消费环节以及证券、保险、基金等投资领域合理流动,丰富理财业务内涵,提升服务层次,获取综合效益。
4.加大综合性人才的培养力度。商业银行在引进人才时要注重复合型人才的招聘和吸纳。要着眼发展长远,制定专业人才的培养计划,优选一批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员工,进行法律、保险、证等知识的强化培训和进修,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操作能力强的个人金融业务专家队伍。要分层次、分步骤提升业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实行业绩考评制和等级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其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谭永全.全面开放条件下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策略分析[J].财政金融,2006,(12).
[2]李文静.我国个人金融业务发展:问题、制约与对策[J].中国金融,2008,(14).
[3]万静芳.发展我国个人金融业务的战略选择[J].商业时代,2005,(8).
[4]淮安农村金融学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中国金融网, 10-10-10.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可持续发展;对策
新农村的建设使得政府机关对于“三农”问题的重视力度大幅度提升。从“三农”问题的角度出发,了解到资金缺口和融资困难等问题对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有非常严重的影响。这就应从农村商业银行入手,加强农村商业银行改制力度,确保当地政府机关与农村商业银行相互配合,共同解决农村地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三农”问题和银行可持续发展问题,继而强化农村商业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实际作用效果。
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三农”问题
尽管农村商业银行改制能够实现银行机构与当地政府机关相互衔接的目标,但是也会导致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出现问题,这就应针对各方面问题展开有效分析,全面提升相关人员对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掌握力度。从多方面研究中可以看出,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三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受农村商业银行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农村商业银行对于农村金融的服务水平大幅度降低,大量资本流出农村金融市场,造成农村商业服务水平下降。而且在农村商业银行商业化发展水平提升的条件下,还会导致农村商业银行信贷支农效果变差,农村商业银行“脱农”问题层出不穷。第二,对于“三农”服务来说,其对于农村底层群体贷款发放有很高的要求,据此提高农村社会底层群体生活质量,全面落实农村地区“扶贫”目标。但是在农村商业银行改制后,银行体系金融服务水平受到层层制约。如果不能有效改善这一现状,必然导致农村社会底层群体生活水平和农村整体经济下降,导致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出现严重问题。第三,为实现农村商业银行信贷支农这一政策目标,就应增加农村商业银行对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注入力度。尽管这样能够改善农村地区老旧的经济发展模式,但是也会导致农村商业银行整体资产质量下降,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受到层层制约,继而影响农村商业银行的社会地位。第四,与城市相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农业贷款风险比较高,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农村商业银行在支农贷款过程中出现金融风险,继而影响农村商业银行整体经济实力。此外,多数农村商业银行还存在贷款方式单一的问题,难以满足政府机关“三农”服务要求。限制农村经济发展,城乡发展差距越来越明显。
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问题
对于农村商业银行来说,可持续发展对于提升农村商业银行综合发展实例和信贷支农水平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受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商业银行经济管理内涵的影响,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于农村商业银行现实作用和农村地区信贷支农效果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影响。从多方面分析中可以看出,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尽管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够实现银行运营成本降低和控制风险分散的目标,但是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还会受到商业银行贷款规模和贷款质量的影响,如果不能采取适当措施提升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和贷款质量,必然导致农村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出现问题,造成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下降,第二,在农村商业银行盈利能力不断加强的条件下,农村政府机关对于农村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管理水平不足,一旦农村商业银行盈利能力超出相应标准,必然导致农村商业银行综合管理水平下降,影响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和银行机构社会地位。第三,与其他银行体系相比,农村商业银行对于“三农”服务有很高的要求,这就应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在当地政府机关的支持下扩大“三农”服务覆盖面,确保农村商业银行支农水平有所提升。但是受农村地区综合发展形势和“三农”服务水平的影响,农村商业银行“三农”服务覆盖面与农村综合建设要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农村商业银行对农村综合建设的支持力度。从宏观层面的角度出发,一旦农村商业银行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必然导致农村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社会地位下降,其可持续发展水平也会受到层层制约。
相关政策建议
从以上几方面研究中,了解到农村商业银行在“三农”服务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这就应结合农村商业银行现有发展形势和其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标准化政策建议,积极改善农村商业银行中潜藏的问题,确保农村商业银行“三农”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就目前来看,改善农村商业银行中各项问题的政策建议有很多,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信贷支农力度
未调整农村商业银行现有发展水平,就需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对农村商业银行各项工作模式实施优化调整,同时强化农村商业银行转制效果,妥善处理农村商业银行中潜藏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还需要相关人员对农村地区“三农”服务本质和宗旨等方面展开有效分析,同时遵循商业化发展要求对农村商业银行实施优化处理,或者在一系列标准化政策的支持下强化农村商业银行信贷支农力度。这不仅能够提升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农业综合发展力度,还能强化农村商业银行“三农”服务效果和可持续发展水平,使得农户收入能够满足农村全面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多方面要求。
对支农金融产品实施创新处理
在对农村商业银行制定政策建议之前,农村商业银行管理人员应对当地农户融资需求和农业发展水平等方面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并按照各方面了解对农村商业银行中现有的支农金融产品实施创新处理,有效提升农村商业银行中各项支农金融产品的经济效果,使得农村商业银行中各项金融产品在支农服务过程中发挥自身最大的作用。除此之外,还应对农村商业银行各项贷款方式实施优化处理,拓展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空间,解决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农村商业银行与地方经济处于共生共荣的状态。
保证农村商业银行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的协调关系
在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为保证农村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应将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与当地“三农”服务要求结合到一起,据此规划合理的农村商业银行政策建议,有效处理农村商业银行长期发展过程中衍生而出的问题。而强化农村商业银行政策性与商业性之间的协调水平,一方面农村商业银行能够在于当地政绩观相互合作的条件下获取一定优惠政策,并通过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另一方面还能强化农村商业银行因地制宜水平和分区管理效果,充分彰显农村商业银行统一管理优势。一旦农村商业银行出现问题,有关部门能够在商业手段和标准化政策的支持下解决各项问题,推进农村商业银行服务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 异地扩张
一、基本现状
2005年,安徽省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后的徽商银行正式成立,成为中国第一家由省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重组而成的地方性商业银行,拉开了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和跨区域经营的序幕。由于受到地域限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地方政府影响过大等不利因素影响,同时为了实现风险的分散和业务的扩展,城市商业银行迫切要求拓展市场,向省内设立和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跨区域方向发展。监管部门一系列政策的调整,也为城市商业银行的跨区域经营提供了契机。作为城市商业银行其中之一,锦州市城市商业银行―锦州银行自2008年12月在天津设立第一家分行起,短短三年时间,已先后在天津、沈阳等地区设立分行,并在上述地区陆续设立支行。截至目前,锦州银行异地设立的分、支行已分别达6家和10家。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的迅速扩张在初步实现扩大其规模和异地市场份额的同时,也为自身的经营带来了风险。
二、存在问题
(一)名称及地域限制
从城市商业银行名称上看,起初的城市商业银行名称构成是所在城市加商业银行而确定。尽管近年来部分城商行更名时隐蔽了所在城市名称,但大多城市商业银行仍以所在城市加银行而命名,地域特征十分明显。城市商业银行本土城市化的命名方式,削弱了在异地市场的竞争力,限制了其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的发展。
本地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因其独有的地利条件,在网点设置、开展个人业务和授信中小企业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城市商业银行的员工多为本地招聘,对当地市场状况了解充分,客户资源丰富,业务拓展能力强。此外,城市商业银行前身是城市信用社,大股东为地方政府,为促进其发展,地方政府必定在银行有关政策、资源、项目、资金等各方面予以支持和推动。跨区域经营后,城市商业银行将失去上述优势,地域环境和市场环境的重大变化必将影响金融业务的开展,这将为其扩张发展带来挑战。
(二)市场定位与发展方向不符
从我国银行业的格局上看,因规模大小和服务方向的差异,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各有侧重。在成立之初,城市商业银行基本确立了“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和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以锦州银行为例,锦州银行的目标客户定位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成为中小企业的专业服务机构。但从目前情况看,城市商业银行异地扩张的重心已由中小企业转向了与大型银行争夺大项目、大客户和抢占异地市场份额,偏离了城商行原有的市场定位。
2009年银监会《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文件在政策上放宽了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条件,但明确指出前提是为了城市商业银行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增强服务辐射功能。从城商行目前异地所设的分支机构分布看,分设机构基本位于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大城市,潜在的发展方向并非是银监会要求的服务地方和中小企业。这种金融服务网络的快速扩张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城商行本地的服务资源,一定程度上也违背了银监会政策调整的初衷。
(三)产品及服务方式有待加强
1.金融产品
城市商业银行起步较晚,主要业务仍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金融产品种类单一。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如电子银行、理财产品、信用卡等大型商业银行的基本金融业务尚未开展,业务上过度依赖存款数量,利差收入成为利润的最主要来源,中间业务基本上是空白,盈利能力亟待提高。金融产品的欠缺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降低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同业竞争力,同时大量的高成本存款限制了城商行的灵活发展,在跨区域经营中难与其他商业银行抗衡。
2.服务链条
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服务链条架构较为“扁平化”,在本土范围内仅为上下两级结构,短、平、快的优势能够适应小客户和小企业的内在需求,管理距离短、中小环节少和沟通障碍小的特点使城市商业银行的决策链条较为便捷和畅通。跨区域发展后,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将转变多级模式,管理半径的扩大使原有的效率优势不再,而新的层级模式将改变原有的业务流程,带来技术系统搭建、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新问题。
(四)扩张规模易忽视风险
银监会明确要求城市商业银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应按照《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标准达到相应级别,其中对商业银行的各类经营指标均有明确的评分标准。为实现跨区域发展,城市商业银行重点关注于规模扩张和指标达标上。通过在规模上大幅增加资产、负债和存、贷款规模,缩小与大型商业银行的差距;为了弥补资本金、满足监管资本的要求,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甚至忽视自身资本及债务管理的状况,采取集中发行次级债的方式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资本充足率。
城商行的发展历史较短,基础仍不牢固,并不具备跃进式发展和大量发行次级债的承受能力,过度重视规模与指标易忽视过快发展引发的风险隐患。异地发展后,城市商业银行如何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完善法人治理和风险管理能力,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实现跨区域的可持续发展仍有待进一步思考和实践。
三、政策建议
(一)综合考虑外部环境
由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命名历程上看,随着银行机构的发展和壮大,去地域、去城市化已成为银行命名的基本趋势。建议城市商业银行在起初阶段就将城市化的命名方式替换为品牌化的命名方式,一方面淡化地方色彩,减小地域的限制因素影响,另一方面避免日后更名带来的诸多麻烦。
跨区域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宣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赢得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逐步推进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作。同时,关注外部环境的改变带来的客户群体的变化,在原有城市的服务理念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融入当地的社会和文化氛围,优先在服务细节和服务特色上增加知名度,扩大品牌的影响力,最终实现异地客户的认同。
(二)明确定位及发展方向
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应根据自身的现有资本、核心业务和服务方式在同业所处的位置,针对当前的客户群体及主要经营范围所确定。城商行在规模和创新方面存在劣势,但地方和效率优势是其传统优势。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扬长避短,塑造独特的品牌业务。
在市场定位上,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占有率和综合实力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有较大差距。因自身条件的限制,城商行应避免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竞争大客户,而转向中小、居民和特色的定位,确立因地制宜的新型定位。
在产品创新上,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体系十分欠缺,仅有的金融产品在创新设计和风险体系上仍不尽合理,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待提高。对此,城商行应客观评价,在产品设计上注重实用性,利用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尽量提供大型商业银行难以或不愿意提供的服务中小的金融产品和符合当地需要和自身发展的双赢性金融产品。
在服务方式上,城市商业银行应继续发挥扁平化管理模式的优势,涉及的异地管理制度和体系仍保留原有流程的灵活性,做到管理半径扩大但决策效率不减,以便更好地适应中小企业的需求,展现城商行的优势。
(三)审慎监管
银监会在城市商业银行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上有明确的监管政策,但多为事前监管,即监管部门对某一城商行的经营情况进行评估,达到设立标准后允许其异地发展,但后续的监管措施仍显不足。
建议监管部门一方面综合考虑城商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后的经营变化情况,在原有商业银行核心监管体系中加入能够反映异地分支机构的相应指标,形成综合的动态监管体系;另一方面加强对异地分支机构的规模变化、市场占有趋势、风险控制情况的监管,尤其涉及新设机构的成本收入比、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等盈利性指标应尤为关注。上述监管结果应纳入对该城市商业银行的评级和综合管理考核,并成为该行今后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重要参考标准。
(四)均衡质量与规模
[关键词] 商业银行 银行服务收费项目 消费者
一、 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问题现状分析
自2002 年起,中国银行业服务的收费项目开始不断增多,据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统计,目前银行提供的服务超过3000种,而大大小小的收费项目,已经超过750种。由银行收费项目而引发的诸多储户与银行间关于银行收费问题的官司和社会各界关于银行收费问题的争论一直不绝于耳。以下分别从三个方面简要分析目前我国银行业服务收费的现状。
第一,从立法角度来看,2003 年修正的《商业银行法》和同年实施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在一定程度上给商业银行发展服务业收费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银行的服务价格分为两种: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范围主要为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其他服务一般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些服务基本都是直接影响到广大居民利益的中间业务收费项目。
第二,从银行的收费方式和内容来看,几乎所有银行都采取单方面公告的方式告知消费者收费项目、金额和收费起始时间,收费主动权完全掌握在银行手中。虽然《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公开标志,调整收费标准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进行公告。但是,往往银行只在银行营业厅内摆放公告牌,在公告牌被撤之后,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
第三,从消费者对银行业服务收费问题的反馈来看,消费者对银行业服务收费的方式与标准存在质疑并对收费项目所对应的服务质量水平有诸多不满。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对收费项目都是自行商量定价。虽然我国商业银行数量不少,但并没有充分竞争,服务仍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银行业协会声称,“调整ATM机跨行取款收费标准合法合规,建议客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交易”。可问题在于,5家大型银行均已上调跨行取款收费,就他们所占有的市场资源来说,构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处于弱势地位的客户,只能接受“被收费”的事实。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点评的银行业“霸王条款”,银行业服务收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单方制定或修改收费项目和标准,强迫消费者承担费用。这让人们不得不怀疑,是否银行正在把越来越多的商业风险与成本转嫁到广大普通消费者身上。
二、我国商业银行收费服务问题的解决对策及建议
银行服务收费是消费者和银行之间长久以来存在的争议和矛盾,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在考虑问题的解决方案时,不仅要考虑到银行内部消化能力、盈利能力以及竞争压力等,另外要考虑到消费者的心理和实际承受能力,更加要充分的考虑我国的特殊国情。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
1.从政府角度,稳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政策,进一步增强《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新规的执行力。要求商业银行自觉维护《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政策的稳定性。
2.从监管机构角度,出台《商业银行服务定价指引》,提升商业银行定价管理水平。目前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服务项目是依据“保本微利”的原则,银行对于一个业务的收费定价基于成本和利润核算。这种方法是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采用的定价方法,也是最常规的方法。但是,无论收费多少,都不应该只是银行业协商得出的结算价格,而应该经过严密论证,并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权益,最后由监管机构对收费的适当性作出独立评估。建议银监会指导商业银行建立完善的定价体系,形成科学的定价机制。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银行经营的稳健程度和市场竞争力,银行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以及抵御风险能力,从根本上讲取决于银行的定价能力。建议银监会在维护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自的基础上,出台商业银行服务定价指引,对商业银行完善服务定价决策与执行机构、建立科学的服务定价体系、信息系统支持和服务定价执行机制进行原则性规范,指导商业银行增强服务定价意识,完善服务定价体系,提高服务定价能力。
3.从银行自身角度,积极引进人才,勇于创新,改进相关服务项目的业务流程并且投入资金进行银行内部系统的维修和改进,以提高银行的整体运行效率。同时,转变银行盈利模式,更加注重投资收益;加强沟通与协调,努力营造良好的中间业务发展和服务收费环境。开展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有效利用银行先进服务设施和手段,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有偿服务理念,明确付费是促进银行改进服务手段、创新服务品种的动力,也是保护客户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自觉遵守银行监督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整顿并精简收费项目,让消费者易于理解,并且对收费项目长久实行公开透明制度。
4.从消费者自身角度,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充分了解银行收费理由和收费多少。首先,消费者应该谨慎选择开户银行、银行卡和各项服务,在选择服务前通过向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做到对服务价格心中有数。其次,整理账户,化整为零。为避免不必要的支出,多张银行卡的持有者最好对不常用的账户进行整合,对长期休眠的账户进行销户。再次,消费者应灵活管理账户,按照资金期限、种类确定理财方案。最后,将办理业务的渠道从银行营业网点转为网上银行,往往可以省下不少手续费。
参考文献:
[1]李义奇: 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问题研究.《中国经济时报》(2010/8/16)
经济危机凸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价值
在以美国次贷危机为导火索的金融海啸席卷全球的情况下,中国银行业受益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科学监管,同时也因自身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参与度较低,到目前为止蒙受的直接损失尚不高。但此次金融海啸对实体经济的严重冲击却已暴露无遗,这其中,在中国实体经济里占据重要地位的中小企业更是首当其冲。
据统计,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中小企业对国家GDP的贡献度为近60%,工业增加值占75%,社会销售额占近60%,税收占46%,出口额占62%。因此可以说,随着经济危机的深化,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将越深,中小企业直面的困境也就越严重。
我们常说,金融供给是实体经济的“血液”,金融供给的满足度在很多时候都对实体经济有着“生杀予夺”的效应。而即便在经济上升周期里,中小企业融资难都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可想而知,在经济增速放缓甚至逐步走向衰退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比以往更大的融资困难。但反过来讲,如果金融供给者能够在这时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助其脱困,对于促进经济增长、保证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可以说,经济危机的发生和蔓延,更加凸显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社会价值。
八项创新颠覆中小企业传统信贷模式
在“输血”和“抽血”的抉择问题上,民生银行可以说是一家反弹琵琶的银行。作为中国第一家主要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银行与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有着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而在成立之初,它就将自身的主要服务对象定位为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经过10余年发展,到去年年底,民生银行从一家只有13.8亿元股本的小银行成长为一家资产过万亿元的中型商业银行。在这10余年的实践历程中,民生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理念和方法也不断得以发展和完善。
2008年,民生银行在中国银行界首次推行事业部制改革,其中就成立了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内部事业部――工商企业金融事业部。在内部事业部模式下,民生银行革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探索和实践可主要概括为“创新”:
体制创新。在传统银行的总行、分行、支行架构下,客户经理不讲求专业分工,大客户、中小客户甚至微型客户都可以开发。由于大客户业务具有“做一单管吃三五年”的特性,因此“大客户驱逐中小客户”成为客户经理趋利性选择的一种常态。事业部体制扬弃了传统银行架构,按照银监会“六项机制”要求,以相对独立于母体的“类公司化”模式专业运作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事业部实行独立财务核算,按照“人财物相配套、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组建专业化团队,设计专业化产品,开展专业化信贷审批和专业化服务与管理。
体制保障已经成为民生银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最重要利器,全行工商企业金融事业部仅2008年前10个月就新增中小企业授信250亿元,占民生银行全年新增授信计划的20%多。
制度创新。改革授信审批授权体制,根据中小企业信贷“小额多户、时效要求高”的特点,一方面坚持独立评审,另一方面强调与市场的贴近性。即根据各区域信用环境、产品风险度和审批人素质,进行差异化授信授权,并将受权人派驻到基层经营单位,通过建立多层级、多通道的有权审批人体制,提高授信效率。
技术创新。自主研发和引进吸收相结合,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先进授信评审、风险监控等风险管理技术。比如:
针对中小企业授信单笔金额小、依靠传统专家评审效率低、成本高等特点,民生银行与国外先进同业合作,研发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系统,通过边实践、边完善,尝试建立符合国情的小企业信贷工厂。
针对中小企业贷后管理难、监控成本高等特点,民生银行正自主研发“Easy Warning”(便捷预警)系统,通过过滤、集成等方式综合利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个人征信报告、企业结算账户系统、海关数据查询系统等系统中的预警和价值信息,实现系统自动风险监控。
产品创新。针对工厂化审批要求,推出了标准抵押授信、小额标准抵押授信等新产品。而针对中小企业抵质押物少、担保难的特点,推出了动态融资、集群联保授信、组合担保、小额信用贷款等适应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标准化产品,将企业交易背景、业主个人及企业现有资源充分结合,对传统担保方式进行创新,突破担保“瓶颈”。
服务创新。丰富“服务”的内涵,变单一的信贷供给为一揽子、全方位金融服务。实施全流程品质管理,提升反应速度,提高客户满意度。在工商企业金融事业部,成立专门的品质管理部门,对12个关键客户接触点制订服务标准,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
管理创新。从客户需求出发,以客户满意度的提升与银行持续的盈利为目标,设计了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团队建议、风险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考核激励、品牌建设和品质管理等一整套商业模式。
文化创新。扬弃了原有的“基于客户信用、基于抵押担保物简单判断”的传统信贷文化,倡导建立以经营风险为核心的新型信贷文化。强调风险管理是市场和风险人员共同的责任,只与熟悉的行业或企业开展业务,强化“按制度办事”的理念,并且更加重视企业的交易背景和经营现金流。
理念创新。树立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成长的价值主张,专门推出“财富罗盘”这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努力成为中小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争取成为客户的唯一或主要合作银行。
十条建议构建中小企业和谐发展环境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是一项社会性课题,在银行革新理念和体制的同时,全社会共同努力构建适宜于中小企业和谐发展的外部环境,是一项更为浩大的基础性工程。结合笔者近年来的思考与实践,在这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体系。由于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布局分散,银行面临着巨大的信息不对称风险,这直接影响着银行服务中小企业的信心。建议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构建银行间信息通报平台,同时将中小企业税务、水电等公共事业费用、商业信誉、用工记录等其他方面的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中小企业征信平台,为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铺路搭桥。
优先支持商业银行设立面向中小企业的营业机构。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向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专职经营部门发放经营牌照,真正实现公司化经营和独立财务核算。放宽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中小企业专业支行的审批条件,优先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中小企业金融专业分支机构,缩短服务半径,降低银行和中小企业的成本。
给予商业银行更宽松的中小企业拨备政策和不良资产核销政策自主审批权。虽然财政部放宽了50万元以下对公贷款呆账认定标准,但适用范围仍然较小。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商业银行更宽松的中小企业拨备政策和不良资产核销政策自主审批权,允许商业银行提高对小企业金融业务的风险容忍度,真正做到经营风险,收益覆盖风险。
出台中小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指引。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高,产生不良贷款的概率大。建议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出台中小企业授信尽职免责指引,各商业银行依此出台实施细则,减轻中小企业授信从业人员的思想压力,令他们安心、放心。
出台针对中小企业的差异化监管要求。中小企业往往存在企业和业主账户及资产不分、财务管理不规范等现象,因此严格地说,中小企业授信工作较难达到大企业授信的监管标准。建议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出台针对中小企业授信的差异化监管要求,使监管工作更贴近银行中小企业业务的特性。
引进、总结和推广先进中小企业信贷技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信贷技术方面的自身经验积累不多,可借鉴的经验也十分有限。建议商业银行监管部门组织引进国外先进中小企业信贷技术,同时总结国内成功经验,并在国内商业银行推广。
降低中小企业业务经济资本占用标准。建议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参照巴塞尔协议Ⅱ,比照零售业务标准计量中小企业业务经济资本占用,降低商业银行经营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资本成本。
制订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授信指引。中小企业具备很强的创新能力,掌握着大量的商标权、专利权等,但这些资源并未被有效利用,因此建议建立一个针对中小企业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威评价机构,同时银行业监管部门制订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质押授信指引,增加中小企业融资可担保资产范围。
给予中小企业和中小企业金融业务更多财税支持。建议加大对代表先进生产力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力度,如降低中小企业税费标准,尝试包税制,给予贷款财政贴现补助,设立专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同时,适当提高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不良拨备税前调整标准,对商业银行中小企业和大企业业务实行差异化的营业税和所得税标准。
政府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配套机构建设。完善制度设计,将会计师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公司制变为合伙人制,即变有限责任为无限责任,强化其责任感。加强资产和房产评估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其公信力。建立社会化、多元化动产监管体系,增加企业融资可担保资产范围。建立政府背景、具有明确支持方向、政策性担保机构。改革和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法律程序,建立快速不良资产处置通道和平台。建立和完善非上市公司产权交易市场,为企业产权快速处置和交易提供便利的通道。
关键词:商业银行 主要问题 发展策略 一、我国商业银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业所处的困境面临着诸多威胁和挑战。
(一)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我国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处于起步阶段,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淡薄。风险管理文化受到的重视不够,不健全的风险管理文化与迅速发展中的银行对风险价值评估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成为我国银行健康发展的瓶颈,风险管理文化尚未在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且我国商业贷款过于集中于个别行业和大客户,授信业务存在漏洞和缺陷。
(二)效益水平较低
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和机构设置太过僵化。“一级法人制度”造成国有商业银行的权力过于向上集中,下级支行的一切金融行为听从于上级支行的领导。这不仅不利于分支行快捷地应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还容易造成,例如在收入分配、干部提拔、信贷审批等方面的特权,从而人为造成银行内部竞争不平衡的局面。通过传统管理方式积累起来的惰性造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高级管理人才的极度匮乏,下级支行的人员配置过于臃肿。由于银行业竞争加剧,各商业银行为提高市场份额,扩大市场的覆盖面,分支机构的网点数量迅速增加,为广大客户提供了方便,分销渠道建设有了较快发展。但是各商业银行对于网点的选择和规模并没有事先进行分析和考虑,盲目攀比性,争相建设,对网点建成后的效果考虑甚少,从长远来看并不利于银行服务效率的提高。
(三)业务单一和恶性竞争
众所周知,我国商业银行中储蓄和信贷业务是两大业务,如果储蓄是创造利润的基础业务,那么信贷就是产生利润的核心业务。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占据国内垄断地位,国家经济高速发展,企业贷款业务较多,使得银行的收益颇高。
然后随着竞争的加剧,我们不难发现当前很多商业银行存在的经营无趣,导致恶性竞争的局面一再出现。存款大战,利率大战和贷款阵地之争带来的负效应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导致各金融机构互挖墙脚,企业存款和个人储蓄频发转移,甚至各银行之间的客户经理相互流动也常常发生。这使得金融机构吸存成本越来越高,银行利差水平下降,利润下降。另一方面造成企业多方贷款,银行的经营风险加大,由此引起竞争的恶性循环,对银行商业化、资金商品化、资本市场化运作带来不利影响。
(四)金融创新能力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中间业务所占比重过大,没有其他金融衍生品来提高经营效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开展的中间业务大多依赖于企事业单位在银行开户的硬条件,多为一般性中间业务,局限于信托、证券、信用证、汇兑、保函、等,创新的业务开展很小。同时,银行对于这些中间业务来往过于简单和委托,很少能够利用其金融信息、技术和金融人才等软件优势,充当客户的财务和投资顾问,甚至为企业的兼并、资产重组、收购并购等高级融资项目提供服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业发展的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现有竞争在不断加剧,以下就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态势,提出几点发展策略建议。
(一)银行体制改革
要改革落后的银行体制,大胆创新,推动我国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不良资产比重过高,而且因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和银行自身体制改革的滞后,新的不良资产仍在不断增加。
一定要建立银行风险审查机制,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对银行风险实现动态化监控,进一步简化流程,缩短工作周期,提高各部门之间的拟和度,保证有效信息在尽量短的时间内传递到各个部门,通过风险控制权威机构,统一调配资源,协调风险控制手段,达到及时、全面、科学的风险控制。
(二)培养客户导向型的服务理念
1、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国际联系的日益密切,银行业已经不再是一个垄断型行业。今天的商业银行的发展的源泉来自客户,我们转换过去“以产品为主导”的营销模式更新为“以客户为中心”核心竞争战略,并将这一理念灌输给每一个银行的金融服务者。要培养识别、分析客户的能力,尤其是对潜在的客户要进行深度地发掘,将满意的首次购买客户逐渐转变为银行的长期客户。重点分析这一类客户的需求和喜好,及时有效地向他们提供优良的营销和服务,努力提高这一类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建立这些客户的档案资料,例如客户的年龄、收入、受教育程度、从事行业等个人背景。
2、细化经营绩效考核体系
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对经营状况进行绩效考核时,过于注重一些与经营相关的“硬指标”,如开户数、产品销售数量、业务收入等,而对于关乎银行业务长远发展的与客户自身密切相关的“软指标”几乎没有涉及,如高端客户占有率、睡眠客户占有率、客户满意度、服务投诉率等。现今经营绩效考核体系的更新一定要对客户进行及时的回访,及时获得反馈信息,努力完善自身服务。只有将客户维护与银行经营战略指标结合起来,才能让银行获得长期的发展并带来巨大经营效益。
参考文献:
[1]赵顺海.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N].长春大学学报,2003年2月第1期
[2]黄明喜.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构建显得绩效考核机制[J].新金融,2003年2期
扭转体制
我国银行在市场化的发展中历经多年,但结果似乎不近人意。全国政协委员、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提出:“从当前中国373家主流商业银行来看,95%都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控股,5家国有大型银行自不必说。在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只有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属民营企业控股。在144家城商行和212家农商行中,仅在江浙一带有14家小型民营银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民营银行在主流商业银行体系中仅占5%。”
显然,国有控股的体制仍然是我国银行中的主导,而要想实现银行业尽早的“走出去、国际化”,国有控股必然是一大障碍。与西方社会相比,我们的短板就是政府行为与管束过多。目前我国银行业外在是市场化,但内在有很多制度其实并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浓厚的行政色彩致使我们的银行业不能真正融入到发达国家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中。
与此同时,国有控股体制同样束缚了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体制下的商业银行与民企、小微企业、新型市场没有交集,致使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很难及时得到有效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无疑严重阻碍了它们的发展。
针对这一体制弊端,董文标给出的建议是对于大型银行,可实行“一减一增”。简言之,即把国资现有持股比例60%~80%这个区间减持到50%~60%这个区间,减持后,增发给中国优秀的大型民营企业。我国商业银行整体上仍属于国有控股体制,建议中央制定计划,安排时间表,让民营控股的商业银行五年内从数量和规模上双双达到30%。
混业发展
众所周知,“自由”是市场化的最大特点,但是商业银行在我国得到的自由显然程度不足。光大银行董事长唐双宁的提案称,现行的《商业银行法》已经滞后于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实践,因为与10年前比较,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大大拓宽,远非《商业银行法》列举的业务可以概括。一些商业银行甚至已突破分业经营的限制,开展“综合经营”,这些创新实践均未能在现行法律中得到准确体现。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都在反思,对于商业银行的治理和内部控制上更加重视宏观审慎监管。而“混业经营”也就成了此次两会上对于银行业的一大重点提议。
以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为例,其中任何一家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都不是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够望其项背的,但商业银行仍然对自身的发展空间感到压力。因为中国金融体系的核心支柱是间接融资,商业银行可以吸收存款,也就是可以直接积累起庞大的客户和市场资源。
在政策上严格的分业经营使那些直接融资类金融机构没有权利吸收存款,即这些金融机构基本上没有渠道直接接触客户,这些无异于保护了商业银行。
但是自2007年来理财产品市场开始兴盛,越来越多的百姓对“理财”有了概念。证券、基金、信托、私募股权等新的投资渠道如雨后春笋般涌入人们的投资视线。此外,网络上各种结算方式的安全便捷无疑也是对传统银行的一次挑战。如此看来,商业银行曾经的优势在新环境下反而削弱了。
对此,唐双宁给出的建议是“一是调整增加商业银行业务范围,比如增加银行理财类、电子银行类、企业债券承销等业务种类;二是适当放宽商业银行跨业经营限制;三是实行分类持牌制度,比如分为吸储类的全牌照银行、非吸储类的有限牌照银行以及自有资金放贷机构等;四是调整商业银行业务监管规定;五是规范商业银行有序退出;六是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我建议尽快将修订商业银行法列入立法计划,成立修法领导小组,启动修法程序。”
展望未来
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和利润增速明显下滑,不良贷款上升,成为了2012年银行业的尴尬现状。在此次两会上,面对记者的提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给出了这样的解释:银行业盈利的增长速度及盈利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宏观经济平稳发展的作用,也有银行资产和信贷规模增长速度比较快的作用,还有银行在内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进行技术转型的作用。
从2012年开始,大家看到银行的盈利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事实是银行的盈利增长在回归常态。但是银行的一些反映绩效的主要经营指标还是表现得比较好的。并且目前中国的银行业无论是从不良贷款的余额,还是从不良贷款的比率看都处于非常低的水平。现在整个银行业不良贷款的余额不足5000亿,而中国银行业整体的贷款余额到去年年底已经接近65万亿,很快就会接近70万亿。目前不良贷款率只有0.95,这说明中国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水平总体是比较好的,在这样低位水平基础上有些波动应当属于正常状态。过去几年中,中国的银行业在拨备的提取上采取了非常逆周期的政策,去年年底拨备覆盖率的水平是300%,说明银行业有很强的风险抵御能力。
巴塞尔委员会2004年6月26日公布的新资本协议,延续了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突出强调国家风险的监管思路,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充约束,转向依靠最低资本充足比率、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三个支柱的共同约束,进而提出了衡量资本充足比率的新思路和新,使资本充足率和各项风险管理措施更能适应当前市场的要求。巴塞尔委员会的阶段性成果既是一定时期内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经验教训的,同时也代表着银行业监管原则的发展趋势。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我国银行业正在谋求的国际化发展方向有着重大的。金融全球化的内在要求是监管标准的全球一致化,而的银行业没有达到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一旦进入国际市场,这将会使其在开拓业务和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发达国家不会容忍达不到新资本协议要求的外国银行,其在本国开立的分行长期得到优惠;发达国家将来也不可能批准达不到新资本协议要求的外国银行,在本国新设机构;而且达不到新资本协议要求的银行难以得到国际认可的评级机构给予的较高评级结果,这对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融资极为不利;中国的银行业需要引进信用风险控制技术,解决不良资产控制乏力的,同时也需要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提高管理水平。我们需要根据新资本协议所代表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发展方向,来处理好我国金融放松管制与强化监管的关系,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银行监管体系,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全面提高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当前我国银行资本监管中的不足
对照新资本协议,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的银行资本监管与当代世界银行资本监管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着明显差距:
第一,立法严重滞后于国际银行业资本监管的发展步伐。1988年的巴塞尔资本协议要求各国在1992年底达到最低资本要求,可中国人民银行在1994年才提出资本充足率的规定,要求在1996年底实现,但措施不配套导致监管流于形式,直至银监会2004年2月公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才明确2007年1月1日达标;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在2006年底达到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但我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至少在十国集团2006年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几年后,我们仍将继续执行1988年的老协议。”
第二,立法和各项制度不配套,导致资本监管无法实现。由于立法上的缺陷,使得监管当局只对股份制商业银行进行资本监管,而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免于资本监管。
第三,立法缺乏前瞻性,没有为未来的风险监管留下可操作的法律空间。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基本与1988年巴塞尔协议相符,虽然吸收了新资本协议有关监管和信息披露的规定,但没有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范围预留空间,也没有为未来大型商业银行使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留下空间。
第四,市场约束力度不够,对风险性的披露不足。虽然人民银行2002年公布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但我国银行的信息披露相对简单,并缺乏对投资者和市场的沟通,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定性和资本配置战略,在必要信息和建议信息的披露以及披露频率方面也放宽了条件,使得来自于市场的压力大大低于新资本协议的希望。
三、改进我国银行资本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第一支柱——运用内部评级法和建立操作风险资本金准备
1.衡量信用风险要优先考虑运用内部评级法。新资本协议在衡量信用风险的方法上提出了内部评级法和标准法两种方法,标准法对管理水平低下的银行在资本配置上给予了惩罚,不良贷款的风险权重由100%变为150%,而导致银行这一部分资产相应要增加50%的资本配置。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率高,银监会公布截至2003年6月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2007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2.19%。所以长期以来,我国是依靠政策资源来解决银行过高的不良资产。自1999年全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第一次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后,中行和建行在2004年5月、6月又分二次剥离不良资产4757亿元,不良资产率很快接近了国际商业银行正常的标准线内。这种情况下,中行和建行上市后就能够将不良资产继续控制在正常的标准线以内吗?这无疑不是上市本身就能解决的问题,更不可能继续依靠政策来解决。形成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率高的诸多原因中,缺乏风险控制技术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也是我国监管上的重大缺陷。商业银行法实施后,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银监会成立后颁布了《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规章,商业银行在风险评估和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建立了内部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尽职调查、集体审议的授信审批制度,实现了客户经理报送项目材料、支行审核、授信部门审查、复查、贷审会委员表决的全过程控制。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控制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有的银行就要求新发放贷款不良率超过1%的,行长下课。对商业银行新增授信产生了极大的压力,也使得一些很有盈利能力的不能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导致银行业务空间缩小,这反映了银行管理成本的高昂和银行体系市场化程度的低下。内部评级法是当代银行风险控制技术的最新进展。随着风险管理技术的发展,许多大型银行通过搜集大量内部数量模型建立的贷款决策系统,可以在客户输入必要的基本数据后,在几分钟内决定一些类型的贷款。20世纪90年代初,由J.P.摩根和主要国家的高层银行家、家和学术界人士组成的咨询小组在考查衍生品市场的基础上提出了评估市场风险的VaR法(Value at Risk)。巴塞尔委员会则在1996年1月公布的《关于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的概述》中同意各家银行采用VaR等评估市场风险。很快,VaR模型这种风险控制技术被引到了信贷风险控制领域,1997年4月初,美国J. P. 摩根财团与其他几个国际银行——德意志摩根建富、美国银行、瑞士银行、瑞士联合银行和BZW共同,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评估银行信贷风险的证券组合模型。亚洲金融危机后,许多国际化银行在内部评级系统中引入了基于运筹学的模型技术,通过对国家、区域、行业、产品、客户和债项等方面的自由组合与交叉分析,使风险精度达到了一个崭新水平。巴塞尔委员会吸收了上述风险控制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作为最新的监管原则列入新资本协议,在全球进行推广。
运用内部评级法是我们的必然选择。能够采用复杂技术的银行通常能够更为灵敏地反映银行内部风险变动及其所需的资本配置,因而在竞争中会占据更为主动的地位。所以,应当从政策上鼓励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中加快实施内部评级系统的运用,建议对资本充足率监管办法作相应修改和完善,制订专门的监管办法,允许条件成熟的大型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中使内部评级法。
2.建立操作风险资本金准备。操作风险是当前国际上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在充分吸收成员国经验、教训和其前期相关文件精华的基础上,于1998年9月正式颁布了《银行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框架》,系统地提出了评价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指导原则,并为各国银行监管当局承认和接受,成为建立与评价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最权威的依据。巴塞尔委员会在新资本协议中,将操作风险的衡量和管理纳入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中,要求商业银行为操作风险配置相应的资本金。
操作风险是我国银行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我国的商业银行由过去长期计划体制下的专业银行转换而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银行作为市场上的一个平等主体的地位逐步确立,银行的操作风险就越来越明显的显示出来。人民银行1997年5月了《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的若干意见》,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2002年9月人民银行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对银行业务的各个方面的内部管理提出了要求,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面起步晚,缺乏经验,认识不清、制度不健全、运行机制不畅等现象仍然存在,导致有的商业银行被关闭,有的商业银行不断发生大要案件,如银行开平支行三任行长共同作案8年,侵吞银行资金4.83亿美元。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2004年6月23日所作的《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披露,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及21个分行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同时发现各类案件线索30起,涉案金额69亿元。从以上问题暴露了我国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的管理上,存在着认识不足、内控制度不健全、内部组织结构不、风险控制手段不足、缺乏必要的事前和事中控制等一系列问题。但根本原因还是监管不力,银监会2004年2月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没有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范围,也没有为未来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留下立法的空间,这就难以激励商业改进管理,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
因此,要尽快适应国际金融监管的最新发展趋势,要将操作风险纳入监管范围,监管机关应当要求商业银行分期建立操作风险的资本金准备。建议对资本充足率监管办法要作相应修改和完善,就大型商业银行和积极寻求国际化发展的银行实施操作风险的资本金准备,制订专门的监管办法,从政策上对操作风险的资本金准备给予鼓励。
(二)第二支柱——建立和完善统一的银行风险评级体系
新资本协议中第二支柱外部监管部分的关键,就是要建立一个全球一致的外部监管流程。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2月推出《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对于我国银行风险监管来说有着重大意义。但它的严重缺陷就在于它只限于股份制商业银行,而把国有独资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排除在外,这样就使得商业银行风险评级成为二元结构,一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即11家已经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112家城市商业银行成为风险评级对象,接受监管当局的风险评级监管,而国有商业银行则免于评级和监管。所以,解决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监管的关键是废除二元监管体系,国务院于2004年1月7日作出了建行中行改制上市的决定,建行和中行已经分别成立了股份制公司,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而工行和农行将于下一步择机上市,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决策。下一步应当调整立法,取消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我国1995年颁布《商业银行法》时,由于上没有突破禁区,容许商业银行以有限责任这种公司组织形式存在,直到2003年修改《商业银行法》时也未能废除,造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免于资本监管,这不能不说是我国金融立法上的一个失误。笔者建议及时修改《商业银行法》,明确设立商业银行以股份有限公司为限。
关键词:商业银行 内部审计 风险
一、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自1995年7月审计署颁布《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后,我国商业银行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初步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十几年来,我国四大商业银行相继进行了内部审计体制改革,审计整体合力逐渐形成,为推动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具有突出作用。事前审计通过对环境、健康、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可以有效地识别风险,规避已有风险和防范潜在风险;事中审计通过检查、评价、报告风险管理过程中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意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堵塞漏洞;事后审计可以对内部控制和减轻风险措施需要改进的领域加以确认,并提出建议。按照国际上的一般观点,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四个组成部分: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控、政策、程序和限额;风险识别;监控和信息;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审计准则》第十四条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组织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就防范银行业风险而言,银行内部审计位属一线防控屏障。尽管商业银行监管部门的监管、存款保险制度和社会监督等外部监管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手段,但其防范效果最终取决于银行内部审计风险防范效能的发挥。因此,加强内部审计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是防范银行业风险的重要保障。
二、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风险成因
1、对某些内部审计事项各界认识尚不统一。比如针对真实性的争论,审计职业界要求的是“审计过程的真实性”,即只要审计过程没有重大失误,审计人员就无需为含有差错的审计结论承担审计责任;而司法界要求的则是“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即必须保证审计结果真实、准确、可靠。认识上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内部审计风险。
2、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强。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结构上仍未完全独立,审计人员的组织关系、经济关系一般都隶属所在分支行,不少商业银行虽已逐步建立相对独立的审计体制,实行总行垂直管理或“派出”、“交流”制度,但审计人员仍有后顾之忧,主要是审计人员的经济关系还没有完全脱离被审单位,以致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问题后不愿或不敢毫无保留地报告,形成审计风险。
3、商业银行监督制约机制运行不顺畅。从商业银行内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来看,由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和相关部门、相关岗位监督制约的第二道监控防线普遍存在监控不到位的问题,且或多或少存在依赖商业银行内控机制中第三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监督的倾向,这在无形中加大了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压力,使得内部审计部门面临更多的风险隐患。
4、内部审计范围不断扩大。内部审计范围的拓展,是产生内部审计风险的又一重要原因。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业务都要通过计算机完成,特别是新近推出的网上银行服务,客户借助网络就能办理帐户查询、打印对帐单、购物、电子转帐等业务,基本上实现了无纸化管理。商业银行业务方式的电子化迅猛发展,使得商业银行计算机系统、系统运行以及对数据真实性的测试都将纳入内部审计的评价范围,内部审计范围的扩大,不仅加大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审计责任,也使其工作内容和难度大幅度增加,从而相应增加了内部审计风险。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对策建议
1、更新审计观念,拓展内部审计业务范围首先,借鉴发达国家开展内部审计咨询业务的经验,变事后监督职能为事前预警职能,从单纯的发表审计意见转向为管理层提供可行性建议,为各业务部门提供改进其内部控制和业务流程的咨询服务,促进内部审计由“监督型”向“服务型”转变,实现内部审计在银行公司治理中的增值作用。其次,面对开放的金融市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综合经营趋势日益明显,内部审计必须将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纳入商业银行常规审计范围,加强对新业务、新产品的审计监督,持续跟踪了解对经营管理目标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关键风险点,对缺乏控制或者控制不足的业务流程提出完善建议,对控制过度并导致服务效率低下的情况提出优化方案,促进银行业务健康发展,也使管层和其他职能部门认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
2、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对于没有建立垂直内部审计体系的商业银行,应尽快设立独立的、隶属于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应由董事会(或监事会)直接任命以保障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总行的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对各分支行的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应实行派驻制,各分支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受总行内部审计部门的直接领导,其主要任务是推动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督促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加强风险防范和对银行的经济效益进行检查和评价等,其人员的工资报酬、晋升福利均由总行决定。对于已经建立了垂直体系的商业银行,主要是缩短委托链条,将内部审计的人、财、物管理独立出来,增强委托约束力。或者建立跨层级、跨机构的专业化团队,由总行审计部直接领导,避免多层委托导致目标的偏离。另外,审计委员会还可以通过章程明确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参与组织的重大决策讨论,可以不受限制地接触相关信息等,以保证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
3、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审计监督力量首先,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具有高学历,既精通审计专业知识又通晓金融、财务管理、网络技术以及法律知识的全方位、复合型专业人才。其次,要逐步建立银行审计部门准入与退出制度,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准入、禁止和退出条件,尤其应加强对审计分部主任、总审计师和审计办事处主任等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考核。最后,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作为一名内部审计人员,既要不断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又要了解经济发展的最新动态,此外,还要具备强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保持合理的职业谨慎。
参考文献:
关键词:内部控制;商业银行;优化建议
一、引言
在中国加入WTO后,闲散外资大量涌入国内,引发金融风险的因素迅速增加。我国商业银行在整个金融体系以及国民经济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对金融业的稳定、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有序推进的背景下,国内金融形势的稳定也就成了重中之重,对处于核心地位的商业银行来说,其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与否也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虽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有所改进,但风险管理的基础和文化仍较为薄弱,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一)信贷文化缺失严重
在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中,存款和信贷业务占据了较大比重,存贷的利息差是商业银行主要利润来源之一。而信贷业务存在巨大风险,对信贷风险的有效管理是决定商业银行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缺乏良好的信贷文化,贷后管理缺乏必要的重视,风险意识较为淡薄,极易造成不良贷款的增加。
(二)缺乏有效的治理结构
我国商业银行在所有者、管理者和经营者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因而难以消除经营者的道德风险,难以准确地反映经营成果和风险管理状况。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的密切配合,当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时,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也就缺乏强有力的引导,在实施过程中也会面临着诸多的难题。
(三)风险管理技术的落后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专业化人才仍较为缺乏,风险管理整体专业化程度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等,不同的风险需要不同的管理方法。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大都停留在资产负债表指标管理以及头寸管理的层次,大都只是运用静态的财务数据计算的指标进行简单的比例管理,而对于国际上广泛运用的分析量化和管理方法仅停留在引入阶段,还未能在实践中予以应用。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优化建议
(一)优化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
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者应大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治理机制,对权利进行清晰的划分,使权利得以正确的运用。设置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控制,对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规范、有序的动态管理。建立风险管理决策的执行部门,对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建立健全风险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方案。此外,还应重视日常业务中良好信贷文化的培养。
(二)建设风险管理必需的基础设施
综合的风险管理需要在内部建立综合风险管理制度所需的基础设施,如建设综合风险管理程序所必需的计算机系统和数据库。现代的风险管理体系必须依托商业银行自身的网络技术及计算机系统,在风险管理体系的框架中,风险管理人员需要对其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量化。建立的数据库中应有客户的信用等级、资产状况、风险偏好等信息,同时还应包括行业风险状况、内部组织框架、财务状况等其他数据。
(三)完善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 内部控制 存在问题 解决对策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是中小商业银行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因此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问题研究有助于银行规避风险,促进自身发展,对于商业银行管理影响非常巨大。最近几年,商业银行对风险防范愈加重视,但是商业银行仍然承担着很大的金融风险。其中,内部控制作为银行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其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一、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各中小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普遍追求盲目扩张,快速发展,寻求各种办法提升业务量,在内部管理控制上属于粗放式管理方式,而且对内部控制不太重视,为了片面追求存贷业绩,甚至违规操作,风险意识薄弱。总的来说,我国商业银行中的内部控制体系虽然处在一个比较成熟的时期,但是在制度的设定以及实践操作上,国内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都还有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
1.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着相互制约机制体系针对上下级监管要求不明确的现象,岗位职责的设定没有体现岗位监督的原则,部门间、部门内部岗位职责不清的情况。银行基层营业网点普遍存在授权人员、执行人员一人多职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并没有有效地展示出来,正常使用层层分级授权、集体评审的方式,较易产生由集体负责,而到最后无人管理的现象,也对以后的管理人员的道德埋下了隐患。
2.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抵御风险的能力越来越差,普遍存在“重经营、轻管理”的管理行为。中国建设银行等我国四大银行虽然上市已经成功,但都尚未建立起能真正适应市场经济下的现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在中小商业银行中,部门岗位执行、监督和制约不分离,几乎由同一人操作,部门岗位职责定位不清,会计内控监督乏力。
3.中小商业银行现有会计监督人员技能与专业水平都不是太理想、对新业务的操作也不是很熟练,监督执行方面更是相对薄弱,在会计监管实务中缺乏识别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在自身意识上没有风险管理的想法。总的来说,就是中小商业银行会计监管人员自身水平不够理想,制约了中小商业银行会计内控监督效能的有效发挥。
二、解决对策与建议
针对目前中小城市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本文提出如下解决对策与建议:
(一)要健全中小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督体系
中小商业内部控制的监督和管理,首要任务是要实现职责分离,把银行各个部门和各个业务的执行、监管和审查分开,独立审查和监管,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管。同时,银行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管是董事长还是银行管理层都不能有特权,必须在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督体系之下。为了能动态地实施银行内部控制监督,也必须制定一系列应急处理机制和执行流程,保证在任何突发状况下,银行的业务往来和行为都处在其内部控制的监督体系监督范围中。同时,要使监督体系保障在良好运行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杜绝形同虚设的内部监督。
(二)中小商业银行要建立健全动态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
中小商业银行要建立健全动态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形成规范统一的流程,并要有相应的评价标准。还要建立特殊突况的内部控制应对流程和机制,防止内部控制监督的死角出现。银行所有员工都要提高风险意识,保障银行内部管控体系和机制的制定、执行以及监督的顺利开展。与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相对应的,银行也要建立规范统一的动态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
(三)要使银行内部控制能真正发挥有效的监督控制作用,要保障银行内部控制的执行到位
一方面,要提高银行内部控制主体的素质,掌握新型的会计计算方法和金融业务创新,了解新业务的操作规范,努力提高银行内部控制主体的专业业务能力的同时,还要进行内部管理、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另一方面,在监督执行方面,要特别加强监管实务中识别和防范风险能力的培训,提高银行内部控制主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意识。中小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主体还要非常熟悉本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流程、规范和评价标准,对紧急情况应对机制也要非常了解,有效形成对银行业务往来和行为的监督。要定期检查银行内控缺陷,定期审查管理层的行为,及时有效地防范各种风险。
三、结论
城市商业银行在近年来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起步没多久,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与不足,这对其持续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齐鲁银行事件的发生使得大家都意识到了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不足,只有解决这些问题与不足,才能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再次腾飞。
参考文献
[1]张庆.“齐鲁银行事件”对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建设的启示[J].财会月刊,2011(04).
[2]张卿雅,张碧竹.浅析城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基于内部控制五要素的思考[J].企业导报,20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