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1:00:0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调查的分析方法,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应用型人才
一、引言
社会学学科在中国大陆经历了迅速扩张。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等社会学恢复较早的高等院校,以其优势的师资、教学、教材等,影响乃至指导了国内社会学专业教学实践。然而,这些研究型院校的社会学人才培养偏好理论,注重西方社会学派的引入,沉醉于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搬用。其教学体系突出了研究型能力,忽略了应用型能力培养。
因此,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社会学专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不仅是一项有待完成的教学任务,而且将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社会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最重要途径。社会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薄弱,传统实践教学模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要对实践教学进行改革和创新。
二、社会调查: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点形式
社会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系统的社会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依据这一目标,社会学实践教学应充分考虑社会学学科特性,确定适当的社会实践方式与实践内容,培养应用型的专业人才。
据社会学专业毕业生的反馈及社会需求调查,社会学专业应用型技能大致包括“社会调查研究技能”、“社会现象研究技能”、“个人综合素质”等,所占比例如下:社会调查方法训练,29%;社会现象综合研究,23%;个人综合素质训练,19%;社会政策分析,14%;基础理论研究,9%。
毕业生的反馈和社会需求调查显示了对社会学专业社会调查技能的浓厚兴趣和应用前景。社会调查锻炼了学生专业的思维能力,提高了术语表达能力,加强了探知社会事实的能力,从而夯实了专业基础。社会调查锻炼了学生专业的创新能力,回应社会转型的重要命题。同时,社会调查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交际和协作能力,增强职业适应能力。
现有专业实践教学包含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劳动等形式。教学研究型院校的社会学实践教学可以将实证调查作为实践教学的基本方式,以将学生的理论与方法论经由实践加以融会贯通,使学生能够进行比较科学的社会调查研究与统计分析,具备一定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综合能力与科研素质。
三、现有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不足
注重社会调查研究是社会学学科的突出特点和优良传统。目前许多教学研究型高校积极主动地整合资源,加强国内外交流、校企合作,创造实践教学条件和机会,实践教学状况将逐渐好转。但就目前教学研究型高校社会学专业的情况来看,实践教学还存在一些不足,不利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因素。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调查实践观念朴素
社会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中,师生普遍存在朴素的实践教学观念,认为实践教学是使学生获得感性认识,是通过亲自动手实践来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和经验技术的课程。这种观念影响了实践教学的实际效果,没有完整理解实践教学的内涵,没有认识到通过实践环节,培养学生创造性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适应职业岗位群的应用型能力。
这种观念反应到实践教学中,体现为社会调查的学科化倾向,将社会调查的实践教学转换成了理论教学,讲授社会学实证研究的方法和具体操作程序。学生在实践教学中只掌握了社会调查的方法论环节和基本形式,但难以在实践上具体操作具体问题的应用分析。
(二)实践教学机会较匮乏
根据学科性质和人才培养要求,开设社会学专业的院系通常建立了一定数量的实习基地,重视实践教学的开展工作。此外,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也组织策划学生利用假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这些实践基地和活动对于非社会学专业人才培养能够重要的帮助。但就社会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而言,走马观花式的参观调查,只是最低水平的社会调查活动,很难达到专业化的素养和水平。因此,社会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本科阶段社会调查实践存在机会较少,实践程度较浅,应用调查方法较弱的问题。
(三)社会调查安排程序化
实践教学课程的持续时间较长,分为教师学校内外教学和学生自寻实践两大部分。教师学校内外的实践教学主要指涉及技能训练的社会调查,按照教学大纲安排在第四学年第一学期持续七周集中实施。
单次较长的实践教学容易滋生懈怠和厌烦情绪,直接影响学生对社会调查实践的精力投入。这段时间学生将考虑毕业去向,考研、找工作,易与实践教学发生冲突,且是学生和职业岗位使用技能而非进行培养的阶段,影响实践教学的进展和技能训练的质量。
社会调查的实践教学,按照选定调查课题、设计调查方案、设计调查工具、实施调查工作、编录调查资料、分析调查资料、撰写调查报告的程式展开。程序严谨,但社会调查实践本身缺乏灵活操作,因为时间限定,程序环节一旦出漏,极易导致无果而终。
(四)实践教学主体被教学
社会调查是社会学专业实践教与学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融合,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以教师助学为辅。在低年级的实践教学中,学生表现为社会调查的无意识或低意识。在现有的社会调查实践中,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的自主性和主体性受到压制,缺乏有效自觉、主动地进行调查实践学习。因此,涉及社会调查的课题选定、方案设计、工具选取、调查实施等环节,学生表现出“填鸭式”操作实践,主动性较差。
如何在社会调查的实践教学中,发挥学生的主体精神,引导学生自主参与社会调查,让学生尝到实践教学的乐趣,使学生从“学会”变成“会学”,是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必须解决的问题。
(五)社会调查考核绩效低
有效的实践教学考核,能监督和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目前的社会调查实践教学考核是以学生实践单位给予的评价、学生调查实践日志、调查实践总结和教师观察为依据,尚未充分发挥考核的实践效果。
实践教学考核绩效较低主要在于:社会调查实践教学的环节模糊,缺乏标准化依据,导致实践教学考核不够充分;社会调查实践教学尚有难以操作性的飞地;社会调查实践缺乏考核学生掌握调查技能的最终成果等原因,需要进行考核创新。
四、以创新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
社会学专业的本科实践教学需在创新教育思想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以前实践教学的不足,创新实践教学的观念,完善实践培养模式,充分吸纳其他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和借鉴其他专业实践教学的先进经验,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努力建立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激发学生创造性和创新性的新型实践教学模式。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理顺社会调查实践观念
社会调查实践作为社会学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最能体现以“学生为教学活动主体”的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社会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必须紧跟社会转型,着眼时代内容,不断进行创新。
实践教学首要理顺观念认识。通过各种途径,教师需充分认识到,实践教学是全面提高社会学专业的教育质量,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学生需充分认识到,社会调查为主的实践教学是成为拥有社会调查等技能的应用型人才的有效手段,是面临职业岗位必不可少的保证。
(二)增加社会调查实践机会
社会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突出社会调查实践。针对本科阶段社会调查机会较少,实践程度较浅,应用调查方法较弱的问题,需密切关注转型社会的热点问题和区域发展的重要命题,千方百计的增加社会调查实践机会。
同时,更新社会调查的技术手段。积极利用现代化信息和传播技术,大力推动社会调查实践信息化,开展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调查手段,充分利用STATA、SPSS、访谈专家等软件,使社会调查的技术手段更新,多渠道开展实践教学。
(三)灵活安排社会调查实践
实践教学安排需根据理论研习和现实需要灵活分配时间。单次较长的社会调查实践可以做出原则范围内的调整,根据学生的时间安排作更合理的时间与进度规划。针对这一问题的初步设想是,将系统社会调查实践的部分内容分散在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中,以减少社会调查实践与学生个人发展规划的时间冲突。
社会调查实践的流程,因为部分内容的前移和更为充分的选题准备、方法选取和使用,可以做出更为合理的调适。社会调查实践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科学合理的指导,允许失败的时间和反复中掌握应用型技能的可能,使实践教学环环相扣,既具有原则性,又具有灵活性,真正成为有机整体。
(四)激发社会调查主体动力
社会调查实践教学,要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加强教师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改进教育方法。同时,社会调查实践要发挥学生的主体精神,让学生尝到实践教学的乐趣,积极主动参与社会调查,大胆进行各种创新。
根据专业特性,社会调查主要从社会研究方法的回顾与深化、社会问题研究、市场调查研究、选题案例研究、统计分析方法与技术、社会实践指导等方面进行教学,强调学习的系统性、完整性,将理论知识与实际运用有机地结合。社会调查实践可由兴趣相近的学生组成小组,选择相关主题持续的追踪调查实践。让学生自主选择研究课题、担任课题负责人、自主撰写研究方案、自主搜集资料、自主撰写研究报告,得到综合训练,在实践的过程中去培养应用型能力。
(五)改革社会调查考核形成
社会调查实践的考核形式可以进行创新。在实证研究中,各个研究环节的质量都会影响整体研究成效,因而,对成绩的考核与评审应建立于社会调查的各环节中,而且还应将考核与评审方法标准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这样的成绩考核评审制度才有效和科学。
根据专业实践教学特点,社会调查实践可以尝试依照社会调查环节,从学生参与社会调查实践的态度、纪律、能力、效果,包括学生本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和社会调查实践教学成果四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对课题负责人和课题参与人员形成不同考核内容,采取学生参与考核的方法公开、公平考核。
【关键词】文献综述;社会调查;资料收集;研究和调查
【Abstract】Cultural heritage overview, is that is in certainly of the period, author rightness some a research problem various related cultural heritage carry on system to check with analysis, and as to it's medium of of data, data and main standpoint carry on induce to comb, analysis refine but compose of thesis.The cultural heritage overview is a necessary link in the society the inquisition the research and have can't act for of function.This text will from the basic content, basic characteristic of cultural heritage overview is angle of view, then to the cultural heritage overview is in the society the inquisition of the meaning launch analysis and explain, for full exertive the cultural heritage overview is in the society the inquisition of the function provide some ories basis.
【Key words】Cultural heritage overview;The society investigate;Data collections;Research and investigate
引 言
文献综述是在确定了选题之后,作者在对选题设计所涉及到的研究领域中相关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基础之上,对该领域的研究现状、新水平、新动态、新科技和新发现、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论。社会调查,是人们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方法,有计划、有目地对相关社会事实进行资料收集、归纳、分类以及研究,从而做出描述、解释和提出对策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因此,我们可以说,文献综述既为社会调查研究做了一些基础性的理论准备工作,也为社会调查研究提出一些创造性的新观点和新看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开展文献在社会调查中的意义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 文献综述的基本内涵
认识和把握文献综述的基本内涵,是开展文献综述在社会调查中的意义研究工作的基本和前提。作为科学文献的一种,文献综述是“综”与“述”相结合。“综”是指经过作者对阅读材料的整理、综合分析,把许多文献资料的共同观点、实验结果和方法提炼出来,按照一定的思维程序加以综合、概括的科学思维过程。所以“综”是精华与核心;“述”是指专门地、深入地、系统地论述某个方面的问题,是在“综”的基础上,按文章的写作程序把它表现出来展示给读者的过程,是一种手段和方法。
一个好的文献综述就要充分地收集与课题相关文献的相关资料,能够以其系统的分析、评价和有根据的趋势预测为新课题的确立提供有力的支持和论证,不但可以为下一步的学位论文写作奠定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提供某种延伸的契机,而且能表明写作者对既有研究文献的归纳分析和梳理整合的综合能力,从而有助于提高对学位论文水平的总体评价。因此,文献综述在社会调查中不仅为调查研究提供了解过去、展望未来的资料,而且能够使作者掌握关于所选课题的知识,有助于启发作者选题和调查研究视角与调查方法的思路,为选题和调查设计提供线索;更有利于提高作者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
2. 文献综述对社会调查的作用
文献综述中对一些社会调查所研究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已取得的研究状况、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的趋势等方面的述评,为社会调查的深入开展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文献综述中所负载的知识信息,对于开展社会调查具有重要的作用。
2.1历史性作用。从文献综述的综合性来说,有利于为社会调查提供清晰明辨的历史资料。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时期同一课题的所有主要研究成果的综合概括。因此,要尽可能把所有重要研究成果搜集到调查者手中,并作认真细致地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使各种流派的观点清楚明晰,清晰地运用到社会调查之中,为社会调查的真实性提供了历史依据。
2.2客观性作用。文献综述的描述性来说,有利于社会调查研究客观的转述并运用文献中的观点。文献综述在对各种流派的观点作介绍时,应该保持这些观点的“原味”,这就要求对被介绍的观点作客观性的描述。因此,在社会调查研究中运用文献综述,首先要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对各个流派的重要观点进行转述;同时,在归纳各种观点时,要抓住要点,表述时应简明扼要。
2.3前瞻性作用。从文献综述的评价性来说,有利于社会调查所选课题今后发展动向或趋势的明了。在社会调查中不能仅仅局限于介绍研究成果,传递学术信息,还要对各种成果进行恰当而中肯的评价,并表明作者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文献综述重点在于“述”,要点在于“评”。由于评价的倾向性,通过文献综述,就会引导出对课题今后发展动向或趋势的说明。
3. 文献综述在社会调查中的意义
社会调查是一种系统的认识活动,它既包括资料的收集工作,又包括资料的分析工作。文献综述是由调查者通过系统的查阅与所选课题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进行搜集、整理和加工,从而撰写出综合性叙述和评论的文章。那么,从所研究对象的资料对社会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来看,通过文献综述对中外研究成果的比较和评价,不仅可以进一步阐明所选课题的意义,还可以为本课题组织材料、形成观点奠定基础。
3.1有利社会调查者明晰选题。文献综述对社会调查了解所选课题的情况具有重要作用,使社会调查者对课题的选定能够清晰地认识和理解。在科研性的社会调查中,文献综述为科研人员提供了研究课题的历史、现状、当前争论的焦点以及发展趋势的情报资料,能够帮助科研人员了解到本领域的全面情况,从而确定这一值不值得做,为什么要做,去研究什么。这些都是在文献综述对研究课题的查找和了解的基础上完成的,有利于研究者选定有意义、有价值的研究课题。
3.2有利于社会调查者更新知识。文献综述对前人对相关知识的总结和概括,使社会调查者能够对选课题有效地进行知识的更新。文献综述具有内容浓缩化、集中化和系统化的特点,能让调查者用较少的时间和精力对某种专题的内容、意义、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等有一个相对完整的、系统的、明确的认识,有利于帮助他们迅速地了解到有关专题的历史、进展、存在问题,做好科研定向工作。
3.3有利于社会调查者确定方法。文献综述对相关内容研究方法和途径的归纳和梳理,使得社会调查者对能够很好地把握和确定调查研究视角与方法。文献综述对所选课题的资料收集和整理有利于调查者了解以前关于这些发面的调查与研究,能够在这些资料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恰当的视角来思考问题,确定一个更为有价值的研究方法来分析问题,进而确定调查研究视角与调查方法。
3.4有利于社会调查者借鉴或参考。文献综述的检索的作用,使社会调查研究者对的资料来源有了清晰地认识,有利于读者的了解与参考。文献综述后所附的参考目录可为读者已确定课题的许多参考文献,成为一种独特的情报检索系统。利用参考书目采用回溯检索和循环检索的方法,可获得成千上万篇的文献资料,为读者对调查的了解和知识的运用提供了帮助。
3.5有利于社会调查者开拓视野。文献综述把相关的各种观点的收集和整理,使社会调查者在研究中能够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写作的组织材料。作者通过收集文献资料这一过程,可以进一步熟悉并掌握查找和积累资料的方法,并且在查找过程中开阔了视野,提高了自身的分析、归纳、整理、综合的能力,是作者全面、完整的了解有关专题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培养锻炼组织材料和正确表达思想的能力。
小 结
文献综述作为一种科学文献,通过为社会调查所选课题收集丰富大量的文献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和系统整理,将收集的资料运用于社会调查研究中,是社会调查研究中是不可或缺的环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而要重视文献综述在调查研究中的作用和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顺达、陈有进、孙宏安 《社会科学方法研究》,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1991年;
[2]赵春福 《社会调查研究理论与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关键词: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适用
掌握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为检察机关确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是否继续适用羁押措施,是否适用附条件不,以及采取何种矫治和教育措施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要掌握这些必须通过社会调查。本文试图对检察机关适用社会调查制度作一粗浅的分析。
一、检察机关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在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刑事案件时,由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组织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在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制作出书面社会调查报告,该报告将会成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作出决定或者裁决的重要参考因素。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从法律层面肯定并倡导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人民检察院开展社会调查,可以委托有关组织和机构进行。”“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调查。”“人民检察院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法院。”
综上,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都充分强调了社会调查制度在保护和关爱未成年方面的重要作用,这些规定体现了社会调查制度在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适用。
二、检察机关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阶段
(一)社会调查制度在审查逮捕中的适用
审查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捕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的制度。《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
因此,在涉嫌犯罪的前提下,是否采取羁押的措施,取决于该未成年人是否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而所谓的社会危害性是指犯罪人的存在对社会所构成的威胁,也就是再犯的可能性。影响社会危险性因素包括本人的素质特征和犯罪前后的态度,其关键是个人的素质特征,即年龄、性格、爱好、以往的一贯表现、为人处事的方式、道德等一系列的品格特质。个人的素质特征必须依靠社会调查来体现,通过对未成年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村委会、社区的表现情况、个性特点和社会的认可度,确认其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为其作出是否需要羁押提供依据。
(二)社会调查制度在审查中的运用
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提起公诉的活动。《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意见。可以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处罚的未成年人,可以作出不决定。”
未成年人主观恶性的大小直接反映了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而犯罪原因和动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主观恶性的大小,这些可以通过未成年人的道德品质、个性特点、身心状况和家庭关系等进行综合判断。社会调查报告恰恰为检察机关考察未成年人是否需要判处刑罚、犯罪情节是否轻微或者免除刑罚提供了参考资料。一般而言,作出不决定中的“犯罪情节轻微”应从主客观两方面来评判,客观方面体现在对被害人,对社会实际造成了的伤害,主观方面主要体现在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可以从犯罪原因、犯罪动机及其成长背景、一贯表现、家庭和社会关系、人格特性等方面来综合分析。因此,在审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是作出是否需要提起公诉决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寻找未成年人最佳处罚方式的重要依据。
(三)社会调查制度在缓刑建议中的运用
缓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特定情况,依法对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人民检察院提出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建议的,应当将未成年被告人能够获得有效监护、帮教的书面材料一并于判决前移送人民法院。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所反映未成年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有利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同时,调查报告所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和社区的情况也是未成年罪犯具有有效监护、帮教条件的证明材料,能保证缓刑的正确实施,从而在社区内实现矫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在检察机关的运用
(一)检察机关社会调查的启动时间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八十六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参考。”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承担着审查批捕、审查职责,因此在受理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批捕、审查案件后,检察机关可以启动社会调查,检察机关可以自行开展社会调查,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或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将社会调查的结果作为办事案件的参考。
(二)完善检察机关社会调查流程
检察机关不管是自行开展社会调查,还是委托有关部门或组织开展社会调查,社会调查工作要规范,应制定一套完整的调查程序,指导规范调查行为,从程序上保证调查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在肯定社会调查制度积极意义的同时,我们也应当对其公正性给予充分关注,完善一系列的监督制约措施。一是必须有2人参与调查行为。必须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以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二是回避制度。调查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之间存在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时,应自行回避。三是严格按照我国有关证据的规定进行收集,在收集社会调查报告内容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法律中有关证据的规定进行。调查的内容采用书面形式,必要时要有音像、视频等资料,尽量减少对口供内容的依赖。四是保密制度。调查人员不得泄露在开展调查、参与诉讼中获取的案情及未成年人隐私等信息。五是明确调查时限。在审查逮捕阶段,调查人员要在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五日内完成社会调查工作,并制作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在审查阶段,调查人员要在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十日内出具《社会调查报告》。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方式和内容
社会调查一般由社会调查人员直接到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工作的地方进行调查,调查方式如调查问卷、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不定期地对未成年人进行访谈;见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所在单位的领导;深入学校、社区、村委会了解未成年人的平时表现等等。然而,这些方式很难准确把握调查对象的人格特征,分析和预测其以后的行为。因此,应当完善调查方法,既要发扬传统调查方法的优势,又要积极采用人格理论、人格心理学等领域的优秀研究成果,通过人格测量等方式来更好地进行人格调查。同时注重各种方法应相互配合使用,通过综合分析,使调查内容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实用。新刑诉法明确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而我国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更细化了这一规定,社会调查的内容包括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社会调查仅凭借原始的调查材料是不够的,应当制作专门的书面报告。报告既要对调查的过程予以介绍,也要对调查取得的材料予以梳理,并最终根据调查材料形成一定的结论。社会调查报告内容要和当事人所犯案件性质相结合,注重个案的特殊性,重点收集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确定、刑罚裁量以及教育矫治相关的有效材料,而不要把它变成空洞的陈述。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社会调查的书面记录和书面材料等原始资料,有时还可能包括心理、生理、人格等方面的测评结论;另一方面就是对有关原始材料进行整合、分析得出概括性调查结论,然后依据调查结论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社会调查报告中应当尽量附有证明这些客观事实情况的相关文件。
【关键词】农村区域发展专业 社会调查方法 课程建设
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是教育部在 1998 年为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而设立的专业。专业的定位是立足农村,面向农业产业,解决“三农”问题,其培养目标一般被认为是“面向农业科技推广、面向农村企业经管、面向农村社会管理、面向区域协调发展”的专业教育方向;“培养具备农业和农村区域发展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农业推广管理部门、农业企业、事业单位、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从事推广与发展、经营与管理、教学与科研、规划与设计、决策计划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的定位和培养目标要求学生了解农村和农民,这就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社会调查能力。浙江省的丽水学院自2009年在商学院设置农村区域发展的本科专业。目前它是浙江省的重点学科。从2010年开始,丽水学院的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在四年级秋季学期开设了《社会调查与文献检索》课程。笔者长期担任课程的主讲教师,以下仅依据近几年的教学经验,就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建设和实践能力培养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开设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必要性
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是管理学门类的学科。该专业旨在培养涉“农”有关的技术、经营、战略三结合的综合性人才。该专业的教育方向以及专业课程所具有的方法、技能及应用型的性质,决定了该专业的学生教育培养必须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系统地、有计划地实践教学内容付诸实施。实践性是专业的培养方向和专业建设的根本内在要求。近年来,对于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学校都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教学和实践活动。滕明兰探讨了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效果评价,提出实践教学体系框架包括基础认识性实践、综合应用性实践以及研究创新性实践3个模块,其中,基础认识性实习主要包括认知实习(农村体验)、初步社会调查等。综合应用性实践主要包括专业调查、专业实践实训课程、专业综合实验、课程设计(论文)、市场调查和社会服务等。研究创新性实践主要包括科研训练、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研究设计性实验等。三个模块中,第一和第二个模块都提到了社会调查,可见社会调查能力是居于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核心环节之一。
社会调查能力的培养居于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中心环节之一。段华平和卞新民在谈到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学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的重要性时谈到四方面,一是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二是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三是提高学生的团体意识和合作能力;四是实现了教学互动、教学相长的目的。除以上认识外,笔者认为农村区域发展专业所具有的应用性的性质,决定了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在实践能力培养中,社会调查能力的培养居于核心环节之一,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的定位是立足农村,面向农民,针对农业产业,解决“三农”问题。在解决问题之前,首先要了解农村、农民和农业。在了解的基础上,才能谈研究。要科学了解与认识“三农”问题,就迫切需要下基层调研,到农村进行社会调查。社会调查要讲求科学性,社会调查研究本身涵括了方法论和具体的调查技术。社会调查能力的培养是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一环。社会调查能力的培养是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学生必备的能力之一。
开展社会调查要讲求方法。社会调查方法一般是围绕社会研究的原理、逻辑、策略和科学程序。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是社会学、人类学的专业核心课,一般分为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两个方面,方法论、研究方式和具体研究方法及技术三个层次,主要详细阐述社会调查的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解释与评估的各种方法、技术及其应用。
二、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教学模式
在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开设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有其特殊性。首先,学生没有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学科背景,所以在课程教学内容安排上,要适当补充社科研究方法论的内容。要讲清楚如何开展研究工作,更要讲清楚为什么这样做事;要讲清楚如何具体开展调查,更要讲清楚为什么这样做,背后的逻辑和道理是什么。二是因为农村区域发展专业主要开展的是农村调查,所以在课程内容设计上要侧重于开展农村调查会使用的调查方法和技术,以及可能会碰到的问题。三是教学要注重实践性,实践性教学要贯彻始终,真正让学生学有所用。
基于以上认识,浙江丽水学院2010年在农村区域发展专业开设社会调查方法时,就进行了充分的设计。首先,课程将社会调查方法的教学与毕业论文写作辅导有机的结合,将毕业论文写作的文献查找和文献综述写作,以及社会调查方法串联起来进行教学。由此,课程名称也就命名为《社会调查方法与文献检索》。其次,课程没有指定的课本,只有推荐的参考书目。目前市面上出版的有关社会调查方法的课本主要供社会学和人类学专业学生进行教学使用的,一般理论性太强,要求的课堂教学的学时也太多,对农村区域发展专业的教学不实用。无疑,无课本授课,也给课堂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教学内容要相对简单和明确,对多媒体教学以及PPT制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教师讲课更要能吸引学生。再次,为突出实践性教学,有效串联教学内容的各环节,通过一学期的课堂教学和实践,带领和指导学生完成一个小型社会调查“丽水市莲都区流动人口的调查”以及后续的调查报告。这其中的具体教学环节包括围绕着“流动人口”研究展开文献检索和文献综述写作、对丽水市莲都区的流动人口就某一主题,通过发放问卷、访谈等方式进行调查,并最终完成调查报告。
(一)教学内容与进度安排
课程设计共分为启、承、转、合四个模块。一般来讲,按一周两节课,一学期16周来进行课程内容的设计。具体如下:
(1)启:选题与文献综述写作
1、如何选题
2、文献检索
3、文献综述写法(布置作业)
4、小结(讲评文献综述的作业)
本模块主要是帮助和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和文献综述写作。其中,文献检索的课堂教学是既包括关于信息文献的基本知识的介绍,也包括查找相关文献的实践操作的学习;既包括图书馆的馆藏图书的查找和借阅,也包括中国知网、读秀等网络工具的使用,最终的目的是要增强学生的信息检索的能力,提升信息意识,培养信息道德。在文献检索基础上,再谈文献综述写作。教学方法主要是通过案例教学的模式,通过硕博论文以及综述类论文的范例,指导和帮助学生展开文献综述的写作。文献综述的作业要求是以流动人口对研究对象,自选某一主题进行研究,并就此进行文献综述的写作。其中文献综述的内容包括流动人口等关键概念的界定、基本理论和他人相关研究综述。最后要求至少有5个注释和5个参考书目。
(2)承:社会研究的方法论
5、科学研究方法论
6、社会研究的逻辑
7、测量与概念的操作化
8、小结
本模块侧重于理论教学,其中也涵括案例的分析,希望借此能将理论讲得更清楚、明白。社科研究方法论和进行科学研究的逻辑是社会调查具体技术的基础。本模块授课的难点在于教学内容相对抽象和枯燥,此部分把握教学的难易程度,以及充分利用案例进行教学成为教学工作的重点。
(3)转:社会调查的具体方法
9、问卷设计的方法
10、问卷调查的实践(布置问卷设计的作业)
11、访谈(布置访谈的作业)
12、观察
13、小结:量的研究与质的研究(讲评问卷设计和访谈的作业)
本模块的重点教学内容是社会调查的具体技术和方法,其中包括问卷设计和问卷调查、访谈和观察等内容,最后通过量的研究与质的研究的比较,反思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法的优劣以及适用性。本部分教学的难点是如何有效贯彻实践性教学,如何将调查方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技巧有效传授,如何让学生有兴趣真正参与到教学过程的各环节,愿意认真完成作业。当然,本部分的作业量也较大。作业主要有两项。第一项是问卷设计和问卷调查。其中问卷设计要求问卷有封面信和指导语,以及9个封闭式问题和1个开放式问题。问卷设计完成后,要求使用自己设计的问题开展问卷调查,填写至少5份问卷。第二项是就研究的主题进行一次访谈,作业要求提交访谈提纲和访谈记录,其中,访谈提纲要求10个问题,访谈记录要求500字。
(4)合:调查报告与论文写作
14、调查报告写作
15、论文写作指导
16、总结(讲评调查报告的作业)
本模块是总结前面的内容,帮助和指导学生进行调查报告的写作。在此基础上,就论文写作的规范和格式要求进行必要的讲解,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提供辅导。最后提交的调查报告要求包括总结前面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内容,得出一些基本结论。
(二)考核与成绩评定
关键词:公共管理专业;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实践能力培养
在公共管理专业本科教学中,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是一门重要的方法学课程[1]。这门学科旨在传授社会调查中所涉及的研究方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调查研究的操作过程、方法和技巧,培养学生独立运用各种方法进行社会调查,认识、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为提高学生适应专业岗位的能力奠定基础。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这门课程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较强的特点,然而传统教学侧重于理论教学,通过理论知识考核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这种教学方式虽然能系统连贯地讲授有关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理论,却往往造成学生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相互脱节的现象,忽视了对实践能力的培养,不能适应现代高等教育的要求,影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传统教学方式的效果不佳,有学者报道,课堂上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够浓厚,课堂积极性不高,课堂氛围较为沉闷,教学总体质量不高[2]。为此,我们曾经对我院公共管理专业四年级全体学生进行了针对这门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访谈,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理论部分较为抽象,学生理解困难,例如抽样方法、层次谬误等概念;该门课程理论难度较大,传统教学方法有利于形成系统的知识,但应用能力提高不明显;实践课效果不好。传统教学方式是讲授理论之后,选取部分章节进行实践操作,理论讲解与实践操作未能很好地结合,导致学生在实践环节不知所措,不能有效处理实际问题。因此,本次实践课教学改革的目的是,针对当前该课程教学中存在的某些问题进行思考,进而提出相应的教学改革建议,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最终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课程教学效果的最优化。
1教改的思路和方法
由于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这门课程有很强的实际操作性,且不能脱离理论的指导,因此,实践课程内容的设计尤为重要。课程章节连贯性要求高,因此具体教学方案是把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各个实践环节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在社会调查的前期准备阶段、调查过程以及最后分析总结阶段依次展开。我们将实习课程内容分为几个环节:选择主题、确定测量值、制订计划书、拟订调查提纲、选择调查方式和方法、现场调查、资料录入、整理与分析、撰写调查报告。通过课堂教学、案例分析、练习和实践强化,使学生在遇到具体项目时知道如何下手,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社会调查选题、方案设计、实施调查和调查报告的撰写。教学过程的实施中,我们对学生的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以7人左右组成一个研究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实践活动,每组选出组长,统筹组织管理。由组长负责总体安排和对组员的工作任务进行分配,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
(2)授课第三周后开始选题,课题可以在教师建议的选题中选取,也可由小组根据兴趣和课题的可行性来确定。
(3)选题确定后,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社会调查的全过程,包括如何选题、设计调查方案、设计问卷及访谈提纲、实施社会调查、整理调查资料及撰写调查报告等。调查方案是调查工作的行动指南,内容包括:调查目标、调查类型、调查内容和工具、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地域、调查时间、调查队伍、调查经费以及工作安排。首先开展小组内讨论,商讨确定实践内容,每个小组分别制作PPT进行汇报,然后教师针对每个小组的方案设计进行点评,指出不足,提出完善建议。
(4)开展现场调查,进行资料收集。
(5)理论课讲完“调查报告的撰写”之后,要求学生在问卷资料整理的基础上完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交代清楚调查的基本情况和调查结论,重点是把调研结果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地写出来。调研报告以书面的形式上交,并在实践课上汇报。最后教师对每组的调研报告进行总结。
2教改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改革已经在2012级、2014级公共管理专业的教学中实施。课程教学改革的亮点是将课程学习变成学生有兴趣又富有挑战性的学习任务,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另外,评价方式更全面、更公正,能更客观地考查学生的具体能力和学习态度。
2.1系统地设计整个实践环节
按照进行一个完整问卷调查的程序,系统地设计问卷调查的实践环节,带领学生逐步进行科学研究,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完整的调查过程。在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布置学生要完成的作业,分别是选题确定、研究设计、问卷设计、撰写调研报告,这几个环节教学内容由易至难。在教学方式上由分项练习到最后的综合报告,逐步培养学生掌握社会调查的主要手段和技能,同时培养学生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专业素养,锻炼学生全面考虑、综合判断的能力。
2.2将理论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将理论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能让学生在实践环节中意识到理论指导的重要性,使学生自觉学习理论。例如,在教学过程中,理论讲解抽样方法比较抽象难懂,学生可能没听明白或者印象不深刻。当学生在实践课中研究自己调查方案中的具体抽样方法、样本规模等时,会主动看书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如此反复训练,学生的实践技能与理论知识水平均有提高,最终达到教与学相结合,进而提高了教学质量。
2.3制订与完善实践教学计划
为了促进学生更好地参与实践环节,课程考核的设计是40%的平时成绩加上60%的期末考试成绩构成最后的成绩。这样可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局面,使学生重视和积极参与实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4多种能力的综合训练
为了保证社会调查的严肃性和认真性,平时成绩评定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参加社会调查过程中的各种表现,二是社会调查报告。社会调查过程中的表现依据学生自我评价、指导教师评价及调查单位的反馈意见。调查报告的评分依据材料的真实性、调查对象的典型性、观点的新颖性以及格式是否正确、叙述是否清楚、理由是否充分、语言是否准确等。
3教改的实施效果
通过教学改革实践,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实施研究性学习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学生感受到了这门课程与公共管理专业课的密切关系,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研究能力得以提升,达到了教学目的和要求。
3.1教与学结合,学生实践能力提高
学生普遍对课程的教学方式给予了肯定,认为课程教学打破了以往死板的教学模式,便于对所学知识进行消化;实际操作使学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教师与学生共同讨论、交流,同时教师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学习氛围轻松,使理论学习不再枯燥,起到了督促学生注重理论学习的作用;学生普遍对社会调查研究有了理性认识和浓厚兴趣,了解到社会调查要经过系统的流程、遵循特定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方法以及团队合作才能获得有效结论;教学设计打破了以往从理论到应用的学科逻辑体系,以实践教学为切入点,先让学生尝试完成工作任务,并从完成任务的需要出发,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3]。
3.2全程评估,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
科学的考核方式能体现学生的真实水平,对学生按照教学进度进行过程性考核,教师可以对学生每个阶段的学习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3.3结合实际,学生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
教学改革促进了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积极性,学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人数逐年增加。同时,通过分组讨论调查课题并与组员及调查对象交流,锻炼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调查方案的设计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锻炼了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思维能力、研究能力等。
4教改存在的问题
在实施教学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首先,基于能力培养的教学对任课教师要求较高,需要提高教师能力素质、教学技术和完善教学设备;其次,由于实践内容涉及众多学科,例如卫生统计学等,需要学生掌握统计学方面的基础知识,并具备分析调查结果的能力;再次,受到研究场所和调查时间的限制,目前学生一般只能在本市或者校园中做调查,调查题材比较单一,很难进行大范围问卷调查;最后,调查研究需要经费支持,而目前费用完全由任课教师自主承担。当前社会迫切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卫生管理人才[4]。只有在教学过程中始终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不断优化其知识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才能达到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今后我们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改革陈旧的教学内容和方式,整合实践教学资源,完善教学体系,制订出更加合理的教学方案,以适应现代教育的要求,确保学生学习的实际效果。
参考文献:
[1]梁维萍,郑建中,张雪芬,等.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堂教学改革研究[J].山西医科大学学报:基础医学教育版,2009,11(2):182-184.
[2]刘珊珊,杨东辉,徐瑛.学生对采取传统教学方法讲授社会调查方法的态度和学业成就的调查及原因分析[J].才智,2011(3):326-327.
[3]钱雪飞.高校研究性学习教学模式实施策略探索———以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为例[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169-171.
【关键词】医学院校;社工专业;教学模式改革;社会调查方法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是社会工作专业实践课程体系中的基础课程之一,该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这就对社会调查方法这一门课程的授课方式提出了挑战[1]:怎样让学生既掌握各种调查方法的理论知识,同时又能够学会在社会实践中正确应用这些调查方法?
1.课程教学的现状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传统的教学模式是采取课堂理论传授与案例讲解相结合,通过理论知识的考核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这种教学方式的突出缺陷是偏重理论教学,缺少对学生实际操作的技能培养,造成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的相互脱节,直接经验获取不足,学习缺乏动力和兴趣,不仅没有体现出“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区别于理论课程的独特性,其教学效果也大打折扣,根本无法达到实际操作能力提高的教学目标,其直接的表现是学生在理论上谈起来头头是道,而实际动起手来却问题百出,甚至完全不会动手。
据此,本文旨在通过教学研究理论与实践的探索,构建出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理论教学与学生调研实践能力培养相结合的最佳教学模式。
2.“四位一体”与“协作学习”在《社会调查方法》教学模式改革的应用
2.1 整体教学采用“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
《社会调查方法》的教学各个部分和环节是紧密联系和协调的整体,我们提出的“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中的“四位”是教学的四个环节:一是理论教学,教师对社会调查原理和方法的理论讲解;二是课堂讨论,学生在学习相应的理论基础上,练习选题,并制定进行调查研究的具体方案,然后带着各自的选题和设计方案进行课堂分析与讨论,在教师的指导下,在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中进行双向学术思想交流;三是课外实践教学,就是组织学生在课外就某一实际问题(一般是前一环节确定的选题),并根据课上讲授的调查方法,开展具体的实践调查;四是实验教学,就是借助于计算机软件学习社会调查研究的定量分析方法,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与分析[2]。
四个环节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其共同的任务是完成整个课程的教学目标,以达到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调查技能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在这四个环节中,教师的理论精讲是教学的基础,它为课堂讨论和课外实践调查以理论上的指导,为实际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课堂讨论和课外实践是教学的核心,教师在理论教学过程中指导学生将所学的抽象的、一般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实际的调查相结合,这两个环节给学生充分的独立空间自主决策、自我创新,从而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与实践的主体,自觉加强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提高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牢固掌握整个调查的程序及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技巧。实验室教学是补充,它既是一个方法、理论验证的过程,也是一个对调查资料进行处理的学习过程。
2.2 实践教学环节采用“协同教学”模式
协同学习( Synergistic Learning ) 是指以学生为主体,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协同化的小组为形式,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的,是一种很适合现代社会调查方法教学的新型教学形式[3]。在协同学习形式下,教师由传统的权威者变成了教学策划者、学习的启发者、学生的指导者和协作者,学生通过小组协作的方式,增进学习,激发创造力[4]。在以往教学实践环节,如在课外实践教学中通常采用学生独立完成从选题到撰写研究报告过程,目的是培养学生独立完成科学调查研究的能力。但发现在实施过程中,学生从事调查的兴趣并不高,故笔者在该环节采用协同教学模式进行社会调查方法教学实践探索。
2.2.1首先建立协同学习小组。打破原有的班级界限,以学生的选题为标准把学生自动划分成协同学习小组,也就是说选题相同或相近的学生自动成为一个学习共同体。
2.2.2 在课程内容编排上,将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安排在每一部分理论或方法的课堂教学结束后,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相应实践活动,也就是说到课程结束后,每个小组就完成了从选题、方案设计、抽样、问卷设计、数据收集整理、调查报告撰写到结题答辩这样一个完整的社会调查过程[5]。(见表1)
表1 课堂学习内容与课外实践对应表
学习内容 课外实践活动
概述 成立协同小组
选题标准 选择调查课题
调查设计 设计初步调查方案
抽样 设计抽样方案
概念操作化 调查课题的主要概念操作化
测量 明确指标的测量层次,设计量表
问卷设计 设计调查问卷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进行问卷调查,整理资料
统计分析 进行数据整理分析
调查报告的撰写方法 撰写调查报告
结题答辩 完善并提交报告
2.2.3为了加强学生对实践环节的重视,提高协同学习在该环节的可操作性,有必要在成绩评定环节,提高对调查报告考核的比例分数,降低理论考核评定的分数。
3.课程改革的初步经验与成效
“四位一体”和“协同学习”的教学模式都是以建构理论为基础,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整个《社会调查方法》具体的学习过程中,教师单纯的讲授所占比重较少,而更多的采取学生分组设计、小组讨论与共同研讨等方式进行,真正实现了学生的主体性与参与性。让学生在自我参与学习中,由被动的接受者、依赖者向主动的学习者、知识的建构者转变,通过动脑、动口、动手和亲自体验探索知识,获得比结论更深刻的知识,最终达到使学生有效地实现对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的目的。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改革已经在社会工作专业2008级、2009级学生的教学中实施。在该课程学习结束时,圆满完成了《大学生上课打瞌睡原因问卷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在校生网络交友的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消费观的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对同性恋态度的调查》、《齐齐哈尔医学院大学生择业观的调查》等多方面调查,这些社会调查全部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运用所学知识独立选题完成的。
从两个学期的学生的学习成果及其教学反馈来看,课程改革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实现了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不仅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提高了学生的动手和研究能力,同时也为本课程教学模式的进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聂玉梅.大学生调研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以《社会调查方法》课程为例.社会工作(学术版),2011,4:18-20
[2]李冰,贾士靖.《社会调查方法》课程“三位一体”教学方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石家庄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3(3):107-110.
[3]王俊燕.协同学习与现代社会调查方法教学.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55(5):126-129.
[4]范 瑛.《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基于师生合作的协同教学模式设计.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1(3):103-105.
[5]李向前.围绕三个环节强化实践教学效果——“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教学探索.教育教学论坛,2012,21:193-194.
Culti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Social Investigation Ability
――Analysis based on Practice Teaching Activity Week
LI Ling, PANG He
(School of Economics, X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Xi'an, Shaanxi 710100)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ulti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social investigation ability in the current social practice teaching activity week, and makes a questionnaire survey to some college students. The survey shows: the practice week of all kinds of social survey activities on the culti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ability to investigate the role of limited. Therefore,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optimization of social survey related cours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and teaching departments of the coordination mechanism and other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culti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social survey ability.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practice teaching week; social investigation ability
1 部分国内院校实践教学周中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情况
在北京大学,校团委在社会实践教学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每个暑假都校团委都举行不同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以团队或个人形式申报,申报成功者就可以依托实践基地展开包括社会调研在内的各类实践活动。校团委多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于依托学校实践基地开展的实践活动,校团委会协助学生与实践基地的联系。二是校团委还集中负责组织社会调研技能方面的培训。除校团委,北京大学各二级学院也会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赴实习基地进行调研,这类调研主题会有明确的专业导向。
山西财经大学统计学院在实践教学周活动中采取集中实践与学生个人分散实践两种方式,组织学生进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结合专业特色的社会调研实践活动受到鼓励和支持。实践周中,由校内本科生导师对实践活动进行指导,也邀请各界人士对学生进行辅导。在2015年寒假的实践周中,学院组织了“消费者满意品牌调查”、“珠宝文化品牌调查”、“投资倾向调查”、“社区服务现状”等六个生源地调研项目,安排学生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展开调查活动。
从以上学校的实践周运行情况看,高等学校实践周中对学生社会调查能力的培养具有以下特征:(1)实践周中学生社会调研活动的规划和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团委、学生会、教务管理部门、二级学院和系等;(2)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的认知能力和专业水平,确定不同的调研主题,结合专业特色;(3)充分发挥在职教师的作用,主要以在职教师作为调研活动指导教师;(4)主要以学生提交的调研报告作为考核依据,对优秀报告进行奖励实现对学生的激励。
2 实践教学周中高等学校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效果的调查分析
2.1 调查说明
为考察实践周中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的培养效果,课题组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对学生的访谈,调查对象为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的部分学生。调查中,在经济学院四个系参加过实践教学周活动的三个年级中随机各抽取一个班,共抽取12个班;然后,在抽中的每个班内随机抽取25人,样本容量为300人,收回有效问卷280份。280个有效样本中,参加过1次(含1次)以上由教师带队指导的小组调研活动的有36人,约占有效样本的12.9%;其余只参加过个人分散的社会调研活动,约占有效样本总数的87.1%。
数据来源:根据调查资料整理。
2.2 调查结果分析
(1)大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的意愿。问卷设计了“您是自愿进行社会调查”问题,并提供三个选项:“是,自愿进行社会调查”、“一般、无所谓”以及“非自愿,为完成学校要求”。三个选项对应的样本数分别为62人、101人及117人。样本中,参加过由团委等组织、并且由老师集中带队指导的调研活动的有36名学生,其中34人对社会调查有兴趣并自愿参与,2人选择了“一般、无所谓”;而分散进行社会调查的244个样本中,仅有28人有兴趣自愿进行社会调查,99人选择了“一般、无所谓”,117人选择“没兴趣,为完成学校要求”。
数据来源:根据调查资料整理。
(2)社会调查参与意愿形成的原因。自愿参加社会调查的62名同学中,39.3%的学生认为参与社会调查有利于提高专业知识运用能力,32.4%的同学认为可以提高对现实的判断能力, 19.5%的同学认为有利于提高组织协调能力。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学生更加希望能够通过社会调查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
非自愿参与社会调查的117名同学中,担心安全问题的占 37.6 %;认为社会调查“没用,不感兴趣”的占40.0%;时间安排受限制的占22.4%。这也说明在社会调查的组织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不到位、安排不合理等。在以后的实施过程中,应多关注安全控制、组织协调等环节,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学生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3)对社会调查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作用的认可度。对于“社会调查是否提升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这一问题,有 123 人认为有明显的提升;87人认为有提升;70人认为有提升,但不明显。与部分进行分散调研学生的访谈中发现,他们的调研常常流于形式,调查范围小,样本少,甚至存在没有调查而复制他人调查成果的现象。
(4)社会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于问题“社会调查中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什么”,280个有效样本中,有98人认为是调查方案和问卷的设计,占比35%;有72人认为是运用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和整理,占比25.7%;有85人认为是与受访者或与调研组中其他成员的交流和沟通,占比30.4%;15人认为是撰写调研报告,占比5.4%。这说明一半多的学生还没有掌握现代调查统计的理论和方法,学生的人际交往、写作能力等还需提升。
2.3 调查总结
对西安财经学院经济学院学生的调查显示:从总体上看,实践教学周中的社会调研活动对学生调查能力的培养作用有限,对学生调查能力培养的作用不显著,其原因如下:
(1)分散调研的学生常常缺乏有效的指导。目前,以团队形式参与社会调查的学生在学生总数中只占很小一部分。大部分学生是回乡分散调研,学生积极性不够,调研往往流于形式,与指导教师的联系较为松散,能力提升也就有限。
(2)考核机制对学生的激励不够。目前主要是通过调研报告对学生社会调研进行评价,考核体系中忽略了学生在调研过程中的态度与执行过程的考察。一些学生并不是出于增加社会认知、培养实践能力的角度进行社会调研,他们更多关注怎样把报告写好,而不是怎样优质地完成调研。
(3)社会调查相关课程设置不合理。受访同学在在一年级暑假进行社会调研时,多数还未学习过“社会调查方法”、“统计学”等课程,调研缺乏理论和方法的指导。另外,学生在选题时准备并不充分,缺乏相关社会知识的积累,调研方案设计时还没有明确自己的调查目的和问题。
(4)专业的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指导师资不足。不少社会调查指导教师自己并未在实际单位工作过,也未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实践或调查的相关训练。这样的教师对学生的辅导显然难以“接地气”。
3 提升高等学校大学生社会调查能力培养效果的对策
(1)优化课程设置。首先,各高校应在全校范围内开设社会调查课程,且应尽量安排在一年级第2学期。其次,加强通识课教育,促进学生关注社会、关注生活。通过通识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培养良好道德水平及社会责任意识。
(2)建立高校团社组织与教学部门的协同机制。教学部门应该与学生会、团委等组织建立学生社会调查能力的联合培养机制,在社会调查选题、团社活动对学生能力培育的侧重点等方面积极沟通。实践教学周期间,教学部门与团委密切合作,尽量吸纳更多的同学在老师集中带队指导下进行调查。
(3)对外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高校教学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团委等间应该通力合作,整合资源,取长补短,发挥集聚优势,多渠道开拓和构建社会调查平台,特别是能提供小组调研活动的企业、社区、政府部门性质的实践平台。
(4)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大学生社会调查成绩的评定是多元化的,不仅包括对社会调查课程考试成绩与调查活动研究成果的评价,还应反映出调查过程中团队成员的参与度、主动性等。
论文关键词:社会调查制度 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在法院判决前,由专门机构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在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制作出书面社会调查报告,该报告将会成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作出决定或者裁决的重要参考因素。
目前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进行了规定,各地也在实践中探索着这一制度。但是,从这些规定也可以看出,我国并没有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各个部门都针对本部门的具体情况作出了规定,但整体上没有衔接,缺乏完整的梳理与清晰地系统。社会调查主体规定得比较笼统,而且缺少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统一规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和作用在我国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规定得也不完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规定得抽象和不完善导致了实践中司法部门在实施社会调查时的不统一。
目前,结合我国实际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调查制度已成为必然趋势,笔者认为其核心问题主要有:
一、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证据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关联性,而社会调查报告反映的是犯罪人的背景材料和接受帮教的条件,并没有证明犯罪事实本身。因此我们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是证据,控辩双方也不能在法庭上对其加以质证。但如果公检法机关发现律师和委托的社会调查员提交的社会调查报告有比较大的分歧,则可以另行委托其他社会调查员进行社会调查并提交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是经过调查后作出的书面报告,是司法机关作出决定或者裁判的重要参考因素,其应该具有准法律文书的性质。随着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的不断发展与成熟,应该制定出规范社会调查报告的统一格式和必备内容。
二、进行社会调查的主体
1.社会调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社会调查主体是通过走访相关人员、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生活、学习、社区以及其他关系所在地等进行实地调查,从而掌握该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并作出书面社会调查报告的人。因此其必须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应当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情况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应当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社会调查工作;应当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2.社会调查主体的范围。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律师无论是从自身条件还是从为未成年人辩护需要的角度看都应当进行社会调查,并向司法机关提交社会调查报告。但为避免律师只是从对未成年人有利的角度提交报告而出现报告不准确和不全面的情况,公检法部门作为未成年人司法程序中的控诉方和裁判者,也应当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背景情况。依照我国目前司法解释的规定,控辩双方都可以提交社会调查报告。但是目前我国并没有在公检法部门形成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的系统性制度。以我国实践看来,各级共青团的权益部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中具有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担任社会调查的工作,他们有相关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有与青少年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经验,同时又能保证中立性,公检法部门可以委托其进行调查。还要特别指出的是,2004年社会工作者被载入中国职业标准目录并逐步专业化。社区的一项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随着这个职业走向正轨,社工也就比较适合进行社会调查工作,而且社区在法庭作出判决后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社区矫正。
3.社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关系到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身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涉及其履行职务的职权保障,决定其制作的调查报告的属性,影响其调查职能的充分发挥。应尽快从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赋予调查人员等同于鉴定人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以使调查人员能以正当的名分参加诉讼,独立自主地提出调查报告并接受各方质证。
三、社会调查开始的时间
虽然目前在理论和实务界比较热衷于讨论审前社会调查,但是笔者认为,律师和公安机关委托的调查员应当自侦查阶段就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并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因为社会调查报告反映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该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可以作为侦查机关决定是否取保候审以及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以及是否起诉决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未成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未成年人的个人背景材料,另一部分是据此提出的建议。个人背景资料包括基本情况和背景情况。个人基本情况指的是未成年人的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生理和心理情况、性格特点、是否在校读书等情况,背景情况包括走访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区以及关系密切的朋友等了解到其的家庭情况、在校表现情况、社区对其的评价以及社会交往等情况,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情况;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以及实施犯罪行为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受害人遭受犯罪影响的程度、对犯罪人的态度以及是否与犯罪人达成了刑事和解等。社会调查报告中应当尽量附有证明这些客观事实情况的相关文件。社会调查报告中的建议部分是指进行社会调查的律师和社会团体中的调查员依据调查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提出处理该未成年人的建议,主要包括是否应当取保候审,是否应当被不予批准逮捕,是否可以酌定不起诉,是否可以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适用缓刑等。
五、社会调查报告的作用
在侦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人和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以及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重要依据。在审查起诉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成为检察院是否酌定不起诉的依据。在审判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法院决定对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等轻刑的重要参考依据。法院作出裁判后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报告提供的信息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在执行阶段,执行机关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报告采取针对特定未成年犯罪人的矫正方法,尽快消除其危险性,使其成为正常健康的公民。
一、社会调查制度和禁止令在我国法律中的适用
社会调查制度,也称品格调查制度、人格调查制度、审前调查制度、量刑调查报告制度、判决前调查制度等,即对犯罪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行为特征、事后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社会调查,最终对其人身危险性和责任程度进行评估,以此作为法院实施个别化处理的参考。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日本、德国、我国台湾等的少年司法都规定了社会调查制度,其被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乃至成人刑事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主要在于全面评价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为犯罪预防和罪犯矫治提供科学依据。我国的社会调查制度源于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1条:“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6条规定:“审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至此,社会调查制度正式被引入法律。
禁止令,主要是禁止被告为一定的行为。广义的禁止令包括执行命令和禁止命令,我国禁止令的适用源于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2条、第11条、第14条:判处管制或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附条件不制度的引入及相关规定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7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的决定。”同时,被附条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但是,刑事诉讼法没有就该制度如何运行暨适用何种程序、附加何种条件等予以明确规定。
笔者所在的新郑市人民检察院系河南省附条件不制度的试点单位。从2010年5月份开始,探索实施附条件不。截止目前已办理附条件不案件13件15人,对其中考察期满且表现良好的11件13人已经依法做出了不决定。案件类型涵盖盗窃、交通肇事、滥伐林木等等。从附条件不案件办理程序来看,笔者认为可以在附条件不过程中适用社会调查制度和禁止令。
三、在附条件不过程中适用社会调查制度和禁止令的可行性分析
(一)社会调查制度
首先,社会调查制度本身是针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设立的一种特殊诉讼制度,其适用的本身是对“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刑事政策以及“教育、感化、挽救”基本方针的具体落实。它与附条件不制度在目的上具有一致性,因此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其次,对于被附条件人在考察期间一般要进行社区矫正,进行帮助教育。因此在做出附条件不决定前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成员结构、社会交往情况进行了解,从而分析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帮教条件并初步确定帮教单位及责任人;再次,对被不人进行社会矫正,根本上来讲是对其人格进行矫正。开展社会调查,可以全面考察他们的人格特点,发现他们的人格缺陷,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人格矫正。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在实施附条件不初期,就将社会调查作为启动附条件不的前置程序。要求在办案人员对案件是否符合附条件不的适用范围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查之后,由所在单位、社区、乡村、学校等综治组织对当事人的案发前表现,家庭成员结构,管教帮教条件等进行调查,初步明确帮教管教单位和责任人。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加盖公章送检察机关备案审查。这种做法事实上证明是可行的。
(二)禁止令的适用
首先,从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做出附条件不的案件来看,所附条件大都是要求被不人履行一些积极地义务。如滥伐林木案件,伐了一百棵树,附加条件就是种活一百棵树。对于被不的在校学生,则只要求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定期参加公益活动等。虽然从目前来看。第一批被附条件不人都能积极履行义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不错。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些所附条件未免有点太简单,对被附条件不的本人以及社会上的其他人很难起到警示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某些被附条件不人在考察期内适用禁止令。
其次,虽然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禁止令仅适用于管制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但从立法精神上来看,其适用目的在于强化对非羁押犯罪分子的有效监管,促进教育矫正,防止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附条件不制度中,所附“条件”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应具有某种“准刑罚”的属性,要让犯罪嫌疑人有“被剥夺感”,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根据被不人的实际情况,禁止其接触特定的人、进入某些特定的场所等等。
再次,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将附条件不的主体范围限定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往往是受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例如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案件大都是从打群架发展而来的,多是一些未成年的在校学生,在学校不好好学习,结识一些社会上的小混混,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对于这一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如果做出附条件不决定,就很有必要对其接触的人、进入的场所、参与的活动进行限制。
四、社会调查和禁止令在附条件过程中的具体执行
根据新郑市人民检察院的试点经验,以及个人的一些浅见,笔者就社会调查以及禁止令在附条件不过程中的具体执行问题作了如下设想。
(一)社会调查的内容及社会调查员的组成
一般来讲,社会调查应当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下情况:家庭结构,其在家庭中的地位和遭遇,与家庭成员的感情和关系,家庭对其的教育、管理方法;性格特点、道德品行、智力结构、身心状况、成长经历;在校表现、师生关系及同学关系:社区的表现及社会交往情况;就业情况及在单位的工作表现情况:犯罪后的行为表现;分析犯罪的原因:就量刑以及后期的帮教矫治措施提出建议等。
社会调查工作应交专门的社会调查员去做,社会调查员可以从学校、社区以及其他机构内部选任,检察人员根据案件基本情况,制作制式的社会调查提纲,以方便社会调查监督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调查,对于社会调查监督员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检察人员应当进行审查核实。
(二)禁止令的内容
禁止令的内容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以及同类型案件中的不同情形而定。如因为经常进入网吧。沉迷于网络虚拟社会中而导致暴力犯罪或者其他侵财犯罪,可以禁止其进入网吧:因攀比、高消费等而导致抢劫等侵财犯罪的,可以禁止其进入歌厅等高消费场所:如因经常与社会上一些“混混”在一起而参与打群架导致故意伤害等犯罪,可以禁止其接触特定人员等等。对被附条件不人所附条件包含禁止令内容的,检察人员在做出附条件不决定的同时制作禁止令执行情况反馈表,并要求帮教责任人和社会调查监督员定期填报。
关键词 社会调查制度;成人司法;少年司法;网络民意
中图分类号 D916 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少年法及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最为迅猛,它在整个刑事法律体系中已经确立了“首领”和“先锋”地位。正如庞德所言,“就传统的司法而言,少年司法中确实有着极具革新性质的内容。”而这些在少年司法领域正处于摸索、试行的诸多制度(例如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由于契合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更出于“成人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本能之爱”,故这些较成年人更高的权利保障措施往往能够较容易地被社会接受、认可,经学理论证、实践试行后,往往成为正式的制度,逐渐被程序化、固定化,亦即法制化。
但是,在少年司法领域内都尚处于初创摸索阶段的措施,由于其操作程式尚未成熟统一、学理论证并不充分等诸因素,一旦径直引入成人司法领域,由于成人并不具有未成年人身、心的特殊性,故而这些“较成年人更高的权利保障措施”往往容易被视为特殊利益的保护手段,其社会效果往往适得其反――特别是在中国法治初创的社会转型期;社会民众一旦形成心理抵制,进而会质疑这些举措背后隐藏的司法用意――是深入贯彻“罪刑均衡”原则、切实保障涉案人合法权利的司法人性化举措,还是相关人员为司法腐败而暗渡陈仓?
本文以中国大陆门户网站新浪网(省略/)“新闻中心”版块“法治新闻”专栏中刊载了《北京法院首次将道德调查纳入量刑参考》一文后,在该主题新闻的留言板(BBS)上采集的全部留言为标本形态,归纳对于“社会调查制度”(该制度在少年司法领域,尚处于摸索初创阶段)施行于成人刑案的不同倾向性观点,并试图分析产生这种“抵制态度”的网络“民意”背后所隐蕴的可能原由。
二、标本样态
(一)标本说明
2007年4月20日,新华网、新浪网等各大网站转载了《北京晨报》记者武新的文章《北京法院首次将道德调查纳入量刑参考》。笔者依循新浪网一新闻中心一法治的路径进入该新闻页面,在“留言板”专栏内采集了从2007―04―20(04:22:09)至2007―06―15(19:51:41)时间跨度为56日内,IP地址分别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内蒙古省、黑龙江省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共计247条留言为标本样态,由于所涉数据较为庞杂。仅以其中随机抽取的72条匿名IP留言图示如下:
(二)民意类型
对采集到的全部247条BBS留言作分析,粗略而言,可以将网络民意归结为两种倾向性意见:肯定性意见(虽然对在成人司法领域内引入社会调查制度面临的问题表示忧虑,但仍旧倾向于接受这一全新举措),否定性意见(包括强烈的质疑,或者认为虽然具有某种程度上的进步意义,但弊大于利,故而仍旧采取一种排斥性态度)。
(三)小结
由表2可见,对在成人司法领域适用社会调查制度采排斥性态度占绝大多数(85.7%),而只有12.9%的网民对此表示赞同;在采排斥性态度的人群中,认为此举措容易造成腐败以及对在刑法量刑评价中涉及道德因素深表怀疑的又占了较大比重(分别为24.9%和25.8%)。
其实,进行此一司法举措的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内都可谓锐意创新,为推动中国司法制度改革做出了有益尝试。但是,为何社会民众(特别是广大网民)对此一改革举措是如此态度?其背后原因值得我们深思审视。
三、初步分析
在此部分,本文欲图较为简洁地揭示并归结网络“民意”对成人司法适用社会调查制度采取排斥态度的内在动因。
(一)学理论证尚未厘清
尽管“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但在司法领域内、实践操作层面推行之种种举措,在法治国此一宏大语境下,如果试图“制度化”固定,其背后必须具有坚实的理论根基,该制度推行的可行性、合理性均应获得论证;而刑事案件中的社会调查制度,虽然近些年来不断被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反复尝试,但在理论界,对刑事案件中的社会调查制度却研究得并不深入。该制度试行中出现的诸种问题,如果未获得“理论指导实践”式的背景支持,又如何进一步纠偏、改进并臻至完善呢?
在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中,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为“主题词”在“全部数据”范围内进行搜索,从1980到2007年间,只有如下所示的十余篇文章。显然,上表中的7、9项,并非学理意义上的对“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之探讨。排除掉这两项,其实,近三十年内,也就只有9篇是以“社会调查制度”为主题词的论文(而这些论文,无一例外的,均是严格限定在少年司法也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领域内予以探讨)。①由此可以做出一个粗略的推论:即使是在少年司法领域,社会调查制度之讨论都尚未得以充分展开(进行社会调查之合法主体、社会调查结论之文本性质、具体操作之程序性要求,等等),如果贸然将其在成人司法领域施行,如何面对公众对其合法性的质疑?事实上,现实中已经出现了诸多质疑。
(二)制度建构尚付阙如
根据目前笔者所收集到的资料显示,河南省兰考县法院于2000年6月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兰考县人民法院青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社会调查工作规则(试行)》是社会调查制度建构的先行者,被誉为“我国第一个关于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此后,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会调查逐渐成为各地司法机关改革创新的举措,北京、合肥、青岛、成都、柳州等地方法院、检察院也都在摸索试行这一制度。然而,在该制度试行的最终依据(或称原始雏形)那里(也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1条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6条),进行社会调查只是“可以”而非“应当”,换言之,只是任意性的规定而非强制性规范。因此,正如一份调查报告中所揭示的:XX市A、B、c、D四个区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检察官和法官的普遍的反应是“主观上希望能对每一个未成年人案件都进行深入细致的社会调查,但受到现实客观条件的限制。人手不够、精力不足、时间仓促等因素都影响到了社会调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无奈的选择是每年选几个具有代表性的
案件进行社会调查,称之为‘精品案件一’。无怪乎但凡某地法院或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一旦试行该制度,便会冠之以“首例”、 “第一次”等等称谓以暗示本单位在司法改革探索方面地不遗余力;而媒体一旦将司法改革事件中尚待论证或细化的含混处归结为极易激起民众热议关注的“法律/道德评价”、“法不容情”、“道德量刑”等关键词时,往往会使得大众对改革本身产生质疑,进而揣度改革事件背后的立场、动机。
综上,理论层面论证不足,实践层面缺乏详细的程式规定,便造成了前述改革措施遭质疑、被排斥甚至被妖魔化的尴尬局面。须知:按照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定罪量刑都应以刑法为准据,如果社会调查制度能够对未成年被告人及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发挥作用,则其必须在刑法及其理论上找到生存空间,方才合法;而国家追究犯罪的一切行为,都应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格操控、规范进行,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权。因此,正如笔者曾指出的“只有当从法律上将未成年犯罪人的社会调查制度作为刑罚适用的前置性必经程序予以明确规定,该制度才能真正成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一项程序性保障措施”。至于将其推广至成人司法领域是否可行,尚待进一步论证。
四、结论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而司法改革也必须具有敢于创新的勇毅。刑案中的社会调查制度之试行,便是在少年司法领域内开辟的小范围“试验田”。针对“试验田”出现的一些症结,应当深入论证、研究。限于立法、学理、社会对该制度并未获得一致肯认,尽管将道德调查纳入量刑参考具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完善,最终,以获得国家立法文件(及司法解释)的支持、认可,民众的理解、体认。
由于成人司法模式并不具备少年司法的特殊性,如果说社会调查制度试行于未成年被告人因成人社会的“本能之爱”而可以容忍其尚不规范之处――以利于未成年被告人尽可能地复归社会,达到教育、挽救之目的,那么,对于成人司法,社会调查这一尚处摸索阶段的举措欲图在大范围内施行,恐怕还有待时日(北京市某区法院率先在成人刑案中施行,便已遭致较多质疑)。而无论学理论证还是司法解释,均未对诸种质疑做出有力的回应。例如:北京市某区法院委托司法所进行社会调查,由于法庭上可以提供的标志牌只有“公诉人”和“诉讼人”、“辩护人”几种(均不符合司法所的法律身份),所以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便匆匆找来几张白纸,打印了“司法所”三个大字,用透明胶贴在了桌上,并放于公诉席旁边。对此,有人评论到“司法所不能作为公诉人的代表,用白纸贴桌子上的方法也不行”。
可见,蒋少年司法中正处于尝试阶段的举措适用于成人司法领域,并非如同“用白纸贴桌子”一般容易,其存有一个较长的实践摸索、学理论证、回应质疑期。概言之,尚未成熟的少年司法制度不宜普适于成人司法。
五、可能的以及尚待展开的问题
诚然,本文虽名为实证分析,但由于标本样态的选择及显露、网络“民意”与现实“民意”之勾连等诸种原因,可能尚存如下问题须作进一步检讨:
第一,本文虽然以“新浪网一新闻中心一法治”的“留言板”内共计247条数据(从2007―04―20至2007―06―15、时间跨度为56日)为标本形态进行比对、分析,但由于网民留言须待网站管理员审核(所谓“信息审核制”),故最终能够采集到的数据实则经历了一次遴选,换言之,是通过审核后的、可以公开“显示”的留言。对此,我们是否有理由猜测――更多的、言辞激烈的抨击或许被信息审核制“过滤”掉了?倘若如此,则本文提供的数据实则遗漏了这些“黑数”。
第二,以网络数据进行统计的“民意”,名为网络“民意”。但此民意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精准或大致代表现实社会的民意?考虑到许多地区的民众并不能(或并不习惯)适时地对媒体报道的司法事件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因此,网络“民意”其实也只是通常意义上社会民意的其中之一(甚至可能只是一小部分);受限于网络信息采集这种手段的制约,以及网页新闻更新较快这种客观情况的制约,本文并未(事实上,也不可能)进行统计学意义上的“效力检验”。尽管网民可以“自由”地匿名留言,但此种言论却可能受此前更早、更多“否定性”意见的影响,因为“个体在群体中容易丧失理性,缺乏推理能力,思想情感易受旁人的暗示及传染,变得极端、狂热,不能容忍对立意见,因人多势众产生的力量感会让他失去自控,甚至变得肆无忌惮。”此外,由于BBS上留言的实时性、随意性、口语化,因此,对表2中所列的“基本类型”、“所持理由”之归纳很可能并不严密(按逻辑学基本原理,分类的各项之间不允许交叉,而表2各类型及所持理由之间,却可能存在包容的情形)。
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具有成人在职、自主分散学习的特点,学生的学习背景复杂、学习基础和学识水则参差不齐,尤其是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层次的学生情况较其他专业复杂,多数学生所从事的职业与本专业相去甚远,学生文化基础普遍较差,理论素养较低,大多数属于学习弱势群体,其教学难度相对较大。在这样的特殊情况下,实践教学更需要有针对性的创新。
1.基本思路
(1)明确社会实践环节的教学目标。行政管理专科专业社会实践的目的应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立足社会实际,以训练学生社会调查和行政工作的各种能力为首要目标,在加强学生对我国国情、民情尤其是行政管理了解的基础上,让学生接受系统、科学的行政管理思维和社会调查专门技能的基本训练,提高他们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和行政管理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进行社会调查的基本能力。(2)实践教学应增强现实关联性。远程开放教育主要是面对基层培养应用型管理人才而非理论研究型人才。行政管理专业专科层次的学生大多来自社会生产一线,他们虽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与工作实践,但文化基础薄弱,对事物的认识多为低端的感性认识,难以自主地运用所学理论与方法指导社会实践的行动、自主地在教学环节中将所学理论与科学的工作方法同自己的工作实践和社会经验有效结合[1]。因而实践教学切不可照搬普通高校传统教育的做法,应当结合学生实际适当淡化实践教学的理论色彩,增强其现实相关性,使社会实践与学生的工作实际和社会经验结合起来。(3)实践教学应结合学生实际,采取分层(分类)教学,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电大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专业学生的构成相对复杂,大多数人所从事职业与本专业相去甚远。这些不同职业的学生,对实践教学的具体要求不同,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同,因此,满足其需求的路径和手段也应当不同。在实践教学的改革探索中,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进行类型细分,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提出不同的要求,给予不同的指导。
2.多元化社会实践形式的开发设计
为适应电大开放教育办学及其学生的特点,我们结合中央电大的相关要求,针对行政管理专业及其学生特点,开发设计了使用于不同学生人群的多种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方式,即随岗实践、专题调查和自选调查,并对各种实践方式作了相应的规定和说明。(1)随岗实践:依托学生工作岗位就地开展社会实践的方式。随岗实践主要适应于本职工作与专业对口的学生学习需求。依托学生工作岗位就地开展随岗实践教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式,既有利于保证学生实践学习时间又没有耽误工作,更重要的是可以促进学生紧密联系本工作岗位或本单位的实际,选择课题,边工作边调查,达到以所学理论与方法指导本职工作的目的。(2)专题调查:属于定向题目的调查,学生按照统一设计的调查问卷,独立完成社会调查,以调查过程中收集到的素材撰写调查报告。专题调查经过教师或教学机构对调查主题的确定及调查问卷的设计,使调查的对象明确、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调查过程可控,真正地解决了以前社会调查的实效性问题,真正使学员的社会调查落到实处。(3)自选调查:自选调查作为原有社会实践形式进行保留,但又与原来的做法不同。以前的自选调查是针对所有学生的统一要求,现在的自选调查主要针对那些本职工作与专业不对口,但学习和工作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提倡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采取自选调查的方式。在自选调查中,要求学生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社会需求,根据自己具有的主客观条件,自行选择适宜课题,进行调查,达到通过实践,加深对所学理论与方法认识的目的。
3.实施专题调查探索社会实践改革的有效途径
为了探索社会实践改革的有效途径,2011—2012年,我们在广西电大总校直属班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科专业综合实践教学中组织实施了“南宁市市区道路交通状况调查”的专题调查。该专题调查要求学生按照统一设计的调查问卷,独立完成社会调查,以调查过程中收集的素材撰写调查报告,完成社会实践。本专题调查实践形式的主要做法如下:(1)问卷的开发设计:实践教学研究团队结合目前南宁市市区道路交通状况进行初步的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设计统一的调查问卷,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查实施方案,对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组织与落实、实施方法、具体步骤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为有效开展调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调查操作培训:做好对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的培训。这是有效开展调查工作的基础。我们首先开展对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使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做法。在每个学期开展社会调查之前,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进行操作培训,使学生明确该项调查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增进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的操作力。(3)调查过程的服务和监控:为指导和帮助学生按时按质完成社会调查,指导教师通过电话、QQ和邮箱等多种沟通方式,及时解决学生在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为保证社会调查的有效性,我们要求学生提供调查计划、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包括联系方式)、调查实施过程的具体情况等,强化了对学生调查过程进行的有效监控。在回收问卷时,通过对调查问卷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对调查问卷的真实性进行验收。(4)调查结果的提炼和检验:调查过程完成且问卷有效性审核之后,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把调查过程中取得的素材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调查报告,重点是引导学生结合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度思考,提出自己解决问题的建设性建议。最后,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检验、评审,验证其真实性、规范性、合理性。从两年的教学实践来看,通过结合本地区社会实际开展的专题调查,对促进电大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活动的落实,加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一是有效促进学生真正投入到社会调查实践中,避免过去调查流于形式的普遍现象。此次调查改革,要求学生按照统一的调查问卷开展独立调查,调查之前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学生明确调查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增强了调查操作的可行性。为使本次调查改革能达到预期目的,避免过去流于形式的现象,我们加强了对学生调查全过程的监控,有效促进学生真正投入调查过程,确保调查过程的真实性。二是提升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通过专题调查,不仅使学生了解了一个完整的社会调查的基本过程,了解了本地区社会热点———市区交通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结合调查素材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与建议,这样既锻炼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也使学生在收集材料、整理归纳消化素材中,培养了自身的逻辑思考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三是增强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是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的重点之一,通过专题调查,有效促进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对调查结论进行建设性思考。通过对本市市区道路交通存在问题的实际调查,学生加深了对“维护交通秩序需要社会、政府、公民个人共同努力”的整体认识,提高了学生个人遵守交规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增进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实践探索中我们也发现,专题调查因其调查主题和调查对象的相对固定、调查研究的问题相对集中,在经过几次的实际操作之后,容易出现调查报告相似度逐渐增多的现象,为保证定向专题调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结合社会实际开发新的调查主题并对调查专题进行适时调整。
作者:韦玲云单位:广西广播电视大学
作为研究社会的一种实践方法与技术手段,社会调查是社会科学界使用最多的研究方式之一,也是人们认识社会现象、探索社会问题的有力工具。
中国正在进行着一场伟大的社会实践,这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中国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大变革产生了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中国社会科学必然要以这些实践经验作为基础,“实践―经验―理论”是理论产生和发展的客观过程,经验以实践为基础,理论是经验的提炼与升华。没有对中国经验的系统研究与总结,就不可能产生为中国所需要的、反映时代精神的重要理论。我们希望构建一个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和中国话语的学术体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关注社会生活中涌现出来的、人民群众创造的丰富多彩的实践经验,努力做好社会调查。
记录描绘新移民的奋斗与崛起
2007年以来,我们30余位青年学者,采用自发性社会调查的方法,先后对“蚁族”、高校青年教师、“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白领”等群体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获得了有关当代青年群体的大量一手资料和统计数据。
六年的积淀让我们对“蚁族”、“新生代农民工”、“新生代白领”等当代青年群体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与感受。总结发现,上述群体虽在教育背景、从事职业、生活方式等要素上具有较强的异质性,但从本质上看,又都具有一定的共同特性,即都是离开家乡,在城市中工作生活,但暂未取得城市户籍的青年人。他们心怀梦想,拼搏进取,在城市化转型的大背景中,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综合国内外有关流动人口及其迁移规律的研究,我们提出“城市新移民”的概念,对这一群体的共性进行高度凝练,以求深度记录和描述其在“历史三峡”中的奋斗与崛起。
课题组对这些典型青年群体的生存、发展状态的研究分析,是当下中国青年研究中所不多见的,我们采取的这种自发性社会调查,有三个特点:
一是通过实地调查获得一手数据。我们始终坚持研究者必须“入场”,与研究对象面对面接触,采取问卷填答、个案访谈、焦点小组讨论和参与式观察等方法进行社会调查,这样做虽然费时费力,但事实证明,感性认识是研究问题的起点,没有大量现场感性知识的积累,理性认识难以实现飞跃。
二是通过专业优势互补加强对复杂问题的攻关。研究是分专业的,但生活是统一的,对社会现象要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中国当前的问题是复杂的、多元的,多学科交叉合力是认识中国问题的重要途径,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团队的力量。
三是通过组织结构扁平化提升研究效率。区别于政府部门组织的官方调研和知名学者领衔的研究团队,我们根据研究对象性质的不同和研究进程的不同阶段,确定团队成员的具体任务和分工职责。在思想相互撞击、相互交融、高度整合的过程中,资源共享、互信互学、共克难关、创出精品。
坦诚地讲,组织自发性社会调查,课题组在调研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诸多困境。与各种由权威机构发起的普查及综合性社会调查相比,我们可得到的资金支持、人力资本及行政资源少之又少,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为调研的开展设置了障碍。从某种程度上看,六年的研究实践就是在科学性原则的基础上,不断超越自我、突破困境,在坚持“学术严谨性”与“现实妥协性”之间找寻最佳平衡点的过程。具体来看,我们面临并突破着三大困境。
抽样精度与调查资源间的妥协
“抽样”是社会调查的基本方法,其科学性与精确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研究结果的代表性,决定着研究结论的适用范围。
在六年的研究实践中历次调查的抽样方案均不是教条式的照搬教科书的结果,而是不断明确调查目的、充分评估调查资源、深度理解调查场域的产物。
在2008年的初始研究中,由于我们首先发现“蚁族”现象,没有任何前期资料可以借鉴,因此对该群体仅有一些不成体系的感官印象,其特征、分层及分布状况都不甚明朗,很难按照概率抽样的原则设计抽样方案。在当时探索性的研究背景与无行政资源支持的条件下,“滚雪球”或是唯一可行的抽样方法。有了第一次调研的经验,我们在2010年针对“蚁族”群体的第二次调查中,扩大了样本量及样本覆盖范围,虽在各大城市的“蚁族”聚居村中也采用了“滚雪球”的方式进行抽样,但由于此次调查覆盖城市较多,且样本量也有所扩大,故较第一次调查更具代表性,结论更具推广价值和适用性。
综合历次抽样方案的选择,课题组认为,对于中国的中小型抽样调查而言,在资金支持和组织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必须灵活选择和不断修正抽样方案。我们不能奢求中国的社会现实去适应教课书中那些基于西方经验总结出的成型理论方法,特别是在目前这样一个社会快速变迁、新鲜事物和新兴群体层出不穷的中国大环境下,在把握科学性原则和底线的基础上,社会现实才是指导我们抽样和研究实践的核心依据,盲目地追求所谓“科学”和“精确”,而不顾及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只会令调查研究停滞不前。
严谨学术与丰满社会间的平衡
社会调查绝非仅仅是一套机械化的技术,决不是只要与调查对象接触了就可以获得想要的材料。简单照搬西方实证社会学的调查方法,对处于深刻变迁中的中国社会生活的解释常常只能流于表层。只有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调查方法,才能开展真正有效的社会调查。
做社会调查,无论从精力还是体力,青年学者理应冲锋在前。当青年学者能够在头脑里建构起“经验的世界”后,经过再次总结、抽象,最后就能形成新的观点和理论。当然,这个过程是漫长而艰苦的,需要在“严谨的学术”与“丰满的现实”间转换和平衡。
有人曾批评我们的这种形式类似于“报告文学”和“调研报告”的结合体,缺少学术意蕴。对于这种观点,我们不敢苟同。社会学研究,不仅包括问卷调查和数据分析,其他方法,像深度访谈、焦点小组讨论和参与式观察等也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总的来看,我们恰恰就是通过这种所谓“调研报告与报告文学结合体”的方式在探索实现严谨的学术研究和丰满的社会现实之间的平衡。当然,我们还在探索的道路上,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开展,很多方法需要完善,实证分析与质性研究的结合之路漫长而修远,我们愿在其中艰难探索,让丰满的社会现实化为“规律”,使严谨的学术研究具有“温度”。
价值中立与媒体宣传间的调适
课题组六年的研究实践,获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有着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课题组除荣获了诸多赞誉外,也承受了一些质疑和批评,“与媒体走的过近”、“有概念炒作之嫌”、“学术明星”甚至“哗众取宠”等等声音我们都有所耳闻。我们并不刻意回避这些略显尖锐的批评,而是沉下心来对其进行系统的剖析,怀着谦恭虚心的态度来反思自己,最终发现多数质疑都指向了学术研究与媒体传播之间的距离问题。
媒体与学术的关系始终是人们讨论的热点话题,学术自身的价值中立性要求学者与媒体保持一种相对疏远的距离,同时研究的应用性与现实导向又对媒体传播提出了一种相对较强的现实需求。一项好的社会科学研究应是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将二者有机地协调起来,既不能过分依赖和迎合媒体,沦为大众舆论的附庸,又不能将学问做死,只写受众仅为数百人甚至数十人的象牙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