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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入账价值

时间:2023-06-26 16:24:05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1

为遏制资本市场中利用资产置换粉饰利润的行为,《企业会计制度》尽可能回避了“公允价值”,由此带来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以下缺陷:

1、《企业会计制度》认为,非货币性交易在不涉及补价情况下,均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非货币性交易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的,在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中,实际隐含着“所交易的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相等”这一命题,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有可能等于、小于、大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值情况下,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自然最为合理;在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小于公允价值情况下,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也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但在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公允价值情况下,仍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便有违谨慎性原则。进一步贯彻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制度》的特色之一,八项“减值准备”的计提,就是为了防止资产计量不实造成虚夸利润和资产。《企业会计制度》如此处理,是为了回避“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是回避不了的,因为一旦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在期末进行的各种“减值准备”计提,还得用“公允价值”这把尺子来衡量。

2、《企业会计制度》认为,非货币性交易若涉及收到补价,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应确认的收益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确认的收益=(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

在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等于、小于公允价值情况下,上述处理方式合理可行。但在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公允价值情况下,上述处理方式便显得不伦不类。因为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大于公允价值,便会出现应确认收益为负值,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为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和应确认收益,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这一结果很难解释。尽管在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一些补充说明中,也强调了在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情况下,应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扣除补价加上应支付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但还是有违谨慎原则,况且在整个非货币性交易中尽力回避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忽然又冒出用公允价值计量,显得有些突兀。

笔者认为,非货币性交易毕竟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的,对“公允价值”应采用积极控制的办法,针对我国资本市场中经常出现的利用资产置换粉饰利润的行为,应运用谨慎性原则,对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应尽量不予确认,对由于“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非货币性交易损失则予以确认。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在进行非货币性交易核算时,均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但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则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如果涉及补价,对于支付补价的,应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但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则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收到补价的,应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但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则应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二、资产全额减值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1、在《企业会计制度》涉及的四种资产全额减值会计处理中,存在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全额减值,使用的是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存货、无形资产全额减值,则是在冲销存货、无形资产账面余额和已提资产减值准备基础上,将存货、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两种会计处理截然不同,在理论上很难解释。

笔者认为,四种资产全额减值的会计处理,均应在冲销账面余额、已提资产减值准备基础上,将资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的方法。因为资产减值准备,是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的减值准备,而制度所涉及的四种资产全额减值,却不是一种“预计”和“可能”,而是一种事实。在四种资产全额减值中,应收款项由于涉及债务单位,所以在判断全额减值时,使用了“有确凿证据表明”这样的限制语;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企业拥有或控制,从制度列示的全额减值内容分析,全额减值也是一项事实,而不是“预计”和“可能”。即使是一种“预计”和“可能”,企业的反应,也应是将其立刻处置,争取到一份收益,而不应只计提全额减值准备,静候资产全额减值事实的到来。

2、既然应收款项的全额减值,不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而是用冲销的方法,那么制度中“坏账准备”下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一段文字可简化为: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段文字中应收款项能全额计提和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内容可省略,因为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只有“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既然应收款项的全额减值使用了冲销的方法,而且在制度“坏账准备”科目下的其他段落已有表示,那么事实便是,所有坏账准备一般都不能全额计提。

另外,由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一般不按单项计提,所以其冲销分录为,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的全额减值并不直接影响当期损益,而是通过期末补提坏账准备,再影响当期损益;若坏账准备能按单项计提,则应收款项全额减值的冲销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企业会计制度》中,存货因毁损、全部陈旧过时、变质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时,虽使用了冲销后将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的方法,但其具体会计处理尚有值得商榷之处。本文认为,存货的全额减值应将其账面价值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更为合理,原因有二:一是存货全额减值有一责任认定的问题,存货账面价值不一定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转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其对应科目也不一定是“管理费用”,还有可能是“营业外支出”;二是按制度的表述,存货的全额减值,既可直接转入当期损益,也可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再转入当期损益,显得模棱两可,会给《企业会计制度》使用者带来不便,其会计处理方法应该统一。

4、固定资产由于有形、无形损耗及毁损而全额减值,会计处理方法应由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改为在冲销账面余额和已提资产减值准备基础上,将剩余部分转入当期损益,并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因为,①制度中五种固定资产全额减值的情况,其性质与“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内容中报废、毁损性质相同。②固定资产全额减值,虽无转让价值,但有可能发生赔偿和清理费用,需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算。

5、无形资产全额减值准备,虽使用了冲销账面余额后将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的方法,但有一点需要补充,即无形资产在全额减值前,可能已计提了部分减值准备,因此,无形资产全额减值的冲销分录中,应有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另外,无形资产全额减值,其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其计提的减值准备也计入当期损益,应记入损益类中何一会计科目,值得商榷。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折旧记入“管理费用”等科目,无形资产摊销也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固定资产出售的净额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无形资产出售的净额也记入了“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但在资产全额减值的计提或冲销上,在资产部分减值的计提上,《企业会计制度》则出现了矛盾和前后不一:固定资产不管是全部还是部分减值,均记入“营业外支出”,无形资产则全部减值转入“管理费用”,部分减值记入“营业外支出”。

笔者认为,固定资产全部减值,其账面价值应记入“营业外支出”,部分减值准备则应记入“管理费用”等科目;无形资产全部减值,其账面价值应记入“营业外支出”,部分减值准备则应记入“管理费用”。原因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全额减值,其实质是报废和毁损,属于非常、偶然事件,应记入“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部分减值,其性质类似于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应记入“管理费用”。或许有人会问,在建工程的部分减值准备为何记入了“营业外支出”?原因是,在建工程尚属在建还不是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自然应记入“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2

本稿“第七条: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对于固定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于无形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此条规定,笔者认为似有不妥。

1、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首先,投资性房地产不完全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而投资性房地产,则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企业以投资为目的而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及房屋建筑物;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的开发产品(在此,我们仅以非房地产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由此可见,以赚取租金为目的(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划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而以赚取资本增值为目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不属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其次,虽然投资性房地产与原来意义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物质形态上是相同的,但企业持有它们的主要目的不同,如果将他们进行统一的核算,明显不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同时也会引起“折旧、摊销”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同时,从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绝大部分是以增值为目的。由此可见,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

2、投资性房地产应该作“类投资”业务处理。从经济业务的内涵看,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与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无质的区别,两者都是游离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以赚取增值为目的投资行为。但是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所指“投资”仅指对外投资(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主要形式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既不属于股权投资,也不属于债权投资,不属于对外投资的范畴,而是纯粹的对内投资业务。因此它也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中的“投资”内涵。如果将其纳入“长期投资”的范围,也似有不妥,但它的投资特征是非常明显的。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具有明显的投资特性,但与“投资”又不完全吻合。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这一特点我们将其定义为类投资业务,即不将其纳入“投资”的范围,但是按“投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在核算上拟采取类似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即借鉴“长期投资”核算原理,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进行专项核算。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为了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业务,需增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记录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成本、后续支出及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产生的增值。贷方记录因出售、转让、转自用及报废或毁损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处置时冲减的账面价值。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该账户按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二)“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性质,拟将其列为“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第三大项,即介于“长期投资”与“固定资产”之间。

(三)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增值收益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持有期间可能会因为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产生增值,获得相应的增值收益。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特性,该部分所以应该全部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相应的,若产生减值损失,也将其纳入投资收益的范畴,以抵减收益。(四)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1、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以货币资金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成本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等账户。

(2)原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本文出自新晨

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借记“累计折旧”,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或按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贷记“无形资产”账户。若记录结果有差额,则将其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例1.某企业拟将一自用房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其账面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经评估其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600万元

累计折旧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投资收益50万元

贷:固定资产1000万元

例2.若上例中房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1200万元

累计折旧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贷:固定资产1000万元

投资收益550万元

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企业在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可能会发生一些相关的支出,如维护费用等。对于这部分支出应该将其作为追加投资处理,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以期将来得到补偿。

3、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的核算。

企业以赚取租金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按期取得的租金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直接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4、企业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的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或其他相应账户,按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按两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2)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将原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按转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3)投资性房地产毁损。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因不可抗力因素毁损,应按其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按应获得的保险赔款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按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5.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企业应改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即期末企业应按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按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同时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三、投资性房地产“增值收益”的所得税问题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3

一、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1、新准则修改了准则的适用范围和无形资产的定义

(1)适用范围不同。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包括商誉。修订后,新准则明确规定不包括商誉,商誉在企业合并相关准则中规定。

(2)对无形资产的定义不同。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分为可辨认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修订后的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2、新准则取消了原准则第10条中“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规定。

3、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进行修订。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4、增加有关不确定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原准则中只是规定了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增加有关不确定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不确定性应运用稳健原则,采用减值测试,不进行摊销。

二、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1、本科目核算企业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企业自创的商誉,以及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其他项目,不能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2、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规定确定:①购入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②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3、债务重组的处理。

(1)债务人的账务处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现金、转出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发行股份公允价值总额、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涉及或有支出的,债务人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中予以折现,确定债务重组收益;实际发生时,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如未发生则作为结清债务当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债权人账务处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将来应收金额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冲减减值准备),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受让非现金资产按公允价值入账;

涉及或有收益的,债权人不应将或有收益包括在将来应收金额中确定重组损失;或有收益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无形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

(1)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涉及补价的情况下。①支付补价方,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②收到补价方,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

5、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无形资产,按照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下:

(1)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交易双方均不确认损益

(2)涉及补价的情况下。①支付补价方,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价值。②收到补价方,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补价,作为换入资产的价值,不确认损益。

6、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②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7、开发并取得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支出以及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过程中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8、企业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实际支付价款作为实际成本。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需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转入存贷项目)。无形资产在确认后发生的支出,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4

企业清算时,应增设“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清算费用和形成的清算损益。“清算费用”账户属于成本费用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咨询费、利息净支出.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等。当发生各项清理费用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当清算结束,结转清算费用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清算损益”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清算期间所发生的各项清算损失和清算收益。清算损失包括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亏、财产重估损失、财产变现损失以及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等。当发生清算损失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贷记“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账户。清算收益是指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以及无法归还的债务等。当发生的清算收益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固定资产”等账户。

清算终了,可按下列公式计算清算净损益:

清算净损益=清算收益一清算费用一清算损失

当计算的清算净损益为正数时,表明清算后有净收益:当计算的清算净损益为负数时,表明清算后有净损失。企业清算结束,用净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如果还有剩余,应视同利润依法缴纳所得税,经批准,按照企业的权益状况加以分配,结平企业全部账目。

二、承包、租赁

企业需要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进行资产评估后,应将评估结果报产权管理部门加以确认.核准账务调整事项。被承租企业按确认结果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倘若固定资产评估后升值.则借记“固定资产”账户(重置全价与原价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账户(重置净值与原净值的差额)和“累计折旧”账户(全价与净价两个增加额之差)。如果固定资产评估后减值,则作相反的会计处理,下同。流动资产评估后的升值,借记“原材料”“产成品”等账户,贷记“资本公积”账户。无形资产评估后的升值,借记“无形资产”账户,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三、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时资产评估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实现原则,按协议价进行。

1.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投出方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以双方协议价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以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累计折旧”账户。以其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以双方协议净价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2.以存货对外投资。投出方以存货对外投资时,应按协议价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以其账面原值贷记“原材料”、“产成品”等账户,以协议价与实际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账户。存货按计划成本核算的还必须通过“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分配投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3.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倘若投出方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对外投资.则应按资产评估后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贷记“资本公积”账户。如果企业以已入账的非专利技术、专利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那么,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贷记“无形资产”账户,按评估价与账面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账户。

四、接受投资

1.接受固定资产投资时,如果该项固定资产的评估价一大于其原账面原值,则按评估价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如果一该项固定资产评估价小于其原账面原值,则按其账面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账户,按评估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按两者差额贷记“累计折旧”账户。

2.在接受存货投资时,应以评估确认价或双方协议价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倘若存货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则应以存货评估确认价或双方协议价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

3.接受无形资产投资时,应以评估确认价或双方协议价,借记“无形资产”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

五、收购兼并

1.被兼并企业评估确认的会计处理。被兼并企业在资产评估后出现的备类资产升值或减值.均依据已确认的评估报告,不必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核算,而是直接对有关账户进行调整。其调整方法与前述企业承包、租赁评估时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同(采用差额登记法)。

企业兼并评估时,还应对企业的商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可增加企业的净资产(无形资产)和资本公积。在签订转让协议时,企业产权转让价格高于企业净资产的部分,被兼并企业也作为商誉列入“无形资产”账户。

2.被兼并企业结束兼并的会计处理。当采用“差额购买法”即由购买方继承出售全部债务。仅支付出售方的资产总额扣除负债总额的差额时,应按确认评估调账后的负债账户余额,借记各负债账户,按调账后资产类账户和负债类账户余额合计的差额(即净资产).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产权转让收入”账户;按照调账后的资产类账户余额,贷记各资产类账户。当采用“全额购买法”即购买方不继承出售方债务,因而支付出售方全部资产总额时,要根据评估确认调账后所有资产账户余额合计数,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产权转让收入”账户,贷记各资产类账户。待收回转让收入偿还债务时,再核销所有负债类账户。

3.受让企业的会计处理。受让企业根据兼并后会计要素的变动内容,应首先建立有关总账和明细账,分如下两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被兼并企业失去法人资格的,若双方商定采用差额购买法,受让企业则应按调账后被兼并企业各资产账户的余额,借记各资产账户;按被兼并企业各负债账户的余额,贷记各负债账户,应付现的产权转让价格,按其转让价与净资产的差额,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兼并产权转让款”账户。倘若转让价与净资产的差额为正数,则应作为商誉入账。进“无形资产”账户;负数作减少资本公积处理入账。双方商定采用全额购买法时,就不需贷记各负债账户。当转让款由受让企业支付时,则按银行付款通知,借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兼并产权转让款”,贷记“银行存款”。

(2)被兼并企业没有丧失法人资格的,如果双方商定采’用差额购买法,被兼并企业则应重立新账,按原已注销的各资产负债账户的余额,借记各资产账户,贷记各负债账户;转让价与净资产的差额作为商誉列入“无形资产”账户,差额为负数则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被兼并企业的转让价作为受让企业的投资处理,列入“实收资本”账户。受让企业则将转让价款作为对外投资处理,借记“长期投资”,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兼并产权转让款”、“银行存款”等账户。如双方商定采用全额购买法进行产权转让时,其会计处理比照以上方法进行。

六、股份制改造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5

关键词:固定资产处置;无形资产处置;会计核算;比较学习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在会计学习、研究与教学过程中,特别针对企业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学习中,注意到两项资产处置核算存在着共同与不同之处,在此运用比较学习方法,分析两项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差异和账务处理应用。

一、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处置核算的异同分析

1、两项资产处置条件与原因相同。由于企业固定资产技术落后、使用期限已满、自然灾害影响,使得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表明固定资产不再符合自身的定义和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应予终止确认。同样,由于无形资产的技术含量下降、受益期限已满、商业机密泄露影响,使得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表明无形资产不再符合自身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无形资产应予以注销。在此说明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成为企业处置两项资产的重要条件和主要原因,同时成为企业对该两项资产进行处置起点。

2、两项资产处置方式相同。由于存在以上原因,企业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处置方式主要表现为出售、报废、转销。在此说明企业两项资产已经失去自身的使用价值、转让价值和存在意义,企业采用出售、报废、转销的方式放弃对两项资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注销两项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和减值准备,表明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应该整体退出企业的会计核算。

3、两项资产处置账务处理流程不同。固定资产处置有基本账务处理流程,具体表现为:(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2)发生清理费用;(3)出售收入及税金和残料的处理;(4)保险赔偿的处理;(5)清理净损益的处理。而无形资产处置没有基本账务处理流程,在处置业务发生时,一次性注销有关账户、计算相关税费和结转处置净损益。在此表明固定资产处置核算具有较强的逻辑性和操作性,而无形资产处置核算表现出一步到位的特点。对于两项资产处置核算流程与步骤的理解,有利于顺利完成它们的会计核算。

4、两项资产处置核算应用账户不同。固定资产处置核算应用的是“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账户;而无形资产处置核算应用的是“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账户;并且发现只有“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而没有“无形资产清理”账户。对于两项资产处置核算应用的账户,在国家财政部门规定的会计科目表中得以体现和确认。在此表明以上账户的应用是完成两项资产处置核算的基础,是区别两项资产处置核算的重要依据,也是掌握两项资产处置核算的学习重点。

5、两项资产处置收入征税不同。企业固定资产处置收入要征收增值税,而无形资产处置收入要征收营业税。根据新税法有关规定,企业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原购入时进项税额已经抵扣的,则销售时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原购入时进项税额没有抵扣的,则销售时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如果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则按以下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2%。同时,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销售无形资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营业额,按照5%征收率征收营业税。在此说明两项资产处置收入应分别计算和缴纳不同税金,同时进行准确的账务处理,在此形成两项资产处置核算的学习难点。

6、两项资产处置结果的账务处理相同。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处置形成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即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账户。在此说明两项资产处置形成的净损益属于营业外收支核算的内容,反映出两项资产处置结果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不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形成的收入与支出。

以上分析发现,两项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基本模式表现为:“确认处置原因―采用处置方式―应用账务处理流程―选择处置核算账户―处置收入征税处理―处置结果账务处理”,在此基础上抓住两项资产处置核算的共同与不同之处,正确完成两项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

二、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处置账务处理应用分析

1、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对外出售的账务处理。由于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及其他原因,企业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需要不断更新和创新,淘汰落后设备与引进高科技含量的各项技术成为企业当务之急。在此结合以上分析结果,对两项资产对外出售进行账务处理分析。

例题:甲公司出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原值为200000元,购入时间为2009年1月,该设备购进时所含增值税34000元已计入进项税额。假定2011年2月出售,折旧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折旧,不考虑残值,同时该设备已计提减值准备20000元。出售价款为140400元(含增值税),该设备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2年计提折旧=(200000÷10)×2=40000(元)

出售时应缴纳增值税=[140400÷(1+17%)]×17%=20400(元)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40000

累计折旧4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2)收到出售价款及税款

借:银行存款140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

(3)结转清理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000

如果该设备购入时间为2008年1月,该设备购进时所含增值税34000元不计入进项税额,则账务处理如下:

3年计提折旧=(200000÷10)×3=60000(元)

出售时应缴纳增值税=[140400÷(1+4%)]×4%÷2=2700(元)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000

累计折旧6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2)收到出售价款及税款

借:银行存款140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37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00

(3)结转清理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17700

贷:营业外收入17700

如果该设备购入时间为2007年1月,甲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则账务处理如下:

4年计提折旧=(200000÷10)×4=80000(元)

出售时应缴纳增值税=[140400÷(1+3%)]×2%=2726(元)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00

累计折旧8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

贷:固定资产200000

(2)收到出售价款及税款

借:银行存款1404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376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726

(3)结转清理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37674

贷:营业外收入37674

例题:乙公司将一项专利权出售给其他单位,该项专利权账面余额120000元,已计提摊销12000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00元,取得出售收入140000元存入银行。营业税税率为5%。

出售时应缴纳营业税=140000×5%=7000(元)

借:银行存款140000

累计摊销12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l0000

贷:无形资产120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7000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35000

2、固定资产报废与无形资产转销的账务处理。由于固定资产使用期已满、遭遇自然灾害的原因,造成固定资产进入报废清理程序。同样,如果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换或超过合同、法律规定受益年限,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在此结合以上分析结果,对两项资产报废与转销进行账务处理分析。

例题:甲公司有一栋厂房遭台风袭击,不能继续使用,经批准予以报废。该厂房账面原值450000元,已提折旧270000元,已提减值准备20000元;清理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8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报废时拆除的残料20000元,列作原材料;由于该厂房已投保,经保险公司核准,决定给予甲公司100000元的保险赔偿,款项尚未收到。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16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

累计折旧270000

贷:固定资产450000

(2)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8000

贷:银行存款8000

(3)残料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20000

(4)保险赔偿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1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00

(5)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

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160000+8000-20000-100000=48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48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48000

例题:乙公司购入的一项专利权,购入时账面价值为120000元。现在已累计摊销80000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4000元,由于新技术的开发利用,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任何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经批准予以转销。

借:累计摊销8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4000

营业外支出16000

贷:无形资产120000

以上核算案例分析发现,在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处置过程中,由于处置条件、原因与方式存在共同之处,因此在分析两项资产对外出售、报废与转销处置基础上,掌握两项资产处置应用的不同账务处理流程和选择的不同核算账户,重点处理两项资产出售收入征税核算,正确计算和结转两项资产的处置结果。

三、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处置比较学习的总结

综上所述,在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处置核算比较学习研究中,总结出两项资产处置核算存在的共同与不同之处,有利于加强两项资产处置管理和核算。

1、在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和核算方面。由于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作为长期使用资产在管理上存在较大风险,这些风险来自于设备技术落后、资产使用寿命、自然灾害影响。为此,应加强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的规章制度,保证固定资产及时更新,为固定资产处置核算做好准备。同时,依据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处置条件、原因、方式、结果、账务处理流程和账务处理结果进行正确的确认与计量,在确认固定资产处置原因与方式基础上,重点学习和掌握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账户、账务处理流程、处置收入征税处理、处置结果账务处理。

2、在无形资产处置管理和核算方面。由于无形资产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它通常表现为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它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企业在无形资产取得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较大,形成无形资产价值较高,在无形资产管理上同样存在较大风险,这些风险来自于科学技术更新换代、资产受益期限影响和人为因素影响。因此,在无形资产处置管理上,应随时掌握科学技术发展信息,制定企业各项生产技术改革计划,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及时完成企业技术更新与改革。在完善无形资产处置管理的同时,加强无形资产处置会计核算,正确理解无形资产处置条件、原因及方式,重点掌握无形资产处置的核算账户、账务处理、处置收入征税处理、处置结果账务处理。

(作者单位: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张利主编.新编财务会计I(第五版)[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

[2]葛家澍,耿金岭编.企业财务会计(第三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6

按照农业部农企发[2002]4号“关于乡镇企业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精神,“自2003年1月1日起,乡镇集体企业和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要逐步实施新《企业会计制度》”。新《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无疑会加速乡镇企业会计核算与国际会计的接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有些乡镇企业有关方面的经济业务并不多,新《企业会计制度》也没有作具体、详细的规范,这势必给有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带来不便。其中,无形资产的核算就是一例。本文拟对无形资产核算的有关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关于无形资产租入的会计核算问题

新《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出租和租入的核算基本上都作了具体,甚至详细的规定,同样为长期资产的无形资产则相对简化。《企业会计制度》甚至对无形资产租入的核算基本上没有具体的规范。我们认为,这是不应该的。为此,本文对无形资产租入的核算谈一点看法。

(一)无形资产的租入

企业租入的无形资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在租入无形资产时,只需要登记“租入无形资产备查簿”,并保管好相关的协议、合同等资料,而不用进行账务处理。

(二)支付租金的核算

企业租入无形资产所支付的租金应列入产品成本,按月支付的租金可以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等账户,按年支付的租金应首先计入“待摊费用”账户,然后再逐月转入“制造费用”等账户。

例如,企业租入专利权一项,于当年1月5日以银行存款支付本年租金12000元。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摊费用 12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

1月末,摊销本月租金:

借:制造费用 1000

贷:待摊费用 1000

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一些企业租入无形资产支付租金采用销售数量或者营业额比例计算的方式,我们认为即便如此,也不能将这部分支付的租金计入“营业费用”账户,而仍然计入“制造费用”账户,使其构成产品成本的一部分,作为衡量企业产品补偿尺度的组成部分。

二、关于将土地使用权转为他用的核算问题

按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出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该项土地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摊销。企业在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或者作为房地产企业将土地作为商品房用地加以开发时,则要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或者生产成本。

土地使用权不论是转作在建工程,还是转作生产成本,如果不存在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一般不存在什么疑难问题。我们要说的是,当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何转入“在建工程”账户或者“生产成本”账户,还是否存在减值摊销及作账的问题。对此,我们谈一点看法:(1)当无形资产转作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用地时,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应在结转其原始账面价值的同时,对应结转“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亦即,将“无形资产”账户转作“在建工程”账户或者“生产成本”账户;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转作“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账户或者“存货跌价准备”账户。之所以这样处理,就在于既能够遵循实际生产成本原则,又能够反映无形资产计提减值的情况,以便在转化在建工程或者土地开发生产成本后,无形资产出现增值能够恢复其减值。(2)无形资产转作在建工程或者房地产用地后,由于这种改变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构成另外一种资产的一部分,而处于加工阶段,所以一般不再摊销其价值。(3)无形资产转作在建工程或者房地产用地时,其剩余摊销使用年限一般高于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应按照谨慎原则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摊销其价值,也就是说,今后转作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采用折旧的形式摊销其价值,而不再按无形资产价值与使用年限摊销;而转作房地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则作为存货处理,不存在摊销问题。

三、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核算问题

新《企业会计制度》第62条规定,“企业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如果高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我们要说的是,“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将如何调整?调整多少?

为便于说明问题,我们通过事例说明之。

例如,某企业1月3日购入无形资产一项,价款10万元,以支票付讫。预计使用5年。使用至第一年末,评估其可回收金额为4万元。使用年限不变。直到第五年末,企业评估其可回收金额升值为4万元,但无形资产使用期已经超过法律保护年限。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购入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2.当年摊销:

借:管理费用 20000

贷:无形资产 20000

3.年末,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0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0000

4.第2年、3年、4年和5年末,摊销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贷:无形资产 10000

5.恢复增值: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0000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7

1、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是指购入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各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如果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应按其差额确认并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实际工作中,企业在运用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时,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确认计提跌价准备。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重占整个短期投资的10%及以上的,则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并计提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库存材料、商品、在产品等。期末,如因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观净值差额计提。如满足制度规定的条件,也可以合并计提,或按存货类别计提。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形,《企业制度》规定,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的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5)其它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此外,对存在一些特殊情形的存货,如,已霉烂变质的存货、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生产中已不再需要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根据规定,应将该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坏账准备。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企业应当定期或年终,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以往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状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合理地估计,并自行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需要注意的是:(1)关于应收票据。对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然后,再计提坏账准备;(2)关于预付账款。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然后,再计提坏账准备。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企业应当定期或年终,对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长期投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关于如何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制度》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只给出一个标准,这就需要企业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1)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2)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3)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4)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5)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1)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或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2)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3)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4)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利益的其他情形。

5、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委托贷款是指企业按规定委托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企业应当定期或年终,对有迹象表明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委托贷款,想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企业应当在期末或年终,对因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资产计提,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存在特殊情形的固定资产,应按其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特殊情形的固定资产包括:(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4)已遭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7、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应当定期或年终,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企业制度》规定,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能恢复;(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当企业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2)某项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8、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是指企业进行的,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企业应当定期或年终,对有证据表明已经发生了价值减值的在建工程,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形的在建工程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及披露

1 、资产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因企业各项资产的性质不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账务处理也不尽相同:(1)对应收款项、存货两项流动资产发生减损而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因其主要与企业日常管理水平有关,故将其发生的价值减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2)对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三项投资性资产发生的价值减损而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虽其投资的期限、方式不同,但均属于企业对外投资,且目的均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故将其发生的价值减损计入“投资收益”科目。(3)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三项资产发生的价值减损而计提的减值准备,因其均属于企业非投资性的长期资产,通常它们的价值减损与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故将其发生的价值减损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4)期末时,如需补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应借记上述相关费用科目,贷记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如资产价值得以恢复需要转回已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则作相反的账务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1)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一般以减至零为限;(2)企业不得计提秘密准备,如计提了,应按原渠道冲回。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8

关键词 公允价值 补价 增值税 纳税调整

我国非货币易准则规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入账基础,这是基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原因在于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实务中曾一度被严重滥用,公允价值成为企业操纵损益的工具。但是非货币易中难免要使用到公允价值。

1 公允价值内涵的统一

增值税是对销售或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我国目前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将来改革的方向是实行消费型的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来说,存货的入账价值是不含税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含税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货物销售过程中涉及到的税金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其中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他税种为价内税,涉及到增值税的货物有存货和少量旧的固定资产。即使免税固定资产销售,其价格也是含税的。公允价值是否包括增值税,需要统一认识,增值税在美国并不实行,受美国影响较深的国际会计准则,至今也未把增值税纳入议程,公允价值是否包括增值税,准则中尚未明确。把存货的公允价值统一为不含税,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统一为含税是必要的、合理的。通常的销售额是不包括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征收率)],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都属于计量属性,存货的历史成本是不含税,固定资产是含税的,销售时存货的计价一般指不含税价,固定资产指含税价。成本与市价对于同一交易的双方当事人来说,二者则是等价的,在准则指南中,经常提到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税法规定,对于非货币易视同按公允价值销售计算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应统一为存货为不含税价,固定资产为含税价。发生非货币易时,公允价值相等时,可能出现补价;公允价值不等时,可能无补价。补价无论怎样,都是含税的。

2 非货币易的判别公式

我国非货币易准则给出两个判别公式:①对支付补价方而言,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100%≤25%;②对于收到补价方而言,收到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100%≤25%,会计制度给出了补价占整个交易金额的25%的参考比例,对于涉及存货的非货币易,整个交易金额应是存货的公允价值与增值税之和,所以公式应改为:①对于支付补价方而言,支付补价/(支付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增值税)×100%≤25%;②对于收到补价方而言,收到补价/(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换出资产的增值税)×100%≤25%,否则,使用原来公式会导致本属于非货币易误认为是货币易。比如:甲公司用库存商品与乙公司无形资产进行交换,库存商品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100万,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0万,补价为27万,对甲公司而言,采用原公式计算27/100×100%=27%,属于货币易,采用修改后的公式计算:27/(100+17)=23%,属于非货币易。对于支付补价方而言,27/(27+90)=23%,属于货币易。

3 非货币易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对于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易,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对于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易,支付补价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收到补价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补价+收益(或-损失),上述公式中如果换入存货都应扣除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收到补价方确认的收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附加,结果为正数计入营业外收入,负数计入营业外支出,上述公式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对收益的影响,认为补价是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发生的相关税费带来的。但是该公式没有区别不同税种,公式中应交税金尚未明确是否含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涉及到增值税的有存货和部分旧的固定资产。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取决于企业实纳三税的税额,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不是应纳增值税。换出资产是存货公式应改为:收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增值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增值税)×换出资产计税价格×税率,因为补价是含税的,这样补价与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增值税才具有同质性。比如,甲公司库存商品(应税消费品)交换乙公司的无形资产,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80万,公允价值为100万,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值100万,营业税率为5%,补价为17万,假设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等于价税价值,不考虑其他税金。

甲公司确认收益=17-17/117×80-17/117×(100×17%+100×10%)=1.453万元。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80+100×17%+100×10%-17+1.453=91.543万元。

借:无形资产91.543万元

银行存款17万元

贷:库存商品8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应交消费税10万元;营业外收入1.453万元。

乙公司库存商品入账价值=100+17+100×5%-100×17%=105万元

借:库存商品105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

贷:无形资产10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5万元;银行存款17万元

4 非货币易换入多项资产

对于涉及包括存货的多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有关职称和CPA考试教材采用“先扣再分法”,即先把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中扣除,再按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分配计算各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此法存在两点不足:其一,存货使用不含税公允价值,其他资产使用含税公允价值,分配标准不同质,计算结果缺乏客观性和公平性,其二,增值税进项税额先行扣除,必然人为降低其他资产的入账价值,因而结果有失公允。笔者认为,采用“先分后扣法”,把存货的公允价值换算成含税的,按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分配计算各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再对存货的含税价值扣除增值税发票上可抵扣进项税额后作为存货最终的入账价值,这样无论从理论依据还是实际操作上都合理可行,换入各项资产价值的分配更为合理。

例如:甲公司用库存商品A与乙公司生产设备和库存商品B进行交换,库存商品A账面价值180万元,公允价值200万元,生产设备原值150万元,累计折旧20万元,公允价值117万元。库存商品B账面价值70万元,公允价值100万元,公允价值与计税价值相等。交换过程中用途不变,增值税率17%,本题中公允价值不相等如果考虑增值税,交换价值相等,无补价,对甲公司而言同时换入多项资产,换出资产价值总额=180+200×17%=214万元。

换入生产设备的入账价值=214×117/(117+100+100×17%)=107万元,换入库存商品B的入账价值=214×117/(117+100+100×17%)-100×17%=90万元。

甲公司账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B 90万元;固定资产107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

贷:库存商品 A 18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万元。

采用“先扣再分法”则生产设备入账价值=(214-17)×117/(117+100)=106.2万元。

换入库存商品B的入账价值=(214-17)×100/(117+100)=90.8万元

5 非货币易的纳税调整

非货币易按现行税法规定,原则上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会计准则与税法相比,存在两方面的纳税调整:一方面是换出资产视同销售进行纳税调整,另一方面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计税成本的差异。

例如:甲公司用库存商品与乙公司生产设备进行交换,库存商品账面价值18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200万元,生产设备原值300万元,累计折旧80万元,公允价值218万元,乙公司支付补价16万元。

甲公司:确认收益=16-16/234×180-16/234×200×17%=1.37万元

借:固定资产199.37万元

银行存款16万元

贷:库存商品18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万元;营业外收入1.37万元。

乙公司:

借:库存商品202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236万元

甲公司所得额的调增200-180-1.37=18.63万元,同时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199.37万元,计税时调增计税成本218-199.37=18.63万元

乙公司所得额调减2万(218-220=-2),库存商品的入账价值为202万元,计税时调减计税成本2万元(202-200=2)

参考文献

1 注会考委.会计[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

2004

2 徐晔.非货币易涉及多项资产的会计处

理[J].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04(1)

3 刘梅岭.关于非货币交易的思考[J].中国乡

镇企业会计,2004(6)

4 万希宁.非货币易中增值税的若干问题

[J].财会通讯,2004(9)

5 陈美华 .公允价值概念剖析[J].会计之友,

2004(10)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9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归属问题

本稿“第七条: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对于固定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于无形资产形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比照《企业会计准则××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对此条规定,笔者认为似有不妥。

1、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处理。首先,投资性房地产不完全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而投资性房地产,则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企业以投资为目的而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及房屋建筑物;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的开发产品(在此,我们仅以非房地产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由此可见,以赚取租金为目的(出租)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划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而以赚取资本增值为目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不属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范畴。其次,虽然投资性房地产与原来意义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物质形态上是相同的,但企业持有它们的主要目的不同,如果将他们进行统一的核算,明显不符合会计的“明晰性”原则,同时也会引起“折旧、摊销”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同时,从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绝大部分是以增值为目的。由此可见,投资性房地产不应该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

2、投资性房地产应该作“类投资”业务处理。从经济业务的内涵看,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与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无质的区别,两者都是游离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以赚取增值为目的投资行为。但是由于企业会计准则所指“投资”仅指对外投资(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主要形式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既不属于股权投资,也不属于债权投资,不属于对外投资的范畴,而是纯粹的对内投资业务。因此它也不完全符合会计准则中的“投资”内涵。如果将其纳入“长期投资”的范围,也似有不妥,但它的投资特征是非常明显的。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具有明显的投资特性,但与“投资”又不完全吻合。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这一特点我们将其定义为类投资业务,即不将其纳入“投资”的范围,但是按“投资”方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在核算上拟采取类似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即借鉴“长期投资”核算原理,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进行专项核算。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为了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业务,需增设“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记录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成本、后续支出及因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产生的增值。贷方记录因出售、转让、转自用及报废或毁损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处置时冲减的账面价值。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该账户按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二)“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

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性质,拟将其列为“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第三大项,即介于“长期投资”与“固定资产”之间。

(三)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增值收益的会计处理

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持有期间可能会因为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产生增值,获得相应的增值收益。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类投资”特性,该部分所以应该全部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相应的,若产生减值损失,也将其纳入投资收益的范畴,以抵减收益。

(四)投资性房地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1、企业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以货币资金购入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成本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货币资金”等账户。

(2)原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时,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借记“累计折旧”,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账户,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账户或按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贷记“无形资产”账户。若记录结果有差额,则将其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例1.某企业拟将一自用房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其账面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经评估其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600万元

累计折旧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投资收益50万元

贷:固定资产1000万元

例2.若上例中房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则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xx房产1200万元

累计折旧300万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万元

贷:固定资产1000万元

投资收益550万元

2、投资性房地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企业在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期间可能会发生一些相关的支出,如维护费用等。对于这部分支出应该将其作为追加投资处理,记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以期将来得到补偿。

3、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的核算。

企业以赚取租金为目的的投资性房地产,按期取得的租金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直接记入“投资收益”账户。

4、企业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

(1)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售、转让投资性房地产时,按实际取得的净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或其他相应账户,按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按两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2)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将原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时,按转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3)投资性房地产毁损。企业投资性房地产因不可抗力因素毁损,应按其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按应获得的保险赔款借记“其他应收款”账户,按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

5.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企业应改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即期末企业应按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按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账户,同时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三、投资性房地产“增值收益”的所得税问题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10

论文关键词:事业单位,投资

 

一、事业单位:

是指主要通过生产精神产品和提供各种劳务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接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的单位。如,工业、商业、交通事业单位;农业事业单位;文化、科学、卫生等事业单位;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事业单位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

是指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资金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

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利用闲置的货币资金、利用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以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按照投资对象分为:

1、债券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购入其他单位发行的各种债券(如,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等)

2、经营投资(相当于企业的其他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出资,组成合资(或者联营)实体的对外投资。

需要指出的是,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没有对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按期限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是因为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主要从事的是非盈利性活动。

四、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科目设置

1、设置“对外投资”科目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论文提纲格式。借方登记对外投资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对外投资的减少额;余额在借方财务管理论文,表示对外投资的期末结存额。

2、设置“事业基金”科目

这个科目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在处理投资业务时的自身特点。

该科目属于净资产类科目。事业基金是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由事业单位自行支配的给余资金。它起着蓄水池的作用,以后年度如果收入大于支出则继续转入增加事业基金;如果支出大于收入,则用以前年度的事业基金弥补其差额。

该科目贷方登记事业基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事业基金的减少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事业基金净结余额。

“事业基金”科目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1)“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明细科目核算历年滚存结余资金、接受捐赠等。

我个人在工作中的体会是:事业单位在动用资产类的货币资金、存货、无形资产等投资时,也要同时动用净资产类的“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事业基金—— 投资基金”明细科目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我个人在工作的体会是: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这项资产,所占用的是“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3、设置“固定基金”科目

该科目属于净资产类,核算事业单位掌管的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贷方登记因固定资产增加所形成的固定基金增加额;借方登记因固定资产减少所引起的固定基金减少额;余额在贷方,反映事业单位掌管的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所以“固定基金”余额反应的不是固定资产的净值,而是固定资产原

五、事业单位投资业务账务处理

(一)债权性投资

【例1】 2007年3月1日,G大学开出转账支票203 000元,购入利隆公司发行的3年期债券,债券面值为200 000,年利率为9%,每年年末付息1次。2008年4月1日,将持有利隆公司的债券全部转让给其他单位财务管理论文,实际取得价款为205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论文提纲格式。

⑴C大学购入债券时:

借:对外投资——白云公司债券203 000

贷:银行存款203 00

同时,调整事业基金明细账: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03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03 000

⑵2007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时:

利息额=200000×(9%÷12)×10个月=15 000(元)

借:银行存款15 000

贷:其他收入——债券利息15 000

⑶2008年4月1日将债券转让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205 000

贷:对外投资——白云公司债券203 000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2 000

(二)经营性投资

事业单位的经营投资(即其他投资)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即期末对外投资的账面价值按投资时的原始成本反映。

对外投资时,应区分不同的投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1、 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

借:对外投资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

借:对外投资 (按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按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同时,

借:固定基金(按账面原价)

贷: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

【例2】D大学像秀华联营公司投入1台旧设备,账面原价值20 000元(未提折旧)经投资各方协议确认的价值19 000元。

借:对外投资19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9 000

同时,

借:固定基金20000

贷:固定资产 20 000

3、 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

⑴借:对外投资(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账面原价值)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⑵借:对外投资(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账面原价值)的差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例3】E大学以场地使用权向宏利联营公司投资,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80000元,各方协议确认的价值为90000元。

借:对外投资90 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0 0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 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80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80 000

4、以材料对外投资时,应区分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来处理:

⑴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已作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的材料时:

1)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2)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贷: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例4】F大学向金利联营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经营用材料财务管理论文,账面成本10 000元,原已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 700元。协议确认价值15 000元,增值税销项2 179.49元[15 000÷(1+17%)×17%]。该大学为一般纳税人。

借:对外投资 15000

贷:材料1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179.49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 820.51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10 000

事业基金—— 投资基金 10 000

⑵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已含增值税)时:

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2)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贷: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例5】G中学(为小规模纳税人)向金鑫联营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经营用材料,账面成本10 300元(含增值税)。协议确认价值15 000元。

借:对外投资 15000

贷:材料10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37 [15 000÷(1+3%)×3%]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4695.63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10 3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 300

(三)投资期内收到分派来的红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四)收回投资的账务处理

1、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回额)

贷:对外投资(账面投资成本)

其他收入(实际收回额>账面投资成本)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2、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回额)

其他收入(实际收回额<账面投资成本)的差额

贷:对外投资(账面投资成本)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限于篇幅,举例从略。

参考文献:

[1]罗绍德.预算会计[M] 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1月第3版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11

论文关键词:事业单位,投资

一、事业单位:

是指主要通过生产精神产品和提供各种劳务的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接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的单位。如,工业、商业、交通事业单位;农业事业单位;文化、科学、卫生等事业单位;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事业单位等。

二、事业单位会计

是指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资金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

三、事业单位对外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利用闲置的货币资金、利用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以获得经济利益的行为。按照投资对象分为:

1、债券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购入其他单位发行的各种债券(如,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等)

2、经营投资(相当于企业的其他投资)

是指事业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出资,组成合资(或者联营)实体的对外投资。

需要指出的是,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没有对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按期限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是因为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主要从事的是非盈利性活动。

四、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科目设置

1、设置“对外投资”科目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论文提纲格式。借方登记对外投资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对外投资的减少额;余额在借方财务管理论文,表示对外投资的期末结存额。

2、设置“事业基金”科目

这个科目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在处理投资业务时的自身特点。

该科目属于净资产类科目。事业基金是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由事业单位自行支配的给余资金。它起着蓄水池的作用,以后年度如果收入大于支出则继续转入增加事业基金;如果支出大于收入,则用以前年度的事业基金弥补其差额。

该科目贷方登记事业基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事业基金的减少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事业基金净结余额。

“事业基金”科目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1)“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明细科目核算历年滚存结余资金、接受捐赠等。

我个人在工作中的体会是:事业单位在动用资产类的货币资金、存货、无形资产等投资时,也要同时动用净资产类的“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事业基金—— 投资基金”明细科目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我个人在工作的体会是: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这项资产,所占用的是“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3、设置“固定基金”科目

该科目属于净资产类,核算事业单位掌管的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贷方登记因固定资产增加所形成的固定基金增加额;借方登记因固定资产减少所引起的固定基金减少额;余额在贷方,反映事业单位掌管的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所以“固定基金”余额反应的不是固定资产的净值,而是固定资产原

五、事业单位投资业务账务处理

(一)债权性投资

【例1】 2007年3月1日,G大学开出转账支票203 000元,购入利隆公司发行的3年期债券,债券面值为200 000,年利率为9%,每年年末付息1次。2008年4月1日,将持有利隆公司的债券全部转让给其他单位财务管理论文,实际取得价款为205 000元,款项存入银行论文提纲格式。

⑴C大学购入债券时:

借:对外投资——白云公司债券203 000

贷:银行存款203 00

同时,调整事业基金明细账: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03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03 000

⑵2007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时:

利息额=200000×(9%&pide;12)×10个月=15 000(元)

借:银行存款15 000

贷:其他收入——债券利息15 000

⑶2008年4月1日将债券转让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205 000

贷:对外投资——白云公司债券203 000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2 000

(二)经营性投资

事业单位的经营投资(即其他投资)一般采用“成本法”核算,即期末对外投资的账面价值按投资时的原始成本反映。

对外投资时,应区分不同的投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1、 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时:

借:对外投资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 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

借:对外投资 (按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按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同时,

借:固定基金(按账面原价)

贷: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

【例2】D大学像秀华联营公司投入1台旧设备,账面原价值20 000元(未提折旧)经投资各方协议确认的价值19 000元。

借:对外投资19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19 000

同时,

借:固定基金20000

贷:固定资产 20 000

3、 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

⑴借:对外投资(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账面原价值)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⑵借:对外投资(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评估、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账面原价值)的差额

贷: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值)

【例3】E大学以场地使用权向宏利联营公司投资,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80000元,各方协议确认的价值为90000元。

借:对外投资90 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0 0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 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80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80 000

4、以材料对外投资时,应区分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来处理:

⑴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已作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的材料时:

1)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2)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贷:材料(不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的账面价值)

【例4】F大学向金利联营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经营用材料财务管理论文,账面成本10 000元,原已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 700元。协议确认价值15 000元,增值税销项2 179.49元[15 000&pide;(1+17%)×17%]。该大学为一般纳税人。

借:对外投资 15000

贷:材料1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 179.49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2 820.51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10 000

事业基金—— 投资基金 10 000

⑵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已含增值税)时:

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贷: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2)借: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对外投资(合同、评估、协议确认的价值)<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

贷: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金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材料含增值税的账面价值)

【例5】G中学(为小规模纳税人)向金鑫联营公司投入一批多余的经营用材料,账面成本10 300元(含增值税)。协议确认价值15 000元。

借:对外投资 15000

贷:材料10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4.37 [15 000&pide;(1+3%)×3%]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4695.63

同时,

借: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10 3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0 300

(三)投资期内收到分派来的红利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四)收回投资的账务处理

1、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回额)

贷:对外投资(账面投资成本)

其他收入(实际收回额>账面投资成本)的差额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2、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回额)

其他收入(实际收回额<账面投资成本)的差额

贷:对外投资(账面投资成本)

同时,

借: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限于篇幅,举例从略。

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范文12

【关键词】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投资合同;公允价值

1.无形资产的取得

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方式一般包括购入、自创、投资转入和接受捐赠等几种。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取得,企业都应该按照实际成本入账。但是在确定实际成本的时候,取得方式的不同所带来的计量难度是不一样的,这使得会计上对无形资产的确认产生了不少争议。

企业从外部购入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的购买成本入账,包括购买价格、相关税费(如咨询费、鉴定费等)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果企业是以赊购的方式购入无形资产,且信用期限超过了正常的信用条件,那么企业应将无形资产的购入视为融资购入,应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入账。

与外购的无形资产相比,企业自创的无形资产的成本确定颇为困难。企业在自创无形资产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支出,由于研发之时并不知晓研发是否会成功,浙西额指出就很难在发生的当时被确定是否归属为某项无形资产的成本。因此,以往各国的会计准则都是比较倾向与保持谨慎的态度,对自创过程中发生的支出作为当期费用处理,而不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而我国最新的无形资产准则要求区别自创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和开发,将开发支出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值入账;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发票账单所列的金额或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入账了企业以非货币性质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想干的会计准则入账。

2.无形资产的摊销

由于无形资产所具有的价值的权利或特权在持续一段时间后最终会终结或消失,因而无形资产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因此,与固定资产一样,企业应将无形资产成本在这个有效期内进行摊销,以达成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合理地确定各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损益。

要摊销无形资产的成本,必须明确无形资产有无净残值、总计应摊销的金额是多少、摊销期为多长、采用何种摊销方式?根据我国无形资产准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不考虑残值,即将残值视为零处理,但是如果有可靠的证据表明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具有残值的,则要将成本扣除雨季残值后的金额作为应摊销的总金额。例如,有第三方保证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者又活跃的市场可以得到雨季净残值的信息且这个活跃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中止时仍然存在。

如果企业已计提了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那么应摊销金额还要考虑扣除这部分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与固定性资产类似)。因此,企业首先应合理地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一定是以时间单位来表示,也可以以产量等类似的计量单位数量来表示。如果企业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将之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企业可不用摊销其成本;但是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邮政局标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摊销相应的成本。

企业所持有的来自与合同性权利后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即为合同或法律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如果合同性权利或者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不需啊哟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通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历史经验等方法,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通常考虑的因素有:无形资产通常的产品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自查使用寿命的信息;技术、工艺等方面的显示情况及对未来发展的估计;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现在或潜在的竞争对手预计采取的行动;为维持该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与其的维护支出,以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对该资产的有效控制期限,使用的法律或类似限制;与企业持有的奇特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与旧的会计准则不同的是,新无形资产准则不再将直线法视为无形资产唯一的摊销方法,而是允许企业选择适合自己的摊销方法,只要这种摊销方法能合理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即可。如果企业无法确定无形资产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则可以简单地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一般计入企业的当期损益(通常作为管理费用处理),同时直线冲减无形资产,而不必想固定资产那样专门设置抵减账户来反应。另外,企业至少应在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以便及时调整。

3.无形资产的处置

无形资产的价值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技术进步的加快和市场环境的瞬息变化很可能会使原本较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变得一文不值。当企业与其无形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无形资产就丧失了确认的条件,企业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如果企业是以转让的方式对无形资产进行处置,那么应当激昂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租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形成的租金收入和发生的相关费用,分别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其账面价值转作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

4.当前知识经济下无形资产的计量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企业才能加以确认: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

会计的核算是以历史成本法为依据。但是,从投入价值看,有些无形资产可能根本没有投入价值;有些虽可能有原始投入价值,随着时间推移或维护发展而使实际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远远不同于投入价值,不再适用。因此,历史成本法无法适应新经济形态需要,它已不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实际经济价值和其所能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使企业价值被大大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