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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

时间:2023-05-30 09:38:35

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范文1

关键词:工民建;施工管理;质量;重要性

前言

随着工民用建筑项目的日益增多,建筑施工存在的各种问题也逐渐的暴露出来。概括来讲,建筑施工管理就是指利用管理职能和科学方法来促进工作的开展。具体来讲就是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政策、上级有关部门技术指标和规定,有条不紊的,科学的组织各项工作,形成良好的技术秩序,保证整个过程符合技术规范、符合章程要求,保证施工建筑质量。

一、加强工民建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1、能够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安全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问题,管理领域也不例外。加强安全管理,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保证自身安全和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法宝。

2、能够保证较高的施工质量

施工质量是每个工程都需要达到的目标,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导致施工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影响了工程的质量。所以说加强管理,能够使施工人员提高警惕,对确保施工质量的提高有很大的帮助。

3、能够确保施工资料的完善

施工资料是施工者在整个施工环节中的资料记载,包括材料运用、设计图纸等。加强资料管理,保存了第一手资料,对施工过程有很大的帮助。

二、工民建工程施工管理的现状

1、施工管理不科学

工程施工的主要特点是劳动密集型,在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施工的时候,由于工种错综复杂、施工人员众多,常常表现出施工现场混乱的情景,往往导致现场的工程施工管理很难实现,科学有效的控制。在实践的过程中,因为有部分的施工人员素质很低,缺乏责任心,太疏忽大意,而没有注意自己施工操作的具体行为;管理者又没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这就导致质量问题出现。除此之外,在施工的过程中的赶工期追进度,致使施工材料大量投入,增加了全面控制的难度,来不及对施工材料做严格的控制而出现许多疏漏,这就导致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

2、施工安全意识浅薄

施工安全是工程施工管理的关键问题,特别是在施工现场,有很多工序都是十分危险的,如果其中任何一道工序因为疏忽和大意,就极有可能引发事故,从而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因而安全意识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在实际的施工现场,许多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单薄,大多心存侥幸的心理,并没有将施工安全意识放到一个高度重视的位置上,认为不可能会出现什么大问题,从而导致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松懈。这种重视经济效益却忽视了安全意识的现象,一旦遇到问题的出现,后果将会很严重。

3、施工质量检查不到位

前面已经提到过工民建工程施工管理是一个非常繁杂的工程,它涉及的内容和范围十分广泛,包括有设备、人员、技术、施工、材料等因素。由于工民建工程施工管理涵盖的内容和范围太大太广了,所以大大地加重了对这些因素的统计和检测的难度,很难实现全面彻底的检查。因而只能选择抽检,但是采用抽检的方法来代替检查是一种以点带面的检查方法,对建筑施工质量的检查既不能保证各个方面的质量合格,反而在客观上给建筑质量埋下了极大的质量安全隐患。虽然有些质量问题得到暂时的解决,但是大部分问题却只能是不了了之,这就为维修、补救工作带来困难,使建筑质量根本不符合相关标准。

三、新时期加强工民建施工管理的几点解决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抓住施工管理的重点

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是一个完整统一有序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核心是质量管理,围绕该中心,通过深入开展标准化的文明工地达标活动,为建造出优质工程提供优良的条件和品质的保证。而这个就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理念。具体就是加强工序质量的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的目的是要发现偏差和分析影响工序质量的制约因素,并消除制约因素,使工序质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过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点就是工序质量控制,也是现场质量控制的核心内容。另外,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也是进行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质量控制人员通过质量检查或旁站监控,确保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最后,要通过开展标准化的文明工地达标活动为创优质工程提供条件。建筑施工企业深入开展创优达标活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向顾客提供满意质量的建筑产品和良好的服务。

2、加强施工过程中每个环节的管理

工民建施工过程的管理,要以质量为核心,通过对施工每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努力建造一流工程,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施工工序的控制,确保每个环节不出任何差错。首先要在施工开始前严格把关设计图的设计,保证无误再进行施工;其次,在施工的过程中,要严格管理每个细小的环节,对于材料、人员的管理要细致,防止假冒伪劣的材料,对工程质量造成威胁;最后工程竣工,要对工程质量做最后的监督管理。这一整套过程不得有差错,这就要求管理者严格要求自己,达到为施工人员创造一个良好施工环境的目的。

3、强化施工安全意识

施工质量是建筑企业的立身之本,施工的安全意识则是施工企业的管理重点。建筑企业应当做到时刻坚持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作为指导,加强工民建工程施工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切实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主要做到加强施工人员的素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只有人的素质普遍提高了,管理工作和现场施工就有了基本的保障。具体可以制定相关的安全保障措施,工民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现场操作按照操作规范来进行,以确保减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4、提高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的素质,为提升施工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从总体上来看,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即作业层、管理层和决策层。虽然说不同岗位对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但是参与施工活动的人员均要求其具备良好的作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即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目前,我国工民建工程领域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虽然具备较丰富的从业经验,但是理论知识欠缺,不能很好地从整体层面把握和指导施工过程。实质上,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对于工民建企业来讲尤为如此。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人才是决定工程成功与否的关键。只有组建一支富有创造力的、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才能保障施工质量管理的顺利进行,才能保障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5、加强施工管理创新

工民建施工管理是一个完整有序的体系,质量管理是其主要的核心所在,当前,工民建工程施工管理显得十分不科学,为了加强工民建施工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提高公民建设施工的质量,就必须对我们的工程管理方法加以创新,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要引进和借鉴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的科学技术,并对发达国家先进的经验进行详细研究和分析,要结合我国的工民建施工管理现状,取其所长补己之短,并在此基础上做适当地创新,使我们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的管理方法。

工程施工范文2

─────────────────

承包人(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

¥:元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相关文档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工程施工范文3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_________

5.承包方式:_________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工期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第四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二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六条 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七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按第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七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合同第五十五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九条 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 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一条 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二条 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先例职权,发包方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先例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6.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7.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9.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方派驻施工工场地。

第十四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条款内写明。

3.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4.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5.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六条 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承包方驻工地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九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交通运输

第二十一条 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四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 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 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 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八条 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 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三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三十一条 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二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十三条 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四条 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1项、第2项规定的责任。

1.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五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七条 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四十条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第三十九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 计量与支付

第四十二条 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三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四条 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四十五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六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 工程变更

第四十七条 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八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九条 确定变更价款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 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五十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五十一条 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第十三章 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三条 违约

1.发包方违约

(1)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2.承包方违约

(1)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四条 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五条 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五十六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八条 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工程施工范文4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结算;管理

一、概述

公路工程是国家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对城市与城市之间,或者城市与农村之间,农村与农村之间连接两个单位,让汽车通行。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整个工程的结算来讲,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对于施工的各个单位工作数量进行结算。长时间来看,传统工程的结算方式老旧,结算不明朗,会引发很多的矛盾,对于结算不清的可能会存在工资拖欠,有时可能会存在工程完成几年以后工程结算还未结清的情况。结算还可能出现重结、误结、多结等情况,严重拖累了公路工程施工的效率,让整个工程处于一个整体效率低下,严重浪费施工企业的各方面资源,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增加了工程负担。所以,对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做好一个高效、准确、严谨的管理,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准确体现出整个工程中的工程量中各项数据的准确性,是对于公路工程中应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在公路工程中的实践中得出一些有经验性的管理方式,重建结算制度、设计结算表格,让工程结算做到准确有效,达到控制整个工程结算的准确无误。同时让工程每个周期,每个标段,都有清晰的数据可以进行直观的体现出来。能够更有效的完成整个公路工程的严密把控和实施。

二、改善完整结算制度,明确结算职责

在项目开工以前,就要对整个项目工程的整个结算,管理进行规划,设计。根据工程的特殊性可做一些变动,根据整个公路工程流程,做出对结算的流程设计,编写结算流程的相关管理制度,确定结算流程,设计结算表格,让整个工程结算做到规范、明确、有效。确保让工作做到快速高效的运作,及时有效的完成结算目标。在制定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结算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优先明确各个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项目经理、技术总监,质检员,材料员,技术员、结算员、财务人员等组成,对各组人员进行岗位划分,制定相应表格,让每个人员都有明确的工程任务划分。项目经理对工程量结算表,审批结算清单,工程结算支付等进行审批确认;技术总监在技术员统计出的《工程计量表》,审核《工程计量表》的准确性、真实性;质检员全面负责工程质量,严格审核《工程计量表》,对《工程计量表》中的所有项目进行评估、确认,对整个工程质量有否决权,对责任进行划分;技术员负责对工程每个施工项目进行整理上报,写入《工程计量表》中,对表中数据严密、准确、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结算员根据《工程计量表》对人员、小组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审批,填写结算清单,对各种施工项目的结算进行日常管理;财务人员负责审核材料发票,账单收据等,根据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入账,多于出错的给予指出并退单,办理支付结算款项。

三、规范结算流程,统一结算单据

改进现有的结算流程,对于各个岗位,进行从施工中进度,相互胁从中改进结算流程,让整个结算流程清晰、明了,也要上各个岗位的人方便监督,确保工程高效的运行下,结算工作也能高效准确的运作下去。结算单据必须统一,各种《工程计量表》《工程结算清单》等表也必须统一,根据实际完成的量作为结算的标准,对比施工图纸做出对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做出判断、审核。让工程结算变得清晰明了,从而让工程的整体效率达到提升,达到科学化、规范化,改变了以前结算方式对工程量分析不准确,误结、重结、多结等问题。

四、缩短结算周期

在实践的过程,改进了结算方式以后,每十天进行一次结算,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动态控制工程动态,在最短的时间做出改进,也并非都是十天一次结算管理,比如在混凝土公司中养生期未达到,因为强度问题不能按照十天进行结算。因此,在结算方式中,也要根据各项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果工期紧,时间也可提前,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整个工程质量做到严密把控。除了进行时间结算外,还可以根据工程量进行结算,例如某公路的一个标段的路基做完就直接分成一个结算周期,让工程达到一个高速的状态,从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达成对整个质量,速度的严密把控,让整个工程处于高效运行的程度。

五、严格执行项目结算的管理措施

1.成立合同部根据上述做出的说明,应该建立一支实践有经验、专业知识丰富、严谨一丝不苟的项目结算管理团队,充分发挥在结算中严格律己,建立健全的清算管理机制,做到直观、有效的作用。项目部成立合同部,同时两个管理单位,相互独立,工作分明的管理机制。2.加强结算管理在工程验收完成后,在15日以内,根据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合同等,编写出工程竣工结算书。相关领导审核后,交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核。严密把控审核状况,在与业主和监理等单位核算时,要实事求是,态度端正。如发生分歧,应细心查看,责任划分。对于审核完成以后,交由政府部门批准和跟高资历的造价单位经营复审。生效后,交由财务部门尽快结算,做到工完账清。3.学习电算管理,实现现代化管理根据计算机结算管理,可以大大提升工程结算速度,提升工作效率,从而也避免了一些人工结算的误差,让结算更加具有准确性,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成本,让这些人力物力可以多方面调整,从而经一部提升工程质量。

六、结语

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一个对于工程成本控制的关键,改进工程结算管理,让工程结算做到直观,明确,及时掌握工程动态,做到对成本控制,让工程效益达到最大化,初步建立了结算管理制度,提升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不要的损失,让损失降到了最低。同时,对于现在的结算管理制度,还有很多需要学习改进的方面,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努力改进,完善管理体系,提高整体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水平,长期有效的服务于公路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中去,为管理目标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彭家敏.关于公路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的探索[J].城市建筑,2016,(9):180.

[2]邓建.浅析施工企业已完工未结算的风险管理[J].财经界,2015,(18):101.

[3]张旭.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结算管理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4,(26):3419-3420.

工程施工范文5

大部分的工程项目不能按期的完成,除了工程的规模比较大、人员不足、工程的经费不足等问题,绝大多部分是工程项目进度的管理人员在施工进度的管理和控制中出现了问题。施工进度的管理人员一定要了解在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便在今后的管理中避免产生这些问题。

1.1施工计划方案不完善

现在很多的工程管理人员对于施工进度管理与控制的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做不到尽职尽责,特别是在制定施工计划方案时,具体的施工计划不够完善,只是制定了大体的每个工程项目的完成日期,没有把自己的管理计划设置到周或者天。整体的计划比较笼统,不利于具体的每一步实施。

1.2对于影响施工进度的方案考虑不周

在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很多计划之外的偶然因素,这些偶然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整个工程的进度。很多管理人员由于管理经验的不足,对于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考虑不周到,使得当这些偶然因素发生时,由于没有预先制定解决方案,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

1.3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有限

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提高施工人员的施工效率,对于提高工程时施工进度有着重要的影响。很多的施工企业由于对于工程的施工现场的管理与控制的工作不够重视,使得进行管理的人员管理水平不够,使得施工现场的管理混乱,这会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进度管理与控制的具体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进度管理与控制对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作用。各大建筑企业要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与控制,提高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水平。要坚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进度管理与控制的计划方案来作为加强促进工程进度的核心,重视工程进度的控制与管理。

2.1制定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做好项目的设计管理是提高工程施工进度的前提,所以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制定出合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在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制定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施工管理人员要对整个施工的规模和施工的工程量有着比较深入的了解。在整体了解的基础上把握具体的施工细节。第二,以合同中规定的日期为标准制定工程施工计划。第三,要对于整个工程的性质和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有着比较深入的了解,以使工程的施工计划的进度与实际的施工进度相符合。第四,在对工程量、合同规定时间、工程的操作流程有着比较深入的了解的基础上制定出合理的计划方案。第五,在制定计划方案过程中要深入考虑到各个施工程序之间的间隔时间。第六,要对工程的施工流程、施工的工艺、施工的人员配置、施工的原料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基础上制定出比较全面的施工操作要求,以使施工能够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提高工程施工的速度。

2.2加强施工进度计划的管理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是保证整个工程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对于提高工程的施工进度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工程能够按计划有序的进行,工程的管理人员一定要通过各方面的途径了解整个工程的施工信息,对于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深入的了解,还要对于施工现场进行实际的考察,以确保自己了解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出现偏差影响到对于整个工程施工的正常管理,从而能够更好的控制工程的每个阶段的施工日期。为了使管理能够有效的实行下去,要按照某个合理的标准,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细化,一般将整个工程分为一、二、三、四几个级别。并把管理的责任细分到这四个级别中去,从而更好的实现管理中的决策、管理、执行几个环节,使工程进度管理与控制的工作各项的细化,便于对于整个工程的管理。

2.3要充分的考虑到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工程的施工进度会受到很多偶然因素的影响,一定要考虑到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以便出现这些问题时能够很好的解决问题,以免影响到工程的施工进度。首先,预防好这些因素的发生,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监管制度进行管理,使施工人员的操作严格按照生产流程进行,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影响到整个施工的进程。要充分考虑到影响施工进程的因素,比如,天气、气温、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施工周围的环境等因素。并做好受到这些因素影响后的应对措施,以防止出现偶然因素影响时,出现的施工人员的慌乱情况。

2.4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良好的施工环境很好的提高施工人员的施工效率,所以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十分重要。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不仅需要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的努力,还需要施工人员、周围的居民、政府的努力。政府一定要认识到施工工程对于发展当地经济的重要性,为施工企业提供一定的支持,施工企业也要加强对于施工人员的福利待遇,以提高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附近的居民也要积极配合施工的工作。

2.5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水平

对于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施工的工艺是影响施工进程的重要因素,所以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水平十分重要。要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对于整个工程的重要性,不断的提高管理水准和技术水平,使他们通过专业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水平,最大限度的促进施工的进度。

3结束语

工程施工范文6

跟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的脚步,公路工程建设也向着一个现代化的、先进的、科学的工程管理思想观念和模式发展。文章分析了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措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协调

一、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对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

当前我国公路建设行业快速发展,逐渐迈进世界先进国家队伍中,可是,因公路工程技术的飞速进步与部分公路工程管理者思维理念比较落后等因素,造成我国公路工程管理上欠缺创新能力,造成我国公路工程管理工作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此类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公路工程管理能力的进步和完善,由于此类不足主要反映在对公路工程管理不够重视的方面,针对公路工程来说,切实合理的公路工程管理方式是决定工程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因此,进行公路工程管理过程中,需确保公路工程管理方式的持续完善,其作为实行工程管理任务的关键方向,可实际工作阶段,大多数工程管理者均忽略了公路工程管理的重要性,特别是一些基层工程管理者,都严重疏漏了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的认识,造成此类不足的关键因素有如下几点:首先,由于传统管理方式较大的影响,某些工程管理者相信仅仅依照本身实践工作的阅历就可以做好有关工作。其次,由于目前大多数工程施工现场缺少必要的管理条件,无法保证公路工程的切实管理工作。最后,由于目前公路工程还未营造出对工程管理气氛的重视,就导致公路工程管理不能取得更多的关注,许多管理均流于形式。

2、管理思维老旧,管理系统不够完善

当前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思维的老旧是制约整体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不能有效实行的主要因素,通常情况下,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思维是管理方式创新的前提,除非具备优秀的管理思维才可以促进我国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方式的发展,才可以促进公路工程技术的长远进步,以目前公路建设行业的状况来看,大多数企业的工程管理思维依然停留于指令型经济时期,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方式上依然采用传统方式,和当代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技术间发生了很大程度的错位情况,对整体工程管理的合理化和健康化进步造成制约,最后对工程管理的总体效果与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另外,对公路工程施工管理能力提高产生影响的另外一个关键因素为公路工程管理系统不够完善,诸多建设企业均未设立独立的工程管理监督部门,纵使设立了工程管理监督部门,在工作人员之间和部门间的关系上依然相对繁杂,对整个工程管理部门效能的充分发挥产生了制约,职能分配模糊还有很大概率导致公路工程管理出现错乱,对公路工程施工顺利开展造成不利作用。

二、提高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措施

1、做好规划协调工作

为了保证公路工程的施工进度不受影响,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几率,需要做好基本的规划协调工作。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相关的管理人员在路基施工开始前对整个工程量及工程的施工周期等,进行必要地规划和明确。由于公路工程的子项目较多。实际施工中相关技术人员能否做好彼此间的沟通交流工作,也会影响公路工程整体的质量可靠性。因此,公路施工前也需要做好基本的协调工作,保证施工计划的按时完成。

2、加强施工材料的管理

公路工程最终的质量能否达到相关单位的验收标准,与工程施工中相关的材料质量有着直接的关系。施工材料不达标,不仅会影响工程整体的安全性能,也会为未来的投入使用埋下重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施工企业在选用施工材料的过程中,需要采取可靠的技术手段对材料的质量进行必要地测试,保证材料在实际的使用中能够达到工程的具体要求。一般情况下,选用抗冲击性能较好的材料,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特别是公路路基工程也需要选用弹性模量较大的石方建筑材料颗粒,严格控制石料的含泥量。

3、加强碾压工作的质量控制

公路工程的质量需要对施工中的路面的碾压质量进行必要地控制,增强路面的碾压效果,可以保证路面的平整度及整体的压实性。实现这些目标,需要选取合适吨位及型号的碾压机。碾压过程中需要注重一定的方式方法,保证不同区域的碾压效果能够达到设计方案的具体要求。同时,路基碾压时需要保证均匀性,这与碾压设备正确的操作方法有关。同时,在保证施工进度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需要对路基的碾压质量进行必要地检查和评估。加强公路路基碾压质量的控制,有利于保证路基工程实际的应用效果。碾压机及碾压方式的正确选择,对于路基碾压质量的影响较为明显。控制好这些方面的具体工作,有利于增强路基整体的抗压能力。

4、创新管理理念

管理理念应该是根据各种实际情况进行的实施管理,不能固守一种。通过长期的施工管理,实现公路工程企业管理的发展,提高创新管理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定位。为了更好的是实现对管理理念的创新,可以对管理人员人才进行一定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完善适合企业自身条件的管理体系,灵活的对不同的工程项目进行合理的施工管理。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为了更好的进行施工管理的创新,应该完成对管理理念的转变,通过相关的规章制度完成对施工过程的约束,保证自身的健康稳定发展。

5、完善管理内容

通过严格的对增收等方面的核算来完善公路工程施工成本控制,根据施工企业自身的相关准则对定额进行科学的计算,通过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流通办法的制定来实现对报账掺假、虚盈实亏等现象的清除。跟上科学前沿的步伐,加强对增收创收的重视,对出现的新型材料和工艺进行合理的应用,对办理、索赔和增减账的手续进行变更处理,合理的对施工人员的岗位进行安排,实现劳动力的最优分配。处理对施工的设备和技术进行定期的更新,还要加强对最新标准了解和应用;严格的进行质量的评定,细化评定规则;加强对样板管理的推行,实体化的进行施工设计。

三、总结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是一项工作量较大的工作,需要从根本上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提高,要合理实现管理思维的革新和完善,进一步意识到创新思维对建设企业生存进步的关键作用,更改传统陈旧的思维理念,促进公路施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洪磊 单位:池州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王艳华.加强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的措施分析[J].科技与企业,2013(22).

工程施工范文7

关键词:桥梁工程;冬季;施工程序控制;安全保护措施

1冬季施工基本原则

冬季施工即为室外日均气温在5℃以下且持续时间在5d及以上展开的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以及混凝土施工等。冬季施工项目一定要得到业主的同意并制定相应的冬季施工组织设计。冬季施工中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其中包括防煤气中毒、防冻以及防火等措施,重点强化气温观测工作。对于施工工人需要提前做好冬季施工技术培训。

2冬季施工措施

2.1施工准备

(1)冬季施工需做到及时观察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针对气象变化做好相应的预防准备。(2)技术准备:针对冬季施工各个工序一定要制定相应的施工要求及其注意事项,同时也需要针对混凝土配合比、浇筑、运输、搅拌和冬季施工质量检验等环节制定相应的标准。(3)材料准备:冬季施工中需要加强施工的材料准备,其中包括加温、防冻以及保温等措施,需要做好相关人员的冬季保温保障,准备好相应的防冻材料。(4)设备准备:施工中应用到的机械都需要强化冬季保养工作,经常检查和更换加水以及加油润滑部件,以免出现设备冻裂问题。(5)现场准备:冬季施工中现场需要做好防滑、防火以及防风管理,以提高施工安全性。

2.2混凝土冬季施工措施

2.2.1混凝土拌和

①配合比:在拌和中应该尽可能选择较小水灰比以及偏低坍落度的材料,以降低拌和用水量。防冻剂在混凝土应用的过程中,应在设计强度基础上提升试配强度一个等级。钢筋混凝土在应用中不应该掺加氯盐类防冻剂。②拌和设备在设置过程中,必须要保障其处于10℃以上的暖棚中。混凝土拌制过程中,需要保障砂石料温度大于0℃,用水温度也需要确保在5℃以上。如有需要可以采用水对拌和实施加热,加热温度需要在80℃以下。拌和过程中,可以首先对骨料以及加热水实施搅拌并确保搅拌均匀,之后将水泥加入其中。骨料可以在保温仓中进行存储。③混凝土拌和时间与常温情况下的施工相比,需要对其延长50%,拌制掺加外加剂混凝土时,其时间也需要延长到常温拌制时间的1.5倍。

2.2.2混凝土运输

①冬季施工项目中,一定要做好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保温处理,首先采用热水预热罐体,之后才可以装入混凝土,同时将水处理干净。②最大化减少装卸次数并实现对装入、运输以及卸出混凝土的合理处理。

2.2.3混凝土浇筑工艺

①在浇筑混凝土之前,首先需要将模板清除干净,彻底清理钢筋上的冰雪以及污垢。②混凝土灌注温度需要保障在5℃以上,细薄截面混凝土结构的灌注温度也需要保障在10℃以上。③冬期混凝土接缝施工处理中,浇筑新混凝土前首先需要对其接合面实施加热处理,确保温度大于5℃,完成浇筑后还需要对其实施蒸汽养生,确保混凝土浇筑后的抗冻强度能够达到预期强度。④冬季施工混凝土养生。常用的混凝土养生有移动式框架蒸汽养生和低温蓄热养生。⑤冬季施工的混凝土质量检查方法:在冬季混凝土质量检查过程中,不但要满足混凝土的基本要求,也必须要满足以下相关要求:混凝土拌制以及灌注过程中,必须要对搅拌机用水和粗细骨料装入阶段中的温度、拌制以及环境温度等实施检测分析;冬季施工过程中混凝土不但要依照相关规定实现标准养护试件的制备应用,也需要制作完成检查试件,以便对其施工强度变化查明确定。

2.3钢筋加工和焊接

(1)要确保在棚中完成钢筋加工以及焊接工序;保温棚一定要具备一定的空间,采取相应的加温以及保温措施,有效满足对不同构件钢筋加工以及制作需求,此过程中保障棚内温度要求在5℃以上;(2)焊接后的接头需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和冰雪、雨水有直接接触;(3)钢筋焊接试验抽检频率和正常施工相比,需要提高一倍;(4)预应力筋张拉过程中需要保障在5℃以上温度环境中,压浆后环境温度在48h内需要保障在5℃以上。

2.4冬季施工程序

在冬季低温环境下地基的施工重点包括:做好土壤的防冻处理、做好土壤挖掘工作以及做好土方填筑工作。

2.4.1地基填筑施工

在填筑施工中,低温的界定是昼夜平均低温在0℃以下且连续天数达到15d。低温施工中一定要在冻结前结束地基处理,不但要满足一般施工规定,同时也需要将冰雪、积水处理干净,将坑洼处采用和地基类型一致的未冻土将其填平压实,在处理完毕后随之将其覆盖以免发生冻结。地基填筑施工中,对填料提出的要求包括:通常选用A类填料作为低温填筑用料,卵石土的应用最为广泛。填筑压实中,在分层平铺过程中需要严格依照横断面全宽,和正常温度环境下施工相比,需要保障填土厚度减少控制在20%~25%范围中,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避免将填土铺成斜层,禁止出现土层未压实便中断整个施工过程的现象;两侧填筑施工中,填土宽度要多出10~50cm并将其压实,等到冬季过去再修整地基边坡,将多余部分去除干净并进行夯实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地段上存在的积雪,一定要彻底清除干净后才能够开始施工。再次开始施工之前,需要将其边面冰雪彻底清除。在地基填筑过程中,要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实,土层没有压实之前不能停止施工。对取土场中最好是一次性连续开挖到设计标高,将表面积雪清除完毕后施工,采用草袋覆盖取土场及路堤边坡外露土层。等到冬季过去解冻后才能够开始路基坡面及边坡整修工作。

2.4.2级配碎石工程

应该尽可能在冬季之前完成级配碎石工作,对于无法在冬季完成的施工量,也应该选择在0℃以上天气晴朗、风力较小的天气中进行,禁止在雨雪天施工。碎石级配中要确保均匀,不能够采用结冰集料,做好石料的遮盖工作以避免被雨雪淋湿。依照配合比在搅拌级配碎石的时候应该一次性加足水量,避免现场洒水。做好防寒棚布处理,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其运送到现场。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依照运输、摊铺能力展开级配碎石搅拌,确保可以做到随拌随用,注意减少材料浪费。

3安全保证措施

(1)针对工程施工实施相应风险分析,确定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其中包括防冻、防烫伤以及防火等措施。针对施工过程中的道路、坡道以及脚手架等要及时对其积雪以及积水进行处理。(2)电线铺设过程中,一定要做到防砸以及防碾压,以免冰雪将电线冻结,影响施工。大风雪之后仔细检查供电线路,以免存在短路问题从而发生触电事故。(3)在高空作业过程中一定要系好安全带,以免在施工中出现滑落或者高空坠落事故。(4)定期做好相关人员操作培训以及安全教育,任何施工工序之前一定要完成安全技术交底工作。(5)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源警示牌。(6)做好机械设备的防寒、防冻等安全保障工作。依照机械设备换季保养需求及时对其润滑油进行更换;如果机械设备不需要防冻液,也需要对其做好防冻处理。冬季启动车辆前,不能对既有燃油系统采用明火进行瘀热处理,避免出现火灾。汽车出发前一定要对车辆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如果无法满足需求则不能出车。另外,如果在六级以上大风或者大雪天气环境下,为保障安全也不能运行车辆。

工程施工范文8

水利工程冬季施工措施 水利工程冬季施工措施 水利工程冬季施工措施 钢筋是水利工程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钢筋在寒冷的环境下,受到负温冷拉时,应该采用控制应力方法。在不能明确热轧钢筋冷拉炉时应该避免使用控制冷拉率方式。另外,需要保证钢筋焊接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钢筋施工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的资质。

在冬季进行混凝土施工时对于混凝土的选择时控制施工质量的关键。应该选择硅酸盐水泥进行配制,水泥标号应该高于33.4。保证混凝土在配制时水泥的用量,至少要达到350kg/m3。水和灰的比例应该小于0.5。在添加外加剂时应该选用早强剂,在环境特别严寒时,应该适当添加防冻剂。基于减轻混凝土冻害,应该尽量减少混凝土中的用水量。适当添加减水剂,有条件时使用高效减水剂[2]。对于模板以及保温层的部分,应该在混凝土下降至6摄氏度以下才能够对其进行拆除。当混凝土与外界环境的气温温差大于25摄氏度时,对于拆除模板之后的混凝土要进行临时覆盖,进而使得其冷却过程缓慢。

在对混凝土进行搅拌时,需要选择干净的骨料进行搅拌,防止骨料中附有雪块以及容易发生冻裂的物质。在混凝土配制时,如果使用了钾钠成分的外加剂,应该避免选择活性骨料进行搅拌。尽可能将砂石筛洗工作选择在零度以上开展,并且需要使用塑料纸、油布进行覆盖。在需要添加外加剂的混凝土进行搅拌时,如果外加剂的质地为粉状,就可以根据有关使用规范直接在水泥表面上使用即可。当冬季气温处于零摄氏度左右时,可以在混凝土中适当添加早强剂。具体添加数量应该按照施工规范以及使用说明进行,在符合有关施工技术的标准上,做好添加模拟试验。杜绝使用高铝水泥添加防冻剂,并且将骨料带入的水分以及其它无关溶液剔除出拌合水。在添加防冻剂、早强剂等外加剂的混凝土搅拌时间应该控制在常温搅拌时间的2倍左右。 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开展与完善,水利工程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建设,其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造福人民群众。所以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工程质量不达标往往会导致水利工程实用性,严重时可能会引发安全事故。在冬季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时,要着重注意保温工作,切实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准备、生产准备、资源准备等,在进行土方建设、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时着重考虑到其因气温因素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并且制定出相应科学、合理的措施,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只要提高质量意识、组织有保障、技术管理到位,就可以实现优良工程。只有对在冬季进行水利工程建设中各项环节的处理加以重视,才能切实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其顺利完工,进而为我国的国民经济、人民群众的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工程施工范文9

建筑工程施工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在我国还刚刚开始,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和环境,促进入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既有联系,又不等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但可持续发展主要强调的是发展。

2.科学技术是可持续发展强有力的支撑

《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为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六项保障措施:即运用行政手段,运用经济手段,运用科教手段,运用法律手段,运用示范手段,加强国际合作。这六条缺一不可,但以运用科教手段为基础。

当今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科学技术的竞争,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各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别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技术、先进的制造技术以及环保技术的发展,为缓解资源短缺、抑制环境恶化、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技术途径。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各国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强有力的支撑。

3.科学技术的现状决定了中国人的消费方式

同样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也有赖于先进的科学技术,但我国科学技术总体水平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科学技术创新能力缺乏、基础性研究工作严重不足,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我们不能无视眼前的问题,更不能幻想可持续发展会自动实现。因此,加强基础性研究,加强技术创新,更好地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是我国科技工作者目前所面临的中心任务。当然这是一个缓慢而持久的过程,因此我国目前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改变我们的消费方式来适应可持续发展,也就是使用更少的自然资源、减少污染和对健康、安全的危险等等,来逐步推动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4.我国的建筑业及其施工是能耗与污染的大户

建筑业是目前对天然资源和能源资源消耗最高、建筑能耗已接近中国社会终端总能耗的30%,同时也是破坏土地最多、对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行业之一,是对不可再生资源依存度非常高的行业。

据统计,每年建筑工程的材料消耗量占全国总消耗量的比例大约为:钢材占25%、木材占40%、水泥占70%。我国水泥产量目前占世界总产量的50%左右;据测算,60%的水泥用于商品混凝土或现场混凝土的拌制,则全国混凝土总的用量约为15亿m3,由此估算用于混凝土中的砂、石、水泥等基本原材料年用量分别约为10.7亿t、17.3亿t、5亿t,每年须开采砂石近30亿t,资源消耗数量惊人!

砖瓦行业是对土地资源消耗最大的行业,目前实心粘土砖在我国墙体材料中仍占相当大的比重,是我国建房的主导材料。我国至今仍有砖瓦企业约8万家,占地33万多hm2,每年烧砖7000多亿块标;隹砖,取土14亿m3,相当于毁坏土地了万多hm2。

其他建筑材料如玻璃、纸面石膏板、轻钢龙骨、塑料型材、建筑涂料、防水材料等等这些材料的生产与消费,同样消耗了数量惊人的自然资源。

我国建筑工程的物耗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要高,反过来,我国对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比例却很低,也造成资源严重浪费。

还有液压设备液压油泄漏的污染,柴油设备引起的空气和噪音污染,水泥加工和运输造成的空气污染,沥青池、石灰池所造成的空气污染等等由建筑行业引起的污染也很严重。

5.我国建筑施工可持续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很多,依据我们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这些问题要完全到解决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5.1材料的使用和资源的匮乏

我们目前所用的模板中,常用的有木模、组合钢模、竹子模板等,但由于我国森林资源匮乏,国家提倡使用组合钢模、竹子模板等,但从使用的方便性和保证工程质量(不漏浆)的角度看,木模是比较好的,因此目前相当多部分的工程还在使用木模。

还有用于围护和承重的砖,由于我国土地资源有限,国家提倡使用利用工业废料制成的砌块,尽量少用或不用黏土砖,但从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性,隔音效果以及砖的质量和制砖的污染等方面还是黏土砖好。

5.2液压设备的优势与漏油问题

目前土方工程机械有90%为液压操作,且相当部分设备为国产设备,时有机械油外漏问题,不仅造成对土壤的污染问题,同时还造成资源的浪费。但液压操纵设备较钢丝绳操纵设备的力要大,吃土深,使用方便,施工效率高,目前在建筑行业使用非常普遍。5.3柴油锤的污染

在预制桩的沉桩方式中,由于柴油锤较其他沉桩锤使用方便,沉桩质量容易保证,技术容易掌握,价格也合适,目前大量使用柴油锤,从而引起噪音和空气的污染严重。

6.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6.1基础施工中避免污染、节约资源

基坑的围护尽量采用可回收利用的钢板桩,不仅钢板桩密封效果好,而且可节约资源。沉预制桩尽量采用震动沉桩,避免柴油锤的空气和噪音污染。在深基础中,尽量设计成现场灌注桩,可避免预制桩的接桩和截桩所造成的材料浪费,还可减少配筋,做到尽量节约资源。

6.2混凝土施工中避免污染、减少浪费

在受力钢筋的连接中,尽量采用目前技术已经比较成熟的机械连接,机械连接避免了传统焊接的明火、空气的污染,而且操作方便、安全、连接可靠。混凝土投科中的投料顺序,要注意将水泥夹在骨科之间,避免水泥灰扬尘,造成环境的污染。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可减少砂石现场散堆放、倒放等造成的损失达5%~7%,节约水泥10%。混凝土的养护尽量采用太阳能、洒水等自然养护,以节约能源。

6.3工人偷工造成质量问题和浪费应该尽量避免

公路是由路基和路面组成,路面则是由面层、基层、底基层组成,为了节省材料、降低费用,我们往往作成几个面层和几个基层,而工人有时工作不负责任,想到反正上面还有几层,因此不认真施工,不仅造成公路的质量问题,还加大了上层好料,造成浪费、提高了费用。内外墙粉刷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教育工人尽量避免。我们应该大力推行每一次施工到位,减少耗材、耗能和环境污染。

6.4废弃砖瓦在建筑工程中的再生利用技术

城市老建筑和小城镇建筑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砖混结构,这些建筑报废后产生的大量废弃砖瓦将可以在建筑工程中得到重新利用。

在废弃混凝土公路的处理上,我们目前进口的设备“平地王”,可将废弃的公路的混凝土破碎成大小均匀(约2~3cm)的颗粒,重新利用其作为混凝土的骨科使用,这就是国外推行的公路路面再生和废旧材料的利用,既去掉了破碎的混凝土路面,减少了污染,又利用了废料,节约了资源,可谓一举两得。

6.5加强工地现场管理

加强工程物资与仓库管理,避免优材劣用、长材短用、大材小用等不合理现象。尽量就地取材,减少建筑材料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坏及浪费。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使建筑垃圾产生量占建筑材料总用量的比例尽可能降低。工地还要重点加强对沥青池和石灰熟化池的管理,减少空气污染。

工程施工范文10

1为了满足实际工作的要求,进行地基及其基础工程施工程序的协调是必要的,这需要遵循相关的施工程序,进行道路的修筑,保证场地的平整。

在泵站施工过程中,进行干地施工条件的创造也是必要的,从而保证其良好的施工排水性,保证地基的承载能力的提升,保证地基的有效保护,实现开挖工程量的保护,保证岩基及其建筑物的良好结合,通过对该处理方式的应用,会不利于日常施工,也会影响到施工的质量,不利于工程的良好管理。

2这就需要健全泵站区排水系统,针对战区地形、水文、地质条件等进行分析,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规划及其布置工作,保证其与场外排水系统相适应。

在基坑可以进行截水沟的设置。针对那些渠系以上的提水泵站,我们需要考虑地下水的排除问题。这里面涉及到的基坑排水策略是非常多的,比如初期排水及其经常性排水。基坑初期的排水量取决于基坑范围内的积水量。在抽水过程中,其降水量、地下渗水量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在基坑经常性排水控制过程中,需要进行渗流量、排水降水量及其施工弃水量等分析。在基坑排水过程中,我们需要针对工程地质及其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集水坑及其井点法的选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井点排水法的应用。

3集水坑排水法是一种应用效益比较低的方法,其工作费用比较低,其施工的排水速度比较慢,施工简单,但是效果不好,受到的施工干扰太多了。

在该工作方式中,需要进行集水坑及其排水沟的设置,应该做好基坑的开挖工作,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在抽排水量分析过程中,需要进行其排水设备能力的分析。井点排水的应用过程中,可以进行轻型井点及其管井等工作的协调。在井点类型的选择过程中,我们需要进行埋深、渗透系数等的分析,降低水位深度,进行基坑面积大小的分析,做好相关的分析工作。进行井点排水方法的应用,针对人文地质材料及其地下水降低要求,进行计算工资,保证井点数量、井深、抽水量等分析,也要进行现场抽水试验的应用,进行参数的计算。

4在井法的应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基坑的单独工资管井的布置,让水泵在重力作用下进行流入井内地下水的抽走。

保证抽水设备的有效应用,保证离水泵、潜水泵、深井泵等的有效应用。在管井应用过程中,其由沉淀管、不透水管、滤水管等组成,其井管材料需要进行大孔混凝土管的分段应用。保证其水中泥砂的沉淀管的积累。这就需要进行滤水管构造的分析,保证井的出水量及其可靠性,进行其过水能力的分析,保证其良好的强度及其耐久性,以满足实际工作的要求。在管井打设过程中,我们可以进行振动射水法、冲击钻井法、射水法等的使用。做好管井的埋设工作,进行土壤渗透系数的分析,进行井点法排水模式的应用,井点法分为很多的模式,比较常见的模式是浅井点模式。

5浅井点模式又称之为针点法,其由连接弯管、集水总管等组成。

井点系统的井管就是水泵的吸水管,其井管的埋设方法是射水法,保证水的集水箱的流入,在进行水泵的排出。在这个过程中,进行轻型井点的利用是必要的,进行基坑宽度的控制,做好双排井点的应用工作,保证井点的有效布置,以满足现实工作的需要。

二、基坑开挖及其相关环节的协调

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好挖断面的设计工作,满足施工要求、基坑边坡稳定性的要求。

我们也需要针对施工的具体情况、土质情况、气候情况等进行基坑一定厚度的保护层的留出。基础底面不能出现欠挖或者超挖的情况。在其局部超挖过程中,需要进行混凝土填筑模式的应用,保证基坑开挖过程中可能问题的解决。泵站地基处理也是非常必要的环节,从而进行地基性能的改善,满足工程的整体性、耐久性、抗渗性等的要求,这需要进行地基处理方法的协调,这需要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地基处理方法的选择。比如进行换土夯实法、强夯法、混凝土灌注桩法等的应用,提升其应用效益。

2如果地基软弱层不具备良好的厚度,就可以进行挖除,进行回填夯实操作,满足工程的应用需要。

如果地基软土层厚度不高,可以不进开挖,可以进行强夯法的处理应用,强夯法的应用需要进行履带式起重机的应用,进行缓冲配置的应用,做好配件等的应用工作,进行有效深度的控制,保证混凝土振捣器的应用,满足土层的振冲造孔需要,保证粘性土地基及其松散地基的应用。通过对砂井预压法的应用,可以满足土壤的加固工作需要,可以进行砂并排水的应用,保证其预压加固性。从而进行固结时间的缩短,保证预期承载能力的提升。如果其软土地基的承载能力比较小,就可以进行混凝土灌输桩的上部结构荷载模式的应用,保证现场造孔的有效设计,这需要进行孔内浇筑混凝土成桩的应用,保证软土地基的良好处理。当岩基不能满足工程要求时,常采用开挖回填混凝土和灌浆等方法处理。泵站工程具有结构复杂,施工工序多,安全要求高,技术难度大,场地狭窄,工期紧迫等特点。因此在施工中要加强管理,做好充分准备,合理安排施工程序,认真落实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

三、结语

工程施工范文11

【关键词】施工工艺;技术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 A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建筑得到了高速的发展。然而建筑施工工艺研究属于一项系统性的工程,不仅会对施工过程中材料、机械和人员的管理产生直接影响,而且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技术管理措施以及各个施工班组和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由于建筑施工工艺会受到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因而其研究和管理工作难度也较大。

一、建筑施工工艺管理的重要性

由于建筑施工工艺管理能够对整个建筑工程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因而建筑施工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施工工艺管理工作的质量,其能够直接影响该施工项目的未来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此可知,建筑施工工艺控制和管理对其建筑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建筑的作用主要在于居民的办公和居住等,所以建筑的施工质量会对人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亦维系着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因而,只有重视建筑施工工艺研究,强化质量控制和管理,才能够实现建筑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的提高,使其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建筑施工工艺的基本特征

1.建筑施工质量变异

建筑施工项目不同于其他工业生产过程,只要具备了科学合理的检测技术,保证操作的规范性和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就能够制造出质量可靠的产品的,但建筑项目的施工过程则会出现无法避免的质量变异情况。对于建筑工程而言,其施工规模通常较大,且施工周期较长,因而施工过程中质量变异的发生率也较高。在操作施工时,应尽可能避免建筑材料性能、具体施工操作和机械设备的损耗发生细微的改变。同时,尽量避免检测设备故障、机械设备故障、仪表失灵、选材不当、操作失误等因素对建筑施工质量造成的不良影响。

2. 相关控制和管理因素较为复杂

一方面,建筑施工前的机械设备选择、建筑材料选购、施工设计以及施工地气候和地貌条件的选择等相关外部因素都会对建筑的施工工艺产生直接的影响;另一方面,建筑施工时,整个施工工程的质量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施工管理的文明程度、现场施工的安全性、项目成本管理水平、管理工作有效率、施工技术的完善性以及人工操作的合理性等因素的影响。

三、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控制和管理措施

某项目建筑面积约为5.2万,建筑高度99.6m,地下二层,地上25层,为5A甲级写字楼,板式结构。

本项目土建工程有某大型土建总包公司负责实施。针对改项目土建施工存在的基本特征,在其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相应的施工管理。一方面要提高现场施工的文明程度和安全程度,从而尽量提高施工工作控制和管理的细致程度;另一方面,应明确该项目施工奖惩制度、监督管理措施、施工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建筑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目标,从而保证该项目土建施工的质量,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1. 设置流水坡度

对于腰线、压顶、窗套等突出墙面不到 60 mm的外墙装饰线条,需使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在线条上面设置流水坡度,防止因积水引起渗漏水。窗楣部分应设置滴水槽,线条下面应设置滴水线。对于雨篷、挑檐等突出超过 60 mm 的,下面应做滴水槽,上面应做成流水坡度。滴水槽必须用木条成形或嵌定形塑料滴水槽,且两端留出 30mm 用作断水处理。

2. 外墙基层处理

(1)处理混凝土墙基层

选择脱污剂将墙面的油污脱除干净,晾干后,通过笤帚涂刷或机械喷涂的方式加设混凝土界面剂或胶粘性水泥砂浆,以提高基层与抹灰层之间的附着力,避免发生空鼓开裂。将固定模板用的螺杆洞口凿成 50×50 mm 深的凹槽,并用膨胀砂浆填补。

(2)处理加气混凝土墙基层

加气混凝土砌体本身强度较低、孔隙较大。在抹灰前。应对松动及灰浆不饱满的拼缝或梁、板下的顶头缝,用砂浆填塞密实。将墙面突出部分或舌头灰剔凿平整,并将缺棱掉角、坑凹不平和设备管线槽、洞等用砂浆修整密实、平顺。

3. 华盛盛荟名庭项目施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一方面,由于华盛盛荟名庭项目施工工艺技术管理工作的实施具有较强的繁琐性和普遍性,且对于建筑材料、机械和人员方面要求较高;又因华盛盛荟名庭项目工程施工设计的机械设备种类和数量较多、建筑材料规格和类型复杂、施工人员数量较大且施工规模巨大,所以为了实现建筑材料、机械和人员的进一步简化,以获得更加理想的管理效果,施工单位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细化岗位责任,提高施工操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华盛盛荟名庭项目施工工艺管理应做到各个班组与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相互协调,保证各个班组和部门之间形成正确地相互认识,避免发生事故后相互推卸责任。并通过有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各方的沟通协调。

4. 水泥砂浆打底

在喷涂完混凝土面的水泥浆后,通过养护提高其强度,后以水泥砂浆打底。砂浆打底前,彻底清理干净基层,并均匀浇水湿透,但施工过程中不应有明水。夏季施工时,要避免在日光曝晒的情况下抹灰。砂浆要随拌随用,停放时间不应控制在 3 h以内。在抹灰一天后,实施保温养护。养护期通常在 7 d 以上,防止其对基层的粘结性能和平层的密实性造成影响。

5. 细化华盛盛荟名庭项目施工工艺管理目标

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等都是华盛盛荟名庭项目工程施工工艺管理的基本目标。施工单位在制定工艺管理目标时,应以地方和国家所制定的质量指标和技术规范为基础。根据承包合同中对于施工工艺的要求以及建筑施工设计规范,对各项目标进行具体化的规定。因为华盛盛荟名庭项目工程施工周期较长且工程量较大,因而施工过程中偶然事件的发生率也较高。此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范文12

关键词:工程施工;准备、过程控制;监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工程监理的作用是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以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可见,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本人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长期从事水运工程施工监理的经验,谈谈水运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施工监理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1、监理单位自身的事前控制工作

(1) 建立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要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2) 熟悉合同及施工图纸。监理组织机构成立后,应由总监组织监理人员认真研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了解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和服务的范围,对如何做好该项目的监理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3) 根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等资料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对于技术较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细则应符合规划要求,并应结合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应能对监理工作的实施起到真正的指导作用。 2、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 核查建设单位办理的开工手续;

(2) 检查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的落实情况。

(3)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好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3、对施工单位应作好如下监理工作

(1) 审定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要掌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原则和注意事项:①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是否符合程序。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承包合同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管理体系和措施是否建全。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可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②详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等安排是否经工程师签认。工序是否合理,方案与进度计划是否一致,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是否协调等。

(2) 查验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的控制,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材料构配件采购订货的控制,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审查分包单位资质,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

(3) 严把开工报告的签署。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下列开工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签发施工许可证;②施工组织设计已由项目总监审定;③测量控制桩已查检合格;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已建立,技术管理人员到位,施工设备进场并安装,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到位;⑤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达到开工条件。以上条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由项目总监签署开工报告,工程正式开工,进人施工阶段。

4、分析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建立并完善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

例如:在水运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航道整治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有:炸明礁、炸暗礁、疏浚、导治建筑物等。港口码头施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有:基础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是在施工前对项目进行分析的结果,是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工作的重点,在施工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严格按图和规范施工。特别是疏炸航槽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控制设计河底高程,如疏炸达不到设计河底高程,则水深不足;如疏炸超过设计河底高程过多,则增加了过流面积,可能引起上游水深跌落过大,影响整治工程效果。

二、施工监理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工作

施工过程体现在一系列的作业活动中,作业活动的效果将直接影响到施工过程的施工质量。因此,监理工程师在这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应重点方在作业活动上。对施工过程要围绕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进行全方位质量监督、控制、检查。

1、准备状态的作业控制

在各项施工工作正式开展作业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准备工作情况,查看施工条件的落实情况,比较计划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着重抓好下列几个环节:

(1)设置质量控制点,确定重点质量控制对象、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

(2)对重点控制点的对象进行控制。例如:对人的行为、操作,物的质量与性能、施工顺序、技术参数、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地基、结构的特殊性等。

(3)作业技术交底控制

(4)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5)环境状态的控制

(6)机械设备性能及工作状态的控制

(7)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性能、精度的控制

(8)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

2、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

工程施工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而不是在最后检验出来的。它是在一系列作业活动构成的,因此,保证施工作业活动过程的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保证的基础。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做好下列几点:

自检、专自检、交接检和抽检的监控

(2)技术复核的监控

(3)平行检验、试验以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控

(4)过程变更的监控

(5)计量工作的监控

(6)质量记录资料的监控

(7)工地会议的管理

(8)停、复工令的实施

三、作业活动结果的验收及质量问题处理 当分项、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我们及时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对所完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质量控制中最后的补救措施是事后验收。通过事后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处理。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针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序,根据施工工艺和操作要求画出流程图,如浇筑柱、梁板砼的流程图,标明施工顺序,便于验收时出现质量事故时进行原因分析。产生质量事故或事后问题,监理工程师只对质量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理,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理意见或方案,而不去强调事故的责任的原因。这样使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愿意接近监理人员,不讳疾忌医,及时暴露出监理工程师忽视的地方,与监理方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

四、结束语

工程监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工程建设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途径,是智力密集型的社会化、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行业。在我国建设领域实行工程项目监理制,是更好的发挥投资效益的根本性保证。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要认真掌握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有关政策、规范、标准,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树立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做到“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为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工期、投资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