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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

时间:2023-06-05 10:14:46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的管理,促进个人理财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商业银行不得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高息揽储。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原则,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

第五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实行授权管理制度。

第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分类及定义

第七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第八条理财顾问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

商业银行为销售储蓄存款产品、信贷产品等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不属于前款所称理财顾问服务。

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

第九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

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第十条商业银行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可以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理财计划。

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第十一条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第十二条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或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

第十三条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第十四条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第十五条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第三章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管理体系,明确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针对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区分理财顾问服务与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按照防止误导客户或不当销售的原则制定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工作守则与工作规范。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包括为客户提供财务分析、规划或投资建议的业务人员,销售理财计划或投资性产品的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与个人理财业务销售和管理活动紧密相关的专业人员。

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综合理财服务的内部控制和定期检查制度,保证综合理财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与客户的约定。

第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的研发、定价、风险管理、销售、资金管理运用、账务处理、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内部审核程序,严格内部审查和稽核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配备与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相适应的理财业务人员,保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商业银行应详细记录理财业务人员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及考核结果等,未达到培训要求的理财业务人员应暂停从事个人理财业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必要的客户委托授权书和其他客户投资所必须的法律文件。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销售的理财计划中包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其结构性存款产品应将基础资产与衍生交易部分相分离,基础资产应按照储蓄存款业务管理,衍生交易部分应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

第二十四条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

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

第二十五条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计划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

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应根据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的风险状况,设置适当的期限和销售起点金额。

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计划汇集的理财资金,应按照理财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

商业银行除对理财计划所汇集的资金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外,还应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制作明细记录。

第二十八条在理财计划的存续期内,商业银行应向客户提供其所持有的所有相关资产的账单,账单应列明资产变动、收入和费用、期末资产估值等情况。账单提供应不少于两次,并且至少每月提供一次。商业银行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按季度准备理财计划各投资工具的财务报表、市场表现情况及相关材料,相关客户有权查询或要求商业银行向其提供上述信息。

第三十条商业银行应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计划投资收益分配时,向客户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

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适宜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法。

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商业银行应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就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法,制定专门的说明性文件,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可根据相关规定向客户收取适当的费用,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应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明示。

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需要统一调整与客户签订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客户;除非在相关协议中另有约定,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投资管理情况,需要对已签订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调整时,应获得客户同意。

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和外汇管理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经营资格。

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服务,发现客户有涉嫌洗钱、恶意逃避税收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将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纳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之中。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应覆盖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各类风险,并就相关风险制定有效的管控措施。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应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提供合适的投资产品由客户自主选择,并应向客户解释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揭示相关风险。

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有关客户评估和顾问服务的记录,并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其他文件资料。

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制定理财计划或产品的研发设计工作流程,制定内部审批程序,明确主要风险以及应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的资金成本与收益进行独立测算,采用科学合理的测算方式预测理财投资组合的收益率。

商业银行不得销售不能独立测算或收益率为零或负值的理财计划。

第四十条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并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达;对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应提供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率的测算数据、测算方式和测算的主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对理财计划设置市场风险监测指标,建立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

商业银行将有关市场监测指标作为理财计划合同的终止条件或终止参考条件时,应在理财计划合同中对相关指标的定义和计算方式作出明确解释。

第四十二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在进行相关市场风险管理时,应对利率和汇率等主要金融政策的改革与调整进行充分的压力测试,评估可能对银行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处置和应急预案。

商业银行不应销售压力测试显示潜在损失超过商业银行警戒标准的理财计划。

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制定个人理财业务应急计划,并纳入商业银行整体业务应急计划体系之中,保证个人理财服务的连续性、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个人理财业务涉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或者外汇管理规定的,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五章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

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开展以下个人理财业务,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批准:

(一)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二)为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而设计的具有保证收益性质的新的投资性产品;

(三)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个人理财业务。

第四十七条商业银行申请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之前,应就有关业务方案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进行会谈,分析说明相关业务资源配备的情况、对主要风险的认识和相应的管理措施等,并应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意见对有关业务方案进行修改。

第四十八条商业银行开展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有具备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和知识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三)具备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体系;

(四)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未发生损害客户利益的重大事件;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四十九条商业银行申请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由商业银行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二)拟申请业务介绍,包括业务性质、目标客户群以及相关分析预测;

(三)业务实施方案,包括拟申请业务的管理体系、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管理措施等;

(四)商业银行内部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五十条中资商业银行(不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开办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应由其法人统一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外资独资银行、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开办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应按照有关外资银行业务审批程序的规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开办需要批准的个人理财业务,应由其法人按照有关程序规定,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审批。

第五十一条商业银行开展其他个人理财业务活动,不需要审批,但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销售不需要审批的理财计划之前,应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商业银行最迟应在销售理财计划前10日,将以下资料按照有关业务报告的程序规定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

(一)理财计划拟销售的客户群,以及相关分析说明;

(二)理财计划拟销售的规模,资金成本与收益测算,以及相关计算说明;

(三)拟销售理财计划的对外介绍材料和宣传材料;

(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五十三条中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其总行的授权开展相应的个人理财业务。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可以根据其总行或地区总部等的授权开展相应的个人理财业务。

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展相关个人理财业务之前,应持其总行(地区总部等)的授权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五十四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一)对个人理财业务活动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监管要求等,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二)遵守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制定的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或守则;

(三)掌握所推介产品或向客户提供咨询顾问意见所涉及产品的特性,并对有关产品市场有所认识和理解;

(四)具备相应的学历水平和工作经验;

(五)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行业资格;

(六)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五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与监管的需要,组织、指导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从业培训和考核。

有关要求和考核办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与监管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应的监管权限,组织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

对于以下事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用多样化的方式进行调查:

(一)商业银行从事产品咨询、财务规划或投资顾问服务业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操守情况,以及上述服务对投资者的保护情况;

(二)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客户授权的充分性与合规性,操作程序的规范性,以及客户资产保管人员和账户操作人员职责的分离情况等;

(三)商业银行销售和管理理财计划过程中对投资人的保护情况,以及对相关产品风险的控制情况。

第五十七条商业银行应按季度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将有关统计分析报告(一式三份)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季度统计分析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期开展的所有个人理财业务简介及相关统计数据;

(二)当期推出的理财计划简介,理财计划的相关合同、内部法律审查意见、管理模式(包括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方式等)、销售预测及当期销售和投资情况;

(三)相关风险监测与控制情况;

(四)当期理财计划的收益分配和终止情况;

(五)涉及的法律诉讼情况;

(六)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十九条商业银行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编制本年度个人理财业务报告。个人理财业务年度报告,应全面反映本年度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情况,理财计划的销售情况、投资情况、收益分配情况,以及个人理财业务的综合收益情况等,并附年度报表。

年度报告和相关报表(一式三份),应于下一年度的2月底前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六十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统计指标、统计方式,有关报表的编制,以及相关信息和报表报告的披露等,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造成银行或客户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未建立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或虽建立了相关制度但未实际落实风险评估、监测与管控措施,造成银行重大损失的;

(三)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个人资料和交易信息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利用个人理财业务从事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挪用单独管理的客户资产的。

第六十二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实施处罚:

(一)违反规定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计划或产品的;

(二)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作为理财计划销售并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进行变相高息揽储的;

(三)提供虚假的成本收益分析报告或风险收益预测数据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客户评估的。

第六十三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六十四条商业银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或利用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不公平竞争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停商业银行销售新的理财计划或产品;

(二)建议商业银行调整个人理财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建议商业银行调整相关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第六十五条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客户经济损失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一)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是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的;

(二)商业银行未按客户指令进行操作,或者未保存相关证明文件的;

(三)不具备理财业务人员资格的业务人员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中的“日”指工作日,“月”指日历“月”。

第六十七条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2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利率管制、银行业务范围管制的放松,商业银行的债券、外汇、黄金及衍生产品交易规模日趋扩大,交易性质日渐复杂化。在市场风险管理中,交易账户的设立至关重要,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和资本计提的前提和基础之一。各国监管当局都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设立交易账户,国际先进银行普遍制订了详细而明确的划分交易账户的操作规程。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目前正根据监管当局的要求进行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划分,但总体上看,国内银行普遍缺乏交易账户设立和管理的理论认知和实务经验。

一、新资本协议对交易账户的规定

新资本协议对交易账户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根据新协议规定,交易账户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的头寸。同时,新协议强调,这些金融工具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或是能够完全规避自身的风险,银行对这些头寸应经常进行准确估值,并应积极管理该项投资组合。对于金融工具的定义,新协议完全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这无疑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巴塞尔委员会相协调的结果。新协议对交易账户的有关规定引起了银行业的关注。为研究新协议实施可能给交易账户划分带来的问题,2004年1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和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组成了联合工作组(JointGroup),工作任务之一就是研究调整原有的交易账户处理方法以适应新协议和交易业务的最新发展。

二、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在交易账户划分标准上的差异与协调

在银行的实际管理和操作中,交易账户的划分必然要建立在特定会计准则和会计科目设置基础之上,但由于交易账户划分标准与会计准则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二者之间不可避免会存在差异,并且可以预见这种差异将长期存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修订稿和实施IAS39的指导原则已于2003年12月正式公布,IAS39对金融资产的分类进行了较大调整。但与此同时,新资本协议和巴塞尔委员会2004年修订后的《利率风险管理和监管原则》,仍然从风险管理和监管的角度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进行了划分。

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fairvaluethroughprofitorloss)、持有待售(availableforsaleassets)、持有到期的投资(heldtomaturityinvestments)、贷款和应收款(loanandreceivables),其中,前两项资产按公允价值计价。仅从计价方式看,这两项资产最接近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交易账户头寸,但后者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持有供交易的金融工具和“持有待售”类中的部分金融资产等。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在交易账户划分方面很难建立起明确的对应关系。

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对交易账户划分标准的差异,主要源于二者所服从的目标不同。国际会计准则(IAS39)的目的是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也是会计信息系统的最终目标,其对交易账户划分的第一标准是以公允价值计价。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的划分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不同账户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不同;二是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需要。若账户划分不当,会影响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计算的准确程度;若银行在账户之间随意调节头寸,则会为其调整所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提供监管套利机会。因此,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划分的第一标准是特定业务目的,即必须是以交易获利为目的而短期持有的账户,在此基础上,才把以公允价值计价(或市场计价)作为它的特征之一。

国际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划分的优点在于,它是基于会计核算的划分,与银行账户、科目等体系有直接关系和相互协调的,而且其按照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严格界定了进入四类账户的标准、时间和数量,以及在账户之间变动,终止的量化的标准,有强大的会计核算理论和银行流程构架、基础信息支持。缺点是财务会计意义上的划分着重强调的是权益和现金流量变动的关系和影响,不直接面对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与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要求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有所不同,不能直接把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类资产与市场风险管理和资本要求计算中的交易账户对等。风险管理和银行监管对交易账户划分的优点是直接面向风险管理,缺点是可操作性相对较弱。对于如何通过会计核算实现在风险管理角度规定的一系列交易账户划分原则,各国都没有明细的操作规程。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关于交易账户的划分要求,也与我国的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是国内银行交易账户划分实施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目前采取的解决思路是,以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按照持有目的进行账户的四类划分,进而按照产品线进行会计科目设置;在账户划分过程中充分体现银行监管部门关于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的原则,并通过科目设置体现;划分完毕后,通过科目归集和管理意义上的处理,实现与银行监管部门要求的交易账户相对应。这种方式既可以使账户划分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还能为分地区、分部门、分产品进行市场风险资本配置和绩效考评奠定基础,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三、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设立和管理状况不容乐观。在2004年监管当局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进行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之前,银行普遍都没有设立交易账户。主要原因在于:很多银行缺乏对市场风险的认知和重视;在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方面的管理水平和技能欠佳;有些管理人员甚至完全不了解交易账户的概念和内容等。从事资金交易业务的交易员尽管应该熟知交易账户设立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但谁也不愿意给自己戴上这样一个紧箍咒。因为一旦设立交易账户,自营交易的盈亏就会由暗变明,交易人员将很难再进行“寻利易”(gainstrading)。同时,由于交易账户头寸转到银行账户会受到严格限制,因此,交易员基本不可能再通过利用银行账户将交易类证券转到投资类证券等方式而隐瞒交易损失。可见,交易账户的设立将对资金交易业务和交易员建立起严格的回报和风险约束,显然从利益驱动角度看,交易员自身通常没有划分交易账户的积极性。

为了督促商业银行设立交易账户,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和市场风险资本监管,我国银行监管部门下发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应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立交易账户,交易账户中的所有项目均应按市场价格计价。同时明确了交易账户包括的三项内容:商业银行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头寸。《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涵盖的风险范围,即交易账户中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全部的外汇和商品风险。2005年初下发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重申了银行设立交易账户的要求。2004年底银监会的《关于下发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要求计算表、计算说明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区分结果报送银监会。

由于我国银行业普遍缺乏交易账户划分的经验,不少银行希望监管部门能出台更为详细和具体的交易账户划分指引。但监管部门出台更为详细的指引既不合理,也不可行。一方面,交易账户的划分首先是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而不是仅为了满足外部监管要求,或只用于监管目的。没有设立交易账户的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利用这一机会,建立完善的交易账户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划分交易账户的过程实际上也是银行自身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的过程。其次,不同银行交易账户的复杂程度会存在巨大差别,银行监管部门不宜也难以作出过细的规定。各家银行应该结合自身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量身定做操作规程。因此,迄今为止,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对交易账户设立出台过详细指引。根据香港地区的经验,交易账户可由监管部门提出原则性要求,商业银行根据监管原则,结合本行的实际建立明确的政策、程序把业务列入交易账户还是银行账户,并向监管当局提交相关政策文件,文件内容主要包括:交易业务的定义、列入交易账户的金融工具种类、项目在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之间转换的原则等。

从国际、国内银行的良好实践看,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划分的政策和程序应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一)交易账户划分的目的、适用范围、交易账户的定义。交易账户的适用范围应包括银行的所有表内外头寸。交易账户的定义可以借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有关交易账户内容的规定,但不能简单照搬。定义应该充分考虑本行的业务和管理实际,体现可操作性。

(二)列入交易账户的金融工具种类。从各国监管当局和银行业的实践看,交易账户涵盖的金融工具种类一般包括: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项目中的单位、存款证及其他类似的资本市场工具、金融期货、远期合约、掉期合约、期权等。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交易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应明确本行交易账户包括的金融工具。

(三)列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应符合的条件。为了突出强调交易账户中的头寸具有“交易目的”属性,国际先进银行和新资本协议对纳入交易账户的头寸从政策、程序上进行了限制。一是要有明确的、经高级管理层批准的交易策略。二是要有明确的头寸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包括:头寸在交易室进行管理;设置头寸限额并进行监控;交易员有权在批准的限额内,按照批准的交易战略管理头寸;交易头寸至少应每日按照市价计价;交易头寸定期报告给高级管理层;头寸应进行积极管理等。三是要有明确的政策和程序以监控头寸是否符合银行交易战略,包括监控交易规模和交易账户头寸余额。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3

(一)战略规划型模式在外资银行中的应用

1、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战略规划型模式

美国、德国等欧美国家以及新加坡、日本等亚洲国家的商业银行目前都采取“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结构。银行的分行很小,职能单一,业务集中在总行大部门完成。总行部门内汇聚了主要的业务精英,分工细、专业性强。如美联银行总计7万多名员工,资本市场部门有1.3万人,零售业务部门有2.4万人,一个业务部门就是一个业务系统,银行高度重视部门职能的发挥,总行对分支机构的控制通过各职能部门来实现。这种结构有利于提高效率、控制风险、降低成本。

2、独立的银行内部审计、人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

在“大总行、大部门、小分行”的控制模式下,分支机构只是一个营销中心。西方先进商业银行的一级分行,原则上只设立与销售有关的部门,一些综合性的管理职能,如人事、财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由总行直接行使。总行派出人员或在当地招聘人员到分行工作。一些集中式的业务中心,如电话银行中心、网上银行中心、信用证处理中心由总行直接领导。

(二)公司战略层面三种控制模式

根据公司对下级单位管理和控制程序,古尔德和坎贝尔分辩出三种管理控制模式:战略规划型,财务控制型、战略控制型模式。

1、战略规划型

在战略规划类型中,总部和业务单位的关系是:总部是总规划师,详细规定各部门和各业务单位的职责,使用正式的规划和控制体系,对下属部门和业务单位的活动进行指挥、协调和控制。

2、财务控制型

总部与业务单位之间仅仅是财务上的关系,总部基本上不干涉业务单位的产品和市场战略。总部的职责限于设定财务目标、分配资源、评估业绩以及对业绩差的部门进行干预,这些干预通常也仅限于更换业务单位的主管,而不是命令业务单位调整战略。因此,设定业绩目标是最重要的机制。

3、战略控制型

战略控制总部发挥着战略影响者的作用。总部发挥作用的方式并不是向业务单位强制下达整体计划,相反,战略控制的实现靠的是在总部制定的界限内和在总部既定方针的规范下,各业务单位就战略达成一致。

二、我国商业银行管理控制模式现状

在我国多数商业银行中,银行总行与分支机构的战略控制模式偏向财务控制型。深圳银监局在2004年、上海银监局在2005年先后就区域内中资银行绩效考核体制进行的专题调研中,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当前国内银行重财务指标考核的倾向。

普遍的做法是:总行在向分行授权的基础上下达各种考核指标,这些指标涉及存款、贷款、信用卡等方面,分行再下达分解指标到支行。总行对分行的业绩考评依据指标完成情况执行。总行大多缺乏明确的战略规划和市场定位,对分行的授权很大,对分行的控制弱。

应该说,这种财务控制型的控制模式增强了分支机构的市场意识,打破了“大锅饭”的分配方式。但由于多数商业银行的总行并没有具备运用这种控制模式的条件,在运行中,往往出现失控的情况,致使经营中的风险无法评估和预警。我国银行业中的不少金融案件与财务控制型模式有较大关系。

我国商业银行运用财务型控制模式的矛盾在于:

1、我国商业银行业务数据信息系统缺乏,管理层次多,总行难了解分支行的真实业务情况。

2、授权带来的业务分散要求分支行业务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但事实上,许多分支行不具备这个条件。

3、考核指标的不科学变相增加了部分违规行为。如变相的高息揽存、贷款借新还旧、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虚增存款等。

4、总行战略规划和市场定位的不明确导致商业银行业务趋同,竞争领域集中和非理性竞争出现。

三、战略规划型控制模式在我国商业银行中的尝试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加快了改革力度。在控制与组织结构调整上,四大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都在加紧银行数据中心的集中建设;工商银行会计信息集中式生成系统试运行,各分支行的会计信息能在数据中心次日生成,摆脱了会计信息层层传递的传统模式;工商银行从重庆分行开始及至在全行推行全面成本管理,在机构设置、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调整,并设立信用卡中心、票据业务中心对该业务加强垂直管理。光大银行积极推行扁平化模式,按照“大总行、小分行”和“大分行、小支行”的结构进行改造;在信贷业务的垂直管理上,光大银行成立授信审批华东分中心、民生银行在北京和上海等地设立信贷评审办。

总的来看,部分商业银行正在逐步改革财务控制型控制模式,尝试战略规划型控制模式。深圳发展银行的改革就是一例。

2002-2004年,深发展的资本充足率从9.4%降到2.3%,不良贷款率从10.29%升到11.41%,资产状况在中国各股份制银行中排在末位。2004年底,深发展实施“OneBank”计划,加大了总行的控制力度,削减了分支行的财权和信贷权。经过一年,深发展的财务指标出现好的变化。

2005年底,营业利润、税前利润和净利润较2004年分别增长3%、28%和19%;不良贷款率从2004年年底的11.4%降至9.3%,核心资本充足率从2.32%提升至3.71%。

2006年第一季度,深发展每股收益0.113元,每股净资产2.71元,净资产收益率4.19%.

另外,深发展与通用电气消费者金融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零售业务。作为协议的一部分,通用电气将会以1亿美元认购深发展新发行股份。

因此,国际著名评级机构穆迪公司确认深发展(000001)的E+银行财务实力评级和Ba3长期存款评级的正面展望。穆迪认为,该行近一年来为解决深层问题,组建了一个全新的国际化团队,推行了很多新措施,包括整顿其资产负债表、建立更严格的信贷程序、强化其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这些措施颇为全面而具针对性,长期而言,应该有助于提高深发展的经营水平。

“OneBank”计划是指总行和各分支机构处于统一的管理平台上,遵循一致、标准的控制体系。“OneBank”计划包括:一致的服务界面、共同的操作平台、统一的控制体系、标准的工作流程、明晰的市场定位、一体的人本环境、一贯的经营理念、凝聚的企业文化。

深发展推出了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系和计划财会垂直管理体系,目的是增强总行的控制力和执行力,其操作模式是在总行设置执行总监,在分支机构设置执行官,实施独立决策,专业管理。总行收紧对分支机构的风险控制和财务控制。

当然,控制模式的改革涉及到整个机构的全面改革,商业银行应该有计划地逐步实施。

参考文献:

1、MichaelGoold,AndrewCampbell,MarcusAlexander:《Corporate-LEVELStrategy》

2、安德列·德尔瓦:《绩效管理魔力》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年

3、MichaelGoold,AndrewCampbell,MarcusAlexander:《Corporate-LEVELStrategy》

4、徐锥凤:《全面成本管理诊断手册》广东经济出版,2000年

5.《银行业重组——从20世纪80年代银行业危机中得到的经验教训》[马来西亚]沈联涛,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

6、戴维.罗杰斯:《商业银行的未来-组织机构、战略及趋势》2001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4

【摘要】交易账户的设立和划分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计量和风险资本计提的一项基础工作,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提出了对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划分要求,但由于并未作出更为具体的操作指引,本身风险管理前沿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较弱的中小商业银行缺少直接的参照标准,常常仅根据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四分类的结果直接划定交易账户,并以会计意义上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交易账户市场风险的计量基准,在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仍然面临着一些理论和实务操作上的困境。

【关键词】交易账户 市场风险管理 银行账户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发展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商业银行的投资和交易业务规模逐渐扩大,市场风险管理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市场风险管理进一步成为我国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重点之一。交易账户的设立和划分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计量和风险资本计提的一项基础工作,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明确提出了对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划分要求。但由于缺少具体的操作指引和自身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诸多局限,数年来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在交易账户设立和管理的工作实践中仍然面临着一些理论和实务操作上的困境。

一、交易账户设立的相关监管规定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交易账户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的头寸。记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或者能够完全规避自身风险。而且,银行应当对交易账户头寸经常进行准确估值,并积极管理该项投资组合。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沿用了这一表述,并在2004年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进一步规定,交易账户包括商业银行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头寸。与此相对,银行账户则为商业银行所有未划入交易账户的表内外业务。事实上,这一对交易账户含义的表述与《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以及基于此的我国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表述在字面上是基本一致的。

由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暴露出了市场风险计量方法的诸多不足之处,2009年出台的《巴塞尔协议Ⅲ》加强了对交易账户的监管并对若干模型进行了修正,但并未对交易账户的定义做出实质性的修订;而我国监管机构在《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之后,也未再就国内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设立和管理提出更加具体的管理要求。

二、银行监管与会计准则对“交易账户”的划分标准:IAS 39与IFRS 9

2003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了修订后的《IAS 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以及相关指导原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和贷款和应收款四类,亦即我们现今所熟悉的“金融资产四分类”。基于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趋同的原则,我国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也使用了这一确认和计量方法。其中,前两类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虽然从定义的表述来看,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市场风险监管规定的交易账户是基本一致的,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特性与交易账户的定义亦有重合之处。因此,虽然表述相似,但银行监管对交易账户划分的要求很难与会计准则建立明确的对应关系。

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的划分规定主要基于对不同账户的风险管理采用不同的方法以及准确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需要,若账户划分不当,会影响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计算的准确程度;若银行在账户之间随意调节头寸,则会为其调整所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提供监管套利机会。而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准确估值的要求和对内部模型法的鼓励使用,相对于会计准则为满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所强调的前两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在计价方式上也并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对应关系。事实上,IAS 39在伊始就受到了众多批评,其焦点就在于公允价值的标准以及公允价值的可能滥用对信息使用者的误导。若以基于会计核算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推交易账户市场风险资本,无疑是不够精确和缺乏足够理论依据的。

2009年11月,面对金融危机形势下各界对会计准则的批评和质疑,IASB推出了对IAS 39的新修订,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将于2013年1月1日生效,我国也将再次以该准则为基础对会计准则进行新的修订。根据IFRS9 的规定,商业银行在准备持有某一类金融资产前,首先必须对投资组合进行业务模式测试,对于投资品种较为单一的商业银行,亦可认为是需要对持有金融资产的目标进行认定,确定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仅为取得合同现金流还是为获得合同到期前公允价值的变动收益。这种业务模式的测试有别于IAS39 中对单一金融工具的投资意图的确定,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投资组合或业务单元等来确定业务模式,基于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的测试结果,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两类,只有当持有金融资产是为了获得合同现金流且该现金流仅包括本金和剩余本金的利息,金融资产才以摊余成本计量,否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从分类结果来看,IFRS 9抛弃了IAS 39对金融资产进行四分类的做法,而代之以两分类的方式,取消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较为模糊的类别,使得可能存在的仅以获取合同现金流为目的但由于某些原因(例如为了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并未放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头寸必须以持有目标为依据进行准确分类,从而使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划分标准上与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的划分规定更为接近,如不考虑二者“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同内涵,,对至今仍缺少交易账户划分管理具体操作指引的国内商业银行而言,在某种意义上提供了新的更具实务操作意义的参考标准。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5

关键词:业务连续性管理;灾难恢复;全面风险管理;企业文化

2011年12月,银监会就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BCM)《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突出强调了业务连续性管理在商业银行治理与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发展的总体目标、经营规模以及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和风险偏好,确定适当的业务连续性管理战略。

面对更高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如何从 “以资产为核心的传统风险管理模式”向“以业务持续发展为目标的风险管理模式”转变,值得关注。

一、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的定义

业务连续性是一种计划和执行组成的策略,目的在于保证企业信息流能维持业务持续运行,对在经营过程中依赖客户信息、产品信息以及其他管理信息的企业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不独针对商业银行而言。根据《指引》,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被定义为“商业银行通过对突发事件的规划和响应,使得重要业务得到有序、快速恢复,实现持续、稳定运行的能力”。业务连续性管理则指“商业银行为保证重要业务持续运行而建立的一整套管理机制、办法、制度、方案、标准和程序的有机整体”。

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意义和监管要求

当前,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早已不再局限于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随着商业银行业务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银行业务系统日益复杂,给银行业务运营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风险。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是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对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应有效评估、持续监督和定期检查。

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包括了对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的风险控制要求,即保持业务持续运作。国内各监管部门也顺应信息技术、金融业务发展,陆续制定了监管指引和要求,主要条例如下表:

从监管的发展演变不难看出:从最初的仅关注灾难恢复到当前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现了从具体操作到系统管理,从局部控制到整理规划的发展。适应了国内金融行业形势发展,也越来越趋同于国际上较为成熟的规范。

三、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的理想架构

依据《指引》,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关系结构应自上而下,由董(监)事会、高管层、主管部门和执行部门组成,应将业务部门纳入管理架构中,具体职责分配如下图1:

对应的,商业银行应当由上图中的干系人搭建日常管理组织架构和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如下图2:

四、国内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发展状况

业务连续性管理作为行业信息化发展的现实需要,一直处于发展、完善过程中。其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最初以一种对计算机连续运营中单点故障采取的冗余措施的形式出现,关注的主要是灾难事件本身造成的直接损失。70年代,初步出现了容灾恢复的理念,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起数据的后备点。80年代后,企业对信息技术的依赖愈加强烈,进而对数据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催生了新技术灾难恢复(Disaster Recovery,简称DR),而灾难恢复的最终目的是业务连续(Business Continuity,简称BC)。由此,业务连续性计划的理论和方法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重视。从DR到BC的演进,其实质是从单一技术手段到系统性策略管理的升华,而国内商业银行大都还处于DR阶段,或是从DR向BC逐步转变阶段。

有趣的是,国内对商业银行BCM的研讨主要来自于外部机构,尤以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最为热衷,2012年先后对BCM管理单独出版刊物,表达了积极进入这一领域的愿望,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国外在BCM管理方面较为成熟的管理经验,而国内银行还处于摸索、学习阶段,另一方面是国内越来越规范、严格的监管要求和银行自身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所产生的需求。根据安永(Ernst & Young)调研资料表明:中国银行业BCM建设状况中,国有四大银行、国开行DR成熟,BC趋于待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DR趋于成熟,BC待完善;城市商业银行DR起步,基本无BC。

中国工商银行在2001年前,在开始数据大集中工程时同步开始了灾备规划和建设。2003年,该行核心业务系统的灾备系统已经建成。目前工行建成的灾难备份体系是本地数据实时备份,异地灾难备份,在北京和上海两个数据中心之间跨1200公里的距离建立灾备体系。工行业务连续性规划已经基本覆盖全行所有业务,并根据业务的关键性制定了不同的灾备等级。

2008年,建设银行启动了“业务连续性管理整体规划咨询”项目,与中金数据合作,成功实施了国内首个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咨询服务项目。2012年,中国建设银行《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实施方案,开始系统化推进BCM。2013年,建行又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政策》和《业务连续性管理操作手册及模版》,其采用的流程与规划总体与监管指引一致,以风险管理部为牵头机构,明确了业务连续性管理统筹规划工作。

五、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层面常见问题

国内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1.业务连续性管理驱动力不足

部分银行人员存在认知上的误区,认为外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不可预期,属于不可抗力,且业务连续性管理对银行的业务运营不能带来可以预见的价值。而仅仅依靠外部监管的驱动不足以彻底改观银行的业务连续性管理水平。

2.企业文化局限,业务条线参与不足

对BCM的管理还存在局部控制、松散管理的现象,将职责仅分配到某些机构、某些部门和某些人员,而非全员参与。例如,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同于IT容灾,工作职责局限于信息科技部门。

3.实战演练不足

国内银行重视对灾备系统、信息系统的建设投入,对应急预案的制定,但基本还停留于桌面演练,实战演练不足。这种“纸上谈兵”的形式不足以验证业务持续性管理的有效性。

4.缺乏专业团队和专业型人才

与国际上成熟银行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相比,国内银行在团队建设和人员素质方面还显滞后,缺乏一批熟悉银行业务流程,且对计算机、网络、通讯、安保和法务等方面有把控能力的专家型团队和人才。

六、业务连续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指引》对商业银行业务连续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进行了概述,主要关注涉及业务连续性的关键资源,识别关键资源面临的外部威胁和自身脆弱性,确定风险敞口等。据此,商业银行对业务连续性管理的风险管理应当体现在业务中断影响评估、业务持续性管理流程设计、资源建设、应急响应和持续监督机制中。笔者认为,主要风险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风险点一:业务影响分析。首先,对于重要业务的判定,监管指引未作出强制性定义,裁量办法由各个商业银行具体制定,因此是否对重要业务进行了准确的判定、选择直接关系到后续应急方案能否全面覆盖。其次,对重要业务中断的概率、经济损失与非经济损失、恢复优先级别和恢复目标时间应合理估算和规划。再次,对重要业务的判定应当动态管理,在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外部环境或监管要求等要素发生变化时,重要业务的认定也应当适时调整。

风险点二:对关键资源的风险评估(RA)。在重要业务影响分析基础上,对牵涉关键资源的风险评估较为关键。关键资源应当包括关键信息系统及其运行环境、关键的人员、业务场地、业务办公设备、业务单据及重要外部供应商。需分析关键资源面临的各种威胁以及资源本身的脆弱性,确定风险敞口。再根据风险敞口制定降低、缓释和转移风险的应对办法。

风险点三:业务连续性计划、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外部供应商连续性计划。主要关注上述计划或预案的完备性与预见性。例如,个别商业银行或个别分支机构对重要外部供应商的连续性管理可能认识不足,未将其纳入业务连续性管理规划,导致外包服务供应商非正常退出及其它紧急情况时,没有良好的应急响应,进而对本行的业务运行产生直接冲击。

风险点四:资源建设状况。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资源建设缺失可能包括信息系统建设,运营中断事件指挥场所,备用业务和办公场所,灾备中心建设和关键岗位的备份人员等等方面。

风险点五:业务连续性演练。在已有较完备的业务连续性计划和各种预案的前提下,业务连续性演练情况也必须关注。一是演练时间是否达到监管指引要求的“至少每三年对全部重要业务开展一次业务连续性计划演练”,还包括在重要业务活动和重要社会活动等关键时点的演练。二是演练目标不应流于形式,应当注重以真实业务接管为目标,确保灾备系统能有效接管生产系统并能安全回切。三是演练范围应当完整,尤其应当将重要外部供应商纳入演练范围。

风险点六:评估审计与日常监督机制。按照监管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业务连续性管理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的自我评估或委外评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审计,每三年至少一次全面审计,在出现大范围运营中断事件时,应及时开展专项审计。此外,商业银行应在每年一季度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交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包括上一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的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在全行性演练后,应在45日内向监管机构提交演练总结报告。

参考文献:

[1]普华永道《业务连续性管理(BCM) - 金融机构如何防患于未然并在危机中求得生存》.

[2]德勤《业务连续性计划和管理-莫让无妄之灾阻断公司业务》.

[3]毕马威《有备无患:中国企业的业务持续性管理》.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6

从2007年到2009年,中国银监会要求国内的各大银行金融机构分批分期实行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的颁发执行,涵盖了银行的经营状况、发展目标、风险控制及人才培训等多个层面,对银行业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因此,商业银行中强有力的监管措施是规避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重要举措,同时,新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才能更有效的适应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本文主要就新会计准则下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确保商业银行能够稳步发展。

二、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特点

我国当前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财务会计管理核算程序不固定,银行工作人员依据本银行的需求而制定出相应的核算程序;二是银行会计管理人员给出的会计信息具有针对性和独特性;三是银行会计管理人员工作的终结目标是提升银行经济效益,因此围绕这个目标而给出相异的资源,银行各项活动则依据这些资源而开展;四是银行会计管理主体的责任主体不同,对会计管理工作进行执行评价;五是银行会计管理制度不受银行会计制度的约束,只需从银行效益以及决策方面出发。

三、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模式不科学

和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能够实现财务会计管理功能需求模式主要有:全面成本管理模式、全面预算模式、责任会计模式以及量本利分析的模式等。目前商业银行选择全面预算模式以及责任会计管理模式更为适应当前的发展实际,其中,全面预算对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价值化具有针对性,有助于企业的计划管理变得更为全面。然而,许多商业银行主要还在应用责任会计模式,使得计划管理不够全面,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企业计划管理的战略思想,企业得不到多样化的发展,阻碍了银行朝着完善的管理模式进步的方向。

(二)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制度的监管力度不足,尤其是当银行实现综合化的临柜业务后,面临的风险在逐渐增加。例如现金支付业务,银行临柜人员操作着由记账到出纳的业务过程,虽然全部商业银行都设有摄像头等监控设备,银行也会不定期的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管理者工作中也十分注意整个环节的管理,但是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模式还缺乏完善,各个部门的配合力度不足,而且还缺乏具体的监督及管理流程方案,监督制度在更新时没有根据银行的具体实际来实施。这些问题的存在,对银行构成了风险威胁,难免出现临柜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从而发生盗窃等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近几年,商业银行实现了临柜业务的综合化,随着业务量在不断的增加,银行对临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标准和严格。目前,商业银行广泛使用的是综合性的操作软件,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业务需求,软件在不断升级和优化。此外,银行的分工越来越细化,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更多高难度的工作,使得临柜人员在工作时难免出现错误。虽然银行设有专门的财务会计管理者,且管理者具备精通银行各项业务的能力,但是由于和银行的市场销售不相连,使得管理者只起到了辅助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会计的管理职能作用。

(四)责任机制不完善

长期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责任机制,没有实现责任和权利相结合的以会计管理为核心的机制。商业银行建立责任机制应该由每个职能部门以及各级分支共同组成,并遵循责任和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但是,在商业银行的管理实践过程中,责任机制与责任和权利相统一的理念存在着一定差距。同时,银行的成本及效率不能够达到考核的标准,每个部门的工资收入分配与相应部门设立的绩效考核相脱离,导致资源有效配置率低下。此外,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纵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把计划内的预算与计划分开执行,使得预算中既有执行人员,又有编制人员,导致责任和权利不能够达到有效统一。

四、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管理模式的改革

(一)优化财务会计管理职责

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管理的专业化提出了相应的具体要求,商业银行应该优化会计部门的管理职能。会计管理部门应该强化会计基本职能,并把处理中的监督、控制以及披露等信息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同时,规范和完善会计管理系统,以便为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外部的监督管理以及银行投资人提供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平台,并促进会计管理中的控制、监督等各个职能部门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降低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发生率。其中,防范人为风险的方法主要有:一是从银行制度出发,结合并采用现代管理学方法对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并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合理性的内部管理制度,以便保障银行先进管理理念的顺利实施,促进银行会计管理模式的效能得到优化。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顺应了现代信息技术的要求,较大程度上减少了人为风险的出现。二是会计管理部门应该严格监督银行业务,具体可以不定期的进行突击检查,让检查结果变得真实可靠,同时促进各个部门自觉严格的落实制度。三是加强对银行各个阶层人员的思想培训,培养会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预防违法及违规操作。银行员工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不断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促进自身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

(三)财务会计业务实行前后台分离处理模式

商业银行要想使会计管理实现能够集中化,并使营业网点的模式转变,主要应该建立起规范化的前后台分离处理模式。此种模式的推行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将不同类型的会计处理进行分离,划分银行前后台业务内容。划分依据则按照处理业务的实时性、批量性以及是否具有自动化特点来划分。通过这样的方式,网点的核算才能在分离后顺利的交由后台集中处理。二是建立功能强大的后台来综合处理核算结果,同时在后台中必须配备数量相当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则必须熟练掌握各项业务且能力过硬,这样有助于提高会计实物处理的效率。三是建立标准的会计业务处理流程,保障后台核算过程受到严格监控,实现核算的有效性。

(四)丰富财务会计信息

商业银行实现内部管理以及外部市场的共同需求,离不开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体系的改革。其中,具体的改革方案为:一是根据外部市 场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实际及银行内部管理需求情况,重新设置各个体系。二是重新设计账表系统,银行不仅需要帐表系统与会计准则相符,而且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会计报告系统。三是报表管理系统中应该包含国内外的会计准则及要求,减少报告在国内外之间转换时产生的成本。四是改革会计信息生成管理制度,对银行财务报告进行统一编制及管理,并实现信息的集中。这样不仅保障了信息处理的真实可靠性,而且较大程度上缩减了中间环节,节约了成本。

五、结束语

通过对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影响分析得知,新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成为了商业银行必须进行的改革和实践。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应该将会计管理理论知识及方法与银行自身的特点相结合,不断吸收先进的会计管理方法,并总结实践经验,以便最终建立集经营和服务、核算和管理、反映和监督于一体的财务会计管理新模式。

参考文献:

[1]王春丽.论新会计准则下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J].中外企业家,2012,6(11):100-101

[2]李润田.新会计准则对商业银行的影响[J].现代商业,2012,5(14):238-239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7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进,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取得了较大的改进,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也进入了崭新时代。而管理会计在商业银行管理模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管理会计将现代管理科学作为前提,应用专门的技术与对策作为实施主体,将各类经济信息通过收集、分类、汇集、分析等,进而对经济的发展趋势做出科学的判断,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在世界商业银行迅速发展的今天,落后的财务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竞争的需要,对管理会计的需求正在不断的上升,重视管理会计现代商业银行中的应用,是各商业银行发展中明智的抉择

二、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应用中的问题分析

近几年,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关注管理会计应用,并且在努力地探索怎样利用管理会计来提高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家商业银行拥有相对完善的管理会计系统,多数的商业银行仅仅是将管理会计的理论方法作指导,并没有实际的运用到日常的管理中。下面将对我国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会计中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财务核算权限分散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数量已经遍布各级城市,尽管整体看来是属于统一的机构,但是由于规模庞大的影响,很难实现集中的财务核算,不得不把财务核算权限划分到不同的阶层中。财务权限的分散会带来很多负面的效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导致资源的大量损失;第二,逐级汇总方式在获取整体信息时很繁琐。所以,将现代商业银行财务统一化整改作为建立管理会计系统的基本目标。从我国现代商业银行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各银行基本上按要求完成了财务核算向二级分行集中。解决财务核算权限分散问题,可以实现财务收支行为的合理化,减少了财务损失量,更能确保获取财务信息的准确性。

(二)业绩考核不够健全

尽管在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运用了特定的业绩考核制度,但是它们应用的依然是落后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在经济市场迅速发展的今天,这样落后的考核制度必然是满足不了当代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以前的财务业绩考核指标依靠财务报表来获取数据信息,因为财务报表是针对银行发生的经济活动所做的记录和分析,所以不能用来作为衡量企业过去历史经营状况的指标,应该划分到商业银行时候管理的范畴,已经不能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策略的需求。

(三)资金管理及划转定价不足

尽管商业银行的阶层管理中有了极大改善,银行高层已经不像以往那样对下级部门的各项活动进行直接干涉,而是将经营管理决策权分配给各附属部门,基本实现了分权管理。可是受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类别与服务范围的影响,经营手段日益更新,导致其规模在继续壮大。一个银行会有很多分支行,在分支行内又设立不同的部门。在这样的环境下,会严重制约授权管理制度的推行,甚至产生过分强化强化与上级分行资金调度能力及过分权利化的不良现象。因此要强化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的应用,使得银行内部部门设置更具科学性,对银行各级间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的和谐发展。

(四)商业银行从事人员道德素质薄弱

尽管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应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很多决策仍然停留在理论研究上,没有形成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内在联系的思想意识。把管理会计错误的认为只是财务部门与特定财务人员的职责,不需要每个人都实行,没有形成一种广泛的观念。观念对所有的行为都起到导向的作用,银行高级管理层给予银行会计的关注程度对管理会计能否在银行内部推广有着巨大的影响。由于受到传统理念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从事人员道德素质和国外先进银行对比还是相差甚远。长期以来,对于商业银行经营优劣还尚未有权威性的衡量指标,过于重视银行规模,而忽视了业务拓展和价值创造。业务部门所确立的各类计划,在配置的时候也没有形成整体要求,缺少商品、客户、服务范围和沟通等方面盈利研究的方法。特别是在专业人才的任用方面,不能提供人才更大的发展空间,这样就会严重阻碍银行的发展。

三、加强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应用的措施

管理会计实质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服务的范畴,要将加强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会计应用作为重点建设内容。要把管理责任制作为改进的中心内容,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实现现代商业银行健康有序的发展。下面就以下几方面进行具体说明:

(一)做好决策分析及编制的全面预算工作

为了赶上当代银行经营活动中的快速变化,就应该运用形式各异的预计分析与战略的分析的手段,以便于银行管理层中在所提众多方案中选出最佳方案,之后在对其方案进行细致的预算方案编制。可以通过综合经营化方案的实行,将预测与觉得所构建的目标机职责利用表格信息真实的反映出来。值得注意的是,要将银行价值的最大化作为银行经营计划编制的核心,结合银行整体的发展目标,把计划编制的过程当做实现资源优化的载体,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通过计划编制流程、计划编制内容、计划编制方法的健全,提高总行政部门在业务目标管理目标的领导职能,使得银行资源配置和计划目标做到透明化,保证全性综合竞争力的快速提升。

(二)科学完善传统的考核制度

要对各责部门的预算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调查、记录、分析,然后结合本行内部管理的实践需求,详细编写业绩报告。将实际数和预算结果的不同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有利于对各职能部门的实践成果做出正确的考核,这也是目前国内考核制度衡量的重要指标。商业银行的业绩报告要实施时时检测,定期考核。各级银行财务部门依据所属行政绩效完成、财产数额、业务计划的完成状况的检测,并把实际的检测结果及时犯规给各级部门。考核制度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级别的指标,把各指标的权重进行再划分,实行考核的百分制,将考核的结果相民众公布。银行内部要确立严格的奖罚制度,对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各部门进行适当的奖励,以此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对不能如期完成规定业绩的部门要给予惩罚,以此来提高此单位下期的业务能力的提升。

(三)加强人员素质建 设,促进先进管理理念形成

人在所有行业发展的过程中都起着主导作用,当然商业银行的发展也不例外。目前,商人银行要采取一切手段来加强人员素质道德建设,进而整体促进管理会计先进理念的形成。在日常工作中,高级管理层要善于引导下属在各项业务经营与管理活动中都要树立正确的财务理念,鼓励他们努力成为管理会计的实施者、争相做银行财务的承担者。只要这样才能使得公司全员统一思想,有利于银行内部凝聚力的形成。

(四)推行管理会计责任制度

结合银行的实际状况与管理的需求,要在银行内部推行管理会计责任制度,以便于职能的充分体现。第一,在银行内部划分出不同的责任部门。第二,根据则、权、利三者间的内在联系,应用理论知识作为指导,确立责任会计制度。第三,将整体预算的统一指标进行层层划分,对各个责任部门编制责任预算,有利于对进行全面的掌控。管理会计不仅是简单的管理方法更是一种管理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实现银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现代商业银行为了缓解竞争压力,纷纷将会计管理应用到企业管理活动中,在经济收益和服务范围扩大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未来的商业银行发展中,推行管理会计责任制度会有更多的体现,这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经之路。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8

群雄并起

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各大商业银行的年金业务发展情况大致如下。

工商银行以第一大银行应有的姿态领跑年金市场。工行凭借其丰富的客户资源、深厚的银企关系和广泛的网点分布,在与其他银行的竞争中表现出明显的优势。据报道,截至2008年2月底,工行共管理个人账户362万户,托管企业年金资产406.6亿元。在大客户竞争方面,工行一直表现得非常强势,诸如中石油,一汽等超重量级的企业,托管、账户管理两项资格都被工行独揽。单是中石油一户,企业年金托管规模就超过200亿元,是目前市场上最大的一单企业年金业务。

交通银行在部分行业和领域内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以交通银行目前的市场地位,全面铺开是必要的,但重点突破才是发展之道。比如说,交通银行借助其原来与国家电力企业年金管理中心合作的经验优势和良好口碑,在电力行业“精耕细作”,取得了部分发电企业和国家电网部分下属企业的企业年金管理业务,市场份额可观。在地方社保的原有企业年金整体移交领域,交通银行也表现出很强的营销能力,承接了包括上海在内的多个城市原有企业年金整体移交业务,在业内居于领先地位。到2008年一季度,交通银行的企业年金托管规模近180亿元,管理个人账户逾百万。

招商银行受益于其个人金融业务塑造的良好市场形象。在托管和账户管理两项业务中,后者发展得更好一些,市场份额较大,归结起来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首先,招商银行是国内最早进行账户管理业务试点的商业银行,不仅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更是在其他银行正式取得管理资格之前就绑定了一些客户,比如南方电网。其次,招商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品牌影响力短期内是其他银行难以超越的,而账户管理业务也是属于个人服务,宣传推广的基础比较好。第三,相比大型银行而言,招商银行的机制更加灵活。截至2007年底,招商银行管理的个人账户已愈百万。

光大银行同样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竞争对手。和招商银行相比,光大银行在经验和品牌上的优势稍有欠缺,其突出的市场表现,除了反应迅速之外,主要应归因于其在市场营销方面的超常措施。在业内人士的眼中,光大银行这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在很多重要项目上都给其他银行造成不小的压力,成功营销了部分重量级客户。

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在2005年都取得了托管资格。由于只有一个资格,也就不能与有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资格的平安养老、太平养老以互补的方式推出集合企业年金计划。此种状况或多或少延误了业务发展的时机,但好在还有相当比例的大、中型企业没有选定企业年金管理机构,现在开始全力营销还为时未晚。浦发银行是第一批账户管理人之一,市场表现一度咄咄逼人,早期曾先后拿下马钢、铁法煤矿等大单,但后劲明显不足,到2007年,其市场影响力已经不是很大。倒是在去年底拿到托管人资格后,浦发银行与交行分享了上海地方社保整体移交的托管业务,吃到了一大块蛋糕。

农业银行的情况可能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句古语最好的诠释。2005年,农行没有取得企业年金管理资格;2007年,在工行、建行、招商都已经拿到三个资格的时候,农行才拿到托管资格。但农行作为一家大银行,在网点和客户资源上的优势,以及只有一个资格的情况,使其成为了几家养老保险公司最中意的合作伙伴(尤其是中国人寿养老、泰康养老这两家第二批获得受托人资格的养老金公司)。对于中信银行、民生银行这两家去年刚拿到资格的银行来说,在发展企业年金业务的道路上可能会走的更艰难一些,集团背景和关联企业或许是他们短期内迅速打开局面的首选。

业务特点

企业年金业务从面世之日起,就表现出了与其他银行业务所不同的一些特征。

首先,企业年金业务是一项具有完全排他性特点的业务。根据政策规定,一个企业的年金计划只能选择一个受托人,一个托管人,而且从操作便利的角度出发,通常也只会选择一个账户管理人。对于中小企业,肯定只会建立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即使是大型集团企业,为了统一集团内部的人力资源政策,便于员工内部调动时企业年金制度的延续性,大部分企业选择集团统一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这样一来,各家商业银行企业年金业务的竞争就变成了一场“有你没我”的竞争。

其次,企业年金业务是一项长期性的业务。这里所说的长期性,一是表现在营销的长期性,二是表现在与管理机构合作的长期性。在2006年,第一批获得资格的管理机构承担了宣传、推广企业年金政策的社会责任。对于很多大项目,一个企业需要花一到两年的时间去跟踪营销。而一旦企业在选定管理机构之后,由于改换管理机构牵涉到资产移交、信息迁移、审计等多项工作,非常复杂,因此,除非管理机构严重违约或者和企业的关系恶化到无可挽回的程度,被选定的管理机构通常会长期、持续地为企业提供企业年金服务。资格的排他性和服务的长期性融合在一起,各家银行在竞争中就没有退路了,一个项目一旦被别人拿走,就基本不会再被得到,竞争的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其三,企业年金业务具有非常强的政策性和操作性。一方面,尽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经为企业年金设计了一套管理框架,受托、托管、账管、投资四个角色齐备,但是直到今天,该框架下的具体操作细节,却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另一方面,在国家部委的政策之下,各省市陆续出台的当地年金业务实施办法,彼此之间差别较大,很多事情没有定论,在“没有禁止”和“没有允许”这两者之间,存在模糊地带,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并存。

在四类管理机构中,除了投资管理人之外,其他三类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有大量的信息需要相互传递、确认、执行,而且相互间操作基本相关联,任何操作上的变更都会影响到他人。由于这种操作性强的特点,各家银行不得不建立庞大的管理和运营团队。以账户管理为例,各家银行基本上都在总行成立企业年金中心来负责账户管理业务,多则几十人,少也有十几人,工商银行在各省分行也成立了年金中心。可以说企业年金业务是除信用卡外,唯一投入如此之多人力资源的单一产品。

尽管中国养老金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但与各大商业银行对企业年金业务表现出的热情相比,目前市场仍是一个“僧多粥少”的局面。企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并非强制性的,而且只是可供选择的多种福利保障或激励途径之一,企业年金建或者不建、什么时候建,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这就限制了企业年金制度在企业中推广的速度。加之优质的大客户少之又少,各家银行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大规模,抢占市场份额,都希望抢夺大客户,自然也就不约而同地采取主攻大行业、大企业的战略。中央企业、各省市的重点企业,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烟草、金融等效益比较好的行业,以及煤炭、钢铁等职工人数比较多的行业,成为了各家银行营销的重点。因此,这个目标范围之内的任何一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都会引发一场各家银行之间客户基础、人脉关系、营销手段的直接比拼。

未来之路

作为完全市场化的商业机构,商业银行发展企业年金业务最需要解决的、也是最根本的问题,便是盈利性的问题。

到目前为止,开展企业年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在该项业务上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一是因为年金业务投入大,组建团队、开发系统、设计产品、宣传推广,需要投入大量成本。二是因为业务量小,世界银行曾有一种关于中国企业年金增长情况的预测,该预测称中国企业年金存量将以每年千亿元的规模飞增,至2010年规模可达1万亿元。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市场前景远没有如此乐观,各家银行托管的年金资产加起来,可能也不到1000亿元。三是因为恶性竞争。政策只规定了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收费的上线,而没有规定下限。第一批管理机构在刚开始的时候为了抢业务,出现过零报价的情况,后来逐渐意识到不是长久之计,加上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报价有所回升。同时第二批资格出来之后,管理机构数量增多,报价再度混乱,尤其对大客户的报价已经低到不可思议的水平。

在四类业务资格中,投资管理业务是盈利性最好的一块。投资管理业务收费水平高,仅需借助原有的投资管理平台,流程和系统均无需创新。受托和托管比较接近,收费较底,业务较多,但可以通过发行集合计划来实现规模效益。账户管理业务是盈利性最差的一块,不能通过集合计划的模式来降低运营成本,而且日常业务处理繁琐,面临客户投诉压力大。现在,除收益水平最高的投资管理业务外,其他三类业务银行均可提供。

受托业务会成为盈利增长点吗?在审批第二批管理资格的时候,工行、建行、招商银行都获得了受托人资格,据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银监会已经向国务院上报方案,将允许银行设立养老金公司,开展受托业务。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在营销成本已经支付的情况下,受托资格的增加,有利于费用收入增加。但是,市场上有传闻说监管部门希望受托和托管不由同一家机构担任,如果是这样的话,难免有点顾此失彼,当然此传闻还没有得到正式证实。从消极的角度来看,受托业务很有可能会成为商业银行的一块鸡肋。首先,受托人要协助企业进行年金方案的测算,大型企业的方案测算工作尤为复杂,在这方面,拥有成熟精算队伍的保险公司具有比较优势。其次,受托人的相关业务较多,要和企业保持密切的联系,帮助企业处理很多跟年金有关的事务性工作。银行的客户经理虽然也经常跑客户,但现在每个客户经理都背着大量指标,任务繁重,根本没有精力去协助企业处理日常事务。再次,养老保险公司通过开展受托业务,可以把企业年金和其他诸如终身年金等寿险产品连接起来,通过产品的交叉销售取得更好的收益。但是,商业银行目前还做不到这一点。

集合年金计划是必须大力发展的产品。所谓集合年金计划,是指几家机构合作,设计一个标准化的产品,主要向中小型企业进行推广,把参加企业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特点类似于公募基金。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通过集合计划的模式可以大幅降低托管业务的运营成本。而且中小企业一般议价能力比较弱,因此集合计划可以维持较高的收费水平。从市场规模来看,有机构预测未来企业年金缴费的一半以上都将来自于中小企业。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成长性是可以预期的,大力发展集合年金计划将为企业年金业务的长远发展打下稳固的客户基础和盈利基础。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9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农村金融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2

引言

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援“三农”,服务“三农”做出了重要贡献。商业银行的发展对推动农村经济,保持社会稳定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近些年,一些地区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与城市金融体系接轨,同时还要承担助推农村经济建设的重任,成为金融体系中一支特殊的经济力量。然而,在金融市场环境风云突变的情况下,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履行了自己的使命,又达成了最初设定的目标,在金融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农村商业银行应该思考的。本文就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之路做简要的探析。

一、农村商业银行的概念及发展现状

1.农村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的本质是金融资产的商业化运作,以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为目标,以负债的形式筹集资金为途径,是集信息中介、支付中介、代收代付、财务咨询为一体的特殊企业。中国银监会将商业银行分为五类,其中,农村商业银行为其中之一。银监会统一管理全国所有的农村商业银行,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属于地方性金融机构中的一种,其所有性质为股份制,其主要责任就是服务于所在地区的农业发展、农民创业以及农村经济提高。

2.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现状

(1)改革初见成效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自2001年开始的,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改革初步完成,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2009年,一些农村商业银行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开始在其他区域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其中,天津市就有2家农村商业银行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江苏省16家,安徽省3家。截止2011年,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突破28100亿元,税后利润高达301.8亿元。

(2)贷款运行质量低

在2011年末,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87%,比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低0.77。截止到2001年,全国成立的97家农村商业银行来看,农村商业银行中涉及不良贷款率为3.02%。由此可见,农村商业银行的贷款运行质量较低。

(3)基本满足融资需求

农村商业银行在成产伊始,通过多种渠道基本上可以满足融资需求,可以募集到促进“三农”发展的所需资金。2010年12月16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在香港H股上市,正式拉来了农村商业银行上市融资的大幕。2011年,多个地区的农村商业银行都开始积极筹备上市融资。

(4)发展战略不明晰

农村商业银行存活于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之中,其中虽不乏各种机遇,但存在更多的是挑战,因此,农村商业银行要想取得可持续发展,就要立足于根本,认清自身所处的内外环境,通过对自身已有条件进行深入的分析,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科学性的发展战略。

二、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优势与劣势分析

1.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优势

(1)效率较高

农村商业银行与其他大型商业银行相比,由于其规模小,组织结构层次少,业务处理流程简化,工作节奏快,工作效率高。其效率除了体现在业务的办理上,同时还体现在银行针对市场变化做出决策的速度。农村商业银行的运作灵活动性,对市场特殊情况的发展反应也十分灵敏。高效率是农村商业银行的重要优势。

(2)网点覆盖范围广

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农村信用社改制后的基础上形成的。众所周知,农村信用社拥有遍布整个农村地区的、数量较大的网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其他商业银行不断的减少农村网点数量,减少下放的信贷权限。然而,近些年农村经济的发展,对贷款数量的需求不断增加,农村商业银行覆盖广大农村的特点也就占据了可以拥有更多客户的优势。

(3)薪酬结构合理

农村商业银行为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了富有挑战性的绩效薪酬结构,将工作人员的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一些农村商业银行还建立了薪酬增长机制,如果银行的经济效益发生变化,或者是物价水平,其他银行的薪酬发生调整,银行都会对银行进行动态调整,始终让薪酬的总体水平与劳动生产率保持平衡。每季度和每年,还会根据效益情况,实施激励利计划。

2.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劣势

(1)不重视员工培训

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离不开工作人员专业技能的提高,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就必须定期开展员工培训,以严格的考核方式审查培训效果。然而,很多农村商业银行由于地处偏远农村,并且只重视业务发展,忽视员工培训,并非制定健全的员工培训机制,不效的制约了员工潜能的发挥,也员工工作能力的持续提高。

(2)管理机制不科学

农村商业银行对岗位与员工的管理一直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并且明确划分每个岗位的职责。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被招聘来的员工并没有被安置在最合适的岗位上,岗位的职权划分也很模糊。员工岗位的调动也并不能从全局出发,既限制了员工专业技能的发挥,也不利于银行的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3)信贷业务管理系统缺失

信贷业务管理是农村商业银行管理的重点,银行应该根据信贷业务的办理流程,设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应有贷前调查、授信审查、贷后管理等,同时还要建立科学、适宜的风险管理系统。由于农村商业银行受计算机网络的限制,并不能使所有的银行都采用统一的信贷业务管理系统,这就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信贷业务的办理没有形成统一的流程,容易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纰漏,增大信贷风险。

三、探析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之路

1.优化业务发展结构

农村商业银行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除了发挥其地域优势外,更为关键的就是打造适合农村地区的、低风险率的特色产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建立有针对性的专业团队,例如专业理财业务发展团队,专业营销团队等。采用多种营销方式,创新多种营销渠道,提高农村居民对农商行的认可度。结合农村地区经济与人文特点,合理的拓展业务,精化业务,优化业务发展结构。

2.建立客户营销模式

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必段秉持客户为银行发展的重心这一原则,为用户提供适宜的特色优质服务,形成全方面的金融服务体系。客户营销模式的构建,首先要对客户进行分类,农商行客户可以分为大型客户、中型客户以及小客户。对于大型客户,银行应审时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优势,深入调查大客户的资产运作情况,稳步推进与大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对于中型客户应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展开创新金融业务服务。小型客户的维护则在于其服务的实际可行性以及对于小型客户的适应性。

3.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一个阶段内银行是否可以获得利润,经营是否实现了预期目标。银行都会制定详细的计划财务,计划财务作为银行在一定时期内财务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各个业务部门展开经营活动的目标参考。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重视计划财务的作用,就要让计划财务精准的分析出当前银行所面临的财务状况,面对动荡的金融环境,对银行未来业务的发展做一个预测,制定紧急情况财务应急预案,合理的规避金融环境变化所产生的风险。财务管理要围绕“目标利润”这一核心,将银行开展的所有业务都纳入到预算体系中来,让所有员工都加入到财务控制活动中来。预算管理要贯穿于银行业务开展的整个进程中来,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体系作为实现预算目标的可靠保障。

4.重视风险管理

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其经营业绩受市场变化因素影响较大。如果银行的实际经营状况与经济收益与预期目标发生偏差,银行就可能会蒙受风险。商业银行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几种类型。风险管理是任何一个商业银行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严格的管理制度应包括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及因素,包括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评价以及风险的处理等。重视风险管理,就要积极主动的探析有可能诱发风险的各种诱因,筹备风险应对措施,制度资本补充计划,将银行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结语

当前,农村商业银行处于我国社会稳定发展的历史大环境下,其发展过程中,既要面对机遇与要面对挑战。居民对金融产品的需求日趋多元化,对金融市场的关注度也日益升温,以及国家政策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对于农村商业银行来讲都是重大机遇。然而,越来越严格的外部监管与货币政策,风险管理难度以及同行业激烈的竞争都是巨大的挑战。农村商业银行想要取得可持续发展,就要立足于自身优势,借鉴其他银行的先进管理经验,维护与拓展与合作伙伴的关系,健全业务管理系统,制定完善的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步伐。

参考文献:

[1]徐晓亮.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及对策探讨[J].江苏企业管理,2013(8).

[2]王玲,谢玉梅,胡基红.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财经论丛,2013(5).

[3]刘万里,刘小靖.蛟河农村商业银行召开2013年半年工作会议[J].吉林农业:下半月,2013(8).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0

1985年8月,国务院了《内部审计暂行办法》,1995年7月,审计署颁布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依照上述规定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初步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几年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经营指标完成真实性审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项目审计、行长责任审计等各种类型的内部审计,并且实现了审计从财务收支扩展到检查银行的业务经营、信贷资产质量,再到关注银行风险,审计目标不断提高,审计内容不断深化;审计手段从传统的手工审计逐步到机辅助审计,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为推动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商业银行审计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业的改革和发展对内部审计的要求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审计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当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内部审计工作缺乏规范化。内部审计机制没有建立健全起来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缺乏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未取得重大进展。许多商业银行依据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但相对审计工作规范化要求相差甚远,有效的内部审计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由于缺乏法制化及制度化,常常使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陷入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的恶性循环中。具体说来:

一是内部审计难以保持相对独立性。相对独立性是内部审计所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据调查,许多商业银行的负责人没有直接领导或关心过本单位的内审工作,也没有专门委托一位行政副职协助分管审计工作。有的商业银行将审计同监察部门混岗,有的对内部审计人员的选配也不够合理,没有把精兵强将选配到内审岗位上来,内审机构及其人员很难具有独立的地位。从国外银行的经验来看,内部审计部门往往是对董事会而非行政管理者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在没有管理层的干涉下执行委派任务,可以自由地报告审计发现和评价,并不受管理层的干涉,可以在内部进行通报。

二是内部审计缺乏相应的权限。审计署颁布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明文列示了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但商业银行在实际工作中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如审计部门不能参加有关的经营管理会议,与审计有关的会议资料也很少送给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机构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罚细则,往往只是建议、督促整改,很少给予处罚,等等。内部审计没有相应的权限,其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三是内部审计实施缺乏权威性。内部审计工作所必需的条件包括经费、必要的没备和办公条件及用车等没有真正得到保证,同时,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未能得到保障和较好地解决,难以减少后顾之忧。由于缺乏相应的权限和相对独立的地位,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中,被审计单位往往不积极配合,使得内部审计实施缺乏权威性。

(二)内部审计技术落后,内部审计手段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基本上是账目基础审计,以全部业务和账目为基础,主要采用详细审计或依赖于审计者个人经验判断的抽样审计,而不是国际上先进的商业银行通行的风险基础审计,这就使得内部审计随意性很大,缺乏性,审计的内容完全凭审计人员的经验判断,造成审计期长、审计成本高、审计效率低下。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业务都要通过计算机完成,特别是新近推出的网上商业银行服务,客户借助就能办理帐户查询、打印对帐单、购物、转帐业务等。例如工商银行的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所有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都可以由计算机完成,基本上实现了无纸化管理。银行业务方式的上述变化使得部分内部控制环节向客户端发生了转移,对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形成了新的挑战。目前,商业银行计算机审计运用得不够,况且在利用计算机审计过程中,存在着不评价计算机系统、不测试数据的真实性、就数据审数据的现象,审计技术方法的陈旧制约着我国商业银行审计的发展。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银行人员利用电脑挪用、贪污、盗窃资金的案件说明了目前银行内部审计技术和方法落后的状况。

(三)内部审计力量薄弱,监督能力有限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众多和网点分散,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接触到现金和证券等,并有权限进入客户的账户,一项微小的控制薄弱环节可能导致出现大的问题,因此,内部控制和审计任务非常繁重。而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内部审计力量薄弱的情况,导致审计监督不连续,审计面窄和间隔时间长,不能及时发现和揭露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弱化了审计监督的作用。具体地,主要表现在:

一是内审人员数量不足。目前我国银行业内部审计人员仅占银行员工总数的1%,而在国外银行这个数字是5%。人民银行总行的规定要求银行内部审计人员达到员工总数的2%,但据调查,一般地,分行一级的内审部门干部配备仅10人左右,不仅要负责总行布置的专项审计任务,而且还承担所辖几十家支行的审计任务,由于任务重,人手不足,审计监督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二是内审人员综合素质差,业务能力较低。内部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要通晓财会知识、审计、知识,还必须掌握电脑知识,并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当前相当一部分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电脑知识,业务知识面较窄,加上日常工作相当繁忙,缺乏专业培训,专业能力下降,不适应新形势下内部审计工作任务要求的需要。

三是没有确定的准人标准和考核机制。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对内审人员的要求普遍较高,如英、法两国规定:所有内审人员都应具有大学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一般在银行财会或其他业务部门有过5年或以上的工作经验。他们还对内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进行经常性的考核,对达不到要求或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员提出警告甚至取消其从业资格。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准人标准和考核机制,内审人员的岗位要求不明确,难以保证内部审计队伍的素质。

(四)内审工作范围过窄,内部审计的内容不全面

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基本上还是查错防弊,局限于查处一些具体违法违规问题,只注重检查会计凭证、报表等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业务操作是否合规合法等,缺乏对信贷资产质量、风险责任、效益进行审计,对银行内部管理结构、内部控制状况、各岗位业务规范状况等,作出评价和建议,更未对一些重要的深层次的问题如管理制度、政策法规、环境、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特别是,面对商业银行业务创新频出,经营范围不断拓展,内部审计却变化缓慢,范围过窄。

二、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是形势发展的需要

巴塞尔委员会在2001年8月的《银行内部审计和监管当局与审计师的关系》报告中阐述了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内部审计的指导原则,要求所有银行建立一个常设的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标准普尔公司在一份名为《中国银行业 2003-2004年度展望》的报告中指出,1998年四大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14000亿不良资产之后,又产生了17000亿的不良资产。由于中国国有银行在短期内难以单凭自身力量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巨额坏账已经使国有银行在理论上资不抵债。因此,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既是依照有关法律和国际惯例建立制度的要求,又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自律、提高效益和防范风险的内在需要。

(一)是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客观要求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管理的一个永恒的主题,商业银行要实现科学管理,在市场经济中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最重要的是建立可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是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具体体现。企业的内部监控离不开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内部监控的基本手段和重要内容,内部审计工作通过对内控制度的测试、评审,把不完善、不合理、不严密的环节、程序和方法查找出来,帮助银行克服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堵塞漏洞,避免失控,使之健全有效,达到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因此,内部审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达到对企业的有效监控,不以监控为目的的内部审计是毫无意义的。

(二)是推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及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化,商业银行应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日前,中央决定动用45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补充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资本金,以使其达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使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能按照国家的财经法规健康有序地运行,商业银行必须强化内部审计管理与控制,及时发现、防止和制止违纪违规的问题发生,避免形成新的不良贷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既是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为决策服务的需要,也是加强金融业的监管,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

(三)是维护商业银行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维护商业银行合法权益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职责。内部审计通过开展诸如决策审计、成本费用审计、效益审计、组织机构设置审计及人力资源审计,对各个环节及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评价,确保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真实、可靠、有效。特别是,内部审计通过对业务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实行审签,可以使商业银行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避免国有资金的流失,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和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商业银行由于内部审计和监管法制不健全,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和寻租行为,甚至产生银行管理人员的严重腐败现象,不仅使得商业银行的信誉受到损害,而且会使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机能受到扭曲,金融效率大大降低,甚至有可能破坏整个信用体系,造成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危及国家金融安全,甚至导致社会动荡。因此,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特别是开展行长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评估其功过是非,使商业银行系统干部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得以暴露,既可以纯洁队伍,又使广大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可以有力推动商业银行职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五)是促进商业银行与国际商业银行惯例接轨的内在需要

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无不具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有较高的权威的、强有力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的规则需要和国际接轨,需要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进行完善和修改,建立健全一个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以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管理与控制,提高运营效率。

三、加强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对策

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制度,是商业银行内在的监督约束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商业银行建立制度的重要。国际上知名的大商业银行,如花旗银行等都设有非常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和组织机构,并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我国的情况,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应从以下方面人手:

(一)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完善内部审计机制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1978年制定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指出:内部审计师必须对他审核的活动保持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能使内部审计师自由客观地工作。没有独立性,内部审计就不能得到所期望取得的成果。,各国都要求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以加强内部审计和控制,防范和化解风险。例如,1998年德国了控制和信息透明法;2001年加拿大成立公司管理联合委员会;日本修改了商务法;2002年8月美国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为加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商业银行应按照巴塞尔委员会内部审计报告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和机制,一个可资借鉴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模式,是审计委员会模式。审计委员会源于杰克逊。罗宾斯公司舞弊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建议,上市 公司需由公司非执行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模式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产权制度的客观选择,其中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持一个充分有效的内部审计和控制系统负最终责任,一般地,国外商业银行的审计委员会隶属董事会,独立于管理当局;银行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内部控制系统及其运转的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对总经理及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拥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活动程序是:制定以风险为基础的审计计划,检查和评价获取的信息,通报审计结果和进行后续审计,改变内审部门地位低下的现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二)拓展内部审计的范围和内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1981年公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规定,内部审计的范围应该围绕着检查和评价组织的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及在实施指定任务中的作业质量来进行。具体内容包括有:1.检查财务和业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确定财务和业务记录、报表是否正确、可信、及时、完整、有用;评价对记录的登记和编制的控制是否妥当有效。2.检查内部政策、计划和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查明内部控制系统设计是否符合政策、计划和各种规章的要求;鉴定这些系统是否适宜有效;组织内部各部门是否遵守和执行政策、计划和规章制度等。3.检查资产是否得到保护,检查和评价保护资产和其它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是否健全、完善、并适当地核实这些资产的存在。4.评价资源的节约和有效使用情况,要检查是否制订了用以衡量资源节约性和有效性的经营标准,已制定的经营标准是否被了解和实施;偏离标准的情况是否得到纠正;查明设备未被利用等情况并找出其原因。5.检查业务经营和规划中的目的和目标的完成情况;在制订目标和设计制度时,内审人员可协助检查其基本假设是否适当,有关的信息是否被利用,合适的控制是否纳入业务经营和规划之内;在业务经营和规划实施后,检查和评价其是否按计划完成和完成的质量。总之,内部审计的范围十分广泛,审计的内容非常之多。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应注重拓展以下内容和范围:

一是加强对创新业务的审计,包括金融衍生品、银行产品等等,在对创新业务审计中应明确防范金融风险依然是当前内部审计监督的基本目标,要通过审计寻求防范金融风险和促进金融创新的平衡点。

二是加强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业务的审计,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趋势必将扩大审计对象的范围,要求内部审计将证券、保险、信托业务等逐渐纳入商业银行常规审计范围。

三是注重将业务经营检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从银行业务经营环节中发现风险控制的薄弱环节,确保审计质量。内部审计的范围从单纯的财务报表扩展至整个内部控制及业务流程,从过去单纯对财务数字的准确性、日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扩展至兼顾一定效益提高的责任和咨询功能。审计报告从单纯的发表意见到提出管理建议,为管理层和被审单位提供内部控制系统的业务培训,为业务部门提供改进其内部控制和业务流程的咨询。

(三)努力提高银行审计队伍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

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是提高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水平、发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职能的根本保证。只有银行审计队伍和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提高了,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水平才能提高。为了更好地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是各商业银行要从实际出发,因在制宜地制定和完善审计的管理办法,妥善解决好审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待遇等,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调整配备好内审领导班子,尤其是主管领导,要切实把那些思想和业务素质较高、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为人正直的同志,充实到各级内审岗位上。同时严把进入关,各级商业银行应配备政策水平高,业务工作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随着内部审计在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审计部门不仅需要财务专门人才,而且也需要具备经济学、管知识的专门人才,因此,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素质和能力,才能胜任内部审计工作。

三是抓好审计人员培训,实行达标上岗制度。为了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调动审计人员钻研业务的积极性,各级商业银行应逐步加强审计人员培训工作,加大对审计人员学习机、信用卡、国际业务等知识的学习,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实行达标上岗制度,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对达不到要求的现有审计人员要进行培训和交流。内审人员每年必须

有一定时间的继续,并且考试合格方能通过年检。

四是建立奖惩责任制,严肃审计纪律。强化内部审计管理与控制,建立健全审计责任制,以便促进其增强纪律观念,遵守职业道德,不断加强自身修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五是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健康的内部审计和控制文化,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操守和诚信意识,从而创造全体员工都充分了解且能履行其职责的环境。

(四)要加强银行审计的电子化,改进和创新审计方法

首先,要实现对有关信息的优良管理,对信息及时予以识别、获取和加工,并采用便于有关组织及其员工在履行其职责时使用这些信息的形式,在企业内部进行纵向与横向的有效传递。运用计算机对商业银行的各种数据进行精确复核,既可以对会计报表与汇总报表进行全面复核,又可以从会计流水账逐级核对至总账,还可以将业务管理数据与会计报表数据进行复核。

其次,要以计算机为技术条件,对银行业务实行再监督。可以编制计算机程序对有比例关系的项目(如贷款与利息收入、存款与利息支出、中间业务交易量与中间业务收入)进行计算,然后与实际记录进行比较,找出产生差异的记录。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来监测、评价各分行及各业务部门、各支行、营业网点的风险状况,造成风险的因素,进行风险预警,提出控制风险的对策,保证银行业务规范稳健的发展。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1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经济的全球化影响越来越明显,金融领域对外逐步开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商业银行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盈利变得尤为重要。在这之中,经济周期战略作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建立健全银行机制,加强防范管理,抓住机遇,规避风险是重点。

一、商业银行的发展及重要作用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商业银行的发展迎来了一个黄金期,商业银行的盈利增长对于社会经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占据一个重要地位,它的发展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分重要,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需要遵守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有序增长。金融改革的实质是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得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更加高效的作用,实现更好的盈利。

针对目前的形势,商业银行在经济发展中占局举足轻重的地位,发展商业银行对于金融资源配置的优化是至关重要的。

二、影响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主要业务因素

在市场经济下,商业银行的盈利状况既受内部条件影响,也受到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的影响,经济的发展会经历一个繁荣、衰退、萧条、复苏的周期过程,因此,经济周期战略对于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至关重要。通过经济周期战略可以知道商业银行盈利涉及多方面的业务内容,包括存款、贷款、资金清算等多种业务类型。不同的业务有着不同的核算方式,存款业务又可以分为活期和定期两类,二者的利息核算是不同的;贷款是商业银行盈利的主要业务来源,根据不同的贷款方式特点,需要具体的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资金核算业务核算比较复杂,需要银行工作人员充分了解业务结构,严格监督,实时结算。

三、经济周期战略对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不良影响

经济周期战略对于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不良影响主要是指银行发展中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广泛地存在于商业银行的各项经济活动之中,来源也十分广泛,主要可以分为市场因素和竞争对手因素两类。经济市场虽然有严格的市场秩序约束,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难免会存在一些不可预料的问题,风险的存在是客观的,也是必然的,商业银行要发展就必须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规避风险的措施准备。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发展中所面临的风险并不都是毫无意义的,风险的背后往往伴随着利润,正所谓风险与利润是不可分割的,要获得利润就意味着要面临风险。总的来说,经济周期战略带来了风险,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同时根据对风险大小的估测可以实现事件的预判,风险对于银行盈利能力的挑战是经济周期战略的主要影响,如何更好地实现经济周期战略下的银行盈利是商业银行需要思考的问题。

四、经济周期战略下商业银行的改进工作

(一)制定工作计划

制定工作计划是商业银行管理与发展的第一步,只有根据银行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的社会形势和经济状况,制定一套科学的工作计划,然后依据工作计划实现银行资产的有效管理,促进资金的合理利用,才能实现商业银行的盈利。工作计划可以说是银行发展的一个规划,通过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工作的盲目性,朝着工作目标可以大大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实现银行发展的井然有序。

(二)系统的管理体制

在经济活动中,商业银行总会面临各式各样的问题,究其原因是没有一套系统的管理体制,因此,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体制势在必行。一套系统的管理体制可以为相关的工作提供指导思想,从宏观上保证银行的盈利,其次,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制度规定可以为各项工作的细节提供参考标准,加强了各方面的约束管理能力,实现银行工作的严格控制与把关,确保资金的充分利用。

(三)完善风险预警

商业银行在发展中总是面临不同的风险,为了有效的掌控风险,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风险预警系统可以有效地管理银行经济活动,确保经济活动按正常的轨道开展,一旦出现偏差,风险预警系统可以及时发出信号,银行将采取相关措施纠正和改善,有效规避风险。

(四)确保资金的有效管理与利用

商业银行的盈利最终还是要落实到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利用之上,在经济活动中,一些经济活动中的问题往往来自于不能有效管理资金,因此,加强资金的有效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为了实现商业银行的利益,除了有效的管理资金,也要合理利用资金,优化内部结构,抓住经济的周期波动,在遵守市场经济秩序的原则下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商业银行业务工作计划范文12

截至 2013 年一季度末,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已为超过 1400 多家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贷款余额超过 90 亿元。记者采访了解到,6 年时间内,该行小企业贷款余额增长 45 倍、客户 数量增长了 31 倍。

5 月份,按照北京市银监局工作部署,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开展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 传月”活动,通过与小微企业面对面交流,了解其金融服务需求,探索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题。北京分行不仅通过成立专门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为小微企业服务,各支行还纷纷推出活 动。

截至目前,工商银行已陆续在北京市小企业集中的中关村、顺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 成立了 10 家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提供专职、专属、专业的“三专”服务,打造全方位、综合 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品牌。

同时,各支行还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及客户群体特点,积极打造“个性化”的小企业金融服务 中心。如工行中关村小企业金融业务中心主要定位为科技中小企业服务,工行顺义小企业金融 业务中心主要服务于当地制造业企业,工行北京地安门支行主要服务于中石油供应链企业等。

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工行北京海淀支行邀请小微企业客户参加“科技通”专场推介会,重点 介绍了近年来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推出的各类特色融资产品及政策,为客 户融资解答疑惑。

工行北京大兴支行则以供应链融资产品为核心,积极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客户,根 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做不同融资方案,获得了客户的肯定。

除了“专属服务机构”外,工行北京分行还推出“专业化审批”和“专属产品”,进一步为小微 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为适应小微企业贷款“短、小、频、急”的特点,北京分行建立起区别于大 企业的“2+1+2”高效垂直审批机制,实行专职审批,在提高小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效率和质量的 龙源期刊网 .cn 同时,实现了风险管理和业务授权相结合,最大程度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此外,北京分行还陆 续推出了“科技通”、“政采通”、“置业通”等小微企业特色金融产品,全力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金融助力小微及民营企业口号_十二五金融信息化助力小微 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分合未定十二五金融信息化助力小微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分合未定“我们解决不了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直接的信贷问题, 因为我们并不 贷款。

”快钱公司 CEO 关国光近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 希望通过其支付公司提供的服务,让企业的资金流转效率提高,从而 降低企业对股本金和资金流动的要求, 快钱正与商业银行一起推动这 项工作。

上周(9 月 17 日)公布的金融十二五规划中提及,提升信息化水平 以促进金融创新以及增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 但是以管理风 险为本职的商业银行, 对于第三方支付和一些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合 作机会能否认同,还存在分歧。

目前,大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区分出其主要业务领域,如阿里集团 的支付宝专注于针对零售客户的支付服务,而快钱、汇付天下等支付 公司主要市场在于企业客户,前者通过支付宝积累的大量零售、小微 商户信息,直接推出了阿里贷。后者则如关国光所说,未涉及放贷。

外部系统信息可靠性存疑 阿里巴巴的成功吸引了银行的目光,今年 6 月份,国家开发银行和阿 里巴巴签署合作协议, 双方将共同探讨构建小微企业社会化融资服务 平台,共同支持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的小微企业发展。

当时,阿里巴巴称通过纯信用小微贷款产品,已成功为超过 12 万家 电子商务小微企业解决了融资需求。

“阿里巴巴是一个商业平台,他有很好的数据积累,对企业的现金流 和营业额都很清楚,是风控很好的平台和系统。

”国家开发银行投资 总监张旭光对记者表示,国开行缺乏网点,而阿里的系统可以为国开 行提供很好的中小企业客户资源。

但是,也有商业银行人士认为,通过电商或支付平台收集到的企业信 息,并不一定能保证真实。

一位国有大行的电子银行部门人士就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电子商户的成交量和价格可以通过各种方法造假做量, 从而积累很高 的信誉度,商业银行在使用这些数据时,仍然需要谨慎地做基础的审 核工作。

比起外部收集的数据,银行更愿意使用内部数据,民生银行推出的乐 收银 POS 机系统,通过交易的流水、结算的流水,反映商户的经营健 康状况, “这很好地解释了我们和阿里的区别。

”民生银行零售银行部 风险管理中心人士表示。

此外,也有商业银行抛开现有的支付和电商平台,自建商务平台积累 客户。如建设银行上线“善融商务”电子平台,希望通过电子商务平 台中客户详细的交易记录,解决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所 有第三方支付机构都有自己的信息记录和评级, 但现在很多交易记录 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手段去增加,交易不完全真实。

”建设银行电子 银行部总经理徐捷表示, 银行需要的是真实有效的交易形成的企业信 用记录。

跨行支付合作加强 由于每家商业银行处理业务的速度不一致, 在解决网上购物的跨行支 付结算方面,目前商业银行仍有赖于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

“跨行的特征,其实越来越明显。

”快钱市场部副总裁周萍表示,客 户足够大的话, 把自己的全部分支机构账户开在一个银行是很困难的。

因此,一个银行满足不了客户快速归集资金、实时反映财务变化的需 要。这正是第三方支付新的商机所在, “客户还是银行的,跨行部分 由快钱来完成。

现在已经开始出现这种趋势。

我们跟银行后端在对接, 充分发挥支付平台跨区域的特色, 这使得银行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 了满足。

” 在上述建行善融商务的案例中, 虽然建行希望夺回被第三方支付抢走 的网上交易市场,但在跨行领域,它依然需要与通联支付和宝易互通 合作,解决他行账户充值和消费支付等问题。

“缺乏有效的金融产品和工具,使得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快钱市场 部副总裁周萍认为, 对于一些小急频的订单支付结算, 银行很难处理, 如果是核心企业下游极小的企业,银行都是用手工做的,每审一单要 经过多个环节,所以银行不会做。而支付公司把这些信息打包之后再 给银行,使它跟一个大单没有区别了。

“所以这就使得我们跟银行面 临合作的关系,这部分客户是银行原来不能拓展的客户。

” 但是,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直接跨行的合规性,也有银行人士提出了 质疑。今年两会期间,就有供职于商业银行的政协委员提案中表示, 应仅允许第三方公司一点接入经过批准的转接清算组织, 不得与各家 银行直联进行跨行清算, 这样就可通过转接清算组织对所有金融和非 金融收单机构进行集中监控, 避免出现第三方支付机构即做清算又做 结算,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

而这些争议问题的解决,则还有待于监管机构政策的进一步明朗。

金融助力小微及民营企业口号_宜信启动小微企业成长助力计划等宜信启动小微企业成长助力计划等 8 月 19 日消息,宜信公司与国内知名商学院再 次携手,启动 2014“宜信小微企业成长助力计划” 。

该计划是一个公益培训和企业咨询项目,针对小微企 业及其负责人公开招募。凡是创业 1 年及以上,形成 一定的商业模式或发展方向,面临经营管理问题、亟 待获取管理技术支持的小微企业及其业主,均可报名 申请参与。

宜信公司与北大博雅总裁商学院合作,推出面向 小微企业主的公益培训项目。通过体系化的学习,全 面提升小微企业主在管理、经营、营销、战略等方面 的核心能力。同时,该计划还将提供一系列有针对性 的企业实战课程,小微企业主们将有机会和优秀导师 共同探讨企业发展,获得持续性的管理和技术支持。

与此同时,宜信公司还联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管理咨询服务。清华大学 MBA 学员们将组成咨询团队, 分别进驻咨询企业, 通 过与企业管理者的深度交流、 深入调研、 座谈讨论等, 帮助企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并量身定制管理咨询 方案。咨询团队还将开展为期半年的跟踪,切实帮助 小微企业实施咨询方案。

伊顿发起议题: 能效管理 项目名称: 能效管理与 城市可持续发展 伊顿深圳工厂实践“零填埋废弃物” 伊顿继续推进其全球“零填埋废弃物”项目,在 2013 年成功减少 4,900 吨废弃物填埋量,同比下降 18%。因此,伊顿在 2014 年 6 月世界环境月之际,对 以深圳电气工厂为代表的全球 39 座成功实现 “零填埋 废弃物”目标的工厂进行了表彰。深圳沙头角工厂信 瑞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回收利用和改进生产工 艺等方式,几近实现零废弃物填埋量。

作为公司废弃物管理项目的一部分,伊顿持续号 召旗下所有工厂努力实现 “零填埋废弃物” , 以降低二 氧化碳排放,从而缓解温室效应并减缓全球变暖。通 过实施“零填埋废弃物”计划,这 39 家工厂成功减少 了 2, 500 吨在废弃物运输和储存过程中释放的二氧化 碳量。

可口可乐发起议题:水资源 项目名称:水资源保护与管理 2014 可口可乐 520 活动顺利开启 8 月 2 日,2014 可口可乐 520 活动在位于昆明高 新区的可口可乐(云南)饮料有限公司顺利开启。该 项目旨在为女性零售店主及有意愿创业的妇女提供零 售商业基础知识培训,帮助她们更有效地管理自己的 商铺,扩大盈利并改善生活品质,增强女性的自信心 和荣誉感,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可口可乐(云南)饮料有 限公司还将在昆明市的五华区、西山区、盘龙区、官 渡区、呈贡等地陆续开展培训招募活动,邀请零售店 主及有意愿创业的妇女来可口可乐公司参加免费专业 培训, 预计昆明市将会有超过 1000 名妇女从此项计划 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