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4 12:47: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本管理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风险项目的资本成本估计方法
公司资本预算决策中一个重要的变量是新投资的应得收益率或基准率。决定应得收益率并从而决定一个项目资本成本的主要因素是该项目的系统性商业风险,也就是项目营运现金流的系统性风险。下面笔者介绍国际上大公司所普遍使用的资本成本估计方法。
1.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进行项目评估。
现代财务理论的一个中心原则是,一项投资的应得收益率应该依赖于其产生的现金流的风险。国外的多数大公司都采用具有风险调整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进行项目评估。在这种方法中,对于债权和股权的税后现金流用贴现率iWACC进行贴现,以反映债权和股权资本的税后应得收益率。这样就得到了净现值(NPV),它反映的是投资的未来期望现金流的现值(E[CFt])减去初始投资后的部分。即: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是根据iWACC=[(VB/VL)iB(1-TC)]+[(VS/VL)iS]得到的。其中,公司的市场价值(VL)等于公司债券的价值(VB)加上公司股票的价值(VS),iB和iS分别是公司债券和普通股的应得收益率,TC是公司的边际税率。债券的应得收益率通常接近于公司的借款成本,普通股的应得收益率则是一个难以估计的变量。
加,投资组合的收益率的方差将越来越多地依赖于不同证券之间的(N-N)个协方差,而这N种证券各自方差的影响将越来越小。因此,决定投资组合风险的是资产之间的协方差,而不是单个资产的方差。
单个资产的风险中不能通过在一个大的投资组合中持有它来分散掉的部分被称为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不能分散的,它由整个市场范围内的事件引起,例如经济增长、政府支出的增加、投资者对于资产价值认识的改变等。单个资产的风险中能够通过在一个大的投资组合中持有它来分散掉的部分称为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包括所有只对单个公司产生影响的事件,如罢工、高层管理的变更、公司销售情况的波动等。非系统性风险可以在一个大的投资组合中分散掉,因此它不会得到风险补偿。投资组合理论的核心在于,投资者关心的是资产组合的期望收益和风险,而不是独立资产的期望收益和风险。
3.应得收益率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基于上述分析以及一些附加的假设,威廉·夏普(WilliamSharpe)提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在这个模型中,股权的应得收益率是通过投资收益率Rj对市场收益率RM的回归,即Rj=αj+βjRM+ej来确定的。其中,αj和βj是回归系数,ej表示围绕回归线的随机误差。一种资产的系统性风险或者beta值(βj)由ρjM(σj/σM)来测量,其中,σj和σM分别表示投资收益率和市场收益率的标准差,ρjM是投资收益率与市场收益率的相关系数。
这样,由上述回归估计出的股权beta系数就可以用到证券市场上,以估计股权的应得收益率Rj。即:Rj=RF+βi(E[RM]-RF)。其中,RF是无风险利率,E[RM]-RF是市场在RF基础之上的风险补偿。beta系数表示股权价值对市场组合变化的敏感性。无风险利率反映的是资金在无风险投资中的时间价值,它构成了风险调整贴现率的基础。由该方程所描述的直线将一种资产的应得收益率表示成无风险利率、市场风险补偿和该资产的系统性风险或beta的函数。
4.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分割与相应的市场组合。
如果各个国家对于相同风险的资产的实际应得收益率都相同,就可以认为国际金融市场是一体化的。由于存在跨国资本流动的限制,我国的资本市场与其他国际市场仍然是分割的。对资本自由流动的限制包括市场摩擦(如政府控制、跨国交易的税收和交易成本)、获取市场价格和信息上的不平等。由于这些资本流动存在着限制,我国的资产应得收益率有可能低于其他国际市场对具有可比风险的资产所要求的收益率。
在一个一体化的金融市场中,CAPM中的市场组合应该是在全球范围内、以市值为权重来构造的分散化的证券组合。在决定项目贴现率时,相关的风险是该项目相对于世界市场组合而言的beta系数。但是大多数国家的资本市场并没有完全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因此,世界上大部分公司仍然采用本国的市场指数来代表市场组合。美国的公司通常选取美国的市场指数,例如纽约股票交易所综合指数;而日本的公司则选取日本的市场指数,例如日经225指数。随着经济和货币的一体化以及欧元的引入,欧洲的公司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从采用本国的市场指数转为采用欧洲的市场指数。随着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的逐步推进,资本成本的估计也日益倾向以世界市场组合或者世界与本国因素的综合为基准。
二、选择无风险基准率的基本推理
尽管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已经给出了建议,我国许多的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使用无风险利率或银行存单利率作为所有新投资的基准率而不计风险。使用无风险利率或银行存单利率作为基准率的一个理由是,政府可以按此利率借款并为新的投资项目筹资。因此,一些公司经理们认为,新投资的应得收益率应该达到这个基准率以向政府提供回报。
这一推理忽视了财务理论的一个中心原则。从股东的角度来看,基准率是由资金的使用而不是资金的来源所决定的。公司对特定的资产应该采用特定的贴现率,以反映特定投资的机会成本。这就需要将项目的应得收益率与金融市场中具有可比风险的其他资产的应得收益率进行比较,并且要求该项目至少能够提供和资本市场中其他可行项目一样高的应得收益率。政府的借款成本与资金如何使用几乎没有什么联系,拥有较高系统性风险的项目应该要求较高的应得收益率,以补偿其增加的风险。
三、使用无风险基准率的影响
1.对股东的影响。
假设我国一个公司的经理正在考虑投资一个煤矿,该项目的投入为1500000元,投产以后每年将得到100000元的期望现金流,并且将延续下去。政府的借款利率是5%。该项目的beta系数是1.0,风险调整后的应得收益率是10%。在政府5%的基准率之下,该投资项目将得到一个“显然的”净现值500000元(100000÷0.05-1500000)。但是,这个净现值没有将投资的系统性风险考虑在内。在10%的市场应得收益率下,这个投资项目将以1500000元的成本产生一个现值为1000000元(100000÷0.1)的资产,风险调整后的净现值为-500000元。显然,这个在政府的借款利率之下被视为正净现值的投资项目,是不会被资本市场的投资者所采用的。
如果对于低风险和高风险项目都使用5%的基准率,将会误导投资者偏好具有高期望收益率的项目。长此以往,使用银行存单利率作为基准率的我国公司的资产组合将会倾向于高期望收益率的项目。这些资产组合中的很多项目也可能具有较高的风险。从资本市场观点来看,其中的一些高收益、高风险的项目将是有损公司价值的。
2.对其他利益主体的影响。
关键词资本市场寿险业互动
近年来,保险业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各项内部和外部条件已初步具备。我国寿险业和资本市场应该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经验,加快解决现存的问题,利用我国寿险业巨大发展潜力,实现寿险业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发展。下面具体分析一下寿险业及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条件、外部环境和对策。
1寿险业及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条件分析
1.1寿险业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在资本市场的地位日益提升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截止2004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达11249.8亿元,比前一年同期增长34.27%。这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创造了条件。根据保监会规定估算,目前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最大规模为550亿元左右。
从国际上的经验看,我国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资金比率还有很大的扩展空间,预计在3~5年内可望达到10%以上,即有2000多亿元资金可以投资股市。
1.2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练兵积累了一定经验
保险业对基金的投资始于1999年底,初始投资额为14.79亿元。经过近5年的发展,2004年,保险业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已达到575亿元,占当年基金总规模的18%左右。
经过6年的实践探索,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首先,证券投资、资金投资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做了人力资源方面的准备;其次,寿险公司积累了投资管理经验、提高了投资管理水平。资金投资组合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最后,寿险公司的投资机构设置也在不断完善之中。
1.3保险资金管理机制取得了长足进步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的深入,保险业在建立保险资金集中化管理和专业化运作机制,建立资金运用风险内控机制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保险资产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保险业务与投资业务相分离,实行保险资金的专业化管理;二是《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的内容、原则和组织控制。
《指引》规定了包括资产负债管理、投资决策管理、投资交易管理、风险技术系统管理等七大风险控制内容,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应遵循独立制衡、全面控制、适时适用、责任追究等原则。另外在组织环境控制方面建立了较为严格的“防火墙”制度。
2寿险业及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外部环境分析
2.1法律和政策环境
(1)保险业法律不断完善、法制化环境日益成熟。《保险法》、《公司法》是我国保险业最重要的法律基础。《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和《保险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等法规对保险业非保险公司运营主体的经营规范做出了规定。
由此可知,保险业已经进入了各方面有法可依的法制化阶段。另外,保监办作为国务院授权的常设性机构对保险业有长期监管的权力。
(2)保险业资金运用政策有逐渐放开的趋势。1999年,保险业资金被允许投资于政权投资基金的比例为总资产的5%~15%。2003年6月起保险业投资企业债券的品种,扩大到可以自主选择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企业债券。2004年7月,保险公司被允许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4年8月首次允许保险公司在接受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在境外运用外汇资金,从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渠道。2004年10月中国保证会同中国证监会制定并颁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机构投资者直接投资股票市场。2005年2月,随着一系列配套规定的出台,保险资金进入了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合法渠道。
(3)我国信守入世承诺,保险行业竞争日益加剧。2004年出台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分支机构进行了明确规定,此举也意味着外资保险公司享受与中资公司同等的国民待遇。
2.2证券市场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中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经过10年的发展,成绩显著。
(1)基金、可转换债券等新的金融品种不断出现,为证券市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和分散风险的途径。
(2)证券市场自身建设成效显著,市场规模和水平实现了质的跨越。到2004年底,我国已有上市公司1377家,证券公司130多家。投资者开户7211万户。我国股市市价总值37055.57亿元、流通市场值11688.64亿元与GDP比率分别为27.14%和8.56%。
(3)投资者结构不断优化,市场运行规范化和防范风险水平提高明显。截止2004年底,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增长较快,已批设5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发行165只证券投资基金,发行总规模超过3200亿元;证券经营机构经过整顿和分类管理,一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运作规范的证券公司正在崛起。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获准投资国内证券市场,成为又一支机构投资者群体。而1999年以来,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投资证券市场的保险资金也构成机构投资者的一部分。另外,社保基金经国务院批准,也被允许投资于证券市场。
(4)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并开始有效运行。《证券法》的诞生和施行,确立了证券市场的法律地位和基本规则,随着各项法规规章的补充和修订,中国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更趋完备。一支素质较高的证券稽查队伍在实践锻炼中正在成长壮大,成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的中坚力量。
3寿险业及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对策
3.1建立健全的保险资金运用体系
保险资金运用体系要求有一套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业务运作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分配激励体系和人才队伍体系,其中风险控制体系是保险资金运用体系的核心。在建立风险控制体系方面,保险公司可以借鉴基金管理公司目前通行的做法。
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需要专门人才。在投资决策阶段,就需要投资专家、会计师、精算师和资产评估师等各类专家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在投资操作阶段,投资专家要根据资产负债匹配原理进行资产分配,根据市场平均回报率来决策投资品种和份额,以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在投资绩效考核阶段,需要由专家制定出考核各类专业人员的合理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不断地对工作人员进行业绩测评。
3.2积极探索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的管理模式
比较国外保险投资的组织模式,保险投资的组织模式一般有专业化控股、集中统一、内设投资部和外部委托等四种投资模式。这些管理模式不能一概而论地评价其优劣。国外寿险业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多选择专业化管理模式。而我国寿险公司要根据自己处于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需要,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资金运用模式。但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竞争程度的提高,选择多样化的管理方式和主体已成为一种趋势。
3.3扩大资本市场规模
一是大力发展我国的企业债市场,允许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发行优质的企业债券或可转换债券;二是股票市场也要充分发挥为国民经济发展造血的功能。有规模有步骤地让一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企业在股票市场融资;三是大力发展基金市场。根据保险公司不同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设计不同的基金品种,比如风险水平较低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及伞型基金。
3.4加强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投资比例
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数量的多少及投资比例的占比,已成衡量一国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的标志之一。证券市场投资机构化已成为一大国际趋势。我国要尽量培育更多的机构投资者之市,以利于证券市场向更加成熟、理性的方向发展。减少过多的投机气氛对证券市场的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也有赖于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
3.5加大我国证券市场金融创新的力度
一要大力开发我国的金融衍生品种,包括存托凭证、认股权证、备兑凭证、交易所交易基金等等;二要在完善现货市场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推出期货市场,包括国债期货交易、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三是引入证券市场的做空机制。通过交易品种的创新、交易手段的创新为保险资金大规模进入资本市场提供更多的可选择的投资品种,并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和期货、做空交易为保险资金提供可以适当分散风险的对冲工具。
3.6建立健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不仅是大型的机构投资者,而且是长期的战略投资者,这就要求我国的上市公司确实存在长期投资价值。而目前我国可长期投资的上市公司确实不多,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大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力度,让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必须解决目前上市公司存在的一股独大,股权分割,内部人控制,小股东权利难以有效保证等等法人治理结构问题。
3.7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进行改革
逐渐改变我国政策市的现状,减少政策因素引起的系统性风险给证券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这是要随着我国证券市场逐渐走向成熟、规范,以及国际化来逐步改变监管部门角色来实现的。
一、我国公司法禁止人力资本出资
新公司法即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与旧公司法里保留较多计划经济痕迹相比,新公司法更多地还原了公司法作为商法部门的特色,充分地体现了私法自治的理念,减少了强制性规范,增加了任意性规范,把公司法的一些强制性规范变为任意性规范,减少法律的强制性干预。在公司的设立和出资方式的规定中,新公司法为鼓励投资企业,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使设立公司更加简便。但是,在新公司法对股东(发起人)出资方式的规定上,之前各方呼声很高的“人力资本出资”却仍然未被写入新法,甚至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新公司法其实禁止公司股东(发起人)以人力资本这种方式出资。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第八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从新公司法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相比旧公司法严格限制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这五种类型,新公司法大大放宽了出资方式的范围,代之以“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这样的表述。然而,从新公司法的这一规定来看,它实质上禁止了股东采用人力资本这种出资方式。
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出资方式的非货币财产,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人力资本即使可以通过种种复杂繁琐的手段来进行评估作价,但是,它是否能够转让,在法律上和实践中仍然存在着非常大的问题。
人力资本与知识产权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人特殊的智力成果的表现形式,它可以在物化后脱离产权人的控制和占有,成为一项与权利人人身相分离的财产性权利。人力资本却不限于特殊的智力成果,诸如人的普通的知识、经验、技能、劳务都可能成为人力资本,但是前提是它们要和具体的特定的人相联系。可以说,人力资本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离开了特定的人,人力资本毫无疑问将一文不值或者贬值。既然这样,那么具有极强的人身的人力资本是否可作为纯粹的物力意义上的财产权进行转让?如果转让,是否会影响到出资人的人身权?转让的真正标的是什么?归根到底,人力资本是因为人才成为资本,而人,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能成为物权的标的。这样的话,即使转让人力资本,用只能转让与人所脱离的知识、经验、技能。离开了人,这些内容的贬值,肯定会为公司、股东、转让人和受让人带来一系列法律上的难题。因此,从这些方面考虑,新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中为人力资本出资设立了禁止性规定,无疑是为了避免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不管在旧的公司法还是新公司法中,都未给人力资本出资留下丝毫空间,然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运行已从对货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物质资本要素的倚重转向对科技知识、管理技能等人力资本要素的倚重。对新公司法而言,硬性禁止以人力资本出资终非长远之策。
二、人力资本内涵界定及引入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人力资本是指凝结在人身的知识、体力、技能的总合早在1676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在分析生产要素创造劳动价值的过程中,曾把人的“技艺”列为除了土地,物力资本和劳动以外的第四个特别重要的要素。其后,著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他在《国富论》中指出:“工人增进的熟练程度,可和便利劳动,节省劳动的机器和工具同样看作社会上的资本。”到20世纪的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物资资本的供给日益充裕,不在是“稀缺的”资源,而人的智力因素逐渐成为生产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彰显。1960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奥多•舒尔茨在美国经济年会上以主席的身份发表了题为《论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讲,轰动了西方经济学界。西奥多•舒尔茨认为,“资本”有两种存在形式:其一是物质资本形态,即通常所使用的主要体现在物资资料上的那些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其二是人力资本形态,即凝结在人体中的能够使价值迅速增值的知识、体力和价值的总和。
人力资本是指人力资本主体以其自身的知识、体力和技能等进行出资的行为。承认人力资本出资的合法性是顺应时展之潮流的措施,是非常必要和合理的。
(一)促进人力资本所有者的积极性。与传统企业相比,
高科技企业是一种知识、技术和人力密集性的企业群体,以追求创新为其核心经营内容。随着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发展和重租,人力资本产权等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现。虽然由于人力资本与其载体的不可分割性,而使之不能转让其所有权,但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会促使人力资本所有者通过交易主动出让其部分权利,如人力资本的使用权、支配权等。高新技术企业的物资所有者(如股东)往往不是企业的经营者,所以他们往往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却没有直接的控制权,而另一方面,人力资本所有者(如经理)将其知识、技术、才能等投入企业,却没有像企业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一样获得企业的所有权。人力资本所有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通过交易将部分产权让渡给企业所有者(股东),股东拥有对经营者人力资本的占有权、所有权、支配权甚至收益权。这对人力资本所有者是不公平的,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
为扭转这一局面,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起到极大的作用。况且高新技术企业是以人力资本为主要支撑的企业,其人力资本效益的提高,对企业的自下而上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如果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使得人力资本的收益与企业的收益与企业的经营绩效挂钩,对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激励作用将是十分显著的。
(二)人力资本具有资本性,可量化折股。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通常是指公司的注册资本,其特征是:第一,它是股东对公司的投资;第二,它是公司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担保。由此可见,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主要有两大功能。具体表现在:其一,它是股东对公司的投资;第二,它是公司法人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担保。由此可见,公司法意义上的资本主要有两大功能。具体表现在:其一,对公司而言,它既是公司获得独立人格的必要条件,又是公司得以营运和发展的物资基础,即营运功能;其二,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是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障碍,即担保功能。1.从功能角度而言,人力资本的营运功能早已为经济学界的学者们多次以理论和经验的证据所证实,如西奥多﹒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资本,因为它是未来满足或未来收入的源泉或者是两者的源泉”,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在高新技术行业已反映出比传统的物力资本更强的营运增值能力。2.担保功能和信用功能。根据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设立时的资本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并制定了“资本三原则”(即资本确定、维持、不变三原则),以作为公司对债权人履约的信用担保。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公司资本的这种担保功能是虚构出来的,因为公司成立后,公司实有资本的数量将随着经营状况的好坏而不断变化,公司的履约能力也不断变化。从法律角度来看,它也并不能完全起到立法时的预期目的。实际上,人力资本出资的这些功能“虚拟化”现象并非人力资本
所独有,在非现金的物力资本出资中也同样存在,如技术等无形资产而形成的“掺水股”。鉴于此,许多学者认为应该放宽对公司资本限制,并允许人力资本拆股作为资本出资。
三、人力资本出资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人力资本具有无形性和人身依附性特质。无形性使人力资本很难通过物质载体加以外化,因而难以评估。人身依附性决定了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人身不可分离,不能作为抵押的标的,也不能变现用于清偿债务。但是,无形性和人身依附性并未抹杀掉人力资本具有与物质资本同质的经营功能即营利性,人力资本使用权不仅可以通过劳动表现出来,也可以转让并可被其他主体支配。人力资本作为公司出资方式的最大缺陷在于其评估困难和担保能力的欠缺,而这完全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加以克服。
人力资本出资立法主要应解决以下四个问题。
(一)人力资本出资价值的评估。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有本质的区别,即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具有不可分性。离开了人这个载体,人力资本就不能存在。其实,人力资本的价值仍然可以确定,因为人力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它与物力资本具有相通之处,它们都是由过去的投资形成的。西奥多•舒而茨进一步分析到影响人力资本的五大要素:一是医疗和保健;二是在职人员培训;三是正规的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四是成人继续教育;五是个人和家庭适应于变换就业机会的迁移。对这些投资加以计算。再将其融入人力资本的市场动态供求关系中考察,就可以正确评估人力资本的价值的。由此,人力资本出资就具有了现实的可操作性。
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具有两种特性:即:其一,人力资本的专业性使得同样的人力资本在不同的环境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价值判断;其二,人力资本的价值无法在事先完全确定下来,而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或使用后加以确定。总之,人力资本的价值评估受许多非所有者所控制的外部因素的影响。实际上,人力资本出资所面临的以上问题在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时亦同样存在,但这并不妨碍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资本化的过程。因此,我们也没有理由以此排斥以人力资本作为出资。但是人力资本评估问题得不到解决,则会影响人力资本作为出资的可能性,归根结底该问题时立法技术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人力资本的评估规则,我们可以借鉴知识产权的评估办法,并结合人力资本的特殊性予以制定:第一,强制性评估原则。即如果以人力资本出资,则必须由法定评估机构以法定规则对此进行评估,杜绝以自制契约的形式自行评估。第二,评估因素法定原则。即必须以立法形式确定评估人力资本所依据的各种因素。当然确定该因素,其难度要远远大于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的评估因素。毕竟人力资本基本上表现为一种无形的管理资源或生产。鉴于此,我们可以借鉴已经以立法形式允许人力资本出资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现行法律规范,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经济的需求而制定法律规范。
另外,就人力资本的特殊性,在评估制度中还必须注意以下问题。基于人力资本是凝聚在人身上的知识、体力和技能的总合,并且人力资本在各个公司企业的不同阶段,不同时期所体现的价值亦会发生变化。因此,如果以人力资本出资,其价值的稳定性更为重要,对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定期的评估机构,每经过一定年限,经出资人请求,对人力资本进行重新评估,重新确定其价值,并且由此造成的评估结果变化,以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解决。
(二)人力资本出资对交易安全的威胁及对策。以人力资本出资组建从事交易可能对债权人权利产生威胁,因此以人力资本出资而获得股权(份),实质上是一种“搀水股”,与这种公司从事交易,产生不安时正常的。然而法律功效的发挥取决于合理的责任机制的构建,这已经是一个制度公理。由于人力资本出资者并未以实有财产向企业出资,可能难以产生对公司经营的关切,并且人力资本存在主观性贬值的可能性,人力资本所有者可能会利用其对人力资本的使用环境,使用绩效的天然控制优势,而产生消极怠工。为防止这种经营惰怠和道德危险的发生,应对人力资本出资者可能造成交易威胁进行检讨。资本股东出资填补责任或强制减少或注销其股份的责任。二是针对在公司清算时人力资本不能变现要求人力资本股东承担相当于剩余年限人力资本使用价值的债务清偿责任。三是针对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人身不可分离而受到健康、意外风险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要求人力资本股东承担强制人身保险责任,该保险以其人力资本折股价值为投保额,以公司为受益人。
(三)关于人力资本股份的转让。从股东平等和营业自由笔者以为,一是对人力资本出资缩水或因自身原因贬值的人力的角度讲,荣立资本股份的转让与物资资本股份一样,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只要其他股东同意,可自行转让。但是,荣立资本出资设立的公司的信用往往更多地建立在人力资本股东的个人能力之上,一旦其在公司成立后迅速退出公司,可能会有损公司外部人尤其是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有必要要求人力资本股份转让时不仅应获得一定比例的其他股东的同意,还应获得一定比例的债权人的同意。也可以仿照股份公司关于发起人转让所持股份限额的规定,要求人力资本在持有股份后一定时期内不得转让。
(四)关于人力资本股东的多次出资与竞业禁止。人力资本出资折股可能与其全部人力资本并不完全等价,就像某人可以将其资产分成两份向两个公司投资一样,法律不宜禁止人力资本的多次出资。但是,人力资本股东兼具公司者和公司股东身份,公司利益与其人力资本的使用密切相关,因此人力资本股东应承担竟业禁止义务,即不得以其人力资本向与其所出资公司的业务相竞争的企业出资。
参考文献
〔1〕朱慈蕴:《职工持股立法应注重人力资本理念的导入》法学评论,2001,(5)
〔2〕将大兴:《人力资本出资观念障碍检讨及其立法政策》法学,2001,(3)
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源是两个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其实二者是有区别的。后者通常指是企业员工整体的劳动素质、生产技能和知识水平等,培养手段是不断招募优秀员工并对现有员工进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而人力资本指的是劳动者投入到企业中的知识、技术、创新概念和管理方法的总称。具体来说,它仅包括企业中的两类人,一类是掌握核心技术的技术人员,另一类是具有企业家素质的经营者。这两类人的共同特点是作用突出且不可替代,也有学者认为他们的素质具有某种天生的特性,并非靠培养和培训而能得到。在现代经济中,人力资本对企业的影响越来越重要,甚至有时是决定性的。
在资本市场日益成熟的今天,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甚至最终取得垄断的市场地位,唯有依靠先进的技术。我们可以看到,世界知名的制造业企业无不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既是使自己获取超额利润的重要来源,也是阻止竞争对手进入该领域的有效手段。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的企业才能领导市场的潮流,产品老化、技术落后的企业则只能被市场所淘汰,这已成为企业界和学术界所公认的道理。而在现代经济中,技术越来越多地体现出“属人”的特性,即技术不再像以前那样仅仅凝结在企业物质资本(如生产设备)中,而是更多地储存在企业技术人员的头脑中。这时的技术人员已不仅仅是企业雇佣的高素质劳动者,更是一个资本的载体,我们称之为人力资本。这种形式的人力资本已越来越为社会所重视,近年来我国已经出台相关法律,允许技术成果拥有者将技术折价入股,成为公司的股东。
但是,对于一个企业来讲,仅有先进的技术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高素质的经营者来经营。企业的目的是为了向客户提品和服务,因此它的行为必然是市场导向的,只有市场需要的产品才是好产品。美国铱星公司的破产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反例。铱星公司的全球卫星通讯系统是公认的最先进的通讯技术,但由于它在市场分析、营销策略方面的失误,最终陷于破产的困境。铱星公司的遭遇再一次说明技术的先进并不能保证商业上的必然战功,经营水平同样是必不可少的。每个企业的经营者都有一定的营销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常识,也同样遵循趋利避害、量力而行等行为法则,但只有那些眼光锐利,分析计算准确的经营者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我们称这种高素质的经营者为企业家。
企业家的作用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无疑是十分巨大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很多企业乃至一个地区的发展可能就靠一两个人的带领,人们通常冠之以“能人经济”。假如有同行业同区域同规模的两个厂,派两个能力差异很大的人分别担任厂长,其收益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对于多出来的那一部分收益,我们既不能归之于资本,也不能归之于劳动,而只能归之于企业家的个人才能,我们同样称之为人力资本。
由核心技术人员和企业家构成的人力资本不仅成为企业的一种新的生产要素而对企业的产出增长起到了明显的作用,而且,由于它是一种人格化的资本形式,也给企业的制度安排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我们在下文将分三个方面对之进行分析。
一、人力资本对企业产权制度构造的影响
在传统企业形式中,企业的产权是以企业成立时法定货币资产的出资为标志和起点的,即出资方依各自出资多少拥有企业产权,而经理、技术人员等只是资方的雇佣劳动者。劳动者按工作量取得相应的报酬,并没有企业的产权,也就没有对企业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在这种产权构造中,货币资本是主动方,而劳动力处于一种被动的、受支配的地位。但在人力资本出现并且作用日益凸显以后,企业中已不再是货币资本一统天下,人力资本开始拥有了部分产权。而且,二者的关系发生了某种逆转,货币资本逐渐变为被动资本,而人力资本逐渐变为主动资本。企业的产权构造发生了悄然的变化。
相较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人力资本拥有产权的进程要慢得多。依前文所述,技术入股刚刚开始尝试,而且有很多的限制条件;而企业家以其经营才能折价入股还没有起步。这也是传统观念的偏见所致,我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向来重视具体劳动,轻视抽象劳动;重视体力劳动,轻视脑力劳动;重视生产性劳动,轻视经营性劳动。这些偏见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相关政策的制定,阻碍了人力资本取得产权的进程。
人力资本价值得不到承认的后果是拥有人力资本的人缺乏动力为企业工作,企业凝聚力下降,甚至造成人力资本流失。国有企业受传统观念影响最深,因此人力资本流失问题也最为严重。流失的人员绝大多数是管理、技术骨干,据相关统计,有的国有企业流失人员多达60%,而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和技工70%以上来自国有企业,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事例:某个国有企业搞一个大型研发项目,就在项目即将大功告成之际,该项目的负责人带着成型的项目到其它企业入股去了。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带着管理经验、营销网络倒向其它企业或是另起炉灶的事例也屡见不鲜。因此,国有企业产权结构调整的关键是处理好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关系,要改变以往那些只有实物资产才能拥有产权的条规限制,允许运用资产的人尤其是企业家和高级技术人员以其自身的人力资本折作股份,拥有一部分的产权。
二、人力资本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特有的运行机制,其特点是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决策的科学与民主,它是与企业的产权结构紧密相连的。既然人力资本的形成对企业产权结构产生了冲击,这一影响就必然延及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义是解决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关系问题,按照简单的理解,就是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分离,总经理负责企业的经营运作,董事长对总经理进行监督并决定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人力资本形成以后,这一点逐渐发生了变化。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上,都不再强调董事长与总经理职能的截然分离。西方国家出现了CEO(首席执行官),CEO除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直接负责外,还具有提名内部董事的资格,因此一般认为CEO拥有50%~60%的董事长权力。CEO受企业战略决策委员会的领导,而这一委员会的成员不一定是财产所有者,非财产人士占据了相当的席位。这说明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已开始重视人力资本,而不再强调所有者对企业的控制。
独立董事(又称外部董事)制度也是一个新兴的事物。独立董事既不代表出资人,也不代表经理层,其成员往往是经济或法律方面的专家,职责是对企业进行监督并对公司的战略、运作等重大问题作出自己独立的判断。在西方国家,企业聘请独立董事已成为一个趋势,“1999年世界主要企业统计指标的国际比较”报告中列出了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的国际比较,其中美国是62%,英国34%,法国29%。独立董事们能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各种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水平,改善经营绩效。独立董事的另一个作用是监督,对董事会和CEO的权力进行制衡,避免企业被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独立董事本身也是人力资本参与公司治理的一种形式。实证研究表明具有积极的独立董事的公司比不设独立董事的公司的运作更为成功。(世界银行,1999)
三、人力资本对企业文化的影响
人力资本对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那么,企业文化也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企业的整体价值观念必须进行调整,以维系人力资本在企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具体而言,人力资本对企业文化的影响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调协作和团队精神。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经营才能的专业化,以及市场环境的日益复杂化,使得管理者往往领导的是比自己更专业的下属,管理的是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不同的岗位人员具有很强的不可替代性,因此,传统的“胡萝卜加大棒”式的命令与控制手段已经落伍,必须充分尊重雇员的个人价值,给他们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也不再主要依靠指派和命令,而更多地依赖于成员间的配合和协作。由于人力资本具有较多的“属人”的特性,雇员的情绪和精神状态对人力资本的生产率影响很大,因此企业必须致力于培养“团队精神”,使每个成员找到自己的归属感、使命感,相互理解,相互协作。
(二)强调个人之间的能力差异很大。新的企业理论认为,人与人之间不仅存在能力上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的幅度可能很大,正是能力的差异导致了人们分工的不同,进而导致对企业贡献的不同。一个公司的清洁工大概不会比其老总具有更高的素质,因此老总就是老总,清洁工就是清洁工,他们的岗位差别已由其能力差别而决定。摩托罗拉公司的雇员每个季度都要交一个总结,其中第一条就是:你觉得目前的工作与自己的能力是否相符?这与我们传统的观念恰好相反,我们一直认为人与人之间不存在能力差异,每个人的贡献大小仅是由分工决定的。因此,把个人视为螺丝钉,拧到哪里就在哪里出力。与之相应的,是岗位与能力的不相匹配,经营能力较差的人可能成了厂长,经理,而真正的企业家可能只有很低的职位,这样的安排是缺乏效率的,也导致了高级人才的大量流失。这种状况不扭转,企业的效益就很难提高。
(三)强调人们收益方式的不同。由于员工间的能力差异很大,由此导致他们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贡献方式都是不同的,因此其收益方式也是不同的。对于一般雇员来说,仅根据其劳动量和契约获得劳动收益,而人力资本不仅要获得劳动收益,而且还要获得相应的产权收益,产权收益的大小以其自身价值折价入股来计算。这也是我们国有企业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国有企业中奉行严格的“按劳分配”原则,对于技术人员的特殊技术才能,对于企业家的经营才能始终视而不见,只承认他们的劳动收益,而不承认他们的产权收益,后果是企业的经营者往往想方设法扩大“在职消费”,铺张浪费、吃回扣、出卖企业技术机密等现象十分普遍,这些行为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远比承认人力资本价值而分配给他们的产权收益的部分为大。
(四)强调个人之间收益差距很大。个人能力的不同,收益方式的不同,都会导致收益大小的不同。差距之大,有时可能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亚洲的工资差别(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比值)是700倍,美国是1300倍,我们国家则只有5~6倍。即便是这个5~6倍,也是对以前的“大锅饭”、“平均主义”进行了长期矫正的结果。人力资本必须得到相应的报酬,如果报酬不足以补偿它的损耗,或是不足以体现它的价值,那么,技术人员就没有动力去进行技术创新,企业家也没有动力去全身心地投入经营活动。当然,报酬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美国收入最高的经理拿到的并不是现金,其中很大部分是公司的股权价值,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借鉴。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本越来越成为企业中最有价值的资源,并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尤其是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具有经营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家人力资本,更是决定着股东的价值和公司的命运。因此,正确认识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价值,建立企业家人力资本激励机制,对于深化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培育大批优秀企业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力资本是与货币资本相对而言的,是指通过教育、培训、卫生保健等投资形成的体现在人身上的健康、知识、经验、技能、智力的总和。舒尔茨指出:人力资本是“体现于劳动者身上,通过投资形式并由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和体力所构成的资本”。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理解,所谓资本就是能够创造利润的财富。在经济学中,资本是指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从本质上讲,人力资本的自然根源在于劳动力,但人力资本又不同于劳动力,正像资本根源于货币但又不同于货币一样。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货币就是货币,只有当货币能够带来剩余价值时,货币才转化为资本。同样道理,劳动力就是劳动力,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技术、信息等与劳动力分离而成为独立的商品,通过交换或使用给所有者带来超过劳动力投入价值,并使其产权主体有权参与企业剩余分享时,劳动力才成为人力资本。20世纪60年代,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贝克尔等用人力资本解释美国经济增长的原因,得出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具有重,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要推动作用的结论,从而掀起了人力资本革命。
人力资本是财产的一种形式,与物质资本一样具有所有权和产权。按照经济学的观点,所有权是法律赋予的财产归属的法权关系,而产权则是这种所有权在其实现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各种权利界定。按照产权经济学,产权是产权所有者拥有的、在一定条件下其他经济行为主体允许他以产权确定的方式行事的一组权利。人力资本所有权是人力资本的归属标志,即人力资本与其拥有者具有“不可分性”,人力资本天然地永远属于拥有者个人,并且是“独一无二的所有权”。人力资本产权是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的一种特殊产权,即人力资本所有者在一定契约关系条件下的行为权。从本质上讲,人力资本产权体现的是一种现实的经济关系,即人力资本产权关系。从企业所有权的角度看,人力资本产权可以界定为三个部分:一是人力资本产权权能,即人力资本所有者对其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权力或权能。包括人力资本所有者对其所拥有的人力资本的支配权和占有权、人力资本所有者对经济资源的配置职能。二是人力资本产权权益,即人力资本所有者对其产权主体的效用或带来的好处,即人力资本产权主体应取得的企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三是人力资本产权权责,即人力资本所有者必须遵守与他人的契约,并承担不遵守这种契约关系的成本。
企业家人力资本是一种异质型人力资本,即具有边际报酬递增生产力形态的人力资本。这种人力资本具有以下的产权特征:一是私有性,即企业家人力资本只属于企业家个人所有,是企业家长期投资的结果,其他任何人不能分享;二是人身依附性,企业家异质型人力资本突出地表现为企业家特有的经营能力和创新能力,这种能力作为企业家的精神特质,不可分割地依附在所有者身上,企业家对其自身的人力资本具有不可分离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三是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使用过程即是企业家人力资本对企业的投资过程。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使用过程就是企业家从事决策、经营、管理的过程,即企业家的决策劳动、管理劳动、创新劳动和科技劳动过程。这一过程既是企业家人力资本价值的追加和增值过程,又是企业家以自己的人力资本投资于企业而成为企业利益相关者的“抵押”的过程。由于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专有通用性”和团队化趋势,企业家人力资本正在日益成为企业风险的真正承担者,这是企业家人力资本特殊的产权责任;四是由于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天然地属于个人”,其人力资本的开发与利用完全决定于产权主体的主观愿望。因而对企业家人力资本必须给予激励,而有效激励制度安排的基础只能是“以剩余索取权来激励企业监管者”,或者以“利润”来回报企业家;五是由于企业家人力资本本身的隐蔽性、创造利润的潜在性、无限性、动态性和跳跃性,因而他的产权报酬计量具有复杂性特点。
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产权特征使其所有者成为企业中的“关键角色”,成为企业经济资源中最有价值的资源。大量经济事实说明,不是货币资本的存在才使人力资本所有者“有碗饭吃”。恰恰相反,是企业家人力资本保证了企业货币资本的保值、增值。一个企业的兴旺发达,越来越取决于人力资本。企业家人力资本决定着现代企业尤其是现代知识型企业的命运,这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正是企业家人力资本的主动性、创新性和开拓性劳动,才使企业价值呈几何级数递增,社会生产力呈倍数发展。由于企业家人力资本的稀缺性、巨大的增值空间和高回报率,使货币资本疯狂追逐人力资本成为一股世界潮流。在高新科技企业,人力资本产权主体正在成为企业事实上的控制者和所有者。随着新经济,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的发展,以企业经营者和技术创新者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登上历史舞台。人力资本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特别是在软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高科技企业,人力资本的“经济价值”不断上升。人力资本所有者持股、技术控股、经营者股票期权等制度安排与创新,使人力资本治理结构得到强化并成为新经济条件下国际公司治理结构的新趋势。而人力资本的竞争,已成为加入WTO后外国企业与中国企业的第一场战役。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
论文关键词:企业并购财务风险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企业并购也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较为鲜明的主题。企业并购作为一项实现企业战略、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方法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由于各种原因,在并购过程中存在着大量风险,其中又以财务风险最为突出.财务风险贯穿于整个并购活动的始终,是决定并购是否成功的重要影响因素。
1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概述
1.1 企业并购的概念
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或收购的统称,是并购企业实现自身扩张和增长的一种方式,一般以企业产权作为交易对象,并以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作为目的。以现金、有价证券或者其他形式购买被并购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产权或者资产作为实现方式。
1.2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的概念
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是指在并购活动的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企业发生财务状况恶化或财务成果损失的可能性,是并购价值预期与价值实际严重负偏离而导致企业财务困境和财务危机。
在某种意义上,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是一种价值风险,是各种并购风险在价值量上的综合反映,是贯穿企业并购全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对预期价值产生的负面作用和影响。
2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分类
2.1 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
所谓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是指在并购过程中,由于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而导致并购企业财务状况出现损失的可能性。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是并购交易的精髓,目标企业的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预期。
导致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
第一,财务报表风险。财务报表是企业价值评估的重要依据,如果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本身不够真实或者经过粉饰美化,那么计算出来的目标企业的价值就没有太大的参考价值。
第二企业管理论文,利润预测风险。目标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对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很重要的借鉴作用,但是,并购企业真正关注的是目标企业的未来收益能力,并以此为主来对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
第三,贴现系数风险。通过预测企业未来价值增值的方法来评估企业价值,贴现率的估计就是一个关键问题,而这种估计由于存在很强的主观性,往往会造成结果的不正确。
2.2 流动性风险
并购占用并购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将导致并购企业资产的流动性降低。并购后,并购企业可能由于债务负担过重,缺乏短期融资,导致出现支付困难。当并购企业采取现金收购时,首先考虑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变现能力越强,并购企业越能顺利、迅速地获取收购资金论文开题报告范例。这同时也说明,并购活动占用了企业大量的流动性资源,从而降低了并购企业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快速反应和调节能力,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2.3 融资风险
并购的融资风险主要是指能否按时足额地筹集到资金,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如何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资金渠道在短期内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是关系到并购活动能否成功的关键。并购对资金的需要决定了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各种融资渠道。
如果企业进行并购只是暂时持有,待适当改造后重新出售,这就需要投入相当数量的短期资金才能达到此目的。这时可以选择资本成本相对较低的短期借款方式,但还本付息的负担较重,可能会陷入财务危机。如果买方是为了长期持有目标公司,就要根据目标企业的资本结构及其持续经营的资金需求,来确定收购资金的具体筹集方式。并购企业应针对目标企业负债偿还期限的长短,维持正常的营运资金,使投资回收期与借款种类相配合,合理安排资本结构。
2.4 整合风险
在整合期间,财务风险的形成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根据其表现形式可分为:
第一,企业财务组织机制风险。是指并购企业在整合期内由于相关的企业财务机构设置、财务职能、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组织更新、财务协力效应等因素的影响,使并购企业实现的财务收益与预期财务收益发生背离,因而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资本运营风险。并购完成后企业在进行资产经营过程中,要对企业的资产、成本、财务运作、负债、盈利等财务职能按照协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实施财务整合和科学监控,以实现企业的并购目的。但由于宏观环境和具体环境的不可确定性,以及企业内部财务行为的管理失误企业管理论文,而使企业并购后未能实现预期的并购目的,会导致财务风险和财务危机。
第三,盈利能力风险。实施并购后企业资本是否能实现保值增值、能否带来预期的投资回报是并购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企业并购后的盈利能力风险,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持续生存问题,同时也关系到管理者和其他股东的未来收益与债权人长期债权的风险程度。
3 企业并购中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
3.1 尽量获取目标企业全面准确的信息,降低企业估价风险
中小企业对并购前财务风险的防范,应采取以下对策:
3.1.1 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
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并购过程中首要信息来源与重要价值评估依据。其数据的真实性对评估结果有着重要作用。因此,为了防范价值评估风险,首先就要对目标企业的财务报表审查。对目标企业的各项资产、负债进行清理。评价目标企业的会计计量和确认及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相关准则和规定,财务状况、财务比率是否恰当,是否有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
3.1.2 采用恰当的估价方法合理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
目标企业的估值定价是非常复杂的.一般需要各种估价方法进行综合运用,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对同一目标企业进行评估,可能会得到不同的并购价格。并购企业可根据并购动机、并购后目标企业掌握资料信息的充分与否等因素来决定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常用的方法有清算价值法、市场价值法、现金流量法。总之,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应当根据并购的特点,选择较为恰当的并购估价模型。
3.2 合理确定融资结构
在企业并购中,合理确定融资结构,应当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然后考虑成本最小化。因为一旦融资失败,将会导致企业并购的财务危机,这样成本最小化也就失去了意义。并购融资结构中的自有资本、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要保持适当的比例,但在选择融资方式时要考虑择优顺序。
具体而言:(1)测算企业可利用自有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准确预测企业可以利用的自有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对于合理使用自有资金,优化企业并购融资结构至关重要。(2)推算企业偿债的能力和负债融资的风险临界规模。准确测算企业的偿债能力,并根据偿债能力确定融资的风险临界规模,对于合理确定负债融资规模和避免财务风险具有重要作用。(3)确定并购的股权融资规模。
3.3 增强杠杆收购中目标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杠杆
收购的特征决定了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是整合后目标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首先,目标企业必须是经营风险小,产品有较为稳固的需求和市场,发展前景较好,才能保证收购以后有稳定的现金流来源。其次,收购前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长期债务都不宜过多,这样才能保证预期较稳定的现金流量能够支付经常性的利息支出论文开题报告范例。最后,并购企业最好在日常经营中能提取一定的现金作为偿债基金以应付债务高峰的现金需要,避免出现技术性破产而导致杠杆收购的失败。
3.4.整合期财务风险的防范
企业实施并购后,财务必须实施一体化管理。目标企业必须按并购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整合。中小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财务整合的必要性来自于财务管理在公司运营中的重要作用。任何企业如果没有一套健全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就不可能健康成长。许多中小企业之所以被并购,正是由于财务管理不善企业管理论文,成本费用居高不下,资产结构不合理,反映到产品成本上便是无竞争优势。
其次,财务整合是发挥企业并购所具有的财务协同效应保证。财务协同效应主要是指并购给企业财务方面带来的各种效益。一般表现在:通过并购实现合理避税,预期效应对并购的巨大刺激作用。这些都需要在财务整合的基础上得以实现。
最后,财务整合是实现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有效控制的途径,更是实现并购战略的重要保障。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并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重要的前提是具有充分的信息。一般而言,并购双方的会计核算体系、定额体系、考核体系、财务制度等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并购企业客观要求统一会计口径,才能实施有效控制。
4 结论
并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扩张的一个重要工具。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并购比内部扩张更能有效地促进企业成长。在并购中,企业财务管理是整个并购过程中重要且关键的一环。在并购中,企业应该重视财务管理环节,要意识到财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来尽量减少风险。这样,才能为成功的并购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政府与企业都应树立忧患意识,通过促进优势企业并购快速提高我国的整体竞争能力,并在未来开放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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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评价
一、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评价制度的背景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思路,并将其明确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目标。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相互分离。然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最终也导致了委托问题的产生。国有企业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组成部分,也同样存在上述问题。那么,在如今的这种情况下,作为国有资产出资者代表即“大股东”定位的国资委应该如何正确的评价与考核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以实现出资人财富的最大化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成了我们重点关注的问题。
对于经营性国有资产而言,没有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考核,也就无所谓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作为国有资产出资者代表的国资委,必须通过考核国企负责人的经营业绩来掌握国有资产的收益和保值增值状况,实现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的业绩考核,是为了提高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从而促进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率。其目的是要把国有资产经营的责任落实到企业负责人,对国有出资企业实现的国有资产经营目标进行考核。
二、相关的理论依据
(一)委托理论
信息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把整个社会经济关系归结为委托—关系。即在执行契约的过程中人获得某种私有信息企业管理论文,而委托人无法获得这些信息,导致人的行为对委托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国有企业出资者并不直接支配资本的运用,而是委托专门的管理人员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决定其资本营运。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经营者的财务目标会偏离出资者的目标。为了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实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需要构建一套完整的经营者激励机制,而激励机制的基础问题就是业绩评价。
(二)超产权理论
泰腾郎(1996)、马丁和帕克(1997)等学者,以竞争理论为基础提出超产权论(BeyondProperty-Right Argument)。超产权理论认为企业效益主要与市场结构有关,即与市场竞争程度有关。在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上,企业私有化后的平均效益有显著提高;在垄断市场上,企业私有化后的平均效益改善不明显。国有企业是一种适应适应市场经济制度的产权安排,效率的决定与产权形态、组织形式无关,只与信息的充分程度有关,而信息是否充分,不是由产权决定的,而是由竞争决定的。竞争可以让企业经营者的努力与努力程度更加充分公开,从而做到更有效的监督经营者。
因此,根据超产权理论的观点,只有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经营业绩评价,将其置于一个相互竞争的环境之中,做到透明考核,明确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使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努力成果和最终的考核结果相符,才能真正的将国有企业处于一个竞争的环境当中。如果没有竞争,高效率企业的负责人和低效率企业的负责人都不会被淘汰,最终只会导致国有企业的停滞不前以及国有资产的流失,也无法实现所有者利益的最大化。
(三)激励理论
哈罗德·孔茨认为,激励是指挥与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摘要把企业负责人的报酬和公司的经营目标联系起来企业管理论文,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降低委托成本,最大可能的为股东创造财富。
三、我国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评价的现状
2004年1月1日,国资委颁布实施了《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二号)国资委按照此《暂行办法》以出资人的身份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这一业绩考核制度体现了:明确了评价主体是国资委———它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角色;考核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确定了“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制度规范;考核内容为年度经营业绩与任期业绩相结合。其中,年度业绩核心指标为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任期业绩核心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等。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全面推行,结束了中央企业负责人“有任命没有明确任期,有职务没有严格考核,薪酬同业绩不挂钩”的历史,使业绩考核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走上了规范化和良性发展的道路。部分地方国资委也建立了相似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从而扩大了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发那位,促进了地方国有企业的发展。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7号令)。该办法中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基本指标都没有变化,分类指标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综合考虑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创新投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确定。值得注意的是:经济增加值将被引入业绩考核。新的《暂行办法》更加突出发挥业绩考核在国有资产监管中的导向功能,注重把考核导向的重点放到提高目标管理水平、推动战略管理、引入价值创造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等能力方面。2010年1月1日又颁布实施了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第22号令)。年度经营业绩指标仍然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但基本指标有所变化,包括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正式将经济增加值作为一项业绩考核的指标。分类指标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针对企业管理“短板”,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创新投入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确定。
四、我国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偏重财务指标,忽视非财务指标
一般情况下,财务指标无法涵盖影响企业业绩的所以因素,尤其不能涵盖那些对企业业绩具有重要影响却又难以量化的因素。我国目前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尚不完善,企业财务报表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在企业会计信息发生严重异常的情况(如数据失真等)或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程度提高的情况下,如果只偏重财务指标,所得的结果必然有很大的片面性。此外,目前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多以盈利能力指标为主企业管理论文,这会刺激管理者操纵盈利指标,比如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在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管理者有动机操纵分母,通过发行更多的债券和回购股票等方式,大幅提高净资产收益率。财务指标过分依赖会计数据,容易引起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不实。而采用非财务指标进行评价,可以从外部环境和非财务角度对财务指标评价结果进行修正和补充。
(二)考核程序不够完善
考核指标确定后,如何科学地确定目标值是考核能否达到效果的关键环节。实际工作中,考核目标确定主要依据企业历史数据,进行环比,并没有真正与企业战略、年度预算相挂钩,更不用说向行业标准、国际标准靠拢。为确保完成业绩指标,企业存在“雪藏”部分业绩的可能性很大。此外,还缺乏严格的动态监管机制,对企业经营的具体过程缺少关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不是目的,而是出资人履行权利,落实资产经营责任的一个重要手段。所以,考核不仅是对考核期经营情况算总账,更要加强日常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企业经营业绩动态监控,对于促进企业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三)考核体系不够科学化
各地国资委对其管辖地区的国有企业都采取了统一办法,统一考核的方式,但由于企业所处行业不同,规模不一,发展阶段千差万别企业管理论文,所有企业共同运用一个考核办法,按照统一的考核体系和标准进行业绩评价,很难做到合理科学的考核。处于不同环境的国有企业业绩其结果的差异可能来自于行业差异,而不是管理者的经营能力和努力程度差异。如果国资委不区别所辖企业在垄断性领城与充分竞争性领城的巨大不同,而以‘一刀切’的考核指标来奖惩,科学公正的目标肯定会打折扣。现有考核指标容易出现“鞭打快牛”的问题,各个企业行业、规模、现实条件、市场环境和业务起点等都不一样,但面临的基本考核指标都是一样的。实际考核的结果,往往出现效益好的企业因起点高而达到的绩效得分不高、起点低的企业绩效得分反而高的现象。
五、对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评价的改进建议
(一)对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评价改进的必要性
效用是指对消费者通过消费或者享受闲暇等使自己的需求、欲望等得到满足的一个度量,可以解释一种经济行为是否带来了好处。国资委所辖的各个国有企业有其自身性质、所处行业以及竞争状态等的差异,同时目前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评价基本上都采用了统一的考评办法,缺乏差异化的评价,很多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有一些就职的偏向,导致一些没有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人才缺乏的现象。因此,国资委只有对当前的业绩评价体系做进一步的改进,才能够让在不同国有企业中任职的负责人获得的效用在同一条无差异线上,使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能获得相同的效用,以遏制有的国有企业人才缺乏的现象,促进国有企业全面健康持续的发展。
(二)改进的建议
1、重视对非财务指标的运用
非财务指标可以弥补财务效绩评价导致的短期行为,有利于实现企业长远利益最大化。非财务指标的设定考虑了创新能力、竞争能力等与企业战略密切相关的因素。同时,非财务指标受会计政策的干扰较少,也能够更加顺应现代经营环境的需要。非财务指标的外延比较宽,但大致可分为客户、员工、市场、内部业务流程、创新、社会责任等方面。在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业绩评价时可以引入一些诸如市场占有率、客户满意度、员工满意度、技术创新、社会生态环保等的指标,将其与财务指标相结合,才能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给出综合全面、科学严谨的评价,克服国有企业短期行为。
2、完善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程序
国资委应对国有企业负责人报送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严格把关,了解是否存在低报目标值的现象。国资委在核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的过程中,应根据“相同行业、相同尺度”的原则企业管理论文,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企业所处的行业发展周期、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等,对其目标建议值进行严格审核。此外,应加强对考核具体过程的监督与控制,建立相应的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激励被考核者超额完成目标。
3、促进考核体系的科学化
了解各个行业以及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的情况是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进行业绩评价的前提,国资委在制定国有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过程中应引入差异化业绩评价的策略。在制定具体的考核方式时应当考虑被考核企业的特点、发展阶段、战略目标等因素,并结合行业的差异,建立能够满足不同需求主体、体现行业差异的多重权重的评价体系。与此同时,应明确规定每种具体权重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及适用情况,并要求评价者在公布企业绩效评价结果时,充分披露所采用的权重体系。
4、构建基于EVA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
现代企业制度下,要求建立一种符合资本效率有效发挥的新型激励机制。即要在保证所有者财富增加的前提下,将价值创造的部分奖励于经营者。EVA是经济增加值的英文缩写。它是公司税后净营业利润与全部投入资本成本之间的差额,是所有成本被扣除后的剩余收入。它可以全面地衡量企业的经营业绩,反应管理价值的所有方面,是为股东创造财富的关键驱动因素。目前新出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已在年底考核的基本指标中引进了EVA指标,使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评价进一步的客观化、合理化。各地国资委也应根据当地的情况积极的引入EVA指标,在对其经营业绩做客观、公平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以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王化成.企业业绩评价[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毛程连.国有企业的性质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分析[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3】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Z].2009,(12).
论文关键词:审计风险,成因,控制
审计风险是随着审计应运而生的,有审计就有审计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审计的期望越来越高,审计职业的责任也越来越大。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了审计的难度,审计风险也随之增大。为此,审计人员应正确认识审计风险,增强审计风险意识,积极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审计风险,使审计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审计风险含义及其成因
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存在重大错弊而审计人员没有发现,做出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风险是由经济业务本身的复杂性和审计手段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具体来说,审计风险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由于审计主体的因素所产生的审计风险,主要是由于审计人员自身的原因所形成的一种审计风险
首先,审计人员个人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审计经验有高有低,
驾驭审计方法的能力有强有弱,加之当前审计力量的不足,审计任务的繁重,致使审计难以达到社会全部期望,有时甚至被卷入不愉快的责任诉讼纠纷之中。具体表现在:审计人员素质、能力的差别会造成同类审计业务结论不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品质的高低决定审计行为的偏差,导致审计结论的偏差;审计人员在取证和选用证据上,都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如果取证不充分财务管理论文,其结论也就不一定合理;审计操作不规范、审计程序脱节、主观臆断、凭经验办事,就增加了审计的失误率;审计方法选择不当,也将影响审计结论是否正确等。
其次,审计人员胜任能力跟不上各单位业务活动发展的需求。随着现代经济的迅速发展,现代经营单位的经营规模越来越大,经营活动越来越复杂,各种高新技术的产业化,经营结构组织的多元化,各种金融创新工具的被广泛运用,使得被审计对象经营活动和财务报表编报和披露的复杂程度远远超出了审计人员传统的审计方法和知识结构。这些发展,大大提高了审计人员审计的难度,而对传统滞后的审计方法和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审计人员如果不能及时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包括知识结构和行业经验,将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从而无法胜任审计工作,审计风险随之产生。
(二) 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因素所形成的审计风险
1、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审计风险。主要包
括两种情况:第一,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单位应建立而未建立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所形成的审计风险杂志网。如:钱账物应设置3个岗位,而单位只设置了2个岗位,但单位现金业务又相当频繁。因此,在货币资金管理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第二,因被审计单位尚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所带来的一种审计风险。单位虽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许多内控制度,但是存在部分内控制度执行不力,一些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2、被审计单位人为因素的影响而客观存在的一些不确定
性,例如:会计行为和经济错弊,会计人员本身或单位负责人从主观愿望上要求会计人员违规违纪;因被审计单位无意识存在所带来的一种审计风险,
3、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一些被审计单位对收入、成本支出的会计资料提供得较为完整,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也比较好。而实际上,这些单位的一些其他的收入、下属单位上缴的管理费等并没有纳入财务账,而是入了私设的“小金库”,而这些会计资料通常是不会向审计人员提供的。会计资料的不全面,留下了审计风险的隐患。一些部门、单位为掩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在会计资料上大做文章,记假账、报假账的事时有发生,其中个别支出原始凭证的填制存在明显的不真实性问题,例如使用普通收支凭证而无正式的发票、无填制单位或填制人签章,审查起来无从下手,严重影响到审计成果的真伪,这无形中也给审计部门带来了审计风险。 (三)社会环境影响产生的审计风险。 从审计发展来看,人们对审计意见的依赖程度及其影响范围亦是一个不断扩大的过程。当审计产生之初,单位最关心的是诚实性,也就是说早期审计是检查单位的正直性,而不是检查他们会计账簿的质量。然而当社会步入19世纪下半叶财务管理论文,审计人员的职责是审查单位的经济运行以及会计报表管理者编制的正确性,而不仅仅是检查算术上的正确性,对资产负债表质量的重视,表明审计人员的影响开始扩大。到本世纪初期,随着世界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证券市场的涌现,广大投资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关心,使人们更加关注已审的财务报表,而且对此感兴趣的人也越来越多,不仅政府、投资者表示了极大的关注,而且潜在投资者也表示了极大的关注,人们对单位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也日益重视,依赖审计意见的人越来越多。现代审计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在建立和维护资本市场的完整性方面扮演着一个最重要的角色,社会各界都在关心审计、关注审计、依赖审计,从另一个层面上讲,这种依赖性也给审计部门带来较大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审计风险的存在并不可惧,关键是如何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范围。笔者通过学习审计理论,结合平时审计实践,认为防范审计风险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增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
转变观念,强化风险意识。随着人们对审计期望值的越来越高,审计人员的责任和风险也越来越大,会计职业界将会更加关心如何采取有效的审计方法和程序,在降低审计成木的同时,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并有效地避免审计风险及其损失。因此,审计人员要从思想上、观念上深入理解审计风险,并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寻求积极有效的方法控制风险。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在从事审计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包括在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方面应达到的职业标准。审计人员一定要理解和掌握这些标准,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这样才有可能提高审计质量,一般不会发生过失,至少不会发生重大审计风险损失。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处在经济变革时代,我们的业务知识,审计工作、审计范围都受到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影响。因此,每一个审计人员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财务管理论文,还要更多地学习专业知识,包括学习审计基本准则,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工作。首先要在审计程序上合法规避审计风险。其次要学习好专业知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多元化经济成分日益增加,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出台,我们要随时学习和掌握这些知识,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杂志网。
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敢于改进方法,创新手段。审计人员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会计系统会计处理的特点及审计目的等合理配置审计力量,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和技术,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在取证时,审计人员绝不能满足于被审计单位自行提供的资料,要获取强有力的外部证据,多角度地取证、印证。在选用适当的审计方法的基础上,还应该敢于改进方法,创新手段。特别是面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审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和应用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审计技术与方法,是提高审计质量,圆满完成审计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
(二)审计单位应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建立科学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这包括采取措施督促全体专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审计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为此,审计单位应严格人事管理,并不断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加审计人员执行各种类型审计业务的经验,提高其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建立分级督导制度,并要求各级督导人员对各层次的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必要时应当聘请相关的专家进行协助;对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和相应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适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质量控制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质量控制程序,保证审计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把审计风险水平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三)做好内部控制调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应当先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内部控制进行问卷调查和进行符合性测试,对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高低做出评估财务管理论文,看其内控是否严密,并找出弱项,以作为实质性测试时的重点。 内部控制问卷调查可以由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自我评价,主要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内部控制问卷调查,只能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做出初步评价,要真正评价企业内部控制的质量,必须通过符合性测试。在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进行问卷调查和符合性测试后,根据其评价以及对内部控制松弛部分和汇总的弱项,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并应当实施详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以便将检查风险以及总体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审计风险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提高风险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审计风险,这样审计工作才有可能取得长足的进步。
(备注:增刊)
主要引用文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北京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年,115-137页
李金华,《审计理论研究》,北京市东城区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1年,121-142页
论文摘要:知识管理是当前一种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成为学术界和企业界研究的重要课题。文章对国内外学术界和企业界关于知识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进行了综述和对比分析,发现国外对知识管理的研究已趋于和成熟,而国内对知识管理的认识和研究起步较晚,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
从人类社会开始,知识就随着人类社会的演进而不断积累。因此广义地说,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知识发展的历史,一部知识管理的历史。但是作为一种正规的商务实践,知识从上世纪50~60年代才开始植根于受过教育的劳动力中。知识管理的本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60年代北美洲的商务实践中。而中国对知识管理的认识和研究起步较晚。中国知识管理理论研究始于1998年。
一、国内外知识管理理论的演进
1.国外知识管理的发展状况。知识管理作为人类的一个活动,早已存在,但是正式用“知识管理”这个词来形容企业的知识活动过程,还得始于美国的管理大师彼得·F·德鲁克。1959年,彼得·F·德鲁克在其《明日的里程碑》(LandmarksofTomorrow)一书中创造了“知识工人”(knowledgeworker)这个新词汇,他认为产业工人中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劳动力阶层,这些工人接受了大量的正规教育,具备获得与应用理论和分析知识的能力。同时,德鲁克在上世纪60年代还提出了知识经济的萌芽阶段。彼得·F·德鲁克是公认的当代最伟大的管理宗师,也是最早提出知识社会和知识管理的人。
尽管上世纪50~60年代国外学者就已经提出“知识经济”、“知识工人”等概念。但是国外对知识管理的深入研究和实践,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1989年美国成立了知识资产管理研究会,对知识管理专项进行深入研究;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的一些咨询公司知识非常密集,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内部知识管理活动。这一时期,国外学者写了许多关于知识管理的论著。比如:日本的野中郁次郎(Nonaki,Ikujiro)发表了《知识创新型企业》。在该著作中,他指出:在一个“不确定”是唯一可确定之因素的经济环境中,知识无疑是企业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那个时期出现了世界上第一位知识主管(CKO),他就是雷夫·埃德文森(LeifEdvinsson),成为了总部在瑞典的Skandia公司的知识主管。雷夫·埃德文森成立了知识资本研究课题的权威领导,代表作有《发掘隐藏的智力,实现公司的真实价值》。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管理界的精英们开始认识到知识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创新很快被当作企业的一种核心竞争力。
2.国内知识管理的发展状况。20世纪90年代末期,知识管理理念开始在中国传播。从那时起国内对知识管理的研究和实践发展迅速,知识管理成为国内企业家和学者关注的焦点。
朴素的知识管理阶段:1997年两会召开之前,两会代表的桌前都收到了科技部的一个报告《知识经济与中关村》。这份报告在当时引起了很大反响。从1995年开始,经过两年的关于知识经济的讨论,在1997年的两会上,关于知识经济的探讨直接引申到中关村关于风险投资、知识型企业、知识资产等中国实际问题的探讨。在这些探讨中,知识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当时还是一种非常朴素的思想。
进入1999年,关于知识经济的研究和实践逐渐从宏观层次转向了微观领域,学术界开始研究知识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知识管理等问题,企业界也在积极探索如何进行知识管理以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和大好机遇。1999年,许多国外知识管理研究的著作被翻译出版,国内不少学者也敏捷地投入该领域的研究,发表了一系列的学术文章。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将“企业知识管理问题研究”作为2000年鼓励研究领域为标志,国内学术界关于知识管理的研究掀起一个,并将波及到企业界,引发一个企业知识管理实践的。
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王德禄在2003年中国知识管理理论与实践专家研讨会上提出了朴素的知识管理思想。其主要的含义是:在企业中,认为企业业务运作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在处理、创造新的知识,知识无处不在。第二,知识能够不断的重用,而且在重用中创造新的知识。企业要不断地提炼自己的知识,要不断地推导积累的知识之间的关系,不断地整理已有的知识,使得知识在重用中创新。朴素知识管理主要强调三个方面:组织分析、信息技术、人。
《IT经理世界》、计算机世界、《首席财务官》杂志、计算机世界网等媒体与国内知识管理领域的领头羊深圳蓝凌公司在京共同举办了“2005知识管理&创新高峰论坛”。本次论坛独家推出了“2005中国知识管理调查报告”。该报告重点调查研究了中国企业知识管理的成熟度现状分析以及中国知识管理调查趋势的分析。报告显示,从整体上来看,中国企业知识管理水平并不乐观。“2005知识管理&创新高峰论坛”的召开成为中国知识管理发展历史中一个里程碑,对知识管理应用和实践将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改革开放30年和中国知识管理10年的节点上,在全球面临金融危机威胁的情况下,2008年中国知识管理论坛年度盛会的召开,将为中国企业的发展和转型提供动力支持。会议探讨了知识管理实施和战略层面上的问题,并探讨了知识管理的评估问题。
知识管理方面的论著大部分是国内学者翻译国外知识管理研究学者的著作。国内学者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乌家培的《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王德袜的《知识管理:竞争力之源》以及王方华的《知识管理论》等。
二、国内外对知识管理的定义
1.国外关于知识管理含义的解释。国外关于知识管理的含义有多种解释。如:美国生产力与质量中心(APQC)认为:知识管理是以增强竞争力为目标的识别、获取和利用知识的战略和过程,这个动态过程的第一阶段主要是创造、发现和收集公司内部的知识与技能,第二阶段主要是共享和理解收集来的知识与技能以便利用,第三阶段主要是修正这些知识和技能并将其运用于新的环境中。
Wiig认为:知识管理是有计划地、详尽地、慎重地对知识进行架构、更新以及应用,以将组织内部知识相关的效率以及知识资产的获利最大化的过程。CarlFrappaolo认为:知识管理就是通过集体智慧的杠杆效益达到增强响应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学科。
2.国内关于知识管理含义的解释。国内关于知识管理的内涵有多种表述。王方华认为:企业知识管理是把知识作为最重要的资源,把知识和知识活动作为企业的财富和核心,对信息的获取和传播、知识的学习和运用、知识的创新和传播、知识交换及企业内部知识的分享和共享的结构、知识水平的提高进行管理,发挥企业员工和集体的智慧,在知识创新中谋求生存和发展。江文年,杨建梅等认为:企业知识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系统体系,具体地说就是管理者通过创造一种协作和学习的环境,使得企业中的每位员工能够方便和快速地获取、共享、重复使用企业中的显性和隐性知识,以形成个人知识和组织知识,并由此推动企业中知识的创造和传播,在充分肯定知识对企业价值的基础上,通过支持、激励个人将知识应用、整合到企业产品和服务中去,最终提高企业的知识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陈锐认为:知识管理是一种综合了多学科知识与方法的,通过系统管理组织的知识资源来提高组织效率、反应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和资本价值的信息管理理论与方法,是人类信息管理活动迄今为止最高级的形式和最新的发展阶段。
三、国内外知识管理会议
1.世界知识管理会议。20世纪90年代末,知识管理成为信息学家和管理学家共同关注的焦点。第一、二、三届世界知识管理会议分别于1997年、1998年、1999年召开。第一次会议主要集中于技术问题;第二次会议则主要重视和强调管理问题;第三次年会的主题是:利用最佳的技术和管理使企业价值最大化,评估知识管理对组织的影响。
2.国内知识管理会议。在1997年的两会上,国内学者和专家首次对知识经济和知识管理进行了探讨,当时还是一种非常朴素的思想。2003年中国知识管理理论与实践专家研讨会胜利召开。研讨会上专家们主要研讨了知识管理的发展、知识管理的实践及信息化等几个方面的问题。“2005知识管理&创新高峰论坛”学者和企业家对国内企业知识管理的应用水平进行了探讨。此次高峰论坛侧重于研究国内知识管理在企业和经济实体中的应用和实践。
“2008知识管理实施论坛”于2008年5月23日在北京顺利举办。论坛总结了中国知识管理十年的成败得失。就知识管理实施的经验、问题和未来的发展进行总结、展望,推动中国知识管理的实施。知识管理中心(KnowledgeManagementCenter)和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主办的“2008中国知识管理论坛”于2008年12月27日顺利举办。会议主要探讨中国知识管理的未来路径和发展轨迹,涉及到知识管理战略、知识管理实施、知识管理案例、知识管理评估等多个方面。
四、国内外知识管理研究述评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国外的知识管理研究主要是在基于企业的生产实践中不断提炼出的。而国内的知识管理研究则更多的是在基于引进国外知识管理的相关研究。国外知识管理始于20世纪50~60年代,在20世纪80~90年代达到高峰,而中国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才开始关注和探索知识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国外不仅学者非常重视知识管理的研究,而且很多企业已经付诸行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一些知名的大学和研究所都成立了知识管理研究机构。而中国的知识管理还停留在学术研究上,企业对知识管理的实践少之又少。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将取代传统的土地、资本、劳动力等资源成为重要的生产资源,知识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力的主要源泉。从管理纬度来看,知识管理已经成为优化和提升企业管理的新的管理思想、管理工具。不论对知识经济持何种态度,在管理领域中,知识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源泉。知识管理成为现代管理的主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介入对知识和知识管理的研究,包括学者、专家、企业家等,为知识管理理论的发展和促进知识管理的具体实施作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美]卡尔.弗莱保罗著.徐国强译.知识管理[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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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关系的内容
1.企业与国家之间的财务关系
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担负着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组织和管理社会活动等任务,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和公共设施等条件,为此所发挥的“社会费用”,须从受益企业的生产费用中扣除,从而形成具有强制性的纳税义务。
因此,国家以收缴各种税费的形式,与企业之间产生财务关系,企业应照章纳税。是一种强制性分配关系
2.企业与出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
是指投资者向企业投入资金,企业向其支付投资报酬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企业的所有者要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以便及时形成企业的资本,同时,拥有参与或监督企业经营、参与企业剩余权益分配,并承担一定的风险;管理企业利用资本进行营运,对出资者有承担资本保值、增值的责任,实现利润后,应该按照出资比例或合同、章程的规定,向其所有者支付报酬。一般而言,所有者的出资不同,他们各自对企业承担的责任也不同,相应对企业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也不相同。
因此,企业与所有者之间的关系是风险与共和以资本保值、增值为核心的剩余权益分配关系,体现着一种经营权与所有权关系。
3.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是指企业向债权人借人资金,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企业除利用资本进行经营活动外,还要借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以便降低企业资金成本,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企业利用债权人的资金,要按约定的利息率,及时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债务到期时,要合理调度资金,按时向债权人归还本金。
因此,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债务----债权关系。
4.企业与受资者之间的财务关系
是企业以购买股票或直接投资的形式向其他企业投资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
是体现所有权性质的投资与受资的关系。
5.企业与债务人之间的财务关系
是指企业将其资金以购买债券、提供借款或商业信用等形式出借给其他单位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企业将资金借出后,有权要求其债务人按约定的条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
企业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债权----债务关系。
6.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
是指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在生产经营各环节中相互提品或劳务所形成的经济利益关系。
企业在实行厂内经济核算制和企业内部经营责任制的条件下,企业供、产、销各个部门以及各个生产单位之间,相互提供劳务和产品要计价结算。
这种在企业内部资金使用中的权责关系、利益分配关系与内部结算关系,体现了企业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7.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财务关系
是指企业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职工是企业的劳动者,他们以自身提供的劳动作为参加企业分配的依据。企业根据经营者的职务能力和经营能力高低,根据一般职工业务能力和劳动业绩大小,用其收入向职工支付工薪、津贴和奖金,并按规定提取公益金等。
企业与职工之间是以权、责、劳、绩为依据的在劳动成果上的分配关系。
8.企业与董事会、监事会的财务关系
董事会决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和增减注册资本等方案,企业要为董事会支付董事会经费,因此,企业与董事会之间发生经济利益关系。监事会负责检查企业财务,企业执行董事会决议的一切财务收支,都要接受监事会的检查监督,同时企业也要支付一部分监事会经费,因此,也与企业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财务关系的发展规律
1.财务关系的基本规律
在财务活动运行过程中,有诸多规律在其中发生作用,推动着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的发展。其中必有一种规律是基本规律,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和影响着其他规律发生作用程度。财务关系发展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充分协调和发挥广大投资者、债权人及相关财务关系,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构建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体制,努力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在坚持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切实维护各方主体的利益,不断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个规律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一是构建科学的财务管理体制。二是确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财务关系发展的具体规律
财务关系的形成、运作、发展有其特定的具体规律,这些具体规律反映财务关系的基本规律。
(1)财务关系发展促进生产关系完善规律。财务关系的发展变化通过经济体制反映生产关系的特定内容和要求。财务关系的处理为经济体制和生产关系的健全和完善起着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国有企业资产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国家与企业的财权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国家作为财务主体建立新的财务体制和运行机制,作为财务权利的代表承担监督管理宏观和微观财务活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财务关系发展适应理财环境变化规律。财务关系的发展要与特定的理财环境相适应,理财环境是财务活动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条件。宏观环境对财务关系影响是广泛的、间接的,而微观环境尤其是企业内部理财环境对财务关系的影响则是直接的、具体的。不同理财环境因素对财务关系影响的程度、范围、方式和方向各不相同。
(3)财务关系的发展一定要适应财务活动变化规律。财务关系是资本金运动过程中形成的特定的经济关系,财务活动的价值形成、实现、增值的活动是借助于筹资、耗资、收入、分配等具体环节实现的。
财务关系与财务活动的有机结合,紧密相连,构成现代财务的基本内涵。财务关系受制于财务活动。财务关系对财务活动的变化具有反作用。
(4)财权与物权的统一与背离规律。财权与物权是从两个方面对财务实行管理,即实物形态上的财产管理和价值形态上的财产管理,而财务管理侧重于对价值形态上的财产管理。财权与物权既统一、又分离,独立财权是现代企业财务区别于传统财务的根本标志。财权是前导,物权是基础,财权与物权适当背离的现象有利于协调财务关系,促进财务运行的良性循环与周转。
(5)财务责权利相统一的规律。投资者、经营者等各方主体要求企业财责、财权、财利相统一,在责权利中责是核心,利是动力,权是保证。这一规律要求建立科学的财务体制,对于各个财务主体的责权利关系给出明确而合理的规范;适应财务体制制定具体的财务制度,使各方责权利关系的处理具有详细,具有可操作性;适应经济发展及财务关系的变化调整,改革财务体制使财务责权利关系协调运转;要建设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务法律、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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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行政法 理论基础 利益论
一、行政法理论基础成就条件
行政法学界的许多学者对行政法理论基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涵义是什么或者说作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理论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是进行行政法理论基础研究所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笔者以为,行政法理论基础至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能够揭示行政法终极意义和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
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作为一种理论,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范畴,归根结底是由其赖以存在的客观的社会基础即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利益所决定,并建立在这一客观基础之上。因此,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必须是能够深刻地揭示这一客观的社会基础的理论,并建筑于其上。
(二)能够全面阐释各种行政法现象
所谓行政法现象乃是行政法本身所具有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和特色,包括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及行政法的目标和宗旨等方面的现象。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作为行政法最基本的理论,作为整个行政法理论体系的基点,应该在横向上具有广度、纵向上具有深度,使行政法现象都能以其为逻辑起点,并由此得以全面地阐释。
(三)能够具有对行政法学研究和行政法制建设的指导性
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也应该能作为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必须能够指导行政法学的研究,尤其是行政法学体系的合理建构。还必须能够作为行政法制建设的指导,使行政法制建设沿着正确轨道前进。
二、主流行政法理论基础概括
(一)管理论
该理论认为行政法就是管理行政机关和人员的法律,也是行政机关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法律。该理论实际上从分配实证主义出发,以权力为本位,认为行政机关是权力主体,相对方是义务主体,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权力义务关系,权力义务不对等是行政法的基本特征,并且以命令和服从为基本模式。这种理论在早期大陆法系国家及前苏联和改革开放之前的我国曾较为流行。管理论在特定条件下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曾起过作用。
(二)控权论
该理论源于英、美国家传统的政府法治理论,在上世纪80年代被引入,并为一些学者所倡导,该理论强调行政机关享有权力进行管理是一个事实而非法律问题,行政法所能规范的是权力行使的后果,是由于享有权力、运用权力所带来的法律问题。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进行控制而非保障的法律。控权论揭示了近代行政法产生的重要动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平衡论
该理论是罗豪才教授于上世纪90年代首先提出,该理论主张,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必须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权力,并维护这些权力有效的形式,以达到行政的目的;同时必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强调公民的参与和权力补救,以及对行政的监督,两个方面都不能偏废。行政机关与相对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中权利义务在总体上应当是平衡的,平衡论作为行政法基础理论的重要意义在于准确把握法制环节平衡及制约。
三、主流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缺陷及根源
(一)主流行政法理论基础的缺陷
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几种主流观点从不同的角度揭示和概括了行政法基本理论问题的若干重要方面,但存在缺陷:管理论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显得与整个社会的需要不相适应,政府对社会生活的过分干预,不禁可能使人民无所适从,对市场经济体制也产生了严重的制肘。管理论视行政法为管理工具,不重视保障行政相对方的权利,从根本上不符合民主与法治发展的趋势;控权论强调的是对行政权利运用的控制,不能起到从根本上改善行政权各种弊端的作用,另一方面控权论在行政权运用中进行制约,过分强调司法审查和行政程序的作用,不重视行政效率,忽视了现代国家中积极行政对行政法的现实要求,脱离了具体的行政法实践,对行政实践有一定负面影响;平衡论则一直没有完全解决行政法的适用范围问题,因而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适用性是有限的。
(二)主流行政法理论基础缺陷的根源
从最根本上来说法学学科的理论基础必须是学科的观念前提,三大理论只解答了行政法某一方面的特征或现象,却没有从总体上全面回答行政法的各种特征和现象:控权论提出行政法的主要功能在于控制行政权力;管理论提出行政法的作用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的有效行使;平衡论提出行政法融控权与保权于一体,具有双重作用。但这些只属于解释作用的范畴,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应该是整个行政法理论的基础,应该能够用以科学地解释行政法所具有的各种现象,全面反映行政法各个方面的征,而不能仅仅是用以解答行政法的作用、或范围、或宗旨等某一方面问题的理论。
四、行政法理论基础之利益论选择
(一)利益论相关的几个概念
利益:好处,一切个人行为,集团行为的动因。利益的形式:有形的,无形的,长远的,眼前的。利益的范畴:围绕达到个人或集团的欲求或目的而展开的一切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活动。利益促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种种关系,推动着人类社会朝着利益追求的方向不断发展。利益作为一切个人、集团行为的动因,行政法的立法、行政法的实施以及行政法的遵守和执行这一系列活动的动因当然也不例外。为了行政法所能带来的有形的,无形的,长远的,眼前的利益,统治阶级和利益主体积极地通过各种途径推动行政法的发展,并最终促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种种关系,推动着人类社会朝着利益追求的方向不断发展。
关键词 电力企业 资金 集中管理
电力企业的公共性使得其经营的目标不单单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同时还包括为人们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基础能源支持,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在进行资金管理与使用中,如何科学地对资金进行精细化的管理,将资金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使用是需要关注的问题,需要在经济发展中来分析这些问题。
一、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管理制度不清晰
在进行资金管理的过程中,传统的资金管理在内部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资金管理平台和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资金总体出现缺口,贷款拖欠现象较为严重,造成企业在资金使用方面出现严重的浪费情况,这对于企业的管理是不利的。同时,有一些子公司出现资金沉淀的情况,造成资金整体分配不合理,资金周转不能良性运行。一方面,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出现了较大规模的欠款;另一方面,资金沉积,资金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让企业承担了较多的还款压力,影响了资金的合理布局。
(二)资金管理方式不健全
电力企业进行资金管理的过程中,缺乏统一的资金管理系统,普遍存在企业出现多个账户的现象,造成资金在管理中出现较大的随意性,相互之间进行“走账”,增加了资金管理的风险,造成企业资金虚增,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的过程中受到接收的信息完整度不高的影响,造成盲目投资,对于财务信息的把握程度不足,搞不清楚企业具体的资金情况,对于企业科学决策造成影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三)资金监督力度不足
一些电力企业对资金的监控力度不到位,导致擅自挪用和转移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尽管在企业内部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流程,也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监管制度,但是对于现金这项流动性较大的资产,在监督过程中并没有充分地掌握企业财务资金的全部情况,造成监督力度不足。而且,企业在内部没有形成长效的制约机制,导致资金流向与控制脱节,造成监督管理不健全,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二、提升电力企业资金管理的方法分析
(一)加强资金的内部控制
要想不断完善企业的资金管理体系,加强对资金的控制,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现阶段较为松散的资金管理体系,构建完善的资金结算制度,将公司名下多个账户进行注销,统一由基本户进行结算,并通过资金结算系统进行资金的日盘日结,加强对资金的掌控。同时,加强结算部门的职能建设,结算部门需要清晰地了解资金的流向,对于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进行监督,从源头上建立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理论上杜绝出现挪用资金的情况,从而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
(二)重视预算的作用
预算是对资金进行控制的重要途径,加强预算管理可以提升资金管理的有效性,企业可以清晰地了解资金的流向。如果出现实际资金与预算偏差太大的情况,需要及时查找原因,便于对资金流向进行更加清晰的认识,明确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对生产、经营和投资作出更加科学的规划。构建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将电力企业生产各环节中的资金收入与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中,提升电力企业科学决策水平。
(三)提升资金管理信息化水平
在进行资金管理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使用网络信息化的资金管理方法,引进财务软件,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流程,简化工作步骤,促使企业不断转变管理思想、提高管理水平,将科学化的财务软件应用到资金管理中,将各个子公司的日常资金情况进行汇总,方便监督部门的检查核对。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力度,提升管理效果,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监督手段,实现企业资金的集中管理,推动现代企业资金管理工作的发展与进步。
三、结语
对电力企业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是实现企业收益的重要途径,推动企业管理工作的展开,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是企业财务科学化建设的重要方面。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督和控制,可以实现资金的有效运行,调剂余缺、盘活沉淀,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本运营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作者单位为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宿州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1] 张伟.电力企业资金集中管理与控制策略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8).
[2] 刘思宇.电力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方略谈[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5):10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