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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体系建设方案

时间:2023-06-08 10:58:39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1

关键词:工程质量 监督监测 信息体系

中图分类号: TU2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政府监督职能发生了彻底转变,工程质量监督已经从单一责任主体向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延伸;同时,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制度也已全国实行,质量管理工作逐渐步入科学化轨迹。但应该看到,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制目前还处在转型和完善时期,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完善之处。因此,有必要继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模式,深化监督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部级质量监督监测信息体系,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一、解决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现存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勿庸置疑,我国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因而,改进和加强现有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力度,已成为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务之急的问题。国家的法律强调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国家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以保证建筑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的技术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为主要内容。随着政府职能的转移,监督管理的职能和方式方法有了进一步转变。由只监督施工企业转向监督参建各方,包括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由只监督工程实体到监督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对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查;由监督工程地基、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转向重点监督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由以工地质量检查员的微观检查形式转向政府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宏观控制;由眼看、手摸、尺量等一般检查手段转变为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以数据采集、数理分析为依据的科学的检查手段;由建设、施工、勘查、设计、监理单位竣工验收后,监督机构进行质量核定,向建设、施工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或《建设工程质量核定证书》转向质量监督机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而改革现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制的目的就是使基层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高效、认真、负责、科学、实事求是;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基层的工作监管有力,能及时、全面的了解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和政策及时指导基层工作。这就需要建立一种系统工作机制,信息快速传递机制,日常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网络为支撑,实施政府建设管理信息化,建立部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信息体系将发挥这些作用。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体系的模式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测信息体系是一种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部、各省、市、县(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相互联网,建立电子政务平台,形成部级的信息传递网络系统(可借助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但它并不是单纯的信息传递系统,与之相配套的还有相应的信息管理办法和相应的应用软件,它们相互配套才能发挥作用。利用该系统,基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将监督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抽查数据及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等相关信息输入网络系统,并从网络上得到上级主管部门针对性的指示和政策;上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从网络中检索、调阅基层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发出指令,随机派人实地进行抽查核实,并从中了解基层监督机构全面真实的工作情况,有利于及时、准确的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指导全面工作。做到下情上达、上令下达、政令畅通、反应快捷、监管高效,大大提高质量监管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彻底改革监管模式,从而建立起现代监督管理体系。其具体运作程序如下:

1.信息的收集和加工处理。建筑工程确定了身份编码后,该基层质量监督机构就利用这个编号为它建立质量监督管理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将该工程的有关质量信息(工程质量抽查情况,建设、施工、勘查、设计、监理等各质量责任主体的情况及质量行为,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等等)进行收集。信息的收集一定要注意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基层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工程师,要及时、准确的将收集的质量信息按系统软件设立的常规内容进行输入和存储(系统软件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编制)。对质量信息还要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查、筛选、分类、统计、计算和分析,以便得到更系统的资料,为各管理层提供决策的依据,为提高工程质量提供技术、管理资料。同时建立工程备案所需质量监督的电子档案。

2.信息的利用和监管方式的改革。应充分利用建立起的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充分利用所收集的信息资源,彻底改变工作方式,一方面利用信息监测体系全面监督监测辖区内工程的质量状况和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另一方面,要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利用信息监测体系监督下级监督机构的工作,促使下级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这就是一种快速反映机制,快速出击,主动控制。彻底改变质量监督的被动局面。各级质监机构要定期写出全面性的工程质量情况及质量信息管理情况的通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查、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和政策。

三、建立部级质量监督监测信息体系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1.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监测信息体系所需的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体系。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运用,需要相应配套的国家规章、制度的支持,需要统一的国家技术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信息的共享,互联互通、政令畅通、保证监督管理的措施到位,体现质量管理的科学性,特别是要体现政府监督工作的强制性、严肃性。

2.加快部级质量监督监测信息体系管理软件的开发。软件开发是信息技术应用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关键因素,也是运用信息技术进行质量监督方式改革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的一些地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自行开发应用了一些管理软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这些软件注重于监督档案的记录,分析处理能力较差,并且软件差异较大,缺少统一的标准,不能大区域的互联通,不能适应部级大型信息系统的应用,相关软件产品急待开发。有关部门应及时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积极引导,走市场开发道路,统一招标采购,促进优秀软件产品的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1、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 项建国 ,中国建筑工业

2、建设安全监理实用手册 徐君伦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2

一、监督档案的职能和主要内容

监督档案属工程技术档案,是对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过程立卷归档,其职能是为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工作服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监督程序和内容,主要监督方式都有转大的转变:即按照政府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包括如下程序和内容: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或制定质量监督计划及质量“控制点”);对工程参建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进行监督;以抽查为主,辅以科学的测试手段,对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由此可见,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职责决定了监督档案内容。监督档案围绕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程序和内容而建立,其意义深远,在新形势下的质量监督工作中,只有充分发挥监督档案的信息资源、咨询意识和监督作用,使之显示整体效应,才能充分体现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工程质量管理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的要求,监督档案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基本要求

1.建设工程应按单位工程建立监督档案,档案应及时、真实、完整。字迹工整,用档案要求用笔书写。

2.监督档案统一用国际标准用纸a4号(或统一表格),按档案管理规定装订。

3.监督档案应按工程重要程度保存,保存年限按有关档案管理要求。

(二)主要内容:1.监督档案封页: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及档案编号;2.档案目录;3.工程项目报监资料,包括: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②工程质量监督书;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⑤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副本;4.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资质和有关责任人员资格审理登记表及签署的质量责任书,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5.质量监督记录:①单位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及质量“控制点”;②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纪要;③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报告;④历次监督抽查记录;6.结构(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报告;7.地基与基础、主体及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8.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或质量鉴定报告);9.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竣工图纸;11.其它内容:①委托见证人员授权书;②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单。

(三)质量监督工程师认为应归档的必要内容:包括结构检测记录功能性质量检验结论,涉及结构安全质量问题的有关文字记载、设计变更手续及图片、光盘、录象带等实物性见证材料。

二、监督档案的建立和归档要求

监督档案的建立要抓住施工现场和材料整理两个环节:前者是真实而客观地说明工程实体和环境质量控制的过程,是监督档案的基础;后者是完善监督档案的重要手段。建立监督档案的重要是要确保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竣工验收“三到位”的同时,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查、巡检,然后向对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上指导延伸。如果某一住宅楼工程,结构类型为砖混六层。按照 监督计划要求:首层砌体(样板墙)为“质量控制点”。一层砌体设计标号为m10水泥砂浆砌筑,二层以上为m7.5水泥砂浆砌筑。当一层砌体(样板墙)施工时,经施工现场检查实体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合法,制作m10水泥砂浆试块一组。质量监督工程师重点记录了试块制作情况和质量控制过程后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在工程进入二层砌体砌筑时,经查m10水泥砂浆强度值仅达到设计标号的92%,经设计单位演算可满足使用要求及时完善了手续,但仍造成了该工程的质量缺陷。为确保主体结构砌体质量,质量监督工程师及时会同施工单位和有关参建各方人员,加强了砌体砂浆的质量控制,从原材料和施工方法上进行了调整。在后期主体工程施工中,砌体强度都达到设计要求。因此,掌握第一手材料,跟踪工程质量及时处理质量问题,积累成果,变事后弥补为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是每一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也是完善监督档案的方法。要把这两个环节紧密结合起来,是作好监督档案工作的基本保证。

监督档案应实行以质量监督工程师为主的立卷归档责任制,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两类,按单位工程建档(市政工程为市政道路、桥梁和排水工程分别建档),从实施质量监督起止时间,在每项工程完成后要系统整理监督档案,内容上要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深度,具有专业性和综合性,并签字盖章齐全,前后一致,交圈完整,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查验收后归档。

正确的归档程序很重要。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点面多,质量监督工程师重实际工作轻档案管理的意识存在,影响了监督档案及时归档。因此,在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的同时,也要作好监督档案的归档计划,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建立不同的归档计划。对于建设周期长的大型项目,高层建筑和市政工程,可按照单位工程,建档立卷,或由质量监督工程师根据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归档。

归档手续应该是在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监督任务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质量监督工程师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归档说明书”经主管领导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档案室移交。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由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档案管理人员在“监督档案归档移交单”上共同签字。

三、加强监督档案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一)更新领导观念。加强新时期监督档案工作的管理,在加大监督力度,狠抓工程质量的同时,注重监督档案的管理质量,把监督档案工作摆在议事日程,在人员配置、资金运用和管理条件上给予支持,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综合管理水平。

(二)加强学习。要采取不间断、全方位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方式,提高质量监督工程师队伍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正确运用条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掌握新形式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做到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督档案归档并重,使监督档案的作用和价值得到充分和发挥,从而更好地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3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当前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要指导方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_—20__年工作规划》,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领域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精神实质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针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理念。在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应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着重做到服务发展、以人为本、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共赢。

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服务发展理念。要坚持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放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认识、把握和谋划,抓住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两大主题,全面履行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三大任务”,把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为纪检监察机关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定位上自觉服从全局,在工作目标上自觉贴近全局,在工作思路上自觉融入全局,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发展,把科学发展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强化政令检查,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不畅等问题;强化效能监察,着力解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能低下等问题;强化纠风工作,着力解决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不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确保惩防体系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过程中,必须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着力把以人为本的原则融入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和各项改革措施之中,体现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中,体现到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之中。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深入体察民情,着力化解民忧,及时理顺民意;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容易得到实惠的方面做起,下大力气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三要牢固树立监督意识,坚持重在预防理念。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职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抓好源头治理,做好预防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等的监督,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四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坚持统筹兼顾理念。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有效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动力。当前,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纪检监察机关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坚持统筹兼顾,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措施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使之互相配套、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效果,做到惩治与预防并重,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二、以科学发展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处是《工作规划》提出的六项重点工作,体现了惩防并举的要求。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有力推进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要改进方式,增强教育的说服力。要改进教育方法,搞活教育方式,着力抓创新增活力、抓难点求突破、抓亮点创品牌、抓典型上水平、抓特色求实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认真执行联系群众制度,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认真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作风飘浮、脱离群众、与民争利、奢侈浪费等突出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充分发挥反面案例的警示作用,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把廉政文化引向深入和普及,使之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各界人士。运用现代网络宣传手段,精心办好纪检监察工作网站,充分利用网络、视频等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增强教育效果。

二要注重实效,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

审计等制度的基础上,要从人财物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入手,从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等入手,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制定党委全委会议事表决规则,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用制度规范权力、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

三要规范用权,增强监督的制衡力。扎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违纪违法行为。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推荐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对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五个纠正: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不切实际的错误做法;纠正领导干部急功近利、杀鸡取卵的“政绩观”;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规律,追求非法经济收益的思想;纠正妨碍健康发展的不良风气,坚决扫除影响科学发展的障碍;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等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要着眼预防,增强改革的推动力。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通过体制机制制度创新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规范权力运行,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以及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十大改革,堵塞诱发腐败的体制机制漏洞,有效预防腐败。重视运用信息手段源头治腐,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在查办案件、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风工作等方面,实现网上查询、实时监督,扩大监控覆盖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监察效果。完善市行政审批大厅服务职能,扩大服务范围,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进权力在阳光下高效透明运行。加强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等行为。

五要纠风治乱,增强发展的保障力。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加大力度纠风治乱,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强发展的保障力。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要任务,特别是要认真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办事不公、执法不严、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创新测评预警、监督整改、纠建评价三项工作机制,使行风政风评价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我市行风评议工作水平,增强行风评议的生命力。要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继续办好“环境热线”节目,抓好“西岳清风”网的网上投诉,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六要从严办案,增强惩治的威慑力。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工作预防和惩治的关系,在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的同时,加大惩处力度。要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不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功能,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党员干部,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精神境界,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发挥办案在完善制度方面的功能,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出来的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要发挥查办案件在强化监督方面的功能,善于从案件中发现制度上的漏洞、用人上的弊端、管理上的失误以及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到权力运行中的关键部位和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有效防治的对策和建议,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在查办案件中,既要坚持原则,敢于办案,依法依纪查处腐败问题;又要讲究方法,统筹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查办案件工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办案工作的指导方针,从改革发展大局出发,坚决查办妨碍、违背和不利于科学发展的案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依纪依法科学办案。

三、强化措施抓落实,用科学发展观检验惩防体系建设的成效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过程。因此,要以动态的眼光、发展的思路,深刻分析和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特点和任务要求,创新思维,拓宽视野,去粗取精地吸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和做法,多谋创新之策,多出创新之招,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以新的载体和方法推进工作,以新的措施攻克困难,以新的对策解决问题,以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办法,使惩防体系建设与__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相适应,与促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相适应。

一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要从推进__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体现各自特色,努力取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新的成效。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党委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齐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能分工,逐项分解,制定出长期和近期的工作目标、进度安排及工作措施,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加强调查研究和实践,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理论创新和探索,着眼于对反腐倡廉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思考,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六个方面,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到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充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4

【关键词】违法建设监督管理体系

一、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研究的背景

(一)天津市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现状

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监督共同构成了规划管理工作的三个主要环节。其中,规划监督作为规划管理工作的最后一环,对于优秀规划设计方案的顺利实施以及维护城市健康发展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近年来天津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设活动全面铺开,传统以人力密集型为特点的执法监察手段不仅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违法案件查处信息无法实现共享,制约了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升,难以适应城市发展新形势对执法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近期,各类规划违法行为的数量有上升趋势,一家单位多次违法以及恶意不履行处理决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一切都严重地影响了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鉴于此,当前亟需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调整现行以人力密集型为特点的执法监察方式,建立一整套适应新形式发展的监督管理体系。

(二)现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存在的问题

1.违法案件处罚标准不统一。在全市范围内,各区县规划主管部门在处理违法建设案件时,对案件违法性质相似的判定及行政处罚标准存在差异,自由裁量权较大;

2.执法监察人员编制不足。部分区县辖区广大,而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编制不足,面对辖区内为数众多的建设活动,采用传统方式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现有的人员配备显得捉襟见肘,为违法建设案件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带来一定困难;

3.信息化程度低。传统的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长期采用人工方式,信息化程度不高,违法案件查处信息无法共享,各区县规划主管部门缺乏横向的沟通、联系,导致;

4.监督环节相对薄弱。当前,市局对区县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检查只能通过定期的统计报表及半年或年终片会抽查案卷的方式进行,大部分案件的具体办理流程及处罚标准则难以全面、及时的掌握,致使市局对区县(分)局的业务监督和指导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二、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一)调查分析我市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借鉴其他兄弟省市在查处规划违法建设案件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

(三)研究制定违法建设监督管理信息化工作方案,建立违法案件查处系统辅助执法监察工作;

(四)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划违法案件处理制度,构建符合天津实际的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

三、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

(一)技术路线

1.资料收集、整理:调查我市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现状,了解现行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获得的信息进行整理、汇总。

2.分析研究:对现行违法案件查处中出现的问题,探寻其制度根源。

3.完善制度:针对现实问题,修改、完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制度。

4.沟通协调:形成初步成果,通过座谈等方式,与有关专家和基层管理部门进行沟通,改善成果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二)研究方法

1.调查研究法:通过实地调研、电话联系兄弟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了解当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流程及制度建设情况;同时,通过与区县(分)局的座谈,摸清基层单位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现实做法,并掌握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问题,获得第一手研究资料。

2.跨学科综合研究:依托法学、行政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的理论、方法及研究成果,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综合研究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

3.对比研究法:采用横向对比的研究方法,比较我市与其他省市在城乡规划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方面的异同点,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吸收、借鉴,构建符合我市需要的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

四、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探索

(一)研究细化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在提高行政效率、调动行政机关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也为行政权力的滥用和异化提供了空间,往往成为引发行政争议的重要诱因。为避免由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不透明引发的法律风险,有必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对原有的违法案件处罚标准进行细化:

1.明确违法主体

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个人全部囊括进来。

2.违法性质的确定

按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的不同,对违法行为性质进行区分:

(1)按照建设单位或个人违法建设“永久建筑”和违法建设“临时建筑”分为两类。

在违法建设“永久建筑”类中,可根据项目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进度的不同,进一步分为“已取得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尚未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和“已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个小类。

在违法建设“临时建筑”一类中,可进一步分为“未经许可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和“超过许可使用期限不拆除”三个小类。

(2)对设计单位或个人:违法性质可以其承接的建筑项目规模或市政线形工程长度作为分类依据。

(3)对施工单位或个人:违法性质可分为“为违法建设项目施工”和“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施工”两类。

3.关于违法情形及违法事实的确定

(1)在细化处理标准中可将违法主体是否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是否及时停止违法行为作为判定违法情形主要的类别。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发生时常会形成违法建设实体,可按照其是否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或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作为划分违法情形及违法事实的首要类别,并可继续细分为“停止违法行为”和“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和“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无法拆除”和“可以拆除”三类。

对建设单位或个人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形,可依据常见的违法建设情形予以细分。例如,“建筑面积超出误差允许值”、“改变规划许可位置”、“间距、退线距离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等。

(3)对设计单位或个人,在是否“配合调查工作”可进一步细分为“承接未取得城市规划、规划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的项目进行设计”和“未按照规划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设计”两类。

4.关于处理标准的确定

违法行为处理标准可依照不同的违法主体进行确定,并在法定范围结合其违法性质和违法情形分类划分出不同的比例,对自由裁量权予以细化:

(1)对建设单位或个人,规定了“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罚款”。同时,为了达到对违法主体的警示和教育目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增设“暂停审批该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处理手段。

(2)对设计单位或个人,可设定“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单位在本市承担规划设计”、“对直接责任人员,警告”、“停止直接责任人在本市承担规划设计任务”、“罚款”。

(3)对施工单位或个人,可设定“责令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二)研究违法建设单位制裁措施,编制规划违法单位名录

随着近年来天津城市建设的发展,各类规划违法行为的数量有所上升,一家单位多次违法,并且恶意不履行处理决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由于对同一单位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前再次违法的情形缺少法律依据,导致规划执法工作处于被动。为扭转这一局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确立“前事不清、后事不办”的工作原则,可通过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梳理,编制出规划违法单位名录,将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单位或个人全部纳入其中,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可以暂停审批该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建设项目。以此,进一步加大规划违法行为的执行力度。

1.适用范围

违法单位名录属于规划管理部门的内部使用文件,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规划审批、许可文件时的重要参考依据。规划违法单位名录在局域网系统内进行公布的,区别于规划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履行情况在外网上的公开。

2.规划违法行为的界定

违反有关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的建设行为、设计行为和城乡规划编制行为均可视为规划违法行为。因此,与之对应的规划违法单位包括:违法建设单位、违法设计单位和违法施工单位。

3.停办规划许可、审批的要求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理决定后,违法单位或个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或逾期拒不履行决定的,为树立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采取以下强制执行措施:

(1)对下达限期改正或限期拆除决定的违法行为,书面报告违法行为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由区、县人民政府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2)对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于违法单位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做法,将导致执行环节、执行周期和执行成本的增加。因此,在违法单位的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停止办理该单位在办项目和其他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申请。

此种途径在有效的遏制违法单位拒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做法的同时,也达到了对违法单位的警示和教育目的,树立起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并可对违法单位未来的行为起到良好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三)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

市局在2008年已实现了全市域范围内的规划业务联网审批办公,具备了推广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的网络、平台基础。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掌握违法建设项目的处理进度,改变传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作业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1.系统建设内容

(1)实现违法案件查处的网上办公;

(2)实现在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中共享业务系统的各种信息;

(3)实现对违法案件查处的查询和统计;

(4)实现数据共享:区县数据共享、业务数据共享、违法案件查处数据共享、违法单位名录数据等,并达到数据的一致和唯一;

(5)实现违法案件查处的系统督办和人工督办;

(6)形成监督管理业务的市局、分局两级互动办公、信息共享;

(7)由业务处理逐步转向辅助决策。

2.系统设计框架

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由违法案件查处和系统管理两大部分组成。系统总体框架如下图所示:

图1系统总体框架

主要涉及的数据包含: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数据、业务系统数据、GIS数据。利用webservice集成了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数据及业务系统数据的数据访问及业务逻辑处理。GIS图形数据利用最新的ARCGIS 9.3进行系统整合,叠加违法案件查处带图作业图层及数据,开发相关功能,利用现有的城乡规划业务空间信息平台,实现与项目不同审批阶段中的各相关图层进行叠加比对的功能。

整个系统用户界面采用Flex+相结合的方式,利用Flex页面展现灵活、美观、无刷新的特点,为用户提供美观方便,可用性高的用户界面。

图2系统功能框架图

图3业务关系图

执法监察人员通过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中直接提取“一网通”业务管理系统中当前正在办理的项目信息。

通过对“一网通”业务管理系统中违法单位名录(“黑名单”)功能的修改,可以直接与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系统实现数据交互。若某项目确认存在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且项目责任单位或个人拒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则其将被列入“一网通”业务管理系统中“黑名单”当中,该项目也将被冻结,无法办理,该责任单位或个人的其它项目也将不再被受理,待该违法行为处理结束后,方可从“黑名单”中移除,但违法历史记录将会被系统保留。

3.系统建设功能

系统主要包含两个大的功能模块:违法案件查处子功能模块以及系统自身的管理模块。 违法案件查处子模块:主要实现系统内办公工作流的发起、流转及结束功能,并实现对正在办理案件的督办管理功能,实现与“一网通”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并与我局现有的城乡规划业务空间信息平台进行图形交互,利用实测图与审批图集的叠加比对,核查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情况之间的差异,更直观的发现违法事实。除此之外,该功能模块,还负责对本系统内案件的查询、统计等付诸决策功能的实现。 系统管理子模块:为了提高系统日常维护效率,开发了系统日常管理功能模块,其中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流程管理、表单定制管理、节假日管理、数据管理七个管理模块,分别针对用户的增删、所属角色、权限分配、流程定制修改、表单定制修改、节假日时限、数据维护七个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工具开发,使得维护管理人员最大限度的脱离代码和底层数据库对系统本身进行维护和管理。

五、结语

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体系建成后,对规划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效率的提升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规划违法单位名录的制定,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设计单位一并纳入规划管理范围,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前,停止办理涉及该单位的其他在办项目的规划许可、审批手续,能够达到对规划违法单位的警示和教育的目的,从而树立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在违法案件处理方面:基于原违法建设查处标准,实现了案件查处标准的统一,减小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维护城市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违法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系统集案件查处、黑名单管理、图形操作、查验提醒及督办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了业务系统、图形系统与违法案件查处的数据共享,能够为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提供高效、实用、稳定的管理平台,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大幅度提升了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效率。

作者简介:

姜慧(1971―),女,天津人,天津市规划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土地管理本科;

陈曦(1980―),男,湖北武汉人,天津市规划信息中心工程师,武汉大学信息工程专业本科;

刘庆文(1969―),男,河北定兴人,天津市规划局执法监察处副处长,天津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本科;

袁鹏(1982―),男,天津人,天津市规划执法监察总队指挥中心副主任,天津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本科;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5

【关键词】惩防体系? 检察权? 廉洁行使

一、强化教育措施,夯实自律基础

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教育制度,推动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在运用传统教育形式的同时,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教育活动、定期通报纪检监察信访情况、组织剖析检察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制度,确保教育“时间、内容、人员”三到位,切实保证教育效果,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教育作用。坚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积极参与,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其次是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对于干警的思想动态及职业道德状况做到动态掌握,政治思想教育做到与时俱进,紧跟形势发展,保持灵活性和时效性,针对队伍廉政建设存在的不良倾向,有的放矢,因人施教,做到对症下药。充分结合当前开展的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树牢执法为民思想,彻底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和风气的诱惑,做到廉洁奉公、执法为民。

再次是突出重点,把握时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及时性。在教育对象上,坚持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自侦部门、刑检部门、管人管钱管物关键岗位的干警为重点,进行办案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反面警示等教育。在教育时机上,在进行经常化教育的同时,注意把握恰当的教育时机,利用特殊时机做好针对性教育,如在逢年过节、干部人事调整、办理重大案件或接到群众举报等特殊时机,在干警队伍中开展提醒预防教育。

二、推进制度建设,完善防范机制

第一,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实现制度无缝化覆盖。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检察工作改革实际,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中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和腐败问题的部位、环节、人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修订、完善、创新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保持制度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及制度体系的先进性,并使制度延伸覆盖到干警工作生活的每个角落。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以制度促廉,以制度规范干警行为的管理机制。

第二,认真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真正发挥制度的作用。一是要严格执行办案制度、廉政制度、一案三卡、案件线索管理、立案、侦查、起诉、办案期限、撤案、结案等制度。二是严格经费和涉案财物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谨私设小金库或者挪用涉案财物。三是落实错案追究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形成案件质量评查与干警考核、纪检监察查处的联动机制。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第三,明确责任抓落实,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整个制度落实中的“龙头”来抓,有效带动其他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细化量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内容,明确落实措施、考核指标、责任追究等内容,采用专项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定期检查督促责任制的落实。

三、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首先是整治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网络。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加强上级院监督、内部监督、民主监督,对内实行自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一案三卡等方式进行监督;对外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向当事人发放案件回访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行等方式进行监督,形成一个上下内外结合的监督网络,始终把检察权的行使置于监督之下,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其次是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效果。以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及自侦部门等监督为重点,确保监督过程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执行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要在不同阶段,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不同的监督侧重点,加强对自侦、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的监督,有效防止干警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发生。

第三是改进监督方法,规范监督程序。纪检监察部门要紧密结合检察权的法定刑、程序性、权威性的特点,积极改进监督方法,找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察权的切入点,探索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规范监督程序,建立长效机制,使监督工作向深层次延伸,提高监督的权威性,确保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在全体干警中形成一个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惩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

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切实体现惩防体系的严肃性和威慑性。重点查办违规办案、吃拿卡要、徇私枉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注重案件查办艺术,把握好查办角度、分寸,把严肃纪律和关心爱护有机结合起来,尽量在内部环节和萌芽状态解决问题。注重与地方党委、纪委的协调,妥善把握政策原则和处理尺度,做到惩治违法违纪行为与维护检察机关形象有机统一。注重以点带面,深化查办效果,及时总结通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使干警保持经常、高度的警觉性,自觉杜绝“侥幸”心理、“随俗”心理,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五、强化组织保证,创新工作方法

一是强化组织保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各部门的组织领导作用,使领导班子真正负起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大事来抓,真正保证、规范检察权的公正行使,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的目的。

二是强化目标考核。根据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目标任务要求,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对“一把手”、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指标,落实“一岗双责”,科学设置指标体系,严格进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惩防体系落到实处。

三是注重方法创新。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检察权的运行规律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原因、特点、规律,把惩防体系建设与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融合在一起,以惩防体系建设规范检察工作,以检察工作的开展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指导方针,坚持把预防为主的原则贯穿到整个惩防体系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注重方法创新,不断适应检察工作变化的需要。坚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不断增强监督效能。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6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新时期、新形势下档案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全面展开。监督检查工作本着“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的档案法律意识,从而全面提高本地区档案工作整体水平,为中心工作服务”的考核目标,对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的档案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检查和评价,认真履行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其影响广泛,意义深远。随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权力阳光运行和政务公开等制度的不断推出,对档案监督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搞好新形势下的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档案行政职能,提高档案执法水平,是各级档案部门今后一个时期档案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以往我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现在我再谈谈自己的新认识。 一、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内涵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是指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贯彻实施档案法规的监督检查,以及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行为的查处。它可分为以档案管理部门为行为主体和以档案管理部门为行为客体两大部分。以档案管理部门为行为主体的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就是通过内部制度建设形成部门制约机制,以及开展互查、联查、专题调查、重点抽查等实行执法监督检查。以档案管理部门为行为客体的执法监督检查则通过自觉接受政府、人大、司法及社会各界的指导、检查来实现。 二、加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必要性 1.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这其间蕴涵着我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性认识。总书记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概括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中,民主法治被确定为首要因素,其它因素也皆与此息息相关。民主法治包括民主和法治两个方面,仅就法制方面而言,它是和谐社会诸要素中具有根本性、长远性的要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要素,法治国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为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这不仅是档案法制建设的重要保证,而且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2.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档案法》的具体体现 《档案法》赋予县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的职责和使命。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利用档案法律法规给予的权限和空间,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对各级档案馆(室)的基础设施建设、馆藏档案资源建设、档案馆服务利用及妥善保护档案安全等方方面面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查处档案馆(室)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推动各级档案馆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这正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将《档案法》贯彻落实到实处的具体体现。 3.是规范、促进档案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积极地开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是提高社会档案意识,特别是领导干部档案意识,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有效手段。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成立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小组,通过“一听、二看、三评议、四反馈、五整改”的方法步骤对各级档案馆(室)的档案工作如:档案事业经费及馆库建设经费落实情况;档案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和设施设备盈缺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活动档案征集保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这样将有力推动各级档案馆(室)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推动档案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三、目前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问题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致使档案执法效果不尽如人意,档案执法监督力量显得薄弱,它影响了依法治档的进程。其主要表现如下: 1.档案执法细则不配套,难以执法修改后的《档案法》作为规范档案事业的根本大法,对档案管理主要事项进行了原则规定。而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档案事业的发展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却缺乏相应配套的法规细则,执法无据,难所依循。如:我国档案法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然而,在工作中遇到有些人员为了个人方便及其它原因不按规定移交或拒绝移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时,由于没有具体配套实施细则,缺乏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处罚的可操作性,导致难以执法。 2.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无力一是档案执法监督舆论宣传力度不够。各级档案管理部门没有充分利用和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普及、宣传档案法律知识力度不够,造成公民与社会档案法律意识不强,使档案行政执法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二是档案执法行政部门本身缺少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手段来推动档案法规的贯彻执行,大多需要其他部门来行使执法权,这就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档案部门的活动范围,也制约了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三是档案监督人员的思想认识不够统一,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对依法监督有畏难情绪。四是执法监督系统不够健全,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主体显得力不从心。这种状况在县级表现尤为突出。档案局、馆两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少,执法机构还不健全,执法队伍素质不高等等原因,影响了档案执法力度。 3.执法检查方式单一,效果差目前一般是集中检查:先下发执法检查通知———各单位对照文件自查、准备———接受执法机关检查。这种检查往往是被检查单位做好一切准备,执法人员例行公事进行检查,一般很难发现问题,也解决不了问题,实际效果不明显。一旦检查过去,问题反弹,滑坡现象出现。#p#分页标题#e# 4.条块协调不够,难以形成合力档案执法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中多独自行动,与新闻、宣传、公检法等机关联系较少,缺少协同,难以形成执法合力,影响了执法效果。 四、加强档案执法监督工作的措施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继续搞好执法监督工作 广泛开展档案法制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如: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各类宣传栏,开展档案法制教育,举办知识竞赛活动,向全社会宣传国家档案立法、执法与监督的原则、方针及其具体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全面详细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的内容,从而使全体公民了解《档案法》、了解档案工作,增强档案法制观念。特别要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档案法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和支持档案工作、依法治档的氛围。与此同时,还应加大力度,结合典型案例,向全社会公布依法处理情况,使他们充分认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从而使他们自觉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档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使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获取更广泛的社会支持。 2.完善档案法规体系,提供档案执法依据 完备的档案法律、法规是依法监管的基础。为此,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档案事业发展方向和社会经济发展热点,尽快制定与档案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档案法规,将一切档案事务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以完善档案执法监督工作的法规体系,有效地解决执法监督工作中出现的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的问题,增强档案法规的可操作性,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加强档案执法主体建设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使档案执法“名正言顺”。各级档案行政部门要注重执法主体建设,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确定行政编制,明确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处罚权,为开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建立档案执法监督网络。要根据新时期档案工作依法行政要求,积极努力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各级档案行政部门实施,权责一致、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监管体制,对区域内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相应的、负责执法监督的具体组织。在重点机关和单位设立专兼职人员,形成一个有领导、有组织的执法监督网络。要建立工作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管辖范围的档案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档案工作行为,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素质。要尽快充实档案执法人员,建立起一支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执法队伍。同时,要注重培养复合型档案执法人才。通过在职自学、组织专业培训努力培养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的档案执法队伍,以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4.查帮结合,采用多元化的方式抓好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目前的形势和档案工作特点,做好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在具体的实践中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坚持集中检查与平时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大规模地进行执法检查,能在社会上造成较大的舆论声势,引起社会各方重视,取得较好效果,但受到人、财、物的限制,不能经常开展。平时执法检查应结合档案业务指导、目标管理考核、管理升级达标考评等工作来进行。档案业务指导等工作也是一种广泛的带有主动性的执法监督形式,通过这些工作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专项检查,针对性强,适合应对突发事件。如库房的保护是否安全,利用档案是否有失密、泄密和丢失。总之,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一种检查方法或多种方法,以达到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的目的。 5.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不断提高档案执法效果检查 档案执法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注重加强监管协调工作。在档案执法工作中要注意同有关主管部门、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局及公检法系统各单位加强联系,搞好衔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提高执法监督检查效果。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7

一、当前落实“三转”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省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70%)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份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存在“不适”心态。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有的同志说,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到他办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调整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后,一天到晚就难得有一个人到他办公室看一看,心里感觉有失落感。有的同志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执纪监督问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团结的顾虑。

2、职能定位不准。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规定非常清楚,工作要求也非常明确。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各县纪委监察机关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工作中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还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还是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也难以抵制。

3、工作方式缺位。参谋建议缺位,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习惯于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部署,习惯于按部就班,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地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建议较少。组织协调缺位,没有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落实“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引导各个部门单位共同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监督检查缺位,主要是对下级监督多,对同级、上级监督少;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

4、履职能力偏弱。表现在纪检监察队伍中缺乏专业人才,干部知识层面和业务能力亟需提升。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管理等综合知识,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 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少,特别是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熟悉市场经济和财会电算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此外,举办的业务培训太少,培训方法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乏创意,影响了履职效果。

5、派驻机构不全。2010年全省县乡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后,一些县直单位的纪检组(纪委)被撤销,纪检监察编制被划转到新组建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了党委的县直单位均要设置纪委,但由于编制被划走,加上部份县直单位纪委书记退居二线,一些单位面临有机构而无人员的状况。按照中央纪委对直属各部门执纪监督实现“全覆盖”的要求,建议设立党委的县直单位保留纪检监察编制,配齐配强纪委书记。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工作思路与建议

5月19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提出“三转”就是要聚焦中心任务,往监督执纪问责上转。监督、执纪、问责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浑然一体,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认真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中央“三转”要求为准绳,聚焦中心任务,把工作重点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强化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做到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通过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班子成员抓、抓班子成员等措施,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党委书记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成“一把手工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汇报,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同级纪委开展工作,当好纪委书记的坚强后盾。二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纪委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定符合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方案、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办法、严肃认真的责任追究措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务,经常性地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三要强化责任考核。要坚持把日常检查考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建立日常检查考核机制,在明确考核重点、拓展社会参与、创新推进机制、完善评价体系等方面狠下功夫。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力、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二)强化执纪监督,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一要严明党的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克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各级纪委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二要坚决纠正“四风”。要把监督检查执行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民风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抓源头治根本,积小胜为大胜,切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要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若干规定不放,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做,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股风气一股风气地纠,保持高压传导,释放从严信号,坚决防止反弹。要建立改进作风长效监管机制,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决刹住各种歪风。对顶风违纪者严查快办,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资金分配、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套取国家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完善网络舆情研判和处置机制。认真核查从各种渠道反映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8

融领域是腐败案件的“高发区”,银行业则是其中的“重灾区”。在我国的国有银行,业务风险与廉政风险相互交织,加强对银行业的有效监督至关重要。

我国银行业现行监督体制不足以充分发挥监督效能。目前,承担银行业反腐倡廉建设日常工作的主要是各银行的纪检监察部门,而其作为内设机构,对贷款项目行政审批是否合法完备、贷款资金那 是否被挪用等容易滋生和暴露重大金融腐败和金融风险的关键环节,监督权限和监督手段十分有限。可见,内部监督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行政监察部门外部监督具有权力和手段方面的优势,但在管理体制上,由于银行实行垂直管理,自成体系,地方监察部门与当地银行机构缺乏横向联系,只有在串案、窝案涉及银行时才介入,而此时重大腐败问题早已出现。可见,外部监督偏重于追惩性的事后监督,监督滞后。行政监管部门专业性监督则偏重于银行业务运行与发展的合规性监管,一般不涉及廉政问题,监督较为单一。银行业监督主体多元无序、力量分散,有责的无权、有权的无责,各类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的协调,必然导致监督弱化。因此,创新监督体制,整合监督资源,建立监督主体间的良性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联合监督是银行与地方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建立合作监督长效机制,以贷款项目为主线,共同对贷款项目全过程及人员廉政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贷款项目建设以及信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合规合法,确保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联合监督的主体由内部监督主体和外部监督主体组成。内部监督主体包括银行纪检监察部门、稽核审计部门和党建巡视组。外部监督主体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专门监督部门,实现全面监督;二是银监、审计、财政等行业或专业监管部门,对金融、经济、财务进行专业监督;三是发改委、国土资源、建设、环境等行政职能部门,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这些监督主体的联合,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将专门监督、行业监督与上下层级监督相结合,形成信息一职责一权力优化组合的合作模式。联合监督机制强调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贷款项目集中体现了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和金融信贷等经济运行的基本过程和重要环节,而这些同时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因此,贷款项目是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的主线。

联合监督区别于一般临时性、短期性的联合检查或是联合办案,它并非权宜之计,而是通过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相关制度和细则建立起来的长效监督合作机制。首先,联合监督机制的建立包括三个要素:一是通过各联合监督主体间的充分沟通和协商,以共同发文的形式确立联合监督机制的建立;二是建立适当的组织形式(目前主要为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为联合监督提供交流信息、沟通情况、组织协调的平台;三是制定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的具体办法,包括监督检查的内容、形式、方法和程序,以此作为实际操作的规程。其次,联合监督检查既有集中检查,又有日常监督,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原则和制度。例如分工合作,分级负责,信息共享,重大项目监督立项,情况报告,督促整改,效能监督等。同时,还将检查、整改情况纳入制度建设体系,切实发挥监督的长效作用。

作为一种监督体制的创新,联合监督机制用发展的思维和联系的观点,科学、动态地将不同层面的监督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走出了监督体制中监督主体“够得着的管不着,管得着的够不着”的尴尬境地,增强了监督的整体合力。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建设精神的有益探索,对我国各领域的反腐倡廉建设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9

一、以廉政教育为先导,筑牢内部监督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要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必须不断强化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为干警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筑起一道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基层检察机关要把廉政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廉政教育经常化。

(一)在教育内容上,必须把理想信念与纪律作风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要以建设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队伍为目标,加强对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重点抓好两方面教育:首先是要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其次是用“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理念指导和教育干警。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官法》、《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和中政委、高检院的纪律规定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正确行使检察权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二)在教育形式上,要注意灵活性、针对性与有效性的有机统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手段,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科学技术构建教育信息平台,快速传递教育信息,增强教育的直观性、灵活性、全面性。同时在单位开设教育宣传栏,领导讲课,建立教育基地,编发宣传信息,组织开展基层干警文艺演出和贴近实际的主题教育活动等,努力营造浓厚的检察文化和机关文化氛围。通过生动活跃、喜闻乐见的形式,独特新颖的载体,着力打造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二、以执法监督为重点,构筑全方位内部监督体系

正人必先正己。检察机关应围绕检察权的运行,以执法活动为主线,将内部监督覆盖到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并根据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的不同情况来调整监督资源的配置,通过实行协调联动、上下统一的全方位监督,使办案过程得到全面监督,使检察工作的整体运行态势和质量效果得到有效监督管理,最终实现公正廉洁执法。

(一)强化办案流程管理,建立健全流程监督机制。通过办案流程规范案件运作机制,从举报线索受理、群众来访、案件侦查、批捕、、申诉等各个环节建立起自己的操作流程,明确每一案件的工作内容、运作过程和法律文书要求等等,对执行流程情况进行随时监控。对各业务部门办理完结的案件、需要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需要移送其他机关和部门的案件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和严格审查,如发现程序违法和有损实体公正的情况,及时上报主管检察长或本院检委会,进行依法处理。

(二)明确监督的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跟踪监督办案全过程。根据基层检察机关各部门的性质和特点,应以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公诉等业务部门为监督重点。这些部门是检察执法权主要集中的部门,也是基层检察机关的“窗口”,直接与人民群众和当事人接触,其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到基层检察机关的形象。也是比较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必须作为重点加以监督和制约。而监督的重点环节就是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主要有不立案、不批捕、不环节,撤案处理、错案赔偿环节,收集证据、变更强制措施环节,人民法院作无罪判决案件及量刑畸轻而不抗诉案件以及上级批转、人大转办、新闻媒体曝光和民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中所反映的环节。这些环节检察机关往往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而成为易出问题的环节。推行“一案三卡”制度,是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从源头预防的重要举措。为此,一方面应以反贪、反渎、侦查监督以及公诉部门为重点推行“一案三卡”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局、科、室,落实到每一位办案人员。另一方面要确定重点对象及范围,即以自侦部门所立涉嫌犯罪案件和侦查监督、公诉部门不捕、不诉案件实行“一案三卡”,跟踪监督办案过程,不仅使案件的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同时容易发现漏洞,以便及时予以纠正,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把好预防关口。

三、以制度建设为平台,构建内部监督长效机制

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度建设至关重要。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健全发现问题的机制、纠正错误的机制、追究责任的机制。通过逐步创新内部监督长效机制,实现检察机关内部的有效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工作,要通过严格制定业务工作规则和流程,力求做到一个案件或一件事,由谁去干、怎么干、什么时间完成、怎么监督检查、怎么考评、怎么发现和纠正发生的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使每个岗位、每个办案环节都有章可循,切实做到靠制度管人、管事,保障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依照法定职权、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二)构建案件评估考核机制。以对照复核法律文书为主要手段,实行随机调取、抽样检查、动态监督,对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等业务部门的办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实体、程序、权益保障、综合治理、社会效果等多方面进行案件质量综合评估。

(三)科学实施考评考核,积极探索奖惩并举的激励机制。注重建立完善检察业务办案和检察职业道德双轨制考评体系,真正形成“以岗定责、以责定效、人案结合、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长效机制。坚决摒弃“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使人力资源发挥最大效能。推行监督制约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促进廉洁从检责任体系的形成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开展。

(四)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协调机制。内部监督应当是多层次、多方面和立体式的,执法办案活动在纵向上受到部门领导和院领导的监督,在横向上受到流程中相衔接部门或控申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因此内部监督不能是孤立的,要注重各种监督方式的衔接,整合不同监督渠道和监督力量,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监督网络,理顺各种监督主体的关系,构建一整套科学有效、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执法办案内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的整体合力。

(五) 建立健全制度实施的监督机制。要把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违规必究,增强制度管理和制度执行的刚性。要强化机关管理,对于那些搞“好人主义”的中层干部要告诫警醒,促其大胆管理。坚决克服在内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疏于管理和监督,而致使发生重大工作失误和问题的干警,要严格追究责任。

(六)加强“阳光检务”建设,广泛接受监督,促进执法公正。积极推行“阳光检务”,把检察权的运行置于外部监督的“阳光”之下,切实增强执法透明度, 有利于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合力,从而促进基层检察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以作风建设为保障,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把作风建设纳入公正廉洁执法责任制。要把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察长对内部监督要切实负起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将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去,各部门负责人要抓好本部门监督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狠抓各项纪律规定的落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二)要强化督促检查。作风建设应当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不能是“一阵风”。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过程中,要继续强化督察工作,在督察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现先进、鞭策后进。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部门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促进机关作风持续好转。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10

关键词: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运用;探索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管主责”,近年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在系统内推行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以下简称“四个体系”)建设,即通过建立以项目一把手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项目主管生产副经理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实施体系,以项目总工程师为责任人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以项目安全总监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体系。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确保“四个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是实现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各类安全风险受控的重要措施。

2.建设初期 “四个体系”建立存在的问题

由于老挝南欧江流域梯级电站属海外建设项目,当地政府和各参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缺少对项目的监管,项目建设初期各单位虽建立了“四个体系”,但只停留在文件纸面上,并未真正将“四个体系”有效运行下去。各参建单位“一把手”对“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建立和运行的态度、所给予的精力和手段上还很欠缺,大多存在应付的心理。而作为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实施及责任监督体系的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在履行“一岗双责”与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与监督承包商关于安全生产要求”方面还处于粗放阶段,大多注重工程质量而忽略安全生产监管,缺少可追溯的过程监督记录。

施工承包商安全监督体系责任人因受工程进度影响及所处管理层级,对安全实施体系及技术管理体系的监督不够,特别对实施及技术体系责任人的工作监督因管理级别缺少基本监管,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全部由安全员去做的不良局面,导致施工现场隐患常出、“三违”现象常见。施工承包商在安全生产实施体系上还没有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与工作职责落实在工区主任与施工班组长身上,在执行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面较差,常出现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不能与施工进度同步等现象。而对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能清晰理解,建设初期曾出现施工方案未编制及交底就组织安排施工的情况。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与承包商技术部门缺少对执行施工方案的过程监督和控制,未能充分发挥安全技术管理的作用。

3.“四个体系”的建立与有效运行采取的措施

为解决“四个体系”建立初期存在的普遍问题,确保各体系有效运行,让各体系责任人由被动变为主动,南欧江流域公司采取了如下措施:

3.1 建立“四个体系”组织框架、明确各相关责任人职责

第一,各参建单位按照“中国电建”要求重新建立了本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按照机构的领导分工建立了“安全生产实施体系、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安全责任监督体系”;同时,完善了各体系内部管理和监督组织框架,明确了各管理层级相关责任人及相互工作接口关系。承包商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体系已延伸至作业班组长乃至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和每名员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已延伸至最基层技术员或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监督体系已延伸至班组兼职安全员。

第二,业主项目部、监理部、设代处、承包商明确了各体系内责任人安全生产职责,“四个体系”责任人按照安全职责分工,对分管的体系内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正确履行体系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监督、指导、纠正,建立日常工作记录;

第三,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每年初南欧江流域公司与各梯级电站参建单位“一把手”均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当年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管理目标和工作任务,实施系统监督管理与考核工作,促进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分别对内进行了安全责任和目标指标分解。

通过明确各体系框架责任人及其职责,签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了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参与安全的工作氛围。

3.2策划“四个体系”管理重点

第一,各梯级电站参建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法人授权范围内代替法人正确履行《合同》中安全生产职责,全面主持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各类资源的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实施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责任监督体系有效运行。

第二,按照各梯级电站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结合项目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各梯级电站建立了年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重大危险点清单》;各梯级业主项目部、监理部、承包商根据两个清单的内容及管理职责制定了完整的计划、管理、控制、监督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时间和工作安排。

第三,各梯级电站参建单位安全技术管理体系责任人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控制措施》专项交底,逐项落实专项方案编制时间、交底时间、过程监督检查内容、专项方案验收内容及相关责任人。业主项目部、监理部、施工承包商总工程师逐级监督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并保留工作记录;各梯级设代处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及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四,施工承包商安全生产实施体系责任人按经监理部审批的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安全方案组织施工、明确要点,对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全面负责;充分发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职能要求,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层层传递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第五,各梯级电站参建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责任人组织内部基层管理人员进行《重大危险点清单及管控措施》交底,逐项落实各处重大危险点中不可接受风险的管控措施、管控时间、过程监督检查内容、实施责任人及监督责任人。由各单位安全总监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对重大危险点控制情况及相关过程进行检查,每月至少覆盖一次对项目重大危险点的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充分发挥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队安全员三级安全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习惯性违章,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问题。

3.3实施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各梯级电站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平台、安全通道、安全爬梯、走台、栈桥、安全标识等必须与作业项目施工方案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由承包商技术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按照施工方案监督控制,安全设施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自行验收,后报监理部组织验收,安全设施不合格不可进入下一工序。

承包商认真组织开展了各施工班组“班前五分钟”活动,根据每天工作内容安排和部署施工生产任务并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加强班前及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交接班等工作内容记录;监理部副总监(监理部安全生产实施体系责任人)负责监督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作业面实施“开工”或“开仓”验收签字时应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设施”符合性进行验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允许签字;对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即现场监理对所负责监理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状况、对存在违章行为而采取的纠正方式、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完整记录;业主方现场代表对监理工程师履行“一岗双责”进行监督。

3.4 采取多种监督检查方式

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严格对待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各梯级电站监理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检查通报等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的人身事故隐患、管理隐患、违章行为等必须由承包商分析原因,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承包商上报的《隐患整改复查申请书》必须列入以上内容,未明确责任人、原因分析不清的监理部不得予以闭合验证签字。对存在各类事故隐患及多次发现违章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及监理责任的应由各单位负责人约谈问责,并在相关工作记录中予以记录,同时应在本部内部人员安全考核中根据隐患等级和责任大小列入日常考核结果并“一票否决”不予参加“个人先进”评比。

而业主公司及各梯级电站业主项目部结合日常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季度综合检查、年中及年末考核等内容对“四个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业主公司将通过收集各类安全工作信息,不定期的进行现场巡视、电话、网络、面谈等方式对各梯级电站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的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

3.5 考核分析及持续改进

为了确保“四个体系”运行管理绩效,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责任人牵头每季度对体系的运行管理绩效进行一次考核,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持续改进,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不断迈上新台阶。

施工承包商将根据每月由安全责任监督体系进行的履职打分表作为各岗位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了各体系责任人及岗位安全生产履职;监理部建立安全监理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了具体的履责考核内容,制定了内部安全监理工作履责考评表,每季度末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考评工作,安全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安全问责”和“责任倒查”,从而将安全责任落到了实处;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四个体系责任人”每季度末按时编制和提交季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按照监管层级逐级上报(承包商-监理部-梯级业主项目部-流域公司)。

每年年中及年末由南欧江流域公司组织对各梯级电站各单位“四个体系”责任人进行年度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年度安全生产奖励。

4.取得的成效

通过安全生产四个体系的建立与有效运行,南欧江流域各梯级电站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行成了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南欧江流域梯级电站自开工以来,未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可控、在控,同时得到了老挝政府、中国电建股份公司以及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11

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改革的推动力

一是要解放思想,不断更新观念,拓展工作领域,着力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动态、创新”全方位的反腐倡廉建设惩防体系,努力形成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增强改革的推动力。二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实际出发,借鉴外地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要多谋创新之策,多出创新之招,多做创新之事,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三是要加快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导致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加强多措并举廉洁从政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

一是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紧紧抓住改造主观世界、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品质、增强心理素质这个根本,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大宣教”格局,整合各方面资源,发挥各部门优势,把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基础教育、国情省情县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之中,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推动力、执行力和落实力。三是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廉政教育与情感熏陶相结合,党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方位的教育体系。协调各方,整体推进,增强反腐倡廉廉洁从政教育辐射力。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党章办事、廉洁从政,提高行政执行力。

三、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一是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二是要用科学发展观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形成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制度建设是治本的关键环节,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目标,也是标本兼治的成果体现和根本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都曾对建立健全制度提出过明确要求。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紧紧着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重点环节,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加强制度的系统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解决“无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和“有制度不用”的问题。三是要坚持用制度建设推动工作,以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在制度建设中,应当特别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新情况、新规律,借鉴外地的有益做法,保证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

坚持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既重视基本的法规制度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设又重视制度的配套与协调,使各项法规制度彼此衔接,形成整体合力。四是要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胡锦涛同志强调,防治腐败,必须既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路,必须长期坚持。五是要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抓“硬约束”,以监督力保证制度执行力。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腐败,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产生的,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完善各种制度,如: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形成与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有效防止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消极腐败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

四、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要坚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的制衡力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规范行使。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程序规则,明确用权界限,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使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只有加强监督,增强监督的制衡力,才能保证干部不滥用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带领人民前进。二是要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不受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导致滥用,往往容易产生腐败。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监督,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带头接受监督。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三是要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政治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通过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四是要构建廉洁网络,落实各方责任,实行立体监督。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纽带,与各级党委政府构建廉洁责任网络;以廉洁承诺书为纽带,与各级党员干部构建廉洁承诺网络,有效发挥了各方的管理和监督优势,强化了廉洁体系建设。继续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各项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灯下黑”。五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将权力运行的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坚持发挥内部监督的优势,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程序、制度,进一步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请示汇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巡视制度,加强对地方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

监督体系建设方案范文12

关键词:工程监督;施工质量;技术管理

一、概述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工程质量监督的技术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工程质量监督领域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执监,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步入了依法执监的快车道。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各级质监部门应在监督过程中不断提高、强化技术管理的工作,通过建立技术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检测技术手段,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技术理论研究和总结,建设信息化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工作,针对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质监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1、依靠科技进步,治理工程质量通病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技术措施的研究,依靠科技进步,针对目前影响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攻关,要有所突破、有所前进。全省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出台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办法和制度,要继续深化质量通病的综合治理。对住宅工程现场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加强监督抽查,强化对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要采取举办专题讲座,优化治理措施,列入巡点,强化工程监控,召开现场观摩会,采用现代技术,组织技术攻关等措施,通过工程质量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把关等手段,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2、通过树立技术权威性,不断增强执法权威性

如何在监管工作岗位上竖权威,有权威,体现权威是我们必须要认真考虑的问题,但更多时候,我们应该自己创造权威,只要工作职责履行的好,技术权威性高,我们的执法权威自然而然的就能得到增强。如何树立权威性呢?那就首先需要我们不断地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面对各种新知识、新事物的层出不穷,需要我们去了解、去认识;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需要我们去把握、去解决。要继续分阶段、分层次地抓好培训工作,使监管人员能够好掌握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并能够自觉、准确地贯彻执行。要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规程、规范、标准的培训入手,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

我们不仅要面向监督层面和管理层面,更要面向一线操作层面,实现技术培训的制度化、培训内容的多样化,并采取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培训考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集中培训、调研学习交流相结合,督促和引导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不断提高遵守有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意识和自觉性,使他们明确各自在工程质量上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行为规范,提高他们知法守法意识和质量意识,不断夯实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常抓不懈,把质量监督技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使我们的权威性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教育工作的开展将得以进一步体现。

3、准确定位,明确职责

每项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要认真做好“角色定位”使能力与岗位相配套,使岗位与责任相对接。质量监督工作的定位就是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监管职能在工程质量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真正把好工程质量关的有效措施。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可替代的地位,才能有效的保证工程质量。而技术工作在质量监督过程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质量监督技术是工程技术的一个专业化的内容,是我们质量监督工作内容中的工作方法、工作技能的具体化。所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其实就是一项技术管理,而承担这项工作的人员就应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切实的履行好工作职责。

4、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完善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技术标准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最基本保障,是工程建设领域的技术法规,必须认真执行。要继续分层次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行强制性标准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掌握标准、执行标准的能力。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对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要把健全和完善建设各方主体工程质量技术保证体系作为强化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技术管理控制机制,督促施工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内部控制标准,使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在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基础上。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一流的工程质量”为目标,以深化监督模式改革为主线,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水平,要科学把握和遵循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工作规律,针对工程质量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制度建设;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促进工程质量水平持续稳步提高,为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加强协调,狠抓落实;要提高工程质量监督资料审核的效率。

5、创新技术监管手段,改善监督方式方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现代化科技手段的强有力支持下,我们已由眼看、手摸、锤敲转变为运用现代科学仪器进行质量监管。我们要加快发展工程质量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确保准确、及时、高效地提供信息服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不断强化工程质量信息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是省建设厅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地区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发展趋势的重要途径。要逐步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实现全省联网,通过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数据共享,提升工程质量监管的水平和工作效率。

6、重视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工程质量投诉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加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是建设领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按照国务院条例》规定,规范对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牢固树立为民着想的服务意识,督促责任单位妥善处理好质量缺陷,建立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将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并将投诉处理和不良行为记录挂钩,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诉。

7、提高技术工作质量,确保工程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工程检测报告全面记录了工程质量控制的全过程,也是明确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使工程质量具有溯源性的重要手段,是认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不良行为,真正做到重要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直接进入数据系统,减少人为因素,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查询检测结果,实施对检测行为的实时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测机构数据库管理,将检测机构的不良行为记入数据库,定期公布并作为对检测机构考核的依据。

积极推广应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验收系统》软件,促进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规范化,要通过建立同步检查制,监督复核制,保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准确性。要通过密码管理制、见证取样制、试件留置制、监督抽测制的行政措施和数据自动采集、检测系统软件的技术手段,使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的复验报告和检测机构检测系统中的检测报告由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自动监控、自动比对,保证验收资料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8、加强监督档案的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质监事业发展的历史记录,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是质量终生责任制中极其重要的全过程的详实记录,是工程质量优劣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设施工、监理过程和质量监督中间检查、质量评定、工程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的重要资料。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日常质监工作一并部署,一并落实。质监档案的开发利用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边建档、边开发、边利用,努力服务于质量监督的中心工作。

要不断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为提高档案查找的效率,除编制文件档案归档目录、发文汇集、监督档案案卷目录、全引目录等检索工具外,要采取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逐步实行档案管理自动化系统,利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建立起了多途径、高效率的档案检索和查询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