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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论文

时间:2023-01-10 01:42:55

古代文化论文

第1篇

1对于风水的一些认识

今天来讲可以说是一种全面的环境认识。而对于理发的定向、定时,有关于空间、时间的计算内容,无论其对错,以我们今天深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理论体系而言,很难去深入的理解。其中原因之一是传统文化的缺失和断层,另一个原因是古代的经验推到并不能被今天的科学实验所证实。所以简单的定性,可能会让人们对于一些传统文化带来误解,但如果我们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会推动科学对传统文化的认识。

2外来的“和尚”也许会念经

既然我们不能用传统的思维来理解风水学,不妨以外来的“和尚”的认识来理解,用更加现代、简洁的解释更通俗易懂一些。英国传教士伊特尔《风水、古代中国神圣的景观科学》中写道:“在我看来,风水无论如何是自然科学的另一种名称。”伊特尔对古代风水元素中的“理”、“数”、“气”、“形”,归纳为“自然法则”、“自然数值比”、“自然气息”、“自然外形”。通过四个角度解释了风水所依据自然的基本面貌。同时,伊特尔也一针见血的指出了风水发展中的遗憾:“在一代代的传承中,不再通过实践分析来解剖自然,或者真正科学性的研究一直未得到应有的地位”。简单的来说就是初级的、淳朴的认识没能以实验来推导,而是以一种经验的逻辑来无限的推广,是一种没有发展成熟的古老学科。日本学者郭中端在《风水:中国的环境设计》中指出,在中国的农业文明中,人们的生活、耕作、收获与天地间的关系非常紧密,这种天、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局限于克服自然界的影响,进行再创造,而是逐渐的产生了对天地万物的信仰和向自然学习的一种生活态度。如果抛开风水理论,就很难理解中国传统建筑的真正奥妙所在。关于风水,我们除了想古人学习有用的东西之外,在风水诞生之初的一种向自然学习的态度,更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英国近代生物化学家和科学技术史专家李约瑟,一个地道的中国通。他在《中国的科学与文明》中谈到:“中国人不仅根据天象来占卜,也相土或风水来卜地。风水产生的深远影响,已比占星术更为近代学者所注意。风水与占卜不同,从罗盘发明,可以认识风水的重要性。在许多方面,风水对于中国人民是有益的,如它提出种植树木和竹木以防风,强调流水近于房屋的价值。虽然在其他方面十分迷信,但它总是包含着一种美学成分,遍中国农田、居室、乡村之美,不可胜收,都可藉此以说明。”李约瑟谈到了风水对于科技的贡献“当欧洲人甚至连指向性都还没有听说过时,中国人就已在为磁偏角的起因而操心了”,肯定了风水的确在很多方面对于人类史有益的,也清醒的认识到它存在说不清的迷信,并且出人意料的从美学的角度来衡量的风水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讲,同样是封建社会,欧洲的中世纪城市,逐步自然发展到了一种有机的城市尺度,场所的感觉适宜人的心理及尺度,但是这是一种自然的发展结果,并未有过实际系统的研究,而在中国在探究居住环境领域却形成了一套相当实用的理论,同时这种理论与儒家、道家思想的结合形成了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文美学,比如我国的古建筑群的布局,古典园林,都有着虽由人作、宛若天开的效果。牧尾良海对风水的定义:“当人们在构筑都城、住宅、坟墓等建筑物时,对构成所择地点环境的大地自然的形式、方位,流泉的有无以及它的形态,地表下的精气(龙脉)的优劣吉凶,整个局面的阴阳调和程度等,进行观察判断,寻求各种条件尽可能优良的佳境胜地,包括上述种种理论和方法的思想的体系,即是风水思想。”牧尾良海的这一定义,把握住了整个风水的思想。

3结语

风水,就像一个看不见的系统,如何将这个系统描绘的越来越清晰,并且能够让大多数人所理解是今后风水研究中很重要的方面。在今天越来越提倡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下,风水理念应该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充分肯定风水看待问题天人合一的高度,并且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继续挖掘其有用的部分,更重要的是能够以风水的这种辩证的思维方式在实际中解决问题。

作者:王勃瑞单位:内蒙古城市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2篇

儒学提倡人的道德修养要从内而外地进行,从“格物致知”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繁多的科目上来总结,要进行修身首先要革除内心邪妄的物欲,在这个基础上迁善,见贤思齐,而后才能进行其他的修养,具体有:仁爱、宽厚,倡利益恭谦让等等。

二、中国古代法律的特征及主要内容———德礼法结合

中国古代法律相对于近代法律来说,始终不能称为独立的“法”,他完全依附于“礼”,实质上是以“法”为载体,以“德”为内容。法服务于德。古语“法家不别亲疏,不分贵贱,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思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常用也。故曰:严而少思。”以及“及刻意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政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可见“法”并不能动摇封建社会的家庭伦理、身份等级的统治地位。道德伦理型的法律文化的基本内容是家族伦理,因此国家政治以及法律生活都带有家族的温彩,家族的首长可以代替国家行使部分司法职能,换言之,法律赋予了家庭伦理上的不平等身份。伦理道德可以借助于“法”的形式来强制实施。中国古代法律以“德”为思想的核心。如古语“以德配天”、“明德慎行”以及“为政以德,一准乎礼”等诸如此类以德为主的思想统治了中国司法。

以“三纲五常”为典范,中国古代传统意义上的“德治”实际上是为统治者巩固专制统治。将“礼”的等级差别规范转化为伦理纲常,借“法”的形式对臣民进行教化和统治,达到使臣民心悦诚服接受统治的目的。另一方面,道德生活是人性的最高体现,而家庭就是道德生活的主要场所,人们从家庭的伦理道德规范出发,在社会上进行道德实践,因此,社会和家庭的道德是完全相通的。法律对于身份制度的规定,已经从根本上否定了利益关系的互利,仅仅只能对权利和义务进行片面规定,在身份制度下,人不能视为单独的一个人,或者说,没有单独的功能和意义,也没有独立的价值和权利,只有有他身处的一个特定的团体,成为这个团体的成员,才能决定他具有的功能,尽着无条件的义务。这个团体通常是家族团体,为家族的利益要尽到的义务甚至没有个人利益可言,为了服从家族的利益,“杀子孙”也是合法的。至于个人如果以国家生活为群体,则惟有尽忠,古语:“君让臣死臣不敢不死,君让臣三更死臣不敢五更亡”不是一个夸张的说法。

先秦时期的律法的主要内容几乎都是规定道德礼仪,在那个时代,甚至可以把“礼”与“法”等同起来。如“法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礼者,法之大分,天之纲纪也”等都属于引礼入法的论据。执行森严有序的社会身份制度是古代法律实施的一个最基本的任务。身份或者说是“名份”,不但指个人在家族上的地位,也指个人在社会上的身份。中国古代的“礼制”对于人的身份地位的规定非常严格,人与人在身份制度的规定下,以血缘关系和亲情关系局限在一个狭小的圈子里,这个圈子把契约关系摒弃在外,把亲情关系的人情味推崇为人际关系和法律中最具价值的东西。圈子里的人们彼此之间建立一种上下、尊卑有序的伦理道德模式。在这种伦理道德模式里,属于“上”的一方则享尽特权,位于“下”方,则受尽屈辱,已经由一切无条件的义务。在重罪中“大不敬”以及“不孝”等,都源于这方面的规定。这种身份制度下的亲情关系显然与现代推崇的平等互利的契约关系相违背。

三、中国古代法律实施起到的作用

(一)正面作用

在当代思想家的理论设计中,道德是不能与法律分离的,这也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独特之处,法律拥有一种制度化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转化为度化臣民的力量,同时避免了宣教道德成为空谈。以道德作为法律制定的准绳,避免了国家法律脱离道德,尤其是在“忠”和“孝”这两个领域里,更有助于封建权利的统治。赋予法律道德的属性和功能,通过法律途径有效、有力地解决道德问题。统治者同时要求官吏带头从事道德修身,最终达到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目的。当然,这种道德与法律密切的关系也有其负面效果,就是道德的功能和领域被扩大化,道德在发挥其社会功能时,侵入了法律的功能,甚至在部分领域内取代了法律的作用,最后常常导致必须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道德上的问题。

(二)负面作用

礼法对法律规定下的身份制度,也会产生矛盾,它常常容易把人引向蔑视社会正义,无视法律尊严的方向。从身份制度的角度上来说,权利与义务的分配是极不平等的,上下有别的规定,凭借家族团体的身份对权利和义务进行分配的社会等级结构占据了首要地位。上位者享有不尽的特权,而在下者却必须背负众多的义务,当时人际关系的和谐标准只是尊卑有序的和谐。美德往往限定为对高贵者的卑微服从。人们的机会不平等,自然无法伸张正义。更严重的后果是,一旦高位者为庸才,则执政者就要考虑了,人情与法制孰轻孰重?对于法律过分倚重亲情关系,漠视明确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常常造成权力的模糊,被侵权者因为对方的取巧行为有口难辩,这样的矛盾关系同样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如果把伦理道德法律的构建过分担压在人际关系中的亲情关系,反而会导致情感的功利化,使得纯洁的友情、爱情以及人情变得匮乏。

四、结束语:

第3篇

关键词:中国古代;民法文化;形成原因

中国古代有无民法,自清末变法修律至今一直多有争论,但肯定者也极少论及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本文试图勾勒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并简要分析一下形成这些特征的经济、政治、文化原因,以期了解我国民法的文化底蕴,也能对我们现今的民法典进程有所启示。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传统法律文化更是独树一帜。自然经济的禁锢,等级制度的藩篱,使得传统民事制度处于夹缝之中,高度发达的刑事法律制度,更使其显得苍白无力。以至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法律是以刑法为中心的法律模式,民事法律是一个空白。不可否认,中国古代确实没有西方意义上的民法,也没有形成独立的民法体系。但不论从客观存在的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还是保存下来的法律文本,我们都可以窥见民法之一斑。而中国传统社会的保守性与封闭性、宗法性与伦理性也深深烙印于民事制度之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古代民法文化。

一、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

发达的农耕文明孕育了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独特气质。虽然中国古代没有形成独立的民法体系,但透过多样的法律形式,我们仍可以发现隐于其中的民法精神和独特之处。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容简单化

与罗马法以及后来的大陆法系相比,中国古代的民法极不发达。民事法律制度调整的权利义务内容多集中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而有关物权制度、法人制度、诉讼制度这些在罗马法上发达的制度内容却很少涉及。

中国古代还没有现代民法中的自然人、法人的观念。在民事活动中,多不以自然人为民事主体,而是将宗族团体看作一个独立的实体。家庭事务多以家长为代表,“在家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女没有民事主体地位。有尊长在,子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清末变法修律。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局面被打破,国家开始承认土地的私有现象。但中国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使得物权的规定仅涉及所有权、典权,并且极不发达。《清稗类钞》:“典质业者,以物质钱之所也。最大者为典,次曰质,又次曰押。”这说明当时仅以典质物的大小区分不同的物权现象。

与中国古代的刑法、行政法相比,民事法律制度的内容也极其简单。中国古代刑法的发达程度在世界上可谓首屈一指。从战国李悝著《法经》起,到《大清律例》都以刑法为主。中国古代自夏朝建立即开始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现存的《周官》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行政法性质的法典。《唐六典》是中国最早的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法典。明清《会典》,内容涉及行政体制、官僚机构、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而民事关系一直被视为无关紧要的“细故”,国家很少干预。

(二)私法公法化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客观上存在着财产关系、商品交换关系、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然而传统法律对上述私法关系的调整却采取了公法的制裁手段,即违法违制都毫无例外地规定了刑法性后果———刑罚。以契约法为例,古代法典中虽也不乏有关合同的条文,但制裁手段几乎只限于刑罚。至于合同本身的效力问题,则长期以来听任习惯法支配。例如,唐律关于“行滥短狭而卖者,杖六十”的规定,就“行滥短狭而卖”而言,无疑是有关商品买卖关系中的合同履行问题,因而该规范是民事规范,但是,对这样一种“行滥短狭”行为给予杖六十的刑罚处罚,则显然属于刑法性后果,故而该规范又完全是刑事规范。再如,《唐律疏议·杂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契约,违契不偿、负债不还的,要受笞二十至杖六十的处理,债权人向债务人索取财物超出契约规定数量,或债务人向债权人给付数量不足的,均应以“坐赃论”。

民事规范的刑法化也充分表现在婚姻家庭关系领域。《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若卑幼不依家长而私自婚娶者,要受杖一百的处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明律规定:“凡同居卑幼不由尊长私擅用本家财物者,二十贯笞二十,每二十贯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又规定:“立嫡子违法者,杖八十。”很显然,这些纯属婚姻家庭关系的民事违法行为,在中国古代法律中却被认定为犯罪,并处以较为苛重的刑罚。

(三)法律伦理化

纵观中国历代封建法典,可以发现,法所调整的社会各个领域和各种社会关系,都被笼罩上了一层纲常伦理关系,伦理关系代表古代中国人身关系的全部,一切的人身关系都被纳入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这五伦之中,并以纲常伦理为出罪入罪、轻重缓急的准则,民事领域也不例外。古代中国,贵贱、上下决定每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行为;尊卑、长幼、亲疏则决定每个人在家族以内的地位和行为。个人地位不同,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一致。在君臣关系中,“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在《居家杂仪》有关于父子关系的内容:“凡诸卑幼,事大小,勿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家长有家庭财产的最高支配权,有家政的最高决策权,同时,父又有将子女作为财产出卖之权,父还有主婚权。在夫妻关系中,是一家之主,有决策之全权,妇只可顺从,《礼记·郊特性》:“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妻之间是极为不平等的。如《大清律例》规定:妻没有家庭财产的支配权,必须从夫,妻不得有私财,甚至改嫁时不但不能带走夫之财产部分,并且连其从娘家带来的嫁妆亦由夫家作主。

(四)均衡观

中国古代有大量关于均衡的议论。如《尚书·洪范》有:“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老子》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尚中庸,求和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核心地位,并成为传统价值体系中最高的价值原则。在民事领域,更是主张公允适应、不偏不倚、崇尚稳定,注重调和,反对走极端。

例如,中国古代在债权关系方面相当注重对于债务人的保护。很早就有明确限制债务利息的法律,唐宋时法律原则上不保护计息借贷债权。均衡观在财产继承方面反映的尤为显著。自秦汉以后,在财产继承方面一直贯彻“诸子均分”的原则,无论嫡庶、长幼,在继承财产方面一律平等。遗嘱继承在中国民法史上一直被忽视,在被继承人有子女时,遗嘱尤其是份额不均的遗嘱完全不被认可。

(五)多种形式间的脱节

在中国古代社会,习惯法是有适用余地的。习惯法具有属人、属地的特性,而且反映了历史的延续性和浓厚的亲情、乡情,因此,中国古代历代对习惯法都采取默认的态度。但错杂而不统一的各种民法渊源必然存在矛盾之处,两者若即若离。例如,古代社会主张“同姓不婚”。《大清律例·户律·婚姻》:“凡同姓为婚者(主婚与男女)各仗六十,离异,妇女归宗,财礼入官。”但在山西清源,陕西长安、直隶、甘肃、湖北等地都流行同姓为婚,以至迫使官府认可其合法。再如,“尊卑为婚”,按规定“若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杖八十,并离异”,也迫于民间禁而不止,最后在附例中不得不规定:“其姑舅,两姨姊妹为婚者,听从民便。”在清代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除上述民事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存在矛盾外,由于立法技术不高和法理上的疏漏,即使在制定法之间,也存在着许多冲突。例如,为养父母服丧问题,《大清律例》与《大清会典》规定为“斩衰三年”,《礼部则例》则规定为“齐衰不杖期”。

二、中国古代民法不发达的原因分析

中国古代民法忽视个人,不讲平等,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那就是“不发达”。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的原因也有政治、文化的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一)经济上:商品经济的落后

古今中外,凡是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其民法也较发达,凡是商品经济落后地区,其民法也较落后。商品经济是民法产生的土壤和前提条件。中国封建社会自秦朝以来,一直是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生产仅用于自我消费,消费也基本上可以从自然经济中得到满足,个别物品的交换往往以物物相易的方式实现,货币交换与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封建统治阶级依靠对土地的所有权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压迫,农民被迫依附于地主的土地忍受剥削、压迫,双方根本没有平等、交换可言。自然经济具有封闭性、孤立性、单一性和自足性的特点,它造成了生产者之间的隔离,而不是相互依赖和相互交往,由于这种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不依赖于市场,因此,以交换为纽带的商品经济也就无从发展。商品经济的落后,束缚了调整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法的发展。

(二)政治上:专制主义的束缚

中国古代的政体是专制主义政体。从秦统一天下建立皇帝制度起,两千年来专制皇权不断膨胀。为了维护专制制度,封建统治者极力维护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经济基础,严厉打击一切危及国家统治和皇帝安全的行为。历代统治者都极为重视能直接产出生活或战争所需物质的农业,认为“农业是立国之根本”,而把发展商品生产认为是本末倒置。如商鞅认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富,主待农战而尊”。唐太宗李世民也认为:“凡事皆须务农,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历代统治者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多方加以限制,阻碍了民事关系的产生。一方面,对有利可图的盐、铁、丝稠、瓷器、茶叶、酒、矿山等重要的手工业生产和贸易实行国家垄断,还颁布《盐法》、《茶律》限制私人经营;另一方面,对于民间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给予种种限制和打击。如汉高祖刘邦对富商课以重税,不允许其子孙为吏,唐朝时将工商之人列为百工杂流,同巫师相提并论,宋朝时定商税以比较,明代禁止出境营商,禁止官宦家庭经营商业,否则子孙累世不得为吏,对宦官经商者处罪。

中国古代社会强调“家国一体”。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到处充斥着君权、父权、夫权,强调家族主义,向来忽视“个人”。在家族时代,家族组织在社会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是社会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有着极为广泛的社会职能,包括宗教、教育、经济以及现在专属国家的行政、司法等方面的职能。个人被束缚在家族的身份网络之中。一个人最基本的身份首先是某个家的成员,在家这样一个伦理实体中,个人主义意义上的个人是根本不存在的。

(三)文化上:重义轻利的观念

儒家传统文化历来推崇“重义轻利”的思想。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也有这样的看法,他对梁惠王说:“王何必言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秦代以后,董仲舒又进一步提出:“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谋其功”的反功利主义观点。“贵义贱利”的价值观,肯定了“义”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首要准则。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把义作为与仁等同的概念处理。义的概念,就孟子看来,其实是宗亲关系的引申。从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儒家思想即成为封建正统思想。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义”成为普遍的道德要求,是儒家学说中人之所以为人的准则而加于人们的职责和义务。“重义轻利”的观念,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历经两千年而不衰。由于传统文化强调重义轻利,法律自然就排拒个人对私人利益和个人权利的追求,进而不断压抑商品经济的发展,而这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正好契合。

近些年来,民法学界将较多的精力放在对大陆法系民法典的研究上,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为中国民法的继受性法文化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但关于中国民法如何与民族传统文化沟通连接、继承认同这一重要理论区域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法与文化是不可分割的。”每一个民族的法律文化,都有其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征,表现出不同的民族地域性风格。在任何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变革总是取决于自身特定文化背景。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民法法典化的社会基础,在完善民事立法和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在研究移植罗马法时,应注意到对传统文化的吸收,要以科学、理性的态度来把握。我们必须看到,中国传统文化虽然否定了自由、平等、权利,中国民法文化先天不足,后天不良;但是也应该看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中华民族长期社会实践的成果之一,其中诸如集体本位观念、德法并重的思想、和谐观念、善良风俗等内容在中国民法法典化的进程中仍然具有积极的正面效应和古为今用的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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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关键词:鬼文化;古代文化;崇鬼;畏鬼

一、说鬼——鬼文化的起源

鬼的观念形成很早,在原始社会初期出现的图腾崇拜中,就融入了鬼图腾崇拜,在甲骨文、《说文解字》里已经产生了“鬼”字并有所诠释。从字义和所留文物上考察,“鬼”的观念在当时很受人们的尊敬、畏惧和崇拜,并一度有氏族部落以此为名或姓。

(一)“鬼”产生的根源。在中国远古,因为对一些自然现象的无法理解和生老病死的无法制控,以及人死后所归之处的迷茫无知,认为人死后,将处在另一个超越的境界,并由此幻化产生出鬼崇拜和鬼畏惧。由此阴法鲁对“鬼”的诠释为“原始人类想象人体中有一个神秘的存在,它控制着人们的思维和感觉,这个神秘存在就是灵魂……他们把附在活人身上的灵魂与人死后独立存在的灵魂加以区别,称后者为鬼……古代真正崇拜的就是这种人死后变成的鬼魂。”汪玢玲也认为“鬼魂观念来自人对自身生理现象一家周围世界的一种误识和原始思维经验。这种观念一旦产生,便具有一种强大的魅力,渗透到人类思想的深处,形成一种文化,左右人们的世界观……”。他们都对鬼观念产生的原因有所论述。

(二)甲骨文释“鬼”和《说文》说“鬼”。甲骨文里,鬼是象形字,字形下面是个“人”字,上面象一个可怕的脑袋(似人头上戴着一个很大的恐怖面具),是人们想象中的似人非人的怪物。而在《说文解字注》里则释为“鬼,人所归为鬼。从人,象鬼头。鬼阴气贼害,从厶”。把人死后所处的境界叫鬼,也就是我们民间俗称“魂灵”。

除甲骨文、《说文》外,在先秦其他典籍里亦有许多关于“鬼”的记载,如《礼记·礼运》里载有“列於鬼神”语句,其注为“鬼者,精魂所归”。《礼记·祭义》里载有“众生必死,死必归士,此之谓鬼。”《列子·天瑞篇》里载有“精神離形,各歸其眞,故謂之鬼”,其注“鬼,归也。归其真宅。”

在《古汉语字典》则释“鬼”为“人死后灵魂缩编成的东西”;《新华大字典》则是“人死后的精灵叫鬼”。

(三)作为氏族名称和姓氏。把鬼作为姓或氏,可以看作时人对“鬼”畏惧和敬重的转化。譬如,古吴越之地就有以“鬼”为名的鬼方国、鬼氏族。《康熙字典》里载有“《山海经》鬼国在负二之尸北”的“鬼国”。

作为姓氏,据考证,古时候委实有过鬼姓。黄帝时有臣子鬼臾区(一作鬼容区);商代有叫鬼候滴人(据传鬼姓即源于此);《康熙大字典》释鬼就有作姓氏这一义素:“黄帝得宝鼎冕侯问于鬼臾区,则鬼臾区注为‘黄帝臣也’”;到了明代有“鬼力赤”(《中国人名大辞典》)。清代亦有鬼姓,徐珂的《清稗类钞》即载之。

在百度百科释“鬼”第十一条、《康熙大字典》、《新华大字典》里,均载有鬼作姓氏这一义素。不过在当前姓氏资料中,新旧《百家姓》中均未见到有鬼姓,一说已经失传,另外一说是慢慢转化为“归”姓。在日本,“鬼”姓保留延持到现在,如鬼岳、鬼谷、鬼冢、鬼泽、鬼武、鬼田等等,日本“鬼”依然比较多。

二、鬼文化的发展

关于鬼文化的起源和发展,自先秦上古时代就开始出现,起初人们是口耳相传,至文字有一定的发展,文学意识有了一定的蒙孽,鬼神文化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开始出现文学记载。在先秦典籍《春秋》、《左传》、《穆天子传》、《山海经》、《楚辞》中,都有关于“鬼”的记载;春秋《论语》中载有“乡人傩”的记载,《礼记、礼器》载有“鬼神饷德”等;到战国时代有《归藏》,《黄帝说》等;两汉时期有《汉武洞冥记》、《异闻记》等;六朝时期有《博物志》、《搜神记》、等;唐代有《传奇》、《独异志》、《古镜记》等;宋代有《太平广记》等;金元时期有《潮海新闻夷坚续志》、《诚斋杂记》等;明代神魔小说盛行,主要有《封神传》、《西游记》等;到清朝,鬼文化的记载更是林林总总,不下数百种之多,其中《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五种》可作代表作品。综而观之,“鬼书”汗牛充栋、不可胜数。

在以上关于鬼文化的典籍中,都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包含着以民为本、人定胜天的古朴思想。比如在《搜神记·宋定伯捉鬼》中的宋定伯将化作羊的鬼卖去,“得钱千百五,乃去!”还有《聊斋志异·画皮》篇,尽管恶鬼千变万化,后来还是被神通广大的道士所拿获,“以木剑割其首”。这类例子很多,无论恶鬼有多么里海多么狡诈,最终还是要被治理无穷的人们所捉获,这也表现出人们朴素的人定胜天、“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思想。

作为超越人类而存在并且拥有灵异能力的鬼,人们在畏惧的同时也充满着尊敬,尤其是对家人死后所归属的鬼魂,或者是民族英雄、国家将士等等,这些受人们爱戴的人死后所变成的鬼,按照人民大众最古朴的想法,应该是好鬼,善鬼,应该继续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比如在屈原《楚辞·山鬼》中,就表现出“被薜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的山鬼形象,还有包公死后成为五殿阎君等等。徐华龙先生用图示表现了人们对鬼神观念的矛盾心理:

非常形象和逼真的表现出人们“崇鬼”、“畏鬼”的原因。

人鬼间的相互转化关系。人鬼之间是可以换化的,当人变成鬼后不久,还可以复活还以人生,或者以投胎转化的方式再现人世。比如在在此勾勒出人对死亡的畏惧的同时,也描绘出人们对永生和世事轮回的向往。

在今日唯物主义价值观下,对鬼文化应该有一个深刻而全面地的认识,对鬼文化中存在的人文精神进行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既不能对中国古代文化中鬼文化现象进行全面的批判和抛弃,毕竟几千年来所形成的文化积淀中有许多优良的部分,比如优美动人的人鬼之恋、扣人心弦的鬼故事、千百年所淤积的宗祠文化、特色的丧葬文化、久经不衰的影视鬼片、独特的鬼学等等,都需要我们继承中国鬼文化中优秀的部分;同时,我们又要分清里面的糟粕,去除封建迷信思想,抛却繁琐浪费的供祭丧葬,为形成具有特色的先进中国古典文化切割把关。三、鬼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的原因和影响鬼文化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是因为它融入了中华文化的主流,做到了批判和劝谕的文学效果。比如,十八层地狱,以人间不同的罪恶方式来应和地狱中不同的惩罚方式,从而达到了规劝、向善的作用;《牡丹亭》中杜丽娘和柳梦梅的冥婚,就起到对所有天下父母的最切肤的规劝。

鬼文化一般由生动、丰富、曲折、扣人心弦的惊险、恐怖亦或浪漫故事所构成,迎合了人们的猎奇心理,比如《鬼吹灯》涉及的“盗墓”、“风水”等内容,出现的鬼魂和尸灵崇拜,情节环环相扣,故事比较恐怖、惊险;《牡丹亭》中的杜丽娘、《红梅记》中的李慧娘、《长生殿》里杨贵妃,痴情的女鬼执着于对爱情的追求,生前爱情受阻,死后继续寻追逐,引发我们的惜恋之情。

同时,鬼故事还寄予了作者的思想感情,对社会现实进行真实地描绘和反映。如蒲松龄的《画皮》,是对当时人吃人社会的一个揭露。纪昀《阅微草堂笔记》里的谈狐说鬼、劝善惩恶之笔,冷峻忠实地反映出了明清之际黑暗腐朽的社会现实矛盾,对当时统治阶层的种种罪恶和社会生活中的丑行恶习,在客观的记叙中给予了尖锐的讽刺和揭露。鲁迅先生曾极为中肯地评价说:“惟纪昀本长文笔,多见秘书,又襟怀夷旷,故凡测鬼神之形状,发人间之幽微,托狐鬼以抒己见者,隽思妙语,时足解颐;间杂考辨,亦有卓见”。

古代文化生活中,鬼文化的涉及范围很广,在描述民俗民风、民族性格和心理素质的同时,综合了巫神文化、宗教文化、庙堂文化、中国祭祀礼教等等,对中国的社会、政治、历史、哲学、伦理道德、文学、语言、音乐、舞蹈、建筑、雕塑、绘画、天文、医学、科技等方面予以重点描绘和突出,尤其在以及婚丧嫁娶、吉庆节日等民俗民风、民族性格和心理素质等民俗文化的诸多方面产生过重大影响和积极作用,“探讨中国古代文学鬼文化之要素及其流变,为现代文学民俗资源的追溯提供了一个理论背景和经验参照。”

此外,各种有关鬼怪神话故事的形成和传播,不仅丰富了文学创作题材,也形成了当今时代趋之若鹜的鬼文化媒体影视。

再者,鬼文化本身的复杂形态,也使担当“启蒙”重任的现代文学在理性批判之余,潜隐着对“鬼”民俗审美和藉“鬼”表达内在思想款曲的艺术向往,在此基础上,鬼文化在现代时期产生了美学功能的演变与演进。旧鬼离去,新鬼登场,在中国这个文化长河中,鬼文化将作为一种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源远流长。

参考文献

[1]阴法鲁.中国古代文化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433.

[2]汪玢玲.<聊斋志异>与鬼文化[J].蒲松龄研究.2000,(Z1).

[3]徐华龙.中国鬼文化[M].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6.

第5篇

摘要: 古代文论研究大致有“求真”与“求用”两种研究路向,厘清二者各自言说的合法性非常重要。古代文论研究的“二重历史化”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第一重历史化主要指通过重塑古代文论产生的特殊历史语境以“求真”;第二重历史化主要指在新的历史语境下,通过将古代文论历史内化以“求用”。只有实现“求真”与“求用”的和谐贯通,才能更好地推进古代文论研究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 i206.09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2435(2012)03033106

古代文论研究大致有“求真”与“求用”两种研究路向①,但是由于我们之前对这两种研究路向各自言说的畛域未加以限制,使得二者之间经常纠缠不清,这既不利于合理阐释各个命题的意义,也不利于不同命题之间进行有效的对话。比如对“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命题的接受和质疑。众所周知,“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经宋元明人陆续提出,到王国维始集大成②,然后逐渐被文学史书写所采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③。但是随着古代文学研究的深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时有对这一说法提出质疑之声④。

乍一听,这些质疑之声确实言之凿凿。比如他们对以宋词为宋代文学代表的质疑就很有说服力。首先,宋词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中地位并不高,最初只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诗余”,其次,就现存文献而言,宋词无论在作者数量上还是作品数量上都无法和诗、文相比,这些都是我们必须予以充分注意的历史事实。但是随着笔者对这一问题思考的深入,发现事情好像并不如此简单。我们可以追问质疑者提出的这些事实是否和王国维他们“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观相矛盾,也就是两者的问题意识是否处于同一个层面上,二者是不是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关系?答案是否定的。我们认为尽管这两个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是它们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必须予以区别对待。概括言之,质疑者的声音更多地代表了一种“求真”的精神,它们主要注重的是历史事实这一层面。而王国维他们更多地代表了一种“求用”的精神,它们更多地注重的是价值真实这一方面。二者不是水火不容的,而是可以并驾齐驱的。王国维不仅研究过宋元明清戏曲史,而且还考察过宋代的金石录,他对宋代诗文创作之盛是了解的,他独推宋词,不是基于事实的判断,而是基于价值的裁决。他在《宋元戏曲考序》中紧接着开头那句话后就写到:“独元人之曲为时既近,托体稍卑,故两朝史志与《四库》集部均不著于录,后世儒硕皆鄙弃不复道。而为此学者大率不学之徒,即有一二学子以余力及此,亦未有能观其会通,窥其奥窔者。遂使一代文献郁堙沉晦者且数百年,愚甚惑焉。往者读元人杂剧而善之,以为能道人情,状物态,词采俊拔而出乎自然,盖古所未有,而后人所不能仿佛也。”[1]57由此可见:一是王氏深知戏曲在古代是“儒硕皆鄙弃不复道”的非主流性的;二是王氏肯定元曲主要是从其“能道人情,状物态,词采俊拔而出乎自然,盖古所未有,而后人所不能仿佛也”的角度来说的,这里明显地透露了他对戏曲的价值认同。“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虽然是结合时代与文体来谈的,但是在这不同时代的不同文体之间是否有相同的东西,是需要加以深入研究的。“一代有一代之文学”虽然在元明清时代已有人提出,但是在当时并没有获得主流地位。而之所以能够在近现代以来获得主流地位,并陆续被文学史书写所接受,这恐怕与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的文学观念也发生深刻的变化有关。所以我们认为之所以发生一些学者所言的误导,责任并不完全在王氏之说上,而在我们的接受者误把别人的价值判断当作事实判断了,从而影响了自己的视野和判断。

这么说并非为王氏辩护,也并非抹杀质疑者的意义,而是反思文学研究的复杂性,并合理限定各自言说的有效性。其实这一问题在中国文学史上带有普遍性,比如争讼不已的唐宋诗之争也存在类似问题。因此,我们只有对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各自的有效性作严格的“畛域”限定,才能实现有效的对话,也才能对复杂的文学现象采取比较圆融的态度。比如文学史书写可以有两大类。一类是“求真”型的,主要是尽可能准确地描绘古代各个时期文学的真实状况——以历史事实的真实为最高追求。一类是“求用”型的,主要是在整个古代文学的万花丛中采撷那些最鲜艳的,对今人最有精神裨益的经典之作——以当下价值意义的合法性为最高追求。为了从学

上厘清“求真”与“求用”各自言说的有效性,笔者认为古代文论研究要“二重历史化”。

二、“求真”与“求用”纠结的解脱之道——“二重历史化”

(一)古代文论研究“二重历史化”概念释义

“第一重历史化”的要义在于通过重建古代文论话语产生的历史语境以“求真”,其正当性在“古”。“古”作为一种“历史流传物”记忆了我们的过去,记忆了我们祖先曾经经历过的喜怒哀乐等。人作为一种“类”存在物必定生活在一定时空中的社会群体中,了解过去的历史不仅可以借鉴历史之兴衰胜败,而且可以帮助我们定位我们现在所身处的位置。虽然古代已离我们远去,要完全还原当时真实的历史语境已经相当困难,但是古人生活的真实样态还是在许多“历史流传物”中流下了烙印。对于那些完全没有典籍记载的历史我们大可以存而不论,但是对于那些有文献记载或文物可考的历史我们还是要追求相对的“真实”。在阐释的时候应该尽可能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予以“同情之理解”,不能强古人以就我,进行“过度阐释”。所谓“同情之理解”就是章学诚《文史通义·史德》篇中所谓的“忠恕”精神。章氏说:“凡为古文辞者,必敬以恕。临文必敬,非修德之谓也。论古必恕,非宽容之谓也。敬非修德之谓者,气摄而不纵,纵必不能中节也。恕非宽仁之谓者,能为古人设身而处地也。嗟乎!知德者鲜,知临文之不可无敬恕,则知文德矣。”[2]278就是我们面对古代文论的观念时,要追问每一观念产生的具体历史语境是什么,古人的问题意识是什么,他们又是怎样解决这一问题的,为什么如此解决?然后再看它存在什么问题。本文的这一观念主要得益于以童庆炳和李春青等为代表的“文化诗学”的研究路向,他们对这一问题有详细的阐释,参看童庆炳《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意义》,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01年;李春青《宋学与宋代文学观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诗与意识形态:西周到两汉诗歌功能的演变与中国诗学观念的生成》,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等。这一研究路向的理想典范是钱穆的《中国文学论丛》和这几年方兴未艾的“文化诗学”。钱穆虽然不以治中国文学著称,但是由于其深谙中国文化之精髓,所以其论中国文学让我们倍感贴切,这一点恐怕读过其《中国文学论丛》等作品的人都不能予以否认。以童庆炳、李春青为代表的“文化诗学”的研究路向,已经把这种研究路向上升到了理论自觉的高度,而且产生了一系列广为学界认可的研究成果,其研究方法也陆续被一些青年学者所采纳。我们认为在这一“求真”的层面上,必须充分尊重中外文化、文论的异质性和不可化约性。因为古今中外各种理论的提出都有自己独特的问题域与解决之道,不能予以简单比附,或者比较时必须警惕是否有可比性。对于这一研究路向的不足,就目前之研究状况来看其着眼点主要在“释古”上,而对如何实现古代文论的现代意义即“开今”方面的成果还不太多。 “第二重历史化”的要义在于在新的历史语境下将古代文论进行一定的历史内化以“求用”,其正当性在“今”。古代文论毕竟是特定时空下的产物,时移世变,要它直接为现实服务,必将圆凿方枘。纵观20世纪以来古代文论的研究历程,我们发现这一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20世纪初,由于处在一个激烈的转型期,一方面是西方咄咄逼人的坚船利炮,另一方面又是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因此没有充分的时间来从容地面对这一问题。五四先贤大多采取了先破后立的策略,古代文学遭到了严厉的批判,只有那些能够成为新文化运动文学价值观注脚的文学才能获得合法性。解放后意识形态之争的泛化更是将古代文学、古代文化肢解的支离破碎。改革开放之初,鉴于“文革”期间文学研究的过度政治化、工具化,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文学的审美功能。再加上西方文论的大量引进,古代文论研究大有式微之感。于是一些学者提出了“失语症”的呐喊。我们认为这一呐喊一定程度上把握到了古代文论研究存在的困境,但是对其提出的解决之道却不敢苟同。他们更多地焦虑如何复活古代文论的话语层面,有一种浓厚的复古情调和文化原教旨主义倾向。之后提出的“古代文论的现代转换”可以看作是对解决这一困境的一种尝试。但是由于其转换路径主要是通过西方话语或现代话语来阐释古代文论,所以收效甚微。新世纪以来,西方文论和马列文论对一些文学问题解释的不完满性也暴露出来,于是许

多有识之士也提出了古代文论要参与到建设中国特色的文艺理论当中去的呼唤,但是到底如何实现有效参与仍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因此我们试图通过古代文论研究的“第二重历史化”来应对这一难题。

(二)如何进行古代文论研究的“第二重历史化”

首先,我们要通过“第一重历史化”对古代有一个透彻的了解,这样古代文论必将是一个鲜活的东西,它凝结了几千年来古人认识和解决相关文学问题的智慧。其次,要充分意识到古今时代之变。尽管在古代也有大的社会变迁,但是其文化形态主要还是在自己的文化圈里运转。而现在不管我们愿意与否都已经和全球化联系在了一起。全球化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空间的扩大,还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异质性的西方文明。而且这个文明在很多方面都优越于我们,这已经是被过去一个多世纪的历史实践证明了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意识到古今之变以及与此相关的文学观念和文体的演变。第三,要充分认识古今之变,就必须扩大我们的视域,只有不断扩大视域才能更好地给古代文论定位。而视域的扩大能够帮助我们思考,古代文论原有的内涵如何在今天再次获得合法性。这种合法性不是建立在某种意识形态之上,也不是建立在民族主义之上,而是建立在它对一些当下文学问题的有效地解决上。第四,经过这样的心理推演和观念转换之后就积极介入当下的文学批评,在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实践中检验其效果。就笔者有限阅读所见,这方面的理想典范有徐复观的《中国文学讨论中的迷失》等一系列文章[3],李泽厚的实践美学,李春青的《在审美和意识形态之间——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研究反思》[4]等成果。

需要强调的是:第一、古代文论的“第二重历史化”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我们的理想状态是:在对一些当代文学问题的解决上,古代文论的研究者能够提出一些独到的见解,能见西方文论、马列文论不易见或不能见的东西,这才是它高明的地方。第二、我们所谓的“第二重历史化”既不是一些学者和著作中所做的那样,将几种文论不伦不类地罗列在一起,也不是一些学者所主张的恢复古代文论的话语权,而是将古代文论的一些智慧内化成创作者、批评者的一种内在精神品格,渗透在其创作和批评实践中。第三、古代文论的“第二重历史化”具有选择性和开放性。古代文论作为古人几千年来文学经验的积累,内容非常驳杂和丰富,既有精华,也有糟粕,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历史内化时必须予以适当的选择。在古代具有重大意义的在今天未必具有意义,在古代没有什么意义的在今天未必没有意义,和西方文论相同的不一定就具有意义,和西方文论相异的不一定就没有意义。古代文论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相对而言具有一定的确定性。而古代文论的“第二重历史化”却是开放的,不同时期的人可以就自己时代所面临的问题不断地向古代文论借取智慧。古代文论就像一潭活水源头,不断地沾溉当下的文艺批评。

(三)当下古代文论研究“第二重历史化”的困境

当下文艺学的学科划分不利于“历史内化”。当下的文艺学学科主要包括三大板块,即古代文论研究、西方文论研究、马列文论研究。目前的格局是三个方向分疆而治,相互之间的交流比较少,大多是学者自发的或私下进行的,三个方向之间没有形成有益的互动。治古代文论或古代文学的专家、学者很少积极介入当代文学批评,治马列文论或西方文论的专家、学者又对古代文论比较隔膜。当然,现代学术分工的日益精密化,每个人不可能对所有领域都笔耕不辍,但是至少应该有一部分学者从事融汇古今、再铸新章的工作。否则不仅不利于解决当下文学所面临的一些问题,而且对青少年的学习也极为不利。就像今天学国学还要从《三字经》读起,不仅浪费时间,而且其精华还没有经过“过滤”,渣滓也可能有腐蚀的负作用。

古代文论的研究者没有很好地实现 “内化”。今天提倡古代文论现代意义的学者大多还停留在口号和宣传阶段,还没有进行充分的“历史内化”,所以他们的功夫大多用在“第一重历史化”方面。这样,他们对当下文学批评就很少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也很少有学者积极介入当代文学批评,对一些文学问题给出心悦诚服地解决。相反,在现实生活中,古代文学、古代文论的研究者更多地显示出和现实世界格格不入的倾向。这固然和当下现实世界的不完满有关,但部分原因也在于研究者没有很好地实现历史的内化。总之,古代文论研

者对专业角色的固守,对历史流传物内化的未完成性,对当下文学批评实践的缺席等一系列问题都悬空了古代文论的现实意义。

(四)古代文论研究“第二重历史化”的一些尝试

1.诗言志。首先,古代社会中文体具有一定的等级性。一般而言,诗、文是主流,小说、戏曲是支脉。这就要求我们打破文体的这种人为限制,将诗的这一功能适当泛化,应该说各种文学都有一些是表达作者一定的志向的,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而已。其次,古代诗人所言之“志”往往受到士、农、工、商阶层划分的限制,具有一定的阶级性,因此必须予以扬弃。现代社会作家的“志”应该更多地关注人民群众平等、自由、博爱、其乐融融的现实生活,在人格方面大家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是在共同体中的分工不同而已。第三,古代由于长期处在君主专制统治时期,所以士人言志的方式受到了极大地限制,最理想的方式是言之者“温柔敦厚”、“主文而谲谏”,使“闻之者足以戒”。但是在具体的历史现实中,这些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君主的贤明与否,弄不好就是惨绝人寰的“文字狱”。最后,由于古代的很多作品是在“采诗”的传统下创作的,所以其潜在的接受对象往往是“天子”,为的是天子“不出户牖而知天下”,这样文学的功能就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而今天的读者主要是生活于社会共同体中的成员,其功能主要是交流共同体的生存体验和陶冶大家的情操,所以作品的好坏得失应该是大家共同予以评价,而不是以某个领导或某个团体为转移。载道。文以载道这个命题本身并不是没有什么创见,问题在于古代的儒者由于受到自己知识、时代的局限,往往将“道”与“文”限制在非常狭窄的范围内,这样他们所谓的“道”、“文”只是他们一家之“道”之“文”。但是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语境导致他们经常以圣人之名义来为自己的“道”、“文”张目,而且其言说往往具有独断论的嫌疑,所以使得这一命题的创见常常遭到歪曲,只在一些通达之士那里才偶尔开出奇葩。这一命题的伟大意义在于它使得文学创作建立在一个非常高的支点上,文学不只是“为艺术而艺术”的游戏之作,而且是胸怀天下生民安乐的“为人生的艺术”。只不过在今天这个全球化的时代,传统“道”的合法性受到了质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予以“重塑”。目前,我们主要面对三种不同的“道”,即古代文明之道、西方文明之道、马列为代表的社会主义之道。而这三种“道”现在还没有实现很好地融合,形成一个新的兼容并包的“道”。这就需要我们重塑“道”的合法性并思考其与文学创作的复杂关系对于这一问题本文作者曾有过思考,参看《文学、文学理论的未来——“世界意识”的重塑》一文,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文化与诗学》,2010年第二辑,总第11辑。。

3.叶燮的“才”、“胆”、“识”、“力”。对于叶燮的诗学观念学界已经研究很深入了,但是如何使其诗学观念内化成批评者的一种内在精神还没有见到什么大的收获。叶燮认为文学创作是以“在我者之四(才、胆、识、力),衡在物者之三(理、事、情)”[5]24。限于篇幅,本文只就“在我者之四”中的“识”与“力”方面略加引申,详细的“内化”待以后撰专文讨论。首先说“识”,在今天这个全球化时代,不管我们愿意与否都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地球村中的一员。而且当下这个“世界”变化多端,异常复杂,面对这样一个风起云谲的世界我们必须具备一定的“识”。只有具备一定的“识”才能站在一个比较高的起点上来设定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的基调,否则我们的文学创作或文学批评的有效性就会受到限制。另一方面,具备一定的“识”才能不人云亦云,随影附形。再说“力”。我们经常感叹中国文学理论“失语”了,我们失去“原创”能力了。但是怎样走出这一困境呢?叶燮对“力”的洞见似乎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他说“立言者,无力则不能自成一家。夫家者,吾固有之家也。人各自有家,在己力而成之耳;豈有依傍想像他人之家以为我之家乎!是犹不能自求家珍,穿窬邻人之物以为己有,即使尽窃其连城之璧,终是邻人之宝,不可为我家珍。而识者窥见其里,适供其哑然一笑而已。故本其所自有者而益充而广大之以成家,非其力之所自致乎!”[5]27

尽管上面的尝试主要还停留在理论的推演上,有些还不成熟,但是它可以帮助大家理解我们的理论旨趣及其有效性。具体的实践只能寄希望落实在未来的

批评实践中了。其实笔者的这篇文章和《文学、文学理论的未来——“世界意识”的重塑》都是这种内化的成果。

三、“求真”与“求用”的贯通——“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如上所示,我们虽然把主要篇幅放在古代文论的“第二重历史化”方面,但这并不代表“第一重历史化”不重要。而是笔者认为第一个方面前人言之已精,就不在此赘述了。我们的目标是使这两种研究路径实现很好的贯通,二者不仅不是对立的,而且是相资为用的。

(一)“求真”是“求用”的前提和基础,否则纠结不清,有可能“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求真”工作做不好,不仅不能很好地理解古人,而且建立在其上的“求用”也会受到局限。比如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兴起的“生态美学批评”,本来是一个很有阐释空间的学说,但是这个学派的一些学者追溯其源头的时候是从海德格尔和中国的《周易》和道家开始。客观地说,“生态美学批评”与海德格尔、《周易》、老庄等确有关系,但是如何准确地定位这种关系,使其既不强古人以就我,也不因这种关系而限制这一理论自身的阐释空间。目前,“生态美学批评”在这一方面的阐释还很不周延,部分学者将其合法性建立在古人“天人合一”的思维上,这是非常迂曲的。再就是这几年的“审美意识形态”命题之争,随着时代的发展演变这一命题受到一定的质疑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一些学者证明其成立与否的方法只是马克思说过没有,这样的争论很难取得实质性的进步。

(二)“求用”是“求真”的意义和归宿,否则埋头书堆,不仅难以知古,而且难以知今。

现在有一些学者鉴于以前随意寻撦古人为自己张目的研究方法所带来的弊端的警惕,主张古代文论研究应该纯学术化。这些观点对古代文论研究过于急功近利的危害确有所见,但也有因噎废食之嫌。“求用”固然不能强古人以就我,但是只要我们善于向古人“求用”,“求用”本身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我们如何“求用”。概括言之,学术研究可以有两种大的研究路向,即我们说的“求真”和“求用”,而且放在长远的历史之中来看都具有一定的意义。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只“求真”而不“求用”,因为我们生活在当下,我们不能把意义都寄托在遥远的未来,这就好比不能把幸福寄托在宗教所谓的遥远的“彼岸”世界一样。理想的状态是我们根据不同的时代需求、研究者的个体禀赋予以合理分配,争取既“求真”又“求用”,使得二者彼此互补。

(三)贯通使“古”历久弥新,生生不息。

之所以提出古代文论研究的“二重历史化”,就是因为现在的很多研究没有对二者各自的言说畛域进行限定,使得很多讨论陷入自圆自画的泥沼之中,不能进行有效的“对话”。因此,本文作者不揣谫陋,试图通过“二重历史化”来厘清二者之间的复杂关系。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文虽然主要是针对古代文论研究提出的,但是这种研究方法的意义并不局限于此,马列文论、西方文论、甚至西方文化研究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虽然前人也偶有提到类似的研究方法,但是就目前而言仍然没有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变成大多数研究者的理论自觉。本文将其提出希望引起广大研究者的注意。由于这一问题非常宏大,笔者自知其中有很多论述不周延、不充分,希望各位师友不啬赐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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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叶瑛.文史通义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徐复观.中国文学精神[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

第6篇

关键词:杜甫; 《丽人行》; 中国古代文化

唐代伟大诗人杜甫的诗作被后人誉为“诗史”,因其对当时的社会状况有着较真实地反映。其新题乐府诗《丽人行》亦是如此,诗中的多处描写对研究中国古代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现简论如下。

一、有助于唐代民俗学研究

本诗首句即为“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全诗运用工笔手法详细描述了唐代贵妇上巳节盛装踏青的习俗。“上巳,古代的性自由与祓禊的节日,汉代以后逐步固定于三月三日。”有关此日民间欢庆的盛况在历史笔记中多有记载。唐骈对唐人上巳节游曲江有过较详细的记载“其南有紫云楼,芙蓉苑,其西有杏园,慈恩寺。花卉环周,烟水明媚,都人游玩,盛于中和、上巳之节,彩幄翠帱,匝于堤岸,鲜车健马,比肩击毂。”宋吴自牧也有记载“三月三日上巳之辰……唐朝赐宴曲江,倾都禊饮踏青”。但是检校唐诗就会发现,上巳节时描写帝王赐宴奉和应制的诗作最为常见,诸如张说《奉和三日祓G渭滨应制》、陈希烈《奉和圣制三月三日》、、、王维《三月三日曲江侍宴应制》等。而记录有关当时民俗活动的诗篇却寥寥无几,其中又多写一己之见闻、情怀,诸如孟浩然《上巳洛中寄王九迥 》、独孤及《三月三日自京到华阴于水亭独酌寄裴六薛八》、元稹《三泉驿》等。唯有杜甫《丽人行》以独到眼光选取并细述“丽人”于上巳节盛装戏游曲江的情景,这为研究唐代民俗留下了珍贵的史料。

二、有助于中国古代服饰研究

诗中对“丽人”服饰妆扮有着较为详细的描述:“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翠为盍叶垂鬓唇”“珠压腰w稳称身”。这些详尽又不失生动地描绘,为研究中国古代服饰提供了佐证。周锡保《中国古代服饰史・太真上马图》中人物头饰较清晰,注解稍显含糊“……此图仍可作为唐代贵妇女的发髻首饰来加以参考……此像为杨太真像,发髻上金凤、花钿并缀以连珠,亦有二鬓掩耳的鬓饰”。而《丽人行》一句“翠为盍叶垂鬓唇”中,“盍叶,古时妇女鬓饰盍彩上之花叶。翠为盍叶,即翡翠所作之盍彩叶。鬓唇,鬓边也”。由此本诗正可为《中国古代服饰史・太真上马图》之注解提供明确的史证。

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唐敦煌壁画乐廷环夫人行香图》一章中论及:“唐代衣着丝绸加工大致有五六种……第三种是刺绣,有五色彩绣和金线绣。”但是作者并没有对所提出的论断进行举例论证。而《丽人行》“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一句中,“蹙金,刺绣之一种。”“孔雀、麒麟,皆为衣上所绣物也。”由此可佐证其论断。在《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唐代丝绸》一章中,谈及唐之丝绸成就高、织造难,已成为了唐统治者奢靡生活的代表。沈从文认为,此等织物“必已经大量织造,且精美必超过一般丝织品。”而《丽人行》的相关诗句即明确了“丽人”衣物的华贵精美,这又为沈从文之论断提供了佐证。

三、较早体现了唐代音乐“悲亦美”的审美观

《丽人行》一诗中,由描述“丽人”风姿之艳丽,服饰之华贵,饮馔之精美,进而写到音乐之动听“箫鼓哀吟感鬼神”。通读全诗,其主体风貌是一种欢乐之境,何来“哀吟”“感鬼神”之由?检校杜诗注本,萧涤非先生之《杜甫全集校注》注为“哀吟,音乐婉转动人。极力形容歌舞之盛、演奏之妙”。诚然,此句确实体现了表演者的高超技艺,并且明确地表明了唐代音乐审美的一种新趋势,即“哀亦美”。

这种音乐审美趋势在历史笔记中多有体现。《唐朝文化史》引段成式《酉阳杂俎》载“玄宗时宁王府歌女莫才人,后进入宫中,其歌喉婉转,号称‘莫才人啭’”“唱《何满子》哥,凄凉悲怆,使人闻之欲绝。”宋吴曾《能改斋漫录》载“陈后山云:繁钦与魏文帝鼓吹云:潜气内转,哀声外激。大不抗越,细不出散。不若唐崔令钦语也。崔记教坊任智方四女竭善歌,其中二姑子,吐纳凄婉,收敛浑沦……”即明确认定“凄婉”即善歌之表现。

综合三种笔记,我们可以认定,唐代音乐审美的“悲亦美”观点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可。

由此可见,杜甫《丽人行》“箫鼓哀吟感鬼神”这简短的诗句即为后世的诗歌创作引领了新的发展方向:凄清哀婉的曲调亦是音乐审美的一种独特表现方式。这对研究唐代音乐有着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杜甫《丽人行》一诗不仅有着高妙的艺术魅力,并且对于中国古代文化的深入研究亦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阴法鲁,许树安.中国古代文化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11.

[2](唐)唐骈撰.萧逸校点.唐五记小说大观・剧谈录[M].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3.

第7篇

中文摘要: 如何进一步发展中国古代科学史的研究?本文从“李约瑟问题”得到启发,认为如果把注意力从反问题“近代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发生”转移到正问题“为什么中国文明在把人类对自然界的知识应用于人类实际需要上比西方文明更有效得多”上来,则可以发展社会学与文化取向的中国科学史研究。这样的研究就不再仅仅是“科学事实”的考证,而是从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视角,研究中国古代科学与社会及文化相关的多方面的问题。本文以宋代为例,提出了一些可以照这一思路开展的研究问题。

关键词: 中国科学社会文化史 李约瑟问题 宋代科学与社会

“李约瑟问题”的启示

在中国古代科学与文明史的研究领域,英国学者李约瑟的功绩是有口皆碑,不可磨灭的。他的鸿篇巨制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原名是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 直译为《中国的科学与文明》), 博大精深,向世人证明,中国古代文明不但有科学, 而且在科学和技术的许多方面都领先于同时期的西方文明。由于李约瑟的工作, 西方科学史家再也不能漠视以中国文明为代表的“东方文明”中的科学而侈谈“世界科学史”。 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当代科学史学者对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进行全面的挖掘和整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李约瑟的工作的影响和启发。

李约瑟的影响之大,还在于他提出了所谓的“李约瑟问题”。李约瑟以近代科学为标准,用类似化学实验上所谓“滴定”的方法[1]([1],p.12), 对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的科学技术发展历史进行比较研究,结果发现,在“四大发明”之外,还有许多科学和技术上的发明都是在中国古代产生的。这里似乎出现了一个历史的悖论:既然中国古代科技那么发达,为什么到了近代为什么反而落后了?李约瑟这样问道:“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或印度)文明中产生而只诞生于欧洲?”“为什么从公元前1世纪到公元15世纪,在把人类对自然界的知识应用于人类实际需要上, 中国文明比西方文明更有效得多?” ([1], p.190)

“李约瑟问题”一旦提了出来,不仅在科学史界,而且在社会史和文化史的研究领域,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2][2]。有关“李约瑟问题”的求解、论证和质疑, 可以说是层出不穷。然而, 中国学术界关于“李约瑟问题”的争论, 表面上看来轰轰烈烈, 但就中国而言,有多少是真正建立在对中国传统科技与文明的深厚研究基础之上?就比较研究而言,又有多少是基于对西方科学文明的深刻理解? 对中国本身的科学传统的思想发生和社会来源不清楚, 对西方科学文明的性质理解不深入, 对“李约瑟问题”的讨论就未免流于空泛。本文的目的,不是要加入对“李约瑟问题”的论争行列,而是要以“李约瑟问题”为启示,提出一些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国科技史研究的想法和思路,即:如何在中国传统科史研究上进一步创新,开拓新思路,提出新问题,采用新方法开展具体的、实在的研究?

其实,创新的途径已经隐含在“李约瑟问题”之中。 “李约瑟问题”本来是包括正反两方面的问题的, 可是过去的讨论, 过分注重反问题“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发生”, 而忽视了正问题“为什么中国文明在把人类对自然界的知识应用于人类实际需要上比西方文明更有效得多”。只有探讨这一正面问题,才能使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中国古代科技与文明的实际情形之中,而不是一味纠缠于“没发生”、“落后”等消极而意义不大的问题。 中国古代在探求自然知识并用之于社会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中的智慧和经验, 必然有许多是值得我们今天来借鉴。 比如在宋代, 中国的科技发明达到了一个高潮,社会经济文化特别繁荣,宋代被国外历史学家们称为是“中国的文艺复兴(Chinese Renaissance)”[3][3],研究中国文明在这样一段历史时期中,知识如何被探求、知识活动如何被组织、知识又如何被有效地应用到社会需要与国计民生上, 不是更具有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吗?

这里有必要对本文标题所采用的比喻作一些解释。“百川归海”是李约瑟的比喻,用来比喻世界各文明中的科学知识与近代科学的关系([4])。[4] 他把近代科学如比作大海,具有普遍性、世界性和客观性, 不带有某个特别文化的印记;而古代各文明中关于自然界的种种知识则被比作是一条条科学的涓涓细流,都为近代科学的大海做出过贡献,并且最终要流入未来科学的汪洋大海之中。因此,在进行中国科技与文明研究时,李约瑟就必然要坚持要用近代科学的尺码来衡量中国文明的科技发展。这样,对中国传统科技史的研究就容易被简约成在中国古文献中寻找相当于近代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先例, 目的是要看中国文明之河向近代科学的大海贡献了什么。这一研究进路对中国的学者有特别的吸引力,因为对科技的贡献可以被 解读为文明优秀的标志。这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无疑有增强民族自信心的现象意义,但是作为历史研究,却容易忽略对其他方面问题的研究, 一味追求科技发明优先权, 甚至会出现不顾历史的情境而夸大事实的情况。李约瑟本人的研究工作也不免于此。其实, 一个文明的优越性, 不应该以一些科技思想和发明为仅有的标志, 社会、政治与文化的许多方面都起作用, 必须综合进来进行考虑。 中华文明的优越性, 绝对不是“四大发明”所能概括得了的。 因此, 要对中国科技与文明有深刻的理解,就不能局限于欣赏“百川归海”的壮丽图景, 而是要溯流而上,领略河流的“两岸风光”。也就是说,要探讨中国文明之河中的知识流水是如何在中国的土壤中产生并滋润中国社会与文化的土壤的。中国文明在其历史的演进过程中, 不仅有无数的个人对自然界进行的思考与探索, 更有个人知识的社会化过程:知识的追求是和社会的需要相联系的;知识的发生是在社会的实践中进行的; 知识的运用是在社会的文化中实现的。如果说李约瑟强调的是“百川归海”,把中国文明看作“百川”之一川,我们这里要强调的是中国科技文明之河的“两岸风光”。

这就是说,对中国科技史的研究, 要进行社会学的转向:不但要研究知识发生的社会学, 而且要研究知识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实现这样的转变,可以有两种途径: 一是对李约瑟的工作进行继承和批判;一是批判性地吸收和运用当代西方哲学、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各种理论和方法,在对中国的科学与社会的研究中提出新问题。

对李约瑟工作的继承与批判

李约瑟的《中国科学技术史》, 看起来是一部对中国传统科技比照近代科学的“滴定”史,但在其后面提供动力的“李约瑟问题”却是一个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的问题。 社会学取向是他学术思想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李约瑟本人是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对于“李约瑟问题”,他拒绝接受“种族特征”、“环境气候”、“语言逻辑”、“时间观念”之类的种族主义、环境主义以及科学内在论的解答, 坚持从中国的社会与经济环境中寻找答案。同时, “李约瑟问题”的提出, 也是受了李约瑟生活时代西方社会学思想的影响的。从十九世纪开始, 西方社会学的重大问题就是要解释西方社会的现代性。 马克思、韦伯等社会学家都试图从不同的角度解释西方社会何以发展到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他们都是以欧洲文化为中心来看世界的, 认为欧洲文明之所以超越其他文明, 是因为它具有其独特性, 其他文明与它相比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 虽然李约瑟是个世界主义者,但在学术思想上也不能完全超越“欧洲中心论”的樊篱。“李约瑟问题”的提出, 实际上与韦伯的比较社会学有相通之处。 韦伯认为, 宗教改革而引起的“新教精神”是资本主义发生的重要原因,[5][5] 由此他进行了东西方宗教的比较社会学研究。 对于中国的“儒教”和“道教”, 他认为前者虽然“入世”,但强调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忽略对自然的改造,后者则过于“出世”, 因而都不能使资本主义在中国得到发展[6]。[6] 由此可见, 李约瑟关于“近代科学为什么没有在中国产生”的问题提法显然是受到得韦伯比较社会学的影响的。 李约瑟的解答, 说中国儒家官僚体制抑制科学发展,说中国没有宗教改革, 说中国没有人格化的神所规定的“自然法”, 因而缺乏“人”和“神”之间的必要的张力, 这些也都有韦伯社会学思想的影子。 李约瑟能够吸收各种社会学思想和理论, 而对中国的科技与文明进行社会学取向的研究, 这正是我们可以继承并加以发展的。

但是,李约瑟关于中国科技与文明的大多数结论是可以商榷的。 关于儒家官僚体制, 恐怕不能简单说一定对科学的发展是起阻碍作用的。 有些科学知识, 如天文学, 正是因为儒家政治而得到长足的发展; 不同时期, 儒家思想对科学的作用也会不同。李约瑟强调道教和道士对中国科学发展的积极作用,可能有一定的道理, 但对此问题的社会学分析却是很成问题的: 中国古代知识人士的思想中,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成份都有, 很难说一定是“道家”成份对科学做出了贡献。关于这个问题, 美国学者席文(Nathan Sivin)有尖锐的批评, 认为把“道家”作为社会学概念来分析中国科学的发展, 其严密性成问题, 意义也不大[7]。[7] 再就是关于中国没有“自然法”的说法, 也值得商榷。美国中国哲学史家卜德 (Derk Bodde) 对此就有不同的看法, 他认为中国实际上是有“自然法”的思想[8]。[8] 而且只有人格化的神所规定的“自然法”才能转变为“科学定律”的说法也是大有问题的。 指出李约瑟研究结论中的存在的这些问题, 目的不是要否定李约瑟的贡献, 而是要说明,按李约瑟的社会学取向, 已经提出的问题远没有解决,需要做更加细致深入的社会学研究;而且还会有更多的问题可以提出来,关于中国传统科技与文明的研究可以不断“温故而知新”。

西方科学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略例

通过第二种途径可以进一步深入对中国科技史进行社会学取向的研究。要做到这一点,就有必要对当代西方的科学社会学有一定的了解。 西方对科学与文明的研究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精彩纷呈。概而言之,不外乎是把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运用到科学与文明的研究中去。 自从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提出科学的范式概念以来[9][9],科学作为实证的、普遍的知识体系受到挑战;科学知识的发生是受到许多社会性的因素制约的, 如习惯、约定俗成的概念与范畴、科学社团内部的行为规范等等。 科学认知上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原则一旦被放弃,随之而来的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空前发展。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不再局限于过去只能研究外部社会因素如何影响科学内在发展的进程,而是可以涉及到科学知识本身的内容,也就是所谓科学知识的“黑箱子”被打开了。 科学社会学家们不断吸收和改造多种哲学、社会学和文化社会学的思想和理论而发展科学知识社会学。七十年代以来负有盛名、主要由“爱丁堡学派”提倡的“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 在很大程度上是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思想。知识被看作是“意识形态”(ideology),具有阶级性,是与知识持有者的阶级利益相关的[10]。[10] 因此,对于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不仅那些在今天看来“正确”的知识值得研究, 而且那些在今天看来“不正确”的知识也值得研究;这就是“强纲领”所谓的“对称性原理”。再就是知识的产生一定要放到社会的、历史的语境中去考察,知识是社会构建的。这里我们又可以看到迪尔凯姆社会学的影响 (见下文)。

“强纲领”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当然是众多科学社会学理论中的一种,而且有严重的“相对主义”倾向。 这里介绍的目的, 不是为了宣扬其中存在的完全否定科学知识客观性的极端相对主义倾向, 而是为了说明它在方法论上的相对主义还是可取的。当把科学看作是和其他知识体系具有同样社会特征的知识体系时,当把其他文明的科学和西方近代科学看作是同样有效的、各有特色的知识体系时,研究各文明的科学的思路便可大大开阔, 有利于吸取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各种理论与方法,启发对科学与文明的研究。

现代西方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的发展,这里恐怕连皮毛也难涉及一二,而且也不是本文的主要目的。 这里仅仅略微提及一些理论及其发展, 说明其在科学史、科学社会学以及科学与文明研究中的运用价值。 首先要提到的还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20世纪初, 苏联学者黑森 (Borris Hessen) 以英国近代社会资本主义经济的需要来说明牛顿《原理》中科学内容的产生[11][11]。这是应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进行科学史研究的典型例子, 在西方社会学和科学史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受此启发,西方学者开始从外部社会因素来研究科学的历史。英国学者贝尔纳 (J. D. Bernal) 的《历史上的科学》,就是一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史[12][12]。 有些西方学者, 虽然不能完全接受唯物论,但也开始做研究影响科学发展的外部社会因素的科学社会学。 如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Robert Merton),其《十七世纪的英国科学、技术与社会》就是这种科学社会学的力作[15][13]。当然默顿是采用了韦伯的社会学概念。 马克思主义社会学有时被认为是“经济决定论”,其实这是由于教条主义而引起的曲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提倡唯物主义的同时, 还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人的思维的客观真理性要在人的社会实践中证明[14]。[14] 这说明人的意识绝不能简化为人对客观世界的被动感受, 而是能动性的创造。也就是说,知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受阶级利益、社会文化诸多因素影响。20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发展,基本上照着这一思路发展的。 如意大利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葛兰西,在20世纪30年代就强调“文化的主导作用(cultural hegemony)”,积极提倡创造无产阶级的文化。这种从精神与文化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也促进了历史研究的发展,如英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汤普森 (E. P. Thompson), 他研究英国工人阶级的产生,就不再是先认定一个“标准”的工人阶级,再到过去寻找符合“标准”的工人阶级的先例, 而是研究历史上各社会阶层的社会关系与文化活动,考虑“阶级经历”是如何通过传统观念、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而形成“阶级觉悟”。现在西方科学史家大都反对以近代科学为标准的“辉格式”科学史,思想与此如出一辙。汤普森还提出,对历史研究来说,不但要研究那些今天看来“成功的”的现象,而且要研究那些“死胡同”现象和“迷失的事业”。[15][15] 这正是上述“强纲领”科学知识社会学所谓的“对称性”原理。

其次要提到的就是韦伯主义的社会学。韦伯的社会学可以说是与马克思主义对立的社会学。 对立并不等于否定 -- 韦伯本人也不这么看,而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对立面去看问题。马克思强调物质性的经济基础,韦伯则强调精神性的“意义”;马克思的社会学是要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其方法是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韦伯的社会学则是要解释人类的社会行为及其意义, 其方法基本上是解释学的[16]。[16] 韦伯的社会学是一种“精神”社会学, 这显然可以从反面来补充马克思的“物质”社会学。西方资产阶级社会学家, 为了有一套理论与影响巨大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相抗衡, 就认定了韦伯的解释社会学,在西方社会学界占有相当高的地位。 上面已经提到的默顿提出“新教精神”对科学的促进、科学活动的“规范”等等, 正是受到了韦伯社会学的影响。而在文化人类学方面,韦伯的影响表现为,要通过全面了解某特定社会的历史、文化、伦理、语言、宗教、习惯等等而对其中的社会行为进行理解。 用美国文化人类学家葛尔兹(Clifford Geertz)的话来说, 就是要通过对文化的“浓绘”(thick description) 来达到对文化的理解[17]。[17]

再就是要提到迪尔凯姆(E. Durkheim) 的社会学,其本质上是结构功能主义的, 就是把社会当作一个整体,可以采取如自然科学上观察、实证的方法对社会的结构和功能进行分析, 最终建立“科学的”社会学。按照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 知识的结构和范畴, 不是如康德所说是“先验的”,也不是如经验主义者所说是感性的,而是由社会的结构决定的;社会的秩序决定了自然知识的秩序[18]。[18] 这种结构主义的社会学, 是对黑格尔、马克思历史主义哲学的一种反动。西方一些人类学家,不赞成历史主义的思辨哲学,强调直接观察和分析所要研究的社会,于是就采用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注重对原始社群进行田野考察。社会、文化人类学起初是专门研究“原始社群”的,现在其理论与方法被运用到现代社会中各种人群。 在科学史与科学社会学的研究上,则被用来研究特殊的科学家社群以及他们创造的科学知识的性质和结构。如法国的拉图尔(B. Latour)[19][19]、美国的特拉维克(S. Traweek)[20][20]、科勒尔(R. Kohler)[21][21]等研究实验室里的科学家群体, 正是采用这种人类学的方法, 研究这一特殊社群的社会性结构、知识的结构、知识的生产过程等。

西方把二战以来出现的对科学与社会不断进步上升的观点持怀疑态度的各种学术思潮总称为“后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哲学与社会学流派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在科学史领域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有富科(M. Foucault)的后结构主义、社会构建主义、女性主义等。 富科所谓的“知识考古学”就是把知识看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在历史的“文本”中追溯知识的各种结构和谱系。这就是他所谓的“知识与权力”的研究命题,照此命题他研究过癫狂的历史、临床医学的历史、监狱的历史、性观念的历史等等。社会构建主义就是认为知识,包括知识的结构、权威性、合理性等,都是在社会文化的“语境”中确立的。知识与社会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互动关系: 知识受社会因素的制约,同时有制约社会。 女性主义不再把社会看作是男性主宰的单极世界,而是两性共有的世界。 把性别差别作为一种社会学分析概念引入社会、历史研究,使得对社会历史的认识更加丰富。

以上种种哲学、社会学思潮,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补充,使得西方当代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越来越趋多元化, 学术上越来越趋圆熟,研究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大有一种“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我们正可以从这种学术文化中,拿来一些合理的理论,结合中国的特点,把对中国科技与文明的研究推向新的高潮。

这里可以看一下席文对李约瑟的批评。席文指出:

要想对中国科学的研究有所突破,必须用完全不同的研究方法,必须深刻地综合地理解从事科技工作的人的各种事项: 他们在科技思想是怎样和其它思想结合在一起; 有什么样的科学界, 是谁决定哪些现象需要研究、哪类答案是合理的;科学界同社会其他群体的关系怎样,科技研究如何得到社会的支持; 知识人士对科学界同行的责任怎样同对社会的责任相协调;各门学科为之服务的更大目的是什么,这一目的怎样同中国社会的行为规则和基本道德原理保持一致。[22][22]

这些问题正是从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角度提出的, 说明席文对“李约瑟问题”的批判,其根本意图是提倡采用社会学与文化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对中国科技与文明进行多元化的研究。

新思路下的研究问题: 以宋代的科学与社会为例

作为“中国的文艺复兴”时期,宋代社会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教育的发展,科举取士制度的健全,使宋代社会根本上从唐以前的贵族社会转变为人才社会。宋代开国以后,重文轻武,促进了士大夫文化的发展。 宋代学术特别发达, 王国维曾说:“宋代学术, 方面最多, 进步亦最著。其在哲学, 始则有刘敞、欧阳修等脱汉唐旧注之桎梏, 以新意说经;后乃有周(敦颐)、程(颢)、张(载)、邵(雍)、朱(熹)诸大家, 蔚为有宋一代之哲学。其在科学, 则有沈括、李诫等历数, 物理工艺, 均有发明。 … 故天水一朝人智之活动与文化之多方面, 前之汉唐,后之元明, 势所不逮也。”[23][23] 陈寅恪也说过: “华夏民族之文化, 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24][24]在科技史上, 宋代的成就更是突出。 “四大发明”中有三项是在宋明。 李约瑟更进一步认为,宋代的“新儒学”综合儒、释、道, 在“理”和“气”的概念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种自然哲学, 具有“有机论”的特点, 可以克服纯粹的“机械论”科学的缺陷, 说不定是未来“有机论的科学革命”前奏[25][25]。 宋代科技与文明达到这样一个顶峰,那我们可以从李约瑟的正面问题出发,探讨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科技与文明会在宋代特别兴盛?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要对宋代的科学与社会做具体而细致的社会学的研究, 领略这一段中国文明之河的“两岸风光”。 下面本文按照前面所述的社会学和文化人类的思想,对宋代的科学与社会研究试着提出一些研究课题。 限于篇幅,不可能详细论述, 只能点到为止。

科学是特定文化中的智力和社会活动。要研究中国的科学,首先有必要确认中国科学知识的基本结构。科学知识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什么?科学新思想、新技术、新问题的社会来源是什么?科学知识与其它类型的知识界限何在?它们之间有怎样的关系?究竟有哪些社会因素和智力因素造成了或限制了科学技领域内的发展?显然, 不能简单地用现代科学的学科与概念去套中国古代的科学知识,而是要看它本身的内在的统一性。统一性可能是认知上的, 也可能是社会性质的。 比如说, 中国古代讲天、地、人“三才”, 或许正可以用作知识分类:关于“天”的知识中有天文、历法、占星、气象、音律等方面的知识;关于“地”的知识中有关于地理、生物、植物、农学等方面的知识; 关于“人”的知识中有医学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和社会需求与社会理想之间的关系, 都是值得研究的。

其次,可以研究科学作为一种制度在宋代社会是如何进行的。 科学知识价值如何评价?谁来评价?知识如何传授?知识的追求与社会秩序的维持如何发生作用?科学活动如何由国家来组织和支持?什么样的个人参与知识的活动? 他们的学术地位和政治地位如何?知识活动有什么样的规范?谁拥有知识的权威?学者们在知识追求过程中的动机和期望是什么?宋代的知识活动特别的多,有大规模的天文测量,天文仪器的制作,医学经典的较正, 本草、方书修撰,大型类书的编纂等。这些多是由政府组织、国家支持, 许多官僚机构都参与其事。如果要论儒家官僚体制对科学的作用, 宋代所见恐怕多是促进作用, 而不是李约瑟所讲的阻碍作用。

再次,还可以对知识活动从事者个人进行研究。个人可能其对自然其独特的兴趣或好奇心,但他的知识活动能得到社会的承认,被认为有价值,这是由社会的因素决定的。我们可以研究个人是如何把自己的求知兴趣和在社会上谋求出人头地的人生目标结合起来的,社会人生的价值观如何影响知识的探求?士大夫之间如何相互评价学问?他们对自然知识是什么样的态度?如沈括、苏颂、苏轼等人,都可以是这些问题非常有意义的研究对象。 这是探讨士大夫文化或者说儒家文化与科技的关系必然要涉及的问题。

再次, 还可以研究宋代科学与政治、经济、宗教等之间的关系。宋代特别重视医学,是否同中央皇朝体恤民众的统治思想有关?宋代的多次改历、改元, 其中政治因素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这里就有富科所说的“权力与知识”(power and knowledge)的关系问题可以研究。关于科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李约瑟的结论也不是定论。仅从思想概念出发来研究“儒教”、道家等与科学的关系是远远不够的,而是要进一步用有分析意义的社会学概念来研究这个问题。比如说,也许可以用韦伯的“社会行为”(social action)概念来研究这个问题。 宋代南方经济发展, 经济中心南移,政治文化播及的范围不断扩大,这如何影响了有关自然资源的学科如本草学、植物学的发展?此类问题, 正是为了探讨国家的发展与建设与科学的发展的关系。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宋代不是一个静止的社会,而一个改革不断、充满生机的社会。上面提及的各个方面, 当然是在不断变化之中。历史研究的任务,首先是要弄清这些变化,并提出解释,努力发现其中的趋势。 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静态的历史,而是一个动态的历史。

结论

本文认为,对中国传统科技与文明的研究,可以继承李约瑟的工作,发展他的研究中的社会学取向。 但是,不必纠缠于李约瑟关于“为什么近代科学没有在中国发生”的负面问题, 而是要发展李约瑟关于中国科技与文明的正面问题研究。要问诸如下列的问题:中国古代在探求自然知识方面达到了什么样的水平?为什么中国科技与文明会在宋代达到一个高峰?是怎样的高峰?中国传统社会是如何把科学知识富有成效地应用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 一旦这些正面的问题提了出来,我们对中国科技文明的历史研究可能因此而进入一个新的境界。

这就需要我们超越“唯科学”的历史观,从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等多方位的视角提出问题,进行多方面的研究,提出多元化的解释。超越“唯科学论”不等于是“反科学论”,而是要在研究方法上跳出科学“目的论”的束缚,研究科学与社会及文化相关的多方面的问题。本文采用“两岸风光”的比喻,也就是这个意思。不能简单地按照“科学目的论”的观点研究科学史,视古代的知识活动一定是朝着现代科学的目标后浪推前浪地前进,从而认为科学史研究的意义仅仅在于展示“百川归海”的图景。其实对每一条河流的“两岸风光”的探究,历史意义同样重大。也就是说,要到中国人的社会实践和中国社会与历史的具体情境中去探讨和理解中国的科技与文明。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这样的学术境界恐怕比脱离了历史情境的所谓“真面目”更为引人入胜。

近来中国科学史学术界似乎有这样一种疑虑,就是认为既然已经有了李约瑟的大部头的《中国科技史》,又已经有了中、外学者一个多世纪对中国科技史的专门研究,其中有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上世纪末主持的30多卷本的《中国科技史》“大书”,好像中国传统科技史没有什么可研究的了。这实在是一种不必要的疑虑。若是对中国科技与文明进行多元化的社会、文化史研究,那可以做的工作可以说是永无止境,学术之路可以“日新,日日新”。拿一个西方的例子来说,西方学者研究“科学革命”,著作文章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同样以“科学革命”为标题的著作就不下十几种,对科学革命的解释,有特点、有份量的论点也有十几种,但在西方学术界看来,关于“科学革命”研究远没有完结,成果层出不穷。靠的是什么?正是学术思想与方法的日新不断。

最后,本文要略提一下这种研究的现实意义。国人爱讲“以史为镜”,可以想象,通过对中国科技与文明作这样的历史研究而可以得到经验和智慧将会很多。 我们现在提倡创新,要创造先进的知识,要建立先进的文化,要以发展生产力来不断满足社会的需要,要“执政兴国”,那中国古代能把知识有效地应用于社会的经验,像宋代这样国家机构能积极有效地组织科技活动,为国计民生服务, 不正是我们今天可以借鉴的吗?创新要与活用相结合, 活用也是创新, 而仅这一个“用”字,在中国传统社会文明中有着无数宝贵的经验。 如果说李约瑟的反问题曾经有唤起中华民族觉醒的现实意义,那么中华民族正在实现伟大复兴的今天,发展李约瑟的正面问题的研究,其现实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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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词:科举文化;古代文学;研究意义

中国古代科举制是选官制上的新发展,是中国封建政治的一项伟大创举。科举制作为制度文化现象,确实在中国历史上发挥过积极作用。这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说:“科举制度给过我们一种远年的浪漫,一种理性的构想,似乎可以用一种稳定而周全的制度长年不断地为中华民族选拔各级管理人员。尽管这种浪漫的构想最终不成样子,但当二十世纪的人们还没有构建起一种科学的选拔机制,那就还没有资格来嘲笑它。”[1]这无疑是一种较为客观而通达的认识。在我们已经谙尽以嘲讽和批判一切传统文化为己任的虚妄与创痛之后,在以理性精神和科学态度重新梳理、认识和借鉴传统文化的同时,认识、研究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制度,其必要性已无可置疑。

科举是一种制度,但更是一种文化,我们把它称之为“科举文化”。对于科举制度,当然可以作多方面的研究和讨论,但我们在更多地对它作制度方面的关注和析说的时候,却相对忽视了对它的文化关注。以往的一些学人由于重在科举制本身的研究,或兼及与文学的关系,但并未对科举的文化意义作足够的理解和拓展,而往往出现许多偏狭的认识。科举文化包容了内在与外在的两种文化属性,并由此对文学产生影响,而于林林总总的士人精神存在与文学现象中得以表见。所谓科举文化的内在属性,指的是科举考试内容具备了儒学的与文学的性质,即狭义的文化特质;而科举文化的外在属性,指的是由科举而形成的政治导向性与社会、文化等价值观,即具有了广泛的文化特性。科举文化的内外属性的凑泊,构成了科举文化的整体。这一整体又营造了文人及文学赖以成长的文化氛围与环境。

科举制度是在中国古代特定的政治、思想及文化背景下逐渐产生、发展、成熟的,并因而形成了独特的内涵与形式特色。它所显示出来的精神观念和特异色彩,又深刻地影响乃至再造了中国文化。世界上还没有哪一种制度造就了如此庞大的文官队伍。黄仁宇先生曾经把秦汉以降“二千年而弗能改”的中国封建社会结构,作了一个通俗而又形象化的比喻,说是好像美国的所谓“潜水艇加肉面包”,“上面是一块长面包,大而无当,此即是‘文官集团’;下面也是一块长面包,大而无当,即成万上千的农民,其组织以纯朴雷同为主;中层机构简单,传统社会以尊卑男女长幼作法治的基础,无意增加社会的繁复。上下的联系,倚靠科举制度。”[2]以文官集团为核心的文官政治的形成,使得统治机构中集中了一大批有高度文化修养的文化人。作为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文化代表的知识分子的面貌、精神,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科举制度塑造出来的。因而,从科举与文学关系审视和研究中国古代文人及文学现象,就无疑会更能鲜活和切实地贴近文人及文学本身,把握他们的生活道路、思维方式和感情形态,展现他们赖以活动的文化背景,从而在更深广的范围来认识古代文学及其发展状貌。

科举文化与文学的关系是复杂的。不管古代的文人是出入于科举,抑或是远离科举,甚至否定科举,但最终都无法逃离这一文化氛围的笼罩。归属与反叛其实都是一种“影响”,虽然其价值评判大相径庭,但“对象”毕竟是同一的。由此,我们想到文学研究上应该建立一门“影响学”,来进行科学的理论探讨或实践批评,以避免文学研究上的简单、片面。

我们觉得,从科举文化的视角来审视文人及其文学现象,其学术意义非常重大。

首先,可以突破时代背景、作家小传、作品评价的板块格局,揭示创作主体与作品的直接联系。

在文学研究领域,方法与观念的更新转变,显得愈来愈重要。以往的时代背景、作家小传、作品评析的研究格局,固然有它的意义,也解决了文学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但划界太清,使三者之间的关涉令人有悬隔之感,失之于笼统汗漫、游谈无根。时代、作家、作品究竟是怎样紧密联系起来的,恐怕这在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而文学的文化研究方法,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作为文化的科举,它是联系世风、士习的最佳中介,也与文学创作建立了较为切近的联系。如杜荀鹤,为了科举及第而积极行卷,几乎行遍天下,这不能不影响到他的生活、思想和创作。再如蒲松龄,他一生科场失意,到老乡试未能通过,其孤愤狂痴寄寓笔端。可以说,《聊斋志异》所展现的就是这位落魄秀才眼中的世界。当然,科举只是研究古代文学的切入点之一,并不能说它是打破时代、作家、作品板块格局的唯一途径。然而,似乎可以这样认为,它确是一种最切实、最重要的文化视角。

其次,追索营造特定历史阶段的文化时空,透视作家的整体精神风貌。

中国古代的作家都生活于特定的历史文化时空当中,在这一特定历史文化时空中思考、创作。由于时代的睽隔、历史的变迁,白云千载,哲人其萎,我们想完全置身于那一时代的现实中以古人特有的情感去感受周遭的一切已成痴想。我们已无法完全复活一个唐朝,去繁华的长安街上领略磊落唐风;我们也无法完全复活一个宋朝,去不夜的汴京城里观赏万家灯火。然而,这一缺憾可以通过对当时的历史文化的考察及对文学作品的文化说解获得一定补偿。科举制度驱动无数文人负笈远游、求学应举,这无疑造成了文士的大量流动。譬如唐朝举子纷纷来到长安,穿着白麻衣行走在长安街市上。他们的大多数带着强烈的科举仕途欲望聚集到这里,怀着新奇与激动打量着这座繁华雄伟的帝都,登第的喜悦与落第的沮丧形诸歌吟,春风得意与铩羽还乡决定了他们人生的不同去向。唐诗中即反映出这些文士的情感潮汐,颇堪吟味。这不是文学的悬想,而是历史的真实。在充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理性演绎,认真切实地把握每个作家的生活空间,这无疑会更能充分了解和发掘作品的思想内蕴与情感内蕴。

如上所说,科举不只是一种制度,它更是一种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制度文化塑造出了不同时代的文人的精神风貌。唐代科举制度初创,这一新的选官制度刺激了广大庶族寒士从政入仕的强烈欲望,使唐代文人昂扬奋发、豪迈奔放;宋代科举几乎成为文人唯一的入仕之途,且出路更优,使宋代人饱读诗书、博雅风流;元代科举几经废立,且极不平等,使元代文人整体沉沦,他们充满绝望、愤懑,与倡优为伍,以浪子自命;明清科举以八股取士,科举成为牢笼志士、驱策英才的专制工具。这时的文士多在一灯如豆下写作或背诵八股时文,空疏而迂腐。当然,这里所描述的只是某一时代的总体倾向,但一代文学风貌,莫不与此相关。

第三,可以深入拓展对作家群体、诗派及文派的研究理路。

现代文学理论为我们研究古代作家群体及流派提供了宏观方法,给予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其作用不容抹煞。然而,如果一味作架空的分析,而不结合中国古代作家群体或流派的特殊生成状态来考虑问题,就不免空泛,或得出不合文学实际的错误结论。科举制度的建立,在一种新的方式上加强了文人队伍的聚合。如座主与门生的关系、同年关系、师弟子关系,等等,这些关系都有可能导致文学集团或文学流派的衍生。这是具有原生态的文学现象。它可能在某些方面不合于现代的文学理论模式,但确是古代文学发展的实际。

在这方面,历史研究似乎走在了文学研究的前列。何冠环先生有一本小书,其题目为《宋初朋党与太平兴国三年进士》。作者从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胡旦榜进士这一角度切入,析论了他们与宋初朋党的关系。[3]这一视角颇为独特,也颇具眼光。这种考察符合北宋朋党的真实面目,这种切入角度对文学研究也有启示意义。由此,我们来看古代的文学集团或流派,有些情形就与科举密切相关。就唐宋古文运动看,它在文学史上的巨大贡献和作用,已为许多学人注目并加以研究。那么,唐宋古文运动何以能够兴起,其组织方式是什么,原因可能很多。但我们觉得,一个最直接的因素就是科举。韩愈不顾流俗的排侮非笑,而以师道自任,成就了一批“韩门弟子”,这些人大都成为古文运动的中坚。所谓韩门弟子,就与科举行卷之风相关。以师弟子关系为组织形式,是韩愈倡导古文运动的关键。他著《师说》要恢复古代从师之道,其用心也就十分显明。有意味的是,这一组织方式为北宋文人所承继,宋代的许多古文家都强调师道,就是一个明证。此外,如明清科举的乡试、会试与文学集团的形成也有着一定的关系,这方面已有人做出研究。这种视角与取向,无疑会促使我们以更为切实的态度,拓展思路,获得学术的新视野与新思维。

第四,有助于加强对创作主体的自我文化关注的考察及以科举文化为题材的文学作品的系统研究。

傅璇琮先生就一再强调要加强古典文学研究的文化意识,提出了历史文化研究方法。他指出:“人们认识到,不能孤立地研究文学,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把社会概况仅仅作为外部附加物贴在作家作品背上,而是应当研究一个时代的文化背景及由此而产生的一个时代的总的精神状态,研究在这样一种综合的‘历史——文化’趋向中,怎样形成作家、士人的生活情趣和心理境界,从而产生出一个时代以及一个群体、个人特有的审美体验和艺术心态。”(《日晷丛书》总序)傅先生自己也正是这样进行学术研究的,他的《唐代科举与文学》就是采用历史文化研究方法的范例。他有意识地沟通历史与文学,在充分考察那一时代的文化背景上来研究唐代士子的生活道路、思维方式和心理状态,以及相联系的时代风貌与社会习俗。[4]这种研究实际上是以人为轴心的文化研究,它所关注的是作家的生活方式、文化心理、情感状态,并使这种生活方式、文化心理与情感状态在某种历史文化背景上得以凸显。科举制度是切入文人核心的最佳视角之一。“科举制度产生于7世纪初,一直存在到20世纪的头几年,足有1300年的历史。有哪一项政治文化制度像科举制度那样,在中国历史上,如此长久地影响知识分子的生活道路、思想面貌和感情形态呢?……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特别是研究其文化形态,如果不着重研究知识分子的历史变化,那将会遇到许多障碍。”[5]知识分子的历史变化与科举制度的联系如此紧密。通过科举制度,可以考察知识分子的生活道路、思想面目和感情形态,这确实是历史文化研究的一种最佳方式。

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从知识分子对科举制度的认识、态度中,又可以看出创作主体的自我文化关注,以更进一步透视文人的精神世界。这种自我文化关注,主要表现在科举文学当中。对这一大宗文学作品,我们以往似乎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些作品除表现士子功业意识、济世情怀外,更重要的是由此可以窥见士人的自我情感体验及对自身的文化思索。譬如唐代落第诗很多,有自陈落第的,还有慰人落第的,情调大多黯然,由此可透视唐代文人情感世界的另一面。戏曲小说中对士人自身的展示更加充分。如唐传奇中,往往表现士人“婚”与“仕”的矛盾,揭示出当时进士阶层普遍的悲剧心理,是士人意识的集中体现。明清时期,对士文化的描写与反思之作出现,其思想内蕴更为深刻。总之,如果对科举文学系列进行全面清理,有一完整认识,那么,我们对一些文学现象本身的研究可能会更为深刻而切实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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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关键词:龙门;佛教;文化;园林

中图分类号:TU9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5-0285-3

1 北魏是龙门佛教文化园林的形成期

公元433年,北魏南征,再占洛阳。公元493年北魏孝文帝太和17年,自平城(今山西大同),迁都洛阳。由于连年战争、政治动荡、杀戮无常、生命草菅。使统治者冷静思考社会、人生、自然。产生一种挥金如土、荒淫无度、逃避现实、傲啸山水的旷达人生观念。北魏统治者以“奢侈为荣,以夸富为能”,成为社会时尚。此为历代王朝所不及。于是宅第园林、佛寺山水园林开始发展,摩崖石窟造像亦随之而兴崇。形成了龙门石窟史的第一个开凿高潮阶段。龙门的兴盛,亦始于此时。

佛寺的兴建、石窟的雕凿与佛教紧密相关。佛教传入我国是在汉代。东汉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修建我国第一个寺院白马寺。佛教的基本思想是众生平等、生死轮回。命由天定、因果报应。这给人们一个理想的心灵境界,也给善良的人民以精神的解脱和安慰。

佛徒崇拜的场地,一般都选在名山大川、山水环境高雅之地,并在周围及庙中遍植花草树木。这就使寺庙形成一个菩提扶疏、松柏垂檐、花草掠径的清幽环境。造成了自然、人文资源水融的寺庙园林景观。

北魏的寺庙、石窟园林景观,不仅为统治者所有,且有了广泛的社会共享功能出现。

《洛阳伽蓝记》描述北魏洛阳说:“帝族王侯,外戚公主,擅山海之富,居川林之饶,争修园宅,互相夸竞。崇门丰室,洞户连房,飞馆生风,重楼起雾,高台芳树,家家而筑,花树曲池,园园而有。莫不桃李夏绿,竹相冬青”。其豪华景象可想而知。

胡太后当政期间,大兴佛寺,最盛时“全国寺院三万余所,洛阳城内1367所”,“在伊阙山崖壁上开凿石窟,历时24年,前后役使民工达83万之多”。

北魏龙门的石窟造像,最早是随孝文帝迁都的一批王公贵族。公元498年在今古阳洞祈福禳灾,发愿造像。揭开了龙门石窟造像的序幕。

古阳洞是龙门开凿最早,内容最丰富的重要洞窟。洞内四壁及窟顶雕满大小佛龛及造像记。此洞进深1355cm。主佛坐于高坛上,面像略长而丰满,双手叠压于脚上。二菩萨手提净瓶,造型厚重,比例匀称,姿态优美。继古阳洞之后,北魏的皇室又在龙门展开了大规模的石窟造像。主要有莲花洞、火烧洞、魏字洞、石窟寺、路洞等。这是龙门石窟营造史的第一个高潮。

民国24年李健人《洛阳古今谈》第112页写道:“佛寺建筑工程之浩大者,则为伊阙石窟。窟有大长秋卿白整中尹刘腾凿造。凡为三所,自景明元年至正光四年六月毕功(计经24年),役180余万人。”“佛寺于每年四月间皆举盛会。各寺竟出其宝象,奏其技乐,争胜竞奇,万巷皆空。京师男女,尽至各寺崇福,欢乐如狂。”

从造像题记看,可以看出其耗巨资、忠心造像的动机。不外祈福生财,祝愿今生后世。如“愿愿从心,所向无难”,“区愿令眷属安稳,无病长受所愿”,“离苦福存”、“永与苦别”等。

北魏石窟造像题记,既是重要的历史资料,也是珍贵的书法艺术品,后人称“龙门二十品”。

龙门的自然山水美色和易于雕刻的石灰崖峭壁,引来了北魏皇家贵族的佛寺建筑及石窟造像,龙门石窟造像及佛寺建筑,又促进了龙门京畿山水佛寺园林的发展。从北魏始,龙门就成了佛教高僧、弟子朝拜进香,帝王游幸,文人学士吟咏的游览胜地。

龙门的自然景观和佛寺、佛塔、石窟造像交相辉映,形成了人们心灵上“神”的圣地,这种“神”的境地,正是普救众生,脱俗超凡的人间圣境。

北魏的园林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单一粗犷的自然型苑囿发展到典型的山水园林;

二是从单纯的皇家园林、私宅园林发展到具有社会共享性质的寺庙、石窟园林;

三是产生了自然景观与人文石窟景观交相辉映的山水人文景观。这不能不算是龙门园林的一个重要发展时期,它为隋唐及后世的园林发展奠定了基础。

2 隋唐时期是龙门佛教文化园林的辉煌期

605年炀帝东巡洛阳,登邙山,观伊阙,望山川大势,认为洛阳是个建都的理想之地。他在诏书中说:“洛邑自古王畿之内,天地之所合,阴阳之所和,控以三河,固以四塞,水陆通,贡赋等”。显然,诏书中概括了政治、军事、交通、经济各方面。由于地理形势非常优越,决定在此建都。下诏尚书令杨素,纳言杨达,匠作大臣宇文恺营建东京。

隋炀帝所建东京洛阳城,背靠邙山,面临洛河,南对伊阙的伊洛平原上,洛河象征河汉,伊阙象征天阙,这不是一般的山水之美,而是秦始皇选都址时所用的象天法地之理,正是皇居风光宝地。其选址的风水参数很大,吻合现代“向阳近水”、“依山面水”人居环境的基本模式。这里有伊水入洛、洛河入黄两个大水口,是山水流动的环境空间。、涧二水又穿流其间。用现代地理学看,隋东京洛阳,四面环山,地处盆地,称为“大锅地形”,有特殊适宜于人类安居的各种自然信息存在。隋之东京是隋唐至今,洛阳以洛河为轴建城的开端。

隋唐东都洛阳城,是我国古代著名都城。据1959年中科院考古所测知,其外郭城周长27516m(合27公里多)。其东北角在今唐寺门村,西北角在今苗家沟村,西南角在今古城村。《唐两京城坊考》说:“前直伊阙,后依邙山,东出水之东,西出涧水之西,洛水贯都,有河汉之焉”。其皇城的皇宫位于洛河北,都城的西北角,不同于西京长安,皇城在正中的布局。原因是其宫城的中央各殿堂和皇城的正门端门要正对伊阙。全城以此为南北中轴线。皇城北部为宫城,居城西北之高地,紧邻西部宫苑,既便于游赏,又利于驻军防守。宫城中的紫微城是唐王朝办理政事、宴饮起居的地方,也是唐王朝决策朝政的地方。象北京明清故宫一样,突出体现整个都城的风貌,看起来气势非常雄伟。洛水南是坊里区。区内引入伊水,屈曲环绕、绿柳婆娑,城内有近百家官宦私家园林。街道两旁,榆柳交荫,房屋整齐。白居易诗中说:“门前有流水,墙上多高树”、“弱柳缘堤种,虚亭压水天”。端门至伊阙的定鼎门大道,宽100步(约合147m),中间为御道,两旁樱桃、石榴各两行,人行树下。

这种规模宏大、井然有序、巍峨壮丽的“轴线建筑是世界历史上最为恢宏的建筑群”。隋迁都洛阳后称东都,唐武则天改称神都。隋唐洛阳之园林,亦堪称中国园林史的辉煌时期,对后世影响深远。

2.1宫廷园林的发展

神都苑:隋炀帝在营建东都时,即开始建筑西苑。唐初改为芳华苑,武则天时改称为神都苑。

其规模,“东抵宫城,西至孝水,北背邙阜,南距飞山(即龙门山)”。有谷、洛二水会于其间,范围广阔。隋西苑周

229里,唐神都苑比隋小,周126里。

苑内建有亭、台、池、榭,四处栽植名花奇木,又有四方贡献来的珍禽奇兽。隋时设置苑总监,唐分置东、南、西、北四监,管理亭、馆、园池之事。

今龙门风景名胜区在此苑范围内。唐太宗李世民贞观15年四月辛卯(637年)曾猎于伊阙。“龙门山西北为神都苑一隅,武则天曾到此游乐”。

苑内还建有离宫园林。《旧唐书》卷三十八说:“苑内亭观二十四所”。《唐六典》上说:“神都苑中有合壁、冷泉、高山、龙鳞、翠微、宿羽、明德、望春、青城、黄女、凌波十有一宫。芳树、金谷二亭,凝碧之池”。合壁宫民间传说在今宜阳的延秋镇。因其风光佳丽,武则天避暑迟迟不归,故称延秋至今。武则天还先后在万安山(今龙门东)筑万安宫,在龙门北(今花子寨村)筑上林苑。

望春宫: 《元・河南志》载:“在苑东南”。清・路朝霖《洛阳龙门志》云:“龙门香山寺上方,则天时名望春宫”

。此指龙门东山的唐香山寺,位在今原洛阳轴承厂疗养院一带。

2.2私邸园林的发展

唐代除了皇家宫廷园林鼎盛外,私家园林亦盛况空前。宋・李格非在《洛阳名园记》后记中说:“唐贞观,开元之间,公卿贵戚开馆列第于东都者,号千有余邸。”唐长安、洛阳两京亦重。但由于洛阳的居中地理位置,加上江淮财源,必经洛阳而难于水运长安的经济命脉原因,武则天则改东都为神都,直接定都洛阳。西都长安退隐之权贵人等亦多在洛阳购房建园。唐・韦应物《登高望洛城作》云:“高台造云端,遐瞰周四垠。左都空鼎地,势据万国尊。河岳出云雨,土圭酌乾坤。舟逐南越贡,城背北邙原。帝宅夹清洛,丹霞捧朝暾。葱茏瑶台榭,叫条双阙门……”充分说明,洛阳宏伟的形势为万国所尊崇。云雨从华山、黄河而来,用圭定天中,南越贡赋,直接运来,清澈的洛水从帝城中流过,红霞捧着朝阳,宫殿楼台隐在苍翠的树林中,双阙门看去是多么的深远。从李德裕平泉别墅可以得知当时的造园盛景:

《旧唐书。李德裕传》云:“东都伊阙南置平泉别墅,清流翠筱,树石奇幽”。宋・张洎《贾氏谈录》中说:“平泉庄周围十里,台榭百余所”。

其景观:《剧谈录》云:“李德裕东都平泉庄,去洛城三址里,卉木台榭,若造仙府。有虚槛对引,泉水萦回。疏凿象巫峡、洞庭、十二峰、九派,迄于海门、江山景物之状。”

其布局:是依照山谷走向进行。平泉沟在伊阙南口注入伊水,其别墅处是平泉沟的拐弯处,即由南北向转为东西向。李德裕在《山居遇雪喜道者相访》所云:“幽居近谷西,乔木与山齐。野竹连池合,岩松映雪低”。正说明了这一布局。

平泉的奇石珍木:因为李德裕的爱好,平泉山庄增添了很多的奇石珍木。奇石有太湖石、庐山石、桂水石、赤城石等。其中最为知名者是醒酒石。《剧谈录》云:平泉庄“有平石,以手磨之,皆隐隐见云霞、龙凤、草树之形。”此石亦称“醒酒石”。

珍木,李德裕写有《平泉山居草木记》。记有从南方移来栽植于平泉庄的花木。该草木记记有花木67种之多,如果加上当地花木,当有150种之多,可谓唐代洛阳的“植物大观园”。

纵观隋唐龙门佛教园林形势,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在造园风格上突出了轴线布局,功能分布比较合理,这一设计布局理念对中国园林艺术发展起到了划时代的意义;二是充分应用佛教寺庙塔林等佛教元素,充分利用龙门地区的山水形胜进行借景造势,使山水、文化相得益彰,突出了山水生态的设计理念;三是佛教文化元素主题非常突出,造园围绕佛教文化、佛教主题进行布置,使园林因佛教文化而别具一格:四是佛教文化与传统文化结合非常紧密。在龙门地区造园之人大多为达官显贵和文化名人,他们深受传统文化影响,在造园的设计与布置上也非常重视文化的传承,如在植物配置上突出松、梅、竹、兰、菊、莲等表现人物性格的植物,寓意“松竹气节,梅兰精神,莲花境界,永世平安”。这种园林设计理念到目前都还普遍使用。

3 北宋时期是龙门佛教文化园林的成熟期

在这段时间里,随着社会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文化发展的日益成熟,佛教传播的日益深远和久入人心,使龙门佛教文化园林在设计的理念和风格上也趋向了多元化、精致化和融合化。

活水穿流城市间,城市在花木松竹山水中,以山水生态作为园林的设计理念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龙门的山水园林、山水诗词文化、山水佛教园林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邵伯温在《邵氏闻见录》中记载:“洛城之南东午桥,距长夏门五里,蔡君谟为记。盖自唐以来,为游观之地。裴晋公午桥庄,今为文定张公别墅。白乐天白莲庄,今为少师任公别墅,池台故基犹在。二庄虽隔城,高槐古柳,高下相连接。午桥西南二十里,分洛堰,司洛水。正南十八里龙门堰,引伊水,以大石为杠,互受二水。洛水一支自厚载门入城,又一支东南入城,皆北行,分诸园,复合一渠。”“洛中公卿庶士园宅,多有水竹花木之胜。”

这一古籍记载非常详细,说明唐宋期间利用伊洛水利,引水入城、入园,周流坊里。从而使西京的山水园林非常美丽,花木也因丰富的水源而生长茂盛。

宋代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为园林艺术的发展赋予了新的内涵。宋理学家程颢、程颐,世称“二程”,是宋代知识分子的精神支柱。大江南北,关东关西来到伊水之滨(今嵩县程村),拜访者络绎不绝,“程门立雪”的典故,即可证明。北宋理学家邵雍,30岁至洛。居今安乐窝,号称“安乐先生”。夏不摇扇,冬不生炉,夜不就枕,潜心研究“河图”“洛书”,“八卦象图”,构思出宇庙的基本图式。精通“易学”,创造象数体系,推测过去和未来。

园林艺术也在蓬勃发展。北宋文学家欧阳修,认真考察了洛阳牡丹生长的地理环境,品种名称,写有《洛阳牡丹记》留世,是今日研究洛阳牡丹的宝贵史料;李格非,进士。居洛期间,遍访洛阳所有园林,写出《洛阳名园记》留世。详述了洛阳名园的兴衰和北宋洛阳园林的盛况。王祯的《农书》、刘棠的《菊谱》等都分别以专著闻世。记载了各种园林植物的历史沿革、品种、习性、栽培技术等,为西京私家园林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宋代园林,已开始向大众开放转化,社会功能突出。唐东都洛阳的园林大多为皇家所占有,主要为官宦所欣赏,而宋代在唐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形成大众赏花的习俗。宋・司马光《雨中闻姚黄开呈子俊尧夫》说:“万事全忘自不知,一心留在暮春初。”形容赏花到了痴迷的程度。这种赏花爱花的思想境界,自然促进了世俗的形成和园林的发展。有的望门贵族私园在赏花季节对游人开放,并设茶水招待。《元城先生语录》记刘世安说:“独乐园在洛中诸园,最为简素,人心公故,春时必游。”

北宋龙门佛教园林是诗词文化与佛教山水充分融合的结合体。

宋真宗《龙门铭》诗中窥见。

“高阙巍峨,群山迤逦。

乃固王城,是通伊水。

形胜居多,英灵萃止。

螺髻偏摹,雁塔高峙。

奠玉河滨,回舆山趾。

驻跸称奇,贞珉斯纪。”

可以想见宋时龙门伊阙巍峨,群山迤逦。伊水直通洛阳,灵秀之气在这里会聚,佛寺高塔,美好风光,引得皇帝在这里游幸、住宿、刻碑以纪之。

宋・苏轼《无题》诗:

“峥嵘两山门,共挹一水秀。

滩声千鼓鼙,石壁万龛窦。

何人植翠柏?幽径出尘囿。

金银佛寺古,夜籁笙竽奏。

僧稀梵呗少,石险松竹瘦。

惟当效乐天,早晚弃冠绶。”

从这些诗歌里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龙门山水园林和佛教名胜的寄情和留峦。

北宋的龙门佛教园林既是隋唐佛教园林的继承,又是一种造园风格的创新。

宋代都汴,使西京洛阳成为官宦大臣、文人学士云集,安闲退隐之地。促进了西京洛阳私第园林的鼎盛发展。宋代私第园林的特点,不是追求过大,而是求其小型雅致,花木山水融和、亲近自然。功能上适应自己的需求,能休闲、陶情逸神即可。如司马光独乐园,苏轼记其园为:“青山在屋上,流水在屋下;中有五亩田,花竹秀而野。”已掌握了空间的立体多层次运用。

宋代园林的另一个进步是社会功能的演变。私第园林在平时处于私家管理,少数人欣赏状态。到花开时节则也对庶民大众开放,约而成俗。如司马光、富弼在洛阳仿效白居易的“九老会”组成“耆英会”,欧阳修组织“洛中七友”,花开时节游赏于各名家园林。又如“天王院花园子”(今洛南水磨村西北),有牡丹数十万本,到开花时,管弦其中。城中士女,绝烟火游之。欧阳修也说:“城中无贵贱皆插花,虽负担者亦然。花开时,士庶竞为邀游……笙歌之声相闻。

总之,北宋西京园林,以官僚、文人、私第园林为主,强调了景物和人心的契合相融,讲究雅致、精细、诗情画意。造园艺术运用了借景、障景、山水花木和谐、多层次立体利用空间等手法。园林功能上从私家观赏、利用,逐步向社会化过渡。虽说北宋西京洛阳不是国都,但私家园林的发展不论从数量、质量上却达到了有史以来的一个鼎盛时期,应居全国之冠。这种私家园林的规格形制是我国南方园林特别是苏杭园林的前身。

4 结束语

龙门佛教文化园林是数千年形成一朵园林奇葩,以佛教文化为主题,以秀山丽水为主韵,以皇家园林为依托,以精巧别致为延伸,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布局,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园林风景财富。

参考文献

[1]陈桥驿.中国六大古都

[2]穆欣,沈起炜.隋唐史话

第10篇

初唐,福建尚属经济后进地区。武则天时,张循之《送泉州李使君之任》诗曰:“傍海皆荒服,分符重汉臣。云山百越路,市井十洲人。执玉来朝远,入贡还珠频。连年不见雪,到处即行春。”当时的泉州即今福州。诗中用“傍海皆荒服”来形容,从另一方面说明福州经济还比较落后。当时,福州在与朝鲜、日本佛教交流中扮演中转站的角色。唐初有“慧轮师者,新罗人也自本国出家,翘心圣迹。泛舶而陵闽越,涉步而届长安”;天宝三年(744),鉴真和尚第四次东渡日本,先期派人到福州置办粮船,准备由此出洋;贞元二十年(804),日本遣唐使藤原葛野麻吕、遣唐僧空海等人乘船漂流至福建长溪县赤岸镇海口,县长吏将其一行遣送福州,并且“到州,新除观察使兼刺史阎济美成分,具奏,且放廿三人入京”。

到了中唐特别是唐开元十三年(725),福州设置福建经略使之后,福建沿海地区的开发已取得很大成绩,社会经济相当繁荣,福州被称为“闽都都会,东南重镇”、“福建大藩也居民若是其众也”。正如1958年福州所发现唐元和八年(813)《球场山亭记》碑碑文所载“迩时廛闬阗阗,货贸实繁”,表明当时福州城内诸货丰盛,对外贸易发达,市场繁华。有的学者认为唐代的福州已成为仅次于广州、扬州的第三大国际贸易港。据日本方面的记载:宣宗大中六年(852),唐朝商人钦良晖的商舶自日本肥前国值嘉岛扬帆归国,在海上航行六天,从福州闽江口的连江县登陆,随船而来的有日本僧人圆珍、丰智、闲静等人。圆珍等人在福州居留达6年之久,于大中十二年(858)搭乘唐商李延孝的船返回日本。

由于受唐武宗“灭佛”事件影响,地处东南沿海的福建也受到较大冲击,“鼓山僧徒逃窜皆尽”。直至846年唐武宗死后,福州的中外佛教交流才逐渐恢复,福州开元寺还被官方作接待各国来闽僧人之所。日籍僧人空海在福州期间,曾登临鼓山,访问华严寺,并留诗一首,题为《灵源深处离合诗》。诗曰:“蹬危人难纤,石崄兽无升,烛暗迷前后,蜀人不得灯。”空海后来成为日本佛教真言宗(又称东密)的开山祖师。唐诗人马戴咏晋安:“宾府通兰棹,蛮僧接石梯。”说明当时的福州海外僧人云集,佛学交流兴盛;李洞也有句:“潮浮廉使宴,珠照岛僧归”,生动地描绘了每年当海外贸易船遣发之际,福建观察使排办筵席,犒设送行以及当海外贸易船返航时,各国僧人乘船接踵而至的动人场面,反映了唐时海外大舶频频直抵福州,进行经济文化交流的盛况。

五代时期,福建佛教发展进入高潮。虽发生周世宗灭佛事件,但福建不但不受影响,还获得大发展机会,成为南方各道内佛教最盛的地方之一。王审知自唐昭宗光化元年(898)十月为福建威武军节度使,政治上,他“宁为开门节度使,不做闭门天子”;经济上,他重视贸易,为“招来海中蛮夷商贾,资用以饶”,开凿黄崎海道,设甘棠港,与高丽、日本东南亚诸国贸易;思想文化上,他大力推崇佛教,巩固王闽政权的统治。主要体现在:宋初,宋太祖采取“重文轻武”的国策,许多有作为的南士被委以重用。这些南士多生活在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对商品经济耳濡目染,加之宋代没有受外来入侵的危险,对外开放寻求海上交通,扩大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是必然的选择。宋朝廷规定:“闽、广舶务监官抽买乳香每及一百万两,转一官,又招商入蕃兴贩,舟还在罢任后,亦依此推赏。”由于造船业和航海技术的提高,此时福州已成为豪华的都会。《高丽史》记载,北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有福州商人虞瑄等100人到高丽进行贸易;北宋仁宗时“福州商客陈文佑”等从事中日贸易。苏轼曾说:“福建一路,以海商为业。”曾任福州太守的蔡襄《荔枝谱》中记道:“舟行新罗、日本、琉球、大食之属。”宋元时期,福州是“百货随潮船入市,万家沽酒户垂帘”的重要贸易港口城市。贸易的兴盛、人员的频繁往来,带动佛教的交流。福建佛教之盛冠于全国。寺院之多、僧众之多、佛教著作出版之多,都在全国名列前茅。“寺观所在不同,湖南不如江西,江西不如两浙,两浙不如闽中。”主要体现在:

一、“崇宁藏”和“毗卢藏”的雕造和外传

佛教自传入中国之后,逐渐汉化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部分。佛教典籍的翻译、编辑、抄写、雕版、印造、收赎、供养以及寄托其中的精神企盼,也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北宋末年朝廷放开印书之禁,民间与官府盛行印书。四川、浙江、福建是宋以来的三大刻书中心,福建路的雕版印刷业规模位于全国前列。福建除建阳外,福州也是重要的刻书中心。福州的东禅寺等觉禅院和开元寺先后开雕了大藏经“崇宁藏”和“毗卢藏”,创始了民间自发雕造大藏经的活动,并对日本佛教有重大影响。

从北宋神宗元丰年开始,东禅寺等觉禅院发起劝募,成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一个寺院筹资雕造的大藏经。此藏开始只称“大藏经”,后因以藏进献徽宗皇帝祝延圣寿,于崇宁二年(1103)奉敕,赐名“崇宁万寿大藏”。后又因其所在地名和寺名被称为“福州东禅寺大藏”,或“东禅寺万寿大藏”,当今简称“崇宁藏”。“崇宁藏”经本流传于世界各地,以日本为最多。宋政和二年(1112)“崇宁藏”雕造初成,同县的开元寺也已经开始雕造另一部大藏经,并命名为“毗卢大藏经”,同样原因称之为“福州开元寺大藏”,或合称为“福州开元寺毗卢大藏”,今称“毗卢藏”。“毗卢藏”的全藏,国内已不存,海外亦闻无藏。根据叶恭绰先生探明东京宫内省图书寮所藏的大藏经,以“毗卢藏”为主,以“崇宁藏”补缺,系日僧庆政入宋求法,在福州捐财资助雕造,因得携归已经刻成的经本,再委托宋朝的商船将其后遞刊的经本陆续买去,合为全藏。福州版大藏经的传入,对日本佛教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日本各种佛经开始仿刻出版,翻刻刊本版式几与原本雷同。

二、佛教建筑的传播

根据傅熹年先生《福建的几座宋代建筑及其与日本镰仓‘大佛样’建筑的关系》一文,“福建地区的建筑特色和日本镰仓时期从中国南宋传过去的“大佛样”建筑极为相像,证明‘大佛样’是传自南宋福建的地方建筑式样”。“大佛样”旧称“天竺样”,是日僧俊乘坊重源为重建1180年被毁的奈良东大寺大佛殿,从南宋引进的建筑式样,日本建筑史专家称之为“大佛样”。他们根据“大佛样”中大量使用丁头拱(日本称插拱)的特点,推测它可能属于福建建筑样式。此外,建于南宋庆元五年(1199)的奈良县东大寺南大门、建于南宋绍熙三年(1192)的兵库县净土寺净土堂、建于南宋庆元元年(1195)京都醍醐寺和华林寺一样,具有“大佛样”相同特点,而且风格、构架方法和细部装饰与当时日本传统的“和样”建筑明显不同,是一种完全新的建筑式样。虽然在“大佛样”遗构中或多或少地带有日本传统做法,但从构架到细部都有浓厚的福建地方风格,建造这样的建筑恐不是简单的带回图纸所能做到,应是在请来的福建工匠指导下进行的。

三、与佛教有关的黑釉瓷器的输出

佛教与茶有着很深的渊源关系。为了满足僧众的日常饮用和待客之需,寺庙多有自己的茶园。我国有“自古名寺出名茶”的说法。唐李肇《国史补》及《唐书•地理志》记载:“福州有方山之露芽”;《闽小记》有关于鼓山半岩茶的记载,“鼓山半岩茶,色、香、风味,当为闽中第一,不让虎丘、龙井也。”福建的茶叶在唐代已成为贡品,宋代北苑茶更是名闻天下。到了元初,福建出口的货物中通过天龙寺船已经有茶叶输往日本。

福州的许多寺院不仅是佛教传播的圣地,也是禅茶一体兴盛的名寺。百丈怀海的《百丈清规》“赴茶”条:“方丈四节将为首座大众茶,库司四节将为大众首座大众茶、旦望巡堂茶、方丈点行堂茶等”“茶道”二字首先由中国禅僧提出,并通过禅茶交融途径向日本、朝鲜等国传播,才有日本茶道、朝鲜茶礼。有人把“海上茶之路”“海上瓷器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相提并论,是名副其实,只不过发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起作用不同而已。

福建是古代盛产陶瓷的产区。由于宋代盛行“斗茶”,与之相适应的茶具——黑釉碗盏,应运而生。北宋末期,建阳水吉镇后井村的建窑因烧制出兔毫、油滴、鹧鸪、瓜皮、曜变等精美斑纹而称誉当世,并一度被指定为皇宋宫廷烧制御用茶盏,引发福州(包括福清东张、连江、罗源、闽清)等地各窑竞相仿制,并且大量通过福州“海上丝绸之路”出口到日本、朝鲜。这些黑釉盏在日本被称为“天目”,为日本朝野僧俗所珍爱[17]。在日本被判定属13~14世纪的长胜寺遗址,出土大量的天目茶碗。在韩国新安海底发现一艘中国元代晚期的沉船,从沉船中打捞出黑釉瓷117件,其中有建窑的黑釉天目碗和小罐。从出土实物的照片资料看,沉船中打捞出黑釉碗无论釉色、造型与建阳水吉镇出土的碗毫无二致,应是水吉窑的产品。这个事实为建窑产品曾远销日本、朝鲜等国的历史提供了有力证据。

第11篇

关键词:古代汉语 文化传承 汉字 文史知识

古代汉语是高校中文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其涵盖的知识相当广泛,包括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学,还涉及天文、律历、姓氏名号、礼仪风俗、车马宫室、职官地理等相关知识,这些内容本身就是我国几千年传统文化所在。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指出:“体现一个国家综合实力最核心的、最高层的,还是文化软实力,这事关一个民族精气神的凝聚。”浩如烟海的中国文化典籍蕴含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这些典籍大多以文言文写成,古代汉语课程的主要讲授对象就是文言文,因而在课堂教学中,必须把中国传统文化体现出来,以实现古汉语教学的文化传承功能。现结合笔者的教学经验,对如何在古代汉语教学中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提出一些看法。

一、从汉字入手,注重解析语言文字所蕴含的文化内涵

中华民族文化是世界上没有断流的文化,汉语汉字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其本身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若能利用汉字表意性强的特点,结合字形分析,不仅能让识记古词汇的过程更容易,同时也能让学生从中了解中国语言文字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因为对学生来说,从汉字入手了解中国传统文化,这是最直接的途径。以下略举几例。

1.从汉字入手,了解古代的宫室建筑。

《周易系辞下》(包牺氏之王天下)载:“上古穴居而野,後世}人易之以宫室。”《说文》:“穴,土室也。”字形从“宀”,像房顶,下应为“凵”,组合起来,其实“穴”是一个半穴居的土屋,下“凵”是向下挖掘成口袋状的洞穴,“宀”是在地面上用草扎制的屋顶。段玉裁注:“引申之凡孔窍皆为穴。”《说文》:“宫,室也。”徐复《说文五百四十部首正解》:“据半坡圆形房屋遗址复原,其房屋乃在圆形基础上建立围墙,墙之上部覆以圆锥形屋顶,又于墙中部开门,门与屋顶斜面之气窗孔呈‘吕’形,此种形制房屋,屋顶似穹庐,墙壁又似环形围绕,故名为宫。”

通过字形分析可见,最初人们是选择天然的洞穴居住的,后来发展到半穴居的土屋,后来才有地面式建筑。

《晋灵公不君》载:“其右提弥明知之,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这里有两个动作“登”“下”“趋登”,教材注释:“快步走上堂去。”那为什么要有“登堂”和“下堂”之说呢?“堂”,《说文》:“堂,殿也。从土,尚声。”字形从“土”,意思是堂下有用土夯成的地基,所以“堂”是有屋基的正室,因为地势较庭为高,所以有阶,进入堂就有一个登阶的过程,堂后有室,故而成语有“登堂入室”,文选中也就有“登堂”和“下堂”之说。

2.从汉字入手,了解古代的车战。

《烛之武退秦师》载:“晋军函陵,秦军锬稀!苯滩淖⑹停骸熬,用如动词,屯兵。”《说文》:“军,圜围也。四千人为一军。从车,从包省。”段玉裁注:“包省当作勹,勹,裹也。,勹车,会意也。”“军”是个会意字,从“勹”从“车”。朱芳圃《殷周文字释从》:“字从车,从勹,会意。古者,车战,止则以车自围。”

古代以车战为主,以战车为中心,一辆战车上有甲士三人,有步卒七十二人,合称一乘。军队驻扎时,用兵车作为掩体,围绕在军队驻扎地的周边。所以,“军”可作动词表示“屯兵”,后引申作名词。

3.从汉字入手,了解古代的礼仪。

《晋灵公不君》有“稽首”这种礼节,如何行礼?《说文》:“稽,留止也。从,从尤,旨声。”“稽”是“停留”的意思。孔广居《疑疑》:“,木之曲头止不能上者也;尤者,色之美者也;旨,食之美者也。美食、美色皆足以留滞人。此三体会意也。”可见,“稽首”这种礼节在行礼时,头要在地面上停留一段时间以示尊敬,应当是一种比较郑重的礼节。

二、合理补充教材,注重文史知识的讲解,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

古代汉语文字繁难,学生很容易有畏难情绪,常常是学生学得苦,教师教得累。若能将生涩的文言文放在丰富多彩的文化背景中,不仅能够使学生加深理解,让课程妙趣横生,更能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以下略举几例。

1.适当补充相关历史背景的介绍。

《宫之奇谏假道》载:“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复”是“再一次”“又一次”的意思,有学生追问:“第一次借道是什么时候?”教师就需要补充《左传・僖公二年》所载:“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公曰:‘是吾宝也。’对曰:‘若得道于虞,犹外府也。’公曰:‘宫之奇存焉。’曰:‘宫之奇之为人也,懦而不能强谏,且少长于君,君昵之,虽谏,君将不听。’乃使荀息假道于虞。”从中,学生既了解了第一次借道的经过,也对虞侯的贪婪以及宫之奇劝谏不成的原因有了一定的了解。

《齐桓公伐楚》载:“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齐桓公伐楚,为什么要侵蔡呢?补充《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的有关记述:“蔡女为桓公妻,桓公与之乘舟,夫人荡舟,桓公大惧,禁之不止,怒而出之。乃且复召之,因复更嫁之。桓公大怒,将伐蔡。仲父谏曰:‘夫以寝席之戏,不足以伐人之国,功业不可冀也,请无以此为稽也。’桓公不听。仲父曰:‘必不得已,楚之为菁茅不贡于天子三年矣,君不如举兵为天子伐楚。楚服,因还袭蔡,曰:余为天子伐楚,而蔡不以兵听从。因遂灭之。此义于名而利于实,故必有为天子诛之名,而有报仇之实。’”通过《韩非子》的记述,我们既了解了文选所记事件发生的历史背景,同时对管仲的深谋远虑也有了初步的认知。

2.适当补充相关风俗的讲解。

《郑伯克段于鄢》载:“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郑武公在申地娶女子为妻,为什么要到申地娶妻呢?原因是“同姓不通婚”的风俗。郑国是西周王朝分封的最后一个诸侯国,郑国最早的诸侯是郑桓公,他是周厉王的小儿子,是周宣王的弟弟。所以郑国以“姬”为姓,这就意味着,郑国的诸侯不能从周王室以及其它的姬姓诸侯国娶妻。而申国为姜姓国,符合异姓通婚的风俗习惯。

《触龙说赵太后》载:“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有学生奇怪,为什么要握着脚后跟哭泣呢?据刘向《说苑・修文》的记载,古人亲迎时,男方要带上“屦二两”即鞋两双到女家,出嫁女的母亲要在夫家送来的两双鞋子中取一双给女儿穿上,然后整理女儿的发笄和衣裙。在穿鞋、正笄、整衣的同时,母亲就要作最后的叮嘱,让女儿善待公婆,对丈夫不要生出二心,千万“无敢回也”。然后,出嫁女拜辞母亲,母亲在房门口亲自把女儿交给女婿。接着,女儿在堂上拜辞父母,在大门口拜辞诸母,最后随夫上车。“持其踵为之泣”正是母亲“取一两屦以履女”时一个很自然的动作。因为要亲手给女儿穿鞋,自然要“持其踵”,而“为之泣”就是一边给女儿穿鞋一边叮嘱说:“无敢回也”。

3.适当补充相关礼仪的讲解。

古人的见面礼分为揖、拜、稽首等。这些见面礼在文选中经常出现,如不加区别,对理解文选会有较大的影响。揖,又称揖让,是最普通的见面礼,行礼的时候,左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并拢,左掌与右掌背交叉或平叠,掌心向内,左右拇指相扣,两手合抱于胸前,拱手为礼。这种礼节多用于文官。拜,也称拜礼,古人一般拜两次,称为“再拜”,如《齐晋之战》:“韩厥执絷前,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这种礼节较揖礼更为恭敬,行礼时,下跪后两手拱合,低头至手与心平。稽首则是最为恭敬的见面礼,多用于下级拜见上级,晚辈拜见长辈,臣子拜见君王。行礼时,先拜,然后双手合抱按地,头伏在手前边的地上,头要在地上停留一段时间以示尊敬,整个动作比较缓慢。《齐晋之战》所载“执絷前,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是春秋战国时期,战胜国的将领俘虏战败国的国君时所施的礼仪,手持绊马索进前,行再拜稽首之礼,恭敬地进献美酒。可结合《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所载:“子展执{而见,再拜稽首,承饮而进献。”子展在俘虏陈侯时以同样的礼仪对待陈侯。

4.适当补充车马制度的相关知识。

《齐晋之战》提及齐军和晋军主帅所在的战车以及车上三人的位置,若不明白他们各自的职责,对下文的理解就会有障碍。所以要补充古代战车中位置的相关规定:古人坐车,以左为尊,所以战车也是一样,一般尊者居左,主射;御者居中,主驭;车右自然在右侧,手持长矛或长戟,除了保护尊者,防止敌人靠近战车以外,还必须在车受到阻碍时,让车子顺利前行,故而车右一般都是孔武有力之人。因为主帅的战车之上有指挥作战的战鼓,所以尊者居中,御者居左,车右仍然在车子的右侧。

《齐晋之战》还有“骖\于木而止”一句,所以要补充说明骈、骖、驷。两匹马拉一辆车称为骈,三匹马拉一辆车称为骖,四匹马拉一辆车为驷。驾车的马是三匹或四匹,就有骖马和服马之分,中间负责驾辕的,为服马,两边的马叫骖马。

三、转变观念,采用多种先进手段和教学方法,完成传统文化的传承

教师应当改变教学观念,古汉语的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字、词、句、语法等知识的讲解上,更应当精心选取教学内容,塑造学生的品格,注重弘扬民族精神。如在讲授《论语》《孟子》《礼记》等儒家经典时,要能结合当前的大环境,引导学生理解古代为人处世的准则:《论语・学而》中注重自身道德文化的修养;《论语・微子》中“我行我义”的精神风范;《礼记・教学相长》中通过不断学习来发现不足,发现困惑,然后不断进步;《孟子》:中“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这些内容都反映着我国人民的优秀品质,通过教学能够让学生体悟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教师不能一成不变地沿袭传统的教学方法,而应运用多样化的先进教学手段,如运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手段,用图片、视频再现古代历史、诗词画面,引导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学生准确、生动地理解古代文化知识。利用互联网,通过QQ群培养学生的自学意识,通过提供自学参考书和网站的方式,让学生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自主学习,变被动为主动,真正通过古汉语的教学完成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

参考文献:

[1][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2]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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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复,宋文民.说文五百四十部首正解[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

[5]张淑琴.谈高师古代汉语教学的文化传承作用[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11,(01).

第12篇

摘要 《平家物语》是日本物语中军记物语的创作高峰,其创作风格较之其他物语文学有明显的不同,在日本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本文试以作品中的中国古代文化为坐标,探讨儒家思想和宗教思想对这一时期日本文学所产生的影响,对日本中世文化思想和精神面貌进行价值再评价。

关键词:《平家物语》 武士 儒家思想 易经 净土教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一 《平家物语》和中国古代文学

《平家物语》创作于日本镰仓幕府初期(13世纪初),其时正值中国南宋嘉定年间。从北宋末年,中国民间盛行起被称为民间杂艺的“说话”。“说话”的种类繁多,以说小说和历史而深受民间欢迎。说话本的取材集真实和虚构于一体,使用骈文和散文并用的文体,语言上通俗语言和文体语言交相为特征。《平家物语》也和这大体相似,是以史实为依据而添加了虚构成分的历史文学。全篇贯穿记录文体,使用七五句式,和中国的骈文相似,注意声调的节奏。所以,不管从文体来看,还是从创作手法来看都受到中国宋代的文学形式的影响。

再从数量上看,《平家物语》也深受中国文学的影响。全篇共有124处引用了中国典故,其中直接引用有72处,转用有52处,明确指出典故出处的有108处,而这108处中有关于秦朝到唐朝古籍有25种之多。此外,《平家物语》中被引用的中国人物达到76人,引用的人物上至先古的圣人下至后代的武将。《平家物语》共12卷192节,其中引用中国古典的有56节,占29%。从这些统计可以看出,《平家物语》和中国的古典文学和思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从对《平家物语》中引用的中国典故分析来看,经粗略统计,被《平家物语》引用的中国历史故事至少有42则。对这些历史故事的使用方法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方法可以称为以古喻今,即以中国的人物故事比喻日本当时的人物故事。这类故事数量最多,达23则,超过了引用故事总量的一半。第二种方法可以称为以史为鉴,即以中国历史故事作为当时日本人的借鉴,共有13则。第三种方法可以称为介绍掌故,即说明由中国传来的事物的来历。这类故事数量最少,为6则。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直到宋代,中日文化的交流是非常频繁的。《平家物语》可以说是中日文学交流的重要见证之一。

此外,还可以把同属军事文学的《平家物语》和《三国演义》做一个比较。《平家物语》是编年体历史小说,不同的事件像珍珠一样按照时间年代的顺序被串起来。事件的紧密感不强,也没有太多的悬念。因为转接启承的地方不多,所以多以事件的发展过程为重点。与之不同,比《平家物语》晚一个世纪的《三国演义》是以说话本的形式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不仅事件的联系紧密,而且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描写纤细。《平家物语》出现了各个阶层、不同类别的人物。如有身份各异的武士、还刻画了属于不同阶层的女性形象。这与强调封建正统性的《三国演义》不同,作者没有带有固有的成见,也没有对具体人物进行褒贬,从比较客观的角度如实地描写了人物的性格和事件的发展。我想这是《三国演义》所欠缺的地方。

二 武士像反映的中国古代思想

《平家物语》中所包含的重要思想,一个是无常思想,一个是武士思想。这些思想也和中国的文化思想有着深刻的因缘。作品的一开头就说明了“诸行无常、盛者必衰”这一主题思想。随后反复举例曾经权威显赫的人物都最后衰亡了:中国秦朝的赵高、汉朝的王莽、唐朝的安禄山等等。然后再举日本国内的例子,引出平清盛,通过平清盛一生的事件说明人生繁华不长久这一现实。衬托出人生如春梦,梦醒万事空的这一主题。这一主题思想始终贯穿着整篇文章。

1 武士道德思想的渊源和体现

武士道德思想,特别是全篇反映出来的主从道德、封建伦理。作者就这部作品中反映的武士道德教义出发分析它和中国古代文化思想的渊源。

首先从佛教的角度来分析。佛教寄予武士精神的是听任命运的那种平静的感觉、静穆的服从,直面危险时的那种沉着冷静、贱生敬死的心灵。如果和日本人信奉的神道角度出发来看,那就是支配大和民族感情和生活的,被称为武士道基础的两个重要要素――爱国心和忠义心。《平家物语》自始至终在宣扬这两种道义。

从武士道德的教义来看,它其实是吸收了孔孟之道,如君臣、父子、夫妇、长幼和朋友之间的五伦之道。如在政治道德上,孔孟主张平静仁慈和礼治。这些特别适合以武士为代表的统治阶级。从具体的教义来看,武士的道德基础中有很多与中国的儒家教义相似。

“义”是武士阶层最严格的教义。“义”是指“正义的道理”,孟子说:“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每个人都背负着父母、长辈、上下级等一般社会关系的义和理。如对于父母我们所表现的行为应该出于爱,除此之外,就是出自于孝或是敬畏于权威。权威构成了义和理的一部分。像这样的例子,在《平家物语》中并不少见。最典型的例子是:平重盛对于平清盛,不仅要遵守儒教的礼仪,对法皇绝对服从,而且和平清盛的君臣关系是以父子关系为前提,他们之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可以说是这部作品最具有道德色彩的部分。

其次是“义”和“勇”是一对孪生儿,他们的共同之处是“武士之德”。孔子在《论语》中说:“见义而为则成勇”,刚毅、大胆、淡定、勇敢是武士必具的特征,也是作为武士的日常行为准则。在激烈的战斗中表现出冷静,在大的事态转变时表现的是平静。即使是在面对危险和死亡的威胁时,也不失沉着。在《平家物语》中,具有这些特征的武士有很多,而最有代表性的是源义经。义经是源平之战的主要人物之一。在第十一卷的“逆橹”一段中鲜明地披露了义经的斗志。通过和 源争论是否设逆橹,增强了义经的英雄性格,虽然只有五艘船按照义经的意愿驶出,义经处于绝对孤立的形势,但是田代、后藤、金子等对义经的忠诚之心、不惜付出生命跟随义经的主从连带关系被刻画出来。义经的经历可以说是武士制度的牺牲品,在全国范围的武士化进程中被源赖朝追讨,最终自决。在《义经记》中详细记录了义经切腹之死的残状,选择这种方法,保持了武士的名誉,和以这种非人情的手段结束生命赎罪、谢过、雪耻、证明自己的崇高态度。

此外,“仁”即恻隐之心是“武士的情”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元素。爱、宽容、同情、怜悯自古以来就被认为是人类最高贵的品德,是人类灵魂中最高境界的东西。在《平家物语》中,武士的体谅温婉、恻隐之心和武士的勇敢同时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平家物语》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平清盛为中心,第二部分以木曾义仲为中心,第三部分以源义经为中心。而其中的义仲则被认为是日本中世纪屈指可数的英雄人物,是武士的楷模典范。义仲在以仁王举兵的准备阶段登场。他和源氏既有共同打倒平氏的目的,但是两人之间又有私仇。他的父亲被源赖朝的长兄所杀,因此,深深陷入了以血还血的复杂的贵族社会黑暗斗争中。后来,因为源赖朝的伯父对源赖朝怀恨并且心存野心,被发觉后逃到义仲处。因此,赖朝进行信浓征讨。和在关东地区处于绝对优势的源赖朝相比较,义仲极其孤立。不得已的情况下,义仲献出自己十一岁的儿子为人质以求和解。尽管如此,此后的义仲却势如破竹般地先攻进京城。虽然他是个富有决断力的战术家,但是却是个失败的政治家,最终败给了源赖朝,在一个冬夜,钢铁般强韧的风云武士壮烈地自杀了。这里,还不得不提到今井兼平,他是义仲的从属,同时也是义仲的乳母兄弟。在《平家物语》的“木曾之死”中出现的这一幕主从情非常有名,恰当地表现出武士殉死的美学。今井看到大势已去,劝义仲快在松林里自杀,但是义仲念及兄弟之情,不愿一个人死,想两个人一同和敌人战死。但是今井跳下马,紧靠义仲的马头说:“敌军分开我们,死在那些无名之辈手中,日后说起来,全日本赫赫有名的木曾公最后死在无名鼠辈手里,千古遗恨,快快去松林吧!”义仲和今井的对话不但包含了武士阶层的主从道德,还包含了基本道德体系的“勇、诚、名、义”等要素。在武士阶层,主从关系一种是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横向关系,一种是以社会层面的约束为基础的纵向关系。无论是哪一种,都遵循一方面主君给予从属以经济上的帮扶,如封赏领地和俸禄;另一方面,从属也要履行军事上的义务,战争爆发时,把武士道德的忠义转化为战场上的军忠。这种集团统一精神约束他们为了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而行动。在《平家物语》中,这种道德体系的表现很能打动读者,为了保存主君的名誉,今井独战以留给义仲自决的时间。勇士宁可自决也不能死在无名鼠辈的手中。在这种“勇、诚、名、义”的思想影响下,今井一个人深入几百人的敌军中孤军奋战,在看到主君死后,也以自决的方式完成了“忠、诚”作为武士的最高道德义务。

2 易经思想的渗透

《平家物语》的开头部分所体现的“盛者必衰”的思想和中国《易经》中对于世界万物是对立转化的思想是一致的。《易经》的泰卦爻辞云:“无平不陂,无往不复”,客观世界“物极必反,否极泰来”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世界是由“阴”和“阳”的二要素对立统一的。这是自然界乃至人类社会的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和规律。因此,人类的思想、言论、行动也要和现实的变化和发展的规律相适应。作为基本观点,其一,是武士永远发展变化的“阳刚”是在发展变化中处于主导地位,“阴柔”在其次,是“阳刚”的补充。其二,强调“阴阳调合”、“阴”和“阳”势力均衡是事物发展的最理想状态。当人们发觉“阴”和“阳”的平衡已经失衡时,已经无法再回到先前所保持的均衡了,就会按照现在的趋势发展之道实现新的平衡。其三,事物的内部矛盾是矛盾的双方斗争性和统一性的互相转化。其四,人类社会中,人们应该随着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积极向上,不断进取努力,寻求人格修养的提升。

《易经》的这些丰富的关于宇宙和人生的深刻哲理思想成为中华民族极其贵重的文化遗产。作为儒教六经之始,它更是对中华民族的精神意识的培养起了重要的作用。其一,鼓励了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它的教义有“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些作为中华民族的共同的精神,激励了中国历代的思想家、政治家、爱国志士、民族英雄,他们以天下为己任,发挥“舍我其谁”的豪情壮志,在国家面临强风巨浪时,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在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史上立下功勋。其二,是爱国精神。中华民族的爱国精神从来就伴随着忧患意识。《易经》中说:“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可见《易经》的忧患意识,对于后世的影响极为深刻。在中国历史上,“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多难兴邦”等名言警句是《易经》忧患意识的继续和发扬。其三,是革新和进取精神。革新进取的思想精神贯穿于《易经》全文。革新进取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般规律,在合适的时点把握机会革新是受到拥护爱戴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汤对桀的流放和武王伐纣都是天意和人意的顺应。《易经》承认中国历史上最初的“革命”,对革命的行为进行了褒美。这种思想意识激励了后代的历代政治家、改革家、科学家的革新进取精神,废除迷信、解放思想、大胆地进行社会制度的改革,推进科学技术的革新以推动社会的进步。这些思想和精神随着中国的古籍流传到日本,被日本古代的思想家、文学家改造吸收并渗透到日本的古典文学作品中,我们从现存的古典文学中可见一斑。

3 《平家物语》中《易经》思想的体现

《平家物语》中很多地方可见《易经》的思想。《易经》从根本上来说是儒教经典,《平家物语》是在儒教的影响下产生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因此,《易经》思想渗透在《平家物语》的主题思想中是理所当然的。

首先,作为《易经》主要思想的“阴”“阳”对立统一的规律在《平家物语》中体现为“诸行无常、盛者必衰”的道理。《平家物语》中平清盛的父亲因为建造了寺院受到奖励,被授予可以“上殿”,进见法皇。到了平清盛的时候,清盛不断得到提升一直到大政大臣,可以说是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他的子孙中,男的成为高官政要;女儿德子成为高仓帝的妻子,地位显赫,平家到了荣华盛世的顶峰。随着时代的变化迁移,逐渐衰落,以致在 浦之战中全军覆没。与之相反,源赖朝在平清盛时代,是被处以流刑而流放的人。随后逐渐强大,继而发展为“盛者”一方。在平清盛和源赖朝的力量相互变化中,显示出“由盛转衰”、“由衰转盛”的过程。从两人的经历来看,读者看到了人生的变化无常。

从具体人物来看,《平家物语》所反映的忧患意识应该说集中体现在平重盛的身上。平重盛因为常常提出讽谏而成为古代秩序的叛逆形象,他的行为被认为是“恶事”和“僻事”。重盛的谏言,从后来发生的事情回过头来看,其实是预见了平家的命运。洞察到父亲清盛的恶行累加导致将来因果报应的恶果,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重盛不断为制止父亲的行动而努力。在作品中,重盛被描写成儒教道德的化身和新兴武士阶层的希望和未来,并具有极强的洞察力。他的性格可以用“忠、谨、温、厚”四个字来表现。用《平家物语》中的词句来表达是:“美于文、忠于心、胜于材、兼于德”。《易经》的坤卦中有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在《平家物语》卷二的“小教训”一节中,重盛说服清盛不要杀害参与谋反的藤原氏时,说了这句话,然后在卷七的“福原落”一节中,平家一族逃亡到福原时,重盛也对着大臣、侍从等几百人,再次说了这句话。重盛的担忧最终变成了现实,在此处,也正好印证了重盛的忧患意识。

《平家物语》的作者可以说深受中国儒教思想,特别是《易经》的影响。在复杂的军事集团的政治斗争中,作者始终带着《易经》所强调的“物极必反”和“善恶报应”的观念,渲染平家在做尽恶事后受到惩罚的后果。

三 女性像反映的净土教思想

净土教是镰仓时期的新兴佛教,提倡以专念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净土得名,由于教义简单,方法易行,创立后迅速传到日本中部和东部一带地方。处于那个时代的不同阶层的很多人物都在《平家物语》中登场。每个不同阶层人物的命运交织成几个大集团的命运兴衰。在这些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中,女性的登场更加增强了《平家物语》所表现的深深哀叹。她们在时代的波浪中被卷进悲剧的漩涡。在不同的场面下见证了末日的来临,在引起读者的共鸣的同时,也印证了作品的的主要思想――无常思想。

1 祗王和阿佛

擅长于白拍子的舞女祗王受到平清盛的宠爱,被很多人羡慕,也有人嫉妒。三年后,有个加贺国人舞女阿佛跳舞很好,自荐去见清盛,却被清盛拒之门外,还是祗王求情,得以在清盛面前表演。谁知,清盛一下子迷恋上阿佛,就催促祗王赶紧离开。回到母亲身边的祗王在次年又被清盛派来的人告知,由于阿佛很郁闷,入道相国让祗王去唱个歌跳个舞给阿佛解闷。最终拗不过母亲的泪水,祗王还是去见了清盛,并且强忍泪水唱了歌。不愿受侮辱的祗王和妹妹、母亲出家为尼,专心念佛,盼往往生极乐净土。一天,阿佛一身女尼打扮找来,看到祗王的经历,知道有一天同样的命运也会降临到自己身上,因此为了赎回以前的罪孽,厌离红尘,向往净土。

值得一提的是,阿佛仅有十七岁,并且是在和清盛的爱情生活没有任何不顺时自己主动地超越爱欲世界、削发为尼,可以说是中世纪的新女性形象。祗王作为悲剧的主人公,因为无法逾越爱情的悲剧,不得已入法求道,终究脱离不了平安朝女性的对爱情执着的性格特征。两者相比,阿佛的形象更加亮丽。

从她们厌离秽土、欣求净土的行动来看,受净土教思想影响浓厚。中世纪的净土教信仰强调一心念佛、弥陀本愿。祗王和阿佛的故事正是顺着这个思想发展下去。而且,女人入法求佛也与当时的时代思潮相关联。作为白拍子的舞女,两人都是最下层的女性代表,而最下层的人也能通过自己的修行得到救济给予那个动荡社会中芸芸众生以精神上的慰籍和希望。祗王和阿佛的经历也和《平家物语》开头有名的祗园精舍那一段呼应,说明了万事无常、盛者必衰的道理。

2 建礼门院的念佛信仰

建礼门院平德子作为入道相国平清盛的女儿,高仓天皇的中宫和安德天皇的生母,她的命运随着平氏一族的荣华兴衰而不断发生变化,并且见证了平氏的最终灭亡,可以说她也是《平家物语》的主人公之一。但是从卷一到卷十一,德子的形象几乎没有特别刻画出来,而是在最后的灌顶卷中集中叙述了德子的形象。灌顶卷分成“女院出家”、“大原入”、“大原御幸”、“六道之沙汰”、“女院死去”五章。其中,以后白河法皇御幸时,和法皇的对话为主要内容。从叙述中,德子从一个随命运沉浮的脆弱女性形象转变为觉醒为有菩提成就的女性形象。《平家物语》最后是以隐名埋姓在大原的德子在净土教信仰中往生为终结,也象征了平氏一族的盛衰兴亡的历史的终结。从贯穿全篇的“诸行无常、盛者必衰”思想来看,德子达到了从无常的苦界中脱离,通过佛教修行,到达了“生灭灭己”的境地,最终成就了“寂灭为乐”的成佛,因此也可以说该作品体现了佛教文学的思想。从作品开头的祗园精舍的钟声警示着诸行无常的道理,到作品结尾的“女院死去”一章中寂光院“寂灭为乐”的钟声被敲响,笔者认为这不仅仅是偶然的巧合,而是两种钟声的首尾呼应,把作品所强调的宗教思想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

《平家物语》以佛教思想为时代的思想背景之一,在佛教思想之中,尤其以净土教的净土往生思想为根基的信仰下展开的人物事件,增强了时代动荡中生死离别的悲剧气氛,女性之间的悲剧故事,加深了作品内部流露的佛教救济的道理,最终以此为途径达到超越现实的悲剧,到达崭新而且光明的世界。

四 结语

日本文化深受中国文化的泽被,特别是对儒家文化传统的吸收和改造,更是造就了日本对外来文化吸收的巨大成功。本文通过对《平家物语》中以武士像和女性像为中心的考察,分析其中包含的无常观、忠义观、宗教观。试图透过《平家物语》中所涉及的中国文化,结合时代背景,探求日本中世文化思想和精神面貌经过价值的再评价,所获得文学和思想史上的新的生命。并且希望能给今天的我们在学习外国文化时有所启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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