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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时间:2022-08-11 16:52:09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1

        一、健全机构,组织领导到位

       为了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早谋划,快动作,迅速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的方案和措施,指导和协调全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有关单位选调了9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加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综合组、督查组、案件组三个工作组,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办公室室务会、综合组、督查组工作职责等10项工作制度,配备了电脑等设备,并在办公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保证了全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到位

       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后,立即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认真了解和掌握我县商业贿赂问题的基本情况,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高台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了由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会议 ,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了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同时,重点开展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多层次的监督体系。为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矿产资源开发、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的意见建议,在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在高台廉政网设立了举报系统。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公布了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举报投诉,全县上下形成了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阶段、有重点、不定时地对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和工作要点进行明确,每周一上午召开督查组工作人员会议了解进展情况,明确检查的重点,确保了督促检查工作到位。督查中突出三个方面:一是查思想,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是否到位,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提高了对治理商业贿赂的认识程度;二是查进度,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重点行业和关键部门,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督导,督促各单位按照县上统一安排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帮助部门健全相应的监管措施,加强部门的诚信建设,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部门自律机制,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三是查作风,看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是否自觉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特别是是否切实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是否切实树立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意识。

       四是加强信息通报,推动全局工作。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总结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好做法和经验,加以推广。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注意发现和树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剖析典型,抓点带面,切实增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自觉性。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和促进全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办公室共收到各单位上报简报24篇、编印刊 发4期。

       三、落实责任,督促检查到位

       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打造良好的工作格局。工作会议之后,各部门各行业积极行动,按照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明确职能分工,制定本部门自查自纠统一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认真组织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一是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依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督促城建、交通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加强评委库建设,增加评委数量,提高评委整体水平。打破区域市场封锁,允许县外企业参与县内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全面推行清单报价法,增加造价报价的透明度,使评标更科学,中标价格更加透明、合理。二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范围,将应由招标中心进行采购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严格实行部门年度预算管理,对没列入部门预算之内的采购,视同“坐支”行为处理。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制度。加强土地一级市场管理,理顺土地“招拍挂”秩序,对没有结清上一宗土地交易帐款的,不得参与下一宗土地交易的竟拍。同时,增加公开拍卖总量,减少挂牌总量。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企业的土地如改变使用性质、用途的,都必须先进入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后依法进行公开出让。四是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建立和完善药价信息网络,设立医药、服务价格信息公示牌,面向社会定期公布药价和医疗服务收费情况。对常规病种和检查项目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并予以公示,增加群众就医用药透明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和医德医风教育,推行医务人员拒绝收红包的公开承诺,促进廉洁行医。推行医务院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吃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违规行为。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共2页,当前第1页1

       二是加强对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我们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充实力量,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

单位或部门,将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

       四、健章立制,保障措施到位

       我们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融入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四结合、四深化”,即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相结合,深化“阳光工程”;与纠风工作相结合,深化专项治理;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相结合,深化群众监督;与完善内控机制相结合,深化制度建设。

       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近期县监察局对公路、水利等部门的两项工程招标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从源头了加强了治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并不断总结提炼出工作规律和行之有效的做法,研究提出具有普遍指导意见的解决办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自查自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在各单位分别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定期向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主动与纪检监察、工商、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进展滞后的单位进行重点帮助,限期整改。并明确规定对于治理不严、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搞部门保护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通过近期检查发现,个别乡镇和部门还存在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认识不到位、进展缓慢、工作滞后等现象,金融部门牵头单位不明确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加大督查力度,使我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按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

       六、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督促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县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突出抓好“三大教育”。一是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工作人员学习孔繁森、任长霞、郑培民等英雄模范人物以及七一市县表彰的优秀典型人员的先进事迹,牢记“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二是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剖析各个领域的反面典型,使广大干部职工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未来的职业生涯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精心组织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各单位要根据《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如邀请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做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组织廉政歌咏比赛和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丰富专项治理工作的载体。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是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检查在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分;对经组织帮助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减轻处分;对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引导各单位从保护群众利益和爱护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角度出发,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教育的威力。

       4、依法依纪查处案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办案、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力量,深入查处涉案金额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会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查清监督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查清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针对存在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同时,运用典型案件开展法制宣传、进行警示教育,增强社会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2

一、我市两级法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所审理案件的特点

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危害巨大,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守护着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惩治商业贿赂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惩治商业贿赂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为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根据省、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院于2008年8月及时调整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成立了由院长袁治云为组长,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张存禄为副组长,院内相关重要庭室主要负责人员参与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本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刑二庭,负责具体工作,并确定了联络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成员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各县(区)法院也确定了负责本辖区商业贿赂工作的联络员,及时向中院报送商业贿赂的相关情况,确保惩治商业贿赂工作的有效开展。

对于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审理,我市两级法院在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量刑关的同时,注重总结此类案件的特点,结合我市两级法院审判实际来看,我市商业贿赂案件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相对较少,今年上半年仅受理了2件,并且是行贿与受贿的对合犯罪,但是实际上商业贿赂已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绝对数量并不少。

二是商业贿赂具有具有隐蔽性强的特点,很难发现,取证困难,呈现在案件中就是证据较为单一,事实依赖于行贿受贿双方的口供,客观证据较少,而被告人在庭审中翻供的现象较为普遍。我院今年上半年审理的2件商业贿赂案件,均是经他人举报后省高院督办的案件,但举报人情况不明,在对三名被告人讯问过程中时翻时供,较难认定。

三是犯罪集中在医疗卫生领域,且是有进购决策权的领导干部。马万里、张全世分别系我市张家川县、清水县医院院长,行贿人关君波系药品经销商。而去年xx中院审结的马俊海等挪用公款、行贿受贿案是建筑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上半年我院办理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从案件性质上来说并不是很严重,被告方也能主动认罪,积极退还赃款,但是其社会危害及在我市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跟医疗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有着重要关系。

二、两级人民法院参与专项工作中的具体做法

在上半年我市两级法院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积极组织,及时填报,认真总结。我市两级法院自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来,认真组织、积极实施。中院作为全市法院系统专项工作的领导机关,注重抓主抓重。在接到省高院和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相关通知后,中院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对需上报的项目进行了调查、填报并呈报。全市两级法院对受理的有关商业贿赂案件进行逐案登记,对重点案件专案专报,对其他案件按季呈报。

(二)严格审查,从严惩处,专项治理。

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商业贿赂案件的审理工作,在本院商业贿赂治理小组的领导下,确定由刑二庭的审判业务骨干审理相关案件。根据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突出了对医疗购销重点商业领域的犯罪案件的审理,依法及时审判,从严惩处,对涉案二人均在法定刑幅度内从严判处:今年结案的马万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张全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关君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依法严惩利用职权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及行贿人员的商业案件;对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依法加大了惩处力度。

(三)加强宣传,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打击商业贿赂犯罪,要坚持打防并举,以预防为主,做好预防就要加强宣传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将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纳入全院综合治理工作中,借助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案件的审判情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营造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司法氛围。今年上半年对审结的两起商业贿赂案件中院已制作简报信息呈报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报刊上刊登进行警示教育。

三、存在的问题

惩治商业贿赂要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惩治是标,预防才是本。我市两级法院在惩罚犯罪,参与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为维护社会和平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仍旧存在以下问题:

(一)重视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未引起我市两级法院系统的足够重视,除中院有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外,县(区)法院治理商业贿赂的领导小组还未成立,只设立了联络员。由于我市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数量并不是很多,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在审判中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衔接不够,未形成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大环境。

全市两级法院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衔接不够。一是基层法院和中院的纵向衔接不够。基层法院只设立了联络员,没有设立领导小组,在实际工作中也只是通过电话联络的方式向中院上报相关情况,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两级法院间没有很好的衔接。二是两级法院与市(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同级纪检、检察院、公安和犯罪人所在单位的衔接不够。商业贿赂工作的有效治理,要依靠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但从目前我市的实际来看,法院的工作方式较为单一,注重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不足,在全市没有形成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大环境。

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可以适时地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宣传报道。

(四)落实好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呈报工作。继续做好中院的上报工作,抓好县(区)法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落实“专人负责”,重点案件一案一报,一季度一报的“定期通报”制度。

(三)宣传不足,未在我市掀起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高压态势。半年以来,治理领导办公室及法院系统在新闻媒体上进行的相关报道不多,集中举办的宣传活动少,法院在办案后适时的教育也没有很好的落实,这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还没有形成高潮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落实不够,治理措施不到位。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求两级法院逐案登记,重点案件一案一报,采取“专人负责”和“定期通报”相结合的方式。中院能够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但是基层法院由于组织机构不健全,只设立了联络员,通常也只是通过电话向联络员了解相关情况,一案一报的要求不能很好的落实。

四、今后的打算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长期的坚持与努力,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我市两级法院将继续配合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于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扎实地开展商业贿赂的治理工作。

(一)加强重视,健全机构。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视力度,要将商业贿赂作为专项工作来抓。要注重对商业贿赂案件的审理及调研工作,及时总结两级法院在审理商业贿赂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积累经验。建立和完善县(区)法院治理商业贿赂机构的建立,已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完善其职能,尚未成立的要及时成立,并明确职责和任务。形成两级法院的上下联动机制。

(二)及时汇报,争取相关成员单位支持。

1、定期、及时向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受案、审理情况,便于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全市此项工作动态,及时调整工作步骤;

2、做好与检察院、公安等侦查部门的配合工作。在案件审理前,可提前介入,及时了解案情,指导取证工作;在案件审理中,如遇到证据、判处上的问题,及时与公诉、侦查部门协调解决。保证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

3、及时与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所涉及的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反馈案件中反映出的管理问题和相关情况,起到警示、防范的作用。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3

卫生院全面落实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增强职工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净化医疗环境,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18]2号)文件精神和临海市卫计局相关会议工作要求,我院于近日全面开展落实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为有效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出现,加强领导监督力度,建立健全防控的长效机制。我院成立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制定了《XX中心卫生院进一步深化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若干制度》,明确治理的重点问题,处罚原则及防控机制,还制定了《药品使用监测警示制度》、《药品遴选管理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处方点评制度》和行贿企业“黑名单”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控。

二、加强宣传教育,作好思想动员工作。我院于1月25日下午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向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全体人员传达市局1月23日会议精神,并通过本院工作QQ群和微信群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受教育面达100%。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典型材料学习等。

三、认真查摸,掌握治理基本情况。通过对我院药品、物资采购人员、工程基建情况、临床一线人员及其有关诊疗活动的调查观察,目前没有发现“开单提成”、“促销费”、“回扣”、“红包”等现象存在,无“大处方”、“滥检查”出现,无医药企业列入“黑名单”。

四、设立举报箱,公示市卫计局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85303152、89116950,动员职工主动上交收受的现金、礼金、回扣礼品。临床科室和药房门口设立医药代表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全面铲除医药代表在我院的生存空间。

五、全面开展并落实廉政约谈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政约谈,纪检监察干部对各分院和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分院或科室负责人对下属职工进行廉政约谈。院办与科室和职工层层签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责任书和廉洁行医承诺书,并定期开展督查工作。纪检监察干部对药品和医用耗材销售企业代表进行廉政约谈,并签订廉洁购销合同,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继续加强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防范和治理工作。

行风建设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认识,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4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获取私利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损害交通建设的健康发展;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共财产侵吞;为不严格施工开了方便之门,直接侵害国家的利益。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高速和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公司工程项目分散,职工流动性强,经营开发任务重,涉及的劳务队伍和敏感环节多,治理商业贿赂是我们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的角度来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扎实、切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科学发展观,按照《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七公司的实际工作,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治理工作,铲除商贸系统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纪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2、统筹部署,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交通施工建设实际,对各项目部与地方政府、与业主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从严治理。

4、把握政策,服务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确区分正常的工作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改革、发展、稳定。

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是指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分公司的自查自纠工作从今5月至8月,在分公司各个工地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

通过自查互查找出存在的问题,组织职工深入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及集团公司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上级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精神,让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治理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一是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所涉及的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二是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分公司和各项目部实际,排查出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明确治理重点。三是边查边改,对自查出的问题不隐不瞒、不等不靠,按照政策界限,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区别对待,认真纠正。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楚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分;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给予处分。

(二)集中整改阶段,在9月和10月两个月内进行。

分公司各项目部对自查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清危害,找准根源,认真整改。认真梳理分公司和各项目部存在的问题,分析不正当交易行为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掌握其发生的形式、规律和特点,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形成专项治理整顿情况报告,为集团公司建立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创造条件。

(三)重点检查阶段,在11月份进行。分公司对自查自纠情况,特别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清理纠正,完善制度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分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会对各项目部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流于形式的,要推倒重来;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保证措施

为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几项保证措施: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分公司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分公司经理和书记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要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通过宣传栏、广播、各项目部的集中学习,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对各级领导人员和业务处置权的重要岗位人员,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重要性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教育。运用典型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观看集团公司下发的教育片,筑牢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舆论监督和信息举报工作,分公司公布的举报电话是络举报平台是泛发动干部、群众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在排查和举报中要注意保护投诉人的安全,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健全制度、源头治理、严肃查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效能监察为抓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把专项治理同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进行认真剖析,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公司在经营运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

(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5

经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研究,今天,我们对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评估进行一次动员,目的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总结去年以来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对下一步的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进行动员和部署。刚才,剑平同志宣读了《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去年以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

去年4月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认真动员部署,深入学习教育,推进自查自纠,强化督导检查,查案、建立长效机制等系列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高度重视,认真动员部署。4月下旬,我们及时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选调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抓工作落实。先后制定下发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0余个重要文件,并3次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分析系统情况,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各单位也立即行动,均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人员,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

(二)深入教育,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我们首先从领导干部着手,着力提高他们治理商业贿赂的意识和思想认识。5月16日下午,召开了全局16个单位的党政领导、分管工程的领导、政工股长及市局机关全体职工参加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宣读了我局的实施方案和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及专项工作具体安排,同时组织学习了上级有关治理商业贿赂文件精神。之后,还对各单位的党支部书记及政工股长进行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培训。5月28日还组织全局的党支部书记和廉政监督员召开了学习,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理论研讨会。10月17日又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负责人工作会议,具体部署和研究治理工作。下属各单位也积极行动,认真部署,以宣传栏、板报、公路内刊、标语、开会、集中座谈讨论学习等方式,营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氛围,大力宣传和学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文件及上级领导讲话精神,积极贯彻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目标任务。治理宣传工作表现出具有影响性,注重参与性,体现创新性,务求实效性的特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还通过宜春公路信息网、印发调查表、问卷表、下基层宣讲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召开理论研讨会等办法,不断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截止到12月底,已经在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用稿60余篇。收到治理商业贿赂理论研讨文章22篇,为稳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注重实效,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同时,我们及时下发了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结合落实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的“三查三对照”和“四查四对照”工作。重点是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分包、转包、资质租借、工程验收、工程设计变更、设备物资采购、大额度资金开支以及公路廉政文化和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建设入手。在自查自纠工作当中,我局先后以中层干部会、班子会、民主生活会、半年工作会、局长现场办公会等形式,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自查自纠正工作进行了具体的研究,作出了具体的安排表,初步锁定了20项内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设计出了自查自纠工作调查表,分发给各单位,并且一边自查,一边整改。7月中旬对已建和在建的国债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8月上旬,组织审计、财务、路政等科室以在建的国债公路工程和路政执法等焦点,加大了自查自纠和资金审计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完善了配套整改措施,杜绝商业贿赂。8月25日至9月2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核台帐、走访有关当事人、召开座谈会等办法,从学习宣传、落实惩防体系、工程执法、资质租借、财务、审计、路政执法、治超收费、物资设备采购、机械设备报废等18个方面对全局16个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及工程执法监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排查,并当场对各单位工程执法监察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书面反馈,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对所反馈的问题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尽快整改到位。8月30日至9月5日,又对全局在建工程进行了月度检查,对一些工程的招投标程序进行了自查和自纠,有效地促进了各单位规范管理。下属各单位积极行动,不断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向纵深推进。有的单位对全局规章制度进行了分类归总,形成了用制度管事、管人、管行为的好现象;有的单位把自查自纠工作向一线前移,先后在基层养路队、施工现场召开自查会,动员干部职工对自身情况深刻进行自查;有的单位对工地廉政监督员进行了专项培训,聘请了20余名工地廉政监督员,形成了网络化监督管理,有效地把住了工程廉洁关。

(四)把握政策,整体推进治理工作。年初我们下达了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签订了相关的责任书,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是加大案件排查力度,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每个阶段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要求,进行具体的督办、引导,使整个工作按照即定的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落实。二是加强了沟通协调,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构建商业贿赂信息交流平台,建立案件协查和移送机制,形成办案合力。特别是在查处原机务供应科科长钟勇一案中,我们主动配合吉安市检察院,多次上门为其提供数据和事实。三是着眼解决深层问题,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和职业道德建设。针对集中治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健全了治超管理、物资采购、施工监理、资质租借、行政执法与审批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起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并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作为纪律、监察部门的一项工作内容来抓,有效地杜绝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改变和纠正了商业贿赂是“剂”、“潜规则”等错误观念,为我局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五)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通过近一年来的专项治理,初步纠正了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经营活动和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效地遏制了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全体公路职工普遍受到教育,反商业贿赂、维护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公路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专项治理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少数工程管理人员对治理工作仍有片面认识;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发展不平衡;去年我局钟勇商业贿赂案件被通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如果工作一旦松懈,很可能出现商业贿赂行为的反弹。对待上述问题,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切实抓好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工作。

刚才宣读的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对检查评估的时间、内容、办法、标准等问题讲得很具体、要求很明确。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抓紧抓好自查自纠检查评估的准备和实施工作。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严格标准。按照省厅的部署,省交通厅将于4月下旬对全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采取的办法是实行百分制,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先进单位,得分在76-89分的为良好单位,得分在61-75分的为合格单位,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我们宜春市公路管理局也在被抽检范围。能否按照这个标准严格组织检查评估,直接关系到我局自查自纠工作检查验收的结果。各单位在组织检查评估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逐项逐条对照检查,作好原始记录,如实上报有关数据,客观公正地做好本单位的考核评估工作。

二要严密组织。这次检查评估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为此,采取同步展开、全面考评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属范围的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检查评估专题报告及填报的汇总表及时报送市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市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近期也将组成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核查相关资料、征求群众意见、开展实地检查等办法,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希望各单位要抓紧做好迎接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

三要正确把握政策。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政策性强,市局反复强调,自查自纠是给大家机会,方案里也明确规定,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待自查自纠期限一过,上级部门查到有情况、有问题的,那性质就一不样了,那就是按拒不纠正、掩盖问题来对待,我们单位也将受到影响;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介入调查。各单位要注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在自查自纠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争取主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责任人,认真加以纠正;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的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对开展这项工作不够重视、提出措施不得力的,要认真督导,促其纠正;对敷衍了事、未达到要求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改正;对其中问题严重、社会反映大的,市局将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自查自纠不够深入的,在规定的限期内要“补课”,决不能留有死角和盲区。

四要查漏补缺。从我们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看,各单位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工作进展还存在明显的不平衡,少数单位还有较大差距。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评估标准中组织动员、查找问题、分类处理、问题整改等四个方面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逐项检查。对有些自查自纠等工作不到位的,要全面做好查漏补缺。治理商业贿赂重在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责任到人、到岗位,扎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资料整理工作,务求资料规范、整齐、有序,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对检查评估工作资料准备,我强调四点:一是要准时报送、汇总,不然就不理想;二是要规矩整齐,报送的东西要规范,不然就会影响形象;三是报送的东西要准确;四是报送的东西要真实。

三、加强对不正当交易行为检查评估工作领导。

检查评估工作时间很紧,任务很重,要求很高,不仅是对我们前期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而且是推动和巩固专项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希望各单位严格对照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畅通信息渠道,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措施到位,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第一,要确保领导责任到位。根据2月13日召开的全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要求,今年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继续履行职责,尽快调整和补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保障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集中办公,真正做到专项治理工作人员有保证,经费有保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指导、协调作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治贿办、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责任机制,全面完成检查评估的各项工作,为迎接全省的检查验收作好准备。

第二,要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对检查评估工作,市局已经制定了《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和《检查评估评分表》,要求重点针对查找问题、分类处理和问题整改三个方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查漏补缺,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要求,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加以纠正;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于极少数领导不重视、自查自纠工作走了过场的地方和单位,要责令“补课”,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6

一、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治理*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工作,目前,我市*系统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精心部署。

*和*市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们及早成立由市*局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局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系统治理*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综合组、整规监督组、案件组,具体负责治理*领域商业贿赂各项日常工作。各县、区*局和市直各*单位也相应成立治理*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层层健全机构,全系统形成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切实加强领导,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市*局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的意见》、*部《实施意见》、*及*厅《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下发了《*市*局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

(二)动员教育,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市、县(区)*局、*机构以及业务科室对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层层广泛动员。4月下旬,召开*市*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工作总结*系统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市*长代表医疗机构分别就如何抓好治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随后,县、区*局和市直各*单位迅速召开动员会,并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治理*领域商业贿赂动员教育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及*部关于*行业纪律规定等,开展以“为什么要开展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珍惜*岗位,远离红包回扣”等为主题的大讨论,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以及相应政策规定。同时,通过悬挂横额、制作版报、印发简报、举办服务承诺签字仪式和优质服务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力度,阐明政策,晓以利害,正确引导,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人员认清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此外,在《*日报》公布市*局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在*个市直单位分别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箱。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发动面不留死角,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人人皆知,提高了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系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调查摸底,真抓实干,确保实效。

市*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亲自率队,于4月底开始深入基层单位,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摸清*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容易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并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专项治理工作与纠风工作相结合,与开展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相结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缓解人民群众*问题。尤其重点规范*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继续完善住清单制度,落实大型*必须征求*意见的规定,严肃查处受回扣、红包等违规违纪问题,让群众看到专项治理工作边整边改的成效。

(四)建立制度,落实责任,通力合作。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县、区*局和市直各*单位分别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局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主动与纪检监察、工商、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各级*行政部门严肃工作纪律,对所辖*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进展滞后的单位进行重点帮助,限期整改。并明确规定对于治理不严、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搞部门保护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存在问题

我市*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虽然总体进展顺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个别*人员存在思想认识偏差。一是认为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二是认为法不责众,别人能过关,我也不会有事。三是认为行贿方是主动的,不解决行贿问题,受贿也解决不了。四是认为虚高定价的源头不是*,反之不能增加*的收入。

2、个别*机构存在畏难情绪。有些机构担心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工作会损害*形象,挫伤*人员积极性,对开展工作产生畏难情绪。

3、专项治理工作的条块结合方面不够严密。地方党委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在某些工作时间安排上存在不一致现象,以致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度不好把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行业特点,继续组织全系统*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领域专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要重新认识“*权”,它是*实现商业利润的必经之“坎”,*机构防控*中商业贿赂的最后一道闸门。这一关把好了,商业贿赂就失去生存的条件;这一关把不好,商业贿赂就会畅通无阻。三是要认识到对收受回扣存在侥幸心理,其后果是严重的。无论谁收受回扣,都是违纪违法,必定会受到法律、纪律的制裁。

2、突出抓好“三大教育”。一是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人员学习孔繁森、任长霞、郑培民等英雄模范人物以及身边优秀*人员的先进事迹,牢记“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二是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剖析*领域的反面典型,使广大*人员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人员正确认识未来的职业生涯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精心组织主题实践活动。全系统各单位要根据《*市*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如邀请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组织廉政歌咏比赛和知识竞赛等。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7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治理,使粮食系统干部职工普遍受到教育,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趋势,逐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稳定,促进粮食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治理商业贿赂,积极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二是统筹部署,稳步有序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贯彻《实施纲要》,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三是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粮食系统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四是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大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根据中央要求,结合粮食系统实际,国家粮食局机关自查自纠工作从2006年第二季度开始,用半年时间完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部门可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用半年或一年时间完成。自查自纠大致可分学习动员、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原则上用2个月时间)

1.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弄清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市场规则、政策规定,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2.制订具体治理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3.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中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办发〔2006〕9号文件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统一思想和行动。

(二)查找问题(原则上用2个月时间)

1.征求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2.对照检查。粮食系统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部位和环节:(1)粮食购销、储备粮轮换、陈化粮处理,军粮、退耕还林、水库移民、救灾等政策性用粮供应;(2)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及资产评估变现,中央直属储备库划转上收,企业承包租赁等;(3)办公用品等政府采购、设备采购、企业物资采购、财务结算等;(4)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中储粮代储资格许可、储备粮计划、轮换指标确定、军粮供应资格认定及补贴发放、粮食质量等级确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资金分配等。

3.梳理问题。将自查的问题归纳整理,进一步找准问题的症结,明确整改重点。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对照检查。查思想上有无商业贿赂是市场交易“潜规则”等错误观念;查工作和经营活动中有无给予、收受回扣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旅游考察等多种名义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查内部管理机制有无漏洞,单位有无“小金库”、账外账,要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三)整改落实(原则上用2个月时间)

各单位要针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要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行业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严格依法行政,提高监管实效。开展自查自纠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时,国家粮食局机关和直属联系单位于2006年9月底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书面报告国家粮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于2006年12月底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国家粮食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依法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一)认真排查案件线索。要利用多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积极发挥信访举报网络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二)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已掌握案件线索,包括在自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要重视查办大案要案,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增强威慑力。要严肃查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绝不姑息。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必须依法严惩。

(三)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要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主动交代,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可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抵御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强化内部管理。企事业单位和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非法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等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坚决纠正做假账行为。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

(三)深化体制改革。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要推进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企业等会员行为进行约束。

五、切实加强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国家粮食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聂振邦担任,副组长由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正晓和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兵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监察局局长辛志光、机关党委副书记金刚、办公室主任孙鉴奇、调控司司长卢景波、法规司副司长刘小南、监督检查司司长吴子丹、财务司司长邓亦武、发展司司长何毅、人事司司长徐京华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局机关、直属联系单位开展粮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粮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处理与粮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辛志光担任,副主任由机关纪委书记王昕、监督检查司副司长程传秀、财务司副司长朱传碧、纪检监察二室主任陈良担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治理粮食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8

〔内容摘要〕 在中国,商业贿赂作为一种“潜规则”,长期游离于执法部门的视野之外,因而长期大行其道。它严重危害国家的政治肌体、经济肌体,如何有效治理商业贿赂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本文通过分析商业贿赂及其危害,并结合国外经验提出治理对策。

一、商业贿赂的特征和表现形式

商业贿赂是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采取秘密手段,向交易相对人的负责人、人、采购人员以及对交易业务具有决定权的人提供个人收入或其他报酬,以引诱他们在交易过程中作出有利于行贿者的决定,达到促成交易或取得经营上的便利,以挤掉同业竞争者或使行贿人处于经营优势的行为。

商业贿赂具有以下特征:

(1)商业贿赂的主体是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者个人。既可以表现为经营者为了销售商品而向有关人员行贿,这里的有关人员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包括其他经营者或个人;也可以表现为经营者或个人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而介绍贿赂。

(2)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其目的是获得交易机会或更多利益,并排除诚实的同行竞争者。如果贿赂的目的不是销售或购买商品,如为了解决户口、私放罪犯而行贿受贿等就不是商业贿赂。

(3)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酬,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4)商业贿赂的对象常为经营者的交易相对人和对商品成交具有决定作用和重大影响的人。

商业贿赂的形式

在实践中,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是“回扣”。回扣通常出现在商品的流通领域,如商品购销、土地的转让与开发、药品采购等过程中,有时也存在于建筑工程的承包,银行贷款以及为取得政府对某种经营业务的行政许可等领域。在上述领域进行回扣的目的有以下几种:

(1)为向供方购得市场上紧俏的商品而向对方个人支付回扣。

(2)为取得银行贷款而向信贷人员、银行经理支付定额回扣。

(3)为取得土地转让权、建筑工程承包权,而向土地出让方及项目发包方的负责人支付回扣。

(4)为获得某项商品经营的特许权,或取得项目的专项审批及经营许可证而向政府官员支付回扣。

(5)为推销滞销商品、劣质商品或由于竞争激励造成积压的商品,而向购买方的采购人员及有权决定购买的主管人员支付回扣。

支付回扣的名目繁多,往往借以各种“劳务费”、“酬劳费”、“介绍费”、“好处费”的名义支付给个人。其方式主要有现金回扣、实物回扣、提供高级招待及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出国旅游或装潢)

二、 商业贿赂的原因和危害

(一)对商业贿赂的原因分析

1、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形成了供远远低于求的现实,很多行商的人缺乏雄厚的资本和政府的扶持,如果失去一个项目往往会让一个企业垮掉,而得到一个项目就让它能够风光无限长期繁荣,这种生死之间的抉择,最能迫使追逐利润的企业想方设法甚至不惜触雷来抢夺发展的空间。

2、从事经营活动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利大风险小,精于算计的商人自然就要向商业贿赂这条“黑色潜规则”靠拢。以求以小博大。行贿取得优惠的交易条件,就工程承包来说,利润就极大,行贿几十万揽下了几十亿的工程,这是几十倍几百倍的利。

3、过去若干年我们一直把打击政府官员、党政领导干部腐败作为重点,而对于行贿方的商业企业这一方我们打击得不够,力度也不强,虽然相比来说,打击官员腐败要比打击商业行贿要难,阻力更多更大,但往往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中双方是一对孪生体。

4、高收益与低风险造成了一些黑心商家敢于“出手”,但带来的更严重的后果是让一些本不愿参与这种黑色交易的商家担心正当的交易会被别的商家进行商业贿赂而被剥夺,从而也纷纷“拉关系搞交情”,从而将整个行业都拉进了夜幕笼罩中的“较劲”中。

(二)对商业贿赂的危害分析

有人认为商业贿赂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笔者对此极不赞同,笔者认为商业贿赂对经济社会发展百害而无一利。

首先、对政治肌体的危害

1、商业贿赂滋生腐败,官商勾结侵蚀吏治。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医药购销、产权交易等领域成了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工程上马,干部落马”,中纪委就"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工程招标投标"进行调研后发现,近年来全国已有十几个省区的交通厅厅长在公路建设工程中因贪污受贿而被判刑。

2、商业贿赂盛行所导致的官商勾结和结党营私,以贿赂为纽带,受贿的官员和行贿的商人结成立以共同体,诱发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加剧社会矛盾。

3、公共支出中的很多项目使得政府官员取得“廉价投票权”,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选择公共项目的合作伙伴时,选择哪一家企业对其自身利益并不会造成实际损害和收益,这样他就会选择那些通过违法途径给自己带来较多好处的企业,也就是能够提供更多、更好形式商业贿赂的合作伙伴。这种利益的驱动使得政府投资额增加,而政府投资额的增加又为腐败提供了更多的可乘之机。

4、商业贿赂降低了政府投资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生产效率。政府投资项目选择合作伙伴,可能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哪个单位能最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另一个是哪个单位能提供更多、更好的商业贿赂。政府官员依照后一标准进行选择的同时,就失去了依照前一标准进行选择的机会。商业贿赂是秘密进行的,随意性很大,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的不可告人的契约无法依法进行调节和控制。在政府官员接受商业贿赂之后,如果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拖延进度、偷工减料或者以次充好,政府官员都无法有效地对其行为进行监督,不会提出因施工单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而终止合同或更改合作伙伴。

6、商业贿赂使得大量的商品交易通过账外暗中的方式转为地下,单位的因收受商业贿赂而得到的收入进入了单位的小金库或者是单位工作人员手中,而未体现在单位的会计账簿中,通过这种方式逃避国家对单位和个人征收所得税。单位进行商业贿赂的支出通常是通过做假帐的方式或以其他名义从单位支出,很少会由单位的小金库或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支出,所以单位进行商业贿赂的支出不能够抵冲接受商业贿赂而得到的收入。国家税收减少的直接后果是公共产品供给情况恶化。

7、商业贿赂滋生洗钱和有组织犯罪,其引起的社会不满情绪又会加剧社会冲突,造成一系列的社会动荡和犯罪率上升。商业贿赂泛滥将使国家陷于犯罪率不断攀升的恶性循环。

其次、对经济肌体的危害

1、商业贿赂作为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根本上扭曲了公平竞争的规则,使价值规律和竞争规律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既阻碍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破坏市场交易秩序,也使诚信经营的企业沦为受害者,阻碍市场机能的正常发挥,并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的瓶颈。

2、造成物价虚高,特别是一些医药企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作为商业贿赂的药品回扣,每年高达7.72亿元……医院药价之所以居高不下,70%都消耗在流通领域,从药品离开厂家开始,要经过医药代表、医院院长、药剂师、有处方权的医生等数道关口,每过一道关,价格就被抬高一些,最后落到老百姓手中的就成了高价药,而这些抬高的价格实际上让老百姓背上了。”

3、助推假冒伪劣盛行。当交易的天平向行贿者一方倾斜,不法商家生产的假冒伪劣商品就有了进入市场的机会,而行贿的成本也必然打入商品价格,受害的都是消费者。

4、阻碍经济发展。当行贿、拉关系成为最管用的“外功”,企业就不会重视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产品质量等“内功”修炼,国家的生产力水平还能上得去?经济还能得到迅速发展?

5、损害国家声誉,影响投资环境。英国《观察家报》则撰文批评我国的商务环境,认为中国公司与国际经营标准相去甚远,西方公司遵循国际公认的经营标准,而中国公司却大多讲究长期以来形成的拉关系、给回扣的做法。在我国许多行业,商业贿赂已成为“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从业者已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如果不及时治理,商业贿赂导致的市场腐败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直接影响中国的投资环境,给中国经济带来严重“内伤”。

再次、冲击社会道德心理底线

商业贿赂虽然见不得光,却能大行其道且呈蔓延之势,越来越多的人不得不屈从于“潜规则”。“以前说起行贿,那是人人喊打。现在再谈贿赂,大家的态度似乎动摇了。”现在很多商人并不以行贿为耻,而是以能找到‘关系'、办成事、赚到钱为荣。商业贿赂的流行在一些地方甚至演化为“笑廉不笑贪”。认同腐败,还是与之斗争?民间心理和公共语言出现分裂,社会心理对腐败问题的认识从“一边倒”逐步发展为“二元结构”,这是泛化的商业贿赂带给社会的重大创伤。

总之,商业贿赂使市场经济陷入毁灭,使社会道德腐化堕落,使社会发展落入迷途,败坏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引起各方面广泛关注。胡锦涛主席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认真开展致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三、国外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

美国

成熟的市场经济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使商业贿赂在美国难以兴风作浪,就美国的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管方面来看,对商业贿赂的规制主要有四种机制:反垄断机制、公平竞争机制、舆论监督机制和法律机制。近几年几起典型的商业贿赂案反映了美国打击商业贿赂的力度。

“朗讯案”,2004年4月6日,朗讯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汇报文件,指出朗讯将解除其中国区总裁戚道协、首席运营官关赫德及财务主管和市场部经理的职务,理由是他们为合作方提供非法回扣。

“戴姆勒-克莱斯勒案”,2004年10月,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前会计师向美国联邦法院举报,该公司存在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的行为,曾利用40个银行账号向外国政府官员行贿。

“孟山都案”,2005年1月,孟山都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缴纳了50万美元罚金,作为向印尼官员行贿的代价。

“巨人案”,2005年3月,国防工程承包商和军火商巨人公司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向贝宁共和国总统的商业咨询顾问支付了超过350万美元的贿金。

“德普案”,美国司法部于2005年5月20日提供的报告称,全球最大的诊断设备生产企业DPC在天津的子公司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从1991年到2002年期间,向中国国有医院医生行贿162.3万美元的现金,用来换取这些医疗机构购买DPC公司的产品。德普公司从中赚取200万美元利润。

日本

日本刑法将商业贿赂统一为行贿罪和受贿罪,无论在商业方面还是其他方面,具有行贿或者受贿行为必须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并且,日本界定的贿赂范围相当广,凡是能够满足人的需要或者欲望的一切利益都可以算作贿赂,包括提供性服务以及高规格的宴请和接待等。利用手中掌握的权限,在经济活动中要求他人给予金钱、物品或者提供其他好处的,以及接受或者约定接受利益和好处的属于受贿行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日本还制定了《公益举报人保护法》,努力保护揭发和透露公司主管或分管人员违法舞弊行为的举报人。规定要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举报人的真实身份。其次,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雇或用其他任何形式打击报复举报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将按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日本大企业基本上都建立了一套严密的防止和制约商业贿赂的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实施严格的招投标制度。只要超过一定数量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项目均采用真实的招投标制度,企业的最高领导人不直接参与招标工作,具体的招标工作由具体部门组成的招标小组进行。还有人对招标小组有无违反招标程序进行检查监督,防止个别人在招标中营私舞弊,接受贿赂。

德国

目前,德国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德国刑法典》和1997年8月份修订的《反腐败法》。这些法律对各种形式的贿赂做了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惩治措施。在德国,制止贿赂行为主要是通过司法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以排除行政机关的不适当干预。

德国的市场竞争环境已经相当成熟,舆论监督也很严格。如果一家公司做出了违法行为,它不但会受到法律制裁,而且还会遭受舆论批评以及竞争对手的排挤,公司形象将大大受损,甚至会破产。在这样的背景下,德国公司,尤其是大公司的犯罪动机很小。

德国实行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病人的医疗费和药费最终都由保险公司支付。如果医药公司向医院药房和市场药店行贿,势必会增加药品的成本,也就是说会增加保险公司的支付金额,因此保险公司也对医生和药房具有强大的监督作用

四、当前中国治理商业贿赂的对策

(一)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舆论监督是最具影响力的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商业贿赂对社会的危害及国家有关制止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查出的典型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二)将反商业贿赂纳入到反腐败的框架中,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一方面要坚决纠正企业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一方面要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三)完善反商业贿赂的法律。当前国内惩治商业贿赂的法规散见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2条,《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9条,《刑法》第163条。这些法律在现实反商业贿赂方面运行并不理想。

1、我国受贿罪主体范围的狭窄,导致无法对现实中形形色色的商业贿赂行为予以全面有效的管制。作为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除了国有企业和控股公司以外,各种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虽然既非国家工作人员,也非公司、企业人员,但同样掌握一定的公共资源支配权,并可能利用这些权力寻租。比如大量医疗回扣案中牵扯的医生收贿,以及教材回扣案中牵涉的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但他们却难以受到现行法律的制裁。建议扩大受贿罪的主体;同时由于商业贿赂是一种关联行为,行贿和受贿互为条件,可以将两者视为一种行为,即商业贿赂行为,一并查处。

2、对回扣、附赠等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对折扣比例做出具体规定,明确折扣不能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对赠品数额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3、在管辖权上,检察、公安、工商、税务和审计等部门都有调查权。如果是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由检察机关查处,涉及公司企业人员则由公安机关负责,如果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则由工商部门处罚,多头管理往往导致管理疏漏。建议统一反商业贿赂执法机构,授予其广泛的权力,课以其重大的责任,以解决当前执法过于宽松,取证困难,对于贿赂罪的调查力度明显偏弱等缺陷。

4、经济处罚力度轻,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主任任建明则对我国与美国的“商业贿赂”做了一个比较:在美国,如果通过贿赂所得的利润为10分,那么在处罚商业贿赂时,经济处罚可能高达100分;在中国,如果商业贿赂所得的利润为10分,接受的经济处罚可能只有1分。目前中国的经济处罚与美国相差100倍。如果采用美国的超过利润10倍或者更高的经济处罚措施,将对中国的行贿者产生巨大的震慑力。

5、更主要的是,中国现有专门打击商业贿赂的规范性文件明显不足,立法层次太低且规定滞后,无法满足打击和惩治商业贿赂的需要。从法律层面看,惩治商业贿赂并不仅限于刑法修改。还应当将分散在各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例加以整合,将实体性法律规范(包括刑事、行政和民事)及程序性法律规范统一在一部法律之中,制定统一《反商业贿赂法》,以维护我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从目前情况看,制定《反商业贿赂法》的条件已成熟,尽快出台《反商业贿赂法》势在必行,以填补法律体系的重大缺陷,才能应对日益严峻的商业贿赂形势。

五、结语

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复杂社会现象,属于不正当竞争中隐密性和危害性较大的一种。其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和个体根源。我们在进一步健全对商业贿赂行为法律规制的同时,必须从健全市场制度和制裁个人两方面入手。标本兼治,采取带有根本性的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使民族经济在国际交往中充满生机,稳步增长。

参考文献

1、吕明瑜著:《竞争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孔祥俊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9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自己廉洁奉公、依法行政的意识,筑牢了自己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商业贿赂背离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商业贿赂增加了交易成本,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和诱发经济犯罪的温床;如何才能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大力加强警示教育,继续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堵塞监管漏洞;进行讲述。其中包括: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一些行业运行的“潜规则”,市场主体之间正常的比质量、比价格的合理竞争扭曲为比回扣、比私下所得“好处”的非法竞争,破坏了公平交易市场经济秩序、商业贿赂的出现,使得商品在流通环节增加额外支出,加大了企业经营的成本,直接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随着商业贿赂渐成气候,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惜以重金腐蚀、收买商业活动相关单位人员、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理以法约束自己等,具体材料详见: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了多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局、省局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通过组织观看电教片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图片展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自己也通过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治贿工作的要求。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自己廉洁奉公、依法行政的意识,筑牢了自己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下面谈谈我对治理商业贿赂的一些心得体会:

我认为,商业贿赂有三大危害性:

一是商业贿赂背离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目前,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一些行业运行的“潜规则”,市场主体之间正常的比质量、比价格的合理竞争扭曲为比回扣、比私下所得“好处”的非法竞争,破坏了公平交易市场经济秩序。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迫于无奈,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造成了恶性循环。

二是商业贿赂增加了交易成本,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的出现,使得商品在流通环节增加额外支出,加大了企业经营的成本,直接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商业贿赂最终直接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发生商业贿赂行为以后的高价、高额的费用,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来承担。例如,产生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的虚高,而导致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虚高,很大程度上就是部分费用被用来支付高额回扣,商业贿赂造成的后果就转嫁到患者的身上。

三是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和诱发经济犯罪的温床。随着商业贿赂渐成气候,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惜以重金腐蚀、收买商业活动相关单位人员(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已查处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涉及到商业贿赂。在我们医药行业里也存在不少这样的案例,例如,**区的人民医院收受回扣案,国家局医疗器械司、注册司官员受贿案等。因此,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领域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不能有效治理商业贿赂,极有可能断送改革开发的成果,影响现代化的进程。

如何才能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用总书记的话来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要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我们应该坚决贯彻中央、省、市以及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决定,大力加强警示教育,继续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堵塞监管漏洞。通过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法乱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营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今后,我将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理以法约束自己,“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坚决不去想;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去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去拿;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踏踏实实的做事,堂堂正正的做人。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10

一、总体要求

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法则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医院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在工作中注意维护医院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

结合运用先教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立足医院实际,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与方法。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的集中学习,逐步建立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二是向先进典型学习,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三是深入开展争创“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和“人民满意医院、人民满意科室、人民满意医生”活动,切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增强干部职工职业责任和使命感,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四是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和省卫生厅“五不准规定”,自觉抵制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纪行为。

(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导致药物滥用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超标收费、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等不规范收费现象。严格实行全成本核算,彻底杜绝与收入挂钩的分配机制,积极探索以医德医风、医技水平、服务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绩效分配机制。继续推进药品、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三)切实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医院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建立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治理重点

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

(一)医院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及其他经营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有关人员在接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五)医院有关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六)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乱收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七)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收受或索要病人财物等违规违纪行为。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如发现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和经销人员的行贿线索,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检察和工商等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同时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设备、耗材招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四、方法步骤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从2006年第二季度开始,医院主要对2001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主要分为组织准备、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检查总结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和动员教育阶段(2006年5月31日前)

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和省卫生厅“五不准规定”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并结合医院实际,部署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制定好治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抓好落实。一是举行签字活动,医院制定《拒收红包、回扣承诺书》,全体职工签名。二是全体党支部向全体医务工作者发起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倡议书。三是重温在职人员廉洁行医的有关规定。四是组织全院职工观看医德医风警示录。五是通过医院简报、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有重点进行报道,突出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同时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学习省、市、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卫生部、省卫生厅的《实施意见》,使广大医务人员认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治理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反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2006年6月)

对照市卫生局《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全院工作人员,对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摸清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掌握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研究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特点、规律及发生原因。重点是对药品购销和使用环节、医用耗材的购销和使用环节、仪器设备的购置以及医院的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要对2001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在全面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周密科学、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医院自查和科室自查同步进行,科室要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要认真摸清底数,掌握所涉及的人员等基本情况。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特别是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重点岗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要深入检查,不掩不盖,实事求是查摆存在的问题。要正确把握政策,对自查出的问题,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和纠正错误为主,可免予处分;对情节较重,但能主动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主动上缴所收钱物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情节较重,经组织帮助后能说清问题,认识错误,并上缴所收钱物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分;对情节较重,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或者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整改提高阶段(2006年7月至8月)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要将专项治理与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紧密结合,与树立以“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重在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在全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八荣八耻”教育,增强广大员工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树立廉洁行医、依法执业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要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健全内部的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规范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行为。同时,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

(四)检查总结阶段

医院及各科室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进行总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五、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要实行治理工作责任。医院成立以院长、党支部书记文茂森任组长,副院长李豫川、副院长、副书记苟中富任副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区卫生局的部署,建立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精心安排好各个阶段的工作。要严格报告制度,一个月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向市、区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告,主动与检察、工商、审计等机关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

(三)深入研究,强化指导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商业贿赂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深层次原因,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加强督查

治理商业贿赂是中央、省、市的重要工作部署,医院全体从业人员都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对全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贯穿专项工作全过程。

(五)规范行为,严格纪律

根据巴州卫发[2006]58号文件要求,必须遵循:

1、严禁经济收入与业务挂钩。各医疗机构严禁把医院的经济收入与科室业务挂钩。要坚决纠正医院给各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经济收入指标的错误作法,实行院科两级管理的单位,在经营管理中可实行“五定一奖”的管理办法,“五定”即:医院给各科室“定人员岗位、定工定出勤时间、定质量指标、定工作任务”;“一奖”即:“超质量指标、工作任务科室奖励”。未实行院科两级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可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办法,即把医护质量、出勤时间、工作任务等考核内容,按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评分乘以应得工资奖金,即为当月实得工资奖金额。

2、严格规范医院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医务人员收入不能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要改变医务人员工资核算办法,要纠正把诊费收入、各种检查费、药品挂钩费等服务收入作为医务人员核定工资依据的错误作法,严禁开单提成。在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时,既要奖勤罚懒,又要考虑工作岗位不同的特殊性;既要向业务骨干倾斜,又要兼顾大多数职工利益。

3、严禁科室承包和医生开单提成。各医疗机构内的业务科室一律不准搞承包经营,已搞承包经营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其伸点门诊一律统收统支。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开具的各种检查单,一律不准给医生提成,更不准收入不缴医院,科室私设小金库,一经查实,按商业贿赂和贪污处理。

4、严格执行药品器械招标采购。要认真执行国家对药品采购的有关规定,药品一律实行网上招标采购或在有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跟标或按市场价格采购。各医院要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在院务会领导下,药事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医院药品采购、新药准入等工作,院长不得兼任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

5、严格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申报制度。各医疗机构在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中,必须按卫生部、省卫生厅规定,先论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乡镇卫生院购置1万元以上、中心卫生院购置3万元以上、区级医疗卫生单位购置5万元以上设备的必须报卫生局审查批准,报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11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现制定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在加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现象,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治理内容

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工作方法和任务要求

㈠加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反商业贿赂意识。将反商业贿赂工作列入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当中,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和理解当前开展反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然性,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各科室要严格抓好学习,从参学率抓学习的覆盖面,结合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将反商业贿赂教育纳入其中,做到参学有记录、学习有成效、工作有提高。院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科室将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并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补课,直到检查合格为止。通过教育,要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我们开展反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行为对我国各行各业的不良影响,势必大大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严重危害全国人民的最根本利益。从而增强干部职工参与反商业贿赂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我院深入开展反商业贿赂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㈡加强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章。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会计制度、采购制度和药品管理制度,坚决查处做假帐、收受回扣和乱开药等行为。坚决做到“两个坚持、两个落实”,既:坚持财政预算制度,落实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医院的商品采购工作通过网上审批,加强透明度。对于不能进行网上采购,需要自行采购的商品,必须要有2人或2人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采购,加强互相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医院采购工作中出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持药品管理制度,落实药品网上采购。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进一步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全院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并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完善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严格按照医院《处方管理规定》,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化审批全院用药计划,对拟购入药品和新药申购计划进行审核。进一步落实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中标药品网上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采购中标药品全部通过“商务系统”进行网上交易,保证医院采购药品行为的公开、便捷、高效,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真正实现“阳光”交易,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㈢加强监督,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保证反商业贿赂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就必须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当中的监督,就是要形成以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为中心的监督体系。目前,我们将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加入到院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中,形成了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监督体系。在对反商业贿赂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既:坚持反商业贿赂与行风建设相结合,把反商业贿赂工作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充分利用行风建设这一有利平台,对商业贿赂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坚决杜绝不正当交易;坚持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设立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投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保证监督渠道畅通。同时,还要形成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和奖励制度,不但要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还要根据举报问题的轻重程度,查实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每个人、每个科室都要严格按照这次治理反商业贿赂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对照重点治理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进行认真细致地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院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8月份,院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检查,对于不正当交易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分。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范文12

同志们:

开展主题性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集中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是市局党委一贯坚持的有效教育形式。今年第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坚持廉洁从政(业),抵制商业贿赂”,刚才,韩炜同志对教育月活动提出的具体安排意见,这是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的,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结合教育月主题讲五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项重要任务。商业贿赂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商业贿赂往往与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直接相关,又严重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扰乱了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坚决加以治理。

商业贿赂问题,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199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整治药品回扣违法行为工作,国家颁布了《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在这场整治工作中,克拉玛依的医疗卫生系统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查办了一些商业贿赂案件,当时涉案被查处的人员多达十几人,有的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有的锒铛入狱,其教训是十分深刻的。近几年来,商业贿赂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信电力、工商贸易、财政金融和教育等领域又蔓延开来。对于这个现象,我们要有正确的认识,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来分析。腐败作为一种历史现象,是伴随社会从愚昧走向文明进程中产生的,必然要经历一个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就决定了反腐败斗争必然会经历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历史过程,但重要的是要善于从斗争发展的轨迹中,预见到某些带有本质意义的变化。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告诫我们,任何人都不是神仙圣人,都有认识和道德发展的局限性。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在拥有权力和运用权力时永远不出任何差错。治理商业贿赂和思想改造一样,也不会一劳永逸、一蹴而就。

目前,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已经发展到令人触目惊心的程度,甚至在一些行业和部门,已经发展成为“行规”和“潜规则”,被认为是“行业惯例”、“游戏规则”,从业者已陷入“非道德”恶性竞争的怪圈。商业贿赂现象逐渐普遍化、公开化、合法化,不仅被“认同”,而且容易被“接受”。人们对商业活动中收受回扣、佣金现象司空见惯,不以为然,认为做生意给回扣或拿回扣是“行规”,不触犯法律。近年来,商业贿赂的花样不断翻新,方式多种多样,手段越来越隐蔽,相当一部分贿赂是以付信息费、科研费、中介费、促销费、手续费、劳务费、咨询费、赞助费等名义发的所谓“奖金”、“提成”,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付给对方单位或个人以现金和实物。当前贿赂犯罪已经向社会多行业、多领域渗透、蔓延,从简单地送钱送物,发展到技术服务费、保险、出国考察、旅游度假、帮助迁移户口、安排子女到境外读书就业等。

商业贿赂大多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作案时一般没有第三者在场,作案后通常也不会留下明显的痕迹,局外人即使有所怀疑,也很难知悉内情。行贿受贿双方由于都从中获取了利益,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往往会共同隐瞒相关情况,订立攻守同盟。由于商业贿赂名目繁多,无账可查或账目虚假,而且商业贿赂手段更加隐蔽,行为更加诡秘,不仅增加了案件复杂性,而且增加了治理商业贿赂艰巨性,尤其给及时发现和突破查处此类案件带来极大的困难。查处尽管有困难,但有案是绝不会不查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你有不廉洁和商业贿赂行为,就一定会受到查处。据统计,从1998年到2008年,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94件,其中涉及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95件,占到职务犯罪案件的49%。在查办这些案件中,经常出现“查处一案、扯出一串、带出一片”的情形,呈现出群体性犯罪的严重现象。前些年查处的原克拉玛依区副区长“贾皎喜案件”和原市园林局副局长“杨光案件”,就是非常典型的案例。从2001年1月到2008年12月,市局纪检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17件次;立案查处党员违纪违法案件261件,给予党纪处分160人。在这些群众举报和查办案件中,涉及商业贿赂的信访件和案件有所上升。其中大多数商业贿赂案件发生在医药购销、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领域。最近,市局纪委为丰富教育月活动的内容,编印了一本《商业贿赂案例选编》的小册子,选登了一些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对发生这些案件的原因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是一本很好的警示教育材料,建议大家好好读一读,看一看,认真反思、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

和公有财产被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开了方便之门,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不少突发公共事件和其他社会问题。商业贿赂直接危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的领导、管理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给构建和谐克拉玛依造成障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牢牢把握和切实利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做好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二、增强党性,廉洁自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坚持廉洁从政(业),抵制商业贿赂,要靠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保证。崇高的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前赴后继、奋斗不息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今年是建党85周年,我们要认真回顾党的奋斗历程,不断增强理想信念。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目标。在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共产党员胸怀崇高的理想信念,为挽救处于危亡的中华民族,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进行了前赴后继、不屈不挠的斗争,表现出了大无畏的英雄气概。长期执政后,党始终坚持用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武装党员、指引方向、凝聚人心,为党的事业提供了生生不息的强大精神动力。克拉玛依广大党员和几代石油工人,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勤奋工作,才把昔日的戈壁,变成美好的家园。实践证明,理想信念是共产党员抵制腐败侵蚀的思想基础,是我们党带领各族人民完成新的历史任务的重要精神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紧紧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根本。

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廉洁自律既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好转。如何做到廉洁自律,首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以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来约束自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切实做到“五慎”。

一是慎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为党和人民群众作出贡献,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得到肯定和奖励。运用不好,则可能以权谋私,走向反面。大家想一想,别人宠着你、敬着你,不就是因为你手中有“权”吗?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搞清楚,之所以给你这个职务,赋予你相应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的信任,给你这个权力,是因为你过去做了一些事情,也希望你今后继续这样做,继续为党和人民办好事。谁不这样做,谁就违背了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谁就没有资格留在这个位置上。领导干部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有的管着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有的甚至握有生杀大权,权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毁掉一个人。前些时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三名法官,不就是因为收人钱财、徇私枉法而身陷囹圄吗!所以,一定要把职务和权力一心一意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切不可把权力变成谋私利的资本和工具。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商业贿赂,廉洁从政(业),不利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切莫当贪官,害国害民,也莫做庸官,误国误民。要有所作为,要让你领导的单位面貌发生变化,事业有大发展,职工队伍保持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样,才是合格、称职的领导干部,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二是慎欲。领导干部也是人,是人就有正常的七情六欲。但是,对欲望的追求要有节制,不能放纵欲望。有一些党员干部在利益分配格局重新调整面前心理失衡,总认为自己付出的多,得到的少,无节制地相互攀比。须知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得陇望蜀、这山望着那山高,如果不加以遏制就势必滑向犯错误,甚至犯罪的深渊。权力和金钱都有两重性,“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依”,用的好是好事,滥用就是坏事。要把金钱看得淡一些,把名利看得轻一些。“知足者常乐”,看一看我们自己,虽然工资不高,但总算是衣食不愁、略有结余吧?虽然住房不大,但冬有暖气、夏有空调,还过得舒心吧?建议大家在繁忙的工作中,抽一点时间下基层走走,到困难群众家看看,这不仅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自身世界观的改造,有利于消除失衡心理。

三是慎微。在小问题上必须谨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必成大祸。一个人走向腐败也是这样,往往是从吃点、收点、拿点、要点开始,胃口越来越大,胆子越来越壮,贪得无厌,铤而走险,发展到严重经济犯罪。现实生活中,有些干部一开始对额度较大的不义之财尚能保持高度警惕,但遇到小恩小惠则因小而笑纳,认为是礼尚往来、人之常情,把这些看成是生活小节。对领导干部来讲,微小之处不警惕,必定失掉大节。一些心术不正的人往往是以小试大,对其投石问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一旦送礼者提出不正当要求,就有可能丧失原则,进行钱权交易。所以遇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修身要从小事做起,不要觉得是小事、小节而放纵自己。不能认为“不要白不要、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可有任何侥幸心理!

四是慎独。独,就是自律,表现在独立工作的时候,独自接人待物的时候,八小时以外单独活动的时候,也就是无人监督的时候。领导干部必须要自我克制、谨慎不苟、管住自己。大凡行贿必有所求,“天上是不会掉馅饼”,“从来就不会有免费的午餐”行贿受贿时还想尽量做得无人知晓,自以为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要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只要你有不廉洁行为和行贿受贿行为,迟早有一天会暴露出来,必定要受到查处。所以,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得起考验,守得住思想道德防线,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在思想、作风、行动上真正做到光明磊落,廉洁自律,达到“慎独”的境界。

五是慎交。我在这里指的是要谨慎交友。领导干部也有社会圈、生活圈,交几个好朋友本无可厚非,关键是不要为了“朋友”丢弃了原则,丧失了立场。现实生活中,成也朋友败也朋友,不乏其数。有的领导干部无原则地“傍大款”、嫌贫爱富,把请你吃喝、陪你娱乐、包你消费这样的“酒肉朋友”当成知己,在小恩小惠面前,搞钱权交易,不惜牺牲原则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近墨者黑,和这样的所谓的“朋友”交往,是要吃大亏、栽大跟头的。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这个数就是要有尺度。因此,交友一定要坚持原则。只要我们自身稳得住心神,耐得住寂寞,管得住身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就能真正做到表里如一,为人表率。

“五慎”可以使人保持清醒、增长智慧、少犯错误,可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还要努力地学习贯彻《党章》,把《党章》当作一面镜子,经常用它照一照自己的思想和言行,看一看自己的思想信念是否坚定,宗旨意识是否牢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自觉,执行党的纪律和履行党员义务是否积极。只有常照《党章》这面镜子,才能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要求,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责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认真总结,查找差距,不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市局党委、人民政府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会议精神,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动员,研究制定了工作的具体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这项工作的广泛开展。从前一阶段的工作来看,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广大干部群众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有了初步的认识;有的单位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了摸底调查;有的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工作特点,分析查找并梳理出商业贿赂的突出表现,确定了治理重点;一些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认真抓好下属单位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本单位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开展自查自纠,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些部门坚持边查边改,通过对典型问题的剖析,正在抓紧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些单位和部门根据掌握的线索,严肃查处了一些商业贿赂案件。市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一批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案件,初查10件10人,立案5件5人。市公安局正在查处一家公司业务员受贿数十万元的案件。市工商局成立专案组,立案查办了商业贿赂案件8件。这些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体现了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项任务一起抓的要求。在肯定前一阶段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还存在进展不平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抓工作决心不大,行动不快;有的认为商业贿赂问题太复杂,治理起来难度大,有畏难情绪;还有的认为本部门、本单位不属于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存在着专项治理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有的部门和单位在确定工作方案时,脱离实际,照抄照转,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和操作性。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下决心解决这些问题,努力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今年第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以“坚持廉洁从政(业),抵制商业贿赂”为主题,就是通过教育月这种有效形式,在全市上下再动员、再发动,首先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商业贿赂行为是严重的经济犯罪,单位、个人都要防止这类问题发生。其次是进一步检查、督促各单位的工作,促进治理贿赂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为契机,认真对照中央、自治区和集团公司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找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更加有效措施,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扎扎实实地做好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