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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美学基础

时间:2023-06-07 09:12:16

护理美学基础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1

1.1研究对象

根据我院护理学基础实验课的教学计划,随机抽取2012级护理本科学生72人为研究对象,其中男生8人,女生64人,年龄19岁~21岁。将72名学生随机分到6个模拟病房进行授课,其中第1模拟病房~第3模拟病房的学生36人为观察组;第4模拟病房~第6模拟病房的学生36人为对照组。两组学生年龄、性别、所修课程、基础知识、入学成绩、任课教师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研究方法

1.2.1授课内容

观察组和对照组的护理学基础实验操作均按我院自编教材《护理学基础实验教程》内容进行授课,观察组在护理学基础实验课中融入护理美学相关知识,对照组按照原教材内容未刻意加入护理美学知识。

1.2.2美学相关知识培训

在上实验课前利用周末和晚上对观察组的护生进行美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强化训练,具体内容包括:①护理美学基本原理;②规范着装仪表;③规范行为举止,包括推治疗车、端治疗盘、持病历夹、站姿、坐姿、行姿、蹲姿等训练;④培养语言沟通能力;⑤培养人文关怀能力。

1.2.3评价方法

1.2.3.1理论和操作技能考试成绩

课程结束后,对两组护生的护理学基础理论考试成绩、护理学基础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和总成绩进行评价,理论考试采用统一试卷闭卷笔试,满分70分,由护理学基础教研室老师集体阅卷;操作技能考核评分标准参照我院自编教材《护理学基础操作技能评分标准》,满分30分,考核内容以抽签形式由学生随机抽取,观察组和对照组的授课教师交叉考核。总成绩为理论课和实验课成绩之和,以平均成绩进行比较。

1.2.3.2调查问卷测评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教学效果评价表,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内容包括学习兴趣、语言表达能力、服务态度、审美能力、创新能力、专业思想、职业形象。分好、一般、差3个等级进行评价。问卷相隔2周的重测信度为0.87。共发放问卷72份,有效回收72份,回收率100%。

1.2.4统计学方法应用SPSS17.0进行统计分析,两组护生期末考试成绩比较采用t检验;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计数资料用率表示,采用秩和检验,以P

2结果

2.1两组护生期末考试成绩比较观察组护生的理论课成绩、实验操作技能成绩、总成绩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两组护生对教学效果的评价比较在激发学习兴趣、锻炼语言表达能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审美能力、提高创新能力、巩固专业思想、塑造美好职业形象方面观察组护生的评价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3.1护理美学教育是现代护理教育发展的需要卫生部2005年8月颁布的《中国护理事业发展纲要》中指出,要加快护理教育的教学改革,在护理基础课程设置中增加社会学、心理学、人际交流与沟通、美学、礼仪等人文和社会科学方面知识的比重。护理美学作为护理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护生的人际沟通能力、美学修养,树立护生的职业形象,培养护生的职业情感及职业价值观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护生人文素质教育,提高护生美学素质及人文关怀能力、培养护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及忠实于护理事业的职业精神是现代护理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本研究结果显示:在激发学习兴趣、锻炼语言表达能力、改善对病人的服务态度、提高审美能力、提高创新能力、巩固专业思想、塑造美好职业形象方面观察组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2

关键词: 《护理学基础》 护基教师 教学魅力

《护理学基础》是护理专业的基础课程,是学生跨入护理专业的“入门”第一课。护基教师是学生接触到的第一位护士专业教师,无论是课上还是课下,她们高尚的人品、渊博的学识、较强的能力、良好的性格、高雅的气质、迷人的风采、精湛的教学艺术都会对护生产生深刻的影响,并形成独特的教学魅力。健康、高尚的护理教师形象对护理专业学生的作用是最直接的,是任何其他课程的教师所不能替代的,它更容易使护生产生价值认同,并自觉培养与效仿[1]。因此,在《护理学基础》的教学实践中,护理教师将教学魅力融入教学过程中,可使学生耳濡目染护理教师的职业素养、人格品行,潜移默化地形成良好的护理职业形象。

一、端庄的的职业形象

从上《护理学基础》的第一堂课起,护基教师就戴护士帽,头发前不遮眉,侧不掩耳,后不过肩,护士服清洁、平整,身着白色工作裤,脚穿白色软底护士鞋,站立有姿,行走有态,落座有相,举手有礼,淡扫红唇,面带微笑,展示在学生面前,将一个清爽、秀丽、端庄、文雅的标准临床护士的职业形象确立在学生的思想深处。

二、优美、娴熟的操作

护理学基础教学包含理论和操作教学,尤其在操作教学过程中,护基教师高雅得体的仪表装束、从容、熟练、美观、适度地操作动作会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受到感染,从而逐渐培养她们的护士职业素养[2]。教师的行为是学生模仿的直接对象,所以护基教师不仅要练就熟练的护理技能,而且要将肢体语言与操作动作协调、舒展,把护理技术之精与操作艺术之美融为一体,展示给学生。如示教铺床操作,护基教师将清洁的被褥折叠排放有序,把“放、展、包、叠”的基本动作要素融入到舒展、敏捷、迅速、优美的体态中,沉着冷静、肌肉放松、舒展自如,给人以快而不乱的感觉。

三、温柔、可亲的语言

在护理操作教学过程中,护基教师课前精心准备不同患者的交流语言,在操作前解释、操作中指导、操作后交代各环节有目地的和病人进行沟通、交流。如操作前问候并称赞病人:“你感觉好些了吗?”“你今天的气色好多了!”以示对病人重视和鼓励,使其振作起来,有信心,愿意合作;操作中重视病人的感受,多用“请”字,当病人对疼痛有反应时,给予理解和同情,并主动地解释:“这次操作会给你带来不适感,我会尽力减轻你的痛苦。”操作后礼貌地道别:“好好休息吧!我过会再来看你。”护基教师柔美的语言细腻润泽、缓缓流泻,如三月春雨,润物无声、沁人心脾,使病人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也使学生在美的语言环境中接受知识,教育她们以美好的语言与他人沟通、交流[3]。

四、良好的护理专业素养

一个好的护基教师,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敬业爱岗,教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而且必须向她们进行专业思想、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将护士应具备的专业素质通过实践教学生动、形象地展示在护生面前,使每次示范教学成为最直观的职业素质教育。教师在教学过程要融入自己对护理专业的理解、热爱,对服务对象的关心、爱心、耐心,对工作的细心和责任心。如为模型人示教后整理好示教人的衣服、纽扣,肢体摆放舒适,整理好床单位;为真人示教,示教后都将扮演“患者”的护生轻轻扶起,用手将其鞋子放回取用方便的位置,并真诚致谢。操作中表现出的对“病人”的爱心、细心、高度的责任心,时时处处为“病人”着想,科学严谨的态度和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态度,会使护生对护基教师良好的专业素质留下深刻的第一印象,对护理工作产生初步的感性认识,并表现出敬佩、好奇和跃跃欲试的心态。同时护基教师应因势利导,将护理人员应具备爱心和责任心,护理工作需要奉献和技巧通过护理操作向学生传递,使护生认识到护理工作的科学性、技术性和艺术性,激发护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和对护理专业的认同感,进而培养其职业意识、职业情感和职业道德。

五、优良的人格

著名教育学家乌申斯基说:“在教育中一切都应以教育者的人格为基础,因为教育力量只能从人格活的源泉中产生出来,任何规章制度,任何人为的机关,无论想的多么巧妙,都不能代替教育事业中人格的作用。”护基教师角色形象的强烈示范性和影响力不仅体现在课堂教学,而且应延伸至课外及日常生活中。首先在为人处事上,护基教师应追求高尚的情操和塑造自己独特的人格魅力:诚信、正直、宽厚、廉洁、敬业、勤奋,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做到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一项调查问卷显示:护生在课后评论最多的是护理教师,从业务水平到言谈举止,从身姿服饰到音容笑貌。90%的护生对我校护理教师的职业角色形象持肯定态度,她们最喜欢护理教师担任班主任;94%的护生认为护理教师的角色榜样作用对其影响较大,她们由此而喜欢护理学基础这门课程。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护理教师无小节,时时处处皆楷模。

六、宽厚的知识

护基教师在追求事业、完善自身的同时,应该给学生树立一个博学多识的崇拜偶像,让知识的魅力震撼学生、打动学生,从而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在潜移默化中引发学生的求知欲,将求知识、学做人和谐地融为一体。虽说护理学基础是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学科,但护基教师要通过教学不断把学生从对护理学的一无所知引导到知之甚多,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需要护基教师付出很多艰苦的劳动。学生的每一点成长、每一点成绩,都体现了护理教师的集体力量和智慧。护基教师扎实的、系统而又全面的医学知识和广博的知识面,不仅能使学生因护理教师的知识渊博产生敬佩感,而且能不断强化学生对护理学基础知识的记忆,从而对护理专业学习充满信心。

护生处在思想道德培养和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发展、定型的关键时期,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树立和思想道德的提高,不仅需要正确、系统的理论加以指导,而且需要有可资效仿的榜样。护理学基础教师应深刻认识“教育者先受教育”,“身教重于言教”的重要意义,严以律己、以身立教,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坚持用榜样的力量去教育和影响护生,此种无声教育往往胜过有声教育。

参考文献:

[1]王童娃.基础护理教学中融入人文教育的探讨[J].护理实践与研究,2006,(08):58-60.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3

【 关键词 】 美国;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政策

1 引言

信息时代,关键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由此,克服信息技术和信息网络因自身脆弱性或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安全隐患,便成为保障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的重要内容。纵观全球,美国是最早意识到关键基础设施极端重要性的国家,也拥有最为系统和完备的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政策,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2 美国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政策的发展历程

在美国,关键基础设施指“对国家至关重要、实体的或虚拟的系统和资产,这些系统和资产遭到破坏或丧失功能将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健康和社会稳定,或这几项的总和”。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网络的广泛应用,尤其是“9·11”事件的发生,关键基础设施安全在美国国家安全中的战略地位不断上升,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的政策措施也大量涌现。总体来看,这些政策主要体现在法律、战略、计划、行政令、总统令等文件中。

2.1 克林顿政府(1992年-2001年)

克林顿总统较早意识到关键基础设施的重要性。1996年7月,政府颁布第13010号行政令,初步划定了关键基础设施的范围,决定成立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机构,负责开展关键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及其面临的威胁研究,就制定相关政策规划提出建议。1998年5月,政府又第63号总统令,明确了保护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免受蓄意袭击的国家目标,确定了与保护重要基础设施相关、对保护重要基础设施行动优先方向负责的部门。

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2000年1月,克林顿政府首个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全国总体计划——《保护美国网络空间:保护信息系统的国家计划》,详细规定了威胁评估、公私信息共享、突发事件处置、人才培养、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行动和措施,强化了政府和私营部门共担网络安全责任的意识。

2.2 布什政府(2001年-2008年)

布什总统上台不久,美国便发生了举世瞩目的“9·11”事件,新政府深刻体会到反恐活动必须切实加强对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与资产的保护,因此,布什执政期间出台的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文件迄今为止在美国仍数最多。在2001年10月正式签署生效的《爱国者法案》中,美国重新对关键基础设施进行了界定,并提出了建设关键基础设施建模、仿真和分析系统的保护措施。同期,布什总统签署了第13228号和第13231号两个行政令,又分别就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成立了两个新领导机构。

2002年9月,布什政府正式公布了《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这成为全面加强美国家信息安全战略规划的纲领性文件。在2002年11月生效的《国土安全法》中,美国新组建国土安全部,对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的组织机构、具体职能和目标任务等都做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

2003年2月,布什政府配套出台《保护网络空间的国家战略》和《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资产物理保护国家战略》,前者确立了打击、罪犯或敌对国家发起的网络攻击的初步框架,后者提出了“重要资产”的概念,明确了政府和私营机构在保护关键基础设施方面的不同职责。12月,政府又颁布第7号国家安全总统令《关键基础设施标识、优先级和保护》,为政府各部门和相关机构确定了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免受恐怖主义攻击的方向,明确了国土安全部和其他机构的任务和职责,对各部门在保护关键基础设施方面开展合作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2006年6月30日,美国国土安全部了《国家基础设施保护计划》,概述了国家基础设施保护工作的任务和职责、风险评估策略、教育培训等,为各级政府机关和私营部门如何管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提供了实施框架。

2.3 奥巴马政府(2008年至今)

2009年2月,奥巴马启动为期60天的网络安全状况评估工作,5月29日,工作小组《网络空间政策评估报告》,从领导统筹协调、国家数字化能力、共担责任、建立信息共享和事件反应框架等方面,提出了确保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可靠的数条建议。2011年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和《网络空间行动战略》,也分别确立了制定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最佳措施的任务。

2013年2月,奥巴马签署第13636号行政命令《提高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和第21号总统令《提高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恢复力》。

行政令重申了关键基础设施定义,提出要建立政府与私营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授权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框架,要求国土安全部与特定部门制定支持关键基础设施所有者和运营商以及其他相关实体采用自愿性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计划的方案,并对鉴别高危关键基础设施相关事宜做了规定。

总统令阐明了关键基础设施中联邦政府的角色和职能,确立了联邦、州、地方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关键基础设施所有者和运营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责任共担机制。

3 美国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政策的主要特点

纵观美国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的政策,它们主要围绕关键基础设施界定、机构设置、职能授权、政府与私营企业的合作、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展开,从内容上看,三届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既有变化性又有延续性,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3.1 关键基础设施涉及的领域和范畴不断调整

虽然上述各份文件对“关键基础设施”定义的表述有所不同,但是并无本质区别,而关键基础设施涉及的领域和范畴则处于不断调整和变化中。

1996年克林顿政府第13010号行政令中,关键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电信、电力系统、天然气及石油的存储和运输、银行和金融、交通运输、供水系统、紧急服务(包括医疗、警察、消防、救援)、政府连续性等8类。

2003年布什政府的《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资产物理保护国家战略》中,美国关键基础设施被划分为11类:农业与食品、水、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国防工业基地、通讯、能源、交通运输、金融、化学工业与有害物质、邮政与货运。同时,战略还提出了“关键资产”的概念,主要包括核电站、水坝、有害物质存储设备,以及代表国家形象的肖像、纪念馆、政府与商务中心等;2003年第7号总统令《关键基础设施标识、优先级和保护》中,确认了17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主要包括农业和食品、能源、公众健康和保健、电信、邮政和运输业、交通系统、化学、商业设施、政府设施、紧急事务处理部门、水坝、核反应堆、原料和垃圾、国防工业基地、国家纪念性和标志性建筑;2008年,国土安全部宣布挑选“关键制造业”作为第18类需要保护的国家基础设施和关键资源。

2013年奥巴马政府第21号总统令重新确定了16类关键基础设施部门:化学、商业设施、通讯、关键制造、水利、国防工业基地、应急服务、能源、金融服务、食品和农业、政府设施、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信息技术、核反应堆、材料和废弃物、运输系统、水及污水处理系统。总体看来,美国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分类正趋向稳定。

3.2 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的机构及其职能不断完善

美国频繁调整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的领导机构,几乎上述每份文件都涉及到机构的整合与新建。

1996年克林顿政府第13010号行政令最大贡献之一,便是建立了“总统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负责向总统汇报关键基础设施的脆弱点信息,应对加强基础设施保护提案所引发的法律问题等;1998年第63号总统令,计划在联邦调查局建立“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保护中心”,负责协调联邦政府应急响应、减轻攻击的影响、调查威胁和监督恢复等工作;2001年第13231号行政令宣布成立“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委员会有权修改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政策,并须定期就职能范围内的各种问题提出计划和建议。

2002年,布什总统组建了国土安全部,其所属的信息分析与基础设施保护局负责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工作,该局由国家基础设施保护中心(原属联邦调查局)、国家通信系统局(原属国防部)、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办公室(原属商务部)、计算机安全分会(原属国家标准与技术协会)、国家基础设施建模与分析中心(原属能源部)、联邦计算机事故反应中心(原属总务管理局)等部门整合而成,具体职责包括:制定保障美国重要资源和关键基础设施的综合性国家计划;针对以关键信息系统为目标的攻击行为提供应急响应;在关键信息系统失效的情况下为私营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提供技术援助等。

2013年第21号总统令强化了国土安全部的职责,并对国务院、司法部、内政部、商务部、国家情报委员会、总务署、核管理委员会、联邦通信委员等部门在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方面的角色和责任进行了详细界定。

3.3 对公私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的强调程度不断增加

美国大部分关键基础设施归私营企业经营和所有,政府必须和企业合作才能有效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因此上述大部分文件都将政府与私营机构的合作及信息共享列为重要任务和途径。

1998年第63号总统令提出,“国家基础设施保护中心”将汇聚来自政府与私营企业的代表,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展史无前例的信息共享尝试,同时鼓励政府与企业建立信息共享和分析中心;2002年《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中明确指出,重视私营部门作用应成为实现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其别提到信息共享和分析中心极大促进了与信息安全相关信息的交流与;2002年《国土安全法》确立了关键基础设施信息的共享程序,要求各行业设立信息共享和分析组织,以集合、分析和披露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并对泄露信息的行为做了相应处罚规定。

2013年第13636号行政令,明确要求国土安全部采取措施推进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包括:与国家情报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出台指导方针;与司法部合作建立针对美国境内特定目标的网络威胁的公开报告迅速传达给目标实体的机制;在国防部配合下,将“增强网络安全服务”计划推广至所有关键基础设施相关部门等;2013年第21号总统令更是直接将促进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与关键基础设施所有者和运营者之间的有效信息交换作为三大措施之一。

4 美国做法对我国制定关键基础设施政策文件的启示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美国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的政策正逐渐成熟、日臻完善,相比之下,我国对关键基础设施的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发展较慢。正所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美国做法,我国未来应该加强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的顶层设计,通过出台战略性或立法性文件的方式,推动关键基础设施保障工作迈向新的台阶。该文件至少可包括三方面内容。

4.1 尽早明确我国关键基础设施的内涵

“关键基础设施”这一概念发源于国外,目前我国无论是官方文件还是学术文献中,均未对国家关键基础设施给出明确定义,但在实践工作中早已有所涉及,如公安部1985年在《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工作细则》中提出的“要害”一词,以及北京、辽宁等地据此细则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列举的“要害”类型,与美国划定的关键基础设施范围存在很多相同之处。

但是,由于这些“要害”仅是公安机关保卫的对象,加之经济社会形势一直不断发展变化,其内容难免有些片面和疏漏。未来,我国应在“要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关键基础设施的范畴,明确需要重点保护的对象。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几个原则:一是有形与无形的结合;二是动态与静态的结合;三是优先与一般的结合。

4.2 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的集中领导和统筹协调

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和多个领域,需要加以统筹协调。目前,我国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工作的现状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政府部门作为主管机构,侧重于从宏观层面制定相关政策和提出措施建议;而具体的保护工作都是由各行业自己完成,如电信、电力、税务、水利、金融、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都出台了各自保护信息系统安全的办法或条例。这种模式有利于各行业对本领域关键基础设施可能遭受的威胁和攻击做出快速反应,但是不利于国家从整体上把握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也不利于关键基础设施遭受大规模攻击后的紧急协调。

未来,应充分发挥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的作用,建立固定的内部协调平台,吸纳国内各相关部门参加,各部门定期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工作。

4.3 建立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网络安全威胁的广泛性、频发性、复杂性等特征,要求国家只有及时获取尽可能全面和准确的信息,才能做出有效决策。在我国,关键基础设施所涉及的领域更多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政府获取信息相对容易,但是,随着我国信息安全市场和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一手原始信息安全信息逐步集中在互联网、电信等企业手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便显得尤为必要。

不过,在网络安全范畴内实现信息共享并不容易,除企业不愿意对外透露威胁信息以防带来负面影响外,更重要的是企业担心这些信息的保密性问题,以及提供这些信息后是否会受到行为限制等,所以成功的信息共享取决于信息共享双方所表现出来的能对所交换信息实施保密的能力。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信息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未来应朝这个方向努力。在信息共享机制设计过程中,应通过法律或规章制度的方式最大程度地确保共享信息的保密性,让共享各方能自愿、放心地交换信息。

参考文献

[1] 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Providing.

Appropriate Tools Required To Intercept And Obstruct Terrorism(Usa Patriot Act) Act Of2001,http:///UploadedFiles/Sec_213_USA_PATRIOT_Act.pdf.

[2] The Physical Protection of Critical Infrastructures and Key Assets,http:///security/library/policy/national/physical_strategy2003.pdf.

[3] Homeland Security Presidential Directive-7,http://dhs.gov/homeland-security-presidential-directive-7.

[4] homeland security act2002,http://dhs.gov/homeland-security-act-2002.

[5] 王孝良,崔保红,李思其.关于工控系统信息安全的思考与建议[J].信息网络安全,2012,(08):36-37.

基金项目:

经济信息安全专项法规研究。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4

一、学习目的1.规范临床基本技术操作规程,强化临床基本操作技能,提高临床护理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2.紧紧围绕“以病人为中心”,满足患者需求,简化工作流程,方便人民群众,消除医疗服务中的各种不良现象。通过培训,教育医务人员做到仪容美、着装美、语言美、行为美,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团结协作,为创建和谐医患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三基四严”培训的内容与安排培训方法:

1.全院医生护士自学各项基础护理操作流程。

2.医疗护理质量办公室定期举办各类规范培训课程,对全院人员分层次实施理论和技能培训。

3.科室每月组织1次业务培训,包括小讲课、教学查房、专题讲座等。

4、实施“三基”考核两级负责制,医院由医疗护理质量办公室负责,科室主要由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

学习内容:

(1)根据各科专业不同,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技术学习活动,以学习“三基”为基础,同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进展,并应用到临床工作中。

(2)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药品管理发、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掌握基本知识,并熟练实践操作,定期考核。

(3)从健康卫生入手,结合疾病预防,传染病与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及用药知识等内容进行学习。

考核方法:

1.医疗护理质量办公室每年组织2次全院性基础理论考核,1次法律法规知识考核。

2.护理部每年对全院护士的基本操作技能进行考核2次。

3.医务科每年对全院医生的基本操作技能进行考核1次。

4.科室每月组织专科理论和技能操作各考核1次。

5.急救常用技术采用现场操作演练考核,定期举行急救模拟演练。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5

【关键词】 护理学基础;护生;情景;教学;素质

【Abstrac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ies of nursing students to suit the needs of modern society well,various situations were used in the course of "Fundamental of Nursing Science" teaching by the characters of the course."Teaching" and "preaching" were combined together subtly to culture the professional belief,occupational moral,professional quality and science research ability of the nursing students.

【Key words】 Fundamental of nursing science;Nursing students;Situations;Teaching;Quality

由于医学模式的转变,自然社会科学的飞速发展,护理学已成为一门为人类健康服务的独立性应用性学科。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知识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在不断深化,对护理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21世纪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基本条件包括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体态素质和健全的心理素质[1]。《护理学基础》作为护理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是各专科护理的基础,对本课程的学习在护生向护士角色转换过程中的意义十分重大。在《护理学基础》教学实践中,我们通过创设各种教学情景,利用多种教学手段和设施,模拟医疗护理服务活动各个环节,将护理专业素质教育融于教学过程。教师的言传身教、师生间的互动、与患者及家属的直接交往等系列影响使护生不但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顺利适应社会和护理工作,又能充分体现护生个人价值和创造力。

1 教学方法

1.1 结合绪论和基本概念的学习,形成正确的护理哲理 《护理学基础》是护生接触的第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之前由于社会环境和偏见的影响,很多护生对护理专业和护士自身价值的认识不足,黄戈冰、许乐[2]研究表明:51.6%护生喜欢护理专业,46.8%护生对护理专业发展前途感到迷茫,半数以上护生不愿终身从事护理工作。而《护理学基础》“论”是引导护生学习专业课程的第一课,“护理学四个基本概念” 能提高护生对护理专业的认识水平,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专业信念。为此我们精心设计开篇课,以帮助护生对专业建立良好的第一印象,激发学习动机和兴趣。

护理本科在大三开设《护理学基础》课程,经过两年医学基础课程的学习,护生往往对专业课充满着好奇与期待。我们要求教师每堂课都做到仪表文雅大方,待人热情诚恳,授课内容和方法富于趣味性和吸引力,让护生感受到教师和护士的双重职业美,真正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在讲授“绪论-现代护理学发展历程”时,突出南丁格尔对护理发展的贡献。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收集南丁格尔各个时期的照片,制成图文并茂的多媒体课件,辅以详细、生动的讲授,向护生展示一位出身名门望族的贵族小姐如何冲破世俗禁锢而从事身心付出巨大的护理工作,以及在克里米亚战争中一位民族英雄的光辉形象,使护生了解护理鼻祖南丁格尔对护理事业的呕心沥血和才智倾尽;并介绍了“国际护士节”和“弗罗伦斯・南丁格尔奖章”的相关内容,促使护生内心深处产生对护理专业的热爱。讲授“中国现代护理”时,展示了中国的南丁格尔-王秀瑛、林菊英、叶欣等护理前辈的照片,详细介绍其感人事迹,以及我国现代护理发展现状和前景,让护生了解护理专业发展道路的艰辛,产生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明确学习目标和榜样。通过学习“护理学四个基本概念”,使护生更好的理解患者特征,树立新型的健康观,进一步认识护理专业,从而增强专业信心,促进自身不断发展。

1.2 渗透护理情感教育,培养高度职业道德感 护理职业道德表现在热爱护理专业、爱护护理对象、严守规章制度、钻研护理业务、保守患者秘密等方面,这些宝贵品质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需要精心培育的[3]。护理情感教育是培养职业道德感的主要途径,借助现实生活中先进人物事迹渲染、到医院参加临床见习、角色模拟等系列教育活动增加护生对职业道德的感性认识,注重培养护生的爱心、耐心、细心、同情心和责任心。

广大护理人员在2003年“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表现出的临危不惧、顽强拼搏、舍生忘死、奋力抢救的精神以及2008年抗震救灾中表现出的不怕牺牲、持久奋战、坚忍不拔的毅力,发扬了救死扶伤的大无畏精神,捍卫了白衣天使的神圣职责,对在校护生来说无疑是最生动的一课。根据护生需求,在授课过程中穿插临床见习,每学完一个单元内容后即有一次见习机会,使护生能眼见为实,临床护士在工作中认真、细致、严谨、周密、慎独的工作作风和精神,以及患者的身心痛苦表现,都给护生职业道德的培养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根据教学内容特点设计特定情境,让护生自编、自导、自演,变理论教学为具体活动过程。如讲授“特殊情况下的沟通技巧”时,创设病室情景,护生分别扮演愤怒患者、抑郁患者、新入院患者和责任护士角色,通过情景表演来探讨相应的沟通技巧;在讲到“临终护理”内容时,针对临终患者的心理变化特点,设计情景,护生分别扮演患者、家属和护士,使其能在富于戏剧性的情节变化中掌握理论授课内容。在各章节的教学中,我们尽可能地引导护生去创设情景,进行角色扮演,使他们能够设身处地地站在患者及家属角度去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1.3 规范日常言行举止,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南丁格尔曾说:“护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护士不但要帮助其行其貌给人美感,有助于帮助患者恢复促进健康。这种良好职业形象的形成,是通过长久训练后内在气质的外化,需要护生下意识地去塑造,并使其成为习惯。为此我们将技能练习室模拟治疗室和病室环境,使护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在技能练习课和临床见习课时,要求护生进入练习室和病室必须穿统一的护士服,戴护士帽,不穿高跟鞋,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进入练习室就如进入病室,一言一行都严格遵循护士行为规范要求。技能练习室采用开放式管理模式,反复强化各种技能操作练习,最终做到操作娴熟、手法轻巧、胆大心细,以培养护生的技术娴熟美、操作轻巧美和动作稳健美[4]。

1.4 贯穿临床案例教学,塑造整体专业素质 《护理学基础》是护理专业的一门桥梁课,护生没有接触过临床,加之本课程约有1/4内容属护理理论,如果教师只是照本宣科,没有生动具体的临床案例,则不利于护生对理论内容的理解,在学习时也会感到枯燥乏味。授课时我们要求尽可能结合临床实践,通过具体案例情景加强护生专业素质的培养。如在讲述“医疗事故及处理”内容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将抽象理论形象化、简单化,针对问题护生畅所欲言,进一步领悟和运用所学理论,同时又提高了护生的分析问题能力和应变沟通能力。再如讲授“给药原则”时,以身边有血有肉的惨痛教训为例,加深护生对“三查七对”原则的理解,又能从中学到一丝不苟、忠于职守、诚实严谨的慎独修养。

1.5 鼓励评判性思维,挖掘科研能力 评判性思维是现代护理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能力之一,要求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各种复杂临床现象合理质疑,独立思考,做出更好的决策。在护理操作教学中,我们改变护理工作过分强调程序和规则、盲目服从的传统做法,在教师规范示教后护生展开练习的过程中,要求护生视自己为一名真正的护士,能全身心投入到模拟操作情景中,不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能带着问题去学习、思考,能够有所创新和改造,并给出科研新信息,引导查阅相关文献期刊,了解最新研究进展。如护生能够了解头尾床单打结铺床法,血压计零点位置、着衣测量和测量部位对血压值的不同影响;简化青霉素皮试液配置方法以及能有效减轻患者痛觉的青霉素过敏试验部位选择等最新研究成果,与教材标准、教师示教相比较,激发护生产生科研兴趣。在讲授“鼻导管给氧法”内容时,设疑“鼻饲及胃肠减压伴吸氧的患者,采用何种氧疗方法最好?”,护生通过查阅文献发现,采用胃管对侧鼻导管吸氧法,氧疗效果不受影响。但是患者双侧鼻腔同时插入导管,如何解决由此带来的诸多不适和不便呢?在我们的教育引导之下,参阅其他资料,护生自己设计了一套鼻饲及胃肠减压吸氧装置--吸氧套管,并书写成文有待发表。在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我们都注重创设情景,引发护生去思考问题、查阅文献和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了护生的科研能力,为毕业论文撰写和就业后自身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教学反馈及体会

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我们综合运用各种情景教学,不仅拓宽了护生的知识视野,而且也注重培养专业素质,使护生在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审美观点等方面均有了很大提高,为临床实习、考研、就业打下坚实的铺垫。近几年来,我校80%护生能在省内、外找到理想的实习、就业单位,在工作中体现出完美的职业风貌,有的护生毕业后短时间内即承担了领导职务,考取研究生的护生也得到深造学校教师的肯定和赏识,收到了良好的信息反馈。

我们体会到,讲授《护理学基础》课程,不单单是传授给护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护生如何做人,如何更好地塑造自我而符合护士的基本素质要求,把“授业” 和“传道”有机结合起来,利用各种教学情景,促进护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参 考 文 献

[1] 殷磊.护理学基础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0.

[2] 黄戈冰,许乐.护理专业学生人文教育需求状况的调查分析.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06,22(10):61.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6

中国传统美学理论基础主要来自儒家和道家,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道德经》第十二章);这一阐述导向了中国古典艺术的主要方向,即着重体现平淡素净,简洁醇厚的气质,以广泊宁静的心包容万象,洗净铅华,收敛虚浮,回归自然。且中国美学重视美育与德育的统一,强调审美的教化[1]。从医德角度看,孙思邈说:“凡大医治病,必当安其神志,无欲无求。”这一要求,与中国美学的精神是一致的。

护士要具备自制、从容、娴静的心态,沉着、进取、忍耐的素质,以及热爱生命、善待生命的职业道德。成为集外在美与内在美于一身的白衣天使。并将自身的美德修养运用到对患者身心的治疗和护理上。中国古典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美学对培养护士职业人格和心性,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1?中国美学的理论来源

中国哲学重在对生命的感悟,视宇宙和人生为浑然一体的大生命[2]。周易乾卦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卦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3]”这一精神内涵,与医护人员以保护生命为神圣职责的人道主义精神是一致的。儒家美学强调人与宇宙、与自然、与群体以及与自身的和谐,在和谐的基础上建立适度的原则,力求使人情感舒适、情绪稳定,将“安、定、静、止”的工夫充其极[4],儒家之美,即追求这种个人与社会、宇宙、自然和谐宁静的天下大同。wwW.133229.COM道家美学强调自由奔放的精神气。庄子痛感生存的不自由,欲望的蛊惑和知识的羁绊,使人丧失了真实的生命意义。他追求“天放”于宇宙和自然之中,浑然忘却物我对立的自在境界,在超脱、博大中体验游鱼之和乐[6]。同时,道家倡导的饮食休息和锻炼的方法,以及从琴棋书画、茶道以及畅游山水之法,也能直接用于护理养生之中。禅宗美学展现物我两忘的圆融之境,即“自在圆成”的审美境界。中国传统艺术中有大量禅味浓厚的作品,欣赏之,在一片安详宁静中,便能抚平紧张、动荡、烦躁与疲惫的心神,还生命以能量。

2?护理美学的产生和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2.1?护理美学的产生

南丁格尔在19世纪中叶创立了护理学,并将其自身独有的人格魅力转化成护理美学理念渗透到护理理论与实践中,在20世纪80年代,大众对审美的逐步深入追求,自然科学工作者的不断关注与研究,很多临近学科也在其中不断的或多或少的联系起美学概念,现在人对健康标准的重新认识也使得社会对护理中美学的作用有了更深入的追求,护理美学应运而生。

2.2?护理美学与传统美学的关系

美学属感觉认知学,美育是在感性直观和情感体验中培养性情与操守。相比指令式、规范化的伦理教化,更具感染性和有效性。如何利用中国传统文化的资源,将美育与德育更有效的结合起来,并运用到护理教育之中,以及如何将中国传统艺术欣赏运用到对患者身心的治疗之中,也是医学护理人员面对现代化医学模式转变需要及时调整并掌握的综合素质。随着现代化医学护理的发展,患者及其家属对护理人员的综合水平有了更高的期望,患者入院后,首先自觉或者不自觉的伴有不同程度的恐惧、抑郁、消沉等心理情绪,有些甚至无法控制自身情绪,易怒、暴躁、凡事迁怒于他人等极端态度,护理工作者在传统的基础护理程度往往不足以应对各类患者,因此,护理美学不仅可以及时有效的调节护理人员自身情绪,也会感染患者。有研究显示,对住院病人进行相关调查,结果病人对护士形象美中满意率最高的为仪表(90.18%),最低为人文关怀(60.94%);语言美中患者对心理沟通满意率仅51.23%。这就要求护士不能用传统的生物医学观点把患者当作单纯的自然人。护士不仅要具备娴熟的理论知识、熟练地操作技巧,良好的美学素质会很大程度挺高服务治疗,帮助患者减轻痛苦,快速恢复。

2.3?护理美学的临床应用

整洁健康的外在形象是护理美学的第一扇窗,可以在短时间内减轻患者抵触情绪,增加亲和力和安全感,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外在仪表,在服饰,仪容,姿态,风度等方面多加锻炼,仪容以古典淡雅为主,中国传统美学中中国画以书法为骨干、诗境为灵魂,融书法、诗歌、绘画与金石篆刻为一体。其中以山水画陶冶性情最佳。国画擅用笔与墨,在挥毫之间,利用线条的流动飞舞,来展现个体生命遨游于天地之间的空灵、自由与淡泊,护理人员可在观赏过程中,感受从画面中流淌出的蓬勃生命力,胸揽万物的豪情,沉静崇高的意境,回归自然的安定纯朴等,这一特征也被李泽厚称为“人的自然化”[7]。中国山水画、诗歌、书法,很多都注重表达高远、深远、平远的空间意识[8],都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完美结合。在欣赏中做到真正亲近自然,身心安顿、天人合一,继而开阔胸襟,感悟生命的蓬勃生机和舒展心性的空灵自由。久而久之,护理工作者可从内而外展示出恬静,淡雅,大气,文中等优秀品格。

语言是护理美学中最直接的一种方式,简洁的、节奏适宜的谈吐也有助于让患者产生信任感,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十分强调音乐在塑造性情上的重要作用。人们在自由自在的音乐天地里遨游,在愉悦的情感体验中获得身心的纾解和满足,并在音乐的欣赏中完成性格的塑造和人格的提升,沟通自然,是培养人安定静止气质的最佳途径,思维清楚,表达才会流利,语言善于变化,在护理过程中,首先应采取足够的时间来倾听,不急不躁,在了解患者自身特点后,采取因材施教,构思谈话方式,技巧,适当提问等方式,让患者有被理解,被尊重,被重视的感觉,灵活多变的沟通技巧是每个护理工作者应具备的品质。

护理过程中,娴熟的专业技术是一切美学得以致用的基础,必须科学严谨的操作,护理工作者的精湛技术水平往往更能让患者信任,病区的环境是患者心理情绪的又一重大影响因素,上述对中国传统美学的各种运用,同样也可以用于患者,比如在病区展示中国山水画、诗歌、书法,适时的播放传统音乐,从环境到个人,让患者充分感受五官的审美需要。

3?本科及以上护生的护理美学教育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7

关键词:高职;基础美容技术;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12-0023-03

2004年6月,教育部等七部委召开了全国职教工作会议,会议指出: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切实加强技能性和实践性环节,即积极推进产学合作,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大力加强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基础美容技术》是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专业的必修专业课之一,也是一门技能操作性较强的综合性课程。该课程的特点是实践重于理论,强调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通过学习使学生熟练掌握皮肤护理的技术操作,同时又能帮助学生顺利通过美容师职业资格考试,为学生今后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这与高职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理念相互吻合。笔者在教学过程中与教研室全体教师共同努力,在该课程的设计等方面作了大量教学改革尝试,现将教学过程中的经验进行归纳总结。

《基础美容技术》课程整体设计

课程设计理念 本课程强化知识的应用性、针对性和技能的可操作性,在整个实训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突出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注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力求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指导思想,突出职业培训的特色。

课程设计思路 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大纲,以美容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将课程内容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模块,以实际美容操作项目为主线,并参照《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基础美容实训课程内容,使学生通过该课程的训练真正掌握美容基本技能,以实践带动理论的掌握。学生不仅在课堂上进行模拟练习,还在实际生活中担任美容师相关工作。在学生学习过程中,还要注重加强学生意志、品质、职业道德和修养的培养,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与顾客的沟通能力、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及应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整体课程教学目标 通过专业理论教学和专业技能训练,使学生掌握美容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并能熟练掌握不同类型皮肤全套面部护理及相关的美容专业服务技能,达到能基本独立上岗的水平,将学生培养成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级实用型专业人才。

1.职业能力目标:(1)通过对美容院接待基本情况的了解,使初学者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走好进入美容业的第一步;(2)了解美容院前台接待的基本要求,为提高服务水平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3)面部皮肤基础护理是美容服务项目中的重要内容,应熟练掌握各个步骤;美容按摩是学习重点,应在理解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加强按摩手法的训练,以达到熟练掌握的程度;(4)熟练操作使用常用美容仪器,如美容放大镜、喷雾仪、超声波美容仪等,提高实际工作能力;(5)熟练地掌握不同部位的几种脱毛方法;(6)掌握为顾客植假睫毛和烫睫毛的操作方法。

2.知识目标:(1)了解美容院接待的重要性、主要职能及基本程序;(2)了解顾客资料登记表和面部皮肤护理方案的基本形式及内容;(3)掌握面部皮肤护理的基本程序及要求;(4)掌握面部按摩的基本手法和面部成套按摩手法;(5)理解并掌握各种类型皮肤护理的基本原则及日常家庭护理常识;(6)掌握美容放大镜、喷雾仪、超声波美容仪的作用及原理;(7)了解人体毛发生理知识及脱毛方法的分类;(8)了解睫毛的生理特点、烫睫毛的作用原理。

3.职业素质目标:(1)教与学互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2)为培育美容产业中、高级技术人才,在实训教学过程中,除了让学生较好地掌握实践技能外,更应该加强学生意志、品质、职业道德的培养,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与顾客沟通能力、口头语言表达能力及应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3)强调学生核心能力的养成,即健康美容专业能力、化妆品应用能力、创新与审美能力及美容产业综合服务能力等。

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

课程教学内容主要是以美容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与美容师、美容导师职业工作过程高度吻合,与美容行业发展同步,内容翔实、丰富、直观。该课程教学内容项目多,不仅是单纯的技能要求,还包括美容专业的服务素质要求,并且技能要求应紧随社会时尚潮流而变化。我们根据美容师工作岗位的职业技能要求分解了美容实训能力模块,并且制定了详细的能力训练项目表(如下页图1、下页表1所示)。

教学方法和手段

教学方法 美容教学内容丰富多彩,因此,教学形式更宜灵活多变。本课程在坚持传统教学方法优势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多思考,突出教学的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艺术性。主要采用的教学方法有: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激励教学(成功激励、表扬激励、竞争激励),趣味教学等。

教学手段 本课程教学具有直观性、操作性强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应强化基本技能教学,实现技能教学程序化:熟悉理论、领会要点操作示教、加深理解(教师操作演示与提示要点)模仿示教、练习操作模拟训练、规范手法熟练操作、运用自如。

该课程教学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近年来,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评价是:教学认真负责,工作有热情,指导学生能力强,课堂效果反映良好,对每位任课教师的教学评分均在85~98分之间。同时,越来越多的学生认识到通过该模块的学习不仅可学到专业美容知识与技能,而且可积累必需的服务经验,为今后从事行业工作打下基础。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鉴定中心组织的中级美容师考证通过率达到99%,学生的专业美容技能也得到了企业的首肯。

课程特色

首先,在实训内容考核中,主要将职业资格考证与实训内容有机结合,以职业资格鉴定考级要求为标准,进行实训考核标准的制定与改革实践,确定了相应的、详细的分项综合考核标准。

其次,针对不同的美容实训技能模块项目,融合美容服务素质要求,分别制定了美容技术考核程序及流程图(见下页图2)。在美容技术考核操作过程中,先进行分项实训考核,根据其过程评价反馈信息,再进行实训综合考核,对结果二次评价反馈后,才进行职业资格鉴定考级,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少数学生也可以根据意愿选择其他类型的职业资格鉴定考级,可在综合考核与评价反馈后获取学分。

再次,根据美容操作教学内容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在突出技能考核为主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各种职业能力的培养。一是在创意项目考核时,根据考核要求让学生每人设计出一组图案,并附上创意说明,逐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二是在对皮肤护理考核时,引入口试提问的考核方式,让学生分析判断模特的皮肤类型,培养学生应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三是在综合进行问题性皮肤护理时,要求学生分组、分工合作完成文献查阅,并模拟服务情境分别以小品、访谈等形式完成综合服务环节,教师现场进行点评,然后让学生互相评估打分。每个人都亲自参与考核评价环节,可以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及口头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应加强实训室的管理与建设 实训室是开展实训教学的场所,是实践教学的基本保证,在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应根据实践教学内容的需要进一步更新仪器设备,规范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现有实训室,以保证实践教学有序顺利地开展。可以采取校企合作、挂牌实训、建立校外实训基地等方式。

应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要不断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聘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教师参与教学实践,定期安排教师培训、业务进修等继续学习的机会。

应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 在实训教学过程中,除了让学生较好地掌握实践技能外,更应该加强学生意志、品质、职业道德的培养,使学生在校期间就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应进一步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 要不断充实《基础美容技术》课程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完善多媒体教学环境,逐步落实本课程的网络教学。

虽然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探索,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还应不断地总结提高,深入进行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为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素质美容化妆技术人才继续进行不懈的努力。

参考文献:

[1]刘颖,刘婷婷.浅谈高职院校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学生的素质培养[J].医药与保健,2009,17(12).

[2]陈丽华,孙素姣,等.我校美容医学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探索[J].大理学院学报,2006,5(4).

[3]张仁,范亚峰.医学美容技术开放式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8(5).

[4]吴勇.高职医学美容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考[J].中国医学美容,2006,15(8).

[5]王萍.《医学美容技术》实践教学改革探讨[J].甘肃中医学院学报,2007,24(2).

[6]王燕,周少林.医疗美容技术专业《皮肤护理技术》教学初探[J].人力资源管理,2009,9(9).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8

一、主要内容

2003年2月14日,美国公布了《确保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共76页,是布什政府对《美国国土安全的国家战略》(2002年7月份公布)的补充,并由《保护至关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关键资产的国家战略》(2003年2月14日公布)作为其补充部分。该报告确定了在网络安全方面的三项总体战略目标和五项具体的优先目标。其中的三项总体战略目标是:阻止针对美国至关重要的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减少美国对网络攻击的脆弱性;在确实发生网络攻击时,使损害程度最小化、恢复时间最短化。五项优先目标是:(1)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反应系统;(2)建立一项减少网络安全威胁和脆弱性的国家项目;(3)建立一项网络安全预警和培训的国家项目;(4)确保政府各部门的网络安全;(5)国家安全与国际网络安全合作。

该报告明确规定,国土安全部将成为联邦政府确保网络安全的核心部门,并且在确保网络安全方面充当联邦政府与各州、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即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研究机构之间的指挥中枢。国土安全部将制定一项确保美国关键资源和至关重要的基础设施安全的全面的国家计划,以便向私营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提供危机管理、预警信息和建议、技术援助、资金支持等5项责任。该报告把关键基础设施定义为"那些维持经济和政府最低限度的运作所需要的物理和网络系统,包括信息和通信系统、能源部门、银行与金融、交通运输、水利系统、应急服务部门、公共安全以及保证联邦、州和地方政府连续运作的领导机构"。该报告强调,确保美国网络安全的关键在于美国公共与私营部门的共同参与,以便有效地完成网络预警、培训、技术改进、脆弱性补救等工作。

二、出台背景

美国自20世纪40年明第一台计算机以来,相继建立了信息高速公路(NII)和全球信息基础设施(GII),并涌现出英特尔芯片公司、微软公司、IBM公司等一大批全球信息产业的领头羊。因此,美国的信息技术及其应用水平遥遥领先,成为信息第一大国。信息技术及其产业不仅成为美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和动力,而且也成为美国交通、能源、金融、通讯乃至国防、情报等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美国拥有世界上最为强大的军事和经济力量。这两种力量相互强化,相互依赖,同时也日益依赖于关键基础设施和网络信息系统。这种依赖关系成为了脆弱性的根源。因此,在美国政府看来,计算机网络的脆弱性已经给美国国家安全提出了一个紧迫的问题,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成为美面临的首要威胁之一,"电子珍珠港"事件随时可能爆发,美国必须采取措施保障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的安全,避免"信息灾难"。

由大量信息系统组成的国家信息基础结构,已成为美国经济的命脉和国家的生命线,也成为容易受到攻击的高价值的战略目标。1988年,美国康奈尔大学计算机系研究生罗伯特o莫里斯制造出震惊世界的"莫里斯蠕虫病毒"事件,造成全球6000多所大学和军事机构的计算机受到感染而瘫痪,而美国遭受的损失最为惨重。美国政府2001年公布的评估报告显示,在2000年,黑客至少获得了美国的155个政府和18家民间机构计算机系统的完全控制权;美国商务部对下属部门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全面监测后,发现存在5000多个安全漏洞,在被监测的1200多台工作站和主机中,有30%被划归"极度危险"类。针对网络安全方面的这些严重事故或隐患,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忧心忡忡地指出,"这个充满希望的时代也充斥着危险。所有受计算机驱动的系统都容易遭到入侵和破坏。重要经济部门或者政府机构的计算机一旦受到合力攻击,就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以政府通告、总统行政命令等形式,不断推出有关信息安全的政策方针和各类规章制度,而且每隔数年就重新进行审定,以适应科技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通过设立层层主管机构,逐步形成一整套信息安全防范体系。这一防范体系从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的脆弱性分析入手,要求各级政府和私营企业建立"预警一检测一反应一恢复"体系并制定出完善的补救计划,同时强调推广安全意识的教育,加强保护基础设施的研发工作,并力图在收集和分析有关国家威胁美基础设施的情报及开展国际合作方面有所建树。

1984年以来美国政府共了近10个涉及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的国家政策、通告、总统行政命令和国家计划,对如何维护关键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克林顿总统于1998年5月签署的第63号总统令 (PDD-63)规定,拥有最关键系统的政府部门被指定为第一批实施信息安全保护计划的要害部门,其中包括中央情报局、商务部、国防部、能源部、司法部、联邦调查局、交通部、财政部、联邦紧急事务处理局、国家安全局等,它们已经在1998年11月完成了其保护其关键信息系统的计划。2000年1月,根据PDD-63的要求,美国政府制定了《信息系统保护国家计划》,将信息安全保护分为十项内容,涉及到脆弱性评估、信息共享、事件响应、人才培养以及隐私保护、法律改革等。该计划要求在2000年12月建立一个具备初步运作能力的关键信息系统防备体系,到2003年5月实现全部运转。该计划力图实现三个主要目标,即准备和预防、侦查和反应及建立牢固的基础设施。

2001年10月,布什政府了《信息时代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的行政命令,组建了总统关键基础设施委员会,其成员包括国务卿、国防部长、司法部长、商务部长、行政管理与预算局局长、科学与技术政策办公室主任、国家经济委员会主席、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总统国土安全助理等官员。根据该命令,委员会主席将成为总统网络安全事务的特别顾问。他有权了解各部/局内属于其管辖范围的所有情况,并召集和主持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制定委员会的议事日程,向相关官员提供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的政策和方案,并向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和国土安全助理汇报。

今年2月14日,布什政府又公布了《确保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明确规定国土安全部将成为联邦政府确保网络安全的核心部门,并且在确保网络安全方面充当联邦政府与各州、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即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研究机构之间的指挥中枢。

三、作用与影响

该报告是美国在网络安全方面专门出台的第一份国家战略,既凸现了布什政府对美国网络安全的担心与重视,也显示出其在新世纪确保美国信息霸权和安全的长远战略目标,必将对美国未来的国家安全战略指导思想、网络安全管理机制产生深远的影响。

第一,该报告显示,确保网络安全已经被提升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布什政府认为,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与计算机网络在美国的普及,已经使美国的国家安全问题不再局限于军事安全、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网络的便捷使美国社会越来越依赖于信息技术,信息技术的发展已使之成为21世纪美国发展的支柱,而网络成为美国发展的神经中枢。以信息化方式运作的金融、商贸、交通、通信、军事等系统,成为美国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基础。防止敌对组织或个人对美国的信息系统和全国性网络的破坏,已不再只是一个技术层面的概念,而成为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密切相关的问题,即这些领域的安全直接关系到美国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信息安全已成为美国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美国的国家运转、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布什政府出台这份《确保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报告,显示出其对网络安全的高度重视。

第二,该报告是美国在"9·11"事件之后,为确保网络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举措中的一个核心步骤。其实,"9·11"事件发生后,布什政府一直担心恐怖分子会对美国发动网络恐怖袭击,因此,它采取一系列预防和打击网络恐怖活动的措施。布什政府经国会批准将反恐开支增加到600亿美元,为2000年反恐经费的5倍。其中用于打击网络恐怖活动的开支也增加了两倍多;迅速成立了"国土安全办公室"(即目前已经成立的国土安全部的前身),将打击网络恐怖作为其主要职责之一;任命网络反恐怖专家理查德o克拉克为总统网络安全顾问,并出任在"国土安全办公室"统辖下新设立的"电脑信息网络安全委员会"主席,负责制定、协调全美政府机构网络反恐计划和行动;着手建立一个政府网络(GovNet),使它与现行互联网分离,以保障政府通讯信息网络的安全性和保护美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召集有副总统理查德·切尼、司法部长约翰·阿什克罗夫特和美国10大网络供应商高官参加的"网络恐怖袭击对策"会议;在美联邦调查局内新设反网络犯罪局,专门负责打击网络犯罪;指令美军加强网络战准备,防范网络恐怖袭击以及打击网络恐怖活动和支持网络恐怖的国家。美国总统布什还对美国指认的所谓纵容网络恐怖主义的国家发出警告称,"如果任何国家为网络恐怖主义者提供安全的避风港,国际社会将切断它与国际互联网的联系,把它排斥在互联网之外。"《确保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报告明确提出,美国在网络安全方面的管理机构将会进一步加以整合,最终使国土安全部成为联邦政府确保网络安全的核心部门。

第三,该报告尤其强调发动社会力量对网络安全进行全民防御。虽然美国历届政府在维护信息系统安全方面采取了众多的措施,但它也意识到,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建立起一个全方位的防御体系,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社会力量。因此,美国政府十分重视与私营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关系,重视发挥学术研究机构的优势,同时也重视培养美国公民的信息安全意识。首先,美国历届政府把建立政府和私营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作为一个主要内容。政府强调保护美国的关键基础设施仅仅依靠联邦政府是不行的,必须与企业界、各州及地方政府进行积极有效的合作。例如,1998年11月,能源部、天然气研究所和电力研究所共同主办了能源论坛,邀请了100余家电力、天然气和石油企业和政府代表参加;1999年10月1日,由政府和私营企业联合发起建立了金融服务信息共享及分析中心。2001年1月,包括IBM在内的500多家公司加入了FBI成立的一个被称作"InfraGard"的组织,共同打击日趋嚣张的网络犯罪活动。《确保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报告也多次指出,"确保美国网络安全的关键在于美国公共与私营部门的共同参与"。

其次,重视发挥大专院校和社会科研机构的力量。目前许多大学都设有与信息技术和信息安全相关的学院、研究中心和专业,例如,卡内基-梅隆大学的软件工程研究所,乔治敦大学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研究所、美国全国计算机安全协会、国际战略研究中心(CSIS)的技术委员会,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所的信息革命与国际关系研究项目等等。目前,美国还开始利用高等院校的科研实力为其服务,2002年2月,美众院通过《网络安全研究与发展法案》,同意在5年内为大学和研究机构提供8.7亿美元的资助,用来研究保护美国计算机网络不受恐怖主义分子和黑客袭击的技术。政府与这些机构展开合作的最好事例就是,由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出资,在卡内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所内设立了计算机应急处理小组协调中心(CERT)。该中心提供24小时紧急情况联络点,通过与世界范围内IT界和专家之间的交流,提高人们对计算机安全的认识。

最后,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公民的安全意识教育。该报告认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电子珍珠港"事件能够唤醒公众采取行动保护美国网络的意识。许多美国人没有认识到美经济和国家安全对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依赖到何种程度。而保卫美国的网络空间则需要所有美国人的行动,包括最普通的大众。《确保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完善"网络公民计划",对美国儿童进行有关网络道德和正确使用互联网和其他通讯方式的教育;借助"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伙伴"建立美国企业和信息技术精英间的合作关系;保证政府雇员具备保护信息系统安全的意识;在上述行动的基础上,把提高安全意识的活动推广到其他私营部门和普通公众。

参考书目: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技术经济研究所编:《信息战与信息安全战略》,金城出版社,1995年。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9

关键词:人文素质教育;护理学基础;教学

护理模式的转变对护士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求其具有广阔的知识视野、娴熟的专业技能、深厚的文化底蕴、高尚的人格情操,还要求其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因此加强对在校护生人文素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护理学基础》课程是护理专业的主干专业基础课程,是各专科护理的基础,对本课程的学习在护生向护士角色转换过程中的意义十分重大。

一、人文素质教育的内涵

人文素质是指由知识、能力、观念、情感、意志等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一个人的内在品质,是一个人精神风貌和内在气质的综合体现。人文素质教育就是将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通过知识传授、环境熏陶以及自身实践使其内化为人格、气质、修养,成为个人相对稳定的内在品质。

从一般意义上讲,人文素质教育就是使人们的思想、道德、文化、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而护理专业人文素质教育又有其特点,最突出的是要结合护生将来所从事的特殊职业要求,使其在掌握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逐步积累临床经验的同时,形成符合未来职业特色的人文素质。要达到这一目标,在《护理学基础》等临床专业课教学中渗透人文素质教育已成为护理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

二、人文素质教育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的渗透

1.教师以身作则,施以人格熏陶

一位哲人曾说:“说服人的力量有两种,一种是真理的力量,一种是人格的力量。”人文素质培养单靠说教是不行的,“惟有用灵魂才能塑造灵魂”。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曾说:“教师个人的示范对于青年人的心灵是任何东西不能替代的最有用的阳光。”教师教学过程中亲切、和蔼的教态,充满活力、激情洋溢的讲解,日常生活中高尚的人品都对学生的人格熏陶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例如,在进行“生命体征测量”实验课时,一般是教师先让学生充当被测量者(即病人)进行示教,然后学生结对互相练习。如果每次示教前,教师着装整齐,穿护士服,戴护士帽,一言一行都严格遵循护士行为规范要求,操作时,充分体现对被测量学生(即病人)的关爱,如天气寒冷时,要先暖热或擦热自己的双手和听诊器的胸件,再接触学生的身体,以免给学生带来不适;示教结束时,对学生的配合表示感谢,就会引导学生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和照顾人。因此,加强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必须提高教师的人文素质,造就一支具有深厚人文素养的教师队伍。这就要求教师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人格魅力、治学态度、精神风貌、心理素质等,不仅专业知识扎实,还应是一个在生活情趣、胸怀气度、思想品质、理想抱负、价值观念等方面都健康和积极向上的人,真正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通过各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

(1)结合实践教育,渗透护理情感,培养高度职业道德感。护理职业道德表现在热爱护理专业、爱护护理对象、严守规章制度、钻研护理业务、保守患者秘密等方面,这些宝贵品质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需要精心培育的[2]。护理情感教育是培养职业道德感的主要途径,借助现实生活中先进人物事迹渲染、到医院参加临床见习、角色模拟等系列教育活动都能增加护生对职业道德的感性认识,注重培养护生的爱心、耐心、细心、同情心和责任心。在授课过程,结合实例讲解,如讲解“护士素质的内容”时,可以举2003年“非典”以及2008年抗震救灾当中的例子。在这两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广大护理人员表现出了临危不惧、顽强拼搏、舍生忘死、奋力抢救的精神和不怕牺牲、持久奋战、坚韧不拔的毅力,发扬救死扶伤的大无畏精神,捍卫白衣天使的神圣职责,这些都说明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素质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性,对在校护生来说举这样的例子无疑是最生动的一课。另外,根据护生需求,在授课过程中穿插临床见习,使护生能眼见为实,临床护士在工作中认真、细致、严谨、周密、慎独的工作作风和精神,以及患者的身心痛苦表现,都会给护生职业道德的培养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授课时要尽可能结合临床实践,通过具体案例情景加强护生专业素质的培养。如在讲述“医疗事故及处理”内容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会将抽象理论形象化、简单化,针对问题护生畅所欲言,进一步领悟和运用所学理论,又能提高护生的分析问题能力和应变沟通能力。再如讲授“给药原则”时,以身边有血有肉的惨痛教训为例,既能加深护生对“三查七对”原则的理解,又能使他们从中学到一丝不苟、忠于职守、诚实严谨的慎独修养。

(2)实验教学中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树立良好职业形象。南丁格尔曾说:“护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护士其行其貌给人以美感,有助于帮助患者恢复促进健康。这种良好职业形象的形成,是通过长久训练后内在气质的外化,需要护生下意识地去塑造,并使其成为习惯。为此可将技能练习室布局为模拟治疗室和病室环境,使护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在技能练习课和临床见习课时,要求护生进入练习室和病室必须穿统一的护士服,戴护士帽,不穿高跟鞋,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进入练习室就如进入病室,一言一行都严格遵循护士行为规范要求。技能练习室采用开放式管理模式,反复强化各种技能操作练习,最终做到操作娴熟、手法轻巧、胆大心细,以培养护生的技术娴熟美、操作轻巧美和动作稳健美[3]。

(3)结合《护理学基础》的学习,正确认识护理专业,树立职业自豪感。《护理学基础》是护生接触的第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之前由于社会环境和偏见的影响,很多护生对护理专业和护士自身价值的认识不足,黄戈冰、许乐[4]研究表明:51.6%护生喜欢护理专业,46.8%护生对护理专业发展前途感到迷茫,半数以上护生不愿终身从事护理工作。而《护理学基础》课程中的“绪论”是引导护生学习专业课程的第一课,“护理学四个基本概念”能提高护生对护理专业的认识水平,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专业信念。为此可以精心设计开篇课,以帮助护生对专业建立良好的第一印象,激发学习动机和兴趣。如要求教师每堂课都做到仪表文雅大方,待人热情诚恳,授课内容和方法富于趣味性和吸引力,让护生感受到教师和护士的双重职业美,真正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在讲授“绪论-现代护理学发展历程”时,应突出南丁格尔对护理发展的贡献。可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收集南丁格尔各个时期的照片,制成图文并茂的多媒体课件,辅以详细、生动的讲授,向护生展示一位出身名门望族的贵族小姐如何冲破世俗禁锢而从事身心付出巨大的护理工作,以及如何成为一位民族英雄,使护生了解护理鼻祖南丁格尔对护理事业的呕心沥血和才智倾尽。还可介绍“国际护士节”和“弗罗伦斯・南丁格尔奖章”的相关内容,促使护生内心深处产生对护理专业的热爱。讲授“中国现代护理”时,可展示中国的南丁格尔-王秀瑛、林菊英、叶欣等护理前辈的照片,详细介绍其感人事迹,以及我国现代护理发展现状和前景,让护生了解护理专业发展道路的艰辛,产生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明确学习目标和榜样。

三、结语

在《护理学基础》教学中可以通过各种教学方法,渗透人文素质的教育,这样不仅能够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更能培养学生良好的综合素质,使护生在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审美观点等方面均有很大提高,为临床实习、就业打下坚实的铺垫。讲授《护理学基础》课程,不单单是传授给护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护生如何做人,如何更好地塑造自我使其符合护士的基本素质要求,把“授业”和“传道”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护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赵玮璋.教育呼唤人文精神的复归[J].教书育人,2004,(6):9-10.

[2] 史瑞芬,闭晓君.在护理专业课中渗透人文素质教育[J].中华护理杂志,2001,36(6):451.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10

关键词: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战略政策;审查原则

作为全球网络技术的发源地和集大成地,美国拥有一套异常发达和完善的网络信息治理机制。美国政府对网络信息的治理,隶属于整体层面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同时,美国也基于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单独设计了战略政策和法律制度,并发展出诸多对应性的组织体系和审查原则(审查标准)。总结美国网络信息治理经验,可以将其归纳为四个方面:战略政策、法律制度、组织体系和审查原则。其中,战略政策体现着美国政府治理网络信息的宏观构想,包含对内控制、对外扩张的国家意志;法律制度和组织体系分别是网络信息治理的中观“软环境”和“硬基础”;审查原则则是限缩网络信息内容的具体操作准则。

全面了解和客观解读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既有助于我国政府有效整合国内既有规制资源,制定更精细和科学的网络信息治理规则,全面提升防范、应对网络信息安全威胁的整体实力,也有利于我国政府积极应对并有力反驳美国政府针对我国政府正常网络信息监管行为的种种无端指责,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社会秩序和政局稳定。

一、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宏观战略

一般认为,网络信息安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络空间安全,主要指对网络基础设施等的安全维护,关注的重点是防止病毒攻击、基础设施破坏、网络加密与破解等技术攻防问题;二是网络信息内容安全,主要指对网络泄密、网络色情、网络欺诈、网络诽谤、网络煽动、网络恐怖主义等信息传输、流动、利用等行为的控制,关注的是网络传播资讯本身的安全问题。美国的网络信息安全战略涵盖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网络空间安全既是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基础和前提。美国是全球网络应用最为发达的国家,也是首个制定网络安全战略并将之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组成部分的国家。

美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制定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1)发端期:20世纪40年代至90年代初。这一阶段,美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指令。在这约50年的时间内,美国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稳步推进,并为网络信息安全战略的成型奠定了基础。(2)发展期:20世纪90年代初至2001年“9·11事件”发生前。该阶段,美国政府了《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总统令,开始明确将国家信息安全政策作为国家安全整体战略框架的构成部分。但由于美国政府内部存在理念分歧和对国际环境的认识差异,对如何管理网络并未取得共识。(3)转型期:“9·11事件”后至今。美国政府在危机出现后立即启动了严格的网络管制方案,使得美国网络空间治理战略导向急剧转型,立即强化了对网络基础设施安全的投入和监管,开始奉行网络信息对抗主义。创建于20世纪70年代的网络监控系统——“肉食动物系统”,得到了更多的资金支持,部署范围也进一步扩张。美国政府还于2003年2月颁布《保障信息空间安全的国家战略》,这是美国历史上首份专门针对信息安全推出的国家安全战略文件。

(二)网络信息内容安全战略

美国政府对网络信息内容本身的规制虽然从形式看有相对宽松的一面,但也不乏谨慎和钳制的另一面。就整体而言,美国的网络信息内容安全战略可具体归结为对内倡导的“网络中立”和对外推行的“互联网自由”战略两大方面,体现出两面性。

1.对内战略:网络中立。网络中立的基本要求是,构建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网络服务商不应控制消费者合法使用网络的行为,也无权歧视其他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美国的网络中立战略发端于2000年前后,后经过小布什政府以及奥巴马政府执政时期的多次发展补充,最终在2009年被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总结为“开放网络六原则”。显然,网络中立的具体含义是网络用户和服务商有平等接入互联网的权利,政府则有义务通过规制确保这一目的之实现。但在美国学术界,对于是否应坚持网络中立却存在支持和反对的两种不同观点。支持派认为,政府有权对网络服务提供商违反言论自由权和平等原则的行为进行立法规制;而反对派则认为,政府应坚持“管得越少的政府就越是好的政府”之立场,制定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行为符合网络中立政策的法规并无必要。从该争论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美国社会对政府干预网络自由的行为保持高度警惕,这也体现了美国一贯重视言论自由的法治传统和社会共识。

2.对外战略:互联网自由。“互联网自由”由奥巴马政府近年推行的系列价值观和具体政策组成,主旨是通过宣扬和强化互联网世界的“公开、透明和人权”等普世价值观,推广美国政府秉承的社会理念和标准,试图重塑网络世界的新秩序。该战略虽然也针对美国国内社会,但其更重要的价值则表现为对外的外交战略功能。美国互联网自由战略的核心内容和本质,集中体现于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的两次互联网自由演说之中。

2010年1月21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发表第一次互联网自由演讲,演讲在罗列互联网自由的种种内涵及可能面临的各类威胁之后,着重提到美国的网络自由战略立场。在这篇演讲中,网络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人权、政府公开等核心概念被屡屡提及,体现着美国政府意图通过宣扬自由笼络民心,并通过网络政策掌控外交、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主动权的战略思维。2011年2月15日,希拉里·克林顿发表了题为《网络正确与错误:互联网世界的选择与挑战》的第二次互联网自由演说。在演讲中,希拉里·克林顿继续阐释网络自由概念及实体内容,强调了网络自由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更重要的是,她结合从突尼斯开始席卷北非中东诸国的政治动荡,继续延续了对其他国家的抨击与指责,并比较明确地将网络自由战略纳入美国外交政策框架。

不过,美国政府虽然表面高唱互联网自由的曲调,但在实际行动方面却依据亲疏区别内外,对互联网自由奉行双重标准。例如,希拉里·克林顿在第二次互联网自由演说中,一方面鼓吹网络自由,另一方面却毫不犹豫地将维基揭秘披露机密电报这类被自由主义者和美国民权组织看作是实践监督政府和言论自由权利的行为界定为“错误”。冷观美国的“网络自由”政策本质及其实践,有评论家深刻地指出:“(美国的)互联网自由主义,并不在于推动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自由’,其核心实质是透过推动‘互联网自由’来强化网络世界的美国主导,进而在网络世界拓展美国的国家利益……是一种网络信息空间的‘圈地运动’”。换言之,希拉里·克林顿的网络自由演说只不过是践行和推广本国意识形态外交战略的一种具体体现。但即便如此,我们也应正视并客观评价美国所宣扬的这一战略在民主、法治层面的积极价值以及在顺应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方面的客观效果。

二、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法律制度和组织机构体系

(一)法律制度

美国涉及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法律制度数量较多,尤其是“9·11事件”之后,相关立法明显呈“井喷”态势。除宪法修正案中的表达自由条款外,美国涉及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联邦成文法可大致区分为两大类:(1)防止侵入计算机系统、打击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恶意软件、保护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法律规范,(2)限制和规范网络信息、传播、利用等活动的法律规范。虽然相关法律规范规定的内容有部分交叉与重复,但完整覆盖了针对网络基础设施保护、网络泄密与数据保密、网络恐怖主义、网络色情、网络欺诈、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等系列网络信息及行为的规制问题。

1.网络基础设施保护。1987年《计算机安全法》规定了政府在提高联邦计算机系统安全性和隐私保护方面可采取的措施和行为,同时对国家标准局为联邦计算机系统制定标准、原则、方法和技术等作了明确规定。1996年《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法》对计算机犯罪、破坏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等问题做出规定。2000年《网络安全信息法》规定的内容较为综合,既指出了网络信息安全的潜在风险,也较全面地规定了采用数据保护等技术手段维护关键基础设施安全的相关问题。2002年《关键基础设施信息法》对关键基础设施、关键基础设施保护计划、信息共享和分析组织、保护系统等基本概念作了规定,并指出关键基础设施保护计划由总统或国家安全部部长制订,同时对自愿共享关键基础设施信息保护的规则、私人诉讼权利的创设等问题作了规定。

2.网络泄密与数据保密。2007年《信息自由法》规定,公民获取政府信息的自由与权利,除9种例外情况,政府其余文件都应公开。该法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程序、公开方式、法律救济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但信息公开内容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也不得涉及例外的保密信息。对此,1974年《隐私权法》明文规定了处理信息公开与个人隐私权保护间矛盾的原则与规则。1986年《电子通信隐私法》还对访问电子通信记录文档、政府拦截通信信号的范围与标准作了规定。1998年《儿童在线隐私权保护法》规定,禁止非法收集和使用儿童信息,违反者应接受监禁、罚款等处罚。1999年《网络电子安全法案》对访问和使用存储的恢复信息、机密信息保护、获取联邦调查局技术支持、信息拦截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2012年,美国总统奥巴马还签发了包含有“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法案”内容的一份政府报告,明确规定应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行为进行更大控制,要在有关第三方分享信息上寻求提供更大透明度,并强调给予用户拒绝分享个人信息的能力,对不遵守规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处以罚金。

3.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是美国网络信息治理的重中之重。在“9·11事件”发生后不到一个半月,美国迅速通过《爱国者法案》。该法案开宗明义地指出自身立法目是整合和加强美国拦截和阻止恐怖行为之适当手段。该法案首先对建立反恐基金、增加联邦调查局技术支持中心的资金预算等问题作了规定。同时着重在“强化监察程序”章中对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政府采取各种行为之权限、条件和程序等事项作了规定。此外,还对情报人员针对监听和披露有线、口头以及电子通讯限制的免责情形、“受保护计算机”的范围、网络攻击所造成“损失”的计算范围、贸易制裁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2002年美国国会还以多数票通过了《国土安全法》,其中规定了新成立的国土安全部的机构设置、组织体系、管理职责、行动权限等问题。

4.网络色情治理。美国在打击网络色情方面还没有专门针对成人的立法,色情信息往往被视为成年人之间彼此同意的无直接损害行为,属于宪法保护的表达自由范畴。?瑏瑢但当网络色情信息涉及儿童时,则受到严格打击与限制。对此,1996年《通信净化法案》规定,在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接触的网络交互服务上和电子装置上制作、教唆、传播或容许传播任何具有猥亵、低俗内容的,构成犯罪,违反者将处罚金或徒刑。但199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里诺诉美国民权同盟案”中裁定:由于条款的模糊性和其对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自由权、宪法第五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的侵犯,《通信净化法案》违宪。在《通信净化法案》被否决之后不久,美国国会又相继通过了《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等法案,对针对儿童的网络色情问题进行规制。

5.惩治网络信息滥用与欺诈。美国惩治网络信息滥用与欺诈的法律条款集中规定于《计算机欺诈与滥用法》中。该法将故意非法或超出合法权限进入计算机系统,借此窃取美国政府基于国防和外交原因而禁止公开的信息、金融机构的金融档案信息、信用卡发行者之金融档案信息以及故意进入美国政府特定部门或机构的专用计算机等行为界定为犯罪。

6.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美国规制网络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版权法》、《版权保护期限延长法》、《千禧年数字版权法》、《防止数字化侵权及强化版权补偿法》等。其中,最为著名和系统的规范文本当属《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千禧年数字版权法》的主要内容是因应数字技术和网络环境,对网上作品的临时复制、上传、下载、链接、平台提供、数字出版发行、避风港规则、通知-删除程序、合理使用等问题作了概念界定和行为规范。在“网上著作权侵权责任限制”这一核心章节,该法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免责制度,确立了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从信息安全治理的角度看,《千禧年数字版权法》希望能在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同时,也不至于过分打击网络服务提供商新兴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运作,因而是一个各方利益博弈、妥协的产物。

除上述问题外,美国网络规制的法律制度还涉及与网络安全相关的科学研究、教育培训、国际合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签名、反垃圾邮件等各领域事项。名目繁多的各类法律制度相互交织构成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极具操作性的规范系统。

(二)组织机构体系

虽然美国并没有专司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内阁部门,但承担网络信息管理职责的具体工作机构却数量众多,且可分为两层:直属委员会和各级行政机构。直属委员会由政府设立,成员来自各内阁部门,主要承担咨询、协调职能,总统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是典型代表;相关行政主管机构则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国防部(具体工作由国家安全局承担)、商务部(具体工作主要由国家电信及信息管理局、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承担)、国土安全部(具体工作由信息分析与基础设施保护分部承担)等。

1.总统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总统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是美国就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成立的早期机构,由政府各主要部门的内阁成员构成,其主要职能是为总统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状况、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咨询意见,并负责组织、协调各项信息安全计划的执行实施活动。

“9·11事件”后,为更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小布什总统第13231号总统令将“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委员会”这一协调机构改为行政实体——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办公室,直接纳入总统办公厅的领导之下。重组后的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办公室成员包括各相关主管部门的首长及总统的相关助理官员。重组后的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办公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能:(1)协调促进私营部门、州政府、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在保护信息关键基础设施方面的交流与合作;(2)信息共享: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行业组织和相关执行机构间的信息分享、分析中心,并与联邦计算机应急中心等机构开展合作;(3)事故协调和危机应对:与司法部等机构及负责人开展合作,协调应对危及信息关键基础设施的信息安全事件;(4)招聘、保留、培训行政部门安全专业人员;(5)与企业、大学、联邦政府资助的研究中心和国家实验室间进行研究、发展、交互合作;(6)协调与国家安全机构间的法律实施活动,推动打击网络犯罪方案的实施;(7)支持保护信息关键基础设施的国际活动;(8)为保护信息关键基础设施的立法活动提供咨询建议;(9)与国土安全办公室(2002年7月升格为国土安全部)进行协调,保护信息关键基础设施,并修复对之攻击所造成的破坏。?

2.行政管理和预算局。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局主要系总统实施政府财政计划控制的机构,但也肩负着重要的信息安全管理职责。《联邦政府信息资源的管理通告》第9条第8项具体规定了行政管理和预算局应承担的12项信息安全管理职责。

3.商务部下属的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和国防部下属的国家安全局。在行政管理与预算局的统一领导下,美国的信息安全工作主要由商务部下属的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和国防部下属的国家安全局具体负责。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主要负责非保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安全管理;国防部下属的国家安全局则主要负责保密信息的安全管理。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成立于1901年,原名国家标准局,1988年8月经总统批准改为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受商务部长主管。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下设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制定和开发联邦信息处理标准,协助政府和产业界进行安全设计、风险控制、应急规划、信息加密、身份认证等安全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及病毒检测与技术咨询、防治、安全教育等工。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则是美国政府机构中最大的情报部门,创建于1952年,专门负责收集和分析外国通讯资料,也是负责国家信息保障事务的关键机构。

4.国土安全部下设的信息分析与基础设施保护分部。“9·11事件”后,为更有效地打击恐怖主义,小布什总统下令建立“国土安全办公室”,并于2002年7月将其升格为国土安全部。国土安全部一经成立,便成为美国政府维护包括网络安全在内安全事务的中枢部门,其可指挥、支持其他政府部门应对网络攻击的应急反应,并统筹领导全国范围内网络信息来保障公、私部门及研究机构、技术中心等的具体工作。国土安全部包括四大业务分部,网络信息安全治理工作主要由信息分析与基础设施保护分部负责。该分部成立后,大幅改变了美国原有的网络信息行政治理主体格局。其不仅将上文提及的关键基础设施保障办公室纳入麾下,还吸收了原属联邦调查局的国家基础设施保护中心、原属国防部的国家通信系统局、原属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的计算机安全分会、原属能源部的国家基础设施建模与分析中心及原属总务管理局的联邦计算机事故反应中心。同时,为协调国土安全部与其他政府部门间的权责关系,《国土安全法》将国土安全部四大分部管辖领域所涉及的国土安全管理职能划归为国土安全部统一负责,仅通过例外条款保留其他政府部门的部分权力。简言之,除军事性的全面网络攻防事务由国防部专项负责外,其他网络信息安全事务,除《国土安全法》明确作除外保留的外,国土安全部均可统一办理或协调处理。

综上,美国在成立国土安全部以前,司职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行政主体数量相对较多,其职责一定程度上有交叉和重合。国土安全部成立后,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行政权力已相对统一地集中于国土安全部之手。国土安全部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协调领导下,通过与国防部、商务部、行政管理和预算局等机构的相互合作,业已编织一张几乎完整涵盖网络信息安全治理各个方面问题的庞大网络。

三、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审查原则

网络信息浩如烟海,政府可审查和限制的只是其中极其有限的部分。在美国,法院通过系列判决逐渐形成一种对待网络信息限制的基本态度:尽量避免通过立法方式对政府限制言论的标准与范围等作统一规定,而倡导通过“个案权衡”方式逐案判断政府是否有权限制该案件中的网络信息内容,并且尤其倚重技术措施和用户控制的方式实现对网络信息的治理。?瑏瑨美国还提出审查言论的“双轨制”理论,并总结出系列审查原则,如恶劣倾向、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事后审查、表达内容中立、法律保留、优先地位、利益衡量、保障为主限制为辅的审查原则等。其中,有些原则因操作性不强而逐渐被修正或废止。但如下几项原则,不仅立基于美国独特的法治传统,而且还在全球其他国家被广泛讨论甚至引入。

(一)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

该原则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霍姆斯大法官于1919年在“申克诉合众国案”?瑐瑠中创立。霍姆斯大法官指出,言论受限的判断标准是“言论是否被用在如此场合,以致将造成清楚与现存的危险,并带来国会有权禁止的实际危害”,而言论作为一种行动,只有当其具备某种倾向及意图,且“行动和其倾向及行动的意图相一致”并“成功实现”时,才能认定行动犯法。在“艾布拉姆斯诉合众国案”中,霍姆斯大法官进一步指出,除非言论迫在眉睫地威胁要立即干涉法律的合法和迫切目的,以致需要立即钳制这些言论才能挽救国家,不得对言论进行刑事惩罚。

根据该原则,政府如果无法证明某一言论已造成明显而即刻的危险,那么就无法对言论的表达者进行惩罚。换言之,“只有政府证明明显而即刻的具体言论可能导致骚乱或其他严重的颠覆性犯罪,而这些都为政府所禁止,你才能受到惩罚”。这也表明,言论表达的保护强度由“表达内容是否导致明显而即刻的危险”来决定。适用该原则时,需关注危险信息的两个特征:一是“明显性”。只有当威胁达到相当的程度,才构成“明显”。这种明显标准的达致应由政府根据经验判断。二是“即刻性”。若不具备时间上的紧迫性,也同样不得进行限制。显然,由于“明显而即刻”的标准具有较大的弹性,因此在具体运用过程中需要政府结合行政经验来确定。

需指出的是,也有学者对这种审查标准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例如,美国著名学者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曾就美国在冷战时期对所谓“危险性言论”(主要是指宣传“共产主义”的言论)的镇压举动尖锐地指出,这种压制之所以被认为具有正当性是因为该原则所蕴含的另一层意蕴,即言论自由是一种可以削减的权利,只要其会引起“明显而即刻的危险”。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批评“明显而即刻的危险”标准背离了美国宪法,混淆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和第五修正案给予不同言论两种不同的保护力度,并认为给予公共性或政治性言论绝对的保护才是美国宪法的真实含义。

虽然美国学者对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进行了批评,但在世界范围内,该原则却被广泛讨论乃至认可。其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政府审查网络信息内容触角的有限性深深植根于美国固有的民主传统,也与宪法第一修正案以及由此延伸出的诸多权威解释立场密不可分。但与其他原则相比,在正确理解与适用的基础上,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可以较好地保护表达自由,又不至于置其他利益于无可保护之地。因此,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尤其是更加重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国家和地区,该原则备受推崇。

(二)事后限制原则

事后限制是相对于事前限制而言的,后者易落于主观臆测的窠臼,容易导致对言论限制的专断和蛮横,故受到的批评较多。事后限制则强调仅可通过事后追惩的方式对不当言论进行限制,且这种限制还应恪守如下原则:第一,事后惩罚的严厉程度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第二,对事后惩罚的条件和范围必须进行严格精确的界定,规范性语言不能“过度宽泛”和“含糊笼统”,有关法规必须作出限制性的解释。在美国,禁止通过事前限制的方式审查表达信息(包括网络信息)的原则也是通过一系列判例发展出来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尼尔诉明尼苏达案”和“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的判例。在1925年的“尼尔诉明尼苏达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休斯法官代表法院的多数人指出,出版自由的要旨在于:不是对出版后产生的刑事问题豁免审查,而是不对任何出版物进行事先限制(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这种限制)。随着政府职能越来越复杂,其腐败无能的机会成倍增长。由新闻界出面告诫并揭露政府的腐败无能,实为必需。担心出版自由可能被新闻界滥用而成为诽谤,丝毫不能减少新闻界在揭露政府官员劣迹时应免受的事先限制。而在1971年“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再次捍卫了禁止对言论予以事先限制之立场,并明确指出:对表达事先限制的任何制度都应强烈地推定其违宪。

通过上述判例,美国司法逐渐确立了对于表达信息禁止事先限制的原则。对媒体和个人的不当言论,政府只能采用事后的方式加以追惩。政府若意图以事先的方式加以提前禁止,则应承担极重的举证责任,并将处于巨大的违宪风险之中。

(三)表达内容中立原则

表达内容中立原则指不对表达的内容本身进行限制,而仅对言论发表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作形式方面的审查与限制。

表达内容中立原则最早出现于“合众国诉奥布里恩案”中,后在“廷克诉得梅因独立社区学区案”中得以确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后一判例中论证了表达内容中立原则的内容,认为该原则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构成:(1)表达自由的第一方面限制可针对言论内容展开,但这种言论主要限于社会价值较低的淫秽言论、侮辱诽谤言论、好斗言论甚至商业言论;(2)大多数表达适用内容中立原则,即限制或者禁止表达自由不是针对表达内容本身,而是针对表达对公共秩序、私人财产等利益的破坏展开。权衡是否需要限制的判断标准是时间、地点、方式等形式标准。至于何种时间、地点、方式符合限制标准,则需要通过个案权衡的方式加以确立。例如,法院在“马丁诉斯特拉瑟斯案”中全面禁止到住宅游说、散发传单和拉顾客的行为;在“格瑞讷德诉罗克福德市案”中则禁止在学生上课期间在校园周边游行示威;在“贝瑟尔学区403号诉弗雷泽案”中确定学区可惩戒在学校会议上发表猥亵言论的学生。显然,表达内容中立原则淡化了根据言论内容确定是否对表达进行限制的传统作法,而强调言论是否应被限制,主要取决于言论发表的时间、地点与方式等形式要素。

综上,美国社会各界对政府限制网络言论的行为保持着高度警惕的态度。美国法律界虽然发展出系列针对言论自由限制的审查原则,但这些原则仍然存在着明显的随案变动特点。从总体上看,美国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是由法官在个案中基于“利益衡量”灵活作出,呈明显的开放态势,但上述多项原则则是法官作个案权衡的思想基础。

四、对我国的启示

作为一个处于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治理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无论是外在的挑衅、批判、暗中破坏,还是内在的利益冲突、舆情盲动、权力(利)滥用等,均为当今的网络治理工作制造了无数麻烦。近年来,在我国也出现了人肉搜索、腾讯公司与奇虎公司的3Q大战、谷歌“出走”政治化、自杀直播、金山软件泄密、艾滋病针刺事件造谣、网络“钓鱼”等网络信息安全热点事件。在现实任务之下,比较考察作为全球网络技术发源地及网络治理手段最为发达国度之美国的各项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对我国目前及未来的网络信息安全治理工作颇具启发意义。

1.我国应在权衡本国国情的基础上,认真反思构建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的正当性与可行性。近年来,网络媒体的开放性、交互性、发散性、无国界性、用户身份匿名性等特点对网络信息安全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为此,政府对传统媒体正从严格管制逐渐走向放宽管制;而网络媒体规范环境的发展趋势恰好相反——正从无人管制日益走向增强管制。显然,网络媒体应受政府相当程度的规制是基于国情作出的现实权衡,有一定的理论及现实基础,这一点业已被包括一再宣称“互联网自由”的美国政府所认可并实践。不过,无论是网络自由的保卫者还是威权治理的强硬派,都应理智地看待政府干预网络媒体的正当性与可能存在的滥权风险。在此基础上,更应努力探索实现言论自由保障与政府规制和谐共生、有序竞争的“临界点”和均衡之策。

2.由于网络信息治理头绪繁多、路径复杂、覆盖面广,因此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美国的网络信息安全治理实践表明,网络信息安全既关涉网络虚拟疆域的安全问题,也极易延伸抑或反作用于现实的真实社会。网络空间的基础设施安全与现实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社会稳定甚至国土安全密切相关;网络中传播的资讯本身,则可能直接导致网络侵权、网络犯罪事件。同时,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涉及立法、执法、司法等多领域、多系统的协同配合问题,也离不开资金保障、技术支持等后勤服务。因此,由充分掌握着各类社会资源、最具机动性、灵活性并能够主动采取各类行动措施的政府统筹制定牵涉全局的战略规划是最为适宜、必要且卓有成效的。须注意的是,网络信息安全治理工作具有连续性和长期性的特点,政策制定也应充分预计到将来可能会发生的潜在风险,应体现防控结合。基于此,政府应在传统的国土安全战略规划中体现对网络虚拟空间安全问题的充分关注,并应针对网络空间的独有特点,单列专用问题的规制模式、政策制度、发展规划等。这些战略政策还应实现远近结合、防控并重、宽严适中、兼顾稳定性与灵活性等目标。

3.政府是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主导力量,但政府规制网络信息应首先建立“权责统一、层级分明、分工协作”的组织体系。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有赖于政府主导、机构协作、网民参与等多方力量的共同推动,在所有调整手段中,政府规制无论是从有效性还是从便捷性角度看,均是主导力量。但由于网络信息安全事务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因此在给各部门配置监管职权时极易出现交叉和重复。美国在“9·11事件”前,司职网络信息监管职责的政府机构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主体过多、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问题。但“9·11事件”之后,尤其是在国土安全部成立以后,美国已基本建立一个由总统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办公室统筹协调、以国土安全部为中心、以国防部、商务部、行政管理和预算局等机构为补充的相对清晰的网络管理组织体系。反观我国,目前仅中央一级的网络监管机关就至少包括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业与信息化部、文化部、教育部、国家安全部、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保密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等。在具体的业务管理领域,执掌监管职权的主体更多也更复杂。主体多元与职责不清既可能导致部门“夺权”,也可能导致各部门相互推诿,出现监管漏洞。为此,有必要客观评估网络监管现实需求,有效整合既有行政规制资源,以重构一套层级更为分明、权责更为统一的行政组织体系,全面提升我国政府防范、应对网络信息安全威胁的整体实力。

4.由于网络信息规制权极易被滥用,因此应构建一套完整、系统涵盖网络规制模式、规制范围、组织体系、操作程序、审查原则等的法律制度,以作为权力运行的行动指南和基本依据。在美国,国会、政府和法院通过立法、行政命令及司法判例的方式,逐渐构筑起一个涉及网络信息安全治理全局问题的完整法律体系。这些法律制度既明确了权力主体规制网络信息的种种权力,也对权力运行的程序与边界等作了严格的限缩规定。我国是一个典型的成文法国家,针对网络新兴领域的治理活动本应制定更为严格、完善的法律规范,但直至目前我国在网络方面的立法仍然严重不足:一方面立法位阶较低、体系分散;另一方面,在具体制度的科学性、合理化、完整度等方面也存在明显的欠缺。尤其是对网络信息规制的原则、网络信息规制的程序、当事人对政府规制行为不服的救济机制等问题之规定严重缺失。因此,我国有必要结合本土实践并参考他国成熟作法首先修订、完善既有各类规范的核心条款,并在此基础上着手制定一部统一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唯有如此,才能适应现实需要,并妥善解决网络发展可能引发的各类信息安全问题。

5.限制网络信息是法治框架内的例外之举,应当接受严格的法律原则与标准制约。在网络无处不在的现代社会对网络信息完全不管,无异于放纵和渎职,也将使互联网陷入混乱,最终影响并破坏我们生存的真实世界的各项秩序;而举起监管大旗,弥足珍贵的言论自由、来之不易的民意表达与监督渠道又将时刻处于公权践踏的巨大阴影之下。在这块错综复杂、乱象丛生但又满载希望的网络热土上,权力机关该如何既发挥作用、践行职责又保持克制、监管有度,将是考验一国法治水平及政府执政智慧的系统工程。美国业经长期司法实践形成的各项审查原则,为我国网络信息审查原则体系之构建提供了宝贵的借鉴资源。但是,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美国的这类审查标准是建立在美国高度重视表达自由的法治传统及“9·11事件”的双重影响基础之上的,其能否普适于包括我国在内的其他国家,仍有待于作进一步的讨论与甄别。现阶段,我国应当做的是系统梳理我国既有的相关立法文本,将其中涉及网络信息限制的法律条款加以归纳、分析,以提炼出符合我国法治传统并能够适应现实需要的网络信息审查一般性原则。同时,我国还应对业已出现的各类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案件加以实证分析,并结合考虑社会公众对网络信息规制的心理预期、舆情反应等修正、补强实然立法中的审查原则。待条件成熟时,我国立法机关可通过修改旧法或制定新法的方式,将兼备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的新的审查原则明确写入立法。

注释:

[1]SeePresidentialDecisionDirective/NSC-63,Subject:CriticalInfrastructureProtection,1998,http://ftp.fas.org/rp/offdocs/pdd/pdd-63.htm,2012—05—08.

[2]SeeFBIReporttoCongressonUseofCarnivore/DCS1000,http://WWW.epic.org/privacy/carnivore/2003_report.pdf,2012-05-08.

[3]SeeNationalStrategytoSecureCyberspace,2003,http://WWW.us-cert.gov/reading_room/cyberspace_strategy.pdf,2012-06.

[4]SeeAngeleA.Gilroy,AccesstoBroadbandNetworks:TheNetNeutralityDebate,2009,http://assets.opencrs.com/rpts/R40616_20090601.pdf,2012-06-15.

[5]SeeJuliusGenachowski,TheOpenInternet:PreservingtheFreedomtoInnovate,2009,http://blog.broadband.gov/?entryId=10646,2012-06-15.

[6]参见董媛媛:《论美国“网络中立”及其立法价值》,《新闻大学》2011年第2期。

[7][美]希拉里克林顿:《互联网自由》,http://wenku.baidu.com/view/8fc1a1bbfd0a79563c1e7207.html,2013-01-14。

[8]在演讲中,希拉里克林顿10次提到埃及、7次提到伊朗、4次提到中国。除第一次承认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外,其他都是对中国进行指责。参见杨丽明:《希拉里妄议“网络自由”连番指责中国》,《中国青年报》2011年2月17日。

[9]参见辛田:《“希拉里式自由”的用心》,http://guancha.gmw.cn/2011-03/07/content_1685435.htm,2012-07-25。

[10]星岛环球网评论员:《互联网自由:希拉里式的单边主义》,http://news.stnn.cc/singtao_ed/201103/t20110313_1525949.html,2012-07-25。

[11]SeeConsumerDataPrivacyinaNetworkedWorld:AFrameworkforProtectingPrivacyandPromotingInnovationintheGlobalDigital Economy,http://WWW.whitehouse.gov/sites/default/files/privacy-final.pdf,2012-08-01.

[12]但淫秽信息属于法律严格禁止制作、传播的内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1957年的罗斯诉合众国案中,首次确立了“淫秽”信息的判断标准。SeeRothv.UnitedStates,521U.S.844(1997).

[13]SeeRenov.AmericanCivilLibertiesUnion(ACLU),521U.S.844(1977).

[14]SeeExecutiveOrder13231ofOctober16,2001,CriticalInfrastructureProtectionintheInformationAge,Section4,http://WWW.fas.org/irp/offdocs/eo/eo-13231.htm,2012-08-10.

[15]SeeTheManagementofFederalInformationResources,CircularNo.A-130,http://WWW.whitehouse.gov/omb/Circulars_a130_a130trans4,2012-08-10.

[16]SeeSafeguardandSecureCyberspace,http://WWW.dhs.gov/xabout/gc_1240609042614.shtm,2012-08-15.

[17]SeeU.S.DepartmentofHomelandSecurity,http://WWW.dhs.gov/index.shtm,2012-08-15.

[18]参见秦前红、陈道英:《网络言论自由法律界限初探——美国相关经验之述评》(下),《信息网络安全》2006年第5期。

[19]美国社会具有较明显的抵制政府干预言论自由的法治传统。参见杨君佐:《发达国家网络信息内容治理模式》,《法学家》2009年第4期。

[20]SeeSchenckv.UnitedStates,249U.S.47(1919).

[21]SeeAbramsv.UnitedStates,250U.S.616(1919).

[22]SeeJamesMacgregorBurns,etc.,GovernmentbythePeople,4edition,London:Pearson,2002,pp.136-137.

[23]参见杨福忠:《公民网络匿名表达权之宪法保护——兼论网络实名制的正当性》,《法商研究》2012年第5期。

[24]参见[美]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度》,侯健译,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页,第81页。

[25]参见侯建:《言论自由及其限度》,《北大法律评论》第3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3页。

[26]SeeNearv.StateofMinnesotaExRel.Olson,283U.S.697(1931).

[27]SeeNewYorkTimesCo.v.UnitedStates,403U.S.713(1971).

[28]SeeUnitedStatesv.O'Brien,391U.S.367(1968).

[29]SeeTinkerv.DesMoinesIndependentCommunitySchoolDistrict,393U.S.503(1969).

[30]SeeMartinv.Struthers,319U.S.141(1943).

[31]SeeGraynedv.CityofRockford,408U.S.104(1972).

[32]SeeBethelSchoolDistrictNo.403v.Fraser,478U.S.675(1986).

[33]参见张西明:《从Non-regulation走向Regulation——网络时代如何保障言论自由》,《法学》2001年第7期。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11

历史上看,首先提出自由贸易论点的是出现于18世纪50~70年代的法国重农学派。在重农学派看来,只有自由竞争才符合“自然秩序”,而一切垄断、限制和政府干预都是违反“自然秩序”的。因此,重农学派竭力反对重商主义保护关税的主张,积极倡导自由贸易政策。然而真正开始使自由贸易论点形成自由贸易理论体系的,却是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

自由贸易理论在18世纪下半期,由亚当·斯密最先阐发。从18世纪中期后,西方新兴产业资产阶级要求开拓对外贸易,以便从海外获得廉价原料和销售商品市场,因而内在地要求实行自由贸易,废除依重商主义理论建立起来的对外贸易管制政策,为新兴产业资本的扩张扫清障碍。反映这一时代要求的经济理论就是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作为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奠基者,斯密鼎力主张在国内实行经济上的自由放任政策,对外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提出的绝对成本说,奠定了自由贸易政策主张的理论基础。按照斯密的“绝对成本学说”,各国获得的对外贸易利益取决于各国生产商品的绝对成本优势;一个国家出口的应是本国生产效率高的商品,进口的应是别国生产效率高的商品;交易的结果是使贸易双方都获益。因此,亚当·斯密力主解除国家对贸易的管制,包括关税征收和发放补贴。

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对自由贸易理论作了重要补充。李嘉图于1817年在斯密“绝对成本学说”的基础上,运用国际贸易“2×2模型”(为简单起见,只分析有两个地区或国家和两种商品的情况),又提出了“比较成本学说”。这个学说被后来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竭力推崇,并被看成是支配国际贸易的永恒“规律”。在斯密看来,一个国家所输出的商品一定是生产具有绝对优势的商品——生产这种商品所需的成本绝对地小于其它国家。李嘉图发展了斯密的这个观点,主张每一个国家不一定生产各种商品,而应当专门生产它用比较少的成本就能生产出来的商品,尽管这种商品的成本的绝对数额不能高于其它国家。通过对外贸易交换,形成国际分工,在资本劳动力不变的前提下,使贸易当事国生产总量增加,从而有利于贸易各国。李嘉图以相对成本论取代绝对成本论,比较成本说由流通过程深入到了生产过程,因而使自由贸易理论更具科学性和现实性。

缘于劳动生产率差别的可贸易商品的比较成本的差异,解释了国际贸易发生、发展及贸易格局变动的一般规律性。而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则运用一般均衡论结合定位分析,结合多要素的价格分析,进一步阐述了为什么会产生比较成本差异,提出了“要素禀赋论”。其基本思想为:资源的相对赋予度决定比较成本差异,国际贸易产生的基本原因是由于各国资源赋予度(禀赋)的差异,即生产要素供给情况的差异。而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证说明:国际贸易的结果,可以逐渐消除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品价格差异,即具有商品价格均等化和生产要素价格均等化的趋势,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既能使价格均等化又能增加收益,各贸易国都会从国际专业化和国际交换中获利。

美国历史上贸易保护思潮占据主要地位。从美国贸易实践看,在大多数时期,美国是一个高关税国家,但在建国后前期,在以具有经济实力和产业国际竞争力优势为基础的欧洲(主要是英国)自由贸易运动国际扩散过程中,受自由贸易理论的影响,出现了自由贸易的趋势。在1833年妥协关税法案——它在1942年以前的年代里提供了一种缓慢而稳定的关税减让——通过之后,贸易保护主义的势头有所遏制,尽管1842年以后关税一度有所提高,但在1846年关税法案中又恢复了贸易自由化,并且在1857年加强了这种趋势。美国关税在1846~1860年间多次下降,平均税率由40%以上降到20%~30%之间,美国自1816年以来首次接近实现了自由贸易。但开始于19世纪30年代的自由贸易趋势在1861年被扭转了,为支付内战的必要费用而提高关税,使1861年的莫里尔法恢复了1846年的保护关税水平,在此后的一些年里应税商品的平均税率在1862年上升到37%,1864年又上升到47%。内战以后,出现了关税改革的呼声,但直到1883年法案通过以前,战时税率仍然是美国贸易保护体制的基础。美国1883年的关税法出于对国内普遍呼吁降低关税的让步和基于1873~1879年联邦预算每年超过2000万美元盈余的现实,扩大了免征关税的商品范围,降低了某些商品的进口税率,当时普通税率水平下降了大约5%,但同时却提高了纺织品、钢铁制品等主要产业产品的关税,显现了利用关税保护和扶持支柱产业发展的性质。此后,税率水平连续两次提高。1890年10月通过的麦金利法案,全面提高了进口税率,平均税率达到了创纪录的49%,纺织业产品如棉线、亚麻等的税率更是高达50%~60%,而且为安抚面对加拿大进口品竞争威胁的农场主,对许多农产品也征收关税。1894年的关税法作为不同利益集团斗争调和的产物而具有折衷性,使税率平均水平下降到40%,但为时不久即被1897年的丁雷税则所取代,它不仅恢复了1890年麦金利关税法的税率,而且提高了平均关税水平,甚至高达57%。在此后的10多年时间里,关税率虽然有所降低,但基本保持在1897年的水平,直到1913年。1913年的安德伍德关税法案废除了特别关税,增加了100个以上的免税项目,降低了将近1000种商品的税率,并提高了其它少数商品——主要是化学品的税率,其结果使应税进口商品的关税率降低到平均16%的较低水平。但美国这种自由贸易趋势因接着而来的一战爆发而终止。

由于这一时期美国正处于工业化过程中,加之内战的影响,经济实力比较脆弱。因此,在这一时段内,自由贸易理论并未占据主导地位,推行的自由贸易政策表现为“阵发性”和“间歇式”。这种不稳定的政府外贸政策,主要是由于国内经济集团或地区集团利益以及国际经济关系变化影响所致。各利益集团若觉得自由贸易有助于他们从对外贸易中获利,便会支持自由贸易理论,并主张自由贸易政策;反之,又倾向于支持和要求实行贸易保护。1934年以前,美国在对外贸易中主要实行关税保护政策,而为获得廉价原料和开拓海外商品销售市场,在其“保护国”和殖民地则完全推行自由贸易政策。

虽然美国国内很早就有人崇尚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但直到1934年,自由贸易才真正开始在美国对外贸易政策中得到运用。1930年6月美国通过的斯莫特—霍利关税法案,大幅度提高了美国的关税水平。由于大危机,使美国收入和生产迅速下降到谷底,关税的大幅度提高只有助于进一步抑制外国商品的进口,而作为报复,其它国家,尤其是其原材料出口受到关税影响的初级生产大国及欧洲贸易国大幅度提高了它们对进口美国商品征收的关税。在以高关税报复为特征的贸易战中,不仅给美国经济而且给世界经济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面对现实,罗斯福政府将致力于建设一个世界范围的多边贸易体系即“多边主义”作为对外经济政策的基本目标。其理论依据是与自由贸易理论相一致的,认为贸易的流向应基于比价而不是人为地追求双边贸易平衡,对于增加就业和实现经济增长,“保护主义不是恰当的疗法”。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互惠贸易协定法的基本思想仍是建立在比较成本论基础上的。该法的通过,标志着美国扭转了自建国以来贸易保护主义居主导地位的主要趋向,自由贸易政策开始占据上风。美国在当时主要通过互惠贸易协定法来降低关税率,该法提出了无条件最惠国条款,根据这一条款提出的非歧视最惠国原则,后来成为GATT的基本原则。GATT实际上是该法原则适用范围的扩大。1962年通过的扩大贸易法案通过扩大总统在贸易谈判中的权利,修改阻碍美国贸易谈判和削弱美国自由贸易政策的“无损害”条款,以及以“调整援助”代替关税与进口限制和确定关税谈判不再以个别产品为基础而是以大批交易即一揽子交易为基础等四个方面的重大突破,而代替1934年的互惠贸易协定法,从而大大推动了美国及世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20世纪中叶,美国在世界经济中处于英国19世纪中叶的地位,其贸易政策在国别经济相互依赖不断加强的世界经济中居举足轻重的地位。1944年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所确定的以美元为核心的世界货币体系,1947年发起签订GATT,以本国具有的强大经济实力和产业国际竞争力这一“比较优势”为后盾,积极推行自由贸易。50年代初借“马歇尔计划”推销有“比较优势”的产品,从战后一直到70年代初的20余年里,美国都是推动自由贸易的一股强大力量,世界贸易也在不断地走向自由化。然而,7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的三次较为严重的经济衰退,使战后开始的贸易自由化趋于停顿,由于美国产业国际力的相对衰弱,这一时期,美国国内的保护主义不断高涨,但从保护政策的实践来看,保护主义政策没能阻止某些被保护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的下降,实际上保护了落后,并且保护主义政策在一定意义上增强了美国竞争对手的实力。有鉴于此,进入90年代以后,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自由贸易或扩大市场,这其中包括《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推动结束GATT乌拉圭回合的谈判和WTO的建立,倡导并积极参与APEC贸易自由化进程等。

在20世纪战后大部分时期内,美国推行贸易自由化进程有其深刻的经济背景。第一次世界大战加速了美国向大规模生产工业品出口国的转变,在基本实现工业化的基础上,主要产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优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一路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的霸主,战后初期,美国在世界商品出口中所占的比重远远超过其它西方国家,其产业国际竞争力独步一时;进入90年代以后,美国经济逐渐回升并迄今已连续9年处于“繁荣”期和“新经济”时代,其产业国际竞争力逐步恢复并不断再造。因此,如果不推行自由贸易,如果得不到“平等”进入外国市场的保证,就不能凭借产业国际竞争力优势来获得广泛的利益,其生产的效率和产业竞争力的优势就会因得不到市场的扩张而被抵消。

反映客观经济规律的贸易理论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包含各种综合因素在内的贸易政策,但是贸易理论能够而且应当为制定政策服务,因而客观上存在着可以依据贸易理论形成贸易政策目标、制定贸易政策这一理性路径。

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经济利益与其在国际上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实力相融合的产物,是国家利益在对外交往中的具体体现。自由贸易还是保护贸易只是一种价值判断,实用性和灵活性是美国外贸政策的基本原则。美国力主自由贸易的初衷并不完全是崇尚自由贸易理论,以使各国福利最大化,而主要是一种手段,在于使本国的有国际竞争力优势的产品在海外开拓市场,使本国利益最大化。

护理美学基础范文12

人文精神与整体护理在以人为中心、以人的价值为中心的理念上显示出高度的一致性。[2]因此,医院之间的竞争也将由技术力量竞争的同时向服务意识竞争拓展,人性化护理将成为现代医学文明和现代医院的重要标志之一。卫生职业学校是培养护士的摇篮,为使护生能更快、更好地适应临床工作,学校除了注重对学生进行传统的专业技能培养之外,同时要培养护生具有较强的人性化服务理念。为此,我们在护理教育中,重视渗透人性化护理理念,旨在体现整体护理中的人文价值,探索未来护理学科发展,提高护理满意度的新方法、新思路。

1教师要成为人文精神的传播者

培养学生具有人文情怀的责任意识,作为传道授业的教师首先要有良好的师德形象,加强自身理性、情感和意志等方面的修养,提高人文素养,以自己的高尚人格、良好的师德去熏陶学生,促使学生人格完善及道德精神提升[3]。护理专业的教师是护生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引路人、指导者、示范者,具有榜样作用。因此,教师除了要精通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外,同时还需通过各种途径提高人文素养,使之具有人文精神等多元化知识结构,从而能更好地培养具有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相结合的护理专门人才。

2培养学生具有人性化护理理念的措施

2.1建立彰显人文教育的课程体系

学校在制定护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以患者为中心”建立课程体系,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在原有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开设社会学、普通心理学、专业入门、伦理学等课程;选修课程开设中国画、声乐基础、音乐欣赏、美学、医院文化、文学欣赏与写作、应用文写作、国际政治与关系等课程。课程体系彰显人文教育特色。

2.2采取多种多样的人文教育形式

教师在理论教学中要始终渗透人性化护理意识的教育,让学生在学习中潜移默化接受人文教育;教师在实训教学中要特别注重对患者身体、心理、社会的整体护理教育,为人性化护理打下基础;学校为学生开设人文教育专题讲座,让学生接受专题教育;聘请医院护理专家现身说法对学生进行在医院实行人性化护理的重要性,使学生明确人性化护理的意义。通过采取多种多样的人文教育形式促使学生自觉养成人性化服务意识。

2.3开展“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实习教育

2.3.1开展微笑服务教育

微笑是美的象征,是爱心的体现。当患者身患重病来到医院求医时,能从护理人员的微笑中得到信心、看到真诚,给患者以生的希望,这是人性化护理的基本要求。因此,教育护生在开展临床实习时要“以患者为中心”,养成微笑面对患者的习惯。

2.3.2开展仪表大方服务教育

端庄大方的仪表会给人以美的享受,护士服的整齐、清洁代表着护理人员的尊严和责任,体现了护理人员严格的纪律和严谨的工作作风;端庄的仪表、整洁的服饰会给患者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患者更多的信任与配合。因此,教育护生在开展临床实习时护士服、工作帽一定要穿戴整齐、清洁,无皱褶及破损。戴燕尾帽后前发不遮眉,后发不搭肩,侧发不掩耳。

2.3.3开展举止端庄服务教育

护士举止端庄可得到患者的信任和尊重,态度热情可使患者产生亲切感和温暖感。护生在护理操作中做到动作规范、节奏明快,有利于使患者对护理人员产生信任,更有利于护理工作的实施。因此,应将良好的行为举止训练融入临床实习教育中,要求护生举止有度、举手有礼,尊重习俗,遵守礼仪规范,充分体现护士的仪表美、姿态美,努力为患者营造一个文明、优雅、和谐、舒适的环境。

2.3.4开展人文关怀服务教育

人文关怀不仅仅限于对患者进行常规的语言问候和轻柔的操作,还应主动了解患者的需求,深入探究患者的内心世界,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心理需求。在医院,护生与患者交流的机会很多,常可通过个体化交流融洽医患关系、护患关系。在尊重患者,为患者着想中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提供适合个体的护理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健康指导,把爱心和真诚、同情和责任融入护理工作,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人文关怀精神和人性化服务意识。

2.4实施跨文化护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