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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方案

时间:2022-09-23 16:25:45

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范文1

一、领导班子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方面。

整改内容: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二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整改目标:通过整改,一是使县档案局领导班子协调、组织、指挥能力得到加强,建立一支团结、务实、高效、廉洁的领导班子;二是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守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整改措施:一是要在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眼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认识,在开阔眼界中开拓前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制定学习计划,重点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在内容上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发展的重要论述;在学习形式上,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档案工作相结合开展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通过学习,坚持民主集中制,深入基层调研,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管理水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着力打造优势、特色档案精品,着力推进*县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要在转变机关作风和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全局干部职工队伍遵章守纪的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建立“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增强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档案专业知识水平。进一步加强档案局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档案干部队伍。

整改时限:边学边干边整改,今后长期执行。

整改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档案资源建设和充分发挥档案馆服务功能方面。

整改内容:一是加大档案资源建设力度;二是充分发挥和拓展档案馆的“四位一体”功能。

整改目标:通过整改,切实加强对县级各部门使用档案管理软件的业务指导,加强电子文件归档、接收、管理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和拓展档案馆的“四位一体”功能;三是积极争取加大对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做到档案数据库建设、网络建设与电子政务建设并进。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充分发挥档案馆服务功能。一是加强对县级各部门使用档案管理软件的业务指导,开办3期使用档案软件的业务培训,对我县各部门、各乡镇已形成的电子档案,要加强电子文件归档、接收、管理工作;二是对*县境内发生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档案、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进行全程收集;三是要收集*地方特色的名人、名产、各种文化遗产档案及革命历史档案,真正形成独特的地方特色档案;四是要善于发现、收集与人民群众生活生活密切相关的档案,例如土地承包、林权权制度改革、企业破产改制、住房制度改革、社会医疗保障、资信档案等来解决档案馆资源贫乏、内容单调的问题,以此来增强档案馆的现实性、社会性、文化性,打开档案馆对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能更好地为本地区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五是充分发挥和拓展档案馆的“四位一体”功能,即把县档案馆建成即保管档案的基地、社会各方面利用档案的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现形文件利用中心;三是充分利用国家对档案馆规划编制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资金,新建*县综合档案馆。切实加大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做到档案数据库建设、网络建设与电子政务建设并进。

整改时限:边学边干边整改,今后长期执行。

整改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档案法制建设还不能适应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方面。

整改内容:加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依法治档管理力度,推动*县档案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整改目标: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大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依法治档的管理力度,推动*县档案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县档案工作实际,坚持依法治档,加强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定新领域档案工作业务规范,强化宏观指导工作。今年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全年档案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档案执法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更加注重档案新知识及档案信息化业务的学习培训。三是抓实、抓好机关文件材料归档整理年度检查,推动机关档案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四是加强对重点工程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特别是芒人工程的档案清理归档,提高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覆盖面;五是抓好新农村档案工作,加强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卫生、土地征用、土地承包合同、林权证书等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类民生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治理方案范文2

为加强适中镇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现象,加快适中镇小城镇建设,确保龙丰工业园区建设的稳步推进,严控集镇规划区内、国省道沿线及重点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地区,同时将山区片猪舍抢建列入“两违”治理。现根据人事变动及我镇“两违”治理工作制度,调整充实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两违”建设领导组织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适中镇“两违”整治的日常工作,收集各片“两违”巡查、制止、上报、拆除等资料;每季度10日前对各片区进行季度考评,做好全镇“两违”台帐;督查各片区是否按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及存在瞒报、漏报现象;督查各片区巡查、制止是否到位;督查电表申请是否按市府办文件执行;“制违办”负责做好“两违”迎检各项工作;针对各片上报的拆除计划制定拆除方案提交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研究决策。

工作措施

1、将制违纳入镇年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每个下村干部考核分为1500分),根据各工作片的工作情况进行奖罚。

2、明确责任。各片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重视“制止两违”,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工作落实到片、到人(按各片分工到具体责任人)。执法中队、土管所、村管站担任下发通知等责任。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问责制。

3、违法占地执法主体为土地部门;违章建设为镇域范围规范区内的执法主体为区执法局,镇域范围规划区外执法主体为适中镇政府。

下片干部工作职责:

1、巡查发现违法占地的上报镇土管所下发执法文书;巡查发现违章建设在镇域范围内的村和市区两级政府划定的重点开发区域上报执法中队下发执法文书,其规划区外村上报村镇管理中心下发执法文书。巡查中发现“两违”应立即制止并于24小时内上报职能部门及配合发放制止违法通知书。

2、配合职能部门收集违法户基础资料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近期建设开发规划区的严重影响镇容镇貌的坚决予以拆除。

3、做好本片、村“两违”台帐,将政府公告张贴完并附近照和全景照各一张作为档案移交城管中队存档。

4、电表申请严格执行市府办文件要求,未依法审批的构筑物、建筑物不得给予办理电表申请手续。由包组干部负责落实,将实际情况写上审批表上,分管领导审核后城管中队出具证明;若下村干部不认真审批,造成倒追责任的追究其相应责任。

5、“制违”工作实行“立即停、抢建拆”制度,制止通知书下达后,若群众配合不再抢建不予拆除,如继续抢建拆除抢建部分,仍不配合的全部拆除。

6、下村干部负责通知“两违”户3日内到职能部门接受调查;对发现“两违”户15日内不配合调查的户主,上报“制违办”依法定程序申报拆除手续。

7、下村干部加强对已被制止或拆除的违法建设的跟踪管理;后勤片加入中心片、洋东组,形成六个片两大组的片片联动机制,列入“两违”治理考核。

考核目标

通过本考核办法,激励下村干部管好本片区“两违”工作,力争适中镇2012年度“制违”年终考评名列全区3名以内。

下村干部“制违”绩效考核目标办法(1500分)

适中镇“两违”治理总分为1500分。主要分以下六项考核:

㈠在镇域范围内的村和市区两级政府划定的重点开发区域(国道两侧和开发区,中心、洋东、中溪、保丰319国道洋东至新祠路段两侧,兰田、新祠中心盆地属规划区内,其它为规划区外),由所在片区安排干部负责巡查,巡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其他规划区外行政村,由所在片区安排干部负责巡查,巡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200分,其中少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㈡所在行政村因“两违”被市、区部门或镇政府专项督查或通报批评的,下村干部扣考评50分;全年缺报、迟报、漏报巡查记录10次以上的,扣50分;该行政村或项目用地范围内出现5例违建/季度(含项目组),扣100分;行政村或项目用地范围内出现10例/季度的(含项目组),扣200分,并由镇党委、政府给予效能告诫。(200分)

㈢下村干部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落实“两违”户主上报村镇建设管理中心或通知户主到执法大队接受调查的,每户扣20分。工作片未落实“两违”户主又不组织拆除行动的,每户扣50分;隐瞒、漏报违建户每户扣50分(100分,下扣不保底。)

㈣各片区每月2宗拆除(不含猪圈)任务,全年24宗作为基数,能完成得600分,每少一宗扣200分,扣完为止;完成全年基数后每超一起一宗奖500分,上不封顶(本项不占基数分内)。全拆除的一户抵两户(含地基拆除),对拆除户建立完整档案,有拆除前相片和拆除后相片得200分,每少一宗扣50分,扣完为止。(基本分800分)

治理方案范文3

一、整治的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整治范围是:全市的尾矿库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化学品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二、整治的内容及时限要求

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抓好所辖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1、尾矿库企业(由各镇(街道、区)、金集团、中矿集团各自负责所辖企业)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不到位,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虽经环保审批,擅自改变审批内容及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的;在用尾矿库超服务年限的;废弃尾矿库无人管理,停用尾矿库未实施闭库程序,尾矿、流失、扬尘现象较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存在一定环境安全隐患的。

整改要求: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要补办手续;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要立即申请环保验收;超服务年限的要进行闭库程序;废弃、停用尾矿库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及时覆土封存或绿化。

整改时限: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超服务年限需闭库的要在1个月内完成;废弃、停用尾矿库要在1个月内完成闭库程序。

2、涉重涉危企业(由各镇(街道、区)、金集团、中矿集团负责)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危废暂存场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未按环保要求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帐的;未按要求如实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的;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的。

整改要求:危废暂存场所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立即按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暂存场所;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要严格按照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严禁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转移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台帐的要立即建立相关台帐;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的要立即进行制定并拿出演练计划;要积极与安装厂家进行沟通,将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调试好并正常运行。

整改时限:要在2个月内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危废暂存场;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及未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台帐的要在1周内整改完成并报环保部门备案;未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的要在半个月内完成;重金属在线监控设备要在6月底前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

3、危险化学品企业(由各镇(街道、区)、经信局负责)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或未经环保验收的;审批后擅自改变审批内容的;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或未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未配备专业应急队伍的;生产装置、罐区周围无围堰、厂区未设置事故水收集池的;无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

整改要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经环保验收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审批内容的,要补办手续;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立即进行风险评估并报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审批;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预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要立即制定并组织专家评审;未建设相关应急设施、应急事故池的要立即按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应急设施;无污染防治设施的要立即做出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工期计划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整改时限: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未经环保验收、审批后擅自改变审批内容或未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档案不完善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未建设相关应急设施应急事故池、无污染防治设施的要在2个月内完成。

4、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由水务局、毕郭镇、夏甸镇、齐山镇、阜山镇负责)

重点检查整治以下行为:在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的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不到位的;备用水源地和应急管理预案不到位的;保护区范围内违法排污的畜禽养殖业。要对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全面清查。

整改要求:在一级保护区内建设的一切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已建成的要限期拆除或关闭;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得留有废水排污口;对有污染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不能达标的责令搬迁或关闭;对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要进行规范整治,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取缔;对水源地保护区内果业农药、化肥使用量进行严格控制;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不到位、饮用水水源地无应急管理档案的要责令补充完整,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整改时限:需拆除设施、停止生产的要在2个月内整改完毕;无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不到位、无应急管理档案的要在1个月内整改完毕。

三、任务分工

(一)环保局:牵头组织此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验收、风险评估工作的审查、转报、验收工作。

(二)各镇(街道、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察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清本辖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化工企业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并实施,确保整改到位;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对未经环保批复的项目不予立项。

(四)监察局:负责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工作人员失职行为。

(五)安监局: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许可审批。负责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停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执照的收回工作。整改达到要求,经领导小组同意方可重新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矿山指挥部:负责选矿企业的选矿许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予许可审批。

(七)工商局:对未取得环评手续的企业,不予发放营业执照,负责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停企业营业执照的收回工作。整改达到要求,经领导小组同意方可重新发放营业执照。

(八)经信局:负责指导规模以上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全面摸清所辖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九)水务局:负责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侵占、损坏河道,污染水体,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负责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十)农业局:负责指导农民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积极推广科学防治病虫害技术,引导果农使用低毒或无公害农药,提高农药使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减少环境污染。

(十一)畜牧局:负责指导畜禽养殖场进行科学养殖,推广应用废物综合利用技术;重点保护区内不得再审批养殖场,对已建的畜牧养殖场要进行改造,限期建设畜牧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无毒化处理设施,坚决杜绝粪便乱排滥放。

(十二)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控制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十三)城管局:负责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十四)公安局:负责查处严重破坏和污染环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好全市环境及饮用水安全。

(十五)卫生局:负责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和检测工作,预防各类水性疾病的发生。

(十六)林业局: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植被保护和执法监管,沿岸防护林的建造、管理。

(十七)中小企业局:负责所辖企业生产活动的指导工作。

(十八)供电公司:负责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停企业的断电工作。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给企业恢复供电。

(十九)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整治活动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给予曝光。

(二十)金集团:负责所辖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所辖企业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全面摸清本辖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及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十一)中矿集团:负责所辖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全面摸清本辖区尾矿库、涉重金属及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制定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执法工作;负责被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本行业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6月13日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分工负责,集中整治阶段。各镇(街道、区)、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按照相关职责,负责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工作,定期对各镇(街道、区)监管企业进行抽查。各镇(街道、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检查执法情况要进行登记建档备案。市政府督查办将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各单位将集中整治阶段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25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验收总结阶段。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验收。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未做风险评估的、虽经环保审批,但未验收的、无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等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报请市政府给予关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及整改情况将纳入年终对各镇(街道、区)和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各单位将验收总结阶段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31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市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开展行动。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环境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治理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

全市所有油罐车、加油站于年月日前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任务,确保汽油油气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月—年月日)

1.调查摸底(年—月)。对我市油罐车和加油站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我市油罐车和加油站的数量、分布状况、油气回收治理开展情况等。

2.方案编制与实施计划上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制订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方案。年月日之前中石化()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慈溪石油支公司、中石油销售分公司、中化道达尔燃油有限公司、省高速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治理任务的加油站上报油气回收治理计划,向市环保局(电子稿和书面稿)和贸易粮食局、交通局、质监局等其他部门备案(电子稿)。年4月日前根据各加油站上报的治理计划,市环保局会同贸易粮食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全市统筹安排,制订全市油气治理计划。

(二)治理改造阶段(年月日—年月日)

1.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必须有油气回收治理工程方案,建设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安装油气回收处理装置或设施;新增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或设施。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方可发放加油站的营运证、油罐车的道路运输证。

2.全面启动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已建成营运的加油站、油罐车按照市环保局、贸易粮食局、交通局等部门制订的全市油气治理计划开展治理工作。市环保局、贸易粮食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加油站和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治理。

(三)试运行阶段。完成油气回收工作的单位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发现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需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监测验收阶段(年月—月)

1.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后,业主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气排放进行检测,油罐车的验收检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由业主委托经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2.检测完成后,加油站业主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交的材料包括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备案材料、验收申请材料及检测报告。油罐车主须提交治理方案、设计施工图纸、检测报告、车辆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3.市环保局、贸易粮食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及检测规范对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油罐车、加油站排放验收应该严格按照《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国家《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HJ/T431-2008)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油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实施日常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油气排放治理要求

1.距离民宅等敏感建筑50米以内的加油站均需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应预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接口和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治理后仍不达标或影响居民生活的加油站必须加装油气后处理系统。

2.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不得发包或转包给不具有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二)油气治理改造安全要求

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改造工作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三)其他要求

1.油气综合治理改造工程应在不影响本地区油品稳定有序供应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因改造工程安排不当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影响。

2.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不得影响税务、计量、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税务、计量、消防(包括安全距离)、建设、规划、安全运输、安全生产等问题的,按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3.中石化()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慈溪石油支公司、中石油销售分公司、中化道达尔燃油有限公司、省高速发展有限公司要按照要求制定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落实资金,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其他加油站自行制定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上报市环保局和贸易粮食局备案。

4.业主单位每个月的日前将上月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报市环保局;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完工后,业主单位应及时向有资质的机构申请检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系统性强、协调部门多、工作难度大,需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的机制。由市环保局牵头,成立工作联审小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的环保审查验收及监管工作。

市贸易粮食局负责督促加油站经营单位按照全市统一计划有序开展治理改造工作,严格成品油经营单位资质年度检查,及时配合市环保局协调处理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对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的消防监管。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加油站、油罐车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对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中的改、扩建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管理。

市质监局负责对改造后的加油站、油罐车及相关计量器具进行检测、鉴定,确保不因改造影响罐体安全性能,对涉及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强制检定。

市交通局负责督促对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工程改造,负责油罐车道路运输证审核,对未按要求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的不予通过油罐车年度审查。

市财政局负责油气回收治理奖励资金的拨付。

(二)政策保障

为推动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对提前完成治理任务并经检测验收合格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油品经营单位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市(环发〔〕4号)奖励标准(一支油枪补助6000元,一辆油罐车补助1.5万元);对油气回收综合项目评估不合格的,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对未按全市统一要求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的加油站,市贸易粮食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对未按统一要求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改造的油罐车或经质监部门检验不合格的油罐车,收回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宣传保障

加大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的工作意义、内容和进展情况,配合推进整治工作,督促各加油站、油罐车所属单位按规定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

治理方案范文5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提升执行力、统筹出勤率、保证成功率”的要求,以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文明”的工作作风为目标,切实解决少数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营造“优美、和谐林场”创造内部环境。

活动内容:

1、更新观念,服务大局。根据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要求,着力解决少数干部思想观念陈旧,思想不活,小富即安,“等、靠、要”的懒惰思想,解决少数干部职工中存在的“小团体主义”,切实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全局观念,提升整个单位的执行能力。

2、严肃纪律,依法从政。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解决纪律松驰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混岗、上班玩游戏等现象,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切实改善工作作风飘浮问题,树立扎实苦干的工作作风,保证上班、会议等各项制度的执行。

3、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围绕“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个核心,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群众意识,服务意识,重点解决影响干部群众的形式主义、和制约机关服务效能的各种因素,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群众的难点、热点问题。

活动对象

全场干部职工

方法步骤

1、全体动员,集中学习阶段(2月25日至2月28日)

全县机关作风整治会议召开后,及时召开全场机关作风整治动员会议,传达县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县《机关作风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每名干部写篇心得体会。

2、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3月1日至3月25日)

各工区,各科室要针对自身存在的纪律松散,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办事效率服务效能低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剖析原因,及时整改。制定出个人、工区和科室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报“机关作风整治月”办公室。

3、总结提高、长效推进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通过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我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持之以恒的抓好落实,使我场干部职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为确保此次机关作风整顿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场党委书记、场长为组长,副场长副组长,各工区、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作风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

治理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各种化学药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6.各类场所(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食堂、活动中心等)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建筑的修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全校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前)

1.学校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xxxx师范大学校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xxxx年9月—11月)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校排查治理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1》

3.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xxxx年12月)

1.校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隐患数据库,尚未整改完毕的校园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表》(附件1)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月报表》(附件2)。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治理方案范文7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法生育集中整治活动,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消除违法生育行为在社会上的不良影响,为人口计生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生育当事人集中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对政策外怀孕的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多措并举,及时补救,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合法生育率控制在年度责任目标规定的范围内。

三、方法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1日—4月7日)。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立即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违法生育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增强搞好集中整治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通过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集中整治活动重要意义,形成依法查处违法生育的强大舆论声势。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明确举报案件的查办单位、查办程序和有奖举报考核的具体要求等,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邮箱,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统一印制宣传品和公告,通过张贴告示、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公开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的内容、方法和奖励标准,广泛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形成人人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区广播电视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在电台、电视台开办违法生育集中整治活动栏目,每周三次宣传集中整治活动的内容,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中的经验和做法。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于4月5日前报区违法生育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8日—8月20日)。

1.及时送达相关文书。对已经上报出生而未形成调查材料和未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的违法生育案件,特别是对2006年以来举报未查实的违法生育案件,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大措施,调查摸底,一旦查实,要尽快形成材料上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立即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2.集中征收社会抚养费。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大力度,包村包案,逐案分析,责任到人,配合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调查处理。对态度端正、主动配合处理的违法生育当事人,可酌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当从轻从宽处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生育的,一律从重从严处理。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当事人,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征收滞纳金。区法院应及时审查立案,及时执行,并适时召开以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人员为对象的强制执行大会,确保案件如期执结,在全区形成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3.要搞好部门协调,实施综合整治。区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卫生部门要督促各接生单位将出生情况按规定及时予以通报,尤其是对未持有《一孩服务手册》、《生育证》生育的,要立即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金融单位要建立违法生育人员不良信息记录档案,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形成长效工作制度。

4.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有关部门在提拔任用干部,录(聘)用、招用国家工作人员,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候选人、工商联执委、妇代会代表,评选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时,应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查,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由各主管单位按规定程序取消资格,并将处理意见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备案。对出现违法生育行为的党员,一律移送纪律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出现违法生育行为的公务员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一律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违法生育或其负责的企业职工违法生育的,取消企业及其本人评先树优的资格。对文化、体育、工商界等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的,坚决予以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要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2年8月25日前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政府将适时召开全区违法生育集中整治活动总结会议,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推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违法生育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违法生育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调度等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具体抓,全面推动本辖区违法生育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

治理方案范文8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面规划,以人为本、全力抢险的原则,以突发性、多发性、群发性和影响持久、有可能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地质灾害为重点,采取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切实增强抗御地质灾害能力。一旦发生灾害,做到统一指挥调度,责任分工明确,紧密协作配合,抢险物资齐备,撤离路线明晰,疏散安置妥当,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及防治重点

我市地处鲁西南平原,地下矿产资源储量丰富,水资源相对富足,土地肥沃,雨量充沛,四季分明。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与社会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由此诱发的各种地质灾害呈逐年递增趋势。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现状,确定防治重点如下:

(一)采煤塌陷区防治。我市地质灾害以地面塌陷为主,尤其是采矿引发的采空塌陷最为严重。塌陷区主要分布于,涉及44个自然村。全市境内现几乎所有大小煤矿都存在采空塌陷现象,以最为严重,压煤搬迁村庄面积409.18公顷,土地塌陷面积2500亩,其中年新增2000亩。同时,因采煤造成土地塌陷而引发房屋斑裂的受灾范围和数量也较大,存在斑裂隐患的有的10个村,4200户。

汛期采煤塌陷区可能诱发洪涝灾害、地裂缝、房屋斑裂等致灾地质作用,其危害性比较严重。必须完善监测网络,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反应系统,制作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灾害隐患点进行勘察治理或搬迁避让,对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尽量减少人为原因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水平,对延误预警、预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矸石堆积区防治。全市境内现有煤矸石堆积山6座,主要分布于。堆积的矸石,除一部分用于煤矸石发电,作为新型建筑材料的辅料或填充塌陷地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堆积煤矸石无法处理。

汛期矸石堆积区由于天气炎热、气候多变、雨水过多,煤矸石极易自燃、崩塌、滑坡,产生渣石流,甚至排放化学毒物、分解有机物,造成空气污染,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监测力度,落实防灾避灾工作措施,尽最大努力防治灾害发生。

(三)资源开采区防治。我市矿产资源除煤炭外,主要有砖瓦粘土和建筑用砂两大类。砂塘主要分布在小孟、新驿、颜店3个镇。由于前些年砖瓦粘土和建筑用砂深层取土,不同程度地造成了积水洼地的地质灾害。

汛期期间资源开采区极易发生地质灾害。为达到避灾减灾的目的,一方面市、镇、村及矿山企业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要对其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划定易发区和危险区,制作安全警示标志,编制防灾预案和应急抢险预案,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万无一失。

(四)泗河险段区防治。我市境内泗河段绕市区流经4个镇(街),全长26公里,河床因常年干涸而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大堤因失修风化和受采煤塌陷的波及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汛期泗河险段区,河床需清障疏浚,泗河大堤部分堤段需加固维护,压煤塌陷堤段需密切关注。要加大巡堤查险的工作力度,对险情险段进行抢修加固,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防御能力,确保汛期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为有效防止地质灾害发生,同时把灾害降到最低程度,从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各方面予以有力保障,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加大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力度,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危害较严重的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整治,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

一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统一指挥,严格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分级分部门分行业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做好灾害隐患危险重点排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在去年认真填制“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基础上,今年要查漏补缺,坚持做到一点一卡、每户一卡。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住建、水利、交运、旅游等部门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汛期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重点调查;对存在较严重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制定责任明确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是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等特点,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推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增强广大群众保护地质环境、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是建立完善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建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强化汛前检查、汛期值班、监测和巡查工作力度,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设置专门联系电话,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完善紧急预案启动程序。遇有突发性地质灾害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并做好紧急调查处理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镇(街)、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周密制定方案,切实落实好防治措施。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在全市通报。

治理方案范文9

一、指导思想

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整体治理、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坚持专项治理与常态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整体防控相结合、保障安全与服务民生相结合,有效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张贴、散发、派送非法小广告,小商小贩乱摆乱停、违法占道经营等社会管理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环卫工人扫保作业期间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和城市文明指数,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集中开展违法占道经营等四项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林涛任组长,副县长鄂继怀、副县级调研员霍福来任副组长,县公安局、住建局、行政执法局、交通局、安监局、工商局,县委宣传部,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以下简称“县专项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吴维刚兼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五个到位”的具体目标。一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依法查处到位;二是违法占道行为整治到位;三是公共场所周边的经营秩序规范到位;四是张贴、散发非法小广告的打击处理到位;五是环卫工人扫保作业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分工

(一)公安局

负责对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开展查处、打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落实环卫工人扫保作业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环卫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查处“涉卫”交通违法行为;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对违法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

(二)住建局

负责指导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按照作业质量标准清除非法小广告,推广使用清除非法小广告先进技术和设备,发挥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快速处理非法小广告的监督指挥作用。

(三)行政执法局

负责查处违法占道经营、流动商贩、路口分发广告等违法行为。

(四)交通局

负责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对违法占道经营企业的运输车辆资质进行监督检查。

(五)安监局

负责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烟花储存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等综合整治工作。

(六)工商局

负责对印制含有违法内容印刷品广告的印制企业、违法印刷品广告的企业进行查处。

(七)县委宣传部

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弘扬正能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新闻纪律。

(八)各乡(镇)政府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全面落实违法占道经营等四项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强化小商小贩乱摆乱停、违章占道问题治理

一是切实强化摸底排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存在“六乱”(机动车违法乱停、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随意乱放、在人行道及车行道上乱堆物品、在人行道及车行道上乱摆设摊点、在人行道及车行道上乱搭棚设亭、在人行道及车行道上乱建建筑物),沿街乞讨或派发广告,以及占道市场扩边展沿、超时经营等问题的街路、重点路段、点位以及易发生的重点时段逐一登记造册。对久治不愈、“死灰复燃”和新产生的“六乱”等问题进行重点摸排,确保有的放矢地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二是切实强化宣传教育,深入沿街单位、街道、社区和商户开展宣传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当事群众主动消除交通障碍,规范停车、规范经营、规范通行,引导沿街单位、商户自觉消除“六乱”等问题。三是切实强化路面巡控。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巡控密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和制止“六乱”,沿街乞讨或派发广告,以及占道市场扩边展沿、超时经营等问题。四是切实强化综合治理。协调行政执法、工商、交通、税务、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交通环境“六乱”等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五是切实强化社会化管理。协调街道办事处,督促沿街单位、商户落实“包门前机动车停车秩序”、“包门前非机动车停车秩序”和“包门前违法占道清理”的门前静态交通“三包”责任制,提高社会化管理效能。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

(二)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管理

一是着力加强宣传引导。在全县限放区域内广泛张贴“积极遵守限放烟花爆竹法规争做文明守法公民”的宣传告示。在新建居民小区和繁华商业地区悬挂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责成酒店、饭店、婚庆公司等在承接庆典活动协议中,须附加不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条款,并履行向当事人宣传限放法规的责任。二是着力加强摸底排查。对全县具备承接婚宴能力的餐饮场所、可能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庆祝活动的楼盘工地、所有庆典服务公司和即将开业的商业网点逐一摸排走访,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着力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管控。在每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的6时至10时等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开展巡视工作,着重加强重点区域的驻巡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即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四是着力加强查处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尚未燃放的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收缴,并对当事人予以教育训诫。对已经燃放属非婚礼庆典的,迅速查明责任人并依法处理;属婚庆活动的,在固定证据的基础上,通知责任人在婚庆活动结束后,到派出所接受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安监局,各乡(镇)政府

(三)全面强化环卫工作保护工作

一是抓实环卫工人扫保作业道路交通管控。由公安部门向环卫部门提供500个反光锥筒,提高环卫工人在扫保作业期间的警示性。公安部门组织警力加强环卫工人扫保作业现场安全保护工作,重点是加强夜间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警力布控和管理,工作期间始终保持警灯闪烁。利用喊话、引导等手段,提示车辆注意行车安全。创建文明城市迎检期间,公安交警街面执勤警力全部提前至早6时,实行中队长带班制,在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的同时,加强环卫工人作业防护工作。二是抓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涉卫”交通事故多发段进行摸索,深入调研分析近年来涉及环卫工人交通事故的发生规律和特点,找准事故的时间、地点等客观节点规律,查找教育、管理等主观节点规律,剖析事故原因,制定工作措施,加强部门联动,提出科学建议,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确保环卫工人路面作业时的交通安全。三是抓实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制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多媒体宣传、上门宣传和专门对环卫工人及环卫施工车辆驾驶人员开展滚动安全教育培训指导,不断提高环卫人员的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同时,积极协调各大新闻媒体,开展大规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教育广大驾驶员要自觉文明、守法驾驶,主动避让环卫工人,支持和配合扫保工作,全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环卫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抓实“涉卫”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将重点路段时段、无警路段时段等“涉卫”事故高发节点列为工作重点部位,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驾车拨打电话、争道抢行、随意变更车道等易诱发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行为及散落沙石、垃圾、残土等情形的查处力度。对散落流体的情形,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查纠工作,降低上路作业的危险系数。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住建局、执法局,各乡(镇)政府

(四)全面强化非法小广告治理

一是深入开展非法小广告清理工作。组织发动社区干部、物业从业人员及时清理“小招贴”、“小广告”,为群众创造优美环境。二是深入开展巡控和依法查处工作。加大对车站、广场、居民小区等易出现喷涂、散发制假证件广告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巡控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抓获和处理乱喷涂、乱张贴的违法人员。三是深入开展信息甄别和重点打击工作。加大对“滥发宣传品及乱涂乱画行为”中所涉及的假证、假印章、假发票、假牌照、假药,色情招聘、色情公关、短信诈骗等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收集、梳理,从中获取有价值的犯罪线索和内幕性信息,深挖违法犯罪源头,彻底摧毁犯罪网络,实现精确打击。四是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形成治理非法小广告问题的工作合力,积极协调配合城建部门,对所有道路表面和墙体的喷涂及乱涂乱画现象进行“跟踪调查覆盖”;对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中发现的违法电话号码,在拍照固定证据后,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封堵停机”。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工商局、住建局、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违法占道经营等四项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把思想和认识迅速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此次社会管理突出问题政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务求实效,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单位之间、部门之间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工作重点、目标要求,细化分解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系统监管责任,实行重点地区门前包部位、包责任、包秩序的“三包”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到委办局科所队站和各地区的街道、社区,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实名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一包到底,责任到人。

(四)严明工作纪律

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机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乡(镇)和部门,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软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严肃倒查。县专项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访问跟踪,强力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的工作成效。

治理方案范文10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市政委、区交委、区水利农机局、区教委、区移民局、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

二、工作目标

一)对所属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100%拉网式排查,排查实现三个100%一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查找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监测、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和建议。二是将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0%纳入地质灾害防灾体系。三是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报告复核率100%

二)严厉查处可能诱发重大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采矿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大执法。有效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二是坚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原则,对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进行查处。三是对专业技术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大整治,确保“四到位”和“八落实”一是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单点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三、工作内容

特别是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岩、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重点是三峡库区、城市建设地带、重要交通干线、重大水利工程、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矿山开采、矿山采空区、学校、旅游景区等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

一)大排查工作内容

并对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以下要求进行排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机构、责任落实、防治经费、防灾体系、监测网络、年度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工程治理与搬迁避让、宣传培训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否可能扩大和变化,1.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是排查是否做到八落实”二是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规模、影响范围(包括人员、设施、生产企业等)威胁对象、发展趋势等。否可能发展为重大安全隐患。

除开展上述两个方面的排查内容外,2.对已完成工程治理或正在进行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治理方案是否科学有效,否按照批复的治理方案实施,施工过程或效果监测是否有变形,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出现新的变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到位。

除开展上述两个方面的排查外,3.对已采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还要排查是否按照批复的搬迁避让方案实施,核实该隐患点的变形情况,核实影响范围是否扩大,影响范围内是否仍然存在受威胁对象。

要开展地质调查工作,4.对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认真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稳定性及危害程度,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并将其纳入当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涉及本行业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参照上述要求开展地质隐患点排查。专业技术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调查评价报告、勘查设计报告和工程治理等技术资料进行详细自查。

二)大整治工作内容

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治: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必须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员。

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和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四到位”要求及时整改完善;1.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

将隐患点纳入当地群测群防体系,2.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按照群测群防达标建设标准,制订单点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经费,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置警示牌和遇险撤离路线图;

及时组织群众撤离险区,3.对出现险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应急调查,并采用专业监测、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等处置措施;

4.对在查处地质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大执法工作内容

1.对在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并造成后果的抢险救灾中严重失职、渎职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有关手续的

2.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3.对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极易发区或直接威胁区内从事与地质灾害防治无关的爆破、削坡、工程建设、采矿等活动的

4.对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不宜开采而开工建设开采的

未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配套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落实治理措施的5.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6.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范围内及其周边进行工程建设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影响论证的

7.矿山开采可能诱发矿山地质灾害的

或承担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8.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弄虚作假。

9.对妨碍、阻挠地质灾害监测、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的

四)及时按要求报送《地质灾害大排查明细表》和《地质灾害大排查汇总表》检查总结工作内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和延续,此次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是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此次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执法工作从年7月20日开始,至12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建立工作机构,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区级相关部门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完成人员培训,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工作。

由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二)大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按照大排查工作内容要求进行排查,排查率要达到100%并填写排查统计表和汇总表。同时,制定问题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工作。此基础上,区国土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复查,复查率达到50%以上,区国土、建设、市政、交通、水利、移民、安监、煤监、支铁办等将排查和复查结果报相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针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时发现的地质灾害防灾体系中存在问题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三)大整治大执法阶段(9月1日—11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依照《中共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委办〔〕77号)职责划分。按大整治工作内容进行整治。区级相关部门按照执法权限对大执法工作内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建立长效机制,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查处情况、隐患整治落实情况等开展检查并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细化、硬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五、职责分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和“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由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区政府相关部门在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是

负责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组织机构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制订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对所有地质灾害点逐一建立防治预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村(居)组等基层组织作用,扎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区国土分局:牵头负责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建委:负责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主要范围包括: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污水和垃圾处理场。区市政委: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主要范围包括:各类交通设施建设项目(包区交委:负责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括改扩建项目)周边、公路和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

建水利工程影响范围。区水利农机局:负责影响水利设施和法定边界范围的地质灾害和因洪水引发灾害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范围包括:已建水利工程及其周边。

区教委: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

主要范围包括:移民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区移民局:负责三峡库区的移民迁建区、移民迁建设施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三峡库区高切坡项目等。

重点是位于危岩、陡崖和滑坡体影响范围内的企业、煤矿、非煤矿山的生产区、生活区及尾矿库(坝)废弃矿井、采空区、井口、道路等。区经委、区中小企业局、区安监局等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等生产活动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要范围包括:工业企业生产、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不稳定边坡。

区发改委(支铁办)全面负责铁路工程沿线周边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六、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黄宗华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永洪、区国土分局局长牟跃进任副组长,区政府应急办(救灾办)区国土分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教委、区建委、区市政委、区交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水利农机局、区移民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局、区房管局、交警支队、区中小企业局、区国资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由牟跃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青、包秀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政府与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区级有关部门签订《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各镇街、各园区(新城、风景区)及区级有关部门要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防治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头。分管领导牵头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做到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责任体系。

注重培训。要充分利用地灾防治知识培训、发放传单、现场宣讲等各种手段,二)搞好宣传。采用电视、广播、报纸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灾防治知识和《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狠抓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防灾知识宣传工作,对受威胁群众、中小学生,以及镇村干部、地质灾害监测员等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地质灾害全民预防的目标。

强化整治。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际,三)扎实推进。制订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排查不留死角,执法不留情面,整治不留后患,使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威胁矿山安全生产和人员生命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工进行整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突出重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统筹兼顾,四)全面深入。点面结合。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既要全面发动,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又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检查地质灾害极易发区、高发区内严重威胁群众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出现险情且急需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治理方案范文1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六五”普法规划和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发展思路和安排部署,以“作风建设年”、“四下基层”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目标,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教育措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法治理念专项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让群众学会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队伍形象。

三、主要内容

我局根据活动安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重点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社会法治理念教育宣传活动,使全局干部职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学习,推进干部职工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大力加强廉政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政奉公,促进公正廉洁。

(二)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工作。通过自学、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等方式,学习贯彻《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提高人社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

(三)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把此次活动作为今年“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扩展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上门入户、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时机,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送到乡镇、送到乡村、送到学校、送到企业、送到单位。

(四)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法制教育活动。以“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开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五)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就业服务机构要结合就业创业培训、技能培训等时机抓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观念。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做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城乡一体化等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积极开展仲裁调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结合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积极开展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和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活动安排

此次活动,从2013年8月开始,到2014年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3年8月)。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动员,深入发动,认真抓好宣传教育活动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至2014年2月)。采取经常性宣传与节日集中宣传、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等办法,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4年2月底)。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检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集中开展法治理念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劳动监察科,各单位也应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策划宣传活动方案,明确宣传内容与形式,落实责任分工,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确保专项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治理方案范文12

一、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经研究,成立市农委“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名单如下:

(二)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对为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三是严肃纪律,依法处理,切实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为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2年11月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以下4个实施阶段。

(一)动员部署(6月初至6月15日)

依据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安排,召开委机关“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6月15日一6月25日)

“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将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按时报送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6月25日之前,委“小金库”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将系统《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上报师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保证自查效果,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做到自查面达到100%。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三)全面检查(7月初至10月底)

组织迎接市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重点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整改落实(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