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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确定

时间:2023-06-26 16:24:3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固定资产的确定,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由此可知,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基本计量属性为历史成本。

在会计实务中,由于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多种多样,不同取得方式下成本计量的具体标准、包含的内容构成会有所不同。如对于外购所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二)其他计量属性为辅在新准则颁布后,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在采用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为主的基础上,也涉及其他计量属性运用的情况。具体如下:

现值计量的运用。其一,具有融资性质的购入固定资产。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如果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此时固定资产的成本不能以购买价款确定,而是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其二,存在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相比,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

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即在对固定资产的总成本进行分摊时,需要以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分配标准。此时,运用了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

二、固定资产后续及终止计量中计量属性的选择

(一)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折旧额以初始计量为基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质是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的过程,即每期折旧金额的确定是在固定资产应计折旧额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折旧方法进行具体分摊后的结果。其中,应计折旧额的确定涉及固定资产的成本和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予以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根据该资产在处置中获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与固定资产的成本相比,其预计净残值的金额一般很小,因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量主要依赖于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期末减值损失的公允价值和现值双重计量属性。根据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当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说明资产发生减值损失,应当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在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是关键问题。根据资产减值准则中的规定: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即在固定资产的期末计量环节中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涉及公允价值和现值的计量属性。

后续支出的历史成本计量。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照处理方式不同划分为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和费用化的后续支出。不论何种后续支出一般均按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即以历史成本予以计量。

(二)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固定资产终止计量时,需要注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中涉及到注销固定资产的原值、已计提折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等,而需要注销的原值、折旧与减值金额在上述各个环节中均已确定,因而对于固定资产的终止计量,不存在需要单独确定其计量属性的问题,而是依赖于前面环节中已经确定的金额。

三、固定资产会计计量属性相关问题探讨

(一)历史成本为主、其他为辅的计量属性是适应现实的必然性要求在固定资产的各个计量环节中,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是两个关键的环节。在现存的几种计量属性中,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沿用最久的计量属性,它具有客观性、可验证性的优点及计量的简便性,在初始计量中一般而言对于资产来说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如对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一般从投入的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如:历史成本)。

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往往导致企业市场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严重背离。即在会计环境发生变化如物价变动的情况下,按照历史成本进行计量所反映的信息可能出现“信号扭曲”,难以现实地描述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在需要报送会计信息的会计期末,采用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等其他计量属性,以弥补历史成本的缺陷。如对固定资产会计期末的计量,一般从产出视角或预期收益视角来选择计量属性。

第2篇

1.1使用时间要求发生了变化

新旧准则的“使用寿命”均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但两个文件的区别在于: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由原来的“超过一年”变更为“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这也就意味着,有些设备虽然使用寿命未到一年整,但跨过了一个会计年度的,也可以纳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例如,某企业某年八月一日购入一台设备,按旧准则规定,它的使用寿命需达到或超过一年,即至少到下一年的八月一日止才能将这台设备列入固定资产核算,但按新准则规定,这台设备的使用寿命只需超过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可列入固定资产核算。

1.2不再强调单位价值较高

这一修改变更了原制度中关于生产企业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需达到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行政事业单位设备单位价值需达到500元以上的价值量判断的硬性标准,将更多的判断自交给企业。更有利于发挥企业管理资产的能动性。

2固定资产核算范围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变小了。新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则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也就是说,在旧准则里面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畴的这两类资产在新准则里面不再纳入固定资产的核算范畴。所以我们认为,较之旧准则,新准则在固定资产的核算范围上是缩小了的。

3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发生了变化

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可分为初始确认和再确认两个方面。初始确认是指取得固定资产时入账价值的确认;而再确认则是固定资产取得后对后续支出、重估价等的确认问题。这里所说的固定资产计价,只是指对固定资产初始价值的确认。固定资产原则上应以原值计价,即以取得固定资产并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我们说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取得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在旧准则中,对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要求按照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算。但新准则对此的规定则是,如果有公允价的,按公允价值入账,只有在没有公允价的情况下,才能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

4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方法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变大了。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旧准则规定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根据旧准则的这一规定,不用的机器设备是不提折旧的。但新准则规定,机器设备不管用或不用,均提折旧。此外,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寿命及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但新准则强调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重新估价,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5固定资产的核算发生了变化

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1旧准则对弃置费用未充分考虑

但新准则对某些行业的固定资产预设了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旧准则原来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新准则在考虑弃置费用的前提下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财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和“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科目。要特别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只有电厂等特殊企业才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

5.2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变化

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在批准转销前通常是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批准转销后则从该科目转入“营业处收入”科目。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旧准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因为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解利润的可能性。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差额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接着补提盈余公积,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举个例子:某企业于2007年7月8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6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s].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丁红燕.关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若干变化.财会月刊.2005,5.

第3篇

一、文献综述

为了探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问题,本文在中国全文期刊数据库上,以“固定资产减值”为关键字,对于发表于2007至2009年间的相关文章进行了搜索,共搜索到119篇有关“固定资产减值”的研究性论文,这些论文主要发表在核心期刊及普通学报上。相关文献探讨固定资产减值的侧重点包括:固定资产减值核算问题分析、固定资产减值与折旧之间的区别及其联系、固定资产减值的涉税影响、固定资产减值存在的问题分析。文献作者们对上述的几个问题认识与观点上没有异议,对固定资产减值存在问题的探讨仍是热点。

会计学者李巧云在《现代商业》上发表的“试论新企业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思考”中谈到:固定资产减值判断的工作量较大。企业拥有的固定资产往往分布范围广,类型数量多,要逐项判断其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工作量相当大,企业在极短的时间内几乎不可能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的难度较大。学者王恩鹏在《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发表的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准则若干问题的研究”中谈到:“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没有明确的操作标准,需要一定的职业判断和会计估计,实际操作难度大。一方面,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的限制,预测的随意性较大;另一方面,不同的会计人员由于拥有的知识、工作水平和经验不同,对资产减值数额的估计结果页不相同,存在较大的伸缩性。

总结多位学者的观点,可以看出固定资产减值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确认与计量难度大,计算复杂,可操作性差,减值计提标准具有多重性,减值信息披露具有不完全性。

二、固定资产减值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分析

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要在资产负债表日合理判断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而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合理判断可回收金额主要涉及因素为资产公允价值、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这两个因素的确认与计量难度较大,需要依赖较多的职业判断,其判断结果直接决定着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于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真实合理,成为实务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问题以下几点对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确认以及固定资产减值计提与披露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1、 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的确认与计量难度大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确定该项固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我国采用的是经济性标准,只要固定化资产发生减值,即当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就予以确认。然而,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发展不完善,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有限,使公允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的确认难度较大。

1. 企业把握“公允价值”具有难度

公允价值是新会计准则中的一个亮点,并被许多专家和学者予以肯定,这正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关键一步。但是,目前我国还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尚不透明和完善,企业很难获得当前真是合理的市场价格,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依赖的“成熟市场经济”土壤并不相符。因此,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值才比较容易确认,我国这种市场经济不发达的情况如何确认公允价值是一个难题。

2.对未来现金流量价值难以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从这项规定中可以看出来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工作量大。可见,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和估计的前提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工作量大。目前我国的企业管理还达不到先进的现金流量管理水平。

(一)固定资产减值信息披露无法满足要求

相关准则中对固定资产减值信息披露的规定不是很全面具体。从近几年年报的披露情况看,不少上市公司虽然也披露了计提金额、计提比例、计提依据、计提方法等,但其计提依据、计提方法不外乎是“按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等,几乎是准则中相应条款的述,却很少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对减值的具体原因进行详细分析。到底其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是如何确定的披露的并不充分,由于没有提供充分的信息让信息使用者了解报表数据来源,计提数据的可靠性很值得怀疑。

(二) 完善固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问题的建议

通过对上述问题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制度发展不完善,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有限,资产价格机制尚不健全,导致资产公允价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认有难度。各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是否合理确认,很大程度是依靠企业管理层、会计人员能否合理运用职业判断对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确认和计量,需要较多的人为职业判断。因此,要完善固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真实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除了积极提高企业会计人员软件知识与能力外,特别需要加强企业管理层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建设。

为了能更好地完善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信息、价格市场机制

健全信息、价格市场机制是实施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重要条件。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发展生产资料市场、旧货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等,并统一提供公正合理的各种业务与技术资产信息和价格信息,使固定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有较为客观的依据,同时可增强可操作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二)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转变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认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量和确认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的要求比较高,出来需要具备清晰的会计专业知识外,还需要会计人员了解掌握工程、建筑方面的知识,因为企业固定资产涉及在工程、机械设备、交通设备等各种不同类型。即使相同的企业,对资产使用的效率也不同,而且资产的价值会随时点的不同发生变化,所以,会计师具备会计、工程、评估、市场等符合的知识结构,才能得出高水平的职业判断结果,才能直接提高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使用效果。为此,就会计人员而言,必须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在职培训,学习先进科学的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同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第4篇

【关键词】固定资产;弃置费用;预计负债

一、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提出的原因

1.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需要

近几年,我国社会经济始终保持高速增长,社会经济发展成就巨大。但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环境污染严重,社会公众对加强环境保护,恢复生态,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呼吁越来越强。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和环境保护责任。弃置费用的提出,无疑是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需要。

2.与国际趋同的需要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国际趋同是我国制定新会计准则的工作目标之一。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对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做了相关规定。《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IAS37)规定:由于装置及设施的弃置拆除是因其建造安装或取得而引起的,在其建造安装完成或取得时,就要提供预计的未来弃置成本,并全额确认为预提费用,同时予以资本化作为相关资产成本的一部分,预提费用视为负债管理。由此可见,弃置费用提出是与国际趋同的需要。

二、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处理概述

2006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CAS4)第十三条规定: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固定资产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的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油气资产、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弃置费用的差额与其现值相比较,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企业应当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CAS13)的规定,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和相应的预计负债。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CAS27)及其应用指南规定了油气资产弃置费用的处理,该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承担的矿区废弃处置义务,满足CAS13中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该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相应增加井及相关设施的账面价值。

三、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核算例析

【例】某企业建造一个核电站,其主体设备核反应堆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该设备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2013年1月1日,该项设备建造完成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共2 000 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20年,预计弃置费用为500 000万元,假定适用的折现率为10%,于每年年末计算预计弃置费用的利息费用。假设净残值为0,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并于每年年末计提折旧费用(注:为简化分析,以下账务处理只考虑弃置费用相关部分)。

1.计算已完工的固定资产的成本

根据新准则规定,确定其成本时需考虑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的现值=500 000×(P/F,10%,20)=500 000×0.149=74 500万元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2 000 000+74 500=2 074 500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借:固定资产2 074 500

贷:在建工程2 000 000

预计负债74 500

2.2013年年末计提利息费用和折旧费用

2013年预计负债计算的利息费用=74 500×10%=7 450万元,计提的折旧费用=2 074 500/20=103 725万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借:财务费用7 450

贷: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7 450

借:生产成本103 725

贷:累计折旧103 725

3.同理,可计算出2014年年末计提的利息费用和计提的折旧费用

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单位:万元):

借:财务费用8 195

贷: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8 195

借:生产成本103 725

贷:累计折旧103 725

依此类推,每年年末依据所发生的利息费用和计提的折旧费用编制相同的会计分录。经过计息,20年后预计负债累计值为500 000万元。若负债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其差额可作为当期利得或损失处理。

如果第20年核反应堆拆除时,实际发生了510 000万元,则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单位:万元):

借: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500 000

清算损益10 000

贷:银行存款510 000

如果实际发生了490 000万元,则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单位:万元):

借: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500 000

贷:银行存款490 000

清算损益10 000

四、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存在的问题

1.弃置费用的确认问题

关于弃置费用的确认,会计准则指南中明确指出的仅有油气资产和核电站设施,而化工企业、煤矿企业等其他对社会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的企业是否要确认,是否要区分规模,还是不论大小都应当予以确认,都需要需在应用中完善与规范。弃置费用通常涉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拆移、填埋、清理、恢复生态环境等发生的费用。如何规范这些费用的确认条件也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2.弃置费用的计量问题

固定资产弃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会增加固定资产各期的折旧费用,影响到企业的利润和所得税。能否正确的计量弃置费用,不仅影响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且对企业利润和国家税收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如何进行弃置费用金额的准确计量,显得尤为重要。虽然《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弃置费用的确认已作出了相关规定,但不够详细,在实务操作时仍有许多困难。准则中关于弃置费用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必要支出范围界定过于模糊,如何进行测算、怎样准确选择折现率、如何合理运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将成为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3.弃置费用的披露问题

由于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往往金额巨大,通过折现的方式计入初始成本,虚增了企业资产,信息使用者容易被资产虚增的信息所误导。企业应当在财务报告中对弃置费用的相关信息予以充分披露。但新准则对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能获得与此相关的有效的信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张庆阁.弃置费用会计处理存在问题解析.会计之友,2010(3): 58-59

[3]方西陆.谈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的确认与计量.财会月刊,2010(7):41-43

[4]张瑞,江书军.固定资产弃置费用会计核算例析.财会通讯,2012(2):56-57

[5]徐姗姗.资产弃置会计之利弊———兼谈减少弃置费用确认的负面影响.财会月刊,2013(3):65-67

第5篇

一、固定资产减值的内涵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指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其中,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二、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新准则的出台首要目的是遏制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对外披露不客观信息, 以增加利润表中数字的真实性, 但是指导性及灵活性将会导致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减值业务的判断不够准确。因此, 在会计实务中还是会给企业带来一些新的会计核算问题及影响。

(一)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问题分析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认与计量难度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关键是确定该项固定资产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我国采用的是经济性标准, 只要固定资产发生减值, 即当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就予以确认。然而,要合理确认各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有较大的难度。原因有: ( 1) 我国目前资产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尚不健全, 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缺乏依据。( 2) 固定资产入账后, 由于技术更新、市价下跌等原因, 会发生价值贬值, 对其确认和计量远远超出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 需多个部门协同认定, 甚至需要企业外部的专业评估机构才能认定。不仅计量难度大,而且时间往往滞后于会计信息披露时间。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复杂、可操作性差。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是企业确认和计量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是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 存在较大的主观性, 其结果会因人而异。为了使期末固定资产计价

与当期损益计量更可靠, 新准则要求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以企业管理层经批准的最新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 以及该预算或者预测其以后年份稳定的或者递减的增长率为基础, 并且对预算期进行了限定, 对预算期以后的现金流量趋势进行了保守的限定。这些规定在理论上确实提高了计量的可靠性。但在实务中, 对于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如何确定却没有进行具体的指导,可操作性差。

(二) 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问题分析

企业把握 “公允价值”具有难度。公允价值是新会计准则中的一个亮点, 并被许多专家和学者以不同的方式所肯定, 这也正是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关键一步。但是, 目前我国还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 资产信息和价格市场尚不透明和完善, 企业很难获得当前真实、合理的市场价格, 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依赖的“成熟市场经济”土壤并不相符。因此,我国这种市场经济不发达的情况如何确认公允价值是一个难题。

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难以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资产减值》规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企业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会涉及很多变量, 并且需要企业有关部门的参与。可见, 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和估计的前提下, 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而且工作量大。

合理确定折现率有难度。折现率的确定通常应当以该市场利率为依据, 无法从市场获得的, 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对于企业来说如何客观估计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关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有关货币风险和价格风险有相当的难度。因此, 合理确定折现率有难度。

会计监督薄弱, 使得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标准存在多重性。新的会计制度明确规定, 企业应当合理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不得计提秘密准备。但从我国会计实务来看, 由于会计监督环节薄弱, 使得企业出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不提、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此外, 新准则只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条件作了相关规定, 但没有作具体规定, 完全是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判断, 这样便给企业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提供了可能,为企业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提供了很大的操作空间。

三、完善固定资产减值会计核算问题的对策

通过对上述问题分析可以看出: 在会计实务中, 企业对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有一定的难度, 为了能更好地完善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发展, 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完善对策如下:

(一) 固定资产减值在实际运用中需要不断完善

目前, 我国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针对这些问题, 新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 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利润,但是该规定并未能完全封死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主要通道。固定资产减值仍是一把“双刃剑”, 企业应用得当, 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企业应用不当, 则会降低会计信息质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以求达到最佳, 是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也是保护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及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需要。

(二) 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措施

健全信息、价格市场机制, 完善企业绩效考评。健全信息、价格市场机制是实施固定资产减值会计的重要条件。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发展生产资料市场、旧货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等, 并统一提供公正合理的各种资产信息和价格信息, 使固定资产减值的确认和计量有较为客观的依据, 同时也可增强其可操作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要切断资产减值准备与企业考核评价指标之间的联系, 从而弱化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动机,改进考核评价指标, 应以营业利润为考核企业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准则制定者应重新考虑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笔者认为,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应由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经济环境而定。

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可鼓励企业建立财务预测制度, 待制度逐步完善后, 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的反馈情况, 看企业是否具备采用在用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欠发达的地区, 本着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可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将资产评估作为确立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如果企业不实行减值会计, 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原因。

第6篇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的新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会计准则、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相对旧准则更为严谨、清晰,它在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可取内容的同时,也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将进一步规范我国企业经济活动和推动市场经济的合理有序发展,可以正确地进行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提供真实会计信息,对企业中固定资产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新固定资产准则的主要变化

1、固定资产的界定

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新准则对固定资产作了如下界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经营管理而持有或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其中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及其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而旧的会计准则则没有固定资产年限的规定,却从固定资产的经济实质上定义固定资产,无论是单位价值较高的界定还是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定位,本身就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完全是“形式”上的,并不符合经济实质。取消价值标准这一变化利于企业会计人员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合理判断、确认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企业受到税务机关退还的与所购买的固定资产相关的增值税款,应当冲减固定资产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借款费用准则》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而旧的固定资产准则下的增值税应该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这与国家推出新的税务规定,关于在东北三省和中部部分城市施行增值税的抵扣规定是相关的。这样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费。

(2)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人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而旧的会计准则规定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新增的约束条件给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转出业务中的舞弊减少了可能,新的准则实施后可以有效地控制这种行为。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第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否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新准则第十二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涉及补价时,按公允价值和不按公允价值入账两种方式区分。而旧准则则对换入的资产不区分是否按公允价值入账,均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4)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第十条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这就是说,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取得的固定资产,应以其公允价值入账,而旧准则则是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

3、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1)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新准则规定企业应至少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折旧政策及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果预计净残值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而旧准则只规定了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新准则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规定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理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理费用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是现值的概念。与旧的概念相比,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也就是说在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折现值,在企业出售某项固定资产时,应复核该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2)固定资产的减值。旧准则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而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理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如果发生了减值,企业应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成本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旧准则规定,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新准则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第一,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第二,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反之则不能。

二、新固定资产准则解析

1、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变化的解析

(1)外购固定资产变化的解析。新准则第八条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在新准则下,如果超过了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如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账务处理时应按所购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新准则还明确规定,对于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要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存在弃置义务固定资产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如固定资产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预计弃置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预计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科目。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弃置费用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预计的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科目。

2、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变化的解析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只有已经计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这样,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是以企业对资产是否确认作为计提折旧的范围。另外,新准则对取得的固定资产从何时开始计提折旧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新准则还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2)固定资产减值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在新准则的规定下,只有确认减值损失时,按确认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后期间,即使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也不得转回,不用作账务处理。

(3)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变化的解析。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相同,即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发生的后续支出只要符合以上两个特征,则应将其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账务处理时,可按已经确认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借记“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应当终止确认,按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对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执行新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1、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新固定资产准则的实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如对弃置费用的处理,由于新准则规定,在处置固定资产时,要考虑弃置费用,并且预计净残值要以现值入账。这一规定,无疑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新的固定资产准则将固定资产预计的处置费用以折现金额计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将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固定资产,会使固定资产的计量结果增大,导致企业资产结构发生变化,从而使长期资产投资比重提高。固定资产计量结果增大,同时预计净残值强调现值,结果会使企业各期计提的折旧额增加,导致各期的支出费用增加,最终使企业的收益水平即所有者权益金额降低。上述情况的发生,与旧准则的计量方法相比,会影响到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的各期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前期的账面价值会增加,相关的费用也会增加,最终导致前期的账面利润减少,递延到以后各期。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这一改变可以为企业带来资金时间上的价值。

2、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新固定资产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实际上就是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新准则的很多规定都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表的反映情况。例如,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从2007年开始,所有的上市公司以前计提的“固定资产跌价准备”以后将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一政策的实施,截断了上市公司大玩调节利润的把戏。所以以前不管什么原因计提了大量减值准备的企业,不在这最后的关头冲回减值,那么企业的这部分“隐藏利润”将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企业一旦开始大量冲回以前计提的减值损失时,同期的利润必然会上涨。众所周知,公允价值运用的前提是要存在活跃的公开市场,但由于我国对于许多资产的交易尚未形成活跃公开的市场,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也缺乏统一的认识,因而企业极有可能针对不同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通过控制公允价值来调节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从而调节其折旧费,以实现调节利润的需要。

3、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当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时,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存在活跃市场的,应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入账。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折旧率等几个因素。对于这几个因素,企业往往在计量时,也只能采用估计的方式来确认,那么根据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年限、折旧率的不同,每期计提的相应的费用也不同,从而影响到现金流量表上的数据,当然也为企业操纵利润提供机会。

第7篇

【关键词】审计认定;固定资产;目标;程序

高职高专学校会计相关专业都有审计学这门必修课。然而,面对审计这门专业课,大部分同学是谈“审”色变,一门课上完了,还找不到感觉,特别是对审计认定到底是怎么回事,都不能说出所理然。

什么是审计认定?答曰:对企业的经济活动的认定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的重认定。认定分为两个层次:1.财务报表层次 ,2.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层次。根据具体审计目标确定管理层的认定是否恰当。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层次的认定共有5种:1、存在与发生;2、完整性;3、权利与义务;4、计价与分摊;5、表达和披露。

以上是CPA教材给出的审计认定的解释。然而,这样的解释,对我们刚刚开始学习审计的专科学生来说,理解是困难的。这样的解释,授课老师必须进行必发的分解,从具体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审计流程中对认定这一概念作诠释。在此,从对固定资产的审计来谈谈审计认定这一问题。

固定资产审计的程序一般可以分成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审计目标

1 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固定资产是存在的。

2 所有应记录的的固定资产均已记录。

3 记录的固定资产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

4 固定资产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之中。

5 固定资产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列报。

从固定资产的审计目标来看,基本包括认定的5个方面,即:存在与发生;2、完整性;3、权利与义务;4、计价与分摊;5、表达和披露。这就是下面在审计程序中需要我们根据相关依据去验证被审计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是否符合审计目标中规定的5个认定。

第二部分,审计程序

1 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 进行实质性分析程序:

3 实地检查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存在,关注是否在已报废但仍未核销的固定资产。

4 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

对各类固定资产,获取、收集不同的证据以确定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对外购的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对房地产类固定资产,查阅有关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等书面文件;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检查有关融资租赁合同;对汽车动输设备,检查有关运营证明等。

5 检查本期固定资产增加:

询问管理层当年固定资产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编制的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核对。检查本年度增加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 检查本期固定资产的减少:

7 检查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检查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是否满足资产确认条件。

8 检查固定资产的租赁情况

9 获取暂时不用的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观察其实际情况,检查是否已按规定提折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0 获取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作相应记录。

11 获取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并作相应记录,检查其预计净残值调整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2 检查固定资产的保险情况

13 检查有无与关联方固定资产购售活动,是否经适当授权,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对于合并范围内购售活动,记录应予以合并抵销金额。

14 对应计入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长短期借款,应付俩券或长期应付款的审计,检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方法和资本化金额,以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5检查购置固定资产时是否存在与资本性支出有关的财务承诺。

16 检查固定资产的抵押、担保情况。

17 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相关的审计程序

18检查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减值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生明细账进行核对。检查被审计单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被审计单位处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确定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没有转回。

19 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20 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及固定资产减值累计金额,当期确认的折旧费用,对固定资产所有权的限制及金额和用于担保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从固定资产的审计程序来看,审计认定的5个方面渗透于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进行验证流程之中。要想做好审计认定工作,必须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相关规范和要求要了如指掌。一般来说,在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审计认定时,审计人员至少要非常熟悉收下法规中对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3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4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

5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

对问题的认定要有充分的依据,不能好像是什么。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四)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五)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还比如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第五条规定、第六条以及初始计量规定、后续计量规定。通过了解、掌握这些规定可以在固定资产的审计实务中找到合适的依据。

第8篇

一、固定资产定义的比较

在我国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项目: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行政管理而持有的,预期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通过比较,两个准则对固定资产定义方面的区别主要是:(1)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属性认定是有形资产;而国际准则的认定是有形项目。(2)我国的会计准则将固定资产的特征明确地概括为两条;而国际会计准则只是指出了固定资产所具备特征的含意,并没有像我国那样把固定资产的特征概括归纳为两条。(3)在固定资产的特征描述方面,我国会计准则有“经营管理”、“使用寿命”和“会计年度”的专业术语;而国际会计准则所用术语是“行政管理”、“预计使用寿命”和“会计期间”。(4)关于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解释,我国会计准则所作的解释是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而国际会计准则所作的解释是主体使用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主体预期从该资产使用中获取的产量或类似计量单位的数量。

比较两个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可以看出两个准则的定义在本质上并无明显的区别,但在用词上还是存在差别的。国际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比较充分和具体,而我国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比较明确和有条理。

二、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名称的比较

在我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规范企业固定资产会计行为的准则所确定的名称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有关固定资产准则所确定的名称为《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

比较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的名称,可以看出主要的不同点是:(1)我国会计准则名称中有“企业”二字的限定。即强调企业固定资产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区分;而国际会计准则没有“企业”二字的限定。(2)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有关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的编号为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在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的编号为第16号。也就是说,在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有关固定资产的会计准则较国际准则靠前。(3)就整个名称来说,我国有关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的名称比较简单、概括性高;而国际会计准则的对象化比较强,理解起来更具体一些,我国会计准则的名称就要笼统一些。

从以上比较可以体会到不同主体制定相关准则的思路。虽然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的名称只仅仅是个形式,但具体、简单、易于理解的名称会有利于会计工作。

三、固定资产会计准则适用对象的比较

我国会计准则把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的适用对象界定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但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和生产性生物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的适用对象是:(1)适用于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会计处理;(2)不适用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矿产权和诸如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资源等矿产储量,但适用于以开发或维持上列两项所描述资产的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适用于正处于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准备在将来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使用,但尚未满足《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中“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不动产,但对于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会计处理的主体,应采用本准则的成本模式。

比较两个准则所规范的对象,我国会计准则对适用对象的界定比较概括和笼统,而国际会计准则比较具体,有利于对准则适用对象的界定。

四、固定资产确认的比较

我国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而在IAS―16中,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定义指符合下列条件的有形资产:(1)企业为了在生产或供应商品或劳务时使用,出租给其他人,或为了管理的目的而持有;(2)预期能在不只一个的期间内使用。

可以看出,IAS-16中并没有给出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年限和价值标准,只是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应超过一个经营周期或会计期间。我国对于固定资产寿命的描述则是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定义不是很严谨。对于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是基本一致的:(1)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五、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比较

(一)外购固定资产

我国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在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范围上,我国会计准则与IAS―16基本相同。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IAS-16对延期支付超过正常赊销期限情况做出规定,即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现销价格作为其成本,该项金额与总支付金额之间和差额除符合利息资本化的条件之外,均应视为赊销期内的利息费用。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我国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IAS-16规定,自建资产成本按购置资产成本的确定方法确定或用与所售资产的生产成本一致的方法确认。

可以看出,我国会计准则将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之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己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而IAS-16要求不把自建过程中浪费的材料、人工或其他资源等不正常损失计入资产的初始成本。国际会计准则的作法更利于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资源的浪费,并从更真实客观的角度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相同。

(四)非货币易取得的固定资产

IAS-16规定,主体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易取得的资产,除非交换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两条件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在这一问题上已经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六、固定资产折旧的比较

(一)折旧范围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固定资产的每一重要部分都要单独计提折旧,各种组成部分的判断是以各组成部分成本相对于总成本而言是否重大为标准,而我国固定资产准则没有明确规定。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国际准则中允许采用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单位合计法。其中,单位合计法与我国的工作量法相对应。我国准则中允许采用的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或称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等四种。

(三)固定资产开始或停止折旧时间

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从何时开始或停止计提折旧,在国际会计准则及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中都没有明确规定。国际会计准则只是规定“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系统地摊销”。

我国会计准则中规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以月初应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者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相比之下,我国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更加精确,有利于实际操作。

七、固定资产处置的比较

IAS16对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特别规范了一些内容,如对从资产负债表上注销的资产增加一个条件,即“永久地退出使用并且企业已不再从清理中得到未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再如对固定资产清理盈利或损失的处理,对涉及交换、租赁固有定资产清理的处理问题。而我国只是笼统地规定:“企业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信息披露的比较

第9篇

摘要:完全成本法下自然垄断企业成本核算存在诸多弊端,提供给管制机构的成本信息缺乏可靠性,因此政府依靠其成本信息核算的定价成本存在不合理性。本文在完全成本法基础上,对各成本费用进行定性定量剔除,甄别出合理定价成本。有助于自然垄断企业通过涨价转嫁成本实现高额垄断利润。

关键词:完全成本法;自然垄断企业;定价成本

我国自然垄断企业具有资源独占、规模经济和成本弱增性等特点。因为这种特殊性导致我国价格主管部门难以真正掌握垄断企业成本的完全信息。在这种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部分垄断企业还仍采用完全成本法进行核算,意味着企业的一切成本支出都可以从价格中得到补偿,不能成为定价的可靠依据。

一、自然垄断企业定价成本的内容

自然垄断企业定价成本内容包括:(1)直接成本。指与管制业务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费用。(2)共同费用。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管制业务之间、管制业务和非管制业务之间共同发生的成本支出。(3)行业特殊成本。

二、直接成本的定性定量分析

(1)直接材料的定性定量分析

直接为生产某一管制业务所耗用并能直接确定材料归属对象的称为直接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等。定性分析后,应将直接材料费用进行定量分析,可采用历史成本法或标杆法。

1.历史成本法。历史成本法是以历史数据为基础,在考虑物价变动、技术更新等因素后来确定成本标准的一种方法。一般采用过去三年的历史数据作为依据并给与一定的权重来计算标准成本,权重比例如1:2:7。因此,直接材料标准成本=第一年材料成本×10%+第二年材料成本×20%+第三年材料成本×70%。计算出直接材料标准成本后,应将本年度实际直接材料成本与其进行对比,变化幅度控制在行业要求范围内即为合理。

2.标杆法。标杆法是指通过不断寻找和研究同一行业中一流企业成本管理较高水平的项目,与本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和判断,从而确定标准成本的一种方法。

(2)直接人工的定性定量分析

支付给直接生产某一管制业务职工的工资总额和其他相关支出称为直接人工,包括工资总额和其他相关支出。定性分析后,应将费用分为工资总额和其他相关支出两部分进行定量分析。

1.工资总额的定量分析。生产人员人数的确定。在核定员工人数时,对实际员工(包括临时聘用员工)人数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核定;实际员工低于标准的或无定员标准的,按实际人数核定。生产人员平均工资的确定。对于技术密集型企业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120%;对于技术含量较低的企业,最高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100%。

2.其他相关支出的定量分析。第一,社会保险费的确定。按照核定后的工资总额,企业计提的养老保险比率为20%;医疗保险为6%;失业保险为2%;生育保险为0.7%-1%;工伤保险为0.8%—1%。第二,住房公积金的确定。住房公积金按计入定价成本工资总额的5%—15%进行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分别按工资总额的14%、2%和1.5%核定。

(3)直接制造费用的定性定量分析

1.折旧费的定性定量分析。折旧费是指为生产或组织管理生产某一管制业务而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其价值及折旧年限计算出应计入该管制业务成本的费用。

固定资产原值的定量分析。固定资产原值按照不同情况分别确认,由各地监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新增的要以竣工决算报告和相关原始购置凭证为准;未经认定或未竣工决算的,由价格主管部门确认;评估增值的按原值计算;不能提供价值有效证明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合理认定。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残值率的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监审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财务制度规定的分类折旧年限的中值核算。折旧一般采用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残值率统一按5%计算。

2.修理费的定性定量分析。修理费是指维持某一管制业务正常生产运行所需要发生的大修理费和日常维护费用。日常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合计一般不得超过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

三、共同费用的定性定量分析

(1)材料费用的定性定量分析

材料费用核算的是各业务之间共同发生的材料费用。分配方法可选择固定资产比例、产量比例法。

1.固定资产比例法

材料费用分配率=材料实际总耗用量÷各业务固定资产原值之和

某管制业务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该管制业务固定资产原值×材料费用分配率

2.产量比例分配法

材料费用分配率=材料实际总耗用量÷各业务产量之和

某管制业务应分配的材料费用=该管制业务产量×材料费用分配率

将分配后的材料费用金额再进行定量分析,定量分析可同直接材料成本一样,用历史成本法或标杆法进行比较分析,确定耗用的合理性。

(2)人工费用的定性定量分析

1.生产工时分配法

人工费用分配率=实际人工费用÷各业务实际生产工时之和

某管制业务应分配的人工费用=该管制业务实际生产工时×人工费用分配率

2.固定资产比例法

人工费用分配率=实际人工费用÷各业务固定资产原值之和

某管制业务应分配的人工费用=该管制业务固定资产原值×人工费用分配率

(3)制造费用的定性定量分析

1.生产工时比例法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各业务实际生产工时之和

某管制业务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管制业务实际生产工时×制造费用分配率

2.固定资产比例法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各业务固定资产原值之和

某管制业务应分配的制造费用=该管制业务固定资产原值×制造费用分配率

四、企业特殊成本的定性定量分析

由于自然垄断企业生产的资源稀缺性,产生了区别于完全竞争行业的特殊行业成本,主要指资源成本和环境成本。资源成本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资源被利用消耗而付出的代价。环境成本是由于经济活动造成环境污染而使环境服务功能质量下降的代价。垄断企业资源成本、环境支出一般各占企业总收入的 1%-2%。

五、自然垄断企业定价成本核算

经过对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定性定量剔除后,自然垄断企业各管制业务定价成本的核算公式为:

管制业务定价成本=管制业务准许成本+管制业务特殊成本

管制业务准许成本=管制业务直接成本+管制业务分配的共同费用

由此,剔除了完全成本法中不应计入管制业务定价成本中的费用支出,形成了相对可靠的定价成本。为监管机构管制垄断产品定价、制定成本监管政策提供了客观依据和方法。(作者单位:长沙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第10篇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准则 完善

1992年5月,财政部对固定资产准则立项研究;1995年4月,财政部发出了《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征求意见稿);2001年11月9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57号了《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下文中的旧准则),2002年1月1日起在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以财会〔2006〕3号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下文中的新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一、固定资产会计准则的新旧比较

新旧准则在范围、定义、确认等方面有着直观差异,如新准则所指固定资产范围排除了旧准则所涵盖的投资性房地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在定义中将旧准则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限定变为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同时取消了旧准则中的“单位价值较高”限定;同时新准则新增了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和统一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标准。归纳起来看,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准则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差异。

1、重新界定了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

新固定资产准则中对预计净残值进行了重新界定:是指假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的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较之于原准则的相关界定显然强调了现值,也就是说在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其预计净残值,在这种情况预计净残值通常应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2、增加了特殊行业弃置费的会计处理

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核电站核设施、石油天然气等,固定资产预计的处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计提折旧,其金额为折现值。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约束,比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企业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恢复的义务等,由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弃置费用的金额通常较大。按照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而旧准则不涉及。由于弃置费用仅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一般企业固定资产成本不应预计弃置费用。存在弃置义务的,应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预计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在该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弃置费用计算确定各期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3、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同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没有再出现原准则对后续支出的不同确认规定。

4、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的转回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则,其明确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将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原准则则是计入“营业外支出”。确保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更加真实、可靠,避免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目前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几点问题

1、不同规模企业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判断不清

新准则改变了我国会计制度的一贯做法,不再给出固定资产具体的价值判断标准,这样虽然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我国会计改革的基本思路,但在实际执行中容易出现两方面问题:一是不利于实务操作,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水平依赖性较大;二是人为调控行为更具隐蔽性,一些企业出于操控损益的目的将本来用于商品生产、劳务提供或经营管理方面的低值易耗品列入了固定资产核算,或将本应作为固定资产的实物资产列为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这样既不利于企业实物资产的管理和核算,也影响了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范围笼统

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准则扩大了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将以前不计提折旧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纳入了折旧计提范围,这样表面上看是有利于促使企业充分利用固定资产,及时处置不需用固定资产,但是其不合理性也暴露无遗,因为在市场经济下能否合理利用、调度、处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是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就如同产品成本总的来说越低越好,但如果为了促使企业降低成本,我们用制度来规定一个标准,合理吗?而且新准则中折旧范围的扩大,还会影响企业产品成本及利润的真实水平,影响企业之间相关会计利息的可比性。

3、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不统一

新准则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依赖于以下三方面因素: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即就是说,新准则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并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根据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的变化进行复核,适时调整其预计的使用寿命。这样与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的规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同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方面相似的两方面问题:一是不利于实务操作,对会计人员职业判断水平依赖性大,二是部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缩短或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人为调控企业利润和产品成本水平,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比性。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利于夯实资产质量

新准则中新增了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考虑,其目的是与国际接轨,遏制企业计提秘密准备,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企业却变相利用准则中相关规定,将原来计提秘密准备变为公开多提或少提减值准备,同时折旧会减少或增加,“税收档板”的作用也会相应降低,不利于夯实资产质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及灵活度

新准则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规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和使用寿命及折旧方法由企业自主确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环节,尤其是汇算清缴时,仍按现行的税收征管法执行,对企业按固定资产准则操作的上述事项多数要重新计算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还要进行必要的账务处理,这样由于新准则与税收征管方面的不衔接,无形中加大了企业会计人员的负担,挫伤了企业执行新准则的积极性,影响新准则的贯彻实施。

三、完善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设想

1、明确不同规模企业抑或行业固定资产价值标准

作为新准则应用指南中的细则内容,应该明确在不同规模企业中对固定资产价值判断的标准,这样一方面不影响新准则的连贯性,同时也便于实务中财务人员的具体操作,更可以防止企业出于操纵损益的目的将本来用于商品生产、劳务提供或经营管理方面的低值易耗品列入了固定资产核算,或将本应作为固定资产的实物资产列为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有利于企业实物资产的管理和核算。

2、严格界定“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范围

新准则中对固定资产中“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纳入折旧计提范围,但没有具体规定“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在处于何种状态时应该计提折旧,而对其之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不应计提折旧。如一些老企业中大量存在的技术落后,根本无法使用或使用反而会产生负效应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显然就不应对其计提折旧,否则只能增加成本或扩大亏损。所以,应当严格界定“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范围。

3、明确制定同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范围,协调于财务制度

为了防止执行中人为缩短或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人为调控企业利润和产品成本水平,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比性,同时也便于实务操作及与现行财务制度相协调,应当在后续应用指南补充中追加制定不同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范围。

4、制订严格的固定资产减值发生判断标准,并且加大专项审计力度

虽然新准则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规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和使用寿命及折旧方法由企业自主确定,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企业计提秘密准备,达到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作用,但这无形中使得部分企业变相利用准则中相关规定,将原来计提秘密准备变为公开多提或少提减值准备,同时折旧会减少或增加,“税收档板”的作用也会相应降低,不利于夯实资产质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因此,应当严格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判断标准,同时加大专项审计力度。

5、提高会计准则、制度的权威性,进一步促成与相关法规的协调

会计发展史告诉我们,会计的演进进程几乎相当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作为一门科学在学科体系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地位。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作为体现这种成熟性与权威性的实践指导性规范,理应具有其必然的权威性,更何况在我们国家此类规范是以法规的形式出现,本应受到实务工作者的贯彻和其他相关法规的借鉴与呼应。但在实际工作中,就如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环节,尤其是汇算清缴时,按现行的税收征管法执行,对企业按固定资产准则操作的事项多数要重新计算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还要进行必要的账务处理,这样由于新准则与税收征管方面的不衔接,无形中加大了企业会计人员的负担,挫伤了企业执行新准则的积极性,影响了新准则的贯彻实施。甚至存在相当多会计人员的此类会计事项的处理完全依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而漠视会计准则与制度的相关规范,这不能不说是有着悠久发展历史的会计的悲哀。鉴于此,应当在相关法规的制定中促成其与会计法规的协调性,提高会计准则、制度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财会〔2001〕57号)[S].2001.

第11篇

摘要:资金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具有时间价值。货币时间价值在企业资产评估中十分重要,其重要性尤其体现在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上。本文就新会计准则在评估长期资产价值所体现的货币时间价值这一问题展开研究和论述。

关键词:评估价值;货币时间价值;资产评估方法;长期资产价值

一、评估价值与货币的时间价值

评估价值是根据特定目的,按照法定程度,应用科学方法,通过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全面分析和评定估算,以货币为单位而核定的资产现时价格。它与资产的原值、净值不同,也与资产的市场价格不同,它是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运用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对被评估资产的现时价值所作的一种评定估算。它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推理性。如对某一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时,需根据该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行业发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对该企业的未来收益进行预测、推算,再依照一定的方法确定被评估企业价值。又如用市场法评估某一资产时,在市场上寻求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分析、比较两者的异同,推算这些异同因素对价值的影响,从而确定该资产的评估值。2.变现性。资产都具有变现的能力和特性,但在市场条件下,变现方法不同。其变现价格也不同,相同资产在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因评估目的不同,其评估价值也不同。3.时空性。所谓时空性是指评估价值受时间、空间因素的影响,这要从资产本身或市场条件受时空因素的影响来考虑。由于时间变迁,所处地区不同,市场环境不同,资产在获利能力、市场价格上也不同,在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时,时空因素的影响特别明显,由于这一特性,评估时要确定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亦有时效性。

货币时间价值是指资金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时间价值原理正确的揭示了不同时点上资金时间的换算关系。货币时间价值理论是资产评估中计算资产现行市价的重要理论,其基本思想对资产评估结果有重要影响。货币时间价值理论的基本思想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把一定数量的货币存放在银行时,经过一段时间。可以取出比原来多出一些的货币,这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又叫资金的时间价值(TheTimeValueofCapital)。用经济学的术语说就是货币在银行的存放可以带来利息。又如,将资金运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可以获得利润,将资金用于对外投资可以获得投资收益等等。这种由于资金运用实现的利息、利润或投资收益就表现为资金的时间价值。资金的运用需要一定的时间,随着时间的推移,资金不断周转使用,时间价值不断增加。由于货币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增加时间价值,所以同量的货币资金在不同的时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今天的100元和一年后的100元是不等值的(前者大于后者),在进行价值对比时,必须将不同时间的资金折算为同一时间后才能进行大小的比较。货币的时间价值一般用现值和终值两个概念来表示不同时期的价值。现值(Present Value)是指资金现在的价值,又称本金。终值(FinaI value)是指资金经过若干时期后包括本金和时间价值在内的未来价值,又称本利和。进行现值和终值的换算,有单利(Single Rate)和复利(compound Rate)两种方法,因此有单利终值与单利现值、复利终值与复利现值之称。复利就是不仅本金要计算利息,本金所生的利息在下期也要加入本金一起计算利息,即通常所说的“利滚利”。复利终(FinalValueofCompoundRate)是指一定数量的本金在一定的利率下按照复利的方法计算出的若干时期以后的本金与利息之和。

二、货币时间价值理论对选择资产评估方法的启示

目前国际上采用较多的资产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三种。不同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资产评估范畴中。其中收益法最能体现货币的时间价值。

众所周知,一宗资产为其持有人带来的收益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在一定时期内连续不断地为持有人带来收益。如企业的机器设备、厂房无形资产等每年每月甚至每天都在为企业带来收益。资产持有人总是希望自已持有的资产能够具有较高的收益率、较强的流动性和较高的安全性,从而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收益性一般用资产的平均收益率来衡量,平均收益率越高,资产的收益性越好;流动性通常用资产变现的速度与变现中的损失大小来衡量,变现速度越快且变现中的损失越小,资产的流动性就越强;安全性则用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来衡量,可能性越小,资产的安全性就越高。当流动性和安全性既定时,资产的价值将主要取决于其收益率的高低。按照货币时间价值理论,获得不同时点上的相同数量的收益,其价值是不同的。这一基本思想告诉我们,如果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就必须首先将不同时点上的一系列收益分别进行折现处理,然后再加总,而不能将资产创造的收益流简单相加。总之,凡是采用收益现值法对不同资产进行评估,都必然要涉及货币收益的时间价值问题,因此都应该按照上述折现原理对资产为其持有人带来的收益流进行折现,折现后的价值就是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由于长期资产时效性较长,采用收益法对其进行评估最能体现其真实价值。

三、货币时间价值在长期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新会计准则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在长期资产的评估中体现了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使得资产确认的可靠程度和相关性进一步加强,也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一)货币时间价值在长期投资评估中的应用

新准则中规定确定持有到期投资初始成本时,就应当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并按实际利率进行持有到期投资资产的溢价或折价的摊销及投资收益的确认。这种按实际利率的计算方法确定投资收益,充分体现了货币时间价值的概念。因为,企业持有到期投资(比如购买企业长期债券)的未来现金流入量是按票面利率计算的每期的利息和到期的本金,按照前述资产价值的确定原则,这些现金流入量的贴现之和应该等于企业投资该项资产的初始成本(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和相关费用之和),这也是企业利用收益法评估该项资产的评估价值。从财务的观点考虑,企业持有到期投资所获得的实际收益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根据这一思路计算出来的实际利率,并确定投资的收益体现了货币的时间价值。

(二)货币时间价值在融资租赁资产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新会计准则规定,承租人确定的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将最低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如果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作为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就是认为现在所取得的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价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每期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之和,而不是日后不同时点还本付息金额之和(最低租赁付款额)。这样处理充分考虑了货币时间的价值,如果目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最低付款额的现值,按照谨慎性原则就以公允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并据以入账。  (三)货币时间价值在评估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价值中的应用

接受捐赠方确定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证,则按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此时不涉及货币的时间价值问题;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证,可利用市场化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活跃市场估计价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该项资产的评估价值,此时也不涉及货币的时间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则应采用收益法按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评估价值并据以入账,此时体现了货币时间价值的应用。

盘盈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评估确定与此类似,即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同类或类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

(四)货币时间价值在固定资产折旧中的应用

固定资产的价值是通过折旧的形式逐期转化为成本或费用的,每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取决于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和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三个因素。因此对于这三个因素是否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影响了固定资产价值的可靠性。前面讨论了在固定资产初始价值中如何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下面我们分别分析如何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残值确定中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1.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体现货币时间价值。现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主要有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两大类,从会计处理方法本身看都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但新准则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上允许企业按照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这样使企业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有了比较大的空间。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企业在前期多提折旧额而后期少提折旧额。虽然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额的总和扣除残值都等于固定的初始成本,但从财务的角度来讲,周定资产每期的折旧额是现金的流入量,企业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法前期流人的现金流量大于同期按直线折旧法确定的折旧额现金流量,那么加速折旧法的折旧额所产生的现金流入量的总现值大于直线折旧法现金流入量的总现值。所以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会计处理从财务的角度分析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的作用给企业带来更多的现金流量。

2.新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所体现的货币时间价值。另外一种将货币时间价值直接应用到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中的方法原理:由于每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是企业的现金流入量,是对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因此固定资产每期计提折旧额的现值之和应等于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所以可以将每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看作年金,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预计残值的现值=各年折旧额现值之和”确定每年计提的折旧额。较加速折旧法,这一方法更能直接体现货币时间价值,使得折旧额能真正起到补充固定资产价值的作用。

由此可见,采用不同折旧方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有一定区别。

3.预计净残值的确定所体现的货币时间价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是折旧额的影响因素之一,关系到每期折旧额。新会计准则规定: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这一定义强调了货币的时间价值,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

在长期资产评估中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一方面能使得资产评估价值更能反映它的本质特征;另一方面由于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后进行贴现所计算的资产价值一般低于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所计算的资产价值。所以也符合谨慎性原则。

参考文献

任华,王玉萍,张弘,浅谈货币时间价值在企业投资中的应用[J],现代经济信息,2007(02)

牛海霞,关于货币时间价值在企业管理中运用的探讨,现代商业,2009(33)

刘晓梅,在企业投资决策中货币时间价值的应用[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9)

夏萍,小议货币时间价值在投资决策中的应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06)

第12篇

第一章 总论

一、考试要求

本章阐述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学习本章,要求着重理解会计的职能和特点,掌握会计对象、会计要素和会计的任务,在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这两个会计理论问题作概括了解的基础上,明确会计核算方法的组成内容和相互联系。

二、考试内容

(一)会计的职能

1 、会计反映的职能

2 、会计监督的职能

(二)会计的含义

(三)会计的对象

• 会计对象的一般说明

2 、企业经营资金的运动过程

(四)会计的任务

• 会计任务的一般表述

• 会计的根本任务

• 会计的具体任务

(五)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 会计主体

• 持续经营

• 会计分期

• 货币计量

(六)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七)会计核算的方法

会计方法与会计核算的方法。会计核算方法的具体内容:

• 设置会计科目

• 复式记账

• 填制和审核凭证

• 登记账簿

• 成本计算

• 财产清查

• 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章 会计科目和账户

一、考试要求:

本章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会计科目和账户及其基本原理——会计要素和会计等式。学习本章要求理解会计要素的划分原则和划分方法,重点掌握会计等式中各个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经济业务发生后对会计等式中各个会计要素的影响,明确会计科目的作用以及科目内容和科目级次,进而掌握设置账户的必要性以及账户的基本结构。

二、考试内容

(一)会计要素

• 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收入

• 费用

• 利润

(二)会计等式

• 会计恒等式

• 资产和权益变动的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 收入和费用变动对会计等式的影响

(三)会计科目

• 会计科目的内容

• 会计科目的级次

(四)账户及其基本结构

第三章 复式记账

一、考试要求:

本章阐述复式记账的理论与方法。学习本章要求理解复式记账的特点,着重掌握复式记账的记账符号、账户结构、记账规则和试算平衡。账户和复式记账是会计核算特有的方法,是《会计学原理》的核心内容。通过第二、三章的学习,要能理解和熟练掌握账户和复式记账,从而为以后各章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考试内容

(一)复式记账原理

• 单式记账法和复式记账法

• 复式记账的特点

(二)借贷记账法

•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

• 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 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

第四章 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和成本计算

一、考试要求:

本章通过工业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较详细地阐述账户和借贷记账法的应用。学习本章要求理解企业资金筹集、生产准备、产品生产、产品销售、财务成果等业务内容,账户设置(账户的性质、用途和结构)和主要业务的账户对应关系。

二、考试内容

(一)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

(二)资金筹集业务

(三)生产准备业务

(四)产品生产业务

(五)产品销售业务

(六)财务成果业务

第五章 会计凭证

一、考试要求:

本章阐述会计凭证的填制和审核问题。学习本章要求理解会计凭证的作用和种类,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还要注意掌握填制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技术方法。

二、考试内容

( 一)会计凭证的意义和种类

• 会计凭证的意义

• 会计凭证的种类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 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 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

• 填制原始凭证的要求

• 原始凭证的审核

(三)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

• 记账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方法

• 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 记账凭证的审核

(四)会计凭证的传递和管理

• 会计凭证的传递

• 会计凭证的保管

第六章 会计账簿

一、考试要求

本章阐述各种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学习本章要求理解设置和登记账簿对于系统地提供经济信息、加强经济管理的作用,熟悉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的内容、格式、登记依据和登记方法,掌握登记账簿的各种规则,包括错账更正的规则。

二、考试内容

(一)账簿的意义和种类

• 账簿的意义

• 账簿的种类

(二)账簿的设置和登记

• 日记账的设置和登记

• 总账的设置和登记

• 明细账的设置和登记

• 总账和明细账的平行登记

(三)账簿登记和使用的规则

• 账簿启用的规则

• 账簿登记的规则

• 更正错账的方法

(四)对账和结账

• 对账

• 结账

第七章 财产清查

一、考试要求

本章阐述在填制凭证和登记账簿的基础上保证账簿记录准确性、财产物资的真实性和财产保管使用合理性的方法,即财产清查。学习本章,要求理解财产清查的必要性和种类,着重研究各种财产物资、贷币资金和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并理解财产清查结果的业务处理和账务处理。

二、 考试内容

(一)财产清查的意义和种类

• 财产清查的意义

• 财产清查的种类

• 财产清查的准备工作

(二)财产清查的方法

• 实物的清查方法

• 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 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

(三)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 货币资金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

• 财产物资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账务处理

第八章 会计报表与分析

一、考试要求

本章阐述在日常核算的基础上对经济活动定期进行总括反映的方法,即会计报表。学习本章,要求理解会计报表的作用、种类和编制要求,着重掌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结构原理和基本的编制方法,掌握会计报表分析的基本方法。

二、考试内容

(一)会计报表的作用、种类和编制要求

• 会计报表的作用

• 会计报表的种类

• 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

(二)资产负债表

• 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三)利润表

• 利润表的作用、结构和编制方法

• 利润分配表的作用、结构和编制方法

(四)会计报表分析

• 会计报表分析的作用

• 会计报表分析的内容

• 会计报表分析的方法

第九章 会计核算和会计工作组织

一、考试要求:

本章阐述如何组织好会计核算业务和会计管理工作问题。通过学习要求了解会计核算程序的概念与种类及其特点。理解和掌握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组织形式和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应履行的法律责任。

二、考试内容

(一)会计核算组织程序

•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的意义

• 合理组织会计核算组织程序的要求

•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的种类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 会计工作领导体制

• 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 会计制度与规范的制定

(三)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岗位责任制

• 会计工作组织形式

• 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

三、考题类型

• 单项选择题

• 多项选择题

• 判断题

• 名词解释

• 问答题

• 业务题

考试参考材料:

《基础会计》(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 樊行健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 2002 年 8 月第2版

第二部分:《财务会计》 200 分

第一章 绪论

一、考试要求:

掌握财务会计的概念、财务会计要素及其特征、财务会计对象,掌握财务会计的平衡公式,掌握财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熟悉财务会计目标、职能、特点,熟悉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熟悉会计科目;了解财务会计的产生与发展,了解财务会计的作用。

二、考试内容

(一)财务会计概述

• 财务会计的定义

• 财务会计的内容

• 财务会计的目标

• 财务会计的特点

• 财务会计的意义

(二)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 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制度

第二章 货币资金

一、考试要求:

掌握现金、银行存款日常收付的账务处理以及现金清查和银行存款核对的方法,掌握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和主要账务处理,掌握外币业务的概念及外币业务发生时的账务处理,掌握期末汇兑损益的计算及账务处理。

二、考试内容

(一)货币资金概述

• 货币资金的概念和内容

• 货币资金管理与核算的意义

• 货币资金的控制

(二)现金的核算

• 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 现金收付的核算

• 现金清查和溢缺的账务处理

(三)银行存款的核算

• 银行存款管理的主要内容

• 支付结算方式

• 银行存款的核算

• 银行存款的清查

(四)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 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 其他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

第三章 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考试要求:

掌握应收账款的概念、确认和计价原则,应收账款发生、收回及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掌握应收票据的概念和计价原则,掌握应收票据取得、收回、转让及贴现的账务处理,掌握带息应收票据及应收票据贴现的计算方法;熟悉存在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时应收账款的处理方法;了解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的概念、范围及其账务处理方法。

二、考试内容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概述

(二)应收账款的核算

1 、应收账款的确认与计价

2 、应收账款的核算

3 、坏账损失的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核算

• 应收票据的确认及计价

• 应收票据取得和到期收回的核算

• 应收票据转让的核算

• 应收票据贴切现的核算

(四)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五)预付账款的核算

第四章 存货

一、考试要求:

掌握存货的概念、性质、范围及存货确认掌握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掌握期末存货价值的确定方法,掌握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和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的方法、特点及账务处理;熟悉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及其有关的账务处理,熟悉包装物的概念、范围和账务处理,熟悉委托加工物质的计价及账务处理,熟悉存货盘盈、盘亏及毁损的账务处理,了解产成品核算的账务处理。

二、考试内容

(一)存货概述

• 存货的概念及其分类

• 存货的确认

(二)存货的计价

• 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 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 存货的期末计价

(三)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

(四)原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核算

(五)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核算

•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 包装物的核算

(六)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

(七)存货清查的核算

第五章 投资

一、考试要求:

应理解并掌握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本章的要求主要有:第一,熟悉投资的概念和特点,了解投资的分类;第二,熟悉短期投资的概念及特点,掌握短期投入账价值的确定及期末计价,掌握短期投资取得、持有期间获得股利和利息、期末计价及处置收回的账务处理;第三,了解长期债权投资的特点,掌握长期债权投资成本的确定、长期债权投资取得、处置和到期收回及期末计息债券折价和溢价的账务处理;第四,熟悉长期股权投资概念及分类,掌握长期股权投资入账价值的确定,掌握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熟悉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转换,掌握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核算;第五,熟悉长期投资减值的判断标准,掌握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

二、考试内容

(一)投资概述

• 投资的概念和内容

• 投资的分类

(二)短期投资的核算

• 短期投资的特点

• 短期投资的核算

• 短期投资期末计价及处置收回的会计处理

(三)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 长期债权投资的概念

• 长期债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 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 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

•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 权益法与成本法的转换

(五)长期投资减值的核算

• 长期投资减值的判断标准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

一、考试要求

掌握固定资产的计价基础和价值构成,掌握从不同来源取得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及账务处理,掌握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范围、计提方法及账务处理,掌握固定资产修理、出售、报废、毁损、期末计提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熟悉固定资产的概念和基本特点,熟悉固定资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熟悉固定资产租赁及清查的账务处理;了解固定资产的分类方法,了解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

二、考试内容

(一)固定资产概述

• 固定资产的概念及分类

• 固定资产的计价

(二)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 固定资产折旧概述

•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范围及折旧方法

(四)固定资产修理的核算

(五)固定资产租赁的核算

• 固定资产租赁的形式

• 固定资产经营租赁的核算

• 固定资产融资租赁的核算

(六)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

(七)固定资产期末计价与清查

• 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

• 固定资产清查

第七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一、考试要求

掌握无形资产的概念、特征及确认条件,掌握无形资产入账价值和摊销期限的确定,掌握无形资产取得、摊销、出租、处置的账务处理;掌握长期待摊费用的含义、主要内容及账务处理;理解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概念和内容,理解无形资产减值的含义及账务处理;了解其他资产内容。

二、考试内容

(一)无形资产的核算

• 无形资产概述

• 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二)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核算

• 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

第八章 流动负债

一、考试要求:

掌握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入账价值的确定及主要账务处理,掌握工资总额的组成及结算与分析的财务处理,掌握一般纳税企业应交增值税的确定及账务处理,掌握预收账款、应付票据、预提费用的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熟悉流动负债的含义、构成内容及计价原则。

二、考试内容

(一)流动负债概述

(二)短期借款的核算

(三)应付款项的核算

• 应付账款的核算

• 预收账款的核算

• 应付票据的核算

• 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四)应付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

• 工资总额的组成、工资的计算与结算

• 工资结算与分配的核算

• 应付福利费的核算

(五)应交税金的核算

• 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 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 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 其他应交款的核算

第九章 长期负债

一、考试要求:

掌握长期负债费用的内容及处理方法,长期借款取得、计息、使用及归还的账务处理,应付债券的发行、计提利息及溢折价的摊销、偿付的账务处理方法;熟悉长期负债的意义、特点和内容,应付引进设备款和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核算;了解长期负债和长期借款的内容及分类,应付债券发行价格的影响因素及确定方法。

二、考试内容

(一)长期负债概述

• 长期负债的性质、特点

• 长期负债的分类

(二)长期借款的核算

• 长期借款的概述

•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三)应付债券的核算

• 应付债券概述

• 应付债券的账务处理

(四)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 长期应付款的内容

• 长期应付款的账务处理

第十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一、考试要求:

掌握收入的有关概念,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其他业务收支的核算,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费用、生产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的概念,利润的月末结转和年度结转;熟悉收入的确认方法,费用与成本的联系与区别,利润总额的构成及其计算,有关利润和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了解期间费用的核算,利润分配的程序。

二、考试内容

(一)收入的核算

• 收入的有关概念

• 收入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 主营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二)费用的核算

• 费用的概述

• 期间费用的核算

(三)利润的核算

• 利润总额的组成及账务处理

2 、应付税款法下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3 、净利润的组成及账务处理

第十一章 所有者权益

一、考试要求:

了解所有者权益的概念、特征及构成内容,掌握所有者权益有关内容的核算方法。掌握一般企业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掌握资本公积形成、使用及账务处理;熟悉留存收益的概念、内容,掌握盈余公积计提和使用的账务处理、未分配利润的确定。

二、考试内容

(一)所有者权益概述

1 、所有者权益的概念与构成

2 、所有者权益的特征

(二)实收资本的核算

• 实收资本的概述

• 实收资本的核算

(三)资本公积的核算

(四)留存收益的核算

• 留存收益概述

• 留存收益的核算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报告

一、考试要求:

掌握财务会计报告的意义和分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内容及其编制方法;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了解会计报表的作用、分类及编制要求。

二、考试内容

(一)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二)资产负债表

• 资产负债表的概念和作用

• 资产负债表的格式、编制方法

(三)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 利润表的基本格式及编制方法

• 利润分配表的基本格式及编制方法

(四)现金流量表

• 现金流量表的概念和作用

• 现金流量的分类和确认

•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三、考题类型

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判断题

4 、名词解释

5 、问答题

6 、业务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