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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论文: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 一、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1.针对个人类客户利润获取方式保障性低,因为缺乏监管,所以易出现流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运作模式主要是将大量个人储蓄类存款转化为单位存款,并将这批资金以企业单位形式转存银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出现集中性提取存款的行为,则会导致流动性风险。 2.互联网金融不具备银行间同业拆借的功能,因此无法应对大规模资金提取风险。 3.存在安全性问题。交易对象不清,网络技术安全隐患不确定,个人信息的保护没有保障等,这三点都加大了互联网金融潜在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作为第三方支付中介无法承担相关责任,而银行则有保障客户安全的义务。同时,互联网金融目前对于一些对识别性要求较高的交易业务显得有些无能为力,网络上传送的合同显然没有当面盖章签字可靠,这也是互联网金融安全性不够的一方面。 4.同质化严重,尚未形成差异化的竞争格局。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较快,但众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研发以及管理经营模式上都是极其相似的,没有依托自身的特点和市场情况以及消费者的需求,开发出具有较强竞争性和特点的服务。长此以往,既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有可能导致全局性的金融风险。 5.作为实体金融机构,银行除了提供各项服务以外还承担一部分支援经济建设的社会责任,而互联网金融不具备这样的社会责任。互联网金融表现的社会责任主要是增加就业,保障收入。相比,银行则能推动经济发展,因此也会导致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之间渐行渐远。日后,银行的业务侧重点可能更多针对企业和单位,而互联网金融则会吸引更多的个人业务。虽然互联网也很有可能逐渐涉足企业业务领域,但这需要强有力的监管手段来保证安全性的一系列问题,势必是个漫长的过程。 6.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合法性以及他们所经营的业务的合法性难以界定,有违法违规的现象存在。例如,有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的业务超过了自身的业务范畴,有的进行变相吸收存款,有的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这都是违法的现象,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由于互联网金融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市场准入没有国家标准,投资者无法确认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合法性,也无法了解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资质、信用度等情况,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7.互联网金融监管措施欠缺。监管政策、监管手段、监管队伍缺失,但目前银监会正在出台相关政策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规范的同时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提供保障。虽然余额宝等网络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在降低,但其市场可行性却在提高,对着时间推移,接受互联网支付的人会越来越多,实体银行的一部分业务也会逐渐被互联网金融所取代。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议 近一段时间,政府加强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在两会上,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已提上政府工作日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与监管问题引起了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更加有益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是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法律法规是实施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安全的根本措施,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首先,现有法律中有涉及互联网金融的,要及时进行修订、更新与补充。其次,可以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体系构建、信息网络安全维护等方面加快立法进程。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正因为互联网金融跨行业、跨地域的经营模式,中国应尽快建立起正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跨部门跨地域的多层次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推动金融监管的改革,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企业自律的作用,可以尝试建立网上互联网金融监管平台,实时对互联网金融实施监管。三是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与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首先,加强机构准入的监管,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特点,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审查机构的资质、信用度等情况。其次,加强业务准入的监管,实施有限牌照制度,对于互联网金融产品要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对其销售和后期资金运作进行规范,防止其超过自身的业务范围,进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再次,加强资格准入的监管,从业者要具备相关资格,高级管理人员要实行资格准入管理,推行市场化原则,试行公开招聘制度,防范互联网金融高管人员的道德风险。四是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首先完善互联网金融投诉机制,畅通互联网金融消费的投诉受理渠道。其次建立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个人信息保护,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三建立互联网金融咨询中心,对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第四可以建立金融风险投资预警平台,对非法或者具有高风险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及时向参与者提出预警。 政府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限制是必然的,这是由于银行的行业特殊性决定的,银行不仅仅是一个经营的企业,同时它还肩负维护整个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任,所以类似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必然进行监管,目的不是限制它发展,而是为了维护整个金融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需要监督,才可以进一步规避风险,只有不断加强,才让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不断提高,资金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有利于促进宏观经济政策的安全实施,给企业带来便捷,带来效益,发展必须是有序的,健康的,才是可持续的。 作者:张丽娟王鸿雁单位:沈阳工业大学东华大学 金融监管论文:国际社会美国金融监管论文 1国际社会金融监管改革新动向 金融全球化下,美国2007年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世界各国经济均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的影响,从中暴露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际社会以及各主要国家进行的金融监管改革中,均给予消费者保护极大的关注。国际社会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委员会和国际清算银行等制定了一系列与消费者保护有关的监管标准。在2011年2月在巴黎召开的G20会议上,来自20个国家的财政部长与央行行长联合呼吁经合组织(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OECD)、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StabilityBoard,FSB)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共同发展,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高级原则,并积极协助G20成员国构建并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 2美国金融监管的新变化 在当今世界主要国家金融监管改革的浪潮中,美国的改革力度之大引人关注。2010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2010年重建美国金融稳定法案》(RestoringAmericanFinancialStabilityActof2010),在第10章规定拟在美联储体系下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专门机构,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同年7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简称多弗法)出台,该法案对监管部门进行重构,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SOC)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根据法案第1011条,在联邦储备体系下设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目的在于保证消费者在金融服务消费中,获得及时、准确的信息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依照联邦消费者金融法对金融产品的供应与提供进行监管”。②根据多弗法该条规定,金融消费者保护局设依照联邦相关法律监管金融产品的供应,局长在参议院批准后由总统任命。在金融消费者保护局内部有诸多部门:研究部从市场收集数据,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投诉处理部设立多种渠道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并做出回应,也可将相关投诉转给各州金融监管机关。社区事务部为金融服务水平低下的社区消费者提供指导和帮助。③金融教育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方案以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合理决策的能力。此外,美国老年公民金融保护办公室,专门向年龄在62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信息,防止老年人在购买金融商品中权益受到损害。次贷危机后,美国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采取专门机构保护的模式,通过专门立法明确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保护金融领域消费者的职权和责任。 3英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新发展 庶几与美国近期的金融监管改革同时,2010年4月,英国议会批准了《金融服务法》(FinancialServiceAct2010),该法案更加强化了金融服务监管局(FSA)的消费者保护职能,新法对作为FSA权力来源和运行基础的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FSA的规则制定权大大扩展。在英国,自成立FSA以来,其职能范围不断扩大,并逐步形成为综合性的监管部门。改革后,FSA可以制定有利于“实现其任何监管目标”的规则,相比从前只能制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其制规权的空间提升;其信息收集权也同步扩大,FSA可以要求受监管组织以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与金融稳定有关的信息;赋予金融服务监管局强制信息披露及一定的惩罚权,FSA的纪律处分权提升,即为了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发展,FSA可以通过某些行政途径强行获得某些重要信息,对拒不提供信息者可处以行政惩罚,如暂停或限制违规金融机构一年以内的经营许可权、禁止违规操作机构的相关责任人2年内的从业资格等等。回顾英国金融监管改革,自二十世纪中期以后,英国金融业高速发展,在金融产品不断创新下,消费者面临琳琅满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缺乏专业知识和风险意识,这导致消费者权益愈来愈多的受到来自金融机构的侵害,仅仅靠金融市场自律难以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社会强烈要求政府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在此背景下,英国议会于1986年颁布了《金融服务法案》,在该法案的授权下,英国成立金融业监察机构,对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予以监管。在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盛行的趋势下,为了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减少金融犯罪以维护大众对金融市场的信心,英国议会于2000年出台了《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此后于2001专门成立了对金融业统一监管的机构———金融服务局,根据新法案的规定,金融服务局整合了以前的各金融部门下的监察员组织,成立了金融监察员服务公司(FinancialOmbudsmanServiceLtd.以下简称FOS),该公司的设立为解决金融领域消费者纠纷提供了一个替代性的争议解决机制。FOS的设立旨在保持监察员的独立性、快速、低成本地处理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投诉。FOS的管辖对象有两种:强制性管辖和自愿性管辖。强制管辖适用于那些《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明确规定的必须接受监管的公司;自愿性管辖涉的金融机构,没有被《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明确规定一定要接受监管,但为了增强其公信力与美誉度而自愿接受FOS管辖。从其运行本质来看,FOS是一种替代法院诉讼的争端解决机制。与其他替代诉讼争端解决机制相比,FOS凸显出其独特性:首先FOS覆盖所有英国境内的金融领域消费纠纷,范围广阔;其次,FOS仅仅具有单向约束力,这种单向约束力是指FOS的裁决对消费者不具有约束力,而仅仅对金融机构具有约束力;再次,FOS纠纷处理程序安排科学,整个处理纠纷的过程是透明的。FSA要求FOS对纠纷解决的过程和相应做及时、完整、正确的披露,使裁定过程和结果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大众的监督,从而保证FOS制度的公正性。 4结论 无论从美国还是从英国制度来看,其监管体制没有“普适经验”,必须从本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加以构建。对于我国来说,国际社会金融监管改革借鉴价值主要不在于其监管模式等方面的改变,而在于改变所体现的方法与理念,如对社会组织和私人力量的运用、强化纠纷解决的程序正义等。如何平衡国家行政权与社会公共行政主体的权力是政府应该认真思考的,而正是各国的法律传统和市场的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在左右着这个平衡支点的位置。 作者:吴华增单位:悉尼大学商学院 金融监管论文:国际比较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 一、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首先,法律与制度上的风险。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业的新生事物,出现的时间较短,尚没有形成以其为规范主体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当前,我国出台的金融法规主要针对传统金融业,面向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定仍处于空白阶段。这不但不利于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更加有碍于互联网金融的自身发展。此外,资历的不足并没有影响到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力,“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已深受消费者欢迎。但事实上,我们国家的监管部门还没有正式制定出以互联网金融为管理对象的监督管理办法。很多互联网金融产品在运营的过程中都会多多少少涉及到法律和监管的灰色地带,一旦发生纠纷,将产生非常广泛的负面经济影响。其次,技术安全上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展开需要依托于信息技术,对信息技术的依赖容易给它带来较大的技术安全风险。引发技术安全风险的因素很多,系统设计的片面性、构思的局限性以及某些特定情况下无法回避的不可控因素都可能造成技术风险。如,最常见的黑客入侵就很容易引发客户、银行和企业信息的流失与失窃,并给各方带来不可预见、难以估量的损失。互联网金融数据的分布往往较离散、不均衡,其运行所依赖的“云计算”平台的应用模式也较为多样,这些特点都使得互联网金融技术安全风险的防控难以高效、准确地进行。最后,操作上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欠妥当的员工操作、不合理的运行流程及难以避免的系统缺陷所引起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操作风险是当下国内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它具有关联性强、涉世面广和可控性弱的特点。操作上的风险主要来源于雇员欺诈、系统退化、管理技能落后、电子货币伪造行为及客户安全性经验不足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不可预期的金融损失。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 相对于我国而言,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互联网金融事业起步相对较早,银行本身的网络化程度也比较高。加上这些国家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对金融的监督管理,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上积累了不少正面经验。合理地参考和借鉴这些成功经验对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意义重大。 1.P2P网络借贷监管①美国。美国也没有专门针对P2P网络借贷的法律法规,对P2P的法律监管主要通过参考与P2P相关的法律条款来实现。除了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双重监管之外,美国的P2P网络借贷还需要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监督。其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可以通过反诈骗、强制信息披露等方式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②英国。英国是最早展开网络信贷的国家,它对于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将P2P网络借贷定义为一种消费信贷,再依据《消费者信用贷款法》对其实施监管;二是由金融服务管理局、公平贸易管理局共同负责P2P网络借贷的管理。具体来说,金融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保护借贷过程中的资金安全,而公平贸易管理局的任务主要在于把控P2P网络平台的市场准入。 2.第三方支付监管①欧盟。在欧盟各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展开相关业务前必须取得电子货币公司或者银行业执照。而要获得这两种执照中的任意一种都必须同时符合下述三大条件:一是在持有一百万欧元初始资本的同时持续拥有自有资金;二是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资金必须归于负债;三是必须具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机制、慎重的行政管理习惯和相应的会计核算程序。②美国。性质上,美国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归类于货币服务机构,并且在对这类机构发放牌照时就明确规定出其投资范围、初始资金和自由流动资金。这类平台上沉淀的资金归为负债,并存放在参保商业银行、受联邦保险公司监管。同时,正式运营前,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在金融犯罪执行网上注册,接受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共同监管。 3.“众筹融资”监管①美国。2012年后,美国放宽了对“众筹融资”的相关规定:一是从法案上规定,符合条件的“众筹融资”平台不再需要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二是将网络平台集资的的最高规模限制在一百万;三是允许每一个项目有多个投资人,但每个投资人的出资有一个不得逾越的上限。②欧洲各国。在“众筹融资”的说明书问题上,意大利与英国的规定是,资金数量在五百万以下、期限在一年内的融资产品不需要公开募资说明书。而德国的规定是,资金数量在十万以下,期限在一年内的融资产品不需要公开募资说明书。在“众筹融资”的监管问题上,英国、德国等国家认可了“众筹融资”的合法地位。其中英国还严格规定,“众筹融资”的股权及借贷模式在正式投入经营活动前必须得到金融行为监管局的授权。 三、国际经验对我国互联网监管的启发与提示 1.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首先,要尽早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法律法规。以第三方支付为例,一要提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入标准,在结合我国国情的情况下重点参考国际惯例,制定出一套审查与许可并行的准入机制;二要重视对沉淀资金的监管,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备付金办法》、《支付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严格管理沉淀资金;三要尽快对第三方支付外部监管、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等关键问题作出清晰的书面规定。其次,要尽快制定出一套适用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未来规划。并且规划至少要解决以下问题:第一,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准入标准、经营范围和发展原则;第二,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要出台面向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引导规范和相关国家标准;第三,为了推动互联网金融业的行业自律,要专门成立起行业协会,敦促国内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化发展。 2.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第一,为了实现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全面监控,有必要联合起国内各相关部门及“三会一行”,建立一个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中国银行为主,以商务部、科技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辅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网络;第二,为了提升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及时性与有效性,还需要构建起面向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分级预警机制,以非现场化的数字管理带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体进步;第三,为了拒绝内部操作不规范、员工失误操作和恶意窃取互联网金融信息等不良情况的发生,有必要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内控稽核制度,给互联网金融行业一个纯洁的内部环境;第四,若想要保证互联网金融征信信息的归集统一,必须从不断发展征信体系入手,逐步建立起一支专门化的征信队伍和一个专业化的征信机构;第五,为了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加强与西方国家的沟通、更加深入地学习和借鉴它们的相关经验,还需要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国际治理机制,让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处理与管控摆脱地区和国家的限制。 3.进一步发展互联网金融监管信息技术第一,要一步步完善互联网金融认证体系。对此,不妨以现有的银行网络身份认证体系为蓝本,构建出一个真实性更有保障、安全性更加可靠的互联网金融网站认证体系;第二,为了抵御来自外部的恶意攻击,杜绝客户资金被盗用、信息被窃取等恶性金融事件的发生,要不断升级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设备、发展计算机技术,提升互联网金融设施的安全防御性能,从技术的源头遏制金融纠纷的发生;第三,为确保互联网金融活动参与各方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金融交易的平稳展开,要有意识地发展和强化安全控件及安全监测方式、引入电子认证及签名技术;第四,互联网金融还必须实现群防群控。为此,要积极建设检测系统、促成线上与线下合作,逐渐形成一个有效的反欺诈联动机制;第五,要加强风险评估意识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关键环节和重要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要注意安插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软硬件设施。 4.构建金融知识传播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首先,不妨通过知识问答、有奖竞猜、有奖征文短信电话互动等活动方式在消费者群体中普及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促成消费者们形成一定的金融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互联网金融投诉与纠纷的发生;其次,还要同步完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为了使消费者更快速、更正确、更深入地理解互联网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信息,相关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尽量以通俗、清晰、简明的语言来概括旗下的产品与服务,并同时说清楚消费者在消费前后需要承担的风险和应当享有的权利;最后,为了使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到实处,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面向消费者群体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一来可以在必要时及时地缓解和解决互联网金融纠纷;二来可以起到辅助互联网金融机构在消费者人群中普及相关金融知识的作用。 作者:沈静凝单位: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金融监管论文:新时期我国金融监管论文 一、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背景 在各个金融机构的发展过程中,只有金融监管与之相适应才能够更好的促使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金融监管体制涉及的内容较多,不仅包括金融机构的设置,还包括各种监管措施和监管理念等。金融监管体制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受到不断变化的环境因素的影响,直接导致了我国金融监管与金融市场之间出现了不适应的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金融机构逐渐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所以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变化。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背景重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金融监管难度增加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个国家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这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这里所提及的挑战主要是指国外其他国家发生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同时也对我国金融产业的各项活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国际型大企业和银行合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直接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金融监管也逐渐趋向模式化,监管标准和执行手段越来越相近,所以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逐步提升各个金融机构的监管水平。 (二)互联网逐渐渗透金融行业,给金融监管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虚拟性使得各类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日渐趋同,业务综合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趋于模糊,原来分业监管模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完成支付交易,资金流动更难以监控,为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更重要的是当前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金融服务模式上显示出了很强的创新性和竞争性,这样也对金融监管的模式和范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金融机构混业经营,促使金融监管逐渐改革在当前金融机构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呈现出混业经营的现象。虽然混业经营通过多样化、综合化的业务和服务能够利用现有金融机构为各个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分散风险,降低成本,但是为了有效预防金融系统内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便需要金融监管根据实际情况转变以往统一的监管模式。 二、强化金融监管的主要作用 金融监管可以通过中央银行、人民银行等执行机构对整个金融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指导。在金融机构的发展过程中,实施金融监管能够有效防治金融机构出现不良现象,从而确保我国金融机构能够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其一,金融监管是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随着市场竞争不增强,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在它们之间存在着非常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另一方面,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与金融行业的发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金融行业是否健康稳定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其二,金融行业是促使我国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的保障。在我国国民经济货币化和经济关系提倡信用化的条件下,加强金融监管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有利于为国民经济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确保整个社会和谐发展;其三,金融监管是构建良好金融市场的重要措施。采取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有利于提高整个金融行业的经营效率,从而有效增强金融机构的竞争力。 三、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不健全,相关制度不规范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有利于防范金融行业的风险,确保金融机构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但是在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过程中,一部分金融机构并没有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来进行自我管理,没有将内部控制制度落到实处,从而造成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同时,一些金融机构在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时并没有根据机构内部的实际情况进行,与自身的实际情况不相符,从而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的发展。 (二)金融监管形式单一,风险性监管缺失在当前金融机构的监管过程中主要关注各项经营战略是否符合金融机构的要求,而忽视了发展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因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给金融机构造成了亏损。目前,我国政府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措施来维护金融机构的发展,而这些行政措施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稳定金融市场,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避免我国金融机构经营的风险。同时,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监管模式单一,监控不合理,无法对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资产质量、业务经营等进行全面监控,这样不利于金融机构的发展。 (三)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缺失,影响了金融监管的效果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主要从分业监管入手对“一行三会”进行沟通和协调,但是这种协调只是停留在监管的表面上,而对于一些重要的事务却无法起到较好的协调作用,从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金融机构分业监管和混业经营之间的矛盾。同时,这样的现象无法金融监管全面掌握金融机构的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监管的效果。 四、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措施和发展方向 (一)转变金融监管理念和思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金融行业中的各种风险,切实维护整个金融行业的秩序,从而保证金融体制健康稳定的发展。我国金融监管通常情况下都是采用的是强制管理方式,这主要是通过强制策略来限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在当前的金融环境下,这种强制性的管理方式已经无法促进金融行业较好的发展,所以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该主动转变金融监管的理念和思维,不断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逐渐将强制监管模式转变成为宏观与微观并重的监管模式来进行经营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国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实现较好的统一,从而促进金融市场更好的发展。 (二)实行统一监管体制,强化金融风险性监管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主要表现为“典型的分业监管模式的合规性与风险性监管并重。我国金融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就需要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改变传统的单一监管方式,坚持实行统一的监管模式。这种转变不仅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影响。通过金融监管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全面掌握金融机构的信息,从而全面了解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情况,最大限度的防范金融行业的发展风险。因此,我国监管部门可以在金融结构内部设置相应的部门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进行综合监控,强化多方风险监管,及时有效的获取金融机构的监管信息。构建有效的横向合作监管体系。根据互联网金融所涉及领域,建立以监管主体为主,相关金融、信息、商务等部门为辅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分工及合作机制。同时加大对新兴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创新力度,填补监管空白,从而确保整个金融市场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 五、结论 随着全球经济联系日益密切,我国金融监管逐渐走向国际化。但是受到国际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我国金融监管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所以需要对我国金融监管进行改革来促进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因此,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该转变现有金融监管理念,实行统一监管体制,尽可能在金融监管的同时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为建立一个结构优化、监管有效、覆盖全面的金融监管体系而不断努力。 作者:原晶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州市分行 金融监管论文: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 一、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 1.20世纪90年代起步阶段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结合,表现为网络银行、网络保险和网络证券的兴起。1992年创立的证券经纪商E-Trade开创了完全基于网络的交易模式,大幅降低了交易佣金;1995年成立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以下简称SFNB),是全球第一家无营业网点的银行,主要为客户提供储蓄业务、大额可转让存单、信用卡、理财、抵押贷款等业务,曾是美国第六大银行;1995年成立的InsWeb保险网站(以下简称IN-SWEB),曾是全球最大的“网络保险超市”。但由于产品开发和客户粘性等问题,SFNB和INSWEB盈利能力下降,先后被收购。 2.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快速发展阶段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脱离于传统金融业务的新兴金融服务兴起,包括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融资等。随着智能终端的普及,以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为基础的新型支付体系快速发展。虽然这些新兴业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公众的消费习惯和模式,但无论从规模上还是影响上都未能对传统的金融业务构成实质性威胁,其作用更多体现在丰富了金融业务竞争结构和促进了传统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此外,为更好利用支付账户中的沉淀资金以及在途资金,持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如Paypa)l开始与持有证券牌照的投资公司合作,开创了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的新模式。 3.2009年以来虚拟货币兴起这个时期的特点是虚拟货币兴起,特别是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后,在改革现有国际货币体系过程中,以比特币(Bitcoin)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业务迅速发展,发行和供应数量稳步增长,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值得注意的是,在数字货币的基础上建立的货币汇兑新平台进一步拓展了各方对数字货币的需求。 二、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与实践 美国没有专门针对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的监管法律和框架,但这不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享有监管豁免。与传统金融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不仅面临客户信息泄露风险、洗钱风险、欺诈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IT风险和声誉风险,而且部分风险还可能由于互联网的原因而被放大。因此,除适用于相关的联邦法律和监管政策外,美国还针对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修订了相关法律和政策。 1.P2P网络借贷平台实行多头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州一级证券监管部门负责保护投资人,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负责保护借款人。P2P网络借贷平台以“证券经纪商”身份在SEC注册,注册文件和补充材料包括运作模式、经营状况、潜在的风险因素、管理团队构成和薪酬体系以及财务状况。P2P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将每天的贷款列表提交给SEC,持续不断地说明书补充说明出售的收益权凭证和贷款的具体细节以及风险揭示。 2.股权式众筹2012年美国《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允许中小企业通过众筹发行股权筹资资金,赋予股权众筹合法地位,并要求SEC制定相关监管细则。众筹平台须向SEC注册成为证券经纪交易商或融资平台,平台优秀成员、董事和持有20%以上股份的股东信息、公司业务和募集资金使用均需要披露。完成一轮融资的众筹平台必须向SEC提交年度报告。对于众筹项目发起人,众筹交易前12个月,融资总额不得超过100万美元;未上市企业只能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且后者的净资产需在100万美元及以上。发起人至少在首次销售的21天之前,向SEC提交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风险揭示,如果筹资额超过50万美元的话,需要披露额外的财务信息,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众筹项目投资人,单一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0万美元,且投资人年收入或净资产少于10万美元的,12个月内投资额不得超过5%;投资人年收入或净资产大于10万美元的,12个月内投资额不得超过10%,也不得高于10万美元。 3.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对于比特币,美联储主席耶伦表示,美联储无权监管比特币,因为这是在银行系统之外产生的支付创新,与美联储监管的银行体系没有任何交集。美国国税局明确宣布,比特币是需征税的财产,比特币投资者须缴纳资本利得税;用比特币支付薪酬的雇主须进行申报,比特币收入要缴纳联邦所得税和薪资税。对于比特币交易平台,美国财政部要求相关交易平台以及管理公司向其办理缴费登记,并履行记录和报告义务,对洗钱风险进行监管。 4.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0年《货币市场基金增补法案》,MMF必须获得SEC的券商执照,必须遵守有关银行保密以及反洗钱等方面法律管制,必须履行相应的登记、交易报告等程序。在州监管层面,必须获得州监管当局的专项业务经营许可;不得从事类似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不得擅自留存、使用客户交易资金,要求其保持交易资金的高度流动和安全。SEC要求MMF及时披露基金组合,将MMF的最大加权平均到期期限从90天缩短到60天。5.第三方支付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界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由FDIC和财政部负责监管。美国财政部要求第三方支付企业向其办理注册,接受联邦和州两级的反洗钱监管,及时汇报可疑交易,记录和保存所有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留存资金需存放在FDIC保障的银行的无息账户中,且每个用户账户的上限为10万美元。 三、借鉴与启示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几乎都是直接照搬美国。SFNB类的网络银行以“直销银行”的方式重新走入公众视野。2013年9月,阿里巴巴和民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直销银行等方面进行重点合作;2014年以来,北京银行、兴业银行等相继推出直销银行。第三方支付经过多年积累,成功填补了银行支付体系空白,已进入双寡头垄断时期。余额宝、财付通等网络货币市场基金几乎照搬了Paypal联通支付账户资金与货币市场基金的模式,且由于收益较高,余额宝甚至在短期内募集资金超过2500亿人民币。小额网贷、P2P贷款、众筹等业务短期内快速发展,但由于业务模式高度同质,市场整合和优胜劣汰在所难免。 1.区分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金融属性,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对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普通投资者能够参与的高风险业务应按照现有融资管理方式,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适当设置安全红线,并按照机构资质分类管理;对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等涉及较长资金链的业务,应注意加强资金托管、簿记等方面的监管;对网络银行,应加强对客户认证、电子货币发行与流通、票据管理、反洗钱和征信等方面的监管。 2.做好顶层设计,开展跨部门金融监管合作互联网金融横跨不同金融部门,互联网金融产品也容易突破部门监管范围。因此,应制定横跨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方案,并做好部门间分工与合作。同时也应加快相关细分行业的标准制定,使得行业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应强调金融监管的“互联网思维”,加快对新技术、新理念的吸收学习,减少监管套利的空间,包括打破部门垄断及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等金融体系改革,使商业银行降低对利差的依赖,推动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社会公众的投资选择,避免互联网金融对存款造成较大虹吸作用,影响金融稳定。 3.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的关键在于风险控制,其中以信用风险为优秀。目前,我国征信体系还不够完整,应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并促进符合标准的P2P贷款、众筹融资平台、网络小贷公司的信用数据库与现有征信体系整合,完善并丰富现有小微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 4.加强投资者和消费者知识普及互联网金融创新速度较快,且概念较多,越来越趋于虚拟化、数字化。应加强对投资者和消费者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的普及,在消解信息不对称的同时,消除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的误解。虽然互联网投资门槛低,但也要求投资者能对自身行为和亏损负责,政府机构应明确自身责任范围,尽量减少隐性担保。 作者:鲁玉祥单位: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金融监管论文:后危机时代改革完善金融监管论文 一、金融监管概述 20世纪以来,金融危机的频繁发生让人们看到了对金融市场放任自由的巨大风险,加之凯恩斯主义主张政府干预经济,于是在美国以金融体系安全为优先目标的金融监管出现了。金融监管是一国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目前,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监管。虽然监管机构可以依据市场状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监管规则,但金融市场的其他参与方在理解和执行这些规则时,往往会考虑自身的利益,做出相应的决策,其行为会对监管规则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进而监管机构也会根据金融机构的行为不断做出调整。目前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两种监管体系,即分业监管体系和统一监管体系。当前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过程中,相当数量的国家和地区逐渐向统一监管体系过渡。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央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在金融监管的模式上,一直存在着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分业经营是指金融业中银行、证券和保险三个子行业相分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只能经营各自的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采用分业经营时各种机构分设,能够避免金融危机的统一波及问题,有利于控制风险。此外,分业经营可以使各行业集中精力,各自明确自身监管目标,提高经营与监管的效率。不同于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均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实行混业经营,任何一个金融行业都可以兼营众多业务,有利于实现多元化运作、扩大收益来源。此外,实行混业经营加强了自身竞争,有利于优胜劣汰,促进社会总体效益的上升。但是,混业经营容易形成金融市场的垄断,产生不公平竞争,而且大规模的综合性集团可能会招致新的更大的金融风险。当前我国监管水平有限,各行业发展不平衡,缺乏专业性整合型人才,这使得我国选择了分业经营的监管模式。但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分业经营的不足也不断地显现出来。例如商业银行的业务受限、过于单一,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商业银行的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也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等。 二、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监管改革 1、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在众多国家的金融改革方案中,力度最大的首推美国。2010年7月美国国会正式通过《金融监管机构改革与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案》,可以说是“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根据该法案的规定,美国设置了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SOC),主要负责识别金融系统性风险并及时应对,此外还在美联储下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明确消费者保护职责等。在经历了混业经营、分业经营及相应的统一监管、分业监管之后,美国现行金融监管模式是独特的双线多头监管体制,双线即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双层监管机构两条线,多头指设立多个金融监管机构来共同负责金融监管。美联储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综合监管,在美联储之下,其他监管机构根据不同功能分别负责不同行业的金融监管,即银行类由银行监管机构监管,证券类由SEC监管,保险类由保险监管机构监管。美国的这一金融监管模式是由其政治体制结构决定的,多头监管导致任一监管部门都无法在整个金融体系中采取协调行动,由于职能分工的不同,容易出现监管漏洞。 2、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后危机时代,英国在2010年6月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决定在英格兰银行内部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负责对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建筑业协会等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作为资深的资本主义强国,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创建就是从英格兰银行的建立开始的。英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具有“灵活、非制度化的金融监管向日益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由多家监管机构向单一金融监管机构转变;质化的监管标准和非量化的弹性管理”特点。英国现行金融监管模式是统一型的混业监管模式。集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责任于一体的金融服务监管局是英国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负责英国全部金融机构及业务的审批和监管。在经历了08年金融危机之后,英国对原有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变革,将金融服务监管局原有的金融监管职能重新归还英格兰银行,其自身主要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英国实行的以金融服务监管局为主的统一型混业监管模式明确了监管机构的责任,有助于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但是单一的监管机构由于缺乏多种监管机构的竞争,较易产生道德风险等问题。 3、欧盟的金融监管改革08年金融危机之前,欧盟的金融监管模式采用的是莱姆法路西框架(Lamfalussyframework),根据这一模式,欧盟内金融监管机构并不直接对欧盟成员实施监管,欧盟成员国的金融监管权由成员国单独行使。由于缺乏系统性的风险防范机制,金融危机发生后便很快在欧盟成员国内蔓延。2010年9月,欧洲议会通过了欧盟金融改革法案,根据该法案,欧盟设立了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C),作为欧盟统一的监管主体负责成员国金融风险的防范,并在发生金融风险时要求成员国采取相应措施。 三、我国金融监管的完善 虽然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业造成的冲击相对较小,但是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创新带来的风险需要我们重视对金融统性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国际社会在后危机时代的金融改革中更加顺应金融法则,结合前文所述,从国际金融市场现状及我国金融业发展趋势来看,混业经营应当是一种必然趋势,美英欧盟等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变革对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1、坚持全面监管理念,强调监管的层次性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往往会影响监管效率,增加监管成本。美国金融业的监管体系是分业监管模式,难以避免出现监管疏漏和监管冲突问题,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成本巨大,监管的有效性值得怀疑。而英国以金融服务监管局为主的统一型混业监管模式和欧盟设立的统一监管主体却有利于明确监管责任,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所以我国要建立明确法律权限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成立跨部门的系统性风险监管理事会。 2、完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增强抗击系统性的风险能力次贷危机再次证明了市场的缺陷是存在的,以盈利为目标的市场运作,特别是金融监管滞后于复杂的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导致了金融危机。所以,我们要明确中央银行在审慎监管和防系统风险的职能,构建完善的风险处理制度框架,逐步完善金融机构公司的治理结构。此外,我们应当借鉴美国等经验,将金融消费者权益纳入有关的法律规章当中,设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机构,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3、加强各国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和不断深化,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和依赖性也不断加强。“金融危机的快速蔓延充分说明……面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任何一个国家无力单独防范和处置,扩大国际监管合作是抗击下一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必然选择。”对我国来说,一方面,须严格遵循国际间的一系列标准和准则,规范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应加强与其他国家监管当局的合作,加强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协调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突发事件下加强合作,防止国际金融风险的扩散传播,共同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 四、总结 面对不断变革的金融行业,必须有及时有效的配套监管措施与之相适应。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应该从本国特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政治体制等因素出发,设立与我国实际金融发展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借鉴他国成功经验,稳步推进金融监管模式的完善。此外,我国应当顺应金融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加强与其他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逐步加强对混业经营的监管立法,进一步稳固和提升我国的金融市场。 作者:王海军单位: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 金融监管论文:新形势地方金融监管论文 1.新形势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权改革的必要性 1.1提高地方政府参与金融监管积极性,提高金融监管效率建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可以给予地方政府充分的权力,使之积极地参与到本地区的金融业的发展中。地方政府与本地区的金融机构的关注更密切,实行监管职责更加方便。中央政府适当地授权给地方政府,使之充分参与本地金融业监管,提高了地方政府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使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时刻关注本地区金融业的发展。并且在金融业出现问题时,也不必通过层层审批、获得中央政府的同意,使得金融监管的效率提高。 1.2有利于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地方政府更加了解本地区的金融发展状况、更加明确当地存在的金融发展问题。如针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呆账、死账问题。由于很多本地企业的偿还能力不足,所以常常出现企业不遵守信用,冒着违法违规的风险,拒绝偿还银行的贷款。这样银行的呆账、死账增多,增加了经营的风险,也不利于地方经济的稳定。而地方政府由于非常了解本地企业的发展状况,通过为企业提供更加有利的发展条件或者根据通过当地有关部门向企业施加压力等方式,使企业偿还银行贷款。1.2为金融企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在之前缺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时,金融企业往往受到不平等待遇。例如,政府会一味地向银行施加压力,使之向当地的一些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但是当中小企业因为偿还能力不足,不能按照规定偿还贷款的时候,政府却不会考虑银行的经营风险。缺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就无法引起政府对金融企业的重视。金融企业的发展也具有很大的风险,需要通过一定的盈利手段获取利润,来支撑企业的发展。而很多地方政府只是简单地认为金融机构是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机构,没有考虑到其盈利的需要,更没有意识到金融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金融监管部门的成立使得地方政府意识到金融企业的重要性,进而为其发展提供更多便利。 2.当前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地方金融行业监管力度不均衡根据我国当前实行的金融企业或机构的监管政策,很多监督部门需要行使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如人民银行、银监局、保监局等。它们需要对当地的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业务监管以及风险防控进行负责。而当前的监管中,由于各个方面因素的限制,如监督部门自身的机构设置问题等,使得监管方面的力度不均衡。如保险行业的监管,相关的监管机构只设置到省级,省级以下的行政单位而没有设置监管机构。由于缺乏相关的地方性监管机构,很多地方的保险业在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 2.2地方金融行业监管职能过于分散由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缺乏统一建设和相关的职权改革,从而造成地方金融业监管职能的过于分散。监管职能有多个部门执行,而部门之间往往不能进行统一的工作进度以及通过相互合作的方式进行工作的合理分配。如市金融办的职能是对小额贷款企业、融资性担保企业的设立进行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而商务局的职能则是对典当、融资租赁等类型企业的设立进行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由于过于分散的管理,无法实现统一协调本地区的金融机构,一些重要的政策的制定和颁布、金融业发展数据的收集与整理都存在很多不便。过于分散的监管职能,不利于本地区金融业的统筹发展,进而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2.3某些地方金融机构存在职能缺失的问题由于没有形成明确的地方政府金融统一监管机制和明确的法律规定,有些金融机构只是负责协调相关金融企业的服务职责,没有足够的权力展开有力的金融监督。虽然某些地区的金融监管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历史,但是一旦出现金融企业违规违纪的现象,金融监督部门即使知道了也无法行使相应的监督职能。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政府部门阻挠金融监督部门工作,纵容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的现象。金融监督机构的职能缺失使得地方的金融监督工作表面化、形式化,不利于监督部门在金融行业树立威信。 2.4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行业已有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地方金融监督部门的设置也有一定的发展历史,但是我国依然存在金融监管立法的问题。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备使得地方的很多金融监督工作有名无实。金融机构出现了严重违反金融业行业操作规范的问题或者给金融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地方政府的监督部门却因为缺乏有力的武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些行为发生,却不能有效地制止。 3.新形势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权改革的途径 3.1建立完善的地方金融监督立法体系完善的地方金融监督法律体系是确保地方金融监督职权得到执行的保障,是职权改革的必经之路。通过完善立法体系,更好地分配监督机构的职权,然后对金融违规、违法操作进行明确的界定,值得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职能的实现有据可依。根据法律规定,有关监督部门可以对了解到的金融企业的违规操作或者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惩罚和制止,从而确保地方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3.2合理调配监督部门工作虽然地方金融监管职权的实现需要不同部门共同实现,如银监会、证监会等,但是可以通过设置一定的工作机制来合理调配这些金融监督部门,使之在行动上具有一致性。在职权改革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现达的科学信息技术,建立地方政府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管职权的平衡分配。在公共信息平台中,相关的监督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共享。这样有助于统筹本地区的金融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本地区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3明确监管职责中央政府授权给地方政府,使之积极参与当地金融机构发展的监督工作。此处的“授权”是指中央政府经过合理地规划、职能的划分,然后适当地将权力分散给地方政府,而不是让地方政府全权中央政府行使金融监督职权。因此地方政府在行使金融监督职权之前需要进行合理的职权划分。如监管对象的划分。地方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如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都属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监管。而在职能划分方面,监督部门则需要公正、公平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金融业安全稳健地发展、保证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任。 3.4渐进式推进职权改革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不平衡性,各个地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差异。而金融业的发展往往因为受到当地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呈现明显的地区差异。这对我国的各个地区的政府金融监督职权改革提出了挑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我国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职权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循序渐进地进行。首先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实行,然后不断向内地发展。先从较高的行政单位实施,待条件成熟再向较为基层的行政单位进行发展。4.5树立正确的职权改革目标在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职权改革过程中,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改革目标,即注重安全与效率兼顾。金融业是一个经营风险比较高的行业,不适当的管理会造成行业的发展混乱。因此,在推进职权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因为盲目地追求效率而造成金融风险的增加。如地方政府可以在充分调查本地区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逐渐地推进改革。如先进性硬件投资开发,然后逐渐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同时,我们要兼顾职权改革的效率。我国地方政府要提高行政效率,进而提高职权改革的效率。 4.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金融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金融业的发展对我国实现经济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实现金融业的长足发展,与之相关的金融监管机构等也要不断进行职权改革,以便更好地为金融业的发展服务。当前我国的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职权改革。只有这样,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才能跟得上金融发展的步伐,继续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与稳定做出贡献。 作者:吕娟单位:天津银行 金融监管论文:协调机制金融监管论文 一、我国金融监管运行中面临的困局 首先,专业化的分业监管遭遇日趋复杂的混业经营所赘,现行独立的分业监管已经难以适应金融形势发展需要。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近年来我国各行业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国内机构的综合经营、交叉经营不断扩大,金融创新和金融经营综合化趋势日趋明显。特别是外资银行具有很强的国际性,金融交易技术复杂,不但实行混业经营,而且随着我国银行业务的逐渐开放,外资银行将重点经营那些我国较少开展的新型金融业务,如金融租赁、投资组合、保险中介及金融衍生产品。国内金融机构出于市场压力,也将加快金融创新,推出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由于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性、投机性、高风险性、虚拟性、交叉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决定了市场上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将大量增加。显然,目前分业监管制度下,对这些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明显滞后于市场发展,监管触觉不及,力度打折,很难实现监管的预期目的。 其次,各监管机构各行其是,导致监管遗漏、监管撞车、监管纠纷现象,降低了监管效率。在分业监管模式下,证监、保监、银监机构均按照自己管辖的专业内容开展监管工作,所以现实中监管对象大都是对准具有主体业务的行业单位,即证监会监管证券经营公司,保监会监管保险公司,银监会监管银行业机构,而监管机构对这些单位中除主体业务以外的经营内容不予理会,显然这就漏掉了主体业务以外的经营内容;从被监管单位考虑,由于各监管机构按照自身的工作安排开展监管工作,现实中也往往造成一定期间内各监管机构轮番对同一单位监管的现象发生;另外,各监管机构在具体监管活动中也难免出现对同一单位监管业务交叉现象,形成同一业务此机构监管定性甚至处罚了而彼监管机构又行监管并定性处罚,出现依据不同而定性分歧现象,客观上导致监管纠纷现象发生。 最后,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加剧了金融行业混业经营的趋势,也对金融行业当前的分业监管格局提出了挑战。面对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对这一行业的监管应向何处去?监管政策制定时应秉持哪些原则?为了更好地对该行业进行监管,同时推动行业发展,立法层面需要哪些跟进?虽然国务院审改办公布了“一行三会”行政审批事项的权力清单,但这仍难理清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和监管模式。事实证明,目前分业监管模式已经难以适应金融混业运行的现实情况,所以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提高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能力势在必行。日前,国务院批复中国人民银行提交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请示》,同意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无疑是解决目前金融监管困局的及时举措。但从金融运行情况和金融监管状况来看,目前实施由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尚面临一系列问题和阻力,有待于采取必要的法规与措施予以解决和排除。 二、人民银行牵头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面临的问题和难点 (一)不具备行政制约能力,人民银行难以统驭监管协调机制国务院批复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监管牵头人,从行政法规角度确立了人民银行协调金融监管名正言顺地位。但是,在尚处于典型官本位的基层监管体系中,人民银行与辖区各类金融监管机构处于平级,人民银行不具有协调的行政地位,所以当监管主体之间出现潜在冲突时,一些部门从有利于本部门出发采取一些有损其他部门利益的行动,作为监管牵头人的人民银行往往无能为力。 (二)没有经济制约手段,人民银行协调牵头作用大打折扣人民银行与其他金融监管组织并列于不同的监管体系,各监管成员之间是平等的,人民银行对其他成员不具有任何经济约束手段,所以作为金融监管协调牵头人的人民银行在遭遇任何一方金融监管机构缺乏主动性和抵触性的行为时,其金融监管协调牵头人的角色和作用便难以有效发挥。 (三)缺乏监管专业人才,人民银行牵头监管协调难度大作为监管协调机制的牵头人,人民银行必须拥有一支懂政策、精业务的专业人才队伍,通过具体工作实现和发挥相应作用。但是,就目前基层人民银行来讲,由于人员老化、专业知识陈旧,加上金融创新日新月异,金融交叉业务日益增加,人民银行监管能力特别是混业经营金融监管能力远不及要求所需,现实中往往胜任不了具体的金融监管工作。因而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中人民银行统领监管工作和协调各个监管部门之间关系方面难免会形成诸多障碍。 (四)尚无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监管协调无米下锅信息共享是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运行的载体和前提。然而,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数据与信息共享机制尚没有真正形成。由于金融监管的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网络不能满足金融监管协调的实际需要,致使监管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沟通的渠道,直接影响到金融监管协调的内容覆盖和实时运作。 三、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发展的央行监管队伍建设 (一)国家授权与推动,奠定央行牵头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顺畅发展的组织建设基础成立高于各金融监管机构级别的协调组织,赋予人民银行作为牵头人必要的协调制约手段。根据基层金融监管现状,实现有效监管需完善对监管机构监管行为的约束,所以最有效的办法是成立一个行政级别高于各监管机构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并由人民银行牵头统驭协调,成员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国资委等相关部门。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应以维护监管秩序为出发点,就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交叉性金融产品和跨市场金融创新、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进行协调。另外,还应对金融监管机构的违法行为以及金融监管联席会议达成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强化央行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牵头金融监管协调能力 1.人民银行应着手选拔、充实、培养复合型监管人才。为保障有效发挥监管协调牵头人作用并顺利开展监管交流与合作工作,人民银行金融监管人员不仅要掌握本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金融业务知识,还需要熟悉其他金融监管领域的相关内容。所以,人民银行应当将复合型监管人才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大力引进金融监管人才、强化监管业务培训、建立不同监管机构人员工作交流等途径不断提高监管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以尽快具备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牵头人的能力。 2.强化监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监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人民银行牵头人对信息的贡献与统领基础设施建设、各监管机构内部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监管信息软件开发等方面。具体内容:一是发挥人民银行现有信息系统平台作用,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监管成员共享的信息交流机制,使信息交流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各级监管机构内建立金融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构,负责金融监管信息中心监管信息的全面收集、筛选、管理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维护等工作,确保信息共享的长期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三是针对不同部门的监管职能、岗位和管理层次,进行金融监管系列软件的开发。 (三)建立央行统领下的金融监管分工机制,理顺各监管主体之间的关系监管分工应当包括牵头人、各监管机构和协调一致监管组织的职责与分工。一是处理好人民银行与各监管部门职能上的交叉,明确相关职能主导部门及其职责权限,避免因职能交叉出现的相互推诿或监管重叠现象。如人民银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数据统计汇总机构和金融数据对外机构,银监会统一使用由人民银行汇总的金融统计数据,充分发挥信息共享机制的作用,避免金融机构重复报送弊端,减轻金融机构负担。作为监管协调机制牵头人,人民银行也应当是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的牵头人,人民银行要利用金融信息系统,整合各系统数据和信息,对接各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系统,使各方充分掌握连续性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信息,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二是各金融监管部门应合理分工,加强配合,实施有效监管和规范监管,形成监管合力,避免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弊端,各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管中出现的矛盾要及时提交金融监管委员会协调。三是建立健全协调一致的金融监管组织。近年来,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业务相互交叉现象越来越复杂,为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真空,有必要通过协调一致的监管组织实施监管,所以成立一个跨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势在必行。专门负责交叉机构和交叉业务的监管工作,客观上避免了重复监管、遗漏监管和推诿监管现象的发生。 (四)发挥央行分支机构在中央与地方双层金融监管模式下的协调作用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中央层面,如“一行三会”为主体的顶层垂直监管模式。在此框架下,各地分支行或派出机构的监管行为基本上是始于顶层统一安排,统一行动,由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根据地方金融运行实际情况主动开展的金融监管活动少之又少。另外,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以及行业准入政策的进一步放宽,近年来地方层面的微型金融机构数量越来越多,经营行为越来越活跃。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根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839家,贷款余额819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268亿元;从2008年底的不到500家,到2013年底的7839家,只用了短短5年。微型金融机构数量的遍地开花与机构分布地方性失衡现象,客观上导致不同地区金融运行特点迥异与监管负担的轻重不均。如何根据本地区金融运行特点开展金融监管活动,确保辖区金融稳健发展?构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金融监管模式,强化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地方层面的金融监管比重,无疑是解决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困局的最得体、最应时的选择。启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金融监管模式,必须发挥人民银行基层行在工作协调、信息沟通与业务指导方面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相向而行,工作顺畅,取得预期的监管效果。 (五)充分利用有利于金融监管协调发展的外延因素一是完善监管协调机制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在理顺上述各机构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合理、清晰地界定各机构职责,主次分明,建立一个高效的监管协调机制。二是建立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等之间的协调合作。这样既可以发挥中介机构的专长,又可以弥补监管资源有限的缺陷,从而有效地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三是将地方政府部门纳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防范金融风险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四是建立金融网络平台,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建设。从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出发,考虑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即风险识别、风险排查、风险量化、风险定价、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严守风险底线;注重互联网中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工作,从满足消费者需求出发,防止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注意法律边界,法律底线,严禁互联网金融演变成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的活动场所。 作者:曹士刚史长文张贵友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乐亭县支行 金融监管论文:当前金融监管体系中的意义思考论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监管价值追求现实依托 [论文摘要]金融监管的法价值追求有两个,一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二是保护公平竞争和金融效率的提高,保证中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这两个方面的冲突阻碍了金融监管的目标即金融体系的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实现。本文试通过论述使得金融监管的法价值追求在金融监管的实务中找到其现实依托,以使法的价值追求与法的本身价值统一。 由于我国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中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其目标,因此,安全和效率成为了金融监管的法价值追求,这一法价值定位,具有法律价值的共性,也是为理论学界所通认。 一、金融监管中的法价值追求 在金融体系结构和运行方面,我国选择了银行主导型,这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也导致了多年全局性的资源浪费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积聚。银行大量不良贷款的积累就是金融风险的集中体现,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越来越紧迫。 一般认为,金融监管是伴随着银行危机的局部和整体爆发而产生的一种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安全及确保存款人利益的制度安排,它是在金融市场失灵(如脆弱性、外部性、不对称信息及垄断等)的情况下而由政府或社会提供的纠正市场失灵的金融管理制度。金融监管的一般目标有两个:一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二是保护公平竞争和金融效率的提高,保障中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这也决定了金融监管的两个法价值追求:安全与效率。 (一)金融监管的法价值追求之一:安全 一般认为,金融监管是伴随着银行危机的局部和整体爆发而产生的一种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安全及确保存款人利益的制度安排。金融业与其他经济部门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有着比其他市场更高的风险性。首先,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成分复杂。为了维护公平、公正、公开、健康的市场秩序,使金融市场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要防止可能出现的欺诈、垄断和不合程序的内幕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排除、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其次,金融业(尤其是银行)是高负债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其中任何一项风险都会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成败产生重大影响,但是金融机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往往盲目扩张资产导致资产状况恶化。再次,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是系统性风险非常高的行业。一家银行或几家银行出现危机会迅速波及其他银行形成整个金融业的危机,并危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正是由于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金融监管就显得格外重要,同时也决定了金融监管所追求的价值之一是金融安全。 (二)金融监管的法价值追求之一:效率 金融市场作为市场机制,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能否具有较高的效率,需要进行监督和管理及必要的引导、干预和调控。金融监管正是在金融市场失灵(如脆弱性、外部性、不对称信息及垄断等)的情况下而由政府或社会提供的试图以一种有效的方式纠正市场失灵的金融管理制度。金融市场失灵主要是指金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无效率,主要针对金融市场配置资源所导致的垄断或者寡头垄断,规模不经济及外部性等问题。关于完全信息和对称信息的假设,在现实经济社会中是不能成立的,正是这一原因形成了引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金融机构普遍的道德风险行为,造成金融监管的低效率和社会福利的损失。 道德风险是由于制度性或其他的变化所引发的金融部门行为变化,及由此产生的有害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存款人(个人或集体)必然会评价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安全性。但在受监管的金融体系中,个人和企业通常认为政府会确保金融机构安全,或至少在发生违约时偿还存款,因而在存款时并不考虑银行的道德风险。为了解决对道德风险的监督问题,只能由没有私利的政府来提供金融监管这种准公共产品,提高金融效率,克服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道德风险问题。研究表明,金融监管的目标是金融体系的社会福利最大化。由此,金融监管所追求的恰恰是金融稳定基础上的金融效率。 二、金融监管应坚持安全与效率并重 安全与效率是法价值内的一对矛盾。在金融监管中,如何处理金融效率与金融安全的关系,金融监管的价值目标究竟应当以效率为本位,还是立足于安全的保障,是当下中国金融监管制度变革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首先,金融监管应立足于金融效率。金融市场效率是资金在融通市场上所表现出来的有效性,注重金融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这种最优化在通常情况下表现为创造最大的经济价值。金融市场效率的高低对市场收益和风险的影响很大。在高效率的金融市场上,投资者通过自己的效率组合减少其“个别风险”,市场通过高效运作减少其“系统风险”,以使收益稳定在较高水平上。在低效率的金融市场上,市场剔除系统风险的能力很弱,易受外来因素的冲击,投资者也因找不到或不能及时找到效率组合而缺乏抵御个别风险的能力,致使收益与风险波动很大。金融市场剔除风险能力的高低就成为市场效率的主要衡量标准。 其次,金融监管应兼顾金融安全。金融安全首要追求的是金融业的稳定发展。稳定的金融环境使微观主体的成本和收益可以准确分析和预测;各交易主体,可以准确评估交易风险和收益。安全与稳定并不是一个静态的概念,不排斥效率与竞争。事实上,有序竞争和不断提高的效率可以增强银行业抗击风险的能力。为此,监管者应致力于为银行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市场机会。金融安全正是为提高效率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因而,追求效率与效益的同时必须要兼顾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 三、金融监管法价值追求的现实归依 人对法的价值追求,即人通过法这种中介手段所要追求的理想和愿望。就法律的价值而言,是指作为客体的法律对于主体的人的有效性和积极性。法的价值的主体是人,是指具有社会性的社会人的总称。法的价值的客体就是法本身,这个法是指广义的法,即法律规范和法律事实的总称,它包括法的制度、法的运行事实和以观念形态存在的法。依此传统观点,金融监管法的价值,就是金融监管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对人类社会的满足和有用性。因此,我们应尽量从客观出发,以达到主观上美好的理想追求,给主观以现实的依托,使二者能在最大程度和范围内统一起来。要实现金融监管的法价值追求就应当在金融监管的实务中找到其现实依托,以使法的价值追求与法的本身价值统一。 长期以来,国内银行监管往往立足于运用法律、政策的力量,通过采取直接的行政性控制手段,从外部规定整齐划一的监管措施来实施严格的风险控制,应当说这对我国银行业的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但这种稳定是短期的和相对的,缺乏可持续性。因为它不仅束缚了银行的自主性。而且大大损害了银行的创造性和竞争力,其结果往往是“风险防范力度加大了,但金融效率降低了”。我国的金融监管正处于转型和开放时期,安全与效率协调并重理念已经得到广泛认同。为此,我国银行监管机构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调整过去那种只注重风险防范而忽视效率的做法,使两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具体讲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监管目标上,要以效率的提高为着眼点,坚持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相兼顾。只有提高了效率,得到了发展,才能谈得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也才有金融稳定的基础。 2.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我国关于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对于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完善也未予重视,势必使该机制处于虚设的状态。此外,我国尽管组建了全国性的银行业协会,但是其地位和作用尚未予以充分关注。我国应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监管的优秀原则》的建议,内部控制应从组织结构、会计规则、对资产和投资等方面来构建。 3.要规范信息披露制度。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事实上是会受制于信息效率这一要素的。一方面,监管系统信息能力的不足,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难以保障金融安全;另一方面,在金融监管信息不足的情况下即使加强了金融监管当局的控制能力,有利于维持金融秩序,金融效率仍然是低下的。因此,信息披露是金融监管的基础。我国金融监管当局尚未制定一套适应当前发展形势的信息披露规定。应尽快建立一套既能体现巴塞尔要求精神又符合我国实际的披露指引。披露指引应特别注意加强对资本充足率、资本结构、贷款质量、盈利能力和市场风险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披露。并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规定有关金融活动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信息披露的原则和标准。此外,还应特别注意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的披露,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 4.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机理是由参与保险的各金融机构向监管当局交纳一定数量的资金,当银行失败或挤兑现象发生时,这批资金即被用于偿付存款。根据传统理论,传染性不是特例,它在任何没有存款保险或独立央行的银行体系中都可能发生。为了避免发生银行危机,当局必须对每一银行倒闭提供保护,或通过向存款人提供广泛的保险来避免危机在银行体系中扩散,否则个别银行的倒闭将最终导致整个货币和信用体系的崩溃。 因此,应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设立功能完善、权责统一、运作有效的存款保险机构,增强金融企业、存款人的风险意识,防范道德风险,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存款保险制度要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企业。 5.完善金融市场的退出监管制度。金融稳定是各国监管的目标之一,但它不应该成为监管当局的最终目标,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在金融稳定的基础上,追求金融效率的提高,金融稳定是一个全局性的概念,金融稳定并不意味着没有金融机构倒闭,个体金融机构的退出可能是金融效率和竞争共同作用的结果,反过来金融个体的市场退出,从本质上也提高了金融市场的资金配置效率。 市场退出是金融机构经营失败的最后一种处理方式,市场退出对整个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都可能产生巨大影响,因此,一个健全、合理的市场退出机制,会最大限度减少金融企业市场退出对国民经济的破坏作用。不良资产的大量存在,是我国金融企业市场退出问题的最主要的金融背景。目前中国缺乏市场的退出机制,对于出现严重问题的金融机构,要该清算的清算,该破产的破产,不能政府一味买单,应使金融风险处于有效的处置体系之下,从而为有效控制风险,实现金融安全与效率奠定基础。加快建立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有利于及时清理金融体系中的不健康肌体,确保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 金融监管论文:农村金融监管的法律定位研讨论文 论文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监管法律分析 论文摘要:农村金融已成为我国整体金融系统的瓶颈,具有不同于城市商业金融的特质,尤其在目前农村金融改革进程中,为了构建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村金融充分竞争,满足农村金融有效需求,从法律制度的角度强化农村金融监管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础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的现实国情和城乡二元分化经济结构的长期制约,使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严重滞后,决定了现阶段农村金融经营成本高、风险大、收益率低,由此造成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低下、亏损严重、资本严重不足、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使得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瓶颈和“短板”。农村金融的监管无论在理念、对象、内容和手段等方面均具有不同于整体金融或者商业金融的特殊性。一方面,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有效竞争不充分,农村金融机构功能错位,农村资金回流,农民融资困难等问题要求建立具有多元化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促进农村金融有效竞争,满足农村融资需求;另一方面,相对宽松的准入政策、过于复杂的农村金融局面以及难以对农村、农业经济提供有效金融支持的缺陷均需要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来保护相关主体的合法利益,稳定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 一、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法理基础 格莱珉银行创立者穆罕默德·尤努斯认为,金融权利如同人们在衣食住行上享有的权利一样,也是一种人权,也是一种人的基本生存权利。法哲学研究中的人权理论将其划分为应有的人权、法律上的人权和现实中的人权三个层次,农民的金融权益便属于应有人权的范畴,不仅可以从社会公平正义理论、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等角度得以证成,而且可以通过对其在现实中的享有和实现来评价和检验一国金融法律的质量和状况。首先,包括金融融资、获得农业保险、参与并实现合作金融等各项权利的农民金融权益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正式的确认和肯定;其次,无论进行融资、获得农业保险抑或参与合作金融,都需要在农村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中得到保障和制度支持;最后,对农民金融权益的关注和保护,决定着农村金融监管制度的价值目标和基本理念的转化。因此,可以说,从法学的层面上,运用权利理论对农民的金融权益状况、原因和保护进行权利理论上的分析和论证,从而在制度层面上寻求法律的保障,是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优秀。 二、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现实需求 1.我国农村金融监管资源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现有的“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具有诸多方面的缺陷。具体到农村金融体系,目前主要的监管机构为银监会,而且地方银监分局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属地监管机构。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具有机构小链条长的特点,绝大多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都设在县(市)及乡(镇)和行政村,在其辖区内只设有监管办事处,这些办事处并不具有独立的监管主体资格,而且一般仅有3—5人的监管人员,应对辖区内原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已是困难,再加上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大量出现以及大型商业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的参与,监管资源更是难以为继。 2.监管体系混乱,非正规农村金融游离于监管之外:(1)传统商业性和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监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也由银监会监管,但其在资产规模、市场定位、资金运作、员工构成、贷款审批和组织结构等方面均与传统金融机构存在重大差别,难以根据一元化的监管体系进行简单处理;(2)农村信用社的监管比照《商业银行法》执行,监管责任由银监会和地方政府共同担当,其效力通过县联社—省联社的模式由联社体制来贯彻,但公司治理改革未能完成,省联社的行政管理和基层社的公司治理之间冲突加剧;(3)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无需接受银监会的审慎监管,由省政府指定省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试点,实际情况是,由省金融办把试点的权限再次下放到县政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管理的则为当地工商局;(4)合会、私人钱庄等非正式金融形式缺乏相应的监管,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总体存在较大风险。 3.金融改革以及监管方式多采取自上而下的强制性手段,忽视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内生性培育。上个世纪80年代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发展轨迹即可说明这一问题,而我国农信社的改革过程仍然忽视农村金融市场的内生力量,未能给农民自下而上的金融创新和改革保留必要的制度空间,而是采取由政府自上而下的出台一揽子改革方案,然后由各地去执行的方式,使得农信社的合作金融机制完全未能体现农民的自主参与意愿。 4.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缺失。一个有效的金融风险控制体系应由三个系统构成:市场约束条件下的外部银行、证券、保险风险监控系统、被监督金融机构自身内控系统与社会监督体系。但我国农村金融监管体系除前述已经论及的外部监管系统缺陷外,其内部治理、控制和行业自律等监督体系均存在缺失。 三、发达国家农村金融监管制度的借鉴 构建完备的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良性运作、农村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农村社会经济的促进具有重要作用。世界很多具有发达农村金融体系的国家均具有完善和健全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 1.美国以农业部为政府监管主体,辅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内部治理结构控制以及农业保险的监管协调机制。美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以及农业保险体系组成。其中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均隶属于美国农业部管辖。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则采取了不同于商业银行的监管模式,专门设立了比较健全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包括监管机构、行业自律协会、资金融通清算中心和互助保险集团,这四种机构及其附属机构各自独立、职能各异。在美国,各种信用社协会或合作金融多达几十个,这些行业协会从事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制定行为规范,进行自律管理。美国联邦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存款统一实行强制保险,具体业务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经营的储蓄协会保险基金承担,并承担对投保金融组织的监督。 2.法国“半官半民”体制模式。法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是从下而上逐步形成的,相对较为稳定。法国的农业合作金融体系主要由国家农业信贷银行、省级农业互助信贷银行和地方信贷合作社三级构成。其中地方信贷合作社是基层组织,直接由个人成员和集体成员入股组成,省级农业互助信贷银行则由地方农业信贷合作社组成,同时以国家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农业信贷银行作为合作金融的中央机构,对合作金融的运作提供最后的保证。1945年,省级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组成了全国农业信贷联合会,作为省级农业信贷银行在国家一级的代表,参与决定农业信贷政策。除此之外,法国的农业保险体制也相当发达,并与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相对应地设置了三个层面的农业互助保险机构。 3.日本“相互配合型”的协调机制。在日本,对农村金融实施双重监管:一是政府金融监管厅,对各种金融机构实施监管,以实现整体风险调控;二是全国和地方农林水产部门配合金融监管厅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包括农林水产省下设金融科对农林中央金库的监管,农林水产省在六个大区设置农政局对辖区内县信联的监管,以及都、道、府、县农政部对辖区内农协合作金融部的监管。另外,为了保证合作金融安全、健康地运行,日本还设立了农村信用保险制度、临时性资金调剂的相互援助制度以及政府和信用合作组织共同出资的存款保险制度、农业灾害补偿制度和农业信用保证保险制度等制度措施。 四、完善现行农村金融监管法律的构想 1.针对农村金融的特质,建立不同于城市金融的政府监管体系。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实践,总是将农村金融机构当作一般的金融机构看待,仅仅要求投入金融资源,没有足够认识到农业作为产业的独特性和由此产生的城市和农村金融之间的显著差别。实际上,农村金融要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紧密结合,其本质主要是贴近农民,而不是贴近金融机构。作为城市金融监管首要主体的银监会,在农村金融监管中具有监管资源不足,难以贴近农村、不了解农村金融现实需求,与国家产业政策和农村政策之间不具有顺畅的沟通、交流机制,极易造成“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监管局面。借鉴发达国家农村金融监管经验,我们应当以农业部为主导,同时厘清农村政策性金融的设置目标和宗旨,在农村政策性金融和农业部之间建立顺畅的国家产业政策的表达和执行机制,并通过发挥农村政策性金融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导向、补充和支持等作用,构建农村金融的政府监管体系。同时可以在财政部的政策支持、财政补贴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建立辅助机制。 2.健全完善金融同业公会,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作用。我国于2005年底成立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金融工作委员会,应当引导协会发挥职能作用,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和管理办法,完善同业公约及规章,将那些监管部门不宜管,而被监管机构又需要的工作,尽量交由协会负责,实现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与国家监管机构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3.注重农村金融主体的内部治理和控制,自下而上地培育农村金融本土力量。内控制度建设是建立有效监管体制的关键,也是有效监管的基础。农村金融监管中内部治理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基层合作金融组织中自愿入股的成员通过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表达并且实现自己的意愿,同时,由于基层成员是最为贴近金融需求、了解融资状况的主体,使得对于资金发放、运用以及贷款的回收等事项具有最为直接和灵活实用的监督管理作用。另外,就农村金融本土力量的培育和发展方式而言,应该是把选择权交给农民,通过反复的实践和摸索,自下而上地生成一套成功的借贷模式和本土金融组织形式,更好地挖掘和满足当地不同形式的金融需求。 4.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一是针对农村金融监管进行理性立法,设立可以作为农村金融监管依据的法律;二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机制,将已在农村广泛存在的非正规金融纳入正规的金融监管体系,减少非正规金融活动对农村金融监管的消减效应;三是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实现农业保险的支农功能;四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及金融机构的破产制度,完善农村金融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 金融监管论文: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制度革新的理念探索论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开放 论文摘要: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在开放条件下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关键在于现行监管体制滞后于国际发展和实践需要,不能适应混业经营的发展要求。应逐步推进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基础上建立“中国金融服务监管局”作为整个金融业的最高监管机构。同时应转变金融监管理念。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金融的运行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际金融监管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和金融的不稳定性日渐突出。面对金融全面开放,为了能够更有效地提高金融机构运行和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保证金融市场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我国金融监管需要进行不断地创新和变革。 一、开放条件下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挑战和问题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即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的“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现行金融监管体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实践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 (一)金融监管法治环境薄弱 金融监管立法仍然滞后,立法技术亦不成熟。《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金融监管领域的基本法律至今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一些重要领域仍然处于法律真空状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不协调,甚至存在严重冲突。盲目移植、照搬照抄、脱离实际的规定大量存在。金融监管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二)金融监管目标不合理 我国金融监管目标是既要保障国家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又要承担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保障平等竞争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稳定、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金融监管目标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实际上是对金融监管目标的弱化,从而制约了金融监管的功效。 我国的金融监管目标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一致的。这使得中国金融监管的主要工作就是进行货币政策的执行和信贷规模控制的合规性检查,并没有真正从金融运行的安全性、高效性出发,形成独立的、明确的职能。 (三)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方式存在缺陷 重市场准入,轻市场退出。目前的监管大多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进行严格限制,而在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理上则缺少详细的可操作的市场退出规定。在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时,“一行三会”的监管只能借助于行政手段来化解金融风险,违反了市场规律,进一步加剧了金融风险。 重现场监管、轻非现场监管。我国的金融监管主要采用现场监管。现场监管虽然能够比较细致地了解、发现那些从金融机构公开的财务报表和业务资料中难以发现的隐蔽性问题。但是,它本身也存在许多不足,如,风险监管不足,随意性、非规范性较大,人力不足以及重复检查并存等等。 重合规性监管、轻风险性监管。先行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是对金融业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财务帐目、资本状况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合规性监管,而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尚不规范和完善。强调从资本充足性和资产流动性方面进行监管,忽视了金融机构自身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指标的监管。重视传统存贷业务,而对表外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监管较少。 (四)金融监管信息仍不透明 目前中国的金融监管仍处在起步阶段,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尚处于一种分割、低效、失真的状态。中国金融监管信息不透明主要表现在:“三会”的监管信息系统处于分割状态,不能实现监管信息共享;金融监管信息实行定时报送制度,使得金融监管信息收集效率很低;金融机构报送数据存在人为调整,虚报、瞒报现象屡有发生;缺乏社会监督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对金融机构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审查,等等。 (五)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缺乏协调,监管存在“真空” 我国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还不健全,整个金融监管组织体系仍按计划管理模式设置,“一行三会”虽各有分工、各有工作侧重,但是相互之间仍存在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的问题,有时出现职责冲突,有时出现监管“真空”,从而降低了整个金融监管的效率。我国的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混业经营趋势正逐步加强,原有的以机构类型确定监管对象的监管模式难以发挥作用,进而出现金融监管“真空”。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制度设计 前述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已严重滞后于国际发展与实践需要。随着金融全球化、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不断深化,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不断做出相应调整,而我国仍采取根据既定金融机构的形式和类别进行监管的传统方式。在金融机构的业务界限日趋模糊的情况下,这种监管方式的弊端日益凸显。 国外的金融机构大都为混业经营。尽管加入WTO后对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仍可限制其经营业务,但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其境外的后援体系,其混业经营的优势仍能发挥,使我国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处于下风。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诸多业务创新已具有部分混业经营的性质,光大控股集团、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事实上也拉开了我国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序幕。与我国实行的分业经营相适应的分业监管体制已不适应这一趋势的发展。为适应混业经营的发展要求,我国应在现有的金融监管基础上平稳过渡,依据金融体系基本功能逐步改革和完善监管体制,实现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协调。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政府机构应放弃金融监管职能,着重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做好宏观调控,这样有利于金融监管效率的提高。在“三驾马车”(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基础上设立“中国金融服务监管局”作为整个金融业的最高监管机构,维护整个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对各类金融业予以全面监管。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集中置于中国金融服务监管局的统一领导之下,对各类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名下的子公司实施功能化监管,并定期召开由三大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加强“三驾马车”之间的联系。中国金融服务监管局则有权对各监管机构的职责和各种争议予以界定和仲裁。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则由中国金融服务监管局直接监管,从而形成一个立体的、有层次的、有分工的、横向与纵向并重的金融监管体制。 三、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理念建设 在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完善金融监管内容和方法,改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的同时,在体制转型的基础上实现监管理念的转变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关键:金融监管活动应从事后被动处置向事前预警防范转变;金融监管内容应从合规性、机构性监管向合规性与风险性监管并重、功能性监管转变;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转变控制金融风险的思路,使金融监管既要强调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又要注重提高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以及国际竞争力。唯有在金融监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金融业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实现金融监管理念及时、科学的调整,才能在开放条件下促进金融监管的不断成熟和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金融监管论文:世贸加入对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影响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监管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统一监管 论文摘要:近年来,国外混业经营使得金融机构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势。文章从我国金融业监管的现状出发,根据入世后金融业发展的特点,对我国设计符合金融发展趋势的监管方法提出了建议。 我国现在的金融业采取的是分业经营的模式,相应的,我国的金融监管采取的也是分业监管的模式。我国金融监管的主体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现阶段,以上三个主体分别对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市场、保险业进行监管。这种分业监管的模式,是为了适应我国目前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格局。但是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业的国际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了WTO以后,在金融服务领域,将会逐步放宽甚至取消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限制、地域的限制、业务范围的限制以及客户的限制等,我国金融机构传统的分业经营的模式将会受到很大的挑战。近年来,国外混业经营使得金融机构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势。而这种混业经营的趋势,也会给我国将来金融业的监管带来很大的考验。 一、我国金融行业的经营现状以及加入WTO后的发展趋势 金融业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其实至今并没有严格的定义,各国的标准并不相同。学者们对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描述也并不一致。现在一般意义上的金融分业,是指银行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相分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相分离的体制。我国的金融分业,主要是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务的机构分别设立。混业经营的“混业”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金融业务的混合、交叉经营,即业务的混业。典型的如德国的全能银行制。“混业”的第二层含义是金融控股权的混业,即在金融控股公司里有多种金融控股权的混合。[1] 按照以上定义的标准,我国现在的金融行业所进行的经营模式是典型的分业经营模式。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以及保险业所从事的业务泾渭分明。我国立法也严格禁止混业经营的模式。如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条规定:“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以上法条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分业经营的立法思路。 不可否认,我国现行的这种分业经营有其长处。这种长处首先表现为以下几点:(1)分业经营可以规避不同类型业务的利益冲突;(2)分业经营可以规避宏观金融风险;(3)分业经营可以规避存款人的风险;(4)分业经营的长处可以弥补综合经营的不足。[1]正是由于分业经营的诸多显而易见的优点,在改革开放的初期,良好的金融秩序还没有形成的情况下,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便于监管机构监管,分业经营成了首选。 与分业经营相比,综合经营的长处在于:(1)可以满足金融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要求;(2)有利于金融机构分散投资风险;(3)有利于进行金融创新,获取超额利润。[1]综合经营的灵活性,使得采用这种模式的金融机构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势。特别是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优胜劣汰的速度越来越快,如果我们不能迎头赶上的话,将会将来的国际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此,综合经营应是我国金融业以后的发展趋势。 二、国外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体制比较 国外的金融监管制度各有特点,下面结合当前的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以英美两国为例,简单做一比较。 1.美国金融监管模式:按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行混业经营分业监管。金融监管实行二元多头式,即由联邦和州共同负责。联邦一级的监管机构有货币监理署、联邦储备体系、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等,50个州则分别设立自己的金融监管机构。[2]这种监管模式的优点在于有双层次、多部门从不同的级别,不同的侧面对金融业进行监管。更妙之处在于,这些部门能够有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体现了分权制衡的思想。另外,这种模式还符合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2.英国金融监管模式:1997年前,对金融业主要由英格兰银行、证券投资委员会、个人投资监管局、投资管理监管组织、证券和期货监管局、房屋互助协会委员会、贸易和工业部的保险董事会、互助委员会和互助会登记管理局等9家监管机构分别承担监管职责,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的监管框架。1986年英国实行金融“大爆炸”摧毁了分业经营的体制90年代后出现了综合化、多元化和全能化的金融集团。1997年英国金融服务局成立。将9家监管机构的金融监管职能移交,统一负责对全部金融活动进行监管,财政部负责制定金融监管结构框架和立法,英格兰银行负责维护货币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稳定。[2]首先,英国的这种统一监管模式可以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现状,由一个全面监管的部门对实行了混业经营的金融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不会出现监管上的漏洞和空白。另外,英国的这种集中监管模式能够保证各专门监管机构在金融服务局的框架下互相协调。特别是在这样的模式下,专门监管机构间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分享比分业监管要流畅得多,从而实现监管效益的最大化。 三、对我国监管制度改革的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美英日等发达国家,为了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已经有针对性地采用了统一监管的模式。笔者认为,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我们应该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混业经营模式。目前,《证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修改给将来的混业经营提供了一定的缓冲地带和想象空间,这也是面对国际金融形势变化的积极进步。在金融监管方面,集中统一监管应该是我们应对混业经营有效的监管模式。在我们现阶段没有设立一个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的情况下,先设立一个各个专门监管之间的协调的机制。可喜的是,2003年9月18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第一次监管联席会议召开,并通过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触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这也是我国金融业监督管理部门为了应对入世后新形势,积极探索互相协调的机制。在将来,我们可以考虑在国务院下面专门设立一个集中的金融监管部门,实现对金融业的统一监管。 综上,加入WTO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原有的经营模式和监管模式需要根据最新的国际形势积极地做出调整。我们需要立足我们的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逐步实现转变,与国际接轨,以崭新的姿态参与到过节竞争中。 金融监管论文:稳定当前金融市场完善金融监管体系论文 论文关键词:银行监管金融监管金融竞争 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金融竞争日趋激烈,金融秩序比较混乱。金融领域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当突出,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反不正当竞争与强化金融管理的艰巨任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研究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表现、成因与强化金融管理的对策。 1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寻租行为的大量存在产生了金融监管的要求。在金融交易中,金融机构的腐败体现为利用资金配置权进行两类寻租行为。一是通过对企业配置信贷资金获得第一类寻租收入。这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现场检查中体现为直接从信贷额度中扣除部分金额作为好处费:二是信贷配置上的定价权收入.这实际上是企业在获得贷款后为了维持长期信贷关系交易而支付的持续性成本。银行的寻租程度取决于改革进程中中央银行和财政对银行的转移支付和内控制度的相对力度比较.企业借款行为是在自筹资金和银行借款问进行的相对成本比较。 金融创新要求加强金融监管。国际上.一般将金融不稳定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危机.特征是储户向金融机构挤提存款.导致银行流动性不足,加上市场大量抛售本币。引起货币大幅度贬值。另一类是金融恶化,特征是高比例的不良贷款以及金融体系的资本充足率过低。在近10年的时间里世界上发生了15次金融危机.金融恶化则更为常见。为了维持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中国建立和形成有效的金融稳定机制,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从金融系统的中坚力量——银行的特点看.在信息不对称以及银行业不完全竞争的作用下,银行业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需要外部监管力量的支撑来维护稳健经营。这种脆弱性体现在贷款客户可能由于信息优势而欺骗银行、存款客户挤兑行为具有传染性.以及银行自身受到利益诱惑并伴随监管力量弱化而产生冒险冲动。这些因素的交互作用可能导致银行发生流动性危机以至破产,而一家银行破产所造成的社会成本远远高于其私人成本。具有明显的负外部性。银行业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天生的信息不透明特性.市场各方参与者难以准确判断银行的实际经营情况,无法起到有效监管的作用,因此仅凭市场的外部约束不足以保证银行经营的稳健性。为了避免银行破产对客户造成的损失以及对金融稳定的威胁.有必要引入强有力的外部监管者。 从保险业的情况来看,保险监管体系需要制定和完善预警系统、应急系统以及偿付能力监管系统的战略规划,这些规划是提高监管水平.加强监管力量的重要保障。从证券业来讲,监管当局对券商的监督和约束,是规范券商行为,防止券商违规失信的外部约束机制。 2金融竞争与监管的辩证关系 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从历史的角度看,金融监督管理(简称金融管理或金融监管)制度先于中央银行制度.它是伴随商业银行竞争而产生、发展的。商业银行天然是竞争性的,但放任的逐利竞争必然会危及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和存款人的利益,政府不得不采取一定的金融监管措施。商业银行发展到相当高度便产生出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遂成为中央银行重要的职能和手段。在近代金融发展过程中,非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为攫取高额利润.总是千方百计设法逃避当时金融法规的管制。谋求竞争优势,而中央银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稳定金融秩序、保障债权人权益、促进经济繁荣,则总是根据金融竞争的不同性质不断修正现有金融法规或制定出新的金融法规进行新的金融监管。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循环往复矛盾斗争直接导致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和金融结构的不断变动.从而推动金融业不断向前发展。因此,可以说.金融竞争与金融监管相对立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乃是近现代金融领域中的一个普遍规律。 3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 3.1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 (1)专业银行在吸收存款、发放贷教、设立机构、挤占结算资金等方面展开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活动:采取发放高比率揽储费(有的高达50%)、协储费、实物奖品及以贷引存等方式拉储蓄存款或利用对单位实权人物发业务联系费、多种形式的请客送礼、放松开户条件等手段争夺单位存款;在贷款方面主要表现为:采取拆借同业、搞假“委托贷款”、利用“存放同业”科目通过房地产信贷部等附属机构以及劳动服务公司等自办经济实体发放贷款等隐蔽方式,问接避开人民银行的规模管理;使用额外收取利息或利润甚至直接突破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等手段,谋取高利,为照顾地方政府关系、单位关系、人情关系,不惜放松贷款条件发放关系贷款.支持炒地皮、炒股票、炒外汇等投机活动:企图为商业银行化捞取资本.不惜血本.巧立名目,千方百计开后门,大肆增设储蓄网点、信用卡代办处之类的附属外设金融机构,有些银行甚至大兴土木建宾馆、办商场等,展开激烈的地盘争夺战。 (2)金融市场各主体竞争活动混乱无章,其突表现有:违章拆借;社会乱集资行为盛行。 (3)各级人民银行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执法犯法的问题。如自办经济实体,参与炒地皮、炒股票等逐利投机活动,更加剧了不正当竞争。 3.2我国金融领域不正当竞争的成因 (1)各商业银行桀骜难驯。我国商业银行都是机构遍及全国的庞大垄断组织.长期以来习惯于同人民银行平起平坐,对央行监管心怀不敬。现有商业银行风险约束极差.根本不存在破产倒闭、丧失产权的后顾之优.用不着对自身的竞争行为负责。因此商业银行敢于藐视金融法规,不惜代价哄抬利率.争夺地盘,盲目竞争。 (2)人民银行监管乏力。这一点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证明:一是观念误差;二是人民银行缺乏独立性:三是人民银行特别是基层行权力与责任不相符。 (3)地方政府不合理干预。地方政府特别是落后地区政府从本地利益出发,时常纵容、鼓励甚至通过所辖地区金融机构从事违反金融法规的活动。有些地方政府还制定了不少存在保护地方利益的金融管理规定.在较大程度上阻碍了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工作。 (4)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我国的金融市场尚处于起始和发展阶段,各种法规尚未健全和完备,利率、汇率机制还没有完全市场化,金融市场主体缺乏健全的金融法规观念,人民银行监管操作尚不熟练,难以防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4强化金融监管的建议 4.1加强人民银行自身建设 人行自身的高效与廉洁是搞好金融监管的关键。当前,人民银行应注意如下几点:树立正确的金融监管思想。纠正“各级政府的银行”观念,牢固树立“中央政府的银行”思想。坚持“全国一盘棋”.克服地方主义思想;坚持依法监管、执法必严的原则,克服畏难退缩、息事宁人的无为思想;摆正两大职能的关系.明确坚持“稳定货币为主.兼顾经济增长”的原则。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及时迅速总结各地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提出规范管理的建议,使之成为新的金融法规从而为新的金融监管提供依据:力争相对独立的超然地位。在我国暂时不能放弃政府对人民银行控制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界定一些技术性指标以避免政府随意干预人民银行操作。人民银行应彻底放弃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集中全力当好“裁判员”:完善人民银行机构建制。完善内部与社会双向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高效廉洁:努力提高金融监管队伍素质。 4.2强化管理,确保银行监管与央行维护金融稳定的协调 (1)包括审慎银行监管在内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对实现金融稳定目标举足轻重。这些金融基础设施除包括审慎的银行监管、运行良好的支付清算系统外,还包括司法制度,会计与审计标准、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公事公办”的信贷文化等。而且这些因素间相互联系.共同发挥着作用。因此.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实现金融稳定的目标意义重大。 (2)银行监管机构的尽职工作是央行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一个基础。在金融体系中,资产比重最大的银行体系既是重要的金融中介也是支付工具的提供者.单个银行机构倒闭的风险很容易传播而引发系统风险。因此,独立于央行的银行监管机构的尽职工作.无疑是央行赖以履行金融稳定职责的一个重要基础。 (3)银行监管需要注重央行的宏观政策分析。一说到银行监管,一般会将监管者与审慎监管的微观层面相联系。审慎监管的微观层面是为了减少单个银行机构的倒闭.目标在于控制银行机构的具体风险.对存款人提供保护。但它会不可避免的涉及宏观层面(其目标是控制系统风险,避免银行体系崩溃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应成本)。从宏观层面来看,金融不稳定与个别银行机构偶尔倒闭的现象可能是一致的,因为个别银行机构的倒闭在妨碍金融体系的基本中介功能时就影响了金融稳定。 (4)银行监管机构与央行应致力于建立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在负责银行监管的央行中,监管部门与货币政策部门往往是隔离的,部门之间的协调由央行最高层负责,高层官员之间的不同意见在央行内部能悄然得到解决。机构分设后,协调这两种职能之间冲突的普遍做法是在央行和银行监管机制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在此情况下,协调机制的运行成本和效率就决定着分设体制能否有效地协调央行职能和银行监管职能之间的冲突,也决定着分设体制是否能优于集中制。 4.3规范、整顿、完善金融市场 (1)加强对货币市场的管理,重点加强拆借市场和国债市场的管理。人民银行一方面应强化依法监管,另一方面应尽快批准组建地区性短期融资中心,进而建立全国性短期融资中心.逐步推行拆借有担保制度.增强人民在短期资金融通中的作用,为间接调控创造条件。 (2)加强社会集资管理。人行应尽快制定颁布关于社会集资方面的金融法规,将社会集资活动纳入规范化管理.坚决依法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非法集资活动。 (3)研究解决好财政信用问题。完善利率管理。为防止利率竞赛,人民银行目前仍有必要规定统一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基准利率。但这种僵化的利率机制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实际上已迫使各金融机构设法逃避利率管理。因此.人民银行应根据金融形势的发展,适当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进而将再贴现利率或再贷款利率定为基准利率并辅之以不同各类的浮动幅度.最后在市场机制比较完备的基础上通过规定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来间接调控利率。 金融监管论文:经济危机后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创优研究论文 论文摘要: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暴露了美国在金融系统风险监管上存在的巨大漏洞,也为世界各国提出了金融监管的新课题在对各国面对新的金融危机所表现出来的新的趋势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暴露出的不足之处,主要借鉴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其应对次贷危机的金融监管举措,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新趋势;启示 金融监管是指是指为了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监督部门依据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准则或职责要求,以一定的法规程序,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实行监督、检查、稽核和协调。调整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为金融监管法,当其参加整个国际社会金融活动时,国际组织与国际条约也直接或间接地成为该国金融法律监管的一部分。 一、金融危机后西方金融监管的新趋势 1.监管目标的新趋势——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文化背景和发展水平不一样,一国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经济和金融体系发展状况不一样,金融监管的具体目标会有所不同。2O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监管的目标更注重效率,主张放松对金融的监管。2O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监管的目标,有些学者认为是“安全和效率并重”,事实上安全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应,这样的表述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监管的重点。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以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这是因为美国暴发的次贷金融危机已经清楚地揭示出: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说,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和效益与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 2.监管主体的新趋势——主体的全面性。战后,由于中央银行越来越多承担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执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加强,以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兴金融市场的不断涌现,金融监管主体出现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其主要表现是:中央银行专门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则由政府专门机构,如证券市场委员会、期货市场委员会等行使管理职能,对保险业的监管也由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 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金融监管的主体得到了一定的扩大,在新的金融危机下,美国新的改革方案中,财政部建议设立按揭贷款监督委员会、联邦保险监管机构、审慎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商业行为监管机构,这说明美国金融监管的范围是在不断地扩张,力图填补过去监管部门之间衔接的空白。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机构的建立需要专门的知识和资源,必须在确保此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一个相对全面的监管体系。其他的一些西方国家也不同的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希望能在新的金融危机中全身而退。 3.监管对象的新趋势——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在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除了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机构外,还有各类投资基金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消费信用机构、储蓄贷款协会、住房银行等,从1960年到1995年35年的时间里,非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比重由42.3%上升到62.2%,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比重由58.7%下降到37.8%。美国在加强对非金融机构的监管中拟采取一些列的政策:扩大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成立按揭发放委员会,扩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权力,撤销存贷监管机构,由美联储监督支付与结算,合并期货与证券监管等等。 二、西方新趋势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金融立法.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依法监管是监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严格的金融立法是银监会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法律保证,是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必要依据,不能用行政的随意性代替法律,要使金融监管法律能面支持未来金融监管的需要。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两部基本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金融监管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包括“规定”、“办法”、“通知”等文件形式构成。这些法律法规之间有诸多重叠、不协调甚至直接抵触的地方,银行业务管理规章之间的内容重叠更为严重,还有部分法规和规章因未及时修订己明显过时的内容,有的内容甚至与现行的法律相矛盾。 另一方面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在努力构建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同时,世界各国已经从分业监管体制转向混业监管体制。在经济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传统的分业经营方式上在悄悄地向混业经营方式转变,外资金融构大量地涌入我国,又加快了金融经营方式转轨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义。 2.完善监管主体制度。监管当局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驾马车”组成,由于现代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各金融领域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根本不可能做到泾渭分明,一些业务难免会出现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现行“分业经营、分行监管”的监管体制虽然在一定时期发挥了很巨大的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模式也存在相应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创新、不利于金融业的全面发展,也与国际上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趋势不相适应,如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时,保监会对流入证券市场的资金风险就无法监管。 虽然2004年6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三家机构要在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但备忘录并不能解决三家地位平等机构之间可能产生的工作推委和相互扯皮的问题。随着国际混业趋势的发展,如何使国内金融业与国际趋势接轨,成为必需面对的问题。为了稳定和发展我国金融业,可以考虑借鉴英国和日本的做法,成立一家具有统一监管功能的国家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仍保持相对独立的分业监管职能,在行政上统一接受金管局领导。金管局的职责对外代表国家监管部门,与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处理信息共享和监管职责交叉事宜。对内组织三会协调处理混业经营引起的跨行业监管中的分工合作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3.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扩充监管内容和范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监管自律机制。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比较先进的监管方式而言,我国金融监管方式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使用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合规性监管和标准化监管。行政命令式的监管不利于发挥市场的活力,也容易滋生腐败;合规性监管是一种事后监管,经常会遇到想要“亡羊补牢”却发现为时已晚;标准化方法最大的优点在于它侧重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通过评估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及时和有针对性的提出监管措施,但该方法实际上是一种静态的风险监管,对当今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能力。 我国应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扩充监管的内容和范围,借鉴国外经验,设立对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审机构,确立统一的审核标准,保证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确保最高管理者关注实践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监管自律机制。 金融监管论文:金融监管措施的基本结构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组织结构 文章摘要:次货危机警示我国金融监管:在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下,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管协调机制,而完善的协调机制有赖于一个良好的组织结构。有基于此,本文认为,针时我国分业监管格局下的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应该建立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组织结构。 一、问题的提出 2010年达沃斯经济年会上,金融监管成为人们讨论的的焦点。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海啸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上了生动的一课,改革现有的金融监管机制,特别是强调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重视,已经成为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的共识。然而,对于如何构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组织结构,不同的学者看法不一,但大多数是强调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公共监管机构的作用,而对于私人监管机构的媒体,独立评级机构等却很少提及。本文认为,构建有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组织结构,离不开私人监管部门,只有将公共监管与私人监管相结合,构建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组织结构,才成真正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 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理念最早是应用于保险业,后来不断扩展到整个金融业,其就是让私人部门来帮组衡量公共部门的监管要求,并充当应对监管者与银行业相勾结或掩盖事实的制约力量。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主要是建立在“一行三会”的政府公共监管部门之上,代表私人监管的存款保险机构,独立资信评级机构才刚刚起步,都很不完善。私人监管部门的缺位使得公共监管部门失去了一个外部监督的力量,金融监管协调成了纯粹的政府公共监管部门间的内部“行政调整”,这制约了监管协调机制的有效性,以及金融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组织结构缺陷 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协凋机市}J主要提:建立在“一行三会”的公共监管机构之间,然而,在金融市场不断创新的今天,公共监管在监管协调方面的不足引起了人们的担比: (一)部门利益严重 我国的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在“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格局之下,但近些年来,随着金融全球化加快,金融业务不断创新,金融业逐渐由分业走向混业经营。我国加人WTO后,金融市场变得更加开放,国内金融机构为增强自身竞争力逐步尝试混业经营。在政绩为先的行政文化驱使下,各监管机构为了促进自身部门利益的发展,一方面鼓励业务上的创新,突破自身领域,不断与其他部门形成业务交叉;另一方面又出于风险的考虑在监管方式和监管标准方面各执己见,各行其是,导致监管重叠和监管不一致,增加了协调的难度。 (二)部门间具体安排不完善 一是联席会议安排不完善。尽管在2004年,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就联合公布了《三大金融机构银行业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然而,从实践的效果上看联席会议制度并不尽如意,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仍然大量存在。这一方面是因为联席会议的参与主体过于狭小;另一方面是联席会议的权威性不够,协调后达成的安排没有法律约束力。二是信息收集的渠道,方式及标准不统一,导致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不对称,重复检查、重复处理,监管合力不大。 (三)部门内存在“道德风险” 监管“俘获说”认为,监管措施在实行之初可能还是有效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被监管者变得对立法和行政的程序极其熟悉时,情况开始变化,监管机构会逐渐被它所监管的行业控制和主导,被后者利用来给自己谋求更高的收人。金融业是个高回报率的行业,资本的逐利性,使得拥有特许经营权的监管者,特别是一些监管高层容易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庞大的利益链条,2008年6月证监会前副主席“王益事件”以及受“王益事件”连带出来的“肖时庆”案、“涌金系”案就是例证,这严重削弱了防"i周的效果。 (四)部门的行政色彩过于浓重 在进行监管协调时,协调的主体过于单一,都是政府性公共监管部门,协调的行政色彩过于浓重,私人监管部门,如独立资信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等没有参与其中。参与协调的主体过于单一使得协调的内容过于狭隘,协调的信息不充分也不全面,隐藏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降低了协调措施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措施建议 由于公共监管存在问题,本文认为进行金融监管协调应充分发挥私人监管机构,如独立的评级机构,体等的作用,将公共监管与私人监管相结合,建立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组织结构。 1、要放宽独立评级机构参与监管评级的限制,鼓励其参与金融监管协调。信用评级应该是个包括多个角度评价的体系,不同的评级机构评定的侧重点不尽相同,从各自的角度对金融机构做出评价也不一样,这样才能够促成对金融机构全方位认识。针对我国独立评级机构的现状,本文认为一是要进一步为资信评级机构的发展创造条件,放宽商业评级机构的市场准人限制,打破“玻璃门”和“弹簧门”,或者适当引进境外著名评级机构进行参股,提高我国资信评级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二是保证资信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完全按市场来运营。 2、要重视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可以赋予这些社会中介机构直接向相关监管部门呈送意见的权利,并为其开设呈送意见的专门渠道,以便保障社会监督不受政治因素的左右和干扰。 3、完善现有的联席会议安排。一是要扩大联席会议制度的参与主体,可以建立既包括公共监管部门,如“一行三会”,又包括私人监管部门,如独立评级机构,媒体等的广泛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要增强联席会议制度的权威性,以立法的形式赋予联席会议制度法律地位,联席达成的安排法规化,以便具有硬性约束力。 4、发挥金融协会的作用。各金融机构通过统一的金融协会进行自律,行同行监督,建议协会负责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利用该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并与各监管主体的监管系统实现联结共享信息。这样有助于中央银行及各监管机构全面掌握金融市场情况,及时调整监管的重点和政策。
金融监管市场化探讨:浅论中国金融监管市场化 摘要:以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为镜,分析其缘起和对市场和政府关系之理念变化,由此启发我们认识到,当前中国监管机制的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否认和忽视的,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监管是中国特定阶段金融发展的监管需求使然,冒然仓促的追求金融监管市场化显然是不现实的。 关键词:美国;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市场化;政府干预 针对2008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讨论热点之一为“新的监管模式是否增加了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这一热点实质切合了对中国国内金融监管理论界原有的“中国政府金融监管过度论”之诟病的再次思考。结合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缘起和理念变化,在新一轮金融局势下从中国金融发展实践再次思考政府金融监管定位和金融监管是否应该市场化问题,应对转型期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有所裨益。 一、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相关分析 1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缘起 ――忽略的葛兰里奇警告体现对政府干预作用漠视 2008年的金融风暴使我们看到,美国原有的“双重多头”金融监管模式使得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得到足够的法律授权来负责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风险,最佳的监管时机往往因为会议和等待批准而稍纵即逝,因此,普遍认为正是这些监管重叠和调控失灵缺陷的暴露直接引发了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动机。 然而回溯美国金融风暴缘何祸起,我们更应深层次的关注到,与效率优先的美国金融监管机制的相对应的是以格林斯潘为代表的一代美国金融家们所拥戴的典型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和主张,他们认为,“政府干预往往会带来问题,而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只有在市场自我纠正机制威胁了太多无辜的旁观者的那些危机时期里,监管才是必要的”,他们认为,监管往往或总是会妨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也就是说,究其更深入的原因,过度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相信任何从事放贷的金融机构都有能力控制他们的风险这一理念对美国金融风暴祸起至关重要。 曾经被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忽略的葛兰里奇警告就是最好的例证。早在2000年,美国经济学家、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委员爱德华・葛兰里奇(Edward M.Gramlich)就已经向当时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指出了快速增长的居民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可能造成的风险,希望美国有关监管当局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其在2002年、2004年和2007年也曾多次拉响警报,并且明确揭示出美国金融监管存在着严重的空白和失控问题。然而非常遗憾的是,他的警告并没到美国主要货币和监管当局高层的重视。究其原因,因素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正是上述提到的漠视政府干预作用的典型自由市场经济思想作祟。 因此,与其说普遍认为美国监管重叠和空白之结构性缺点是危机的祸根和金融监管改革的动因,隐藏在这种结构性缺点之后的政府干预缺失更应是危机深层次的缺陷。就连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也不得不承认:“我原来想当然地认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自利性(交易的另一方为自身利益将严格把关,形成金融业内互相监管的机制),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资产安全。现在看来错了,必须加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统一监管力度。” 2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理念变化 ――呼吁调整政府干预具体方式并要求加深力度 正如格林斯潘所说,“必须加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统一监管力度”,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动向的确反映了美国监管者对于市场和政府关系的不断反思,并明显地建议调整政府干预的具体方式和加深力度。从未雨绸缪角度来看,华尔街金融风暴不但证明了政府应当对处于危机中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干预和救助,实际也证明了为预防危机,一国的金融监管中适度的政府干预是绝对需要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和“政府干预论”的差异主要不体现在要不要政府干预,而在于干预“度”的把握,在于干预的“范围、手段和方式”等方面。而度的判断离不开具体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和监管需求。回顾美国1929年金融大崩溃以来的金融监管演变可见,伴随着经济的起伏,先后经历了“自由放任―加强管制―融创新―加强监管―放松监管”等多次转折。此次呼吁加强监管也是这样的规律使然。而对于中国的政府金融监管是否适度性的思考也应从中国具体的金融市场发展和监管需求出发。 二、中国金融监管政府干预适度性分析 1 金融监管价值滞后于金融运行价值,中国当前金融运行态势决定,目前金融监管应当以金融安全为首要的价值目标 从过度论者的理由不难看出,其重点在于强调中国金融体制及金融监管体制限制自由竞争、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安全和效率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一观点主要从中国金融运行价值角度出发作出判断,但实际上,同一时段,金融运行和金融监管具体价值观的具象内容是不同的:金融运行主要体现人和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中的具体行为及其效果,其效果和价值观的判断往往具有自利性和缺乏系统性;而金融监管是通过法律授权对金融运行的监督和管理,是对某种偏离既定规则的行为实施的某种干预,其侧重于对行为的评价,因此,其效果和价值观的判断具有滞后性但相对较宏观;因此,金融监管的价值观必须随金融运行态势的效果而定,不能简单地附随于金融运行本身:即当金融运行态势处于金融安全时。金融监管主要体现为对竞争机制的维护,自由竞争成为主要乃至唯一的价值追求;随着风险的不断增加,当金融运行出现不安全的状况,金融监管则主要表现为对金融安全的追求,通过限制金融机构的权利,较大程度地赋予监管机关权力来实现金融的稳定;如果金融风险未能得到控制,出现严重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金融崩溃、经济倒退、社会动荡,那么金融安全将成为唯一的价值追求。因此,金融监管的价值判断要滞后于金融运行价值判断并取决于金融运行的效果。 结合当前中国具体的金融运行态势,尽管中国金融改革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金融自由化并没有对中国金融安全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正如政府干预过度论者所担忧的一样,由于中国金融市场一些旧有的痼疾,其间蕴藏的金融风险不可小觑,中国金融运行的安全基础还并不牢靠,因此,中国金融监管作为保障金融运行的后盾决定了其当前应以保障金融安全为首要价值。 如此看来,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着力保护国有金融机构是有其“苦衷”的,也是忍阵痛而顾大局之必须。 2 金融监管市场化应以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化为前提,中国尚不具备该前提 当然,金融监管的滞后性本身并不值得提倡,完善的金融监管需要人为能动地提高先验性、事前性和灵活性,但这种效果单纯靠市场化是无法达到的,而且其效果提高需要一个阶段和过程。何况就中国的金融市场化而言,除了经济货币化比率,中国市场化程度的其他指标与美国、日本、英国等 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如在2000年,中国的金融化比重为229%,远低于同期美国(364%)、英国(356%)、日本(312%)等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也低于新加坡(319%)这样的新兴国际金融中心;另,在银行竞争格局中,国有商业银行垄断格局虽然在弱化,竞争因素在增强,但还未形成完全开放自由竞争的格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仍面临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还有待于提高,在中国资本项目的汇兑管理力度和对政策的掌握尺度上看,中国仍保持较为严格的管理。 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指出:“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越落后,一个开拓性政府的作用范围就越大”,上述转轨体制背景下的金融市场运行,状况决定了中国金融系统自身不具备完备的自我稳定机制,因此,必须依靠政府的非经济力量予以干预,才能保证金融系统的平稳运行,否则有可能加大金融系统的累计性风险,陷入金融危机的困境,这也违背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初衷。 3 市场机制、行业自律,目前,还不能有效解决中国市场失灵问题,凸显政府监管的优势 中国目前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政府干预必不可少;而培育行业自律监管组织虽然也的确刻不容缓,但由于目前行业自律组织发展伊始,不平等的谈判力量将使监管效果微乎其微,此种情况下政府恰恰应起到培育市场机制和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而不是退出干预,而且其相对优势是明显的:其一,富有权威性的政府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的规定,并且直接实施检查,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减少个人在交易中要负担的交易费用,以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可能;其二,由政府出面维护金融体系的有效和稳定,能够避免因免费搭车造成的公共物品提供不足的困境,填补了市场失灵形成的真空和行业自律组织的缓慢。政府得天独厚的优势与市场失败和自律不完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金融这一特殊领域尤为如此。实际上二战后,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也都还实行了政府干预的较为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美国的金融改革也正朝这个方向迈进。 综上所述,尽管中国目前的政府监管作用无法与上述这种理想化描述相比拟,也的确会带来若干负面影响,但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监管却是中国特定阶段金融发展的监管需求使然,局部缺陷可以通过调整具体方式和范围来达到完善。相形之下,强调干预过度论者“打烂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的激扬论调则显得缺乏理性。当前,中国监管机制的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否认和忽视的,此次美国金融风暴和监管改革提示我们,冒然仓促的追求金融监管市场化显然不现实。 金融监管市场化探讨:金融监管市场化 摘要:以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为镜,分析其缘起和对市场和政府关系之理念变化,由此启发我们认识到,当前中国监管机制的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否认和忽视的,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监管是中国特定阶段金融发展的监管需求使然,冒然仓促的追求金融监管市场化显然是不现实的。 关键词:美国;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市场化;政府干预 针对2008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讨论热点之一为“新的监管模式是否增加了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这一热点实质切合了对中国国内金融监管理论界原有的“中国政府金融监管过度论”之诟病的再次思考。结合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缘起和理念变化,在新一轮金融局势下从中国金融发展实践再次思考政府金融监管定位和金融监管是否应该市场化问题,应对转型期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有所裨益。 一、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相关分析 1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缘起 ——忽略的葛兰里奇警告体现对政府干预作用漠视 2008年的金融风暴使我们看到,美国原有的“双重多头”金融监管模式使得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得到足够的法律授权来负责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风险,最佳的监管时机往往因为会议和等待批准而稍纵即逝,因此,普遍认为正是这些监管重叠和调控失灵缺陷的暴露直接引发了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动机。 然而回溯美国金融风暴缘何祸起,我们更应深层次的关注到,与效率优先的美国金融监管机制的相对应的是以格林斯潘为代表的一代美国金融家们所拥戴的典型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和主张,他们认为,“政府干预往往会带来问题,而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只有在市场自我纠正机制威胁了太多无辜的旁观者的那些危机时期里,监管才是必要的”,他们认为,监管往往或总是会妨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也就是说,究其更深入的原因,过度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相信任何从事放贷的金融机构都有能力控制他们的风险这一理念对美国金融风暴祸起至关重要。 曾经被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忽略的葛兰里奇警告就是最好的例证。早在2000年,美国经济学家、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委员爱德华·葛兰里奇(EdwardM.Gramlich)就已经向当时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指出了快速增长的居民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可能造成的风险,希望美国有关监管当局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其在2002年、2004年和2007年也曾多次拉响警报,并且明确揭示出美国金融监管存在着严重的空白和失控问题。然而非常遗憾的是,他的警告并没到美国主要货币和监管当局高层的重视。究其原因,因素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正是上述提到的漠视政府干预作用的典型自由市场经济思想作祟。 因此,与其说普遍认为美国监管重叠和空白之结构性缺点是危机的祸根和金融监管改革的动因,隐藏在这种结构性缺点之后的政府干预缺失更应是危机深层次的缺陷。就连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也不得不承认:“我原来想当然地认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自利性(交易的另一方为自身利益将严格把关,形成金融业内互相监管的机制),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资产安全。现在看来错了,必须加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统一监管力度。” 2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理念变化 ——呼吁调整政府干预具体方式并要求加深力度 正如格林斯潘所说,“必须加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统一监管力度”,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动向的确反映了美国监管者对于市场和政府关系的不断反思,并明显地建议调整政府干预的具体方式和加深力度。从未雨绸缪角度来看,华尔街金融风暴不但证明了政府应当对处于危机中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干预和救助,实际也证明了为预防危机,一国的金融监管中适度的政府干预是绝对需要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和“政府干预论”的差异主要不体现在要不要政府干预,而在于干预“度”的把握,在于干预的“范围、手段和方式”等方面。而度的判断离不开具体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和监管需求。回顾美国1929年金融大崩溃以来的金融监管演变可见,伴随着经济的起伏,先后经历了“自由放任—加强管制—融创新—加强监管—放松监管”等多次转折。此次呼吁加强监管也是这样的规律使然。而对于中国的政府金融监管是否适度性的思考也应从中国具体的金融市场发展和监管需求出发。二、中国金融监管政府干预适度性分析 1金融监管价值滞后于金融运行价值,中国当前金融运行态势决定,目前金融监管应当以金融安全为首要的价值目标 从过度论者的理由不难看出,其重点在于强调中国金融体制及金融监管体制限制自由竞争、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安全和效率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一观点主要从中国金融运行价值角度出发作出判断,但实际上,同一时段,金融运行和金融监管具体价值观的具象内容是不同的:金融运行主要体现人和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中的具体行为及其效果,其效果和价值观的判断往往具有自利性和缺乏系统性;而金融监管是通过法律授权对金融运行的监督和管理,是对某种偏离既定规则的行为实施的某种干预,其侧重于对行为的评价,因此,其效果和价值观的判断具有滞后性但相对较宏观;因此,金融监管的价值观必须随金融运行态势的效果而定,不能简单地附随于金融运行本身:即当金融运行态势处于金融安全时。金融监管主要体现为对竞争机制的维护,自由竞争成为主要乃至唯一的价值追求;随着风险的不断增加,当金融运行出现不安全的状况,金融监管则主要表现为对金融安全的追求,通过限制金融机构的权利,较大程度地赋予监管机关权力来实现金融的稳定;如果金融风险未能得到控制,出现严重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金融崩溃、经济倒退、社会动荡,那么金融安全将成为唯一的价值追求。因此,金融监管的价值判断要滞后于金融运行价值判断并取决于金融运行的效果。 结合当前中国具体的金融运行态势,尽管中国金融改革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金融自由化并没有对中国金融安全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正如政府干预过度论者所担忧的一样,由于中国金融市场一些旧有的痼疾,其间蕴藏的金融风险不可小觑,中国金融运行的安全基础还并不牢靠,因此,中国金融监管作为保障金融运行的后盾决定了其当前应以保障金融安全为首要价值。 如此看来,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着力保护国有金融机构是有其“苦衷”的,也是忍阵痛而顾大局之必须。 2金融监管市场化应以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化为前提,中国尚不具备该前提 当然,金融监管的滞后性本身并不值得提倡,完善的金融监管需要人为能动地提高先验性、事前性和灵活性,但这种效果单纯靠市场化是无法达到的,而且其效果提高需要一个阶段和过程。何况就中国的金融市场化而言,除了经济货币化比率,中国市场化程度的其他指标与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如在2000年,中国的金融化比重为229%,远低于同期美国(364%)、英国(356%)、日本(312%)等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也低于新加坡(319%)这样的新兴国际金融中心;另,在银行竞争格局中,国有商业银行垄断格局虽然在弱化,竞争因素在增强,但还未形成完全开放自由竞争的格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仍面临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还有待于提高,在中国资本项目的汇兑管理力度和对政策的掌握尺度上看,中国仍保持较为严格的管理。 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指出:“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越落后,一个开拓性政府的作用范围就越大”,上述转轨体制背景下的金融市场运行,状况决定了中国金融系统自身不具备完备的自我稳定机制,因此,必须依靠政府的非经济力量予以干预,才能保证金融系统的平稳运行,否则有可能加大金融系统的累计性风险,陷入金融危机的困境,这也违背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初衷。 3市场机制、行业自律,目前,还不能有效解决中国市场失灵问题,凸显政府监管的优势 中国目前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政府干预必不可少;而培育行业自律监管组织虽然也的确刻不容缓,但由于目前行业自律组织发展伊始,不平等的谈判力量将使监管效果微乎其微,此种情况下政府恰恰应起到培育市场机制和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而不是退出干预,而且其相对优势是明显的:其一,富有权威性的政府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的规定,并且直接实施检查,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减少个人在交易中要负担的交易费用,以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可能;其二,由政府出面维护金融体系的有效和稳定,能够避免因免费搭车造成的公共物品提供不足的困境,填补了市场失灵形成的真空和行业自律组织的缓慢。政府得天独厚的优势与市场失败和自律不完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金融这一特殊领域尤为如此。实际上二战后,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也都还实行了政府干预的较为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美国的金融改革也正朝这个方向迈进。 综上所述,尽管中国目前的政府监管作用无法与上述这种理想化描述相比拟,也的确会带来若干负面影响,但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监管却是中国特定阶段金融发展的监管需求使然,局部缺陷可以通过调整具体方式和范围来达到完善。相形之下,强调干预过度论者“打烂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的激扬论调则显得缺乏理性。当前,中国监管机制的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否认和忽视的,此次美国金融风暴和监管改革提示我们,冒然仓促的追求金融监管市场化显然不现实。 金融监管市场化探讨:市场化改革下的金融监管之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迈向更高发展阶段的改革路径,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与活力点也必将由此产生。其中,经济体制改革是此次决议的重点,其关键在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平衡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因此,有效宏观调控配合下的市场化改革将成为下一步释放经济发展潜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解决发展中积累的问题,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资源作为一种显性的、具有优秀作用的经济资源,已成为市场化改革的首要领域和引领力量。一方面,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是市场活力的载体和表现。另一方面,财税体制、文化社会体制等方方面面的改革都离不开资金的有力支持。而金融体系市场化的本质在于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就目前我国实际及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看,当下的工作重点是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交由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政府将注意力集中在为市场配套法律法规等制度保障,并行使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从这一角度出发,金融监管一端面向市场运行,一端面向政府职能,正是改革所处的直接领域,并且金融监管改革作为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抓手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还面临哪些问题 在政府转变职能,主动简政放权和市场力量的双重作用下,金融监管机构密集出台的政策措施为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开创了良好局面,有效配合了金融体制的深化改革。接下来还需切实贯彻执行,并做好应对各种变化和解决各类问题的准备。整体上看,当前的金融改革仍然艰巨,并且面临着各种新出现的状况。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要注意弥补原有的监管缺位或重叠。首先,审慎监管框架仍须完善。在机构监管模式下,微观审慎仍是主流的监管手段。金融危机之后,欧美发达国家重新审视自身的监管机构,将宏观审慎监管作用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我国虽然在风险管理的理念上一直与宏观审慎有诸多重合之处,且在金融危机后按照国际监管标准也对系统性风险管理进行了调整,但明确的、专门的宏观审慎管理架构尚不完善。其次,中央和地方监管权力划分和风险处置责任不明晰。一方面,在当前的垂直体制下,往往是中央负责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但在风险处置时却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层次的监管从全国范围的视角出发,难以兼顾地方发展的个性,且垂直监管对所获取地方信息的准确性和政策执行力的掌控都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市场上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和担保机构以及村镇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对属地监管产生了迫切的需求。明确中央和地方两级的金融监管责权对实现全方位监管,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具有重要作用。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要注意解决新的问题和挑战。第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将改变金融市场竞争环境。一方面,行业竞争的加剧直接导致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变化,从而资产负债表的规模和结构都将发生较大变动,建立什么样的监管指标和监管准则将对监管机构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竞争机制下必然有优胜劣汰,监管机构还须对股权交易、并购和倒闭等行为做出充分的制度准备,以保证竞争的公平和顺畅。第二,金融混业经营将削弱机构监管的效率。金融创新不断涌现,混业经营成为金融业的明显特征。随着市场限制的放宽,竞争加剧以及技术实现形式的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再单纯属于某一金融领域,更为常见的则是横跨几个领域,而且金融集团和产业金融愈发兴起,一家机构对应多种不同业务领域。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矛盾逐渐显现,然而,依据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机构监管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分业监管在短期内仍然是合适的监管机制,但功能监管无疑是对现有监管安排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因此,如何在综合考虑监管成本和监管效率的前提下使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有机结合,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继续探索。第三,互联网金融将挑战传统金融监管体系。虽然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有助于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扩大金融服务范围,但与之相伴的风险同样不容忽视。首先,互联网金融对支付清算、业务交叉甚至是货币政策等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其次,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直接影响到未来的金融行业格局。再次,类似P2P跑路事件的发生也充分说明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更大的传染性和扩大性。最后,互联网金融对网络信息科技技术的高度依赖,也显著提高了风险防控的难度。面对这些新的风险,监管机构既要鼓励创新又要严防风险,这对监管机构而言“实属不易”。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如何更上层楼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需要法治先行。首先,完善金融立法,使监管有法可依。正如上文所述,随着市场准入的放松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在一些领域出现了法治空白,有必要及时完善立法,加强对金融行为主体和市场运行的规范。例如互联网金融和影子银行监管等。其次,及时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适应市场发展。监管改革措施需以法律规定的形式体现,并由法律保障实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最具代表意义的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就需要对《证券法》进行修订。而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在未来的修订完善也都将会具有明确的市场化导向。最后,理论和现实均表明执法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除了常见的专项整治行动,还需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需要协调配合。分业监管模式仍然发挥重大作用,甚至在一些领域还必须加强,但为应对混业经营与之产生的矛盾,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显得尤为重要。首先,需要常态化制度安排。2013年,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 批准建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了8次会议。为进一步提升该机制的效力,监管层还需将现有的联席会议机制上升为一项正式制度安排,并辅以实体机构或部门。通过协调机制,尽量实现监管的全方位覆盖,填补现有空白,减少部门间规定或标准的冲突,互相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其次,需要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准确和综合的信息有助于将部分负的外部性转由内部解决,进而降低整体的监管成本,提高系统性风险的管理能力和监管效率。 金融监管市场化需要成熟企业。成熟的市场主体是成熟市场的基石,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故而市场化的监管需要作用于成熟的金融机构才能产生效果。首先,健全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框架。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新型金融机构、无论是大型金融机构还是小型金融机构、无论是国有金融机构还是民营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条件下经营都需要拥有健康独立的内部治理结构。在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投融资管理体制、业务流程规范、内部风险控制、人员制度安排以及评价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应继续加强。其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管理方式。银监会在三农领域推行的事业部改革,保监会偿二代监管规则的实施,以及证券经营机构的创新发展都对金融机构提出了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增强了其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能力。最后,各类机构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对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需要应对市场。监管工作与市场行为并不是对立的,而应该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当前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最活跃的部分,该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层出不穷,但创新引致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未来金融风险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关键在于找准角色定位,平衡好创新和稳定的关系。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不同领域间的连通性使得机构监管难度加大,而功能监管则能较好的适应这一特征,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上更应注重功能监管。再者,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市场的透明化运作,且对互联网金融中介的行为也是一种有效约束。有效的市场信息同样有利于消费者加深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并提高其风险意识。在此基础上,通过严格执法和严厉的惩罚措施打击非法行为,以此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 金融监管市场化探讨: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的原因分析 互联网金融1996年诞生,迅速发展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模式。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源于2000年,兴盛于2014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视角和方向,极大的促进了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但急速的扩张和发展也造成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发展局面,各种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乱象频频发作。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乱象,国家采取了有针性的引导和治理工作。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主持召开了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部署了在全国范围启动持续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 国家一系列的工作安排都强调了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这一要求。对于如何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问题,一种观点主张建立批制度,即在互联网金融入口处提高准入门槛,通过先期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合适的监管体系;一中观点认为应当以坚持市场化方向,尊重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和模式,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我们认为,应当坚持市场化思维,探索符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和实际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决定了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 互联网金融结合了互联互网和金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互联网兼具开放性、包容性、普惠性和公平性。互联网是一个开放、包容、公平的平台,联网为形形色色的人们提供了一个足够大的空间,人们在互联网上的行为具有相当的自主选择权,正如互联网名言“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这一只狗”所表达的,在互联网上人们可以最大限度的表达自己,而不用考虑自己的身份、地位、金钱多寡等问题。二是创新性。互联网天生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互联网的发展表明,正是不断的创新推动了互联网的日益强大,互联网创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迅速变革。实践证明,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包容性、普惠性和公平性能充分体现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和普惠金融特质。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的历史性结合,推动了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的优势互补及有机结合。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成本大大降低,甚至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将移动银行拓展到传统物理网点无法覆盖到的区域,为金融普惠之路打开了机会窗口。同时,互联网企业也基于互联网金融开辟了新的产品领域,无论是企业和个人,享受金融服务都更加便捷和低廉。坚持市场化思维进行互联网金融监管有利于保护和鼓励有价值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国家“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互联网发展的总体要求。 二、金融业的高度市场化决定了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 业界公认金融业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与国际接轨的程度最高的行业。作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前沿,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化程度也应当是最高的。在这一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坚持市场化。在信息和网络时代,中国的网民超过了7亿,世界互联网十强企业中,中国占了四席: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常态下,站上“互联网+”风口的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因此,有观点认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处于全球前列”。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一直在赶超欧美发达国家,有序有效发展壮大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我国抢占金融发展前沿,占据金融业发展有利位置的又一阵地。坚持市场化思维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保持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强劲的发展势头。 三、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的需要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 过去金融高度垄断,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人的金融服务严重缺位。这主要表现在产品缺失、价格不合理、便捷程度不高等方面,社会金融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种种因素造成的金融压制,对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给了互联网金融一个发展的机遇,使其能够顺风而起,迅速壮大。互联网金融可以同时从资产端和负债端唤醒经济体系中“沉睡的资金”,解决经济转型中供给侧的失衡,让资金流入实体经济,盘活存量,刺激增量。供给端的改革使得金融产品效率更高、服务更便捷、成本更可控。这契合了供给侧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的目标,更能让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结合我国促进“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一系列产业政策和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坚持市场化思维进行“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是顺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必然之举。 四、经济金融治理方式和手段变革需要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 在治理整顿模式下,切忌正常的优胜劣汰进程被“一刀切”的行政化干预所替代。避免“一放就乱、一乱就抓、一抓就死”的循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上演。监管和治理不等于一棍子打死。互联网金融是代表高度趋势性的新生事物,虽然在鼓励创新和控制风险、在规范和发展、在好和快目标之间取得平衡很难,但一旦底线原则清晰,严格坚守底线原则,终将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探索出符合其发展方式的监管机制。坚持市场化思维,制定好政策框架,明确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允许市场主体在不突破底线的前提下自由创新和发展,是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重要体现。例如2016年8月,银监会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P2P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小额分散的客户定位、只能线上禁止线下等规矩都是底线,相关主体严格遵守这些底线既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是政府变革经济金融治理方式和手段的需要。 五、监管规则制定,消费者教育需要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 在世界范围内,互联网金融发展都正处于初级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始发阶段,社会各个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程度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行业管理者角度看,一方面,行业管理者无法准确把握多变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究竟会出现什么样的风险从而事前制定可以适用的监管规则,而只能在事后对存在或者潜在的漏洞进行修补,这符合“法律滞后”的观点。另一方面,行业管理者角将以往监管银行的经验和做法移植到互联网金融监管上显然是不行的,因为两者特点和发展模式不同,参照银行管理可能扼杀互联网金融,与鼓励创新的思路相悖。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只能在市场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的“查缺补漏”才能有针对性的建立起来。从参与者的角度看,互联网经营者在创新中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难免出现有违常理的需要矫正的出轨行为,最终促进了监管规则的完善。互联网金融参与者也在摸着石头过河,不断试错,通过付出试错成本来提升自己的风险意识。网络流传的“P2P都是骗子”这句话虽然对“P2P”进行了一棒子打死,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P2P”风险的判断,一定程度上是一个最好的风险提示。 金融监管市场化探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我国金融监管问题探究 摘要:利率市场化政策实施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但是由于我国“金融监管不完善”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缺陷”的存在,利率市场化的较强金融调节作用始终没有有效发挥出来;因此,为了更好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改进、完善,促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的科学、有效实施,笔者对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我国金融监管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在简要阐释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实施背景和发展状况基础上,分析了利率市场化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的问题与挑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挑战探索性提出应对措施与改进建议。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金融监管;问题;货币政策 宏观上,受传统计划经济观念影响,利率市场化政策还不能被所有人接受和认可,微观上,利率市场化受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等原因的影响,还不能全力发挥其调节作用,其中以“金融监管不完善”问题最为突出,是影响利率市场化政策广泛、深入、有效实施的最主要原因;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笔者对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我国金融监管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在简要阐释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实施背景和发展状况基础上,分析了利率市场化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的问题与挑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挑战探索性提出应对措施与改进建议;以期对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改进、完善,促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的科学、有效实施有所贡献。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的实施背景及发展状况 在我国正式实施利率市场化政策之前,我国对利率主要采取集中管制政策,该政策以管制范围广、种类多,管制下利率远远低于市场资金供求决定的均衡利率为主要特征,在该强大管制政策影响下,我国的资本积累、经济增长等都受到严格限制和影响,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该背景下,我国政府积极制定与实施了利率市场化政策。但利率市场化政策在我国的实施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实施利率市场化政策的效果和目标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就利率市场化在我国的发展,从政策实施至今,概括起来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市场化,以1986年我国政府首次放开银行间拆借利率为标志,正式肯定了银行间资金拆借行为的合法性,对之后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较大范围内利率市场化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奠基作用;第二阶段,债券市场中债券利率的市场化,债券市场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债券利率的市场化成为我国大范围实施利率市场化的关键环节与重要一步,其中以1996年我国通过证券交易所实现国债的市场化为标志,之后金融债、企业债也开始并逐步实现了市场化;第三阶段,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该阶段也被称为真正的利率市场化,只有真正放开银行存贷款利率使之市场化,才能够真正发挥利率市场化对我国金融发展的调节作用,以银行存贷款浮动利率为标志,我国金融利率市场化的目标正在逐步、有序的实现。 二、利率市场化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的问题与挑战 总体上来说,我国金融监管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使利率市场化丧失了独立性,由于缺乏独立进而导致政策实施的迷失,这主要缘于我国金融监管主要以强制性手段为主,特别是科学监管措施的缺乏,直接导致实施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出现“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现象,以及对利率市场化政策实施带来诸多负面影响,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即利率市场化是一个“怪物”,应该敬而远之。上述所谓的“怪物”认识可以说是非常不理性的,笔者认为,认真分析利率市场化对我国金融发展及监管有哪些影响或者说带来了哪些具体问题,为后续问题解决打好基础才是“正道”。利率市场化对我国经济、金融体制的“融合性”提出了挑战。从国家宏观经济角度看,利率市场化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金融体制内容形成一个整体;这也要求利率市场化必须与其他经济体制、金融体制内容相协调、融合,才能真正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金融体制与利率市场化之间协调性、融合性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有必要采取措施促进二者之间的融合,促进利率市场化在我国的健康发展。利率市场化将使银行金融机构承担更多数量、更多重的风险。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下,银行金融机构将会承担更多数量、更多重的风险,这也使得银行金融机构也于自身利益考虑在“主观”上不愿意实施利率市场化,虽然这些风险更多只是阶段性的。这所谓的阶段性风险,主要是指在实施利率市场化的初期,随着利率的放开,银行金融机构在短时期内承担利率急速上升的阶段,这可能会影响到银行金融机构的收益及稳定性。利率市场化的实施以开放的信息环境为基础,但信息流动不可能做到完全的自由、对称,不可避免有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出现,这也是银行要承担更多数量、更多重风险的原因所在。 三、利率市场化下的我国金融监管改进措施与建议完善 金融监管是实现利率市场化目标的关键所在。针对影响、阻碍利率市场化实施的挑战、问题,可以考虑分别采取如下措施尝试改进、解决。首先,推进与利率市场化相关的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对于利率市场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经济制、金融体制脱节、不能融合现象,集中力量改进、改革影响及阻碍利率市场化实施的“体制问题”,着力提升现有经济体制、金融体制“融合性”,逐步化解利率市场化与现有经济体制、金融体制之间的“矛盾”,为利率市场化的顺利、成功实施铺平道路;该措施或者该步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该步骤的成功,就没有后续利率市场化的成功。其次,建立、健全利率市场化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就经济的发展而言,其运行离不开法律保护,利率市场化变是如此,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必须要保证实施利率市场化后银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而这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下,也只有法律能够保护银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因此,从建立、健全利率市场化法律法规入手,为利率市场化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无疑是保护和促进利率市场化的最有效措施,也是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完善金融监管的最主要着力点与出发点。 作者:王文炯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城中支行
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探讨: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创新 一、明确金融监管目标 (一)保证金融机构审慎经营 金融机构为达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在金融危机冲击下的生存,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则成为金融也加强风险监管的发展潮流,在确保我国金融机构在全球变幻莫测的格局下有效生存和发展,必将金融机构审慎经营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降低不良资产占有率,将金融风险控制在源头。 (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金融消费者,作为金融市场资金的提供者,是保持金融市场信心的关键群体,随着金融市场存在不规范操作,损害金融消费者利益的现象有所上升的趋势,这些都是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的因素。为此,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不仅有利于金融业长久繁荣和安全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我们还需要采取具体措施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让其上升为金融监管目标的高度。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国际金融危机过后,各国先后推出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对我国而言,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开放性不足,外部危机的波及性被降低,同时银行高储蓄金率政策保证了充足的资金来源,使得全球化金融危机在我国被降到最低。随着金融体系全球化联动性的加强,必将给我金融市场带来更加活跃的氛围,同时更多的金融机构也将拓展其国际业务,不断冲击国内金融市场与世界经济体趋同趋势。因此,在立足我国金融发展实践的现状基础下,紧密结合国际监管动态,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改革措施,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一)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在我国,随着金融机构的综合化和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对外开放,金融系统风险性也在不断增强,并且逐渐与世界接轨,经济形势与欧美国家趋于同变化。因此,我国应完善审慎监管体制,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并且尽快提上改革日程。在我国目前分业监管的格局下,可考虑在国家层面上建立针对系统性风险的跨部门委员会,设立监管协调机构,同时可参照欧美机构设置做法,组成的金融稳定委员会,监测和评估我国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分析、决策信息公开化与同步化,针对各监管机构信息共享化,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以达到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的目的。 (二)鼓励金融创新,合理把握监管过度与监管不足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之一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监管机构对贷款等形式的金融创新产生的金融衍生品监管缺失,直接引起房产泡沫而持续殃及欧美经济体。在我国则呈现相反的情形,国家银行宏观管控下,金融市场发展缓慢,金融产品以及配套服务供给缺失,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难以满足金融市场需求,削弱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因此,我国可适当的鼓励金融创新,注重高风险产品的审慎发展,对一些金融产品、业务的监管限制放松,使金融体系更加充满活力。 (三)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金融消费者,作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市场微观主体,在本轮金融监管改革中,各国均把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对金融消费者增强合法合理性的保护,不仅有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健康发展,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和参与热情。因此,我国可加强消费者在金融产品消费过程中的充分知情权以及信息对等性,同时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充分保证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终结,全球经济复苏的时机下,金融市场将会更加活跃,更多的金融机构拓展国际业务,这必将加强我国金融体系与全球金融体系的联动性,因此,现有监管体制的改革是必然的,这也将为我国监管体制的完善提供好的发展空间。 作者:王靓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探讨:后危机时代金融衍生品监管探析 一、监管理念的更新 (一)自律性与政府监管并重的监管模式 自律监管制度的基本意义是指行业内从业人员共同制定规则来约束自身行为并实现行业内部自我监管、保护自身利益和维护本行业的发展。自律性监管需具备三个要素:首先,市场参与者制定自律规则;其次,自律组织不受政府财政的控制;再次,自律监管的动机来自于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利益。由此可见,金融衍生品自律制度是在充分了解市场因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市场参与者的意愿,具有相对的经济独立性,避免了政府的非理性的市场干预。在次贷危机爆发后,自律制度仍然被主要的经济国家法律所认可。这是由于其与生俱来的独特性优势所决定的。第一,自律制度有较强的道德约束。由于法律的滞后性的限制,衍生品监管总是落后于其创新。自律监管能及时根据市场的变化而推出新的规范并利用市场道德来维系市场的正常运转,弥补了法律的不足。不可否认的是,道德、舆论的压力有些时候可以达到政府监管不能达到了良好结果。第二,自律监管比政府监管更敏感。与政府监管不同,自律性监管的倡导者本身就是市场参与者,这使得监管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更加高效,便于参与者理解接受市场规则。第三,自律性监管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这就使得其具有预警、缓和甚至化解潜在危机的能力。第四,自律监管具有专业性。与政府监管相比,自律监管是由专业市场人士来进行监管,其目的性强和可操作性强。第五,较少的监管成本。由于自律监管的发起人往往是市场参与者本身,因此,存在减少监管成本的动机。此外,自律监管也不受程序上的诸多约束,比政府的监管制定更加高效。当然,自律制度并不比监管制度完美。它并没有使市场有效的避免危机,存在以下三方面的缺陷:第一,存在行业内的监管不公平现象。部分自律组织的倡导者可能会对其他市场参与者形成自然垄断,阻碍市场的良性竞争机制的发展;第二,存在利益冲突使监管失效。监管的目的是为了行业的整体利益的提升。然而,监管的费用会给自律组织带来大量费用,很难保证市场参与者能具有共同的利益目标而自愿承担监管的费用;第三,监管范围的不全面。对组织的人员或机构没有约束力,不具备法律的强制力。 (二)安全价值的回归 随着金融自由化和信息化的加剧,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理念也由安全优先转变成了效率优先。然而,此次金融危机提醒人们效率优先的前提应该是安全优先。安全优先的监管理念其实早就有提出,但是缺少有效的执行。例如,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规定“监管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对消费者与投资者适度的安全保护。”对于创新速度越来越快、与经济实体越来越脱离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应当限制其种类的发展速度。鼓励投资者回归与经济实体联系紧密的衍生品市场,例如利率期货、股指期货等。 二、监管内容的重构 (一)提高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 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纷纷寻找对策来变革金融监管体系,也陆续了一些改革的对策和建议。从金融危机后各国的应对措施和监管改革的对策可以看出,金融衍生品监管的重点还是集中在场外衍生品的监管问题。然而,推行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在次贷危机后就强制其常务委员会在结构性金融产品的二级市场体系审视报告。这次体系审视的重点是金融产品市场的本身特性、市场参与者和现有制度潜在的优缺点。国际证监会常务委员会在几个不同司法管辖区通过不同的渠道收集了许多关于金融产业颇有价值的信息。报告指出市场参与者对于场外衍生品的透明度因其立场的不同而产生了很大分歧。一般来说,买方市场对于加强衍生品市场透明度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更强的市场透明度可以改善其对市场产品的评估、更好的发现产品的价值、以及对产品流动性有理性的把握。与其相反,卖方认为对于该问题表示了十分担忧。其中他们认为最令人担心的是衍生品非标准化的、复杂的内在属性是很难让人们确定其价值,一味的规定其价值和公布其市场运营的细节很可能引起市场的剧烈波动、使得投资者丧失市场信心、造成对未来低迷的市场预期。无可否认市场透明度的提高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长远来看加强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是利大于弊的。衍生品市场透明度的提高有利于建立更加健全的市场规则、理性的市场体系、良好的市场效率。 (二)加强投资者保护 随着金融工程的不断发展,金融衍生品变得越来越复杂,投资者对金融工具的认识越来越难,投资者和衍生工具发行人、中介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后危机时代各国最新监管立法都进一步加强保护金融衍生品市场投资者的利益 (三)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不加强全球证券市场监管者间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全球建议的许多监管改革举措,对于完成设计的任务,将被证明是无效的。”这当然也适用于信用评级的监管。因此,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和协调已经逐渐成为全球主要国家的共识。因为监管套利的趋势将会影响各国金融政策的制定,带来监管标准的下降,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巨大风险。作为目前证券监管国际合作与协调的最为重要的国际组织,IOSCO一直在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的原则和规范被各国监管机构普遍视为当前全球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最重要的国际标准。 作者:周莹 单位:陕西中医药大学 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探讨: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论文 一、资本制度顺周期性下的金融监管 顺周期性作为金融系统的内在特征,客观上反映了其在经济周期中的作用,但也存在降低金融体系应对危机的能力,使整个信贷周期与经济周期明显的恶化。顺周期性在BIS巴塞尔委员会于1975和2006年分别出台的两个协议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根据巴塞尔新协议第一支柱的风险模型(根据资产的历史价格来估计未来一段时期内因资产价格的不利变化而损失的可能性)在经济上行阶段,资产价格波动率不高,风险值较低,资本金充足。然而,在第三支柱的规定下,长期保持经济周期顶端带来的资本过剩状态将受到处罚,因此在上行阶段银行仍实行积极信贷。到下行时期,资产价格波动率大幅增加,风险提高,对于银行资本金要求增加,银行实行紧缩信贷,对于经济状况起负面作用。顺周期性在资本充足率监管、贷款损失拨备、公允价值会计三个主要方面体现明显。资本充足率(CAR)[2]系指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比值,其反映银行在遭受存款人和债权人资产损失后以自有成本承担损失的程度。在经济上行时对CAR要求放松,银行实行积极信贷,而在经济下行时期,银行难于融资,只能选择减少信贷供给而加剧信用紧缩。贷款损失拨备是基于事实与管理层的判断在贷款组合恶化时的计提拨备,由于其设置机制以明确的恶化趋势存在为前提,故而具有滞后性。在经济上行时,经济情况向好而风险尚未体现,拨备计提少;而在经济恶化趋势明显时,本应增加拨备计提,但由于市场环境的恶化,银行利润和相应的资本压力已不足以满足拨备计提增加的需要。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其分为按市值计价和按模型估值两个层次。当资产价格走低,公允价值会计下的资产市值不论是按市价还是按模型均有下降,从而引发市场参与者的恐慌抛售,从而进一步深化了资产价格的下跌,形成恶性循环。对此现象,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均持关注态度并引入反周期机制。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是当前各国采用的普遍做法。美国财政部在2009年公布的《金融监管改革框架》中第二部分指出,对于具有重要性的机构来说,必须提高其资本与风险管理的标准。这一部分又被细化为三个方面,即设置更有力的资本要求:这些公司的资本应更为稳健,应当在经济不利的情况下能够更加具有有效性;加强对信用风险、流动风险等的管理;创建高效准确的行为机制。这些做法,能避免下行时因毫无准备而带来的损失。英国在2009年3月18日金融监管改革报告中,指出了对于顺周期性的防范措施,分为资本充足率和会计准则两个方面。其中应大幅提高全球银行体系的资本质量和数量,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应当大大高于当前的巴塞尔要求;大幅提高交易账户行为的资本要求,提高对证券化、尤其是再证券化的资本要求;监管者应保证实施新协议不会造成顺周期性;应引入逆周期的资本充足率机制,该机制应具有缓冲资本随经济周期升降的特征。而会计准则方面则要求建立“经济周期准备金”,以此来进行缓冲。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协议III》通过,新协议将资本充足率上调至6%,增加反周期准备成本,为巴塞尔协议在面临顺周期性的问题下的转变迈出新的一步。其次,应对顺周期性可建立逆周期的贷款损失拨备。其中以西班牙的监管实践最为典型,效果最好。西班牙中央银行实行动态拨备制度,其基本思想是在经济上行期,动态拨备基金积累;在经济下行期,消耗拨备基金弥补损失。在2004年欧盟统一会计规则下,动态拨备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动态拨备制度为逆周期,强有力地降低了顺周期的程度,并且通过制度的设计防止银行利用拨备基金进行利润调节,保证了拨备金的正确使用方向。 二、公司治理与薪酬激励机制下的金融监管 目前,薪酬激励机制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激进的薪酬机制对于短期财务业绩予以鼓励,高管在利益的刺激下会倾向于过度风险承担,追求短期效益,从而引起过度投机。高管通过设计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将产品的信用链条拉长,使投资者难以意识到较为远期的风险,而仅仅关注于短期的现实利益,从而将盈利模式建立在非健康的实体经济与基础资产上,谋取因信息严重不对称带来的巨额财富。其次,业绩激励与股价挂钩,金融机构倾向于市值最大化,股东对于风险的容忍度已经高到足够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从而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形成威胁。再次,收益与风险存在严重的不对等性。金融机构的利润具有较强的虚拟性与滞后性,有些业务的风险滞后表现,导致管理层实际获取的薪酬可能是机构本身并未获得的利润,同时薪酬一经发出不可追回,一旦面临下行期,管理层并没有义务承担亏损与风险。最后,董事会与管理层由于自身对于利益的无限度追逐,导致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甚至已经意识到巨大风险的存在,但出于利己主义的要求而刻意忽视了风险的潜在威胁。同时由于管理层与公司之间只为关系,一旦公司出现问题,管理层即可辞职选择其他公司,从而规避由于其过度投机带来的危险后果。对于薪酬激励的监管改革,多从薪酬决定机制和薪酬结构两个方面入手。通过要求增加股东大会对于高管薪酬的发言权和增强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从决定机制上对于高管的非正常高薪酬予以限制。在实际操作中,美国采取了多项措施,如财政部在2009年10月22日,宣布对于接受问题资产救助计划资金(TARP)的7家大公司高管进行限薪,其中有花旗、美国银行等7家企业中收入最高的25名高管。在具体操作中,对监管人员提出了五项薪酬限制的标准,但此标准并非机械不变的,应对具体情形予以调整和改变,充分考虑薪酬限制与维持公司活力。首先,薪酬不能超过同类公司相似职位的薪酬水平;其次,薪酬基本上以股票形式为准。据此,薪酬与公司长期表现挂钩,因此高管不会只关注短期效益而进行过度风险投资。第三,减少现金薪酬所占的比例。第四,要求激励标准与预先设定好的预期目标相一致。第五,限制丰富离职补偿与退休金计划。与此相配合,制定若干限制薪酬的基本原则,如只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具有合理性的增薪,薪酬与股票形式为准,限制现金薪酬的比例等。截至2012年6月4日,美国财政部公布的对最后三家接受问题资产救助计划资金(TARP)的公司,即AIG,GM,AllyFi-nancial的薪资限制情况报告中指出,在2012年CEO的整体薪资水平保持2011年水平不变,同时其薪资结构也大体维持了2009-2011年的整体结构,高管的薪资水平有所下降。同时这三家公司均已进行了成效卓著的对于纳税人投资的偿还活动。我们发现,美国的薪资与激励机制监管与限制,在四年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对于维持后危机时代的经济稳定,促进经济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2008年10月,英国金融服务局向银行业CEO了“致CEO公开信”,对其薪酬方案提出了监管建议。2009年财政部的财政先期预算报告中阐述了“银行薪资税”,即对在2009年12月9日—2010年4月5日之间,向单个雇员发放奖金超过2.5万英镑的银行以50%的税率向该银行就超出部分征税。此税旨在鼓励银行将用于奖金激励部分的资金转为构建资本金,鼓励银行检查激励方案,保证其与银行的长期目标以及贷款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时间相一致,确保薪资政策尽可能减少风险的积累,并希望改变银行业的此种激励惯例。此税的征收为英国对于整顿银行业高薪酬释放出信号。同时也为《金融服务法案》的提出奠定了基础与进行试水。《金融服务法案》旨在对金融界进一步的监管,制约不适当行为,增强英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 三、全球化金融监管合作的问题与展望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资本大规模流转,金融业务与机构逐渐实现了跨境发展,国际金融市场流动性大幅度增强。金融监管呈现出从国内单边监管转向国内国际多边监管,从封闭性监管转向开放性监管的总体趋势[3]。目前,全球化金融监管合作,仍存在多方面的问题。首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机构多为跨境的大型投资银行与证券机构。以高盛集团为例,其总部设在纽约,并在东京、伦敦和香港设有分部,在23个国家拥有41个办事处,集团内部所有运作都紧密相连,互为一体。因此,此类机构的跨国特性就决定了其必然涉及多国的监管部门,如果其中一个市场的政府监管严格,此类机构可以将这一部分的分支机构进行市场转移,从而造成实际上的监管空白与政策失灵。同时,由于不同国家的监管行为规则与措施力度不同,也为机构规避风险提供了法律缝隙。而且,主要跨国经营的金融机构所造成的全球性损失由谁承担,如何承担也引起了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关注。其次,全球化迅速深入发展,从亚洲金融危机到次贷危机,金融危机的强度不断增加,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而金融危机也非单一国家的监管措施所能遏制,金融危机发展与变异的特性亟须国际社会强有力的监管合作,才有希望实现监管的全面与有效,以期维护世界经济的总体稳定性。面对全球化金融监管下的问题,建立全球或区域性的统一监管组织,需要缩短各国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差异,因此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实现。但各国监管机构均试图通过国际多边组织共同推进符合当下实际的监管规则。监管规则的制定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强对于国际金融机构的跨境活动的监管,即对大型对冲基金,私人资本和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对此类机构实行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有效实现跨国监管与联合监管。其次,通过建设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协调各国政府救市的方式与时机,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管信息的共享,通过协商与合作分担跨国运营的主要机构的损失。同时在危机发生前与发生初期,应用危机预警系统尽可能地降低经济危机风险带来的损失。美国在2009年6月颁布的《改革白皮书》第五部分中,强调了提高国际监管标准与增强国际合作。强调了美国以国际社会中的领导地位,在其参与的重要国际会议与组织,如G20,FSF,BCBS中积极推动国际金融政策的调整的重要性。同时,作为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向中的主要部分,增强国际合作与提高国际监管标准[4]。英国于2009年7月公布《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中第七部分,为金融监管的国际与欧洲系统内部的合作[5],文中指出了跨境公司在规模与复杂性上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具有潜在的威胁,并且肯定了欧盟以及G20对于全球化金融监管所作出的努力。进一步阐述了有待于增加国际监管与合作的方向。充分发挥欧盟在增加全球金融稳定性和建立广泛使用规则上的积极作用,构建各主权国家监管者之间的合作,建立处理国内外监管者之间矛盾的争端解决机制;赋予FSA国际性的监管效力,并且号召所有国家加强风险防范与管理。欧盟作为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区域共同体,其金融监管实践无疑为全球性与地区性的金融监管机构合作提供了丰富的样本,其经验对于进一步深化全球性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欧盟的金融市场统一监管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09年前至2009年的准备改革阶段;2009至2011的欧洲金融监管改革阶段;2011至2013年的评估阶段。第一阶段即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欧盟于2009年5月在布鲁塞尔召开欧洲新监管机构会议。在进入第二阶段的实体改革过程中,2009年9月各国提出监管立法意见,经过为期两个月的欧盟议会的投票机制,于2010年11月公布立法文件文本,并于2011年1月增加了新的立法建议。最终于2011年年底,三个全新的金融监管机构(ESAs)与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ESR)取代原有的监管委员会,并行使职能,这标志着欧洲金融监管合作的全面展开。第三阶段为对于现行改革的评估与建议阶段。2013年5月24日,欧盟再次召开会议,对于新监管机构的效率与成效进行评估,以审查新改革的实际效能。欧盟在金融监管改革中发展的脉络与步骤,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范本。 综上所述,后金融危机时代下的各国、各主要经济体均将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落到实处,通过国会立法等方式改变了现有的金融监管构架与模式,通过发现与弥补金融危机时期暴露出来的问题与缺陷,并以具有包容性和创新性的改革方案予以整合和调控,对改革中影响全局性的细节问题予以调整。从资本制度顺周期性上的金融监管来讲,自《巴塞尔协议III》出台以后,伴随着美英对于反周期性工具的建设,顺周期性对于金融体系的风险影响得到了控制。同时西班牙既存的实践也为顺周期性的限制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从薪酬制度上的金融监管来讲,美英两国将政府对于劳动力市场的干预落实,无疑为金融市场监管中的公共权力自主性赋予了新的内容。其中,美国也关注了劳动力市场的内在差异,防止政府过度监管带来的市场活力减损而采取了差别对待,以恢复TRAP下的企业活力为中心目标进行限薪,防止了整体劳动力市场的疲软。从全球性的金融监管机构合作上讲,美国,英国,欧盟均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其中由于欧盟的机构特殊性而格外具有研究价值。 作者:许凌艳王贺单位:复旦大学 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探讨:后危机时代金融改革策略 一、金融危机的定义、类型 危机的频发,使得金融危机妇孺皆知,但学术上的定义至今尚处于争论之中,一般来讲,金融危机是指“全部或部分金融指标———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主要表现为持续快速的货币贬值、挤兑银行存款、强制清理旧债、金融机构连锁倒闭、股市崩溃、货币量严重缺乏、借贷资金枯竭、金融市场剧烈震荡。金德尔伯格(2007)认为,金融危机一般经历异常变化、资金过剩、投机热潮、货币扩张、投机高峰、利率上升、回收资金贷款、资产价格暴跌、恐慌、危机爆发几个过程。按表现的形式,金融危机大致可以分为:一是货币危机,即当某种货币的汇率受到投机性袭击时,该货币出现持续性贬值,或迫使当局为保护其货币而抛出大量外汇储备或者大幅度提高国内利率水平;二是银行业危机,即现实的或潜在的银行破产、挤兑导致银行不能如期偿付债务,或迫使政府出面提供大规模援助以避免银行破产、挤兑的发生,一家银行的危机发展到一定程度,可能波及其他银行,从而引起整个银行系统的危机;三是全面危机,即主要的金融领域都出现严重混乱,如货币危机、银行业危机、外债危机的同时或相继发生。按发生的原因,可以将金融危机划分为周期性金融危机、非周期性金融危机、自发性金融危机、传导性金融危机。周期性金融危机是由经济周期波动引发的,伴随着经济危机的爆发而发生的金融危机。非周期性金融危机是由金融系统本身的脆弱性引发的,不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制约。自发性金融危机是由本国自身经济金融运动引发的金融危机,它是一国经济金融的非正常运动导致本国金融领域失衡状态达到一定程度的表现。传导性金融危机是别国爆发的金融危机通过危机传导机制扩散,从而对本国经济金融造成类似影响的金融危机。按影响地域,金融危机还可以分为一国性金融危机、区域性金融危机和世界性金融危机。 二、主要金融危机的理论简介 金融危机的频发引起了经济学家的极大关注,经济学家通过模型建立、金融危机分析形成了一些对金融危机有重要解释作用的金融危机理论。1、货币危机理论。第一代货币危机理论认为,一国宏观经济基本面的不协调会导致货币危机的爆发,宏观经济基本面的问题通常表现为持续性的财政赤字的货币化,使市场上产生本币贬值的预期,投机者因而抛售本币,形成本币贬值的压力,央行竭力在目标价位上捍卫本币汇率,而耗尽外汇储备,迫使政府放弃固定汇率制,形成货币危机。第二代货币危机理论提出了新思路。该理论认为,政府维护汇率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多重均衡的动态博弈过程。在极端情况下,仅仅是投资者的情绪、预期的变化就可能将经济从一个汇率的均衡点推向另一个货币贬值的均衡点,导致“自我实现”的危机。对于“自我实现”的货币危机,其根源是市场预期和固定汇率制度而不是由基本经济因素的恶化直接导致,至少维持货币平价的基本经济条件依然存在,但由于投击性攻击,使维持成本太多而不得不放弃。2、道德风险理论。由于新兴市场国家普遍存在政府对借款提供隐含担保的现象,政府官员与各种金融活动有千丝万缕的裙带关系,使金融机构无顾忌地大量举债,道德风险严重,产生了过度借款综合症,导致金融机构过量的风险贷款产生膨胀、资产价格的膨胀,直到某种外来扰动因素出现时,金融泡沫就会突然破灭,并通过支付链条传导到整个金融体系,引发金融危机。3、羊群行为理论。羊群行为是信息连锁反应导致的一种行为方式,当个体依据其他行为主体的行为而选择采取类似的行为时就会产生羊群行为。理论通常假设不同的单个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是序列进行的,这样后来的投资者在采取行动之前会观察前面投资者所采取的行动。在存在着信息摩擦的情况下,随着世界资本市场规模的增加和日趋复杂,羊群行为可能会越来越普遍。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收集关于某一特定国家的信息以辨别流言的成本会加大,投资经理们在面临存在着信誉成本的情况下会模仿市场上通行的资产组合。在这种情况下,谣言就可以诱发羊群行为进而使经济从一个没有投机攻击的均衡转移到一个有攻击的均衡。4、危机传染理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日益全球化,投资行为与市场预期的变动在国家将日益联动,导致危机易于向外扩散与蔓延。此外,经济运行的复杂性与开放条件下国与国之间的依存性,通过跨国贸易投资、经济政策趋同、金融市场机制、信息机制等,使得货币危机传染渠道更加多重与交叉,一旦危机在一国发生,危机极可能迅速传播到另一国。5、经济周期理论。由于技术创新不足等原因,经济进入衰退或萧条,产业投资回报下降,产业资金转向投资领域,引起投资泡沫,形成危机根源。此外,银行资产回报也往往较低,可能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偿付存款或债券等固定负债的回报,这将加速银行挤兑或破产。Gorton(1988)以美国数据为例在实证上支持了该理论,薛敬孝(2009)以日本为例的实证分析也支持了该理论。6、理论。在房地产和股票市场的许多投资者往往从外部获得资金,而外部资金的最终提供者未能观察到投资的特点的话,则存在一个典型的风险转移问题。风险转移提高了风险资产的回报,导致投资者哄抬投资品的基本价值,形成问题。而金融自由化,通过扩大信用规模、创造未来的信用扩张路径的不确定性,恶化问题。这些将最终导致资产泡沫,当最终泡沫破裂时,形成危机。 三、对我国后危机时代的金融改革建议 随着我国全球化程度的提高和金融体系建设的深入,金融体系风险日趋上升,始终注意防范金融体系风险是我国后危机时代金融改革的重点之一。因此,借鉴金融危机理论,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对我国金融改革提出以下改革建议。1、打造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资本市场体系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的资本市场体系,对一国经济、金融的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融资体系中,间接融资在融资体制中居于主导地位,经济过度“银行化”,资本市场规模和扩张的速度跟不上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不利于构建和谐的金融和经济发展环境。同时,股市作为宏观经济“晴雨表”的功能几乎完全丧失。我国必须尽快完善融资体制,从制度上消除金融危机的隐患。打造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其利甚多,主要有:一是可以避免过度依赖银行,当外部冲击发生时,减少银行业危机发生的概率;二是完善的货币资本市场,拓展了居民的投资渠道,避免资金涌向股市、房市,导致泡沫,形成危机隐患;三是有利于银行业脱媒,进而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体系形成一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风险极大。2、审慎推进利率自由化改革。利率自由化有助于资源的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但同时,利率自由化使水平显著升高危及宏观金融稳定,Kunt Enrica(1998)的研究得出,利率市场化大幅提高了金融危机发生的概率。经过长达近30年的调整和改革,我国的多数利率均已实现了市场化,尚未进入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唯有存款利率的上限、贷款利率的下限和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等少数利率品种。从全球看,利率市场化改革成功少,失败多,而失败的利率改革往往引起银行业危机,如日本。在资本市场更加富于弹性和多样化、系统化的改革前,利率改革应审慎缓慢推进。3、有序推进汇率改革,打造富有弹性的汇率制度。我国目前采用钉住一篮子货币的固定汇率制度,而固定汇率面对投机行为有天生的脆弱性,钉住汇率制度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和冲突,钉住汇率制下的货币危机是内源性的,原生的,在放松资本管制的条件下,钉住汇率制往往放大了外部冲击的影响,使得投机攻击的货币危机易于得逞,同时爆发多米诺骨式的传染危机。因此,汇率制度的改革是事关金融体系全局的大事,在汇率改革上要慎之又慎,要在摸索中有序推进。我国在汇率改革一方面应注意与资本账户管制、资本市场交易限制相结合,避免过快、过急,给国际投机有机可乘,另一方面应该逐步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弹性的汇率制度,以避免内源性的货币危机的发生。4、改进金融监管。第一,进一步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共同防范金融危机。随着我国日益融入全球化,贸易投资、经济政策趋同、金融市场机制、信息机制等危机传染渠道将更加多重与交叉,危机将呈现国内外的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特征,因此我国应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第二,建立宏观审慎监管制度。我国经过近三十年的快速发展,周期性的增长放缓在所难免,进行基于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前瞻性指导十分重要,我国应当尽快实施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建立包括制度安排、预警指标体系等在内的宏观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对金融实施宏观指导。第三,改进对金融创新的监管。金融创新的风险一方面在于没有有效解决好信息不对称形成的问题,另一方面在于脱离实体经济太远,“金融是经济的仆人”,金融创新应当服务于实体经济,创新产品除了避险收益外,更重要的应来源于实体经济的发展的回报。因此,在金融创新产品的准入方面应当关注信息透明及服务实体经济。 作者:邓斌工作单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探讨: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资产减值问题研究 摘要:后金融危机时代为应对危机,世界各国政府积极有效地干预市场经济,使得全球经济走出低谷,逐渐稳定并且呈现回升迹象,并步入一个由非正常变动到正常变动的过渡阶段。其中,面对金融资产减值在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如何完善金融资产减值的各项政策,包括经济制度、法律法规准则、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防止企业利用金融资产减值操纵利润,进而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资产;减值 1紧跟国际准则正确定位 后金融危机时代,面对金融资产减值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对金融资产减值的改革迫在眉睫,我们除了要加强自身内部改革之外,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借鉴国际准则方面最新出台的规定,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最新颁布的新模型,改变以前在金融减值损失发生之后才计提的方法,要求企业提前预测、估计金融资产情况,预测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损失。虽然这种方法能够及时反映风险“,摊平”信用损失、谨慎地反映企业的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也便于投资者了解金融资产减值的更多信息。但是,它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背景下促成的,尽管预期损失模型在理念上先进,但其计提损失的方法与权责发生制相矛盾,也不能解决顺周期效应问题,该方法提前确认不可靠的事项,而一旦发现该事项影响并不是如此严重,甚至是根本就不存在,再毫无限制地加以转回,无疑是违背了会计计量的基本原理。并且,实际执行障碍众多,操作难度很大;在实务中技术操作层面,对于减值转回、预计现金流量模型中数据的测算以及配套数据库的建立等问题考虑不够成熟,缺乏广泛的可行性。但长期以来,我国会计准则一贯坚持会计信息要准确、真实,在这样的要求下,实际损失法虽然不能及时反映金融资产减值情况,但也绝对不是金融资产减值问题爆发的主要原因。后金融危机时代面对国际金融资产减值的改革,我们需要冷静思考,全面分析新金融工具存在的利弊,结合我国国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金融资产减值方面对于减值损失的计提还应该在坚持实际损失法的前提下,借鉴国际准则,加强金融资产减值在确认方面的约束,要做出更详细、更具体的要求,还要及时掌握导致金融资产减值发生的有利因素、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估计和披露。在人力、财力各方面全面支持关于金融资产减值的改进,并积极献计献策,提出更好的改进方法。 2加强国内经济制度建设 2.1强化国内市场经济制度建设 我国的市场经济呈现出越来越复杂、多元化的趋势。市场经济的自我微观调控、修复能力本身就不是万能的,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背景下市场经济错综复杂,自我恢复能力崩溃,更需要市场经济以外的国家宏观调控,政府积极参与经济治理,加强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比如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在确认、计量时没有统一的标准,难以合理估计金融资产的价值,造成金融资产减值计提不准确,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此,国家就应该加强经济制度建设,全面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出台相关政策统一标准、建立健全金融资产的价格信息平台,使企业有章可循,使相关监管部门更具权威性。同时,改进已发生损失模型,避免识别滞后性。预计损失法的颁布本就是针对已发生损失法在信息察觉方面的滞后性,缓解已发生损失法的顺周期效应。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如果不对此滞后性做出反应,可能会加重金融危机的深度。因此,可对原有模型进行改进,例如相关机构应该进一步提供识别损失事件发生的操作指南,避免滞后集中。还有关于确认贷款损失,应进一步规范贷款损失的转回要求和时点等。再适当地对信贷领域进行调整,避免大规模的银行资金流出,防止资产价格特别是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 2.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准则 金融资产减值爆发的诸多问题主要的原因就是相关准则、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我们除了要加强经济制度的建设外最要紧的就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多层次的监督机制,规范相关行业行为。后金融危机时代完善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要适当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规定,比如,因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动而引起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年度内不得转回,还有在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时无法明确表明损失转回的原因,就应该用追溯调整法来解决等;另一方面,就是完善我们已有的准则,对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条件、减值迹象做出更加详细、更精准的解释及规定,还有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年度,不能任由企业选择来分摊风险以及在转回时最高限额的确定。要强化概念,加重客观条件的约束,减少人为的主观判断空间。除此之外,在金融资产减值计提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准确计算可收回金额的大小,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如何确定金融资产销售价格和处置费用等问题。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中并未见有明确定义,这一点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相关准则的规定。还有,关于确定金融资产的使用价值,即对金融资产持续使用直至寿命终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估计时的折现率,这是可收回金额在计算过程中最难确定的一个指标,也是企业在对某项金融资产进行购买或者投资时需要的必要报酬率。但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市场经济瞬息万变,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存在,使得从经济市场中取得折现率的相关信息不仅困难而且极不准确,所以,关于折现率的计算问题就应该在准则中明确提出不同情况下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比如报酬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等。 2.3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 首先,应该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教育,不仅只是在概念上理解,更重要的是从实践中发现、培养优秀的会计、审计等专业人员,要求从业人员不仅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更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在实战中带着这种优良作风灵活应变,适应环境,紧随环境的变化做出最好最快的决定,尤其是相关岗位在任用工作人员的时候务必要选择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的人员。其次,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比如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该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比如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会计准则等相关知识,这是从业人员在进行职业判断时所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也是会计人员应具备的从业知识。同时,在如今的计算机网络科技时代还要提高从业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在使用网络数据信息时,能熟练掌握相关网络操作技术,并且全力支持技术创新,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才能更好地解决新问题。同时,还要不断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审计、税法、统计、电算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不断给自己充电,充实专业知识和非专业的相关知识,全面发展,做一个工作达人。最后,还应该提高从业人员后期专业技术知识的补充学习能力,加强相关人员的后期继续教育,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技术资源实行网络授课,也可以开办相关的培训补习班,极力提高整个从业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让更多的人不仅拥有高学历、多资格证等硬件能力,而且还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实际业务处理、应变能力,比如,在后金融危机这一特殊金融时代,对金融资产减值问题的准确处理就是对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的最佳考验。 作者:单延义 单位:江苏省地质矿产调查研究所
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 摘要:随着金融体系重要性的加深,金融监管机构日益独立于政府部门。在这一趋势下,为防止金融监管可能存在的腐败、低效率、高成本等问题,加强对金融监管权的监督成为必要。为解决这一课题,从立法机关的监督、法院的司法审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金融监管机构自身治理和社会监督等角度出发,探讨构建一个适合我国银行监管当局适用的程序化、体系完整的问责制度。 关键词:金融监管;问责制度;独立性 一、国外金融监管问责机制考察 金融监管问责,按照Quintyn等人(2006)的观点,可分为机构问责、归制问责、监督问责和预算问责四个部分。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考虑金融监管机构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问责关系;其次,这种问责机制还应该建立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联系的基础之上,这样,可以允许他们看到金融监管机构不同方面的工作,创造或培养出对金融监管机构目标以及成绩的广泛理解,从而有助于监管者建立起声誉;最后,监管者自体问责也是必须的。 (一)机构问责 1.与立法机关的问责关系。在西方,议会凭借立法权影响监管活动,负责建立金融监管机构运作的法律框架。金融监管机构向立法机关问责有三个目的:确保金融监管机构具有适当的使命;确定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得到有效履行并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在需要对立法进行修改时,提供交流渠道。立法机关不应该对金融监管机构行使直接权力,或具体指导金融监管机构如何从事其监管活动。 2.与行政机关的问责关系。行政部门对金融政策的总体方向和制定负有最终责任,并且政府作为规章者,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任命上发挥关键作用,所以,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负责。 (二)监督问责 即与司法机关的问责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决策影响的个人和公司应有通过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鉴于金融监管机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监管措施的司法审议是其问责关系的基石。这种问责形式在事后基础上进行,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行动在法律限度内。英国在此方面具有非常成熟的经验。 (三)归制问责 即如何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及公众负责。大部分金融监管机构是通过向被监管机关征收的费用来获得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因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要向那些为其提供资金的人负责。透明度、协商与参与和承担对监管影响(RIA)的分析是建立和维持此问责的有力工具。 (四)预算问责制度安排 为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主权,最好让它在财务上独立于政府。要达到这种结果的办法之一是由受监管机构支付监督活动花费。然而,这可能为受监管机构行使不当影响开方便之门。因此,无论获取资金的方式如何,都应该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报告资金支出情况。 (五)同体问责的制度安排 在很多国家,金融法律对监管机构治理结构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最高监管权力层至少设置三类部门:第一类是决策部门,一般是监管机构的董事会;第二类是执行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第三类是监督部门,是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内部问责人,可要求后者分别就监管决策和执行过程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对监管机构的治理、财务、人员薪酬、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问责。这三类部门的设置为部门间的互为问责提供了基础。 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现状与完善:以银监会为例 Quintyn等人(2007)通过对世界32个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得出了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前后的问责指标得分(以100为满分),其中,这32个国家的平均数改革前为40,改革后为61;中国改革前得分是19,改革后是38,数值相对较低。在实践中,自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各方在完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方面都作出了颇大的努力,但是,仍旧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一)异体问责 1.当前的金融监管问责视野较狭窄。这是异体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问责机制大多停留在监管机构内部的等级问责,即上级问责下级, 这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等级问责尽管在效力上具有优势, 但如果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上级的责任由谁来问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最高的一级无人追究责任。在我国,无论是银监会、银行,还是立法机构都没有意识到被监管机构可对银监会实施问责。同时,监管部门对公众负责表现得更多的是尽到公布政策的义务,一旦所监管的银行出了问题,在公众如何问责监管机构以及其如何对公众更加负责这点上并没有更多的说明。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赋予利益相关人制定银行规章的动议权,对银行规章起草时是否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听取意见采用的形式规定得较为模糊和随意,而对在银行规章审查阶段如何处理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周仲飞,2007)。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憾。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体制改革不到位有关,与有关部门没有解决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有关。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就必须丰富异体问责的内容。其一,出台保障银行问责监管机构的法律,在制度上确定监管机构应该对上级相关部门、被监管机构以及公众负责,以及这些主体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问责的较具体的形式。其二,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监管机构内部机构设置上增设一个“行业与公众参与协调办公室或委员会”,成员中有金融业界的代表,同时,也要包括来 自学术界、中央银行与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此举可以在促进监管机构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广泛的咨询磋商,使前者更加负责且更好地服务于后者。其三,增加对RIA的评估,作为监管政策所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这可以使得受影响各方对新监管政策的影响尤其是成本负担能够有清楚的认识,也可以作为监管机构是否对受影响各方负责的一个指标来进行问责。其四,要加强监管问责透明度建设,保证问责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可以在银监会内部增设监督委员会。 2.银监会对国务院负责,但人大和政协有权召开会议听取银监会相关汇报,有义务办理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在我国,人大对银监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银监会有义务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监督力度有限。如果把监督银监会能够纳入人大专门委员会(如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经委员会以其委员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代表人大行使监督权力不失为有效的监督方式。 3.由于我国法院无权对银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这类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同时,对某些监管措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也含糊不清,这些缺陷使司法救济要作为问责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有效手段仍任重道远。在这方面,既能达到司法救济的目的又能保证监管独立性的较好方法是组建专门法庭,由具有银行监管知识的法官来审理案件。 (二)自体问责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制主要采取垂直问责的形式。《银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银监会应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银监会于2007年1月1号开始试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全面推行依法监管,规范自体问责,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银监会自体问责的缺陷也是明显的,需要合理改进。 1.部门设置不尽合理。银监会按照业务的模块横向设立部门,这种结构方式仅适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决策过程不能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徐慧娟,2007)。应该建立最高决策中心及其(常务)顾问委员会与具体的执行委员会。最后,应考虑设立合适的监督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同构成监督管理层,使得监管机构的问责机制和内控制度有效和得到推行。 2.问责委员会的设置不尽合理。履职问责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作出追究责任、不追究责任或免责的决定,而履职问责委员会组成人员又来自于其内部,独立性很难保证。对此,可以通过设立一个较大范围内的问责委员会的方式来解决自体问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问责委员会的部分来自于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同时,加入来自金融领域的专家以及银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人选,适当补充(金融)法学方面的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办问责的日常工作。定期(半年或一年)对监管机构的业绩以及监管人员尽职程度进行评价。 3.有免责条款(详见第二十条),但是这只是试行办法,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保障对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要真正在法律上建立合适的监管者保护制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倡对善意行为免责,且为多数国家采用。但是,法律保护银行监管者,并非免除银行监管者所有行为的责任。工作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权限之内根据自己所管理的法律来严谨、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才能免责。同时,可考虑提供有限的法律补偿,尽量为监管工作人员的尽职工作扫除后顾之忧。 4.对于问责的过程与结果,并没有是否公开的说法。这对于基于最大透明度下的问责来说,与其精神是不相符的。如果只是内部处理,很难保证其有效性。应该逐渐加强自体问责的透明度建设,问题人员的处理,无论处罚或免于处罚,信息都要及时的公开,对于原因也要作充分的解释。 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 摘要:随着金融体系重要性的加深,金融监管机构日益独立于政府部门。在这一趋势下,为防止金融监管可能存在的腐败、低效率、高成本等问题,加强对金融监管权的监督成为必要。为解决这一课题,从立法机关的监督、法院的司法审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金融监管机构自身治理和社会监督等角度出发,探讨构建一个适合我国银行监管当局适用的程序化、体系完整的问责制度。 关键词:金融监管;问责制度;独立性 一、国外金融监管问责机制考察 金融监管问责,按照Quintyn等人(2006)的观点,可分为机构问责、归制问责、监督问责和预算问责四个部分。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考虑金融监管机构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问责关系;其次,这种问责机制还应该建立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联系的基础之上,这样,可以允许他们看到金融监管机构不同方面的工作,创造或培养出对金融监管机构目标以及成绩的广泛理解,从而有助于监管者建立起声誉;最后,监管者自体问责也是必须的。 (一)机构问责 1.与立法机关的问责关系。在西方,议会凭借立法权影响监管活动,负责建立金融监管机构运作的法律框架。金融监管机构向立法机关问责有三个目的:确保金融监管机构具有适当的使命;确定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得到有效履行并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在需要对立法进行修改时,提供交流渠道。立法机关不应该对金融监管机构行使直接权力,或具体指导金融监管机构如何从事其监管活动。 2.与行政机关的问责关系。行政部门对金融政策的总体方向和制定负有最终责任,并且政府作为规章者,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任命上发挥关键作用,所以,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负责。 (二)监督问责 即与司法机关的问责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决策影响的个人和公司应有通过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鉴于金融监管机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监管措施的司法审议是其问责关系的基石。这种问责形式在事后基础上进行,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行动在法律限度内。英国在此方面具有非常成熟的经验。 (三)归制问责 即如何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及公众负责。大部分金融监管机构是通过向被监管机关征收的费用来获得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因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要向那些为其提供资金的人负责。透明度、协商与参与和承担对监管影响(RIA)的分析是建立和维持此问责的有力工具。 (四)预算问责制度安排 为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主权,最好让它在财务上独立于政府。要达到这种结果的办法之一是由受监管机构支付监督活动花费。然而,这可能为受监管机构行使不当影响开方便之门。因此,无论获取资金的方式如何,都应该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报告资金支出情况。 (五)同体问责的制度安排 在很多国家,金融法律对监管机构治理结构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最高监管权力层至少设置三类部门:第一类是决策部门,一般是监管机构的董事会;第二类是执行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第三类是监督部门,是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内部问责人,可要求后者分别就监管决策和执行过程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对监管机构的治理、财务、人员薪酬、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问责。这三类部门的设置为部门间的互为问责提供了基础。 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现状与完善:以银监会为例 Quintyn等人(2007)通过对世界32个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得出了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前后的问责指标得分(以100为满分),其中,这32个国家的平均数改革前为40,改革后为61;中国改革前得分是19,改革后是38,数值相对较低。在实践中,自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各方在完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方面都作出了颇大的努力,但是,仍旧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一)异体问责 1.当前的金融监管问责视野较狭窄。这是异体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问责机制大多停留在监管机构内部的等级问责,即上级问责下级,这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等级问责尽管在效力上具有优势,但如果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上级的责任由谁来问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最高的一级无人追究责任。在我国,无论是银监会、银行,还是立法机构都没有意识到被监管机构可对银监会实施问责。同时,监管部门对公众负责表现得更多的是尽到公布政策的义务,一旦所监管的银行出了问题,在公众如何问责监管机构以及其如何对公众更加负责这点上并没有更多的说明。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赋予利益相关人制定银行规章的动议权,对银行规章起草时是否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听取意见采用的形式规定得较为模糊和随意,而对在银行规章审查阶段如何处理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周仲飞,2007)。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憾。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体制改革不到位有关,与有关部门没有解决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有关。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就必须丰富异体问责的内容。其一,出台保障银行问责监管机构的法律,在制度上确定监管机构应该对上级相关部门、被监管机构以及公众负责,以及这些主体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问责的较具体的形式。其二,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监管机构内部机构设置上增设一个“行业与公众参与协调办公室或委员会”,成员中有金融业界的代表,同时,也要包括来自学术界、中央银行与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此举可以在促进监管机构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广泛的咨询磋商,使前者更加负责且更好地服务于后者。其三,增加对RIA的评估,作为监管政策所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这可以使得受影响各方对新监管政策的影响尤其是成本负担能够有清楚的认识,也可以作为监管机构是否对受影响各方负责的一个指标来进行问责。其四,要加强监管问责透明度建设,保证问责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可以在银监会内部增设监督委员会。 2.银监会对国务院负责,但人大和政协有权召开会议听取银监会相关汇报,有义务办理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在我国,人大对银监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银监会有义务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监督力度有限。如果把监督银监会能够纳入人大专门委员会(如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经委员会以其委员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代表人大行使监督权力不失为有效的监督方式。 3.由于我国法院无权对银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这类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同时,对某些监管措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也含糊不清,这些缺陷使司法救济要作为问责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有效手段仍任重道远。在这方面,既能达到司法救济的目的又能保证监管独立性的较好方法是组建专门法庭,由具有银行监管知识的法官来审理案件。 (二)自体问责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制主要采取垂直问责的形式。《银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银监会应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银监会于2007年1月1号开始试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全面推行依法监管,规范自体问责,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银监会自体问责的缺陷也是明显的,需要合理改进。 1.部门设置不尽合理。银监会按照业务的模块横向设立部门,这种结构方式仅适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决策过程不能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徐慧娟,2007)。应该建立最高决策中心及其(常务)顾问委员会与具体的执行委员会。最后,应考虑设立合适的监督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同构成监督管理层,使得监管机构的问责机制和内控制度有效和得到推行。 2.问责委员会的设置不尽合理。履职问责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作出追究责任、不追究责任或免责的决定,而履职问责委员会组成人员又来自于其内部,独立性很难保证。对此,可以通过设立一个较大范围内的问责委员会的方式来解决自体问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问责委员会的部分来自于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同时,加入来自金融领域的专家以及银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人选,适当补充(金融)法学方面的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办问责的日常工作。定期(半年或一年)对监管机构的业绩以及监管人员尽职程度进行评价。 3.有免责条款(详见第二十条),但是这只是试行办法,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保障对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要真正在法律上建立合适的监管者保护制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倡对善意行为免责,且为多数国家采用。但是,法律保护银行监管者,并非免除银行监管者所有行为的责任。工作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权限之内根据自己所管理的法律来严谨、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才能免责。同时,可考虑提供有限的法律补偿,尽量为监管工作人员的尽职工作扫除后顾之忧。 4.对于问责的过程与结果,并没有是否公开的说法。这对于基于最大透明度下的问责来说,与其精神是不相符的。如果只是内部处理,很难保证其有效性。应该逐渐加强自体问责的透明度建设,问题人员的处理,无论处罚或免于处罚,信息都要及时的公开,对于原因也要作充分的解释。 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 一、国外金融监管问责机制考察 金融监管问责,按照Quintyn等人(2006)的观点,可分为机构问责、归制问责、监督问责和预算问责四个部分。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考虑金融监管机构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问责关系;其次,这种问责机制还应该建立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联系的基础之上,这样,可以允许他们看到金融监管机构不同方面的工作,创造或培养出对金融监管机构目标以及成绩的广泛理解,从而有助于监管者建立起声誉;最后,监管者自体问责也是必须的。 (一)机构问责 1.与立法机关的问责关系。在西方,议会凭借立法权影响监管活动,负责建立金融监管机构运作的法律框架。金融监管机构向立法机关问责有三个目的:确保金融监管机构具有适当的使命;确定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得到有效履行并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在需要对立法进行修改时,提供交流渠道。立法机关不应该对金融监管机构行使直接权力,或具体指导金融监管机构如何从事其监管活动。 2.与行政机关的问责关系。行政部门对金融政策的总体方向和制定负有最终责任,并且政府作为规章者,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任命上发挥关键作用,所以,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负责。 (二)监督问责 即与司法机关的问责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决策影响的个人和公司应有通过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鉴于金融监管机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监管措施的司法审议是其问责关系的基石。这种问责形式在事后基础上进行,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行动在法律限度内。英国在此方面具有非常成熟的经验。 (三)归制问责 即如何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及公众负责。大部分金融监管机构是通过向被监管机关征收的费用来获得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因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要向那些为其提供资金的人负责。透明度、协商与参与和承担对监管影响(RIA)的分析是建立和维持此问责的有力工具。 (四)预算问责制度安排 为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主权,最好让它在财务上独立于政府。要达到这种结果的办法之一是由受监管机构支付监督活动花费。然而,这可能为受监管机构行使不当影响开方便之门。因此,无论获取资金的方式如何,都应该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报告资金支出情况。 (五)同体问责的制度安排 在很多国家,金融法律对监管机构治理结构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最高监管权力层至少设置三类部门:第一类是决策部门,一般是监管机构的董事会;第二类是执行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第三类是监督部门,是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内部问责人,可要求后者分别就监管决策和执行过程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对监管机构的治理、财务、人员薪酬、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问责。这三类部门的设置为部门间的互为问责提供了基础。 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现状与完善:以银监会为例 Quintyn等人(2007)通过对世界32个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得出了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前后的问责指标得分(以100为满分),其中,这32个国家的平均数改革前为40,改革后为61;中国改革前得分是19,改革后是38,数值相对较低。在实践中,自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各方在完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方面都作出了颇大的努力,但是,仍旧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一)异体问责 1.当前的金融监管问责视野较狭窄。这是异体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问责机制大多停留在监管机构内部的等级问责,即上级问责下级,这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等级问责尽管在效力上具有优势,但如果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上级的责任由谁来问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最高的一级无人追究责任。在我国,无论是银监会、银行,还是立法机构都没有意识到被监管机构可对银监会实施问责。同时,监管部门对公众负责表现得更多的是尽到公布政策的义务,一旦所监管的银行出了问题,在公众如何问责监管机构以及其如何对公众更加负责这点上并没有更多的说明。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赋予利益相关人制定银行规章的动议权,对银行规章起草时是否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听取意见采用的形式规定得较为模糊和随意,而对在银行规章审查阶段如何处理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周仲飞,2007)。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憾。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体制改革不到位有关,与有关部门没有解决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有关。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就必须丰富异体问责的内容。其一,出台保障银行问责监管机构的法律,在制度上确定监管机构应该对上级相关部门、被监管机构以及公众负责,以及这些主体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问责的较具体的形式。其二,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监管机构内部机构设置上增设一个“行业与公众参与协调办公室或委员会”,成员中有金融业界的代表,同时,也要包括来自学术界、中央银行与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此举可以在促进监管机构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广泛的咨询磋商,使前者更加负责且更好地服务于后者。其三,增加对RIA的评估,作为监管政策所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这可以使得受影响各方对新监管政策的影响尤其是成本负担能够有清楚的认识,也可以作为监管机构是否对受影响各方负责的一个指标来进行问责。其四,要加强监管问责透明度建设,保证问责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可以在银监会内部增设监督委员会。2.银监会对国务院负责,但人大和政协有权召开会议听取银监会相关汇报,有义务办理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在我国,人大对银监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银监会有义务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监督力度有限。如果把监督银监会能够纳入人大专门委员会(如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经委员会以其委员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代表人大行使监督权力不失为有效的监督方式。 3.由于我国法院无权对银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这类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同时,对某些监管措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也含糊不清,这些缺陷使司法救济要作为问责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有效手段仍任重道远。在这方面,既能达到司法救济的目的又能保证监管独立性的较好方法是组建专门法庭,由具有银行监管知识的法官来审理案件。 (二)自体问责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制主要采取垂直问责的形式。《银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银监会应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银监会于2007年1月1号开始试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全面推行依法监管,规范自体问责,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银监会自体问责的缺陷也是明显的,需要合理改进。 1.部门设置不尽合理。银监会按照业务的模块横向设立部门,这种结构方式仅适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决策过程不能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徐慧娟,2007)。应该建立最高决策中心及其(常务)顾问委员会与具体的执行委员会。最后,应考虑设立合适的监督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同构成监督管理层,使得监管机构的问责机制和内控制度有效和得到推行。 2.问责委员会的设置不尽合理。履职问责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作出追究责任、不追究责任或免责的决定,而履职问责委员会组成人员又来自于其内部,独立性很难保证。对此,可以通过设立一个较大范围内的问责委员会的方式来解决自体问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问责委员会的部分来自于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同时,加入来自金融领域的专家以及银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人选,适当补充(金融)法学方面的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办问责的日常工作。定期(半年或一年)对监管机构的业绩以及监管人员尽职程度进行评价。 3.有免责条款(详见第二十条),但是这只是试行办法,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保障对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要真正在法律上建立合适的监管者保护制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倡对善意行为免责,且为多数国家采用。但是,法律保护银行监管者,并非免除银行监管者所有行为的责任。工作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权限之内根据自己所管理的法律来严谨、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才能免责。同时,可考虑提供有限的法律补偿,尽量为监管工作人员的尽职工作扫除后顾之忧。 4.对于问责的过程与结果,并没有是否公开的说法。这对于基于最大透明度下的问责来说,与其精神是不相符的。如果只是内部处理,很难保证其有效性。应该逐渐加强自体问责的透明度建设,问题人员的处理,无论处罚或免于处罚,信息都要及时的公开,对于原因也要作充分的解释。 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论文 摘要:随着金融体系重要性的加深,金融监管机构日益独立于政府部门。在这一趋势下,为防止金融监管可能存在的腐败、低效率、高成本等问题,加强对金融监管权的监督成为必要。为解决这一课题,从立法机关的监督、法院的司法审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金融监管机构自身治理和社会监督等角度出发,探讨构建一个适合我国银行监管当局适用的程序化、体系完整的问责制度。 关键词:金融监管;问责制度;独立性 一、国外金融监管问责机制考察 金融监管问责,按照Quintyn等人(2006)的观点,可分为机构问责、归制问责、监督问责和预算问责四个部分。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考虑金融监管机构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问责关系;其次,这种问责机制还应该建立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联系的基础之上,这样,可以允许他们看到金融监管机构不同方面的工作,创造或培养出对金融监管机构目标以及成绩的广泛理解,从而有助于监管者建立起声誉;最后,监管者自体问责也是必须的。 (一)机构问责 1.与立法机关的问责关系。在西方,议会凭借立法权影响监管活动,负责建立金融监管机构运作的法律框架。金融监管机构向立法机关问责有三个目的:确保金融监管机构具有适当的使命;确定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得到有效履行并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在需要对立法进行修改时,提供交流渠道。立法机关不应该对金融监管机构行使直接权力,或具体指导金融监管机构如何从事其监管活动。 2.与行政机关的问责关系。行政部门对金融政策的总体方向和制定负有最终责任,并且政府作为规章者,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任命上发挥关键作用,所以,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负责。 (二)监督问责 即与司法机关的问责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决策影响的个人和公司应有通过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鉴于金融监管机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监管措施的司法审议是其问责关系的基石。这种问责形式在事后基础上进行,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行动在法律限度内。英国在此方面具有非常成熟的经验。 (三)归制问责 即如何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及公众负责。大部分金融监管机构是通过向被监管机关征收的费用来获得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因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要向那些为其提供资金的人负责。透明度、协商与参与和承担对监管影响(RIA)的分析是建立和维持此问责的有力工具。 (四)预算问责制度安排 为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主权,最好让它在财务上独立于政府。要达到这种结果的办法之一是由受监管机构支付监督活动花费。然而,这可能为受监管机构行使不当影响开方便之门。因此,无论获取资金的方式如何,都应该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报告资金支出情况。 (五)同体问责的制度安排 在很多国家,金融法律对监管机构治理结构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最高监管权力层至少设置三类部门:第一类是决策部门,一般是监管机构的董事会;第二类是执行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第三类是监督部门,是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内部问责人,可要求后者分别就监管决策和执行过程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对监管机构的治理、财务、人员薪酬、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问责。这三类部门的设置为部门间的互为问责提供了基础。 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现状与完善:以银监会为例 Quintyn等人(2007)通过对世界32个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得出了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前后的问责指标得分(以100为满分),其中,这32个国家的平均数改革前为40,改革后为61;中国改革前得分是19,改革后是38,数值相对较低。在实践中,自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各方在完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方面都作出了颇大的努力,但是,仍旧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一)异体问责 1.当前的金融监管问责视野较狭窄。这是异体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问责机制大多停留在监管机构内部的等级问责,即上级问责下级,这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等级问责尽管在效力上具有优势,但如果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上级的责任由谁来问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最高的一级无人追究责任。在我国,无论是银监会、银行,还是立法机构都没有意识到被监管机构可对银监会实施问责。同时,监管部门对公众负责表现得更多的是尽到公布政策的义务,一旦所监管的银行出了问题,在公众如何问责监管机构以及其如何对公众更加负责这点上并没有更多的说明。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赋予利益相关人制定银行规章的动议权,对银行规章起草时是否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听取意见采用的形式规定得较为模糊和随意,而对在银行规章审查阶段如何处理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周仲飞,2007)。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憾。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体制改革不到位有关,与有关部门没有解决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有关。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就必须丰富异体问责的内容。其一,出台保障银行问责监管机构的法律,在制度上确定监管机构应该对上级相关部门、被监管机构以及公众负责,以及这些主体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问责的较具体的形式。其二,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监管机构内部机构设置上增设一个“行业与公众参与协调办公室或委员会”,成员中有金融业界的代表,同时,也要包括来自学术界、中央银行与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此举可以在促进监管机构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广泛的咨询磋商,使前者更加负责且更好地服务于后者。其三,增加对RIA的评估,作为监管政策所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这可以使得受影响各方对新监管政策的影响尤其是成本负担能够有清楚的认识,也可以作为监管机构是否对受影响各方负责的一个指标来进行问责。其四,要加强监管问责透明度建设,保证问责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可以在银监会内部增设监督委员会。2.银监会对国务院负责,但人大和政协有权召开会议听取银监会相关汇报,有义务办理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在我国,人大对银监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银监会有义务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监督力度有限。如果把监督银监会能够纳入人大专门委员会(如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经委员会以其委员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代表人大行使监督权力不失为有效的监督方式。 3.由于我国法院无权对银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这类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同时,对某些监管措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也含糊不清,这些缺陷使司法救济要作为问责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有效手段仍任重道远。在这方面,既能达到司法救济的目的又能保证监管独立性的较好方法是组建专门法庭,由具有银行监管知识的法官来审理案件。 (二)自体问责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制主要采取垂直问责的形式。《银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银监会应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银监会于2007年1月1号开始试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全面推行依法监管,规范自体问责,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银监会自体问责的缺陷也是明显的,需要合理改进。 1.部门设置不尽合理。银监会按照业务的模块横向设立部门,这种结构方式仅适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决策过程不能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徐慧娟,2007)。应该建立最高决策中心及其(常务)顾问委员会与具体的执行委员会。最后,应考虑设立合适的监督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同构成监督管理层,使得监管机构的问责机制和内控制度有效和得到推行。 2.问责委员会的设置不尽合理。履职问责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作出追究责任、不追究责任或免责的决定,而履职问责委员会组成人员又来自于其内部,独立性很难保证。对此,可以通过设立一个较大范围内的问责委员会的方式来解决自体问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问责委员会的部分来自于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同时,加入来自金融领域的专家以及银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人选,适当补充(金融)法学方面的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办问责的日常工作。定期(半年或一年)对监管机构的业绩以及监管人员尽职程度进行评价。 3.有免责条款(详见第二十条),但是这只是试行办法,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保障对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要真正在法律上建立合适的监管者保护制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倡对善意行为免责,且为多数国家采用。但是,法律保护银行监管者,并非免除银行监管者所有行为的责任。工作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权限之内根据自己所管理的法律来严谨、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才能免责。同时,可考虑提供有限的法律补偿,尽量为监管工作人员的尽职工作扫除后顾之忧。 4.对于问责的过程与结果,并没有是否公开的说法。这对于基于最大透明度下的问责来说,与其精神是不相符的。如果只是内部处理,很难保证其有效性。应该逐渐加强自体问责的透明度建设,问题人员的处理,无论处罚或免于处罚,信息都要及时的公开,对于原因也要作充分的解释。 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 摘要:随着金融体系重要性的加深,金融监管机构日益独立于政府部门。在这一趋势下,为防止金融监管可能存在的腐败、低效率、高成本等问题,加强对金融监管权的监督成为必要。为解决这一课题,从立法机关的监督、法院的司法审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金融监管机构自身治理和社会监督等角度出发,探讨构建一个适合我国银行监管当局适用的程序化、体系完整的问责制度。 关键词:金融监管;问责制度;独立性 中图分类号:F83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8-0086-02 一、国外金融监管问责机制考察 金融监管问责,按照Quintyn等人(2006)的观点,可分为机构问责、归制问责、监督问责和预算问责四个部分。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考虑金融监管机构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问责关系;其次,这种问责机制还应该建立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联系的基础之上,这样,可以允许他们看到金融监管机构不同方面的工作,创造或培养出对金融监管机构目标以及成绩的广泛理解,从而有助于监管者建立起声誉;最后,监管者自体问责也是必须的。 (一)机构问责 1.与立法机关的问责关系。在西方,议会凭借立法权影响监管活动,负责建立金融监管机构运作的法律框架。金融监管机构向立法机关问责有三个目的:确保金融监管机构具有适当的使命;确定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得到有效履行并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在需要对立法进行修改时,提供交流渠道。立法机关不应该对金融监管机构行使直接权力,或具体指导金融监管机构如何从事其监管活动。 2.与行政机关的问责关系。行政部门对金融政策的总体方向和制定负有最终责任,并且政府作为规章者,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任命上发挥关键作用,所以,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负责。 (二)监督问责 即与司法机关的问责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决策影响的个人和公司应有通过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鉴于金融监管机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监管措施的司法审议是其问责关系的基石。这种问责形式在事后基础上进行,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行动在法律限度内。英国在此方面具有非常成熟的经验。 (三)归制问责 即如何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及公众负责。大部分金融监管机构是通过向被监管机关征收的费用来获得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因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要向那些为其提供资金的人负责。透明度、协商与参与和承担对监管影响(RIA)的分析是建立和维持此问责的有力工具。 (四)预算问责制度安排 为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主权,最好让它在财务上独立于政府。要达到这种结果的办法之一是由受监管机构支付监督活动花费。然而,这可能为受监管机构行使不当影响开方便之门。因此,无论获取资金的方式如何,都应该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报告资金支出情况。 (五)同体问责的制度安排 在很多国家,金融法律对监管机构治理结构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最高监管权力层至少设置三类部门:第一类是决策部门,一般是监管机构的董事会;第二类是执行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第三类是监督部门,是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内部问责人,可要求后者分别就监管决策和执行过程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对监管机构的治理、财务、人员薪酬、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问责。这三类部门的设置为部门间的互为问责提供了基础。 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现状与完善:以银监会为例 Quintyn等人(2007)通过对世界32个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得出了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前后的问责指标得分(以100为满分),其中,这32个国家的平均数改革前为40,改革后为61;中国改革前得分是19,改革后是38,数值相对较低。在实践中,自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各方在完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方面都作出了颇大的努力,但是,仍旧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一)异体问责 1.当前的金融监管问责视野较狭窄。这是异体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问责机制大多停留在监管机构内部的等级问责,即上级问责下级, 这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等级问责尽管在效力上具有优势, 但如果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上级的责任由谁来问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最高的一级无人追究责任。在我国,无论是银监会、银行,还是立法机构都没有意识到被监管机构可对银监会实施问责。同时,监管部门对公众负责表现得更多的是尽到公布政策的义务,一旦所监管的银行出了问题,在公众如何问责监管机构以及其如何对公众更加负责这点上并没有更多的说明。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赋予利益相关人制定银行规章的动议权,对银行规章起草时是否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听取意见采用的形式规定得较为模糊和随意,而对在银行规章审查阶段如何处理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周仲飞,2007)。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憾。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体制改革不到位有关,与有关部门没有解决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有关。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就必须丰富异体问责的内容。其一,出台保障银行问责监管机构的法律,在制度上确定监管机构应该对上级相关部门、被监管机构以及公众负责,以及这些主体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问责的较具体的形式。其二,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监管机构内部机构设置上增设一个“行业与公众参与协调办公室或委员会”,成员中有金融业界的代表,同时,也要包括来自学术界、中央银行与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此举可以在促进监管机构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广泛的咨询磋商,使前者更加负责且更好地服务于后者。其三,增加对RIA的评估,作为监管政策所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这可以使得受影响各方对新监管政策的影响尤其是成本负担能够有清楚的认识,也可以作为监管机构是否对受影响各方负责的一个指标来进行问责。其四,要加强监管问责透明度建设,保证问责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可以在银监会内部增设监督委员会。 2.银监会对国务院负责,但人大和政协有权召开会议听取银监会相关汇报,有义务办理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在我国,人大对银监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银监会有义务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监督力度有限。如果把监督银监会能够纳入人大专门委员会(如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经委员会以其委员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代表人大行使监督权力不失为有效的监督方式。 3.由于我国法院无权对银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这类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同时,对某些监管措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也含糊不清,这些缺陷使司法救济要作为问责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有效手段仍任重道远。在这方面,既能达到司法救济的目的又能保证监管独立性的较好方法是组建专门法庭,由具有银行监管知识的法官来审理案件。 (二)自体问责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制主要采取垂直问责的形式。《银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银监会应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银监会于2007年1月1号开始试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全面推行依法监管,规范自体问责,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银监会自体问责的缺陷也是明显的,需要合理改进。 1.部门设置不尽合理。银监会按照业务的模块横向设立部门,这种结构方式仅适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决策过程不能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徐慧娟,2007)。应该建立最高决策中心及其(常务)顾问委员会与具体的执行委员会。最后,应考虑设立合适的监督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同构成监督管理层,使得监管机构的问责机制和内控制度有效和得到推行。 2.问责委员会的设置不尽合理。履职问责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作出追究责任、不追究责任或免责的决定,而履职问责委员会组成人员又来自于其内部,独立性很难保证。对此,可以通过设立一个较大范围内的问责委员会的方式来解决自体问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问责委员会的部分来自于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同时,加入来自金融领域的专家以及银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人选,适当补充(金融)法学方面的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办问责的日常工作。定期(半年或一年)对监管机构的业绩以及监管人员尽职程度进行评价。 3.有免责条款(详见第二十条),但是这只是试行办法,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保障对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要真正在法律上建立合适的监管者保护制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倡对善意行为免责,且为多数国家采用。但是,法律保护银行监管者,并非免除银行监管者所有行为的责任。工作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权限之内根据自己所管理的法律来严谨、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才能免责。同时,可考虑提供有限的法律补偿,尽量为监管工作人员的尽职工作扫除后顾之忧。 4.对于问责的过程与结果,并没有是否公开的说法。这对于基于最大透明度下的问责来说,与其精神是不相符的。如果只是内部处理,很难保证其有效性。应该逐渐加强自体问责的透明度建设,问题人员的处理,无论处罚或免于处罚,信息都要及时的公开,对于原因也要作充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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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研究论文:世贸加入对我国金融监管现状的影响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监管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统一监管 论文摘要:近年来,国外混业经营使得金融机构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势。文章从我国金融业监管的现状出发,根据入世后金融业发展的特点,对我国设计符合金融发展趋势的监管方法提出了建议。 我国现在的金融业采取的是分业经营的模式,相应的,我国的金融监管采取的也是分业监管的模式。我国金融监管的主体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现阶段,以上三个主体分别对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市场、保险业进行监管。这种分业监管的模式,是为了适应我国目前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格局。但是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业的国际化,特别是我国加入了WTO以后,在金融服务领域,将会逐步放宽甚至取消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限制、地域的限制、业务范围的限制以及客户的限制等,我国金融机构传统的分业经营的模式将会受到很大的挑战。近年来,国外混业经营使得金融机构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势。而这种混业经营的趋势,也会给我国将来金融业的监管带来很大的考验。 一、我国金融行业的经营现状以及加入WTO后的发展趋势 金融业的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其实至今并没有严格的定义,各国的标准并不相同。学者们对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描述也并不一致。现在一般意义上的金融分业,是指银行业务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相分离、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相分离的体制。我国的金融分业,主要是指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务的机构分别设立。混业经营的“混业”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金融业务的混合、交叉经营,即业务的混业。典型的如德国的全能银行制。“混业”的第二层含义是金融控股权的混业,即在金融控股公司里有多种金融控股权的混合。[1] 按照以上定义的标准,我国现在的金融行业所进行的经营模式是典型的分业经营模式。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以及保险业所从事的业务泾渭分明。我国立法也严格禁止混业经营的模式。如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5条规定:“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以上法条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分业经营的立法思路。 不可否认,我国现行的这种分业经营有其长处。这种长处首先表现为以下几点:(1)分业经营可以规避不同类型业务的利益冲突;(2)分业经营可以规避宏观金融风险;(3)分业经营可以规避存款人的风险;(4)分业经营的长处可以弥补综合经营的不足。[1]正是由于分业经营的诸多显而易见的优点,在改革开放的初期,良好的金融秩序还没有形成的情况下,为了防范金融风险,便于监管机构监管,分业经营成了首选。 与分业经营相比,综合经营的长处在于:(1)可以满足金融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要求;(2)有利于金融机构分散投资风险;(3)有利于进行金融创新,获取超额利润。[1]综合经营的灵活性,使得采用这种模式的金融机构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势。特别是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优胜劣汰的速度越来越快,如果我们不能迎头赶上的话,将会将来的国际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此,综合经营应是我国金融业以后的发展趋势。 二、国外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体制比较 国外的金融监管制度各有特点,下面结合当前的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以英美两国为例,简单做一比较。 1.美国金融监管模式:按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实行混业经营分业监管。金融监管实行二元多头式,即由联邦和州共同负责。联邦一级的监管机构有货币监理署、联邦储备体系、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等,50个州则分别设立自己的金融监管机构。[2]这种监管模式的优点在于有双层次、多部门从不同的级别,不同的侧面对金融业进行监管。更妙之处在于,这些部门能够有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体现了分权制衡的思想。另外,这种模式还符合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 2.英国金融监管模式:1997年前,对金融业主要由英格兰银行、证券投资委员会、个人投资监管局、投资管理监管组织、证券和期货监管局、房屋互助协会委员会、贸易和工业部的保险董事会、互助委员会和互助会登记管理局等9家监管机构分别承担监管职责,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的监管框架。1986年英国实行金融“大爆炸”摧毁了分业经营的体制90年代后出现了综合化、多元化和全能化的金融集团。1997年英国金融服务局成立。将9家监管机构的金融监管职能移交,统一负责对全部金融活动进行监管,财政部负责制定金融监管结构框架和立法,英格兰银行负责维护货币体系和金融基础设施稳定。[2]首先,英国的这种统一监管模式可以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现状,由一个全面监管的部门对实行了混业经营的金融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不会出现监管上的漏洞和空白。另外,英国的这种集中监管模式能够保证各专门监管机构在金融服务局的框架下互相协调。特别是在这样的模式下,专门监管机构间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分享比分业监管要流畅得多,从而实现监管效益的最大化。 三、对我国监管制度改革的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美英日等发达国家,为了适应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已经有针对性地采用了统一监管的模式。笔者认为,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我们应该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混业经营模式。目前,《证券法》和《商业银行法》的修改给将来的混业经营提供了一定的缓冲地带和想象空间,这也是面对国际金融形势变化的积极进步。在金融监管方面,集中统一监管应该是我们应对混业经营有效的监管模式。在我们现阶段没有设立一个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的情况下,先设立一个各个专门监管之间的协调的机制。可喜的是,2003年9月18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第一次监管联席会议召开,并通过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触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这也是我国金融业监督管理部门为了应对入世后新形势,积极探索互相协调的机制。在将来,我们可以考虑在国务院下面专门设立一个集中的金融监管部门,实现对金融业的统一监管。 综上,加入WTO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们原有的经营模式和监管模式需要根据最新的国际形势积极地做出调整。我们需要立足我们的国情,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逐步实现转变,与国际接轨,以崭新的姿态参与到过节竞争中。 金融研究论文:国外金融体系变革的经验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管制金融金融自由化金融监管 论文摘要:韩国是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代表,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同时,韩国金融制度也在不断的进行变革。从韩国金融制度的演变可以得到一些经验教训,对我国正在进行的金融改革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韩国的金融制度是较为实用性的金融制度,自建国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其金融制度的沿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虽然在每个阶段,韩国的金融制度在理论上都存在着诸多缺陷,但其操作性一直不错,为韩国经济的起飞提供了保障。其发展历程可表示为“自主中立金融——管制金融——自由金融”三个阶段。 一、历史沿革 1自主中立金融阶段。建国初期为了治理混乱的经济金融秩序,消除严重的通货膨胀,消除殖民地金融制度的影响。1950年5月颁布的《韩国银行法》确立了韩国金融业的民主性、自由性与独立性,紧接着其中央银行韩国银行的成立标志了韩国自由中立的金融体制开始运作。在整个50年代,韩国政府都在为巩固其新建立的自由中立的金融制度而努力,颁布了多部关于银行的法律,例如《韩国产业银行法》、《农业银行法》等。到50年代末,韩国自主中立的金融制度已基本成型。 2管制金融阶段。20世纪六七十年代韩国金融业进入管制阶段,也是政府主导型产业金融体制时期,金融体制独立性逐渐丧失,转而成为政府推行其产业政策的工具。1962年韩国修改了《韩国银行法》,政府接管了中央银行的大部分权利,使政府直接干预和控制金融具有了合法的依据。在这一阶段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很不发达,甚至可以说是无足轻重。进入70年代,政府逐渐意识到金融多样化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1972年,韩国政府采取措施,整顿民间金融市场,调整和转换银行债务,降低利率等,其目的是改善金融机构状况,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3自由金融阶段。1980年韩国颁布了《一般银行经营的自律化方案》,1982年修正了《普通银行法》,开始了韩国金融业向自由化国际化发展的变革,并通过出售银行股份等方法完成了部分银行的私营化,以此来刺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但一直到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韩国金融自由化改革仍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一阶段的改革是完成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私有化,而没有完成预期的自由化。 二、亚洲金融危机前后的韩国金融制度改革 20世纪90年代起韩国政府开始加大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步伐,但至爆发危机时仍有部分步骤尚未实施,例如原定于1996年实行的取消活期存款外的所有对贷款和存款利率的管制。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管制金融的惯性,以及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改革在有的地方还不够完善,甚至出现了漏洞和负面的影响,这也是其后的金融危机能在韩国造成激烈动荡的原因之一。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是政府的定位不当,在自由化改革中政府提倡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这类机构背后大都有工业集团或财阀的支持,它们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干预能力较强。第二,自金融自由化改革以来,利率管制放松过急,使韩国国内利率上升,刺激了国外游资的大量注入,并刺激了国内企业举借外债的程度,至危机爆发时,韩国企业举借的大量外债加剧了韩国金融状况的恶化。第三,金融监管不够明细化,过于追求理想目标而忽略了可能遇到的风险,同时政府对于金融企业的保护性太强,纵容其盲目扩张而不允许其破产,这些措施加剧了韩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三、韩国金融制度变迁对我国的启示 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采取的这些措施有助于恢复韩国金融的稳定,同时给其他国家提供了一定可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1金融自由化是大的趋势所在。但是金融管制或者说是由政府控制金融也并不是没有好处,好处之一就是金融业可以明确而直接的为政府的战略目标服务,可以集中金融业的力量为全国的经济发展服务。韩国的案例就说明了这一点,正是在管制金融时期韩国的经济得到了腾飞和发展。 2政府在本国金融业发展中的定位要正确。政府干预虽然有些时候会阻碍金融业的发展,但这却是防止金融动荡最有效的手段,但同时也有一个度的问题,干预过多就会扭曲金融业,在我国目前可表现为政府对银行的不当干预要减少,但对资本市场的控制要有力。 3加快商业银行的改革。严格控制不良资产率和保证资本充足率,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加大商业银行经营的透明度,加强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 4协调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金融倾斜的程度不能太大,强化直接资本市场在国内资本运作中的作用,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要降低,同时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降低准入门槛。 5加强金融监管。首先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职权较大的分工明细的监管体系。现在我国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都分别设立了相应的监管体系,要维护它们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干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而且金融监管要细化、条理化。 6建立金融行业预警机制。完善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体制,另外要控制市场主体的外债数量,控制外债总量,并要保持一定规模的外汇储备。要有充分的风险预期和应对措施,无论如何金融业的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金融研究论文:经济危机后金融监管法律体系的创优研究论文 论文摘要:波及全球的次贷危机暴露了美国在金融系统风险监管上存在的巨大漏洞,也为世界各国提出了金融监管的新课题在对各国面对新的金融危机所表现出来的新的趋势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暴露出的不足之处,主要借鉴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其应对次贷危机的金融监管举措,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了若干建议。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新趋势;启示 金融监管是指是指为了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监督部门依据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准则或职责要求,以一定的法规程序,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实行监督、检查、稽核和协调。调整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为金融监管法,当其参加整个国际社会金融活动时,国际组织与国际条约也直接或间接地成为该国金融法律监管的一部分。 一、金融危机后西方金融监管的新趋势 1.监管目标的新趋势——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文化背景和发展水平不一样,一国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经济和金融体系发展状况不一样,金融监管的具体目标会有所不同。2O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监管的目标更注重效率,主张放松对金融的监管。2O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监管的目标,有些学者认为是“安全和效率并重”,事实上安全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应,这样的表述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监管的重点。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以安全优先并兼顾效率,这是因为美国暴发的次贷金融危机已经清楚地揭示出: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发展来说,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和效益与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 2.监管主体的新趋势——主体的全面性。战后,由于中央银行越来越多承担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执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加强,以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兴金融市场的不断涌现,金融监管主体出现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其主要表现是:中央银行专门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则由政府专门机构,如证券市场委员会、期货市场委员会等行使管理职能,对保险业的监管也由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 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金融监管的主体得到了一定的扩大,在新的金融危机下,美国新的改革方案中,财政部建议设立按揭贷款监督委员会、联邦保险监管机构、审慎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商业行为监管机构,这说明美国金融监管的范围是在不断地扩张,力图填补过去监管部门之间衔接的空白。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机构的建立需要专门的知识和资源,必须在确保此要求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一个相对全面的监管体系。其他的一些西方国家也不同的对本国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希望能在新的金融危机中全身而退。 3.监管对象的新趋势——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在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除了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和信托机构外,还有各类投资基金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消费信用机构、储蓄贷款协会、住房银行等,从1960年到1995年35年的时间里,非银行金融机构总资产比重由42.3%上升到62.2%,银行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比重由58.7%下降到37.8%。美国在加强对非金融机构的监管中拟采取一些列的政策:扩大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成立按揭发放委员会,扩大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权力,撤销存贷监管机构,由美联储监督支付与结算,合并期货与证券监管等等。 二、西方新趋势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金融立法.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依法监管是监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严格的金融立法是银监会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法律保证,是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和必要依据,不能用行政的随意性代替法律,要使金融监管法律能面支持未来金融监管的需要。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两部基本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金融监管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中央银行制定的部门规章,包括“规定”、“办法”、“通知”等文件形式构成。这些法律法规之间有诸多重叠、不协调甚至直接抵触的地方,银行业务管理规章之间的内容重叠更为严重,还有部分法规和规章因未及时修订己明显过时的内容,有的内容甚至与现行的法律相矛盾。 另一方面从世界范围来看,我国在努力构建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同时,世界各国已经从分业监管体制转向混业监管体制。在经济市场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传统的分业经营方式上在悄悄地向混业经营方式转变,外资金融构大量地涌入我国,又加快了金融经营方式转轨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义。 2.完善监管主体制度。监管当局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驾马车”组成,由于现代金融业的迅猛发展,各金融领域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根本不可能做到泾渭分明,一些业务难免会出现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现行“分业经营、分行监管”的监管体制虽然在一定时期发挥了很巨大的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种模式也存在相应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创新、不利于金融业的全面发展,也与国际上混业经营、混业监管的趋势不相适应,如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时,保监会对流入证券市场的资金风险就无法监管。 虽然2004年6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明确三家机构要在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避免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但备忘录并不能解决三家地位平等机构之间可能产生的工作推委和相互扯皮的问题。随着国际混业趋势的发展,如何使国内金融业与国际趋势接轨,成为必需面对的问题。为了稳定和发展我国金融业,可以考虑借鉴英国和日本的做法,成立一家具有统一监管功能的国家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金管局)。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仍保持相对独立的分业监管职能,在行政上统一接受金管局领导。金管局的职责对外代表国家监管部门,与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之间建立协调机制,处理信息共享和监管职责交叉事宜。对内组织三会协调处理混业经营引起的跨行业监管中的分工合作问题,提高监管效率。 3.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扩充监管内容和范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监管自律机制。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比较先进的监管方式而言,我国金融监管方式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使用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合规性监管和标准化监管。行政命令式的监管不利于发挥市场的活力,也容易滋生腐败;合规性监管是一种事后监管,经常会遇到想要“亡羊补牢”却发现为时已晚;标准化方法最大的优点在于它侧重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通过评估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及时和有针对性的提出监管措施,但该方法实际上是一种静态的风险监管,对当今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能力。 我国应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扩充监管的内容和范围,借鉴国外经验,设立对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的内审机构,确立统一的审核标准,保证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以确保最高管理者关注实践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监管自律机制。 金融研究论文:金融监管措施的基本结构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组织结构 文章摘要:次货危机警示我国金融监管:在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下,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管协调机制,而完善的协调机制有赖于一个良好的组织结构。有基于此,本文认为,针时我国分业监管格局下的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应该建立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组织结构。 一、问题的提出 2010年达沃斯经济年会上,金融监管成为人们讨论的的焦点。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海啸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上了生动的一课,改革现有的金融监管机制,特别是强调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重视,已经成为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的共识。然而,对于如何构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组织结构,不同的学者看法不一,但大多数是强调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公共监管机构的作用,而对于私人监管机构的媒体,独立评级机构等却很少提及。本文认为,构建有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组织结构,离不开私人监管部门,只有将公共监管与私人监管相结合,构建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组织结构,才成真正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 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理念最早是应用于保险业,后来不断扩展到整个金融业,其就是让私人部门来帮组衡量公共部门的监管要求,并充当应对监管者与银行业相勾结或掩盖事实的制约力量。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主要是建立在“一行三会”的政府公共监管部门之上,代表私人监管的存款保险机构,独立资信评级机构才刚刚起步,都很不完善。私人监管部门的缺位使得公共监管部门失去了一个外部监督的力量,金融监管协调成了纯粹的政府公共监管部门间的内部“行政调整”,这制约了监管协调机制的有效性,以及金融市场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组织结构缺陷 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协凋机市}J主要提:建立在“一行三会”的公共监管机构之间,然而,在金融市场不断创新的今天,公共监管在监管协调方面的不足引起了人们的担比: (一)部门利益严重 我国的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在“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格局之下,但近些年来,随着金融全球化加快,金融业务不断创新,金融业逐渐由分业走向混业经营。我国加人WTO后,金融市场变得更加开放,国内金融机构为增强自身竞争力逐步尝试混业经营。在政绩为先的行政文化驱使下,各监管机构为了促进自身部门利益的发展,一方面鼓励业务上的创新,突破自身领域,不断与其他部门形成业务交叉;另一方面又出于风险的考虑在监管方式和监管标准方面各执己见,各行其是,导致监管重叠和监管不一致,增加了协调的难度。 (二)部门间具体安排不完善 一是联席会议安排不完善。尽管在2004年,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就联合公布了《三大金融机构银行业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然而,从实践的效果上看联席会议制度并不尽如意,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仍然大量存在。这一方面是因为联席会议的参与主体过于狭小;另一方面是联席会议的权威性不够,协调后达成的安排没有法律约束力。二是信息收集的渠道,方式及标准不统一,导致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不对称,重复检查、重复处理,监管合力不大。 (三)部门内存在“道德风险” 监管“俘获说”认为,监管措施在实行之初可能还是有效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被监管者变得对立法和行政的程序极其熟悉时,情况开始变化,监管机构会逐渐被它所监管的行业控制和主导,被后者利用来给自己谋求更高的收人。金融业是个高回报率的行业,资本的逐利性,使得拥有特许经营权的监管者,特别是一些监管高层容易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庞大的利益链条,2008年6月证监会前副主席“王益事件”以及受“王益事件”连带出来的“肖时庆”案、“涌金系”案就是例证,这严重削弱了防"i周的效果。 (四)部门的行政色彩过于浓重 在进行监管协调时,协调的主体过于单一,都是政府性公共监管部门,协调的行政色彩过于浓重,私人监管部门,如独立资信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等没有参与其中。参与协调的主体过于单一使得协调的内容过于狭隘,协调的信息不充分也不全面,隐藏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降低了协调措施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措施建议 由于公共监管存在问题,本文认为进行金融监管协调应充分发挥私人监管机构,如独立的评级机构,体等的作用,将公共监管与私人监管相结合,建立公一私复合监管的组织结构。 1、要放宽独立评级机构参与监管评级的限制,鼓励其参与金融监管协调。信用评级应该是个包括多个角度评价的体系,不同的评级机构评定的侧重点不尽相同,从各自的角度对金融机构做出评价也不一样,这样才能够促成对金融机构全方位认识。针对我国独立评级机构的现状,本文认为一是要进一步为资信评级机构的发展创造条件,放宽商业评级机构的市场准人限制,打破“玻璃门”和“弹簧门”,或者适当引进境外著名评级机构进行参股,提高我国资信评级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二是保证资信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完全按市场来运营。 2、要重视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可以赋予这些社会中介机构直接向相关监管部门呈送意见的权利,并为其开设呈送意见的专门渠道,以便保障社会监督不受政治因素的左右和干扰。 3、完善现有的联席会议安排。一是要扩大联席会议制度的参与主体,可以建立既包括公共监管部门,如“一行三会”,又包括私人监管部门,如独立评级机构,媒体等的广泛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要增强联席会议制度的权威性,以立法的形式赋予联席会议制度法律地位,联席达成的安排法规化,以便具有硬性约束力。 4、发挥金融协会的作用。各金融机构通过统一的金融协会进行自律,行同行监督,建议协会负责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利用该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并与各监管主体的监管系统实现联结共享信息。这样有助于中央银行及各监管机构全面掌握金融市场情况,及时调整监管的重点和政策。 金融研究论文: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相关知识点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衍生金融工具财务会计衍生金融工具会计 论文摘要: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衍生金融工具被越来越多的运用于金融活动。但是通过准则的制定并不能消除企业内部会计系统利用自身特殊的地位操纵会计报告的动机,也就不能保证企业会计系统提供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信息的可靠性。本文就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相关会计理论,以及建立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概念框架进行探讨。 一、引言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衍生金融工具业务被越来越多的运用于金融活动。作为金融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级形式,衍生金融工具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方法。但同时由于其极易做空且具有很强的杠杆作用,所以市场投机性也很强。正是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本身具有“双刃剑”的性质,既能避险保值又会带来巨大风险的现实,使得从事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的企业处在极不确定的财务状况中。相对于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会计理论新领域而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制定是比较迅速的。早在20世纪80年代,金融交易市场上先后出现了远期利率协议、远期交易综合协议等新的远期合约品种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84年8月《SFAS80——期合约的会计处理》,之后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准则理论研究和准则制定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一系列准则相继,到目前为止。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和中同国务院财政部等会计机构都已经颁发了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相关准则,基本上形成了虽有过渡性质但也比较完备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披露和报告的准则体系。但通过准则的制定并不能消除企业内部会计系统利用自身特殊的地位操纵会计报告的动机,也就不能保证企业会计系统提供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信息的可靠性。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有部分学者和研究人员提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应该作为一个独立的财务会计分支进行研究,实现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的充分、可靠的报告和披露。笔者也比较赞同这一观点。因此,本文就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相关会计理论以及建立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概念框架进行探讨。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与传统财务会计理论的冲突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衍生金融工具的本质是经济合约,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具体体现为合约的签订和取消。这就涉及到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但是衍生金融工具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又不同于传统的商品交易合约导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假定物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传统的商品交易合约的任何一方在签订了合约但尚未履行时,本身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同时存在且对等的,可以无条件取消。而衍生金融工具作为合约,一经签订也会导致合约各方拥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可是一方自身所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有时是对等的,有时却并不一定对等,但是一方拥有的权利却与另一方承担的义务必定对等。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对象是衍生金融工具合约。合约的价值取决于社会经济运行的物价水平、利率、汇率和各种指数等的变化。合约签订时的预期未来变化如果与将来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异,就会导致合约各方权利义务的变动,引起相关的损益。传统的商品交易因商品的价值或价格基本稳定,可以假设物价水平不变,但现代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情况却不能做这样的假定,否则就失去了衍生金融工具存在的理由。承认市场物价、汇率、利率、各种指数的变化又与传统会计的基本前提矛盾。衍生金融工具的不确定性对会计的特殊要求,使得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不能在传统的会计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和讨论。 (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信息质量的最主要的特征是决策相关性和可靠性。其他的一些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从相关性和可靠性中衍生和发展出来的。但相关性和可靠性有时并不能共存。需要会计人员作出权衡取舍。可靠性则是在历史成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并作为会计报表的首要信息质量特征来反映,只有可以可靠计量的金额才能在相关的会计报表中得以列报。对于传统财务会计可靠性的追求,使得财务会计要素得到确认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能否可靠计量。如果金额难以最终确定,就不能作为会计报表要素加以确认。与一直以来采用可靠性为信息质量特征的基础的会计模式不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更注重相关性这一特征。在对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上,对相关性的要求较高,凡与公允价值相关的信息,都在某种程度上对决策有用。但是衍生金融工具要在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就必须要达到相应的可靠计量的要求,这就使得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面临相关性和可靠性的选择。目前,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会计师在进行实务操作时的职业判断留有余地,这就要求会计师要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标准,同时要承担较高的责任。 (三)会计确认和计量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不是在一个时点即可完成,从合约的签订到对冲或交割,都要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市场上的价格、利率、汇率以及各种指数等等不时地影响着衍生金融工具,因此,衍生金融工具的市场价值总是在不断变化着,此时对交易者来说是盈利,彼时却可能是亏损甚至是巨额亏损。显然,这种变化在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财务会计理论下无法表现,这便要求企业采用新的计量标准。同时,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没有初始净投资或是初始净投资很少,交易在未来发生,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对象来代表历史成本,因此,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计量属性被提出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举行多次听证会以及实地调查后,于1997年8月公布了《衍生工具及套期保值活动的会计处理》一文,指出:“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具相关性的计量属性,也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衍生金融工具应以公允价值加以计量。”在公允价值计量的模式下,衍生金融工具的未实现损益应当立即确认,并记入当期损益。一般认为,以报告日的公允价值取代衍生金融工具的历史成本,是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初始确认和计量的必然选择。但如果其他资产、负债项目按历史成本计量,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又会导致报表项目的不可加性,影响对报表的理解。同时,公允价值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包括市场价格、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的净现值、可收回金额等,使得公允价值的计量方式和方法多变,没有统一标准。对“公允价值”的实质和取得的途径的研究存在分歧,导致“公允价值”计量执行的困难和人为操纵,也影响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其他财务会计要素计量上的推广应用。 三、我国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理论和概念框架的探讨 (一)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目标笔者认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是反映一个主体进行衍生金融业务活动所导致的对主体财务方面现实状况影响的会计分支,隶属于财务会计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不管对会计本质有着怎样的不同认识,会计是一个提供信息的系统,这是不争的共识。因此,作为会计的其中一个分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主要目的也是向社会经济系统提供信息,包括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作出决策的信息和有助于评价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信息,这就必须符合社会经济运行的总体要求,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要。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总体目标,就是将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表明交易过程和结果的充分可靠的信息提供给需要者。由于一笔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一个主体内部导致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完全对称,容易导致信息的割裂或遗漏;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具有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两种功能,不同目的的交易实现不同的功能,结果也有所不同;衍生金融工具的投机套利功能允许进行“买空卖空”的操作,放大了交易风险,会因为未来市场参数的变化给主体带来巨额的收益或导致巨额的损失,所以,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具体目标的确定比较繁杂,涉及很多问题。简单来讲,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要实现总体目标,就必须要反映主体是否进行了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交易的性质如何;是投机套利还是套期保值;每一笔交易所导致的权利和义务如何;该项交易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计量方法和根据是什么等。这些信息对于了解和评价一个主体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过程和结果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所必须反映的,也就构成了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目标的具体内容。同时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目标的实现也涉及到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披露与列报问题。我国新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第37号也对此作出了规定,要求进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企业在交易初始进行时就对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类别和目的进行判断,披露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该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的方法和依据、该项交易涉及的风险(其中的信用风险还要求披露相应的变动额等数值信息)、相关的担保信息、金融资产减值的详细信息、相关的套期信息、与交易有关的收入、费用、利得或损失等信息,此外还包括一些分析性的信息。这些详细的规定对于实现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具体目标很有帮助,也是达到总体目标的途径之一。 (二)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信息质量特征是建立在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这一特殊对象上提出的,在遵循原有财务会计系统所要求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以外,更加强调其中的充分性和相关性。在对衍生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上,对相关性的要求较高,凡与公允价值相关的信息,都在某种程度上对决策有用。为了兼顾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可以考虑在可靠性的基础上,加大对企业会计信息相关性的要求。在传统财务报告的模式上,进一步扩大相关性信息的披露和列报,特别是对于以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为主要经济业务的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而言,可以在某些情况下适当扩大“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同时,考虑到企业作为主体会对会计系统进行干预,也会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使得会计报表的可靠性降低,所以应尽可能地要求充分披露。目前,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会计师在进行实务操作时的职业判断留有余地,这就要求会计师要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标准,同时要承担较高责任。 (三)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原则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作为财务会计的分支,也必须满足财务会计提出的反映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一般原则和反映会计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但是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自身的特点和特殊性出发,也必须对传统的财务会计原则进行修改和补充。除了本文上述的对衍生金融工具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特殊要求外,要建立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还必须对会计计量原则进行补充和调整。传统财务会计的计量是建立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的,强调可靠计量,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原则。然而由于衍生金融工具没有初始净投资或是初始净投资很少,交易在未来发生,难以找到合适对象来代表历史成本,相关性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加以强调。而作为计量属性和计量原则,目前公认采用的是“公允价值”计量。虽然对于“公允价值”的具体确定标准仍没有统一定论,但“公允价值”计量原则仍是强调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主体以及信息使用者产生的决策相关性的较好的选择。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标准是: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一般情况下,企业应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是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但以下两项例外: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对于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而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相应的衍生金融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同时,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第七章单独加以规定。初始确认时应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公允价值的基础。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则应以市场报价作为其公允价值。在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企业应参考类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现行价格或利率。调整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以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但是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情况下,要注意对衍生金融工具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否充分可靠,防止企业会计系统通过某些手段,利用信息的不对称,使信息使用者认为“可信”但实际上并不“可靠”的信息,用以粉饰企业财务状况。 (四)衍生金融工具会计要素的构成衍生金融工具对财务报表要素概念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资产、负债两个概念上。按照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资产和负债都必须是因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点之一就是合约所体现的交易并未发生,而且是在未来发生的。它们以合约为基础,在合约签订后,合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基本确定,虽然没有实际的款项支付或只有少量款项支付,但双方在合约开始生效后,便享受某种权利或承担某种义务。按现行标准,这些权利或义务不能称之为资产或负债。为解决衍生金融工具带来的新问题,突破传统会计理论对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理解,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以及相关的一些机构对此作了先驱性的工作,将会计要素中的资产和负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提出了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性工具等新概念。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则试图绕开以往强调的“过去的交易和事项”,着眼于“未来经济利益或损失”,从“资产和负债分别代表着一定未来经济利益或损失”的角度来定义衍生金融工具的资产与负债的性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方法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规定相类似。准则的第22号第八章,通过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权益工具、衍生工具等的定义,拓展资产和负债的涵盖范围,把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列入资产负债表内加以反映。同时,对于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所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及相关金融资产的减值等,符合条件的也要求计入当期损益,在相应的利润表中加以反映。从各国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的分析来看,目前对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大多是按照举例的方法来定义,基本上把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则是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大类。这种划分标准主要是为了方便计量,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采用不尽相同的计量方法。这种划分也存在局限性。随着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将不断得到创新,种类更加繁多,性质更加复杂,通过上述定义和种类的划分很可能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这就促使我们在考虑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等的定义和范围时留有发展余地。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从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所包含的权利、义务的角度来规范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权益工具等。笔者认为,从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以及特性来看,衍生金融工具作为一种合约,是由约定所形成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一经签订后,就会因外部有关因素的变化而对各方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从而形成有关各方基于合同的风险收益或风险损失。最后导致现金流量的产生。而从会计理论的角度来讲,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具体要素应该包括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衍生金融收益、衍生金融损失等。这些具体要素并不构成独立的要素系统,而是从属于财务会计要素,是财务会计要素定义中的一部分。这些具体要素由于从属于原有财务要素系统,因此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时,不会改变原有的财务报告结构。如衍生金融资产可以和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一起构成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要素的内容;衍生金融负债是负债要素的一个组成部分;衍生金融收益和衍生金融损失则分别从属于利得和损失,构成利润表的一部分。 由上述可以得出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概念框架。衍生金融工具也会因为市场的发展不断得到创新,种类更加繁多,性质更加复杂。因此,对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的研究也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加大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充分联系金融界、法律界等相关学术界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外的经验和规范,建立满足实践需要并且适当领先于实践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理论体系。 金融研究论文:当前公司金融信息体系的创建研究论文 中油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更好地行使财务公司的职能,充分发挥集团的资金效能,及时地掌握全面准确的金融经济信息,中油财务公司组织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了金融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建设。 一、系统总体方案的研究 为了更好地为石油企业集团做好金融服务,中油财务公司在一些重要枢纽建立了自己的办事处,有的办事处还附设下级非独立核算的业务代办点,信息系统的建设要考虑跨机构、跨地域的财务管理方式。以下是三种异地管理方式: 1、异地并帐。分散于不同地域的机构共用同一数据库,全部数据集中存储在某一结点,在该结点设置服务器若干,其余结点作为该结点的远程用户(客户机)。客户机结点不保留任何数据,在服务器端授权的前提下可对服务器帐务数据进行读、写和查询处理,即远程制作会计凭证,并完成远程的通存通兑。服务器结点运行应用系统的全部模块,客户机结点运行应用系统的柜台模块。 由于这种异地并帐的工作方式可以做到通存通兑,适合于办事处与其远地代办点之间的数据处理。金融办事处作为服务器结点,保存该机构的全部数据,并可对各个代办点的数据进行合法的操作。代办点直接管理客户的开户、结算、查询工作,同一客户在整个机构中具有唯一的帐号,可以在任何代办点办理业务。 2、异地并表。分散于不同地域的机构各自拥有独立的数据库,数据分散存储在各自的服务器中,并各自建立内部网络(LAN)。各结点间的数据不共享,独自开展业务,独立核算,分别运行应用系统的各个模块。各个结点定期传送其财务报表到中心机构,中心机构运行应用系统的合并报表模块,将分支机构之间的往来数据进行抵免处理。 异地并表方式下,各机构自成体系,适合于金融机构总部与其远地办事处(分支机构)之间的数据处理。各机构之间除报表数据之外,财务数据相互独立,不可共享。 3、远程查询。应用系统采用Browser/Server结构,在存放数据的结点建设一个HTTP服务器,运行WWW服务。远程用户通过Internet/Intranet访问服务器,对授权的数据进行查询。远程查询方式有两种用途:(1)适合于金融机构总部查询其远地办事处(分支机构)之间的数据;(2)适合于金融机构的用户查询其帐户余额、结算记录等。 二、系统的设计方桌 (一)系统的结构。中油财务公司的信息网是一个广域网,该网的拓扑结构是星型结构,公司总部局域网是网络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平等地联入中心局域网。该信息网为公司总部及各办事处之间的办公及业务的数据通信访问提供基础,也对Internet网络等公共信息源的访问提供通路。 中心局域网由一台Internet服务器、一台业务处理服务器、七台打印服务器构成服务器群体。该服务器群体通过100Mps交换式HUB构成的局域网与由工作站(配给各部门的PC机)组成的客户机群体互通连接,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客户机/服务器处理结构。采用路由器作为广域网接入设备,为公司总部进入帧中继交换机,与各办事处进行数据传播提供通路。在路由器与交换式HUB之间引入防火墙设备,防止外部用户的非法侵入。 广域网是由帧中继交换机、多路复用器、话视数据接入设备、路由器(数据接入设备)以及租用的数据专线构成。帧中继交换机采用帧中继交换技术通过数据专线将各办事处数据信息与总部数据信息进行交换。 系统数据库结构分为总部数据库与办事处数据库两级,库之间通过数据专线的联结,构成一个统一的分布式数据。各库分布于各机构的数据库服务器中,具有独立处理本地数据库中数据的能力。 (二)支撑环境。 1、硬件配置。 (1)UPS电源:APS公司Matrix-ups不间断电源,输出功率5000W,停电后可连续供电8小时。为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2)路由器:Cisco4500路由器采用100MLAN模块,高速同步接口和低速异步接口的混合模块。它将传播信息进行帧中继打包处理,并为用户提供远端异步通信访问公司总部的服务。 (3)交换机:Timeplex的ST-20帧中继交换机,采用具有12个插槽的机架,G703接口模块,V3.5接口模块和FR交换模块等部件。 (4)交换以大网HUB:3COM100MbpsHUB具有12个局域网接口。 (5)服务器:选用IBM8640PBO服务器,配置2块9G可热插拔硬盘以实现RAID5容错,以及DAT8磁带机备份设备。 2、软件配置。 (1)网络操作系统采用WindowsNTServer4.0.该系统支持Client/Server体系结构,具有较高容错能力;支持多种网络协议;支持国际上通用的各种大型网络数据库。 客户端操作系统采用界面友好、易操作的Windows98中文版。客户端通过数据库管理系统SQLServer7.0的开放式数据接口ODBC共享服务器数据资源。 (2)数据库管理系统采用MicrosoftSQLServer7.0系统支持Client/Server模式,支持关系数据库。 三、应用系统分析 技术人员对各业务部门进行深入的需求调查,形成需求报告。在此基础上,研究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主线和相互联系,充分利用网络特征,达到原始数据共享和各部门职能的分块管理。具体有以下几大系统: 1、保密授权系统。通过将操作人员划分为系统员、主管员、操作员三级,有效地解决实行会计电算化后的人员的分工及相互牵制问题。通过操作日志,随时监督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 2、帐务核算系统。该系统利用“总帐科目编码+辅助编码”的科目编码体系和系统连接功能,妥善将会计电算化与企业内部牵制制度容为一体。系统包括系统初始化(系统参数设置、建立科目编码体系、帐务数据初始、标准分录定义、自动分录定义、计息维护、修改录入汇率等),凭证处理(制作会计凭证、复核会计凭证、批量打印凭证),对帐记帐(凭证汇总、科目汇总、试算平衡、记帐、结帐处理),自动算息,数据直询,帐簿输出,年终结转。 3、报表管理系统。采用引导式的报表格式设计,集合全方位的报表数据来源,实现报表各种数据采集和基层报表与上级主管单位报表的汇总和合并。 4、合同管理系统。指对信托、委托存贷款合同的管理,包括合同文本项目的定义、修改与查询;客户资料内容及格式的定义,建立客户的档案资料,并随时查询;定义计划项目和实际项目,通过核算,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 5、柜台核算系统。包括系统、帐户、凭证、柜台和查询五大部分。其数据管理方式为:柜台系统的帐户是后台帐务系统科目体系的延续,其性质等同于帐务系统的最明细级科目,即必须为参加核算的全部存贷款客户建立帐户,同时明确该帐户对应哪一个客户,各类帐户分别属不同的后台科目。 6、经理查询。通过Internet/Intranet,使用WWW浏览器对总部及办事处数据进行查询,使决策层了解财务管理运行状况,使财务信息更具全局性和时效性。 7、客户服务。客户在远地可通过Internet/Intranet,使WWW浏览器对其在财务公司的开户信息、余额、明细帐进行查询。 四、系统的特点 1、服务性得到加强。系统为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石油企业提供结算服务,实现资金的及时划转,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在途时间,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和集中度,加强了集团的控制能力。 2、及时性。总部领导及有关业务部门每日可以及时看到前一天各办事处会计科目的数据,对总部及办事处业务进行实时监控,极大提高控制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远程登录访问。只要拥有足够权限,用户可以方便地进入客户查询系统。总部领导可以非常及时准确地了解办事处的金融经济情况,更好地进行统一管理。 4、安全管理。系统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管理层次体系。全系统有一个唯一的系统授权人,每个部门也只有一个唯一的部门授权人,其他所有人员都属于系统用户。 系统采取的数据信息安全措施:一是系统管理使用SQLSERVER提供的备份工具对整个数据库进行全面备份,备份地点为服务器硬盘及磁带机,其中磁带机备份用于异地存放。二是利用SQLServer7.0的ODBC复制技术将重要的表格、库结构转换为paradox数据库,进行数据备份。 五、结论与思考 1、该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极大地提高了我财务公司金融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保证了封闭结算业务的快速准确运行,同时对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对客户的服务质量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尽管目前的结算业务已支持了各开户单位间的资金往来,能封闭运行在石油系统内部,但开户单位与办事处间以及办事处与总部间的资金调拨指令传递仍依赖纸介质,系统的速度不理想,劳动强度较大。这是需改进的地方。 3、下一步应综合运用信息技术,以提高内部资金往来运作效率、降低差错为优秀,将清算全过程中的数据和资料用电子方式来实现,使资金清算无纸化和直接化。最终打破地域的分离,缩短信息流动时间,降低资金流和信息流等传输处理成本,提高资金的安全性。系统建设上考虑建立网上结算中心、网上调度和业务系统。 金融研究论文:区域金融管理现状研究论文 近年来,随着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纵向新体制的建立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垂直管理体制的强化,地方尤其是县域金融方面出现了两个越来越明显并密切相关的问题:一是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撤并、权力上收导致地方金融服务越来越薄弱:二是在中央银行地方分支行彻底垂直领导并定位于金融监管后,地方金融发展和金融服务越来越不被重视。这种格局客观上将地方推到了一个无所适从、难以作为的尴尬境地,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对地方区域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负责,但面对地方经济遭受信贷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的困扰却无能为力、爱莫能助,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虽然对地方金融问题缺乏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却不得不为确保一方金融安全承担“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只从纵向金融体制的角度来看,这仅仅是处于最底层、最末端的一个小问题,但由于地方在国民经济活动中担当极其重要的角色,即使是最基层的县域范围,也分布着全国绝大部分的人口、农业生产和相当部分的中小企业,因此,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则是一个不能不引起重视并及时加以解决的大问题。前一时期,随着上海、北京等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和巨大示范效应的直辖市设立金融办公室,地方金融管理问题终于引起了上海各界的正面关注,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终于从幕后走向了前台,地方金融办公室之所以设立后面所依据的逻辑,以及导致其逻辑的现行金融管理体制所存在的又一种内在缺陷等深层次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思考,应该说这是一个令人可喜的势头。但近来关于银行管理体制的传言中关于地方政府金融办公室又可能成为银行监管分支机构的说法,似乎又要使问题复杂化,甚至由此导入另一个与初衷背道而驰的轨迹,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再次进行深入思考。 一、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职能 地方范围内的金融体制和金融活动,必须有相应的政府机构来管理,这一点没有成为也不应该成为问题,真正的问题是管理哪些事项,并应该由谁管理。在我国,与金融有关的工作事项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金融监管,二是货币政策,三是金融改革与发展。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在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和转轨中国家,金融发展甚至比金融改革和金融监管更加重要并更具有根本意义,不能不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从层次分布来看,货币政策主要任务分布在中央一级,金融监管和金融改革与发展在中央与地方的分布则基本是均衡的。毫无疑问,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是既是货币政策当局也是金融监管当局的中央银行及其分支行的主要职能,与金融监管关系比较密切的金融体制改革也理所当然地进入其职能范围、由其管理和协调,但金融发展问题究竟由哪个机构负责,实际上一直没有明确的界定。 与金融发展关系比较密切的机构,主要是中央银行及其分支行和各级政府负责发展计划的部门。中央银行明确的职能是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金融发展虽然应该是份内工作,客观地讲,上上下下的确也做了不少的工作,但重要性排位显然比较靠后,加上金融发展牵扯的面比较广,比金融监管等更加具有宏观性和综合性,中央银行也难以全部承担,因此,既不是中央银行的重要工作更不是主要工作。各级政府的发展计划管理部门,作为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计划和规划方面负有全面责任的宏观经济管理和综合管理部门,有能力也有责任对金融发展负有部分重要责任,但鉴于金融工作的特殊性,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明确的授权。以致无论是在国家的十五计划还是中央银行的十五计划都没有关于金融发展规划的论述,金融发展尤其是地方金融发展实际上成了一个“被遗忘”的角落。 金融发展没有明确负责机构,一个直接的后果是导致金融改革与发展缺乏明确的目标和指向,一方面全国全面的金融发展处于不自觉状态,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各自为“战”,自行发展,甚至背离整体发展的理想方向和目标。由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缺乏金融发展整体规划的严重性,而在四大银行相继撤并“淡出”的地方尤其是县市一级,金融发展规划的缺乏导致了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金融服务供给不足、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融资难不可避免。可以说,地方金融发展尤其是不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的县域金融发展成了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中最被遗忘的角点,重视金融发展尤其是包括县域范围的地方金融发展问题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鉴于地方尤其是县域范围内货币政策的任务比较轻,金融监管已有明确负责机构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因此,地方金融管理的主要任务应该是金融发展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金融改革。与此同时,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还应该在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归纳起来,地方金融管理职能可以划分为以下四个大的方面: 1、制定地方金融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地方金融发展规划应该是地方金融管理的首要职能。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个人和企业对金融服务需求的规模、特征以及增长趋势的分析预测,参照千人和千企业平均拥有的金融机构数量和结构及其与全国和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制定地方金融发展的总体规划,包括5年和10年发展计划。 2、指导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根据全国金融改革的精神和方向,负责地方范围内金融机构的体制改革与发展方面的重大决策问题。包括以政府和所有者双重身份,负责地方政府全资或部分出资的金融机构发展和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负责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组建的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3、推动地方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是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的辅助性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理所当然是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能。包括地方范围内的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地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健全,都应该纳入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 4、配合、协调中央驻地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为了搞好金融监管并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的关系,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要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作好与中央驻地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工作,配合金融监管机构作好工作,形成合力,共同确保一方金融安全。 二、地方金融办公室的定位与走向 地方金融办公室的成立实际上早已铸就于垂直化金融管理体制的建立,对垂直体制在解决一些问题的同时导致新问题出现的这种按下葫芦漂起勺现象的逐步发现和认识,促使一些地方政府从一两年前开始设立自己的金融管理机构,近来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和巨大示范效应的直辖市金融办公室的设立,使得地方金融管理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其可能引起或存在的问题也随之被揭示,而对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下一步走向的推测更使这一问题备受关注。 1、关于地方金融办公室的名称与职能定位。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为了促进驻地金融机构改进服务、填补地方金融管理的空白,一些地方政府成立了独立或挂靠于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金融办公室(也有与地方党委的金融工作委员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运作的),总体来看,应该说这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有力举措。因为,中央银行分支行主要关心的是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虽然也为地方金融发展做了不少工作,但毕竟不是其法定和主要任务,在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范之间难以兼顾和平衡,尤其是当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出现明显的矛盾时,必然自觉不自觉地向金融监管方面倾斜,无意或善意地忽略了地方金融发展,这正是近年来地方金融发展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金融创新大大滞后的原因。所以,地方金融管理职能不能由中央银行分支行来兼职行使,有必要由地方政府成立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实际上,真正的问题不是要不要成立地方金融办公室,而是应该赋予地方金融办公室什么样的职能?就现实情况而言,目前与金融相关的地方政府机构,有些名为金融服务办公室,但实际上没有明确的职能和有效的管理手段;有些名为金融研究办公室,还不是名正言顺的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有些是地方金融安全办公室,协调有关金融安全工作;有些类似于联席会议机构,主要是沟通协调不同金融监管机构和驻地金融机构。总体来看,名称不统一,也不规范,更与预期的职能定位不符;职能不明确,也不全面,更不尽合理。名称、职能尤其是职能有必要进行统一规范。我们认为,可正名为地方金融管理办公室为宜,其职能可明确界定为制定地方金融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推动地方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配合协调驻地金融监管机构工作等几个主要方面,以便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推动不能再忽视的重要工作,履行不可或缺的职责。超级秘书网 2、关于地方金融办公室的走向。近来在关于设立银行监管机构的传闻与讨论中,地方金融办公室被有意无意地涉及其中,有媒体认为,各地政府迅速成立金融办的司马昭之心是使“金融办”成为拟议中的“银监会”的派出机构,以期得回以往失去的金融控制权;即便并非如此,地方政府纷纷推出金融办也是令人不安心的。就个别情形而言,不能排除“金融办”希望成为“银监会”派出机构的主观意图和现实可能性,但并非所有的金融办都希望如此,即使金融办真的成了所谓“银监会”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否如愿以偿得回以往失去的金融控制权恐怕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因为,“金融办”既然成为了“银监会”的派出机构,恐怕就不再听命于地方政府而只能或主要听命于“银监会”了,地方政府也就难以收回以往失去的金融控制权了,这一点已经有前面的地方证管办成功收编为证监会派出机构为例。因此,即使有些金融办或地方党委金融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希望借此机会纳入正规的垂直管理体系,以增加机构的稳定性、权威性甚至工作的优越感,恐怕也很难说所有或大多数地方政府迅速成立金融办有什么司马昭之心,不必为此而过分担心。相反,真正令人担心的倒不是一旦金融办成为“银监会”派出机构后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控制权,而是地方好不容易开始的纠偏努力又将前功尽弃、回到起点,地方金融发展等对于地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又将处于无人问津、停滞不前的状态,地方金融服务的改进又将处于听天由命的境地!据此,我们主张,地方金融办的未来应该是地方金融发展的规划、管理和金融监管机构而不应该是“银监会”的派出机构,“银监会”的派出机构应该顺理成章地从中央银行的分支行或金融监管办公室产生,而不能也不必收编地方的金融办公室。希望地方金融办的纷纷设立能够是借十六大的强劲东风,加快金融管理体制向良性发展和地方金融发展走向正规的良好开始! 金融研究论文:当前新型金融管理体系结构建设的研究论文 混业经营体现了金融市场内部相互沟通的基本要求,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混业经营是适应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主流趋势,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资本。发展混业经营,允许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有利于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国际综合竞争力。混业经营与分类监管可以相得益彰。 按现行有关法规,我国目前实行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分业经营与分类监管的体制,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我们认为,这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信贷需求膨胀、不规范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过快、金融风险较大等特定条件下的正确选择。近年来,这种选择对规范金融程序、防范金融风险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变化了的情况也在呼唤我们适时作出新的抉择。“十五”时期我国应逐步考虑构建混业经营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新型金融管理体制,这是关乎“十五”时期我国金融业能否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第一,社会资金供求的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宏观调节机制基本建立,为混业经营创造了十分良好的外部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曾出现了几次需求过热、信用膨胀、价格涨幅过高的不利局面。总起来看,主要原因是在传统经济体制占主导地位和短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地方政府忽视结构调整,通过非法融资渠道,盲目扩张投资,从而导致金融秩序混乱,“瓶预”制约突出,供求总量严重失衡。经过6年多来的艰苦努力,我国的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调控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混业经营创造了十分良好的外部条件。一是长期困扰我国的短缺经济状况已不复存在,买方市场初步形成,扩大内需已成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战略性选择。二是国有企业转机建制和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建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三是金融体制改革步伐较快,整顿金融秩序取得显著成效,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建设明显增强。四是中央银行金融调控手段的市场化改革有了实质性突破。如借鉴国际经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取代贷款规模指令性管理,大幅度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适时多次降低存款贷款利率,扩大中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稳步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五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 第二,混业经营体现了金融市场内部相互沟通的基本要求,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金融市场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组成,二者之间及其内部各子市场之间必须通过合理渠道相互沟通,协调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分业经营。目前我国在金融市场领域推行的一些改革措施,如开辟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合法融资渠道,允许其进入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信用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以股票质押取得融资;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回购交易,以及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等,都直接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了一大步。这可以说是对金融市场理论认识深化的结果。 第三,混业经营是适应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主流趋势,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产业资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金融服务必须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相应的拓展和创新。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往往是多方面的,出于业务便利和财务经营保密等方面的考虑,一般都优先选择能够提供优质全能服务的金融机构作为其主办银行。混业经营在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发展历史最为悠久。进入90年代以来,一向坚持分业经营的美国、日本等国家也纷纷解除禁令,鼓励其大中银行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资产重组的要求。当然,在混业经营体制下,也不是说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全方位开展业务,除了少数金融寡头外,大部分金融机构仍是以一业为主或单业经营。 第四,发展混业经营,允许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有利于改善金融服务,优化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国际综合竞争力。 目前我国正面临加入WTO的挑战,首当其冲的就是金融保险证券业。虽然我国金融保险证券业竞争力低下有多方面的原因,如经营体制不健全、不良贷款比例较高、营销方式落后、经营规模偏小等,但实行分业经营体制和不允许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相互持股无疑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我国近几年来新组建的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今年以来证券公司的增资扩股主要是允许企业投资入股,即产业资本进军金融资本。这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剥离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先后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债转股。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金融资本进军产业资本。国内外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相互融合,有利于推动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第五,混业经营与分类监管可以相得益彰。作为金融企业应根据自身优势和客户要求,确定适合各自的经营发展策略和发展重点,以体现灵活、开放的原则;而作为政府分设金融监管机构,同有利于对各类金融业务提出符合实际的发展战略和监管对策。这也是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常见的金融管理体制。 根据以上论述,特提出如下建议: 1.适时修订《商业银行法》,逐步推行混业经营,鼓励产融结合,允许有条件的金融企业稳步开展混业经营,大型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持有一定额定的企业股份,培育具有国际综合竞争力的金融企业,积极应对加入WTO后的挑战。为此,必须重建银行内部机构,大力充实产业分析和项目评估力量,使金融业人员对产业经济的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合理经济规模、管理模式、国内外竞争与盈利状况、发展趋向等方面都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把握,逐步培育一大批晓市场、懂技术、会管理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企业和银行家,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良性循环。 2.借鉴国际规范,协调发展货币和资本市场,消除沟通梗阻,提高整体效率。在货币市场方面,一是改革结算方式,大力推广使用资信良好的企业或银行签发的商业票据,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增发短期国债和企业债券,为央行运用再贴现和公开市场业务手段创造条件。当前可考虑允许现有房地产公司和汽车销售商以现有房屋和汽车为抵押,滚动发行商业票据,以消费者分期付款收入为偿还保证。二是继续扩大同业拆借市场参与主体,保持拆借规模较快增长。在资本市场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直接融资的发展一定要以确保间接融资这个大头的稳定为基本前提,避免顾此失彼,得不偿失。二是通过配售、回购等方式,在充分保证原有股东利益的基础上,逐步平稳解决国有股的上市流通问题。三是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特别是高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培育高技术产业,促进产业升级。 3.积极推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加强银行内控制度创新。全面实行审贷分离和贷款责任终身制。根据绩效原则,减少冗员,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实行职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增能减。把防范金融风险与增加盈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资产质量和利润目标的双向考核,健全约束与激励机制,赋予基层信贷机构相应的贷款权限,使金融从业人员既有压力,更有动力,不断开拓新的贷款增长点,改变当前不少银行简单地通过提高贷款条件消极防范风险的不恰当做法。同时,加强以企业为重点的资信评价体系建设,依法制裁逃废债务行为,探索增强居民个人信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大力整饬社会融资的外部环境。超级秘书网 4.健全中小金融机构,全面发展各项金融业务。一是在进一步整顿金融秩序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大力发展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规范化中小金融机构,重振其经营活力,充分发挥其在满足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贷款需要、促进金融竞争、改善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针对存款向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存贷款不匹配的状况,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建立存款保险和再保险制度,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能力支付能力,有效防止局部金融风险的扩散。三是大力扶持综合类证券公司,继续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显著提高机构投资者比例,促进证券市场平稳发展。四是采用国际通行的营销方式,加快发展各类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降低经营费率,规范发展信托业。 5.改革金融机构设置,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金融机构要适应中央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跳出政企不分的“网络经济”,按经济区域合理设置分支机构,拓宽服务视野,积极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支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国界重组并购,促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努力盘活存量资产,逐步解决我国企业条块分割、盲目重复建设严重和规模经济效益低的不合理状况。 6.转变经营观念,创新金融服务。努力通过经验、技术、管理、信息等的输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逐步改变商业银行利润主要依靠传统存款利差的方式。在继续发展金融批发业务的同时,注重开拓居民消费信贷、信用卡等零售业务。充分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加快各银行信用卡、储蓄卡的联网进程,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金融研究论文:外国经济发展建设中的政策金融研究论文 一、日本构建“世界工厂”的特点分析 从战后初期恢复经济而采用“倾斜式发展”到后来为赶上世界先进技术而大规模引进技术设备,日本从一个面临经济崩溃的国家发展成为了“世界工厂”,与lT业化时代的全球制造中心不同的是,其制造业占全球的比重从未达到类似英国的绝对优势地位,也没有达到美困制造业曾经绝对控制的地位,13本作为新的全球制造业中心的地位重点表现为在重点行业、重点技术领域取得领先于美国的竞争优势。13本的工业发展主要靠“技术立国”,但是日本没有原创性的基础科技成果,其先进技术的主要来源不是技术创新,而是通过引进外同先进技术,吸收并加以改造。日本在其半导体、电子产品、家电、汽车等支柱产业上并没有研发优势,其并不再是tO:界科技中心,进入后工业化时期的“世界丁厂”产生了一个与工业化时代截然不同的现象:世界制造中心与世界科技中心相分离。 日本第代“世界T厂”的内涵具有以下特征:世界制造业中心与世界科技中心相分离,产品生产在世界市场具有相对优势,但没有绝对比重优势;某些重点行业出口在世界市场具有绝对优势;创新能力为模仿创新期;要素优势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间和公司内贸易分T成为国际分T主流;以半导体、电子信息产品、家用电器、汽车等为支柱产业。 二、日本的政策金融体系 政策金融是指为了实现产业政策等特定政策目标而采取的金融手段,亦即为了培养特定战略性的产业,在利率、贷款期限、担保条件等方面予以优惠,并有选择地提供资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政府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政策金融体系和运行机制,引导民间产业资本流向重点产业,以推动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经济赶超目标的实现,为13本经济高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战后初期,由于战争的破坏,日本经济处于全面崩溃的边缘,资本稀缺,物资匮乏,市场混乱。为了恢复生产,振兴经济,日本政府根据有泽广已教授的建议,实施了倾斜式生产方式——重点对煤炭和钢铁产业生产进行倾斜,并于1947年春设立了“复兴金融公库”,负责给重点产业部门提供低息贷款。尽管该金融公库存在的时间不长,但它与价格补贴、物资配给政策一起,推动了以“倾斜生产方式”为优秀的复兴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20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日本政府还实施了以钢铁、煤炭、电力、造船这四大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合理化政策。根据该政策,日本政府鼓励企业对重点产业的生产设备、生产技术进行现代化改造。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政府、企业内部资本较少,1950年至l962年期间,日本企业自有资本率仅为33%。为了满足重点产业设备投资的需要,日本政府先后建立了日本进出口银行和日本开发银行,专门负责提供产业发展所需要的长期资金以弥补民间金融机构长期资金的不足。另外,为了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日本政府又陆续建立了9家金融公库,从而形成了以2家银行和10家公库为主的政府金融机构体系,如表1所示。 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13本政府为了促进公共投资,根据特别法令出资设立了巾小企业振兴事业团、日本道路公团等36家公团和事业团,负责对各自领域和地域进行公共投资和管理。 总之,战后日本政策金融机构体系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政策金融融资体系,南2家银行和10家金融公库和一个基金组成,负责对特定领域内的企业提供借款。其资金除部分通过发行债券、从外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借款筹集外,主要来自于向政府资金运用部借款。第二部分是政策金融投资体系,由36家公团和事业团构成,负责向各自领域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进行投资。 三、政策金融对日本构建“世界工厂”的促进作用 (一)给予直接信贷。 为满足重化学工业设备投资资金的需求,对于需要政策支援的企业和产业,日本政府或通过最优惠的商业贷款利率,或利用政府掌管的公共资金和政策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了长期贷款。从战后初期实施倾斜生产方式开始,这种政策金融就不断发展和完善。实施政策金融的主要政府金融机构有日本进¨;口银行、El本开发银行和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等。其中,口本进出口银行主要是为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日本开发银行主要是为企业的大型设备投资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主要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设备投资和流动资金方面的支持。上述政府金融机构虽然并不是专门为重化学工业服务的,但由于重化学工业在出口贸易和设备投资方面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其从政策金融中得到了最大的好处。例如,为支持造船T业的发展,1956年日本进出口银行80%的出口信贷都用于支持船舶出口,其后一直到l966年,支持船舶出口的出口信贷都超过了5O%以上。 (二)引导民间资本 为了引导民间资本流向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部门,战后日本政府充分发挥了政策金融机构融资示范作用,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民间资本引导机制。该机制主要是通过政府金融机构的融资示范效应带动民间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融资。由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处于成长前期、发展前途不明的重点产业先行投资,以表明该产业是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从而增强了民间金融机构的融资信心。当民间金融机构对某一产业的融资热情高涨后,政策性金融机构就逐渐减少其投资份额,把该投资领域让给民间金融机构,再转而扶持新的重点产业,形成一种政策性金融对商业性金融投资取向的倡导和诱导机制。超级秘书网 一般说来,战后日本政府金融机构的贷款期限长、利率低、条件优厚,企业获得政府金融机构贷款后更容易得到民间金融机构的融资,因为民间金融机构向企业进行融资的时候,政府金融机构的融资起到了信誉担保作用,因而政府金融机构在带动民间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进行融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刺激民间金融机构向政府重点产业投资的积极性,战后Et本政府实施了护卫舰队管理模式——由大藏省担保银行不破产,并X,1存贷款利率进行严格的限制。限制存贷款利率的做法保证了银行能够获取稳定的存贷款利差也即租金。由于该租金是一种相机性租金,其取得与否取决于贷款的规模和质量。由于政府金融机构融资对象都是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向这些产业进行投资风险很小,因此,这种做法极大地促进了民间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提供贷款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日本银行为了支持民间金融机构向SA事重点产业经营的企业提供贷款,不仅增加了货币供应量,而且还直接向这些银行提供最低限度的信贷保证。据统计,1960年,日本每家都市银行都从日本银行获取了相当于300亿日元的信贷。1961年3月,每家银行获得500亿日元的信贷,1961年9月,每家银行又获得了900亿El元的信贷,这进一步增强了民间金融机构向重点产业融资的能力。 此外,与民问金融机构相比,政府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方面更为优惠,对企业更有吸引力,但只有政府重点支持的产业项目才能够获取政府融资。民间机构要想获得政策金融机构的优惠贷款,就只能向符合政策日标的产业投资,从而确保了民间投资方向与政府产业目标相一致。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日本的政策金融对日本“世界工厂”的形成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我国政策金融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1993年又先后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3家政策性银行,建立了我国的政策金融体系。我国政策金融相对于日本而言还很弱,需要大力发展,应尽快组建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发挥政策金融的作用,促使我国早日真正成为第四代“世界工厂”。 金融研究论文:高校金融学实验教学方法创建研究论文 摘要: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继续,高校对金融学专业教学的改革正在探索中。文中结合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的特点,阐述了现有实验课程体系的局限性,对实验课程改革的安排模式和思路作了探讨。 关键词:金融学;实验课程体系;改革 高校实验课程,是高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整有效的实验课程体系将有助于深化化学生对理论课程的学习,在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金融学专业实验课程体系的重要性 (一)是对金融学专业理论课程的有益补充 现阶段,我国财经类高等院校都设置了金融学专业实验课程体系,可见它在教学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金融学专业的学生进入金融领域工作会接受岗前培训,但是培训的时间是很有限的。学生要真正能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还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大学四年对理论知识的积累与足够多有效的实验、实训课程的结合是必不可少的。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金融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能够接纳学生实习的机会不多,因此实验课程更多采用实验室教学的方式。 (二)是适应金融领域高度竞争的需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业务创新日益增多。对现有金融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而言,已经不仅仅需要扎实的金融学专业理论知识,学科交叉已经在所难免。因此加快实验课程体系的改革与设计,将会使现有的实验体系发挥更大的作用,帮助学生交叉运用金融、市场营销等学科的知识。 (三)是高校培养复合型金融人才的需要 复合型金融人才是指在具备金融学基本知识和能力之外,还具备其它学科较高相关技能的人才。例如,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IT技术技术经完全融入银行、保险、证券业务之中,复合型金融人才将在未来几年内显得十分紧缺。因此高校金融学及相关领域基础课程的实验必不可少。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金融业将不断吸收国外金融企业的先进经验,从国外引入高端人才,这会加剧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竞争程度,没有相应技能的学生将很难脱颖而出。 二、当前实验课程体系的局限性 (一)实验教学理念有待更新 当前许多高校对于实验课程的定位存在一定的偏差,不像一般高职院校实验课程体系那样完备。教师在教学思想上对实验课程不如理论课程重视,对于教学方式、手段等的革新认识不足,固有模式的教学往往使实验课不能吸引学生。另外就是学生不够重视实验课程,从学生调查问卷显示:在经过专业方向选择后,学生往往只对感兴趣的实验课程认真完成职。例如选择银行方向的学生消极对待证券实验课程,选择证券方向的学生又会消极对待银行课程等。 (二)实验课程安排与实际有脱节 从课题组发放问卷的统计情况来看,金融学专业学生认为实验课程体系设计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即将毕业的学生在参加金融机构岗前培训时,感到学校实验课程设置不足,有的课程未开设实验课,有的课程实验课时太少,对于提高学生技能的作用不明显。二是当前高校金融学专业的实验课程主要采取实验室教学的模式,校外实训、校企合作的方式非常少,实验课程的设置容易受到市场上金融教学软件开发的限制。三是许多高校实验软件都是从软件开发公司购置的,软件开发公司与金融企业的实际业务脱节,影响了软件的实践可操作性。 (三)未能结合社会需求设计实验课程 现在高校实验课程体系主要围绕理论课程体系来设置。按照教育部的整体规划思路,首先设置专业优秀课程,再设置非优秀课程。实验课程的课时安排及设计不是根据金融企业的需求来进行设计,而更多的是根据课程的安排来设计。例如,很多高校取消了银行信贷管理课程,它的重要性被大大降低,相关实验课程也被边缘化了。而对于商业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来说,信贷仍旧是最主要的、对商业银行利润贡献占绝对优势的业务。 (四)实验教学方式单一 我国高校对实验教学采取的基本模式是:先学习理论知识,然后进实验室做实验;或者单独设置某些实验课程,加大课时量,变成单独的实训课程。在教学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实验课程指导教材,因此需要教师先熟悉软件操作再对学生进行指导,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很难提高,学生对实验课的兴趣也难调动起来。此外因为文科类实验课程固有的缺陷,学生的实验结果很难用一个好的方式来评价,教学方式的创新也就无法实现。 三、构建新的实验课程体系的建议 (一)实验课程设置要体现社会需求 高等院校应转变思路,加强与金融企业的合作,围绕金融企业对人才需求的目标,设计出更加合理有效的实验课程体系。为了解决知识更新速度快的难题,高院可以根据需求变化灵活组合实验课程,综合考虑学生的就业实际,供学生根据个性特点自由选择。实验授课教师要积极寻找企业需求信息,力争在实验教学方式上突破现有模式,把学生吸引到实验中去。而学生则可以在完成基础性实验课层次后,选择增加综合性实验层次的课程。 (二)加强实验软件系统建设 高校需要改变过去实验软件针对性不强的选购方式,要多进行比较,反复对各个实验软件进行运行测试,选择与教学结合紧密的、能够真正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实验软件。另外,高校可以利用自身信息技术力量的优势,督促教师关注金融形势的发展,关注金融创新力量的发展,自主开发研制部分实验软件。采取的方式主要是结合现有软件设计出新的程序,以便使实验软件更加适应学生理论课程的学习。在软件设计中可以积极调动学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到软件设计中去,提高学生动脑、动手的能力。超级秘书网 (三)改进实验教学模式 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产、学、研相结合的优势,带领学生走出课堂,进入金融企业参观或是组织部分学生进入企业实习,让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有更加感性的认识,这是加强实验课程体系建设的重要步骤。具体的设计可以是这样的:实验室实验+企业实训+假期实习的方式。高校要积极与金融企业联系,设计出校外实训课程的内容,并布置学生做好实训报告。还可以组织学生参与金融企业的暑期工实习,在实习过程中跟随指导教师写出实习心得,并要求提交实习报告。 (四)加强实验教师素质的培养 实验教师队伍的素质将决定实验课程体系改革是否成功。可以单独选送实验教师到企业再学习,以便积累实践经验,贯穿到课堂教学中去。也可以由实验教师带领学生共同到企业进行学习,在实践中既可以提高自身素养,又可以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另外还要求实验教师必须拥有金融专业的技能证书,从而提高教师的业务技能,以适应不断更新的实验课程变化。 金融研究论文:加入WTO后金融行业的未来走向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市场证券监管机制金融市场开放金融市场效率 〔论文摘要〕我国金融业目前面临着金融市场效率低下,银行规模较小,不良资产比例过高,证券监管机制透明度较差,金融市场开放等问题。加入WTO后,这些问题将愈益突出,必须及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应对挑战,争取双赢,保证中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 随着现代经济的高速发展,金融业在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日益严重的金融风险威胁着现代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发展成为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金融危机。中国加入WTO,从总体上讲,是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需要,是加速中国经济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进入国际经济大循环,走向世界市场的必由之路。但是,从目前看,加入WTO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和深刻的。因此,寻求化解入世给金融业带来的风险就成为重要课题。 一、我国金融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金融市场效率低下。金融市场是由货币资金的供需双方以金融工具为对象所形成的市场,有广义金融市场和狭义金融市场之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是为经济发展提供融资服务。一国金融市场体系的发育越健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潜力就越大;一国金融市场运行的效率越高,整体上的资源配置效率就会越高。我国在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中,已初步形成了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然而,从整体上来判断,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仍然比较明显地缺乏效率。导致金融市场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是在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过程中,金融市场的开放相对较晚和相对不足。主要表现在:(1)金融市场的有效竞争不足,金融业的高度垄断堡垒仍未打破;(2)金融市场的制度创新不足,限制了公众在投资市场上的经济活动;(3)金融市场的工具创新不足。这大大制约了我国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 2.我国银行的规模较小,不良资产比例过高,银行业的竞争力较弱。已经进入或将要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其规模皆较大,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优良的资产质量,与我国的银行相比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美国的花旗集团,资产总额高达700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我国四大商业银行的资产总和。从资产质量上看,美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仅为0.67%。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总和比例过高,如美林公司1998年估计的中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坏帐的平均比率为29%,J.P摩根银行的估计为36%,IMF(1997)的估计为20%,高峰期比率则大于25%,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这一比率是相当高的。如此高的不良资产比率,增大了银行业自身发展的金融风险,也是不利于经济稳定发展的。 3.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较差,降低了监管效率,增加了证券市场的交易风险。所谓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是指证券监管机制的监管活动和程序具有相当开放度与公开度。我国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证券监管机构本身包括内部组织机构、机构名称及工作程序等方面,由于没有法定性而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就连业内人士对此也不甚清楚。二是证券监管部门制定规则和决策事项时也缺乏必要的透明度。迄今为止,证券监管部门很少就起草某项规则举行公开听证会,因此,造成实践中许多规则缺乏可操作性。三是在查处证券违规违法事件中,经常性地出现暗箱操作情况。由于透明度差,对案件处理结果,投资者往往不满意。也由于透明度差,助长了证券市场交易中的内线操作、大户操纵、虚假信息及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这又增加了证券交易过程中的金融风险,也蕴育着潜在的金融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会演化为中国的金融危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4.保险业面临严峻挑战。中国在入世谈判中已承诺:外资在人寿保险公司的持股比例可达50%;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可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为51%,并可在三年内成立合资的分公司。这样优惠的条件,使我国保险业务面临的压力愈益增加:一是外资将抢滩中国保险市场,民族保险业市场份额将会下降。目前,我国国民保险人均仅为100元左右,而世界平均水平已近4000元人民币,经营压力增大。二是外资资本雄厚,多渠道经营理念对中国保险业造成心理压力。世界上最大的25家保险公司资产任何一家都比中国保险资产总和都大。三是外资保险业务悠久,开发保险品种多,覆盖面广,再加之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也对我国形成强烈的竞争压力。由于外资保险注重品种开发和售后服务,整个流程注入了科学化管理,这都是我国保险业望尘不及的。四是外资保险先进机制和优厚待遇的吸引,势必影响我国保险业人才大量流失,而我们的经营模式还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与外资保险在市场经济下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可相比,难免造成人才流失,减弱民族保险业的综合实力。 5.金融市场开放将对我国经济产生重要影响。1999年,经过世界各国艰苦的谈判和努力,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终于正式签字和生效,我国政府也公开和明确承诺将承担金融开放的义务,并于近年内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金融开放政策,如宣布经常项目下的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中心城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等。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对我国金融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尚未发育成熟,金融体系还不完善,金融机构缺乏竞争能力,金融监管经验不足,因此,开放金融市场对我国经济也有一定副作用,体现在:(1)对国内金融业形成冲击。外资银行争揽了大量绩优的三资企业、外向型企业,使我国银行遭受了客户流失的风险。(2)导致“外资替代现象”的出现。企业从外资银行获取的部分贷款,实际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外资”,而是这些外资银行在中国获取的资本。(3)逃避监管。有的外资银行多存少贷、转移资金,有的外资银行则转移利润,逃避税收等,给经济秩序的稳定带来不良影响。这些现象的出现与发展,对我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构成严重威胁。 二、对策与措施:寻求中国金融业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 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面临的危机与困难愈益明显,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中国金融业的健康成长将受到阻滞,这也将从根本上动摇中国经济的增长速度与质量。 1.提高我国金融市场效率。 (1)增加外商的进入,促使国内金融机构提高效率。实践证明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后所形成的竞争压力,对于改善国内金融机构的效率是明显的。 (2)提高交易的自由程度,改进外汇市场效率。当前我国存在宠大的外汇储备,人民币面临升值的压力,这是外汇市场缺乏效率的一个明显表现。如适当开放股票市场等,可增加对外汇的需求,大大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这有利于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也有利于提高整个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3)扩大金融市场准入程度,提高金融创新效率。通过学习发达国家金融业所开展的金融创新,降低我国金融制度创新和工具创新的经济成长和时间成本。同时,通过金融业务开放刺激对金融创新的需求,有利于金融创新效率的提高。 (4)改善政府监管效率。推动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市场化进程,适当放松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政府对金融的监管职能向国际标准靠拢,这对提高我国金融市场效率有重要意义。 2.体制性改革与商业化经营同时并举,增强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中国银行不良资产很大程度上是由体制性原因产生的,是历史的长期积淀,主要起因于国有银行与企业之间“软约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处理银行不良资产问题上,银行的商业化经营与中国经济的体制性改革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加入WTO后,我国必须实施金融赶超战略,才能迅速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能力。具体为:(1)政府的积极参与与扶持。国际实践证明,要实现金融赶超目标,必须有政府的扶持。(2)启动金融赶超,很重要的一条是要有不同质的金融产权主体。(3)抓紧培养高素质的金融管理人才,同时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以吸引和留住人才。(4)严格遵循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统一原则,接受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改进信息披露制度。 3.增大我国证券监管机制的透明度,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在立法方面,我国立法机关应对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组成人员、名称及其职权等内容明确作出规定,对其运作程序规定更加详细。证券监管机构本身立法及司法解释,也应增大透明度。在执法方面,证券监管机构更应增加透明度,特别是对违规、违法交易现象的处理结果及时向公众公布,这实际上也是增强证管会本身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众对证管会的信任度。超级秘书网 4.完善我国金融法制,适应金融服务贸易全球化的需要。(1)逐步对外资金融机构实行国民待遇。随着全球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竞争的日趋激烈,我国金融业应尽量参与竞争,才能处于有利地位。近年来,我国已逐步对外资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开放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的国内地区性限制,那么,相应地也应取消外资金融机构享有的超国民待遇,使内外资得以在同等条件下竞争。这有利于我们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对外金融秩序的稳定性。(2)建立对外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制度。《巴塞尔协议》的设立目标是通过对外资银行业进行全方位的风险监控,建立银行业监管的有效系统,实现国际银行体系的健全和稳定,因而巴塞尔协议致力于制定统一监管的国际标准,促使各国银行在同一监管水平上公平竞争。由于该协会对银行监管重点(如资本充足率、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等)做了规范性的规定和要求,因此实施该协议无疑将有助于促进我国的监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改变重引进、轻监管状况。(3)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修改《商业银行法》,使之能适应金融开放的需要。 如在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防范和经营活动监管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国内银行业的兼业限制,扩大其经营业务,鼓励金融创新等,同时,银行法的制定和修改应逐步摆脱短期金融政策的影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超前性,以发挥金融法在金融开放中的效用。 5.完善保险监管机构体系,增强我国保险业的抗风险能力。从竞争的角度看,外国保险公司无论在资金实力、创新能力、营销技术、风险控制、资金运用等方面都具有相当优势,对国内保险业造成极大压力和冲击。但是,由于国内保险业具有本土优势,在人际关系和文化传统上得天独厚。特别是中国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加入WTO后,保险业属于保护性的幼稚产业,其对外开放也将是一个逐步的过程。目前的关键是,中国保险业应抓住机遇,适时变革,在努力加快保险法制建设步伐,完善保险监管机构体系、手段和方式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以便迎接挑战,争取双赢。 金融研究论文:国内金融市场次贷危机的经验研究学习论文 论文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市场;监管 论文提要:2007年以来,美国次贷愈演愈烈,并演变成为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着国际金融市场体系,全球金融机构陷入困境,迫使人们重新认识金融产品和金融创新,特别是结构化金融产品。在这样特殊的历史时期,对次贷危机进行总结和反思,并探索它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指导意义,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更能够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 一、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特征及影响 犹如2000年美国股市网络公司泡沫的破灭一样,一开始人们普遍认为次贷危机对宏观经济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次贷泡沫的破裂,触发了美国信贷及资本市场上危机的空前蔓延,使得贝尔斯登、雷曼兄弟与美林等金融巨头纷纷倒下。从股票到房产再到信贷,泡沫在规模和风险程度上不断扩大,充满泡沫的美国经济系统性风险不断加剧,并对美国及世界经济带来影响。而今,留给我们的只有反思和叹息。 (一)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危机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主要从以下方面分析: 1、经营模式方面。在逐利动机和市场导向的激发下,基于信贷市场的细分和信用中介的发展,高回报成为大家共同瞩目的焦点,而其对应的高风险则被所有的参与者无意忽略或有意隐去。按揭贷款公司的肆意放款;投资银行机构将买进的按揭贷款打造为证券化产品和其他衍生产品,以获得高额利润;评级机构迎合银行机构的要求,对其产品给予超乎事实的评级;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共同基金、养老金等投资者过度相信银行机构进行盲目投资等,都是利益驱动的结果。而高杠杆率,过度证券化和无节制的创新、依赖交易类业务而淡化传统投资银行业务、采取复杂的交易结构、缺乏必要的监管和信息披露、不合理的薪酬制度等也早为危机的产生埋下伏笔。 2、货币政策方面。美联储货币政策目标漂浮不定,导致一系列不当操作。本世纪初,互联网泡沫破灭、“9.11”事件、安然丑闻等对美国经济造成了严重打击。为了防止美国经济走向衰退,美联储从2001年开始连续降息,联邦基金利率由6.5%降到1%,为近半个世纪的最低水平;而2004年美联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从此又开始了其连续升息的历程,但此时,房地产价格已经下跌,但借款人利息负担明显加重,违约现象大量出现。到2006年末,次贷违约率在一些州已经达到13%,个别州则超过20%,这预示着危机的出现只是个时间问题。 3、金融监管方面。在理念上,美联储长期信奉“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这一信条,过分强调和依赖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市场纪律,过分注重和培植本国金融机构及市场的竞争力和创新力。在实践中,多头多层的分业监管体制虽有利于相互制衡,但在对混业经营的金融体系的监管上,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并存。对房地产等资产价格的变化对金融业风险的影响估计不足,缺乏必要的风险预警与提示。在技术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本次危机中也暴露出种种局限性,比如过度运用复杂模型使资本监管数字化。 4、宏观经济方面。从根本上讲,美国长期坚持的高负债、高赤字、高消费经济增长模式缺乏可持续性,问题最终必然要在某一方面得到表现和释放;美国金融业高度发达,超越甚至脱离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呈现虚拟化态势。据统计,目前美国交易的金融产品中只有1/7与实体经济有关;互联网泡沫破裂后,美国试图把房地产业的发展作为新的引擎,带动经济持续增长,但它忽视了产业与金融之间及产业之间的合理关系,造成居民储蓄模式逐步出现了由收入为基础向以资产为基础的模式转变,导致房地产业畸形发展。 (二)次贷危机的特征及影响。与以往的金融危机,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生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等相比,本次危机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危机由次级贷款抵押产品开始,迅速蔓延到非抵押产品领域,并冲击整个金融市场;二是危机使发达国家最具创新力的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率先溃败,而新兴经济体相对薄弱的金融体系或中小金融机构却比较稳健;三是在金融全球化大背景下,危机引发了世界性的金融动荡,而非局限于个别国家或地区;四是由于结构性交易和衍生产品的大量运用,人们几乎无法从根本上了解风险的真实状况,传统的资产负债表和风险计量、管控技术显得苍白无力,需要空前的救助力度和应对措施。 IMF报告称,危机造成全球金融机构的直接损失估计高达1.4万亿美元。股指下跌、失业增加、贸易减少、经济增长放缓等间接影响将更为广泛,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美国经济和全球经济是否进入衰退有待继续观察,但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已成定局。不仅如此,相对于次贷危机对金融经济的直接和间接影响而言,由此引发的对美式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价值标准、经济模式、发展道路等的反思和重新认识,其意义更重大、更深远。一是对美式自由市场经济哲学的质疑。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马丁·沃尔夫撰文写到:“2008年3月14日(在美国政府的干预下,当天贝尔斯登宣告被摩根大通收购,笔者注)是全球自由市场资本主义梦想破灭的一天。”德国财长施泰因布吕克认为:“美国可能失去世界金融体系霸主地位,这一切都源于其不负责任地夸大无约束的自由市场经济原则。”二是对美国一贯推行的“双重”价值标准的质疑。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美国主导催生了所谓的“华盛顿共识”,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提出了放松政府管制、利率自由化、经济全球化等一系列政策建议。然而十余年之后,当本国发生危机时,美国采取了包括大规模国有化在内的政府干预措施。这就使人不得不怀疑美国人的价值标准缺乏一致性。三是进一步加深了对美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质疑。美国长期以来凭借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形成了国民借贷消费以及国家巨额贸易逆差和财政赤字的经济增长模式,其繁荣是建立在他国信贷和透支未来基础上的,缺乏可持续性。 二、次贷危机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启示 总体上看,本次危机对我国的影响有利有弊。短期直接而言是利空,长期间接而言是利好,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把握。但不论怎样,这都是一次很好的警示,假如危机推后几年发生,我国金融和经济将遭受更严重的损害。我们应以此为鉴,对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进行全面审视,好的要坚持,不好的要改进。 一是要立足国情,坚持改革,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道路。美国金融危机是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宏观调控。经济发展模式必须与本国的国情、经济发展的阶段相适应。要坚持市场化大方向,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能因美国发生了金融危机就认定“市场经济”出了问题,不能动摇我国改革开放的信心和方向。要充分认识到市场与调控是两种手段,要善于运用好这两种手段,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两种手段和机制的配合运用才是经济应有的常态。应采取适当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等,根据经济形势变化,灵活运用各种调控手段,兼顾充分就业、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宏观收入分配和金融市场稳定等目标,确保经济稳定和持续增长。 二是要高度重视做好金融工作,贯彻审慎性原则,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积极推进金融创新。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合理规模与比例。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改革,审慎开放资本项目。增强货币政策的预见性和灵活性,防止国际国内风险叠加,防止经济金融风险重合。坚持狠抓金融监管不放松,实现对风险的全面覆盖和全程监管。就银行业监管而言,重点要抓好风险为本监管,了解掌握不同阶段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点和风险源;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危机处置预案,编织稳固的金融安全网;加强监管部门之间以及与政府宏观经济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共享信息,协调行动。超级秘书网 三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建立适合我国金融市场情况的监管模式。虽然基本法律框架已基本建立,如《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但条文过于松散,使金融监管的随意性有余而严密性不足。金融监管应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优化手段与方法。此次金融危机爆发警示金融从业人员和监管当局必须审慎从事金融创新,既要认识到其价格发现、风险分散与资产配置等功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又要对其巨大风险有清醒认识,以有效规避。监管当局必须履行市场守护者职责,以“看得见的手”弥补市场机制的天然缺陷,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要逐渐向功能型监管过渡,应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同类型业务进行统一监管和统一标准监管,同时,要强调跨部门监管协调和合作;提高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信息透明度,尤其要提高对场外交易和那些运作不透明的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金融中介的监管,严加防范金融中介机构中立性不够产生的道德风险,促使金融中介机构在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金融研究论文:乡村牧区金融市场缺陷及办法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欠发达;农村牧区;金融市场 [论文摘要]内蒙古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通过对其金融业支持农牧区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内蒙古农牧区金融机构虽然采取多种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实际困难或问题。本文在深入分析了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后,提出完善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的若干建议。 内蒙古是农牧业大区,全区除盟(市)所在市区以外共有80个旗(县、市),占自治区全部旗(县、市)的80%。其中部级贫困县31个,自治区级贫困县29个,占比为75%。人口1700万,占自治区总人口的73.91%。农村牧区发展状况是衡量全区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尺,其发展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 一、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近几年,国家先后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放宽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等政策,内蒙古作为试点地区已取得一定进展。 1.农村信用社改革初见成效。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不但是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的需要,对于内蒙古来讲更是事关1800万农牧民和农牧业、农牧区及整个国民经济全局的大问题。为提高农村金融体系效能,改善农牧区金融服务,2007年以来,内蒙古推进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目前实行统一法人的77家联社中,有76家向银监部门提交了筹建申请,已提交开业申请的有51家联社。经内蒙古银监局批准开业的35家,其中29家已经挂牌。 2.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实现突破。2006年底,政府开始通过各种途径给农村金融市场造血。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对所有资本和金融机构开放农村市场,首批试点选择在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六省区的农村地区开展。2007年3月16日,由包头市商业银行独家发起设立的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包商惠农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开业。此后,内蒙古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内蒙古首家农村股份制商业银行先后挂牌营业,这标志着内蒙古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第一批试点的三类四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全部稳定运营,说明内蒙古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内蒙古邮政储蓄银行已挂牌成立。历经数年“纸上谈兵”和半年多的紧张筹备,邮政储蓄银行于今年3月20日正式挂牌,并在今年上半年启动分支机构,在东、中、西部进行试点,适时向全国推广。而就在邮政储蓄银行挂牌的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邮政储蓄也终止了恢复储蓄业务二十多年来只存不贷的历史,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在全区四盟市于今年3月1日开始试点运行。 内蒙古在农村金融方面所进行的改革虽然已取得一定成绩,但未能从开创一个多样化的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着眼,未能与农村经济的改革有机的结合起来,仍然存在许多现实的问题。 二、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1.农村信用社“一农”难支“三农”。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1年,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一直处于垄断地位。近几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内蒙古国有商业银行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陆续实行扁平化管理,从1998年开始到2006年逐步从县域收缩机构,全区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及营业网点,由1995年的4745家到2006年减至2917家。农业发展银行只从事粮棉油政策性收购业务,与绝大多数农户没有业务联系,邮政储蓄只在农村牧区吸收存款,因此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存在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虽然从2007年内蒙古推进农村信用社制度改革,但由于历史原因,农信社在改革前形成了大量不良贷款和亏损挂账,资金规模难以支撑农村牧区经济发展。 2.金融服务网点呈现“断层现象”。作为农字号的农业银行,近年来,在内部机构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考虑自身的生存及利益,机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整合,并纷纷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自身也在进行内部改革,在利益的促动下,由于成本高,吸收存、贷业务量小,没有经济效益,且不能养活机构员工等因素,所以也对偏远或较小乡镇的金融网点进行了整合。使当地农牧民办理存、贷业务要走数十里路程,农民存款难、办贷难的问题比较突出。 3.资金外流现象严重。目前,以国有资本为基础的农业银行急于从农村脱身进行股份制改造,开始从县域经济中实行战略性撤退,贷款规模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农业银行凭借支付结算优势广为吸收存款,这部分存款通过上存的方式大量外流。邮政储蓄利用网点多、结算通畅、深入农村的特点,大量吸收农村储蓄并转存人民银行,对外不办理贷款业务,邮政储蓄的疯狂“抽血”,加剧了农村资金的“体外循环”。 三、完善内蒙古农村牧区金融市场的措施 1.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目前,内蒙古共有农村信用社独立法人机构1279个、职工18500多人,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均居全区金融机构之首。2006年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分别占全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总量的12%和9%,但农牧业贷款占全区金融机构该项贷款的85%。可以说,农村信用社已经发展成为内蒙古农村牧区最为重要的金融力量。今后农村信用社改革应立足“三农”,坚持以农为本。信用社在继续保持“背包银行”“马背银行”优良传统的同时,还应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工具进行电话预约,开办“汽车银行”等,进一步加强对农牧民和农村牧区规模以下企业的金融服务,在巩固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加快推广联保贷款业务,着力解决农牧民和农村牧区规模以下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2.商业银行应创新经营制度。作为涉农金融机构中商业性最强、实力雄厚的农业银行应改进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工具和扩大服务范围。立足于农村、农业、农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规模的技术型、创新型和外向型的优质农业企业,并积极参与农户贷款的市场竞争,补充农信社的资金不足。各国有商业银行要通过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项目,扶持龙头企业发展。要简化贷款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满足伊利、蒙牛、鄂尔多斯、草原兴发等龙头企业合理资金需求。要积极引导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对于龙头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商业银行应给予贴现支持,人民银行优先给予办理再贴现。切实做好农资资金供应和相关配套金融服务,通过不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多种金融产品创新方式,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3.注重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主体的融资难问题,必须把金融的市场调节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有机地结合起来,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虽然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至2007年1~7月份累计发放粮油贷款53.7亿元,同比增加12.7亿元,共审批各类商业性信贷业务400笔,审批额度80亿元,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等贷款项目200多个。但农业发展银行更要探索经营商业性金融,延伸对粮棉油产业链条的信贷支持,在粮食流通领域的基础上,延伸服务对象和拓展服务内容,由目前的仅支持粮食收购向产前、产中延伸。如巴彦淖尔市发展畜牧林果业具有很大优势,也是农民增收、地区经济提质提效的突破口,农发行应给予信贷倾斜政策支持,真正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应有作用。超级秘书网 4.稳步推进金融机构多元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有效地激活了内蒙古试点地区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新的竞争、新的商机、新的活力,对改进试点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产生了积极而重要的影响,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组建成立只是迈出的第一步,要实现健康发展,今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要强化审慎监管,严格防范风险,切实将主要精力转到监管上来,始终把防范金融风险放在第一位,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有效性,防止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其次,规范试点运作,稳步推进试点,为下一步扩大试点起好步、带好路。第三,引导携手发展,促进共同壮大,使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直面竞争,及时更新经营理念,积极迎接挑战,通过相互竞争达到革新体制机制的目的,加快建立分工合理、功能完善、竞争适度、相互合作、共谋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 金融研究论文:当前国际经济结构中金融的地位研究论文 [摘要]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现代科技已成为全球化经济的原动力和基本内核,在当代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较量中,能否在高科技及其产业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已是各国竞争的焦点。谁能掌握更多的高新技术主导权,谁就能赢得未来。 [关键词]经济体系国际贸易。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学是在传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一门系统的和独立的理论,它的出现大约在本世纪40年代,即以凯恩斯为代表的新古典主义学派兴起后不久,几十年来,国际经济学研究吸引了西方许多经济学者的注意力并不断得以发展,新的方法和学说层出不穷。国际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包括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国际金融理论和国家货币政等。 一、金融自由化的风险。 金融全球化的本质是金融资本的全球高速流动以寻求最大利润。巨额资本的快速流动增加了金融系统的潜在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不健全、具体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产生金融危机的诱因可以说无处不存,无时不在。主要是因为: 1.短期资本的大进大出,国际游资频繁在各国外汇、股票市场流动,具有投资、投机两重性。短期资本的大量涌入造成了经济结构性失衡,形成“泡沫经济”,一旦出现逆差或货币贬值,资金便迅速抽逃,导致国际信用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便是典型例子。据IMF估计,国际短期游资多达7.2万亿美元,约占世界总额的20%。其投机性、流动性和逐利性构成了对发展中国家金融经济安全的严重威胁。 2.作为资本流动载体的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大特点便是其“杠杆效应”,能以较少“定金”买卖几十倍乃至上百倍于定金合约金额的金融产品,如远期合同、期货、期权和互换等,形成以证券料汇、利率和商品行情的信息预期为客体的金融衍生资本。一家金融机构的少量交易即可牵动整个国家经济甚至整个国际金融市场,金融链条上的任何环节出问题都可能使整个金融系统遭到毁灭性打击。 3.“对冲基金”规模不大,但借贷能力特别强,能够迅速筹集资金投放市场。一批基金联手再加上众多世界级银行财团的支持及其在国际组织、各国政府中的强大游说能力,足以将任何一个市场置于危机之中。 二、国际经济体系中的美元霸权霸权。 虽然从理论上说,国际美元本位像任何关键货币一样,对于提高国际交换效率和降低国际交易成本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后布雷顿森林会议体系中,作为国际本位货币的美元毕竟只是由美国政府法令强制使用的一种纯粹的、完全不兑现纸币,它的“生产”完全受到美国国家机器的控制,它所服从的完全是美国政府的政策制订者所愿意奉行的任何国内规则。所以美国不会,也没有义务把别的国家的利益置于美国的国家利益之上。 三、货币一体化理论。 货币一体化就是各成员国联合起来,结成固定的汇率,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西方学者对不同层次的货币一体化进行了划分:(1)汇率同盟。(2)假汇率同盟。(3)货币一体化。(4)货币联盟。 货币一体化理论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越不能靠经常的汇率变动来改变相互之间的贸易条件和本国的国际收支地位,这两国(或多国)走向货币一体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具体说来又主要是与以下一些因素有关:①相同或相似的通货膨胀率;②要素流动的程度;③一国的经济规模与开放程度;④商品多样化的程度;⑤工资、价格的(变动浮度);⑥商品市场一体化的程度;⑦财政一体化程度;⑧政治因素。货币一体化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汇率稳定。汇率经常经常性变动会影响正常贸易和投资的开展,使用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同时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当前货币一体化理论的最新进展就是运用理性预期的形成,时间不一致性,信誉问题以及汇率决定等宏观经济学的新概念、新理论及分析方法对货币一体化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在货币中立问题方面:弗里德曼和卢卡认为因为有理性预期的存在,长期来看,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并不存在着此消彼长的交替关系,应该存在着与通货膨胀率毫不相关的自然失业率。在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方面,在对“货币中立建议”西方学者进一步运用时间不一致性观点来考察货币一体化的成本。超级秘书网 综上所述:在全球化中,国与国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作为全球化的优秀,跨国公司总体上毕竟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反映了当今世界资本和技术流动快而劳动力相对不流动趋势下资源优化配置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笔者认为,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影响,与其说取决于跨国公司,还不如说取决于本国的政策。对跨国公司既要加以利用,又必须予以限制。而且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经济中集生产、贸易、投资、金融、商业行销、科研开发等众多功能于一体的巨大复合体,是一种时代潮流。发展中国家只有培育自己的跨国公司,参与全球经济,才能在国际国内市场占有有利地位,分享全球化带来的巨大利益。 金融研究论文:金融危机下消费心理改变的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着眼于我国金融危机后的居民消费状况,从我国居民当前的消费观念入手,介绍了当前居民的消费观念,并结合目前的环境对其成因作出了分析,提出了通过转变消费观念以刺激居民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的途径。 【关键词】消费观念;扩大内需;金融危机 2009年,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实现了保证经济增长的目标,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单纯依靠投资难以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消费的滞后,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我国居民当前的消费状况与其消费观念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现阶段我国居民消费的消费观念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国家经济基础薄弱,物质上长时间处于相对短缺的状态,居民消费受到严重制约,中国社会传统的重积累、倡节约的消费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改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开始逐渐抛弃了自然经济模式下自给自足的消费观念,代之以量入为出、注重消费效益,强调消费带来的精神满足等新型消费观念。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住房、通信及电子产品、节假日消费及旅游、文化教育、汽车等逐渐成为市场消费热点,信贷消费、理性消费、个性消费等消费形式也开始在人们的消费行为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也就形成了当前中国居民西方消费主义与东方重积累思想并重的有中国特色的消费观念。 二、现阶段消费观念的成因 1.中国传统文化及伦理价值对国内居民消费观念具有深远的影响。我国传统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小农经济是社会的主要经济形式,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不稳定的生存状态使我们的先人养成了勤俭持家的习惯,进而形成了以节俭为优秀的消费观念。在现实生活中,这一习惯转化为人们日常的消费倾向,如重勤俭、轻生活;重储蓄,轻消费,满足于简单的物质供给,轻视甚或羞于精神消费等。此外,中国传统的伦理价值也与西方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中国的父母认为自己对子女将来的幸福具有无可推卸的责任,宁可自己省吃俭用,也要努力保证子女过上最好的生活,“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是大多中国父母的消费心态。因此,国内居民在子女的生活、教育甚至婚嫁等方面的消费上往往不惜血本。这种对伦理亲情的崇尚,也使国人十分注重为子孙积累财富。 2.外部环境变化的冲击是形成当前居民消费观念的主因。消费观念的形成既是民族文化长期积淀的结果,又是社会现实的直接反映。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居民的收入得到显著提高,消费水平也日益提升,消费结构也得到了明显改善。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入,职业的“铁饭碗”被打破、公费医疗制度消失、住房商品化提速等现实问题又唤醒了人们的风险意识,特别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及房价的居高不下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到未来的不确定。虽然信贷消费的理念已被很多人接受,但大多数人的消费观念趋于理性,更认同量力而行、有计划甚至略有盈余的消费方式。 3.受教育程度、收入高低、地域差异等个人因素也在消费观念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影响居民个人消费观念的因素包括收入、年龄、性别、地域环境、受教育程度等。受教育程度对个人消费观念的影响最大。一般来说,受教育的程度越高,接受新鲜事务的速度越快,在消费观念上也越前卫。地域环境对个人消费观念的影响可以从两个角度入手分析:一是籍贯,表现为个人受传统文化和家庭环境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形成个人消费观念的基础;二是居住地,表现为从众心理对个人消费观念的改造,这种影响是区域性消费观念形成的关键,甚至会从根本上改变个人消费观念。 三、转变消费观念,刺激消费的途径 目前我国居民的消费观念对其日常消费行为、消费心理和消费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也制约着内需的扩大和经济的增长。因此,转变国内居民的消费观念势在必行。考虑到当前的经济社会环境,转变居民消费观念、刺激消费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加强引导,树立健康、科学的全民消费观念。美国次贷危机的巨大破坏力表明,西方国家以消费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负效应突出,也不适合我国当前的国情。虽然我国居民也逐步接受信贷消费,但在国际金融危机阴霾未退、全球气候问题凸显的当今社会,我们应提倡树立健康、科学的消费观念,即(1)量入为出,适度消费;(2)避免盲从,理性消费;(3)保护环境,绿色消费。这种观念也符合我国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总体思想。 2.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其消费能力,同时着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我国居民收入比重大大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这些都制约了居民消费能力提升。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政府推出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政策,如汽车消费税优惠、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等。但扩大居民消费,仅靠政策刺激还不行,必须从根本上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特别是实现农民的增收,才能形成人数众多的、稳定的消费主体。此外,调节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等措施也能促进居民消费意愿的提升。 3.大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商业保险市场的发展。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加重了居民对失业、医疗、养老等问题的担忧,使其更倾向于采用储蓄等方式以应对将来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的保障水平,有利于形成健康的消费观念。但人口增长减缓、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也给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带来很大压力,单纯依靠政府投入的全民性社会保障制度显然不能满足社会长远需要。商业保险市场的发展既能有效缓解社会保障制度的压力,又能起到推动居民消费的作用,可作为扩大居民消费的重要手段。超级秘书网 4.抑制房价的快速增长。近几年,房价持续走高,带动了人们的购房消费,但也抑制了其他方面的消费,从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消费率。从国际上看,居民购房实际上是一种投资行为,是在透支今后数年的消费能力。从我国国情来看,居民购买自住型房屋有利于推动消费发展,但过高的房价使很多人不仅要花掉多年的积蓄,而且还要背上巨额贷款债务,这就导致居民在其他消费需求方面的支付能力被大大削弱。而且过高的房价也推动了投机性购房行为,进而助长了房价的提高。因此,抑制房价的快速增长是解决消费问题的关键因素之一。 5.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社会的发展进步,丰富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也造就了更多的消费需求。第三产业的发展能更好的满足居民日益复杂化、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消费规模经济效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也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劳动力就业的增加,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总之,消费观念的转变是一个长期、渐变的过程,我国应充分利用金融危机后经济调整的机遇,加快国内居民健康、科学、绿色消费观念的形成,以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时代金融论文:新时代金融市场论文 中国的金融市场的主要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聚敛功能 由于资源和资金分配的不均衡,在任何时刻都存在着资金的盈余方和资金的短缺方,资金的盈余方有很强的投资需求,资金的短缺方有很强的筹资需求,金融市场多样化的金融工具以及其灵活多样的交易形式,高效的运作机制满足了不同的投资者和筹资者的需求,金融市场强大的吸引力使众多的闲散资金闻风而来,经过金融市场的运作以后,投资者的资金转化成了筹资者的资本,小规模的闲散资金转变成了大规模的生产资金,金融市场的聚敛功能使资金在时间和空间上重新进行分配,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了交易成本。 (二)配置功能 中国有句俗话说的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里的水可以看成是资金,资金的逐利性使资金总是寻找价值洼地,以便获得高额利润。所以说资金总是“流向”那些最有发展潜力,最能为投资者带来最大利益的产业和行业。以货币资金为交易对象的金融市场在利率机制的引导下,在交易者的互相竞争中很好的放大了资金的这一特点,金融市场的配置功能使有限的资金在利益的驱使下被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大家都知道美国的硅谷已成为世界各国高科技聚集区的代名词,很多年轻有为的创业者们在这里留下了自己的身影,但是如果没有美国的风险投资者们对于这些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仅仅靠着创业者的一腔热血与热情,是缔造不了硅谷神话的,正是由于风险投资者们大胆的对于未来的投资才换回了一个又一个创业奇迹。中国百度的创始人李彦宏就是在风险投资的帮助下才得以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2005年8月百度已经成功在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上市。 (三)调节功能 调节功能。首先,金融市场具有直接调节作用。在金融市场大量的交易中,投资者为了确保获得高额的回报,在进行交易之前,一定会利用一切信息对投资对象进行客观的分析,从而做出投资决策,只有符合市场需要、效益高的投资对象,才能获得投资者的青睐。而且,投资对象在获得资本后,只有保持较高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发展势头,才能继续生存并进一步扩张。否则,它的证券价格就会下跌,继续在金融市场上筹资就会面临困难,发展就会受到后续资本供应的抑制。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总是能够通过证券价格的上升与下跌准确反映出企业的盈亏状况,进一步引导投资者的资金流向效益好、有增长潜力的微观经济部门,因此,金融市场通过其特有的引导资本形成及合理配置资源的机制首先对微观经济主体产生影响,进而形成一种对宏观经济的自发调节机制。例如,2011年,中国的双汇集团因为“瘦肉精”事件一度成为关注的焦点,其违背社会道德的做法,也在金融市场上得到了体现,其股票价格连续两天跌停,使双汇集团的形象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也逼迫双汇集团不得不立即采取行动进行挽救。其次,金融市场的存在及发展,为各国政府实施对本国宏观经济的间接调控提供了条件。当一国经济出现过热或者过冷的现象时,中央银行就要通过实施货币政策来对本国经济的发展进行影响,主要依靠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和利率等政策工具进行宏观经济调控。这些政策都必须要借助于金融市场才能发挥效果,只有通过金融市场的传导才能对各微观利益主体产生影响。此外,财政政策的实施也越来越离不开金融市场,政府通过国债的发行及运用等方式对各经济主体的行为加以引导和调节,并提供中央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手段,也对宏观经济活动产生着巨大影响。 (四)反映功能 金融市场的反映功能主要是说明金融市场对一国经济准确的预测功能,从这个层面上来说,金融市场被誉为一国经济的“晴雨表”,金融市场对于一国经济的冷热兴衰都能提前做出判断,给投资者和各级政府的决策提供最为不可或缺的信息。首先:金融市场的生存法则和我们生物学上的生存法则是一样的,都是优胜劣汰。能够在金融市场上打拼的投资者都是“久经考验”的老战士,他们都是历经金融市场沉浮,大浪淘沙而留下来的优秀金融人才。他们长期在金融市场上“摸爬滚打”,都已经练就了一套在金融市场上打拼的本领,对一国经济动向的把握都具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由他们主导的金融市场绝对能够引领一国经济发展的潮流。其次:金融市场是一个公开的市场,所有的上市企业都要定期公开自己的财务信息,让投资者进行查阅,并且现在的金融市场已经具备了广泛而及时的搜集信息和传播信息的通讯网络,能够及时准确的传递相关的经济信息,金融市场各种产品的走势已经成为我们了解国家经济和世界经济的第一手资料。 作者:李剑单位: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时代金融论文: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论文 一、资本制度顺周期性下的金融监管 顺周期性作为金融系统的内在特征,客观上反映了其在经济周期中的作用,但也存在降低金融体系应对危机的能力,使整个信贷周期与经济周期明显的恶化。顺周期性在BIS巴塞尔委员会于1975和2006年分别出台的两个协议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根据巴塞尔新协议第一支柱的风险模型(根据资产的历史价格来估计未来一段时期内因资产价格的不利变化而损失的可能性)在经济上行阶段,资产价格波动率不高,风险值较低,资本金充足。然而,在第三支柱的规定下,长期保持经济周期顶端带来的资本过剩状态将受到处罚,因此在上行阶段银行仍实行积极信贷。到下行时期,资产价格波动率大幅增加,风险提高,对于银行资本金要求增加,银行实行紧缩信贷,对于经济状况起负面作用。顺周期性在资本充足率监管、贷款损失拨备、公允价值会计三个主要方面体现明显。资本充足率(CAR)[2]系指资产与风险资产的比值,其反映银行在遭受存款人和债权人资产损失后以自有成本承担损失的程度。在经济上行时对CAR要求放松,银行实行积极信贷,而在经济下行时期,银行难于融资,只能选择减少信贷供给而加剧信用紧缩。贷款损失拨备是基于事实与管理层的判断在贷款组合恶化时的计提拨备,由于其设置机制以明确的恶化趋势存在为前提,故而具有滞后性。在经济上行时,经济情况向好而风险尚未体现,拨备计提少;而在经济恶化趋势明显时,本应增加拨备计提,但由于市场环境的恶化,银行利润和相应的资本压力已不足以满足拨备计提增加的需要。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其分为按市值计价和按模型估值两个层次。当资产价格走低,公允价值会计下的资产市值不论是按市价还是按模型均有下降,从而引发市场参与者的恐慌抛售,从而进一步深化了资产价格的下跌,形成恶性循环。对此现象,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均持关注态度并引入反周期机制。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是当前各国采用的普遍做法。美国财政部在2009年公布的《金融监管改革框架》中第二部分指出,对于具有重要性的机构来说,必须提高其资本与风险管理的标准。这一部分又被细化为三个方面,即设置更有力的资本要求:这些公司的资本应更为稳健,应当在经济不利的情况下能够更加具有有效性;加强对信用风险、流动风险等的管理;创建高效准确的行为机制。这些做法,能避免下行时因毫无准备而带来的损失。英国在2009年3月18日金融监管改革报告中,指出了对于顺周期性的防范措施,分为资本充足率和会计准则两个方面。其中应大幅提高全球银行体系的资本质量和数量,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应当大大高于当前的巴塞尔要求;大幅提高交易账户行为的资本要求,提高对证券化、尤其是再证券化的资本要求;监管者应保证实施新协议不会造成顺周期性;应引入逆周期的资本充足率机制,该机制应具有缓冲资本随经济周期升降的特征。而会计准则方面则要求建立“经济周期准备金”,以此来进行缓冲。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协议III》通过,新协议将资本充足率上调至6%,增加反周期准备成本,为巴塞尔协议在面临顺周期性的问题下的转变迈出新的一步。其次,应对顺周期性可建立逆周期的贷款损失拨备。其中以西班牙的监管实践最为典型,效果最好。西班牙中央银行实行动态拨备制度,其基本思想是在经济上行期,动态拨备基金积累;在经济下行期,消耗拨备基金弥补损失。在2004年欧盟统一会计规则下,动态拨备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动态拨备制度为逆周期,强有力地降低了顺周期的程度,并且通过制度的设计防止银行利用拨备基金进行利润调节,保证了拨备金的正确使用方向。 二、公司治理与薪酬激励机制下的金融监管 目前,薪酬激励机制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激进的薪酬机制对于短期财务业绩予以鼓励,高管在利益的刺激下会倾向于过度风险承担,追求短期效益,从而引起过度投机。高管通过设计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将产品的信用链条拉长,使投资者难以意识到较为远期的风险,而仅仅关注于短期的现实利益,从而将盈利模式建立在非健康的实体经济与基础资产上,谋取因信息严重不对称带来的巨额财富。其次,业绩激励与股价挂钩,金融机构倾向于市值最大化,股东对于风险的容忍度已经高到足够损害其他利益相关者,从而对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形成威胁。再次,收益与风险存在严重的不对等性。金融机构的利润具有较强的虚拟性与滞后性,有些业务的风险滞后表现,导致管理层实际获取的薪酬可能是机构本身并未获得的利润,同时薪酬一经发出不可追回,一旦面临下行期,管理层并没有义务承担亏损与风险。最后,董事会与管理层由于自身对于利益的无限度追逐,导致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甚至已经意识到巨大风险的存在,但出于利己主义的要求而刻意忽视了风险的潜在威胁。同时由于管理层与公司之间只为关系,一旦公司出现问题,管理层即可辞职选择其他公司,从而规避由于其过度投机带来的危险后果。对于薪酬激励的监管改革,多从薪酬决定机制和薪酬结构两个方面入手。通过要求增加股东大会对于高管薪酬的发言权和增强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从决定机制上对于高管的非正常高薪酬予以限制。在实际操作中,美国采取了多项措施,如财政部在2009年10月22日,宣布对于接受问题资产救助计划资金(TARP)的7家大公司高管进行限薪,其中有花旗、美国银行等7家企业中收入最高的25名高管。在具体操作中,对监管人员提出了五项薪酬限制的标准,但此标准并非机械不变的,应对具体情形予以调整和改变,充分考虑薪酬限制与维持公司活力。首先,薪酬不能超过同类公司相似职位的薪酬水平;其次,薪酬基本上以股票形式为准。据此,薪酬与公司长期表现挂钩,因此高管不会只关注短期效益而进行过度风险投资。第三,减少现金薪酬所占的比例。第四,要求激励标准与预先设定好的预期目标相一致。第五,限制丰富离职补偿与退休金计划。与此相配合,制定若干限制薪酬的基本原则,如只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具有合理性的增薪,薪酬与股票形式为准,限制现金薪酬的比例等。截至2012年6月4日,美国财政部公布的对最后三家接受问题资产救助计划资金(TARP)的公司,即AIG,GM,AllyFi-nancial的薪资限制情况报告中指出,在2012年CEO的整体薪资水平保持2011年水平不变,同时其薪资结构也大体维持了2009-2011年的整体结构,高管的薪资水平有所下降。同时这三家公司均已进行了成效卓著的对于纳税人投资的偿还活动。我们发现,美国的薪资与激励机制监管与限制,在四年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对于维持后危机时代的经济稳定,促进经济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2008年10月,英国金融服务局向银行业CEO了“致CEO公开信”,对其薪酬方案提出了监管建议。2009年财政部的财政先期预算报告中阐述了“银行薪资税”,即对在2009年12月9日—2010年4月5日之间,向单个雇员发放奖金超过2.5万英镑的银行以50%的税率向该银行就超出部分征税。此税旨在鼓励银行将用于奖金激励部分的资金转为构建资本金,鼓励银行检查激励方案,保证其与银行的长期目标以及贷款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时间相一致,确保薪资政策尽可能减少风险的积累,并希望改变银行业的此种激励惯例。此税的征收为英国对于整顿银行业高薪酬释放出信号。同时也为《金融服务法案》的提出奠定了基础与进行试水。《金融服务法案》旨在对金融界进一步的监管,制约不适当行为,增强英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 三、全球化金融监管合作的问题与展望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资本大规模流转,金融业务与机构逐渐实现了跨境发展,国际金融市场流动性大幅度增强。金融监管呈现出从国内单边监管转向国内国际多边监管,从封闭性监管转向开放性监管的总体趋势[3]。目前,全球化金融监管合作,仍存在多方面的问题。首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机构多为跨境的大型投资银行与证券机构。以高盛集团为例,其总部设在纽约,并在东京、伦敦和香港设有分部,在23个国家拥有41个办事处,集团内部所有运作都紧密相连,互为一体。因此,此类机构的跨国特性就决定了其必然涉及多国的监管部门,如果其中一个市场的政府监管严格,此类机构可以将这一部分的分支机构进行市场转移,从而造成实际上的监管空白与政策失灵。同时,由于不同国家的监管行为规则与措施力度不同,也为机构规避风险提供了法律缝隙。而且,主要跨国经营的金融机构所造成的全球性损失由谁承担,如何承担也引起了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关注。其次,全球化迅速深入发展,从亚洲金融危机到次贷危机,金融危机的强度不断增加,涉及的范围不断扩大,而金融危机也非单一国家的监管措施所能遏制,金融危机发展与变异的特性亟须国际社会强有力的监管合作,才有希望实现监管的全面与有效,以期维护世界经济的总体稳定性。面对全球化金融监管下的问题,建立全球或区域性的统一监管组织,需要缩短各国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差异,因此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实现。但各国监管机构均试图通过国际多边组织共同推进符合当下实际的监管规则。监管规则的制定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强对于国际金融机构的跨境活动的监管,即对大型对冲基金,私人资本和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对此类机构实行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有效实现跨国监管与联合监管。其次,通过建设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协调各国政府救市的方式与时机,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管信息的共享,通过协商与合作分担跨国运营的主要机构的损失。同时在危机发生前与发生初期,应用危机预警系统尽可能地降低经济危机风险带来的损失。美国在2009年6月颁布的《改革白皮书》第五部分中,强调了提高国际监管标准与增强国际合作。强调了美国以国际社会中的领导地位,在其参与的重要国际会议与组织,如G20,FSF,BCBS中积极推动国际金融政策的调整的重要性。同时,作为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向中的主要部分,增强国际合作与提高国际监管标准[4]。英国于2009年7月公布《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中第七部分,为金融监管的国际与欧洲系统内部的合作[5],文中指出了跨境公司在规模与复杂性上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具有潜在的威胁,并且肯定了欧盟以及G20对于全球化金融监管所作出的努力。进一步阐述了有待于增加国际监管与合作的方向。充分发挥欧盟在增加全球金融稳定性和建立广泛使用规则上的积极作用,构建各主权国家监管者之间的合作,建立处理国内外监管者之间矛盾的争端解决机制;赋予FSA国际性的监管效力,并且号召所有国家加强风险防范与管理。欧盟作为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区域共同体,其金融监管实践无疑为全球性与地区性的金融监管机构合作提供了丰富的样本,其经验对于进一步深化全球性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欧盟的金融市场统一监管经历了三个阶段,即2009年前至2009年的准备改革阶段;2009至2011的欧洲金融监管改革阶段;2011至2013年的评估阶段。第一阶段即在金融危机爆发后,欧盟于2009年5月在布鲁塞尔召开欧洲新监管机构会议。在进入第二阶段的实体改革过程中,2009年9月各国提出监管立法意见,经过为期两个月的欧盟议会的投票机制,于2010年11月公布立法文件文本,并于2011年1月增加了新的立法建议。最终于2011年年底,三个全新的金融监管机构(ESAs)与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ESR)取代原有的监管委员会,并行使职能,这标志着欧洲金融监管合作的全面展开。第三阶段为对于现行改革的评估与建议阶段。2013年5月24日,欧盟再次召开会议,对于新监管机构的效率与成效进行评估,以审查新改革的实际效能。欧盟在金融监管改革中发展的脉络与步骤,为国际社会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范本。 综上所述,后金融危机时代下的各国、各主要经济体均将金融监管体系改革落到实处,通过国会立法等方式改变了现有的金融监管构架与模式,通过发现与弥补金融危机时期暴露出来的问题与缺陷,并以具有包容性和创新性的改革方案予以整合和调控,对改革中影响全局性的细节问题予以调整。从资本制度顺周期性上的金融监管来讲,自《巴塞尔协议III》出台以后,伴随着美英对于反周期性工具的建设,顺周期性对于金融体系的风险影响得到了控制。同时西班牙既存的实践也为顺周期性的限制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从薪酬制度上的金融监管来讲,美英两国将政府对于劳动力市场的干预落实,无疑为金融市场监管中的公共权力自主性赋予了新的内容。其中,美国也关注了劳动力市场的内在差异,防止政府过度监管带来的市场活力减损而采取了差别对待,以恢复TRAP下的企业活力为中心目标进行限薪,防止了整体劳动力市场的疲软。从全球性的金融监管机构合作上讲,美国,英国,欧盟均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其中由于欧盟的机构特殊性而格外具有研究价值。 作者:许凌艳王贺单位:复旦大学 时代金融论文:新国际经济体系时代金融的重要性论文 [摘要]经济全球化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现代科技已成为全球化经济的原动力和基本内核,在当代日趋激烈的综合国力较量中,能否在高科技及其产业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已是各国竞争的焦点。谁能掌握更多的高新技术主导权,谁就能赢得未来。 [关键词]经济体系国际贸易。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学是在传统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作为一门系统的和独立的理论,它的出现大约在本世纪40年代,即以凯恩斯为代表的新古典主义学派兴起后不久,几十年来,国际经济学研究吸引了西方许多经济学者的注意力并不断得以发展,新的方法和学说层出不穷。国际经济学的一般理论包括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国际金融理论和国家货币政等。 一、金融自由化的风险。 金融全球化的本质是金融资本的全球高速流动以寻求最大利润。巨额资本的快速流动增加了金融系统的潜在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不健全、具体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产生金融危机的诱因可以说无处不存,无时不在。主要是因为: 1.短期资本的大进大出,国际游资频繁在各国外汇、股票市场流动,具有投资、投机两重性。短期资本的大量涌入造成了经济结构性失衡,形成“泡沫经济”,一旦出现逆差或货币贬值,资金便迅速抽逃,导致国际信用危机。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便是典型例子。据IMF估计,国际短期游资多达7.2万亿美元,约占世界总额的20%。其投机性、流动性和逐利性构成了对发展中国家金融经济安全的严重威胁。 2.作为资本流动载体的金融衍生工具的最大特点便是其“杠杆效应”,能以较少“定金”买卖几十倍乃至上百倍于定金合约金额的金融产品,如远期合同、期货、期权和互换等,形成以证券料汇、利率和商品行情的信息预期为客体的金融衍生资本。一家金融机构的少量交易即可牵动整个国家经济甚至整个国际金融市场,金融链条上的任何环节出问题都可能使整个金融系统遭到毁灭性打击。 3.“对冲基金”规模不大,但借贷能力特别强,能够迅速筹集资金投放市场。一批基金联手再加上众多世界级银行财团的支持及其在国际组织、各国政府中的强大游说能力,足以将任何一个市场置于危机之中。 二、国际经济体系中的美元霸权霸权。 虽然从理论上说,国际美元本位像任何关键货币一样,对于提高国际交换效率和降低国际交易成本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后布雷顿森林会议体系中,作为国际本位货币的美元毕竟只是由美国政府法令强制使用的一种纯粹的、完全不兑现纸币,它的“生产”完全受到美国国家机器的控制,它所服从的完全是美国政府的政策制订者所愿意奉行的任何国内规则。所以美国不会,也没有义务把别的国家的利益置于美国的国家利益之上。 三、货币一体化理论。 货币一体化就是各成员国联合起来,结成固定的汇率,执行共同的货币政策。西方学者对不同层次的货币一体化进行了划分:(1)汇率同盟。(2)假汇率同盟。(3)货币一体化。(4)货币联盟。 货币一体化理论认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越不能靠经常的汇率变动来改变相互之间的贸易条件和本国的国际收支地位,这两国(或多国)走向货币一体化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具体说来又主要是与以下一些因素有关:①相同或相似的通货膨胀率;②要素流动的程度;③一国的经济规模与开放程度;④商品多样化的程度;⑤工资、价格的(变动浮度);⑥商品市场一体化的程度;⑦财政一体化程度;⑧政治因素。货币一体化的主要收益来自于汇率稳定。汇率经常经常性变动会影响正常贸易和投资的开展,使用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同时单一货币能减少外汇风险,而外汇风险会象交易成本一样减少一国的进出口。当前货币一体化理论的最新进展就是运用理性预期的形成,时间不一致性,信誉问题以及汇率决定等宏观经济学的新概念、新理论及分析方法对货币一体化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在货币中立问题方面:弗里德曼和卢卡认为因为有理性预期的存在,长期来看,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并不存在着此消彼长的交替关系,应该存在着与通货膨胀率毫不相关的自然失业率。在时间不一致性问题方面,在对“货币中立建议”西方学者进一步运用时间不一致性观点来考察货币一体化的成本。 综上所述:在全球化中,国与国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作为全球化的优秀,跨国公司总体上毕竟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反映了当今世界资本和技术流动快而劳动力相对不流动趋势下资源优化配置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笔者认为,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影响,与其说取决于跨国公司,还不如说取决于本国的政策。对跨国公司既要加以利用,又必须予以限制。而且跨国公司是当今世界经济中集生产、贸易、投资、金融、商业行销、科研开发等众多功能于一体的巨大复合体,是一种时代潮流。发展中国家只有培育自己的跨国公司,参与全球经济,才能在国际国内市场占有有利地位,分享全球化带来的巨大利益。 时代金融论文:新金融时代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金融创新是金融深化的突破口,金融监管作为一种管制手段对金融创新既有促进作用,也有抑制作用。不同类型的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在“博弈”互动过程中,共同促进金融业发展。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监管金融产品货币市场互助基金济南出版社国家干预主义金融体系金融资产金融工具金融深化 我国已加入WTO。为了应对WTO的挑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各市场主体只有继续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竞争力,才可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金融是经济的优秀。金融业的存在和发展对经济的影响是深远的,而金融业的竞争又是异常残酷的,因此各市场主体通过不断地金融创新来维持竞争力。频繁的创新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金融监管为了适应这一变化也在不断地调整,本文拟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作初步的探讨。 一.金融创新的基本理论 1.概念 创新这一概念是本世纪初美籍奥地利经济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Schumpeter)首次提出的。熊彼特使用“创新”一词是用来定义将新产品、工艺、方法或制度引用到经济中去的第一次尝试。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将金融领域的这些变化称之为金融创新。但是金融创新真正成为金融领域一种引人注目的现象并成为研究的对象,则是80年代的事。虽然金融创新是一个普遍接受并广泛使用的概念,但直到目前为止,金融创新一词在学术界依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 阿诺德˙希尔金(ArnoldHeertje)认为:创新,总的来说指所有种类的新的发展,金融创新则指改变了金融结构的金融工具的引入和运用(。显然,这个定义主要论及金融工具创新。大卫˙里维林(DavidLliewellyn)对金融创新如下定义:金融创新是指各种金融工具的运用,新的金融市场及提供金融服务方式的发展(。这个定义包括了金融创新的几个方面内容即工具的创新,市场的创新及服务的创新。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从目前中国的情况来谈金融创新。他指出,金融领域存在许多潜在的利润,但在现行体制下和运用现行手段无法得到这个潜在利润,因此在金融领域必须进行改革,包括金融体制和金融手段方面的改革,这就叫金融创新(。在他看来金融创新显然应该包括金融体制创新,而且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创新。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人们对金融创新认识的深入,金融创新的定义也在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的外延,即金融创新的分类上。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所谓金融创新是指会引起金融领域结构性变化的新工具,新服务方式,新市场以及新体制。 2.理论基础 金融创新是以金融深化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和利率平价理论为基础的经济学范畴,下面就简单阐述一下有关的基本理论。 (1)金融深化理论 美国当代著名经济学家爱德华˙S˙肖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对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我国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从金融创新的角度将这种理论概括为三个方面(:金融先行论论。金融在所有国家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金融机制一方面会促使被抑制经济摆脱徘徊不前的局面,加速经济的增长,另一方面,如果金融领域本身被抑制或扭曲的话,则会阻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实现经济发展,就必须实行金融先行的政策。金融深化理论在分析方法上,提出“财富的研究比货币的研究更为重要”的观点。在以往的经济研究和政策制订中以货币为中心。但金融深化理论认为,要研究经济,最重要的不是流量而是存量,只有研究财富的存量才能说明一个国家的实力,也才可能看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趋势及发展潜力。一个国家经济越发达,它的金融资产量越大。金融资产的大小跟该国的国民收入之间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越高,经济发展越快。 据此,肖提出金融深化理论,要求放松金融管制,实行金融自由化。这与金融创新的要求正相适应,因此成了推动金融创新的重要理论依据。 (2)理性预期理论 理性预期学派是从货币学派分离出来的一个新兴经济学流派,最早提出理性预期思想的是美国经济学家约翰˙穆斯。70年代初,卢卡斯正式提出了理性预期理论。 理性预期理论的优秀命题有两个:第一,人们在看到现实即将发生变化时倾向于从自身利益出发,作出合理的、明智的反应;第二,那些合理的明智的反应能够使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据此,政府的责任在于确立一种有利于公众进行理性预期的政策规则,减少经济的不确定性,强硬反对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和政策,力主经济自由主义,要求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反对金融管制,这与金融创新的要求正相吻合。 (3)利率平价理论 利率平价理论由凯恩斯于1923年在其《货币改革论》中首先提出,后经一些西方经济学家发展而成。该理论认为,由于各国间存在利率差异,投资方为获得较高收益,就将其资金从利率低的国家转移到利率高的国家。如甲国的利率水平高于乙国,投资者就会把资金从乙国调往甲国,为避免汇率风险,投资者一般按远期汇率把在甲国的投资收益变为乙国货币,并将此收益与乙国投资所得收益进行比较,从而确立投资方向,两国间投资收益存在的差异导致了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直到通过利率的调整,两国的投资收益相等时,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才会停止(。厉以宁先生指出,利率平价理论研究两国利率之间的差异,以及整个资本的流进流出和它的管制问题,都推动了金融创新理论的发展(。而其本身也成为国际金融创新的重要理论依据。 3.分类同一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可以作出不同的类型划分。如果将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结合起来考虑,从金融创新产生动因的角度来划分的话,可以将金融划分为两类:一种是为规避监管而进行的创新,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消极金融创新,另一种是因金融机构为提高自身竞争力而进行的创新,我们将它称之为积极金融创新。从金融创新的历史看,金融创新是“放松管制”要求的产物,因此,绝大多数金融创新都可归纳为消极金融创新,但我们不应忽略了积极金融创新,由于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及竞争的压力,积极金融创新已越来越多的产生出来,区分积极金融创新与消极金融创新也有利于我们采取不同的监管制度,以充分利用金融创新的益处而尽量减少其弊端。 二、金融监管的基本理论 1、概念 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 2、理论基础 (1)从一般“市场失灵”理论角度看。 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应当发挥政府这一“看得见的手”的作用。金融领域作为整个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市场失灵的问题。在经济领域中,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①外部性问题。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前者如私人阳台上种植的花草对行为所产生的愉悦作用等,后者如大气污染等。对金融业而言,两种外部性可能都存在。②垄断。某些部门具有很强的由其技术决定的规模经济效益,同时其固定资本又具有很强的长期使用性和沉淀性,因而构成加入壁垒就自然垄断。金融业在本质活动上是规模经济的,因此就会表现追求超大规模,摆脱管理的特征。③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指在竞争的市场中,消费者和生产者作为交易的双方,对其交易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金融信息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也存在着不对称现象,这将导致市场主体在最大限度的增进自身效用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即道德风险问题。 (2)从金融业的特征看。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与其他经济部门相比,存在着多方面的特殊性,使得金融监管尤为必要。①金融业是“公共性”产业。金融机构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资金来源于社会公众的储蓄,而资金的运用又是面向社会公众,因而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行为、业绩对社会公众产生直接的影响。②金融业(尤其是银行)是高负债行业。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其中任何一项风险都会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成败产生重大影响,但是金融机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往往盲目扩张资产导致资产状况恶化。③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一家银行或几家银行出现危机会迅速波及到其他银行形成整个金融业的危机,并危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综上理论分析,我们可以说,金融创新是金融自由化的必然产物,而金融监管则是国家干预主义在金融业的逻辑延伸。经济发展史表明,绝对的自由化和绝对的政府干预的作用都是有限的。因此,当代大多数国家都采取“自由”与“干预”相结合的经济体制。至于是“自由”多一点还是“干预”多一点,则取决于各国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现实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因素。从理论根源上讲,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就象“自由”与“干预”一样,是动态的“博弈”过程,金融发展一方面需要金融创新作为动力,另一方面又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以维护金融安全,以利于金融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就这样互相作用,作为一对矛盾统一体,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共同促进金融改革的深化。 三、金融创新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1.金融创新改变了金融监管运作的基础条件,客观上需要金融监管机构作出适当调整。 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使银行业与非银行金融业、金融业与非金融业、货币资产与金融资产的界限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这必然使得金融监管机构的原有调节范围,方式和工具产生许多不适性和疏落,需要进行重新调整。“与金融创新的发展保持同步,已成为监管机构的一个主要挑战”(。 2.金融创新在推动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在总体上增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从而极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金融创新是将诸多风险以不同的组合方式再包装,这种组合后的风险相对于传统金融业务显得更加复杂,使金融监管机构难以控制货币及信贷量。从而使货币政策的执行复杂化,一旦风险触发,可能会导致金融体系的危机。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东亚金融危机就是最好的例证。金融创新工具的大量繁衍使得金融市场更加捉摸不定,一些金融创新工具最初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和化解汇率、利率波动的风险,但在实际运用中投机性越来越强。年英国巴林银行倒闭和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的破产都是因为交易员从事金融期货炒作导致巨额亏损引发的。金融创新的高速发展给市场主体提供了巨额利润来源,因此常被一些冒进的金融机构滥用,也常被不法分子利用,给金融业带来混乱。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禁止金融创新,只能相应地调整我们的监管手段,加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能力。 3.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监管主体的重叠与缺位并存(。 现行分业监管过程中,大都采取机构性监管,实行业务审批制。这样,当不同金融机构业务日益交叉时,一项新业务的推出通常需要经过多个部门长时间的协调才能完成。此外,有的新金融业务处于不同金融机构业务边缘,成为交叉性业务,如储蓄保险是一种既包括储蓄功能又包括保险功能的业务品种,对于这些金融创新,既可能导致监管重复,也可能出现监管缺位。 4.金融创新导致金融监管制度出现重大创新。 如前所述,金融创新使传统监管制度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各国监管制度出现重大创新。这种创新主要体现在:①监管方式上,从机构监管过渡到功能监管。由于金融机构的全能化发展,传统的以机构为监管对象的方式便不再适应,而应以功能为基础进行监管。②监管标准上,从资本监管到全面性的风险。传统监管以资本充足率为标准,这种监管主要是针对信贷风险的,但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面临着其他各种风险,仅仅对信贷风险进行监管难以实现有效监管的目的。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实现全面风险管理,已经成为各国及国际监管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③内部控制制度的加强。传统监管制度注重外部控制制度,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各国及国际监管机构对金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越来越给予高度重视。 四.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一般影响 1.积极方面 许多学者尤其是经济学家侧重于指出金融监管的消极影响,但实际上,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亦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学者指出,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产生和发展有保护作用,这一方面的监管可称之为保护性监管(。这种保护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它可以减少交易的风险。在金融市场,交易商品的质量不能经常为所有交易当事人立即了解,确立监管框架,规定共同标准保持最低可信度,可能会减少交易的风险。可以想象,如果没有必要的监管制度,金融创新工具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阻碍。 (2)某种金融资产的市场组织本身就是公共机构,这样可以更好地公平地执行其职能,现在,大多数证券及期货交易场所采用会员制形式,它们不再作为一家私人公司来担负其市场职责。作为公共机构的市场组织不仅是监管制度的设计的组成部分,同时亦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责。 (3)监管可以减少损害新市场发展的过度竞争。这种联系是显而易见的,例如,美国早期对证券发行与交易不加管制,结果出现了出售“蓝天”的投机现象,而对上市公司的不加管制更是导致了整个股票市场的崩溃,因而很多创新往往要求同时引入一个监管框架。 (4)监管本身对金融创新有刺激作用。例如,在美国,有许多对银行的特定管制,但却缺乏一个全面集中的公共机构,这种特殊结构构成了美国银行特殊的创新环境,否则,没有官方许可的创新便难以想象。 (5)监管的变化甚至可以导致创新的产生。外汇和资本管制的废除是导致银行选择海外发展和拓展国际业务的一个明显例证。还有,由于利率上限对银行存款的限制,在美国创立了货币市场互助基金。 2.消极方面 事实上,金融监管经常被用来解释金融创新的原因,甚至是主要的原因,哈林顿在谈到美国的金融创新时认为,美国的银行传统上受到很多限制,许多限制在其他地方并不存在,而现代技术使金融在形式上和地理上更容易变化,因此,在美国,新技术便难以避免地用于市场设计规避有关条例和限制跨州银行的管制的方式。事实上,国际市场的许多早期发展可以用美国银行想在国外从事在国内受到限制的业务来解释(。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消极影响是多方面的,几乎所有的金融监管都曾被解释为某种金融创新的理由,欧洲债券市场的发展,美国早期的金融创新工具——存款凭证都是很好的例子。 五、金融监管对消极金融创新的影响 金融监管是一个公益性的管制问题,它既有利于受监管的产业(金融业),又有利于不受监管的产业(非金融业),但这种公益性是就整体和宏观意义而言的,从单个或微观金融机构看,金融监管总是通过限制性的方式出现的,在特定条件下,金融制度和体系中的微观金融机构作为一个特殊的企业和市场主体总是倾向于生产更多的“金融产品”,以求得更多的利润。受获利冲动的驱使,金融机构会通过创新的金融工具或经营方式以逃避监管,寻求新的盈利机会,扩大生存空间。这种“个人理性”行为规则在无约束的条件下就可能导致单纯市场调节的失败和金融体系的灾难性危机,即引起整体的“非理性”。其结果必然是:消极金融创新部分抵消了某些金融监管的预期效果,但随之而来的是另一种内容和结构的金融监管政策。金融监管的公益性决定了金融监管对消极金融创新必须采取积极抑制或规范的对策。否则,金融监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和理由。 六、金融监管对积极金融创新的影响 积极金融创新是金融机构为提高自身竞争力和获利能力,而在现有的法律框架范围内,针对金融市场需求,主动进行的创新行为。电子计算机等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激烈竞争的压力迫使金融机构积极进行金融创新。通过金融创新,发展多种金融机构,形成大批互相竞争的市场主体;推出新的具有吸引力的金融资产,使市场工具多样化。只有市场主体和交易工具的发育成熟,才能有助于建立一个发达的金融市场。对于积极金融创新,作为国家干预的金融监管应“消极”应对,尽可能地给金融机构创造更多地“自由”空间,采取各种激励措施,鼓励积极金融创新。但是应当注意,积极金融创新也存在产生风险的可能性。因此,金融监管机构不能完全放弃监管,任其为所欲为,无约束的“自由”是产生金融风险以至爆发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正在进行市场经济构建的国家来说,金融创新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发展潜力巨大,在金融深化过程中,必须处理好风险防范与金融创新的关系,既不能以风险为由抑制金融创新,也不能为创新而忽视风险防范,同时还要有效利用金融创新的风险防范功能。 简言之,对消极金融创新应采取“积极”的监管措施,而对积极金融创新则应“消极”监管。 七、我国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应对 1.金融监管制度的制定要有前瞻性 金融监管政策措施要适应金融业未来发展和变化趋势。为了防止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金融监管当局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和有关措施时,要考虑未来金融市场创新,金融机构资产的可能变化等,此外,要建立金融监管的预警系统,加强对金融体系安全性的监测,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2.以鼓励积极金融创新,抑制消极金融创新为原则 3.模式的选择上,应由侧重于外部监管模式向既重视内部监管,也重视外部监管模式转变 从世界范围来看,金融监管无外乎三种类型:一种是侧重于外部监管的美国模式,其特点是金融监管主体可以站在超然的地位监管金融活动,避免部门本位主义,协调部门的立场和目标。二是侧重于内部监管的英国模式。其特点是政府除按必要的国家立法行事以外,较少干预金融活动,对金融业的日常监管主要由金融行业协会等组织来进行。三是侧重于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德国模式。金融创新具有复杂性及危机隐蔽性强的特点。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创新的弊端的反应往往较迟钝,而金融行业协会则反应灵敏,因此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需要更多的依据赖于内部监管。内部监管是第一道“防火墙”,外部监管是第二道“安全网”。 总之,随着金融的日益深化,特别是金融创新和开放程度的加深,金融系统风险和个别风险的概率也会相应提高,因此,适时调整金融监管以适应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成为金融监管的迫切任务。金融监管机构应时时掌握创新动态,促进金融业的发展。 时代金融论文: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体制创新 一、明确金融监管目标 (一)保证金融机构审慎经营 金融机构为达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在金融危机冲击下的生存,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则成为金融也加强风险监管的发展潮流,在确保我国金融机构在全球变幻莫测的格局下有效生存和发展,必将金融机构审慎经营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降低不良资产占有率,将金融风险控制在源头。 (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金融消费者,作为金融市场资金的提供者,是保持金融市场信心的关键群体,随着金融市场存在不规范操作,损害金融消费者利益的现象有所上升的趋势,这些都是不利于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的因素。为此,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不仅有利于金融业长久繁荣和安全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我们还需要采取具体措施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让其上升为金融监管目标的高度。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国际金融危机过后,各国先后推出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对我国而言,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开放性不足,外部危机的波及性被降低,同时银行高储蓄金率政策保证了充足的资金来源,使得全球化金融危机在我国被降到最低。随着金融体系全球化联动性的加强,必将给我金融市场带来更加活跃的氛围,同时更多的金融机构也将拓展其国际业务,不断冲击国内金融市场与世界经济体趋同趋势。因此,在立足我国金融发展实践的现状基础下,紧密结合国际监管动态,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改革措施,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一)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在我国,随着金融机构的综合化和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对外开放,金融系统风险性也在不断增强,并且逐渐与世界接轨,经济形势与欧美国家趋于同变化。因此,我国应完善审慎监管体制,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并且尽快提上改革日程。在我国目前分业监管的格局下,可考虑在国家层面上建立针对系统性风险的跨部门委员会,设立监管协调机构,同时可参照欧美机构设置做法,组成的金融稳定委员会,监测和评估我国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分析、决策信息公开化与同步化,针对各监管机构信息共享化,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政策与货币政策,以达到有效防范系统风险的目的。 (二)鼓励金融创新,合理把握监管过度与监管不足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之一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监管机构对贷款等形式的金融创新产生的金融衍生品监管缺失,直接引起房产泡沫而持续殃及欧美经济体。在我国则呈现相反的情形,国家银行宏观管控下,金融市场发展缓慢,金融产品以及配套服务供给缺失,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难以满足金融市场需求,削弱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因此,我国可适当的鼓励金融创新,注重高风险产品的审慎发展,对一些金融产品、业务的监管限制放松,使金融体系更加充满活力。 (三)切实加强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金融消费者,作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市场微观主体,在本轮金融监管改革中,各国均把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对金融消费者增强合法合理性的保护,不仅有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健康发展,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和参与热情。因此,我国可加强消费者在金融产品消费过程中的充分知情权以及信息对等性,同时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充分保证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终结,全球经济复苏的时机下,金融市场将会更加活跃,更多的金融机构拓展国际业务,这必将加强我国金融体系与全球金融体系的联动性,因此,现有监管体制的改革是必然的,这也将为我国监管体制的完善提供好的发展空间。 作者:王靓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时代金融论文:新时代金融会计风险防控策略 1介绍金融会计风险的含义及内容 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绝对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而金融业会计风险是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1.1金融会计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指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的变动程度,其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和客观性。金融会计风险一般是指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资金、财产、信誉蒙受的损失以及将损失所期待利益的可能性。 1.2金融会计风险的内容 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风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信贷风险。因此,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是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计风险的内容[2]。在进行防范之前,首先要了解其内容。 (一)会计制度的风险 会计制度风险主要包含会计核算风险、票据结算风险和结算编制风险。银行会计的基础性工作,在于真实、完整、及时地对银行业务进行核算。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会计核算方法不佳、核算程序不规范、核算质量不高,就容易发生;结算业务是银行一项重要的中介业务,它是通过银行提供各种支付结算的手段与工具,为客户实现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转移。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支付数量的日趋上升,以票据为主要支付手段的结算业务也给银行带来了诸多的风险;结算利润是反映经营者最终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其数据不实,不仅会影响单位,也会对上一级部门(如总行一级法人),乃至对国家隐藏风险。 (二)会计监督的风险 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的职能是实施会计监督,就是对单位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而目前的金融业会计监督职能相对薄弱。比如:商业银行转轨后,效益成本观念得到很大增强,但也有一些金融机构在运营过程中只要求存款规模、讲究信贷管理,却忽视和放松了会计监督。体现在财务管理方面,基本上是行政花钱、会计记账,即事后核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职能消弥于无形。对于某些盲目决策,攀比消费,超计划、超范围开支费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无法起到有力的会计监督作用。 (三)会计人员的风险 会计人员是会计活动的主体,即主要因素,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在工作中表现出服务态度度不佳,操作行为不规范,从而容易发生会计差错;二是还有个别银行会计人员品质恶劣,他们内外勾结,肆意侵害银行利益,从而发生经济案件;三是会计岗位设置缺乏应有的互相制约和牵制;四是金融机构在会计核算方面的漏洞,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的不完善,制度不完善会影响会计人员经办业务的质量,同时会影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以上这些均会致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资产遭受损失[3]。 2分析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下,产生金融会计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过了解和分析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 我国的经济环境已由过去的计划经济模式逐步走向市场经济模式。在市场化的进程中,市场经济所常见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如:市场存在着不公平的竞争,市场的约束机制缺乏等等。目前,从我国的情况看,社会平均利润率尚未形成,而金融机构的账面投资回报率又吸引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涌入。在缺乏健全的市场准入标准情况下,再加上地方政府的本位主义色彩,各地金融机构剧增。大量增加的金融机构,虽有利于市场效率的提高和社会性平均利润率的形成,但违规经营、从事非法活动的可能性增加了,从而银行风险日趋增大[4]。 (2)会计制度本身不完善 目前金融机构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各项制度,但是在工作过程中却不按照章程制度办事,很多阶层的主管人员也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任其肆意妄为,使这些规章制度变成了一种虚假的形式,并不能真正起到限制和规范的作用。 (3)相对落后的运作手段及部分会计人员素质不高 现代经济的发展,要求现代会计手段的配套。现代会计手段一方面表现在会计电算化的形式上,另一方面表现在会计核算监督制度优化的内容上。但在目前我国银行业,会计电算化仍较落后,应用程度不高,覆盖面不广,会计软件的开发跟不上实践的需要。再加上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很容易发生会计事故和违法乱纪行为。从已发生的金融风险看,人员因素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方面,许多风险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与会计人员本身有关联[5]。 3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建议和对策 在了解会计金融风险的含义及产生的原因之后,认真的思考,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防范的措施和解决的办法。其指导方针是: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两制、两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自身人手,在强化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观念、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防范约束机制,适量适度开展会计创新,督促金融机构强化内部控制,提高会计自身调节适应能力,防范化解金融会计风险、进而化解金融风险以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简言之,就是依法监督、强化意识、提高素质、引导发展[6]。从具体实施措施的角度来看,要防范金融会计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内控制度,完善会计制度体系。有效的内部控制实际上是金融机构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一个完善的运行机制。其中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是其基本要求之一。而会计制度体系是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组成部分之一。会计制度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内控制约机制的充分发挥。在加强会计业务制度体系建设时,要注意其全面性、规范性、适用性和协调性,即这一制度体系在会计业务中覆盖要宽广,操作要规范,不能脱离实际,并能有效与其它部门工作配合。一套完善的会计业务制度将有利于堵塞漏洞,化解风险。 (2)利用现代化技术,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利用现代化会计手段会计电算化方法,在银行业大力推广业务处理电算化,这样对改善服务、增强竞争力有很大帮助,更重要的是它的推广运用可以规范会计操作程序,减少人工处理业务的随意性和灵活性,减少差错和违规。同时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其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尽量避免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7]。 (3)构建防范金融风险的控制保障系统。其主要任务是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充分发挥金融会计对风险的反映、监督、预测、分析等作用,全面反映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情况,及时提供风险防范的有用信息。通过会计定量预测技术和方法,进行日常核算,反映出可能发生的问题,辨别可能出现的风险,对可能带来的损失进行测算,以减少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从而避免风险的发生。 4、总结与展望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要想适应这个复杂的全球经济形式,在其中保持不败的姿势,中国要面对严厉的考验,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只要能够不断的发现缺陷,完善不足,不断健全金融体系,降低金融会计风险,从而保证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时代金融论文:后危机时代金融衍生品监管探析 一、监管理念的更新 (一)自律性与政府监管并重的监管模式 自律监管制度的基本意义是指行业内从业人员共同制定规则来约束自身行为并实现行业内部自我监管、保护自身利益和维护本行业的发展。自律性监管需具备三个要素:首先,市场参与者制定自律规则;其次,自律组织不受政府财政的控制;再次,自律监管的动机来自于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利益。由此可见,金融衍生品自律制度是在充分了解市场因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市场参与者的意愿,具有相对的经济独立性,避免了政府的非理性的市场干预。在次贷危机爆发后,自律制度仍然被主要的经济国家法律所认可。这是由于其与生俱来的独特性优势所决定的。第一,自律制度有较强的道德约束。由于法律的滞后性的限制,衍生品监管总是落后于其创新。自律监管能及时根据市场的变化而推出新的规范并利用市场道德来维系市场的正常运转,弥补了法律的不足。不可否认的是,道德、舆论的压力有些时候可以达到政府监管不能达到了良好结果。第二,自律监管比政府监管更敏感。与政府监管不同,自律性监管的倡导者本身就是市场参与者,这使得监管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更加高效,便于参与者理解接受市场规则。第三,自律性监管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这就使得其具有预警、缓和甚至化解潜在危机的能力。第四,自律监管具有专业性。与政府监管相比,自律监管是由专业市场人士来进行监管,其目的性强和可操作性强。第五,较少的监管成本。由于自律监管的发起人往往是市场参与者本身,因此,存在减少监管成本的动机。此外,自律监管也不受程序上的诸多约束,比政府的监管制定更加高效。当然,自律制度并不比监管制度完美。它并没有使市场有效的避免危机,存在以下三方面的缺陷:第一,存在行业内的监管不公平现象。部分自律组织的倡导者可能会对其他市场参与者形成自然垄断,阻碍市场的良性竞争机制的发展;第二,存在利益冲突使监管失效。监管的目的是为了行业的整体利益的提升。然而,监管的费用会给自律组织带来大量费用,很难保证市场参与者能具有共同的利益目标而自愿承担监管的费用;第三,监管范围的不全面。对组织的人员或机构没有约束力,不具备法律的强制力。 (二)安全价值的回归 随着金融自由化和信息化的加剧,金融衍生品的监管理念也由安全优先转变成了效率优先。然而,此次金融危机提醒人们效率优先的前提应该是安全优先。安全优先的监管理念其实早就有提出,但是缺少有效的执行。例如,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规定“监管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对消费者与投资者适度的安全保护。”对于创新速度越来越快、与经济实体越来越脱离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应当限制其种类的发展速度。鼓励投资者回归与经济实体联系紧密的衍生品市场,例如利率期货、股指期货等。 二、监管内容的重构 (一)提高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 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纷纷寻找对策来变革金融监管体系,也陆续了一些改革的对策和建议。从金融危机后各国的应对措施和监管改革的对策可以看出,金融衍生品监管的重点还是集中在场外衍生品的监管问题。然而,推行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在次贷危机后就强制其常务委员会在结构性金融产品的二级市场体系审视报告。这次体系审视的重点是金融产品市场的本身特性、市场参与者和现有制度潜在的优缺点。国际证监会常务委员会在几个不同司法管辖区通过不同的渠道收集了许多关于金融产业颇有价值的信息。报告指出市场参与者对于场外衍生品的透明度因其立场的不同而产生了很大分歧。一般来说,买方市场对于加强衍生品市场透明度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更强的市场透明度可以改善其对市场产品的评估、更好的发现产品的价值、以及对产品流动性有理性的把握。与其相反,卖方认为对于该问题表示了十分担忧。其中他们认为最令人担心的是衍生品非标准化的、复杂的内在属性是很难让人们确定其价值,一味的规定其价值和公布其市场运营的细节很可能引起市场的剧烈波动、使得投资者丧失市场信心、造成对未来低迷的市场预期。无可否认市场透明度的提高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但是,长远来看加强衍生品市场的透明度是利大于弊的。衍生品市场透明度的提高有利于建立更加健全的市场规则、理性的市场体系、良好的市场效率。 (二)加强投资者保护 随着金融工程的不断发展,金融衍生品变得越来越复杂,投资者对金融工具的认识越来越难,投资者和衍生工具发行人、中介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后危机时代各国最新监管立法都进一步加强保护金融衍生品市场投资者的利益 (三)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不加强全球证券市场监管者间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全球建议的许多监管改革举措,对于完成设计的任务,将被证明是无效的。”这当然也适用于信用评级的监管。因此,加强国际监管合作和协调已经逐渐成为全球主要国家的共识。因为监管套利的趋势将会影响各国金融政策的制定,带来监管标准的下降,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巨大风险。作为目前证券监管国际合作与协调的最为重要的国际组织,IOSCO一直在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的原则和规范被各国监管机构普遍视为当前全球信用评级机构监管最重要的国际标准。 作者:周莹 单位:陕西中医药大学 时代金融论文: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分析 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经研究发现现行的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已发生损失模型由于自身的严重缺陷已经无法继续满足使用者需求。金融资产减值模型改革被提上了议案。随后在多方准则制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在不足十年时间里经历了多次重大演进,现如今已发展得相对科学合理。本文系统回顾了金融危机以来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改革发展,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背景下,期望可以对我国《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应用实施有所助益。 关键词:金融资产减值;后金融危机;预期损失模型制定演进 一、引言 尽管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已经过去九年时间,但学者们对其成因与防范措施的研究仍未停止,且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金融转向会计的角度进行研究。其中讨论最为激烈,也是学者中相对较多达成共识的,是已发生损失模型在当下的适用性问题。已发生损失模型为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普遍使用,但由于其未考虑未来预计损失发生的可能性,缺乏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必要的前期预判,可能隐匿重大的潜在风险,形成风险累积,并最终引发“陡壁效应”,从而在经济低迷时引发金融危机。因此,该模型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抛弃,取而代之的是预期损失模型。后者让减值可以更及时地被确认,避免风险累积,所以更具科学性。我国会计准则紧跟国际会计准则发展,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今天,需要风险防范更严格、更科学、更适应当下经济发展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17年4月6日,财政部办公厅的财会[2017]7号文,将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由现行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了“预期损失模型”,并规定了境内外不同类型企业的具体施行时间。金融资产减值模型改革已步入正轨,深入了解金融资产减值模型演变及其现实问题,对于推进下一步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发展历程 (一)现行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已发生损失模型是大家最为熟悉的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它现在仍被世界各国广泛使用。1998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IAS39中对该模型有以下描述:在使用已发生损失模型时,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有客观证据来证实减值的发生。当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预计可收回金额时说明存在减值,账面价值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应在当期确认减值。该模型判断减值一个关键因素在于是否存在触发减值的事件,存在触发事件则计提相应减值。已发生损失模型符合财务概念框架的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在减值客观发生时确认减值,同时它也严格遵循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当期确认的减值在当期计提,与获得的收益有效配比。在具体实施时,又因为客观证据易于辨认而且操作简便而被广泛使用。这些都算得上是该模型合理可行的方面,但是2008年金融危机中已发生损失模型暴露出的潜在不利影响却也是极其重大的。模型要求触发事件客观存在时计提减值,这可能会造成严重的顺周期效应,导致金融市场的巨大波动。在市场繁荣时期,依照该模型对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当经济下行,市场就会出现经济恶化的连锁反应。触发事件频频显现,这就造成金融资产短时间内大量计提减值,金融机构资本迅速缩水。为了生存金融机构往往会选择紧缩政策,这也进一步导致市场经济恶化,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此次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迫于外界压力,试图尽快找到一个可以克服现行已发生损失模型缺陷的更为合理的模型。改变模型需要触发事件才确认减值这一缺陷,并将金融未来信用风险这一要素纳入在金融资产减值计量中,于是预期损失模型也就应运而生了。 (二)初期的预期损失模型 2009年11月,IASB了《金融工具:摊余成本和减值》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了预期损失模型这一概念,这也是之后一系列研究预期损失模型的开端。这个模型是以克服已发生损失模型的缺陷为前提提出的,改变已发生损失模型必须要触发事件才确认减值这一特点。针对现有减值模型存在减值确认滞后的现象,试图让减值可以更及时地被确认。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预期损失模型是预期现金流量模型。这个模型要求在初始获得时就对金融资产预计整个存续期间的信用损失情况进行预计,通过将考虑过信用损失情况的未来现金流折现计算出调整后的实际利率。在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都要求运用调整后的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息。在购入金融资产后每年的资产负债表日,还要对信用损失情况进行重新评估。如果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发生变动,相应地就要计提或者转回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预期现金流量模型试图解决已发生损失模型延迟减值确认的问题。在计算利息时,运用调整后的实际利率将最初预期的减值考虑在内。这一举措使得金融资产在存续期间减值的计提更为平滑。然而在后续研究中发现,若考虑持有期间信用损失是否预期准确这一因素时,预期现金流量模型仍然有可能导致顺周期效应。其主要表现在于:运用预期现金流量模型,在信用损失预期准确时得到的金融资产减值计提表现得十分平稳,但是在信用损失预期不准确并且出现较大变化时,运用该模型得到的金融资产减值计提就会出现大幅波动。此外该模型的局限性还在于:模型仅适用于单项金融资产或者封闭式资产组合。实际应用时对多个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无论是将其按单一金融资产进行逐一处理或是将金融资产根据一定标准进行组合处理都十分复杂且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运用该模型方法,公司操作的灵活性也会变大。在实际操作中预期损失的估计主要依靠人为主观判断,初始时就估计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间的信用损失情况,很容易就出现估计的不准确。为了达到一定时期的目的,公司也更有可能去操控利润。这也相应地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正是由于该模型存在的种种缺陷,这就促使准则制定机构积极研究更加科学符合实际操作的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秉着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一致要求和建立新模型的共同目标,IASB和FASB之间也有了进一步更加密切的合作。 (三)过渡期的预期损失模型 2011年1月,针对2009年征求意见稿中存在的不足,IASB和FASB共同了减值方面的补充文件,文件中详细描述了一个新的金融资产计提减值的方法———二分类法。随后在同年的6月,IASB和FASB经过进一步改良推出了三分类法。这两个模型的提出为2014年IAS9中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提出奠定了良好基础,也是预期损失模型探索的一个过渡时期。2011年1月的二分类法是2009年文件的补充,解决了2009年文件中预期现金流模型仅适用于封闭性投资组合的问题,对开放性投资组合的实施方法也有了更为详细的说明。按照风险管理目标的不同,该模型将金融资产分为好账户和坏账户。当金融资产的风险管理目标被定为可收回合同规定的价款时,将此时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好账户;当风险管理目标被定为只能收回全部或部分金融资产时,将此时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坏账户。然后对于好账户,需要计算可预见未来(不能少于报告日起12个月)预计发生的信用损失和按时间比例法计算的预计损失,取其中较高者作为预期信用损失。其中所涉及的时间比例法又可分为直线法和年金法两类。对于坏账户,需要计算在整个存续期间的预计损失,并计入预期信用损失。在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时,金融资产也要在好账户和坏账户间相互转化。二分类减值方法突出的特点是对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管理目标来衡量风险的大小,对不同风险水平的金融资产进行不同的后续减值处理。这种好坏账户的划分方法有其先进的一面,比预期现金流量模型更易于操作。但是由于文件中好坏账户的分类描述不够清晰,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在使用二分类法时就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会导致了不同类型公司处理方法上横向不可比。此外从方法实施角度来看,金融资产在好坏账户之间移动时,没有具体的方法指南。而且在计算未来预计发生的信用损失时,只是说明了不能少于报告日起12个月并没有给出具体时间,会导致企业操作灵活性过大。2011年6月的三分类法对二分类法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三分类法按照金融组合与可观测的违约事件是否有关联、单项金融资产损失能否有效获得来具体分类。分类一,金融组合与可观测的违约事件无关联。对这一类来说,只需对金融组合确认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和存续期每年变动值的预期信用损失。分类二,金融组合存在与可观测的违约事件相关联的迹象,但是单项金融资产损失不能有效获得。对于这一类要对金融组合在整个存续期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分类三,金融组合存在与可观测的违约事件相关联的迹象,且单项金融资产损失能够有效获得。对于这一类要对单项资产在整个存续期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这三个分类之间除了分类三不能转换为其他两类外,其他都可以相互转换。三分类法由于是在二分类法的基础上完成的,虽然内容上将资产组合描述得更加清晰了但仍存在一些难以操作的缺陷。例如三分类法的分类标准存在界定困难,当前企业的信息系统不能满足要求。三分类法的第一类只说明了确认12个月加上存续期每年的变动值没有给出具体应计算时间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还有待解决。准则制定机构在文件后也广泛地征求了各界的反馈意见,希望能对模型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使模型更具可科学性和操作性,进而满足实际应用需求。 (四)IASB的三阶段预期损失模型 然而IASB和FASB合作推出的二分类法和三分类法,在不同国家得到的模型反馈意见却是不统一的。IASB得到的反馈意见大多支持了二分类法、三分类法的继续研究。但是FASB得到的反馈意见普遍认为分类处理金融资产减值的方法复杂且难以实际应用。在各自讨论研究后,IASB和FASB决定分开研究各自的预期损失模型。IASB沿着三分类法继续完善,FASB则决定转变方向研究更符合美国国情的新模型。IASB在三分类模型基础上形成了三阶段模型,并于2013年3月了相应的征求意见稿,进而在2014年7月的IFRS9准则中确定了最终版的三阶段预期损失模型。三阶段预期损失模型也称为一般模型,该模型分为一般方法和简化方法。一般方法需要考虑信用风险的变动,分三个阶段来进行讨论。第一阶段: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预计12个月的预计信用损失,当期确认减值,并将不考虑预计信用损失的未来现金流折现算出实际利率。在之后的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发现信用风险无显著变化,则继续以相同的方式预计12个月的预计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另外用账面价值乘以实际利率来确认利息收入。第二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若发现信用风险出现显著恶化,但还没有减值的客观事实出现,需要预计整个存续期的预计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利息收入的计算仍为账面价值乘以实际利率。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现了信用风险显著恶化,并且减值的客观事实出现。此时与第二阶段相同的是要预计整个存续期的预计信用损失来确认减值,不同的是利息收入的计算要以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对于简化方法来说,仅适用于存续期相对较短的金融资产,如短期应收款等。因为存续期短且减值信息容易获得,初始时对12个月预计信用损失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简化方法要求初始购入时就预计整个存续期间的预计信用损失,继而将考虑预计信用损失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算出一个调整后的实际利率,并在企业整个生命周期计提减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重新预计,差额调整减值准备。相比现行的已发生损失模型,虽然三阶段模型理解和操作都相对复杂,但是该模型有效地通过识别信用风险的变化分不同阶段进行计提减值和利息收入,更满足实际应用需求而且更具科学性。IASB宣布IFRS9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使用。现阶段应用国际准则的国家和与国际准则趋同的国家研究的重难点都在于如何根据本国经济金融状况对模型进行因地制宜的使用。 (五)FASB的当前预期损失模型 2012年12月FASB征求意见稿,其中模型发生改变提出了当前预期损失模型。2016年6月FASB又了会计准则更新(ASU2016-13),确定了当前预期损失模型的最终版。FASB的当前预期损失模型放弃了分阶段预计损失,采用单一的计量标准。要求在初始确认时就要预计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计减值损失并计入减值。利息收入的计算按实际利率乘以摊余成本,其中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都不需要考虑预计信用损失的影响。在之后的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出现预期现金流不能可靠收回的现象要确认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该模型的最大特点在于其单一的计量标准和保守的模型设计,这让当前信用损失模型在可操作方面得到了广泛认可。但与此同时,该模型保守的设计还存在着一些争议。保守的模型更侧重于对金融资产投资者的保护,因此投资者的态度多是赞同的;而对财务报表编制者来说,他们认为模型一开始就确认全部的损失是非常不合理的。对比IASB的预计信用损失模型和FASB现阶段的当前预期损失模型,IASB的模型更能反映减值的实际情况,更具科学性,FASB所提倡模型的简单易于操作也是实际操作中非常需要的。我们对国际上预期损失模型未来发展及应用也会持续给予密切关注。 三、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应用启示 我国财政部办公厅2017年4月6日的财会[2017]7号文中,对准则的实施时间也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在境外上市采用国际准则的企业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境内的上市企业于2019年1月1日施行,其他境内非上市企业于2021年1月1日施行。改革将陆续落地,这势必会对现行会计理论框架和企业会计实务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对我国而言,在未来预期损失模型实施过程中,必须秉着谨慎的原则结合具体国情进行多方面权衡与考量。基于我国现状,笔者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一)国际准则的持续追踪与谨慎实施 我国采用新的预期损失模型的时间已经确定,但是考虑到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发达程度有限,风险管理和评级系统仍存在欠缺,如何对预期损失模型进行有效实施还需要慎重考虑。鉴于金融资产准则被公认为会计准则中最难于理解和实施的部分,IFRS9中对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改革还需基于我国国情进行研究。盲目不加分析和考虑地应用外国的研究成果不仅会给我国企业带来巨大的实施成本,还可能带来市场秩序的混乱。我国现阶段还需深入研究预期损失模型应用所需要的背景条件和我国准则应用时所需作出的相关调整。同时积极跟踪国际准则的发展,对已经有具体实施文件的国家进行跟踪了解。 (二)现行会计准则框架的调整 在修订金融资产准则的同时,也要对会计概念框架体系进行修订。在预期损失模型概念提出之时,该模型就更倾向于满足金融监管的需求。会计的重心也由如实反映历史信息变为为投资者预测未来提供支持。此外该模型脱离了会计准则所要求的立足于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这些都会使会计概念框架体系出现内在逻辑不一致的现象。为了满足预期损失模型实施的条件,国际上已经在不断寻求着会计概念框架的修订。例如:对会计报告目标的调整,现行的会计目标包括针对投资者的决策有用观和针对管理层的受托责任观。调整后的会计目标就更侧重于决策有用观。此外,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区别于已发生损失模型,不再基于客观事实来计提减值准备,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也要考虑是否删除或修改。综上可以看出,在新的金融资产减值模型实施之前,还需对我国会计概念框架进行一定调整。国际上对会计概念框架的调整已经公布了一系列的方案。我国要学习借鉴并深入考虑其中的科学性,根据我国国情发展出一个适合我国的会计准则框架。 (三)实际操作中问题的攻克 在实际操作中,减值模型的变化对现行市场、企业和从业人员都将是不小的挑战。现阶段我国金融业还没有像发达国家一样实现完全市场化。然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使用时很多时候都要求在市场化条件下进行,所以不能不加思索地照搬国际的做法,要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中国化处理,具体操作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1)对于国家层面而言,我国应当进一步加快市场化地步伐,构建良好的金融政策和会计政策的实施环境;(2)对于企业来说,要保证运用减值模型预测的准确性还需获得大量数据的支持,这就需要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完善。当政策下达后企业可以及时地运用信息系统来保证新政策的有效实施;(3)对于个人而言,由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在应用时增加了很多主观判断的因素,在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风险变动情况等因素时,专业的从业人员也显得至关重要。从业人员不光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也要定期地接受专业知识的培训,以期能够更好的处理此类业务。在考虑减值模型的实施推广时,要从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出发,谨慎推行。要遵循先试点后推广的理念,可以选择符合预期损失模型要求的大型上市银行作为试点机构,首先对其进行评估保证风险可控,然后试运行。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之后再推广到更广泛的领域。 作者:黄思雨 孙芳城 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时代金融论文: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资产减值问题研究 摘要:后金融危机时代为应对危机,世界各国政府积极有效地干预市场经济,使得全球经济走出低谷,逐渐稳定并且呈现回升迹象,并步入一个由非正常变动到正常变动的过渡阶段。其中,面对金融资产减值在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如何完善金融资产减值的各项政策,包括经济制度、法律法规准则、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防止企业利用金融资产减值操纵利润,进而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资产;减值 1紧跟国际准则正确定位 后金融危机时代,面对金融资产减值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对金融资产减值的改革迫在眉睫,我们除了要加强自身内部改革之外,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借鉴国际准则方面最新出台的规定,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最新颁布的新模型,改变以前在金融减值损失发生之后才计提的方法,要求企业提前预测、估计金融资产情况,预测发生减值时计提减值损失。虽然这种方法能够及时反映风险“,摊平”信用损失、谨慎地反映企业的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也便于投资者了解金融资产减值的更多信息。但是,它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背景下促成的,尽管预期损失模型在理念上先进,但其计提损失的方法与权责发生制相矛盾,也不能解决顺周期效应问题,该方法提前确认不可靠的事项,而一旦发现该事项影响并不是如此严重,甚至是根本就不存在,再毫无限制地加以转回,无疑是违背了会计计量的基本原理。并且,实际执行障碍众多,操作难度很大;在实务中技术操作层面,对于减值转回、预计现金流量模型中数据的测算以及配套数据库的建立等问题考虑不够成熟,缺乏广泛的可行性。但长期以来,我国会计准则一贯坚持会计信息要准确、真实,在这样的要求下,实际损失法虽然不能及时反映金融资产减值情况,但也绝对不是金融资产减值问题爆发的主要原因。后金融危机时代面对国际金融资产减值的改革,我们需要冷静思考,全面分析新金融工具存在的利弊,结合我国国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金融资产减值方面对于减值损失的计提还应该在坚持实际损失法的前提下,借鉴国际准则,加强金融资产减值在确认方面的约束,要做出更详细、更具体的要求,还要及时掌握导致金融资产减值发生的有利因素、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估计和披露。在人力、财力各方面全面支持关于金融资产减值的改进,并积极献计献策,提出更好的改进方法。 2加强国内经济制度建设 2.1强化国内市场经济制度建设 我国的市场经济呈现出越来越复杂、多元化的趋势。市场经济的自我微观调控、修复能力本身就不是万能的,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背景下市场经济错综复杂,自我恢复能力崩溃,更需要市场经济以外的国家宏观调控,政府积极参与经济治理,加强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比如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在确认、计量时没有统一的标准,难以合理估计金融资产的价值,造成金融资产减值计提不准确,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此,国家就应该加强经济制度建设,全面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出台相关政策统一标准、建立健全金融资产的价格信息平台,使企业有章可循,使相关监管部门更具权威性。同时,改进已发生损失模型,避免识别滞后性。预计损失法的颁布本就是针对已发生损失法在信息察觉方面的滞后性,缓解已发生损失法的顺周期效应。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如果不对此滞后性做出反应,可能会加重金融危机的深度。因此,可对原有模型进行改进,例如相关机构应该进一步提供识别损失事件发生的操作指南,避免滞后集中。还有关于确认贷款损失,应进一步规范贷款损失的转回要求和时点等。再适当地对信贷领域进行调整,避免大规模的银行资金流出,防止资产价格特别是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 2.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准则 金融资产减值爆发的诸多问题主要的原因就是相关准则、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我们除了要加强经济制度的建设外最要紧的就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多层次的监督机制,规范相关行业行为。后金融危机时代完善金融资产减值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要适当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规定,比如,因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动而引起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年度内不得转回,还有在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时无法明确表明损失转回的原因,就应该用追溯调整法来解决等;另一方面,就是完善我们已有的准则,对判断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条件、减值迹象做出更加详细、更精准的解释及规定,还有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年度,不能任由企业选择来分摊风险以及在转回时最高限额的确定。要强化概念,加重客观条件的约束,减少人为的主观判断空间。除此之外,在金融资产减值计提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准确计算可收回金额的大小,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如何确定金融资产销售价格和处置费用等问题。在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中并未见有明确定义,这一点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相关准则的规定。还有,关于确定金融资产的使用价值,即对金融资产持续使用直至寿命终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估计时的折现率,这是可收回金额在计算过程中最难确定的一个指标,也是企业在对某项金融资产进行购买或者投资时需要的必要报酬率。但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市场经济瞬息万变,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存在,使得从经济市场中取得折现率的相关信息不仅困难而且极不准确,所以,关于折现率的计算问题就应该在准则中明确提出不同情况下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比如报酬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等。 2.3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 首先,应该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教育,不仅只是在概念上理解,更重要的是从实践中发现、培养优秀的会计、审计等专业人员,要求从业人员不仅专业理论知识扎实,更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在实战中带着这种优良作风灵活应变,适应环境,紧随环境的变化做出最好最快的决定,尤其是相关岗位在任用工作人员的时候务必要选择品行端正,思想觉悟高的人员。其次,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比如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该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比如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会计准则等相关知识,这是从业人员在进行职业判断时所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也是会计人员应具备的从业知识。同时,在如今的计算机网络科技时代还要提高从业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在使用网络数据信息时,能熟练掌握相关网络操作技术,并且全力支持技术创新,这样才能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才能更好地解决新问题。同时,还要不断学习国家财经法规及审计、税法、统计、电算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不断给自己充电,充实专业知识和非专业的相关知识,全面发展,做一个工作达人。最后,还应该提高从业人员后期专业技术知识的补充学习能力,加强相关人员的后期继续教育,可以利用多媒体网络技术资源实行网络授课,也可以开办相关的培训补习班,极力提高整个从业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让更多的人不仅拥有高学历、多资格证等硬件能力,而且还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实际业务处理、应变能力,比如,在后金融危机这一特殊金融时代,对金融资产减值问题的准确处理就是对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的最佳考验。 作者:单延义 单位:江苏省地质矿产调查研究所 时代金融论文:低碳经济时代金融创新方法分析 【摘要】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低碳经济已逐渐步入了人们的生活,且受到了社会各阶层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在金融领域里,其传统的金融观念已无法满足当下低碳经济条件下的发展需求。对此,本文从简述我国低碳背景下金融创新发展现况入手,对我国目前低碳经济金融创新发展中所存在的缺陷进行了细致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相对应提出了一些关于针对性的应对策略,进而为金融创新的有效发展提供一些理论上的建议。 【关键词】低碳经济;金融创新;方法 随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推进,使得人们对经济环境发展要求也随之越高,现阶段,随着环境压力的不断上升趋势,使得对社会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怎样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去落实节能减排已成为当下国家有关部门重要探讨的课题,面对社会多元化发展,低碳经济时代的金融创新无论是对于人类还是市场金融来说均是一个具有难度的挑战,且难以逃脱。 一、简析低碳经济条件下金融创新发展现状 我国是属于碳排放量大国之一,这使得其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间的有力平衡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1],同时也可看出,社会经济发展模式转向于低碳经济转型已是必然方向。从目前状况来看,我国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略微迟缓,并问题众多。例如碳合作发展慢、低碳经济项目融资难度大等相关问题,这均使得对我国低碳经济下的金融创新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低碳经济时代下实施金融创新所存在的不足 (一)金融机构对低碳经济发展信心不足 目前,相关金融机构对于低碳经济能否带来一定的利润,还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仍处于观察中[2]。所以这从而也导致了对低碳经济的注重力度不够,均处于试验的态度,自然而然所投入资金也不高。但面对于低碳发展,务必是要建立在有一定资金的配合下才能获取到一定的成效,而正是因金融机构对此低碳项目的不注重,使得金融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了制约,同时其在服务业务等相关方面也难以得到有效的调节,进一步加大了低碳条件下金融创新发展的局限程度。 (二)低碳经济发展的项目和技能不符合创新需求 目前,虽然有很多国家其在发展战略目标中有囊括低碳经济,且无论是在项目技术还是发展方面投资力度也很大,但是对于低碳经济实质性的的发展还不健全,很多必须要用到的技能没有相对应的更新,低碳经济技术制度也还呈现残缺状况[3]。同时在国内有很多区域对对于低碳经济的技术发展有严重落后守旧的情况,且对低碳经济的价值和效果还处于模糊中,更重要的是并没有对一些发达国家其的低碳经济发展经验采取效仿,对金融这一块的业务风险如何避免也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金融风险避免水平弱 对于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而言,低碳经济在人们眼里依然是新兴产业,其无论是在监管还是体系方面均存在很多不足[4],低碳经济制度不健全,例如法律条文不完善、政府扶持力度弱等一系列问题均诱导了金融体系对低碳经济的信任度不够,从而难以供给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了低碳经济与金融发展的风险程度。要知道,风险和低碳经济是共存,是成正比例的,换而言之就是低碳经济发展越迅速,则在有关体系还不完善基础下风险也是随之提升的。针对于低碳经济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所以使得在低碳经济发展背景下怎样躲避金融风险成为了落实金融创新的首要应对问题。 三、低碳经济时代下的金融创新举措研讨 (一)运用网络资源,搞好低碳金融的宣教工作 目前,已是网络时代。任何消息只要经过网络传达,则可有效落实传递范围广、速度快的成效。除此之外,网络经济市场宽阔,其可以对不管是低碳经济下的金融发展还是碳排放交易起到达成统一体制和模式的作用,且对相对应的体系加以制作,并在网络上添加该项目的互动空间。除此之外,低碳经济时代在市场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必须要引起更多的观众去对网络低碳经济给予高度的注重,并且能够为快速发展的低碳经济出谋划策,且灵活运用网络时代和市场体系为低碳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好推广工作,这样一来,除了可以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成本起到减少的作用,还能扩宽低碳经济发展范围面积,进而对低碳经济的全国化推进起到促使的效果。 (二)提升政府支持力度,为低碳金融的发展奠定基础 政府是属于国家的管理与控制者,其必须要对低碳经济包括低碳经济下的金融发展执行应有的职责。所以,政府首先要制定有关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些策略,构建健全的金融服务体制,进而为低碳经济发展给予谋求更多的福利和支持。其次,还应当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去对低碳经济下金融的推广力度进行提升,让人们知道低碳经济对于人们生存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性,感悟到该项目的发展会给市场经济的模式和构造该来一些正面的变化,并对人民的社会生活安定与和谐有着深远的意义。 (三)加大强度对低碳金融创新人才的培养 当下,我国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严重紧缺有关技术人力资源,并且在技术层面上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规范和标准,甚至在环保方面的人才也没有相对性,从而诱导人才的极具缺乏,进一步使得对低碳经济下金融创新产生了不利影响。基于此,必须要在创新人才方面进行增强,而要想在人才方面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第一,要从提升各高校及教育机构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方面入手,严苛努力培养出专业化、高水准、现代化的金融人才。第二,有关金融机构要按时对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大力度培训,提升其整体素养,从而达到社会低碳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基本需求。 (四)提升与国际间的合作力度 要想增强与国际在低碳经济方面间的合作,就必须要主动地增加在低碳经济下金融市场的构建力度,而对于在国际上有关于低碳经济发展的前言模式和构造要有一定的模仿、参考,利用信息快速效应化的宽大平台,为低碳经济的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机遇。实际上,有关于低碳经济的推动其直接关乎到每一个人的责任,所以一定要力争做到降低有关于CO2等多种相关温室气体的排放度,从而逐渐让低碳经济发展列入全球国家的战略发展重点项目中,进一步落实全民加入构建绿色家园的责任中。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多元化政策的实施,使得在低碳经济条件下的金融创新取得了一些显著成绩,并且还存在着要不断向上发展的趋势。而事实上,金融在低碳经济发展中实现创新是属于一项系统而又繁杂的工程,其离不开金融机构、政府、社会群众的共同努力,因此不可一蹴而就。本文通过对低碳经济下金融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缺陷和举措的分析,必然会推进我国的低碳经济背景下的金融发展,落实节能排放,降低资源浪费,从而落实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杨晓沛 单位:南阳市第一中学校 时代金融论文:时代金融建筑 园区财富地标 摘要:金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元素, 金融建筑构成了苏州工业园区建筑的主流,是园区财富的地标。为了得到建筑功能、结构性能和经济性能最佳的设计方案,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更好的满足业主和市场的需求。本文初步探讨了在园区的时代金融建筑中,对结构方案不断的比较和优选,最终形成时代金融建筑的设计方案,旨在说明时代金融建筑是苏州工业园园区的财富地标。 关键词:时代金融建筑苏州工业园财富地标 苏州银行总部大楼工程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北、万盛街东的金融中心地带,总建筑面积69588.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618.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969.8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4430.46平方米;主楼建筑23层,地下2层,地上裙房4层,建筑高度99.900米,一类高层建筑。总装饰设计为1-23层,面积为48273.52平方米。装饰工程造价1.2亿元人民币。本项目从初步设计方案到施工图设计完毕历时一年多时间。 到过苏州工业园区的人们都知道,园区的每个建筑不仅具有自身的特色,同时还具有鲜明的时代感,每座建筑都能与自然环保理念相结合,很好的诠释低碳概念。不管是科文中心、园区管委会、圆融时代广场等,还是展现在市民面前的苏州银行总部大楼,都很好的将现代建筑与自然环保相结合、相统一。高效智能的超前配置使现代办公空间具有引领意义。这样的设计理念指导着我们,使这座建筑赋予更多的魅力和意义。 延续建筑设计师的设计理念,组建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且有高执行能力的室内设计团队,在审视建筑学的视野下,来完成室内设计专业相关的所有方面的工作,从而追求和达到内外一致的美感品质,为苏州银行金融事业的开拓以及塑造硬件环境形象这一目标奉献心智。 对于大楼初期方案设计,整个团队采用头脑风暴法,从而大大激发团队成员创新思维,人人动脑,相互讨论,形成设计热潮。特别是一些重点部位,更是发挥协同作战的团队精神,从而取得突破性的效果。 高层建筑的门厅,是给人视觉震撼的场所,是整个大楼建筑灵魂的所在。要使苏州银行总部大楼在金融行业林立的CBD中脱颖而出,除了要反映时代特征以为,对企业本身所特有的元素也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设计要素。大理石机雕冰裂纹样衬托在用紫铜打造的苏式经典园林海棠花窗造型后面,前后错落,相互呼应,将苏式园林的神韵得以完美构建。海棠花窗寓意着富贵满堂,用金属材料打造的海棠花造型尺度比例恰当,圆润不失优雅,其中间放置的苏州银行标志点睛之余亮化和突出了建筑主题。 时代金融论文: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治理新挑战 [摘要]自2007年金融危机以来,如何对世界性的金融进行科学有效的治理,成为了全世界都颇为关切的问题。虽然大部分的学者都承认导致这次金融危机的成因比较复杂,但是归根结底最主要的成因还是世界性的金融治理不完善。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金融治理;经济协调;金融体系 1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发展态势 11全球化仍是主要趋势 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除公司进出口贸易所带来的商品间的流通、贸易和资本流通外,双向投资和跨国经营也在全球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机制作用。除了这些,向来奉行贸易垄断的发达国家,不断放开贸易政策,使经济全球化的程度一日千里。在这一过程中各世界经济体和贸易同盟在全球资源配置的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在金融危机后,从全球金融投资数据来看,各国对外贸易投资数额明显下降,但官方报道的对外投资流量下降幅度却远低于2000年后。2007年的国际直接投资流量是有相关数据统计以来最高的,有近两万亿美元,尽管在第二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落,却依旧有17万亿美元之多,仅次于2007年的数额。到了2009年,这一数据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然而仍保持在1万亿美元之上。并且这三年的国际直接投资中占比最多的均是跨国并购,而且占比相差无几,均在七成左右。这一下降状况与2000年美国所发生的由科技革新带来的新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泡沫破灭有明显的不同。 12后金融危机时代的经济结构大致保持原样没变 在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结构的矛盾化日益浮现,而西方发达国家在此经济结构中的经济行为也呈现出服务型和金融性的特征。在此情况下的发展中国家只得依赖出口物质商品,吸引投资以达到资本流通和世界贸易结构平衡。 13美元的经济霸主地位 以美国为主角的全球性金融体系中,它的本质是确定了美元的霸主地位。美元作为经济全球化中的主导货币,其垄断了世界贸易中的各种资本、劳动和技术活动的价值衡量。正因为美元与黄金挂钩,与全球经济或直接或间接挂钩,因而导致了美国的经济危机后,美元霸权地位破灭。但事实上,美元在当前的经济体系中依然处于重要位置,且欧元短期内并不能取代美元的霸主地位。 2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所表现出来的新的特点 21政府直接干预 在金融危机发生后,遭受到波及的国家纷纷制订了相应的救市和援助计划。尤其是被波及到的欧美国家,政府甚至直接干预。例如政府主导经济救援,直接接管和帮助破产企业重组,此次后金融危机时代对企业的大规模营救计划从侧面反映出私人垄断资本已经与国际金融融为一体,成为国民经济体系的主导。同时,西方各国均采取此援助计划也表明,在经济全球化中私人垄断资本的重要地位。 22国家资本加大走出国门力度 世界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国家资本也开始加大走出国门的力度。在济危机后,各国不仅采取了本国政府主导的经济救援计划,还采取了联合救援,以刺激整体经济复苏。有着众多发达国家参与的20国集团(G20),在英国一次性刺激的资金就高达1万亿美元,而且还会在后期继续增加,并确保在2010年年末这一资金额超过6万亿美元。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国家资本已经开始了跨国流动。 23全球性的经济治理改革成为新常态 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全球治理也需要做出新的调整变化。在经济危机后,各国对于金融治理的改革提议主要包括了金融货币体系、合作平台等。同时对金融体系监管的具体内容也涉及它的各个方面。这体现了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对于金融治理改革的诉求。 3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金融治理面临的新挑战 31全球金融治理的概念 全球金融治理,指的是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来对全球整个金融体系的高效运转实施科学合理的治理。这样做的目的是在保障全球金融体系稳健运转的同时,促进世界金融的快速稳定前进。 32全球金融安全和金融流动性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跨境资本流动,在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安全和金融流动性是国际金融治理面临的重要挑战。当前国际清算银行(BIS)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于世界范围内资本的流动均有着相当程度的监督,但是因为两者自身存在一定的差异,使得它们在面临金融问题时,没有办法做出统一的反应。金融资本的大规模流动对于金融体系来说是有利有弊的,对于前者来说,它的流动可以刺激金融资源的合理分配;但是如果是在市场不完善的条件下出现大规模的金融资本流动的话,非常容易引起金融危机。 33国际储备及国际债务问题 在金融动荡、全球经济结构失衡的情况下,金融危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各国为了寻求金融稳定开始尝试大量积累外汇储备。尤其在金融危机下,新兴经济体所遭受的金融震荡更大,为寻求金融稳定,一些新兴经济体国家有的和其他经济体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定,有的积极参加本区域的金融一体化,有的在出现金融危机时求助IMF。尽管这些措施在应对和避免货币金融危机方面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并不是真正有效的直接措施。尤其是大量的外汇储备,无疑会带来高额的机会成本,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本国的经济发展,带来资源利用率问题。 34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问题 怎样才能使国际宏观政策发挥它最大的作用,进而大幅度地降低关键国际宏观政策的溢出效应,是后金融危机时期进行相应的国际金融治理所必须解决的关键挑战之一。 当布雷顿森林体系尚存在时,由于各国都受到一定的制约,对于它们本身的经济政策来说,是比较容易调整的。然而在20世纪70年代这个体系解散后,虽然说还有其他的一些约束,但是并没有这个体系存在时的约束强,导致世界范围内的宏观经济政策有效性大幅下降。 2007年从美国开始的金融危机,很快地就波及全世界,当时美国本身应对危机的一些经济调控政策和我国为应对危机的调控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世界的大型经济体本身的宏观经济政策会对其他较小的经济体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它们之间的政策协调至关重要。G20是最重要的国际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尽管它在2009年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刺激了相关国际的经济,但是总的来说,它的作用十分有限,而且可能沦为发达国家领导人做出虚假承诺的平台。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掘G20的潜能,使它真正地发挥作用,是当今世界各国在面临金融难题时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在过去的2016年,美联储的加息和部分发达国家出现的负利率,再加上人民币汇率的变化等因素可以说对全球金融市场产生了显著的影响。这些问题也正是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宏观政策调整问题的具体表现。 4结论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国在研究怎样才能使自己的经济发展得最好的同时,也开始重点关注国际金融治理的相关问题。尽管金融危机为各国带来了灾难,但也正是因为金融危机,全球的金融状况也迎来了新的局面,同时与之相关的金融治理也开始面对新的挑战。在世界各国的积极参与下,金砖国家发展银行、亚投行等能够起到实质作用的举措开始展现给世人,在一定程度上表达出新兴经济主体要求提高它们本身的话语权,进而参与到改善全球金融治理结构中去的要求,使得新兴经济主体的主动性更强。面对全新的挑战,国际金融治理需要做出相应的应对。 时代金融论文:电子金融时代金融监管模式研究 【摘要】 近年来,电子金融的变革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发展,深刻的影响着我们的社会以及经济生活,但随之带来的巨大财务风险也逐渐膨胀和扩大,相对于传统金融其风险形式也更加多元化,因此,监管问题成为使电子金融业能够健康的成长最大挑战。本文通过分析电子金融业的特殊风险,提出当前监管存在的弊端,以期探讨更加完善的监管模式。 【关键词】 电子金融;监管弊端;模式完善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发展,我国也已进入电子金融时代,但尚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监管标准均存在一定的空白,成为行业的风险隐患。因此,要在鼓励发展的同时健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成长。 一、电子金融概述 所谓电子金融(efinance),又称互联网金融。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上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适应电子商务(ecommerce)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是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 二、电子金融的主要存在形式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指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以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二)P2P网络信贷 网络信贷是指以网络信贷平台为媒介和载体,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提供中介服务,资金汇划主要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完成。该模式使得拥有资金并且有投资意愿的个人,通过第三方建立的网络融资平台牵线搭桥,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解决了资金供求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由于其收益率高、门槛低等优势,P2P网络信贷迅速在全球范围内兴起。 (三)网络银行 网络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查询、对帐、行内转帐、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 三、电子金融的主要风险因素 (一)法律风险。中国目前只有《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等几部零星法规,缺乏对网络金融系统、详尽的司法界定和行为约束。 (二)操作风险。一方面包括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或由于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另一方面客户缺乏金融业务的专业知识,对网路操作系统也不熟悉,很可能在自己办理业务过程中出现手误等操作风险。 (三)技术风险。网络金融业务及大量风险控制工作均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在客观上存在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病毒入侵以及技术变革滞后于金融业务需要等问题。 (四)市场风险。当前,我国金融行业发展不充分,金融业开放度不够。金融牌照严格管制、行业垄断明显、利率市场化进程缓慢、存款保险制度缺失、多层次金融监管体系尚未建立等。金融市场环境不完善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 四、当前监管弊端 (一)法律规范不足 中国目前尚未出台关于网络金融风险安全及监管的正式法律条文。这使德监管部门在具体风险监管工作中无法可依。 (二)金融市场的行政管制过于严格 由于金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金融监管机构被赋予了更多的行政管理权限,大量的创新需要报监管机构批准后才能推向市场,而监管机构对于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风险容忍度低,导致企业创新步伐被迫放缓。 (三)监管责任不明确 互联网金融监管涉及到网络监管和金融监管两个方面,没有明确的责任权限,当出现监管问题时,两个部门容易互相推诿责任。 五、监管模式的完善 (一)完善法律体系 修订、完善现有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制定专门针对电子金融业务及其风险的监管规则,尽快将网络信贷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纳入监管范围;完善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的基础性法律,加快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安全等方面的立法;加快电子金融技术行业专利保护立法,促进技术创新。 (二)明确监管职责 对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改组,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并对其监管内容和方式进行调整,同时加强各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协作。 (三)推进监管技术进步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统计监测、反洗钱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有关基础性工作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尽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将互联网金融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企业和居民信用信息数据库的采集范围,作为准公共产品向严格准入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商开放;加快推动征信立法,利用各种措施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评级意识,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良性竞争。 (五)发展互联网自律组织 为了帮助初生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茁壮成长,行业自律成为正在拟定的监管大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动成立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自律规范,加强信息披露,建立行业内部投诉处理机制。 时代金融论文:新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选择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金融服务外包已经成为金融机构降低成本、提高优秀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新金融”时代,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金融开放创新、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都对金融行业产生了深刻影响,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必须创新发展。分析了“新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趋势,探讨了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战略选择。 【关键词】新金融发展战略金融服务外包 一、新金融 所谓新金融,是以金融资产的获得、定价、交易和处置为优秀、以混业一体化市场为载体,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挖掘、金融工程等技术手段和资产证券化、风险定价(利率/费率)市场化等现代金融革新手段运行的现代金融体制。 二、金融服务外包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金融服务外包》中指出:“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商(为公司集团内部的附属实体或公司集团的外部实体)来实施原由自身进行的业务活动”。服务外包的源动力在于将资源集中于相对优势领域来提升优秀竞争力,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通过外包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强化优秀竞争力,同时节约成本。此外,选择外包是金融机构转移风险的一种战略,金融机构可以与外包供应商建立战略联盟,从成本上降低项目的投资风险,并利用对方的优势资源缩短产品整个生产周期,降低由于技术或市场变化而造成的产品风险。 三、“新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外包发展趋势 (一)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在“新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外包的经营模式、服务范围、提供手段等都围绕金融业的新需求而发生了改变,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必须完成由需求驱动型产业链模式向供给驱动型价值链模式的转变。从过去被银行需求推动,到现在主动研究银行变革趋势,有能力为银行业务流程创新提供咨询方案,从简单完成银行交办的工作事项,转变为以银行成本下降、服务质量提升、风险可控为项目交付标准,在服务过程中为银行的利润、品牌、口碑、美誉等间接创造价值。 (二)深耕垂直市场,提供个性化服务 当前全球外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外包公司需适应金融机构服务个性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以求在竞争中凸现特色,赢得有利位置。一方面,金融机构迫切希望合作伙伴能够提供更符合自身需求的个性化外包服务,另外一方面,如今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环境越来越复杂、多样化,后台处理和销售支持部门不仅要面对变化多端的客户需求,而且还要保证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的提升。这就要求外包公司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开发市场的差异化需求,采取更加灵活的服务方式,实施差异化竞争。 (三)新技术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广度与深度 “大、物、云、移”等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大大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同时也改变了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结构,使得外包领域不断拓展、深化和创新,对原有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格局提出新的机遇与挑战。在“大、物、云、移”等新技术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金融机构也迎来了实现创新与突破的机会,依托新技术而生的金融智慧服务与一站式解决方案提升了效率,并带给了客户全新的体验,大大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借助云计算技术,外包服务提供商降低了服务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在大数据时代,对数据的驾驭能力是每个银行必备的优秀能力,也将是未来银行的优秀竞争力之一。而在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数据处理等业务中金融服务外包公司还拥有较大的机会,从而帮助金融机构盘活内生资源,创造外部价值。这些创新服务都是金融服务外包有待开发的战略性新兴蓝海。 四、“新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选择 (一)提供平台化金融服务 在服务外包市场发展的大趋势下,平台化既是发包方的需求,也是外包提供商的主要服务方式。金融机构的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混业经营等都离不开互联网平台,而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金融服务外包的平台化服务提供了多种可能。在金融服务外包领域,位列国内前茅的深圳银雁金融配套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创新思维,不再单纯从单个银行出发,而是跳出某个部门,某家银行,从金融市场整条服务供应链、价值链的关系思考问题。银雁通过云计算和移动互联为优秀的技术应用推动金融外包的平台化发展进程,从供应链、价值链扩展到金融外包服务产业网络和价值网络,建立了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运营管控系统平台和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二)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变革,金融服务外包的业务范围在不断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快速成长为金融外包释放了大量后台服务,金融业前后台业务分离趋势为金融外包发展创造需求,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为金融外包发展创造条件,金融外包业务整体呈现由低端向高端、后台业务向前台业务、非优秀业务向优秀业务延伸拓展的趋势。 以银雁为例,由于多年来专注于银行等金融领域的服务外包业务,银雁有更广阔的视野来分析、研究银行在业务创新中的需求。围绕金融机构的产品特点、质量标准、技术水平和管理要求,深圳银雁不断开发金融外包产品服务,深入到银行等机构的前台、中台、后台各环节,既能设计并落地实现单个服务产品,也能够整合金融机构各部门或者业务流程上下游多样化的需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凡是金融机构能想得到的服务外包需求,银雁都有相应的案例。 (三)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提供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可以最大程度上为金融机构降低人力等成本以及发包方的管理协调成本,并提高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因而,金融机构不再满足于供应商提供的某一项服务或一个产品,它们更倾向于寻找具有安全性、可信赖性和能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合作伙伴。外包公司着力提供金融外包集成服务的产品,为金融机构提供集金融后台建设、维护、更新和优化服务,集信息录入、数据分析、客户挖掘、市场销售等各业务链的一体化的金融服务,从而在长期合作中实现从简单的承接服务到金融服务外包专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变。外包公司逐渐成为金融机构可以快速便捷掌控运营数据和运营状态,流程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金融外包产品工厂。 时代金融论文:新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选择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金融服务外包已经成为金融机构降低成本、提高优秀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新金融”时代,在“大、物、云、移”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金融开放创新、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都对金融行业产生了深刻影响,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必须创新发展。本文分析了“新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趋势,探讨了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战略选择。 关键词:新金融 金融服务外包 发展战略 一、新金融 所谓新金融,是以金融资产的获得、定价、交易和处置为优秀、以混业一体化市场为载体,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挖掘、金融工程等技术手段和资产证券化、风险定价(利率/费率)市场化等现代金融革新手段运行的现代金融体制[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等重要决定,为中国金融改革指引了方向。上海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改革,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意味着金融业合作的进一步深入;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新技术的推动下,互联网金融正在强力重塑金融格局;银行业加大开放、利率逐步市场化,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无不成为当下“新金融”的重要标志。 随着金融竞争日趋激烈,金融机构开始竞相采取外包战略,面对“新金融”时代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作为金融机构的合作伙伴,金融服务外包机构正积极需求提升竞争优势的战略。 二、金融服务外包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金融服务外包》中指出:“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商(为公司集团内部的附属实体或公司集团的外部实体)来实施原由自身进行的业务活动”[2]。服务外包的源动力在于将资源集中于相对优势领域来提升优秀竞争力,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通过外包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强化优秀竞争力,同时节约成本。此外,选择外包是金融机构转移风险的一种战略,金融机构可以与外包供应商建立战略联盟,从成本上降低项目的投资风险,并利用对方的优势资源缩短产品整个生产周期,降低由于技术或市场变化而造成的产品风险。 三、“新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外包发展趋势 (一)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从发展历史来看,金融服务外包经历了以准事务性外包业务为主的如存储记录、印刷、打印业务的成本驱动期,IT技术为主的金融业前后台分离的技术升级驱动期,以及离岸业务井喷的产业转移驱动期。被动地承接外包业务的时代已经过去,外包企业要主动向客户提供附加值更高的外包服务。在“新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外包的经营模式、服务范围、提供手段等都围绕金融业的新需求而发生了改变,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必须完成由需求驱动型产业链模式向供给驱动型价值链模式的转变。从过去被银行需求推动,到现在主动研究银行变革趋势,有能力为银行业务流程创新提供咨询方案,从简单完成银行交办的工作事项,转变为以银行成本下降、服务质量提升、风险可控为项目交付标准,在服务过程中为银行的利润、品牌、口碑、美誉等间接创造价值。在业务种类上,外包企业开始从低端业务向更复杂、更优秀、更高端业务发展。譬如除了能够提供金融软件系统的开发、运营、维护等IT业务以外,还可以帮助合作伙伴实现投资管理、核保理赔、基金定价等知识流程外包的功能。除此之外,金融外包企业还要对金融机构现有的服务和系统进行整体优化,与发包方共同开展产品设计研发、智能化服务和一站式解决方案等。 (二)深耕垂直市场,提供个性化服务 当前全球外包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外包公司需适应金融机构服务个性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以求在竞争中凸现特色,赢得有利位置。一方面,金融机构迫切希望合作伙伴能够提供更符合自身需求的个性化外包服务,另外一方面,如今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环境越来越复杂、多样化,后台处理和销售支持部门不仅要面对变化多端的客户需求,而且还要保证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的提升。这就要求外包公司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开发市场的差异化需求,采取更加灵活的服务方式,实施差异化竞争。另一方面,要在某个领域做专做强,做“小池塘里的大鱼”,即通过深耕于相关行业的垂直市场,获取该领域内的尖端技术与服务能力,从而能为客户提供该领域内独一无二的专业技术与服务。 (三)新技术拓展了金融服务的广度与深度 “大、物、云、移”等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大大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同时也改变了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结构,使得外包领域不断拓展、深化和创新,对原有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格局提出新的机遇与挑战。[3]在“大、物、云、移”等新技术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金融机构也迎来了实现创新与突破的机会,依托新技术而生的金融智慧服务与一站式解决方案提升了效率,并带给了客户全新的体验,大大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借助云计算技术,外包服务提供商降低了服务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在大数据时代,对数据的驾驭能力是每个银行必备的优秀能力,也将是未来银行的优秀竞争力之一。而在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数据处理等业务中金融服务外包公司还拥有较大的机会,从而帮助金融机构盘活内生资源,创造外部价值。这些创新服务都是金融服务外包有待开发的战略性新兴蓝海。 四、“新金融”时代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战略选择 (一)提供平台化金融服务 在服务外包市场发展的大趋势下,平台化既是发包方的需求,也是外包提供商的主要服务方式。金融机构的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混业经营等都离不开互联网平台,而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金融服务外包的平台化服务提供了多种可能。在金融服务外包领域,位列国内前茅的深圳银雁金融配套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创新思维,不再单纯从单个银行出发,而是跳出某个部门,某家银行,从金融市场整条服务供应链、价值链的关系思考问题。银雁通过云计算和移动互联为优秀的技术应用推动金融外包的平台化发展进程,从供应链、价值链扩展到金融外包服务产业网络和价值网络,建立了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运营管控系统平台和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二)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变革,金融服务外包的业务范围在不断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快速成长为金融外包释放了大量后台服务,金融业前后台业务分离趋势为金融外包发展创造需求,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为金融外包发展创造条件,金融外包业务整体呈现由低端向高端、后台业务向前台业务、非优秀业务向优秀业务延伸拓展的趋势;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加速,释放了大量的跨国金融企业外包市场,跨国金融企业的外包市场有待深层次挖掘;在金融混业经营的模式下,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的服务对象也由传统的金融机构转向所有开展金融业务的企业,电子支付、财富管理咨询、金融社交等等都将成为其合作伙伴。总之,在新金融的发展和引导下,金融服务外包也将呈现以业务延伸扩大为优秀的多元化发展态势。 以银雁为例,由于多年来专注于银行等金融领域的服务外包业务,银雁有更广阔的视野来分析、研究银行在业务创新中的需求。围绕金融机构的产品特点、质量标准、技术水平和管理要求,深圳银雁不断开发金融外包产品服务,深入到银行等机构的前台、中台、后台各环节,既能设计并落地实现单个服务产品,也能够整合金融机构各部门或者业务流程上下游多样化的需求,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凡是金融机构能想得到的服务外包需求,银雁都有相应的案例 [4] 。 (三)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提供一站式的解决方案,可以最大程度上为金融机构降低人力等成本以及发包方的管理协调成本,并提高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因而,金融机构不再满足于供应商提供的某一项服务或一个产品,它们更倾向于寻找具有安全性、可信赖性和能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合作伙伴。外包公司着力提供金融外包集成服务的产品,为金融机构提供集金融后台建设、维护、更新和优化服务,集信息录入、数据分析、客户挖掘、市场销售等各业务链的一体化的金融服务,从而在长期合作中实现从简单的承接服务到金融服务外包专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转变。外包公司逐渐成为金融机构可以快速便捷掌控运营数据和运营状态,流程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金融外包产品工厂。 时代金融论文:后金融危机时代金融教育模式的变革 摘 要:美国金融危机打破了美国金融神话,同时也暴露出美国金融教育在职业道德、金融理论和研究方法以及培养模式上的弊端。基于此,中国高校金融人才培养应当接受美国金融危机的教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调整金融教学模式,重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金融危机;教育模式;职业道德 引言 曾几何时,金融学课堂上《美国老太太和中国老太太》的寓言故事被奉为经典案例,它讲述美国老太太在年轻时通过贷款不仅提前享受了房子,而且临终时也可以将房子传给自己的子女;而中国老太太拼命攒钱到老时由于货币贬值、房价上涨原因不一定买得起房子,而且重要的是她一辈子也没住上好房子,这个案例足以佐证美国金融高度发展促进消费、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然而2007年开始的美国金融危机打破了美国金融神话,并逐渐演变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反思这次金融危机的原因,除了美联储货币政策失误、金融监管不到位、全球流动性泛滥等因素外,华尔街金融精英们所谓的金融创新也直接导致了危机的蔓延与升级,而这些金融精英们大多来自美国有名的商学院,受过正统的金融教育,可以说美国金融教育与金融业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某种意义上说美国金融教育存在的缺陷对这次金融危机具有不可逃避的责任,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长期以来奉为经典的美国金融教育模式、理念重新审视,为中国金融教育培养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金融危机背后美国金融教育的弊端 1.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弱化 美国金融危机中金融家们毫无节制的逐利贪婪本性暴露无遗,他们为了能够获得短期盈利和薪酬,甘愿冒极大的风险,甚至采取欺骗投资者的手段,早就将职业道德和操守抛之脑后,然而这种自利性行为带来的后果却由股东、债券持有人甚至是纳税人来承担。在奉行自由主义思想的政府监管下,金融家的这种不负责行为得不到有效地控制和监督,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而作为培养金融从业人员的美国教育界长期以来奉行金钱至上、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下必然导致学生未来从事金融行业时缺乏诚信、合规、尽职的职业价值理念。 2.金融理论和研究方法存在重大缺陷 首先,金融理论基础存在重大缺失。西方金融的理论基础是新自由主义,即反对政府干预市场、主张依靠市场、充分明确产权责任,尽可能地将企业交给最合适的人管理,以保证经济以最大的效率稳健地发展。然而市场的力量不是万能的,其负面效应更是不能忽视。在经济金融化、虚拟化的背景下,自由市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进一步加剧,金融资本的逐利本性在不断发展的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依托下更是如虎添翼,得以不断放大,从而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最终美国政府不得不出面干预市场,这也宣告了新自由主义的破产。 其次,研究方法上过度依赖金融模型。由数学符号堆砌的金融模型不带有任何主观色彩,而金融市场是由受事件影响的人们的感受以及预期所构成,带有明显的主观特征。由于带有主观性的人类经济活动即使引入相对客观的数学模型中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任何数学模型的预测都是有缺陷的,金融领域不存在金科玉律,也无法通过重复实验来验证它们。 最后,过分强调金融创新。过度的金融创新正是源于金融理论及基本假设,如证券无限可分、市场是完全无摩擦的等等。而为金融创新提供便利的是高深的金融衍生产品模型,这使得金融产品设计越来越复杂,以致成熟的市场交易者都难以对风险充分认知和管理,而金融产品过高的金融杠杆率进一步加大了金融体系的整体风险,使得风险更容易失控和扩散。 3.金融培养模式偏向于操作性和务实性 美国商学院金融专业是以培养金融分析师为目标,其主要特色便在于操作性和务实性强,但这容易导致课程安排过于微观模型化和重实践轻理论,主要表现为:第一,倚重微观金融模型的专业课设置。商学院的优秀课程以微观工具的演绎为主,包括金融工具、金融数学和公司理论等几大类。这些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如何用定量的方法来衡量和预测风险,如何对复杂衍生品进行估值和评定等等。第二,重实践轻理论。商学院鼓励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从业资格考试,以便毕业后直接进入金融机构工作,这样在教师传授知识和案例课上,对学生训练最多的是金融实务的操作,但忽略了金融实务背后的思想性,因此尽管学生毕业后能够十分迅速地适应风险评估师和金融分析师工作岗位,但由于在校期间理论功底较为薄弱,故而十分缺乏洞悉宏观经济动态变化或捕捉金融链条上下端生态环境改变等原创性研究,也缺乏对社会责任感的认知。 二、中国金融教育模式改革的建议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金融强国金融人才教育模式的渗入,中国金融教育界逐渐接受并认可了西方商学院的培养模式,西方经典金融理论逐渐在金融专业的课本上频频出现并已经广泛得到国内金融教育界的认可。从理论假设到实证检验,从金融含义到扩展模式,西方金融经典理论已在中国金融专业学习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若不是这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将逐步西方化。然而中国的金融教育模式不能老是停留在拿来主义,需要建立适合国情的现代金融理论体系。特别在美国金融危机之后,中国高校应该吸取教训、转变教育方式、改变教育内容,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教育模式。 1.加强金融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的教育 美国金融危机其实也是一场金融道德危机。从高等教育的任务看,现代高等教育必然包括决策教育。决策的正确取向,取决人的价值观念,而人的价值观念是由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决定的。所以,现代高等教育必须加强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教育,特别是金融高等教育更需加强金融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的教育。这是因为金融业是高负债经营的行业,声誉是金融业赖以生存的基础。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声誉,而作为培养金融人才的高校应该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将教学课程与金融职业操守教育结合起来,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金钱观和诚实守信的品德。具体来说可以将现实中的金融案例特别是一些大案要案引入教学,让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学会如何识别和判断虚假经济信息,学会如何拒绝各种经济利益的诱惑而坚守职业道德标准。如通过浙江义乌吴英案、安然事件、雷曼兄弟倒闭等,教育学生工作后要诚实守法,严守金融行业职业操守。这样学生的职业判断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一定可以得到逐步提高,从而更好地运用所学金融知识为社会经济服务。同时也可以组织学生到金融机构去实习,让他们亲身感受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法制教育。 时代金融论文:互联网时代金融业的发展格局 【摘要】最近几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进入高速增长期,互联网金融实现金融供给需求的直接连接和全时空开放的金融服务。本文将从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对传统金融的影响和发展现状入手,深入分析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本质区别,挖掘出未来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合作与竞争要素等相关问题。 【关键词】传统金融 互联网金融 模式创新 金融的产生根源于货币借贷、融通的需要,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而出现的金融溢出。我国有7000万家企业,其中80%是中小微企业。一直以来,中小微企业严重缺乏大量的生产资金,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把大城市投资者的闲置资金转投向中小微企业,为我国金融与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网络金融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常稳定的阶段,国内互联网金融才刚刚起步,市场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金融业务模式以计算机互联网的形式予以实现,被称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一种全新的金融体系,它与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公司做中间商交易的模式明显不同,也与银行的借贷款业务不同。互联网金融的实质内涵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应用技术使信息传递更加速度化,融资渠道更加透明化,完成资金的融通搭建。国内计算机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主要涵盖,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小额无抵押信用贷款、融资平台网站以及其它网络金融交易平台等等。例如,以百度为代表的电子商务金融模式,Len Club为代表的个人贷,以Starter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融资模式等。 二、对传统金融的影响 国内一些金融方面的专家、学者从不同层面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当今互联网金融所面对的实际问题有国内外一体化现金结算,中间汇兑业务等。互联网金融客观上截留了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抢占了商业银行的大部分优质客户资源,这种融资信用模式的改变,将对商业银行业务带来巨大的冲击。从操作系统平台、征信融资体系、三方支付处理、高风险理财产品、融资运行成本等诸多方面都对传统金融业务进行了挑战。 互联网时代下的金融业使货币提存方式发生了改变,是融资模式在计算机互联网时代下的延伸。从金融业的组成要素来看,互联网金融依然具有时间和空间上的资源再规划、融资风险分散管理、金融信息重新定价等基本功能。唯一的不同点是计算机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推动了金融体制创新模式。按照金融内部结构布局来看,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环境出现改变的诸多条件下,互联网金融完成了货币在收支主体之间超越国界的最优整合配置。互联网金融是投资功能与计算机网络环境二者之间的最优融合,也是金融体系对功能化需求的特殊机制。 三、互联网金融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上存在着针对货币需求与供给的三方支付服务机构。无论从新金融机构的设立数量上来看,还是从这些金融机构每天的交易总额来看,2014年计算机互联网络平台借贷量呈飞速发展的态势,日成交额达1300多亿元,除了新疆、内蒙、西藏和黑龙江外,我国其它省市都全部覆盖了互联网金融借贷平台。但当前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呈现交易门槛低而且行业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体系,监督管理体质更是不健全。计算机互联网络融资平台的形式趋于多样化,不均衡发展态势明显。有些金融网络借贷平台上的客户规模可以用车水马龙来形容,交易非常火爆;而有些互联网金融网络平台则交易十分冷清,债务高起,濒临倒闭的局面。 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因素是网络信息的滞后性所决定的。有的企业得到信息非常及时、准确,而有的企业得到的信息则已经失去了实效性,这种不对称性直接导致了风险的抬升,业绩的不对等。在金融计算机互联网络化中,大数据效应具有着自身无法比拟的优势,是移动支付和网络融资平台的优秀数据。互联网金融平台贷款有多种模式,这里介绍两种主要的模式,一是以电子商务融资平台为基础,在交易客户中形成借贷供应网络,以实现快速的融资平台交易。这种计算机互联网金融供应链借贷,最典型的代表是百度金融,英国典型代表有Ambcon;另一种模式是P2B平台融资贷款,在我国有中金交易所、人人信用贷等。 当前,国际与国内的互联网金融贷款平台的一个共同之处是以小额信用贷款为主。大多数商业银行把企业申请在一千万元以内的贷款额度叫小额贷款。企业的金融小贷模式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弥补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空白,这种小额服务对象是传统金融领域服务的真空带。 四、互联网金融的作用 当前计算机互联网金融支付业务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模式形成了挑战。虽然传统银行业务仍会在相当一段时间存在并且占据着主要位置,但互联网时代下的金融作为一种新模式的出现实现了民众对资产保值增值的迫切要求,也是对中国的金融体系创新做出的一次重大尝试与挑战,这其中充满着机遇。互联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激发了我国新型金融业务的内在潜力,互联网金融对民间的借贷融资具有进一步的整合作用,并且这种规范整合也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监管部门逐步加大互联网金融调控体系,促使其不断深入发展。 互联网电子支付技术的发展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技术条件。一直以来,传统商业银行只面对高端市场开展业务,对低端市场关注的很少,导致了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大型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始终没有有效的予以解决,客观上促使了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交易简单、灵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交易渠道和用户体验方面具有革新价值。互联网金融将零散的货币资金统一整合,使存量资金得到盘活,对金融创新体制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都围绕着金融服务业务进行展开,存在着诸多共同点与冲突之处。互联网金融支付平台交易总量和货币流通量逐年增大,互联网金融依靠大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直接向小额信贷融资领域扩张,为资金借贷需求双方提供了直接融资通道。互联网金融加速金融体制的创新,使客户融资更加高速快捷。
金融管理论文:信息化金融管理论文 1金融管理中信息化建设现状 金融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其实主要是指在金融管理过程中充分应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切实提高金融管理水平,改变金融管理模式,使其更加适合于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对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的应用更是体现出了信息化建设在金融管理中的重要价值。就当前我国金融管理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现状来看,其取得的成就比较显著,尤其是在信息化硬件建设方面比较突出,优化和升级改造了金融管理中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网络,整合了具体的资源,形成了金融管理中比较基础的信息化体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应用信息化建设来促进金融管理的发展。尤其是对金融企业内部管理而言,其在整个管理过程中,以及总部和分部之间都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化硬件渠道,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水平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的培养也获得较大发展,越来越充足的信息化人才也对信息化建设在金融管理中的应用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一些问题,尤其是在金融管理中的信息化应用标准建设方面,还存在着较多模糊信息,阻碍了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安全问题也是需要提高警惕的关键问题之一,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金融行业的有序发展,甚至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信息化建设在金融管理中应用的必要性 在金融管理过程中恰当的运用信息化建设具备较多优势,这些优势的体现也是其应用重要性的主要表现,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在金融管理中恰当地应用信息化建设对传统的管理而言有着极强的先进性,能在很多方面优化金融管理工作的内容,对繁杂的金融管理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极大地提高了部分金融业务的办理效率。由此可见,在金融管理中恰当应用信息化建设是金融企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其次,在金融管理中恰当地应用信息化建设是当今社会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机遇和挑战并存,促使各个行业以及企业做出相应改变以适应当前的发展形势,抓住机遇,促进自身发展。对于金融行业来说,由于其存在较大的易变性,因而对金融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这需要金融企业必须针对自身的管理模式进行革新,使其适应当今的社会发展形势。最后,在金融管理中恰当地应用信息化建设是当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间的交流不断加深,对金融行业来说更是如此,为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必须统一管理模式。当前,很多外国金融企业都已实现了信息化建设的全面应用,这要求我国在这方面也必须做出相应改变以适应发展需求。 3金融管理中信息化建设应用的具体措施 3.1加强制订信息化建设计划 金融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涉及内容比较繁杂,需要进行的工作非常多,只有确保每一项工作有序展开,才能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高效进行,并发挥其自身应用的作用。因此,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加强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尤其要有序区分旧有结构的改造以及新型设备的设置,并充分考虑信息化建设中的总体构架、协同关系、人员配置以及具体建设方法的选择等。 3.2完善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体系信息化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的技术手段,必然存在一些缺陷,在其应用过程中这种缺陷表现得更为明显,其中标准体系构建不健全就是一个极为典型的缺陷,也是需要弥补的重要环节。统一金融行业中不同地区、不同企业所执行的具体标准迫在眉睫,要重点针对信息化建设中的硬件、软件、网络环境以及管理方式进行统一化设置。 3.3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管理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培养 人才永远是最为关键的资源,对于金融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来说,更需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所需要的人才不仅要具备较高的信息化水平和技术能力,也要具备一定的金融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管理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培养。 3.4加强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安全管理 安全历来是金融管理中的关键问题,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安全问题也必须得到足够重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蕴含着大量风险,这种风险不仅体现在硬件设施上,也体现在网络环境中,因此,必须加强相应的管理和控制。 4结语 金融行业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关键行业,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价值,如何切实提高金融行业的发展速度已成为当前人们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对于金融行业的发展而言,恰当应用一些关键技非常有必要。金融管理信息化建设目前已取得了一定成就,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其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金融系统信息化建设中的安全问题以及标准化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统一,另外,具体到每一个金融企业自身的信息化建设中,由于其自身工作重点的不同,对信息化建设应用的侧重点也就存在一定差异,需要具体的金融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恰当设置,切实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作用,保障金融管理高效、安全、有序发展。 作者:张景 单位: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金融管理论文:体制建设金融管理论文 一、加强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建设的必要性 近几年来,我国地方金融发展非常快,不过,地方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给我国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管理带来严峻挑战。为了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我国实施了多轮政府机关简政放权改革,使得金融管理工作主要由地方承担,但是,由于各省市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金融发展状况不同,导致目前为此依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地方金融管理执行的是“一行三会”管理模式,地方金融管理主体的权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管理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影响了地方金融管理效率。总而言之,根据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缺陷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 在我国不断推进金融行业改革创新的历史条件下,地方金融机构也应该大胆创新。地方金融行业虽然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创新存在盲目性,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仍然还存在不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第一,国家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顺畅,比如地方金融机构中包含大量担保公司与典当公司,国家并没有很好地将其纳入管理范畴,增加了地方金融系统风险;第二,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不健全,国家很难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甚至出现许多金融机构脱离了国家金融监管范畴,增加了金融风险的发生可能。另外,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不同地方立足于本区域利益,制约了地方金融发挥其合力,不利于地方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地方金融管理主体权责有待强化 各省市建立的地方金融管理主体不尽相同,甚至有些省市没有专门的金融管理部门,成立的金融管理部门名称存在权责不清晰、职能不明确、多头管理等问题。比如有的省市对不同地方金融机构设立不同的管理部门,省金融办、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负责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多头管理的存在,会导致金融管理机构职能交叉情况的出现,对于充分发挥地方资源的优势是很不利的,也容易引发不同金融管理机构互相推诿扯皮,导致金融管理效益低下。 (三)地方金融监管与地方金融发展不符 当前我国对地方金融机构实施“一行三会”管理模式,对地方金融机构准入严格把关,在抑制地方金融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过,由于不同省市对金融资源需求不一样,中央政府对各省市地方金融采用“一刀切”管理模式,没有考虑到不同省市金融资源需求的差异性,导致有些省市金融资源严重不足,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建议地方金融监管的权力下放到省市,让各省市能够针对本省市需求情况合理配置地方金融资源。 三、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建设的建议 (一)引导建立正确的地方金融发展观 地方政府只有树立正确的地方金融发展观,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现状,切实做好地方金融发展规划。为此,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权责进行规范,中央政府主要对地方金融预算做好管理工作,控制地方金融风险。 (二)对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的边界进行明确规定 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优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需要界定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的边界。中央对地方金融管理发挥总领作用,引导地方金融管理的良性发展,使得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更加协调。中央对地方金融管理领导过程中,要遵循“垂直监管,地方协调”原则,即中央金融机构负责监管工作,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协调工作。总而言之,地方金融管理体系要秉持中央金融机构监管,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总责,理清地方金融管理机构的职责,规范地方金融日常管理制度以及风险处置流程制度,确保地方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执行统一的监管主体下的分类监管 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应该纳入到统一监管主体职责内,可以在省市级设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设定原则性监管制度,各省市根据本地金融现状,确定地方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地方各级金融机构在省市级监管部门的统一监管下,彼此之间协调合作,从而发挥地方各级金融机构的作用。当然,各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实施分类监管,可以根据资产规模的大小实施分类监管。在进行分类监管的情况下,要做好各地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估,分析各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严格把关,剔除高风险金融机构。另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建立要综合考虑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及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有条件地扩大地方政府监管职权,提高监管透明度。 作者:毛月珍 单位:郑州银行 金融管理论文:企业经营重要性金融管理论文 一、金融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主要作用 从本质上来讲,企业的经营活动其实具有金融活动的特征。企业作为商品生产和流通的主要阵地,其主要的职能就是负责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其经营的过程就是对商品价值生产的过程和对商品价值实现的过程。而在商品生产或实现价值之前,企业需要提前垫付商品的价值作为启动资金。在现代商品经济中,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几乎只有货币这一种形式,而企业只有在拥有了一定的货币资金的时候才能通过各种支付的方式获取商品所需的材料、设备等,也才能够支付企业员工的报酬,这是整个企业经验的流程,最终实现了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的结合、与劳动对象的结合。决定企业经营成败或者运营效果好坏的主要标志就是要看企业最终是否能够让其所生产的商品实现它的价值,而商品价值实现的标志就是能够将商品转化为一定的货币资金,这种货币资金应该超过企业之前垫付的启动资金,原因就是商品的价值增长是商品生产的本质和内在的要求。因此,整个企业的生产过程就可以表现为企业垫付、定量的货币资金、支付企业员工的工资和购货款、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获得超过垫付资金的货币资金。由此可以看出,企业的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货币资金的流通和筹集等展开的,这一点正好是金融活动的本质特点。综上所述,企业经营管理者在管理企业的同时其实是企业的金融管理,因为企业管理的过程中方方面面涉及到了资金问题,金融活动既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前提,又是企业顺利发展的保障。 1.企业经营管理的前提条件是进行相当数量的资金筹集,一般有三种形式的筹集方式:首先是企业经营者自有的资金、其次为银行贷款所得的资金、再次是通过向金融市场以负债的形式进行融资。首先,企业自有资金融集的主要方式就是发行股票,因此必须要了解股票的性质和作用,了解股票发行的时机和价格,以及遵守股票发行的法规等。其次,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资金,企业必须要了解银行信贷的方针和政策,以及贷款的原则、期限、利率等问题。最后,企业以负债的形式融资,企业需要懂得股票发行与买卖的方式。如果以上的资金筹集不能顺利进行,那么企业的金融管理也就无法顺利进行。 2.在企业进行投资的过程中有很多方式可以选择,比如扩大企业的再生产的方式进行投资,或者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的方式投资,再或者以信托的方式进行投资,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深入了解和研究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尤其是各种有价证券的收益及利率变化,适时买卖,避免因为决策的失误而造成资金的损失。 3.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如果想要顺利的生产和经营,就需要通过企业自身的不懈努力来维护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应该严格遵照我国国民经济有关金融管理的规定进行,做好现金管理以及结算管理等金融管理工作,协调好企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4.由于当前经济环境的错综复杂,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使企业经营不顺畅,产品滞销、物资积压,或者证券投资失利等,甚至出现企业亏损或者倒闭的现象。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要增强企业应对各种天灾人祸的能力,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企业通过购买保险,按照保险要求的方式进行管理,当然保险管理又是金融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提高金融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运用的主要措施 1.企业的金融管理应该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和专业的管理人员。由于企业的收款工作任务比较艰巨,因此企业的贷款回收应该设置专门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比如在一些食品类的企业应该设置专业的金融管理科,并招聘专业的人员进行负责,明确责权利务,观察其资金的债务比率以及资金周转的比例,检查其流通自己的运转是否正常运行。针对以上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出分析表,将企业负债超过信用期的原因以及将要采用的回收方式都写清楚,坚持稳健的原则。 2.规范企业的预算以及编制的工作。预算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个企业未来的一切活动,是企业绩效的主要因素。因此要对预算编制问题重视。一是要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工作,比如调查取证,预算编制的基础必须要有客观的依据,要真实有效。二是一旦预算编制做好就不能随意的更改调整,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修改,也要有一定的科学依据,遵照科学的程序进行调整,加强预算对资产管理的约束能力。三是对于一些虚报或者谎报预算的应该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绝不姑息。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务必要保持公平公正、透明以及中立的立场进行,不能被外界的环境所影响。四是预算要尽可能详细地记述,这样不仅有利于对企业各部门的考核,还有利于对企业各部门工作的指导,形成对下属部门的约束,从而调高企业资金管理使用的有效性。 3.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的建设,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的技术水平。当今是信息化的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企业进行统一集中管理财务提供了有力的条件。积极推广企业财务信息化的管理建设不仅是企业探索资金集中统一管理的有效措施,而且是目前加强企业管理、深化企业的改革并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的任务,不仅有利于企业内部资金的管理,还可以提高企业对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企业的资金使用风险,更重要的是对于提升企业的优秀竞争力,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将精细化的管理引入企业的管理中,摆脱传统企业管理中复杂的工作量,将财务人员你的主要工作重心转向对财务数据的分析中,为企业成本管理和预算管理做好准备工作。 4.为企业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企业的财务部门通过对市场经济的深入调查与研究,确定将要购货单位的产品质量、品牌效应以及资金运行状况、社会担保能力和单位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等,并对这些企业或者单位进行等级的划分,作为下次经济往来的参考,防止盲目的信任与赊销,杜绝贷款的流失。 三、结语 一个企业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能力和水平,一个优秀的企业管理者同时应该是深谙金融管理的企业家。因此,一个企业金融管理的水平如何,从侧面反映了企业管理者的水平,只有管理者对整个经济市场或者以金融为中心的市场经济能够做出准确的反映,那么才能使企业在竞争中有一席之地。 作者:阳戌萌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金融管理论文:现代化企业经营金融管理论文 一、金融管理在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众所周知,金融管理是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正因如此,金融管理对现代化企业的经营管理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如若我们对其进行详细的分析,则有具体如下几点:第一,金融管理可以促进企业的生产发展。资金不仅是一个企业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其也是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正因如此,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对企业而言则尤为重要。而加强金融管理,恰恰能够帮助企业更为有效的使用与利用资金,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注入更新鲜的血液。因此,可以说金融管理,能够为促进企业的生产发展提供十分必要的前提条件。第二,金融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无论是任何一个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始终是其生产经营的唯一目标。而金融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大作用恰恰是帮助企业立足于社会经济环境之中获得最大经济利益。因此,可以说加强经营管理,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第三,金融管理能够塑造企业品牌与企业信用。良好的金融管理不仅能够提高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还能够有效提高一个企业的经济能力。而经济能力的提高,恰恰也塑造了企业的招牌,好的招牌则势必会让人们更加信赖,为企业带更多的利润。所以说金融管理能够为企业塑造品牌,获得良好的信用。第四,金融管理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良好的金融管理,不仅能够不断的创新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还能够进一步确保企业各类各项资金的妥善安置。因此,可以说资金管理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加强金融管理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有效应用的几点个人建议 通过上文笔者的阐述,我们已经可以清楚的认识到,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过程中,处处都涉及到金融管理问题,也正因如此,金融管理既是企业实施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前提,也是企业正常发展的重要保证。所以,加强金融管理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效应用则显得尤为重要。具体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从企业自身入手,加强金融管理 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效应用第一,企业设立专职的金融管理人员。企业应该设立专职的金融管理人员,以便于更好的开展金融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贷款的回收业务,因其收款工作相当的困难,更因该设立专门的负责人员,专门的管理科室,以此明确责、权、利、务期,进而达到实效应收账款回收管理,同时对欠款单位的信用分析进行分析,观察其自身的支持负债比率、资金周转速度比率、检测流动资金运转是否正常,从而根据这一系列的数据编制分析报表,分析超信用期欠款原因,及时采取相应有效的欠款回收方式,最大限度的减低企业的经济损失。第二,进一步规范企业的预算编制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预算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也正因如此,要想做好企业的金融管理,则应该从做好企业的预算编制工作入手。首先,在进行预算编制前,我们应该先做好预算编制的事前调查、取证工作,以确保预算编制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其次,已经编制好的预算不能进行随意的更改或者调整,即便一定需要进行更改与调整,也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并且依照相关规定程度进行更改活调整,以此加强预算对企业资产管理的预算能力;再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始终秉承公正、公平、公立的原则进行,不能被其他外界因素所干扰,一旦发现有任何部门虚报预算必须要进行严惩,绝不姑息养奸;最后,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对各个预算项目应该尽可能的做到详实记载,这样一方面能够帮助企业准确、有效的核对各个部门的绩效,另一方面还能够形成对各个部门的约束,方便对各个部门的指导,从而有效提高企业对资产的管理以及使用效率。第三,不断推进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可以说伴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其不仅直接改变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也为企业实现集中化统一财务管理创造了有力条件。尤其是推进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还是探索企业资金集中化统一管理,增强企业的优秀竞争能力的必然途径,所以,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深化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改革,早已成为促进金融管理有效经营于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之中的一个不容置疑的重要课题,也对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同时,引入精细化管理,摆脱日常核算工作量复杂,让财务人员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财务数据分析中,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做好更多的准备工作也是现今企业的主要应该面临的主要课题。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该不断的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手段,将不断推进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引入精细化管理并提高精细化管理同步进行。第四,加强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设与开拓。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融资渠道的建设与开拓,也是促进企业金融管理良好开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因此,现在绝大多数的企业在融资上往往依靠于银行贷款,而银行贷款的限制又比较多,抑制企业金融活动的同时,也往往会对企业的投资与发展带来反作用力。因此,开拓与加强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设则成为促进金融活动良好开展的关键。如:开拓上市融资渠道。对于企业而言上市融资的限制要比银行贷款的限制要小的多,因此也更利于企业进行高科技项目的集中化投资,进一步促进企业进行有效的转型。同时,还可以利用间接融资的手段与银行达成利益、风险,共享、共担的机制,从而减少借贷银行对企业的约束。此外,企业还可以引进相应配套的金融服务,进行金融资讯、职称评估、资金结算等工作,进行金融管理工作的创新。 (二)从国家政策方面入手,加强金融管理 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效应用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根基,其自身的发展情况不仅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情况,也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稳定,也正因如此,可以说企业的发展与整个社会而言都是息息相关的。尤其是现今我国的社会经济体系尚不够完善,国家要想促进企业的发展,则可以通过给予企业适当的政策性鼓励与干预对企业的发展进行一定的保护,从而也为金融管理的良好发展提供助力。国家可以相应降低企业在银行贷款中的限制,因为企业要想得到良好的发展资金则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而金融管理恰恰是对企业资金等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所以,国家在一定程度上,相应降低企业在银行贷款中的限制,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国家可以鼓励银行建立自身机制,根据企业的信用评定,降低企业贷款现。同时,做好民族企业的发展保护。尤其是在外企和进口的冲击之下,民族企业更是步履维艰,而要想使金融管理在现代企业金融管理中得到有效应用,则首先就必须要确保企业能够立足与市场经济中。所以,我国应该处理好全球化这把双刃剑,在开放的同时要制定相关政策,如加大关税等,限制外企和进口,做好民族企业的保护工作。 三、结束语 通过本文笔者对金融管理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应用的粗浅探讨,也使我们更加清楚的认识到,金融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优秀,对其的良好管理不仅是整个经济增长的推动器,其也是改善企业运营绩效的重要管理手段。因此,金融管理对整个企业而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也正因如此,在当今危机与机遇并存的经济时代中,要想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立足于市场经济环境之中,则必须从强化企业金融管理入手,进而不断的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从而达到促进企业长久稳定发展的根本目的。 作者:郑海洋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分行 金融管理论文:金融危机下金融管理论文 一、在金融危机下的金融管理风险 现状当前,在所面临的经济颓势以及经济危机的状况之下,全世界都遭遇着前所未有的信贷危机以及对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的重大挑战,金融产品定价以及金融风险管理更是成为当下人们的热议话题之一。高效以及可靠的金融风险管理,是以金融机构或是对金融衍生品可靠的估值系统能力为基础的。其实对于任意投资组合来说,其价值的变化,即是我们一般所认为的投资风险。所以,任意组合都存在两类可能产生的风险:倘若投资组合的损益值是正数,我们便将其称之为好的风险值;但倘若投资组合的损益值为负值,我们又会将其称之为坏的风险。在金融风险的实际管理中,我们主要考察的是坏的风险,即损益值是负值的状况。现在一般流行用的管理方法是精确数据测算以及分析风险法,这一方法有助于把风险进行精准化,度量化,有助于对精确复杂的经济环境进行研究。另外,金融产品选择日趋多元化,复杂化。几年前金融危机的风潮中,国内很多大中型企业纷纷落马,所以一个企业要想取得发展,就一定要掌握怎样进行科学投资,分散资产风险。 二、金融危机所带来的金融管理风险类别 1.系统内部关系风险 系统内部关系主要指的是系统内部之间的关系,主要关系是银行和和银行之间的关系,银行和其他金融组织之间的关系等。自从2008年我国遭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以来,我国金融系统的内部有关关系就进入到了一个非常消极的发展阶段,国家不但使民间借贷的限制得到一定程度的放宽,也进一步使贷款限制得到了放宽,实行积极的信贷政策可以规避我国经济陷入经济危机的沼泽中。可是宽松的金融政策常常也给金融系统内部带来了非常不稳定的因素,主要的具体体现是民间借贷组织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在业务上的重复和不良竞争的大量存在,在民间金融机构监察举措不当而且缺乏完善的情况之下,致使大量黑钱流入民间金融组织当中,民间借贷成为犯罪分子们的洗钱工具,很大程度上冲击着现存的信贷体系。 2.资金短缺紧张风险 2008年金融危机虽然已经成为历史,而且还在政府的高效举措之下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甚微,可是在此次金融危机当中,我国以出口为主的企业承受了巨大打击,美国等重要发达国家出口需求量的减少致使东南沿海很多出口加工企业在业务量表现出急速下滑的势头,金融危机之后,一些企业走上了艰难的经济复苏之路,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需要具备充足的资金才可以完成工作任务,也因此他们纷纷通过银行、民间借贷、股份融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可是鉴于金融危机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影响非常剧烈,国外市场恢复速度非常缓慢,即使一些出口型的企业的确做出了巨大努力,可是依旧难以达到金融危机以前的标准。 3.信用等级管理风险 信用等级管理是金融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2008年金融危机和美国信用等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密切联系,当时以一些著名投行公司为代表的信用评级公司在信用等级管理中因为对投资者隐瞒了真实的货币投资状况,致使美国金融市场出现重大变动。由于受这次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信用等级管理中的风险也进一步显示出来,主要表现在成熟的信用评级市场还尚未形成,缺少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信用等级评级组织。 三、金融风险的有效应对的相关对策 首先,要进一步提升政府职能部门在金融监管层面的强度,并授予管理部门明确的职权。风险管理作为政府保证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手段,相关金融管理部分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要积极做好对金融机构与市场的监察、组织以及协调工作。例如,对于监察部门来说,其在日常工作上要大力支持相关商务银行与金融机构的改革,不断强化自身的监管水平,在基本控制好风险问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简化准入审批的流程,让相关不需要的审批环节成为历史的组成部门,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为金融市场的繁荣创造有利创新的外部环境,为新业务的良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在金融市场剧烈的震荡时,作为金融危机波及最深的美国,其几个较大的期货交易所在金融期货交易上并没有出现较大的波动,单从这一点就要求我国去强化国际经验的探究与学习,从而为我国交易市场的改革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理论,不断构建全方位、高效率的金融监管体系。从我国市场目前的主体来看,其缺陷还较多,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因此也影响到了我国对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可以遵从先发展场内再到场外市场的原则。在这一次金融危机中,相对于国际情况,我国金融业出现被波及的范围、规模以及伤害程度等较小,从根本上来看,这与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存在直接的关系,再加上对外开放的程度尚低,在金融监督上较为严厉的原因。另外,行业自律组织是整个金融监督的优秀力量,政府有必要协助其规范化发展,从而最大程度的发挥出其在金融市场上的监督作用。 第三,要强化对银行业资产的有效监督力度,确保金融组织机构的保证金与准备金得到基本保障。在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存在一个较大的隐患,较高且无法下行的不良贷款率困扰着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近些年,国家增强了监督管理强度,通过清收剥离盘活核贷等方法,不良贷款率可以得到显著降低,已降至当前较低的水平,为中资银行以及国际金融接轨确立了良好的基础,为金融创新创造了比较好的条件。从现在的情况来看,金融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可是国有银行依旧背负着着不良贷款的沉重包袱,这在某种程度上,极大阻碍了它们和国际金融的接轨。因此,银行资产的有效监督属于一项跨时期的任务,只有在实现有效监督的前提下,才能保证不良贷款率的下行,保证金融组织机构在规划全球战略时,其在保证金与准备金层面高枕无忧。具体要做到民间金融组织机构的总资金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进行管控,每天借贷以及还贷的具体情况要统一传递到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总管理系统当中去,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组织人员并对资金的支收状况进行详细审核。还要明确规范并明确信贷机构的运营范围、信贷机制、犯法行为以及行为责任。同时还要面临金融市场的不确定因素面,必须坚定践行积极稳健的货币规定,依照货币流动性变化的实际状况,伴随灵活调整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增强市场操作强度,优秀是增强信贷结构的主导地位,在关注中小企业贷款的同时,要使资金向结构调整,进行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以及国债项目配套倾斜。 第四,使信息技术的风险管理得到强化,订立切实可行的投资策略。伴随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在银行业进步中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对信息科技技术手段的有效性以及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这也是银行业安全稳固以及积极发展的优秀所在。而且还要增加风险的防范意识。采取现有的科技手段,提高风险预防程度。金融组织机构要依照未来长期的收益确立长期的投资目标,寻找投资机会,并和国际金融接轨,营造良好的国内国际环境。 最后,要减少金融危机所引起的金融管理风险,就必须要以创新精神看待当下的金融管理举措,要想解决金融危机给金融系统内部关系带来的消极作用,国家必须还要以货币管理作为突破,深化金融市场的货币管理行为。要想实际做好这一点,笔者认为必须坚持并使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规范化,借鉴银行业的监管经验,颁布规范的民间金融机构监督举措,关键是弄清民间金融机构的资金源头。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之下,政府以及金融监管组织要增强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强度,使金融机制改革得到深化,对银行资产践行高效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一些创新产品的收益以及收益情况的了解,提升风险预防意识以及风险承受能力,为我国金融业营造良好的内外发展环境。 作者:宋长安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金融管理论文:地方金融机构金融管理论文 一、现今地方政府对金融业的干预出现的问题 1.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职责划分不清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职责划分不清,甚至有些地方缺乏对金融发展进行未来的规划和掌控的专门部门,与金融相关的政府机构混乱不堪,不但名称不统一,工作范畴未明确、责任归属问题未解决,而且部门地位不清晰,多个部门共同承担金融管理的功能,干预目标也杂乱不清。 2.隐性干预比显性干预突出 在目前的地方干预状态下,仍然隐性干预比显性干预更为突出。一是存在一些金融管理死角,例如农信社管理体制中,管理平台与法人均为一体,政企不分;二是金融管理体系中的监管机制不完善,审批与监管不能进行统一执行;三是某些理财产品游离于表外,加大了风险几率。 3.大部分的地方金融机构经营质量低下 大部分的地方金融机构均存在经营质量低下的问题,地方金融机构比全国性金融机构的组成更为复杂,不良资产的形成不但与国有经济部分有关联,与自身的错误经营有关,还与经济环境变化,政府政策变化等因素有关。而大部分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的组成都有政府参股,政府既是出资人又是管理者,容易发生职能上的混淆,而导致为了达到自身目的而损害其他出资人利益的现象。 4.地方金融管理体系能力不足 虽然地方政府有对金融业进行管理的权利,但是主要的金融管理权归属于中央。因此,地方政府缺乏解决地方经济无法为金融服务提供有效供给的问题的能力。而地方政府要对金融业进行管控时,依然要对某个地区范畴内的金融发展负责任,这样无疑加大了金融风险的概率。 二、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出现问题的原因 1.地方政府忙盲目追求 GDP地方政绩的体现,往往是地方官员进行升迁评估过程中较为重要的一点,而地方政绩的重要内容主要体现在当地经济的发展状况,而要使当地的经济在短期内发生迅速的发展,则必须要与其他地方进行进行相对应的投资竞争,进行金融资源的竞争。因此,便出现了地方官员为了升迁,而盲目追求GDP的状况。这种盲目追求GDP的状况,将会使政府的金融干预慢慢偏离实际,造就更多更大的财务风险。 2.地方政府权事分离地方的金融风险 处理工作是由地方政府进行处理的,但是由于相关的金融风险需信息由相关的监管部门地方分支机构所控制,地方政府将缺乏相对应的金融风险信息,也就无法针对风险信息而及时作出规避风险的准备,也无法及时做好风险的解决方案。这也就说明,一旦出现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处于一个较为被动的地位。 3.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的融资方式 按照目前的状况而言,因为我国缺乏相对应的主力金融机构在出现“三农”、企业融资、基础设备设置、工程建筑、重建活动等状况时,进行相关的金融事务的支撑,无法给该地区的金融行业提供相对应的服务与帮助,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一些小渠道进行资金的筹集。 三、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系的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高效的金融发展意识 (1)贯彻落实科学高效的金融发展意识 把政府干预的重点从资金的筹集转化为金融业务的调整和服务,调整政府干预的力度,把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作为对金融行业进行管理的重点,不能贸然干预行业内的正常资金流通,不能干预金融机构内正常合法的业务规范,必须要按照地方的具体经济状况来进行金融未来发展的预测。 (2)地方政府必须要与中央政府 针对金融管理权限的问题作出共识,必须要把金融管理权限做一个明确的划分,实现中央与地方的权责对称,在确保地方有足够的权利进行金融管理的同时,也是确保中央实行的各种经济政策能够得到正常的使用,能够发挥其自身应有的效果。 (3)明确各级政府与地方政府内的各个部门对金融管理的工作范畴与职责 明确内部金融监管部门的具体工作范围,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外部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地方政府必须要把目光从资金的筹集转向对金融机构的服务,利用自身的权利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合法合理的处置好不良资产,确保当地金融的发展能够在一个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中进行。 2.设立完善健全的激励机制,规范政府干预行为 (1)建设一个较为完善健全的金融管理机制 为金融机构能够在当地进行合法经营而提供相对应的制度保障,确保金融机构必须要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明确不同的金融机构的不同业务范围和必须要负不同的责任。 (2)必须要从宏观的经济大环境出发 对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服务进行优化,科学的使用信用规模;必须要针对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和相对应的发展目标、投资计划等,进行一个较为合理高效的预算编制,再通过分析各种编制的会计信息数据,进行相关风险的规避,从而实现各种金融业务间的平衡,合理的使用信用规模,切实的规避融资风险。 (3)建设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 作为地方金融管理体系的法律依靠,对《税法》、《预算法》等法律进行创新和修订,使其更能符合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更能更好的维护金融管理体系,确保金融管理体系能够得到真正的落实和使用。 (4)增添对地方官员的考核内容 让官员升迁的考核内容不仅由地方政绩组成,可以由相对应的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社会和谐指数、环境保护指数等组成,改变官员对地方政绩的盲目追求的状况,解决片面追求GDP的状态。 3.明确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功能 一是必须要在各级政府内部中设立一个相关的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金融工作;二是必须要明确地方政府进行金融干预的真正功能,加强金融管理的力度,把地方政府的管理重点从融资转化为服务和调整;三是完善金融管理制度,提高金融办的各种金融管理和金融业务处理能力,建设相关的监管体系和激励机制,确保金融机构能够在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中进行合法的经营。 四、总结 综上所述,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对于地方政府干预、管理和调整金融行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要现今的管理体系进行深入的分析和了解,进而得知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才能对症下药,实现地方金融管理体系的完善。 作者:兑姝蓉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金融管理论文:职业技能标准金融管理论文 一职业技能标准选择及就业岗位分析 1职业技能标准选择 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地划分工种,对工种进行分析和评价,根据各工种对知识和技能水平的要求,对其进行概括和描述从而形成的职业技能准则,分为国家标准、行业(地区)标准、企业标准三级,是衡量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也是进行技能培训、技能鉴定、企业用人以及开展国际劳务合作交流的主要依据。与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标准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基金销售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保险公估从业资格、保险经纪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助理理财规划师、黄金投资分析师等。根据就业定位,在进行教学开发时主要对接证券从业资格和保险经纪从业资格两个职业技能标准。 2就业岗位分析 课题组成员通过查询招聘计划、走访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对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生就业岗位进行了调研。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主要有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和银行,可从事的工作岗位主要有:证券公司客户经理、保险人、金融产品投资顾问、银行柜台业务人员等。 二课程体系重构 1重构原则 1.1以高质量对口就业为导向 高质量对口就业率是衡量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之一。通过人才需求调研、就业岗位分析,了解金融服务业发展趋势和岗位需求。构建基于工作过程和职业技能标准的课程体系,使教学过程和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有效对接、企业岗位能力标准与学生课堂所学“零距离”对接,使学生具备较强的首岗适应能力。 1.2以综合职业能力 为目标注重学生专业成才和全面发展,培养其学习能力、沟通与协作能力、实践创造能力。随着社会经济进步发展,职业岗位变换速度日趋加快,金融服务业三大支柱间岗位变换尤为常见。因此,要主动适应金融服务业发展需求,着眼未来,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提升其多岗迁移能力。 1.3模块化实施 分层递进打破学科体系,将知识和技能融入各职业能力模块中,依此形成课程体系。即解构职业岗位所需能力,提炼技能单元,基于工作过程,按照岗位群要求整合原有课程,以模块化方式重构优秀主干课程体系。借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分层化职业标准理念,从优秀能力、行业通用能力和职业特定能力三个层面组织实施。 2课程体系 重构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职业能力划分为职业优秀能力(从所有职业活动中抽象出来,具有普适性。面向各行各业工作岗位)、行业通用能力(从一般职业活动中抽象出来,通用的基本能力。面向工种或岗位群)和职业特定能力三个层次(某种职业自身特有的,面向单个职业工种或岗位)。通过就业岗位分析,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要求,构造模块化课程内容,进而形成三大课程种类:职业素质课、职业基础课、职业方向课。 三课程体系实施保 障条件为保证基于职业技能标准的高职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课程体系顺利实施和实施效果,必须要做好相关保障措施。 1队伍———高素质的双师结构 教学团队高素质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是人才培养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课程体系能否顺畅运行的关键。要坚持“内培、外引”并行策略,致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双师素质教师团队,坚决杜绝因师资短缺导致某些优秀课程无法开设或开设后教学效果欠佳的现象。有计划选送一批理论知识丰富的教师到企业进行对口短期或中期培训学习;从证券和保险机构聘请大量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从事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教学。 2载体———高水平的项目 课程教材传统教材一般以知识、概念为优秀,要将其变革为以证券、保险业务操作过程为优秀的项目化课程教材。通过学习领域的划分,以学习情境、子学习情境为对象,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活动载体为优秀内容,编写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项目课程教材,为实施项目教学改革提供教学辅助资料,全面提升学生的业务操作能力。 3场地———优质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校内实训室的建设,应该从学生的职业岗位出发,进行基于金融机构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工作过程的全真化设计,以满足学生生产性实训的教学要求。同时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合作,深度融合,利用金融企业的培训基地,进行校内生产性实训教学,将校内生产性实训外置。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要与学生的顶岗实习和毕业就业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实现校外实习基地学生实习、岗前培训与就业的有机结合。 作者:彭建华单位: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管理论文:现代企业经营金融管理论文 一、金融管理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大致过程为:货币支出—原料、设备、劳动力支出—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得到收入。从这个角度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际上也是货币流动的一种,与金融活动的根本特质不谋而合。实际上,金融活动也始终贯穿与企业的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中,对现代企业来说,金融活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分析。其一,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基础,其来源形式也多种多样,主要由银行贷款、负债融资、原有资金等。其中,原有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企业股票的发行,需要明确股票的相关性质、发行过程、基础作用、发行价格等;企业进行银行贷款之前需要明确贷款政策、贷款利率、贷款限期等;企业进行负债融资也需要明确股票的相关问题。所以,金融管理在企业融资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其二,企业在投资过程中,不仅可以运用扩大企业规模的传统方式,还可以利用股票进行企业投资,另外,信托投资也是当前主要的投资方式之一,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明确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便非常重要,一旦企业判断与决策出现失误,便很有可能导致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其三,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企业所发挥的作用非常重大,所以,企业需要尽可能的保证生产与经营的有效性,以促进国家经济的持续与稳定。因此,企业在进行相关经营管理时,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还要在最大限度内完成工资基金、资金、清算等相关管理。 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如何应用 金融管理现代企业金融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企业要债难度大、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企业本身内部的金融资本结构有问题、金融管理技术缺乏先进性等一系列问题。因此,笔者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提出以下几方面应用金融管理的建议。首先,对企业中的预算编制进行严格规范。预算编制前,需要对证据的查询与收集工作进行系统强化,以提升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编制过程中预算不能被轻易改动,若一定要改动,需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以提升企业对资产的约束力;针对企业中出现的虚报预算,企业要对其进行严格处罚。其次,完善企业内部的财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企业的精细化管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内部也需要发展信息技术,以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管理的统一化与科学化。企业进行财务信息管理不仅能够保障企业财务管理的统一性,还能够使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有效加强、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变革、使企业内部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完善。再次,企业需要指派专门的人员进行金融管理。尤其是企业的贷款回收方面,需要成立专门的科室,相关的管理人员需要承担贷款回收责任,也需要明确贷款回收的具体权利与义务,还要在回收过程中对企业进行合理的风险评估,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作出科学的分析表,帮助企业实现贷款回收的合理高效。之后,企业需要对企业信用的评估进行策略方面的合理拟定。企业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需要实际了解交易另一方的经营状况,比如产品的生产是否符合标准、企业内部资金流通是否顺畅、经营效益是否优良等,并将其作为交易过程的必要参考,以降低企业的交易风险。最后,企业需要探索新型的融资方法,比如直接上市融资。这种融资方法与银行贷款相比,其要求相对较低,同时也能够帮助企业完善高科技的投资项目。 三、结语 金融管理从某种角度看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金融管理的水平会直接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因此,企业要充分认识到金融管理的重要性,并将其运用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去,以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卢肖婷庄君翔林宝仙周燕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金融管理论文:管理体制金融管理论文 一、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现存问题 1.抑制地方的创新的部分集权管理 像其他行业的发展类似,金融企业的发展所依靠的也是自下而上的逆行创新,需要地方金融业在不断的探索中寻找突破,这样才能够由点到面的实现我国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但是从我国目前的金融管理体制来看,地方金融管理更关注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中央金融管理则更关注国家整体上的稳定,一些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对金融业的发展提出创新,但往往会被中央“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为条框一刀毙命,地方金融体制创新被扼杀在摇篮之中,国家整体的金融管理陷入创新低谷期。 2.监管重叠及监管真空 监管重叠: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明确“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但“银监会作为国家银行监管机构承担对信用社的金融监管职能”。由此可见,在对信用社的管理方面,地方和政府就存在着严重的监管重叠问题,地方政府依照《通知》对信用社进行管理,同时银监会也具有着对于信用社的监管职能,这样的监管“政出多门”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就会让被监管者陷入左右为难的局面。监管真空:近年来,全国各地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归根究底,这些案件的发生源于当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金融监管漏洞。比如对于农村地区的农村金融互助会从事金融业务的管理,中央金融管理体制中未能将其纳入金融审批范畴中,而地方金融监管时也未将之纳入监管范畴之中,这就极易给违法犯罪分子带来可趁之机,从而铤而走险地进行非法集资。 3.监管队伍整体质量达不到监管要求 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开展而又需要面对日益复杂环境的艰难工作,要想取得良好的地方金融管理效果,就必须首先建立一支能吃苦、能战斗、敢创新、肯奋斗的金融监管队伍。但从当下我国地方的金融管理体制建设现状来看,监管队伍整体质量不高是制约地方金融监管体制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其一,监管队伍数量不足。目前地方的金融监管人员总量不足,省级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一般都在十几个人左右,而省级以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中的工作人员一般都少于10个,缺乏相当数量的金融监管人员,是地方金融监管不力重要原因。其二,监管队伍专业技能不高。在许多地方的金融监管队伍中,许多工作监管人员多为金融财会类毕业生,虽然他们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功底,但是面对复杂的金融监管环境,在很多地方还表现出来巨大的不适应性,难以满足地方金融监管所需。 二、加强地方金融体制建设的建议 1.建立上下统一的弹性监管目标 地方政府考虑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从而与中央的金融监管体制“配合弈”,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央金融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目标上存在博弈,所以当下解决地方金融监管体制问题的首要措施就是要建立上下统一的金融弹性监管目标。首先,要建立统一的市场稳定目标,无论是对于国家整体的金融监管,亦或者是对于地方的金融监管,首要目标就是要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降低金融市场风险,所以无论是对于中央金融监管亦或者是地方金融监管,都必须首先确立这一刚性目标;其次,要建立弹性的监管目标,中央金融监管要为地方金融监管留有自由发挥的余地,地方金融监管也要考虑到中央金融监管,从自身做起,为中央金融监管提供支持。 2.做好金融监管的适当放权 过度的集权管理会泯灭地方金融监管的创新,也会阻碍整个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所以要完善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就必须做好对于地方金融监管的适当放权。具体来讲,就是要完善双层监管机制。在地方金融监管中,中央所负责的是制定科学方针政策,对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予以划定,为地方金融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等,而在具体的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中,则给予充分放权,激发地方金融监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则应该在中央的统一指导下,根据本地实际,大胆创新,敢于突破,为全国性的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贡献智慧。 3.明确界定各级金融监管范畴 上下级监管必须各司其职,否则就会导致政出多门状况的发生,所以当下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重要举措就是要明确各级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范围。首先,对于双方权利重叠部分,要进行合理界限。地方上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而更好地开展金融监管工作部分的,则应该把主动权交予地方,而关乎到全国性金融市场整体稳定的金融监管工作,则应该交予中央监管。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双方的分工与合作;其次,要解决当下金融监管的空白地带,各级金融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要深入基层,了解市场的死角,把这些死角当做是重点问题来解决,自上而下的加以研究,并且自上而下的寻找层层解决方法,这样才能够保证全国及地方金融市场的稳定。 4.提升金融监管队伍整体质量 首先,要加紧地方金融监管队伍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要重视对于地方金融的监管,在地方政府的统一指导下,通过社会招聘、考录、外聘等手段,尽快的组建一支高素质的金融监管队伍,为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设储备充足的人才。其次,要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于地方金融监管队伍,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有条件的可以聘请相关的专业讲师,开展多种活动,提升地方金融监管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身心素质等,满足复杂的地方金融监管所需。 作者:于丹妮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商务局 金融管理论文:企业经营管理下金融管理论文 一、金融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企业的金融管理简单而言就是对企业内货币资金的流通活动、信用活动进行经济管理与规范,它属于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部分,从经营、投资等方面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第一,金融管理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发生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经营管理活动需要足够的资金支撑才能发生,而金融管理就相当于握住了企业资金的来源渠道。企业的经营管理主要依靠企业的股票发行、银行贷款、金融市场的融资等几种方式来筹集所需资金,而无论是其中哪种方式,都涉及金融管理。第二,金融管理对企业的投资活动产生影响。对企业而言,投资有多种渠道,不仅可以通过扩大再生产的方式进行投资,而且还能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等方式进行投资活动。而这些投资活动都要求投资者对金融市场的行情变化、证券的收益水平等有所了解。从这个角度来看,金融管理直接关系到投资活动的收益,若金融管理失当,则投资活动就会面临很大的风险甚至是失败。第三,金融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顺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我国,企业是组成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它的发展能够对国民经济发展大局产生影响。而处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企业,它的发展必然要受到国民经济的制约。对此,国家有明文规定,企业的经营管理要协助国民经济的发展,稳定经济大局。第四,金融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在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遭遇经营风险,例如产品滞销、投资失利、企业亏损等,而金融管理则从大局出发,通过实施保险管理工作有效降低了经营风险。 二、金融管理存在的现状与问题 1.企业对银行借贷的依赖性比较强。银行借贷是目前中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通过银行借贷,企业可以解决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资金困难的问题。然而,企业都过分依赖这种融资方式,造成企业经营的自主性降低,企业受多种因素的制约而无法展开正常的经营活动。不仅如此,对银行借贷的依赖性过大也增加了企业的金融风险,一旦国家的货币政策发生变化,企业的运营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2.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收比较困难。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较高的收益,而目前许多企业面临着资金回收困难的问题。在企业对投资对象缺乏必要的风险评估、欠债公司的信用度比较低、市场经济环境缺乏相关的制约机制等几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企业的资金很难得到等额回收。投放的资金不能得到正常回收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企业容易发生资金断链的现象,轻则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重则会使企业面临破产。 3.企业的金融资本结构不合理。企业的金融管理与金融资本结构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金融资本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偿债和再融资能力。当前,我国许多企业的金融资本结构并不合理,债务资本、股权资本之间的关系和比例不协调,这就直接造成企业资产的流失,进而导致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金融管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4.企业金融管理的手段比较落后。金融管理在我国各大小企业中还没有得到完全的铺展,许多企业对金融管理工作的认知还不够深,有的企业甚至没有设立专门的金融管理部门,也没有任用专业的金融管理人员。在这种现状下,企业的金融管理手段就停留在初级发展阶段,远远落后于国际金融管理水平。受这种比较落后的金融管理手段的影响,金融管理工作的优势无法得到正常的发挥,而这又会加深企业的经营者对金融管理的误解。 三、完善金融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的几点措施 1.扩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金融管理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而言,开源与节流是使企业维持正常经营的重要途径。而拓展融资渠道无疑是开源性的举措,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大部分都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的金融管理工作做得不够到位,没有在开拓融资渠道上给予充分的重视。因此,我国的中小企业要积极寻求更多的融资渠道,摆脱依靠银行借贷的窘迫局面,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2.提升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企业的发展与时代的发展密切相关,因此,企业的金融管理工作也需要一个与时俱进的企业发展环境作为支撑。所以,企业要不断加强现代信息化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引进到管理工作中来。首先,在财务管理方面,企业可以采用ERP系统对金融管理工作加以细化,使企业的财务数据分析的效率和正确率得到大幅度提高,进而为企业管理者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提供价值含量高的信息。其次,在金融管理的硬件与软件建设方面,企业也要有所作为。在硬件的建设上,企业要及时引进现代化的管理设备,而在软件建设上,企业要及时更新、升级金融管理软件,如此,才能全方位提高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3.加强金融管理人才的专业性。我国企业金融管理工作的实施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专门的金融管理部门,这就使得企业的金融管理工作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为了提高金融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使金融管理更加科学、专业,就要对金融管理加以整治。一方面,要任用专业的金融管理人员。金融管理本就是一项对专业知识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只有任用专业的金融管理人员才能使管理工作形成系统。另一方面,要设立专门的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挂靠在其他部门被视作正常现象,然而事实上这种做法影响了金融管理的工作效率,同时它也使工作人员的责权划分不明确,由此而产生一些责权纠纷。 4.规范企业预算的编制工作。企业预算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做的预算工作,包括业务预算、资本支出预算、财务预算三种预算类型。我们可以发现,这三种预算都与企业的绩效挂钩,同属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范畴。因此,要完善金融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就要对企业的预算编制工作加以规范。在进行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要确保程序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不可以随意对预算加以更改。而同时,还要保证预算编制的公平与公正,对编制工作加以强制力的约束。 四、结语 金融管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地位亦随之提高,对此,各个企业要审时度势,对金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面对市场的变化,多管齐下及时改善企业金融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使金融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企业才能在市场激烈竞争中获得更好的发展。 作者:匡小波单位:广东省深圳市渤海银行 金融管理论文:民营企业金融管理论文 1当前民营企业的金融管理状况 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已经有目共睹。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群体,在经济改革初期还仅仅作为一个补充成为出现在国民经济序列当中。在相关职能部门和决策部门的金融管理过程中,对这一群体的忽视,甚至遏制使他们遭受着长期的不公平的金融服务和待遇。目前,我国的民营企业在金融管理方面仍然面临很大的融资瓶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渠道的单一。目前银行贷款是民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当然也有一些民营上市公司能够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资金。但是这毕竟是少数,民营企业由于自身先天条件不成熟和基础薄弱的劣势,使他们在发展过程中长期处于缓慢发展状态。而且这部分企业从数量上来看也大都是中小型企业。当前制约民营企业成长壮大的一个重要瓶颈便是融资渠道的单一性。企业除了银行之外,很少能在其他渠道获得有效额资金支持。而银行处于自身利益和风险的考虑,又对中小型的民营企业制定了严格的贷款审批条件,审批严,放款慢等现象的存在使得民营企业在这一融资渠道中处境艰难。 (2)中小金融机构也不能满足民营企业的金融需求。针对大型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不能有效满足民营企业金融需求的客观现实,在我国金融体系中产生了一些专门针对中小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机构。这些中小金融机构在诞生之处曾经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这个角度上来讲,这些金融机构也存在光明的发展前景。但是在他们的发展过程当中又出现了向大型金融机构靠拢的现象。实际上,他们对中小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正在逐步减小。 (3)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也十分有限。在我国广大的地方市场中也存在一些面向中小型民营经济的金融机构,例如农村信用社。但是这些地方性金融服务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通常不是十分完善,实际运营资本难以满足广大民营企业的需求。他们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建立起适合市场需求的统一集中的管理体制。 2加强民营企业的金融管理的政策建议 (1)民营企业自身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当前一些民营企业在内部管理中还没有建立基本的操作规范和人员岗位设置,因此造成企业在生产运作过程中存在大量的资源整合不力,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这无形中也就增大了企业的成本压力,同时也是导致资金不能有效利用的一个重要根源。为此广大民营企业应当从内部成本控制的角度来降低自身的金融需求。 (2)根据市场需求状况适当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产品结构实际上就是创新产品样式的一个过程。由于民营经济的生存都有一个根基。这个根基是保证他们利润空间和盈利能力的优秀。因此,很多民营企业在自己的优势业务领域会不遗余力的加大投入,生产大量的同质产品,造成成本的挤压不说,也导致这些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大大下降。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不稳定因素和不可控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若将所有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就会面临更大的风险,同时也产生更大的资金压力。为此企业应当在当前运转良好的情况下,适当的调整当前的产品机构。生产和制造出适应未来市场竞争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产品。这样,当一种产品因外界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企业就能启动另外一种产品的生产运营机制,大大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分散了的经营模式有利于坚强企业的金融压力和金融风险。也是提升企业金融管理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调整和完善银行体系,加强宏观金融管理。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实际上是处于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从他们的利益格局来看,民营企业并不是他们服务的主要对象,而民营中小商业银行的数量又难以满足民营企业的有效需求。而且即使有些中小型金融机构虽然已经建立,但是在其正常经营中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秩序,这种现象大大制约了金融市场的活跃程度,同时使得一些民营企业也没有从根本上缓解融资难的问题。为此,应当在政府主导下,不断的提升和完善银行体系,制定一些鼓励中小商业银行进入金融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打破大型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 作者:李攀单位: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管理论文:工学结合金融管理论文 1调研论证,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1.1科研引领,明确培养目标和岗位能力按照“一个背景、二条主线、三个层面、四个注重”的思路,南京财经学校以省级课题《五年制高职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研究》为载体,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一方面,安排专业教师深入到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了解金融单位一线岗位设置和各项业务流程,了解企业对各一线岗位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另一方面,邀请行业专家、职教专家与专业老师共同研讨,对岗位群进行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的分析,并提炼出金融企业一线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基本规范、基本业务知识及基本操作等要求。经过调研,该校依据南京地区乃至江苏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首先,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具有金融事务综合职业能力,在银行、证券、保险及相关岗位一线工作的发展型、复合型、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其次,定位基层复合型人才必须具备的基本岗位能力,并进一步确定该校的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专业方向为银行和证券两个方向。 1.2能力本位,构建理实一体、双证融通的课程体系 1.2.1构建理实一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在职业岗位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工作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岗位能力和职业操守等专业素质的分析;随后,按照五年制高职的学制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突出岗位群工作过程在课程框架中的主线地位,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岗位群要求,构建了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包含技能模块与职业资格证书模块的专业课程体系。 1.2.2完善实践性课程结构实践性教学是理实一体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两方面的有机结合,以构建学生技能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点到面,循序渐进的实践性教学体系。我校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 1.2.3建立“全学程”能力培养方案及考核体系该校将专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环节分解成与岗位技能相适应的若干模块,每个模块都由实训内容及相应的技能证书考核两部分组成,内含基本技能训练与基本实践能力、专业技能训练与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综合技能训练与综合实践能力三个层次,使专业培养目标与职业标准相匹配,把职业能力培养始终贯穿于培养期中,逐级加深。 2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课程建设 2.1以实际工作流程为优秀,开展项目教学改革该校进行了基于商业银行业务操作流程的系统化项目课程教学改革。以专业优秀课程标准为基准,通过学习领域的划分,以学习情境、子学习情境为对象,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活动载体为优秀内容,开发了校本项目课程《银行模拟实验教程》、《基础会计综合实验教程》;修订《银行会计》、《银行模拟》实训大纲,制定了《个人理财》实训指导书、《证券投资》实训报告,并通过系列实训课程进行岗位操作模拟;运用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平台、货币防伪与鉴别实训平台、银行综合业务实训平台积极开展项目教学,充分体现以业务操作流程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精髓,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2.2以教学资源建设为抓手,促进精品课程建设 2.2.1制定《精品课程建设方案》,组建团队,形成以教研组为基础,校、系、组三级精品课程建设机构。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团队优势,通过资料收集、整合、设计开发等方式,按照“工学结合”、项目教学的要求,完成了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实训大纲、典型职业岗位任务书、教学课件、习题集、案例集、试题库等课程要素建设,实现资源共享。 2.2.2依托教学工作团队的学科优势,本专业教师主编和参编7本正式出版的教材,包括《银行储蓄与出纳》、《银行结算业务实训》、《技能大赛系列丛书》等。此外,该校教师还编写了《银行模拟实验教程》、《基础会计综合实验教程》等12本校本教材,弥补了由于行业规范、岗位设置、生源条件等方面变化带来的新需求。 2.2.3牵头负责江苏省职业学校财经商贸类教学资源库建设,其中该校教师完成的有银行公共基础、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个人理财、证券交易等10门课程的教学资源,已经于今年4月通过省教育厅的专家评审。 2.3以“工学交替”为重点,实现教学运行模式新突破 2.3.1形成“校内外交替、集中与分段结合、学校组织与个人自联并行”工学结合新模式专业教学中,在第一学期安排学生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进行了解、接触,完成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实习;第三、四学期暑假以统一安排与自行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生进入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财务资金部门进行岗位接触与业务操作,完成专业见习;第八、九学期安排一定课时在校内实训基地完成岗位模拟实训;第十学期安排学生进入金融单位一线个人储蓄、现金出纳、会计结算、银行卡、客户经理等岗位进行顶岗实习。在学期教学过程中根据每一门专业课程的不同教学内容安排,将适合于在金融企业进行的教学内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在金融企业或校内全真型实训室内完成,创新性教学模式的实施,丰富了学生的实践经验。 2.3.2把“职业能力”作为考核评价学生的重要标准在考核学生的单项金融职业能力时,以学校的考核评价为主,综合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及测验、实验实训及考试情况进行综合的评价,加大情景模拟、上机操作、案例分析等实践操作的分值比率,提高过程考核的比重;在考核学生的综合金融职业能力时,结合学生在金融企业实习的表现,由学校与金融企业共同给出考核评价,综合评价学生完成金融职业岗位的工作任务过程中的表现和成效。考核时注意考察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在实践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通过考核调动学生在实践中创新的积极性。 3制度引领,构建智、能相融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①与校企合作单位签订师资培养协议,创造条件开展专业教师挂职锻炼,分批安排教师深入行业企业进行锻炼,所有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事业单位专业实践达2个月以上,确保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②建立一支来自生产一线的具有实践经验、较高教学水平、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他们参与学校的专业教学与建设,共同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③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职业资格证书考核或专业技能鉴定。近年来,已有多位教师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经济师”等证书。④企业人员与校内专业教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从而建立了一支由企业高级工程师和校内专业教师联合组成的结构合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通的双导师队伍。 4专业建设中的思考 首先,新的金融业态对金融专业课程及内容提出新要求,高水准的教材偏少,在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精品课程尚在建设中;其次,虽然课程改革已经全面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教师的课改理念已经形成,但是,理实一体的教学模式、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还需进一步深化实践与探索;同时,由于金融行业岗位的特殊性,校企合作深层次问题有待突破,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学习的效果有待提高。 作者:刘辉单位:南京财经学校 金融管理论文:可持续发展金融管理论文 一、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 1.调整金融发展结构,稳定金融发展速度根据中美两国的金融发展数据比较,根据中美两国的银行存款/GDP对比,中国的存款货币量在GDP中所占比重(约达到181.4%)不断呈上升趋势,并持续高于美国,中国的存款货币量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从比较中得出,美国的银行存款/GDP比值(约达到83.1%)要相对稳定,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比例较低。从上面的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中国金融机构的中心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金融管理对金融管理的发展产生着重要的影响。强化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的调整,提高金融管理的水平,能够更加利于发挥金融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作用。金融管理作为金融行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其能够为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效、更加规范的秩序,也能够更加有效的解决金融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研究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就能够为金融管理提供更加有效的制衡方式,能够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的有效管理,能够实现金融资金的良性循环,推动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 2.实现资金失控预警,调整管理模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经济的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经济开放虽然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但是也使得经济危机肆意扩张。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各国的企业更加容易进行投机,市场监管的漏洞也更加容易暴露出来,投资者会更加狂热的追求自身利益。市场的扩张使得金融行业面临着更多的不稳定因素,金融业更容易受到经济的冲击。因此,金融管理的重要性也就更加突出。近年来,各国的金融机构都在采取多种监管措施,以实现对金融行业的控制,提升金融管理的水平。不同的国家和机构采用了不同的措施,美国推出了金融监管方案,欧盟则制定了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措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强调要加强金融监管的合作。在当前的经济发展环境下,很多国家的金融管理并不能很好的缓解经济危机带来的冲击。各国的金融管理也急需要进行改革和控制,传统的金融管理模式显现出了诸多漏洞,管理理念的落后和金融管理人才的缺乏使得金融管理很难应对和预防金融危机的冲击。为了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需求,我们需要从金融管理角度对金融业进行调整,以更加合理的方式进行发展,推动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的策略研究 1.调整金融结构,优化管理系统金融管理的改革和发展需要金融环境的改变。要实现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在在金融结构上做出调整,以创造金融发展环境。首先,要为金融管理提供法制化环境。我国的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要合理的制定金融管理规范,使金融管理能够按照制度化的管理流程进行操作。其次,要为金融管理提供更加稳定的金融市场。要提高金融的开放性,要使金融行业的各种许可性规范更加灵活,为使资金流入金融市场提供更多的机会。最后要建立金融管理体系,要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确定以各商业银行为中心,其他金融机构相互补充的体系,完善管理规章和制度建设,为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环境,促进金融沟通的便捷性。 2.适用公司法人制度,促使金融机构政策有效性在对金融机构的改革中,要适用先进的公司法人制度,要利用法人治理机构的有效性和制衡性对金融机构进行现代化的管理。法人治理机构能够使企业发挥更强的凝聚力和更大的影响力,能够实现管理的协调。金融机构建立法人治理机构,就能推动金融管理的该笑醒,能够确保金融机构利润目标的实现。我国的金融机构要建立法人治理机构,实行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内部的协调运转,实现企业内部的有效决策,为企业各项政策的落实提供可靠的制度和机构保障,提高企业管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促进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三、总结 金融管理革新是金融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实现金融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金融管理领域进行贯彻,要为金融管理提供更加有效、更加规范的制度保障,要为金融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推动金融机构内部的革新,以更好的保障金融管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作者:孙海涛单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 金融管理论文:企业转制金融管理论文 1国有资产的战略调整 国有企业关系着国计民生,直接影响着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它与民营企业不同。民营企业不具有公益性质,不会直接影响国家的安全问题,所以应当允许民营企业在这些领域内进行自由竞争,而国有企业应当主动退出这些领域,将这些行业交由民营经济和合作经济来经营。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竞争性行业中相互竞争,不能充分体现国有企业的优势,也难以实现高效率的生产经营。国有资产应当从这些竞争性的领域中退出,要退出这些领域应当选择适当的方式。国有企业可以通过拍卖、出售的方式将经营不佳的国有企业转变为私有企业,改变企业的所有权关系和企业性质,这不是单纯的产权关系调整,在改革过程中要结合英国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经验,在国有股出售前要成立独立于政府的私有化立法与政策委员会,进行相关政策的制定工作。国有企业还可以将自身拥有的经营网络和社会关系、客户群转让给民营企业,民营企业要收购这些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需要的价格要低得多。经营较好的优质国有企业还可以通过内部职工集体筹资形式将企业转变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使企业成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的性质仍然是公有性质,但是产权发生了转变。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应当通过企业转制的方式将企业转变为合作经济或者集体所有制经济,使其更加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转,提高经济的运行效率。 2企业转制的必要性 企业转制就是将企业的所有权从政府手中让位出来,实现以股份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听命于政府的命令,不能适应于市场的需求。企业转制能够促使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使企业的经营以市场为导向,提高企业的经营和生产能力。企业转制重新界定了企业的产权范围,建立了以股份制为主的不同经济成分并存的新型经济形式,使投资者共同享有企业经营成果。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应当与政府划清界限,减少上级政府对企业经营的干涉,防止领导的错误指挥导致企业遭受损失,最终被激烈的市场竞争所淘汰。 3企业转制需要有关金融管理措施的配合 在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运营出现了比较多的弊端,且依靠自身体制已经难以使境况得到改善,致使许多企业权责不明,经营效率比较低下,企业内部无法形成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经营资金通常都是通过银行解决的,导致很多企业的资金运作机制难以与市场经济相配合。所以,企业要想成功实现转制则离不开有关金融措施的配合。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资金的运作机制不能完全配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转制前的企业资金使用率不高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金运作效率通常不高,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自身运作效率较低所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难以对企业资金的使用形成有效的约束力。转制前的企业通常都存在或大或小的权责不清问题,企业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得不到有力的监督,并且转制前的企业资金一般情况下找不到合理的投资渠道,致使企业资金的使用率不高。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以往的企业需要改变其不合理的资金运行方式,从而为适应新的经济体制做好铺垫。 3.2转制前的企业资金来源较为单一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资金的运作一方面依赖本企业的资金积累,另一方面则主要是依赖银行贷款。这使得转制前的企业过分的依赖于银行贷款。其消极后果就是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自身运作的自主性,企业稳定的资金流难以实现,这样下去必然会阻碍日后企业的日常经营运作。同时,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也使得企业没有足够的实力来面对国家宏观的经济政策调控所带来的风险,致使企业的经营状况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3.3转制前的企业资本结构不甚合理转制前大多数的企业的资本结构都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此外,转制前企业的新增资金贷款许多都是通过非正常的占用方式流失的。其危害结果一方面使得企业出现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企业在银行的呆账、坏账比例,给发放贷款的银行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4能够促进企业转制的金融管理措施 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求企业依照市场要求来安排日常的生产经营工作,探索并逐步建立起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以及资金运作方式是很有必要的。而且,企业之所以转制的目的正是要革新以往落后的企业运作模式,建立起一个权责明确,经营运作效率高,有着高效的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管理形式。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运用金融杠杆、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金融信贷和管理方式等手段可以有效促进企业转制。金融管理手段对企业转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4.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可以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得到更加快速的发展。上市融资与银行贷款相比,限制要相对少许多,如果企业选择上市融资,对于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问题是个非常适合的解决方式。通过上市融资解决了资金问题,企业则可以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有价值的项目中去。革新旧的融资方式需要金融管理的大力支持,加强直接融资渠道的建设将会大大地促进企业转制的进行。 4.2革新计划经济体制下落后的金融调控方式以往的金融调控方式是与计划经济体制配套使用的,而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需要探索并确立新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金融调控方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调控部门的任务主要是为市场运行提供完善、公正、透明的金融环境,其角色并不是市场的直接参与者,而是市场守夜人。 4.3间接融资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分摊机制以往的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下,其信贷方式所受限制多,在相对复杂得多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贷款银行需要放松对企业资金使用上的过多限制,从而提高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若仍对企业资金的使用加以不必要的束缚,则难免大大地增加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对风险的难度。 4.4综合多种融资方式企业改制的资金运作方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十分重大,企业改制可以借鉴已经经过检验的其他有效方式,包含现代企业通过BOT、TOT、BT等经常运用到的资金运作方式,发挥金融管理对企业改制的促进作用。 4.5建立配套服务企业改制的过程中,不仅仅需要金融措施的转变,还需要到位的配套服务,金融部门不仅需要转制的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还需要企业充分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给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资讯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和方便的资金结算服务等,使企业成功实现转型,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 5结论 企业转制能够让政府出让或部分出让企业的所有权,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转制是企业市场化的行为,国有企业能够通过金融管理方面的改革推动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和机制的调整,释放企业的活力,更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也能够实现更好的经济运行效果。 作者:邹影单位:云南师范大学 金融管理论文:新农村建设县城金融管理论文 1县乡金融能力不足的原因 1.1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此处的理解为,市场机制无法有效配置农村金融资源,无法为农村经济社会提供符合其发展所需的各种服务以及金融产品。我国县乡金融市场失灵的方面主要有: (1)信贷市场的信贷需求基本无效。据调查数据可知,很多地方的企业都认为从银行贷款非常困难,但是银行却表示,对于收到的贷款申请,凡是符合条件的都是顺利解决。既然出现这种状况,就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大部分的企业都不符合贷款的条件。调查数据显示,在银行拒绝的贷款申请中,近一半的企业是因为抵押品的价值不足,近80%的农户贷款被拒绝的原因是抵押和担保不能符合银行规定。假如可以把以上的这些无效的需求转变为有效的需求,那么目前县乡经济存在的问题已经可以好很多。 (2)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可以尝试借助对信息成本以及成本的汇总处理,来逆向建立相应的选择和道德风险模型,然后再通过模型量化逆行选择所存在的关于加大信贷市场的风险,同时还需要提高合约缔结的成本,来使得利率价格的机制失灵,从而让信贷配给达到一个特定的平衡点。在县乡经济中,贷款的对象基本上都是农户以及小企业,他们的信用观念较弱,假如想进行欺诈,所需要的成本较少,而银行在对待此类的贷款的时候,因为获得不了全部的信息,所以无法完全把握其真实的还款能力,这就导致了银行在进行客户准入以及信用等级的审查和授信等方面困难重重。在县乡企业中,有资格被评定为“A级信用企业”的企业少之又少,而且这些企业也都是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相对于小企业而言,农户生产在经营分散、经营风险大等方面表现得更为严重,所以银行在对农户资质的审查以及对农户经营活动的监督等方面都需要付出相当大的成本,因为银行与贷款对象之间的信息存在着不对称的现象,所以银行在对于小企业和农户的放贷的事情上,表现得十分严谨。 (3)信贷标准太过单一。研究表示,银行如果可以给出一组内容不同的贷款合同,那么就可以达到分离均衡的效果,高风险企业一般会选择抵押品价值较低但是利率高的贷款合同,而低风险企业则是愿意选择利率低但是抵押品价值较高的贷款合同,这样分多层次后,每个企业或者个体都可以获得银行的贷款。虽然我国在银行贷款方面有着一定的自主确定贷款利率的权利,但是大部分银行所给予的贷款利率都是行业认定的最高限额,这样利率就失去了判断风险大小的作用,而且在确认风险等级的方面,县乡与大中城市所使用的标准是相同的,这就完全的脱离了实际,满足不了县乡企业的资金需求面广泛、数额小、使用次数太过频繁的特点,所以阻止了大部分县乡企业的贷款。 1.2政府监管不够 (1)政府干预失效。在县乡的金融市场失灵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政府干预非常的必要,但是目前,政府对县乡金融的干预范围和力度都表现得较为不合适。政府的不当干预主要表现为无效干预以及过度干预。对于县乡金融机构的干扰是金融监管部门干扰其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的能力;对于县乡金融市场的干扰则是,对其管制太过严格,导致县乡金融结构上的单一,而且民间金融无法获得合法的地位,所以在正规金融表现的空缺上,民间金融无法进行补充。 (2)制度保障无效。我国金融体系在随着经济体系的变革而不断深化。但是县乡金融制度的创新欠缺导致了我国县乡经济正常发展被抑制。目前,县乡经济受到抑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没有健全的相关县乡金融的法律制度,大量的县乡金融活动都处于所依据的法律制度尚未使用或者完全没有法律可以依靠的状态;二是县乡的信用采集体系不够完善,银行在对农户以及小企业贷款之前,需要花费巨大的成本来收集贷款方的各项信息;三是县乡金融市场在进入、退出以及竞争等方面的规律都不够完整,从而严重地限制了县乡金融运行的活力。 2新农村建设与县城金融管理问题的对策 2.1为新农村量身打造金融供给体系新农村建设在农村金融需求的方面表现为多层次和多方面。单个金融机构无非解决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所以,需要借助多元化、竞争的农村金融供给主体来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使得农村的资源配置在竞争效益和规模效益得到提高。尝试创建一个将政策性金融作为基础、农村合作金融作为主力、融合各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组织来对农村金融供给进行补充。在保证“风险可控、保本微利”的前提下,促进农业发展银行向综合型政策性银行转变,加强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向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逐渐加大信贷投资,着重支持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加快推广农业技术、提倡农村环境保护等资金回收期较长并且经济效益缓慢的项目,加速政策性金融对于农业的支持。关于商业性资金融通方面,农业银行需要大力发展其优势,主要满足农村内部农村产业化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 2.2对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交易工具进行创新 (1)对业务品种进行创新。在农村大市场方面,各个金融机构都需要积极对新的信贷方式进行探索,从而创建新的贷款品种,主要对适应合计农业、涉及农业以及新时期农民生活消费的信贷业务进行开发,对于中间业务要加大开发力度。争取有更多的新的金融组合产品可以支持新农村建设。 (2)对结算手段进行创新。依照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对于现代化支付结算系统的城乡通用的开发。首先要保证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的存在,然后再加速对小额支付系统的开发建设;并且要对支付结算渠道进行拓展、加大对个人支票的推广和发展,推广通存通兑的业务;重新审视农村金融机构所掌握的优点,对农村信用卡等现代支付工具加大开发力度。 2.3改革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资金回流机制 (1)对于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采用财政补贴以及税收减免等诱惑方式来提高支持程度。借助法规以及考试制度,为农村金融机构重申所需要履行的服务责任和义务,保证农村金融机构更加贴近农村。 (2)通过采用财政贴息和税收优惠等激励机制,来促使商业银行更加规范地对信贷资金的投放。此外,还需要通过法律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每年都要增加一批存款来投放到涉及农业的方面。 (3)积极帮助农村获取邮政储蓄的回流资金。目前,应该对邮政储蓄银行进行适当的改进,使其可以存款和贷款,再做一些中间业务的金融百货公司,进而实现农村经济活动的资金供给。 (4)建设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主要面向农村企业、农村产业化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借助创建小额贷款公司的方式,最终达到对民间资本服务的吸引和鼓励。 2.4创建符合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制度环境 (1)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体系的构建。首先是深化农村的,将明确土地承办权以及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作为基础,然后用土地使用权替代原本农民承包土地所拥有的经营权,依靠土地使用证来证明权利的合法性,然后立法说明土地使用权所包含的收益权、买卖权、继承权以及抵押权。 (2)加强对农村信用保障体系的构建。首先,对健全信用文化等思想进行诚信宣传,进而提高农户的信用水平和素质;其次,还需要加快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系统的建设速度,保证银行、政府以及执法部门之间的社会信用数据可以达到共享;最后,借助法律等手段,对信息披露制度逐渐健全,对失信企业加大处罚。县乡经济即将迎来发展的最高峰,所以,县乡金融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只有尽快地解决目前县乡金融管理方面的诸多问题,才能加速新农村的建设力度,保证新农村建设可以做到又快又好。 作者:孔钧单位:山东工商学院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生产总值不断提高。金融行业也已经在我国经济市场中占有越来越重要角色,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居民对于金融知识学习的兴趣和进入金融市场的意愿也在不断增强。但相对于人们对金融知识了解的兴趣,居民的金融知识储备仍然较为匮乏,普及程度还远远不够。因此,提高互联网经济下人们对金融市场、货币市场、期货市场、金融理财产品、信贷市场等金融知识的了解程度,增强人们对金融市场风险的防控意识,是提高我国居民金融知识普及程度的重中之重。 1问题的提出 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出,“我国要站在世界的舞台上就必须坚持改革开放政策。经济要发展,就要坚持建设‘一带一路’,要将走出来与引进去相结合。提高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海陆外经济共享,共同繁荣新局面”。这既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积极肯定,也意味着坚持构建“一带一路”经济发展倡议也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在我国对外发展的舞台上占据主要地位。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学者致力于研究如何提高金融知识的普及程度。国外,英美等国家对于金融知识的普及力度远远大于我国。英国金融普及工作管理局组织并实施了《关于提高国民金融素养的整体规划》,并开展实施了“提高居民理财能力”的活动。国内,政府对于金融知识的普及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自2016年以来,我国致力于实施“惠普金融”,有针对性地对于小微企业、农民、低收入群体以较低的成本享受金融服务,建立全面的金融知识发展体系。通过对文献的分析可以看出国外更注重提高居民的金融素养,重视对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并且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作为一种国民教育、必修课程。而我国学者认为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主要在于由微型金融转为惠普金融,建立完整惠普金融体系,并且将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与互联网联系起来形成互联网金融,从而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程度。 2调研存在的问题分析 2.1三原城关街道地区居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尚处于匮乏阶段 通过对三原县城关街道居民市民对金融的认知和对金融知识的了解情况的调研结果分析,发现只有50%左右的人都选择了对金融的一般了解或者了解一点,甚至有40%的人不了解什么是金融,只有3%的人选择了对金融知识十分了解。大部分居民对于金融知识的了解只限于表面了解一点,仅对银行、保险、证券等人们经常接触的金融机构和人民日常接触的金融交易业务例如存款等较为熟悉,大部分居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还是停留在认为金融就是一种赚钱的工具,发展金融知识是国家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更不用说什么是金融和金融方面的专业术语、金融知识,金融市场等方面就显得更不甚了解了。甚至有一部分人认为金融与我无关。居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匮乏,这将不利于金融知识的普及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知识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2.2三原城关街道地区金融知识的普及领域狭窄 从我们的对三原城关街道居民金融知识普及调查问卷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群众偏好的金融知识获取方式。大约70%的居民更喜欢通过参与大型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方式来获取金融知识,50%左右的居民更喜欢以大众传媒(例如电视专题节目等方式)来获取金融知识,喜欢以派发金融知识小册子的方式来获取金融知识的居民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并且从实地访谈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普及金融知识的过程中发放金融知识普及小册子的方式效果不佳,大多数人并不会仔细阅读,通常只是草草看过,并且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调研结果显示居民了解金融知识的渠道也仅限于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银行业务。而居民接触金融知识的渠道更是少之又少,金融机构尽管目前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来普及金融知识,但是相较而言金融机构对于金融知识的的普及领域还是过于狭窄,金融机构对于金融知识的普及大多只限于特定的客户群体,普及领域大都局限于推荐自己的理财产品,没有利用居民们广泛接受的电视传媒等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来普及金融知识,专业人士的讲座也相对有限。由此可以看出,三原城关街道居民接触到金融知识的渠道较少,金融机构对于金融知识的普及领域狭窄。 2.3三原城关街道居民对金融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较为保守 从我们对陕西三原城关街道的调研中可以发现在被调研者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购买情况较为保守,大部分居民对于金融产品的购买主要还是办理银行储蓄和购买保险。虽然储蓄收益较小,但风险较小,安全程度高,选择人群占一大部分;而保险已被大多数居民熟知并认可,其中养老保险、人身保险、意外保险等险种的购买人群占大多数,购买保险虽然几乎没有收益,但也是对自身生存的一种保障,因此人们比较乐于接受。选择股票和期货等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群体约占30%左右。股票,期货等金融理财产品虽有着高收益、高回报的诱惑,但由于居民对其了解较少和自身内心的不信任因此购买情况不容乐观;对于外汇、国债、信托、实业投资等金融衍生产品的购买情况更是不容乐观,很少有人购买。 3调研建议 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的大工程,金融知识涉及的对象较为丰富、普及的内容也较为复杂。因此,在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中需要政府金融知识普及宣传部门,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消费者自身多个方面相互配合,统筹兼顾,充分利用各自资源进行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宣传。 3.1政府角度 (1)将金融知识教育融入到我国国民教育体系。金融知识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部分,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与中老年人相比,青少年具有认知水平、学习能力、接受新鲜事物能力较强等优势,因此,教育部门可将金融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本,利用学生们的在校学习的时间,让学生能够接触到较为系统完善、知识丰富的金融基础知识教育,有利于大家掌握最基本的金融知识,为他们未来步入社会,进入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奠定必要的基础。(2)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开展各种形式活泼,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金融普及活动。因此在发展普惠金融的教育的手段和条件中,政府应广泛利用电视节目,网络直播,视频宣传等网络媒介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建立积极有效的金融知识学习平台,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增强金融风险控制意识,防止金融诈骗等事件的发生。加强居民对金融热点的关注,不断拓宽群众的理财渠道。开展各种形式活泼,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3)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地区金融知识教育,形成农村金融教育长效机制。发展农村金融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地区的金融知识普及面,首先,应提高居民的教育素养,提高其对金融知识教育重要性的认知。其次,应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教育普及渠道,多利用广播、报纸、小视频等方式进行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政府还应根据当地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居民的金融素养,有利于实现精准脱贫。 3.2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机构 3.2.1金融监管方面 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行两会是我国证券市场中重要的金融监管机构,我们应借鉴国外重视金融知识普及的有利经验,充分发挥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在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中的重要作用。金融监管机构应该从加强对人民群众金融法律法规教育等方面加强对居民金融知识的教育。引入综合监管的做法。由于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对金融行业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金融监管机构可以效仿西方等发达国家的监管模式,将银证保监会三者的监管职能结合起来,使行业自律组织的宣传普及金融知识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使金融消费者能够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增强自身金融素养。 3.2.2金融机构方面 搭建金融知识平台,引导公众理性投资。随着证券市场和金融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人民群众选择理财产品的能力也被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的盲目选择不仅会造成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混乱,同时也会损害自身的利益。因此,金融机构应搭建金融知识普及平台,使人民群众在面对五花八门的理财产品、吸引眼球的预期收益时能够清醒地认识了解金融证券市场,合理规划,理性判断,清醒的认识理财产品,做出合理选择,维护自身财产的安全和稳定,有助于个人财富的积累。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质,完善金融机构工作机制。金融行业不断顺时发展,金融机构也不断加强对金融产品的研究和创新,我国金融市场的金融产品也呈现日新月异的景象。然而面对复杂多样金融产品,以及变化多样的金融市场,人民群众尚且不具备相应的判断能力,不能正确地理解金融产品的含义,因此,培养居民公众金融素养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发挥其重要作用。 3.2.3金融消费者角度 从心态上要提高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学习的积极性。作为金融消费者,我们应从心态上改变,主动提高我们对于金融知识学习的积极性,积极主动地去通过各种渠道去了解和学习金融知识,加强自身金融知识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自身的金融素养。从行为上要加强金融消费者对金融知识学习的主动性。首先,多阅读关于金融知识的书籍。“学好金融专业知识,走遍金融市场都不怕”。专业坚实的金融知识是我们进入金融市场的垫脚石,有利于人民了解货币期货市场,融资理财工具,投资理财产品等专业知识。其次,积极主动走进金融机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要切身实地走进金融机构,身临其境倾听专家及理财师等专业人士的理财投资建议,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参考文献 [1]陈太玉,黄辉,符瑞武.海南农村地区金融知识普及力度亟待提高[J].时代金融,2010(11). [2]范嘉,杨大鲁.普惠金融服务的普及和深化[J].银行家,2018(11). [3]柳明花.关于金融知识普及程度调查分析——以吉林省长春市为例[J].吉林金融研究,2015(2). [4]李牧航.我国农村居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问题研究[J].财会学习,2018(35). [5]李海燕.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9(5). [6]任鹏飞,张海应.基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现状调查与思考[J].西部金融,2011(9). 作者:刘婷婷 单位:宁夏大学回族研究院
金融证券化发展趋势:金融证券化的危机与监管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摧毁了信用衍生品市场,终结了独立投资银行制度,导致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大规模救助和干预,造成大量中小金融机构以及个别大型非金融企业的破产,致使全球遭受了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经济衰退。猛烈的冲击过后,后退的潮水还顺带扫荡了部分经济体的主权债务,引发了市场对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蔓延的普遍担心。 同有形的混乱相比,无形的混乱程度更甚。危机重创了既有的商业模式和监管体制,将金融创新笼罩在阴影之中。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都在反思类似的问题:这场危机的根源是什么?为什么危机竟然源于执全球金融业之牛耳的美国?现有的金融模式,风险管理模式和监管体制存在着哪些致命的疏漏?这场危机对全球金融业未来的发展和管理有着怎样的启示? 危机还引发了对市场机制特别是金融市场的理论反思,市场失败(Market Failure)理论再度流行。从顶尖学者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克鲁格曼到政府官员,开始热衷于讨论凯恩斯主义的经济信条,从反危机的放水救市一直到日常的金融监管。2008年年初,英国《金融时报》连载刊文,讨论资本主义的未来。有观点认为,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将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转变为附加宏观调控的混合经济,这次危机过后将迎来显著的变革,推动市场机制进一步走向成熟和完善。总之,危机后的市场机制将不同于以往。 对于这样一场危机到底应该怎样汲取教训?鉴于问题和答案都至关重要,确实有必要做认真仔细的梳理。理解和回答问题的关键离不开对现代金融的透彻理解,尤其是对现代金融的结构性特征以及背后蕴含的结构性风险的透彻理解。 次贷危机实质是结构性危机 现代金融的突出特点是证券化,所谓的现代金融其实就是金融证券化。金融证券化创新主要沿结构化和再结构化(Structuring and Re-structuring)的方向进行。结构化金融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金融体系的资产流动性(Asset Liquidity)和融资流动性(Funding Liquidity),最大程度地转移风险,提高市场效率,但其本身也内生致命的结构性缺陷,具有显著的系统脆弱性。 纵览整个危机可以发现,结构性金融风险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金融产品到金融模式的诸多环节都存在明显的结构扭曲和显著的道德风险,并具有系统性;二是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性下降,金融体系对抗外部冲击具有越来越明显的加速和放大效应,而不是逐步衰减和平滑效应,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增加了;三是宏观结构失衡带来的外部冲击不断加大,货币供应量总体上呈结构性过剩,具有一定的周期性,货币政策在货币过剩带来的资产泡沫问题面前投鼠忌器。当不存在来自监管的有效制衡和货币政策的主动矫正时,结构性风险会逐步放大并最终导致危机。在这个意义上,此次金融危机也可以理解为一场结构性危机。 结构性危机起源于不审慎的证券化实践。证券化导致了金融模式的巨大改变。 证券化将信贷模式由传统的“为持有而发放”(收取利息)改变为“为分销而发放”(收取费用),由此引入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银行业的风险收益更多地与业务流量挂钩而不是与资产质量挂钩。此举不仅打破了传统模式下的激励约束均衡,更经由金融创新的推动,导致了商业银行表外资产和金融工具的迅速扩张以及表内资产中可交易类资产占比的上升,并直接加剧了金融脱媒,促成了影子银行体系如野草般疯长。由于监管对交易类资产的资本要求不足,加之影子银行体系游离在监管之外,致使整个金融体系的杠杆率越来越高,系统性风险越来越大。最终,在次贷违约、证券化资产价格下降以及金融机构评级下调等一系列事件的打压下,金融体系反向回调,加速去杠杆化,市场流动性蒸发殆尽,一系列金融机构就此覆灭。 遗憾的是,金融证券化的结构性风险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如果当初监管当局有足够的洞察力和预见性,及时对金融证券化的结构性风险施以适当监管,及时对交易账户施加充足的资本要求,并对影子银行严加管束,或许系统性危机可以避免。如果商业银行能充分意识到经过证券化之后售出的信贷资产最终又以交易资产的形式重新回流到表内,或许其风险承担会更趋审慎。类似的如果还有很多,但都已是事后诸葛。 危机后的金融监管将迎来一系列改革,重塑新的金融生态。 从陆续披露的信息看,监管改革的取向大致可以用十二个字来概括:全面,整体,审慎,长期,制衡,集中。具体可以概括为六句话:监管所有类型的金融机构并在最大程度上开展全球协作,重点监管整体的系统性风险,执行更加严格的监管资本标准和要求,执行以风险考核为基础、旨在鼓励长期行为和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银行绩效评价体制和薪酬体制,对金融产品实施监管并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对场外衍生产品实施集中的交易对手要求。 改革方案仍存各种问题 各主要监管实体能在危机后迅速拿出一揽子的改革方案,的确有几分痛定思痛的意味。改革方案在内容涵盖上不可谓不全面,力度和决心不可谓不大,所针对的积弊不可谓不深。但相关的改革方案远非完美,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相关问题主要体现在: 第一,对外部经济结构失衡所导致的外生系统性风险涉及不多。在很大程度上金融危机只是经济失衡的最终爆发形式,如果不能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外部冲击,金融系统自身的稳定性就不可能得到根本保障,危机仍将再度发生。 第二,对重建货币政策规则缺少系统建议。如果货币本身倾向于成为重要的扰动源,在改革监管体制的同时必须为货币政策重塑规则,与其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 第三,监管改革有矫枉过正之嫌,在许多领域甚至越俎代庖。类似于薪酬体制改革、建立动态拨备、改革会计制度等涉及传统优秀商业理念和实践的举措,必须且只能在公司治理的框架内进行,这意味着公司治理机制改革同样重要。 第四,在反资产泡沫问题上依然一筹莫展。在结构失衡和流动性过剩日益成为常态的大背景下,资产泡沫越来越成为金融稳定的直接威胁。资产泡沫必须通过监管加以解决,监管针对的不应是价格本身,而是泡沫形成机制。 第五,反周期的资本监管既无必要亦无可能。资本监管的主旨在于增强机构和体系的抗风险能力,但并非所有的周期波动都有明确的风险含义,监管机构也无法完美预期所有的周期。金融监管的对象是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显然有别于宏观调控,后者应该通过货币和财政政策来解决。 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要理出头绪的确不容易。当然,改革处于进行中,而且是一个政策与市场互动的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目前的方案远非最终行动方案,改革仍然值得期待。 总体上看,鉴于危机源于结构性风险,监管改革应围绕结构改革进行。监管改革的优秀目标是从整体的视角加强对结构性风险的监管,增强创新环境下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加强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模式、金融体系以及宏观经济领域一系列结构性变化的预警和监管,求得金融效率和金融稳定之间的最优平衡。 新的监管理念固然不应该再像过去那样通过放松监管来换取市场效率,但也不应该是另一个极端,即不加分析地反对金融创新,甚至于退回到金融管制乃至金融抑制状态。放松监管固然要对金融危机的后果负责,而金融管制的问题则在于隐蔽的效率损失和福利损失,两者皆不足取。监管改革的目的不应该是取代或否定市场机制,只能是补充和完善市场机制。 需要强调的是,结构性改革虽然不可避免,但实施的难度将超乎想象。尽管各经济体货币和监管当局对改革的基本原则没有大的分歧,但考虑到现代金融体系的现状和特点,要推进和落实这些改革并不容易,要协调好这些方面的改革也绝非易事。 中国的金融风险不同于西方 在中国,由于货币和金融系统的市场化程度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受此次危机的影响程度相对较小,但危机对中国的启示以及国际金融监管变革对中国未来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影响同样不容低估。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如何正确解读和借鉴这场金融危机。同欧美等国的金融体系相比,中国金融体系的最大特点就在于金融形态和发展阶段不同。前者处于金融证券化阶段,后者目前仍处于传统的货币化阶段;前者是面向市场的金融监管,后者还有一定程度的行政控制和金融管制;前者的苦恼是担心创新活跃导致风险增加,后者的问题是过分管制产生的效率损失和金融不公平。这一特点决定了我们不应该把次贷危机同中国目前的金融风险作简单类比,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中国的金融监管和风险管理已经超越西方,忽视自身的风险;或者认为中国金融正在步西方危机的后尘,简单地照搬或照抄危机后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甚至于用监管改革之名进一步强化金融管制,推迟市场化进程。 正确的借鉴以正确的解读为前提。虽然中国的金融体系和监管制度不同于西方,但这次危机暴露出的对结构性风险的监管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借鉴。中国经济严重的结构性失衡给未来的可持续增长投下了浓重的阴影,而高速增长中的资产泡沫也对货币和监管当局构成了严峻考验。中国金融体系目前正处于快速的转轨和升级过程中,创新空间大,金融结构变化迅速,其中的结构性风险,包括微观金融层次上的道德风险,金融系统的结构脆弱性,以及复杂多变的货币和金融环境,提醒我们同样需要加强对自身体系的结构性风险的监管与管理。 可以预见,结合中国金融监管变革方向以及现阶段金融监管要求,中国的监管当局也将就这次危机中凸显的若干重大问题得出自己的结论,并体现在中国金融未来的市场化进程和监管实践中,逐渐丰富和完善符合中国金融发展阶段特点的金融监管理念和风险管理实践。 证券化浪潮席卷信贷市场 纵览此次危机,可以说是从证券化失当开始,以监管失效结束。危机链条大致包括三个环节。第一,证券化浪潮导致银行信贷的商业模式发生改变,即从传统的发放-持有(Originate to Hold)演变为发放-分销(Originate to Distribute);第二,新的商业模式催生了新的盈利模式,向风险管理要效益转变为向规模扩张要效益,由此推动财务杠杆的逐步累积和影子银行体系的快速成长;第三,疏于监管使上述趋势缺乏有效的制动阀,最终导致金融体系的整体失衡。其中,第一种情况导致风险向投资人转移,第二种情况是向债权人转移,第三种情况则是风险成本的社会化。三个环节环环相扣,共同放大了道德风险效应。 首先看信贷业务模式的改变。众所周知,上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创新就是证券化的快速发展。以美国为例,证券化首先体现为整个信贷市场的证券化,银行贷款已经不再是主要的债务工具。突出的表现是,银行贷款占整个债务类资产的比例呈下降趋势,相比之下,受直接融资浪潮的推动,各类债券工具增长迅速。1975年末,美国各类债券类债务余额为1.2万亿美元,占全部债务类资产总额的45%;银行各类贷款余额为1.4万亿美元,占55%。截至2007年末,债券资产余额增加到28.3万亿美元,其所占比例上升至57%;而银行各类贷款余额增加到21.7万亿美元,占比下降至43%,在1990年代中期,其比例更一度下降至40%(Board of Directors of Federal Reserve System)。在银行贷款中,传统的公司贷款下降得更快,1975年末,银行公司贷款占全部债务工具余额的比例由1975年末的11%下降至2007年的4.1%。 在证券化浪潮席卷整个信贷市场的大背景下,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也在快速证券化,此即通常所谓的银行资产证券化。美国银行业的资产证券化一开始仅限于住房按揭贷款的证券化。此后由于金融管制逐步放松以及金融创新不断深化,实施证券化的资产种类从住房按揭贷款扩展到商业按揭贷款、应收账款、汽车消费信贷、信用卡信贷、助学贷款以及其他个人消费贷款。截至2007年底,各类证券化信贷资产的余额达到14.4万亿美元,证券化在不断扩大资产的证券供给、不断提高其市场占比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银行按揭类信贷和消费信贷的发展,改变了银行的贷款构成。 证券化极大地改变了信贷模式,并进一步改变了银行的收入结构,银行业收入越来越依赖于以收费为基础的中间业务,而非传统的风险资产业务。基于自身在账户资源、基础网络、专业力量以及支付清算体系方面的优势,银行开始下大力气发展以账户管理、托管、资产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中间业务。以资产证券化为例,证券化涉及组合、托管、评估、清算等一系列环节,通过发放按揭贷款和消费信贷然后将其证券化出去,银行不仅可以获得利息收入,还可以获得各个环节的收费,从而将原先波动性较高的利息收入转变为较为稳定的、基本上无风险的中间业务收入。只要业务量有保证,银行的收入就有保证。 结构扭曲与道德风险 但是,随着经营模式和收入模式的改变,银行的激励机制也在悄悄发生变化。借助证券化,商业银行无需将发放的贷款持有到期,风险被依次转移给投资者,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开始从传统的风险承担转向综合金融服务,传统的“发放―持有―承担风险―获取风险收益”的模式弱化了,代之而起的是“发放―分销―转移风险―获取费用”的新模式。在新的运营模式下,决定收益的是贷款的流量规模,而不仅仅是持有贷款的利息收入和对风险成本的审慎控制,这无形中助长了商业银行的规模偏好和风险胃口,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大大地上升了,对质量、对长期效益的关注让位于对规模、对短期效益的追求。与此同时,证券化涉及的一些中介机构,包括各类评估机构、评级机构、券商以及其他的一些服务机构等也一并加入进来,由于其收入同样主要取决于业务流,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这些机构也倾向于推波助澜,扩大信用创造。 如何才能最大程度地扩大信用规模?答案是同时扩大信贷资金的需求和供给。发放次级贷款,明显属于前一种情况。次级贷款户,即那些不具备借贷资格的人,之所以能获得贷款,同银行放松信贷标准有直接关系。而发展影子银行系统,放大财务杠杆比例,则属于后一种情况。理论上,在自有资本金一定的情况下,对信用扩张的支持只能是通过放大财务杠杆来实现。而要放大财务杠杆,除了单个金融机构之外,更重要的是拓宽整个风险转移市场的规模,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杠杆比率。为此,引入复杂度极高的影子银行系统就非常重要。 美国财长、前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提摩西・盖特纳在纽约经济俱乐部的一次演讲中对影子银行的规模做出了估计: 在本次繁荣期间,金融体系的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传统银行系统之外的资产所占比重大大提高。这个非银行金融系统变得非常大,在货币和资金市场上尤其如此。2007年初,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投资管道,结构化投资工具,拍卖利率优先证券,投资人有赎回选择权的债券,7天浮动利率票据等的总资产值已经达到2.2万亿美元左右。通过第三方回购隔夜融资的资产增加到2.5万亿美元。对冲基金持有的资产增加到约1.8万亿美元,原先的五大投资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总规模达到了4万亿美元。 相比之下,美国最大的五家银行持股公司当时的总资产只有6万亿美元多一点,而整个银行系统的总资产约为10万亿美元。换言之,以余额计,经由影子银行进行的借贷规模已经大致超过了传统银行系统的借贷规模。 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影子银行体系的高风险性和脆弱性是显而易见的:缺乏自有资本金要求导致高杠杆比率,借短贷长放大了流动性风险,复杂性和不透明放大了信用风险,而信用违约保险不只将保险机构拖入泥潭,也造成风险向更大范围的转移和分散。所以,当次级贷款户出现大范围的违约时,货币市场就立即向影子银行关闭了融资大门,由此引发了猛烈的去杠杆化连锁反应。危机后影子银行系统实际上已经瓦解。 至此,有关此次金融危机的道德风险机理已经非常清晰:证券化激励银行扩大信用规模,获取所谓的“中间业务收入”;发放次级贷款以及设立影子银行系统,由后者为贷款提供融资支持,以此避开监管;影子银行系统通过货币市场进行杠杆融资,再投资于风险高、流动性低的资产支持类证券,赚取利差收入;其间,通过信用衍生品为证券化提供信用保护,提升债券评级,导致后来所谓的“有毒资产”流向全球更多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彼此贯通,信贷市场、证券化市场以及信用衍生品市场共同组成了一个渐次延伸的杠杆。只是,这种由杠杆叠加支撑起的风险转移市场明显是脆弱的,风险没有被真正有效分散,而只是依次转移给了居于末端的“无知”投资人,最终,当末端投资人开始警觉并争相出逃时,这个建在沙砾上的风险转移市场顷刻间就崩溃了,强力的杠杆收缩开始了。 由此看来,此次危机是一场结构性风险导致的风暴。 首要考虑内生结构性风险 但是,如果仅仅强调从道德风险的角度来反思此次金融危机,仅仅停留在对华尔街的道德审判上,不仅失之于肤浅,也无助于得出全面、正确的结论。任何一场危机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尤其是金融体系自身结构性变化所导致的必然性。近20年来,以证券化为主要驱动的金融创新塑造了新的金融模式,也造就了新的金融体系,并悄悄改变了金融体系的结构性特征。新的金融体系其自身的稳定性是上升了还是下降了,人们知之甚少。历史上,尽管造成金融危机的外在风险因素各不相同,但危机要发展成为足以威胁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事件,还取决于金融系统自身的稳定性。因此,要完整描述金融危机的发生机制,不能只看单个金融机构、部分金融市场的风险因素,而必须分析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特征和结构性风险,看金融系统面对系统性冲击时如何响应。此次危机也不例外。 本质上,结构性风险是一种内生的系统性风险,它来源于金融系统的结构性变化。通常对系统性风险的理解倾向于强调系统性风险的外生性(Exogenous),即金融体系共同面临的外部系统性风险,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经济周期风险等等。但就研究金融危机和监管改革而言,这种定义不仅不够全面,也没抓住重点。因为类似利率、汇率、经济周期这样的风险因素是外在的,无时无刻不在发挥作用。正所谓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考虑到过去二三十年间金融体系持续地创新和演变,内生的(Endogenous)系统性风险似乎更加重要。 这种结构性的系统风险首先表现为金融系统对冲击的响应模式。一般情况下,外生风险要真正对金融体系形成实质性冲击,进而酿成系统性的风险和危机,金融系统内部还必须要具备相应的适应性条件。换句话说,金融系统内部结构,相关的机制设计和制度安排,必须倾向于和有能力放大外部冲击,在整个系统内形成共振,进而造成系统性颠覆――比如在经济扩张时期推动资产负债表加速度膨胀以及财务杠杆的快速累积,而在衰退时期又迫使资产负债表出现加速度的反方向收缩以及快速的去杠杆化。其次,当面对外部冲击时,金融体系充当的角色并非总是传导器和放大器,在极端的情况下,金融体系本身也会演变为对其自身的冲击来源,进一步降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鉴于此,要研究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首先应该关注金融系统的结构性风险,而非金融系统以外的其他风险。 金融系统脆弱性显著上升 衡量金融体系结构性风险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一是体制或机制的变化,这些变化是否造成了既有金融模式的显著改变?二是危机的触发因素是否较以往更加复杂并且更具系统性?三是金融机构行为的顺周期性是否因为这些因素而呈加速趋势?如果在某个时期,针对上述三个问题的回答都是确定的,则可以认为金融系统的稳定性是下降的。 历史总在重演,但从不重复。在过去的几十年间,由于证券化以及影子银行系统的快速发展,金融部门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逐渐从机构主导转向市场主导。新的信贷模式催生了新的金融模式:第一,较之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和企业债券市场,证券化信贷对信用风险的评估不是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而是通过打包分池的方式集中评估,并且越来越依赖模型技术、信息技术以及标准化的作业模板。第二,作为证券化的结果之一,可流通信贷资产的占比,无论是在全部金融资产中的占比还是传统金融机构中的占比,都出现了显著上升。信贷资产的市场流动性(Market Liquidity)空前增强。第三,证券化的另一个影响是改变了传统的融资方式,货币市场提供的短期融资,尤其是有保证融资(Secured Lending)成为金融机构,特别是影子银行体系重要的融资来源,证券化信贷越来越依赖融资流动性(Funding Liquidity)。第四,证券化的驱动力并非只有银行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动机,也包括套利动机。在“真实”经济的意义上说,这意味着很大一部分信贷需求来自金融市场本身,来自金融市场对超额回报的追求。 从结构性风险的角度看,上述改变会导致金融不稳定性的显著上升: 第一,是系统性的道德风险问题。 在利用证券化将信用风险市场化的过程中,如果缺乏适当和充足的监管作为配套,很容易出现系统性的道德风险问题,导致普遍的信贷标准下降。不审慎的证券化很容易引入和发酵“坏的”信用风险,引发系统性的资产质量问题,比如次级抵押贷款风险。 第二,孤立的信用风险演变为系统性的市场风险,风险的传导性上升。 一旦信用风险被转换为市场风险,信用违约将不再是孤立事件,而是放大为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整体性风险事件;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损失也将不再局限于具体的金融机构,而是弥散到包括银行、证券和保险在内的全部市场和机构。另外,最重要的一点,在触发机制上,信用风险不只是违约风险,而是包括了所有可能发生的信用事件,比如评级下调。 第三,风险转移市场越来越依赖庞氏机制(Ponzi Scheme)。 在传统的以机构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下,风险分散并停留在各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上,通过各机构的资本实力来缓冲和消化这些风险,直至合同到期。在证券化的金融架构下,对风险的缓冲不只借助于机构的资本基础,也越来越依赖风险转移市场,依赖于市场流动性(Market Liquidity)和融资流动性(Funding Liquidity)。只要保持足够的资产流动性,即市场参与方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很方便地完成交易,而不至于引致额外的交易成本和价格损失,投资者就可以顺利地将资产转让给其他投资者。只要融资市场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总是能够以正常的成本、价格以及预定的时间安排融入资金,而投资者就不至于遭遇资金断裂的问题。这两种流动性实质上都取决于两个市场的规模(Volume)、深度(Depth)、宽松度(Tightness)和自恢复能力(Resilience)。 相对于以资本为基础的风险承担而言,完全以风险转移市场为基础的风险承担实际上是一种庞氏机制,金融市场的可持续性取决于后续的流动性补充。一旦资产市场和融资市场失去流动性,庞氏机制将无以为继。这说明过分依赖风险转移市场的证券化模式本身是脆弱的。当缺乏对金融体系各个环节的有效资本监管时,金融证券化有可能导致整个金融体系出现资本不足,从而将风险缓释任务更多地交给市场流动性以及融资流动性来解决。由此导致两种可能的结果:当市场预期乐观时,会出现超常的流动性供给,从而扩大风险规模;当市场预期悲观时,市场会加速削减流动性供给,导致严重的市场动荡。 第四,流动性风险上升。 首先是市场流动性(Market Liquidity)风险上升。危机之前,证券化主要沿两个方向展开:简单堆砌和水平拉伸。前者是对已经证券化的产品重新证券化,比如从CDO到CDO平方。每一次证券化都伴随着证券出售和债权转移。后者是通过购买信用违约互换将信用风险定向出售给保险的卖出方,横向吸纳参与方无需实现债权出售。总体上看证券化主要沿着这两个方向扩大市场规模和市场深度,以增强市场流动性。但通过这种方式增加的流动性本身是不稳定的:所有的证券化资产最终都与真实的资产或资产池挂钩,一旦挂钩资产出现问题,将迅速导致衍生资产市场出现连锁反应,导致全线抛售,从而使衍生资产市场突然休克,迅速失去流动性。 其次是融资流动性(Funding Liquidity)风险增加。证券化的直接融资来源于针对抵押资产池的票据发行。一旦挂钩资产出现问题,票据发行将难以为继。 另一个关键市场是回购市场。证券化衍生的一系列资产支持类证券,并不只是用于获取资产收益,也用于抵押融资,在一系列回购交易市场上的应用极为普遍。当资产价格上升时,保证金比率以及折扣率会显著下降,反之,当资产价格下跌时,保证金比率和折扣率则相应上升。当遭遇价格暴跌时,回购市场甚至会完全丧失流动性,不再具有融资功能。 第五,套利证券化。 早期证券化的主要驱动因素是监管资本套利,或资产负债表动机。金融机构通过证券化将资产转移到表外,以此节约监管资本需要。随着证券化市场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套利型证券化(Arbitrage Securitization)。套利型证券化对高风险抵押资产的巨大需求,不仅直接造成了对高风险性次级抵押贷款的大量供给,也引发了针对资产支持证券(Asset Backed Securities)的进一步创新,通过引入信用违约互换(CDS)来增加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的供给。套利型证券化的“额外”需求,不仅导致了信贷扩张,也造成了信贷标准下降,进一步纵容了借款人的冒险行为。金融体系陷入了自身对金融资产的需求链条旋涡。 第六,金融市场的顺周期性上升。 顺周期的含义简单明了:在资产价格上涨阶段,银行以及金融机构的净值增加,杠杆率下降。为维持资本回报水平,金融机构会采取措施恢复原先的杠杆率,这会导致银行进一步扩大资产负债表规模,增加风险承担,引发新一轮的资产需求,进一步拉升资产价格。反之,当资产价格处于下行通道时,金融机构的净值下降,杠杆率随之上升。为了降低杠杆率,金融机构会出售资产,削减债务,同时削减新的信贷发放,缩小资产负债表规模。这会进一步降低资产需求,给资产价格带来更大的下跌压力。 第七,总的最终结果是,当缺乏有效的整体监管时,上述效应会循环往复和同步叠加,促使整个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呈加速度提升:在经济扩张时期,财务杠杆比率上升,杠杆比率上升的速度加快,杠杆的脆弱性,即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缺口加大。一旦出现成规模的信用违约,引发资产价格下滑,就会导致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以及财务杠杆发生加速度的反向调整,给资产价格施加更大的下行压力,进而经由信贷紧缩引发流动性危机。 鉴于金融创新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金融体系的结构性风险也在随之变化。结构性特征决定了金融系统如何对冲击做出响应,尤其是响应的规模,速度和同一性,而不仅仅是冲击本身。从这次危机的经验看,证券化和影子银行在将信用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的同时,也扩大了金融系统对冲击的整体暴露,增加了系统对冲击的响应速度以及“羊群效应”。这种加速度不仅对金融体系自身的稳定性不利,也会对整体的资源配置效率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在经济周期的演变过程中,金融体系事实上已经成为波动的助推器,而不是稳定器。这提醒我们,所谓的整体审慎性监管,关键在于防范和监管金融体系的结构性风险。■ 作者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风险政策管理部总经理 金融证券化发展趋势:金融证券化及金融管理分析 一、前言 从金融发展的路径来看,经济货币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便是金融证券化的蓬勃发展,即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比重相对下降,而利用发行可对第三者转让的金融工具的比重相对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机构直接或间接地进入有价证券市场,通过发行各种证券筹集和融通资金。需要指出的是,资产证券化是从属于金融证券化的,它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某种可预测收入属性的资产或资产组合,通过创立以其为担保的证券,在资本市场上出售的一种融资手段。它实质是一种有担保或抵押的直接融资手段,因此从属于金融证券化的范畴,并大大推动了金融证券化的发展。 几乎所有国家的金融监管都源于对存款机构的监管,并在多年历史中自然形成了一种以间接金融为主的正向倾斜的监管结构(陈文君,2008)。从美国这次金融危机来看,金融监管方面所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在于,金融监管与金融体系的变化不同步,即金融证券化的蓬勃发展已使美国的金融体系明显呈现出以金融市场为主导的逆向倾斜,但金融监管还是保持传统模式。金融证券化对传统金融监管模式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在金融证券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流动性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进而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传统的分业功能型监管则对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监控不足。二是金融证券化的蓬勃发展改变了传统的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结构,直接金融市场份额增加、间接金融市场份额减少,因此以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监管结构显然不能很好适应这种金融体系结构的变化。本文将从上述两大方面研讨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对传统金融监管模式的影响,并结合美国的这次金融危机反思美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最后联系中国实际进行分析。 二、证券化、流动性与金融监管 (一)证券化、流动性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对于流动性虽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流动性基本可以用资金的可获得性来衡量。在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市场流动性主要表现为货币供应量和银行信贷的变化,但在金融证券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流动性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多样化的金融体系中,一方面,可以通过发行证券来获得资金;另一方面,经济主体可以通过抵押或交易转让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来获取资金。这样在证券化的金融体系中,金融资产交易量或流量的变化就显得尤为重要。在金融证券化时代,不仅一般投资者和证券类金融机构越来越普遍地参与到金融市场上来,从而使得金融市场的联动性和风险的外部性增强,同时银行也需要依靠金融市场来对冲它们所创造或担保的复杂金融产品的风险,银行对金融市场流动性的更多依赖使得在金融市场危机发生时,银行很难象过去那样代替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担保。因此,Rajan(2005)认为,尽管现代金融体系中有更多的参与者能够承担风险,但整个金融体系所创造的系统性风险则的确比以往要大。对于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资产繁荣时期,预期前景乐观,风险溢价降低;同时,资产价格上升,投资收益增加,两方面因素促进金融投资的增加,又会进一步推动资产价格的上升。资产泡沫破灭时期情况则刚好相反,被抛售金融资产的价格急速下跌与卖盘持续增加并存,又会进一步恶化流动性状况,最终出现金融市场和机构的流动性好像瞬间被吸收殆尽的现象,Persaud(2001)形象地称之为流动性黑洞。因此,在金融证券化时代,金融投资的这种顺周期性(pro-cyclical)放大了金融运行扩张和收缩的周期性,从而进一步加大了资产价格变化可能对整个金融和经济运行造成巨大冲击的系统性风险。 (二)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实行功能性监管,把金融服务依据其功能性差别而划分为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四个类别,并分别由不同的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管理。但随着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各类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分散监管架构与这种发展趋势不能很好适应,其结果是,没有一个监管部门拥有全部信息和权威以监控系统性风险,无法识别并制约个别金融机构危害整个金融系统稳定的行为,这在本次美国金融危机中得到明显印证。从微观和个体来说,金融证券化的发展有利于分散风险。但从宏观来说,金融资产规模的扩大和金融资产结构的多样化也使得金融市场的联动性和风险的外部性增强。当出现了一个比较大的负面事件,或仅仅是某一种金融资产出现问题,但如果投资者彼此互相认为其他投资者将会出售金融资产时,就会引发金融资产的恐慌性抛售,进而使所有金融资产的价格都朝着同一方向变动,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瞬间就可能萎缩。危机发生前,次贷占住房贷款的比例大致在20%的水平,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债券占美国债券市场的比例约为3%-4%的水平。仅从数字来看,即使全部变成坏账,也应该不足以对美国及整个世界产生如此大的影响。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次贷类金融资产属于复杂金融产品,主要为金融机构持有,资产证券化的链条将更多的金融机构尤其是一些大的金融机构如投资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对冲基金等捆绑在一起。而美国金融资产的规模又非常庞大,一旦恐慌性情绪蔓延,实际影响的是几乎所有的金融资产而不仅仅是次贷类金融资产。 三、证券化、金融结构与金融监管 (一)金融证券化与金融结构的变迁 戈德史密斯(1969)通过对世界上的35个国家近200年金融发展历程的分析,在对大量数据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指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在整个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逐步下降,而同时,非货币性金融机构在全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则相应上升,最后超过银行资产。这背后的原因就在于,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使得经济体系内各经济体互相融通资金的能力不断增强,造成对银行信贷需求即增量货币需求有所减弱,从而导致货币存量的增长速度、银行在整个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和货币化指标的逐步下降,而同时非货币银行金融机构资产所占比重则相应上升。以美国为例,1945—1982年,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一直大于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有的金融资产。1983年,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首次超过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而后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的增长速度明显超过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的增长速度。1945—2008年,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在总金融资产中的占比由1945年的16.64%下降至2008年的11.13%;而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在总金融资产中的占比则由1945年的6.97%上升至2008年的28.68%。同时,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与GDP的比值由1945年的76.02%上升至2008年的110.46%;而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与GDP的比值则由1945年的31.82%上升至2008年的284.56%,上升幅度明显超过存贷款类金融机构所持金融资产。 (二)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正如前面所述,几乎所有国家的金融监管都源于存款机构的监管,并形成了一种以间接金融为主的监管结构。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由于金融监管源于对存款机构的监管,对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存贷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相对比较完善;在非存贷款类金融机构中,对于主要的投资银行和政府支持金融机构的监管相对比较严。AshokVirBhatia(2007)将美国的金融机构分为受到较多管制的优秀部分(highlyregulated“core”)和受到较少管制的部分(lightlyregulated“pe-riphery”)。其中优秀部分包括联邦保险的存款机构(商业银行、储蓄机构、信用合作社)、政府支持金融机构(FannieMae和FreddieMac)和最大的五家投资银行;部分包括所有其他金融机构。但从规模来看,优秀部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金融资产总量中不超过三分之一,而部分作为金融资产的发行者和持有者,其作用日显重要,尤其是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共同基金、对冲基金及私人权益资金增长犹为突出(AshokVirBhatia,2007)。从金融资产交易的角度看,大量复杂的金融产品如资产证券化类金融资产一般都是在场外柜台市场(OTC)进行交易。而众所周知,场外柜台市场的交易一般是不透明的,加上资产证券化类金融产品本身非常复杂,使得对场外柜台市场监管就更显薄弱。 四、基于美国金融监管的反思 (一)多头监管与系统性风险监管的缺失 基于这次美国金融危机所反映出的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弊端,一个主要方面在于多个监管机构之间协调不够。即由于实行功能性监管,分别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四个行业类别机构实施监管,反而没有一个监管部门拥有全部信息和权威以监控系统性风险,无法识别并制约个别金融机构危害整个金融系统稳定的不当行为,且不同金融机构之间也很难采取高效率的联合行动解决金融市场突发危机事件(周卫江,2008)。 (二)对金融市场尤其是衍生金融市场监管不够 正如前面所述,几乎所有国家的金融监管都源于存款机构的监管,在多年历史中自然形成了一种以间接金融为主的正向倾斜的监管结构,对美国来说也不例外,如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就是缩小市场监管范围的拥护者并拒绝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立法监督。二十世纪90年代初,美国主要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都建立了衍生产品部,大力拓展结构化产品业务。这些结构化产品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期权、期货或掉期产品,而是多种基础产品与多种基本的衍生产品的复杂混合体。数十年过去了,尽管结构化产品已经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收入来源,但却没有一个监管机构宣称对这些产品的运行、风险揭示、投资者保护和海外运作负有监管责任。1998年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突然濒临破产,如此大规模、如此广泛参与外汇市场、期货市场、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金融机构,竟然没有一个机构宣称对它实施过监管,人们对此深感迷惑,而长期资本管理公司只是那些未受监管的上千家对冲基金中的一家(赵静梅,2007)。 (三)对资产价格及泡沫的监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金融证券化对中央银行的一个突出挑战是央行如何对待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格林斯潘(1998)有一句名言:“想通过市场干预来戳破泡沫,有个根本性的问题不能解决,那就是你必须比市场本身更了解市场”。之后格林斯潘还多次强调真正识别泡沫是极其困难的事情。从这次美国金融危机来看,不仅仅是央行如何对待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可能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货币政策成为资产泡沫的推助器。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美联储为应对经济衰退和股市破灭的双重压力,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金融市场上的流动性过剩,推动了资产价格泡沫的膨胀。因此,在次贷危机发生后,“格林斯潘对策”广受诟病,即当资产价格下跌的时候,格林斯潘会立即出手控制局面,但是资产价格上涨的时候,他却坐视不管。假如当初在网络经济泡沫破灭之后,美联储能够采取与校正经济结构失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要求相一致的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实现标本兼治,大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和调整,推动经济增长真正转型到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虽然从短期来说可能会牺牲一点经济增长速度,但从长远来说,结果可能就大相径庭了。 五、中国的实际及启示 (一)中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及其对流动性与金融结构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证券化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正如前面所述,金融证券化的实质是经济主体互相融通资金规模的扩张和便利程度的提高。金融证券化的发展,一方面使得我国的实际流动性已经超出传统的银行信贷与货币供应量的定义,同时,也加大了流动性波动的周期性。虽然我国的金融体系仍然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但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已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金融格局,证券类金融资产在全部金融资产的占比已达40%左右。从发展态势来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将会越来越发达。此外,随着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如何对待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也将是我国中央银行所面临的一个挑战。我国近年来的实践已经显示,当金融资产价格膨胀造成金融投资的收益率高于实体经济部门的投资收益率,大量资金就会流入金融市场,不仅容易形成资产价格泡沫,也会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对我国的启示 1.加强对整个社会流动性的监测。在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货币供应量可以大致代表全部金融活动。但随着金融证券化的发展,真正起作用的是流动性或总的流动性状况,它不仅包括货币和各种金融资产的存量,有时更取决于其流量的变化。从流动性角度考察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的运作,它要求中央银行不仅要关注货币供应量,同时还要加强对其他各种流动性形式的监测。在进行货币政策调控时,不仅要调控货币供应量,还要注意掌握其他各种形式的金融资产或负债。 2.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是提高监管效率的根本保证。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为代表的金融法律体系,但随着金融证券化的不断发展,银行、证券、保险等之间的联系和业务交叉将越来越明显,因此应进一步细化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以条例实施细则为主的制度体系,对不同法律之间的模糊、真空地带进行严格的把握并做出相应的措施以规范市场,逐步建立一个适合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法律环境,防范各种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制度风险。 3.建立健全金融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预警体系。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模式。从实践来看,这种模式对于快速、平稳地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分业监管也存在着诸多的弊病,突出表现为不同的监管者可能对本部门的市场情况考虑得较多,而对相关市场则考虑较少,缺乏各个监管部门相互协调的联动行为,从而可能导致对系统性风险监管的缺失。随着我国金融发展的不断深化,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将更为明显。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可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统一、权威的金融业监管机构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网络,强化对跨机构、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和预警体系(高小琼,2008)。 4.加强对资产价格变化的监测,尤其要注重对资产价格泡沫的预防。虽然说识别泡沫是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但资产泡沫的累积是一个过程,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这个累积的过程当中,还是有很多表现可以加以判定的,关键是如何对待之。美国金融危机之后,格林斯潘被很多人认为是美国资产泡沫的始作俑者。但回顾格林斯潘在任期间的经济言论,可以看出格林斯潘对于资产泡沫还是有着清楚认识的,只是没有采取相应的对策,而寄希望于经济的快速发展能够“消化”这些泡沫。如早在1996年12月,格林斯潘就提出了著名的“非理性繁荣”的论断,告诫人们要警惕市场泡沫。之所以采取不干预态度,最根本原因还是更加看重任期内的经济发展情况。只要泡沫在短期内不破灭,则泡沫的膨胀可能通过托宾q效应、财富效应等带动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繁荣,而经济发展则还有可能消化这些泡沫。 5.提高金融机构的信息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此轮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都充分意识到金融风险监管难度大大增强,单纯依靠监管当局很难完全胜任,因此,应加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性监管功能,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对金融机构运营状况进行监管,增强金融机构透明度和民众风险意识,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体系,与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行业自律一起,共同形成强大的金融监管网络,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刘绮涛,2009)。 金融证券化发展趋势:关于金融证券化的研究 摘要:金融的证券化流通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今天变得越来越普遍。C券化的金融交易能够促进资本的流动,并且扩大收益率,增加稳定性和安全程度。在实质上,金融证券化是金融交易的一种创新形式,尤其在融资和借贷两个方面表现十分明显。股票、债券以及其他商业票据等非中介形式的金融交易载体都属于金融证券,其应用已经十分广泛。根据上述情况,本文将从金融证券化的含义理解、金融证券化的发展现状以及如何促进我国金融证券化进程进一步发展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和讨论。 关键词:金融;证券化;资本中介 金融证券化的趋势大致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兴起的。“证券化”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传统意义上的社会融资形式由银行中介变为了更加直接的证券交易;二是银行资产的证券化,也就是债权的转移。这样一来,债券化金融交易的直接性使得其地位与日俱增,甚至盖过银行作为中介身份的间接形式金融。可以说,金融证券化是顺时而起的产物,伴随信息技术的进步,金融交易媒介大大提高了多样性和即时性;八十年代的金融自由化风潮也催生了证券化的迅速发达。 客观上来讲,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各有其优势和特点,这就是为什么如今商业银行依旧存在,证券化交易也能伴随共生的原因。但不得不承认,直接金融形式在融资效率上还是要优于间接形式。于是,随着金融证券化在西方发达国家的风行,金融在经济中的地位也逐渐被重视起来,这样的结果就是西方国家普遍进行类似的金融结构变革,这也是市场驱动的趋同化变革。当然,这是有利于金融全球化和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同时,这样的经验对中国的金融改革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需要我们逐步探索,好好研究。 一、金融证券化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一)金融领域严厉管制局面出现好转 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标志就在于,市场准入放低,利率设置放宽或取消了上限额度,对国际资本的控制也变得放松,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变得宽泛。这样一来,银行与其他区投融资机构在职能上可能出现接近或重合。于是,一些有实力的大公司试图利用抵押证券的形式在短时间内筹集大量资金,这样的效率远远大于同商业银行借贷。可以说,金融证券化是由于金融领域严管局面好转后,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激烈竞争的结果。 (二)金融创新大潮直接催生金融证券化 为了获得更加具有优势的竞争结果,各金融机构都进行了金融创新,这使得市场上的金融产品更加丰富,投融资选择和手段也不那么单一。投资者可以改变以往重视的存款这一单调途径,而去选择其他产品:融资者也可以通过证券等新颖形式进行快速、大量的融资。本质上说,金融证券化就是一种金融创新。这其中,资产的证券化是前提,这也是上述金融创新的一种形式。 (三)电子信息技术使金融媒介发生改变和优化 科技的发展对经济贸易的促进是十分明显的,尤其是电子计算机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上个世界末期的快速发展,直接为今天金融证券化的蓬勃局面创造了基础。公众可以越来越直接便捷又快速地了解到金融机构的产品信息,为其选择投资提供了促进。证券市场的信息瞬息万变,有了互联网平台才能够更好地操作。今天的“云计算”、“大数据”在证券等金融领域的应用还将带来更多的便利与革命。 (四)经济全球化促使金融全球化,客观上推进了金融证券化进程 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结构互相影响,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证券化很快影响到世界范围内的大量经济体。国际资本的流通也更加依赖这样的形式和媒介,反过来又继续促进金融证券化的地位稳固发展。 二、金融证券化的功能和意义 金融证券化直接带来了一个完整的证券市场,这里面的竞争和效益对整个国民经济格局产生巨大的印象。一方面,金融证券化是在特定政策法律环境下产生的,今后也将受制于这样的宏观环境氛围;另一方面,它对宏观环境也要产生巨大的影响。 (一)资本社会化 通过资产证券化这一过程,金融环节中的股票证券发行对资本社会化具有直接推动力。股票发行量大,但是单股价格相对较小,于是可以增大持股人群的广泛性和,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持股。同时,金融证券化的大趋势影响下,各类金融证券以及衍生证券产品多种多样,选择的增多也会使社会资本更加分布广泛,扩大了资本社会化效应。 (二)经营扩大化 上面说到,金融证券化对于金融机构的经营终归是有益的,不论在融资效率上还是融资规模上。于是,融资得来的资金投入经营,带来社会再生产的扩大。通过大量而广泛的证券发行与交易,资本形成了规模,经营也形成了规模。说到底,金融证券化这种现象降低了经营中个别环节的成本,经营效益和规模扩大是必然的结果。 (三)双向选择淘汰化 金融证券化的过程也是一个投融资双方双向选择的过程。在证券市场的交易和博弈之中,具有优势的融资方可以融得大量资金,满足自己的发展需求,劣势者自然无力竞争,不善经营终将被市场淘汰。同样地,在投资者来说,经过综合考量和慎重判断,证券产品的选择正确,就会获得相应的收益;投资失利,就会连本不剩,也被市场所淘汰。实际上,这样的市场竞争,尤其是证券市场双向选择淘汰机制下的竞争,已经变得越来越强大和残酷。 (四)资源配置优化 通过优胜劣汰的残酷竞争,在金融证券化这一媒介之下社会资源能够得到优化重组,集中汇聚在实力强、竞争力大的企业或个人手中,从而进行更大规模的生产经营。这也能够促使国民经济的结构革新与升级转型进程加快,形成示范效应,引导资源优化配置。 三、金融证券化对我国金融改革的启示 (一)继续推动金融创新改革 创新发展是增大内生动力的有效途径,继续推动金融创新,解放思想,积极创造,丰富金融产品种类,有助于证券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双向可选择性增多,能够使金融证券化的采用面更加广泛。 (二)把握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宽松度 正是由于金融自由化的变革才催生了金融证券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也要拿捏一种在监管的宽松程度上比较适宜的发展路径,既不能过于严厉,打压了证券化的果敢性;也不能过于宽松,失去了宏观调控的手段基础,造成证券市场违法犯罪和资源浪费的现象发生。金融监管部门要准确定位,不断尝试,逐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证券模式。 (三)夯实金融证券化基础,培育需求主体 金融证券化最关键的还是在于资产的证券化。由于证券的发行与销售是有抵押担保的,因此必须改进经营管理模式,提高发展水平,扩大资产规模,降低资产风险,优化资产结构,以求达到夯实资产证券之基础的目的。另外,还要活跃证券市场,营造投融资理财意识,逐步培育证券交易需求主体。应该说,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阶层分布条件下,这二者都是有充分的可能和必要来实现的。 (四)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道路 仔细研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证券化历程,分析其成败得失,在学习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具体情况的道路。 四、结论 大力推动金融证券化的进程,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现实发展来说是具有实际的需要。金融证券化水平的提高,无疑将提高我国市场经济的活跃度和发展水平。通过文中的分析和讨论可以得知,金融证券化趋势的产生和发展尤其具体的政策背景和技术支持,在今天的发展条件下将面临着更多的风险挑战。所以,金融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必须稳步推进,要仔细分析研讨金融证券市场的运营模式与监管形式,多角度形成合力助推其健康发展。不能忽略的是,必须充分估计金融证券化将会带来的正负影响,在权衡中探索发展路径。 金融证券化发展趋势:全球经济背景下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趋势 摘要: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国内金融证券化尚处于启蒙发展阶段,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做好全球经济背景下我国金融证券化发展趋势的研究工作。文章以此为基础展开相关论述。 关键词:全球经济;金融证券化;发展趋势 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金融证券化发展迅速,这也是在现如今知识经济时代的特点。我国为了与世界经济发展保持一致,国内专家学者对金融证券化积极研究,因此也有了初步的理论及实践基础。但是因为发展时间尚短,金融证券化理论及基础在我国还不是很完善,在市场经济体制及政府调控等因素的影响下,金融证券化在我国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完善。 一、金融证券化相关概念分析 所谓的金融证券化是指证券发行过程中以金融形态完成,也就是将传统金融放贷转为证券化的模式。金融证券化可以有效提升资产流动化的能力,同时证券化债权及债务关系,最终达成融合放贷与证券发行的目的。金融证券化形成于金融市场发展的成熟期,也是这个阶段的主要产物。目前金融这一行业产生已有近600年的时间,但其快速发展阶段也只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特别是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诞生,金融市场在70年代开始根本性的变革,也就是说金融证券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逆的趋势。结合目前情况来看,金融证券化中主要涵盖两方面的内容:社会融资证券化与银行贷款证券化。但是在实际中金融证券化其涉及的内容更为广泛,但其表现形式却相对单一,其特征具有流动性与可实现债券的市场化。 二、我国金融证券化现状分析 我国金融证券化已有一段时间,但情况还不是很理想,笔者主要从管制层面与创新发展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管理层面问题 我国金融证券化虽说只有不长的时间,但得益于计算机网络技术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发展速度极为迅速,但快速发展也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阻碍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府及监管部门进一步放宽市场管制,降低金融市场准入资格,促使商业银行与其他类似行业产生激烈的竞争,进而出现大量的流动资金,众多急需资金的客户可以直接从市场中获得资金,这种情况将直接影响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稳定关系。在这种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已经开始金融改革,从国外的改革进程看,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造成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出现业务重叠以及金融投资机构经营范围变得广泛,混业经营成为明显的趋势,市场中出现大量流动资金。 (二)创新发展问题 目前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强有力带动网络信息化建设,这种背景下产生大量的具有新功能的金融工具。结合实际情况需求,计算机技术促使传统的金融机构经营模式产生变化,并以此为基础产生新的金融产品,其中包括债券零利息、金融期货等产品。与此同时,我国证券化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严重的商业道德风险问题,这和市场有着直接联系,国有商业银行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选择在资金流动中收取一定费用,这就造成银行客户信用逐渐降低,客户信用出现问题,影响到金融证券化市场的稳定性。 三、我国金融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分析 前文已经讲过近些年我国金融证券化速度极快,这个过程中面临着众多的现实问题,想要快速发展就需要解决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资产内容包括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及其他资产管理,是我国实现金融证券化的主要影响因素,这是因为现阶段国内资产部分相对缺乏,大部分国内企业采用向银行抵押企业资产的方式获得贷款。尽管实际中可以抵押银行逾期房地产,但这种方式并不能有效满足金融证券化的需求,这种畸形资产发展直接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证券化过程中缺乏相关投资机构的有效运作,造成实际操作中只能利用房屋抵押等形式进行,同时长期稳定资产给住房抵押债券提供支持,这种循环模式下直接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影响。目前我国金融证券化发展水平不是很高,制度规范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上文说过国有商业银行需要面对较高的商业道德风险,市场缺陷造成客户信用度下降,这就有可能造成证券投资者对其失去信心,造成金融证券化发展速度降低。 四、我国金融证券化发展的完善措施 针对我国金融证券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采取具体措施进行完善。 (一)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金融证券化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宏观经济制度是其发展的基础,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微观金融市场的实际发展情况。为了有效促进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国内相关部门需要不断推进金融体制的改革,做好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的完善,平衡银行与企业两者之间的关系。还可以参考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内部实际情况,做好金融法制建设工作,确保金融证券化进程的顺利发展。国家做好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面对变幻莫测的世界经济环境,我国内部有必要做好以风险为基础的监管理念建设,不断完善内部金融监管体系。为使金融监管责任更加明确就需要确立监管目标,帮助金融监管单位明确自己的责任及业务范围。 (二)促进金融资产证券化发展 金融资产证券化建设主要构成就是完成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这个过程中我国需要结合社会经济市场的具体发展,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实现与国际证券化领域的接轨,这个过程中需要主要以下几个问题:首先确保发展多样化,也就是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与形式中实现多样化建设,促进单一类型资产向着多层次多结构的发展,实现商业抵押方式的发展:其次就是不良资产处理问题,对存在的资产不良情况等利用资产证券化建设形式进行解决,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出现资产浪费现象,将金融证券化市场发展难度降低。 (三)具体措施分析 对我国资产主要形式进行综合性分析,通过研究国内外先进经验可以发现,目前常用的住房抵押方式从根本上而言并不能有效促进证券化的发展,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加大投资机构的建设力度。商业银行采用的贷款形式风险较低,同时住房抵押款也具有较好的收益,风险不高。住房抵押主要对象经济行为简单,但其期限较长,形式相对单一。 五、进一步促进金融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措施 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金融证券化,其本身也是属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产物。20世纪80年代,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潮流被金融证券化发展所取代。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不断提升金融证券化债券的实际发行,金融证券化具有独特的优势与特点:流动性、安全性及稳定性等。金融证券化同时还具备一定的效应能力,强有力推动经济发展,扩大集资规模,加快资产社会化规模,最终实现融资与刺激投资形成。就目前情况而言,金融资产证券化未来发展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第一,国家政府应当给予政策性支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共同发展。因此,政府对证券市场所能够产生的影响力也相对较大。为此,可以通过制定相应政策对金融证券化发展提供帮助。此外,政府也可以通过加强金融市场体系机制建设,促使金融市场的发展符合法律要求,促进金融市场的合法化运作。第二,提升对金融创新方面的建设要求。通过放宽管制形式,可以为建立金融管理机制环境,实现汇率的市场化建设提供帮助,并能够更进一步加强我国金融证券化发展。只有从这些方面,才能有效促进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壮大。 六、结语 目前金融证券化在我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其本身存在很多问题,相关从业人员有必要做好研究工作,促进行业水平的提高。本文以分析金融证券化相关概念为切入点,简单阐述金融证券化的前因后果,并引出我国金融证券化的现状,分析得出其主要原因在管制层面及创新发展后劲不足,同时指出金融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表现的最为突出的就是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接着针对问题给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另从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金融证券化发展及其他措施三个角度人手,分别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法。最后阐述进一步促进金融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措施,主要从国家宏观层面分析,得出放宽相关管制是促进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发展的必要环节。以全球经济发展为背景,分析我国金融证券化的现状及应对措施,为全球经济背景下我国金融证券化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促进我国金融证券化的进一步稳定快速发展。 金融证券化发展趋势:金融证券化趋势及我国金融证券化的发展分析 摘要:目前,“金融证券化”已经逐步取代了“经济金融化”,出现这样的原因在于证券化就可以增加其资产的流动性,并且达到更加适应当今社会趋于增强金融流动性,以及可以降低金融风险性。 关键词:金融证券化;趋势;发展 1、引言 金融证券化的概念是这些年来主西方国家和以及国际金融市场之上出现的创新趋势,同时它同各国金融制度的演进以及经济金融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金融证券化主要包含有两个方面的内容,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融资形式的证券化以及银行贷款资产的证券化。 社会融资形式的证券化则是指诸多社会经济的主体即包含有政府的部门、企业以及个人,那么就可以直接通过在市场上发行以及买卖有价证券这种形式来融通资金,即就是社会融资就从银 行信贷向证券市场的转变,那么就会间接金融而转向直接金融转化。 金融证券化的趋势一般则是出现在金融市场发展到的一定阶段,一般则是成熟阶段。而世界金融已经发展了近6个世纪,然而真正迅速发展阶段要应该是从20世纪的60年代算起。尤其是在70年代之后的全球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体制的巨大变革以及改进,金融则向证券转变的趋势则是大势所趋。同时金融证券化并不同于资产证券化,因为它将会从更加广泛的角度,即就是整个金融系统的范围作为考虑范围,就以衍生证券,集团贷款分包等等;通常资产证券化则仅仅是从银行的不良资产或者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来进行证券化这一方向作为出发点,同时分析出金融体系中的银行方面的证券化改革。因此就可以认为,金融证券化就可以能够全面地表现出世界趋于增强金融的流动性,同时降低了金融风险性的趋势,所以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2、我国金融证券化趋势的表现 在80年代中期之后,所以我国证券市场取得了相当迅猛的发展,同时证券的发行以及交易的规模则会迅速的扩大,尤其是发展到90年代,这种发展的势头则显得非常的迅猛,因此这就说明了我国的经济金融就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社会融资证券化趋势则就显得明显,从这些年来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的话,自从1981年直到1991年末,而各种债券的累计发行金额将会达到3000多亿元。这样通过国债发行则就为国家财政可以筹集到1 300亿元而对资金。从1988年开始逐渐开放了国债券转让的市场之后,直到1 9 9 1年底则累计国债的交易额将达到360亿元。到了1991年底.企业则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总共筹措了将70亿元的资金。从1985年之后,我国的四大专业银行以及交通银行和一些 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则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等,总共筹集到1000多亿元的资金,其中是重点经济建设以及生产流通企业服务。同时最近几年来我国还通过积极 尝试进入到国际资本市场,从1982年开始,就先后多次成功地在国际债券市场上开始发行了融资债券,到1991年末,我 国的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则在国际资本的市场上累计发行了 外币债券50多亿美元,这就为我国在国际证券的市场上将筹集到资金积累一些初步的经验。 站在我国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的话,从1 9 8 4年9月北京出现了我国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后之后,股份制 企业的数量持快速增长的趋势,到了 1991 年底就已经达到了100多家。同时的股票发行以及交易的规模也呈现出快速扩大的趋势,到了1991年末,就已经开始向社会公开发行股 票达63亿元。深圳、上海的股票交易呈现出特别活跃,到了1 991年底,这两地的股票全年累计交易量则就达到43.6亿元。伴随着改革的深化以及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而间接金融的比重则呈现逐渐缩小的趋势,直接金融的比重则表现出逐渐扩大的趋势,并且在证券市场之上,债券交易所它占据的比重逐步的下降,股票交易所它占到的比重则不断的增大,而后这则由1990年的仅5%左右而上升到1991年的2 5% 左 右。所以就从发展的趋势来看的话.那么这个比重则还将继 续的上升。于此同时,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凭借——证券机构的发展的表现卓著,直到2010年末,则证券公司的发展以及到了107多家,300多家信托投资公司以及综合性银行分支 机构设立的证券营业部。 3、当前我国金融证券化发展的方向分析 我们应该看到在西方国家,金融证券化在理论上表现的已比较成熟,并且实践之中也获得了成功;但是我国金融证券化的理论则依然在讨论之中,同时实际操作数量比较少,范围也偏小,而这是因为各方面原因而导致的。 3.1、应该加大增加对金融资产在证券上的投资力度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因该积极寻找优秀、稳定的证券来进行投资,同时提高“三性”。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选择则有:国库券、财政债券、重点建设债券以及国家建设债券、特种债券、基本建设债券、保值公债以及金融债券、国家重点企业债券同地方企业债券、股票,然而商业银行的证券投资则主要集中在国家债券之上。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第43条,明文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这样就是为了保持银行高度安全性以及流动性,如此法规的规定则显得自然以及正确。但是伴随着债券种类的不断增多以及金融市场的完善。在笔者看来商业银行投资到达各种利率、期限的证券则将会更有利于它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同时也将得到更高收益,这样就可以方便其更加快速、健康地发展。而在从另一方面来讲,证券的买卖则是央行进行间接调控的最合适的手段。作为货币政策的三大工具之一的公开市场操作,它在美国就被看成最有效的调节工具。所以,在美国金融市场上,各种利率、期限的债券就可以自由流通,这就完全可以由市场供求来决定价格。然而当美联储认为市场上将会需要更多的现金之时,那么它就在债券市场上可以收集到各种债券,这时的债券价格将会直线上升,而持有者将会纷纷的抛售,美联储就可以达到原来的目的。而这个是通过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来进行的间接的调控,但是如果市场如果不够成熟的话,那么间接调控的手段就绝对没有办法来实施。所以本文认为,我国金融体系应在证券种类的开发、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加大力度,既可以使商业银行投资于证券,来提高收益率、同时降低风险,这样又可以使得国家金融调控就直接转为间接,这样就可以便于金融体系自身调节以及稳定发展。当前,我国目前正在建立以及发展集安全性、流动性成一体的证券市场包括债券和股票市场,到了200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市值则就已经达到了35000亿元,这样累计则就为企业融资达到4600亿元,同时开户的人数达将达到5000万人,并且表现出较长足的进步;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呈现出交易活跃的态势,2000年上半年单边债券交割量将达到4444.43亿元,并且超过了1999年全年市场债券交割的总量。但是我国证券市场如果要真正达到信息通畅、工具丰富以及秩序良好的状况,则还需要较长时间,同时也应该从各方面对其进行协调,例如政策法规的支持以及约束,交易结算的安全性,在加上监管的配合以及信息化的普及这些方面。 3.2、应该加快金融资产的证券化的步伐 应该在房屋抵押证券化市场成功的经验之下,当前国际证券化市场则就表现出三个衍生的发展方向: 第一,即就是支持证券化的资产的多样化,这是由消费信贷作为主体资产并且向商业抵押贷款而发展;并且有单独资产则向不同资产组合支持成的多层次证券化方向发展。 同其他金融工具相结合的金融创新,比如说资产背景下的商业票据。 第三、就是使用解决不良的资产,以及运用资产证券化当做工具来解决不良资产,同时建立其“解决信托公司”。 当前我国只有在第三个方面上有所吸收以及利用。国家出资400亿,并且建立起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这样就为消化银行的风险资产而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即就是“债转股”的业务。当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都是在使用最为先进的资产管理的办法来经营不良资产,同时使得不良资产可以尽量得到比较文、较高的收益,并且使我国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可以逐步的发展提供范例,但是在这个过程之中还存在相当多的困难,比如说资金短缺,以及缺乏专业资产管理人员,当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同时这也就为我国进一步资产证券化也提出了一些应该改进的方向。 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区别“债转股”同金融资产证券化,债转股它是阶段性的工作,如果一旦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理完毕的话,债转股工作就可以宣告结束,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就可以解散,所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则就具有了阶段性的特征。同时金融资产证券化也可以作为一项崭新的金融工具,并且具有广泛性以及一般性的特征。所以,债转股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形式。 4、结束语 当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将会以飞快的速度发展,这伴随着社会融资证券化趋势持续加强,那么企业应该对金融机构的资金依赖程度将会有所减弱。并且这同西方国家金融业发展的状况是由类似之处的,我国目前的银行业存贷利差同时也将会逐渐缩小。并且应该为自身的生存以及发展,银行的机构也应该进行不断地拓展业务,并且改变银行业的传统,就是以存贷款息差作为主要利润来源的盈利结构,同时也应该加强银行内部的管理,最大程度的提高员工的素质,并且积极地向证券市场不断渗透,以及应该不断扩大金融证券的发行,并且加大对有价证券的投资业务。
地方金融管理研究:浅析如何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摘要: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监管的重要职权之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职责分配不均,从客观方面看,我们需要加强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的权利。虽然地方政府影响了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地方金融体制还需要进一步的发展。要确定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边界、规范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职责、建立多元化的市场金融体系,完善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体制。 关键词:地方政府;金融资源;金融管制 地方政府的金融管理体制是由政府介入所设计的。在中央和地方的管理下,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同步发展。但如今在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下不仅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因为操作不当而导致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两者相互牵制的现象。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是权利与行政是相匹敌的,我们要正确看待地方管理体制,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党在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提出完善发展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政策。结合社会现状,理清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出现的问题,研究如何将体制进行完善。 1地方政府介入金融资源配置的成效与隐忧 金融资源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增值要素,地方政府内在地具有主导金融资源配置的强烈动机。在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就跟金融资源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地方政府不断地掠夺金融资源,把不好的分配给中央,合理的优化了金融生态,充分发展金融资源,当地方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 1.1地方政府介入资源配置的正面效应 作为国家与社会供给的中间环节,地方政府要介入有以下几点需要了解 1.1.1完善金融运作的环境,促进经济的发展 为了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和资本的流入,多多加强金融经济一体化,有利于避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信誉环境的建设,协助银行和金融公司化解金融风险,激励企业经济快速发展。比如,地方政府为了快速发展金融经济,付出了大量的资本,让全国不良贷款的风险降至最低,让乡镇政府在其中担当担保人的角色,有利于促进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 1.1.2促进金融市场结构的优化 地方政府之间的对金融资源竞争有效促进了各地区金融经济的发展,带动一系列制度的创新。地方政府不仅插入信用中介在银行,而且还在竞争中发展金融机构,有效促进银行的办事效率还促进了市场结构的优化。 1.1.3降低金融资本 大部分的金融成本由中央政府所控制,但也有很多不好的缺点。比如说国有组织的介入增加了经营的费用,而且还降低了金融资源的流动速率。只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相互结合,有效促进金融资源配置,有利于中央减少金融的资本输出。 1.2地方政府介入金融资源配置的负面效应 地方政府因为对金融经济存在片面化的认识,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却损害了储蓄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许多负面的效应。 1.2.1削弱了货币政策执行的效果 由于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控制不断加强,逐渐削弱了中央的权利。中央采取宽松性的货币政策,不利于地方政府金融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增加了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成本的增加,使金融运行波动较大,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1.2.2不利于金融经济的稳定发展 地方政府在政治竞争的同时也给金融机构施加了不小的压力。比如说运用职权对金融机构的各种检查视而不见,甚至是包庇,而且地方企业在逃避银行债务时采取不当的行为时,地方政府还私下给企业撑腰,不利于银行资金的流动和集中。资产流动的不透明,使得财政事业单位流动较大,中央银行很难进行管理,地方金融产量不断地减少。 1.2.3不利于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 在地方政府的经济权利不断扩大之后,不断地扩张当地地区的经济发展,使得资金流动速度减弱,而且在不了解市场经济的情况下,支持本地企业公司上市、多推动那些短项目等一系列不当的行为。这些措施虽然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却会在金融资源上有很大的损失。地方政府过于关于金融市场,导致在金融市场内,只有省或市的规模,而且两者之间的联系减少,不利于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十二五”计划中提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设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健全农业保险制度,改善农业金融服务”。只有完善好地方的金融管理体制,才能改善现在存在的地方金融管理存在的问题。 2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现状及问题 现如今金融管理的主要方式,我国金融配置存在地域性的差异,但管理方式大径相同,分为显性管理和隐性管理。 2.1显性管理地方金融资源 最近这几年,我国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为了协调地方金融统筹协调的工作。根据调查显示,在2002年上海金融成立以来,我国成立了无数个附属地方的金融机构,不仅是在省级市地方成立,市级市的地方也有所成立。他们主要在五个方面工作:一是结合国家货币政策,大力开展对地方经济的支持;二是做好地区的规划,配合好金融经济配置;三是协调和组织金融机构的管理;四是做好金融风险的安全工作,健全金融的环境建设;五是对地方企业进行培训,管理好上市公司的发展工作。因为各级金融机构的职责相似,所以我们要更加主动的配合好中央银行的工作,勇于承担好自己的工作职能。 地方政府非常注重金融机构的发展,大力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业银行,并推动他们上市,地方政府在推动方面带动了很大的积极性。当有关企业倒闭时,地方政府会采取扶持的政策,稳定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还采取建立地方融资平台的政策,在建设资金不足时,运用平台,将银行资金的优势发展出来。不仅减少了偿债风险,而且还有利于规范当地政府。 2.2隐性干预具体化的金融业务 根据改革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干预也越来越少,但依旧存在着隐性现象。地方政府不采用直接措施等政策的方式,而是用政治等手段进行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但这些手段不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利形成,资金来源的不正常,就会对金融环境进行干扰,会把一些高污染的产业出现能源过剩等现象的发生。地方的保护主义不仅会造成银行维护债权的胜率降低,而且还会引发贪污腐败等严重问题。地方政府对经济的隐形干预,损害了市场的稳定。 3当前地方政府金融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地方金融管理部门职能边界模糊 虽然每个地方经济发展不一,但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是否要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等一系列问题还存在着模糊。目前地方政府正采取措施,规范地方金融部门,让地方金融规范化、合理化。 3.2隐性干预大于显性干预 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缺陷。比如说在新成立的金融机构中,对经济的监管不够到位,负责审批的人员不够负责;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发行的理财产品只有外表,而风险巨大。这些都是由于管理方面的缺失所导致的,地方政府甚至为了发展地方经济,而采取一些优惠政策,吸引金融机构的入驻。 3.3大部分地区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质量较差 资产不足是许多地方性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地方性金融控股公司大多都是挂名在政府的机关单位中,跟政府人员有着利益上的往来。而且因为政府有所参股,在进行裁人的时候,利益牵扯较大,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 4结论 我们要解决好市场经济供求与需求的关系,建设好整体与局部的发展,实现经济发展的多元化。要形成以市场金融为主导,加强资本在地区见的流动,规范地方性经济的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竞争市场,为地方性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地方金融管理研究:深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地方金融机构实现了快速发展,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地方政府不断加强金融管理的改革,促进了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完善。尤其是地方政府不断的梳理、定位在金融管理体制中的地位,并且对于不断学习国际地方金融监管的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地方金融管理的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的地方金融管理的创新。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较多需要整改的问题,因此,本文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现状出发进行研究,探索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实现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建议 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众所周知的,对于社会经济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的地方金融行业不断兴起,金融机构日渐增多,因此,我国的地方政府对于金融行业的发展高度重视,不断更新金融管理体制,解决在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的地方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作用认识程度不断提高,但是各个省市地区的管理水平仍是存在巨大差异,所以深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对于地方金融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一、推动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首先,长期以来,金融行业是我国地方产业机构中的重要内容,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了的支持。尤其是,现有不少的地方政府以及地方的金融机构都是直接或者是间接的参与了金融交易活动,并且给与一定的发展政策的支持,对于引导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内外激励机制的作用下,能实现产权结构的有效配置,在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帕累托改善,最终实现帕累托最优。 其次,我国在金融行业的管理中长期实行“一行三会”的政策,这是一种高度统一的垂直结构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能有效的避免了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对于地方金融行业的影响,还能够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实行和独立存在。但是,这种管理的模式对于我国地方金融管理的整体规划存在缺陷,尤其是存在一定的管理空白区间,造成我国的地方政府不能有效地兼顾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的需求,出现了各个地方差异较大的局面,并且在实行的管理政策上出现各自为战的局面,造成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的管理效率下降,还不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 最后,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金融机构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出现发展势头较快的现象,尤其是在我国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环境的变化对于我国地方金融机构的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所以深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能够有效的满足我国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的需求,避免或者是减少由于外界的环境变化对于金融机构的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尤其是,在我国的各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以及金融发展状况不同的现实情况下,我国的虽然是长期采用“一行三会”的管理模式,能够保证我国货币政策具有独立性,但是,并没有在我国境内形成统一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所以造成地方的金融管理存在权利责任不清的状况,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地方金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进行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 二、我国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职能过于分散化 在我国地方政府对于金融管理中,主要是在金融工作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负责地方不同类型的小额贷款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以中部某省为例,省政府根据相关的部门规定,各个部门之间分别承担不同的金融管理的职能,省金融办公室主要是对全省的城市商业银行、省市信用社以及农村信用社等给与指导,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于这些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省国资委或者是财政部门则实行出资人的职能,主要是对于信托公司和城市商业银行实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管理城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由此,根据中部某省的例子可以看出,在全国的范围内,地方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实行分散职能管理,但是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极为容易出现各个部门之间职责定位不清的问题,各个部门的管理职能有限,尤其是在职能交叉中无法实现地方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统一管理,提高金融管理的水平。 (二)地方监管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我国为了实现地方金融政策的改革,已经通过并且是出台了相关的支持文件,但是在地方实际的金融监管体制中仍是缺乏对于制度和法律层面的保障。尤其是,在全国的大多数地区对于金融监管的问题仍是采用下达文件的形式,没有强制性和权威性的金融监管法律的支持,很难实现地方对于金融监管的强有力的执行。尤其是现有的文件、部门规章以及地方规范性的文件没有相关的法律的支持,在下达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系统性。这些问题容易出现在对于地方金融管理中即便是发现了问题,但是由于监管依据的不完善,无法对其实行强有力的解决措施。 (三)地方金融管理的风险监控力度不够 我国的金融管理,尤其是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风险,因此,地方政府在推动金融行业发展的过程中,还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监管,避免或者是减少金融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但是,在我国的地方金融管理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尤其是风险的管理监控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导致我国现有的地方金融机构还存在着发展速度较快,但是管理的手段并没有跟上,容易产生管理不到位带来的问题。 三、深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一)通过立法明确监管职责 对于我国金融C构的管理体制的改革,首先是要建立相关的法律政策,保证在对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的过程中有章可循。法律的规定和授权要符合兼容监管的合法性原则,能够保证地方对于金融机构的监管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不仅是要完善地方金融管理的体制,还要在此基础上实现金融监管制度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 另外,还需要划分管理的边界,需要明确地方的管理界限,并且坚持主管业务并对其负责的原则,将现有的地方发展目标融入到地方金融稳定改革中,实现早地方金融产业创新的改革中,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对于分散化的管理模式要进行集约化整改,保证各个部门能明确权力的基础上,提高统一管理的目的。尤其是,尽可能将相似的职责划分的同一个部门,提高金融管理的效率。 (二)理顺管理框架,优化管理过程 我国金融管理的目标由于社会发展现状的不同,会出现多重性的特征。在此基础上,应该明确地方金融管理中优秀内容,并且积极开展正确的管理行为。并对于现有的金融管理进行整合,针对于过去较为缺失的部门,尤其是对于风险管理缺失的问题进行整改,建立相关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做大地方金融发展的规划,保证在实行合理的金融管理行为中,进一步促进我国的金融行业的发展。 四、结论 目前,伴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金融体系还在不断的调整,以适应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方金融机构的日渐增多,对于地方金融监管的能力有了新的要求,在这个背景下,我国实行的“一行三会”统一集中的,并且是垂直的管理模式已然是跟不上时代变革的需要,所以我国的地方需要不断深化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尽可能较少多头管理的问题,促进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多的作用。 地方金融管理研究: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若干思考 摘 要:目前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在中央监管层面发展得比较完善成熟,然而对于地方性的金融监管来讲,还存在诸多问题,使得中央和地方的金融事权分配存在一些不明确、不合理的问题,由此造成了地方政府对于金融管办的利益冲突,而对于中央的金融监管权力来讲,金融事权太集中,对地方政府参与金融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这些体现了现存在金融管理体制不能和当前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结合,需要通过规范地方政府管理金融的职能、建立完善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来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中央银行 地方政府 改革 1、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现状 当前,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现状是地方管理和中央管理相结合的金融管理体制,而在1984年到1993年的金融改革与发展阶段,我国处于全面的金融体制改革发展中,建立了中央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金融银行体系,其中中央银行是领导,国有商业银行是主导,并发展了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如信托、租赁、财务等类型的公司。在1995年和1997年底,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和的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展开,要求中央对金融要加强监管,由此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的金融体系。在2003年开始试点改革农村信用社,从此,中央逐渐开始把部分金融管理职责交给地方政府。在金融业迅速的改革创新过程中,推动了金融机构极其市场的发展,市场中的新型金融业态逐渐发展壮大起来,这逐渐拓展了地方金融管理范围,由此形成了今天的中央和地方双层管理体制。站在机构的角度,银行业、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由中央来进行监管,而地方性的民间金融市场中发展起来的小额贷款企业、投融资担保机构、保理机构、典当行等由地方政府管理。多数金融市场如外汇、黄金、保险、信贷、货币等市场由中央来监管,而地方政府只对民间融资市场的非法集资部分进行管理。在2002年以后,从上海成立了金融服务办公室以后,全国陆续在各大省的地级市甚至有县级市成立了地方金融办共240多个,由此,各个地方政府开始了对地方金融的领导,并在地方金融办为主和地方商务部、经信部、发改委等部门为辅的构架下共同管理金融。地方政府下达任务到地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具体的金融管理职责。 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中央所具有的金融事权过大,这严重影响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金融管理在地方一般是由一省的常务副省长或者是一市的常务副市长来管理,足可见地方政府对金融的重视,意识到金融对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由中央主导的金融管理体系虽然在防御风险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但是却无法有效的调动当地政府的积极性,对于中央管理政策的传到和执行也会产生影响。例如,中央出台的明确的政策支持微小企业的发展,但是在地方,微小企业融资的成本则不断升高,虽然利率是可上浮的,然而上浮的利益在大多数时候都低于融资或者违约的成本,所以尽管上面有中央的政策,实施的难度却比较大政策很难到位。在推动和落实中央政府的政策方面,地方政府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比如融资、担保以及激励政策的制定。但是这需要中央将相应的事权下放到地方政府。 目前由中央政府主导的金融管理体制无法跟上金融创新的脚步。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如小贷工资、融资担保以及资本管理方面的公司,其业务主要涉及到金融,目前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没有明确对该部门企业的管理,也没有委托地方政府进行管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金融创新更是日新月异。例如支付宝成立于2005年,然而直到2011年央行才给其颁发了第三方支付的牌照。此外还有阿里金融下的另一款金融产品余额宝,其仅仅9个月的时间就募集到了5000亿的资金,因而可以看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非常迅速。互联网金融呈现出发展分散而迅速的特点,仅仅依靠中央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也需要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相互配合实现联合监管。 地方的金融企业发展与金融企业管理存在冲突,需要对地方政府的职能进行规范。金融资源是地方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助推力,因而地方政府也愿意参与到主导地方金融资源配置的过程中来;然而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针对金融管理的目标有所不同,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地方经济的发展,然而缺乏金融风险意识。为了要达到目的,免不了地方政府对金融企业的干预。和之前相比,地方政府已经很少直接对金融行业进行干预,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间接性的干预。比如政府出台的奖励性的办法,对商业性银行的贷款业务以及金融创新进行考核和奖励,如果地方政府的目标和中央政府对金融管理采取的措施存在较大的分歧的话,金融领域的监管和稳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干预还体现在对金融高管的任免上。地方政府可以组织关系的任免来对金融管理进行干预。此外政府还往往利用行政权力和政治影响借助手中的资源来对银行进行干预,对于金融产业的发展方向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这种间接的干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宏观的金融调控政策,也容易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 不明确的金融管理边界,会使得金融监管出现空白和交叉重叠的地方。我国的中央和地方之间存在金融管理边界不明晰的地方,一些金融领域是中央和地方都在执行监管,导致了监管的交叉和权责冲突;而一些金融领域是中央和地方都没有管理到位的,从而出现了漏管的空白区域,导致管理盲区。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出现以后,国家确定了地方政府负责实行对信用社的管理,而先前就存在的银监会承担了对银行机构的监管职能,农村信用社属于银行机构,所以银监会也同时对信用进行金融监管。这样就使得中央监管和地方监管出现交叉、重叠的监管冲突。对于监管盲区领域主要集中在资金融通方面,农村信用合作中的资金互助会的业务由于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尚未进行审批,而地方政府也没有对其进行管理,由此出现了监管真空的区域,例如沿海地区陆续爆发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就是金融监管真空区。 3、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 在管理地方金融时,需要处理好地方管理和中央监管两方面的关系,这是当前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我国的中央金融监管体系已发展完善,由此,需要对地方金融管理体制进行重点改革创新,只有处理好了中央和地方两层金融监管职责以及处置风险的责任,理清事权与责任的关系,才能管理好地方金融,并发挥中央和地方两层管理的积极性。 第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金融监管边界。对那些吸收众多客户资金的金融机构,其管理职权应该交由中央来进行金融监管;而对于客户数量少和资金量小以及其业务范围有限的金融业务机构,此外还有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其管理职权应由地方性的省级政府来负责,其重点监管内容是对公众资金的吸收。明确监管边界以后,需要制定出统一的金融业务经营的规章制度与监督管理规则,这需要由发展成熟的中央金融管理部来进行制定,以便对省级地方的金融监管提供指导,对其工作进行协调与监督。面对金融市场中众多的金融机构,其对公众有密切的接触关系,这些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对社会稳定有极大的影响,所以,金融交易市场应该由中央相关金融部门进行监管,而地方金融部门可以监管区域性的金融交易市场。另外,还需要国家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规范,明确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权责范围。 第二,确定中央与地方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对于金融市场中的风险防范与监管,需要划分明确的风险处置责任,避免矛盾的产生。中央监管部门中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一行三会分别防范各自行业领域的金融风险,而中国人民银行的责任稍大一些,需要对系统、整体、交叉性的金融风险进行防范化解,还要协调好金融交叉产品和跨市场的金融创新方面的管理,对整个金融界的稳定起到整体的维护保持作用。地方政府则是对地方性的金融风险进行防范与化解,主要负责监测、评估、预警以及处置地方的金融风险。当前,需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性的金融风险补偿与分担机制,让地方的政府、各金融机构以及行业协会都参与进来,通过有效的地方金融风险补偿与分担机制来保障风险救助实施,这也能有效地发挥地方政府的资源优势来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第三,建立中央与地方的金融监管协调制度。虽然我国的中央金融监管制度已经建立成熟,然而由人民银行带头建立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对与地方的监管部门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所以,还需要建立中央和地方两层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以此来明确划定双方的金融责任和义务,并通过协调机制来起到保障作用。具体可以建立中央和地方进行金融监管信息共享,通过对风险处置、业务开展以及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方面来进行常规的监管协调,达到有效的日常协作监管,也可以进一步考虑金融办参与到金融监管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中来。 第四,加强建设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具体对策是地方的金融机构应明确划分到对应的金融管理部门,目前,地方性的小额贷款企业、融资担保企业都划分到了不同的管理部门,对此,省金融办可以对地方金融事物进行日常管理,这需要加强金融办和商务、经信、发改委等辅助性金融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对于地方金融的风险防范和管理发展方面,需要在适度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开展以满足地方经济实际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并创新制度及其管理。所有的管理都需要人来执行,由此,需要培养建设金融管理人才队伍,一改重审批、轻管理的理念,必须严格地把事前审批和风险防范与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相结合来进行金融管理和监督。 结语 综述,我国的地方政府在管理地方金融过程中遇到了诸多问题,不利于我国金融的繁荣发展,亟需建设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来规范地方政府和中央的监管权责范围,对风险处置的任务进行明确划分,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的金融监管协调制度和建设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以此来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保障金融市场达到和谐有效的监管。 地方金融管理研究: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实践探究 [摘要]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国家也在不断地加大对经济建设的投入。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在金融业发展的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地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文章主要叙述了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分析了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阐释了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措施。希望笔者的研究对完善地方管理体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完善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金融管理工作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对建立统一的金融管理体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所以还需要进一步进行实践探讨。目前,地方管理体制的权限还没有一定的法律保障,所以地方金融管理的效率不高,在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过程中,同时也应该完善法律的保证。 1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近几年我国金融业发展得比较迅速,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下,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因此,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1],不仅可以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可以满足金融业的发展需要。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并没有一套完整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传统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各个地方政府需要尽快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2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21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求 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对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也有了新的要求,虽然许多地方金融机构都对管理体制进行了创新,但是创新出来的管理模式比较混乱,就使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主要的问题有两个:第一,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将金融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进行的过程中,二者之间缺少对管理体制的信息交流。当前我国存在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模式有很多,例如,担保公司、投资理财等,但是由于国家与地方在金融管理体制上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交流[2],政府没有履行好管理金融的职责,所以导致可能会出现金融风险的问题。第二,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导致每个地方的金融管理体制不一样,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没有被统一,许多金融机构都脱离了金融管理体制的监管,最终导致金融风险增加。 22地方金融管理主体权责不明确 目前,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都是由各地方的相关部门进行设立,每个地区的金融发展情况不同,有的地区甚至没有设立金融管理部门。每个地方的金融管理部门名称都不相同,导致行使的职责权利也是不同的,这样就很容易出现职责重合的现象。在进行地方金融管理的过程中,有的金融管理机构会针对地方的规划进行管理,有的地方则根据金融的管理办法而进行管理,这样就很容易出现职能的混乱。地方分散的金融管理模式,对各个地方的资源配置很不利,不仅会使地方的金融管理不合理,而且将会使地方无法对金融管理体制进行维护。 23地方金融监管不适合地方金融发展 目前,我国地方金融管理的主要模式就是“一行三会”,地方在实施金融管理体制时,更加注重对金融风险的监管,因此,对地方的金融机构在准入上有非常严格的把关,导致地方金融的发展存在着巨大的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3],地方政府想要发展当地的经济,就要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政府对金融机构的严格把关,抑制住了地方金融快速发展,所以导致出现地方金融监管不适合地方金融发展的现象。政府为了有效的进行金融管理,很多时候颁布的政策使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无法实施管理,严重地影响了地方资源的配置。 3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措施 31树立地方金融发展观,对金融管理行为进行引导 地方政府在实施金融管理体制时,应该树立正确的地方金融发展观,对金融的发展行为进行积极地引导,促使地方经济的发展。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完善,不仅可以有效的分配地方资源,而且还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水平。因此,地方政府在进行规划时,一定要将地方的经济发展与地方的金融管理体制有效的结合起来,一定要有效的进行地方金融发展的规划,在实施地方金融的管理体制过程中,确保金融行为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确保地方经济的平稳发展,为金融业构建一个良好的发展氛围。对金融管理行为进行科学合理的引导,中央应该针对金融管理体制出台相应的保护法规,积极地整合各个地方金融管理的所要履行的职能[4],明确地规范地方金融机构的职责与权力,对地方的金融管理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实施。中央要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控制地方将金融可能会出现的风险以及隐患,要强有力的限制地方金融管理的行为,不断地促进金融业的发展,不断地加强我国社会经济的建设。 32明确地方金融管理主体权责 在进行地方金融管理的过程中,应该明确地方金融管理主体的权利与职责。地方的金融管理本来就比较复杂,所以为了更好地实施地方金融管理,就应该将地方与中央的金融管理界限分开,中央与地方在金融管理的体制上,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因为中央对地方的金融管理起着积极引导的作用,中央对地方金融的积极引导有利于促进地方金融管理尽快适应经济的发展,尽快趋于金融管理的专业水平,明确地方与中央的金融管理主体权责,有利于协调地方与中央进行有效的金融管理模式。在中央对地方金融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坚持直接管理、地方协调的管理原则,实施专业化的金融管理模式。 中央对地方进行金融管理时,一定要落实政策,有效地开展工作。地方在进行金融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强化责任制度,明确管理的职责与权力,有效地实施金融管理体制,促进地方经济的稳定发展。 33在统一地方金融监管主体下进行分类监管 各个地方在进行金融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一个统一的监管主体,中央应该支持各个地区设立地方金融管理监管机构,并且要明确监管的具体内容。根据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去规定每个地区金融管理部门的具体任务,并且应该将所有的金融机构都纳入监管的范围之内,这样有利于发挥地方金融监管的职能。在实施地方金融监管的过程中,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监管机构的经济状况[5],要对地区的经济发展趋势有一定的判断,进而结合金融发展的需求,对地方金融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管,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还有利于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4结论 综上所述,地方金融管理体制的完善,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促进的作用。一定要对地方金融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便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只有不断地完善金融管理体制,积极地去实践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完善地方金融的管理体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金融风险。 地方金融管理研究:后金融危机时代地方金融管理研究 【摘要】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的地方金融管理中存在的借贷利率过高、制度老化、机构设置落后和政府职权规划不明确等问题都应引起高度重视,及时优化管理方式,提高地方金融对于地方经济的调控作用。本文针对后金融危机时代背景及我国地方金融发展现状,对我国地方金融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地方金融;管理现状;管理政策 引言 自2008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剧烈,中国市场也受到一定影响。对于金融业刚刚发展的国内市场,尤其是尚处于发展初期的地方金融,怎样抓住后金融危机时代,且经济尚未发生巨大波动的这段时期,增强地方金融管理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在新时期为未来平稳经济发挥更大作用?现地方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金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均值得众多金融经济研究者思考。笔者针对后金融危机时代背景及我国地方金融发展状况,对我国地方金融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我国经济提供借鉴。 一、后金融危机时代全国经济发展形势 自全球性经济危机以来,我国金融业也受到一定冲击。对于金融市场发展并不完善的国内地方经济金融来说,在此金融风暴中,暴露出很多的问题。在瞬息万变的国际金融市场下,地方金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这同时也是一次新的机遇。 在针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关于全球经济的研究中,宋玮(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在就“金融危机使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市场话语权均受到大幅度削减”这一说法,答记者问时说,“但西方价值观与规则根基并没有瓦解,新兴力量真正崛起并起主导作用尚需时日,”“中国既不能过于高估自己的实力与作用,也不应置身其外,应该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来参与国际事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协同其他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大的话语权”。另在主权货币国际化的时间跨度问题方面,宋玮表示:“货币崛起与经济崛起之间往往存在着30年至50年的时滞。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这一时滞有可能会缩短”,“强势经济是强势货币崛起的必要支撑与起点。”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经济大幅度衰退的大背景下,中国的经济发展、对外贸易、市场动向和金融发展方向势必引起众多关注。面对现阶段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只有看清局势、找准方向、权衡利弊、慎重决策,才能在未来的发展中获得飞跃。 (一)在后危机时代,经济发展趋势会逐渐发生变化 1、发达国家储蓄资金增高、消费额减少;2、新兴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即发展中国家经济地位急速上升;3、回归实体经济,减小金融危机影响和提高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4、低碳环保式经济发展壮大;5、国际化趋势加快。 (二)在现在的经济发展趋势下,我国经济必然会做出一些调整 1、企业进出口比率的变化,出口额的大幅度缩水,要求企业向精加工、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方向发展;2、创业型经济急速发展,第三产业的形成,要求中国经济走向国际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3、生产要素的转变,减少通过消耗自然资源获得的经济增长,提高资本、劳动和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利用来带动经济增长。 中国的金融业在金融一体化的浪潮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深入改革,不断扩大发展,一直保持基本稳定。但中国金融业的发展明显不够成熟,金融结构并不平衡,国内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国内金融业如何在现阶段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实现国家针对金融发展的要求,是现阶段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二、现阶段地方金融现状分析 地方金融,主要是为当地居民或地方企业提供服务的。包括三类机构:1、地方正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2、地方准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3、其他地方性机构,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社、农民资金合作社等。这三类地方金融业的发展并不同步,秩序性也依次减弱。随着近几年全国性的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地方金融业急速发展,各类机构不断涌现,但由于地方金融机构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无法实施城市化金融市场监管,造成了地方金融业管理的混乱。现在地方金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地方金融机构、同地方各类金融机构各自为政,造成地方性明显,使得吸纳来源广泛的外来资本困难,不利于地方金融的发展壮大。另外,地方金融机构对外借贷利率过高,借贷方式单一,这些都不利于吸引外来资本和零散资金的注入。 (二)地方金融机构的秩序混乱。城乡差异、或地方差异,导致某些金融管理制度,在地方金融机构中并不能发挥最大的效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力度不够,规章制度设置不甚合理,这些都不利于地方金融在面向本地居民和当地企业时发挥作用,对当地经济产生更深影响。 (三)地方政府过多干预。地方金融机构在地方上建立并实现运转,必然离不开地方政府的协助,但是地方金融中政府主导现象严重,或者地方政府利用行政管理职权,成立金融办、并授予金融办职权主导当地金融机构运作,如上海和宁夏等地,均不利于实现地方金融业的市场化。在地方政府主导模式下,应规范政府职权,明确政府干预方式,避免政府干预金融机构内部具体操作,影响金融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信用度和调控能力。 (四)地方各级部门、各类金融机构之间无法实现协调统一。各级地方金融机构之间,联系不够紧密,内部各级监管部门责任分工不明确,各机构之间交易手续繁杂、工序繁琐,无法适应高速的金融业的发展,不能实现统筹规划,促进地方金融的更深层次的发展。 三、后金融危机下地方金融管理问题的研究 在后金融危机下,我国金融业面对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考验。在国际市场影响下,国内金融业高速发展,全面开放,地方金融业纷纷增加融资,提高经济影响力。但在现行金融制度下,地方金融管理暴露出很多问题,导致金融机构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地方金融管理改革刻不容缓。针对地方金融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来制定管理策略。 (一)金融管理模式方面 在“分类管理,专办协调”的模式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各级部门之间联系,增强金融管理。实行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政府监管模式与“分类管理,专办协调”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完善国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人民银行在国债监管方面的工作职责和处罚措施,为人民银行依法行政提供较高层次的法律法规依据,使国债监管有规可循、有法可依,为国家筹资和个人投资主体创造一个良好的国债投资环境。二是按照《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考评办法(试行)》,加大对考评对象的国债发行组织和账务处理情况的检查考评力度,提高业务规范性,促进国债销售机构规范其国债业务核算,规避国债资金风险,自觉维护国债信誉。三是及时总结反映检查、考评情况,对于检查、考评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或问题,及时与上级国库沟通、反映。四是将储蓄国债发行时间纳入货币政策委员会“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时的考虑范畴,减少或避免因国债发行时间与利率调整时间冲突而取消国债发行的情况发生。 (二)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管理制度 针对地方金融发展状况,实时实地的实行国家相应政策。灵活运用,积极创新,增强地方金融管理制度在本地的适应性,使其更好的监管地方金融的发展,促进地方金融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和当地居民提供服务。 (三)规范地方政府对地方金融的管理方式 规范地方政府参与地方金融管理的方式,明确地方政府权限,不干预金融机构自身业务操作,将管理重心由争取资金转向协调服务。使地方金融更好的融入市场经济,提高地方金融的市场调控性。为地方金融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四)完善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机制 利用地方政府手中掌握的资源,发展地方金融。加强“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调动税务、工商等部门共同协作,加强联系,相互监督,增强监管力度,完善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机制,增强各部门的协调统一。 (五)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重视 地方金融管理中,针对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正在逐渐增加,说明中小型企业在地方金融业具有巨大的潜力。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发展区域平缓的背景下,地方金融通过对中小型企业经济的调控,吸引中小型企业资金,在增加融资的同时,更有利于增强地方金融业对本地经济的调控作用。但同时也应加强对这方面金融管理的重视,提高监管力度。 四、结语 随着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趋于平静,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对于地方金融管理的研究引起越来越多人的重视,但是怎样抓住这个机遇,发展地方金融,提高地方金融对经济的影响,值得众多金融管理者思考。在地方金融发展过程中,只有逐渐完善金融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力度,不断优化制度改革,促进地方金融快速、有序发展,才能实现地方金融在市场经济中的调控作用,推动我国金融业在国际化金融市场中占据更重要的位置。
金融创新论文:看次贷危机创新中国金融创新论文 目前美国次贷危机已全面爆发,引发了全球金融动荡,让世界为之震撼。次贷危机的引发因素是多方面的,但究其根源是“创新”惹得祸。这也就让世界金融行业产生惧怕创新的念头。然而进步是永远离不开创新的。因此绝不能因为回避危机而拒绝创新。很大程度上,回避就意味着要面对更大的风险。尤其是对于中国相对落后的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发展与运行中风险是必然存在的,即使出现也是相当正常的现象,因此只有敢于面对,积极应对以及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解决才是中国金融业甚至整个经济发展的良策。 [关键词]次贷危机金融市场金融改革中国崛起 一、次贷危机 (一)次贷定义 美国监管当局认为,次级债的含义就是贷款给那些不够银行发放贷款标准的人,让他们去买房,所以称为“次级”。据美国监管当局调查,这些次级贷款并不是商业银行发放的,而是不受监管的贷款公司发放的,他们是不需要注册的贷款公司。那么,为什么这些小公司能够发放那么多贷款呢?这是次级债危机的关键。这些小的贷款公司发放贷款之后,把卖给有特殊目的的投资机构,或者叫打包公司。 这些打包公司把款打包分成A、B、C、D四档,交给评级公司进行评级。假如有100个次级债客户,其中有很多人不能偿还贷款,但是肯定不会全部都不还。假设有20%的人能偿还,把这20个人选出来打包,这20个人还款概率是99%,按照穆迪和标普的评价标准评为3A;另外还有20%的人还款概率是80%,评为1A;30%的人可能还不上,评为3B;其他的人评为C或者垃圾级,这就是资产证券化。也就是说,打包变成一包资产以后,根据不同的风险级别再分类卖给不同的人。这样投资者也很放心。例如,社保基金追求安全和高回报,可以选择3A级的债券,风险投资者可以选择3B级,很明显,这是“创新”。[8]对于这些信用无法得到保障的债券,发行者自然希望卖到越远的地方越好。因此,到最后谁是“创新”的受害者?谁是损失的承担者?毋庸置疑,是那些购买者,是欧洲的投资者,也包括我们中国的银行。 (二)次贷的传导机制 次贷危机的传导机制是:住房者/借款人从贷款人这里借到钱,贷款人将贷款转给特殊目的公司(就是SPV),SPV找到承销人把贷款打包并证券化,经过评级公司评级,该证券就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市场上的购买者包括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共同基金和对冲基金等,也有一些个人投资者。 美国次贷确实分散了风险。美国的金融产品、金融衍生产品和金融创新都是全世界最先进的,次贷这样一种创新使得美国不够住房抵押贷款标准的居民买到了房子,同时通过贷款打包、证券化将风险分散到了全世界。谁是这次美国次贷危机最终的埋单者?现在看来,最终的埋单者中包括了欧洲国家的银行,当然美国自身也承担了部分损失。 我们需要看到事物的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这种创新将风险分散到了全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是创新的成功之处。另一方面是负面的影响也扩散到了全世界。美国仅仅1.5万亿美元的次贷就搅动了全球的金融市场,影响范围是非常大的。次贷危机起源于利率的上升,房价由上升转为下降,形势发生了逆转。传导的导火索是评级的下调。信息不对称使次贷衍生产品投资人对评级机构有较高的依赖度。评级机构只能用建立在历史数据之上的计量模型来推算违约概率。一旦房价、利率变化,模型原有的假设条件不复存在,评级机构需要对模型进行大幅度的调整。 这次受到次贷危机冲击的首先是美国按揭贷款银行和公司。次贷违约率13.33%,直接贷款损失约1730亿美元。美国按揭贷款市场的投资损失共计2820亿美元,其中投资次贷的损失2040亿美元,损失率10.8%。美国市场次贷规模只有1.5万亿美元,与此相关的证券化产品在市场上还是少数,但是其传染效应和由此造成的流动性的紧张与恐慌心理却蔓延到整个市场。另外一类损失者是购买了次贷衍生产品的各国银行、对冲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比如德国的银行就做次贷管道比较多。我们中国的银行在这个市场投资数量比较小,投资策略比较保守,所持产品的信用等级比较高,投资期限也比较长,所承担的次贷损失只占非常小的一个比例。次贷危机的冲击是一个过程。投资者如果持有到期则损失就会小一些。相比之下,如果投资期限比较短,不得不在高折价的情况下卖出,所受损失就比较大。第三类受害者是虽未购买次贷衍生产品,但依靠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融资的银行。比如被媒体报道最多的英国北岩银行。北岩银行存款很少,但是发放了很多住房抵押贷款,它的资金来源就是不断在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由于次贷问题的冲击,北岩银行即使愿意付出很高的利率也不能将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发行出去,票据的承销商无法兑现承诺,造成北岩银行的现金流断裂,进而引发银行挤兑。 次贷危机正开始渗透到实体经济。渗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主要是房价。房价下跌使得整个形势雪上加霜。房价越跌,次贷借款人的房子就越难以销售出去,还款就出现困难。这时银行就可能把他们的房子拿来强制拍卖,这就导致房价进一步下跌。房价的下跌使得次贷借款人的负资产上升,进一步加深次贷危机。 二、金融创新 (一)金融创新是次贷危机出现的根源 次贷危机的根源在哪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是金融创新的结果。在金融市场上,当一个新产品出现的时候,就可能出现泡沫和危机。新产品在市场上从来没有出现过,面临定价的问题。例如,2000年美国科技泡沫的破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不知道新经济的概念如何定价。有些公司只要说自己是“新经济”的概念,即使没有盈利,也可以上市,股价可以达到100、200甚至上千美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后来的投资者发现新经济的概念不值那么多钱时,泡沫就破灭了。美国次贷危机有两个比较新的特点。首先,很多银行或者贷款机构发放了次级房地产贷款,转身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把次级房地产贷款的风险转嫁给次级债的投资者。第二,次级债本身和金融衍生工具、结构性金融产品混在一起,使得次贷危机包机整个金融市场。很多金融衍生工具、结构性金融产品里混合了回报高、风险大的次级债。这些金融衍生工具、结构性金融产品的大发展,使得整个市场对次级债风险的承受能力大大提高。这次危机给我们的一个教训:新的金融产品、新的概念,都隐藏着一些危机。如果因为惧怕危机,不让新产品出台,这些产品就永远不会出现,金融市场的效率也很难提高。所以,在新产品出现的时候,需要有特殊的监管政策。这个监管政策不能限制新产品的存在,而是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衡量新产品的风险在哪里,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二)中国金融市场的现状 A.大局中的中国金融市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金融体系的建立,中国的金融市场在不断探索中发展。目前,一个初具规模、分工明确的金融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建立了较完善的货币市场中国的货币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自1996年6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同业拆借利率上限,全面放开拆借利率。统一拆借市场的形成,结束了市场分割、多头拆借的局面,规范了各金融机构的拆借行为,提高了银行之间融通资金的效率,推进了利率市场化,并为中央银行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了条件。1997年6月,中国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允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回购和现券买卖。到2001年底,债券回购累计交易量达6.1万亿元,现券交易累计交易量为1597.6亿元。第二,资本市场在规范中发展1990年10月和1991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经过12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债券和股票为主体的多种证券形式并存,包括证券交易所、市场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初步健全的全国性资本市场体系,有关交易规则和监管办法也正在日益完善。第三,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中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业务品种日益丰富,保险业务范围逐步扩大,保费收入较快增长。商业保险已成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市场的发展在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四,外汇市场的发展1994年4月,中国在上海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原来分散的外汇交易集中统一起来,为成功进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单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币汇率体制奠定了重要的市场基础。8年多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效率不断提高,成交规模不断扩大。目前,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了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对人民币的交易。到2001年底,已累计成交各币种折合美元4397.7亿美无其中,2001年各币种外汇交易折合750亿美元。 B.次贷危机中对中国金融市场的深度审视 第一,中国的债券市场。这里指的不是国债,而是公司债券市场,次级房地产贷款实际上是公司债。中国的公司债券市场现在怎么样?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可是,成熟国家的公司债市场规模往往是数倍、数十倍大于股票市场。公司债市场是发达国家应该有的最基本的市场,但我们中国没有。我们有国债市场,但没有公司债市场,更不用说债券评级、打包等配套措施了。 第二,金融市场里一个很重要的价格是利率,目前利率自由化情况怎么样呢?虽然贷款利率有一些上浮的空间,但存款利率还是绑得很死。作为世界上第二经济大国,我们连基本的存贷利率都还没有完全自由化。而利率自由化是金融最基本的特征,当然,利率不能够准确地确定,跟债券市场不完善有很大关系,公司债券的价格隐含了利率。利率尚未自由化是中国金融市场的很大问题。 第三,汇率问题。从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改革到今天,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内,人民币汇率升值了12%,这个速度是快还是慢?大陆官员认为这个速度已经算是挺快的了,而在台湾省,从1986年到1988年,三年时间内台币升值了30%,事后学界都在骂台湾当局,认为它的汇率升值太慢。 第四,对于资本进出的管制,国家现在管制非常紧,即使有黑市,还有私下管道,但从国家的态度看,资本的管制还是非常进。港股直通车也没有放开。总的所来,在过去30年,中国已经变成“世界工厂”,变成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于此同时,金融方面的表现不是很好,金融发展尚不能配合实体经济。也许再过15年、20年以后,中国的经济总量和美国一样强大,但20年以后,我们的金融是能否会有进步,基本的公司债市场能否建立起来,真正发挥融资作用,都是值得思考和重视的问题。 (三)中国的金融创新与发展 然而对于中国国内的金融发展与创新,我们通常担心新产品的风险无法控制。人们往往会因为对新产品的风险不了解,而限制它的出台,不去进行尝试。最后虽然看上去发生金融危机的风险比较小,但另一方面的代价也是很大的。这个代价是,投资者和企业的金融需求满足不了,这对整个经济的发展是有害的。从这个角度看,美国的次贷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当次贷危机过去以后,美国金融监管当局会重新认识到金融衍生工具、资产证券化工具的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会出台一些新的监管政策来限制坏的一面,发展好的一面,这本身也是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学习的过程。像美国这样成熟的资本市场,也有一个学习的过程。对于我们中国来说。这个学习的过程会更长。我们不能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而过分强调资产的安全,试图在试点推进过程中把所以风险都置于我们可控制的范围内。事实上,有些东西如果不实践,永远不知道风险有多大。这是次级房地产贷款危机对国内金融市场的一点启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各式各样的金融创新,每天都有创新,想不出问题,是不现实的。关键是,当出现问题或者即将出现问题的时候,金融监管单位要有能力处理。入股我们打算事先计划好,把所有的风险都能控制住,再去开放金融市场,这是不会有长足有利发展的。 因此,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创新的启示,还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要充分的尽职调查,参与放宽的机构、打包的机构、评级的机构是否尽职?评级机构是否进行了认真的评价?对于各类参与创新的机构是否有足够的制约机制? 第二,要充分披露信息。实际上,即使有些贷款人是没有还款能力的,也有人愿意贷款给他们,有的贷款目的是捐赠性的,就是为了救助没有房子住的穷人。即使穷人没有还款能力,还是要贷的,只是需要披露信息,需要有人告诉他,哪些人是这种人。如果贷款人本来是还不起债的,就不能让本来不想捐赠的那些投资者买这些产品。这是信息不对称问题,投资方和发行方的交易是信息不对称的。只有在对信息完全和准确了解的基础上,才能进行风险的判断和定价。信息披露不充分,是引起风险的第二大问题。 第三,是监管。在金融市场上,绝不能认为走向市场化就不要监管。认为市场能自己监管,这是空话,就像足球场一定要有裁判一样,监管的能力、监管的到位程度、监管的覆盖面,是金融创新的三个条件。 第四,在创新复杂产品的过程中,徐呀考虑如何是原始的信息不损失、不遗漏。在中国搞金融创新,业务创新要做,这是目标,同时,监管和协调更要做好。还要强调的是,中国是出口导向型国家,中国当前经济增长中,有60%以上是靠进出口拉动,因此说中国是贸易大国是完全正确的。中国的世界工厂地位也稳固的确立。然而再看其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全跟不上中国当前经济的发展节奏。在中国,可以这样理解,中国的经济发展可以比作高级小汽车,而金融的发展状况只能用拖拉机来形容,如果让轿车和拖拉机共同工作来实现经济的飞跃,显然拖拉机不仅起不到积极的作用,还会严重影响轿车的先进。因此我们必须敢于去搞金融创新,不去惧怕问题与风险,并且配合以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那么就会很有效的缓解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不对称的矛盾。 三、结束语 可以这样说,应对危机的具体方法可以有成千上万种,但是我认为无论什么情况下,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一贯的自主做法最为关键。只有靠自己的思索和努力,才会获取成功,对于个人是这样,对于一个民族更是如此。中国面对次贷危机,面对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只有保持冷静,认清事物,采取有效的改革创新措施,不断改善和完善自身,才能保持有利地位,实现真正的崛起! 金融创新论文:双重理念促进中国金融创新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信贷资产转让的理论分析;中国信贷资产转让的异化;异化的原因;对金融监管的启示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逻辑、转让标的仅限于同业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产、信贷资产转让是对金融市场的深度利用、不同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风险偏好发生了相对变化、主观评价的不同,就一定存在“消费者剩余”、并不能够从实质上优化银行的信贷资产结构、这种转让很难帮助银行解决流动性问题、这种转让业务可以有效规避监管、我国目前正面临加大金融对外开放的紧迫进程中、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监管当局出于良好愿望,自觉的启动和放开了资产转让业务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国际上,信贷资产转让是获取“消费者剩余”的逐利行为;但是近期中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某种程度上却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异化的背后,展现了中国银行业面临着与国外完全不同的金融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并揭示了中国金融监管当局需要背负强化监管和促进金融发展的双重任务。要完成任务,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必须从更为宏观的高度审视金融业的发展态势、金融与经济的适配程度,联合和整合有效资源,改善基本金融环境。 【关键字】信贷资产转让;异化;金融环境 一、引言 一般意义上,自主达成的交易,必须满足交易双方对市场条件变化之后产生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和瓜分。从国外金融发展历程来看,银行信贷资产转让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逻辑,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20世纪90年代颇为流行:在交易量上有了重大发展;在交易对手的范围上,由银行同业拓展到了银行与非金融机构之间展开。最近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将信贷资产转让推进到了新阶段。随着商业化进程的推进,中国银行业也开始了对信贷资产转让中存在的“消费者剩余”的追求与瓜分,并且所有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形式上与西方的信贷资产转让并无二致。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发现中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现了与国外明显不同的景象,甚至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基于在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中国金融创新的目的,本文思考了以下问题:信贷资产转让的基础是什么?中国的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与国外不相同的景象,其内在根源是什么?中国监管当局又应该从中获得何种启示? 二、信贷资产转让的理论分析 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银行与其他金融同业之间买卖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的业务;其转让对象仅限于同业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可以接受非金融机构为信贷资产转让提供担保;转让标的仅限于同业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产,不包括金融同业的各类权益性资产(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转让方式包括有一次性买断和回购。 一般而言,信贷资产转让是对金融市场的深度利用。按照现代金融理论,银行是生产金融产品的机构,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实质是银行向社会上的个人和机构通过转让资金使用权而生产金融产品并收取服务费的过程。因为信贷业务的实质仅仅是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让渡,所以银行拥有信贷类金融产品的部分控制权,比如银行拥有贷款合同,以保证贷款到期时能够收回资金的使用权。故,银行开展信贷业务的结果就是:贷款者获得了资金的暂时使用权,银行获得了信贷类金融产品的标志物——保证到时收回资金并获取服务费的信贷合约。 从经济学的最新进展看,只要两个主体对同一种商品在同一时间的主观评价不同,就存在交易空间,并可能为交易双方带来“消费者剩余”。依此看来,只要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产的评价不同,他们也就具有对信贷合约进行转让的动力。而对同一信贷合约产生不同主观评价的原因大致有这样几种:一是由于某一时点,不同银行所面临的流动性需求约束不同,而流动性需求往往为硬约束,所以部分银行为了获取流动性,就会降低对已经发放出去但未到期不能收回的信贷资产的评价,而提高对现金资产的主观评价。二是在某一时点不同银行为分散风险而需要调整的信贷合约的区域、行业、企业分布结构的内容不同。对于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对A银行而言,也许是需要增加的项目,但对于B银行而言,也许正好是需要减少的项目。这样一来,他们之间也会产生对同一笔或者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三是不同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风险偏好发生了相对变化。比如,A银行因为资本结构变化等原因,风险承受能力降低,他们对于风险较高的信贷资产合约的评价就会降低,相反也就可能存在一家B银行会提高对于该合约的主观评价。特别是由于发展战略的调整以及对国家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态势的评价的不同,不同银行之间对于同一信贷资产合约几乎不可能存在完全一致的主观评价。由于主观评价的不同,就一定存在“消费者剩余”。只要达成交易的成本低于这一“消费者剩余”,我们就可以肯定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银行,肯定会进行这一类信贷合约的交易。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交易成本的显著降低,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以于是就以超乎寻常的高速在增长。 三、中国信贷资产转让的异化 从上面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里,银行参与信贷合约交易的根本目的是获取不同银行对同一信贷合约主观评价不同而产生的“消费者剩余”,是一种明显的趋利行为。但是如果我们深入考察我国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我们就会发现一幅完全不同的图景。 2002下半年,我国央行开始批准银行同业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事实上在2002年上半年,就有银行已经秘密开展此类业务(张宇哲,2003,《中信银行搭建信贷资产转让二级市场》)。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呈现以下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信贷资产转让主要采用回购形式;二是信贷资产转让的期限都很短;三是信贷资产转让协议达成的时间往往是商业银行上报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前几天甚至当天。其实,正是这三个特征决定了中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具有与一般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完全不同的涵义。如果极端一些,甚至可以认为,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不是正常寻利行为,而异化为逃避监管的工具。 第一,具有上述三种特征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并不能够从实质上优化银行的信贷资产结构。因为信贷资产转让采用的是回购方式,相当大一部分转让期限在十天之内。这样一来,卖出行能够改变信贷资产结构的时间就少于十天。这样一个相当短期限的信贷资产结构改变,对于银行业务难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第二,这种转让很难帮助银行解决流动性问题。因为回购期限短,信贷资产转让只会带来帐面信息的改变,并不一定带来现金的实际流动。即使有现金流动,除非卖出行面临特殊的支付困难,否则这种确定的非常短期的现金流对银行的流动性并没有多大的帮助。并且,对于如此短期的现金需求,银行完全可以通过交易成本低得多的同业拆借等方式进行,而不必须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因为同业拆借是一个标准化的市场,银行参与该市场的参与成本很低,合约的谈判成本也非常低。相反,在信贷资产转让方面,要涉及很多笔业务,要涉及信贷资产的合约条款和资产状况的确认等等,可以肯定其交易成本很高。 第三,这种转让业务可以有效规避监管。我国目前对银行的监管分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对于银行日常经营状况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非现场监管进行。为此,在我国目前的监管框架中,设计了十项指标,来保证监管者比较充分地掌握银行的经营信息。如果在上报监管信息前夕,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转让,只要所转让资产组合适当,完全可以轻易的修改这十项指标。又由于这种转让业务期限极短,在商业银行上报监管信息之后的极短时间,商业银行相关的经营状况又会还原。这样,银行的非现场监管数据事实上就处于严重失真状态。或者说,监管当局掌握的仅仅是银行上报监管数据时的信息,而不是银行日常经营中的信息。 如果银行依据上述非现场监管数据,对相关银行下监管结论,制定监管策略,那可能就会带来严重问题。幸运的是,目前监管当局一方面有多种信息收集渠道,同时还有强有力的现场监管手段,并且初步建立了持续监管的机制与架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上述信息进行甑别。但是,因为甑别成本相对高昂,而监管当局受限于监管资源和监管成本的约束,并不能够完全彻底地对此进行清理。所以,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通过这种合法方式掩盖经营信息,逃避监管的。如此一来,我国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某种意义上,就不仅不具备发达金融市场上的信贷资产转让的积极功能,相反异化为合法逃避监管的工具。 四、异化的原因 我国目前正面临加大金融对外开放的紧迫进程中,同时形势要求监管当局鼓励中国银行业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竞争能力。所以,面对这种异化,我们不能够以“一刀切”的方式叫停。但是,也不能够对此视若无睹。从金融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找出合适的“药方”才是上上之选。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极为重要的结论:在中国目前的金融制度环境、市场环境之下,在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中,没有足够的“消费者剩余”供商业银行获取,而规避监管成为信贷资产转让的根本动力。 从金融基本制度环境看,商业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因为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经营者一方面要面临追求短期受益的所有者的压力,比如国家财政增加收入的压力和股东每年分红的压力;另一方面,政企没有在根本意义上完全分开,政府干预金融的现象虽然有在最近几年有明显好转,但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银行经营者在某些情况下,要考虑政府当期的一些特殊要求。但是政府的这些要求并不一定完全与银行长期经营战略在时间轨迹上趋同,有时甚至明显背反。再则,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标准意义上的银行家市场,应行经营者面临的不是市场化的约束,其准入与身价不是由市场确定,相反银行经营者面临的只有法律的约束和监管当局的行政约束。特别是在经济市场化转轨进程中,金融法规与监管框架都处在不停的剧烈变化之中,银行经营者难以形成长期的预期,自然其行为就难以长期化。在行为短期化的基本背景时,银行经营者的行为会发生明显的变异,突出体现在并不关心银行未来的长远发展,而是特别关注银行当期在同业中和监管标者评判中所处的位置,以及银行每年的盈利多少。我们可以预测,凡是能够改善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充分利用;相反,对于恶化这几项指标的政策,银行会尽量规避。从金融市场环境看,目前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主观评价的差异并不大,自然,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获取信贷合约“消费者剩余”的可能性并不大。 第一,我国利率没有市场化,而利率浮动范围差别不大。这限制了各个银行充分发挥各自管理不同资产的比较优势,进行获利的能力。于是,我国不同商业银行对同一笔或一组信贷资产定价的差异很小,各家银行都没有为获利目的进行资产转让的交易价值空间。价格管制导致了消费者剩余“租值”的耗散,在此也许获得了另外的例证。 第二,风险评价粗放,差异不大,各家银行缺乏对某一类资产进行专业化管理获利的能力空间。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银行业目前还处在“跑马圈地”的阶段,各家银行还在以扩张市场份额为优秀进行运作。信贷资产管理能力的深度提升,银行经营的集约化,精细化还没有提高到应有的议事日程上来。对于风险管理,优秀也就仅仅是应对监管当局的监管,消解因风险过高带来的监管当局对于该银行发展强加的外部约束。真正为了银行长远健康发展,而强化风险管理的内在动力还明显不足。这样一来,各个银行对于风险管理就显得比较粗放。突出表现在贷款风险分类比较松,没有专门的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而已有的风险管理部门更注重于不良贷款的清收,而不是对于全部信贷资产的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粗放,使得银行之间对于同一笔或一类信贷资产的风险评价没有太多的本质性差异,自然,他们对于该笔资产的评价差异不会出现太多的差异。当然,不存在他们在承担这些资产转让带来的交易成本之后还能够获益的风险定价空间。从此也可以看出,如果我国银行业经营的根本态势不发生改变,即使利率市场化成为现实,我们也不能够奢望标准意义上的信贷资产转让能够顺利出现。 第三,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格局,促成了银行经营战略的同质性,阻碍了银行对信贷资产实行差别化管理的努力余地。中国银行发展的多元化,差别化可以说是监管当局梦寐以求的。为此,监管当局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是,实际情况并不理想。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拼命突破区域限制,成为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正全力以赴,要成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正一心谋求成为城市商业银行。金融差别化,并没有成为商业银行的追求。相反努力扩大势力范围,获取一切可能的客户资源正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种时尚和目标。这样就导致了,我国每一家银行都努力做所有的银行业务,而所有的银行都在相同的业务领域进行残酷的“搏杀”。于是乎,银行之间的个性化服务,差别化服务都成为服务于该“搏杀”的工具。当然,这种情况并不非不理性。因为,我国目前的人均GDP还在1000美元左右,而在收入差距不断加大的背景下,能够为金融服务提供盈利空间的潜在客户是相对集中的。目前企业征信体系不完备,个人征信体系又相对缺失,更加大了金融服务的风险和成本。所以,各家银行就努力争取相同的高端客户,互挖墙脚,进而业务趋同。遗憾的是,这种合乎个体理性的行为,一方面降低了我国银行业综合竞争力,另一方面弱化了银行真正进行差别化服务的努力。在此,合符逻辑的结论自然就是,银行不会主动出让某一类优良信贷资产,也不会在没有额外补偿的前提下受让某一类高风险不良信贷资产。 总而言之,我国银行利用资产转让业务修改非现场指标,合法逃避监管,正是银行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优秀要义之所在。而监管当局批准此项业务时,所希望的银行优化资产组合、改善银行流动性、提高银行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等最多只是副产品。 五、对金融监管的启示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发现矛盾的两方面:一方面,监管当局出于良好愿望,自觉的启动和放开了资产转让业务;另一方面,资产转让业务“理性”的异化导致非现场监管部分失效。这其实是目前中国监管面临双重目标的典型表现。这个双重目标就是:中国的金融监管不仅仅要负责金融的规范;还要促进金融发展。而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内,同时满足规范和发展的双重目标,是非常矛盾的。因为规范意味着对己有的监管制度的认同和毫不动摇地执行;而发展意味着商业银行某一些突破现有规则和制度的行为应该也必须得到认可。 更进一步说,这其实是在考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艺术和水平。因为我国目前金融发展处于低水平,又立即要面临残酷的国际竞争,低速发展都不行,不发展就更行不通。但是,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目前的层次上,不规范很容易导致恶性竞争;再加之,由于各种原因,我国金融业已经承受了较多的金融风险,商业银行没有太多的能力承担试错成本。所以,规范,尤其是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规范,避免银行发展落入低效率“纳什均衡”陷阱是监管当局必须面临的现实。 这样看来,我国的金融监管必须坚持双重发展理念。一方面,要以促进中国金融发展为己任;另一方面,在监管中,对于发展中的新问题,要通过发展监管技术和模式的监管发展理念来解决,要主动的促进中国监管事业的发展,使其适应金融发展的形势。决不能受限于监管技术和水平而让金融业“削足适履”。 要促进中国金融发展,必须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改善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制度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可能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在某种程度上沦为少部分人和地区获取资源的便捷手段,而对改进中国金融业的水平就不会取得应有的效果。如果不改变中国金融的市场环境,中国金融的发展,将更多的变为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业务范围趋同,金融服务的对象一致,对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过剩,对另外一部分需求主体金融产品供给严重不足,进而出现金融业整体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发展困境。这就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必须站在更为宏观的高度,审视金融业的发展态势、方向,以及金融与经济的适配程度,联合和整合有效的资源,通过有效的监管促进金融的纵深发展。 金融创新论文: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论文 1金融创新的含义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将金融领域的这些变化称之为金融创新。从广义的角度来讲,金融创新是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讲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出于对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金融业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 2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产品、市场和品牌的认识也不断深化,逐步认识到金融企业只有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自身业务发展状况,不断推出能够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才能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内在动因 (1)转移风险的需求。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引发了国际汇率、利率剧烈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加剧,导致国际金融市场的持续动荡,使商业银行运作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由此,产生了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 (2)提高资产流动性的需求。金融资产的一个重要性质是杠杆性,即资产能在流动过程中不断被放大,因而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越强,其盈利性和安全性也越高。商业银行为了提高其资产的盈利性和安全性,创新出能够提高金融资产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3)银行收益率的下降,促使银行寻求新的盈利途径。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直接投资的兴起,廉价资金来源减少,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上升,再加上竞争及利率政策的调整,引起银行的利息收入下降,服务成本支出增加,银行要保持较高的收益,必须另辟新径,寻求新的突破口,金融创新便由此产生。同时,因为创新的金融产品提供的是特殊的金融服务,其价格没有可比性,不可能由人民银行统一定价,而只能由银企双方协商决定,其利润空间必然较大。商业银行作为经济实体,其经营目标就是获取最大利润,只要有利可图,商业银行就有创新金融产品的内在动力。 (4)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性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像其他产品样也有其生命周期,即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金融产品与其它产品的衰退期有所不同,一般工业品或消费品进入衰退期时,市场多表现为人们不购买或不使用该产品;但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时,则多表现为市场饱和与低利润。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需要在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之前研制开发出替代品,使商业银行不因金融产品衰退期的来临而出现产品断层。所以商业银行在想方设法延长金融产品生命周期的同时,要承认金融产品的周期性,积极开发和设计出新的金融产品,以形成金融产品创新链条。 2.2外在动因 (1)市场经济机制的日趋完善,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打开了广阔空间。市场经济是以竞争为特征的经济,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成熟和开放,不论是创新产品的垄断,还是优秀竞争力的保持,都有其阶段性,都会由强转弱成为相对的概念。惟有创新能力,才是市场机制里最为闪光的亮点。对商业银行而言,创新能力的强弱将决定其在竞争市场中的寿命,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这无疑会加速内地金融业的市场化进程。因此说,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进程会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这是金融创新的时代特征。 (2)中央银行的政策导向,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中央银行在确保金融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一般都是鼓励金融创新的,这就减少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政策风险。 (3)银行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和高层次性的拉动,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设定了细分化的目标市场。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使得由单一的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市场,转变为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与各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市场,这一市场表现为金融供求关系的买方特征。近几年,尤其是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最为明显,这就迫使商业银行的产品与服务适应这一变化,这种“倒逼”也加速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4)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银行业的市场竞争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国内市场,更多的外资银行和金融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从而使得国际竞争国内化;三是其它产业公司或其它行业向金融业渗透,参与金融业的竞争。信息技术的进步直接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不断下降的交易成本和不断丰富的交易品种使金融市场的吸引力不断增强,金融非中介化趋势日益增强,“脱媒”现象出现,使得三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国有商业银行只有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对传统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5)新技术的运用,包括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 科技进步是实现金融创新的客观基础,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载体。新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使某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可以带来更大利润,从而推动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综观当代金融创新,尤其是以银行卡、电话银行、网络银行、手机银行为代表的产品创新方面,其中每一项产品的创新或功能的完善都与科技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变革,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科技发展引发的。如,以数据集中为表现的客户关系管理的变革使传统性商业银行的客户数据管理显得十分笨拙。就国内各家商业银行而言,招商银行就是以科技为恒定支撑力而获得金融创新优势的典型范例。因此,商业银行科技实力的强弱决定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经济效能的高低,这是金融创新发展史上的又一显著特征。 另外,由于之前一些金融机构过于强调风险防范,制订了一些过于严格的条款,手续复杂繁琐,使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譬如,在申办信用卡和处理信用卡申请资料时,手续过繁,容易导致客户抵触和银行办卡效率低下。 3结论 总之,金融创新浪潮对我国的金融市场产生了深远而巨大的影响。它在提高金融机构收益率的同时,也对金融系统和货币政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商业银行创新将是全方位。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和问题,但较之以前毕竟有了很大的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在客户、业务、区域、市场等方面有所侧重,将内外动力系统有效的相结合,才能实现在经营理念、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技术、金融机构和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发展先机,在金融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金融创新论文:人力资本证券化与金融创新论文 摘要:结合人力资本理论与证券化理论提出人力资本证券化的概念,进一步揭示出人力资本证券化实质上是一个终身的跨期最优消费-投资决策问题。这一新型证券化品种的提出符合金融产品创新的内在需求,同时能够为劳动者个人一生的收入与消费水平做最平滑的安排。 关键词:人力资本;人力资本证券化;金融创新 1问题的提出 人力资本,顾名思义是通过对人力投资而形成的资本。通常认为,它是经过一定的教育、培训等手段形成的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正如《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给出的定义:“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因此,人力资本是蕴涵于劳动者中的一种能力,而劳动者则是这种能力的载体。回顾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到80年代,人力资本理论得到主流经济学的承认和重视,人力资本理论体系得以形成和发展。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是沿着宏观和微观两条思路展开的。宏观思路主要探讨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等问题。另一种思路是人力资本理论的微观研究思路,这一思路通过建立收益率函数,对个人及家庭的收入及其职业选择等行为进行微观层面的分析。主要有如下的三条线索:(1)TheodoreW.Schultz结合经济增长问题的分析,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概念并阐述了人力资本的内容及其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2)JacobMincer在对有关收入分配和劳动市场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所开创的人力资本方法;(3)GaryS.Becker从其关于人力行为的一切方面均可以诉诸经济学分析的一贯方法论出发,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工具应用于人力投资分析,提出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人力资本理论框架。 2人力资本证券化:概念与特征 作为经济增长基本要素的人力资源连同它的各种表现是天生附着在个人身上的资产,个人实际上控制着人力资产的发挥和生产性供给。与货币、土地和厂房等非人力资本相比,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具有不可分的特性。周其仁(1996)的研究表明,不管在什么样的社会中,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状况都是无法改变的,不仅在罗森(Rosen,1985)所说的“自由社会”里,而且在巴泽尔(Barzel,1971)所考证的奴隶社会里人力资本只属于个人的命题仍然成立。从资本的一般意义上理解,根据fisher(1930)的观点资本是现在和将来收入流的源泉,因此,凡是可能产生未来收入的资源都是资产——这其中当然包括人的劳动能力和知识存量,而资本不过是资产的市场价值。资本作为资产动态的、价值化的表现形式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被出售、收购、兼并,并相应地增值或贬值。人力资本同样是一个具有价值的存量,能够以存在于人体之中的知识、技能、健康等带来现在和未来的产出与收益。人力资本与其他实物形态或价值形态的非人力资本不同,是难以用得到普遍认可的标准来进行度量的。而且在人力资本市场上,类似学历证书、职业证书等人力资本价值显示信号信息是残缺的,难以直观量化。因此,人力资本不像非人力资本那样易于流动,存在承担风险的可能性。 证券化作为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最具潜力的金融创新之一,其最大的作用就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人力资本的证券化是基于把人力资本看作是个人所拥有的能够在未来带来一系列收入的知识和技能资产化,为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首先对资产证券化从一般意义上做一个描述。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金融结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组合从而转换成可以出售和流通的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资产证券化是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与发行其他金融产品(例如债券及股票)类似,资产证券化发行人在资本市场交易中是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不同之处在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还款来源是一系列未来可回收的现金流,产生这些现金流的资产可以作为基础抵押资产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起到支持作用。因此,资产证券化的优秀原理是以可预期的现金流进行融资。现在,几乎任何金融资产——只要具有可预测和可回收的未来现金流,都可被用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因此,作为可带来预期现金流的人力资产也可被用做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人力资本证券化的中心思想是以可预期的收入为当前的消费融资。人力资本证券化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终身的跨期最优消费-投资决策问题,利用金融工具把个人一辈子的消费和收入做一个更加平滑的、互相补充的安排,使得个人不至于在年轻、最需要钱的时候没钱花,年纪大了有了钱,却没有时间、精力去享受。而“人力资本”的价值就在于劳动力潜在薪水的价值。3人力资本报酬的证券化:金融产品创新需求 从个人主观需求角度考虑,正如家庭经常要进行工作、职业培训、退休计划等经济活动决策一样,拥有人力资本所有权的个人最为重要的经济决策是要在储蓄与消费之间作出效用最大化的抉择,而这一效用最大化的抉择主要集中体现于具体的理财决策上,即他关注的是持有怎样的金融资产。大多数有收入的个人对范围广泛的各种金融资产抱有潜在的兴趣,这些资产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收入状况,即便从税收和风险偏好这一有限的角度考虑,也能导致对金融资产需求的很大变化。而正是对各种金融资产的这种需求在背后推动着金融创新。投资者的需求刺激了各种金融机构提供投资者需要的资产组合。另外,风险动机也导致投资者对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多样化及规避风险方法的需求。 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我们可以把资产分为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两大类。实物资产在我们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自明,那么金融资产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起什么作用呢?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来说,金融资产的作用大致可以被归纳为两条。(1)金融资产可以很容易地传递生产与消费之间的间隔。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由于有了金融资产,这两者之间就可以拉开一个横向的或纵向的距离。所谓横向距离,是指在同一时间周期内人们可以把属于自己的产品暂时“转让”给他人消费或用于再生产,这就是投资和信贷。所谓纵向距离,就是时间上的间隔。人们可以在年轻时多生产,以投资或储蓄的形式把一部分产品转化为金融资产,年老之后无力生产时,再把这部分金融资产转还回商品消费。同时人们还可以以借贷的形式消费自己目前尚未生产出来的东西,即把将来的生产提前到现在消费。如果没有金融资产,类似这样把生产和消费在时间上前后推移是无法进行的,至少是相当困难的。(2)金融资产的使用可以大大地减少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作用于货币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需求产生对不同类型金融资产的要求,交易成本高低使个人对需求预期发生变化。金融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正是双方的预期,为了使交易按照自利的预期达成,交易双方必然尽可能多的收集有关交易的准确信息,这会带来支付成本的增加。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使金融交易合约不完全,往往容易陷入“逆向选择”和“道德陷阱”的困境,这会带来更高的交易成本。金融创新加强了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性,降低了融资成本,促进了交易主体通过金融市场融资从而推动了经济发展。 金融创新论文: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论文 摘要:金融创新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银行竞争力的大小,决定着商业银行在市场中的兴衰成败。基于这样的背景,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成因进行了分析研究。只有这样才能针对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动因 1金融创新的含义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人们将金融领域的这些变化称之为金融创新。从广义的角度来讲,金融创新是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讲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出于对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金融业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 2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产品、市场和品牌的认识也不断深化,逐步认识到金融企业只有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自身业务发展状况,不断推出能够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才能不断扩大市场份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动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2.1内在动因 (1)转移风险的需求。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引发了国际汇率、利率剧烈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加剧,导致国际金融市场的持续动荡,使商业银行运作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由此,产生了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 (2)提高资产流动性的需求。金融资产的一个重要性质是杠杆性,即资产能在流动过程中不断被放大,因而金融资产的流动性越强,其盈利性和安全性也越高。商业银行为了提高其资产的盈利性和安全性,创新出能够提高金融资产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3)银行收益率的下降,促使银行寻求新的盈利途径。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直接投资的兴起,廉价资金来源减少,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上升,再加上竞争及利率政策的调整,引起银行的利息收入下降,服务成本支出增加,银行要保持较高的收益,必须另辟新径,寻求新的突破口,金融创新便由此产生。同时,因为创新的金融产品提供的是特殊的金融服务,其价格没有可比性,不可能由人民银行统一定价,而只能由银企双方协商决定,其利润空间必然较大。商业银行作为经济实体,其经营目标就是获取最大利润,只要有利可图,商业银行就有创新金融产品的内在动力。 (4)金融产品的生命周期性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像其他产品样也有其生命周期,即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金融产品与其它产品的衰退期有所不同,一般工业品或消费品进入衰退期时,市场多表现为人们不购买或不使用该产品;但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时,则多表现为市场饱和与低利润。为了保持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需要在金融产品进入衰退期之前研制开发出替代品,使商业银行不因金融产品衰退期的来临而出现产品断层。所以商业银行在想方设法延长金融产品生命周期的同时,要承认金融产品的周期性,积极开发和设计出新的金融产品,以形成金融产品创新链条。 2.2外在动因 (1)市场经济机制的日趋完善,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打开了广阔空间。市场经济是以竞争为特征的经济,随着市场的不断完善、成熟和开放,不论是创新产品的垄断,还是优秀竞争力的保持,都有其阶段性,都会由强转弱成为相对的概念。惟有创新能力,才是市场机制里最为闪光的亮点。对商业银行而言,创新能力的强弱将决定其在竞争市场中的寿命,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这无疑会加速内地金融业的市场化进程。因此说,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进程会呈现加速发展的态势,这是金融创新的时代特征。(2)中央银行的政策导向,为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中央银行在确保金融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一般都是鼓励金融创新的,这就减少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政策风险。 (3)银行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和高层次性的拉动,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设定了细分化的目标市场。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使得由单一的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市场,转变为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与各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市场,这一市场表现为金融供求关系的买方特征。近几年,尤其是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最为明显,这就迫使商业银行的产品与服务适应这一变化,这种“倒逼”也加速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4)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银行业的市场竞争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国内市场,更多的外资银行和金融产品进入国内市场,从而使得国际竞争国内化;三是其它产业公司或其它行业向金融业渗透,参与金融业的竞争。信息技术的进步直接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不断下降的交易成本和不断丰富的交易品种使金融市场的吸引力不断增强,金融非中介化趋势日益增强,“脱媒”现象出现,使得三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国有商业银行只有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对传统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并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5)新技术的运用,包括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 科技进步是实现金融创新的客观基础,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载体。新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使某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可以带来更大利润,从而推动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综观当代金融创新,尤其是以银行卡、电话银行、网络银行、手机银行为代表的产品创新方面,其中每一项产品的创新或功能的完善都与科技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变革,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科技发展引发的。如,以数据集中为表现的客户关系管理的变革使传统性商业银行的客户数据管理显得十分笨拙。就国内各家商业银行而言,招商银行就是以科技为恒定支撑力而获得金融创新优势的典型范例。因此,商业银行科技实力的强弱决定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经济效能的高低,这是金融创新发展史上的又一显著特征。 另外,由于之前一些金融机构过于强调风险防范,制订了一些过于严格的条款,手续复杂繁琐,使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譬如,在申办信用卡和处理信用卡申请资料时,手续过繁,容易导致客户抵触和银行办卡效率低下。 3结论 总之,金融创新浪潮对我国的金融市场产生了深远而巨大的影响。它在提高金融机构收益率的同时,也对金融系统和货币政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商业银行创新将是全方位。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和问题,但较之以前毕竟有了很大的发展。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在客户、业务、区域、市场等方面有所侧重,将内外动力系统有效的相结合,才能实现在经营理念、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技术、金融机构和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发展先机,在金融市场立于不败之地。 金融创新论文:人力资本证券化与金融创新论文 摘要:结合人力资本理论与证券化理论提出人力资本证券化的概念,进一步揭示出人力资本证券化实质上是一个终身的跨期最优消费-投资决策问题。这一新型证券化品种的提出符合金融产品创新的内在需求,同时能够为劳动者个人一生的收入与消费水平做最平滑的安排。 关键词:人力资本;人力资本证券化;金融创新 1问题的提出 人力资本,顾名思义是通过对人力投资而形成的资本。通常认为,它是经过一定的教育、培训等手段形成的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正如《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给出的定义:“人力资本是体现在人身上的技能和生产知识的存量。”因此,人力资本是蕴涵于劳动者中的一种能力,而劳动者则是这种能力的载体。回顾人力资本理论的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到80年代,人力资本理论得到主流经济学的承认和重视,人力资本理论体系得以形成和发展。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的研究是沿着宏观和微观两条思路展开的。宏观思路主要探讨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等问题。另一种思路是人力资本理论的微观研究思路,这一思路通过建立收益率函数,对个人及家庭的收入及其职业选择等行为进行微观层面的分析。主要有如下的三条线索:(1)TheodoreW.Schultz结合经济增长问题的分析,明确提出了人力资本概念并阐述了人力资本的内容及其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2)JacobMincer在对有关收入分配和劳动市场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所开创的人力资本方法;(3)GaryS.Becker从其关于人力行为的一切方面均可以诉诸经济学分析的一贯方法论出发,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工具应用于人力投资分析,提出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人力资本理论框架。 2人力资本证券化:概念与特征 作为经济增长基本要素的人力资源连同它的各种表现是天生附着在个人身上的资产,个人实际上控制着人力资产的发挥和生产性供给。与货币、土地和厂房等非人力资本相比,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具有不可分的特性。周其仁(1996)的研究表明,不管在什么样的社会中,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状况都是无法改变的,不仅在罗森(Rosen,1985)所说的“自由社会”里,而且在巴泽尔(Barzel,1971)所考证的奴隶社会里人力资本只属于个人的命题仍然成立。从资本的一般意义上理解,根据fisher(1930)的观点资本是现在和将来收入流的源泉,因此,凡是可能产生未来收入的资源都是资产——这其中当然包括人的劳动能力和知识存量,而资本不过是资产的市场价值。资本作为资产动态的、价值化的表现形式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被出售、收购、兼并,并相应地增值或贬值。人力资本同样是一个具有价值的存量,能够以存在于人体之中的知识、技能、健康等带来现在和未来的产出与收益。人力资本与其他实物形态或价值形态的非人力资本不同,是难以用得到普遍认可的标准来进行度量的。而且在人力资本市场上,类似学历证书、职业证书等人力资本价值显示信号信息是残缺的,难以直观量化。因此,人力资本不像非人力资本那样易于流动,存在承担风险的可能性。 证券化作为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最具潜力的金融创新之一,其最大的作用就是提高资产的流动性。人力资本的证券化是基于把人力资本看作是个人所拥有的能够在未来带来一系列收入的知识和技能资产化,为更好地理解这个概念,我们首先对资产证券化从一般意义上做一个描述。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金融结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组合从而转换成可以出售和流通的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资产证券化是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的一种方式,与发行其他金融产品(例如债券及股票)类似,资产证券化发行人在资本市场交易中是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不同之处在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还款来源是一系列未来可回收的现金流,产生这些现金流的资产可以作为基础抵押资产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起到支持作用。因此,资产证券化的优秀原理是以可预期的现金流进行融资。现在,几乎任何金融资产——只要具有可预测和可回收的未来现金流,都可被用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因此,作为可带来预期现金流的人力资产也可被用做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人力资本证券化的中心思想是以可预期的收入为当前的消费融资。人力资本证券化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终身的跨期最优消费-投资决策问题,利用金融工具把个人一辈子的消费和收入做一个更加平滑的、互相补充的安排,使得个人不至于在年轻、最需要钱的时候没钱花,年纪大了有了钱,却没有时间、精力去享受。而“人力资本”的价值就在于劳动力潜在薪水的价值。3人力资本报酬的证券化:金融产品创新需求 从个人主观需求角度考虑,正如家庭经常要进行工作、职业培训、退休计划等经济活动决策一样,拥有人力资本所有权的个人最为重要的经济决策是要在储蓄与消费之间作出效用最大化的抉择,而这一效用最大化的抉择主要集中体现于具体的理财决策上,即他关注的是持有怎样的金融资产。大多数有收入的个人对范围广泛的各种金融资产抱有潜在的兴趣,这些资产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收入状况,即便从税收和风险偏好这一有限的角度考虑,也能导致对金融资产需求的很大变化。而正是对各种金融资产的这种需求在背后推动着金融创新。投资者的需求刺激了各种金融机构提供投资者需要的资产组合。另外,风险动机也导致投资者对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多样化及规避风险方法的需求。 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我们可以把资产分为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两大类。实物资产在我们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自明,那么金融资产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起什么作用呢?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来说,金融资产的作用大致可以被归纳为两条。(1)金融资产可以很容易地传递生产与消费之间的间隔。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由于有了金融资产,这两者之间就可以拉开一个横向的或纵向的距离。所谓横向距离,是指在同一时间周期内人们可以把属于自己的产品暂时“转让”给他人消费或用于再生产,这就是投资和信贷。所谓纵向距离,就是时间上的间隔。人们可以在年轻时多生产,以投资或储蓄的形式把一部分产品转化为金融资产,年老之后无力生产时,再把这部分金融资产转还回商品消费。同时人们还可以以借贷的形式消费自己目前尚未生产出来的东西,即把将来的生产提前到现在消费。如果没有金融资产,类似这样把生产和消费在时间上前后推移是无法进行的,至少是相当困难的。(2)金融资产的使用可以大大地减少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作用于货币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需求产生对不同类型金融资产的要求,交易成本高低使个人对需求预期发生变化。金融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正是双方的预期,为了使交易按照自利的预期达成,交易双方必然尽可能多的收集有关交易的准确信息,这会带来支付成本的增加。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会使金融交易合约不完全,往往容易陷入“逆向选择”和“道德陷阱”的困境,这会带来更高的交易成本。金融创新加强了金融资产之间的替代性,降低了融资成本,促进了交易主体通过金融市场融资从而推动了经济发展。 金融创新论文: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论文 内容摘要:金融创新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应采取的对策是:加快制度创新;加快负债品种和资产品种的创新;加大中间业务的创新;加强科技应用创新;对金融监管进行创新。 关键词:金融创新国有商业银行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步骤地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将很快携带新的金融工具、新的金融品种、新的营销理念和新的服务手段进入中国市场,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将直接面对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 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性 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中新理论、新方法、新成果的创建活动的概称。内容包括新理论的灌输,新技术的运用,新产品的开发,新方法的推广,新模式的替换等等。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浪朝以前所未有的态势推动着各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同时也推进商业银行不断地继续进行新的金融创新,一部金融发展史就是一部金融创新史。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原动力。在加入WTO之后的银行竞争中,金融创新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金融创新可以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从根本上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合理的金融制度安排,通过股份制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使国有商业银行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法人。通过金融创新使国有商业银行能够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拓展业务,追求利润,降低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具有特色的服务。只有创新才能使国有商业银行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通过金融创新使国有商业银行能够适应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在现阶段要为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基础建设投资,启动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服务,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进展。但是,由于受到体制、技术、政策和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管制严,金融创新缺乏内在动力。经过多年改革,我国的金融管制已大大放松,但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仍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严格的金融管制限制了金融创新的空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体制上的原因,还远远没有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我约束,优胜劣汰的机制尚未形成,这使得各国有商业银行缺乏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品种少、规模小。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等只是少量开办,仍处于探索阶;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方面,还处在待发展阶段,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从已开办的新业务的发展水平看,由于受到来自内外部的约束限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创新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中占的比例低,难以起到调整、优化总体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也难以产生规模效应。 金融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扩张,质量较低。我国现有金融创新重点放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在形式的建设上,如金融机构的增设、金融业务的扩张等,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此外,由于金融创新主体素质不高,创新的内容比较肤浅,手段也比较落后。 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存款等负债业务一直是各家金融机构竞争相对激烈的业务领域,金融机构退出的业务创新和工具创新也在这个领域最为丰富。如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大额存单等大部分业务和工具创新皆属于负债类业务创新。长期以来,贷款一直是金融机构垄断的资源,这个领域过去几乎不存在竞争,因而创新明显少于负债业务。 金融创新的监管不完善。目前,对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监管还不到位,不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的许多方面还不规范,自我约束性不强,经常出现违规行为。我国金融法规仍不健全,金融创新的监管手段仍很落后,还没有将金融创新活动纳入正常轨道,所以加强金融法制建设,改进和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加强金融监管的创新就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应采取的对策 加入WTO对我国商业银行既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以适应银行业的国际化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创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其资产总量占银行体系全部资产的80%以上。国有商业银行创新的关键是产权制度改革,而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是产权制度创新的关键。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增强创新的原动力,分离出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所有权和商业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经营权,以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表国家作为出资人,行使所有者的决策权、监督权和收益权。同时,落实商业银行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建立企业法人制度,使国有商业银行从原有机关式管理走向法人治理。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要求,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长和监事会组成的企业治理结构,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从而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加快负债品种和资产业务的创新。在负债品种的创新方面要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使储蓄在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前提下具有多功能及灵活性。通过向社会推出系列化的综合性个人零售业务产品,逐渐形成有特色的产品开发战略,促进个人金融一体化发展。在资产业务的创新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要注重资产多元化、资产证券化、贷款证券化,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证券结构的有效设计,将银行信贷资产转变为可在市场上出售和流动的证券,以解决商业银行资产流动不足、资本充足率低以及利率风险等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可运用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等间接投资方式。大力推行个人住房贷款、住房维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助学贷款等消费信贷新品种,完善个人信贷体系。这将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资产业务提供广阔的空间。 加大中间业务的创新。开拓中间业务,可以增强商业银行积聚资金的能力,降低平均成本,增加信用供给,从而增强盈利水平。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业务,它对商业银行的服务功能、竞争能力以及占有市场的能力具有巨大的推进作用。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服务体系,实现收益多元化和服务多样化。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中间业务的创新,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主要以“三代”业务为主,即代收,代付,代办保险、租赁业务。充分利用联系面广和信息灵通的优势,为客户传递市场、产品、项目、技术等实用信息。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发展高起点、高科技、高效益的中间业务,通过中间业务的突破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增强竞争力。 加强科技应用上的创新。把电子计算机引入支付清算系统,是当代最成功的金融创新。各种现金支付、存款透支、自动查询、报表提供、信息传递、消费信贷等新的业务和新的服务都可以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进行识别和处理,这大大地提高了结算和支付的速度和效率,还可以节省流通费用的开支,满足经济发展和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自动转账、信用卡、网上银行等高科技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以赶上国际银行业的先进水平。 对金融监管进行创新。要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与时俱进,大胆进行金融监管的创新。首先是更新监管理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监管,正确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其次是要增强金融监管的创造性,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管手段和方式,及时地发现问题和处理风险苗头;再次是提高金融监管的科技含量,变低层次监管为现代化监管,不断完善监管信息系统,运用计算机等先进手段进行信息的收集、归类和分析;最后是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变孤军奋战为多层次监管。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金融创新论文:市场深化过程金融创新论文 9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机构投资者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金融工具的创新不断加快。不仅发达证券市场竞相开设股指期货交易,新兴证券市场也紧随其后,股指期货交易的发展极为迅速。据统计,全球股指期货的未平仓名义余额从1991年的760亿美元增长到1998年的3210亿美元,增长了4倍多。股指期货的交易金额也从1991年的78000亿美元增加到1998年的208000亿美元,增长了近3倍。此外,从整体上看,股指期货交易额远远超过了股票现货市场交易额,前者是后者的22倍(国际清算银行,1999)。 发达国家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一般是市场自然演进的结果,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往往在政府推动下,直接引进发达国家的交易机制和交易模式,因而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顺序往往与发达国家差之甚远。出于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和本国投资者规避风险的需要,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往往把股指期货作为开设金融衍生交易的首选品种。 我国1993年也曾出现过股指期货交易的试点,但当时市场条件不够成熟,使这一创新性的试验中途夭折。经过证券市场的多年快速发展,目前已经基本具备了推出股指期货的条件,市场也对此提出了现实要求。因此,推出股指期货已是势在必行。 一、证券市场快速发展,股指期货功能凸显 1股指期货的基本功能 在任何市场上,股指期货都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经济功能:一是价格发现功能。股指期货市场价格是由套期保值者、投机者根据供求信息和市场预期通过公开竞价达成的一种市场均衡价格,其变动也反映众多市场参与者对未来股价预期的调整,因而成为股票现货市场未来价格走势的指标。二是平抑股市波动,防止暴涨暴跌。由于股市中存在着众多的套期保值者和套利者,当期货价格对现货价格的偏离超过一定幅度时,市场套利行为使期货价格向内在价值回归;三是增加市场流动性。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性高以及现金交割等特点,满足各种投资者的需要,其流动性远远超过了股票现货市场,带动了股市的活跃。 微观上,对投资者而言,股指期货也具有多种功能:一是套期保值。通过股票组合与股指期货合约的配合使用,能够规避系统风险。正如默顿。米勒所说:“只要有自由市场,就会存在未来价格的不确定性,只要存在未来价格的不确定性,就需要期货市场”(刘也,1995)。如香港恒生指数期货交易中,以对冲风险为目的的交易约占到20%左右,充分反映了恒指期货对套期保值者的巨大存在价值。二是投机功能。股指期货的杠杆效应满足了投机者的需要,使投机者愿意承担套期保值者转移的风险,以获取高额利润。三是套利功能。根据各自的风险厌恶程度不同,套利者能够在不同的偏离程度上,对股指期货的波动进行套利交易,获取收益。 2股指期货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的特殊功能 上述都是股指期货所具有的一般性功能,在不同市场经济国家都具备。但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因历史原因具有许多不同于一般证券市场的特征。在此情况下,股指期货不仅具有上述各种基本功能,还能发挥其特有的功效: (1)促进市场深化,拓展大型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空间。在快速扩容过程中,我国股市出现了市场广度和市场深度不相匹配的状况,金融工具单一,投资工具选择有限,市场深度明显不足。随着理性的机构投资者增加,我国证券市场上原有投资品种单一的局面已经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因此投资品种的创新也随之出现。如除了股票和国债之外,又增加了基金、可转换债券等新的投资工具。但金融工具单一、投资工具选择有限的局面尚未获得较大改观,成为大型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券商业务创新和进一步发展的强力约束。从国际上大型投资银行的业务构成来看,衍生产品的交易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如美林证券的股票和股票衍生工具交易收入分别从1996年的1245亿美元增长到1998年的1634亿美元;摩根士丹利添惠的股票和股票衍生工具交易收入分别从1996年的1181亿美元增长到1998年的2056亿美元。如果我国长期与金融衍生市场相隔离,国内大型券商将无缘进行衍生工具的交易,向跨国投资银行的转向将成为一句空话。 (2)建立风险对冲机制,增强投资者风险控制能力。对投资者而言,投资风险主要有两类,即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投资组合的分散化能够规避非系统性风险,却无法规避系统性风险。从相关实证分析的结果看,美国、英国和法国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占总风险比例分别为268%、345%和327%,与此同时,我国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占总风险比例却高达657%.可见我国股市不仅波动幅度大、整体风险高,而且系统性风险在总体风险中的比重也较高(张人骥,1998)。投资者对系统性风险的规避有两种策略:一是随着股市波动,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二是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但我国目前既没有做空机制,又缺乏风险对冲工具,所以投资者要规避系统性风险只能从股市退出。而股指期货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既能满足投资者规避系统性风险的需要,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货市场没有做空机制的缺陷。 (3)发挥政策的市场效应,增加政府调控能力。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国民经济的需要,随着证券市场发展、国民经济证券化比率的提高,证券市场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去年下半年政府不断出台股市利好政策,但股市却没有作出预料中的反应。除了券商的融资政策外,对市场长期利好的政策当属三类企业及保险资金入市,但市场反应不如人意。主要原因在于制度决定了这些潜在的股市上的机构投资者是风险厌恶者,与此同时,股市却没有提供相应的风险规避机制,因而即使政策放开,它们也并没有太大的入市动机。也就是说,股市的实质性利好没有得到三类企业实质性的回应,因此政策力度被股市制度缺损所削弱。经验表明,政府调控股市同样需要股市本身的完善和规范。而股指期货的推出,能在相当大程度上缓解这种制度缺损。即使在弱市中,投资者通过股指期货的方向操作,也能在现货市场低风险的大胆投资,从而有效增强政策对市场的刺激作用,发挥政府调控功能。 (4)提高国有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融资能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解困的一条重要渠道就是加大资本市场的融资力度,使国有企业增加资金来源的同时,降低负债比率,优化资本结构。但这必须建立在一个有效率资本市场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市场上要有足够的投资者和资金来承接国企的股票发行。国家放开三类企业和保险资金入市,只是为增加股市机构投资者的力量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实际情况还要看三类企业和保险资金是否有入市的激励。若没有股指期货的推出作为前提,在缺乏避险工具的情况下,其入市动力将受到极大约束。在此意义上,股指期货的推出有利于国有企业的股票发行。 (5)提升本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对于证券市场的开放,股指期货的推出能带来两方面的利益:一是提高市场完备性,增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二是给我国机构投资者及时提供市场磨炼的机会,增强机构投资者将来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在国际金融自由化和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趋势下,各国和地区之间证券市场的竞争力主要在于市场机制的完善性和交易品种的丰富性。为了提高本国或本地区证券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新兴证券市场都采取实质性措施来拓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其中股指期货因其与股票市场的天然关联性,成为首选的衍生交易工具。各国不仅以本国股票指数作为股指期货的标的物,还进一步采用别国指数作为股指期货标的物。 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为了与香港竞争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在1986年推出了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的基础上,又在1997年1月9日同时推出了道。琼斯台湾股指期货和摩根。斯坦利台湾股指期货,并于1998年10月、11月相继开设泰国及马来西亚股指期货交易。与此同时,香港期货交易所也于1998年5月26日正式推出台湾指数期货与期权。因此,激烈的竞争迫使各国家和地区加快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如果将来亚太邻国或地区抢先推出以我国股票指数作为标的的股指期货,那么,国内未来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竞争力将大为削弱。随着我国加入WTO的迫近,证券市场的开放只是时间问题,为了提高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应该未雨绸缪,积极探索衍生金融产品的开发和监管,为未来挑战作好准备。此外,我国机构投资者没有经历过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将来难以与国际上投资机构在同一平台上进行竞争。在股票市场尚未开放的情况下,积极进行金融衍生市场投资,不仅能使我国投资机构通过“干中学”提高本身驾御市场的能力,提高与国外机构的竞争能力,而且也能以较小代价及时发现问题,提高政府对市场的监管水平。 二、现货市场日趋完善,期指交易条件基本具备 1市场快速扩容,市场容量不断增加。我国股票市场从90年代初的试点到现在,仅仅用了10年左右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历程,形成了一个运作良好的市场架构。无论在市场容量、交易手段、清算体系,还是在监管规则等各方面,都有了飞跃式发展。不仅如此,股票市场的快速扩容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下去。首先是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股票市场的长期支持。其次,目前占GDP比重60%以上的非国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样需要证券市场的有力支持。因此,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股市扩容将是一项长期工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证券化比率的平均水平也在50%左右,远远高于我国目前30%左右的比例。若同时考虑到我国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那么即使证券化比率只达到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股票市场仍然还有相当大的扩容空间。 2机构投资者迅速增加,为股指期货的运行准备了合适的交易主体。股指期货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长期以来,由于法律和各项规则的限制,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以散户为主,机构投资者仅仅限于证券公司。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发展股市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允许三类企业入市和保险资金入市,为我国股市投资结构的优化创造了良好条件。首先,目前规范的证券投资基金已有20多家,规模都在20亿元以上,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资金总额已经达到了500亿元左右,占流通市值比重约6%,成为证券市场投资中一股举足轻重的力量。其次,券商增资扩股使券商作为投资者的力量大为增强。目前已有湘财证券、湖北证券等16家券商进行了增资扩股,资本金总额从增资扩股前的不足70亿元增加到增资扩股后的22232亿元,平均每家券商的资本金达到1235亿元,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目前资本金在10亿元以上的券商有18家,在市场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第三,三类企业入市又为股市增加了机构投资者的力量。我国三类企业不仅数量多,而且规模大、实力强,三类企业的入市将极大改善我国股市投资者构成,优化投资者行为。第四,保险资金目前通过投资基金进入股市,扩大了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促进了投资基金的发展。而且在将来条件成熟时,保险公司与养老基金以独立主体进入股市时,将成为股市重要的稳定力量。 3法律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有助于股指期货的风险控制,首先是《证券法》的实施,为股市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最为有利的基础。其次,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会计准则》等的逐步完备,也有助于股市运行的规范发展。第三,伴随着股市的成长,经历了股市上各种风风雨雨,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不断提高,风险控制手段也逐渐丰富和完善。这些都为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和法制环境。 三、我国实施股指期货的方案设计 1股指期货的国际现状及其借鉴。 在亚洲地区,中国大陆金融市场的竞争对手主要是新加坡和香港地区。此外,美国是世界上金融衍生市场最发达的国家。因此,我们选择美国、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金融衍生市场作为比较与借鉴对象,以构造出符合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发展现状的比较完善的股指期货方案。从表1可知,新加坡和香港地区的股指期货交易都集中在一个交易所内,而美国却分散于各个期货交易所,并且每个期交所拥有不同的标的指数,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采用标准。普尔指数,而纽约期货交易所采用纽交所综合指数等。从股指期货的合约看,包含内容都相一致,但具体量化指标有所差异。表1股指期货的国际比较国家(地区)股指期货开设时间交易所美国香港新加坡标准。普尔500指数期货(S&P500)824日经225指数期货(Nikkei225)909主要市场指数期货(MMI)844价值线指数期货(VLF)822纽交所综合指数期货(NYSE)825欧洲顶尖指数期货(Eurotop)9210恒生指数期货(HIS)865台湾指数期货985日经225股指期货86道。琼斯台湾股指期货971摩根。斯坦利台湾股指期货971泰国股指期货9810马来西亚股指期货9811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堪萨斯城期货交易所纽约期货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香港期货交易所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注:上述美国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尚未包括目前正在交易的所有指数。 2我国实施股指期货的方案设计: 股指期货方案的设计必须考虑到我国具体情况,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充分吸引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的积极参与,达到“以流动性创造流动性”的目的。 (1)标的指数选择或重构。目前在考虑标的指数的选择时有两种选择:①直接以沪深两市的现有指数为标的指数,在两个市场分别推出以各自指数为标的的股指期货,即上交所推出上海综合指数期货或成分指数期货,同时在深交所推出深圳综合指数期货或成分指数期货。其优点主要在于:一是可以直接利用现有的股价指数,无需重新编制新的标的指数;二是每个市场都有最高关联度的股指期货,有利于市场投资者套期保值。②由于股价指数编制方法以及我国特有的股本结构上的原因,以现有股价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有缺陷。首先,我国综合股价指数是以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以各股票发行股数为权重,但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因而指数变动不能准确反映股价的实际变动情况。其次,两市的成分股指数虽然以样本股票的流通股数为权数,但包容股票样本过少,既缺乏市场代表性,又容易通过刻意打压和拉升高权重股操纵股市,影响市场平稳运行。因此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以流通股为权数的、统一的成分股指数,作为股指期货交易标的指数。 (2)合约规模。股指期货的交易主体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和资金规模较大的专业投资者,因此每张合约价值的设计也应满足机构投资者的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可以设定为50×标的指数。 (3)最小报价单位。最小报价单位是指股指期货交易中每次报价变动的最小单位。为了增加市场流动性,可将最小报价单位定为05个指数点,即25元人民币。 (4)合约交割月份。可直接采用国际上通行作法,以3、6、9、12月作为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月份。 (5)保证金水平。鉴于我国股市价格波动较大,在开办股指期货交易初期,其保证金比率可先设定为20%—30%.随着股指期货交易的逐步成熟,保证金率再逐步降低。为了增加股指期货交易的流动性,应允许用现金、国债等多种支付手段作为保证金。 (6)每日涨跌幅限制。由于推出股指期货初期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可以在一段时期内把涨跌幅限制在10%以内,以后随着交易、监管等各方面条件的成熟,可以考虑适当放宽。 (7)交易所选择。目前国际上趋向于证券交易所和金融衍生交易所的合并,如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和德国期货交易所、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和瑞典衍生产品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和荷兰衍生金融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期交所的合并等。因为信息技术的进步使交易所地理位置的优势不复存在,交易所的竞争力主要来源于为投资者提供快捷、低成本的管理各种复杂的交易策略的能力,专业化和分割化的架构模式越来越失去效率。适应这种国际上的演变趋势,提高交易所运作效率,我国应把股指期货交易直接放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这既有利于投资者管理复杂的交易策略,也符合我国推出股指期货这一衍生金融工具的初衷。 四、股指期货的投资方式选择 股指期货市场上存在着三类交易者:套期保值者、投机者和套利者。套期保值者主要是为了降低已经面临的风险,投机者通过预期资产价格的变动来获取收益,并承担相应风险,而套利者则通过瞬间进入两个市场的交易,锁定一个无风险的收益。与此相对应,存在着多种投资方式。 (1)指数套利。大量指数套利者的存在能够促使股票指数理性调整。即使在成熟市场上,股指期货价格仍会出现偏离,而出现市场套利机会。在我国股指期货开办之初,实际价格对理论价格的偏离机会将会较多,指数套利将是一项非常有效的投资活动。无风险指数套利的关键在于判断两个市场的价格差异。对股指期货而言,就是要判断股指期货的实际价格与相对应的理论价格之间的差异。当期货实际价格大于理论价格时,卖出指数期货,买入指数中的成分股组合,以此可获得无风险套利收益。当期货实际价格低于理论价格时,买入指数期货,卖出指数中的成分股组合,以此获得无风险套利收益。 (2)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有两类:一是空头套期保值,持有股指期货合约的空头,对现有股票的投资组合进行保值;二是多头套期保值,即持有股指期货合约,卖空股票组合。由于我国还没有作空机制,投资者只能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套期保值中关键有两点:合约选择和套期比率。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后,一般只能获得无风险利率。合约选择主要是合约期限的选择,一般遵循交割日最近原则,即选择与套期保值到期日之后最接近的那个交割月份。 最优套期比率的决定如下:定义ΔP=P2-P1为套期保值期限内股票组合的价格变化,ΔF=F2-F1为套期保值期限内股指期货价格变化。ρ为ΔP和ΔF之间的相关系数,σP和σF分别为ΔP和ΔF的标准差,N为套期比率。在套期保值期内,投资资产的价值变化为:ΔP-NΔF. 令P是投资于股票组合的资金总量,F是单个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则ΔP/P、ΔF/F即投资者收益率的变化。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可以通过ΔP/P和ΔF/F之间的关系进行模拟,得出β系数。并且有:ΔP/P=a+βΔF/F.代入上式,ΔP-NΔF=aP+βΔF/FP-NΔF.只有当βΔF/FP-NΔF=0时,(ΔP-NΔF)的价格变化方差最小,保值效果最优。此时有:N=β(P/F)。 (3)不完全套期保值。投资者并非一定要在套期保值与指数套利之间选择,还可以通过改变买卖股指期货的份数,来改变整个组合与市场的相关性,即β值的大小。把β降低为β1时,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数量为:(β-β1)P/F.把β增加到β2时,购买股指期货合约的数量为:(β2-β)P/F. (4)直接针对股指期货的投资。由于高杠杆比率的作用,此投资方式风险较高,但收益较大。事实上,目前在发达金融衍生市场上,股指期货的交易者中,此类投机者最多,它们承担了套期保值者转移的风险,提高了市场流动性。与股票组合的投资相比,股指期货的投资有如下优点:一是不需要花费精力于个股的选择;二是充分运用高杠杆比率,获得高额投资收益。 五、优化制度环境促进规范发展 比较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市场效率的提高,必须要有一整套“互补性制度安排”作出保证。股指期货交易与整个证券市场的外部环境关系密切,需要解决一系列制度和技术问题,因此在推出股指期货时,必须建立与完善相关制度。 1法律法规的完善 考虑到《证券法》制定时国际金融形势的背景,和对衍生金融市场风险的担忧,我国《证券法》第35条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同时,《证券法》总则第2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应用指南》中对该条款的解释是:“证券法是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所调整的证券种类的:一是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应限于资本证券,其基本形式为股权凭证(如股票、投资基金券等)和债券凭证(如公司债券、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等),这两类证券是我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基本品种,已有了一定的经验。而对于证券期货、期权等衍生品种,暂不列入本法的调整范围”。因此,由于历史原因和经验上的限制,我国股指期货这一新的金融衍生工具没有包括在《证券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股指期货交易若由《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行规范,则又与现在设立股指期货交易的目的或初衷相违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总则第4条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目前设立股指期货主要在于为机构投资者提供避险工具,提高市场的运作效率以及本国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若放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不利于证券投资机构(包括三类企业)回避风险。我们认为,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冲突,但现阶段开设股指期货交易明显存在着法律上的缺陷。但衍生金融市场的发展是国际化背景下的必然选择,不能因噎废食。因此,宜在适当时机对相关法律条文作出修正。 2引入做空机制,完善市场运行 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的状况导致了市场不对称问题。因为股指期货交易具有作多和作空的双向性,与之对应的股票现货市场却只能作多,这样形成了单边套期保值,即只能进行买进股票、卖出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但当股指期货价格被低估时,却无法通过“卖出股票、买入股指期货”进行套利,影响市场自动调整价格的功能。因此,应在条件成熟时引入股票卖空机制。为防止卖空交易出现的风险,可以通过高保证金比率进行有效控制。 3优化股权结构,促使股指平稳运行 为了使股指期货能够准确反映股票价格的变化,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有利于投资者的套期保值,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选择应该选择流通股作为权重。但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构建选择流通股作为权重也存在着股权结构缺陷所带来的一些问题。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固有的不足,存在着相当比重的非流通股,而这些非流通股正是要解决的对象。在将来逐步降低流通股比重的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在股价不变的情况下股指却随着流通股比重的增加而上升,股指期货价格随之发生波动,这样无疑会降低投资者套期保值效果。于是,要在流通股作为权重的情况下,消除股权结构优化对标的指数带来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技术层面上,交易所采用“派式连锁”计算法,在非流通股转为新流通股的上市当日,其市值不计入指数。而在第二天开盘前自动计入指数,从而消除了非流通股上市对指数的冲击;二是制度层面上,现有上市公司要加快股权结构优化的步伐,新上市公司应在股权结构上提出规范要求,防止重蹈覆辙。 4加强监管,控制交易风险 (1)股指期货对现货市场的负面影响 股指期货虽然能使单个投资者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整个市场的风险却只能转移而无法消除,在一定情况下,市场整体风险反而可能增加。股指期货交易具有“双面刃”性质,其对现货市场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股指期货交易和由此而生的指数套利行为,在一定条件下会影响市场的稳定。1987年10月美国股灾被认为是华尔街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所致;1987年香港联交所的股灾也认为是恒生指数期货引起。尽管实证研究表明两者之间并非是因果关系,但股指期货交易确实可能加剧市场波动程度。二是作为标的的股票现货和期货市场间具有很高的相关性,股指期货有可能因此成为投机者操纵市场的工具。亚洲金融危机中对冲基金利用股指期货冲击证券市场的事实,充分说明了股指期货的高杠杆性对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尤其是恐慌性时期,市场具有“自增强机制”,往往会导致灾难性后果。 (2)控制交易风险的措施 技术层面上的相应规定:一是在股指期货设立初期,采用较高的保证金制度,进行逐日清算,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再逐步降低保证金比率;二是借鉴股票现货市场经验,当某一投资者持有同类股指期货合约的仓位超过一定比例时(如20%),就要向监管机关及时报告,每超过一定比率(如5%),就需要重新报告一次;三是根据各结算会员的资金实力,分类设定单个结算会员的仓位上限,防止仓位过于集中,防止出现类似于国债期货“327”那样的投机风波①;四是在券商内部推行风险价值控制体系,加强风险管理;五是在交易所内引入实时风险分析系统,全面评估清算会员的流动性状况及财务风险。 制度层面上作出相应规定:一是建立政府设立的期指平抑基金,主要用于应对整个市场因突发性事件出现恐慌局面或巨额资金的恶意投机(如对冲基金利用期指市场冲击香港)。其资金来源可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如股票或债券等方式筹集。二是设立共同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单个会员违约时,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不足部分就以其在风险基金里的份额进行弥补。其资金主要由会员交纳,每个会员所应缴纳资金与其分类时所处位置相联系。 金融创新论文:跨世纪宏伟金融创新论文 世纪之交,有着太多的问题让人“想不到”。两德统一、、伊拉克突袭科威特……,这一切,似乎都发生在旦夕之间,至今让人捉摸不透。在经济上,20个月以前,很多人还对即将到来的“太平洋世纪”笃信不疑,而一场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又使这一憧憬终成梦幻,一些煞费苦心总结出来的“东亚经验”竟随之成为失败的教训!在98年初人们还在争论知识经济时代有无商业周期,而现在是否出现全球性经济大衰退又成为经济学家的热门论题。在另一个大陆,就在几个月前,多数人还认为在政治分立的情形下将10多个发达国家的货币归于一统简直是“不可想象”,而现在欧元却已经成为现实。 一 倘若从大的时空着眼,欧元的诞生或可看成协调技术革命与制度空缺之间矛盾的结果。二十世纪以来,科技革命引致生产突飞猛进,国与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而在交往扩大的情况下却没有一套规则来约束各国的行为,于是各国自行其是,终于利益矛盾冲突不可调和引发了战争,在1914—1945短短的三十二年间竟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一次经济史上最严重的经济危机。鉴于此,二战行将结束之际,有识之士便着手设计战后的国际秩序,希图通过一整套制度或规则来制衡各国的行为。联合国及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贸总协定(现为世界贸易组织)就是这种思想的产物。而欧洲作为两次世界大战的发源地,冲击最大,经济政治又颇多相近之处,所以历史最终选择欧洲作为人类合作的试验田。 要进行经济合作,统一市场,达到真正的自由贸易,就必须保证交易媒介——货币以及汇率的稳定。不稳定的汇率,且不论增加交易成本,还往往成为商品倾销和某些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理由。因为汇率不稳,进出口商对贸易的前景及收益难以判定,贸易成效的透明度欠缺;贬值国借贬值推动出口,进行外汇倾销,而升值国因收支恶化不得不以非关税壁垒阻止,诱发贸易保护主义。 尽管要达到汇率稳定,也可以不通过单一货币来解决,比如通过国与国之间达成的汇率安排来达此目的。事实上,欧洲正是这样做了,1979年建成的欧洲货币体系(EMS)便是出于这个想法。但EMS存有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平价网需要不定期调整,也即双边汇率有可能变动。这样市场上的微观经济主体还得为可能的汇率变动支付保值等各种金融交易费用。二是EMS下汇率调整的“不对称”问题,由于人们对强币的偏好,使得调节汇率的义务只能落在弱币国肩上,其它成员国的货币政策只能跟随德国的货币政策。作为这一问题的预防机制的差异指标体系,最终由于人们对低通胀的喜爱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消除欧洲内部贸易自由流通的货币金融瓶颈,欧洲人才敢为天下先,走统一货币的道路。 二 欧元能否如期推出,曾经是全球争论的热门话题,现在欧元既出,这一问题便被欧元能否稳定所替代。根据流行的现代货币主义理论,在不兑现的纸币流通的条件下,货币能否稳定取决于货币管理当局——中央银行。所以对于欧元的未来,人们总是聚焦于欧洲中央银行。欧洲人自然明白这一点,为欧洲中央银行精心设计了一套很复杂的机制,其中有两点最为突出:货币政策目标的唯一性和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马约》第105明确规定:“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主要目标是保持物价稳定”;第107条及附件第7条指出:“欧洲中央银行、欧洲经货联盟内的所有成员国中央银行及其决策机构的成员不得向任何欧盟机构、组织、成员国政府以及其他机构寻求或接受指令”。由此看来,假若物价稳定目标与经济增长(失业率)目标相冲突时,欧洲中央银行必然“义无返顾”地选择前者,而不论失业率有多高。 实践中的欧洲中央银行果真如此执拗吗?现代中央银行理论认为,信誉是一国中央银行成功的基石,对于老牌中央银行来说,有其“历史记录”来使人们相信自己,而新兴中央银行则只能靠“言语”来表达自己。欧洲中央银行刚刚创设,迫切需要确立其信誉,所以一再强调目标的唯一性。也即,实际运作中的中央银行将不会如《马约》规定的那样保持高度独立性和刻意维持物价稳定,经济增长或失业率将常常左右其货币政策。由此是否可以认为,欧元区并不能消除通货膨胀,达到战后德国那样的物价高度稳定。 从即期角度看,亚洲金融危机挥之不去,全球金融市场跌宕起伏,欧元前景是否因此而渺茫?不会的,当前动荡的国际金融环境恰恰有利于欧元的催生:一是全球面临通货紧缩的情势,使得欧洲中央银行可以“自动”达到货币政策目标——物价稳定,因为多年来正如黄达先生所言“我们总是崩紧一根弦”;二是国际投机分子的力量遭到了削弱,其手法已为外界所熟悉,这使得欧元可以免遭投机势力的洗劫。 三 围绕着欧元问题的方方面面曾经引发了无数次争论,但对于欧元的引入将会创造一个统一而高效的欧洲金融市场这一点,几乎没有争议。欧盟虽然建立了统一的市场,但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目前并不很高,欧盟各国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仍然是以国内机构为主体的市场。欧元的启动从消除汇率风险和促进市场惯例趋同两个方面推动欧元区金融市场的统一。统一的金融市场将使投资者获益匪浅:一是买卖差价缩小;二是由于市场容量极大,一两笔大额交易不致冲击金融市场整体价格;三是金融工具极其丰富给投资者提供了充分的选择余地。欧洲中央银行于98年12月22日确定99年欧元启动后短期利率在2.75%-3.25%内浮动,这一举措证实了此前大多数人的推测,即欧元利率将保持在较低水平。这对于筹资者来说也是一个福音。 目前,欧元区11国金融资产一半以上是银行借款,而在金融市场发达的美国,金融资产中的银行借款比例还不到1/4。因此,欧洲金融市场债务证券化的潜力很大。同时,由于消除了汇率风险,投资者对信用风险具有更大的承受力,对信用等级AA以下的公司的需求将增加,这将改变目前欧洲债券市场由AA和AAA信用等级的发行者所主宰的局面。从实践上看,欧元已在1998成为世界范围内债务发行的第三大币种。在98年,世界债券中有11·5%按欧洲货币单位(ECU)标值,在普遍性方面仅次于美元与德国马克,而名列第三,领先于英镑与法郎。 即便是政府债券市场,尽管看上去有点类似于美国的市政债券市场(各州根据自己的信用级别和税率给自己的债券定价),但现实欧洲各国债券的价格和评级却趋于一致,在德国、法国、荷兰的情况尤其如此。所以,用同样货币标价的各国政府债券市场势必会形成同样的交易实践和市场惯例,也即欧元政府债券市场仍保持较高的流动性与统一性。 1999年开始,欧元区已发行的股票将转换为欧元计价。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主要受各国股票交易所的监管,在上市公司财务稽查、投资利润的课税等方面,各国也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欧元的实施,虽将消除股票地域上的许多限制和不便,但因涉及的范围太大,尤其是因为投资人的投资习惯不易改变,所以短期内对股票市场所产生的冲击,较债券市场和银行保险业为小。但长期来看,随着由欧元启动而促进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以及国有企业私有化,欧洲股票市场将急剧扩容,预计今后5年之内将有总额近1250亿美元的股票进入市场,各国对机构投资者管制的放松也将有力地推动这一趋势。股票市场联成一体之后,筹资者可在欧元区全境选择股票交易所上市,而投资者也可在一致的经济基础上对欧元区全境的公司进行比较,前者加剧了各股票交易所之间的竞争,所以有了98年的伦敦与法兰克福两家股票交易所的联姻,后者则给上市公司增加了压力。 利率是一切衍生金融交易的产生之源,当只有欧元利率的时候,衍生金融契约将会减少,欧元区国家之间的货币衍生金融工具也将不复存在。这可能引起欧洲3个最大交易所--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德国期货交易所(DTB)和法国国际期货市场(MATIF)之间的竞争加剧,而小的交易所将力图建立技术联系和普遍适用的结算程序来抗衡。 欧元的出现将进一步加大金价下跌的压力曾被认为是不争的事实,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所谓欧元启动将造成黄金被大量抛售的威胁论只是危言耸听。首先,《马约》并未明确规定各成员国的黄金储备是否应该或在多大程度上转存于欧洲中央银行。法兰西银行和德意志联邦银行就双双表示没有任何出售黄金的意图。其次,欧元区对于黄金储备有着传统偏好,其持有的黄金储备多于美国,亦是日本的10倍之多,法国的黄金储备已超过其外汇储备,在哪里黄金被认为是替代走势趋软的美元或者流动性差的日元的尚好选择,因而未来这些国家降低黄金储备地位的可能性不大。也许黄金价格在短时期内有可能下降,但并不能据此认为欧元启动会对黄金价格产生任何长期影响。毕竟欧元启动影响国际投资各个领域,而并非只对于黄金产生深远的影响。 大家谈得多还是欧元与美元的关系,以及由此而触发的国际金融格局的变迁。单一货币之后,欧洲11国将成为一个统一的经济整体屹立于世界。1997年欧盟15国(英国、希腊、丹麦和瑞典在1998年5月2—3日的布鲁塞尔会议上没有搭上欧元头班车)的国内生产总值、所占世界贸易份额分别为8.63万亿美元和21%,这两项指标均超过美国的7.3万亿美元和20%。经济实力决定一国货币的强弱,现在欧元出台,对美元的主流国际货币地位是否构成挑战?几乎很少有人对此持有异议。这里我们分析一下欧元能否抢占美元的地盘。欧元区成为全球最大的单一货币经济体之后,将欧元视为目标货币的国家货币是否会显著增多?首先是中欧、东欧国家的货币将与欧元持钩,匈亚利弗林特、捷克克朗、波兰兹罗提目前已有这种意愿,欧盟东扩加强了这一趋势。俄罗斯等前苏联国家虽然客观上有钉住欧元的需要,但黄金、石油美元定价的惯性将妨碍欧元成为卢布的目标货币。部分中东、北非的货币也将率先与欧元挂钩。现在以色列、土耳其和摩洛哥已经扩大了欧币在其外汇储备中的比重,并且后两个国家还表达了加入欧盟的意愿。至于沙特,作为产油国,它不可能成为欧元区,而南非由于产金的缘故则会由现在的马克区转换成美元区。 亚洲一直是美元、日元相互争雄的地方,欧币难以插足。由于97亚洲货币危机的冲击,亚洲货币与美元的关系已明显弱化,但由于政治因素的干扰,尽管理论上日元应成为这一地区的目标货币,而事实上日元将无法替代美元的地位。所以,亚洲货币危机的结果,仅仅使这一地区汇率安排弹性化,却不能表明欧元将插足亚洲。 至于拉美,其美元区的角色不会改变。目前仅仅智利比索以篮子货币定值,美元比重在50%以下,而且最近其美元比重又有所回升。 也即,欧元作为目标货币有扩大的趋势,但会受到两方面限制:一是浮动汇率制度的盛行,钉住汇率制将继续退缩;二是欧元区将为美元区所包围,后者涵盖南北美洲、亚洲、波斯湾以致澳州,这一固有美元领域很难为欧元所突破。同样,未来全球一半的外汇交易将涉及欧元,但几乎所有的外汇交易都会涉及美元;在国际贸易方面,欧元的核算手段职能也局限于欧元区内,而不可能象美元那样被广泛当作核算手段。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最近欧洲中央银行行长杜伊森贝赫先生说了一句令很多人费解的话“欧元产生后,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不跌反升”,道理不言自明:欧元出现后,欧洲内部的外汇交易、官方储备、国际贸易核算由于货币的统一而不存在了,也即以全球来计算,这些数字缩小了;而这时欧元并没有夺得美元固有的市场,从而在分母减小的情况下,美元的份额或称国际地位反得以提高。 五 欧元启动,自然是好处多多,这已被欧洲人不厌其烦地论说过。比如消除货币兑换和管理成本,这一成本现在每年约为131亿到192亿ECU,相当于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0.4%左右;削减目前跨国界银行支付承担的费用和浪费的时间,这一费用估计每年约为13亿ECU,约占欧盟国内生产总值的0.05%;消除外汇变动风险,创造一个稳定的货币环境,而1992年的欧洲汇市动荡,就使欧盟经济增长速度放慢了0.25%-0.5%,使150万个就业机会丧失;促成欧盟单一市场的真正形成,只有在联盟内部实行统一的货币,才真正谈得上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等等。同时,欧元的崛起,也为区外国家在国际贸易、国际储备、国际投融资等多方面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机会。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欧元本身的开创性而导致欧元运行隐含着较大的不确定性,以及欧元启动后欧盟区的经济政治演绎态势,对全球经济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此,一些国际知名人士诸如马丁·费尔德斯坦、米尔顿·弗里德曼、乔治·索罗斯、保罗·克鲁格曼以及撒切尔夫人等都曾对欧元作过措辞激烈的批评,尤其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鲁迪·多恩布什甚至将欧元的负面效应上升到“影响西方资本主义美好前程”的高度。 也许最大的负面影响可以归结为两点:一是欧元有可能加剧国际汇市的波动性。由于种种不确定性的存在,特别是市场对欧洲中央银行的特性需要一个认知过程,又由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分割,ERMⅡ的存在,外加当前国际上浮动汇率制的盛行,决定了欧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是一种波动度较大的货币。再有如果恰如保罗·沃尔克所说美欧对欧元/美元汇率采取一种“忽视”态度,那么今天美元/日圆汇率大起大落的局面就会在欧元/美元汇率上重演。二是在美元的至尊地位受到挑战之后,美国不再愿意处于全球最大逆差国地位,由此而转行贸易保护主义,这对世界经济将是极为不利的。 六 对比20年前,欧洲货币体系建立时,国内几乎是闻所未闻,而今天的欧元则一直是国内媒体关注的焦点,中国确实已走向世界。欧元之于中国经济,泛泛而论,若欧元果真如欧洲人所期待的那样,促进欧洲内部经济的繁荣,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作为外部国家的中国亦可籍此得到好处;同时,欧洲内部的经济整合也对中国的外向型经济构成竞争。细言之,对于中欧贸易,欧元的出台,短期而言是挑战大于机遇,这种挑战主要来自于欧盟扩大化所引致的贸易转移效应以及中国外贸体制所固有的弊病;在中国引资方面,欧元未必会促使欧盟对华直接投资增加,但却有利于中国对欧进行证券融资;欧元强势,使中国多了一重选择,长期内将有利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弹性化,也便于降低中国的外债风险,促进中国储备结构的优化。至于中国的应对策略,还得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宏观方面要以欧元出台为契机,争取欧盟采取对华有利的贸易政策;微观方面要与中国的银行业一道,辅导中国的企业去适应欧元,最大限度地利用货币一体化所创造的机会。 人类史上并不乏货币统一的先例,但往往伴随的是主权的统一,欧元的光辉之处就在于它是在主权分立的情况下通过协商实现了货币整合。八十年代是金融创新的年代,“把不同金融工具的特性加以分解,再各取所需重新组合”——这便是金融创新的本质含义,但这只能看作是微观金融创新。九十年代,金融全球化滚滚而来,“金融全球化乃指全球金融交易活动、风险发生机制日益联系紧密的一种状态”——这是我对金融全球化所下的定义,当国与国之间的金融交易活动密不可分时,最基础的金融工具——货币的分割无疑是阻滞金融交易的最大障碍,也是金融风险的集中栖息地,所以统一货币是全球化的大势所趋,最近媒体已有报道世界不少地区如南美、白俄正就货币统一而跃跃欲试。从这个意义看,欧元的诞生是20年金融创新浪潮的最高成就,吹响了21世纪全球化时代宏观金融整合的号角 金融创新论文:新型农村金融创新论文 一、账户对多种金融制度的优化整合 传统的养老保险基金成长为新型养老保险基金,是一个质的飞跃,其间要经过对多种金融制度投资功能和避险功能的优化整合。所涉及的金融制度包括: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银行储蓄或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商业保险、投资基金等。 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种制度作分析和比较: 其一,产权属性。传统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属于福利性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统包,个人不具有产权。①储蓄存款、现存农村养老保险制度、②商业养老保险、投资基金属于个人资产,国家有可能在税收等政策上给予优惠。 其二,政策性质。传统社会养老保险模式、鼓励性个人储蓄款与现收现付制相结合的现行养老保险模式皆属于“社会政策”;但前者属于“收入社会政策”,后者包含“资产社会政策”因素。纯粹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投资基金从本质上来看不属于“社会政策”。这是因为,从国家允许市场进入养老保险行业的政策的许可性上来看,商业养老保险模式也成为解决养老这一社会问题的渠道之一,但它是一个纯粹的市场行为,如果没有企业愿意进入,这一模式将不会发挥养老作用。纯粹储蓄存款尽管不排除用以养老的可能,但其目的的发散性太强。 其三,个人投资性。产权状况决定了制度的“个人投资性”,所谓“个人投资性”是指个人拥有投资选择权或投资委托权。很显然,纯粹储蓄存款和鼓励性个人储蓄养老模式具有个人投资性;商业养老保险模式的目的是为养老储备购买力或消费力,但有的保险公司为了吸引客户也进行了储蓄分红等制度安排,因而该模式也可以有个人投资性;投资基金具有典型的投资性;传统的社会养老模式和现行农村养老模式中的现收现付制则不具有“个人投资性”。 其四,个人投资收益的稳固性和风险性。不具有个人投资性的也谈不上个人受益问题。个人纯粹储蓄、鼓励性个人储蓄养老模式的收益均依据市场利率,主要是银行利率。有的鼓励性个人储蓄养老模式则通过协议性存款安排锁定了收益。商业性养老保险模式可能有固定和浮动两种可能。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证券,也可以投资于产业,是一种组合投资,收益高、风险较银行储蓄大,但可以通过组合消解非系统风险。 其五,共济程度。以往对于共济性概念的理解存在模糊性,本文此处特别予以分析。共济可以细分为“市场化共济”、“强制性共济”和“政府转移支付性共济”三种类型。为了分析方便,在共济“专业化”条件下,文章将“市场化共济”等同于“自愿性共济”。③“市场化共济”通过大数法则消解“非系统性风险”,并与专业机构共同分担“系统化风险”。“强制性共济”由国家(或行政机构)强制要求辖区内的合格对象加入共济组织。一般来说,“强制性共济”在风险消除方面与“合作互助式共济”有共性,“系统性风险”不能转移,但却节省了风险转移“对价”。“政府转移支付型共济”是“强制性共济”的深化,当共济制度中存在“政府兜底机制”安排时,“强制性共济”就演化为“政府转移性共济”。显而易见,个人纯粹存款和鼓励性个人储蓄养老模式不具有共济性;④商业养老保险和投资基金只具有“市场型共济性”;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和现存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现收现付制安排具有“强制型共济性”或“政府转移支付型共济性”。 其六,功能分析。只要能解决社会养老问题,国家应当都是支持的;但如果个人或市场不能有效加以解决,国家将亲自成立相关组织。纯粹储蓄存款模式、商业养老保险和投资基金模式下,⑤国家没有参与组织;传统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和现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下,政府不但组织,而且从监管、管理到操作性过程,都由国家统揽,甚至有财政兜底机制。纯粹性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投资基金模式下,存在较强程度的专业化分工,企业参与了投资和消解风险过程,获得相应回报;现存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下,只在保费增值方面有微弱的专业化分工;⑥传统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下,不存在分工和企业盈利。在传统社会养老模式下,个人只获得避险或养老保障效应;而在储蓄存款、现存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和投资基金等模式中,个人皆可以在不同程度上获得避险、个人资产、投资收益等综合效应。 其七,避险原理。这可以从上文的论述中有所领悟。传统社会养老保险模式下,政府完全承担了养老风险;纯粹储蓄存款模式下,基本不具有避险功能;⑦现行农保制度在现收现付制下,存在代际风险共担机制,但在向个人累积账户过渡的条件下,未来给付压力最终将由政府兜底;⑧投资基金模式下,利用了集合投资的“非系统风险”消解机制,也利用专业化分工机制降低风险。 其八,公平效率评价。根据解决养老问题的程度和模式中基金的安全、管理、增值效率和功能复合程度,可以对这几种金融产品的公平性和效率性及其效应程度加以客观评价。要说明的是,只有解决养老这一社会问题才涉及公平性。若以“零”、“弱”、“中”、“强”对公平和效率加以定性化度量,传统社会养老保险和现存农保养老模式中的现收现付制具有强公平性、低效率性;纯粹储蓄存款、鼓励性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投资基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只涉及效率,不涉及公平评价。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对以上金融制度优点的优化整合,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坚持资产社会政策,吸取纯粹储蓄存款、鼓励性个人储蓄存款、投资基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资产所有权特点。除“调剂账户”外,“基本账户”和“机动账户”都归个人所有。其二,发挥市场性共济、强制性共济和政府兜底共济三重机制。共济的目的是消除、降低和转移风险,保障养老资源的安全和增值。“基本账户”和“调剂账户”同时具有三重机制。“机动账户”拥有“市场性共济”特征。其三,吸收投资基金中信托投资功能和收益权功能。⑨由个人账户享有投资收益,采用个人决策投资、政府决策投资和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模式。如,借鉴集合投资的大数法则原理,消解非系统性风险;利用“强制性共济”节约保险成本,拓展保险广度,实施代际之间资源的最佳配置;保留政府兜底机制防止投资风险、保证保险资源购买力。其四,监管、管理、操作职能细分,行政管理和市场化管理相结合,以避免监管中的“合谋现象”,防止管理中的“道德风险”,强化基金安全和增值责任。通过对现存金融制度避险优势和投资优势的吸收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可以收到“强公平性”和“强效率性”的有机结合。 二、账户所有者的“贷款权”权能 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账户的贷款权,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为了诱导参与“基本账户”者的积极性,收到“尽力参保”的效果,法律规定,凡是有资格在“机动账户”中存款者,政府允许其以该账户为抵押申请生产性贷款和应急性贷款,并按照一定比率配款,利率优惠。二是由于大数法则和养老问题的公共性,决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强制性。为了减轻政府在“基本账户”中的兜底负担,法律规定,投保者有权利按一定利率获得政府专用贷款,以充实“基本账户”个人额定余额。本文主要论述第一层含义。 设置第一层含义贷款权能的原因如下: 1.在现存条件下,所有者自行管理账户的时机还不大成熟。可以通过一定契约,将账户中的资产贷给个人灵活管理。一是制度运行初期,“政府一市场”双重管理模式尚无成熟经验,信息卡的运行也需要在实践中逐渐完善,个人暂时不宜过早介入个人账户管理。二是个人缺乏证券投资经验,农民要学会理性选择投资对象尚待时日,若自我管理账户,可能会增大账户“充实度”下降的风险。 2.证券类投资对象还不完善。我国市场经济还不成熟,一方面经济主体尚未有足够的信誉积累期,以充分展示期信誉级别;另一方面人们缺乏信誉资源意识,毁誉现象严重。加之人们对金融经济的虚拟规律认识还不够深刻,造成股票市场的运行极其不规范;债券市场还比较薄弱;银行也处在深层体制变革时期,潜在风险逐渐显现。在个人投资知识有限的条件下,以这些虚拟资产为投资对象,会隐藏巨大的风险隐患。 3.个人投资成本太高。首先,个人投资由于投资额度小,无法进行有效种类或数量的投资组合,将失去集合投资下的非系统风险消解机制。其次,个人投资非专家理财,信息收集成本太高。 4.农民对贷款存在迫切需求。一方面,由于农民贷款额度小、风险大、缺乏担保等原因,农民存在贷款难问题,对于农民来说,贷款权是稀缺资源。另一方面,由于长期的“二元经济”安排,农民收入水平长期较低,在住房、教育(子女)、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缺乏社会政策安排。加之农民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民对于资金的需求具有紧迫性、频繁性、突发性,⑩贷款权能的配置有利于缓解农民的货币需求。 5.呼图壁模式的经验借鉴。呼图壁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允许农民在发展生产急需资金时,用个养老保险证办理质押短期贷款,利率与同期贷款利率相同。从1997年到2004年,呼图壁县农保基金运营收益达980多万元,年平均利息收益达百万元,年平均增长达7%以上,基金从1100万元增加到2100多万元,基金几乎翻了一倍,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6.防止“机动账户”激励过度。以免增加配款压力和支付负担,可以通过配款额度和收益率随缴费金额逐渐下降的制度设计加以避免。[1]三、账户体系的“代际”融资功能 上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推出一系列个人账户,有个人退休账户、个人训练账户、教育储蓄账户和医疗储蓄账户。新加坡的公积金账户兼住房、养老、医疗等多用途消费,具有综合效应。[2]资产社会政策理论和实践启发中国建立“个人资产账户”。采用新加坡的综合模式,还是采用美国的分立模式?中国目前的国情决定了暂时适宜于“分立模式”。这是因为:(1)根据“路径依赖原理”,中国旧体制下的各种社会保障处于条块分割的状态。在向新制度过渡过程中,也应采取“先分后合”的模式,以便先把握中国环境中各种账户的运行规律,然后再分组融合。(2)代际资产转换理论的存在,也说明个人资产账户适度分立的必要性。有些账户单独存在,有利于代际之间的互助和资产转换,提高养老资源的效率。 “代际资产转换理论”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内部代际间的契约“显性化”,有利于提高“抚养”、“赡养”的实施效用。根据人生融资需求规律,人的一生可以划分为“三次信用期”,分别对应“上接受期信用账户”、“给予期信用账户”和“下接受期信用账户”。中国的“教育储蓄”,相当于“上接受期账户”,养老保险的“个人累积账户”则相当于第二、三次信用账户。“三次信用账户”间的信用互助和资产转换,可以平滑代际之间的信用需求,有利于各代的成长或养老互助。 四、账户体系的“结构金融”功能 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以缺乏流动性,但具有稳定未来现金流的资产作为信用交易基础,通过结构重组和信用增级,发行证券的融资方式。[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基本账户”有稳定的现金流,“机动账户”和“调剂账户”在一定的信托契约下也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可以此为支撑发行证券,将未来现金流转化为当前现金流,以加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立,减少制度建立的摩擦成本,提高制度运行效率。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表现为两个方面: 1.“代际补偿理论”。上文提到的“资产转换理论”局限于家庭内部。代际互助产生于人类繁衍的需要和以家庭为纽带的生活生产特征,代际信用互助则产生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明晰、交换行为货币化、违约普遍化等因素。而“代际补偿理论”则超出家庭范围,在区域、行业、群体等多层次间展开。这里着重强调,在制度转轨背景下,新型农保制度实行过程中受益者和受损者之间的相互补偿。在构建农保制度过程中,年龄较大者曾在旧制度运行中做出过贡献,经济体制转轨使得其既得福利遭到了损害,年龄较轻者则是新型农保制度的受益者。总体规律是年龄越轻者,农保制度越健全,受益越大。作为新制度的受益者,后期受益者应为前期受损者分担一部分制度转轨和制度建设成本。况且,随着经济发展,后来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也会更高,货币的边际成本较小,鼓励下一代人向上一代人融资或转移支付,是一种福利上的帕累托改进。其实现方式则是将后代参保者的部分账户或账户中的部分资产证券化,以获得现金流为前代人融资或转移支付。 2.“代内资产转换理论”。该理论的本质是“代内资源的优化配置理论”。人的养老行为与养老前的建设和消费行为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理性的建设和消费行为应当遵循“代内资源效用最大化”原则,即:一方面人从生到死是资产的创造过程;另一方面又是消费过程。其中不乏生产和消费过程的交织,但若能达到“临终时资源也刚好消费完”的状态,则是理性人假设下个人资源运用的最高境界。可以理解,资源的流动性越强,就越容易达到以上境界。而事实上,人们所拥有资源的流动性具有非均衡性:“非耐用品”的流动性较强;而“耐用品”的流动性则较差。人的一生中,房屋是最典型的流动性较差的资源,如果没有特别的制度安排,往往会出现临终时,存在“住房资源剩余”的难题。住房产权证券化,不但可以改善住房的流动性,解决“临终住房余额”难题,还可以利用其现金流充实养老账户,缓解住房建设时期对养老资源的“挤出效应”。 五、结论 优化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农保制度优化任务面临着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和背景条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这要求制度设计者必须本着“大胆设想、小心求证”的原则,拓宽思路才有可能有创新性政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金融创新方面有如下特点: 1.将传统养老问题和个人资产建设进行整合。使消费和投资、政府和市场、一般养老和消除贫困在新型农保制度中融合。 2.对现存金融制度加以分析整合。构造“强避险功能”和“强投资功能”、“强公平性”和“强效率性”的农保制度。 3.通过“机动账户”的“贷款权”进行权能设置。诱导农民尽力充实“基本账户”,用激励机制放大农民尽力参保的积极性。 4.“代际资产转换理论”为家庭内部代际资源调剂和信用互助提供了基础。有利于提高养老效率和人类繁衍质量。 5.账户体系的证券化既有可能性,也有必要性。“代际补偿理论”和“代内资产转换理论”是账户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金融创新论文:开放银行业金融创新论文 摘要:在当前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诸多问题之中,金融创新乏力是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金融创新是新世纪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动力之源,是开放趋势下中国银行业竞争力提升的主要途径。但是,在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动态博弈过程中,由于现实存在的监管滞后等问题,严重地制约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发展。本文提出了监管制度创新的构想,并就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原则与方向问题进行现实的探索。 回首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世界金融发展历史,其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金融创新风起云涌,新的机构、新的工具、新的市场、新的交易方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推陈出新,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内生推动力量。但与此同时,伴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全球性、地区性的金融危机和银行危机此伏彼起,金融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如何兼顾安全与效率,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重要研究课题。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始终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一方面两者具有统一性:金融监管能支持和引导创新,能消除创新的负面效应,金融创新则包含和促进了金融监管的创新;另一方面两者又是对立的: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监管则可能抑制金融创新的效率。这种矛盾的发展过程,在现实中表现为两者之间的一种博弈。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博弈能否达到均衡,与监管当局对待金融创新的态度和监管方式密切相关。哪一个阶段金融监管支持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和银行业就会取得快速的发展;哪一阶段金融监管抑制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和银行业的发展就明显偏缓。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也是这样。 一、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乏力:来自监管的滞后约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机构发生了重大变革,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陆续建立,并在90年代后期开始引入了外资银行;在业务交易方面,除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外,创办了个人消费信贷、中间业务、同业拆借、银行债券和外汇交易活动等等。这些实际上都是金融创新。通过这些创新,我国银行业的金融资产品种逐步走向了多样化,不断满足居民、企业和金融机构追求利益和规避风险的需要。 但这只是自我从纵向上比较的结果,若同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横向比较,就不难发现我国的金融创新水平还是十分低下的。 (1)目前国际金融衍生品工具已发展到1200种,外国银行大部分已从传统银行业务转向现代银行业务,但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和创新产品都非常之少,传统的存、贷款和结算业务仍然是中国金融服务业的业务主体。 (2)西方国家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不断上升,已普遍超过25%,而我国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在其全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仅为1.15%、0.9%、3.94%和1.08%。 (3)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已基本形成表外业务同表内资产负债业务各占一半的发展格局,不少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收入已超过总收入的一半以上。而我国银行业的表外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结算和业务上,其总量不足银行业务总量的5%。 (4)我国的消费信贷品种和规模非常有限,1999年末在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仅为2%,而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的占比达到20%以上。 (5)我国外汇市场仅开设美元、港币和日元兑人民币的即期交易,而且只开上午场。西方国家的外汇市场则是全天候、全球性的市场,绝大多数货币都可进行交易,开有即期、远期、期货、期权等多种交易方式。 关于中国金融创新落后的原因,一些学者已进行分析,如受到体制制约、环境制约、管理制约、技术制约和观念制约;由于市场机制问题、管理体制问题,金融主体创新的意识不强等等,这些方面对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确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从深的层次分析,则是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滞后,导致了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乏力,制约了银行体系向更高级阶段发展。 其一,现行的合规性监管压制了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所谓合规性监管,就是把监管的重点放在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上,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要求金融机构只能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违规则要受到严厉处罚,处罚对象包括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这种合规性监管对于维护金融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种安全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特别是由于处罚时掌握政策及把握尺度的差异,同时各金融机构在理解法规和执行时的差异,导致这种监管方式极大地压制了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动性。 其二,仍然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金融管制扼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金融管制的放松是金融创新至少需要的两个金融环境之一。从我国来看,在诸多方面仍存在严格的金融管制,这种管制压缩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首先,在业务范围上,实施严格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抑制性金融监管政策。其次,利率水平还没有市场化,银行存贷款利率基本上是由中央银行确定的。第三,外汇管制十分明显。此外,由于政策把握力度不准,将强化监管等同于加强管制的现象也十分突出。 其三,缺乏创新的消极监管约束了金融创新的发展。所谓消极型监管,就是注重对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训斥、处分、处罚,而不是对金融机构的合法有益的经营行为进行表扬、奖励;对金融机构各种超出现行规定的创新行为不是结合实际地进行具体分析,加以疏通和引导,而是不加研究地予以堵截和取缔。 其四,金融监管对创新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监管激励是金融监管当局通过保护产权和推动相关制度措施来推动创新。如制订金融创新专利保护法律,维护金融创新成果的独立性;制订创新的相关条例,明确金融创新的有关程序和有关优惠政策;制订金融安全条例,引导金融机构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过程中安全与效率的关系。我国目前这些都是不完善的。 其五,被动的事后监管突出了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监管部门总是在出了金融风险以后再去充当“消防队”,而不是在风险发生前,积极主动加强监管去控制风险。这种情况之下,金融创新的风险效应无疑被放大了,引致监管部门“急刹车”,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大规模的整治和规范,从而限制了金融机构的自主创新活动。 其六,忽视效率的单一目标监管创造不出竞争性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是金融创新需要的第二个方面的金融环境,金融市场的竞争有助于培育创新的主体——熊·彼特意义上的金融企业家。但是在我国,四家国有银行仍然处于垄断地位。而且近年来,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更加突出了金融安全,安全已几乎成了金融监管的惟一目标,在防止金融机构之间恶性竞争的同时,一些合理的、有助于增进金融体系效率的竞争也遭到人为的遏制。 其七,监管当局自身能力不足,难以充当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按照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的观点,创新的首要步骤是形成“第一行动集团”。由监管当局担当“第一行动集团”是可行的。但是金融监管当局的创新能力却相对不足,由其主导的金融创新供给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创新需求,而且带有明显的政府“偏好”,降低了金融创新的市场针对性。 二、加速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几个现实问题的思考 (一)金融创新:中国银行业竞争力提升的主要途径从国外银行业的发展看,80年代以来,传统的银行业务已逐步进入衰退期,通过创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提供新的金融服务,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增强竞争实力、稳定和开拓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我国银行业虽然尚未进入衰退期,但目前传统存贷款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利润比重已在逐年下降,必须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随着我国加入WTO,银行业市场将逐步对外开放。因此,中资银行只有加速金融创新,才能增强中资机构的优秀竞争力而立于不败之地。 (二)金融创新:新世纪中国金融发展的动力之源 从世界各国金融业的发展来考察,金融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其一是改革推动;其二就是创新推动。我国银行业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加速发展,主要归功于体制转换和改革政策的推动。但是,在新的世纪里,金融发展中改革政策因素、体制转换因素的推动力将逐渐减弱,中国金融发展必须依靠新的动力——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内生推动力量,通过金融体系内部各种要素重组或创造性变革所出现的金融创新,可以不断地创立更为合理的金融制度、更为先进的组织管理形式、更为全面和优良的金融业务、更为丰富的金融工具和更多类型的金融机构,由此推动整体金融业不断向前发展。 (三)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基本原则与发展方向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在提高金融业效率的同时对安全却产生了诸多的负面影响。要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对银行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而将其负面作用降至最低,主观方面要求我们从增强金融创新的规范性入手,在创新高潮来临之前,确立正确的创新原则和方向。 1.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基本原则。 (1)收益与风险对称原则。金融创新必须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实现风险与收益均衡的条件下,既规范稳健,又灵活大胆地进行。 (2)满足金融需求原则。金融创新是为满足现实的金融需求,没有需求的创新是毫无价值的。 (3)国际通用性原则。随着中国加入WTO,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必须考虑到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2.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发展方向。 其一:为实质经济发展服务的创新方向。金融与经济存在不可分离的依存关系,金融产业的基本功能就是满足实质经济运行中的投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性需求,脱离了实质经济运行,金融创新也就失去了实质性意义。因此,必须以开发和强化金融产业基本功能为立足点,以满足实质经济运行中的金融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为实质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才能使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具有坚实的基础和真实的动力,才能使创新具有实质性意义。 其二:追赶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方向。戈德·史密斯和爱德华·肖等人认为,各种类型国家的金融发展大致沿着一条道路前进,只不过在不同的时间序列上处于不同的阶段。按照这种观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业会逐步向发达国家靠拢,但是很缓慢。而金融创新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状况,它使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有了一条相对的捷径。只要发展加强追赶发达国家水平的原创性创新,加快对发达先进金融领域的吸纳性创新,就能使发展中国家金融产生跳跃性的发展,从而缩短赶超发达国家水平的时间。 开放趋势下银行业的金融创新与监管制度创新(下) 2002-01-14 根据上述两个基本方向,从现阶段我国的具体实际来看,我国银行业应在以下领域尽快取得突破和发展。 网络银行。网络银行是运用信息技术及现代通信技术打破传统的银行组织界限,以网络为基础进行银行业务活动。它通过构建电子的“虚拟银行”,让人们从网络渠道取得、利用金融信息资源,从而提高银行的工作效率以及对客户服务的效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银行业务,不仅可以突破传统银行服务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而且可利用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降低业务成本,巩固和扩大客户群体与市场份额。 金融控股公司。全能型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拥有若干家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独立金融子公司控制权的金融集团。其优点是:控股母公司能运用组合理论、协同理论和能力理论对子公司进行战略协调和管理,子公司作为经营实体独立从事经营活动。因而金融控股集团在整体上可视作全能型银行,在分业经营体制下,提高自身整体竞争力,应对外资银行混业经营的挑战。 中间业务。随着商业银行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的转变,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资产重组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中间业务将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主流,也是商业银行竞争的“聚焦点”和经营利润的增长点,特别是外资银行进入后,将在这一领域形成严峻的挑战,中资银行如不加速金融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与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中将会迅速败下阵来,丧失这一新的利润增长点。 消费信贷。消费信贷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发达国家信贷消费在消费中的占比一般达40%以上,消费信贷在银行贷款中的占比在20%左右,形式多样;而我国目前仅有2%左右,形式非常单一,必须通过创新来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 国际金融业务。随着金融经济时代的来临,金融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办理信用证、款项划拨及各类国际融资业务时都处于劣势,无论是清算服务还是结算业务,其速度和质量均不如外资银行。如不加速创新,迎头赶上,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将丧失这一规模不断壮大的业务领域。 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是近年来世界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创新和发展的业务领域,它的兴起是银行业开始向规模化、全面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我国银行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对加快经济改革步伐,促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有重要意义。 三、监管制度创新构想:提供促进金融创新的监管制度安排 (一)监管制度创新的原则 1.效率与安全相结合的原则。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要将安全与效率同时兼顾,不能重此轻彼。 2.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设计规范的监管标准是维护金融业公平竞争的前提,但是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对不同的机构按单一的标准进行规范,则很可能会给一些经营情况良好的金融机构的发展形成桎梏。 3.短期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既应注重在短期内维护金融安全,又要注意在长期内盯住发达国家的金融水平,鼓励追赶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 4.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放松管制,鼓励创新,又要针对放松管制和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加强监管,保持金融稳定。 5.适度监管的原则。监管过严即金融管制会抑制金融创新,阻碍金融业的发展。但是如果对金融创新活动不加监管,则会增加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危害金融安全,反过来也阻碍金融创新和金融业发展。因此,从促进创新的角度来看,把握适度的监管是极其重要的。所谓适度监管,如下图所示,就是使监管的收益——成本之差尽可能最大化的监管区域。 (二)适应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需要的监管制度创新构想 1.加快监管理念创新步伐,建立适合和支持金融创新的监管模式。 (1)在监管目标模式上,由合规性监管向目标导向型监管转变。金融监管应该是目标导向的,即监管者规定明确的目标,但不规定具体的做法,只要能够达到相应监管标准,商业银行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行为。目标导向型监管是实现由中央银行外部监管为主向商业银行自我管理、自我控制为主转变的必然选择。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易于获得相对宽松的金融创新环境。 (2)在监管内容上,由全面监管向重点监管转变,突出加强对资产风险和创新业务的监管。即由支付风险监管向资产风险监管转变,由传统业务监管向中间业务等创新业务监管转变。 (3)在监管方式上,由直接的监管检查向间接的考评监督转变,由普处向监测考评转变。变简单的检查和处罚为间接的监测监督和评价,变单纯的行政制裁为自发的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变一味的经济和行政处罚为将机构升降格、业务种类增减、高管人员准入退出等方面结合起来实施综合治理。通过这种诱导式、监测式监管,变较为直接和严厉的金融管制为间接和相对宽松的市场化监管,给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创新空间。 (4)在监管程序上,由风险事后控制监管向风险过程控制监管转变,建立实时监管制度。实时监管与事后监管的区别在于实时监管是对金融业务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不仅重视结果,更重视过程。实施实时监管有利于对各商业银行的金融活动及时进行规范和引导,支持和促进金融创新的发展。 (5)在监管组织架构上,由单向被动式监管向双向互动式和联动式监管转变。加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进行沟通和交流,促使监管人员对商业银行作出更切合实际的评价,有利于被监管者充分了解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标准,从而抵消和抑制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 2.逐步改革现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框架,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创造空间。打破“渐进式改革”的常规,实行“跨越式改革”,目标定位在世界金融业发展和监管的最新走势上,实施统一的监管,建立统一的监管框架。这不仅符合未来混业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且即使是在分业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统一监管也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和加强对各种类型金融创新活动的监管。 3.建立并启动经营绩效考评和差别监管体系,逐步构造支持商业银行优化发展、加速创新的激励机制。一是建立金融机构市场优化制度,形成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二是建立商业银行业绩综合考评体系,形成良性竞争、汰劣扶优的市场化监管机制。三是扶优限劣,建立差别监管制度,鼓励发展快、管理规范的机构加快创新。 4.建立并启动金融创新支持体系,逐步构造银行业良性有效发展的生长机制。一是规范金融创新业务市场准入制度。对有意逃避金融监管、转移风险和投机性强、潜在风险大的创新业务要严格限制,实行审批制度;对有利于增加有效利润、有利于增强竞争实力、有利于改进服务的创新活动要积极鼓励,实行报备制度。二是加强引导,建立金融创新目标导向制度。由中央银行《金融创新指导意见》和《金融创新风险管理指南》等,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给予窗口指导,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管理。三是建立创新业务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分析各类创新业务的成本利润率、相关业务支持率、资产风险度、内控管理等指标,形成考评机制,真正扶持那些有效益或有潜力的创新业务。 5.渐次放松并逐步取消各类金融管制活动。一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尽快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形成机制。二是逐步放松汇率管制。国际贸易的大幅增长、资本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以及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都要求我们尽快放松汇率管制。 6.尽快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为金融创新风险的有效处置建立公共安全设施。金融创新对经济金融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决不容忽视,因此必须预先建立相应的公共安全设施,一方面有利于及早防范和和处置因金融创新失败引致的风险苗头和风险隐患;另一方面通过有效的处置,抵消和控制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增强社会公众对金融创新的信心。一是尽快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二是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金融创新论文:论金融创新论文 摘要:金融创新是一项极具层次性和程序性的系统工程,金融创新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必须在一定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内有序推进。监管当局必须制定出合理的监管对策,确保金融创新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整个全球金融业发展中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金融创新风起云涌,新的机构、新的工具、新的市场、新的交易方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推陈出新,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但是,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实践也告诉我们,伴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在推动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在总体上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从而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全球性、地区性的金融危机此伏彼起。金融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如何兼顾安全与效率,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推动中国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已成为中国金融业、特别是中央银行面临的重要研究课题。 一、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及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已经发展成熟,基本功能都已齐备,“金融创新”往往是指金融衍生产品。但对正处于经济转型之中的国家或地区来说,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尚未建立或很不健全,基本的金融功能并未理顺及到位,“金融创新”并不全是指金融衍生产品,而是指金融市场的基本建设,指金融基本功能的建立和健全,理顺关系就是创新。因此,对我国金融业来说金融创新是一项极具层次性和程序性的系统工程,金融创新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必须在一定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内有序推进。 毋庸置疑,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金融创新将进入一个发展高潮期,并将成为推动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力量。在这种大的环境背景下,各商业银行势必也将迅速建立起自己的金融创新平台,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推出多样化的金融创新产品,为适应市场和自身发展采取一系列金融创新的行为组合,中国金融创新将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首先是扩源型创新。金融业是专门经营货币资金的行业,负债经营是金融业的基本属性,能否获得充裕的资金来源是其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在既定的货币资金总量下,各金融机构一方面设计出各种新颖的资产及负债品种,尽可能多地吸引或争取客户,扩大自己所能支配的份额及增加营业收入;另一方面则创造新的经营管理方式,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经营成本,相对扩大可利用的金融资源。二是避险型创新。金融活动必须保持必要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不仅是金融机构生死存亡的关键,也是所有客户的第一需要。因此,转移风险、分散风险或尽可能地减轻风险便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动因,由这个动因引发了旨在转移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增强资产流动性等各种创新活动。三是避管型创新。由于金融企业特有的高风险性和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国家对金融业实施了较一般产业更为全面和更为严格的管理。在受到严格管制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就会想方设法钻现有政策法规的空子,用打“擦边球”的方式推出某些业务,“合理”地规避监管。 金融创新在促进金融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并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特别是对不熟悉多数创新工具的国内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而言,更难以鉴别或准确度量新推出的创新工具所产生的风险。因此,入世后大量深层次的金融业务创新,既会促进我国金融业向现代成熟金融业发展,是促进经济增长的有利因素,也会对我国金融监管提出严峻挑战。 (一)金融创新在推动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在总体上加大了金融体系的风险,从而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使建立在传统分业经营模式基础上的金融监管制度框架,已经严重落后于金融发展的现实,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互相融合,国内金融机构大量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按照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的一个重要途径,是通过审核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发现问题,而衍生交易等表外业务并不反映在财务报表中,这就使传统的监管方式无法施行。特别是由于对表外业务缺乏统一公认的会计标准,不同金融机构对同一种交易采用不同的会计技术处理方法,加之衍生交易有相当一部分是在极短时间内通过头寸的对冲实现的,即使定期检查金融机构头寸或采用其他监管方法,也难以对金融机构表外业务的风险程度做出准确、客观的评价。 (二)金融创新打破了传统金融分业经营模式,全能银行越来越多,从而增加了监管的难度。金融创新打破了各种金融业务的分离状况,各种金融创新工具使得各种业务越来越难以区分,金融机构向综合性和一体化发展,从而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在我国,由业务创新引致的混业经营趋势必然会对当前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形成冲击,如何改革金融监管体制以顺应金融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课题之一。 二、金融创新的监管对策选择 按照审慎性原则建立起适合和支持金融创新的监管模式 1.加强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通过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可扩大资金来源,降低经营成本,这将对现有的资产负债及收支结构产生影响。 2.强化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一是建立表外业务风险监测体系。既将商业银行的各项表外业务通过信用系数换算、风险加权计算后全部动态反映出来,监管部门可据此对不同银行各类表外业务的风险进行量化比较,又能将表外业务纳入金融宏观调控的范围予以监控。二是加大表外业务风险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的考核力度。将商业银行包括表外业务加权风险资产在内的全部风险权重资产纳入资产负债比例的考核,并要求金融机构在大额贷款比例管理中,将对单个企业的表内信用与表外信用之和作为授信总量来控制,以全面反映真实的风险水平。三是建立表外业务风险暴露制度,提高商业银行运行的透明度。由于表外业务的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应强制规定哪些信息必须向监管部门报告,哪些信息必须向公众披露,以便对各类风险及时发现、准确讦估、有效化解。 3.信息披露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在证券监管中,信息披露一直是一个重要内容,但在银行监管中,传统上并不注重信息披露问题,金融创新的发展,使得快速、准确、及时、充分地获取和处理各种信息,对于银行监管和风险管理也日益变得重要,已成为对银行业实施有效监管的一个基本前提,信息披露制度的加强和完善也成为银行监管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金融创新论文:自贸区的金融创新问题研究 根据国际经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实施宽松的外汇管理政策,允许离岸账户内交易货币实行自由兑换,除对资本充足率进行要求外,免存款准备金,降低对流动性比例和清偿力的要求,放宽利率波动的幅度,对金融机构不进行现场监管,只进行非现场监管,这些都有利于自贸区的建立和发展。因此,在国内有条件的保税港区促进相关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就可创造出国内保税港区向自贸区转型中的金融自由环境,形成自贸区金融自由化的政策环境。 1上海自贸区进行的利率 市场化试验对于上海自贸区的实施方案拥有利率市场化的内容,不仅有学界的学者,而且有经济界的个别官员在论坛上对此观点发表过否定的意见。但笔者对此是持肯定态度的,最主要的是在岸市场已在贷款利率方面实施了利率市场化,而在存款方面尚未实施利率市场化,根本的原因在于贷款利率市场化的风险相对较大,倘若上海自贸区顾虑其风险,不能实施存款利率市场化,那么上海自贸区实施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战略意义又在哪里呢?选择条件较好的金融机构进驻上海自贸区从事离岸金融业务,其相对在岸的金融机构又高明在哪里呢?其实国内的一些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在发达国家开办的海外分行(分公司),始终是在完全利率市场化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将其多年练就的本领运用到上海自贸区建设是完全可行的。不仅如此,进驻上海自贸区的金融机构是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开展离岸金融业务的,不进行利率市场化显然不可行。在实践中,完全可以由入驻自贸区的金融机构先行一步,推进完全的利率市场化,以尽快为国内金融市场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此外,还应适当增加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进入,即不仅要有一定数量的内资金融机构,还要有一定数量的外资金融机构,否则数量太少就会很难形成市场,利率市场化就更难于实现。 2上海自贸区的汇率自由汇兑及人民币国际化试验 笔者认为,上海自贸区的汇率自由汇兑,进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试验的重要途径仍然是通过离岸金融,具体来说主要是发展离岸人民币业务。2010年中共中央党校召开了一次以“后国际金融危机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论坛,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的夏斌先生作了关于人民币国际化的主题发言,他的重要观点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途径是离岸金融,离岸金融的重要途径是在香港开展离岸人民币业务”。这主要是因为,在香港集聚的大量的离岸人民币资金,需要有一个回流渠道,否则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人民币国际化的进一步推进也将受到影响。然而大量的香港离岸人民币资金回流内地市场会使国内市场受到冲击,需要有一道防火墙来缓冲这一冲击,而在上海和天津等国内的保税港区构建与香港大体接轨的自贸区,就可容纳大量香港离岸人民币资金的回流,实现一举多得。正是在这一观点的推动下,上海率先以开展离岸金融为抓手,来推动以汇率自由兑换为特点的人民币国际化试验。但我们也必须看到,上海自贸区的这种试验是有局限性的,即使完全成功,也会由于其空间有限而难以满足香港乃至其他国家或地区离岸人民币资金的回流需要,还需要内地其他地方,诸如天津、深圳等自贸区建设与之相呼应,这样才能达到有序快速地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目的。 3上海自贸区的离岸金融风险 防范不论是上海自贸区进行利率市场化,还是汇率自由汇兑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试验,都主要以自贸区的离岸金融为依托,而离岸金融相对于在岸金融风险要大得多,这就涉及不论是上海自贸区,还是内地其他地方的自贸区,开办离岸金融业务所共同面临的风险防范问题。笔者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应设立一道防火墙,即借鉴国际经验,在自贸区发展初期阶段,采取内外分离型的离岸金融发展模式,等到中国自贸区的离岸金融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可采取在内外分离型基础上的渗透型发展模式。这不仅可以促进我国自贸区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而且还能够带动国内一般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并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金融创新论文:试论金融创新在我国的发展 试论金融创新在我国的发展 周卓阳 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为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制度安排、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的创新活动,是金融结构提升的主要方式和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现代金融发展史实质上是金融不断创新的过程。受经济体制的影响、金融改革滞后的约束以及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充分和技术进步不足等多重因素的制约,我国金融创新速度相对落后,但入世后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将为金融创新及金融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加快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必将推动我国的金融深化和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金融创新大致可归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制度创新;另一类是金融市场技术创新。 “创新”有三层涵义:(1)原创性创新,即思想的跃进,比如第一份期权合约的产生对于投融资行为来讲,是一个全新的创造;(2)整合性创新,即将已有观念的重新理解和运用,如期货合约的产生;(3)组合性创新,如蝶式期权的产生。第一种创新主要是专家型的金融家起作用,后两种创新则更需要实践型的金融家。 一、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 (一)我国金融市场创新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从20多年的创新历程可以发现,我国金融创新具有如下特征: 1、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金融创新主要是吸引、模仿和借鉴国外的管理模式和市场模式,主要表现为市场制度的建立和基础金融产品的开发。这种创新惟一能够确定的好处是速度快,而且能够起到诱发新的创新的作用。吸收式创新的最大优点是创新成本低,主要是将国外的创新移植到中国市场。 2、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金融产品结构单一。我国负债类业务创新是以四大国有银行为导向和主体,有较浓的计划特征,推出的产品主要以满足国有企业融资需求为主。资产类业务在20世纪90年代证券市场出现以后,也主要停留在股票市场,没有形成多元化产品。 3、区域特征明显,特区和沿海城市金融管制相对宽松,市场比较发达,创新比较集中。金融组织机构高度集中,金融发展极不平衡,金融创新主要集中在上海、广州、深圳、海南等金融业相对发达地区,内地金融市场的发展较为沉闷。这种格局同时加剧了国内经济的二元化特征。 4、金融创新靠外力推动,内部驱动不足。市场化的金融创新强调市场主体的内在激励,但在计划体制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创新的第一推动力受到削弱,其结果是中国的金融创新以自上而下的强制式推动为主。这种创新只有在创新主体能够享受到大多数利益时才能出现,因而加剧了市场的垄断特征。在实践中的明显表现是,一方面由于监管过严,金融创新成本高昂,另一方面市场不规范,中、小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作为金融主体的“暴利”造成了简单的数量扩张。 (二)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的金融创新仍处于一个比较低级的阶段,快速发展金融市场,需要消除很多制约因素。 1、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薄弱的信用基础。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为本身是信用高度发展的产物,离开了信用基础,金融创新根本不可能出现和存在。我国的信用机制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政府来建立和推动的,在形式上基本属于国有信用,典型的表现是银行代表国家执行“出纳”的功能。在这种信用机制里,企业有借钱扩张、借债不还的内在动机。因而实体经济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等)资金需求旺盛,银行“惜贷”,金融创新空间狭窄。 2、要削弱的制约因素是政府行为错位。政府行为的错位造成了金融创新成本增大,金融行为主体政策风险加大。一个成熟的驾驭市场经济的政府应该通过制度设置来健全市场,通过市场化的操作来调控市场。我们的政府往往通过非经济的手段来干预市场。政府对金融创新的趋利动机等特性突出表现为,出现于市场流动性、靠强制推销的政府债券,以及不计成本的保值储蓄等。政府行为的错位还表现为金融市场立法不完善,立法缺乏前瞻性。 3、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金融创新主体风险意识薄弱、内在动因缺失。由于我国产权制度改革没有到位,金融机构主体还没有做到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没能有效形成,金融主体缺少风险防范意识,“避险性”创新难以展开,其他创新也是表面的和缺乏市场支撑的。 4、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利率、汇率管制。利率是资金时间价值,是资金使用的机会成本基准。利率水平的国家管制,使货币市场创新直接受到抑制。由于没有一个市场化的利率作为参照标准,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机会成本很难计量,造成融资行为扭曲。虽然我们在20__年2月份开始启动利率市场化进程,但利率市场化和市场化利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意味着人民币没有市场价格,这就使得外汇套利保值创新受到制约。 5、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金融人才短缺。人才是金融创新的主体,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增强创新的供给能力,以及促使创新成果的模仿和普及的基础。可是由于我们起步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低下,政府推动性创新的格局一时难以改变,在巨大的政策风险之下,市场主体更偏好于投机,金融市场内部信用机制难以有效运转。 6、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技术水平落后。新技术的运用成本一方面决定了金融创新的成本,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广泛使用又为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提供技术保障。受技术能力和水平的限制使得技术创新成为我国金融创新的薄弱环节。 二、我国金融创新的优势 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由集中管制的计划金融运作向有管制的相对自由的市场化运作金融体制过渡。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近几年间有关金融的法制、法规环境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这样的金融环境是创新展开的最有利时机。金融创新活动有了立法保障以后,创新活动的未来预期损失将会下降,信用价值会逐步得到体现,社会信用机制因而能够在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得到加强,信用机制和以信用机制为基础市场引导,使得金融创新可能进入快车道。 多元化金融主体的并存和壮大,会加剧竞争,导致金融创新向纵深发展。《信托法》、《银行间中间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出台,为多元金融机构的并存和在竞争中寻求发展提供了指引。更重要的是,我们从中还看到了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各 种中介业务在激烈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行业间竞争的加剧在第一阶段会引导金融部门用技术壁垒谋求寡头垄断;在第二阶段,则很可能会直接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寻找技术上的先占优势,这都有利于金融创新。在金融行业内部,一些政策性、违规性盈利逐渐被堵塞,业务趋同、管理相似的粗放式经营已进入微利甚至亏损时代,依托金融创新实现业务分化与飞跃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全球化进程加快。进入WTO使中国在市场建设和管制取向上要与国际接轨;同时,外资机构的进入加剧了竞争,中国必须通过金融创新来与之抗衡。 从金融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金融市场的内涵式扩张和外延式扩张都会促使进一步的金融创新成为必要。中国金融市场存量巨大,但结构畸形,严重影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创新需求旺盛。目前,尽管银行8次降息,银行存款却仍高达6万多亿元,加上居民和机构1万多亿元的滞留现金,总共高达7万多亿元的资金没有合适的流向。一些金融产品如银行间市场产品、资产支持的抵押担保产品、银行中间业务等,以及股票指数期权、期货,可转换债券等创新产品开发所需的市场环境逐步具备。市场结构性缺陷所导致的风险积聚使投资者避险要求增强,在缺乏卖空机制下开发套期保值工具,为投资者提供组合选择需求迫切。 投资者素质逐步提高为创新产品市场开发提供了客户基础。在间接融资市场,随着产权改革的逐步深入,盲目贷款、逃废债务的行为有所收敛,说明理性,尤其是信用理性在逐步建立;在直接融资市场,近年来投资者行为发生了显著变化,市场由浓烈的投机气氛向注重基本面回归,投资者行为开始分化,金融产品的个性化要求出现。 三、我国金融创新的路径选择 我国金融创新总的发展路径应该是把市场主体的趋利冲动科学合理地引导到法制化的轨道上,既不压制市场主体的创新积极性,也不片面迁就,防止积累风险。 (一)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坚持以原创性为主 由于我国市场环境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差异,吸纳型创新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果单纯走吸纳型创新的道路,在外资拥有绝对技术优势的前提下,一旦允许外资机构涌入,我国金融机构将面临一场灾难。中国金融创新必须从本国市场环境出发,必须坚持原创性。 赞同以吸纳型创新为主的人认为,过去在金融工具创新上的失误主要是由于吸纳创新不规范,在操作中变动了其特性,使之丧失了所具备的特性和优势。举一个例子,比如C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基本特性是大额(如美国规定为10万美元)和流动性强,故能成为银行大宗定期负债来源和企业各类短期流动资金的依靠站,有人认为,CD引入后表现不佳,主要是因为中国在吸纳时改变了它的两个特性—面额小和转让难,使之成了银行一种高成本吸收居民储蓄的工具。显然,引进CD的创新主体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个基本特性,而是在引入时缺乏结合国情的“原创性”,在简单吸纳中忘记了中国社会的资金分布格局,造成失败。由此可见,在我国搞金融创新,如果有吸纳,一定是吸纳人家的创新思想,而不是照搬照抄。 (二)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道路 从本质上讲,金融市场是实体经济中用权利交易代替实物交易,以便降低实物交易成本的一系列规则、方法和场所的总和。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是金融创新得以展开的保证。金融工具由于具有虚拟特征,很容易被人为操纵,从而脱离实体经济,出现我们常说的“泡沫”。因此,金融市场必须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健康道路。 (三)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信用制度创新 信用制度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石,没有公信力的市场固然会抑制交易和投资人参与的积极性,没有公信力的市场事实上根本就不会存在下去。信用制度的建立需要这样几个渠道来完成:一是以市场化手段发展中介机构,市场竞争使中介机构在生产中介产品时投入足够的资源,同时市场秩序的维持成本(法律成本)也会较低。二是引进先进的科技支持系统,降低信息成本;三是在市场制度建设方面,避免管的过多过死,要相信市场。即便是在金融创新容易引发问题的时候,也不能片面强调管制,因为没有理由认为行政力量比市场在防范风险方面更专业、更有激励。 (四)坚持以提高金融机构业务能力和运作效率为优秀的技术创新 业务趋同必然带来利润摊薄,只有坚持“精细化、特色化”的经营理念,才是业务发展的市场取向;也只有利用技术创新推动业务发展和运作效率提升,打造自身的优秀竞争力,确立市场优势,才能为金融业务整合和今后参与国际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不断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在优化结构中防范金融创新可能诱发的风险 纵观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它基本颠倒了“先货币市场,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以债券为主;先初级市场后二级市场,二级市场以场外交易市场为主”的内在顺序,造成投机气氛浓烈,市场理性不足的局面。从深层次讲,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结构畸形,比如产品结构,当市场上只有少数几种可资交易的金融产品品种的时候,供需矛盾的突出,足以诱发泡沫风险。由于没有一个成熟的债券市场,也就没有一个市场化的利率水平,金融资本的机会成本缺乏参照,非理性的融资和非理性的投资是必然的。又比如市场结构,如果没有一个交易场所竞争的局面,期货市场、银行间市场、货币市场、汇率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就无法通过交易规则的竞争,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交易,交易规则就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更重要的是,交易规则的漏洞经常使得人们在金融市场交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发生扭曲,这会抑制创新,挫伤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四、我国金融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制度创新。国有商业银行要使自身的经营管理焕发全新的活力,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一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推动股份制改造,完善现代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向现代化商业银行转化的步伐,增强其经营活力和竞争力;二要在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我国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的融合,与国际接轨,实行国际通行的全能银行制度;三是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上进行创新,以经营效益为优秀,建立适应市场需要的现代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体制创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是银行低效经营和资产质量欠佳,产生大量冗员的主要原因之一。国有商业银行要走出困境,就应当按照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在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彻底解决机构臃肿、决策缓慢、管理技术落后等问题,使银行管理体制尽快与市场经济适应,做到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三)产品创新。国有商业银行要紧跟市场需求,研究客户需求变化,寻找金融产品的创新点,积极开发新产品。可联合其他商业银行对企业或项目进行集团贷款,并购贷款,可以以客户应收账款为抵押开展保险业务等,要积极开发个人银行业务新产品,使其更具适用性、灵活性,应当积极开发具有竞争能力的产品,探索存贷款、证券、支付清算、外汇、保险、租赁与咨询等全能银行业务的途径,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金融百货公司”。 (四)服务创新。在金融市场呈现全面竞争的今天,谁的经营理念转变的快,适应变化的市场和需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谁就能赢得市场、赢得客户、实现有效益、高质量的发展。要通过细分市场,建立分层次的客户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咨询、投资顾问和理财咨询等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通过认真听取客户意见,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的忠诚度;通过优质客户的增加和客户对银行依赖程度的加深,挖掘客户的贡献度。 金融创新论文: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1、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现状 1997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人民银行监督管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农村信用社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逐步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特别是从20__年以来的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使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更为活跃,主要表现在: (1)农村信用社产品与服务创新取得了很大进展。近年来,农村信用社业务创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传统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基础上积极创新,同时在中间业务领域相继推出了银行卡、信息咨询、理财业务等金融产品。这些新兴的金融产品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而且拓展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空间,拓宽了农村信用社的盈利渠道。在服务方面,农村信用社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改善了信用社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传统的“银行至上”的服务形象发生了重大转变,服务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 (2)农村信用社管理素质与管理水平取得很大进展。20__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浙江等8个省(市)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在管理体制、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等方面对农村信用社进行一次全面改革。20__年8月,农村信用社改革在除海南和西藏以外的21个省(区、市)全面推开。在传统的“三性”原则基础上,引入全面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管理等方法的基础上,20__年,中国银监会整体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改造现有金融机构,鼓励培育新的金融机构,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从20__年初开始,全国农信社系统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贷款实行“五级”分类。农村信用社系统展开了从高管人员的大规模培训,大量的农村信用社的基层高管人员被轮流培训,到大型银行与股份制银行进行工作实践,大银行抽调上百人分赴各省指导五级分类,农信社六十万员工的业务水平得到迅速的提升。通过实行五级分类,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与商业银行的标准达到了统一。 (3)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和管理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强。农村信用社在计算机方面的应用与工、农、中、建等商业银行相比起步较晚,起初主要应用在对外营业上。现在,农村信用社加大了科技投入力度,金融电子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以网络为依托,先后开展了电子联行及各类代收、代付等业务。除联行外,对外营业的电子化水平基本能够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持平。同时,管理信息化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加强。通过管理信息的及时反馈,农村信用社增加了经营收益,降低了经营风险,优化了人力资源的配置,提高了工作效率。 2、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 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农村信用社依然面临着资产质量较差、经营效益不好、资本充足率低、抗风险能力弱等诸多问题。相对于国内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起了步,上了路,水准低,不平衡”(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语)的现实状况,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能力更为落后,主要表现在: (1)金融创新观念缺乏。目前,很多农村信用社还没有真正树立起金融服务的观念,依然存在安于现状、保守求稳的心态。这种观念的存在导致其经营核算意识不强,工作开拓性差,不能积极主动地去寻找金融创新的切入点,而是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应付上级的考核,缺乏金融创新观念。 (2)高素质金融人才严重缺乏。金融创新对金融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需要从业人员具备现代金融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没有思想观念新、竞争意识强、具有丰富金融知识和直接操作经验、精通业务的高素质人才,银行等金融机构很难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由于农村信用社地处广阔的农村,对计算机、国际金融、企业管理、投资、保险等高素质人才缺乏吸引力,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的开展。 (3)金融服务品种单一,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和特色性创新少。当前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品种单一,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上, 满足农户信贷资金需求的信贷品种较少,金融创新主要是模仿、借鉴国内商业银行的做法,以吸纳性创新为主,有特色和原创性创新很少,创新产品具有很强的同质性。由技术进步引起的金融创新工具只是极少数,同时创新层次低,创新主要表现为简单的数量扩张。 (4)金融技术创新有限,金融工具创新能力不强。国有商业银行老牌资深、实力雄厚,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和业务网络,电子化程度较高,资金调拨灵活,在“硬件”上比农村信用社先进的多。同时它们采用国际金融领域已有的金融创新成果,再加上服务意识强,在“软件”上也比农村信用社先进。农村信用社由于科技人才的缺乏,观念落后,不舍得在电子化建设上投入,导致农村信用社金融工具科技含量低,竞争力不强,金融创新处于初级阶段。 (5)金融创新的监管不完善。目前,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监管还不到位,不完善。金融法律法规仍不健全,金融创新的监管手段仍很落后,还没有将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活动监管纳入正常轨道。 金融创新论文:金融创新风险与防范研究 [摘要]金融创新为微观金融主体提供规避风险和获利手段,促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推进经济金融发展,同时金融创新也给金融系统带来的新的风险。本文将探讨如何从金融创新监管、金融创新主体、行业组织和监管国际协作角度对金融创新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创新风险;风险防范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创新风险 (一)金融创新的涵义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着《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本文的界定为:金融业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为追求宏观效益或微观利益而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金融创新的具体内涵包括:金融业务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二)金融创新风险 金融创新风险是金融创新过程中,创新供给主体的创新措施不能顺利实施,或者是创新收益遭到损失的可能性。它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金融创新[文秘站:]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即由于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甚至流产的可能性;二是金融创新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即由于实施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而使实施受到阻碍或实施效果严重偏离预期的可能性。这两种风险之和,即为金融创新总风险。] 1.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1)金融创新通过影响货币供应量而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商业银行的新型负债账户、可转让存单、证券化贷款等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货币供给。而现代金融业电子化的进程加快,电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从而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另外,金融创新通过电子化交易、创新的工具等扩大了货币乘数。以上都增加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调控信贷规模的难度。(2)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一方面,导致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除了对于传统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需要对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新型的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监管;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规模的扩大,表外风险随时都能转化为真实的风险,对于表外业务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加。(3)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大量的金融创新工具为投机活动提供了诸多“冲击市场”的手段。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的国际化,使局部的金融风险能够迅速转化为全局的金融风险。 2.金融创新风险的构成。金融创新风险可以细分为以下各种风险。(1)设计风险。即由于金融创新设计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而使金融创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甚至流产的可能性。(2)市场风险。即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变动而产生的风险。这里的市场价格,主要是指基础资产的价格。(3)信用风险。即衍生交易的一方不按合同条款履约而导致的风险。(4)流动性风险。即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在市场上找不到适当的对手,只能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将衍生工具出售所造成的风险。(5)操作风险。指由于内部控制系统或清算系统失灵而导致的风险。(6)法律风险。即由于交易合约内容不符合法律规范,交易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而给交易主体带来的风险。(7)声誉风险。即由于操作失误,不按时履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原因,而给组织创新工具交易的机构或交易中的一方的声誉带来的不良影响。声誉风险这种无形损失,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定会转化为有形损失。 金融创新风险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其中市场风险占据主体地位,它与其他风险相互紧密联系。比如,在衍生产品交易市场上,某种衍生产品的价格波动越大,交易主体无法履约的可能性越高,因而信用风险也就越大。同时,市场风险越大,交易主体把衍生产品合约在理想的价位上脱手的可能性越小,流动性风险也就越大。同样,其他风险也会对市场风险产生影响。比如,操作风险的增大会提升衍生产品合约价格波动的幅度,从而增大市场风险。总之,金融创新的风险体系,是一个由多种风险交织在一起的彼此制约的复杂链条。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 在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背景之下,我国民族金融业面临激烈的挑战和竞争。激发金融创新的动力,提高金融创新风险防范的能力,是新的形势下我国金融业在激烈的竞争中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性金融监管合作机构一直在积极地探索有效的风险监管办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金融风险监管规则,采取了各种各样的防范风险的措施,以构造金融创新风险的监管机制,以金融风险监管来防范金融创新风险,应该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 1.有效的监管形式的安排。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当今国际金融发展的趋势,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被确定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我国银行开始涉足基金业务。2006年10月,保险机构获准可以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银行的股权。为了满足跨领域金融创新的需要,我国的金融监管可尝试设立国家金融管理局以取代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跨行业、跨市场、跨产品的金融监管,将金融监管权统一起来,为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提供有力的保障。 2.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依赖于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监管者要有效履行金融监管职能,除了主体法律体系外,还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对立法环境尚未成熟、近期不易立法的有关金融行业,先制定过渡性的暂行条例。 3.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和健全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在条件成熟时建立金融监管信息中心,专门从事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保证信息共享的长期性、稳定性、安全性,达到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效率的目的。 4.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市场准入监管是防范创新工具交易风险的第一道关口。监管当局对准备上市的创新工具,各种交易机构的注册、审批,交易所会员及经纪人资格的批准等都要严格审查,把 握交易风险和交易总规模,控制金融创新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5.监管的市场化,引入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法。穆迪已为全球超过1000家银行发出评级,其中包括已开发市场和新兴市场银行。信用评级运用于金融监管之中,一方面,评价金融机构的业绩,对金融机构的经营具有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利用评 级指导金融机构的投资和经营活动,以提高资产质量,限制不慎投资经营活动。 6.建立高效的金融创新风险预警体系。借鉴发达国家金融风险防范的经验,结合我国金融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特征,金融风险预警系统从宏观层面可分为三个层次(如下图所示)。 (二)金融创新主体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加强金融创新主体创新风险防范,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1.表外业务的管理。金融创新主体应根据自身的规模、资金、能力等确定表外业务占全部资产额的比例,并把握好表外头寸。同时,表外业务与表内业务要分开管理,加强表外业务的统计和核算,及时发现表外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应付突发事件的措施。 2.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总部要对海外分支机构规定业务范围及各类业务的规模和审批权限,加大总部对海外分支机构资金流动的管理力度。2004年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从事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而导致巨额亏损,最后不得不接受重组。中航油事件充分表明,总部对于其海外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构建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与创新。 3.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设计。实践中,几乎所有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监管的建议性文件都突出强调内部控制制度在衍生金融工具监管中的优秀作用。建立和完善创新金融工具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创新金融工具交易中董事会、管理当局以及具体操作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在交易活动中有越权或违规行为的交易员及其主管,要有明确的惩处制度;第二,应建立足以监控、管理和报告创新产品交易风险的管理信息系统,特别是明确不同层次韵报告制度;第三,应选用具有高素质的交易人员,并明确界定交易员权限,包括其职责范围和交易限额;第四,实施全面的内部控制与稽核。创新业务风险管理规则和程序是内部控制总体框架的延伸,内部稽核人员对风险管理过程和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有效发挥内部监管职能。 (三)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 对于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我们在强调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要注重发挥行业自律监管的作用。衍生产品品种众多,交易过程复杂,交易规模庞大,监管部门很难对所有的交易进行全面的监管。因此,监管当局应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市场交易主体自律管理的积极性。2000年5月,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 sociati—on,CBA)成立。实践证明CBA在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国际协作与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能够有效的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监管的国际监管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二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管。 1.国家之间的协作监管。全球金融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金融创新工具的交易、金融组织机构、金融创新业务和金融创新市场都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这样,一方面,其增加了一国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对本国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监管的难度;另一方面,一笔业务或经济纠纷也往往涉及到多个国家的监管法规能否共同协调的问题。由于金融创新的风险带有国际性质,其监管不是某个国家的事情,它关系到本国乃至全球的金融安全。因此,在此方面加强国际协作更加重要。 2.国际组织的监管协作。开放式经济条件下单个国家金融监管的失灵使得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成为必要。从20世纪80年代起,各国监管当局开始进行国际合作。在银行监管方面,在国际清算银行的主持下成立了“银行规则与监管实践委员会”,即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的建立,开创了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先例。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是由各国证券与期货监管机构所组成的证券监管国际合作的组织。1994年成立的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IAIS),通过为各会员国提供磋商平台,以提高保险领域的监管标准。 金融创新论文:金融全球化环境下金融创新探究 [摘要] 金融全球化环境下,面对强大的国际市场竞争,我国商业银行直面机遇和挑战。在这个时候必须进行商业银行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便是金融服务创新。本文从商业银行服务创新的途径以及对策两方面,探讨了改革问题。 [关键词] 商业银行改革 金融服务创新 一、开辟金融服务创新的有效途径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当今时代,经济大发展,金融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外竞争对手虎视眈眈,市场份额屡遭侵蚀的网络经济,商业银行面临发展机遇更面临挑战,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增强竞争力,增强实力,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的生命线。在金融全球化环境下,国内银行已无退路可言,只有通过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未来的竞争。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的有效途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是金融服务创新的突破点 商业银行有中间业务、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三大支柱业务。进行商业银行改革,负债业务改革是在传统存款业务的基础上开发新的品种,积极开发多功能存款账户并使存款服务丰富多样。资产业务改革是增加新的贷款品种,大力发展票据贴现业务,把消费信贷业务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中间业务具有成本低、收益高,风险小的特点,为外资银行带来的利润占其年利润的80%以上,而我们只有10%左右,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是商业银行改革的突破点。 金融全球化环境下,中间业务的冲击是外资银行对我国商业银行首当其冲的冲击,因此中间业务的竞争是商业银行更高层次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抓住机遇,把握机会,不断创新,继续推广和创新中间业务新项目,逐步开放担保类业务和不断扩大租赁、委托、、理财、信息咨询等低风险或零风险中介业务的市场份额。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混业经营趋势的逐步形成,中远期逐步转向风险略大、技术要求高的投资银行、期权、金融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积极探索高科技风险投资中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参与方式,并逐渐向全球清算系统及其他知识密集型和高增长、高收益型、适应国际化要求的中间业务方向发展。 2.积极开发新的电子技术是金融服务创新的有效手段 随着电子和网络技术不断应用于银行业务领域,全球银行业已经进入“超级银行时代”,商业银行的发展更加依赖于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第一,要加快金融电子化的步伐,大力提高支付结算系统的现代化程度,抓紧建设国家金融网络主干网和同城、区域、全国一体化资金清算系统,努力推进票据清算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信用卡授信系统、外汇业务系统等重点应用系统的开发,早日实现全国性金融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处理电子化、交易活动电子化和资金汇划电子化,提高支付结算的效率。其次是逐步建成全国性的主干网和分区网相互配套、应用软件系统和卫星通讯系统有机结合的自动网络系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准确、快速、便利、周到的金融服务。 3.加快新产品开发是金融金融服务创新的载体 商业银行要想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打好金融产品品牌。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时一定要适应客户需求,贴近百姓生活,方便客户使用,这样新产品进入市场后才容易被客户接受,才具有竞争力。开发的新产品无论在名称、操作方式,还是在功能、办理手续等方面,必须比以往产品更先进、更新颖,给客户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产品的创新要结合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使产品便于为客户区别和识别。新产品的问世后,随着被客户大量使用,将进一步增加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增加银行的经济效益和利润增长点。 二、商业银行创新对策分析 金融全球化环境为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挑战和机遇。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以适应银行业的国际化竞争,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创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金融改革的首要任务,创新观念 我们应以战略的眼光和金融生存发展的角度看待金融创新。提高对金融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金融创新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虽然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的发展非常迅速,但在中国,支行网点依旧是最为重要的销售和服务渠道。 以欧洲银行为首的金融服务模式,在基本账户类别下,一般都有至少7种以上针对不同人群的账户类型。与支票、现金卡、服务卡联结,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ATM机具进入账户,还根据开立账户类型的不同获得程度不同的额外收益。以英国国民西敏寺银行针对在校大学生的学生账户为例,开立账户后银行有学生顾问提供专门支持,能够免息透支,可获得无年度手续费的信用卡,并以特别优惠费率提供学生物品保险。对价值更高的账户所提供的额外收益更多。 全世界最好的零售银行在香港,其次才是瑞士;中国的电话银行服务已经达到了世界一流的水平,但网上银行的营销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63%的消费者更喜欢在支行网点开设现金账户,而富裕阶层客户则引领了网上银行消费的潮流。根据博思艾伦咨询公司新一期的研究报告《追求卓越——零售银行销售和服务渠道的行业典范》。该报告表明:全球大多数零售银行都未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未能将渠道的经营业绩发挥到最大。 在中国,89%的顾客选择在支行网点办理现金和存款业务,而78%则会在支行网点申请按揭贷款。因此改进和完善支行网点是中国银行业的当务之急。不同支行网点的服务水平差异很大,为了提高支行网点的服务水平和销售业绩,同时为了改善支行网点的设计布局,保障客户的隐私权,银行就必须始终将培训和前瞻性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同时着力改善网站的设计、提供尽可能多的便捷功能和更为强大的安全性。目前,银行在建设渠道方面仍然将注意力放在单个渠道的开发上,加强跨渠道整合的力度。 2.面对客户和市场,创新经营策略 市场既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出发点,又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归宿点, 也是判别商业银行创新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面向市场、了解市场、融入市场、服务市场、开拓市场、占有市场”是推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必由之路,抓住了市场就抓住了银行业务经营的关键。 以欧盟银行业为先导,国际银行业逐步过渡到全能银行制度,以不同形式的综合金融集团开展全面金融业务经营。全能银行制度复归在零售银行业务中的体现是,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向客户交叉销售全面的银行、保险和资本市场产品与服务。 中国内地在电话银行方面则达到世界一流水平。银行目前的四大主要渠道为支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流动性销售团队。中国内地银行在电话银行方面的优势,其服务已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同时在支行网点、网上银行和多渠道整合方面还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余地。中国电话银行全年、全天向客户提供服务;呼叫中心的专业服务人员可以解答客户的即时问询并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但是,与全球其他银行一样,中国的银行还需要充分发挥网上银行对产品销售的推动力。 中国银行的网上银行着力改善网站的设计、提供能多的便捷功能和更为强大的安全性,在建设渠道方面仍然将注意力放在单个渠道的开发上,加强跨渠道整合的力度。现在中国银行的当务之急还是改进和完善支行网点服务,虽然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的发展非常迅速,但支行网点依旧是最为重要的销售和服务渠道。其中,89%的顾客选择在支行网点办理现金和存款业务,而78%则会在支行网点申请按揭贷款。另外,虽然外资银行的平均得分略高于众多国内银行,但差距并不明显。倒是不同支行网点的服务水平差异很大。以上表明,中国银行业必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才能保持竞争力。在这方面可向中国香港和韩国的同行学习。 3.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业务创新 各金融机构应树立品牌观念,立足于自身优势,客户需求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借助先进手段,不断开发,研制出金融新业务、新工具、新品种。在新业务的开发上,坚持走引进、改造和研究开发相结合的路子。借鉴和引进应适合自身实际,符合市场需求;对传统业务的创新,要融入新内容,增加新功能,明确新特征,同时要注重创新业务的推销、宣传工作。业务创新上,还要遵循规范管理方略、客户定位方略、区域定位方略、优化品种方略和产品开发方略。业务开拓上,重点推进中间业务创新。 4.重视信息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加快银行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 随着世界科技的发展及其在银行领域的运用,电子化的水平将直接决定银行未来的前途和命运。而中国银行业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水平还不是很高,面临竞争风险,因此中国商业银行要加大技术投入,大力发展网上银行,充分占有网上银行的市场份额,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业还必须提高金融安全意识,把严密的技术设计和周全的预控措施纳入金融电子化工程中。 随着电子和网络技术不断应用于银行业务领域,全球银行业已从传统银行时代逐步进入“超级银行时代“,商业银行的发展更加依赖于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首先要加快金融电子化的步伐,大力提高支付结算系统的现代化程度,抓紧建设国家金融网络主干网和同城、区域、全国一体化资金清算系统,努力推进票据清算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信用卡授信系统、外汇业务系统等重点应用系统的开发,早日实现全国性金融业务处理电子化、信息处理电子化、交易活动电子化和资金汇划电子化,提高支付结算的效率。其次是逐步建成全国性的主干网和分区网相互配套、应用软件系统和卫星通讯系统有机结合的自动网络系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准确、快速、便利、周到的金融服务。 5.注重银行间的合作 在未来中外银行的竞争中,中资银行间的业务合作十分重要,如果对外业务处理基本达成同一口径,不仅可增强竞争性,还可以节约成本。 在统一口径对外方面,日本银行业表现非常突出,形成整体合力增强了影响力。另外,香港和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实行的“银行公会”制度值得借鉴。可通过这一制度,在中资银行间以协议形式达成某些共同准则,沟通信息、防止不公平竞争,协调解决部分银行间的业务矛盾,增强中国银行业的整体实力。注重与外资银行协作。通过协作,可以学习外资银行先进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和经营管理技术,逐步提高中资银行的竞争力。 商业银行要想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打好金融产品品牌。在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时一定要适应客户需求,贴近百姓生活,方便客户使用,这样新产品进入市场后才容易被客户接受,增强竞争力。开发的新产品无论在名称、操作方式,还是在功能、办理手续等方面,必须比以往产品更先进、更新颖,给客户以耳目一新的感觉。产品的创新要结合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使产品便于为客户区别和识别。新产品的问世后,随着被客户大量使用,将进一步增加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增加银行的经济效益和利润增长点。 金融全球化环境下,面对强大的国际市场竞争,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是银行业务发展的坚实基础,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当的方式和策略在适当的地方设立海外机构进行国际化经营。根据中国实际情况,亚太地区、欧共体、北美地区、拉美的巴哈马、开曼群岛,以及中东的巴林等国可作为中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的重点区位:而对于尚处于经济调整阶段的俄罗斯和东欧市场中的大多数国家,虽说外汇管制较松,但风险较大,故在进入这些地区时应持谨慎态度。同时商业银行应努力通过筹资业务多元化、资产多元化、资产的职能属性多元化、金融通讯、柜台服务、资金清算、内部管理、信息搜集处理等的现代化,实现经营的多元化和国际化。
网络银行金融风险探讨:网络银行金融监管 自从1995年10月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以来,网络银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以其低成本、高效益、方便快捷、应用广泛等特点,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从而在国际金融界掀起了一股网络银行热潮。有专家预言,21世纪的银行将是建立在计算机通信技术基础上的网络银行。网络银行正在成为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实现业务增长、调整经营战略、促进金融发展的重要手段。但与此同时,因为其兼有银行业与现代信息技术的双重特点,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在传统银行业一般风险的基础上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风险,给银行业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一、网络银行面临的新风险 —方面,传统银行面临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在网络银行的经营中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网络银行改变了传统银行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更多的风险种类。根据网络银行的构成及运行方式,从技术和业务的角度分析,网络银行面临的这些新的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 (一)网络银行的技术风险 网络金融是基于全球电子信息系统基础上运行的金融服务形态,因此,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安全成为网络银行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这些技术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 1.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必须选择一种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撑。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失误的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导致的信息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也来自于选择了被技术变革所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落后、网络过时的状况,导致巨大的技术和商业机会的损失。 2.系统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控制工作均是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重要的技术风险。虽然网络银行都设计有多层安全系统,并不断出现新的、安全性的技术及方案,以保护虚拟金融柜台的平稳运行,但是网络银行的安全系统仍然是网络银行服务业务中最为薄弱的环节。这种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因素,也来自网络外部的数字攻击,以及计算机病毒破坏等因素。根据对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系统停机对金融业造成的损失最大。网上黑客的袭击范围不断增大,手段日益翻新,攻击活动能量正以每年10倍的速度增长,其可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非法进入主机、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电子邮件等。计算机网络病毒则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很快被感染,破坏力极大。系统安全风险不仅会扰乱或中断提供正常的服务,给银行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影响网络银行的形象和客户对网络银行的信任水平。 3.外部技术支持风险。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知识化和专业化,或出于降低营运成本的考虑,网络银行往往要依赖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这种做法适应了网络银行发展的要求,但由于外部技术支持者可能不具备满足网络银行要求的足够能力而无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二)网络银行的业务风险 网络银行基于虚拟金融服务品种形成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市场信号风险和法律风险。 1.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系统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大缺陷导致的潜在损失的可能性。这类风险可能来自于网络银行安全系统和其产品的设计缺陷及操作失误,也可能来自于网络银行客户的疏忽,商业银行职员在业务上的误操作,也可能导致网络银行严重的业务风险。操作风险主要涉及网络银行账户的授权使用、网络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网络银行与客户间的信息交流、真假电子货币的识别等领域。例如,网络银行改变了传统的以图章为支付指令的结算手段,采用数字签名方式对支付指令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数字签名的可靠性完全取决于银行安全控制系统的严密与否。 2.市场信号风险。信息的非对称性可能导致网络银行面临不利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一风险被称为市场信号风险。由于网络银行无法在网上鉴别客户的风险水平而处于不利的选择地位,网上客户可能利用他们的隐蔽信息和隐蔽行动做出对自己有利但损害网络银行利益的决策等。另外,在虚拟的金融市场上,网上客户不了解每家银行提供的服务质量究竟是高是低,多数客户会按照他们对网络银行提供服务的平均质量来确定预期购买价格。结果,高质量的网络银行反而可能被低质量的网络银行排挤出网上市场。 3.法律风险。网络银行的法律风险源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规章和制度,以及在网上交易中有关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多不清晰,缺乏相应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则及试行条例。网络银行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尚未有配套、完备的法律、法规与之相适应,金融立法框架主要基于传统金融业务,使银行在开展业务时无法可依。即使各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网络是跨越国界的,各国之间有关金融交易的法律、法规存在差异,在网络银行的跨国交易业务中,难免产生国与国之间法律问题上的冲突。目前国际上尚未就网络银行涉及的法律问题达成共同协议,也没有—个仲裁机构,客户与网络银行很容易陷入法律纠纷之中。因此,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订经济合同就会面临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结果是使交易者面对着关于交易行为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大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二、网络银行的监管 通过以上对网络银行面临的诸多崭新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网络银行的发展将银行业的监管提升到更高的难度,网络银行的风险监管与控制更趋复杂化。笔者认为,要有效控制网络银行带来的新风险,必须针对各种风险的特征建立起国家、行业、企业三层次的网络银行监管系统,互相支持,互为补充,达到对风险强有力的预测、控制、化解的作用。 (一)国家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控制 国家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控制,具体是指在宏观层次上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旨在为网络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平台。具体来说: 1.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目前我国在金融电子化业务中使用的计算机、路由器等软、硬件系统大部分由国外引进,而且信息技术相对落后,因此增大了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因此,应大力发展我国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在硬件设备方面迅速缩/j、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 2.加强防范和控制网络银行风险的制度建设。我国目前已初步制定关于网上证券交易、计算机使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法规,但还远不能适应网络发展的要求。应借鉴外国经验,在网络金融发展的初期及时制定和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如在电子交易合法性、电子商务的安全保密、禁止利用计算机犯罪等方面加紧立法,修改(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条文中不适合网络金融发展的部分。另外,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减少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规范发展的制度保障。没有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人们就会减少经济行为的确定性预期,网络金融业务的虚拟性会使这种不确定性预期得到强化,不利于网络金融的正常发展,也会增**律调节的障碍和成本。 3.加强网络银行风险控制的国际协调与合作。网络金融业务环境的开放性、交易信息传递的快捷性强化了国际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对网络银行的监管需要不同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的密切合作和配合,形成全球范围内的网络银行监管体系。对网络银行的监管包括对借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非法避税、洗黑钱等行为的监管;对利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跨国走私、非法贩卖军火武器及贩卖等活动进行监管;对利用网络银行方非法攻击其他国家网络银行的电脑黑客网站,以及其他国际犯罪活动进行监管;对利用网络银行方式传输不利于本民族文化和伦理道德观念的信息进行监管等等。 (二)行业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挫制 行业层次即在中观层次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主要是中央银行对网络银行的各种风险进行监控。具体来讲: 1.及时调整和转变传统的监管思路和监管理念。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网络银行的诞生对中央银行传统监管方式带来的挑战:其一,网络银行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金融区域界限和行业界限,使得金融业务综合化发展的趋势不断加强。其二,网络的无界性使一项金融业务的开通将迅速普及到一家银行的各个分支机构(网络终端),这将宣告传统监管方式下金融业务的市场准人实行分区域、按行业逐一严格审批的传统监管方式成为历史,金融监管部门面临的将是金融业务“一通百通”的局面。 2.严格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现阶段,在审批过程中应把握:(1)严格制度建设。网络银行的公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和系统设计等制度性安排,必须严格审批。但对网络银行的硬件设施配备、技术投入、人员配置不宜干预过多,应当给银行以适当的弹性空间使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筹划投资,避免因行政干预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2)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网络银行的设立或新业务的开展,必须具备完善的风险识别、鉴定、管理、风险弥补和处置方案、计划。 (三)企业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控制 企业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控制是指各网络银行在各自经营活动中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1.透彻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强化内部监控,防范违规行为和电脑犯罪,避免因法律的不确定性带来的法律风险。 2.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网络银行技术方案进行科学缜密的论证,以避免出现大的技术选择错误。 3.在经营过程中对网上金融消费者进行跟踪和信用登记,尽量避免与信用等级低的客户发生业务关系,降低信用风险。 4.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信誉至上的准则办事,树立良好的银行信誉。 5.切实加强银行员工的教育培训,着力开发人力资源,建设一支适应时展要求的高素质队伍。 6.加强银行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促进网络银行的发展。应大力加强对银行电子化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全国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实现银行内部计算机管理,促进银行电子化的发展。 网络银行金融风险探讨:网络银行金融监管论文 一、银行业的网络化 1.技术要求不同。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技术水平做支撑,除了内部计算机以及网络基础外,还需要建立供客户需要的信息服务器。服务器通常用来处理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而对于客户,则要求其对网络使用有一定的了解。传统银行则比较直接,用户只需向办公窗口办理业务即可。 2.开展业务的范围不同。传统银行多半是通过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来办理业务,每个网点也需要一定的人数在进行服务。网络以一种全新的服务方式来为客户提供服务,只要有网络覆盖的地方,用户登录银行网的首页,登录即可完成存款、支付等业务。无需排队等候,也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 3.服务方式的不同。与传统银行的商业银行相比,网络银行能够给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网络银行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向客户提供服务,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快捷性。网络上的业务品种多,便于用户选择。而且网上购物、证券买卖、保险理财等,客户可以不用排队即可办理所有业务。 二、网络银行业务主要面临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结于合同关系。这里的合同关系不同于通常的合同关系。主要特点有,其一,当事人之间无需纸质的合同书。其二,银行与客户之间订立合同,往往以预先告知为前提,客户只需准备材料,履行一定的申请程序即可。其三,快捷性,用户办理业务时间短,一旦完成,不易更改。其四,在交易关系中,银行掌握主动权,信息,规制制定都有很大的话语权。网络银行对整个金融体系稳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金融创新与信息发展的产物,比监管传统银行更具有特殊性。 (二)消费者权益问题 1.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在现代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重要。网络支付主要包括两方面信息,一是基本信息,二是交易信息。网络信息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网络的开放性,在互联网上存在相关人对用户的信息进行窃取、传播、公开使用等行为。由于技术水平的有限,他人进人系统,破解密码,最终客户的信息就会受到损害威胁。二是网络银行工作人员有可能侵犯支付客户的个人信息。在客户开通某项业务时,需要填写大量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很难说是开通某项业务的必要信息。另外,支付平台有可能利用Cookies等网络技术工具跟踪分析用户的网络行为。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支付平台能更容易收集、监控、锁定、描绘、分析甚至向第三方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变的异常重要。 2.虚假支付网站的问题。随之网络支付越来越方便、快捷,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网络购物也增加了一定的风险。加之网络监管立法的缺失,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网络钓鱼”是一种诈骗手段。不少网友受到诈骗,而且即使报案,追讨时间长,难取证也是一大问题。 (三)网络支付责任承担的问题 网络支付与支付差错相联系。一旦支付出现差错,就可能产生两方面问题:一是发现损失后,客户与网络支付方各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如何能避免损失和减少损失。二是对于无法避免的损失,如何在客户和网络支付方进行合理分配。这两方面问题需要在既要兼顾效率又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平衡。 三、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现状考察 (一)我国网上银行现有法律框架 我国法律监管体系已经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中。我国银行业监管对网络银行业务监管也很重视,一般是有国务院银行业务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网上银行的监管,以及制定相应的规章来履行职责。大体上,我国的网上银行监管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传统银行没有做太大改变,依然延续先前的管理原则。包如2004年2月2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以及同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对传统法律的规制主要适用,如出现新的问题,将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调整。我国的网上银行仍然延续着传统银行的特征,因而,这一部分法律也会对传统银行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因而不能忽视。二是规范电子支付以及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要2014年1月26日《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2014年5月28日工商总局关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电子签名法》和《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互联网所带来的问题而制定的,因而对网上操作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三是适用于对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通常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进而去影响社会。从而应有相应的规范去指引它们沿着合法的道路前进。这类法律比较多,如《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另外还有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2012年12月28日《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等。 (二)我国网络银行监督主体分析 我国监管主体的发展历程来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监管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我国人民银行早在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就确立了相应职责。职责之一就是对金融业和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对金融市场的监控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审批,促进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和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为规范我国网络银行的长远发展,有效防范网络风险,公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随后相应地公布了关于落实《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通知。这些规定弥补了我国对网上银行监管方面的空白。在监管制度方面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它对于网上银行在细节方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对我国网络银行能沿着正确、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指导。但拥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还在初始阶段,很多交易类型、业务品种还没有出现,因此,法律的适用方面得到了制约。第二个阶段,以中国银监会为代表的监督主体。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银行业主体的变更,网上银行发展又有了新的变化。为了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银监会作为全国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者,负有重大的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制定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银行业监管的部门规章。《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三部法律的指引。相对于之前的法律,更加细致。不但对市场准人和退出、风险责任方面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而且对业务外包管理、跨境业务活动管理有了明确规定。对于网上银行越来越对信息技术重视,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2009年6月份公布了《商业银行信息风险管理指引》。 四、解决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网络银行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进步。但面对新问题,我国法律保护的远远不足,金融监管法律的出台往往是等到出现问题的时候,网络的迅速性,也在检验法律的漏洞和缺陷。网络资金监管缺少有效的法律依据,阻碍了监管权的有效执行。完善电子金融体系,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加快对网络发展出现的第三方支付立法,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行为,避免出现集体“跑路”的现象。 (二)网络金融业务的实质上表现为数据的传输和储存,其中任何一环节的不足都可能导致信息出现泄漏或受到攻击,损失是巨大的。所以加强技术风险监管,完善网络支付内部控制成为网络监管的尤为重要的一个方面。目前我国的网络金融信息系统尚没有自己的优秀竞争力产品,仍需要向发达国家进口,这就会对内部进行潜在的威胁。对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做出适当的调整。考虑到金融业务的长远发展,加强银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行业统一标准。如网上认证系统。目前我国的网络认证中心仍然只能保证一对一的网络交易安全。因为每个金融机构使用各自的安全协议,所以,加强合作是必要的。 作者:裴昭华单位:黑龙江大学 网络银行金融风险探讨:网络银行金融监管论文 一、网络银行业务主要面临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结于合同关系。这里的合同关系不同于通常的合同关系。主要特点有,其一,当事人之间无需纸质的合同书。其二,银行与客户之间订立合同,往往以预先告知为前提,客户只需准备材料,履行一定的申请程序即可。其三,快捷性,用户办理业务时间短,一旦完成,不易更改。其四,在交易关系中,银行掌握主动权,信息,规制制定都有很大的话语权。网络银行对整个金融体系稳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金融创新与信息发展的产物,比监管传统银行更具有特殊性。 (二)消费者权益问题 1.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在现代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重要。网络支付主要包括两方面信息,一是基本信息,二是交易信息。网络信息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网络的开放性,在互联网上存在相关人对用户的信息进行窃取、传播、公开使用等行为。由于技术水平的有限,他人进人系统,破解密码,最终客户的信息就会受到损害威胁。二是网络银行工作人员有可能侵犯支付客户的个人信息。在客户开通某项业务时,需要填写大量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很难说是开通某项业务的必要信息。另外,支付平台有可能利用Cookies等网络技术工具跟踪分析用户的网络行为。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支付平台能更容易收集、监控、锁定、描绘、分析甚至向第三方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变的异常重要。 2.虚假支付网站的问题。随之网络支付越来越方便、快捷,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网络购物也增加了一定的风险。加之网络监管立法的缺失,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网络钓鱼”是一种诈骗手段。不少网友受到诈骗,而且即使报案,追讨时间长,难取证也是一大问题。 (三)网络支付责任承担的问题网络支付与支付差错相联系 一旦支付出现差错,就可能产生两方面问题:一是发现损失后,客户与网络支付方各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如何能避免损失和减少损失。二是对于无法避免的损失,如何在客户和网络支付方进行合理分配。这两方面问题需要在既要兼顾效率又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平衡。 二、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现状考察 (一)我国网上银行现有法律框架 我国法律监管体系已经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中。我国银行业监管对网络银行业务监管也很重视,一般是有国务院银行业务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网上银行的监管,以及制定相应的规章来履行职责。大体上,我国的网上银行监管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传统银行没有做太大改变,依然延续先前的管理原则。包如2004年2月2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以及同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对传统法律的规制主要适用,如出现新的问题,将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调整。我国的网上银行仍然延续着传统银行的特征,因而,这一部分法律也会对传统银行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因而不能忽视。二是规范电子支付以及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要2014年1月26日《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2014年5月28日工商总局关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电子签名法》和《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互联网所带来的问题而制定的,因而对网上操作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三是适用于对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通常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进而去影响社会。从而应有相应的规范去指引它们沿着合法的道路前进。这类法律比较多,如《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另外还有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2012年12月28日《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等。 (二)我国网络银行监督主体分析 我国监管主体的发展历程来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监管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我国人民银行早在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就确立了相应职责。职责之一就是对金融业和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对金融市场的监控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审批,促进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和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为规范我国网络银行的长远发展,有效防范网络风险,公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随后相应地公布了关于落实《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通知。这些规定弥补了我国对网上银行监管方面的空白。在监管制度方面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它对于网上银行在细节方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对我国网络银行能沿着正确、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指导。但拥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还在初始阶段,很多交易类型、业务品种还没有出现,因此,法律的适用方面得到了制约。第二个阶段,以中国银监会为代表的监督主体。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银行业主体的变更,网上银行发展又有了新的变化。为了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银监会作为全国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者,负有重大的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制定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银行业监管的部门规章。《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三部法律的指引。相对于之前的法律,更加细致。不但对市场准人和退出、风险责任方面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而且对业务外包管理、跨境业务活动管理有了明确规定。对于网上银行越来越对信息技术重视,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2009年6月份公布了《商业银行信息风险管理指引》。 三、解决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网络银行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 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进步。但面对新问题,我国法律保护的远远不足,金融监管法律的出台往往是等到出现问题的时候,网络的迅速性,也在检验法律的漏洞和缺陷。网络资金监管缺少有效的法律依据,阻碍了监管权的有效执行。完善电子金融体系,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加快对网络发展出现的第三方支付立法,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行为,避免出现集体“跑路”的现象。 (二)网络金融业务的实质上表现为数据的传输和储存 其中任何一环节的不足都可能导致信息出现泄漏或受到攻击,损失是巨大的。所以加强技术风险监管,完善网络支付内部控制成为网络监管的尤为重要的一个方面。目前我国的网络金融信息系统尚没有自己的优秀竞争力产品,仍需要向发达国家进口,这就会对内部进行潜在的威胁。对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做出适当的调整。考虑到金融业务的长远发展,加强银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行业统一标准。如网上认证系统。目前我国的网络认证中心仍然只能保证一对一的网络交易安全。因为每个金融机构使用各自的安全协议,所以,加强合作是必要的。 (三)严格的管理机制 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原则主要有明确监管目标、健全监管主体体系、合理划分监管职责、正当程序等原则,主张应按照现代管理理念设置监管制度。从世界的银行发展历程上看,其金融业的发展,往往与其成熟、完善的银行业监管制度相关。其中很重要的是分级监管的体制,根据各银行机构的业务性质、资产规模以及相应的地点来指导和约束。为防止我国商业银行的过度竞争或消极竞争,进行的高风险投资来追逐利润,防止对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破坏,这种分级监管的体制,有助于保障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裴昭华单位:黑龙江大学 网络银行金融风险探讨:关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网络银行监管策略研究 摘 要: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和网络客户群的日益壮大,网络银行建设与发展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网络银行的发展呈加速成长的特征。虽然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相比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它也并非十全十美。不但网络银行的虚拟性、创新性、突破时空性、适时性等特点给监管工作出了诸多难题,而且网络银行新的风险特征,如技术安全性风险、法律漏洞风险、流动性风险又给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银行监管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对网络银行的监管仍处于探索之中,通过对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进行对比,可以较为准确地分析网络银行监管中的重点与方向。当前,我国加强网络银行监管必须从加强立法、严格准入、提升技术管理水平和行业自律等多方面入手。 关键词:网络银行;传统银行;对比;监管 一、导言 比尔・盖茨曾经预言,“传统商业银行僵尸是要在21世纪灭绝的一群恐龙”。预言是否成真现无从判断,但是就目前互联网行业进军金融领域的趋势来看,传统商业银行面对的将是一个个根本性的挑战,这个挑战的根源来自于互联网技术在现代社会的应用。互联网技术不仅仅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形式而且逐渐影响着现代人的思维方式,“互联网+”的混业创新发展也成为“新常态”经济背景下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具有互联网色彩的新金融生态环境为网络银行的“出世”提供了外在有利条件。1995年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于美国,其超越时空的服务特点立即受到了美国民众的强烈追捧,随后英国、瑞士和日本纷纷效仿。我国网络银行起步较晚,1998年4月招商银行率先推出具有网络银行性质的网上支付业务,经过近17年的探索,网银交易量和网络银行替代率一路稳增长,据不完全预测2016年网银交易规模和电子银行替代率将有望分别达到1570.9万亿和82.3%。 事实上,我国一直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网络银行,我国《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将从事网络银行业务的主体限定为金融机构,限制了网络银行市场范围的拓宽。我国现存的网络银行是在传统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作为新的服务手段为客户提供在线网络银行业务服务。由于我国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存在“同体”发展的现象,从而使得两者之间的关系更加错综复杂。首先,网络银行对传统银行的替代作用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因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转账结算、智能卡、网上支付等的应用,人们对现金的需求程度逐渐降低。网络银行紧紧追随货币电子化这一潮流,真正做到“一卡在手,行遍天下”。因此,从货币形式进化的这一角度来看网络银行替代传统银行是大势所趋[1]。二是网络银行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其他开放性公众网络或专用网络替代了传统有形的柜台,突破了物理限制使客户可以享受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务,极大地提高了银行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其次,网络银行对传统银行的空白业务有补充功能。考虑到银行经营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传统银行的业务群主要集中于大企业、大客户和高端零售客户,然而对于广大的“长尾客户”则存在业务空白[2]。网络银行操作系统的智能化和低成本化使网络银行服务广大长尾零售业提供了可能,提高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后,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之间还存在一部分相同业务,毫无疑问这必然会形成竞争的局面,银行在竞争中不断优化升级、开拓新业务、方便客户操作、改善服务质量,最后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广大的消费者。 网络银行的出现主要是服务于电子商务,其不仅在经营理念上适应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而且相对于传统银行来说能为电子商务客户提供更多样化的服务,同时网络银行高效、快捷的服务特点加速了社会资金的周转,提高了资本的有效配置[3]。纵然,网络银行的优势显而易见,但是,网络银行的潜在风险和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小觑,1997年欧洲联合银行就是因为创办人卷款潜逃而倒闭的,严重损坏了广大客户的利益,也给社会造成了不小的危害。为确保网络银行的健康发展,有必要认识其区别于传统银行的各方面特征,锁定风险点,对网络银行的监管进行新的探索。 二、文献综述 网络银行(Internet bank or E-bank)又称网上银行、在线银行、电子银行,简称网银,由于网络银行发展情况和发展模式日新月异,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网络银行的定义尚不能统一,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将网络银行定性于“提供网上金融业务的服务”。2000年我国香港金管局在《虚拟银行的认可》中指出,网络银行是指主要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电子传送渠道提供银行服务的公司(时代,2012)。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认为网络银行本质上还是银行,其在1998年发表的《电子银行与电子货币活动风险管理》的报告中对网络银行的具体定义为:那些通过电子通道,提供零售与小额产品和服务的银行。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存贷、账户管理、金融顾问、电子账务支付以及其他一些诸如电子货币等电子支付的产品和服务(尹龙,2001)。虽然上述观点对网络银行的定位稍有差异,但是其概念的构成都离不开几个基本要素,即:金融主体、互联网技术、金融业务。网络银行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它的产生让客户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方式(电话、互联网、手机、传真、电子邮件)办妥一切银行业务,如:基本业务、网上投资、网上购物、个人理财、企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我国网络银行起步较晚,事实上,我国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纯线上网络银行,国内现在的网上银行基本都是在现有传统银行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开展具有传统的银行业务性质的服务,即传统银行服务在互联网上的延伸。 自1998年至今,网络银行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据《2012-2013年中国网上银行年度监测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网银交易规模突破800万亿,电子银行替代率提高到72.3%1。然而,网络银行的监管问题却相对滞后于其发展状况。 通过对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网络银行监管制度的考察,严鸿雁(2011)认为网络银行监管制度的法制化要实现风险防范与鼓励创新的平衡,监管内容要突出市场准入监管和风险监管,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并没有改变传统银行风险的种类,但增加了银行业风险的复杂性和监管的难度,沿袭了对传统银行的行政指令性监管,已不适合对网上银行经营监管的特点和要求,应实现从合规性监管向风险性监管过渡,并以风险性监管为主。香港金融管理局从网络银行的本质视角出发,确立了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原则,金管局认为网络银行只是在提供服务和产品的形式和渠道上有别于传统商业银行,追根到底,其活动仍未脱离其银行的本质,因此,其强调要主要考察网络银行申请人的资质是否符合传统商业银行的审慎监管准则即可(余素梅,2006)。雷银枝(2012)认为网络银行的虚拟化和全时化的特点对传统银行监管法律制度产生了很大的冲击,而且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及《银行监管管理法》对网络银行的监管缺乏针对性,法律法规滞后性问题严重,从而严重降低了监管的有效性。商登珲(2014)认为法律制度的制定应本着宽容、容忍的原则,否则会限制网络银行的发展,如《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对网络银行业务进行了明确限定,首先,将网络银行业务的主体限定为金融机构,事实上,许多非金融机构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不低于金融机构;其次,将网络银行的业务市场范围限定于国内市场,海外市场业务的空白将大大折扣网络银行不限地域性的优势。对于网络银行的行业自律监管的作用也不可小觑,然而,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银行协会,但是其偏重于考虑传统条件下的行业利益和权利保护,因此,网络银行界迫切需要建立网络银行协会,以早日实现对网络银行的自律自治(徐静,2006)。孟繁颖(2015)认为网络银行的监管应该与其发展理念相统一,保障线上和线下银行业务监管的公平性,与此同时,对网络银行监管应至少遵循以下五点原则:审慎监管、全面监管、适度监管、包容监管、协同监管。同时,对其监管内容要有四方面的侧重:加强网络银行系统安全监管,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严防利用网络银行法律漏洞开展违法犯罪业务;推进网络银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关注长尾客户,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王远均,王彦晓等(2005)认为传统商业银行的监管原则仍然适用于网络银行,即坚持如下四个原则:一是维护合理竞争性,抑制网络银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负面影响;二是坚持审慎性原则,保证网络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和资产质量指标的达标;三是保证连续性监管,监管活动贯穿网络银行的整个经营过程;四是国际性原则,发挥网络银行无时空限制的优势,开发海外市场。 随着网络银行的兴起和“互联网思维”与“混业经营模式”的日渐深入人心,网络银行也开始了本地化及移动设备的整合,网络银行的外延性概念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比如直销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电话银行。网络银行形式的多样性、适时性、虚拟性增加了监管工作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制定出科学有效的监管策略前期阶段,首先要对网络银行有深刻的认识,分析其特质和风险源,然后以此为着眼点,有的放矢地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实现实际监管的思路和方向的对称性。 三、从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比较中得出的网络银行监管策略 (一)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对比分析 网络银行是一种新型的以银行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它是计算机技术与互联网应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金融机构的一种特殊形式主体。从其本质特征来看,既具有传统银行的共性特征,又具有其独特之处,通过两者之间的对比来更清晰地认识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优劣,并以此为出发点引领监管创新。 1、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特性比对 虚拟性:传统商业银行的各个分支机构构成的是物理网络,整个商业银行的运行也是有形的,然而网络银行其本身就存在于互联网这个虚拟的电子空间内,因此,其没有有形的标志性建筑物,也没有具体的地址,只有虚拟化的网址,用户只能通过移动设备感知它微妙的存在。关于网络银行的虚拟化特征将在以下三个方面给予论证:一是传统商业银行物理网络中以人为主的网点将被网络银行的无人化终端机所取代。二是网络银行经营的金融产品的无形化,例如,电子货币、网络理财、网上购物等都没有具体的形态。三是网络银行经营过程的虚拟化,即网络银行经营所有产品的全部过程都是通过数字指令来实现完成。 创新性:网上银行是产生于互联网新技术下的新产物,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创新,客户在对银行的服务手段和产品需求也在不断地变化,所以就要求其自身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研发。网络银行的数字化产品设计,使网络银行相比传统的商业银行,能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综合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借助网上银行完善的交易记录,银行可以对每一位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比对和数据挖掘,并从中发现每一位客户的重要价值。通过对每一位客户的交易行为的分析,为其制定出不同的营销策略和服务内容,从而可以使产品不断地进行金融创新,达到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服务。 突破了时空的限制:网上银行的客户可以不受时间、不受地域限制,通过各种通信技术手段为广大客户提供实时高效、覆盖全国、24小时的财务管理,实现资金集中和现金管理等各种服务,从而使广大客户在办理银行业务时能变得更加便利、更加快捷。网络银行的业务处理实时化、自动化,减少了客户在传统银行网点的排队等待时间,真正使客户享受到了高效率的银行客户体验。网上银行采用的是大量自动处理系统进行网上交易,每一位客户可以在提交交易指令后立即看到交易结果,因此网上银行服务具有高速和高效的特性。同时,网上银行处理数据的功能是超强的,它可以同时处理成千上万笔交易,并且错误率非常的低。传统商业银行需要凭借增设支行及营业网点来拓展业务,而网络银行凭借互联网,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不需要物理意义上的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也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 2、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成本比对 从银行股东的角度出发,网络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最大的区别就是网络银行运营成本低。一是网络银行创立成本低。传统商业银行实行的是实体营业网点运营模式,这不仅仅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营业网点租金,还需要花费大量的薪酬雇佣职员经营管理分支银行的日常业务。然而,网络银行并不需要这些有形的店面、装潢甚至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的地理位置也不会成为业绩的影响因素。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第一安全网络银行的创立费用仅为100万美元,这相当于当时开办一个小分支银行机构的费用。二是网络银行的运营成本低。经营模式的网络化可以大大降低整个运营过程的成本。互联网技术的灵活应用改变了传统银行职员与顾客面对面的服务模式,网络银行开辟的“虚拟网络空间”使得银行客户分布在不同的电脑、手机客户端前,如2013年招商银行推出的微信银行服务就是借助微信4亿客户群,将其银行客户端移植到微信上。三是网络银行服务费用低。网络银行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各项金融服务,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可以同时为大量客户提供服务,有效地节约了客户排队等候的时间,提升了客户服务体验,银行工作效率的提高意味着银行单位时间业务量的提高,业务量的提高也可以降低网络银行的经营成本。据美国权威机构的调查,在各类银行服务的平均每项交易成本中,传统银行柜台最高,每笔交易成本为1.08美元,而网络银行最低,只有0.13美元 ,最高与最低交易成本相差800%以上。四是网络银行失误操作损失少。网络银行服务功能的标准化和自动化也大大减少了人工服务的错误,从而减少了银行的损失,降低了银行的经营成本。 3、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风险特征比对 网络银行是互联网与金融跨行业的结合产物,金融与互联网都属于高风险行业,网络银行的金融本质使传统银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风险依然存在,如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同时,网络银行开展业务高度依赖系统和网络支撑,基于网络银行全球化的信息和虚拟的金融活动等一些特征,网络银行又呈现出与自身特点相关的风险,比如市场信号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因此,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使网络银行的安全隐患更加严峻。相对于传统银行来说,网络银行的这些新风险也呈现出来新的风险特征。 (1)技术安全性风险 首先,我国网络银行系统安全稳定性问题凸出,目前我国网络银行的优秀技术都依靠外国进口,技术上的落后造成我国网络银行系统安全性相对较低,黑客一旦侵入便会给网络银行带来严重的损失。其次,搜索引擎、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也给网络数据与个人信息带了新的安全隐患。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高度依赖信用、消费记录、个人身份、财产等信息,然而在信息采集、存储、使用、流通各环节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如云计算的服务托管,共用虚拟机进行逻辑隔离,单体风险很容易扩展为系统风险,很容易被攻破或背部窃密。再者,大数据比对、关联性分析能力越来越强,使原本加密、匿名处理的用户信息可能被提炼和还原,造成用户信息泄露等风险。 (2)法律漏洞风险。网络银行风险监管制度相对滞后,目前我国针对网络银行监管的法律制度只有五部,分别为:《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和《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通用规范》,这四部法律基本上属于部委规章和企业内部规则,其法律地位较低,而且除第五部颁布于2011年以外,其它四部的颁布时间集中在2002年和2006年。由此可见,网络银行监管制度的发展程度已经滞后于网络银行的改革发展和监管实践,应适应金融创新需要,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理念,在立法层面予以回应,对金融创新活动加以规范和必要的约束,促进网络银行持续健康发展。 (3)流动性风险。存在于互联网虚拟空间中的网络银行受无实体店这种新型运营模式的限制,存贷款业务相对于传统银行来讲资金稳定性较差,加之采取“7×24”全天候、无节假日的网上营业模式,加剧了对资金流动性的更高要求,因此,网络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的难度比传统商业银行更大。在存款保险方面,传统银行比网络银行更具优势,因为传统银行具备多层信用担保体系,比如政府信用隐性担保、国企信用担保等。因此,储户出于资金存放“安全性”考虑,会更倾向于选择传统商业银行。鉴于此,网络银行面临着强劲的存款来源竞争对手,尤其是大储户群流失严重,短期内存款客户吸收难,流动性风险突出。 通过上述对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三方面的对比,我们不难看出我国网络银行正处于上升发展阶段,其自身的“先天优势”与“后天不足”也非常明显。正是由于网络银行具有虚拟性、创新性、经营方式突破了时空限制、成本低等“先天优势”,才使网络银行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变为可能。然而,我国互联网技术发展的不成熟对网络银行的资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制度上的不健全也使监管工作的难度提升,综合这些因素都制约着网络银行健康发展。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总结,得出了网络银行“后天不足”的劣势,由此也引发了使网络银行摆脱这些困境的监管问题之思考。 (二)网络银行的监管策略 目前,世界各国的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都是大同小异,而且许多国家的网络银行的风险管理基本程序都是在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基本步骤上加以本土化而最终制定出来的。目前世界上相对比较成功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两种,即美国模式和欧盟模式,其具体监管框架内容如下表: 美国和欧盟两种监管模式对本国或本地区网络银行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国取其精华,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确定我国网络银行监管模式。通过对我国网络银行和传统银行的特性、成本、风险特征的对比结果的分析,不难发现网络银行的虚拟性、创新性、突破时空限制的特性虽然可以使客户享受到快捷、高质量的服务,但是这些特点也对网络银行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水平、网络安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我国网络银行风险特征的对比结果显示我国监管法律框架还不完善,大多数银行存在大量坏帐,经营风险已经较大,因此,我们应更多借鉴国外的审慎性原则,美国的相对宽松办法还暂时不具有可行性[7]。面对网络银行发展的种种新情况、新问题,我国金融管理当局应对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方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进,既要积极鼓励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又要抓紧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 1、加强网络银行监管和立法工作 首先,我国整个法制建设还处于一个日臻完善的过程中,网络银行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更屈指可数了。随着网络银行在银行业中地位的提升和业务量的增加,相关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具有较高法律地位且针对性较强的网络银行法律法规。其次,一些与网络银行业务安全紧密相关的技术,如数字签名等需要在法律条文中给予明确的定位。另外,由于网络银行具有跨时间和空间的特性,因此,业务发展到国际化也是历史趋势,但是我国在业务范围上的法律限制还很明确,对此,立法工作应解放限制,给予网络银行充足的发展空间,适度监管。 2、抓好网络银行市场准入标准 由于我国网络银行发展情况与国外网络银行还有较大的差距,所以要坚持审慎原则,建立网络银行业务许可证制度,并制定颁布《网上银行业务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抓好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工作。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申报进入银行业的网络银行资格进行审查,在审批过程中应把握:(1)严格制度建设。网络银行的公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系统设计等制度性安排,必须严格审批[8]。(2)重视风险防范,网络银行的设立或新业务的开展,必须具备完善的风险识别、鉴定、管理、风险弥补和处置方案、计划。(3)对软硬件配备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如,设定注册资本或银行规模的下限,审查技术协议安全审查报告,提出办公场所与网络设备标准,明确风险揭示与处置规划等。(4)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甚至一般的企业是否也可以进入网络银行市场,以及纯网络银行是否允许其建立分支或机构等问题也决定了网络银行的市场壁垒的高低。 3、持续提高网络银行技术发展水平 我国互联网技术相对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而言比较落后,处于世界信息产业链的低端水平,网络银行所使用的信息网络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极大部分由国外引进,国内信息加密技术也远远落后于欧美,在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上也缺乏规避安全风险的具体解决措施。 因此,在信息技术水平方面和网络安全建设方面我国网络银行总是处于被动的局面。一方面,由于如果我国一直依赖引进国外网络信息技术,将处于追赶发达国家网络信息技术的状态中,而无法摆脱这种“死循环”也无法真正走到世界网络信息技术的前列。另一方面,由于发达国家出口到我国的系统软件在其设计时,就埋下了风险定时炸弹,如INTEL公司设计的奔腾Ⅲ有可以窥视每一台上网计算机内容的密码系统。解决我国在网络信息技术相对落后这一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做好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加强国际交流学习,鼓励自主研发,支持创新,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对国外技术的依赖性问题。同时,网络银行还要重视对操作人员的审核和培训,对于系统中出现的故障及时、安全、准确地分析、排除,保障网络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另外,软硬件技术标准有待统一,开发综合性强的网络信息系统,加大各种支付工具的普及力度,提高网络银行的使用效率。 4、不断提升网络行业自律管理水平 目前,我国银行行业自治自律组织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欠缺应有的系统性,主要关注的是传统银行的权益与利益,因此这些协会的自律自治的对象不够全面。我国政府和网络银行业界应尽快联手建立专业性较强的网络银行协会,面向整个银行业的银行家协会,以及金融租赁公司协会、信用社协会等。二是缺乏必要的独立性,行政干预会弱化协会的自治性、自律性,不利于增强银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能力。 网络银行金融风险探讨:互联网金融时代网络银行的监管问题研究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银行已经成为与传统银行同等重要的产业,网络银行带来的利益和其出现的问题一样不容忽视,在影响、冲击着传统银行业等金融产业的同时,也冲击着非网络环境下形成、发展的传统银行等金融管理体制和监督方式。如何应对互联网这种新形势下金融创新的挑战,同时做到监管到位尤其重要。 【关键词】 互联网;网络银行;监管;金融创新 2014年11月21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浙江义乌圆满闭幕。本次大会旨在搭建中国与世界互联网之间共享共治的平台,以“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主题,论坛主题涉及“互联网新媒体”、“共建在线地球村”、“移动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络空间安全和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等方面。 互联网,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迅速崛起成为人类文明中的一个革命性力量,颠覆着人类的行为和生活范式,改变着人们的思维、价值和习惯,甚至重新定义着生活、发展与世界。我国正式接入互联网是在1994年,而众所周知,互联网最早于1969年起源于美国,相比而言,我国互联网起步已经落后世界很多,二十年过去了,我国互联网已经创造了互联网的神话,在用户规模、网上信息资源等方面已经位居世界前列,而且在互联网产业规模、吸引外资等方面也熠熠生辉,不断有互联网企业的上市在刺激着全球投资者的神经,全球互联网公司十强,中国占了4家,中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互联网大国。我国的互联网如此快速的发展,使世界不得不重新认识中国互联网的力量,我国互联网也在快速经历了跟随、参与之后,即将迎来主导阶段。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传统金融业的改革,但是互联网金融蕴含的风险较传统金融更为复杂,对于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在的互联网企业,有的完全不考虑风险,或者是自认为能够覆盖风险,没有必要考虑太多因素。比如对于网购行为,采取网购先赔的方式来覆盖风险。但对监管来说,其实这是不可以接受的。总而言之,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将长期存在。 尽管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已经引发了监管层警觉,但现实情况是,目前我国金融分业监管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空白和缺失。令人欣喜的是,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针对各自领域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酝酿新的监管思路。目前就各方的表态来看,遵循线上线下监管标准一致的原则已较明确。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引起了政府及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互联网金融首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指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已然进入中国政府高层的视野。“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潘功胜和副行长易纲均表示,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鼓励金融领域科技的应用。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也提出“栅栏、普惠、驱动”三大原则推进银行业金融创新。 二、互联网支付的安全性与监管原则 现在的银行监管具有前瞻性,是一种审慎监管。而互联网金融创新是基于互联网支付之上的金融创新,没有被纳入正规体系,也没有纳入审慎监管的范围,但一些互联网金融创新已经涉及了与银行相似的功能。因此,未来的监管还应该有一些实质重于形式的准备。对于与现有的正规金融相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应该参照现有的规则进行适度监管。对于与现有金融体系无关或者完全具有创新特点的部分,可以根据自有特点进行监管。金融毕竟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从长远来看,加强适度的监管也有利于新型互联网金融稳健、可持续地发展。 三、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对策建议 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起多层次的监管体系。 (一)构建有效的横向合作监管体系。 根据互联网金融所涉及领域,建立以监管主体为主,相关金融、信息、商务等部门为辅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分工及合作机制。一是对于银证保机构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一行三会”可在坚持分类监管的总体原则下,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法规,实施延伸监管。二是对于网络支付,人民银行作为支付系统的主要建设者、行业标准制定者以及法定货币的发行、管理机构,理应承担第三方支付、网络货币的主要监管责任。三是明确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监管主体。 (二)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加强适应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风控体系立法,明确监管原则和界限,放松互联网金融经营地域范围地理限制。二是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相关的基础性法律,如个人信息的保护、信用体系、电子签名、证书等。三是加快互联网金融技术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制定。四是尽快对网络信贷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建立全面规范的法律法规。 (三)加强门槛准入和资金管理。一是严格限定准入条件,提高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二是加强网络平台资金管理。借鉴温州金改模式,建立网络借贷登记管理平台,借贷双方均须实名登记认证,保障交易的真实性。规定P2P企业资金必须通过商业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对包括资金发放、客户使用、还款情况等进行跟踪管理,建立资金安全监控机制,监测风险趋势。 (四)推进互联网金融监测和宏观调控,完善反洗钱规则。 (五)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降低互联网金融虚拟性所带来的风险,必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大力发展信用中介机构,建立支持新型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商业信用数据平台,推动信用报告网络查询服务、信用资信认证、信用等级评估和信用咨询服务发展。 (六)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一是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办法,对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和责任承担、机构的信息披露、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二是成立以“一行三会”为基本架构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解决相应金融纠纷,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三是组织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促进整个行业规范发展和金融消费者保护。
互联网金融论文:国际比较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 一、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首先,法律与制度上的风险。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业的新生事物,出现的时间较短,尚没有形成以其为规范主体的法律体系和制度体系。当前,我国出台的金融法规主要针对传统金融业,面向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定仍处于空白阶段。这不但不利于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更加有碍于互联网金融的自身发展。此外,资历的不足并没有影响到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力,“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已深受消费者欢迎。但事实上,我们国家的监管部门还没有正式制定出以互联网金融为管理对象的监督管理办法。很多互联网金融产品在运营的过程中都会多多少少涉及到法律和监管的灰色地带,一旦发生纠纷,将产生非常广泛的负面经济影响。其次,技术安全上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展开需要依托于信息技术,对信息技术的依赖容易给它带来较大的技术安全风险。引发技术安全风险的因素很多,系统设计的片面性、构思的局限性以及某些特定情况下无法回避的不可控因素都可能造成技术风险。如,最常见的黑客入侵就很容易引发客户、银行和企业信息的流失与失窃,并给各方带来不可预见、难以估量的损失。互联网金融数据的分布往往较离散、不均衡,其运行所依赖的“云计算”平台的应用模式也较为多样,这些特点都使得互联网金融技术安全风险的防控难以高效、准确地进行。最后,操作上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欠妥当的员工操作、不合理的运行流程及难以避免的系统缺陷所引起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操作风险是当下国内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它具有关联性强、涉世面广和可控性弱的特点。操作上的风险主要来源于雇员欺诈、系统退化、管理技能落后、电子货币伪造行为及客户安全性经验不足等,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不可预期的金融损失。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 相对于我国而言,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互联网金融事业起步相对较早,银行本身的网络化程度也比较高。加上这些国家一直以来都非常注重对金融的监督管理,因此在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上积累了不少正面经验。合理地参考和借鉴这些成功经验对发展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意义重大。 1.P2P网络借贷监管①美国。美国也没有专门针对P2P网络借贷的法律法规,对P2P的法律监管主要通过参考与P2P相关的法律条款来实现。除了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双重监管之外,美国的P2P网络借贷还需要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监督。其中证券交易委员会可以通过反诈骗、强制信息披露等方式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②英国。英国是最早展开网络信贷的国家,它对于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将P2P网络借贷定义为一种消费信贷,再依据《消费者信用贷款法》对其实施监管;二是由金融服务管理局、公平贸易管理局共同负责P2P网络借贷的管理。具体来说,金融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保护借贷过程中的资金安全,而公平贸易管理局的任务主要在于把控P2P网络平台的市场准入。 2.第三方支付监管①欧盟。在欧盟各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展开相关业务前必须取得电子货币公司或者银行业执照。而要获得这两种执照中的任意一种都必须同时符合下述三大条件:一是在持有一百万欧元初始资本的同时持续拥有自有资金;二是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资金必须归于负债;三是必须具有适当的内部控制机制、慎重的行政管理习惯和相应的会计核算程序。②美国。性质上,美国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归类于货币服务机构,并且在对这类机构发放牌照时就明确规定出其投资范围、初始资金和自由流动资金。这类平台上沉淀的资金归为负债,并存放在参保商业银行、受联邦保险公司监管。同时,正式运营前,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在金融犯罪执行网上注册,接受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共同监管。 3.“众筹融资”监管①美国。2012年后,美国放宽了对“众筹融资”的相关规定:一是从法案上规定,符合条件的“众筹融资”平台不再需要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二是将网络平台集资的的最高规模限制在一百万;三是允许每一个项目有多个投资人,但每个投资人的出资有一个不得逾越的上限。②欧洲各国。在“众筹融资”的说明书问题上,意大利与英国的规定是,资金数量在五百万以下、期限在一年内的融资产品不需要公开募资说明书。而德国的规定是,资金数量在十万以下,期限在一年内的融资产品不需要公开募资说明书。在“众筹融资”的监管问题上,英国、德国等国家认可了“众筹融资”的合法地位。其中英国还严格规定,“众筹融资”的股权及借贷模式在正式投入经营活动前必须得到金融行为监管局的授权。 三、国际经验对我国互联网监管的启发与提示 1.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首先,要尽早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法律法规。以第三方支付为例,一要提升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准入标准,在结合我国国情的情况下重点参考国际惯例,制定出一套审查与许可并行的准入机制;二要重视对沉淀资金的监管,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备付金办法》、《支付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严格管理沉淀资金;三要尽快对第三方支付外部监管、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等关键问题作出清晰的书面规定。其次,要尽快制定出一套适用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未来规划。并且规划至少要解决以下问题:第一,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准入标准、经营范围和发展原则;第二,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要出台面向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引导规范和相关国家标准;第三,为了推动互联网金融业的行业自律,要专门成立起行业协会,敦促国内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化发展。 2.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第一,为了实现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全面监控,有必要联合起国内各相关部门及“三会一行”,建立一个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中国银行为主,以商务部、科技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辅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网络;第二,为了提升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及时性与有效性,还需要构建起面向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分级预警机制,以非现场化的数字管理带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体进步;第三,为了拒绝内部操作不规范、员工失误操作和恶意窃取互联网金融信息等不良情况的发生,有必要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内控稽核制度,给互联网金融行业一个纯洁的内部环境;第四,若想要保证互联网金融征信信息的归集统一,必须从不断发展征信体系入手,逐步建立起一支专门化的征信队伍和一个专业化的征信机构;第五,为了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加强与西方国家的沟通、更加深入地学习和借鉴它们的相关经验,还需要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国际治理机制,让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处理与管控摆脱地区和国家的限制。 3.进一步发展互联网金融监管信息技术第一,要一步步完善互联网金融认证体系。对此,不妨以现有的银行网络身份认证体系为蓝本,构建出一个真实性更有保障、安全性更加可靠的互联网金融网站认证体系;第二,为了抵御来自外部的恶意攻击,杜绝客户资金被盗用、信息被窃取等恶性金融事件的发生,要不断升级互联网金融信息技术设备、发展计算机技术,提升互联网金融设施的安全防御性能,从技术的源头遏制金融纠纷的发生;第三,为确保互联网金融活动参与各方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金融交易的平稳展开,要有意识地发展和强化安全控件及安全监测方式、引入电子认证及签名技术;第四,互联网金融还必须实现群防群控。为此,要积极建设检测系统、促成线上与线下合作,逐渐形成一个有效的反欺诈联动机制;第五,要加强风险评估意识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关键环节和重要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要注意安插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软硬件设施。 4.构建金融知识传播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首先,不妨通过知识问答、有奖竞猜、有奖征文短信电话互动等活动方式在消费者群体中普及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促成消费者们形成一定的金融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互联网金融投诉与纠纷的发生;其次,还要同步完善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为了使消费者更快速、更正确、更深入地理解互联网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信息,相关互联网金融机构应当尽量以通俗、清晰、简明的语言来概括旗下的产品与服务,并同时说清楚消费者在消费前后需要承担的风险和应当享有的权利;最后,为了使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到实处,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面向消费者群体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一来可以在必要时及时地缓解和解决互联网金融纠纷;二来可以起到辅助互联网金融机构在消费者人群中普及相关金融知识的作用。 作者:沈静凝单位:英国曼彻斯特大学 互联网金融论文: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论文 1互联网金融概述 1.1成本低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进行资金交易的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对方的信息,根据彼此的利益需求,制定合适的交易定价、交易内容等,实现资金交易。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金融交易,可以节省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消费者直接通过网络平台了解金融产品,这有效地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促进了金融产品的销售。 1.2效率高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科学技术为支撑,可以为用户快速地进行金融产品计算、办理金融相关业务等,促使金融交易和金融业务快捷便利地进行。 1.3覆盖广当下网络技术的有效覆盖,促使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在网络环境下顺利进行,用户可以不受地域、时间的约束,随时随地地进行金融产品查询、购买等行为,这充分说明互联网金融覆盖面较广。 1.4风险大之所以说互联网金融风险大,是因为当前我国信用体系还不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法律约束存在一定缺陷,因而网络诈骗、金融违约等问题层出不穷。另外,我国互联网的安全程度并不是非常高,容易遭到黑客、病毒的侵袭,使得互联网无法正常运作,这会给互联网金融的运行造成严重的影响。 2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金融风险 作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全面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扩大了金融业务范围,降低了金融成本,提高了金融业务办理速度,但它存在的金融风险同样不可忽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金融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作依托,在开展和执行各项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各种技术的应用是非常关键的。保证各项技术的有效应用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有序、合理、快速地实施。然而在应用各种科学技术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一些技术问题,致使互联网金融的运作受到影响。综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实际情况,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技术风险有三方面。 2.1.1系统性的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系统性的安全风险与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是否合理、有效有很大关联。目前常见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主要表现为: (1)加密技术不完善。依靠计算机系统,互联网金融业务才能顺利的开展和执行。但在应用计算机系统的过程中如若加密技术不完善,一旦黑客攻击或病毒侵袭,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金融信息将会被破坏或盗取,系统终端可能被攻击,致使互联网金融受到重创。 (2)TCP/IP协议的安全性较差。目前互联网采用的传输协议是TCP/IP协议族,此种协议最大特点就是信息沟通流畅,但存在的最大缺陷是安全程度低。这使得目前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效果不佳,信息传递、资金转移过程中容易被盗取。 2.1.2技术选择风险因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系统性的安全风险,所以选择适合的互联网金融技术来解决安全问题是系统维护者需要仔细考虑的,但互联网金融技术的选择也存在风险。如若互联网金融技术设计存在缺陷或操作不当,可能引发信息传输低效、技术运用效果不佳等问题,致使互联网安全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给互联网金融带来更大的危害。 2.1.3技术支持风险由于互联网技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受技术限制或运用成本有限等因素的困扰,互联网金融所应用的技术不能够及时地更新或更换,这使得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实施受到一定的限制,在进行某些高端服务的过程中技术难以满足要求,如若强制应用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所以,互联网技术支持不到位也会影响整个互联网金融的运行,容易给互联网金融带来技术支持风险。 2.2业务风险 2.2.1操作风险从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系统来看,互联网账户的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系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与客户的信息交流等与互联网安全操作有很大关联。如若互联网操作过程中交易主体出现操作错误,可能会导致业务风险产生。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是在虚拟环境下进行的,交易主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规范、操作要求、操作流程等方面不够了解,交易主体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操作失误,极大程度降低了互联网金融安全性,给互联网金融业务带来风险。 2.2.2市场选择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如若出现市场选择风险,其来源主要是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柠檬市场”。所谓互联网业务信息不对称是指在虚拟的互联网环境下,金融业务主体为用户提供不准确、不恰当的信息,这使得市场选择欺骗性,可能使用户丢失资金,此种情况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产生的“柠檬市场”是指在起步阶段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中,金融产品定价低、服务质量差的金融业务被广大用户所接受;而金融产品定价高、服务质量高的金融业务不被接受。这种不良的市场选择现象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容易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市场选择风险。 2.2.3法律风险虽然我国出台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但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比较落后和模糊,相关监管规定还处于滞后状态,即监管空白,致使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实施的过程中,一些不良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开展不正规的金融业务活动,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不断地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是降低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关键。 3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 3.1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构建完善、健全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可以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行的安全性,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的构建,主要从两方面入手。 3.1.1改善互联网金融的运行环境为了保证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有效地实施,应当对计算机系统的防火墙、密银等安全防护功能进行强化,增强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避免其受到黑客或病毒的侵袭,以此来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安全的环境中运行。 3.1.2加强数据管理为了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或数据不被盗取、破坏,以及丢失,应制定统一、合理、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按照此标准规范,选择适合的互联网金融技术,并且设计制订合理的技术应用方案,科学地运用互联网金融技术,加强互联网金融实施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降低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 3.2健全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可以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监督、控制,最大限度地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当然,确保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有效应用的关键是建立健全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可以调整风险管理制度、约束风险管理、优化风险管理环境等,监督风险管理有效实施。建立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时,需要注意两方面:其一是加强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内部控制,通过制定完善的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安全管理办法,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等来有效的控制互联网金融业务,促使金融业务有序、规范、合理地实施;其二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客观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通过信用评估体系对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个人信用进行评估,确定个人或企业信用良好的情况下,允许双方进行互联网金融业务。 3.3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对于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的情况,应当加强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建设,不断地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约束互联网金融业务,为促进互联网金融的良好发展创造条件。对于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的建设,可以通过加大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填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空白,修改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等,以此来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和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法律环境而努力。 4结语 处于起步阶段的互联网金融尽管可以扩大金融业务范围、降低金融成本、提高金融业务办理速度,但其存在的技术风险、业务风险、法律风险,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巨大威胁。对此,应当通过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健全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等措施来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为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更好更快地发展创造条件。 作者:熊欢彦刘剑桥单位: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发展下的高职金融专业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对金融人才培养的机遇分析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并不是改变的金融资金融通的本质,而是改变了金融的形式,这种形式的改变使得信息的传播更快,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部分解决,参与金融的主体更加多元化,这些都对金融人才的市场需求和要求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1.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数量增加,为高职金融学生就业开拓了渠道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高职金融专业学生拓宽了求职的渠道,打开了一个新的大门,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对于学历的要求较高,高职院校的学生已经很难进入这个领域,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于各种金融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就会使得未来有更多的高职金融人才能够进入到这个行业。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会在客户服务,网络营销,后台服务等方面带来大量人才需求。通过对互联网金融人才招聘信息的调研,高职院校金融专业的学生在未来金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机会主要是客户服务,网络营销,后台服务方面。例如众安在线保险公司的招聘要求中专科学历要求主要在客服主管和客服专员,余额宝的招聘要求中专科学历主要针对的也是客服专员岗位,因为在互联网金融中更多是通过在网络和电话进行沟通和交流。互联网金融还有一个重要方向就是互联网金融下的信贷业务,这种服务更是需要大量的客户服务,流程管理和风险管理人员。同时要注意到互联网金融最终是为实体经济服务,除了需要大量的线上人员之外,还必须配套有足够的线下服务人员,这些都是未来高职金融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 2.互联网金融发展是发展金融职业教育的重要契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在全球都是比较迅速的,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目前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出现了线上线下融合的趋势,例如京东、阿里,顺丰等公司都在尝试线下实体店的体验,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需要不断增加社区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的网店,这些不断增加的线下服务机构,需要大量的金融人才为之配套服务,金融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需要将产品的收益、风险等关键因素给客户进行说明,金融专业人才的素质就是为了金融企业竞争的关键,而社区银行等业务属于相对普通的业务,高职金融毕业生是完全能够胜任的,并且高职学生更加灵活,对于这种业务的开展也是有很多的帮助。 二、互联网金融对高职金融人才培养的挑战分析 国务院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文件也指出,互联网金融金融的发展是一次巨大的历史革新,对于高职金融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也形成了巨大的挑战。 1.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发展首要的挑战就是针对教师的能力挑战,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求互联网金融人才应当是复合型人才,既懂技术又懂金融的多面手,同时还应当具备“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同时互联网金融人才还需要具备在互联网条件下,开展各种客户营销活动,具备发现客户,培育客户,留住客户能力的人才。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也使得学生更加了解金融,对于各种金融产品的熟悉程度也大大增强,可以很快的获得金融信息,如果教师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将很难完成相关的教学内容。同时互联网时代对教师的信息化能力要求不断提高,用互联网的方式来进行教学,将是未来的一种发展趋势,也能够实现工学结合,产教融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断在更新着金融的各种元素,这就需要不断根据时代的发展来更新金融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增加互联网金融的知识,例如在金融基础中增加微信银行,手机银行的知识,保险课程中增加互联网保险知识,让学生下载APP程序,进行了解各种保险知识。 2.互联网金融对教育理念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金融的最大挑战在于理念的影响,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始重视互联网的力量,不在高高在上,而是弯下腰来踏实的来完成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高职金融教育的挑战也体现在教育的理念上,过去的金融职业教育主要的面向还是传统的金融机构,但是传统金融机构是不太欢迎高职毕业生的,学生的就业存在很多问题,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金融从业人员,同时金融主体的多元化,也为我们培养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这就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不能只是针对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知识进行学习,要开阔眼界,增加互联网金融职业技能,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 三、转变观念,积极行动,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 互联网金融目前的发展还处于一个初级的阶段,未来的技术创新和发展空间十分巨大,但是这个过程中的发展需要职业教育及早准备,积极利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的教育的政策机遇期,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学校层面,高职院校应当给予教师更多的学习的机会,鼓励教师进行社会实践,让教师能够真正进入到相关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第一线进行社会实践,要创造良好的制度保障,让教师能够进入到相关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同时保障教师在实践期间的相关待遇,用良好的制度激励来鼓励教师勇于进行社会实践。同时,教师应当深刻理解职业教育理念,积极进入到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社会实践,同时积极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实践工作能力,走在行业发展的前沿,能够进行科研活动,以科研促进教学。 作者:王超单位: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互联网金融论文: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论文 一、美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 1.20世纪90年代起步阶段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结合,表现为网络银行、网络保险和网络证券的兴起。1992年创立的证券经纪商E-Trade开创了完全基于网络的交易模式,大幅降低了交易佣金;1995年成立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以下简称SFNB),是全球第一家无营业网点的银行,主要为客户提供储蓄业务、大额可转让存单、信用卡、理财、抵押贷款等业务,曾是美国第六大银行;1995年成立的InsWeb保险网站(以下简称IN-SWEB),曾是全球最大的“网络保险超市”。但由于产品开发和客户粘性等问题,SFNB和INSWEB盈利能力下降,先后被收购。 2.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快速发展阶段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脱离于传统金融业务的新兴金融服务兴起,包括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融资等。随着智能终端的普及,以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为基础的新型支付体系快速发展。虽然这些新兴业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公众的消费习惯和模式,但无论从规模上还是影响上都未能对传统的金融业务构成实质性威胁,其作用更多体现在丰富了金融业务竞争结构和促进了传统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此外,为更好利用支付账户中的沉淀资金以及在途资金,持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如Paypa)l开始与持有证券牌照的投资公司合作,开创了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的新模式。 3.2009年以来虚拟货币兴起这个时期的特点是虚拟货币兴起,特别是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后,在改革现有国际货币体系过程中,以比特币(Bitcoin)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业务迅速发展,发行和供应数量稳步增长,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值得注意的是,在数字货币的基础上建立的货币汇兑新平台进一步拓展了各方对数字货币的需求。 二、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与实践 美国没有专门针对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的监管法律和框架,但这不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享有监管豁免。与传统金融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不仅面临客户信息泄露风险、洗钱风险、欺诈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IT风险和声誉风险,而且部分风险还可能由于互联网的原因而被放大。因此,除适用于相关的联邦法律和监管政策外,美国还针对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修订了相关法律和政策。 1.P2P网络借贷平台实行多头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州一级证券监管部门负责保护投资人,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负责保护借款人。P2P网络借贷平台以“证券经纪商”身份在SEC注册,注册文件和补充材料包括运作模式、经营状况、潜在的风险因素、管理团队构成和薪酬体系以及财务状况。P2P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将每天的贷款列表提交给SEC,持续不断地说明书补充说明出售的收益权凭证和贷款的具体细节以及风险揭示。 2.股权式众筹2012年美国《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允许中小企业通过众筹发行股权筹资资金,赋予股权众筹合法地位,并要求SEC制定相关监管细则。众筹平台须向SEC注册成为证券经纪交易商或融资平台,平台优秀成员、董事和持有20%以上股份的股东信息、公司业务和募集资金使用均需要披露。完成一轮融资的众筹平台必须向SEC提交年度报告。对于众筹项目发起人,众筹交易前12个月,融资总额不得超过100万美元;未上市企业只能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且后者的净资产需在100万美元及以上。发起人至少在首次销售的21天之前,向SEC提交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风险揭示,如果筹资额超过50万美元的话,需要披露额外的财务信息,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众筹项目投资人,单一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0万美元,且投资人年收入或净资产少于10万美元的,12个月内投资额不得超过5%;投资人年收入或净资产大于10万美元的,12个月内投资额不得超过10%,也不得高于10万美元。 3.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对于比特币,美联储主席耶伦表示,美联储无权监管比特币,因为这是在银行系统之外产生的支付创新,与美联储监管的银行体系没有任何交集。美国国税局明确宣布,比特币是需征税的财产,比特币投资者须缴纳资本利得税;用比特币支付薪酬的雇主须进行申报,比特币收入要缴纳联邦所得税和薪资税。对于比特币交易平台,美国财政部要求相关交易平台以及管理公司向其办理缴费登记,并履行记录和报告义务,对洗钱风险进行监管。 4.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0年《货币市场基金增补法案》,MMF必须获得SEC的券商执照,必须遵守有关银行保密以及反洗钱等方面法律管制,必须履行相应的登记、交易报告等程序。在州监管层面,必须获得州监管当局的专项业务经营许可;不得从事类似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不得擅自留存、使用客户交易资金,要求其保持交易资金的高度流动和安全。SEC要求MMF及时披露基金组合,将MMF的最大加权平均到期期限从90天缩短到60天。5.第三方支付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界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由FDIC和财政部负责监管。美国财政部要求第三方支付企业向其办理注册,接受联邦和州两级的反洗钱监管,及时汇报可疑交易,记录和保存所有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留存资金需存放在FDIC保障的银行的无息账户中,且每个用户账户的上限为10万美元。 三、借鉴与启示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几乎都是直接照搬美国。SFNB类的网络银行以“直销银行”的方式重新走入公众视野。2013年9月,阿里巴巴和民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直销银行等方面进行重点合作;2014年以来,北京银行、兴业银行等相继推出直销银行。第三方支付经过多年积累,成功填补了银行支付体系空白,已进入双寡头垄断时期。余额宝、财付通等网络货币市场基金几乎照搬了Paypal联通支付账户资金与货币市场基金的模式,且由于收益较高,余额宝甚至在短期内募集资金超过2500亿人民币。小额网贷、P2P贷款、众筹等业务短期内快速发展,但由于业务模式高度同质,市场整合和优胜劣汰在所难免。 1.区分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金融属性,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对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普通投资者能够参与的高风险业务应按照现有融资管理方式,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适当设置安全红线,并按照机构资质分类管理;对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等涉及较长资金链的业务,应注意加强资金托管、簿记等方面的监管;对网络银行,应加强对客户认证、电子货币发行与流通、票据管理、反洗钱和征信等方面的监管。 2.做好顶层设计,开展跨部门金融监管合作互联网金融横跨不同金融部门,互联网金融产品也容易突破部门监管范围。因此,应制定横跨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方案,并做好部门间分工与合作。同时也应加快相关细分行业的标准制定,使得行业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应强调金融监管的“互联网思维”,加快对新技术、新理念的吸收学习,减少监管套利的空间,包括打破部门垄断及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等金融体系改革,使商业银行降低对利差的依赖,推动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社会公众的投资选择,避免互联网金融对存款造成较大虹吸作用,影响金融稳定。 3.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的关键在于风险控制,其中以信用风险为优秀。目前,我国征信体系还不够完整,应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并促进符合标准的P2P贷款、众筹融资平台、网络小贷公司的信用数据库与现有征信体系整合,完善并丰富现有小微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 4.加强投资者和消费者知识普及互联网金融创新速度较快,且概念较多,越来越趋于虚拟化、数字化。应加强对投资者和消费者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的普及,在消解信息不对称的同时,消除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的误解。虽然互联网投资门槛低,但也要求投资者能对自身行为和亏损负责,政府机构应明确自身责任范围,尽量减少隐性担保。 作者:鲁玉祥单位: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互联网金融论文:现代互联网金融风险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存在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操作过程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风险源可能来自参与者、系统或外部事件。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人监督不存在或不够和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极有可能使得内部业务活动和流程的改造出现操作风险。特别是没有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操作风险管理机构来统筹管理、协调这些金融环境的工作,极易出现控制的重复和管理的真空地带,或对同一环节产生不同的控制标准和办法等现象,并有可能导致大规模数据泄漏风险,让参与者无所适从。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法律风险 当互联网金融参与者在遵守相关的商业准则和法律原则的过程中,因为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要求,导致互联网金融参与者不能履行合同将可能给各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称之为法律风险。法律风险主要强调互联网金融参与者所签署的各类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能力。法律风险具有多样性,主要表现为:互联网金融合约不能受到法律应予的保护而无法履行或金融合约条款不周密存在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跟不上金融创新的步伐,使创新金融交易的合法性难以保证,交易一方或双方可能因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而遭受损失的法律风险;各种违法及不道德行为给互联网金融安全构成威胁带来的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客户隐私权及各权益被侵害的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境外业务中的法律冲突风险;互联网金融参与者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存在清算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交易和结算时,因参与者的支付能力或业务处理等问题造成不能按合同结算所形成的风险称为清算风险。具体包括参与者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业务风险等。其中信用风险是指参与者不能支付而造成无法按合同进行结算;流动性风险和业务风险是指因业务失误造成无法按合同期限进行结算,参与者必须要筹措资金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涉及面广、金额大所以当利率、汇率、信用、技术、流动性等波动过大时,互联网金融参与者股本不足以抵偿一种或几种风险引起的损失时,就必然产生清算风险。 四、互联网金融存在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某个事件或整体环境的影响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崩溃破产的风险。系统性风险发展的初期往往是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对互联网金融生态所造成的影响。由于政策、经济周期的波动等使得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宏观的经济状况出现恶化,“黑天鹅”事件的产生将是大概率事件。当一个金融机构违约,导致其他金融机构违约引发连锁效应,最终形成广泛的互联网金融困境的风险。如世界经济或某国经济发生严重危机、持续高涨的通货膨胀、特大自然灾害等都将有可能带来金融系统性危机,而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首当其冲。系统性风险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初始冲击,导致个别互联网金融机构违约;其次是连锁反应,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从而使风险放大,形成系统性风险。 作者:黄友军单位:三江学院经法学院 互联网金融论文: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就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互联网金融所改变的是传统金融的方式而不是金融本身,无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如何虚拟化和技术化,优秀是金融而不是互联网技术,因此互联网金融产品同样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也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金融”的双重特性,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较传统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防范。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主要来自制度设计缺失、交易过程失控、风控手段缺乏和互联网应对方案缺位四个方面。 (一)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制度设计缺失 1、未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特点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的《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都是基于传统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要求,如为控制传统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而设定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规定,对互联网金融的适用性较弱;对于P2P贷款、众筹融资等新的融资类业务无相关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领域,虽然我国已经初步构建起网上支付业务的管理体系,但在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支付等新兴领域,很多政策仍处于空白阶段。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旦发生经济案件,投资者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维护自身权益。 2、监管主体处于多头和部分监管真空状态。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监管,互联网基金理财由证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监管,市场处于分业监管状态,并且没有形成互动协调机制;现在互联网企业多为跨界经营,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基金理财等多个领域,各业务之间存在着大量关联和交易,由于各监管部门只负责相应职责,因此对于业务之间的关联和交易存在监管真空;同时P2P借贷、众筹融资、网络货币等新业态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信用风险更无从谈起。 (二)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监控手段薄弱 1、对参与主体的合规性没有设定有效验证,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对称风险。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都在虚拟的电子世界中进行,使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很大。加之对于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违约记录、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风险评价要素并未设立系统的验证方案,更加大了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用风险。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办理大额资金汇划时无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验工具;P2P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不足的违规性问题无系统核查、也没有资本约束设置,目前已发生过多起卷款潜逃事件。 2、对互联网滞留资金没有实现有效跟踪,导致信用风险积聚。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首先必须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账户,之后资金才能在互联网上流转。虽然在资金的调拨过程中,依旧离不开银行的底层服务,但从业务性质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事实上从事了与银行结算类似的业务。沉淀资金往往会在第三方处滞留一两天甚至一两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大量的资金沉淀会导致其信用风险积聚;当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各银行系统账户轧差结算时,每笔客户资金的来龙去脉变得更为复杂,又相当于屏蔽了外部对资金流向的识别,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虚拟账户的任意主体,都可以轻松实现不同账户间的资金转移(如网络洗钱)。 (三)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联网金融市场由多边信用共同建立,网络节点交互联动,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波及整个网络。由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隐蔽性强,关联度高,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分析手段。 1、未与央行征信系统关联,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互联网公司尚无法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互之间也没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互联网公司信用风险审核主要依托其网络平台,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完全凭借各自的审核技术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联网公司作为互联网金融市场多边信用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技术风险以及平台的脆弱性对整个金融网络的影响不容忽视。 2、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传统信用风险分析方法难以运用。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具有无限性、广泛性、无序性等特点,海量的信用交易数据储存在网络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数据库中,在提取数据进行信用风险分析时,不可避免地被大量无用信息所困扰,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难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断。 (四)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各种非预期事件没有系统化应对方案一方面,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市场面对的是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各种非预期的电脑黑客以及不成熟的电子身份识别技术和机密技术,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若爆发系统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围攻击,将可能导致各类金融资料泄露和交易记录损失。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基础架构所使用的大部分软硬件系统均是国外研发,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互联网金融设备较为匮乏,使得我国整体互联网金融安全面临一定威胁。而对于上述因素对金融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系统化应对方案。 二、国际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在全世界都面临挑战。因为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的本质,而美国、英国等成熟市场对各类金融业务的监管体制相对健全,体系内各类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机制较为完善,能大体涵盖接纳互联网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显的监管空白,通过分析总结他们的管理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参考借鉴。 (一)美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美国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的发源国,一直致力于改造和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更加重视对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这一新渠道业务,美国政府从宏观到微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1、根据互联网金融特点迅速补充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风险控制方面,从网络信息安全、电子签名、电子交易等方面补充出台了《网络信息安全稳健操作指南》、《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安全与稳健程序》等系列规则。如《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中规定,必须事前向消费者充分说明其享有的权利及撤销同意的权利、条件及后果等;消费者有调取和保存电子记录的权利,消费者享有无条件撤销同意的权利。 2、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并建立互相协作机制。以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为例,出台了《爱国者法》、《电子资金转移法》、《诚实借贷法》等法案,并要求联邦和州两个层面,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手段重点对交易过程进行严密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爱国者法》中规定,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定位为货币服务企业,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注册,并及时汇报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记录。 3、设立专门信息平台,对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各类需求。随着大量金融业务迁至互联网上交易,各类高科技网络诈骗花样百出,对此,美国政府设立专栏网站,实时更新互联网诈骗、消费者权益受损等案例,开展广泛的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旨在降低互联网金融消费损失;此外,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白领犯罪中心联合组建了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消费者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电话、电邮和上门等多渠道进行投诉。 4、微观审慎的监管。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变化,对新推出的各类产品制定详细完善的监管规则。比如对于市场新推出的众筹业务,主要是从防范风险、保护投资人的角度进行规定:首先是对项目融资总规模限制,每个项目在12个月内的融资规模不超过100万美元;其次是投资人投资规模限制,根据每个投资人的财务情况对融资规模有一定限制,比如投资人年收入或净值低于10万美元,总投资额不能超过2000美元或其总收入的5%。 (二)英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英国除了像美国一样,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内、补充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进行了一些有特点的尝试。 1、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监管职能。英国英格兰银行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负责监管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当然也包括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但因该部门制定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规流程较长,在具体法规流程未出台前,允许自律性较强的行业协会承担相关监管职能。如英国成立了全球第一家P2P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已发展成为良好的行业自律组织,协会章程对借款人设立了最低标准要求,对整个行业规范、良性竞争及消费者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2、充分结合现有征信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双向沟通。英国利用市场化的征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征信体系,可提供准确的信用记录,实现机构与客户间对称、双向的信息获取;同时与多家银行实现征信数据共享,将客户信用等级与系统中的信用评分挂钩,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事前资料分享、事中信息数据交互、事后信用约束服务,降低互联网交易不透明风险。 三、管理体系构建的建议 综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现状,参考国际管理经验,建议从完善制度体系、丰富风控手段和建立互联网安全标准三方面构建管理体系。 (一)在现有框架下,补充完善互联网金融法规及监管体系 1、加快互联网金融的立法速度,逐步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参与主体进行约束,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制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制定市场准入机制;对金融交易过程加大风险控制,建立交易过程监控法规,通过现场和非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互联网滞留资金实行有效跟踪,对于电子交易合法性、安全性加快立法速度,出台数字签名以及电子凭证有效性的条件和标准;针对网络金融犯罪加大惩治力度,以降低网络金融犯罪案的发生几率。 2、根据参与主体特征,建立分工明确的监管框架。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传统业务向互联网的延伸,对其监管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其风险主要来自网络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因此,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可监管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建设和互联网金融运营业务;互联网企业利用成熟的互联网运营手段和技术将金融业务嫁接于互联网,其风险主要来自金融业务相关方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要对其强化金融关联业务的监管,并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地带。 3、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功能。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与75家机构共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这被认为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最高水准的行业自律机构,被视为互联网金融迈向行业监管的过渡性举措。行业协会可根据创新业务特点,在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先行设定行业标准,规范相关业务发展,在促进新业务发展的同时也防止和缓冲风险影响。 (二)建立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 1、丰富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数据库,加快配套征信系统建设。一方面,创建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全面采集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互联网征信体系数据库,同时关联央行征信系统,对比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另一方面,将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传递给央行征信系统,实时更新征信信息,全面共享数据库信息,为客观评价企业和个人信用提供良好的数据保障。 2、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诉平台,掌握一手信用违约数据。可以参照美国政府的做法,由央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成立互联网金融犯罪投诉中心,接受消费者多渠道投诉,掌握市场真实信用风险状况。同时设立专门网站,实时更新诈骗案例,进行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建立面向互联网市场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方法。一方面,以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平台为基础,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选价值信息,并与传统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结合,开发综合型信用分析方法,通过对数据库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评分机制和信用审核机制;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参与主体多为非专业金融机构和人士,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预测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可在数据库平台上增加信用风险自评模块,方便互联网企业通过平台数据监测自身风险能力、改进业务营运环境,完善金融网络多边信用环境。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安全标准,从根本上确保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我国应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现状,建立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体系,尽快与国际上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和规范接轨,使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业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整个金融系统的协调发展,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此外,我国要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研发的支持,力求在数据加密、防火墙等网络安全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网络防护体系,脱离在硬件设备方面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实现技术上的独立。 四、结束语 互联网是新兴、富有活力和创造性的业态,拥有不可限量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与整个金融业总量相比,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法规监管规范较少,对风险防范考虑不全,一旦发生风险处理不当,极易引起连锁反应,甚至冲击金融体系。因此必须在发展初期构建起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并在实际运行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让互联网金融在约束的框架下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陈秀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下的传统金融研究论文 1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的原因 互联网金融不单单是把互联网和金融这两个领域捆绑在一起,还是在确保技术成熟、安全性能好的基础上,便于大众理解,特别是对目前迅猛发展的电商的认可,需求的增加而催生出来的一种新模式和新业务。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的条件有3个:①当今社会是一个网络高度发达的社会。有数据显示,到2013年12月,中国网民人数为6.18亿,全年合计新增5358万人。网络普及率为45.8%。这样较高的普及程度保证了互联网金融的客户源,同时,智能手机大范围的推广,云计算、大数据、数据搜索等尖端技术的掌握,为互联网金融在一定层面提供了所需要的技术基础。②金融服务对象在降低成本方面有很大的需求空间。由于传统金融市场上的信息高度的不对称,融资成本,时间损耗等众多成本的存在使得金融主体对于金融模式创新的需求增加。这种内在的需求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发挥了助推剂的作用。③传统金融的供给和需求出现了断层。相对传统金融来讲,大量资金急需保值增值的渠道;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为代表的弱势群体来讲,融资难,贷款利率相对较高;这样对于商业银行来讲,贷款结构的不平衡,利率的非均衡使得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贷不上款,使得供求结构出现畸形,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一定程度缓和了这种断层结构。 2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 在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共存的情况下,我国金融市场出现了大量资金供给、大量资金需求和大量第三方服务机构并存的现象。主流观点将互联网金融分为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余额宝模式的小额信贷平台等。而第三方支付和网络借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优秀。同时,互联网金融有效地把社会闲置资金利用了起来,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然而未来发展方向我觉得会表现在这几个层面。 2.1现有的格局将会被打破,形成两种金融模式并存的局面短期内互联网金融对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但未来互联网金融会和传统金融形成一种互促互进,共同发展的模式。互联网金融会促使传统金融进行改革,创新,两者协调,使双方都达到互利共赢。 2.2当前互联网金融还处在成长期监管不完善,各项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甚至于资本的限制都并无规定,不明确,但是随着当前互联网犯罪率增加,而互联网金融完全离不开互联网平台,因此,当进入深水区的时候,会完善外部监管,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保证互联网金融更好的发展。 2.3现有的金融业务的重心将会改变传统金融的风险管理贷前控制。但互联网金融因其信息的高度公开性,便捷性不存在非对称信息,因此,风险管理的重心将逐步被削弱,相反,风险的重心将从经营管理转为在线,为客户提供技术和操作相关的低风险乃至于无风险服务。2.4融资将会比传统金融简单许多,同时利率市场化将会形成互联网金融融资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融资方式,这种方式下,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公开性,各种成本和费用就会大大减少,双方甚至可以达到直接交易,甚至不用中介。这种开放的条件下,就像余额宝的收益率一样,直接实现利率的市场化。 3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比较 互联网金融注重创新,充分发挥信息时代的信息高流动性,高共享性的特点。这与传统的金融无论模式,还是组织上都会不同。以至于互联网金融表现出来的特点也有所不同。信息的对称和高度共享。这一特性是基于互联网传播速度快、透明度高、共享性好的特点。相关费用减少,交易成本降低。网络上进行交易,使得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中介机构的作用大大削减,相关的员工费用就会被大大减少,管理费用,运营费用也会大大减少。中介费用的降低使得融资成本,交易成本减少,有利于促进网贷的进一步发展。更加具备“扶弱”的特性,使得资产业务的新销售渠道被构建,有利于金融资产负债业务的结构性更加合理。互联网金融的P2P网贷平台平均贷款额度可以达到10万,甚至于低于小微企业最低贷款额度的50万,真正意义上弥补了银行贷款的薄弱点,充分实现了对金融领域弱势对象的真正扶持,为微小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从真正意义上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发展。以客户为中心,更加注重客户个性化需求,业务处理效率更高。互联网金融近似无金融中介状态,正如一般均衡定理阐述的一样,交易双方互通,进行交易。互联网金融重视数据的效应,分析掌握的数据资源来制定相应措施,保证尽量使现有客户满意度最大化,又能够吸引潜力客户群体,重视创新,满足现今个性化的要求,达到以客户为中心的目标。但两者的定位不同,目标群体存在差异,金融市场上扮演的角色不同。产品的营销策略和营销渠道不一样。传统金融产品完全是依赖人工去推销,而且多数理财产品相似度很高,银行过分地依赖关系去销售产品。相反,互联网金融更重视产品的创新。 4基于博弈分析的战略选择 目前,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都选择将对方作为自己的竞争对手,这种对立的竞争不利于二者长期的发展。采用“囚徒困境”模型可以帮助我们解释二者采取不合作的对立态度的原因,同时找到改善这一情况的方法。在该“囚徒困境”中,假定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都选择不合作时,他们的收益都为2万元;显然,如果一方合作而另一方不合作,那么不合作的一方会得到更高的收益为5万元,而选择合作的一方会因为对方的不合作而蒙受损失,收益为1;而如果双方都选择合作,那么双方的收益都为4万元。该博弈唯一的纳什均衡是(不合作,不合作),相应的支付向量是(2,2),而能给双方都带来4万元利润的策略组合(合作,合作)却不是一个稳定的结果,经销商走进了“囚徒困境”。因此,由于传统金融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短期利益导向行为,二者选择不合作的行为是必然发生的,除非有外在力量对二者的行为进行强制约束。因此,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强有力的惩处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合作的有效因素。 5建立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双赢机制 5.1传统金融业的发展方向及改革措施在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产生了一定的冲击,这种冲击首当其冲的就是银行业。因此,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业必须进行改革,确定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实现和互联网金融优势互补,互促互进的目的。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应该是给商业银行敲响了一个警钟。可能短期内,互联网金融还难以替代商业银行,但长期传统金融必须调整定位,进行合理的改革。商业银行应该重视所有会带来金融变革的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扩大自助终端,完善搜索引擎,提速云计算,从而突破商业银行技术瓶颈。变更相关的经营模式和组织架构。传统的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降低中间成本,不单单把银行业务放到网上,而且实现客户操作的便捷性,以点到面,全面实现系统的智能化。以客户的需求和体验程度作为出发点,突破现有产品同质化的特点,在发挥创新性的同时注重个性化,特色化。未来银行应该,将数据作为一种战略性的资产。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商业银行应该摒弃利用原有信息不对称来获取利润的方式,更多的获取数据源,重视对信息的分析,特别是对数字的分析,从而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达到对客户在贷款全程的风险控制。 5.2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双赢机制的探讨长期来看,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应该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双方可以进行融合,达到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 5.2.1客户信息和资源共享。传统金融具有资金量大的优势,掌握有大量优质的客源,但传统金融在我国长期受到保护和垄断,在业务创新和创新平台发展上有待完善,因此可以借鉴互联网金融平台改进自己的平台,实现产业升级。互联网金融资金量小,在优质客户资源、资金以及监管等方面亟待建设,传统金融在这些方面具有优势。所以双方可以实现交叉销售,资源共享,这样既增加彼此的客户量,又扩大了销售额。 5.2.2在强化价格发现的基础上共同推进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双方的价格偏好,这样一来,在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动走势进行分析,从而为商业银行应对市场波动,完善贷款定价,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5.2.3融资实现便捷化,高效化。传统金融掌握有大量信息资源,所拥有的资金量较大,传统的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应该紧密合作,在融资方面实现共赢。双方对相应的融资渠道可实现互通,对客户群合理分类,在线上和线下的客户均可以实现互融,搭建联合融资平台,实现融资的便捷化,高效化。 5.2.4风险管理手段和处理机制更加完善,从一定意义上实现“双保险”。传统的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在风险控制和处理手段上存在差异,各有优势。因此,可以将两者的风险管理结合起来,相互融合,共同应用。传统的金融更加重视贷款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将风险尽可能控制在“贷前”,出现坏账时,主要处理抵押品和担保品。互联网金融更加重视对相关模型和数据的分析来更多的对贷款人进行完整的评估,实现对风险贷前、中、后的控制。可以看到,两者的切入点各有所不同,互联网金融注重运用技术把控,传统金融则偏向于对贷款人的实际了解。 5.2.5共同建立并享用信用等级数据库,并实现跨网共享机制。互联网高效、便捷,但现有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不够完善,使得互联网金融客户的信用机制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不能得到了解,而商业银行客户的信用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也不掌握,因此客户信用出现了不相交的区域。银行内部实现了相关信用的共同分享,对于有违背信用的客户记入相关“黑名单”。互联网网贷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无论是对互联网金融来说,还是对银行来说,对客户资信掌握不全面,都会使一定程度上风险的增加。双方应该建立联合客户资信数据库,这样对银行和互联网金融,都会将风险降低到最低。 作者:辛晨李长青邬西单位:内蒙古工业大学 互联网金融论文:我国安全防范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互联网提供的金融服务与金融产品所形成的虚拟金融市场。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得互联网业与金融业日渐融合,产生了互联网金融,并逐渐演变成一个新的金融行业。互联网融合、渗透金融领域已是大势所趋,传统金融界也纷纷利用互联网对自身渠道和营销模式进行整合,P2P、余额宝、网络金融社区和基于互联网的平台等新型机构正在迅速崛起,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相继加入、强强联合对传统运营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我国互联网企业进军金融业,背后是民营资本对金融业的渗透。2004年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宝上线,2010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成立,2013年6月“余额宝”,2013年7月“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批,其客户端正式开通“余额宝”功能,在余额宝的带领下,互联网巨头纷纷进入金融行业。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一)法律风险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立法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比较落后,现有的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都是为传统金融业务,对于互联网金融不太适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电子合同有效性的确认、个人信息保护、交易者身份认证、资金监管、市场准入等尚未有明确规定。故在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交易主体间权利义务模糊,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 (二)系统性的风险 1.系统性安全风险,由于黑客攻击、互联网传输故障和计算机病毒等因素引起,这会造成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系统瘫痪,从而造成技术风险。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差、病毒容易扩散。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在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不完善的情况下,黑客就很容易在客户机向服务器传送数据时进行攻击,危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TCP/IP在传输数据的过程中比较注重信息沟通的流畅性,而很少考虑到安全性。这种情况容易使数据在传输时被截获和窥探,进而引起交易主体资金损失;通过网络计算机病毒可以很快地扩散并传染,一旦被传染则整个互联网金融的交易网络都会受到病毒的威胁。 2.技术支持风险,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受技术所限或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而以外部技术支持解决内部的管理难题或技术问题,在此过程中,可能由外部支持自身的原因而无法满足要求或中止提供服务,导致造成技术支持风险。 (三)交易主体和计算机系统的业务风险 1.操作风险,是由交易主体操作失误或有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系统造成的。从交易主体操作失误方面来看,可能是由于交易主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要求不太了解而造成的支付结算终端、资金流动性不足等操作性风险。从互联网金融安全系统方面来看,可能是由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账户授权使用系统、与客户交流信息的系统等的设计缺陷而引起的操作风险。 2.市场选择风险,是由信息不对称而使得客户面临道德风险和不利选择的业务风险,或者是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成为柠檬市场。互联网的虚拟性增加了交易者信用评价和身份的等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其在选择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还有可能使价格低但服务质量差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被客户接受,而高质量的机构被挤出市场。 3.信誉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机构不能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导致其无法有序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依托的是互联网技术,而互联网技术容易发生故障或系统容易被破坏,所以势必会引起不能满足客户预期需求,进而影响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誉,出现资金链断裂和客户流失等问题。 三、互联网背景下加强金融服务风险防范的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应尽快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法律规范,加强对网络信贷、第三方支付等新型业务的约束,严厉处罚违法、违规现象。二是明确法律监管主体。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在于产品的重新组合和形式的改变,其本质就是传统的金融产品,建议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和产品进行重新梳理和界定,分类明确其监管主体,其他机构配合监管。三是制定全面的市场准入办法和管理制度。为保障网上交易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建议对申请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提出更高要求,严格审查其准入资格,从源头防范系统性风险。四是整合监管资源,完善监管机制。首先,监管手段可采用警示、整顿甚至取缔。增强行业透明度、标准化,坚持监管底线,不允许越过非法集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两个底线,完善监测手段和监管能力建设。尽快出台管理指导意见或暂行办法,如《网贷管理办法》。其次,建立信息安全维护机制。通过建立网络安全机制、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提高交易安全可靠性,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及资金风险。 (二)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在互联网理财时代,网络安全应该成为投资者风险意识的一部分。应该加强投资者教育,充分向投资者提示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且显著高于投资类的传统金融产品的风险。 (三)加大技术投入,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针对技术风险,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从更高层次上来防范黑客攻击导致的系统瘫痪。因此,互联网企业必须对自身的交易系统、数据系统等进行持续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互联网企业应在高度重视客户体验的方便快捷的同时,密切关注系统潜在的风险性问题。 作者:吴丽琴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互联网金融论文:发展趋势下的互联网金融论文 1.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1.1金融贸易的形式我国金融卫星通信在网络中的运行,构建了全国电子联行系统、金融信息系统、金税信息系统和中国证券交易系统等。这些金融系统的建立直接使得现实金融交易的形式可以在网络金融发展中继续进行。因此,网络金融贸易的主要形式仍以传统金融贸易的投资、融资为主,只是贸易的途径有所变化。除此之外,互联网发展与电子信息技术的综合运用使各种金融企业如商业银行、借贷机构、信贷公司等实现了网络业务的发展。网络银行的出现和网上金融产品的购买使得目前的金融贸易从窗口化转为网络化。受网络支付形式影响,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互联网金融贸易的特有形式之一,专门针对网络人群的多种理财产品也纷纷出炉,如“余额宝”等。 1.2金融发展的途径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发展的途径较传统金融模式有所改变。在传统金融模式中,金融发展依靠金融业务工作人员的推广以及金融机构所做的广告;而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业务的开展可以通过多个平台实现:首先,网上银行业务开展使得原本银行卡所具有众多金融业务都能够在互联网中实现,银行系统中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银行可持有者所预留的联系信息进行银行业务推广,只需要发短信或者打电话进行业务推销即可,不需要进行一对一的现实业务销售;其次,由于网上银行的便捷性和节省人工等特点,为金融机构节省大量开支,将这些开支用于个人和企业客户所持有的银行卡的“返利”活动中,使人们能够更加主动地了解网络金融业务。 1.3金融业务的特点网络金融业务除了具有虚拟性、便捷性和节约成本等特点之外,还具有广泛性特点并且不受时空的限制,这些金融业务特点同时也是互联网服务的基本特征。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广泛性特点表现在以网络银行为首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推出的金融业务模式的相似性上,只要一种网络金融产品风行,就会有多加银行相继在网上银行中推行此业务或者积极与第三方金融平台建立联系,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多个网上银行的兼容就是网络金融业务广泛性的特点表现;网络金融的不受时空控制性也表现在网络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即在网络银行中进行支付、转账、查询、缴费等业务,不受银行营业时间和银行卡所在地的影响,网络模糊了银行系统的地区差别,使金融业务的服务时间完全做到了“24小时不打烊”。 2.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凸现出来的问题 2.1金融平台建设问题金融平台是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状态下的金融平台包括各大银行的网络银行系统、手机银行系统、具有支付功能的软件平台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信贷平台等。这些金融平台的发展历程不一样,在网络金融中的作用不一样,在网络金融中所占据的地位也不一样。网络金融平台建设的不协调使得网络金融服务和金融交易存在失衡的问题,例如网络银行能够承办的大笔存贷业务数量远远小于现实银行,这就意味着,网络金融平台建设本身还存在着不完善的情况,即便是网络在人们生活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人们对于网上金融的认知度还远远低于其他日常生活行为。 2.2网络金融的安全风险问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网络金融安全的风险越来越严重。在传统金融模式下,人们进行金融业务依靠银行单据,信票是纸质的,并且由三方保存,能够保证金融行为的妥帖,但在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金融交易双方不见面,所进行的交易实际上是信息的交换,交易双方也不能产生即时的、可以当做凭据的信票,金融信息一旦泄露或者被篡改,金融交易就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很可能造成交易一方的巨大损失。 2.3金融业务载体的统一性问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中还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互联网金融载体与现实金融载体的不统一。金融载体即人们实现金融交易时必须使用到的工具或者信息,如在银行窗口办理业务需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作为互联网金融代表的网络银行登录方式不一致,有些银行采取U盾的登录方式,有些银行采用账户密码结合的登录方式,有些银行采用手机校验的登录方式,虽然不同的登陆方式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网络金融交易的安全性,但每种登录方式都与现实银行金融业务载体不同,一旦人们要在网络与现实中同时办理金融业务,就需要准备两种完全不同的业务载体,这阻碍了网络金融业务和现实金融业务的相互转化和有效联系。 3.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 3.1网络金融平台的综合建设互联网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不止于在网络上实现一系列日常活动行为,实际上互联网的发展必然引领人类社会进入完全的网络化时代。在网络中实现一切事务成为互联网未来发展的主题,在此基础上,互联网金融也必将打破网络银行独占鳌头、第三方支付平台单一的局面。综合性更强、各种金融机构都能参与进来的网络金融平台建设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题。网络金融平台建设将实现多家银行的网络银行或手机银行的整合,使各种金融机构都能在同一个金融软件上显示出来,人们打开软件就犹如到了网络上的“华尔街”一般,只需要登录一次账号,就能够实现在多个金融机构中的金融业务办理。 3.2网络金融安全保障更细致网络金融的安全问题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而网络金融安全问题的解决实际上也有赖于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目前信息技术的发展仍以2进制代码编程为基础,但在未来的信息技术发展中,各种生物科技也许能够参与到其中,每个人的网络金融数据信息将以特殊的,非代码式的保密形式加以保护,如个人在办理银行卡的同时写入指纹,而在手机和电脑的网络金融平台上也写入指纹信息,网络金融客户端的指纹信息与银行卡所记录的指纹信息一致,该银行卡所包含的一切网络金融交易才有效,这样就能够妥善保护网络金融客户的信息安全。 3.3网络与现实金融载体的统一伴随着信息技术而产生的众多网络工具都越来越简便和小巧,人们倾向于将网络生活与现实生活的边界虚化,追求现实生活的精致和高效,而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必须符合人们对网络社会发展的追求,即网络金融与现实金融的载体相统一。例如,网络银行的登录方式与现实金融业务的办理所需要的文件相同,使客户不受复杂的文件信息所困扰,又如,银行卡写入网银信息,使客户可以通过扫码登录网银,进而实现网络金融交易。网络与现实金融载体的统一是网络金融业务与现实金融业务统一的必经途径,也是网络金融未来发展的必然。 4.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是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作为基础的金融行为,以虚拟的金融交易为主要方式。互联网金融发展到现在已经在金融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但互联网金融平台还不能提供给金融客户十分全面的服务,网络金融的风险伴随着互联网信息风险的升高而越来越高,金融业务载体的不统一使得互联网金融与现实金融的交接出现困难。在未来的互联网金融活动中,金融网络平台的综合建设以及金融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另外,网络与现实金融载体的统一,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 作者:刘洋单位: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互联网金融论文: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及风险特殊性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强劲互联网金融是在全球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始于银行金融业务的网络化。自1995年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银行的网络金融在全球范围内迅速铺开。2013年中国网银交易规模为1287.8万亿元,大部分银行的电子银行替代率接近80%;截至2013年7月,我国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数量已达250家,第二季度交易规模达1064.1亿元,环比增长64.7%;截至2013年末,国内P2P行业总成交量达1058亿元,贷款存量为268亿元,出借人数超过20万,较2012年200亿元左右的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挑战传统证券业务的众筹模式也开始在国内入驻,并受到投资者青睐。2011年7月上线的“点名时间”,是国内上线最早同时也是规模最大的众筹平台,截至2013年7月该平台已经接到了7000多个项目提案,有近700个项目上线,项目成功率接近50%.2012年堪称“互联网金融元年”,自此互联网金融不仅创新层出不穷,而且竞争日趋激烈。首先,电商巨头纷纷涉足金融行业,如阿里巴巴开放信用贷款和理财业务,腾讯与中国平安成立保险金融服务系统,苏宁小贷进入供应链金融领域等;其次,银行系电商也竞相上线,如建行的“善融商务”、交行的“交博汇”、招行的“非常e购”等;再次,互联网金融开始蔓延理财、保险业等行业,如余额宝、人寿联合快钱共推保险网销,“三马”联合卖财险等,互联网金融市场上的创新与竞争开始愈演愈烈。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产生及其特殊性互联网金融活动表现为货币和数字化信息在网络间的传达与调拨,交易双方互不明确,交易过程透明度低,这种依附于高科技和虚拟性的特性,对金融风险具有放大效应。互联网金融所蕴含的风险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具有金融属性,与传统金融一样,互联网金融活动面临信用、市场、流动性、操作性、声誉等一切常规金融风险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载体是互联网,互联网本身附有的虚拟性、技术性以及创新性特点会给互联网金融附加很多系统性的隐性风险问题。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强烈竞争态势下,互联网金融也频繁发生风险案件,显性风险突出。例如,银行网站遭遇黑客袭击、个人金融信息被盗取,P2P网络借贷行业早期由于基本处在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而多次发生“跑路”事件,以及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等情况。同时,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上互联网金融本身的行业交叉属性,目前对其没有明确的监管制度和可完全适用的法律约束,其发展还蕴藏着“隐性”风险。例如,由于监管的欠缺,不乏有企业打制度的“擦边球”,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特点进行网络洗钱,违规经营发行理财产品,暗箱操作线下业务等,不断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风险底线等。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全面结合和创新的产物,其风险产生的主要来源有: (1)对信息技术装备的依赖,即互联网金融的一切活动都依托于信息技术的软硬件装备,一旦技术出现问题,风险难以控制; (2)互联网的“虚拟性”特点,即互联网金融中的一切业务活动,如交易、支付结算等都在虚拟的电子信息中进行,交易者身份认证难以确认,容易导致信用风险; (3)金融的跨界经营,如金融“触电”、电商“淘金”等的发展使得金融的跨界经营已成趋势,进而导致金融风险的不确定性; (4)法律与监管的缺失,互联网金融行为缺乏明确的制度约束,单纯的行业自律会积累大量隐性风险。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模式类别及特点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一切依托互联网展开的金融活动,包括了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实体机构、平台中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从商业模式的角度大致可分为六类。综合而言,互联网与不同金融市场的融合发展所形成的各种模式类别,不仅传承了互联网资源开放化、成本集约化、渠道多元化、用户行为价值化等优点,同时也更加创新性地细化了我国金融市场业务,有效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普惠发展”。但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环境下,各种模式类别发展的多元性也使互联网金融风险在我国更具复杂性。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殊性 结合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来源和商业模式特点,与我国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所蕴含的风险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风险类别中。 (一)技术性风险互联网金融对互联网技术的依赖性很强,互联网技术性风险会对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的资金安全构成威胁。例如,由于网络及计算机自身缺陷或技术不成熟造成的停机、堵塞、出错及故障等,以通过病毒、黑客等人为破坏手段构成的网络软硬件瘫痪、信息泄露、被篡改等,都有可能导致资金的截留或被盗。同时,互联网支付密钥的技术管理以及TCP/IP协议的安全性,对承担金融活动中资金主体的资金安全性来说也面临考验。因为互联网金融活动的交易信息完全通过网络传输,在这过程中存在非法盗取、篡改以及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据《2012中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有84.8%的网民遇到过个人资料泄露、网购支付不安全、遭钓鱼网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总数达到4.56亿人次。此外,在技术支撑上,很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往往通过购买外部技术支撑来解决内部技术和管理问题,而在互联网技术设备上我国又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国外进口的互联网软硬件设施对我国的金融信息安全问题存在的隐患也不得忽视。 (二)虚拟性风险一方面,互联网的开放性给社交活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信息分享平台,但其“虚拟性”特点也给海量交易者身份、传递信息的真伪判断带来明显弊端,容易引发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例如,在虚拟的互联网金融市场服务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客户大都会根据行业服务的平均质量来确定预期购买价格,可能会出现“低质量”金融服务机构驱逐“高质量”金融服务机构的现象;同时,在实际业务中客户可能会利用自身信息的隐蔽性,做出像网络洗钱、网络欺诈等不利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平台在金融活动中很多承担着资金周转功能,如第三方支付、电商系金融等,相比传统金融的线下严格审查,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于“虚拟性”特点,很难对在资金周转过程中的沉淀资金实施有效的担保和监管,信用风险指数加大,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或引发支付风险。 (三)操作性风险相对传统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大数据的经营、操作主体的变换、互联网金融账户的授权使用、操作流程设计对网络系统的依赖,以及真假电子货币识别等方面。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优秀在于对数据的整合、模型构建和定量分析,由于平台数据获取主要是基于业务的交易数据,形成维度单一,再加上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刷信用”、“改评价”等行为,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风险控制在操作中存在风险“有偏”隐患;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操作主体大都是客户在自有计算机上实现,如不熟悉具体的操作规范与要求,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互联网交易系统的设计缺陷、安全性以及运行的稳定性等,也可能引发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可能会存在由于没有树立良好的信誉而导致的各项业务不能在良好的信用环境下有序展开而面临风险;互联网由于时效性和快捷性特点,往往一步小小的操作过失带来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如金融机构的“乌龙指”事件),而且互联网通过媒介对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操作风险会很快进而导致声誉风险。 (四)法律法规性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风险主要体现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与现行法律制度的滞后性冲突造成的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非常迅猛,基于传统金融制定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很难满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需求。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现有法律的运用风险,即现有法律运用到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难以适用,容易导致交易主体之间的责、权、利边界不明确,一方面增加交易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对某些金融行为(如虚拟货币)本身的违法与不违法难以界定;二是新法律空白风险,即新法律空白可能造成的“搭便车”风险集聚,而互联网金融由于本身涉及领域的交叉属性,使得其立法过程很复杂,难度超过传统金融,如实名制和客户隐私保护两难问题的解决等,更加剧了这种风险的不确定性。 (五)监管覆盖风险首先,互联网金融大都存在跨界经营,如电商系金融领域,这对我国传统金融的分业经营界限及分业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中除了金融机构的信息化金融受原监管机构约束外,仅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法律地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可,受央行支付结算司监管并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约束。而像P2P网络借贷、众筹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势,虽然2014年上半年已被分类归口于银监会和证监会监管,但相应的监管法规建设任重道远,短期内监管的灰色地带仍会存在。其次,互联网金融由于其自身的行业交叉属性,与传统金融相比风险诱发的因素多样化,加上其虚拟性、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导致监管的全面跟踪难以识别,这也进一步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再次,在全球化背景下,频繁的互联网金融跨国交易打破了地域限制,这种趋势对单独的国内监管也提出了挑战。 四、互联网金融特殊性风险的防范与监管策略 (一)从互联网技术层面构筑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安全体系是电子金融与电子商务活动安全的基础,技术层面的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防范体系包括:操作系统安全稳定、防火墙技术、虚拟专用网技术、入侵检测技术以及金融信息、数据的安全防范技术等。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的构筑,首先需在硬件方面保障互联网运行的安全环境,应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措施的研发投入,增强互联网系统的抵御和防攻击能力。同时,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体系的信息安全上,应加强基本加密技术、安全认证技术以及安全应用标准与协议三大层次的技术支撑,这是网络金融和商务活动的支付体系和各种业务应用系统的发展基础。 (二)从金融属性层面规范互联网金融操作流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本质是金融属性,在业务层面,不论是有金融牌照的企业还是其他形式的网络借贷公司,都应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充分认识金融信息化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审慎管理信用、流动性等其他风险。针对互联网金融的行业交叉性和金融属性,其风险管控不仅需要建立信息科技风险评估、管理、预警的机制,还要在严格内控体系的基础上,对业务操作流程的规范管理、资金流动性管理、信用风险管理等方面建立金融风险的防范制度。如,对流程中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应从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两个层面进行标准化管理;对P2P模式中存在的“多对多”、“资金池”、“期限错配”等流动性风险隐患应尽早进行规范;对互联网借贷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及无抵押品问题带来的风险隐患应设计出相应制度等。 (三)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大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立法力度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法律法规建设,采取的方式是对仍然适用的法律继续沿用,对不适用的法律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制定相关新法规以补充覆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完善,欧美逐步建立起了涵盖交易规则、交易保护、制度标准等内容的互联网金融法规体系。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借鉴国外经验,可以从三个层面加大力度:一是梳理与互联网相关的现有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金融特点加大基础性立法工作,如明确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的责权利、行业准入门槛、交易行为规范等;二是修订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法律体系,如修订现有法律体系中对互联网金融不适用的条款,完善对互联网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三是补充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健康发展的行业法规,如互联网公平交易规则、消费者权利保护以及安全法规等。 (四)从监管层面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需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辩证关系,做到有保有压。目前,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首先,要理顺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业务范围,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在监管模式上应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特性,建立跨部门的监管机制,协调分业和混业创新监管模式;其次,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的快速、频繁和虚拟性特点,监管部门应通过信息技术加强非现场监管,并有效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再次,对互联网金融的跨国活动,监管部门需联合其他国家的监管机构,加强联动实施统一监管。 (五)从行业自律层面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潜在风险隐患的防范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呈爆发式增长,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各种风险会慢慢集聚、暴露,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的缺位且建设过程复杂的环境下,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自律显得尤为重要。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自律,一方面要加快行业自律组织的成立和成长速度,切实从行业中介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市场行为和行业发展提供公约准则,通过企业和行业的自我约束来抑制互联网金融风险;另一方面,行业自律组织要以互联网金融体系整体利益为代表,做好行业保护、行业协调和行业监管的工作,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保护、各类别模式发展冲突的协调,以及同业相互监督管理来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健康发展。 作者:洪娟曹彬李鑫单位: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 互联网金融论文:监管互联网金融法律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难题 虽然各种媒体报道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描述有所夸大,但基于金融活动的公共性与负外部性,风险控制难题是否妥善解决的确是互联网金融能否得到良性发展的关键。 (一)互联网金融中投资风险的隐匿性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的供需双方“面对面”了解的机会更少,投资风险容易被掩盖或忽略。首先,虽然监管规则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风险提示”有所要求,但风险提示的形式以及完整性、充分性标准并不明确。即使投资合同中明文列举了“风险提示”条款,如果销售人员或其他销售推广措施中夸大或承诺收益,投资风险也容易被忽略。“互联网金融”的魅力在于参与主体的平民化,但分散型的小(微)投资者受限于专业知识、个人精力及收益激励,不了解或不关心投资风险。例如,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中,最具卖点的是产品收益高于普通金融产品。但类似“预期年化收益”这样被广泛使用的名词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其收益策略通过什么方式取得,存在什么风险等等,投资者未必知悉。假如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显性或隐性担保,投资者更有可能将之等同为“银行存款”。当收益预期建立在错误的风险评估认识上,“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法则便处于失灵状态。 (二)互联网金融中社会风险的化解压力“互联网金融”使得金融活动的可能性边界拓展到大量不被传统金融形式覆盖的人群,金融产品的“公共性”特征成几何倍率放大。当全民参与互联网金融时,“非理性”投资者行为会加剧市场的敏感性、脆弱性。金融市场的信息交叉感染性特征可能与非理性的集体行为迅速结合,转化并传导为整体性恐慌。如果没有类似于存款准备金、证券投资担保保险这样的配套保障条件,互联网金融商家标示的各种担保责任就是不可靠的,从民商事责任的角度对投资者设定“风险自负”机制,也不足以作为风险化解的基础。只要出现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情形,则必然影响到社会整体秩序。多年来的司法状况显示,“经济犯罪案件”一旦具备“涉众”特征,其妥善处理已成为司法难题。 (三)互联网金融中技术风险的客观存在“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最突出地体现在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的大数据,人们不需要面对面的、个性化的沟通与交流就能对彼此的金融信用状态进行准确评估,减少信息不对称性带来的损耗与偏差。但是,这种理想状态在目前尚未基本实现。互联网的技术性风险几乎是所有互联网业务的通病。传统商业银行在推广网银等业务方式时,对网银系统设计、操作环境监测以及外加物理的权限控制设备等投入了大量资金,对安全环境予以严格要求,但仍然发生过客户账号被盗等事件。当今以“互联网金融”为名的支付或融资活动中,商家未必都有雄厚的资金与技术条件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那么,就存在客户资金被盗、交易被篡改等安全隐患。虽然商家可能会先期承诺在客户资金被盗后履行全额赔付担保责任,但若由此引发诉讼,我们可以预料到,客户作为资金的实际受损方,其举证能力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 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路径 (一)宏观金融政策与互联网金融业态蕴含的法律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应从“准入”的角度,还是从“通道”的角度予以监管,人们一直意见纷呈。对于是否可以认为我国已经具备条件放宽金融准入限制,需要进行更为全面的评估并在制度层面采取稳妥的推进措施。例如,浙江温州综合金融改革实施细则、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方案等都在探索适度的举措,但仍同时坚守金融风险防范的最低准则。对于各种无法实现“面对面”交易的金融活动,都要求获取资金的一方主动披露资金的使用状况。从宏观经济政策的角度来说,外部金融力量发展到一定规模,终将受到统一财政体系的关注。例如,即便是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央行尚将之纳入监管范畴。《关于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107号文)即将新型网络金融公司列入银子银行的范畴。2014年《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规定,同业的资金存入方仅仅是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这意味着同业存款有可能被划入一般性存款,不但要求征收法定存款准备金,而且要受存款利率上限限制。不可否认,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金融刑事违法性的判断依据较大程度体现为“后果归责”。通过对集资犯罪案件的实证研究,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早期沈太福长城机电案适用了投机倒把罪、贿赂罪罪名,还是在孙大午事件中适用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名,抑或浙江东阳吴英案适用集资诈骗罪罪名,我国对于集资行为适用的罪名五花八门,但刑事政策的严厉惩治态度没有发生根本转变。近几年备受争议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曾一度被用于惩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动以规范无序发债等融资行为。因此,以适度的金融监管规则将各种互联网金融活动纳入监管框架,对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平台)的提供者而言,反倒具有避免刑事法律风险的作用。只要符合相应的监管规则,即排除了构成金融准入性罪名的要件———“非法性”,从而脱离金融准入型罪名的适用。当然,不少学者尝试从“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P2P与非法集资”等角度提出互联网金融业务和刑事罪名之间的界限。但碍于现行刑事管制框架比较周密,各项司法解释又扩张了适用条件,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几乎行走在触及刑事犯罪的高压线边缘。虽然监管部门也三令五申,互联网金融的底线在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只是一直没有能够明确具体的标准。“非法性”是否通过“准入”管理来界定,决定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功能如何定位。从金融制度演进的角度,各种创新当然可以采用试错机制。但这种试错的不利后果如果由个体以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不但个体命运令人唏嘘,也会反向冲击金融领域刑事责任机制本身的正当性。 (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策略互联网金融名下的各项产品或业务,有的属于直接融资类型,有的属于间接融资类型,不同的融资类型需要不同的监管策略,要避免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错配。鉴于当前分业监管模式的弊端,许多观点认为,应实现统一的金融监管机制。但是,相比于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统一监管是个相对长期的目标。而且,即使实现了统一监管,各种因人事冗杂产生的行政成本依然会折损监管效率。相较于将互联网金融中的无序状态归因于金融监管机构的分合,还不如在当前的监管框架下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譬如,争取早日建立数据共享的金融信息平台。此外,可以要求各种互联网金融业态归类于一定的监管部门。这种归类,可以尝试采用注册登记的方式:由互联网产品(或平台)的提供者主动将自己纳入现有监管体系。当经营过程中发生违规纠纷追究或违法责任追究时,以经营者是否按照相应业态的监管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或风险提示作为责任减免的依据。 三、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的框架 (一)以信用为优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数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原因分析几乎都显示,信用缺失是产生各种金融欺诈、造成金融市场失范与崩塌的主要原因。而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因为互联网技术带来交易的无边界性与虚拟性,适用传统监管手段的难度更大。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初期的运行已经暴露出诸多问题,例如:交易缺少认证、客户备付金及其孳息的所有权归属不明、沉淀资金存在欺诈风险等,因此信用体系是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优秀。 1.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数据监测与分析金融是一种信用经济。信用评估越完善,金融活动的风险指数越低。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通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留下的数据痕迹利用信息流整合功能创造天然的信用评估平台。相比较于传统的信用识别标志,通过数据所体现的信用信息天然具有时效性与客观性。但由此可知,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识别体系要依赖数据的多样性与充分性。例如,英国的无中介的众融平台,投资者通过金融产品提供者在社交平台上的声誉作为信用评价依据。通过网络社交平台的声誉评价形成有弹性的互动机制,从而保障互联网金融活动的良性运行。但是,我们知道,数据的占有与使用制度并不天然完善。虽然阿里巴巴、腾讯和百度等互联网龙头企业通过多年的积累与用户平台,具有数据优势进行评级与风险控制,但这种数据并未实现共享。无论是隐私保护还是商业秘密所体现的经济利益,一些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的企业(尤其是小企业)既缺乏原始的信息和信用数据积累,也没有建立专业的风险管理机制。与此同时,互联网只是提供数据信息,信息的识别与分析仍须由人完成。在缺少约束机制的情况下,所谓的依据数据得出的结论是否真实,有赖数据使用者的能力与人品。如果缺少监督审查机制,无疑存在伪造或者篡改数据的可能性。数据的不真实将对金融信用体系造成毁灭性的打击。2002美国安然事件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中,从事信用评级、财务评估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加剧了信用危机。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前提是要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数据监测与分析。对于数据收集、开放、提供的管理与规范将成为互联网金融后续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础。 2.建立对应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如前所述,针对互联网金融活动中不同的融资方式,要建立相对应的风险控制机制。在传统的金融活动中,直接融资的基础风险是透明度,主要表现于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及时、完整;在间接融资中,传统的信用风险评估的主要标的除信用记录外,更多地侧重于土地、房屋等物质资产和公司信誉状况等指标,缓释信用风险的机制多数是抵押、质押和担保。人们之所以担忧各种资金融通活动会陷入庞克骗局式的集资风险,主要是由于人们投入资金后无处了解资金的用途或去向。互联网金融状态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保障投资者权益。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的内容,要考虑从金融风险防范的角度明确规定有关资金投向和产品标的的信息必须向用户披露;还要考虑从互联网技术的角度实现信息的透明。例如,由于互联网支付平台用户可以通过简单地设置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进行资金流转,资金往来的透明度被掩盖,交易的匿名化可能会为“洗钱”提供便利,那么就需要考虑是否实行实名制。 3.加快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制定技术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对于互联网金融运营过程中的技术环节,如支付、客户识别、身份验证等,应制定统一的最低标准。这种最低标准理应作为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准入要件。通过制定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标准规范,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网络安全、应用安全、主机安全、数据安全、运维安全、业务连续性等进行规范,指导其安全建设和安全运营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平台信息安全整体防范能力。 (二)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点确立互联网金融民事责任体系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今后将明显增多。金融消费者是支撑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活跃要素。从我国“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演变进程可以知道,如果没有普通民众的参与,不可能形成当今的变革潮流。互联网金融通过降低门槛便利了大量小额投资者参与金融活动。但另一方面,互联网的虚拟性和金融行业的复杂性、专业性,使得多数普通投资者常常在对风险和相关投资策略缺乏必要充分了解的情形下作出投资决策。与此同时,互联网交易的“非面对面”交易背景下,业务处理机制呈现“后台化”、“隐性化”的特征,专业金融机构及互联网企业在业务和技术方面相对普通客户具有充分的不对等优势。相对于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金融消费者在信息、技术、资金方面的弱势地位更加突出。因此,我们要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确立互联网金融民事责任体系。由于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确立向之倾斜的证明规则与赔偿依据有利于保障其权益、促使产品提供者加强风险防范与合规审核。一是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进行强制性要求,对因风险揭示、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投资者有权追偿。二是由于证据收集的难度,在纠纷中由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提供者承担履行相关义务的证明责任。如果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提供者怠于履行产品风险提示义务,侵害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致使金融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购买该金融产品并产生损失的,金融消费者可要求赔偿。由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提供者对其履行了风险提示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已经在相关金融纠纷案件中得到金融裁判理念的认同。三是畅通投资者的投诉渠道,如设立受理投诉的专业委员会、设置投诉咨询热线和网络平台等。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主要国家金融监管模式的创新之举,可以作为互联网监管模式的参照。其基本的监管职责是区分宏观、微观层面:由中央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监管职责,由地方、具体的监管机构负责微观审慎监管,另新设各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这种宏观与微观结合的监管体制也得到许多国家认同。例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早在2000年就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所。目前,我国已设立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中国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但对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机制,仍需予以完善。 (三)从反欺诈的角度防范和惩治互联网金融犯罪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目标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避免系统性风险的积累与爆发;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他人以盗窃、欺诈等方式造成投资者合法利益受损。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可能发生盗窃形式的犯罪。我们需要健全虚拟财产的刑事保护体系。传统观点认为,“盗窃罪”等传统财产犯罪罪名的对象不包括虚拟财产,其理由在于: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盗窃罪的司法适用以财物的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虚拟财产不具有财产的经济属性,不具有普遍的交换价值。但是,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虚拟财产的存在将越来越具有普遍性,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体系应该随之健全。以虚拟财产为内容的法律关系,不但可能涉及民事赔偿问题,也会涉及刑事责任的边界。我们可能通过将刑法的防线提前实现保护,例如:新设罪名或者司法解释、降低实行行为的标准、降低既遂认定的标准、放宽共同犯罪的成立标准等。 立法者和司法者应重视从反欺诈的角度防范和惩治互联网金融犯罪。当前,“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金融准入型”罪名的适用存在许多争议。人们认为,由于司法实践与相关金融监管规则中对于该罪的构成标准进行了泛化解释,“金融准入型”罪名的包容性过分扩大,以至于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清。在此背景下,一方面不少观点主张要废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名,或者对适用这些罪名的个案通过司法进行非罪化;但另一方面,“金融准入型”罪名之所以在司法适用中受到“欢迎”,正是由于其构成要件的延展性、包容性所具备的“堵截功能”。一些案件中行为人“欺诈”的故意、“非法占有”的目的存在证明困难,无法认定金融诈骗类罪名,而以“金融准入型”罪名作为证明困难时的兜底罪名使司法面对具有客观危害因素的案件时得以“用足法律”。但是,这种适用掩盖了行为的欺诈本质,而且使人们误认为金融刑事司法中大量适用“口袋罪”,刑法背负扼杀金融创新的“恶名”。因此,从“反欺诈”的角度防范互联网金融刑事犯罪,应使构成要件的设置对应“互联网金融”的金融本质。在互联网金融的刑事司法活动中,对于金融活动中“欺诈”的实体含义与证明标准应予以放宽。例如,从常见、多发案件的事实特征中总结、提炼可能推定“欺诈”、“非法占有目的”存在的依据,以案例指导、裁判指南,甚至司法解释的方式形成司法逻辑,降低“欺诈”认定的难度。 作者:毛玲玲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互联网金融论文:新时代互联网金融风险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概述 1.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1.1互联网金融是指依托于互联网等一系列的现代科技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一种新兴金融服务。它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身份,将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渗透到了传统金融业务。理论上任何涉及到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 1.2互联网金融具体可以分为六大模式:(1)第三方支付。指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非银行机构通过互联网技术与银行进行合作,成为用户和银行支付业务的中介,目前该模式已经不局限于互联网,更是覆盖了线上线下的各种生活场景。典型代表:支付宝、财付通。(2)P2P网贷。也叫做点对点信贷。第三方互联网公司负责搭建交易平台,借贷双方通过平台寻找到合适的交易伙伴。网站平台通过合理的机制设置来尽量保证交易的公平和安全。目前有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结合模式两种。两种模式的主要区别是前者不结合线下审核,后者需要平台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审核。(3)大数据金融。指海量的数据通过系统的分析,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的信息,通过数据的分析可以掌握交易和客户习惯、特点等信息,并进行科学的预测,使得金融机构的营销更加有效率。(4)众筹。指项目发起人依靠互联网传播的特点向网友筹集项目资金,向公众展示创意项目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所需要的资金。众筹的项目种类繁多,包括新产品研发项目、艺术展览等。(5)信息化金融机构。指运用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服务产品进行改造或重构,从而实现经营、管理全面化的金融机构。(6)互联网金融门户。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通常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 1.3互联网金融的特点。(1)金融服务基于大数据。大数据是信息时代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金融行业是大数据的生产者,同时也是高度依赖大数据的行业,互联网金融更是将大数据作为自己的优秀资产,与传统金融业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互联网行业中“用户行为分析”是指通过数据统计分析用户的习惯甚至身份特征,从而进行网络营销活动,这一切也是基于大数据基础之上的。(2)服务小众化。传统银行的金融服务主要是针对有一定规模的客户,就是经典的“二八定律”:百分之二十的客户创造百分之八十的利润,处于“长尾”的客户是不创造利润或者创造很少的利润。而互联网金融则更多地在争取小微用户,由于小微用户有需求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因此与传统金融往往格格不入,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小微用户时有着天然的优势。(3)金融服务高效、便捷化。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通过网络系统完成,用户不用到银行进行排队办理业务,只需要简单的操作就可以省去大量的时间和物质成本。以支付宝钱包为例,用户购物可以不需要事先开通网上银行,只要通过淘宝账户就可以完成购物到付款等一系列的活动。(4)成本低。资金供求双方可以在网上自行进行交易,不需要传统中介,免去了很多交易成本。金融机构也可以避免实体营业店的投入和运营成本。 2.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概念。 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和“金融”双重身份,因此它在面临传统金融风险的同时还要面临互联网自身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决定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征。 2.1技术风险。互联网技术本身存在着缺陷,防火墙以及反黑客技术并不完善,因此很容易被病毒或者不法分子攻击造成损失。此外,计算机操作系统本身存在漏洞,容易受到计算机病毒的入侵,使得用户信息被盗取。病毒的快速扩散和传染性使得风险范围更加难以控制。除此以外交易平台的缺陷也会对交易的双方带来不确定的风险,例如当打折促销日来临,由于数据量的集中处理,容易出现交易平台不稳定,服务器宕机等现象。 2.2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指由于单个或少数金融机构破产或损失使整个金融体系崩溃的风险。系统风险往往是由经济波动等突发事件导致的一连串效应,并且持续产生恶性循环的后果。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出现不仅仅对自身造成危险,同时也将风险传递给传统金融行业。 2.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足够资金应付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流动风险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和广泛,它具有不确定性、冲击破坏力大等特点。互联网金融交易更加频繁,价格波动性强,流动性风险更高。2.4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金融市场中最为典型的风险之一。它主要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契约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与传统金融一样,会出现借款人违约的情况,例如P2P借贷,电子商务平台帮助双方确立借贷关系之前应当有一套合理的模式防止信用风险,例如对借款人资质的审查应当必不可少。互联网金融不断涌出各种创新产品,新的产品也隐藏着新的风险,例如相关的协议条款不完善,会导致用户的损失。2.5金融监管滞后。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运作方式和标准尚无专业的法律规范,因此网民在享用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同时,要面临着法律空白的风险,出现业务纠纷时没有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概述 1.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 1.1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某种限制或规定。监管的对象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金融监管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行业的风险,避免由于金融机构倒闭等风险波及整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在传统的金融监管基础之上又具备了互联网的特点。由于互联网金融多与网络技术相关,因此交易的"虚拟化"使得交易对象和交易过程更加不透明,信息的更加不对称性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突出的一个难点。 1.2面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金融监管机构应当根据其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 (1)严抓技术安全。互联网安全技术是金融行业在互联网上健康发展的基础,金融机构应当加大金融系统安全性的投入。监管当局也应当建立配套的监管制度,将信息安全科学化、规范化。除此以外,从事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公司也应当加强自身系统的健壮性,包括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等,从互联网技术环节尽量避免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 (2)加强信息透明度。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使得交易双方的身份难以确定,并且由于交易过程的网络化使得其缺少严格的线下监督。监管当局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将实体的交易场所搬到互联网上,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企业也应当积极配合监管当局收集交易对象的信息、交易内容的信息,使得信息更加的透明更加地准确,增加信息的真实性。 (3)建立完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金融监管法制化、规范化的前提保障。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法律法规应当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操作细节。除此以外,应当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4)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金融市场有全球一体化的特点,因此应当对各国金融服务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并且加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性,使得跨国金融交易更加安全可靠。 2.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分析。 2.1在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中,由于第三方支付发展时间较长,发展相对成熟,针对另外五种金融模式的相关法律定位并不明确。 2.2国外的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早,监管体系相对成熟,借鉴学习国外金融监管经验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有很大的益处。 (1)优胜劣汰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有效法则。监管当局应当及时清除不合格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而作为消费者应当理性地选择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业务的交易,保证交易双方处在透明公正的交易环境中。 (2)大数据的检测与分析。监管当局应当及时掌握最大限度的真实数据,并根据这些数据做出有效的分析,明确监管的计量标准、风险识别的标准。 (3)确定监管主体,加强流程监管。明确各个模式的法律定位以及监管主体,监管职责明确清晰。 (4)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当局应当建立充分的信息披露框架,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信息、财政信息等公开化,消费者可以根据真实的信息进行交易。该框架有助于提高交易双方的信任度,使得交易更加频繁,也为监管当局制定监管制度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5)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在维护良好的互联网环境的同时,应当对任何非法的行为“零容忍”,必须及时整治各类的金融违法行为,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6)加强消费者金融行业知识以及法律保护意识。培养消费者互联网行业专业知识,也是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目标,在此基础之上同时引导消费者具有清晰的法律意识,提升风险的预判性。监管当局也应当维护消费者的权利,加大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打击力度。 三、总结 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的事物,我国在监管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金融监管应当保持开放性、包容性、以及适当的容错性。对于新的金融产品要留有观察空间,过松的金融监管容易造成市场的无序状态,过严的金融监管又会抑制金融的创新,因此如何保持管而不紧的平衡状态也是金融监管当局的重要职责之一。对于消费者而言互联网金融产品是充满吸引力的,但是消费者自身应当抓紧时机认真学习金融领域的相关知识,尽量理解其内在的运行规则和原理,这样在选择金融交易时不会出现盲从的现象。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当加强与监管当局的沟通,并积极配合监管当局建立合理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环境,强化行业自律性。我国互联网金融环境需要多方的努力与付出,它充满机遇的同时也充满了挑战,需要我们每一名参与者共同努力。 作者:吴琦单位: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金融论文: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存款保险制度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互联网金融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与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方式和提供的金融产品都有着较大差异,具有自身特色,并且也在逐渐影响着传统金融机构,倒逼金融业进行改革。 1.互联网金融突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传统金融机构需要顾客在特定时段到指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而互联网技术则使金融服务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有相应账户就可以随时随地登陆网络系统进行自助服务,相应账户也只需通过上传信息即可开设。这不仅使金融服务覆盖的范围可以扩大至偏远地区,同时也节约了大量建设实体营业网点的成本。 2.互联网金融的操作简单快捷 传统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手续较为繁琐,顾客等待时间也较长。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用户越来越关注业务办理的简便和快捷。互联网金融在设计产品时就更为关注用户体验,致力于做出界面友好操作简单的产品,完全没有办理过同类业务的用户也可以在页面指引下按步骤完成操作,从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顾客。这促使传统金融机构简化业务流程,加快审批清算的过程,提高经营效率。 3.互联网金融的产品更加多样灵活 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标准化的,形式也较为单一,并不能满足所有客户的需求。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互联网公司掌握了用户大量的交易数据和消费习惯,而云存储和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应用使得这些信息可以被更有效地分析利用,细分用户市场,从而提供更具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可以灵活调整的金融产品,更多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4.互联网金融填补了传统金融未满足的客户需求 例如,传统金融机构几乎没有提供针对零散资金的产品,而互联网金融企业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空白,并推出了一系列产品为用户闲散的小额资金提供理财业务;传统的金融机构极少为个人提供小额短期贷款,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则针对这一需求搭建了融资平台,使个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成为可能。5.互联网金融产生了不同的信用评价体系。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大多依赖抵押或担保等方式进行,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信用评价。互联网金融企业则根据已掌握的用户消费记录和还款记录等数据构建了一套真正基于用户信用的评价体系,并用于区分客户。 6.互联网金融推动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余额宝等小额理财产品的出现,联通了货币市场基金利率、银行同业存款利率和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冲击了资金市场上长期存在的利率双轨制。传统金融机构面对存款流失的现状,也不得不加快推出同类活期理财产品并提高利率。这缩窄了银行的存贷利差,迫使传统金融机构逐步开启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7.互联网金融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传统金融机构垄断现象较为严重,规模优势明显。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挑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利润来源,促使传统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参与竞争,提高了金融市场竞争度。互联网金融企业非常注重客户体验,这促使传统金融机构提升自身服务态度和水平。互联网金融服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加快了资金流动速度,引导资金合理流动,促进资本优化配置,提高资金融通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刚刚兴起的金融形态,目前还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相应的监管措施也并不完善,仍然面临着较多风险。 1.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错配问题普遍,流动性风险较大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普遍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资金,但是其投资于货币市场或银行同业市场的资产组合期限较长,并不能立刻变现,一旦发生大规模赎回,目前只能依靠互联网金融企业使用自身的流动性资金垫付,存在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也具有内在不稳定性,面临着较大的流动性风险,这就要求监管当局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并提供最后贷款人保护措施。 2.跨业经营普遍,易造成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监管,其业务范围较为广泛,很多互联网企业事实上正在进行跨业经营,而不同业务之间又缺乏必要的防火墙,并不具备混业经营的条件,极易发生风险跨业传播并进一步引发系统性风险。当前金融监管的方式还是分业监管,对越来越趋向于混业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管有效性较低。 3.面临的风险来源复杂,传染性和波动性较高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其风险来源也是传统金融领域的风险与互联网技术风险的叠加。除了传统金融业务固有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外,还需要防范和监管互联网领域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基础技术风险。互联网平台的硬件和软件优秀技术主要由国外大型IT公司控制,我国互联网金融公司并没有完全掌握,建立在该平台上的金融活动的技术安全面临一定风险。 (2)黑客和病毒风险。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一直是互联网安全的重要威胁,而互联网金融因为涉及资金交易,更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如果互联网金融使用的信息传输技术手段落后、加密技术不完善,就极有可能被入侵,造成客户信息和资金被盗。 (3)技术外包风险。互联网企业通常会把一些技术问题外包给其它公司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是外包服务的质量不一,如果在使用中遇到问题,也容易出现沟通和修复过程更为复杂、解决问题所需时间较长的情况。此外,技术外包容易造成部分信息泄漏,安全性较易受到影响。 4.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波及面较广 互联网金融目前开展的业务主要针对的是人群的“厚尾”部分,大多为低端客户,其风险接受能力较弱,用户数量较多。如果出现损失,波及范围较为广泛,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较大。 5.未知风险可能增加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是将传统行业和新兴技术结合在一起的形势。随着它进入高速交错发展的第三阶段,传统金融业态的边界不断被拓展,一些未知的、崭新的金融风险也可能伴随这一过程而出现。监管部门应该更加关注其发展过程,加强对其风险的研究和预判并即使加以防范。 三、基于存款保险制度角度的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防范 互联网金融的部分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银行存款的替代品,同样面临挤兑风险,并且涉及到的用户较多,行业波及面广泛,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这些风险特征与传统商业银行非常相像,同样也需要引入存款保险制度来防范其风险。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引入也对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有重要作用。 1.有利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当前大型传统金融机构实际上享有国家信用为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形成了垄断优势,也造成了服务水平较差,效率较低的后果。建立覆盖互联网金融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使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更高,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作用。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助于整个金融行业重视自身风险状况,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2.有利于防范流动性和系统性风险,保持金融市场稳定 目前互联网金融目前小额存款人较多,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充分减少多数用户的挤兑动机,减少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从而避免单一风险扩散为系统性风险,保持金融市场稳定。 3.有利于减少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复杂多样而且充满未知,当前的金融监管体系也无法监管其全部风险。当风险事件发生时,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及时弥补多数消费者的损失,终止金融恐慌的蔓延,控制风险时间扩大,保护消费者权益。 作者:张昶 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互联网金融论文:商业银行网络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互联网商业发展的动因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受益于诸多因素:一是技术进步提升了数据处理效率,使得精准营销和大规模定制成为可能;二是网络客户资源具有长尾优势5,传统的“小众市场”成为新的商业蓝海;三是网络交易边际成本极低,降低了相关方参与成本;四是基于互联网的服务能显著提升用户体验,给使用者带来网络效应6;五是创业者们表现了卓越的首创精神,探索出了诸多将客户流量变成价值流量的商业模式;最后离不开社会特别是普通大众的参与和支持,以及监管部门史无前例对创新的包容。 二、探析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的本源 在新的商业生态中,电商跨界提供金融服务是一项重大、普惠的金融创新,基成功主因除了上述的互联网思维外,还有基于互联网的定制式商业模式。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中介,不可能完全替代传统金融的功能,其与商业银行的关系是既错位竞争,又互补合作。 (一)互联网金融的业态表现。互联网金融是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资金支付、融通、信用信息服务和风险管理功能的金融服务模式,是技术与金融的结合和交融。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3大类:1.网上银行。即商业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基于数据通讯、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电话服务、网络服务和自助服务,其服务渠道信息化变迁经历了“水泥”网点的电子化、“水泥+鼠标”的固网化、“水泥+鼠标+拇指”的移动化3个阶段。目前,商业银行正逐步向投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非传统服务领域渗透,并尝试提供在线服务。2.网络银行。即纯粹的互联网银行,或没有众多物理门店的网络直销银行,主要通过网络提供非现金金融服务,如美国第一安全网络银行(SFNB,SecurityFirstNetworkBank)。3.电商金融。即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其存在的基础是网络商业、社交和文化娱乐等行为,电商以第三方支付为整合工具,并向金融服务链上简单、大众化的功能延伸。目前,存在网络支付、网络直接借贷和股权融资、金融产品销售、金融信息服务4种新型业态。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和劣势。超常发展的电商金融具有互联网经济的一般特点和优势,相比传统银行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催生了网络直接金融模式,替代并弱化了传统金融中介的部分功能;二是能够迅速整合大量的潜在客户,阻断了银行与新的目标客户的沟通联系;三是分流了银行部分活期存款和有效小额信贷需求,对银行支付和代销金融产品产生了挤出效应;四是基于互联网思维的大规模定制和精准营销的商业模式冲击了传统银行标准化服务的商业模式。尽管如此,电商金融的发展模式仍存在一些短期难以跨越的问题:一是产品和服务品类单一,没有深入金融的优秀领域,难以确立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二是风险管理经验积累薄弱,信用风险、合规风险、网络安全事件频发;三是一些业务游离在灰色地带,有的涉嫌监管套利和非法融资;四是盲目投资导致项目产能过剩,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三)网上银行的优势和劣势。商业银行属信息驱动型行业,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了电商金融无法超越的诸多优势:一是率先信息化。已将大多数传统业务电子化、在线化,现又在深度网络化、移动化进程中;二是范围经济。综合化经营进展迅速,业务边界延伸到投行等新兴金融服务领域和电商等非金融服务领域;三是规模经济。表内外资产负债规模庞大,大中型客户基础深厚;四是创新能力。具有丰富的需求洞察能力,专业产品的理解、创设、组合、配置能力。但在发展在线银行的过程中也存在以下误区:一是重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而没有涉及商业思维、商业模式的变革;二是试图利用互联网服务所有客群,而没有在洞察市场的基础上,为细分后的客群提供专业化定制服务;三是简单将线下业务迁移到线上,而没有再造服务提供和客户管理流程;四是偏离熟悉的领域和优势业务,跨界深入电商领域,与电商金融竞争同一类型客户。 三、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定制模式和实践路径 定制是一种特别适合于互联网时代的高级商业模式。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大范围的定制生产、特别是服务定制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商业银行作为惟一的现代金融综合服务综合方案的提供者,必须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降低其中介功能成本、扩展获取客户的沟道,在与电商金融竞合中,必要借鉴其定制式创新的经验,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定制全景式或全链式的金融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探索出适合其战略定位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定制之路。 (一)融合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和升级网上银行服务。1.重塑客户与银行的人性化互动关系。互联网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正在改变传统的生产关系。未来,客户与银行的边界将日益模糊,客户可能承担的利益相关角色包括银行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自助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的生产者、产品和服务研发和定制的参与者、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的情感认同者。2.以提升客户体验为优秀,专注于极简化、极致化、迭代化。商业银行实施客户下沉战略,通过网络获取千万数量级的零售客户,需要在于细分大众客群的基础上,专注地提供简单、方便、快捷的平台服务和单一、极致、持续迭代的适配产品。3.重视信息技术管治的顶层设计,加强网络基础建设和管理。银行需要优化基于流程和信息技术的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结构,不断提升网络化经营管理能力,加强基础信息数据管理,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加强软件研发过程管理,提升系统研发能力;加强专业知识的资本化管理,提升智慧服务能力;加强在线金融中介功能建设,提升信用管控能力。此外,需要将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优先配置到现代科技的创造性运用上,为基于互联网的产品、渠道、流程、组织结构、系统、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科技支持。 (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互补合作,提供在线交易金融服务。在网络经济生态圈中,商业银行具有资金、支付结算、信用及风险管理优势,电商具有交易数据、客户流量优势,双方基于开放包容的互联网合作可实现优势互补,将网络流量转化为商品及金融交易机会。1.实施客户下沉战略,开拓线上零售金融服务。目前,电商金融提供的服务多属零售性质,多数商业银行也提出了零售金融优先战略,加大了针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普通居民的普惠金融的供给力度。商业银行可大型厂商开展合作,服务于产业链、供应链、专业市场商圈上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如与成熟的电商合作,搭建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及基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小额融资平台。2.借鉴电商金融经验,布局网络化经营管理平台。如与规范的网贷平台合作,建立线上小额融资专营机构;与排名靠前的销售网站平台合作,开拓基于支付结算的理财产品销售新模式。此外,现代企业组织架构日益呈现扁平、柔性、无边界、项目虚拟等轻型化趋势,商业银行应主动变革内部组织架构,以适应网络生态环境,更好地提供在线金融服务。 (三)立足线下机构网点,探索线上金融服务新的商业模式。商业银行要扩大中小客户的规模、提升客户的黏性,关键在构建一个有效、高效的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商业模式。商业银行不可能简单复制电商模式,需要结合行业的本质属性,寻找可行的突破点:1.运用大数据技术,创新客群经营和管理模式。目前,商业银行尚不能完全驾驭大数据,但技术的进步,使得银行可以低成本地挖掘内外部数据资源的价值,运用于洞察客户偏好和需求、制导式精准营销、长尾市场批量获客、产品研发定制、风险识别和管控、流程设计等经营领域。如针对不同情景下的客户行为建立量化的信用模型,为银行内外部电子交易提供信用信息决策或顾问服务。2.打通内外部电子服务网络,打造无缝链接的在线服务。商业银行没有必要推倒重建已有的在线服务系统,可以网上银行为主,引入网络直销模式,无缝打通内外部服务系统和管理系统,构建统一的门户入口,使其可用性、易用性达到或超越领先电商的水平。3.整合客户接触渠道,创新网络信息技术的场景化应用。银行应统筹安排基于互联网的服务和基于传统网点的服务,在简单与安全、轻松与严谨、优化体验与保障安全之间找到平衡,加强各种服务渠道的场景化应用和组合,形成多维度的客户服务渠道体系。为更好地提供一致性服务体验,商业银行应契合各种场景,创造性应用移动互联、物联网、自然用户界面、大数据、网络社交、4G等技术,应用于服务终端的移动、自助服务的仿生化、自然界面的傻瓜化、网络社交的生活化。 (四)创设、定制具有差异性的网络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具有电商金融不可比拟的复杂产品的创制能力和综合解决方案的设计能力。1.开拓单位银行卡支付蓝海市场。目前,企业机构支付的创新屈指可数,而单位银行卡支付几乎是一片空白。商业银行完全可以复制个人卡的商业模式,快速开发单位卡蓝海市场,规划包括借记卡与贷记卡在内的产品体系,并将其功能扩展到个人卡所没有的领域,如将电子支票、银行汇票及其他结算工具托管于单位卡内。2.通过互联网提供委托贷款服务。传统的个人委托贷款和单位委托贷款与网络直接融资都建立在民间信用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可借鉴P2P等经营,在其网上银行或金融门户中新增的在线委托贷款功能界面上,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智慧化的委托贷款理财服务。3.跨界提供银行系电商平台服务。为重振银行支付的传统地位,落实多元化经营战略,商业银行可借鉴电商进入金融服务的经验,与实体商户直接合作,运用大数据技术深入分析参与者行为、需求,跨界进入普通商品的交易服务领域,将线上银行服务与线下客户消费、实体商户营销有机融合起来,提供与交易相关的支付结算工具、个人和商户交易融资服务。4.探索供应链金融服务新模式。商业银行可运用自偿式贸易和供应链交易的增信效应,在网上银行或其金融门户上增设应收账款、商业汇票、信用证及其产品链功能,在优秀大企业主导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供应链平台中,有机嵌入定制化的供应链贸易金融服务,或以银行为优秀建设的供应链系统,为缺乏建设能力的中型企业及其周边小型微型企业同时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和交易金融服务。综上,具有悠久历史的商业银行,具有强大的学习与创新能力,有能力洞悉客户需求,对互联网金融进行顶层设计和路径规划,摆布网络信息科技的创造性运用,探索出基于定制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新模式,同时构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竞合关系,在坚守传统优势业务的基础上,为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实体经济提供效率更高的现代在线金融服务。 作者:宋亮华 徐元铖 单位:招商银行总行培训中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互联网金融论文:金融理财与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的发展优势 以余额宝为例,阿里巴巴之所以推出这项金融理财产品,有其固有的优势,具体有以下几点:①庞大的网络客户资源。截至2012年底,支付宝注册账户突破8亿,至2014年底实名用户已近3亿,2004年到2014年据支付宝平台的数据显示:生活缴费、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转账等便民支付的交易总笔数约为60亿笔。庞大的客户资源,为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余额宝一经推出就获得了巨大的用户资源,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快速发展。②余额宝的投资准入门槛低。大多数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的认购都设有最低金额(大多是最低5万元);但互联网金融产品则不同,以余额宝为例只需1元就可以加入理财军团,低准入门槛无疑能更好的实现支付宝中拥有小量余额用户的需求。可以这样估算,支付宝8亿的注册用户每位用户仅往余额宝内转存1元的闲置资金,余额宝将获得8亿元的沉淀资金,可见其聚少成多、聚沙成塔的效应。余额宝的投资低门槛不仅充分调动了小量余额用户的投资积极性,同时庞大的沉淀资金将有助于其更高效地进行金融资源的组合配置。③余额宝的流动性强、操作便利且交易成本低。余额宝和银行活期存款相比具有相似之处,即随时支取、流动性强。用户在保证联网的状态下可以随时实现从余额宝内提取资金进行消费或支付,且整个过程不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这无疑增加了用户的资金活跃度,能更好的满足用户的现实需求。④余额宝的收益可观。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活期存款年收益率为0.3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0%,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4.25%;2014年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如下图2所示。相较而言余额宝的年化收益率(如图1所示),远高于上述银行的一般存款业务,甚至在2014年一季度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图22014年各收益类型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走势资料来源:普益财富。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监管主体缺位。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缺乏明确的监管者,进而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理财行为的审批和准入门槛限制等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互联网金融理财处于实际上的监管真空状态。同时,也造成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合法化问题尚得不到妥善解决。以余额宝为例,支付宝仅持有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而非销售牌照,整个余额宝服务过程不过是将天弘基金的直销系统内置到支付宝网站中,从而使用户在将支付宝余额转入余额宝之时同步创建了基金账户。尽管支付宝一直宣称只执行支付功能,不过种种迹象,如网上倾向性宣传以及基金销售业绩,均事实上推翻了其自身言论。可以说,长此以往继续打政策擦边球,支付宝面临的法律隐患只会越来越严重。另外,目前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规定,余额宝是由天弘基金直销的,支付宝扮演的是支付角色,因此从监管政策规定上来说余额宝并不具备合规性。尽管由于监管主体缺位,暂时余额宝还没有受到政策禁止,但于长远来看目前的监管真空不利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健康发展。②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到目前为止,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理财是一种金融创新,是为规避现有法律法规制度而产生的创新性的交易方式和行为,这些方式和行为改变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不能用现有法律制度来调整。目前我国还没有推出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行为进行规范,可以说我国目前处于无明确法律可循的状态。正是由于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理财处于肆意发展的阶段,导致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在现有的金融领域的双轨特征不断被放大,市场化受到很大挤压。以余额宝为例,自推出以来就不断侵蚀传统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业务和金融理财业务的利润。余额宝是货币基金,它属于基金产品的一种,这就注定了余额宝同银行和证券机构所授的基金一样,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但是,阿里集团自推出余额宝这项金融理财业务以来,单方面注重宣传产品收益率而对运作模式、产品规模等信息揭示不足,特别对产品风险提示明显警示不足。随着货币市场行情的变化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今后也会发生收益降低,甚至亏损关闭可能性。这就很有可能会造成诸多法律纠纷,尤其是支付宝用户众多,一旦纠纷反作用于支付宝,就会造成更多法律上的纠纷,而监管层却无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来解决此类纠纷问题。③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本身存在各种风险,主要涉及到的信用风险、支付与结算风险、操作风险等。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在验证时较为困难,这样容易发生信用风险;而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金融网络都会因网络瘫痪而导致支付及结算出现问题;金融行业内部人员利用自身职权及操作漏洞通过网络进行金融犯罪则会导致操作风险。而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使得各方主体在面临上述风险时应对不足。以余额宝为例,如果客户扎堆赎回基金或天弘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均会导致余额宝无法支付用户事先垫付的资金。如余额宝“随时支付消费”的特点极大增加了节假日、网站购物促销时期大面积赎回的可能性,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基金管理将会面临巨大流动性风险,尤其是回赎资金不到位极有可能引发信用危机。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对策分析 网络时代的消费观、理财观日新月异,以余额宝所代表的碎片式理财产品将是未来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的重要方向,其未来发展前途不容小觑。因此,加强我国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和规制将势在必行。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在此报告中针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问题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大原则,不仅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创新行为,同时也提出了监管的总体方向。因此,在此原则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理财加强监管:①明确监管主体,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目前应首先理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行为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明确金融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范围。要明确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微观审慎监管全面覆盖的监管理念,推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些部门逐步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这种跨行业、跨区域的经营模式,要加强上述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进而实现正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跨部门跨地域的多层次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避免出现互联网金融中的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以余额宝为例,它是第三方理财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两者相互合作的金融产品,因此其监管体系也应围绕上述主体从两方面展开。第一,针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平台的监管。首先,“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明确支付平台的业务定位,分别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进行全面的审慎监管,严格审核理财机构的相应资质和业务范围等情况,谨慎决定市场准入名单,并对准入的理财机构进行严格监督;其次,工商、信息、司法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推出机制进行审核,保障客户的切身利益;最后,互联网金融行业应加强企业自律,明确其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方支付公司须在合同中明确资金回赎的相应条件,同时按照服务协议规定承担将相应的法定货币存入用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其他金融账户的义务,提高其信用程度。从而构建多层次互联网的金融监管体系,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第二,针对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监管。第三方理财机构在获得合法性以后,应当严格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加强资金管理的安全性,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诚信体系的建立,从而扩大机构规模,提升业绩。同时,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专门监管,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促进第三方理财机构运行的规范化。②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法规建设。首先,法律法规是国家实施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安全的根本依据,目前我国应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可以借鉴境外法律监管经验的精华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在美国以《美国统一商法典》为基础及大量可循的金融管理判例所形成的完善的市场法治经济制度有利于市场经济法制化;而香港,只有拿到港府多个牌照才有资格开始经营业务,并且不同牌照的经营范围均不同,这就防止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与国外的法律法规相比,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律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其立法基础是传统金融行业和传统金融业务,鲜少涉及互联网金融相关内容,因此目前亟需及时修订和完善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配套法律体系;其次,还应梳理与互联网有关的现有法律法规,并结合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特点加大基础性立法工作。修改现有法律体系中对互联网金融不适用的条款,进一步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补充制定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准则以及安全法规。③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交易中的快速性、频繁性和虚拟性等特点,监管部门除了加强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建立有效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外,还应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商业信用数据平台。同时,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完善网络金融信息的方式及内容等信息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虚假、漏报、瞒报信息的行为。如通过财务信息披露将各种网络信息进行公示,并对各种相关信息及网络业务的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公示。近年来,我国先后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机构,但是距离构建完备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领域,还是十分薄弱。在虚拟的互联网环境下,信息采集、传播速度及规模都达到空前的水平,面对过量化、复杂化、非对称性的信息,消费者在识别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难度大大增加,使其知情权受到挑战;且消费者各类交易信息,如: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资金信息等在互联网传输过程中受到网络自身安全漏洞的影响而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直接影响到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因此,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应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这一领域,加强对消费者特别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方面的教育,从而构建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 作者:刘洋 陈静娜
金融创新风险管理探讨: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讨论 在当前金融市场逐渐完善以及金融环境不断改进的新形势下,大部分金融企业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消除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均开始了金融创新之路[1]。创新就会有改变,就会催生新的事物,进而为金融发展带来潜在的巨大风险。因此,如何在创新环境下规避金融风险的发生,同时又能促进金融行业稳定、健康的发展,是当前金融企业亟需解决的一大难题。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意义 1.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指的是在特定金融领域中,采取相关的方式手段重新组合各个金融要素的一种改革,并且通过改革获取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利益,其包括多种方式,像新的支付手段、新的金融工具、新的组织形式等。总的来说,金融创新具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中金融创新只是作为金融工具的创新,而广义中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制度等方面的创新,这两种意义存在相当大的区别。金融创新能够在金融业竞争状态下满足金融业所提出的诸多要求,并且还能有效规避风险。 2.金融风险管理 因为国外金融市场不断注入我国金融市场,较大的冲击了我国金融领域,加上国内经济市场的不稳定,因而对我国金融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和风险。其中特别突出的是,金融创新带来的极大风险,在金融创新的条件下,促使金融机构不断开拓新的金融业务,而开拓的业务通常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因此,强化金融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探析当前我国金融创新的特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⑴实现金融业务的多元化。根据部分数据显示,最近几年中已有50个国家的银行开发了证券经营的业务,并且还创建了保险公司。同时,在我国众多的金融企业中也设立了保险和基金公司,这很好的促进了银行业务之间的双向流动。另外,我国大部分银行也提出了建设保险公司的想法,并在较多领域中设立了相应的业务,有效增强了资金运营的工作效率。⑵实现金融活动的国际化。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投资渠道,我国国内有着明显的劣势,加上流动性不高,使得人民币不能进行全面的兑换。鉴于此,采取积极的解决措施,对我国经济运行的稳定尤为重要。除此之外,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大多数银行展开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这种改变使得我国的资本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高的流动,并且也使得我国投资银行的业务体系得到改进。 三、探究金融创新的必要性 1.规避金融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很大一方面使得整体金融行业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因此强化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同时,加上金融环境的不断进步,金融创新之路则成为必然,其主要通过创新金融行业内一系列金融工具,以及创建金融工程等方式,有效规避金融风险。另外,由于在金融工具具体操作中囊括了较多学科的内容,因而在其他相关业务操作中可有效抵制金融风险的危害,从而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 2.当前新技术的推动作用 当前,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业务操作过程中应用最为广泛,并且还能为金融行业获得最大的经济利润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以上两项技术的应用,也降低了金融工具创新的费用成本。从而在新技术的推动下,金融企业可有效利用金融工具更好的规避金融风险。 3.降低行业竞争压力 众所周知,金融行业是以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为主,而当前金融行业在新形势下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因此相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似乎更大。以上两种金融机构,为了实现各自的经营目的,均采取了不同方式,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发展中充分利用率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继而在往后的经营活动中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而银行金融机构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开始实行创新金融工具。另外,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行业在扩展服务对象过程中,需要对现有的经营活动增加新领域,但此过程中必然会为金融行业中占有主导地位的金融业务带来威胁。因此,在金融创新过程中,既要增强银行的竞争力,也要提高传统业务的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实现均衡发展。 四、探讨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相关联系 1.金融创新带来了新的金融风险 通常来说,金融创新是重新结合金融各要素来实现对风险的规避,但因为金融领域本身具有较大的特殊性,所以只能降低金融风险,无法完全清除。因此,金融创新的发展,只能分散或转移小范围内的金融风险,对于整体较大的金融风险至今还未能消除,同时加上金融创新带来的其他风险使得在规避风险的过程中难度增大,比如金融业的系统风险。此外,通过重新组合后,金融行业中各金融要素的隶属结构之间的联系更为密切,如果一旦发生金融风险,便会殃及其他组织部门,从而影响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2.金融创新在金融风险管理高要求下得到进一步发展 现如今,金融风险的不断增多,对金融领域内的各个经济主体产生了严重的威胁,极不利于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鉴于这一现象,为了促进金融行业的繁荣发展,对金融风险管理的强化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在这一条件下,为了更好地管理金融行业以及规避金融风险,必须增强金融创新,并通过金融创新改变金融领域内的一些要素,进而降低金融风险,有效优化金融风险管理水平。 五、探析优化金融创新与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 1.强化有相关政府部门的金融监督管理 金融监管指的是政府通过指定的机构限制或规定金融交易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具备特定内涵的政府规制行为。同时,利用金融监管,也是我国政府实现宏观经济目标、保证宏观经济水平稳定发展的有效手段。目前,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中资银行要想提升市场竞争力,则必须增强金融创新力度,并且监管部门还需鼓励和支持银行金融结构的创新。另外,政府部门在规范金融机构创新活动这一过程中,不仅需要加强风险监管水平,还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断创造出有利于金融创新的法制环境。第一,政府部门应掌控好管理尺度,找准金融监管的实际切入点,既要鼓励金融创新,又要加强金融风险的管理,以及适当降低对金融创新的限制力度,以便使金融创新有多余的空间实施。第二,对有违反金融行为的企业进行严格管理,必要时采取严厉的手段进行相应的处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政府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不断引导金融业拓展新型的业务领域,从而促使金融业实现多元化的发展。 2.重视信息技术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该项技术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银行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直接取决于信息技术手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3]。当前,大部分金融机构在创新业务和产品时,均以信息技术为前提,比如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等,虽然在该两者工作中极为重视信息技术风险防范,但在整体金融结构发展中,信息技术防范涉及到众多部门,像科技服务部门、科技风险审计部门、科技风险管理部门等。所以,为了使得信息技术风险管理更加有效,那么银行业金融结构必须重视信息技术风险管理。 3.加强金融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国内金融市场不断开放的形势下,越来越多的经济实体逐渐参与进国际金融市场当中,一定程度下使得国际金融环境越发复杂。而在这复杂形势下,一国控制金融风险似乎有点艰难。同时,随着我国金融业务的不断开展,那么加强国际金融的合作与交流已成必然趋势。例如,我国可与国外政府签订合作监管的协议,并且积极参与进国际监管组织以及按照其相关标准制定有关我国金融业务的准则,进而全方位的实现监管目的。 4.创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为了促进金融创新之路的顺利,以及加强金融风险的管理措施,相关金融企业则必须创建一个切实可行、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体系。同时,在风险管理体系中,需建立一个健全的管理机构,并且明确各个机构间的权利与责任,以此确保金融活动的顺利开展。另外,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针对有越权行为的工作人员给予严格的处置,随后通过组织机构的团结协作有效实现内部控制,促使金融风险管理得到提升。除此之外,还应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内部信息的透明度,并通过创建独立的核算体系,对现有的金融业务活动进行准确的记录。针对此过程,一旦会计报表生成,便不得涂改,其他任何会计信息还需分层共有,以及在保证商业利益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进行公开。 六、结语 综上所述,在金融企业发展过程中,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具有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有效促进金融创新、强化金融创新管理是规避金融风险、提高金融行业竞争力的有力途径和方式。 作者:姚尧 单位:江苏海警总队 金融创新风险管理探讨: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现阶段,经济全球化趋势逐步增强,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如果一个地区出现金融危机,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波及到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我国的金融市场已经实现了良好的发展,并且与世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程度逐渐加强。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对金融产品的需要也逐渐多样化,金融机构需要不断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但是也应该意识到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风险,如果出现问题,将对金融业造成严重的冲击,因此需要加强金融风险管理。 一、金融创新的特点 当今社会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金融市场也实现了良好的进步,并且呈现出较高的开放程度。我国金融市场中的金融创新过程逐渐增多,金融业务、产品逐渐被推出,使金融市场更加丰富,呈现出一定的特点。 (一)理财业务迅速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对理财的认识也逐渐发生变化,理财观念得到很大的提升,单纯的储存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因此金融机构开始不断创新和推出理财产品,理财业务在金融创新中占据主要地位,并且展现的作用也日渐突出。不管是国内还是外资银行都想要深入其中,分一杯羹。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中的理财产品不断丰富,已经成长为金融创新的亮点业务。 (二)金融机构之间缺乏明确的界限 不同的金融机构有其各自的职能,银行、证券以及保险公司有着不同的作用,从理论上来讲,它们之间是很少有交集的,但是当前金融业务不断增多,行业快速发展,这些原本相对独立的机构,彼此间的界限越来越弱,很多跨机构的产品被推出。例如银行中保险公司的业务,保险公司中也开始销售银行产品,金融行业开放程度的提升,使得金融行业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三)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 经济发展中,金融行业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保险、银行等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紧密,金融行业间的竞争也日渐激烈,这种背景下,金融机构开始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但是还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一个金融机构推出金融产品后,其他机构就会纷纷效仿,导致金融产品的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使得资源浪费现象严重,金融产品以及行业发展创新受到严重影响。 二、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一)金融行业内部监管缺失 在金融行业内部,通常以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来对金融机构的业绩进行评价,使得金融创新的效果被忽视,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升级以及金融机构扩大发展的管理与控制。当前,我国的金融创新还主要是照搬照抄国际性的金融衍生产品,或者对金融产品进行改良,以本土特色和人们需要的金融产品并不多。保险行业中出现了高回报的投资型保险种类,风险防范的意识并不强。而且金融创新的规划不够统一,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创新时存在着重复、交叉的现象,使得金融资源浪费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 (二)风险管理方式滞后 现阶段我国还是通过单一的风险评估方式对金融风险进行管理,这种落后的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譬如随着我国房地产限购政策的颁布,房地产交易出现萎靡状态,使得大量的闲散资金进入到市场中,这些资金给金融产品创新销售得到提升,但是由于金融产品自身的盈利性不强,使得这种盈利不高的现象循环发展。 (三)缺乏完善的信息系统进行风险评价 当今社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着严重的信息滞后、风险评价机制缺乏的现象。很多银行内部都建立了内部审核部门,但是这些部门的工作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监督管理人员不能科学地把握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使得监督管理失去效果。当前保险行业中通常是采用内部的评级制度,通过打分对个人以及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价,根据一定的财务或定性指标对风险进行等级划分,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便捷性和可行性,但是由于考核评价的动态性不足,使得风险不能得到及时的防范。 (四)行业间缺乏有效沟通 金融行业的风险信息主要是通过企业上报或者公开获得,目前信息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在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着不足,很多上市公司恶意炒作披露信息,使得金融行业无法获得准确的、真实的信息,企业间的沟通不够诚信,谣言、假消息将真实信息掩埋,信息披露的数量以及质量无法满足金融创新的实际需要。 三、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一)强化主体内部风险管理 要想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强化金融风险的管理,就需要加强主体内部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金融风险得到有效的管理。金融主体要认识到金融创新工作对于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并对可能存在的各种影响作出积极的应对措施。金融创新对于金融市场的影响是十分大的,如果金融主体在风险出现之前不能进行准确的估计,在风险发生时就会遭到巨大的冲击和损坏,因此在金融创新时,需要对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强化风险管理的意识能力。此外,在进行金融创新时,金融机构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全面了解金融市场的发展形势,以此为依据制定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及风险预测体系,科学地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度量,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金融机构需要对金融市场的环境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在掌握金融市场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再进行金融创新。 (二)加强金融监管 金融创新是时展的必然选择和趋势,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够促进金融市场实现更加活跃的发展。金融市场是否稳定对于国家经济也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应促进金融市场的创新与稳定发展。当前,我国金融行业要实现良好的发展,就需要积极促进金融创新,应积极鼓励金融创新,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使我国的金融市场秩序更加有序。要加强金融监管,需要对当前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有效的调整,使金融监管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首先要完善法律法规,金融创新会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内容,但是有些内容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涉及,因此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内容,避免金融机构钻法律的空子。进一步修正和废除法律法规,金融创新中含有大量的交叉业务,但是有些业务的相关法律制度已经过时,这就需要做好修正和废除工作,提高法律法规的指导作用。 (三)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交流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发展日渐深入,国家要维持经济稳定发展,应对金融风险单靠自身是无法解决的,因此需要加强国际的合作,实现经济的宏观调整,通过彼此间的合作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使各国家的金融行业得到稳定、有序的发展。我国的商业银行可以依据国际规章制度进行金融行业标准的制定,促进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使我国的金融与世界接轨,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几率,实现金融业的稳定进步。 (四)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 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也是促进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应加强金融产品、机构以及制度上的创新。在金融产品创新上,应依据优质的资产,减少不良资产的数量。由于我国的金融产品创新还不够成熟,因此需要在金融机构自身能力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避免风险发生。金融行业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经营形式,突出业务优势。此外,还需要强化制度创新,为金融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强化金融风险管理。 四、结束语 当前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并逐步实现一体化和全球化,金融危机的出现会对各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应努力做好金融行业的风险管理,强化主体内部风险管理、加强金融监管、促进国际间的合作交流、完善金融创新的路径,促进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地监督管理,提高金融风险的管理水平,使金融创新工作实现新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稳步前进。 作者:葛慧楠 单位: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创新风险管理探讨:金融创新下企业金融风险管理论文 一、当前金融创新活动的新特点 任何一个成熟的市场最终都难逃标准化和同质化的命运,这是由于市场充分竞争消除了经济租,参与者只能通过努力获取一个正常的经济利润,虽然金融手段的创新可以让个体机构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短暂的竞争优势,而高度发达的信息传播很快又或抹平这种差异。如最初“余额宝”出现的时候独树一帜,高利率、高流动性、低风险迅速吸引了大量投资者,但随后不久腾讯、国金证券等也相继推出,各家产品无论是收益上还是性质、形式上都渐渐趋同,差异化越来越不明显。 二、金融创新所引起的金融风险 (一)资产证券化加剧金融风险 资产的证券化本质上是通过金融杠杆绑架国家货币政策,变相的增加货币的发行。因为在资产证券化之后,首先会增加流通性,流动性带来的结果就是货币贬值,这对当局的货币政策显然具有一定的冲击。其次,在资产证券化支出,银行虽然应当对资产进行评估定级,但更多的时候银行为了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安全,不惜用欺骗的手段和扩大杠杆的办法来提高自身经营收入,却将大量的风险推给了投资者和整个经济市场。 (二)市场投机扩大风险破坏性 金融市场从诞生之初就是风险规避与风险投机的乐园,投资者通过金融工具转嫁风险,而投机者则是通过金融投机获取经济收益。这二者是共生共存的,没有大量投机的存在,投资风险无从转移同样金融市场也将是一潭死水。 三、加强风险管理推进金融创新 金融风险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但并不代表金融创新就不能发展,事实上只要我们把握好风险控制,合理规划管理做好风险预警,积极发展稳步的金融创新对社会发展还是十分必要和有利的。 (一)加强监管规范金融创新环境 政府作为社会的统一管理机构,也作为市场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在金融创新这个大市场里一定要当好守夜人的职责,为金融市场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投资环境。即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构建健全健康的金融创新体系,对金融创新产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信用评估,对金融机构的行为进行严密监督,严厉打击一切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完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 金融机构自身在经营过程中也要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金融风险的防范,在进行金融服务产品创新的同时要全面考虑到产品的风险等级、对自身经营的影响、对投资者的影响等。这就要求金融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在借鉴国外成熟金融机制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对企业金融创新情况进行全面监控,确保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三)严格把关金融创新产品质量 金融产品的创新和投资者风险管理密切相关,金融机构作为风险的评估者应当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态度,避免片面的以高收益为目标而忽略掉风险控制。在现阶段,更多地应当以优质资产作为创新标的,尽量规避不良资产的创新。 四、结语 金融创新是时展的潮流,符合自由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但无限制无底线的金融创新无论是对实体经济而言还是对金融体系而言都是有害的,过度的金融创新必将引起巨大的金融风险。加强监管、规范管理机制、严格把控创新产品质量是有效控制金融创新风险的有力措施。 作者:田雨朋 单位:北京市人民日报社人民网财经部 金融创新风险管理探讨:金融创新下的金融风险管理论文 一、金融创新背景下的金融风险分析 (一)制度方面的风险 原来分业经营时我国《商业银行法》中的规定,也就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只能是自己的,不能经营其他的业务,例如保险、信托等。在这样的环境下,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业务就很少,只能进行资产负债业务以及中间业务。可是当前逐渐加强的金融一体化趋势促使发达国家一些银行改革金融制度,经营方式转变为混业经营,并且还在我国设立分行或者以独立法人的方式发展混业经营,增加了我国金融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如果我国的商业银行还是坚持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将会在竞争中被淘汰,阻碍了我国金融机构优化的步伐,降低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增加了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风险。 (二)经营方面的风险 当前,国内和国外的金融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商业银行在逐步迈向一体化的过程中,原来我国封闭的、效率低的、抵抗风险的商业银行发展面临很大的挑战。在当前的环境中,经营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首先,较低的资本充足率。《新资本协议》中设置的最低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是8%,可是我国商业银行严重缺乏资本金,增加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风险,虽然近几年这种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可是还是没有和银行的发展保持一致,这是一个不足之处,大大降低了我国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银行的发展会受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如果银行的资本不够,就会影响资本规模的正常发展,增加其风险。其次,较高的不良资本比例。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对不良资产的危害有一定的认识,而且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降低不良贷款的比例,可是相对来说,不良资本率还是比较高的。原来,因为银行是国有性质的,所以资金的流动性没有明显的表现,可是当前不断增强的金融一体化显示出了资金流动性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同时不断的创新金融还提高了金融的流动性,如果商业银行不能将这个问题好好解决,也会严重影响其经营。接着,不高的盈利能力。盈利是商业银行的一个重要属性。可是根据目前的情况,盈利能力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想要在激励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就要不断的采取措施提高自己的盈利能力。和国际上的一些大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还是无法相提并论。可是我国商业银行具有垄断性质,所以还是会得到较高的收益的,可是金融产品的创新要求更高的收益,也存在着较高的风险。所以如果商业银行一直保持低收益的话,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的风险就更大。 二、管理金融创新环境下金融风险的策略 (一)积极增加国际合作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是全球化、一体化。以此为背景,仅仅依靠一个国家维持经济的稳定和对金融风险进行控制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国际各国要相互合作,加强宏观调整经济,并且相互合作,这样才能有效的控制金融风险,维持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促使各个国家稳定的金融发展。所以我国商业银行也可以加入各个国家相互监管的协议,或者在制定金融行业标准、创新和推广金融业务的时候参考国际规则,确保我国和国家金融接轨。 (二)提高自我管理水平 为了更好的避免金融风险,强化管理金融风险,就要提高自我管理的水平,充分发挥自我管理的作用。首先,要从思想上加强认识。事物是具有两面性的,金融也是,有利,也有弊,所以我国银行要清醒的认识到金融的缺点,认识金融创新的本质,根据规律进行创新,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美国的次贷危机,虽然金融创新工作在金融创新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可是也增加了金融创新的复杂程度,也就增加了金融创新的风险,所以要时刻保持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观念,敏锐的嗅到风险,然后提早采取措施应对。其次,建立健全防范风险的制度,在金融行业肯定会存在着风险,而金融创新更是增加了金融的潜在风险,在这样的环境下,就更加需要完善的防范风险的制度,通过总结实际经验,建立预测风险的指标体系,提高度量金融风险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制度上确保金融创新的顺利进行。 (三)对金融监管进行完善 金融创新是一种发展趋势,不断的创新才能提高金融市场的生机和活力,可是维持稳定的金融市场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要求,所以我国在监管金融市场的时候要既要维持稳定,又要鼓励创新。根据我国当前的金融情况,金融创新可以快速推动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所以对金融创新的态度是鼓励,而不是制止。为了创设良好的金融创新环境,需要不断的调整管制的程度,可是也要把握好度,如果放任其自由发展的话,就会导致违法违规现象的产生,对我国金融环境产生破坏作用。因此,需要提高金融监管的完善程度,就要调整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切实落实这些法律法规,使其发挥相应的作用。首先,可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因为金融创新和很多实际问题相关,可是这些问题并没有在法律法规中体现,所以以金融创新中的实际问题为基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防治打擦边球的现象产生。其次,对于已经不发挥法律作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及时的修正和废除。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很多业务都是交叉的,和这些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很可能已经不适用,所以要及时的修真或者废除,提高法律法规的指导作用。 (四)对创新路径进行优化 金融创新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也就是产品、机构、制度。首先,在创新金融产品时,在开发产品的时候要以优质资产为依托,将不良资产的比例降低,同时因为我国的金融创新还不够成熟,所以可以创新要从易到难,在充分考虑金融机构的能力之后在创新,尽可能的创新债券、股权等基础产品,一步一步发展,最大程度的减少潜在风险。其次,创新金融机构,当前我国的经营是混业经营,这是一种发展趋势,只有不断的改革,建立健全配套设施,对我国的金融经营模式进行完善,可是在创新金融的同时,也要体现出主要的经营业务,形成自身的业务优势,以此得到更多客户的信任。接着,创新金融制度,就是更新和完善监管和激励制度,以此来创设更好的金融创新环境,良好的管理金融风险。 三、结语 金融创新是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我国商业银行要适应这种趋势,分别从法律、制度、经营模式上采取完善措施,促进金融风险管理的有效进行和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 作者:马宇佳 罗琛琛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创新风险管理探讨: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 一、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金融风险 (一)经济改革不彻底 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与改革开放之前相比改变较为明显,但是仍受到之前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使经济体制改革的仍存在“产、权、责”区分较为模糊的现象,较为明显的例子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处在企业与行政单位之间,未能将自身的性质和文化表现出来。虽然我国经济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转变,而且还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不过经济体制实质的改变并不明显,它并未按照目前企业运营机制和制度运营进而形成独立的经济实体,这种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当今金融机构的发展需求。 (二)金融性机构关系密切 金融创新在增加风险的同时也使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联系更为密切,很显然这些金融机构一旦其中一个发生危机必将给其他机构带来严重的冲击。同时,现代科技为金融电子的创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金融与电子科技的有机结合显著提高了金融活动效率,但是不可避免的带来诸多电子风险例如,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等安全问题。另外,金融电子创新的出现,使市场上出现了高风险和收益并存的金融交易以及新型金融工具,例如期货、股票交易等,这些金融工具严重影响了原有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三)金融体制权责不明 我国的国有银行虽然按照商业银行的性质进行运营,但是落实到实际中其权责并未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信贷业务是其主要经营目标,但是在落实信贷业务时针对经营者出现的问题、以及经营者应获得的经济效益等问题中含有的权责未进行有效落实,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内部机制的有效运转,降低其应对挑战性的主动性,极大的降低了对外界金融市场的抵御能力。这种由体制问题引发的金融风险带来的危害不可小视。 (四)体制弊端导致无序竞争 我国银行利润来源于信贷业务的利息收入,用于信贷业务的资金除了银行本身的储备金外,主要依靠居民的存款。因此,为了增加信贷业务量银行会通过提高利息等手段吸引存款,这些不正当竞争严重影响居民存储的规律,增加银行的额外开支成本。同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国家调整利率以吸引投资者进行生产活动,但是如果某个阶段出现存款挤兑现象,银行无法支付居民的存款就会出现经济危机。国内金融机构的不良竞争降低其本身低于外界金融市场的影响,这种问题成为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之一。 二、金融风险管理措施 (一)国家应增强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指国家为了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发展,通过宏观调控手段按照法律规定对金融机构主体进行协调。为此,国家应明确商业银行的性质,明确经营者的权责关系,提高商业银行的自主性,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商业银行运行体制,以此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对外界金融市场的抵御能力。 (二)优化银行各个元素 合并之前多家专业银行实行统一化管理运营,此同时允许地方性银行的存在,以此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将国有银行合并成一个银行具有很多优点,首先,能够减少内部资源的浪费,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国有银行的竞争力。其次,减少彼此间的恶性竞争,增强对外界金融市场的抵御能力。另外,一些地方性银行的存在能够增加金融市场的灵活性。 (三)加强银行内部改革 加强银行内部改革包含很多内容。首先应从银行内部机构着手进行改革,根据市场发展和运行规律合理设置银行内部结构。在机构人员的配备上应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合理规划,突出经济性,避免为了增加人员不惜增加岗位的情况出现。其次,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应进行表彰和鼓励,以此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进而充分发挥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总结 针对国内外存在的金融风险应从根源上进行研究分析,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为此,国家应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能,明确商业银行的权责,减少形成对商业银行运营的影响;合并一些银行减少内耗,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此提高银行的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作者:邓中元 单位: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我国移动支付的交易金额达到526.98万亿元,交易高达1512.28亿笔,可见移动支付已经在公众生活中普及。中国银联的《2021移动支付安全大调查研究报告》中显示,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享受移动支付的便利更加明显,但是移动支付用户仍然遭遇很多安全隐患问题,比如47%的被调查者表示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37%的被调查者表示个人信息或隐私被泄露。所以公众在享受移动支付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应该关注移动支付会给人们带来的一些安全隐患。 1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 1.1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规模不断增加 根据人民银行的“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统计数据,我国移动支付的交易笔数和交易金额都在不断增长(见图1),2021年我国移动支付的交易金额达到526.98万亿元,交易高达1512.28亿笔;此外,我国移动支付的交易金额在央行支付系统交易金额中的占比不断增加(见图2),2021年达到5.58%。此外根据国内移动支付交易统计结果,我国移动支付用户数量逐年增长,截至2021年6月,我国移动支付用户数达到8.72亿,到2021年12月,国内支付宝、微信支付用户超过了12亿。由以上数据可见,我国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和用户规模都在不断增加,移动支付业务发展迅速,在我国支付结算体系中,移动支付已经是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1.2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推动移动支付健康发展的进程 在法律层面上,2012年至今,我国已制定了数十项围绕移动支付的标准和规范(见表1),这些标准规范涵盖移动支付的各个环节,推动了我国移动支付健康发展的进程。在监管层面上,我国对移动支付实行分业监管模式,负责监管的部门主要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等。根据移动支付的业务性质来判断是哪个监管部门的责任。2015年央行与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责任。 1.3移动支付行业发展动态 移动支付在1999年就出现了,2002年公众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支付,2010年可以用支付宝条形码支付,后来大量支付平台兴起,如微信、京东等,逐渐形成各支付平台共同竞争发展的局势。目前支付平台衍生金融产品普遍被公众所接受,如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微信推出的零钱通,将零钱存放在余额宝和零钱通,既方便随时支付使用,也能拿到一定的利息收入。支付平台通过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给用户带来收益,增加了用户粘性,各支付平台也从中获取了利润。银行已经接受与支付平台之间进行合作,在移动支付行业刚出现时,因为觉得移动支付业务与银行传统业务有冲突,害怕移动支付会影响银行业务的发展,所以并不愿意对移动支付平台提供贷款等帮助。当移动支付平台大规模兴起后,银行与移动支付行业的关系才有所改变,银行接受了与移动支付平台之间的合作。2018年,中国银行和中国联合银行在北京签署了移动支付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移动支付普及率达86%,移动支付目前的发展呈上升趋势。 2我国移动支付发展存在的问题 2.1商业收款码难以做到全面普及 针对移动支付人民银行提出了新的要求,2022年3月1日起,微信个人收款码禁止经营收款,比如小推车和小摊位售卖小吃。小商小贩要申请经营专用的微信收款码进行交易,这样有利于纳税部门进行管理,也有利于国家的监测和保护,相对安全,但是商用二维码不能远距离交易,限制了收款的空间,很多人会选择面对面加好友的方式进行收款。 2.2缺乏快捷安全的移动支付渠道 最近几年,零售业预付卡发行规模较大,涉及行业也很多,但是常有消费者权益受损的现象发生,比如经营者突然关门停业、拒绝退卡退费、高额违约金等,部分省市出台了相关资金监管政策,但是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预付资金监管系统,缺乏快捷安全的移动支付渠道,消费者预付卡费的安全管理仍没有得到保障。 2.3移动支付用户缺乏安全防范意识 现在“扫一扫”已经成了不少人的习惯,2021年2月1日,中国银联的《2020移动支付安全大调查报告》显示,98%的被调查者认为移动支付是安全的,其中常见的不良支付习惯包括所有支付密码都相同、在连接公共Wi-Fi的状态下支付,说明在使用移动支付时缺乏安全防范意识。 2.4移动支付领域技术管控不到位 现在很多支付平台都存在技术漏洞,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黑客的攻击,导致大量客户信息被盗,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客户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案件近些年呈高发趋势,公众财产损失严重,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 2.5移动支付法律体系、监管体系以及信用体系不完善 一是当今社会移动支付已经普及,新型支付方式不断出现,我国移动支付相关法律体系跟不上移动支付的发展速度,不能做到及时完善,也就不能对妨碍移动支付发展的新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有力打击。二是我国对移动支付实行分业监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虽然人民银行建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协调金融监管以及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等监管部门之间仍然缺乏有效的配合和相互监督。三是我国的信用体系与欧盟国家相比并不成熟,移动支付领域的信用体系尚未健全,移动支付用户在诚信方面意识也不强,严重制约了移动支付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 3对我国移动支付发展的相关建议 3.1建立使用商业收款码相关奖惩制度 在推广小商小贩使用商业收款码时,不仅要宣传使用商业收款码的优势,还要建立使用商业收款码相关奖惩制度,比如对积极办理并使用商业收款码的商户给予提现手续费的优惠、对不按规定使用商业收款码的商户给予一定的罚款等。 3.2加快推广移动支付预付资金监管系统 移动支付预付资金监管系统可以覆盖多个行业,对多渠道移动支付方式进行监管,具有交易可追溯性、模式多样性等优势,如果遇到纠纷,监管部门介入以确保监管资金的安全,如江苏银行推出的“履约宝”产品,有效地实现了对预付资金的监管。 3.3加大移动支付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移动支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平台系统不能及时升级支付安全措施导致客户个人信息泄露,政府机构和产业机构应多开展移动支付用户安全教育活动,普及移动支付安全防范知识,提醒公众不明链接莫点击、拒接陌生来电、管理好个人账户密码、小额免密应谨慎以及不要随意扫码等,当因为扫码支付导致个人信息泄露、个人财产受到损失时,在保证自己财产免遭更大损失的同时及时打电话报警,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积极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3.4研发移动支付风险识别定位智能系统 为了更好地维护公众的利益,保护公众隐私不被窃取,政府和支付机构应加强技术管控,研发能快速识别定位移动支付风险的智能系统,解决支付机构对未知欺诈风险和新型作案手法识别防控的滞后问题,这样支付机构就能及时发现并快速有效的处理风险,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 3.5完善移动支付法律体系、监管体系以及信用体系 移动支付行业新支付方式不断出现,移动支付风险逐渐加大,传统的监管体系、法律体系以及信用体系已经不能很好地制约移动支付风险的发生。一是为了促进新支付方式加速发展,应根据支付行业的市场需求及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构建更加详细全面的法律体系,规范移动支付行业市场秩序。二是及时调整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落实各监管部门的权责,坚决抵制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还应加强对监管部门的内控建设,促进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配合和相互监督,保证各监管部门更好地维护移动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重视移动支付信用体系的构建,加强管理移动支付失信用户,提高移动支付用户信用水平,将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的名单在相关征信系统进行公示,对已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的支付行为进行严格的限制。 参考文献: [1]李仁启.对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及影响分析[J].论述,2019(7):343-344. [2]赖少恋.基于5G移动技术的微信支付风险与应对措施[J].电子技术,2022,51(3):162-163. [3]尹浩然.移动金融风险防控研究———以支付宝钱包为例[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6. [4]刘谨.我国移动支付风险防范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 [5]黄浩胜.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 [6]朱筱筱.移动支付安全风险及对策浅析[J].电子商务,2015(12):39-40. [7]朱梦培.一个呼啸而来的无现金时代[J].信息技术与信息化,2017(5):5-7. [8]兰甲云,曾思怡.微信公共领域里的失范行为及其法治规范建设[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0(2):154-160. [9]魏鹏.“互联网+”时代,支付安全如何保障[J].理财,2017(10):14. [10]李娟.农村移动支付的发展状况与对策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6. [11]夏平,杨明.无现金时代的移动支付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J].无线互联网科技,2018,15(9):135-136. [12]曾思怡.微信使用中的失范行为及其治理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6. [13]许瑾.互联网票据理财业务的风险及控制研究[D].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 [14]王雨竹.小额消费信贷产品风险防控与创新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19. [15]邹艺.功能观视角下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之间的交互发展[J].征信,2016,34(12):80-86. 作者:孟雨婷 单位:宿州学院
金融经济全球化探讨:直面经济全球化中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摘要】文章就经济全球化的内涵和特征以及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进行了理性化分析,以期为中国入世的理论探索目标提供参考。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国际金融业 发展趋势 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呈现出各国经济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趋势,特别是在发生美债、欧债危机的今天,这种全球竞争下的相互救援显得更加重要。由20世纪90 年代以来兴起的经济全球化内容广为人知,中国加入WTO,标志着我国经济将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市场竞争的大潮。直面经济全球化中的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将有助于我们对国际经济市场的进一步的洞悉和了解。 一、经济全球化及其内涵 以信息技术为优秀的新兴产业革命形成的一种全球性市场、资本、贸易、技术、金融,信息的相互依存的网络。具体包括企业全球化、资本全球化、贸易全球化、金融全球化、技术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等。高新技术引起的产业革命和冷战后当代世界经济的结构变化是“全球化”的根源。市场理念的扩张是“全球化”的内在动力。新产业革命,世界经济结构的调整 、市场理念的扩张三者相互作用,相互融合,推进了90年代后的“全球化”进程,新世纪的到来,信息经济与网络经济的结合把经济“全球化”推向了新的发展峰巅。 (一)信息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前提 由于电脑、电话、电视、电传、电子网络技术等信息手段的广泛应用和普及,现代通信成本的持续下降,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技术条件和基础。由于“全球化”以信息全球化为前提,发生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以计算机为中心的信息产业革命)的兴起地域,因此,其与21世纪新提出的世界经济一体化相对有所区别。 (二)企业主体是全球化的基础 在“全球化”的时代,生产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企业把工业化国家的先进技术水平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利的成本结构结合起来,把生产基地建在距离原料产地、销售市场最近、劳动力成本最低、生产力水平最高、基础设施最好、税率最低的地区,使资本增值的产业链延伸空间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并使其得到了全方位改善,以期实现利润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三)资本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优秀 资本全球化其本意并非指原始积累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从90年代的发达国家“资本外逃”和资本跨国流动,到21世纪发达国家的资本智力化和资本运营。受资本追求最大利润化的本质驱动,为逃避原所在国日益上涨的成本与税负,资本转移和外流现象日益普遍。 二、经济全球化的表征 (一)国际贸易的日趋紧密,将大大促进各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的提高,且进一步加速国际经济格局的分工。近年来,世界经济年均增长受美债,欧债的多米若骨牌效应直接影响着全球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源动力。其表现在:一是科技知识迅猛增长;二是科学技术发展面向未来;三是科技发展综合化;四是科学技术与人文科学相结合。世界贸易总额将超过10万亿美元的同时,技术、技术密集型产品将占主导地位;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平台将逐步成为对外多边贸易的连接方式,从而引起世界贸易格局分布的重大变革。 (二)开展国际互动式直接投资也将有突破性的发展。将在几年内从目前数万亿美元的水平达到几十万亿美元。金砖五国已成为即欧美发达国家之后对外投资的新兴经济体,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比例快速增加。 (三)跨国并购、重组已成为各国对外实施资源重组的重要平台。 (四)后金融时代的到来,为经济全球发展的联动性提供了契机。如从次贷危机引起了美国华尔街风暴,已经演变为全球性的后金融危机时代。这个过程发展似多美若骨牌,规模之大,影响至深可以说是人们始料不及的。总的说,可以划成三个内容:第一是债务危机,借了住房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引起的问题。第二是流动性的危机。这些金融机构由于债务危机导致的一些有关金融机构不能够及时有一个足够的流动性对付债权人变现的要求。第三是信用危机。就是说,人们对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资金融通活动产生疑虑,形成了波及全球的危机。总而言之,通货紧缩、经济衰退、失业、金融危机等都可能引发成为全球问题。由于中国资本项目仍未完全开放,危机传染的风险受到一定的限制,但震撼国际金融市场的次贷危机以及欧债危机已警钟长鸣,启示愈甚。这也更显示出国际金融在危机传染机制中的新特点。 (五)随着G20会议的召开,气候变暖,保护地球和环境,将更为成为各国关心和重视的重要内容。诸如公海海洋、太空、南北极等处的财富的开发和应用都将引起全世界的关注。 (六)世界经济的大变局是发展中国家提高了自身话语权,国际性经济组织的权威性和职能日益加强。维护全球经济的行为准则将在各国、各集团维护各自利益的斗争中不断得到更正和确定。 三、金融全球化将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优秀内容 庞大的国际资本流动,又使得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巨额资金需求得到缓解。从资金供给来看,未来20年,由于发达国家老龄化的结果,随着金砖五国国际化日益增多的参与,宽松货币政策使资金的供给将相对富裕。1992年全球养老金总资产为 6万亿美元,到1997年已增加到97万亿元(仅共同基金新管理的资产就达4万亿美元),估计到2002年将达到137万亿美元,2012年后增速更快。由于美国次贷危机以及欧债危机形成的货币宽松政策的影响,各国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回报性的投向目标。资本的全球化将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带来引资发展的重大契机,随之也将在创造有利宽松的外商投资的环境中,不断丧失本国、本地区的市场份额。 应该说“全球化”是一个双赢(WIN—WIN)战略,即在加速发展中国家的转轨及国家工业化发展的同时,也为凭借资本和高新技术优势的工业化发达国家带来相应利益回报。但事实上,处于工业化转轨的中国,一方面要抓住历史机遇,另一方面也应为自身争取第二份“双赢”效应,随着美债、欧债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能否使金砖五国与新兴经济体更多地维护全球经济发展的利益,减少后危机时代的诟病,是经济全球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中国入世后,正在重树发展中的自身大国形象,在当前国际竞争环境中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唯一的办法是如何能适应它,按照其市场准入原则,加快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特别是金融服务贸易业的发展和业务拓展。同时将根据世贸组织公平、公正、无歧视性的经济秩序和公正、公开、透明的游戏规则。在亚太经合组织及重视区域经济合作(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组织的框架下,逐步适应和参与经济全球化过渡缓冲的机遇。 金融经济全球化探讨:经济全球化下我国金融风险传导机制及策略探讨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国际环境上的金融风险在我国金融体系内外部传导途径和传导机制的分析,为我国金融体系在开放过程中所应采取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进行设计,从而为我国金融改革的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 关键词:金融风险传导 风险防范 经济全球化 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现代金融市场的边界日趋模糊,世界经济贸易、资金流动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贸易顺逆差的出现和积累对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而对于我国来说,随着金融体系的开放性的进一步增大,我国金融体系受到全球经济影响的程度也越来越深。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及最近的欧债危机以来,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因而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分析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国际金融风险传导和应对机制对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经济全球化下我国金融风险传导机制分析 (一)经济全球化下中国金融风险的国内传导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虽然经济要素在国际间流动的障碍已经减小,但是金融体系内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依然存在。在我国金融体系内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相对垄断地位使得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为严重,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这种不对称的信息地位会导致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之间的不信任,并且容易诱发委托结构中经常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都会导致金融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的震荡和不稳定波动,从而增加金融系统内的风险。 鉴于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往往存在较为明显的羊群效应并且我国金融市场的参与人员的非理性因素较多,我国的金融市场的服务和产品价格往往会因为一些非理性的扰动而过度偏离商品应有的均衡价格,并且这种偏离存在自增强效应。例如证券市场的大幅下跌会导致股民恐慌性抛售手头股票,增加股市抛压,形成证券市场整体的非理性下行。这种非理性预期导致的金融市场的价格波动性容易因为市场上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的恶化趋势而变得更加趋于非理性,从而陷入恶性循环,给我国金融体系的运营迅速地带来破坏性较大的金融危机。综上,在我国,经济全球化中的金融风险的国内传导机制如图1所示。 (二)经济全球化下中国金融风险的国际传导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我国金融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所面临的传导自国外的金融风险主要通过汇率机制进行作用。在国外的金融系统发生风险事件或危机时,其内在的风险因子通过汇率制度反映到我国对应的经济部门和经济变量上,并由此阻碍和干扰我国金融体系的科学发展和国家外汇储备的有效管理。因而,为了制定针对商业银行中国金融风险的问题,本文认为具体分析来说,经济全球化环境下我国金融风险的国际传导机制主要有: 心理预期传导机制。在信息技术较为发达的环境下,金融危机在一国产生之后,会首先通过信息的传递来影响他国,尤其是与之存在频繁经贸和金融交易关系的国家的经济预期,从而降低其对经济前景的期望,并引发市场的悲观情绪,而这种悲观情绪往往会反作用在本国的资本市场和相关金融交易市场上,引发的资产价格下跌又会转变为另外一种悲观信号被传导至相关的国家,从而形成一种自加强的恶性循环,导致危机的蔓延和深化。近期欧债危机使得我国经济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大量市场人员对外贸出口形势持悲观预期,而这种悲观预期又会因导致中国市场的经济指标普遍下滑而引起他国对经济复苏的悲观期望。 这种心理预期传导机制除了引发国际间对于经济前景的悲观预期恶性循环以外,在国内市场上也会引发悲观预计的蔓延从而放大金融风险的国际传导效果。由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的金融市场内部大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对于国际间经济悲观预期的感知能力较强,因而当金融风险和金融悲观预期从国外传导到国内时,这些机构和大型投资者的风险规避活动会引起资本市场价格的悲观变化,而由于羊群效应的存在,市场对于这些悲观操作将会做出较为偏离平衡结果的反应,从而在金融风险从国际间传导到国内传导的过渡中放大这种风险预期,进而深化经济全球化环境中的金融风险因素对国内金融市场和经济运营状况的影响。 资本互动机制。他国金融风险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我国金融市场风险的影响还通过资本的互动加以传导。由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资本在各个国家之间流动的成本和障碍较低,因而国际上的外汇交易十分频繁。由于在社会主义经济改革逐步深入的背景下,我国金融市场的部分开放性,加上金融体系监管机制的漏洞,大量的游资在各个开放的国际金融市场间游走的同时也对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营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资本流动以及国际资本的逐利本质,国际游资可以迅速的从其他国家转移到我国内地,也可以由我国内地迅速流出,从而对我国的金融市场稳定带来了一些难以控制的影响。 贸易收支机制。由于我国经济属于外向型经济,经济增长的推动很大程度上来自对外贸易的发展,当国际上与我国经济贸易往来较为密切的国家发生金融危机时,其需求的减少将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经贸的发展,从而冲击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目前人民币汇率弹性的扩大使得我国国际贸易出现了新的变化,他国经济危机的出现会使人民币汇率因为国际贸易的萎缩而出现较大的波动,从而影响我国的对外出口状况,这种风险引致的波动将给我国外向型出口企业的生产带来不必要的波动,从而引起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规划难题,引发库存积压、缺货赶工等生产问题,进而影响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活力,阻碍我国经济的提升和金融风险的应对。 经济全球化下我国金融风险防范对策设计 (一)推动全面金融市场改革,逐步实现汇率市场化机制 我国政府应当对金融市场进行深入的改革,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外汇市场上的汇率生成机制,扩大银行间市场的汇率浮动区间,调整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的管理则合格内侧,并改革强制结汇机制。 考虑到市场对于汇率风险的准备过程,国家应当逐步扩大汇率浮动区间,首先允许汇率波动由几个基本点向100-200个基本点改进,从而向市场传递汇率形成机制变化的信息,使市场对汇率风险做好准备,而后视金融市场的表现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其次监管部门可考虑将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头寸下限降低至零头寸,但是禁止为负头寸,从而增加银行在汇市上的自主性。最后我国可考虑适当延长企业的结汇宽限时间,允许企业在经常项目收汇后的一定期限内可以不结汇,而选择适当的时间和适当的价格结汇,从而从机制上缓冲国际金融风险对实体企业的冲击。 金融经济全球化探讨: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看金融风暴的必然性 经济全球化是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正在演进中的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的扩张,金融风暴的深层次原因,仍然是资本对利润贪得无厌的追逐。 经济全球化;实质;金融风暴;根源 一场震惊世界的金融风暴席卷而来,全球正面临着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金融危机,由于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这场源自美国的金融风暴涉及范围之广、冲击力度之强、连锁效应之快都是前所未有的,它给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怎么看待当前的金融风暴呢?经济学家给出了许多的答案,我们从当代经济全球化实质这一角度,分析这个问题,也许能把问题看得更清晰、更全面。 一、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 经济全球化是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当人类尚处于自然经济状态时,在社会经济生活相对封闭的情况下,是不可能谈论经济全球化的。只有当人类从封建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开拓了世界市场,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才得以开始。运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分析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和经济全球化的历程,人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确凿无疑的结论,即经济全球化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并随着资本主义从原始积累到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由个人垄断资本主义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再到跨国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发展的。 14~15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在欧洲封建国家内部萌芽,在此后的200年间,资产阶级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力不断增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作了长期殊死斗争后,先取得了胜利,建立了资产阶级国家,确立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紧接着,资产阶级对内通过立法消灭小土地所有者和对外通过发行公债等方法,实施侵略和殖民,野蛮地掠夺殖民地人民财产,开始其资本原始积累,并逐步具备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两个必要条件:资本的积聚和大量自由劳动力的存在。在以蒸汽机为标志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后,机器的使用很快就使工厂制代替了手工工场制,机器分工代替了手工分工,资本主义生产力得到迅速增长。与此同时,欧美各国的资产阶级利用他们的宗主权强行将其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纳入资本主义的世界经济体系之中。他们一方面进行国内的社会劳动分工,另一方面向国际扩展形成国际分工。当时的模式就是宗主国是世界的工厂,负责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为世界工厂原材料的供应地和商品倾销地。这种世界工厂和世界市场的分工可以说是经济全球化的最早阶段。 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中叶,科学技术有了新的发展。以电磁理论、近代化学理论等科学理论的建立和电力技术、化学工业和内燃机的诞生为标志的第二次科技革命,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使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和贸易有了飞速发展,促使了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在这一时期金融资本和带有垄断性质的大股份公司迅速发展起来,并经历了从早期仅仅是划分销售市场、确定商品产量和规定商品价格,但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仍保持独立性的卡特尔到虽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保持独立性,但丧失商业上独立性的辛迪加直到丧失全部独立性的、仅仅成为合并企业的股东的托拉斯的垄断组织形式的发展,并出现了由金融巨头控制的金融资本和工业资本相结合的康采恩。这些垄断组织不仅在个别国家,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争夺市场、投资场所和原料产地。这一时期的世界经济特征就是开始了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这是经济全球化的第二个阶段。 以电子计算机、原子能和空间技术为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特别是20世纪70~8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经济创世后,一些发达国家开始迈入信息社会。全球信息通讯网络和交通网络的建设,为生产和资本的全球集中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手段。同时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的优越性,为社会主义国家所认识和采纳,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模式,为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创造了有利通道。科技力量和生产力的推动及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使资本主义国家垄断发展到了跨国垄断,其最根本的特征是生产集中、资本集中已不局限于一个国家的边界,而跨越了国界,并力图超越国家的管制,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生产、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在世界范围内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重组,使各国在经济上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这是经济全球化的第三阶段,也是经济全球化的现状。 由此可见,经济全球化不是人们主观意志或客观精神的产物,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必须融入到这个社会大潮中,否则,就会被社会淘汰。正因为如此,所以,自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等同志都在不同场合,不同情况下反复强调,融入世界大潮,抓住机遇。 二、当代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的扩张 从历史长河看,当今正在演进中的经济全球化,是一个低层次的经济全球化,它是以资本扩张、无限度的追逐利润最大化为优秀;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主导;以金融、产业跨国相互融合、相互兼并为形式的经济全球化。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资本主义国家大大膨胀起来的生产能力与国内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生产产品的迅速增长与国内市场相对狭小的矛盾;大规模的货币市场的积累与国内有利于投资场所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有效地解决,就会酿成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后果,解决这些矛盾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向国外转移,寻求世界市场,这就是当今社会经济全球化的实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资本向乌贼一样把触角伸向了世界的各个角落,把全球的经济变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的非常强大网络,各种经济要素、成分、各个国家经济都是这个网络中的一个网节。但是,资本的本性没有变,资本贪得无厌、永无止境的追逐利润的冲动是永远的,一旦资本扯破了这张网络中的一个网节,全球经济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作出反应,一场经济危机就降临了。 三、金融风暴究其根源仍是资本对利润贪得无厌的追逐 此次金融风暴追其源头,是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裂。美国经济长期以来一直在高负债,低储蓄中运行,不但居民大手大脚地借贷消费,而且国家也鼓励大规模借贷和超前消费。近些年来,经济快速发展,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刺激了美国人对房地产消费和投资欲望。美国政府更是推波助澜就此打开了货币闸门,从2001年开始连续十几次下调利率,利率水平从6.5%降至1%的历史最低水平。宽松的货币环境低廉的借贷成本,促使千百万美国民众拥入房地产领域,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银行千方百计向信誉度极低的借贷者推销住房贷款,并在金融创新的旗号下,不断把众多的次贷转换成证券在市场上发售,中介投资机构更是变本加厉,利用先进金融手段,将其打包、分割、组合成形形色色金融产品出售给对冲基金、保险公司等。金融日益与实体经济脱节,一旦虚拟经济严重脱离实体经济的支撑,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就犹如空中楼阁,轰然坍塌。为了刺激经济、挽救颓势,小布什政府选择了美元贬值,这样以来大量的美钞就向全世界输送了通货膨胀,同时,美元贬值又引发了石油价值上涨。纽约、伦敦的石油期货价格被快速拉升到最高每桶150美元,石油是经济的血脉,由此引发了世界性的工业品价格的井喷效应。在全球金融,经济密切的依存的今天,欧盟、日本、俄罗斯、中国等立即作出了反应,物价上涨,经济放缓,企业倒闭,人民生活下降。 由此,我们可以得看到,时间过去了100多年,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资本主义国家也作了许多改良,但资本的本性没有变,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仍没有跳出马克思的视野。 金融经济全球化探讨:经济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影响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主要表现为:金融全球化凸显了国际金融法的地位;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推动了金融法的统一化和协调化;暴露出国际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动其改革;同时,它也开拓了国际金融法研究的新视野。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国际金融法;影响 金融全球化的含义和特征 考察晚近的国际经济生活,其发展动向和显著特征表现为经济的全球化。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明确无误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作为全球化浪潮在经济层面上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主要以商品、服务、技术和资金大规模跨境流动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为特征。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延伸和必然要求,反映了世界各国经济依存度的日益加深。从内容上看,经济全球化可以分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投资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优秀内容和高级发展阶段。这是由晚近世界经济发展的另一特点-经济的金融化所决定的。所谓经济的金融化,是指实物经济被金融经济所取代,社会资产的金融资产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表现为国际金融关系,如国际债权债务关系、国际股权股利关系、国际委托关系、国际风险保险关系等;金融因其更适合“数字化”和“终极市场”而成为经济生活中一个优秀性、主导性和战略性的要素,对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渗透和影响不断增强。随着经济金融化程度的加深,经济的全球化突出地表现为金融的全球化。 所谓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表现为货币体系、资本流动、金融市场、金融信息流动、金融机构等要素的全球化以及金融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一方面构成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是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自然结果,并与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又因金融的特质和发展状况而具有自身独特的内容和运行规律。 首先,从金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看,金融全球化并不是晚近伊始的新生事物,而是一个一直处于进行之中的发展过程,是金融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扩展与深化。这一过程不是均匀展开和一蹴而就的,而是具有时间上的阶段性、空间上的地域性、结构上的非均衡性特点。金融全球化趋势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初见端倪,80年代以后迅速推进,90年代至今则因更加充分地展开了其多样化的内容而进入高潮阶段。在空间上,金融全球化可表现为区域化,金融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金融区域化推进和作用的结果。金融的区域化和全球化从先后继起到同步运行,彼此间既融合又排异的互动发展,成为晚近世界金融发展的一道风景线。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涉及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由发达国家逐渐向发展中国家扩展。但这一进程是不均衡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参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同,享受到的利益也不同,金融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则经常处于被动的、受制约的地位,面临着“边缘化”和“第四世界化”的威胁,一般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其次,从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国生产、贸易、投资和科技进步等实体经济因素对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外,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为金融全球化构造了微观组织基础,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发展动力;自20世纪70年代起在世界范围广泛兴起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打破了资本跨国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使金融交易的市场空间进一步突破国家和地域的界限,为金融的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第三,从金融全球化的内容看,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金融全球化的各种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各国的金融资源可以在各个层次上以多种形式转移、划拨、融合和互动,金融创新日趋活跃,全球资金光速流动,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可谓是21世纪国际经济竞争的最主要领域之一。金融全球化一方面加剧了金融竞争,促进了金融效率、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福利,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负效应,它使金融风险明显加大,金融波动通过一体化的市场得以迅速传导,局部的金融灾难动辄演化成为地区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每个国家的金融均成为国际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单个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削弱,国际金融市场的失灵现象不时出现。 第四,从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看,一方面,世界金融发展已经历了中介金融、信用金融和资本金融三个阶段,目前正在步入产业金融发展阶段。从其产业地位看,金融不仅是第三产业中的独立组成部分,而且日渐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与产业化相伴生和相适应,世界金融发展又衍生出工程化、信息化、混业化、网络化等特点,对传统的金融管理体制、金融经营理念等产生强大的冲击。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金融运行不再是简单地从属、外生、决定于实体经济,而是在相融、适应、内生于实体经济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独立、超越、背离于实体经济的特点,表现出强烈的符号性和虚拟性。据统计,目前在巨额的国际资本流动中,只有10%与实体经济有关。而与实体经济运动无关的国际资本流动大量属于投机性资本流动,其全球游荡和肆意攻击成为威胁世界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再者,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化,全球金融市场间的相关度提高,经济大国通过金融渠道对世界经济施加影响更为便利和直接,已超出了贸易、投资等传统渠道对世界经济发生的影响。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在经济、金融发展方向和进程等方面往往被迫依从于发达国家的战略利益,致使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为个别金融霸权主宰的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 显然,当经济全球化发展到金融全球化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已然大大推进。实践证明,晚近世界经济发展所表现出来的上述趋势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自然历史过程,并已对或正在对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生活发生着广泛的影响。国际金融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经济生活的调整器和控制机制,植根于国际经济生活并灵敏地回应着国际经济生活。全球经济环境的上述变化对国际金融法势必也会发生重大影响,简析如下: 第一,金融全球化凸显了国际金融法的地位。金融全球化作为经济金融化的结果,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优秀地位和作用,如金融在全球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优秀地位和作用、金融在国家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中的枢纽地位和作用等,对于全球的法制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使国际金融法在当代社会经济即金融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上升,成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部类之一,在国际经济法中逐渐占据优秀地位。反映在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上,表现为学者们研究重心的转移。在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经济法还是以研究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贸易、国际货币等领域的研究;到80年代末,学者们的研究重心就开始转向以研究国际金融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从国家层面考察,金融全球化对各国的国内法制也具有深刻的影响:一方面,金融法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金融法发达与否已成为衡量现代各国经济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以及国家法律、文化乃至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如果一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健全,金融法制比较完备,就可以推定该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推定其经济和社会环境相对安全和稳定,那么该国就可能成为人气旺盛的“网站”,吸引大量国际资金的流入。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使得金融和金融业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使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富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金融业所具有的显著的系统性、宏观调节性和时间信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法律观念和制度设计。相应地,现代金融法较之其他部门法,更加重视维护货币资金的使用权,更加重视鼓励和保障金融资产的跨国流动,更加重视营建信用环境、契约环境、产权环境和会计环境等金融业发展之必要环境。此外,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还呈现出机构国际化、体制混业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金融法成为当前各国法律体系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法律部门之一。第二,金融全球化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跨国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工具和国际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国际金融关系无论在主体范围方面还是客体范围方面都得到极大的扩展,并呈现出缠结交叉、异化衍生、变幻莫测的特点。国际金融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客观上要求国际金融法扩大调整范围、改进调整方法,随着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例如,伴随国际保付业务的兴起,国际保理联合会(FCI)的《国际保付通则》(1987年制订、1997年最新修订)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保付公约》(1988年正式通过)相继问世;随着互换、期权、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工具的出现,巴塞尔委员会与国际证监会组织联合了1994年《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指南》、1998年《关于银行与证券公司的衍生交易的监管信息框架》等建议案;随着广泛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集团的出现,由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三方组成的“联合论坛”(theJointForum)于1999年推出了一套《多元化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文件。晚近国际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势必要求国际金融法制度跟进创新,从而导致国际金融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迄今已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所管辖的金融市场由传统市场扩大到欧洲债券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新兴市场。由于全球化使得国际金融关系变得复杂多样,促使国际金融法在调整方法上不断尝试、改进和发展。例如,各国金融监管立法和实践越来越强调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体现在监管思路和方法上就是发生了如下变化:由全局性管制为主向日常性监督为主转变,由质性金融控制机制向质性与量性相结合的金融控制机制转变,由事后监管向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转变,由针对个案的被动型业务监管向系统性的主动型全面风险管理转变,由东道国当局单一监管向东道国与母国当局合作监管转变。 第三,金融全球化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和协调化。首先,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业务的规模化与国际化、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必然要求冲破地域性金融管制的藩篱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冲击了国别金融制度壁垒,推动了各国金融政策和法制的国际化;其次,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交易量增多、金融风险扩大,为了保障金融交易的有序和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和扩大,各国一方面加快本国的金融法治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交流,参与多边金融谈判和条约缔结,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放弃或让渡金融主权,由此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例如,各国金融服务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及其对世界经济的深层次影响,促使跨国金融服务立法纳入法律统一化进程,最终导致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金融附件、《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条约和协议的问世。从此,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方面必须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必须对照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和其承诺对相关国内法进行“立改废”。我国为履行入世承诺,于2001年底颁布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破旧立新,就是一个典型例证。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竞争,各国在金融实践中还积极移植和引进他国先进立法,竞相采行金融惯例规则,以重塑或改善本国的金融投资环境,促进金融交易安全与发展,并避免本国金融业遭受歧视性待遇而陷入筹资难、进驻难的被动境地。各国的自发行动不仅促进了金融统一惯例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促进了各国金融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的趋同。研究表明,近20年来,国际金融惯例取得了长足发展,内容广泛涉及国际货币兑换、国际商业贷款、国际证券交易、国际支付结算、国际融资担保等各个领域,特别是催生了一大批金融监管的行业性惯例,如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原则和标准、国际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的原则和规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实践中自觉贯彻和推行这些惯例和标准,其结果是各国金融监管制度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相似性。 此外,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重大国际经济组织职能和作用的演变、相互间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加强,以及各类区域性金融组织在推动区域金融法治方面的活跃表现,则为金融法的统一化和趋同化提供了组织基础和制度条件。金融全球化呼唤金融治理的全球化和法治化,作为全球金融法律秩序的主要构建者和维护者,重大国际经济和金融组织一方面注重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如发展国际金融监管职能,加强对国际金融事务的领导能力,建立和完善多边谈判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形成和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注重加强组织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例如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清算组织在监控私人资本跨国流动方面的金融合作与交流,金融行业性组织在监管规则创制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全球性金融组织和区域性金融组织在金融危机预警和救助中的协调行动等,在合作中促进国际金融统一法制度的形成和有效实施。 第四,金融全球化暴露出现行国际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动其改革。金融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其一方面促进金融资源全球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促进国际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金融风险的全球扩散变得更为容易和迅捷,从而破坏国际金融的稳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一方面使人类休戚与共从而促进了人类的协同互助,另一方面也使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金融问题日益增多,从而给金融投机势力兴风作浪以及金融霸权国家转嫁风险提供了可乘之机。20世纪最后十年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便是各类国际金融问题的总爆发。惨痛的教训为世人敲响了警钟。分析这些问题的生成,它们固然暴露出某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种种缺陷,但更重要的是,它们暴露出了现行国际金融法存在的调整真空与软弱性,暴露出了新形势下国际金融体制的落后与低效。而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长期缺乏健全有力的国际金融法治,缺乏完善有效的国际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则任何国家难以独善其身。由此,改革国际金融体制、完善国际金融立法呼声雀起,推动了国际金融法制度的变革。在国际层面上,基于货币金融领域的权威地位和职能与业务便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改革使命。世纪之交,基金组织多次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增加和调整资本份额、改革特别提款权制度、改善决策机制、整肃货币纪律;推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验,根据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调整基金宗旨、完善信贷制度,发展金融风险预警与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基金组织所领导的国际货币金融制度改革作为国际金融法对国际金融实践的积极回应,目前仍在进行之中。 在国家层面,晚近,各国金融立法和改革空前活跃。从执世界金融发展之牛耳的西方发达国家,到金融危机重灾区的发展中国家,均采取积极态度,在强化金融法治上大做文章。这一方面是出于各国完善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呼应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结果。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每一项修改,关涉世界184个国家的货币金融利益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在金融立法改革中发挥了领军作用。这不仅表现在有关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规范方面,相关的国际法规则和法律秩序主要是几个发达国家国内法律和惯例的境外延伸;而且表现在对国内法的示范方面,发达国家由于在金融全球化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对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往往更为敏感,反应更为迅速,因而金融立法和改革更贴近市场,引领着金融立法现代化的潮流。如日本1992年通过的《金融改革法案》、美国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英国2000年通过的《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等,提出了功能监管、并表监管等金融监管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尝试和发展了金融企业集团监管、网络银行监管等新制度,对其他国家的涉外金融立法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对金融法的统一化方向也具有潜在的影响。 第五,金融全球化开辟了国际金融法研究的新视野。例如,经济和金融的全球化使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跨国经济活动的关联性不断提高,对国际经济法律的协调性要求也就相应提高,从而为国际金融法的研究和发展创造了新的视角和空间。TRIPs、TRIMs、GATS和FSA等的通过,标志着WTO的管辖范围已从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领域,扩大到国际技术贸易领域、国际投资领域和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国际服务贸易领域。从此,国际金融法的某些问题,既通过WTO多边贸易体制与国际贸易法问题、国际投资法问题相连通;也在WTO制度框架内得以形成、解决和发展。国际金融法与其他国际经济法制度间的内在联系和协调关系在法学研究上也有所反映,如我国国际金融法学界知名学者刘丰名教授就据此提出独到的国际金融法之三分研究法,即将国际金融法解构为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贸易金融法和国际投资金融法三个部分,建立起了既能反映学科内在发展规律、又能解决当今国际资金融通中的复杂问题的新型国际金融法学体系。又如,金融全球化带来金融风险传导的全球化,进而推动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的快速生成。针对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的公法性质和形成机制上的即时性特点,有学者对传统的国际惯例理论(即惯例一般具有私法性和任意性、在形成上具有长期性等)提出质疑并进行突破。上述类似的学术创新一方面源于学者们对晚近国际经济环境之于国际金融法的实际影响和作用的深刻洞察,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们对国际金融法之于晚近国际经济环境的反向影响和作用的认识与评价。 此外,金融全球化下丰富的国际金融实践也为国际金融法研究提供了不竭的源泉,不断开拓着国际金融法研究的新领域,并促进国际金融研究方法的创新。而对国际金融实践提出的各种金融法问题的诠释、探索和解决,则促进了国际金融法的理论研究,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研究走向深入,有利于国际金融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例如,晚近不断上演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得金融安全观、经济安全观深入人心,传统的金融发展模式受到挑战,深层次的国际金融法理论问题浮出水面,诸如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功能如何决定?全球化下国家金融主权的涵义和发展趋势如何?建构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何?其原则、内容和步骤如何?等等这些问题都急待学界论证和作答,以为国际金融法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为国家金融开放及法治建设提供方向导引。
房地产金融市场研究: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对策探析 摘要:房地产金融指的是以房地产为对象,围绕房地产开发、营销、消费内容采用多种金融工具和方式提供资金筹集、清算等金融业务。本文主要对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作了简单分析,然后提出了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市场;融资渠道;法律法规 房地产金融指的是以房地产为对象,围绕房地产开发、营销、消费内容采用多种金融工具和方式提供资金筹集、清算等金融业务。房地产金融市场可以根据其活动的不同分为一级市场(也就是房地产融资活动进行的市场)和二级市场(也就是房地产金融工具的再次流通和再次交易的市场)。由于我国经济的限制,房地产金融市场还不完善,导致房地产金融市场中各种问题的发生。 一、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1.融资渠道单一 虽然在目前我国房地产行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繁荣程度来看,融资渠道单一是制约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繁荣的一个主要方面。因为在目前我国房地产主要的融资渠道就是银行贷款,在房地产的入地储备、房地产开发以及房地产销售的过程中都是依靠银行贷款,这样银行与房地产也的关联性就提高了,银行面临的风险就不断增加。 2.没有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要保证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正常有序发展就需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管理监管制度,但是效果不好,主要因为以下原因:第一,监管部门的设置不合理,政府部门的干预严重。第二,监管基础工作不到位,很多软硬件设施不全面,在监管中发现问题也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第三,监管中漏洞较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方监管,但是对他们各自的职责没有明确。 3.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我国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国家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当前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来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房地产金融业面临的风险,但是这些法律法规是很不全面的,没有专门围绕住房贷款和房地产金融的内容,加上制定的法律法规没有系统性,降低了它们的操作性。 二、如何完善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 1.拓展融资渠道 目前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导致各种风险的发生几率比较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就需要不断扩大融资渠道。第一,房地产企业应该扩大股权融资的比重,这样能获得更多的资金。第二,对于一些没有上市的企业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的融资,例如当前一些企业利用私募方式进行股权的融资,其融资方式可以选择信托型方式进行。房地产企业也可以利用股份转让系统,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一个增发股份募集资金的平台。对于一些大型的房地产企业来说就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然后等项目完成之后从项目的收益中偿还债券本息。 2.利用房地产证券化比规避风险 房地产证券化指的是把一些流动性比较低的房地产投资通过金融交易直接转化成证券资产的过程。在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中我们应该利用房地产证券化这个条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开展房地产证券化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房地产项目采用不同的模式:对于新区成片开发中由于需要在短时间内募集到大量的资金,所以应该使用封闭式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模式;对于旧城改造项目,房地产企业可以使用土地使用权信托模式;对于一些商品房闲置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应该设立单项契约型基金,因为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商品房必然会升值。 3.做好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规避工作 要有效规避房地产企业贷款风险就需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审查,首先要对具体的房地产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因为房地产项目是还款的第一来源,银行要审查房地产项目的能否给自己带来收益,并且对其概率进行预测。其次,要重视抵押物的价值评估,银行要对房地产企业的抵押物进行全面的评估,尤其重要的是对抵押物的价值和变现能力要全面估量。最后,要重视分析和了解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情况、经营情况、自身实力等等,整房地产企业有能力按时归还贷款。通过对融资环节的严格审查能最大限度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 4.不断完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需要相关的法律作保障。一方面,国家相关部门应该针对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中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法律,因为在房地产资金筹集、借贷等环节中经常发生问题,所以相关部门对现有法律进行补充和修订,例如,对《商业银行法》、《公司法》进行修订,保证它们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中的可操作性。另外一方面,要完善关于房地产信贷的法律,明确个人、房地产企业以及银行在信贷中的义务和责任,保证相关主体能按照法律规范进行操作,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有序进行。 5.加强监督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完善导致我国的金融产品比较匮乏,在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就更多,导致各种风险的出现。所以为了规避风险,我国要加强金融监管,金融单位要积极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完善金融市场的服务功能,同时要积极学习新的风险管理方法,保证能有效规避风险。另外国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对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的职责有效划分,使他们各司其职,提高监督管理的效果。 三、结论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是比较多的,给银行和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运行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所以目前我们要对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不断完善,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加强监督,不断拓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 房地产金融市场研究:关于泰安市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研究 【摘要】2007年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被视为上世纪30年代以来最大的金融危机,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席卷全球,给全球实体经济以重创。通过分析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原因和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风险,可以看出中美两国房地产市场的共性。同时我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处于发展阶段,且存在其特殊性,针对当前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次贷危机;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1 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 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网络经济泡沫破灭,美国经济衰退,为了防止经济过度下滑,美联储实施了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且到2003年6月连续13次降息,1%的低利率持续到2004年6月。低利率政策极大刺激了消费与投资,使得房地产市场迅速繁荣,房地产价格连续上升并出现泡沫。并且在美国政府的住房自有化政策的鼓励下,大量次级贷款人纷纷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当利率上升时,他们又无力还贷。面对高房价和利息的收入,商业银行更为了适应竞争,不断降低贷款标准,使得风险加大。为了分散风险,商业银行将其卖给投行,经过投资银行的包装,实现资产证券化,最后卖给投资者。在该过程中,评级机构的见利忘险和监管不力更加促成危机的爆发。美国国内的经常项目赤字,而东南亚等新兴国家的经常项目盈余所带来大量的美元的外汇储备,再加上石油输出国大量的美元储备,都通过购买美国债券,使得美元又回到了美国。这样就给美国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流动性,面对有限的需求,金融机构加剧了竞争,不断降低贷款标准给信用级别较差的借款人,在出现利率上升和房价下跌时,导致违约率上升,爆发次贷危机。 2 中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 我国自1998年进行住房体系改革,取消福利分房以来,房地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当然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银行信贷为主,同时包括股权、信托、债券等融资方式在内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房地产业的发展迅速,我们不得忽视其存在的风险。 2.1 高房价的市场风险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并且还有继续上涨的势头。房价的过快上涨使得市场价格偏离实际价值,产生房地产泡沫。如果随着人民币升值预期等国内外因素导致房地产泡沫破灭,作为抵押品的房地产价值就会下降,造成银行信贷质量下降,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并且持续上涨的房价,会促使投机的产生并挤占人民消费支出,这些都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2.2 央行不断加息,房地产业面临利率风险 面对充足的流动性和不断上涨的通胀压力,尽管加息的打击面广,但是央行还是在2011年里进行了两次加息,使得一年期贷款利息为6.31%。针对面前的CPI,还存在加息预期。虽然房产还贷有借款人收入作保障,但是个人按揭贷款利率上升,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恶化信贷质量。 2.3 房地产开发商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 我国房地产开发商除自筹资金外,由于其他融资渠道不畅,其开发资金多来自银行贷款。随着我国准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截止到2011年2月24日大型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已达19.5%,这就预示信贷额度会进一步收紧,这样就会使贷款门槛提高,一旦房地产商借不到钱,资金链条断裂,风险就会暴露。 2.4 银行职员道德风险和放贷的操作风险 银行职员的风险意识不强,为了完成放贷任务免于受罚,在审贷过程中流于形式,对存在疑点的资料不进行深入调查,审查不严谨。有些信贷人员甚至帮助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虚构收入证明和抵押品证明来骗取银行的房贷资金。由于这些申请人不具有还款能力,会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 由于商业银行竞争激烈,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一些商业银行降低审查标准,认为有房屋作抵押不用担心还款,但事实上房屋变现存在困难。特别是对于贷款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得拍卖的。因此住房抵押形同虚设,即便贷款人拒不还款,银行也不能将抵押房屋变现。 通过剖析美国次贷危机的成因,分析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与美国次贷危机前有许多相似经济背景,如经济高速增长、房价虚高,逐步形成泡沫;居民购房热情高涨,个人按揭贷款增速加快;房地产业贷款占银行信贷比重加大,并且银行信贷标准下降;货币政策由松到紧,不断加息,造成还贷压力加大。 3 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 美国次贷危机无疑对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起到了启示作用,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所存在的潜在风险,应采取多种措施稳定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也要采取措施积极防御。根据美国次贷危机经验和我国国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化解相关风险。 3.1 加快资产证券化的进程,拓展融资渠道,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多来源于银行贷款,这就使得银行直接或者间接承担着房地产市场的风险,一旦房市出现问题,银行的不良贷款会增加,影响到银行的经营。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拓展融资渠道来分担银行体系风险。 虽然说,住房贷款证券化可以将银行风险通过资本市场分散到投资者身上,增加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但是从 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来看,由于市场规模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收效甚微,企业仍主要依赖银行贷款。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央行近年来多次上调准备金率,使得银行面临资金短缺的危险。另一方面,尽管面对利润的诱惑,很多企业纷纷进入房地产市场,但是真正满足上市条件的企业并不多,在股市融资数量有限,因此加快资产证券化进程是必需的。针对目前我国银行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情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并且国家也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利于证券化的实施,银行最终实现个人按揭贷款和房地产企业贷款都证券化。此外,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引进外资等都可以达到拓展融资渠道,分散银行风险的目的。 3.2 完善个人和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制度 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的存在,商业银行不能够完全了解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虽然说我国自2006年已经开始运行全国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里面也涵盖了大量的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息,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关信用参数未纳入信用体系,信息透明化程度不高,资源分散而且缺乏共享机制等,这些都会给银行带来潜在风险。这就需要健全信用体系,通过完善信用体系,可以帮助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判断,有效防范道德风险,进而提高贷款质量。 3.3 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管理 房地产贷款以房屋作为抵押,商业银行一旦无法收回,就将房产拍卖,但这是消极的回避风险的方法。其实商业银行不能将事后补救作为防范风险措施,应当注重事前的审查,银行必须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抵押品的现值、还款意愿等信息有着充分的了解,严格遵循银监会关于发放房地产信贷的标准,及时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保证对贷款投向作出及时调整。并且要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也可以对其经手的贷款申请进行责任认定以控制信用风险。 3.4 加强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加大监管力度,稳定房价 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引导房地产企业有序竞争,具体来说应调整住房结构,增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改善需求结构,防止过分投机。银监会应针对当前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制定有效监管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信贷业务进行检查来防范风险。央行应及时披露房地产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预期,规范市场行为。 房地产金融市场研究:金融危机下对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思考 [摘要] 本文以SCP范式为研究视角,对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进行了初步的考察。分析了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现存的结构以及相关行为、绩效。分析得出,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带有明显的区域间垄断和区域内竞争特点,同时由于房地产金融市场不发达的现实,使得风险集中转嫁给银行和社会,并进一步得出:这造成了我过房地产金融市场纵向宏观管理上的冲突和横向微观市场的混乱,通过对M2和房屋销售均价OLS回归分析则进一步考察了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热度”。因此当今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谨慎而又不失时机地采取金融创新和整顿是必要的。 [关键词] SCP 房地产金融 政策建议 一、研究背景 自2006年后期开始的美国房屋次级抵押贷款演变成的金融危机给美国以及全球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美国债券研究机构2008年11月12日发表的文章披露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信贷损失将超过1.4万亿美元,超过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0%。 在追溯危机发生原因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对次级抵押贷款投机性的运作和狂热的市场一起造成就了此次房地产泡沫,加上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最终造成了泡沫的破裂并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如今经济危机对经济增长的负面作用已明显体现出来,但是相关宏观经济数据表明中国经济似乎正在回暖,如楼价就有上涨,这和央行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有关,同时也和市场的信心以及预期有关。在这种宏观经济背景之下,本文以SCP为分析范式,分析了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相应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所谓SCP范式是20世纪30年代,由以梅森和贝恩为主要代表的哈佛学派提出:认为结构(Structure)、行为(Conduct)、绩效(Performance)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即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企业行为决定市场运行的经济绩效。为了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重要的是通过公共政策来调整不合理的市场结构。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结构分析 1.市场集中度 市场集中度是指特定产业的生产经营集中程度,一般用该产业中最大的主要的厂商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或其产销量占整个产业的比重来表示。集中度用CRn表示(n表示企业数),指在规模总处于前几位的企业在生产、销售、资产、利润等方面的累计数量占整个行业指总规量的比重,计算公式如下所示:CRn=∑Xi/X。式中,n为企业数,X代表产业规模,如总产量、总销售额等:Xi为第i个企业的规模;i表示第i个企业。本文主要就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贷款 做市场集中度研究,下表就是对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集中度的近似度量: 从上表上可以看出,我国房地产业的集中度低,其中2003年和2008年的数据不包括在香港上市的前十名内地房地产企业。集中度在2005年达到了最高,随后又下降,且其余年份均未超过10%。这与我国房地产市场竞争性结构有关,在中国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上海前十位发展商的市场占有率为23%,深圳还不到20%,而香港前九家房地产集团(新鸿基、和黄、新世界等)占据的市场份额达到80%,日本积水物产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9%,美国前三名的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达到45%。因此,按企业融资的集中度算,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结构是竞争型的。 2.进入壁垒 (1)必要的资本量 房地产企业进入房地产金融市场需要一定的资本量,但不同金融机构要求不尽相同的。一般要求自有资金达到项目预算总投资额的30%,并且还要求在项目获得贷款之前投入项目建设。但是事实上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资本进入壁垒并不高,主要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兴旺,导致一方面由于资本的逐利性使得大量满足基本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应运而生,另一方面银行放松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贷款的风险控制,很多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这可以从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可以看出: 另外,从不同省份看,大部分省份的资产负债率与全国水平相差不大,仅有极个别地区有较大差距:如北京在2006年的资产负债率达到80.3%,而西藏和青海则分别为45.1%和47.7%。据此我们可以推测出:目前进入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主要壁垒――必要的资本量不构成明显的障碍,很多企业符合基本要求,并且取得了大量的贷款,对于上市融资仍旧只限于极少的一部分房地产企业,对于现阶段的很多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较高的壁垒。 (2)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是房地产企业进入金融市场或者获得相关融资权利的制度因素。政策法规对我过房地产金融市场构成的壁垒程度可以从政府和银行两方来加以分析。 第一,中央对土地实际控制力不强造成了我国城市土地供给失调,地方政府在增加财政收入以及过分依赖房地产建设来提高当地经济经济的双重利益拉动下,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使得“分级限额审批制度”执行混乱。第二,商业银行为追求经营规模和监管机制不健全,进一步放松了政策在房地产信贷业务的阻止作用,如对专款专项的跟踪审查等。第三,从国家建设部和央行信贷政策看,商业银行发放的房地产贷款,只能用于本地区的房地产项目,严禁跨地区使用 。这使得房地产金融市场带有区域性的垄断。另外,制度因素构成的壁垒往往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或者目标有关。房地产企业建设不同种类的房屋,会享受不同的待遇,如经济适用房和商业用房就存在很大的不同。如“重点扶持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的住宅项目,对大户型、大面积、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应适当限制。” 最后,还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目标有关,如支持西部大开发和农村房屋建设等。 综上所述,政策法规一方面提升了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壁垒,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成本,总体而言政策法规是构成区域性垄断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结构具有双重特色:区域间垄断和区域内竞争。区域间垄断主要是由于相关金融信贷政策造成,而区域内竞争主要是和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中央和地方利益冲突、银行监管机制不健全和房地产行业准入标准低有关。这种市场结构特点形成了纵向宏观管理上的冲突和横向微观市场的混乱。 三、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 上述纵向宏观管理上的冲突和横向微观市场的混乱使得我国金融机构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势头良好,虽然于2008年爆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但是对我国总体金融市场影响目前看来不大。但是由于中国房地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加上国家实施的住宅产业化战略,这需要房地产金融市场大力支持;由于我国房地产金融发展较晚,因此市场不健全,监管体系效率不高,这造成了市场的混乱。 1.假按揭行为 “假按揭”是个别房地产企业利用虚假个人住房交易,套取银行信用的一种欺诈行为。 “假按揭”发放以后,暂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每月还款,等到房屋遇到真正的购房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提前还贷注销抵押登记或以转按揭方式将住房转让给真正的购房者。 真假按揭具体流程对比如下图 “假按揭”对房地产企业、个人和银行都蕴藏着的巨大风险。首先是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房地产销售的高风险转嫁给了银行。一旦遇到住房不能实现真正的销售,银行将面临巨大风险;其次是对于个人信用产生了不良影响;最后是银行将面临债权悬空的风险。“假按揭”没有真实的个人支付能力做支撑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隐藏风险暂时负责每月还款,但一旦资金链出了问题,风险就会立刻显现。银监会在2006年下半年的大规模贷款专项检查中发现,截至2006年6月末,国内银行涉及假按揭的贷款金额达数十亿元。今年从4月份到6月份主要城市如北京、杭州、福州等地退房率都有增高的迹象,有的地区达30%,今年五月份北京出现了最大额度假按揭骗贷案,因此这对于银行系统来说,值得警惕。 2.房地产开发商的信用欺诈行为 房地产开发商的信用风险是房地产商利用目前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监管的缺陷,利用虚假的资料和欺诈手段套取银行资金而增加银行的金融风险。目前开发商惯常使用的欺诈方式包括虚假按揭手段或一房多贷、虚增注册资本、虚抬房价等手段套取银行贷款,一些实力有限的开发商在达不到“四证”齐全的地步时就以流动贷款来顶替开发资金,在贷款到期时通过展期方式,将短期贷款转化为长期开发贷款。所以通过这些手段房地产商套取到银行资金,一旦生产经营受阻或遇到房价大跌,企业资金链断裂,将直接导致银行信贷风险发生。 3.商业银行的操作不规范行为 这主要是指商业银行业务流程设计或业务操作的不合理,在贷款受理,审批及贷后管理等环节中审查和管理不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贷前受理,未严格审查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如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投入、企业经营的合法性、项目手续的齐全性、借款人的收入以及所购房屋的交易价格的合理性等;二是贷款审批时,未严格审查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及还款能力,对贷款数额和贷款期限的控制不严;三是未严格控制放款条件,在未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即发放贷款,或者未按业务流程操作规定对抵押物进行核押等;四是在贷后管理中,未及时跟踪催办抵押权证及产权证,未对逾期贷款进行跟踪管理等。 四、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绩效 1.房地产金融市场绩效之――促进经济发展方面 本部分主要通过相关统计指标来说明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绩效。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繁荣与发达对促进经济增长的表现是间接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作用主要是促进投资,通过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进而带动关联产业和增加就业。 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到,自2003到2009年3月份,我国房地产投资开发国内贷款余额是一直上升的,并且在2009年3月份达到了2.17万亿元。这主要是因为近年来,房地产行业资本收益率较高,导致大量资本流入该行业,同时我国房地产行业和房地产金融市场都是偏竞争型的结构,因此进入壁垒较低,而银行也因为房地产业的兴旺,加上我国金融市场的不发达,因此较高的贷款增速是必然的结果。拿2005年来说,房地产业对GDP增量的贡献率是3.4%,在第三产业中居第四位。这一年国内贷款总额为3918.07亿元,但是房地产业的增加值为8243.8亿元,由此看出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活跃对于国民经济的增长确实具有积极的作用。 2.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负面影响 (1)由于竞争的无序性,使得银行的风险集中度较高。原因有三:一是房地产企业大量的贷款,购置土地,盲目扩张的同时,土地成本的增高加剧了企业贷款的非理性行为;而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在土地成本虚高的情况下,银行就要承担大量的不良资产;二是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不发达,企业融资大部分发生在一级市场,而金融机构少,金融产品单一使得大量的风险集中在银行,在没有建立有效风险分散机制的情况下必然会导致高信贷风险,同时由于银行之间竞争,使得在发放贷款时操作不规范,发放不理性;三是由于我国没有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因此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不断飙升的情况下,这些行为双向拉高了银行业的风险。 (2)房地产金融市场过热,促使了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反过来不利于房地产金融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截取1990-2007 年的全国商品房销售均价和M2做一个OLS实证分析。因为我国的利率政策同西方的不同,且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二级市场不发达,因此信贷对我国房地产价格波动具有重要作用。货币供给宽松,购房的融资条件,如利率、还款期限、贷款成数等相对会比较优厚;反之,则比较严苛。货币供给量与房价应是同向变动关系。以货币供给代表金融层面的状况考察分析地产泡沫。其中M2单位:亿元;HP(房屋销售平均价格)单位:元/平方米。 五、政策建议 这次危机给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建设带来了深刻的谨示:一方面,我国的房地产业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在外部流动性大量涌入(其中包括热钱)的情况下,价格大幅快速上涨;另一方面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相当的落后,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不健全,基本上没有建立二级市场(Second Market),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是不利于我国房地产业和金融业的发展与创新。这种外部资金的大量涌入该行业与相关金融市场的不发达是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现实矛盾。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良性运转可以为房地产行业提供有效的资金支持,从投资角度看,可以直接增加经济效率的潜在能力与促进就业,但是过热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会促使通胀预期引发的非理性购买,就会导致资产泡沫,并引发地产金融危机,最终造成泡沫经济。这种现象在美国、泰国、中国香港和日本都有发生,今年七月份央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先后对房地产发出加强监管的信号,这意味着国家正对房地产实施从紧的政策。鉴于此,笔者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试图给出下列相关政策建议: 1.政府应该积极的促使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建设:完善、改进一级市场建设,加强二级市场建设,有条件的降低二级市场的准入机制,并提供相关制度支持; 2.应该大力推动房地产金融监管的创新,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如建立和健全全国性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以及个人、企业的信用信息机制等;同时还应对金融机构自身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3.政府应该不失时机的提供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促使制度变迁性的制度支持,以使得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不发生剧烈的波动。我国的房价上涨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零风险,因为泡沫的破裂是一个风险积聚的过程,泡沫的衍生花了6年的时间,泡沫破灭的过程至少也要两年。在我国今年经济增长放缓的条件下,仍旧不能实行激进的信贷紧缩政策,同时应该密切注意资产价格的波动,以使得提供的宏观经济政策具有较好的前瞻性。 房地产金融市场研究: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研究 内容摘要: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对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并且对其他行业具有拉动性极强性。因而一旦房地产市场风险暴露,将会对整个宏观经济造成严重冲击。本文从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问题出发,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对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提出合理的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加快,我国房地产业呈现出了高速发展的态势,逐渐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金融风险 房地产金融指的是发生在房地产领域中的货币资金的融通,即通过各种信用方式、手段及工具,有效地组织和调剂房地产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房地产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为房地产业提供资金的筹集、融通、清算等金融服务活动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因素的影响,使金融机构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从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势头强劲,为房地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住房需求的大幅增加,导致房价的高涨,这是合理的一面。但也存在着非理性因素:我国房价过高;外资大量涌入;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聚集了大量的金融风险;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资金来源对传统渠道过于依赖;信用机制不健全。总之,等使得我国房地产市场潜藏的金融风险不容忽略。 (一)住房价格上涨过快,超越居民消费能力。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进入繁荣期,各地房价开始显著上涨。同时相对于房价的涨速而言。我国居民的年均收入增长远远不及。如果按世界银行的标准,房价超过户均年收入6倍左右的区域即被称之为泡沫区。而我国,某些城市房价与年家庭收入的比值高达30倍以上。因此一旦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改变,经济增长放缓,房地产价格就会下降,给个人和金融机构带来巨大损失。 (二)外资大量涌入,导致房地产市场泡沫严重。自2005年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升值速度加快,大量外资随之涌入国内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凭借其先天优势,成为了吸收这些资本的最主要的渠道之一。逐利资本大量涌入我国房地产市场,不仅给我国的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带来消极影响,还直接导致了流动性过剩问题,使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加大了金融风险。泡沫随着房价的攀升持续膨胀,而一旦这些资本大量撤出,将使我国房市急剧降温,泡沫破灭,进而引发金融危机。 (三)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刚刚起步,风险还是主要积聚在银行。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我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规模日益扩大。虽然我国自2005年开始以建行为试点单位开始了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践与探索,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证券化的配套法律制度也有待进一步完善,所以我国正式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房地产金融市场的资金来源对传统渠道过于依赖。住房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比较窄,资金大部分都来自银行贷款。同时中国统计局所列的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也从2004年的6项减少到了4项。2004年的六项资金来有:(1)国家预算内资金;(2)国内贷款;(3)债券;(4)外资;(5)自筹资金;(6)其他资金来源。到了2005年,债券这一项减少了,到2006年,国家预算内资金也取消了,到现在就剩下4项来源。 (五)信用机制不健全,对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的有效监管不足。我国还未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记录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给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监管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 三、对我国房地产金融未来研究方向的建议 (一)要努力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加强风险防范体系的管理。对于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完善,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际房地产金融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继续推进改革和创新,加强监管,注意新风险的产生。当前国内房地产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金融创新风险防范能力不足,金融机构的治理结构、管理水平以及经营管理者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制约是主要原因。 (二)要进行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持续推动我国房地产金融监管创新。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是促进房地产金融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要积极推进房地产金融监管创新,需要借鉴国际经验与教训,确立新的监管理念、方式、目标及评价标准,逐步建立起统一、高效、全方位的房地产金融监管体制,不断完善房地产金融监管措施和手段,更好地体现房地产金融监管的动态效率和灵活性,确保房地产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三)加强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建设,积极发展二级市场。我国社会现在处于转型期,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相关制度不健全,住房抵押贷款业务中存在着许多假按揭、抵押物处置风险大和房贷险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必然影响到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进程,因而我国必须完善现有的法律金融制度。住房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就是银行或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开展的业务。二级市场是一种风险分散机制,还是一种全新的融资渠道。房地产资产证券化不仅有利于改变我国目前证券产品比较少的局面,增加居民投资渠道,同时对于参与的各市场主体分别具有不同的意义。 (四)建立健全信用保险制度和信用评级体系,完善全国范围的个人信用体系。我国应该建立健全抵押保险制度,完善住房信贷风险防范和分提机制。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和政策性担保机制,有利于促进抵押贷款营销的规范化、合约的标准化,抑制商业银行盲目放贷的冲动;合理的保险风险定价机制,有助于商业银行规避信用风险、道德风险和房地产市场周期波动风险。同时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可以起到在消费者更长的生命周期内规范其经济行为,如果一旦出现不良信用记录,那么其以后许多经济活动将面临限制。 房地产金融市场研究: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房地产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市场的起伏与房地产金融市场密不可分。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是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问题和房地产金融体系的不健全。因此,剖析中国房地产金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是深刻认识房地产市场症结,拓展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市场;房地产金融产品;一级市场;二级市场 作者简介:郝会会(1979-),女,江苏徐州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硕士学历,研究方向:金融工程。 一、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关系分析 房地产与金融的关系,从广义上来说应该包括与房地产有关的金融活动。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 房地产业与金融业的渗透和融合也日益加强, 逐步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房地产业与金融业两者间的关系,不仅仅表现在房地产业与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业务上,更突出的表现在房地产和金融融合出来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以及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上。 以金融机构为中介而为房地产的购买和开发提供融资服务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这一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初级市场(primary market),也称一级市场,是房地产资金初始的交易市场,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资金的需求者的各种信贷业务、新房地产证券的发行交易以及上述信贷和证券业务附属的金融业务,如政府机构、信托机构和保险机构等对房地产信贷和证券的发行的保证、保险和信托等交易活动;另一个是二级市场(secondary market),是房地产金融产品再交易再流通市场,包括房地产金融中介机构将持有的房地产贷款直接出售或以证券的形式转让给二级市场机构的交易及房地产有机证券的再转让交易。 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共同构成了一个相辅相成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在初级市场上,资金的最终需求者是住房购买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发行债券、股票等获得购房和开发房地产所需的资金,房地产金融机构通过吸收住宅储蓄,发行金融债券获得资金来源。 在初级市场上,金融机构贷放出大量资金,为了满足新的资金需求者的要求,金融机构往往会对原有的房地产金融产品进行再交易,把原来作为抵押的房地产或债券售卖出去,取得资金,再向资金需求者放贷。对于房地产债券的投资者来说,二级市场是他们出售房地产债券的场所,可满足他们对资金流动性的需要。二级市场为抵押贷款的一级市场提供了流动性,并充实了房地产市场的资金来源,使房地产抵押市场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在发达国家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上,除了传统的信贷方式外,各种房地产金融中介机构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种类繁多的融资产品,例如,发行上市、项目融资、企业债券、股权融资、产业基金、房地产信托等。此外,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还存在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这不仅大大增强了房地产资产的流动性,为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分散和管理风险提供了有效的手段,而且也为市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使房地产投资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还很不完善,房地产金融产品很少,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房地产融资相对困难。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尚未建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在一级市场(即按揭贷款市场)上,提供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基本上是商业银行,难以形成多元化、竞争性的市场结构。由于房地产抵押贷款期限长,需要建立一个二级市场(即住房抵押债权转让市场)来提高其流动性,但我国目前缺乏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经营机构,至今仍然没有建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由于抵押贷款证券化水平较低,资产流动性较差,使得金融机构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而且也正是因为没有一个协调完整的房地产一、二级市场体系,即使是现在比较热门的房地产信托,也无法实现其期限转换和风险管理的市场功能。 (一)一级市场资金来源结构单一,银行系统风险集中 第一,银行信贷构成了房地产融资的主要方式。根据统计估算,6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都直接或间接地来自商业银行信贷。目前中国拥有3万家房地产企业,其中,上市公司只有137家(2006底),上市公司筹资总额所占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比例过小,如果考虑到其他上市企业通过证券融资后资金投向房地产业,则上市公司融资在房地产业总资金来源中所占比例会有所扩大,但仍然是一个较小的比例。 第二,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高度集中于商业银行。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资金链中,银行信贷贯穿于土地储备、交易、房地产开发和房产销售的整个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各种信贷方式,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第三,部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在经营行为不理性和不规范问题。由于商业银行普遍把房地产信贷作为一种“优良资产”大力发展,在经营业务时容易产生急功近利、放松信贷条件的倾向。有的商业银行对政府担保项目盲目乐观,而忽视了这些项目所具有的风险性。 第四,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是一个“行政化”机构,实行“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看上去很完善,但在实际的运作中,公积金的所有者无发言权,更无资金管理和监督权,导致公积金经常被当作准政府资金支配使用,挤占、截留、挪用公积金的现象屡有发生。 (二)二级市场尚未真正形成,没有形成完整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 第一,缺乏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机构体系。我国目前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主要还是由商业银行和部分信托投资公司组成,一些专业化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机构和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还没有出现。在发达国家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上,这些机构往往是最重要的房地产金融经营和管理机构。 第二,缺乏多元化、规范化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体系。一方面,我国目前房地产业的有价证券发行还非常有限。另一方面,房地产信托虽然比较活跃,但规模较小,而且先天不足。总体上看,目前房地产信托功能较为单一,主要是提供“过桥贷款”,向尚未达到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前期信托资金,但不具有组合投资和期限转换的功能。另外,房地产证券化尚未起步, 缺乏风险转移机制。目前建立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必要性不充分,抵押贷款一级市场还不完善。二级市场的缺乏造成证券化程度低, 融资工具缺乏, 银行不能通过转让贷款债权的方式转移资金风险。因此, 没有二级市场的高流动性作为补充, 反过来也限制了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的发展, 金融机构在发放抵押贷款时过度谨慎, 最终导致整个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受到限制。 第三,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例如,资产评估、信用评估、风险评估、金融担保、法律咨询等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还比较薄弱,而且这些专业化服务机构性质不明确、隶属关系复杂,其市场化运行和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确立。 (三)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还很不完善 总体上说,房地产金融市场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对市场和机构的监管和调控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总结。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是相当滞后的。在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下,监管部门受制于各种因素而无法进行有效监督、统一管理。 三、发展和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对策 (一)鼓励房地产融资产品创新 从国际上看,金融创新为房地产金融市场带来了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包括各种房地产股权、债券、基金、信托证券、抵押贷款、可转换证券等。因此,除了进一步完善传统的银行信贷渠道外,我国应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融资产品和融资渠道。 首先,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通过股票市场融资。通过股票市场筹集资金,不仅是房地产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也是提升企业品牌和知名度的良好途径。针对目前房地产开发商数量多、规模小的现状,可以鼓励满足条件的中小房地产企业通过二级市场上市融资。 其次,要培育和完善房地产债券市场。我国债券市场规模较小,利率风险较大。因此,要研究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条件、风险管理等相关问题,积极探索房地产企业发行债券的有效方式和合理途径。 第三,要将房地产资金信托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目前许多房地产信托基本上是参照银行贷款的有关条款来执行,在很大程度上是银行贷款的变种,而信托公司在委托贷款方面的监控、管理、经营能力和经验可能不如商业银行,因而很难起到有效的风险分散和风险管理作用。因此,在加强对房地产信托监管的同时,要通过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规范和发展信托融资方式,使之为房地产开发、收购、买卖、租赁、管理等各环节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第四,要积极推进房地产金融创新,开发其他各种具备条件的房地产金融产品。当前,尤其要尽快研究发展房地产贷款证券化金融产品的有效方式。 (二)大力发展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 与建立完整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相对应,要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机构体系。商业性房地产金融机构体系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房地产金融担保、房地产信托、房地产租赁、房地产保险等各种房地产金融机构。一是要积极研究其他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可行性。二是要鼓励房地产信托、房地产基金等其他房地产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完善。三是要建立二级市场经营管理机构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房地产贷款证券化的经营机构、担保机构。四是要建立以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为主的房地产金融保险体系。除现有少量的房屋财产保险、房地产责任保险、房地产人身保险外,尤其要发展住房抵押贷款保险和房产质量保险。最后,逐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逐步规范管理和建立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 (三)加强政策调控和引导,完善立法 首先,要加强房地产金融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融资行为。在继续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大房地产信贷监管。应密切关注房地产信贷集中度问题,及时引导各商业银行拓展其他信贷业务。同时要继续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严肃查处房地产信贷中的违规问题,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的管理和防范。 其次,要制定相应的政策,为房地产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一,监管机构要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监管方式。第二,要调整房地产贷款结构,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竞争性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第三,要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公共服务体系。要加快建设个人征信管理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风险预警预报体系、房地产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再次,建立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机构,引导房地产金融市场发育。我国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尚未建立,商业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流动性风险较大。因此应借鉴国外经验,结合自身实践,建立房地产政策性金融机构。目前条件下,可考虑设立专门的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机构,负责有关房地产金融方面一些具体规范的制定,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按揭担保。
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及发展:分析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及发展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严重 一直以来,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都深受城乡金融发展失衡的影响,近年来,虽说有些缓解,但是仍未根本改善。这一现象主要表现在中、东部地区。在这些地区,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其特点是“短、小、频、急”,但是,目前,国有银行的县级区域网点和人员都在精简,很多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也大多是集中在城市,因此,受限于体制因素,小企业的根本很难得到满足;而对它们来说,仅凭自身力量寻求公开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也是不现实的。为了缓解这一矛盾,我国正在积极实行新型农村金融,金融机构也在逐渐兴起中,但是同问题严重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相比,其作用微乎其微。 二、我国金融经济发展的若干策略 1.促进转变生产力。为根本改善现有居民,促进金融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金融业有必要积极调动要最优秀生产力的因素,并持续优化金融结构和资源配置。不妨在现有基础上更加重视综合素质高的金融人才的引进;继续放开信贷政策,加大对创新企业以及创新人才的扶持和鼓励;持续促进金融及其相关产业升级再造,积极拓展能源、环境战略,促进国内经济的有序发展。在此基础上,加强金融产业政策支持、引导,使各地区的特有优势发挥得更加充分,将知识技术充分融入其中,从而实现投资结构改善的根本目的。2.建立并完善金融宏观审慎体系。首先,在金融领域中,央行的职责有很多,其中最优秀的部分一是维护宏观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保持金融稳定。为促进经济金融形势的有序发展,应对央行的这一职能加以重申和强化,并特别强调其宏观审慎作用。在加强宏观审慎方面,欧盟就比较创新地成立了宏观审慎管理委员会,其成员一是金融监管机构;二是财政部。我们也不妨对此进行效仿。可由央行扮演优秀角色,下辖政、保、银等监管机构,共同推进宏观审慎体系的进程。其次,在充分选用审慎工具进行逆周期调控的同时,一是加强会计标准集中清算,二是加强会计衍生品交易集中清算。最好,该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强化监管优秀金融机构,从而达到以点带面,逐步加强金融监管的目的。3.逐步转变宏观金融管理模式。首先,平衡需求和供给二者之间的管理关系。未来,我国金融投入的优秀将是生产力以及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而解决我国经济金融的瓶颈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而转变宏观金融管理模式。因此,有必要持续加强供给管理,以供给管理带动信贷结构的优化,以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实现经济发展的宏愿。其次,提升金融资源利用率。实际上,我国货币信贷正逐渐实现宏观调控,然而,经济金融环境相对复杂,世界经济尚未完全复苏。在此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问题也颇多。2013年1月,商业银行信贷额为1.04万亿元;次月即下降5100万亿元,可见信贷明显紧缩。但随之而来的通货膨胀问题仍不容忽视。未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步伐势在必行,其优秀应是稳定价格总水平,信贷资金应更多地投向“三农”、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中。4.缓解城乡二元金融,弱化城乡差距。首先,针对城乡二元金融结构进行优化,使其制度环境更适合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我国城乡金融结构发展的最终目标应是一元化,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通过转变战略先缓解二元金融结构,力求缩短城乡偏斜转为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争取早日抹去城乡界限。为此,应给予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长期战略并立足于客观实际,增强认识,制定不违背我国基本国情的可行性策略,脚踏实地地像城乡金融一元化迈进。切忌盲目照搬照抄,切忌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当前的发展实际。正确的做法应是按部就班地规划和计划,认真细致地推进。其次,缓解城乡金融二元结构,首要及优秀的任务是夯实经济基础。任何时候,金融的生成及其发展都离不开经济基石,作为城市经济的有效补充,农村经济的积极作用不可谓不重要。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必须依靠坚实的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本丰富农村金融资源必须首先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合理化发展必须首先壮大农村经济。只有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获得了发展的有利条件,才能根本缓解并最终解决城乡金融发展差距,以达成经济金融发展的终极目标。 三、结语 纵观当前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可以预言,只要我们在做好前景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根本国情的战略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管理,就能在缓解城乡经济金融差距的前提下,逐步实现经济金融的飞跃发展。 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及发展: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及发展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严重 一直以来,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都深受城乡金融发展失衡的影响,近年来,虽说有些缓解,但是仍未根本改善。这一现象主要表现在中、东部地区。在这些地区,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其特点是“短、小、频、急”,但是,目前,国有银行的县级区域网点和人员都在精简,很多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也大多是集中在城市,因此,受限于体制因素,小企业的根本很难得到满足;而对它们来说,仅凭自身力量寻求公开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也是不现实的。为了缓解这一矛盾,我国正在积极实行新型农村金融,金融机构也在逐渐兴起中,但是同问题严重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相比,其作用微乎其微。 二、我国金融经济发展的若干策略 1.促进转变生产力。为根本改善现有居民,促进金融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金融业有必要积极调动要最优秀生产力的因素,并持续优化金融结构和资源配置。不妨在现有基础上更加重视综合素质高的金融人才的引进;继续放开信贷政策,加大对创新企业以及创新人才的扶持和鼓励;持续促进金融及其相关产业升级再造,积极拓展能源、环境战略,促进国内经济的有序发展。在此基础上,加强金融产业政策支持、引导,使各地区的特有优势发挥得更加充分,将知识技术充分融入其中,从而实现投资结构改善的根本目的。2.建立并完善金融宏观审慎体系。首先,在金融领域中,央行的职责有很多,其中最优秀的部分一是维护宏观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保持金融稳定。为促进经济金融形势的有序发展,应对央行的这一职能加以重申和强化,并特别强调其宏观审慎作用。在加强宏观审慎方面,欧盟就比较创新地成立了宏观审慎管理委员会,其成员一是金融监管机构;二是财政部。我们也不妨对此进行效仿。可由央行扮演优秀角色,下辖政、保、银等监管机构,共同推进宏观审慎体系的进程。其次,在充分选用审慎工具进行逆周期调控的同时,一是加强会计标准集中清算,二是加强会计衍生品交易集中清算。最好,该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强化监管优秀金融机构,从而达到以点带面,逐步加强金融监管的目的。3.逐步转变宏观金融管理模式。首先,平衡需求和供给二者之间的管理关系。未来,我国金融投入的优秀将是生产力以及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而解决我国经济金融的瓶颈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而转变宏观金融管理模式。因此,有必要持续加强供给管理,以供给管理带动信贷结构的优化,以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实现经济发展的宏愿。其次,提升金融资源利用率。实际上,我国货币信贷正逐渐实现宏观调控,然而,经济金融环境相对复杂,世界经济尚未完全复苏。在此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问题也颇多。2013年1月,商业银行信贷额为1.04万亿元;次月即下降5100万亿元,可见信贷明显紧缩。但随之而来的通货膨胀问题仍不容忽视。未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步伐势在必行,其优秀应是稳定价格总水平,信贷资金应更多地投向“三农”、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中。4.缓解城乡二元金融,弱化城乡差距。首先,针对城乡二元金融结构进行优化,使其制度环境更适合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我国城乡金融结构发展的最终目标应是一元化,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通过转变战略先缓解二元金融结构,力求缩短城乡偏斜转为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争取早日抹去城乡界限。为此,应给予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长期战略并立足于客观实际,增强认识,制定不违背我国基本国情的可行性策略,脚踏实地地像城乡金融一元化迈进。切忌盲目照搬照抄,切忌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当前的发展实际。正确的做法应是按部就班地规划和计划,认真细致地推进。其次,缓解城乡金融二元结构,首要及优秀的任务是夯实经济基础。任何时候,金融的生成及其发展都离不开经济基石,作为城市经济的有效补充,农村经济的积极作用不可谓不重要。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必须依靠坚实的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本丰富农村金融资源必须首先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合理化发展必须首先壮大农村经济。只有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获得了发展的有利条件,才能根本缓解并最终解决城乡金融发展差距,以达成经济金融发展的终极目标。 三、结语 纵观当前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可以预言,只要我们在做好前景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根本国情的战略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管理,就能在缓解城乡经济金融差距的前提下,逐步实现经济金融的飞跃发展。 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及发展:论国内金融经济压力指数勘测 基于这个思想基础,本文提出的金融经济压力指数是将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共同因素结合起来构建而成的反映整体经济情况的指数,并且侧重于反映整体经济环境的压力监测方面。对于反映金融压力方面,早有学者提出了金融压力指数,其概念为由金融市场的因素导致的预期损失变化或不确定性带给投资者的压力。本文也借用这个概念并加入实体经济因素,形成金融经济压力指数(FinancialEconomicPressureIndex)。FEPI是“金融经济压力指数”的简称,是北京物资学院投资风险量化分析科研创新团队,在2011年底研制并建立的一套针对中国金融经济发展变化趋势和变化程度的综合量化反映的指数工具,该指数工具是由若干个指数成份合成运算出来的综合指数。 中国金融经济压力指数分类的说明。按用途分类,FEPI分为FEPI长期月度跟踪监测值、近期月度跟踪监测值、月度预测预警值三个种类。FEPI指数具有理论综合性、因素集成性、统计显着性、实践检验有效性、应用图形分析简明性等特点。FEPI指数的基本功能有两个:一是定量地跟踪监测中国金融经济整体势,二是预警中国金融经济整体风险。借助于FEPI这个指数化工具,有助于境内外投资者把握其变化周期性、趋势方向性与拐点,有助于对基本面风险进行综合判断,提高抗风险能力。 中国近期FEPI月度跟踪监测值报表 近期FEPI指数的跟踪监测与预警分析 (一)中国金融经济变化趋势分析 从中国金融经济变化趋势分析角度看,可以得出如下分析评价结论。一是FEPI指数的监测数据显示,中国金融经济正在面临方向性选择。从FEPI指数近期走势来看,FEPI观察发现,9月份的FEPI指数为0.005735(见附表),FEPI指数逼近0点(见附图),表明当前处于方向变化的临界状态。保守估计其未来可能上行,也可能会进一步下降,拐点需要等待进一步FEPI信号确认。二是2012年1月以来的FEPI指数走势表明,FEPI指数整体趋势下行,虽然下降幅度逐渐减小,但目前尚未出现筑底企稳的征兆。 (二)对金融投资者的建议 从投资者角度来看,提出以下投资建议。一是金融投资可能有短期机会。FEPI指数趋势显示,有短期横向波动可能,投资者当前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做短期投资,控制仓位,作少量操作。二是目前不宜布局中期投资。考虑到FEPI指数走势,当前金融经济并未企稳上行,未来中国金融经济走势不明朗,如果冒然出手进行中期投资做多或做空,将面临较大风险。如果选择做空,则可能会由于政策面加大调控或新的数据变得比预期好而使做空者将面临较大损失;如果做多,无法避免经济继续下行而带来的风险。因此,中期投资仍须等待进一步确认,目前可持观望态度。 (三)研究的实际意义展望 不久前,总理指出:“今年还剩一季度(指2012年第四季度)面临困难还不小。”“国际金融危机进入第5个年头,深层次影响还在不断显现,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仍十分严峻,扩大外需难度仍很大,弥补外需萎缩的难度不小。当前,企业效益下降和政府收入增速减缓比较明显。经济趋于稳定的基础不牢固。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未雨绸缪,沉着应对。” 总理的讲话使我们对当前形势有了进一步理解,对正确判断当前的形势有重要指导意义。北京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林毅夫说:“当前,国际金融经济形势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增加,我们必须有长期打硬仗的准备。”通过总理讲话、专家的分析,使本文上述的FEPI分析得到了一些验证和补充。FEPI指数的研究对当前实际情况的风险分析与监测,对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及时发出“黄色”风险预警,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及发展:对于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及发展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严重 一直以来,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都深受城乡金融发展失衡的影响,近年来,虽说有些缓解,但是仍未根本改善。这一现象主要表现在中、东部地区。在这些地区,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其特点是“短、小、频、急”,但是,目前,国有银行的县级区域网点和人员都在精简,很多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也大多是集中在城市,因此,受限于体制因素,小企业的根本很难得到满足;而对它们来说,仅凭自身力量寻求公开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也是不现实的。为了缓解这一矛盾,我国正在积极实行新型农村金融,金融机构也在逐渐兴起中,但是同问题严重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相比,其作用微乎其微。 二、我国金融经济发展的若干策略 1.促进转变生产力。为根本改善现有居民,促进金融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金融业有必要积极调动要最优秀生产力的因素,并持续优化金融结构和资源配置。不妨在现有基础上更加重视综合素质高的金融人才的引进;继续放开信贷政策,加大对创新企业以及创新人才的扶持和鼓励;持续促进金融及其相关产业升级再造,积极拓展能源、环境战略,促进国内经济的有序发展。在此基础上,加强金融产业政策支持、引导,使各地区的特有优势发挥得更加充分,将知识技术充分融入其中,从而实现投资结构改善的根本目的。2.建立并完善金融宏观审慎体系。首先,在金融领域中,央行的职责有很多,其中最优秀的部分一是维护宏观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保持金融稳定。为促进经济金融形势的有序发展,应对央行的这一职能加以重申和强化,并特别强调其宏观审慎作用。在加强宏观审慎方面,欧盟就比较创新地成立了宏观审慎管理委员会,其成员一是金融监管机构;二是财政部。我们也不妨对此进行效仿。可由央行扮演优秀角色,下辖政、保、银等监管机构,共同推进宏观审慎体系的进程。其次,在充分选用审慎工具进行逆周期调控的同时,一是加强会计标准集中清算,二是加强会计衍生品交易集中清算。最好,该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强化监管优秀金融机构,从而达到以点带面,逐步加强金融监管的目的。3.逐步转变宏观金融管理模式。首先,平衡需求和供给二者之间的管理关系。未来,我国金融投入的优秀将是生产力以及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而解决我国经济金融的瓶颈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而转变宏观金融管理模式。因此,有必要持续加强供给管理,以供给管理带动信贷结构的优化,以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实现经济发展的宏愿。其次,提升金融资源利用率。实际上,我国货币信贷正逐渐实现宏观调控,然而,经济金融环境相对复杂,世界经济尚未完全复苏。在此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问题也颇多。2013年1月,商业银行信贷额为1.04万亿元;次月即下降5100万亿元,可见信贷明显紧缩。但随之而来的通货膨胀问题仍不容忽视。未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步伐势在必行,其优秀应是稳定价格总水平,信贷资金应更多地投向“三农”、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中。4.缓解城乡二元金融,弱化城乡差距。首先,针对城乡二元金融结构进行优化,使其制度环境更适合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我国城乡金融结构发展的最终目标应是一元化,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通过转变战略先缓解二元金融结构,力求缩短城乡偏斜转为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争取早日抹去城乡界限。为此,应给予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长期战略并立足于客观实际,增强认识,制定不违背我国基本国情的可行性策略,脚踏实地地像城乡金融一元化迈进。切忌盲目照搬照抄,切忌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当前的发展实际。正确的做法应是按部就班地规划和计划,认真细致地推进。其次,缓解城乡金融二元结构,首要及优秀的任务是夯实经济基础。任何时候,金融的生成及其发展都离不开经济基石,作为城市经济的有效补充,农村经济的积极作用不可谓不重要。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必须依靠坚实的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本丰富农村金融资源必须首先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合理化发展必须首先壮大农村经济。只有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获得了发展的有利条件,才能根本缓解并最终解决城乡金融发展差距,以达成经济金融发展的终极目标。 三、结语 纵观当前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可以预言,只要我们在做好前景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根本国情的战略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管理,就能在缓解城乡经济金融差距的前提下,逐步实现经济金融的飞跃发展。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期货市场股指期货分析论文 摘要:股指期货属于金融期货市场中的一个交易品种,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金融期货合约。股指期货的推出,给证券市场带来的深远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机遇也有风险,在监管严格、市场风险运行较为规范的情况下,可以较好地发挥股指期货的积极作用,减少投机行为,降低市场风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7年6月27日正式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标志着中国金融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已经初步成型,同时也意味着股指期货推出前的规则准备工作基本完毕,为股指期货的最终成功推出迈出坚实的一步。 股指期货将给投资者带来什么?证券投资的盈利模式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股指期货的推出将给证券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本文分别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所谓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和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对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解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在手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和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股指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股价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协议。 简言之,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我国股指期货合约标的是沪深300指数。2005年4月8日,沪深两交易所正式向市场沪深300指数,它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同年8月25日由沪深两交易所共同出资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成立,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管理。股指期货是在和约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股指期货具有以下特点: (1)跨期性。股指期货标的物为相应的股票指数。股票价格指数不是一个具体商品,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它代表的是一蓝子股票的价格。股指期货的投资者,根据自己对股市走势的预期,报出不同的价格指数作为股指期货的价格来进行交易。交易双方通过对股票指数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合约。因此,股指期货交易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期的基础上,预期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投资者的盈亏。 (2)杠杆性。股指期货交易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签订较大价值的合约。例如,假设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为10%,投资者只需支付合约价值的10%的资金就可以进行交易。这样,投资者就可以控制10倍于所投资金额的合约资产。当然,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时,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也是成倍放大的。 (3)联运性。股指期货的价格与其标的资产——股票指数的变动联系极为紧密。股票指数是指股指期货的基础资产,对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动具有很大影响。与此同时,股指期货是对未来的价格的预期,因而对股票指数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4)高风险性和风险的多样性。股指期货的杠杆性决定了它具有比股票市场更高的风险性。此外,股指期货还存在着特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现金流动风险等。 股指期货的主要功能包括以下三点: (1)风险规避功能。股指期货的风险规避是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反向操作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股指期货的引入,为市场提供对冲风险的工具,担心股票市场下跌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股票市场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减轻集体性抛售对股票市场造成的影响。 (2)价格发现功能。股指期货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通过公开、高效的期货市场中众多投资者的竞价,有利于形成更能反映股票真实价值的股票价格。期货市场之所以具有价格发现功能,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众多,价格形成当中包含了来自各方面的对价格预期的信息。另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倍数高、指令执行快等优点,投资者更倾向于在收到市场新信息后,由现在期市调整持仓,也使得股指期货价格对信息的反应更快。 (3)资产配置功能。股指期货交易由于采用保证金制度,交易成本很低,因此被机构投资者广泛用来作为资产配置的手段。例如一个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的机构投资者,认为近期股市可能出现大幅上涨,打算抓住这次投资机会,但由于投资于债券以外的品种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不可能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股市,此时该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很少的资金买入股指期货,就可以获得股市上涨的平均收益,提高资金总体的配置效率。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率先推出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广受市场欢迎,自此各种类型的股指期货品种在美国和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场上迅速涌现。当前,股指期货品种已经成为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经过20多年不断的完善和探索,股指期货市场发展日新月异,交易量逐年递增,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股指期货的推出对我国的金融市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具体体现如下: (1)股指期货作为基础性风险管理工具,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的功能,它的推出填补了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缺乏卖空和融券功能,市场缺乏针对系统性风险的管理手段这一空白,将改变证券市场缺乏规避系统性风险工具的现状,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全新选择;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则丰富了投资手段,使价值投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股指期货推出的直接意义就是丰富了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给投资者增加了新的投资品种和风险管理工具。对券商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既可以增加自营品种,也可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增加了新的利润来源。对基金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既增加了投资品种,也能提高其资产配置的效率。对保险公司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更为其资金管理提供了极为有力的风险管理工具。总之,股指期货的推出,促进了不同投资者投资模式的多元化。 (3)股指期货的推出将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连接在一起,改变了两个市场割裂的状态。同时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只能做多的股市运作模式,给市场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对价格发现、资产配置以及套期保值等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短期内,期货和证券双方在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可以优势互补,而从长远来说,基本市场 1我国推出股指期货的意义 1.1股指期货的含义 1.2股指期货的特点 交易制度的完善,使国内资本市场向本源意义上的国际发达的资本市场回归。 (4)股指期货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规避与分散风险的工具。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和现货的组合投资来规避系统性风险,改变了过去只能以卖出现货股票的方式来规避风险的方式。投资者既可以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进行放大投资以获取高额利润;也可以通过买入看好的股票同时买空股指期货来回避系统风险并获取套期保值的收益。总之,通过股指期货,投资者既可以在牛市中持有股票获利,也可以在股市处于大幅波动时锁定风险而获取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的推出提高了市场上资源配置的效率。价格发现是股指期货一大功能,因而股指期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引导现货价格,从而引导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配置效率,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功能充分、有效的发挥 (6)股指期货的推出可以促进股价的合理波动,充分发挥经济晴雨表的作用。股指期货的交易能够凝聚各种信息,有利于提高股市的透明度。如果股市价格与股指期货市场间价差增大,将会引来两个市场间的大量套利行为,从而抑制股票市场价格的过度波动;通过集合竞价可产生反映国民经济的未来变化不同到期日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格。同时,由于股指期货价格一般领先于股票现货市场的价格,也有利于提高股票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 (7)股指期货的推出,增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在证券全球化的今天,股指期货的推出成为一个国家增强本地资本市场竞争力的突破口,并不断发展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因而,这对促进我国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1)对股市资金规模的影响。由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保证金比例低、杠杆倍数高等特点,股指期货的推出在短期内将会降低部分偏爱高风险的投资者由股票市场转向期指市场,产生一定的资金挤出效应,股市的资金会流向期市,造成股市暂时失血。股指期货还有另一个效应,即可吸引场外资金。由于股指期货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规避风险的工具,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空间,因此它会吸引大量场外观望资金实质性的介入股票市场。此外,它还可以减少一级市场的资金囤积。 (2)对股市流动性的影响。境外股指期货发展的经验表明,股指期货和股票市场交易具有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关系。股指期货会因套利、套期保值及其他投资策略的大量需求而增加对股票交易的需求,从而增加股票市场的流动性。 (3)对股市结构的影响。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加大股市的两极分化,改变以前单边市的格局,投资主体和投资模式多元化,市场的博弈规则将更为合理。股票市场的资金配置将大量向指标股倾斜,蓝筹股的资金聚集度进一步加大。 (4)对股价波动率的影响。股指期货在短期有“助涨助跌”的作用,但是股指期货本身并不能改变经济的基本面,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股市的价格走势,所以长期来看可以稳定股价,使股市估值趋于合理。同时将促进股市更为完善和成熟,使投资者更趋理性,减少股价不正常的暴涨暴跌现象。 在看到我国开设股指期货的积极一面的同时,我们应对开设股指期货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这些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一是开展股指期货可能会对证券市场造成冲击,导致股市资金的分流与价格的剧烈波动。由于股指期货保证金低,交易较为灵活,可能会分流股票市场的资金;股指期货价格波动大,会增加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特别在合约到期日可能会形成指数异常波动。二是可能产生不公平交易、市场操纵等违规行为。机构投资者可能联手进行市场操纵,影响指数的变动,人为造成股指期货与现货指数的偏离,或进行不公平交易、内幕交易等以获取暴利。三是现货市场没有借空机制会造成股指期货功能难以发挥。没有借空机制,导致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间套利交易不对称,可能导致股指期货价格的单边上涨,与现货指数脱离。四是股指期货交易风险大,我国缺乏相应的风险监控能力,会不会发生“327”国债等类似风险事件,出现股灾等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3股指期货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金融分析论文:国际金融危机下法律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国家金融危机的蔓延暴露出国际问以及许多国家(地区)在金融体制中的诸多问题,其中,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金融危机范畴中必然牵扯出金融法律危机。从挖掘金融危机爆发的国内外诱因人手,进而探讨相关法律问题、反思制度缺陷、提出合理性制度设计框架。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衍生产品;虚拟经济;法律问题 从2007年初开始,由美国抵押贷款风险逐渐演变出的一场次贷危机,不仅瞬间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而且不同程度地扩大和影响到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普遍的观点认为,“次贷危机已成为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面对突如其来的金融灾难,从各国政府首脑到金融监管部门、从金融机构到学术界,都在匆忙而审慎地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求有效应对、渡过难关。就法律界来讲,同样面临着反思与应对的迫切任务,应当采取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准确把握成因,进而做出科学判断和合理建议。 一、金融危机爆发的内园分析——以美国为案例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主要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就受影响程度而言,作为全球最大经济实体的美国,显然首当其冲。客观地讲,金融危机在众多国家的蔓延,都多多少少受本国或区域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成熟的今天,此次危机的成因及根源,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共性,甚至是同一性,而其最集中、最全面的代表就是美国。就金融危机在美国的成因来讲,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脱钩,缺乏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有效法律监管 美国经济最大的特点是虚拟经济,即高度依赖虚拟资本的循环来创造利润。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最早对虚拟资本(FictitiousCapital)作出系统论述。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包括股票、债券和不动产抵押等,它通过渗入物质资料的生产及相关的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推动实体经济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虚拟经济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其存在必须依附于实体生产性经济。脱离了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就会变成无根之草,最终催生泡沫经济。当前的美国金融危机是经济过度虚拟化和自由化后果的集中反映。这其中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也开始不断泛滥,金融衍生产品的极度膨胀导致美国金融服务业产值占到其GDP的近40%。脱离了实体经济的支撑,又没有相应的管制措l施,虚拟经济就会逐渐演变成投机经济,这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美国房地产泡沫的最终破灭。 (二)按揭法律结构上存在缺陷 美国在住房按揭贷款的设置上虽有担保的存在,但其法律结构上却存在重大缺陷,使得这种担保不具有实际意义,从而也就使得金融风险从源头上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美国次贷危机中首付款都很低,按揭担保变得非常脆弱,金融的风险也就变得更容易发生。有数据显示,2006年美国发放的次贷平均只有6%的首付款比例。2002~2006年间,美国家庭贷款以每年11%的速度增长,远远超过了整体经济的增速。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增速为10%。如今,由于房价暴跌,很多贷款人无力还款。而购房人对于所购房产只有很少甚至没有自己付款,全部以银行的贷款购买房产,然后再以该房产做还款的担保,从这样的担保结构中可以看出,担保人的担保物虽然具有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但就实质而言并不具有真正的交换价值意义上的“所有权”。实际上,英美财产法中本身就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有的只是对于财产进行利用的相关概念,这通常被理解为灵活并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而按揭这样一种交易一担保模式在高房价时代确实为普通人购房提供了一种可能。适应了经济迅速发展下的社会需求。但是,法律作为对社会经济进行最本质、最深刻描述的工具,在所有权归属这样重大的问题上是不能含糊其词的,否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在大陆法系国家,对于“无权处分”之类问题的研究汗牛充栋,并一直争论不休,其主要考量就在于没有所有权而处分财产是法律上一个极为重大的事件,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处理机制。像现在遇到次贷危机的时候就能发现,正视所有权本质的问题其实就能发现它的价值。 (三)金融债务信用基础的法律保障机制存在缺陷 善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目前,中国金融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少弊端,无法保证金融活动合理、有效、规范地实施。首先是配套法规不完善,大法不少,实施细则和其他规章制度却不配套。其次是法律法规普遍缺乏科学定量,实际执行中尺度不易把握,可操作性不强。如上所述,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尚有不足,其完善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尽快完善主体法律,加快制定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步伐。同时,制定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并对原颁布的有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 综上所述,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形势,面对金融危机教训,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体制的要求,可以看出,如何防范金融风险、预防金融危机,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保持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面对危机,关键是要鼓起勇气和信心,这比黄金更重要。”一方面,要坚决贯彻法制化金融建设方针,厘清相关法律问题,边借鉴边反思,用理性的思维和务实的精神,力争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从而使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此次美国次贷危机的导火索应该是金融债务信用基础遭到了摧毁性的破坏,客观地评价,美国作为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极其牢固、自身修复性很强的金融债务信用体系,同时,还有严密的法律机制对其进行全方位保护。但是,在此次危机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其金融债务信用基础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仍然没有抵挡住自由金融市场负面作用的巨大冲击。其整个逻辑过程其实非常简单,就公司金融债务而言,公司企业从商业银行大量借款,再将借来的钱从事证券业或房地产业的投资。这时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高涨。但是,当过热的股市或房地产市场高涨到一定程度,必然发生崩溃,此时公司的资金都压在股票或房地产上,无法套现偿还银行的贷款。这就会导致银行的信用基础出现问题,银行的资金不具有流动性,就会引发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的危机。此外,借款公司,如果不是从事股票业或房地产业这些高风险的投资,而是从事出口贸易或制造业投资时,也可以从银行大量贷款。但是,因为市场情况的突然变化,由于对市场估计的错误等各种原因,产品压库滞销,也可能导致公司到期不能偿还贷款。这也会影响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能力。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信用出现问题时,公众存款人便对银行进行大规模的挤兑。挤兑必然导致银行倒闭。一家银行倒闭还会引起数家银行接连发生挤兑,金融危机就爆发了。 二、爆发金融危机的外因分析——国际金融法方面存在的缺陷 金融危机自美国肇始,而后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到其他国家,其原因,除了已经分析过的国内因素外,对于外在因素也不能忽视。就法律角度讲,外在因素,其实质就是国际金融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一方面,国际金融法对各国以及经济实体的制约性不强。这是各种国际金融关系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具体表现在:第一,在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与安全方面功效最为突出的公法性金融条约数量稀少、内容抽象,不能为金融危机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虽然规定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促进国际货币稳定的宗旨和监督国际金融运行的职能,但对于IMF如何促进国际货币稳定、如何实施金融监管、是否有处理金融危机的权能等,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致使金融危机治理实践中产生有关IMF越权、救助时机延误、救助资金不足、救助措施失当等种种纷争和问题。第二,与金融危机治理密切相关的金融监管双边文件的强制力有限。其主要形式——“谅解备忘录”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仅仅是各国金融当局之间签署的一种意向性声明,因而在实施时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种文件形式是相互法律协助条约,其虽有法律拘束力,但并不是关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专门性文件,且它们大多在发达国家之间签订,处于金融危机震中地带的发展中国家反而较少签订,因此在金融危机防范与控制方面的作用也大打折扣。第三,非政府组织的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缺少法定拘束力。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业监管者组织和国际保险业监管者为代表的非政府组织所的一系列国际金融监管规则不具有法定拘束力,它们主要是国际非政府组织向各国监管当局推荐采用的一些金融监管原则、标准、建议和做法,同时,这些规则更适合于发达国家及其活跃银行的监管,在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水平各不相同的国家事实上很难得到确定的和同步的实施。 另一方面,现行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内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洞或问题:第一,缺乏维系国际监管合作机制的惩戒制度。第二,缺乏明确而权威的国际金融监管者。第三,缺乏有效的国际金融政策与制度的协调机制。第四,缺乏对资本跨国流动的有效监管。第五,缺乏针对金融危机的一整套彼此联系的法律应对机制。 三、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手段 (一)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法律监管 此次金融危机使我们必须认识到金融衍生工具的两面性,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电子化、自由化、国际化趋势不断加深的形式下,风险也在逐步增强。据有关人士统计,在过去10年内,因衍生交易产生的亏损有一半涉及到法律风险。对金融衍生品缺少必要的监管,使得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脱轨,这是西方舆论公认的催生美国次贷危机的重要原因。我国目前对金融衍生交易仍缺乏较为明确的法律规范。有关交易的主体资格和授权、交易的、交易的避险性规定及其认定、交易的净额结算在破产程序中的有效性等法律风险,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具体的建议主要是:首先,要进一步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制。我国应当立足本国国情,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级监管模式。这种三级监管结构可以实现对交易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其次,应当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市场准人条件、信息披露、交易主体作出明确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布与衍生交易有关信息。在监管立法中,可以参考国际组织指导性文件,将其纳入国内法律体系中,使风险监管与国际社会接轨。最后,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 (二)进一步加强国际间金融法律领域的协作,切实提高有关法律制度的效力 首先,要对现行国际金融法律制度进行整合、查漏补缺。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巴塞尔委员会等重要国际金融机构为中心,充分利用其各自资源并促进资源的优势互补,通过加强其相互间金融信息及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金融监管标准的法制化和统一化,建立包括跨国资本流动监督机制在内的有相当约束力的国际金融安全机制。其次,围绕当代金融危机的主要特征进行有关制度设计。例如: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复合性,加强国际金融法制的协调性建设,包括国际货币法制、国际银行监管法制、国际证券监管法制等国际金融法制的内部协调及其与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刑法等的外部协调,使世界贸易组织、货币基金组织、欧盟等各类国际经济组织的政策制度实施或其国际行动产生正向叠加效应,而非反向抵消效应。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突发性,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组织可以考虑相互借鉴与交流经验,建立反应灵敏的危机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改革和完善IMF贷款条件,建设危机救援的绿色通道。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系统性,应开发和利用国际金融法制的救济功能,赋予IMF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强化其制裁能力,依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建立发达国家在金融监管和危机救助中的责任制度,严格并完善危机处理的国际纪律和程序,研究和发展存款保险制度、国家债务重组制度等危机处理制度,有效地控制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升级。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危机情况下的公共资金援助法律制度 如果说我们应当将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如何防止金融危机的爆发、蔓延的话,与此同时,对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措施的探讨也显得极有必要。目前,包括美国在内的不少国家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力图控制和尽快摆脱危机困扰。而其中较为直接的补救方式就是公共资金援助制度。不幸的是,临时抱佛脚时,大家才发现,自己的制度设计存在如此之多的问题致使具体实施时困难重重。综合考量后,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对公共资金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改进:首先,从指导思想上,主管当局应当明确,所谓的公共资金援助不是万能的,其授予条件必须建立在客观标准之上,政治因素绝不能作为救助破产金融机构的借口和理由;金融机构应尽可能采取自我挽救措施,综合运用多种救助手段,充分调动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的积极性;主管当局要敢于让金融机构破产,让失败者自负责任,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不能完全倚重央行的贷款救助。 至于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主要是:第一,立法中必须明确国家提供公共资金援助的条件,具体包括:该金融机构的偿债能力受到威胁,如果不提供资金援助就难以支付到期债务;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减轻系统性风险的影响等。第二,公共资金救助形式可多样化,除了央行紧急贷款外,还应建立与地方财政、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多头救助机制,尤其应积极提倡并引导私人主体参与救助重整,如由金融机构股东、其他私人投资者注入新的资本等形式。第三,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设立金融稳定专项基金,使公共资金救助成本分担社会化等。 (四)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促进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时,应该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重点明确确立金融监管的主权原则。金融监管权的行使是一国主权的反映,在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调整过程中,应针对金融活动国际化的趋势,明确金融监管的主权原则,以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公共秩序及公共利益。 第二,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和审慎经营,化解风险隐患,杜绝不良经营行为。要把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以维护本国和世界金融体系的稳定。 第三,贯彻WTO下的互惠原则及国民待遇原则,增强法律的透明度,增强法律在适用上的权威性,同时也要善于运用WTO规则中的保障措施、国际贸易收支平衡等条款及原则,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第四,加强对外国金融机构的谨慎监管。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方面,既要切实履行人世的承诺,也要以金融机构的母国对该金融机构有无足够的监控手段、能否获取其经营信息、能否对该金融机构实施检查、审计等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以双边、多边条约等方式建立金融机构母国、东道国协调监管机制,在制度设立上既要包括对外国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活动中的监管,也要涵盖我国金融机构在外国从事金融活动的监管。 第五,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目前,中国金融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少弊端,无法保证金融活动合理、有效、规范地实施。首先是配套法规不完善,大法不少,实施细则和其他规章制度却不配套。其次是法律法规普遍缺乏科学定量,实际执行中尺度不易把握,可操作性不强。如上所述,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尚有不足,其完善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尽快完善主体法律,加快制定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步伐。同时,制定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并对原颁布的有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 综上所述,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形势,面对金融危机教训,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体制的要求,可以看出,如何防范金融风险、预防金融危机,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保持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面对危机,关键是要鼓起勇气和信心,这比黄金更重要。”一方面,要坚决贯彻法制化金融建设方针,厘清相关法律问题,边借鉴边反思,用理性的思维和务实的精神,力争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从而使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分析论文 摘要: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已严重制约了落后地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健康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需要政府、银行和企业长期不懈的努力。 关键词:金融生态;社会信用;区域经济 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任何一种金融生态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形成的。我们把作用和影响金融生态的这些环境条件称之为金融生态环境。树立科学的金融生态观,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金融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首先,作为现代经济的优秀,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才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金融业掌握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把自身的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目前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西部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 一、完善以法律为基础的生态调节机制 正如自然生态总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并因而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一样,金融生态也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制度结构特征。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许多特征是通过法律制度来体现的,因此,法律制度是影响金融生态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素。 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一国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针对我国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交易违约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状况,需要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的《合同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对《刑法》中有关贷款欺诈的规定进行修订,并进一步提高和改进会计准则,规范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金融机构会计信息透明化,使金融法规真正对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最后的“杀手锏”作用,支持和维护整个金融生态的建设和发展。应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 二、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努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的前提,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信用环境正在优化,但尚未彻底好转,主要表现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企业改制时将有效资产剥离,“金蝉脱壳”情况在一定范围比较普遍;司法对银行债权的保护力度不够,银行维权的法律成本高昂。 建设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征信公司可以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广泛收集信息,从而减少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机构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客户的信用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发放贷款和科学定价,减少逆向选择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征信体系大量的信息还可以成为提高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水平的重要分析基础。金融机构通过对征信数据的深入挖掘,可以发现最有市场价值的客户群体以及不同客户群的增长变化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和定位。目前,人民银行继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已实现全国联网查询,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而且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客户信用状况,防范信贷风险。要加快诚信法制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信息披露等法规,完善社会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惩罚制度,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使中介机构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 三、地方政府要发挥优秀领导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税务、工商、公检法、新闻宣传、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这就决定了加强金融生态建设需要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 地方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积极氛围。通过有效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知度,争取社会各方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其次,政府应当着力改善自身行政和工作作风,为金融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政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结合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实际,清理、废除过去不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尊重地方金融机构的依法自主经营权,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干预,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合力;再次,加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政府应成立有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委员会,统筹吸纳银行、企业、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制定金融生态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程序,在作出经济决策时也要充分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规定。 四、人民银行要提高履责能力和水平 首先,要发挥中央银行的信息优势,加强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其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开展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使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挥作用。再次,加强货币政策传导,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基层人民银行应当加大央行“窗口”指导力度,对新出台的重要金融政策都应结合辖区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落实措施。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方向,切实加强和改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搭建合作信息平台,真正建立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沟通机制;最后,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五、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高锐:关于西部地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在金融生态链中,商业银行居于中心地位。实践证明,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商业银行重视和共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既有助于商业银行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助于商业银行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点,及早采取措施或抢占市场,或规避风险;还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把握并正确运用金融运行规律,实现银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标。 金融企业应充分认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首先,金融企业要树立金融和经济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正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支持经济发展中改善金融生态。其次,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客户等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关系。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促进同业信息共享,主动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再次,要摈弃陈旧落后的观念,努力增强金融服务意识,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主动地去营销贷款。既要积极地支持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成长和发展,还要继续支持正走出困境的企业,把金融生态建设落到实处,为经济金融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服务。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模式分析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就是通过对众多杂乱无章的数据进行分析,互联网金融机构依据分析结果全面、系统的了解客户的信息、资料,目的在于降低投资风险,顺应市场规律,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说,大数据金融的最大优势在于庞大的数据库,数据越具体所得到的分析结果就越准确,投资风险就越低,更有利于保障三方利益。如阿里金融微贷。阿里巴巴通过使用微贷技术对大数据进行运算、整理、分析,结合小微企业在阿里平台的交易行为、商业信用等,评估该企业的经营效益、还款能力等,最后做出贷款决定。阿里金融不仅降低了贷款风险,而且也为信誉度较好的企业提供融资的便利;换句话说提高了资金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运作速度与使用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点 (一)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的改革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中最突出的特点。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网上贷款、查询等,原因有两点:一是方便,客户可以在互联网络上选择自己的商品、理财产品等,所有的买卖交易活动只需动动手指就可完成,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有很大的便捷性;二是省时,传统的金融模式要求客户必须在金融机构亲自排队办理业务,而互联网金融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然而这种便捷性是由于支付手段的变化所导致的,支付方式由过去固定支付变为移动支付,人们只要在有网络的地方随时可以进行交易、支付,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是互联网金融的优秀。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及云的使用,海量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全面、更详细的信息,克服了传统金融的“二八定律”,提高风险评估能力,实现信息资源的对等。传统的客户信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另一部分来源于政府部门,信息的分离不利于对客户信息的综合审核。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信息处理最大的特点在于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运算、分析;此外,运用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方式拓宽数据信息来源的渠道,将客户个人的社会关系考虑在内,使得分析结果更科学、更可靠,降低了交易风险。 (三)资源配置 在金融业中,资金就是资源,资源配置就是如何实现资金的流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资源配置主要强调资金在互联网环境中未经过银行等中介机构直接由资金供应者流向借款人,期间只需要双方在互联网上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配对即可实现。如P2P网贷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桥梁,在没有中介机构的介入中,双方自行联系、自行交易,在短时间内解决了借款人的资金需求,提高了自己的使用效率。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的措施 (一)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作为最新兴起的金融模式,现有的监管体系不足以规范互联网金融法人交易行为。因此,必须要加快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设置,强化互联网监督,以增强网络平台的安全性,保护交易双方、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首先要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各类业务范围,规范各个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部门的监督工作。由于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交易对象的复杂化,因此必须要加强在交易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运用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等手段来加强网络平台的安全性。其次,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通过行业的自我监督与自我管制的手段,规范行业行为,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最后,加强国际合作,汲取国外优秀的监管手段。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复杂性,一旦有非法分子应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行为,将会对国家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要建立应对突发情况的预防机制,并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建设 目前,鉴于互联网金融是新兴的金融领域,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度不够,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完善的、有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也面临着安全系数低、信息失真、信贷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和挑战,如果不及时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进程,可能会使更多的用户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加速互联网金融的法制建设迫在眉睫。首要方面从互联网金融的最基础方面开始制定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对互联网金融的经营范畴、经营业务和市场交易行为作出法律约束。其次,加强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建设即征信法律建设,由专门的金融机构负责用户信息的收集、更新、保护等,在建立完善征信体系的基础上保障用户信息,禁止用户信息的倒卖行为。此外,还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部门的法律约束,制定严格的行为规范准则,为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行提供规范引导。 (三)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有助于增强对企业和个人、法人风险监控力度,有助于帮助金融企业防范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有助于金融行业及其他行业乃至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因此,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增强人们的征信意识。尽管诚信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人们对于征信、征信体系等的认识还比较浅薄,通过媒体宣传手段,强化人们对征信体系的认识。其次,完善信息系统。加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行政部门的联系,建立起关于个人、企业完善的信用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最后,加强对征信体系的监督。通过监督来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维护信息安全。此外,加强征信法律建设、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等措施,对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征信体系建设也起着积极的作用。 四、小结 互联网金融已成为未来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只有加快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建设步伐,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与世界接轨。首先介绍了四种主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其次分析了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支付方式、信息处理、资源配置三方面的特点;最后提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措施,使互联网金融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作者:刘颖 单位: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分析论文:项目数据分析与金融投资论文 一、项目数据分析工作对投融资具有重要的意义 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形势,任何政府、企业、个人,面对未来进行投融资等项目决策,不经过数据分析论证就简单的决定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已经渐渐的被人们认同。所以,只要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活动,进行投融资,期望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就必须加强数据分析工作,对投融资意向进行评估,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一)项目数据分析 1、什么是项目数据分析工作 项目数据分析就是研究将经济学理论用数学模型表示,并应用于项目投资分析的方法论。项目数据分析过程是:提出项目(研究机会)、初步可行性研究(市场、技术、资源、环境研究、效益、风险分析评价)、测算经济效益、评估和决策、可行性研究(市场、技术、资源、环境研究、效益、风险分析评价)、评估和决策、项目实施。 2、项目数据分析工作的内容、特点 (1)项目分析工作的内容 一般来说,项目数据分析的内容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项目的风险分析和项目的比较选择。 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主要是在假设项目没有风险情况下的经济效益,主要针对非贴现指标(会计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和贴现指标(净现值、内部收益率、获利指数和动态投资回收期)。 项目的风险分析,主要是进行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 项目的比较选择,主要是独立方案、互斥方案和不完全互斥方案的设计、评估等选择。 (2)项目分析工作的特点 项目数据分析工作是一门边缘科学,其特点是以定量分析为主要分析手段,通过分析翔实的数据进行项目的论证得出定性结论,并以定量数据进行说明。显然,项目数据分析,必须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进行分析涉及经济学、数学、统计学和预测学。 (二)什么是投融资 1、项目投融资的概念。 投资是指 “为了在获得预期的收益而作出的确定的垫支或牺牲的各种经济行为” 。因此,投资并不局限于与基础建设相关的经济活动,还包括证劵投资、信贷投资和信托投资。 2、项目投资的特点 项目投资的特点是现在投入资金进行经济效益的博弈,通过对该项目的管理进行长期或者未来的收益,不仅具有时间性,而且具有较强的风险性,其本质就是获得预期的收益。 一些大型的投资项目,通常都由一家专业的财务顾问公司担任其项目的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公司做为资本市场中介于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机构凭借其对市场的了解以及专门的财务分析人才优势,为项目制定严格的,科学的,技术的财务计划以及形成最小的资本结构,并在资产的规划和投入过程中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三)项目数据分析工作对投融资具有重要的意义 1、数据分析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管理的科学性。无论是国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数据分析工作都是进行决策和做出工作决定之前的重要环节,数据分析工作的质量高低直接决定着决策的成败和效果的好坏。 2、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选择拥有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资质的专业人士为他们的项目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以便正确决策项目;越来越多的风险投资机构把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所出具的项目数据分析报告作为其判断项目是否可行及是否值得投资的重要依据;越来越多的企业把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课程作为其中高管理层及决策层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多的有志之士把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培训内容作为其职业生涯发展中必备的知识体系。 二、从事项目数据分析工作的感受 (一)从数据分析师的角度,项目数据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才可以为被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有价值的投融资报告。 1、真诚服务 所谓真诚服务,主要是因为投融资报告的价值来自于数据分析师精湛的业务能力,细致的数据搜集能力、阅读能力、分析能力和预测能力。无论是竞争性项目、还是基础性项目,由于数据分析工作时一门边缘科学,需要对真实和翔实的数据进行定量或者是定性分析,需要对国家或者国际政策进行审读,需要对经济形势进行判断,需要对项目所属的行业进行科学的宏观把握,因此,项目数据分析师在搜集相关数据,在分析相关数据时,在阅读国家或者国及政策时,在斟酌行业趋势时,都需要真诚的付出,否则,闭门造车或者移花接木式的投融资报告,只能是危害客户,只能给客户带来更大的风险,而不是丰厚的收益。 2、真心服务 所谓真心服务,主要是指项目数据分析师在服务客户时,需要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由于项目数据分析师,是从属于某公司,因此从公司利益出发,需要为公司赚取一定的利润,这部分利润就来自于数据分析师所服务的客户。从客户角度思考,实际上客户委托数据分析师针对企业的项目意向而进行的数据分析,实际是希望数据分析师提供的项目方案,不仅是可行的,能够为公司获得预期利益,而且是风险较小的,可以操作实施的投融资报告。 3、真实服务 所谓真实服务,就是指数据分析师在进行项目数据分析,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科学性的、前瞻性的、科学性的、可操作性的投融资项目预测报告时,需要是真实服务。一般来说,客户在提出项目设想时,是充满了憧憬,也具有天真的幻想,那么数据分析师提出的可行性报告如果是刻意逢迎客户的主张,那么对客户来说将是灾难性的打击。 4、真情服务 所谓真情服务,主要侧重于项目付诸于实践中,项目数据分析师跟踪调查项目实施的禁毒,以及修正项目风险分析和比较选择。 (二)从数据分析师所服务的客户角度来看,客户也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信赖数据分析师的服务 对数据分析师服务的企业来说,信赖数据分析师是必要的。一方面,投融资项目报告,制定严格,具有科学性,是理性的投资决策;另一方面, 2、忠诚数据分析师的服务 3、诚挚和数据分析师的合作 数据分析师在进行投融资项目分析时,一方面,客户的意项是否描述清晰、完整、完全,是非常重要的,它决定了投融资项目报告的起点和方向;另一方面,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也对项目报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企业需要同数据分析师进行诚挚的、真诚的合作,否则,项目数据报告就存在不可预知的、本可避免的巨大风险。 三、为项目方和投资方案例分析 支持创新 不忘避险—“倍爱康”生物科技项目作为股东类项目,“中投信保”为“倍爱康”提供4笔贷款担保,累计担保余额1900万元,实现保费收入28.5万元。 “倍爱康”是由冶金自动化研究院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磁分离酶联免疫检测系统等医疗器械和试剂的购销与制造。企业贷款用途为引进加拿大的磁酶免系统。但贷款后对该产品的市场推广未见成效,研发费用又较高,在销售无法取得突破的情况下,使得公司的净利水平偏低。同时,下游各地方医院压款情况严重。虽引入的国外先进技术不如预期般成功,企业仍按时还贷,该项目顺利完结。 四、结束语 本文在对项目数据分析与投融资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分析了数据分析对投融资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简要说明了数据分析与企业之间的服务关系。本文认为,从项目数据分析与企业投融资决策之间,要相互真诚合作,以避免数据分析失真,避免投融资出现过大的风险。 金融分析论文:企业效益分析金融经济论文 一、企业金融以及它所呈现的特点 从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的企业金融正在进行着各种改革,也推动了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及企业的不断壮大与发展。我国企业金融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呈现出几个方面的特点:1、企业经济的发展主要通过控制股份公司股权还有企业之间的兼并互补等方法来参与到金融经济之中,它的范围牵扯到银行、信托、证券、股票等,根据企业设立的调查机构的汇总。2、我们能够准确得出一个结论:已经有许多的企业加入到金融经济的发展中,然而对于金融企业的上市公司数目却是少的可怜。因此,需要不断地进行企业的改革发展,使得企业与金融业紧密想通。 二、企业金融的主要意义——经济效益 国家制定的微观经济政策、规定的制度加上市场的宏观调控决定着企业金融的范围是否广泛,是否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就从侧面降低了企业金融的风险。那么企业金融的经济效益到底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讨论:1、企业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积极地推进了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提高,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实体经济与金融经济紧锣密鼓的相融合,企业的生产范围大规模地呈现上升趋势,这就大大地提升了企业经济的竞争能力,给中国提供了强大的企业发展的资本,间接地降低了企业金融的风险。2、企业金融业的发展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从而为提高企业金融的经济效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就是说企业金融的生存概率有了一定的前提与保障。企业金融的作用不仅仅是这些,还能够逐步地对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进行优化与升级,进而促使金融机构稳步前行。3、为了这个共同的目标—经济效益,企业与金融业快速地实现彼此的交融与互利互助。企业与金融业的有利结合在一起,互帮互助,它们之间实现了共同协作发展,自然就降低了风险与资源的流失,提高了经济效益。随着我国市场调节力度的不断完善,为金融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契机,各种各样的市场形式应运而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经济效益,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企业金融的风险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在不断地摸索前进,与之紧密联系的企业金融和政策方针以及一些制度还不够好,所以,我国企业金融的危机(风险)自然不可避免。在经济发展的今天,企业金融的风险具体可以体现在几个方面:1、企业金融使得金融市场混乱不堪,由于一些不法交易的进行,对金融市场的管理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从而减少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金融的发展在企业与金融机构先协作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变化,关系到各种不同的企业经济和金融业的范畴,规模大了,不正当交易伺机而动,这都使得风险的大幅度提升,必然会一起金融市场的混乱。2、企业金融促使一些企业盲目的追求前进的步伐,不能够做到稳中求胜。在企业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有的企业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而盲目地扩大企业的规模,使得企业的资源分散开来,那么企业的主要业务就会受到冲击,也无法真正的做大做好,这样就得不偿失。在企业金融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金融机构与各行业的分工没有做到各尽其职,增加了企业金融的风险,无疑达不到企业发展的要求。 四、企业金融的防范策略 为了尽可能地降低企业金融的风险与潜在的危机,我国需要针对此做出几点解决的措施,从而提高企业金融的经济效益。 1、企业金融需要加快发展的脚步,不断地改善经济体制与制度的规定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加快加大内部监管的力度并且逐步地完善社会制度,才能对企业金融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2、我国应加大对不正当交易的打击力度,做到严格执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企业金融市场发展的规范化,对金融机构与企业实行分工明确,在需要的时候进行合二为一,共同为促进企业金融的发展而努力。 五、总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金融也随之产生,它的出现将对我国的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当然也有好坏之分,那么,对于不利于企业金融的风险,我国需要及时地采取措施予以矫正并规范企业金融,为经济效益的提高创造有利的条件,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健康的发展。 作者:袁辉单位: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分析论文:聚类分析的金融投资论文 一、聚类分析的指标的提取 对于股票投资来说,一定要关注股票上市公司的基本盈利状况以及该公司未来的发展状况。在投资时,这两大因素必须进行思考衡量,因为这两大因素是衡量一个上市公司有没有投资价值最基本的条件。因此,要在投资前计算出该股票每股的收益、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主营收入增长率。 1.盈利能力指标。总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这体现出公司整体的获利能力。净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这个关系可以直接体现出股东投资的回报。主营业务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是上市公司利润的来源,主营业务的收益越大,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就越明显。每股收益=净利润/期末总股本,每股的收益越高,反应出每股获利的能力越强。 2.成长能力指标。主营业务收益增长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1,这体现出上市公司重点项目的成长力。净资产利润率=本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1,上市公司给员工的薪酬都是根据净利润决定的。 二、聚类分析的投资方法应用实例 聚类分析方法隶属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之中,与多元统计分析法和回归分析法并称为三大应用方法。聚类分析法一定要建立在某个优化意义基础之上,如果将聚类分析方和常规的分析法相比较的话,会发现聚类分析法有很大的优势,第一是使用聚类分析法可以对数据中的多个变量进行样本分析,然后将其分类整理;第二是通过使用聚类分析法所得出的数据非常直观明了,通过观察聚类谱系图投资者就能够清楚地分析出数据显示的结果;第三是如果将聚类统计法所得出来的数据结果与普通方法计算出来的结果进行对比,不难发现聚类分析法的对比结果更加细致、科学、全面,接下来通过两个应用的实例进行说明。 1.原始数据标准化。为了解决原始数据量纲和数量级差异带来的影响,更好的对聚类分析和判别进行分析,可以采用指标标准化的处理方法。 2.逆指标正向化处理。流通股本是逆指标,对其绝对值取倒数可以得出。 三、将聚类分析法应用到金融投资上的意义 将聚类分析法应用于金融投资上,不但可以显示出有效、科学、全面的数据更能帮助弥补金融投资投资时所出现的不足。 第一,聚类分析法建立在基础分析之上,对投资股票从一些基本层面进行量化分析,进而对股票价格影响因素定性进行补充并完善了原有的基础分析。聚类分析法作为长期的理性投资参考依据,是为了发掘股票投资的真实价值,避免由于市场过热导致资产估值不公允。 第二,在建立投资评价模型的时候,可以运用聚类分析法对公司和股票投资价值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公司的成长是一个在哥登模型中,在一个变化的趋势内进行。不变的股息增长率对实际情况并不符合,在采用多阶增长模型的时候,想要得到不同阶段的股息增长率是很困难的。所以,对股票的成长进行分析得时候,可以选取净利润率等客观的数据做参考,这样可以估算出股票的发展潜力。 第三,通过对聚类分析法和现资组合理论的比较可以得出,聚类分析法比现资组合理论更具有直观性和实用性,并且在实际生活中的局限小。该方法主要着眼于实际数据的相似性和其延生的规律性,较投资学中一些以预测和假定前提较多的模型而言更具有现实意义,也更加贴近当前市场情况的现实。另外,聚类分析法的操作性强,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有一定的优越性,更加适合投资者使用。 第四,聚类分析法作为长期投资的理念,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逐渐被更多的投资人采用。理性的运用聚类分析法这种投资方法,不但可以使投资者的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还可以规范其他投行的投资行为,促使发行股票的企业可以本着经营业绩和长期的成长模式进行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和投机行为,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保护散户和弱势群体的经济利益,进而繁荣整个股票、证劵市场,使我国的经济更繁荣。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所介绍的聚类分析法就是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收益走势、未来发展、行业间的综合素质以及公司自身条件等一些基本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衡量,取得相关样本和图谱,并通过量化的方法衡量数据的有效性。通过观察样本和图谱中的指标的相似度以及差异就可以判断出投资的发展前景和收益。上文所提及有关聚类分析法的优势和特点,更加能够证明聚类分析法远比其它基本分析法更加实用、有效,所以近来这种分析方法得到广泛的关注。使用聚类分析法的原理对各种指标进行科学而又全面的分析,一方面可以较为可观的描述市场现实,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投资者对市场走势有一个较为理性的认识,避免过度热情和盲目投资,在一定程度上给金融投资者带来自信心和安全感。 作者:孙悦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论文 一、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 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的研究很多,分析方法都是从不同维度进行筛选。现对常用的几种方法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金融风险方差度量的分析方法及其改进此方法是最早采用的分析方法,它主要采用方差的方法对金融数据进行计算,从而得到方差,通过方差的大小进行评价。此方法容易让人理解,也好操作,由于其的适用性广,简便性强,在各个金融机构都是很常用的方法。但由于其计算的复杂,人们正在对其计算进行摸索研究,后来对方差方法进行了改进,发现了下侧风险的分析方法,通过计算下半方差来对风险进行评价,但因为计算设计的不合理的问题,也会对金融风险度量的分析带来不便,此方法也需要进行改进。 (二)金融风险度量的灵敏度分析方法灵敏度分析方法是对金融风险度量的线性度量,它测定的是市场因子的变化与证券组合价值变化的关系。常在固定资产市场、股票市场和衍生工具市场中使用,“凸性”代表了衡量利率变动时长期的变动,“伽玛”是在反应衡量标的资产变动的情况下“德尔塔”的变动。“凸性”和“伽玛”两个指标都是只度量一个金融变量中二阶金融风险的大小。此分析方法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局部的分析变化、对产品类型太过依赖,不能在所有产品中使用、分析出的数据不稳定大,也会出现风险等对此分析方法的推广使用上不可靠,也限制它的广泛使用。 (三)金融风险度量的VaR分析方法及其改进VaR的分析方法是现在一种新发现的金融风险度量的分析方法,相比以前的分析方法,具有更广泛的用途,可在不同金融市场中进行评价;容易让人接受,可以短时间内进行操作,但此分析方法也有一定的不足,此分析方法适合在没发生危险的市场中,当极端危机出现时就不能正确评估,对数据的分析不能全局分析等,这些分析的缺陷促使对其进行改进,出现了极值分析方法、半参数分析方法,这些分析方法都是利用观察到的尾部分布的指数特性来估计。这些分析方法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摸索研究而得到的,但每种分析方法都不是最先进,随着金融问题的越来越复杂,也会有更新的方法出现。 二、多维度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实例分析 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随着时代的变迁也在不断的改进,每种金融风险评价模型都是通过分析方法进行验证的,采用VaR的分析方法对我国金融机构中2004-2012年间5个维度金融风险度量进行分析。对金融风险度量进行5个维度进行评价,如宏观经济维度、银行与货币维度、泡沫维度、外部冲击维度和债务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后进行VaR方法的计算,得到的结果见表1。从表中可以发现:宏观经济维度的金融风险的VaR值在[0,2]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相对于其他几个维度的变化是最小的;银行与货币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5]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是比较大的;泡沫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6]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也是较大的;外部冲击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8]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是最大的;债务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3]之间,说明其波动性也是比较小的。 三、结语 金融的发展也是和风险相伴,在风险度量面前我们在研究改进现存的分析方法,风险在不断的变化,我们也在不断的跟进,没有挑战就不会有胜利,现在我国的金融变化莫测,我们也需要寻找更合理的方法进行多维度对金融风险进行度量分析,从而得到更好的结果。 作者:蔡友兰单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金融分析论文:货币金融形势分析与政策建议论文 社会融资总量与信贷情况 从结构上看,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例在1月份仅为42%,2月份大幅上升至58%。新增银行承兑汇票1月份为5812亿,2月份迅速回落至-1838亿。受到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外币贷款比上年同期多2564亿元。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比上年同期也都有所增加,但2月份环比略微下降。企业债券融资和企业股票融资在2月份有所下降。根据今年以来贷款投放等情况,再结合社会融资总量和结构的变化趋势,我们大体测算,今年社会融资总量为18-19万亿元左右,高于2012年的15.8万亿元。2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69.28万亿元,同比增长16.1%。人民币贷款余额64.70万亿元,同比增长15.0%,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低0.4个和0.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6200亿元,同比少增907亿元。其中,住户贷款增加121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17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383亿元;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增加499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81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826亿元,票据融资增加181亿元。1-2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69万亿元,同比多增2433亿元。经测算,如按照往年“3、3、2、2”的规律,今年全年新增信贷可能接近9万亿;若按照“4、3、2、1”的规律,新增信贷将略为超过8.5万亿。存款增长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仍低于贷款增长。2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96.33万亿元,同比增长15.1%。人民币存款余额93.71万亿元,同比增长14.6%,比上月末低1.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0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7737亿元,同比少增8276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1.77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9391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245亿元。1-2月人民币存款增加1.89万亿元,同比多增1.08万亿元。 人民币及主要货币汇率 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名义汇率升值压力较大,双向浮动特征明显。1月份到2月中旬人民币对美元贬值近0.23%,但2月下旬以来,人民币对美元保持升值趋势,升值近0.46%。美元方面,今年以来美元持续走强,主要原因是美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均出现加速复苏,实体经济的好转吸引资金从新兴市场和欧洲流出转而流向美国,支撑美元升值。欧元方面,今年以来欧元先小幅升值后持续贬值,主要原因一是欧洲经济增长乏力,欧债危机迟迟未得到解决,二是受到美国经济好转美元进入强周期的影响。日元方面,去年9月19日以来日本央行进一步量化宽松政策,采取了遏制日元大幅升值的措施,导致日元持续贬值,从年初到现在日元兑人民币名义汇率已下跌7.85%。3月以来,全球资金持续流入日本,一定程度减缓了日元贬值速度。今年以来,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快速升值。2012年末,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为110.16,2013年2月,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为113.72,升值3.2%;美元实际有效汇率今年以来也保持升值趋势,但速度较为缓慢,2013年2月较2012年末升值1.4%;欧元实际有效汇率也轻微升值,2013年2月较2012年末升值1%;日元实际有效汇率则一直快速下跌,2013年2月较2012年末贬值幅度高达10.8%。(三)NDF(12个月)升值今年1、2月,NDF(12个月)保持升值趋势,3月以来有轻微贬值;NDF与人民币即期汇率走势保持一致,但波动更为频繁。今年以来,香港离岸人民币即期汇率与在岸人民币即期汇率都面临升值压力,香港离岸人民币即期汇率的升值压力更大,偏离人民币中间价的趋势更为明显。 全年政策基调、工具操作及相关政策建议 从国际看,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货币当局宽松货币政策基调将贯穿全年,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也再度降息,这背后既有对短中期经济复苏前景尚未稳固的考虑,又包含各国新政治周期开局的因素。从国内看,1-2月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延续了去年四季度以来的温和复苏态势,外贸出乎意料的好转抵补了消费的下滑,固定资产投资仍保持在较高水平。应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基调,丰富稳健政策内涵。通过社会融资总量的适度增长“促增长”;通过货币供应量的平稳增长“稳物价”;通过维系资金链,守住金融风险底线;通过加快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防范外部流动性泛滥风险,逐步实现货币条件由“稳中偏松”向“中性”过渡。为此,我们建议:2013年,货币供应增速保持在13%-14%区间,新增信贷8.5-9万亿元左右,社会融资规模18-19万亿元左右。适时适度灵活选择政策操作工具,配合监管措施调整,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为实体经济增长提供平稳的货币政策环境。准确研判地方债务风险,加快优质地方债发行;有选择地通过重组问题债务等手段维系资金链条,守住不发生局部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推进金融机构表外业务透明化的同时,保持表内外资产总规模稳定,减缓市场冲击。提高人民币汇率弹性,扩大单日浮动区间,防范外部流动性泛滥风险。加强违规短期资本流入监管,多渠道扩大本外币对外投资。密切关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和金融稳定。保持“稳健定位”与“积极操作”的组合。密切跟踪去年以来我国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发生的变化,继续根据外汇占款、到期央票及回购规模,开展相关公开市场操作及短期流动性操作(SLO),保持货币供应源头的适度平稳增长。调整监管细则,有序放松银行日均存贷比考核,扩大银行可贷资金规模。上半年利率、准备金率调整不是必需选项。下半年根据经济形势、尤其是通胀走势变化,适时调整准备金率和基准利率。如果下半年经济复苏乏力、通胀水平仍低于3%,可考虑择机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如果经济回升速度超过8%、通胀水平不超过3.5%,仍维持利率、准备金率稳定。将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单日浮动幅度扩大至2%或3%,非美元浮动幅度扩大至5%。减少央行外汇市场的外汇买入操作,进一步释放升值压力。一是着力优化信贷及社会融资内部结构。关注潜在金融风险管理对社会融资总量的负面影响,在收缩银行表外业务的同时,适当扩大表内资产规模,避免市场资金面松紧程度出现大的波动。实施更为灵活的信贷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满足在建项目、铁路、城市基础设施、小微企业,以及居民消费、尤其是居民首套房等的信贷需求。二是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快优质地方平台债发行。我国各级政府加总后的债务负担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规模仍有相当大的空间,应完善现有平台债券发行流程,有保有压。建议实行严格的项目分级:对于地方财政稳健、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政策的项目,走特殊绿色通道,加快项目资金到位;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不能彻底堵塞进一步融资渠道,应有选择地允许并指导地方通过资产重组方式满足发债条件。目前市场化评级体系尚不健全,应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体系建设的早期成果应用于债券发行审批,通过降低风险溢价降低发债主体融资成本。三是加快汇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外汇储备多元化投资进程。发达经济体央行独立性有所下降,通胀容忍度有所提高,对我货币政策的潜在影响进一步显现。今年应优先考虑加快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扩大人民币对主要货币美元单日浮动幅度,调整人民币中间价形成机制的重要细节,通过汇率中间价进一步反映市场预期应对外部流动性泛滥风险。关注日本央行货币政策对人民币与日元直接交易的影响。推进人民币对其他主要货币的直接交易,降低人民币外汇交易中对美元中间地位的依赖。密切监控短期资本流入,避免储备虚增。进一步放松资本流出管制,多渠道扩大企业和民间对外本外币投资,减少政府集中管理储备的潜在损失。此外,需密切关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动向,以及流动性泛滥对香港金融稳定和联系汇率制的冲击。 本文作者:张岸元李世刚曹玉瑾工作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 金融分析论文:综述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分析论文 金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对外国际关系的优秀内容,也是自从上世纪以来继原材料、产品市场竞争之后的第三次竞争焦点,因而,金融体系健全性及金融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但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这也正是从亚洲开始并漫及到全球的金融动荡所深刻说明的问题。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1.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优秀,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撑,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1997年以来由货币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最终导致了某些国家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社会混乱,就是有力的证明。 2.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外,随着以自由化、国际化、一体化以及证券化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变革趋势向各个国家的漫延,普遍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应,也使各国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与监管能力在对这种趋势的反应中变得日益突出与重要。但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甚至尚未建立的基础上,就片面地以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来带动经济发展,使高度市场化的金融制度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实体经济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磨擦与冲突,这种体制因素所导致的不协调与不确定性的增大,就使得以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与犯罪风险为主要内容的一类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动荡与金融危机的潜在隐患。 当我们对过去几十年的历史予以考察时会发现,随着金融变革的进展,金融法律经历了一个由开始时强调管制到后来强调监管以及再后来的放松监管的过程,但发达国家的“放松监管”强调的是在利率自由化与金融市场国际化过程中的“有效监管”。在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放松监管”变成了消极的“不加监管”,明显的表现是,金融立法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这种状况,必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3.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尽管要求政府减少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影响较大,但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资本规模的日趋扩张,金融部门的“外部性”也越来越明显,一家金融机构的破产会涉及到大量产业企业与家庭的利益损失,因而不管是国有的还是非国有的金融机构,这种“外部性”的扩展已使其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准公共部门”,金融产品的经营也就成为一种“准公共产品”的营运。如此情况下,就不能不与政府财政有关。事实上,当今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动荡,没有哪一个不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危机的解决者的,至于解决的效果如何,能否制止危机的进一步漫延,则要视各国财政实力而言。1980年以来,全球已有120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金融问题,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问题所直接耗费的资金高达2500亿美元。这说明,没有强大坚实的财政基础,就不可能有稳健可靠的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切实的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对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的分析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以及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日益开放的国民经济中金融资本的集中趋势明显,也必然伴有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但从我国能够顶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这一事实看,我们对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因而,我们既应对主要的金融风险隐患有明确足够的认识,又应在吸收他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发挥已有的优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能力。 (一)对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中的主要因素分析。 1.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制度创新为优秀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半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企关系;在近几年的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果,便是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较大,风险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份额超过40%(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应收未收利息数额较大。其中,由于我国财政集中的国民收入在过去的20年间逐年减少,财力较紧,因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较少,使其资本充足率较低,影响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其他综合性商业银行,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高通胀时代,高息揽储现象严重,相互融资较乱,信贷资金运用的约束性较差;由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城市合作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过去的信用社乱集资现象严重,亏损较大,使其营运隐含着较大风险。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建立的规模较为庞大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进行清理前的1995年底,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共有393家(其中地方性公司为369家),资产运用额仅次于当时的国家银行与城市信用社。这类机构在发展中演化为“金融百货公司”,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金融信托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增加。据人民银行统计,许多公司的逾期待收贷款占贷款总额的50%以上,一些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全国所有信托投资公司的帐面统计资本充足率为6%,有些机构的这一指标为负数。成为当前金融风险主要隐患之一。证券公司作为新兴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之前,设置较为混乱,不但数量众多,与证券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很不适应,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和对证券经营市场的垄断局面,影响了市场的效率;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监管落后,使这些机构经营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大量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从商业银行折借巨额资金,申购新发股票和进行二级市场炒作,不仅使股票一、二级市场不公正交易严重,而且将资本市场风险传导到货币市场,危害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几乎所有证券经营机构在前几年都通过开具大量空头代保管凭证,进行国债卖空,套取社会资金,用于投机交易,由此积欠了目前仍在清理的数额惊人的债务;随着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人数的增加,各家证券经营机构吸附大量支付保证金,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渠道进行监管,几乎没有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不挪用这部分资金头寸用于自营业务的,其中隐含的风险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 3.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金融资源基本上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配置的。就我国目前间接金融配置看,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不够,而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非国有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63%。但直接金融资源配置却并未适应这种国民经济格局的变化,银行信贷政策基本没有考虑个体私营企业的需求,按1997年底的余额计算,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6.75%,对三资企业的贷款占2.52%,对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单位的贷款占0.52%,国有企业贷款占到90%左右,但国有企业仅占全社会总产值的1/3左右,融资与产值贡献率极不协调。这说明,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在效率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运行,如此信贷资金配置,不仅不符合经济增长格局的要求,而且孕育的金融风险也值得关注。 4.股份公司及其证券、期货市场的不规范因素太多,投机成份较大。在健全理想的股票市场上,股票应是能够长期获取股息红利的“投资证券”、能够支配公司财产经营的“支配证券”以及获取价差资本利得的“投机证券”的统一体。但在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上,由于占大部分的法人股、国家股不能流通而造成了如下结果:一是尚无法通过股票市场开展并购交易行为,加之董事会基本由国家股东与法人股东把持,从而不但使已上市流通的股票难以起到“支配证券”的作用(通过场内股票买卖不能实现控股目的),而且影响了股市对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贡献。二是导致分红回报率非常低,甚至根本不予分红派息,这一方面由于目前的股份公司是按面值分红派息的,与利用人为高价筹集的巨额资本金相比,分红率自然低,其中的不合理是显然的,难免不使股份公司异化;另一方面股份公司中法人股份与国家股份的产权仍不清晰,其中蕴含的不平等使二级市场上的交易者对现金红利的要求极低,这使上市流通股票几乎失去了“投资证券”功能。三是目前股权结构所决定的产权关系不清晰及其衍生物(如流通权的不同、配股权转让的差异同表决权、分红派息权相同的矛盾等)的影响,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均必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大幅度波动也就难免。况且,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的控股性质,以及他们对股市供求关系的控制,使目前股份公司渐渐偏离了个人股东的广泛支持,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均无法将股票作为投资证券、支配证券进行资,而大多利用高股价进行投机,但这种投机又进一步引起了股价上升与大幅度波动。这其中的泡沫与风险将直接威胁到股市与股份制度的正常发展。 (二)对防范与化解我国主要金融风险的建议。 1.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优势。不同于已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是,我国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防范外来金融风险冲击是位居优势的:一是虽然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巨大,最近五年来吸引与利用外资2000多亿美元,但基本上是长期的直接性投资,这不仅是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没有短期资本投资冲击的问题。 二是1994年开始的外汇体制改革,为防止大量投机资本的入侵奠定了基础;尽管后来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款,实现本国货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这是在我国外汇储备已比较充足的基础上所作的改革,因而是有坚实保障条件的。三是我国主要加强同世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经过努力,从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争取了大量贷款,并全部直接投资到产业部门、能源与运输系统的改造、农业发展、环保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此同时,在争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贷款中,我国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政策,并未因此受到人家的牵制,主动性较大。四是我国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始终立足于国情,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与监管能力,谨慎行事,比如,我国政府已确定只有当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考虑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问题,这对我国防范国际金融投机势力的冲击是至关重要的。五是我国经济仍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群众信心充足,这是我国抵抗金融风险的最根本力量。2.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与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对上述各种主要金融风险隐患应予以高度重视,在继续充分发挥我国特有优势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与化解。 第一,加快企业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理顺银企关系,活化银行资产。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标准,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但最根本的还是应当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切实落实分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约束机制等改革措施;在对银行信贷资产按风险标准分类并予以有效管理,加大对不良资产存量进行重组与清理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理顺银企关系。经过改革至少能够解除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银行与产业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产营运效益出发,银行努力寻找值得贷款的企业,企业也可自由选择能够给予贷款的银行,在这种基于效益基础上的相互寻求对象的过程中使信息畅通,以求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第二,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钩,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对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有关会计帐户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第三,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的“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意见。二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与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允许按一定程序与要求发行债券融资,经过市场自律组织的审查,也可上市交易,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第四,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当今世界已不可避免地朝着全球化方向迈进,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也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20年的对外开放实践,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工业资本的引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开始流入中国,这无论对保持海外工商资本持续投资我国并保障其稳定性,还是对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都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相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附带着更大的风险因素。因此,今后在继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工业资本流入的同时,应当视经济现实需要,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建设,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吸引金融资本的流入,并重点从外汇管理制度与行业、企业准入的程度上予以严格监控。 第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实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与风险化解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就当前来说,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推进已经确定的以“费改税”为重点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并加强财政管理,提高效率,将现行税制范围内应收的税收及时足额地收缴国库;通过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控,确保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别是当涉及到国有资产变现时,能够保证政府财政的应有收入;在节约的原则下,调整财政公共投资方向,重点转向非盈利性公共工程项目投资,等等。以此促进财政机制的完善与财力的充盈,使其成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 第六,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市场逐步明晰产权,借此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奠定可靠合理的制度基础,减少由过份投机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第七,健全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与监管力度。金融经营活动应在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界定下进行,为此,应当针对我国已开始运行的证券、期货、信托业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进度;对于已有法律法规,在健全监管体系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确保健康的金融秩序。 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金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对外国际关系的优秀内容,也是自从上世纪以来继原材料、产品市场竞争之后的第三次竞争焦点,因而,金融体系健全性及金融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但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这也正是从亚洲开始并漫及到全球的金融动荡所深刻说明的问题。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1.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优秀,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撑,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1997年以来由货币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最终导致了某些国家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社会混乱,就是有力的证明。 2.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外,随着以自由化、国际化、一体化以及证券化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变革趋势向各个国家的漫延,普遍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应,也使各国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与监管能力在对这种趋势的反应中变得日益突出与重要。但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甚至尚未建立的基础上,就片面地以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来带动经济发展,使高度市场化的金融制度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实体经济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磨擦与冲突,这种体制因素所导致的不协调与不确定性的增大,就使得以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与犯罪风险为主要内容的一类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动荡与金融危机的潜在隐患。 当我们对过去几十年的历史予以考察时会发现,随着金融变革的进展,金融法律经历了一个由开始时强调管制到后来强调监管以及再后来的放松监管的过程,但发达国家的“放松监管”强调的是在利率自由化与金融市场国际化过程中的“有效监管”。在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放松监管”变成了消极的“不加监管”,明显的表现是,金融立法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这种状况,必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3.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尽管要求政府减少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影响较大,但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资本规模的日趋扩张,金融部门的“外部性”也越来越明显,一家金融机构的破产会涉及到大量产业企业与家庭的利益损失,因而不管是国有的还是非国有的金融机构,这种“外部性”的扩展已使其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准公共部门”,金融产品的经营也就成为一种“准公共产品”的营运。如此情况下,就不能不与政府财政有关。事实上,当今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动荡,没有哪一个不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危机的解决者的,至于解决的效果如何,能否制止危机的进一步漫延,则要视各国财政实力而言。1980年以来,全球已有120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金融问题,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问题所直接耗费的资金高达2500亿美元。这说明,没有强大坚实的财政基础,就不可能有稳健可靠的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切实的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对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的分析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以及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日益开放的国民经济中金融资本的集中趋势明显,也必然伴有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但从我国能够顶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这一事实看,我们对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因而,我们既应对主要的金融风险隐患有明确足够的认识,又应在吸收他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发挥已有的优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能力。 (一)对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中的主要因素分析。 1.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制度创新为优秀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半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企关系;在近几年的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果,便是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较大,风险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份额超过40%(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应收未收利息数额较大。其中,由于我国财政集中的国民收入在过去的20年间逐年减少,财力较紧,因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较少,使其资本充足率较低,影响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其他综合性商业银行,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高通胀时代,高息揽储现象严重,相互融资较乱,信贷资金运用的约束性较差;由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城市合作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过去的信用社乱集资现象严重,亏损较大,使其营运隐含着较大风险。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建立的规模较为庞大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进行清理前的1995年底,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共有393家(其中地方性公司为369家),资产运用额仅次于当时的国家银行与城市信用社。这类机构在发展中演化为“金融百货公司”,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金融信托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增加。据人民银行统计,许多公司的逾期待收贷款占贷款总额的50%以上,一些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全国所有信托投资公司的帐面统计资本充足率为6%,有些机构的这一指标为负数。成为当前金融风险主要隐患之一。证券公司作为新兴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之前,设置较为混乱,不但数量众多,与证券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很不适应,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和对证券经营市场的垄断局面,影响了市场的效率;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监管落后,使这些机构经营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大量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从商业银行折借巨额资金,申购新发股票和进行二级市场炒作,不仅使股票一、二级市场不公正交易严重,而且将资本市场风险传导到货币市场,危害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几乎所有证券经营机构在前几年都通过开具大量空头代保管凭证,进行国债卖空,套取社会资金,用于投机交易,由此积欠了目前仍在清理的数额惊人的债务;随着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人数的增加,各家证券经营机构吸附大量支付保证金,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渠道进行监管,几乎没有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不挪用这部分资金头寸用于自营业务的,其中隐含的风险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 3.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金融资源基本上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配置的。就我国目前间接金融配置看,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不够,而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非国有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63%。但直接金融资源配置却并未适应这种国民经济格局的变化,银行信贷政策基本没有考虑个体私营企业的需求,按1997年底的余额计算,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6.75%,对三资企业的贷款占2.52%,对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单位的贷款占0.52%,国有企业贷款占到90%左右,但国有企业仅占全社会总产值的1/3左右,融资与产值贡献率极不协调。这说明,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在效率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运行,如此信贷资金配置,不仅不符合经济增长格局的要求,而且孕育的金融风险也值得关注。 4.股份公司及其证券、期货市场的不规范因素太多,投机成份较大。在健全理想的股票市场上,股票应是能够长期获取股息红利的“投资证券”、能够支配公司财产经营的“支配证券”以及获取价差资本利得的“投机证券”的统一体。但在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上,由于占大部分的法人股、国家股不能流通而造成了如下结果:一是尚无法通过股票市场开展并购交易行为,加之董事会基本由国家股东与法人股东把持,从而不但使已上市流通的股票难以起到“支配证券”的作用(通过场内股票买卖不能实现控股目的),而且影响了股市对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贡献。二是导致分红回报率非常低,甚至根本不予分红派息,这一方面由于目前的股份公司是按面值分红派息的,与利用人为高价筹集的巨额资本金相比,分红率自然低,其中的不合理是显然的,难免不使股份公司异化;另一方面股份公司中法人股份与国家股份的产权仍不清晰,其中蕴含的不平等使二级市场上的交易者对现金红利的要求极低,这使上市流通股票几乎失去了“投资证券”功能。三是目前股权结构所决定的产权关系不清晰及其衍生物(如流通权的不同、配股权转让的差异同表决权、分红派息权相同的矛盾等)的影响,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均必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大幅度波动也就难免。况且,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的控股性质,以及他们对股市供求关系的控制,使目前股份公司渐渐偏离了个人股东的广泛支持,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均无法将股票作为投资证券、支配证券进行资,而大多利用高股价进行投机,但这种投机又进一步引起了股价上升与大幅度波动。这其中的泡沫与风险将直接威胁到股市与股份制度的正常发展。 (二)对防范与化解我国主要金融风险的建议。 1.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优势。不同于已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是,我国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防范外来金融风险冲击是位居优势的:一是虽然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巨大,最近五年来吸引与利用外资2000多亿美元,但基本上是长期的直接性投资,这不仅是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没有短期资本投资冲击的问题。 二是1994年开始的外汇体制改革,为防止大量投机资本的入侵奠定了基础;尽管后来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款,实现本国货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这是在我国外汇储备已比较充足的基础上所作的改革,因而是有坚实保障条件的。三是我国主要加强同世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经过努力,从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争取了大量贷款,并全部直接投资到产业部门、能源与运输系统的改造、农业发展、环保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此同时,在争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贷款中,我国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政策,并未因此受到人家的牵制,主动性较大。四是我国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始终立足于国情,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与监管能力,谨慎行事,比如,我国政府已确定只有当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考虑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问题,这对我国防范国际金融投机势力的冲击是至关重要的。五是我国经济仍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群众信心充足,这是我国抵抗金融风险的最根本力量。 2.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与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对上述各种主要金融风险隐患应予以高度重视,在继续充分发挥我国特有优势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与化解。 第一,加快企业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理顺银企关系,活化银行资产。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标准,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但最根本的还是应当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切实落实分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约束机制等改革措施;在对银行信贷资产按风险标准分类并予以有效管理,加大对不良资产存量进行重组与清理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理顺银企关系。经过改革至少能够解除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银行与产业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产营运效益出发,银行努力寻找值得贷款的企业,企业也可自由选择能够给予贷款的银行,在这种基于效益基础上的相互寻求对象的过程中使信息畅通,以求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第二,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钩,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对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 有关会计帐户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第三,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的“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意见。二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与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允许按一定程序与要求发行债券融资,经过市场自律组织的审查,也可上市交易,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 第四,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当今世界已不可避免地朝着全球化方向迈进,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也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20年的对外开放实践,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工业资本的引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开始流入中国,这无论对保持海外工商资本持续投资我国并保障其稳定性,还是对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都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相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附带着更大的风险因素。因此,今后在继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工业资本流入的同时,应当视经济现实需要,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建设,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吸引金融资本的流入,并重点从外汇管理制度与行业、企业准入的程度上予以严格监控。 第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实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与风险化解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就当前来说,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推进已经确定的以“费改税”为重点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并加强财政管理,提高效率,将现行税制范围内应收的税收及时足额地收缴国库;通过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控,确保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别是当涉及到国有资产变现时,能够保证政府财政的应有收入;在节约的原则下,调整财政公共投资方向,重点转向非盈利性公共工程项目投资,等等。以此促进财政机制的完善与财力的充盈,使其成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 第六,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市场逐步明晰产权,借此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奠定可靠合理的制度基础,减少由过份投机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第七,健全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与监管力度。金融经营活动应在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界定下进行,为此,应当针对我国已开始运行的证券、期货、信托业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进度;对于已有法律法规,在健全监管体系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确保健康的金融秩序。 金融分析论文:区域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从宁波农村经济特点出发,在分析宁波农村经济与金融关系的基础上对金融支持发展的几个方面做了制度上的分析,提出宁波农村经济的发展应该对不同的产业重点发展不同的金融支持:传统农业应该优先发展财政支农和农业保险,而对于农村的制造产业应该优先发展银行业和证券业。 [关键词]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优先序 一、引言 有关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研究方面,戈德史密斯最早提出了金融相关比率总结出各国金融发展与现代经济增长方面带有的规律性的趋势。其后麦金农与肖分别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深化论”和“金融抑制论”阐述了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赫尔曼等人提出了“金融约束理论”,这一理论强调政府干预的重要作用,认为有选择的政府干预有助于金融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农村经济的特性、“金融抑制”、资本的“趋利性”和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使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大批退出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弱化趋势。因此,如何通过适当的政策设计让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服务,使其切实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的需求发挥配置金融资源的功能是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结合宁波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试图在制度上对当前的农村金融支持提供发展的优先序依据。 二、宁波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分析 1.宁波农村经济的特点 宁波经济一种外向型经济,有天然的深水港,贸易发达,这样的地理环境使得宁波的农村经济也是一种外向型经济。与传统的农村经济不一样,在宁波X县Y村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该村1000余户农民,仍然经营传统农业即农林牧渔业的不足40%,而这40%经营传统农业的农户中有87%主要经济收入为规模养殖水产所得,剩下的13%虽然也经营传统农业,但是规模小、数量少,农业收入平均只占总收入的10%左右。该村中另外60%的农户主要从事非农产业制造业的工作,其中80%的人靠办厂生活,不在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大多是生产汽车零部件或纽扣之类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但销量好、订单多的产品。从以上数据我们看出,宁波贸易及物流的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其实现了转型。尽管还是粗放式的增长方式,但是基本上农村经济已经不是我们传统的农村经济,实现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的转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即使是从事传统农业如水产养殖业的农户,其中一部分人也有自己的原产品初加工流程。宁波农村经济的这种特点对金融支持的要求和其他地区农村是不一样的,在有限的金融资源约束下,怎样更加有效的配置资金,让其发挥最大的价值,这就产生了金融产业发展的优先序问题。 2.宁波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 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形式有很多,从产业的角度可以分为: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再加上财政支农方面的金融支持,基本上包括了金融支持的各个方面,另外还有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但是由于民间金融是农村内部自发性的是内生的经济活动我们暂且不考虑政策上对其的影响。宁波农村经济现在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即农户的生产活动基本上分为农业生产性经营和制造业生产性经营。这两种生产经营方式有其各自的特征,所以对金融支持的需求也是有差别的。 传统农业的特点是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但是资金的回报率也高。在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2009年受海洋气候影响,该村养殖虾的农户基本上都亏本,而2010年养殖的虾蟹产量和销路都很好,初步测算其资金回报率都在200%以上。在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中,60%的人需要资金来扩大规模或需要资金引进新的养殖技术或设备,但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曾取得过银行或信用社贷款。由于农业的产业特性,现阶段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撤出了乡级营业点甚至某些比较落后的县级营业点。农村现在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机构只要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相对于资金需求量庞大的农村经济体,有限的信用合作社显然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对资金的需求。其次农村房屋及土地产权的不完全、不清晰使得农户无法通过抵押或质押来取得贷款,在我们的调查中农户们反映很多时候的贷款要靠村里或镇里的干部或有经济实力的人的担保,这样无疑会加大农户的贷款成本,形成了一种新的租金,同时也无法保证资金配置到最需要的人的手中。最后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事业单位后,其绩效考核和职工工资待遇都同营业利润有关,因此作为一个理性人,信用社更多的是将农户的储蓄存款拿到工商企业处发放贷款,尽量避开风险较大的传统农业领域,不仅没有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反而是从农村“抽血”供应其他产业。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传统农业产业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很难从银行产业取得,也不具备发展证券业的条件。所以只能依靠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财政支农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可以直接通过项目投入到农业产业,比如养殖基地的建设投入或农户的免费技术培训等;也可以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补贴来激励其加大对传统农业的金融支持。另外要大力发展保险业,鉴于农业风险大的特性,发展保险业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有保险的支撑会消除农户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激励农户自身对农业产业的投资。但是低的保费收入赔付比使得保险公司对此并不热衷,这也同时需要政策上对保险业进入农业领域给予支持,如税收减免等,也可以由财政出资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财政支农和保险业的发展对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但要有所侧重,前期已财政直接投入为主,以此来增加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和赢利能力;后期通过保险业的介入来激励农户的自发投资,同时减少财政直接投入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 农村的非农业经营生产领域对金融的支持需求又有所不同。调查数据显示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即制造业的农户中,其中90%曾取得过信用社或农业银行的贷款,而大部分人认为金融机构无法满足自己的贷款需求,但是该村中的民间金融很发达,亲戚朋友甚至是钱会、合会等的资金拆借活动很频繁。宁波农村的制造业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分工程度特别高,多数家庭的工厂产品单一,只做一道工序,正是这种生产单一产品的模式使得他们的产品专业化程度高。但是资金的短缺使得他们无法扩大生产,形成规模经济。当产品逐渐从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密集型转变时,显然仅仅依靠农村经济自身的投资再生产无法满足对资金的需求,这就需要城市反哺农村。如果通过财政支农来解决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显然这样发展起来的制造企业不具备自生能力,迟早会被淘汰掉。只有通过政策上对银行业倾斜,诱导银行重返农村扎根,在现阶段农村还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情况下其资金回报率必然高于城市里其他资金密集型产业,在激活农村经济后,将会有更多的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直到城市与农村的资金回报率大致相同。另外也要发展证券业,规范民间资金流转。 三、简要结论及对策建议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对金融支持的形式有所侧重。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宁波农村的传统农业领域要优先发展财政支农和保险业;在非农产业要优先发展银行业和证券业。基于此提出以下建议: 1.前期要加强财政支农力度,通过加大对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补助激励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但是要做到补助或其他形式的投入要以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为考核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免费或资助农户引进农业技术以及收集相关信息。 2.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完善农业保险机制,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保险公司进入农业领域或直接由政府组建保险公司专门为农业保险。 3.在非农生产领域要大力引导商业银行的进入,在政策上为银行在农村设置网点或提供贷款提供方便,吸引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存在问题及战略分析论文 2001年底由财政部颁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了国际会计准则协会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和“充分审慎性”的会计原则,对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重新进行了定义,同时给予企业会计人员较多的职业判断权,更加注重会计核算的全面谨慎性和会计信息的高质量性,对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企业会计披露的透明度,起到了推动作用。由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大部分规定和内容是同国际惯例相吻合的,它的颁布和实施,也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会计标准在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财务报告体系等重大方面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一致和协调,并对实现金融企业会计标准的国际化、提高我国银行业的会计信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认可程度迈出了一大步,为我国银行业与国外银行的横向对比奠定了坚实的会计基础。但是,由于金融体系自身的复杂性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银行自身职业判断权的放大,导致了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现行会计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 1、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类的差异性 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贷款本金或利息在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作非应计贷款核算,其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计利息予以冲销。但由于该制度未对计息期间做强制性规定,可能会导致同样的贷款由于计息期间的不同,银行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差异,从而削弱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如甲、乙两银行同时在1月1日向丙企业发放贷款,甲银行采用月度计息,乙银行采用季度计息,倘若丙企业在1月31日不能支付利息,那么,在4月末该笔贷款在甲银行业已归入非应计贷款核算,但该笔贷款在乙银行仍然处于正常的应计贷款科目核算,虽然该笔贷款在两行状况并无差异:均不能支付利息且呈连续状态。从而导致银行在会计信息披露的差异性,不能正常反映自身的经营状况。 2、措辞不严谨导致会计处理的无所适从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债券投资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可见短期债券投资利息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同时该制度又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这样,减值准备的计提确认的权责发生制与短期债券投资利息确认的现金收付实现制形成了制度反差,在同一制度中反映了两种不同的确认标准导致了会计处理的无所适从。例如银行在3月投资A债券30万元,4月A企业宣布支付利息3万元,并于5月收到,此时A债券的账面价值为27万元,倘若6月末A债券的市场公允价值为28万元,那么此时银行对A债券价值的核算则陷入两难局面:会计报表列示27万元则不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若列示28万元则不合谨慎性原则。其实我们只要将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改为“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账面价值和市价孰低计量”则可以很好的解决短期债券的期末计价问题。 3、债券收入的归类问题 按照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债券投资同发放贷款一样是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同时从商业银行资金的运用情况来看,不外是发放贷款和投资两种,因此,银行业债券投资收益采用同一般企业的列示方法(投资收益归属于营业外收入)则有不妥:一则商业银行运用资金一般为信贷投放和债券投资,债券投资的收益占收入多为20%以上,将其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容易让人误解为我国银行业主业不突出;二则银行业的利息支出为最重要的营业成本,其间有相当部分为债券资金的占用成本,如果将债券收益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则容易导致收入与成本不配比,不利于进行损益分析。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修改会计报表的格式来解决债券收入的问题:在利润表中将投资收益上移至利息收入后面,同时将营业利润的公式修改为:营业利润=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其它业务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其它业务支出。 4、资产减值导致的利润调节问题 由于现行金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如果高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按照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按其差额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则退市处理,由此导致了不少上市银行利用资产减值作为利润的调节杠杆,通过“计提”和“转回”的账面游戏,误导投资者的选择。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通过明确规定“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年度不得转回”来避免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但这未免有矫枉过正之嫌,规定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则不符合资产自身的定义,其实我们通过严格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条件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条件则可以使利用减值准备来调整利润的情况得以改观。 5、短期债券投资收益的入账时间问题 对于非金融企业来说,由于短期投资一般金额较小,流动性较强,投资收益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无可厚非。但对于银行业来说,为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其拥有的短期债券投资较多,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投资收益则不太符合实际:一来银行业持有的短期债券多为国债或金融债券,违约风险较小,且利率多为固定,适宜按期计提收益;二来短期债券投资所承担的存款利息支出多为按期计提,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收付实现制则明显收入成本不配比;三来短期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收付实现制容易造成银行业利润的期间波动起伏太大,不符合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因此,我们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原则和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可以对短期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按期计提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予以确认。 6、短、长期投资的划转条件不明确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新的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按照制度的理解:短期投资的划转的条件在于“改变投资目的”,而由于缺乏必要的现实标准,在实务操作中难以把握。而在现实中,由于短期投资在期末必须按照成本和市价孰低提取减值准备,相对来说长期投资计提准备的要件严格得多,因此,银行的财务部门会在短期投资市价持续下跌时完成短、长期投资的划转来规避短期跌价准备的计提,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7、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关注程度不够 金融衍生工具作为现代金融发展的产物,种类繁多,结构复杂,会计处理难度较大,同时具有收益不确定性、高杠杆性、高风险性等特征,已经成为银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规避工具。但在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只是简单在第一百四十条提及“对于外汇交易合约、利率期货、远期汇率合约、货币和利率套期、货币和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应说明其计价方法”,并未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价和披露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国内银行一般将其作为会计报表的附注作一般性披露,难以客观的确认银行业的风险。 8、与税收制度的衔接问题 2001版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会计的稳健性原则规范了银行业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但现行的税收制度仍然按照“期末贷款的1%差额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可以在计算所得税中扣除,对实际计提超过1%的部分调增应纳所得税额”,由此导致不少金融企业出于利润考核的考虑对金融会计制度执行不严。当然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国家税务部门对税前的“呆账准备金”抵扣额进行调整。但目前我们可以通过在金融会计制度中明确:对由于会计政策与税务规定不一致产生的所得税差异允许单列科目“递延所得税”处理,同时将该科目归属于利润分配项下做增项理,以此来激励银行采用金融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对策分析 2001年度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基本适应了当时银行业发展的需要,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银行业在加入WTO时关于银行业开放承诺的逐步兑现,现行会计制度的不足之处便显示了出来:外资银行的加入带来的国际会计准则接轨问题;衍生工具的计量问题等等。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进一步在理论和制度上予以完善,做到与时俱进适合银行业发展的需要: 1、减少金融企业的选择权,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 其实,早在二十世纪末,在美国的会计理论界就展开过“会计艺术论”和“会计制度论”的争论,前者认为应当给予会计人员更多的会计判断权和选择权以促进会计学理论的发展;后者认为应当减少会计人员的判断权和选择权以维护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2001年的“安然会计造假”事件让这次争论划上了句号: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现行的公司和会计法律进行了多处重大修改,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价值判断来强化了当局的监管。而我国近年来上市公司年报的不断调整和不断出现的会计差错也从侧面映射出会计判断和会计政策选择权过多会削弱会计信息的质量。美国会计学界的价值形态的变化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2、注重银行体系的特殊性,如实反映金融企业的财务情况 与一般工商企业比较,金融企业的行业有着自身的特性,如果单纯地按照一般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套用在银行上,则容易令人误解银行体系的财务状况,尤其在涉及到主营业务上。例如对投资收益按照一般工商企业属于非主营业务,归属于营业外收入是正常的;但投资收益原本就是银行的主营业务之一,倘若套用一般企业的归属方式则会影响外界对银行的公允评价。同样,在对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上也有必要考虑银行的特殊情况。 3、完善会计制度、准则建设,适应银行业发展状况的需要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的发展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并不为过,尤其是在外资银行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关注程度后更加带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同时,由于立法的滞后性,导致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和披露的关注程度不够,而金融衍生工具大多只是一种合约,它只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实际的交易事项可能尚未发生,从而与历史成本计量原则不符,因此在资产负债表内不能够具体量化,企业多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提及,进而掩饰了银行业的潜在风险,难以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因此,银行业的发展对会计制度的同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目前情况下,可以通过根据新出现的情况进行新准则的制定来予以补充。 4、明确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职业判断水平 职业判断能力的强弱是一个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反映。《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许多方面必须依赖于会计职业判断,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更是如此: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和国外关于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都是以市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而公允价值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倘若能够在《金融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凡是与会计职业判断的运用有关的、使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判断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均应在财务报告中做出全面陈述”,则可以督促会计从业人员加强职业判断能力的学习和提高,从而为如实、客观的反映银行业财务状况提供必要的保障。 结束语:总体来说,2001年版的《金融企业会计准则》作为规范金融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以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法规,为实现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以及投资者客观评价银行业的状况提供了基础,基本适应了银行业的发展需要,但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和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则对我们的会计准则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新准则的研究制定工作,以便更好的确认、计量以及披露银行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危机及我国应对对策分析论文 摘要:美国作为世界上第一大经济体,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具有火车头的作用。然而2007年美国经济的表现不尽人意,次贷危机的爆发更是雪上加霜。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渐明显,资本的国际流动和国际资本市场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但与之相伴的金融风险也越来越大。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如何应对这种挑战,趋利避害是摆在中国金融界和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国际金融危机;形成原因;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金融危机一般有三种表现形式。货币危机,是指一国货币在外汇市场面临大规模的抛压,从而导致该种货币的急剧贬值,或者迫使货币当局花费大量的外汇储备和大幅度提高利率以维护现行汇率;外债危机,是指一国不能履约偿还到期对外债务的本金和利息,包括私人部门的债务和政府债务;银行危机,是指由于对银行体系丧失信心导致个人和公司大量从银行提取存款的挤兑现象。 2007年4月,美国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标志着次贷危机正式爆发。一年来这场危机的影响愈演愈烈,形成一种“蝴蝶”效应,引发了国际金融风波,导致全球闹股灾。次贷危机造成美国的坏账是4600亿美元,由于美国把坏账证券化,经过金融机构的炒作,现在扩展到全球,波及到许多国家的金融机构和银行,估计最终损失要达到1.2万亿美元,其损失和危害正在逐步显露。这件事远远没有结束,预计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的影响将持续到2008年10月末或年末,才能最终见底。美国一打“喷嚏”,全世界都跟着“感冒”,这就是金融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传感效应。 一、金融危机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国际经济失衡。国际收支失衡导致国际货币体系失衡,虚拟经济导致流动性过剩,进而导致全球经济失衡和金融危机。金融危机总是与区域或全球经济失衡相伴而生的。区域或全球经济失衡将导致国际资本在一定范围内的重新配置。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一个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力可能是区域的或全球性的。 (二)国际货币体系扭曲。一方面是秩序弱化在改革和维持现状间徘徊的国际货币体系;另一方面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投资和债务方面的弱势地位;处于双重制约下的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一次次吞下金融危机的苦果,因而现存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难逃其咎。而各国在制定货币政策协调国际经济失衡时却失去了原有的秩序和纪律性,因而现在的国际经济的失衡被现在的国际货币体系放大了,加剧了。 (三)国际游资的攻击。国际经济失衡是金融危机的前提条件,不完善的国际货币体系会加剧国际经济失衡,然而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是国际游资。那么国际游资为什么能够摧毁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呢?众所周知,国际游资规模较大,它完全有能力影响和缩短被攻击国家的金融周期。金融周期是指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由繁荣到萧条的自然过程。当国际游资进入被攻击国家,它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利率和汇率变化,从而加快金融市场由理性发展向非理性发展转变。 宏观调控力度不当、房地产市场失衡、金融机构推波助澜等问题也是造成全球性金融风波的重要原因。 我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认为:到现在为止美国经济还没有衰退,只是下调,这次下调绝不是短期就可以过去的这对我们的出口影响就很重大,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对中国的第二个影响是相关银行的损失。从媒体公布的有关资料和金融上市公司的有关年报可以看出,工行、建行、招行和其它不少银行购买了美国的“两房”(房利美、房地美公司)和雷曼公司的债券;第三个影响则是潜在的危险,因为我们持有的国际外汇储备对外公布的数字是18000多亿,其中美国国债大概5、6千亿的样子,而金融危机的发生对我们持有的美国债券实际上应该还是有一些影响的;第四个影响则是由于国外资金流出导致的股市房地产市场的疲软加剧。此次美国金融危机涉及的都是一些大的投资银行、老牌银行、大的投资中介商等重要金融机构。尤其是像刚刚破产的雷曼兄弟已经有158年的历史。而全美500家银行中,到现在已经有117家面临破产。 二、面对金融危机,我国应采取的策略 防范金融风险的最佳途径是优化我国的经济结构,强化本国经济。各次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发展中国家只有优化国内经济结构,才能真正改善长期国际收支的状况,确保自身不受国际资本流动无常变化的影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资本市场,开放金融市场要做好准备和试点,应该采取谨慎的步骤和策略。就目前形势看,次贷危机对中国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中国经济发展较为稳定。但受国际石油价格和粮食价格上涨的影响,中国目前的通货膨胀水平居高不下。央行对此采取了从紧的货币政策,从2007年3月起连续6次提高银行存贷款利率,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以期降低通货膨胀率。2008年中国应该继续将治理通货膨胀作为首要任务,同时要防止经济大起大落,在治理通胀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之间寻找平衡。 要正确分析和认识美国资本市场对我国产业市场的影响,特别是制造业市场的影响,陈东琪副院长认为:要采取一些相应的支持和保护措施。防止影响的深化带来制造业的过快下降。防止出现一个滑坡现象引起的就业下降以及企业大规模的亏损。当然更重要的是政府方面要制定一些具体的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快相关制度改革,包括新股发行制度、上市公司的分红再融资制度、市场的投资者管理制度、相关的政策信息披露制度等。在银行层面来讲,应该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要预见、了解监管银行重大的金融活动。 为了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国融入全球化市场是历史的必然。如何在这个过程中既享受国际资本市场和资本自由流动带来的种种好处,又同时防范和化解由此产生的金融危机风险就成为中国的金融界乃至政府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它给中国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和政府都提出了许多政策上的挑战。对此,我们只有未雨绸缪早做准备才是正确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措施,我们相信中国一定能够健康、顺利地实现经济的更大发展。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危机下证券监管模式分析探索论文 摘要:证券监管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要求市场监管模式也要与之相适应,趋向国际化。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深刻地说明了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对证券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已成为世界各国都无法回避的问题。从金融危机产生的金融监管制度问题出发,研究我国证券市场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证券监管国际合作机制、证券监管法律现状和时策,对于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关健词:集中监管模式中间混合监管模式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证券监管国际合作 一、证券监管的必要性 与一般商品不同证券产品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证券产品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这类产品具有价值上的预期性即产品的价值与未来状况有关(2)这类产品具有价值上的不确定性即产品的价值可能与人们的预期价值不一样(3)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证券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某种特性其成本的决定和效用的实现都具有一定得社会性(4)证券产品基本上是一种信息产品消费者完全是按照产品所发出的各种信息来判断其价值,产品的物理状态与产品价值直接没有直接的关系,有些证券产品可能只以概念的形式存在不存在物理状态. 金融自由化‘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促使国际金融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放松了外汇管制,放松资本流动管制和国内金融业实行自由化改革使金融发展的地域限制越来越少:技术进步使金融跨国交易和金融服务跨国提供的成本大大减少,促使了全球性金融市场和国际化金融机构的发展;金融创新使得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创造了新的金融市场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量急剧增加金融风险也日益增大.技术创新和自由化所导致的全球化使得金融主体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提高了资本配置的效率.促进了经济增长.同时,这种全球金融市场的增长和统一也向监管者发出了挑战. 二、我国证券业的监管模式 1.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经历了一个由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过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证券市场处于区域性试点阶段,证券管理机构的角色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地分行担当。到1991年除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国家体改委、财政部担当证券市场管理职责外,还专门成立了“全国股票市场办公会议“.由人民银行、体改委、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等部委派员参加负责对股票市场进行监管。1998年5月18日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正式挂牌,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证券委的职能并人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证券监管的职能移交中国证监会地方证券监管部门也改为以中国证监会为主领导。这样就消除了以前多头管理的弊端,强化了监管职能和监管力度。 2.中国证监会主要职能部门。发行监管部、市场监管部、机构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基金监管部、期货监管部、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法律部(首席律师办公室)、会计部(首席会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国际合作部、人事教育部和办公厅。中国证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总部设在北京,全国范围内设有36个证监局。 3.中国的集中型监管体制模式。由于各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和历史传统习惯不同随着证券市场监管实际的发展各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形成了不同的制度樟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集中型证券市场监管自律性证券市场监管和中间型证券市场监管。 中国现行证券监管体制属于集中型监管体制模式。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1)中国在长期的经济管理实践中,可以发挥我们已经具有的集中管理经验的优势,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2)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法律法规建设和各项监管尚不完善。证券介意活动中经常出现投机过度信息披露是真机构操纵内幕交易,欺诈等违规现象如果没有一个集中统一的权威性证券见过机构.就难以有效地监管证券市场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平稳,高效运行。(3)中国证券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不强.自律意识比较单薄。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时间比较短证券业缺乏行业自律监管经验。 4.中国模式的弊端。(1)容易产生对证券市场过多的行政干预(2)在监管证券市场的过程中自律组织与政府主管机构的配合有时难以完全协调(3)当市场行为发生变化时有时不能作出迅速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三、中国证券监管调整的思路 为了应对证券市场开放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结合中国证券监管实践中国的证券监管体系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调整: 1.分业监管对综合金融的适应与调整。总和金融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在中国当前分业监管体制下可先设立一个松散型的合作监管机构待时机成熟了,再向统一监管的模式变革.同时要积极推动现在的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 2.监管的法律框架的调整和完善。首先要对 证券法 进行调整和完善.尤其是要建立证券诉讼的辩方举证制度和证券投资者赔偿制度.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还要对其他的相关法律进行调整和完善按照W下0的要求对一些法律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充实。 3.国际合作监管。可以实行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便利监管机构的统一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确定信息保密标准,建立在涉及跨国欺诈行为时的调查协助机制国际监管组织之间签订谅解备忘书的对跨国监管形成共识,减少监管摩擦。 4加强网上证券业务监管。网上业务的安全始终要放在监管的首要位置.必须加强对网上欺诈行为的监管.加强网上信息披露对网上业务的开展实行认可制,同时监管部门将有关信息及时公告于众,提供在线查询。 5.对监管者的监管。这一问题在中国基本上是空白.为此要努力推动监管的法制化,市场化减少行政性监管.从而减少监管者寻租的可能性.建立有效地权利制衡机制,包括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舆论监督力量。 金融分析论文:全球金融危机98金融危机分析论文 摘要:由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风暴影响范围之广、破坏之严重百年一遇。回想10年前,1997年7月东南亚金融危机,那次金融危机来势凶猛、源于亚洲,但同时也波及到日本、欧羡。而这两次金融危机又同时证明了马克思金融危机的理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适用的理论。运用马克恩金融危机理论的基本原理研究这两次金融危机的成因,不仅使马克思理论更具活力,而且为我国制定抵御金融风暴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危机;比较 马克思主义金融危机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和恩格斯针对资本主义全球扩展过程中日益严重的经济与金融危机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在劳动价值论和商品与货币关系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科学的金融危机理论,这些理论精华都表现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巨著《资本论》中,在经历了一个半世纪之后,金融危机同样的出现,并有加剧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研究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显得十分必要了。本文从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出发,分析两次金融的成因,从中找出我国应对金融危机的办法。 一、金融危机概述 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危机是只伴随经济危机爆发而爆发的一般意义上的金融危机;狭义的金融危机则是指单纯的货币危机。在广义的金融危机当中,生产即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是攫取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的生产,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中就包含着不顾市场的限制而生产的趋向。这个本质就成为了资本主义生产现实运动的起点和驱动力,也是商品和货币走向绝对对立的基本线索;狭义上的金融危机是当社会的再生产过程尚未拉紧到极限、全面的生产过剩尚未发展到临界程度时所产生的金融危机。 马克思在当年总结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就必然会造成经济危机并伴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马克思曾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制度体系下,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就不可能消灭,它是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的矛盾。自资本主义制度确定以来几百年的历史中,世界上发生了很多次大大小小的危机,21世纪前后就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和目前持续全球的美国次贷危机。 二、亚洲金融危机和目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 按照马克思金融危机理论,亚洲金融危机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中多种矛盾激化的表现,既有国际经济市场化过程中打破了原有经济格局、尚未形成新的经济秩序必然引发的矛盾,也有发展中国家在实行对外开放、追求经济增长中缺乏对外开放条件下宏观调控经验而引发的矛盾。亚洲金融危机是发展中国家在竞争中失利的表现,进入九十年代以后,苏联、东欧和我国先后都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 反观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它的诱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委托链过长。金融创新并不能有效解决资本市场的道德风险问题,随着抵押债券层层证券化,必然使委托链条越来越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使道德风险问题更加严重,从而为次贷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 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过度消费。美国式的文化模式使其居民过度消费。美国只有依靠大量发行负债才能满足其消费欲望,从而造成美国债务存量持续增加,最终影响了国家信用,引发了经济波动。美国居民对住房的需求超过其收入水平,因此只有通过住房抵押贷款才能满足需求。随着时间的推进,其债务越积越多,无论政府执行何种政策,无节制的负债必然会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三、对比两次金融危机的相似处 金融监管不健全是这两次危机产生的相似原因。金融资产质量差是亚洲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政府对金融部门的监管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资金的分配总量和结构,关系到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发生金融危机的亚洲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金融机构设立比较混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薄弱,经营水平不高。同时,这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对贷款风险分析重视不够,而只是较多地照顾各种关系,最终导致银行出现大量坏帐。 这次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也是由于本国金融监管不力造成的。随着金融创新工具的不断涌现,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使已有的分业监管模式失去了效力,这必然增加了整个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因而政府的不力监管就成了危机爆发的主导因素。从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金融危机真正的根源在于美国监管机构失职、在于美国监管体制存在重大漏洞,在于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不到位、对次级贷款等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也不够重视。美国的监管标准不仅单一,而且明显滞后。 从对比中我们可以发现,市场经济绝不是自发的自由经济,绝不能放松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尤其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现代经济中国际间竞争十分激烈,政府若放松对本国经济的组织和管理,或宏观经济政策失误就可能在竞争中失利,就可能发生危机。 四、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应采取的对策和对我国化解金融风险的建议 我国在整顿金融秩序、强化宏观金融调控、实行汇率并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而面对世界金融危机,我们作出的调整和回应,不应是补救性、缓解性的,而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更高的程度上作出战略性的选择与规划。具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1)加强金融监管,处理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建立金融预警机制;(2)优化外汇储备结构。在美元汇率面临较大压力情况下,中国的美元外汇储备资产也面对着巨大风险。中国外汇储备应考虑币种多元化,并适当增加黄金储备。 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所要揭示的是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虽然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都是市场经济,从经济运行的一般层面来说,是存在共性的。因此,这次发轫于美国而后席卷全世界的经济危机为我们在把握宏观经济平稳发展、抚平经济周期波动带来了重要启示。
新型的互联网金融具有成本低、覆盖广和效率高优点,使其得到了广大消费群体的青睐,为消费全体带来了便捷、透明度较高的金融服务,但是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善,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如:2015年出现的“e租宝”非法集资跑路等法律事件。只有让消费者正确地认识到风险,才能够更好地规避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风险视角下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1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中政府存在的法律问题 第一,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不完善。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得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够对其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整,从而使其一些互联网金融业务不具备法律约束。另外,现有的有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只是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调整和规制,不注重对参与主体的权益保护。第二,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众多,使得无法对其进行有力的监管。就拿余额宝等互联网货币来说,参与主体较多,其中主要包括投资者、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基金管理机构等。而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第三方支付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监管,而货币市场则由证监会进行监管,存款类业务由银监会进行监管。看似各个业务环节都得到了有效的监管,但是由于没有对各个监管部门之间职责进行明确的规定,从而经常会出现监管主互相推诿、重复监管或者是无人监管等现象。 1.2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的问题 第一,互联网金融行业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互联网金融行业是服务于大众的,因此应当要时刻考虑到客户的利益,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能够对市场风险进行预测,从而保护参与主体的利益。但是,在现实中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并没有较高的危机意识,当遇到风险时,大多数会选择跑路等损害参与主体权益的行业。第二,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性较差。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并没有形成行业组织,因此,也不存在行业自律行为,从而不能很好地实现内部监督,使得行业发展前景堪忧。 1.3互联网金融消费主体存在的问题 第一,消费主体风险意识较差,互联网金融消费主体属于信息弱势群体,不能够完全的掌握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相关信息,只能够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各种无风险广告的刺激下,进行盲目的投资,无法很好地识别市场风险,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第二,消费主体法律意识薄弱,当出现各种互联网金融平台跑路事件之后,消费主体由于法律意识薄弱,不能收集相关的证据,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多数会自认倒霉,选择忍气吞声。 2.互联网金融法律问题的对策 2.1完善政府监管 第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立法建立一步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其中内容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主体的规定、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范围、互联网金融主体的法律责任等。同时还需要以该法律为中心,完善相关的辅助政策法规作为补充,从而形成一个由原则性且可行性较强的法律法规体系。第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主体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还需要对其职责及其权利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做好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个监管主体能够各司其职,形成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的高效率的监管体制。 2.2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监管 第一,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方法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加大对互联网技术的投入,培养专业的互联网技术人员,从而有效的规定各种互联网技术风险。同时还需要加强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地进行风险活动,不断的积累风险准备金。第二,增强法律意识,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合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坚决不做法律之外会损害到消费者权益的事。第三,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由政府主导,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对行业内部成员进行监管,对合法的企业行为进行保护,对不合法的行为进行抵制和举报,坚决维护行业荣誉。 2.3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第一,加强消费主体风险防范意识。消费者应当要积极的关注国家进行的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掌握一定的金融风险知识和风险规避的措施,从而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第二,增强消费者投资意识,消费者应当要学习和了解金融投资知识,掌握一定的投资方法,不要将鸡蛋放在同一篮子内,从而有效的规避投资风险,减少经济损失。第三,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消费者在面对各种互联网金融企业跑路事件,不能自认倒霉,应当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跑路企业提出诉讼,减少自身的损失。 3.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在给消费者带来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的同时,由于我国现有的有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律不完善,导致给消费者以及互联网金融本身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因此,政府应当要针对互联网金融,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为互联网金融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另外,只有让消费者和互联网金融行业正确地认识到其中的法律风险,才能够采取积极的措施规避风险,从而提升其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安乐.风险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法律问题探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7(25):124-125. [2]凌雪.互联网金融视角下股权众筹风险管控法律机制研究[D].烟台大学,2016(12):22-23. [3]张静.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法律问题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45):78-79. 作者:孙美玲 单位:云南经济管理学院财会金融学院
网络金融论文:金融会计网络化安全研究论文 我国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开始于70年代末,经历了从微机单机应用到城市综合网络,从分散无组织的自由开发应用到统一领导规划、集中开发应用,从单一业务应用到综合会计业务系统,从单纯营业系统到业务处理和管理信息系统配套运用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计算机安全问题越来越对金融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乃至整个金融业务的生存起着重要作用。 一、我国金融会计领域应用计算机的主要发展过程 (一)起步阶段:我国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最早起步于二十世纪70年代末,在80年代初期得到了初步发展。这一时期,计算机开始在会计制表、储蓄、对公核算业务方面得到初步应用,应用系统一般在DOS平台上单机运行,系统的开发、硬件的选型均不统一,软件系统的特点也只是模拟手工核算,目的只是为了减少劳动强度和工作量,缺乏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发展阶段:到80年代中后期,金融电子化工作得到各行重视,各银行系统纷纷制定本行的电子化发展规划,人民银行对整个金融业的发展规划也做出了安排。在此期间金融会计电子化的应用领域和规模迅速扩大,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清算网络开始建设。这一时期的另一特点是,一些银行开始了微机应用由单机向网络运行的过渡,如出现城市通存通兑网络、同城清算网络,业务应用领域也从单项业务发展向综合会计业务过渡,软件开发和硬件选型在一定范围内得到统一,操作规范和管理规章制度已经建立。人总行在这一时期牵头制定了金融电子化发展规划和远期目标设想,1989年人行全国电子联行清算网络系统开始启动,同年财政部颁布实施了《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以规范会计软件管理工作。 (三)规范再发展阶段:进入90年代,金融会计电子化规范管理工作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各行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起了本系统的全国异地电子联行清算系统如异地汇划系统、信用卡清算系统等,在90年代后期一些行会计核算在大中城市建立了集中清算中心,财政部也于1994年7月颁布实施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和《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这一时期会计电子化安全问题得到进一步的重视,网络安全问题逐渐成为安全防范的主要研究课题。 今后,伴随电子商务的发展,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向网络化发展,网络银行、电话银行出现,网络安全成为金融会计电子化安全工作的重点,电子化的规章制度和法规应运而生,会计电子化的安全日益关系到银行生存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 二、目前我国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回顾我国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历程,我们认为目前我国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问题: (一)软件设计、开发中技术安全措施少、安全级别低。现有会计应用软件系统在设计、开发阶段,普遍存在系统需求中安全需求少、软件设计重功能轻安全,软件设计选用语言和数据库考虑安全性能少,以至软件投入运行后暴露出诸多安全隐患,如数据库呈开放状态,易于打开,应用系统软件存在安全“BUG”等。这类现象在金融会计电子化起步、发展阶段开发的系统更为明显,并且这些软件系统在目前还未得到彻底更新换版。 (二)硬件自身安全性能低。这主要是在硬件选型上考虑安全性能的比较少,而主要侧重硬件功能和价格的考察,另外这与在硬件选型上不统一,缺乏金融系统的统一的硬件选型标准有关系。这样造成的结果是由于硬件的安全问题直接影响会计应用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行。 (三)机房建设中存在安全隐患。尽管我们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房、站、场地安全要求》,但这一要求在一些小的机房、场地建设中注意的较少,尤其在一些县支行机房建设中安全要求没有得到彻底落实,甚至有的地方没有专用的计算机房和场地,并且即使建立了专用计算机房,由于考虑资金等因素,许多安全设施并未配置齐全,如有的机房无避雷系统、不配备“UPS”系统、“UPS”损坏后不及时修理、机房管理不严密等。 (四)网络安全问题突出。由于我国计算机网络建设时间比较短,安全经验不足,暴露出的网络安全问题也比较多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网络传输载体本身安全性能不稳定。目前我国网络传输载体主要分有线和微波两种,可从我们应用会计电子化网络的实践看,这两种载体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有安全问题。比如电信部门提供的传输线路传输质量不高,所用电话线路由于多为明线易损坏,而微波载体由于通讯发送、接收设备安全性能不高,一些外来自然因素影响了传输效果,甚至导致传输线路暂时中断。如目前人行电子联行系统就存在因雨、雪天气导致通讯中断的现象,就是X.25专线也多次发生过因电信部门线路被损坏影响数据传输的现象。 二是投入使用的网络软件安全技术措施少,尤其是地方性局域网络。首先由于目前对于地方建设的清算和会计信息传输网络的安全技术规范还不大明确,并且对于局域网络安全建设的认证、验收还没有一个技术规范和认证体系,使得局域网络建设缺少安全把关,使已建成网络在安全方面存在较多漏洞和隐患。 (五)应用系统操作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在应用会计微机系统方面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就是操作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当然具体管理工作薄弱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一点。首先,在操作人员方面,主要表现为操作密码管理不严格,存在密码口令使用周期过长、密码泄密、操作用户离岗不签退应用系统、窃密等问题,这主要源于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其次,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于一些安全管理制度检查落实不到位,尤其对安全操作与方便业务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妥当,在管理中突出表现就是违背安全规定设置和配备操作岗位和操作人员,出现违规操作、违规兼岗现象,对计算机房疏于管理;第三,系统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系统管理员的两项重要职责就是保证自己操作的安全和会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目前有的系统管理员对以上两项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重视自身操作安全忽视对用户操作安全的检查,有的疏于对计算机电源、硬件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检修,对会计应用系统的操作和运行状况不能做到定期检查。第四,在具体安全管理方面,手段比较少,对软、硬件的安全检查更少。银行会计部门每年都要搞安全检查,但往往只是注重业务操作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很少联合科技部门对会计应用系统软硬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即使对业务操作安全方面的检查,由于只是对操作现场简单了解一下,也很难发现日常存在的一些安全问题。 (六)制度和法规建设滞后,直接降低了会计应用系统的运行安全性能。比如人总行组织开发推广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我们在1993年就开始了推广应用工作,1996年已推广到系统内多数营业机构,而真正的管理办法《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到1997年方出台,这在当时为许多行管理此系统安全形成许多不便。另外,法律制度的滞后也使一些机构无所适从,比如目前印鉴技术已发展到电子印鉴逐渐取代传统印鉴阶段,电子印鉴的安全系数不断得到提高,但是现在的法律不认可电子印鉴。还有伴随金融电子联行的普及和异地汇划网络的建设,异地汇兑处理手续也发生了变化,《支付结算会计核算处理手续》有的环节已不适应电子化形势,但至今未做出改变,这使得一些电子联行处理手续合理不合法。另外,即使有的行及时制定了有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但由于基层行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实施细则,加之操作和管理人员安全意识的淡薄,现有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的还很多。比如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核查制度,可在基层卫星小站和县支行很少将此规定落到实处。 三、解决金融会计电子化安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为防范和解决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中的安全问题,确保会计工作在电子化条件下安全、高效地开展,笔者特建议如下: (一)程序设计、开发阶段加强系统安全技术措施的运用。首先,要求业务部门谋划系统业务需求时,要充分考虑到诸多安全因素,对系统安全提出明确、具体的业务需求,一改过去重功能轻安全的做法;其次,在软件系统设计开发阶段,软件编辑人员应选用安全性能高的数据库、运用严密的编程语言开发软件,尽量减少程序上的安全“BUG”;再次,在硬件选型时,要尽量采用安全性能高、运行质量好的设备,减少硬件安全隐患;四是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金融系统软件开发规范和硬件选型标准,尤其明确安全规范。 (二)会计计算机系统应用阶段安全防范。 1.建议各银行对会计系统内计算机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房、站、场地安全要求》的责令立即进行整改。 2.各家银行有必要对自家先投入使用的会计计算机系统进行一次自我分析,目的是发现和解决系统设计、开发阶段遗留的安全隐患,并在此基础上对旧版本软件进行换版升级。 3.加强计算机安全教育,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安全意识。金融会计电子化的安全防范措施最基本的还是人的因素。因此,需要尽更大的努力去提高人们对计算机安全的认识,尤其对会计系统安全的认识,各级教育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在这方面应做更多的教育工作。 4.将金融会计网络安全作为今后研究和防范的重点。目前金融计算机网络已走进我们身边,无论是集中结算体系的运转、电子联行通汇还是新兴的银行卡清算系统、网上银行和其他网上会计服务项目的开通,都离不开网络,而金融会计电子化安全也逐渐以网络的安全防范为重点,因为网络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个金融业的稳定,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安全。我们认为目前列入会计网络安全工作议事日程的就是尽快制定出金融会计系统网络建设规范,并逐级成立管理机构,负责网络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能验收和负责日常网络安全工作,如定期的安全检查,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和修改网络规范的建议等。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银行系统第一届安全信息交流会”上,人民银行聘请包括多名院士在内的计算机安全专家作为人民银行计算机安全顾问的做法,值得基层银行借鉴。 (三)加快金融会计电子化的制度和法规建设,改变制度和法规滞后电子化发展的现状。我们认为,有关管理部门首先应认真分析目前金融会计电子化工作中存在诸多法规问题,要在征求有关计算机专家意见,并认真分析借鉴国外金融会计电子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后一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金融会计系统法规性问题做出预测,从而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金融会计计算机安全规范和有关法规。其次,我们今后在利用计算机开发新的会计业务种类时,采取“试点—规范—推广”的模式制定金融会计领域的计算机安全规章,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制度的滞后现象。事实证明此种做法是成功的,比如我国积极吸取欧洲等国外银行在IC卡业务发展的经验教训,在IC卡试用初期,就由人民银行牵头有组织地搞IC卡应用规范和IC卡机具规范,并推动联合发展,为我国IC卡业务的安全、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再次,我们要善于根据我国金融会计电子化发展的不同阶段状况,及时完善和修改已有的会计电子化法规。 网络金融论文:金融安全网络经济论文 1网络经济环境下的金融安全问题探究 1.1金融机构所带来的网络安全问题 通过网络技术来提升金融服务的水平,以此防水来逐渐实现网络安全金融服务,在当前环境下来说是金融部门有效进行金融业务的重要渠道。所以,当前国外的很多网络金融服务商都开始对网络这一个多元化的空间展开研究和开发,希望能够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信息技术在我国应用的最早的和最好的行业便是金融行业,各个金融行业都具备自己的网络服务特色。而各个银行的网络服务器和储存对国家的金融安全问题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因为交互所产生的金融信息成为了金融机构网络安全当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通常而言,客户无论是在银行缴纳各种费用还是在银行开户,对于客户的历史数据和资料,银行都能够查出相关的信息。然而,最近这些年在民间金融业务不断的展开的前提下,很多客户的信息便开始被非法搜索并综合起来。举例来说,近段时间,很多报道都披露,某某银行的用户信息和资料都出现了泄露,当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很简单,主要是银行内部人员的非法倒卖和高技术网络黑手利用漏洞进行非法盗取。所以,在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一日规范化和严格的今天,网络漏洞为金融客户带来了重大的威胁。 1.2钓鱼网站为金融信息的安全带来较大风险 随着互联网信息的不断发展,各种网络技术都在不断成熟。在这种背景下,通过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就可以了解到一定的用户信息,因为在当前的环境下,很多人都习惯于借助各种搜索引擎来对各种特定的金融信息加以了解。因此也就有人利用这些系统当中存在的漏洞来对客户的一些金融信息和金融资料加以盗取,或者是做成钓鱼网站。所谓的钓鱼网站是通过互联网技术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在互联网上进行信息的,通过某些具有吸引力的信息来诱导用户加以访问,以此方式来对用户重要的个人信息逐条盗取,最后再对客户进行各项敲诈活动,这为广大网民的安全上网和个人利益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损害。虽然说钓鱼网站的技术含量很低,但是其门槛也很低,通常而言也很难识别,这对金融行业产生了很严重的影响。从我国反钓鱼网站联盟在2014年6月的钓鱼网站处理简报上看,截止到2014年6月份,联盟共计处理了钓鱼网站8186个,累计认定并处理钓鱼网站192914个。从中分析可以得出,电子商务和金融证券类的通信安全问题依然是主要问题,随着“网银”的不断普及,金融信息泄露等事件而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将会成为威胁网络金融体系的主要问题。 2网络经济环境下的金融安全防范探究 2.1金融机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的构建 在当前,我们将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作为银行业的金融信息集散中心,防范金融机构信息泄露是金融安全防范的重点问题,其根本在于对其安全保障机制加以完善。对金融信息的安全保障机制做出完善,需要建立在金融信息安全政策和安全标准的前提之下,对金融机构内部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做出规范和调整,在此基础上创新信息安全技术和信息安全运行机制。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很多中小型的金融机构在在金融安全管理方面一直都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所以对于中小型金融机构而言,需要构建出一个合理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度层次、全方位信息安全防范体系。这样才能够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化基础保障。所以在对中小型金融机构信息安全保障机构进行构建的时候需要对金融机构的相关做法加以参考,要重视从联合结构和外包服务等层面来对相关问题做出思考。 2.2健全金融机构的信息安全服务体系 总管金融信息网络的传播途径,信息安全隐患主要是因为交互过程中对信息的非法索取有关,此外通过客户端进行身份识别、通过数字签名、密钥管理、终端病毒和访问权限等也能够在技术层面上对相关客户的信息资料加以盗取。所以在这些方面进行有效的保障是弥补网络安全技术缺陷的主要环节。按照人们的常规思维来讲,只有开发出先进的金融安全技术才能够更好地对金融风险做出防范,而现阶段对于网络信息安全的防范技术主要是通过相关的技术隔离和技术加密来实现数字签名的相关内容。所以金融服务济公应该重视在技术上对相关的网络安全服务体系做出防范,适当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软件升级服务,进行更为严格保密的加密和相关的数字签名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够通过信息备份和信息回复来使相关的安全技术得到认证,这对于客户本人而诺言,具有很高的保护效果,能够帮助客户提供对金融信息风险防范的识别,进而更好地杜绝可能造成用户信息泄露的风险源为用户带来的危害。 3结语 本研究笔者主要就网络经济环境下金融安全问题和金融防范措施做出相关的分析研究。在信息网络环境下,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都很大,因为网络环境所不带来的市场风险和金融风险和传统的金融风险相比,危害更大。所以在此基础上,相关的金融工作者应该认识到金融风险的危害,相关金融网络服务者利用当前的网络特点,构建更加安全的网络交易平台。 作者:马啸波 单位: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金融论文:商业银行网络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互联网商业发展的动因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受益于诸多因素:一是技术进步提升了数据处理效率,使得精准营销和大规模定制成为可能;二是网络客户资源具有长尾优势5,传统的“小众市场”成为新的商业蓝海;三是网络交易边际成本极低,降低了相关方参与成本;四是基于互联网的服务能显著提升用户体验,给使用者带来网络效应6;五是创业者们表现了卓越的首创精神,探索出了诸多将客户流量变成价值流量的商业模式;最后离不开社会特别是普通大众的参与和支持,以及监管部门史无前例对创新的包容。 二、探析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的本源 在新的商业生态中,电商跨界提供金融服务是一项重大、普惠的金融创新,基成功主因除了上述的互联网思维外,还有基于互联网的定制式商业模式。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中介,不可能完全替代传统金融的功能,其与商业银行的关系是既错位竞争,又互补合作。 (一)互联网金融的业态表现。互联网金融是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资金支付、融通、信用信息服务和风险管理功能的金融服务模式,是技术与金融的结合和交融。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3大类:1.网上银行。即商业银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基于数据通讯、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电话服务、网络服务和自助服务,其服务渠道信息化变迁经历了“水泥”网点的电子化、“水泥+鼠标”的固网化、“水泥+鼠标+拇指”的移动化3个阶段。目前,商业银行正逐步向投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非传统服务领域渗透,并尝试提供在线服务。2.网络银行。即纯粹的互联网银行,或没有众多物理门店的网络直销银行,主要通过网络提供非现金金融服务,如美国第一安全网络银行(SFNB,SecurityFirstNetworkBank)。3.电商金融。即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其存在的基础是网络商业、社交和文化娱乐等行为,电商以第三方支付为整合工具,并向金融服务链上简单、大众化的功能延伸。目前,存在网络支付、网络直接借贷和股权融资、金融产品销售、金融信息服务4种新型业态。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和劣势。超常发展的电商金融具有互联网经济的一般特点和优势,相比传统银行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催生了网络直接金融模式,替代并弱化了传统金融中介的部分功能;二是能够迅速整合大量的潜在客户,阻断了银行与新的目标客户的沟通联系;三是分流了银行部分活期存款和有效小额信贷需求,对银行支付和代销金融产品产生了挤出效应;四是基于互联网思维的大规模定制和精准营销的商业模式冲击了传统银行标准化服务的商业模式。尽管如此,电商金融的发展模式仍存在一些短期难以跨越的问题:一是产品和服务品类单一,没有深入金融的优秀领域,难以确立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二是风险管理经验积累薄弱,信用风险、合规风险、网络安全事件频发;三是一些业务游离在灰色地带,有的涉嫌监管套利和非法融资;四是盲目投资导致项目产能过剩,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三)网上银行的优势和劣势。商业银行属信息驱动型行业,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了电商金融无法超越的诸多优势:一是率先信息化。已将大多数传统业务电子化、在线化,现又在深度网络化、移动化进程中;二是范围经济。综合化经营进展迅速,业务边界延伸到投行等新兴金融服务领域和电商等非金融服务领域;三是规模经济。表内外资产负债规模庞大,大中型客户基础深厚;四是创新能力。具有丰富的需求洞察能力,专业产品的理解、创设、组合、配置能力。但在发展在线银行的过程中也存在以下误区:一是重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而没有涉及商业思维、商业模式的变革;二是试图利用互联网服务所有客群,而没有在洞察市场的基础上,为细分后的客群提供专业化定制服务;三是简单将线下业务迁移到线上,而没有再造服务提供和客户管理流程;四是偏离熟悉的领域和优势业务,跨界深入电商领域,与电商金融竞争同一类型客户。 三、探索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定制模式和实践路径 定制是一种特别适合于互联网时代的高级商业模式。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大范围的定制生产、特别是服务定制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商业银行作为惟一的现代金融综合服务综合方案的提供者,必须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降低其中介功能成本、扩展获取客户的沟道,在与电商金融竞合中,必要借鉴其定制式创新的经验,在客户细分的基础上定制全景式或全链式的金融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探索出适合其战略定位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定制之路。 (一)融合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和升级网上银行服务。1.重塑客户与银行的人性化互动关系。互联网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正在改变传统的生产关系。未来,客户与银行的边界将日益模糊,客户可能承担的利益相关角色包括银行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自助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的生产者、产品和服务研发和定制的参与者、产品和服务生命周期的情感认同者。2.以提升客户体验为优秀,专注于极简化、极致化、迭代化。商业银行实施客户下沉战略,通过网络获取千万数量级的零售客户,需要在于细分大众客群的基础上,专注地提供简单、方便、快捷的平台服务和单一、极致、持续迭代的适配产品。3.重视信息技术管治的顶层设计,加强网络基础建设和管理。银行需要优化基于流程和信息技术的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结构,不断提升网络化经营管理能力,加强基础信息数据管理,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加强软件研发过程管理,提升系统研发能力;加强专业知识的资本化管理,提升智慧服务能力;加强在线金融中介功能建设,提升信用管控能力。此外,需要将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优先配置到现代科技的创造性运用上,为基于互联网的产品、渠道、流程、组织结构、系统、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科技支持。 (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互补合作,提供在线交易金融服务。在网络经济生态圈中,商业银行具有资金、支付结算、信用及风险管理优势,电商具有交易数据、客户流量优势,双方基于开放包容的互联网合作可实现优势互补,将网络流量转化为商品及金融交易机会。1.实施客户下沉战略,开拓线上零售金融服务。目前,电商金融提供的服务多属零售性质,多数商业银行也提出了零售金融优先战略,加大了针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普通居民的普惠金融的供给力度。商业银行可大型厂商开展合作,服务于产业链、供应链、专业市场商圈上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如与成熟的电商合作,搭建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及基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小额融资平台。2.借鉴电商金融经验,布局网络化经营管理平台。如与规范的网贷平台合作,建立线上小额融资专营机构;与排名靠前的销售网站平台合作,开拓基于支付结算的理财产品销售新模式。此外,现代企业组织架构日益呈现扁平、柔性、无边界、项目虚拟等轻型化趋势,商业银行应主动变革内部组织架构,以适应网络生态环境,更好地提供在线金融服务。 (三)立足线下机构网点,探索线上金融服务新的商业模式。商业银行要扩大中小客户的规模、提升客户的黏性,关键在构建一个有效、高效的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商业模式。商业银行不可能简单复制电商模式,需要结合行业的本质属性,寻找可行的突破点:1.运用大数据技术,创新客群经营和管理模式。目前,商业银行尚不能完全驾驭大数据,但技术的进步,使得银行可以低成本地挖掘内外部数据资源的价值,运用于洞察客户偏好和需求、制导式精准营销、长尾市场批量获客、产品研发定制、风险识别和管控、流程设计等经营领域。如针对不同情景下的客户行为建立量化的信用模型,为银行内外部电子交易提供信用信息决策或顾问服务。2.打通内外部电子服务网络,打造无缝链接的在线服务。商业银行没有必要推倒重建已有的在线服务系统,可以网上银行为主,引入网络直销模式,无缝打通内外部服务系统和管理系统,构建统一的门户入口,使其可用性、易用性达到或超越领先电商的水平。3.整合客户接触渠道,创新网络信息技术的场景化应用。银行应统筹安排基于互联网的服务和基于传统网点的服务,在简单与安全、轻松与严谨、优化体验与保障安全之间找到平衡,加强各种服务渠道的场景化应用和组合,形成多维度的客户服务渠道体系。为更好地提供一致性服务体验,商业银行应契合各种场景,创造性应用移动互联、物联网、自然用户界面、大数据、网络社交、4G等技术,应用于服务终端的移动、自助服务的仿生化、自然界面的傻瓜化、网络社交的生活化。 (四)创设、定制具有差异性的网络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具有电商金融不可比拟的复杂产品的创制能力和综合解决方案的设计能力。1.开拓单位银行卡支付蓝海市场。目前,企业机构支付的创新屈指可数,而单位银行卡支付几乎是一片空白。商业银行完全可以复制个人卡的商业模式,快速开发单位卡蓝海市场,规划包括借记卡与贷记卡在内的产品体系,并将其功能扩展到个人卡所没有的领域,如将电子支票、银行汇票及其他结算工具托管于单位卡内。2.通过互联网提供委托贷款服务。传统的个人委托贷款和单位委托贷款与网络直接融资都建立在民间信用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可借鉴P2P等经营,在其网上银行或金融门户中新增的在线委托贷款功能界面上,高效地为客户提供智慧化的委托贷款理财服务。3.跨界提供银行系电商平台服务。为重振银行支付的传统地位,落实多元化经营战略,商业银行可借鉴电商进入金融服务的经验,与实体商户直接合作,运用大数据技术深入分析参与者行为、需求,跨界进入普通商品的交易服务领域,将线上银行服务与线下客户消费、实体商户营销有机融合起来,提供与交易相关的支付结算工具、个人和商户交易融资服务。4.探索供应链金融服务新模式。商业银行可运用自偿式贸易和供应链交易的增信效应,在网上银行或其金融门户上增设应收账款、商业汇票、信用证及其产品链功能,在优秀大企业主导的、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供应链平台中,有机嵌入定制化的供应链贸易金融服务,或以银行为优秀建设的供应链系统,为缺乏建设能力的中型企业及其周边小型微型企业同时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和交易金融服务。综上,具有悠久历史的商业银行,具有强大的学习与创新能力,有能力洞悉客户需求,对互联网金融进行顶层设计和路径规划,摆布网络信息科技的创造性运用,探索出基于定制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新模式,同时构建与电子商务企业的竞合关系,在坚守传统优势业务的基础上,为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实体经济提供效率更高的现代在线金融服务。 作者:宋亮华 徐元铖 单位:招商银行总行培训中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网络金融论文:中小企业网络融资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的典型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典型模式主要有两个:一是P2P金融,二是第三方支付。其一,P2P金融。P2P即人人贷,P2P金融又称为P2P借贷,P2P是Peer-to-Peer的简写,其意思就是个人对个人。P2P金融服务是以公开透明的信用信息为基础,由具有资质的互联网平台(第三方公司)作为媒介,借方在互联网平台上借款标,贷方竞标以向借方放贷的行为。P2P平台在融资双方之间充当第三方,不实际拥有资金,只是向交易双方提供服务。P2P平台最大的特点是借方无须提供实物抵押或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方商业信誉作为还款的保证。通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出资人完全对整个业务流程控制和负责,包括自行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自行完成借款行为,并且承担借款结果,自负盈亏。利用互联网平台,贷方可以整合互联网平台内的一系列数据,包括交易数据、客户评价度数据、口碑评价、货运数据、认证信息等,同时综合一些外部数据,包括海关、税务、统计等方面的数据,通过数据匹配和量化分析,形成一整套同时具有定性和定量指标的风险控制标准。得益于互联网的即时性、海量信息和互动性优势,P2P可以高效实现金融服务,同时显著降低成本。其二,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在商家和消费者缺乏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的情况下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中间平台”。在交易中,买方在互联网平台上购买商品后,不直接向卖方付款,而是向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付款,如果付款成功,由第三方通知卖家发货;商品送达时,买方验货收货之后,如果没有差错,则通知第三方付款给卖家,由第三方进行转账,从而使卖家收到货款。作为一种支付托管行为,第三方支付使得交易款项在流通中实现可控性停顿,即资金只有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时才会进一步流动。借助于互联网强大的信息交换功能,第三方支付可以与各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接,在同一界面上整合多种银行卡选项,使得消费行为更加方便快捷,大大提高消费者体验。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往往依附于大型互联网企业,本身资信情况良好,且有各家银行对其信用进行考量,因此能够解决网上交易的信用问题,降低交易风险,在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为传统商业银行扩大了业务范畴。 二、中小企业借助互联网金融进行融资的途径 很多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遇到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虽然政府的政策逐渐倾向于中小企业,但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仍然困难重重。近些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越来越旺盛,但是很多中小企业难以通过传统融资途径得到资金支持,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难以实现中小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情况下,银行间接融资也倾向于规模大的企业。中小企业贷款准入门槛过高,抵押资产不足,又往往难以获得担保,所以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不愿放贷给中小企业。另外,现行的商业银行融资体制也影响着其风险偏好和资源配置。中小企业自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规模小、资本和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不强、公司治理缺陷、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信用等级。目前,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但是这些银行主要的业务对象却是大客户,市场也集中在大中城市,从而加剧了地方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3-4]。互联网金融从兴起之时就面向规模小、分散的用户提供金融服务,网络融资与中小企业融资的“小、快、频、短”的特点相符合,对中小企业贷款具有天然的优势。从现状分析,中小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网络融资。 1.基于P2P金融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机会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需双方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使用者成本极低,用户量急剧增加,产生了规模效应,中小企业网络融资得到迅猛发展。P2P模式可以整合小额贷款需求和闲置资金理财需求,通过平台信息,借贷双方匹配,甚至对资金供求进行优化组合,为交易双方提供多种选择。交易双方可以不经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中介服务直接联系,其本质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贷方与借方直接签署借贷合同,利用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和高透明度,有针对性地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现状。在互联网平台上,信用级别高的借款人可以最大化自身的信用优势,其融资需求将得到优先满足,同时可能获取更多优惠。根据第三方网贷资讯平台的统计,截至2013年底,整个P2P网贷行业交易规模超过600亿元,已有超过800家网站平台提供相关服务。得益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还可以自行撮合具有不同需求的交易方,尽量满足各方的特殊需求,特别能满足在传统融资模式中易被忽视的群体,进一步扩大了融资空间。P2P金融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其资金融通快、门槛低的贷款模式能很好地满足企业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 2.基于大数据,第三方支付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基础和便利大数据的意义在于对数据信息进行挖掘和再造,使其具有空前的应用价值。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伴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搜索引擎和网络宽带等高新信息技术的大规模运用,互联网金融不但可以获取传统商业银行模式化的交易结果数据,而且能获得大量非结构化的交易轨迹数据,从而深度融合并挖掘数据信息,显著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交易透明度,同时扩展并完善了整个金融行业的功能,以客户为中心,服务上实现金融脱媒[5]。这样,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的参与度更强、协作性更好。利用互联网平台,卖方和买房都能够获益。例如,对商家而言,通过第三方支付,销售回款得到保障,并且通过提供多种支付工具争取到更多消费者;对消费者而言,由于在卖方收款之前可以进行验货,不必担心商品质量,从而增加了在网络上的消费信心,增强了消费意愿。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更加有效地服务中小企业,整合小额融资需求和理财需要,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的新思维和新技术,大幅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同时扩展客户群体,增加全社会的金融福利。有关数据表明,由于支付便捷、交易成本低、信息透明,过去几年中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年增速一直在100%以上,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覆盖范围逐年大幅提高。 3.基于电商小额信贷,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缓解自从2009年央行和银监会确定小额信贷的合法地位后,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依据大数据收集和分析,在充分挖掘客户的交易、消费和信用等信息的基础上,批量发放小额贷款。这种模式仅根据企业的信誉发放贷款,无须提供抵押或担保,并以企业的信用程度和商誉作为还款的保证。这种“随借随还”的模式使得借款成本分散在多笔交易和多家企业上,降低了风险,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了资金成本。互联网融资将取自于海量数据并公布于网络上的信用信息作为贷款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突破了企业单纯依靠固定资产抵押和企业担保等问题的限制,增加了企业融资的灵活性,并且可以降低企业融资交易成本和参与成本,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4.基于众筹新模式,助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破解众筹是一种公开向网民募集项目资金的新模式,也称为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互联网强大的传播特性,使之可以广泛地发动网民,募集资金。众筹融资比传统的融资方式更为开放,不但可以筹措资金,而且可以向广大网民进行项目宣传推广。特别是一些网络用户了解和喜欢的大众化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融资获得项目资金,因此众筹是中小企业利用创意赢得资金的一种有效方式。这种新的项目融资方式可以概括为消费者先行垫付货款,再由项目运作方制造产品,特别适合尚在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据网络平台“点名时间”公开数据,在上线之后的不到两年时间里,“点名时间”就已经收到7000多个项目提案,其中有近700个项目上线,项目成功率接近50%,众筹融资在解决中小企业用资快、用资频等方面能够发挥一定作用。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和影响扩大,银行传统金融模式也在应对互联网挑战的过程中不断变革,并且不断融合互联网金融的某些特点。得益于广泛分布的网点和服务网络,商业银行只需要对现有服务体系进行改造升级,建设自有互联网金融平台,或者拓展已有的网络平台的功能。在不久的将来,商业银行的模式很可能在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下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即以互联网为载体,银行客户通过电子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金融业务的新模式。通过这种新模式,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融资模式相结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优势互补,银行的信贷偏好很可能会得到显著改变,从一味偏好大企业转而更多考虑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所以,互联网金融可以直接或间接通过影响传统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缓解。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促进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的健康发展 同传统融资方式相比,互联网金融虽然有诸多优势,但是当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互联网融资仍然存在着监管法律法规滞后和缺失的问题。而且,监管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互联网融资平台不健全以及信息技术开发应用不够深入等问题[6],同样困扰着我国互联网金融和中小企业融资。由此可见,飞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在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力手段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风险与挑战。如何尽量发挥互联网融资的优势,同时避免其造成新的金融风险和危机,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第一,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牵头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经过加强和不断升级更新的监管体系可以不断适应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为了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多个相关部门需要确立合作联动机制,确保网络投融资平台依法合规,诚信运营,从而维护互联网融资市场的健康秩序,创建良性互联网金融环境。第二,政府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应增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和指导,科学引导和制定专业规范,使互联网金融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加强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各项政策,切实服务中小企业,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第三,全国统一的网络征信系统必须建立起来。社会诚信体系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相关部门应该不断完善升级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研究、制定、细化网络征信体系制度,规范统一网络信用体系评价标准。中小企业网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也应该及时跟进,通过全国联网的中小企业信用系统,实现信用数据共享,从而通过互联网金融促进中小企业融资。 作者:高见 单位: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网络金融论文:金融管理之网络工程论文 一、我院校企合作基本情况:现有的校企合作运行模式 (1)“订单班”模式: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的“三一订单班”,商贸旅游系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的“通程班”,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都安排到对应企业;(2)“工作室”模式:信息工程系软件技术专业的“多迪工作室”企业提供设备,带着学生开发相关软件;(3)“校中店”模式,经济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的“都市丽人班”,学校与都市丽人公司合作,开设了“都市丽人连锁店”完全按照连锁店经营模式让临近毕业和实习的学生进行经营与管理。目前,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同时行业优势很明显,高职院校知名度远不如“211”和“985”本科院校,行业与其合作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我院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只能在校外联系实习基地,学生没有合作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只是学院推荐学生到行业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真正的校企合作还谈不上。 二、实现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校企合作对策 (一)学校要重视并大力支持。学校要根据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来鼓励、引导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校企合作。要在政策和人事上支持,资金投入上进行倾斜,要让合作有人、财、物的保障,使得校企合作能深入开展。 (二)要把有着好的形象和发展前景的企业引入校园。借鉴我院其他专业的校企合作模式,依托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和实习基地建设,考察并选择好的企业将其引入学校。如: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长沙分行、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公司、世纪和红塔以及方正证券有限公司等有意向与我们合作的企业,双方都有诚意是校企合作成功的基石。 (三)双方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校内外教师、专家和企业专家共同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商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到专业课程设置和要求与企业岗位需求、职业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引入行业、企业生产技术标准,修订教学内容,共同编写教材,改变笔试为主的考核方式,建立基于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评价方法,及时更新了专业教学知识体系和考核办法,实现学生向学做人做事型方向转变。 (四)建立健全高校教师和企业技术能手双向交流制度。从企业聘请实践经验丰富和操作技能强,又熟悉行业发展情况,且具备教师条件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做兼职老师,并在教学时间上灵活机动。培养“双师”队伍,鼓励支持特别是青年专职教师到知名金融企业对口岗位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结束时,企业向院校提交教师挂职锻炼的证明和评价,保证挂职效果。 (五)按照行业企业岗位工作需求,建设和完善校内外实践基地。充分利用与学校有联系的金融企业的技术和实操优势,来稳步扩展校外实训基地,让金融专业大三学生有顶岗实习。同时在校内仿造与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等企业的设备设施。如:商业银行综合柜台和信贷业务、证券实操业务和投资理财以及保险产品销售洽谈等实训室,使用与实际工作相同的软件,按照实际工作场所业务场景进行高度仿真的教学。 (六)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就业政策。学院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安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到行业企业中进行顶岗实习。学生通过网络工程企业项目实训,其岗位技能、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得到了培养,甚至一部分学生毕业后就在企业直接就业,由此实现了校企双方的双线联动和深度合作。 作者:赵明 单位: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金融信息中的网络安全论文 1网络安全发展现状与网络安全防范关键技术 在金融信息系统中,信息与数据会经历产生、传输到应用一个完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系统面临着很多来自网络的安全风险。在网络发展的这几十年中,安全问题一直存在,而且是不断变化和更新的。随着数据中心扁平化、云计算和SDN等新技术不断得到应用,更多的潜在安全威胁随之出现,包括以DDoS和APT攻击为代表的各种新型威胁。这些安全威胁涵盖技术层面和管理层面,多种威胁同时出现,使得金融信息系统面对的信息安全问题呈现出新的特点:网络安全攻击呈现组织化的特征,应用层面临更多的安全威胁,高级持续性威胁APT不断升级,系统建设过分依赖于国外设备和技术的弊端显现出来。在这样的网络安全背景下,金融信息系统处于比以往更为复杂的环境之中,面对着更多的威胁,承受着更加严峻的考验。这就需要金融信息系统结合现在的网络特点,制定信息安全防范措施,采用更加科学合理的网络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从本质上来讲就是网络上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从具体技术上讲,主要涵括防火墙、IDS、IPS和SOC等关键技术。 (1)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是在网络之间的一个或者一组实施访问控制策略的设备,它把一个可信的网络同不可信的网络隔离开来,将不同安全要求的设备及服务划分到不同的安全域中,同时检测两个网络间的所有连接,并依据安全策略对网络流量进行控制和审核,在防火墙上制定恰当的控制策略,可行之有效地阻挡外部非法入侵。 (2)IDS技术:入侵检测系统(IDS)是入侵检测过程的软件和硬件的组合,能检测、识别和隔离入侵企图或计算机的未授权使用,它不仅能监视网上的访问活动,还能针对正在发生的攻击行为进行报警,还可以结合其它安全产品,对网络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具有主动性和实时性的特点。 (3)IPS技术:入侵防御系统(IPS)是一种主动的、智能的入侵检测、防范、阻止系统。其设计宗旨是预先对攻击性网络流量进行拦截,避免其造成损失。它一般部署在网络进出口处。和IDS的不同就在于IPS不仅能检测入侵的发生,而且能通过一定的相应方式,实时终止入侵行为的发生和发展,实时地保护系统不受实质性的攻击。 (4)SOC系统:安全管理平台(SOC)在狭义上是指对安全设备的集中管理,包括集中的运行状态监控、事件采集分析、安全策略下发;而广义的SOC系统则是对所有IT资源,甚至是业务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包括对IT资源的运行监控、事件采集分析,还包括分析管理与运维等内容。它是以资产为优秀,以安全事件管理为关键流程,采用安全域划分的思想,建立一套实时的资产风险管理模型,协助管理员进行事件分析、风险分析、预警管理和应急响应处理的集中安全管理系统。 2金融信息系统的特点 经过不断的发展,金融信息系统所提供的服务逐渐增多,不再只是提供简单的新闻资讯与行情报价。目前,大部分金融信息系统可以提供股票、基金、固定收益、外汇、大宗商品等金融品种的行情报价、资讯、数据和相关分析等服务,从数据的传输存储角度来讲,金融信息系统中各类数据呈现的特点是不尽相同的。股票、债券等品种的行情报价讲究实时性,每笔数据需要及时展现在客户端,对延时要求非常严格,例如从卫星接收下来的行情数据,经过几级跳转到最终的,各环节都是系统拼速度的重点;对于资讯模块,时效性没有行情那么严格,但是资讯系统一般的特点是大量的小包传输,这就要求其中的各类设备对小包传输快速、准确;基础数据类服务则对实时性没有那么高的要求,但是需要系统能够存储大批量结构化、非结构化等类型的数据。从系统的计算能力角度来讲,金融信息系统中各类服务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对于行情报价,在系统中非常注重传输环节,对于计算处理能力没有那么高的要求;新闻资讯的传统展示功能也是这样的,但是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丰富的资讯关联检索等功能则需要较高的计算能力;而对于数据分析服务来说,高性能的计算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以在短时间内提供给用户准确的计算结果。从而可以看出,每个系统模块的各项需求都有各自的特点。 3应用于金融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设计原则 作为金融行业中一个典型的系统,金融信息系统对网络安全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而且,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系统中不同的业务模块各有特点,对安全方面的需求也各不相同。为满足这些需求,可供选择的网络安全技术是多种多样的,如何合理选择与使用,那就需要按照网络安全设计原则来进行实施规划。 (1)总体适度安全原则任何信息系统都不能做到绝对的安全,过多的安全要求必将造成安全成本的迅速增加和运行复杂性的增长,从而,要在安全需求、安全风险和安全成本之间进行折中,做到适度安全。还有,系统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也一直是博弈的话题,需要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因此,一方面要严格遵循基本要求,从网络、主机、应用等层面加强防护措施,保障金融信息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另一方面,也要综合成本、速度等因素,针对金融信息系统的实际风险,提出对应的保护强度,并按照保护强度进行安全防护系统的设计和建设。 (2)区域隔离和访问控制原则根据信息安全分区分域的建设原则,对金融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护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分区分域,由于系统中各个信息资产的重要性是不同的,并且访问特点也不尽相同,因此需要把具有相似特点的信息资产集合起来,进行总体防护,从而可更好地保障安全策略的有效性和一致性。按照此原则,资源处理平台以及各种资源引入的接口机放入外部资源引入域;对于数据库类的设备统一放入据存储区,用于生产数据、加工数据的设备放入生产加工区,二者都属于数据存储生产域;各种服务的设备放入服务域;根据安全级别的不同又把接入区设计成为用户接入域(主要针对外用户访问系统的接入需求)和本地接入域(主要针对维护人员、内部办公人员等的接入需求);还有,各种安全相关的诸如SOC系统、防病毒系统、授时系统等放入安全管理域。根据以上区域划分而设计出的系统安全架构具体来讲,金融信息系统的优秀交换区,可部署入侵检测、网络审计设备和漏洞扫描系统,可以定期对全网的网络设备、服务器、主机等进行健康性检查,发现并修正系统中存在的弱点和漏洞;资源引入域、服务域可部署主机监控、主机加固、进程与服务监管和应用监控等防护手段,其中对于涉及实时数据的安全设备,需要设定较高的速度指标;用户接入区均与互联网连接,为保护所有服务器及设备不受到来自互联网的攻击与侵犯,必须在出口处部署负载均衡设备、防火墙、UTM设备等安全设备;安全管理域内可部署整个系统需要的安全服务类产品,漏洞扫描、授时系统、防病毒服务、补丁更新服务、堡垒主机和SOC系统等。对一些有保密要求的业务区域及网管区域,可以采用专用应用接入网关设备进行应用层的隔离,以保障信息的安全。还有,通过应用接入网关,可以将系统中同与外界网络联通的区域隔离开,形成不同的网络区域,如图4-1中的用户接入域和外部资源引入域。 (3)重点保护原则与关键技术应用根据金融信息系统的重要程度、业务特点,通过划分不同安全保护等级,实现不同强度的安全保护,集中资源优先保护涉及优秀业务或关键信息资产的信息系统,尤其针对网络环境新显现的特征,采用一些关键技术保障优秀功能。根据采用“层层设防,集中控管”的设计思路,金融信息系统的防病毒系统可采用防病毒网关与防病毒服务器系统相互结合的方式,建立完整的防病毒体系。防病毒服务器系统主要实现对网络中的服务器和客户端工作区进行病毒防护,严防病毒感染服务器和客户端后造成业务系统中断。为了切断网络中蠕虫病毒爆发对关键网络的业务系统产生的影响,在网络出口部署具有防病毒功能的设备,防止蠕虫、病毒等的进入。入侵防护系统目的是为网络提供实时的入侵检测及采取相应的防护手段。针对金融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和设计思路,在网络边界部署网络入侵防护系统,根据已有的、最新的攻击手段的信息代码对进出网段的所有操作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记录,并按制定的策略实行响应,从而防止针对网络的攻击与犯罪行为。数据的安全是系统的重中之重,认证系统与数据加密传输在网络安全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通信双方建立连接之前,应用系统应利用密码技术进行会话初始化验证。在通信过程中的报文或会话过程进行加密,并保证体系过程中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系统向用户提供服务是系统的基本功能,但是DoS和新型的DDoS攻击一直威胁着系统的可用性。由于DoS/DDoS的实现方式的特殊性,传统的防火墙及IDS设备都不能有效的阻止这种攻击方式。因此,需要在网络中部署专门的防拒绝服务攻击系统来保护系统和设备。在金融信息系统的接入区互联网出口和专线出口处部署防拒绝服务攻击系统,使得来自外界的DoS/DDoS攻击流量被防拒绝服务攻击系统所吸引并丢弃,保证网络对外提供正常的服务。 (4)技术与管理并重原则网络安全问题从来就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把防范黑客入侵和病毒感染理解为网络安全问题的全部,那是片面的。仅仅通过部署安全产品很难完全覆盖金融信息系统所有的网络安全问题,因此必须要把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结合起来,更有效的保障信息系统的整体安全性。为了保证金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在关键连接链路上进行流量监控和服务质量的保证,并且对网络系统中的网络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日志记录。流量管理系统部署在金融信息系统的互联网出口链路上,通过端口镜像的方式,对网络流量进行分析,并按照安全策略进行过滤和控制。这些记录与分析都要送达系统管理员以提高防范效率。堡垒主机与SOC系统联动,使各种安全手段形成合力,对用户登录和操作行为日志进行实时采集、实时监控、实时分析、异常报警、集中存储,使所有关键设备的操作、管理和运行更加可视、可控、可管理、可跟踪、可鉴定。安管平台对所有安全事件进行收集,对可疑事件进行报警,通知管理员及时处理,并加以分析,通过人为管理提高防护能力。对抗APT攻击,业内虽然没有特别有效的方案,但是提高人员安全意识与建立事件响应机制,建立多层次防御体系,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减少攻击带来的损失。其中,具备行为检测、启发、异常检测、虚拟执行环境等功能的“进阶威胁检测系统”能够提供网络内的威胁可见性,在第一时间发现攻击迹象,并借由和其他系统的联动,能够增强和完善现有保护机制。对于系统安全防护,不仅要在运行维护时加强对系统软件的分析管理,而且要对硬件设备进行综合考量。近期发生的某外国政府利用本国品牌设备和软件进行非法监控事件,使人们对于国外品牌软硬件的安全性产生担忧。因此,对于金融信息系统中的优秀设备、或者在建设新项目和备份系统时,需要优先考虑采用国产设备和软件,经过测试后部署应用,以确保设备以及整个系统的安全。 4总结与展望 伴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金融信息系统在行业中的重要程度逐渐提高,使得其系统的安全建设工作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对于包含金融新闻资讯、行情报价、基础数据和分析服务的金融信息系统,在安全方面,要利用网络安全设计原则建设多层次、立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并且,注重基础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安全运维,以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金融行业对金融信息系统的业务需求与日俱增,系统所面临的安全威胁也日益复杂。同时,以云计算、大数据为代表的新技术兴起,系统的计算、存储的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很多系统已经移植或者新建在虚拟平台上。但是,随着这些新技术而来的安全风险还并未被充分认识到,如何保障此类系统的运行安全,甚至有效利用新技术提高安全防护的水平,需要进一步研究。 作者:陈立佳 张钊 单位:经济信息系统部 网络金融论文:互联网时代的金融无线网络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时代以余额宝为首的各类“宝宝”(易付宝、百付宝、快钱支付、微信支付等)蓬勃发展。 同时,智能手机全面普及,各类电商、支付平台的手机客户端应用也逐渐发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大银行逐渐“触网”,纷纷推出了针对手机客户端交易的优惠措施。手机客户端安装率成为考核银行电子渠道发展的重要指标。然而,近年来各大银行建设的WLAN系统基本是内网应用,与互联网完全分隔。为降低银行手机客户端的推广难度,有的银行将客户端软件存储在内网服务中,供客户免费下载。但这种方式只能在Android系统手机中实现,苹果iOS系统的各类应用则必须连接互联网从苹果的AppStore才能下载安装,而下载安装完成后的应用,也必须连接互联网才能获取到相关数据。在银行网点让用户使用自己手机的3G/4G流量来下载网银客户端等应用,显然不符合客户的使用逻辑,因此建设网点的互联网WLAN网络对银行来说势在必行。 二、传统银行要与互联网企业竞争也必须建立自己的互联网平台。 银行的平台优势在于拥有众多的营业网点,在营业网点部署互联网WiFi,可以通过WebPortal页面的推送实现网点轻量级门户平台的搭建,通过定制化WebPortal页面银行最新的金融动态及营销活动广告。不仅可以让银行客户进行手机银行客户端的便捷下载、银行官方微博、微信的点击关注,并且可以拓展网点的无纸化智能排队、银行电子商务实体店营销等业务。依靠营业网点的无线互联网平台,也能通过Portal短信认证方式合规获取用户实名信息(如姓名、手机号等),并收集客户的上网行为日志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可以实现用户的大数据挖掘与分析,为实现后续精准化的产品营销和用户信贷级别的智能评估铺路。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为提高银行营业网点的服务满意度、快速推广手机银行客户端、建立自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实现用户信息收集及大数据挖掘等目标,在金融银行业实现营业网点的无线互联网建设势在必行。作为一家已经在金融行业扎根21年的民族通信厂商,迈普公司致力于向金融行业提供自主创新、安全可靠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为金融用户信息化建设保驾护航。迈普公司为金融用户提供完善的无线网络解决方案,包括无线AC控制器、无线AP、无线网管、互联网安全网关、运营级的集中认证平台、WiFi运营平台等产品,并可以提供WebPortal页面的深度定制化开发服务及大规模WiFi网络整体运维工作。截止目前,迈普公司已经配合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多家股份制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等)进行了内网无线WLAN的建设工作,在无线网络前期勘测、网络实施、后期维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迈普公司致力于帮助各大金融企业迎接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 作者:贾文宇 单位: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行业部 网络金融论文:网络金融环境下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论文 一、风险分析 1.操作风险一方面,部分会计人员对网上支付、网上查询、公务卡报销差旅费、网银工资、电子对账、财政拨款额的使用和对账等业务操作环节不熟练,特别是遇到异常情况没有经验可借鉴,易造成风险。另一方面,网络金融环境下实施会计信息化后,绝大部分工作交由计算机完成,原来的签名或盖章变成了密码或口令,这些密码或口令相比手工签章更容易被窃取或破译,一旦窃取或破译了密码,便可以获取相应的操作权限,从而引发风险。 2.网络风险网络技术的应用虽然使信息和业务处理的方式更加先进,但在提高业务处理的自动化程度的同时,也直接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系统处于网络风险的前沿。从信息传递的方式看,大量信息通过网络通讯线路传输,有可能遭受非法的拦截、窃取和篡改,发生运转困难、数据丢失甚至非法获取等问题,给事业单位带来安全隐患;从信息的存储形式看,信息大都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储,肉眼很难辨认,易被修改、删除、隐匿、转移和伪造且不留痕迹。同时,网络系统的开放性和动态性加大了审计取证难度,加剧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 二、网络金融环境下事业单位会计会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风险防范措施 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保持事业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安全的会计内控环境作为保障。2012年11月,财政部以财会〔2012〕21号文件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范是当前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和会计内控工作的指南。在当前日新月异的网络金融环境下,要实现“控风险”的工作目标,就必须准确把控风险的新趋势和发展规律,增强感知风险环境变化的敏锐性,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不断强化和完善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增强感知风险环境变化的敏锐性,有针对性地强化防控措施,才能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1.明确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建立一套能够相互监督和制约的机制来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一是必须要有完善内部授权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减少职责不清或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二是必须建立完善岗位职责分配制度,提高建立明细化的规定和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口令密码管理使用办法、财务部门网络使用规范、机房硬件设施管理制度等等,以降低各类作弊情况的出现;三是细化会计业务处理流程。 2.加大制约力度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中,任何一个操作人员、任何一个业务流程都应在有效的控制和制约内进行,建立层层把关、层层防范的安全线。一是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作用,对各类会计信息进行细致监督;二是强化内部审计部门对会计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会计系统的漏洞和问题,实现内部控制的优化。 3.进一步加强计算机安全管理一是要保障会计信息系统的服务器、计算机等硬件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会计软件、财务数据等软件数据的安全保密性,从源头上避免信息系统的硬件和软件遭到恶意的破坏或篡改,确保会计操作系统的安全稳定。二是要建立安全稳定的计算机网络,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购买安装正版防毒软件、设置防火墙、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等认证技术,以防止非法用户对会计网络系统的入侵。 4.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培养复合型会计人才。一是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是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技能,培养复合型会计人才。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专业知识,也必须要熟悉计算机、互联网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系统内控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支撑。三是提高会计人员风险意识和合规操作意识。各级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网银密码、保险柜密码,严禁一人操作业务的全过程,严禁将本人密码告知他人,严禁不相容岗位兼岗。 作者:李岳森单位: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网络金融论文:网络金融安全与风险控制论文 网络金融的发展和操作的便捷建议是分不开的,也是大环境下信息技术空前普及的结果。而网络金融发展了普遍了也同样会产生更多的觊觎,从而导致更多的风险发生。在之前的发展期内并非没有问题,而是发展掩盖了问题的存在。现在的网络金融已经面临着多方面的风险挑战,从各个角度威胁着其健康的发展。如果没有比较合理的防控机制,那么必然是很难完全做到卓有成效的应用的。 1.网络金融安全分析 网络金融一般而言包括网络银行、证券、期货以及支付结算等业务,总体而言因为借助互联网作为平台进行金融业务,因而被称为网络金融。网络金融的进行都是依靠互联网上的电子数据进行传输,因此具有结构简单和快捷方便的优点,而依靠电子信息传输这个特点,也成为了风险高发的原因之一。金融业本身就是高风险的行业,由于本身的变幻不定以及需要足够的信用作为保证,再加上一般各个方面之间的资金网络互相连通,一个方面出现问题往往牵扯到整个资金链,从而导致风险爆发的严重后果。而网络金融除了上述的一般特点之外,还有自身的弱点,那就是其通道和联系都是建立在电子数据方面的,这方面相对于一般的资金融通,更容易出现信用危机(因为不容易追责),而更加快速的资金流动和不稳定的网络状况,也进一步给了破坏者可乘之机。高技术条件下的网络金融一方面提高了技术门槛,另一方面也给了更有技术的人进行投机行为的空间。而金融活动本身就是有一定的债务风险,一旦连续出现断裂和坏账的情况(网络金融环境下更容易出现,由于违法成本更低),也必然的会给操作者难以承受的后果[1]。 2.网络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别 2.1计算机硬件方面的风险。硬件方面是指一般性的计算机硬件性能,现阶段由于网络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计算机硬件的更新换代也非常的频繁,往往为了能够运转新开发的软件导致不过几年前的硬件淘汰过时。而现在进行网络金融操作的计算机理论上基本合理运转的比较多,但是比较陈旧的也不少,硬件的不过关可能导致金融软件的运行不畅,从而增加危险。而且当计算机一旦发生故障,就可以导致正在进行的网络金融活动瞬间中断,乃至于出现可能被他人利用的可乘之机,而且突然地中断对于业务而言可以说是非常大的损失了,因此也是不可能不谨慎对待的问题。 2.2计算机软件方面的风险。网络金融也是需要依靠一定的金融软件进行操作的,而软件本身就是存在可能被利用的漏洞的(这个是天然缺陷,不可能完全避免,只不过或多或少而已)。对于金融软件而言,一方面对于操作者的技术要求有了一定的限定,另一方面,对于信息技术的高手来说,对其进行攻击和破坏也总能找到相应的方法。而其所依托的计算机系统,本身也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系统一旦受到攻击,那么就非常容易导致所有的软件的损坏[2]。更何况运行过程之中本身就处于一个不断的克服软件风险的过程中,一旦运行中发生数据错误,那么也会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对于网络金融而言,软件方面可能的风险,还要更大。 2.3网络情况方面的风险。网络金融需要依靠互联网,而互联网本身是全球联通的,也就是说这样的数据即使经过加密,也完全可能被有心人搞得到,更何况全球性也注定了危险可能来自四面八方,是注定的防不胜防。在交易和结算方面,因为完全依靠电子数据传输,其覆盖面和风险比较大,而正因为网络环境的不稳定性和安全脆弱性,也容易由于范围过于广泛而受到损害,而这样的结果必然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造成大片区域的问题。对于网络风险而言,传染性的网络病毒和特定的网络攻击都是很难完全抵挡得住的,对于这些东西而言,网络安全措施往往只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被动得难以完全抗衡。因此,在网络金融风险方面,网络风险为其中最容易出现状况的一环。 2.4交易操作的风险。由于网络金融的交易和操作都在网上进行,因而其本身的存在具有一定程度的虚拟性。虚拟下的操作不容易进行更好的追责,从而降低了信用违法的成本。在网络金融中的许多风险案例中,信用危机都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金融业而言,信用环节一旦有问题就是全面的崩盘。网络虚拟环境下双方身份不够透明,信息交换程度更不对称,因此优势方一旦出现信用问题,对方往往根本没有反应和追究的机会,即使能够做到,也一般只能承受更大的损失(敢于信用违约,自然是看到了违约的损失小于其收益而已)。 3.针对网络金融安全进行风险控制 3.1完善立法,加强政策调控。网络金融风险之所以屡屡出现人为因素,主要还是钻法律的空子,针对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地方有部分规定又不能统一的状况。所以必须要完善法律对于网络金融安全的规定,制定健全和统一的法律规范,来完善网络金融参与者们明确的权力和义务,保证对于责任的判定能够切实的执行。同时应当适当的引入政策的调控,固然政策多变,而且政治调控多了也影响正常运行。但是在规范化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阶段下,适当的进行政策调控,对于网络金融秩序的保障,也未必没有好处。 3.2改进技术,防控信息技术漏洞。同样针对网络和软件方面的风险,则是需要进行比较完善的技术改造,来避免过于频繁的遭受侵害。而硬件方面,则是需要尽快的进行更新换代,保证技术的及时更新,虽然不一定能够完全避免网络风险的发生,但是对于风险的控制和抵御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对于技术漏洞的填补一般而言都是亡羊补牢,但是补上总比不补强,完善已经出现问题防御,自然就是为了避免在已有的风险上再次出错,能够有这样的弥补,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远离大部分问题了[3]。 3.3建立完善的内部监控体系,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很多企业出现网络金融风险问题都是由于自身的内部风险管理方式不稳定,也没有很好的防控措施。因此在进行针对建议的时候,必须要考虑操作者自身的问题,只有自己用心去避免,才能够最大程度的规避风险。而在企业内部显然需要有针对网络金融风险的管理和监控,需要自身专门的针对,然后配合外部的监控防治体系,才能够在其中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对于操作人员需要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来避免问题,也需要培养和强化他们的专业水平,落实责任问题,进而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才是从自身做起的最好方式。 4.结语 总的来说,由于网络金融安全具有全方位立体化的特征,因此在风险控制方面也必须从各个方面加强防控。通过建立起一套综合的防御网,从各个方面进行自觉地控制和监管,才能够保证网络金融有效的运转。 作者:王迪单位:内蒙古工业大学 网络金融论文:网络银行金融监管论文 一、银行业的网络化 1.技术要求不同。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技术水平做支撑,除了内部计算机以及网络基础外,还需要建立供客户需要的信息服务器。服务器通常用来处理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而对于客户,则要求其对网络使用有一定的了解。传统银行则比较直接,用户只需向办公窗口办理业务即可。 2.开展业务的范围不同。传统银行多半是通过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来办理业务,每个网点也需要一定的人数在进行服务。网络以一种全新的服务方式来为客户提供服务,只要有网络覆盖的地方,用户登录银行网的首页,登录即可完成存款、支付等业务。无需排队等候,也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 3.服务方式的不同。与传统银行的商业银行相比,网络银行能够给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网络银行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向客户提供服务,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快捷性。网络上的业务品种多,便于用户选择。而且网上购物、证券买卖、保险理财等,客户可以不用排队即可办理所有业务。 二、网络银行业务主要面临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结于合同关系。这里的合同关系不同于通常的合同关系。主要特点有,其一,当事人之间无需纸质的合同书。其二,银行与客户之间订立合同,往往以预先告知为前提,客户只需准备材料,履行一定的申请程序即可。其三,快捷性,用户办理业务时间短,一旦完成,不易更改。其四,在交易关系中,银行掌握主动权,信息,规制制定都有很大的话语权。网络银行对整个金融体系稳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金融创新与信息发展的产物,比监管传统银行更具有特殊性。 (二)消费者权益问题 1.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在现代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重要。网络支付主要包括两方面信息,一是基本信息,二是交易信息。网络信息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网络的开放性,在互联网上存在相关人对用户的信息进行窃取、传播、公开使用等行为。由于技术水平的有限,他人进人系统,破解密码,最终客户的信息就会受到损害威胁。二是网络银行工作人员有可能侵犯支付客户的个人信息。在客户开通某项业务时,需要填写大量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很难说是开通某项业务的必要信息。另外,支付平台有可能利用Cookies等网络技术工具跟踪分析用户的网络行为。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支付平台能更容易收集、监控、锁定、描绘、分析甚至向第三方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变的异常重要。 2.虚假支付网站的问题。随之网络支付越来越方便、快捷,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网络购物也增加了一定的风险。加之网络监管立法的缺失,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网络钓鱼”是一种诈骗手段。不少网友受到诈骗,而且即使报案,追讨时间长,难取证也是一大问题。 (三)网络支付责任承担的问题 网络支付与支付差错相联系。一旦支付出现差错,就可能产生两方面问题:一是发现损失后,客户与网络支付方各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如何能避免损失和减少损失。二是对于无法避免的损失,如何在客户和网络支付方进行合理分配。这两方面问题需要在既要兼顾效率又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平衡。 三、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现状考察 (一)我国网上银行现有法律框架 我国法律监管体系已经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中。我国银行业监管对网络银行业务监管也很重视,一般是有国务院银行业务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网上银行的监管,以及制定相应的规章来履行职责。大体上,我国的网上银行监管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传统银行没有做太大改变,依然延续先前的管理原则。包如2004年2月2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以及同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对传统法律的规制主要适用,如出现新的问题,将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调整。我国的网上银行仍然延续着传统银行的特征,因而,这一部分法律也会对传统银行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因而不能忽视。二是规范电子支付以及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要2014年1月26日《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2014年5月28日工商总局关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电子签名法》和《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互联网所带来的问题而制定的,因而对网上操作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三是适用于对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通常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进而去影响社会。从而应有相应的规范去指引它们沿着合法的道路前进。这类法律比较多,如《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另外还有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2012年12月28日《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等。 (二)我国网络银行监督主体分析 我国监管主体的发展历程来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监管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我国人民银行早在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就确立了相应职责。职责之一就是对金融业和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对金融市场的监控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审批,促进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和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为规范我国网络银行的长远发展,有效防范网络风险,公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随后相应地公布了关于落实《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通知。这些规定弥补了我国对网上银行监管方面的空白。在监管制度方面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它对于网上银行在细节方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对我国网络银行能沿着正确、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指导。但拥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还在初始阶段,很多交易类型、业务品种还没有出现,因此,法律的适用方面得到了制约。第二个阶段,以中国银监会为代表的监督主体。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银行业主体的变更,网上银行发展又有了新的变化。为了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银监会作为全国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者,负有重大的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制定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银行业监管的部门规章。《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三部法律的指引。相对于之前的法律,更加细致。不但对市场准人和退出、风险责任方面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而且对业务外包管理、跨境业务活动管理有了明确规定。对于网上银行越来越对信息技术重视,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2009年6月份公布了《商业银行信息风险管理指引》。 四、解决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网络银行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进步。但面对新问题,我国法律保护的远远不足,金融监管法律的出台往往是等到出现问题的时候,网络的迅速性,也在检验法律的漏洞和缺陷。网络资金监管缺少有效的法律依据,阻碍了监管权的有效执行。完善电子金融体系,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加快对网络发展出现的第三方支付立法,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行为,避免出现集体“跑路”的现象。 (二)网络金融业务的实质上表现为数据的传输和储存,其中任何一环节的不足都可能导致信息出现泄漏或受到攻击,损失是巨大的。所以加强技术风险监管,完善网络支付内部控制成为网络监管的尤为重要的一个方面。目前我国的网络金融信息系统尚没有自己的优秀竞争力产品,仍需要向发达国家进口,这就会对内部进行潜在的威胁。对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做出适当的调整。考虑到金融业务的长远发展,加强银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行业统一标准。如网上认证系统。目前我国的网络认证中心仍然只能保证一对一的网络交易安全。因为每个金融机构使用各自的安全协议,所以,加强合作是必要的。 作者:裴昭华单位:黑龙江大学 网络金融论文:网络金融下的资产证券化论文 一、资产证券化的理论机制 (一)风险随基础资产转移。 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基础资产实现的是真实出售,因此基础资产的风险也随之转移,银行更多的是充当中间人的角色。传统贷款业务中,风险是由银行承担,但是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债券的购买者会被告知风险收益,银行将部分或全部风险传递给债券持有人。 (二)资产证券化业务属于表外融资。 在资产证券化融资过程中,由于基础资产是真实出售给SPV的,因此基础资产不再存在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内,既不会像发行债券一样增加负债规模,也不会像发行股票一样增加所有者权益。对于对资本充足率有较高要求的银行业,无疑为一项优势选择。 (三)降低了准入门槛。 传统融资业务中,无论是银行贷款,或是证券发行业务,对发起人的资质都有较高的要求,但是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由于破产隔离制度的存在,只需要有优质的基础资产即可,将拥有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从发起人的整体资产中剥离,降低了对发起人的整体要求,因此提高了金融市场的融资效率。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实际操作中,业务运营的优秀在于破产隔离制度和风险防范,主要由以下角色来保障:特定目的机构或受托人(SPV)、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在我国SPV通常是为信托机构。我国法律规定信托机构的受托财产独立于自有财产,当进行破产清算时,受托财产可不列入清算范围。此举可对基础资产进行保护,达到了破产隔离的目的。信用增级包括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外部增级可看作是对资产池中资产的担保,若资产发生信用风险,可由增级机构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内部增级包括证券的分级发行、直接追索、超额抵押等方式,是一种通过发起人内部担保增加信用等级的方式。信用评级机构则负责对资产池中基础资产进行信用评级,而信用评级是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的基础,是风险的源头。 二、阿里小贷模式的资产证券化分析 阿里小贷是阿里巴巴集团2010年在重庆下设的阿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亿,成立目的主要是对淘宝网上信用良好的商户进行放贷,帮助阿里集团拓展金融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包括破产隔离制度和信用增级制度,下文将对这两点进行分析介绍。破产隔离制度。在东方资管——阿里巴巴资产管理计划中,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下文简称东证资管)成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充当SPV的角色,此项专项管理计划仅有这一项业务,属于比较成熟的SPV形式,实现了真实出售和风险隔离。另外小额贷款的信用风险由原始权益人处转移至该专项管理计划并由该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承担,当借款人不能按时履约时,将给该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带来投资损失,从而将信用风险由原始权益人处转移至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信用增级制度。此项资产管理计划选择阿里巴巴旗下的另外一家担保公司商诚担保为外部增信机构,对30%的基础资产进行担保,使整个资产池的风险系数降低.除了采用外部增信机制外,阿里小贷还对专项资产进行分级发行来获得内部增级,从产品结构看,根据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次优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三者比例大致为75%、15%、10%。其中,优先级、次优先级份额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份额全部由原始权益人持有。另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还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鉴于目前市场上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首次发行,投资者限定为机构投资者,目前暂未开放个人投资者的购买渠道。此项管理计划的审批监管机制也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此项资产管理计划以证券公司为专项计划受托人,由证监会进行审批。采用一次申报、审批,多次发行的循环购买机制,主要考虑到阿里小贷贷款对象的特殊性,淘宝商家多为规模小、运转灵活的商家,对资金的需求具有时间紧、期限短、金额小等特点。为了满足这一需求,专项计划可根据贷款对于资金的需求情况进行多次发行,每次2亿元-5亿元不等,期限1-2年,总额不超过50亿元,总存续期不超过3年。阿里小贷此次顺利实现资产证券化,关键因素之一就在于其“循环购买”基础资产的设计。一般情况下,资产证券化的资产池需要满足基础资产的期限和产品的期限相互匹配这一条件,即二者预测的现金流是一致的,因此对资产池内的基础资产有较高的同质性要求,且循环时间与投资人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基础资产期限过短或不一致,就较难形成标准化的金融产品,从而增加融资成本,降低金融效率。循环购买即以基础资产产生现金流循环购买同类基础资产的方式,解决了短期贷款和长期证券的错配问题,为期限错配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循环购买对基础资产质量要求较高,在国外市场中,此类产品主要应用于信用卡消费贷款。 三、阿里小贷模式整改成功的归因分析 (一)监管政策的支持 2013年3月,证监会出台政策决定扩大资产证券化业务范围,在颁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时首次提出可以“以基础资产产生现金流循环购买新的同类基础资产方式组成专项计划资产”,使阿里小贷在政策支持上首开先河。事实上,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电商用户的小额贷款为基础资产,属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我国资产证券化,一直由银监会进行监管,阿里巴巴选用证券公司为管理人,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先例。 (二)资金循环利用解决自有资金不足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进行贷款,以阿里小贷为例,其注册资本为6亿,贷款额度上限仅为6亿。将贷款资产进行证券化,实则将此部分贷款业务剥离,相当于增加了贷款额度;另外在资金不足方面,循环购买模式可以将资金循环利用,以募集到的资金持续放贷,大大缓解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不足的问题。截至2014年3月,东证资管陆续发行了6期ABS产品,即东证资管——阿里巴巴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6号,每期存续期15个月,发行金额每期5亿,实际融资金额近30亿,极大地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 (三)信息资料数据的真实性为其提供了安全保障基础 东证资管——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资产管理计划成功的优秀因素在于阿里巴巴对贷款对象的资信状况有着第一手资料,淘宝电商的所有商业活动阿里巴巴都掌握着后台数据,数据的真实性为贷款提供了绝大部分安全保障,大大提高了基础资产的质量。在订单贷款方面,贷款企业订单的产生和处理都依赖于阿里巴巴集团,所以对抵押物的资信情况有充分了解。 (四)三道防线的风险防范措施降低了资产证券化风险 资产证券化业务中SPV的破产隔离机制和内外部增信机制,进一步降低了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一旦借款企业发生信用危机,第三方担保机构便可以发挥作用,成为投资者的一道防线。在对借款企业的严格控制之外,阿里小贷还将证券进行分级,将优先级和次优级证券对外销售,次级证券则全部由阿里巴巴集团购买,因此一旦信用风险出现,则损失大部分会留在集团内部,尽最大可能降低了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由于投资者均为机构投资者,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即使出现部分损失,也不会像个人投资者那样,无法接受。 四、网络金融环境下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网络金融发展迅猛,依托网络数据库,基金、信贷均有着对传统模式突破性发展,事实上东证资管也不是小额贷款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首例。阿里此前已经和嘉实基金的子公司嘉实资本发行过两期私募性质的小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总的募集规模在2亿元左右;东方资管之后也有万家基金子公司万家共赢与其合作,发行规模约2亿元。在阿里巴巴之外,也有众多的小额贷款公司涉足过资产证券化领域,例如广州天河益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早在2011年就完成了第一笔资产证券化业务,且销售喜人,但是由于银监会考虑到风险因素,对后续的资产证券化并没有批准,使当时的小额贷款业务受到了很大的阻力。因为小额贷款公司本身的政策性限制,资金杠杆率过低,几乎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可以大大盘活资金使用效率,也为我国小额贷款难提供一个新的解决途径。东证资管——阿里巴巴资产管理计划的成功在于其有着庞大的电商平台,对基础资产的风险有着完全的信息控制能力,加上分级的基金政策使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风险降低,使证监会打开了监管的大门,这一点是其他小额贷款公司难以企及的。为了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国家已明确表示会推动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只是在证监会层面下的法律法规还处于空白阶段,小额贷款证券化的发展不仅能促进资金使用效率,也给我国解决小额贷款难问题提供了一个新途径。 作者:徐静娴饶海琴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网络金融论文:网络金融安全风险防范论文 一、银行系统主要面临的网络金融安全问题 网络金融的业务以及大量风险控制工作都是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重要的技术风险。 1、网络金融技术风险 各类黑客的侵犯和破坏。存储和工作在银行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信息、数据代表着资金的运动,还从反映出企业、国家的经济运行情况。在如今经济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银行网络系统非常容易遭到各类黑客攻击。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对金融安全造成不同形式的破坏、利用。有的是窃取银行信息,从事经济方面的违法活动;有的是恶意对计算机系统的功能进行修改恶意破坏,还有的是诈骗和盗用资金;我国的金融电子商务工作屡屡遭受寒流,很大原因就是黑客的攻击,如2000年金融CA认证中心试发证书的消息公布不到1小时,认证中心就遭到黑客的攻击。现今网上黑客的攻击活动正以每年10倍的速度增长,其可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非法进入主机进行各种危害活动等。这方面的防范就显得极为迫切和重要。 各类名目繁多的计算机病毒的威胁。计算机网络病毒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导致计算机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则整台机器、破坏力极大。在传统金融中,安全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安全风险会导致整个网络的瘫痪,是一种系统性风险。 2、网络金融业务风险 (1)网络金融信用风险。在网络金融服务中,网络金融业务和服务机构都具有非常明显的虚拟特点。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可以使交易、支付的双方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就可通过网络银行发生交易,这对交易双方的身份、真实性验证有了很大的难度,这就增大了网络信用风险,这些不仅包括技术层面的因素,还包含有制度层面的因素。这也是许多企业对此左右徘徊的问题。 (2)网络支付和结算风险。因为网络金融服务方式的虚拟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服务。网络金融的用户可通过各自电脑就能可与在各地金融机构办理各种金融业务。这样一来一旦某个地区金融网络发生故障,就会影响全国乃至全球金融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支付结算,造极大的经济损失。20世纪80年代美国财政证券交易系统就出现了只能买入、不能卖出的情况,一夜就形成200多亿美元的债务。我国也曾发生类似情况。 3、网络金融制度风险 这些是由内部人员利用网络实施金融犯罪导致,据资料显示,在破获的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金融犯罪的人员中,银行内部人员达到近百分之八十。银行内部人员可以方便地利用所授的权利,轻而易举地对网络中的数据进行修改、删除等,转移一些帐户的资金。还有的是银行内部人员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外,通过银行的隐秘通道出入系统,不仅造成极坏的影响,而且还会成为黑客入侵系统的突破口危及整个系统的安全性和数据的安全性。 二.银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从网络金融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这些让网络金融在延续、融合传统金融风险的同时,同时也更新、扩充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外延。这最先表现在网络金融的技术支持系统的安全风险是网络金融最为基础性的风险,它不仅关系到网络运行的安全问题,还关乎其它金融业务风险;其次,网络金融还有有以往金融所没有的特殊风险形式,如技术选择风险;因此在现今网络金融风险越来越严峻的情况下,网络金融风险的安全监管防范和控制就需要新的创新方式,防患于未然,进行技防与制度相结合的金融防范方案。 1、计算机网络系统技术防范 (1)加大力度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 当前我国在金融电子化系统操作与业务中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大都由国外引进而来,而且电子信息技术相对落后,这就增大了我国网络金融发展的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因此,应大力发展我国自身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如我国目前的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及数字签名技术都落后于网络金融发展的要求,在这方面更应加大力度,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这是防范和减少金融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提高网络安全性能的根本性措施。 (2)、构造全面的计算机系统防御机制 一个金融网络系统的安全,基本上要能保证其系统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使用性及可审计性等。要达到以上要求,就应采用一些实质有效的防御机制:保证处于联机状态中的数据文件系统以及网络中传输的保密信息不会非法地或被动地提供给非授权人员,系统资源能鉴别访问用户身份,保证授权用户对系统资源的访问和使用。其具体防御机制是:除了对计算机关键数据进高级别加密外,还要建立与之相配套的访问控制体系,在系统安全域之间用安全保密设备(加密机、防火墙、保密网关等),通过存取矩阵来限制用户使用方式,如只读、只写、可读写、可修改、可完全控制等。其次,构建全面的银行计算机系统防御机制,就要保障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的安全性、精确性、有效性,避免存储在数据库中以及在网络中传输的数据遭受任何形式的插入、删除、修改或重发,能保证合法用户读取、接收或使用的数据的真实性。其防御机制首先要安装“防火墙”和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其次要建立良好的备份和恢复机制,形成多层防线。对主要硬软件设备、数据、电源等都要有备份,而且能在短时间内恢复系统运行的能力,不会因系统的某些故障或误操作而使资源丢失。 (3).采用先进的技术和产品要构造上述的防御机制,保证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性, 采用防御机制,具体实施少不了采用一些先进的技术和产品。目前主要采用的相关技术和产品有以下几种。 加密型网络安全技术 它利用数据加密技术来保护网络系统中的所有数据流,只有在指定的用户或网络设备前提下才能够解开加密数据,在无要求环境的前提下从根本上保证网络信息的完整性和可用性。此种需数据和用户确认为基础的安全保障技术是非常实用的,可成为网络安全问题的最终的一体化解决途径。 “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是是电脑网络之间的一种特殊装置,主要用来接收数据,确认其来源及去处,检查数据的格式及内容,并依照用户的规则传送或阻止数据,可按不同要求组成配置功能各异的防火墙。 漏洞扫描技术 漏洞扫描是自动检测远端或本地主机安全忽略点的技术,它通过执行某些脚本文件对系统进行攻击并随时记录它的反应,以此发现其中的漏洞。它查询TCP/IP端口,并记录目标的响应,收集关于某些特定项目的有用信息,用来为审计收集初步的数据。 入侵检测技术 入侵检测可是针对计算机和网络资源上的恶意使用行为进行识别和响应的处理过程的一种技术。它主要通过分析入侵过程的特征、条件以及事件间的关系,可描述入侵行为的迹象,这些迹象可对分析已经发生的入侵行为提供依据,也可对即将发生的入侵也有警戒作用。 它可检测来自外部的入侵行为,与此同时也能检测内部用户的未授权活动,发现合法用户滥用特权,提供追究入侵者法律责任的有效证据。 2、加强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工作健全金融系统计算机安全管理体系 从金融系统内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上防范和消除网络金融安全风险,建立专职管理和专门从事防范计算机犯罪的技术队伍,落实相应的专职组织机构。对现有的计算机安全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各项计算机安全管理和防范制度;完善业务的操作规程;加强要害岗位管理,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安全制度的建立一定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所采用的技术条件,参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制定出切实可行又比较全面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的建立落实和监督要落实到具体细节上。如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及时审查系统日志和记录。重要岗位人员调离时进行注销,并随即更换业务系统的口令和密钥,移交相关全部技术资料。还有防病毒制度规定,规定严格使用国家批准的正版查毒杀毒软件适时查毒杀毒。 最后要强化网络金融安全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从思想上、行为上认识到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重要性和解决这一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及复杂性,决不能单单依赖于先进技术和先进产品,技术的先进永远是相对的,人的安全意识和主观能动性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网络金融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 3、建立发展网络金融的总体规划和统一的技术标准 目我国的金融电子化是在没有统一规划和标准的情况下起步而来的,随着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网络金融问题层出不穷,对网络金融安全要求越来越高。前我国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存在规划不统一、商业银行技术标准不统一、技术规范不统一、商业银行之间使用的安全协议各不相同的问题。为统一管理防范网络金融安全风险,我国应在总体规划指导下,严格按着网络金融标准和规范,开发建设网络金融系统。这些问题亟待需制定金融业统一的技术标准,确立统一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统一监管,增强网络金融系统内的协调性,防范金融风险。 网络金融论文:网络金融发展论文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而广泛的发展,电子商务随之越来越繁荣,而与电子商务息息相关的电子支付、网络证券等新型金融形式如何规范化也成为社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以网络金融为切入点,分析其特征以及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网络金融立法及执行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金融;特征一、网络金融概述 一)网络金融内涵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开展论文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e-commerce)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 二)网络金融的特征1、业务创新。网络金融以客户为中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创新性特征。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实力,网络金融必须进行业务创新。2、管理创新。管理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金融机构放弃过去那种以单个机构的实力去拓展业务的战略管理思想,充分重视与其他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资讯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网站等的业务合作,达到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双赢的局面。另一方面,网络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也趋于网络化,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垂直官僚式管理模式将被一种网络化的扁平的组织结构所取代。3、市场创新。由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市场本身也开始出现创新。一方面,为了满足客户全球交易的需求和网络世界的竞争新格局,金融市场开始走向国际联合。另一方面,迫于竞争压力一些证券交易所都在制定向上市公司转变的战略。4、监管创新。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网络金融监管呈现自由化和国际合作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过去分业经营和防止垄断传统金融监管政策被市场开放、业务融合和机构集团化的新模式所取代。另一方面,随着在网络上进行的跨国界金融交易量越发巨大,一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不能完全控制本国的金融市场活动了。 二、网络金融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金融的兴起使得金融业变得更加脆弱,网络金融所带来的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经济风险。首先,从技术风险来看,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的安全程度越来越受制于信息技术和相应的安全技术的发展状况。第一,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难以适应金融业网络化需求的迅速膨胀,网络金融的运行无法达到预想的高效率,发生运转困难、数据丢失甚至非法获取等,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安全隐患。第二,技术解决方案的选择在客观上造成了技术选择失误风险,该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不兼容,这将会降低信息传输效率;二是所选择的技术方案很快被技术革新所淘汰,技术落后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从经济风险来说,网络金融在两个层面加剧了金融业的潜在风险:其一,网络金融的出现推动了混业经营、金融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在金融运行效率提高,金融行业融合程度加强的同时,实际上也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其二,由于网络金融具有高效性、一体化的特点,因而一旦出现危机,即使只是极小的问题都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发连锁反应,并迅速扩散。 三、网络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务规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处于亏损状况。第二,网上金融业务具有明显的初级特征。我国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多是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上网,更多地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在主观方面,主要存在两点问题:第一,未能进行有效的统一规划。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因缺乏宏观统筹,各融机构在发展模式选择、电子设备投入、网络建设诸方面不仅各行其道,甚至还相互保密、相互设防,造成信息、技术、资金的浪费和内部结构的畸形,不仅不利于形成网络金融的发展,还有可能埋下金融业不稳定的因素。第二,立法滞后。一方面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金融立法滞后。我国此类法律极为有限,只有《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等几部法规,并且涉及的仅是网上证券业务的一小部分。另一方面与传统金融业务健全的法律体系相比,网络金融立法同样滞后。面对网络金融的发展和电子货币时代的到来,需要进一步研究对现行金融立法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适当调整金融业现有的监管和调控方式,以发挥其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网络金融积极稳妥地发展。 四、建议应采取的对策针对上述风险和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1)确立传统金融与网络金融并行发展的战略。(2)建立专门的指导和管理机构。(3)加快网络金融立法。(4)造就复合型金融人才。(5)改革分业管理体制。(6)加快电子商务和网络银行的立法进程。(7)银监会应提高对网络银行的监管水平。(8)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9)建立大型共享型网络银行数据库。(10)建立网络金融统一的技术标准。 网络金融论文:网络金融发展对策论文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而广泛的发展,电子商务随之越来越繁荣,而与电子商务息息相关的电子支付、网络证券等新型金融形式如何规范化也成为社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以网络金融为切入点,分析其特征以及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网络金融立法及执行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金融;特征一、网络金融概述 一)网络金融内涵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开展论文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e-commerce)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 二)网络金融的特征1、业务创新。网络金融以客户为中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创新性特征。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实力,网络金融必须进行业务创新。2、管理创新。管理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金融机构放弃过去那种以单个机构的实力去拓展业务的战略管理思想,充分重视与其他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资讯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网站等的业务合作,达到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双赢的局面。另一方面,网络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也趋于网络化,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垂直官僚式管理模式将被一种网络化的扁平的组织结构所取代。3、市场创新。由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市场本身也开始出现创新。一方面,为了满足客户全球交易的需求和网络世界的竞争新格局,金融市场开始走向国际联合。另一方面,迫于竞争压力一些证券交易所都在制定向上市公司转变的战略。4、监管创新。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网络金融监管呈现自由化和国际合作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过去分业经营和防止垄断传统金融监管政策被市场开放、业务融合和机构集团化的新模式所取代。另一方面,随着在网络上进行的跨国界金融交易量越发巨大,一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不能完全控制本国的金融市场活动了。 二、网络金融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金融的兴起使得金融业变得更加脆弱,网络金融所带来的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经济风险。首先,从技术风险来看,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的安全程度越来越受制于信息技术和相应的安全技术的发展状况。第一,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难以适应金融业网络化需求的迅速膨胀,网络金融的运行无法达到预想的高效率,发生运转困难、数据丢失甚至非法获取等,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安全隐患。第二,技术解决方案的选择在客观上造成了技术选择失误风险,该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不兼容,这将会降低信息传输效率;二是所选择的技术方案很快被技术革新所淘汰,技术落后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从经济风险来说,网络金融在两个层面加剧了金融业的潜在风险:其一,网络金融的出现推动了混业经营、金融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在金融运行效率提高,金融行业融合程度加强的同时,实际上也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其二,由于网络金融具有高效性、一体化的特点,因而一旦出现危机,即使只是极小的问题都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发连锁反应,并迅速扩散。 三、网络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务规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处于亏损状况。第二,网上金融业务具有明显的初级特征。我国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多是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上网,更多地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在主观方面,主要存在两点问题:第一,未能进行有效的统一规划。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因缺乏宏观统筹,各融机构在发展模式选择、电子设备投入、网络建设诸方面不仅各行其道,甚至还相互保密、相互设防,造成信息、技术、资金的浪费和内部结构的畸形,不仅不利于形成网络金融的发展,还有可能埋下金融业不稳定的因素。第二,立法滞后。一方面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金融立法滞后。我国此类法律极为有限,只有《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等几部法规,并且涉及的仅是网上证券业务的一小部分。另一方面与传统金融业务健全的法律体系相比,网络金融立法同样滞后。面对网络金融的发展和电子货币时代的到来,需要进一步研究对现行金融立法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适当调整金融业现有的监管和调控方式,以发挥其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网络金融积极稳妥地发展。 四、建议应采取的对策针对上述风险和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1)确立传统金融与网络金融并行发展的战略。(2)建立专门的指导和管理机构。(3)加快网络金融立法。(4)造就复合型金融人才。(5)改革分业管理体制。(6)加快电子商务和网络银行的立法进程。(7)银监会应提高对网络银行的监管水平。(8)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9)建立大型共享型网络银行数据库。(10)建立网络金融统一的技术标准。 网络金融论文:网络金融发展对策论文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而广泛的发展,电子商务随之越来越繁荣,而与电子商务息息相关的电子支付、网络证券等新型金融形式如何规范化也成为社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以网络金融为切入点,分析其特征以及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网络金融立法及执行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金融;特征一、网络金融概述 一)网络金融内涵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开展论文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e-commerce)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 二)网络金融的特征1、业务创新。网络金融以客户为中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创新性特征。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实力,网络金融必须进行业务创新。2、管理创新。管理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金融机构放弃过去那种以单个机构的实力去拓展业务的战略管理思想,充分重视与其他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资讯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网站等的业务合作,达到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双赢的局面。另一方面,网络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也趋于网络化,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垂直官僚式管理模式将被一种网络化的扁平的组织结构所取代。3、市场创新。由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市场本身也开始出现创新。一方面,为了满足客户全球交易的需求和网络世界的竞争新格局,金融市场开始走向国际联合。另一方面,迫于竞争压力一些证券交易所都在制定向上市公司转变的战略。4、监管创新。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网络金融监管呈现自由化和国际合作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过去分业经营和防止垄断传统金融监管政策被市场开放、业务融合和机构集团化的新模式所取代。另一方面,随着在网络上进行的跨国界金融交易量越发巨大,一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不能完全控制本国的金融市场活动了。 二、网络金融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金融的兴起使得金融业变得更加脆弱,网络金融所带来的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经济风险。首先,从技术风险来看,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的安全程度越来越受制于信息技术和相应的安全技术的发展状况。第一,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难以适应金融业网络化需求的迅速膨胀,网络金融的运行无法达到预想的高效率,发生运转困难、数据丢失甚至非法获取等,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安全隐患。第二,技术解决方案的选择在客观上造成了技术选择失误风险,该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不兼容,这将会降低信息传输效率;二是所选择的技术方案很快被技术革新所淘汰,技术落后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从经济风险来说,网络金融在两个层面加剧了金融业的潜在风险:其一,网络金融的出现推动了混业经营、金融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在金融运行效率提高,金融行业融合程度加强的同时,实际上也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其二,由于网络金融具有高效性、一体化的特点,因而一旦出现危机,即使只是极小的问题都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发连锁反应,并迅速扩散。 三、网络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务规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处于亏损状况。第二,网上金融业务具有明显的初级特征。我国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多是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上网,更多地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在主观方面,主要存在两点问题:第一,未能进行有效的统一规划。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因缺乏宏观统筹,各融机构在发展模式选择、电子设备投入、网络建设诸方面不仅各行其道,甚至还相互保密、相互设防,造成信息、技术、资金的浪费和内部结构的畸形,不仅不利于形成网络金融的发展,还有可能埋下金融业不稳定的因素。第二,立法滞后。一方面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金融立法滞后。我国此类法律极为有限,只有《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等几部法规,并且涉及的仅是网上证券业务的一小部分。另一方面与传统金融业务健全的法律体系相比,网络金融立法同样滞后。面对网络金融的发展和电子货币时代的到来,需要进一步研究对现行金融立法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适当调整金融业现有的监管和调控方式,以发挥其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网络金融积极稳妥地发展。 四、建议应采取的对策针对上述风险和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1)确立传统金融与网络金融并行发展的战略。(2)建立专门的指导和管理机构。(3)加快网络金融立法。(4)造就复合型金融人才。(5)改革分业管理体制。(6)加快电子商务和网络银行的立法进程。(7)银监会应提高对网络银行的监管水平。(8)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9)建立大型共享型网络银行数据库。(10)建立网络金融统一的技术标准。 网络金融论文:网络实训管理平台金融学论文 (一)实训流程设计 在网络实训管理平台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节目的制定与。这是根据学生目前的知识体系分析、时间安排分析以及企事业所需和以往的实训经验来制定的。有关的信息与必要的工具在项目之后需要被人处理总结,为学生的实训打造出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有做好两方面的工作,实训的准备阶段才算结束。 (二)功能模块设计 1、模块。由单一的机构完成的就是传统方式的金融学实习、实训,项目的。一般来说决定了“话语权”的就是地理位置上的优势:一般建在高等院校内部的就是校内实训基地。高校直接管理内部实训基地,因此对于项目的重点在于培养本校的优秀金融人才,相应地在此过程中拓宽知识范围,将理论运用到实际中去,积累丰厚实用的经验显得尤为重要;然而那些校外实习基地大多被设置在银行、保险机构和证券交易中心等金融机构中,他们所实训的内容都是以解决企业实际需要为主,在生产过程中解决遇到的金融问题。 2、交流模块。在传统的金融学专业实训活动里,参与实训的学生与指导老师、企业专业人员、行业专家之间能够建立很好的关系而没有任何的沟通障碍是件很困难的事。因为在学校里,得到企业的帮助是件很难的事情,在企业中也是一样的,学生在学校和在企业都一样很难和专家沟通。交流模块一般是由学生、老师、专业人员和行业内专家四个主体构成的。很多时候,遇到的问题是需要请求导师、专业人士和行业专家处理,电话或者面谈都不是一个很好的交流方法。实训平台内已经融入了交流模块,并且进行主要沟通的四个参与者之间的交流模块已经被开放。 3、操作模块。这大体分为两类项目。它是针对学生的操作模块,依据金融学实习、实训的具体项目:以熟知、强化业务流程为主要目的的实习、实训项目:培训学习银行各项业务技术、学习对网点进行管理、培训证券公司内部业务、培训外汇业务以及保险业务等。一类是可以建立虚假的情景来设定一个业务操作过程的平台,另一种主要是要求学生提交金融学调查报表和学术论文,以此达到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这就要求学生不仅具备实际操作的能力还需做好相应的记录并且提交阶段性的成果和最后的成果。 4、评定模块。评定模块面向的主体和交流模块的四个参与者是吻合的。评定模块可以评定学生在实习、训练阶段的结果以及最后结果,还能够对与项目相关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如资源和指导、交流以及协作成果。在各个组内完成对自我的评价之后也必须完成相互之间的评价。 (三)角色模块设计 1、教师操作模块。实训项目是指导老师根据需求公布的,并分组分配学生任务。学生也能参加评价项目。其中项目可以被学生利用答疑解惑或者沟通的方法来作为协助指导,与此同时还能够对学生的每个阶段和最后的实训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企业技术人员操作模块。实训项目和相关资源可以被企业技术人员。学生作为学习主体,可以利用解答疑惑和互相沟通的方法来协助完成每一个项目,也需要对学生每个阶段进行评价和鉴定成果,最终学生可以对项目实行之后的效果给予评价,有利于有效且崭新的训练项目实施起来更加方便。除此之外,每个真正存在的生产过程促成了项目的开发,所以实施之后的成效必须通过检验,这样效果才能被更好的评价。 3、学生操作模块。学生必须理解掌握每个项目的内容和设计的要求,学生可以与他人组成团队或主动申请加入来解决一个个单一的项目,但是必须由老师协助学生进行学习团队的分组。每一学生在组里面需要担任一定的任务,详细填写好日志并上交阶段性成果,这项任务需要其他同学协同完成。而且同学们反复交流可以更好地完善自己的作品。这需要通过老师、企业专业人员以及行业中的专家的指导,最终作品完成,但还需要传到平台上。最终自己参与的项目信息表会返回到学生手里并要求认真填写。因为这对指导老师改进本项目以及设立后续项目是必需的。 作者:白玮炜 单位:大连财经学院 网络金融论文:防范措施网络金融风险论文 一、网络金融存在的风险种类 (一)网络金融的技术风险 1.安全风险。 网络金融业务通常以因特网、通信网络为载体,以计算机软件为平台实现各种业务活动,但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一体性等特征使得网络金融活动经常出现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计算机系统出现漏洞、磁盘列阵被破坏、系统被病毒入侵或网络外部受到数字攻击等。网络金融交易过程中网络银行与客户将所有信息资料都存储在计算机中,若在互联网环境下传递信息时,计算机就很容易受到黑客入侵,这就造成客户信息的泄露和恶意篡改。根据某项调查显示,目前我国黑客攻击活动量已达到每年10倍的增速,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黑客攻击活动能量会越来越多。由于目前我国网络系统还不够完善,存在诸多缺陷和漏洞,导致网络黑客通过非法途径进入计算机系统盗取或修改客户信息,甚至利用黑客软件发送虚假邮件,使网络银行和客户的财产安全受到了损害。此外,计算机病毒的传播速度快、传播途径广,可达单机状态的几十倍以上。在整个计算机系统中若有其中一个程序感染了病毒,则会迅速波及整个系统并造成大范围的破坏,甚至导致系统瘫痪。 2.技术选择和支持风险。 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离不开有效、合理的网络金融技术,而网络金融技术的选取则通过传统的金融机构进行。在选取过程中,由于传统的金融机构无法适应当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可能造成选取方案存在设计缺陷或操作错误等问题,导致网络金融业务因网络过时或技术陈旧而造成技术机会损失,这就形成了网络金融业务的技术选择风险。此外,网络技术具有的专业性使得网络技术问题只能通过外部市场的技术服务来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行业的工作效率,满足了当代网络金融发展的需要,但也使传统的金融机构陷入了操作风险中,形成了网络金融行业的技术支持风险。 (二)网络金融的业务风险 1.金融制度风险。 在金融行业中,对于金融系统和计算机中存储资料最为熟悉的无疑是银行内部人员,这就为某些有所图谋的人创造了进行金融犯罪的条件。在过去已经破获的网络金融犯罪中,有近80%的犯罪人员都为银行内部人员,因为他们可以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数据的操作、修改和删除,以达到私吞资金或是其他非法目的。此外,还有人利用银行中网络系统的漏洞和缺陷进行犯罪。 2.信誉风险。 金融机构的信誉风险往往是长期的、消极的,一旦某银行发生信誉风险,就会面临丧失资金来源和客户的风险,因为这种风险不仅会使银行失去公众的信任,还会损害客户与银行建立的友好关系。网络金融较之于传统的金融经营模式,有着更强的虚拟性,因为交易双方是在不见面的情况下进行网络交易活动,双方的真实性以及身份在进行验证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无形之中又增加了信誉风险。信誉风险的出现既是技术问题,也是制度的不完善所造成的,没有任何技术手段可以解决信誉风险,因此信誉风险成为金融机构面临的一大问题。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基于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的重大缺陷而引起的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可能来自于银行客户的疏忽大意,也可能由网络银行内部系统和设计缺陷、系统错误或操作错误而引起。任何一家网络机构或电子银行都会面临因选择的计算机系统出现的问题而导致的操作风险,而快速发展的电子信息技术也会为银行带来因技术过时导致的风险,因为银行职员无法完全掌握该种技术,增加了在电子银行运行时的操作风险。目前我国网络银行对于银行账户的管理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是因为客户的地理位置变得分散,也有可能是因为使用不同的通讯工具而导致不同的地理位置,另一方面是因为计算机系统的处理能力得到改善。此外,银行职员的疏于职守也可能导致银行产生巨大的操作风险,从而引起网络银行的重大安全危机。由于顾客对于网络安全知识的欠缺可能会使网络银行面临严重的操作风险,在交易过程中,顾客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操作错误都会带来操作风险,尤其是在银行未向客户普及安全防范措施时,这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更大。由于银行还未形成能够核实顾客授权给银行进行交易的方法,只能承受顾客由于缺少网络安全知识而进行的某些操作所带来的损失,例如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地点使用银行卡号、银行账号、进行身份鉴定等,极易被有些不法分子盗取账号进行非法交易,造成客户和银行的双方损失。 4.市场选择风险。 客户信息与银行信息不对称时会导致网络银行产生因选择不利而造成的市场选择风险,例如当客户利用自己的隐蔽行动和信息做出有损银行利益却利于自己的行为时,就会将网络银行置于因无法鉴别客户网络风险水平而选择不利的境地,并且会出现因公众评价而丧失资金来源和客户的风险。在网络金融市场中,客户对于网络商家提供的服务质量持怀疑态度,不敢确信质量和价钱的合理性,因此他们会将网络商家所提供服务的平均质量作为购买的预期价格。然而,有些网络银行提供的高质量服务的价格往往高于该预期价格,此时这些网络银行将会受到排挤,而低于预期价格的网络银行才会受到大众认可。由于网络市场中客户与银行间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性,客户会大量利用这种信息优势进行不利于网络银行的非道德行为。 5.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在网络市场中,客户和网络银行发生纠纷时,双方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目前网络银行涉及到的法律有隐私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法等,而这些法律更多地适用于传统的金融经营模式,在网络金融还未完全渗透到大众生活的今天,国家还未能制定出有关网上交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缺乏相应的试行条例和管理制度。缺乏相关制度的后果表现如下:要么法官放弃受理这类案件,要么使用传统的金融制度进行案例分析。由于网络纠纷存在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和复杂因素,很难用传统的规则来解决此类问题;而拒绝受理该类案件同样对问题的解决毫无帮助,因此法律法规的欠缺成为网络金融发展和创新的一大绊脚石。其次,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到客户的隐私保护问题,一旦出现客户隐私泄露等涉及隐私权的问题时,客户可能追究网络银行的责任。再次,若网络银行在主页上与客户形成相关链接可能会使银行陷入各种官司纠纷中,黑客也可能通过此类连接入侵客户网站,此时客户也有可能对银行提出诉讼。 二、网络金融风险产生的影响 网络金融风险与传统的金融风险从本质上看来并无多大区别,然而对于网络银行和传统商业银行,网络金融风险和传统商业风险的产生因素和带来的后果都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传统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产生只是一时的、局部的,而网络金融风险却是持续性的、系统性的,网络金融安全风险甚至会造成整个网络金融系统的崩溃。所以,网络金融风险将是放大化的传统金融风险。首先,传统金融市场中银行办理业务都是通过实质性的货币,而在网络金融市场中都是以数字化信息代表真实货币进行业务活动,活动的形式已不仅仅局限于货币的流动,而且数字化信息所代表的货币量远远超过了真实的货币流动。其次,网络金融活动不仅能够为金融活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还具有特殊的远程控制功能,扩大了清算风险的速度和范围,使得风险快速聚集从而加大了预防风险的困难。相比于网络金融,传统的金融商业活动能够及时处理偶然出现的失误,纠正余地比较大,补救成本也相对较小。在虚拟的网络金融中,由于交易双方和交易过程都具有隐蔽性,加剧了金融风险的多样化。最后,网络金融风险的出现和集中将加剧网络金融危机的爆发。一些大规模金融集团通过国际交易平台进行一些规模大、范围大的投机活动和国际投资活动,并从中获取利益,这种做法加大了网络金融危机的破坏性和突发性。在传统金融活动中,某些风险可通过强制手段进行隔离,而在网络金融中,由于互联网特有的开放性无法彻底地隔离此类风险,而且隔离的可行性大大降低。此外,世界上的国与国之间都有密切联系,其网络相关性也日渐增强,网络金融危机一旦形成,则会迅速扩展到世界各国甚至造成整个网络系统的崩溃。 三、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网络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 与世界上其他世界相比,我国的电子化信息技术发展较慢,在计算机系统方面存在很多缺陷,有相当一部分软硬件系统都是从国外引进,导致我国网络金融系统基础建设不够完善,影响网络金融防范措施的正常进行。因此,我国应格外注重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创新,大量开建电子信息产业,研发出具有我国特点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信息技术,不断完善我国网络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此外,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是整个系统的优秀,只有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防御能力才能从根本上减小网络安全风险,在此基础上需加强网络金融优秀技术和关键技术水平,避免产生技术选择和支持风险。 (二)加强网络金融系统的安全措施 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安全问题一直是不可避免的。网络金融系统以传统的金融机构为主体进行各种业务活动,因此要想保证网络金融的安全性,就需对金融机构进行最有效的防范措施。首先,应对传统金融机构内部进行控制管理,建立全面、有效的计算机防护方法并加强科技力量,例如,可以应用防火墙或乱码技术加密所有信息资料,确保金融资料不会被泄露;还可以建立可信赖的交易系统保证该系统不会被入侵。其次,应形成有一定效应的风险防范制度,并建立相应的防范小组进行监督,确保网络金融的安全性。 (三)建立网络金融系统的社会信用制度 在我国各项银行业务中,逾期应收账款总额达到了5%,而在发达国家的贸易总额中,逾期应收账款仅为0.25%~0.5%左右,该项数据调查证明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相对落后,而且没有相关的制度规章,基本上为空白页,这就导致造成我国网络金融出现了严重的信用风险。为了我国网络金融行业能顺利发展,首先应建立完整的信用制度,不断健全信用体系,确保能为我国网络金融的风险提供信誉保障。其次,我国应将传统的纸质结算方式转变为建立网络信用数据库的方法,将个人信息尽可能全面的存储于数据库中,以便进行个人信用咨询、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信用资信验证等网络服务,为网络银行鉴别网络安全提供重要依据。 (四)积极引入现代金融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国现代金融行业的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因此要想维持网络金融的长期发展和有效地防范网络金融风险,就应将现代金融体系与网络金融风险防范进行完美结合,建立网络金融发展的唯一体系和总体规划,将其防范措施作为长期目标。由于目前我国还未形成完整的信息技术规划而导致网络金融系统存在诸多漏洞,只有建立统一的技术规范才能加强对网络金融的进一步监督和管理,使其内部控制达到协调一致,这不仅减少了网络支付结算风险,还可对其他网络金融风险进行监测和预防。 (五)加强网络金融系统的法制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已相继出台一些如《中国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等关于计算机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在刑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对于计算机犯罪的一些罪名,为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却仍然改变不了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比较落后的局面。我国应充分借鉴国外先进防范体系,结合我国金融风险的实际问题,尽快制定《电子商务法》确保网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其中要明确划分网络银行与客户的权利和业务,保证数字签名和电子凭证的有效性。其次,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网络金融的监管力度,对于网络金融犯罪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严惩。 (六)调整网络金融系统的监管策略 首先,我国金融行业要不断完善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体制和监管法规,对风险管理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同时要加强国际间的金融风险监管组织的合作,根据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强对监督人员的训练。其次,要对网络金融的内容监察体系进行调整,建立合理、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不断推动网络金融行业的现代化建设。信息披露制度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对的内容及各类信息进行整合和分类,对财务报表中的网络信息公开公示,对各种网络业务的更新情况以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以此来不断完善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方式。 (七)加强网络金融系统的国际合作 网络金融风险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该风险的防范工作不仅仅是某个国家的任务,而是世界各国共同的任务。相对于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比较落后,信息技术型人才匮乏,因此应持开放态度与拥有较强风险防范能力的机构和国家合作,以对方成熟有效的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网络金融中出现的系统难题进行分析解决。例如,全球已建成由多个国家合作成立的金融机构认证中心,可为全球133个国家进行网络机构认证服务。通过这些开放的国际认证中心,我国就能快速实现跨境网络银行业务。同时,还可借鉴其他国家和机构进行网络安全防范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使我国的网络金融防范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这个电子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时代,网络金融行业的发展已然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网络金融在为大众带来快捷、便利的网络服务的同时,也为金融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与风险。网络金融风险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网络银行中资金与交易的安全性,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金融行业的创新与发展。因此,我们应加强对网络金融风险的分析研究,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做好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以此来保障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并对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作者:冯金茹 张玉 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卡中心 中国工商银行数据中心 网络金融论文:P2P网络借贷金融论文 一.传统金融与P2P互联网金融的经营模式、特点 (一)传统金融借贷的经营模式 是传统金融借贷的经营模式,可以看出该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保障第一。资金供给者面临的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风险较低;审批严格。资金需求者(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着贷款审批环节的考验;偿贷风险。银行等金融中介面临的贷款风险;利润单一。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利润来源是存贷差额。 (二)P2P网络借贷的经营模式 P2P网络借贷的经营模式,可以看出该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平台功能单一。P2P网络平台仅负有信息收集、整理及的功能;利润来源双渠道。P2P网络平台的利润来源从传统的赚取存贷差,变为不仅收取资金需求者的手续服务费,而且也收取资金供给者的服务费;催生第三方存管机构。为了使资金安全有保障,借助P2P网络平台的发展,使资金需求者才能从该机构中取款,从而防止平台拥有者将筹集到的资金卷款而逃,降低了投资者的资金风险;实现资金供需双方的对接。P2P网络平台使得资金的供给方可以把资金直接出借给资金需求方,因而使作为中介的P2P网络平台,产生了“脱媒”的实质;降低风险,加快速度。首先,P2P网络平台以一对多的借款模式,使得投资者可以分散投资,不仅可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而且加快了借款者的融资速度。其次,出资人获得担保公司的担保或保险公司的承保,可以有效抵御借款资金需求者不能按时还款的风险。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因素揭示 (一)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最主要的风险之一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生性,导致其政策监管无法得到及时保障,因而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得不到及时控制,最终对投资者产生风险,导致损失,影响经济运行的健康发展。2011年9月,银监会下发《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该通知首次以“人人贷”为对象,对P2P网贷平台的风险作出提示。至2013年底,关于网贷平台的监管主要由信贷中介行业自律协会(2个)进行协调。2013年,由行业协会了《小额信贷服务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个人对个人(P2P)小额信贷信息咨询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和《上海市网络信贷服务业企业联盟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等自律性文件。这些文件内容涉及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及备案要点、任职资格、企业信息的定期披露、资金清算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这些均不是以国家层面下发的政策法规,而且很多从事网贷平台经营的企业还没有加入到该行业组织中,因而约束力不强。所以,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必须要求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以及政策法规。 (二)道德风险 1.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的道德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产生于民间借贷与互联网的结合。由于缺乏详细的监管措施,很多P2P网络借贷公司在建立初始,就不是以发展经营好该平台为目标,而是以搞资金池;赚取手续费、利差、自融和庞氏骗局等非法集资手段套取资金,因而出现大量平台产生经营困难,甚至卷款潜逃的现象。 2.借贷者的道德风险 在该平台进行融资的主体一般为中小企业投资者或个人,由于不能提供抵押或质押品等担保措施,因此他们一般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而该平台的产生是基于信用融资产生的,所以他们可以在向平台提供个人信息资料时,就有可能伪造个人信息,以此获取高额融资款项,进而出现违约风险。 (三)审贷风险 目前,我国P2P网贷平台多采用的审贷技术为FICO评分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目前在我国通过FICO评分系统和大数据技术,实行的风险评级标准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A、A、B、C、D、HR。其存在的风险有:风险来自于评分系统的缺点,性别、婚姻状况、年龄、工资、职业、头衔等相关信息不影响该评分系统的结果;在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只包括各商业银行历史信用数据,而不包含工商、税务、法院、保险等其他社会公共部门的信息;审贷所需要的数据来源,基本掌握在政府和银行体系内,P2P平台基本无法取得该数据,这也导致了我国的P2P网络平台具有很强的地域特色;信息收集和数据挖掘成为审贷技术的壁垒。目前P2P对客户的风险计量来自于央行的征信系统。但央行的征信数据仅覆盖我国人口的30%左右,对于大多数人是空白的。 (四)信息不对称风险 在P2P网贷平台上,对外公布的出资人信息主要有:出资人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借款用途描述,借款利率、期限,还款方式,以及平台的信用审核结果。从表面上看,这些信息已经比较公开透明,但是实际上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风险。例如:基本信息不对称。出资人的基本信息,没有图片说明,不能真实、直观反映出资人的信息;抵押贷款证明以及收入来源或经营状况信息不对称。这些信息多出现在信用审核结果说明中,资金供给者不能够直接掌握;还款方式信息的不对称。目前,P2P网络平台采用的还款方式有:一次还本付息、先息后本、等额本息三种方法,还款结果(以投资1000元,1年期为例)。虽然投入的本金一样,期限一样,年化收益率也一样,但是根据还款方式的不同,最终给投资人带来的收益也大相径庭。很多投资人由于没有金融理财的基本知识,因此对还款方式带来的借款利率产生认识偏差,导致对该平台的信任度降低,影响了该平台的发展。 (五)网络技术安全 风险网络技术安全风险包括:物理安全风险;网络结构的安全风险;操作系统的安全风险;应用安全风险;管理安全风险。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基于互联网技术搭建起来的,因此网络技术的风险也成为P2P平台发展的阻碍因素。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第一,明确金融监管主体,实行严厉的监管措施。由于互联网金融兼具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因子,因此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明确由哪个机构实行监管权力与义务。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又极其迅速,使得资源配置更加高效,而缺乏监管,使平台发展处于监管边缘地带,长此以往可能会引起非法集资、洗钱等扰乱正常经济运行的现象的出现。所以国家必须尽快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金融监管主体,并出台相关政策法律制度,保证该行业公平、公正、透明的开展业务竞争,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市场主导作用,实现金融市场的有序竞争。另一方面,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监管模式,因此,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不同业务的运行模式和产品,可以依靠目前现有机构的职责划分,采取分别监管的监管模式,以金融业、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民法通则为依据,制定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法律制度,明确监管手段和惩罚措施。 第二,规范市场行为,构建互联网金融体系。金融创新对金融体系的构建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过度的自我创新,严重脱离实体经济的发展,将对行业和市场的发展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必须让金融创新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法律法规为边界、以风险监控为底线、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宗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明确P2P网贷平台定位。P2P网贷平台的定位是为借贷双方的小额交易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这必须区别于传统的金融模式,做到三不原则:即不实行担保,不非法集资,不“洗钱”;设定行业准入门槛。对P2P网贷平台企业的机构设置,必须从注册资本、组织架构、高管人员构成、理财师的从业年限及专业背景、风险管理技术、资金托管等方面着手设定行业准入门槛;统一行业自律组织。目前,在我国有“小额信贷服务中介机构联席会”和“中国小额信贷联盟P2P委员会”两家关于小额信贷的自律性组织机构。这无形中就形成了多头管理的现状,为了使管理规范化,必须统一行业自律组织,形成规范统一的行业规则,逐步加强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共享;普及投资者教育。参与到P2P网贷平台的资金供给者,如果形成盲目投资,对平台风险没有充分的认识,必将产生泡沫风险,影响经济发展的正常运行,因此,必须对投资者实施互联网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 第三,运用FIRC模式进行企业自律性监管。 第四,完善网络交易安全技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安全技术的发展,因此必须完善网络交易安全技术,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保障。网络交易安全技术包括两个方面:互联网技术。包括: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防病毒技术、入侵检测与防御技术、认证和数宇签名技术、VPN技术、应用系统的安全技术等技术;客户安全技术。包括:实名认证、银行卡认证、交易密码、手机认证、手机令牌等技术。对于以上网络交易安全技术的保证,不仅关系到网络平台的正常发展,也关系到影响客户投资的意向性问题。因此,必须攻克这些技术难关,才能为P2P网贷平台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作者:冯艳丽单位: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网络金融论文:网络银行金融监管论文 一、网络银行业务主要面临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结于合同关系。这里的合同关系不同于通常的合同关系。主要特点有,其一,当事人之间无需纸质的合同书。其二,银行与客户之间订立合同,往往以预先告知为前提,客户只需准备材料,履行一定的申请程序即可。其三,快捷性,用户办理业务时间短,一旦完成,不易更改。其四,在交易关系中,银行掌握主动权,信息,规制制定都有很大的话语权。网络银行对整个金融体系稳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金融创新与信息发展的产物,比监管传统银行更具有特殊性。 (二)消费者权益问题 1.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在现代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重要。网络支付主要包括两方面信息,一是基本信息,二是交易信息。网络信息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网络的开放性,在互联网上存在相关人对用户的信息进行窃取、传播、公开使用等行为。由于技术水平的有限,他人进人系统,破解密码,最终客户的信息就会受到损害威胁。二是网络银行工作人员有可能侵犯支付客户的个人信息。在客户开通某项业务时,需要填写大量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很难说是开通某项业务的必要信息。另外,支付平台有可能利用Cookies等网络技术工具跟踪分析用户的网络行为。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支付平台能更容易收集、监控、锁定、描绘、分析甚至向第三方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变的异常重要。 2.虚假支付网站的问题。随之网络支付越来越方便、快捷,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网络购物也增加了一定的风险。加之网络监管立法的缺失,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网络钓鱼”是一种诈骗手段。不少网友受到诈骗,而且即使报案,追讨时间长,难取证也是一大问题。 (三)网络支付责任承担的问题网络支付与支付差错相联系 一旦支付出现差错,就可能产生两方面问题:一是发现损失后,客户与网络支付方各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如何能避免损失和减少损失。二是对于无法避免的损失,如何在客户和网络支付方进行合理分配。这两方面问题需要在既要兼顾效率又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平衡。 二、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现状考察 (一)我国网上银行现有法律框架 我国法律监管体系已经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中。我国银行业监管对网络银行业务监管也很重视,一般是有国务院银行业务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网上银行的监管,以及制定相应的规章来履行职责。大体上,我国的网上银行监管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传统银行没有做太大改变,依然延续先前的管理原则。包如2004年2月2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以及同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对传统法律的规制主要适用,如出现新的问题,将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调整。我国的网上银行仍然延续着传统银行的特征,因而,这一部分法律也会对传统银行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因而不能忽视。二是规范电子支付以及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要2014年1月26日《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2014年5月28日工商总局关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电子签名法》和《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互联网所带来的问题而制定的,因而对网上操作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三是适用于对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通常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进而去影响社会。从而应有相应的规范去指引它们沿着合法的道路前进。这类法律比较多,如《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另外还有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2012年12月28日《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等。 (二)我国网络银行监督主体分析 我国监管主体的发展历程来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监管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我国人民银行早在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就确立了相应职责。职责之一就是对金融业和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对金融市场的监控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审批,促进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和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为规范我国网络银行的长远发展,有效防范网络风险,公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随后相应地公布了关于落实《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通知。这些规定弥补了我国对网上银行监管方面的空白。在监管制度方面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它对于网上银行在细节方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对我国网络银行能沿着正确、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指导。但拥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还在初始阶段,很多交易类型、业务品种还没有出现,因此,法律的适用方面得到了制约。第二个阶段,以中国银监会为代表的监督主体。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银行业主体的变更,网上银行发展又有了新的变化。为了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银监会作为全国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者,负有重大的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制定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银行业监管的部门规章。《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三部法律的指引。相对于之前的法律,更加细致。不但对市场准人和退出、风险责任方面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而且对业务外包管理、跨境业务活动管理有了明确规定。对于网上银行越来越对信息技术重视,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2009年6月份公布了《商业银行信息风险管理指引》。 三、解决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网络银行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 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进步。但面对新问题,我国法律保护的远远不足,金融监管法律的出台往往是等到出现问题的时候,网络的迅速性,也在检验法律的漏洞和缺陷。网络资金监管缺少有效的法律依据,阻碍了监管权的有效执行。完善电子金融体系,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加快对网络发展出现的第三方支付立法,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行为,避免出现集体“跑路”的现象。 (二)网络金融业务的实质上表现为数据的传输和储存 其中任何一环节的不足都可能导致信息出现泄漏或受到攻击,损失是巨大的。所以加强技术风险监管,完善网络支付内部控制成为网络监管的尤为重要的一个方面。目前我国的网络金融信息系统尚没有自己的优秀竞争力产品,仍需要向发达国家进口,这就会对内部进行潜在的威胁。对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做出适当的调整。考虑到金融业务的长远发展,加强银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行业统一标准。如网上认证系统。目前我国的网络认证中心仍然只能保证一对一的网络交易安全。因为每个金融机构使用各自的安全协议,所以,加强合作是必要的。 (三)严格的管理机制 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原则主要有明确监管目标、健全监管主体体系、合理划分监管职责、正当程序等原则,主张应按照现代管理理念设置监管制度。从世界的银行发展历程上看,其金融业的发展,往往与其成熟、完善的银行业监管制度相关。其中很重要的是分级监管的体制,根据各银行机构的业务性质、资产规模以及相应的地点来指导和约束。为防止我国商业银行的过度竞争或消极竞争,进行的高风险投资来追逐利润,防止对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破坏,这种分级监管的体制,有助于保障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裴昭华单位:黑龙江大学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银行个人理财论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现存问题 1.电子化程度低,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作为二十一世纪金融产业的主导,商业网络银行具有广阔的前景与廉价的成本,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和人们的重视。虽然科技已经如此发达,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还在通过宣传资料、图表等传统的工具,很少使用计算机,缺少专门的个人理财业务软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与网络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计算机技术滞后,开发应用软件的速度滞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工作效率较低,这限制了商业银行发展各项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克服这一现状,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办理个人理财业务,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实现差别化服务。 2.缺少个人理财业务运行系统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性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客户经理制的出现就是这种理念的有力说明,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制度上和服务理念上的一种创新。国外银行的客户经理是把客户作为中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品的设计,目标是满足和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投资为优秀。但是国内众多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考核仍然是基于客户经理完成吸收存款任务的情况,客户经理缺乏对客户需求、市场发展的了解,因为其并不用承担管理分析客户细心和市场信息的责任。各商业银行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设计开发,极少考虑到客户的需要,更不用提投资了。 3.缺少适当的市场定位在中国,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环境不同,收入分配差距大,个人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行业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同的地区、不同收入层次的人有着不同的投资偏好。要求商业银行明确不同市场的不同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理财产品的开发。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正确的市场定位,缺乏这种服务模式。银行向个人提供的服务几乎无差别,都是一些大众化的服务,因为商业银行只把个人业务作为筹资的一种手段。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解决对策 1.转变经营模式,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金融产业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自从二十世纪末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的出台,结束了金融分业经营时代。在全世界混业经营的刺激下,我国放开了对创新银行中间业务的限制,开始鼓励创新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借这一机会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调整,调整个人理财服务中的中间业务,改变中间业务的产品结构,准确把握客户多方位的信息,掌握客户的理财需要,通过客户经理进行针对性的理财服务。配套服务分析工具和投资理财专家的理财建议,提升客户的资产增值能力,培养更大的利润增长点。 2.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金融业人才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培养个人理财业务人才,一是构建专业的理财规划师认证体系,让理财业务人员需要持证上岗,规范个人理财业务人才队伍。二是全面培训现有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必须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首先要指定培训计划,然后要挑选高素质的候选人才,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其次要让理财人才熟悉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独立操作各类业务,这需要对理财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岗位轮替。金融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走出传统教育体制的模式。推进联合办学模式和订单式教育模式。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可以将企业的实践设备优势和学校的教育技术优势结合起来,为金融行业培养需要的人才,同时为学校的教育提供实践的场所。订单式教育可以让企业参与到学院金融相关专业的设置、制定金融业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金融教学课程等环节中。在金融业人才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人才培养的层次性,满足商业银行对不同层次人才的不同需求。改进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让学校和企业得到各自所需的东西,实现校园与社会的接轨。 3.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银行电子化的发展,尤其是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在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计算机化网络化的同时,商业银行要注意保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通过银行内部资源的整合,计算机理财软件的辅助,增加客户需求的满足度,为客户设计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个人理财计划,并可以通过计算机辅助软件实现实际操盘操作。 4.完善客户经理制,提高客户经理的金融水平客户经理制是为了迎合现在正在逐渐转变的金融服务方式、经过改革后的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同行之间的竞争出现的新型的服务观念。各个商业银行虽然自从客户经理制这一服务观念推出,就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也从中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完善客户经理制,需要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客户经理的素质;加大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科技投入,建立健全客户经理信息系统;在客户经济中开展新型的服务观念传递;实行责任制,明确客户经理的职责,设置专业的客户经理从业人员组织机构。除了需要专业知识,客户经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承受压力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能力等一系列综合能力。为了顺应金融的全球化、国内商业银行对人才的急缺的现实情况,组建全能、高效、专业的个人理财人才队伍迫在眉睫。 5.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服务商业银行而已通过设置个人理财业务柜台和细分客户实现差别化服务等方式调整经营策略。个人理财业务专柜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个人理财服务,培养固定的客户群体。通过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性地提供理财服务。因为不同情况的客户对个人理财服务的要求不一样,这就要求银行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差别化的服务,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客户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建议,满足更多客户的不同需求。 三、结语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和理财产品的营销体系,大力开拓国内金融理财市场,增加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份额。利用多种多样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多种投资方式创造更多价值,帮助客户实现财产增值的目的,同时还能提高银行盈利,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作者:刘晓靖单位:绥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投融资风险论文 1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决策内容 投融资决策内容:投融资决策委员会要对交易对手的以下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决定是否与之交易。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交易员姓名、企业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联系地址等。财务信息:包括资产结构、负债结构、资产质量、流动性、抵质押资产状况等。补充信息:包括开展业务的领域、资信情况、达成交易的难易程度、经营状况,团队的管理能力等。投融资分析报告:包括市场变动趋势、投融资机会预判、投融资规划执行完成情况、交易的风险收益情况、投融资成本与收益测算以及债券市值的风险估值等内容。 2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规则 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规则: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事项,应采用集体审议、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其职责和权力,重大事项须征得主任委员意见或委托后代行其职责和权利。列席委员,有权对会议的审议程序和审议过程的公正性、民主性进行现场监督和质疑,但对会议审议事项不具有表决权。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根据报审事项情况,经秘书处建议,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可决定随时召开或取消会议。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会议的一般程序: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和有关事项。会议秘书报告到会委员人数、列席人员情况。报告人向委员介绍审议事项的基本情况。向委员介绍对审议事项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委员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主持人作为委员时不得先行发表诱导性或倾向性意见。委员投票表决。会议秘书收集表决票并统计表决结果。主持人根据每位委员意见后,宣布表决结果,发表决定性意见,进行会议总结,明确有关事项和要求。 3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表决事项 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对需要表决的事项,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按“同意”“、不同意”、“复议”三种意见设置。委员对审议事项表示赞成的,投“同意”票。不赞成的,投“不同意”票。委员认为报审材料及其说明不足以支持其结论,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补充资料后再行审议和表决的,可投“复议”票。凡是付诸表决的事项,必须有占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的“同意”票方为通过。有二分之一(含)以上“不同意”票即为否决。上述条件之外的表决结果和主任委员根据项目讨论情况可宣布为保留复议。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对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但不能对会议审议表决未通过的事项进行否决。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行使“一票否决权”时,应表明理由和处理意见,并作为会议审议结论。 4投融资决策报审程序 投融资决策报审程序:首先,按投融资业务的金额、期限、类型确定是否应报审,对于无须报审的投融资业务,应在授权范围内按照业务流程办理,对于须报审的投融资业务,一般报审程序:对拟报审事项提出书面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送。对拟提交审议的事项进行复审调查,提出书面意见,超过授权范围、应由董事长审签的事项必须提交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经审核后同意提请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报请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并做好会议准备。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举行会议,进行审议、表决,形成会议纪要。报请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投融资决策业务事项,应报送下列文件、资料:交易员对该业务的意见(或评估报告及评估报告概要),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投融资决策业务审查审批表。其他要求上报的文件和资料,应对其报审资料和意见负责,材料必须真实、全面。报审意见必须明确,对涉及的问题、风险及防范对策应表述清楚,不得回避。有关负责人的签批意见及日期必须清晰、明确。 作者:王滨单位: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初探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几下几种:1.电商小贷公司。电商小贷是指电商企业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自身平台所积累的商务经营数据和其他第三方数据审核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而在网上进行借贷的融资模式。我国电商信贷主要分为电商系和银行系,其中电商系在这种信贷融资中占据绝对优势。电商系的融资模式又可细分为以下几类:第一,自建小贷公司。将信贷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向外融资,加上自有资金通过小贷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对外提供贷款。第二种是与银行合作完成信贷。电商利用网络平台对企业进行审核,后提交给银行,由银行进行放贷。银行系的放贷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自建电商平台,这种模式主要是国有银行,如交行的“交博汇”、建行的“善融商务”等。但是这种模式的不足在于由于银行系电商的流量不足,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模式很难做大做强。第二种模式是银行与电商企业合作,利用电商企业掌握的大数据作为网上贷款风险审核的信息。但是它过于依赖电商而使得业务独立性大大下降,而且电商有自己的打算,它不可能将优秀数据拱手相让从而失去在这一领域的独占性优势。第三种模式是与第三方数据提供机构合作,利用第三方机构掌握的电商运营的数据包括电商ERP、资金支付、物流、交易平台数据等链条环节数据,不但能较好的掌握客户终端的需求信息,还能较好的了解电商的运营规则,而这种模式也是未来主力开拓的方向。2.在线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是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基础上,在贸易融资和支付结算领域通过虚拟的互联网金融助推实体经济的融资模式,它的本质是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服务流的有效整合。供应链金融的出现使得银行利用大数据和大数据分析打破现有信贷评估系统信息不对称的有效工具,通过模型构建和大数据分析了解企业和个人信用、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这样的模式往往比传统的抵质押物的风险控制力更强。3.互联网投资。互联网投资理财产品是指金融机构或者电商利用网络面向网络大众销售金融产品,互联网投资产品丰富,准入门槛低,手续灵活方便,而且能够突破区域限制,收益率较传统金融机构高,主要投资者为长尾分布人群。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资人群的理财资金少,往往被传统金融机构拒之门外,殊不知这一长尾人群数量大,市场前景广阔。余额宝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市场的青睐,短短的几个月,余额宝作为一款实质性的货币市场基金其投资人数就已经位居世界第一位,资产管理规模位居全球基金前五。4.大数据金融模式。代表性的企业有淘宝、京东商城、苏宁云商。这些公司利用其构建的电子商务平台的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布局营销,实现精准销售。5.第三方支付模式。这一模式的典型企业主要有拉卡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银联在线等。6.P2P模式。P2P虽然发端于美国,但是自从传到中国以后,发展势头迅猛,在规模上已然超越了美国,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P2P模式———实质上的中国民间融资。P2P的出现让小贷公司突破了不能融资、担保公司不能放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贷的政策限制。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业务还包括众筹融资、虚拟货币等。 二、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体系建设 (一)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紧迫性互联网金融从2012年兴起,经过急速的扩张和发展,通过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和行业的洗牌,已从完全竞争市场向寡头市场发展,互联网金融资源越来越向少数几家优势电商集聚,而主要行业领导电商为了追求市场份额特别是行业垄断权、定价话语权和垄断利润,通过商业战略和技术手段为行业进入者设置了诸多的有形或者无形的壁垒。按照行业发展的一般规律,资源要素和产品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后继者想要进入行业分取利润一杯羹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替代现有行业主导者成为行业新的霸主的难度可想而知。我国国有五大行以及主要的股份制银行都意识到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性,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应对策略,制定了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战略布局。银行纷纷试水互联网金融业务,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深藏于现象背后的深刻原因。客观上,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科技发展的大势不可逆转;主观上,银行也已经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能否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关系到银行发展,因此纷纷采取主动出击的策略和主动应付的姿态,希望在互联网金融这一趋势潮中占据制高点,形成新一轮发展的动力。银行的有效出击和抢占制高点策略为其他金融机构有效发展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使得我们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力,能否在合适的时机应对关系业务的拓展,关系盈利的增长和盈利空间,关系能否突破现有业务模式、规模的束缚,关系公司整体的发展。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将积极有效的利用互联网金融上升为公司发展战略层面的高度上,为公司冲破束缚、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基础。 (二)战略鉴于互联网金融的时代特征以及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为了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应把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金融和信息化列为公司的重大发展战略。公司应注重线上线下业务的整合、协调、统一,实现线上线下业务的交错、互补,实现线上线下的相互促进,实现线上线下的两条腿协调行走。长期来看,公司要将线上业务作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优秀竞争力,力争将线上业务做大做强,做出具有高度信誉度、强大社会影响力、覆盖面广、技术先进、管理有效、商业模式新颖、客户认可度高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少数主导企业之一。短期来看,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需秉承避实就虚的策略,尽量避免与优势电商的正面交锋,通过制定差异化的移动互联网发展战略,利用公司在金融产品服务领域的优势,循序渐进、有步骤、有条件、有针对性的发展。在稳步发展B2C的基础上,主抓B2B的发展,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以资产管理公司为例,在资产处置和资产收购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资产总量高、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大型优质客户。在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初期,要紧紧抓住这些客户资源,以他们为优秀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实现短期内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这种发展战略同样适用于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 (三)产品创新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产品上的创新,应该把握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在符合监管要求以及自身企业发展战略的前提下,按照资源最有效配置的原则,以现有业务和平台为优秀和立足点,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渗透互补作用,有重点、有步骤地向现有业务的上下游延生扩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线上线下的优势互补,弱势互抵,逐步增强企业的优秀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和盈利空间。金融机构尤其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利用现有的金融资源服务优势选取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最为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现有业务优势互补的业务类型,包括B2C、B2B业务特别是供应链金融业务。 1.B2C业务B2C业务是现有的电子商务主导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较为成熟,已经形成了几家大的电商企业垄断电子商务市场的局面。作为后继者,要想成为后起之秀,按照常规的发展模式借鉴电子商务主导企业的经营模式显然很难成功。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金融服务优势,将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载体,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优势金融产品与服务融入交易当中,这样的商业模式可以避实就虚,在强化自身优势的同时,避免与大的电商正面交锋,采取迂回战略,实现快速发展。(1)搭建平台搭建一个服务质量高、客户体验好、汇聚人气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评判一个企业或者是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份额、市场地位的重要标志。要想发展互联网金融,就要做实电商平台。搭建平台的途径有自身研发、与现有的主导电商合作、或者是通过兼并收购等。综合考虑发展的可行性和主动性两大因素,收购现有电商企业成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理想之选。尤其是可以选取彼此重复度低的平台联盟商,建立资源互补型的大电商平台。(2)发展平台在成功兼并或者收购一家或者几家电商之后,要整合被收购企业的业务资源和优质资产,结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色,制定进一步的互联网发展战略。B2C商城可以采用网盟和自营的双重模式,发展的初期推出限时抢购、限时抢批、降价竞购的策略促成交易量的攀升。同时,采取网络、平面广告等营销策略积极培育电商平台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价廉质优的大众受益下,实现流量的几何级增长,培育以社交网络为载体的外部性,在短期内实现对电商平台的感知-认知-吸引-依赖的过程,迅速提高电商平台交易流量,为公司的下一步发展———融入优势服务和产品、进行大数据分析打下基础,因为电商交易流量和交易金额的速度对互联网金融的成败起着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电商平台的功能界面要时刻体现民主化和方便快捷的操作理念,早期可以通过自营、加盟甚至与其他电商合作的方式,通过吸引企业、分销商免费入驻的方式,免除传统电商企业的进场费和交易费,快速做大市场。B2C的经营理念是贴近大众、贴近市场。因此,在功能的设置上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有机结合,照顾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让消费者意识到这样的电子商务平台是方便、快捷的。根据金融企业做电商平台的发展来看,电商平台的容量边际成本很低,但随着交易量的逐步上升,物流、仓储等问题就会显现出来。与专业化的电商平台相比,线下的物流效率、仓储空间成为制约金融类企业创办电商平台的最大瓶颈。其实,这一困扰多数金融类企业电商平台的难题并不是难以解决。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与几家大型物流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保证物流的时间和效率。另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当中积累了物流基地的客户公司可以以这样的物流基地客户为突破口,建立基于诚信、合作基础之上的再度合作,租用物流基地客户的基地,通过此类客户寻找其他物理网点的基地信息,在短时间内建立覆盖全国重要城市的仓储物理网点,突破物流、仓储的短板限制。(3)融入产品和服务金融企业做电商平台不只是做电商平台,更大的目标在于利用这样一个载体积极销售有特色、占优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样的载体可以将金融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融入到交易过程当中,从而提高社会认知度、扩大销售渠道,拓展客户来源,解决线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约束,提高利润增长点。 2.B2B业务相比于B2C业务做流量,搭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策略,B2B的发展方向和模式应定位于重点突破、主次分明、采取连横合纵的策略。所谓连横就是将当前盈利能力大、发展潜力好、利润率高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或者是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社会知名度高、财务经营好的企业整合成为优质客户和优秀客户。所谓合纵就是优质客户的上中下游关联企业连为一体。综合金融企业的业务优势,发展B2B的商业模式重点应该放在供应链金融的模式上,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有忠诚度高的龙头优秀企业群。在优秀企业的路径选择上,有重点分步骤展开。首先,与现有的公司大客户洽商,将金融服务逐步引领到线上,实行企业进驻免费,同时简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流程设计,增加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开辟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定制通道,让企业亲身感受良好的线上金融服务质量,从而培养平台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第二,在做足现有客户线上金融服务的同时,应该开拓其他大型、重点客户来源通道,引进国内外知名产品生产企业和零售商、分销商以旗舰店的形式入驻商城,同时与国内知名大型电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丰富商城的吸引力。优秀企业的进入是产业链金融的基础,在获得优秀企业的认可后,通过优秀企业的影响力推进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的集体进驻,打造上下游一体化、企业间紧密相连的高度外部性电商平台。 3.融资类业务未来互联网发展的优秀竞争力不外乎交易数据和数据分析能力。交易数据建立在电商企业在互联网市场的整体竞争力之上,表明电商企业的受认可度和影响力。数据分析能力则表明电商企业的发展潜力,大数据分析能力的强弱表明电商企业进一步开拓金融服务的潜力大小。拥有出色的大数据分析能力的电商企业,可以利用大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扑捉资金变化的机遇,通过大数据构筑金融业务的安全网。互联网金融的融资类业务的本质是数据库、大数据分析和线上融资风险控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实现交易流量攀升目标的同时,加强数据的获取能力、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实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造。(1)数据库的建立公司在经历初期的爆发式增长达到一定规模后,通过平台交易信息获取海量非结构化大数据,建立数据库。(2)大数据分析大数据的分析是基于模型的基础之上完成的,公司凭借电商平台近乎零成本的对平台客户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信息实现精确分析。(3)风险评价仅凭借交易平台数据可能存在失真的问题,例如一些交易商通过虚假交易提高企业的交易量,在平台海量非结构化交易数据的基础上,应该引入第三方交叉验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然后通过引入网络计量模型将综合客户平台信息和第三方信息的客户信息映射为传统经营业态的函数和动态图景,用以取得企业的信用评级。这种风险评价方法成功解决了小企业财报分析、不动产质押和风险敞口的问题,在线的审查模式和基于计算机的信用评级模型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审查效率,节约了授信成本。(4)风险控制措施互联网金融的融资类业务的风控手段包括以下几步:第一,事前风险控制,排查、筛选借款人资质;第二,事中风险控制,通过大数据采集和网络模型分析,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进行准确评估;第三,事后风险控制,对违约的商户关闭网络店铺和账号,提高还款人的违约成本。成功的大数据分析能力可以为资产进行准确定价,评判客户的信用等级,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从而了解客户的消费行为,这些信息为金融机构掌握客户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了真实的价值,可以让金融机构在制定金融产品和服务时有的放矢,为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坚实的基础。 作者:邵玉君单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论文 一、EDF概率的计算及修正 (一)先要从公司股票的股权价值Vε和股价的波动率σE以及负债来估计VA及波动率σA其中μA、σA是公司资产价值的瞬间收益率和波动率。dz是标准维纳过程。 (二)由第一部中的VA、σA和公司的债务来求得DPT、DPDKMV模型中定义DPT=SD+0.5LD,(SD为短期的负债,LD为长期负债) (三)DD与EDF之间是具有稳定的函数映射关系从第二部计算中可以看出,KMV模型定义DPT=SD+0.5LD,这是基于美国庞大的违约数据库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但是中国信用体系数据库还不够完备,且不同行业的信用情况也对DPT计算有影响,因此KMV模型在度量我国信用风险时需要进行参数的修正。对于m值得选择,不同学者研究的论大都不一,但大部分结果倾向与m≥0.5以上的这个结论,由于我国公司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失信情况出现较美国发达资本市场较为严重,所以,m值一般设定为0.5以上比较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对于DPT计算方法的选择,还有很多种方法,如:有的学者采用模糊随机方法、DEA方法中的CCG模型、回归、神经网络等等。第三部中,计算EDF时,由于我国没有庞大的违约数据库,所以无法建立DD与EDF之间的映射关系,所以一般假定VA服从参数为μ、σ的正态分布。 二、结论 (一)完善DPF计算在我国信用体系数据库不健全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应该区别度量公司的信用风险,在选取违约参数时,应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公司的债务情况来进行判断,选取合适的DPT来进行DPF的计算。其次,在计算VA及σA时采取期权定价模型有很多种,我们要尽快探究出一种适合中国市场特征的模型。 (二)加快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应成立专门的研究部门,尽快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风险监控预测体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评级制度建设。 (三)建立精确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的精确度和真实性决定了我们模型预测的准确性,统计口径的规范化还是特别有必要性的。违约数据积累的缺乏在我国风险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3》和《北京市统计年鉴2013》计算而得。从图2可以看出,行业的泰尔指数呈现出波动上涨的趋势,从1992男的0.0142上涨到2013年的0.0338.1992年到2000之间,泰尔指数基本保持在0.015~0.02之间波动,波动浮动也比较小,这可能与在这几年时间内,金融行业能量并没够得到足够的释放有关,很多金融业处于管制阶段,金融业的收入与制造业的收入差距并没有很大。2000年到2008年之间,泰尔指数逐步上升,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之所以会形成这种趋势,是由于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态势下,行业的业务量不断增多,且行业的垄断性经营为这些行业获得了高额的利润,高额额利润促使行业的收入水平不断,而与此同时,制造业的收入水平只有很小的增长,从而使得金融业与制造业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泰尔指数就越大。2008年以后,泰尔指数有所回落,一方面是因为金融危机后,金融业受到了一定的打击,行业收入略微降低,另一方面,国家开始更加重视制造业的发展,制造业的收入有所提高,从而使得泰尔指数回落。 三、结论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从上面的描述性统计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结论:金融业与制造业之间存在着很大的收入差距,并且收入差距呈现不断上涨的趋势。为了进一步研究金融业和制造业的收入差距,解释造成这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原因,探究造成这种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我们可以对影响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再次提出一些初步的想法。将收入差距作为因变量,收入差距可以用行业的平均收入差距量化,自变量可以选取行业人力资本水平,用行业人均受教育年限量化;行业劳动水平即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可以用行业的产业增加值与行业从业人员的商加以量化;行业垄断水平,可以用国有企业的所占比例加以量化。构建回归方程,进行回归分析。 作者:孙姣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金融监管论文 一、对中资金融机构海外机构的金融监管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海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业)越来越多,而且与国内的金融业的行业结构非常相似。在1998年,我们国家营业性的外资金融机构有178家,各类金融机构的代表处有678家.到如今对外金融机构海外机构的设立已经数不胜数,所以我们国家的监管部门面临的问题以及挑战越来越多。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车轮不断前进,我国的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还有我们不断提高的中资银行的实力,不断加快的中资银行的步伐,以中国银行为首的多方国内银行的海外机构已经遍布了世界各国的金融中心。在此基础上,我们可初步估计,随着全球经济的增长以及我们国家加入世贸组织后对经济的开放程度还有我们国家银行实力的不断增强,跨国经营的中资银行的步伐会越来越快,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我们的监管力度还有相关条例以及规定安排要跟上中外合资机构的步伐。假如我们的力度没有把握好,监管不到位,这势必会给我国的经济还有国家安全带来一定的影响和冲击。回溯历史,即使我们国家在海外机构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和东道国监管局的压力下和挑战下,在此压力下却还是有许多违规、违法乱纪的案例发生。然而这些案例相对于总体来说还是会低于国内分支的机构。所以,只要我们国家的监管部门加大力度,逐步完善体制,未来的前景将会是十分可观。目前为止,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经济条件,中国的金融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并且早就在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与此同时其他的一些相关法律例如《证券法》、《信托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法》也在制定和完善中。在国际合作监管这一方面,银监会在遵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框架下:提高信息披露标准,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强市场利益相关者在促使银行拥有充足资本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与30多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我们和双方的合作从此建立了双边监管合作的机制。另外,在针对海外的机构发展的情况下,以及海外的机构在对我国的监管现状下,我们主要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对中资金机构海外机构的监管进行改善,并扩大我国金融监管的国际化。第一,稳步推进对外开放的金融业,全力支持对中资银行的发展。自从改革开放后,特别是我们国家加入WTO后,中国的金融业不断加大对外开放的步伐,并且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承诺并开放了对外资保险公司、外资银行的业务限制。而且证券市场上已经特别针对外国投资的市场开设了,在此基础上还允许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在海外上市,更为重要的是允许中外合资企业进行市场融资。截止在2014年底,一共有132家外资银行在我国成立,这些银行的设立共有来自世界各国的69个国家,并且他们还在我国设立了410家营业性机构。除此之外,还开放了汽车融资金融服务,加大了对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比例,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引入了国际战略投资者。中资银行在汇丰、花旗等国际一流金融集团的比较下,在风险管理和培训项目这两个方面有很大的差距。监管当局在面临我国“走出去”这一跨国战略的环节下,应该积极主动参与谈判,争取利益最大化,推动我国的经济市场向前进步。在此时,按常理来说应该为海外机构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东道国监管安排的服务以及信息业务等多方服务。第二,加紧缩小国内与国际的监管标准差距,努力提高我们国家在金融监管方面的人才的综合素质。在当前的局势下,我国经济的发展走势逐步上升并且日趋于良好,但是我们的监管人才以及监管标准远远不足。我国金融业有许多监管力度失控导致违法违规的案件非常多因为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所以,在此惨痛教训下,发展监管人才以及提升我们的综合国力显得尤为重要,在我们对监管人员的建设的基础上,培养出自己的高素质的监管人才,建立属于我们自己的完备的监管层系统。 二、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问题 外资金融机构经过试点实践证明后,形成了以外资银行为中心和主导的架构格局。截止2012年12月末,有42家法人、95家分行和197家代表处在我们国家设立,还有全世界49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还有900家营业网点是外资银行支行所设立的。外资银行在华主要经营业务领域有信贷业务、中小企业融资、大小商品贸易、资产管理、托管和清算服务等。在适宜的外部环境下,外资银行初步完成了在我们国家的经营格局,而且经营的格局的基本面健康,本土化的程度也在慢慢提高,在此基础上,渐渐熟悉并且融入了整体的经济环境,外资银行来源的广泛性和专业背景的多样化已经成为我国银行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参与者,在此基础上给我们国家提供了多层次的有益补充。在全面开放的环境下遇到的问题如金融结构的多样性、金融的创新性、金融工程的复杂性和金融交易的国际性等因素大大增加了投资的风险以及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以及对外资银行监管原则不明确;外资银行监管法律不完善;在监管内容上,只重视合规性监管,轻视风险性监管;在与外资银行母国监管者的合作上也极度缺乏。在面对这样的挑战与风险时,有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健全监管法规、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在对外资银行的兼管时首先要确立好监管目标。我国引进外资银行已近30年,在金融立法滞后于金融发展的要求下,我们的监管机关需要有强硬的态度和制裁手段。在对外资银行的设立与登记、高级管理人员资格、业务范围、业务监管以及银行的清算等进行具体的解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下,把握其宗旨,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完善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同时在“重引进、轻管理”的监管方案下,更要集中于市场的准入方面。在对业务经营的监管力度上加强,重视内部审计管理水平、经营政策、资本流动性状况、资本充足率的变化等等,以及对预防为主的风险性监管。在我国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问题上,我们国家并没有实行“综合监管原则”在此基础上,我们国家需要进行深入研究,在引进外资银行时的国别政策布局问题出现的时候。并且在国内外监管机构交流信息比平时更多的情况下,国与国之间的合作方式也要多样化的发展。第二,适应混业经营趋势,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组织体系。我们国家的金融业在走上混营经营之路时,在面对这种复杂的形势下,弱化分业管理从而强化彼此之间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金融行业的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前提下,建立起社会监督配合、行政监管为主、金融机构内控、行业组织自律的大系统监管体系。从而更加完善建立好的高层定期会晤制度,实现高层监管机构的相互信任以及资源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在良好的内控机制监管下,督促行业各会员认真执行金融法律、法规的同业竞争关系。在发现问题及困难时,及时解决金融风险隐患,确保金融行业健康稳步向前发展。 综上所述,金融监管的国际化的必要条件是金融开放的不断扩大化,提高我们国家的金融监管的国际化程度是现阶段我们最需要做的事情。在面对如此严峻的情况下,对中资金融机构海外机构监管和在外资金金融机构监管进行改革刻不容缓。这既是对国家经济发展负责的表现,也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素质要求。 作者:刁月杰单位:河南大学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论文 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1.1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指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质量控制与程序负总体责任;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是内部自我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应通过持续和定期的检查,对内部审计质量进行考核和评价。在内部审计过程中,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1.2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内部审计行为能力 在内部审计工作推进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能力是保证内部审计工作取得积极效果的关键。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来看,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整体水平相对较低,这就要求在制订培训计划、审计分工、业绩考核等方面要有一套良好的评价体系加以激励,只有内部审计人员的尽责履职,才能使内部审计工作得到有效开展。所以,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正好满足了这一需求。从当前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定位来看,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属于内部审计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措施 鉴于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重要性,在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2.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必须要找准管理主体 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中,要想保证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能够取得积极效果,就要对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主体进行明确,并结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运行实际,使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能够成为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满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运行需要。所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其主体应确定为对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其原则应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原则,确保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得到有效实施。 2.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应实现整个过程的优化 结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建立实际,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过程的有效性,是关系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建立效果的关键。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来看,评价方法只有满足科学性要求,才能实现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评价。与此同时,评价过程也是关系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整体效果的关键。为此,应认识到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对内部审计评价体系的重要作用,应在内部审计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中,做好评价方法的选择和评价过程的优化。 2.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应做好内容的选择 为了保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建立取得积极效果,除了要在评价方法和评价过程上入手之外,还要合理选择评价的内容和评价指标,使整个评价体系能够趋于合理,对提高评价体系的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从这一点来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应将财务监督、资金管理、风险提示、专项审计作为重点评价内容,充分满足内部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需要,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保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需注意的问题 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而言,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既是满足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此,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3.1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应对基础性 工作有足够的重视考虑到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基础性,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中,基础性工作占有较大比重,要能通过评价促进内部审计的管理水平提高。基于这一认识,应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基础工作有全面正确的认识,做到正确理解基础性工作,并积极做好基础性工作,满足内部审计工作需要。 3.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应保证其合理性 评价指标的确立和使用,是保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取得积极效果的关键。从这一点来看,只有学会合理使用评价体系,确保评价体系能够充分满足内部审计标准体系建立需要,才能使整个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取得积极的应用效果。为此,应对评价指标的合理性和适用性有一定的重视,确保评价指标能够得到有效使用。 3.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应保证其公正性 考虑到内部审计的特殊性,在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建立过程中,为避免利益冲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至关重要,否则就偏离了审计的本质属性。为此,保持内部审计的独立和客观,是保证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取得积极效果的关键。为此,应立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实际,突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结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内部审计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而言意义重大。为了满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建立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为此,应从明确评价的主体和原则、选择科学的评价方法并优化评价过程和合理选择评价的内容和指标等方面入手,确保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标准评价体系的建立取得积极效果。 作者:李子强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百色办事处 金融机构论文:我国民间金融机构风险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对民间金融和正规金融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进行比较分析,得出民间金融内部风险较小而外部风险较大的结论,并指出进一步研究可以行进的路径。 【关键词】民间金融内部风险外部风险 一、问题的提出 民间金融对于民营经济的壮大、对于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民间金融活动具有一定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民间金融的发展形成了与正规金融的互补效应,可以减轻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但民间金融风险也不容忽视,比如由于民间融资的自发性和信息滞后性,及一些行业高利润的诱惑,极易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宏观调控的效果,不利于当地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的调整;民间金融活动的隐蔽性造成社会财富重新分配,从而激化社会矛盾,甚至导致局部性金融动荡。以上有关民间金融的风险分析散见于对民间金融政策取向的研究文献中,但有关专门探讨民间金融风险及其管理的文献还很少见,即使谈到民间金融风险的文献主要也是从其溢出效应角度进行分析的。是不是民间金融的内部风险不存在或者没有谈论的必要?民间金融风险分析是否可以借鉴正规金融风险分析思路?民间金融风险防范或管理的重点在哪里?本文拟对民间金融风险与正规金融风险进行比较分析,希望这个分析对于提高政策层面风险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提高总体金融效率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二、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内部风险比较 所谓金融的内部风险,是指金融供给主体业务开展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种影响企业收益、企业价值甚至企业生存的负向可能性。民间金融面临着与正规金融一样的多重内部风险,以下主要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四个方面着重进行比较分析。 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方无法履约还款而造成的损失。信用风险直接产生于交易双方的商业选择,可以细分为违约风险和由于交易对手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上的变化导致债权人资产价值发生变动遭受损失的风险。正规金融机构在信用风险的管理上采取了抵押、担保、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等等规避信用风险的诸多措施,即使如此,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广泛存在和市场的不完善,信用风险仍然是世界各国正规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个难题。在不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中,对公众公司进行强制性的信息披露要求(市场主导型)或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适度融合(银行主导型)是力图解决这类问题的可行路径。民间金融的合约关系是关系型合约而非契约型合约,这种合约具有的特点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建立在血缘、亲缘、业缘和地缘之上,面子成本小于民间借贷的预期收益)这种合约的达成和履行具有较低的交易成本,而一旦超出临界点(面子成本=预期收益),软性的预算约束下(无抵押、无担保)必然导致大量违约现象的发生。从表象上看,由于民间融资活动的合约完备程度弱于正规借贷合约,民间金融的信用风险要大于正规金融,但从实证角度分析,结论正好相反。原因在哪里?在于民间金融本身就是一种经济交往活动中自发形成的一种非正式制度安排,要保证非正式制度的效率,依靠的不是法律等正式制度约束,而是来自于看似无强制力的道德、信仰和习俗等非正式制度约束。当然由此也会产生一定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通常交易成本更低的非正式安排是解决民间金融信用风险的首要手段,如果民间金融贷放者在释放这种信用风险时使内部风险外化为外部金融风险甚至是社会风险,正式制度约束就要开始发挥它的效力。 流动性风险,可以分为市场流动性风险和现金流风险。前者是指由于市场活动不充分或者市场中断,无法按照现行市场价格或者以与之相近的价格对冲某一头寸所产生的风险;后者是指无力满足现金流动的要求迫使金融机构破产。流动性风险总是表现为金融机构不能及时提供充足的现金来满足客户提取存款的要求和支付到期债务。民间金融的流动性风险可以从以上两方面进行分析,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民间金融贷放者的资金来源中短期债务比率较低(一般资本充足率较高,或者说民间金融的资金来源的稳定性较强,这是由民间金融活动高收益率决定的),而资产存有方式比较单一(多为现金,很少持有债券和股票,因为这类金融资产的平均名义收益率远远不能与民间借贷的名义收益率相比),没有资产变现的压力,因此民间金融比正规金融机构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要小。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水平的变化引起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化而可能带来的损失。目前正规金融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在于期限不匹配风险(期限结构风险)、基本点风险(存贷款利息差变动风险)、净利息头寸风险、隐含期权风险(embeddedoptionrisk,提前偿还贷款或提前提取存款的风险)、收益曲线风险(多种债券的收益率之差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风险)。而民间金融面临的利率风险要简单的多,由于民间金融的融资期限多为短期(这一点与国外广泛存在进行股权投资的天使资金状况有别),而且利率基本上是资金需求者和盈余者的博弈形成的均衡市场利率,比较真实地反映市场资金需求价格水平,因此正规金融面临的很多利率风险(比如期限不匹配风险、基本点风险和净利息头寸风险等)对民间金融来说基本上不存在。民间金融资金借贷合约具有利率较高和期限较短的特点,资金放贷者资产持有种类的单一性使得隐含期权风险和收益曲线风险也基本不存在。目前认为民间金融利率风险在于民间借贷利率水平的基础利率较高,而且在市场不均衡时向上攀升的幅度大,往往对整个社会资金供求缺口呈现一种放大反应,这是由民间金融市场分割特性和参与者在较少信息占有形成的非理性行为选择所造成的。 汇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变动使某一经济体以外币表示的债权或债务的价值发生变动,从而使该经济主体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外汇平行市场与非正式借贷市场是民间金融的两大有机组成部分,在外汇平行市场中货币兑换机制与正规外汇市场存在极大的差别。在此市场中的交易可以分为两种:单纯的货币兑换行为和货币划转行为。由于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大多处于外汇管制状态,该市场的交易双方地位并不平等(买方与卖方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竞价机制),只是依靠同一地区的地下外汇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才形成一种不稳定的市场汇率。通常由大的外汇多头根据境外外汇比价结合市场外汇需求和市场预期形成市场基准汇率,在此基础上多级外汇兑换商分别加成定价形成级差汇率。在此过程中,外汇供应商类似于外汇市场上的做市商,由于影响汇率变化的变量及其变动幅度以及汇率对变量的敏感程度难于预测,快出快进、通过巨额交易获取收益(接近于无风险收益)就是外汇平行市场中外汇交易商的主要盈利模式。外汇划转交易也并不借助正规金融体系进行,而是根据约定汇率按照人民币数额适时在境外指定银行账户上打入对应金额的外汇,每笔外汇直接并不跨境流动,一段时间根据外汇头寸状况安排外币现金的输出和输入。了解了民间外汇交易的基本方式,我们不难分析外汇平行市场的外汇交易商的主要风险在于存量外汇面临的市场汇率急剧变化带来的损失以及在外币现金转移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损失。该市场汇率确定有一个特点就是充分考虑市场预期,比如1998年左右的人民币对美圆的比价在1:(9.5-10.10)左右(当时的官方比价基本稳定在1:8.3左右的水平),而2003年-2005年7月在外汇平行市场上该比价维持在官方中间价附近,可见汇率定价是充分考虑了市场预期的(98年亚洲金融危机阶段人民币具有强烈的贬值预期,而2003年后由于中国外汇储备的急剧,普遍产生了人民币升值预期)。在面临极大的汇率风险情况下,外汇交易商尽量控制自己的隔夜外汇存量,主要开展定单业务。 操作风险是由于信息系统、报告系统、内部风险监控系统失灵而导致的风险。可以从技术和组织两个层面来分析,技术风险包括报告系统中出现错误、信息系统的不完善、缺少适当的风险测量工具等;组织风险是指没有建立完备的风险监控组织,从而造成风险管理上的疏漏。由此看来民间金融的操作风险好像很大,首先其内部缺乏严密的风险监控组织,其次是风险的适时监控系统和合理的风险测量工具缺失,都会使一般人产生操作风险完全不可控的感觉。但是我们从制度和技术成本、民间金融业务规模、人力组成和内部激励角度进行考察,可以发现民间金融蕴涵的操作风险是有限的。民间金融机构的内部人员构成具有紧密的亲缘、血缘和地缘关系,比起具有无限责任的合伙制企业对合伙人的约束力更强(不仅仅是经济纽带的联系),不存在委托现象,因而不需要设立一定的制度安排来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民间金融的总体规模虽然很大,但个体呈现规模小的特点,在内部制度安排和技术配置上,基于运行成本和民间金融活动特殊性的考虑,以简洁的和富有效率的流程完成资金贷放活动就必然成为其理性选择。 三、结论及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综上所述,民间金融生命力旺盛、自我调节能力较强、独特的内部安排使之具有较小的内部风险。又由于我国当前正规金融制度供给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促使民间金融的发展异常迅猛,民间金融总量呈现极度的膨胀(据李建军估计2003年全国地下信贷发生额接近7500亿元人民币;另据央行调查统计司对民间融资的调查推算,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因此民间金融的发展不再局限于过去所讨论的微观领域财富分配、社会平等、经济和社会秩序稳定等问题。进一步的研究至少可以沿着两条路径进行。一条是深入考察各种具体的民间金融活动形式,从其运行特点分析其出现和演变的原因、风险发生的敏感点,在促使这些具体民间金融活动沿着与正规金融激励相容的方向发展的同时,保持或提高民间金融的效率;另一条是民间金融规模计量以及建立民间金融规模的预测模型,通过科学客观地考察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民间金融与地方经济、民间金融与外部均衡的相互关系,来为我国宏观经济决策当局提供建言。 金融机构论文: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全面风险管理是适应银行业经营多元化和风险复杂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而产生的,而且已逐步成为现代银行业金融机构谋求持续发展和提高优秀竞争力的重要方式。本文拟以农村信用社为例,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一粗浅的探析。 关键词: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农村信用社 一、农村信用社加快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向现代化银行改革过渡的需要。目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第一阶段的任务基本完成,正在由“深化改革试点”全面转入“深入实施和攻坚”阶段,并按照股份制、银行化的改革方向加快向现代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迈进。建立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国际金融体系、实现与国际接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农村信用社要实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目标,就必须适应银行业改革的大势所趋,更新风险管理理念,改革传统落后的风险管理模式,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适应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日趋完善,特别是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门槛,农村金融市场已进入激烈竞争的时代。农村信用社在广大农村“一枝独秀”的格局被彻底打破,只有不断引入现代金融管理理念,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才能适应市场多元化的竞争需要。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提高优秀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三)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以“经营风险”为获取价值最大化的根本手段,是否能够妥善控制和化解风险,直接决定经营发展的成败。随着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加剧,农村信用社风险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点,只有通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才能对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从而保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 (四)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适应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不仅是银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监管的标准不断提高,且正在加快与国内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接轨,以敦促农村信用社不断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既是农村信用社适应外部监管的要求,也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的现实需要。 二、农村信用社全面风险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一)创建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是融合现代金融企业的管理思想、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行为、风险道德标准与风险管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文化,是金融企业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村信用社必须提高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更新风险管理理念,着重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风险管理的优秀地位。鉴于以往农村信用社因风险管理不力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和历史教训,农村信用社必须牢固树立风险管理“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思想意识,正确把握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坚持以风险管理为总抓手,把风险防控观念贯彻到全部工作和各个环节的始终,真正突出风险管理的优秀地位和首要位置。二是实现风险管理的“三个转变”。首先,在风险管理方式上,要由事后风险化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思想转变;其次,在风险管理的侧重点上,要由信用风险为重点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并重的一体化综合管理理念转变;第三,在风险管理的覆盖面上,要由单一的区域,分散的岗位和片面的专业向不留死角、不出空白、不遗漏洞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转变。三是抓住高管人员这一关键环节。加强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必须从管理层抓起,管理人员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树立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思想理念,引导和带领广大员工将全面风险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之中。 (二)改善全面风险管理的环境。一是加快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按照股份制、银行化的改革方向,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权责明确、科学规范的行业管理体系,理顺各级农村信用社的责权利关系,整合资源优势,为有效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提供体制保证。二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架构。结合规范完善县联社法人治理,进一步明确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理(董)事会要合理拟定全面风险管理的规划,制定风险管理的政策,并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监事会检查和调研日常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既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原则的行为。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制定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规程,并确保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技术水平,从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和经营环节出现的各种风险。 (三)筑牢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必须夯实内控基础,结合农村信用社目前的管理现状,至少应筑牢“三道防线”。一是制度防线。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原则,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岗位操作流程、规范业务行为为重点,结合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组织干部员工认真学习掌握各项制度规定和操作要求,狠抓制度执行和落实,构筑起风险防范的制度防线。二是检查防线。按照“全覆盖、细检查、高频率”的总体要求,采取自查、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各项业务、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的检查力度和频率,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问题漏洞,超前采取控制和化解措施,将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控制防线。把握风险关口前移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对经营管理中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和监测,查找风险点,强化薄弱点,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断改进经营管理,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推动风险状况不断改善。 (四)夯实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全面风险管理是国际先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发展的新趋势,农村信用社要立足现状,加快基础建设,为不断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人才、技术、机制支撑。一是加快培育和造就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风险管理的目标、策略、制度和方法等最终都要靠人来确立执行和不断创新。因此,人是风险管理的主体,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至关重要。农村信用社在大力培育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的同时,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高层次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为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奠定人才基础。二是加强信息科技和网络建设。实施全面风险管理需要建立集中化的数据库,采用规范的风险评估技术,建立一整套风险计量、评估、决策体系和管理程序,而这些都离不开信息网络应用技术和电子化设施。因此,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快信息科技建设步伐,积极引进和借鉴国内外先进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加快自身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全面风险管理的可操作性。三是强化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和实施风险管理的目标激励机制,加强对各级管理层、各专业管理部门以及基层主管风险管理能力、风险管理成效的考核和监督。四是切实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深入开展干部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培训,大力弘扬企业精神,加强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促使干部员工始终保持高水平的执业道德水准,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金融机构论文: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措施论文 摘要:全面风险管理是适应银行业经营多元化和风险复杂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而产生的,而且已逐步成为现代银行业金融机构谋求持续发展和提高优秀竞争力的重要方式。本文拟以农村信用社为例,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一粗浅的探析。 关键词: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农村信用社 一、农村信用社加快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一)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向现代化银行改革过渡的需要。目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第一阶段的任务基本完成,正在由“深化改革试点”全面转入“深入实施和攻坚”阶段,并按照股份制、银行化的改革方向加快向现代化银行业金融机构迈进。建立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国际金融体系、实现与国际接轨、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农村信用社要实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目标,就必须适应银行业改革的大势所趋,更新风险管理理念,改革传统落后的风险管理模式,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适应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随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日趋完善,特别是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门槛,农村金融市场已进入激烈竞争的时代。农村信用社在广大农村“一枝独秀”的格局被彻底打破,只有不断引入现代金融管理理念,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才能适应市场多元化的竞争需要。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提高优秀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三)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农村信用社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是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以“经营风险”为获取价值最大化的根本手段,是否能够妥善控制和化解风险,直接决定经营发展的成败。随着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加剧,农村信用社风险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点,只有通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才能对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从而保持稳健经营、稳步发展。 (四)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是适应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不仅是银行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现代金融监管的迫切要求。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监管的标准不断提高,且正在加快与国内商业银行的监管标准接轨,以敦促农村信用社不断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既是农村信用社适应外部监管的要求,也是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的现实需要。 二、农村信用社全面风险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一)创建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全面风险管理文化是融合现代金融企业的管理思想、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行为、风险道德标准与风险管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文化,是金融企业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当前,农村信用社必须提高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更新风险管理理念,着重突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强化风险管理的优秀地位。鉴于以往农村信用社因风险管理不力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和历史教训,农村信用社必须牢固树立风险管理“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思想意识,正确把握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坚持以风险管理为总抓手,把风险防控观念贯彻到全部工作和各个环节的始终,真正突出风险管理的优秀地位和首要位置。二是实现风险管理的“三个转变”。首先,在风险管理方式上,要由事后风险化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思想转变;其次,在风险管理的侧重点上,要由信用风险为重点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并重的一体化综合管理理念转变;第三,在风险管理的覆盖面上,要由单一的区域,分散的岗位和片面的专业向不留死角、不出空白、不遗漏洞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转变。三是抓住高管人员这一关键环节。加强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必须从管理层抓起,管理人员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树立审慎经营、内控优先的思想理念,引导和带领广大员工将全面风险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之中。 (二)改善全面风险管理的环境。一是加快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按照股份制、银行化的改革方向,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权责明确、科学规范的行业管理体系,理顺各级农村信用社的责权利关系,整合资源优势,为有效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提供体制保证。二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架构。结合规范完善县联社法人治理,进一步明确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理(董)事会要合理拟定全面风险管理的规划,制定风险管理的政策,并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监事会检查和调研日常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既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原则的行为。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制定风险管理的程序和操作规程,并确保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技术水平,从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和经营环节出现的各种风险。 (三)筑牢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必须夯实内控基础,结合农村信用社目前的管理现状,至少应筑牢“三道防线”。一是制度防线。按照“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原则,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岗位操作流程、规范业务行为为重点,结合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需要,不断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组织干部员工认真学习掌握各项制度规定和操作要求,狠抓制度执行和落实,构筑起风险防范的制度防线。二是检查防线。按照“全覆盖、细检查、高频率”的总体要求,采取自查、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各项业务、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的检查力度和频率,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问题漏洞,超前采取控制和化解措施,将问题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控制防线。把握风险关口前移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对经营管理中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和监测,查找风险点,强化薄弱点,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断改进经营管理,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推动风险状况不断改善。 (四)夯实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全面风险管理是国际先进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发展的新趋势,农村信用社要立足现状,加快基础建设,为不断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人才、技术、机制支撑。一是加快培育和造就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风险管理的目标、策略、制度和方法等最终都要靠人来确立执行和不断创新。因此,人是风险管理的主体,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至关重要。农村信用社在大力培育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的同时,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快建设一支专业化、高层次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为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奠定人才基础。二是加强信息科技和网络建设。实施全面风险管理需要建立集中化的数据库,采用规范的风险评估技术,建立一整套风险计量、评估、决策体系和管理程序,而这些都离不开信息网络应用技术和电子化设施。因此,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快信息科技建设步伐,积极引进和借鉴国内外先进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加快自身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全面风险管理的可操作性。三是强化风险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和实施风险管理的目标激励机制,加强对各级管理层、各专业管理部门以及基层主管风险管理能力、风险管理成效的考核和监督。四是切实提高员工职业道德素质。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深入开展干部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培训,大力弘扬企业精神,加强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促使干部员工始终保持高水平的执业道德水准,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金融机构论文:系统布局建制金融机构论文 【摘要】这是对在当前金融形势大变动、金融扩张的形式下,金融机构多机构多实体经营模式而提出的一种探讨;通过对这种经营模式布局、机制应用、模式转换的介绍来解析该模式对金融机构建制的帮助。 【关键词】分支行系统架构多实体银行角色管理单证中心总分支架构 1引言 在当前银行机构及业务大扩张下,实现银行业务跨区域流水化作业处理,使业务处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化,不断满足银行各项业务发展需要,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达到实现银行经营综合效益最大化目的。而这些均需要先进的银行系统支持,而这种集中化跨区域的银行系统,首先面对的就是多实体、多分支机构的系统布局。 2银行系统架构案例分析 2.1多实体的基本布局 多实体的概念于系统中的实现,就是针对银行中的层次细分(数据、机构、岗位与用户)进行结构化与逻辑化的关联,而在系统中提供了相应的参数来达成层次关联的实现,这些参数包含:Unit、Role与User。 Unit: Unit是实现系统多实体化的重要参数,其主要目的是用来设定每个运行实体的所能存取的数据表,与各个数据表的存放位置(数据库与主机),系统中可以定义任意多个Unit,而每个Unit可以同时存取一个到多个数据库,同样的一个数据库可以同时被多个Unit存取,借此系统就可以完成多实体运行环境中的数据分布/布置。 Role: 另一个实现多实体运行的参数就是Role,通过Role来定义各个岗位的职责(授权),岗位职责的变动、岗位的调动、变动均通过参数Role来实现。 User: 有了Unit(机构)与Role(岗位)的设置,也必须要有人(即用户)去那个他所属的机构报到与任职,而User这个参数除了用来设定用户基本信息、密码与安全策略外,就是巧妙的连串起Unit与Role,而形成了Unit、Role、User的三角关系。 所以可利用这三个参数的巧妙关系,根据行内的实际需要搭建起数据、机构、岗位与用户的多实体分布状态关系,以完成多实体运行机制的目标,并可运用在日后可能的进程的合并或分割的调整。而此类的运用在大银行中就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银行合并的过程,就牵涉太多太多机构的调整:有合并的、有分离的、有升格成外汇指定中心的(即单证中心,根据地区大小辖下有数量不同的分支机构),甚至也存在分离后降格成一般分支机构的,除了多实体运行的分布外,尚存在许许多多的资料重整。 2.2多实体机制的应用 单证中心的定位,组织架构的定位 单证中心是中心、成本中心还是利润中心,在系统建设初始就需要定位,不同的定位对需求的导向会产生很大影响。如果是中心性质,单证中心就不存在任何账务;如果是成本中心性质,单证中心有自己的账务行,同时也负责表外记帐;如果是利润中心性质,就需要考虑中心与经办行之间的利润分配问题。 业务框架的灵活调整 在单证中心的定位与组织架构确认后,就会对相关业务框架进行可能的调整,图1是以信用证开证为例来说明可能的改变: 2.3多实体、多分支机构的模式转换 一个支持多实体(Unit)、多分行(Branch)运行的系统,透过系统所提供的参数,在多实体、多分行的环境中,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安排集中、分散或部分集中部分分散的运行环境,且由于透过参数的方式,系统也可进行分散向集中的靠近,或是集中向分散的分离。在公司的现有用户中上述情况也都有发生过。 银行组织结构中一般包括了机构、岗位、岗位职责、员工等基本要素,系统通过参数实现了这些要素的建立及变更,以实现组织结构的建立与变动。关系如图2所示: 系统通过Unit参数来建立运行机构的实体如:总行、单证中心及各级分支行,并可设置每个运行机构的承做行代号、记账行代号与该所属运行机构下每个数据表所存放的数据库(同时多数据库支持),可通过Unit参数的设置与调整来实现分支机构的合并、升级、新增、撤销。利用岗位职责参数来定义每个岗位(Role)的授权功能,而再以Role参数来设定每个机构(Unit)的职能(即操作功能)。 通过Role参数来定义各个岗位,并将已经建立好的FUNC(岗位职责)授权给各岗位。岗位职责的变动、岗位的调动、变动均通过参数Role来实现。 通过User参数来确定银行的职员,并将相应的Role(岗位)及职员所在的Unit授权给相应银行职员。银行职员的岗位调动、新进职员、职员离职、职员在总分支行间的调动均可通过User参数来实现,并可设定用户基本信息、密码与安全策略。 经由参数的调整来实现运行模式转换,系统可支持银行所要求:从总分行式的运营模式到集中化处理运营模式(单证中心)的转换,其中包括业务授权与岗位的转换,也可透过Unit参数中对数据存放的设置来完成数据的转换。 账务核算机制的建立 在上述的单证中心定位明确后,与相应的架构调整完毕,接着就是账务核算规则的订立,与新核算规则下所引发的业务口账务调整。在系统的设计上,仅需要对公共流程中的账务模块进行调整。 3结语 本篇主要设计一种多实体、多机构的系统架构模式来说明集中模式下的银行系统作业。由于篇幅的原因未对具体架构进行更深层次的展开。 金融机构论文:政策性金融机构支农发展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力度;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引导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建立保险制度和贷款抵押担保机制;加快金融改革,把政府改革的外在推力和农村的内生动力结合起来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机构,把优惠农民的各项支农政策公平地让农民享受、金融单位提供的金融产品单一,农民对金融产品选择的余地很少、完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规范查处程序和处罚标准、农村政策性贷款保险制度和农村经济主体贷款抵押担保机制是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中的主要障碍、农村金融的管制对预防农村金融风险、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从某种程度上说,有什么样的农村金融就会有什么样的农村经济。因此,进一步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必要前提。 【关键词】农村经济金融银行 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主要包括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正规金融,即通常所称的农村金融“三架马车”:农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以农村合作基金、合会、民间借贷、私人钱庄、民间集资为主要形式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形式。我国农村金融目前有以下特征:从农户对金融需求看,中国农户信贷需求总量巨大,2.5亿农户中一半以上有信贷需求;单个农户以小额短期信贷为主,但需求量不断增大;由于地域经济发展的差异性,造成农户对资金表现出多层次,多元化之间的差异;信贷资金用途日渐多样性,生活性信贷占较大比重。从农村对金融供给看,资金缺口大,信贷供给满足不了需求;贷款成本较高,风险较大;贷款期限不够灵活;单个农户经常出现难以满足抵押和担保的要求。从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的特点看,规模大;发生率高;主体多元化;利率弹性大,高利率占比大;由隐蔽走向公开,逐步呈现专业化趋势。 一、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力度 当前,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但农业发展银行从成立至今一直没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与作用。由于产权的单一性即国家所有,决定了其在组织制度、机构设置、人事管理、经营机制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同时,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功能缺位明显。对农产品收购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资金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要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机构,把优惠农民的各项支农政策公平地让农民享受,提高国家金融支农的有效性,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政府与农村对接的有机力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顺利进行。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必须要研究农业发展银行如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加强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08年10月,我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余额仅为10224亿元,只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26.17万亿元的3.9%,其中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仅为446亿元,占农业发展银行总贷款的4.4%。国家必须对其实行政策性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在当前的大部分农村,金融单位提供的金融产品单一,农民对金融产品选择的余地很少,甚至农民只有存钱和贷款等唯一的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农村发展对金融的多样性需求,限制了农村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产生经济效益,也影响农民对农村金融的改革积极性。因此,农村金融改革要以农村实际为出发点,创新适合农村需要和农村发展的金融产品,以此提高农村金融主体参与金融改革的积极性。 三、引导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发展 完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并通过法律保护合约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保证民间金融有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应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逐步走向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对有益无害的民间金融活动,要制定法律框架,明确其相应的发展空间,引导其有序成长。 对于资金中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高利转贷活动,往往金额巨大,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应规范查处程序和处罚标准。要使农村民间金融活而不乱,实现发展、效率、稳定三者的最优结合,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调控方式的灵活有效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政府在对民间金融监管中应该摆正自身的位置,以引导、监控为己任,而不是对其进行过多的干预。曾经在广大农村兴盛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衰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政府进行了过多的行政干预。要突破农村金融供给的瓶颈,解除农村金融供给抑制,就必须引入竞争机制,放宽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逐步消除农村金融市场的进入壁垒,适当地发展民间金融,进一步拓宽农村金融的供给总量。民间金融是需求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它消除了农户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信息不对称和借贷壁垒的桎梏,应当给予其合法地位。民间金融改革的关键就在于建立市场的准入机制,不能比照城市设立商业银行的标准设立,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准入标准,并加以严格执行。同时,要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使其合法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并纳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满足“三农”多层次的融资需求。同时,还要通过积极鼓励城市各类银行的金融网点向农村延伸,鼓励外资银行开展农村金融业务,使农村金融主体逐步实现多元化,满足“三农”对资金的需求。 四、建立保险制度和贷款抵押担保机制 农村政策性贷款保险制度和农村经济主体贷款抵押担保机制是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中的主要障碍,如果运转不力,将对我国农村金融的成长极为不利。保险公司可以开办贷款担保业务,其保险的对象可以是农户或企业,也可以是农村金融机构。另外,可以探索成立担保公司或担保合作社,由借款人(农户或企业)合资组建,否则,当发生风险损失时,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损失得不到应有补偿。此外,还可以适时开展大宗农产品期货业务,分散农村信贷风险等等。总之,大力开发新型农村金融产品,拓宽金融服务范围,探索建立农村金融的风险防范机制,同时也为建立、健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提供合理的保障机制。 五、加快金融改革,把政府改革的外在推力和农村的内生动力结合起来 农村金融的管制对预防农村金融风险、维护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农村金融有农村金融的特点,农村金融数量小,具有地域性,风险不是普遍性的,只要监管到位,合理引导,农村金融的风险是可以预防和化解的。同时,农村金融不能完全用统一的管理模式监管,也不能用相同的体系规范,以防止造成制度的不适应性,影响农村金融的改革内生力。当然,放松农村金融的管制并非是放任自由,更不是取消监管,而是在结合农村实际的基础上,对农村金融的风险控制和稳定应该更加科学化和个性化,做到“因时因地的制宜”,使制度监管更加具有适应性和符合农村实际。 金融机构论文:金融机构流动性过剩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流动性过剩的表现;流动性过剩的成因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存差持续扩大、存差是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减去贷款余额之后的差额、存差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存贷比例的持续下降是引起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重要因素、M1与M2持续背离、我国货币供应量仍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超额准备金居高不下、增加了央行的利息支出成本,削弱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作用、宏观层面、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外汇占款规模扩大的影响、金融市场不完善、微观层面、居民的高储蓄倾向、资本充足率的约束、银行经营方式的缺陷、直接融资工具的替代效应、诚信体系不完善等,具体请详见。 一、流动性过剩的表现 (一)存差持续扩大 存差是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减去贷款余额之后的差额。自1995年起,我国金融机构总体上开始出现存差现象,数额逐年扩大。尤其从2004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的存差迅速增加,增幅上涨,“喇叭口”现象继续扩大。到2007年,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89371亿元和261691亿元,存贷差达到了127680亿元,是2004年的2.02倍(见表1)。这就说明,存差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存贷比例的持续下降是引起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重要因素。 (二)M1与M2持续背离 结合我国的货币统计规则:广义货币M1=狭义货币M2+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其他存款,可以看出,M1与M2之间的差额反映出了银行持有的流动性资产额。根据央行的统计数据,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的广义货币M1和狭义货币M2均呈现出加速增长的趋势。2006年12月末,M2余额为345577.91亿元,同比增长15.67%,M1余额为126028.05亿元,同比增长17.48%,M1的增速超过了M2的增速1.81个百分点;2007年12月末,M2余额为403401.3亿元,同比增长16.73%,M1余额为152519.17亿元,同比增长21.02%,M1的增速也大于M2的增速,超出了4.29个百分点。因此,可以看出我国货币供应量仍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并且M1的增速反超M2的增速,商业银行仍存在严重的流动性过剩问题 (三)超额准备金居高不下 2008年4月末,超额准备金创下了历史低1.7%,并且据央行统计,从2001年到2008年4月末,我国商业银行季平均超额准备金率依次为6.8%、6.5%、4.5%、4.2%、4.0%、3.4%、2.9%、1.7%。虽然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平均仍维持在4%左右的较高水平,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的超额准备金率,从而增加了央行的利息支出成本,削弱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作用。 二、流动性过剩的成因 (一)宏观层面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为抑制经济过热过快增长,防止结构性失衡,截至2008年6月末,中央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扭转房地产市场和固定投资行业过热的局面,促使商业银行缩小对相关行业的贷款规模,贷款总量迅速降低。此外,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也加大了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剥离和核销力度,使其资产负债结构明显改变,贷款余额减少,存差不断扩大。 2.外汇占款规模扩大的影响。在WTO和“9.11”事件的背景下,我国的贸易顺差一直呈持续扩大趋势,再加上2002年下半年以来受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大量的热钱涌入国内,使我国国际收支账户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的现象日益明显,外汇储备急剧扩大。而受原有强制性结售汇制度的约束,央行必须发行基础货币为巨额的外汇储备买单,致使本币供应量增加,最终表现为商业银行存款的增加。因此,为购买外汇而投放本币已成为央行投放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 3.金融市场不完善。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尚不完善,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投资品种单一、金融工具较少也使居民和企业的投资渠道过于狭窄,再加之人们易受传统保守观念的影响,使大量的现金资产向银行系统聚集,导致银行存款持续增加,资金难以分流,存差进一步扩大。 (二)微观层面 1.居民的高储蓄倾向。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持续稳步增长,但消费的增长却小于收入的增长,形成了大量的储蓄存款。这主要是由于:(1)与我国传统的理财思想、社会结构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2)对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以及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使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增加;(3)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还不健全,教育、医疗等费用持续攀升,大大增强了居民的储蓄意愿,减少了消费需求。此外,我国的贫富差距也十分悬殊,基尼系数达到0.4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这样,大量的储蓄存款被掌握在了边际消费倾向较低的少数富人手中,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流动性过剩的危机。 2.资本充足率的约束。银监会为防范金融风险,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日益规范和严格。在新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要求所有银行在2007年1月1日之前达到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这一硬性条款的约束,使商业银行不得不缩小贷款规模,降低信贷资产比重,从而加剧了银行的惜贷现象。 3.银行经营方式的缺陷。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仍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收入来源仍主要依靠存贷利差。而在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无法通过主动调整存款利率的方式改变居民的储蓄意愿,更不可能拒绝客户的储蓄要求,最终,只能放任银行存款持续增加。 4.直接融资工具的替代效应。随着我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不断完善,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工具越来越多,尤其是短期融资券,凭借其低利率、低成本、低约束的优势获得了更多企业的青睐,由此便减少了对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求,导致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缩小,存差扩大,流动性过剩问题加剧。 5.诚信体系不完善。我国的金融生态环境欠佳,企业诚信意识匮乏、信用缺失现象严重,银行不敢轻易放贷,由此导致两方面的负面效应:第一,大量的闲置资金堆积于银行内部,贷款减少,存差扩大,单位资金的管理成本不断提高;第二,业绩优良、声誉较好、还款能力较强的企业成为银行竞相追逐的焦点,而规模小、风险大、信誉低的中小企业却难以获得贷款,从而导致真正需要融资的企业无法有效的从银行获取资金来源。 金融机构论文:我国金融机构应对次贷危机策略探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次贷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次贷危机中我国金融业的应对措施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国内金融机构损失有限;国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人民币升值预期可能加大、货币政策面临两难抉择、金融机构应加强对风险控制的重视:加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提高征信体系数据质量;关注贷款抵押物的价格风险;正确认识评级机构的评级风险,审慎调整风险标准、金融机构应兼顾加强创新和完善监管:要加强金融创新;正确认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尽快完善金融监管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论文摘要:美国次贷危机致使全球资本市场大幅动荡、大批金融机构倒闭或缩水,乃至对实体经济也产生了不利影响。深入探讨次贷危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以美国次贷危机为鉴,吸取其经验教训,对我国金融业的稳健经营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次贷危机影响金融业 一、次贷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1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 (1)国内金融机构损失有限 国内一些金融机构购买了部分涉及次贷的金融产品。由于我国国内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从事境外信用衍生品交易管制仍然比较严格,这些银行的投资规模并不大。虽然还没有明确的亏损数据,但这些银行的管理层普遍表示,由于涉及次贷的资金金额比重较小,带来的损失对公司整体运营而言,影响轻微,少量的损失也在银行可承受的范围内。 (2)国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 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联动性的不断增强,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持续动荡,必将对我国国内金融市场产生消极的传导作用。一方面,会直接加剧国内金融市场的动荡;另一方面,外部市场的持续动荡会从心理层面影响经济主体对中国市场的长期预期。以2008年年初为例,部分国际知名大型金融机构不断暴露的次贷巨亏引发了一轮全球性的股灾。1月份,全球股市有5.2万亿美元市值被蒸发,其中,发达国家市场跌幅为7.83%,新兴市场平均跌幅为12.44%,中国A股以21.4%的跌幅位居全球跌幅的前列。 持续动荡所导致的不确定性会影响到市场的资金流向,加之香港市场与内地市场的互动关系日益密切,香港市场的持续动荡很可能对内地市场形成实质性的压力。在直接融资比例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国内金融市场的动荡很可能会引起国内资产价格的调整,从而进一步影响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 2人民币升值预期可能加大 在美国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可能会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弱势美元的汇率政策,来应对次贷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这些都可能加剧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一方面,在美国采取宽松货币政策同时,中国趋紧的货币政策会加大人民币的升值压力。近几年,在国际收支不平衡和流动性偏多的情况下,为了缓解国际游资投机人民币的压力,我国央行倾向于把人民币存款利率与美元存款利率保持一定的距离。自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为应对次贷危机的负面影响,采取了减息等货币政策措施。目前,中美利差已经形成了倒挂。如果中美货币政策继续反向而行,扩大的利差将增大热钱流入的动力,人民币将面临更大的升值压力,央行的对冲也将变得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弱势美元政策在不断向全球输出流动性的同时,会直接影响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的贬值。 3货币政策面临两难抉择 全球经济的复杂多变,严峻挑战着我国的货币政策。一方面,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开始出现信贷萎缩、企业获利下降等现象,经济增长放缓、甚至出现衰退的可能性加大。另一方面,全球的房地产、股票等价格震荡加剧,以美元计价的国际市场粮食、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全球通货膨胀压力加大。所以,我国不但要面对美国降息的压力,而且要应对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这些都使货币政策面临两难的抉择。目前,次贷危机还没有结束,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还有待作进一步的分析和观察。然而,可以明确的是,在现阶段必须高度重视次贷危机对美国经济和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影响,防止外部环境恶化作用于国内整体经济运行。尤其是要重视观察前期宏观调控政策的累积效应,结合和内部情况的变化适时做出灵活反应,熨平经济波动,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二、次贷危机中我国金融业的应对措施 1金融机构应加强对风险控制的重视 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流动性较为宽裕的背景下,投资者对经济发展的前景较为乐观,往往会低估风险。但是经济发展具有周期性,处在经济周期上升阶段的经济主体基于盲目乐观情绪购买的资产不一定就是优质资产。美国次贷危机就是一个最新的例子。低利率和房价上涨使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气氛迅速激发,然而在利率提高和房价持续走低后,次贷危机迅速暴露。因此,作为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永远要将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以商业银行为例,近年来,我国的商业银行纷纷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各家银行十分重视利润的增长,纷纷加大了信贷投入。与此同时,在我国市场上也存在着低利率和局部地区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因而住房抵押信贷一直被认为是优质资产。虽然我国的情况与美国有所不同,但是我国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有必要吸取美国、欧洲等国有商业银行在此次危机中遭受损失的教训,保持清醒的头脑,从预防经济周期波动和外部冲击的角度出发充分估计风险,实现自身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1)加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提高征信体系数据质量 在抵押品持续升值的背景下更要重视贷款管理的基本原则,即收入所得是第一还款来源,而不是过度依赖第二还款来源。所以必须针对贷款者的所得情况进行征信,而不是仅凭贷款者自己提供的数据。因此我国商业银行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进行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详细记载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号码、购房套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房屋抵押状况以及违约信息等。 (2)关注贷款抵押物的价格风险 抵押物价格风险指随着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变化而导致房屋价格下跌的风险。按揭贷款期间发生突然变故,贷款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不得不面对抵押物的处置问题,一旦房价下降,房屋处置变现后就不能补偿银行贷款的损失。而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上升周期,房价上涨较快,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不仅要对商品房实行价格,而且要对二手房交易价格、上市后房改房的交易价格进行监督与管理。通过建立科学的定价、估价管理制度使各类房屋成交价格最大限度地接近市场实际价值,以达到规避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价格风险的作用。 (3)正确认识评级机构的评级风险,审慎调整风险标准 在美国这次危机中,评级机构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众多投资者由于盲目信任评级机构对次贷的评级,而对次贷证券进行了巨额的投资,因此遭受了巨额的亏损。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是重要的市场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往往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的报告确定抵押物的价值,进而确定发放贷款的金额、利率和期限等要素。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不但能够为银行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有助于减少房贷风险,提高信贷资源分配效率,还能根据宏观经济的走势,合理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和未来风险。同时,商业银行还应建立规范的评估报告复核制度,该制度不但可以确定资产评估机构股价的准确性,还能有效防止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随意性,从而达到降低信贷风险的目的。 2金融机构应兼顾加强创新和完善监管 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中,金融创新一方面通过广泛的证券化分散了美国房地产融资市场上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加剧了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和冲击力,造成了难以计量的损失。因此,我国要在不断加强金融创新的同时,完善对相关产品的监管。 (1)要加强金融创新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市场工具的创新正在不断加快,如果不能跟上这一发展趋势,就会在将来的全球化金融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的位置。就目前而言,对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一些复杂金融产品的定价能力是我国金融机构的薄弱环节,因此,要努力提高定价能力,确保对风险一收益进行较为准确的评估。 (2)要正确认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其产品虽然可以对冲和分散风险,但不会消灭风险。层出不穷的金融衍生产品拉长了资金的链条,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通过MBS,ABS、CDO等典型的金融衍生工具,使得高风险的房地产资产以证券化方式进入投资市场。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初期阶段,虽然规模较小,但是要从起步阶段就注意有效控制和化解市场风险,提高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审慎稳步地开展资产证券化。 (3)要尽快完善金融监管 在金融创新过程中要搞好相关政策法规的配套,加强对金融创新产品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通过尽快完善相关的监管框架,明确风险资本管理政策,加强并完善对场外交易的监控,强化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提示等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金融机构论文:建立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必要性研究论文 编者按:本文从农村民间金融及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农村民间金融的主要运行形式、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和发展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策略选择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小额信贷。存在问题:民间借贷的利率失控;农村民间金融潜伏着金融风险,容易滋生个人非法金融问题;农村民间金融容易产生经济纠纷;农村民间金融给国家宏观调控带来困难;农村民间金融制度内部组织不稳定;民间金融目前还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等。策略有:明确民间金融的地位,改善农村金融领域中二元结构的紧张与对立;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真正的民间金融;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将民间金融纳入金融监管范围;继续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建立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防范基本的金融风险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农村民间金融在我国农村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农村民间金融的主要运行形式有:农村信用社(属于国有金融那部分除外)、农村合作基金、合会、民间借贷、私人钱庄、民间集资和小额信贷等。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民间借贷的利率失控、农村民间金融潜伏着金融风险、容易产生经济纠纷、给国家宏观调控带来困难以及还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等。因此,规范和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应明确民间金融的地位,改善农村金融领域中二元结构的紧张与对立;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真正的民间金融;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将民间金融纳入金融监管范围;继续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建立农村民间金触机构存款保险制度等等。 关键词:农村金融民间金融农村民间金融农村存款保险制度 一、农村民间金融及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农村原本就是正规金融资源相对匮乏的地区。随着四大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农村的许多经营网点被撤消,正规金融资源更稀少,金融资源供给明显不足;而解决“三农”问题,极需金融支持。这种供需的极不均衡,催生了农村民间金融。农村民间金融是相对农村官方金融而言的。它具有以下含义:(1)从交易活动的主体看,交易的对象基本上是从正式金融部门得不到融资安排的经济行为人,比如发生相互借贷行为的农民。(2)交易对象不是被正式金融所认可的非标准化合同性的金融工具。(3)正式的金融中介具有规范的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而民间金融一般不具备这些特征。(4)民间金融一般处于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范围之外。与“官办”金融相比,农村民间金融具有社区性、人格性、分散性、层次性等特征。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滋生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是经济制度和金融制度不均衡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整个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农村正规金融日益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多元化的需要。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农村民间金融及合作基金会为代表的农村非正规金融迅速掘起。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一方面,行政管制经济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市场的力量又不断成长,由此产生的资金供求的尖锐矛盾为农村民间金融留下巨大的生存空间。现阶段中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壮大的主要诱因是高收益导向的供给和巨大的融资需求,有供求必然会形成市场。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更多的是由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经济体内各组成部分市场化步骤不一以及认识上的滞后等因素造成的。长期以来,民间金融在我国基本上被列为地下金融不断进行整治;但往往是在整治风头上收缩一下,风头一过又兴起。这说明民间金融有其存在的客观性。实践表明,当前农户取得借款的主要渠道是民间私人借贷,估计有50%到65%的农户获得了非正规贷款,农户借款中民间借款所占的比例超过70%;我国农村“高利贷”有8000亿元至114万亿元。若从实际产生的效果分析,非正规金融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农村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上的空缺,促进了农村金融组织的创新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拓,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可以肯定的是民间金融在一定时期内绝对不会消亡,因为它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还不会完全消失。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由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与由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相结合的过程,但是在金融领域的改革更多的是由上而下的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无论是国有银行的改革,还是资本市场的改革都是如此。它是这样一种思维逻辑:政府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思维逻辑是:政府明令禁止的我不干,其他的都可以干。民间金融的发展,即是遵循市场需求、由下而上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这是对金融改革方式的有益探索,为今后的改革提供了新思路。民间金融在农村的蓬勃发展,缓解了农村金融资源供需上的矛盾,缩小了城乡之间在金融资源占有上的差距,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东部地区农村的快速发展,民间金融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农村民间金融的主要运行形式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资金供求者之间直接完成或通过民间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完成的债权融资。其主要运行形式有: 1.农村信用社。一般界定农村信用社为合作金融组织。从信用社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看,所有者权益里没有国家,实收资本均由合作社社员股金、企业股金构成。可见其产权是明晰的,属于入股的社员、企业共同所有。就此而言,信用社属于民间金融。现实中,信用社有的属于国有金融(仍由国家控制),有的属于民间金融(实际被民间接管),有的介于二者之间。长期 来我国农村信用社一直向集体所有、向国有靠拢“,官办”意识和表现强烈,而为股东负责、其合作金融的“自愿、互助、互利、民主和低盈利性”的资金和金融服务的性质体现不多。合作社社员不仅享受不到贷款的优先权和优惠权、以及股金分红权,反而还要接受比基准利率高得多的贷款;社员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干部是任命制。因此失去了农村的信任和支持。我国的合作金融实践一直与农村信用社相联系,虽经多次改革,但农村信用社就从来没有真正成为过合作金融组织,由此引起人们对合作金融存在的基础产生了怀疑。在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背离合作制原则是有客观原因的:政府干预、立法空白、产权制度缺陷、历史包袱沉重等等。 2.农村合作基金。农村合作基金最早是一种社会保障组织,后演变为农村合作基金会。从性质上看,农村合作基金会并非真正意义的金融机构,而是一种社区性金融系统的补充形式。农村基金会筹集资金的渠道主要有:(1)集体积累资金:即向农民收缴的各项统筹提留资金。(2)农业发展资金:上级拨付或捐赠的支农建设资金。(3)农户入股资金。(4)代管资金:财政拨给乡(镇)事业单位的经费收入、各项罚款或其它收入。资金投放主要用于:乡(镇)、村办企业,农用基本建设,农户种养殖业,农户生活困难救济等。农村基金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正式金融体制安排下资金供给不足的矛盾。但大多数农村基金会的运作都违背了合作基金会的互助宗旨,并且存在许多问题。所以,1999年1月,为规范金融市场,整顿金融秩序,国务院3号文件,正式宣布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但目前个别地区仍存在极少量的农村合作基金会组织,只是经营方式已由公开转为地下。虽然农村合作基金会这种形式已不再存在,但我们仍可通过对其分析,借鉴其优点,摒弃其缺点。农村合作基金会在其存在的时期,一方面填补了基层农村金融体制断层,其业务主要面向小农户从事行社业务不经济的小额信贷服务,能够以灵活的金融活动来弥补行社之不足;另一方面,从近年的实践看,只有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较好的地方,高利贷才得以被抑制。然而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对它进行了过多的行政干预,且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管机制,导致了许多凭关系、走后门的情况发生,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功能被严重扭曲。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一个完整走完产生、发展、灭亡全过程的大型民间金融机构,对其分析可以给我们许多经验和教训。一个突出的教训就是,如果金融监管还未能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进行,政府还可以对民间金融机构指手划脚,民间金融的合法化,就是民间金融的灾难。 3.合会。合会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它是一种基于血缘、地缘关系的带有互动、合作性质的自发性群众融资组织。合会集储蓄和信贷于一体,一般由若干人组成,每隔一段时间开一次会,每次聚集一定的资金,轮流交给会员中的一人使用,基本上不以盈利为目的。合会有“轮会”、“摇会”、“标会”之分。它们一般处于地下状态。合会的名目虽多,但都遵循一套简单规则:一个自然人作为会首,出于某种目的(比如孩子结婚上学、造房子、买生产原料等等)组织起有限数量的人员,每人每期(每月、每隔一月、每季、每半年、每年等)拿出约定数额的会钱,每期有一个人能得到集中在一起的全部当期会钱(包括其他成员支付的利息),并分期支付相应的利息。谁在哪一期收到会钱,由抽签或者对利息进行投标等方式来确定。在我国,就规模而言,融资数额较大的合会多分布在经济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尤以浙江、福建为多。福建福安市的一个“合会”涉及金额25亿元,参与者达65万人。“合会”融资规模之大,由此可见一斑。浙江奉化溪口镇,一年财政收入为1亿元左右,在银行的各项存款为10多亿元,民间游资竟有4至5个亿的规模。合会是农村金融运作中一种较普遍的形式。合会适合于流动性较弱的熟人社会。它依靠非正式的社会关系、信任关系,还依赖非正式的制裁,比如社会排斥。农民对违反标会还款规定的会员一般不诉诸法律而是进行社会排斥,只有发生大规模“倒会”现象,才诉诸法律。 4.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即各种民间金融的总称;狭义指民间个人之间的借贷活动。按利率高低划分,民间借贷有三种形式:友情借贷(白色借贷)、灰色借贷(中等利率水平借贷)和黑色借贷(高利贷)。狭义民间借贷一般较分散、隐蔽,利率高低不一,借款形式不规范,管理难度大,其中黑色借贷风险较大。农村民间借贷的形式有三种类型:一是口头约定型。主要在熟人之间进行,他们完全依靠个人间的感情及信用行事,无任何手续,一般数额较小。二是简单履约型。这大都仅凭一张借条或一个中间人即可成交,一般数额不太小。借款期限的长短、借款利率的高低,凭双方关系深浅而定。三是高利贷型。即将资金以高于银行利率借给急需资金的农户或企业,从而获取高额回报。民间借贷的资金筹集是多方面的。一般来说,一个民间放贷人是本人有一笔余款,还有就是放贷人信誉较好,亲友或者其他人把钱放到这里,可以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利息收入。放贷人把这些钱贷出去,获得利差。这些民间放贷人有一种半机构化的特点。民间借贷机构的信用还是很不错的,大面积的倒会是一种例外情况。很多民间金融都有一种信任机制,互相相信,是一个熟人社会。如果出问题,有非正规的制裁,即社会排斥,大家都不理你了。在农村,农民大量的金融需求,多通过民间借贷来解决。近年来,因国家宏观调控和利率政策调整的影响,民间借贷更趋活跃。民间借贷在我国农村地区仍然有着巨大市场。 5.私人钱庄。私人钱庄是没有经过审批设立的类似银行的金融机构,以吸收存款的形式来发放贷款。私人钱庄分为两类:一是主要涉及从事外汇买卖业务的私人钱庄;二是涉及“非法集资”或“发放高利贷”。从事融资和高利借贷的私人钱庄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活跃,90年代末出现转折。国务院于1998年7月13日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宣布了一系列机构属于非法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1 月31日发出了《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私人钱庄逐渐地下化。80年代温州就有地下钱庄了,第一家公开亮相的方兴钱庄开办人叫方培林,在温州苍南县。方兴钱庄是1984年经当地政府允许挂牌营业的。方兴钱庄的运作效率高,利率是市场化的,有时一天之内1万块钱可以转3次,转一次就是一笔利息收入,所以收入很高。后来,本地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出来反对,中央银行也派人来调查,说不合法,于是转入地下运作了数年,最终于1989年正式关门。后来,其他类似的私人钱庄均以非法金融机构名义被取缔。 6.民间集资。民间集资盛行于20世纪80年代,其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当时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起步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对民营经济的崛起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大规模的集资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公募资金,未经批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农村,有少数大户、专业户和有一定规模的乡镇企业都有可能产生对大规模资金的需要,出现民间集资的情况。民间集资种类很多,但因风险大,且被认为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一般都受到抑制。如河北省孙大午集资案。民间集资形式的创新夹杂着对风险的漠视以及欺诈的骗局,不时在一些地区引发社会震荡。因而,政府加大了治理非法集资的力度。1998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提出了“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概念,同时设置了“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的兜底条款,极大地扩展了监管机关的权限空间,为其监管执法行为增加了更多的灵活性,使一些游走于不同监管机关的权力边界之间的集资形式创新重新回到监管的框架内。 7.小额信贷。为解决我国落后地区的贫困问题和弥补扶贫政策的缺陷,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引进并推行农村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借鉴了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在操作上采用“政府十银行+扶贫合作社”的三线一体的运作模式,政府直接、主动地参与是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一个突出特征。同农村金融市场和信贷扶贫政策相比,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坚持采用小组信贷、整贷零还、小额连续放款和提供技术服务等基本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小额短期、整贷零还、小组联保、滚动发展”的原则,并指导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有效达到上述目的,开发、研定了一整套严格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并建立了一支培训有素自愿致力于小额信贷的工作队伍。中国农村小额信贷分为五类:(1)项目小额信贷,有项目期限,许多属于国际或者外国机构援助类小额信贷项目,是中国人民银行监管领域之外的金融活动;(2)由政府实施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即扶贫贴息贷款;(3)非政府组织的专业性小额信贷;(4)正规金融机构操作的小额信贷业务,这是政府要求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对农户和农村微型企业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或小组联保贷款,属于正规金融机构的一种金融工具;(5)茅于轼所创办的山西临县“龙水头村民互助基金会”,是一种试验性项目。小额信贷发展迅速,目前已有10个省区按此方式投放扶贫资金数亿元。小额信贷在我国扶贫开发项目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小额信贷只解决了向贫困农户提供小额金融服务的问题,却不能涵盖农村中最贫困、没有创收或创收能力不强的那部分贫困户;小额信贷机构目前还只能向他们的贷款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培训;由于可用于小额信贷的资金毕竟有限和不允许突破最高借贷限额的规定,小额信贷本身很难产生规模效应;小额信贷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做到资本的简单保值而且更重要的是做到资本增值,有些技术问题有待解决。尽管存在诸多问题,小额信贷仍不失为贫困地区解决温饱进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小额信贷科学的运作方式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了小额信贷能够达到较高的还款率。小额信贷的主要作用是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信贷服务,是当前不尽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必要补充,其在实现不同区域扶贫目标方面的重要作用是其它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难以替代的。 三、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民间借贷的利率失控。民间借贷的敏感点和发生争执的焦点是利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不得超过4倍。目前借贷纠纷案都是以此办理的。银行利率是经过国家宏观调控指导意见的一种执行利率,而市场利率是根据物价水平、盈利水平自然变动的利率。现在“不超过银行四倍”的利率是以银行利率为基准点的,虽上下可浮动,但仍是“固定”到银行利率基准点上的。这就难免有“银行”导向之嫌,不利于市场利率导向作用的发挥。无论如何,民间借贷的利率应市场化,市场化利率是世界各国银行追求的目标,民间借贷更应发挥其市场导向的优势,甚至可以给银行以示范作用。但是,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大致在10%或更高的水平,这与现行银行体系的利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不远的将来,两套金融体系之间互相补充,彼此分割的状况将有所变化,彼此之间将形成某种程度上的竞争。从历史和现实来分析,民间借贷的利率常常因无管制而导致市场混乱,从而引发社会问题。 2.农村民间金融潜伏着金融风险,容易滋生个人非法金融问题。由于民间借贷活动的频繁发生,个别人尝到了甜头,逐步从单纯的借款活动中分离出来,非法吸收存款,高利率发放贷款,办起了非法“地下钱庄”,扰乱了金融秩序。农村地下金融没有合法地位,只能在体制外畸形生长,很难满足农村资金的需要,而且地下信用没有法律保障,仍然是采用口头约定的简单形式。粗陋的形式与较高的利率,既制约了资金需求,也成为众多法律纠纷的根源。而且地下金融没有纳入人民银行的监管范围,国家无法掌握其规模和问题,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1)民间借贷游离于国家政策法规之外,缺乏制度保障,存在制度风险。(2)民间金融大部分都是在乡村邻里、亲朋好友等社会小团体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信用域有限,资金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3)民 间金融存在组织结构松散、管理方式落后等问题。总体上说民间金融具有较大风险性。以合会为例,随着会员数目增加和相互间了解程度的减少,盈利性功能逐渐突出,安全性必不断下降。一般情况下,风险并不为外人所知,只有当出现倒会时,风险才曝光。当然,合会风险是局部性的,很难成为全局性的风险。但社会各界对其关注备至。 3.农村民间金融容易产生经济纠纷。农村民间金融有两种主要类型:一是口头约定型。这大都是在亲戚朋友、同乡、同事、邻居等熟人中进行,他们完全靠个人的感情及信用行事,无任何手续。二是简单履约型。这种类型,双方仅简单履行一下手续,大都是仅凭一张借条或一个中间证明人即认可借贷行为。贷款期的长短、利率的高低,凭双方关系的深浅而定。民间借贷的债权人或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获取必要的证明手续,或以获得高额利息为目的,缺乏对借款对象的审查和对借款用途的有效监督。而借款人因急需用钱,不论利率高低、自己承受能力如何,只管把钱弄到手。结果往往是债权人不能按期收回资金或根本无法收回,债务人不能按时归还借款,从而引发债权、债务纠纷。 4.农村民间金融给国家宏观调控带来困难。民间借贷自发性和不可控性的特点,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不利于信贷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民间金融随着规模的扩大、参与人数的增加,使得信息不对称日益严重。由于缺乏对每笔贷款贷前、贷中、贷后严格的调查,在贷款者对借款者的信誉及贷款用途难以知晓及控制时,便会使农村民间金融风险加剧。一些用途不好、效益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被银行卡住以后,非正规金融便为其融通资金,使国家调控手段弱化。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从一开始就有先天的痼疾,脱离了中央银行的监管,业务经营不规范,如高息揽存,盲目贷款。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价格由国家确定,而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双方自发商定,两种定价方法存在矛盾。民间借贷大都是在资金需求紧张迫切、银行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发生,基本上是卖方市场,利率水平畸高,民间借贷形成的货币流量也难以预测和控制。由于目前对民间借贷活动的监督机制还不完善,一方面导致部分民间借贷演变为高利贷,给社会安定和经济带来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民间借贷活动在金融机构之外进行,造成大量资金体外循环,干扰了金融机构业务的正常运转,给国家的货币政策造成冲击。例如人民银行试图减少货币供给量,提高了再贴现率。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也相应提高,而民间金融并未提高利率。于是正规金融提供的资金减少了,而民间金融提供的资金增加了,原本由正规金融提供的部分资金转由民间金融来提供,货币供给量并未按照预期数量减少甚至根本没减少。 5.农村民间金融制度内部组织不稳定。农村民间金融制度安排依靠农村社会关系网络,这种网络具有区域性,当制度参与者超过一定区域时,信息不对称问题就不可避免了。拥有信息多的一方可能损害拥有信息少的一方。即使制度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不严重,也存在潜在风险。一般而言,社会关系网络的约束成本是稳定的,但金融收益是不固定的。当金融交易额较小时,金融交易者违约可能性较小;当金融交易额超过一定临界点时,违约收益将大大超过固定的约束成本。在内在制度不能约束道德风险的情况下,信息短缺者便对上一层次的金融制度供给者施加压力,要求通过正式的制度环境消除来自租金获得者的损害。 6.民间金融目前还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民间金融在我国古代就已存在。建国以来其活动经历了由禁止、打击、到默认而不提倡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仍作为一种地下经济而以灰色状态生存。目前虽己引起重视,但因缺乏法律保障,民间借贷市场还处于半地下状态。经济金融界正在讨论如何引导、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 四、规范和发展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策略选择 资金已成为农村发展、特别是农村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解决农村资金不足有两个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加强正规金融的服务,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革,增加信用社的贷款和储蓄能力;二是发挥民间金融的作用,促进有序的民间金融市场的形成。农村民间金融在弥补农村资金供求缺口、促进个私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扰乱了农村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因此,应规范和正确引导农村民间金融,将其纳入农村金融体系,并将过量的消费性信贷引向生产性信贷。 1.明确民间金融的地位,改善农村金融领域中二元结构的紧张与对立。民间金融的市场空间实际上取决于正规金融的市场空间,因为实际的金融需求是由经济活动所决定的。对金融系统来讲,这个需求是外生的,正规金融无法满足的需求,必然转向民间金融。必须明白,民间金融不等于非法金融。尽管现在的法律政策对民间金融仍采取相对严厉的态度,但在法律禁止和正规金融已经占据的市场之间,民间金融仍然有广阔的空间。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民间金融也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而且具有自发性,在应对正规金融难以解决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时,民间金融有自己独特的优势,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客观认识民间金融,注意研究民间金融,依法对民间金融进行合理引导和管理,可能更有利于正规金融和民间金融的合理竞争和良性互动。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领域二元结构较明显,从规范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法律法规来看,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是紧张而非互补的:一是对农村民间金融一律限制甚至禁止。这种一刀切的方法显然不合适。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即使经济发展到了一定水平,大银行等正规的金融安排与其他正规和非正规的金融机构、金融安排都是同时存在的,并服务于不同特点的不同对象。所以,对于农村的金融安排要考虑到我国的经济和农村发展水平。二是人为地将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立起来。这种做法本质上是歧视民间金融。要放弃用正规金融一统农村金融的设想,正确认识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互补作用。要有条件地允许民间金融的合法化,为发展农民自主参与的各种民间金融提供良好的条件。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曾通过使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方式来规范民间金融,并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应给民间金融以合法的空间,以使规范意义的信用合作拥有温床和土壤;可出台监管部门授权规章,允许民间借贷在给定条件下合法存在,并将其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从而扩大政府财政税收,严格限制和取缔不正常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和活动。譬如,高于中央银行规定利率的民间借贷的高利贷应予以打击,低于高利贷利率的民间借贷,原则上可以用民法加以保护。合会之类的民间金融组织,是中国文化传统的组成部分,不能禁绝。为防范风险,可以规定一户家庭一月所入会脚金额之和不得超过一定金额,所获会金总额不得高于一定金额,以减少 倒会可能性。对具有一定规模和管理制度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允许其领取执照并开展业务,短期内可限定其利率浮动范围,长期内则可以完全放开利率以至自由浮动。 2.将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真正的民间金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问题,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也是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目前农村信用社包括国有的和实际上民间接管的两部分。2003年8月国务院审批通过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进行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此次改革将信用社的管理权由过去的中国人民银行转移到地方政府,并给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农信社呆坏账问题。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中,难免会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甚至在短期内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与稳定,我们必须坚持农村信用社支持和服务“三农”的制度特征,并通过相应的制度约束,保证其功能实现。这些制度特征和约束至少应当包括:(1)立足于农村社区的金融组织;(2)这个组织的功能是聚集农村、农民和农户的资金,并通过金融手段在“三农”发展中进行配置;(3)这个组织应当使农民贷款尽可能方便;(4)这是个能够自动进化的、开放的和动态的制度安排,并随着各地“三农”需求的变化而调整自己的组织结构和功能方向;(5)这个组织体系应当具备自我风险控制能力,并受相应的监管约束。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力争将农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基本解决农户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难的问题。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不仅需要自身转换经营机制,而且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只有让广大农民享受到好处时,才能获得广大农民的支持,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合作金融可以较好地解决限于一个地方经济主体的资金互助,在金融服务方面奉行成员优先的原则。真正的合作金融体系是从下而上建立的,其中基层合作金融组织掌握经营决策权,上层机构一般为基层提供便利服务和开展基层合作金融组织共有的但又不能开展的某些业务。这也是合作金融体系的力量来源。合作金融也可以发展成为金融市场支柱之一。 3.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将民间金融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农村民间金融以其融资速度快、信息费用低、利率具有弹性、服务态度好、渠道广、回收快、资金利用率高等优点而经久不衰,但其具有的高利贷、高风险、金融欺诈、隐蔽性强、不可控制等缺点,有时会影响农村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社会稳定。因此,在放开农村民间金融的同时,要加大监管力度,吸取上世纪80年代“金”字号泛滥的教训,严把市场准入关,将优良的民间信贷机构吸纳为市场主体,不符合规定的则排除在外,维护市场主体的质量;同时建立市场退出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市场原则实行破产,以保证中小金融机构健康高效地运行,从而有效防止出现“烂苹果效应”:一个烂苹果不清除,坏掉一筐苹果。 加强农村民间金融监管和农村民间金融调控,目的是促进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和提高农村民间金融效率,而不是限制金融发展。要使农村民间金融活而不乱,实现发展、效率、稳定三者的最优结合,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调控方式的灵活有效是最为关键的一环。农村民间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和农户,经营的主要是小额零售业务,其单位资产的管理成本高、风险大。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正规金融组织对农户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往往不足农户总数的20%,大量的农村金融服务需要农村非正规或民间金融来满足。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在历史上早就存在,近年虽经多次清理整顿,但仍存在着各种民间金融形式,说明它们在农村有生存的土壤。政府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应以引导、监控为己任,而不是对其进行过多的干预。曾经在广大农村兴盛的农村基金会衰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政府进行了过多的行政干预。前车之鉴应引以为戒。作为政府,要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在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准备金率和资金充足率及实行风险责任自负的情况下,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达到合法、公开、规范,并纳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满足三农多层次的融资需求。 4.继续支持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备,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的情况下,开展小额信贷成为当下丰富农村金融体系多层次格局、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必然之选。但从现实看,小额信贷虽成效显著,但覆盖面仍十分有限,且目前尚处于项目试验层面,还未规范地上升到政府的政策体制层面。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金融政策限制、小额贷款运作的市场载体不完善等;同时小额信贷自身也存在许多阻碍因素,如单一的扶贫目标、低利率、缺少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人才缺乏、缺乏可持续性等。因此,为更好地发挥“小额信贷”业务,要借鉴严格意义上的小额信贷运作机制,对现有的中国小额信贷模式进行改进。当务之急是必须明确制定对小额信贷的支持政策,创造条件将其融入到农村金融体系之中,既弥补现有农村金融体系的功能缺陷,又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的效力。在这一方面,主要应推进以下工作:(1)强化扶贫资金对农村小额信贷试验和发展的支持,应划出一块扶贫资金作为发展小额信贷专项资金,由小额信贷实施机构提出申请,经扶贫机构和资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用于补贴小额信贷工作经费或周转用于小额信贷的资本金。(2)鼓励独立的小额信贷专业非政府组织(NGO)开展小额信贷,形成金融部门和扶贫部门宏观管理和监控、专业NGO独立运作小额信贷的格局。稳定和发展一支小额信贷专业队伍,建立长期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基本金融信贷服务的机制。(3)利用小额信贷运作规范度提高、发展规模扩大、覆盖面增加的有利时机,探索建立扶贫银行的可能性;建立专业的机构,引入小组还款机制,促进信贷资金的良性运行。(4)成立小额信贷行业协会。小额信贷在我国已经有10年的实践,各种类型的小额信贷项目或机构都在利用自己的优势进行小额信贷扶贫的工作,尤其是从事小额信贷的非金融机构,一直在探索小额信贷扶贫的模式。由于这些机构大多注册为社团组织,在金融操作方面并没有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因此,这些机构大多各自为战,所从事小额信贷的方法和内容也不尽统一。随着小额信贷的不断发展,有必要成立一个专门的协调机构来协调和引导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这将有利于不同机构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规范小额信贷的运作,尽快结束小额信贷各自为战的局面。 5.建立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防范基本的金融风险。我国虽然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实际是一直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例如,当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现流动性风险时,政府就会通过财政手段为其兜底儿。甚至是在处理非法集资活动中,政府也承担了存款保险的角色。在金融市场逐步开放、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再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已不合时宜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已迫在眉睫。目前可先在农村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农村存款保险制度不仅是保障农村存款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开放民营银行的前提条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目的:一是保护小储户,防止挤兑现象;二是为处置出现严重问题、破产或濒于破产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从我国当前情况看,建立我国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的最基本目的,在于以此加强我国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能力和对濒临破产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处置能力。为了降低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脆弱性,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保护公众信心。突出监管功能和加强对包括出现严重问题的农村民间金融机构的处置能力,将是我国农村存款保险机构的运作特点。就处置方法而言,一般有清偿存款、承接购买、不歇业救助以及建议改进的“保险存款转移”等方式。 金融机构论文: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理论文 1中小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决定其不能照搬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的模式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拉开了国家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序幕。而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也属于银行坏帐,因此,在宏观政策的把握上,应同处置国有银行的坏帐一样,需要明确一个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中小金融机构之间尽可能合理分配损失的基本原则。但在具体处置方式上,通过逐渐的明贴暗补、减免税收等方式渐进地消减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和损失,可能会比资产剥离更加可行和有效,主要有以下原因: (1)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过于复杂,难以准确界定损失责任。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形成比较复杂,除搀杂了对部分国有经济的支持成分和自身经营失误外,政策变迁、地方性行政干预及吸收合并城市信用社和部分农村基金会等也是其中的关键性的因素。因此,要做到准确界定各自承担的责任,以清晰地界定损失分担比例为前提的资产剥离也显然是行不通的。 (2)中央政府无财力,地方政府既无财力又缺财权,资产剥离缺乏资金支持。近年来,中央财政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在这种形势下,中央财政的确再也无力部分地承担处置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重任。而地方的财力,也并不比中央财力富余。况且,目前地方政府又无对外举债权限,不能向社会发行任何形式的地方债券。因此。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将是限制实施资产剥离的又一难题。 (3)不具备资产剥离所必需的债转股的基本经济条件。据初步了解,中小金融机构所服务的国有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有五成以上的国有中小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有两成左右的企业已经完全垮掉;乡镇企业比国有中小企业更差,七成以上的乡镇企业被市场淘汰掉或被政策清理掉,它们当中,又有相当数量的企业早已人去厂空,连“外壳”都不见了。像上述类似的企业,即便实施了资产剥离,到底能拿出什么搞资产重组,债权化为股权没有实际意义。 2采取循序渐进式的补养方式处置不良资产 (1)作用机理较为合理。所谓“补养方式”即指政策优惠补偿与内部管理实效,是一种享有各项贴补政策的滋补及自身调理过程。不良资产的处置,是与中小金融机构利用贴补政策的实际效果、自身盘活化解不良资产的努力及其经营状况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这就较好地均摊了各级政府、中小金融机构对坏帐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2)手段多样、容易操作。补养方式的手段比较丰富,即可选择财税补贴、发行高息债券等财政手段,又可实施再贷款、降低准备金率等金融补助手段,还可放宽业务范围,增开资本金筹集渠道等多种形式,从而克服了资产剥离方式单靠债转股和资产重组等工具单一的问题;补养方式比较容易操作,只要赋予一定贴补手段,不需要专门机构,不需要注入资金,没有明显的限制因素,成本较小;实施效果如何,与政策扶持力度、时间长短和其自身努力程度成正比。从而解除了追加巨额资金。增设专门机构和从事复杂认定程序的专门人员等方面的压力,降低了实施成本,简化了操作程序。3实施“滋补调理”方式处置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可采取的手段 近年来,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明显趋于好转。新增贷款质量普通达到90%以上的回收率,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加上历年亏空的总量约占资产总量的三成左右。这就为实施“滋补调理”方式处置坏帐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基本条件。 (1)滋补手段之一:减免税收。目前,中小金融机构以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均按25%上缴所得税。这两项税收约为中小金融机构总收入水平8%-10%。通过“不拿或少拿”的方式将这些税收减免掉,既符合中央和地方政府分担损失的基本要求,也真正体现了国家对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对合作金融机构一贯的扶持政策。 (2)滋补手段之二:放开货款利率。中小金融机构面对的是中小企业、个体工商业者和农民及社会居民,他们的信贷需求非常旺盛,现有的信贷供应能力根本不能满足需要,这为常年活跃的民间高息借贷活动提供了机会,这种民间借贷利率往往高出中小金融机构(上浮后的利率)30%-40%。这说明,中小城市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空间比较大。放开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限制,让其随行就市。 (3)滋补手段之三:增加支农再贷款。人民银行发放的支农再贷款对支持农村信用社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缓解了部分农村信用社因信誉下降、存款下滑所引发的资金头寸紧张的局面;二是缓解了农村金融市场上紧张的信贷供求关系;三是为信用社带来稳定而可观的收益。在很大的程度上,即减轻了多数中小金融机构的支付难题,也为其妥善处置不良资产增强了信心,同时更为自身发展壮大了实力。 4影响“滋补方式”作用效果的主要因素 以补养方式处置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一是政策优惠,一是中小金融机构内部调理。以补养方式处置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的关键,还要看中小金融机构自身改革与政策优惠的搭配与协作程度。 (1)措施之一:改革中小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要改革内部治理结构,应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操作。对商业化趋向比较明显的中小金融机构,可通过广泛开展增资扩股、上市募资、发行债券等渠道扩充资本实力,增加抵御风险的能力;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中小金融机构,应当彻底的改变过去那种“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政策,以求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从而确保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也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适当提高股份数额,增强股东对中小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关切程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在中小金融机构内部真正确立健全的抵御外部风险和减少自身失误的约束机制。 (2)措施之二:开展真正意义上的机构整合。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逐步在中小金融机构之间开展自主自愿的收购、兼并等活动,让那些已经资不抵债、经营无方的中小金融机构彻底“死掉”。要逐步取消禁止跨区域、跨行业机构整合的制度规定,让好的中小金融机构摆脱行政区域的限制,通过对其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和做法的广泛传播,带动更多的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化解风险,走出困境。 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为了完善金融体系的健全和国民基础经济的健康、稳定和持续的发展,如何改善和提高中小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状况已经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并且,正如文前所说,中小金融机构向国有商业银行一样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尤其是支持我国农业的发展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在政策倾斜和内部管理结构调整相结合的情况下,通过循序渐进式的补养方式才能逐渐化解和消除中小金融机构目前所存在的大量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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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近年来,在农村借款不还带钱逃跑,民间银行等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风波,同时也加强了了各界的关注程度,要求对应监管执法部门要对民间金融高度重视,加强立法和对其的管理等。这样做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民间金融借贷的问题,同时也给投资者提供了相应的保护屏障,使金融市场更加的平稳持续。金融市场的平稳发展对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已经呈现了新常态的发展状态,金融企业的发展已经严重受到了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时局的影响,为了打破这种局势,适应金融业的发展规律,我们要做的就是对新常态下的民间金融采取相应的措施,便于我们对其的规范与调整。但是如今方法我们已经想到了,怎么才能将其化为现实让其对实体经济效力呢?这将成为改进金融体系、推动金融发展的重要分析问题。 一、文献综述 (一)从民间最活跃的农村金融角度出发 宋晨曦、邱俭裕(2014)认为,与其他县城相比,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县具有一定的发展长处,但是也存在着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民间金融体系普遍都存在的问题。吴兰(2013)指出民间金融有利于加快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但是其中却隐藏了一定的风险,要对其进行相应的规范,使金融体制全面脱胎换骨,达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目的。 (二)从地区民间金融角度出发 周明幕、任荣明(2010)以城市温州为研究对象,调查了民间金融与非民间金融二者的利润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他们具有隔绝关系,而且将二者利润相对比,可以明显看出民间金融更胜一筹。吴鹏辉(2015)指出,利润市场化是金融市场改革中最重要的课题,并且他还把温州作为了研究对象,并且计算出了本城市的利率风险价值,研究有效表明温州具有极大的发展市场。 (三)从民间金融的规范出发 蔡四平(2011)指出,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纵观当前现状,我国民间金融存在诸多问题,要想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就必须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徐晶(2013)把金融规范作为出发点,认为金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能填补我国企业在资金方面短缺的问题,但是前提是民间金融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四)从其他角度出发研究民间金融袁梅婷和赵丙奇(2014)运用科学有效的方法研究了民间金融为什么会产生风险,并且他们为了有效阻止民间金融风险的发生想出了建立信誉征集的良好建议。刘钰和孔令辉(2015)认为,民间金融的存在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它的存在是对非民间金融的补充说明,还能进一步缓解市场信息不均衡的状况,但是要想使民间金融具有更大的积极作用就要充分抑制它的负面作用。 二、民间金融发展存在的规范问题 (一)法律制度:法律界限模糊,法律规定不完善 1.法律界限模糊。我国对什么是民间金融一直以来都是模模糊糊的,没有清晰的具体界定,更没有正规化的法律概念。正因如此导致了民间金融的负面作用远远超过了其正面作用。除此之外,民间金融的运行范围正在不断扩大,在不同的行业或者是运行地域具有不同程度上的效果影响,因此在这就导致了对民间金融的要求与定义也存在了不同程度上的差异性。例如企业的金融借贷,在不同的名义下就存在非法化与合法化之分,这就导致了法律界限比较模糊。 2.法律规定不完善。众所周知,我国民间金融发展过程中第一部规定对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的法律文献是,2012年国家总理在会议上批准的《方案》。但是该《方案》只明确了实现金融改革需要做哪些基本任务,没有对民间金融的具体范围进行区域性划分。甚至连法律效力也没有具体明确的划分范围。 (二)监管体系:监管主体、内容、依据均不明确 1.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主体是监管体系的主要内容,要想保证监管体系的规范性,就要首先保证监管主体的明确性。无论是民间金融还是非民间金融都属于在金融市场这个整体圈子的,就应该对他们执行日常的监管,但是问题就出在民间金融的区域具有广泛性,这就要求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力度要远远强于正规金融。虽然在我国也有不少法律多多少少涉及了一点民间金融监管的问题,但是都没有对监管体体进行明确的划分。 2.监管依据不明确。民间金融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对金融市场造成了不可描述的危害。具体主要表现,交易体系中一方的失约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进而造成了社会信贷动荡的局面。虽然正规金融监管有一个明确的范围,且其规定的法律情形也较为明细,但是这并不适用于民间金融。导致了民间金融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样就导致了一些民间金融肆意妄为,会给社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3.监管内容不明确。民间金融具有很大的盲目性,相对于正规金融来说,我们可以称它简单,也可以说其复杂,这就导致了对其金融活动内容没有办法进行有效的监管。简单是因为它不像正规金融那样需要办理诸多复杂的手续,也不需要花费较长时间来等待审核通过。复杂是因为民间金融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当引起民事纠纷时,处理过程比较复杂。最重要的是关于违约赔偿问题法律束缚力也比较薄弱。 (三)市场信息:虚假大于真实,形式不规范 市场信息在金融市场参与者之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他们相互沟通交流的桥梁。实际上无论是民间金融还是正规金融他们都把信息看的十分重要,这就导致了市场信息的不规范性。首先信息的形式不够规范,他们没有利用正当的传播途径将信息给传递出去,仅仅是以说话的形式进行交流传播。其次,虚假信息远远多于真实信息,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致使民间市场出现大量虚假信息,导致了一些贪小便宜的民间群体上当受骗。三、民间金融规范存在问题的原因民间金融规范所存在的问题大致将其分成二大类,一是常规性原因,金融经济市场的供与求严重失衡、法律监督和组织的管理较差导致。一直以来国家都没有相关的法律文献来约束金融经济,而且正规的民间金融又是少之又少,致使金融经济体系漏洞百出,民间金融更是陷入了恶性循环之中。二是非常规因素,其也有多种原因,如交易场所比较隐蔽,交易方式多种多样等。 四、对策建议 (一)常规性措施 1.制定一些关于民间金融的相关法律,例如民间金融借贷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民间金融一方违约的管理条例等。如果能做到这些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会压制民间金融的无序发展。同时还需要对民间金融对贷款发放的额度进行限定,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使他们的活动行为具有一定的规范性。 2.建立统一的地方组织机构与形式,将各类金融组织部门进行重新分类,将民间金融进行隔离,专门对民间金融进行管理,帮助民间金融持续稳定发展,帮助其管理与处理相对艰难的事务等。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如所在地域,进行活动属性分类,对其进行大中小三个程度的不同监管。 (二)非常规性措施 1.将监督范围缩小化,节约监管花费。限制民间金融的交易对象,要求他们与具有较大金额的民众和民企进行交易。换种说法,就是忽略对本身没有什么影响的私人交易。对资本主义市场的民间资金进行监控,检测民间金融的所有正规性需求,利用有效手段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缩小投资成本。 2.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是民间金融流通信息合法化,在民间金融市场内,借助先进的互联网资源与民间金融相融合,减少了信息被拥有较多资金的商家垄断的风险,在极大程度上为信息需求者提供了方便,另外,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定期金融信息,可以从中获取利润,降低了投入资本。 3.建立风险预告模式。有利用使民间金融从恶性循环中解脱出来。民间金融由于与其他金融具有差异性,所以其本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也比较薄弱,为了使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这个难题,因此就需要监管部门建立一个比较完善、具体、有效的风险预告模式,来实现每时每刻对其监控的目的。根据不同的风险预告等级,制定不同的化解方案。结束语综上所述,通过对新常态下民间金融规范问题进行了科学的研究与分析,对民间金融问题的存在原因进行了完善具体的解答,同时提出了要想使新常态下的民间金融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就要制定常规性措施和非常规性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们的最终目标—民间金融经济规范化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钰,孔令辉.我国民间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经济效应及对策[J].云南社会科学,2015(01) [2]周建春.新常态下的地方金融发展[J]观察思考,2015(02) 作者:李凤铎 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
1金融控股集团的含义及分类 金融控股集团是一种创新的金融管理体系产物,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崭新的概念,是指通过两个及以上金融类型子公司完成控股,实现母公司经营目标的集团企业。多元化且跨越行业的经营方式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将成为主流的经济管理模式,这也是我国经济由分类转为混合联营的主要途径。尽管金融控股模式下给企业带来许多优势与便利,但由于集团企业内部繁琐的产权结构使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显示出尤为突出的复杂性。而随着交易发生紧密与频繁的趋势下,其中的财务风险也将极大地提高。因此,通过构建金融控股集团中的财务管理机制,从而有效规避集团的营运风险就具有了较高的现实意义,更是提升企业平稳经营以及财务运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通过对母公司控股目的及措施分类,可分为以下两种:第一,单一性质的控股公司,这类企业只是通过子公司实现控股目的,而不参与实际的运营中;第二,具备一定经营性质的控股公司。这类企业不但可以通过子公司完成控股,还能够参与到子公司的现实营运中。 2金融控股集团的财务管理特点 2.1财务所面临的风险高 金融控股集团的主要风险来源于资本安全、财务杠杆、内部关联交易等。而资本储备作为金融控股集团防范风险的基本保障也是最后防线,资本短缺将是金融控股集团在营运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风险。 2.2严格的金融监管 在分业经营的金融监管体制下设立控股公司,各个金融业务子公司分别持有相关业务开展资格牌照,在独立经营的同时还要接受来自各监管部门的管控,以契合分业经营与监管的宗旨,同时还能降低单一的金融机构同时开展其他金融业务所带来的监督与管理压力。 2.3企业内部庞大的资金流 金融控股集团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资金流较大,而成员企业巨大的资金流必然造成金融控股集团的资金风险。由于每个成员企业内部的资金占用周期各异,其中占用资金周期较长的企业也将提高企业集团的金融风险。 2.4多元化与抗风险不一性 金融控股集团的财务管理特点还体现在多元化方面。受到金融控股集团利益主体以及联合模式因素的影响,该类集团公司往往由多个法人共同联合成立,在集团公司的营运过程中,不同法人所对应不同利益主体,也将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另外,在风险防范方面,高杠杆率的金融公司在担保机构与银行对其资本比例要求不高,但流动性比较高。而在融资及风险投资公司内不但对资金比例有着较高要求,同时还将长时间的占用资金,因此在抵抗风险能力上也体现出不同。 2.5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金融控股集团对于子公司的控制并不完全是命令式的,更多是受到资金发展份额的影响。金融控股集团的财务关系是企业中所有管理关系的基础与依据,对于该类型企业来说,财务管理也有着无法替代的地位与重要作用。 3金融控股公司多元化经营财务管理现状 3.1融资结构不合理 金融控股母公司为了筹集到运营资金而发行的资本工具,若将此资本以高于发行价格对各子公司进行分配,那就有可能导致融资不合理的融资结构,并最终造成较高的财务杠杆,形成严重的财务风险。由此看来,金融控股企业下的多元化经营一般来说是构建在复杂的财务关系与股权分配基础上的经济行为。母公司以多样性的筹资方法进行资金筹措,并将该资金投入到不同业务类型的子公司中,为子公司的营运提供基础保障。同样的,子公司也会以同样的方式来为下设的组织来筹集资金,这种负责的金融行为使借款人无法清晰的了解到金融控股公司对于所借资金的具体用途与使用方式。这种不透明的筹资行为必将严重影响到金融控股公司的筹资效率与质量,造成过高的财务杠杆与风险。另外,由于金融风险的传导机制,母公司的财务风险也会传导至子公司,最终将危及到集团整体的财务安全,并陷入到金融危机中。 3.2财务管理效率有待提高 财务管理效率对于金融控股集团的稳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积极影响,而当前我国金融控股集团在财务管理机制的构建中往往忽视了对于财务管理效率的提高。目前金融控股的概念及发展在我国还处于有待成熟阶段,其中的财务管理呈现出了效率不高的状况,尤其是财务管理漏洞较多,且对财务管理机制的定位还不明确。由于财务管理体系构建的不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中也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相应权责等进行明确划分与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财务管理效率的充分发挥。 3.3公司财务管理形式缺乏科学性 财务管理机制在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的模式缺乏先进性、科学性。常规来说,我国大部分的金融控股集团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常采用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其目标还在于为企业控制交易成本。而就当前我国控股集团财务管理机制的运行现实来看,财务管理未确立合理、准确的管理目标。这种现象将导致集团在发展过程中仅仅将单一的扩大规模来作为发展目标,这将导致企业自身综合发展不充分不平衡,在没有科学性与合理性保障下的财务管理机制将失去大部分的管控机能,也影响了集团公司整体实力与行业竞争水平的提高。 3.4复杂化的子公司间资金业务 众所周知,金融行业相较于其他行业而言将面临更多的财务风险,因此为了提高金融企业运营过程中的资金安全性,金融控股集团将为子公司安排不同的主营业务。这样一来,即便其中部分业务发生了财务风险与危机,其他业务也不会受到影响并保持正常运作状态,以降低风险发生时的损失与几率。尽管这种预期是非常完善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效果却不一定能全面发挥出来。主要原因还在于金融控股集团企业下的子公司之间复杂的资金业务往来,一旦其中一家企业发生财务风险,通过金融风险的传导性也将威胁到其他与之有资金业务往来的子公司,并形成多米诺效应逐渐扩散至集团内部所有的关联企业中,导致整个集团都面临到较高的财务风险中,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3.5互联网平台的风险 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的当今,金融控股集团也积极的应用了这种高效、高质的技术模式应用到企业财务管理中。大数据、区块链以及云计算等新兴互联网技术为企业间的业务联系提供了强化联系,有效的规避了传统模式下的业务交流障碍。而在当前新经济形势发展环境下,互联网金融控制平台也面临了相应的风险。尤其是信息技术为基础的链接,金融风险在其平台上的风险传导性也远远超过了一般性质的金融控股集团风险,使得整个集团的风险加剧,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另外,从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来看还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的金融行为还未受到国家政府金融监管机构的完全覆盖,而无论是相应的法律规范制度,还是市场行业标准都明显滞后于现实发展,由此造成的财务管理漏洞还有待被及时的完善。 4金融控股公司财务管控机制的完善措施 4.1科学合理的选择融资模式,强化风险管控水平 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时需要基于本集团企业的整体营运状况以及目标,以此为基准做好融资渠道的选择与具体过程执行,为集团企业的良好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在行业市场份额的争夺时期,一定要尽快解决企业发展扩增资金问题,只有以足额的资金储备为基础才能有效地展开市场经济活动。一般来说,担保公司与银行都属于高杠杆率的金融组织,该组织不会对企业的资金比例有较高的要求,而风投与融资公司有着更加严格的标准。因此企业财务在进行具体的管控工作时,需要充分考虑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并尽可能的满足、统筹兼顾。从集团企业的大局观与整体性出发,维护好子公司发展同时,也使集团公司得到平稳、持续的进步。 4.2有效增强财务管理效率与质量 基于企业财务管理机制来切实提高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效率与质量,这是金融控股集团管理模式改革的重要体现。集团公司在进行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当前行业市场以及宏观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出发,将企业的综合整体经营目标作为财务管控工作的基点。财务部门在制定以管理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估与考核时,也要从财务管理工作开展的每个环节以及具体工作人员所承担的相应权责出发,构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有效辅助企业财务管理机制的职能发挥。 4.3强化集团内部对于财务风险管理的提升 金融控股公司以实现多元化的经营为目标开展复杂的业务整合与调整,必要时还需要将原本没有关联的行业融合起来。因此,就算面对各异的财务风险也无法针对性的实施管控措施,只能以整体的形式来处理。这样一来会导致集团企业对于真正的风险进行及时准确的识别,最终致使企业所采取的风险应对措施失效。对于上述情形,金融控股公司要不断加强财务风险管控意识,重视财务风险相关的工作,并严格要求子公司依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做好财务风险的识别、防范以及管控工作。积极借鉴发达国家与金融企业的财务风控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国情、行业趋势以及集体企业自身的实际需求,来搭建完善的适宜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 4.4对现有的财务风险控制体系进行优化与升级 4.4.1构建切合实际的风险评估指标 作为一个下设多家金融分支机构的金融控股集团企业来说,其财务风险管理相较于一般企业来说存在很大差异。但其中风险评估指标的选择与构建需要从企业自身需要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过往企业中的财务风险指标,选择能够直接反应财务风险的指标,并充分体现出该指标对于风险评估的完整性与全面性。 4.4.2财务风险预警体系的优化 首先,设置合理的风险预警阈值。金融控股企业要想实现多元化经营模式下的风险预警,就必须挑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关键指标作为预警阈值。其次,构建风险模型。风险模型的构建需要可量化与不可量化这两种类型数据的支持。将对应数据直接套用在预警系统中的信息,实施监控与反映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某种财务风险的类型与规模大小。 4.4.3针对具体风险设置相对应预警等级 财务管理在设置好风险评估指标以及构建了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之后,在此基础之上就需要对预警信号进行相应的设定。以通告相关部门与负责人所发生财务风险的级别,以便企业及时针对风险事项与类型作出合理的应对措施与控制安排。 4.5构建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激励机制 金融控股集团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预期中的经济效益,获得可持续发展动力,因此集团企业有必要为了促进这一目标的最终实现,而构建一套完善、合理的财务管理绩效机制。首先,集团通过将目标收益对下属不同类型的子公司进行划分与设定,若每个子公司都能实现这个预定的目标,则集团整体的计划也将全面达成。因此,为了有效提高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就需要集团公司对于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其次,子公司再将集团分派的任务划分到具体部门以及员工身上,同样以相应的绩效考核体系来引导与规范员工的对于责任的达成。但不同的是激励的方式与对象不同,集团公司对于子公司的激励通常以股权来控制,而各子公司下的管理人员应作为重点激励对象。在子公司下,主要的激励措施更加丰富,不仅局限于物质方面,还应该与员工的晋升或调岗、学习进修相结合来开展。 5结语 在我国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内金融市场也呈现出了持续繁荣与蓬勃发展的状态,同时金融控股集团企业在金融市场中的优秀地位也逐渐显现出来。自以来,为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与财务管理机制的革新奠定了稳定基础,在此大环境之下,对金融控股集团财务管理机制开展充分、全面的了解,并基于此强化改革,有助于我国市场经济形式与内容的丰富,对于积极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也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对金融控股集团这一新兴的金融模式企业进行财务管理中,必须结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与特点,充分借鉴与融合国内外优秀的金融机构管理与风险管控经验。另外,对于当前发展成熟的互联网金融给予充分的关注,积极利用其中的数据信息化技术,来完善我国金融企业的风险防范体系。总之,为了进一步促进金融控股集团发展战略中的财务管控体系建设,就应该立足于我国国情和严格的监管政策,不断扩大风险防控力度与覆盖范围,建立起一套完善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推动我国金融事业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许金兰,刘娟.金融控股公司多元化经营财务风险问题探究[J].财会通讯,2016(8). [2]张琦.探析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机制[J].财经界(学术版),2016(9). [3]谢琴.子公司型金融控股集团财务管理发展新趋势[J].商业会计,2016(14). [4]陈亚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控模式案例研究[D].暨南大学,2015. [5]吴学旭,杨晓龙.国内外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理模式比较及我国企业的选择[J].浙江金融,2015(4). [6]林建军,黄建泉,商瑾.浅议大型金融控股集团风险管理[J].商业经济,2015(8). [7]王婷.金融控股集团财务控制研究[J].时代金融,2017(26). 作者:王君栋单位:福建豪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中小企业民间融资与担保圈现状 (一)民间融资概念及特点 民间融资又称民间借贷,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它是一个相对概念,其相对于正规借贷而言,是金融监管之外的民间金融。简单地说,民间借贷,就是指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借贷主体多为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或不能完全满足其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二是民间借贷利率有借贷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利率大小从零利率到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几十倍都有,但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之内受法律保护,四倍以上不受法律保护。三是相对正规金融,民间借贷金额小、期限短。民间借贷的资金出让方和接收方大部分均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他们的出让资金有限,资金需求也较小。另外,因为民间借贷利率较高,大部分企业和个人将民间借贷资金用于缓解暂时资金短缺。四是民间贷前审核流程和借贷手续简单,不需要担保,不需要抵押,只需借贷双方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另外民间借贷资金到位很快,能及时解决借款人的燃眉之急。 (二)中小企业担保圈发展现状 担保圈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出于风险管理考虑,对缺少抵押物的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要求多家企业形成一个相互担保体系,以降低单个企业贷款风险,并更大程度获得收益的形式。担保圈的存在一方面使得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但另一方面,使得涉及的多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相互关联、息息相关。在银行信贷管理水平较低的情况下,担保圈企业容易造成一损俱损的局面,融资风险暴露明显。目前,单个担保圈涉及企业数目较多,单个企业涉及担保圈多。在一家银行内,A企业为B企业提供担保,B企业为C企业提供担保,C又可能为D担保,而扩展到另一家银行,ABCD等任何一个企业都有可能再为其他企业担保,如此一层一层辐射,最终使得担保圈不断扩大,企业之间担保关系盘根交错。除了银行系统内的担保圈外,不少企业还与小贷公司、民间借贷等有资金往来,担保圈的情况更加复杂。以温州为例,通过对近3万条公司客户保证贷款信息的汇总整理,绘制了涉及所有银行的担保关系网络——共计992个担保圈,银行融资总额约2000亿元,保证金额达1812亿元。其中,最简单的担保关系是两户企业之间的担保,最复杂的则是4868户企业形成的超7000对担保关系。在992个担保圈中,超过10户企业组成的圈有21个。在复杂的担保圈中,涉及的是大量的企业和多家银行机构,一旦链条上的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通过相互间的风险传递,就有可能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推倒一张,压倒一片,不仅使各涉及企业的经营状况受到影响,也加大了局部经济、局部银行系统的风险。 二、原因分析及风险传导 (一)担保圈中小企业涉及民间融资原因 一是融资需求大、需求急。中小企业大部分出于起步阶段,底子薄、自有资源少,为了长远、快速发展,又面临引进技术、扩大生产规模的要求,其资金需求量相对于其自身可提供的抵押物来言大。另外,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经常面临应收账款拖欠,应付账款扎堆的现象,由于资金底子薄,为了正常的经营,资金需求急,一般需要立即到位。而民间借贷不需要抵押担保,基本不需要贷款审批,资金到账及时。因此,资金需求大、需求急的特点使得中小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融资。二是正规融资渠道不畅,难以满足全部贷款需求。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其生产经营资金主要依赖银行贷款。而银行出于对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考虑,即使是担保圈内企业,如果抵押物不足、未来经营发展情况不明确的也不能完全满足其融资需求。全部融资需求,靠银行机构不能满足时,担保圈内的中小企业就会通过民间借贷满足融资需求。担保圈企业涉及民间融资原因分析路径:A企业有融资需求→向银行1、银行2、银行3...申请贷款→各银行要求企业互保、联保→形成A、B、C、D...企业担保圈→需求部分得到满足→涉足民间借贷→需求得到满足 (二)中小企业担保圈涉及民间借贷的风险传导 民间借贷利息较高,担保圈企业还款压力大,当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能够按期支付高额利息,民间借贷的风险不会暴露。但当保圈企业由于经营现状与预期不符造成资金链断裂,还不上高额利息时,民间借贷贷出方向企业追债,企业老板拿不出足额资金还贷而选择跑路,企业宣布破产。企业破产导致其在各家银行的贷款出险,各家银行要求担保圈内其他各担保企业代偿资金,各企业经营受到影响。担保圈企业风险传递路径:A企业经营不善→民间借贷高利息还不上→企业老板跑路→企业宣布破产→各银行贷款出险→各银行要求各担保企业代偿→担保圈各企业经营受影响。担保圈内单个企业涉及民间借贷,因还不上民间借贷高利息而导致担保圈企业风险暴露。风险不仅传染到担保圈各互保联保的企业,而且波及到与出险企业相关的各银行的信贷资产安全。此风险的传导,不仅危及局部金融领域,而且局部经济也受到很大的影响。 四、对策建议 (一)金融机构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其一是在当前的发展背景下需要遵循时展的步伐,严格遵循货币政策,以此面对社会的整体发展,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好信贷投入力度,从本质上满足其资金需求。其二是需要将当前的服务水平加以改善,要尽可能应用现代化技术,为广大居民提供良好的存款服务。其三则是对于国有银行而言,则需要在各大型业务中实施信贷资金倾斜,但是也需要满足当地经济的发展要求,这样可以从本质上满足资金供求矛盾。其四是需要从银行角度分析,对于人民银行而言,则需要做好信用社的政策引导,可以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设立支农贷款比例、发放户数等各项指标,在日常工作中做好考核与监督。其五是需要让金融部门不断的创造条件,并将融资市场加以开阔,不仅可以起到规范企业的行为,也能够为日后投资指明前面的方向。 (二)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融资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融资。从当前的发展趋势分析可以了解到,现阶段民间融资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为进一步改善这一现象,国家的相关部门还需要根据情况制定完善的管理办法,比如《民间借贷法规》等,这样一来便可以对民间借贷行为有所保护,使其朝着规范性发展。当然其中还需注意的一点事要对于一些可乘行为要加以打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目的。 (三)银监会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融资。在新时期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制定切实有效的规定,不断提高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还要做好监督与管理,从本质上避免金融风波的产生。与此同时,还需要对符合要求的借贷活动加以保护,尤其是需要对债权人的权益加以保护,这样一来,在不断改革以及完善正规金融的过程中不正规的民间金融则会逐渐浮出水面。 (四)政府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从另外一个角度分析,还需要不断扩大投资体制改革的力度,制定完善的优秀机制,推动资本市场的有序发展,以此为民间社会资金进入到投资领域而奠定基础。 (五)强化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民间借贷健康运行。其中在手续办理上需要遵循银行的相应贷款,保证有凭有据,对于金额比较大的贷款则需要采取公正的方式,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纠纷的产生。另外还要对民间借贷资金加以引导,避免用于非正常消费。 (六)强化利率管理,进一步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无论是人民银行还是银监会均需要做好民间借贷的管理工作,保证符合基本的利率,实现民间借贷的完善性。对于高利贷行为要进行打击,如果在农村中出现村干部参与高利贷行为,政府部门则需要加以调查。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1年第1期. [2]李双,张海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分析及对策.管理科学:2007年第4期. [3]李岩.当前农村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08(20):79-80. [4]彭建华.紧缩货币政策下温州民间信贷现状、动因及对策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1(19):312-313. 作者简介:缪典林,男,汉族,山东省鱼台县人,大学本科,经济师,中国人民银行嘉祥县支行。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金融机构银行个人理财论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现存问题 1.电子化程度低,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作为二十一世纪金融产业的主导,商业网络银行具有广阔的前景与廉价的成本,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和人们的重视。虽然科技已经如此发达,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还在通过宣传资料、图表等传统的工具,很少使用计算机,缺少专门的个人理财业务软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与网络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计算机技术滞后,开发应用软件的速度滞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工作效率较低,这限制了商业银行发展各项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克服这一现状,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办理个人理财业务,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实现差别化服务。 2.缺少个人理财业务运行系统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性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客户经理制的出现就是这种理念的有力说明,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制度上和服务理念上的一种创新。国外银行的客户经理是把客户作为中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品的设计,目标是满足和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投资为优秀。但是国内众多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考核仍然是基于客户经理完成吸收存款任务的情况,客户经理缺乏对客户需求、市场发展的了解,因为其并不用承担管理分析客户细心和市场信息的责任。各商业银行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设计开发,极少考虑到客户的需要,更不用提投资了。 3.缺少适当的市场定位在中国,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环境不同,收入分配差距大,个人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行业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同的地区、不同收入层次的人有着不同的投资偏好。要求商业银行明确不同市场的不同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理财产品的开发。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正确的市场定位,缺乏这种服务模式。银行向个人提供的服务几乎无差别,都是一些大众化的服务,因为商业银行只把个人业务作为筹资的一种手段。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解决对策 1.转变经营模式,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金融产业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自从二十世纪末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的出台,结束了金融分业经营时代。在全世界混业经营的刺激下,我国放开了对创新银行中间业务的限制,开始鼓励创新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借这一机会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调整,调整个人理财服务中的中间业务,改变中间业务的产品结构,准确把握客户多方位的信息,掌握客户的理财需要,通过客户经理进行针对性的理财服务。配套服务分析工具和投资理财专家的理财建议,提升客户的资产增值能力,培养更大的利润增长点。 2.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金融业人才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培养个人理财业务人才,一是构建专业的理财规划师认证体系,让理财业务人员需要持证上岗,规范个人理财业务人才队伍。二是全面培训现有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必须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首先要指定培训计划,然后要挑选高素质的候选人才,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其次要让理财人才熟悉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独立操作各类业务,这需要对理财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岗位轮替。金融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走出传统教育体制的模式。推进联合办学模式和订单式教育模式。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可以将企业的实践设备优势和学校的教育技术优势结合起来,为金融行业培养需要的人才,同时为学校的教育提供实践的场所。订单式教育可以让企业参与到学院金融相关专业的设置、制定金融业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金融教学课程等环节中。在金融业人才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人才培养的层次性,满足商业银行对不同层次人才的不同需求。改进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让学校和企业得到各自所需的东西,实现校园与社会的接轨。 3.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银行电子化的发展,尤其是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在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计算机化网络化的同时,商业银行要注意保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通过银行内部资源的整合,计算机理财软件的辅助,增加客户需求的满足度,为客户设计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个人理财计划,并可以通过计算机辅助软件实现实际操盘操作。 4.完善客户经理制,提高客户经理的金融水平客户经理制是为了迎合现在正在逐渐转变的金融服务方式、经过改革后的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同行之间的竞争出现的新型的服务观念。各个商业银行虽然自从客户经理制这一服务观念推出,就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也从中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完善客户经理制,需要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客户经理的素质;加大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科技投入,建立健全客户经理信息系统;在客户经济中开展新型的服务观念传递;实行责任制,明确客户经理的职责,设置专业的客户经理从业人员组织机构。除了需要专业知识,客户经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承受压力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能力等一系列综合能力。为了顺应金融的全球化、国内商业银行对人才的急缺的现实情况,组建全能、高效、专业的个人理财人才队伍迫在眉睫。 5.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服务商业银行而已通过设置个人理财业务柜台和细分客户实现差别化服务等方式调整经营策略。个人理财业务专柜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个人理财服务,培养固定的客户群体。通过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性地提供理财服务。因为不同情况的客户对个人理财服务的要求不一样,这就要求银行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差别化的服务,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客户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建议,满足更多客户的不同需求。 三、结语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和理财产品的营销体系,大力开拓国内金融理财市场,增加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份额。利用多种多样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多种投资方式创造更多价值,帮助客户实现财产增值的目的,同时还能提高银行盈利,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作者:刘晓靖单位:绥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论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农合金融机构发展农村理财业务的探讨 摘 要: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合机构)金融理财业务的缺失,导致农合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城乡客户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但这一现状即将被打破。目前,多地农合机构理财项目建设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即将开放理财业务。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另外,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且应认真考察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 关键词: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客户;理财业务;发展 0 引言 随着农业人口人均收入的增长,农民已不再满足一般的储蓄业务,而对于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提出了期望。在这一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农合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开发和销售上也呈现出可喜态势。然而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为此,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及探讨也就十分必要。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农合金融机构需要增强自身的增值业务创新能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机。 1 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困境分析 农合金融机构在发展农村理财业务中有诸多困境。笔者从工作体会出发,将目前的发展困境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1 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 众所周知,农合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村市场中农户的金融知识水平相对低下,在理财观念上更是趋于保守,加上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以及对金融理财产品缺乏认识,尽管部分农业人口通过自主创业和外出打工积累起了一定的资金,但在农耕文化的作用下难以涉足商业银行的理财增值业务。而且这一传统意识具有很强的稳定性,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改善。这就意味着,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的上述困境,将在长期内持续存在。另外,农村人口对理财风险认识不够,一旦投资出现风险,往往不是从自身找原因,常常将责任归咎于农合金融机构。 1.2 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定义可知,银行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客户的希望、要求、目标等,为客户制定投资组合、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继承及经营策略等财务设计方案,并帮助客户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增值。从中可以知晓,良好的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不仅需要理财师专业能力的支撑,还需要具有吸引农民眼球的理财产品。结果,似乎这两点都不十分完美。 2 分析基础上的现状反思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就有必要对当前发展现状进行反思。在反思之前还应强调,在未来发展路径的构建上需要遵循可操作性的原则,即关于改变广大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具体而言,现状反思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2.1 针对需求方的现状反思 上文已经指出,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无论在理财师水平,还是在可供选择的理财产品上都不尽如人意。这一点加上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就进一步限制了对理财产品的需求。这些都是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而能否从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循环特征出发,来设计出符合农业人口偏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不难理解,这里的理财业务须满足区域植根性要求。 2.2 针对供给方的现状反思 上面已经提到了供给方需要着手开展的问题,即设计出满足农业人口偏好的理财业务来。另外,针对农户作为农村经济系统中的基本单位,还需要通过农合金融机构人员的上门访问,来建立起银行与零散分布农户的联系。 以上两个方面的现状反思表明,在推动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应主要从供给方面下功夫。而对于需求方,则可以在选择机制下进行针对性的偏好引导。 3 反思引导下的发展路径探讨 发展理财业务是当前农合金融机构加快自身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农合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以上所述并在反思引导下,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路径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 3.1 注重理财专业人员的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理财团队 理财产品的开发涉及的基础资产较多,如何能有效地分析基础资产的收益性,又能保证客户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就需要研发和设计理财产品的人员对投资标的有充分的了解和市场把握,这就对产品开发团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我们恰恰和商业银行理财开发团队的优秀差距就在这里。因此,要从根本抓起,给现有人员创造培训机会,加大培训力度,选拨人才,引进人才,逐步打造一支高综合素质的理财产品研发团队。 3.2 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 本文一直在强调,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因此,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之所以指出这些特征在于,设计变现能力强的理财业务需要认真考虑其中的变现周期。这不仅关系到银行的运营成本,也涉及理财产品的成功与否。从现阶段的诸多文献中,很难找到这一观点。 3.3 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 不难理解,若要实现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就要提高本地农民对理财产品的认识,扩大广大农业人口的需求拉动。农业人口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这就要求在理财业务开展中应简化产品的设计内容,并能在通俗易懂的语言下来告知农户有关增值效果。因此,对于城市银行中的诸多理财业务,在农村区域中就需要抛弃。这里笔者建议,可以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这样也有助于农合机构深入了解该农户的经济能力,并为放贷提供原始信息支撑。 3.4 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 在成本控制基础上的人员上门访问,仍需要借助市场营销学的原理,即需要界定目标客户。一般而言,对于理财有需求的农业人口,往往具有商品经济意识,并积累起了一定相对稳定的资金量。因此,可以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3.5 有效细分客户资源,培育广阔的农村金融理财市场 农合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根据农户的需求发展理财业务,针对本地农村居民的经济、生活和金融知识水平,开发出一套符合本地农民理财需要的金融理财产品,而且这种理财产品一定要符合本地农民的理财心理,操作上力求 简单方便,在农户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风险低、收益稳定、能随时赎回,以此提高农户对理财产品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以上便是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因我国农业人口分布广泛,且各农村区域的自然禀赋条件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本文并没有结合特定区域展开讨论,而是结合当前问题从发展趋势层面进行了原理性探讨。但本文的结论,将支撑各地理财业务开展中的思路。最后,对于本文主题的讨论还可以从其他方面展开,但笔者仍在独特的视角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4 结语 本文认为,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在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以及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等三个方面下功夫。具体而言,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业务浅析 摘要:本文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产品的概述为出发点,分析表外理财产品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总结了业务发展规模较小,易产生流动性风险,造成银行监管压力等现实问题,并提出规范表外理财业务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表外理财业务 现状 分析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居民替代存款所选择的家庭金融投资的主流产品。居民不再依赖存款获取利息这一传统增值保值的方式而是选择购买理财产品来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理财产品的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尤其是大量反映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外的理财产品。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业务概述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理财产品分为表内和表外两种,表内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而表外理财不计入资产负债表。表内理财通常以结构性存款科目反映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下,如投资货币市场和国内市场的“保本”型等理财产品、银行不承担风险的代客理财资金等。此类产品为商业银行自营并承担主要风险,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归属于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类。表外理财通常以备忘、备查类形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表外,如收益较高的“非保本”型等理财产品。此类产品大多属于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银行收取手续费,对于银行来说并不构成信用或市场等风险,而是由投资者承担亏损风险,归属于资产负债表的表外项目。 二、表外理财业务现状研究 (一)发展规模较小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业务品种较为单一,表外业务规模占比较低,主要是传统的服务性和风险性业务。在咨询业务方面,为企业担当财务、投资顾问,提供合并、收购、重组等咨询服务很少;各类货币互换与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新兴表外业务未得到有效开展。 (二)易产生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筹集资金,通过与信托等机构的合作,将资金以高收益投放给需求方。理财产品短期负债与长期投资的期限错配,可能使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到期之际,发行新的理财产品来满足到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兑付需求,以满足循环交易。一旦老的理财产品到期,而新的理财产品不能足额发行,为了维系理财产品的资金链循环,商业银行往往会借助于银行间市场资金拆借,加大对同业业务的需求。这种资金运作方式使商业银行在短期内获取可观收益,但是易造成流动性风险,使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面临巨大压力。一旦出现流动性问题,理财产品的违约或亏损风险暴露,直接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形象,侵蚀了商业银行的利润。 (三)造成银行监督压力 银行发售的高利率理财产品以及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吸引了很多投资者,但是投资者对其资金投向及运营情况几乎一无所知。银行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力,导致产品购买的盲目性,投资者对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此外,商业银行容易将理财业务从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主要出于规避合规风险、加大存款规模、摆脱贷款额度制约等目的,干扰了货币政策调控和银行行为监管,给监管当局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三、规范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主要对策 (一)丰富理财产品的业务种类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产品开发要按市场机制进行,并从有针对性地满足客户需要着手。应尽快建立严格的按新产品开发程序进行表外业务产品开发的机制,借鉴西方先进的表外业务,创造有效需求,推出创新产品、扩大表外业务规模,加强发展投资咨询等中间业务,转变传统以利差为主要盈利方式的经营模式。 (二)防范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该规定将逐步化解银行资产池资金期限错配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建议:一是将银行的表外信贷项目显性化,避免过度的期限错配与收益率错配。针对资金池理财产品,应该对其中不同风险、不同类型的产品组合进行“分账经营、分类管理”,从而增强资金来源与投向之间的匹配关系,将表内和表外理财业务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归集。二是建立金融机构违约追责机制。针对金融机构体系可能暴露出来的流动性风险,政府明确金融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边界,并建立合理的市场追责机制。 (三)完善理财产品的法律法规 一是加强金融立法。近年来,银监会出台了系列办法措施,以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严格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等。但是,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的法律法规仍不尽完善。建议加大对理财产品的立法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建议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披露理财产品尤其是表外理财产品的信息,详细披露理财产品的筹资规模、资金投向、风险等级等,建立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披露制度,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三是严惩违规行为。对于一些违规操作,通过专业手段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银行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必须加以严厉打击。 (杨欢,1982年生,江西人,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制度)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及影响分析 摘 要:近年来,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主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迅速,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理财和投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对整个金融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首先从法律关系、产品管理、投资门槛等角度对比分析了各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其次重点分析了理财业务的积极意义和负面影响,进而从加强监管合作、打破刚性兑付两方面提出了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关键字:理财业务;影响分析;对策建议 一、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对比分析 我国的财富管理行业是分业经营、相互合作、分业监管。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主要有五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基金公司的基金和资产管理业务、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和资产管理业务。各类金融机构不同名目的理财业务在法律关系、投资者门槛、产品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 (一)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是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石。目前有关法律明确了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法律关系为信托。银行理财产品、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未明确交易双方法律关系。但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只要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明确的委托契约关系,且财产经营权转移到受托人的委托理财业务均属信托行为。 (二)产品管理。在监管机构方面,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归中国银监会监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归中国证监会监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归中国保监会监管。在发行批准方式方面,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都是事前报告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备案制,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是审批制。 (三)投资门槛。在投资金额起点方面,银行理财产品是5万元,信托计划是100万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限定性计划起点为5万元,非限定性计划起点为10万元,公募基金1000元,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在投资者要求方面,银行理财产品要求客户评级,信托计划要求按照信托专门的合格投资者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 二、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影响分析 (一)积极意义 1、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理财产品是利率市场化的产物,其发展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从发达国家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来看,利率市场化必然伴随着资金价格走高和金融脱媒。在脱媒趋势下,银行需要调整经营方式,通过创新来进行“反脱媒”,而银行理财产品由于收益率不受限制应运而生,作为存款替代品出现,成为银行“反脱媒”的重要手段。 2、助推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理财业务的开展增加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优化了收入结构,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变。一方面,发展理财业务是提升客户综合服务水平、提升优秀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理财业务的开展也有利于银行向零售业务和私人银行资产管理方向转型。 (二)负面影响 1、规避资本和信贷规模约束,影响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商业银行通过开展跨行业合作,将表内业务转出表外,以规避日益严格的监管。一是在银信、银证等理财业务合作中,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以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的方式投向自身授信客户,既满足了融资客户的需求,又不消耗资本金、不占用信贷规模。二是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的信贷资产,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释放出信贷额度,规避了信贷规模控制和资本约束。三是银行通过月中发行大量理财产品月末到期或月末发行跨期型理财产品来规避存贷比等监管指标的约束。 2、资金投向限制行业,影响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相比较银行信贷,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要广泛得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计划的投资则要更为广泛。融资性理财产品的对象往往是不符合信贷条件,在银行拿不到钱的企业,或者不符合信贷投放政策的房地产、融资平台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利率执行要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限制行业大量资金的流入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监管合作,实现跨部门的功能监管。理财产品具有交叉性金融属性。理财产品的运作涉及多个金融行业。但我国金融业监管格局是分业监管,发行理财产品的各类金融机构由各自对应的归口监管部门管理,产品的设计、销售、投资等要素均有不同的监管部门出台各自分割的部门规章,而规章之间有不协调、不适应之处,存在监管套利的问题。 (二)打破刚性兑付,促进理财市场理性发展。刚性兑付导致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诱发投资者资产配置不合理调整,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引发了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资金加速流向高收益的理财和非标准化债权产品,商业银行的存款流失,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保险行业的资金被挤出。市场无风险利率上升,也造成蓝筹股市盈率下降,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低迷。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第三方理财市场应引起金融监管机构高度重视 作为“准金融”行业的第三方理财机构,虽然发展时间较短,却来势汹汹,势不可挡。据不完全统计,仅仅几年,就发展到了上万家的规模。 市场巨大的需求催生了第三方理财机构。 第三方理财,理论上说是独立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不代表和隶属于任何一家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型企业;不偏重任何一家产品供应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公司通过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判断其所需的投资产品,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站在非常公正的立场上严格地按照客户的实际情况来帮客户分析自身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通过科学的方式在个人理财方案里配备各种金融工具,实现客户的财富目标。 十年前,我们或许连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是什么性质都无从知晓,今天,第三方财富机构已经悄无声息融入金融大潮,你不理财, 财不理你。自2010年11月诺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后,其所带来的财富示范效应,加上进入这一领域几乎没有门槛,使得第三方理财公司成为一时新宠。未经证实的说法是,目前中国的第三方理财公司已近万家。 据招商银行和贝恩管理咨询公司联合的《2013 中国私人财富报告》称,2013 年中国的高净值人群约有84 万人,他们手上掌握的财富规模约有27 万亿元,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瞩目的理财市场。 传统金融环境下,超过80% 的资金都通过银行存款、贷款。银行的运营必然缓慢迟滞,既无法满足存款人对资金收益的高追求,也无法满足借款人对资金增效的要求。在金融脱媒的时代趋势下,预计未来将有超过50% 的资金脱离银行,实现直接的对接。 据有关金融机构分析,这个未来的C2C 市场催生的直接融资市场,可能是一个不少于银行业现有规模的大市场。 市场是巨大的,虽然一些第三方财富公司在打造优质的金融服务平台,有许多好的制度和经验模式,但大多数第三方财富公司存在创立时间短、业务规模小、专业人才欠缺、品质良莠不齐等等问题。要满足这么巨大的市场需求,以目前第三方财富公司的整体实力来看,恐怕力不从心。 理财像高空走钢丝一样,是一件高难度的动作。不是简单把存在银行的钱换成国债,买几只基金、股票那么简单,它涉及储蓄、投资、保障、税筹等诸多方面,需要有相应的金融管理等方面的背景。更为关键的是,第三方理财在中国目前的界定和规范上属于法律真空。第三方理财还没有纳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的管理范畴。理财公司、投资者、客户等随时面临着不可预测的风险。 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对第三方理财公司进行明确的定位,只有明确了理财公司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理财市场才能规范成熟,才能发展成专业的理财公司。事实上,第三方理财公司早已发出“渴望监管”的呼声。 虽然目前监管层并没有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牌照发放和管理,但是包括诺亚财富在内的多家第三方机构已获得由证监会发放的基金代销牌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监管层支持第三方发展的态度。 虽然金融事关全局,但要有改革的信心和勇气,要有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稳妥地进行尝试,不能放任自流,避免出现大的金融风险。希望有关金融监管机构认真应对目前第三方理财的现状,尽快找出一个适合中国金融市场的管理办法。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金融机构夜市理财真“闹猛” 上期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千呼万唤始出来,即将进入模拟交易测试,金交所也进一步增加了周五的夜市交易。银行理财夜市中错峰销售的产品在收益率上独具优势。 白天是各种投资交易的高峰时段,但夜市理财也同样精彩。尤其是对于外汇、黄金等全球化投资产品来说,夜间正是欧美等主要交易市场的开市时间,交投更加活跃,对市场价格的形成更具有主导性。近期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千呼万唤始出来,即将进入模拟交易测试,而金交所也进一步增加了周五的夜市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各家银行纷纷针对白天工作较忙的白领一族推出“理财夜市”,除满足白领客户的理财需求外,夜市中所提供的产品收益也具有一定的优势。所以说,夜市理财同样“闹猛”。 贵金属夜间交易完善 近期,上海期货交易所宣布,证监会已批准同意其上线运行连续交易。连续交易自2013年7月5日起开始上线运行,连续交易品种为黄金和白银,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2:30。这就意味着,千呼万唤的上期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将正式拉开帷幕。 自上期所推出黄金、白银期货以来,这一交易品种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交易时段过短,且集中在国际交易清淡的白天时段(9:00--11:30,13:30---15:00),这给黄金、白银投资者的操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给投资者的保证金资产带来了较大的隔夜风险。 此次上期所的金银夜市交易时间设置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2:30,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夜盘时间基本一致,并覆盖了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 Group)旗下成交量最大的黄金电子盘的活跃交易时段(北京时间21:00~2:00)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每日第二次现货定盘价时间(北京时间23:00)。 为了处理好连续交易中的结算问题,上期所解释说,可以把夜间连续交易作为一种早盘交易。可以把白天的交易结算作为当天的结算,夜间时段的交易可以作为第二天交易的早间时段交易。 同时,上期所也对黄金、白银的合约进行了修订。根据相关修订案,黄金、白银、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从原先的±5%降低为±3%。黄金、白银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调低至4%。此外,黄金期货最小变动价位将调整为0.05元/克,合约交割月份新设为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1个月内的双月合约。 在正式推出夜市交易之间,上期所将引入黄金和白银品种的连续模拟交易,有兴趣的投资者不妨进行关注。 据介绍,模拟交易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2日,周一至周五20:00至次日04:00,其中21:00至次日02:30为模拟交易连续报单时段,次日02:30至04:00为系统测试时段。 在模拟交易期间,上期所将在正常交易日收盘后将客户黄金、白银当日持仓和客户权益等真实数据导入模拟交易环境,客户可以在模拟交易时段按其真实持仓和资金状况进行交易,模拟交易数据在次日02:30模拟交易结束后清除。 差不多时间,上海黄金交易所也进一步对夜市交易时间进行了完善。从5月31日开始,金交所正式推出周五夜盘,从周五21:00开始交易至周六02:30,并与下周一白天的交易合并作为一个完整的交易日,市后进行集中清算。这就意味着我国贵金属场内交易正式进入连续交易时代。 建设银行商品与期货交易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看起来金交所只是增加了一天的夜间交易时间,但周五的夜间交易在贵金属交易中具有较大的意义。原因在于,周五夜间经济数据通常较为密集且重要,如美国的失业率数据、非农就业情况、密歇根大学消费者信心、芝加哥采购经理指数、汽车销售数据等一般都在周五晚间公布,欧洲市场如欧元区消费价格指数、企业景气指标、失业率等经济数据也选在这一时间公布。这些经济数据经常造成周五夜间市场产生较大的波动,进而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因此贵金属投资者应当对周五的夜间交易给予更多的重视。 银行广开夜市错峰销售 不过,像贵金属、外汇等交易品种风险高,对投资者的专业知识也有较高的要求,只能是一个小众的投资品种。而大众投资者可以从银行广设的理财夜市中有所获益。 开设理财夜市的初衷在于从时间和渠道上实现差异化销售。像很多职场白领,白天的工作时间较为繁忙,根本就无暇进行理财投资。很多理财产品白天销售时由于额度有限往往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售罄,难以满足这一人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需求。因此,不少银行在网银、手机银行中开设了理财夜市的交易频道,夜市的开市时间一般设置在20:00左右,为提高产品的吸引力,理财夜市的一些产品为独家发售,或是收益率上较同类型产品略有优势。 如光大银行的“理财夜市”交易时间为每天的20:00~24:00,目前推出的一款4个月期限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可达4.45%。近期,光大还推出理财夜市逢8专属高收益产品,每逢8号、18号、28号就有一款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在理财夜市上进行销售。 浦发银行针对错时理财的需求,推出了“Q点理财”系列产品,这一系列产品在每周一20:00至次日8:00发行,支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认购。据介绍,“Q点理财”系列产品每周推出两款,期限分别为1个月、3个月,在收益率方面比柜面发售产品要高0.2%,这对投资者而言无疑是最有吸引力的。该系列理财产品在投资方向上选择了国内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存款、回购、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等,投资标的较为稳健,属于风险较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一般投资起点金额设置为5万元。 中行“理财夜市”的主要方式是延长交易时间,中行将大多数理财产品的正常购买时间延长至晚上21:00,其中,8:00至晚上9:00为挂单业务。在中行理财夜市可销售的产品包括“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中银日积月累-月计划”“中银平稳理财计划”等产品。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金融理财》携手益普索(Ipsos)国内首份《中国金融机构理财力白皮书》 在此次盛典上,《金融理财》携手全球领先的调研机构益普索,了国内首份《中国金融机构理财力白皮书》,剖析中国个人理财客户的特质、其各方面理财力及消费趋势,为金融机构的发展指点迷津,赢得了与会嘉宾的强烈共鸣。 信任溢价影响全球各地金融理财 根据益普索全球声誉中心(Ipsos Global Reputation Centre)对“影响各行业部门的重大问题”和“行业中各大公司的声誉”进行调查的结果,就金融业内的公司而言,信任在很大程度上是熟悉程度的作用结果。拥有牢固的、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本地覆盖面的银行,通常会享受到“信任溢价”的好处。但是,美国几家首要消费者银行与欧洲几家银行,因为他们与2008年金融危机难分难解的关系,得到的信任水平却低于他们的消费者熟悉度水平本应保证的水平。相比之下,在声誉方面,与信用卡发行公司相比,全球知名的信用卡业务处理公司的声誉表现,大大接近于受到高度信任的消费商品公司。同时,信任水平反映出网络议论的调查性。 就全部益普索(Ipsos)访问的24国的全球首要金融机构而言,“熟悉度”与“信任度”之间的关系几乎纯粹是线性的。在消费者对21家银行企业的平均熟悉水平与他们对银行的“净信任分”之间,存在极强的相关关系,相关系数达到:0.92。换句话说,一个消费者越熟悉一家银行,就 越有可能对它产生信心。但是,这条定律也有一个例外:如果熟悉度来自负面新闻报道,这一定律不适用。与2008年金融危机关系最深的几家银行就是明证。 比较益普索(Ipsos)访问期之前12个月间针对各个金融机构的“网络态度”,可以确信:普通大众对金融机构的信任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人们在网络上谈论他们时所采取的调子。“国际本地”银行,尤其是桑坦德银行和ING集团,也非常突出。在网络态度的另一端,六家“净积极网络态度”比例最低的银行都是“丑小鸭银行”。其中,美洲银行是所有被调查机构中唯一“网络负面态度”超过“网络正面态度”的机构。 尽管消费者对多数银行的熟悉度主要是通过个人体验、有关其产品与服务的积极口碑和广告建立的,他们对于“丑小鸭银行”的熟悉度更有可能是这些银行暴露在负面新闻报道下的结果,以及把这些银行与负面或争议事件相连的评论的结果。 对于消费者信任水平与熟悉水平相称的银行,以及网络议论偏向积极态度的银行而言,提高自身好感与信任评分的首要方式就是:增强自身的可见度。他们的声誉有可能从市场营销与广告活动中受益。 谁才是真正的中国个人理财客户? “得零售银行者得天下”。《中国金融机构财力白皮书》中,益普索数据显示,中青年人群、高学历和家庭月收入在万元以上的是个人理财主力客户群。个人理财客户以银行VIP客户为主,多数持有金卡及以上级别的借记卡。 投多少是多?10万以上是小数? 2012年,超过六成的个人理财客户将金融资产的30%或更多用于理财产品的购买;高收入群体投入更多。超过六成的个人理财客户在理财产品购买或持有上的资金投入在10万元以内;高收入群体投入在 10万元以上。接近八成的个人理财客户理财年限在5年以下;高收入群体理财年限经验更为丰富。 基金和股票?满意度并非最高! 《中国金融机构理财力白皮书》揭示,2012年,银行定期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基金、保险理财产品是最受个人理财客户欢迎的理财产品。其中,高收入群体购买或持有理财产品更为活跃。而个人理财客户对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的满意度显著高于对基金和股票的满意度。 七成个人理财客户将增投 2013年,银行定期存款持有比例保持稳定,其他类型理财产品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趋势,其中期货产品和信托产品接近翻番。略多于八成的个人理财客户每周有2-3天或每天均会关注理财产品的购买或查询;高收入群体花费时长更多。该白皮书显示,与2012年相比,接近七成的个人理财客户预计2013年将增加或大幅增加在理财产品上的投入。 电子银行、和新媒体称王 该白皮书透露,电子渠道已经成为个人理财客户知晓理财产品信息的重要渠道,官网的重要性不容忽视;第三方理财网站和新媒体(微博/论坛/博客等)逐步崛起。可见中国金融机构要在深刻洞察个人理财客户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方面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金貔貅奖”评选标准: 1. 收益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和理财产品的收益实现能力;包括理财产品的超额收益率、净值表现。 2. 风控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在考察期内风险与收益的掌控能力与程度;发行的产品是否有保本条款和其他风险控制条款及风险控制措施。 3. 透明力:指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状况;包括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4. 服务力:是指金融理财机构提供服务的能力程度;服务力由人力资源、设施、手段、时间以及客户参与五个基本要素构成 5. 变现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和产品发行的流动性、抗风险能力、收益率和兑付渠道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能力。 6. 研发力:指金融理财机构研发设计理财产品的实力;包括研发团队专业权威、市场分析深刻、趋势判断准确、研发品种繁多、适应理财市场需求等。 7. 发行力:指金融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数量和所销售理财产品的募资金额;涉及领域越广,规模越大,数量越多,市场供应能力越强,募集资金数额越大,证明其发行力越强。 8. 创新力:参选机构在某一领域、产品、运营等方面的创新开拓了行业发展格局;包括标准创新、要素创新、多样创新。 9. 成长力:指金融机构通过创新自身产品和整合机构资源,创造最大理财价值并获取理财机构持续成长,是机构持续理财获利并实现量的扩张和质的提高的能力和潜力。 10. 品牌力:指金融机构开拓市场、占领市场、并获得利润的能力;是金融机构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诚信度的有机统一。品牌力涵盖品牌机构、品牌产品、品牌理念、品牌传播和品牌延伸等方面。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业务宣传不规范、不到位 目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宣传仍停留在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橱窗广告、告示牌、印刷材料等传统方式上,且90%以上的基层机构仅在营业厅内或网点附近宣传,宣传范围小,社会知晓率低;多数机构在宣传理财产品时,重收益宣传,轻风险提示。据对1200户居民问卷调查显示,对人民币理财业务“比较熟悉”的占17%,“略知一二”的占44%,“不了解”的占39%;38%的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宣传不满意;42%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不满意;38%的不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程度。同时,对内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业务人员不能详细讲解产品的特点、不足,客户无法对理财产品有系统的认知。 二、理财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 除天津塘沽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赤峰市中国银行外,其他理财产品经销机构均未设置专门理财部门,也未配备理财师;多数机构缺乏健全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控手段,难以根据市场利率和汇率波动,即期做出准确预测,为客户理财提供优质服务;经销机构的理财业务只在储蓄科目中反映,未设立专门科目进行核算,难以有效监控资金使用情况;部分经销机构将人民币理财新产品销售额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存款进行考核,忽视风险、收益等因素,致使基层分支机构盲目追求业务规模扩张。 三、专业理财人员匮乏,队伍建设滞后 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多自2005年开办人民币理财业务,时间较短,专业理财队伍尚未形成。取得CFP(国际金融理财师)和AFP(金融理财师)资格的人数远不能满足理财市场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理财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 四、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 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理财品种不断增加,但多数理财产品内容相近、收益和投资期限雷同,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如多数理财产品起存额均在5万元以上,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产品同质化导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只关注收益率,进而引发理财产品销售“价格战”,加大了理财业务风险。 五、理财业务监管缺失 银监会2005年制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应的监管权限,组织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但基层监管部门很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存在一定的监管“真空”。在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外部监管缺失将加大业务风险。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业务存在的法律问题 目前,金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委托理财现象,如银行推出的人民币或外币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推出的集合受托投资管理、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保险理财、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委托理财在一定意义上对金融创新和分散金融风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却存在诸多的法律问题。 1.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不明确 关于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目前存在最主要的分歧有两种,一是委托关系,二是信托关系。实际中,不同的性质,不仅使委托理财的具体操作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而且将直接影响委托资金的安全和资金管理的效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托人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且受托人必须是经批准的信托机构。而,则以被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被人根据需要可以撤回关系。理论界普遍以“资产是否转移”和“交易中使用的投资人名义”为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信托型委托理财或者型委托理财。目前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所的规章中都没有对其委托理财的基本属性作出规定。在当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下,极易造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经营上的混乱。同时,在法律适用上也不同,行为适用于《合同法》、信托行为则适用于《信托法》,适用的法律不同,自然导致法律后果也就不同。 2.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一是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在委托理财法律性质不明、有关委托理财的法律框架和规范缺失的情况下,根据近似法律制度主张权利往往会导致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失衡,委托人主张权利时,难以清晰的阐明受托人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 二是委托人权利易受侵害。委托人将资金或证券交付受托人后,对资金和证券往往就处于失控状态,只能被动的接受受托人处置财产的结果,而受托人则享有很大的自由处置权,极容易利用处置委托人资金或证券的便利侵害委托人的权利。 三是委托人举证能力偏弱。由于受托人在投资领域的专业知识强于委托人,而且在合同中一般约定由受托人全权负责,受托人的独立意志和受托权限较大,明显处于优势地位,而委托人又无监管权利。从委托人权益的救济渠道方面来看,如果发生纠纷,由委托人举证证明受托人过错明显不当。 四是救济方式过于单一。委托理财的标的是资金或证券,如果造成亏损,损失是直接的,数额一般较大,只能用资金或证券弥补,缺乏其他可补充替代的救济方式。 3.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不确定 第一,合同本身效力不确定。实际中,委托理财大多发生在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领域,具有较高的信用基础,是典型的金融产品。目前却有大量的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涉足理财业务。从市场角度看,金融机构具有高度的信用和发达的市场网络,而一般民间机构起点低、风险高,不易于监管;从风险角度看,民间机构的不规范运作,容易导致公众对理财市场信心的丧失,严重时可危及整个金融信用体系。由于目前法律、行政法规未对委托理财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做出专门的规定,致使非金融机构的委托理财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 第二,证券委托理财中的“保底条款”的效力不确定。“保底条款”是委托人通过契约手段预先控制自己投资风险的合同条款。《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券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依体系解释方法,从《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违反第一百四十三条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来看,禁止接受全权委托和承诺保底收益仅仅是针对券商的经纪业务,因此不能以《证券法》禁止而认定合同无效。同时,从意思自治原则出发,保底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自愿约定风险承担方式,如果认定合同无效,就等于纵容双方的失信行为,显然与诚实信用原则相违背。 为此,建议: 首先,尽快完善委托理财法律制度,明确委托理财法律性质。 委托理财目前已经成为重要的金融产品,涉及各种金融领域,市场日趋发达,已经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新型的金融财产管理制度,不能仅以信托型委托理财或型委托理财做简单的划分。建议尽快制定委托理财管理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将委托理财作为一个独立的金融法律关系予以规范,并对委托理财实行特许经营制,以便顺应当前市场发展的趋势,更好地维护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 其次,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由于委托人在整体委托理财活动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在设计委托理财法律框架时,应当考虑委托人应有的知情权、一定的参与权和在必要时的撤回权,最大限度的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受托人应当明确其基本的报告义务、交付义务、注意义务和忠实履行职责等义务。使双方权利义务能够对等,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再次,禁止“保底条款”的大量使用。 一是“保底条款”有违民法的基本原则。通过“保底条款”将投资风险全部转嫁给受托人,让受托人承担其后果的行为,虽然是双方的意思自治,但造成了双方权利义务的严重不对等,违背了民事法律应当遵循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二是“保底条款”有损金融信用。投资证券市场是一种高风险活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盈不亏,而“保底条款”实际上将委托理财当作了储蓄,并将投资风险全部转移给受托方,违背了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而且势必会对资本市场本身造成极大的冲击,不利于金融的安全与稳定。 三是“保底条款”的无效导致合同整体无效。“保底条款”是委托理财合同签订的最大动力,如果没有“保底条款”的存在,委托人通常不会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因此,“保底条款”是委托理财合同的优秀条款,也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保底条款”一旦被法院认定无效时,委托人的缔约目的丧失,优秀内容的变更,就会导致委托理财合同的整体无效。 最后,加强对委托理财市场的监管: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分行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各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各不相同。但委托理财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财产管理法律关系,金融业务交叉、金融产品混合已成为发展趋势,而目前的监管模式显然不能适应这一变化。在目前体制下,建议国务院制定统一的监管规则,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关系。同时,各监管机构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监测,规范委托理财业务操作,确保委托理财活动合法、有效进行。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百姓理财渠道更多 中国金融领域全方位的有限开放,能带来“双赢”,竞争能给予中国老百姓更多的选择,电能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国际先进的服务理念。 与人们预期稍有不同的是,中美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并没有将人民币汇率作为重要议题,而双方在中国金融市场开放上达成的协议成为了最惹人关注的话题。 中美达成金融开放协议 据新华社报道,在金融服务业领域,中国将在2007年下半年恢复审批证券公司的设立;在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之前,将宣布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在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将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投资总额度提高至300亿美元;允许具有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资格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符合中国银行卡业务、技术标准的人民币银行卡,享受与中资银行同等待遇;允许外资产险分公司申请改建为子公司,对于目前尚未批准的申请,中国保监会将于2007年8月1日前完成审核。中国扩大了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的投资范围。美国强烈支持中国在2007年6月召开的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会上成为FATF成员,双方理解中国将采取适当步骤以达到FATF优秀成员资格标准;美方确认中资银行在美开设分行的任何申请都将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进行审批;并承诺与中国开展金融监管人员的交流。 协议显示,中国已同意放宽外资进入中国金融服务市场的限制,包括在证券、基金、保险、银行等全方位的有限开放措施。 中外金融 竞争将加剧 在证券方面,协议意味着中国自去年9月实行“禁止外国券商投资中国券商的规定”后,最快可望在7月开始,重新允许外资券商登陆内地市场。 放松对外资进入国内证券行业的限制,这对国内证券行业发展将是一种推动。尽管今年以来国内证券成交量大幅上升,券商的收入大幅增加,但券商依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格局,券商创新步伐、产品开发等仍十分迟缓。如果重新对外资券商放行,外资券商将给国内证券市场带来更多的产品,同时大盘红筹股、H股公司可能发行A股,二者均将推动成交量继续攀升。 不过,短期来看,外资券商要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由于开展个人经纪业务往往需要较大的前期投入(营业网点数量、交易系统开发和安装、相关人员的招聘和培训等),而且运作时间相对较长,因此在这方面,国内券商已有长期积累的优势。外资券商的进入并参与竞争,可能会吸引机构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但总体市场格局难改。 这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情况相类似,竞争能给予中国老百姓更多的选择,也能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国际先进的服务理念,而外资券商要真正撼动国内机构的地位还需要假以时日。 QFII有利于双赢 “QFII额度的增加不会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只会对中外双方有利。”一位境外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 QFII额度的提高将使得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的资金额度增加2倍。虽然QFII对于目前中国A股市场的看空态度并没有转变,但QFII为中国股市带来的投资理念还是值得国内投资者学习的。 从QFII近几年的投资看,QFII基本遵循了“价值发现”的投资原则。在价值判断方面,QFII注重公司分红、流动性、成长性、治理结构、行业地位及股东利益保护等观念,对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理念修正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另外,QFII还有很强的操作意识和市场敏锐性。 比如,他们宁愿牺牲眼前的盈利空间,也不愿意放弃价值投资的理念。所以,扩大QFII的投资额度,对于改善投资者的结构、改善投资理念都有积极的作用。 事实上,QFII额度的提高可能进一步刺激市场的乐观预期。因为,从影响市场最主要因素的资金供应角度来看,将进一步增加市场资金。尽管300亿美元的额度相对于整个A股市场的资金量来说并不是很大,但却是一个很重要的积极信号。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表示,中国积极欢迎也希望增加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在中国的份额,表明了政府对外开放的积极态度。至于额度具体怎么分配,还需要一个程序,首先要决定是否批准资格;其次,对于已获资格的QFII,取决于其已有额度的使用情况,所以还需要一个过程。 近期看,在目前大盘处于4000点高位,QFII更多选择离场,并且原有额度也没有用完,所以进一步增加额度对市场的实际意义有限。从长远来看,用瑞银中国证券部主管袁淑琴的话说,QFII减持并不意味着他们要离开中国,只是他们在等待一个更加合适的投资机会。市场无疑还是多了一条持续的资金来源。 投资境外市场更方便 另一方面,由于QFII和QDII额度至少在短期内应互相关联,这意味着国内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将很快获批QDII。分析师指出,这将支持在香港上市的中国股的表现。QDII的获批,将使国内投资者有了投资境外股票市场的合法渠道,对于拥有外汇的国内居民来说,他们可以在B股、QDII之间作出选择,他们离国际市场越来越近了。 摩根大通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龚方雄认为,尽管初期能够投资海外股票市场的QDII配额仅为75亿美元,而A股市场近期交易量已突破3000亿元人民币,但是QDII对市场的潜在影响重大,是引导资金流向的重要信号。假设未来2年内,中国36万亿元人民币存款中有10%能够投资海外市场,将导致约5000亿美元的中国私人资金流入香港以及其他国际市场。这相对于目前4200亿美元市值的H股市场而言,是个不小的数目。 汇率仍将保持缓升 此次经济对话当中,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中国并没有作出让步。吴仪副总理强调说,人民币汇率并非美国贸易赤字的成因,人民币大幅升值会对中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她表示,中国将继续按自身的步调来逐渐推进汇率改革。 而在此次会谈前,中国再次宣布扩大汇率波动区间。相比2005年7月汇改以前,人民币对美元已升值超过8%,而按照贸易加权平均计算的人民币真实有效汇率只上升了4.3%。 经济学家认为,人民币升值趋势不会改变,小幅升值更符合中国自身利益。花旗集团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黄益平认为,人民币升值的短期目标应该是将每月的外贸顺差稳定在200亿美元左右。要做到这一点,今年全年的人民币升值幅度大约需要达到7.5%。如果出台的外汇政策能够有效地控制外贸顺差,今年中国经常账剩余占GDP的比重有可能微升至9.5%。 中金公司预计,到2007年底,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将达7.35,全年升值幅度为5.9%。 分析人士称,美国更为注重的目标是中国市场开放而非人民币升值,尽管后者对美国国会而言有政治价值。人民币升值加速将支撑A股股价。市场的开放,尤其是金融和银行市场,将继续给行业带来正面影响。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我国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业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一、当前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现状 目前,我国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主要有五类机构: 商业银行。从2003年起,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始推出人民币理财业务。为规范管理,2005年9月24日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又称为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种类之一。为使这一业务规范发展,2001年11月28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2003年9月29日又颁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保险公司。目前,保险公司尚未开展直接的委托理财业务,但其人身保险业务中的投资连接保险和万能保险均具有理财性质。这两类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比重一直较小。为规范其发展,2000年保监会颁布了《投资连接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从事的理财业务主要是资金集合信托业务,包括投资于股票、债券及基金的证券类信托业务,投资于不同行业的产业类信托业务、投资于基础设施的信托业务和房地产信托业务等。为加强业务监管,2004年,银监会先后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金管理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投资于证券市场,目前已经形成了较大业务规模和较为完整、成熟的理财产品群,如各种投资风格的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等类型。 二、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严重 在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过程中,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非常严重。2003年底以来暴露风险的证券公司,都存在因挪用委托理财资金造成的资产缺口。为弥补挪用委托理财客户资金造成的巨额缺口,人民银行被迫动用了大笔再贷款。这种做法不利于严肃市场纪律,可能引发巨大的道德风险。 (二)部分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规范 部分金融机构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往往向客户承诺较高的保底收益,并存在以利差代替手续费、缺乏风险揭示等问题,此外还出现了搭售存款等不正当竞争的情况。 (三)监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缺乏有效监管 一是监管部门对性质相同的委托理财业务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虽然名称各不同,但在权利义务关系、资金管理方式、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承担方面都存在基本共性,属于同质金融业务。但各金融监管部门制定了不同的监管标准,导致委托理财市场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具体表现为就理财业务中的委托资金最低要求、保底承诺、委托资金托管、业务隔离、信息披露、收费方式、禁止行为等方面,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执行的标准各不相同。二是没有建立第三方存管等关键性制度。各监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虽然都制定了一些监管政策,但出于行业利益的原因,一些关键性的制度还没有建立,如有的监管部门仍未要求开展委托理财的机构必须将客户资金交由第三方存管。缺少第三方存管制度对保护客户资金安全非常不利。三是监管措施不到位。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普遍存在的保底承诺、搭售存款、以利差代替手续费等问题,监管部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及时纠正。 三、规范委托理财业务、防范金融风险的建议 (一)推进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建设 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能确保客户委托理财资金与理财机构自有资金相分离,杜绝理财机构挪用委托人资金的行为,是防范化解委托理财业市场风险的一项根本的制度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委托理财业务,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立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要求理财机构将理财资金交由第三方存管,并在第三方设立专门账户,使理财机构无法挪用客户资金,以防范道德风险。具体实现方法是:理财机构以自身名义在第三方(如商业银行)优秀账务系统中开设客户委托理财资金存管专户,存管银行为每个客户设置“客户资金明细账户”,将原来在理财机构的客户资金汇总账户、客户明细账户全部转到存管银行的系统进行管理,客户资金管理权与理财机构彻底实现分离,发挥银行系统账户管理的传统优势,通过技术手段对客户资金汇总账户与客户明细账户进行勾稽关系核对,并提供账户实时监控,使理财机构无法挪用客户资金。 (二)完善委托理财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已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为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个人债权的补偿问题提供了一种保障;下一步即将建立的存款保险基金,将为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提供一定保障。但部分理财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所涉及的个人债权收购资金还须由国家承担。因此,建议对此类尚无保障机制的理财业务,也可考虑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从而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风险补偿的长效机制。建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旨在保护承受能力较弱的中小投资者,化解委托理财业风险。对因理财机构违规经营和监管不力而造成中小投资者发生损失的,由理财机构依据有关行业法规及政策规定,先行赔偿,不足部分可由拟设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给予适当救助。该基金的优秀制度设计: 第一,保护范围。对所有理财金融机构实行强制型投资者保护制度,对所有境内理财类金融机构均应参加投资者保护计划,成为基金参与机构。 第二,资金来源。该投资者保护基金主要由理财金融机构按期缴纳费用和理财金融机构清算财产中的受偿所得组成。在出现临时性资金短缺时,可考虑向财政部申请特别融资或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融资。 第三,费率标准。实行与风险相关联的差别费率,根据理财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风险状况,实行风险差别费率,高风险机构实行高费率,低风险机构实行低费率。 (三)尽快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 为统一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促进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可考虑由中央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以调整和规范各种名目的理财业务。《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应规范以下内容: 第一,金融机构从事理财业务的资质要求,包括具备专业理财的能力、稳健的财务能力、健全的内控制度、最低资本金要求、能够依法、忠实、勤勉履行受托义务。 第二,理财合同。理财机构从事理财业务,应当依法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或信托合同(以下简称理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委托资金进行经营运作,为委托人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在合同中,不得对理财产品进行保本保息的承诺。 第三,理财机构的风险内控制度。理财机构应当建立以下风险内控制度,包括对理财资金及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每个理财计划应当建立独立完整的账户、核算、报告、审计和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清晰的清算路径和资金划转渠道,切实防止账外经营、挪用理财资金的情况的发生。建立严格的业务隔离制度等。 第四,理财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理财机构应当按照诚信、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披露理财业务的相关信息。信息披露的方式根据理财合同的约定确定。 第五,理财资金的托管。明确理财资产属于委托客户所有,理财机构应严格将资产与自营资产分开。理财机构应当选择第三方对理财资金进行托管,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业务;托管方应当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理财资金账户独立于受托人及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及其管理、托管的其他资金。 第六,禁止理财机构从事不诚信行为。 第七,在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理财机构不得规避对存款利率的管理,明确禁止名为理财、实为高息揽储的行为。 (四)加强对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管 一是制定各类金融机构都适用的《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统一监管标准,确立委托理财第三方存管等制度。二是加强检查监督,敦促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委托理财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立监管责任制,对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金融风险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监管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风险提示。严格要求委托理财机构向投资者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五是中央银行和银、证、保等监管部门应当树立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的监管理念,协调委托理财业务监管的政策和手段,加强信息共享。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金融理财机构论文: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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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银行论文:人民银行监管体系下的货币政策研究论文 摘要:探讨了我国银监会从央行分离后货币政策与银监会职能的协调与互动关系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两者联动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货币政策;银行监管;协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相应地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立出来,客观上提出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进行有效协调的问题。目前看来,在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二者之间的协调是否有效,需要我们深入地探讨二者的互动关系,进而在此基础上分析二者协调的主要途径。 1从宏观角度进行规范分析 1.1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于经济周期而言具有不同作用 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银行监管,都是在同一宏观经济环境下进行的。从宏观层面考察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最为突出的就是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对于经济周期的不同作用机理。货币政策对经济的调控通常是逆经济周期的,而银行监管通常是顺经济周期的,这两种矛盾的特性在银行体系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下调利率能够降低银行的筹资成本,增强流动性,但是会加大通货膨胀的压力。在经济高涨时期,银行经营效益好,风险低,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相对来说较松,银行本身经营的难度也低,此时货币政策则需要注重预警性地进行适度反向操作,如提高利率水平、控制货币供应量、对特定部门进行信贷控制等,这显然会加大银行经营的成本;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业务拓展困难,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较紧,对于银行新增的不良贷款也更为关注,银行的贷款投放当然也就更为谨慎,此时货币政策可能采取的扩张性政策难以在银行系统得以传导。因此,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合作,首先应当是在宏观层面的合作,在于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取得共识之后,分别在各自的领域采取相应的、并且不直接冲突和抵销的政策措施。 1.2银行体系风险特征决定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必须进行良性互动 银行体系与证券、保险体系存在很大的差别,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在流动性方面具有不对称性,通常具有错配的缺口,银行部门十分容易遭受挤兑的冲击而传染到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银行因为其强烈的公共性和外部性而具有公众公司的许多特征。因此,银行体系风险具有宏观性、系统性的特征,其风险主要集中于宏观层面,且一旦发生对经济的冲击面非常大,而证券和保险的风险主要是微观性的、是与投资者相关程度较高的风险。正因为银行监管和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因此,仅仅从银行体系风险的宏观性和系统性来说,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的协调的重要性,将远远超过央行与证券和保险领域的监管机构进行协调的重要性。 1.3市场环境的发育程度也决定了宏观层面的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有效协调 对于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分工而言,一般的认识是,货币政策着眼于宏观层面,银行监管着眼于微观层面。这实际上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划分。从货币政策运作的环境看,没有商业银行微观行为的市场化改进,货币政策的实施在目前的环境下往往也是难以着手的。在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能够基本有效地对货币政策的宏观信号作出反应,此时货币政策当然无需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直接信贷控制,而更多地依托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手段,银行的监管实际上也是采取激励相容的市场化手段。但是,在商业银行体系市场化程度有限、商业银行主体的自我约束能力不足的阶段,货币政策如果不能介入商业银行的信贷运作行为,就难以有效地传导到经济运行环节,此时必然需要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积极合作。 2对运作层面的实际考察 2.1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分立后应防范可能出现的决策效率降低 如果说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独立,是为了防止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的话,那么,二者的分立从运作层面也提出了一个决策效率的问题。在呼吁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分立众多理由中,怀疑央行因角色冲突而对金融监管难以中立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这可能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在央行缺乏足够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如果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或者其他宏观部门就宏观政策动向、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应采取的措施产生分歧并争执不下时,最终可能还是会集中到国务院层面进行统一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央行和银监会的分立,实际上只是把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更多地转移到国务院层面,而这一转移必然会导致决策效率的一定程度的降低,这显然对于货币政策的实施、或者金融风险的防范都有不利的影响。这种决策效率可能出现的降低,最为集中地体现在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角色的行使上。实际上,如果央行身兼二任,则无论货币政策的基调是紧缩还是扩张,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目标。但是,在银监会作为单纯的银行监管机构独立承担机构监管职能之后,因为银监会并不能为陷入困境的银行提供流动性;而央行要妥当运用“最后贷款人”职能,必须充分了解具体银行的经营状况,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立使得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将更多地依赖银监会对银行困境的判断而不是自身的判断,其中显然存在实施效果下降、运用过滥、过严、过迟等,或者在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难以形成共识时需要国务院层面的决策,从而可能错过防范银行危机的最佳时机。 因此,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分立的条件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相当关键,否则只能是决策效率的迅速下降。在此基础上,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值得关注。 2.2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信息共享应当成为二者协调的基本前提 一般而言,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在两个机构之间协调,协调关系较弱,协调成本较高,但有利于强化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防止相互干扰。目前,德国、英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都实行外部协调的方式。然而无论是货币政策决策,还是银行监管决策,都是基于对银行体系大量信息的分析之上的。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都是以一定的银行体系的传导机制为前提,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货币政策操作,例如利率调整、公开市场操作,都必须立足于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的深入掌握。更为重要的是,银行监管信息也是中央银行及时高效地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责的基础。与此同时,货币政策操作必然会对银行体系的经营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也需要银行监管部门及时把握、进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来指导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3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内部联动的协调机制的探索 探索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内部联动的协调机制,是为了增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合力作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有效协调必须以一定的制度形式为保障,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内部协调的制度安排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在当前人民银行内部两大体系独立运行的情况下,为了加强两大体系间的联系和沟通,需要建立由货币政策部门和银行监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货币政策运行与银行监管的情况和存在问题,相互介绍货币政策或银行监管的政策要求,共同研究两大体系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使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更好地发挥合力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合法、健康运行。 (2)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针对当前非现场监管与金融统计彼此独立从而不能相互利用的问题,加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协调性,必须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共享的金融数据库。要在进一步完善“全科目上报制度”和现有统计网络的同时,依据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要求,对现有的金融统计数据库结构进行改造,建立可以自动生成统计指标与监管数据指标的金融数据库。条件成熟后,连通中央银行金融数据库与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数据库,使中央银行能够调阅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数据,从而进一步发挥统计网络对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的支持和服务作用。同时,要强化对金融机构数据真实性的监管,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信息质量。在建立两大部门共享数据库的基础上,为了加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增强合力,还可以建立货币政策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机制,以加强两个部门的协调。 (3)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人员流动机制。为了增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两大职能的融合,要大力加强货币政策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之间人员的交流,建立起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从而使货币政策部门人员能够更加熟悉监管要求,使银行监管部门能够更加了解货币政策意图,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有效协调奠定基础。 (4)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在执行手段上的协调机制。针对当前货币政策窗口指导作用较弱的问题,要把中央银行窗口指导的意图纳入监管的内容、通过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如机构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等,确保货币政策意图得到有效落实,从而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内部货币政策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机制。 实际上,无论是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统一在一个机构之内,还是相互分立,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找到大量的范例,这是由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法制环境和市场发育程度以及金融体系的演变轨迹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范式。但是,在选择了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分立的体制之后,我们必须更为强调二者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如何借鉴国际上的经验为我所用,并结合我们的国情进行制度上的创新,是当前我国金融理论与实践所应共同关注和探讨的重大课题。 货币银行论文:货币银行学授课方式方法工商管理研究论文 摘要:货币银行学作为工商管理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对于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生了解并熟悉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理解利率与汇率、通货膨胀、通货紧缩、金融危机、国际资本流动、货币政策等有着重要的作用。但传统的货币银行学教学方法对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的学生来讲,接受起来比较困难。本文将探讨如何对货币银行学课程教学进行改革以使工商管理专业的本科学生能更好地学习其相关知识并在将来的工商企业管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工商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货币银行学的教学目的 工商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从事工商企业产、供、销及人、财、物等方面经营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而要从事这些管理工作就需要学生熟悉货币金融的相关知识。试想不懂得信用工具的使用怎样对企业产供销进行管理,你甚至不懂得怎样付款,怎样收款;不懂得金融机构的运作你怎样跟金融机构交流?不懂得利率与汇率的变动对宏观经济意味着什么,你甚至可能看不懂报章杂志的报道。而看不懂宏观经济局势将会对企业管理带来致命的打击——看一看97亚洲金融危机后香港房地产投资者们的惨状吧。 而这些知识我们都可以在货币银行学课程中学到。通过货币银行学的学习,学生应该能够: 1.能熟悉金融工具的操作方法和流程并初步学会操作一些主要的金融工具。 2.能熟悉金融机构的运作。 3.能运用金融知识分析媒体对宏观经济的看法,能读懂报章杂志的主要观点及其分析。 4.能运用金融知识分析政府的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走向的可能影响,并进而分析对企业的可能影响。 以上这些目标在传统的课堂讲授中是很难实现的。 二、《货币银行学》传统教学方法的缺陷 传统的货币银行学课程的课堂讲授方法很很多缺陷,这些缺陷直接导致以上目标很难实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材的缺陷。目前国内的货币银行学教材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翻译的国外学者的教材,这类教材在理论体系上通常比较完善,而且生动性,实践性都比较好。但是这些教材的例子几乎全部是西方世界,特别是美国和西欧的。很多情况与中国的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学生很难理解。另一类教材是中国国内的学者编写的教材,这一类教材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中国学者介绍西方货币银行理论的,书中所使用的例子跟翻译版教材没有太大的区别;另一种就是中国学者有自己的思考,然后编写的教材,这一类教材所使用的数据和资料多数都是国内的,介绍的也是国内的金融机构,对很多问题也有自己的看法。但目前这些教材的主要缺点就在于(1)过于理论化,对实践不够重视。譬如,每本教材都会谈到金融工具,介绍主要的金融工具。但所有的这些介绍都仅仅局限于文字。学生学习了汇票、本票、股票等等却不知道他们什么样子。学生知道了汇票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却搞不清楚企业什么时候需要申请汇票,企业收到汇票后应怎样办理结算?中间需要注意一些什么?而这些才是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最需要掌握的。现在来看看我们的教学对象——本科学生的情况,他们都是直接从中学上来的,之前很少接触到企业和社会经济的运作,对汇票这些工具有些同学可能根本从未听说!简单的几行文字留给学生的只能是一片空白。针对学生的工商管理专业本科《货币银行学》 课程教学改革初探杨波宜宾学院管理系这种知识背景状况,我们必须加强教材的直观性和教学的实践性。 (2)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传统的教材几乎全是按章节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货币理论等相关内容一一论述,使学生接受知识总是支离破碎的,不能形成一个系统的金融知识整体。而这是不利于学生对宏观经济的整体把握的。 2.授课方式的缺陷:传统的授课方式基本是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这种方式可以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但是如前所述,由于学生的知识背景极端缺乏,对课程内容缺乏感性认识,课堂讲授的理性知识不能直接转化为学生的理性认识,因为它缺少了从感性到理性的转化过程。所以在授课方式上我们必须首先强化学生的感性认识,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学生的自我学习完成从感性到理性的飞跃。 3.考核方式的缺陷:传统的笔试加出勤加作业的考核方式,只能使那些善于死学的同学得到好的成绩。正如前面所讲,一个能够准确回答出汇票的定义的人不一定清楚汇票对企业究竟有什么用处。前者可以体现在文字上,而后者更多地体现在实践中。所以由于货币银行学课程对工商管理本科专业学生的实践意义,需要在考核上体现学生的金融实践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需要对货币银行学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我们提出如下改革框架。 三、教学模式改革框架设计 1.教材模式改革。界于案例的重要性,我们在改革方案中将强调案例的使用。一般来讲,案例教学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案例说明理论,二是用理论解释案例所提供的现象。如前所述,传统教材以理论为章节的编排方式使得学生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所以我们采用第二种案例使用的方式。我们使用一个完整的金融案例,学生比较感兴趣的金融话题——97亚洲金融危机——贯穿整个教学过程。随着教学的进程,学生将逐渐运用理论来解释这一事件,也可增强学生的成就感,在学习过程中不断有恍然大悟的感觉。 我们的教材采用如下编排形式:开篇引入两篇文章,在文章中将学生不能理解的部分勾画出来,并在旁提示:链接到某页某章某节——仿网页的浏览方式符合现代学生的信息获取习惯。在后面的章节中按照说明某个现象的要求介绍相关理论知识。并针对文章中的内容提出相关问题。最后,将两篇文章改写,考察学生是否真正理解文章的内容。 2.授课方式改革:在授课方式上,我们在讲授的基础上大量采用其他参与式、亲验式的教学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讨论。在不容易理解的环节,主要通过学生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讨论的方式让学生自己去弄清楚问题,教师只起引导的作用。(2)实验。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某些环节的实验。(3)实践。对金融工具要求学生实际进行操作;对某些金融市场,如股市要求学生到证券公司实地感受等等。 3.考核方式改革:考核方式在闭卷考试的基础上,加大其他方面的比重。主要有:(1)要求学生对相关文章写出阅读报告以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和阅读报章杂志的能力。(2)学生的实践报告和实践评价。(3)课堂讨论的参与度和质量。 综上所述,工商管理本科货币银行学的教学应该更加重视学生的兴趣,参与和实践。只有这样,才能摆脱学生对其“一门枯燥的课程”的评价,并使学生学到有用的知识,提高未来企业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 货币银行论文:紧缩性货币政策下银行应对研究论文 摘要:我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带来外汇储备增加局面长期存在,为对冲银行体系过剩的流动性,央行将在较长时期内执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对银行存款、信贷、资金等业务以及银行收入、资产质量的影响利弊共存,商业银行应正确应对,做好相应的准备。 关键词:流动性过剩货币政策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对策 近期央行不断实施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包括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大央行票据的发行量,实施窗口指导等,这些紧缩性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是否会有影响,成为需要加以关注的问题。本文拟研究紧缩性货币政策实施的内在原因,探讨紧缩性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并提出有关对策建议。 一、紧缩性货币政策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国内经济结构失衡造成我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2002年以来,国际收支双顺差的局面进一步发展,带来外汇储备快速增长,而且每年新增数量不断上升。受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企业和居民大部分不愿意持有外汇,藏汇于民的政策变成了结汇于官,使得企业居民的大部分外汇都变成了金融机构的外汇占款。2001年外汇储备增加投入的货币中93%变成了外汇占款,到2006年这一比例达到98%。强制结售汇制度下,金融机构的外汇占款最终成为央行的资产,而央行资产方的增加即表明流动性的增加。当前,央行对金融机构贷款数量、有价证券的数量都较少,外汇储备超常规增长由此带来外汇占款快速投放,超出经济增长所需要的货币供应量,成为当前流动性过剩问题的主因。 为了控制日益突出的流动性过剩问题,避免银行信贷过快扩张并可能由此带来经济过热和不良贷款增加的风险,从2002年起,央行开始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主要是采取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回收银行体系过剩的流动性,利用窗口指导和上调基准利率控制银行贷款过快增长。 由于全球经济失衡是各国内外经济失衡的表现,短期内难以有大的改变,而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要假以时日,没有一定的时间是难以到位,人民币不断增加的升值预期将加快投资、投机资金的进入,这些因素的长期性决定了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问题也将长期存在,因此,从较长时期来看央行将实施以紧缩为主的货币政策。 二、紧缩性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1、商业银行宽松的资金环境和信贷扩张的货币基础仍将维持,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对银行增加利息收入有利 据测算,维持每年GDP增长10%、贷款增长16%、M2增长16%的水平,需要投放基础货币约5000亿元左右。2002年以后,外汇占款的增量已远远超过了经济金融发展所需基础货币量。为了抑制流动性过剩,对冲外汇占款大于基础货币增量的部分,央行频繁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发行央行票据。从政策实施效果来看,2002年以来基础货币的增长额仍然保持较高的水平,2000年和2001年基础货币比上年增加分别为2871和3360亿元,2002-2006年,则分别比上年增加5286、7703、6015、5487和13415亿元,紧缩性货币政策下商业银行经营的基础货币环境仍然偏松。 在主动投放基础货币的时候,中央银行会把社会的超额储备的流动性控制在尽可能少的数量上。各国通行的无息存款准备金制度也使得商业银行尽可能保留最低超额准备金率。但是由于我国基础货币投放的被动性以及特殊的准备金收益率制度,当前银行体系存在较高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存款准备金仅是使部分超额准备金变成法定准备金,因此不会对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产生紧缩作用。从实际运作结果来看,2002年以来,商业银行存贷款规模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存贷比不断下降,银行体系并不存在资金面紧张的问题。 由于未来央行上调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主要目的在于控制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的问题,这些紧缩性的措施将不会影响商业银行整体宽松的资金环境和信贷业务快速扩张的货币基础。此外,由于目前法定准备金利率为1.89%,高于超额准备金0.99%的水平,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使部分超额准备金转变为法定准备金,对增加银行利息收入有利。 2、央票发行对银行贷款存在挤出效应,对银行盈利造成负面影响 目前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主要有贷款、有价证券投资和外汇占款等三部分,2006年末,这三部分资金运用分别占资金运用总量的62%、11%和27%。从商业银行资金运用的增量来看,2003年以来,随着央行票据发行量的不断增加,央票占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占比也在不断增加,2003-2006年央票当年增加值占当年金融机构资金运用总量分别为4.6%、22.8%和16%,央票对贷款的挤出效应趋于明显。 由于一年期央票到期收益率在2.9%左右,远低于一年期贷款6.39%的收益率,央票对银行贷款挤出将对银行盈利产生负面影响。而定向发行央票属惩罚性手段,发行对象主要是贷款发放较多的银行,在于抑止贷款的过快增长,其收益率要低于一年期央票,对银行盈利负面影响更大。 3、窗口指导将控制贷款过快增长态势,但对盈利的负面影响有限 2006年以来央行多次实施窗口指导,都是要求商业银行控制贷款过快增长。年初以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召开窗口指导会议,提醒各家银行要对过快增长的信贷投放保持警惕,严格控制过度投资行业的贷款;银监会则明确表示所有违规违法的信贷资金都要查处。受窗口指导的影响,商业银行贷款过快增长势头将会受到控制,但由于总体上银行信贷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对银行的盈利增长不会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 4、加息有助于扩大银行利差,增加利息收入 加息将有助于提高贷款平均利率水平。在宏观经济快速发展,投资需求较为旺盛的情况下,贷款需求不会因加息而受到影响,贷款平均利率上浮水平不会因为加息而缩小。2006年央行于4月和8月两次上调贷款基准利率合计54个百分点,2006年1季度贷款利率为5.85%,为基准利率的1.05倍,到4季度的1年期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升高到6.58%,为基准利率的1.08倍,4季度较1季度提高了73个基点,要明显大于贷款基准利率54个基点的提高。贷款平均利率上浮水平不仅没有因加息而缩小,反而略有扩大。 加息对于存款平均利率上调影响弱于贷款。央行数次加息没有调整活期存款的利率,仅仅提高了银行定期存款的成本,在目前存款利率存在法定上限的条件下,加息对于银行存款平均成本的影响主要由银行定活期存款结构决定。尽管加息使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利率的差距有所扩大,可能使企业和居民选择期限更长的存款,进而提高银行的资金成本。但实际上,由于居民和企业选择定期存款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利息收入,而选择活期存款是为了满足流动性需要,投资和消费支出的增加才是驱动活期存款比重上升的主要因素。在目前股票市场火爆,企业投资增长较快的情况下,加息不会降低银行活期存款的比重,银行存款仍将呈现明显活期化的趋势,加息对银行存款成本影响不大。 由于加息使商业银行平均存款利率有所提高,但要明显低于贷款平均利率的提高,将使银行利差收入得到扩大。加息对宏观经济紧缩作用有限,并不足以降低信贷的增长,因此加息后银行净利息收入增长会有所提高。 5、银行资金运用压力将加大,但金融市场利率走高对商业银行资金业务带来积极影响 随着外汇占款和市场流动性不断提高,银行体系存款规模将不断增加,定向发行央票、窗口指导、加息等紧缩性货币政策将起到抑制银行信贷扩张作用,加上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发展对企业信贷起到分流影响。银行体系存差规模将持续提高,存贷比趋于下降,银行资金运用压力将会增加。 2006年以来,受货币政策紧缩预期和央行加大基础货币回笼力度的影响,银行间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未来一段时间央行仍将执行紧缩为主的货币政策,带动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利率持续走高。金融市场利率走高尽管会影响现有票据和债券的市值,但由于银行债券投资的久期只有2年左右,现有债券市值所受影响较小。但是,债券市场收益率的上升会提高银行未来的债券投资收益。因此债券市场收益率的提高,对银行资金业务收入的影响正面为主。 6、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所受负面影响有限 加息主要目的是遏制过快增长的贷款需求,防止经济过热,因此不会影响宏观经济形势。由于央行加息主要考虑CPI上涨的因素,扣除CPI加息后客户实际利息负担不会增加,对于经济增长和企业盈利的影响很小,加息并不会对银行贷款质量带来负面影响。相反,由于加息会增加资金边际成本,降低收益率较低的企业的贷款需求,有助于银行对借款企业进一步优选,改善商业银行新增资产的质量。 综上所述,当前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利弊共存,有利之处在于:一是银行资金面宽松的环境不会改变;二是增加银行利差和资金业务收益率;三是有利于银行调整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质量。弊端在于贷款快速增长势头将有所放缓,对利息收入总额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对策建议 总体来看,央行实施的以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发行央行票据为主的紧缩性货币政策主要目的在于控制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问题,不会对经济增长和金融环境产生严重的冲击,不会改变银行资金面持续宽松的局面,对银行经营环境的负面影响有限。商业银行不应过分担心央行紧缩性货币政策,而应抓住经济快速发展、金融环境较为宽松的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但是,央行发行央票、窗口指导、上调利率等政策会对银行贷款增长、资金运作、资产质量、净息差和利润产生一些影响,商业银行应正视这些影响,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做好以下应对准备。 1、积极调整优化存款结构,提高存款收益贡献度 在市场流动性持续宽松的情况下,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将推动同业存款快速发展以及企业和居民存款活期化倾向。由于股票、房地产等资产价格持续上升,银行信贷增幅居高不下,CPI高位运行,未来央行加息的可能性较大,并有可能成为今后紧缩性货币政策的主要选择工具之一。在加息周期中,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占比越高,加息得到的收益将越大。对此,商业银行应认清当前金融发展形势,抓住机遇,加快低成本活期存款业务较快发展。特别是应从强化品牌形象,加快产品开发,提升服务入手,加快企业、个人活期存款业务发展;同时应加强金融机构同业的市场营销力度,积极吸收金融机构的同业存款,改善自身的存款结构,提高存款对银行收益的贡献度。 2、有针对性得加快内向型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发展 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不会影响银行存款快速增长的整体趋势,但是银行的信贷扩张受窗口指导等政策影响将有所放慢,而资本市场发展带来的金融脱媒使优质大企业客户,进而优质中型企业客户的贷款迅速分流,因此商业银行将长期面临资金宽裕、存贷差持续扩大的局面。在银行利差保持上升趋势的情况下,拓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获取利息收入将是商业银行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商业银行可加强细分市场研究,有针对性的寻找目标客户。由于国际收支顺差主要由对外部门的对外经济交往引起,对外部门的资金充裕,紧缩性货币政策可能使内向型企业面临资金面紧张的问题,信贷需求将会较为迫切。为此,商业银行应加强对市场资金供求结构的研究,重点加快资金压力较大、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盈利情况良好的内向型中小企业客户信贷业务发展,达到较好的营销效果。 3、大力提高产品创新、市场交易和风险管理的能力,促进资金业务快速发展 随着商业银行存差的不断扩大,银行的资金运用压力将增加,但是金融市场产品创新的加大以及市场利率的逐步走高,为银行资金业务发展提供机遇。商业银行应积极提升自身的资金产品创新、市场交易和风险管理能力,增强资金业务获利能力。重点在于培育和引进资金交易人员,大力提高交易能力,提升盈利水平。增强营销意识和营销力度,加快本外币资金产品的创新能力,拓展资金交易产品品种,以更好得把握业务发展机遇,增加业务收入。 4、大力发展新兴中间业务,拓宽收入来源 应对流动性以及市场资金面长期宽松的局面,在贷款增长受限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尽快调整经营思路,着力发展理财、基金、保险等各类中间业务,以及短期融资券承销、境外上市为主的投资银行业务,将之成为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重点来看,一是加强产品创新能力,不失时机的开发与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境外投资相关的理财等金融产品,大力拓展零售业务,特别是中高端零售业务市场。二是密切对公对私、总分行、境内外行的业务联动,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促进承销等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三是加快专业理财师、投资银行队伍建设,通过薪酬体制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培养和引进相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加快理财业务发展。 货币银行论文:银行流动性过剩对货币政策的影响论文 摘要:20个世纪90年代末以前,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长期不足,信贷膨胀的态势相当明显。进入21世纪以来,银行体系流动性持续宽松,特别是2005年以来,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日趋突出。被经济学家认为发生几率极低的“流动性陷阱”已在我国金融运行中初现端倪,并对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营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1]2006年,银行的巨额流动性使到全国性的信贷规模急剧膨胀,间接推动了各种资产价格全面上升,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有效性形成严峻挑战。如何有效解决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而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是摆在中央银行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银行流动性过剩的表现 (一)存差持续扩大 自2004年国家实行最新一轮的宏观调控以来,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增速逐渐低于存款余额增速,而且二者间差距不断扩大,贷存比大幅下降。截至2005年末,存款增速高于贷款增速3.17个百分点,是2000年的3.8倍;金融机构存差达到9.2万亿元,占存款余额的32%;存量的贷存比为68.0%,新增量的贷存比为53.6%。2005年,商业银行每吸收100元存款,大约只有53元转化为贷款进入实体经济领域,近一半的资金则滞留在金融体系进行体内循环。 (二)超额准备金居高不下 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由2000年末的4000亿元增长到2004年末的1.26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32.9%。2005年3月17日,中央银行虽然下调超额准备金率0.63个百分点,但金融机构上存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依然是只升不降,到9月末达1.26万亿元。截至2005年12月末,全部金融机构超额储备率达4.17%。超额准备金过高,不仅加大了中央银行的支付成本,也使其面临着货币政策传导效果大打折扣的压力。截至2006年7月末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达2.7%。 (三)M2与M1增速差距持续拉大 2005年,M2的增速连续数月超过预期15%的增长率,M2与M1增速差距从年初的3.3%一路扩大到年末的5.8%。2005年12月末,M2余额为29.9万亿元,同比增长17.6%,增速比上年高2.94个百分点;M1余额为1017万亿元,同比增长11.78%,增速比上年低1.8个百分点。进入2006年后,M1与M2增速差距更大,一季度创下了M2同比增长较M1同比增长高出8.58个百分点的新高。 (四)货币市场利率持续走低 2005年3月以来,整个货币市场利率持续走低。其中,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利率从最高位的2.18%下降到最低位的1.11%左右;年末,质押式国债回购7天品种加权平均利率仅为1.56%,比年初的1.84%下降了28个基点,受此影响,货币市场收益率曲线呈现回落态势。当前银行间市场1年期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的收益率徘徊在1.32%和1.42%左右,两年期金融债发行利率也跌至2.0%以下,均低于1年期2.25%的银行存款利率,货币市场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出现了倒挂现象。2006年第一季度央票利率银行间回购和拆借利率较去年末抬升70个基点左右。其中,1年央票与存款利差缩至38个基点,市场化程度更高的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其与存款利率利差缩至19个基点,但是依然没有改变币市场利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倒挂的现象。 二我国银行流动性过剩的主要原因 (一)经济结构和区域发展失衡 经济决定金融,目前流动性过剩的根源是我国经济结构和区域发展失衡。相对于投资和出口的高速增长,消费近年来的增速远落后于它们。20世纪末我国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投资增长一直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而在2003年以来的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上升期,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2002年至2005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分别为16.1%26.2%27.6%和25.7%,而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则分别为8.8%9.1%13.3%和12.9%;2006年上半年,前者增长29.8%,后者只增长了13.3%,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失衡问题加剧。消费相对落后使大量资金沉淀在银行体系内部循环。 同时投资也存在结构失衡问题。一边是大企业的资金过剩,另一边却是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的极度紧张;一边是某些热门行业重复投资导致产能过剩,另一边则是医疗教育等部门严重的投资不足。从区域看,以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唐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的流动性问题突出,而广大的中西部仍面临资金不足的局面;城市存在流动性过剩压力,而农村却仍然资金缺乏。“地下金融”的日趋活跃就有力地证明了我国并不是总体的流动性过剩(巴曙松,2006)。[2]少数被资本追逐的高利润行业“囤积”了大量的资金,其资产价格被不断重估,从而带动相关资源的价格一路攀升,造成银行流动性全面“过剩”假象。 (二)外汇储备的快速增长 银行流动性过剩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外汇储备快速增长带动的外汇占款增长。2005年,基于外汇占款投放的基础货币大约占基础货币总量的90%,中央银行用于对冲操作发行的票据总量高达2.77万亿元。因此,为“对冲”人民币升值压力稳定汇率而形成的货币流动性增强趋势依然强烈。有关数据显示,2006年一季度,货币总体流动性达2.0万亿元,同比增长93.4%;外汇储备达0.88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2.76%;外汇占款余额7.7万亿元,同比增长34.96%;而同期银行贷款余额和有价证券投资分别为20.6万亿元和3.6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29%和17.23%。 (三)贷款有效需求相对不足 2005年,全国金融机构贷款增长率为13.53%,低于2004年的14.54%。银行业机构新增贷款从2003年的3万亿元,下降到2005年的2.5万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幅持续下降,从2003年的30%下降到2005年的16.2%。尽管2006年一季度,银行贷款一度出现高速增长,并导致中央银行出台相关宏观调控措施,以抑制可能出现的贷款过快投放趋势,但是全社会贷款有效需求相对不足的态势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贷款有效需求相对不足的出现,主要原因在于全国工业企业整体盈利状况下滑导致信贷萎缩。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6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7.4%,远低于上年同期同比增长42.5%的水平;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7420亿元,增长28.7%,低于上年增长39.4%的水平。2006年一季度,在国家统计局调查的66个行业中,利润减少或亏损增加的行业多达24个,比上季度增加9个。企业效益下滑,亏损面扩大,将直接减少对银行的信贷需求。 (四)城乡居民储蓄持续增长 2005年末,我国居民储蓄余额14.11万亿元,当年GDP为18.23万亿元,储蓄率高达77.36%。2006年一季度,全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与我国的高储蓄率相比,2001年,全球平均储蓄率仅为19.7%,富国的储蓄率通常高于穷国,但也仅在20%左右。我国现阶段家庭储蓄率较高与我国的文化传统社会结构家庭观念等诸多因素有关。家庭储蓄率较高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当前的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尚未完成,没有形成完善的养老保险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老百姓出于养老医疗等原因积累了大量预防性储蓄。同时未来收入的不确定性,使居民更倾向于增加储蓄降低消费。此外,住房体制教育体制的改革也使相当多的大众储蓄资金用于买房和子女教育储蓄,这也是导致储蓄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3] 三我国银行流动性过剩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 (一)货币政策有效性内涵的界定 尽管不同学者在研究货币政策有效性问题时,由于强调的重点不同,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界定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但是,从根本上说,货币政策有效性至少包括两层含义:第一,货币政策能否对产出就业等实际经济变量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如何;第二,货币当局是否有能力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引导经济运行以达到既定的宏观经济目标。第一层含义是指货币政策对实际经济运行的作用力问题,即货币政策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对产出就业等实际经济变量产生影响的问题,这可以概括为货币政策的理论有效性问题,是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基础。如果货币政策确实能对经济中的真实变量(产出和就业)产生重要影响,那么货币政策在理论上是有效的,称为货币政策的理论有效;如果货币政策根本不能对经济运行中的实际变量产生影响,或者这种影响微不足道,那么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就无从谈起,货币政策是无效的。第二层含义是以第一层含义为基础的,即如果货币政策对产出就业等实际经济变量确实具有强而有力的影响(货币政策是理论有效的),那么货币政策当局在既有的知识范围内,是否有能力利用货币政策的影响力引导经济运行以达到既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这可以概括为货币政策的实施有效性问题。如果理论和经验证据都表明货币政策对实际经济变量具有重要影响,货币当局也能利用货币政策的效力实现既定的宏观经济目标,那么货币政策是实施有效的;反之,如果货币政策虽然具有理论上的有效性,但货币当局根本无力利用货币政策的这种效力引导经济按预期的轨道运行,货币政策的实施是无效的,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也只是一句空话,没有实际意义。[4] 从以上对货币政策有效性内涵界定上来看,本文研究的银行流动性过剩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就属于货币政策的实施有效性问题,包括货币政策工具对流动性过剩的影响和银行流动性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影响等方面内容。 (二)我国货币政策工具在解决流动性过剩问题上的困境 1.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缩减银行流动性乏力。2006年来中央银行分两次将存款准备金率由2004年的7.5%调高至8.5%,外汇存款准备金率从3%上调至4%。中央银行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通过两次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大约直接可以冻结资金3000亿元左右,再加上乘数效应的影响,实际紧缩的流动性可能会达到1.2万亿元左右。在金融体系健全的环境下,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可以有效地收缩总体的流动性。但就目前中国金融制度安排和银行流动性产生的原因来看,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所起作用并不是很明显。这主要是因为:首先,强制结售汇制所导致的外汇占款已经成为中央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国基础货币的投放不是完全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而是主要用于平衡国际收支。中央银行在一个月内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但商业银行信贷仍然保持较高增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通过外汇占款投放的基础货币使中央银行缺乏有效的措施进行冲销。其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影响较小,其贷款行为很难受到约束。国有商业银行本身流动性较足,具有较强的吸收流动性的能力。同时,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的主要持有者,通过出售或回购可以及时满足流动性的需求,即使出现流动性困难时还可以从中央银行取得再贷款。由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占绝对优势,其趋利动机会使中央银行紧缩信贷的效果大打折扣。[5] 2.利率调整对流动性过剩作用不大。2006年4月中央银行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提高到5.85%。在成熟的金融市场中,利率作为有力的价格型调控手段可以有效引导金融市场中资金的收缩与膨胀,只要中央银行采取小步连续的加息措施,加息效果就会慢慢地显示出来。但由于我国各种利率之间的关系还没理顺,基准利率作为一项政策工具的作用还非常有限。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确定方式还不能适应货币政策预调和微调的需要,不能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协调配合的综合效应。就历次利率变动的实际效果来看,企业贷款和居民储蓄存款对利率变动并不敏感,利率政策的效果较小。 3.公开市场操作“对冲”流动性的能力有限。公开市场操作是中央银行在货币市场上通过买卖有价证券调节基础货币,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利率的一种政策手段。近年来,公开市场操作逐渐成为人民银行宏观调控最频繁和最倚重的政策工具,发挥着控制货币供应总量和引导市场利率的重要作用。在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之初,主要对象为国债市场,但短期国债数量极少,并且发行的国债中仅有30%左右能够上市流通,且在品种和期限结构上不能适应货币政策操作的需要,从而限制了中央银行运用国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能力。从2002年开始,中央银行尝试使用中央银行票据,中央银行票据有效地对冲了大量外汇储备增加的压力。但中央银行票据作为利率(价格)调节工具的有限性,使中央银行在与市场对话时似乎处于弱势地位(李扬,2004)。[6] 还有一个情况值得关注,就是本币公开市场操作对基础货币供应的作用往往被外币公开市场操作的影响所分流。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一种实际上的固定汇率制度,随着近年来美国经济疲软,贸易逆差和经常账户逆差上升到历史新高,美元持续大幅贬值,国际投资者大量抛售美元。中央银行为维持相对固定的汇率制度,就只有投放更多的基础货币来收购美元。因此在货币政策的走向上,中央银行又陷入了既要防止货币供应量过大又要维持相对固定汇率的两难境地。由于固定汇率制度的刚性,最终导致中央银行票据的不断膨胀,从而降低了中央银行票据“对冲”流动性的能力。 (三)我国银行流动性过剩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 1.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现状。改革开放前,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是: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企业,传导过程简单,直接从政策手段到最终目标。改革开放后的80年代,随着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和金融组织体系的健全,货币政策形成“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的传导体系,货币市场尚未完全进入传导过程。进入90年代以后,金融宏观调控方式逐步转化,初步形成“中央银行货币市场金融机构企业”的传导体系,初步建立了“政策工具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的间接传导机制。90年代中期以来,间接调控不断扩大。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确定为稳定货币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和操作目标从贷款规模转向了货币供应量和基础货币;存款准备金利率中央银行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间接调控手段逐步扩大。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以稳定货币为最终目标,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基础货币(操作目标)的间接调控体系。 2.银行流动性过剩对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影响。我国金融市场上的总体流动性偏多,M2/GDP接近2倍,在世界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不多见的。总体流动性偏多在通货紧缩时矛盾并不凸现。当遇通货扩张时,多年积累的过多流动性会形成对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巨大的压力。当中央银行调控意图需放松松货币时,“松”的货币未必能流到中央银行调控意图中的行业和企业,到中央银行调控意图需要收紧货币时,也未必能从中央银行调控意图中的行业和企业收回货币。流动性的持续大量过剩必然对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实现产生消极影响。由于目前银行流动性过剩的主要来源是外汇占款的大量增加,因此银行流动性过剩对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影响就是外汇占款对货币政策操作目标的影响,也就是外汇占款对基础货币供应量的影响。[7] 从汇率政策的目标来看,汇率稳定是币值稳定的目标,而在现行的汇率管理体制下,央行为稳定人民币汇率只能被动地吸收外汇,外汇买入量越大,货币供应越多。外汇冲销政策操作的结果是,外汇占款比重急速上升,而再贷款等货币投放方式的比重不断下降。由于外汇占款的不断增多,为了将基础货币的投放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央行被迫不断发行中央银行票据和相应地收回或减少再贷款等信用放款,从而达到控制基础货币供给总量的目的。[8]由于外汇资源分布的不均衡,货币投放在外向型企业和内向型企业间的分配比例严重失调,这就使得中央银行用信贷倾斜的方式去支持某一产业或行业的自主权已经受到极大的限制。外向型企业资金相对充裕,内资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更为加剧。同样,货币供给的地区分配出现失衡现象。对外开放程度高的沿海发达地区,资金供应相对充足,对外开放程度低的内地地区,资金会相对短缺。这种资金流向结构上的失衡会随外汇占款比例的上升而加剧。 四解决我国银行流动性过剩的对策建议 (一)多策并举减少银行体系的流动性 1.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减弱企业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制定宽松政策,鼓励各类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建立新的市场准入机制,为广大优秀企业特别是科技含量较高的中小企业提供国内上市融资的渠道。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能为经济的良好运行提供良好保障,企业就会得到更多的融资渠道,居民也会得到更多投资机会,进而降低银行的存差。 2.通过制度创新促进银行资产结构多元化。首先,建立全能制银行,允许银行通过多元化投资来增加收益,分散风险,如银行可以通过股票投资等方式来增加投资渠道。目前我国银行贷款占总资产比重虽然降低到65%,但是对于国外大银行来说,贷款一般都在40%左右。其次,增加面向个人及中小企业的贷款种类,增加银行高质资产。再次,加快银行资产证券化的步伐,银行可将中长期资产变现为资金,鼓励居民购买银行债券,促使投资与储蓄相互转化,改变目前银行资产单一状况,增加银行盈利性。 3.完善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障制度,更新居民消费观念。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及医疗保障制度,为所有公民提供良好服务,为居民预期消费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居民而言,要进一步更新消费观念,善于利用银行提供的住房等个人消费贷款来增加消费,提高自身生活水平。 (二)减少外汇占款,强化市场功能,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1.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分流外汇储备,舒缓外汇占款压力,从源头上遏制流动性持续增长的势头。改革现行结售汇制度,逐步从强制结售汇过渡为意愿结售汇,放宽所有出口收汇企业的留汇比例,变外汇银行结算周转限额管理为比例管理,逐步增加各市场主体持有外汇的比例。减少中央银行通过外汇占款投放的基础货币。外汇账户政策应朝着分流市场外汇的方向调整,推动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支持企业走出去,改变我国在外汇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外资流进来易流出难;对企业严对个人松;对内资严对外资松的不对称管理格局,逐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允许和扩大国际开发机构或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或以其他人民币融资形式筹资,降低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坚持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根据我国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在确保金融市场和经济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汇率浮动幅度,合理确定人民币汇率目标区。通过人民币汇率目标区的建立向市场发出明确的信号,增强公众对汇率的心理预期,使市场交易主体能够自由地根据市场信号做出反映,及时缓解和释放外汇市场各种不利因素的冲击,使央行货币政策的执行尽量不受外部因素的制约,增加货币政策调控的回旋余地。[9] 2.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建设,夯实市场基础,拓宽央行货币调控的空间。通过市场机制,让商业银行能够自主决定外汇市场的交易行为,使我国的外汇市场在做市商制度基础上成为一个多元化分散化的市场。要扩大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改变目前中国外汇市场交易主体的同质性。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增加市场交易主体,非银行金融机构大企业集团等可逐步直接进入银行间市场参与交易。大力进行产品创新,开办并尽快扩大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逐步推出掉期期货互换和回购等衍生品交易,使市场能够满足向参与者提供套期保值风险规避以及投资理财等一系列金融服务的需要。 3.进一步完善外汇占款的冲销策略和手段,提高外汇冲销的效率。一是建立外汇平准基金。按照国际惯例,外汇基金一部分应该来自国家外汇储备,另一部分主要来自商业银行的外汇资产。通过外汇平准基金的重要调节杠杆,在央行与外汇市场之间设置缓冲屏障,切断外汇储备直接与国内货币量变动的联系。二是灵活设计和选择各种冲销工具并扩大组合篮子中的数目。这方面国外有许多成功经验值得借鉴。例如,韩国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稳定债券”可暂时取代尚不发达的公开市场业务。马来西亚的“雇员准备基金”可以调节流动性,从而将政府和雇员准备基金的存款从银行系统转移到中央银行的一个特殊账户。[10]从我国具体国情和实际经济状况出发,可以设计和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干预和冲销金融工具和手段,巩固和发展汇率制度改革成果,提高货币调节和汇率管理水平,使人民币汇率更加富有弹性,对外汇的冲销工作也更具效率。 货币银行论文:货币银行学教学方法应用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必须要通过学习《货币银行学》课程.掌握必要的金融知识。文章总结了作者在《货币银行学》教学工作方面的经验和体会.通过分析教材选择的原则、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为提高教学质量作了一些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货币银行学;教学方法;教学质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金融业在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地位也日益重要。作为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有必要掌握基础性的金融理论知识,而《货币银行学》作为经济类专业本科生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就是向学生讲授有关货币、信用、银行理论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为后续各专业课的掌握打下良好的基础。此课程具有专业性较强、涉及知识面广、与现实经济生活密切联系等特点,这就要求教师在讲授时,注重各个教学环节,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一名年轻教师,怎样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尽快获得良好教学效果,确实不易。通过这五年的摸索与实践,得到一些经验和体会,诚与同龄人共勉。 一、根据教学要求,合理选用教材教材是教师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教材的选择一定要合适,因此,在选择教材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教材内容的先进性 教材内容应当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的发展现状,对于经济学类教材更是如此。随着西方金融理论研究的不断深人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货币银行学》教材应尽可能选择最新出版的教材,将新的、先进的金融知识传授给学生。 (二)教材内容体系的合理性 由于我国过去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在有关经济理论的教材编写方面,一般是将资本主义部分与社会主义部分分开编著。例如,《货币银行学》只讲述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理论,而《社会主义金融理论》则介绍我国情况。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以及银行业逐渐与国际接轨,将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理论截然分开的教材体系显然已不适应当前教学需要。所以,在教材内容的编排上,二者结合程度的如何,也是选择教材的标准之一。 (三)教材内容的难易性 教材内容一定要深浅结合,如果内容过易,没有一定的难度,学生就会觉得空洞乏味,调动不起他们的兴趣;而如果过难,学生学起来吃力,同样没有效果。因此,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有意选择既有启发性,又有一定难度的内容,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促使他们主动、自觉的学习。 目前,《货币银行学》的教材很多,各名牌大学都出版了自编教材,教师选择教材的自由度增大,有很大灵活性。根据两年的摸索与实践,目前采用的教材是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由夏德仁编著的《货币银行学》,该书内容较新颖,重点突出,并在介绍各种货币银行学原理、金融理论的同时,还讲述了近几年来中国金融业的一些改革情况,从教材使用效果看,还是比较理想的。 二、区分不同教学内容,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 《货币银行学》课程内容庞杂,主要包括:货币理论,信用、利息理论,银行体系,商业银行经营,中央银行制度,通货膨胀理论,外汇理论,国际收支理论等,所需知识涉及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由于内容丰富而课时又有所压缩,单一采用传统的课堂讲授法,必然会造成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且知识点量大时,学生往往很难记住的现象。鉴于此,应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一)重点、难点内容,以教师精讲为主 对于货币银行学中的重、难点问题,宜采用教师精讲的方式。尽管这些年来,许多教育学者对这种传统型的教学方法提出了质疑,但是,就一些原理、概念、学证明等内容而言,采用此法是较适宜的。当然,要避免“填鸭式”、“满堂灌”的现象,采取一些配套教学手段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注重课前提问环节。课堂提问,使学生的思想注意力迅速集中起来,“逼”他们快速回忆起前一节课相关内容,以有利于本次教学。其次,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启发学生,引导他们的思路。比如,在讲授凯恩斯的货币传导机制:MsRIGNP的时候,就要启发学生,如果货币供应量Ms上升,利率是上升还是下降?为什么?利率下降,投资上升吗?投资增加,GNP如何变化?通过这种集体提问方式,使学生自己推导出作用原理。实践证明,通过这样的方式,同学们能够较快理解凯恩斯货币传导机制,效果较教师单一传授要好得多。最后,还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经济学学科不同于其他学科,它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通过学习《货币银行学》,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有关原理解释现实经济现象,同时,通过分析经济现象,加深对理论的理解。所以,讲课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运用实例。例如,在讲完中央银行的三大传统政策工具后,结合我国目前通货紧缩、总需求不足的宏观经济情况,向学生讲授了中国人民银行通过降低法定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在公开市场上收购债券来刺激经济的发展;再比如,在讲授商业银行资产业务时,结合了中国商业银行现在新开展的各种消费信贷业务。通过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一方面,避免了单纯讲授理论时的枯燥无味,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激发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的兴趣,使他们真正理解货币银行学中的有关理论,活学活用,而不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的死记硬背。 (二)学生已有所掌握的内容,采用教师、学生换位法 这种方法也就是以学生讲授为主。具体操作如下:(1)教师于下课前将讲授内容列出,引导学生准备。(2)给予充分准备时间,学生上台讲课。(3)讲完后,其他同学提问。(4)教师总结,点评。并对其中的难点重点给予正确解释。 教学实践中,我在讲述完凯恩斯和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理论后,布置了一道题目:凯恩斯理论和弗里德曼理论的区别与联系。规定下次上课时由学生主讲。一开始,没有人愿意上台,经过一番鼓励,一个平时成绩较优秀的同学主动走上讲台,有了这个开头,随后的气氛开始活跃起来,同学们也更加积极了,主讲之后的课堂提问也非常精彩。显而易见,这一方法的效果是明显的,它锻炼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通过“认真备课”,有助于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当然,换位法的使用也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应选择学生有一定掌握基础的内容,或在以前相关课程中有所涉及,或已有过必要的讲授;另外,教师最后的总结必不可少,避免主讲学生中一些不正确的内容误导其他同学。 (三)学生较易理解掌握的内容,采用讨论法 讨论法一般是由教师提出论题,学生围绕论题进行讨论,通过讨论,加深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相互启发并达成共识。讨论时,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以7-8人为宜,教师在课堂内巡视,做辅导答疑,最后,教师要及时总结评价,并对问题进行概括小结。例如,在讲授“利率对经济的影响”一节时,我提前布置了讨论题:降息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要求学生课后找资料,下节课分组讨论。讨论时,各组成员就自己搜集的材料,分别展开讨论,我在巡视过程中,提示学生运用实证分析法,重点分析降息对我国就业、产出、储蓄的影响。在随后的各组发言中,小组代表运用相关理论,结合真实数据,得出了降息对我国宏观经济目前影响尚不明显的结论。通过讨论,加强了书本知识和实际的联系,也使学生敢于大胆提出自己的建议与看法,真正做到了教学相长。 (四)与热点问题相关的内容,采用学生提问法 由于教材受到编写、出版等时滞的影响,往往很难将最新的东西容纳进去,而我国的金融改革措施又不断推出,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能仅仅满足于课本内容,应将最新的金融发展状况介绍给同学们,使学生获得最新的信息。例如,在讲完“金融市场”一章后,由于受多方因素所限,目前暂不能组织学生去银行、证券公司实地参观,为了有助于学生对该章内容的理解,我将《中国证券报》上的“货币市场”、“股票市场”、“资本市场”专版分别复印下来,人手一份,指导学生如何读懂金融类报刊,学会看股指、拆息以及金融专家写的评论文章。在阅读过程中,学生可自由提问,例如股指的计算,银行拆息的行情解读等。通过接触一些实践性强的热点问题,使学生获得身临其境的感觉,有助于分析问题能力的提高。教学实践证明,学生对此法很欢迎,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三、合理设计作业,提高学生科研能力 要提高教学质量,自然应抓好每一个环节,而高质量的完成作业是学生学好一门课的关键,故科学的布置作业,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也是很重要的。而《货币银行学》这样的经济学课程,不同于理工类的专业课,需要大量的计算练习方能掌握。所以,布置作业时,除了设计一些讨论题目和学生主讲课题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布置一些论文题目,以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也为他们四年级做毕业设计打基础。我一般是一个月布置一个题目,并将论文成绩作为平时成绩计入期末总评。为了交作业,学生不得不查阅课外资料,这有助于扩大他们的知识面,而通过写论文,也提高了他们的科研能力,为毕业设计乃至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上就是笔者在提高《货币银行学》教学质量方面所做的一些探索,提高教学质量,需要教师毕生的追求和探索。笔者相信,只要肯下工夫,虚心求教,定能取得良好效果。 货币银行论文:提高《货币银行学》教学质量措施论文 论文关键词:货币银行学;教学方法;教学质量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必须要通过学习《货币银行学》课程.掌握必要的金融知识。文章总结了作者在《货币银行学》教学工作方面的经验和体会.通过分析教材选择的原则、教学方法的灵活运用,为提高教学质量作了一些有益的探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金融业在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中的地位也日益重要。作为经济学专业的学生,有必要掌握基础性的金融理论知识,而《货币银行学》作为经济类专业本科生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就是向学生讲授有关货币、信用、银行理论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为后续各专业课的掌握打下良好的基础。此课程具有专业性较强、涉及知识面广、与现实经济生活密切联系等特点,这就要求教师在讲授时,注重各个教学环节,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一名年轻教师,怎样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尽快获得良好教学效果,确实不易。通过这五年的摸索与实践,得到一些经验和体会,诚与同龄人共勉。 一、根据教学要求,合理选用教材教材是教师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教材的选择一定要合适,因此,在选择教材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教材内容的先进性。教材内容应当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的发展现状,对于经济学类教材更是如此。随着西方金融理论研究的不断深人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货币银行学》教材应尽可能选择最新出版的教材,将新的、先进的金融知识传授给学生。 (二)、教材内容体系的合理性。由于我国过去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因此,在有关经济理论的教材编写方面,一般是将资本主义部分与社会主义部分分开编著。例如,《货币银行学》只讲述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理论,而《社会主义金融理论》则介绍我国情况。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以及银行业逐渐与国际接轨,将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理论截然分开的教材体系显然已不适应当前教学需要。所以,在教材内容的编排上,二者结合程度的如何,也是选择教材的标准之一。 (三)、教材内容的难易性。教材内容一定要深浅结合,如果内容过易,没有一定的难度,学生就会觉得空洞乏味,调动不起他们的兴趣;而如果过难,学生学起来吃力,同样没有效果。因此,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要有意选择既有启发性,又有一定难度的内容,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促使他们主动、自觉的学习。目前,《货币银行学》的教材很多,各名牌大学都出版了自编教材,教师选择教材的自由度增大,有很大灵活性。根据两年的摸索与实践,目前采用的教材是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的,由夏德仁编著的《货币银行学》,该书内容较新颖,重点突出,并在介绍各种货币银行学原理、金融理论的同时,还讲述了近几年来中国金融业的一些改革情况,从教材使用效果看,还是比较理想的。 二、区分不同教学内容,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 《货币银行学》课程内容庞杂,主要包括:货币理论,信用、利息理论,银行体系,商业银行经营,中央银行制度,通货膨胀理论,外汇理论,国际收支理论等,所需知识涉及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等。由于内容丰富而课时又有所压缩,单一采用传统的课堂讲授法,必然会造成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且知识点量大时,学生往往很难记住的现象。鉴于此,应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一)、重点、难点内容,以教师精讲为主。对于货币银行学中的重、难点问题,宜采用教师精讲的方式。尽管这些年来,许多教育学者对这种传统型的教学方法提出了质疑,但是,就一些原理、概念、学证明等内容而言,采用此法是较适宜的。当然,要避免“填鸭式”、“满堂灌”的现象,采取一些配套教学手段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注重课前提问环节。课堂提问,使学生的思想注意力迅速集中起来,“逼”他们快速回忆起前一节课相关内容,以有利于本次教学。 其次,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启发学生,引导他们的思路。比如,在讲授凯恩斯的货币传导机制:MsRIGNP的时候,就要启发学生,如果货币供应量Ms上升,利率是上升还是下降?为什么?利率下降,投资上升吗?投资增加,GNP如何变化?通过这种集体提问方式,使学生自己推导出作用原理。实践证明,通过这样的方式,同学们能够较快理解凯恩斯货币传导机制,效果较教师单一传授要好得多。 最后,还应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经济学学科不同于其他学科,它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通过学习《货币银行学》,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有关原理解释现实经济现象,同时,通过分析经济现象,加深对理论的理解。 所以,讲课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运用实例。例如,在讲完中央银行的三大传统政策工具后,结合我国目前通货紧缩、总需求不足的宏观经济情况,向学生讲授了中国人民银行通过降低法定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在公开市场上收购债券来刺激经济的发展;再比如,在讲授商业银行资产业务时,结合了中国商业银行现在新开展的各种消费信贷业务。通过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一方面,避免了单纯讲授理论时的枯燥无味,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激发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的兴趣,使他们真正理解货币银行学中的有关理论,活学活用,而不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的死记硬背。 (二)、学生已有所掌握的内容,采用教师、学生换位法。这种方法也就是以学生讲授为主。具体操作如下:(1)教师于下课前将讲授内容列出,引导学生准备。(2)给予充分准备时间,学生上台讲课。(3)讲完后,其他同学提问。(4)教师总结,点评。并对其中的难点重点给予正确解释。 教学实践中,我在讲述完凯恩斯和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理论后,布置了一道题目:凯恩斯理论和弗里德曼理论的区别与联系。规定下次上课时由学生主讲。一开始,没有人愿意上台,经过一番鼓励,一个平时成绩较优秀的同学主动走上讲台,有了这个开头,随后的气氛开始活跃起来,同学们也更加积极了,主讲之后的课堂提问也非常精彩。显而易见,这一方法的效果是明显的,它锻炼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同时,通过“认真备课”,有助于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当然,换位法的使用也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应选择学生有一定掌握基础的内容,或在以前相关课程中有所涉及,或已有过必要的讲授;另外,教师最后的总结必不可少,避免主讲学生中一些不正确的内容误导其他同学。 (三)、学生较易理解掌握的内容,采用讨论法。讨论法一般是由教师提出论题,学生围绕论题进行讨论,通过讨论,加深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相互启发并达成共识。讨论时,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以7-8人为宜,教师在课堂内巡视,做辅导答疑,最后,教师要及时总结评价,并对问题进行概括小结。例如,在讲授“利率对经济的影响”一节时,我提前布置了讨论题:降息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要求学生课后找资料,下节课分组讨论。讨论时,各组成员就自己搜集的材料,分别展开讨论,我在巡视过程中,提示学生运用实证分析法,重点分析降息对我国就业、产出、储蓄的影响。在随后的各组发言中,小组代表运用相关理论,结合真实数据,得出了降息对我国宏观经济目前影响尚不明显的结论。通过讨论,加强了书本知识和实际的联系,也使学生敢于大胆提出自己的建议与看法,真正做到了教学相长。 (四)、与热点问题相关的内容,采用学生提问法。由于教材受到编写、出版等时滞的影响,往往很难将最新的东西容纳进去,而我国的金融改革措施又不断推出,这就要求教师要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不能仅仅满足于课本内容,应将最新的金融发展状况介绍给同学们,使学生获得最新的信息。例如,在讲完“金融市场”一章后,由于受多方因素所限,目前暂不能组织学生去银行、证券公司实地参观,为了有助于学生对该章内容的理解,我将《中国证券报》上的“货币市场”、“股票市场”、“资本市场”专版分别复印下来,人手一份,指导学生如何读懂金融类报刊,学会看股指、拆息以及金融专家写的评论文章。在阅读过程中,学生可自由提问,例如股指的计算,银行拆息的行情解读等。通过接触一些实践性强的热点问题,使学生获得身临其境的感觉,有助于分析问题能力的提高。教学实践证明,学生对此法很欢迎,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三、合理设计作业,提高学生科研能力 要提高教学质量,自然应抓好每一个环节,而高质量的完成作业是学生学好一门课的关键,故科学的布置作业,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也是很重要的。而《货币银行学》这样的经济学课程,不同于理工类的专业课,需要大量的计算练习方能掌握。所以,布置作业时,除了设计一些讨论题目和学生主讲课题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布置一些论文题目,以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也为他们四年级做毕业设计打基础。我一般是一个月布置一个题目,并将论文成绩作为平时成绩计入期末总评。为了交作业,学生不得不查阅课外资料,这有助于扩大他们的知识面,而通过写论文,也提高了他们的科研能力,为毕业设计乃至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以上就是笔者在提高《货币银行学》教学质量方面所做的一些探索,提高教学质量,需要教师毕生的追求和探索。笔者相信,只要肯下工夫,虚心求教,定能取得良好效果。 货币银行论文: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分析论文 一、文献综述 1.西方经济学关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争论 在西方经济学的主要流派中,凯恩斯学派和货币学派认同货币政策的作用,而理性预期学派则提出不同意见。 (1)凯恩斯学派。凯恩斯认为,“有效储蓄之数量乃定于投资数量,而在充分就业限度以内,鼓励投资者乃是低利率。故我们最好参照资本之边际效率表,把利率减低到一点,可以达到充分就业”。可见,凯恩斯虽然偏爱财政政策,但也不否定货币政策的作用。 之后,凯恩斯主义者汉森、萨缪尔森、索罗和托宾等人也肯定了货币政策的作用。随着他们对货币政策作用的认识的加深,他们提出了“逆经济周期调节”的“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主张。 (2)货币学派。货币学派的代表人物弗里德曼认为,“货币政策能够防止货币本身成为经济波动的一个主要根源”,“货币政策能够发挥的第二个作用,是为经济运行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继续用米尔的比喻,就是使货币政策这架机器润滑运行”,“货币政策有助于抵消经济体系中来自其他方面的主要波动”。由此可知,弗里德曼充分肯定货币政策对稳定经济的作用。 (3)理性预期学派。理性预期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卢卡斯曾提出过著名的“政策无效性命题”。他指出:“当扩张性货币政策反复推行时,它不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推动力消失了,对生产没有刺激作用,期望生产能扩大,但结果却是通货膨胀,而不是别的。”显然,卢卡斯完全否定了货币政策的作用。 2.中国经济学界关于货币政策有效性的观点 对于货币政策能否发挥调控作用,中国经济学界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货币政策的作用过分突出甚至否定货币政策的有效作用。中国人民大学黄达教授认为,“给人的印象,货币政策得心应手,是极有利的工具。但实践证明,过分高估其效能,不是实现不了设想的目标,就是在强力贯彻实施中带来很大的副作用”。 第二种观点认为,货币政策的作用具有非对称性即通货膨胀得力而治理通货紧缩乏力。对外贸易大学的吴军教授认为,“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实践,可以证明再经济衰退阶段的恢复经济增长方面,财政政策的强效应和货币政策的弱效应”。 第三种观点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持肯定态度。南京大学的范从来教授认为,“我国并没有陷入流动性陷阱,投资和消费的利率弹性是存在的,货币政策发挥作用的条件是具备的”。 二、评价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标准 弗里德曼说,“我相信,某一货币总量是目前可得的、最好的、货币政策的直接指示器或评价标准。而且我相信:与选择价格水平的做法相比,具体选择哪一种货币总量所带来的妨害则小得多。”可见,弗里德曼认为评价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标准是货币供应量。 在国内,李春琦等学者在研究货币政策有效性时,多数也采用货币供应量M2作为评价指标。而崔建军(2006)认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体现在货币政策目标及其实现程度。但其是在封闭的环境下,用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来评价。 考虑到,在我国货币供应量是否应作为中介目标尚存争议,而且经过线性回归的检验,发现货币供应量与CPI的拟合程度不高。中国经济已逐步与国际接轨,中国的市场已不再封闭。所以本文以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目标作为评价标准,即“维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分析货币政策在近期调控中发挥的作用,评价货币政策的效果。 币值稳定,包括对内币值稳定和对外币值稳定。本文通过06年和07年的CPI指数和人民币汇率走势,进行考察。而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则通过GDP增长率来评价。 三、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评价 经过数据统计,在这两年中央银行已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年存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以达14%,创历史新高,冻结了商业银行大部分资金。年贷款利率也调至7.47%,比06年年初上升了1.89%,明显是要控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虽然中央银行频繁地实行货币政策,但物价仍呈上升趋势,超过警戒线3%,这似乎与货币政策的调控目标背道而驰。 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路上升,人民币持续升值,贸易顺差也持续增长,外汇储备屡创新高。我国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要控制在一定范围,但现在汇率已上升了一定幅度,中央银行似乎无法控制。 再看GDP增长率,07年第一季度GDP增长率为11.1%,第二季度为11.9%,第三季度为11.5%,第四季度为11.2%,仍成双位数增长,并没有放慢的迹象。紧缩的货币政策并没有影响到经济的增长。 如果货币政策的紧缩效应显著,应该能平抑通货膨胀,且不影响经济发展。虽然货币政策在这轮调节过热经济的过程中,没有影响到经济的增长。但没有成功地维持币值稳定,人民币仍然对外升值,对内贬值,并且日趋严重,所以货币政策的效果不显著。 四、影响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原因 影响货币政策的因素有很多,尤其在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既有货币政策本身存在的缺陷,也有经济环境的制约。主要表现为: 1.货币政策本身的缺点 货币政策存在时滞性。货币政策由制定、执行到产生效果,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市场较完善的发达国家,货币政策发挥效用需为六个月到一年。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集中,货币政策传导渠道阻塞,由货币政策所推动的货币供给很难达到县域地区。货币市场体系尚存缺陷,市场利率尚没形成,这也影响到货币政策发挥效用。此外,中央银行隶属于国务院,只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力,没有决策权。所以,货币政策的时滞要比发达国家要长。 货币政策的传导主要通过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一般很少给中小企业贷款。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影响不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能够按往常一样进行贷款投资。在我国,中小企业占据市场的大部分。调控不了中小企业,货币政策的效果也减弱。 从货币供给性质来看,目前我国处于转轨经济,同时,我国奉行二级银行体制,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体系、企业、居民个人都参与货币创造过程。因此,我国的货币供给同时具有外生性和内生性,而不是纯粹的外生性,中央银行控制的货币供应量有限,货币政策的效果有所减弱。 2.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制约 本次的通货膨胀属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所以货币政策的效果不显著。这次的物价上涨是由食品价格上涨引起的,而食品价格的上涨又引起其他物品的价格上涨。全面的物价上涨,自然引起工资上涨,市场上货币供给增多,从而使通胀加剧。即便中央银行能控制货币的供给,但不管货币政策如何紧缩,人们都不可能将购买食品的钱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紧缩的货币政策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汇率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而人民币持续升值,外界对人民币产生升值的预期,也看好中国的经济发展,所以国内外的投资者都抛出美元,买入人民币。中央银行为维持汇率稳定,被迫抛出更多的本币,使货币供应量上升,流动性加大,通货膨胀加剧,货币政策产生了反效果。 我国的金融体系不完善,利率的种类很多,有基准利率、同业拆借率、存贷款利率、银行间债券利率等,没有统一的市场利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利率政策的实行。 3.中央银行实行货币政策的情况 根据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货币政策要超出人们的预期,才能发挥作用。但现在人们对货币政策已有预期,中央银行所制定的货币政策没有考虑到预期因素,所以货币政策没有达到所需要的效果。此时,货币政策在更大程度上只是一种警告,真正的调控作用较弱。 中央银行决定执行货币时,已经延误了时机。市场已存在大量货币,紧缩的货币政策很难控制住这种趋势。而且,每次上调存款准备金或年存贷款利率都是小幅度的调整,到后期才增大幅度,所以货币政策暂时效果微弱。 五、提高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建议 针对影响货币政策的种种原因,本文将从三方面提出改善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建议: 1.尽量减弱货币政策的时滞性 首先,缩短货币政策产生效果的时间。货币政策的时滞性不能完全消除,但以我国目前的情况,时滞性可以减弱。这就要求中央银行提高对经济情况的预见,制定出有预见性的货币政策。而且中央银行的调控要适时,避免货币政策在经济情况发生转变时才起作用。而且,中央银行要有一定的独立性。虽然和建国初期相比,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还是较弱。我国的中央银行隶属于国务院,没有决策权,执行货币政策要遵照国务院的决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实行货币政策的时机。此外,还需商业银行的配合。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要深入县级金融机构,并放宽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限制,使货币政策得到更有效的传导。 2.改善货币政策实施的环境 继续推进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促使市场利率形成。这有利于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而货币市场的完善则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更有效。因为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主要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票据,若利率能够市场化,则利率所反映的市场情况更加真实,有助于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制定的货币政策也更有效。 如果财政政策不和货币政策相配合,这也会使货币政策的效果被抵消掉。考虑到现在通货膨胀产生的原因,财政政策似乎比货币政策更有效。通过政府补贴、减免税收、政府限价等措施可降低食品生产的成本,控制价格,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物价上涨的幅度。通过制定对出口的管制,取消部分出口产品的优惠政策,可控制住贸易的持续顺差。财政政策是一种直接调控的政策。所以货币政策应与财政政策配合使用,会事半功倍。 汇率政策是货币政策体系的重要部分。现在人民币被低估,对外贸易持续顺差,造成较多贸易摩擦,人民币面临较大的升值压力。而国内通货膨胀的问题日趋严重,政府可考虑放宽对人民币汇率的控制,以缓解通货膨胀问题。人民币升值,出口减少,进口增加,扩大国内供给,而且也减少了货币供应量,对解决通货膨胀问题有较大帮助。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国力增强,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美元走弱,升值是人民币必然的趋势。或许要人民币一次升值较多会对中国经济和金融稳定造成冲击,但政府可根据中国具体国情,让人民币逐步升值,达到人民币真实的价值。 3.提高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能力 加强金融创新。目前,一般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存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但这些工具都有各自的缺陷。现在经济形势越来越复杂,中央银行很应该创造出适合当前情况的新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冲的力度。 中央银行实行货币政策要考虑到预期因素,每次的货币政策能超出人们的预期之外,将使调控更有效果,也表明中央银行调控的决心,加大了警告作用。 加大货币政策的强度。中央银行每次上调存款准备金或利率都是小幅上调,效果不大,反而使通货膨胀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增加调控的难度。所以,中央银行可以减少调控的次数,但加大调控的强度。有人认为这种做法会造成经济的“硬着陆”。但以现在的经济情况,市场能承受得了较强的紧缩政策。相反,现在频繁地使用货币政策,效果不大,对市场的警告作用也不大。当货币政策产生累积效应时,也同样会导致经济的“硬着陆”。 中央银行也可以尝试使用窗口指导等货币政策措施,加大对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控制,同时督促商业银行承担稳定经济的义务。 六、结语 综上所述,2006到2007年以来,我国的货币政策因其自身缺点和环境影响等原因,所以效果不太显著。货币政策有效性偏弱,对宏观调控十分不利。以现在的经济形势来看,中央银行必须实行宏观调控以稳定经济,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迫在眉睫。所以,中央银行要根据现时中国经济的情况,分析影响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原因,加深对货币政策的认识和研究,克服货币政策的缺点,改善金融环境,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以便更好地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只有这样,中央银行才能充分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有效地控制本次的经济过热,维持经济稳定增长。 货币银行论文:货币银行学自主学习模式研究论文 摘要:目前,高校学生“数字化”学习态势业已呈现,但高校现有的硬件建设和管理模式还存在一些不利于“数字化”学习的开展因素。根据数字化学习的要素构成及特点,针对学生自主学习货币银行学的困难和成因,提出自主学习货币银行学的构建模式。 关键词:货币银行学;自主学习模式;数字化 一、引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特别强调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发展现代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社会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和保证。 近几年来,各大学的校园网络建设趋于完善,电教设备和多种媒体的建设也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所以,随着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提高和多渠道、多方面获取知识的欲望的增强,高校目前“数字化”学习态势业已呈现。但高校现有的硬件建设和管理模式还存在一些因素不利于“数字化”学习的开展因素。所以,研究、分析基于“数字化”学生自主学习模式,并构建学生终身学习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数字化学习的要素构成与特点 (一)数字化学习构成要素 1.数字化学习环境 数字化学习环境包括如下基本组成部分:(1)设施,如多媒体计算机、多媒体教室网络、校园网络、因特网等;(2)资源,为学习者提供的经数字化处理的多样化、可全球共享的学习材料和学习对象;(3)平台,向学习者展现的学习界面,实现网上教与学活动的软件系统;(4)通讯,实现远程协商讨论的保障;(5)工具,学习者进行知识构建、创造实践,解决问题的学习工具。 2.数字化学习资源 数字化资源包括数字视频、数字音频、多媒体软件、CD-ROM、网站、电子邮件、在线学习管理系统、计算机模拟、在线讨论、数据文件、数据库,等等。数字化学习资源是数字化学习的关键,它可以通过教师开发、学生创作、市场购买、网络下载等方式获取。数字化学习资源具有切合实际、即时可信,可用于多层次探究,可操纵处理,富有创造性等特点。 3.数字化学习方式 数字化学习方式具有多种途径:(1)资源利用的学习,即利用数字化资源进行情境探究学习;(2)自主发现的学习,借助资源,依赖自主发现、探索性的学习;(3)协商合作的学习,利用网络通讯,形成网上社群,进行合作式、讨论式的学习;(4)实践创造的学习,使用信息工具,进行创新性、实践性的问题解决学习。 (二)数字化学习特点 1.学习内容和资源的获取具有随意性 事实上只要网络系统具有较理想的带宽,学生和教师就能够在网络和资源库上获得所需的课程内容和学习资源。学生可以不受时空和传递呈现方式的限制,通过多种设备,使用各种学习平台获得高质量课程相关信息,可以实现随意的信息传送、接收、共享、组织和储存。 2.学习内容具有实效性 通过数字化的学习环境,教师和学生能够充分利用当前国内、国际现实世界中的信息作为教学资源,并融入课程之中,让学习者进行讨论和利用。这种以现实为基础的信息利用,将有助于学生发现知识并加深对现实世界的理解。 3.对学习内容探究具有多层次性 数字化资源具有高度的多样性和共享性,把数字化资源作为课程教学内容,对相同的学科主题内容,教师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能力和兴趣选择不同的难度水平进行探索。 4.学习内容具有可操纵性 数字化学习过程,既把课程内容进行数字化处理,同时又利用共享的数字化资源融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这些数字化学习内容能够被评价、被修改和再生产,它允许学生和教师用多种先进的数字信息处理方式对它进行运用和再创造。 5.学习内容具有可再生性 经数字化处理的课程学习内容能够激发学生主动地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学生不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而是采用新颖熟练的数字化加工方法,进行知识的整合、再创造,并作为学习者的学习成果。数字化学习的可再生性,不仅能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创造力,而且为学生创造力的发挥提供了更大的可能。 三、学生自主学习货币银行学的困难与成因分析 1.学习需要不明确,学习动机有待进一步加强 少数学生学习货币银行学需要不明确或根本没有自主学习需要,在这种状况下,谈学习动机则缺乏基础。学习需要不明确、学习动机不强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少数学生本身就没有学习需要或者根本就不想学习。学生学习的动力来自家庭方面的占绝大多数,他们在学习上的盲动和无奈,我们从以往的一系列的座谈中就能明确体会到。(2)一部分学生本身有需要,但需要不明确,这也不能使学生产生大的学习动力。(3)一部分学生的学习需要是存在的,但学习需要不端正,这导致了学习动机的不端正,同样也不能产生学习动力,从而不能引发自主化学习的行为。2.对现代教育和自主学习的认知和适应尚需提高 有少数学生对现代教育和自主化学习货币银行学的认知和适应程度不够。有调查显示,调查样本中有291人不太喜欢甚至不喜欢上网学习这种学习方式,占样本量的27.6%。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1)宣传和教育不到位。对自主化学习方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和教育不够广泛、深入;(2)传统学习方式的禁锢和少数学生自主化学习素质低。师传生受、耳提面命的教学模式在我国已经存在几千年,并且在人们的脑海里根深蒂固,要想在短时间内提倡和养成自主化学习习惯,不是件容易的事。 3.对资源的整合意识不强,利用效率应最大化 调查样本显示,大部分学生能够自觉利用多媒体学习资源进行学习,而且利用的种类多、学习时间长。但是,仍有小部分学生自觉利用的多媒体学习资源种类少、学习时间也少的情况。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1)学生素质方面的原因。少数学生对新技术应用能力整体水平低,且存在着适应能力差的缺陷,这些学生不可能自觉地花费较多时间学习多种媒体;(2)安徽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有些地区的学生还不具有自主化学习的起码条件;(3)自主化学习资源的数量和功能也影响了学生的使用。 4.学生间交流、相互学习的机会不多 在参加现代教育学习的学生中间建立和重视发挥学习小组的作用,是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调查样本表明,少数学生间交流、相互学习机会不多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原因有:(1)对交流和相互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传统思想认为学习基本上是个人的行为,没有必要去与同学就学习进行交流;(2)缺乏交流学习的一些基本条件。 四、自主学习货币银行学模式构建 针对货币银行学的教学特点,根据自主性、交互性和个性化网络教学要求,在金融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课程组老师的共同努力下,以先进的校园网系统为依托,形成了Blackboard网络辅助教学平台和货币银行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college/jrxy/jing.asp)形成三位一体、相互补充、互相依赖的网络教学特色,充分利用了现代信息技术在专业教学中的优势,弥补了课堂教学的某些不足。 参与安徽省教育厅教研课题《基于数字化的我省高校学生自主学习模式的构建》(2007jyxm287)和安徽财经大学教研课题《数字化下学生自主学习模式构建》(ACJYYB200609)的研究认为,为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远程教育信息化进程迅速推进的要求,目前应加快校园网络以及多媒体教室的建设步伐,结合自身现有条件积极有效地开展“数字化”学习,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水平。 在今后的货币银行学课程教学过程中,要做到: 1.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积极引导,提高学生自主化学习货币银行学的认同感 从学生开始接触本课程的第一天起,就要有意识的向学生介绍货币银行学的课程特征、学习形式、教学过程、使用的教学媒体和教学环节等。在此基础上,抓住时机,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式强化其自主化学习观念,使其逐渐养成良好的货币银行学自主化学习习惯。 2.进一步加强货币银行学课程资源的建设和整合,引导学生自觉使用 在注意货币银行学课程资源建设的同时,要注意引导学生自觉使用适合货币银行学课程自主化学习的多媒体资源,使货币银行学课程资源建设发挥最大效用。 3.注意学习方法的传授,侧重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 在知识经济时代,仅有知识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获得知识的能力以及来自于知识的创造力。在货币银行学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能力尤其是创造力的培养,而不能仅限于知识的传播,还应进一步探索出更科学、更有效的货币银行学等课程教学模式。 4.增进学生与学生、学生和老师间的对货币银行学等课程的交流和沟通 教学双方的情感交流相对枯燥的说教而言,具有无抵抗性、直接感动等特征;同时,情感是培养学生对教师、现代教育和货币银行学自主化学习方式的归属感、认同感的重要因素,不容忽视。增进学生与学生间的交流和沟通的主要目的在于建立学习小组并使之良好地运行,从而更好地进行协作学习,共同提高。 货币银行论文: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研究论文 摘要:探讨了我国银监会从央行分离后货币政策与银监会职能的协调与互动关系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两者联动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货币政策;银行监管;协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相应地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立出来,客观上提出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进行有效协调的问题。目前看来,在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二者之间的协调是否有效,需要我们深入地探讨二者的互动关系,进而在此基础上分析二者协调的主要途径。 1从宏观角度进行规范分析 1.1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于经济周期而言具有不同作用 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银行监管,都是在同一宏观经济环境下进行的。从宏观层面考察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最为突出的就是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对于经济周期的不同作用机理。货币政策对经济的调控通常是逆经济周期的,而银行监管通常是顺经济周期的,这两种矛盾的特性在银行体系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下调利率能够降低银行的筹资成本,增强流动性,但是会加大通货膨胀的压力。在经济高涨时期,银行经营效益好,风险低,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相对来说较松,银行本身经营的难度也低,此时货币政策则需要注重预警性地进行适度反向操作,如提高利率水平、控制货币供应量、对特定部门进行信贷控制等,这显然会加大银行经营的成本;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业务拓展困难,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较紧,对于银行新增的不良贷款也更为关注,银行的贷款投放当然也就更为谨慎,此时货币政策可能采取的扩张性政策难以在银行系统得以传导。因此,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合作,首先应当是在宏观层面的合作,在于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取得共识之后,分别在各自的领域采取相应的、并且不直接冲突和抵销的政策措施。 1.2银行体系风险特征决定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必须进行良性互动 银行体系与证券、保险体系存在很大的差别,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在流动性方面具有不对称性,通常具有错配的缺口,银行部门十分容易遭受挤兑的冲击而传染到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银行因为其强烈的公共性和外部性而具有公众公司的许多特征。因此,银行体系风险具有宏观性、系统性的特征,其风险主要集中于宏观层面,且一旦发生对经济的冲击面非常大,而证券和保险的风险主要是微观性的、是与投资者相关程度较高的风险。正因为银行监管和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因此,仅仅从银行体系风险的宏观性和系统性来说,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的协调的重要性,将远远超过央行与证券和保险领域的监管机构进行协调的重要性。 1.3市场环境的发育程度也决定了宏观层面的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有效协调 对于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分工而言,一般的认识是,货币政策着眼于宏观层面,银行监管着眼于微观层面。这实际上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划分。从货币政策运作的环境看,没有商业银行微观行为的市场化改进,货币政策的实施在目前的环境下往往也是难以着手的。在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能够基本有效地对货币政策的宏观信号作出反应,此时货币政策当然无需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直接信贷控制,而更多地依托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手段,银行的监管实际上也是采取激励相容的市场化手段。但是,在商业银行体系市场化程度有限、商业银行主体的自我约束能力不足的阶段,货币政策如果不能介入商业银行的信贷运作行为,就难以有效地传导到经济运行环节,此时必然需要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积极合作。 2对运作层面的实际考察 2.1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分立后应防范可能出现的决策效率降低 如果说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独立,是为了防止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的话,那么,二者的分立从运作层面也提出了一个决策效率的问题。在呼吁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分立众多理由中,怀疑央行因角色冲突而对金融监管难以中立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这可能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在央行缺乏足够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如果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或者其他宏观部门就宏观政策动向、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应采取的措施产生分歧并争执不下时,最终可能还是会集中到国务院层面进行统一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央行和银监会的分立,实际上只是把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更多地转移到国务院层面,而这一转移必然会导致决策效率的一定程度的降低,这显然对于货币政策的实施、或者金融风险的防范都有不利的影响。这种决策效率可能出现的降低,最为集中地体现在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角色的行使上。实际上,如果央行身兼二任,则无论货币政策的基调是紧缩还是扩张,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目标。但是,在银监会作为单纯的银行监管机构独立承担机构监管职能之后,因为银监会并不能为陷入困境的银行提供流动性;而央行要妥当运用“最后贷款人”职能,必须充分了解具体银行的经营状况,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立使得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将更多地依赖银监会对银行困境的判断而不是自身的判断,其中显然存在实施效果下降、运用过滥、过严、过迟等,或者在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难以形成共识时需要国务院层面的决策,从而可能错过防范银行危机的最佳时机。 因此,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分立的条件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相当关键,否则只能是决策效率的迅速下降。在此基础上,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值得关注。 2.2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信息共享应当成为二者协调的基本前提 一般而言,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在两个机构之间协调,协调关系较弱,协调成本较高,但有利于强化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防止相互干扰。目前,德国、英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都实行外部协调的方式。然而无论是货币政策决策,还是银行监管决策,都是基于对银行体系大量信息的分析之上的。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都是以一定的银行体系的传导机制为前提,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货币政策操作,例如利率调整、公开市场操作,都必须立足于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的深入掌握。更为重要的是,银行监管信息也是中央银行及时高效地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责的基础。与此同时,货币政策操作必然会对银行体系的经营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也需要银行监管部门及时把握、进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来指导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3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内部联动的协调机制的探索 探索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内部联动的协调机制,是为了增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合力作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有效协调必须以一定的制度形式为保障,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内部协调的制度安排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在当前人民银行内部两大体系独立运行的情况下,为了加强两大体系间的联系和沟通,需要建立由货币政策部门和银行监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货币政策运行与银行监管的情况和存在问题,相互介绍货币政策或银行监管的政策要求,共同研究两大体系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使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更好地发挥合力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合法、健康运行。 (2)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针对当前非现场监管与金融统计彼此独立从而不能相互利用的问题,加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协调性,必须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共享的金融数据库。要在进一步完善“全科目上报制度”和现有统计网络的同时,依据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要求,对现有的金融统计数据库结构进行改造,建立可以自动生成统计指标与监管数据指标的金融数据库。条件成熟后,连通中央银行金融数据库与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数据库,使中央银行能够调阅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数据,从而进一步发挥统计网络对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的支持和服务作用。同时,要强化对金融机构数据真实性的监管,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信息质量。在建立两大部门共享数据库的基础上,为了加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增强合力,还可以建立货币政策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机制,以加强两个部门的协调。 (3)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人员流动机制。为了增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两大职能的融合,要大力加强货币政策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之间人员的交流,建立起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从而使货币政策部门人员能够更加熟悉监管要求,使银行监管部门能够更加了解货币政策意图,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有效协调奠定基础。 (4)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在执行手段上的协调机制。针对当前货币政策窗口指导作用较弱的问题,要把中央银行窗口指导的意图纳入监管的内容、通过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如机构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等,确保货币政策意图得到有效落实,从而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内部货币政策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机制。 实际上,无论是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统一在一个机构之内,还是相互分立,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找到大量的范例,这是由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法制环境和市场发育程度以及金融体系的演变轨迹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范式。但是,在选择了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分立的体制之后,我们必须更为强调二者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如何借鉴国际上的经验为我所用,并结合我们的国情进行制度上的创新,是当前我国金融理论与实践所应共同关注和探讨的重大课题。 货币银行论文:货币银行学自主学习模式研究论文 摘要:目前,高校学生“数字化”学习态势业已呈现,但高校现有的硬件建设和管理模式还存在一些不利于“数字化”学习的开展因素。根据数字化学习的要素构成及特点,针对学生自主学习货币银行学的困难和成因,提出自主学习货币银行学的构建模式。 关键词:货币银行学;自主学习模式;数字化 一、引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特别强调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发展现代教育”,“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社会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和保证。 近几年来,各大学的校园网络建设趋于完善,电教设备和多种媒体的建设也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所以,随着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提高和多渠道、多方面获取知识的欲望的增强,高校目前“数字化”学习态势业已呈现。但高校现有的硬件建设和管理模式还存在一些因素不利于“数字化”学习的开展因素。所以,研究、分析基于“数字化”学生自主学习模式,并构建学生终身学习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数字化学习的要素构成与特点 (一)数字化学习构成要素 1.数字化学习环境 数字化学习环境包括如下基本组成部分:(1)设施,如多媒体计算机、多媒体教室网络、校园网络、因特网等;(2)资源,为学习者提供的经数字化处理的多样化、可全球共享的学习材料和学习对象;(3)平台,向学习者展现的学习界面,实现网上教与学活动的软件系统;(4)通讯,实现远程协商讨论的保障;(5)工具,学习者进行知识构建、创造实践,解决问题的学习工具。 2.数字化学习资源 数字化资源包括数字视频、数字音频、多媒体软件、CD-ROM、网站、电子邮件、在线学习管理系统、计算机模拟、在线讨论、数据文件、数据库,等等。数字化学习资源是数字化学习的关键,它可以通过教师开发、学生创作、市场购买、网络下载等方式获取。数字化学习资源具有切合实际、即时可信,可用于多层次探究,可操纵处理,富有创造性等特点。 3.数字化学习方式 数字化学习方式具有多种途径:(1)资源利用的学习,即利用数字化资源进行情境探究学习;(2)自主发现的学习,借助资源,依赖自主发现、探索性的学习;(3)协商合作的学习,利用网络通讯,形成网上社群,进行合作式、讨论式的学习;(4)实践创造的学习,使用信息工具,进行创新性、实践性的问题解决学习。 (二)数字化学习特点 1.学习内容和资源的获取具有随意性 事实上只要网络系统具有较理想的带宽,学生和教师就能够在网络和资源库上获得所需的课程内容和学习资源。学生可以不受时空和传递呈现方式的限制,通过多种设备,使用各种学习平台获得高质量课程相关信息,可以实现随意的信息传送、接收、共享、组织和储存。 2.学习内容具有实效性 通过数字化的学习环境,教师和学生能够充分利用当前国内、国际现实世界中的信息作为教学资源,并融入课程之中,让学习者进行讨论和利用。这种以现实为基础的信息利用,将有助于学生发现知识并加深对现实世界的理解。 3.对学习内容探究具有多层次性 数字化资源具有高度的多样性和共享性,把数字化资源作为课程教学内容,对相同的学科主题内容,教师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能力和兴趣选择不同的难度水平进行探索。 4.学习内容具有可操纵性 数字化学习过程,既把课程内容进行数字化处理,同时又利用共享的数字化资源融合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这些数字化学习内容能够被评价、被修改和再生产,它允许学生和教师用多种先进的数字信息处理方式对它进行运用和再创造。 5.学习内容具有可再生性 经数字化处理的课程学习内容能够激发学生主动地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学生不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而是采用新颖熟练的数字化加工方法,进行知识的整合、再创造,并作为学习者的学习成果。数字化学习的可再生性,不仅能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创造力,而且为学生创造力的发挥提供了更大的可能。 三、学生自主学习货币银行学的困难与成因分析 1.学习需要不明确,学习动机有待进一步加强 少数学生学习货币银行学需要不明确或根本没有自主学习需要,在这种状况下,谈学习动机则缺乏基础。学习需要不明确、学习动机不强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少数学生本身就没有学习需要或者根本就不想学习。学生学习的动力来自家庭方面的占绝大多数,他们在学习上的盲动和无奈,我们从以往的一系列的座谈中就能明确体会到。(2)一部分学生本身有需要,但需要不明确,这也不能使学生产生大的学习动力。(3)一部分学生的学习需要是存在的,但学习需要不端正,这导致了学习动机的不端正,同样也不能产生学习动力,从而不能引发自主化学习的行为。 对现代教育和自主学习的认知和适应尚需提高 有少数学生对现代教育和自主化学习货币银行学的认知和适应程度不够。有调查显示,调查样本中有291人不太喜欢甚至不喜欢上网学习这种学习方式,占样本量的27.6%。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1)宣传和教育不到位。对自主化学习方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和教育不够广泛、深入;(2)传统学习方式的禁锢和少数学生自主化学习素质低。师传生受、耳提面命的教学模式在我国已经存在几千年,并且在人们的脑海里根深蒂固,要想在短时间内提倡和养成自主化学习习惯,不是件容易的事。 3.对资源的整合意识不强,利用效率应最大化 调查样本显示,大部分学生能够自觉利用多媒体学习资源进行学习,而且利用的种类多、学习时间长。但是,仍有小部分学生自觉利用的多媒体学习资源种类少、学习时间也少的情况。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1)学生素质方面的原因。少数学生对新技术应用能力整体水平低,且存在着适应能力差的缺陷,这些学生不可能自觉地花费较多时间学习多种媒体;(2)安徽省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有些地区的学生还不具有自主化学习的起码条件;(3)自主化学习资源的数量和功能也影响了学生的使用。 4.学生间交流、相互学习的机会不多 在参加现代教育学习的学生中间建立和重视发挥学习小组的作用,是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调查样本表明,少数学生间交流、相互学习机会不多的现象依然存在。主要原因有:(1)对交流和相互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传统思想认为学习基本上是个人的行为,没有必要去与同学就学习进行交流;(2)缺乏交流学习的一些基本条件。 四、自主学习货币银行学模式构建 针对货币银行学的教学特点,根据自主性、交互性和个性化网络教学要求,在金融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课程组老师的共同努力下,以先进的校园网系统为依托,形成了Blackboard网络辅助教学平台和货币银行学课程网络教学平台(/college/jrxy/jing.asp)形成三位一体、相互补充、互相依赖的网络教学特色,充分利用了现代信息技术在专业教学中的优势,弥补了课堂教学的某些不足。 参与安徽省教育厅教研课题《基于数字化的我省高校学生自主学习模式的构建》(2007jyxm287)和安徽财经大学教研课题《数字化下学生自主学习模式构建》(ACJYYB200609)的研究认为,为适应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远程教育信息化进程迅速推进的要求,目前应加快校园网络以及多媒体教室的建设步伐,结合自身现有条件积极有效地开展“数字化”学习,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水平。 在今后的货币银行学课程教学过程中,要做到: 1.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积极引导,提高学生自主化学习货币银行学的认同感 从学生开始接触本课程的第一天起,就要有意识的向学生介绍货币银行学的课程特征、学习形式、教学过程、使用的教学媒体和教学环节等。在此基础上,抓住时机,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式强化其自主化学习观念,使其逐渐养成良好的货币银行学自主化学习习惯。 2.进一步加强货币银行学课程资源的建设和整合,引导学生自觉使用 在注意货币银行学课程资源建设的同时,要注意引导学生自觉使用适合货币银行学课程自主化学习的多媒体资源,使货币银行学课程资源建设发挥最大效用。 3.注意学习方法的传授,侧重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 在知识经济时代,仅有知识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获得知识的能力以及来自于知识的创造力。在货币银行学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能力尤其是创造力的培养,而不能仅限于知识的传播,还应进一步探索出更科学、更有效的货币银行学等课程教学模式。 4.增进学生与学生、学生和老师间的对货币银行学等课程的交流和沟通 教学双方的情感交流相对枯燥的说教而言,具有无抵抗性、直接感动等特征;同时,情感是培养学生对教师、现代教育和货币银行学自主化学习方式的归属感、认同感的重要因素,不容忽视。增进学生与学生间的交流和沟通的主要目的在于建立学习小组并使之良好地运行,从而更好地进行协作学习,共同提高。 货币银行论文: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论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相应地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立出来,客观上提出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进行有效协调的问题。在前一阶段主要强调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相互独立的讨论中,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互动关系实际上有意或者无意地被忽视。但是,当这种分立成为现实时,如果不清晰地把握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而据此建立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之间的有效协调机制,那么,不仅银行监管的效果会大打折扣,货币政策的实施也必然会遇到困难。 中国人民银行最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也就是房地产界所称的“121号文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就从一个侧面凸现了目前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协调机制缺位所遭遇的窘境。对于中央银行来说,信贷的高增长可能损害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即使信贷增长不带来物价必然上涨,中央银行仍要密切关注资产价格的变化以及信贷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以维护和促进金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但是,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要顺利实现,必然需要银行监管部门的积极配合,因为目前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依然是以银行业为主导,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最终还是需要金融机构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目前看来,在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二者之间的协调未必有效,需要我们深入地探讨二者的互动关系,进而在此基础上分析二者协调的主要途径。 一、从宏观层面的考察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对于经济周期的不同特性 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银行监管,都是在同一宏观经济环境下进行的。从宏观层面考察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最为突出的就是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对于经济周期的不同特性。货币政策通常是逆经济周期的,而银行监管通常是顺经济周期的,这两种矛盾的特性在银行体系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下调利率能够降低银行的筹资成本,增强流动性,但是会加大通胀的压力。在经济高涨时期,银行经营效益好,风险低,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相对来说较松,银行本身经营的难度也较小,此时货币政策则需要注重预警性的进行适度反向操作,如提高利率水平、控制货币供应量、对特定部门进行信贷控制等,这显然会加大银行经营的成本;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业务拓展困难,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较紧,对于银行新增的不良贷款也更为关注,银行的贷款投放当然也就更为谨慎,此时货币政策可能采取的扩张性政策难以在银行系统得以传导。因此,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合作,首先应当是在宏观层面的合作,在于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取得共识之后,分别在各自的领域采取相应的、并且不直接冲突和抵销的政策措施。 但是,如果货币政策不是以反经济周期、稳定物价为主要任务的话,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这种冲突可能就未必会真正出现;如果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基调不是由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独立确定的话,二者之间就可能出现冲突。例如,中央银行在1997年开始强化对银行体系的贷款监管,开始大规模强调处置不良资产,但是当时也是经济周期的下行阶段,下行阶段自然不良资产的比率就高,处置不良资产也会加剧贷款的紧缩力度,如果在经济上行的1992年等时期处置不良资产,对经济稳定的冲击可能就小的多,不良贷款也未必显得那么突出,但是,这个监管的力度看来也不是中央银行能够独立确定的。 (二)银行体系风险的宏观性、系统性特征决定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的互动性 在评价银行监管部门的成立时,一个常见的看法是,银行监管部门成立之后,分别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的专门性的监管机构都基本完备,因而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可以说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这其中存在一个对银行体系的风险与证券、保险体系风险的不同特性的模糊认识。 实际上,银行体系与证券、保险体系存在很大的差别,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在流动性方面具有不对称性,通常具有错配的缺口,银行部门十分容易遭受挤兑的冲击而传染到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银行因为其强烈的公共性和外部性而具有公众公司的许多特征。因此,银行体系的风险主要是宏观性、系统性的风险,而证券和保险的风险主要是微观性的、与投资者相关程度高的风险。因为银行监管和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因此,仅仅从银行体系风险的宏观性和系统性来说,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的协调的重要性,将远远超过央行与证券和保险领域的监管机构进行协调的重要性。 进一步看,银行监管所创造的安全而有效率的金融体系,是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条件。而独立的货币政策所创造的稳定的货币环境,也是银行有效地实施监管、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最为关键性的市场环境。正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优秀原则》中提出的,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之一是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其中相当重要的一点就是货币的稳定。 (三)宏观层面的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协调还取决于市场环境的发育 通常,对于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分工来说,一个直观的判断是,货币政策着眼于宏观层面,银行监管着眼于微观层面。这实际上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划分。姑且不论当前微观层面的银行行为是货币政策的最为主要的传导途径,仅仅从货币政策运作的环境看,没有商业银行微观行为的市场化改进,货币政策的实施在目前的环境下往往也是难以着手的。在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能够基本有效地对货币政策的宏观信号作出反应,此时货币政策当然无需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直接信贷控制,而更多地依托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手段,银行的监管实际上也是采取激励相容的市场化手段。但是,在商业银行体系市场化程度有限、商业银行主体的自我约束能力不足的阶段,货币政策如果不能介入商业银行的信贷运作行为,就难以有效地传导到经济运行环节,此时必然需要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积极合作。 其次,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实施的市场环境还应当包括银行风险的处置程序。实际上,如果商业银行体系总体上较为稳健,同时也普遍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那么,整个银行体系对于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的依赖性显然就大大降低,此时,无论银行监管职能与货币政策职能是否分立,并不一定必然影响到整个银行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反观当前中国的银行体系的实际状况,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似乎是当前维护银行体系突发性危机的主导性的手段,这就决定了,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即使分立,也必须更为强调二者之间的互动和有效协调。 二、从金融结构层面的考察 中国当前的金融结构必然也会对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互动行为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工具的相互依赖性 当前中国的金融结构是一个典型的银行主导性的间接型融资体系,因而银行体系自然就成为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如果没有银行监管的合作,或者商业银行从微观层面不作出积极的反应,那么,货币政策就很难达到预定的政策目标。另外,货币政策也受到金融监管一系列法规的影响,最为典型的是以 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最低资本金要求的金融监管,对于银行的贷款扩张能力、以及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等都会形成明显的制约。因此,在实际运作中,货币政策操作在许多情况下需要银行监管的配合,最为典型的就是一些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需要借助银行监管的力量来予以监督落实,否则金融机构就可能会失去实施的外部动力。 (二)中央银行的货币监管与银监会的机构监管之间存在显著的依赖性 在实际监管中,货币监管强调的是为保证货币政策实施而由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进行的监管;而机构监管强调的是监管机构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而进行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日常营运等的监管。这两个监管职能实际上都是起源于早期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 在中央银行实施货币监管、或者银监会实施机构监管的过程中,二者的合作是必然的。中央银行进行货币监管以实施其货币政策目标的行为,也必然会对银监会所监管的金融机构稳定的目标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例如,中央银行对于有贷款关系的金融机构的检查、对货币政策制定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利率政策、选择性货币政策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当前经济转轨阶段采用的直接性货币政策工具(如现金管理等)进行检查,都不仅需要银行监管部门的合作,也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监管部门监管目标的实现。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银行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机构监管也会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实施,机构监管所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监管法规,直接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形成影响,进而对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效果直接形成影响。因此,当前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首先应当清晰地区分实际运作中货币监管和机构监管的业务领域划分,并在进行各自的货币监管和机构监管时,主动考虑到自身的监管行为对于对方监管目标的影响。 三、从运作层面的考察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分立后应防范可能出现的决策效率降低 如果说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独立,是为了防止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的话,那么,二者的分立从运作层面也提出了一个决策效率的问题。在呼吁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分立众多理由中,怀疑央行因角色冲突而对金融监管难以中立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这可能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在央行缺乏足够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如果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或者其他宏观部门就宏观政策动向、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应采取的措施产生分歧并争执不下时,最终可能还是会集中到国务院层面进行统一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央行和银监会的分立,实际上只是把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更多地转移到国务院层面,而这一转移必然会导致决策效率的一定程度的降低,这显然对于货币政策的实施、或者金融风险的防范都有不利的影响。 这种决策效率可能出现的降低,最为集中地体现在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角色的行使上。实际上,如果央行身兼二任,则无论货币政策的基调是紧缩还是扩张,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目标。但是,在银监会作为单纯的银行监管机构独立承担机构监管职能之后,因为银监会并不能为陷入困境的银行提供流动性;而央行要妥当运用“最后贷款人”职能,必须充分了解具体银行的经营状况,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立使得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将更多地依赖银监会对银行困境的判断而不是自身的判断,其中显然存在实施效果下降、运用过滥、过严、过迟等,或者在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难以形成共识时需要国务院层面的决策,从而可能错过防范银行危机的最佳时机。 因此,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分立的条件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相当关键,否则只能是决策效率的迅速下降。在此基础上,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值得关注。 (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信息共享应当成为二者协调的基本前提 无论是货币政策决策,还是银行监管决策,都是基于对银行体系等的大量信息的分析的基础之上。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都是以一定的银行体系的传导机制为前提的,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货币政策操作,例如利率调整、公开市场操作,都必须立足于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的深入掌握。更为重要的是,银行监管信息也是中央银行及时高效地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责的基础。与此同时,货币政策操作必然会对银行体系的经营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也需要银行监管部门及时把握、进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来指导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立,无疑为二者之间的信息共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加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协调性,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共享的金融数据库。 实际上,无论是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统一在一个机构之内,还是相互分立,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找到大量的范例,这是由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法制环境和市场发育程度以及金融体系的演变轨迹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模式。但是,在选择了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分立的体制之后,我们必须更为强调二者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仅仅以比较典型的采用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分立模式的德国为例,二者之间的协作一直相当紧密。1961年前联邦德国建立了联邦银行监督局,将金融监管独立于德意志银行,以防止一直在货币政策决策上相当独立的德意志银行权力太大。但是,德国的《银行法》也始终强调,德国银监局的功能与德意志银行的功能密不可分。银监局自身缺乏分支机构,必须借助于央行的机构和网点才能有效实施金融监管,因此央行事实上广泛地参与银行监管。德国银监局负责制定和颁布联邦政府有关监管的规章制度,防止滥用内部信息、不定期收集监管信息以及监督重大的股权交易等。央行负责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的监管。在涉及银行资本金和流动性的重大政策问题上,银监局更需征得央行的同意。显然,德国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分离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职能彻底分立,在监管职能上央行仍是主角,在监管机构上有银监局独立于央行之外,这是作为对权力过大的央行的某种制衡。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货币银行论文:电子货币对商业银行影响分析论文 摘要:电子货币作为货币演进的最新形态,与传统货币相比,能够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电子货币取代传统的银行券和硬币作为主要的交易和支付工具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世界性发展趋势。电子货币除了具有货币的一些一般属性外,还具有其自身从发行到流通这一过程中的一些特有的属性。本文在解析电子货币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电子货币对传统银行业的挑战,并就我国商业银行如何应对电子货币的挑战提出了意见。 关键词:电子货币银行金融 货币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商品货币、纸张货币和电子货币。从货币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货币制度的变迁是为了提高货币流通速度、降低货币流通费用,从而降低商品交易费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电子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一体化使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特别是以因特网为代表的网络技术的迅速普及,使人类社会逐步向信息社会迈进。由于金融业对信息有超乎其他产业的特殊需求,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在这个网络经济时代,现代通信技术与计算机技术,从根本上改变了金融业在业务处理、顾客服务、经营决策、管理拓展方面的技术环境。这些革命性的变革无疑都必须依赖于货币及支付手段相应的电子化。电子货币的出现和发展是20世纪末支付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正在并将会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改变银行的经营方式。由于在降低交易费用上的巨大优势,电子货币取代传统通货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当然电子货币对传统银行业也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商业如何应对电子货币的冲击就成了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一、电子货币相关概念解析 20世纪以来,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悄然兴起,作为其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也随之产生和发展。电子货币的产生被称为是继中世纪法币对铸币取代以来,货币形式发生的第二次标志性变革,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应用与发展不仅会影响到电子商务的进行,而且会影响到全球的金融体系。 (一)电子货币的定义 电子货币就是由消费者(及相对的特约商户)占有的,存储在一定电子装置中,代表一定的货币价值的“储值”或“预付价值”的产品。具体而言,这里所讲的电子装置通常包括两种形态:以IC卡为媒质的智能卡和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电子货币载体。电子货币的货币价值以数字信息的方式存储在电子装置载体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储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支付的货币形态。电子货币不是纸质的,也不像电子资金划拨一样涉及到银行,这种新的货币形态可以离开银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过程中不用同存款发生密切联系。就其现阶段而言还只是一种新的支付形式,还要以现有存款为基础。 (二)电子货币的特性 1、电子货币是以计算机技术手段为依托,通常以各类电子设备(如智能卡)及计算机存储器为价值载体的货币 电子货币主要有卡类和计算机两种载体。以卡类为载体的电子货币,卡中的芯片能够根据事先存储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销售终端或其他设备(如电子钱包)的指令存储和处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设备和终端,卡中代表金钱的信息可以被识别,并且按照指令进行转移。而以计算机为载体的电子货币进行交易时,需要借助个人计算机和互联网,交易前要先下载或从发行人那里获得专门的软件,通过特殊的软件和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实现电子货币数额的计算和转移。这种强大的存储和处理能力是传统的提款卡所不具备的。提款卡主要是通过输入密码同中央数据库相联系,通过中央数据库增减相应的金额,卡本身不存在代表电子货币信息的增减。 2、电子货币是一种信息货币 电子货币说到底不过是观念化的货币信息,它实际上是由一组含有用户的身份、密码、金额、使用范围等内容的数据构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称其为数字货币。人们使用电子货币交易时,实际上交换的是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传输到开设这种业务的商家后,交易双方进行结算,要比现实银行系统的方式更省钱、更方便、更快捷。 3、电子货币价值传送的无纸化 电子货币是现实货币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职能的虚拟化,是一种没有货币实体的货币。电子货币是在电子化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无形货币。一般来说,电子货币的价值通过销售终端从消费者手里传送到货物销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赎其手里的货币。商家将其手里持有的电子货币传送给电子货币发行人从其手里回赎货币,或者传送给银行,银行在其账户上借记相应金额,银行再通过清算机构同发行人进行结算。整个过程是无纸化的。所谓无纸化是与票据、信用卡相比较而言。而且,电子货币可以在各个持有者之间直接转移货币价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银行的介入,这也是电子货币同传统的提款卡和转账卡的本质区别。电子货币在这一点上,很类似于真正货币的功能。 4、电子货币是可以进行支付的准通货 电子货币能否被称为通货,关键在于电子货币能否独立地执行通货职能。就目前而言,电子货币可以起到支付和结算的作用,但电子货币只是蕴涵着可能执行货币职能的准货币。首先,电子货币缺少货币价格标准,因而无法单独衡量和表现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也无法具有价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现实货币价值尺度职能和价值储藏职能;其次,由于电子货币是以一定电子设备为载体—智能卡和计算机,其流通和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设施条件及软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最后,尽管目前电子货币最基本的职能是执行支付手段,但是现有的各种电子货币中的大多数,并不能用于个人之间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约商户支付时,商户一方还要从发行电子货币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实体货币后,才算完成了对款项的回收,电子货币不能完全独立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可见现阶段的电子货币是以既有通货为基础的新的货币形态或是支付方式。 二、电子货币对传统银行业的挑战 伴随着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银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赖于存、贷款数量的资金中介功能,向为顾客提供电子清算服务和信息服务功能的重心倾斜。在这一变化中,传统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信用创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证电子货币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规避电子清算系统风险;三是银行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经营转变,与金融电子化趋势相适应。 (一)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 目前国际间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这一金融监管的对象的认识尚存在较大分歧。欧洲大陆各国认同这样的观点,即电子货币的发行应该包含在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其发行主体应该属于金融监管的对象之一。1998年,欧盟委员会在欧盟理事会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规定,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与传统意义上的“信用机构”享有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利和相同的竞争条件。这体现在:第一即使电子货币发行机构无意从事传统信用机构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务,它依旧有权在整个欧盟成员国范围内自由从事经营活动;第二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只接受设立地成员国一国的管理和监督,这也使其在经营条件上与传统的信用机构完全相同。在美国和英国,占主导性的观点则是,若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进行严格的监管和限制,会损害民间机构的技术开发和创造精神,把电子货币的发行限定于金融机构还为时过早,因为一些证券公司、特殊贷款公司、非银行支付供应商、信用机构也能提供电子货币服务。如果将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限定于中央银行,则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因为货币主权是中央银行独有的利益,它来自货币发行权,即能使市场参与者将其负债作为货币的权利,该利益反映在对生息资产通过以发行货币的方式进行无息或者低息融资的回报上。如果法定货币被私人电子货币所取代,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来源就会丧失或者减少。如果由中央银行以某种形式发行电子货币,不仅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无风险的电子支付产品,还可以换回货币主权收益的损失。但这样做的代价很大,因为政府的介入会冲淡市场活力的发挥,抑制私营领域的发展,阻碍进一步的金融创新,而且高风险的新兴商务可能会浪费纳税人的钱财。从目前来看,各国只允许银行发行电子货币,从而有利于对其监管。 (二)银行的结算职能 随着小额结算方法的多样化,以及开放式网络结算服务使用者队伍的不断扩大,结算业务作为银行固有业务的地位受到越来越大的威胁,结算业务的提供者已超出银行范围。例如电信、交通、旅游等行业发行的名目繁多的、储值性质的磁卡或IC卡,实际上已成为新形式的“结算帐户”。例如储值卡的发行公司,在销售卡时,即与购买者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这笔资金是在储值卡使用时逐步清算的。这种资金清算,与银行存款用作结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这些行业能用更低的价格,通过电话、因特网,提供更贴近顾客需求的服务,那么在结算业务领域,银行将可能被其他行业夺去更多的机会。 另外,以往企业间交易的买卖双方,其资金授受都是通过银行中介进行的,银行可以从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但是,随着金融EDI的应用,促进了货款的相互抵冲及企业间的差额结算,这对企业无疑有效地削减了手续费支出。同时,随着企业EDI应用的发展,这种结算方法必将在企业集团内部普及。其结果是,双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过银行即可相互交换,货款的抵冲也不必经过银行即可进行,银行不仅丧失了手续费的收入,而且无法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向。这对银行的结算职能及资金监督职能又是一个挑战。 (三)结算网络的国际竞争 电子货币、电子结算发展的结果,将为使用者跨越国境利用由外国经营者提供的结算服务创造了更多机会。特别是由于因特网的发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围的通信网络,以电子货币进行的结算服务,已出现无国籍化的动向,国内金融机构与外国机构之间将处于直接竞争的环境。如何增强结算网络的国籍竞争力,已成为各国银行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同时,为了保护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国财政部长、中央银行总裁会议(G10)下设的电子货币作业部的报告书中指出:关于跨越国境的电子货币及电子结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辖权问题是复杂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确的,即使是对国内的使用者,其保护措施和监督体制也不尽完善。因此,由外国主体发行的电子货币和提供的结算服务,目前应限定其范围。 三、电子货币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冲击及应对策略 我国已由中国人民银行为牵头单位,配合国家各主要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联合建设中国金融数据通信网和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统电子化基础设施,加强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能,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以逐步确立和完善我国支付清算体制,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银行卡跨行、异地支付业务授权及清算信息自动交换。目前,我国金融卡发卡量超过10300万张,全国金融卡信息交换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卫星网拥有646个卫星站,覆盖了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和700多个县,全国电子联行平均每天往来5万多笔,转汇金额平均每天达800——1000亿元,大大提高了转汇效率,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平均每天为企业减少利息开支500万元。金融卡的发行,使得消费群体、商业领域和银行之间形成了互相支持、简易方便、安全可靠、促进发展的紧密关系,非金融卡发卡量突破1亿张,广泛地应用于交通、水电、煤气、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 (一)电子货币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冲击 1、对银行生存和经营的挑战 电子货币的普遍使用,使得网络银行的出现成为必然。就目前而言,网络银行有两类:一种是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网络银行,另一类是指传统银行运用公共互联网,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银行零售业务柜台的延伸,达到24小时不间断服务的目的,并节省银行的经营成本的模式,完全意义上的网络银行即第一类网络银行。根据美国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调查报告,网络银行经营成本仅相当于经营收入的15%——20%,而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开办一个互联网银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万美元,还可用电子邮件等技术提供一种全新的真正的双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个传统银行分支机构需要150万——200万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经营费用35万——50万美元。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网络银行业务成本优势显著,对传统银行的经营已构成威胁。 2、对客户市场占有率的冲击 电子货币是通过电子网络发行并可在全球范围内流通的货币,这就使一国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权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拥有先进技术和大量资本的机构和个人(如软件公司、电信业者、中介业者等)像商业银行一样都将发行和经营电子货币作为其主要业务。这种状况给商业银行进行信用创造的基础带来了严重冲击。如果其他公司发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电子货币,那么这些公司就可能越过银行单独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其中包括向客户提供电子货币。电信、交通、旅游等行业发行的名目繁多的、储值性质的磁卡或IC卡,实际上已成为新形式的“结算账户”。例如储值卡的发行公司在销售卡时即与购买者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这笔资金是在储值卡使用时逐步清算的。这种资金清算与银行存款结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这些行业能用更低的价格,通过电话、因特网提供更贴近顾客需求的服务,那么在结算业务领域银行将可能被其他行业夺去更多的机会。 3、对银行经营方式的冲击 传统银行的销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获取规模经济的途径是不断追加投资和多设网点,发展的基础是资金利差。随着电子货币的出现,其经营方式将受到极大的冲击。一方面电子货币的使用多依赖于计算机网络系统,这就使仅有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而没有便利的计算机服务网络的银行经营寸步难行;另一方面电子货币的多样性会无形中削弱银行信贷的规模,也将使得银行赖以发展的基础发生动摇。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识之士指出,商业银行如果近几年内拿不出可行的电子货币,那么其他电子货币发行单位将抢占更大的市场。这无疑对传统的商业银行经营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二)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电子货币的策略 电子货币产品的开发对银行业务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目前,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的加快,各家商业银行的竞争生存意识迅速加强,利用金融业务及工具创新来扩大市场份额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业银行都已意识到了电子货币市场所蕴藏的巨大商机,哪家银行在该领域领先一步,其就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 1、加快金卡工程建设速度,开发以金卡为优秀的表外业务品种 1993年国务院听取电子部关于实施电子货币工程(金卡工程)的总体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国金卡工程的开始。我国金卡工程的应用目标是先从银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现代化的实用电子货币系统,具体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银行卡授权、结算、发卡、流通、服务体系,最终减少现金流通量,以电子货币(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现金流通,与国际金融支付体系接轨。实施“金卡工程”发卡银行之间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存通兑,可以实现银行电子化、网络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点在于推广信用卡和其他银行卡的应用。这是由于我国网络环境相对欧美而言比较差,且我国的支付工具也相对比较落后,现金交易占了交易总金额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处在起步阶段。因此,确定先发展银行卡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础上发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银行卡发展的比较高级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国12个金卡工程试点城市银行卡信息交换系统全面投入运行。1999年初,各商业银行卡发卡量达1亿多张,银行IC卡300多万张。我国IC卡产业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IC卡在我国的生产、应用发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贸、交通、电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业收费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国IC卡发卡金融机构达55家,发卡量达3.8亿张。可以受理银行卡的饭店、商店、宾馆等特约商户约13万家,各金融机构装备的自动柜员机总计5万台,销售点终端机34万台,全国受理银行卡的电子化业务网点13万个,截止2002年交易总额为84532亿元。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世界平均增长的水平。我国金融电子化系统建设己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实施了电子货币(银行卡)工程。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种类较多,使用范围局限性较大,使用成本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国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应加快信用卡合作开发步伐,将现在的四大信用卡合为一卡,增强信用卡的服务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户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业银行降低成本,提高竞争能力。同时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提供合作的条件。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可率先统一表外业务创新的标准,开发以信用卡业务为优秀的各种新型服务工具,随着金卡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国电子货币的使用,同时加速电子货币创新步伐,用以抗击网络银行对其业务的可能冲击。 2、积极开发新工具,进行业务创新 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扩展原来的银行业务如在柜台之外办理存款取款,开设个人理财账户如消费账户、投资账户、外汇交易账户等,以办理及个人消费信贷、教育投资信贷、投资组合工具等业务,积极与各大型商场、超市等电子货币使用频繁的单位联系,在以上单位设立POS机等,将银行、单位、政府、个人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以商业银行为优秀的庞大的服务网络,以降低风险,增加收益,抵御电子货币带来的商业银行收益减少的危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进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创新。随着以IP网络技术为主导的信息革命的深化,传统银行以存款、贷款和转帐结算为主的资金信用中介将逐渐弱化,因为新的在线电子支付的手段不断更新将不断削弱银行在结算方面降低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过程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从而网上业务的重点将日益向为公司和个人提供理财咨询和金融增值服务方面转移,Internet网、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使传统银行在分支机构和结算体系方面的优势荡然无存。借助Internet网,总分行制商业银行能够在网上实时、快捷地提供个性化、互动性极强的金融服务,结算支付将逐渐成为廉价的、甚至在将来是免费的无偿金融服务,因为这是网上银行争夺客户和网上金融市场份额所内生的竞争机制的必然结果,网上银行将日益向网上证券交易、网上保险、网上拍卖和其他网上投资业务方面发展,网上银行在这些领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务,随着网上银行电子货币资金的相对充裕,网上投资理财技能将成为稀缺的信息资本,银行业与证券业将日益走向融合,关于投资咨询和理财的信息资本的运营效益将日益成为决定网上银行成败的关键。 3、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主要营销方式 电子货币的应运而生使商业银行之间和其他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对电子货币的流通总规模有重要的影响,从而商业银行的职能必须进行重大转型,商业银行之间将为争夺网上电子货币支付、结算上的市场份额而进行激烈的竞争,为此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地提高在线电子货币支付和结算的服务质量,甚至会导致这几项业务走向完全的免费,商业银行和其他在线金融服务企业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更加激烈。网上商业银行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在本质上就是争夺网上客户群,就是争夺网上金融市场份额。网上银行收回经营成本所依赖的经营收入和资本收人,将主要依赖网上广告收人、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收人和驰名品牌、商业银行的驰名网站门户的数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场增值。商业银行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进行金融创新,提供与其需要相适应的电子货币类的金融服务。同时采用一定的激励手段,如为强化消费者信心,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对在使用电子货币中遭受损失的客户给予一定的赔偿。商业银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户为导向的营销模式,使客户不管何时何地都可以享受银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务,争取占有更多的顾客群。 4、建立完善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 安全性一直是电子货币使用过程中最为关注的问题,就总体形势来看,为保证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专门签订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电子交易协议,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统。目前正在运行的无条件匿名电子支付系统和可记录的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能在相当程度上保证电子货币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目前人们对银行电子货币安全性的担忧并未减轻,任何经营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货币业务的机构都希望他们的帐户管理和风险管理系统能受到严格的控制,能够防止虚假电子货币在系统上进行交易。但事实上,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多条信息途径的使用,系统的安全性越来越难以得到保证。计算机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网络进入电子银行系统。安全性风险的防范越来越重要。对于电子货币业务,如果安全系统被破坏,则可能导致欺骗业务发生。而对于其他形式的电子银行业务,未经授权的闯入既可为银行带来直接损失,也可以产生其他问题。例如电脑黑客通过网络闯入电子银行业务系统,寻找使用客户的机密材料,使客户利益受损。而缺乏对系统的严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闯入系统设置病毒,会给银行带来更大的损失。电子银行及电子货币既可能遭受外来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内部职员的破坏。某些心术不正的职员可通过在暗中获得的数据进入客户的帐户窃取资金,而另外一些职员不经意的错误也可能对银行计算机系统的运行产生危害。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继续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促进电子货币业务的发展。 结论 虽然我国金融电子化起步较晚,离国际先进水平尚有较大距离,但近年各家银行相继推出了各种与电子货币有关的服务,主要集中在零售业务领域。例如,使用信用卡支付的银行POS系统,以及使用IC卡代替现金用于小额支付的预付式系统等。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内网络用户的不断扩大,社会对电子货币、网络银行业务的需求必将迅速增长。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面对信息技术进步、金融国际化、传统银行业务衰退等国际性发展趋势,重新认识银行固有的结算、信用创造、资金中介等职能,重新检讨银行业务的发展方向,制定新的经营战略,是经营管理层当前的重要任务。其中,对目前正在开展的电子交易业务,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如何与Internet结合,应积极研究并及时展开工作。首先抓紧时机上网,以防再度发生被抢注“域名”事件。网络银行业务可从信息、提供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开始,直至全方位的交易服务,分阶段逐步展开。否则,将会丧失发展机遇,其损失无可估量。 货币银行论文:货币政策工具对商业银行影响论文 摘要:近期,央行通过对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等连续多次调整,明显加大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宏观调控的力度,对经济的调整作用将逐渐显现出来,同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战略和盈利能力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商业银行应积极响应央行的货币政策,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优化盈利模式,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关键词:货币政策工具;宏观调控;商业银行;影响分析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5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决定,从2007年6月5日起提高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这是央行年内第五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第二次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近几个月来,央行明显加大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宏观调控的力度,其背景是什么,对商业银行会产生那些方面的影响?商业银行应如何响应央行的货币政策措施?这是本文所要阐述的问题。 一、关于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相关理论 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管理一国货币供给的条件下,为了指导、影响经济活动,保证国家宏观经济目标得以实现,而由国家制定、通过中央银行付诸实施的有关控制货币发行和信贷规模的方针、政策与措施的总称。中央银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必须通过一系列与中央银行业务相联系的措施和手段来完成,这些措施或手段称为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工具分为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最主要的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 存款准备金制度作为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对货币的调控和影响是非常大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提高或降低,将带来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资产业务规模的变化,从而对货币供给有重大影响。也就是说,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一般来说,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中央银行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则金融机构缴存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增加,可供自主运用的资金减少,其放款和投资能力削弱,全社会货币供给随之减少;相反,中央银行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存款减少,可用资金增加,其放款和投资能力增强,货币供给随之扩张。 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也是货币政策考虑的范畴。通过加息,可调控资产价格,令过热的股市和房屋市场降温。自2006年7月5日以来,央行出台了包括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在内的多种调控措施。特别是2007年5月18日,央行同时推出三项政策措施,即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升息、扩大汇率波幅。政策组合的推出,有利于增强政策的综合效应,加大调控的力度,综合治理经济偏快。上调准备金率旨在降低货币乘数与银行可贷资金规模,抑制货币信贷增速;贷款利率上调以及降低银行存贷利差意在抑制信贷需求和银行的放贷冲动,同时从供给和需求两端为信贷减速;存款利率上调有助于修正过低的实际利率,长期存款利率上调幅度超过短期以及活期存款利率不变有助于减缓存款活期化和储蓄分流的趋势;扩大汇率波幅有助于提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增强汇率弹性,为扭转人民币单边升值预期、平衡人民币有效汇率创造条件。 二、当前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的背景及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2007年在经济出现局部地区和部分行业过热、通胀上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央行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治理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问题。近期,促使中央银行多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率的主要原因是货币信贷增长偏快。中央银行所担心的是,贷款的过快增长会助长经济的低水平扩张,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准备金率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防止经济过热,并由此导致通货膨胀。在当前房地产投资偏快、证券市场持续升温、国际资本大量流入的情况下,既凸现了央行加大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宏观调控的必要性,同时也增加了其政策工具运用的难度。 当前央行对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对资金市场、证券市场及商业银行经营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从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看: 一是抑制商业银行货币信贷过快增长。根据货币乘数理论,货币供应量为基础货币与货币乘数之积,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决定乘数大小从而决定派生存款倍增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对商业银行而言,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意味着信贷扩张能力的削弱。 2007年1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1.42万亿元,同比多增1678亿元。央行通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收回流动性,每次调整50个基点,每次收回货币1500亿元,虽然相对于银行十几万亿元的流动性,不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但是如果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利率工具进行流动性和资产价格管理,连续调整累积到一定的时候,对经济的调整作用就将逐渐显现出来。成熟的市场经济一般都会出现利率调整的周期性。近5个月来央行对存款准备金率、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就显示出我国已经进入了一个调整的周期。5个月内的第5次准备金率调整,以及两次存贷款利率的调整,除了在银行信贷发放与市场利率基准上将产生实质影响外,更表达了央行在流动性治理上从紧把握的强烈决心,也彻底打消了部分商业银行对央行货币政策严肃性所抱有的侥幸心理。 二是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将作出一定程度的调整,并对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以及获利能力来看,存贷款利差收入仍然是经营利润的主要来源。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则意味着增加存放在央行的准备金金额,这将直接导致其可以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减少。由于商业银行具有创造信用的功能,因此,商业银行实际减少的可以用来创造利润的资金将比增加的准备金数额成倍放大。 目前,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1.89%,存款的综合筹资成本大约在2.55%左右,贷款一年期利率6.39%,存贷款与准备金利率的利差分别为0.66%和3.84%。那么在现有存贷款规模上,经过测算:假设调高存款准备金0.5个百分点,冻结商业银行可用资金1500亿元,按此连续调整四次则减少由于发放贷款而获得的利差收入为3.84%*1500*4=230.4亿元。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存款的综合筹资成本大于存款准备金利率,商业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还需要倒贴部分利息支出,补贴息差支出达0.66%*1500*4=39.6亿元。因此,据此估算,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的调整,将影响商业银行利润达270亿元。 三、商业银行响应央行货币政策应采取的措施 为积极响应央行的货币政策,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转变经营理念,优化盈利模式,加快金融创新步伐。 一是要管住信贷总量,优化新增贷款投向。当前,在资产价格呈现不断上涨的趋势下,商业银行有必要控制过度的信贷行为,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同时,要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严格信贷市场准入门槛,特别是要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信贷投放,注重提高信贷资金营运效益。据分析,各行业对升息的反应程度由机械制造业到农业依次递减,其中资金较为密集行业的影响度要高于劳动密集型行业。而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点行业,如建材水泥、房地产、纺织等行业的影响度极其自然地排在了前列。农业、交通运输、水电生产供应行业受影响甚微,这些也恰恰是国家目前产业倾斜及扶持的行业。顺应国家的产业政策,根据各行业受升息影响程度的不同,商业银行在贷款投向上应有所侧重,尤其是对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点行业的中长期贷款应该有所抑制,切实提高全面风险控制水平。 二是要完善风险定价机制,提高贷款综合收益水平。在贷款粗放经营受到遏制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完善风险定价机制,提高贷款综合收益水平。目前各商业银行对贷款风险定价日趋重视,致力于开发科学、适用的定价模型,但由于受历史数据积累不够和实际经验不足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国内多数商业银行风险定价能力仍然较低。对此,应参照《巴赛尔新资本协议》的技术要求,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加快建立一套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准确地对风险进行定价,进而实现对贷款的风险差别定价,以降低信用风险,提高银行盈利水平。 三是增强主动负债能力,合理匹配资产负债结构。存款基准利率的上调,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的吸储能力,但付息负债利率的提高,也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筹资成本。同时,存款准备金率上调意味着银行增加存放在央行的准备金金额,商业银行的新增存款之中可用资金比例降低,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的自我约束管理体制下,促使商业银行更重视存款工作,以便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因此,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增强主动负债能力,认真落实差异化服务措施,加快网点功能转型,真正实现客户分层、功能分区、业务分流,在增加存款总量的同时,优化负债结构;另一方面,要根据负债的期限、利率结构,合理安排资产的期限、利率结构,将资产与负债在资金种类和数量上的联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保持资金合理流动性的条件下,根据利率变化的预测和资产负债对利率的敏感性分析,及时调整各种不同利率资产和负债的敏感性缺口,扩大利差,达到净利差收入最大化的目标。 四是要加快业务创新,优化经营收入结构。今年5月份的这次加息与之前几次加息的重要区别是央行缩减了银行的存贷利差,特别是中长期存贷利差,压缩了银行贷款利润的空间。多年来,出于扶持国有金融体系的政策需要,中国银行业长期享受远高于国外同行的存贷利差,尽管这一过高的利差水平一直受到质疑和批评,但央行长期保持了银行业偏高的存贷利差水平。此次央行打破多年政策壁垒缩减存贷利差,显示央行抑制信贷增长的坚定决心。对此,商业银行必须顺应银行业务发展趋势,在业务增长方式上从外延粗放型增长向内涵集约型增长转变,在经营结构上由传统的存贷业务结构向资本节约型的综合金融服务转变,在竞争手段上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 今后,尤其要重视科技创新和业务创新,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努力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等非利息收入占比。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波动愈益频繁,西方商业银行加快了金融服务创新步伐,通过开拓中间业务市场,降低净利息收入占经营总收入的比重,以规避利率风险。如目前发达国家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高的甚至已经超过了60%,而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比重一般还不到10%,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是国有商业银行规避利率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国内商业银行要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的经验,通过增大技术投资,加快引进电子技术,提供电子银行服务;通过整合业务流程、调整组织结构,增加基金、保险、代客理财等中间业务品种,来适应和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通过服务的全能化,实现客户的多样化和收益来源的多样化,从而有效地分散经营风险。 四、央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应关注的问题 2007年5月央行三项调控政策的同步推出,既反映央行货币调控思路的重要转变,也显示央行驾驭货币手段更趋熟练和灵活应变,相信对市场和经济的调控效应也将逐步显现。但是,?在存款准备金率成为央行常规性工具的同时,也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一是合理掌握货币政策运用的频率和调整区间。准备金率的提高,在意味央行将冻结金融机构更多资金的同时,也必须为此承担更多的利息支出。就商业银行来讲,准备金率的提高,限制了信用扩张,而存款利率的提高,又增加了筹资成本。因此,存款准备金率的运用有必要设定一个合理区间,抑制央行利息支出的增加,同时兼顾商业银行的利益;如果继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或存贷款利率,希望也能够相应提高存款准备金的利率,适度弥补对商业银行净利润的影响。 二是进一步加强多种政策工具的综合运用。在当前中国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压力日益增大、信贷扩张过快、货币投资反弹压力巨大、物价上行风险加剧的严峻形势下,单项政策的效力日趋弱化。因此,应在加强各种货币政策工具的组合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产业、外贸、金融监管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多管齐下实现多目标调控,并借助政策组合集中推出的力量增强政策的综合效应。 三是应注意调控政策的协同效应问题。我国宏观调控关注多个经济目标,这使得央行在政策的协同和配套上需要更多的艺术性。比如提高准备金率和利率均是紧缩性政策,为了巩固我国宏观调控的成果,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是央行的政策导向,但升息又将提高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比价吸引力,加速国际资金的涌入,加剧国内市场的流动性过剩问题。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对流动性的关联影响预计还将显现和强化,这将对准备金率等数量型政策工具的运用产生更多的影响。因此,研究货币政策的协同和配套,谋划取得同向的效应,在我国宏观控制更加注重内在和结构的趋势之下显得更为重要。 四是应实行差异化的货币政策。针对目前农村资金存在着一定的“离农”倾向,为鼓励商业银行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加大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县域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应低于城市行金融机构。比如,目前农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高于其他三家国有商业银行0.5个百分点,高于信用社法定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建议今后应区别各商业银行服务对象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货币政策,合理确定县域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以鼓励进一步加大县域有效信贷投入,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货币银行论文:我国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关系论文 摘要:探讨了我国银监会从央行分离后货币政策与银监会职能的协调与互动关系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两者联动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货币政策;银行监管;协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相应地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立出来,客观上提出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进行有效协调的问题。目前看来,在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二者之间的协调是否有效,需要我们深入地探讨二者的互动关系,进而在此基础上分析二者协调的主要途径。 1从宏观角度进行规范分析 1.1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于经济周期而言具有不同作用 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银行监管,都是在同一宏观经济环境下进行的。从宏观层面考察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最为突出的就是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对于经济周期的不同作用机理。货币政策对经济的调控通常是逆经济周期的,而银行监管通常是顺经济周期的,这两种矛盾的特性在银行体系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下调利率能够降低银行的筹资成本,增强流动性,但是会加大通货膨胀的压力。在经济高涨时期,银行经营效益好,风险低,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相对来说较松,银行本身经营的难度也低,此时货币政策则需要注重预警性地进行适度反向操作,如提高利率水平、控制货币供应量、对特定部门进行信贷控制等,这显然会加大银行经营的成本;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业务拓展困难,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较紧,对于银行新增的不良贷款也更为关注,银行的贷款投放当然也就更为谨慎,此时货币政策可能采取的扩张性政策难以在银行系统得以传导。因此,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合作,首先应当是在宏观层面的合作,在于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取得共识之后,分别在各自的领域采取相应的、并且不直接冲突和抵销的政策措施。 1.2银行体系风险特征决定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必须进行良性互动 银行体系与证券、保险体系存在很大的差别,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在流动性方面具有不对称性,通常具有错配的缺口,银行部门十分容易遭受挤兑的冲击而传染到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银行因为其强烈的公共性和外部性而具有公众公司的许多特征。因此,银行体系风险具有宏观性、系统性的特征,其风险主要集中于宏观层面,且一旦发生对经济的冲击面非常大,而证券和保险的风险主要是微观性的、是与投资者相关程度较高的风险。正因为银行监管和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因此,仅仅从银行体系风险的宏观性和系统性来说,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的协调的重要性,将远远超过央行与证券和保险领域的监管机构进行协调的重要性。 1.3市场环境的发育程度也决定了宏观层面的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有效协调 对于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分工而言,一般的认识是,货币政策着眼于宏观层面,银行监管着眼于微观层面。这实际上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划分。从货币政策运作的环境看,没有商业银行微观行为的市场化改进,货币政策的实施在目前的环境下往往也是难以着手的。在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能够基本有效地对货币政策的宏观信号作出反应,此时货币政策当然无需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直接信贷控制,而更多地依托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手段,银行的监管实际上也是采取激励相容的市场化手段。但是,在商业银行体系市场化程度有限、商业银行主体的自我约束能力不足的阶段,货币政策如果不能介入商业银行的信贷运作行为,就难以有效地传导到经济运行环节,此时必然需要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积极合作。 2对运作层面的实际考察 2.1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分立后应防范可能出现的决策效率降低 如果说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独立,是为了防止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的话,那么,二者的分立从运作层面也提出了一个决策效率的问题。在呼吁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分立众多理由中,怀疑央行因角色冲突而对金融监管难以中立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这可能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在央行缺乏足够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如果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或者其他宏观部门就宏观政策动向、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应采取的措施产生分歧并争执不下时,最终可能还是会集中到国务院层面进行统一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央行和银监会的分立,实际上只是把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更多地转移到国务院层面,而这一转移必然会导致决策效率的一定程度的降低,这显然对于货币政策的实施、或者金融风险的防范都有不利的影响。这种决策效率可能出现的降低,最为集中地体现在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角色的行使上。实际上,如果央行身兼二任,则无论货币政策的基调是紧缩还是扩张,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目标。但是,在银监会作为单纯的银行监管机构独立承担机构监管职能之后,因为银监会并不能为陷入困境的银行提供流动性;而央行要妥当运用“最后贷款人”职能,必须充分了解具体银行的经营状况,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立使得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将更多地依赖银监会对银行困境的判断而不是自身的判断,其中显然存在实施效果下降、运用过滥、过严、过迟等,或者在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难以形成共识时需要国务院层面的决策,从而可能错过防范银行危机的最佳时机。 因此,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分立的条件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相当关键,否则只能是决策效率的迅速下降。在此基础上,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值得关注。 2.2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信息共享应当成为二者协调的基本前提 一般而言,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在两个机构之间协调,协调关系较弱,协调成本较高,但有利于强化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防止相互干扰。目前,德国、英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都实行外部协调的方式。然而无论是货币政策决策,还是银行监管决策,都是基于对银行体系大量信息的分析之上的。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都是以一定的银行体系的传导机制为前提,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货币政策操作,例如利率调整、公开市场操作,都必须立足于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的深入掌握。更为重要的是,银行监管信息也是中央银行及时高效地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责的基础。与此同时,货币政策操作必然会对银行体系的经营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也需要银行监管部门及时把握、进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来指导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3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内部联动的协调机制的探索 探索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内部联动的协调机制,是为了增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合力作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有效协调必须以一定的制度形式为保障,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内部协调的制度安排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在当前人民银行内部两大体系独立运行的情况下,为了加强两大体系间的联系和沟通,需要建立由货币政策部门和银行监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货币政策运行与银行监管的情况和存在问题,相互介绍货币政策或银行监管的政策要求,共同研究两大体系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使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更好地发挥合力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合法、健康运行。 (2)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有效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针对当前非现场监管与金融统计彼此独立从而不能相互利用的问题,加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协调性,必须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共享的金融数据库。要在进一步完善“全科目上报制度”和现有统计网络的同时,依据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要求,对现有的金融统计数据库结构进行改造,建立可以自动生成统计指标与监管数据指标的金融数据库。条件成熟后,连通中央银行金融数据库与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数据库,使中央银行能够调阅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数据,从而进一步发挥统计网络对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的支持和服务作用。同时,要强化对金融机构数据真实性的监管,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信息质量。在建立两大部门共享数据库的基础上,为了加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增强合力,还可以建立货币政策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机制,以加强两个部门的协调。 (3)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人员流动机制。为了增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两大职能的融合,要大力加强货币政策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之间人员的交流,建立起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从而使货币政策部门人员能够更加熟悉监管要求,使银行监管部门能够更加了解货币政策意图,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有效协调奠定基础。 (4)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在执行手段上的协调机制。针对当前货币政策窗口指导作用较弱的问题,要把中央银行窗口指导的意图纳入监管的内容、通过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如机构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等,确保货币政策意图得到有效落实,从而进一步强化人民银行内部货币政策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机制。 实际上,无论是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统一在一个机构之内,还是相互分立,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找到大量的范例,这是由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法制环境和市场发育程度以及金融体系的演变轨迹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范式。但是,在选择了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分立的体制之后,我们必须更为强调二者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如何借鉴国际上的经验为我所用,并结合我们的国情进行制度上的创新,是当前我国金融理论与实践所应共同关注和探讨的重大课题。 货币银行论文: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互动论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相应地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立出来,客观上提出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进行有效协调的问题。在前一阶段主要强调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相互独立的讨论中,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互动关系实际上有意或者无意地被忽视。但是,当这种分立成为现实时,如果不清晰地把握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而据此建立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之间的有效协调机制,那么,不仅银行监管的效果会大打折扣,货币政策的实施也必然会遇到困难。 中国人民银行最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也就是房地产界所称的“121号文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就从一个侧面凸现了目前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协调机制缺位所遭遇的窘境。对于中央银行来说,信贷的高增长可能损害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即使信贷增长不带来物价必然上涨,中央银行仍要密切关注资产价格的变化以及信贷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以维护和促进金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但是,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要顺利实现,必然需要银行监管部门的积极配合,因为目前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依然是以银行业为主导,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最终还是需要金融机构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目前看来,在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分离后,二者之间的协调未必有效,需要我们深入地探讨二者的互动关系,进而在此基础上分析二者协调的主要途径。 一、从宏观层面的考察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对于经济周期的不同特性 无论是货币政策,还是银行监管,都是在同一宏观经济环境下进行的。从宏观层面考察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最为突出的就是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对于经济周期的不同特性。货币政策通常是逆经济周期的,而银行监管通常是顺经济周期的,这两种矛盾的特性在银行体系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下调利率能够降低银行的筹资成本,增强流动性,但是会加大通胀的压力。在经济高涨时期,银行经营效益好,风险低,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相对来说较松,银行本身经营的难度也较小,此时货币政策则需要注重预警性的进行适度反向操作,如提高利率水平、控制货币供应量、对特定部门进行信贷控制等,这显然会加大银行经营的成本;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业务拓展困难,银行监管对银行经营的风险约束较紧,对于银行新增的不良贷款也更为关注,银行的贷款投放当然也就更为谨慎,此时货币政策可能采取的扩张性政策难以在银行系统得以传导。因此,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合作,首先应当是在宏观层面的合作,在于对经济周期的判断取得共识之后,分别在各自的领域采取相应的、并且不直接冲突和抵销的政策措施。 但是,如果货币政策不是以反经济周期、稳定物价为主要任务的话,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这种冲突可能就未必会真正出现;如果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基调不是由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独立确定的话,二者之间就可能出现冲突。例如,中央银行在1997年开始强化对银行体系的贷款监管,开始大规模强调处置不良资产,但是当时也是经济周期的下行阶段,下行阶段自然不良资产的比率就高,处置不良资产也会加剧贷款的紧缩力度,如果在经济上行的1992年等时期处置不良资产,对经济稳定的冲击可能就小的多,不良贷款也未必显得那么突出,但是,这个监管的力度看来也不是中央银行能够独立确定的。 (二)银行体系风险的宏观性、系统性特征决定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的互动性 在评价银行监管部门的成立时,一个常见的看法是,银行监管部门成立之后,分别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的专门性的监管机构都基本完备,因而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可以说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这其中存在一个对银行体系的风险与证券、保险体系风险的不同特性的模糊认识。 实际上,银行体系与证券、保险体系存在很大的差别,银行的资产和负债在流动性方面具有不对称性,通常具有错配的缺口,银行部门十分容易遭受挤兑的冲击而传染到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经济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银行因为其强烈的公共性和外部性而具有公众公司的许多特征。因此,银行体系的风险主要是宏观性、系统性的风险,而证券和保险的风险主要是微观性的、与投资者相关程度高的风险。因为银行监管和银行体系的稳健程度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因此,仅仅从银行体系风险的宏观性和系统性来说,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的协调的重要性,将远远超过央行与证券和保险领域的监管机构进行协调的重要性。 进一步看,银行监管所创造的安全而有效率的金融体系,是实施货币政策的重要条件。而独立的货币政策所创造的稳定的货币环境,也是银行有效地实施监管、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最为关键性的市场环境。正如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优秀原则》中提出的,有效银行监管的先决条件之一是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其中相当重要的一点就是货币的稳定。 (三)宏观层面的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协调还取决于市场环境的发育 通常,对于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分工来说,一个直观的判断是,货币政策着眼于宏观层面,银行监管着眼于微观层面。这实际上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划分。姑且不论当前微观层面的银行行为是货币政策的最为主要的传导途径,仅仅从货币政策运作的环境看,没有商业银行微观行为的市场化改进,货币政策的实施在目前的环境下往往也是难以着手的。在较为成熟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能够基本有效地对货币政策的宏观信号作出反应,此时货币政策当然无需强调对商业银行的直接信贷控制,而更多地依托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手段,银行的监管实际上也是采取激励相容的市场化手段。但是,在商业银行体系市场化程度有限、商业银行主体的自我约束能力不足的阶段,货币政策如果不能介入商业银行的信贷运作行为,就难以有效地传导到经济运行环节,此时必然需要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的积极合作。 其次,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实施的市场环境还应当包括银行风险的处置程序。实际上,如果商业银行体系总体上较为稳健,同时也普遍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那么,整个银行体系对于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的依赖性显然就大大降低,此时,无论银行监管职能与货币政策职能是否分立,并不一定必然影响到整个银行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反观当前中国的银行体系的实际状况,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似乎是当前维护银行体系突发性危机的主导性的手段,这就决定了,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即使分立,也必须更为强调二者之间的互动和有效协调。 二、从金融结构层面的考察 中国当前的金融结构必然也会对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的互动行为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工具的相互依赖性 当前中国的金融结构是一个典型的银行主导性的间接型融资体系,因而银行体系自然就成为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如果没有银行监管的合作,或者商业银行从微观层面不作出积极的反应,那么,货币政策就很难达到预定的政策目标。另外,货币政策也受到金融监管一系列法规的影响,最为典型的是以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最低资本金要求的金融监管,对于银行的贷款扩张能力、以及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等都会形成明显的制约。因此,在实际运作中,货币政策操作在许多情况下需要银行监管的配合,最为典型的就是一些选择性的货币政策工具需要借助银行监管的力量来予以监督落实,否则金融机构就可能会失去实施的外部动力。 (二)中央银行的货币监管与银监会的机构监管之间存在显著的依赖性 在实际监管中,货币监管强调的是为保证货币政策实施而由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进行的监管;而机构监管强调的是监管机构以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而进行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日常营运等的监管。这两个监管职能实际上都是起源于早期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 在中央银行实施货币监管、或者银监会实施机构监管的过程中,二者的合作是必然的。中央银行进行货币监管以实施其货币政策目标的行为,也必然会对银监会所监管的金融机构稳定的目标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例如,中央银行对于有贷款关系的金融机构的检查、对货币政策制定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利率政策、选择性货币政策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当前经济转轨阶段采用的直接性货币政策工具(如现金管理等)进行检查,都不仅需要银行监管部门的合作,也会直接影响到银行监管部门监管目标的实现。与此形成对照的是,银行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机构监管也会影响到货币政策的实施,机构监管所制定的具有强制性的监管法规,直接对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形成影响,进而对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实施效果直接形成影响。因此,当前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首先应当清晰地区分实际运作中货币监管和机构监管的业务领域划分,并在进行各自的货币监管和机构监管时,主动考虑到自身的监管行为对于对方监管目标的影响。 三、从运作层面的考察 (一)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分立后应防范可能出现的决策效率降低 如果说将银行监管与货币政策独立,是为了防止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的话,那么,二者的分立从运作层面也提出了一个决策效率的问题。在呼吁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分立众多理由中,怀疑央行因角色冲突而对金融监管难以中立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这可能是一个“伪问题”,因为在央行缺乏足够的独立性的前提下,如果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或者其他宏观部门就宏观政策动向、金融风险和金融稳定应采取的措施产生分歧并争执不下时,最终可能还是会集中到国务院层面进行统一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说,央行和银监会的分立,实际上只是把原来在央行内部可能存在的角色冲突更多地转移到国务院层面,而这一转移必然会导致决策效率的一定程度的降低,这显然对于货币政策的实施、或者金融风险的防范都有不利的影响。 这种决策效率可能出现的降低,最为集中地体现在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角色的行使上。实际上,如果央行身兼二任,则无论货币政策的基调是紧缩还是扩张,保持银行体系的稳定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目标。但是,在银监会作为单纯的银行监管机构独立承担机构监管职能之后,因为银监会并不能为陷入困境的银行提供流动性;而央行要妥当运用“最后贷款人”职能,必须充分了解具体银行的经营状况,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立使得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将更多地依赖银监会对银行困境的判断而不是自身的判断,其中显然存在实施效果下降、运用过滥、过严、过迟等,或者在央行与银行监管部门难以形成共识时需要国务院层面的决策,从而可能错过防范银行危机的最佳时机。 因此,在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分立的条件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相当关键,否则只能是决策效率的迅速下降。在此基础上,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值得关注。 (二)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信息共享应当成为二者协调的基本前提 无论是货币政策决策,还是银行监管决策,都是基于对银行体系等的大量信息的分析的基础之上。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都是以一定的银行体系的传导机制为前提的,可以说几乎所有的货币政策操作,例如利率调整、公开市场操作,都必须立足于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的深入掌握。更为重要的是,银行监管信息也是中央银行及时高效地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责的基础。与此同时,货币政策操作必然会对银行体系的经营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也需要银行监管部门及时把握、进而采取相应的对策来指导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 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立,无疑为二者之间的信息共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加强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的协调性,建立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共享的金融数据库。 实际上,无论是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职能统一在一个机构之内,还是相互分立,在全球范围内都可以找到大量的范例,这是由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法制环境和市场发育程度以及金融体系的演变轨迹等多种因素所决定的,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模式。但是,在选择了银行监管和货币政策分立的体制之后,我们必须更为强调二者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仅仅以比较典型的采用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分立模式的德国为例,二者之间的协作一直相当紧密。1961年前联邦德国建立了联邦银行监督局,将金融监管独立于德意志银行,以防止一直在货币政策决策上相当独立的德意志银行权力太大。但是,德国的《银行法》也始终强调,德国银监局的功能与德意志银行的功能密不可分。银监局自身缺乏分支机构,必须借助于央行的机构和网点才能有效实施金融监管,因此央行事实上广泛地参与银行监管。德国银监局负责制定和颁布联邦政府有关监管的规章制度,防止滥用内部信息、不定期收集监管信息以及监督重大的股权交易等。央行负责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的监管。在涉及银行资本金和流动性的重大政策问题上,银监局更需征得央行的同意。显然,德国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分离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职能彻底分立,在监管职能上央行仍是主角,在监管机构上有银监局独立于央行之外,这是作为对权力过大的央行的某种制衡。这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金融工程论文:金融工程创新论文 (1)第一部分国际金融创新1一、背景及概念1二、创新成果1三、技术进步与国际金融新格局的形成4第二部分金融科学的发展6一、金融学分析方法数量化6二、金融学与其他学科交叉化7三、金融创新工程化8四、金融交易及管理电子化10第三部分金融工程的基本工具和技术12一、金融工程的内涵12二、金融衍生产品的分类及创新12三、金融工程技术的分类15四、金融工程的发展趋势18 第一部分国际金融创新 一、背景及概念从本世纪60年代开始,特别是进入70年代以后,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和世界性的石油危机,利率和汇率出现了剧烈波动。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使金融机构的旧有经营模式和业务种类失去市场,同时又给它们创造了新的潜在业务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与此同时,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的长足发展及金融理论的突破促使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突飞猛进,而创新成本却日益降低。在强大的外部需求召唤下,在美好的盈利前景吸引下,金融机构通过大量的创新活动,冲破来自内外部的各种制约,导致全球金融业金融领域发生了一场至今仍在继续的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形形色色的新业务、新市场、新机构风起云涌,不仅改变了金融总量和结构,而且还对金融体制发起了猛烈的冲击,对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提出了严峻挑战,导致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定,国际金融新秩序有待形成。对于金融领域内发生的这些变革,我们将其统称为“金融创新”。 二、创新成果(1)金融工具创新从狭义上理解,金融创新通常指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工具创新的成果是极为丰富的,按照金融创新工具的功能来划分,我们可以将其大致分为风险管理型创新、增强流动型创新、信用创造型创新和股权创造型创新四种。事实上以上分类也代表了金融创新的四种原动力。表1按金融中介功能分类的创新金融工具风险管理型创新无疑是金融工具创新中最主要的一类。在八十年代,围绕市场风险管理进行的风险转移型金融创新最为流行,其典型代表就是期货、期权和互换工具,以及用它们构造出的各种复杂的产品组合。进入了九十年代以后,诸如信用违约互换、总收益互换、信用价差互换以及信用挂钩票据等以转移信用风险为优秀的信用衍生工具经历了引入和迅速发展的阶段,并成为当前国际金融市场上创新的又一大热点。在1999年,在各种衍生产品交易中,金融互换、金融期货和金融期权仍然占有最主要的地位。金融资产价格波动性的增加,提高了资产持有者持有某项金融资产的机会成本,与此同时,整个社会负债水平的提高使得对债务成本管理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二者都导致了债权、债务人对金融资产流动性的要求。八十年代以来,银行业普遍兴起的资产证券化是增强流动型创新的重要成果之一;而期货等衍生工具交易相对于现货交易具有流动性优势,也把众多的投资者从传统的股票和债券市场上吸引了过来。在1999年仍然保留着这种趋势。对信贷的需求推动了信用创造型金融工具的创新与发展。在八十年代企业兼并重组浪潮当中,对高杠杆债务融资的巨大需求使华尔街上的投资银行家们开发出了垃圾债券,并风行一时。而针对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委托问题,金融界创造出了以可转换债券为代表的一类新型融资工具,使投融资双方的需求更好地得到满足,从而扩大了融资规模。对于股权创造型金融创新,相对于信用创造型创新的发展较为迟缓。但八十年代以来,由于各种金融监管都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加强了要求,因此商业银行成为这方面创新的主要需求者和使用者。(2)金融市场创新金融市场在近年来出现了两个重大变化:首先,国际金融市场实现了一体化。由于资讯的进步,全球金融市场连成一片,外汇市场已经实现了24小时连续不断营业;欧洲货币市场和国际证券市场迅速发展并不断壮大。第二,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迅速崛起,并在很多情况下超过了现货市场的规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金融衍生品的场外交易早在80年代就迅速超过了有组织的交易所交易,并且两者之间的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态势。(3)金融组织结构创新金融机构自身作为创新主体,也在不断经历着组织结构上的创新,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势头锐不可当。近两年来,美国、日本、德国的金融机构通过一次次大规模的兼并收购向着“超级金融百货公司”的战略目标迅速挺进。在分业经营限制迟迟不肯退出舞台的美国,1998年4月,花旗集团与旅行者集团的合并实际上已在美国金融界开创了商业银行、投资、保险业务“一条龙服务”的先河。迫于压力,1999年10月22日,美国白宫及共和党国会领袖就改革美国银行业条例达成协议,废除禁止银行承销证券的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新法案也将允许银行、保险公司及证券公司互相在彼此的市场进行竞争。这表明金融机构必须在更广泛的领域内与更多的竞争对手争夺市场份额,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激化迫使金融机构必须积极创新,并向多元化、全能化发展。(4)金融制度的创新金融制度的创新与金融业务和金融组织结构的创新是相互推动的。利率限制和分业经营限制的逐步取消,各国金融市场的顺序开放等等都是这轮金融自由化潮流冲击旧有金融体制所带来的变革。1999年3月1日,世贸组织71个成员缔结的新的全球金融服务业自由化协议正式生效,占全球金融服务业95%的国家和地区在银行业、保险业和基金市场方面全面开放,全球金融体系又向自由化迈进了一大步。 三、技术进步与国际金融新格局的形成现代通讯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发展,有力地刺激了金融创新。从微观上来讲,这种推动作用贯穿了创新活动的整个过程,从产品创意、到设计开发直至推广交易,技术进步的作用至关重要。它提供了金融创新活动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同时大大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并使得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必须通过不断创新才能顺应并利用这种技术进步,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从宏观上来讲,技术革命推动的金融创新对金融结构的变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信息技术和交易技术的进步促成了全球电子交易网络和自动清算系统的发展,突破了各类金融市场彼此之间的分割,跨越了地理上的国家疆界,膨胀了市场的规模,加速了市场的流动,并最终推动了金融市场的证券化和国际化的蓬勃发展。但同时这也使得金融资本在全球各个金融市场之间的流动更加迅捷,金融风险的蔓延更加迅速,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增强。第二,技术革命产生了电子货币、电子金融产品,使金融产品和金融交易进一步虚拟化。第三,新技术使金融机构传统的业务和垂直结构的管理模式不再适应全球金融网络时代的要求,“全球思维,当地行动”新思想已经兴起,它重点强调以金融功能为优秀的组织结构模式,为此金融机构整体必然经历重大调整。第四,金融监管必须直面金融技术革新所发起的挑战,重新建立灵活有效的监管体系。 第二部分金融科学的发展有人将金融学划为两大分支:货币经济学和金融经济学。 也有人认为现代金融理论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公司财务,即指专门研究企业如何筹集与使用资金;金融市场,即专门研究融资机构、融资管理与融资场所。自20世纪50、6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网络技术、信息科学等的迅速发展,金融理论和金融市场也出现众多创新。无论怎样划分,现代金融学已经突破对理论进行纯定性分析和逻辑推理,对银行、货币和信用没有精确数量分析的状态,这是不争的事实。金融经济学、金融数量分析和金融工程的崛起更标志着金融科学正在朝着数量化、工程化、交叉化和电子化的方向发展。 一、金融学分析方法数量化一般认为,现代金融学理论起始于50年代初马柯维茨(H.Markowitz,1952、1959)的投资组合选择均值方差理论,提供了对通常资产具有相关收益数量化风险—收益协调的易于处理的模型,从而导致了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发展,使数理方法在金融学中得到了大量的应用。在马柯维茨的研究基础之上,夏普(Sharpe)、林特纳(Lintner)和莫辛(Mossin)独立提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建立了证券收益与风险的关系,揭示了证券风险报酬的内部结构,即风险报酬是影响证券收益的各相关因素的风险贴水的线性组合。由于CAPM模型严格的假设条件,使得其应用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由罗斯(Ross)于1976年提出了套利定价理(APT)。他证明了人们能够把资产价格表示为少数几个基本因素的线性组合。这种模型潜在地表现出比CAPM模型更灵活和更稳健,。随后,布莱克和斯科尔斯在标的资产的随机价格服从布朗运动等假设条件下提出了期权定价模型。期权定价方程成为各种金融衍生产品估价的有效工具。不得不提的是,莫迪利安尼(F.Modigliani)和米勒(M.Miller)于1958年发表了MM定理,证明了公司的资产结构和公司的价值无关,这意味着公司财务主管费尽心思为如何筹集资金的努力是无效的。其后,斯蒂格利茨用一般均衡的理论再次证明了MM定理的结论。在金融计量经济学方面,由于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得金融数据可以即时获得。金融计量方法和数据处理技术获得了极大的发展。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C.W.J.Granger和R.F.Engle创立了协整分析模型,以及R.F.Engle和J.Cragg发展了条件自回归异方差模型(ARCH),极大推动了计量经济学的发展。随着动态系统理论、非线形时间序列分析、随机波动模型和非参数统计学的发展,推动了金融计量朝着非线形化方向的进一步发展。在这一方面重要的模型有条件自回归异方差模型(ARCH)、协整模型、非参数模型和人工神经网络模型。金融理论在继续向着纵深化方向发展,数理方法在金融经济学中的应用也越来越显得重要,成为金融学中的骨架理论。在现今,国际上金融理论的突破大多与数理方法的应用有关,随机最优控制理论、鞅理论、脉冲最优控制理论、微分对策理论、最优停时理论、人工智能(遗传算法、模拟退火算法、人工神经网络的应用)等的研究已经在国际上有了初步的成果。 二、金融学与其他学科交叉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创新日新月异,在混业经营的趋势下,银行、证券、保险正日渐相互融合,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传统界限日渐模糊或消失。金融机构的职能向多功能、全方位方向发展,全面的金融服务公司正成为金融业界流行的趋势。在此形势下,传统的金融理论已经不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传统的金融科学正在与自然科学和其它社会科学有机的结合形成交叉的金融科学。金融理论越来越需要在严格假设条件下的数理证明来推动其不停的向着纵深发展,仅仅依靠定性的描述已经不能完成对各种定理的推证。物理学是研究物质运动最基本最普遍的运动规律,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也是当代工程技术的支柱。以资本市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金融科学,越来越需要用到物理学的原理和研究方法。这也是国际上许多研究工程物理的学者转向金融科学的研究时回取得很好的成果的原因。由于金融理论中数理方法严格的假设前提,使得理论上日趋完美和实践指导上苍白无力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于是信息经济学、博弈论和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被融入到金融学中,引入了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概念,并用信息不对称来解释股价的波动,特别是行为科学的应用产生了一个新的金融理论分支即行为金融理论。行为金融理论抛弃了理性预期、风险回避、效用最大化等的假设前提,促成当代金融理论由传统力学的线性研究范式向以生命为中心的非线性复杂范式的转换,创立了行为组合理论与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RSV模型和DHS模型。 三、金融创新工程化由于金融理论及金融定价理论的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金融创新越来越向知识化、科技化和工程化方向发展。金融创新越来越依赖经济金融理论的发展,特别是数理科学、统计学、博弈论、工程物理学等新兴学科的发展。没有金融衍生产品定价理论的发展就不可能出现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而各种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及其变化的复杂计算必须要通过计算机来进行。金融业自身也越来越知识化,以知识为基础的咨询服务业将成为金融业最有利润来源的产业。科学技术成果成为金融创新的重要推动力和最有效工具,金融业越来越向技术化方向发展,金融创新的内容所具有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电子计算机、通信革命、系统工程、网络化趋势,使金融创新越来越呈现出技术性。本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崩溃,信用货币制度成为当今国际货币制度的新安排。金融的发展使“实际”经济与“象征”经济出现了明显的分离,增加了金融活动中的风险。而以风险规避为目的的金融创新的发展并没有消除金融风险,只是对风险的组合,同时却产生了新的金融风险形式——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巴林银行的倒闭、大和银行的消失、墨西哥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风波、阿根廷金融危机一波又一波的冲击着世界金融体系的安全,金融风险关系着各国的国家安全越来越引起各国的重视。对金融风险的测定反过来又成了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得尔塔——正态法、历史——模拟法、压力测试法、结构化蒙特卡罗法等技术成为金融理论中的重要内容。金融工程师的称谓起始于本世纪八十年代伦敦的银行界。当时有的银行建立起专家小组,对客户的风险进行度量、并应用组合产品进行结构化管理。这一类工作就被称为金融工程,而从事此类工作的专家就被称为金融工程师。因此,金融工程原先的狭义定义就是金融风险管理产品和技术的研究。随着七、八十年代以来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兴起,人们对金融工程的认识迅速拓宽。成立于1991年的“国际金融工程师学会(IAFE)”把准确地界定这一新兴学科作为自己的职责之一,这就给出了金融工程的广义定义,金融风险管理是金融工程的一个优秀内容。所谓工程化的方法论则和其他的现代工程科学一样,主要有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网络图解、仿真模拟等技术手段。工程活动主要依赖于工程师们的创造性劳动,不拘泥于死板的理论教条。工程方法论首先是面向市场实际的,立足于解决实际的问题。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实施是一切工程活动的基本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必须适销对路。金融工程作为工程型学科,是围绕着金融产品的创造和实现展开的,而金融产品的推出和改进,又都是以市场为导向的。这就是为什么发达国家的金融工程活动,已经发展到“量体裁衣”地提供金融产品的原因。金融工程的工程方法论大量地采用数学和统计学的方法,也用到其他与系统科学和决策科学有关的产品(如运筹学优化技术)。在计算机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也正在发展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和制造(CAM)的技术。至于是否可能向计算机集成制造(CIM)方向发展,则可能是一个远景。目前,在金融工程的研究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的一些金融学家,正在考虑除了利用金融市场的实际数据开展实证研究—即发展实证的金融学之外,还设想有否可能建立实验室环境来试验各种新设计和开发的金融产品—即发展实验的金融学。所以,金融工程本身是金融学的工程化,在本质上是现代金融学的最新发展。四、金融交易及管理电子化对金融交易及管理的发展起到最显著的推动作用的信息技术,先进的数据处理技术等应用于金融领域,引起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通讯技术的发展使世界金融市场通过信息联成一体,软件技术的发展则使计算机与通讯技术更直接、更充分地服务于金融工程。各种大规模的计算和分析软件包(包括近似计算和仿真计算)为金融工程提供了开发和实施各种新型金融产品、解决金融和财务问题的有效手段。例如,在使用了计算机与证券分析表软件后,使得复杂的涉及多边的金融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货币与利率互换等金融产品的发展。再如,在进行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时,金融工程师将复杂的运算关系编成程序,并通过计算机系统和通讯端口获取实时数据和交易信息,这种交易策略被称为“程序化交易”。此外,各种新型期权产品的交易更是离不开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仿真技术。自动化和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工程中也有一定的应用,例如在信用分析、市场模拟等方面取得了很不错的研究和应用成果。金融信息系统作为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手段,它的发展与完善既为金融工程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也是金融工程本身的重要内容。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远程通讯、系统工程等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渗透,电子金融创新加快发展,电子金融体系逐渐形成。电子货币、电子钱包、电子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等金融创新日益成为金融市场的主流。银行正向着虚拟化方向发展,“砖瓦式”的银行即将进入博物馆,代之以AAA(Anytime,Anywhere,Anyhow)式的网络银行。网络银行的出现使银行的概念变为一个数据库或互联网上的一个网址。1995年10月18日,全球第一家专门在internet上经营银行业务的网络银行——美国第一网络安全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提供支票、电子付账和信用卡等服务。网络银行方兴未艾,对世界金融业产生了强烈的震动。电子货币的出现使货币的形式从有形货币发展到无形货币,货币的概念仅仅是储存在电子计算机系统中的一个电子符号(数字字码),其载体则是形式多样的信用卡、银行卡、转账卡、智能卡。 第三部分金融工程的基本工具和技术 一、金融工程的内涵 金融工程是现代金融学、信息技术和工程方法的结合、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综合地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主要有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网络图解、仿真模拟等)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金融工程学是一门交叉学科,金融工程本身是金融学的工程化,在本质上是现代金融学的最新发展。现代金融本身的方法论—无套利分析是金融工程基本的方法论。信息技术和工程方法对金融工程研究的支持,从最基本的方法论角度,因该说都是围绕无套利分析展开的。金融工程的创新特征,在于它所提供的是用于金融业的高新科技。事实上,这种金融领域的高新科技己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国际炒家在世界范围的金融市场兴风作浪时,并不是在盲目地,正是利用这种高新科技,设计出非常精妙的大规模套利和投机策略,向各国金融市场的薄弱环节发动进攻。各国政府和金融当局,也求助于此类高新科技,才能保卫自己的经济和金融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二、金融衍生产品的分类及创新 金融产品既包括金融商品(所有在金融市场交易的金融产品,亦称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期货、期权、互换等都可看作是金融商品,也包括金融服务如结算、清算、发行、承销等都是金融服务。而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金融产品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性地解决金融问题,因此,解决金融问题所使用的产品、服务、投资组合等,都可以看作是金融产品,这是金融产品最宽泛的定义。所谓“新型”和“创造性”有三层涵义:一是指金融领域中思想的跃进其创新程度最高,如第一份期权合约的产生;二是指对已有观念作重新理解与运用,如在商品交易所推出金融期货作为新品种;三是指对已有的金融产品进行分解和重新组合,目前层出不穷的新型金融产品的创造,大多建立在这种组合分解的技术之上。从金融产品创新含义上,可以将金融产品分为金融基础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能够产生衍生产品的传统金融产品被称为金融基础产品(UnderlyingInstrurnent)。金融基础产品大致包括:货币、外汇、债券、股票。金融衍生产品是以某种金融基础产品的存在为前提和买卖对象,其价格亦由金融基础产品决定的金融产品。金融衍生产品是七八十年代全球金融创新(Financialinnovation)浪潮中的高科技产品,是金融创新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传统金融基础产品(如货币、外汇、存贷款、股票、债券)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产品。已开发出的金融衍生产品大致包括:利率协议、外汇协议、外币期货、利率期货、债券与股票指数期货、利率互换协议、货币互换协议、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按照基础产品的种类、交易形式以及自身交易方法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分类:1.按照基础产品种类划分,金融衍生产品可分为:(l)股权式衍生产品(EquityDerivatives),是指以股票或股票指数为基础产品的金融衍生产品。主要包括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2)货币衍生产品(CurrencyDerivatives),是指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产品的金融衍生产品。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期货、货币期权、货币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3)利率衍生产品(InterestDerivatives),是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为基础产品的金融衍生产品。主要包括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2.按照基础产品的交易形式不同,可分为:(1)一类是交易双方的风险收益对称,都负有在将来某一日期按一定条件进行交割的义务。属于这一类的有远期合约(包括远期外汇协议、远期利率协议等)、期货合约(包括货币期货,利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等)、互换合约(包括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合约)。(2)另一类是交易双方风险收益不对称,合约购买方有权决定履行合约与否。属于这一类的有期权合约(包括货币期权、利率期权、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权等),另有期权的变通形式认股权证(Warrants包括非抵押认股权证和备兑认股证)、可转换债券(Convertbles)、利率上限(Caps)、利率下限(Floors)、利率上下限(Collars)等等。3.按照金融衍生产品自身交易方法及特点,可分为:(1)金融远期(Forwards),指合约双方同意在未来日期按照固定价格交换金融资产的合约。金融远期合约规定了将来交换的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合约条款因合约双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金融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远期股票合约。(2)金融期货(FinancialFutures),是买卖双方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交收标准数量特定金融产品的协议。主要包括货币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三种。(3)金融期权(FinancialOptions),是合约双方按约定价格,在约定日期内就是否买卖某种金融产品所达成的契约。包括现货期权和期货期权两大类,每类又可分为很多种类。(4)金融互换(FinancialSwaDs),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定支付款项的金融交易,主要有货币互换和和利率互换两类。这四类衍生产品中,金融远期合约是其他三种衍生产品的始祖,其他衍生产品均可以认为是金融远期合约的延伸或变形。要说明的是,由两种、三种甚至更多不同种类的衍生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经过变化、组合以及合成等方式,还可以创造出再衍生产品和合成衍生产品,使衍生产品可以无穷出现。如由期货和期权合约组成的期货期权(OptiononFutures);由期权和互换合成的互换期权(Swaptions);由远期和互换合成的远期互换(Fowardswaps)等。在衍生产品风波不断的情况下,衍生产品仍获得了巨大发展。国际金融市场上已知的金融衍生产品已有1200多种,未清偿名义本金额超过20亿美元。美国期货业协会发表了全球41家期货交易所的130种合约的数量统计报告,提到17种货币。目前一些大的金融机构几乎能根据客户的任何特殊要求“度身订造”任何品种的衍生产品并为之创造市场,所以今后衍生产品的品种还将不断增加。同时,各种新兴的衍生产品交易场所在世界各地相继建立,目前,全球有50多个交易所在进行风险与收益的衍生交易,场外交易更是不可胜数,参与者也遍布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三、金融工程技术的分类 金融风险从金融工具的角度看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股权风险、商品价格风险、金融资产流动性风险、交易风险、操作风险、定价模型风险以及其他市场风险。由于金融风险具有全面的渗透性和冲击性,研究、创造和运用金融工程技术管理金融风险便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金融工程技术的运用大体可以概括为套期保值、投机、套利和构造组合。1.套期保值交易技术为了固定资金的价格,在期货市场上得到一个预先确定的利率,投资者可根据自身特定的条件,选择两种手段中的一种来进行套期保值、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固定利率有价证券价格与市场利率的反比关系决定了利率下跌的预期者运用多头套期保值,利率上升的预期者作空头套期保值。假如某个交易者手中持有固定收益的有价证券,而且他不得不出售这些有价证券来保证其资金的流动性,为了防止利率上升而使有价证券的价格下跌,该交易者即通过出售利率期货合的方法即做空头套期交易,来固定有价证券的价格。如果利率果然上升,那么该交易者在现货市场上的损失可以由期货市场的盈利来补偿,如果利率未涨反跌,他亦可用现货市场的收益来抵补期货市场的亏空,从而有效地将收益固定在目前较高的水平上。与此相反,假如一个交易在将来某一时期有一笺收入打算投资于有价证券,但他担心如果到期利率下跌会使有价证券的价格上涨。为保险起见,他可以先买进利率期货即做多头套期保值,如果利率果然下跌,他便可能在期货市场上得到盈利,用于弥补现货市场的亏损,如若利率没跌反升,利用现货市场的收益来充抵期货市场上的损失同样可以保证该交易者维持一个较小的投资成本。2.套利交易技术套利交易充分利用衍生工具的杠杆效应,组合复杂的交易策略,具有创造排除其他方式风险的能力。套利交易大致可分为三种形式;①跨月套利交易。这是一种利用同一交易所同一种有价证券但不同交割期限的期货价格的差异而进行的交易活动。它又分为牛市套利和熊市套利两种。牛市套利交易利用远期期货合约价格上涨幅度快于近期期货合约上涨幅度,或远期期货合约价格下跌幅度小于近期期货合约下跌幅度,来进行买空近期期货,并卖空远期期货的对冲交易。与此相反,熊市套利交易是希望远期期货合约的价格上涨幅度大于近期期货合约的上涨幅度,或近期期货合约的价格下跌幅度大于远期期货合约的下跌幅度,从而卖空近期期货合约,并买空远期期货合约。②跨品种套利交易。跨品种套利交易是指在买进某种有价证券期货合约的同时,卖出另一种有价证券期货合约,以期利用不同的有价证券期货之间的价差获取利润。例如大额定期存单期货与短期国库券之间的价差,当预计定期存单价格的上升幅度高于短期国库券时,买进定期存单期货,同时卖出短期国库券期货,反之亦然。③跨市套利交易。在不同的交易所同时进行两种类似有价证券,但交易方向完全相反的交易。在芝加哥期货市场买进(卖出)长期国库券,同时在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卖出(买进)美国长期国库券期货,以期利用两地的价差来赢得利润。3.组合分解交易技术组合分解交易技术是金融工程的一项优秀技术。国际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利用不同市场和不同商品之间所产生的价格差别,以寻求最大收益为目的,通过不同的组合而形成。从理论上讲,金融市场间的各种价格应该是均衡的,但是,由于存在着市场交易中的不同需求和套利等诸因素,往往使市场中的各种价格暂时偏离均衡,因而为套做交易提供广阔的环境和空间。采用组合分解技术,可以利用基本的金融产品(包括基本的原主产品如股票和债券,也包括基本的衍生产品如远期协议、期货、期权、互换等)作为零部件来组装成具有特定流动性和收益/风险特性的金融产品,也可以进行分解,更可以在分解后加以重新组合,从而为收益/风险在市场的流动转移和重新配置提供强有力的手段。如果现有的金融产品所带有的风险是市场参与者无力承担的,采用金融工程的分解技术可以变得能够承担;如果现有产品的风险是市场参与者不愿接受的,采用金融工程的技术可以设计出符合他们的收益/风险偏好的新产品来。组合分解技术本质上就是“复制”技术,也就是无套利分析方法的具体化。信息技术和工程方法论对金融工程的支持,一定是通过现代金融学自身的方法论起作用的。离开了金融学自身的方法论,其他方法论在金融领域的作用也就失去了依据。组合分解技术一般有:资产证券化—现有金融资产的集中与分割技术,用于规避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现金流收入的资产的风险;金融远期、掉期、互换组合技术,常用于利率、汇率风险管理;期货套期、套利与投机技术,常用于商品现货、股票、债券与现汇的未来价格的风险管理;期权套期与套利技术,可用于现货、期货、股权的风险管理;资本组合与分解技术,常用于企业资产负债管理;资产重组——资产的组合与分解技术,常用于企业收购与兼并;投资组合技术,常用于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管理;金融风险的度量技术与模型,通过对风险的度量,可对已有的组合作出改进。在国际上,大部分衍生产品都是通过现货与期货、期货与期货、期货与期权、即期与远期之间进行的组合套做交易。对于一个看跌行情,可以采用四种组合交易策略防范其标的物价格下降的风险:卖出期货合约,买进看跌期权,卖出看涨期权,卖出期货合约同时买入相关期货看涨期权。对于一个看涨行情,也可以采用四种组合交易策略防范其标的物价格下降的风险:买进期货合约,买进看涨期权,卖出看跌期权,买入期货合约同时卖出相关期货看跌期权。对于一个混沌的行情,可以有三种组合交易策略防范价格剧烈波动的风险:买进双重期权;买入期货合约,卖出看涨期权,同时买进看跌期权;卖出期货合约,买进看涨期权,同时卖出看跌期权。 四、金融工程的发展趋势 总结:金融工程的技术特征可以概括为信息化、数量化、工程化与智能化。通讯技术的发展使世界金融市场通过信息联成一体,软件技术的发展则使计算机与通讯技术更直接、更充分地服务于金融工程。各种大规模的计算和分析软件包(包括近似计算和仿真计算)为金融工程提供了开发和实施各种新型金融产品、解决金融和财务问题的有效手段。自动化和人工智能技术在信用分析、市场模拟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研究和应用成果。金融工程是围绕着金融产品的创造和实现展开的,而金融产品的推出和改进,又都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发达国家的金融工程活动,已经发展到“量体裁衣”地提供金融产品。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金融工程向商业银行业和保险业全面渗透。金融工程为商业银行控制和管理信贷风险创造出各种各样的新技术和新工具。由于运用金融工程方法可以进行各种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使金融机构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成为可能。由于金融工程可以设计、开发出各种新的转移和重新配置风险的技术和工具,在保险业对巨灾保险也成为现实。随着金融工程的发展,保险业务和资本市场的投资业务之间的联系也愈来愈紧密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技术,也由主要依赖负债项下的精算转向资产项和负债项综合的风险管理。除了传统的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衍生金融产品外,现代的金融工程师们又开发出许多新的投资工具。如“高收益”的共同基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Swap系统以及回购协议市场等等。又如通过诸如重新包装和超额按揭等极其巧妙的办法,开发出了将高风险投资工具转变成低风险投资工具的系统。与此同时,为控制有可能产生的更为复杂的金融风险,金融工程师又开发出更为完善的金融避险技术。金融工程发展的进一步趋势是在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和制造(CAM)的技术的基础上,向计算机集成制造(CIM)方向发展。目前,国际上的一些金融学家,不仅利用金融市场的实际数据开展实证研究——发展实证金融学,还设想通过建立实验室环境来试验各种新设计和开发的金融产品——发展实验金融学。 金融工程论文: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影响论文 摘要:金融工程将数理分析技术、计算机和电讯技术、自动化和系统工程仿真技术等前沿技术全面导入和用于解决日益复杂的金融财务问题,使金融领域展现了全新的广阔前景,与此同时,它也给金融系统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影响。 关键词:金融工程金融体系影响 金融工程是根据系统工程理论,综合采用工程技术方法,设计、开发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从而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在具体运用中主要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公司风险,并为客户设计、定制一些特殊的金融产品。金融工程为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强金融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但同时对全球金融体系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的正面影响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宏观调控的效率。金融工程开发设计出的新型金融工具打破了金融机构传统的专业分工,使其业务种类经营范围扩大。从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使金融机构更加注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增强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日趋融合,决策效益增强。金融工程所创造的新的金融产品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提高了投融资便利的程度,极大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壮大了市场规模,从而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而中央银行利用金融工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实现宏观调控和风险管理。 2.金融工程强化了现代金融管理。金融业的现代化推动了数理方法的应用研究,反过来,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的防范,也越来越需要量化决策分析和研究。金融工程的发展,提高了人们对金融运行规律的认识,从而能更好地把握市场的发展动向而进行科学决策。运用金融工程各种先进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手段,对客户所面临的利益与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分解、取舍和重组,形成客户所能接受的风险收益,进行风险控制。金融工程还可以利用电脑技术与通讯技术及时发现金融市场的不均衡性,从而客观上增强了市场的有效性。用金融工程处理各种证券金融数据,可以比较全面地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力度。 3.金融工程可以有效控制金融风险。金融工程是一种系统性的分析方法。其具体运作过程包括五个步骤:诊断、分析、开发、定价和定制。即识别客户遇到的金融问题的本质与根源,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依此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并确定金融产品的开发成本和边际利润,从而为每个客户定制能满足其特定要求的金融工具。由此可见,金融工程是在新的金融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效地实现经营风险的控制。 二、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负面影响 1.使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下降。金融工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更高效率的产物,其发展在促进金融效率全面提高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这是由于金融工程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空前激烈,金融业务的多元化和金融机构的同质化,使金融机构可以涉及诸多领域,金融机构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受到冲击。2.使金融体系面临着新的风险。随着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各种信用形式得到充分运用,金融市场价格呈现高度易变性,金融业面临的风险相应增加。金融机构推出的规避风险的创新工具,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同时也使金融业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新的风险。 3.增强了金融交易的投机性。金融市场出现的与基本的经济因素无关的不正常波动,往往是因为有投机力量的操纵,并有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从众心理从旁助阵。金融工程为投机活动创造了大批撼动市场的先进手段,增强了市场的有机性。 4.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工程模糊了各种金融机构间传统的业务界限,金融机构为了增强竞争力,逃避管制,大量增加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这就使得同一种经济功能可以通过不同的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来实现,从而使金融监管出现了真空地带。 三、推动金融工程发展,完善金融体系的思考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特别是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的覆盖率、安全性等方面急需大力加强。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完善国内的清算交易系统,加快电子化进程,减少金融交易的时滞,增强市场效率和流动性,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不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为金融工程的运用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2.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手段,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资金流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研究针对金融工程运用及其产品的有效监管手段。具体可采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级共同监督管理体制。监管部门对金融工程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应有所准备,建立起一套全程的、动态的跟踪管理体系,对市场的发展进行预测把握,引导金融工程的顺利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基本稳定。与此同时,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3.创造金融工程实施的有效主体,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加快企业尤其是国企的改革步伐,积极培育风险管理的市场需求主体,促进企业管理方式和股权结构转变,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完善金融市场,提高金融工程的效率。努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推进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步伐,引进国际金融市场上较为成熟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效率,促进金融行业的竞争。 金融工程论文:金融工程与金融效率问题研究论文 自70年代以来,金融管制普遍放松,金融自由化席卷全球,全球市场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金融创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直接促进了投资基金、金融衍生工具等风险管理技术的爆炸式增长,使金融业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在这一深刻的变化中,作为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工具发展理论基础和技术保证的金融工程,于80年代中后期在西方发达国家金融领域中出现,并伴随和推动着金融创新的变革。至90年代,大规模、大范围地运用金融工程的技术、方法和手段来解决日益复杂的金融、财务问题的金融工程化趋势已不断加强,金融科学已从传统的描述性和分析性的阶段过渡至到了工程化的阶段,开始大规模地创造出经济和社会效益。金融工程已对全球的金融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金融工程的含义及其基本组成 金融工程(FinacialEngineering)现在有关文献中,但直到80年代后几年,动态套期保值策略——组合保险的创始人李兰德和鲁宾斯但才开始讨论。‘金融工程新科学”。1988年,美国金融学教授费纳蒂(Finnerty)的背景下首次给出了金融工程的正式定义,即“金融工程包括新型金融工具与方法的设计、开发与实施以及为金融问题提供创造性的解决办法. 一般说来,金融工程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金融工程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数学及通讯工具,在各种现有基本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不同形式的组合分解,以设计出符合客户需要并具有特定P/L性的新的金融产品。而广义的金融工程则是指一切利用工程化手段来解决金融问题的技术开发,它不仅包括金融产品设计,还包括金融产品定价、交易策略设计、金融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本文采用的是广义的金融工程概念。 金融工程是金融业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提高自身效率的自然结果,其原因在于金融工程的应用范围来自于金融实践且全部应用于金融实践。概括他说,金融工程应用于三大领域:一是新型金融工具的设计与开发,二是新型金融手段和设施的开发,其目的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作效率,挖掘盈利潜力和规避金融管制,三是为了解决某些金融问题,或实现特定的财务绎营目标制定出创造性的解决方案。金融工程的组件是各种现有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再复杂的金融产品和工具,都可以分解成各种基本的金融工具。如果把传统的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及其衍生金融工具(如远期、期货、调期、期权等)比作建筑房屋用的基础材料的活,那么各种新型金融产品就是这些简单基础材料组建的楼房和大厦。不同的结构组合就会形成结构造型卞同的高楼大厦。目前金融创新产品已达3200多种,名义价值达18万亿美元。目前已成熟的金融产品大体可分为股权类、债务类、衍生类和合成类四种,其中最主要的是目前大量涌现的衍生证券工具。合成类金融产品是一种跨越了利率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和商品市场中两个以上市场的产品。证券存托凭证(DR)、股指期货等均属此类。基本的金融手段则包括:电子化证券交易、证券的私募与公开上市、存架登记、电子资金划拨等,这些都与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发展有密切关系。 金融工程的运作具有规范化的程序:诊断——分析——开发——定价——交付使用,基本过程程序化。其中从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产品的性能目标确定,方案的优化设计,产品的开发,定价模型的确定,仿真的模拟试验,小批量的应用和反馈修正,直到大批量的销售、推广应用,各个环节紧密有序。大部分的被创新的新金融产品,成为运用金融工程创造性解决其他相关金融财务问题的工具,即组合性产品中的基本单元。 金融工程中,其优秀在于对新型金融产品或业务的开发设计,其实质在于提高企业效率,它包括:(1)新型金融工具的创造,如创造第一个零息债券,第一个互换合约等;(2)已有工具的发展应用,如把期货交易应用于新的领域,发展出众多的期权及互换的品种等;(3)把已有的金融工具和手段运用组合分解技术,复合出新的金融产品,如远期互换,期货期权,新的财务结构的构造等,其一切设计原则常呈现出如下的特点:(1)剥离与杂交。即运用尖端技术对风险和收益进行剥离、分解或杂交而创造出新的风险与收益关系。如将附在国债券上的息票从本金上剥离下来单独出售,创造出SRTIPS之后又将其同掉期结合产生了SRTIPSWAP产品;(2)指数化与证券化。指数化是将一些基本的金融工具的价值同某些市场指标,如股票指数、LIBOR等挂钧,为避免市场反向变动的损失,常将其设计成期权的形式。证券化以原来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如不动产、不良债权、垃圾债券等为基础发行新的证券,如资产后备债券(AssetbackedBond)或资产掉期证券;(3)保证金机制。使交易双方违约风险下降,确保交易公平,同时使金融机构资金占用大大降低;(4)业务表外化。监管机关对商?狄凶时境渥懵实囊笫菇鹑诠こ炭⒊鲋诙嗖辉谧什赫砩戏从车囊滴褚员Vび纳谱什赫峁梗岣咝省?BR 二、金融工程与金融效享的互动机制及金融工程对金融效率的推动金融工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不断追求更高的金融效率的产物。与此同时,金融工程又直接促进了金融效率的全面提高。金融工程的产生与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推动,主要是经济、金融环境的转变,经济主体内在需求的变化,金融理论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及向金融领域的渗透四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从深层次上看,这四方面都从本质上反映了市场追求高效率的内在要求。 1.7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巨大变化为金融工程提供了萌发的土壤。首先,70年代初,以固定汇率为主要内容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浮动汇率制取而代之,再加上中东石油危机等原因,汇率、利率、股息率等一系列相关的变量处于极不稳定、难以预料的波动之中;其次,随着生产的国际化和资本流动的国际化趋势日益加强,价格的易变性由一国扩展到全球,世界金融市场风险大大增加,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股票、债券、外汇等已不能有效地对付日益扩大的风险,以“避险”为目的的金融创新大量涌现,金融工程也应运而生;再次,西方发达国家80年代以来实行的“放松管制”以及金融业务全球化又给金融工程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金融全球化作为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又是相对并在很大程度上背离实质经济的全球运动,据估计,目前全世界的金融交易量大约是商品(服务)交易量的25倍。显然资本流动、货币体系、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全球化必然要求有相应高效的金融运作效 率,这就成为金融工程产生的原始推动力。 2。经济主体在激烈竞争中对金融资产流动性和盈利性需求的加大,是金融工程产生与发展的内在动因。传统金融工具和方法在收益性、流动性上存在矛盾,但现实的金融企业和非金 融企业却有着以最小的成本(包括风险成本、流动性成本)换取最大收益的本能要求,因而对低成本、多样化融资方式需求增加。金融工程顺应这种需求创新出了一系列金融产品,或增加流 动性、或风险管理、或增加收益性、或降低企业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经营者的成本(AgencyCost)。其中风险管理要求,即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多样性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是金融工程发展的本质动因。 3·金融理论的发展是金融工程发展的理论基础。近20年来华尔街的两次革命实现了金融理论的突破。1972年12月米尔顿·弗里德曼的题为《货币需要期货市场》的论文,为货币期货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费金·布莱克和马龙·肖在1973年提出的期权走价模型,使当年的期权交易所得以成立。80年代达莱尔·达菲等人在不完全资产市场一般均衡理论方面的经济学研究从理论上论证了金融工程对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重大意义。90年代的各种金融工程理论,如资产定价模型、风险模型更是得到空前发展,客观适用性和精确性也大大提高。金融工程得以迅速发展。 4·技术进步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给金融工程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技术支持。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金融变量变动加快、风险增加,对金融工程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而且加上以人工智能力代表的复杂计算能力的增强,使许多需要高精技术的金融创新成为运用的可能,许多理论模型获得了得以实际运用的条件,并能够模拟检验,从供给方面给予金融工程发展的技术支持。 总之,提高金融效率是金融工程产生和发展的最根本推动力。金融工程是金融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断提高自身效率的结果。但金融工程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推动了金融效率的提高。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与功能实现。首先,金融工程开发设计出的新型金融工具相互之间在特性上混杂、交叉,打破了银行制度的专业化分工,使金融机构业务种类、经营范围扩大,获取的收益大幅度提高。如可转换证券融合了债券与股票的特点,银行贷款也可具有证券的特性。金融机构业务进一步交叉,缩小了传统的金融专业分工界限。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商业银行,其业务范围基本上包括了所有的金融业务,使银行的组织体系发生着重大变化,推动着整个金融业向纵深方向发展壮大。其次,从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金融创新开发出的种类繁多的新型金融工具,为人们的投资提供了多种选择,满足了客户对金融资产的多种需求,激发了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的内在冲动,随着金融工程的深化,金融机构服务内涵的扩大对其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机构可以运用金融工程,为客户提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再次,金融工程使金融机构组织结构和管理素质发生变革。金融工程推动金融机构形成合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金融组织模式和治理结构。90年代金融机构兼并之风使其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在完成组织机构变革之后,其功能和业务都有所增强。管理方面,金融机构注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日趋融合,决策效益加强。最后,金融工程鼓励了竞争,促进了金融机构提高竞争力。金融工程的优秀要素,如对金融的创新程度、技术含量的高低、信息技术的优劣以及收益/风险的配套,已成为金融机构体现其经营实力与地位的竞争热点。这种竞争性具有充分的相互替代作用。一方面促进构在资产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基础上不断创新金融工具,以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金融机构不断运用现代技术和先进通讯技术,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一般而言,在既定的技术条件下,产品总是受至“投入的制约,金融机构单纯地增力。资本或单纯增力”人员都将面临收益递减规律的影响。,口果没有技术进步的支持,要实现持续增长是十分困难的。而金融工程通过开发新的金融产品,获取新的收益来源,使得金融机构的持续增长、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如,西方商业银行的表夕)业务收入已占收入的40%~60%,可见金融工程对金融机构收益增长的明显作用。 2)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首先,金融产品、业务创新极大丰富了金融市场交易,壮大了市场规模。自60年代美国花旗银行推出第一张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至今,各种系歹!化、复合化的金融工具,如NOw。帐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自动转帐帐户、股票指数等层出不穷。这些金融工具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在合同性质、期限、支付要求、市场化能力、收益、规避风险等方面各具特点,力。快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壮大了金融市场规模,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与发展,高效率的金融市场应该为绝大多数理性投资者提供能够方便构建被他们自认为有效投资组合的机会)金融工程正是丰富了投资者的选择,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其次,金融工程有助于金融商品的价格发现,实现金融市场均衡。根据金融工程的运作机制,如果现存金融商品的价格没有处在均衡位置,就存在着“套利机会,就必然可以通过利用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组合出新型金融工具获得无风险利润。金融工程使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任何微小的套利机会都会被利用。因此,不论是信息因素使金融商品价格的短期失衡,还是市场条件的根本变化导致的均衡价格移位,者。能因为金融工程师的行为促使其迅速恢复至均衡状态。再次,金融工程提高了投?谧时憷潭取@媒鹑诠こ躺杓瓶⒊龅慕鹑谑谐∽橹问健⒆式鹆魍ㄍ绾椭Ц肚逅阆低车龋芄淮蛹际跎虾臀镏侍跫下闶谐∫螅乇鹗墙昀次拗交灰子朐冻讨斩肆灰追绞郊涌炝俗式鹆魍ㄋ俣龋谠剂私灰资奔浜头延茫雇度谧驶疃臃奖憧旖荩鹑谑谐⌒蚀蠓忍岣摺?nbsp; 3)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宏观调控的效率。金融工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创造性地解决央行宏观调控问题,实现风险管理。央行可利用金融工程创造新型的监管调控工具。如1990年春、秋季,德国政府通过非公开销售方式发行了一种特殊的十年期债券,它实际上是标准的十年期政府债券与以其为标准的看跌期权的综合,这种特殊产品非常出色地自动实现了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功能,从而大大削减了传统公开市场操作人为判断入市时机所带来的误差和交易成本。可见金融工程为新型金融监管体系、调控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有力支持+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金融工程的高度专业化和复杂化及其产品的高杠杆性和虚拟性,给金融业的监管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带来了新的问题。但这些问题的解决仍有赖于金融工程的进一步发展和有效利用。 三、发展我国的金融工程、提高金融效率的思路 目前,我国金融业正经历着从封闭的财政型银行体系向开放的现代化金融体系转变的过 程。由于长期的金融压制,使得国内金融体系运行效率低下,面对货币市场基础薄弱,资本市场极不完善,且国际国内金融风险增加、金融监管难度加大等不利因素,金融体制改革的每个环节都存在风险。为此,建立和发展我国的金融工程,积极有效地借鉴各种风险管理技术,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来看,都具有提高金融效率的重要作用。金融工程在我国已具雏形。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有了初步发育,外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认股凭证、可转换债券和国债期货曾小有规模,外汇远期和货币互换也曾小范围存在过。虽然大多数衍生品市场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先后关闭,但反映出我国对金融工程一定程度的现实需要。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一级、二级市场发展迅速,公司股票包装上市、买壳注资、企业兼并重组等活动中,系统化、工程化的策略手段己偶有使用,为大企业集团理财的财务公司也逐步成立, 应用各种金融手段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对外融资活动规模不断壮大,银团贷款,项目融资,在国外发行债券、股票等虽大多由外国著名投资银行机构运用金融工程进行策划,实际上也意味着金融工程对我国的渗透。 目前,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主要面临以下制约因素: 1·体制约束。金融工程的发展必须有相应的市场需求主体作支持,但由于我国的企业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滞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尚不健全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内在利益冲动有余而责任约束不足,缺乏内在的风险防范需求;金融改革还未有实质性进展,多数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没有改变,缺少压力和创新的动力;此外,投资者整体素质较低。因此,风险管理市场需求主体尚未真正到位,这无疑将对我国金融工程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2·市场基础约束。金融工程的发展和运用,尤其是衍生工具的创新要求发达、高效的金融市场和丰富的现货基础。我国金融市场分割、狭小,信息成本高,股票、债券等基本金融工具规模小且不够规范,更为主要的是金融价格市场化进程太慢。目前形成我国金融资产价格的市场机制很不健全,市场化程度较低,主要表现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行政色彩浓厚,虽然汇率已经并轨,但目前的汇率水平并不能真实反映外汇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此外,利率市场化进程举步艰难。银行存贷款利率、国债发行利率仍然由国家控制,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因参与对象少、交易量不大基本上体现不出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更无法成为资金市场的基准利率。 3·技术约束。尽管我国证券市场电子化程度较高,银行业务处理也普遍推行电脑化,通讯设施及技术水平部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我国国民经济的信息基础设施还远未建成和睦全,快捷、高效的信息传输网络建设进展缓慢,清算交易系统离高效、快速、准确要求甚远,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远程通讯技术未能在金融领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金融工程运用所要求的技术条件不能满足。 4·理论制约。我国金融理论还停留在理论描述、定性分析及经验判断的阶段,统计、数理分析及其它尖端前沿科学的成就尚未用于金融理论的研究,金融工程尚未得到应有的先进理论支持。另外,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与调控方式亟待进一步提高,金融工程所需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的缺乏以及金融体系对外的长期封闭等因素也制约了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 推动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从而提高整个金融领域的效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结合 当前的经济金融环境,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金融工程,具体可从以下几个环节着手: 1·努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商业银行体系改革步伐,中国正值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在产权安排、组织结构、经营机制和行为特征上是垄断化、计划化与竞争化、市场化并存,在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同时进行金融工程建设,可以实现中国金融业效率的高速增长。为此,一要进一步加快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步伐,加快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促进金融同业竞争,改善金融服务水平;二是加速建立、健全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完善金融调控和调控政策工具,改进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完善金融监管制度。通过对发达国家金融创新和衍生工具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借鉴,研究有效的针对金融工程运用及其产品的监管手段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加速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淡化行政干预金融市场的力量;五要加速推进企业改革尤其是国企改革步伐,积极培育风险管理的市场需求主体。 2.大力发展现货市场的同时适当介入衍生金融市场。稳步推进利率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和人民币的自由兑换进程,大力发展现货市场,再根据现货基础的厚实程度和现实风险管理的需要发展相应的衍生市场,充实金融工程技术发挥的工具基础。可考虑首先重点发展外汇、股票指数、国债的远期与期货市场以及可转换债券市场,然后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使债券利率、优先股红利浮动化,最后试点并逐步推广期权与互换交易。在推广初期,应制订较高的保证金比率,并限制交易主体和品种,以控制风险和过度投机。 3.发展投资银行业务,逐步引进金融工程系统化、工程化的理财技术。在目前金融工程难以马上应用于金融衍生工具创造的情况下,可考虑重点发挥其理财、风险管理功能。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和企业、个人日益旺盛的理财需求,投资银行不但要从无到有的快速发展业务,还要提供全方位的资本营运服务。投资银行应成为实施金融工程的急先锋,为国企改革提供资金和制度创新的动力,促使企业管理方式和股权结构转变,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完善金融市场,降低市场的信息成本,提高金融效率。 4.积极鼓励、正确引导适应中国国情的金融工程建设和金融创新。首先,商业银行应提高对金融工程的认识,真正把研究、开发新业务当作发展的新增长点,其次,中央银行应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金融创新的顺利进行,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在现阶段,商业银行可根据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情况、监管情况以及客户的需求情况,权衡收益与风险,选择一些风险较小、简单易行的金融新业务进行模仿、改良,谨慎地尝试,如贷款承诺、可转让定期存单、贷款出售等。 5.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引进金融工程理论和技术,培养金融工程人才。应努力推进国民经济的信息化进程,特别是企业的信息网络建设,为金融工程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为此,有必要利用当前国家加大投资以启动国内需求并把信息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来培育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完善国内的清算交易系统,加快电子化进程,减少金融交易的时滞,增加市场的流动性,也是金融工程运用的必要条件。另外,应立足于我国经济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的现实,在总结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探讨金融工程在我国建立、发展的基本条件、应用规律及其相应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及时加强对国际金融工程发展态势的动态跟踪研究,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工程科学,发挥我们的后发性优势。在金融工程人才培养方面,应重点培养数理分析能力与创新意识,可以通过对现有金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与高等院校专业培养相结合来实现,中国金融业的整体效率的本质提高期待着中国自己的“金融工程师”的出现。 金融工程论文:金融危机中的工程造价详单探讨论文 论文关键词:建筑施工工程造价成本控制降低成本 论文摘要:在国际经济危机下严峻形势下,作为建筑工程造价人员,要加强施工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分部编制预算对降低工程成本有指导的意义,关键在于搞好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并要做好竣工结算工作。 在国际经济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企业生存有了压力,如何控制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是当前重中之重,其中工程预算是确保预算投资规模约束在可行性研究、概算投资规模以内的准绳,工程结算则是衡量工程实施过程是否受控的直接指标和办理财务决算的依据。以下是这些天我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学结的几点体会: 一、加强施工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目前施工阶段的问题:⑴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制定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⑵材料价格管理方法落后,材料采购、储存量计算不科学,不能很好地掌握采购时机,由于建筑市场目前还比较混乱,材料采购价格失真,也使占建安工程成本60%~70%的材料费难以控制。⑶在施工组织方面,多数施工企业还一直沿用老办法,现有的人、财、物没能得到合理配置与利用,造成大量浪费,从而导致工程造价提高。⑷施工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或追求较高利润。 根据这些通病,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制定先进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定期进行工程造价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2)材料价格是影响建筑产品成本的重要因素,严格控制材料价格是降低造价的有效手段。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严把材料价格关,力争把材料价格控制在最低水平上。 (3)每个工程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各种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上、经济上的对比分析,从中选出最合理的方案,以达到资源最佳配置和组织,从而降低工程造价。 (4)做为建设单位我们一定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规范设计变更程序,对必须变更的工程要先做出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设计单位审查签证,发出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后,方可发出变更通知,调整原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 (5)加强项目总体管理避免发生索赔。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预防承包商索赔事件的发生,这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一个方面。就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而言,承包商提出索赔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终目的归结到费用的增加和工期的延长。而工期的延长往往伴随着工程费用的增加。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工程的总体管理,规范行为,对于控制工程造价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6)做好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中各有关方面因素的归集整理工作,为顺利进行竣工结算准备完善条件。施工期间工程造价控制属于过程控制的范围,此期间各环节控制点的工程计量、签证、变更及索赔的核定在竣工结算时需重新归集汇总。只有处理好在施工过程中各类费用的归集和整理,才能对于竣工结算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要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工作,建立造价资料积累制度,实现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化。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二、分部编制预算对降低工程成本有指导的意义,关键在于搞好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1、开工前的预算书是根据图纸计算得来,而施工过程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或洽商变更)等偏离图纸的情况,因此,需对设计变更(或洽商变更)重新计算,并修改原预算书相关内容,始终保持施工预算的可依据性和指导性。 2、依据施工预算书及施工组织计划,有效控制施工过程。 3、项目完工,对比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为以后成本管理积累资料。 通过以上三阶段的实施,使成本处于全过程的监控之下,即使发生偏离标准成本的情况,也会因为能在发生环节及时发现,而避免了成本失控的进一步扩大,使成本损失限制在最小程度。 成本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仅靠某个人或某个部门,根本无力作好此项工作,因此我认为应该提倡全员参与、人人有成本意识,提倡将施工环节进行分解,成本控制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从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和项目投资控制看,前期准备阶段在整个建设项目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从资金使用角度看施工阶段实质才是资金发生密集流动的阶段。此阶段除施工的进展发生建设直接费用外,大量的投资资金通过施工的环节不断物化,最终形成固定资产,实现项目投资。 三、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是重中之重 已经竣工使用的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影响投资效益提高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1.扩大了基建投资支出。工程建成使用后,因为没有办理交工验收,所发生的维修费及其他费用都在基建投资中列支扩大了建设支出。 2.不利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由于没有及时竣工结算工期拖长,大量资金积压在建设过程中,由投资而形成的固定资产比例降低,工程竣工使用后由于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单位对各类固定资产究竞有多少心中没数,影响了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3.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普遍存在冒算多算、高套定额单价、高套取费标准等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通过调核算对比资料显示,对施工单位的结算审查核减率一般在15%~25%。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若不能严格把关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它也是维护企业经济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核算一个工程成本和利润的重要依据,因此,一定认真、合理、严谨的态度配合、支持审计单位,为搞好结算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之,工程造价投资控制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诸多方面,它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每个环节紧密相连,因此只有提高自身的素质,努力学习多学科知识,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处理实际问题能力和判断能力,通过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支持下,促使自身工程造价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为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一份贡献。 金融工程论文:金融管理之网络工程论文 一、我院校企合作基本情况:现有的校企合作运行模式 (1)“订单班”模式:机电工程系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的“三一订单班”,商贸旅游系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的“通程班”,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都安排到对应企业;(2)“工作室”模式:信息工程系软件技术专业的“多迪工作室”企业提供设备,带着学生开发相关软件;(3)“校中店”模式,经济管理系工商管理专业的“都市丽人班”,学校与都市丽人公司合作,开设了“都市丽人连锁店”完全按照连锁店经营模式让临近毕业和实习的学生进行经营与管理。目前,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同时行业优势很明显,高职院校知名度远不如“211”和“985”本科院校,行业与其合作积极性不高。从而导致我院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只能在校外联系实习基地,学生没有合作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只是学院推荐学生到行业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真正的校企合作还谈不上。 二、实现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校企合作对策 (一)学校要重视并大力支持。学校要根据现代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要求来鼓励、引导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校企合作。要在政策和人事上支持,资金投入上进行倾斜,要让合作有人、财、物的保障,使得校企合作能深入开展。 (二)要把有着好的形象和发展前景的企业引入校园。借鉴我院其他专业的校企合作模式,依托本专业校内外实训和实习基地建设,考察并选择好的企业将其引入学校。如: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长沙分行、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公司、世纪和红塔以及方正证券有限公司等有意向与我们合作的企业,双方都有诚意是校企合作成功的基石。 (三)双方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的校内外教师、专家和企业专家共同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商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到专业课程设置和要求与企业岗位需求、职业标准对接。专业课程引入行业、企业生产技术标准,修订教学内容,共同编写教材,改变笔试为主的考核方式,建立基于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评价方法,及时更新了专业教学知识体系和考核办法,实现学生向学做人做事型方向转变。 (四)建立健全高校教师和企业技术能手双向交流制度。从企业聘请实践经验丰富和操作技能强,又熟悉行业发展情况,且具备教师条件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做兼职老师,并在教学时间上灵活机动。培养“双师”队伍,鼓励支持特别是青年专职教师到知名金融企业对口岗位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结束时,企业向院校提交教师挂职锻炼的证明和评价,保证挂职效果。 (五)按照行业企业岗位工作需求,建设和完善校内外实践基地。充分利用与学校有联系的金融企业的技术和实操优势,来稳步扩展校外实训基地,让金融专业大三学生有顶岗实习。同时在校内仿造与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等企业的设备设施。如:商业银行综合柜台和信贷业务、证券实操业务和投资理财以及保险产品销售洽谈等实训室,使用与实际工作相同的软件,按照实际工作场所业务场景进行高度仿真的教学。 (六)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就业政策。学院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教学计划安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到行业企业中进行顶岗实习。学生通过网络工程企业项目实训,其岗位技能、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得到了培养,甚至一部分学生毕业后就在企业直接就业,由此实现了校企双方的双线联动和深度合作。 作者:赵明 单位: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金融工程论文:金融系统工程案例证券投资论文 1案例分析 在2001年,我国开始出现了开放式基金,这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进入了一个新型发展阶段,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我国基金产品开始表现出一种多元化的发展特征,保本基金、债券基金等新的基金产品相继出现,投资者有了很大的选择余地,这也为基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在2002年,我国出现了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这就标志着我国基金产业进入了一个对外开放阶段。在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银监会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同年,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相继成立了各自的基金管理公司,这就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进入了银行与独立基金公司并存的发展阶段。在这一发展阶段,我国基金的市场化程度也越来越高,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纷纷涌进证券市场,基金管理公司的服务群体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扩大,以上的种种因素也对我国基金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短短十余年的发展时间中,我国的基金业得到了迅速的成长,基金品种也越来越丰富,基本上涵盖了各个国家的基金产品,如债券型、保本型、股票型、货币型、混合型、伞型、主题型等等,能够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从某种层面而言,证券投机基金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影响力最大的机构投资者。虽然基金产品评价的主要内容就是其风险收益,但是对于投资者而言,只需要关注基金产品的风险控制能力、收益能力、单一化风险与风险控制能力,这些因素都是基金综合实力的主要表现,但是,这些因素并非基金的客观业绩就能够反映出来,与其背后的因素也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因素包括基金经理与投资团队的管理能力、投资能力、运作能力等等,经验丰富的基金经济与投资团队有着更加理想的风险投资能力与选股能力,因此,这也成为评价一个基金管理公司竞争力的最重要因素。 2金融系统工程案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评价 目前,证券市场已经受到了学术界以及金融界的广泛关注,相关的学者也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在对我国证券基金市场进行了评价,也构建出了适宜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发展的新型评价体系。就现阶段来看,现阶段的研究从新视野中对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了深入的探究,这就有效打破了人们传统的思维模式,开拓了评价的思路,当然,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很难在短期内得出相关的结论,而从现阶段的研究来看,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于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经理的研究还处在一个初级的阶段,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与探讨,这就需要在研究中引入更加科学、复杂的理论。相信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下,基金业必然能够得到不断的规范与成熟,这样才能够为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研究提供更加全面的理论支持。在未来阶段,不仅需要对现阶段的研究进行深化,还要积极借鉴国外的研究,引入新的研究思想,扩展相关的研究领域,不仅要科学的评价我国的基金投资发展情况,还要科学的总结我国基金投资业的特征,以此为基础来形成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估模式。考虑到金融市场的复杂性较高,各个金融实体之间的联系又十分的紧密,在进行分析时,必须要考虑到金融系统的相关思想。 3结语 总而言之,金融市场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这一系统既是一个有机整体,也可以分为不同的板块,其内容涵盖到了股票市场、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货币市场、期货市场等,这几个市场之间是可以相互影响的,与实体经济之间也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全球经济的发展之下,金融市场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系统的规模也得到了不断的扩大,在现代社会,金融市场也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既给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机遇,也带来了较大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必须要应用科学、全面的理论进行分析。 作者:赵雅男 单位: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金融工程论文:应用型金融工程论文 1当前应用型本科院校金融工程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分析 传统的实践教学内容虽然形式多样,但每个实践环节的内容单调,相互无连贯性,且实际应用方面的内容严重缺乏。比如目前在我国金融工程专业教材大部分都出自工科类院校,内容过分偏重于纯数学推理,过于抽象,只注重原则和战略,对战术和方法不够重视,缺乏可操作性。综上可以看出,现有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金融工程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已适应不了社会对金融类人才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改革和创新当前的教育方法与手段,结合金融工程专业的特点,加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不断建设和更新实践教学体系。 2实验教学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 构建金融工程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基础是夯实学生的基本实践能力,加强对学生的基本动手操作能力的训练;其次,在打好基本实践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特别是针对自身专业特点所设置的实践课程,这些知识与技能应当突出应用型的培养特色;最后,为符合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实践教学体系应强调交叉学科的思维培养,加强多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实践课程的训练。 2.1基本实践能力 金融工程专业学生应能够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受到比较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掌握现代金融分析方法。掌握金融工程的基本理论与分析方法,熟悉其在经济学和金融学中的应用;了解相关的金融方针政策、了解金融工程理论与方法的发展动态及其前景。通过金融工程基本技能模块的训练,整合学科知识,综合运用各种实验方法,培养综合实验能力和科学思维能力。主要培养金融工程专业所需的基本操作能力和金融行业岗位入门的实践能力。要求熟练掌握金融工程的基本理论框架,熟悉公司财务、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相应的基本运作技能。在专业优秀理论课程学习后,针对基本技能训练可以集中分阶段安排;主要为学生筹建模拟银行、模拟证券交易中心等实验操作平台,通过基本技能模块可以让学生掌握最基本的操作技术。 2.2专业实践能力 金融工程专业学生应具有较好的金融分析能力,能够基本掌握适当的数学建模技巧;具有较好的统计计算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编程能力,和适当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广泛的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具有综合运用数学、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能力。由学生自主设计或结合科研立项自主实验,锻炼学生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要求本专业学生在实习中联系实际开展专业调查研究,可以根据实习周期,将一些业务单一,容易上手的岗位提供给学生,并从中发现值得研究的问题作为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选题。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到为各大金融机构提供咨询服务项目的研发过程中。采取团队合作的方式,由专业教师指导,将学生分成若干研发小组,学生们之间相互协作,共同完成项目,从中掌握实践技能,学会解决实际问题,并使专业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提升。通过专业实践能力的训练,熟悉专业就业需要具备的金融素质,增强学生对社会专业岗位的认知。培养学生应掌握实验的基本操作方法及技能,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特别是针对自身专业特点所设置的实践课程,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相关专业的实验软件,掌握基本数据处理方法。鼓励学生参加相关专业的技能鉴定、资格认证考试。在教学计划中适当开设与专业证书相对应的部分课程,大力鼓励和指导学生通过学习获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金融英语初级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另外,还可以结合专业特点适当多开一些与金融有关的公共课和专家讲座,拓宽学生知识面,以创造培养基本工程素质的氛围。 2.3实践发展能力 金融工程专业学生除了应当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之外,还应具有良好的数学素养,具备基本的经济分析能力,具备基本的金融模型分析能力;能从事经济学、金融学及相关领域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工作;同时,由于当前社会的需要,金融工程专业培养的人才还应具备适当的会计、法律、管理等相关的专业知识;在个人能力方面要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同时也要具有科技开发及团队协作精神。为符合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实践教学体系应强调交叉学科的思维培养,加强多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实践课程的训练。为此,学校要整合金融类、经济管理类、统计类、数学类及计算机应用技术类相关资源,大力开展具有综合性的实践教学。同时,在这个信息更新速度迅猛的时代,金融类机构在不断创新自身的产品,这就要求我们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及时更新与创新实践教学手段,培养出具有创新素质的人才。 3总结 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金融工程专业实践教学的不足,进一步深入分析其中的原因,不断改进我们的实践教学方法,循序渐进地安排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计划。通过整合教学资源,从金融工程基本实践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实践发展能力方面努力探索金融工程实践教学体系。同时,在实践教学体系中,我们要充分发挥金融工程专业学生的自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专业实践的认知引导,通过实践的具体操作,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对现实问题的不断探究,引导学生通过实践的认知促进对理论的学习,将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具体情况联系起来,最终提高学生的综合认知水平,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作者:彭维才陈淼超单位:巢湖学院数学系 金融工程论文:研究性金融工程论文 一、研究性教学的内涵 研究性教学的优秀思想是构建以研究为基础的本科教学体系。从教学目标上看,研究性教学应当以培养科学思维、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为目的。通过研究性学习,学生要掌握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和技能;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强化协作观念,提高交流合作能力。从教学过程上看,研究性教学强调有效地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教学方式。研究性教学强调教师创造有利于创新思维的学习环境,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激活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的动机,达到培养学生科研与创新能力的目的。要指出的是,研究性教学不是压缩课时,也不是重科研轻教学。研究性教学强调以探索和研究为基础的教学,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在教学中体现科研,以科研促进教学,两者实现有机结合。 二、研究性教学的意义 金融工程专业学科采用研究性教学对于学生掌握知识、发展能力,对于促进教师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1.有利于学生掌握专业知识。从学科性质上讲,金融工程专业课程具有几个主要特点:与经济学相关的课程知识含量丰富;理论性与业务性都很强,在理论指导下注重实际体验;研究范围较广、交叉学科多;与国家政策措施联系紧密等。课程的应用性特点决定了研究性教学的必要性。2.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和科研能力。金融学课程的学习主要是围绕解决问题而展开的,要求学生从社会实际生活中发现和提出各类现实问题,并通过主动探究去解决问题。这种学习方式注重让学生在收集资料、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使学生能够对其所学的知识有所启发,进而思考如何运用所学知识,甚至由此发现新的知识,提出自己的观点。通过对真实问题的学习,有助于提高学生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3.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研究性教学主张全体学生的积极参与,学生根据自身的能力基础和个人特点,制订恰当的研究计划,进行具体分工,共同实现研究目标。通过协作学习与研究,学生可以取长补短,学会分享与交流研究成果,并使自己的合作意识与能力得到提高。4.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融资、投资是金融学关注的基本问题,而金融问题更多地与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以及经济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开展研究性教学,不仅有利于学生了解和体验金融学学习和研究的基本方法,而且能够增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与关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在寻求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感。5.有利于教师同时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实现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研究性教学需要教师研究学科发展和课程体系、研究教学方法和授课艺术、研究授课对象,在此基础上进行教学改革,构建新的教学模式、进行科学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教学方案和方法的设计。同时,实施研究性教学教师自己必须有研究,形成自己的观点,才能引导学生去思考问题,这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 三、研究性教学设计与教学实践 金融工程专业研究性教学应当根据专业课程特点,结合各种现实因素,整合出有效的研究性教学模式,设计教学过程和具体教学环节。 (一)划分知识单元,明确教学主题 根据专业课程的性质、特点和内容结构,划分知识单元,并根据教学进度,明确各阶段的研究性教学主题。教学主题的选择应当符合科学合理的原则,具体体现在:(1)在满足教学要求、与教材理论保持联系的基础上,选题应当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金融学中涉及一些枯燥的理论知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容易受到压抑。生活化的教学主题容易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比如讲投资组合理论时,可确定研究主题为投资收益与风险的讨论;讨论金融市场时,可以将教学主题明确为金融业务的仿真交易实验。(2)选题要注重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富于探究空间,同时还要与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相一致。(3)选题应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比如,在讲述金融市场监管时可以引导学生认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展开讨论;在学习货币政策时,可以与现实中的通货膨胀等问题紧密结合起来。(4)在把握选题原则的前提下可以由学生自主设计研究目标与课题,增强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使学生有发现和体验、创造的自由空间。 (二)教学形式与学习方式的选择 研究性教学有专题讨论、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不同的教学形式,在实践中应当结合教学内容分析各种形式的优缺点与适用性,选择合理的教学形式。对于一些在知识框架中相对独立的重点内容,比如金融市场结构、投资组合分析等内容可以采取专题讨论的形式,鼓励学生进行合作性探讨,培养他们的科研素养和集体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与应变能力。对于一些现实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主题,比如金融市场的作用、运作机制、融资方法、金融发展程度的差异化、货币政策以及金融监管等问题,可采用案例分析的形式。案例分析的教学形式一方面可以加强学生搜集与整理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能够培养学生应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有利于学生建立科学思维,增加社会忧患意识,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对于一些操作性与实验性强的主题可以采用实践教学的形式。比如仿真交易实验可以让学生利用模拟交易系统了解股票、外汇等市场的运作,或结合虚拟资金交易竞赛的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与掌握交易实务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与常用词汇,把握交易的基本特点与交易常识,使学生对市场有初步的认识。研究性教学的学习方式可以采用学习小组的形式,比如固定合作学习小组或非正式合作学习小组。固定合作学习小组是教师在开始专业学习之前根据学生的特点决定学生的分组,保证每组由不同学习水平的成员组成;非正式合作学习小组是在教学过程中随机组合,给学生创造一个研究性学习的机会。两种合作型学习方式各有适用性,教师要根据教学主题所确定的教学形式,在分析两种学习小组安排方式优缺点与适用性的基础上,选择既能满足学生需求,又能实现教学目标并能充分评价学生学习过程与成果的安排方式。 (三)教学环节与教学实践 1.布置任务,明确要求,适当引导。教师应当对研究主题的背景知识作必要介绍,并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有关评论文章或搜集相关资料,不能简单地拼凑他人材料,不要轻易否定别人的研究成果,也不要持偏激观点,而应当调查或深入研究,通过补充、深化形成自己的观点或看法。教师在这一阶段适当引导和帮助他们广泛查阅和收集资料,培养学生信息搜集处理以及文献研究的能力。 2.展开教学活动。教学形式和学习方式有多种,无论采取哪一种,教师角色的定位与转换都非常重要。研究性教学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知识的探索者,而教师是学习活动的引导者和组织者。无论是实践教学还是专题讨论、案例教学都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勤于动手,相对而言,对于专题讨论或案例教学的教学方式,教师更应当从保证教学质量、控制讨论主题、正确引导学生、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的角度重点把握好以下方面的问题:(1)要善于组织学生开展合作学习,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学生是研究性教学的主体,教师要多为学生创造学习机会,倡导学生主动参与,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教师要营造良好的课堂讨论气氛,和学生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积极引导学生进行讨论,结合分组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调动学生参与和探究的积极性。(2)应给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不要轻易就某一问题下结论。开放式的讨论可以培养学生善于思考、大胆质疑的思维品质,激活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的动机,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开放性思维。比如,在讲述中国货币政策的实践时,在讨论中,学生有时会有一些片面的认识,提出“中国的紧缩货币政策对于抑制通货膨胀达不到预期效果”、“中国货币政策的目标不明确”、“货币政策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等观点。对于学生的这些观点,教师不应一味地否定,而是应当对学生的资料搜集和学习过程予以肯定,同时引导要求学生联系货币政策的作用与目标来理解中国货币政策的实施与调整过程。在课堂上,教师应当肯定学生好的思路和独到的见解,注重学生个性的发展和潜能的发挥,而对于学生一些不成熟的观点,应当考虑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规律与差异,给予鼓励和正确引导。(3)应当充分发挥好主导和主控作用。首先,教师应当从创设问题情境出发,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探究激情。所提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做到少而精。问题过于宽泛则讨论散乱,不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控制,也不利于学生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知识的掌握。考虑到不同学生理解和接受能力不同,提问还要有层次性,由易到难,逐渐深入。例如,在讨论中国人民币是应该升值还是贬值的问题上,教师在讨论的不同阶段可以通过设置一系列的提问来引导学生:人民币升值或贬值对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对企业的经营有什么影响?升值与贬值对总需求的影响究竟是扩张性的还是紧缩性的?与物价水平具有怎样的关系?对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有什么样的影响?对中国的国际收支有何影响?这样逐渐深入的提问有助于学生接受和理解汇率变动的经济影响。其次,教师应当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鼓励学生对前人观点有所质疑或补充,也可以引导学生从新的视角看待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进行讨论,力保讨论沿预期的方向进行。鼓励学生要善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同时耐心地听取他人的意见。教师要及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点评,解答学生提出的疑点问题,并对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正。对于学生争论较大的问题,即使是一些社会敏感问题,教师也应认真分析,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回答。第四,教师要把学生对具体问题的讨论引导到对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结。教学过程的最后环节,教师应当总结学习要点,阐明学习过程中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总结学习重点、难点和疑点。为了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完成一份书面的分析报告或论文,通过重新审视讨论过程和解决方案,学生对于学习内容能够加深理解。教师也应当总结教学过程的成功与不足之处,以便于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4.建立研究性教学的评价体系。研究性教学重在学生学习的过程,重视知识技能的应用和思维水平的提高,着眼于学生能力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与传统的普通教学不同,研究性教学的成果可能并不是可量化的评价结果,如何从教学效果评价和学生学习评价两方面构建研究性教学的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设计。 四、小结 研究性教学的优秀思想是构建以研究为基础的本科教学体系。在金融工程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教师应当根据课程特点,结合各种现实因素,整合出有效的研究性教学模式,设计科学合理的教学过程和具体教学环节。同时,研究性教学模式的构建,也需要高校在教学管理、评价机制、教师培训、制度建设与激励机制等方面建设与完善研究性教学的支撑环境,保障研究性教学的顺利推行和实施。 作者:郑玉华李晓庆储小俊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工程论文:县域金融工程论文 一、具体做法:“五个致力” 通山县在推进县域金融工程创新的具体实践中,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致力市场开拓驱动金融创新。 一是开拓权益融资领域。与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合作,开展股权登记托管和挂牌交易;推动企业与保荐机构签约,达成新三板市场上市意向。二是尝试电商融资服务。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催动、市场促动”的思路,建设电商集聚区,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与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合作,建立通山农畜产品电子(网络)交易市场,为县内农畜企业和合作社提供网上销售渠道。三是开展碳汇融资试点。立足碳汇资源丰富的县情实际,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合作,在全省率先开展碳交易试点,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融资。 (二)致力主体培育支撑金融创新。 通过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推荐会员机构,帮助县内规模以上实体企业建立董事会制度和现代财务管理制度。引导各类资本成立贷款中介组织,支持企业开拓资本市场。成立行业联合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总额达15.5亿元。借力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和核权划股,以股权替代房产、机器设备、土地等有形资产,作质押融资。 (三)致力要素保障服务金融创新。 一是健全金融体系。通过出台财政资金和税收补助、开辟金融管理“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和融资中介机构在通山设立分支机构,金融机构总数达到45家。二是畅通市场信息。建立县域金融工程网、企业信息库,及时县域金融信息和企业资本、产业资源运行现状,服务企业融资,促成有需求的企业、项目与武汉资本市场交易平台进行对接合作。三是优化信用环境。规范县域信用秩序,推进“企业信用工程”、“农村信用工程”和“社区信用工程”建设,建立了覆盖所有农户和县域企业的征信体系,优化了全县金融生态环境。(五)致力多方合作共推金融创新。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域金融工程推进领导小组,出台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大力推进县校合作,高校专家团队先后30多次深入通山城乡和项目企业建设一线,开展调研、座谈、培训等系列活动,为县域金融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二、主要经验:“四个坚持” 金融在县域经济发展当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如何谋划县域金融的发展,通山县域金融工程积累了四个方面的经验,可以总结为“四个坚持”。 (一)坚持金融领先发展战略。 经济发展,金融先行。通过杠杆效应,金融能够盘活县域资源;通过企业整合,金融可以帮助县域壮大优势产业;通过创新,金融能够实现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通山县把发展金融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秀要素来抓,整合县域金融资源和产业资源,集中财政资金,为企业进行增信,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发挥金融杠杆作用,扩大社会融资规模,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明显加快。 (二)坚持引资与引智相结合。 在实施县域金融工程中,通山县充分借助高校的智力资源,为金融创新发展进行顶层设计,让象牙塔里的研究成果接上地气。2012年初,武汉大学经管学院和通山县政府签订了县域金融工程试点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武汉大学帮助通山县制定了《通山县域金融工程研究、设计与实施方案》,运用工程的系统性和结构化的思想,利用金融手段,促进产业与金融相互融合,实现共同发展。 (三)坚持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 通山县整合政府、金融、企业三方相关资源,找准结合点,发挥财政性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调动金融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着力开展金融产品研究与创新,量身定制了一批金融创新产品,如助农贷、助保贷、助商贷、助贫贷、股权质押贷等产品,有力推动了银行信贷规模连年实现历史性突破。(四)坚持培育市场主体。企业是融资的主体。通山县注重培育市场主体,推动一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提升企业品质,扩大有效需求。同时,引导企业转变融资观念,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尝试在银行贷款、民间借贷之外,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找到匹配的融资渠道。目前,通山县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14家企业,融资2.1亿元,形成了“通山板块”,对其他企业具有典型带动作用。 三、借鉴推广:“三个结合” 通山县域金融工程试点对通山县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学习借鉴通山经验应抓好“三个结合”。 (一)抓好经验借鉴与二次创造的结合。 推广通山经验,一方面要将其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精神内核提取出来,吸收进去,指导当地实践。另一方面在吸收借鉴这些精髓的同时,还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特点和产业发展需求,不断注入新的养分和血液,进行二次创造,在做好当地县域金融工程总体方案、路线图设计的同时,要根据县域产业特色进行有益的创新实践和改革,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县域金融发展模式,让通山经验在本地发展壮大、开花结果。 (二)抓好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结合。 破解县域经济融资难题,除了发挥传统银行体系的支持作用外,还要努力打造多层次、多业态的资本市场体系,抓好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结合。一是发挥信贷融资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县域贷存比。要适应湖北省当前县域经济发展的需求,通过引导鼓励全国性银行机构开拓县域市场,充分挖掘地方法人机构的信贷投放潜力等多种方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县域贷存比,让资金更多地留在县域用于当地。二是进一步拓展放大资本市场功能。县域企业进入区域性资本市场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挂牌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向银行进行融资,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向金融市场融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的方式吸引战略投资者。这些资金的引入将为县域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当前,重点是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企业到“新三板”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 (三)抓好主体培育和市场建设的结合。 主体培育和市场建设是县域金融工程建设的优秀要素。在主体培育上,一方面要积极培育有竞争性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引入不同质类、不同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等。另一方面要大力培育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企业主体,建立规范的决策机制和内控机制,健全财务、成本、质量管理等制度,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融资能力。在市场建设上,重点是要全面系统地加强银行间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等三个市场的建设,有效发挥三个市场的作用,良性互动,互相促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作者: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调研组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金融工程论文:超深基坑工程国际金融论文 1基坑支护设计方案 1.1基坑的特点和难点通过前面工程概况、周边环境和地质条件的分析,本基坑工程存在以下特点和设计难点[2-7]:(1)基坑开挖深且大:主塔基坑开挖深度达33.8m,裙楼基坑深度达30.8m,基坑长约170m,宽约120m,周长约550m,33.8m的开挖深度属于超深基坑。(2)基坑开挖面积及土方量均较大:开挖面积大约18000m2,开挖土方约55万m3,基坑处于闹市区,且工期紧,设计时要考虑施工和出入方便。(3)含有软土层和透水层:场地内有软土层:人工填土,粉质黏土层,中粗砂、粉细砂和粗砾砂强透水层。(4)周边环境复杂:基坑四周有多栋在用的高档商场、住宅及办公楼,基坑开挖要考虑对建筑物的影响,建筑物边线距离基坑边大部分在20m左右,且要考虑基坑施工期间不能对居民区和商铺营业产生影响。(5)附近有市政管线和地铁1号线:最近的电缆管线距离基坑边只有3.8m,北侧还有正在运营的地铁1号线,地铁口及风亭紧邻基坑边,最近处仅3.0m,东侧有拟建的高铁线,距基坑边24.3m。(6)周边环境对基坑变形要求严格:本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为一级,按新规范基坑水平位移控制在60mm( 0.25%H,H为基坑深度)即可以,但由于临近有地铁,地铁运营要求地铁相关构筑物位移不超过20mm,轨道竖向变形不大于4mm,对基坑开挖深度达33.8m,且存在透水层的情况下,这个位移控制对支 护设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支护难度相当大。(7)超深超大桩基施工: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主塔的桩径达到8.0m(开孔9.5m),其他基础桩直径为5.7m(开孔6.8m),桩径超大,国内外罕见,巨型桩的开挖成孔难度大,深度最大为30m,因此,基坑支护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基础施工,不仅支护体系和支撑立柱要避开基础桩大直径挖孔桩,且要考虑土方开挖及出土的需要。 1.2基坑支护方案选型分析及选取思路基坑设计方案选取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基坑平面形状及尺寸,基坑安全等级及开挖深度,岩土体的性状及地下水条件情况,基坑周边对变形的要求,主体地下结构和基础形式,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工期和经济指标等。(1)锚索与内支撑的比较由于本基坑开挖深度较大,且周边具有市政管线、地铁和建(构)筑物等,锚索的长度会在基坑受到限制,与锚索方案相比,内支撑方式较好。(2)地下连续墙与排桩比较分析根据等效刚度原理排桩换算的连续墙厚度见表3,根据深圳地区排桩和连续墙施工技术、材料价格情况,一般地下连续墙的造价约为排桩造价的1.5~2.0倍。排桩在深圳地区基坑中应用较多,主要有旋挖桩和钻孔咬合桩,相比其他桩型,排桩的施工工艺成熟,施工设备多,综上所述选择排桩+内支撑支护结构。(3)桩型和支撑型式选择一般基坑支护现在常用挖孔桩、泥浆护壁钻孔桩、旋挖桩与咬合桩等,本基坑开挖达33m,加上支护桩的嵌固深度,支护桩长在40m左右,且存在砂层,因此不宜采用人工挖孔桩;另外在市区施工,泥浆护壁钻孔桩灌注桩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相比来说,旋挖桩较适合本项目,其成桩速度快;咬合桩入岩困难,不宜采用,经过综合比选,最后采用旋挖桩支护。基坑支撑体可选择纵横网格状支撑或环形支撑,由于该工程塔楼中心为“钢骨–劲性混凝土”优秀筒,主塔楼外框采用8根巨型钢骨混凝土柱、7道巨型斜撑和7道环带桁架构成,见施工照片图4,因此考虑其施工限制,支撑采用采用钢筋混凝土双环支撑结构,其中南侧采用单环支撑,北侧单环直径较大,采用了环中套环的内支撑,圆环与支护桩之间采用4道钢筋混凝土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最终基坑支护方案为:钻(冲)孔混凝土灌注桩+内支撑(圆环)+四周封闭式止水帷幕的支护方案。 1.3基坑具体支护设计方案选择基坑支护方案要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地下水、上部结构、场地平面布置、基坑周围环境及经济性等因素。基坑最终支护方案采用:钻(冲)孔混凝土灌注桩+4道内支撑+高压旋喷桩和袖阀管注浆结合的方案,基坑平面图见图5。支护桩采用混凝土钻(冲)孔灌注桩,桩径有1600mm和1400mm两种,北侧(靠近地铁)支护桩采用1600@1800,其他支护区域1400@1600(见图6~8)。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设置4道钢筋混凝土内支撑,并设置了两道大圆环钢筋混凝土支撑,其中支撑与地下室底板错开,主体结构优秀筒布置在圆环撑内,这样优秀筒施工不受支护的影响,其中主塔位置的大圆环支撑采用双圆环形式,外环内径为92.5m,内圆环内径62.5m,裙楼区域采用单圆环布置,圆环内径为60.0m,具体内支撑构件尺寸和截面见表4。立柱采用钢管混凝土,立柱设置均避开了基础及主体结构的柱,钢管立柱有900mm、800mm和700mm3种规格,壁厚20mm,C30混凝土填充钢管,钻(冲)孔混凝土灌注桩为立柱基础。 1.4基坑止水设计方案前面分析可知,场地内含透水层(中粗砂、粉细砂及粗砾砂层),且最支护结构的变形控制要求比较严格[12],因此,采用什么方案止水对该基坑非常重要,是确保基坑周边地铁和建筑物安全的关键环节,结合支护方案和地质条件,最后采用三重止水措施:高压旋(摆)喷桩+袖阀管注浆+挂网喷射混凝土,具体止水设计方案见图9。止水帷幕施工完成后进行了围井抽水试验,结果表明:双重止水效果良好,止水帷幕扩散体的渗透系数达到10-6cm/s。 1.5基坑监测方案设计由于基坑周边环境复杂,基坑设计中对基坑监测布置了比较全面的基坑支护监测体系,主要监测内容有:支护桩深部水平位移(测斜管)、支护桩顶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混凝土圆环及支撑布应力应变、地下水位、地面沉降、孔隙水压力、基坑内外土压力及支护桩内力,测点平面布置见图10。 2基坑土方施工方案 本基坑开挖量达到55万m3,出土方案和施工方法是工程能否按期完成和控制基坑施工对周围建筑物影响的重要环节之一,基坑设计时为了出土方便和塔楼基础施工的限制,分别在北侧和南侧采用了环撑,北侧塔楼的内圆环内径为62.5m,南侧裙楼区域圆环内径为60.0m内径。为了加快出土速度,在南侧环形支撑内布置了出土栈桥,栈桥宽7m,栈桥内侧有1m宽的应急人行道,车道表面设置了20mm厚的防滑凹槽,两侧有1.2m的防护栏。栈桥采用钢管立柱及槽钢连梁连接,且与基坑内支撑和环撑是分开的,坡道顶部浇筑350mm厚的钢筋混凝土板,现场施工后的现场情况见图11。基坑土方主要通过栈桥运输出去。 3基坑监测结果分析 图12是4个测斜管实测的支护桩水平位移(QS1和QS2布置在北侧,QS3和QS5布置在东侧),支护桩的最大水平位移在20位置附近,QS1的最大值为25.13mm,QS2的最大值为24.23mm,QS3的最大值为20.34mm,QS5的最大值为18.49mm。图13是利用理正深基坑软件计算的QS1测斜管对应的支护断面,计算出的最大位移为31.40mm,实测值小于计算值,基坑监测结果没有达到设计提出的预警值,基坑仍处于安全状态。目前该项目的地下室部分已施工完,现场情况见图14。 4结论 随着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越来越多的超大超深基坑涌现出来,本文详细介绍深圳平安金融中心超深基坑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将设计计算结果和现场实测结果进行了比较,实测结果表明,基坑采用钻(冲)孔混凝土灌注桩+4道内支撑+高压旋喷桩和袖阀管注浆结合的方案是安全可行的。同时也可以得出如下可供同类工程参考的建议:(1)对于超深基坑,一种支护方案已很难满足复杂基坑的设计,应结合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性价比等选用多种支护型式组合的设计方法。(2)当基坑处于城市交通繁忙地段,基坑周边有市政道路或建筑物时,基坑施工期间对变形控制要求比较高的,最好采用支撑刚度比较大的支护方案,同时开挖顺序对基坑变形也影响较大。(3)含有透水层地质时,基坑止水方案尤为关键,本实例中采用了多重止水方案:高压旋(摆)喷桩+袖阀管注浆+挂网喷射混凝土,现场抽水试验和基坑内渗水量表明:该止水方案的止水效果良好。(4)超深基坑出土方案直接影响工期,本基坑充分利用2个圆环的空间,设置了栈桥通道,土方开挖与内支撑布置空间配合,分段分片流水线出土。(5)在超深基坑中,全方面全过程的基坑监测至关重要,也是确保基坑和周边建筑物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作者:胡海英张玉成刘惠康饶彩琴骆以道刘小斌单位:华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岩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土木工程系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金融工程论文:基于现状研究的金融工程论文 一、公司并购后金融工程的运用现状 据Wind资讯统计,2013年7月以来158家公司并购涉资1229亿,京东方85亿。从行业看,7月以来披露的并购案例主要分布在能源及矿产、电子设备、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披露收购金额的并购案例中,交易价格达到10亿元以上的共有36例。涉及金额最大的为京东方收购显示技术48.92%股权,交易总价值达到85.33亿元。但公司并购后失败率的较高,32家并购后因为彼此金融产品服务理念不同而土崩瓦解,27家因为金融工程对市场信息的采集度不够,与需求严重脱节,金融产品无人问津,公司竞争力急剧下降,甚至连原先并购前公司拥有的顾客群也纷纷退出了购买公司金融产品的行列,导致公司股票暴跌而被迫终止并购重组的继续。因此可以说,当前中国公司并购运用金融工程依旧还存在着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二、公司并购后金融工程运用存在的问题 公司并购有利于凝聚不同公司之间资本,有利于增强冲击市场的合力,有利于再次激活企业原先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而言,公司并购后金融工程的运用缺失问题频现。比如并购后原有金融产品服务受限,造成顾客们对自己持有的债券、股权等的不放心,影响了并购后公司原先顾客群的忠诚度,给并购后公司的发展埋下了隐患;金融产品的经营理念选择不合理,造成金融产品的一些服务和功能将会造成变化,违背了顾客先前认可的经营理念,导致在源头需求预测与并购后的公司顾客实际需求相脱节,满足不了潜在目标顾客对公司经营理念的需求;公司并购后在金融市场中信誉不佳,造成顾客们对公司金融产品的信任急剧下降;跨业并购公司金融市场定位不到位,即对不同行业市场金融产品行情信息、行业动态、行业政策法规的分析过于片面化,造成定位不足,最终难免以失败告终。 三、优化金融工程在公司并购中的运用的对策 公司并购后要想在如此变化迅猛的金融市场变化中建设好金融工程,打造好公司推出的金融产品,就务必需要针对性地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对策,才能促进公司并购后摆脱日后公司经营遇到的所有瓶颈,不断提高公司金融产品在金融市场中的竞争力。下面将从四个方面进行对策的阐述。 1.加强对并购对象的分析与掌握。 公司并购往往会出现金融服务脱节的窘境,因此加强对并购对象的分析与掌握很有必要。对公司并购后自身金融人才以及市场金融人才进行公关金融人才的精选,加大公司并购后公关金融人才的规模,为并购对象分析部门的建立提供金融人才基础,完善信息统计、分析的能力,加强并购对象分析敏感力,从而科学地对并购对象信息进行分析,及时找到公司并购后对政并购对象的认知错误;积极学习和借鉴市场中一些优秀公司的并购对象分析技巧,适当地予以拓展和衍生,从而为公司并购后成立专门的并购对象分析部门提供更多的理论引导和现实依据;加大与并购对象在并购前的接洽力度,积极派遣公司并购后专员或者公司管理层人员,多途径地与并购对象进行接洽,充分实在地理解并购对象的需求、宗旨以及今后经营的方向。 2.优化金融产品营销策略。 营销策略是金融产品的品牌形象是营销到消费者认知的重要手段,能够在信誉基础上不断提高推出的金融产品品牌形象。因此优化金融产品营销策略势在必行。比如坚持一个基础。一个基础就是指公司并购后对市场金融产品行情信息的客观把握以及对金融产品市场的分析,尤其是要做好市场需求分析和自身金融产品分析,加大对自身金融产品的定位和品牌想象的塑造方向,引导公司并购后研究出更好更高质量更具优势的金融产品,不断提高品牌声誉细化金融产品创新策略和品类战略,金融产品创新策略是指在准确把握自身金融产品的需求的基础上,对其需求的满足进行金融产品开发,从而从创新的角度来创造性的满足金融市场的需求,形成良好的口碑,加快金融产品形象的建立与金融品牌的传播。 3.完善金融产品价值评估机构。 公司并购后对金融产品的价值估计经常出现高估情况,不仅损害了顾客利益,也降低了并购后公司的信用度。因此公司并购后应完善金融产品价值评估机构。金融公司并购后加大对现实产品自身的材料、成本、运费、做工等因素的了解和掌握,全方位地进行科学正规的价值评估,立足这些因素动态地尽可能精确金融产品的定价,包括利息、税收、管理费、保险费、股票佣金等,在精确定价之后还需要根据这些金融产品保留合适限度的盈利空间即使做到了这些,还要及时对同类金融产品金融产品的需求量与价格详情,并合适降低一些顾客所要花费的费用,比如保险费、管理费、税收等,以确保金融产品在金融市场中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从而高效地与金融市场金融产品价格接轨。 四、结语 本文分析了公司并购后运用金融工程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对进行了方案设计。即加强对并购对象的分析与掌握,以实现金融业务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产品的营销策略,以增强金融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加强金融管理模式的建设,以提升并购后公司的市场声誉;完善金融产品价值评估机构,以准确定位金融产品的真实价值。通过这些方案的设计,将能够为并购后的公司指明今后金融工程的建设目标和方向,有助于提高公司并购后金融产品在金融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为目标客户和公司自身带来更多利润回报,从而促进并购后的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吴超单位:安徽省铜陵学院 金融工程论文:基于供应链条风险的金融工程论文 一、金融工程的含义 狭义的金融工程是由美国知名财务专家约翰.芬尼迪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首先提出来的。他觉得金融工程主要包含了创新金融工具以及金融手段的设计、开发,并对金融类问题进行创造性解决等内容。广义的金融工程主要是借鉴了工程管理之定义,综合应用各类工程技术方法来设计与开发出新型金融产品,并且用创新性方法来解决金融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涵盖了产品定价、交易、风险管理等策略。金融工程最为重要的特点就是创新性,为金融创新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其主要目的是切实解决投融资、风险管理等金融方面的问题。 二、产品供应链条风险的产生原理 产品供应链条风险主要是指企业在其生产过程之中,因为各类事先所难以预知的供应链条系统内、外环境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的实际收益和预期收益之间出现了偏差,这就产生了受损的风险与可能。比如,企业在战略合作伙伴选择上往往会具备不确定性。一旦合作伙伴不够理想,就会在供应链条运行过程中产生比较大的风险风险。又如,委托间所产生的合同是不是妥当也是具备了不确定性。合作双方通过彼此之间的协商,其结果也会产生确定性,而供应商交货情况、市场需求情况、企业所面对的自然及社会环境等也会存在不确定性。 三、在金融工程中规避产品供应链条风险的措施 (一)实施套期保值以规避风险。 产品生产商、批发商以及经营商会运用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实施与交易方向相反的训练,从而获得市场盈利,这样一来就十分有利于延缓价格产生剧烈波动而造成的供求冲击。在产品供应链条的起始环节就可在期货市场中实施套期保值,将产品原材料加工中有可能出现的波动风险加以规避。与此同时,要积极地设计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之间的远期合约,从而运用远期交易实施买空与卖空,让产品供应链条中的上游企业能够承诺在今后一段时间购置相应数量产品的基础上还可向供应商购置选择权。立足于选择权,企业可通过产品供应链条来调整今后各种定单之数量,这样一来就能够让价格波动风险运用供应链条企业的一种共同承担加以规避,并且最后实现企业生产过程的高稳定性以及高效率性。 (二)构建组合合约以规避风险。 期权交易是指在支付了必要的权利金之后,拥有在今后的一段时间之中,依据事前规定的价格来购置或者卖出相应数量的期货合约之权利,但是却并不负有一定要购进或者卖出等义务。一旦超过了规定期限,期权合约就会自动地丧失效率,受到损失的唯有已经支付了的权利金。所以说,期权交易能够让投资人面对着非常剧烈的价格波动之时有了更加好的选择。不管是期货价格的上涨还是下跌,只需波动到了必要的幅度之后,即可规避风险,真正地实现盈利。比如,交易者可以预测今后价格的上涨,在买人期货合约的基础上,还应当买进有关期权所具有的看跌期权。一旦期货合约的价格向不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而呈现出下跌状况之时,就应当使用看跌期权,也就是要用比较低的价格买进期货合约以求获利,这样一来就能降低持有期货多头所造成的损失。假如期货价格真的在上涨,向着对投资人有利的方向发展,即可通过在期货市场中高价地卖出期货合约以实施对冲平仓,并且放弃所谓的看跌期权。对投资人来说,损失的只是相当有限的权利金,但是却能够将风险降低至最低的程度上。只要企业付了必要的定金,即可拥有在今后的一段时间中通过协商确定的价格购人或者卖出相应数量的产品之权利。与此同时,还应当买进和预期价格波动恰恰相反的期权,这样一来就能够让企业的产品供应链条风险最小,从而真正地实现盈利。因为我国金融市场开发时间比较晚,发展也就相当有限,金融价格仍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均衡价格,如此一来,就导致金融工程所产生的衍生工具难以规避各类风险,尤其是其发现价格之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当前,我国企业的改革进程相对滞后,十分缺乏需要加以规避风险的经营性主体,而金融工程之引人与应用也就缺少了相当广泛的市场化需求。以上这些均限制了金融工程在产品供应链条风险管理当中的运用。所以,企业一定要提升自身的实力,提升产品的生产率,开展科学管理以及决策,形成更加高效化的运行机制。如此一来,才能更加从容地面对各类风险,在愈来愈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得到发展。 四、结束语 总的来说,因为我国的资本市场在发展上尚不成熟,其价格难以做到完全地均衡,如此一来,就会导致金融工程衍生工具的风险规避功能无法做到很好地发挥,尤其是一部分金融衍生工具在应用上会受到体制、法律法规等的约束。同时,我国的基础金融工具具有开发上的不足,不仅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十分欠缺,而且衍生品的市场和法律法规的发展尚未成熟,从而限制了金融工程在产品供应链条风险中的运用,尤其是金融工程还无法解决风险管理的问题。为此,企业一定要实施科学决策,合理规避产品供应链条风险,从而在金融工程应用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作者:赵海蕾单位:江南大学商学院金融系 金融工程论文:基于课程教学的金融工程论文 1传统教学方法 国内依然沿袭着传统教学模式,最常见的是讲解传播模式,教师约花5分钟温习上堂课主要内容,再讲解新知识,最后归纳小结并布置作业练习,整个过程都是板书加讲授,教师头脑里装的只有教案,课堂缺乏活力,同时由于金融工程学所涉及的知识是相对抽象、枯燥的,这种方式下培养的学生掌握的仅是表面书本上的知识,知识点是模糊的,不利于学生的理解。讲解传播模式最大的缺陷是不从学生的角度考虑上课中出现的问题,因此逐步出现较为先进的模式:引导模式,其具体流程是由教师课堂上提出问题,学生探究猜测,再由老师逐一推理并最终得出结论。这种模式克服了学生不参与的缺陷,却终究是以老师传授为主,成效一般。本文根据几年教学经验并对学生问卷调查分析,对基础知识教学模式进行了改进,同时针对本课程应用性较强的特点,引入案例教学与实验操作环节,以增强学生应用与动手能力为最终目的。 2教学方法设计 2.1重视案例教学 由于传统的教学模式,只注重知识点的机械灌输,忽视了生活中的应用,往往令学生对课程产生枯燥无趣、高深难懂的印象。而如果能够从生活中的案例出发教学,不仅将知识点得以充分展示,而且还能提升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兴趣,同时案例教学是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实践应用型和复合型金融管理人才的有效方式。案例教学流程:展示案例—分析案例—知识内化。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是主角,针对金融工程课程体系主要研究远期、期货、互换、期权四类衍生产品的特点,可将班级分为4组,每上完一个阶段的课程,就由教师事先指定一个相关案例,由小组运用所需的理论对其进行分析和讨论,并且要求小组每个人都要发言,再由其他同学和老师进行评价和提问,在此过程中观点得以充分碰撞,最后由小组长将案例内容与知识点进行小结,避免了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模式,这样既增强了学生的参与感和团队精神,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教学也面临着一些困境,国内衍生产品市场处于摸索研究阶段,缺乏真实的案例,在教学中布置的案例都是参考国外的,脱离了国情。 2.2增加实验教学 金融工程专业培养的是金融管理类人才,强调动手能力,而实验教学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个更好的学习和掌握知识的平台,在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实验教学应遵循以学为主、技为辅,学技结合。实验的目的是深化对金融工程课程中基本理论、原理与方法的理解,能够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动手能力,为进一步进行专业研究奠定基础。根据教学课程设置的安排,设置了6课时的Excel软件操作实验,利用这类辅助技术解决金融工程中的某些实际问题,如解决利率的换算,年金、养老金等问题,实现对无收益资产远期、支付已知现金收益资产远期、支付已知收益率资产远期的定价。能够用Excel软件模拟布莱克-舒尔斯期权定价模型,应用该模型根据结果能够进行分析期权交易的价格波动状况等等。通过实验课程,使学生能够进一步掌握课程中所学的内容,逐步提高学生运用金融工程的方法解决金融问题的能力。本次引入金融实验过程,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但在增加案例与实验教学环境的同时,应注意到基础理论课的教学不能忽视。 2.3主动式教学 传统填鸭式的教学及生硬的强化训练虽然能暂时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却培养了学生被动式的学习和思维方式。课堂教学中,教师应以学生为主体,不仅要关注学生获取的知识面,更要多关注学生获得这些知识的过程,因为短暂获取的知识是会遗忘的,而学习能力却是永恒的。如同寓言故事描述的那样,不要只给别人钓好的鱼,而要教他们钓鱼的技巧。 2.3.1培养学生主动收集和运用信息的能力 在教学中,可按如下程序安排进行教学:创设情境—布置任务—实施任务—成果交流。可根据教学内容和对象,一方面,创设情景或提出问题,让学生尝试小组探讨、全班交流、论文报告等多种形式,另一方面,教师运用教学艺术,利用生生之间、师生之间立体化的评价激励机制来调动学生的学习态度。不仅能有效防止学生思维的僵化,更能提升学生的思维水平,发展学生收集、判断、选择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灵活解决问题及综合应用信息的能力。 2.3.2体验式教学 现在都注重实践教学,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学生参与的活动面不够广,大部分学生是活动的“旁观者”,提供学生活动的时间不够多,走“过场”现象比较严重等等。著名心理学家布鲁纳倡导发现学习模式,是指让学生通过自己经历知识发现的过程来获取知识、发展探究能力的学习和教学模式,因此体验式教学是个可取的方式。所谓体验式教学是指模仿现实中的情境,采用真实的数据,用来解决经济问题,该方法操作性强,易于将所学知识加以应用,可使理论知识理解更加透彻,锻炼了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除此之外还可以模拟炒股,模拟期货炒作,鼓励学生参加网上模拟炒股大赛等,若具备一定编程能力则可自己设计技术指标。 3结论 教学中,不能将传统教学模式一味的否决,要布置有价值、有意义并且学生有能力探索的内容,发挥学生的学习自主权。而某些虽有价值但学生根本无能力探索的内容,我们仍要考虑传统的教授法。本文从学生是教学主体出发,鼓励主动式教学,穿插案例与实验教学,从本期的成效来看,这一改革是可行的。本文的研究工作是一个尝试,相关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作者:邓华罗志军单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数学系 金融工程论文:金融工程风险研究论文 一、金融工程相关理论简介 金融工程(FinancialEngineering)是指创造性地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策略来解决金融财务问题,其优秀是设计开发出新的金融产品以满足特定的要求,并在新的金融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效地实现金融风险控制与管理。从这种意义上看,金融工程也可以叫做“风险管理工程”。 金融工程在控制金融风险方面,主要是运用现货工具和衍生工具并对它们进行一定的组合。所谓金融衍生工具(FinancialDerivativeInstruments)是指某种金融产品,其自身的价值(OwnValue)是由其所关联的其他产品(UnderlyingAssets)的价值所确定的,这正是“衍生”两字的来源。目前国际上流行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工具(Forwards)、期货工具(Futures)、期权工具(Options)和互换工具(Swaps)等,同时,还可以将几种衍生工具予以组合,创造出更新颖的金融工具。而这些工具之下的相关产品可以是某种商品,比如石油,也可以是股指、利率、汇率和债券等。期权亦称选择权,其持有人有权利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以一定的执行价格向对方购买(或出售给对方)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但没有义务。期权的买方为了取得这种权利,必须向期权的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所支付的费用成为期权费,亦即为期权的价格,称为权利金。按照交易的性质期权一般可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立权人授予买方在规定的时期内(或规定的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从卖方处购买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或期货合约的权力。看跌期权是指立权人授予买方在规定的时期内(或规定的日期)以约定的价格卖给卖方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或期货合约的权力。 二、金融工程在金融风险控制中的作用 (一)金融工程有助于增强金融风险管理,促进金融创新 金融工程由于使用了多门学科的技术,通过运用各种先进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手段,从而能够有效地对金融风险管理中所面临的利益与风险进行诊断、分析、开发、定价和定制,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样不仅可以把金融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还可以促进金融创新的形成。 (二)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风险管理的效率 金融工程利用金融衍生工具避免风险主要依赖其衍生性,其价格受到基础工具的制约,且具有明显的规律性。一般具有较好流动性的衍生市场可以对市场价格变化做出灵活反应,随着基础交易头寸的变动及时调整,较好地解决了传统风险管理的时滞问题。金融工程以更高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灵活性,有效地提高了金融风险管理的效率。 (三)金融工程有助于有效地回避系统性风险 所谓风险转移就是将风险转移给有能力或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通过金融工程创造的结构性金融衍生工具就属于这种方式。利用风险分散、风险控制、风险转嫁,能够有效地回避系统性风险,成为现代金融市场风险管理最重要的工具。 三、运用金融工程理论对中航油事件进行分析 中航油事件一方面由于其在原油价格的判断上出现失误,导致亏损;另一方面,2004年11月30日,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了一个令世界震惊的消息,该公司因石油衍生产品交易受挫,总计亏损5.5亿美元,公司净资产1.45亿美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被迫向新加坡最高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现以此案例做具体分析。 (一)原因分析 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应的避险策略的支持,使得亏损幅度没能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根据期权理论,介入期权交易时可以选择买入看涨期权、卖出看涨期权、买入看跌期权和卖出看跌期权4种不同的角色。而中航油所选择的却是卖出看涨期权,这是一种收益不大风险却很高的交易方式。一旦油价走向与中航油的预期相反,则中航油所面临的风险就将被成倍放大。中航油作为卖出看涨期权方,在期权合同订立之时,收到买方所支付的该期权合同的价格P。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石油价格始终低于行权价K,买入看涨期权方将选择不执行该合同,则作为卖出看涨期权方可以在没有任何成本支出的情况下,获得收入P,空头(中航油)将盈利,盈利的最大幅度则是看涨期权的价格。但如果油价在未来不跌反涨且超过K时,则买入看涨期权方将选择执行合同。当石油价格S超过K+P,则卖出看涨期权方出现亏损,亏损额为S-(K+P)。由于上涨的空间是没有限制的,因此理论上油价无限制上涨,则空头的亏损也是无限的。中航油在2004年初开始涉足衍生品交易时估计油价会下跌,或者至少不会再涨。在原油价格位于每桶35—39美元区间时,该公司基于这种预期开始作空。而此后油价一度涨至55美元,中航油被迫平仓,亏损高达5亿多美元。而它的交易对手大多是银行,它们当中有许多家银行都对从中航油购买的期权产品做了对冲交易,将风险分散到市场上。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当中航油手中只有几百万桶石油期货合约时,卖出5500万桶石油的看涨期权是完全错误的决策,因为手中没有货物时,就只能以市场的高价买入再按指定的低价交割,其间的价差即为亏损,这个亏损在理论上是可以无限大的。中航油看跌石油价格,完全可以买入看跌期权,要是价格上涨只亏损权利金,如果价格下跌,扣除权利金外跌多少就能赚多少。而卖出看涨期权即使油价下跌,中航油实际也只能赚到权利金,如果上涨由于空仓则要冒无限大的亏损风险。另外,当中航油发现方向做错后,也没有买入看涨期权以对冲风险,减小损失。 (二)对策分析 事实上,期权是一种用来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而中航油由于缺乏风险意识,在期权交易上投入过多的头寸,以一种近乎的态度去博取有限的利润,结果可想而知。如果中航油购入一批石油现货作为生产存货,由于石油价格波动,存货价值有可能上升(中航油获利),也有可能因石油价格下滑而下跌(中航油亏损)。为控制企业经营当中因存货价格变动可能产生的风险,中航油可以在购入石油现货的同时,卖出一份与现货等额的看涨期权,形成现货+卖出看涨期权的投资组合。当石油价格上涨时,则可因存货价格上涨获利,而卖出看涨期权合同却亏损,不过,两项相抵,组合价值得以保持稳定;当石油价格下跌时,存货价格下跌亏损,由于出售看涨期权所获得的收入可以冲减存货价格下跌的损失,相应减少企业的亏损。中航油也可以在买入现货的同时,再买入一份等额看跌期权,形成现货+买入看跌期权的组合。当石油价格上涨时,则存货方面因价格上涨获利,而买入看跌期权的合同发生亏损,但两项相抵,组合价值可保持稳定;当石油价格下跌时,存货价格下跌亏损,但买入看跌期权升值获利,组合价值亦可保持稳定中航油还可以使用期货市场空头+买入看涨期权的组合,买入看涨期权后,一方面中航油在期货市场是空头,油价下跌时中航油可以在期货市场实现盈利,所购买的看涨期权虽然贬值,但损失有限;另一方面,投资者通过购买看涨期权锁定了可能的损失,油价上升时,中航油在期货市场上的损失可由其购买的看涨期权的盈利相冲抵。除了采取以上这些方式之外,还可以进行更加复杂的期权组合投资策略。 合理使用金融衍生产品,不但不会扩大企业经营风险,反而能够有力地控制乃至锁定企业经营风险。然而,现实中本应作为金融避险工具的期权,到了中航油那里却成了投机工具,丧失了风险控制的功能。而通过运用简单的金融工程理论,我们完全可以在国际衍生品市场上避免重演这样的悲剧。 金融衍生产品不是风险的万恶之源,借助不同的金融工具,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和学习,加强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是介入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前提条件。如果中航油能严格执行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流程,那么它完全能够很好地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并获得相应的收益。 摘要:金融工程是指创造性地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策略来解决金融财务问题。金融工程在控制金融风险方面,主要是运用现货工具和衍生工具并对它们进行一定的组合。金融工程由于使用了多门学科的技术,通过运用各种先进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手段,能够有效地对金融风险管理中所面临的利益与风险进行诊断、分析、开发、定价和定制,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样,不仅可以把金融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还可以促进金融创新的形成。 关键词:金融工程;金融衍生品;金融风险 金融工程论文:金融工程风险分析论文 一、金融工程相关理论简介 金融工程(FinancialEngineering)是指创造性地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策略来解决金融财务问题,其优秀是设计开发出新的金融产品以满足特定的要求,并在新的金融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效地实现金融风险控制与管理。从这种意义上看,金融工程也可以叫做“风险管理工程”。 金融工程在控制金融风险方面,主要是运用现货工具和衍生工具并对它们进行一定的组合。所谓金融衍生工具(FinancialDerivativeInstruments)是指某种金融产品,其自身的价值(OwnValue)是由其所关联的其他产品(UnderlyingAssets)的价值所确定的,这正是“衍生”两字的来源。目前国际上流行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工具(Forwards)、期货工具(Futures)、期权工具(Options)和互换工具(Swaps)等,同时,还可以将几种衍生工具予以组合,创造出更新颖的金融工具。而这些工具之下的相关产品可以是某种商品,比如石油,也可以是股指、利率、汇率和债券等。期权亦称选择权,其持有人有权利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以一定的执行价格向对方购买(或出售给对方)一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物,但没有义务。期权的买方为了取得这种权利,必须向期权的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所支付的费用成为期权费,亦即为期权的价格,称为权利金。按照交易的性质期权一般可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立权人授予买方在规定的时期内(或规定的日期)以约定的价格从卖方处购买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或期货合约的权力。看跌期权是指立权人授予买方在规定的时期内(或规定的日期)以约定的价格卖给卖方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或期货合约的权力。 二、金融工程在金融风险控制中的作用 (一)金融工程有助于增强金融风险管理,促进金融创新 金融工程由于使用了多门学科的技术,通过运用各种先进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手段,从而能够有效地对金融风险管理中所面临的利益与风险进行诊断、分析、开发、定价和定制,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样不仅可以把金融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还可以促进金融创新的形成。 (二)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风险管理的效率 金融工程利用金融衍生工具避免风险主要依赖其衍生性,其价格受到基础工具的制约,且具有明显的规律性。一般具有较好流动性的衍生市场可以对市场价格变化做出灵活反应,随着基础交易头寸的变动及时调整,较好地解决了传统风险管理的时滞问题。金融工程以更高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灵活性,有效地提高了金融风险管理的效率。 (三)金融工程有助于有效地回避系统性风险 所谓风险转移就是将风险转移给有能力或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通过金融工程创造的结构性金融衍生工具就属于这种方式。利用风险分散、风险控制、风险转嫁,能够有效地回避系统性风险,成为现代金融市场风险管理最重要的工具。 三、运用金融工程理论对中航油事件进行分析 中航油事件一方面由于其在原油价格的判断上出现失误,导致亏损;另一方面,2004年11月30日,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了一个令世界震惊的消息,该公司因石油衍生产品交易受挫,总计亏损5.5亿美元,公司净资产1.45亿美元,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被迫向新加坡最高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现以此案例做具体分析。 (一)原因分析 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应的避险策略的支持,使得亏损幅度没能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根据期权理论,介入期权交易时可以选择买入看涨期权、卖出看涨期权、买入看跌期权和卖出看跌期权4种不同的角色。而中航油所选择的却是卖出看涨期权,这是一种收益不大风险却很高的交易方式。一旦油价走向与中航油的预期相反,则中航油所面临的风险就将被成倍放大。中航油作为卖出看涨期权方,在期权合同订立之时,收到买方所支付的该期权合同的价格P。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石油价格始终低于行权价K,买入看涨期权方将选择不执行该合同,则作为卖出看涨期权方可以在没有任何成本支出的情况下,获得收入P,空头(中航油)将盈利,盈利的最大幅度则是看涨期权的价格。但如果油价在未来不跌反涨且超过K时,则买入看涨期权方将选择执行合同。当石油价格S超过K+P,则卖出看涨期权方出现亏损,亏损额为S-(K+P)。由于上涨的空间是没有限制的,因此理论上油价无限制上涨,则空头的亏损也是无限的。中航油在2004年初开始涉足衍生品交易时估计油价会下跌,或者至少不会再涨。在原油价格位于每桶35—39美元区间时,该公司基于这种预期开始作空。而此后油价一度涨至55美元,中航油被迫平仓,亏损高达5亿多美元。而它的交易对手大多是银行,它们当中有许多家银行都对从中航油购买的期权产品做了对冲交易,将风险分散到市场上。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当中航油手中只有几百万桶石油期货合约时,卖出5500万桶石油的看涨期权是完全错误的决策,因为手中没有货物时,就只能以市场的高价买入再按指定的低价交割,其间的价差即为亏损,这个亏损在理论上是可以无限大的。中航油看跌石油价格,完全可以买入看跌期权,要是价格上涨只亏损权利金,如果价格下跌,扣除权利金外跌多少就能赚多少。而卖出看涨期权即使油价下跌,中航油实际也只能赚到权利金,如果上涨由于空仓则要冒无限大的亏损风险。另外,当中航油发现方向做错后,也没有买入看涨期权以对冲风险,减小损失。 (二)对策分析 事实上,期权是一种用来规避风险的金融工具,而中航油由于缺乏风险意识,在期权交易上投入过多的头寸,以一种近乎的态度去博取有限的利润,结果可想而知。如果中航油购入一批石油现货作为生产存货,由于石油价格波动,存货价值有可能上升(中航油获利),也有可能因石油价格下滑而下跌(中航油亏损)。为控制企业经营当中因存货价格变动可能产生的风险,中航油可以在购入石油现货的同时,卖出一份与现货等额的看涨期权,形成现货+卖出看涨期权的投资组合。当石油价格上涨时,则可因存货价格上涨获利,而卖出看涨期权合同却亏损,不过,两项相抵,组合价值得以保持稳定;当石油价格下跌时,存货价格下跌亏损,由于出售看涨期权所获得的收入可以冲减存货价格下跌的损失,相应减少企业的亏损。中航油也可以在买入现货的同时,再买入一份等额看跌期权,形成现货+买入看跌期权的组合。当石油价格上涨时,则存货方面因价格上涨获利,而买入看跌期权的合同发生亏损,但两项相抵,组合价值可保持稳定;当石油价格下跌时,存货价格下跌亏损,但买入看跌期权升值获利,组合价值亦可保持稳定中航油还可以使用期货市场空头+买入看涨期权的组合,买入看涨期权后,一方面中航油在期货市场是空头,油价下跌时中航油可以在期货市场实现盈利,所购买的看涨期权虽然贬值,但损失有限;另一方面,投资者通过购买看涨期权锁定了可能的损失,油价上升时,中航油在期货市场上的损失可由其购买的看涨期权的盈利相冲抵。除了采取以上这些方式之外,还可以进行更加复杂的期权组合投资策略。 合理使用金融衍生产品,不但不会扩大企业经营风险,反而能够有力地控制乃至锁定企业经营风险。然而,现实中本应作为金融避险工具的期权,到了中航油那里却成了投机工具,丧失了风险控制的功能。而通过运用简单的金融工程理论,我们完全可以在国际衍生品市场上避免重演这样的悲剧。 金融衍生产品不是风险的万恶之源,借助不同的金融工具,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和学习,加强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是介入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前提条件。如果中航油能严格执行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流程,那么它完全能够很好地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并获得相应的收益。 摘要:金融工程是指创造性地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策略来解决金融财务问题。金融工程在控制金融风险方面,主要是运用现货工具和衍生工具并对它们进行一定的组合。金融工程由于使用了多门学科的技术,通过运用各种先进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手段,能够有效地对金融风险管理中所面临的利益与风险进行诊断、分析、开发、定价和定制,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这样,不仅可以把金融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还可以促进金融创新的形成。 关键词:金融工程;金融衍生品;金融风险 金融工程论文:金融工程发展现状分析论文 一、金融工程的界定 金融工程是一个崭新的金融领域,许多金融工程理论和技术还正在发展中,所以学者们对金融工程的理解和诊释也不尽相同。 最早提出金融工程学科概念的美国金融学教授约翰•芬纳蒂。 笔者对芬纳蒂的相关研究文献中涉及金融工程界定的表述进行了总结后,认为芬纳蒂指出了金融工程的实质在于“创新”和“创造”。1.金融领域中思想的跃进,其创造性最高。2.指对已有的观念做出新的理解和应用。3.指对已有的金融产品和手段进行重新组合,以适应某种特定的情况。 二、金融工程的应用原理分析 金融工程是市场追求效率的产物,它本着以问舞为导向和不断创新的基本原则,将工程思维引入到金融领域,设计、开发出各种新型的金融工具、手段及相应的策略方法,从而创造性地解决金融业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 笔者在本文重点对于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和发展的途径进行分析,在对于金融工程的概念进行阐述之后,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于金融工程的应用原理进行必要的说明。 首先,金融工程可以实现风险的转移和再分配。金融工程通过对风险的分析和优化设计技术,创造大量的金融衍生工具和风险管理战略,使原有的风险在不同主体间重新分配,风险厌恶者以支付一定费用方式将原来承担的风险转移到风险偏好者或中立者身上,或风险回避程度高者将部分风险“卖”给回避度低者,根据这种原理设计出如远期协议、期货、期权等,已成为风险管理的“有力武器”。 其次,金融工程可以实行比较利益之间的互换。金融工程以其独有的洞察力和创造性将金融市场上运作成本的相对差异充分利用,产生了大量的以互换为基础的金融工具和经营策略,互换类金融工具已在国际金融市场占有重要地位。 再次,金融工程可以缓解信息的不对称。金融工程的方式是设计“信号显示”机制,在不违反保密原则下让信息不完全者借以了解相关信息,如可售回股票的设计,规定如果在未来某一时点发行者的普通股价低于某项设定值时,持有者可按预先设定价格将可售回股票卖给发行者,这个预设价格即是向投资者“显示”了发行者对公司未来价值的看法。 此外,金融工程可以增加流动性。金融工程运用不同流动性含义创造了许多新产品,比如,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帐户保证最大限度地更方便获取现金,使暂时不用的现金投入运用,有些产品设计目的在于通过增加市场深度或吸收能力来改善流动性,采取把非标准化的金融工具标准化,对工具结构进行改造以更易于在二级市场变现,以及通过以抵押资产、应收帐目的形式发行证券将高风险变为低风险,增加流动性等。 三、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金融工程在我国应用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 在项目融资方面,珠海高速公路项目是我国第一笔采用金融工程的资产证券化技术,成功地实现了项目的融资。 在货币互换方面,1992年8月,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为中介,上海浦东和广东佛山的两家公司做了一笔1亿美元与5.8亿人民币的货币互换交易。此次交易大大节约了互换双方的资金成本。 在资本运营方面,比较成功的是在1996-1997年间,香港百福勤公司和摩根•斯坦利亚洲公司为北京在香港的公司京泰集团策划,通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一个空壳公司—北京企业投资公司,并同国内企业进行“股权置换”,成功的包装成立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最后,北京企业投资公司以低廉的成本控制了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和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上述的一些成功案例说明金融工程的一部分成果在我国已具有了运用的价值,我们可以引进和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工程技术来解决我国在经济金融方面的问题。 四、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途径思考 在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国际金融业融合日趋紧密的今天,我国正处于由不发达向日益发达和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双重转变过程中,实施金融工程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乃至宏观经济建设非常必要。 1.发展金融工程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 首先,发展金融工程,首先需要一个发达的金融市场,并且逐步实现利率市场化。其次,约束市场投资主体的行为,塑造真正的市场参与主体。此外,积极把高新技术引入金融业,加速金融科学化的发展。 2.引进适合我国金融市场的金融工程产品 在债权式、股权式和货币式这三种金融工程工具中,我国应优先在股权式金融工程工具中发展期货和期权两种。期货的股权式金融工程工具有股票指数期货和股票期货两种。相比较而言,由于我国股市发展时间较长、规模较大、投资者较多、相应的法规制度比较健全,在发展的条件上要优于另外两种金融工程工具。 3.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为了保证金融工程的风险不被滥用并波及整个市场,除了市场交易者自身必须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之外,还需建立严密有效的监管体制。创新与监管是一对矛盾体,管制过严就扼杀了创新,监管过松,风险性加大,但正是“监管一创新一再监管一再创新”的动态的过程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繁荣,有力推动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要让金融工程在“统治下的自由市场”中运行,未雨绸缪,在大规模地发展金融工程之前,中国还需建立完善高效的监管体系。 4.深入研究金融工程内在运作原理 金融工程与其开发的金融产品的关系如同建筑中的工程设计与建筑物的关系。因此,研究金融工程最重要的是学会工程设计,即如何根据客户需要并结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通过分析、设计和计算等过程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并最终推向市场。 由于我国目前尚缺乏金融工程的一些基本条件,金融工程的很多技术在我国还不具备应用的条件,但笔者认为,我们不能盲目等待,而应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借鉴金融工程的一些思想和理念,应用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用于解决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中的难题。 金融工程论文: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影响分析论文 摘要:金融工程将数理分析技术、计算机和电讯技术、自动化和系统工程仿真技术等前沿技术全面导入和用于解决日益复杂的金融财务问题,使金融领域展现了全新的广阔前景,与此同时,它也给金融系统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影响。 关键词:金融工程金融体系影响 金融工程是根据系统工程理论,综合采用工程技术方法,设计、开发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从而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在具体运用中主要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公司风险,并为客户设计、定制一些特殊的金融产品。金融工程为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强金融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但同时对全球金融体系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的正面影响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宏观调控的效率。金融工程开发设计出的新型金融工具打破了金融机构传统的专业分工,使其业务种类经营范围扩大。从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使金融机构更加注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增强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日趋融合,决策效益增强。金融工程所创造的新的金融产品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提高了投融资便利的程度,极大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壮大了市场规模,从而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而中央银行利用金融工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实现宏观调控和风险管理。 2.金融工程强化了现代金融管理。金融业的现代化推动了数理方法的应用研究,反过来,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的防范,也越来越需要量化决策分析和研究。金融工程的发展,提高了人们对金融运行规律的认识,从而能更好地把握市场的发展动向而进行科学决策。运用金融工程各种先进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手段,对客户所面临的利益与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分解、取舍和重组,形成客户所能接受的风险收益,进行风险控制。金融工程还可以利用电脑技术与通讯技术及时发现金融市场的不均衡性,从而客观上增强了市场的有效性。用金融工程处理各种证券金融数据,可以比较全面地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力度。 3.金融工程可以有效控制金融风险。金融工程是一种系统性的分析方法。其具体运作过程包括五个步骤:诊断、分析、开发、定价和定制。即识别客户遇到的金融问题的本质与根源,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依此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并确定金融产品的开发成本和边际利润,从而为每个客户定制能满足其特定要求的金融工具。由此可见,金融工程是在新的金融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效地实现经营风险的控制。 二、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负面影响 1.使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下降。金融工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更高效率的产物,其发展在促进金融效率全面提高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这是由于金融工程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空前激烈,金融业务的多元化和金融机构的同质化,使金融机构可以涉及诸多领域,金融机构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受到冲击。2.使金融体系面临着新的风险。随着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各种信用形式得到充分运用,金融市场价格呈现高度易变性,金融业面临的风险相应增加。金融机构推出的规避风险的创新工具,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同时也使金融业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新的风险。 3.增强了金融交易的投机性。金融市场出现的与基本的经济因素无关的不正常波动,往往是因为有投机力量的操纵,并有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从众心理从旁助阵。金融工程为投机活动创造了大批撼动市场的先进手段,增强了市场的有机性。 4.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工程模糊了各种金融机构间传统的业务界限,金融机构为了增强竞争力,逃避管制,大量增加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这就使得同一种经济功能可以通过不同的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来实现,从而使金融监管出现了真空地带。 三、推动金融工程发展,完善金融体系的思考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特别是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的覆盖率、安全性等方面急需大力加强。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完善国内的清算交易系统,加快电子化进程,减少金融交易的时滞,增强市场效率和流动性,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不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为金融工程的运用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2.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手段,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资金流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研究针对金融工程运用及其产品的有效监管手段。具体可采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级共同监督管理体制。监管部门对金融工程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应有所准备,建立起一套全程的、动态的跟踪管理体系,对市场的发展进行预测把握,引导金融工程的顺利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基本稳定。与此同时,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3.创造金融工程实施的有效主体,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加快企业尤其是国企的改革步伐,积极培育风险管理的市场需求主体,促进企业管理方式和股权结构转变,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完善金融市场,提高金融工程的效率。努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推进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步伐,引进国际金融市场上较为成熟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效率,促进金融行业的竞争。 金融工程论文:金融工程与金融效率相关问题分析论文 自70年代以来,金融管制普遍放松,金融自由化席卷全球,全球市场一体化趋势不断加强,金融创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直接促进了投资基金、金融衍生工具等风险管理技术的爆炸式增长,使金融业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在这一深刻的变化中,作为金融创新和金融衍生工具发展理论基础和技术保证的金融工程,于80年代中后期在西方发达国家金融领域中出现,并伴随和推动着金融创新的变革。至90年代,大规模、大范围地运用金融工程的技术、方法和手段来解决日益复杂的金融、财务问题的金融工程化趋势已不断加强,金融科学已从传统的描述性和分析性的阶段过渡至到了工程化的阶段,开始大规模地创造出经济和社会效益。金融工程已对全球的金融经济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金融工程的含义及其基本组成 金融工程(FinacialEngineering)现在有关文献中,但直到80年代后几年,动态套期保值策略——组合保险的创始人李兰德和鲁宾斯但才开始讨论。‘金融工程新科学”。1988年,美国金融学教授费纳蒂(Finnerty)的背景下首次给出了金融工程的正式定义,即“金融工程包括新型金融工具与方法的设计、开发与实施以及为金融问题提供创造性的解决办法. 一般说来,金融工程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金融工程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数学及通讯工具,在各种现有基本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不同形式的组合分解,以设计出符合客户需要并具有特定P/L性的新的金融产品。而广义的金融工程则是指一切利用工程化手段来解决金融问题的技术开发,它不仅包括金融产品设计,还包括金融产品定价、交易策略设计、金融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本文采用的是广义的金融工程概念。 金融工程是金融业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提高自身效率的自然结果,其原因在于金融工程的应用范围来自于金融实践且全部应用于金融实践。概括他说,金融工程应用于三大领域:一是新型金融工具的设计与开发,二是新型金融手段和设施的开发,其目的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作效率,挖掘盈利潜力和规避金融管制,三是为了解决某些金融问题,或实现特定的财务绎营目标制定出创造性的解决方案。金融工程的组件是各种现有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再复杂的金融产品和工具,都可以分解成各种基本的金融工具。如果把传统的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及其衍生金融工具(如远期、期货、调期、期权等)比作建筑房屋用的基础材料的活,那么各种新型金融产品就是这些简单基础材料组建的楼房和大厦。不同的结构组合就会形成结构造型卞同的高楼大厦。目前金融创新产品已达3200多种,名义价值达18万亿美元。目前已成熟的金融产品大体可分为股权类、债务类、衍生类和合成类四种,其中最主要的是目前大量涌现的衍生证券工具。合成类金融产品是一种跨越了利率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和商品市场中两个以上市场的产品。证券存托凭证(DR)、股指期货等均属此类。基本的金融手段则包括:电子化证券交易、证券的私募与公开上市、存架登记、电子资金划拨等,这些都与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发展有密切关系。 金融工程的运作具有规范化的程序:诊断——分析——开发——定价——交付使用,基本过程程序化。其中从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产品的性能目标确定,方案的优化设计,产品的开发,定价模型的确定,仿真的模拟试验,小批量的应用和反馈修正,直到大批量的销售、推广应用,各个环节紧密有序。大部分的被创新的新金融产品,成为运用金融工程创造性解决其他相关金融财务问题的工具,即组合性产品中的基本单元。 金融工程中,其优秀在于对新型金融产品或业务的开发设计,其实质在于提高企业效率,它包括:(1)新型金融工具的创造,如创造第一个零息债券,第一个互换合约等;(2)已有工具的发展应用,如把期货交易应用于新的领域,发展出众多的期权及互换的品种等;(3)把已有的金融工具和手段运用组合分解技术,复合出新的金融产品,如远期互换,期货期权,新的财务结构的构造等,其一切设计原则常呈现出如下的特点:(1)剥离与杂交。即运用尖端技术对风险和收益进行剥离、分解或杂交而创造出新的风险与收益关系。如将附在国债券上的息票从本金上剥离下来单独出售,创造出SRTIPS之后又将其同掉期结合产生了SRTIPSWAP产品;(2)指数化与证券化。指数化是将一些基本的金融工具的价值同某些市场指标,如股票指数、LIBOR等挂钧,为避免市场反向变动的损失,常将其设计成期权的形式。证券化以原来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如不动产、不良债权、垃圾债券等为基础发行新的证券,如资产后备债券(AssetbackedBond)或资产掉期证券;(3)保证金机制。使交易双方违约风险下降,确保交易公平,同时使金融机构资金占用大大降低;(4)业务表外化。监管机关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使金融工程开发出众多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业务以保证盈利,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效率。 二、金融工程与金融效享的互动机制及金融工程对金融效率的推动金融工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不断追求更高的金融效率的产物。与此同时,金融工程又直接促进了金融效率的全面提高。金融工程的产生与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推动,主要是经济、金融环境的转变,经济主体内在需求的变化,金融理论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及向金融领域的渗透四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从深层次上看,这四方面都从本质上反映了市场追求高效率的内在要求。 1.7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巨大变化为金融工程提供了萌发的土壤。首先,70年代初,以固定汇率为主要内容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浮动汇率制取而代之,再加上中东石油危机等原因,汇率、利率、股息率等一系列相关的变量处于极不稳定、难以预料的波动之中;其次,随着生产的国际化和资本流动的国际化趋势日益加强,价格的易变性由一国扩展到全球,世界金融市场风险大大增加,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股票、债券、外汇等已不能有效地对付日益扩大的风险,以“避险”为目的的金融创新大量涌现,金融工程也应运而生;再次,西方发达国家80年代以来实行的“放松管制”以及金融业务全球化又给金融工程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金融全球化作为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又是相对并在很大程度上背离实质经济的全球运动,据估计,目前全世界的金融交易量大约是商品(服务)交易量的25倍。显然资本流动、货币体系、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全球化必然要求有相应高效的金融运作效 率,这就成为金融工程产生的原始推动力。 2。经济主体在激烈竞争中对金融资产流动性和盈利性需求的加大,是金融工程产生与发展的内在动因。传统金融工具和方法在收益性、流动性上存在矛盾,但现实的金融企业和非金 融企业却有着以最小的成本(包括风险成本、流动性成本)换取最大收益的本能要求,因而对低成本、多样化融资方式需求增加。金融工程顺应这种需求创新出了一系列金融产品,或增加流 动性、或风险管理、或增加收益性、或降低企业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经营者的成本(AgencyCost)。其中风险管理要求,即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多样性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是金融工程发展的本质动因。 3·金融理论的发展是金融工程发展的理论基础。近20年来华尔街的两次革命实现了金融理论的突破。1972年12月米尔顿·弗里德曼的题为《货币需要期货市场》的论文,为货币期货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费金·布莱克和马龙·肖在1973年提出的期权走价模型,使当年的期权交易所得以成立。80年代达莱尔·达菲等人在不完全资产市场一般均衡理论方面的经济学研究从理论上论证了金融工程对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重大意义。90年代的各种金融工程理论,如资产定价模型、风险模型更是得到空前发展,客观适用性和精确性也大大提高。金融工程得以迅速发展。 4·技术进步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给金融工程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技术支持。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金融变量变动加快、风险增加,对金融工程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而且加上以人工智能力代表的复杂计算能力的增强,使许多需要高精技术的金融创新成为运用的可能,许多理论模型获得了得以实际运用的条件,并能够模拟检验,从供给方面给予金融工程发展的技术支持。 总之,提高金融效率是金融工程产生和发展的最根本推动力。金融工程是金融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断提高自身效率的结果。但金融工程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推动了金融效率的提高。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与功能实现。首先,金融工程开发设计出的新型金融工具相互之间在特性上混杂、交叉,打破了银行制度的专业化分工,使金融机构业务种类、经营范围扩大,获取的收益大幅度提高。如可转换证券融合了债券与股票的特点,银行贷款也可具有证券的特性。金融机构业务进一步交叉,缩小了传统的金融专业分工界限。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商业银行,其业务范围基本上包括了所有的金融业务,使银行的组织体系发生着重大变化,推动着整个金融业向纵深方向发展壮大。其次,从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金融创新开发出的种类繁多的新型金融工具,为人们的投资提供了多种选择,满足了客户对金融资产的多种需求,激发了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的内在冲动,随着金融工程的深化,金融机构服务内涵的扩大对其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机构可以运用金融工程,为客户提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再次,金融工程使金融机构组织结构和管理素质发生变革。金融工程推动金融机构形成合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金融组织模式和治理结构。90年代金融机构兼并之风使其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在完成组织机构变革之后,其功能和业务都有所增强。管理方面,金融机构注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日趋融合,决策效益加强。最后,金融工程鼓励了竞争,促进了金融机构提高竞争力。金融工程的优秀要素,如对金融的创新程度、技术含量的高低、信息技术的优劣以及收益/风险的配套,已成为金融机构体现其经营实力与地位的竞争热点。这种竞争性具有充分的相互替代作用。一方面促进构在资产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基础上不断创新金融工具,以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金融机构不断运用现代技术和先进通讯技术,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一般而言,在既定的技术条件下,产品总是受至“投入的制约,金融机构单纯地增力。资本或单纯增力”人员都将面临收益递减规律的影响。,口果没有技术进步的支持,要实现持续增长是十分困难的。而金融工程通过开发新的金融产品,获取新的收益来源,使得金融机构的持续增长、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如,西方商业银行的表夕)业务收入已占收入的40%~60%,可见金融工程对金融机构收益增长的明显作用。 2)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首先,金融产品、业务创新极大丰富了金融市场交易,壮大了市场规模。自60年代美国花旗银行推出第一张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至今,各种系歹!化、复合化的金融工具,如NOw。帐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自动转帐帐户、股票指数等层出不穷。这些金融工具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在合同性质、期限、支付要求、市场化能力、收益、规避风险等方面各具特点,力。快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壮大了金融市场规模,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与发展,高效率的金融市场应该为绝大多数理性投资者提供能够方便构建被他们自认为有效投资组合的机会)金融工程正是丰富了投资者的选择,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其次,金融工程有助于金融商品的价格发现,实现金融市场均衡。根据金融工程的运作机制,如果现存金融商品的价格没有处在均衡位置,就存在着“套利机会,就必然可以通过利用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组合出新型金融工具获得无风险利润。金融工程使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任何微小的套利机会都会被利用。因此,不论是信息因素使金融商品价格的短期失衡,还是市场条件的根本变化导致的均衡价格移位,者。能因为金融工程师的行为促使其迅速恢复至均衡状态。再次,金融工程提高了投融资便利程度。利用金融工程设计开发出的金融市场组织形式、资金流通网络和支付清算系统等,能够从技术上和物质条件上满足市场要求,特别是近年来无纸化交易与远程终端联网交易方式加快了资金流通速度,节约了交易时间和费用,使投融资活动更加方便快捷,金融市场效率大幅度提高。 3)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宏观调控的效率。金融工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创造性地解决央行宏观调控问题,实现风险管理。央行可利用金融工程创造新型的监管调控工具。如1990年春、秋季,德国政府通过非公开销售方式发行了一种特殊的十年期债券,它实际上是标准的十年期政府债券与以其为标准的看跌期权的综合,这种特殊产品非常出色地自动实现了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功能,从而大大削减了传统公开市场操作人为判断入市时机所带来的误差和交易成本。可见金融工程为新型金融监管体系、调控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有力支持+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金融工程的高度专业化和复杂化及其产品的高杠杆性和虚拟性,给金融业的监管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带来了新的问题。但这些问题的解决仍有赖于金融工程的进一步发展和有效利用。 三、发展我国的金融工程、提高金融效率的思路 目前,我国金融业正经历着从封闭的财政型银行体系向开放的现代化金融体系转变的过 程。由于长期的金融压制,使得国内金融体系运行效率低下,面对货币市场基础薄弱,资本市场极不完善,且国际国内金融风险增加、金融监管难度加大等不利因素,金融体制改革的每个环节都存在风险。为此,建立和发展我国的金融工程,积极有效地借鉴各种风险管理技术,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来看,都具有提高金融效率的重要作用。金融工程在我国已具雏形。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有了初步发育,外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认股凭证、可转换债券和国债期货曾小有规模,外汇远期和货币互换也曾小范围存在过。虽然大多数衍生品市场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先后关闭,但反映出我国对金融工程一定程度的现实需要。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一级、二级市场发展迅速,公司股票包装上市、买壳注资、企业兼并重组等活动中,系统化、工程化的策略手段己偶有使用,为大企业集团理财的财务公司也逐步成立, 应用各种金融手段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对外融资活动规模不断壮大,银团贷款,项目融资,在国外发行债券、股票等虽大多由外国著名投资银行机构运用金融工程进行策划,实际上也意味着金融工程对我国的渗透。 目前,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主要面临以下制约因素: 1·体制约束。金融工程的发展必须有相应的市场需求主体作支持,但由于我国的企业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滞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尚不健全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内在利益冲动有余而责任约束不足,缺乏内在的风险防范需求;金融改革还未有实质性进展,多数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没有改变,缺少压力和创新的动力;此外,投资者整体素质较低。因此,风险管理市场需求主体尚未真正到位,这无疑将对我国金融工程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2·市场基础约束。金融工程的发展和运用,尤其是衍生工具的创新要求发达、高效的金融市场和丰富的现货基础。我国金融市场分割、狭小,信息成本高,股票、债券等基本金融工具规模小且不够规范,更为主要的是金融价格市场化进程太慢。目前形成我国金融资产价格的市场机制很不健全,市场化程度较低,主要表现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行政色彩浓厚,虽然汇率已经并轨,但目前的汇率水平并不能真实反映外汇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此外,利率市场化进程举步艰难。银行存贷款利率、国债发行利率仍然由国家控制,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因参与对象少、交易量不大基本上体现不出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更无法成为资金市场的基准利率。 3·技术约束。尽管我国证券市场电子化程度较高,银行业务处理也普遍推行电脑化,通讯设施及技术水平部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我国国民经济的信息基础设施还远未建成和睦全,快捷、高效的信息传输网络建设进展缓慢,清算交易系统离高效、快速、准确要求甚远,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远程通讯技术未能在金融领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金融工程运用所要求的技术条件不能满足。 4·理论制约。我国金融理论还停留在理论描述、定性分析及经验判断的阶段,统计、数理分析及其它尖端前沿科学的成就尚未用于金融理论的研究,金融工程尚未得到应有的先进理论支持。另外,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与调控方式亟待进一步提高,金融工程所需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的缺乏以及金融体系对外的长期封闭等因素也制约了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 推动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从而提高整个金融领域的效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结合 当前的经济金融环境,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金融工程,具体可从以下几个环节着手: 1·努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商业银行体系改革步伐,中国正值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在产权安排、组织结构、经营机制和行为特征上是垄断化、计划化与竞争化、市场化并存,在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同时进行金融工程建设,可以实现中国金融业效率的高速增长。为此,一要进一步加快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步伐,加快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促进金融同业竞争,改善金融服务水平;二是加速建立、健全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完善金融调控和调控政策工具,改进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完善金融监管制度。通过对发达国家金融创新和衍生工具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借鉴,研究有效的针对金融工程运用及其产品的监管手段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加速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淡化行政干预金融市场的力量;五要加速推进企业改革尤其是国企改革步伐,积极培育风险管理的市场需求主体。 2.大力发展现货市场的同时适当介入衍生金融市场。稳步推进利率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和人民币的自由兑换进程,大力发展现货市场,再根据现货基础的厚实程度和现实风险管理的需要发展相应的衍生市场,充实金融工程技术发挥的工具基础。可考虑首先重点发展外汇、股票指数、国债的远期与期货市场以及可转换债券市场,然后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使债券利率、优先股红利浮动化,最后试点并逐步推广期权与互换交易。在推广初期,应制订较高的保证金比率,并限制交易主体和品种,以控制风险和过度投机。 3.发展投资银行业务,逐步引进金融工程系统化、工程化的理财技术。在目前金融工程难以马上应用于金融衍生工具创造的情况下,可考虑重点发挥其理财、风险管理功能。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和企业、个人日益旺盛的理财需求,投资银行不但要从无到有的快速发展业务,还要提供全方位的资本营运服务。投资银行应成为实施金融工程的急先锋,为国企改革提供资金和制度创新的动力,促使企业管理方式和股权结构转变,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完善金融市场,降低市场的信息成本,提高金融效率。 4.积极鼓励、正确引导适应中国国情的金融工程建设和金融创新。首先,商业银行应提高对金融工程的认识,真正把研究、开发新业务当作发展的新增长点,其次,中央银行应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金融创新的顺利进行,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在现阶段,商业银行可根据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情况、监管情况以及客户的需求情况,权衡收益与风险,选择一些风险较小、简单易行的金融新业务进行模仿、改良,谨慎地尝试,如贷款承诺、可转让定期存单、贷款出售等。 5.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引进金融工程理论和技术,培养金融工程人才。应努力推进国民经济的信息化进程,特别是企业的信息网络建设,为金融工程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为此,有必要利用当前国家加大投资以启动国内需求并把信息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来培育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完善国内的清算交易系统,加快电子化进程,减少金融交易的时滞,增加市场的流动性,也是金融工程运用的必要条件。另外,应立足于我国经济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的现实,在总结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探讨金融工程在我国建立、发展的基本条件、应用规律及其相应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及时加强对国际金融工程发展态势的动态跟踪研究,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工程科学,发挥我们的后发性优势。在金融工程人才培养方面,应重点培养数理分析能力与创新意识,可以通过对现有金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与高等院校专业培养相结合来实现,中国金融业的整体效率的本质提高期待着中国自己的“金融工程师”的出现。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金融理财与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的发展优势 以余额宝为例,阿里巴巴之所以推出这项金融理财产品,有其固有的优势,具体有以下几点:①庞大的网络客户资源。截至2012年底,支付宝注册账户突破8亿,至2014年底实名用户已近3亿,2004年到2014年据支付宝平台的数据显示:生活缴费、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转账等便民支付的交易总笔数约为60亿笔。庞大的客户资源,为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余额宝一经推出就获得了巨大的用户资源,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快速发展。②余额宝的投资准入门槛低。大多数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的认购都设有最低金额(大多是最低5万元);但互联网金融产品则不同,以余额宝为例只需1元就可以加入理财军团,低准入门槛无疑能更好的实现支付宝中拥有小量余额用户的需求。可以这样估算,支付宝8亿的注册用户每位用户仅往余额宝内转存1元的闲置资金,余额宝将获得8亿元的沉淀资金,可见其聚少成多、聚沙成塔的效应。余额宝的投资低门槛不仅充分调动了小量余额用户的投资积极性,同时庞大的沉淀资金将有助于其更高效地进行金融资源的组合配置。③余额宝的流动性强、操作便利且交易成本低。余额宝和银行活期存款相比具有相似之处,即随时支取、流动性强。用户在保证联网的状态下可以随时实现从余额宝内提取资金进行消费或支付,且整个过程不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这无疑增加了用户的资金活跃度,能更好的满足用户的现实需求。④余额宝的收益可观。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活期存款年收益率为0.3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0%,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4.25%;2014年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如下图2所示。相较而言余额宝的年化收益率(如图1所示),远高于上述银行的一般存款业务,甚至在2014年一季度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图22014年各收益类型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走势资料来源:普益财富。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监管主体缺位。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缺乏明确的监管者,进而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理财行为的审批和准入门槛限制等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互联网金融理财处于实际上的监管真空状态。同时,也造成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合法化问题尚得不到妥善解决。以余额宝为例,支付宝仅持有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而非销售牌照,整个余额宝服务过程不过是将天弘基金的直销系统内置到支付宝网站中,从而使用户在将支付宝余额转入余额宝之时同步创建了基金账户。尽管支付宝一直宣称只执行支付功能,不过种种迹象,如网上倾向性宣传以及基金销售业绩,均事实上推翻了其自身言论。可以说,长此以往继续打政策擦边球,支付宝面临的法律隐患只会越来越严重。另外,目前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规定,余额宝是由天弘基金直销的,支付宝扮演的是支付角色,因此从监管政策规定上来说余额宝并不具备合规性。尽管由于监管主体缺位,暂时余额宝还没有受到政策禁止,但于长远来看目前的监管真空不利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健康发展。②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到目前为止,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理财是一种金融创新,是为规避现有法律法规制度而产生的创新性的交易方式和行为,这些方式和行为改变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不能用现有法律制度来调整。目前我国还没有推出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行为进行规范,可以说我国目前处于无明确法律可循的状态。正是由于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理财处于肆意发展的阶段,导致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在现有的金融领域的双轨特征不断被放大,市场化受到很大挤压。以余额宝为例,自推出以来就不断侵蚀传统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业务和金融理财业务的利润。余额宝是货币基金,它属于基金产品的一种,这就注定了余额宝同银行和证券机构所授的基金一样,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但是,阿里集团自推出余额宝这项金融理财业务以来,单方面注重宣传产品收益率而对运作模式、产品规模等信息揭示不足,特别对产品风险提示明显警示不足。随着货币市场行情的变化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今后也会发生收益降低,甚至亏损关闭可能性。这就很有可能会造成诸多法律纠纷,尤其是支付宝用户众多,一旦纠纷反作用于支付宝,就会造成更多法律上的纠纷,而监管层却无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来解决此类纠纷问题。③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本身存在各种风险,主要涉及到的信用风险、支付与结算风险、操作风险等。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在验证时较为困难,这样容易发生信用风险;而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金融网络都会因网络瘫痪而导致支付及结算出现问题;金融行业内部人员利用自身职权及操作漏洞通过网络进行金融犯罪则会导致操作风险。而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使得各方主体在面临上述风险时应对不足。以余额宝为例,如果客户扎堆赎回基金或天弘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均会导致余额宝无法支付用户事先垫付的资金。如余额宝“随时支付消费”的特点极大增加了节假日、网站购物促销时期大面积赎回的可能性,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基金管理将会面临巨大流动性风险,尤其是回赎资金不到位极有可能引发信用危机。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对策分析 网络时代的消费观、理财观日新月异,以余额宝所代表的碎片式理财产品将是未来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的重要方向,其未来发展前途不容小觑。因此,加强我国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和规制将势在必行。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在此报告中针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问题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大原则,不仅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创新行为,同时也提出了监管的总体方向。因此,在此原则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理财加强监管:①明确监管主体,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目前应首先理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行为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明确金融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范围。要明确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微观审慎监管全面覆盖的监管理念,推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些部门逐步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这种跨行业、跨区域的经营模式,要加强上述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进而实现正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跨部门跨地域的多层次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避免出现互联网金融中的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以余额宝为例,它是第三方理财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两者相互合作的金融产品,因此其监管体系也应围绕上述主体从两方面展开。第一,针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平台的监管。首先,“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明确支付平台的业务定位,分别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进行全面的审慎监管,严格审核理财机构的相应资质和业务范围等情况,谨慎决定市场准入名单,并对准入的理财机构进行严格监督;其次,工商、信息、司法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推出机制进行审核,保障客户的切身利益;最后,互联网金融行业应加强企业自律,明确其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方支付公司须在合同中明确资金回赎的相应条件,同时按照服务协议规定承担将相应的法定货币存入用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其他金融账户的义务,提高其信用程度。从而构建多层次互联网的金融监管体系,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第二,针对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监管。第三方理财机构在获得合法性以后,应当严格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加强资金管理的安全性,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诚信体系的建立,从而扩大机构规模,提升业绩。同时,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专门监管,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促进第三方理财机构运行的规范化。②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法规建设。首先,法律法规是国家实施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安全的根本依据,目前我国应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可以借鉴境外法律监管经验的精华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在美国以《美国统一商法典》为基础及大量可循的金融管理判例所形成的完善的市场法治经济制度有利于市场经济法制化;而香港,只有拿到港府多个牌照才有资格开始经营业务,并且不同牌照的经营范围均不同,这就防止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与国外的法律法规相比,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律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其立法基础是传统金融行业和传统金融业务,鲜少涉及互联网金融相关内容,因此目前亟需及时修订和完善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配套法律体系;其次,还应梳理与互联网有关的现有法律法规,并结合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特点加大基础性立法工作。修改现有法律体系中对互联网金融不适用的条款,进一步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补充制定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准则以及安全法规。③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交易中的快速性、频繁性和虚拟性等特点,监管部门除了加强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建立有效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外,还应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商业信用数据平台。同时,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完善网络金融信息的方式及内容等信息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虚假、漏报、瞒报信息的行为。如通过财务信息披露将各种网络信息进行公示,并对各种相关信息及网络业务的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公示。近年来,我国先后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机构,但是距离构建完备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领域,还是十分薄弱。在虚拟的互联网环境下,信息采集、传播速度及规模都达到空前的水平,面对过量化、复杂化、非对称性的信息,消费者在识别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难度大大增加,使其知情权受到挑战;且消费者各类交易信息,如: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资金信息等在互联网传输过程中受到网络自身安全漏洞的影响而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直接影响到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因此,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应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这一领域,加强对消费者特别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方面的教育,从而构建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 作者:刘洋 陈静娜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影响下的个人理财论文 一、网上借贷业务 P2P网贷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和意愿的人群。P2P网贷平台整合了搜索引擎、社交网络、信息处理和云计算的优势,能够有效克服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达成点对点的直接交易,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在该类业务中,借款项目的收益完全由市场决定,由平台运营方或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担保,多个资金出借人可共同分担一笔借款项目的额度,以此分散风险、共享收益。截至2013年上半年,以人人贷、拍拍贷为代表的P2P网贷平台,已近400家,网贷平台上成交规模或可达到600亿元。 二、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了冲击和替代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通过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制定客户财务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选择金融产品以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一系列服务过程,是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而如今,互联网金融以其“关注用户体验”、“致力界面友好”的设计理念、独特的经营模式和迅猛的价值创造方式,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传统的经营模式形成直接冲击甚至替代。 (一)银行支付功能日益边缘化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在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中,包括了阿里巴巴、腾讯、盛大、百度和EBay等互联网巨头,在2012年度3.66万亿的互联网支付规模中,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家企业就占据了69.2%的份额①。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业务也已经能够实现个人客户的收付款、转账汇款、水电煤代缴、保险理财购买、缴纳学费等日常支付结算服务,对商业银行的支付功能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这种替代主要体现为:在线上,网上支付市场被支付宝、财付通等网络公司所占据,银行开展网上支付业务往往不得不依赖于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渠道;在线下,越来越多的传统个人支付业务纷纷“触网”,支持网上支付,继而又被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线上支付所取代。银行传统的通过网银、USB-Key进行认证支付、转账的功能日趋被冷落。 (二)加快储蓄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互联网余额理财模式的出现,将货币基金的投资价值、流动性、支付功能与用户体验立体结合,既满足了个人客户的对流动性和支付便利性的需求,又提供了高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收益,给银行储蓄存款,尤其是活期存款带来了不小的竞争压力。如上表可见,虽然从产品性质上而言,互联网余额理财产品挂钩于货币基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类产品没有可比性,但从其产品的变现能力、支付功能和风险等级上看,已与储蓄存款差别不大。个人客户从实用性角度出发,当然偏向选择功能趋同、风险相近但收益率更高的“余额宝”“、活期宝”产品。由于国家对存款利率的控制和银行自身对存款利差的依赖,商业银行之前并没有动力调整利率或开发类似的个人现金管理账户或产品。但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理财业务的日趋成熟和互联网商业生态的日益完善,在支付习惯和巨大利差的吸引下,会诱使越来越多的个人客户选择将存款从银行搬离,导致银行存款吸引力下降和大量流失现象。这将迫使银行不得不主动寻求开放存款利率控制以及提高存款利率等途径,有利于加快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也对银行未来的资产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银行间个人理财产品竞争更加激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带来了银行间理财产品的竞争加剧。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基础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其强调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优秀业务的深度整合,以客户体验为根本诉求,而需求响应、期限匹配、管理等业务流程被大大简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将不再遵照原有的自主推介销售的模式,而是逐步转向第三方销售平台的自助性销售模式,对于一些同质化程度较高的中低端理财产品,个人客户可以不再通过银行进行了解、选择、购买,而是在第三方网站上对所有银行发售的所有同类产品直接搜索、比价(比较收益率),并完成购买。这种销售模式上的改变将使得银行对个人客户的影响力减弱,银行之间的竞争增加,销售成本提升。 (四)银行个人客户跨行业分流加速客户是银行各项业务的基础,个人理财业务就是基于银行对客户信息和财务状况的分析,为客户提供符合其收益需求和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不断成熟完善,银行将不再是个人客户办理理财业务的首要选择,也将不再是提供理财产品的主要机构。目前,一些平台化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已经可以依托自有客户信息数据和行为数据来分析判断客户的消费习惯和理财需求,如再能整合现有互联网理财业务和产品、P2P网贷业务,建立金融产品数据库,则完全可以为个人客户建立独有的理财数据模型,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方案。这将使银行失去对客户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并颠覆现有银行理财管理体系。 三、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应对措施 (一)增强业务创新研究,提升传统业务生命力活期存款因为其变现快、无风险,被视为个人日常备用支付资金,用于零星小额的支付或周期性缴费之用(如还信用卡、交水电费等)。客户选择“余额宝”类理财产品,就是因为其不仅拥有以上功能特点,还较活期存款有更高的收益。因此,银行在产品设计上应该围绕客户对日常支付、提现、风险和收益的需求,借鉴国外账户管理经验,利用利率市场化的契机,创新储蓄存款业务模式。例如,可采用对同一客户的不同用途账户给予差异化利息收益的办法,针对其用于刷卡消费、网上购物、代扣缴费、贷款还款等的支付结算账户,可提供比活期储蓄账户高的利率;而针对定期购买理财产品、基金、保险、贵金属等的理财类账户,则可提供比支付结算账户更高一级的利率。 (二)增强数据技术支持,提升理财产品竞争力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产品设计、数据处理、业务操作以及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撑,科技系统的研发能力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将是决定商业银行竞争能力和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对于理财业务而言,一是要充分整合银行的客户信息、产品信息,形成完善的信息数据库,通过大数据技术手段进行系统化的数据收集、筛选、分析和应用,建立理财产品的精准营销体系。二是充分利用银行专业能力,大力开发不同特点、不同功能的理财、基金、保险产品,尤其是加大对中高端理财产品、理财业务的开发和拓展力度,在理财产品的质量上做文章,用差异化的产品来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 (三)增强银行服务意识,提升个人客户忠诚度与互联网金融这类后起之秀相比,银行拥有明显的优势,资金雄厚、信誉保证、网点众多、客户资源丰富,在个人理财领域也是深耕多年,体系完善、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其不足之处恰恰在于对客户体验的把握上不如互联网企业深刻、到位。因此,银行一是要在进行业务设计和产品开发时,应花更多时间关注客户的操作体验,理解客户的真实意图,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二是要充分利用网点资源,经常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让客户亲身感受到专业理财服务。三是要在财富顾问、专业信贷、风险控制、私人银行等方面为客户提供高端理财服务和增值性服务,并形成标准化的服务体系。总体来看,互联网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发展速度虽快,但交易量相对较小,短期不会动摇银行理财业务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但银行也应尽早转变观念,密切关注互联网发展动向,通过整合互联网技术与银行优秀业务,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互联网金融给传统业务格局带来的冲击,谋求新的发展机遇。 作者:陈小天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冲击下的银行理财论文 一、余额宝产生原因及运作模式 “余额宝”是将基金公司的基金直销系统内置于支付宝账户管理系统,资金在支付宝与余额宝之间转移相当于购买和赎回基金。余额宝收益为用户购买货币基金的收益,余额宝沉淀资金由基金公司进行管理,基金公司将筹集的这一部分资金投入到货币基金的投资中。由于募集到的资金数量大,所获得的收益比散户分散投资要多,基金公司将这些收益中的部分收益与用户和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享。支付宝的起点最少1元,大大降低了理财投资的准入门槛,因此在成立后很短时间内就得到迅速发展。 (一)急需解决第三方平台沉淀资金的问题沉淀资金又称作“客户备付金”,指支付机构为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而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杨国明、李宝华,2006)。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设立过渡账户,使收支款项在支付平台上实现可控性停顿,在双方确立交易关系后可以直接转移资金去向。这种支付模式带来的必然后果就是资金沉淀。沉淀资金按其来源的不同分为在途资金和支付平台所吸存的资金。支付平台吸存资金充值后的资金由于还没有使用而停留在支付平台的账户上,就产生了第二种资金沉淀。支付平台的资金流动性很大,甚至每时每刻都有资金被支取或转走。但是由于互联网的特点,每天都会有大量的资金对其进行补充,因此还是有大量的资金沉淀生在支付宝的备用金账户上,这样就产生了数量可观的孽息。2011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颁布规定沉淀资金所产生的利息除必须计提10%的风险准备金以外,剩余的九成可全部归属第三方支付机构所有。沉淀资金的价值取决于存放时间和投资回报,通常市场利率越高,资金沉淀时间越长,沉淀资金价值就越高,但是又有短期流动性,一笔固定的沉淀资金一般只能用于短期投资。而余额宝的出现应对了沉淀资金所产生的问题。支付宝通过和天弘基金的合作,把用户账户上“闲置”的钱“盘活”起来。把散户的资金集中到一起后进行货币基金的投资。当资金带来投资收益后把这些收益划出一部分给支付平台和支付宝用户。余额宝的使用者能体验到小额理财的收益;支付平台解决了被人诟病的沉淀资金的孽息问题并能大大减少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所产生的影响;基金公司则得到很好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余额宝的推出带来一个三赢的局面。 (二)增加用户“黏性”2013年6月13日余额宝正式面世。6月30日当天,余额宝的有效基金户数为251.56万户,资金规模达到66.01亿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余额宝用户数为4303万,户均持有额为4307元,累计发放收益为17.9亿元。短短半年内,用户数从251.56万增加到4303万,这无疑是惊人的。从这巨大的“吸引力”上,我们可以看到由利益催生出的用户“黏性”。这正是阿里巴巴所期望的局面。 (三)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如何解决互联网金融在运作过程中的问题是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推动力,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内容之一,解决第三方平台出现的问题需要不断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余额宝的出现,恰恰体现了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的特点。问题的出现推动着创新,创新又带来新的问题,对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又推动着新的创新出现。 (四)运作模式支付宝公司、基金公司(这里仅指天弘基金公司)和支付宝客户构成了余额宝的直接运作主体。支付宝公司推出兼具支付和增值功能的余额宝产品,是基金买卖客户资源和第三方结算工具的提供者。天弘基金公司推出增利宝基金产品,并嵌入到余额宝中,是基金的销售者。支付宝客户通过把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实现对增利宝基金的购买和持有,是基金的购买者。首次投资余额宝的用户可以在支付宝中建立一个独立的账户。通过银行的网上支付等方式把资金转入到支付宝中,然后申购天弘基金的增利宝基金。待基金公司确认其申购份额后,基金公司将其募集到的资金进行货币基金的投资。当用户需要用支付宝支付时,能即时赎回份额,然后去支付购买。用简单的语言表述这个过程就是:转入确认消费/购买转出。现阶段天弘基金主要是投资货币基金,货币基金具有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稳定收益型等特点。 二、银行理财产品与余额宝比较 (一)流动性余额宝能即时进行赎回,很大程度满足用户对资金流转速度的需求(见图1)。余额宝强大的流动性对传统银行业造成的“打击”无疑是十分沉重的。余额宝推出时的口号是即时赎回。余额宝的购买采用的是T+1模式,余额宝对以确定份额的用户计算收益,所得收益每天都计入客户的余额宝账户。余额宝资金可以随时转出或用于各种网购支付,转出金额实时到达支付宝账户,对于实时转出金额不享受当天的收益。银行的传统理财产品一般采用的是T+2的购买模式,而赎回模式则是有快有慢。 (二)收益性余额宝具有了理财和消费两重功能,收益按天结算,属于低收益的理财产品。从增利宝的特点和投资结构来看,增利宝与商业银行1天期的超短理财产品性质最接近。根据天弘基金公司公布的增利宝历史收益数据,自从余额宝上线以来,增利宝的日均年化收益率超过4%,大幅度超过多数商业银行的1天期理财产品。从表1可以看出,与其他短期理财产品相比,余额宝在收益率以及申购要求上占了很大的优势。能与之匹敌的就是工商银行工银瑞信推出的理财产品。其余产品都没有明显优势。在此,我们假设投资者A有50000元现金,期望短期的理财产品,按照2013年12月31日的收益率算,并按照资金到账时间计算(由于不同产品的赎回时间不同,我们统一定2014年1月5日为金额实际到账日,但每种产品的赎回时间不一致),到期日后能获得的收益如表2所示。从表2我们看到余额宝的收益远远超过了其他银行理财产品,在收益率上余额宝有明显的优势。 (三)风险性余额宝的风险第一种中收益风险。在余额宝开始之初,阿里巴巴就一直在弱化余额宝作为一种基金投资的风险,宣传上只是一直强调比活期储蓄高十几倍的亮点。余额宝只是因为其申购和赎回的时间短,操作比较快捷而能在时间和灵活性上与活期存款相媲美,却不具有活期存款所有的高安全性。余额宝的本质是基金的投资而不是储蓄。因此任何人都不能保证余额宝一直都是高收益。而商业银行因为有严格的监管,在申购任何理财产品之前都会和客户详细讲明投资的风险,这就会给客户形成一种风险意识,使得理财投资更理性更谨慎。第二种风险是互联网技术风险。从余额宝问世至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新闻报道余额宝账号被转走了几万甚至几十万。目前,余额宝方面推出一个新的服务协议,余额宝的资金将由平安保险承保,如被盗100%赔付,赔付无上限。与银行严密而又复杂的金融系统相比,网络金融存在的技术风险还是不容忽视。不仅如此,在2014年1月21日发生的全国“大断网”事件也让包括余额宝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等网上交易充满了“危机”。当天我国国内通用顶级根域名服务器解析出现异常,部分国内用户无法访问.com等域名网站。在此次事件中,面对客户一线的DNS服务器都把包括百度、淘宝等在内的许多网站解析到一个陌生IP地址上。如果这个IP地址是黑客的电脑,他可能会模仿支付宝建一个一模一样的网站,把用户账户和密码全都记录下,意味着用户访问的百度不是真正的百度,访问的余额宝都可能已经被盗走,甚至是网上的一切有关个人账号的信息将全部消失。这种风险也是余额宝所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无法与传统商业银行媲美的关键之一。 (四)合法性我国的法律在互联网金融方面尚属空白。很多关于证明事项、举证责任划分、证明要求等内容未有清晰界定,不能在双方出现纠纷时提供具体可行的裁判标准。其次是支付宝没有销售基金的许可证,为了避免法律的监管,阿里巴巴称在余额宝的运作中,公司仅仅充当一个支付渠道的角色,不作为基金购买的协议方参与,也不对基金的盈亏承担责任。但是,一些专家认为余额宝的实质是借助天弘基金来实现基金的销售。如果一旦余额宝被界定为基金产品,那么作为主要推出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平台的支付宝就应当符合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标准并被严格纳入监管范围。但未取得基金销售牌照的支付宝就存在着监管的空白,这就对投资者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截至2013年6月21日,支付宝余额宝中有部分销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未能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督银行的协议,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29条、第30条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暂行规定》第9条。 (五)规模性支付宝的用户可以通过储蓄卡快捷支付付款,但暂不支持网银、集分宝、红包等进行转入支付。转入设有限额,但各种转入方式的限额有所不同:支付宝账户余额转入无限额;储蓄卡快捷支付限额单笔2000元、单日2000元、单月1万元;储蓄卡卡通转入随卡通本身限额。各种转入方式转入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1元以上为正整数即可。如果没有开通储蓄卡快捷支付的用户,就只能先把钱转到支付宝再从支付宝申购余额宝。网上银行转账用U盾每次限额100万元,用电子密码器是每次50万元、每天最高100万元。从这里可以看出余额宝对银行渠道的依赖度。只有通过银行的渠道,余额宝才有运营的渠道。一旦银行判定其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揽存业务,就可能会减少甚至关闭其资金渠道,这样就会对余额宝产生致命的影响。其次,从天弘基金目前的资产规模来看,笔者认为尚不足以应付更大规模的资金投资,这样余额宝的投资规模必然受限,而商业银行无疑在这方面拥有绝对优势。 三、结论 (一)对商业银行的启示利率市场化趋势下,余额宝的出现似乎是向传统的商业银行敲了警钟。尽管其对银行“揽存”的短期影响还是“微不足道”,长期影响有待观察,很多人现在对余额宝这一新生事物持观望态度,一旦人们默认了这种新的互联网理财方式,对于银行造成的冲击是可以预见的。为此,我们首先分析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的启示。1.重视互联网“长尾效应”银行是唯一合法“吸存”的金融机构,银行通过吸收客户的储蓄然后进行贷款,利用贷款和支付利息之间的利润差来实现盈利目标。可以说,存款是银行开展一切业务的根基。活期存款是银行吸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银行资金重要来源之一。但是活期储蓄的利率却十分低,似乎与其带来的效益不相匹配。“长尾效应”认为,所有非流行的市场累加起来就会形成一个比主流市场还大的市场。银行“刻意遗忘”的这部分人群正好能带来巨大的市场利益。余额宝的推出很大程度上抢占了这一部分的客户人群,将目标瞄准了银行垄断的活期存款。近期,广发银行和易方达基金公司联手推出了“智能金账户”和“快溢通”业务。“智能金账户”和“快溢通”利用了广发银行客户的储蓄卡现金收入与信用卡还款的“时间差”,客户可以一边“花银行的钱”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贷款;一边在还款期到来之前“用自己的钱”(储蓄卡活期资金)投资易方达货币基金,获得理财收益,实现“一钱两用”的效果。智能金账户的利率基本都比活期利率高。从广发银行的应对措施,我们可以感受到商业银行正在转变观点,开始重视“长尾效应”,打破垄断思路,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在余额宝面世之后,各大商业银行一系列积极的应对措施表明,银行已经感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压力。在未来,商业银行要与一些稳定优秀的基金公司合作,为这一部分客户提供更安全、便利和高收益的短期理财产品,加强客户服务个性化,发挥自身的系统和业务优势,开展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法开展的独特业务,才是未来出路。2.充分利用互联网潜力,扩大服务优势管理经验丰富、系统资源强大、有强大的国家后盾作为安全保障以及无可撼动的国家信用都是商业银行的优势。如何更进一步发挥这些优势,是未来银行管理层需要思考的问题。2012年和2013年两年网民人数年增长速度都在42%以上。网络化为未来发展的大方向,而金融业务易于数字化,因此金融业务和互联网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服务有天然优势。银行正在积极拓展自己的网络服务平台,纷纷加大了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推广力度。通过网上平台,客户可以减少到银行办理业务所耗费的时间和次数,银行也可以减少柜面业务办理压力,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还可以实现销售模式转变和创新。3.控股第三方支付公司,整合资源优势借鉴外国的经验,商业银行可以在有效监管的情况下直接参股或控股第三方支付公司,使其成为旗下的子公司,为其提供庞大的数据资料弥补商业银行在发掘市场需求的渠道上的不足,整合双方的优势。 (二)对互联网金融的启示1.解决风险问题首先是投资的风险问题。余额宝一直标榜自己的收益率是活期的几十倍,但是其基金投资的本质是难以抹去的。商业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虽然收益率低,但是明确是保本的,这也是银行能对抗网络金融理财产品的优势。第二个风险就是网络风险。有学者提出第三方支付数据涉及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掌握这些信息就可了解一个国家实时的经济情报和信息,对于这个行业应该从国家利益的角度考虑。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电子支付服务,在其支付指令的传送过程中,商家和消费者资金账户信息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转结。从微观层面讲,这涉及到商户和用户的资金安全和消费者的信息隐私;从宏观层面讲,亿万用户的资金账户信息贮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系统中,这也涉及到国家金融信息安全,关乎社会安定。保护这些信息事关国家的金融信息安全。因此做好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2.加强监管,解决合法性问题网络金融在中国发展势头迅猛,涌现出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投资渠道,同时社会上也开始出现一些言论认为有些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涉嫌违法违规操作。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出席“2013年中国互联网大会”时特别提醒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注意防范风险,两个底线不能突破: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是非法集资。如何对这些在互联网上快速生长的电商公司进行监管、由谁来监管,一直都是很多人争议的问题。有学者提出从一开始政府就必须进行监管,但不能设置障碍,不能是扼杀式的监管。应该进行完善的制度建设,确定分层分级的监管体系,建立跨部门监管机制,要采取创新性的监管办法。余额宝运营到现在已经被监管部门多次“点名”关注。国家的态度似乎是支持这类创新性金融产品,但要求其落实好国家监管政策,处于一个合法受监管正当运营的状态。因此,互联风金融行业要想持续发展就要自觉合理合法地运营,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作者:莫易娴曾祥菁单位: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策略研究 [摘 要]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陆续出现了“余额宝”“活期宝”“现金宝”等理财产品,给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针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弊端,如欠缺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个人理财产品趋于同质化,创新力度不够,新理财产品缺乏强劲的技术支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应采取的竞争对策是创新金融理财产品,扩宽理财产品融资渠道;注重专业人员培养,建设高质量的个人理财业务团队;推进个人理财与互联网的融合以促进共赢;加强技术开发,加快银行自身转型优化。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竞争策略 一、引言 在过去的十年里,互联网技术已经深刻影响到各个领域,近两年金融领域也形成了新的金融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其产品和业务也越来越丰富,不仅使个人客户越来越便利,而且也深刻影响着传统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有数据表明,人们在办理金融业务时,越来越倾向通过互联网来进行,2015年国内互联网上的个人理财交易规模达到1235.6万亿元,较上年增长了23.8%,其增长速度相比于银行柜面业务交易规模的增长速度要快很多。从各种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若各商业银行想在未来有更加良好的发展前景,就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竞争策略,努力争夺金融市场。 二、互联网金融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自我国加入WTO后,影响最大的已不是外国资本,而是创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和服务方式。 与国外的理财市场相比,我国具有起步较晚,发展相对缓慢的特点。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国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才刚刚起步,随着银行越来越剧烈化的竞争以及金融市场的逐渐打开,个人理财业务也渐渐地融入发展。目前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个人理财金融产品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想要在激烈和残酷的竞争之下立于不败之地变成一大难题。 三、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的挑战 2013年互联网金融平台陆续出现了“余额宝”“活期宝”“现金宝”等理财产品,给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凭借其“致力于界面友好,充分关注用户体验”的设计理念、以及它独特的经营运作模式和价值创造方式,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传统的经营模式形成了直接而猛烈的冲击。互联网金融平台不仅提供了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金融理财服务而且还借助于对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使其充分的掌握金融领域的信息资源。这种互联网平台使交易能够实现客户与产品的自行对比与匹配,为交易者提供更为合理的理财产品,所以比起传统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得到更多客户的好评和青睐。 此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提供的理财产品趋于同质化,而且起点高。而互联网金融下理财产品投资起点低、申购时间更为灵活、申购费用更为优惠,因此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产生了一定的挤占效应。客户更偏向于选择可以做到“货比三家”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这种选择使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与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 四、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弊端分析 (一)欠缺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 不同层次的客户往往需要不同层级的理财产品和投资策略,这就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全面的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每一项产品,还应该掌握证券,房地产等等相关的知识。可是目前的商业银行高水平的理财规划师甚是缺少,而且我国目前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周期短,职业认证体系也不够完善,大部分理财人员都是从银行其他职位上调转过来的。虽然经过一些培训,但是这些专员对理财的掌握仍十分片面,缺乏综合性技能,甚至更多的只能够充当产品推销员的角色。 (二)个人理财产品趋于同质化,创新力度不够 虽然在金融市场上存有数量颇多的理财产品,但大多理财产品是由于银行间的相互模仿、基于原有理财产品的重新组合得来的,并没有实质上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进行创新。这种只为一时短期利益的行为最终将导致大量客户的流失。市面上每家银行为了自己的利益,推出不同种类的网上理财产品。据资料显示2015年四大商业银行针对个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数量达65252款,理财产品看似种类繁多,实则这种理财产品的堆积,一环套一环,一个加一个组合而成的衍生金融理财产品,对个人承诺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背后,可想而知银行背负着极大的风险。 (三)新理财产品缺乏强劲的技术支撑 当前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金融机构拥有强大的技术支持,而我国的商业银行的技术支持能力则比较落后。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技术、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作为支持手段,不仅仅掌握先进的技术处理与运用能力,同r还拥有着巨大的信息资源。这就从本质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运营效率低下难题。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在技术支持方面与应用互联网技术的互联网金融相比则相差甚远。此外,商业银行由于其设置复杂而繁多的机构也导致信息比较分散,这更使得在数据的综合运用上面商业银行落后于互联网金融机构。 五、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对策研究 (一)创新金融理财产品,扩宽理财产品融资渠道 商业银行应该时刻谨记“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这个原则,随着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社会各经济主体对待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和银行间激烈的竞争,商业银行也步入了创新发展浪潮之下。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大力创新个人理财业务,同时也要加快相应的IT系统的建设,以提供更便捷方便的服务来满足客户的要求。近年来,商业银行的电子化进程越来越快,网络银行,电话银行都发展可观。但是在这初期发展阶段,商业银行的服务内容还是有待拓展。要努力扩展个人理财的业务范围,增加一些外汇、基金、保险等类似的个人理财业务,构建多方位全面的网络理财业务平台。 (二)注重专业人员培养,建设高质量的个人理财业务团队 首先要建立内部培训机构,以此来向理财人员提供理财的前沿知识和发展动向。商业银行可以与各大高校合作进行专业理财人事的培养,这样这些人员就可以直接在学校中接受理财人员所需的金融、证券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教育。此外,职业培训也是必要的,银行应该鼓励员工参加类似金融理财师的课程培训,还可以与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实行联合的培训。让培养的专业人员对新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整理及分析,设计出满足客户需要满足市场的个人理财产品。 (三)推进个人理财与互联网的融合以促进共赢 在互联网金融这个大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应该充分利用好互联网+金融这一大好发展势头,积极推进银行业务的发展。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该与互联网金融相互融合,协同发展,各自做各自专业的事。互联网公司提供完善的运营平台和专业的运营人才,商业银行发挥其注重风险控制、理财产品种类繁多的优势,以此实现跨界的共赢。商业银行要做的就是满足客户需求,一定要把网络和科技应用到理财业务的发展中去,把代客理财作为必经途径,让智能银行、远程银行和直销银行都成为现实,同时以客户的体验、互动、反馈为导向。 (四)加强技术开发,加快银行自身转型优化 商业银行无论在理财产品设计、运营操作管理还是管理决策等多个方面都需要大数据技术的支持。商业银行可以以信息和数据作为基础内容,在原系统技术上进行升级和更新,推进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新一代基础设施建设。此外,还应该建立大数据构建和战略目标,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理财客户进行精而准的定位,然后据此开发合适的理财产品来实现有针对性的营销,最终创造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不可逆转,商业银行要顺应互联网时代多方面的要求,适时调整其运营模式,加快商业银行的转型与升级优化,着重培养有互联网特色的新型业务。 六、结语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虽然改变了传统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的垄断地位,但是商I银行不会完全被互联网金融取代。商业银行要想在新环境下长盛不衰,应该力争规避当下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消极影响,同时借力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积极影响,转变思维方式以一种全新的发展模式制定和完善新金融环境下的竞争策略,使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激烈的金融社会中更具有竞争力。在蛋糕做大的同时也做到更好,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加优质的理财服务,对我国商业银行有着重要意义。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调查 [提要] 随着银行业的深化改革和利率市场化稳步的推进,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加快转变方式,银行理财业务蓬勃发展,并成为银行业新的竞争点和盈利项目。本文以宁波银行为例,通过问卷调查,认为开发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理财产品和服务,向社区化、网络化、多元化方向发展理财服务是商业银行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银行理财业务;问卷调查;现状及建议 本文为部级大学生创新研究项目:“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现状及问题调查研究――以宁波银行为例”(编号:201611149025)阶段成果 20世纪末,互联网飞速崛起,在随后的十年,互联网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应用并渗透到各个领域,这其中也包括经济学,于是出现了“互联网金融”这个热门概念。“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影响金融业发展的新引擎,也成为银行业转型升级,提高服务效率的新技术因素。互联网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的藩篱,近几年来,由各种宝类理财产品、P2P理财产品、众筹平台组成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骤然兴起,给商业银行传统个人理财业务带来的冲击与日俱增。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现状,并结合当下客户对理财产品的具体需求,进而提出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针对性建议。 一、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商业银行在我国已经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它发展到今天,与其当时因发放基于商业行为的自偿性贷款从而获得“商业银行”的称谓相比,已相去甚远。今天的商业银行已被赋予更广泛、更深刻的内涵。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末放松管制、金融自由化背景条件下,银行业的竞争空前激化,银行存贷款的利差收益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许多银行开始将目光从表内业务转向表外业务,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多功能、综合性的“金融百货公司”。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下应运而生,它为商业银行注入了新的盈利源泉。可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和理财业务开始逐渐趋同化,当前若一个银行开办了新的业务,其他银行不久就会竞相开办相同的或相似的业务,银行业务在不断地创新,而又不断地趋同。到21世纪,互联网金融从支付、理财、信贷等银行基本业务领域向传统商业银行发起冲击,创新而生的互联网上各式各样的“宝”类理财产品、P2P理财产品凭借其特有的低门槛、高流动性、购买方便等特点不断吸引着理财人群,给商业银行传统理财业务经营造成了压力。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便是基于此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并为它们提出可供参考的建议。 (二)研究目的。互联网技术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给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服务理念均已造成了一定冲击,所以面对这样的现实情况,商业银行该如何积极应对,努力转型,是值得深思的。本文研究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理财对商业银行传统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提出有效应对的办法,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使商业银行转变观念,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创新产品种类,以提高商业银行的自身竞争力,以宁波银行为例,我们解析商业银行理财市场发展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研究意义。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个人理财也开始被更多的人认识与了解。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本文通过参考国内外研究文献,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现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策略,为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提供参考借鉴,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具体有以下几点:对在互联网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研究分析可有效减缓商业银行受到的冲击;针对相关问题提出的建议可以推进商业银行在产品、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改革与创新;以比时代变化更快的预知能力调整自己的行为,可以使得商业银行更好地适应市场。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问卷调查 为更好地了解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我们以宁波银行北京分行为调查单位,随机抽样的方式,在银行内选择银行职员开展问卷调查和访谈,针对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研究。 宁波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包括以下三大类:现金管理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投资类。在这其中,比较受欢迎和热门的主要是理财产品的“活期化”系列、“惠添利”、“惠安心”系列、“E点通”系列,债券型和混合型基金系列、分红险和万能险保险系列、“智汇金”贵金属交易业务。(表1) 宁波银行目前还成立了针对高端理财客户的惠财客户部,主要针对一些中高端客户,以“白领融”、“白领通”等特色金融产品为载体,为这类目标客户提供融资服务,经过多年经营,宁波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得到了一个较好的发展。 根据数据显示,被调查的银行职员普遍认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确实受到了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影响,其中有32%的银行职员认为他们受到了来自互联网金融的较大冲击。 调查数据显示,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中,信托型理财产品占比为63.16%,其他种类的产品所占比例较低。由此可见,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品种单一,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在理财增值、消费贷款和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方面存在不足。 有68.42%的被调查银行职员认为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比较完善,基本可以满足客粜枨螅然而通过我们对客户需求调查中发现,在“是否能找到非常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的问题上,65.22%的客户认为他们在商业银行无法找到合适的理财产品,这说明目前商业银行对自己理财产品的认知和客户需求上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商业银行为应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冲击,首先需要明确客户需求。随即我们向银行的客户群进行了调查,并对数据进行了分析整合。 同时,我们在北京市随机选择市民调查银行理财需求情况。在对金融产品选择的侧重点上,调查客户着重考虑“预期收益率”的比例高达69.75%,在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服务的期望上,“理财增值服务”占56.52%,超过一半的客户都希望银行提供理财升值服务。这说明大多数客户都很重视收益,而与收益相对应的风险问题上大家的要求略低,这说明,30岁以下的年轻人对风险厌恶程度较低,他们更加重视收益,而对风险问题略微忽略;其次,被调查者比较看重产品的流动性,占被调查者的43.48%。相比于规避风险,他们更倾向选择风险比较高的投资产品,同时对产品的流动性又有较高的期望。 通过从客户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认可程度的调查来看,虽然客户们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认可度已经大大提升,但是并没有超过对银行的认可程度,银行理财产品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影响并不是毁灭性的,虽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在诸多不足,但高达65.22%的客户还是选择偏向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说明银行理财产品认可度还是比较高的。偏向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客户大多数看中的是银行的信誉、资金安全性高,其次是银行资金链优势及专业的理财模式,而选择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客户看中的多是其较高的流动性、收益率、低门槛及便捷的购买方式。两者优缺点也十分明显,那么银行为应对这种冲击,可以在明确不同客户理财投资需求与侧重点情况下制定较完善的应对策略。 通过对问卷一系列的分析和实地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商业银行传统个人理财业务和其个人理财产品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各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大同小异,产品形式单一,趋同明显,并且大多存在收益率低、门槛高的弊端,不能很好地迎合顾客的需求;(2)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促销模式仍比较单一,基本通过营业推广的方式向客户进行,但是商业银行的员工进行的多为无差异营销,难以使客户对金融产品形成长期的品牌偏好;(3)大多商业银行过分注重金融专业的人才,而忽略对金融、营销、互联网结合型人才的培养。 三、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理财产品创新。在我们发放的针对客户的调查问卷中,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不足之处”这一问题,客户表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不明显、产品单一、门槛较高所占比例非常大。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较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收益低很多,产品类型也并不丰富,而我们调查的客户中多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年轻人资金积累少,有时候难以达到银行理财产品门槛。长此以往,商业银行如果任这种形势发展下去,而且不针对客户需求加强理财产品的创新,商业银行的经济利润将会遭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基于此,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下的理财产品创新方面要强化以“客户需求”为中心这种原则的应用,我们针对其创新方面,提出以下几点具体建议:第一,商业银行可以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从而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如商业银行可以与保险、基金、证券、信托、金融租赁等其他金融企业相合作,将保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信托产品等与银行理财产品相融合,形成“大理财”的概念,来完善其个人理财产品体系,增加其个人理财产品的类型;第二,商业银行可以将原有理财产品进行结构化改造,比如将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与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进行结合,使客户的资产一部分投资于可以享受固定收益的项目,另一部分投资于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以满足客户对理财增值和保本两方面的需求。或将定期理财产品与活期理财产品相结合,以满足客户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第三,在理财产品渐趋同质化时,商业银行可以考虑不同于银行理财产品传统投资对象,如以往的股票、债券、基金、票据等品种,而创新出以新颖的、稀少的物品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同时降低投资起点,如稀缺收藏品投资、奢侈品投资。也可推出“涨跌双赢”型理财产品,设有牛熊双盈机制,使投资者在市场涨和跌的过程中都能获利,即使市场出现调整,只要其下跌幅度不超过某一界限,产品同样可以获得一个不错的收益率,这种理财产品从一定意义上可以满足投资者对理财盈利的需求。 (二)运用互联网平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虚心地向互联网金融学习,实现与互联网金融的融合。商业银行可以在保持传统业务优势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平台在线上开展理财产品业务,坚持开放、共享、普惠的互联网理念,实现与互联网金融的相互融合,从而形成一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为客户服务的服务模式。比如:银行可以通过拓展运用手机银行平台来开展理财业务的能力,由于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目前国家在推广的4G网络,手机银行的市场潜力是巨大的。因此,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技术改革,推出手机移动终端的理财软件,提升客户消费体验,增强渠道竞争力。实现与互联网金融的相互融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建设:第一,应在硬件上多下工夫。商业银行应该更多地对金融网络的开发和建设投入关注,加强各银行之间的联动,同时也要丰富并升级自身的网络环境和条件,让业务的监管和流动更加顺畅和无风险;第二,我们应该对电子化系统的建设投入更多精力。因为随着电子化系统集成的不断提高,银行在管理个人理财业务的时候能够更好地衔接各个具体的环节,使得客户在移动终端能体会到更便捷高效的理财服务;第三,要通过完备商业银行自身的数据库来达到对客户信息的全面管理,更好地为客户的需求提供支持,为银行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大技能培训,发掘和培养复合型人才。互联网金融能够迅速发展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抓住了互联网科技迅速发展的机遇,商业银行想要在这场技术冲击中抓住这个发展机遇,就必须培养和挖掘既懂得数据建模又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而且熟悉银行业务运行和管理决策的复合型人才。第一,在招聘人才时,偏重于复合型人才。银行招聘时,对人才的要求不仅仅是停留在熟悉银行业务的单因素人才,应该综合考虑招聘人员的各方面能力,尤其要求在互联网技术方面也应该能够有较强的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向客户推销介绍商业银行推出的新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第二,也要加强对金融专业人才的科技知识培训以及科技专业人才的金融业务培训,大力培养多种知识技能于一身的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人才。商业银行应该对在职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能力,为应对商业银行理财创新下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准备。 四、宁波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策略 近年来,宁波银行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持续加大对电子渠道建设的投入力度,借助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便捷性,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覆盖面,向更广泛的社会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和个人理财产品。 (一)培养创新人才,提高银行竞争力。宁波银行在总部有专门的业务管理部和对应的公司部、零售部、个人部共同负责新产品的研发,每年派出员工去新加坡华侨银行参加五年百人计划,通过此人才计划,归国的员工能为银行带来不同的创新动力。宁波银行应精心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咨询、业务专家,提高银行的委托、咨询业务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实力,并提升理财业务的服务水平。 (二)顺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宁波银行在近年投入大量资金到科技部,通过自行研发和购买加改造的方式,对网银进行了多次升级,并且开发了先进的手机银行,对信贷系统进行了升级。从目前软件的可操作性、界面友好、先进程度来讲,宁波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信贷系统等处于区域内银行水平的前端,这为宁波银行带来了一批忠诚的客户群。在搜索页面输入宁波银行,便可完成宁波银行手机银行的整个安装过程,上手十分简单。掌上理财不仅可以查询已持有或预约的产品,而且可以购买理财产品,且无金额上限规定。这对宁波银行理财产品的新推销途径有很大的意义,大大方便了理财产品的购买。宁波银行必须加大对个人理财服务营销渠道的创新,加快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以及手机银行的改进及开发,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吸引了众多目光,应运而生的各类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崛起和迅速发展,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投资理财习惯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他们的传统金融业务也都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同时迎来了新的挑战。商业银行应该学习掌握互联网金融的思维模式,并且强化自身服务、加强技术创新,实现与传统金融业务模式的优势互补,只有这样,商业银行才能更好地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实现更好的发展。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大众投资理财观念的影响 【摘要】在过去的一年理财大众化热潮兴起。各种理财项目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千帆竞发。如何取得更大的理财收益,也成为百姓越来越关注的问题。随着理财渠道不断增加,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在逐渐影响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理财方式。互联网金融给众多投资者投资理财观念上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理财 货币基金 监管 一、引言 在过去的几年,中国经济领域正进行着一场大变革,而深化经济改革的进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亮点。特别是在2013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以互联网为平台的金融行业异军突起,因其具有门槛低、便捷度高等特点很快吸引一批民众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资进展火热。 各种理财工具竞相推出,互联网金融百舸竞流。不仅理财渠道,理财项目不断新增,互联网金融也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理财方式。用支付宝钱包,微信支付在商场超市购买种类繁多的商品,打车不用现金,当抢微信红包已经成为节日期间小小的期待,去众筹平台上当一次股东,在P2P平台上体验数倍于银行的超高收益,此番种种已经体现出互联网金融开始悄然改变普罗大众的理财消费习惯。像民众所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中国人的理财观念带来了变化。而门槛低、便利化和不错的收益则是其迅速发展的主要因素。 但互联网金融领域也是危机频发,如P2P平台卷款跑路、众筹平台的相继倒闭、电子白银期货诈骗等,因此对于金融消费者的正确引导,降低风险也是行业发展中的燃眉之急。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一)互联网技术革命性降低的成本 互联网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降低革命性的成本,以前只有中产阶级才能申请信用卡,现在学生在一个电商网站上多次交易,也可以打网络白条了。正因为我们有了互联网,所以可以大幅降低成本,使在校的W生、底层的劳动者,收入微薄的情况下也可以理财了。 (二)效率高,更简单 理财领域在生活中相对来说,以前是非常不方便的领域,无论是买理财产品,都需要银行柜台实体排队购买,有时候买一些相对高收益的信托产品还要有大量的资金要进行繁琐的面签。但互联网金融兴起后,这种理财变得越来越方便快捷,简单便于操作。 (三)受众广 互联网金融的新兴理财模式下,客户能够打不受时空的限制, 在互联网上直接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方便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 (四)发展快 互联网金融依托于大数据和网络连接的便利性得到了快速增长。以平安集团旗下的陆金所这一独立的P2P平台为例,上线发展两年便成为估值数十亿美元拥有数百万用户的大型独角兽公司。 (五)监管弱 一是风控弱。由于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建设,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所以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监管和法律约束方面有待加强,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六)高风险 一是信用风险高。目前我国信用监管体系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监管政策还有待完善,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发生恶意骗贷、非法集资等风险问题。尤其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给了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可乘之机。二是网络安全风险高。我国缺乏一个安全的互联网环境,容易诱发网络金融犯罪。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导致大众投资理财观发生变化 随着我国GDP的持续高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可用投资理财资金越发充裕。目前的传统投资理财途径主要有银行存款、债券投资、购买股票、持有外汇、房地产、贵金属、艺术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等。房地产、债券投资对资金要求过高;银行存款的收益率太低;股票、艺术品、贵金属等要求具备专业知识技能;股票、外汇、期货投资则风险过高。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优势在于以超低的门槛限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客户体验,使居民的投资资金的收益大幅提高,推动了个人理财市场的迅速发展。 另外我国目前存在很多的中小型企业,由于信用和实力的限制,这部分企业很难通过传统的金融机构取得发展所急需的资金。金融脱媒的发展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所促进,使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获得所需资金,个人理财产品项目或者企业融资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发行,使市场上出现很多的高收益理财产品。 与传统的货币市场基金相比,更有流动性优势,这是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实时赎回与转账结算相比传统货币市场基金的优势之一,使得此类金融理财产品在风险水平和流动性上与银行活期存款相较无异,收益水平却明显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在家庭金融理财投资选择中具有明显竞争优势。2014年以来,以余额宝、苏宁零钱宝、微信理财通等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相继抢滩中国金融市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参与用户众多,大规模的以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替代银行活期存款的金融变革已经到来。 四、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对大众理财市场发展的建议及对策 (一)强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因缺乏明确法律规范、行业标准和有效的监管,风险危机随时可能爆发,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产品项目和服务越来越多,这一问题更为显著。第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工产品有相当显著的信用风险、政策风险和技术风险,例如余额宝、陆金所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工产品等。第二,现行法律缺失现实情况下也很难划清与非法集资、诈骗的敏感金融犯罪的关系,加之P2P网贷平台跑路现象严重。第三,有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出现了“水土不服”,在国外盛行的众筹模式转而在国内则被定为“非法证券活动”,隐藏着巨大的法律政策风险。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控制风险是现阶段解决互联网金融面临着风险频发与监管缺失的双重制约境况的必要措施,也是目前互金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二)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知识技能培训 大多数不具备专业金融知识的普罗大众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参与者和中坚力量。为了消费者更为清晰的了解互联网金融产品、提升风险意识,提高消费者的投资消费判断力,降低其在互联网金融投资中的风险负担,就必须要做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此外,互联网金融提供者在宣传产品时不可对其风险进行刻意回避,要加强互联网金融受众风险意识教育。 (三)加强整个行业的自律性 是对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行业监管的有效措施,行业自律是规范行业准则、维护行业间的良性竞争和正当利益的重要途径。通过行业内有效的交流,减少行业信息不对称、降低金融风险,维护同业成员的共同权益以及协调互联网金融行业内的合作共赢。鼓励建立行业协会组织,如P2P行业协会、互联网金融协会、第三方支付协会等,加强对各行业平台的有效监督和正确指导。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个人小额理财的“大数据时代”当银行遇见互联网金融 一提及互联网时代的购物与理财,纵然Apple Pay这一类服务仍受制于硬件的制约,与网购相伴而生的支付宝、随着手机社交而来的微信却早就在大众生活中混了个“脸熟”。这充分验证了某种微妙的共同心理――一旦有什么方法能让日常林林总总的支付需求变得省时省力,大部分人是不会拒绝费神去学习的。支付宝也好,微信也罢,也正是凭着这种把服务送到眼皮子底下的贴心姿态,终究让财大气粗的银行们都感觉到了头疼。不知有多少人注意到这些微小的细节?曾经一副“爱用不用”面孔的各大银行官方APP,正在悄然换上更具亲和力的业务式笑容:官方微信公众号、甚至移动联通的短信号,也纷纷把常用功能设置到菜单快捷键上――这样能让用户第一眼看到手机屏幕就觉得方便。这些变化的苗头,不过是鲶鱼蹿进池塘之后的连锁反应,未来的影响却足够切实而深远。 面朝互联网,银行在做什么? 不妨先来盘点一下那些“改换姿态”的银行们――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工行力推旗下的电商平台“融e购”、即时通讯平台“融e联”、直销银行“融e行”三大平台,其支付、融资和投资理财三大产品线上,则有“工银e支付”“逸贷”“网贷通”“工银e投资”“工银e缴费”等产品。建行早有“互联网+”战略推出,后有电商平台“善融商务”、小额支付“龙支付”、线上保险等业务跟进。农行则重点推出其最新版本的“掌上银行”,提供移动银行、移动支付、移动商务、移动社交等应用,多个B2B平台和产品也陆续推出。中国银行则将以服务电子商务为优秀的网络银行作为优秀任务,重点打造“中银易商”整体品牌,已陆续推出中银E社区、航运在线通、惠民金融服务等网络金融服务。 “工商银行对互联网金融不但不排斥,还是重要的参与者、推动者。”中国工商银行行长易会满这一席话,多少代表了银行们主动求变的现时态度。 事实上,也是不变不行了,某金融搜索平台曾对全国各地的银行用户进行了问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在面临支付(小额为主)时,53.3%的受访者会选择支付宝或微信支付,选择刷卡的仅占22.9%:而需要转账时,支付宝或微信的选择比例更高达72.3%:在理财方面,64.29%受访者的银行存款只占总资产的20%以下:21岁~35岁的年轻人中,仅18.71%在投资理财时首选银行理财。这是没有哪个银行能笑得出的现状。 我们为什么远离了银行? 如果把记忆倒推十年,人们下意识的选择显然不是这样的。存款、取款、转账这些和银行天然相关的事就不说了就连水电费可也常常是到银行拿号交纳,显然,比起水电网点,还是银行网点密度更大、更方便一点。那个时期的银行们,大概也习惯了按时开门关门、自然有排着大队的用户涌上门来。 也许正因为危机感不足够的缘故,在随后若干年中,网络一天天、一寸寸深入日常生活,银行的脚步却悄然落后了。倒不是说它们就没有开通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乃至手机APP,只不过“能用”和“好用”对于用户来说,个中差距可以是云泥之别。翻翻软件商店里的评论,吐槽各大银行官方APP的评论不在少数:当年招商银行在年轻人群体中的好感度一骑绝尘,它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好用”可也是一大加分项… 等到姿态更低的支付宝们以黑马之姿杀出来,真正玩转了网络时代的大数据,用户最迫切想实现什么、最深切讨厌什么,如此切中痛点,用户体验飞跃转投过去简直是意料中事。说到这里,传统银行也不是不委屈的。传统商业银行的本质在于存、贷、汇银行最初的“触网”举动是建立各自的网上银行系统,利用官方网站开展业务,使其业务由部分到全部迁移至网络的演变过程。 互联网金融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了全新的金融模式,但对传统银行来讲,新模式涉及IT系统、运营流程和风控体系改造,成本投入巨大,转型发展需要一个过程。有业内人士曾表示,支付宝们的优势在于平台、零售客户资源和数据,传统银行的优势在于资本、批发客户资源、信用和风控能力,单纯的互联网解决不了所有的金融需求,特别是高端客户的面对面个性化服务仍不可替代。 鲶鱼之变 “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关于这个事,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的说法并不太温良恭俭让,但却是实情。对所有希望钱财流动能既便捷又安全的用户来说,这毫无疑问是个好事。 正是现实让银行们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已经”填补传统金融机构在长尾客户方面的服务缺陷。纵然这类客户的资金量少,但架不住群体数量惊人,积沙成塔集腋成裘,积少成多照样是大片大片的“金山”。 事实上,银行依旧是大资本流向的掌控者,而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商们,更像是通信行业的增值服务商,拥有资金流水,却没法控制资金流向。了解个人消费习惯、提供消费与理财一体化服务,这是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混得风生水起的法宝。而同样身处互联网时代,同样可以享受大数据技术的红利,支付宝们能够做到的,银行难道就一定做不到? 这是再典型不过的鲶鱼效应。 如果说支付宝们的实践为银行指明了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前进方向,这个说法大概也不算夸大其词。大数据究竟能为传统银行注入怎样的活力,其实已经有一些例子了。以“网上再造一个中信银行”为口号的中信银行表示,其网络金融一直处于行业领先之列。首先,与腾讯、阿里巴巴和百度等互联网公司进行合作,重点布局移动金融、第三方支付等业务。此外,中信银行信用卡依托线上渠道获客。据称,中信银行信用卡客户有40%~50%是通过互联网获得。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3月,腾讯和阿里巴巴在同一天宣布都将推出“网络虚拟信用卡”,且合作方均为中信银行,不过该产品还未与公众见面,便被央行紧急叫停。中信银行还将大数据分析运用到网络融资方面,与银联商务合作推出的“POS商户网络贷款”,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通过分析商户的交易信息,结合客户征信信息,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价并据此发放贷款,可做到无担保、无抵押、全线上、审批快、随借随还。而直销银行,更是被视为传统银行向互联网金融生态延伸的最佳代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53家银行的直销银行上线运营。客户无需到营业网点,只需安装银行的手机客户端,即可在线完成账户开立、风险评估、资金归集、视频认证等操作,一站式办理直销银行金融产品申购。 写在最后 任何支付、理财机构业务都要依托基础账户,说它是传统银行的王牌也并不为过。互联网金融之于传统银行谈不上替代更谈不上吞并,未来两者更多是“竟”与“合”的矣系。而可以预料的是,大数据是互联网金融的关键点,谁能执此牛耳,就能在适者生存的竞争中占据先机。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学生如何利用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理财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互联网金融产品也越来越普遍,应用群体也越来越广泛。但是,由于法律、市场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当前互联网金融产品较为多样,质量也参差不齐,导致金融产品挑选成为一件困难的事。基于此,本文从学生角度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予以分析,希望为学生理财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学生群体的生活费用不断增加,闲散资金比较充裕。在此基础上,部分学生尝试通过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理财。但是在使用理财产品时,学生群体应该更为谨慎和仔细,尽量在保证收益的同时降低理财风险。 一、学生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的风险 (一)理财经验不足 学生群体理财经验相对不足,缺乏明确的投资方向,这也是其出现理财风险的重要原因。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其理财资金主要来源于家长,且资金并不宽裕。多数学生是人生第一次尝试理财,难免缺乏相关的理财经验,这就非常容易选择错误的理财产品,导致理财收益率不足,甚至是理财失败。 (二)资金数量风险 多数学生群体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学生的资金都是生活费和零用钱,或是奖学金。在日常生活中,这部分资金可能要用于其他地方,因此资金的稳定性较低。因此,许多学生在理财产品的选择上经常犹豫不决,既想获得足够可观的受益,又想保证投资的灵活度,这无形之中会面对非常困难的抉择,而这也成了投资理财的重要风险隐患。 (三)理论知识缺乏 理财方面理论知识的欠缺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理财风险。学生完成学业之后的空闲时间毕竟有限,这就造成其没有足够的精力用于理财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在缺乏理论经验的前提下盲目开展相关活动无疑会面对更多困难和风险。在对部分学生的调查中发现,多数学生对于理财只是一知半解、道听途说,或者是完全从周围朋友获得相关信息,自己根本没有清晰的投资方向。 二、学生选择互联网金融产品理财的建议 (一)挑选知名理财产品 学生群体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进行理财,建议挑选知名理财产品,这类理财产品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还能够有效控制理财风险,降低上当受骗的几率。目前,国内许多大型互联网公司,如阿里巴巴、腾讯等,都先后推出了理财产品,例如理财通、余额宝等,这些产品相对于银行理财产品而言门槛更低、收益率也相对更高,对于学生来说是不错的选择。而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型企业也开始推出自己的理财产品,如蚂蚁金服、零钱宝等,这些产品各具特色,同时也具备非常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学生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也可以适当挑选合适产品实施投资理财。 (二)切莫只重效益而轻风险 理财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同样伴随着一定风险。学生群体在进行投资理财时,不能够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风险的存在,盲目地相信产品宣传而缺乏对产品的考核和分析,最终将会导致理财失败,甚至会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理财而言,安全才是首先需要关注的因素。特别是对于学生群体而言,有限的理财资金,更应该选择最为稳妥的理财方式。近年来,理财公司跑路的新闻报道比比皆是,比如北京的安信普华投资、上海的德庄金融等。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大量用户将资金投入到理财产品,但最终不但无法获得收益,反而是资金也难以收回。学生更应该时刻警惕互联网金融产品陷阱,学会抵抗优惠、以免上当受骗。 互联网是学生快速接触新鲜事物的途径,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隐患和风险。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共同特点在于可靠,但其背后却可能隐藏着一定的问题和风险。因此,学生群体更要认真分析,选择合适的产品,并且时刻关注产品背后可能潜在的问题和隐患,切莫忽略风险沉溺其中,最终沦为受害者。 (三)注重产品的流动性 除了上述建议之外,学生群体还应该注重产品的流动性。毕竟,学生群体并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资金也是相对固定和有限的。如果理财产品较为固定,无法提取和收回资金,那么非常容易影响到正常消费,这样的理财行为也是不可取的。目前,国内不乏有许多优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如上文提及的余额宝等,就具备非常良好的流动性。用户将资金投入到理财产品中后,仍可以按照个人意愿对资金进行消费、支出和转出,并且几乎不用缴纳任何手续费用。相比于银行各类理财产品,许多互联网产品都体现出更加人性化的一面。除了余额宝,目前还有许多理财产品都具备较强的流动性,对于学生群体来说,选择这样的理财产品无疑是最为理想的。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学生群体涉足投资理财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但是,由于学生本身对于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了解不充分,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缺乏足够的了解,因此在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挑选上更要小心谨慎,挑选更为安全、健康的理财产品,丰富个人理财经验。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第五十八中学)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摘 要:随着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各类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了实质性的冲击。文章深入研究了当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及其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为商业银行提出了有效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创新 一、绪言 随着互联网行业与金融行业的深度融合,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P2P网络信贷类等各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了实质性的冲击。商业银行亟需根据当前市场竞争形势和自身经营特点,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转型创新改革,才能维持或者提升其个人理财产品竞争力,在将来更加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深入分析了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以及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特点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分为货币基金类、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总体上看,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相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具有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手续方便、效率较高等特点。 (一)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 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的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现行条件下,各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购买金额往往起点金额至少在5万元以上,而且必须提前5~10天购入才能抢到额度,到期后方可支取。相对而言,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门槛较低,其中的货币基金类一般都是1元门槛,而且可通过理财平台垫款的形式随时支取赎回,而不必像购买基金公司的货币基金那样T+1到账。定向委托投资类和P2P网络信贷类一般门槛都在1万元左右,而且很多理财平台都通过支持持有一定期限后可转让的形式增强流动性,低门槛和灵活性一下子拉近了普通大众和金融理财的距离。 (二)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比较成熟,理财品种比较齐全,基本上能够较好的满足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其中货币基金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国债、银行定期存单、央行票据等短期货币工具,风险最低,流动性最好,适合风险容忍度较低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堪比货币基金,远超具有同等灵活性的银行活期存款;定向委托投资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委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定向委托投资标的,风险适中,安全性适中,适合风险容忍度适中的投资者,但是其收益率远超银行中短期理财产品,堪比银行长期理财产品;P2P网络信贷类个人理财的投资方向是一般借款项目,风险最高,安全性最低,适合风险容忍度较高的投资者,当然收益率也非常高,银行几乎没有同等产品可达到如此之高的收益率。 (三)手续方便、效率较高 互联网金融公司凭借其平台和渠道优势,为客户创造良好的产品购买体验。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产品的购买通过各类移动智能终端即可快速操作完成,操作比较较简单、手续也非常方便。以阿里巴巴为例,通过支付宝这一拥有广泛客户基础的平台,开展嵌入式直销,把理财产品便捷融入客户生活,提高客户粘性。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还开发了自动理财功能,即用户可以设置将支付平台账户(比如支付宝余额)上高于一定金额(比如100元)的资金全部转入理财账户(比如余额宝)实现增值。与电子商务相连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经过多年的开发已经非常成熟,也受到了反复的检验,运行效率极为出色。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产生的影响,包括侵蚀商业银行利润、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等。 (一)侵蚀商业银行利润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直接影响就是对其形成了较为强劲的竞争,使得银行的存款或理财资金正越来越多的被吸收至互联网金融产品之中,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商业银行利润。相对于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不需要建设营业网点,不需要非常多的人力物力,运营成本相对更低,在产品的销售和设计上更具有前瞻性和开放性,更能贴近客户的实际需求,更便利客户的投资操作。在产品的宣传和推广上,不需要花费巨额费用做铺天盖地的媒体广告宣传,而是更侧重于从增强用户体验的角度,使用户切切实实的感受到实惠和便利,进而使得每个老用户成为“义务宣传员”。种种竞争优势使得银行存款或者理财“财富大转移”搬家到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尽管银行也推出了一系列“银行宝”类创新业务,但竞争力较互联网金融企业还有不少的差距,而且“银行宝”类产品的推出,也导致了银行资金成本的上升。所以互联网金融发展导致商业银行个人业务传统的垄断体制性优势消失,产品利润大大减少。 (二)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互联网金融高度开放性、低门槛、操作便利的特点,使得很多原来没有理财意识和观念的用户成为了理财达人。一方面,在互联网金融购买个人理财的用户必须有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用户在成为互联网金融客户的同时也成为了商业银行客户,而且用户去商业银行办理开卡等相关业务时,商业银行可以适时进行其他产品推介。另一方面,原来只认同银行存款产品而对银行理财产品不熟悉、不信任的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接触了理财产品,开始具备了更强的理财观念,再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就很有可能购买银行推荐的具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所以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的广泛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商业银行培育了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 (三)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 长期以来,广大社会民众普遍认为银行理财几乎等同于存款,都是保本保收益的,只是不能提前支取而已,事实上很多不够专业的银行工作人员在推介产品时也常常这样表达。这就使得广大社会民众形成了银行理财产品存在隐性担保的思维习惯,或者说银行理财产品是需要刚性兑付的,如果银行理财产品没有给予客户预期的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即便是这种损失是产品合同提前约定的,都会严重影响银行的品牌形象。商业银行为了避免声誉风险,潜在刚性兑付的要求使得目前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单薄,产品创新的源动力不足。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了竞争,这种竞争会逼迫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因为传统的理财产品已不具备竞争力,促进商业银行利用移动互联、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互联网+”时代的技术来为客户提供更加创新、便利的服务,降低运营成本,丰富产品体系,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四、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包括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等。 (一)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 目前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个人理财产品方面的差距主要表现为门槛高,品种少,收益率低,流动性差。为应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挑战,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进一步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如中国银行与其关联公司中银基金以及业内知名基金公司嘉实基金合作,在其开发中银易商电子商务平台上推出了“养老宝”系列产品,来与各种互联网“宝宝类”产品进行竞争。此外,对于存在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经营保险、基金、证券、信托、金融租赁等其他金融业务的集团性商业银行来说,可以通过集团内资源整合的方式,将保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信托产品等与银行理财产品相融合,形成“大理财”概念,来完善其个人理财产品体系。比较成功的范例是平安金融集团旗下的“陆金所”系列产品。 (二)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 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注重用户自己的选择,这通常对用户自身的理财规划能力和风险收益权衡能力要求是比较高的,而很多用户很可能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事实上,目前有很多处于监管真空和野蛮生长下的P2P理财平台是极不规范的,只用高收益吸引用户眼球,而在风险的提示上明显不足。相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业银行具有的一个非常重要也非常明显的优势就是商业银行在众多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具备更加规范的个人理财体系,也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专业能力精湛的理财经理队伍。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们则可以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风险偏好、人生规划、实际需求等为客户进行相对专业而恰当的资产配置,提高客户的理财效能。所以,商业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涵盖普通客户、理财客户、财务客户、私人银行客户等多层次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客户分层管理和转化,加大对理财经理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对客户理财规划的支持作用,用自身的专业优势打造具有优秀竞争力的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切实提高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的金融服务水平。 (三)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能够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智能终端的广泛普及和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企业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额的大部分都是通过智能终端销售渠道完成的。商业银行虽然近年来推出了手机银行功能并不断完善,但是其无论是在终端功能还是在客户体验上,都比支付宝APP、微信支付APP等服务平台有着不少的差距。比如客户要投资购买中国银行的“养老宝”产品,则首先需要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再通过手机银行APP下载中银易商APP,再通过中银易商APP下载养老宝APP,流程非常繁琐,而且系统很不稳定,经常出现客户紧急取现无法及时到账的情况。下一步,商业银行应该大力提升现有网银及其他电子银行渠道的客户体验和交易活跃度,并投入更多的资源集中于APP功能的开发与完善,致力于提升智能移动终端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渠道的客户消费体验,增强渠道竞争力。 五、结语 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业务相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具有门槛较低、灵活性较强,品种齐全、收益性较高,手续方便、效率较高等特点,对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包括侵蚀商业银行利润、培育更多的具有理财观念的客户群、刺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改革创新等。在这种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包括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或资源整合,完善个人理财产品体系,发挥合规和专业优势,完善多层次个人资产管理平台,加强技术开发,完善个人理财产品智能终端销售渠道等。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个人理财影响研究 【摘要】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理财业务不断发展,社会对网络理财服务需求迅猛增长。目前我国对互联网理财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在互联网理财产品设计,理财业务实施、行业监管、制度保障等方面都不够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业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 个人理财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媒介,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型互联网工具,并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来提供金融服务的新金融业态,是传统金融金融行业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所产生的新型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市场信息虚拟化。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来自于网络,使其自身就具有虚拟化。近些年,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变革,金融行业虚拟化信息得到重视,金融行业信息虚拟化不断发展提高,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息虚拟化快速发展。 经济运行高效化。传统金融市场下,受多种因素影响下,交易完成时间长,经济运行速度受限。互联网金融发展了信息业务处理方式,自动化程度提升。互联网金融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服务效率提升,提升经济运行效率。 资源易获得性。传统金融市场下,银行服务层次高,某些金融行业无法享有部分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很好的解决此类问题,任何客户都可通过互联网寻求资金帮助,有着传统金融不可比的优势。 (三)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详见下表) (四)互联网金融的管理 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但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第一,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缺失,缺乏行业自律性。第二,互联网金融业的控制力不够。金融业自身就有不可控性,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产业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就其这一弊端仍有较长一段路。 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分析 (一)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的个人理财最早出现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首先推出个人理财业务,自此以后其它银行也相继推出个人理财业务。直至发展至今,有以前的单一理财产品向综合型理财服务转变,面向个人的理财产品更加多样,储蓄、股票、基金、债券、保险及互联网金融等多种选择。 (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需求分析 近些年,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个人理财,人们希望个人的资产保值增资,需要更加专业的理财规划。近几年,个人理财业务逐渐成为银行主营业务之一,各金融机构把理财业务作为竞争优质客户的手段,促进经济增长。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进一步推动了理财业务新的增长点。 (三)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理财业务同质化,难以满足客户需求。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不能得到客户认可。第二,个人理财观念淡薄,缺乏专业人员指导。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晚,相关从业人员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第三,缺乏行业间的信息沟通交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页管理,限制客户在各类理财产品的分配与流通。 三、互联网金融影响下当前个人理财的转变 (一)个人理财方式的转变 选取黑龙江省不同消费水平的居民进行“居民个人理财与互联网金融”的调查问卷,得出及整理有效数据。23%的居民人表示愿意参与互联网金融,14%的居民表示不会参与其中,另有63%的居民持观望态度,由此83%的居民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持看好态度,由此说明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着传统金融市场的占有率。调查考虑了年龄、学历、职业、年收入等因素的印象,得出老年人的闲置资金50%以上均投入理财风险低,收益低的银行中;中年知识分子闲置资金30%以上投入互联网金融;青年人投入互联网金融的资金高达60%以上。有分析可知互联网金融在居民理财中任不及传统金融,但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不排除将会超越传统金融市场的可能。居民正在由传统金融理财方式向互联网金融理财方式转变中。 (二)个人理财方式的展望 目前来看,我国经济发展快速,居民财富持续积累,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同时,我国金融业不断发展,大量拥有综合性业务金融机构的成立,使得个人理财更加的专业化、具体化,由此带来理财业务的良好发展。居民收入增长,理财意愿不断增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形势一片大好。 四、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金融正在悄然的改变着居民的生活方式、理财方式。另一方面,国家对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是持鼓励支持政策的。2015年,总理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这意味着我国互联网金融迎来了发展的机遇。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2013年是初始值年,2014年是调整之年,2015年是发展之年,而2016年将成为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进一步稳定客户、市场,走向成熟和接受监督规范之年。互联网金融改革持续深化,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业将以创新为支点走向平衡。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效带动我国资本市场的进化。然而,大量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推出,在错综复杂的金融环境中,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严重匮乏,其所能够起到的作用并不可知。故此,本文以市场上获得资本额最高的“余额宝”为例,将这一款阿里巴巴企业的重要产品,以金融市场机制进行判断,从而真正意义上剖析互联网理财产品对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综合影响。 【关键词】余额宝 互联网理财 金融发展 余额宝等线上理财工具的出现,以高效率、小金额的方式,有效实现了高频率交易操作的理财模式。而这种产品的出现,无疑会对当前金融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本文将从影响层面探究,综合分析互联网理财产品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利弊。 一、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积极影响 (一)有利于货币基金集聚规模的迅速扩大 余额宝产品正式后,得到了消费者广泛的欢迎。原因在于:第一,余额宝具有较强的灵活性,能够随存随取。相比于银行理财,这种无限制的理财方式,对于市场无疑会形成较大的发展助力;第二,余额宝的门槛较低,将传统理财的限制一扫而空。根据余额宝规则,储户最低一元便能够购买理财产品。而我国现有的理财中,大多是万元起步;第三,余额宝有超过银行利息的收益。结合支付宝移动端的优势,以及余额宝能够随时消费和转出的功能,使其在市场中奠定高使用效率的地位。所以,余额宝在货币基金层面,借助其自身优势,可以不断积累资金规模。 (二)有利于利率市场化 我国银行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理财方面也大多采取银行最高利率的固定倍数。这种过度受制于银行的利率模式,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显然有着不利的影响。而余额宝的出现和应用,能够短时间积累大量的资金,并借助强大的市场推动力,给消费者更加透明、合理的利率。事实上,我国储蓄市场一直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利率层面却受制于计划经济遗留产物,无法采取市场化形式进行,必然意味着民众的财产遭受损失。而余额宝进入到市场后,凭借资本优势和较高利率,对银行形成了良好的倒逼机制,使其不得不考虑到市场发展及民众需求,从而更加有效的结合市场而制定利率。 (三)有利于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我国政务发展一直在强调透明化,这也是提升自律和社会监督最好的方式。但是,在银行层面,却长期忽略了透明机制的重要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余额宝带动的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产生,促使金融业的透明化程度,市场信息的对称程度,都有了明显的提升。而且,民众在其中不仅是受益者,更具备了监督者的权利。所以,当余额宝产品上市后,我国金融市场以往的弊病逐渐得到解决。与此同时,线上金融渠道受限于国家监管部门。此类部门的职能在于约束市场,当互联网产品不断发展之时,也意味着为线下传统渠道敲响警钟。最终,将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将政府的金融监督职能最大化的发挥。 (四)有利于培育新型金融业态 改革开放后,我国深刻的认识到一个问题。即,任何调解产物,都不能够替代市场化发展。市场是因人类需求而产生的环境,也会因为人类需求而不断的变化。余额宝作为市场化产物,自然也具备着诸如此类的特征。故此,在市场性的推动下,余额宝等相关互联网理财产品,将成为市场的主流,构建新型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对于整个金融业态而言,这无疑是一种冲击,也更是传统金融组织发展的巨大机遇。能否有效结合行业变化而形成发展,将是金融业当前所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二、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消极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越来越大 余额宝作为一款货币基金,从运行模式上来看,该形式本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事实上,分析余额宝与传统金融业的差异之时,可以发现余额宝仅是利用线上的渠道,而进行传统线下的工作。例如,为用户提供基金管理的功能。同时,余额宝作为新兴产物,高速发展的原因之中,重要之处在于国家政策和法规未有效覆盖。一旦证监会方面提出限制,余额宝将不再具有基金管理机制,其产业链条将遭到一次销毁。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余额宝强大的资本收集能力,使其已经跳出基础竞争环节,而是直接抢占银行的基金市场。银行作为国有企业,更是中国金融规则的制定者,一旦遭到强力的反击,余额宝庞大的体系,甚至会因此土崩瓦解。 (二)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不利于金融业健康发展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时,多会直接威胁到自身的发展。原因在于:第一,流动过快因为较高的收益。散户在追求收益的同时,或会将资本大规模注入或进行操作;第二,结合费雪方程,可以发现过快的资本流动,是通货膨胀的罪魁祸首之一。物价不断上扬,将激化市场与监管的矛盾。金融业无法健康发展,余额宝也难以独善其身。 (三)互联网理财金融监管尚处于空白 政策和法规覆盖不够及时,严重影响到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近年来不断有学者提出立法问题。但是,余额宝高速发展,高效扩大产业规模,导致立法的难度也在不断提升。若在当前背景下,仍无法在监管层面有所作为,余额宝或会因具有庞大的资本数额,而最终趋于失控。 (四)互联网理财公司和传统金融业机构之间只有竞争缺乏合作 合作永远要优于竞争。但是,余额宝“霸道”的资本融入行为,让自身丧失了大量的合作机会。而传统金融业,实际上更多依靠规则和经验发展,其安全性是当前的余额宝无法媲美的。如若余额宝继续当前的行为,或会因竞争问题彻底扰乱良好的市场环境。此时,互联网理财的消极意义,将远高于为金融市场做出的贡献。 三、结语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的出现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对货币基金集聚规模的迅速扩大、利率市场化、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培育新型金融业态都具有积极意义。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造成了金融风险加大、货币基金流动性过快、互联网理财金融监管尚处于空白以及互联网理财公司和传统金融业机构之间缺乏合作等消极影响。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理财观念及方式影响分析 摘 要:俗话说,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当今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财富增加,使得理财已成为一门必修课,理财观念则显得尤为重要。大学生作为一类特殊群体,一方面需要学费、生活费等消费支出,一方面又无法取得固定的收入,主要依靠父母的资助。很多大学生有理财观念和意识,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现如今全新的理财方式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因此,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理财观念及方式产生的影响,指出大学生理财观念及方式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大学生;理财;措施 理财对于现代社会每个人来说,都是一项既重要又必要的技能。人的一生都被理财所贯穿,而大学生涯更是培养理财意识的关键阶段。对于大学生来说,要逐步尝试理财,树立理财观念,掌握理财方法,让理财成为一生的事情。许多大学生缺乏必要的理财观念和意识,从而因为过高的消费和支出成为“月光族”,甚至向同学和一些校园借贷借款,入不敷出。因此,理财有必要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培养理财观念和意识最好的阶段是课余时间充裕大学阶段,只有在大学期间学会理财,才能在今后繁忙的工作中更好的理财,让理财真正成为一生所追求的事情。 1 大学生理财观念及现状 1.1 理财观念薄弱 大学生的理财观念较为薄弱,有理财观念的大学生只占少数。从本次调查收回的问卷中以是否有记账的习惯为例,大学生中,男生有记过账的占56.51%,女生占62.79%,而只有4.38%的男生,13.21%的女生能够坚持每天都记账。可以看出,女生的记账习惯相比男生要好些。而在大学生理财必要性的调查上,认为理财对于大学生来说不是必要的占25.47%。这说明理财观念相对薄弱,理财意识相对缺失的问题在大学生群体中较为显著,无疑是阻碍大学生进行理财最大的障碍。 1.2 理财渠道或工具稀缺 当前适合大众的理财产品主要有股票、债券、基金等,但这些理财产品风险较大,门槛较高,并且对投资者有很高的专业知识的要求,对于大学生来说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这也就导致适合大学生的理财渠道或工具稀少,很多大学生有理财观念却无法付诸行动。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给大学生提供了以余额宝、P2P、招财宝为代表的全新的理财方式,这类产品具有门槛相对较低、风险相对较小的特点,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大学生理财的渠道,给大学生提供了投资理财的实践平台。 1.3 资金来源特殊 大学生的理财资金来源大部分是父母给予的生活费,这一部分较为固定,但主要用于消费支出,可用于理财的部分有限;部分大学生会通过兼职、打工等方式获得资金,提高生活水平和经济能力;除此之外,少数成绩优异的大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等奖金,以上三种方式是大学生主要的理财资金来源。由此看出,绝大多数大学生无法实现经济独立,主要依赖于家庭,可用于理财的资金量小,但是较为稳定,主要来源是生活费余额,少数是兼职所得。 2 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理财观念及方式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线上理财,线上支付,是一种全新的理财方式,近些年来取得了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主要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具有灵活便捷,精确可靠的特点,极大程度的改变了人们的投资理财方式,对大学生理财观念及方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1 逐步培养理财意识 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绝大多数大学生没有渠道进行理财,没有理财意识。传统的股票,基金等理财产品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并不适合大学生投资。而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给大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理财产品,逐步培养了大学生的理财意识。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余额宝,P2P等理财产品迅速发展,具有门槛低,风险小,灵活便捷等特点。这些新型理财产品的出现,让大学生能随时随地理财,逐渐形成了良好的理财意识和习惯。 2.2 逐步改善理财观念 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很多大学生认为理财是成功人士才能做的,对资金量有很大的需求,理财就等同于炒股,大学生无法也没有必要理财。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环境下这种狭隘错误的观点逐步得到了改善。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大学生可投资于资金需求量小的理财产品,也不仅仅限于炒股,可供理财产品的理财产品众多。大学生通过亲身的理财体验,感受到理财的乐趣,明白理财不只是成功人士才能做的,小额资金也可以用于理财,并且能取得收益。 2.3 逐步优化理财结构 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前,可供大学生选择的理财产品只有股票、债券、基金等。这些理财产品风险较高,资金需求量大,流动性也相对较差,与大学生风险承受能力低,可投资资金量小的特点不相适应,导致大学生理财结构相对单一。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余额宝,招财宝等理财产品发展迅速,这类理财产品风险低,流动性好,没有投资金额的限制,是大学生最理想的理财产品。大学生可将理财资金分散投资,一部分投资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理财产品,如余额宝、招财宝,一部分投资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如P2P,股票基金等。这样的理财结构,可以在保证部分本金安全和收益实现的情况下,力争取得更高的预期收益。 3 大学生理财中存在的不足和错误认识 3.1 缺乏必要的理财知识 如果说理财产品是一把锁,那理财知识就是打开锁的钥匙。只有掌握了必要的理财知识,才能更好的运用理财产品,进而将收益最大化。缺乏必要的理财知识,理财较为盲目是大学生群体在理财中存在的首要问题。很多大学生受身边同学的影响和某些媒体的宣传投资某项理财产品,而对其毫无了解,全凭运气理财,自然无法获得预期的收益,甚至血本无归。理财倘若缺乏必要的相关知识,无疑只是一纸空谈。 3.2 认为理财是一锤子买卖 理财的很大一个特点就在于它的持续性,而不是一锤子买卖。只有长期理财,长期持有某一项理财产品,才能更好的掌握它的变化趋势。很多大学生错误的认为理财是一锤子买卖,有闲钱时才理财,没有闲钱时就将理财抛在脑后,不能持续理财。大学生以父母给的生活费为主要经济来源,每月较为固定,可以从中拿出一小部分,尝试投资于定期定额理财。定期定额理财既可以分散理财风险,保持理财的持续性,还可以改变大学生认为理财是一锤子买卖的错误看法,培养大学生持续理财的意识。 3.3 理财产品的选择不合适 理财产品的选择要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不能一味追求高收益,因为高收益往往意味着高风险。大学生可用于理财的资金有限,并且大部分来源于生活费,决定了大学生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特点,因此要选择相对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余额宝、保本基金不失是一种合适的选择。然而,很多大学生选择的理财产品不合适,如投资于风险过高的股票,基金等,承担了过高的风险,很可能血本无归,影响其学习和生活。 4 改善大学生理财中存在的不足和错误认识的措施 4.1 加强理财观念及知识教育 当前大学生理财现象普遍存在,而对于大学生理财观念及知识的教育少之又少,导致大学生理财观念的薄弱,理财知识的缺失。各高校应起到大学生理财教育主力军的作用,适当增开关于理财的选修课,举办讲座,研讨会等形式的活动,令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参与其中。财经类高校应适当开展理财的必修课,普及理财观念及知识,避免大学生盲目理财,错误理财。社会媒体,财经报刊适当增加一些关于大学生理财类的节目和文章,给大学生提供随时随地接受理财观念及知识教育的途径。只有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大学生理财观念及知识教育才能取得成效。 4.2 坚持记账,持续理财 大学生应培养记账的良好习惯,将每天的消费支出逐笔记录下来,并加以分析,区分必要消费和不必要消费,减少不必要的消费支出,做到理性消费。每月都保留一部分的理财资金,不能有闲钱时才理财,没有闲钱时不理财,坚持做到持续理财。 4.3 明确自身理财定位和需求 大学生理财资金主要来源于生活费,因此生活费的多少决定了大学生不同的理财定位和需求。制定符合自身的投资策略,需要明确自身理财定位和需求。按照生活费的不同,可以将大学生定位为以下3种类型: (1)1000元及以下,较低风险承受能力型。这类大学生由于可用于理财的资金量较小,风险承受能力较低,应将绝大多数理财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较少数投资于中高风险的理财产品。建议将70%-80%的资金投资于余额宝,招财宝,其余的资金投资于基金,P2P等。这种投资组合可以保证大部分本金安全,避免因大额亏损影响学习与生活。 (2)1000元-2000元,中等风险风险承受能力型。这类大学生可用于理财的资金量较多,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可将理财资金分成等额两份,分别投资于较低风险和较高风险的理财产品。 (3)2000元及以上,较高风险承受能力型。这类大学生可用于理财的资金量最多,风险承受能力最强,可将大部分理财资金投资于较高风险的理财产品,追求高收益。建议将70%-8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P2P,其余的资金投资于风险较低的债券,货币基金等。但选择理财产品时应谨慎,不能只注重高预期回报率,应同样从历史业绩,流动性方面对其进行分析。 大学时期是人生理财的起步阶段,在大学时期掌握了正确的理财观念,找到适合自己的理财方式,能为大学生今后的投资理财打下良好的基础,可以终身受益。现如今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给大学生投资理财提供了丰富的理财产品和渠道,这对大学生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大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逐步培养理财意识,改善理财观念,优化理财结构,另一方面大学生面临本金亏损,甚至血本无归的风险,对其无疑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因此,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采用适合自己的理财方式,逐渐提高自身的理财技能,让理财真正成为一生的追求。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余额宝”与“理财通”收益对比研究 摘 要:近年来,互联网金融概念成为整个社会热议的话题,随着互联网因素对金融的渗透,诸如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大数据等新的金融形式的不断创新,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也存在着缺陷,由于网络消费中可能存在欺诈和非理性行为,金融机构可能开发和推销风险过高的产品,消费者可能购买自己根本不了解的产品。 本文以金融创新背景下新的金融产品“理财通”和“余额宝”为例,介绍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现状及实证比较二者的收益水平,让人们能够有更加理性的认识。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余额宝;理财通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一)“理财通”的发展现状。理财通是由腾讯公司华夏基金共同推出的基于微信的金融理财开放平台,于2014年1月16日正式上线。上线6仅个工作日,账户规模超过百亿。截至2014年10月,理财通账户余额593.09亿元,在2014年3月到达历史高位,资产规模超过800亿元,之后一路下滑并最终稳定在600亿元左右。 从华夏财富宝的资产配置来看,现金资产占整个资产的比例从开始的90%以上减持到目前的80%左右,债券的比重上升明显,已经从之初的5%左右上升到目前的将近40%,说明理财通为保持较高的收益水平增加了债券投资规模,相比于最初的资产配置构成,目前的理财通整体风险水平有所上升。 图1 2013-2014年华夏财富宝资产规模及资产配置 (二)“余额宝”的发展现状。“余额宝”是阿里巴巴公司于2013年6月13日上线的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与天弘基金合作推出的余额增值服务。在短短几个月内的时间迅速发展,天弘基金公司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0月,基金规模达到5,508.43亿元,余额宝的推出,使天弘基金从2013年的一季度末的46位跃居基金业第1位,从天弘基金的净资产时序图中可以清晰的看到,在余额宝推出后,天弘基金净资产呈爆炸性增长。 目前,余额宝主要服务于低附加值的货币市场基金和海量的小额投资者,这对银行存款构成了挑战。从天弘增利宝货币的资产配置构成可以看出,现金占比达到了80%以上,高风险的股票投资一直为0,只投资了风险相对较低的债券。因此较高的收益水平是否能够持续仍值得关注。 图2 2013-2014年天弘增利宝资产规模及资产配置 二、运行机理和主要风险 (一)运作机理。余额宝和理财通具有相同的运作机理,这里以余额宝为例来说明。余额宝的发展离不开三个主体:支付宝公司、天弘基金公司、支付宝用户。其中支付宝推出的兼具支付功能和价值增值功能的产品,是基金公司买卖客户资源和第三方结算工具的提供者。受益于支付宝的宽平台,天弘基金公司将其推出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嵌入到余额宝中,是为客户提供价值增值服务的重要来源。三是支付宝公司通过将客户余额宝账户余额转化为增利宝的基金份额,实现客户对基金的购买和持有,这是余额宝能够发展壮大的源泉。 余额宝的成功得益于共赢,:一是基金公司通过支付宝这一平台扩大了基金的销量;二是支付宝作为连接用户与基金公司的中介,可以赚取一定数量的中介费用;三是广大的用户可以通过余额宝的增值服务进行碎片化的理财,同时也能够保持很好的流动性。 (二)理财通和余额宝潜在风险。余额宝和理财通的运行机理说明了余额宝不是存款,其收益率的高低取决于基金的管理能力好坏,余额宝收益的本质是其所依托的基金投资的方向和收益,用户的资产可能因为相应的基金收益的下降而导致余额宝收益水平的整体下滑,甚至有损失本金的可能。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高收益总是意味着高风险。从理财通和余额宝的投资主要是在货币市场上,风险和收益都处于较低较低水平,余额宝在推出之初的高收益率具有那个时段特有的宏观经济背景,并不能真正反映其所面临的风。余额宝于2013年6月推出后恰逢银行间市场资金紧张,同业产业利率奇高,甚至出现钱荒的局面,这是余额宝在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收益的原因。同样对于理财通来说,高的收益水平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最终将回归到正常的收益水平。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从理财通和余额宝的收益水平看,随着时间的推移,收益率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下滑,并保持在了目前4%水平左右。两者在收益率水平上无明显差异并保持了很好的一致性,因此投资理财通或者是余额宝收益基本是相同的。 从近期的波动情况来看,余额宝保持了较为稳健的收益水平,而理财通波动相对较大,说明该产品收益具有较高的风险水平,这与其最近资产配置调整有关,是大规模投资债券产品的必然结果,也就意味着投资理财通的风险要大于余额宝。 (二)建议 1、理性看待“理财通”与“支付宝”的收益水平:从理财通和余额宝的运作机理来看,二者的收益水平最终要反映在所依托基金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上,而作为源头的支付宝和微信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这一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将资金投资与风险水平更高的投资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投资于货币市场的比重要保持绝对高的比重,以保持较高的流动性。因此,这也就解释了收益水平持续下滑并稳定在4%收益率的合理性。 2、特别关注潜在风险:随着以第三方支付为平台的理财产品规模的爆发增长,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理财通和余额宝作为用户与基金公司的中介,其账户实质是用户购买的基金份额,因此要特别关注潜在风险,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的本质。 3、投资多元化: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与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理财产品层出不穷。一方面扩大了人们的投资选择,投资品种的差异化使人们可以使根据现有的资产预算找到最适合的投资理财产品。另一方面基于互联网金融这一媒介的理财产品出现时间较短,风险管理机制和运作机理都在不断完善。因此,加强投资的多元化,理性看待收益,增加投资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就是题中应有之意。(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的影响 [提要]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成为今后研究发展的重点。 关键词:互联网;理财;风险管理 一、互联网理财现状 纵观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可谓是行业中的翘楚,而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主要区分为四种:第一种是具有支付功能的理财产品,例如招商银行新推出的“朝朝盈”、蚂蚁金服推出的“余额宝”等,其特点是兼收益、资金周转和支付功能于一体,不但可以正常支付使用,还具有累积收益的功能;第二种是线下基金公司在自己线上销售平台上推广销售自己的产品,例如汇添富基金在今年推出的场内货币基金添富收益快钱等;第三种是大型互联网企业为了拓展版图和基金公司联合开发推出的理财产品,比如百度与中证指数公司广发基金联合推出的广发100指数基金;第四种是银行基于本身平台的规范性及专业性为目的发行的现金管理工具,例如广发银行推出的“天天智能通”,交通银行推出的“快溢通”等。自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推出,不但快速激活传统的货币市场,为传统货币市场带来新鲜的血液,同时使得互联网理财行业发展一日千里,在无形中改变了人们的理财观念。 与传统理财方式相比,互联网理财信息传播速度较快,投资者们能够轻易在网络上掌握不同地区不同种类的产品,并且没有时间限制,投资者们可以一天24小时随时查看自己的资金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操作,不仅更好地服务了投资者,对于服务商来说,也降低了运营成本,不需要传统行业需要的服务网点或者通信的费用,也提高了投资者和服务商双方的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传统金融的负面影响 (一)系统漏洞导致风险系数高。根据最新的《2015上半年度金融行业互联网安全报告》统计,截至2015年6月,对全网1,248个漏洞和133个安全事件进行整理分析发现,保险业的漏洞数量最多排第一位,紧接着就是发展处于白热化阶段的互联网金融居第二位,在全国范围内有近100家互联网金融平台被爆出存在漏洞,其数量之大,影响之广,实属罕见。仅2014年到2015年一年的时间,互联网金融呈现爆炸式增长,但随之而来的行业漏洞数据的曝光量也让人不仅寒战。从著名的余额宝内部员工倒卖用户信息,到各类各样互联网金融钓鱼,劫持等事件的频发,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用户的个人以及资金安全,由此可见,技术问题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块短板。从互联网金融发展初始到如今的接近白热化阶段,IT技术一直是P2P行业的短板,一旦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就会引来黑客等不法分子的入侵,利用病毒等损害企业内部的资金安全,接连损害用户的资金安全。 (二)损害线上消费者利益。基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包括P2P在内的诸多投资理财领域走上了刚性兑付的道路。以P2P为例,在目前存在的两三千家平台中,绝大多数产品都会在推销平台中显示本产品保本报息或具备一定的资金保障措施,但是当问题真的发生之后,这些承诺和措施往往不能全部兑现甚至失效,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投资者来说,通常情况下只能认赔而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是导致最近频发的消费者围堵政府及相关部门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引发金融机构间恶性竞争。在2014年底,一桩血案震惊了整个互联网金融圈:宜信三位员工在陪同客户办理业务时与平安信保业务员发生冲突,其中一位员工因伤势过重而不幸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该事件的发生使得互联网金融圈不得不重新审视其竞争环境。纵观整个P2P行业,各个金融机构不断在打价格战,对于公司来说,如果没有合适的借款项目,即使拥有再强大的投资背景也无济于事,于是只能依靠降价和各种诱人的投资理财活动来吸引投资者和消费者的目光。在网络大军中,金融机构为了提升自己的可信度而不惜花钱雇佣水军或者假记者撰写虚假新闻来抹黑竞争对手,更有甚者买下多个域名搜索改为自己的流量接入等众多不良手段来增加自己的客户数量,导致P2P发展环境良莠不齐,鱼目混杂。 三、互联网理财对金融发展影响解决对策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提供风险投资保障。即便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依然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因此加大风险投资保障力度,不仅能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规范的硬件保障。一方面金融机构不断完善自身的投资理财产品,维护自身的系统风险漏洞,防范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不断推出更安全放心的投资理财产品,确保自身健康积极的发展,也保障了投资者们的利益;另一方面投资者们也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风险管理水平,在投资前认清投资环境,不要轻信广告宣传,明确估计自己的实际收益,尽量将风险降低在自己的可控范围之内。 2、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对于以上出现的各类事件,其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该行业内的各类企业忽略了最根本的技术安全问题,未来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成熟度不断提升,有效维护公司企业的技术安全漏洞,不断加强企业内部的系统防护墙,已逐步成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效途径。另外,增加网络技术应用的研发,明确投资者投入资金的运转走向,使得投资者能更加快速高效地运转自己的资金。近几年是互联网金融业为王的时代,各大互联网公司都致力于提升用户数量和资金的存储量,各类互联网公司竞相迸发,从最初的“余额宝”到后来的京东理财、平安陆金所等机构企业的试水,再到如今各大银行也竞相推出自家的网络理财产品,在这样一个成长周期内,如果不断重视技术安全的维护以及用户的体验感,将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 3、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势头较猛,因此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平台、产品以及服务的创新,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市场货币的流通。对于一些大型的金融机构来说,建设新型的互联网平台,并且和网络银行、证券、保险、基金销售和消费金融等业务集合起来,支持互联网企业不断健全自身的平台应用,增加符合规定的网络支付机构,网络借贷、网络金融产品销售等平台,不断完善自身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子供应商业务链,鼓励各机构企业积极发展业务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以及创新能力,提升自身的优秀竞争力。对于一个行业的发展,不应该只有商家企业发展,更应该有消费者个人的成长以及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只有当政府部门大力支持、商家企业健康发展、个人投资者积极配合,做到三方面齐心协力,共同为互联网金融健康的发展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结合当今热点不断依靠科学技术实现应用的发展,将科技与互联网金融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得互联网金融在不断的创新中承载更多使命,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利益。同时也不断推进传统金融行业的改革,推动金融行业市场化进程和给普通投资者带来更多投资理财的选择。 (二)加强消费者保护意识 1、加大风险宣传力度。对于今年来说,互联网金融命运多舛,从去年年底的“e租宝”事件,再到前段时间的“中晋倒闭”事件,不仅在提醒着我们,在发展一个行业的同时,必须注重风险意识,尤其是在当下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消费者会在一定程度上更多的去承担风险,而人们的风险自担意识以及法律意识依然淡薄,特别是金融知识和投资水平无法跟上时展的步伐,因此介于对投资者必要的保护,政府及各大企业必须加大风险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和金融投资知识,结合一些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来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行业以及投资风险的认识,谨慎投资,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 2、设立风险防范提醒。对于以上种种事件的发生,还必须考虑到风险防范的提醒,特别是对于一些小型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来说,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或者负责人本身并非专业的计算机技术出身,无法识别完善本身的技术安全,即便自己公司系统遭到了攻击,也因为技术的缺失而不能及时发现。再加上行业本身发展的不成熟,大方向上不能给企业一个较好的发展方向指导,也顺其自然的无法给企业一些技术安全的维护,因此加剧了黑客们的盛行。并且,由于我国的国情决定,我国依然没有发达国家所拥有的互联网发展技术,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搭建初期为了快速发展业务并没有为自身或是消费者考虑更多,导致整个行业发展中的安全意识不达标。再加上技术人员的疏忽,并没有认真检查系统中的代码细节,给黑客等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因此加强技术安全,设立风险防范提醒尤为重要。 3、适当提高投资门槛。由于互联网金融投资门槛低,手续便捷,再加上形式新颖,导致投资者们蜂拥而至,没有经过细致的思考以及规划,随意投资,加剧了风险的产生,例如去年年底的“e租宝”事件的发生,成为了2015年互联网金融最大的风险事件。因此,适当的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门槛,设立一定的条件限制,例如对于没有过投资经历的人来说需要设立担保人制度,再比如投资金融需要有一个范围限定等,不能少于或者多于这个范围等一系列措施帮助投资者们谨慎投资,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加强互联网监管 1、完善互联网金融法规体系。对于政府而言,尽快改变现有的传统金融监管模式,建立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同互联网监管的合作,根据以前发生过的事故及将来可预知的事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事故责任主体,尽快填补法律空白,建立投资保险制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加快利率市场化和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的速度,改善传统互联网金融行业。当前市场投资者个人信息泄露严重,一旦在某网注册过个人信息就会很容易收到多种类似投资的短信以及电话骚扰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必须严格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依法处置倒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2、构建互联网规范经营模式。一方面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规范经营不仅要在企业内部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主体,一旦发生事故能有人承担责任。并且制定严格的员工日常工作规范制度,一旦员工违反相应的规定必须要有相对应的惩罚机制。同时,员工不得私自联系投资者并以知晓内幕为由以权谋私,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公司以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要提高风险意识和投资管理水平,熟悉当前的投资环境,谨慎投资,不要轻信一些网络金融公司所谓的“零风险”和坐收收益等夸张的广告宣传,使得自己形成良好的投资习惯,同时也要加强对自己个人信息的保护能力和意识。 3、关注互联网金融投资需求。当前,各大互联网金融机构都在绞尽脑汁拉客源,增加投资者的数量,因此更贴切的迎合投资者们的投资需求,成为各大互联网金融企业遥遥领先的必胜法宝。随着中国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以及人们生活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催生人们的消费投资需求也在不断上涨,投资者的范围也不局限于精力旺盛的青年人,基于互联网理财的便捷性,老年人也加入了互联网理财大军,基于年轻人偏爱的高收益高风险理财产品,老年人群体则偏向于保本并且高于银行收益的理财产品,因此针对不同消费者群体,迎合他们投资的喜爱偏好,也成为了互联网金融公司吸引投资者的一大利器。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基于用户信任度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设计研究 摘 要 互联网金融是当下最为热门的话题之一,其充分面向普通用户和中小企业的特点使其迅速获得令人瞩目的发展,在当前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炙手可热的行情下,如何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如何构建让用户信任的平台是该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在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的设计过程中引入用户信任度的概念,通过用户研究发现痛点,找出具有一定普适性的优秀平台构建方法,为行业发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用户信任度 平台设计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是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其能够获得快速发展一方面得益于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技术动力,另一方面则来源于其所服务的市场的庞大需求动力。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为普通白领、工薪阶层甚至学生提供了一种灵活、便捷、高效的理财方式,让每一个人都有理财的机会,让理财的观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频发的非法理财平台跑路事件则又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心理阴影,在这种情况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想要继续发展,营造安全的平台环境,给用户带来信任感是平台首先需要做到的。 1互联网金融发展及现状 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与互联网技术融合所出现的新形式,首先出现于欧美国家,但由于其在美国并未形成独立的金融业态,因此在美国一般并不直接使用“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这一专有名词,而是多用“电子金融”(Economic Finance,E-Finance)等称谓。一般认为,谢平在国内最先公开提出了“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这一概念,相较于国外,国内无论是媒体、企业家还是普通群众,都对这一名词津津乐道,这一方面表现了大家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热衷和强烈兴趣,另一方面反映了这一领域的庞大市场。 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快速发展的原因在于其用户群的特殊性。传统的理财方式,如股票、证券、期货等,投资门槛高、风险大,需要用户具备一定的知识和经验,同时还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其用户多为具有相当经济基础的中年及老年用户。与之相比,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借助互联网进行进行投资、获取收益、提现等一系列操作,方便快捷,它投资门槛低,为收入不高的广大人群提供了更为有效的理财方式,从而迅速地获取用户占领市场。 2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常见形式 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信息化金融机构、金融门户等,其中尤以前三种人们最为熟悉,常见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也主要在这三种模式中寻求通过普通用户获得发展的途径。 常见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以支付宝推出的余额宝最具有代表性,它其实属于一种货币基金,用户将零钱存入其中即可获取利息,收益以日解算,支持随时提现,极大地满足了普通用户的使用要求。以余额宝为范例,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将自身的基金产品或P2P理财产品打包成各类“宝”类产品,分为固定和非固定期限,用户可以自由投资,锁定期过后随时提现;部分专注于P2P理财的平台则直接对接借款方和出借人,用户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将钱借给借款方并按时获取收益。 3理财产品用户特征分析 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的用户主要为接触互联网比较多的年轻人,他们具有随时随地使用互联网的习惯,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社交欲望但又缺乏耐心,这使得他们喜欢尝试新鲜事物并快速地以自己为中心进行分散式传播而又会很快抛弃;他们中多数人具有稳定的收入,没有多少储蓄但却拥有存钱的现实需求和心理欲望;他们经常通过网络进行消费,对网络支付非常熟悉,没有戒备和抵触心理;他们具有丰富的互联网使用经验,具备甄别网络信息的能力;他们对于互联网产品的品质具有较高要求,重视互联网产品的设计和用户体验。 用户需求决定了产品设计的方向,而通过用户特征分析我们可以大致得出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需要解决的几个痛点,首先是理财产品信息呈现要更加直观全面;其次是产品使用流程要更加明确简洁;再次是个人账户收益信息的实时反馈;最后还要在一定程度上利用用户的社交欲望进行分享推广。 4理财平台设计中的用户信任度要素 在进行了用户分析并得出理财平台需要解决的用户痛点后,我们需要考虑在平台的各个关键模块和流程中加入用户信任度的考量。不同于社交平台等需要先注册登录才能使用的平台,理财平台的用户在决定使用前必然会先对平台进行综合性的考量,所以理财平台用户信任杜的构建,首先是理财产品信息呈现设计,界面呈现要合理有序,信息层级要更加扁平,让用户能够清晰明确全面的获取产品关键信息而不产生疑惑,这是信任的基础;其次是用户注册登录流程设计,在简化注册过程的同时保证关键信息的录入,登录过程适当采用移动端验证,让用户在注册的过程中感受到平台的规范性,在登陆的过程中感受到平台的安全性;第三是投资流程设计,投资流程应简洁明确,不产生额外信息干扰,让用户能够准确快速的完成投资;第四是个人账户和收益反馈设计,个人账户应直观明了,直接反映用户资金状况,将理财产品收益细化成每日收益,让用户能够每天感受到投资的回报。 5结语 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模式先进,其市场需求庞大,具备持续快速发展的基础,而理财平台获得发展最关键的一点是要获得用户的信任与支持,通过对用户群进行研究分析并将用户信任度运用到平台的设计中,构建出用户充分信任的平台是最关键的问题,把握用户需求才能获得持续发展。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对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的研究 摘要:在经济落后的年代,吃饱穿暖是当时人们最大的要求,但当物质得到满足后,我们就会想要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重,体现自身的价值,但这些的前提就是要有充足的经济条件。所以我们要制定一套合理的个人理财规划,平衡现在和未来的收支,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缩短生活现状和预期目标之间的差距,才能达到自己的生活目标。因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水平越来越丰厚,个人理财时代来临,人们逐渐产生了个人理财意识,并随之加强,传统的理财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新一代的年轻人的需求,所以人们开始接触新型的理财产品。以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型理财模式开始在金融市场展露头角,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被推出市面,并受到了人们的青睐。我们应该抓住金融理财模式转型的机遇,勇于接受挑战,找到适合自己的,低风险的,高收益的个人理财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个人理财;理财工具;优缺点 随着时代的进步,国内国外的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收入增加了,也使得人们个人理财的意识越来越强。因为个人理财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避免个人财务风险,还能保障我们的生活。同时,科技的进步带动了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与金融行业的融合逐渐形成了互联网金融产业,对传统的金融理财模式产生了很大的冲击,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这种冲击是不可避免的,优胜劣汰。在目前看来,旧的理财方式依旧占据着很大一部分,但是和其相比,以互联网为主的新的金融理财模式在支付方式、资源配备、信息处理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势,所以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将是现在以及未来发展的大趋势,更加符合人们生活的需要,也即将是未来个人理财的主流模式。 一、传统理财模式 在互联网技术发展以前,人们一直利用着传统的理财方式规划自己的钱财,可供选择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至今还占据着人们生活的很大一部分,包括银行储蓄、债券、信托、保险、股票、基金、期货等11种具有代表性的传统理财方式。银行储蓄顾名思义就是将自己的钱存入银行里,进行活期或定期的存款,以本金、利率和存款时间来计算收益,收益较低,但安全性高。债券是政府、金融、工商等机构为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发放的,收益比银行略高。信托是指资产的委托人把他的财产交给受托人,让其对他的资产进行投资或管理,并取得利益的行为。保险则是财产的有力保障,当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天灾等不确定因素时,保险可以提供一定的补偿,维持基本生活质量。股票作为股份公司为筹建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伴随着高风险、高收益。基金就是让基金公司经理人帮你打理钱财,从而赚取利润。期货的交易是指买卖交易的双方在期货交易所内,采用公开竟价方式,买进或卖出在未来某一日期按协议的价格交割标准数量商品的合约的交易。外汇就是用人民币兑换外国货币,赚取差价。黄金作为最佳的保值工具,从古至今一直是人们理财的首选,更是财富的象征。收藏艺术品也是一条致富的途径,对于懂行情的收藏爱好者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理财方式。房地产除了满足人们家庭居住外,还具有保值增值的功效,是防止通货膨胀的良好投资工具。 目前投资渠道越来越多,银行传统理财方式的优势已经渐渐衰落。长期收益趋势下滑,发行数量及规模虽在增加,但是速度减缓。非保本浮动类理财产品成市场主流,净值型理财产品发行量上升,在股市吸收资金的效应下,银行提高了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力度,风险开始凸显。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 在过去的十几年时间里,互联网技术深深影响着我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购物、营销、娱乐等方面,令我们的生活更加快捷、自由、开放。而这种影响也在近几年,悄然进入了金融邻域,并形成了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即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具有创新性的金融模式,它被越来越多的客户所接受,作为其个人理财方式的首选,并逐渐有超越传统金融理财模式的趋势。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企业和国内外的各大银行签约,为买方和卖方提供的信用增强。买卖双方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买方先把物品的价款打给中介,在收到物品后,再通知中介将价款打到卖方账户,这无疑增强了买卖的安全性。在目前的市场上,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运营模式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另一种是以支付宝、财付通为首的依托于自有B2C、C2C电子商务网站提供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模式。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越来越成熟以及完善,使得它对商业银行产生了不小的冲击,两者从一开始的共同合作、共同进步,变成现在的竞争与合作共存。比如,余额宝在2013年6月13日上线,从最初的66.01亿元到2014年3月份为止,达到了5413亿元。 P2P网贷是指通过P2P公司搭建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直接信贷模式,其盈利主要是从借款人收取一次性费用以及向投资人收取评估和管理费用。根据借贷的流程不同,可分成纯平台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根据客户开发、信用审核、合同签订到贷款催收等整个业务流程对互联网的运用程度,可分为纯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根据是否提供担保,可分为无担保模式和有担保模式。因为其门槛低、成本低,拓宽了社会融资渠道。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年底网贷运营平台已经达到1575家,而且选择P2P网贷进行投资理财的人数正飞速上升,就像2015年选择陆金所的投资人数从8月份的8785人,在9月份就突破了20000人,以及其他一些P2P投资平台,收益率也是逐月递增。(详见图二) 大数据顾名思义其重点在于数据,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的信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它的信息处理以云计算为基础。在这个理财方式的发展中,可以分为平台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两种。在平台金融模式中,阿里的小额信贷最为突出,京东、苏宁则可以作为供应链金融模式中的典型。在大数据金融的冲击下,金融产品和服务都得到了不小的扩展,扩大了客户范围,缩小了成本,对其服务更加专业化和个性化。 众筹的精髓在于小额和大量,在各种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传播一则消息给广大群众知晓是十分便捷的,项目的发起人就是利用这一方式来发动群众,为个人或某一项目筹集资金。可是这种方式也存在一些限制的条件,就像每一个项目都要规定多长时间内筹集完毕,还有筹集多少资金,在规定的时间里筹集到规定的资金才算成功,否则就要把筹集到的资金全部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的付出,还要给予相应的回报。在2014年的前3个季度,众筹规模都达到了成倍增长的势头,股权众筹从4725万元上升到了20284万元,奖励众筹从520万元上升到了7302万元。(详见图三) 图三2014Q1-2014Q3中国众筹市场融资规模 信息化金融机构的重点就在于“信息”这两个字,在互联网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利用新技术对传统的运营方式和理财产品进行信息化改造,让各种金融机构都实现信息化的经营和管理。目前市场上的主要方式有传统金融业务电子化模式、基于互联网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金融电商模式。通过金融机构的信息化,可以使我们的理财更加方便快捷,通过网络进行汇款、炒股、购买保险等,信息化体系将会越来越完善。 互联网金融门户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它的渠道越来越多,丰富多样,范围广。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在互联网上进行金融商品交易,方便快捷,并且平台广,选择性多。互联网金融门户的出现,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一种全面的提升。它使得资金被更加快速的使用和流通,大大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成本,改善了社会的金融交易模式,为基金、证券、保险等公司带来了新的机遇。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的优缺点 在过去,可供人们选择的理财方式少之又少,人们基本上都选择银行理财,因为银行理财有着很高的威望和实力,风险较小。近几年,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迅速发展,各种互联网理财平台层出不穷,虽然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但它的优越性也是十分显著的。 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投资起点低,期限灵活,收益高。传统的银行理财往往动辄就需要上万元的起投资金,而互联网理财有很多可以选择百元起投或者千元起投。投资者可以在低投入和低成本的条件下,提高收益利润。投资者受到的时空限制也较小,只要有一个好的网络环境及设备,就可以足不出户完成自己的理财投资,而且在互联网这个平台上,得到的金融信息也十分广泛和准确,可以及时进行正确的投资分析和判断。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产品也是多种多样,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喜好和条件进行选择,可以同时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理财,不把鸡蛋放进一个篮子里。而且互联网金融理财更加公开透明,安全系数高。投资者可以对资金去向、用途了如指掌,不再是盲投。 虽然互联网理财的优势是十分明显的,但它的缺陷也不容忽视。因为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过于迅猛,导致我国还未来及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了一些监管盲区,征信体系不完全,有很大的道德风险。而且互联网理财的虚拟性较强,如果出现网络故障或者被黑客攻击,将会造成数据的丢失以及资料的泄露,给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虽然相对于传统的理财方式而言,互联网理财突破了传统方式,实现了创新,但就他自身而言,产品结构还是相对单一,需要进行突破。 四、结论 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理财方式,改变了传统的理财理念,给传统的经营模式、经营方法和内部结构都带来了不小的改变和发展。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为6.32亿,其中手机网民为5.27亿,占整体网民数量的83.4%,这说明使用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群体正在不断膨胀。在日新月异的当代社会中,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成果绝不只限于当下。在新的互联网技术的开发下,互联网金融理财将更适应未来的潮流,成为新时代的个人理财的主流力量。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支付方式和理财行为的影响 【摘要】近年来,以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对大学生群体的网上支付和投资理财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本文在对重庆市永川区964位本专科生支付宝和余额宝了解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找出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支付方式和理财行为的影响,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有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促进金融体系更好地服务大学生群体。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大学生 支付方式 理财行为 一、引言 2013年以来,以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正以超乎人们想象的速度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及其相关问题由此成为炙手可热的焦点,赢得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关注。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进入中国的政府工作报告,代表着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持和鼓励,是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肯定。具备知识储备丰富、学习能力强、易于接受新事物等特点的大学生群体,是90后中最具活力的群体,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未来未来金融市场主力军。面对“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大学生能更加快速地了解、掌握与使用互联网金融,他们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和使用,直接影响着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因此,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支付方式和理财行为的影响,为互联网金融在大学生群体中进一步推广及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思路,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探讨互联网金融的含义及发展模式;第二,探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监管;第三,探讨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影响;第四,探讨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的影响;第五,探讨互联网金融对居民的影响。近年来探讨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影响的调研文章主要有:郑晨曦(2015)以1066名90后在校本科段大学生为样本,从对互联网金融认知、互联网金融产品使用和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研判等三个方面进行问卷调查分析,研究表明大学生正逐步理解和享受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便捷、高效、及公正,互联网金融即将对中国金融现代化、信息化、普惠化和国际化产生巨大的推动力。陈倩文,丁婉兰,刘甜恬,宋婵娟,刘非凡,黄子芹(2015)对武汉市10所高校433名大学生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行为进行问卷调查,基于调查数据运用因子分析模型对目前影响大学生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意愿的因素进行回归检验。研究表明,大学生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了解程度、可接受亏损程度是对互联网理财产品产生购买意愿主要的影响因素。何雨容,朱如嘉,张煜,谢丹丹,黄冠婷(2015)对304名90后大学生群体进行了互联网金融方面的调研,基于调查数据建立了Logit和Probit模型来研究影响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概率的因素,研究表明,其中影响投资者选择的诸多因素中,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态度是影响投资者选择的最显著的因素,其次是对互联网金融公司资产状况的重视程度、对互联网金融了解途径的数量等因素。薛强(2015)对一二三线城市1000名大学生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认知及使用情况进行调研,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大学生使用最多的类型是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近8成的大学生会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近半数的大学生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频率非常高;同时,有7成多的大学生认为方便快捷是互联网金融产品最大的优势,看好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对大学生的影响有较强的区域性,目前基于重庆市大学生互联网金融使用情况的调研还未发现。因此,本文以最具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支付宝和余额宝为例,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对重庆市永川区的本专科生进行调研,找出互联网金融对大学生支付方式和理财行为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有助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促进金融体系更好地服务大学生群体。 三、问卷调查分析 本次问卷调查在重庆市永川区各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同时开展,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972份。本次调查样本男女比例相当,包括大一到大四不同年级,涵盖经济、理工、文史等多个专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一)大学生的收入状况 大学生的收入绝大部分来自于父母给的生活费,17.5%的大学生生活费在800元以下(不含800元),60.3%的大学生生活费在 800~1500元,16.1%的大学生生活费在1500~2000元,6.1%的大学生生活费在2000元以上。大多数大学生生活费在800~1500,在满足日常的生活消费后,结余较少。 (二)大学生对支付宝的了解和使用情况 在对支付宝的了解程度上,84.9%的大学生表示“了解,而且使用过”,13.9%的大学生表示“了解,但没有使用过”,仅有1.2%的大学生表示“没听说过”。可见,支付宝在大学生中的极高的认知度,超九成的大学生了解支付宝,超八成的大学生使用过。 在网上购物时,80.1%的大学生使用过支付宝支付,77.1%的大学生使用过网银支付,29.9%的大学生使用过货到付款等其他支付方式。可见,八成的大学生青睐支付宝方式进行网上购物,已经超越了银行的网银支付。 在进行汇款转账方面,65.7%的大学生选择“支付宝”,60.5%选择“网上银行”,62.9%选择“银行柜台”,32.6%选择“其他”。大学生在汇款转账时采用多种渠道,差别不大。 在使用支付宝的大学生中,从使用频率来看,20.4%的大学生选择“每周三次以上”,27.1%的大学生选择“每周一到三次”,31.5%的大学生选择“每月一到三次”,11.6%的大学生选择“半年一到三次”,9.4%的大学生选择“其他”。可见,大学生经常会使用支付宝,使用频率较高。从使用用途来看,94.3%的大学生选择“网上购物”,77.4%的大学生选择“汇款转账”,73.8%选择“购买车票”,87.9%的大学生选择“手机充值”,14.6%的大学生选择“其他”,大学生使用支付宝的用途比较广泛。 (三)大学生对余额宝的了解和使用情况 在对余额宝的了解程度上,49.2%的大学生表示“了解,而且使用过”,43%的大学生表示“了解,但没有使用过”,7.8%的大学生表示“没听说过”。虽然超九成的大学生了解余额宝,但使用过的大学生不足五成。 在使用余额宝的大学生中,从目前在余额宝中投入的理财金额看,10.3%的大学生选择“2000元以上”,23.9%的大学生选择“1000~2000元”,40.2%的大学生选择“500~1000元”,25.6%的大学生选择“500元以下”,由于资金有限等原因,大学生参与余额宝理财的金额有限。 (四)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 88.3%的大学生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优点是方便快捷,70.3%的大学生选择“手续费低”,63.9%的大学生选择“收益高于银行活期存款”,70.2%的大学生选择“投资门槛低”,13.9%的大学生选择“其他”,方便快捷成为支付宝和余额宝的最大优势。 78.3%的大学生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缺点是资金不安全,60.3%的大学生选择“容易泄露个人信息”,63.9%的大学生选择“监管不到位”,16.9%的大学生选择“其他”,资金不安全成为支付宝和余额宝的最大劣势。 从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的了解渠道上看,82.7%的大学生选择“网络”,30.3%的大学生选择“电视”,63.9%的大学生选择“亲戚朋友介绍”,12.9%的大学生选择“报刊杂志”,16.4%的大学生选择“其他”,网络和亲戚朋友介绍是大学生了解支付宝和余额宝的主要渠道。 在对互联网金融将来的发展情况的看法上,35.3%的大学生选择“非常看好,参与的人数和资金还会迅速增加”,51.1%的大学生选择“比较看好,但发展速度会放缓”,7.8%的大学生选择“不太看好,很快就会被淘汰,5.8%的大学生选择“不确定”。可见,绝大部分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看好。 从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来看,大学生期望互联网金融能够在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收益、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管理、加强监管等方面进行努力。 四、结论及建议 根据以上调查分析可知,首先,在支付宝的了解和使用情况方面,支付宝在大学生中有极高的认知度,超九成的大学生了解支付宝,超八成的大学生使用过支付宝;无论是网上购物还是汇款转账,支付宝支付方式都成为大学生的首选;大学生使用支付宝的频率较高,且用途广泛。其次,在余额宝的了解和使用情况方面,超九成的大学生了解余额宝,但使用过的大学生不足五成;由于资金有限等原因,七成多的大学生目前在余额宝中投入的理财金额少于1000元,大学生参与余额宝理财的金额有限。再次,在互联网金融的认知方面,大学生认为方便快捷是互联网金融的最大优势,资金不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的最大劣势;网络和亲戚朋友介绍是大学生了解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渠道;绝大部分大学生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看好;大学生期望互联网金融能够在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收益、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管理、加强监管等方面进行努力。 为了加快互联网金融在大学生群体中的进一步推广及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学校以及大学生的共同努力。第一,加大互联网金融的宣传力度。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应充分利用网络、QQ、微信等移动互联网平台让大学生进一步的了解互联网金融。可以开展互联网金融进校园活动,为学生提供互联网金融知识讲解和咨询服务。通过大力宣传和普及,让更多的大学生认识和正确使用更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第二,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绝大多数大学生认为资金不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的最大劣势,他们期望互联网金融能够在保障资金安全、加强监管等方面进行努力。因此,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应该尽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针对网络安全等制定相应的措施。第三,提高大学生的理财能力。学校可以通过提供理财相关的选修课程、第二课堂等平台培养大学生的理财意识和理财能力,同时,大学生也可以通过自学和参加网上虚拟投资等方式学习理财知识和锻炼理财能力。大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理财习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理财产品,不要盲目跟风,做到理性投资。 作者简介:赵蕊(1984-),女,河南商丘人,金融学硕士,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邓巧玲(1989-),女,重庆渝北人,金融硕士,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企业融资、区域金融。 金融互联网理财论文:余额宝视角下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监管研究 [摘 要]阿里巴巴的余额宝上线以来引起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迅速发展,这既是对传统金融理财的发展,又对传统的金融理财构成了威胁。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存在着法律地位和业务范围并没有法律依据、基金的风险提示不足、流动风险较高等的问题,同时也对银行机构的传统存款业务产生冲击,集中人们手中的闲散资金,促进了金融理财市场多元主体的竞争。因此,必须制定和出台相关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规范互联网金融理财参与主体的行为,明确支付机构、电商平台等的准入门槛及业务范围,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处理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 [关键词]互联网 金融理财 支付宝 余额宝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相关概念界定 (一)金融理财的概念 金融理财是客户将自己实际的资金情况及要求反馈给专业人员,专业的理财人员通过业务知识和经验按照法律规定,帮助客户制定合理的理财方案,来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金融理财并不像商业银行存款一样按照固定的格式要求进行,而更多地是依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理财方案。其实也是一种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传统的被委托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中还是以商业银行为主,而其他金融机构的规模较小。 (二) 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概念 传统的理财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财互联网金融理财在继承了传统的金融理财产品特征的基础上,采用了第三方支付或电子平台的参与。这个新兴理财形式的兴起将会在未来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因为它简化了商业银行理财过程中的很多程序,取消了最低限制。 每一步都需要商业银行的参与,大大的为客户节省了时间并减少了结算费用。第三,余额宝将传统商银行在理财过程中不可能出现的第三方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丰富了理财市场的主体。最后,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理财具有当天结算的特点,较传统的理财方式更加的公开透明。而余 方便客户随时充值、消费和提现。同时他也没有时间限制。其次,余额宝在理财的过程中并非额宝恰恰是网络金融理财发展的先锋,它是支付宝公司推出的一项既具有理财又具有消费的双向基金产品。它是与第三方合作的能够及时消费并能够让客户增值的平台。 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真正的兴起算起来只有短短的一年多时间,而其在带来高收益的过程中,必定伴随着高风险,因此很有必要弄清楚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的现状,找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让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能够长期的、合法的、健康的发展。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的现状 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真正的兴起算起来只有短短的一年多时间,而阿里巴巴只是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的兴起者,并非是开拓者。在余额宝之前,曾经有些公司搞起一站式网络服务形式,而这种模式并未引起客户的眼球。阿里巴巴在总结了前者的失败经验后,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庞大的客户群体,付出了大的成本对余额宝进行宣传,掀起了互联网金融理财大的浪潮。随后便出现了众筹、P2P等网络信贷工具。使得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达到了高峰。 (二) 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在前期存在了一站式服务的形式,但真正的兴起还是自阿里巴巴推出余额宝后的这一年半时间。虽然激起了客户将闲散资金用于理财的热情,但毕竟成立的时间短,一些业务范围的法规设定、公司成立条件的设定、准入门槛的设定、监管部门的规范条款的还是不够完善。 (1)其法律地位和经营范围尚不明确,其未来的发展走势还要依靠法律和政府的政策走向。尽管阿里巴巴在短短的一年内掀起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高潮,但是,目前还没有一条法律明确规定其经营范围。阿里巴巴虽然对外自称只提供基金服务平台,其也取得了相关的营业执照,但其实际上在做变相的基金代销混动,而且代销的许可证并未获得,并且央行现在一直在对其进行打压,因此,未来其很有可能收到法律的制裁,其法律地位很不明确。 (2)企业对客户的风险的提示不足。余额宝在短短的1年多的时间内,拥有了如此庞大的客户,首先得益于阿里巴巴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庞大的客户群体。最重要的就是较高收益的宣传。很多客户都把余额宝和商业银行的活期、定期存款相提并论。但阿里巴巴仅强调高额的收益,对风险的提示不足,这种行为需要完善,而且庞大的理财客户群体也和其风险提示不足密切相关。 (3)网络理财公司容易产生破产风险。随着余额宝等网络理财工具的兴起,节假日用来消费、提现的客户会很多。如果网络理财公司出现资金断裂或操作性风险失误。公司将很可能会导致破产性倒闭。因此政府或监管部门很有必要出台法律政策来规范这一行业,使之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业作为新兴行业,刺激了客户对理财的兴趣,在短短1年多的时间内,赢得了庞大的客户群体,该行业的发展对我国金融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会对银行等传统理财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打破了商业银行在金融领域垄断的地位,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理财以较高的回报率聚集了客户手上闲散的资金,还密切切合了第三方平台,也成为监管部门监管的一项艰巨的难题。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监管对策 1、制定相关法律文献来规范互联网金融理财参与主体的行为。互联网金融理财作为新兴的产业发展虽然迅速,但目前没有一条法律对其行业进行规范,也就是说该行业目前来讲,处于无法律可循的游离状态。因此,法律部门需要尽快的制定相关法案,来帮助该新兴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 2、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第三方的入市门槛。以余额宝为例,它虽然获得了支付许可证,但其从事的代销基金的业务并未获得明确的牌照。而其第三方支付单位的准入门槛标准法律上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这就需要法律部门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第三方的入市门槛,引导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在合法的范围内规范的经营其业务。 3、对互联网金融理财实行法制性和公平性原则。法制性是指互联网金融理财这一行业若要持续健康的发展,必须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因此法律部门要尽快出台系统的法律条文来规范这一行业的发展。所谓公平性是指作为余额宝金融理财助推单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虽然在法律上尚未明确其权利和义务,但其行使的业务是与传统的金融理财机构进行竞争,因此在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文之前,对待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公平公正,既不能做到监管缺失,也不能 滥用监管职权,以中国人民银行为监管主体,并明确其监管的权利和范围,处理好市场竞争与监管之间的关系。 作者简介:张晓光(1986-),男,安徽亳州人,浙江农林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学,法学。 通讯作者:陈奕玮(1990-),男,河北邯郸人,浙江农林大学在读硕士,研究方向:社会学、经济学。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国家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发展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而不良资产是影响其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基于此,笔者针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管理展开的分析讨论具有现实意义。 1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的金融业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不良资产”问题的困扰,且具有各自的特殊原因。基于此,为更好地处置当前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首先要准确分析中国金融业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导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自身发展层面的原因。诸如农商行、村镇等金融组织对于自身所存在的不良资产的消化能力不是很高,在解决不良资产的过程中所应用的手段比较有限。就目前发展实际情况来看,一般都是通过诉讼执行或者适当调整债权的方式去化解这些不良资产。其中诉讼执行是常见的手段,然而在利用这一手段的过程中,企业自身需要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并且还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地胜诉,即使对于那些胜诉的案件,也经常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如果采用调整债权结构的方式,尽管基于不良资产考核指标压力等因素会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会签订一定的协议,要求债务人通过延期或者分期的方式偿还债务,但是债务人再清偿的能力往往比较困难,针对一些企业债务人来讲,如果企业债务人申请破产之后,作为金融机构的债务人来讲,实际上获得的偿还已经不多了。第二,金融机构自身所背负的沉重包袱导致其在实现重组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消耗巨大的成本,这就导致很多不良资产只能处于长期挂账的状态,从而也就导致了“冰棍效应”的产生,使得不良债务的清偿率越来越低。与此同时,在农商行、村镇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的经营实践中,很大一部分资金都是来自同业之间拆借而来的短期资金,这一情况使得风险扩大化,也会形成内部严重的连锁反应。 2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管理对策 2.1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处置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积累了资源、人才和专业化等多方面的优势,同时享受税收、司法等相关优惠政策。成立至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积极摸索出一套符合现有条件和环境的资产管理、处置工作方法,效果较为明显。同时通过几年的外部检查和内部审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操作方式逐步规范,积累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和经验,必将对处置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提供良好的借鉴。基于此,在如今地方性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化的背景下,为了有效处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可以有效借鉴国有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建议政府层面应该积极鼓励与引导成立地方性的AMC,实现对农商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从而提高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管理效率。就目前发展实际情况,地方AMC与国有AMC相比,其在实践中只具有“处置权”而不具备“融资权”,这样一来就制约了地方性AMC管理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资产的能力,最终导致在实践中所生成的杠杆率是十分有限的。在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形式不断严峻的背景下,我们可以尝试创新应对,适当地开放一部分地方AMC的融资权,例如发行债券等权利,可以进一步提高其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例如在解决农商行不良资产问题的过程中,可以利用商业化收购的方式进行,如“一次性买断收购”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金融机构经过双方的尽职调查,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不良资产的买断收购价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采用现金收购的方式一次性付清款项,买断不良资产。金融机构获得不良资产的出售资金,而不良资产后续管理和处置的风险与收益均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独自承担。该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完成交易时间短,交易过程不复杂,交易双方权责明确,金融机构资产质量随着交易的结束立即得到明显改善。也可以有效利用技术咨询服务方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派出技术专家小组,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通过摸底调查了解,就处置的工作流程、资产处置方式和处置定价等提供技术指导,并就金融机构内部建立和完善规范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机制和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达到提高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和速度,降低经营风险的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收取一定的咨询服务费用。该种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帮助金融机构提高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 2.2“互联网+不良资产”的处理模式 互联网技术是21世纪的伟大创新,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的生产效率及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中国政府非常重视互联网技术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并将“互联网+”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当前中国金融业的不良资产处置上,可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快速的“价值发现”和“市场发现”功能改变传统仅利用现场处理的单一方式,扩大和增加不良资产的处置途径,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互联网+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中,至关重要的一步是不良资产的定价问题。目前不良资产的科学定价仍是金融系统的一个难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且根据不同种类的不良资产,采用不同的定价方式,综合分析不良资产的价格。对此,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挖掘能力,建立不良资产信息库,将不良资产处置的历史交易记录录入数据库,通过统计分析,建立针对不同行业的资产定价模型。 2.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收购处置不良资产 当前,中国可借鉴美国等处置不良资产的先进经验,成立公私合营基金参与不良资产处置,这种方式可利用政府背书担保,吸收社会资本消化不良资产,对恢复金融市场的信心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意义重大。当前,中国试点的民间资本入股地方性AMC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如安徽、湖北、宁夏、吉林等地均有民营企业参股组建地方性AMC。海德股份自筹资金10亿元独资设立西藏海德资产管理公司,成为27家中唯一一家由民营资本全资控股的地方性AMC。未来,中国政府及金融监管层应继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不良资产收购,除参股地方性AMC外,还可在金融监管法律条框下采取多途径进行金融创新,培育民间资本全方位多领域参与中国金融发展,与国有资本一道,共同维护中国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3 结论 综上所述,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的原因非常多元化,其中既有历史层面的因素,有金融机构自身经营与管理的因素,也有经济环境的因素。基于此,为进一步提高其管理不良资产的水平,应该充分借鉴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以及我国第一轮不良资产处置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AMC的作用,同时政府要在宏观上进行有效的调控,真正实现“两条腿”走路。 参考文献: [1]张智.经济放缓背景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多元化趋势及其影响分析———以咸宁市为例[J].北京金融评论,2018(1):161-165. [2]易胜九.存款准备金管理对地方法人机构影响的实证分析———以湖南会同农村商业银行为例[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8):224-226. [3]四川银监局课题组,王泽平,郭民.试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J].西南金融,2006(8):14-16. 作者:裴姣姣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一、前言 2013年被称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这一年,阿里金融旗下的余额宝横空出世,支付宝用户将资金转到余额宝中,可以获得远高于银行的投资收益,于是受到人们的追捧。借助支付宝这一平台,余额宝迅速发展起来,并成为广受社会广泛热议的话题。之后,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成熟,越来越来的企业开始进入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并形成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信贷、众筹模式等诸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2017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了29.16万亿,中国的电子商务规模居于世界第一。巨大的电子商务成交量大多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的,第三方支付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消费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与此同时,中国的P2P网络信贷发展迅猛,2014年我国网贷平台仅有651家,到了2015年11月,我国的网贷平台已经达到3476家。随着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强,一些不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被清退,截至2017年10月份,我国网贷平台已经低于2000家,P2P网络信贷行业的发展愈发规范。互联网金融涉及支付结算业务、融资业务以及投资理财业务,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偏好与支付习惯。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对传统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冲击,不仅对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优秀地位形成威胁,也对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形成了挤压。尽管从目前来看,商业银行依然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导力量,但从长远来看,随着人们金融理念的变革、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金融监管的日益规范,互联网金融成为未来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提升商业银行的技术支持 在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对现代企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商业银行要寻找优质的客户资源需要耗费较大的成本,需要通过各种手段去了解客户的资产情况、信用状况等信息,这些信息的获得不是轻而易举可以完成的,有时客户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或者给银行提供虚假的信息,银行也无法完全甄别。相比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利用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以较小的成本完全对客户信息的搜集和甄别工作,而且准确性比较高。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对网络端客户的浏览和消费痕迹,了解客户的信用、收入以及消费等数据,然后对这些数据进行系统化和结构化处理,可以清楚的了解客户的信用等级,这比让客户提供资产证明等要高效的多。而且,借助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互联网企业可以对客户进行监控,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这一点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极好的借鉴。 2.更新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具有互联网的精神和特质。互联网的精神主要是开放、平等、联系的。联系是互联网的主要特质,无论双方多么遥远、多么陌生,都可以通过互联网瞬间建立联系,进行交流,互联互通。而互联网的这些特质,是金融行业可以借鉴利用的。互联网金融提供了一个平等的平台,无论社会地位、个人财产有多大的差别,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平等的。人人都可以自由平等的参与进来,享受平等的金融服务;互联网也是开放的,只要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互联网企业都可以参与进来,同时,客户也可以对喜欢的金融产品进行自由选择。这点对传统商业银行有极强的借鉴意义。一直以来,我国实行金融垄断的金融体制,商业银行一支独大,垄断着整个金融市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商业银行忽略了客户的诉求,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用户体验、客户服务等各方面都饱受诟病。商业银行要学习互联网金融的经营理念,站在客户的角度,推出更加个性化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才能重新赢得客户的认可。 3.拓展商业银行的销售渠道 传统的商业银行主要依靠线下的物理网点进行营销,不仅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受客观因素的制约,无法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互联网金融是在网络上进行产品营销,由于不借助物理网点,极大的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而且服务更便捷。客户借助手机等终端,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金融理财、支付等活动。互联网金融兴起之后,分流了商业银行的一部分客户,商业银行开始审视自身的问题。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加强电子银行建设,拓展销售渠道。经过多年的发展,商业银行电子银行规模越来越大,产品种类越来越丰富,2016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1395.61亿笔,金额为2494.45万亿元。截至2017年末,共有248家商业银行和65家支付机构接入网联平台,商业银行的网络营销渠道日渐成熟。 (二)消极影响 1.经营模式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凭借金融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然而当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后,商业银行面临着严峻的竞争。以往金融体系中的结算业务都要通过商业银行完成,结算业务也是商业银行主要利润来源。互联网金融出现后,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可以很方便的完成结算业务,例如通过支付宝等来缴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等,绕开了商业银行,对商业银行带来巨大冲击。P2P网络借贷等新兴金融模式的兴起,资金出借方和资金借贷方不通过商业银行,就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完成资金的借贷,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 2.收入来源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有着稳定的收入来源,商业银行收入主要来源于借贷利差以及中间收入等。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后,以P2P为代表的网络金融以迅猛的速度席卷整个互联网,P2P网络借贷没有物理网点,资金借贷的整个过程都在网络平台完成,降低了经营成本,因而能够给客户更高的利息。而且传统商业银行的贷款用户考察是一个很长的过程,需要专人进行实地考察、资产审核等,效率低。P2P网络借贷借助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的手段,简化了这些程序,资金借贷方提高相关证明之后,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就能拿到贷款。因此,得到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用户的欢迎,降低了商业银行依靠利差获取利润的能力。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同比下降8%左右,而且这一趋势在不断的延续和加强。另外,越来越多的用户下载第三方支付APP,用来进行转账和小额支付,冲击了银行的POS机业务,商业银行的利润势必受到影响。 3.放大商业银行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为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风险。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过快,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与此同时,我们的监管力度难以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市场准入没有严格的控制,造成互联网企业良莠不齐,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企业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关于P2P企业跑路的消息每天都见诸媒体,这些负面事件造成了金融市场的动荡,对商业银行造成连锁反应,放大了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 三、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 1.加强电商平台建设 当前,人们的购物消费越来越离不开网络,以京东和淘宝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已经占了用户流量的80%,成为人们网络购物的首选。更重要的是,这些大电商平台占据了金融生态系统的优秀环节—客户交易信息的获取,这本来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产,电商平台绕开了商业银行,掌握了海量的、有用的客户信息,以及上下游企业等整个供应链的企业交易信息,正是掌握这些关键数据,很多互联网企业开始进入小微企业信贷,抢占了原本完全属于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市场。为此,商业银行要搭建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三种举措:第一,自主开发产品,如招商银行为发展电商、物流业务,推出了一体化的在线供应链金融方案。第二,与第三方合作,借助于互联网电商或物流平台,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1号店的合作、工商银行创建的“融E购”。第三,银行针对企业资金管理的客观需求,推出更加智能化与开放的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将单一的资金管理延伸至供应链管理。 2.拓展商业银行营销渠道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步步紧逼,商业银行要积极拓展营销渠道。首先,商业银行要继续发挥线下物理网点的优势,转变坐等客户上门的传统思想,对已有的网点进行智能化和小型化建设,增加客户的新鲜感,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有的商业银行积极加强与居民社区的合作,例如民生银行根据区域内居民的生活习惯来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根据居民的生活起居时间来调整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不仅方便了居民,也增强了银行品牌黏性。其次,商业银行要加强虚拟渠道的建设。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网络上进行支付和理财,2014年我国使用移动银行的比例仅为20%,到了2016年,这一比例已经达到55%。商业银行要学习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验,充分发挥资金和人才优势,开发移动支付APP、网上银行以及微信平台等媒介,将客户营销、产品应用、风险管理以及数据处理等集中于信息技术层面统一设计,充分发挥互联网营销的优势。 3.重构业务流程,开发新产品 首先,与互联网金融相比,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比较复杂,针对小额贷款,商业银行要经过申请贷款、贷前调查、风险评估、逐级审批、签订合同以及发放贷款几个流程,不仅程序复杂,而且耗时耗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繁琐而冗长的审批往往让小微企业错失市场先机,增加企业经营风险,这也是商业银行广受诟病的问题之一。因此,商业银行在严格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尽量简化业务流程,合并或者去掉效率低下的环节,提高业务流程的精简化。其次,在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产品开发时,要注重对客户体验指数的建设。主要是应用数据分析以及真实测试等手段将客户的消费习惯、投资理念以及兴趣偏好等行为方式进行收集,并将事后的非系统性的客户体验转化事前的整合的客户体验,并以此为基础设计针对性的个性化金融产品。总之,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冲击。商业银行要看到其中的机遇和商机,积极转变金融观念,重构业务流程,完善营销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实现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共赢,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