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

时间:2023-06-01 09:46:13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1

第二条  省级统筹具体实施步骤第一步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以下简称“省级调剂金”);第二步实现全省统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统一支付项目,统一管理,并调剂使用基金。

第三条  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的原则按照《安徽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在基本养老保险市、地级统筹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调剂和自我保障相结合,分散支付风险,确保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条  省级调剂金制度的运作方式实行省建立调剂金和市、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后备基金(以下简称“后备基金”)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市、地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的资金缺口,以省级调剂为主,市、地解决为辅。其具体比例为省级调剂金承担80%,后备基金解决20%。

第五条  省级调剂金的筹集

    (一)省级调剂金的征集基数为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各市、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

(二)省级调剂金的征集比例,根据上年度省级调剂金使用情况和当年实际需要,每年由省劳动厅商省财政厅提出,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1999年省级调剂金的征集比例为上年度各市、地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

(三)省级调剂金在市、地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实行全额结算,差额缴拨。

第六条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本方案试行期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仍按省劳动厅批复各市、地1998年的企业缴费费率执行。

第七条  省级调剂金的使用省级调剂金用于市、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后的余缺调剂。

(一)省级调剂金的计算方式上缴省级调剂金=上年度本市、地全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

省级调剂金的上解、下拨及调节系数的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一、二。

(二)市、地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余缺的计算方式基金收支余缺=职工人数×目标覆盖率×目标收缴率×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缴费费率-离退休费用总额-应提省级调剂金职工人数为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各市、地企业职工人数;缴费费率为企业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之和;目标覆盖率、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由省劳动厅报省政府同意后下达。离退休费用系指按国家和省规定发给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及其待遇。各地自行规定发给离退休人员的其他费用,仍由各地负责解决,今后在统一调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逐步冲减。离退休费用总额的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三。

(三)对各市、地实行养老保险工作目标考核1999年考核的工作目标:

1、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覆盖率:

国有企业职工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要达到100%;

非国有企业职工(包括集体、私营企业职工、三资企业中方职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必须尽快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9年,在各市、地上年末实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必须将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非国有企业职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的50%以上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国有、集体企业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的职工人数,均以省统计局公布的职工人数为依据。

2、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目标收缴率:

各市、地当年实际征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达到应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90%以上。

3、职工缴费工资:

职工缴费工资应按企业实发工资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缴费工资低于省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地企业职工人均工资的,按市、地企业职工人均工资为职工缴费工资。

今后每年考核市、地的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由省政府组织,对完不成工作目标形成的资金缺口由市、地自行解决。

第八条  省级调剂金的缴拨程序省级调剂金按年初预算分解,按月上解、下拨。

(一)省级调剂金的上解,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帐户”逐级上解,上解的调剂金转入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帐户”,直至上解到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帐户”。

(二)省级调剂金的下拨,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帐户”逐级下拨,下拨的调剂金转入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帐户”,直至下拨到县(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帐户”。

(三)市、地不按时上解省级调剂金,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要求,省财政部门对拖欠省级调剂金的市、地按年等额扣减其财政补贴或税收返还款。所扣减款额全部转入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帐户”。

第九条  省级调剂金的管理和监督省级调剂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预、决算制度。

(一)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年度编制省级调剂金收支预算和决算,经省劳动厅、省财政厅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省级调剂金存入省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为了便于周转,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须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帐户”中留足两个月的调剂周转金。省级调剂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三)省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省级调剂金的监督,确保基金安全。省审计部门定期对省级调剂金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报省人民政府。

第十条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后备基金

    (一)按本方案第七条(二)款规定的计算办法,当年出现养老保险基金赤字的市、地,应按赤字总额的20%建立后备基金,以解决本地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缺口。

(二)后备基金由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负责多渠道筹集解决。

第十一条  历年基本养老保险积累基金仍留存市、地,由各市、地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市、地级统筹调剂,以及基金征收困难时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本方案实施后,各市、地使用积累基金须经省劳动厅同意。

第十二条  中央11个行业统筹企业(以下简称“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移交地方后的管理行业统筹企业移交地方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由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一管理,从1999年起调整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用3至5年时间统一并轨到地方企业缴费费率。具体缴费费率调整、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和调剂金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经济效益好的,可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对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根据原有关规定,其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待遇高出国家和省规定的,应通过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解决。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

第十四条  其他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在遭遇突发事件或重大灾害,出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由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省直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劳动厅、财政厅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级调剂金给予专项补助。

(二)严格执行各项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对未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的,不纳入省级调剂金调剂范围;对弄虚作假,少缴、多领省级调剂金的,一经查出,应全额追回少缴、多领款项,并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三)本方案由省劳动厅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四)本方案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差额上解、下拨省级调剂金的计算方法

    1、地市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含上解调剂金)结余时:

差额缴拨调剂金=上年度全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0.8×调节系数;

2、地市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含上解调剂金)赤字时:

差额缴拨调剂金=〔上年度全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基金收支差额〕×0.8×调节系数;

计算结果为正数时,为上解调剂金数额。

计算结果为负数时,为下拨调剂金数额。

附件二:调节系数的计算确定调节系数使用的指标包括全省平均赡养率,全省养老金平均替代率,地、市实际赡养率,地、市实际养老金替代率。具体计算方法为:

1、需下拨调剂金地、市的调节系数计算办法为:

地市实际赡养率               全省平均养老金替代率

  —————————— ×0.2+ —————————————×0.8    

    全省平均赡养率              地、市实际养老金替代率

    2、需上解调剂金地、市的调节系数计算办法为:

全省平均赡养率          地市实际养老金替代率

  —————————×0.2+  ——————————     ×0.8

   地、市实际赡养率         全省平均养老金替代率

    3、调节系数取值不大于1.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2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几点看法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解,学术界存在着一些分歧。一种主流观点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在政府政策引导下,农民自愿参加,以富裕农村地区的基层社区为依托,以农村人口为对象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定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含义,同时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但是却没有很好体现出社会保险覆盖全民、互济性等特点。所以,笔者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定义如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在贯彻社会保险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由国家或政府政策引导,结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所建立起来的以覆盖全体农民为目标的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原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强调个人交纳为主不同,新政策明确了公共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的责任,变“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为“个人、集体和政府”三方共同筹资,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老金还会相应增加。根据这一政策,今后中国凡具有农业户口,男16周岁到60周岁,女15周岁到55周岁的各类人员,均可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金额,乡镇及市区政府会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相应的补贴。根据缴费标准的不同,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后每月可以领取到数额不等的养老金,但均高于当地农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尤其是档案管理的规范与完善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从很多方面来提高,过去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大多被动的承担着档案管理职能和档案利用服务职能,职能范围较小,如今,要想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档案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来优化自身的职能。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特点

(一)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档案工作涉及面广

我国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可概括为12 字方针: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根据全国老龄办的《2009 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09 年年底,全国60 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6714 亿。“十二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2 亿。而在1.6 亿60 岁以上老人中,大约60%以上的老年人口在农村,约1.07 亿,且我国75 岁以上老人每年以3.62%的速度增长。因此,农村养老需求强烈而迫切。农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则是反映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宝贵资料和重要历史凭证。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档案涉及符合参保条件农民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环节的档案管理工作,是对参保农民权益的真实记录,是确定参保个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虽然目前我国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党和政府的工作目标,社会保险将基本覆盖所有中国居民,由此产生的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资料数量必将越来越庞大,加之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因此涉及面比较广泛。

(二)政策性强、操作标准要求比较高

农村养老是亿万农民自身面临的现实需求,已成一个社会焦点问题,也是国家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尚没有一种单一的养老方式能全部解决包括物质提供、精神慰藉、日常护理等内容的养老需求。加之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尚处于摸索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农村经济相对落后,目前对此加以规定的大多为党的政策,缺乏强制性与稳定性。如何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背景下,以实现农村养老的全面覆盖、标准多层次、模式多元化为目标,建立起人性化、制度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体系,是一重大课题。与之相应的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因关乎每位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因此是一个长期的复杂工程。

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针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长、操作规定要求高的特点,各乡镇要本着对党负责、对农民群众负责、对农保事业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协(下转第39页)(上接第35页)调,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县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抓好档案管理体系的建立。

(二)建章立制,依法治档

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作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的自2009 年9 月1 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法律法规体系要求涉及参保农民信息从收集、分类、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到档案内容进行补充更正、保管、鉴定、利用的全过程,为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将促使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走上依法治档的轨道。

(三)统一标准,注重规范

为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系统、准确,并保证案卷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奠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良好基础,必须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同步,与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相适应:一要统一分类标准。为便于管理,根据农村养老保险档案内容,在保险业务档案一级类目下划分成投保类、发放类、转退保类、解款登记类4 个二级类目,在每一个二级类目里按保管期限统一编排案卷顺序号;二要统一立卷。每年定期将上年度县、乡农保部门形成的保险业务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立卷,保证业务档案材料及时立卷归档;三要统一质量标准。做到保险业务形成的全部表、单、证、卡等材料收集完整,编目合理,装订规范,检索工具齐全。

(四)注重开发,有效利用

我省已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集中管理。目前,已形成了以保险业务档案为主体,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电子档案、音像档案等多门类、多载体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为切实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各地方农保档案管理机构还需编制案卷目录、全引目录、文号索引、专题目录等一整套检索工具,编写机构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保险业务文件汇编等资料,并将保险业务数据录入计算机,实行数字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参考文献:

[1]刘淑华.浅论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完善[J].兰台世界,2011(4).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3

【关键词】新时期;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

为了保证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优质高效的服务,应该对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进行规范,从而对档案的真实和完整性进行保证,加上对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开展和完善,能够保证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质量水平。面对当前的网络信息化时代,应该对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进行适当的改进,利用更高的标准来进行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切实保证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1 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加强了对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推行,但是在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上不能充分的保证管理的规范化,主要体现在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制度不够完善。不能对档案的分类标准进行确定,会出现档案归纳错误的情况,甚至会出现重要档案意识的情况。在档案编制的格式上不够规范,不能保C档案材料纸张在形式和装订等方面的统一,无论是档案的归类还是档案的查阅都较为麻烦。不能对档案的保存和调阅进行规范,不能充分的保证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会造成错误疏漏甚至舞弊的情况。

1.2 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软硬件设施投入不足

不少单位不会进行专门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室的配备,还有一些档案室名存实亡,在设备配置上简陋,不能充分的进行防潮、防蛀和防盗等方面的设备,不能对档案管理安全性进行保证,更不用说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了。当前有很多的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没有进行信息化的管理,不能保证快速高效的档案查阅。当前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越来越多,面对众多的保险业务量,如果还是采用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就不能很好的保证参保单位和个人对档案的查阅和核对,会降低投保人员对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满意度,会影响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发展。

1.3 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质较低

当前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等方面有所不足,面对大量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会受到能力的限制而不能很好的完成自身的工作,造成了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人员的较差的稳定性,不少档案管理人员开始转行做其他工作。为了对这种情况进行弥补,通常会招聘一些兼职人员来进行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而这些人员在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上更加薄弱,以为属于兼职工作,所以兼职人员不会有时间来对养老保险档案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的学习和补充,所以不能保证档案管理过程中档案材料在收集、整理和归纳等操作过程中的准确性。总体上来说,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缺少充足的高素质专业人员,所以不能对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质量进行保证。

2 提高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的对策

2.1 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主要是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和相关档案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确定文件资料的来源形式和查考价值之后,对档案的管理办法、分类方案和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制定。在法律法规方面,需要加强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及一些与档案相关的法律的参考,保证对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内涵进行正确性的认识,对档案的归档、库房管理、档案保密、档案统计以及档案的移交等方面进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保证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确保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在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过程中应该保证各类的档案资料能够集中和统一的管理,保证档案管理的任何过程都能够规范的进行,切实有效的保证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2.2 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建设

要想加强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建设,加强单位领导对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重视和支持是必要的,这样才能保证充足的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对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很好的解决。通过对财力的投入能够建立完善的档案室、阅档室和办公室,能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中材料的收集、记录等方面设备的购置,能够完善档案的保护设备,切实保证档案保护的“八防”标准。下文中会提高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管理,虽然利用信息化管理能够对档案进行扫描记录,但是不少的档案还是需要进行实体档案和数据的保管。

2.3 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管理

应该加强对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应用,充分的发挥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优势,从而实现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正在不断的发展,各种各样的纸质材料和证明不断的出现在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工作中,这些保单合同和证件复印件等资料如果采用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会具有一定的难度,而且纸质材料会受到众多方面的影响而不能充分的保证其质量,会破坏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此需要加强对档案资料的信息化管理,可以将纸质资料利用扫描设备来转化成数字档案,这些数字档案不但能够方便保存和分类,而且能够利用电子检索目录的制定能够方面管理人员和参保人员的检索和查阅,能够方便及时的对参保人员的账户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使得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服务更具有可视化。

2.4 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

对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了解,还要保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通过专门业务档案管理部门的成立,能够对各方面的人才进行吸纳,通过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来提高档案管理的成效。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4

关键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信息化

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加速建设和完善,同时也推动了养老保险在全国范围内的覆盖率。而随着养老保险覆盖率的增加,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也成为做好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养老保险,使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面临着巨大的数量挑战和管理的改革。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实现其信息化的管理是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改革的必然途径。需要注意的是,改革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模式,是一个系统化、具体化的过程,要在过程中逐渐完善和实现合理有效的信息化管理建设。

一、目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面临的问题

1.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缺陷。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制度方面的缺陷,有些地方的管理制度略有不健全。虽然,在档案管理方面我国制定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对于养老保险而言仍显不足,不够规范化和具体化,尤其是在考核、检查和验收三方面的标准上,缺乏科学性和适用性,这些都是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方面亟待解决的漏洞和问题,如果不加以有效的改进,就会成为养老保险事业持续发展的障碍。2.对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低。对养老保险档案管理重视度低,是养老保险负责单位的通病,上到领导干部,下到工作人员,都没有看到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性,而这也严重的影响了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在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方面的服务观念差,使工作更加被动化和消极化,从而导致档案管理工作问题百出,诸如档案混乱、管理松散,网络化程度低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时展的步伐。3.缺乏具有专业素养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人员。纵观我国各地从事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不难发现,这些工作人员既不是档案管理专业出身,也没有接受过任何关于档案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他们基本上都是“半路出家”,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认识模糊不清,对其管理的方式也是不了解,根本没有将档案管理作为资深工作的核心,更有甚者还是兼职负责。利用严重缺乏专业素养的人员进行档案管理,是导致档案归档不及时、保存不完善的重要原因。4.投入到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方面的设备严重匮乏。在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方面投入的设备严重匮乏,例如,在硬件设备方面,目前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所使用的存储柜都还是老式的存储柜,不仅保密系数差,而且存储量低,有的还会遭到虫蛀和潮湿腐蚀,导致许多长期的养老保险档案在保存过程中受损,严重地破坏了其完整性;在软件设备方面,虽然有的地区在档案管理方面采用了电脑存档和检索的方式,但是电脑设备差,而且常常无法正常上网,或者电脑系统运行出现各种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造成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后。

二、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

1.采用信息化管理,实现养老保险档案的有效整理和合理分类。在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中,引进信息化的管理手段,更加高效、准确、便捷的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有序化。信息化管理对于养老保险档案的整理和分类,能起到非常有效的作用。例如,在整理养老保险档案的过程中,可以采用信息化管理,对养老保险档案按照一定的规律,设置相关的编号,按照对应的编号进行管理。编号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个人身份证号,也可以是其养老保险的编号,或者社保登记证号等。此外,在对养老保险档案进行编号和整理的同时,还可以对养老保险的业务规律进行分析并掌握,从而细化出不同的业务阶段,例如日常业务有哪些,月度和年度业务又有哪些,在整理的过程中都可以对这些实行细致的划分,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一个清晰明确的参考。在养老保险的分类方面,信息化管理可以为工作人员直观的呈现养老保险档案的不同点,例如有的养老保险是在某一政策下实行的,有的则是政府工作会议的内容体现等,这些都可以帮助工作人员对养老保险档案进行有效的归类,此外,参保人员的相关资料也可以成为归类的一个标准。信息化管理能对养老保险档案实行系统化的管理和归类,使养老保险档案清晰明了,这不仅是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养老保险后续业务高效进行的基础和保障。2.有效的基础性数据化管理,是健全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重点。对养老保险档案实行数据化管理,是健全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第一,要树立数据化概念开展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利用数据化管理,对养老保险档案的进行收集、归档和整理,确保养老保险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更好地发挥其在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第二,利用数据化管理实现养老保险档案的动态管理。所谓动态管理,就是对所有的养老保险业务进行实时跟进,对于手续齐全、办理完毕的档案,进行及时的归档和整理,对于还在进行中的养老保险业务,进行实时跟进,对于其办理的状态、需要的材料实时掌握。此外,对于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还要时常性,即定期对其进行整理、归档,查漏补缺,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关联性,确保档案保存的整体性。3.实现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加强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功能和网络平台,建立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提高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化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发展方向。档案管理的数字化和网络化不仅有存储量大、检索方便、数据传递快速便捷等优点,而且在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统筹层次方面也有现实意义。4.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实现有效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社保经办机构和企业应建立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分工和职责,对档案建立、维护、交接等环节进行制度化管理。档案纸质材料应当排列整齐有序,储存在专门的场所,重要材料应复印备份,档案电子数据应当有较强的网络安全性,必须做到异地备份,数据格式要有清晰的说明以便日后升级维护。这里特别要强调交接环节一定要尤其重视,严防脱节,否则会给后续工作带来无法预计的困难。比如少数铁路单位就是在生产力布局调整中没有对养老保险档案的交接给予足够重视,造成单位几经变迁后,原有资料或不知所踪,或部分丢失,又或存放零乱,给继任者的工作开展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特别是农民合同工补缴花名册、精简职工花名册等资料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产物,一旦损毁就无法弥补。所以一定要加强对养老保险档案交接环节的管理,可以结合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督促管理人员既要在在岗时认真履行好职责,又要在换岗时做好交接工作,以保证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延续性。

总之,建立健全完善的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养老保险档案有效管理,是社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好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实现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数据化和网络化,是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和要求,也是利用好和发展好信息化技术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提高我国社保经办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作者:王燕华 单位:冮苏淮安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1]张绪武.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必要性以及提升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的策略[J].办公室业务,2013(15).

[2]于永波.陕西省规范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的新举措[J].陕西档案,2013(5).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5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收集;管理

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是一种重要的福利依据,它保障着的是广大劳动者能“老有所依”。这种档案一方面记载着个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具体情况,另一方面也记录着交保人的主要工作经历,属于一类集成化的个人劳动档案。伴随着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深入,如何建立档案以及管理档案更显得尤为重要。运用科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实现准确立档、精确存档、方便查询是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最终目标。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具有的特点

(一)档案在服务对象与管理对象上具有社会性特点

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的普及范围越来越广、贯彻日益深入,它的服务范围在今日更是延伸到了整个社会各类体制之下的众多从业人员。当这些从业人员满足养老的条件要求时,那么他就能够领取养老金,这就使得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演化成为一项社会化的保障制度。

(二)档案在来源上具有广泛性特点、内容上具有复杂性特点

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社会进行推广实施,这使得建立档案和保管档案的工作变得更加艰巨,挑战性也更大。相对今日的城乡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来说,以前的档案管理对象可以说是相当单一的,曾经的档案管理对象只是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的离退休工作人员。但是当养老保险制度在整个社会开展之后,档案的来源就变得五花八门,非常广泛,而档案的内容也更是复杂多样。

(三)档案本身呈现出流动性特点

相比之下,私人、合资以及外资的经营体制的企业,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比国有企事业单位流动性更大,而乡村居民参保也是具有很强的流动性。所以这就造成了档案管理的难度增加。但是我国经济发展一天天地加剧,类似这种情况的从业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地增加。所以,收集和管理流动性的社保档案也应当成为档案工作的一个重点。

二、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建议对策

(一)从领导上进行加强,从认识上进行提高

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档案工作是一项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推广的重要工作,它也是我国政府为建设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的历史鉴证,它还是参保人参保后得到相应的福利的重要凭证,它具有相当强的专业性以及政策性。档案管理的水平高低不仅仅关乎城乡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更影响着居民的参保热情。只有我们的各级党委、政府在思想上进行统一,充分认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提高使命感以及责任感,把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管理工作列入并提上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指派专门的分管领导,让这个事项有“领导管事”。

(二)在经费上加大投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笔者认为应当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列为各级财政预算的一部分,在经费投入方面做好保障。第一个就是确保充足的资金用于购买档案工作不可或缺的一些硬件设备。比如在县级居民养老档案管理的工作室配置相应的除湿机、档案盒、密集柜、灭火器、电脑等设施设备,满足防虫、防火、防尘、防潮湿等“十防”标准,确保安全管理。还可以尽力为乡镇档案管理室配备复印一体机、计算机、打印纸,为村委会配置好传真机,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第二个是要在村里寻求协理员作为档案收集与管理助手,并根据实际对村协理员适当地提高其待遇,让其保持工作热情,保证“有经费办事”。

(三)从技术上进行加强,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水平

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举办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业务档案培训、专题讲座等,增强档案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临近市、县、镇之间的相互观摩、学习养老档案管理工作,上级业务骨干深入到下属单位指导各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手把手的方法传授,坚持开拓职员的视野,学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做到“有能力办事”。

(四)从机构上进行健全,从信息化方向进行完善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难归档、大数量、多环节,这要求我们的档案部门务必建立健全由村到乡镇,再由乡镇到县的三个级别的档案收集的服务管理网络。对每一级的责任都要进行明晰,对每一级的机构都要完善,做到“有队伍做事”。比如某个县政府就推行这样的一项管理制度,即县政府每一年都要与所辖乡镇订立《居民报工作责任书》,让每一个乡镇至少安排2名专职人员开展养老档案的整理以及收集管理等工作,村里也有专门的村协理员,这就从工作力量上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充实保障。

完全的人力方式管理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不仅花费工作人员的更多精力,效率也不高。所以,养老保险档案更应该注重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在管理中可以把传统的纸质档案信息快速地变为影像化、数字化信息,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电子化的管理方式,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代替人工检索。建立起养老保险档案的归档编码方案以及对应的计算机档案索引系统。这样就不需要工作人员去调取实体档案原件,只需要借助计算机进行图片的检索查阅扫描,就可以完成打印复制等功能。

三、结语

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是一种重要的福利依据,它保障着的是广大劳动者能“老有所依”。养老保险制度属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让我们重视并想方设法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水平,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光和热,让更多的群众受益!

参考文献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6

关键词:档案管理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作为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比较高的工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建立与参保民众的缴费过程和后期待遇享受息息相关,这份档案既是统计和发放养老保险的重要依据,对于这份档案的有效管理也是一项为民利民的重要工作。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是否安全、真实与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密不可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我党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政府的形象。因此,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一定要在其过程中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保障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1 探究对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就近几年以来的情况来看,我国城乡中参与养老保险的居民与日俱增,这意味着我国相关部门需要在加强养老保险档案管理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养老保险档案作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一直以来都在保障城乡居民利益、助推社会养老制度的的改革以及提高经办部门的办事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虽然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还并不成熟,也存在着制度与内容不统一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养老保险档案的建立进度和质量。因此,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在建立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完善养老保险体系,不断规范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使之更加规范。[1]

1.1 与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一份社会养老保险从办理参保手续到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这过程中涉及诸多环节。在设立养老保险档案时,一定要严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进行审查和管理,以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切实受法律效力的保护,从而真正保障城乡每个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另外,在为居民办理参保手续时,首先要采集个人信息并将其录入个人档案,在这之后还要进行各种费用的收取和划拨等。包括后期新老农保制度的衔接以及居民与职工养老保险的流动,都需要办理相关的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因此,为了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支付社会保险的重要依据,它的记载一定不能有丝毫马虎。

1.2 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程

我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部门在履行着社会保障的责任的同时,还承担着切实为60岁以上老人服务和提供热心帮助的责任。关于社会养老保险这个复杂又牵扯众多的社会系统工程,如果不能保证每个人投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那么整个小区的社会养老保险部门的工作都将停滞不前,并对下一步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造成严重的拖延。[2]

2 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

2.1 将现代化科学技术应用到档案管理中,与时俱进

在我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背景下,实现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至关重要。从现代化的角度出发,档案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一步步实现档案编研的电子化。另一方面,还要严格按照现行档案管理的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对档案进行及时的修订和立卷归档,在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的基础上,将卷面卷内都排列的规范、美观。在这之后,便要充分将电脑和互联网技术应用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中,真正实现电脑输入代替手打,并转为由机器配送信件,由网页管理取代传统的布告,从而最大限度的解放人力并节约物力,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3]

2.2 加强人才队伍和制度建设

人才是档案管理建立的一个重要因素,不断提高社会养老保障中心里档案人员的整体素质,以能力和创新意识来不断适应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需要,是不断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举措。为此,还要定期邀请档案局相关业务骨干对各种档案的规范整理进行现场培训,牢固档案管理人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同时还要继续推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档案利用效益,充分发挥档案在提供优质服务过程中应有的作用,严格按照经办中心应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行事,并将加强档案管理的教育与管理落实到在实际工作中,使档案工作有章可依,避免毫无章法导致工作的紊乱。[4]

2.3 改善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我国不同城乡居民社保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同情况,切实加强每一地区的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比如,可以建造高标准的档案室,并设立独立的办公用房;另外,还可以适当增加在密集架和档案柜等资源购入的资金,并为每个档案室配备温湿度计、灭火器等设施设备,真正确保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考虑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如何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有着莫大的关系,因此一定要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并极力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服务工作,真正为民务实,保障好每一个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而针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关部门不能视而不见、固守残缺,而要与时俱进,改良和研究一套更加科学的工作机制,并不断规范我国城乡的社保档案管理流程,避免出现较大的纰漏对投保人员的利益造成伤害。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水平。城乡社保的档案建设关顾民生大计,因此有关部门一定要不遗余力的提高对于社保档案的管理水平,为促进城乡和谐l展做贡献。

参考文献

[1]王翠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的有效办法[J].档案工作,2016(17):119.

[2]路庆玲.浅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J].问题探讨,2014(05):43--44.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7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

一、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的现状

1.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与日俱增。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国家各行各业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也进行了深入的改革,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企业、事业单位及自谋职业等人群都可以缴纳养老保险。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要求保险项目、保险待遇和投保标准统一,人们在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是平等的,因而参保人数迅速增加,这会导致社会养老保险在管理上出现很多难题。

2.没有规范的管理标准。新的养老保险正处于过渡时期,在管理上没有制定相关规定,使每个地方的管理得不到统一,不能达到规范的管理。不知道需要整理归档的资料是哪些,到底该怎样归档,也不知道不需要整理归档的资料是哪些,需要分类管理的资料是哪些,需要统一管理的资料是哪些,没有一个专业的管理标准。

3.管理水平达不到,方法落后。近几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在不断地扩大,业务量也相继增加了不少,部分经办机构采取了相关措施,对档案进行徽机化管理,但没有将软件和硬件人员合理分配,有的没有专业人才,有的没有相应软件,导致初期没有达到一个好的效果,很多还是运用以前的管理模式,手式操作,工作效率得不到提高,查找资料时很浪费时间,统计报表时非常困难,使工作进展受到严重的影响。

二、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基本特点

1.档案内容过于复杂

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会直接影响档案内容的复杂性。以前养老保险档案只是局限于集体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相对新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会更好管理,内容比较单一,不会出现复杂性的内容。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不断发展,在档案方面也更加广泛了,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越来越多,有着各种身份,这也会使内容变得更为复杂化。

2.档案流动性大

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群体成为农民,而农民往往缺乏固定的工作岗位,工作流动性强,使得其自身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缴纳常常处于不稳定状态,这使得当案流动性大大提高,增加了档案管理难度。

三、如何促成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1.利用网络信息,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在过去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案中会运用到手工操作的方式,不便于以后的查找和使用,跟不上现代信息化时代的发展趋势。因此,社会养老保险档案需要改进管理方式,运用计算机的方式来管理,完成档案信息工作,这样的方式可以使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也方便的查找和使用。

2.健全制度体系,规范管理程序

严格按照《档案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完善个人社会养老保险的档案管理,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并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从而使制度体系得到完善,遵循相关规定办事。有关各类档案的保管、存档以及时收集制定一个完整的流程,不但要与工作进程相符,还要达到档案管理要求,对于工作中的相关资料、账务报表、业务报表等要及时进行归档。不管是外部人员,还是内部人员都应遵循档案借阅、查询制度,查阅档案只能在规定的阅览室中,档案必须做到及时入柜、入库,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档案库房重地非因工作事宜不得进入,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等。通过建立起统一的标准对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

3.加大资金投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各部门各单位要想办法解决资金紧张的问题,引进徽机设备,装备档案室,尽可能的做到统一化,利用计算机将社会保险档案数据共享。同时,应重视对档案管理的软件开发工作,由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进行。软件功能主要是档案信息的自动检索及时档案自动快速编目,实现快速查找档案资料。

4.培养专业的人才,打造高素质档案管理队伍

对养老保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使他们的知识得到丰富,开拓他们的思维,对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使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得到提升。另外,让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学习运用计算机来工作,让他们更好的管理数字化档案,提高档案管理能力,还能合理运用现代化技术的人才。总之,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事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规范管理养老保险档案关乎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我们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积累经验,不停的完善档案管理机制,还要不断的创新,才能更好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推动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高狮 单位:榆林市榆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8

论文关键词:黑龙江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实施方案

论文摘要: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早,发展缓慢,而农村地区对社会养老保险又有较强的需求。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为黑龙江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重要契机。黑龙江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做好战略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落实实施措施。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黑龙江省落实和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的一个契机。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产粮大省,而且要在2012年实现千亿斤粮食发展战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项惠农制度应该在全省提前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这样更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减少外出人员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劳动力转移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农村贫困问题,让广大农村居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享受自己多年支持国家经济发展的回报。

一、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民政部制定颁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1994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基本方案》的内容颁布了《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大力推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但由于《基本方案》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加上中央政府机构调整等原因,1998年后,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缓慢甚至陷人停顿状态。1999年由于国务院决定对已有的业务进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处于半停滞状态,新参保人数锐减。截至2007年底,全省有111个县(市、区),70%的乡镇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截至2007年底农村人口已达1 762. 9万人,仅有184万农民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截至2008年6月末全省共拨付农保基金306. 45万元,涉及到26 892人次,领取保费的有67 568人。目前全省领取养老金的农民中,领取标准每月只有几角钱的占25 %,每月领取五六元的占50%。以阿城市为例,每年续缴率仅为1%,从2000年至2005年阿城市新增参保人数每年为6人。阿城市共有355人领取农村养老金,社保部门每月共计发放2 320. 30元,月人均领取6. 5元,其中月领取养老金超过60元的只有7人。可见,虽然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早,但发展缓慢。

然而,黑龙江省农村地区对社会养老保险有较强的需求。2008年一项对黑龙江省依安县、双城市、五常县、肇东市四个市县的调查显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已经成为增加农民收人之后,农民最想解决的现实问题。农民养老观念开始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农村参加养老保险率低,仍受到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民的养老保险参与意愿深刻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展。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土地保障功能降低,传统的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已不足以保障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在农村地区迫切需要建立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国家政策提供重要契机

2009年9月1日,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任务目标是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国家为每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年龄满60周岁时开始领取。 转贴于 2009年黑龙江省的宝清、宁安、依兰等13个县市区参加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使170万农民受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黑龙江省落实和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契机,全省要结合省情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进而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全省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达到农民生活安康,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三、黑龙江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1.做好战略规划。国家规定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黑龙江省要力争在2015年实现全覆盖,农村参保居民月领取养老金达到90元,2012年覆盖率达到60%,农村参保居民月领取养老金达到75元,2009年试点地区农村参保居民月领取养老金60元,每年涨5元,做好规划更利于制度实行。

2.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必须遵循国家制定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并结合黑龙江省实际,要区别不同地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条明晰试点可能涉及的各个方面的要求、具体实施办法等。同时要特别考虑农村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农村特殊群体包括三类人:一是农村的“五保”户、贫困户,他们是农村社会救济的对象。二是失地农民,尤其是进人老年的失地农民,他们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没有了土地的生活保障,成为养老保险制度必须首要针对的对象。三是那些因缺少劳力而陷于生活窘迫的家庭,尤其是无子女在身边照顾的单身老人和老年夫妇应该特殊考虑。四是计划生育户即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按现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当其夫妇一方或双方年满60周岁时,可领取每人每年600元的养老扶助资金,该奖励只是杯水车薪。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9

根据公务员是否参加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可分为联动模式和分立模式。联动模式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统筹考虑,置于统一的制度框架内,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自愿储蓄构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分立模式则是为公务员另行设立专门的养老金制度。很多学者主张联动模式,他们认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程恩富,2009;郑秉文,2009;华迎放,2006)。但是,也有部分学者赞成分立模式。易正春提出,鉴于公务员的特殊性,应该建立单独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7]庄序莹等认为在目前的利益格局下,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纳入社会保险体系时机还不成熟,为他们建立单独的保障计划才是现阶段的合理选择。[8](

对于如何走出当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困境,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诸多举措。杨燕绥从完善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角度出发,主张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养老金,逐渐替代退休金和对接国民基础养老金,从而引领中国养老金在动态中进行结构调整,最终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9]李绍光则提出了两个选择方案,一个是偏重于积累制的一次性退休金加个人账户的职业年金计划,另一个是现收现付性质较强的名义个人账户制。[10]唐俊认为,必须摆脱改革的思维定势,借鉴南非的成功经验,建立一只完全积累的、中央集中管理的、缴费确定型的养老基金。[11]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是目前学术界研究的薄弱领域。学者们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达成共识,关键分歧在于采用何种制度模式,目前主张联动模式的居多。另外,研究多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08方案”)的政策分析,而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很少,特别是相关经济学分析。囿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的缺失,相关研究还不够深入。笔者运用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中的制度安排效率、制度激励相容及制度成本等评估标准对改革进行理论分析与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试图通过这些理论探讨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践起到借鉴作用。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析

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50年代初期。从制度建立至今,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都是参照政府机关执行的,没有形成单独的退休养老制度。较早的有关规定是1958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该法规首次把事业单位纳入保障范围,并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条件及退休待遇作了具体规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国家对已有规定也作了较大的修改与完善,其标志是1978年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此次改革将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作人员一律划分为工人和干部两个大类分别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于1993年进入试点改革阶段,其标志是上海、辽宁、海南等地率先开始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此后很多地方省市各自进行了试点改革,但改革效果并不理想。200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出台,这标志着中央政府在山西、上海、浙江、重庆和广东五省市开始了国家层面的试点改革。此项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实施“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并建立职业年金。改革旨在实现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缩小养老金待遇差距,保持养老保险制度安排的一致性。

目前,我国有事业单位130万个,从业人员3000多万,离退休人员9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占财政供养总人数的80%。事业单位性质复杂多样,人员结构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主要分布在教育、科研、卫生、文化几大系统。其中,教育事业单位48万个,人员1400万,约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50%;卫生、文化和科研事业单位人数分别约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15%、4%和2.4%。事业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来源于多种渠道,各种组织、社会团体都集中在事业单位,其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12]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五省市进行试点,改革方案仅适用于高校、公立医院等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试点地方进展缓慢,有的省市在调研、论证,有的省市了征求意见稿。但是,没有一个省市正式下发文件、出台具体方案或进入实施阶段。地方之间在进行动态博弈,都想根据其他省市试点的情况和效果来决定本地区是否跟进。这导致各地改革试点进展迟缓,运行效果不佳,改革流产失败已成定局。[13]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已进行了三年,多数地方改革举步维艰,难以推动。为此,很有必要对改革方案进行一个全面评价。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效果的评估标准有很多,其中田国强提出了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中的若干评估标准,主要包括制度安排是否导致了效率、是否激励相容、是否有较小的制度成本。下面笔者运用以上三个标准对我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进行分析。

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是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评价制度安排的首要标准,代表了效率方面的价值取向。所谓效率,就是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佳效果。经济学中用帕累托最优这一概念来表示效率,但它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现实中不可能达到。因此,经济学界往往用帕累托改进这一标准,它是指在不减少一方的福利时,通过改变现有的资源配置而提高另一方的福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将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待遇降低到企业水平,并计划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来补偿这一待遇落差。但囿于各种原因,职业年金制度并未真正付诸实施。这无疑造成了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损失,不能实现帕累托改进。另外,这一改革结果虽然表面上缩小了养老金待遇差距,但是却忽视了事业单位人力资本的价值,弱化了养老金的激励作用,影响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效率,造成事业单位人才的流失。因此,从成本收益的角度看,改革方案是缺乏效率的。

激励相容就是使个人的自利和人们之间的互利统一起来,使得每个人在追求其个人利益时,同时也达到其制度安排设计者所想要达到的目标。[1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到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企业职工三方主体,其养老金待遇也从高到低呈梯级分布。此次改革为解决养老金双轨制的不公平问题,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并轨。由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中并未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改革将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的平均替代率从90%骤降至50%左右,这会诱发事业单位人员的道德风险,引发大量的提前退休行为。企业职工养老金待遇水平最低,改革呼声最高,但是降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待遇也并未增进企业职工的福利。政府公务员作为改革的推行者并未参与此次改革,不仅影响了改革方案的执行效果,还引发了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之间的矛盾。由此看出,改革并未达到激发相关主体积极性的预期目标,改革的实际效果是削峰而未填谷,未能实现各方的共赢。

制度成本包括新制度的实施成本和新旧制度的转轨成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政府在提供这一准公共产品前并未考虑到事业单位人员的偏好,即改革试点并未开展广泛调研、科学论证和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因而造成改革阻力较大,加上地方层面的改革惯性对全国改革形成的阻力,最终加大了制度的实施成本,最终导致改革效果事与愿违。转制成本的大小是评价制度绩效的又一衡量标准。巨额的转制成本至今是企业养老保险改革的遗留难题。“08方案”要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转为“统账结合”制度,事业单位“中人”的过渡性养老金、“老人”的隐性债务,再加上改革后的单位缴费(作为财政拨款单位,这部分实际也是财政买单),会形成新的历史债务,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财政成本要大于企业。[15]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累积的历史债务就越多。因此,改革进行得越早,付出的改革成本就会越低。

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借鉴

事业单位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西方发达国家并不存在这一称谓,他们把类似我国事业单位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人员与公务员一并称为公职人员。根据其整合程度,世界各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计划可分为分立模式和统一模式。分立模式是指公务员养老计划单独设置、独立于私人部门,以法国、德国等为代表;统一模式是指公务员养老计划融合到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务员与私人部门雇员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美国、日本等为代表。两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国家的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比较见表3。通过两国的制度比较,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注重法制建设。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都遵循立法先行的规律,并且既有综合立法,也有专门立法。相比之下,我国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立法缺乏前瞻性和务实性,即便是最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也是回避矛盾,并未对改革方案作出具体规定。因此,当务之急是要明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加快建立《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条例》和《职业年金法》,填补我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法制建设空白,为改革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基金管理模式多样化。各国都在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发展需要制定政策,例如美国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崇尚经济自由主义,其制度设计注重效率,基金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投资回报率高;而法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基金投资运营的管制较为严格,基金投资十分谨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数额巨大,必将成为各大金融机构争夺的“香饽饽”。但是,我国资本市场并不成熟,不能简单地以满足金融市场的资金需求缺口为目标,事业单位养老金投资必须坚持“审慎人”原则,要坚持安全性第一,严格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禁止投资于股票市场等高风险领域。

尽早进行改革。国外公职人员养老保险改革经验表明,改革越早,改革成本越小,社会越稳定。例如,美国将公职人员纳入到统一的社保体系,养老金差距相对较小,社会比较稳定;而法国则为公职人员建立单独的养老金制度,其养老保障体系高度碎片化,一旦改革,就会出现较大规模的罢工与骚乱。而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尚未定型。因此,我国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越早,越有利于整个制度体系的动态调整,同时还能降低财政负担。

政策建议

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牵涉到30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并且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质是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小集团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取舍,改革的成败取决于各方利益博弈的最终结果。为此,笔者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目前,由于中央政府没有统一方案,各试点省市的改革措施存在显著差异。这种自下而上的改革路径加剧了制度的碎片化,不利于改革的推进。另外,改革方案只适用于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也有失公平,势必引发抵触情绪,加大改革的阻力。因此,首先应该结束分散试点的局面,由中央政府出台统一方案,自上而下地执行。[16](P188)其次,要扩大改革方案的覆盖面,实现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的联动,这不仅有利于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还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使制度设计符合激励相容原则。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10

一、1993年10月之前出国、辞职、离职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问题

1997年7月16日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基本养老金领取的资格条件是缴费年限满15年(含是同缴费年限)。但是,由于此前国家规定退休时连续工龄满10年即可,而且各地实行个人缴费和“统账结合”的时间、具体方法差别较大,因此目前国家采取的解决办法是:1.职工所在地实行统一制度或个人账户制度之前,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一律视为“视同缴费年限”,与统一制度后的缴费年限一并计算。2.职工所在地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之前的个人缴费年限,一律予以认可,改革前后合并计算。而且,这一部分个人缴费,应以记账方式计入职工个人账户。3.对统一制度或“统账结合”制度出台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一律为缴费满15年方法计算基本养老金。否则,只能一次性给付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单位有一职工崔某某于1982年本科毕业分配我院,于1989年出国陪读,一直未归。联系其相关亲戚通知本人或委托他人来院办理档案转移及相关手续,一直无人来办理此事,擅自“弃档”,直至2011年突然回国准备到户口所在区社会保险中心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办理养老保险工作人员提醒她:如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一律视为“视同缴费年限”,才想到在我院工作的经历及人事档案。于是来院开证明及索取档案,医院经过20几年变迁,当时办理此事的相关人员早已退休,相关的档案册上也没有任何记录。最后经过多位老同志的回忆及查找档案有可能存放的地方,终于在一堆档案里找到了“她”,依据有关规定,凡经组织批准办理离职、辞职手续的,其离职、辞职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区社会保险中心视同崔某某在1982-1989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7年。崔某某一次性缴纳了8年养老保险。之后协助崔某某办理了退休养老金审批。使她享受到了有关养老保险待遇。解决了回国后的养老金问题。

二、1993年10月后职工由企业流动到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从调入单位起薪之月起按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原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视同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缴费年限问题单位职工孙某某,1983年7月工作,于1994年9月考博辞职离院后出国深造。我单位于1993年10月参保,1996年1月1日起建立个人账户。辞职离院时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卡没有及时存入职工本人档案。2012年10月以人才引进我省某市参保的某机关事业单位。其单位要求孙某提供1993.10-1994.08参保依据.孙某某去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心查询无果。来院询问此事如何办理。我院于2004年7月由铁路改制为市属事业单位。单位劳动保障号下也没有孙某某信息。最后通过铁路办事处养老保险办及当时为其办理此事但已退休的职工的帮助下才找到了这二份表格。为其办理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认同了企业缴费年限。

三、职工由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已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从调入单位起薪之月起按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职工在原单位按国家和省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职工缪某某在编人员,由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辞职后档案转移到人才中心。后应聘到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调档参保时,发现档案中缺视同缴费年限。与原单位联系后补办了视同缴费年限手续。使其顺利参保。

四、学籍档案在工龄中认定问题

我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的是南京市卫生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2006年7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其中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可以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且在退休时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可以作为软工龄合并计算退休时工龄。在工资套改过程中,有新进职工档案缺少学籍档案,影响了工资待遇和工龄。

五、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职称挂钩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11

1992年,民政部印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开始实施。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有5428万人参保,积累基金259亿元,198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农民的参保人数占应参保人数的比例很小。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比较缓慢,其中原因很多,除了农村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和农民的保险意识较差以外,制度本身的设计缺陷也是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

——农村养老保险的软肋

1.制度的整体设计未体现出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社会保险应该同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国家法律的强制性;第二,保险费通常是由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第三,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而现行《方案》因过多地考虑到农民的保险观念不强而强调“自愿性”,资金筹集上坚持“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可以认为,这种保险模式基本不具备社会保险的含义,而是较多地体现出商业保险的特征。

2.制度覆盖面小、共济性差。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决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一般是以区县为单位。但是,这种管理办法存在着较大的缺陷。一般而言,保险系统的覆盖面越大,抗风险的能力就越大。而在一个区县的范围内,一些与保险有关的统计指标的差别很小,这就使养老保险制度的共济性很差。另一方面,养老保险制度所必须的不变成本也较为明显地呈现出规模不经济的特征。

3.筹资模式的缺陷。《方案》规定,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为:“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但在上述三个渠道中,除了对个人缴费规定了具体标准外,其余两个渠道都缺乏硬约束。在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普通农民很难享受得到集体补助。而《方案》又没有对国家的责任通过约束性的规范加以具体规定。这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没有稳定的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

4.保障水平设计缺陷。考虑到我国农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率水平也设计地较低。根据测算,如果按照《方案》设定的最低缴费标准2元/月缴纳保险费,10年之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4.7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9.9元,这很难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一项调查表明,大部分参加保险的农民都选择了最低标准缴费。不仅如此,《方案》没有按照国际通行的养老保险测算模式进行保险费和养老待遇的设计,养老金一经领取终身不变,使《方案》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变化。

——农村养老保险的破局之道

1.制度的设计应与国家的农业政策相适应。国际经验证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与国家一定时期所实施的农业政策密切相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的农业政策经历了两次重大转折:一是鼓励离农政策。为了达到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的目的,日本政府通过建立土地经营权转让养老金的制度,鼓励农民离开土地。二是返农政策。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农业人口急剧下降,其农业政策也转变为“鼓励返农”,土地权益转让养老金便被取消。近年来,我国的“三农”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农民问题,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又是如何增加农民的收入;而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消除离开土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只有与国家的农业政策相配合,才能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

2.坚持“强制投保为主、自愿投保为辅”的原则。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充分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特征,凡达到全国农村平均收入水平以上的农民必须投保;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收入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贫困线以上者鼓励投保。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可以按人群和地区分类、分步进行。首先在农村的不同人群中分类推进,如乡镇企业职工和民办教师,强制其必须参加保险;其次在较为富裕的地区,一方面要加大政府资金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强制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然后逐渐扩展到其他地区。版权所有

养老保险制度方案范文12

一、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

(一)我国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产生

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对原“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进行深刻反思条件下,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仿照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在我国部分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推行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产生的时间看,原“方案”制度缺陷以及外部条件不成熟所导致农村参保率的下降和退保率的不断上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入一个全面清理整顿、停滞滑坡时期为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契机。从产生的地区看,主要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快速;农民非农化程度较高,而且集体股份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地方。典型的是广东的东莞和江苏的苏州这两个地级城市以及在上海、北京和天津等大城市的郊区。从产生的原因看,持续的经济高速增长,为解决农村养老保险积累了必要的财力,尤其是集体经济份额的增强,使市(县)、镇两级财政和村级集体组织都能够对户籍地农民参保实行相应的补贴和补助。东莞市2000年由市财政出资10亿元作为基础资金的新型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从2001年起,东莞所有20至60岁的男性农民、20至55岁的女性农民全部进入社会养老保险的安全网。苏州县(市)本世纪初以来也加快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和尝试,2003年4月苏州市颁布了《苏州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各市、区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进行了相对的统一,这标志基本养老保险“苏州模式”的正式建立。截至2005年3月末,苏州全市农村劳动力累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55万人,已有70万农村老人每月享受着80元至150元的养老补贴,农村劳动力的参保率和老年农民养老补贴的覆盖率均达到80%左右,居全国领先地位。

(二)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内容与特征

无论是“东莞模式”、“苏州模式”还是“郊区模式”,虽然各地做法不完全相同,但是其核心内容、基本的制度框架还是具有诸多共同的特征,且这些特征又明显不同千原有“方案”。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特征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参保对象由原乡镇企业职工、农村干部、民办教师、复员军人等为主转变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为主体。原“方案”实施中,由于纯农户参保没有相应的集体补助,因此,纯农户参保的并不多,而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劳动力为主,对农村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要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财政补贴”三方分担保险费的筹资机制。这是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最为显著的特点,也是新农保和老农保的一个根本的区别。1992年民政部制订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中规定了“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资金筹措原则,但在具体的实施中对参保的农民来说,集体补助无望,国家扶持空话,社会养老保险实质上是一种个人养老储蓄。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市(县)、乡镇、村三级补助补贴的资金约占一半左右,个人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0%,较好地体现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责任,因而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保的热情和积极性。

3、确立了合理的筹资基数和筹资标准,确保了农民退休时的养老待遇能够保障基本的生活。新农保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制订了较为科学的筹资基数和筹资标准,农民的基本养老金与参保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挂钩。“东莞模式”缴费基数按每人每月400元核定,从2002年起每年递增25%,2000年11月至2005年12月,所缴的保险费为当年缴费基数的11%。“苏州模式”缴费基数按照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或参照上年城镇企业职工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左右确定,按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个人账户。如果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农民的养老待遇大致能够达到40%的替代率。这样能够保障参保人退休时的基本生活,克服了老农保“保富不保贫”和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由于选择的投保档次过低出现的养老待遇主子养老作用微乎其微的尴尬。

4、养老基金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大账户小统筹的模式,改变了老农保的单一的个人账户的模式。如“东莞模式”中规定,当年所缴的保险费为当年缴费基数的11%,其中将8%记入个人账户。“苏州模式”规定国家、集体的补助补贴和参保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总额或由个人全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90%左右记入个人名下,建立个人账户;10%左右建立统筹基金,适时为已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农民适当增发养老金,以及给参保死亡人员家族计发丧葬补助费。

5、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衔接。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基本与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一致,区别主要在子缴费基数的不同,通过调节缴费基数可以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因此,也可以说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通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平台。在苏州实施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明确规定,具备条件的乡镇企业职工可直接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暂不具备条件的,先加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步骤上,采取逐步过渡的措施,即根据农村各类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调节缴费基数的过渡办法,逐步实现并轨。

二、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评价

(一)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作用分析

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政策效益。从社会效益来看,解决了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更大程度实现了社会的公平,更好地发挥社会“稳定器”的调节作用。从经济效益看,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有利于缩小和缓解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扩大的趋势。如苏州市,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快速推进的2003、2004两年,也是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两年,2001年苏州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为6.1%,2002年增幅为6%,2003年为8.8%,2004年为12.31%。据估算,全市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老人基本养老补贴这两项制度就使农民人均增收达300元,拉动了农民人均纯收入近5个百分点。农民收入的增加直接刺激了消费市场,从而也推动生产增长。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普及无疑对加快人口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具有十分明显的政策效应,因为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原有“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它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而它是代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方向,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二)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是部分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对我国农村原有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探索,因而它一定程度上具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的一些问题,同时作为一种新型的制度模式又面临新问题的考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立法的依据不足。目前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依据还是1992年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而这个方案已明显落伍了,由于没有关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险制度的专门法规,各地农保实践中存在许多困惑。他们在制定本地农村社会养老险办法时找不到比较有力的立法依据,只好各自为政,把办法确定为暂行办法,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和长期性、稳定性。二是资金的可持续性问题。目前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中,一半左右来自于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镇两级)和村级集体积累。在目前地方财政普遍吃紧,而承担的社会事务不断增加的条件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作为一个刚性的制度安排,没有国家和省一级财政的支持,其今后地方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对养老基金筹集和待遇支付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三是基金运营的困境,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成问题。目前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是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及存在银行。在目前银行低利息时期,养老基金保值都困难。增值更是无从谈起。以县为单位的基金管理模式在技术层面上也难以胜任基金的保值增值。四是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弊端。目前以县为中心的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得基金分散、运行层次低和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体制上存在政事不分的弊端,县级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际上担当了管理者和投资者的双重角色;同时,县级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着管理手段缺乏、规模不经济、易于受当地行政干涉、容易发生道德风险等弊端;五是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接轨问题。尽管确定了体制转轨,但并未形成合理的转轨成本筹集与分担机制,在实际操作中,更多地是通过与企业的讨价还价。因此,能否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把乡镇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的养老体系,试点结果是否具有推广性尚待观察。

综上所述,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较原“方案”,克服了原制度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因而制度本身更为科学和合理,是体制的上一次创新,是制度上的一次飞跃。但是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又面临上述一系列问题的考验,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否做到可持续发展,尤其是财务上的可持续性。从目前来看,这一问题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建设

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产生是我国部分经济社会发达地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整个经济实力的增强,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覆盖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成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因此,对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从目前情况来看,应建设好“六大机制”。

1、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机制。这是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不断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立法先行是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政策和国家制度安排的特征的具体体现。在目前不具备全国统一立法的条件下可单行立法或制订地方性条例。对目前经实践证明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尽快以立法的形式确立巩固下来。建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对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范围,法定权利,各级政府的责任,财政拨款支持的初始额度以及逐年增长的比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设置,基金的筹集、管理、发放,公民享受养老保障的程序,侵害公民社会养老金权利行为的处置等,作出具体规定。在条件成熟时单独制定全国农村社会保障法案。使农村养老保障工作有法可依,改变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一直是依靠行政力量推动的局面。

2、建立公共财政对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支持机制。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基金主要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支持,这是发达国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经验。要保证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地方财政预算每年要确定一定的比例,切出专门的一块,充实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基金,而且要随经济的发展同步增长。目前,由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已使中央财政困难重重,省级财政也主要对落后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社会保障进行转移支付,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完全依赖于地方财政,但从长期发展来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要逐步体现中央财政和省一级财政的责任,这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在目前条件下,可通过税收和相关金融优惠政策来支持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3、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机制。农村社会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是目前养老基金面临的共同问题。从国外的做法来看,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是实现其保值增值的主要途径。因此,国内不少学者提出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通过私营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建议。笔者不太主张农村养老基金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商业化运作实现保值增值的做法。原因是农村养老基金是农民最基本的养老保障基金,不是发达国家“三只脚”(基本保障、年金保障、商业保障)的养老保障体系,多支柱保障体系,可以实现投资风险的分散,而且由国家出资的基本保障基金,一般也不进入资本市场;其二是我国的资本市场的规范和成熟以及相应的制度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全国社保基金涉足证券市场几年来,运营的效果尚难理想。其三是商业化运作的成本较高。也有人建议,我国应该从上到下垂直建立各级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经营。这是一个过于理想化的想法,因为这不符合公共管理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农村养老基金的管理思路:一是建立省;市(县)两级政事分开的管理体制,行政单位负责制定政策,事业单位负责基金管理。农村养老基金由省、市(县)共管,省级负责基金管理,县(市)饭店基金的收缴和发放;二是尽快出台基金运营优惠政策并拓宽基金运营渠道,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中央政府每年发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项优惠债券,或制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银行储蓄优惠利率;建议确定一定比例,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投资一些风险小、收益高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样既保证基金有较高的回报率,又可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建立开放式的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外部监督制度,以保证基金安全。适当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应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基金运营情况。

4、建立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风险担保机制。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财务运行的风险对地方政府的考验主要在于:一是能否保证相应的投保贴补率(50%左右);二是能否承担转轨的成本(对老年农民的养老补贴“三是将来收不抵支时能否兑现对参保者的养老承诺,并使养老待遇随经济发展增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生危机时最后由中央财政兜底,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没有中央财政的托底,也没有省级财政的托底,现行的做法隐含着未来制度的风险将全部由地方政府承担,这显然不符合国际上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通行做法,也有悖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原则。为此,笔者建议,从现在起就要未雨绸缪,各级政府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风险储备基金。地方政府(市、县二级)的风险储备基金每年从土地出让金、土地拍卖收入中提取一块,财政预算专门安排一块,预算外收入切出一块,专门用于建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风险储备基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中央和省一级也应从发达地区上缴的财政收入和土地出让收人中提取一部分作为风险担保金。各级风险储备金可由省级农村养老基金管理机构进行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