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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公共行政理论

时间:2023-06-21 08:55:5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传统公共行政理论

第1篇

[关健词]效率 价值中立 新公共行政 新公共服务

一、价值中立与效率崇拜:传统公共行政的二元悖论

我们知道公共行政学诞生的标志是威尔逊于1887年在《政治学季刊》上发表的《公共行政研究》一文。在这篇公认的行政学开山之作中,威尔逊提出了政治―行政两分法,从而奠定了传统公共行政的理论基石。这种主流的行政理论强调事实和价值的分离,主张在公共行政学的研究中借鉴企业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试图建立一种价值中立的科学。这种行政理论关注“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对人及其价值观的存在视而不见,完全把公共行政视为独立于政治和社会之外的一种纯粹的技术领域和管理过程。

可以说,价值中立是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基本原则和理论基石,它承载了早期公共行政学家们追求一门公共行政科学的梦想――古立克的行政原则、西蒙的理性决策模型莫不如此。

在组织实践中对效率的过度迷信是一种时尚,而且效率也是管理者追求的最理想的目标。传统的官僚制行政理论也把效率视为公共行政价值的原点。正如法默尔所言,自一开始,公共行政就依赖于威尔逊的范式,将组织看作分析的基本单位,并关心的是在组织完善方面应用效率的尺度。古立克曾指出,在行政科学中(不论是公共组织还是私人组织的行政)最基本的“善”就是效率。奥斯特罗姆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他认为效率作为“良好”行政的重要标准一直是美国公共行政主流思想持续的主题。可见,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崇尚效率优先,把效率作为衡量一个行政活动成败的关键标准和尺度。

在传统行政模式下,公共行政学被当作了是一门和自然科学一样的学科,完全可以通过客观的观察并以实证主义的方法来进行研究,这样公共行政学研究的就完全把人的价值视为了“巫魅”,并把重点放到了对技术理论和工具理论无休止的探寻和追求上了。实际上,就是这样一个所谓“科学”和完全被“理性”所支配的公共行政,“也不可能真正告别价值的纠缠,它在非价值化的过程中接受的是另一种价值――效率”。也就是说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虽然宣称价值中立,但它一直都是在效率价值优先的原则下展开的。既主张价值中立、价值祛除,同时又把效率和理性当作了价值考量的优先选择,这正是传统官僚制行政模式的内部矛盾与悖论所在

二、价值中立和价值祛除的荒谬

传统的公共行理性模型主张价值中立和价值祛除,通过实证科学的方法获取知识,从而忽略了人的行为的可变性以及个人的价值和目的对行为的影响等问题。实际上,公共行政学不可能完全消除价值因素的影响,因为公共行政的理论和时间决不仅仅技术或管理的问题,那种把行政作为单纯技术和价值中立的政策执行的做法是不妥的,在公共行行政中只强调有效率和经济也是不够的,还必须考虑下价值因素。因为公共行政是建立在价值与信念基础之上的,没有价值的指引,公共行政会失去方向性,甚至“误入歧途”,“价值才是公共行政的灵魂。

在公共行政研究和实践中必须关注价值因素,主要原因在于两个方面:

(1)公共行政学是一门关于人的行为的学科

公共行政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不同与自然科学关键就在于必须考虑人的因素。因为公共行政学是关于人以及人的行为的学科,而不可否认的是“人类的一切活动都蕴含着价值,无论是个体行为还是集体行动,而且越是集体行动,就越会突出价值问题。”所以,在公共行政的研究和实践中,价值中立和价值祛除是不符合实际的,而且在本质上也是不科学的。因此,只有在公共行政的研究中引入价值视角,才是真正的科学化的方向。

(2)公共行政的政治性和公共性

在现实的公共行政实践中,政治和行政并不是完全分离和经纬分明的。政治和社会是公共行政必须考虑的影响因素。公共行政作为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不能仅仅考虑技术和量化的方法,它还必须考虑公共生活,“促进公民社会所拥有的基本价值,如自由、秩序、正义、公民利益和公共利益等基本价值的实现”。

三、倡导价值回归:对传统行政的突破及价值中立的挑战

认识到公共行政中价值中立的缺陷,一些学者提倡在公共行政研究和实践中引入价值因素。沃尔多曾指出,对组织效率的追求可能很容易以牺牲民主和公民对政府工作的参与为代价。罗伯特・达尔也认为,公共行政领域不同于其他领域,公共行政的体系是人的行为体系。因此,公共行政学不应当把价值因素排除在行政学的学科研究范围之外,它不仅要关注效率问题还要关注甚至更要关注伦理问题和政治价值。

要是谈到在公共行政的研究中倡导价值回归的“革命性”事件,我们不得不提到新公共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诞生于1968年的明诺布鲁克会议。新公共行政者们对传统的政治行政两分提出质疑和批判,他们认为纯粹的价值中立不仅在学术研究中不存在,而且会误导行政学的研究。他们倡导在公共行政的研究中应该将价值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与传统的公共行政理论对效率的重视不同,新公共行政学者们认为效率固然是公共行政的价值追求和目标之一,但绝对不是其核心价值,更不是惟一的价值准则和终极目标。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在于社会公平,在于促进公民社会所拥有的、以社会公平为核心的基本价值。

另外,还要提到新公共服务理论。新公共服务是一场基于公共利益、民主治理过程的理想和重新恢复的公民参与的运动。登哈特认为政府不应该像企业那样运作;它应该像一个民主政体那样运作。而公共行政最重要的性质和精髓就在于重新审视社会价值并确立自己最重要并且最有价值的使命――“为公民服务以增进共同的利益”。不同与官僚行政理论的X人假设和新公共管理的自利人假设。新公共服务理论采取了一种人本主义的取向,尤为关注人类的行为要素――例如人的尊严、归属感、服务以及共同理想和公共利益的公民意识等。这就肯定了团体规范、价值、组织文化、情感补偿以及心理需要和其他“非理性”需要在公共行政和公共组织中的重要作用。

可见,在公共行政中引入价值因素已经得到了公共行政学家越来越多的认可,也必将成为未来公共行政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参考文献:

[1]张康之.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国家行政学院报,2003,(5).

[2]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42.

[3]张康之.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国家行政学院报,2003,(5).

[4]张成福.论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兼对主流公共行政理论及其实践的反思.中国行政管理,1995,(5).

第2篇

【关键词】公共行政学;价值追求;单摆模型

公共行政学的价值追求是行政哲学上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是公共行政实践的灵魂和核心,效率和公平这两大公共行政的基本目标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由于追求效率的同时可能会影响公平的实现,追求公平又可能妨碍效率的提高,所以二者常被视为一组相互对立的目标。树立正确的公共行政价值观,引领公共行政的发展和行政人员的行为,对实现政府高效运作、社会公平稳定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效率与公平的单摆模型

从1887年美国学者伍德罗・威尔逊发表《行政学研究》至今,公共行政学已走过了125个年头,回顾公共行政学百余年来的发展历程,可以大致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从l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传统公共行政学到20世纪70年代的新公共行政,再到20世纪80―90年代的新公共管理以及最近一二十年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公共行政学的价值追求呈现出一种从效率到公平,再到效率,再到公平的循环往复现象,就像物理学中不断来回摆动的单摆一样,如图1所示,本文将其形象地命名为效率与公平的单摆模型。

图1中的圆球代表公共行政学,图形的左侧代表效率,右侧代表公平,中间虚线位置代表效率与公平的平衡点,当效率被过分强调而忽视了公平时圆球处于左侧较高的位置,此时圆球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在细线拉力和自身重力的作用下开始向右侧公平摆动。同样,当公平被过分强调而忽视了效率时,圆球处于图中右侧较高的位置,此时的圆球也处于不稳定状态,受细线拉力和自身重力作用开始向左侧效率摆动,只不过不同时期单摆摆动的幅度和频率不同罢了,公共行政学价值追求的百年演变正是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来回摆动的循环往复过程。

二、公共行政学发展的四个阶段

关于公共行政学百年演变的阶段划分,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分法,大部分都是按时间划分成不同的阶段,学界最熟悉当属武汉大学丁煌教授划分的六阶段,也有部分学者按研究范式和研究途径来划分,如陈振明教授的三范式与巴瑞・波兹曼教授的二途径,还有学者按思想与流派划分,如竺乾威教授的四学派,本文采用主流的时间阶段划分法将其大致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分别论述其各自的价值追求。

1.传统公共行政(19世纪末―20世纪70年代):效率至上

行政管理学界公认1887年美国学者伍德罗・威尔逊(后任美国第28届总统)在行政学季刊上发表《行政学研究》一文标志着公共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创立,在文中威尔逊强调强调对一般的组织与管理问题的研究,关心组织的有效性和效率。此后,卢瑟・古利克也认为效率是行政管理的价值尺度中的头等公理,效率也是行政科学的大厦得以建立起来的价值基石。马克思・韦伯将官僚制看做是一种建立在权威和理性基础上的最有效率的组织形式,其不仅满足了传统公共行政追求效率的需要,也使得效率成为传统公共行政的主导价值。

这一时期的公共行政学主要受到弗雷德里克・温斯洛・泰勒科学管理理论的影响,其强调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对提高公共行政的效率起了很大作用。20世纪30年代以后公共行政学开始受到行为科学影响,认为公共行政应当把人看成社会人,通过发挥人的创造性来提高工作效率。20世纪40年代以后,公共行政管理思想又先后受到决策理论、系统和权变理论以及管理科学学派的重大影响,产生了许多新的特点,但其追求效率的目标并未改变。此时的公共行政学处于图中1的位置,达到了左侧效率的高点,即将向右侧公平摆动。

2.新公共行政(20世纪70年代):关注公平

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出现了长达十年之久的滞胀现象,政府在决策上处于两难的境地,以德怀特・沃尔多为首的一批美国公共行政学者将论文结集,于1971年以《走向一种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为书名出版。该书被认为是新公共行政学的宣言,集中表述了新公共行政学的基本观点。

新公共行政对传统公共行政效率至上的价值追求进行批判,认为公共行政应将公平、责任等价值注入公共行政过程,形成以社会公平为核心,民主、责任、效率并存的价值体系。正如新公共行政的代表人物乔治・弗雷德里克森所说,社会公平是一组价值的前提,社会公平包含着对包括组织设计和管理形态在内的一系列价值取向的选择。此时的公共行政学处于图中2的位置,达到了右侧公平的高点,即将向左侧效率摆动。

3.新公共管理(20世纪80―90年代):回归效率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应对日益严重的社会危机,英美等国出现了新公共管理的改革思潮,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其在《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公共部门》一书中提出的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和绩效管理等概念已经成为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范畴。1991年9月20日,70多位学者在美国雪城大学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公共管理研究会议,会议确定了新公共管理研究的重点问题。这次会议标志着作为一门新学科的公共管理学的理论构架基本形成。

新公共管理将市场机制和私人部门管理策略引入公共部门,把3E: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即经济、效率、效能作为其价值追求。澳洲学者欧文・E・休斯指出,经济就是以尽可能低的投入提供与维持既定数量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效率就是公共部门投入与产出的比例关系;效能就是公共产品或服务符合政策目标的程度。新公共管理并不是简单地重复效率至上的价值追求,而是把传统的效率拓展为3E在内的全方位绩效,扩展了效率的内涵。此时的公共行政学处于图中3的位置,又回到了左侧效率的高点,但随即将向右侧公平摆动。

4.新公共服务(20世纪90年代至今):重现公平

20世纪90年代后期,美国学者罗伯特・丹哈特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理论,该理论认为,把公民当成“顾客”的观念存在着某种局限性,应把传统的对效率和业绩的关注转移到对社会回应性的关注上来。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掌舵而非划桨,而新公共服务则认为政府是服务而非掌舵。它重视人而不是生产率,它所强调的社会公平包括公共部门和公民两个方面,体现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协商新关系。

新公共服务在兼顾效率与目标达成的同时,力图提升社会公平与责任,使公共行政具有适应性和动态弹性以更好地回应社会治理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超越了新公共管理。但新公共服务也面临着一些困境,如政府与公民的选择性协商机制会导致讨论过多而行动不足,多元化民主治理与治理者的关系的协调等。此时的公共行政学处于图中4的位置,再次回到了右侧公平的高点,不久就会向左侧效率摆动。

三、小结

公共行政学价值追求的百年演变呈现出一种从效率到公平,再到效率,再到公平循环往复的单摆模型,但需要指出的是,公共行政学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价值追求在强调某一方面时并未忽视另一方面,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例如传统公共行政在遵循效率至上的同时也关注公平、责任等价值取向,新公共行政在强调社会公平核心价值的同时并不排斥效率的价值,新公共管理在号召回归效率的同时也关注责任和公平价值,新公共服务在兼顾效率与目标达成的同时,更加强调其目的性,当公共行政学对效率与公平的追求达到两者平衡时,圆球将处于图中虚线的位置,此时圆球将处于稳定状态。正是由于关注的重点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来回摆动,才形成了公共行政学价值追求百年演变的单摆模型。

参考文献

[1]德怀特・沃尔多.公共行政学之研究[A].公共行政学(上册)[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2]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公营部门[M].周敦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

[3]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M].商务印书馆,1997.

[4]丁煌.寻求公平与效率的协调与统一――评西方新公共行政学的价值追求[J].中国行政管理,1998(12).

[5]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6]罗伯特・B・丹哈特,珍妮特・V・丹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J].中国行政管理,2002(10).

第3篇

    关键词:公共行政 公共管理 流派

    流派归类与公共管理理论的历史沿革

    (一)公共管理原则导向的流派

    White(1926)的《公共行政学导论》和Willoughby(1927)的《公共行政学原则》使公共行政学者都相信公共行政存在着指导行政现象的科学原则;Max Weber(1978)的《论官僚制度》探讨了现代组织原则与规范,发明了层级制。Gulick、Urwick(1937)等人的《行政科学论文集》,深入探讨了法约尔管理过程与管理原则。

    首先为古典管理学派,该学派主要关注行政效率,寻求为行政管理提供一系列方法与技术,为提高行政效率而在操作层面上进行科学研究及组织工作。该学派为公共行政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Taylor将科学引入管理领域,提高管理理论的科学性。Taylor(1911)在《科学管理原则》中提出共同利益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原则,并指出:“科学管理原则普遍适用于各种人类活动”。科学管理理论强化了人们对消除浪费和提高效率的关注,从而成为了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追求。

    其次为行政管理学派,该学派从管理实务出发,建立了一套管理理论和规则,作为管理者的行为准则。Henri Fayol的主要贡献是开创了组织研究领域,拓宽了科学管理的研究领域。Gulick对行政功能和组织的规范与实证研究,并提出了一体化组织原则与行政七职能理论。James D. Mooney提出了组织四大原则,即协调原则、层级链原则、职能原则和职员原则,结合组织与原则分析。

    最后为官僚制度学派,Weber的管理制度理论的产生与其历史时代有着直接的联系。Weber的官僚模型有着高度结构化、标准化、非人格化、理想形态等特征的行政组织体系,是强制控制的合理手段,能够达到最高程度的效率,因而是对人类行使权威的最理性工具。

    (二)公共管理“理性”质疑的流派

    20世纪30年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派理论受到了挑战。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把组织视为机械形式,把人当机器,只是片面的追求组织结构和法律、法规的遵守。这是传统公共行政学不可推脱的缺点。理性的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对“政治-行政”二分法的反对;二是认为行政原则本身存在逻辑矛盾。John M.Gaus(1950)在《公共行政》精辟地论述了当时的情形:“现时的公共行政学理论也就是政治学理论”。这把原本认为政治与行政分离的传统理论又纠缠在一起。

    社会系统学派从系统、整体性等社会学观点来研究管理,摆脱了传统行政管理理论的缺陷,并试图改造传统的权威概念、创造出一种协调合作精神。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Mary P Follett(1937)最早系统而深入地研究行政管理过程中人的问题,他通过对群体的心理因素的考察来分析作为民主群体基础的“协商一致”机制的性质。

    理性决策理论学派代表人物Simon(1988)把管理行为分为“决策制定过程”和“决策执行过程”,并把管理研究重点集中在“决策制定过程”的分析。既丰富了管理学的思想,也揭示了管理的本质特点。理性决策模式提供了分析决策问题基本思路,同时也强调“理性”是指最小化成本和最大化利益的理性。

    (三)公共管理多元化扩散流派

    20世纪60年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原子能技术、空间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利用和发展为主要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客观上造就了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理论的应用和发展,拓宽了管理思维,也促进了管理现代化,更是给行政科学注入了新血液。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科学成为了一门融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理论、方法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公共行政学的研究也就从纯理论转型到结合应用的研究。

    系统论认为任何组织都同其周围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拓展了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公共管理对于公共性的理解也从官僚制度和政府机构发展转变为注重公共利益,即政府与社会其他组织之间的政治关系,以及注重组织工作环境对公共组织的影响力,政府被置身于社会外部大系统中,公共管理从制度定义发展为规范定义和组织定义。

    系统管理学派是以系统为研究对象,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领域中各种系统的运动规律并据此来认识和改造世界。其代表人物有L.V Bertalanffy、Talcott Parsons和James E. Rosenzwig等。其核心观点是不同变量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一个变量的细微变化可能引起其他变量的重大变化。这种非线性关系增加了人们对组织认识的复杂性。受系统理论的影响,任何组织都被视为相互关系之中,任何变量都可能对其他变量产生影响。行政组织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必须持续地与环境产生互动,并在适应环境变化的过程中处于动态均衡状态。

    行政生态学派,借用生态学研究生命体与其环境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行政系统与各种环境变量间的相互关系。最早提出行政生态的学者是哈佛大学教授John M. Gaus。其追随者Fred W. Riggs10余年后提出了行政生态类型的发展连续体。行政生态学借用“结构-功能”方法来分析行政行为及其与环境的关系,为公共管理学开辟了新的领域,使其摆脱了那种抽象地讨论行政原则的纯理论作风,用生态观点来考察行政是正确的认识路径。

    (四)公共管理价值重塑流派

    历史与科学的局限性导致了传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迷信于管理的技术手段,而抹煞了人性存在的意义、价值、自由等内涵,也导致了公共管理学的价值危机。20世纪60年代,以Dwight Waldo等为首的新公共行政学派,除了致力于民主行政的推动,还大力提倡社会正义、自由、民主等价值,这也就突破了科学实证主义的限制,走向了人文精神与价值的复兴之路。

    Waldo(1971)在《走向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的序言中指出,“新公共行政学产生于‘事态严峻、情势紧急’时代”,它的产生本身就是为了解决问题。新公共行政学派的主要观点在于:第一,由单纯的法理或制度性研究方法向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成果和研究方法转变;第二,抛弃“政治-行政”二分法,把政治或政策与行政看成是政府管理中的连续或交融过程,开始重视政府管理中的政策问题研究;第三,公共管理学由以效率研究为核心转向更关注公平、责任和伦理等行政民主性价值取向的研究。

    Gary Wamsley的《黑堡宣言》发表,奠定了黑堡学派的政府再造的独特观点。其强调,行政价值的重塑与社会变迁的推动都需要由“集体持有的价值、认知、态度以及行为等”改变,行政人员与官僚体系共同努力才能提高行政绩效。

    (五)公共管理思路创新流派

    任何思想流派的发生,除了寻找之身的历史、传统等渊源之外,时代的风云际会也可能成为其产生发展的土壤。公共选择学派、新公共管理学、新公共服务、治理学派等学派的出现与不断探索,极大丰富了公共行政学的内容和方法论。

    公共选择学派将经济学的理论用于非市场的决策之中,它认为国家机关亦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参与利益的竞逐。公共选择学派以个人自由主义为基础,关注个人利益,将人类社会分割为两个市场: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都受自生自发秩序的制约。该学派对于公共行政的启示主要体现在:扩大公众参与;最大化行政职能分权化;简化行政程序与层级节制;彻底将公共行政经济化,并进行可行性评估,而不是以“公共物品”或社会公正为衡量基础;对于公共部门的扩张、行政裁量以及公共组织的目的进行严格的控制;削弱公共部门的领导角色,将其界定为专家或技术人员。

    20世纪70年代末期,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受到公共政策学科范式和企业管理学科范式的影响而在新公共行政学的基础上形成。它更重视从经济学角度来研究公共管理问题,在重视定性分析的同时更强调定理分析。新公共管理以公共部门管理问题的解决为核心,采用经济学理论和私人部门管理方法,创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的知识框架。如:更加关注绩效-激励的行政模式,建立绩效导向型的制度、结构与管理等行政原则;建立了关于政府设计和行政改革的国际对话和比较机制;经济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以及其他先进概念框架的综合与启发性使用。

    新公共服务理论主张和现实求解,主要是针对新公共管理的缺失而提出来的一种理论。该理论指出,一味的放任政府治理走向市场化与竞争化将导致公共利益与公民尊严的丧失,并试图提出新的理论解释和实践工具来弥补这种趋势所造成的恶果。它提出通过由公民与政府双方的共同治理来提高治理的质量,并带给社会更高的收益,这些都体现了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思想进步。

    意义及启示

    公共管理流派纷争,其主线主要集中在下面三部分:

    (一)政治与行政

    公共机构的任务,即政策的制定必须由政治家来完成;而行政者则贯彻执行这些政策措施,即所谓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尽管有学者对于政治与行政是否能分离表示怀疑,但二分法使得人们可以撇开政治条件与政治因素来把握行政的实质与意义,促成了对政治与行政边界的认知。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部门改革发展使得政治与行政的边界日益模糊,主要是因为公共部门采用了众多的组织形式,政治势力日益渗入行政领域。政治与行政界限的模糊导致责任处于游离状态,使得传统的政治价值难以追寻,并产生了许多问题。

第4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传统公共行政

【正文】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附图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

四、几点启示

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主要参阅书目

①ChristopherHood:《TheNewPublic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Vol69Spring1991(3-9).

②OwenHghes;《TheNewPublicManagement》,NewYorkStMartin’sPress1995。

③OwenHghes:《Public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AnIntroduction》,NewYorkStMartin''''sPress1994.

④Metcalfe,LesRuhard,Sue:《ImprovingPublicManagement》,London:SegaPublication1987.

第5篇

    【关 键 词】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传统公共行政

    【 正 文】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 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权,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 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附图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6篇

关键词:大数据;公共行政;价值理性;“全能型”政府角色;参与型公共管理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01.063

1“大数据”技术的社会初探

经济商业领域“大数据”技术的成功引进,引起了公共行政领域学者的关注,并提出要转变公共行政的传统理念,构建“大数据”时代下的公共行政新模式。我国已经有一些学者提出自己的新看法,对“大数据”的公共行政发展前景给予了相对积极的预测。“大数据”在政府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可有效推动政务工作开展,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效率、决策水平和社会管理水平,产生巨大社会价值(张兰廷,2014)。基于“大数据”的全面分析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为政府相关部门实时获取信息,及时处理突发、群体性问题提供可能;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整体决策管理水平,使决策更加科学、高效、合理,管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为建设文明、创新的社会主义和谐起到积极的作用(宋若涛,2014)。

事实上,新事物在新领域实际运作中可能发挥的具体效用往往需要社会各界进行一定时间的论证,而非急于上马引进,否则可能会产生负面的效果。尽管我国公共行政学界对“大数据”技术有一定的展望,但目前学界并没有对“大数据”技术有一个统一的界定,相关的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能借鉴的西方经验也很有限。特别地,学界对“大数据”技术应用的负面效果探究相对较少,我们对“大数据”技术在公共行政领域中的认识相对片面。

反观我国的政府,对“大数据”技术在公共行政领域的态度基本上肯定的,近年来,我国中央政府和部分地方政府高度关注“大数据”技术并高速开展相关的建设工程。从中央政府的层面看,2015年8月,国务院了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大数据”在公共行政领域的实践应用,全面推进我国大数据发展,加快建设数据强国,为此中央给予巨大的人力、物力资源(国务院,2015)。从地方政府的层面看,广东省于2012年底提出《广东省实施大数据战略工作方案》,并在2014年初正式成立省大数据管理局,加快制定实施“大数据”战略政策措施,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并加强政务、企业、社会“大数据”的综合开发应用,借“大数据”之力实现发展的转型升级(广东省政府,2012);从2015年2月开始,贵州省政府也积极开展“大数据”的建设,力争将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成为汇集全国数据汇集应用新高地、综合治理示范区、产业发展聚集区、创业创新首选地、政策创新先行区。由此可见,在学界还没有对公共行政领域的“大数据”应用效果进行充分的探讨,政府部门已经先行大力开展尝试,“大数据”机构受到了我国政府部门的绝对重视。诚然,“大数据”技术在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决策水平科学性的提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大数据”技术在没有经过系统论证的前提下在公共行政领域扎下根并不断提升相关领域的建设投入。

2“大数据”技术的公共行政领域反思

从已有的文献分析上看,目前学界对“大数据”技术在公共行政领域引进后可能产生的弊端探讨相对较少,这给了我们对“大数据”技术进行深层次追问的空间,思考“大数据”时代下公共行政的未来发展方向应该何去何从。

从理论上看,针对经济商业领域中“大数据”技术的引进成功,笔者尝试追问,这种有限领域的引进成功是否有普遍的可复制性,这是否意味着其引进公共行政领域也必然成功?和经济商业领域相比,公共行政领域是否有和“大数据”技术契合的困难点?是否真的如一部分学者所说的,“大数据”技术的引进必然改变公共行政领域的传统思维认识模式?

从实践上看,针对政府近期开展的一系列“大数据”建设工程,笔者尝试追问,这种建设模式是否真的有助于政府部门长期推动民主决策、分析预测的发展?如果真的如政府部门设想的一样,“大数据”技术能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是否在同一时间也不可避免地有深层次的、短期内看不见的伴随公共行政体系运行而产生的结构性副效应?“大数据”技术在公共行政领域的快速发展背后,是否有政府部门进一步的考虑,其中包含更深层次的政治行动逻辑与政治动机?

个人认为,以上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深入的思考和妥善的回答,公共行政的发展模式很难实现从工业时代向信息时代的良性过渡,“大数据”时代下公共行政基本价值难以得到有效维护,最终导致社会的善治难以实现。

3“大数据”技术的公共行政领域引进适应性――基于知识领域差异的理论分析

首先,笔者暂且撇开“大数据”技术在现实生活中公共行政领域的具体运作情况,从理论上,就知识领域本身讨论“大数据”和公共行政知识系统的关系。

实际上,公共行政领域和经济商业领域之间有巨大的不可通s性。这种不可通约性的体现并不仅限于浅层的两者研究对象的不同,即经济商业领域学者研究的是不同经济主体的各种经济活动和各种相应的经济关系及其运行、发展的科学规律,而公共行政领域学者研究的是政府部门处理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科学规律。两个学科之间的深层次不可通约性实际上深入到两者之间相对抽象的知识结构核心部分,这除了对两个学科本身的历史发展造成根本性的差异,也造成了它们和“大数据”技术理论上的契合度可能存在巨大的差异。为了深入探讨这个差异,笔者有必要简单回顾一下公共行政和经济商业领域各自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阶段,即公共行政领域和经济商业领域的“价值和效率”之争,以此推论出两个领域和“大数据”技术理论上的契合度可能存在的巨大差异。

在经济商业领域,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经济学快速发展,以门格尔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与以施穆勒为代表的德国历史学派之间的发生了经济学世上有名的方法论之争。“历史主义―制度主义―演进主义”的经济学研究范式演进清晰地说明了历史学派的发展和超越;而“个体主义―演进主义―自由主义”的原则又明确地表达了奥地利学派在经济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思想地位(靳涛,2005)。这场争论的最终结果以门格尔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胜利而告终,即经济学领域更应该注重的是事实而非价值,重工具选择、效率提升而非价值选择。这场争论给后世的经济学发展方向带来巨大的影响,推动经济学理论的快速前进。

在公共行政领域,20世纪40年代,古典公共行政学在韦伯理论发展后期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美国的公共行政领域学者,西蒙与沃尔多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两人分别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开辟出了行政学未来发展的路径。西蒙认为,公共行政领域要坚持价值中立取向,从逻辑实证主义的角度出发,强调“价值”和“事实”的分离;同时,他坚持经验主义立场和科学统一观念,主张重建一门更加精致、更有效率的行政科学(西蒙,1952)。相反,沃尔多批评了逻辑实证主义,将公共行政学建立在广泛的政治、历史和文化的根基上,追问公共行政本身的合法性;他注重将民主等规范价值引入公共行政中,强调公共行政学就是一种政治理论(沃尔多,1952)。这场争论的最终结果以沃尔多学派胜出而告终,即公共行政领域更应该注重的是价值而非事实,重价值判断而非工具选择、效率提升。这场争论一直影响后世,以沃尔多等一批美国年轻学者发起的新公共行政运动,推动了公共行政领域进一步的发展。从此,公共行政领域的发展基本上是以价值为主导的模式。

结合公共行政领域和经济商业领域历史上著名的“价值和效率”之争,更有助于分析两个领域和“大数据”技术理论上的契合度差异。实际上,“大数据”技术本质上只是一种信息时代下的新技术工具,它为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的是“工具理性”的巨大提升,而对“价值理性”进步的贡献则相对有限。20世纪以来,经济商业领域的发展更注重的是工具选择、效率提升而非价值选择,经济商业领域的发展很多是源于工具选择的进步带来经济效率的上升,而“大数据”技术恰好能满足经济商业领域的发展现实需要而给予巨大的工具支持。从经济商业领域的成功引入案例可以发现,“大数据”的新技术和新理念改变了传统的企业运营旧思路和旧工具,它为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新动力。反观公共行政领域,20世纪以来,公共行政领域更注重的是价值判断而非工具选择、效率提升,“大数据”的引进只能在公共行政领域的管理工具上带来一定的发展,但对其价值理念发展的贡献则相当有限。公共行政领域的引进并不意味着它像经济商业领域的引进一样,有成功的必然性,相反,公共行政领域和“大数据”技术有天然的不可避免的契合困难点。由此可见,“大数据”并必然不像一些学者说的那样能带来公共行政领域的认识理念革新,相反,它作为技术工具,在传统的公共行政理念的引导下,可能进一步固化已有的公共行政领域的管理模式,实际上是不利于公共行政核心价值的维护与信息时代下社会善治的实现。公共管理在追求公共利益精益性、在进行科学决策时具有更优的条件,也意味着公共管理在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提升治理质量方面面临现实挑战(王峥嵘,2014)。

4“大数据”技术的公共行政领域实践――基于政治责任、政府角色的分析

4.1“大数据”技术和我国政府的政治责任

中国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曾在其专著中提到,当一个国家尚不能用数目字进行有效管理的时候,这个国家的治理模式并不能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有效契合,国家的现代化不能有效实现(黄仁宇,2014)。所谓“数目字管理”,具体指的是政府将整个社会资源整合进一个数字化的记录系统,实现社会资源在如实计算基础上的自由流动和交换,从而推动财富的创造和积累,这是资本主义商业社会、也是现代社会存在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基础(陈心尘,2012)。

“数目字管理”形式的出现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密切相关。一方面,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交易过程理性化、可预测,数字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必要的货币形式基础,“数目字管理”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市场经济要求建立法治型的官僚制以此获得最高的效率,实现行政组织运作的理性化,因此可以计算的规则对于官僚制最重要(韦伯,2012),“数目字管理”也是市场经济背景下现代官僚制发展的必然要求。就本质来说,“大数据”技术是官僚体制内“数目字管理”的新形式,它的引进是信息时代下政治理性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其出现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也符合公共行政治理的发展需求。当代中国,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建设不断深入,我国政府也开展了政府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官僚体制改革中不断引入市场经济的理念,提升治理的效率。我国政府十分重视量化管理模式的引入,中央和地方政府Α按笫据”技术的高度重视就是深化“数目字管理”具体的表现之一。诚然,“大数据”技术作为新型的政府决策技术依据之一,有助于推动民主决策、分析预测的发展,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很可能成为政治责任躲避的新工具,而这一点却是黄仁宇先生对“数目字管理”的认识缺陷,也是目前学界对“大数据”技术在公共行政领域引进的认识缺陷。

第7篇

关键词:公共行政 公共管理 流派

流派归类与公共管理理论的历史沿革

(一)公共管理原则导向的流派

White(1926)的《公共行政学导论》和Willoughby(1927)的《公共行政学原则》使公共行政学者都相信公共行政存在着指导行政现象的科学原则;Max Weber(1978)的《论官僚制度》探讨了现代组织原则与规范,发明了层级制。Gulick、Urwick(1937)等人的《行政科学论文集》,深入探讨了法约尔管理过程与管理原则。

首先为古典管理学派,该学派主要关注行政效率,寻求为行政管理提供一系列方法与技术,为提高行政效率而在操作层面上进行科学研究及组织工作。该学派为公共行政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Taylor将科学引入管理领域,提高管理理论的科学性。Taylor(1911)在《科学管理原则》中提出共同利益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原则,并指出:“科学管理原则普遍适用于各种人类活动”。科学管理理论强化了人们对消除浪费和提高效率的关注,从而成为了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追求。

其次为行政管理学派,该学派从管理实务出发,建立了一套管理理论和规则,作为管理者的行为准则。Henri Fayol的主要贡献是开创了组织研究领域,拓宽了科学管理的研究领域。Gulick对行政功能和组织的规范与实证研究,并提出了一体化组织原则与行政七职能理论。James D. Mooney提出了组织四大原则,即协调原则、层级链原则、职能原则和职员原则,结合组织与原则分析。

最后为官僚制度学派,Weber的管理制度理论的产生与其历史时代有着直接的联系。Weber的官僚模型有着高度结构化、标准化、非人格化、理想形态等特征的行政组织体系,是强制控制的合理手段,能够达到最高程度的效率,因而是对人类行使权威的最理性工具。

(二)公共管理“理性”质疑的流派

20世纪30年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派理论受到了挑战。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把组织视为机械形式,把人当机器,只是片面的追求组织结构和法律、法规的遵守。这是传统公共行政学不可推脱的缺点。理性的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对“政治-行政”二分法的反对;二是认为行政原则本身存在逻辑矛盾。John M.Gaus(1950)在《公共行政》精辟地论述了当时的情形:“现时的公共行政学理论也就是政治学理论”。这把原本认为政治与行政分离的传统理论又纠缠在一起。

社会系统学派从系统、整体性等社会学观点来研究管理,摆脱了传统行政管理理论的缺陷,并试图改造传统的权威概念、创造出一种协调合作精神。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Mary P Follett(1937)最早系统而深入地研究行政管理过程中人的问题,他通过对群体的心理因素的考察来分析作为民主群体基础的“协商一致”机制的性质。

理性决策理论学派代表人物Simon(1988)把管理行为分为“决策制定过程”和“决策执行过程”,并把管理研究重点集中在“决策制定过程”的分析。既丰富了管理学的思想,也揭示了管理的本质特点。理性决策模式提供了分析决策问题基本思路,同时也强调“理性”是指最小化成本和最大化利益的理性。

(三)公共管理多元化扩散流派

20世纪60年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原子能技术、空间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利用和发展为主要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客观上造就了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理论的应用和发展,拓宽了管理思维,也促进了管理现代化,更是给行政科学注入了新血液。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科学成为了一门融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理论、方法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公共行政学的研究也就从纯理论转型到结合应用的研究。

系统论认为任何组织都同其周围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拓展了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公共管理对于公共性的理解也从官僚制度和政府机构发展转变为注重公共利益,即政府与社会其他组织之间的政治关系,以及注重组织工作环境对公共组织的影响力,政府被置身于社会外部大系统中,公共管理从制度定义发展为规范定义和组织定义。

系统管理学派是以系统为研究对象,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领域中各种系统的运动规律并据此来认识和改造世界。其代表人物有L.V Bertalanffy、Talcott Parsons和James E. Rosenzwig等。其核心观点是不同变量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一个变量的细微变化可能引起其他变量的重大变化。这种非线性关系增加了人们对组织认识的复杂性。受系统理论的影响,任何组织都被视为相互关系之中,任何变量都可能对其他变量产生影响。行政组织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必须持续地与环境产生互动,并在适应环境变化的过程中处于动态均衡状态。

行政生态学派,借用生态学研究生命体与其环境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行政系统与各种环境变量间的相互关系。最早提出行政生态的学者是哈佛大学教授John M. Gaus。其追随者Fred W. Riggs10余年后提出了行政生态类型的发展连续体。行政生态学借用“结构-功能”方法来分析行政行为及其与环境的关系,为公共管理学开辟了新的领域,使其摆脱了那种抽象地讨论行政原则的纯理论作风,用生态观点来考察行政是正确的认识路径。

(四)公 共管理价值重塑流派

历史与科学的局限性导致了传统的公共管理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迷信于管理的技术手段,而抹煞了人性存在的意义、价值、自由等内涵,也导致了公共管理学的价值危机。20世纪60年代,以Dwight Waldo等为首的新公共行政学派,除了致力于民主行政的推动,还大力提倡社会正义、自由、民主等价值,这也就突破了科学实证主义的限制,走向了人文精神与价值的复兴之路。

Waldo(1971)在《走向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的序言中指出,“新公共行政学产生于‘事态严峻、情势紧急’时代”,它的产生本身就是为了解决问题。新公共行政学派的主要观点在于:第一,由单纯的法理或制度性研究方法向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成果和研究方法转变;第二,抛弃“政治-行政”二分法,把政治或政策与行政看成是政府管理中的连续或交融过程,开始重视政府管理中的政策问题研究;第三,公共管理学由以效率研究为核心转向更关注公平、责任和伦理等行政民主性价值取向的研究。

Gary Wamsley的《黑堡宣言》发表,奠定了黑堡学派的政府再造的独特观点。其强调,行政价值的重塑与社会变迁的推动都需要由“集体持有的价值、认知、态度以及行为等”改变,行政人员与官僚体系共同努力才能提高行政绩效。

(五)公共管理思路创新流派

任何思想流派的发生,除了寻找之身的历史、传统等渊源之外,时代的风云际会也可能成为其产生发展的土壤。公共选择学派、新公共管理学、新公共服务、治理学派等学派的出现与不断探索,极大丰富了公共行政学的内容和方法论。

公共选择学派将经济学的理论用于非市场的决策之中,它认为国家机关亦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参与利益的竞逐。公共选择学派以个人自由主义为基础,关注个人利益,将人类社会分割为两个市场: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都受自生自发秩序的制约。该学派对于公共行政的启示主要体现在:扩大公众参与;最大化行政职能分权化;简化行政程序与层级节制;彻底将公共行政经济化,并进行可行性评估,而不是以“公共物品”或社会公正为衡量基础;对于公共部门的扩张、行政裁量以及公共组织的目的进行严格的控制;削弱公共部门的领导角色,将其界定为专家或技术人员。

20世纪70年代末期,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受到公共政策学科范式和企业管理学科范式的影响而在新公共行政学的基础上形成。它更重视从经济学角度来研究公共管理问题,在重视定性分析的同时更强调定理分析。新公共管理以公共部门管理问题的解决为核心,采用经济学理论和私人部门管理方法,创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的知识框架。如:更加关注绩效-激励的行政模式,建立绩效导向型的制度、结构与管理等行政原则;建立了关于政府设计和行政改革的国际对话和比较机制;经济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以及其他先进概念框架的综合与启发性使用。

新公共服务理论主张和现实求解,主要是针对新公共管理的缺失而提出来的一种理论。该理论指出,一味的放任政府治理走向市场化与竞争化将导致公共利益与公民尊严的丧失,并试图提出新的理论解释和实践工具来弥补这种趋势所造成的恶果。它提出通过由公民与政府双方的共同治理来提高治理的质量,并带给社会更高的收益,这些都体现了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思想进步。

意义及启示

公共管理流派纷争,其主线主要集中在下面三部分:

(一)政治与行政

公共机构的任务,即政策的制定必须由政治家来完成;而行政者则贯彻执行这些政策措施,即所谓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尽管有学者对于政治与行政是否能分离表示怀疑,但二分法使得人们可以撇开政治条件与政治因素来把握行政的实质与意义,促成了对政治与行政边界的认知。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部门改革发展使得政治与行政的边界日益模糊,主要是因为公共部门采用了众多的组织形式,政治势力日益渗入行政领域。政治与行政界限的模糊导致责任处于游离状态,使得传统的政治价值难以追寻,并产生了许多问题。

(二)公共与私人

在公共部门管理研究中,最基本的问题就是所谓的“划界问题”,如何选择属于公共、私人领域抑或公私混合领域,以及如何执行等问题的思考。在现实生活中,纯粹的组织形式是不存在的。既没有纯粹的公共组织,也没有纯粹的私人组织,构成了所谓的“模糊状态”。公共与私人边界移位使我们必须对传统公共部门原则进行重新思考,如公共权力与个人自由,资源配置问题、分配问题、所有制问题、官僚制问题等。公共部门管理创新,运用私人部门管理来提高效率、提高更优质的服务,这样可以减少成本,但也存在公共信任减少的问题。

(三)效率与公平

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体,效率在生产力落后的时代其重要性被提高到了历史高点,而当社会矛盾渐露的时候,公平理念就会出现。效率注重规则、缺乏人性;公平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牺牲效率。公共管理理论引入了行政效率、经济人假设、私人部门管理等效率优先理论,也提出了政治价值、人性与公共服务等公平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主张公民与政府的共同治理,加强对话,消减矛盾,以克服公共管理理论一味强调的竞争化、市场化可能带来的恶果。其实,效率实际上是生产力的尺度,强调发展;而公平更多是价值观念,是社会稳定的心理需求,注重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以发展来谋稳定。效率与公平最终将在社会的天平中寻达到平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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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赫伯特?西蒙着.管理行为-管理组织决策过程的研究[M].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

6.[美]塔尔科特?帕森斯着.社会行动的结构[M].张明德等译.译林出版社, 2003

7.[美]徐中奇.行政生态学研究述评及其对我国行政改革的启发[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1999(4)

8.[美]F.W.里格斯着.行政生态学[M]. 金耀基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67

第8篇

自公共行政诞生以来的100多年里,它一直是政府管理的主要形式。进入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一场声势浩大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又使一种具有新特色的公共管理模式凸显于世。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传统公共行政的理论基础是政治与行政二分和官僚组织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是经济学和私营部门的管理理论,这里的经济学主要是指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的公共选择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包括交易费用理论、委托理论等)。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对于新公共管理的基本定位,学术界存在两大基本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新公共管理的出现具有库恩在科学革命中提出的“典范”或“范式”意义,是政府管理科学的革命性的变革。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新公共管理只是“寻求政府良好治理的一种努力”,是多种管理的工具和方法的“交响乐”。从实践上讲,“新公共管理”是一组政府针对现实问题的政府行为和政府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模式,旨在克服政府面临的危机、提高政府的效能和合法性。从理论上讲,则是基于对传统公共行政模式的考虑,对行政与管理概念的再认识,对公共部门的抨击回应,对经济理论的变革、对私营部门变革和技术变革的再审视,以国家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调整和政府自身管理手段、过程、模式的重塑为主线,以解决新时代政府管理社会和管理自身事务问题为宗旨,以经济、效率和效能为基本价值的管理理论和心智的努力。

新公共管理思想阐释

尽管与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相比,新公共管理适合于发达国家,但这是否同样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却不得而知。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始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方式就必然适用于不同的环境。新公共管理可能与发达国家特定的文化背景相联系,那么与新公共管理兴起并占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相比,不发达国家在采用时就会受到限制。发展中国家的确也采用过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因此也盛行严格的等级制度和所有熟悉的官僚制度。官员通过考试获得了终身雇佣。即使在最贫穷的国家,官僚制度也要维护那些地位显赫、薪水相对较高的精英集团的利益。有人认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同样适用于发展中国家,这是因为传统的官僚制在许多国家都已失败。霍姆斯和尚德都主张,“我们应当更多地关注管理改革对发展中国家的意义。我们相信,基本原则对每一个国家都是适用的”。另一方面,米诺格认为,“市场检测和内部市场等复杂的改革不可能在发达国家之外行之有效”。然而,与把新公共管理排除在发展中国家之外相反,更为合理的方法是以务实的方式具体确定新公共管理在发展中国家运用的一系列前提条件。斯蒂格利兹主张一种新的发展日程,包括国家作用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政府和私营部门进行合作,促进政府建立市场。在一些领域,政府应当更多地进行市场调节。这就要求政府改善自身的工作绩效,通过尽可能地利用和促进竞争来广泛使用类似于市场的机制。任何国家在采用这些观点推进市场经济建设的时候,都应当有足够的基础条件以采用包括市场检验和履行合同在内的新公共管理。

我国公共管理模式概述

中国作为当前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备一切发展中国家的特征。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政府管理理论,中国公共管理学者还没有一致的立场和观点,更没有形成一种被普遍接受的概念。虽然我国学者对公共管理的理解不一致,但是他们都认为公共管理应该具备以下特征:第一,从研究对象和范围来看,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包括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两大类;第二,公共管理实现了由公共行政的内部取向向外部取向的转变,由重视机构、过程和程序转向重视项目、结果和绩效,使得公共管理的战略管理、绩效评估、公共责任制等成为公共管理学的核心主题;第三,公共管理学是一门与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实践相结合的学科,它是在包括政府在内的公共部门改革的实践中产生,又反过来指导公共部门管理活动,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它比传统的行政学更具有现实性;第四,公共管理注重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统一;第五,公共管理学是多学科的综合,它充分吸收了政治学、社会学等当代各门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尤其是西方经济学理论和工商管理的方法,从而使公共管理学的知识框架更具合理性。中国政府管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当代公共管理理论成果,但是总的来说仍然是以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为主导。2008年进行的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目标是: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这次机构改革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从基本目标和基本原则看,仍未突破公共行政的传统准则。虽然东西方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等方面均有很大的差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管理改革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所处的社会发展背景不同,我们不能简单的照搬西方国家的经验,但这并不排斥我们在改革中吸收和借鉴西方国家公共行政管理改革实践中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使普遍的新公共管理思想与中国国情结合。这对我国公共行政管理改革的实践是有积极意义的。

新公共管理对我国公共管理模式的启示

在当前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时期,我们亟需一种全新的理论来拓宽我们的视角,作为我国公共管理改革的理论指南。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新公共管理不失为一个全新的改革理论视角,对我国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具有借鉴和启示作用。

(一)引入竞争机制

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使公共服务市场化,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例如,中国的航空运输市场就是如此,中国的航空产业仍属国有,只是在航空运输上引进竞争机制。外国航空公司可以进入中国的航空运输市场,便大大提高了服务质量,推动了中国航空运输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注重既定的法律规章制度

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注重提供优质服务的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制度毕竟是手段,它是为政府完成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服务的。因此在制定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时,应该同时考虑如何将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三)合理借鉴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

现阶段我国的公共管理模式应继续完善官僚制行政方式的同时,合理借鉴私企的管理方法。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公共行政管理实际发展水平来看,官僚制对于我国行政发展并未完全过时,我国在政府改革中,有必要努力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官僚制行政方式,但这并不排斥我们在政府改革中借鉴私企的管理方法。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结果控制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和学习。

(四)强化政府管理职责

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改革,增强政府服务中的顾客意识。目前经过几次政府机构改革,我国的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灵活、高效的政府管理模式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一方面,政府管了许多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另一方面,本该由政府管理的职责却做得不够好。所以,我国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环节是:还权于企业、社会和公民,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不以公共权力主体的身份介入私人关系领域。在我国政府实践中,应推行政务公开、政务超市、社会承诺制、电子政务等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地追求零顾客成本。为了使这些以顾客为导向的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我国政府应积极建立一些适当的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标准和申诉处理标准,以便公众监督和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第9篇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公共管理实践的不断发展,公共管理已成为各国政府再造的理论基石和实践指南,公共行政学的编写也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众多专家学者都为此进行了孜孜不倦的探索。张康之教授撰著的《寻找公共行政的伦理视角》(以下简称《寻找》),是一本现代行政伦理学的开拓性著作,它的学术观点和思想内涵前卫,但这种前卫并未带有浮华之气,体现的是一种科学的严谨和历史的厚重。笔者通读此书,感触良深,受益匪浅。

一、视角独特,研究深入。

纵观20世纪公共行政理论发展的历史,大致可归结为三种思想倾向,它们彼此各有继承和对前一种思想的批判。一是以威尔逊等人的政治为代表的主流行政学,它是以政治与行政二分原则为前提的;之后是以韦伯的官僚制理论为代表的,强调公共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技术化。这一理论学派回避公共行政的价值考量而变得工具化和实用化,并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暴露出了许多缺陷和弊端;三是60年代以来,以哈贝马斯、布坎南为代表的交往行为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的出现,将经济学中的“经济人”的假设推广应用到了政治和公[本文转载自文秘站网-]共行政领域,这一理论试图克服现代官僚之理论的弊端,揭示了现代公共行政“思想模型”中的各种缺陷。

《寻找》采用了理论与实践一体性的视角,把对上述公共行政伦理学经典著作的历史研究与对现代中国的行政实践经验总结结合起来,从伦理视角出发,在理论分析的同时揭示了公共行政发展中的问题,对如何超越官僚制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对20世纪70年代以来官僚制体系和全球范围内的行政改革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提出了新的伦理化方案,认为整个20世纪公共行政的理论和实践的根本缺陷就在于放弃了它的伦理向度。对于公共行政这一缺陷的救治问题,作者作了严肃的思考,从公共行政的制度、程序、行政人员的行为等方面提出伦理化的方案,特别是创见性地提出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可以拒绝权利这一大胆设想。这表明作者试图寻找建构现代公共行政新范式的理论基础的努力。从伦理、哲学的角度来探讨公共行政问题无疑是为深入研究公共行政开辟了一片崭新的天地。

二、释论相间,立意高远。

《寻找》较深刻地揭示了韦伯官僚制理论的内在矛盾,即它的所谓“科学化、客观化、形式化”所构成的工具理性与西方文化的人文精神是格格不入的。也就是说,作为韦伯官僚制理论支柱的合理性、合法性等,使它在实践中否定了人性、人的价值、人的个性、人的主体精神等伦理文化因素,而这也恰恰就是它的种种弊端的一个根源。

面对马克斯·韦伯“官僚制理论”这一近代行政学说史上有着重大贡献,并且长期以来在西方行政管理中起着支配作用的理论;面对因时代的发展而在实践中逐渐显示出弊端、成为行政改革试图祛除又不可逾越的障碍的官僚制理论,作者并未仅仅停留在弊端的分析上,而是通过研究如何借鉴韦伯官僚制理论的有价值成果,超越工具理性,超越现代官僚制的体制设计,把现代行政学的理论和实践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作为自己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在阑释公共行政的缺陷的救治,提出公共行政的伦理化方案时,作者把视角更多地投向现行公共行政的现实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研究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其解决的方法,在作者看来,充分肯定人的价值以及人的价值观念的作用,是“超越官僚制”的根本途径,只有这样,才能够把行政权力的运行建立在道德基础上。在“公共选择”理论指导下的“重塑政府”改革,惟一一条正确的思路是将价值理念引入政府及其公共行政中,走公共行政道德化之路。

对于公共行政道德化的畅想,作者更是进行了特别详尽而深入的释解。反思篇与畅想篇叙议结合、纵横相间、理论联系实际的释论方法,更是有助于读者深入理解建造公共行政的道德框架的内容。

三、深入浅出,实践性强。

公共行政作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重视自身的价值取向,特别是道德取向,这是公共行政管理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寻找》一书为公共行政道德化提出了两个基本向度。议事制度和体制层面的道德化,即在制度安排上有着道德化的合理规范,包含着道德实现的保障体制;同时能对行政人员道德修养的提高有着激励作用。二是行政人员个体侧面的道德化,即要求行政人员以道德主体的面目出现,在行政行为中从道德的原则出发,贯穿着道德精神。公正地处理行政人员与政府的关系、与同事的关系和与公众的关系。这两个基本向度是对立统一的,张康之教授认为,没有制度的道德化,行政人员个体的道德是不稳定的,但如果没有行政人员的道德化,那么[本文转载自文秘站网-]制度道德就会因失去微观层次上的坚实基础而成为空洞的教条。

在制度与个体这两个向度的基础上,公共行政道德化的基本框架也为未来的服务性公共行政模式提供了理论依据。让政府活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行为成为政府的存在目标。这种行为和活动的性质上是服务性的,是以道德化为特征和以服务为内容的,这就是我们所期望的服务性政府。另一方面,公共行政的道德化有助于提高政府能力,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意味着对行政机构、行政体制的变革,更应是政府能力的提高。

上述观点,对我们的政府工作无不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者做好工作也大有裨益。

四、高屋建瓴,理论结合实际。

作者在谈到行政改革的问题时,非常注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这突出反映在用了大量的篇幅研究超越官僚制的实践努力,试图描绘出一条克服官僚制弊病的道德化出路。国内外行政改革的实践证明,不注意提高行政人员的道德素质,公共行政权力的运行没有正确的道德价值导向,就不可能真正超越传统的官僚制,也就无法建立起现代化的、科学的行政体制。所以,作者在探讨我国行政改革的方向时提出“在道德价值的确立中实现以德行政”。

《寻找》一书的最大的现实意义莫过于为当前中国的行政改革提出正确的方向。依《寻找》的观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与发展应当走“以德治国”的道路,这是对中华民族优秀的德治传统的回归与超越。

“以德治国”的关键是以德行政,这需要从公共行政领域的道德建设开始。行政职业道德是由公务人员的个人伦理道德向行政组织层面伦理道德的过渡。首先,要突出制度道德的内容,为行政人员道德意识的成长提供充分的空间。其次,要加强和完善对行政人员道德素质的培养和督察,在

第10篇

关键词:行政管理 教学方法 改进 优化

公共行政管理课堂教学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的行政理论素质和行政实践能力。在当前的公共行政管理教学中,一方面由于以往的片面灌输式教学方法,学生很难完全掌握公共行政知识;另一方面伴随着公共行政实践运动的发生以及信息技术革命的扩展,我们对于公共行政管理课堂教学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在这种双重形势下,改进和优化公共行政管理教学方法,就成为一项迫切需要完成的任务。笔者在本文主要从公共行政管理教学方法的理念优化和实践优化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公共行政管理教学方法理念上的改进和优化

传统的公共行政管理教学方法主要是采用灌输的方法,教师是课堂的主体,将大量知识直接传输于学生,并没有关注学生在此过程中有没有接受消化知识。所以,从理念上进行公共行政教学方法的改进和优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转变教学主体,学生为主

在公共行政管理的课堂教学中,我们要改变以往的教师主体的教学方法,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一方面,让学生成为课堂主角色,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让学生自由提问,教师进行问题提示;另一方面,教师是学生学习的辅导者,教师主要对学生的学习疑问进行引导式回答,培养学生的探索学习能力和学习兴趣。

2.教学过程与结果并重

首先在公共行政管理教学的过程中,我们要引入公共行政实践的发展情况,培养学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运用能力,要和实践相结合。其次,注重公共行政管理教学的结果,对于课堂教学结果进行考核和检查,评估实际教学结果是否真的让学生学到了知识以及知识学习的程度,教师的教学方法是否满足学生学习要求等。

3.教学方法整体优化理念

公共行政管理是一个整体,公共行政管理的教学方法也是一个整体,它是由无数教学系统要素所组成,所以我们必须树立公共行政教学方法改进和优化的整体思想观念。一方面,我们要对公共行政管理教学的各个具体方法进行改进和优化;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对公共行政管理教学方法进行顶层设计,将各种具有特色的和优势的教学方法进行合理优化组合,促使它们发挥综合性优势。

二、公共行政管理教学方法实践过程的改进和优化

在公共行政管理教学实践中,进行优化教学的方法有很多。为此,笔者结合公共行政管理实践需要,总结出以下几种公共行政管理的教学方法。

1.个案教学法

在公共行政管理的教学中,我们要多对以往公共行政的实践案例进行汇编、分析和总结,用具体的案例向学生传授知识,让学生在实际事务中学习公共行政理论和实践运用。首先由教师在课堂中提供典型的公共行政案例,并且针对案例,向学生提出问题,学生自主探究问题解决,培养学生的自主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2.模拟教学法

模拟教学方法主要是在教学过程中设置一定的公共行政教学情境,学生和教师分别担任不同的角色,比如学生分别担任公民和官员,教师担任法官等,模拟实际公共行政事件,让学生在实际经历中习得知识、锻炼能力。

3.专题讨论法

专题讨论方法主要是将公共行政管理的知识分成不同的专题,比如公共行政主体、公共行政财政等,分别对每一个专题,在一个时间段内进行集中讨论学习。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根据大学生尤其是高年级大学生文化水平高、接受能力强的特点,按照几个专题来讲。通过这样的专题学习讨论,给学生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容易掌握公共行政管理的核心内容。

4.多媒体技术运用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技术的时代,我们在公共行政管理教学中,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将公共行政的理论知识、视频讲座和图片等集合于一体,丰富公共行政教学的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总之,在公共行政管理教学中,教学方法至关重要。一方面,教学方法影响到实际的公共行政管理知识能否真实和正确的传达,另一方面,教学方法影响学生学习公共行政管理知识的效率和效果。所以,优化和改进公共行政管理的教学方法,是目前公共行政管理教学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在本文针对公共行政管理教学方法所提出的改进和优化之路,希望对于公共行政管理教学实践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第11篇

关键词:公共行政学;量化研究;质性分析;行政现象;行政信息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1)02-0059-05

从社会科学史来看,社会科学中的量化研究在与定性研究的对垒争论中逐步获得成熟与进步,已经成为一种常规的研究方法,并在社会科学界占据长期的优势主导学术地位。与其他社会科学一样,在西方公共行政学研究中,公共行政学者对于方法论的争论也是围绕社会科学中两大基本研究方法――量化研究和定性研究――来展开的。同样,实证主义的量化研究也在公共行政学领域一度占据着主导地位。在我国,行政学研究始终存在一个“软肋”,那就是行政学研究方法论建设的严重滞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量化研究的极其薄弱。研究方法的成熟度是衡量一门学科成熟度的主要标志之一。因此,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公共行政学要获得进一步发展,要走向成熟,实现科学化,每一位行政学者就必须思考与回答如下重要问题:量化研究作为公共行政学的一种重要研究方法,它在公共行政学研究中是怎样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公共行政学量化研究究竟有何重要价值?其使用范围与局限性何在?如何结合公共行政学自身的特点,在公共行政学研究中给量化研究以适当的位置,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从而推动公共行政学的进一步发展?本文试图就上述问题展开探讨。

一、公共行政学量化研究的产生与发展

实证主义的量化研究传统是与公共行政学的产生与发展一脉相承的。在公共行政领域,公共行政科学化、技术化的理念最早是威尔逊在1887年提出来的,这种意图在他的“行政学之研究”一文中一目了然:“首先,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用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这种理性的研究方法把公共行政定位于一种实现目标的工具,注重对公共行政的科学性、规范性的实证主义研究,这种定位为后来的公共行政学者们所继承,马克斯・韦伯、古德诺、威洛比、古利克、西蒙等都秉承这一思想。马克斯・韦伯通过他的理想官僚制模型的建构,解决了威尔逊思想付诸实施的技术性问题。古德诺在其代表作《政治与行政》中,率先系统阐述了政治与行政分离理论,认为政治是表示国家意志的领域,行政是实现国家意志的方法和技术。威洛比在《公共行政原则》的序言中强调,“公共行政与任何科学相类似,具有某些普遍适用的基本原理。”古利克和厄威克在《行政科学论文集》中相信科学应该提供普适性原则来指导行政行为,更强调应将公共行政发展为一套科学理论。可以说,技术理性在传统公共行政学那里得到了极大的张扬,而对技术理性的极端推崇,进而发展成为对实证主义的量化研究方法和解释性研究模式的偏好,可以说是主流社会科学的正统观点。西蒙也同马克斯・韦伯一样将价值与事实进行了区分,试图建立一个价值中立的一般行政学,行政学研究更加醉心于运用科学技术的手段对错综复杂的公共行政活动作微观上的“数量确定”和精确描述,试图使公共行政学成为一门与政治分离的、以管理技术和工艺为主的科学。20世纪70年代的公共政策学派与公共选择学派都深受行为主义行政学的影响,都有明显的实证取向。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兴起的新公共管理是对泰勒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它表明了传统形态的公共行政理论正在普遍化为一般管理哲学的理论倾向。纵观西方公共行政在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就其方法论而言,实证主义的量化研究范式仍然是占主导地位的,至今仍对公共行政学研究产生重大的影响。

对于中国来说,公共行政学毕竟是一件舶来品。我国公共行政学的现代化进程也是从外求于西方公共行政学理论开始的,因此,西方公共行政实证主义的量化研究同样也深深影响着中国公共行政学的发展进程。我国行政学研究方法讨论始于1997年,至2001年8月《中国行政管理》杂志开辟“公共行政学研究方法论”专栏,关于方法论的讨论达到一个小高峰,只可惜此专栏只延续了半年。在沉寂将近三年之久后的2004年11月13日至14日,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上海行政学院和上海行政管理学会在上海行政学院联合举行了全国“公共行政管理方法论创新”研讨会,但是,研讨会结束后并未在全国行政学界引发更深入的讨论。目前,《公共行政评论》杂志也开辟了关于公共行政研究方法的专栏。自2007年起,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公共管理与政策研究方法暑期研讨班,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其目的在于培训学者运用科学的研究工具推动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学科发展。近年来,我国行政学者薄贵利、张成福、马骏、郭晓聪、董建新等人也对我国公共行政学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指出了公共行政学方法论上的“结构性失衡”、研究方法的单一性、基于数据的定量分析十分薄弱等问题。这些研究方法上的问题直接制约了我国公共行政学向科学化、精确化的方向发展,也削弱了公共行政学对行政现实问题的解释力与包容性。公共行政学者只有紧密结合中国行政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树立科学精神,充分重视实证主义方法论的训练,用科学的研究工具进行研究,才能推动公共行政学以及行政实践的发展。

二、公共行政学量化研究的重要价值

实证性研究作为社会科学的一种研究范式,倡导将自然科学实证的精神贯彻于社会现象研究之中,主张从经验入手,采用程序化、操作化和定量分析的手段,使社会现象的研究达到精细化和准确化的水平。没有量化研究,公共行政学很可能只停留在印象主义的臆想和未经证实的见解这样一种水平上,因此,量化研究对于促进公共行政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 量化研究有助于精确描述行政现象

公共行政学研究,不能只是限于对公共行政本质的一般性分析,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和把握行政的规律性,为行政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运用量化分析方法给出数量界限规定,就是明确界定影响行政因素的数量关系,把握行量的变化规律,使行政理论具有可操作性。这是量化分析方法大显身手的领域。对行政现象作出精确的描述,是行政现象研 究起码的任务和要求,也是人们对行政现象有具体了解的表现。任何人要对行政现象进行深入解释和有效预测,首先都必须对行政现象作出精确的描述。量化研究有助于精确描述行政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其一,量化研究以其量化的方式,通过使用科学的测度指标和分析方法,能对通过社会调查获得的资料进行数量化的处理,进而具体揭示行政现象的数量特征、数量差异和数量关系,实现对行政现象的精确描述;其二,量化研究以数学为主要研究手段和分析方法,通过清晰、准确的数学语言和严谨、缜密的数理逻辑,能把行政现象的存在状态与发展变化陈述得更为清晰、更显简洁、更加精确;其三,量化研究以其特有的规范性特点而适于采用电子计算机做数据处理,而电子计算机处理数据更有其精心设计的严格程序和可加控制的计算精度,所以,一旦借助电子计算机来处理数据,更能实现对行政现象的精确描述。

(二) 量化研究有助于获得新的行政信息

行政现象量化研究的核心是对行政现象进行统计分析。人们通过对行政现象调查所获取的有关行政现象的数据资料的统计,不仅可以使零散的行政信息系统化,而且还可从中获得某些更有价值的新的行政信息。首先,通过统计,可以获得某些新的数值化的行政信息。统计不仅能将数值化的行政现象资料进一步升华,而且能将某些非数值化的行政现象调查资料转化为数值化的行政信息,从而使非数值化的行政现象调查资料反映出更为深刻的道理。其次,通过统计,可以获得某些新的宏观性的行政信息。借用统计学方法,人们可以对有关行政现象调查样本情况的微观信息进行综合加工,从而获得层次更高的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宏观性行政信息。再次,通过统计,可以获得某些有关行政现象的未来性行政信息。统计可以使人们建立有关行政现象存在与发展的数学模型。借助于这些模型,人们能够推知行政现象的变化趋势和未来状态,获得有关行政现象的未来性行政信息,然后根据过去的和现在的行政信息资料,找出其中的规律,再运用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探索行政发展的趋势,并作出估计和判断,从而更能有效地实施行政预测与行政控制。

(三) 量化研究有助于深化质的分析与完善其他研究方法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行政现象也是如此。运用量化分析方法深化质的分析,就是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考察所分析对象的量的规定及由量到质的转化,从而加深对质的认识。公共行政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行政改革与发展。对行政改革与发展的分析,当然需要定性分析,但行政改革与发展同样具有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例如,行政发展的规律包括行政发展目的和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行政发展的目标是什么,如何确定公众需要的满足程度,行政发展目的和手段是一种怎样的关系,等等,就都需要运用量化分析法,得出确切的答案。这样一种求解,不仅有助于我们比较精确地衡量行政发展的实现程度,深刻认识行政发展的本质,而且为我们自觉运用行政规律提供了现实依据。量化分析方法不仅对深化质的研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在改进和完善其他行政学研究方法方面起着独特的作用。我们知道,随着公共行政学研究的拓展,公共行政学研究方法也在不断完善,如定性分析、规范分析、静态分析、动态分析、均衡分析等,它们都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公共行政学研究,促进了公共行政学理论的创新。但只要对这些方法略加考察,就不难发现,这些方法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依托于数量分析,是以数量分析为手段,以确定性的量度为基准而加以运用的。因此,量化分析方法已成为运用其他研究方法不可缺少的工具,或者说,量化分析方法已成为“工具的工具”。

(四) 量化研究有助于提高公共行政研究水平

人们对行政现象的认识,是随着科学方法的不断进步而不断扩展和深化的。在过去,人们对于包含行政现象在内的社会现象,只能采用极为简单的定性方法来进行观察与思考,只能作出一些定性的结论,而且其中往往带有个人主观臆断的成分,由于受到研究方法及相关知识的限制,既不可能对行政现象的存在状态与发展变化作出精确描述,更不可能对行政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作出量化分析。近现代以来,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科学研究领域出现了大量的新的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使科学研究进一步走向科学,量化研究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研究方法之一。量化研究方法的出现,不仅增强了人们对行政现象研究的量化意识,而且增强了人们对于数量关系的控制能力,使人们对行政现象的认识由浅入深,由粗到精,由片面走向全面,由微观走向宏观,极大地开阔了人们行政观察与思考的范围,增加了人们行政认知与解释的能力,提高了人们的行政研究水平。

三、公共行政学量化研究的局限性与适用范围

量化研究虽然对于推动公共行政学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对行政现象的研究中,它并不是全能的,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第一,行政现象定量研究不能测量行政现象深层次的具体细节的内容,对不能量化的行政现象更是无能为力;第二,行政现象定量研究只能反映行政现象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而不能揭示行政现象的本质特征和本质联系;第三,行政现象定量研究的主要数学基础是统计学,而不是微积分,很难反映行政现象存在的真实全貌和行政现象发展的持续过程;第四,行政现象定量研究一般只适用于行政现象宏观层次的研究,而对个体的研究往往作用不大;第五,行政现象定量研究的实施运作比较艰难,其研究结论存在信度与效度问题。总之,公共行政学量化研究在适用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它不能独自包揽有关行政现象的全部课题,不能独自解决行政现象研究的全部问题,也不能独自得出行政现象研究的最终结果。

结合量化研究方法的特点,我们认为,公共行政学量化研究主要适用于下述研究领域:(1)适合于宏观层面研究。即比较适合于公共政策、行政规划和行政预测发展方面的研究,适合在宏观层面上对行政现象进行大规模的调查和趋势性的特征预测,通过行政现象的平均情况和抽样总体的代表性,以求发现问题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视角。(2)适合于对行政现象进行数量化的因果分析和相关分析,发现趋势性的因果规律和相关规律。例如,研究行政经费投入与GDP之间的数量关系、行政专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相关性分析等。(3)适合于行政改革、行政绩效评估、描述和预测性研究。通过观察、实验、测量,将数据加以分析和归纳,发现和推断具有代表性的、可推广的特征和模型。(4)能够证实或证伪已形成的理论假设,并不断地修改或完善已有的理论假设。比如,行政心理学领域的许多理论就是通过验证或证伪方法发展起来的。

公共行政学量化研究中,信度和效度是关系到量化研究结论的准确性和普遍意义的关键性要素,而无论是观察、实验、测量、数据统计,还是用图标和模型说明问题,其设计和研究难度都比较大,对研究 者有很高的技术要求。因此,研究者除了需要具有严谨规范的求实精神、较强的演绎归纳分析能力外,还需要对研究问题能够给予合理假设,需要具有一套完备的操作技术,包括抽样方法、资料收集方法(如问卷法、实验法)、数字统计方法(如描述性统计、推断性统计)等。

四、提升公共行政学量化研究的质量

不同的研究方法有其自身的研究价值,没有任何单一的研究和知识发展途径能够持续适用于公共行政的本质及其所处的更大社会环境所需要的广阔研究范围。鉴于量化研究的局限性与运用范围,我们所强调的运用量化研究,是根据公共行政学自身的特点,在公共行政学研究中给定量分析方法以适当的位置,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因此,公共行政学在运用量化研究时,需要把握以下几个基本方面:

(一) 公共行政学的量化研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当代行政发展观的思想基础,对公共行政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方法论是在特定理念指引下的具有内在逻辑统一性的理论体系,它指导着人们如何认识事物和获取知识,它不是具体的方法,而是制定和使用具体方法的元方法。科学发展观就是指导我们认识中国现实和推动中国发展的科学方法论。我国公共行政研究对于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最根本的是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运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创造精神和科学方法,着眼于我国社会转型期新的行政发展实践和发展要求,在全面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体系的前提下,探讨其对于我国行政发展的方法论意义。西方公共行政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表明,公共行政理论创新和方法论是处于互动关系状态的,从制度主义、行为主义到新制度主义,这些都是在方法论意义上提出的,从而指导了西方公共行政的发展与进步。因此,只有不断创新公共行政的方法论才能实现公共行政理论的创新,从而指导行政发展实践。如果没有系统的、发展的观点,把行政现象作为一个孤立的静止的不变的对象进行研究,那么不论运用什么具体研究方法,都不可能正确认识行政现象的本质联系和运动规律,都必然在行政理论上走人死胡同。毫无疑问,运用定量分析方法,也只有以科学发展观这一根本方法为前提,才能进行正确的分析和计量,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 公共行政学量化研究要服务于行政现实问题

公共行政学研究中的定量分析所需要的各种量,来源于客观行政现实。只有经过大量的调查、统计、计算,从现实行政实践中提取真实的研究资料,才能为定量分析的正确性提供基本保证。在某种意义上,公共行政研究主要包括对两个方面的关注:问题与方法。一般来说,问题决定方法,方法服务于问题。因此,公共行政学者在进行量化研究的同时,要以问题研究为导向,形成问题研究的意识,在公共行政领域加强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自觉性和敏感性。实际上,当前我国的社会变革和政府改革与创新,为公共行政的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提出了许多亟待回答的问题,如: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实现政府职能的优化;如何处理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实现民主行政;如何优化公共治理体系;如何提升政府能力;如何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如何实现依法行政,实现法治政府;如何确保责任的实现;如何确保执行力和公信力,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需要公共行政学研究者予以充分的关注和回应,也需要以理论上的创新作指导。因此,公共行政学研究者要从中国现实的行政场域出发选好研究课题,找准研究的突破口,即选择的研究课题应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重大学术价值,这是公共行政学科知识得以增长、理论得以创新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在研究课题的方法选择上,应注重实证研究与量化分析、统计分析等。

(三) 公共行政学量化研究要与质性研究进行有机结合

公共行政是一门操作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虽然“学术界并不能评价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孰优孰劣的问题”,但是“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方法同属社会科学获取真知的手段,两者不可偏废。”在公共行政领域中,不可能没有“价值研究”,它需要用一种整体的、定性的、思辨的研究方法。另外,公共行政是一种具体的实践活动,它有一定的活动程度和规模,具有鲜明的“量”的特征,“定量”能使我们更科学地“定性”,因此定量研究又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公共行政研究领域中,将定性分析与定量研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两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无疑会提升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可信性,从而完成理论研究的艰巨任务。通过国内社会科学三十年来的发展实践可以看出,把参与观察、深度访谈、史料中获得的数据尽可能量化、数字化进而统计分析,以弥补质性研究的主观性弊端,同时,也尽可能在以问卷调查为主的量化研究中增加研究者深度访谈和实地观察的实践,以避免过度数据化的刻板并弥补量化研究过度形式化而对社会现象解释力度削弱的弊端,正是包括公共行政学在内的社会科学领域研究方法选择和具体使用的主流趋势。

(四) 公共行政学的量化研究需要进一步强化

第12篇

[关键词]规范主义;实证主义;实践理性;理论理性

[中图分类号]D0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6-0863(2013)07-0041-04

公共行政学在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伴随着各种观点的不断碰撞激荡,最终形成了规范主义(注重平等、公平、公正等价值)和实证主义(注重效率、效能与经济等价值)两大流派的理论传承。最初,两大流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在围绕着公共行政学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公共行政学到底是一门学科还是一种专业等方面进行激辩,然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许多学者逐渐认识到公共行政学不再是一个同质的研究领域,它具有多元化的价值与多元主义的研究路径。如戴维.H.罗森布鲁姆认为:“公共行政学的研究有三条相对分明的途径(管理、政治、法律)”,[1]罗伯特.B.登哈特也承认:“如今在理论家中最流行的观点是,公共行政学最好被看做是一种从各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兼收并蓄的专业。”[2]这样一来,公共行政学将规范主义与实证主义两大范式置于其中,从而终结了过去追求单一化价值与研究路径的论争。然而,旧的问题虽已尘埃落定,新的问题又悄然而生,即在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中,当规范主义与实证主义之间发生价值冲突时,谁享有优先性?对于这一问题,一些实证主义学派的倡导者主张实证主义的优先性,认为实证主义价值是公共行政学建立的初衷,并认为效率等价值应视为首要的善。然而,过于强调实证主义使得公共行政在实践中因出现合法化危机而为规范主义学派所诟病。一些规范主义学派的倡导者往往试图用政治学或政治哲学的理论知识来证明规范主义的优先性。如新公共行政学的代表人物弗雷德里克森主张公平至上,新公共服务学派的代表人物登哈特也强调公民权和公共服务比企业家精神更为重要。虽然这些学者的论证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往往冒着将公共行政学回归政治学的风险而容易遭到实证主义学派的攻击,从而使其理论观点不能真正让人信服。

另外,从实证主义和与规范主义二者所关注的焦点来看,实证主义关注的是事实命题,是一种经验主义,侧重于从描述性的视角来看待公共行政问题;而规范主义则关注的是价值命题,是一种规范理论,侧重于规约性的视角来看待公共行政问题。实证主义与规范主义何者优先是无法直接进行判定的。就实证主义而言,虽然其在公共行政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但实证主义所倡导的科学主义取向也有其致命的缺陷。正如达尔所言:“科学不能证实道德价值之所在,它不能在“是”与“应当”二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3]因而它在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中不能够完全袪除规范主义价值而享有优先权。就规范主义而言,虽然其维护了公共行政的合法化地位,但如今其在与实证主义的交锋中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疲软”。正如达布利克所言:“规范主义者未能提高公共行政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学科地位。从本质上讲,规范观点促进的是说服而不是研究。”[4]这样一来,“公共行政学中强大的规范主义立场的影响,降低了那些从事主流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对我们领域的认同感。”[5]因此,如果我们从规约性的视角来证明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同样也是难以获得广泛认同的。

笔者赞同公共行政中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然而,要对规范主义的优先性进行有效证明则绝非易事。通过上述论争我们不难看出,学界关于规范主义优先性的证明往往面临着两大窘境:一是从政治学或政治哲学的视角来论证规范主义的优先性往往缺乏一定的理论深度;二是从规约性的视角来证明规范主义的优先地位也缺乏足够的说服力。笔者认为,造成此种理论困境的原因在于学者们并没有进一步追溯两大范式的哲学基础与理性之源,从而无法站在更高、更坚实的理论视角上来证明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而要追溯规范主义与实证主义的哲学与理性基础,康德的批判哲学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分析视角。因此,笔者试图分析康德批判哲学中的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及其相互关系,寻找其与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相关联的理论根据,在论证实践理性对于理论理性优先性的基础上,进而有效地实现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优先性的哲学证明。

康德批判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纯粹理性,纯粹理性又分为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纯粹理性批判》论述的是理论理性,而《实践理性批判》则论述实践理性。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分别从属于现象界与物自体领域。

“理论理性”,又名思辨理性,是指理性的认知功能和活动,其目标在于考察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知识如何构成及其能达到什么范围的问题。康德认为,理论理性要真正实现对自然界的认识,必须要将认识的对象限定为经验的领域,而不是超验的领域。人通过理论理性来把握自然界,建立自然科学的,支配大自然的,从而使自然科学的知识得以可能。由此可见,理论理性从本质上具有科学理性与技术理性的取向。

与理论理性强调人为自然界立法不同的是,实践理性强调人为自己立法。实践理性是指理性的意志功能和活动,康德实践理性学说(即伦理学)的主旨就在于考察人的实践行为中,人类的伦理道德何以可能。实践理性强调善和恶的概念必须不先于道德的法则,而只在这法则之后并通过它来得到规定。康德认为自由是实践理性的前提条件。道德律建立在自由意志自律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权威的基础上。自由意志能够为自己立法,这样一种理性便是纯粹实践理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实践理性本质上具有价值理性取向。

公共行政中的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在哲学与理性层面上与康德批判哲学中的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渊源极深。从规范主义与实践理性的关系来看,没有实践理性的存在,规范主义也就不可能产生。一方面,实践理性为规范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与理性之源。康德的实践理性以自由作为其公设,从而使自由意志服从于自身所颁布的道德法则,即:“要这样行动,使得你的意志的准则任何时候都能同时被看作一个普遍立法的原则。”[6]康德的实践理性并非只限于道德领域,它还涉及宪法与法律领域。康德在《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中试图将道德法则扩展为权利的普遍法则,正如康德所言:“任何一个行为,如果它本身是正确的,或者它依据的准则是正确的,那么,这个行为根据一条普遍法则,能够在行为上和每一个人的意志自由同时并存。”[7]可见,康德的绝对律令展现出的个人意志的“可普遍化”倾向,这样一来,实践理性暗含了从道德领域走向规范取向的宪法、法律领域的意向。

另一方面,规范主义是实践理性的外在表现。作为带有强制性的宪法与法律之所以正当,是因为这种宪法或法律在制定之前受到了具有自由意志的个人的理性认可,在伦理道德层面具有正当性。因此,人们的纯粹实践理性使得宪法和法律的制定是出于人们自由意志的结果,服从宪法和法律等于服从于人们自身的自由意志。这样一来,实践理性的内在要求是个人在宪法与法律的规定下行使权利。而个人权利必须受限于宪法和法律规定则正是规范主义的实质。规范主义所强调的自由本身是宪法、法律之下的自由,而道德法则与宪法、法律正是自由意志在实践理性作用下的必然选择。

由此可见,实践理性和规范主义是一脉相承的。实践理性是规范主义的基石,而规范主义则是实践理性的实现形式;实践理性为规范主义提供了哲学与理性基础,而规范主义是实践理性在公共行政领域的具体应用。

从实证主义与理论理性的关系来看,一方面,理论理性为实证主义提供了认识论基础。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受科学主义,特别是牛顿物理学经验分析研究方法的影响较深。在科学主义的指引下,康德通过证明只有运用知性范畴把握经验事物,将因果性法则变为认识的先天原则,从而使因果关系由事实的必然性转为逻辑的必然性。因此,从本质上讲,理论理性一种科学理性、技术理性。康德的理论理性不仅包括自然科学,也包括一切关于技术实践方面的科学。基于实证主义之上的管理科学作为一门管理技术方面的科学,其价值理念必然被包含于理论理性当中。公共行政中的实证主义学派基于科学主义之上的精确原则、分解思维、受控实验、逻辑主义与规范形式等原则正是在理论理性的指引下,以科学理性与技术理性的方式认识人类行为和组织结构,从而达到精确测算与效率最大化的方式来实现管理的科学化与现代化之目的。因此,若没有理论理性的认识论基础,实证主义则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另一方面,实证主义是理论理性在管理领域的实现形式。受科学主义的影响,实证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无不印证理论理性的精神。例如传统公共行政对标准化、分工、分类、作业流程的追求,行为主义行政学中的技治主义取向,新公共管理对结果控制、成本核算、绩效评估等的重视,都体现了一种科学理性与技术理性的客观要求。因此,实证主义本质上是理论理性哲学在公共行政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总之,理论理性是管理主义的基石,而实证主义则是理论理性在公共行政领域的实现形式;理论理性为实证主义提供了认识论基础,而实证主义是理论理性在公共行政领域中的具体应用。

康德批判哲学的核心是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实践理性是伦理学上的“卢梭式革命”,理论理性是认识论中的“哥白尼式革命”。整个批判哲学,康德始终把“人是什么”等道德本体论问题一直置于首位与优先的地位,其中,实践理性优先于理论理性则成为康德批判哲学最重要的命题。正如康德所言:“在纯粹思辨理性与纯粹实践理性结合为一种知识时,后者领有优先地位。”[8]由于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分别是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哲学基础与理性之源,因此,只要论证了实践理性对于理论理性的优先性,便可相应地证明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地位。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康德的实践理性对于理论理性优先性的三大根据,据此,我们也可以相应地对规范主义优先于实证主义进行逻辑证明。

根据一:本体优先于现象。本体与现象作为康德哲学中的一对基本范畴分别属于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的对象。在康德看来,现象是“物自体”作用于人的感官,从而产生的一种表象。而本体作为物自体则是产生现象的终极本原。现象是受制于机械因果律的,而本体则不然,它是一种无根据的存在,即它的存在不以任何外在的东西为理由,其本身是一种超验的无限。因此,在康德看来,现象是受制于本体的表象,本体与现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主动与被动,原因与结果的关系。因此,本体作为最终极的原因要优先于作为结果的现象。本体优先于现象,也就意味着实践理性优先于理论理性。

同样,根据康德的批判哲学,我们也有理由认为规范主义与实证主义作为公共行政的两大范式分别属于本体与现象领域。宪法与法律本身是作为自由意志的人自己为自己制定的,人们服从宪法与法律实际上是服从于其自身的自由意志。因此,作为本体领域的规范主义本身是不受机械因果律限制的,自由意志本身是一种超验的无限。而实证主义则不同,实证领域的各种规则与经验技术本身属于现象界领域,是受因果性范畴所支配的。不仅如此,作为规范主义本体领域中的自由意志也是实证主义现象领域的终极本原,因为实证领域的各种规则与技术本身是作为具有自由意志的人在现象界领域活动的必然结果。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实证主义的经验技术规则应服从于规范主义中的人的自由意志的,因而,规范主义相对于实证主义而言具有优先性。

根据二:目的优先于手段。康德指出,人是意义的载体,如果没有人类,整个世界就会变成一片荒野。世界只是因为有了人才变得有意义,这便是“自然向人的生成”。“自然向人的生成”,即指人是自然界的“最终目的”。[9]可见,在康德看来,人是作为目的本身而存在的,人具有绝对的价值,这是任何其他的手段所无法替代的。理论理性所强调的是科学理性与技术理性,而科学理性与技术理性是作为手段而存在的。如果人只有理论理性,就跟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人之所以高于动物,在于人是道德的存在体,具备实践理性。因此,作为道德存在体的人能够摆脱自然欲望的束缚而成为有独立“人格”的主体,从而与动物本质地区别开来。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以人的道德本体为研究对象的实践理性就必然要优先于基于人的感性现象的理论理性。

作为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在公共行政中的具体表现的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之间也存在着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规范主义注重平等、公平、自由等理念,具有价值理性的特性。价值理性是作为主体的人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价值及追求的自觉意识,是在理性认识基础上形成的对人的价值及价值追求的自觉理解和把握。价值理性本身强调人的主体性,并将人视为目的。而实证主义则注重效率、效能、经济等理念,具有工具理性的特性。工具理性通过精确计算功利的方法最有效达至目的的理性,是一种以工具崇拜和技术主义为生存目标的价值观,所以工具理性又称之为功效理性或者说效率理性。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不仅反映了人类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目的和手段的辩证关系,而且还反映了人类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终极利益和现实利益的辩证关系。因此,规范主义必然优先于实证主义,否则,人就会丧失平等与自由等道德本体价值而沦为感望的工具和奴隶。

根据三:自由优先于必然。康德认为,作为实践理性的自由与作为理论理性的必然是根本对立的两极,必然(知识)属于现象界,而自由(道德)则属于超验的物自体或本体。本体与现象是原因与结果、作用与被作用的关系,因而自由要高于必然。

同样,作为实践理性表现形式的规范主义本身是自由意志的产物,而作为理论理性表现形式的实证主义所具有的方法、技术与规则属于现象界的产物。基于规范主义的自由意志本身要求人们摆脱实证主义的自然机械因果律的束缚,强调人们只服从于自己意志所制定的宪法和法律。因此,规范主义本身强调人的道德主体地位,这种主体地位必然要超越实证主义所依托的技术理性与科学理性的限制。否则,在公共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中,一味追求与强调实证主义的技术理性与科学理性,必然会忽视人的绝对价值而使公共行政陷入合法化危机。因此,公共行政的首要任务在于维护人的价值与自由,在不违背平等、公平、自由等人的价值的前提下满足效率、效能等技术理性的诉求。因此,公共行政中的规范主义必然要优先于实证主义。

总之,实践理性对于理论理性的优先性主要基于三大理由,即本体优先于现象、目的优先于手段、自由优先于必然。由于规范主义与实证主义是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在公共行政中的具体体现,因此,三大理由同样也是规范主义优先于实证主义内在根据。

公共行政中规范主义和实证主义在哲学与理性层面上分别属于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因此,在公共行政实践中,二者在相互结合时必然会产生矛盾冲突。通过对实践理性优先于理论理性的有效论证,我们能够推导出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这对于公共行政的理论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强调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有利于维护公共行政学的公共性。由于公共行政学建立的初衷是基于效率、效能、经济等科学实证主义价值的考虑,这使得公共行政在其发展过程出现了重效率、效能而轻平等和公平的发展趋势。无论是传统公共行政学、行为主义行政学,还是当今盛行的新公共管理都无一例外过于注重实证主义价值。实证主义这种理论理性价值的过度发展必然会使公共行政的实践理性价值处于边缘化的境地,其结果会使公共行政学因忽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本质差异而彻底丧失其公共性。因此,强调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优先性的目的在于捍卫公共行政学的公共性价值,避免公共行政学极端地追求技术理性取向。

第二,强调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有利于捍卫公共行政的合法性。规范主义强调自由、公平、公正等政治正义价值,并以公共行政的公共性为基点,以维护公共行政的合法性为目标。过于强调理论理性,使得科学实证主义的本体论基础——“效用最大化的理性人假设”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与不足。它过于追求政府效率及政府管理的工具理性,从而使公共行政陷入合法化危机。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就是公共行政合法化危机的重要体现。因此,只有强调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才能重塑公共行政的自由、平等与公平等价值,从而达到维护公共行政合法性之目的。

第三,强调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有利于凸显“人本位”的价值理念。康德的实践理性告诉我们要将人看作目的和绝对价值,因此,与实证主义中的理论理性过于强调政府效率的工具化取向相比,规范主义强调人本位的实践理性取向。这主要表现为两点:一是要求公共部门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与人民权利的受托者的身份严格按照法律———人民的意志与契约来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否则就将他们换掉甚至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二是要求政府扩大公众民主参政的渠道,以保护公民的地位。因此,强调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能够促使公共部门更加凸显“人本位”价值理念,从而有效地保障公民基本的自由、权利与平等的实现。

第四,强调规范主义对于实证主义的优先性有利于完善政府权力制约机制。康德的实践理性告诉我们,宪法与法律本身是作为自由意志的人自己为自己制定的,人们服从宪法与法律实际上是服从于其自身的自由意志。要实现对公民权利、程序正当、人民的维护性作用,必须要诉诸于规范主义的规约。因此,强调规范主义的优先性,有利于完善政府权力制约机制,保证政府按公共的意志行事,以增强行政伦理道德规范意识,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自由与民利,达到公共行政的善政与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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