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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

时间:2023-06-19 16:14:42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1

关键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内控制度;审计重点分析;审计质量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3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是综合反映竣工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财务情况和建设成果的总结性报告文件。它可用以反映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的价值,是建设单位向生产使用单位办理建成财产移交、确定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依据,也是向国家或企业报账并最终转销基本建设拨款的文件,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指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人员依法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的审计监督。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是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对提高竣工决算的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改善建设项目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结合最近几年从事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实践,以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实践案例为例,针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审核、审计重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提出了如何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的有益思路方法。

一、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审计案例的基本概况

1.200×年×月5日,民航局下达《关于××航路改造工程子项任务书的批复》(民航规财函〔200×〕4××号)。

2.200×年×月26日,民航局《关于××航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民航机函〔200×〕8××号)。××航路改造工程批复投资1.4亿元,资金来源为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

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

(1)××航路华东段。

①荣成二次雷达站工程:建设荣成(烟台)单脉冲航管二次雷达站,台址位于威海与荣成之间的杨官屯,征地9亩(含道路)。雷达站建筑面积610平方米,塔高24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采用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传输采用一路光纤及一路卫星。配套建设暖通、空调、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

②新建青岛航管自动化系统1套,包括:局域网3套、多雷达处理器2套、飞行计划处理器2套、雷达管制席4套、塔台管制席1套、网络数据记录仪2台、系统软件1套、雷达前置处理系统l套、GPS时钟设备及接口1套。新建青岛12席位内话系统1套,扩容威海、连云港VHF遥控系统各1信道,配置威海、连云港VHF遥控台比选器、延时器各l套,配置青岛管制员训练模拟机2台。

③青岛航管楼改造:包括机房整修、配置1套80KVAUPS、改造空调及避雷接地系统。

(2)××航路东北段。

更新大连单脉冲航管二次雷达:与更新的航管一次雷达合建,台址位于大连市西北方向的南山,为原东芝一、二次雷达站站址。雷达站建筑面积618平方米,雷达塔高13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为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本次新建一路市电及配置一部柴油发电机,配置1套80KVAUP。传输为一路光纤及一路微波。配套建设暖通、空调、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购置维修车l辆。

(3)××航路锦州段。

建设锦州航管单脉冲二次雷达站,台址位于锦州西北方向的阎井寺,距锦州机场8公里,征地2.7亩。雷达站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塔高15米,配置雷达天线罩。供电采用二路市电及一部柴油发电机,配置1套50 KVAUP。传输为一路光纤及一路卫星。配套建设暖通、给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设施。购置维修车l辆。

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为了保证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的效果,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首先要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

1.审核内部控制情况

该航路工程由民航空管总局牵头,下面各空管分局及所属空管站分别实施,属于三级单位分别实施并对各所属分管项目进行基建财务独立核算,由民航空管局汇总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因此具有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等特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要面对点多分散等难度。为此对各所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变得非常重要。该项目内部控制审计的内容如下:

1)该航路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单独设立基建账,进行会计核算;2)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簿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3)是否落实基建人员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实施职能化分工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4)是否制定了基建财务结算管理业务流程和规范的会计核算程序等;5)是否对项目建设活动中的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6)是否依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是否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2.在建设单位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的情况下,审计内控制度的实际遵循情况。对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的予以肯定; 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利、甚至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予以揭示并督促改进。

三、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重点分析

为了保证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重点分析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明确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目的及程序,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首要工作。根据审计计划和所了解的该航路建设情况确定审计程序。

2.收集与该航路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有关的各种资料并编制资料清单。如是否提供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质量验收等有关文件;是否提供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是否提供合同及协议书;是否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是否提供计量支付书;是否提供有关开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土地证等;是否提供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证明报告;是否提供竣工决算报表及竣工决算说明书;是否提供工程监理报告;主要材料及设备发票;工程项目点交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等。将已提供的资料装订成册,未提供的资料作好记录。

3.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包括从筹建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等。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一般包括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工程决算审核情况汇总表、转出投资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等。

审计人员重点审核该航路工程各分管单位实施部分的决算编制工作,审核有无专门组织,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尤其涉及到的征地拆迁问题及土地证的办理问题。审核报表的真实和合法情况及竣工决算说明书的准确与真实情况。最后对经各分管单位实施部分的决算报表汇总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审核。

4.审核竣工工程概况表的真实、完整性。具体包括:

1)审核占地面积:该航路工程涉及到多个地方的占地问题,因此准确地汇总核算。设计占地面积包括初步设计确定的面积和被批准的实际用地面积。审核时注意批准用地文件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并将批准计划用地与实际用地表格进行比较并分析两表差异的原因。

2)审核建设时间:该航路工程因涉及多地实施,故要对各实施单位的开工时间进行审核,审计时注意审核:开工时间应以开工报告批复以后或开工报告批复的时间为准;竣工时间以试运行结束为标志。

3)审核完成主要工程量与工作量:该航路工程审核办法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与单项工程的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对照审核。审核中发现不符,找出原因并进行处理。

4)审核收尾工程:该航路工程所列收尾工程应与单项工程验收报告的估计相符。如果发现不符,应分析原因并作处理;根据总概算调整批复,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作量,留足投资。防止新增项目列作尾工项目、增加新的工程内容。

5)审核建设成本:该航路工程建设成本的审核: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与单项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成本的构成,分别编制对比表,逐一审核。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成本、设备和工器具成本及其他费用成本三项。

6)审核土建中的主要材料消耗:该航路工程主材消耗一般包括钢材、木材和水泥。审核的办法是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对照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材料和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分析,然后加以汇总。

5.审核竣工财务决算表的真实、完整性。主要包括:

1)审核交付使用资产和在建工程及转出投资。审核该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成本核算是否准确;核实该航路工程在建工程投资完成额,核实未能全部建成、及时交付使用的原因;转出投资:审核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合规。

2)审核该航路工程库存设备器材的真实、完整性。该项目包括设备和器材两项,由于空管设备器材复杂,有的属于精密仪器仪表,有的属于系统类资产,还涉及到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问题,因此对资产价值的正确归集就成为审计的重点目标。

3)审核该航路工程应收应付款。应将应收应付款列出明细表,然后由审核人员对照明细表逐项审核,必要时进行函证。

4)审核拨款累计支出及资金结余情况。该航路工程拨款累计支出应与各实施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拨款项目的累计数一致,也应与开户银行的拨款账上的支出一致,并进行汇总才能反映其真实、完整性。

6.审核该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及明细表真实性。审计方法是:审核表中所列内容是否真实、正确,表列交付使用资产的数量、价值与实际交付使用的数量、价值是否相符,有无虚报、重报等。

7.审核待摊投资明细表的真实、正确性。该航路工程待摊投资包括征地拆迁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测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设备检验费、工程质量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其他待摊投资等。建设单位管理费主要审核其列支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审核其占总投资的比率是否超过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监理费、审计费、招投标费的审核,主要审核其支付标准有无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重点关注征地拆迁费的审计。

8.审核竣工决算分析说明的真实、正确性。竣工决算分析说明是竣工决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决算报表的分析和补充说明,其内容为:项目概况、资金来源情况、基本建设概算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建设成本和投资效益分析、经验教训等。

1)该航路工程的总评价。从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和造价四方面进行分析说明。进度:主要说明开、竣工时间、对照合理工期和要求工期是提前延期;质量:要根据竣工验收委员会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评定等级,对合格率和优良率进行说明;安全:根据人力资源和施工部门的记录,对有无设备和人身事故进行说明;造价:应对照概算造价,说明节约还是超支,用金额和百分率进行分析说明。

2)各项财务和技术经济指标及经济效益分析。

该航路工程经审计分析如下:

本项目批复投资140,160,0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123,856,662.60元,节约投资16,303,337.40元。批复投资完成率88.37%,节约投资11.63%。全部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处理。其中:交付固定资产121,332,712.86元,占比97.96%;交付无形资产(飞行数据处理系统软件)2,523,949.74元,占比2.04%。

3)审核建设项目及概算执行情况。审核该航路工程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各单位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复的概算执行,是否有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是否存在经济损失和重大质量事故。经审计分析该航路总体概算执行情况: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概算批复执行,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使得总体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内。批复总投资140,160,000.00元,实际完成投资123,856,662.60元,节约投资16,303,337.40元,各单项工程均未出现超支现象。

4)该航路工程管理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展过程中,注重工程质量和进度,更强调科学管理和协调配合,通过实践,对搞好工程建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强化设计,加强配合;实行定期项目协调会议制度;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

四、提高审计质量的有益方法

根据以上审计实践,本文认为要提高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质量,审计人员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程序。要对建设单位工程竣工决算过程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尤其要增强在建设单位多点实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财务管理模式差异化的情况下内部控制审计的极端重要性,对建设工程管理流程进行初步的评价,对内控制度的关键点和薄弱点做到认识到位。

2.高度重视审计依据的重要性。掌握财政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及审计机关、会计师事务所及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标准,适时了解政策法规的变化,做到与时俱进。

3.熟悉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对工程造价有关知识要有初步的了解和运用,对工程造价人员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的内容及编制依据要有初步的了解,对其依据的合同、书证、物证及定额计价政策要熟悉。

4. 强化与相关的基建财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人员的协调配合,要注意与财务收支审计和工程技术审计相结合,因为财务收支审计和工程技术审计是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基础,要利用前面的审计成果,必要时进行延伸审计。

参考文献:

[1]陈力生,沃建荣.新编基本建设单位会计.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

[2]高雅青,李玲,时现.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案例分析.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

[3]苗曙光.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与筹划指南.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5]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务.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6]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2

关键词:高速公路 竣工 决算审计 重点 方法

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是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基础项目建设的财务状况及施工成效的综合反映,能对新增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及递延资产等进行准确核定,是竣工验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或国家进行报账并转销建设基本拨款的重要文件,更是建设单位对建成财产办理移交及确定其使用价值的重要依据。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是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规定的决算形式做出的决算文件,是由施工企业进行编制并在报告业主之后,由业主委托造价咨询机构或自行审核之后的结果。

一、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

确定工程资产的价值、评价投资预算的实施情况、评价项目实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高速公路工程进行竣工决算的主要目的,其能够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及支持,使得政府投资项目产生的实际效益能够得以提升。

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查看擅自提升工程建设标准及进行计划外建设的情况是否存在。

工程资金的来源、使用及剩余。对各项财务支出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审核剩余的资金与拨款的数额是否具有准确性及真实性;对包干结余实施的分配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

进行合同执行情况及合同质量等级的控制的了解。

交付财产使用情况。对使用固定资产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验收手续进行审查,同时审核无形资产、流动资产及递延资产的合法性及真实性。

掌握收尾工程尚未完成的工程量及其当前所需资金。

制定竣工工程概况表、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

二、高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重点及方法

(一)竣工决算报表的审核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形成的决算报表是工程建设单位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的反映从工程筹建到投产整个过程全部建设资金的使用明细的汇总文件。审计人员要根据相关依据,参照国家规定的编制方式对表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审核项目的立项程序。最初设计、工可研报告、预算及施工图等关键文件复批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是项目立项程序审核的主要工作。

审核报表内容及数据。参照相关财务资料、设计及合同对数据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勾稽关系准确性进行逐一核对;对决算说明书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客观性及数据引用的准确性进行审查。

(二)工程项目概算实施情况的审核

作为公路工程投资成本控制中限额最高的一个控制环节,概算是对工程基础建设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也能作为重要指标对高速公路工程整体管理水平进行评价。进行概算执行情况审核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

概算执行及子项目执行情况。对子项目额度的使用是否进行过相互调剂进行审核;对相关财务支出与相关规定及标准是否相符进行审核;审查规模扩大、施工标准降低或提高等现象是否存在;是否产生计划之外的施工项目。

如果施工项目出现需要进行概算追加的情况,要对需要进行概算追加的缘由、过程及合规性进行核查。

调整查算审核,根据相关文件及规定进行概算调整原则、概算调整相关系数、变更的费用及估算增减的审核。

核实投资实际的完成额,核对概算投资的总额,明确实际产生的概算金额,对超过或低于概算金额情况的原因进行分析。

(三)工程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的审核

高速公路工程是一项投资量相当大的工程,施工具有连续性强的特点,其所需要的施工资金都是通过投资的相关计划来获得,并使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合理使用。主要按照工程相关业务的流程、合同内容及资金使用有效性来进行审计与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实况是否与国家相关规定相符进行审查,主要有施工项目资金的审核、资金到位情况的审核、资金与工程施工进度的相适性的审核。

确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有挪用、挤占、转移及截留等现象。

如果建设单位有结余资金或基金收入,要对其结余资金或收入的处理是否与相关的财务标准相符进行审核。

进行决算当日工程账户余额的实际额度的审核。

进行通过各种途径实现资金投入的准确金额的核对,尚未及时到位的资金也要进行审核,并对不到位的缘由及已经产生或将会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

核实各渠道投入资金的合法性。

(四)建筑安装费用的审核

建筑项目安装支出是指进行各种设备安装及建筑工程的建设时所产生的费用,也就是安装工程的工程造价。主要包括间接与直接费用、装备费、施工技术费、计划利润及税金六个部分。参照合同及招标资料等,对工程取费的类别、合同中约定的直接费用中的间接费、措施费及税金进行确定,直接费用中只有直接工程费用是会产生变动的,因此安装费用的审计重点是直接工程费用。

1、 工程量计算的审查

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竣工决算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参考竣工图开展算量,对计算重复、工程量加大、虚列工程项目及决算费用增加等内容进行识别。进行工程变更的签证办理时一定要有足够的依据,并保证内容具有完整性、详细性及准确性。

2、 定额套取与取费

工程定额计价基础就是当前的费用与预算定额,决算时要根据规定的计价及取费定额来执行。审计人员可以通过现场勘察、图纸审阅及决算所报的定额项目对定额套取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3、 进行索赔审计

索赔的原则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与损失相应的索赔通知、索赔报告;的确使得施工企业增加了额外费用;合同规定风险之外;并非施工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假如不能与以上几点原则同时相符,应相对核减索赔的费用。

除去以上几点内容,还要对价款支付是否与合同相关规定相符、相关发票的合法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合规性、预付备料款及工程款的抵扣的准确性等进行审核。通过甲方获取材料的工程项目应该对甲方材料结算的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明确审定工程成本总额里是否含有甲方材料。

(五)设备投资支出的审核

是否有相应制度约束设备采购及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核是审计的重点;设备采购是否进行过有效的招投标;设备的规格、品种是否与工程预算及相关规定相符,是否还存在工程项目之外的经营及生产设备;设备的采购、运输费、安装调试及保管中产生的各种经费及价格高昂的先进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是不是已经被详细列入购置设备的成本中;设备费用的计算是否是按照单个工程项目及设备的规格、类别与品名进行的;施工所安装的通风、动力及照明等设备设施所产生的费用是否已经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纳入工程安装成本当中。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工程监理工程师所用的办公及生活设施、交通用具、专业仪器、实验设备等不包含在设备成本中,要算在建安工程成本中。

(六)收尾工程及结余资金的审核

对收尾工程是否属实进行审查。并对其预留费用是否具有真实性进行审查,依照工程预算及施工进度,对尚未完成的收尾工程工程量及若要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资金数额进行审核。核对后,收尾工程可按预算价格及合同价格,将各种变更因素考虑充分之后列入竣工的决算中。

审核银行存款、现金及其他货币资金,查明是否存在小金库及库存材料盘亏等;着重对隐蔽转移及挪用物资等现象是否存在进行审查,并对债权债务及往来账款进行审查;对是否存在建设资金的擅自挪用、债权债务界定不及时等现象进行重点审查。

三、结束语

抓好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的重点及方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指导方针进行有效、安全的竣工决算审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工程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使得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化,透明化,从而有效避免不法行为及工程合作各方因资金问题而产生矛盾,实现工程的和谐施工与高效的竣工验收。此外,做好高速公路工程的竣工决算审计不仅能够更好地为相关部门提供关于公路工程造价信息,还能在市场定额及市场定价之间建立一座利于相互沟通的桥梁。

参考文献:

[1]徐芳,刘娟,张咏梅等.规范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的基本思路[J].交通财会,2011

[2]江晓帆.从高速公路竣工决算谈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J].交通财会,2010

[3]石琰.如何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和审查[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2

[4]李莉.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管理方法研究[J].企业导报,2012,(4)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3

关键词:财政投资;待摊投资;评审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设备投资评审、待摊投资评审和其他投资评审等几部分。由于待摊投资核算内容比较纷杂,在评审实务中,经常发现诸如费用超标准、不应计入待摊的项目在待摊投资中核算等各类问题,直接影响到建设成本的正确合理归集,进而影响建设成果的全面准确反映。如何做好待摊投资的评审,是每个财务评审人员要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

一、待摊投资核算内容及评审重点

(一)待摊投资核算的内容。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科目是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其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延期付款利息、负荷联合试车费、包干结余、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企业债券利息、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其他待摊投资等。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待摊投资支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两者都是以列举的方式将在该科目核算的内容列示出来,只是在前者中作为明细科目,而在后者中作为支出内容,两者对“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基本相同。

(二)待摊投资评审重点。根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的规定,待摊投资评审,主要是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在具体评审工作中,待摊投资评审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照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审查“待摊投资”的科目设置是否恰当、合理,是否按列明的项目内容设置二级明细账,财务报表所列数额与总账、明细账是否一致等。

2、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费用是否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之内,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不管是以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形式列支的,还是什么名义变相开支的,只要是招待性质的,都要纳入其范围严格审核,控制其支出标准,测算资本化利息是否计算正确,测算相关税金计提、缴纳是否正确。

3、通过查看记账凭证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待摊投资实际付款情况,列支的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规。

4、审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合同,并将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其他条款等与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核对,审核是否按照合同付款凭证。

5、审核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否按合同支付、土地是否办理过户手续、检查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待摊投资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待摊投资评审过程中,经常存在建设单位基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对部分费用开支控制的不严格,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出现超标准或超概算问题,或者是不按照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以及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的需要预提了部分费用,从而增加了建设成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费用开支超标准或超概算。待摊投资费用超标准或超概算主要涉及到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科目,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建设单位管理控制不严造成的,也有施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或超标准。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暴露出建设单位在费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有的建设单位将本应由机关办公经费负担的费用列入了建设费用,增加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有的是由于工期拖延导致增加了费用开支;有的是待摊投资的其他明细科目误记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如将“招投标费”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超标准或超概算。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设计阶段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不够充分,导致概算批复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征地及补偿的数量增加、费用标准提高,增加了征地、补偿费用;另一方面是建设单位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着违规违纪问题,征地数量、补偿费用不实,编制虚假资料,虚增征地、补偿费用。

3、勘察设计费、监理费超概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一般按照规定标准签订合同,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勘探、设计变更需要补充设计、工期拖延增加延期监理费等原因,导致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出现超概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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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提费用计入待摊投资。由于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验收在时间上存在着差异,一些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需要发生有关的验收费用,在竣工财务决算前,预提一部分招待费、验收费等费用计入待摊投资,增大了建设成本。

(三)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在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处理,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这种做法虽然冲减了工程成本,但是也可能掩盖了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的问题,会计科目的使用也不够规范;另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本单位留成收入。

(四)不按期进行竣工决算增加建设成本。按照《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项目建设单位存在“重结算、轻决算”的主观认识,据统计,有超过60%的单位都在竣工交付使用半年后才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超过20%的单位在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导致部分费用开支不能落实,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三、做好待摊投资评审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控制待摊投资费用开支。待摊投资评审主要的依据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计收标准、不得将计算规则对待摊投资费用进行测算,与送审的数据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从中找出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做到“不重不漏,全面完整,准确合理”。对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科目错记进行账务调整,按照会计科目汇总调整后的费用金额,然后再根据有关费用标准的规定对照分析,例如将存款利息收入从建管费科目调出计入贷款利息科目贷方或单独反映存款利息,将调整后的建管费金额与文件标准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做出相应处理,最终将费用开支控制在政策限定的范围内。

(二)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评审人员和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素质。一方面加强对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派出业务骨干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其他省市的同行交流工作经验,加快评审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实务操作,避免和减少待摊投资核算中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待摊投资核算,乃至整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在待摊投资的评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一是纠正建设单位“重建设、轻决算”的认识偏差,使其对做好包括待摊投资在内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为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奠定基础;二是对待摊投资核算中存在的费用超标准、超概算、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提供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依据,向建设单位的有关同志做好解释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4

关键词:水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管理

一、现今水电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中存在的不足

由于水电站项目投资工期比较紧,建设内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复杂,工程面临问题多,各建设单位在电站项目完工交付后会存在暂时松懈状态,而单位内部工程部和财务部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有时存在脱节情况,财务处在工程建设的被动状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电项目工程的资料不齐全,导致竣工的财务决算不完善

对于水电项目工程来讲,其竣工的财务决算根据具体包含:我国相关法规标准、获取批准的可行性报告、初步的设计图纸、概算的文件资料,历年制定的年度投资规划、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管理的资料、招投标的相关文件、工程合同、结算相关信息、其他方面的信息等。依据财政部门的相关标准,各个施工企业在编订工程竣工财务的决算内容期间,应保证内容精准、计算正确、信息全面、时间及时。各个建设企业需要加大基建工程竣工决算的编订工作。然而,当前各个施工企业在进行水电项目施工期间,并没有关注施工质量、施工时间、环境保护等工作,忽略了建设期间各环节的资料整理,并且施工项目资料的整理人员较少,员工变动较为频繁,导致在编订竣工的决算内容期间,经常因为信息不全面而使竣工决算书出现漏洞。

(二)资金账目同物品的交付、应用相分离,发生物资管理真空问题

因为水电项目工程的施工时间较长,涉及的内容较多,一般在单一的项目完工后,就能够投入应用。当前,部分施工企业的资产管理没有采用暂估入账的措施,而是待工程审批结束后,在进行核对入账。这种方法可能造成项目由完工到决算审批之间出现一段时间间隔,少则一年,多则若干年,从而使资产的管理工作存在一段时间的真空,甚至造成部分已经报废、拆除的项目依旧没有在财务处进行入账,导致资金流失,为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三)财务的决算方法较为粗糙,交付清单没有进行细化

现今,水电项目工程的立项较大,规模较广,工程的主体为电站大坝、厂房等实物形态,又有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以及临时设施等工程,由于工程的财务决算批复比较粗犷,没有对单一的资产项目实行细化,导致财务在决算审批以后,应用企业极难创建分割资产,对其进行高效核算及管理。

(四)财务竣工决算工作滞后,阻碍水电项目审计工作的及时开展。

根据财政部财办建〔2008〕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中有关竣工的财务决算标准,我国对一些大中型的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审批推行“先审核、再审批”的原则,就是先对委托财政相关部门及投资审核机构对需要审批的施工项目进行编订竣工决算的审核,然后再遵照相关标准对工程的财务竣工决算进行批复。如果没有尽快实行竣工决算,对水利项目的审计开展工作造成了影响,无法使施工企业及时找寻施工期间出现的问题,埋下安全隐患。由于水电项目建设期所设机构多为临时的,部门机构和人员大多不稳定,变动频繁,若不及时进行竣工审计及决算,较难获得符合建设情况的结果。

二、增强水电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方法

(一)应增强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的认知

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核定水电固定资产,总结项目施工成果、财政情况,考核项目造价及投资情况,检查项目设计概算落实效果的等都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要系统、全面、综合反映工程全貌和经济评价,对编制人员专业素质、日常工作积累和有关法规执行要求极高,需要建设单位及早筹划和准备,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在工程开工时就要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料整理收集方面下功夫,为今后编制竣工决算创造有利条件。

(二)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思路。

1.尽快、精准、科学、高效的编订财务竣工决算,是施工企业需要履行的责任。在普遍重视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环保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竣工决算,切实理解竣工决算的重要意义,必须加强领导,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标准要求,创建于企业向吻合的财务管理标准,同时予以落实,创建完善的人员岗位责任制、会计核算体系、账务核算处理流程、内部掌控、初始记录、资产检查、计量验收、对工程资金进行审批、对工程投资进行核算、对工程经济进行分析等管理标准。增强会计基础核算的管理力度,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性。此外,应加强实物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完整真实。

3.根据原能源部颁发的《电力发、送、变电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试行)》(能源经〔1992〕960号)的标准,结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等纲领性指导文件,该文件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的总则和编制依据。

在总则中应明确竣工决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编订的时间。

在进行编订工作期间,主要包含的编订依据有以下几方面内容:编订竣工决算的概算价值,应根据有权机关最终批准的概算为依据;竣工决算的实际价值,应以正确的会计账面数为依据;各项技术经济制标,应以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实际数为依据;各项计划指标应按上级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工程质量应以鉴定验收委员会正式验收鉴定书及有关文件为依据;对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分析,应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设计文件及建成后的实际经济效益和作用为依据。

(2)竣工决算前平时资料的积累和要求。主要包括:确定建设全过程中各部门统一名称和工程内容的核算项目(账户设置);建立设备、主要专用材料台账或卡片登记薄;建立其它基建支出费用(包含建设场地占用及清理费用、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等)登记簿;切实掌握好总概算;积累编制竣工决算所需的各种文字、资料等。

(3)编制竣工决算前的准备工作。成立竣工决算领导小组和计划、财政部门、物资、工程技术等专业人士构成小组,将任务分解,划分责任,增强协调性,互相进行配合,保证有关从业者各自履行责任,增强同施工、设计、建立等人员及企业的沟通,尽快整理、分析相关信息,共同做好编报工作。

(4)资产价值的确定、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内容及编制步骤和方法等。

4.推行施工项目跟踪审计、防范风险、转化体质。施工项目跟踪审计能够全面掌握施工的整体过程,特别是设计变更部分,及时发现项目管理漏洞和问题,加强风险控制和投资控制。在前期工程基本完工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按照竣工审计的标准,以抽查部分典型的合同的方式进行审计,查找缺漏,举一反三,尽早补漏消缺。

5.加强财会队伍建设,提高基建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竣工财务决算及概预算、招标与投标、审计等有关业务的培训及技术沟通。每个一段时间组织财会从业者讨论真实工作期间遇到的问题,汇集大家的力量,找寻合理的处理措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交流方式,取长补短,加以借鉴,提高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管理水平。

(三)在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方面开展的准备工作。

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纲领性指导文件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应有针对性地注重开展了以下工作:

1. 规范、有序进行财务核算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工作,以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完整,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认真开展竣工决算前资料的整理和积累工作。

(1)会计科目的设置:为更详细的反映在建工程的各项经济业务内容,管理局会计科目的设置与工程概算的项目分类保持一致,即在建工程一级科目项下设置为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分部工程等,以便随时将各项目实际发生数与概算一一对应、比较、分析,及时的控制概算外支出,同时也为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造价经济活动分析打下基础。财务会计核算科目的设置认真执行工程概算规定的项目划分、编号及项目名称等内容,并与计划合同部门保持一致。

(2)做好实物资产清理工作,确保各类资产安全有效。

应充分利用计算机软件或电子表格序时登记完办公、生活家具、专用施工设备等台账,包括名称、规格、供应单位、制造厂商、单位、数量、金额、领用部门,验收入库时的会计凭证等,并每年要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逐项清点核实,细致管理,保证各项物资的安全。另外,还需要做好剩余物资、建材原料的回收工作,遵照财政部相关标准开展工作,不可以随意挪用、侵占,严格遵照相关标准进行入账。

(3)因为水电站内包含的建设项目较多,施工周期较长,财务的竣工决算工作可以应用“先单项、后整体”的措施。每一个单项竣工结算完毕的项目的合同及最终竣工结算书必须存档,序时登记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合同价款、最终决算金额、支付时间及凭证号等内容,加强单项竣工项目资料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单一工程完成,具有交付应用条件的,可以先编订单一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等到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在编订整体的财务竣工决算。然而,单一工程的财务竣工决算不可以代替整体项目的决算。已经编订竣工财务决算的单一项目,需要将其资产遵照交付、应用进行处理,其应用的资产总值遵照项目总竣工决算的审批内容为准。

(4)尽快做好项目结算工作,对项目的预算收支进行核实。财务的竣工决算能够整体、全面的反映出项目工程的投资情况。所以,需要依照往年设定的投资计划,对项目的拨款数目、贷款数目等进行核实,把各个投资方的资金数目分列明确。另外,对应交款项、结余资金等财务收支情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整理和核对。

4.每年不定期的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建设或部分单项合同完工决算项目等进行审计。建设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调整,保证了竣工资料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结语

总而言之,对于水电施工项目来讲,财务的竣工决算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只要建设单位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给与高度关注,项目工程的参见人员细致认真、保证项目管理方法合理、科学,那么,水电站的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一定会做得更好。(作者单位: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能源部关于颁发《电力发、送、变电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试行)》的通知(能源经[1992]960号)(颁布日期:1992.9.29 实施日期:1992.9.29)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5

第一条为规范财政性基建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行为,保证审查工作质量,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性基建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审查是指财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的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招投标和工程价款的结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审查的行为。

第三条县财政局是工程预决算审查中心的主管部门,县财政工程预决算审查中心是项目审查的具体实施单位。

第四条项目审查范围:

(一)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包括县级一般预算拨款、上级专项、基金预算拨款、预算外资金项目;

(二)使用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项目;

(四)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担保所筹集资金的项目;

(五)使用财政贴息或政府性融资安排的项目。

第二章项目前期审查

­第五条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重点了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资料,对项目可行性提出意见。

第六条根据项目的扩初设计,概算定额指标、各项费用、定额取费标准、建设地域自然及技术经济条件和设备预算价格等资料;审查项目设计概算及是否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审查项目是否存在超规模、超标准或缺漏现象;审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

第八条审查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第九条审查项目前期费用开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章工程预算(招标标底)审查

第十条要求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工程施工图、预算书、工程量计算书、人工材料分析表、施工组织设计等。

第十一条审查依据包括:工程施工图;国家和地方统一制定的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人工、材料价格;价格调整指数等相关取费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等。

第十二条审查内容包括:项目工程预算是否控制在概算指标内;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与换算、费用和费率计取是否合理、准确;审定项目工程预算造价。

第十三条审查步骤包括:收集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根据项目技术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初步方案,组织初审;根据审点深入现场实地调查;复审并出具审查结论。

第四章工程价款决(结)算审查

第十四条根据项目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性结算等方式,结合工程进度及预付款项和工程监理情况,审查经建设单位签证的工程进度价款结算账单,提出资金拨付意见。

第十五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竣工价款决算。

第十六条审查资料主要包括:工程竣工图;竣工决算报表;竣工决算说明书;工程建设合同;工程监理报告;设计变更情况报告及核定单;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单位现场签证;主要材料、设备发票;工程项目点交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等。

第十七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竣工结算资料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项目是否按批准执行,有无提高建设标准和扩大规模等;主要材料取价、设备价格购置是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等;审核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等;核实项目节余资金,属于上缴财政部分应督促及时上缴;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报表真实、完整性等;审查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审定项目结算造价。

第十八条项目竣工结算审查后,对应核减的基建资金,属于应上缴财政部分的,及时督促上缴;对应增加的基建投资,应及时提出调整项目投资的建议。

第五章审查结论及处罚

第十九条工程预决算审查中心在进行项目审查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的原则,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第二十条项目审查结论是有关单位组织招投标、签订工程合同、办理拨款、贷款和工程决算的依据。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6

【关键词】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

近年来,由于公路建设事业的飞速发展,我们在已经完工的公路改建项目的竣工决算和审计过程中,发现了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本文针对在办理竣工决算和审计的过程中重要事项作一些阐述。通过进一步的学习,加深理解基本建设单位要做好的事项。

一个项目的竣工决算就是给这一基本建设事项画一个句号,关键是如何把句号画好。画好这个句号的前提,就是要做好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及其审计工作,所以首先要从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说起。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是指公路建设单位编制的,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公路基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的全过程的建设情况、财务状况及其建设成果的总结性文件。怎样去做好这些工作,我们要从他的作用意义说起。

一、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的作用和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及时、完整的编制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具有以下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公路建设竣工决算是全面的、综合地反映竣工项目的建设情况、财务状况及其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

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工程交养和资产移交的依据。

公路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是检查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工程设计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分析、考核公路建设效果的重要依据。

基本建设竣工决算为建立基本建设技术经济档案、修订概(预)算定额提供资料。

工程竣工决算能够为公路管理部门招商引资,多渠道筹措公路建设资金提供依据。

只有理解了他的作用和意义,才能有一个完整的概念。那么接下来要做的是竣工决算的编制和管理,通过加强了编制管理工作,才能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二、加强竣工决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虽然竣工决算在工程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是工程管理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建设单位较重视项目建设,而忽视如何正确核定建成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对建设成果进行必要的总结分析。有的项目建成后未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有的项目竣工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影响了新建成的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和固定资产的移交使用。因此,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竣工决算的组织领导,从思想上予以重视,从组织上予以保证。

首先,要提高有关人员对编制竣工决算重要性的认识,善始善终做好各项工作。

其次,应成立临时负责编制竣工决算的组织机构,明确参加编制决算的有关人员和负责人,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按时完成竣工决算的编制工作,在决算编制期间不得抽调有关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在竣工决算没有审计完成前,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不得撤销,有关人员不得调离解散。

再次,项目建设单位各部门有关人员应加强协作、互相配合,集中精力做好编制和资料收集工作。

第四,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支持建设单位做好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总之,工程竣工应立即收集资料,编制和办理竣工决算事宜。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好后及时提交审计,经审计确认后尽快办理竣工决算。

三,竣工决算的审计

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竣工决算编制完毕后,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可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的大小,提请相关的审计,审计分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公路部门现在的很多项目主要的资金来源为国家的中央车购税、燃油税、银行贷款等。包含了国家资金的大中型项目都需要国家审计,或者由上级主管审计部门委托社会审计进行审计。小型的项目可提请上级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进行,内部审计部门力量不足同样也可委托社会审计。委托社会审计的审计结果,还须委托部门审核后方可认定。

根据公路部门的特点竣工决算审计的重点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1.竣工项目是否符合计划要求

审计项目各项批复、立项文件和概预算是否完备,是否根据招投标法进行了招投标。根据相关文件审查有无自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擅自变更设计等。对属于有变更设计的的工程项目,还应进一步审查其工程量增减的内容是否具有批准手续和甲乙双方的签字,设计变更是否有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手续和监理工程师的签字。

2.建设成本的真是性和投资的节超情况

要根据设计概算,将实际成本和预算进行比对。审定建设成本的实际完成数量和合同单价,据以核实总的投资额。然后进一步审查影响建设成本节约或超概的具体原因。

3.财经纪律的遵守情况

根据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和相关的财经制度,审查建设单位的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扩大开支范围。设计费、监理费、征地拆迁的费用是否按合同和规定支付和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4.资金来源是否真实、准确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渠道取得基本建设资金,审查有无任意挪用建设资金和非法集资。审查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的数额是否相符,数字是否真是可靠和准确。

5.交付资产是否真实、可靠,质量是否良好

竣工决算中所列的资产是否真实、准确,其构成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规定全面移交,并核实交工验收报告的质量评定。

总之,作为基本建设单位,应该结合上述的要求努力做好竣工决算工作。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协调好各部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好立项、招投标、成本控制、工程质量等工作,才能把竣工决算和审计工作做到位。基本建设单位就能根据经过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基本建设事项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7

关键词:高校;基建项目;财务决算;编制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基建财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综合反映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投资使用和投资效果的总结性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重要依据,对总结基本建设过程的财务管理工作、检查竣工项目设计概算和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一、高校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基建管理比较重视项目建设环节,竣工时的财务决算工作则相对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

近年来,高校基建任务十分繁重,项目当年完工后立即准备下一年的基建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无暇顾及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因此有的项目投入使用一年,甚至几年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已完工程未纳入学校资产的核算管理,出现了资产管理的“真空”现象。学校的建设资金来源不能及时核销,使财务报表中在建工程数额偏大,会计信息失真。

(二)财务决算编制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

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平时疏于工程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到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部分工程资料已经丢失,导致决算数据无法填列,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内容不完整。

竣工财务决算是全面反映项目建设全过程财务情况的文件,建设成本不仅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及其他投资支出等。而有些高校在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时,不注重已批准概算的内容,将一些非概算、超概算的内容纳入建设项目成本中核算;还有一些高校账务系统设置不完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会计科目使用混乱,资产价值归集不合理,导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不准确。

二、高校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对财务决算重要性认识不足

高校高度重视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项目的建设过程及项目的竣工交付使用,积极督办项目论证、立项报告、规划报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认为基本建设管理主要就是争取项目、争取资金、抓好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而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工程项目已经交付使用,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只是手续而已,对学校工作没有多大影响,甚至有部分高校认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不但不能给学校带来任何收益,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时还要支付一笔审核费,得不偿失。

(二)工程项目财务资料不完整

高校许多工程都是“8.31工程”,为了赶在新生入学前使用,来不及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就仓促上马,造成工程资料先天性不足;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指定专人保管资料,通常由工程管理人员兼管,没有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工程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意识淡漠,责任心不强,导致建设过程中资料的遗失;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后,没有做好资料移交工作,造成工程资料不全。

(三)工程结算审核速度过慢

1.高校为了节省投资,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都约定工程竣工后,工程结算必须先经过工程监理初审、学校工程甲方代表和审计处复审,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终审,大型项目还有可能再次委托另一家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后作为竣工财务结算的依据。在审核过程中没有约定各个阶段的审核期限,工程结算审核一拖再拖。

2.合同签订时不够严密,对工程价款约定不明,部分合同条款内容含糊,由于甲乙双方所处位置和利益角度不同,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认识上的偏差和纠纷,常常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为了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费用的计取等产生争执,导致工程结算审核搁浅。

3.建设施工过程中,许多工程变更签证和材料核价时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等到项目竣工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时,再后补手续,存在写回忆录的现象,难免不产生扯皮,影响了工程结算的及时审核。

4.目前建筑市场鱼龙混杂,挂靠现象严重,项目经理只要交纳部分管理费用就可以借用建筑企业资质参加招投标,中标后建筑企业不关心工程项目管理,由项目经理临时聘用管理人员,这部分管理人员流动性大,工程竣工后各奔东西,无法保证工程结算的及时提报。

(四)缺乏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经验

在新校区建设前,高校每年只有一两个单项工程,资金来源单一,会计核算简单,面对建设资金多元化、数十个基建项目、投资上亿元的新校区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基建财务管理人员感觉到力不从心;再者部分基建财务管理人员没有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对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较生疏,再加上新校区建设周期长,常常出现基建财务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轮岗、工作调整调动,影响了财务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增加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难度。

(五)基建财务人员专业性不强,会计核算不准确

在建设成本核算过程中,基建财务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导致竣工财务决算数据不准确:

1.基建项目财政拨款一般都能按照单项工程项目下达,而单位自筹拨款和银行贷款资金由事业财务按照整个新校区建设下拨,在单项工程之间分配这些资金时往往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

2.直接将征地费用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以单项资产形式移交,没有将征地成本分摊到新建项目中。

3.将设备购买成本和安装费直接计入设备投资科目,而不是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将设备购买成本计入设备投资科目,将安装费计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4.将基建部门购买的办公用家具直接计入设备投资而不是计入其他投资。

5.借款利息支出没有严格界定建设期,而是将所有基建财务支付的银行借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将财政贴息资金作为基建拨款处理,而不是冲减利息支出,虚增了建设成本。

6.待摊投资分摊方法带有随意性,没有保持一贯性,导致单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准确。

7.将应计入转出投资科目,产权不属于学校的专用设施投资支出作为本单位的资产移交,虚增本单位资产。

8.将应计入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取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费列支在项目建设成本中,作为本单位的资产移交,虚增本单位资产。

9.项目竣工后没有及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后续发生的维修费和设备配件更换费用在项目中列支,加大项目建设成本。

10.将不属于项目概算内容的教学用房配套教学设备、学生公寓家具搭车支付,纳入项目成本列支。

三、完善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建议

(一)提高对财务决算重要性的认识

高校基建财务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校领导和基建管理人员都认识到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意义,提高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思想认识。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是一项专业性、知识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基建、财务、资产等部门,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办法和规程,对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小组,精心挑选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理论水平与编制决算相适应的人员参加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明确任务和责任,推进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进程。

(二)夯实编制财务决算的基础

做好基建项目财务核算是准确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高校基建财务人员要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在考虑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与建设项目概算内容对接的基础上,科学设置账务系统,会计核算内容要遵循《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奠定良好基础;高校基建财务人员要注重业务学习,不仅要加强基建财务理论学习,还要了解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招投标、建筑法规等相关知识;高校主管部门要组织基建财务人员进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培训,不断提高基建财务人员素质,提升编制人员的专业技能;高校基建管理人员还要走出去,学习兄弟高校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经验和做法。高校基建财务人员在加强会计核算的同时,在建设初期,应设置各类台账,登记单项工程的主要指标,以减少在项目完建后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量,为及时做好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打下扎实基础。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配合,做好各项财产物资及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三)规范基建项目资料管理

要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强化高校基建管理人员基建档案意识,明确基建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考虑到基建项目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各类工程资料容易遗漏、散失,从项目建设开始,就指定既懂建设工程专业又懂档案专业的人员,按照单项工程对基建资料进行专门管理,逐份收集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资料。

(四)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高校要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要优选经济实力强、企业科技文化含量高、作风扎实、管理有方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要做好报名施工单位考察工作,对他们的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在本校发生过管理不善、配合不力的施工单位要列入“黑名单”,以提高工程结算审核速度,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五)切实发挥跟踪审计的作用

很多高校在基建管理中采用了跟踪审计的做法,要充分发挥跟踪审计的参谋作用,要求跟踪审计人员全过程参与学校建设,指导起草施工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严密、周详,审查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审查工程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通过跟踪审计对发生的变更签证及时审计,杜绝事后审计的互相扯皮,加快工程结算审核速度。高校审计部门要加强工程结算审核协调工作,对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协商,及时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推进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四、结束语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只有高校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基建财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才能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此项工作。

参考文献:

[1]李艳.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探析[J].企业研究,2012(16).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8

关键词:实例;政府投资;竣工财务决算;评审;问题;对策

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是以现行的财税制度为依据,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流动情况为重点进行分析,形成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的科目体系,来反映竣工工程从开始建设到竣工为止的全部资金来源与运用情况,达到核定使用资产价值的目的。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实践工作中常会遭遇多种问题。现就一典型案例来对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分析及对策探讨,以供更好地研究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和财务处理事项作参考。

一、案例背景资料

A工程建设项目是由甲地财政出资,B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的市政重点工程。该工程项目实际竣工长度957米,路幅宽46米,于2003年开工建设,2004年建成通车。

本项目于2004年4月经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批准的总投资估算为8600万元。2004年5月建委出具了本项目道路、排水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会议纪要,但并未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做出明确批复。同年6月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了A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为12041.28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用6051.1万元,全长1867.22米,路幅宽46米。

B工程建设指挥部对其承建的多个基本建设项目实行的是所有建设项目建一套帐、一并核算的账务处理办法。

B工程建设指挥部列支的该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为986921.80元。

B工程建设指挥部于2009年12月就A工程计提劳保基金1,172,277.50元。

B工程建设指挥部于2004年7月,与某勘测设计研究院签订协议。合同约定勘测设计研究院捐资100万元用于指定修建A工程C处地下交通通道。该地下通道为A工程的子项工程,已于2004年完工,但某勘测设计研究院捐资尚未到位。

B工程建设指挥部于2005年、2006年按照甲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要求计入两笔融资费用,融资费用共计469,000.00元。

二、存在的问题

从案例背景资料可知,这是一个典型的“三边”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此外,没有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凡已竣工的基建项目,应于竣工后一个月编出竣工财务决算,如一个月编出确有困难,报经负责审批该竣工财务决算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依据财政部财建【2003】72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同一个建设项目,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则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B工程建设指挥部以财政部门只允许一个指挥部开设一个银行账号,资金无法分开,且指挥部承担了多个项目的建设,管理人员的工资很难分清应由哪个项目承担为由,采用所有建设项目建一套帐、一并核算的账务处理办法违背了上述规定。

列支的该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标准。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总额控制数以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计算基数。由于本项目没有明确的总概算批复金额,本项目按路段长度占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路段总长度的比例计算得出本项目批准总投资为6172.2万元。以本项目批准总投资为基数计算得出建设单位管理费控制限额为74.72万元。

根据2006年10月20日执行的《甲地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向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机构预缴劳保基金;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机构应当与建设单位结算劳保基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前结清劳保基金。本项目于2004年竣工,当时并未缴纳劳保基金。由于《甲地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未就该办法执行前竣工项目的劳保基金缴纳事项做出相应规定,该项目是否需补缴劳保基金不能确定。

从建设程序上看,地下交通通道的修建首先应基于城市规划,而不是指挥部与单位的双方协议。从财务管理上看,基建收入应该实行“收支两条线”。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基建支出各项的实际数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之日至达到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建设期后发生的融资费用不应计入项目基本建设支出。

三、应对建议

“三边”工程近年来随着建设程序的规范日益鲜见,但相当一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据统计,2009年至2011年,甲地有102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理了竣工验收,同期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且送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只有36个。项目在投入使用几年后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这也直接导致了公共资产家底不清。要解决该问题,除了督促建设单位对已完工项目进行梳理,各部门应大力协调将制度落实到实处外,建议政府应将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作为硬指标予以考核。

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有关规定,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对于建账不规范的问题。一方面制度宣传执行要到位,另一方面要加强从事基本建设会计工作的人员培训。同时,针对该类型项目,在评审的方法上可以先查明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的成本费用,交付使用资产及其相关资产、负债、并做好调账处理,然后相应地确定本项目投资来源,从总账到明细账双向分割出本项目的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产生本项目决算日资金平衡表,在建设单位确认之后,再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同时关注在建项目账实、账账的一致性、真实性。

本项目经重新分类调整后列支的建设单位管理费1,278,321.8元,超控制限额531,121.80元。对超限额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应进行调减。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是,重新分类调整后列支的建设单位管理费超限额部分,其中一部分是拆迁费用中发生的拆迁工作经费调入。

建议对于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建设单位仍未交纳劳保基金,只在帐面进行了预提的,予以扣减,不确认为基本建设支出。本项目应调减建设单位于2009年12月计提的劳保基金1,172,277.50元。如果今后确需补缴,可另行向财政部门呈报。

根据延伸评审的了解,B工程建设指挥部于2005年、2006年按照甲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要求计入的两笔融资费用属于政府政策性的安排,指挥部确实承担并实际支付了该项费用,即该费用构成建设单位的实际支出。建议在按照政策性要求计入基本建设支出的同时,在评审重要事项中予以补充说明。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9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第六条 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概预算建设内容,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基本建设活动中的材料、设备采购、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 经营性项目,应按照国家关于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在项目总投资(以经批准的动态投资计算)中筹集一定比例的非负债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本规定中有关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划分,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

第八条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投入项目的资本金,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评估作价。

经营性项目筹集的资本金,在项目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九条 经营性项目收到投资者投入项目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别以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单独反映。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

第十条 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财政资金按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到位。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 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 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应交财政的竣工结余资金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上交财政。

第十六条 建设成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第十七条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企业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十九条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第二十条 其他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房屋购置和基本畜禽、林木等购置、饲养、培育支出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的不同规模分档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见附1。

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发生单项工程报废,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报废单项工程的净损失经财政部门批准后,作增加建设成本处理,计入待摊投资。

第二十四条 非经营性项目发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飞播造林、补助群众造林、退耕还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报废及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在财政部门批复竣工决算后,冲销相应的资金。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第二十五条 非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道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等,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转出投资处理,冲销相应的资金。

经营性项目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路线、专用公路、专用通讯设施、送变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建设单位必须与有关部门明确界定投资来源和产权关系。由本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作无形资产处理;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财务关系划转,要认真做好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交接工作,主要包括各项投资来源、已交付使用的资产、在建工程、结余资金、各项债权和债务等,由划转双方的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办理资产、财务划转手续。

第二十七条 基建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运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一)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包括:煤炭建设中的工程煤收入,矿山建设中的矿产品收入,油(汽)田钻井建设中的原油(汽)收入和森工建设中的路影材收入等。

(二)经营性项目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试运行所实现的产品收入包括:水利、电力建设移交生产前的水、电、热费收入,原材料、机电轻纺、农林建设移交生产前的产品收入,铁路、交通临时运营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包括:1?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发生的营业性收入等;2?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 各类副产品和负荷试车产品基建收入按实际销售收入扣除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税金确定。负荷试车费用计入建设成本。

试运行期间基建收入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减去销售费用及其他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纯收入确定。

第二十九条 试运行期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定的试运行期执行;国内一般性建设项目试运行期原则上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期限执行。个别行业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需要超过规定试运行期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试运行期一经确定,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

第三十一条 各项索赔、违约金等收入,首先用于弥补工程损失,结余部分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基建收入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收入按以下规定处理:

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盈余公积。

非经营性项目基建收入的税后收入,相应转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入。

第三十三条 试生产期间一律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制度规定,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资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第三十五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

第三十六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各编制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的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实事求是地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第三十八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九条 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帐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帐帐、帐证、帐实、帐表相符。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要逐项盘点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或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处理,不准任意侵占、挪用。

第四十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主要有以下报表(表式见附2):

1.封面

2.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按下列要求报批:

(一)中央级项目

1.小型项目

属国家确定的重点项目,其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或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主管部门审批。

2.大、中型项目

中央级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二)地方级项目

地方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

第四十二条 财政部对中央级大中型项目、国家确定的重点小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办法,即先委托投资评审机构或经财政部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单位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再按规定批复。对审核中审减的概算内投资,经财政部审核确认后,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四十三条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大中小型划分标准。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项目为小型项目。

第四十四条 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建设项目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之日起30日后施行。财政部1998年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文)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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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3篇

3.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系

4.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10

关键词:竣工结算;合同条款;结算编制;项目验收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 (2010)13-0162-02

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交工验收之后,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及合同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经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反映该项工程最终造价的经济文件。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考核工程成本进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也是业主确定资产金额的主要基础。搞好竣工结算审核对于业主来说是节约投资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的关键一环,对于承包商来说是实现的自己的预期利润,避免损失的重要步骤。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及问题

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发包人、承包人通常应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数额;(2)工程进度款的数额及时限;(3)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5)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及时限;(6)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7)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工程竣工结算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违反定额规定,高套定额单价,多计工程直接费。违反取费规定和标准,乱计取费。不允许计算直接费的材料价格也计算在内,加大取费基数提高工程造价;(2)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或少算工程量。违反规定,混淆各分项工程的尺寸界限,重算工程量,应扣除的工程量不扣除,按规定应合并计算的工程量分开计算。(3)建筑市场的无序竞争,制约工程结算工作。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施工合同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不平等的责权利条款,势必对工程竣工结算造成困难,制约着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4)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管理,制约工程结算工作。工程竣工资料的缺失使工程竣工结算书所需编制资料不够全面准确,结果给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造成诸多困难。

二、工程竣工结算编制的基础和方法

(一)企业领导重视是搞好竣工结算的前提

要求企业领导能尽力保证各方面的有机结合,在重视投标工作的同时结算编制方面也应配备足够的高水平人员,让其参与投标决策分析。另外,为调动结算编制人员的积极性,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条件,对相关工程的结算成果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还可建立以公司、项目部、现场核算相结合的一整套的成本管理体系,为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很好的组织保证。

(二)编制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是编好结算的基础

要编好工程结算,编制者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体表现在:(1)能正确理解定额内容,准确套用定额项目,能对定额项目单价进行必要换算;能准确理解和运用合同条款对该调费用进行调整;(2)要及时掌握计价信息如各地的补充定额、规定调整的计价文件等,并能领会精神,准确运用;(3)能深入了解和掌握工程现场情况,掌握各分部工程的构造做法及施工工艺,进行必要的签证和费用计算;(4)应懂得必要的法律知识,能主动把握索赔起因,根据索赔程序,利用索赔技巧进行索赔;(5)针对新材料、新工艺,能利用定额原理自行组价等。

(三)商签公平合同条款为结算编制提供必要条件

结算编制在合同基础上进行,并以合同条文作为理由和根据,所以结算的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由于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业主占主导地位,业主在起草招标文件时,经常提出一些苛刻的不公平的条款,使业力大,责任小,风险分配不合理,但从一方面讲,承包商自由报价,可以按风险程度调整价格,双方自由商签合同,这又是公平的。所以承包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为最后的结算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另一方面,应注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签各种资料的合理性,以防利益损失。

(四)全面收集相关资料为结算编制提供充分依据

(1)工程承发包合同,它是结算编制的最根本最直接的依据,因为工程项目的承发包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价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摊等都由此决定,另外结算中哪些费用项目可以计入或调整、如何计算也都以此为依据;(2)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它是确定标底及合同价的依据之一;(3)投标报价、合同价或原预算,它是实际做法发生变化或进行增减删项后调整有关费用的依据;(4)变更通知单、工程停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指令等;(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等;(6)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文件规定;

(7)经审查批准的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竣工报告等。以上这些资料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分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和人员,从整个施工项目管理而言,项目部应统筹安排,合理分工,确保资料的完整,同时应及时提供给结算编制部门或人员,确保这些资料在结算中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核对发包合同条款

首先应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及时提出,请业主与施工单位任职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二)严格执行定额单价

除投资包干部分外,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一般以当地(或行业)当时执行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单价,当地(或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报告期价格指数及有关规定为准,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报送定额站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拆算、不得随意毛估或重复计算。

(三)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后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

(四)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涵盖内容

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五)工程决算审核人员应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能力和素质

工程结算审核时集技术、经济与一体的业务工作,它要求审核人员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又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懂得相应的经济法律、法规、政策,采用适当的方法,抓住关键点,把握重要环节。在专业基恩能够方面熟悉变更单价的基本定价方法,准确确定变更类别,熟悉施工合同,投招标文件,了解材料市场价格,正确套用本地定额等。建设单位还可以聘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监控,听取多方的造价建议。

(六)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验收工作

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竣工验收工作,并按要求规范验收程序、质量、财务、竣工决算、资料档案等几个主要环节,一个也不能少,并要有规定的时间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凡未经竣工验收的项目,不能交付使用,以此来促进及时决算,减少损失浪费。

四、结语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通过对竣工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纠正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

参考文献

[1]林颖.论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方法[J].山西建筑,2007,33(7).

[2]李志雄.如何作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J].四川建材,2008,(2).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11

关键词:基本建设审计 环节控制 提高效益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5-093-02

消防部队基本建设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本级和所属单位一定规模、一定金额以上的工程项目的管理行为及资金运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行为。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消防部队职能任务不断拓展,消防部队工程建设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基本建设审计工作事关部队战斗力的生成与提高,事关官兵切身利益,事关部队长远发展。做好基本建设审计工作就能够有效节约基建经费、发挥基建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基建工程的质量。

做好基本建设审计工作重点应当抓好审计过程中四个重点环节工作,即做好工程初始审计、建设期间审计、工程结算审计、工程竣工审计等审计工作。

一、工程初始审计

工程初始审计,主要是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工程概预算、招投标等进行审查评价。工程初始审计主要是对建设项目立项情况、建设规模、投资、基建组织机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资金来源及支出情况、内控情况以及银行账户开设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为做好工程初始审计工作,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以下资料:国家、地方、部队制定的基建工程管理规定、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职责等制度(含基建财务相关内容);工程货物采购管理规定及相关事项资料;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制度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立项审批文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土地证及规划用地、建设用地、施工许可等相关资料;概预算及调整概预算等批准资料;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项目预算书;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评标文件等资料;中标(供货)单位的投标书及承诺的有关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供货)合同或协议。

(一)立项审批审计

立项审批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报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立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工程项目是否列入工程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工程概预算审计

工程概预算审计主要是对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内容进行审查和评价。

1.投资估算审计。投资估算审计主要内容包括:编制依据、步骤是否符合要求;编制内容是否齐备;编制方法运用是否适当;与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是否相符。

2.设计概算审计。设计概算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概算编制的审查,文件资料的审查,方法运用的审查、造价及工程量计算的审查、有关资料设备费用及价格的审查。(1)概算编制的审计。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有无初步设计项目一览表,有无初步设计图纸、文字说明及其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概算定额、指标,取费标准,材料、设备价格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当时、当地实际,定额使用、概算总额形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高套、混用或擅自提高取费标准等问题。(2)文件资料审计。主要审查:编制范围、内容是否与主管部门批准相一致,有无违背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说明是否明晰充分;有关资料是否与工程项目设计及项目一览表内容相一致,有无缺项、漏项问题;编制内容是否存在重复交叉、重复计算或漏算等问题。(3)方法运用的审计。主要审查:主要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的主要单位工程是否采用计算主要工程量的方法编制;其他套用各项指标的概算,是否注明指标依据及其主要数据,必要的调整或换算是否符合实际,并附加必要的说明;采用市场价格编制的设备费是否注明价格来源,并符合实际情况。(4)造价及工程量计算的审计。主要审查:造价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估算范围之内,造价之间的比例是否合理、得当;主要工程计算是否符合设计内容要求,主要材料、设备表有无漏项、重复或错算;单价是否正确套用定额分部、分项单价;其他补充项目列入与计算是否必要、合理。(5)有关资料设备费用及价格的审计。主要审查:应购置的材料设备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在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有明显差异;

用计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价格选取有无偏离市场信息比价和市场竞争规则,是否有“毛估价”或高估价问题。

3.施工图预算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编制依据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编制内容是否完整,要素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完备;预算造价是否控制在设计概算范围之内;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有无漏算、错算或重复计算问题,计量单位、计算单价、项目数量是否与预算定额相符以及费率套用是否正确、适当。

(三)招投标审计

招投标审计主要是对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招投标文件和标书制作,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等进行审查和评价。招投标审计包括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审计、招投标文件和标书制作审计、开标、评标、定标审计。

1.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或物资采购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研论证,有关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有关内部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有效发挥作用;招投标程序方法是否合法、有效;项目标段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和客观实际,有无过细、过多划分标段或增加成本费用等问题;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项目有意规避招投标行为;是否存在有意违反招投标程序、时间规定要求,导致可能发生串标的问题。

2.招投标文件和标书制作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内容与工程项目需求是否相符合;投标函额度和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文件是否规范、完整,法人代表签章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将废标作为有效标的问题;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是否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要求填制。3.开标、评标、定标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开标程序是否严格规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评标标准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存在对某一投标人有利而对其他投标人不利的条款,评标成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比例构成,评标过程是否严格规范,有无简化、背离程序现象;定标是否按照评标标准和要求,并综合不确定因素加以确定,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是否进行标书答辩和理性评估,有无选择违反客观实际、明显偏离标底或有意识设置超现实低价恶性竞争中标的问题;检查中标价是否异常接近标底,是否有可能发生泄漏标底的情况;检查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悖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其他审计内容。工程项目资金保障情况。立项审批与资金保障是否同步安排,建设规模与投资计划是否相符合,资金到位是否达到60%的要求;管理控制措施建立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工程项目管理部门以及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各项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开工工作准备落实情况。重点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二、建设期间审计

建设期间审计,主要是对工程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签证等内容进行审查和评价。为做好建设期间审计工作,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以下资料:合同及合同要件、投资计划、采购程序、货源、质量、采购管理及核算办法;行使签证权的责任人、责任权限、依据;涉及设计变更、结构调整、费用变化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或工期顺延等相关资料和变化的依据;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工程量、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工程量计算套用方式;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资金和材料到位情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记记录、施工进度月报表;工程建设规模和装修标准情况、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履职等情况;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质量验收报告;施工(供货)单位报送的施工(供货)结算书;甲供材料设备的数量、单价清单及入库、出库资料。

(一)工程合同审计

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内容是否完备,是否与初始审计内容相联系,是否符合审核确认的设计概预算要求;合同签订是否合法、有效。

(二)材料设备采购审计

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计划是否符合投资计划、设计概算和招标文件要求;采购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货源渠道是否正规;采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购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货物验收、入库、保管、维护、领用、核算等手续是否完备,有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或损失浪费的问题。

(三)工程签证审计

审计

的主要内容包括:行使签证权的责任人是否进行必要的授权;工程签证直接签写金额的原因是否恰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涉及设计变更、结构调整、费用变化或工期顺延等情况是否经建设方许可,重新办理签证;工程联系单是否统一格式、编号,是否以工程量套用综合单价(或定额)的方式为主、实际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计算为辅,是否存在重复签证或将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事项列入等问题。废料回收签证是否签明回收单位,并出具回收证明;签证单内容与设计图纸有关要求是否相符;工程量计算套用方式是否正确、适当;其他工程签证的问题。

(四)其他审计内容

主要包括:建设工期和施工进度,资金保障和材料到位相关情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日记记录、施工进度月报表及其相关情况;工程建设规模和装修标准执行情况;各项内部控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项目和现场负责人以及监理部门履职情况。

三、工程结算审计

工程结算审计,主要是对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编制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为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合同约定按总价包干结算的工程,提交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的相关资料;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的工程,提交按工程量定额计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经施工方核对的资料;合同约定按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工程,提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清单核对情况;建设方代表和工程监理对代用材料、设备的认可证明;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定额)套用综合审计,提交定额套用资料、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综合单价及结算价格汇总资料;工程结算报告;基建会计凭证、账簿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决算报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资料;招标机构的有关资料;勘察、建筑或装饰设计单位的有关资料;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的有关资料;其它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的考察报告、取费标准或认质认价资料及合同谈判过程、项目阶段性报告或结算审核报告及建设单位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研究基本建设工程的会议纪要、记录或其他资料等。

(一)对工程量计算核定进行综合审计

审计内容包括:合同约定按总价包干结算的工程,主要审核施工单位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的工程,主要审核是否按工程量定额计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并与施工方核对;合同约定按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工程,主要审核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出规定的误差调整幅度范围等非客观原因。

(二)对材料设备的结算价格进行综合审计

审计内容包括:材料设备是否与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相符;代用材料、设备是否经建设方代表和工程监理认可;结算价格是否真实、有效。

(三)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定额)套用进行综合审计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审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按实结算或按工程量清单结算计算方式实施;审核定额套用是否合理;审核施工方编制的竣工结算综合单价与其投标文件所报的综合单价是否一致。

(四)对结算价格汇总情况进行综合审计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约定据实结算的,审核各项取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合理、准确;按工程量清单结算的,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以及总价计算是否准确,有无弄虚作假、高估冒算问题。

(五)其他内容的综合审计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对现场签证进行综合审计;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筑装修标准结算的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购置设备结算的问题;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垫支、拖欠等问题。

四、竣工决算审计

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对工程项目各项费用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综合审查和评价。为做好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应当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将编制的竣工决算表、竣工项目概况表;交付使用的资产明细表;资金结余和剩余设备、材料物资明细表。

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的竣工决算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将未经批准立项审批和超计划、超规模工程列入竣工决算的问题;竣工决算有无存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提前或虚假编制竣工决算的问题;竣工项目概况表所列各项投资支出,其节约或超支原因是否合理;对交付使用的资产明细表要逐项核对,审查

无缺项、漏项或资产价值不实等问题;资金结余和剩余设备、材料物资是否真实准确归集和妥善处置。

参考文献:

1.丁跃平.公路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广东土木与建筑,2010(6)

竣工决算审计收费标准范文12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灵州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 银川 750011)

【摘要】竣工阶段是项目建设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业主与工程建设各方最终进行资金结算的重要阶段。因此,本文首先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中监理需注意事项及提高监理队伍素质进行分析,说明监理加强竣工结算的审核对竣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的作用。其次从竣工决算的含义、编制内容等方面分析了如何合理编制竣工决算,从而为业主进行以后的项目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建设依据。

关键词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竣工阶段;投资控制;工程造价;竣工决算;经济效益

作者简介:赵庆晖(1981—),女,汉族,江苏徐州人,2012年毕业于西安科技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经济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现场监理工作。

0引言

一般来说,在建设项目的竣工阶段,作为业主来说,大量的投入建设资金的时间已经过去,但对于业主的全过程投资控制来说,并没有完全结束。因此监理工程师一定要把好关。

1监理应把好工程结算关

工程的竣工结算是施工单位依据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作,向业主进行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经济文件。由于编制工程结算不仅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也是合理确定工程实际投资的重要依据。通常要求承包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但在实际中却往往出现:经审查的工程结算与编制的工程结算价款相差10%-20%。因而认真、准确地做好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对节约工程投资,以及控制虚报投资有着良好的作用,业主应十分重视工程价款的审核结算。因此业主可委托监理工程师对结算进行审核,工程结算既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必然程序和重要环节,也是监理投资控制的最后关键。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细致地依照合同及有关法规做好工程结算的审核把关工作,以确保整个工程投资最终得到合理控制。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审核工程结算的准备工作,清理好结算的有关资料;核对合同条款,首先,应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验收合格进行审核,只有按合同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各项单价、优惠条款等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内容和依据必须合规合法;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进行核对,审核其手续是否完整,是否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落实设计变更签证:审核设计变更是否经过业主和原设计单位认可,哪些项目是合同内的,哪些项目是合同外的,哪些工作内容己在投标单价中包含,对不符合规定的变更应以予否定;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根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复核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有无重复计算、错误计算等;核实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核实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投标时或合同签订时的综合单价一一对应,审核竣工结算的汇总金额,如果经签证认可增加的分项工程在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则须重点核实增加项目的综合单价是否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编制,编制是否合理等;增加中间结算,以及时控制投资;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所发生的工程增加费用。

2提高自身素质,全面做好工程结算工作

除正常的工程项目结算费用外,工程项目结算时所增加的另一方面费用往往发生在施工索赔上。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这就意味着已经与国际惯例全方位接轨。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在近五年内,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承包商就要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国外承包商一般都很熟悉FIDIC合同条款,并且往往善于依据和运用FIDIC合同条款进行索赔,以提高工程承包合同的效益和利润。

3协助业主编制竣工决算

3.1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内容

由于投资控制的主体是项目业主,所以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由业主(代表)负责制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项目筹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由勘测设计费、征地拆迁费、建设科研费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等组成。工程竣工决算的内容一般包括竣工决算编制说明和竣工决算报表两大部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说明是对竣工决算报表进行分析和补充说明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程概况;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对工程概(预)算和决算进行对比分析,说明资金使用的执行情况;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结余设备、材料和资金的处理意见;建设成本和投资效果分析,以及建设中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

3.2竣工工程投资与工程概(预)算的比较分析

由于竣工决算是用来综合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所以在竣工决算报告中必须对控制工程投资所采取的措施、效果以及其动态的变化进行认真的比较分析,总结经验教训。而批准的概算是一个考核工程投资的依据,在对比分析时,可将决算报表中所提供的实际数据和相关资料与批准的概算,甚至预算指标进行对比,以确定竣工项目的总投资造

价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在对比的基础上,总结先进的经验,找出落后的原因,进而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为考核概算的执行情况,正确核实建设工程的投资,财务部门首先必须积累概算动态变化资料(如材料价差、设备价差、人工价差、费率价差等)和设计方案变化,以及对工程投资有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资料;其次,考察竣工形成的实际工程投资节约或超支的数额,为了便于进行比较,可以先对比整个项目的总概算,之后对比工程项目(或某一单项工程)的综合概算和其他工程费用概算,最后再对比单位工程概算,并且分别将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基础建设费用逐一与该项目的竣工决算所编制的实际工程投资造价进行对比,找出节约或超支的具体环节。通常在建设项目中,应主要分析以下内容:

①主要实物工程量。由于工程的主要实物工程量的增减变化必然会导致工程的概(预)算和实际工程的投资随之变化。因此,在对比分析中,应审查项目的建设规模、结构、标准是否遵循设计文件的规定,其间的变更部分是否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对投资的影响如何,对于实物工程量出入比较大的情况,必须查出原因,使对建设投资的不合理利用降到最低。

②主要材料的消耗量。在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中,材料费用所占的比重往往很大,因此考核材料费用也是考核工程投资的重点。考核主要材料消耗量时,要以竣工决算表中所列明的主要材料的实际及概(预)算的消耗量为依据,查清是在工程的哪一个环节变化最大,再进一步查明变化的原因。

③考核建设单位管理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国家和各地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现场经费和间接费的取费标准有着严格的规定,并且概 (预)算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列有投资控制值,对其进行考核,要根据竣工决算表中所列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与概(预)算所列的投资额比较,依据规定查明是否有多列或少列的费用项目,确定其节约或超支数额,并进一步查清节约或超支的原因。此外,除了考核以上这些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易于突破概算、增大工程投资的主要因素外,在对某一项目进行实际分析时,还要选择哪些内容进行对比来辅助分析,业主应因地制宜,依竣工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4结束语

总之,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尤其应当紧紧把握全过程投资控制这一特色和主线,依法进一步充分发挥监理对工程项目(下转第211页)(上接第156页)投资的监控作用,客观、公正而详实地为业主单位提供决策依据,帮助业主单位避免决策上的盲目性和失误。

参考文献

[1]徐大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中国计划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