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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散文

时间:2023-05-30 10:00:26

原创散文

第1篇

风的变种

文/阳光柔剑

心静如水,水清如镜;心不静因火,水不清因风。

雨晶如珠,珠亮如莹;雨不晶因浊,珠飞溅因风。

雪飘六棱,棱美如画;雪不净因尘,棱暴灾因风。

风是万恶之源,风是风情万种。风,养育了万物,风,也糟蹋了生灵。( : )

寒冷时,百舸休眠,万里冰封,檐下冰凌映窗头。偶尔暖风徐徐,使人心旷神怡,脚下生津。

盛夏时,热浪翻滚,汗滴沙蒸,头上泉水褪下流。偶尔凉风习习,使人枯田遇水,心爽湖清。

春风,你是梦想的使者,你用那纤细的小手,轻轻拂衣,把一股温馨吹进心里。朝霞沐浴充满情。

秋风,你是丰收的护卫,你用那结实的肩膀,载歌载舞,把一季硕果送进家中。夕阳映脸心沸腾。

爱风,你是生命的造主,爱情的旋律,吹得你寒中升炎火,热的你陶醉在漫空。牵手摘月昼夜行。

情风,你是变迁的小鬼,邪魔的因缘,吸的你鬼魂出鞘,卖身求荣,成为一代奸淫,一帮娼雄。一个小姐制服一群高官,夜长风情,有人哭,也有人赢。

歪风,一个心知肚明的双面剑。正着看:笑颜灿烂,鞠躬尽忠,把一袋面,一桶油送到家中。反着看:狼心狗肺,险恶狰狞。无时无刻,不在偷鸡摸狗。他们在一片化妆与掩饰中作恶多端,然而,又在一片诅咒中充当英雄。险恶的不仅仅是螳螂撼大树,蚂蚁能溃堤,更有甚者,创造新名词:送礼不说行贿,叫走访;歪风不是不正,叫行风。

......

心静如水,静思如风,

第2篇

【原创散文】《鸟.云和我》

文/黄璜

因为外出候机,闲暇时我便来到窗前,静静地欣赏着窗外的景色,一群群自由的小鸟儿一会儿在枝头上歌唱,一会儿掠过眼前在天空中飞翔,偶尔有两只鸟落在树枝上妮妮亲嘴,叽叽喳喳说着情话,还不时地歪着头来对我挤眉弄眼,它们好像在笑我不识风景,使我感到一丝寂寞和无奈。

其实,它们不知我的内心世界,今天我特高兴,否则我也没这个闲散的心情欣赏窗外的风景。有诗人写的很好,我在窗前看风景,风景尽收我心里,可风景也在窗外看我,我也成为它们眼中的一道风景。闲暇时玩玩文字游戏着实挺好,可谓是是:小鸟笑我不煽情,我笑小鸟太纯真。你是风景一精灵,我是精灵一风景。

登上去京城的飞机,恰巧坐在窗边,从飞机上看风景,风景在我脚下,尽收眼帘的景色真正不错!大好河山顿时就被扔在脚下,可那些骄傲的小鸟,此时正伤心地在我的脚下飞,从起初的小黑点到从我的眼前消失,那些可爱的小鸟此时若知道我在它们的头顶上,也许会感到一丝无奈和羡慕吧?

记得我小时候特喜欢看天上的彩云,每当下午放学回来赶着鹅群到草场去,几个放鹅的小伙伴一到草场就躺在草场上,那时生产队的每个草场就像现在大学的足球场那么大,全是自然景观,景色很美,由此到了傍晚,夕阳西下的农村真美,硕大的绿地毯,黑色的水牛摇曳着尾巴漫步在草地上;各家的白鹅不分你我,过着共产主义般的小康生活,那些可爱的白鹅真正自由和快乐,吃饱了便飞一样钻进池塘里游泳去,悠闲自在。我们这些农村娃娃们,不像现在的学生,小学就背上繁重的背包。我们那时一天也就四节主课,加上早读和中午习字也就五节半课,学习任务轻松,每天早上和晚上放学都有一份光荣快乐的任务,那就是放鹅或者放牛,自然就有个欢乐的童年,我们这些小伙伴们,放学后赶着鹅群,早早地躺在草地上,欣赏着每天的晚霞和彩云。小时的情景至今还记忆犹新,也正如书上所写的:那傍晚的云彩有的像马;有的像人;有的像山;有的像棉花.......小时候的夕阳草场有着大诗人徐志摩的“金柳是夕阳的新娘!”那种意境,那时的我也特想长大后能到天上去看看上天到底是什么样的。( : )

今天我终于飞在天空中,那些五彩的云彩在我的脚下,在我的身边,因为天气晴朗,能清楚地看到地面的河流山川,我圆了小时候的梦!我也在努力地寻找小时候的梦,寻找各种各样的云彩,原来云彩也离我们并不遥远,我在地上,它在天上,那么遥不可及;可我到了天上,它自然就在脚下,也不时有絮状的云从身旁飘过,看云的感觉不错,不过近处看云,云也就只是云,并不神秘;天也只是那天,并不神秘;美丽的家乡现在也只是地球中的一部分,也并不神秘,此时我只能猜出家乡的方位,而看不到家乡的一草一木和那偌大的草场。那些七彩的云,也正因为有了阳光雨露,才有了那份神秘的色彩。

我回来时也乘坐飞机,那是傍晚时分,红红的夕阳仍然离我很远很远,那天上的云先是像一望无际的雪地,雪地上也有雪山和凹地,就是没有水,飞机平稳的很,像是特快列车在雪地上急驶。此初的感觉不坏,象到了冰雪世界,有冬季来在东北的感觉。可后来太阳落山后,那云的世界就突然就变了一副嘴脸,好恐怖的那种,我看见了那发怒的云,由白变黑,越来越多,越来越厚,黑魆魆,阴森森的让人惊恐。我当时心在想:这些云若在短时间一下子变成了雨水,说不定有多少地方要发生洪涝灾害,此时我领略到了云的威力,天上变成了另外一个世界,我像小鸟一般,成为天上风景的精灵,穿梭在这云雨的世界里,我此时才算是看见真正的云,云的世界变幻莫测,内涵丰富,精彩纷呈,我是这个精彩世界中的一个匆匆过客,成为这精彩世界中的短暂风景。

家乡下了一场雨,天气反到凉爽,再次看见了家乡的小鸟,倍感亲切,有久违了的那种感觉。那种时而兴奋、时而无奈的心情由然而生,我、小鸟和云便形成了家乡的一道风景线。

第3篇

沪沽湖,以其5。18平方公里的湖水面积,20。72亿立方米的湖水总容量和水面海拔2680米的记录,处女般矜持收敛在高原之上,波澜不兴,千年如斯。

然而,风尘仆仆,千里迢迢的我,却有幸看到了烟雨中的沪沽湖。

蝉儿啾鸣的八月流火,大凉山峰峦丛迭,流金溢彩。抖落还在双肩上跃动的火把节璀璨,我踏上了去沪沽湖的弯弯山路。

古风盎然的摩梭人,文明世界仅存的母氏部落,走婚桥,神奇的未代王妃,燃烧千年的篝火对歌,大智无为的草海……激越着我的神经和想像,脚步轻捷,双眼如星,一步就迭入了翠绿和蔚蓝。

在高原原生态的庇护下,沪沽湖果如一梳妆中的仙子,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眼帘。

面对着沪沽湖纯粹的美,无法诉说我的震惊,更无法诉说我的感概。

眺望飘渺起伏的小岛,轻抚波平如镜的湖水,空空荡荡,恍如隔世。掬一捧清幽的湖水,我听见星空下鱼儿唼喋。

拈一枚湿润的卵石,我看见长苔的沧海桑田。在那些遥远而湿润的诗句里,我变成了一缕水草一粒石子一枚贝壳,在若隐若现的时间里出没……

“南园春半踏春时,风和闻马嘶。青海如豆柳如眉,日长蝴蝶飞。花露重,草烟低,人家帘幕垂。秋千慵困解罗衣,画粱双燕栖。”

洒脱的欧阳修,仙风道骨,单手捋须,在我身后轻吟。

“寒蝉初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账饮无绪,方留恋处,方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多情自古伤离别,更哪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殘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人何人说!”

多情的柳永,名士风流,凤眼含笑,在我身前唱合。

沪沽湖,随歌起舞,一涟涟清漪捎着一缕缕清风,从潋滟的深处,浸上我的指尖和心尖,再浸向我身后的千山万水。

一时,漫空竟是歌吟诵词。无数意象和精灵,在天空跃腾,醉了满湖的纯粹和倒影……

起身,裹紧一湖澄澈,我想,今晚我的梦中,一定有传奇出现。说不定,那神秘美丽的未代王妃会踏波而来,长发如洗,纤笑若风。与我跹蹁起舞,尽情而歌呢。

匆匆饭后,我便跑上了走婚桥。

暮霭悄悄袭来,月光盈盈闪亮。

清辉下,一弯木桥伸进草海深处,踏上去,有些蟋蟋蟀蟀的声响。桥上有不少穿红束绿的摩梭小姑娘,毫不怯生的迎着我兜售:“要吧?要吧?”,一些土特产和泊来品在她们手中摇晃。

我知道,那是小姑娘们热烈的希望。

桥上一个来回,心灵一个世纪。

注视着木桥一边仍保留着的原木桥殘架,我眼前浮起花前月下,摩梭的小伙子和姑娘,在这座木桥上柔情蜜意,依依相偎的身影。

然后,小伙子一步三回头的走了,只留下爱情的结晶伴着可爱的姑娘,在小木房里和舅舅一起成为经典。

那时,清亮的月光一定映在他们脸颊,勾勒着千古不变的深情;轻柔的飞花一定扬在他们双肩,妩媚出光辉的人性之美……

今晚,月光依然清朗,花絮依然飞香,只是,当年的小伙子和姑娘安在?

仰望星空,我清晰地看见一抹漫过的痕迹,在星汉灿烂中闪闪发光。

凭栏,一丛丛花草在湖水里茂盛。悠然自得的各种生态和湖水的水乳交融,蘸着月光静如处子。有摇桨的声音响起。

抬头,一位脸色黝黑的摩梭汉子露出微白的牙齿,晃晃手中的桨片:“要吧?要吧?”,一艘摩梭人常用的窄条型小木船,盛满月色星辉。

看看一缕缕月色撩人的草海深处,我摇摇头。

够啦,已经够啦:草海,走婚桥,你们已刻进了我的脑子,今生今世忘记不了。

如果说沪沽湖是一个美丽的姑娘,你们就是姑娘叮当作响的耳环。这响声,越过千年,至今清脆不已,诱惑着和我一样痴迷的有情人,带着无边的敬畏和想象,乘兴而来,乘兴而去,一路欢歌,洒遍四面八方。

第二天一早,我便爬起,匆匆抓了单反就窜了出去。

面临一望无际微白湖面的小山坡上,早挤满了捏着各式相机的拍摄者。人们你瞧瞧我,我瞅瞅你,心照不宣的打着呵欠,伸着懒腰,扭着腰杆,气氛热烈而肃然。

等啊等啊等啊,太阳仍在山那边踯躅。

一个戴长舌遮阳帽的小伙子,忍不住打破了平静:“呵,呵呵呵——欠!我操!一晚上没睡着。唉,这太阳怎么还不出来?这样犯傻的干等着,还不如回去睡觉。”

立刻,就召来了呵斥。

“翻山越岭的跑来是为了睡觉?你搞笑啊,帅哥?”,“太阳岂是你想出来就出来的?玩单反,连这点规矩都不懂?莫破坏了哥们姐们的心情。”,“面由心生,瞅你那模样?”……

小伙子不知道自已为何一不小心就犯了众怒,成了公敌?在女友不满的白眼下,只得尴尬地苦笑着玩笑:“唉唉,走调走调,还歪了准星。兄弟姐妹们,我是爱沪沽湖的,尤其深爱着沪沽湖的朝阳。”

大家这才笑声顿起:“这还差不多嘛!”,“山水有魂,敬畏相加,小心了!”,“心诚则灵,红尘不到!”

说说笑笑之间,我欣喜若狂指着那山颠上的那一缕泛红,嚷嚷:“出来了出来了,老少爷们儿,上啊!”。

顿时,各种长枪短炮昂首挺胸,瞄向了远方。

只见那燃烧的精灵,仿佛故意和大家捉迷藏,就在一大抹淡蓝之下矇矇眬眬。蓦然,一抹红光顽强的穿了出来,一眨眼,照亮了天地。

大伙儿欢声雷动,欣喜若狂。

我也连忙端起黑亮的单反,对准了那道金红。

我窒声息气地从凝脂般纯然的镜头望出去,只见无数道绚丽多彩的红光,欢快地冒出了云层,照亮如黛的山峦。

立时,绚丽多姿的阳光,把一迭迭晨曦里层次分明的山影,映得翠绿鲜亮,清晰可见。

而那些仍躲避在幽暗中的山列,则墨黛依旧,迷茫依然。将已鲜亮的山颠,衬托得更加鲜美,层次分明,逶迤蜿蜒。

突然,眼前一晕,眩得我脑门一鼓,心咚咚咚直跃,太阳跳了出来。

分秒间,这燃烧了的精灵,这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就骄傲地挂在了天宇,光辉苍穹,煌映大地。

刹那间,万物苏醒,雀鸟啁啾,沪沽湖金波荡漾,百舸竞发。在嚓嚓嚓的快门声中,泪花盈出了我的眼睛。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夜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儿,比翼连枝当日愿。”

没想到我一直苦苦追寻的纳兰意境,竟在这初升的天地里找到了答案。

哦,太阳,沪沽湖的太阳,金光万道,温漫里挟带着澄澈的湿润,让我们每一个人如沫甘霖,激浊扬清。

一种从没感受过的清新,鲜艳,激动和向望,春雷似击中了我。一种轰鸣与宁静,神圣的唱诗般罩住了我。

穿透红尘的我,屹立在我自已的生命之颠,天地广阔,光辉灿烂……

我第一次发现生命是如此美好,希望是如此真切。那些所谓的忧郁和烦乱,幼稚得如此可笑和可爱……

是的,人,原本是为希望和价值而活着。经久不衰的努力与奋勇,全为了实现自我。

路途坎坷,曲折弯延!

多少人心灰意冷,举步维艰,在生存的苟喘中,淡漠了最初的勇敢。到沪沽湖来吧,朋友,寻找你曾失落的旋律,重扬生命的风帆……

“多么的好啊!多么的美啊!多么的壮观!”

那位险成“公敌”的女友,在毫不掩映地喃喃自语,一朵晶莹剔透的泪花,绽在她秀逸的眼角。

而她的白马王子,一面忙不迭及的举着单反捕捉佳景,一面则偷空瞅瞅女友,睐缝的左眼有些慌乱的抽搐,仿佛在问:“你这是干嘛呢?干嘛呢?干嘛呢?”

嗒!一滴水朵儿敲在我头上,我惊愕的抬头看看,又低下眼睑。

嗒!又是一滴水朵儿敲在镜头上,明净的镜面立刻清纹横切。

还没等我抬头寻找,嗒嗒嗒!无数滴水朵儿就纷落了下来。

“下雨啦!”我如梦初醒高叫一声,脱下短衫裹住手中的单反。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漫婉的晨雨敲在我的光胳膊肘儿上,敲击着坡上坡下泛起的欢叫。

瞬时,沪沽湖犹如沸锅,碧波如静的湖面,万花竞开。

碧澄的花瓣儿,居然点缀着醒目的金色,随风而颤,蔚为大观。

举头,阳光高照,一泄如银。将那晓来急的晨雨,镀得金光灿烂。常来常往的高原奇迹,就这样于无声处地在我们眼前上演。

一片嚓嚓嚓声中,那位险成“公敌”的小伙子,又在嚷嚷:“我操!这是什么地方?说来就来,从没看到过啊,我操。”

一位老者朗声接上:“这是神仙居住的地方!小伙,说话文明,心要虔诚。要不,真是愧对这美山美水哟。”

“哎哟!”小伙子未顾及答话,先惨叫一声,捏着沉重的单反蹲下地。

这厮大约是被其女友蹭了一脚,一面哼哼哼地夸张,一面讨好的瞅着美人儿:“我向沪沽湖保证,再不骂人了,行了吧?这次真正改,再给我最后一个机会。”

我莞尔微笑,极目远望。

这一望,让我张开了嘴唇,半天没合上。

只见那湖面上,一层浓浓的烟云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正从远方飞快的铺过来。惊愕间,烟云便铺满了整个湖面。

洒满金辉的烟云,黛色藏灿,轻盈有余,舒展翻腾在湖水之上,亦走亦留,亦聚亦散,亦梦亦真,亦幻亦仙。端的个浩渺深邃,飘散卷绕,回味无穷。

正是“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好半天,回过神的众人,又淹没在嚓嚓嚓声中。

我以一种充满敬畏的热情,飞快地按着快门。此曲只唯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老者说得对,这是神仙居住的地方。

这漫天金光却烟雨缭绕的仙景,只有沪沽湖才能看到。汝君不能把它们搅入怀抱,无蒂是一种渎职,一种犯罪。

“小阿妹,小阿妹,隔山隔水来相会。素不相识初见面,只怕白鹤笑猪黑。阿妹,阿妹,玛达米,玛达米,玛达米!”

烟雨中,突然传来粗犷的歌声。

早听说摩梭人的原住民,有荡舟挥桨,即兴对歌的天赋,没想到能这么快就闻其音了。

我放下了手中的单反,竖耳听去。

“小阿哥,小阿哥,有缘千里来相会。河水湖水都是水,冷水烧茶慢慢热。阿哥,阿哥,玛达米,玛达米,玛达米!”

又是嘹亮宛转的歌声响起,听得出,这就是沪沽湖摩梭人最喜爱的《沪沽湖情歌》。我曾在自已的卧室里,就着那台花了二万多块银两的英国进口组合音响,千百遍的细细听过。

每一次都为那极致到无限的天籁心颤。

每一次都为那优美到极致的意境感动。

听得多了,情歌的旋即和歌词,便烂于脑海和胸中;闭上眼睛,眼前便是天地相连的淳朴和蔚蓝。

可我绝没想到,耳熟能详的画面和旋律,烟雨沪沽湖,慷慨沪沽湖,竟然会为我鲜活活的映出上演。

感动泛在心尖,眸子漾溢大潮。手把单反捏得紧巴巴的,眉睫耸了又耸。我真想给这满眼的烟雨苍翠鞠上一躬。

然后以手捂心,真诚地说一声:“谢谢!”

“情妹妹,情妹妹,满山金菊你最美,。你像明月当空照,我是星星紧相随,。阿妹,阿妹,玛达米,玛达米,玛达米!”

“情哥哥,情哥哥,人心可比金子贵。只要情意深如海,黄鸭就会成双对。阿哥,阿哥,玛达米,玛达米,玛达米!”

大家都停下了手中的捕捉,和我一样窒息静气,高竖耳朵。

“只要情意深如海,黄鸭就会成双对,阿(妹)阿(哥)玛达米,玛达米,玛达米!玛-达-米!”

我看看那老者,站得笔直,临风凝视,睿智的目光充满了温柔,嘴巴随着歌声一张一合。

再细细观看,刻满艰辛的眼纹边,竟然挂着一滴透亮的泪水。

老者知觉了我的诧异,慢慢回头:“触景生情,情不自禁!姑娘,真是羡慕你呵,这么年轻,朝气蓬勃。可我,唉,老啰老啰。”

“伯父,您一个人?”

“她就躺在那边的山坳里,我们在沪沽湖认识,在沪沽湖渡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每年,我都要来看望她,看望美丽的沪沽湖!”……

大约半个时辰后,仿佛在和来时的突然唱合,晨雨,骤然停止。

紧接着,烟云散开,碧波万倾的沪沽湖,完美无缺的重新展现了出来。

驻马小坡,勒绳湖畔,我也再次被这神仙居住的地方,扼住了呼吸与思绪。

美哉沪沽湖!因为有你,才有了现代文明世界硕果仅存的摩梭文化,让无数泰斗与权威,为之心驰神往。

壮哉沪沽湖!因为有你,才有了独具特色的优美传奇。吸引着无数敬慕者,跨越大小凉山的重重峰峦,对你顶礼膜拜的朝觐。

大哉沪湖湖!因为有你,才有了无数和我一样的人们,在你的柔曼温情中顿悟,在你的湖光美色里参禅。

生活是美的!

爱情是美的!

希望是美的!

山河野趣,碧流秀禾,尚可一搅天下风流,成为与日月共存的经典,更何况我们是富有创造力和想像力的人类?

安之从中悟出了深浅的我们,不能奋勇当先,慷歌向前,从而疾步无所抗手,实现自我价值和溶入历史的瞬间?

我觉得自已浑身精神焕发,注满了热能和豪迈,便随手捡起块石子,在小坡边的石碑上用力刻下:“××到此打坐,得正果,大兴大喜!”

下了小山坡,那老者突然急速的靠近我:“姑娘,快看快看,对面骑车的那个年轻人。”

我连忙闪眼望去,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上,骑着一个高鼻宽脸戴宽栏变色眼镜,身着摩梭人红绿服饰的大男孩儿。

骑车男孩很阳光的笑着,嘴唇惬意的蠕动,耳朵塞着锃亮的耳麦。阳光照在他白哲年轻的额头上,泛起一片白光,像只只鸟儿在欢乐飞翔。

叮当叮当!铃铛声声。

大男孩儿绕过几位对他恭恭敬敬合着双掌的摩梭老人,留下微笑和颌首飞快的离去,消失在沪沽湖的烟雨里面……

我回过眼,碰上老者肃然的注目:“他就是未代王妃的孙子,刚毕业于××大学!”

我由然一惊:“真的?”

老者庄重而虔诚地点点头,我不由得再次朝他消失的地方望去。

但见。山水苍茫,云蒸霞蔚,飞金浮银,堆蓝迭翠,蜿蜿蜒蜒,层层叠叠;在浩瀚无际的风景之上,一段如歌的历史,正在风云际会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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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人们常把儿媳与婆婆比做天敌,永远针锋相对,誓不两立。和丈夫结婚的时候23岁,对婆婆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她养了5个儿子。在一个贫穷的小村子里,靠养猪卖的钱,供出了4个大学生,这在小小的村子很是让人羡慕,可她却一个字都不认识,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

记得第一次去婆婆家,是寒冬腊月,那时候,没有公共汽车,我和丈夫座的是一个破旧四轮子车,我们站在车斗里,迎着凛冽的西北风,一站就是一个多小时,到她家的时候,我的脸上冻起了大水泡,脚冻得已经粘到鞋上了。

走进她的家门,婆婆一家子已经早早地做好了晚饭。一盏浑浊的煤油灯,颤颤巍巍地发着微弱的亮光;桌子上一碟咸菜和一碗酱,那个装着咸菜的碟子周边呲牙咧嘴的。婆婆拉着我的手,把我让到了热炕头上,我借着昏暗的灯光,粗略地打量着她两眼:个子矮矮的,背很驼,弯曲的身子像个大写的字母“c";一只眼睛斜视,看我的时候白眼球明显大于黑眼球,我感觉很害怕,不自主地低下了头,心里觉得,妈妈的眼神才是温柔的。

第二天醒来,仔细地打量着这个小屋。低矮的泥土房,南北两个炕,没有什么装饰,只有婆婆睡的那个南炕上,有一对黑木头箱子,上面上了锁,或许,那里有婆婆家最值钱的东西吧。屋子倒也干净。婆婆早起了,我也紧紧地随着她身后,她做饭,我烧火。 印象最深的是,婆婆炒菜,在一个罐头瓶子里,倒了两小勺油,觉得多,又倒回去,又觉得少,再倒回来,这样反反复复不知道折腾了多少遍。还是公公不耐烦了。在一旁说了句“把你的后手抬高点,别扣扣瘦瘦的”。看得出来,婆婆很仔细、节俭。

吃过早饭后,我和爱人就和婆婆商量着结婚的事。看得出婆婆的脸上没有一丝的高兴,反倒说供儿子念书已经很不容易了,哪还有钱给你们结婚。丈夫什么也没说,我们在家住了两夜,就匆匆地赶回了。丈夫用自己的工资筹办了我俩简单的婚礼。

我和爱人工作在城里,婆婆住在乡下,和她没什么深刻的交往,只不过年节回去,小住一夜,就匆匆返回了。印象中有一件小事,当时很不理解。我怀孕了,吃什么都吐。那次回婆婆家正直春末夏初,是菜园子里韭菜最嫩的时候。我就说想吃韭菜馅饺子,丈夫见婆婆不在家,就自作主张地给我包饺子吃。我知道婆婆是很节俭的人,那时候吃顿白面跟过年似的。就说算了吧,可他偏不,等包好了饺子,还没下锅呢,婆婆就回来了。她的双手沾满了泥土,是下地干活了。婆婆看包了饺子,脸就沉下来了,丈夫忙解释,说我怀孕想吃这口,这下更坏了,平日里说话声音不高的婆婆,冲着她儿子喊了起来:我生了你们5个,也没想吃点啥,哪来的这些毛病。我看着这场景,默默地躲在一旁,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回程的时候,心里也是闷闷不乐。觉得婆婆太不近人情了。

多少年过去了,我的孩子已长大成人,考上了国家重点大学。生活的艰辛和磨砺,让我懂得了婆婆一辈子很不容易。也逐渐地把心靠近她。她和普通的农家女人一样,善良、本分。公公去世后,她一个人住在乡下的老屋里,孩子们都不在她的身边,一个人很孤独。每当我们节假日开车回家看她的时候,远远的总看她蹲在自家的门口,花白的头发被风吹得遮住了她的半张脸,不管是春夏秋冬,她永远是家门口一道最忧伤的风景,潮湿了我们的眼睛, 看着让我们揪心地痛。

从2008年冬天开始,我和爱人就把婆婆接到城里。接她的那天,婆婆打开了那个黑木头箱子,用头顶着箱盖在,两个手在里面摸索了半天,拿出了几床被面,有条绒的、有棉布的,递给我,我说现在已经不做被子了,超市里什么样的被子都有,她说总没有她做得好。随后,又解开了裤腰带,在裤裆里面摸,哆哆嗦嗦的手拿出来一个用塑料包裹的东西,打开是一打厚厚的钱,数了数壹万多。我的眼泪下来了。这是平日里,我们给她的零花钱啊,可她却一分没不舍得花,在内衣里缝了个口袋,一点点积攒起来,又回到了我们的手上。

搀扶着婆婆上车,我在心里一遍遍地喊着:妈妈,你总说儿子心粗,没女儿是你这辈子的遗憾,那就让我做你的女儿吧,我也许做不好,但我试着让你满意。

第5篇

醒来,先捋捋自已的头发,然后霍然翻身坐起一掀被子,就从床上往下跳。

我的双脚,总是很准确无误地插进床榻下的皮鞋。洗漱一把,夹起皮包就出门。由于匆忙,经常把门关得很重。这就让我每每下班后,看够合租女孩儿的脸色。

合租女孩儿,是个高挑个子的外地姑娘。

奇怪的是,三年后我才弄清楚,她居然是我的校友。更巧的是,她打工的地方,就在我打工的同一大厦三楼。

于是,她呼我“八楼”,我尊她“三楼”。

同样在各种中介所或者林林总总的租房小广告前相遇的我们,一番小心谨慎地相互寒暄试探打听后,逐同仇敌忾心照不宣地以较满意的价格,合租下了这套位于市中心的二室一厅。

交钥匙时,房租老板,一个胖乎乎的退休公仆,神秘地眨着眼睛,打着哈哈:“理解理解,年轻人嘛,合租好!省钱!我这套二室一厅,要是二小子租,不上五千大洋不算。合租嘛,嘿嘿!不输就赢,不赢就输”!

说实话,瞅着公仆和三楼冰雪二重天的模样,我真想大声武气的冲天怒吼:“合租?省钱?妈妈的,开发商都该双规。”……

风雨如晦!

我像一叶浮萍,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一晃就是三年。

我的业绩越做越好,职位越来越大,可我总存不起翻滚上涨的购房钱。什么“三十岁住进三室一厅”啦,什么“左手挽娇妻,右手握方向盘”啦,统统望而生畏,灰飞烟灭。

因而,我的心火也越来越旺,看什么都不顺眼。

瞅着打着串儿上涨的房价,就想着月黑风高夜,一袭黑衣黑裤蒙了头,只露出二只精光四射的暴眼,蝙蝠侠般飞到某个花影摇曳的窗口,揪出某个脑满肠肥的开发商,扑嗤一刀捅掉。

然后,还边捅边大笑着聒噪:“哈哈!我为普天下住不起高价房的百姓们,报仇血恨啦!”。多么可怕,不知不觉,在这座城市里,曾是名校才子的我,混成了一个牢骚满腹的愤青。

而三楼,已由文员变成信息经理的三楼,天可怜见!鸡崽没变凤凰,还是和我合租一室。

女孩儿心细,见我每每关门都像在与谁呕气,便好意的说:“八楼,你要注意养生呢。气冲肝,蒙心田。建议买点橄榄吃吧,清热除湿消火。”

到底是合租一室的“合友”,并且她也是好意,我只得顺耳恭听:“橄榄?我不知道啊?”

“要不,你现在是总啦,忙!我明天替你捎点吧。”,说这话时,我没注意到三楼的眼波流漓,口气温柔得令人生疑:“一个人在外,得注意保养呢。啊?”

我点点头,忙?确实忙!

我这个销售总经理整天真是忙的,连自已也感到滑稽和无奈。

晚上十一点过,沐着月色清光,我回了我的东厅。刚放下皮包,就听得西厅门一响,三楼拎着一袋子青青的玩意儿过来了:“呶,给!”

我接过,瞧瞧那一大袋子青青椭圆的橄榄:“这玩意儿,怪好看的,怎么吃啊?”

“我已用开水洗净,用糖腌或就这样嚼,都行。”,“多少钱?”我伸手掏腰包,三楼转身嗔怪,堆起莫名的苦笑:“房子虽然买不起,可这点钱,我还有。”……

几天的橄榄吃下来,别说,除了满嘴的涩甜,自我感觉心绪和情绪,都尚宁了许多。

就连那清晨出厅时的关门声,不知不觉也变得轻柔。

我忙中偷闲上网一查,嗬,原来橄榄如此妙用。橄榄,又名青果,因果实尚青绿色时即可供鲜食而得名。橄榄果富含钙质和维生素C,于人有大益。

它是一种常绿乔木,原产中国。“桃三李四橄榄七”,橄榄需栽培7年才挂果。成熟期一般在每年10月左右。新橄榄树开始结果很少,每棵仅生产几千克,25年后显著增加。

多者可达500多千克。橄榄树每结一次果,次年一般要减产,休息期为一至两年。故橄榄产量有大小年之分。

就这样,吃橄榄吃顺了口的我,每次下班稍早一点,便喜欢跑到街角。

因为,那儿有一个卖橄榄的小姑娘,提篮里的橄榄,多又便宜。

小姑娘清清秀秀,倩影单薄,总是扑闪着一对大眼睛,文文静静的么喝:“橄榄,上好的橄榄,大年产的橄榄,腌糖泡酒清吃,除热去火排毒养颜哦!”,陆续就有人上去挑选购买。

买主一来,小姑娘便不再么喝,而且是不慌不忙地称秤。

她的秤,就是自已的手巴掌,一巴掌二块钱。

众目睽睽之下,小小的巴掌,抓起买主选好的橄榄一捏:“一捧,二捧,三捧,好啦,六块钱。”,最初我哑然失笑,继而释然:有这样以巴掌论斤两卖的么?

再说,这样随意,不亏买主便亏自已,咋行呢?

哦,我明白了,小姑娘是好玩儿练摊呢。怎么没大人陪着?再说,怎么看,她也是农村人啊。嗬嗬,农村人,农民工……

然而,几次下来,居然发现人们都认可这种买卖方式。一位大娘悄悄的告诉我:“小伙子,这小姑娘心眼儿实。我到别处看过也算过,论巴掌卖,小姑娘吃亏呢。”

吃亏?这要吃多大的亏?一个小小的姑娘,哪来这么大的本钱?我讶然郁闷了。

回到屋,有机会把这事儿当作新闻讲,公仆和三楼都笑我少见多怪。

我偶然瞟见三楼的眼里,边笑边噙满了泪花:“你呀你呀,唉!瞧小姑娘吃亏,多给几个钱不就行啦?哎,某总,你怎么不带她上来玩儿呀?”

我奇怪地盯她一眼:“带她上来玩儿?不怕和陌生人说话么?瓜田李下,我还顾忌着呢。”

入夜,我第一次听见西门里轻柔的哼唱。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

余音绕粱,清幽明亮。

只是多了一种深切的哀怨,轻轻的飘浮在旋律里。不细心,真听不出来的。

我从没想到,三楼的歌儿竟唱得如此的好。尽管是随意哼哼,可听起来却那样的甜美,令人难忘。其实,我最喜欢的就是这首《橄榄树》了。

哦!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

远方有我们青春的热忱!远方有我们缤纷的梦想!远方有我们渴望的一切!

为了远方,我们跨出校门,告别伤痛,背起希望的行囊,义无反顾的奔赴。用自已的孤寂与奋勇,撰写伤感而忧郁的故事。在那些高楼大厦的豪华单间里,甘苦自尝,冷暖自知!

这时,《橄榄树》来啦。

于都市的百忙和冷漠之中,齐豫幽雅的演释,释放了多少人的孤独和寂寥。在这个动荡的岁月,《橄榄树》成了一剂自我宽慰的凉药。

一如此时的我,听着三楼轻柔的哼唱,那感概叹息与忧伤的泪花,撩开了白日矜持的面莎,不知不觉的就溢了出来。

橄榄好吃,也吃得快。

于是每过几天,我就要到街角去购买,或者提前给小姑娘打个招呼。

小姑娘就会嫣然一笑,默认。不管多晚,我赶到街角,那个孤孤单单的身影,总是倚着商场灯火辉煌的窗玻璃站着,盼望着。

然后是愉快一笑,伸出小巴掌:“叔叔,给,一捧,二捧,三捧,六块钱!”……

记得一个秋雨斓姗的暮色,撑着雨伞我匆忙赶到街角取橄榄。小姑娘正紧紧地靠着背后商场的窗玻璃,利用商场顶装饰露出的方寸屋檐避雨呢。

小姑娘双手抱住自已的胳膊肘儿,那只青麦竹编的提篮,乖巧的蹲在她脚下。她一面避雨,一面凝眸着街景,小嘴唇蠕动着,忘情地哼着什么。

此时,天色幽暗,商场华灯齐放,璀璨的灯光映出了小姑娘单薄的身影。灯火辉煌下,小姑娘的翠蓝灯绒裤和碎花上衣,格外漂亮鲜美,引人注目。

特别她头上二条用鲜红橡皮筋扎的小发辨,在强烈的灯光反衬下,犹如高高向上耸立的二只翅膀,在自已彩色的天宇快乐飞翔……

白光闪闪,“OK!OK!”不断。

二个老外正在拍照,不时举起二根手指头,夸张地晃悠。小姑娘居然见惯不惊,丝毫没受到影响,一动不动地继续着自已的梦想之旅。

看来,小姑娘这样也不是第一次了。闪光灯下,她抿着嘴唇,美美的微笑着,望着街景。

我被这种纯粹的美惊呆了,不敢打断小姑娘幸福的瞬间。我便在离她几步远的侧面悄无声息的站住,于潇潇洒洒的秋雨中,聆听她的歌唱。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

噢怎么?七八岁的小姑娘居然在哼唱《橄榄树》?

我有些郁闷:花朵般的年龄,梦幻般的心灵,怎么也会像疲于奔命的我们,喜欢上了孤寂幽怨的《橄榄树》啊?

一个人影从商场奔出,气极败坏的摔着手,边跑边吼:“哎哎,哪来的农村妹儿?把窗子都遮完了,我们还怎么做生意?给你说了好多次,怎么总是不听哟?”

小姑娘一吓,停了下来。

我一步抢过去:“谁遮了你啦?这么大的窗子,只要守法经营,不坑人,还怕顾客看不见?不上门?真是莫明其妙。”

许是我一身名牌的行头和傲然的责问慑住了他,小保安喏喏而止:“呃先生,不是我,是我们经理让我来的。”,“我与你们老总是朋友,这事儿不用你管,走吧!”

小保安转身便跑。

“叔叔,你与商场的老总是朋友?这太好了,太好啦。”小姑娘高兴得跳起来。

我只得皮笑肉不笑的点头,蹲下地,拎过她的小提篮:“不过,最好是不靠着这窗玻璃。遮了人家生意不好。要是,要是,”我脑子里飞快地盘旋着,突然有了托词:“要是窗玻璃突然破了,你赔不起的,啊,明白了么?现在城里的东西,假冒伪劣太多,没准儿的。”

“明白了,叔叔,靠在窗玻璃上,我就能望着对面的大厦。”,小姑娘指指街对面:“我就能看见我的姐姐了。但你说了,以后,我就再也不靠了。”

“你姐姐?”我顺着她的指头望过去,眼帘里赫然是我平时上班的“××大厦”。

“你姐姐姓什么啊?要不要我带你去找她啊?”我感到兴奋。弄了半天,原来小姑娘的姐姐就在我同幢大厦里,何不做个顺水人情?我摩拳擦掌的:“要不,明天,明天我带你去吧?”

小姑娘低了头,呐呐道:“不,我不敢去。我妈说了,不准我去见她,我妈很凶的。”

“小琴,做咋呢?”一个外地妇人的嗓门儿。

我扭头看,一个典型的农民工妇女,三十多岁,皮肤粗糙,许是受凉,声音嘶哑:“把橄榄给了叔叔,我们回家,天色太晚哩。”

我站起来,客气地朝妇女笑笑:“谢谢!麻烦你们啦。”

没说的,这一准是小姑娘的母亲。我一直都看见小姑娘在自已的小提篮前么喝和买卖时,不出声抱着双手站在一边的她呢……

这天下了班,匆忙赶到街角,我意外发现,一向守约的小姑娘不在。

惊愕间,我问几个同样相互打听的大娘,才知道小姑娘被城管连劝带吓地给撵走了。

我想想小姑娘那双平静的大眼睛,再看看逐渐变得秩序井然的城市,不禁悻悻然。现在好了,城市变整洁了,小姑娘却走了,我的橄榄也没有啦。

三楼,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我不吃惯这青青的橄榄,焉来如此茫茫然的失落?

要不,就重新沿着大街小巷寻找吧,说不定,还能碰上卖橄榄的摊贩呢。想归这样想,可我实在是没多余的时间。

由此繁忙之下憋闷了好几天,心里一直不爽。

其实,我心里明白:于我而言,想吃橄榄是表,怀念那小姑娘才是里。

那是一种纤纤长长的情愫,没有多少人能够明白,一个在城市举目无亲的高级白领,为了那久违的单纯和忠诚,而经久感动的心情和叹为观止的寄托。

终于盼到了周未,一个大型促销活动的成功,揣着丰厚的奖金,我满心欢喜的回到屋。

谁想到刚进了客厅,眼前一个小小的人影就现在了我面前:“叔叔好!”

我大吃一惊:“啊哈,你不是卖橄榄的小姑娘吗?”,小姑娘礼貌的一笑:“是我呀,你看!”,变魔术似的,她拎出了一袋子青青的橄榄果:“给你的,不要钱。”

我更迷惑不解:“给我的?不要钱?为什么?还有,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你又是怎样进来的?”

“到底是销售老总,一问起来就滔滔不绝。”

是三楼的嗓音,我转过了身,这才发现,三楼与小姑娘竟然那般相似。眉睫之上都挑着调皮与活泼,瞳仁深处却都敛藏着苦涩和幽怨。

“小琴,告诉总经理,你是谁呀?”

小姑娘就把三楼骄傲地一搂:“我是你妹子呀!知道吗?叔叔,”

小琴朝我伸伸舌头:“我早就认识你了,可你还不知道哦!”,我真是如堕烟海,摸不着头脑。三楼就让我先接了橄榄袋,然后才轻轻说:“同父异母”。

这下,我全明白了。

“不过,即是同一个父亲,为什么还让你的亲亲小妹,一个人站在街角卖橄榄?”

我愤愤不平的瞅着三楼:“你可一个人住着16平方米耶!”,三楼摇摇头:“后母凶悍,小妹可怜,平时间断断不敢往我这儿走。作为健全家庭的你,不会明白的。”

我茫然环顾,寂然无语。

“不过,今天好,好不容易后母答应,小妹今晚在我这儿歇次脚。”

三楼抚摸着小姑娘的头发,嘴唇泛起如花笑靥:“我们姐妹俩,要好好玩儿,说说知心话,再唱唱歌。你休息吧,我们回屋啦。”

我忙掏腰包,三楼摇摇头。

“说好了送的!以后,小妹也不知何时再能来啦?这算是最后一次送给你的橄榄果。”

俩姐妹回了屋,轻轻掩上门。一丝桔黄色的光线从门隙透出,在客厅的墙壁上,映出二个相互依偎着,大小不一的脑袋剪影。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

我忽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世事无常,大海翻波。人生之舟,不知何时就会撞上急流险滩?人啊,真的请珍惜自重!

想想同父异母的俩姐妹,二颗孤独的灵魂,是怎样在盼望着重逢?而平时,又是怎样在相思中煎熬?这人为的悲剧,到底怎样才能避免?

我拈起一颗橄榄,放进嘴巴慢慢咀嚼。那股熟悉的涩甜,从舌尖直传到心底。

谢了,可爱的小姑娘!

谢了,合租的三楼!

因为《橄榄树》,因为橄榄果,我懂得了同胞亲情的珍贵和血浓于水的至爱。我突然发现我并非举目无亲,这座城市里到处都有我的亲人。

那每天向我打招呼的门卫,那每天为我擦皮鞋的老人,那每天为我办公室做清洁的阿姨,那每天匆忙的上班人流,还有那每天都列队经过我身边的交巡警……一切是那样的可爱可亲!

他们一个个站成巨大的“人”字,顶着天空,踏着大地,一直溶进了鲜红色的国徽!

越过冰冷的格子间,花花绿绿的物质和是是非非的欲望,我们的心,在蓝天白云下尽情地交流,沟通和歌咏。共同歆成了这座城市的交响乐章,推动着历史和个人,朝向那辉煌迈进!

我没有理由感到孤苦伶仃!

没有理由沉湎孤芳自赏!

更没有理由冷眼瞅看人生!

我掏出了手机,向远方的父母问好:“爸,妈,您俩还好吗?”,“儿啊,我们好着呢。倒是你一个在外,让我们放心不下啊。”

一阵温暖流过我全身,我努力控制着即将奔涌的眼泪。

“放心吧,我生活得很好。明年,明年回来,您俩就可以看到自已的儿媳妇了。”,“啊!真的?”,“儿啊,你没哄我们吧?”……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为什么流浪远方/为了我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鸣!”,是小姑娘在哭:“姐,我不要离开你。妈妈为什么对你这样凶呀?”

“小琴,我也不想离开你。只要你记着,在这世界上,你有一个真正关爱自已的姐姐就行了。听,‘橄榄树’多好听,多美丽呀!明天,你就把这新手机带走,姐为你下载了这首歌。唱起它,你就会想到我的。鸣!”

咳咳!有人在门外轻咳。

打开大门,公仆站在外面:“吃过吗?”

“吃了!有事儿?”,“不好意思,这个季度的”,公仆眨眨眼,举起右手指头相互搓搓。我迅速掏出了一迭百元大钞,扔过去:“二人一起,收条!”

“二人一起?哦,你们,你们俩?”

公仆数了钱,从自带的方便袋里取出小型验钞机,一张张的细细验了。

然后,一边写收条,一边恍然大悟的呷着嘴巴:“我早说过的嘛,合租合租,不输就赢,不赢就输!小伙子,恭喜你哦。你赢啦,多久喝你俩的喜酒?这姑娘蛮漂亮的啊!”

我冷然地背过了脸庞……

“那么/这是真的/你将等待我/等我篮里的种籽都播洒/等我将迷路的野蜂送回家/等船篷村舍厂栅/点起小油灯和火把/等我阅读一扇扇明亮或暗淡的窗户/与明亮或暗淡的灵魂说完话/等大道变成歌曲/等爱情走到阳光下……”

我决定,从明天起向三楼,展开甜蜜的进攻。

因为,我知道,有这种背景和心灵的女孩儿,一定温柔善良,淑贤持家,值得我追求和呵护。哪怕前途莫测,未来难辨,风雨如晦,风云变幻!

第6篇

1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无奈和心酸让我们无能为力,但不要悲伤,很快就会过去,此时正是用功时,正是锻炼内心的强大的好机会,或许有些人不想有这样的心酸经历,但人来到世界走一遭,总是需要历练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伟大的修行,人无完人,金无足赤,这就更需要我们进行自我救赎。

对于近期发生的一件轰动全国的母亲患癌离世,父亲不认领孩子的事情大家应该都是有所了解,子欲养而亲不待,亲欲养而病多难。

2

无论多少人看到这一幕,都会为之落泪,为母亲放不下孩子的责任而振奋,为孩子以后的路而担心落泪。

这位母亲在这位孩子最好的年纪离开人世实属不幸,母亲也是带着悲痛无不舍离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志愿者向这位孩子伸出了援助之手,孩子在悲痛之余也收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关心,想必这位母亲在九泉之下也是很欣慰的,母亲用尽她全部的力量谱写了爱子情深的一幕。

有些人或许感慨为什么如此悲痛的事情会发生在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身上,我想说:“这是孩子命中的一劫,终究逃不掉”,此时正是用功时,正是锻炼内心的强大,过去了相信人生会越来越美好,有时候不得不相信每个人的命运都是有所安排好的,人世间所遇到的每个人都是一段缘分,愿这美好与你环环相扣,但很多时候总是事与愿违。

3

不管人生带给了自己什么,这都是一种历练,王阳明说:办事是最靠谱的修炼,所谓“人须在事上磨练,做功夫,乃有益。若只好静,遇事便乱,终无长进”。人需要在事情上磨炼,下功夫,在忍耐中成长,在逆境中成熟,王阳明的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36岁的王阳明得罪宦官刘瑾被贬蛮荒之地,王阳明彻底得罪了刘瑾,刘瑾岂能放过他,先是40廷杖伺候了王阳明,然后把他贬官到了贵州龙场驿站,王阳明并没有自暴自弃自己的人生,反而潜心修炼自己,最后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悟透了心学,心学就此诞生。

大雨过后,有两种人:

一种人抬头看天,看到的是雨后彩虹,蓝天白云;

一种人低头看地,看到的是淤泥积水,艰难绝望。

第7篇

难舍的代校长

期末考试即将进行,却传出了代校长将被调入镇政府工作的消息,老师们闻讯后无不感到突然、吃惊,继之是失落、沮丧。因为大家太舍不得他了!

其实,“代校长”非“代理校长”,他本姓代,名东升,29岁,原是麻屯二中的副校长,因电脑操作维修技能闻名全镇,2009年被借调到麻屯镇空港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工作。2010年8月通过竞聘上岗,任薄姬岭小学校长。上任才刚满一年,因麻屯镇空港产业迅速发展的形势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特批被正式调入政府机关。对于代东升本人来说也许是好事,老师们自然也不反对,只是觉得像他这样优秀的校长太少,走了可惜,人才难得。总结起来,代校长让人感到难舍的原因有三:

一、身先士卒,干字当头。

薄姬岭小学坐落在麻屯镇西北,地处偏僻,是全镇工作条件最为艰苦的小学。代校长从上任的第一天起,就从没嫌弃过它的破旧与落后,从没停止过对它的美化和建设。

教师办公楼始建于2004年,其楼下的前沿部分一直未造面,裸露着砖头,这个令人感到耻辱的烂尾工程,已历10年风雨,几任校长熟视无睹。是东升同志主动作为,带领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动手修补了这个“癞伤疤”。

学校大门前有10余平方米地面未硬化,师生天天出入,坎坷不便,年复一年,面貌依旧,直到东升到任才予以修好。

薄姬岭小学建成十几年了,一直没有存放车子的处所,摩托车、自行车老是放在树荫下,整年累月,风吹雨淋,阳光暴晒,让师生感到心酸无奈,为了节约资金,代校长和班子成员利用双休日,协助工匠终于圆了师生的车棚梦。

“主动作为,爱干实事,有责任心,把钱都花到正事上”这是老师们对代校长的一致评价。他凡事爱亲自动手,既爱干又会干,从张挂校园文化标语牌到安装电线电器,从电脑维修到花木修剪,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他辛勤劳作的身影。

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从麻屯镇骑摩托车到簸箕岭小学足有5公里,一年来他总是早来晚归,是每天上班最早的人。

领导要教一门主课,这是上级对小学校长的要求。可是许多校长就借口工作忙会议多而落实不了。东升同志却不折不扣的践行了这一要求,他坚持教三年级数学。由于他身处教学一线,能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深切体会到教师上课的甘苦,因而对教学工作的安排,对学生作业的布置,对改进教学的要求,都比较中肯具体,切合实际,有力的指导推动了教学的改革和管理,使老师们诚心悦服。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解决抄教案、补教案的问题,切实减轻教师的负担,他充分利用娴于电脑操作的优势,积极探讨教法,“如何设计自己的教学才会把课教得更好?”带着这个问题,他结合三年级数学的实际自主设计了一套教学模板,让教师们去按照这个模式设计自己的教学,为不束缚其他教师根据不同学科的创意,代校长又设计了三种新颖别致的模板,很受教师们欢迎。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由于代校长事事带头,率先垂范,学校的各项工作开展得生动活泼,有声有色。教育教学质量有了很大的发展,受到当地群众和上级领导的好评。

三、作风民主,真诚待人。什么是校长?拿代校长的话说“校长就是能让教师们愉快工作的人。”那么,他是如何让老师们愉快工作的呢?

首先是他热情,友好。每天上班相会时的一丝微笑,一声简单的问好,都能显示出他那不摆架子、平易近人的工作作风。他不像某些校长,不苟言笑,过分严肃,让人觉得老是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他好学勤思,博闻强记,喜欢与老师们交流,爱讲笑话。他开会之前总要写个简短的提纲,做到有的放矢,不像有些领导人,罗罗索索,没有时间观念。他作风民主,不搞一言堂,班子成员和老师们对学校工作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都乐于告诉他。一德立而百善从。民主的作风、和谐的环境自然营造出一种愉快工作的气氛、一种敬业尽职、踏实干事的团队精神。

学前班教师不善音乐、舞蹈,上文化课偏多,代校长发现问题后,投资数千元为学前班教室安装多媒体设备,使儿童的艺术教育得到生动活泼的发展,也使幼儿教师在提高自身文化艺术素质的同时,得到适当的休息。

五年级学生李广福,父母离异,被判给了父方,父亲外出打工,留守给奶奶照顾,因奶奶有病,时常缺课,代校长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就想办法联系到她的生母,晓以大义,经协商,由他和家在麻屯镇区的另两位教师每天轮流用摩托车将李广福早晨带到学校,下午放学带到麻屯。一连两个多月,直到学期结束。村里的群众不知内情,还以为他是代校长的什么亲戚。

今年元宵节,他在为教师买元宵时也给退休教师每人买了一份,礼物虽轻,但送去的是党和政府对老教师的关爱之情。

第8篇

小城便在这一刻醒了。

街道稀疏的车辆和行人昭示着不可重复的一天开始了。

清新的空气带着露的湿润随风流动,把夏季难得的幽凉馈赠给了起早忙碌和晨炼的人。

有淡淡的香从身旁飘过。我的嗅觉遭遇这不经意的香气顿时兴奋起来。深深地吸上一口,馨香便沿着呼吸渗入血液,抵达我的四肢百骸。

脉搏中有了香的韵味。

心情也如花绽放般灿烂了。

这是一种长在南国的名叫黄玉兰的香。灌木的黄玉兰四季常青,花开两季,一季花期长达两月之久。花季中,细长而莹白的花蕾在含苞待放的时候常常被人采撷下来,经小贩辗转于花市。一些年迈的老婆婆,每天从小贩手中买下一篮的花蕾,用针线三五朵地穿成一串,沿街兜售,形成小城一道奇特的风景。

她们是花香的信使。

她们用从容、迟缓的脚步,把黄玉兰的香带向了城市的大街小巷。

于是,小城的夏季就有了隐隐浮动的花香。

偏爱黄玉兰香的女人,常把花别在胸前,感受一袭淡雅的幽香,一整天的心情便也如香弥漫了。

迷恋花香的男士,将花放进衣兜,缕缕香气在体表上恣意萦回。神清气闲中,夏的炎热被兰香浸染成一丝微凉。

还有那小车司机,挂数串黄玉兰于前座。车内,便成了一个馨香四溢的世界。

这群零散于城市的老人,曾有过花一般的灿烂和幽香。

如今,城市里的花香犹如她们已逝韶华的回溯,淡淡而隽永……

暑期的晨光里,黄玉兰香的信使里会多出一群花骨朵一样清沌可爱的孩子。

他们以体验生活的方式兜售着花香,兜售着快乐与好奇。

第9篇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希望

风吹打我,冰雪压着我,绝望吞噬我

我恨所有的人我多希望有一枝复仇的枪……

暗红的灯光下,我翻开小草递过来的笔记本,被扉页上的这几行诗,深深震撼。小草人如其名,矮小,瘦削,牛仔裤脚挽了二层,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花衫套在身上;遮蔽不住的是青春,正蓬勃在她全身,开放在年轻的脸庞……“你是头一个愿和小姐交谈的人”小草边哼《长相思》边问:“只随便谈谈?”,我点点头。“谈完可要付我费用哟。”,她有些轻薄的笑起来。

……我一生下来就被父母丢弃,据阿二讲,他捡到我时,我正在一家猪圈的喂料坑边青紫着脸,蹬着一双小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哦!对了,阿二是我们村的老单身,也是我的养父。我们那个地方,四川大巴山区,那地苦啊!出了山就是山,爬不完的坡坎,总是吃不饱。人活着都是个问题,重男轻女又算个啥呢?,小草平静地笑笑:“至今,我都不怨我的亲身父母,只怨自己命不好,是个女孩。”

阿二是个男人,确切的说,是一个到40好几都没成家的老光棍。他把米嚼碎了喂我,我不吃;他又把米炖成米汤喂我,我吃了,一会儿饿了,又嚎啕大哭……真不知那些岁月是怎么熬过来的?只是苦了阿二,养父在我12岁时,上县城领救济粮,不幸摔下了山岩。捧着养父的骨灰盒,我觉得整个世界倒了过来,眼泪线一样直落……小草说到这里,依旧平静的笑笑,只有秀逸的眼睛里,透露出一款深厚的感情。

我把养父埋葬在村旁的小河边,嗑了几个头,孤身开始了流浪。我当过乞丐,童养媳,扒手……当过童妓。那是在山东的一个村子边,又累又饿的我昏倒在地。醒来时,在一家温暖的坑上。这家主人是一对中年夫妇。开始对我挺好;没想到几天后,女主人对我说:“妹子,我们养活不了你,这儿的光棍多,你接接他们,就有钱了。”,那时,我懂什么呀?便懵懵懂懂的问:“接?怎样接我们才有钱呢?”“就是陪他们睡觉。”陪他们睡觉就有钱了,我想,她们就肯收留我了,我再也不会到处流浪了,我便稀里糊涂的点点头。

那是什么日子呵?我一天到晚被那些五大三粗的庄稼汉蹂躏着……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夜,我逃了出来……我15岁了,我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了;找到一家按摩院,我做了按摩女。做按摩女不好?有什么不好?至少我可以自己养自己;尊严?什么尊严?当一个人走投无路,面临着随时都可能饿死时,还有什么尊严可讲?守身如玉只是你们男人的一厢情愿,我为谁守身?小草冷冷地笑笑说:“这个世界是男人的,是有钱人和是贪官污史的,不是我和阿二的。”

她的声音突然变得凄婉。我出卖自己,每天与大大小小,男男女女的客人纠缠在一块,在床上摆着各种姿势,讲着各种下流话,供人玩乐。身心麻痹不已;只有当我从他们手中接过一张张百元大钞时,才由衷地感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至少,我还能赚钱,只要我愿意,我可以上80几岁和20几岁男人的床铺,让他乐不思蜀,然后,拿钱给我,我才17岁。

她淡淡一抿嘴道:“谁玩弄谁?男人嘛,都是贼相,家里纵有美黛如玉,仍然喜欢野花。”记得有一天妈咪叫我出房,接照对方提供的地址,我到了客人家。看样子这客人家里挺富有,房很宽敞,好像是什么几室几厅。客人四十几岁,挺富态的。他先请我喝茶,该死的,真没想到他在茶中下了药。

小草笑笑,淡淡的继续说:一会儿,我感觉情欲高涨,对方那张小鼻子方脸也变得好看起来。那家伙脱了我的衣服,居然用绳子把我一道道捆绑。然后,把他那玩意儿硬塞在我嘴里……她摇摇头,说:他玩得高兴正要射精时,门外响起钥匙转动的声音,他老婆回来了。这家伙慌忙把我抱起藏在衣柜里。他老婆进了屋,疑惑的问:怎样家里有股女人的香味?听着他的争辩,我不禁笑出声,把衣柜门蹬得直响。以后的事,你可以展开想象了:那家伙脸上带着几条被老婆抓的血印子,给了我双倍的嫖资;我不走,躺在他家沙发上耍赖。结果俩口子给我说不尽的好话……

还有一次,我接待了一位五十好几,六十掛边牛高马大的男人。玩完后,没想到,他猛一下卡住我的脖子,强行搜去了我放在裤叉里的存折。那是我几年卖身的几万元血汗钱呀。事后我哭着讲给妈咪听,谁知道妈咪却骂我自己不小心露了富……

当晚,我就着二瓶二锅头吞下几十粒安定,却没死。哪,现在想来真笨,死什么?我才不死喱,我要好好的活着,活给世上所有的人看。小草喝口水,咬牙切齿的鼓起腮帮。门外,不时传来小姐与客人调笑的声音,真是一个罪孽的世界。我知道,我们这种人命如草芥,没有人关心和嘘寒问暖,既使今天死了,也不过像大海里的浪花一样,马上被人拉进火葬场,烧掉扔掉。我们被人当作性具,一种有温度的有思维的性具。我才不相信什么爱情?有一次,一位常来玩的楞小子,一位傻里傻气的大学生说是爱上了我。缠着给我写情诗,朗诵散文;还说只要我跟了他,马上带我回家……小草笑笑,抖出一枝烟,自顾自的吸着,脚尖在有节奏的晃动。

那一次我出房,客人是一个面黄肌瘦的小个子男人。一见面,他就扔给我二张百元大钞。也活该我倒霉,收了钱完全忘记了警备,只是应承着他各种稀奇古怪的性需要。男人第N次射精后,面目全非地狰狞起来。他一把捺住我要抢我的手机。我挣脱跑到里间一下关上门,向窗外爬去。男人在门外恶狠狠的咒骂着,一下下的撞击着门。七层楼呵,我望着楼下蚂蚁般大小的人群,脚和心都在抖动。门,终于被闯开,男人恶狠狠的冲进来,一把抓住我的头发,使劲向上拉。我拚命向下叫起来。人群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就有一大片,像看电影一样喧嚷着拥挤着望着我。

冰冷的夜风吹在我赤裸的身上,那一刻,我只看见我的养父在寒星闪闪的云天中,慈眉善目的望着我……男人扯着我头发一边往上拉,一边咒骂,我站在只有二寸宽的雨蓬沿上,紧抓着上面的铁栏杆尖叫着使劲挣扎;楼下黑压压的人群中,居然有人在大声喊:跳啥,跳嘛,你个烂婊子,为什么还不跳?跳啊!快跳!我身心疲惫,万念俱灰,满面泪水:是啊,我只是一个小姐,一个烂婊子,干吗不跳呢?阿二,我的父亲,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我来了……

正当我闭上眼睛,松开双手时,楼下响起了警车声,警察救了我。在温暖如春的派出所里,那位圆脸的女警察对我说:“你是人,一个美丽的女孩,不管你贫贱富贵,我们人民警察都有援救和保护你的职责”,我听得如雷贯耳,热泪长流;我第一次发现,社会并没有抛弃我……

我想,我现在想存点钱,几年后有了资金,就从良,出去做点小生意,自己养活自己;然后回老家,给养父上上坟,烧烧香,然后,再出来打拚……什么?什么家乡?我恨家乡,贫穷而落后,至今没有电灯,一到夜晚黑压压的,鬼都没有一个……

小草淡淡的说着,像是在讲述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淡蓝色的烟雾在小小的格子间内弥漫,我的眼光在她的笔记本上凝固,

第10篇

女子的头脑因极度发昏到大吉時刻,区别羞耻非常乐意的脱掉裤子同男子结合共同进入因昏婚姻的最高境界,举行最神圣的性交,这就是结婚二字的玄妙内涵。

妻子欺之,就是自愿接受美妙妻夫欺负的同声词。

神圣的性交等同于男女双方共同喜爱的相互欺之。一人为大,二人为天,三人为众,二人出 头方为夫,大丈夫不出二人头将不成其为夫,妻子不受欺将不成其为妻,丈夫不爱妻子欺就不成其为爱妻,否则美满的夫妻生活就无从谈起,光辉的家庭更不能成立。

以上哲论在我国古今通行,看相祘命拆字先生的玄乎明堂也均是如此。

夫妻生活如同数千年传统的石质磨盘,绝没有平等可言,必须是上盘欺下盘,上下区分加密切配合才能磨得出面來,石材石料的碾米碾子也同样如此。石碾磙子必须妻压石碾盘才能碾得出米來,这才是天意认可不能更改的普通逻辑。显然深奥的妻夫欺负不难理解,所谓夫妻,其二字的内涵正在其中,这就是夫妻二字的玄妙來历。由此可见中国古文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大小篆进化到隶书魏书老宋体,其音形之妙是何等之玄,何等之绝。

现在磨面打米的机器,其螺丝钉齿轮部件等的上下组成一旦讲平等必定散架乱套,一旦乱套米面何來?夫妻生活的美满殿堂科学哲理也正是如此,同时也是传宗接代的天意。

妻子当了市长,丈夫当了总经理,与其爱人如何讲平等?哪个夫妻二人的工资地位对社会的贡献都相同?

男女平等是指在社会上的政治经济之权以及地位名誉荣耀等意义上的平等,这就是河水。河水之中还包括夫妻生活方面的顾家治家以及对子女教育等家庭权力和义务诸多问题上的平等,这都可以归纳为河水系。

妻子当了市长也好,丈夫当了总经理也罢,回到家里还要操作那些没完没了的家务事,岂不是无聊的笑话?李大钊革命和家庭兼顾,李妻赵纫兰只管美满李大钊的性生活,养娃子操劳家务。鲁迅只能教书写文章,鲁妻朱安只能做家务事,两者岗位绝不可能互相替换。许广平能给鲁迅养娃子还能帮鲁迅整理出书。宋庆龄能恰巧的处理孙中山的性生活还能勝任秘书长。宋美龄能管理蒋介石的性要求还能帮忙到美国去要枪炮军火。由此可见世上任何夫妻的成功与否自有天意和各自规律,其他局外闲杂人等绝不能多嘴多舌指手画脚,横加干涉左右添乱。

夫妻生活如同碾子磨,只能讲技巧配合不能讲平等。男耕女织,主外主内,买菜做饭,洗衣拖地做家务事等等诸多问题,这都可以归纳为井水系。

井河两水系决不能混为一谈偷换概念,坚持井水不犯河水为最明智的高策,一旦互相侵犯,必定家不成家,夫妻不成其为夫妻,后患无穷。

第11篇

喜欢在这样的深夜漫步在城市街头,披上白月光,迎着扑面而来的微凉,静静地任思绪徜徉。像这样的独自漫步,在我漂泊的路上应该不是一次或几次的事了,大多的时候我都愿意这样一个人行走,独享这一份心灵的宁静。街旁树枝的叶儿已然在秋风中萧然飘落,只徒留光秃秃的枝干在冷月下落寞。一岁一枯荣呵,人生何尝不是如此?聚聚散散,来来去去,道不出无情抑或有情,难料到何去何从。谁是谁的过客,谁是谁的宿命?只将满腹心事寄予一帘清秋消融。

冷月,清秋,原是这般催人心生惆怅,或者这种感觉只有像我这样的人才能体会。每当夜幕降临,潜在心底的怅然便拉开了帷幕,几乎在同一时间交错,夜色的美丽与心中的忧伤并存,无言中思绪笼罩清秋,蔓延到头上这弯冷月。也许人倦累了可以闭上眼睛,将一切美好的憧憬寄予梦中去虚幻的成全,将一切忧伤和痛苦在无知无觉中休眠。那么,这个无人痛惜的夜晚,这弯清寒的冷月,却又是如何孤独的离去?或许清秋或许冷月在亘古的变迁中早已淡定从容了,季节赋予它们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与人间不期而至,为这斑斓的世界涂上一层灰白的颜色,那么忧伤,那么仓促,只怕霜降一过冬将来临,朵朵嫣红片片落叶只能沉没在雪的静谧之下,静待轮回。

辗转到这个江南的小城刚刚月余,看不到那些念想中翠绿的风景,只有一种萧瑟映入忧郁的眼帘。或许这个城市的风景很优雅,又或许这个城市的故事很斑驳,灯火阑珊处也有一份温情慰藉漂泊的心灵。然而,城市的繁华和柔情却推开不了一道刻意设置的冷漠心墙,形色里依然想念的是故乡那条小巷,依然牵挂的是送我远行风中挥舞着两手的白发爹娘。

脚步不停穿梭在熙熙攘攘的尘世之中,不知道下一站是否有一盏为我彻夜燃守的灯火,或者我转身离去的身后是否有思念挂在酸楚的脸上。倘若可以,真的愿意回首来时路,且让时光与之一起驻留,静静地看着岁月流逝,追忆那些天真快乐的童真,祭奠那些不回的青春。那些没有忧愁的日子哦,那些用泪水打湿的欢乐和痛苦哦,闭眼一想,恍如昨日,可是竟再也抓不住远去的寸影,再也无法挽留微薄的片刻,唯有暗香的芳菲夜色在一旁静静地诠释着花开花谢潮涨潮退。

不知前面已走过多远的路,却明白将要再走的路依然漫长,于是只能挺起胸膛任凭风吹雨打,在跋涉中学会坚强学会固守寂寞。那些过往已然远了,未知像一团飘渺的云雾在前方笼罩,我不知道继续前行将之拨开会看到什么,其实,那又有何重要的呢?这些年跌跌撞撞一路走来不都是一样在面对与抉择么?不同的是,那时年少轻狂无所谓对错无所谓输赢,还有许多机会去改变和原谅自己。而今,不惑之年,曾经的万丈豪情已被岁月腐蚀得只剩下一副千疮百孔的身躯了,我还能一如当初那般沧海一声笑吗?

茫然间仰首又望头上这弯冷月,寂寥的天宇中愈发清亮,无言无语在云层里浮影浮现,一丝怅然又涌上心头。这些忧伤与心底的寂寞原是骨子里潜在的东西,即便不是在这个清秋,即便头上没有这弯冷月,流年依然无法焚化而了,像是一只折翼的蝴蝶,蹁跹了一生也放逐不出经典曼妙的舞姿,就算穷尽此生中一年年清秋,一弯弯冷月又怎能抵得过那游弋了千年岁月中滋生的悲凉?

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经历,是不是每个人脸上都披着面纱活着?而我每天也在时间和生命里为着温饱为着念想疲惫的奔波,不知道在人海中算不算是一个故事?因为我曾经憧憬过太多美好的东西,比如名利,比如爱情,要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可能遇上或者长久的拥有,因为这些东西可遇而不可求,所以只能顺其自然。或者,每个人能够不用苦争朝夕就可以怀揣杂陈一辈子的东西只怕就剩下忧郁和回忆了。或者,唯我如此。

世事知几何?谁也无法预测自己的未来,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舞台上演绎一场独角戏,每个人都是这场戏的主角,为自己写下故事,为自己导演情节。顺流直下,逆流而上,朝云看晨曦,暮雨伤清秋,悲中泣,喜中笑,聚也依依,散也依依,唯自己可知,唯自己能懂,任凭世事如何变迁,任凭人潮中如何拥挤,只望留下这一方小小的舞台供自己尽情挥舞,直到落下帷幕。

一路漫步,思绪也在意念中没有章法的飘摇。喜欢清秋更迷恋头上这弯冷月,不仅仅是可以享受这份清凉芬芳的味道,更多的是让我觉得这个季节符合我潜意识当中那份情怀所寄。没有哪一个季节象这清秋的夜晚让我可以静下心来,远离世间的纷尘俗念,还有心灵深处的晦涩和沉垢,没有人会窥探你的心事,没有人会打扰你在静处中修复经年残留的伤口,就这样踩在满是落叶的路上,把心里那些爱的,恨的,痛的,碎的,或捂在胸口痴想或丢在风里遗忘。且让夜风拂来,聆听那风中的声声叹息,叹韶华远去,叹落红无情,叹得才下眉头又上心头,只将自己寂寥的身影藏在清秋的夜色中,满腹心事点点滴滴说与这弯冷月知道。

第12篇

我们中华民族有同自己的敌人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不畏强暴,不屈不挠,抗美援朝战争让中国一战跻身于世界军事强国之林,中越自卫反击战、抗美援越、珍宝岛保卫战包括支持西河努克最终把美国从柬埔寨赶出去,试问,哪一场战争没有取得胜利?当年反帝反修、反殖反霸,同时面对两个超级大国的恫吓讹诈,试问我们怕过哪个?

什么时候我们挺直的腰杆又软下来了呢?自从执行韬光养晦放弃输出革命搁置争议以后,我们的大使馆被炸,我们的“银河号”货轮受到美国肆无忌惮的挑衅,其屈辱惨状令中国官员连说了17个“窝囊”,我们的飞机被抵近侦察的美机撞下大海,而我们的一些学者还恬不知耻撰文暗示偷窃了美国军机技术,每当国内发生了暴力恐怖事件,美国政府首先对中国政府说三道四,中国只会表示反对,声称“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一脸的委屈、一脸的无辜,仅此而已!唯此而已!

毛泽东说:美帝国主义是全世界人民最凶恶的敌人!据统计,迄今为止,美国已发动了178场战争,入侵朝鲜、越南、柬埔寨,近期的有南联盟、伊拉克、阿富汗、利比亚,残害践踏了无以数计的“人权”,美国的无人机天天在滥杀无辜,美国的监控毒爪遍布全球。美国的空天一体战、频繁的军演时时刻刻在向中国威慑、施压。1960年西藏叛乱就是美国中情局策划的;曼德拉也是由美国中情局逮捕后交给南非当局被投进监狱的;朝鲜南北不能统一,海峡两岸不能团圆,钓鱼岛埋下中日战争祸根,哪一桩坏事没有美国的黑手?

美国才是一个真正的流氓国家。当年日本偷袭珍珠港美国死了2400人,但对日本首相悍然参拜供有甲级战犯亡灵的靖国神社,美国政府却视而不见,为了借助日本遏制中国,丝毫不顾受害国国民和死于偷袭珍珠港的美国死难者家属的感情,试问美国的公理、正义、良知何在?

奥巴马曾在香格里拉会议上力邀23国参与围堵中国时这样说道:“中国有13亿人,他们越崛起,我们就会越没饭吃,因为地球资源供给是有上限的。所以为了我们能继续过现在的生活,就必须遏制中国的发展。” 美国的一档电视节目脱口秀借小孩之口“要杀死所有的中国人”而我们的一位高管汪洋还要一厢情愿和美国做夫妻?!(把中美合作比喻为夫妻关系)我们国内的亲美势力、带路党更是唯恐天下不乱,他们仇视中共领导,制造民族分裂,随时准备呼应美帝、充当国内的反对派!中华民族真是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平心而论,习主席上任以来肃贪倡廉,整饬法纪,富国强军,在外交上要比前几任强硬得多,但我认为这还远远不够,美国政府公然将关押的最后3名中国维吾尔族囚犯移交给斯洛伐克,我们却把前来投奔的斯诺登抛给了俄罗斯,我们这不是有点患了恐美症吗?

记得上小学时,语文课本上有篇《狼和小羊》的故事,狼来到小溪边,看见小羊正在那儿喝水。

狼非常想吃小羊,就故意找碴儿,说:“你把我喝的水弄脏了!你安的什么心?”

小羊吃了一惊,温和地说:“我怎么会把您喝的水弄脏呢?您站在上游,水是从您那儿流到我这儿来的,不是从我这儿流到您那儿去的。”

狼气冲冲地说:“就算这样吧,你总是个坏家伙!我听说,去年你在背地里说我的坏话!”

可怜的小羊喊道:“啊,亲爱的狼先生,那是不会有的事,去年我还没有生下来呢。”

狼不想再争辩了,龇着牙,逼近小羊,大声嚷道:“你这个小坏蛋!说我坏话的不是你就是你爸爸,反正都一样。”说着就往小羊身上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