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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对策

时间:2023-07-06 17:16:1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电子商务的对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电子商务的对策

第1篇

电子商务,最初出现在1993年美国克林顿政府工作报告对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描述中,含义就是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联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有效地把商品的资源管理和人们的交易行为结合起来,从而实现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顾客之间的信息交换、业务处理、商品和服务交易的计算机化,网络化活动。但是它不仅指基于互联网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扩大宣传、减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从1997年我国实现了第一笔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到现在,已经有10几年了,但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还不完善,各个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因此切实了解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的解决方案,才能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效的发展。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

3.电子商务涉及的行业不断扩展。电子商务不单在电子产品、服装、家庭生活用品等方面发展,而且在外贸、能源、制造、金融等行业方面也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许多大型传统行业也纷纷涉足,建立起实业网站,中国电信运营商、软件及系统集成商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服务,移动商务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新领域;电子商务服务及网络公司自身正在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了初具规模的电子商务服务业,已经涌现出阿里巴巴、中国钢铁网、中国化工网等一大批网上采购市场。另外我国政府机构也加入到“政府上网工程”行列,通过网络政府采购信息。

4.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日益活跃。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不仅仅局限为企业与企业的交易模式,更多的企业为了实现节约成本、减少流通环节从而直接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交易平台,即B2C交易模式;此时,与之相对应的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C2B交易模式也随即应用起来,它是通过汇聚具有相似或相同需求的消费者,形成一个特殊群体,经过集体议价,以达到消费者购买数量越多,价格相对越低的目的;另外,还有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2C模式、企业、中间监管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MC模式、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B2G。随着3G时代的来临,移动电子商务也逐渐发展起来,它利用手机终端移动化的特点,可以为用户提供随时随地的服务。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电子商务立法和安全标准滞后。电子商务是在开放的Internet环境下进行交易,采用电子支付方式,通过无纸化的电子票据进行结算,而现行的《票据法》并不承认经过数字签章的非纸质电子票据的支付和结算方式,电子商务必须要有一个安全的交易环境,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市场规则来支撑。然而,我国目前尚未正式颁布和实施电子商务法,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产生的问题存在着原有法律条文没有涉及或者有涉及但不完全适用的情况,这就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许多难以克服的障碍。

2.电子商务交易存在安全隐患。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问题仍然是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因素。首先表现在身份认证方面,由于非法用户可以伪造、假冒电子商务网站和用户的身份,因此登录到电子商务应用系统的客户无法知道他们所登录的网站是否是可信的电子商务网站,电子商务网站也无法验证登录到网站上的客户是否是经过认证的合法用户,非法用户可以借机进行破坏;其次是信息的完整性,敏感信息和交易数据在传输过程中有可能被恶意篡改;第三是信息的不可抵赖性,网上交易行为一旦被进行交易的一方所否认,另一方没有已签名的记录来作为仲裁的依据。这些安全隐患导致很多企业对实施电子商务有热情,但缺乏激情。

3.电子商务交易存在信任危机。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方式一个非常重要的区别就是交易的当事人不见面,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完成的,也就是说你根本不知道交易对方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对于彼此的信任一般都是通过感受和体验等比较初级的手段,并没有成熟的体制或者适合的载体来支持真实信息的传递。于是,消费者无法准确知道经营者的信用状况;经营者无法完全地了解消费者的真实程度。特别是当前一些网络商家并没有取得网络经销的资格,但却在网络上销售商品,在销售过程中要么是以次充好,要么夸大宣传,骗取消费者的货款后便销声匿迹,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

4.电子商务交易存在物流发展滞后的问题。由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双方不是面对面,那么交易过程中的商品都将涉及到实物转移的问题,也就是物流过程,而这个物流过程的快慢,服务的好坏也将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然而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处在初级阶段,虽然已经认识到物流的重要性,但由于一些制度还不太完善,导致物流的发展跟不上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出现不少问题。比如:由于物流公司制定像物品丢失只能赔偿运费类似的霸王条款,经常出现消费者物品给掉包的情况; 由于小县城用物流的较少,导致消费者需要支付昂贵的费用才能达到,从而使小额交易的运输成本所占交易额的比例过高。因而物流方面的诸多困难,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又一“瓶颈”。

三、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

我国电子商务要健康、快速、有效地发展,必须尽快解决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积极的努力。

加快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刚刚起步,出现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不足为奇,但政府应该根据目前的情况及时制定出新的贸易法规,对电子商务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如订立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执行和赔偿,电子合同的数字化印章和签名的法律效率,电子数据的证据力,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交易的监督及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理等,都需要尽快加以明确和规范。

2.完善电子商务交易体系。由于电子商务主要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因此必须具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互联网环境,以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完善建立互联网站、网页、从事网上经营活动情况的备案工作,建立各地电子商务主体信息数据库。其次,建立统一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严密的客户认证机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再其次,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的网上经营活动的监测工作,有效实施网上监管。

3.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倡导以德经商。要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和有力的市场监管措施,增强公众的网络经济意识和信心,以建立信用体系和加强信用监管为手段,以健全法规和制度为支撑,促进诚信经营,防范交易风险。通过行业诚信自律机制,强化守信意识和诚信自律,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和个人信誉等级认证制度,加快建立权威性的信誉认证中心和电子商务信誉等级数据库,对企业和个人进行信誉记录、评测及信用等级认证、发放数字等级证书,以保障电子商务交易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2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制约;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08)01-0067-05

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电子商务活动已经成为一股浪潮,迅速在Internet网上蓬勃开展起来,并迅速渗透到每一个行业领域,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新的重要力量。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活动形式连接起社会、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电子商务改变着传统产业结构的同时,物流业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但人们关注更多的是电子商务对物流的影响和作用,而忽视了物流对电子商务的反作用。忽视了物流发展的滞后会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的瓶颈作用。时至今日,电子商务与物流的关系愈加紧密。准确定位物流与电子商务的关系、分析物流发展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要素,并针对物流的瓶颈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电子商务与物流分析

1 物流是电子商务交易流程的重要环节 从电子商务交易流程方面分析,可将其归纳为以下几个步骤:(1)寻找网上产品或服务,发现需要信息;(2)对各种需求信息进行各方面的比较;(3)交易双方就交易的商品价格、交货方式和时间等进行洽谈;(4)买方下订单、付款并得到卖方的确认信息;(5)买卖双方完成商品的发货、仓储、运输、加工、配送、收货等活动;(6)卖方对客户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在上述步骤中,“商晶的发货、仓储、运输、加工、配送、收货”实际上是电子商务中物流的过程,这一过程是电子商务整个流程中的重要环节。物流在电子商务交易的商流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没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物流体系,电子商务就难以得到广泛的发展。反之,不结合高效、合理、畅通的电子商务系统,物流的作用也难以充分展现,物流与电子商务相互影响,一方面电子商务的发展促进物流的改变,另一方面流体系统的完善将会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2 物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电子商务概念模型对现实世界中电子商务活动的抽象描述方面分析,称电子商务实体、电子市场、交易事务和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等是构成电子商务的基本要素。在电子商务中,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的处理都可以通过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实现,而作为物质实体(商品或服务)流动过程的物流而言,对于少数商晶和服务来说,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传输的方式进行配送,如各种电子出版物、信息咨询服务、信息软件等。而对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来说物流仍需要物理方式传输,物流的效率低下,将直接影响电子商务效率。因此,电子商务将促进物流技术的进步,并可提供物流发展的信息处理平台。

3 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促进作用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对电子商务中物流的发展也日渐明确,物流对电子商务可以起到如下的促进作用:第一,提高电子商务的效率与效益;第二,协调电子商务的目标;第三,扩大电子商务的市场范围;第四,实现基于电子商务的供应链集成;第五,集成电子商务中的商流、信息流与资金流;第六,支持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第七,促使电子商务成为本世纪最具竞争力的商务形式。

二、我国物流业的发展现状

物流是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以最低的成本,通过运输、保管、配送等方式,实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相关信息由商品的产地到商品的消费地所进行的计划、实施和管理的全过程,

首先,对电子商务物流的重视程度不高。物流的概念是70年代末引入我国的,对物流的研究和考察主要集中在国民经济中的物流,仅从宏观角度和社会再生产领域对物流进行考察。直到90年代初,商业系统才开始重视连锁经营与物流配送关系的研究,使商业系统对物流的研究迈向了新的高度。中国目前物流企业在数量上,供大于求,供给数量大于实际能力;在质量上有所欠缺,满足不了需求的质量,对物流网络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水平低;缺乏有效的物流管理者。由于对电子商务的物流重视程度不高,从而出现拖延交货期、出错等现象,不能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快速、高效的优势。

其次,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物流业,刚刚走上市场化的轨道,体系和规模尚未形成。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低,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的高低是区别现代物流与传统物流的主要标志。我国物流业的标准化起步晚,缺乏系统性,许多现有的技术标准存在多方面的差异与缺陷,极大地制约了现代物流的协调与运作。其最突出的表现体现在托盘、包装、信息技术等通用技术设备与标准上面,而这些系统缺乏扩展性,恰恰成为物流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瓶颈问题。

另外,物流企业电子化、集成化程度普遍较底。电子商务迎合了现代顾客个性化需求,大量定制化生产将是电子商务企业的特点。电子商务企业只有通过电子化集成化物流管理把供应链上各环节紧密联系起来,才能对顾客个性化需求快速反应,保证电子商务物流通畅。目前,我国企业的集成化供应链管理还处于理论探讨阶段,物流企业网站仅限于介绍企业状况、业务范围,距离定制化生产的要求还相距甚远,更无法保证电子商务物流的通畅,因此我国物流业电子化、集成化程度不高,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三、物流对电子商务的制约表现

从我国物流发展的现状可以看到,物流对电子商务的制约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长期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 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对物流最具影响的关键环节。2004年据中国物流发展报告测算的社会物流总额增长率与需求增幅之间至少存在9个百分点的差距。集中体现在铁路和沿海水路运力偏紧与港口疏运能力不足两个方面。高速公路的建设不尽如人意,有些港口出现拥塞,事实上一些地区的公路、铁路和港口已经超负荷运转,但仍难以满足社会物流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物流的需求高速增长,这一点无论是网上购物,还是企业间采购都有明显表现。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物流基础设施相对比较脆弱,缺乏规划。

2 物流企业管理水平不高长期限制电子商务的发展 为了实现电子商务的快捷和高效,有时必须对物流企业原有的业务流程进行改造,然而当前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还是以原有的传统运作方式在运营,业务流程再造进展缓慢。从另一个角度讲,我国各物流企业组织管理水平相对较低,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跟不上物流发展的需要,物流管理成本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反映出我国无论从社会物流专业化水平,还是物流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都有待提高。

3 物流企业的不规范行为长期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 我国的物流活动还处于低水平、粗放

化阶段,难以适应目前电子商务模式中多品种,多批次,少批量的流通方式的变化。企业物流习惯于按照自身已经形成的模式运作,不能把大量潜在的物流需求转化为有效的市场需求;同时,由于物流企业规模小,实力弱,功能单一,服务质量和效率难以满足现代化物流的需要。我国的物流外包业务还是以传统的运输仓储业务居多,一些新兴的物流业务外包比重很低,造成了低水平的重复,不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

4 传统体制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 当前,我国物流总体水平落后,物流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机制不健全,竞争秩序不规范,尤其是现有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尚不适应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综合协调的能力薄弱。现有的传统体制会造成条块分割,难以提供现代物流发展所需要的综合协调管理机制,不能充分发挥物流组织协调的功能;另外市场发育不够成熟,存在地方保护和暗箱操作,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物流现代化、专业化程度还较低,造成物流效率低下,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我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对策

综上所述,我国现有物流水平远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其种种制约现象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和发展。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日益普及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推进,一方面,给我国的物流业本身产生一定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对我国物流业的发展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良机。为此,必须改进原有的物流功能,积极构建现代物流,并制定可行措施和相应对策,满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

1 加大电子商务与物流的宣传推广,提高全社会对电子商务物流的认识 电子商务是商业领域的一次革命,而电子商务物流则是物流领域的一次革命。过去,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无论在电子化方面,还是在相互作用方面,往往只局限于信息流、商流和资金流的电子化和相互影响,而忽视了物流与电子商务的同步发展,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推广与应用,全社会都要积极营造对物流这一热点问题关注的氛围,使人们认识到物流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重要地位,认识到现代物流是电子商务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电子商务跨地域优势得以更好的发挥。

2 加快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总体水平 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了社会和经济的热点,而现代物流作为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被广泛地认为是物流企业在除了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外的又一个可以增加利润的方式。现代物流在降低流通费用的同时,更有利于降低社会总成本,提升国民经济的总水平。就运输成本占国民经济总成本而言,我国比发达国家高20%,一些发达国家把降低物流费用作为第三利润开发的源泉,以此提升整个国民经济水平。根据现有情况,只要能够将现有运输成本降低10%左右,国民经济总体水平就能出现一次新的飞跃。面对这一形势,政府应就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实际需求和协同发展制定鼓励、引导、扶持政策,创造宽松良好的政策环境,优先支持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

3 加强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电子商务时代,物流信息化是电子商务的必然要求。物流信息化表现为物流信息收集的数据库化和代码化;物流信息处理的电子化和计算机化;物流信息传递的标准化和实时化;物流信息存储的数字化等。信息化水平偏低直接制约了中小物流企业的发展。目前中小物流企业中,普遍没有配套的信息管理系统,只有少数企业拥有信息管理系统,并且也仅限于针对财务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方面。因此,必须加强推广和普及中小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大型物流企业的原有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从根本上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并逐步实现物流企业的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

4 加强国家和企业共同参与,提高物流社会化程度 2005年9月份召开的全国物流工作会议上,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大力推进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认证体系、网上支付系统和配送管理系统,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为我国物流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形成全社会的电子化物流系统,需要政府和企业紧密结合和共同投入。政府要在公路、铁路、航空、港口、信息网络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投入,以保证交通流和信息流通畅,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发展电子商务提供良好的运作环境。

5 加快构建我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供各类信息沟通的枢纽作用 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主要目的,在于满足物流系统中各个环节的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和功能需求,还要满足他们对来自于政府管理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工商企业等与自身物流过程直接相关的信息需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在通过对物流公共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公共信息交换为企业物流信息系统完成各类功能提供支撑的同时,还起到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的枢纽作用,从而为政府的宏观规划与决策提供信息支持;通过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网上物流业务交易支持功能,并与电子商务平台相结合,提供高效运作的物流供应链服务,这将大大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通过应用交通信息的实时采集技术和GPS/GIS技术,实现货物跟踪、定位和车辆导航等,将有力地推动智能交通的发展。

6 加快开发基于Internet的综合物流系统,提高物流资源利用率 综合物流是第三方物流的模式之一,即由一家在物流综合管理经验、人才、技术、理念上均有一定优势的企业,对电子商务交易中供求双方的所有物流活动进行全权的业务活动。综合物流系统的优势:首先是利用现存条件,通过网络通信技术,有效整合物流资源,打破了传统物流条块分割给电子商务带来的不利影响。其次是各专业物流企业可以与多个物流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在没有网上物流业务时,专业物流企业可照常运营传统业务;这既有利于提高我国大量闲置物流资源的利用率,同时也有利于中小物流企业向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的平稳过渡。再者是便于与电子商务B To B或B To C系统的对接,轻松解决电子商务的物流问题。综合物流可使电子商务的交易双方完全从繁琐的多方委托的物流业务中脱离出来,专心致力于电子市场的拓展和商务效率的提高。

7 加强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提高现代物流管理水平 物流业是一个综合性强、操作性强的行业,现代物流各项功能的充分发挥,关键是人才配置。要保障现代物流高效运转,必须要有一支数量合理、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结构合理、熟悉现代物流管理的综合性强、操作规范的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对于电子商务物流人才的培养,一方面依靠“学历教育”,将物流企业需求目标定位于各高校物流专业的培养方向,同时,在课程体系中加大相关实践教学的比重,从而加大现代物流人才培养的实践能力,培养能适应现代物流发展需要的应用能力强的人才,另一方面把物流企业有潜力的管理人员派到社会上,通过“职业培训”、“资格认证”的形式进行多层次的学习和提高,服务于现代物流管理。

第3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进农村;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752.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1

在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总理首次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在这一计划中指出,应积极促进互联网对相关行业的带动发展,进而提高行业的创新优势。而电子商务进农村正是对这一计划的积极响应,其不但可以有效的解决三农问题,同时对于加快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可以说电子商务进农村已经成为时展的一种必然。

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现状

在总理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后,电子商务进农村已经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在2015年年末中国互联网信息数据显示,中国农村网民已有1.86亿人左右,相比较2014年,初步估计增长25.7%左右,且这样的比例还在逐渐攀升。除了网民数量的增加,农民网购率也在不断提升,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网上购物情况相比较2012年增长了10%左右,可以说农民的网上支付以及网上购物情况已经渐渐的与实体购物缩小了差距。这些数据足以证明,电子商务渐渐的渗透到了农民的日常生活之中。从农村网购市场分析,在阿里集团的调研报告中指出,预计在2016年年底,农村网购费用可以达到4600亿元左右,且在现下的淘宝、天猫等几大购物网站中增设了越来越多的农业板块,有越来越多的农副产品通过网络进行流通,除以阿里为主的购网网站,现下还出现了中国特色农产网,华夏农业网等,不但优化了农产品的资源分配,同时也促进了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虽然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迅速,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很多问题也渐渐的暴漏出来,而这些问题对于农村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拓展势必造成影响。在所有的问题之中,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无疑是最显著的一个问题,如很多偏远的农村地区,连电话、电视这种现代信息载体都比较匮乏,更无法提及网络化的建设,甚至部分农村交通状况较差,没有完整的物流链,致使很多快递进不来,本土物资出不去。在这种恶性循环下,农村与外界之间的信息交流越来越少,这无疑影响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的进一步发展。

2.缺乏有效培养机制

人才决定着事物的本质发展,因此若想将电子商务进一步的走进农村,就必须要注重当地农村人才的建设。虽然近些年高校毕业的电子商务人才有很多,但是由于农村环境比较艰苦,且升值空间比较少,因此很少有学生愿意选择进入乡村就业,这就影响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且从本地人才分析,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留在农村的只是一些老人或者小孩,这就影响了当地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而产生这两种现象的本质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无法吸引优秀的电子商务人才,没有人才的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将终成为昙花一现。

3.电商平台存在不足

有数据显示,我国从07年的200家惠农网站建设到迄今为止的8000家左右的农业电商平台,在不到十年间,几乎翻了40倍左右,这个数字是非常惊人的。虽然电商平台如此之多,但是有70%左右的农民仍然放弃了网购方式而选择了与商贩之间的实体交易,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农民的生活习惯问题,但本质原因还是因为电商平台存在缺陷,无法满足农民的本质需求,影响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的进一步发展。

三、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问题的对策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前提条件,从现下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分析,通信、交通、环卫是农村主要缺少的基础设施。但是单依靠政府的资金投入,必定是杯水车薪,若想从本质上扩大农村的经济来源,就必须要进行多方筹资,对此笔者认为有两种方式是非常可行的,首先利用电子商务项目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待运作有所收益后,将贷款还清。其次,洽谈更多的引商项目,政府可以利用当地的农产品特色以及地理资源特色,运用自身的优势引进资金进行开发,进而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2.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无论是电商平台交易、农村物流体系建设还是网络基础设施使用都离不开优秀的电子商务人才参与,因此在贯彻电子商务进农村计划时,建立一个长期稳定且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来说该项人才培养机制应该具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引进来”,二是“走出去”。在引进来方面,政府应出台相应的福利制度,让更多的人才意识到进入农村也可以实现自身的理想抱负,而对于“走出去”,就是将一些可造之材送出去培养,如对于具有网络线路修缮的人才,可以让其去学习网络线路建设,避免当地的人才流失,利用人才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3.完善电子商务平台

完善电子商务平台,让农民感知到网络平台的便利性,是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的有效方式。为此笔者认为首先要建O一个有组织性的物流配送网点,兴修专门线路,配备相应快递配送车,为商品流通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物流配送。其次优化网络平台,将电商模块设置的更加简单易懂,提高农民的电商平台操作能力,让其感知电子商务平台的方便快捷,进而改变自身的购物交易习惯,加深对电子商务平台的正确认识,使电子商务可以真正的走入到农民心中。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针对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相关方面的分析和探讨,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了解到,电子商务进农村是带动农村经济、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有利措施,但是由于基础设施以及相应的资金政策问题,影响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在未来工作中,需要相关部门对其予以重视,进行相应改进是十分必要的,从而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伟.农村地区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出路[J].商场现代化,2015(29).

第4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税收对策

电子商务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以互联网为载体不同于传统商务模式的一种全新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给企业和其客户提供了一个前景无比广阔的电子虚拟市场。在这一市场中,企业和客户双方可以即时获得全球范围的各类商业信息;可以迅速完成订货、缔约、付款过程,实现瞬间交易。由于电子商务是在全球统一的电子虚拟市场中进行的,传统的有形国界被打破了,其影响已远远超出商务活动本身。它将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人们的生活和就业、政府职能、法律制度以及教育文化等各个方面带来十分深刻的影响。税收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形式,同样也受到了电子商务的深刻影响。

一、电子商务给税收带来的新问题

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的无国界性、交易的虚拟化和隐匿化给传统的税收体制与征管带来了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确定困难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一定的人或对象征税的权力,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可以分为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两种,即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电子商务对此发出了挑战。

在现行税法中对于常设机构的认定,一般是以企业是否有一个进行经营的固定场所为征税依据。然而,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往往是在某国(或地区)因特网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上租一个空间进行网上交易,其服务器所在国(地)并无地理意义上的固定营业场所,那么一个服务器或一个网络地址算不算“常设机构”,对此类“常设机构”网上交易的营业利润征税的法律依据又何在?

现行税法中有关独立个人和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所得的征税以是否有“固定基地”和是否达到“停留时限”为依据的规定,传统劳务活动,独立个人或非独立个人在另一国(或地区)设有从事劳务活动的“固定基地”和停留一定的天数。因特网的普及,使得人们可以坐在家里的电脑前为另一国(或地区)的消费者提供诸如会计、法律、医疗、设计等劳务,因此传统的劳务活动发生地的认定,就不适用电子商务交易中。

传统的消费税主要是以商品供应地为基础而享有税收管辖权。而网络营销使货物和服务因因特网而降低了物理位置的重要性,同时,也使消费税的征收管辖权变得模糊起来。比如:A国某居民在B国的某服务器上定购了某商品,要求寄往C国,该居民就有可能收到三个国家的税单。

2.电子商务的避税问题日趋严重

高新科技的应用为电子商务的纳税人逃避税务稽查提供了高科技手段,同时使电子商务的避税问题更加明显和难以控制。

跨国企业利用因特网架起了实时沟通的桥梁,跨国关联企业通过转让定价,轻易地就可以将产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的成本“合理地”分布到世界各地。任何一个公司都可以利用其在避税国设立的网站与国外企业进行商务洽谈和贸易,形成一个税法规定的经营地,而仅把国内作为一个存货仓库,以逃避国内税收。

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引发的税收难点还包括易货交易。商家通过网上交换商品或者劳务而不发生货币交易的易货交易行为,在传统商务中已经是税收征管的难点,网上交易更增加了偷税漏税的可能性。

由于EDI技术的运用,企业电子商务活动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订单、买卖双方的合同、作为销售凭证的各种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电子凭证可被轻易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基础。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网站自觉照章纳税几乎是不可能的。

3.税收中性原则和税负公平原则受到挑战

为了加速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为本国企业抢占国际市场铺平道路,许多发达国家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基本上都是免税的,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尚没有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因而电子商务企业的交易也能成功的利用保护政策或政策的漏洞来躲避税负,这种情况使得网上交易基本处于免税状态。这对于那些没有进行网上交易的常现企业和没有能力上网购物的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4.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困难

现行的税收征管体制是建立在对卖方、买方监管的基础上。要让税务机关去追踪、掌握、识别电子商务买卖双方大量的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并以此为计税依据是十分困难的,而电子货币、电子支票、网上银行、信用卡和使用者的匿名方式,更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除上述问题之外,目前广泛讨论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还包括:电子商务税收征与不征的问题、电子交易数据的法律效力问题、数字化产品认定问题、电子商务税种问题等等。

二、国外电子商务税收对策

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和它所引发的税收问题对未来全球经济的重要影响,引起了各国政府与各大经济主体的高度重视,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的相应对策。

美国是世界上电子商务最发达的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美国极力主张对除网上形成的有形交易外的电子商务永久免税。1998年5月14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因特网免税法案,决定对网上交易实行三年免税。同年10月20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又签署命令,把该法案上升为法律,这使得美国的网上厂商和消费者大获其益。1998年,美国又与132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签订了维持因特网零关税状态至少一年的协议;1999年,美国又促使世界贸易组成员国再延长该协议一年。

电子商务发展规模仅次于美国的欧盟成员国对电子商务税收持谨慎态度,于2000年6月8日提出对外国企业通过互联网向欧洲消费者提供电子化商品和服务视为劳务销售征收间接税,并坚持在欧盟成员国内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增值税,以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

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有的刚刚起步,有的尚未发展。为了保护民族产业和维护国家权益,发展中国家大多希望、主张对电子商务(电子数字化产品)征收关税,以免国外电子数字产品越过“关税壁垒”长驱直入。

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也有一些共同的认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财政事务委员会(OECDC-FA)清楚地表明全球电子商务中的税收活动应遵循以下标准:保持税制的中性、简便、公平和灵活;税收制度应给税务的缴付者以信心;系统应是有效的,以最低限度地减少避税和逃税;经济发展的变形应是可避免的;互联网上的税收收益应在国家间公平分配;对电子商务不开征新税,而是采用现有的税种等。

三、对我国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建议

电子商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问题还没有发达国家突出。虽然我国尚没有对电子商务的税收作出规定,但政府已在积极研究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据了解,我国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政策是不免税,政府将本着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简化税收征管和公平税负的原则制定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笔者认为,我国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应考虑以下建议:

1.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国际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即,对国际上已达成一定共识的税收原则,在综合分析国家的财政收入状况和民族产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应尽快作出回应,以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具体包括:对WTO一致通过的免征网络交易(无形产品)关税的决议作出应对,是否比照欧盟的做法将无形产品视为劳务征收增值税或是把无形产品交易的收益定为特许权使用费而征收预提税;应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对现行税收制度作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对电子商务暂不单独开征新税;保持税制中性,不能使税收政策对不同商务形式的选择造成歧视等。

2.基于消费者的税收管辖权模式(属人原则)和基于服务器或供应商的税收管辖模式(属地原则)并重。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电子虚拟市场中,无论是卖方还是网络服务供应商,按其居住国或国籍国都占了相当大的份额,作为电子商务净出口国,他们大力提倡居民税收管辖权,这其中的巨大的利益是毫无疑问的。作为电子商务的净进口国的发展中国家,强调以电子商务环境中的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我国的电子商务还十分幼稚,在对非居民跨国营业所得征税问题上,应坚持传统常设机构原则的基本内容,即网络服务供应商凡直接在我国境内提供服务均应被认为构成常设机构,适用属地原则;对于居民的消费税,应采用属人原则,否则发达国家的企业就可利用他们的技术优势和税收优势(免税),迅速地抢占我国市场,而大量的税收却流向服务器或供应商所在国,损害国家税收利益。对于基于消费者的税收管辖权模式的主要问题是消费者的位置,为纳税目的去追逐纳税地将会大增加税收成本和难度。用付款地或指定的消费者银行将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当然还需要在未来的立法和行政等各方对消费者行为进行规范引导。

3.成立专门机构,加大电子商务中税收问题的研究投入。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研究现行税收法律和法规,对阻碍和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条款进行修改或取消,特别要明确网络交易的性质、计税依据、征税对象等,在我国现行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条例中尽快补充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相关条款;加快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的研究,建立电子税务管理系统。该系统应能进行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严格财务软件备案、方便的电子申报纳税方式、便捷税收征管和有效的税务稽查;加快电子商务通过网上银行的电子货币结算的研究。

4.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培养精通电子商务税收的专业人才。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工作需要的是既精通电子商务业务运作,又具有扎实税收专业知识的复合星人才,政府和相关机构应重视和加快这类人才的培养。电子商务交易的隐匿性,需要税务工作者利用现代信息按需要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追踪、掌握、审计有别于纸质交易凭证的电子交易数据,进而对交易隐匿的电子商务进行公平、有效的税收征管。如果税务工作人员自身都搞不清电子商务的动作机理,又如何进行电子商务的科叫征管,所以,人才是建立电子税务管理系统的重要基石。

第5篇

关键词: 电子商务 企业 影响 对策

一、电子商务的基本涵义

电子商务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目前来说并没有一个权威性的涵义。美国指出电子商务是指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务等在内的一系列活动的统称。加拿大则将电子商务定义为电子商务是指通过数字通信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以及资金的转账,它还包括公司之间利用E-mail、电视会议、远程计算机网所能实现的全部功能。从以上定义可知,电子商务是商务活动的一种新方法,它主要是通过信息技术方法实现商务活动的全过程,是一种无纸化商务,具有高效率性、低成本性、网络性等特征。电子商务是以数字化通信网络来代替纸质载体的存储传递等过程。所以说,电子商务具有商务性、安全性、协调性的特征,其中最重要的是安全性,因为对客户来说,如果对安全性没有十足把握,即使商品具有吸引力,客户也不敢在网上购买,故安全性是电子商务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

二、电子商务对企业的影响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的商务给企业带来新的革命是毫无疑问的,电子商务对企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缩短企业的生产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生产周期是指产品生产所需的全部时间,生产任何产品都有一定的固定费用,这些费用一般来说与产品的生产周期有关,而电子商务在企业的运作中加强了与外界之间的联系,打破了传统的交易模式,使生产、销售部门之间联系紧密。通过网络的方式,广大供应厂商都与客户建立了电子通信,使企业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订单、发货,且还有一些企业在网络中进行宣传,公示产品的样式和使用说明、价格等,以加速产品的生产买卖,因此,电子商务能使企业生产周期缩短,降低生产成本。

2、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企业采购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企业从找买家、检验样品、下订单、付货款这一系列业务都需要很长的过程,耗时耗力。电子商务让这一系列业务变得简捷高效,通过网络进行商务业务,企业对产品供应商有很多的选择权,能同时直接与多个供应商保持联系,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将企业产品的采购与产品制造紧密结合,形成一个信息传递和分享的过程,使企业的各个环节形成信息化的统一整体,从而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最近几年,国际上都采用EDI电子采购系统,这种方式比之前的方式快捷,能降低企业采购成本,采购的网络化意味着采购人员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选择产品供应商,并注重同主要供应商之间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一般来说,使用电子采购系统,形成企业电子一体化可以节约5%-10%的采购成本。

3、降低企业销售和运营成本。以前传统的销售模式一般是销售人员通过打电话或者上门拜访的方式联系客户,这种方式只能联系到较少的客户量,因此,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客户数量的增多,企业的销售力度也得加强。电子商务的出现,企业人员只需坐在电脑前就能有很多新的客户,而不需花太多的差旅费和电话费,因为销售人员完全可以把企业产品放在网络上进行销售,其销售渠道多样,效率便捷,相对于以前,更加高效,客户能获得更多的产品信息与选择,企业也不需要太多的销售和运营成本,电子商务可以缩短购买周期,提高企业的销售渠道和企业的销售能力。

4、减少企业的库存。一般来说,企业产品的库存受产品订货周期的影响,订货周期越长,产品库存的时间也越长。库存的时间越长,就越需要更多的运营成本,增加企业的开支。使用电子化进行商品交易,可以缩短订货周期,减少产品库存的时间,降低企业的运作费用。且电子化能够直观快速反映市场需求的变化。

5、加强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改善服务质量。反馈客户意见、改善企业服务质量是企业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长期生存的重要方面。电子商务能有很多的途径为客户提供服务,也是企业提供服务的重要方法之一。客户可以将自己购买的产品及对企业的意见通过网络反馈给企业,企业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了解客户意见,并进行跟踪解决。而且,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网络终端进行交易,在网站上可以看到网站的点击数量及他们的出处,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这种方式更能直观地反映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且廉价,企业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对自身进行检验,从而改善服务质量。且电子商务能直观地反映企业和产品的信息,可以为企业节省日常开支,销售人员也能从繁杂的人工操作中解放,更好地协调企业与客户的关系。

6、创造企业商机。电子商务与之前传统交易方式相比,交易区域广、交易时间长。网络可以24小时在全球区域内运作,工作人员只要坐在电脑前就能涉足更多新的客户领域。比如,一个大型服装厂的工作人员,可以坐在电脑前,浏览并查询网站的来源及点击数,卖家可以根据信息情况开发一个新的市场。通过电子商务,每天24小时制的模式,使过去在营业区域外或在营业时间外的客户都能在公司订货。

7、在网上进行宣传,提高企业知名度。现在企业一般都在网上进行域名注册,客户通过浏览网页就可以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产品有全面了解,这种低成本的宣传能给企业提供跨越空间和时间的宣传效果。一个企业如果网页做得好,就能够有机会使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到这个企业,就有机会在网络上吸引更多的客户,同时,还可以每天每时地更新网络信息。因此,从这个程度上讲,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商务进行宣传,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8、实现企业虚拟运作。企业一般需要有硬件设施来维持企业的运作,如办事处、仓库等。而电子商务为企业的虚拟运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网络中,企业可以有小间办公室,或者根本都不需要办公室,可直接在家办公。因为企业信息一体化可以使产品直接在网上进行交易、销售,整个环节都能在网上进行。且虚拟运作可以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不需要货架,卖家所卖的商品种类也可以是多样的。

9、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电子商务主要是通过网络的形式实现商品的自由流通,企业能否在网络中获得较强的竞争优势,关键在于企业的管理水平。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企业信息传递更快捷、全面,可以优化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实现企业信息的共享,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企业的对策

1、注册域名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域名对企业来讲非常重要,域名是企业的网域商标,一个响亮的域名对企业的宣传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很多企业都忽视了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给别人抢注造成机会,造成非必要的损失。所以,企业要充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利用自己的品牌优势注册域名,保护现有的产业优势,让自身的优势不仅体现在企业的商标上,在域名上也应该有所体现。国内外许多著名企业也是采取这种方法,比如国外的Sony,宝洁,国内的联想,海尔等。中小企业也应该在域名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总之,企业应考虑自身发展的同时,选择具有特色的域名用来吸引更好的客户。

2、注重网络开发,完善网络服务

企业的名誉对于企业至关重要,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要在日益竞争的市场中获得优势,就得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顾客是上帝”说明了服务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在电子网络商务中,服务也相当重要。但是,现在很多企业只是片面注重网络的开发,而忽略了网络服务,通常是网络成立后内容就很少更新,对顾客的意见也没有及时做出回应,这样的企业网站很难吸引更多的顾客。所以,企业在注重网络开发的同时,也要完善网络服务。笔者认为,为了保证能够提供大量丰富及时的服务内容,企业应当提供免费服务。优质的免费服务可以迅速吸引大量用户,在短时间内提高知名度、树立名牌,并最终以人流带动物流,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企业可提供的免费服务有:免费电子邮箱、免费个人主页空间,甚至可以设立聊天室以吸引顾客的注意力。及时与用户交流。在与用户交流、及时反馈等方面许多网站做的较为欠缺,这极大的挫伤了用户的积极性。基于因特网的电子商务与以前的电子商务方式的区别在于前者所体现的本质是一种人与人的交流,因此,应该充分认识和应用情感因素,提供公告栏、论坛、聊天室等内容,以便让用户有参与感。另外,应及时回答顾客的咨询、指导顾客消费以及进行企业产品的升级换代、同类产品的价格、性能、功能等的比较、新产品开发信息的传递等,从而建立和维护客户对网站的忠诚度。

3、革新管理模式。当代电子商务的发展正在改变着我们传统的商务方式,它的特点在于提供更为个性化的服务,核心要求是一对一的服务理念。基于此理念,企业应当改变传统管理模式,应当根据电子商务的时代特点,推出一套符合企业本身特点的电子商务管理模式。电子商务是一个综合事务,集成了订单、发货、运输、报关、保险、商检和银行结算。企业展开电子商务活动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简化业务流程,降低企业运作成本,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必须依靠可靠、高效的电子商务管理模式。

四、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保障措施

当前,基于电子商务固有的特点和虚拟性,很多网络用户对网上购物的安全性、隐私保护和商品赔偿等缺乏信心,因此企业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用户的隐私安全, 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考虑:

1、搞好企业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笔者认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首先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企业信息化,搞好企业信息化建设是进行电子商务的必由之路。笔者认为应当从硬件设施建设以及软件建设等方面来实现企业内部与企业外部之间的信息交流,形成稳定、快速的信息网络。

2、加强企业员工素质建设。笔者认为,企业要开展电子商务,首先应当提升企业员工的认识,对企业员工开展电子商务等技能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开展电子商务的技能,企业要采取措施加强人才的培养。

3、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对于电子商务而言,安全性始终是其成功与否的关键。电子商务安全方面的隐患有:(1) 系统中断,破坏系统的有效性。(2) 窃听信息,破坏系统的机密性。(3) 篡改信息,破坏系统的完整性。(4) 伪造信息,破坏系统的真实性。(5)对交易行为进行抵赖,要求系统具备审查能力。针对以上隐患,电子商务参与者由此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控制要求。如,信息保密性、交易者身份的确定性、不可否认性、不可修改性等要求。为了构建安全的电子商务环境,以适应相应的安全控制要求,企业可以采用以下技术手段提高安全性:安全机制,如SET、SSL、S - HTTP;防火墙技术,有数据包过滤、应用网关和服务器等;入侵检测技术;加密技术;安全路由器;虚拟专用网;数字签名;身份认证(CA)。

参考文献:

[1] 骆小来等.电子商务[M]. 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 1999.

第6篇

(山东三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 济南 250100)

摘 要:本文通过介绍电子商务概述,阐述电子商务对会计的影响,对电子商务下会计网络化发展展开探讨研究,旨在为相关人员基于电子商务对会计的影响与对策研究适用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 :电子商务;会计;企业;会计人员

中图分类号:F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8-0026-02

收稿日期:2015-02-15

作者简介:许静(1982-),女,山东菏泽人,会计。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方法。

一、引言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的产物,极大地颠覆了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电子商务凭借其特有的优势,很快便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对会计环境造成了影响,使得传统会计理论、会计实务等诸多内容难以适应现实要求。在电子商务背景下,构建新型会计理论、会计实务,一方面可更好的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的决策信息,一方面可有效地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由此可见,研究电子商务对会计的影响与对策势在必行。

二、电子商务概述

1. 电子商务的类型:电子商务的参与方是由国家政府、企业、中介机构以及个人消费者所构成,其中中介机构为电子商务的发生、发展给予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支持,而国家政府、企业及个人消费者则持有另一种心态。现阶段,我们日常接触较多的电子商务类型为C2C,但是通常企业被认为是电子商务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对电子商务的类型展开分析过程中应当把握的大方向。电子商务的类型分析工作,需要结合企业的经营范围、电子商务应用情况、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及支付手段等内容展开。从企业涉及的经营范围角度出发,电子商务类型可分成企业内部电子商务、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企业与个人消费者间的电子商务以及企业与国家政府间的电子商务;从电子商务应用情况角度出发,电子商务类型可分成协同处理、交易服务以及内容管理;从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及支付手段角度出发,电子商务类型可分成现金交易电子商务、经第三方经纪人交易电子商务及支付系统无防备手段交易电子商务等。

2. 电子商务的形态:电子商务的形态可分成网络商品直销形态、网络商品中介交易形态两种。前一种形态的含义是企业生产者与个人消费者或者商品供应方与商品需求方,通过在线网络的形式进行直接的商品交易行为。网络商品直销的具体形态为:第一步,个人消费者、商品需求方登陆电子商务网站,选取满足自身需求的企业生产者、商品供应方,个人消费者、商品需求方将个人信息、所需商品信息等如实填写于电子商务网站购物弹窗中,并选取相应的在线货款支付方式;第二步,企业生产者、商品供应方经付款完成确认后,向销售部门下达发货指令。后一种形态的含义是在网络商品交易中心的技术、服务支持下,展开虚拟网络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中介交易的具体形态为:第一步,商品交易双方将自身的需求、供应信息经网络转达至网络商品交易中心,网络商品交易中心将各种需求、供应信息呈现于所有商品需求、供应者,在网络商品交易中心的撮合下,商品交易双方选择符合自身要求的贸易伙伴,并签订贸易合同;第二步,商品需求方在指定银行对商品货款进行转账支付,支付完成后,由网络商品交易中心告知商品供应方安排发货;最后一步,商品需求方确认收货后,商品供应方得到货款。

三、电子商务对会计的影响

1. 会计目标:在当前电子商务大背景下,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变得愈来愈广泛,提供的会计信息内容被要求的愈来愈丰富。自会计目标两大会计学派角度而言,一方面要对受托责任学派需求予以满足,根据财务信息报告将受托责任呈现在委托者面前;一方面要对决策有用学派需求予以满足,将更为丰富、及时的财务信息报告呈现在信息使用者面前,以帮助其进行相关决策。由此可见,电子商务背景下的会计目标可表述成将与各类有价值、与决策关联的信息呈现给企业内外部使用者。

2. 会计计量:在现如今电子商务时代,企业经营发展应当根据项目内容选取对应的计量属性,在面对需要给予较为详尽信息的情况时,也可以就一个相同项目选取各种类的计量属性。而在企业进行计量单位选择过程中,企业可在同一时间给予两种计量单位反映的财务信息报告,即名义货币单位、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前一种计量单位所反映的财务信息报告较为可靠、简单,后一种计量单位是结合物价指数进行调节的,其能够一定程度消除物价转变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尤其在企业面临通货膨胀、通货紧缩情况时,不变购买力货币单位能够有效确保企业各个时期的财务信息,保卫维持连贯可比性。

3. 对会计实务的影响:工业化通过信息化带动,能够获取一定的后发优势,能够积极促进社会生产跨越前进。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能够一定程度地降低自身采购成本,缩减商品的积压、库存,缓解资金成本占用率,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创造更佳的经济效益。但同时,受电子商务网络化、自动化、虚拟化以及数字化等特点影响,企业传统运行模式遭受冲击,导致企业传统会计记账方式、信息处理手段等会计实务,难以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求。

四、电子商务下会计网络化发展

(一)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1. 具备综合能力:在当前电子商务的大背景下,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企业所处的环境不断改变,企业会计人员倘若希望在会计工作中发挥自身应有的职能,就必须要具备全面的综合能力,包括面对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能力、面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决策能力以及面对企业发展的创新能力等。(1)面对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能力。现如今科学信息技术飞速进步,全球范围内不断涌现出各种新事物新知识,企业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在从业前掌握必要的会计专业知识,另一方面还应当在从业之后继续维持学习习惯,并不断接触新事物新知识,不断开拓自身眼界,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知识能力。即具备良好的面对新事物新知识的学习能力是企业会计人员最常规的素质。(2)面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决策能力。信息技术能够极大的缓解会计人员的繁重工作压力,为会计人员投身企业组织管理、分析决策等工作中节省更多的精力。(3)面对企业发展的创新能力。在当面电子商务的大背景下,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企业所处的环境不断改变,会计人员应当具备面对企业发展的创新能力,通过结合会计专业各相关新研究成果,研究会计专业理论,发展企业发展实践创新能力,有效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多存在相关问题。

2. 具备完善知识结构:电子商务时代,会计人员自身具备的知识结构面临着严峻地考验。当前,会计人员必须要掌握基础知识、信息技术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知识,以构筑起自身完善的知识结构,符合电子商务时展需求。会计人员要利用财务软件操作、采集会计信息,就必须要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知识,同时还需要对相关专业知识,包括会计专业知识、会计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进行有效掌握。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规范性,国家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1)网络电子支付法律制度方面。网络电子支付相比于传统票据支付,存在着极大的差别,我国应当自联合国现行《电子资金划拨法》中吸取经验,设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电子支付法律制度,完善网络电子资金的结算问题。(2)网络交易合同、法律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就网络交易合同问题,已经给予了相应的解决方式,即数据电文合同形式,已出现于书面合同形式中,然而受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影响,仍旧存在大量的交易合同问题未得到《合同法》的规定,这还需要有关部门的进一步完善。(3)网络电子交易法律法律方面。应当就网络电子交易设立专门的法律制度,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及其他电子商务先进发展的国家的交易法经验,便很值得我国立法借鉴,经设立其属于我们的网络电子交易法,自书面规格、数据信息确认、信息留存等多项电子商务内容展开综合完善。

(三)优化市场环境

为了促进我国电子商务事业的和谐发展,应采取措施对市场环境展开优化。首先,要构筑起有利于电子商务、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大环境,全面有效规划电子商务内外协作,规范网上银行业务技术保障,做好金融认证体系管理等工作,积极促进电子商务、网上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然后,结合电子商务在我国当前发展实情,出台相关利于其发展的法规政策,如吸取全球范围内先进的电子商务相关的税收法规等。

五、结语

总而言之,伴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产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为了实现电子商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各界务必要认识到过去的会计理论、会计实务已然无法满足信息时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应当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对会计的影响,不断钻研、研究,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优化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第7篇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对策

一、电子商务带来的税收问题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致使税务管理部门来不及研究相应的征管对策,更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电子商务行为,出现了税收管理真空和缺位,导致应征的税款白白流失。从理论上分析,从互联网上流失电子商务的税收主要有关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据测算,美国的函购公司搬迁到互联网之后,政府每年大约损失各种税收约30亿美元。由于电子商务可以规避税收义务,大大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因此,一些企业纷纷通过上网规避税收,牟取暴利,在逃避大量税收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电子商务给现行税收带来的主要问题涉及多个方面。

1、常设机构的判断问题

(1)纳税人身份及企业性质的判定问题

纳税人身份判定的问题,就是税务机关应能正确判定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及交易活动,这种判定是以实际的物理存在为基础,因此,在传统交易活动中,纳税人身份的判定上并不存在问题。但在互联网的环境下,互联网上的商店不是一个实体的市场,而是一个虚拟的市场,网上的任何一种产品都是触摸不到的。在这样的市场中,看不到传统概念中的商场、店面、销售人员,就连涉及商品的手续,包括合同、单证,甚至资金等,都以虚拟方式出现;而且,互联网的使用者具有隐匿性、流动性,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的双方,可以隐匿姓名、居住地等,企业可以轻而易举地改变经营地点,从一个高税率国家移至低税率国家。所有这些,都造成了在对纳税人身份判定上的难度。

大多数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注册地位于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其营业执照上限定的营业范围并没有明确提及电子商务业务。有些企业营业执照上注明从事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销售、出口,但实际上主要从事电子商务业务。这类企业是属于所得税意义上的先进技术企业和出口型企业,还是属于生产制造企业、商业企业还是服务企业,因判定性质不同将导致企业享受的税收待遇有所不同。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电讯企业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而从事电子商务的普通企业则需缴纳5%的营业税。那么,被定性为什么样的企业就成为关键问题。

(2)客户身份难以确定

按照现行税制,判断一种商业行为是否应课税及课税数量与客户身份密切相关。比如我国目前实行的出口退税和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的政策,这些活动都必须查明客户的身份。如果将现有的税收原则不加修改地应用于电子商务税收,本来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很可能冒充自己向国外供货并以此骗取出口退税,或是通过隐瞒商品的真实消费从而逃避进口关税。虽然科技在发展,但是从技术角度看,无论是追踪付款过程还是供货过程,都难以查清供货目的国或是买方身份,从而无法确认应征税的贸易究竟是国内还是国际贸易,使传统的税制在应用过程中遇到了极大困难。

2、税收征管体制问题

(1)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可追溯性问题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可追溯性,简单地说就是在确定了纳税主体后,是否有足够的依据收到应收的税,证据是否足够、是否可查。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还处于初级阶段,网上CA和网上支付体系正在建设中,在线的电子商务交易数额还是较少。商家之间的电子商务主要是商谈、合同和订单处理,还基本上没有进入电子支付阶段。所以,在间接的电子商务阶段,商务交易过程电子化,而送货或电子成份更高的间接电子商务扩大或普及时,考虑到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虚拟性,相关交易环节的具体情况有赖于交易的如实申报,所以电子商务交易过程的可追溯性问题会更加突出,尤其是在数字产品的电子商务过程中。

(2)电子商务过程的税务稽查问题

在具备税收管辖权,交易过程可追溯的前提下,电子商务稽查就成为保障电子商务税收的重要一环,即是否能定额征收的问题。在互联网这个独特的环境中,由于订购、支付,甚至数字化产品的交付都可通过网上进行,使得无纸化的程度越来越高,订单、买卖双方的合同,作为销售凭证的各种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且电子凭证又可被轻易地修改而不留任何线索、痕迹,导致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了基础;并且,互联网贸易的发展刺激了支付系统的完善,联机银行与数字现金的出现,加大了税务机关通过银行的支付交易进行监管的难度;还有,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成熟,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等多种保护方式掩藏交易信息。如何对网上交易进行监管以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地入库是网上征税的又一大难题。

3、课税对象认定问题

(1)数字产品性质的认定

电子商务将原先以有形财产提供的商品转变为以数字形式提供,使得网上商品购销和服务的界限变得模糊。对这种以数字形式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应视为提供服务所得还是销售商品所得,目前税法

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纵观各种形式与产品的电子商务,数字产品的电子商务不仅具有一般形态的电子商务所具有的商流与信息流的虚拟性,更因其产品形态的特殊性,数字产品电子商务又具备物流的虚拟性的特点,这一特点使其在纳税人身份的判定中、交易过程的可追溯性上与税务稽查上有效实现的难度都大大增加。甚至可以说,如果一个数字产品电子商务的经营者不如实地履行各项纳税申报,那么对于税务机关,可以说基本上没有什么有效的方法与途径去追查其交易商品、资金的各项细节。这一问题已引起世界各国普遍关注,欧洲有些国家曾提出按劳务征收数字产品电子商务税的设想,但总体来看,至今还没有太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难题。

(2)印花税的缴纳问题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实现了无纸化操作,且交易双方常常“隐蔽”进行。使得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网上订单是否具有纸基合同的性质和作用,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目前也不明确。

4、税收管辖权问题

(1)双重征税问题

一个极端的例子是:如果你是一个中国公民,在马来西亚的电子商务网站上订购货物,并且要求将货物发往泰国,这样做的结果可能是,你将同时得到三个国家的税单。首先,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征税办法,中国政府将有权向你征收所得税;按照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征税的话,泰国政府也有权向你征收流转税;而马来西亚政府有可能以交易操作发生地为依据,也可根据来源地,有权向你征税。对同一笔税源,由于税收管辖权的重叠,而导致重复征税。

(2)纳税人避税问题

电子商务的便捷性与高流动性为跨国公司操纵利润、规避税收提供了便利。跨国公司通过互联网,只要按几下鼠标就可以轻松地将其在高税区的利润转到低税区或避税港。

二、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对策

1、在指导思想上应引起重视

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尚处于萌芽阶段,但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已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历史趋势和时代潮流,在认识和对待我国电子商务和税收的关系上,应本着“积极面对、加强研究、互促互动”的指导思想来加以处理。所谓“积极面对”就是面对全球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我们应采取一种积极面对的态度,树立超前意识,更新传统观念,以顺应和迎接新的时代。所谓“加强研究”就是面对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制度、税收政策和现行国际税收安排所提出的挑战,我们首先必须通过加强研究来弄清情况,掌握国际电子商务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明白其对我国现行税制、税收、涉外税收等的影响之所在,从而紧密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并参照世界税制、税则变动最新情况提出我们的应对举措和方略。所谓“互促互动”,就是说,一方面我们的税制、税则和税收政策,要立足于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的安排,又要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践中去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2、我国电子商务的征税原则

(1)税收中性原则

它是指征税不应影响企业在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之间的经济选择,不应该对高新技术的发展构成阻力。以我国目前的国情而论,在我国信息产业还处于稚嫩时期,网址资源已相当紧张,加上我国企业经营方式落后、机制僵化、信息不灵,因而急需上网经营。如果我国税收政策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会妨碍了企业的经营发展,而且使税收也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公平税负原则

从长远来看,应保持传统贸易与电子商务的税负一致。希望各国政府要彼此合作,而且还希望同纳税人合作,以求做到对电子商务的征税会公平台理。

(3)适当优惠原则

即对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暂时采取适当轻税的税收政策,以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的迅猛发展,开辟新的税收来源。对于这一崭新、具有重大意义及强渗透性的产业,在其发展初期,国家从政策优惠的角度对电子商务给予一定程度的支持还是非常必要的。

3、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和法律

我国应改革和完善现行税法政策和法规,重新修订和解释一些传统的税收概念,补充有关电子商务所适用的税收条款,对电子商务的纳税义务人、课税对象、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等税制的备要素给予明确界定,以使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有法可依。

(1)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

电子商务交易的产品(数字化产品)是种无形商品,现行税制对其纳税存在一定困难。为了减少税收对电子商务的负面影响,可适当扩大增值税的课税范围,对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的数字产品征收增值税,使其与传统有形产品的税收待遇相同,从而保持税收中性的原则,这是法律应尽快予以明确的。在税法上将电子商务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明确纳税义务,划清征管权限。为了平衡地域间的税源分布,将消费者居住地确定为电子商务的征税地,即通过互联网进行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无论商品和劳务是在线交易还是离线交易都由消费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征一道增值税,而消费地已缴纳税款可作为公司已纳税金予以抵扣。这样: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消费地已纳税额

这样不仅有助于消除重复课税的弊端,而且有助于加强服务贸易的流动性,并可防止出于财政利益考虑对网上贸易的干扰。

(2)使用电子商务交易专用发票

每次通过电子商务达成交易后,必须开具专用发票,并将开具的专用发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银行,才能进行电子账号的款项结算。同时,纳税人在银行设立的电子账户必须在税务机关登记,并使用真实的居民身份证以便税收征管。

(3)采用独立固定的税率和统一税票

考虑电子商务在线交易商品和提供劳务特殊性,及目前传统交易此类商品的税负情况,利润按独立公平的原则在消费者居住地进行分配,消费者居住地采用独立固定的税率征收,消费地当期应纳税额:销售额X固定税率,固定税率不宜过高,一般以1%一2%为宜。这样既可以平衡地区利益;另一方面抵扣时又不会出现退税。由于电子商务跨地域性,销售地税务机关与消费者居住地税务机关都有征税,而且消费地税务机关征的税可以用作抵扣,从征管角度出发要求使用统一的税票,并逐步使用无纸票据,以及采取电子化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这样也便于税务机关通过本身局域网展开交叉稽查,防止逃骗税发生。

4、深化征管改革,实现税收电子化

(1)制定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实现电子申报

纳税人在办理上网交易手续后,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首先由纳税人申请办理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填报《申请电子商务登记的报告书》,并提供网络的有关资料,特别是计一淮南工业学院学报社科版算机超级密码的钥匙的备份。其次,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人填报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核,逐一登记,并要注意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最好是建立一个钥匙管理系统。同时,税务系统也应做好电子商务用户专门税务登记,并与银行、网络技术服务部门密切交易,以便深入了解纳税人信息,使税收监管更加有力。该制度要求采用国家标准对电子商务纳税人设立唯一的纳税识别码。

电子申报是指纳税人利用各自的报税工具,通过电话网、分组交换网、Internet等通讯网络系统,直接将申报资料发给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电子缴税是指税务局、银行、国库建立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税款结算,划解的过程。该环节完成了纳税人、税务局、银行和国库间电子资金的交换,实现了税款收付的无纸化。

(2)开发电子征税软件

税务机关应与银行、网络技术部门合作,共同研制开发适用于网络贸易的具有自动追踪统计功能的征税软件。该软件可存储在税务网络服务器上,以备纳税人下载自行计税,并可通过国际互联网自动向发生网络贸易纳税义务的网址发出纳税通知。当技术成熟后,还可以在企业的智能服务器上设置有追踪统计功能的征税软件,在每笔交易进行时自动按交易类别和金额计税、入库,从而完成针对电子商务的无纸税收工作。

(3)建立电子稽查制度

该制度要求税务机关将自身网络与国际互联网及财政、银行、海关、国库、网上商业用户的全面联接,实现各项业务的网上操作,达到网上监控与稽查的目的,堵塞网上交易的税收漏洞。

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税务稽查电子系统,基于税务系统的广域网,实施办公自动化与征管、税务稽查、大面专用发票防伪系统、出口退税专用票证系统、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系统、电子邮件等系统的系统集成,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之间的涉税信息的快速传递,发票函件调查和相互协凋。

5、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协调

要防止网上贸易所造成的税收流失,应加强我国与世界各国税务机关的密切合作,运用国际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加强国际情报交流,深入了解纳税人的信息,使税务征管、稽查有更充分的依据。在国际情报交流中,尤其应注意有关企业在避税地开设网址及通过该网址进行交易的情报交流,防止企业利用国际互联网贸易进行避税。对于发展中国家,可采取居民管辖权与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并存的方案,并逐步向居民管辖权倾斜。随着电子贸易快速发展,收入来源地管辖权越来越难以适应国际税收的要求,但从保护本国利益出发,发展中国家一时很难接受居民管辖权原则。为了与本国税收的接轨,防止国际互联网贸易中的双重征税问题,发展中国家应逐步接受居民管辖权原则,积极与发达国家进行磋商、协调、争取更多的利益。

6、加快网络系统建设和人才培养

第8篇

税务登记是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对电子商务进行了工商登记和相应的管理,但税务登记和管理没有跟上,新征管法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税务部门对电子商务的监控等于一张白纸。为此,在即将出台的征管法实施细则中应明确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以企业的法人代码或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从事网上经营,并设置唯一的网上结算账户(电子账户),将其网址和电子账号计入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标明于网站主页上,供税务机关和交易客户监督。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电子商务计算机超级密码的钥匙备份,税务机关要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建立一个密码钥匙管理系统。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管理、银行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实现相互联网,定期将纳税人的登记情况和电子账户设置情况进行核对,从源头上掌握和控制纳税人从事电子商务的基本情况。此外,还可以从因特网域名注册机构和ISP处获得电子商务交易双方的网址、机构地址和居住地址等资料,从CA(验证字管理机构)处获得交易者在因特网上的真实身份、密匙、数字签名等信息。

我国对国内企业的税务登记包括一般税务登记和注册税务登记两种。尽管注册税务登记地不一定是申报纳税地,但注册税务登记对于纳税人生产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并与其注册地税务机关沟通情况是十分必要的。物流配送是网上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目前,中国大多数是卖方自己配送,美国大量是第三方配送。对从事网上贸易的企业在外地的物流配送中心的税务登记是一个亟待明确的问题。笔者认为,电子商务企业在外地设立的或委托第三方的配送中心应分别视同为其分支机构或营业人,在当地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总机构应将其在外地设立的或委托第三方的配送中心在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的税务登记上注明。其配送中心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将配送中心的配送情况通报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供其汇总监控总机构电子商务的经营情况。而对于从事网上服务和销售数字化产品的企业,由于其业务不受或较少受空间地域的限制、不需要设立传统意义上的机构或场所的特点,使得劳务活动发生地或机构、场所的认定发生困难,但由于不涉及国与国之间的利益,本着简化的原则,对这类企业可以其注册地或实际经营管理地为税务登记地点。

二、电子商务对账簿、凭证管理的影响与对策

发票是企业会计记账和纳税申报的原始凭据。由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历史习惯,我国的税务管理一直十分重视发票的管理,以发票管理作为税务管理的关键和重心,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统一发售,统一管理。电子商务对这一传统的发票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对此,解决方案有三个:一是彻底摒弃传统的发票管理模式,改为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模式,即发票由纳税人自行印制和保管,税务机关只规定有关发票应包含的基本内容。二是以目前的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加油机税控装置和其他计税收款机等为基础,开发统一的计算机发票管理系统,涵盖所有的交易发票,采取电子发票和电脑版纸质发票并存,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并将发票系统与企业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行对接。三是淡化对发票的管理,强化对网上交易支付系统的管理监控,如欧、美等国,提出了建立以监管支付体系为主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式的设想,设计了监控支付体系并由银行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电子商务交易货款结算情况并扣税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型,可以使税务机关较为便利地从银行储存的数据中掌握电子商务交易的数据,并依此确定纳税额。再如,可以开发能自动统计交易类别和应纳税额的征税软件,在智能型服务器上设置有追踪统计功能的征税软件,所有客户在网上达成交易前必须点击纳税按钮才能完成;也可以在纳税人办理电子商务税务登记时,强制其下载一个只读标识,这个标识将在企业进行网络交易时加载在每一个交易纪录上,税务部门可利用在因特网上建立的服务器追踪这一只读的可识别标识,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纳税情况进行追踪管理。

上述第一种方法纳税成本较低,但短期内条件不具备,是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第二种方法纳税成本较高,但它是一些基础性的、带有长期效益的工程,能大大减轻其他的纳税成本,是纳税环境不太好的国家比较可行的方案,但需要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第三种方法不仅纳税成本低,而且也符合电子商务的特点,但目前网上交易支付系统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且对网上交易支付系统的监控涉及到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的立法。第二种方法与第三种方法可以结合起来同时推进,这样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新的《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做出了专门规定,为推广使用计算机发票管理系统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纳税人网上支付系统账户的设置以及税务机关对其的监控,还需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作出有关规定。

三、电子商务对申报纳税的影响与对策

第一,适应电子商务和电子会计的需要以及管理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完善税收征收管理大系统。一是扩大系统的数据库功能,全面地、详细地采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会计核算以及相关的信息数据。其中,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是最基本的信息,与前述纳税人建立的与电子商务相对接的计算机发票系统相适应,税收征管大系统中应单独建立发票管理子系统,将纳税人开具的全部发票录入该系统,并划分为已申报纳税的发票和未申报纳税的发票两大类,纳税人申报纳税时要分别申报开具发票的收入和未开具发票的收入,对开具发票的收入要申报相应的发票信息,供税务部门录入发票子系统。二是健全大系统的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开发一些诸如税源监控、税源分析等软件,自动生成已办理工商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已办理税务登记而未申报纳税、发票购领申报纳税异常情况、同一纳税人不同时期纳税情况对比、纳税人与同一行业、同类纳税人平均纳税情况对比等数据资料,供税收征收、评估和稽查部门使用。三是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统一大系统,并实行相互联网,以便税务部门相互协查。

第二,电子商务对申报纳税的一个重要影响是纳税地点的选择。如前所述,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可以很方便地在任何地方注册,在网上从事经营活动,通过电子政务向有关政府部门递交资料,实行“虚拟”办公。在目前还存在较多地域性税收优惠的情况下,这种状况会造成税源的不正常流动和流失,也有悖于地域性税收优惠的初衷。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有两条:一是结合税制改革,逐步缩小和消除地域性的税收优惠,实行行业性为主的税收优惠;二是改变目前主要以注册地确定纳税地的做法,以实际经营管理地为主要依据确定纳税地点。这两条措施可以齐头并进,同时并举。对于跨国电子商务,因涉及到国际税收管辖权限问题,需要通过国际税收协调来解决。

第三,与电子商务对纳税地点的影响相关联,电子商务还会使纳税人通过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避税问题更加突出。纳税人可以很方便地在免税国(地)或低税国(地)设立一个站点并藉此进行商务活动,将国内企业作为一个仓库或配送中心,或者在免税国(地)或低税国(地)设立一个关联企业,使用EDI(电子数据交换)技术使得集团内部高度一体化,更方便地通过内部转让定价达到税收转移的目的,使本已较为复杂的转让定价问题变得更为复杂。因而,各国对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转让定价问题日益关注。欧、美等国和OECD对此进行研究,指出电子商务并未改变转让定价的性质或带来全新的问题,现行的国际、国内的转让定价准则基本适用于电子商务。但是,由于电子商务摆脱了物理界限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对跨国界交易的追踪、识别、确认的难度明显增加。因此,各国在补充、修改、完善现行有关转让定价准则的同时,应加强电子商务税收的设施建设,提高对电子数据核查的质量。我们应更加密切关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转让定价问题,加强国际税收协调和信息情报交换,研究制定更加有效的反避税管理措施。对于在国内不同地区通过转让定价的避税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认真加以解决。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应将其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作为一项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供税务机关评估和检查。

四、电子商务对税务稽查的影响与对策

电子商务及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于税务稽查的手段和方式将带来巨大的影响。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使纳税人的数量越来越多,经营规模越来越大,纳税凭证、数据越来越庞杂;而电子商务以及电子会计使这些数据资料日益电子化、虚拟化。传统的以现场手工为手段、以纸质凭证为凭据的稽查模式将被淘汰,取而代之的将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以数字化的管理信息为基础、以高速自动的网上交叉稽核和抽查协查为手段的现代化的税务稽查模式。

税务稽查的重心:一是检查纳税人开具和取得的发票(原始凭据)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按规定计入有关账目,依法申报纳税;二是检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结果是否真实可靠,能否作为纳税申报的基础和依据。在现代化的税务稽查模式下,对于发票的稽查,主要依靠纳税人按规定建立的计算机发票管理系统和税务部门税收征管大系统中的发票管理子系统,通过将纳税人的计算机发票管理系统与税收征管发票子系统对接,检查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是否按时依法申报纳税,同时,对于未开票的网上销项,通过核查网上支付系统,检查其是否申报纳税;对于纳税人取得的作为税款抵扣或成本、费用列支的凭据,通过网上抽查、协查,与其发票的开具方进行核对,检查其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会计账目的稽查,主要检查其应用的会计软件是否可靠,是否有更改现象,相关数据是否按规定全部及时、准确地录入会计核算软件。其中对会计软件的把关尤为重要。税务部门应掌握其软件的源码和私人密匙,通过检查初始源码,看其是否符合纳税要求;通过应用中的源码与初始源码核对,检查软件是否有更改;通过私人密匙,抽查纳税人是否全面、及时、准确地录入相关数据。

在传统税务稽查模式下,对稽查对象所经营的货物进行现场盘点检查是一个重要手段。在电子商务税务稽查模式下,监控电子商务的物流情况仍然是一个重要手段,但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对其物流的监控除了传统的盘点库存外,还可在特定的场所如港口、车站、机场、邮局以及仓库、专业性的快递公司等地设置远程电子监控系统,掌握和控制经营者的物流情况。

五、几点结论

一是建立严密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还需要解决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例如,尽管《合同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对于电子合同、企业电子账本以及其他各类电子文档的格式、操作规范等没有立法明确,税务机关对企业、银行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电算记录的访问权没有得到法律的明文认可。这些现存的法律问题成为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开展有效征管的障碍,应通过立法逐步解决。

二是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对税务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加紧培训复合型的税务干部,培养出既懂计算机和网络的理论与应用,又懂税收专业知识和电子会计业务,能适应电子技术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三是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不是个别国家所能解决的,必须通过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加以解决。一方面,电子商务的高流动性、隐匿性使电子商务活动各要素容易分布于不同国家的管辖范围,使收入来源、交易性质、内容的确定复杂化,容易引起国际间税收管辖权的争端;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高流动性容易引起对其征税的国际竞争,即如果某国对电子商务的征税管理比较严格,会引起电子商务企业将网站转移至他国,不利于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参与电子商务征税问题的国际探讨与协调,尊重国际税收惯例,加强国际情报交流,减少国际间税收管辖权的争端,依照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主要参考资料:

(1)程永昌《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与政策研究》(载《税务研究》2001年第1期)。

第9篇

1 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

(1)加快了国际贸易的一体化进程

在国际贸易中,电子商务得到了广泛应用,促成了一个全球化的"虚拟市场"。在这个市场中,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实质的商品经营转换为了虚拟的数字交易。这种虚拟经营模式为公司企业带了诸多优势,例如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等,更容易让公司企业把握多变的市场动态和消费需求。电子商务打破了地域的限制,缓解了区域文化差异和种族歧视的限制,大大减轻了国际贸易中的壁垒影响。电子商务的出现,冲击了传统国际贸易形式,为国际市场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

(2)提升了国际贸易的效率

传统的国际贸易形式中,包括双方洽谈、签约、报关、运输和保险等内容,需要花费大量人力进行现场操作,交易耗时长,交易过程繁琐低效。将电子商务应用到国际贸易中,相比于传统交易模式,双方只需通过互联网络交流并办理业务,例如电子合同、电子提单、电子信用证及电子汇票等,利用网络的高速便捷,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

(3)加强了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电子商务为外贸公司提供了多个方面的优势:①广告优势,网页上展示的公司产品和公司信息,很好的展现了公司情况和实力,提升了知名度,为寻求国际合作伙伴和打造品牌效应创造了有利条件。②情报优势,利用网站信息服务,外贸公司可以了解客户资讯,掌握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政策变动,把握行业动向,根据客户需求和国际行业动态,调整产品计划和完善服务体系。③业务优势,便捷的网络信息服务为国际贸易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易平台,简化了公司贸易流程,降低了成本。

2 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应用对策

(1)加强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网络信息基础设施是进行电子商务的基础保障,是电子商务的运营载体。电子商务以网络服务为依托,将交易双方、银行、物流及工商、税务、海关等机构连接在一起,促成整个交易流程的完成。另外,动态的信息提升了企业的服务质量,提供了更多了企业合作机会。国际贸易的过程是一个大数据处理的过程,传统的数据管理技术无法满足实际的需求,网络多维数据库可包容海量数据,通过高速计算,可自动挖掘大数据中的潜在规律,发现更多商业机会。然而我国目前网络基础设备相对滞后,成为了限制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瓶颈,加强我国网络基础建设至关重要。

(2)掌握电子商务发展的主动权。很多单位企业将电子商务简单看作电脑和上网,对电子商务停留在片面的认知,阻碍了电子商务在企业中的发展。企业在电子商务中仍单凭传统的管理和经营模式,已无法使用现代市场的竞争要求。企业必须加深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掌握如何利用网络信息最大程度的获取信息资源,学会如何整理和利用商业信息,调整管理和经营模式,将信息转化为利润,充分利用好电子商务带来的优势,掌握主动权,提升企业经营实力。

(3)推行对外贸易的电子商务化。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包含有电子招标管理、许可证管理、进出口贸易管理和出口退税管理等系统,我国在对外贸易领域的电子商务系统已据规模,伴随电子商务系统的应用,我国对外贸易显示出一个良好的对外环境,外贸企业应运用好目前的大好环境,加快企业的电子商务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4)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电子商务专业的毕业生相对于全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明显偏低,这与市场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大量需求形成鲜明反差。其根本原因在于高校对电子商务人才的综合培养能力不足,应届毕业学生无法很好的胜任国际贸易中电子商务部分的工作。为了改变我国电子商务综合型人才紧缺的情况,高校应重视对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改进教学模式,建立完善的培养体系;另一方面,政府应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出台相关电子商务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开展各类培训和教育,扶持国际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

(5)加强国际间的对话与合作。电子商务在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关税、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部分传统国际贸易规则不再适用于新形势下的国际电子商务模式,为此世界各国之间应当加强交流合作,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应当积极参与国际电子商务活动,参与完善相关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

第10篇

关键词:经济新常态;电子商务;国际贸易

一、新常态下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正向影响

1.贸易一体化增速加快随着国际化市场的不断扩大,贸易一体化的速度也在随之相应增长。在全球化市场上,传统的需要以地理位置优势来占有市场的这一因素已经在弱化,取而代之的是电子商务的技术。通过电子商务传递信息的有效性将全球的市场紧密相连,并且能够实时传递信息,因此,在这样的条件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联系就更加紧密,合作范围也越来越广。随着全球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电子商务在对跨境商品的流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电子商务,促进了对外贸易的水平和速度,扩大了国际市场。

2.市场主体逐步扩大随着国际市场的不断扩大,市场上的主体也越来越多,主体之间进行贸易的手段也越来越多元化。在国际贸易市场中,通过不断对电子商务的引进,让更多的中小企业能够加入到这个行列之中,让国际贸易市场变得更加大。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国际市场当中交易主体的实体、交易所需的物品、资金、信息等等都得到更全面的流通。同时,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为国际贸易的更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让在这个大环境下生存的市场竞争主体能够以更加多元化的方式生存和发展,同时也让主体之间的交易成本变得更低。

3.降低国际贸易成本通过电子商务,让国际贸易中所进行的业务成本更低。这一点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体现:第一,贸易信息传递的成本;第二,市场中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成本;第三,市场中企业进行议价的成本。随着国际网络化的不断进步,通过信息技术来进行国际贸易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途径,电子商务所具备的快、便捷的特点让其在国际贸易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因为,降低成本能够让企业获取更多的利润。比如,传统的开会需要准备很多相关程序,而现在,就算身在不同地区,也可以通过电话会议来进行,这样既节省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4.有助于突破壁垒通过建立适宜的国际贸易环境来促进我国跨国交易的发展。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能够打破新的贸易壁垒(新贸易壁垒是指以技术壁垒为核心衍生出来的社会壁垒和绿色壁垒)。社会壁垒主要是指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对社会的综合效益产生影响的方面来讲,绿色壁垒是指在进行国际贸易时对自然的综合效益产生影响的方面来讲。通过使用电子商务,有助于跨国贸易突破贸易壁垒,实现我国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二、新常态下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负向影响

1.贸易主体可信度降低电子商务对贸易双方信任度的影响。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商务,传统商务是面对面进行交谈,大家能够在短时间内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但是由于电子商务是通过网络来了解。所以,不能像传统商务那样能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信任关系。买卖双方都会有自己的顾虑,如买方担心卖方产品的质量、数量以及后期服务,卖方担心买方是否能够及时支付货款等问题。这些顾虑和问题都会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随着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网络欺诈也开始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尽管通过电子商务扩大了贸易市场,但是也正是因为通过电子商务降低了贸易主体的可信度。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想要继续扩大电子商务给国际贸易市场带来的积极影响,我们需要重点考虑现存的弊端并解决它。

2.信息安全问题突显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安全问题的影响。在进行电子商务同时,我们需要一个极其安全的网络平台来完成支付问题。随着互联网、信息化不断加强,贸易合作方可以通过网络便捷支付来完成交易,这给贸易方带来了很大的便捷,但同时也给贸易方带来了安全问题。通过网络平台的支付,很容易出现贸易信息泄露,也很容易出现网络欺诈等严重安全问题。尤其是在进行国际电子商务贸易的时候,因为各国对于网络监管力度的不一样造成了很多安全问题,这就给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了阻碍。

3.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监管执行难度加大现有法律的建立主要是围绕传统国际贸易而展开,随着网络化程度加深,电子商务国际贸易也取得了飞速发展,现有国际贸易监管体系以难以适应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发展需求。各国之间进行电子商务贸易是通过网络平台来进行,在虚拟的网络平台当中,相关的监管制度不论是制定还是实施都变得困难。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方面的监管制度相对来说是滞后的。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地位越来越重要。所以,要安全可靠的实施电子商务贸易,亟待解决的就是国家对于电子商务的监管体系问题。

三、新常态下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综合影响

由前文所述我们不难发现,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带来的影响是双面的,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通过电子商务,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能够进入到国际市场当中,就无形拓宽了国际贸易主体范围,但同时由于参与的数量增大也让贸易主体之间的信任度难以确立。通过电子商务,国际贸易主体不断增加,市场活跃度也不断提高,加强了市场运作的效率,但同时让市场之间的交易风险变得更大。通过电子商务,大大降低了贸易所需的成本,提高了贸易主体交易效率,让国际物流发展得很好,但与此同时也给交易的监管体系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通过电子商务,让国际贸易之间的流动更加迅速,更加流畅,但同时黑客、病毒等也严重影响着其发展。通过电子商务,改变了过去传统的国际贸易模式,让新型的贸易模式逐步开展起来,让全球的贸易一体化进程加快,但是同时也让全球的经济利益分配更加困难。

四、新常态背景下国际贸易应对电子商务影响的对策分析

1.政府角度:宏观调控与微观治理并重(1)加强我国的基础网络设施的建设,保障基础网络安全问题。基础的网络设施是保障电子商务能够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只有通过良好的基础网络设施才能够适应国际贸易的高速发展。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起步晚、技术不成熟、民众使用成本较高以及较多的网络安全问题都大量存在。这些问题让我国的基础网络设施与发达国家产生了很大的差距,所以我国应该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让我国的相关信息化产品能够跟上国际的步伐。(2)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电子商务的发展非常迅速,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取代了传统的商务模式,而与此同时,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并没有跟上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这让我国相关部门在进行监管等工作的时候难以开展。当然,我国也在尽力去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出台更多的法律法规来提高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3)建立网络的诚信机制和网络争端解决机制。网络诚信机制决定电子商务能够持续健康的发展,要想在国际贸易中处于有利地位,就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网络诚信机制。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加强我国的网络诚信机制:第一,加强诚信教育的宣传,让诚信内化人心;第二,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诚信制度评定标准;第三,建立起相关的诚信档案,让企业在进行活动的时候能够有详细诚信的记录。通过诚信教育的宣传,能够让社会的诚信意识更高,让企业在进行贸易的时候能够有所思考,通过科学合理的诚信评定标准,能够有效对贸易主体的诚信度进行评定,通过诚信档案能够将企业诚信度进行及时记载,让诚信度低的企业被市场淘汰。同时,政府还应该建立起网络争端解决机制,在遇到国际贸易争端的时候,能够通过有效机制来解决贸易矛盾,保障我国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合法权益。

2.贸易企业角度:抓住机遇,迎接挑战(1)将成本结构进行重塑。相比传统商务,国际贸易通过电子商务能够大幅度的降低交易成本并且提高交易的效率。我国的企业要学会在国际贸易中进行成本结构重塑,这样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企业要学会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实时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能够通过互联网技术的提升来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2)创新贸易模式。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市场的模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想要在国际贸易市场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必须跟随市场的节奏创新贸易模式,将传统的营销模式与电子商务状态的营销模式进行结合,形成有效的竞争模式,提高自身的营销效果。同时,要注重多元化发展,最初的B2B模式需要不断改进,新型的O2O模式要充分的运用起来,因为O2O模式是当今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模式,不能通过O2O发展的企业,生存之路将会变得越来越困难。(3)进一步加强对现代物流的建设。随着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国际物流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B2C、O2O市场营销模式下,物流水平也决定了一个国家能否适应国际化贸易市场的重要标准之一。我国的物流配送体系还不够健全,应该加大信息化建设,创建更加强大的物流配送体现来实现国际物流配送需求。(4)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随着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关键核心技术变得越来越重要。所以,如何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是让国家、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需要加强计算机的安全技术创新,计算机安全涉及到企业之间进行交易的资金问题,只有当计算机安全技术较高时,企业之间进行贸易交流才能够更加放心、顺利,才能够保证国际贸易的长远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商务安全控制技术的创新。电子商务安全控制技术关乎到整个网络运营的安全,只有通过完善的电子商务安全技术才能够让国际贸易有更加安全、长远的发展。

3.电子商务角度:推进区域电商平台及信息化建设进程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电商平台和信息化平台的建设,通过政府的监管,能够让电子商务的诚信度加强,能够让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拥有有效保障。其次,要注重对区域特征和市场行情进行有效分析,建立起适合区域发展的电子商务信息化平台,通过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在国际贸易体系中获取有利地位,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后,要注重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在整个电子商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中,有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的参与,所以在进行利益分配的时候要关注到各个群体,让资源的使用效率达到最优,这样就能够让我国的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不断发展。五、结语随着社会信息化不断加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电子商务也越来越广泛。但由于我国电子商务起步晚、技术不够成熟,整体发展水平都与国际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全面分析电子商务给我国国际贸易带来的积极影响和产生的消极因素来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了在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应该从政府、企业主体和电子商务三个角度来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发展。让我国能够随着国际化市场的不断扩大,在国际贸易中有更加长远的发展。

作者:伍立力 单位:长江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刘电威.我国外贸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商贸,2012(17).

第11篇

【关键词】移动电子商务;电信运营商 ;发展障碍;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1-027-02

一、移动电子商务概述

所谓移动电子商务(M-Commerce),是通过手机、PDA(个人数字助理)等移动通信设备与因特网有机结合所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移动通信技术和其它技术的完美组合创造了移动电子商务,但真正推动市场发展的却是服务。移动电子商务能提供以下服务:PIM(个人信息服务)、银行业务、交易、购物、基于位置的服务、娱乐等。当然,与基于有线Internet的传统电子商务一样,移动电子商务并不是所有业务流程都能实现。例如,在某些情况下供货可能是实物形式的(光驱、计算机硬件和图书等),而在某些情况下则是电子形式的(软件分发、资金划拨等等)。

二、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一)移动电子商务的起源与发展

随着移动通信的发展,WAP上网已成为一种被大众接受的互联网接入方式,尤其是3G已经开通,手机上网已成为另一种重要的上网方式。同使用电脑上网相比,手机上网几乎不受时间、空间、设备的限制,上网费用被大众接受后,为移动商务的进一步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我国的移动电话经历了一个由东到西、由城市到农村的发展过程,移动电话使用率与经济发展程度呈正相关关系。由于国家的支持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移动电话发展速度非常快,年均增长率在100%。随着移动电话价格的下降和移动通讯费用制度的调整,这一市场增长将更为迅速。? (二)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模式

在2G时代,无论是GSM/TDMA还是CDMA,其业务差异是很小的,在2.5G时代,CDMA 1X和GPRS开始有了一些增值应用上的明显差异。3G业务的差异只有一小部分来自运营商所选择/被动选择的3G技术,更大的一部分,则来自于运营商企业的战略定位。

3G的差异将集中体现在增值业务上。在3G时代,语音和短信无疑仍然是运营商的基础业务;为移动中的计算机提供无线数据接入,也有希望于3G时代成为基础业务。就业务而言,3G运营商所谋求的差异就被锁定在增值业务上,是涉及具体应用和具体内容的差异,是电信运营商作为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差异。

从技术上看,3G的亮点在于移动多媒体、移动流媒体和手机应用下载等数增值业务。前二者意味着内容的极大丰富,视听效果日臻完美;后者则意味着形式的极大丰富,如JAVA、BREW对手机终端功能的无限扩展。

从业务应用上看,3G的卖点已经延伸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手机电视、移动办公、手机银行、电子支付、手机经纪业务、移动电子邮件、移动广告、个人信息管理、手机订票业务、娱乐信息服务、移动课堂、移动政务等。

三、移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障碍

(一)理论障碍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首先,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理论研究比较欠缺,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存在着以下的问题:我国对移动电子商务的一些应用领域的研究仍旧是一片空白。比如对移动教育、移动医疗、移动应急行动等移动电子商务的新领域的理论研究。由于这些新的应用领域各有自己的特征,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将移动电子商务和这些领域的服务特征相结合的理论模型的研究。

(二)技术障碍

1、第三代通信技术选择产生的问题

2G时代,中国移动建网采用的是GSM标准,中国联通采用的是GSM标准和CDMA标准。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所建移动通信基站已超过30万个,一向是各建各的。两公司的铁塔常常都是并肩而立,本可合用的铁塔和机房却只承载本企业的基站天线和设备,浪费了大量钢材和土地。一座铁塔(或机房)需投资约30万元人民币,在现有的基站中,如果1/3共建共用,便可以节省资金300亿元。

在2G技术向3G技术升级的过程中,中国三家营运商采用的标准又不一样,中国移动采用TDSCDMA标准,中国联通是WCDMA标准,中国电信选择是 CDMA2000,而国外的3G标准基本上就是一种,这样便于国家、企业集中力量发展3G,而我国由于采用3种标准,力量难于集中,容易造成3 G关键技术难于得到突破,产业很难做大做强,更难于引领电信技术的发展。同时,标准不同,造成3G手机不能自由转网,对手机产业的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2、3G技术及应用的成熟问题

3G是高速度移动数据网络、智能终端和基于身份识别、位置、电子支付的应用整合而成的一种新的服务模式。3G不是一种技术,它是网络、终端和应用整合的服务模式和用户体验。

在3G背景下,2009年移动商务得到了长足发展。第一,由于3G牌照发放,移动商务产品种类增多、服务更加多样。比如上海世博会手机门票业务、3G手机邮箱、企业级彩信应用等等已经开始商用并发展较快。第二,移动商务市场得到更多厂商的关注,尤其以传统互联网公司和传统电子商务公司为代表,在3G牌照发放的刺激下他们更加关注移动领域并纷纷做出了相应布局。第三,2009年3G下的移动商务应用并未出现杀手级应用,主要原因是受限于3G的终端普及和网络尚未全面展开,之前业界所推崇的手机邮箱应用在这一年也并未爆发。

目前当3G还未达到成熟发展之时,4G也要来了。“看似遥远的未来转瞬就会变成现在”,用这句话形容飞速发展的移动通信技术,再合适不过。4G研究项目已经悄然进入外场试验和预商用计划。3G带宽非常有限,让很多用户在同一时间使用视频很困难,而4G的带宽是3G的10倍,频谱利用率大约也是10倍,这样吞吐量就是3G的100倍,真正实现把宽带送到用户手上。在技术上4G将领先3G一个档次。

(三)运营和市场障碍

3G的发展重点是数据业务,目前移动数据业务基本上都采用按流量计费的方式。依笔者拙见,按流量计费是技术导向或成本导向的,而非客户导向或需求导向的资费方案。一个理想的资费方案是,从用户的角度上看,收费原则非常简单而且确定,从运营商的角度上看,它能够针对不同需求产生出多样性的变化。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不太容易。

包月制实际上就是一种资费套餐。行业人士普遍认为,资费套餐是最好的价格竞争方式。理论上,资费套餐的设计是根据运营商自己的用户结构、财务状况、赢利目标等综合因素来考虑设计的,不同运营商的情况千差万别。可怕的是,假如竞争对手没有从相同的角度出发去考虑问题,推出一个无理性的简单降价,就可以把一个经过精心设计的资费套餐冲击得七零八碎。

较之2G,3G业务更加复杂,许多业务都是有使用限制条件和资费限制条件的,或具有特殊的使用流程,这对普通用户的理解能力形成挑战;同时,通信网络和技术的复杂性,会偶尔在用户使用业务过程中产生一些障碍。这些都要求有必要的界面系统向用户进行宣传和解释。

四、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对策研究

(一)理论问题的研究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还很多,这严重制约了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必须要结合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移动电子商务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以寻找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只有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方法,才可以充分提高移动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水平,从而全面推动移动电子商务在我国全面快速地发展。因此,对于上面的问题,必须加强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理论研究根据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全面开展对移动电子商务的理论研究。在对理论研究的同时,要注重理论的研究深度和方法。目前,随着中国移动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对移动电子商务理论的研究,主要包括对移动电子商务行为的研究,对移动电子商务经济学、战略和商务模式的研究,对各类移动电子商务安全技术的研究,对应用服务接纳模型的研究和对移动电子商务跨文化研究。同时,对移动电子商务研究的方法应该采取实证方法。

(二)市场障碍的解决方案研究

1、市场规范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研究

在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属于新生事物,要取得完善的程度还需要一个过程。而对移动电子商务的支付机制的完善是一个关键的环节。整合各移动通信运营商的异构支付平台,为移动终端客户建立一个广阔的移动支付平台和选择空间是必然选择。

为保障移动支付的基本安全,技术方面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信息保密;WAP安全;身份认证;终端装置安全。目前移动支付的技术保障水平较高,但相对有线网络的复杂性决定了其还需不断改进。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表示,央行对新兴移动电子商务产业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并正在研究发放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行政许可并制定相关监管办法。对于目前正在试点运营的相关机构,将采取备案登记制度,并保持对其沉淀资金规模与社会信誉的监控。他强调,这是一项融合了新兴技术的金融业务,有一定的门槛,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应与银行展开积极合作,如果自身涉足,也要接受央行监管。据悉,这类门槛主要包括,机构本身必须是一个专业化的支付组织,可开展支付、清算等业务,与其母体公司要在资金、运营等方面完全独立,同时要定期向主管部门就资金规模、运行情况等作报告等,以便监管部门掌握其发展情况。

目前,在有关现场支付的标准规范方面,就有人民银行、工信部以及企业各自发起的几套规范。此外,人民银行方面还有国家金融标准化委员会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PBOC2.0标准规范,企业方面,中国移动、中国银联、一卡通公司等企业纷纷制定自己的标准。

2、降低用户使用成本与开发应用服务

首先,降低终端成本。以手机为代表的终端产品不仅要加强功能设计,更要对客户市场进行细分,针对不同客户类型加强针对性业务功能的设计,而不是每款手机都“大而全”,这样才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制定出客户可以接受的价格。

其次,降低交易服务成本。用户采用移动支付方式银行要收取交易手续费,移动网络运营商还要收取服务费,再加上发送短信的费用,用户使用手机支付要比传统支付方式付出更多,而现在并没有很突出的需求来支持这一市场。高成本又没有突出的应用严重拉开了移动支付与用户的距离,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运营商与银行密切合作,降低用户的使用成本,根据用户需求开发高附加值业务,简化用户支付操作程序。短信息的成功应用除了给移动运营商带来巨额收益外,也越来越多地给各行各业带来商业上的应用。它的成功在于成本低且符合消费者需求,这一成功经验提示移动电子商务价值链的上游企业应加强合作找出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开发“物美价廉”的应用服务,将其转化为市场。

第12篇

一、电子商务的特点

1、全球性。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无国界、无地域距离限制的优势,可以触及到世界每个角落,开辟了巨大的网上商业市场,使贸易发展空间跨越国界,遍布全球。

2、虚拟性。首先,网络技术的兴起,使得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网络企业、网上企业、以及以信息资源为主导服务的信息中介服务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和发展起来,这些企业都是虚拟化的;其次,完成电子商务交易全过程都是虚拟化的,充分体现了用信息流组织和支配资金流、货物流的优点,从磋商、签订电子合同到支付、交货都在网络这个虚拟化的环境进行,全过程都不用面对面;另外、交易活动没有固定场所,任何人只要有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和一部电话就可通过互联网参与国际贸易活动。

3、电子化、数字化。电子商务条件下,越来越多的交易都被无纸化操作和匿名交易所代替,不涉及现金,无需开具收支凭证,没有作为征税依据的账簿、发票等纸制凭证,以电子流代替了实物流,传统的实物交易和服务被转换成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和交易。

4、高度自主、自由的松散联系系统。互联网是一个国际性网络,不受任何一国法律的约束和管辖,且国际间尚未达成有关公约或协议来规范其形式和内容。任何区域性电脑网络只要在技术上执行互联网协议,就可联入互联网,任何企业交纳注册费后,即可获得自己专用的域名,在网上自主从事商务活动和信息交流。

二、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

1、电子商务对税收管辖权的影响(1)、电子商务弱化来源地税收管辖权。INTERNET是通过网络在服务器上实现的,服务器的营业行为很难被分类和统计,商品被谁买卖也很难确认。加之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服务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提供服务一方可远在千里之外,使得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产生争议。(2)、居民税收管辖权受到严重冲击。现行税制一般都以有无“住所”、是否是“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作为纳税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及各种先进技术手段的运用,企业的管理控制中心可能存在于任何国家,造成纳税主体的多元化、模糊化和边缘化,从而使税务机关很难根据属地原则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经营者征收增值税、所得税。再次,电子商务的常设机构难以确定。传统税收以常设机构即纳税人进行经营活动的固定场所来确定经营所得来源,但电子商务完全建立在虚拟市场上,纳税人的贸易活动不需固定营业场所、商等有形机构,大多数产品或劳务的提供仅需一个网站和能从事相关交易的软件就能完成,致使无法确定贸易目的地和消费地,无法判定常设机构概念。

2、电子商务对现行课税要素的影响

(1)、纳税主体难以确认。电子商务超越国界,交易直接、方便、快捷,交易双方不必亲自出场,且消费者可以隐匿姓名,制造商可以隐匿其居住地,从而使纳税主体国际化、复杂化、边缘化和模糊化,具有不确定性。

(2)、课税对象性质难以确定。电子商务运用互联网的电子邮件和下载功能,将一部分以有形形式提供的产品转变为以数字形式提供,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产品的性质,使商品、劳务和特许权难以区分。对这些数据和信息是应视为提供劳务、提供特许权使用还是买卖商品很难界定。

(3)、纳税环节不确定。由于电子商务采用互联网传递的方式,使得传统交易中漫长的交易过程可在瞬间完成,且交易具有隐匿性,交易对象不易认定,使原有的纳税环节难以适用。

(4)、纳税地点难以确认。现行税法对纳税地点以领土原则和有形原则为本,每个税种都有固定纳税地点。电子商务的虚拟化和无形化,使纳税地点具有流动性、随意性,使我们无法确定贸易的供应地和消费地,而且电子商务下究竟应在消费地征税还是在提供地征税各国尚有争议,从而使得传统的课税地问题变得复杂化。

(5)、纳税期限难以确定。现行税制以传统支付方式、销售货物发票的开具时间来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以INTERNET为基础的在线交易,既没有纸质发票,又没有现金、支票流动,使现行税法规定无法生效。

3、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征管的影响

(1)、税源失控。在现行税收征管制度下,税务登记依据的基础是工商管理登记,其目的是使税务机关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本辖区内纳税户的总数及行业分布情况,掌握税源分布。但“网上公司”并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无需办理工商登记,且拥有无限的经营空间,网站的经营者还可使用匿名,从而使税务机关难以对其进行控管。一、用户足不出户即可购买外国厂商的成品,(如网上软件较易)使正常渠道进出口货物和劳务数量受到了影响,造成各国关税、国内增值税的流失。二、大量的网上广告比传统媒体上的广告费用低,很多企业会把广告费投向网络,间接导了致营业税收入的减少。三、所得税问题加剧。A.常设机构的概念和范围界定遇到了困难。OECD税收协定范本还规定:非居民在某国内设有人,而后者又有代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权利,则可以认定该非居民在某国设有常设机构。然而,许多客户通过互联网购买外国商品和劳务,外国销售商并没有在该国拥有固定的销售场所,其人也无法确定。这样,就不能依照传统的常设机构标准进行征税。B.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在一国对非居民行使什么样的税收管辖权的问题上,目前国际上一般都坚持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电子商务的出现,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发生了争议。美国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于1996年11月发表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的税收政策》一文,声称要加强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这样,“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在发展中国家属地会强占其原属本国的税源,使发展中国家蒙受税收损失。”C.国际投资所得避税问题将更加严重。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完善,网上国际投资业务会蓬勃发展,设在某些避税地的网上银行可以对客户提供完全的“税收保护”。假定某国际投资集团获得一笔来自全球的证券投资所得,为躲避所得税,就可以将其以电子货币的形式汇入此类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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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税凭证失灭。传统意义上的税收征管以纳税人的真实合同、账簿、发票、往来票据和单证等纸质凭证为基础。在电子商务条件下,纸质的文字记录消失,代之的是电子凭证、电子单据,存储于磁性介质上。肉眼无法直接识别,甚至可能被删改而不留痕迹,难以实现诸如签字、盖章等,使这些信息证据化的操作。导致会计记账凭证基础受到冲击,税务审计难度加大。

(3)、偷逃税加剧。电子商务采用了信息加密手段、匿名电子支付工具,税务机关难以了解和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事实。此外,建立在互联网之上的电子邮件、可视会议、IP电话等技术为跨国企业架起了实时沟通的桥梁,跨国关联企业通过转让定价,可轻易地将产品开发、设计、生产、销售的成本“合理”分布到世界各地,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与国外企业进行商务洽谈和贸易,而仅把国内作为一个存货仓库,以逃避国内税收。

(4)、代扣代缴问题。传统的贸易方式存在很多中介机构,使税款代扣代缴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但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营销方式,使用互联网交易的双方可在世界范围内直接交易,可直接选择条件、价格相宜的合作伙伴,减少了许多商业中介环节,如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中介机构代扣代缴税款的作用被弱化甚至取消,从而增加了税收征管的复杂性。

4、电子商务对税务稽查的影响(1)、稽查对象难以确定。税务机关进行稽查工作,必须先确定稽查对象,并掌握大量纳税人应税事实的信息和准确的证据。而电子商务交易不见面、交易地点不确定,交易双方无固定的场所和仓库,使稽查人员难以掌握信息,确定稽查对象。

(2)、稽查方法难以确定。传统的稽查方法是通过检查纳税人的各种原始凭证、纳税资料、账簿等进行的。而电子商务采用“无纸化”方式,买卖双方的合同、票据都以电子形式存在,且电子凭证可被轻易修改而不留痕迹。因此资料的电子化、不完全和不充分使传统的税务稽查难以运用到电子商务稽查中。

(3)、稽查速度问题。电子商务的特点是快捷、高效,具有实时性,发现线索必须迅速投入稽查,否则可能功亏一篑。并且要求稽查人员具备专业的计算机知识,即使纳税人不合作,不肯交出密码,稽查人员也能解开密码,否则时间一长,纳税人可以偷偷利用密码,轻易删除有价值的资料,使稽查工作失去有力的证据。

(4)、货币流量的不可见性。电子货币支付是在线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匿名性、方便性、流动性的特点,诸如电子现金、网络现金等新型货币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进行转账结算,已被越来越多的网上购物者认可。但电子货币的匿名性,使税务机关难以掌握纳税人的货币流量,难以获取交易价格及款项支付信息,增加了税务稽查的难度。

三、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与管理的建议

1、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确定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一是在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应以现行税收制度为基础,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对现行税收制度作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二是暂不单独开征新税,不能仅仅针对电子商务这种新贸易形式而单独开征新税。三是保持税制中性,不能使税收政策对不同商务形式的选择造成歧视。四是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在互利互惠基础上,谋求全球一致的电子商务税收规则,保护国家应有的税收利益。

2、完善现行法律,补充有关针对电子商务的税收条款。坚持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并重的原则。明确网络交易的性质、计税依据和征税对象,在我国现行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关税等条例中补充对电子商务征税的相关条款。

3、建立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要求所有上网经营业主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网址、电子邮箱号码、网上开户银行等上网资料,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公司的税务登记号码必须展示在其网站上。

4、加大税收征管科研投入力度。从硬件、软件和人才上改善监控条件,提高硬件的先进程度和软件的智能程度,大力培养既懂税收业务知识又懂电子网络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尤其要提高稽查人员通过操作财务软件查看企业财务报表的水平。建立备案、核算、代扣代缴等税收征管制度,开发自动征税专业软件,采用高科技术鉴定网上交易,审计追踪电子商务活动流程,简化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程序,对电子商务实行有效税收征管。

5、围绕银行资金结算关键环节开展税务稽查。目前,在我国通过网上银行,还未实现大额、实时、跨国资金结算,电子货币还未推行,电子商务法律不健全,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尚未确立。因此,付款手段还未发生根本变化,通过银行资金帐户往来情况进行税务稽查是当前应对电子商务的重要手段。

6、利用互联网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可在互联网上开设主页,将规范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设置在主页中。纳税人通过计算机登录访问该主页,将需要的纳税申报表等下载到自己的计算机中,输入有关的申报数据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税务机关的电子信箱中,同时签发一封信件寄给税务机关,以确认该项申报的有效性。税务机关在收到确认信后,对电子信件进行安全性检查,然后转入税务机关计算机处理系统中,确认该项申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