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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方向

时间:2023-06-07 09:10:16

国企改革方向

第1篇

     一、新加坡国有企业管理模式

新加坡刚刚独立时,经济基础薄弱,国内有实力的投资者少,因此新加坡政府集中全国的财力、人力、物力建立一批国有企业,因此国有经济在新加坡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新加坡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是通过国有控股公司和某几个法定机构这一中间层次进行的。

1. 法定机构。法定机构按照议会立法建立而运作,是独立的法人。它们隶属于政府某部,该部拨付其创立资金和必要的流动资金。法定机构拓展业务所需资金通过财政部担保的贷款方式筹集。一些法定机构实施企业化经营,但具有部分管理职能,承担一定社会目标。由于法定机构的管理职能、运营方式及社会目标各有特点,因此议会为每一个法定机构专门立法,确保法定机构能按照立法规定而自主运作。法定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工业区开发、交通运输、广播电讯、公用事业等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领域。

2. 国有控股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依据公司法成立运作,完全由政府投资并拥有,并在众多国联公司中拥有股份或处于控股地位。财政部下属的控股公司有淡马锡控股公司、政府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科技控股公司、国家发展部控股公司等。

3.国联公司。国联公司完全围绕经济目标经营与发展,参与市场竞争。国联公司是政府控股公司投资并拥有其部分股权的企业。国联公司的经营遍及各行各业,有力地推动了新加坡经济的发展。

二、新加坡国有企血管理机制

1.对国有企业没有特殊的保护或优惠政策。新加坡从一开始就将国有企业置于市场竞争的环境中,强调国有企业必须市场化运作,并没有对国有企业提供特殊的保护或优惠政策。并且政府对国有企业有着明确的赢利要求,如果国有企业不能够赢利或赢利能力下降,政府就会将国有企业进行变卖处理。这种做法使新加坡国有企业没有通常国有企业会体现出的惰性,充满竞争意识与活力。

2. 国有企业经营者市场选拔。新加坡国有企业的经营者通常不是由政府选派、委任,而是通过市场化运作,从国际市场寻找合适的人才来进行国有企业经营,并且薪酬也是与国际接轨。这种做法一方面保证了国有企业会有髙素质的、具有积极性的管理者,另一方面避免了政府对企业管理者的干预,例如官商不分等现象。

3. 政企严格分开,又保持有效的监督。如上所述,新加坡国有企业模式中国有控股公司是主要部分。新加坡政府也是按照出资者的原则来管理国有控股公司,对其有明确的赢利要求,考核经营者的经营业绩也是根据利润指标来考核。然后国有控股公司再通过市场原则来管理参股企业。

三、从新加坡国有企业管理探讨我国国有企业管理改革方向

1. 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新加坡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完备,国有企业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公司治理模式,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例如,淡马锡公司的唯—股东——新加坡财政部就是通过董事会来管理淡马锡公司,使淡马锡经营层具有经营自主权。而我国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时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存在着公司治理模式不完备、出资者定位不淸等问题。使我国国有企业承担了很多不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并且造成政企不分等现象。因此,我国国有企业应首先建立适应公司发展的治理模式,明确企业法人财产权。从相关报道可以发现,在宝钢、神华、诚通、铁通等大型国有企业已经开始了董事会试点制度。

2. 理顺产权关系,引入国有控股模式。国有企业运营的是国有资产,而目前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有两个主体:国资委与负责金融资产运营的汇金公司。

国资委作为一个政府部门,同时又是大型央企的出资人。其本身存在着定位不淸的问题,可以说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也给国资委本身带来了很大的争论。可喜的是,通过国资委授予诚通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有资产运营试点资格可以发现,国资委也在向出资人的身份回归:通过设立类似新加坡淡马锡模式的国有控股公司来进行国有企业的管理,而国资委只是对国有控股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管理金融资产的汇金公司所扮演的股东角色已经距离国有控股公司模式非常接近,因为汇金公司本身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投资公司,某种程度上被视为有政府背景的企业,并且汇金直接向其控股的银行派出董事,这些董事的薪酬来自汇金,并且在董事会中依据个人的专业能力进行投票,汇金并不以行政命令约束董事的投票。

由以上阐述可以发现,我国已经逐渐地在理淸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向出资人过渡,让国有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自行运作。

3.放弃保护,实行政企分开。我国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总是会受到各种特殊的保护或优惠,例如国家所采取的保护性限制措施和各地方政府所采取的地方保护主义等。种种保护使我国国有企业无法经受市场竞争的洗礼,使企业经营管理层缺乏创新的动力;政企不分,使我国国有企业无法获得合适的经营管理人才,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缺乏应变主动性,背负了很多不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四、结语

第2篇

关键词:市场主体;国企改革;方向;目标

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4-06 -03

人们把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最具影响力、最活跃的那部分力量称之为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由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劳动者和企业构成的,企业作为市场活动的主要参加者,作为社会生产、流通的直接承担者,无疑是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主导、支配作用的最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是推动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最根本的动力。

在我国,构建共和国经济大厦主要有三个支柱,即国资、民资、外资。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几十年的中国经济运行中,正是国资、民资、外资这三种市场主体争奇斗艳,成就了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伟大奇迹。如今,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三足鼎立众星拱月的局面已经完全形成。应该说,在可预见的将来,这样的格局还将长时期存在。它们既互相依存,又互相促进;既相互竞争,又相互补充,构成中国经济的靓丽风景,推动中国经济的巨轮鸣笛提速、劈波斩浪。

如同对税收构成进行细分,能够看出经济运行的质态一样,观察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是三种市场主体在其中发挥骨干支撑作用。我国的国企、民企、外企这三种市场主体的催生及其发展壮大,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思想解放的产物,是改革开放同频共振的结晶。尽管它们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据的位置有所区别,所发挥的作用有所不同,所产生的影响有所差异,但是,它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彰显,在党和政府的顶层设计层面,在国家的法律层面,在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层面,它们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都得到了确认和肯定。

进一步考察,我国经济运行中的国企、民企、外企虽然都是重要的市场主体,但它们之间仍有着明显的分野。从经营理念到运行架构,从出资人到所有权、从经营模式到分配方式等等,都有着众多的不同。近四十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尽管三种市场主体的所有制形态有所区别,但它们对于中国经济建设作出的贡献却是共同的。这样的地位和作用是客观存在的,十分切合现阶段的中国国情。可以说,三种市场主体的并行,既有其历史必然性,也有其合理性,更有社会行进的需求性。虽然三种市场主体在各地占有的份额、所产生的影响有所区别,但它们都是我国经济蔚蓝天空的装点者,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主力军。

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有明显的政府主导、行政推动的特质。这是我国国情决定的,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大特点。以为市场决定一切、主宰一切,是十分浅显、十分幼稚的,各类市场主体只有主动融入其中才能有所作为。可喜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作为市场主体,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抑或是外资企业,它们都有着各自特定的成长背景,都有着各自生存的空间和舞台,也都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大潮中有声有色地扮演着自己的弄潮儿角色。

从国家层面看,国有企业是我国政权巩固的基石,是我国经济的支柱,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在实现国家战略、保证国家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调控宏观经济目标、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承担急难险重的社会责任担当等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没有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民营企业的异军突起,是我们党解放思想的结果,是党的富民政策的产物。从我国国情出发,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繁荣我国城乡经济的正确选择。近几十年个私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是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诠释。从当初市场经济的补充,再到如今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私民营经济吸纳了千千万万的劳动力,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社会财富,为富裕百姓、稳定地方、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缩小城乡差别,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方针,符合国情,致富百姓,必须长期坚持。

吸引外来投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为加快发展国民经济,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审时度势、深思熟虑做出的战略抉择。改革开放几十年,我国经济打开国门、打破壁垒、破除闭关自守,在引进外来资金、科学技术、先进装备、先进管理方面,在我国经济结构的改善和调整,推动经济持续增长方面,在引进先进管理思想、手段和技术装备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引领、示范作用。目前我国已经是全球吸引外来资本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显然,扩大对外开放将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

应当指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过程中,不存在完美无缺的市场主体。任何一种市场主体在其发育、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都会陆续暴露出自身的缺陷与不足,都会显露出自身的劣势与短板。来自于体制、机制、管制的那些缺陷与不足、劣势与短板,表现的形式和时机可能千差万别,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可能各有不同,但深入研究剖析,它们的问题既有共性的通病,也有个性的毛病,更有的则是与生俱来的习性。各类市场主体自身唯有不间断地完善、变革,才能顺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形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市场主体只有洞悉市场、融入市场,才能在市场中生存、成长、壮大,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对于市场主体存在的问题,首先是企业自身要正视并解决好,通过不停顿的改革,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在当下的中国,作为政府层面以及全社会也应当保持理性和理智。这里,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来认识和改进,更需要借鉴其他市场场主体的长项来弥补和完善。各级政府和经济部T应当助推各类市场主体,正视不足、拉长短板,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适应更加融合,得到更加健康、持续、全面的发展,为繁荣经济、造福百姓、壮大自身不断做出努力和贡献。

但是,一些人出于对某一种市场主体的偏爱,而对其他市场主体不加分析地排斥抵制、大加鞑伐,或是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或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或是夸大其词极尽渲染能事,或是必欲除之而后快。

以国有经济这一市场主体为例。一个时期以来,国有企业遭遇了妖魔化、污名化。强化党对国企的领导被污蔑为国企前进的A脚石,国有经济成了集权化、垄断经营、的代名词,充斥在不少文章、讲话、网络中间的,大都是国有经济必然没有竞争力,国有企业必然搞不好,国有经济必须全面退出等等的奇谈怪论,乌烟瘴气、甚嚣尘上。这些幺蛾子的观念及其主张,模糊了人们的视线,误导了人们的评判,干扰了国企改革的进程,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笔者认为,否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国有企业,其理论及其主张是极端错误、极其荒谬、极为有害的,应当受到严厉的抨击和批驳。

首先,鼓吹私有化,否定公有制经济,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明确,“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国有经济肆意诋毁贬损,试图用其他经济形态取而代之,是严重的违宪行为,决不能听之任之。其次,对于国企的特殊地位和巨大贡献熟视无睹,不是无知就是怀有偏见。我国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据统计,国有企业上缴税收占全国的40%左右;国有控股公司在A股上市,占A股上市公司的40%左右;全国500强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349家,占69.8%。如此巨大的贡献份额,怎么可以视而不见、忽略不计呢?第三,抹黑国有经济,唱衰国有企业,主张全盘西化、全面私有化,包藏有极大的祸心。究其实质,是呼应了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右翼思潮,罪恶目的是要从根本上动摇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

需要指出,国有企业改革政治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个体差异性大。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这一重大问题上,特别需要防止几种倾向。一是罔顾国情,主张把国企卖光、退够、全面私有;二是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之名,鼓吹取消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三是理想化,以为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就万事大吉;四是头痛医脚,提出一些隔靴搔痒、不着边际的馊主意;五是一哄而起,不加区别地大轰大嗡。在这里,既有政治原则问题,也有方式方法问题。属于前者,必须旗帜鲜明、正本清源;属于后者,必须及时矫正,防止跑偏避免折腾。

我们党从来不讳言国有企业存在的种种问题。恰恰相反,我们党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解决不好的严重性和灾难性后果。党一直认为,国有经济的改革,必须与我国现行的政治体系相适应、必须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匹配,必须引导推动其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作为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始终作为党和政府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党和政府从理论到实践进行了众多的探索,不停地进行摸索、总结、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推动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随着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加深,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国有企业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行动方案已经形成。

时下,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正在稳步向前推进。国企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这个方向决不是私有化,而是社会主义市场化;不是改变企业的根本属性,而是改变企业的运行机制。总体说来,就是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向不动摇。

笔者认为,必须把“四做、四力”,即不断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做久(四做),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力(四力),作为国企改革成败的检验标准和试金石。在坚持“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前提下,具体衡量国企改革成效时,必须坚持“四看”:一看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是否更趋合理;二看是否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三看是否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四看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是否明显增强。

基于市场主体的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锁定“四做、四力和四看”,坚定改革发展的信心。在吉林考察指出:“对国有企业要有制度自信。”“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 国有企业的基础、综合实力、人才优势、社会信誉、金融信誉等等,都是其他经济形态不可比拟的,一定要充分利用,不断放大,发挥好比较优势。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国有经济体系一定能够建立起来,这无疑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一定要树立信心,一定要有更加充分的自信!

基于市场主体的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沿着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推动国有企业不断提高效益和效率,提高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勇立潮头。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明确自身“三去一降一补”的切入点,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创新发展,使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基于市场主体的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以指导意见为遵循,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15年8月24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与此同时,中央确立了以《指导意见》为引领、以若干文件为配套的“1+N”政策体系。相继制定出台了十三个、三大类专项改革的意见或方案:一类是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的5个专项意见;一类是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的5个专题方案;第三类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等方面的3个工作方案。此外,还有若干个文件正在履行相关程序,相关配套文件即将全部制定完成。所有这些意见,都是国企改革的基本遵循,要通过试点先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并全部细化落实到位。

基于市场主体的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理直气壮地做强做优做大。这是国企的历史使命使然,也是国企的根本属性之必然。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级各类国有企业要坚定不移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认清形势、放大优势、优化布局、补齐短板,不断提升市场集中度和科技实力集中度。要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科学决策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要在做强主业上下功夫,经常性地比照国际优强企业对标找差,不断增强自身综合实力;要强化内部管控,快速提升核心竞争力;要激发各类要素活力,尽快把做大做强做优变为现实可能。

基于市场主体的国企改革,必须特别重视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成熟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及其集聚效应,是大而强国有企业的基本特征。经验告诉人们,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最大优势。优秀党务工作者、战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科技研发领衔者、技艺精湛的技师等是企业最为宝贵的人才,一流国有企业必须有一大批这样的一流人才支撑。无论怎样改、怎样变,万变不离其宗的是人、是人才,即使再好的体制、机制,也都离不开优秀人才去执行、去落实。因此,面向市场的国企改革,要在改革选人用人机制、破除体制僵化、论资排辈等陈规陋习上寻求突破;要在延揽、聚集人才,在竞争中发现、使用人才方面寻求突破;要在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留住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等方面寻求突破。

基于市场主体的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也是搞好国企改革的根本保证。党对国企的领导,包括管方向、管思想、管干部、管监督等,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落实不能落空。要充分发挥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委领导处于顶层设计层面,董事会处于决策层面,经营层处于操作层面,纪委监事会处于监督层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处于支撑层面的“五位一体”运行架构。要以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三重一大”为抓手,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大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尽快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

总之,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必须按企业成长规律办事。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与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相匹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以坚持做大做强做优做久为目耍以不断增强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力为方向。坚持这样的目标和方向,积极稳妥务实地推进,国企改革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第3篇

关键词:产权社会化 股份制

1 中国企业改革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内容始终都是围绕产权改革展开的。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对国有企业实行放权让利的改革,此后又进行了利改税、承包制等改革,到十四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国有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需要改革调整的也是产权安排。产权改革问题究其原因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引起的。商品经济产生的前提条件是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归不同的人所有,而在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并不能消除社会分工,有分工的存在,就有交换的可能性。但企业,从所有权上看,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这样就没有了交换的必要性,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并且,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公有财产没有人格化的代表,企业经营管理只能是委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经济的委托形式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委托最大的差别是企业与政府的关系,政府作为所有者的代表拥有最终所有权和剩余索取权,但其不能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样就必然改变公有制的产权安排,必须建立新的产权制度以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融合,成为市场主体。而对于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制度封闭造成各种资源不能自由流动,不适合市场经济主体的要求。

从产权的角度讲,“一大二公三纯”的公有制产权制度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仅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而成了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因素。而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又封闭,与社会化的生产不相适应,效率低下。第二,从分配上讲,公有制的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挫伤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不利于充分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而在私有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收入差距扩大,也挫伤劳动积极性。第三,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讲,由于产权过“公”,实践中又没有能够与这种公有制相适应的产权管理手段,所以,最后的结果是,产权变相“私有”,即企业所有、单位所有,另外,部门所有、地方所有等等现象,也都是这种结果和表现。

2 中国企业改革的方向选择:产权社会化

产权是在财产基础上产生的各种经济权利的总称,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存在着“产权社会化”的趋势和过程。“产权社会化”包括两层含义:一方面产权社会化使原有的个人权利不再专有,并且可以分离,,具有了可分割性、开放性、流动性等特征,从而使权利主体不再由单个私人,而是由许多社会成员共同拥有、行使;共同拥有权利的社会成员都可以通过社会认可的方式来拥有或行使产权,既包括单个私人拥有、行使,也包括部分或全社会成员所组成“集合体”拥有、行使。另一方面,产权社会化是指产权的占有、使用的私人性向社会性转变的一种趋势和过程。自从财产权利产生后,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产权也就开始由私人占有、使用向群体占有、使用开放。这种趋势和过程最初开始于一定的所有权关系中,所有权内部的各种权利结构和财产关系调整变化,也就是在所有权性质允许的范围内对生产关系进行调整,它属于所有制内部权利关系的变化,但并不改变所有制性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产权结构和产权关系的变化逐步否定原来所有制的性质,最终完成由私有制向公有制转化的历史过程。

产权社会化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①产权分裂化,最初,各项产权是“集中合一”、不能分开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等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所有权。随着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原来集中、不可分割的产权相互“分离”,从完整的所有权中分裂出经营权、占有权、处置权、剩余追索权等各项权利,甚至在财产重组的基础上所有权转化为法人财产权。分离后的各项权利是可以相互独立地运行、存在的,有的学者将这种情况叫做产权“大裂变”。②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分散地掌握在多个主体手中。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资本需要量大大增加,原来由一个投资者独立承担的投资任务已经不可能完成,而必须向社会筹集资金,这样就有多个主体向企业注入资本,或者多个主体出资共同组建一个大资本,于是,企业所有权便不再归属于一个主体,而归多个主体所有。所有权分散化了。此外,随着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程度不断加深,生产者、经营管理者都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所有权拥有者不一定具备这种知识和技能。③产权流动化,产权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自由流转。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是通过产权的市场化流动来实现的,产权流动起来是社会资源流动起来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这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④产权成为商品可以交易,这是产权社会化在市场经济中的突出特征。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流动必须通过产权的商品化、交易化来实现。只有到了成熟的共产主义社会,资源的科学配置要靠计划调节,产权自然就不存在了,产权的交易、流动现象也就消失了。⑤产权开放化。产权社会化使权利在归属上和行使上的主体多元化、群体化,这种产权就成为面向所有社会成员交易、流动的权利,只要是通过社会认可的途径和手段,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拥有这种权利,成为产权的所有者或行使者。⑥财产收益分散,与产权的分离、流动相呼应,由财产带来的收益也不再只由单个人全部占有,各种权利主体依据自己行使权利的贡献,可以获得相应收益,拥有所有权的主体获得全部或部分利润,行使经营权的主体获得经营性收入――年薪或一小部分利润,行使生产资料的使用权的劳动者,获得工资收入。于是,产生一笔资本可以使多主体受益的结果。

3 产权社会化要求下的企业制度――股份制

股份制企业的产权已经有了很高的社会性。①从所有权的归属层面上看:首先,整个企业的所有权作为一个完整的所有权,已经不再是属于一个单个的个人所有,而是变为由若干个私人所有者来按股份共同拥有,或者叫做“按份共有”,带有了一定的共有性;再次,法人财产所有权是流动的、开放的,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通过股票交易而将所有权转手。所有权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其次,从权利的行使上看,所有权的社会性主要表现在所有权的行使受到了更多的社会制约。股份制企业的所有者权利是通过股权来实现的,按股份多少,所有者可以获得两方面的收益,一是股息收益,二是出售股票获得的价格收入。第一,股东获得的股息,首先取决于企业经营结果的好坏,并不由所有者自己决定。第二,股息分配政策由股东大会统一表决,股息数额大小就要受其他股东的限制,也不能由单个所有者决定。第三,股东出售股票获得的价格,其高低首先由董事会、经理等方面的经营能力和经营结果决定,此外,也受股票市场中各种因素的影响。②经营权的社会性。股份制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经营权并不归某一个人行使,而是由一个集体――董事会行使,单个股东不能直接干预董事会的经营管理。但董事会行使经营权要接受股东大会、监事会以及市场、社会公众等多方面的监督。特别是现在又出现了“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这说明,与生产资料所有权一点联系也没有的社会成员,也有机会与产权结合,行使产权。这是产权社会化的进一步表现。③生产资料使用权的社会化,很多人共同使用属于企业所有者的生产资料,共同完成商品生产。而且,劳动者是面向社会招集的,任何社会成员都可以通过与企业签定合约,成为企业的生产工人,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行使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利(从事劳动)。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而成为公司的资本的所有者,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利机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成为公司的决策机构;选举监事,组成监事会,成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董事人聘任总经理等经营管理人员,成为公司的行政管理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构成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成为企业产权改革的主要形式。

参考文献:

[1]胡代光,厉以宁,袁东明.凯恩斯主义的发展和演变[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吴东凯.股份制与公有制:改革与向度[J].求索,2004(6).

[3]张卓元.国有企业改革理论的新突破[N].人民日报,2003-11-

17.

第4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 工会 职能 改革

1.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迁,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针路线,主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共存的分配制度,这便推进了我国国有企业的具有广度和深度的改革。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现状下,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被剥离开来,前者归属与国家,后者则以国家授权委托的企业法人代表所有,但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行政性质,企业管理人员按照自身的职责行使权力时,也受到上级领导部门的约束,这些鲜明的特点注定了国有企业工会的特殊性。它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会组织,也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劳动组织,它把国家利益、企业收益以及员工个人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当改革进入深水区,个别行业国有企业的垄断现象严重阻碍了社会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埋藏了强大的潜在经济活力,加深加大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国有企业工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国有企业工会的职能也要与时俱进,主动积极转型升级以便实现和国有企业的变化相衔接,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

2.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工会的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2.1国有企业工会职能转变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力量,在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将面临高技术高人才的企业的强大竞争,这也决定了国有企业工会的职能要更加地往经济上倾斜,减少政治职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打破国家行政部门对企业的强制约束,政府部门不代表企业,企业不代表政府,使政企合理分离,最终让国有企业逐步融入到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其运营目标也从完成国家的经济任务向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转变,实现国有资产的最大经济收益。

面对经济新形势,越来越复杂,危机和机遇并存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国有企业工会再也不能向以往一样,按照国家计划按部就班地被动完成任务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大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国有企业工会必须顺应经济转型潮流,按照市场规则办事,加快职能向经济手段转变。

2.2国有企业工会职能转变是劳动关系变化的内在要求

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以经济利益把双方联系在一起最终达到双赢的关系。这使得国有企业工会再行使职能时,特别是维权职能,处理劳动关系要从员工的经济利益出发进行维权。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工会处理劳动关系是以企业为基本元素,调节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另外,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的运作被赋予了市场化的性质,即劳动关系的调整需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则,以市场导向为主,工会辅助之,这使得国有企业工会的运作机制要向市场化转变。因为,市场是在两个及以上的利益对象中发挥这自动调节作用的。作为企业员工集体的利益代表,需要明确企业和员工是两个明确独立的主体,作为员工利益代表,工会不能成为一种附属企业或者政府甚至管理层的摆设,而是要采取各种市场手段来维护企业员工的经济利益,真正代表了员工的利益的一个组织。

3.国有企业工会的职能改革方向及对策

3.1把维护职工集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职工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力量,同时也是工会行使职能的根本落脚点。工资收入和福利保障是企业职工集体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作为职工集体利益代表,国有企业工会就必须要在企业工资福利的费用等方面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保障工资发放足额及时,杜绝企业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发生,同时更需要积极地参与到企业在职工工资和福利保障的改革中,在国企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为职工的利益保驾护航,致力于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得到最大幅度的提高。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发展,企业知名度地提高、技术的创新、科学的管理以及收益的扩大都间接地影响着职工的利益,因为企业的利益和职工的利益是密不可分的。作为国有企业工会要在企业的重大决策中代表职工集体发表意见,努力促使企业的决策能够科学合理,尤其是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要做到公开公正公义透明,让职工充分了解方案的目的和实施措施,并将广大职工的声音汇聚成力,向企业管理层反映,保障职工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

3.2推动依法治会发展,建议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管理水准

工会作为一个法人组织,在外,国家有《工会法》对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对内,工会有自己的《工会章程》,对国我们要求依法治国,同样,对工会,依法治会才能凸显公平公义。

3.3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国有企业工会职能转变

众所周知,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利用信息化,可以为国有企业工会节约成本,服务高效,有利于维护职工利益。第一,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使工会的教育职能实现转型升级,不仅在教育手段上升级,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可以实现质的转变。第二,通过网路技术,是国有企业工会再维护职工权益上更具有保密性和高效性,推动现有维权机制的革新,使职工处于更加有力的位置。维权是工会的根本职能,在复杂的经济社会环境下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使得工会作为利益协调者可以寻找到一个均衡点。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兵团 国有企业 改革 成就

一、兵团国有企业取得的主要成就

(一)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据兵团统计公报,2013年兵团生产总值1480亿元,比上年增长18.0%。截至2012年底,兵、师两级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277亿元,同比增长28.2%;净资产571亿元,同比增长29%;实现营业收入1239亿元,同比增长33%。

(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

兵、师国资委普遍建立了定期经济运行分析制度,加强企业经济运行调度和分析,帮助和引导企业把握形势、调整策略,加强市场调研,有效应对经济运行增速放缓、成本费用过快增长、融资难、融资贵等经营压力,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保证了企业平稳运行。建立健全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防范资金链风险和重大资产损失。启动财务风险预警信息体系的建设工作。

(三)企业实力得到增强

兵、师国有控股企业紧紧抓住全国对口援疆、企业援疆、产业援疆机遇,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优势企业合资合作、整合相近产业等多种方式,加快企业重组和内部资源整合,增强了企业竞争实力。

(四)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

截止2013年,兵团各师立足实际,通过转让股权、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措施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

(五)对外合作成效显著

兵团国有企业主动融入国内外大市场,加大扩大开放力度。2013年5月兵团组团赴港粤开展大规模招商考察活动,兵团在香港共签约33个重大项目,投资总额1082亿港元;在广东共签约43个项目,投资总额536.09亿元。

(六)社会维稳作用增强

多年来,兵团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优势、国家支持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在坚持完善和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与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基本实现了职工养老、生育等社保覆盖,积极推进了兵团全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兵团国有企业存在主要问题

(一)思想不够解放

兵团特殊体制长期形成了国有企业计划经济观念和传统思维定势,市场化程度较低,市场意识不够浓厚,企业重计划、重生产、轻市场、轻营销等现象普遍存在,“等、靠、要”思想严重。

(二)资本优化较慢

国有企业资本结构调整较慢,习惯于“一大二公”,全盘掌握,自己说了算。该退出的不退出,该加强的不加强。部分国有资本仍投资市场完全竞争领域,造成投资效率低下。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没有充分改变。

(三)机制体制僵化

大多数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经营机制转换缺失,企业经营管理负责人仍由上级组织委派,个别师团对企业的子公司、孙公司经营管理者进行直接委任,企业经营管理者“行政“身份仍然很浓,国有股产权代表的激励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建立和完善。

(四)社会负担沉重

主要是兵、师国有未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占职工总数50%左右,企业各类缴费较多,盈利基本上交,项目基本靠贷款解决。企业基本在没有自我发展资金,难以再应对国有经济调整压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实现发展壮大。

三、兵团国有企业改制方向及重点

(一)发展壮大国有企业

兵团国有企业是兵团经济重要发展力量,是兵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并根据实践发展不断完善。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二)加快国有资本优化

要把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兵团安全、经济命脉、优势资源开发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大基础性产业、前瞻性产业和特殊条件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就业,保障民生。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

尽快将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农、林、牧场)办社会职能分离出去。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加大国有资本对公益性企业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支持国有重点企业带动多种所有制产业集群,形成循环经济,为惠及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发挥重要作用。

(四)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委托关系,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要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选聘任用考核制度。积极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五)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要积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六)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有资本投资项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积极吸收非国有资本参股。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支持国有企业多种形式吸纳非公有资本进入。充分发挥对口援疆省市的作用,积极引进内地企业参与改革改制。非上市国有企业尤其是竞争性领域的优势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收购重组等形式,引入非公有资本。

(七)全面正确履行行政职能

兵、师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对国有企业微观经营管理。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职工收入、社会保障、职工健康状况。

第6篇

论文关键词:国企改革,国有经济,控制力,产权制度,公司治理

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国企改革是关系到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大问题。从目前条件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主要要围绕四个方面的问题来深化,即:产权问题、定位问题、管理问题、效率问题。

一、国企改革的首要问题仍然是深化国有产权制度的改革

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如何建立具有“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如何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内在结合问题,这既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难题。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现代产权制度的涵义给予了比较准确的表述,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国有企业按照股份制形式改制之后,国家可以逐步转让国有股,使国有资本的实物形式逐步转变为货币形式。因此,国有资本比国有企业更重要,更能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意志。

十五大以来,国有企业的改制与改组在全国各地全面推开,特别是小型国企的进展比较顺利,许多地区的小型国企改制已基本完成。但大中型国企改制的进展则相对缓慢。这严重地影响了整个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和整个国有经济活力的增强。目前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造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转轨不转制,具体地说,是股本结构不合理,也即国有股所占比例太大。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公司中,国有股份占绝大多数,有的甚至达到80%-90%,而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所占比例太小,造成四者之间同股不同利、不同权、不同责、不同风险。国有生产要素不具有流动性和低流动性。国有企业低效率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处于垄断地位及提供公共产品的国有企业竞争力不足严重影响到国家竞争力的提高。多年来我们采取多种治疗的办法,企图减轻国有企业的病痛,很少涉及企业的根本制度问题。

二、国有经济的地位与国有企业的定位问题仍是国企改革深化的前提

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与民营资本、外来资本的相互融合和发展中,合理把握国有资本定位,合理配置各种资源,国有资本在体现政府产业政策方面要起到示范作用,在发展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方面要起到调控作用,在高科技领域方面要起到先期引导作用,充分释放国有资本潜能。具体而言

明确地对国有经济进行产业定位,有利于按照国有资产的不同类型和性质,采用不同的法律和管理制度实现“分类监管”。“分类监管”体系首先应是将对国有资产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大类,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国有资产再分为服务于社会目标和经济效率目标两类,并针对这两类国企分别立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应分设两个部门,在组织机构上分别管理。

——服务于社会目标的国有企业,社会目标处于优先地位,盈利目标处于次要地位;根据其各自特点进行单独立法(即所谓公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专门委员会设专门部门单独管理,可采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两层运营体系。这类企业主要集中在国家安全领域、公共品领域、自然垄断领域和国民经济支柱和主导产业领域,

——服务于经济效率的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竞争性领域,盈利目标和资产安全居首位;主要以股权多元化的公司企业形式存在;应按照现代公司制要求去运作。这类企业一般要要遵循《公司法》等私法;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专门部门(如竞争领域部)行使所有者职权;这类企业多数可通过“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公司——具体国有企业”三层运营体系来管理。

上述两类企业的分类应动态调整;服务社会目标的企业随着,环境的变化和进入企业增多将逐渐转为竞争领域中,成为服务经济效率目标的企业,国家应减少竞争领域中的国有企业;而要根据社会需要建立服务于社会目标的国有企业。

对自然垄断领域的国有企业进行分拆和引入竞争是解决当前经济效率的关键,主要是反行政垄断和国有资本垄断。反行政性垄断是转型经济的重要内容,应走松紧结合的道路,建立松紧相宜的管制制度。既要放松管制,又要强化管制,另一方面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管制政策与制度,并对现行管制进行完善,逐步解决政府在国家经营中的越位和缺位问题。

三、明确国有资产监督机构职责定位、深入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提高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效率

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体系,完善国有资产的监管理机构;解决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和出资人不到位的问题,搞好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国有产权有序转让,切实维护出资人权益;建立和建全和落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另外,需要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与监督体系,建立和健全国有资本经营的定期考核与评价制度;将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收入重点用于支付企业的改革成本、国有资产的监管费用,用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未来主导产业;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和技术改造,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

与此同时,要处理好各级国资委与国有企业的关系。国资委既要监管所出资国有企业,又要坚持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确履行出资人职责。各级国资委的工作重点将由对国有企业具体运行的监管转为对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国有产权市场和经理市场机制的培育和规范等基础性和长期性的工作。国有企业董事会的成立,基本上可避免国资委对企业经营决策的直接干预,另一方面每个企业的董事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的独产决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效率。

四、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首先,要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明确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使命,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

从全球看,收购兼并已经成为跨国投资的主要方式,过去十余年占跨国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无论是从国家的竞争力角度,还是从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角度,无论是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角度,还是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的角度,都需要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型企业、企业集团或控股公司。这对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国有资本进一步集中,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以及建立国有资产的“三级运营”,都具有重要意义。努力培育几十家大型国有企业或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使其集中于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中,可增强国有资本对国民经济控制力。这批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在竞争力方面应都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拥有相当数量的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的跨国经营能力,基本具备与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在全球市场上竞争的能力。

必须重视利用市场机制推进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调整和重组,培育大型企业集团。一方面要按照新的《反垄断法》进行现有经营行为的调整;另外,也要采取有效手段措施引导民营资本逐步进入某些自然垄断行业和领域,三是国家可通过对这批企业的企业使命的明确,甚至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其存在的理由,使其能基于国家赋予的使命确定其发展战略,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开展经营活动。

其次,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仍将是一个极具挑战性长期任务。

一方面要加强对国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董事会的建设。所有企业既使是暂时难行有效的产权多元化企业和确实需要国有独资的大型集团公司,也要通过引入外部董事的方式,建立强有力的董事会,形成以董事会为核心,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决策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

再次,提高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增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强化国有企业的科研开发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意识和动力;国资委必须将科研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每年企业获得发明专利等有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指标纳入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的考核体系,以鼓励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行为。

建立国家技术创新平台,培育共性技术创新能力。一方面要努力形成完善的、社会化的中介服务网络,通过这些桥梁与纽带使各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形成创新合力,另一方面要打破传统部门所有的壁垒,减少重复建设,根据共性技术开发的需要,加快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科技基础平台和公共信息、公共数据的有效共享机制,提高科技基础设施利用效率。

完善技术创新的政策法律制度环境,一方面要通过法律的完善激励创新行为,包括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自主技术标准的形成;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产业技术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的技术和设备,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

五、进一步收缩国有资产的控制范围,给予民营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

党的16大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定义。说明在指导思想上,我国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已有新的认识:公有制不等同国有制,而可以是混合经济。我国国有资产目前分布的范围太广,必须收缩国有资产的控制范围,应从有些领域退出。

第7篇

一、国企渐进式改革的历程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新制度经济学传入中国并逐渐兴起。同新古典经济学相比,新制度经济学对于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如何变”给出了简洁而有力的解释,为中国正在进行的制度变革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对长期的经济变化具有重要作用,而且有路径依赖的特征,这也是理解最后结果的关键。而渐进式改革是理解我国30年改革开放重大成就与现存问题的关键。

渐进式改革是指在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改革,强调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推进改革,在基本不触动既得利益格局的前提下实行增量改革。渐进式改革的特点为:强制中的诱致性,双轨过渡,从局部到总体,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推进相结合,改革、发展与稳定相协调。许多研究中国改革的经济学家都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一个理性的渐进式成长过程,其中最核心的逻辑是帕累托最优改进。一般认为,价格双轨制改革是中国渐进式改革道路的一个范例。渐进式改革同样贯穿于国有企业30年的改革历程。

1、国企产权改革的探索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而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但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却不是一步到位的。改革之初,扩大企业经营自是国有企业最为迫切的问题。1979年7月国务院《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的若干规定》等5个文件,标志着以放权让利为重点的企业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80年代中期以后,国企改革开始探索所有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先后推行了利润留成、利改税、承包和租赁经营等多种经济责任制形式。从1987年开始,承包经营责任制成为国企的主要经营形式。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着力进行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至此,我国国企改革才迈入一个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制度创新时期。

2、国企改革攻坚的突破

国企改革的目标确定之后,20世纪90年代基本是国企产权改革全面推开的攻坚时期。为促进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4年国务院决定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经过试点,全面推开”原则,首先在百家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并依托城市进行配套改革,为突破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创造条件。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明确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在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重大决策大大加快了国企改革的步伐。为了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我国坚持“抓大放小”:一方面,大力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在技改贴息、股票上市等方面给予支持;另一方面,对国有中小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形式逐步放开搞活。

3、国企改革与非国有企业成长

国企改革的渐进性不仅体现在国企改革自身,其增量特性还间接表现在由体制内的国企改革诱导出的体制外非国有企业渐进成长。一方面是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另一方面是为非国有企业的成长释放空间,这一点从中央对于民营企业作用认识的加深即可看出。从党的十三大到党的十五大,非公有制经济一直被看作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种补充;而十五大报告把非公有制经济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将其纳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之中。党的十六大在思想解放的进程中又取得了重大突破,十六大报告提出两个“毫不动摇”:既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又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民营企业之所以能迅速发展,是因为在管制不断放松的情况下,渐进式国企改革为其提供了成长机遇。

二、国企改革的巨大成就

1、初步建立面向市场经济的体制和机制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产权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资本市场上市等途径,已经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制企业。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已达80%以上,中央企业及下属子企业的股份制比例已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2006年的64.2%。在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形势下,我国许多国有企业都开始以市场为导向独立经营;公司制企业初步建立起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许多企业通过精干主业、健全研发体系、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实现了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和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并大胆创新,国有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2、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随着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逐步完成,国有经济和国有资本逐步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企业集中,国有企业量多面广和过于分散的状况有了明显改观。国有经济的布局趋向优化,国有企业在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和领域仍占支配地位,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成为国家实力的重要象征。据统计,1998―2006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从6.5万户减少到2.5万户,而国有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却明显提高:其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3.1%上升到15.5%,实现利润占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比重由36.0%上升到43.5%。国有资本向能源、原材料、交通、重大装备制造和冶金等基础行业集中,2006年这些行业中的国有资本达到3.3万亿元,占国有资本总量的70.6%。

3、有力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

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企改革与国民经济和上层建筑各领域的改革密切相连。30年来,围绕使国有企业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这一核心目标和任务,国企改革先后推动了计划、价格、财税、金融、外贸、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府机构、法制建设等多方面的配套改革;反过来,这些配套改革也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国有企业改革还为非国有企业的快速成长创造了巨大空间,提升了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使我国经济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向前发展。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保持了GDP年均增长率近10%的纪录。2007年我国GDP达24.95万亿元,由1978年的世界第10位跃升至第4位;2007年进出口总额达2.17万亿美元,由1978年的世界第27位跃升至第3位。

三、国企渐进式改革之不足

1、重要改革延后

从渐进式改革的特点来看,改革需要现存体制的推动,因而不得不受到现存体制的束缚,经常要迁就现行体制的利益,因此渐进式改革的最大不足是改革的妥协性与不彻底性,推进改革的进程中有时会出现“进两步,退一步”甚至“退两步”的事例。我国改革的突破采取了先易后难的顺序,相对容易、难度较小的改革大都先期完成了,而“硬骨头”都被留到后面,这一点在国有企业改革领域(不仅于此)表现得非常明显。例如,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一般竞争性行业与基础、垄断行业相比,都是前者的市场化改革更为充分、彻底,而对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与市场运行效率具有关键意义的基础、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则被延后。这种不彻底性在被认为是渐进式改革范例的价格双轨制改革中同样存在。目前虽然高达95%的产品定价基本由市场决定,但余下5%的基础产品与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定价仍受国家管制,市场化进程迟缓,这种分化的状况已被归纳为具有累退性质的“新双轨制”。重要改革的延后既加大了后期改革的成本,也腐蚀了前期改革的成果,使渐进式改革呈现出后期边际效应递减的特征。

2、国有资产流失

渐进式国有企业改革由政府部门主导,由国企经营管理者制定方案并实施。由于我国的国有资产涉及面广、比重高,更因为改革过程中的制度建设滞后、监管不到位,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较为严重,前些年爆发的“郎顾之争”便是这类现象的集中反映。一些国企经营者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信息,借国企改革、产权流动之机,钻体制、制度的空子,采取搞场外交易以及在产权交易中与中介机构联手、低值评估、蓄意制造投资“失误”等各类手法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花一元钱买下十元钱的国有资产”被形象地概括成全国企业改制的平均情况。虽然国资委和财政部后来出台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管理层出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条件、范围等进行了界定,但为时已晚而且具体执行并不严格。按照保守的估计,30年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规模应该在万亿元的量级上,这也可以看作国有企业改革付出的巨大成本,只是现在还难以辨认是否所有的成本支付都是值得的。

第8篇

[DOI]10.13939/j.cnki.zgsc.2017.30.043

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媒体交流会上披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

混合所有制成为国有企业“十项改革试点”的重要载体,而国有资产证券化则成为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1 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是国企改革的重要途径

1.1证券化是国企改革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方向

目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实现方式大体分为两种:一是国有资产证券化;二是引入“非公”战略投资者。

国有资产证券化成为国企改革的大方向,主要因其能促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资本市场具有规范企业制度和约束企业行为的功能,在资本市场的规范要求下,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得到落实,信息披露机制得到改进,内外制衡机制得到提升,现代企业制度得以完善。

1.2证券化是盘活东北地区国有资产的理想手段

2016年11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提到将在东北三省选择部分国企开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全面深化东北地区国企改革。

东北地区较多国有资产属传统制造业,受到“去产能”等经济形势及政策影响,目前市场估值低,利用上市平台实现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国有资产估值水平通过资本市场的定价机制恢复到相对合理水平,与此同时,通过上市公司平台融入运营资金以促进产业的转型与升级,有利于东北地区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3充分利用国有上市平台,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是国企改革的重要途径

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有多种方式。在短期内实现整体上市尚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下属上市公司平台增发股份是提高国有控股集团资产证券化率的快捷手段。

通过上市公司平台融资具有低成本且快速筹集资金、分散风险投资、优化资源配置等重要功能,能拓宽国有企业融资渠道,并在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中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企改革的重要途径。

2 实证分析

为了进一步分析国有资产证券化对于国企改革的影响,本文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为例,统计近期国有企业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后的相关指标变化,进而分析讨论国有资产证券化对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盈利能力、杠杆率等方面的影响。同时,本文选取同期未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国有上市公司作为对照组进行对比,以排除同期大盘波动带来的系统性影响,进一步支持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对于国企改革影响的理论分析。

在实际控制人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上市企业中,本文选取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116家国有上市公司,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盈利能力及杠杆率三个方面相关指标在发行前后的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和计算,结果如下: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选取股价增长作为衡量指标。样本发行日前三个月平均股价较发行后三个月平均股价平均增长率为3.11%。

盈利能力方面,选取基本每股收益(EPS)作为衡量指标。样本发行日后一年的基本每股收益较发行前平均提升0.0154。

杠杆率及抗风险能力方面,选取资产负债率及流动比率作为衡量指标。样本2015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较2015年年初平均下降了6.45%,流动比率平均提升了0.2295。

以上统计分析可见,非公开发行对于国有企业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去杠杆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方面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为减少同期大盘波动对以上统计结果带来的系统性干扰,本文选取2015年年未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705家国有上市企业作为对照组,选取相同指标进行统计比较,结果如下。

资产保值增值方面,2015年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组股票平均涨幅为50.61%,高出未实施非公开发行组8.6个百分点。

盈利能力方面,2015年未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国有上市公司组2015年年底较年初基本每股收益下降了0.0651,而进行非公开股票发行组基本每股收益率较年初却提高了0.0295。

资产负债率方面,2015年未进行非公开股票发行的对照组平均增加了0.20%,而实施了非公开发行组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了6.45%。

流动比率方面,2015年未进行非公开股票发行的对照组流动比率仅增加了0.0534,而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组流动比率平均增加了0.2295。

综上所述,实证分析表明,非公开发行股票能够对股价、每股收益及流动比率有正向促进作用,并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可见,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对于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盈利能力、去杠杆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3 结论

根据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国企改革的重点,而国有资产证券化成为国企改革和混合制改革的主要方向。

首先,通过国有资产证券化,可借助资本市场的规范及约束机制,促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其次,通过国有资产证券化,可促进东北传统行业的产业转型与升级,优化企业管理体制,提升资产估值水平,从而盘活东北地区国有资产;最后,利用国有上市平台,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可拓宽国有企业融资渠道,并在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中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实证分析表明,提高资产证券化率能够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价、基本每股收益、流动比率有一定的提升作用,同时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符合国企改革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盈利能力、去杠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国有资产证券化是混合制改革及国企改革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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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健.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及未来趋势[J].企业经济,2015(10):26-30.

[4]李维安. 深化国企改革与发展混合所有制[J]. 南开管理评论,2014(3):1.

第9篇

经济学历来认为,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渐进式改革也为其成功付出了不菲的代价。从理论上看,渐进式改革本身就是一种“次优”的制度变革方式。因此,在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不少经济社会问题和隐患,并加大了后期改革的不确定性和成本。

一、渐进式改革的历程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正当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起步之际,新制度经济学传入中国,并在随后年代逐渐兴起。同新古典经济学相比,新制度经济学对于制度变迁过程中“如何变”的问题,给出了简洁而有力的解释。因此,新制度经济学对中国正在经历的制度变革给予了有力的理论支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对长期中的经济变化具有重要作用,而且还有路径依赖的特征。这也是理解最后结果的关键。以此为依据来看待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渐进式改革是理解我国30年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就与现存问题的关键。

所谓渐进式改革,是指在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市场化改革,强调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推进改革,在基本不触动既得利益格局的前提下实行增量改革。渐进式改革的特点一般概括为:强制中的诱致性,双轨过渡,从局部到总体,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推进相结合,改革、发展与稳定相协调。许多研究中国改革的经济学家都认为,与基于“华盛顿共识”的激进式“休克疗法”不同,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一个理性的渐进式成长过程。其中最核心的逻辑是帕累托最优改进。一般认为,价格双轨制改革是中国渐进式改革道路的一个范例。其实,回首30年国有企业改革,不难发现渐进式改革同样贯穿整个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产权改革的探索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们终于认识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而产权制度又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然而,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却不是一步到位的。改革之初,扩大企业经营自成为最为迫切的问题。1979年7月,国务院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的若干规定》等5个文件,标志着以放权让利为重点的企业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国有企业改革又开始探索所有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先后推行了利润留成、利改税、承包和租赁经营等多种经济责任制形式。从1987年开始,承包经营责任制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经营形式。一大批企业通过实行承包制,滚动发展,迅速壮大。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着力进行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至此,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才迈入一个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制度创新时期。

2.国企改革攻坚的突破

在国企改革的目标确定之后,整个20世纪90年代基本上是国企产权改革循序渐进全面推开的攻坚时期。为了推进企业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从1994年开始,国务院决定按照“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经过试点,全面推开”的原则,首先在百家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并依托城市进行配套改革,为突破企业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创造条件。1997年9月,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明确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在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重大决策大大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为了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坚持“抓大放小”:一方面大力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在技改贴息、股票上市等方面给予支持;另一方面对于量大面广的国有中小企业,采取了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和出售等多种形式逐步放开搞活。

3.国企改革与非国有企业成长

国企改革的渐进性不仅体现在国企改革自身,其增量特性还间接表现在由体制内的国企改革诱导出的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渐进成长。一方面是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另一方面是由此为非国有企业的成长释放空间。这一点从中央对于民营企业作用认识的加深即可看出。从党的十三大(1987年)到党的十五大(1997年),非公有制经济一直被看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种补充。这种认识到十五大召开有了本质的变化。十五大报告把非公有制经济确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之中。党的十六大(2002年)在思想解放的进程中又取得了重大突破。十六大报告提出两个毫不动摇:既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又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十六大的基础上,在强调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并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总之,民营企业之所以能在改革的年代中迅速发展,是因为在管制不断放松的情况下,渐进式国企改革一直为其提供成长机遇所致。

二、国企改革的巨大成就

回眸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就会发现国有企业改革表面看是提高国企经营效率的问题,实质是公有制、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能否结合、如何结合的问题。国有企业改革始终围绕着政府、企业和市场三者之间关系的逻辑而展开。时至今日,国有企业与改革之初的状况相比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这种渐进式改革已累计取得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

1.初步建立面向市场经济的体制和机制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目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公司制企业已达120多万家。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产权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资本市场上市等途径,已经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制企业。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面已达80%以上,中央企业及下属子企业的股份制比例已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2006年的64.2%。在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形势下,我国许多国有企业都开始以市场为导向独立经营;公司制企业初步建立起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许多企业通过精干主业、健全研发体系、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实现了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和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并大胆创新,国有企业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也普遍提高。

2.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

随着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逐步完成,国有经济和国有资本逐步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企业集中,国有企业量多面广和过于分散的状况有了明显改观,国有经济的布局趋向优化,国有企业在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和领域仍占支配地位,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成为国家实力的重要象征。据统计,1998年—2006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户数从6.5万户减少到2.5万户,减少了近2/3,而国有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却有明显提高。其工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3.1%上升到15.5%,实现利润在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中的比重由36.0%上升到43.5%。国有资本向能源、原材料、交通、重大装备制造和冶金等基础行业集中,2006年这些行业中的国有资本达到3.3万亿元,占国有资本总量的70.6%。

3.有力推动了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民经济和上层建筑各领域之间的改革密切相连、互为条件。30年来,围绕使国有企业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这一核心目标和任务,国有企业改革先后推动了计划、价格、财税、金融、外贸、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府机构、法制建设等多方面进行配套改革。反过来,这些配套改革也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国有企业改革还为非国有企业的快速成长创造了巨大空间,提升了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从而使我国经济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向前发展。改革30年间,我国保持了GDP年均增长率近10%的纪录,2007年,我国GDP达到24.95万亿元,由1978年的世界第10位跃升至世界第4位;进出口总额达到2.17万亿美元,由1978年的世界第27位跃升至世界第3位。

三、渐进式改革之不足

经济学历来认为,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渐进式改革也为其成功付出了不菲的代价。从理论上看,渐进式改革本身就是一种“次优”的制度变革方式。因此,在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不少经济社会问题和隐患,并加大了后期改革的不确定性和成本。

1.重要改革延后

从渐进式改革的特点看,改革需要现存体制的推动,因而不得不受到现存体制的束缚,经常要迁就现行体制的利益。因此,渐进式改革的最大不足是改革的妥协性与不彻底性。推进改革的进程中,有时会出现“进两步,退一步”,甚至“退两步”的事例。改革的突破采取了先易后难的顺序,相对容易、难度较小的改革大都先期完成了,而“硬骨头”问题都被留到后面。这一点在国有企业改革领域(不仅于此)表现得非常明显。例如,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一般竞争性行业与基础、垄断行业相比,都是前者的市场化改革更为充分彻底,而对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与市场运行效率具有关键意义的基础、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则被延后。这种不彻底性在被认为是渐进式改革范例的价格双轨制改革中同样存在。目前虽然高达95%的产品定价已基本由市场决定,但余下5%的基础产品与包括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定价仍受国家管制,市场化进程迟缓。这种分化的状况已被归纳为具有累退性质的“新双轨制”。因此,重要改革的延后既加大了后期改革的成本,也腐蚀了前期改革的成果,使渐进式改革呈现出后期边际效应递减的特征。

2.国有资产流失

渐进式国有企业改革是由政府部门主导,由国企经营管理者制定方案、实施、操作的。由于我国的国有资产涉及面广、比重高,更因为改革过程中的制度建设滞后、监管不到位,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较为严重。前些年爆发的“郎顾之争”便是这类现象的集中反映。一些国企经营者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和信息,借国企改革、产权流动之机,钻体制、制度的空子,采取搞场外交易、在产权交易中与中介机构联手、低值评估、蓄意制造投资“失误”等各类手法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花一元钱买下十元钱的国有资产”被形象地概括成全国企业改制的平均情况。虽然国资委和财政部后来出台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对管理层出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条件、范围等进行了界定,但为时已晚,而且具体执行并不整齐。按照保守的估计,30年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规模应该在万亿元的量级上。这也可看做是国有企业改革付出的巨大成本。只是现在还难以辨认是否所有的成本支付都是值得的。

第10篇

我国企业管理特征比较鲜明,不同地区的企业管理模式差别非常大,而且国家与企业在管理创新上发挥的作用也有差别,总体上讲,我国的企业管理创新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区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创新过程也大相径庭,但是我国改革创新的方向始终是以市场经济作为主导方向。

(一)企业管理创新制度具有多元化特征

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和改革应该服从市场经济目标,但是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中管理创新的形式应该向不同的方向发展,这种管理创新多元化会成为我国经济朝着多元化和多样化方向发展的体现。

(1)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在历史和自然环境等因素作用下,我国不同的经济地理区域会形成产业结构上的区别,这样的差异会带来生产工艺和资源组成的不同,面对不同产品带来的市场结构和环境,不同企业对产品组合和产品价格的制定也会有很大差别,导致企业管理的方法和目标不一样。比如,生产工艺繁琐的企业都重视技术层面的创新,市场竞争力大的企业会根据收益情况,在节约成本上进行创新。

(2)不同行业根据自身生产规模、技术层面和综合实力,在管理创新上也有很大差异。概括来讲,资本密集的企业把企业管理的中心放在财务管理上,通过提高收益率、降低投资风险实现企业管理制度的改革。劳动力密集的企业通常会以劳动雇佣和规范员工管理制度为核心,通过对员工的规范化和法制化的手段当作企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技术密集的企业会把重点放在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来增加企业实力,与金融业类似但性质不一样,金融业是以引进先进现代化电子商务平台来降低投资风险和投资成本。因此,不同行业形成的管理创新的重点都取决于企业自身的成本结构。

(3)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根据企业的所有制不同,创新方面也有所不同。大中型国企在创新制度过程中注重于处理经营者和所有者间的关系,增强所有者监督力量,以防出现产权虚置,作为国企创新目标,公有产权具有分散性,公有制的企业产权不可分,在这个背景下,产权容易发生虚置的问题,内部人逐步会控制整个企业,所以这个问题是当下创新制度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而民企通常都是依靠家族力量维护和运营,科学化建设不到位,存在权责不清的可能性,所以有限责任很难确立,导致许多民企形成效益低和管理乱的局面。所以,我国家族制企业的管理创新应该以适应我国社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改革创新。

(二)企业管理创新具有渐发性特征

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渐进改革和创新。宏观上,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很漫长;微观上,企业管理创新必须存在这样的内在特质。随着经济社会的渐进性发展,我国企业管理创新随之稳步进行。我国企业管理制度曾经历过放权让利改革、承包责任制改革、税务改革和产权改革等各个阶段。在改革开放社会转型初期阶段,国家宏观提出计划经济的概念,承认企业是商品独立生产者,否定超前经济理论。随后,我国企业管理制度由计划经济管理模式逐渐转变为独立、自负盈亏的经济管理模式,企业的经营权力依然很小。随着人们思想认识的逐渐提高,认识到了市场因素的重要性,价格机制成为了经济转型的核心问题,怎样可以将国家统一产品价值转变为受供求影响配置产品价值成为当时经济改革的主要问题。紧接着,价格机制逐渐的改变了企业管理模式,内容主要是以收益机制为核心,以市场为主导方向,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国有企业管理改革的新趋势。为了企业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模式,我国实行承包制和利改税务的措施,其目的是价格机制和成本收益机制可以对企业的决策产生一定影响,使企业有活力,可以带动地区进而带动整个经济体制的发展。现如今,我国的企业管理创新和转型工作仍然是以企业产权改革为主导,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其核心目标是以产权关系来进行资源配置。

(三)企业管理创新具有自发性的特性

我国的企业管理创新自发性特点比较明显,所谓的自发性是以个体需要为主体导向,行为上不完全迎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一种特性。企业管理模式的创新是我国单独的企业对国家法律和政策的突破,在改革开发道路上表现的比较突出,我国企业管理创新自发性最好的表述就是先改革,再探究改革方向。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经济体制不完善,方向也不明确。而苏联和东欧国家在经济改革当中已经实现社会主义计划管理模式,并且逐步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我国曾经在学术界也讨论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因我国企业总是遵循陈旧的教条,当时没有明确的改革方向,但是在改革发展不断探索的道路上,我国企业管理人员突破了陈旧的管理模式,进行大胆创新,逐步脱离国家直接进行行政控制,以利润和价格作为经营方向的杠杆。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在没有把企业当作独立商品生产者的条件下,需要重视市场的价格、利润、供求规律,而不是直接等待上级指令,每次突破原有体制都会给改革增加一份动力。我国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内在特色就在于改革过程中管理人员首创主观上的能动性,在改革过程中不断的完善和修正,国家在认可的同时也在完善相关的政策。

二、国有企业管理动力机制

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是利润,因为企业就是将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来运营的经济组织。我国拥有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历史背景,导致国企管理创新具有相对复杂的动力机制。国企开展管理创新的动力与市场环境和体制环境息息相关,不同转型时期的体制环境、市场环境、国家政策影响了企业管理创新的动力机制。

(一)转型早期国企管理创新动力机制

国企管理创新系统在转型早期主要由国企改革因素、体制因素、市场调节因素以及国企自身因素等构成。这些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不但形成了国企管理创新动力机制生成机理的基本因素,而且决定了国企管理创新系统在这一时期的基本属性。这一时期,我国经济转型处于起步阶段,宏观经济体制主要是计划经济体制,这样的经济体制决定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和管理方式,发挥主导作用的还是国家行政力量。在这种体制和格局下,国企在管理创新上主要是典型的以服从和响应为主,从国企管理创新动力源考虑,虽然是计划经济体制内部改革,毕竟从体制上引入了商品经济,这在客观上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向,明确了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目标。先后国企经历了两次带有市场化取向重大意义的改革:承包责任制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这两个机制形成了国企管理创新机制的雏形,为企业管理创新的启动和发展奠定了体制基础。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国企的基本属性是国家行政的附属物,国企内部的管理创新机制是次要的存在,只能从属和响应,而存在于国企之上的政府才是支配管理创新重要推动的力量。所以,国企管理创新动力机制的主导是政府的强力推动,这是转型早期企业管理创新的显著特征。

(二)转型中期国企管理创新动力机制的发展

由于这一时期宏观经济体制发生质的变化以及国企改革政策的逐渐成熟和深化,国企管理创新系统发生了巨大变化,将市场化管理作为国企管理创新的主要方向。国企管理创新系统在转型中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创新系统构成要素和创新系统组成结构。这一时期的国企创新系统由创新环境和创新实施主体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创新环境的改变主要是初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改为市场经济体制,国企政策成熟,市场竞争力的出现等;创新实施主体指的是开展管理创新的国企,从创新动力机制上分析,可以细分为多个要素的组合体,这些要素包括开展创新国企的身份、数量、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未来发展愿景等,与转型早期比较,企业管理创新系统构成的要素明显增加了。不仅如此,创新系统构成的性质和组成也产生了质的变化,先经历了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我国经济改革的主要目标,随后经过金融、投资、计划、外贸和财税五项改革使得我国完善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彻底的改变了国企的生存环境和地位,国企经营活动转变为以市场交换作为活动方式。经过这次质变的转型,非公有制经济迅猛的发展,打破了国企垄断的格局,出现外资、非公有制和国企三足鼎立的竞争局面,对国企改革的深化起到了促进和推动的作用,为了占据市场影响力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都有重大突破。这一时期起,以政府推动和市场驱动双层导向为主题,是国企为利益越来越自觉的进行管理创新,这种成熟的创新动力机制使市场化管理彻底的进化,成为了现国企的基本范式。

(三)转型深化期国企管理创新动力机制的突破

加入国际贸易组织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进入了完善和深化阶段。虽然国企创立创新环境要素和组成要素没有太大变化,但还是从内涵上改变了很多,从调查情况来看,新时期的国企管理创新动力机制是外部环境和国企自身相互结合产生的,其发展方向也是互相影响和作用的。首先,国企的创新方式和指导思想明确,并确立了科学发展观,将发展方式的转变和追求可持续发展作为创新主要任务。其次,政府极力推进的国企战略目标很强,管理思想先进,发展理念比较明确,在财力和行政的支撑援助下,为管理机制的创新建立雄厚的力量,促成了国企管理创新由自觉主动创新转变为自主深度创新。最后,国企在创新过程中,不断发现自身的矛盾和问题,追赶国际水平的同时展开攻守兼备的理念,尽早解决漏洞也是为了将来不会出现更严重的失误,为企业管理创新的稳步深入奠定基础,将国企管理创新的愿望演变成管理创新的深化活动。总而言之,国有企业通过管理创新带来的动力机制,不论是在管理运作特征上,还是组织结构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与变化,这些变化为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结束语

第11篇

改革是时代的主题,全面深化改革则是中国共产党对于历史的庄严承诺。

那么,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着怎样的困难和险阻?改革的目标和方向又指向何方?

中国的市场经济最核心的内涵是法制、平等、信用,这些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要素,我们希望中国能够走出一条发展自己经济的道路、发展国有企业的道路。

本届中国政府的第一份工作报告,把深化改革放到了突出位置。而作为从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在进行的国企改革,依然是改革的重点。政府面临着一个困难的选择:颠覆性的改革,势必带来的短期社会、经济成本上升,而不改革,则会引发长期的经济增长困难。中国现阶段的国企改革要取得新的突破,国资改革的配合是不可或缺的。

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与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近几年国企改革与发展的步伐放缓。社会上对国企的地位、作用和贡献也出现了争议。之所以国有企业被人诟病,主要是因为国有部门资本投入过多而生产率偏低,民营企业虽然生产率较高,但是却因为面临种种约束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资金,资本在国有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存在严重错配,这导致了整个社会效率的下降。

国企改革的核心是提高效率,国企改革遭遇的瓶颈是用工、薪酬、治理等机制方面无法获得突破。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一个效率如何提高的问题。同时,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破除国有企业的垄断可以营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公正的一个市场竞争环境。这其实对国有企业本身也是一种动力,也是一种改革的压力。中国的改革应该从过度的追求效率转向公平与效率的兼顾。

目前,无论是“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还是“贵州产权制度改革打头炮”,只有国企改革要国资改革要并行,才能真正如中国总理所说的那样更大地“释放改革的红利”。

正如三中全会公报所说,改革开放是一场伟大的革命。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将要进行的规模巨大和极其深刻的革命,必然会遇到来自陈旧的意识形态和特殊既得利益的阻碍。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方向,大胆实践探索,克服各种阻力和障碍,保证改革真正能够推向前进。只有这样,中国人民的利益才能得到确保,中国也才能为世界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12篇

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历程

3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实现了从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属向市场主体的转变。这一过程,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扩大经营自阶段。这个阶段从改革开放初期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用了15年时间。改革开放以前,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计划统一下达,资金统贷统还,物资统一调配,产品统收统销,就业统包统揽,盈亏都由国家负责,国有企业没有经营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企业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方向,先后在国有企业推进了扩大企业经营自、利润递增包干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点,调整了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利益主体地位,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为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初步基础。

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这个阶段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六大之前,用了10年时间。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五大提出,要把国有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要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要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在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进一步阐明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主要目标和指导方针,明确了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方向。这10年间,在国有大中型企业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特别是1998—*0年,党中央、国务院带领国有企业实施了改革脱困3年攻坚,通过债转股、技改贴息、政策性关闭破产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国有企业的优胜劣汰,实现了国有企业的整体扭亏为盈,为国有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阶段。这个阶段以党的十六大为开端。针对长期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和问题,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明确提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中央、省、市(地)三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相继组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章相继出台,在国有企业逐步实施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国有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进一步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显著成效

经过30年的改革,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有经济的运行质量和发展速度有了显著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大大增强。

国有企业逐步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改革开放初期的国有企业被称为国营企业,其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仅仅是一个生产单位,企业对政府高度依赖,职工生老病死由企业统包,企业缺乏独立性和创造性。经过30年的改革,国有企业已经逐步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国有企业的社会定位发生了深刻变化,已经从社会组织转变为经济组织,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在国内市场上,国有企业在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平等竞争中显示出很强的实力,涌现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和行业排头兵。在国际市场上,一批国有大型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已经成长为与跨国公司竞争的重要力量。

国有企业的企业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由*2年的30.4%提高到目前的64.2%。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在A股市场的1500多家上市公司中,含有国有股份的上市公司有1100多家,在香港、纽约、新加坡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达78户。同时,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机制正在形成。

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国有企业普遍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一些企业还探索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初步建立起管理者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中央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选用的各级经营管理人才约占总数的30%。一批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善有效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全体员工竞争上岗、量化考核、收入分配与业绩挂钩的机制。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改革开放以前,国有经济遍布各个行业、各个领域。1978年,国有工业企业资产总额占全部工业企业资产总额的92%。改革开放以后,个体、私营经济分布领域不断拓宽,外资企业逐步进入,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局面开始形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出现了较大变化。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来,中央提出“抓大放小”、“有进有退”、“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的战略思想,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步伐明显加快。

国有经济比重趋于下降,但总量不断扩大,国家综合实力增强。以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为例,1998—*6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从7.49万亿元增加到13.52万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10.14万亿元,利润总额从525.14亿元增加到8485.46亿元。

国有企业数量明显下降,实力进一步向大型企业集中。1998—*6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户数占全国工业企业的比重从39.22%下降到8.27%。*6年,国有大型企业户数只占规模以上国有企业的2.31%,但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和实现利润所占比重分别达到35.91%、61.54%和63.25%。*7年,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超过千亿元的43家,销售收入超过千亿元的26家,利润超过百亿元的19家,分别比*2年增加32家、20家和13家。在*7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中,中央企业有16家,比*2年增加10家。

国有经济分布范围适度收缩,国有资本逐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目前,中央企业82.8%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矿业、冶金、机械行业,承担着我国几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全部的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发电量约占全国的55%,民航运输总周转量占全国的82%,水运货物周转量占全国的89%,汽车产量占全国的48%,生产的高附加值钢材约占全国的60%,生产的水电设备占全国的70%,火电设备占75%。在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中央企业户数占全部中央企业的25%,资产总额占75%,实现利润占到80%。

国有经济运行效率显著提高。30年来,体制的不断变革,增强了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意识,激发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企业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不断提升,经济效益屡创新高。实行扩大经营自的改革,调动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回升,促进国民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国有企业改革脱困3年攻坚,扭转了国有企业全面亏损的局面,国有经济开始走上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党的十六大之后,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到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促进了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显著提高。*2—*7年,全国国有企业销售收入从8.53万亿元增长到18万亿元,年均增长16.1%;实现利润从3786亿元增长到16*亿元,年均增长33.7%;上缴税金从6794亿元增长到15700亿元,年均增长18.2%。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长到14.79万亿元,年均增长15.71%;销售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9.84万亿元,年均增长23.97%;实现利润从2405.5亿元增加到9968.5亿元,年均增长32.89%;上缴税金从2914.8亿元增加到8303.2亿元,年均增长23.29%;总资产报酬率从4.9%提高到8.3%,净资产收益率从4.3%提高到11.9%。这5年,中央企业平均每年资产总额增加1.5万亿元,销售收入增加1.3万亿元,实现利润增加1500亿元,上缴税金增加1000亿元。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显著变化,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

中国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党的十六大以前,各级政府既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又行使出资人职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对企业干预过多,无人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真正负责。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原则,归纳起来就是:“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三分开”即:政企分开,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不直接管理国有企业;政资分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三统一”即: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三结合”即: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以组建机构、健全规章为切入点,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框架;以经营业绩考核为抓手,层层落实保值增值责任;以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为重点,形成了一套强化出资人监管的制度和办法。推动中央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集团控制力,发展壮大主业,加强自主创新,强化风险防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5年的实践,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路子。

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宝贵经验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30年,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深化改革、不断自我完善的过程。总结30年的历程,以下经验是需要认真记取的。

必须不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30年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历程,是一次次解放思想、理论创新、积极探索的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开始调整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采取扩权让利、承包经营、逐步放开市场与价格等多种方式,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试办经济特区到全方位对外开放,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竞争,使国有企业看到差距,激发改革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党的十五大提出着眼于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抓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经济实施“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战略转变,使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逐步形成,为国有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经过改革脱困、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加强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一系列积极探索,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国有经济呈现出较强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

始终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国有企业的30年改革,从本质上讲,是要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寻找一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30年间,国有企业从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属,逐步发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与经营者,并在国内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发展壮大,呈现出较强活力和竞争力,关键在于始终坚持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自主经营,通过市场竞争,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市场主体。改革开放30年,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是从体制和机制上强化了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强其市场化运作的适应力和自觉性。30年的改革发展,国有企业已经实现了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实现了有机结合。实践证明,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是完全能够搞好的。

依靠体制突破和理论创新实现攻坚破难。30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每一个关键时刻,取得的每一项重大进展,都离不开体制突破和理论创新。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才有了放权让利,给企业更多的经营管理自的改革举措,为国有企业进入市场奠定了初步基础。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才有了“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指导方针。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十五大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股份制是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开拓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路径,股份制改革与资本市场的建立,增强了国有经济的发展活力,提高了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突破了长期以来束缚国有企业发展的体制,开创了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