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是国家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发展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发挥关键性的作用。而不良资产是影响其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基于此,笔者针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管理展开的分析讨论具有现实意义。 1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的金融业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不良资产”问题的困扰,且具有各自的特殊原因。基于此,为更好地处置当前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首先要准确分析中国金融业不良资产的形成原因。导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结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自身发展层面的原因。诸如农商行、村镇等金融组织对于自身所存在的不良资产的消化能力不是很高,在解决不良资产的过程中所应用的手段比较有限。就目前发展实际情况来看,一般都是通过诉讼执行或者适当调整债权的方式去化解这些不良资产。其中诉讼执行是常见的手段,然而在利用这一手段的过程中,企业自身需要承担高额的诉讼费用,并且还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地胜诉,即使对于那些胜诉的案件,也经常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如果采用调整债权结构的方式,尽管基于不良资产考核指标压力等因素会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会签订一定的协议,要求债务人通过延期或者分期的方式偿还债务,但是债务人再清偿的能力往往比较困难,针对一些企业债务人来讲,如果企业债务人申请破产之后,作为金融机构的债务人来讲,实际上获得的偿还已经不多了。第二,金融机构自身所背负的沉重包袱导致其在实现重组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消耗巨大的成本,这就导致很多不良资产只能处于长期挂账的状态,从而也就导致了“冰棍效应”的产生,使得不良债务的清偿率越来越低。与此同时,在农商行、村镇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的经营实践中,很大一部分资金都是来自同业之间拆借而来的短期资金,这一情况使得风险扩大化,也会形成内部严重的连锁反应。 2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管理对策 2.1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处置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积累了资源、人才和专业化等多方面的优势,同时享受税收、司法等相关优惠政策。成立至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积极摸索出一套符合现有条件和环境的资产管理、处置工作方法,效果较为明显。同时通过几年的外部检查和内部审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操作方式逐步规范,积累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和经验,必将对处置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提供良好的借鉴。基于此,在如今地方性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化的背景下,为了有效处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可以有效借鉴国有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建议政府层面应该积极鼓励与引导成立地方性的AMC,实现对农商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从而提高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管理效率。就目前发展实际情况,地方AMC与国有AMC相比,其在实践中只具有“处置权”而不具备“融资权”,这样一来就制约了地方性AMC管理地方金融组织不良资产的能力,最终导致在实践中所生成的杠杆率是十分有限的。在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形式不断严峻的背景下,我们可以尝试创新应对,适当地开放一部分地方AMC的融资权,例如发行债券等权利,可以进一步提高其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例如在解决农商行不良资产问题的过程中,可以利用商业化收购的方式进行,如“一次性买断收购”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金融机构经过双方的尽职调查,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不良资产的买断收购价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采用现金收购的方式一次性付清款项,买断不良资产。金融机构获得不良资产的出售资金,而不良资产后续管理和处置的风险与收益均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独自承担。该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完成交易时间短,交易过程不复杂,交易双方权责明确,金融机构资产质量随着交易的结束立即得到明显改善。也可以有效利用技术咨询服务方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派出技术专家小组,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通过摸底调查了解,就处置的工作流程、资产处置方式和处置定价等提供技术指导,并就金融机构内部建立和完善规范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机制和程序提出意见和建议,达到提高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和速度,降低经营风险的目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收取一定的咨询服务费用。该种方式的优点在于能帮助金融机构提高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 2.2“互联网+不良资产”的处理模式 互联网技术是21世纪的伟大创新,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的生产效率及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中国政府非常重视互联网技术对经济社会的促进作用,并将“互联网+”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当前中国金融业的不良资产处置上,可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快速的“价值发现”和“市场发现”功能改变传统仅利用现场处理的单一方式,扩大和增加不良资产的处置途径,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互联网+不良资产”的处置模式中,至关重要的一步是不良资产的定价问题。目前不良资产的科学定价仍是金融系统的一个难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且根据不同种类的不良资产,采用不同的定价方式,综合分析不良资产的价格。对此,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挖掘能力,建立不良资产信息库,将不良资产处置的历史交易记录录入数据库,通过统计分析,建立针对不同行业的资产定价模型。 2.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收购处置不良资产 当前,中国可借鉴美国等处置不良资产的先进经验,成立公私合营基金参与不良资产处置,这种方式可利用政府背书担保,吸收社会资本消化不良资产,对恢复金融市场的信心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意义重大。当前,中国试点的民间资本入股地方性AMC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如安徽、湖北、宁夏、吉林等地均有民营企业参股组建地方性AMC。海德股份自筹资金10亿元独资设立西藏海德资产管理公司,成为27家中唯一一家由民营资本全资控股的地方性AMC。未来,中国政府及金融监管层应继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不良资产收购,除参股地方性AMC外,还可在金融监管法律条框下采取多途径进行金融创新,培育民间资本全方位多领域参与中国金融发展,与国有资本一道,共同维护中国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3 结论 综上所述,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的原因非常多元化,其中既有历史层面的因素,有金融机构自身经营与管理的因素,也有经济环境的因素。基于此,为进一步提高其管理不良资产的水平,应该充分借鉴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以及我国第一轮不良资产处置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AMC的作用,同时政府要在宏观上进行有效的调控,真正实现“两条腿”走路。 参考文献: [1]张智.经济放缓背景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多元化趋势及其影响分析———以咸宁市为例[J].北京金融评论,2018(1):161-165. [2]易胜九.存款准备金管理对地方法人机构影响的实证分析———以湖南会同农村商业银行为例[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8):224-226. [3]四川银监局课题组,王泽平,郭民.试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J].西南金融,2006(8):14-16. 作者:裴姣姣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我国金融创新现状及对策:我国金融创新现状分析论文 摘要: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动力,也是我国金融改革深化的必然选择。本文分析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和特点,深入探索金融创新发展的路径,认为应在组织体系、管理制度、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监管等方面进行创新,对进一步推动我国的金融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金融创新;现状;发展路径 一、金融创新的涵义和作用 金融创新的优秀在于“创新”,只要出现在金融领域的新事物、新现象、新活动,都可以认为是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金融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广义的金融创新则包括金融工具、金融市场、金融业务、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手段在内的整个金融系统的创新。 金融创新的出现并非偶然现象,从本质上说,它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原有的金融系统难以适应新的需要,于是改革创新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上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的创新浪潮就是在经济发展日新月异,金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和科学技术飞速进步的背景下出现的。从金融创新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金融创新出现的原因主要是: 第一,为了规避风险,增强安全性。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复杂化,使得引发商业银行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逐渐增加,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以及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等诸多因素使得资产价格波动不已,这就促使银行等金融机构想尽办法通过创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规避各种风险,力求资金的安全性。 第二,为了满足客户和自身需要,增强流动性。对金融业来说面临各种客户,他们对资金和金融工具的需求存在很大差异,这就需要金融业研发许多创新理财产品和流动性不同的金融工具,在为客户提供盈利的同时,又满足客户的资产流动性需要。 第三,为了适应竞争,增强收益性。金融机构间业务交叉越来越明显,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在竞争中获胜,各金融企业必须重视节约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争夺市场。在这种环境下,为实现利润增长,金融机构就必须进行金融创新,以求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 第四,为了逃避管制,增强灵活性。在金融管制和金融法律约束条件下,金融业经营范围受到制约、收益受到影响,为摆脱困境金融业会通过创新业务和创新工具逃避管制,迫使管理当局放松管制。 第五,微机与通讯技术进步,推动了新技术新产品。20世纪80、90年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尤其是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优秀的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技术的进步使得金融业进入无纸化操作的电子时代,从而为金融要素的重新组合提供了更多的空间,促进了创新的实现。 金融创新作为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对整个金融业乃至整个经济体的运行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业的竞争和金融系统效率的提高。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突破了传统的局限,相互之间的渗透越来越强,从而促进了金融业内的竞争。与此同时,金融创新创出了多功能、多样化和高效率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满足了不同类型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要,扩大了资金来源和运用的规模,增加了盈利的机会。而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金融机构的活力和竞争能力,从而推动了整个金融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金融创新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起到推动作用。通过金融创新使融资渠道多样化,融资形式灵活化,从而更好地满足了筹资者对融资的不同要求,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通过金融创新增强金融业抗风险能力,为金融的稳定创造有利条件。而金融稳定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前提,有了稳定的资金融通和货币流通环境,才能有整个经济的协调、持续和稳定的发展。 二、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金融创新是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逐步开始的,历经20多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 在组织制度方面,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银行体制,完成了中央银行大区行的机构建设框架,形成了以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十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城市信用社改组为城市商业银行,建立了近百家证券经营机构、多家保险机构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初步形成了多元所有制结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企业体系。同时,放宽了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保险业市场进入条件,初步建立了外汇市场,加快了开放步伐。 在管理制度方面,中央银行从纯粹的计划金融管制变为金融宏观调控,调控方式由计划性、行政性手段为主向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转变;放松了对金融机构业务管制,各专业银行可开办城乡人民币、外汇等多种业务,公平竞争;对信贷资金的管理从“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到“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不断改革,商业银行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率管理;外汇管理体制实现了汇率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等等。 在金融市场方面,形成了多种类、多层次,初具规模的金融市场体系。建立了同业拆借,商业票据和短期政府债券为主的货币市场;建立了银行与企业间外汇零售市场、银行与银行间外汇批发市场、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间公开操作市场相结合的外汇统一市场;在资本市场方面,建立了以承销商为主的一级市场,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为优秀、以城市证券交易中心为外围、各地券商营业部为网络的二级市场。 在金融业务方面,负债业务上出现了保值储蓄存款、住房储蓄存款、委托存款、信托存款等新品种;资产业务上出现了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按揭贷款等品种;中间业务上推出多样化服务,开办个人汇款、个人支票业务,扩大各种业务,开发多功能的信用卡等等。 在金融工具方面,主要有国库券、商业票据、短期融资债券、回购协议、大额可转让存单和长期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股票、受益债券、股权证、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等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金融工具。 在金融技术方面,金融机构电子化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电子信息技术在金融中广泛应用。目前,我国已全面实现了金融机构资金汇划电子化,证券交易电子化,信息管理电子化和办公自动化,出现了电子货币“一卡通”、网上银行、网上股票交易等新型电子与网络金融业务,在金融技术上实现了与国际金融业的对接。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我国金融创新已经全方位展开。通过金融的改革创新,增强了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了金融企业的效率和服务质量,信贷资产质量有所好转,盈利状况逐步改善,从而极大地推动了金融业的发展,也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但是,从总体上说,我国的金融创新仍处于一个较低的阶段,主要表现在:第一,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以金融工具为例,改革开放以来,创新的金融工具达100多种,但是85%是从西方国家引进的。第二,数量扩张创新多,质量提高创新少。以银行卡业务为例,近年来各商业银行在银行卡业务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发行的银行卡数量已经相当可观,但使用效益不高,形成了大量的睡眠卡和无效益卡,而且银行间各自为政,造成银行卡业务重叠、功能类似,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还影响了银行卡的快速、高效发展。第三,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长期以来,存款等负债业务是各家金融机构竞争相对激烈的业务领域,金融机构推出的业务创新和工具创新也在这个领域最为丰富。而贷款长期以来一直都是金融机构垄断的资源,因而创新明显少于负债业务。第四,沿海城市创新多,内陆城市创新少。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从经济特区和沿海城市发起,特区和沿海城市率先打破传统体制的束缚,金融管制相对较松,金融市场比较活跃,这些都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我国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创新通常首先在特区和沿海城市产生,然后再逐步向内地推广,内陆城市的金融创新明显落后于沿海城市。第五,外力推动创新多,内部驱动力创新少。我国的金融创新主要是由体制转换和政策改革等外部因素推动的,中央银行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的改革与创新已经成为金融机构微观创新的主要外部推动力,而金融创新主体即金融机构的内在创新冲动明显不足。第六,追求赢利的创新多,防范风险的创新少。现在推出的许多创新产品更多的是为了赢利,除了外汇业务有期权、互换、远期利率协议和部分商品期货外,一些具有重要风险管理特征的金融工具,比如互换交易、期权交易等等在人民币业务上基本没有,其他防范金融风险的创新活动也基本上没有成为金融机构所关注的基本创新活动。 三、我国金融创新发展路径探析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要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行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这就为金融企业的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决定》并提出了“抓两头、带中间”的战略部署,即抓好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带动其他金融企业的改革。依据《决定》的精神,我国金融创新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第一,金融创新必须同实体经济运行紧密结合,为经济发展服务;第二,金融创新必须引导与监管并重,确保金融创新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第三,金融创新必须实事求是,兼顾国际通用性和国情特殊性,既要有利于同国际金融业接轨,又不能脱离现实国情要求;第四,金融创新和金融改革要有机地结合起来,两者互相促进共同推动金融业的发展;第五,重点抓好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创新,带动其他金融企业的改革创新。 金融创新的具体思路是: 组织体系方面。一是着力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综合改革,实现银行产权主体的多元化,真正建立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机制;二是大力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形成银行全方位的市场竞争格局;三是大力支持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稳步推进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规范和完善民间信用;四是积极发展证券、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证券公司兼并和资产重组,形成中国的投资银行业。 管理制度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的优秀和关键在于管理制度创新。只有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才能对商业银行实施有效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调整机构设置,构建高效的组织机构,各级分行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应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变行政主导型模式为客户主导型模式,按照决策参谋系统、市场拓展系统、服务保障系统和监督考评系统重新调整内部机构,压缩管理层,充实一线部门;其次,要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考评制衡互动的科学管理制度,以及金融创新的激励约束制度;再次,要明确分支行创新权责划分,充分调动基层创新的积极性。 金融市场方面。应建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树立优质服务观念和科学的市场营销观念,面向客户和市场,积极开拓,进行经营策略创新。重点发展以同业拆借、票据承兑贴现为主的货币市场;规范证券市场秩序,引导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在条件成熟时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由市场决定的市场利率体系及形成机制,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对市场利率进行间接调控。 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方面。各金融机构应树立品牌观念,立足于自身优势、客户需求和国际接轨的需要,借助先进手段,不断开发研制出金融新业务、新品种、新工具。在保持常规金融业务品种外,要大力开发中间业务,表外业务,推行电话银行、信用借记卡、代客理财等业务;继续发展封闭式基金,积极推行开放式基金。要大力促进金融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快高新技术在金融中的推广和应用,以技术创新促进金融业务创新,实现金融生产力的提高。要把科技创新和金融工具创新、产品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金融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同时,金融服务要突破传统银行的柜面服务,实现金融服务技术电子化、信息化,金融服务形式的多样化、全方位化。 金融监管方面。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都是金融体系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条件,都是维护广大投资人权益,都是为了增强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监管要为创新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提供应有的空间和平台,又要确保金融创新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首先,要按照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分业统一监管的要求,建立健全的分业监管体制和相应的制度规范,形成从市场准入、业务合规、风险控制到市场退出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其次,要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实现由合规监管为主向合规监管与风险监管相结合的转变,实现由“分割式”监管向法人整体风险监管的转变,实现由“一次性”监管向持续性监管的转变,实现监管重心从具体业务监管向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有效性监管的转变,实现监管方式从定性监管为主向定性监管与定量监管相结合的转变;三是,要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与处理机制和建立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机制;四是,要逐步与国际监管接轨,不断提升我国的金融监管水平。 我国金融创新现状及对策:试论金融创新在我国的发展 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为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制度安排、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的创新活动,是金融结构提升的主要方式和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现代金融发展史实质上是金融不断创新的过程。受经济体制的影响、金融改革滞后的约束以及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充分和技术进步不足等多重因素的制约,我国金融创新速度相对落后,但入世后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将为金融创新及金融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加快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必将推动我国的金融深化和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创新大致可归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制度创新;另一类是金融市场技术创新。 “创新”有三层涵义:(1)原创性创新,即思想的跃进,比如第一份期权合约的产生对于投融资行为来讲,是一个全新的创造;(2)整合性创新,即将已有观念的重新理解和运用,如期货合约的产生;(3)组合性创新,如蝶式期权的产生。第一种创新主要是专家型的金融家起作用,后两种创新则更需要实践型的金融家。 一、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 (一)我国金融市场创新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从20多年的创新历程可以发现,我国金融创新具有如下特征: 1、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金融创新主要是吸引、模仿和借鉴国外的管理模式和市场模式,主要表现为市场制度的建立和基础金融产品的开发。这种创新惟一能够确定的好处是速度快,而且能够起到诱发新的创新的作用。吸收式创新的最大优点是创新成本低,主要是将国外的创新移植到中国市场。 2、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金融产品结构单一。我国负债类业务创新是以四大国有银行为导向和主体,有较浓的计划特征,推出的产品主要以满足国有企业融资需求为主。资产类业务在20世纪90年代证券市场出现以后,也主要停留在股票市场,没有形成多元化产品。 3、区域特征明显,特区和沿海城市金融管制相对宽松,市场比较发达,创新比较集中。金融组织机构高度集中,金融发展极不平衡,金融创新主要集中在上海、广州、深圳、海南等金融业相对发达地区,内地金融市场的发展较为沉闷。这种格局同时加剧了国内经济的二元化特征。 4、金融创新靠外力推动,内部驱动不足。市场化的金融创新强调市场主体的内在激励,但在计划体制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创新的第一推动力受到削弱,其结果是中国的金融创新以自上而下的强制式推动为主。这种创新只有在创新主体能够享受到大多数利益时才能出现,因而加剧了市场的垄断特征。在实践中的明显表现是,一方面由于监管过严,金融创新成本高昂,另一方面市场不规范,中、小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作为金融主体的“暴利”造成了简单的数量扩张。 (二)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的金融创新仍处于一个比较低级的阶段,快速发展金融市场,需要消除很多制约因素。 1、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薄弱的信用基础。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为本身是信用高度发展的产物,离开了信用基础,金融创新根本不可能出现和存在。我国的信用机制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政府来建立和推动的,在形式上基本属于国有信用,典型的表现是银行代表国家执行“出纳”的功能。在这种信用机制里,企业有借钱扩张、借债不还的内在动机。因而实体经济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等)资金需求旺盛,银行“惜贷”,金融创新空间狭窄。 2、要削弱的制约因素是政府行为错位。政府行为的错位造成了金融创新成本增大,金融行为主体政策风险加大。一个成熟的驾驭市场经济的政府应该通过制度设置来健全市场,通过市场化的操作来调控市场。我们的政府往往通过非经济的手段来干预市场。政府对金融创新的趋利动机等特性突出表现为,出现于市场流动性、靠强制推销的政府债券,以及不计成本的保值储蓄等。政府行为的错位还表现为金融市场立法不完善,立法缺乏前瞻性。 3、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金融创新主体风险意识薄弱、内在动因缺失。由于我国产权制度改革没有到位,金融机构主体还没有做到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没能有效形成,金融主体缺少风险防范意识,“避险性”创新难以展开,其他创新也是表面的和缺乏市场支撑的。 4、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利率、汇率管制。利率是资金时间价值,是资金使用的机会成本基准。利率水平的国家管制,使货币市场创新直接受到抑制。由于没有一个市场化的利率作为参照标准,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机会成本很难计量,造成融资行为扭曲。虽然我们在2001年2月份开始启动利率市场化进程,但利率市场化和市场化利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意味着人民币没有市场价格,这就使得外汇套利保值创新受到制约。 5、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金融人才短缺。人才是金融创新的主体,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增强创新的供给能力,以及促使创新成果的模仿和普及的基础。可是由于我们起步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低下,政府推动性创新的格局一时难以改变,在巨大的政策风险之下,市场主体更偏好于投机,金融市场内部信用机制难以有效运转。 6、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技术水平落后。新技术的运用成本一方面决定了金融创新的成本,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广泛使用又为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提供技术保障。受技术能力和水平的限制使得技术创新成为我国金融创新的薄弱环节。 二、我国金融创新的优势 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由集中管制的计划金融运作向有管制的相对自由的市场化运作金融体制过渡。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近几年间有关金融的法制、法规环境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这样的金融环境是创新展开的最有利时机。金融创新活动有了立法保障以后,创新活动的未来预期损失将会下降,信用价值会逐步得到体现,社会信用机制因而能够在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得到加强,信用机制和以信用机制为基础市场引导,使得金融创新可能进入快车道。 多元化金融主体的并存和壮大,会加剧竞争,导致金融创新向纵深发展。《信托法》、《银行间中间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出台,为多元金融机构的并存和在竞争中寻求发展提供了指引。更重要的是,我们从中还看到了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各种中介业务在激烈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行业间竞争的加剧在第一阶段会引导金融部门用技术壁垒谋求寡头垄断;在第二阶段,则很可能会直接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寻找技术上的先占优势,这都有利于金融创新。在金融行业内部,一些政策性、违规性盈利逐渐被堵塞,业务趋同、管理相似的粗放式经营已进入微利甚至亏损时代,依托金融创新实现业务分化与飞跃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全球化进程加快。进入WTO使中国在市场建设和管制取向上要与国际接轨;同时,外资机构的进入加剧了竞争,中国必须通过金融创新来与之抗衡。 从金融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金融市场的内涵式扩张和外延式扩张都会促使进一步的金融创新成为必要。中国金融市场存量巨大,但结构畸形,严重影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创新需求旺盛。目前,尽管银行8次降息,银行存款却仍高达6万多亿元,加上居民和机构1万多亿元的滞留现金,总共高达7万多亿元的资金没有合适的流向。一些金融产品如银行间市场产品、资产支持的抵押担保产品、银行中间业务等,以及股票指数期权、期货,可转换债券等创新产品开发所需的市场环境逐步具备。市场结构性缺陷所导致的风险积聚使投资者避险要求增强,在缺乏卖空机制下开发套期保值工具,为投资者提供组合选择需求迫切。 投资者素质逐步提高为创新产品市场开发提供了客户基础。在间接融资市场,随着产权改革的逐步深入,盲目贷款、逃废债务的行为有所收敛,说明理性,尤其是信用理性在逐步建立;在直接融资市场,近年来投资者行为发生了显著变化,市场由浓烈的投机气氛向注重基本面回归,投资者行为开始分化,金融产品的个性化要求出现。 三、我国金融创新的路径选择 我国金融创新总的发展路径应该是把市场主体的趋利冲动科学合理地引导到法制化的轨道上,既不压制市场主体的创新积极性,也不片面迁就,防止积累风险。 (一)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坚持以原创性为主 由于我国市场环境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差异,吸纳型创新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果单纯走吸纳型创新的道路,在外资拥有绝对技术优势的前提下,一旦允许外资机构涌入,我国金融机构将面临一场灾难。中国金融创新必须从本国市场环境出发,必须坚持原创性。 赞同以吸纳型创新为主的人认为,过去在金融工具创新上的失误主要是由于吸纳创新不规范,在操作中变动了其特性,使之丧失了所具备的特性和优势。举一个例子,比如C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基本特性是大额(如美国规定为10万美元)和流动性强,故能成为银行大宗定期负债来源和企业各类短期流动资金的依靠站,有人认为,CD引入后表现不佳,主要是因为中国在吸纳时改变了它的两个特性—面额小和转让难,使之成了银行一种高成本吸收居民储蓄的工具。显然,引进CD的创新主体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个基本特性,而是在引入时缺乏结合国情的“原创性”,在简单吸纳中忘记了中国社会的资金分布格局,造成失败。由此可见,在我国搞金融创新,如果有吸纳,一定是吸纳人家的创新思想,而不是照搬照抄。 (二)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道路 从本质上讲,金融市场是实体经济中用权利交易代替实物交易,以便降低实物交易成本的一系列规则、方法和场所的总和。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是金融创新得以展开的保证。金融工具由于具有虚拟特征,很容易被人为操纵,从而脱离实体经济,出现我们常说的“泡沫”。因此,金融市场必须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健康道路。 (三)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信用制度创新 信用制度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石,没有公信力的市场固然会抑制交易和投资人参与的积极性,没有公信力的市场事实上根本就不会存在下去。信用制度的建立需要这样几个渠道来完成:一是以市场化手段发展中介机构,市场竞争使中介机构在生产中介产品时投入足够的资源,同时市场秩序的维持成本(法律成本)也会较低。二是引进先进的科技支持系统,降低信息成本;三是在市场制度建设方面,避免管的过多过死,要相信市场。即便是在金融创新容易引发问题的时候,也不能片面强调管制,因为没有理由认为行政力量比市场在防范风险方面更专业、更有激励。 (四)坚持以提高金融机构业务能力和运作效率为优秀的技术创新 业务趋同必然带来利润摊薄,只有坚持“精细化、特色化”的经营理念,才是业务发展的市场取向;也只有利用技术创新推动业务发展和运作效率提升,打造自身的优秀竞争力,确立市场优势,才能为金融业务整合和今后参与国际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不断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在优化结构中防范金融创新可能诱发的风险 纵观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它基本颠倒了“先货币市场,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以债券为主;先初级市场后二级市场,二级市场以场外交易市场为主”的内在顺序,造成投机气氛浓烈,市场理性不足的局面。从深层次讲,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结构畸形,比如产品结构,当市场上只有少数几种可资交易的金融产品品种的时候,供需矛盾的突出,足以诱发泡沫风险。由于没有一个成熟的债券市场,也就没有一个市场化的利率水平,金融资本的机会成本缺乏参照,非理性的融资和非理性的投资是必然的。又比如市场结构,如果没有一个交易场所竞争的局面,期货市场、银行间市场、货币市场、汇率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就无法通过交易规则的竞争,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交易,交易规则就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更重要的是,交易规则的漏洞经常使得人们在金融市场交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发生扭曲,这会抑制创新,挫伤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四、我国金融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制度创新。国有商业银行要使自身的经营管理焕发全新的活力,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一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推动股份制改造,完善现代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向现代化商业银行转化的步伐,增强其经营活力和竞争力;二要在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我国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的融合,与国际接轨,实行国际通行的全能银行制度;三是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上进行创新,以经营效益为优秀,建立适应市场需要的现代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体制创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是银行低效经营和资产质量欠佳,产生大量冗员的主要原因之一。国有商业银行要走出困境,就应当按照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在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彻底解决机构臃肿、决策缓慢、管理技术落后等问题,使银行管理体制尽快与市场经济适应,做到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三)产品创新。国有商业银行要紧跟市场需求,研究客户需求变化,寻找金融产品的创新点,积极开发新产品。可联合其他商业银行对企业或项目进行集团贷款,并购贷款,可以以客户应收账款为抵押开展保险业务等,要积极开发个人银行业务新产品,使其更具适用性、灵活性,应当积极开发具有竞争能力的产品,探索存贷款、证券、支付清算、外汇、保险、租赁与咨询等全能银行业务的途径,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金融百货公司”。 (四)服务创新。在金融市场呈现全面竞争的今天,谁的经营理念转变的快,适应变化的市场和需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谁就能赢得市场、赢得客户、实现有效益、高质量的发展。要通过细分市场,建立分层次的客户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咨询、投资顾问和理财咨询等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通过认真听取客户意见,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的忠诚度;通过优质客户的增加和客户对银行依赖程度的加深,挖掘客户的贡献度。 我国金融创新现状及对策:试论金融创新在我国的发展 金融创新是金融业为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制度安排、金融工具、金融产品等方面进行的创新活动,是金融结构提升的主要方式和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现代金融发展史实质上是金融不断创新的过程。受经济体制的影响、金融改革滞后的约束以及金融机构治理结构不完善、市场竞争不充分和技术进步不足等多重因素的制约,我国金融创新速度相对落后,但入世后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将为金融创新及金融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加快金融创新促进金融深化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必将推动我国的金融深化和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金融创新大致可归为两类:一类是金融制度创新;另一类是金融市场技术创新。 “创新”有三层涵义:(1)原创性创新,即思想的跃进,比如第一份期权合约的产生对于投融资行为来讲,是一个全新的创造;(2)整合性创新,即将已有观念的重新理解和运用,如期货合约的产生;(3)组合性创新,如蝶式期权的产生。第一种创新主要是专家型的金融家起作用,后两种创新则更需要实践型的金融家。 一、我国金融创新的现状 (一)我国金融市场创新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从20多年的创新历程可以发现,我国金融创新具有如下特征: 1、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金融创新主要是吸引、模仿和借鉴国外的管理模式和市场模式,主要表现为市场制度的建立和基础金融产品的开发。这种创新惟一能够确定的好处是速度快,而且能够起到诱发新的创新的作用。吸收式创新的最大优点是创新成本低,主要是将国外的创新移植到中国市场。 2、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金融产品结构单一。我国负债类业务创新是以四大国有银行为导向和主体,有较浓的计划特征,推出的产品主要以满足国有企业融资需求为主。资产类业务在20世纪90年代证券市场出现以后,也主要停留在股票市场,没有形成多元化产品。 3、区域特征明显,特区和沿海城市金融管制相对宽松,市场比较发达,创新比较集中。金融组织机构高度集中,金融发展极不平衡,金融创新主要集中在上海、广州、深圳、海南等金融业相对发达地区,内地金融市场的发展较为沉闷。这种格局同时加剧了国内经济的二元化特征。 4、金融创新靠外力推动,内部驱动不足。市场化的金融创新强调市场主体的内在激励,但在计划体制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创新的第一推动力受到削弱,其结果是中国的金融创新以自上而下的强制式推动为主。这种创新只有在创新主体能够享受到大多数利益时才能出现,因而加剧了市场的垄断特征。在实践中的明显表现是,一方面由于监管过严,金融创新成本高昂,另一方面市场不规范,中、小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作为金融主体的“暴利”造成了简单的数量扩张。 (二)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的金融创新仍处于一个比较低级的阶段,快速发展金融市场,需要消除很多制约因素。 1、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薄弱的信用基础。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为本身是信用高度发展的产物,离开了信用基础,金融创新根本不可能出现和存在。我国的信用机制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政府来建立和推动的,在形式上基本属于国有信用,典型的表现是银行代表国家执行“出纳”的功能。在这种信用机制里,企业有借钱扩张、借债不还的内在动机。因而实体经济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等)资金需求旺盛,银行“惜贷”,金融创新空间狭窄。 2、要削弱的制约因素是政府行为错位。政府行为的错位造成了金融创新成本增大,金融行为主体政策风险加大。一个成熟的驾驭市场经济的政府应该通过制度设置来健全市场,通过市场化的操作来调控市场。我们的政府往往通过非经济的手段来干预市场。政府对金融创新的趋利动机等特性突出表现为,出现于市场流动性、靠强制推销的政府债券,以及不计成本的保值储蓄等。政府行为的错位还表现为金融市场立法不完善,立法缺乏前瞻性。 3、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金融创新主体风险意识薄弱、内在动因缺失。由于我国产权制度改革没有到位,金融机构主体还没有做到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没能有效形成,金融主体缺少风险防范意识,“避险性”创新难以展开,其他创新也是表面的和缺乏市场支撑的。 4、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利率、汇率管制。利率是资金时间价值,是资金使用的机会成本基准。利率水平的国家管制,使货币市场创新直接受到抑制。由于没有一个市场化的利率作为参照标准,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机会成本很难计量,造成融资行为扭曲。虽然我们在2001年2月份开始启动利率市场化进程,但利率市场化和市场化利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意味着人民币没有市场价格,这就使得外汇套利保值创新受到制约。 5、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金融人才短缺。人才是金融创新的主体,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增强创新的供给能力,以及促使创新成果的模仿和普及的基础。可是由于我们起步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低下,政府推动性创新的格局一时难以改变,在巨大的政策风险之下,市场主体更偏好于投机,金融市场内部信用机制难以有效运转。 6、需要消除的制约因素是技术水平落后。新技术的运用成本一方面决定了金融创新的成本,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广泛使用又为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提供技术保障。受技术能力和水平的限制使得技术创新成为我国金融创新的薄弱环节。 二、我国金融创新的优势 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由集中管制的计划金融运作向有管制的相对自由的市场化运作金融体制过渡。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近几年间有关金融的法制、法规环境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这样的金融环境是创新展开的最有利时机。金融创新活动有了立法保障以后,创新活动的未来预期损失将会下降,信用价值会逐步得到体现,社会信用机制因而能够在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得到加强,信用机制和以信用机制为基础市场引导,使得金融创新可能进入快车道。 多元化金融主体的并存和壮大,会加剧竞争,导致金融创新向纵深发展。《信托法》、《银行间中间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出台,为多元金融机构的并存和在竞争中寻求发展提供了指引。更重要的是,我们从中还看到了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的趋势,银行、保险、证券、财务公司等各种中介业务在激烈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行业间竞争的加剧在第一阶段会引导金融部门用技术壁垒谋求寡头垄断;在第二阶段,则很可能会直接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寻找技术上的先占优势,这都有利于金融创新。在金融行业内部,一些政策性、违规性盈利逐渐被堵塞,业务趋同、管理相似的粗放式经营已进入微利甚至亏损时代,依托金融创新实现业务分化与飞跃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全球化进程加快。进入WTO使中国在市场建设和管制取向上要与国际接轨;同时,外资机构的进入加剧了竞争,中国必须通过金融创新来与之抗衡。 从金融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来看,金融市场的内涵式扩张和外延式扩张都会促使进一步的金融创新成为必要。中国金融市场存量巨大,但结构畸形,严重影响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创新需求旺盛。目前,尽管银行8次降息,银行存款却仍高达6万多亿元,加上居民和机构1万多亿元的滞留现金,总共高达7万多亿元的资金没有合适的流向。一些金融产品如银行间市场产品、资产支持的抵押担保产品、银行中间业务等,以及股票指数期权、期货,可转换债券等创新产品开发所需的市场环境逐步具备。市场结构性缺陷所导致的风险积聚使投资者避险要求增强,在缺乏卖空机制下开发套期保值工具,为投资者提供组合选择需求迫切。 投资者素质逐步提高为创新产品市场开发提供了客户基础。在间接融资市场,随着产权改革的逐步深入,盲目贷款、逃废债务的行为有所收敛,说明理性,尤其是信用理性在逐步建立;在直接融资市场,近年来投资者行为发生了显著变化,市场由浓烈的投机气氛向注重基本面回归,投资者行为开始分化,金融产品的个性化要求出现。 三、我国金融创新的路径选择 我国金融创新总的发展路径应该是把市场主体的趋利冲动科学合理地引导到法制化的轨道上,既不压制市场主体的创新积极性,也不片面迁就,防止积累风险。 (一)在金融工具创新方面坚持以原创性为主 由于我国市场环境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巨大差异,吸纳型创新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果单纯走吸纳型创新的道路,在外资拥有绝对技术优势的前提下,一旦允许外资机构涌入,我国金融机构将面临一场灾难。中国金融创新必须从本国市场环境出发,必须坚持原创性。 赞同以吸纳型创新为主的人认为,过去在金融工具创新上的失误主要是由于吸纳创新不规范,在操作中变动了其特性,使之丧失了所具备的特性和优势。举一个例子,比如CD(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基本特性是大额(如美国规定为10万美元)和流动性强,故能成为银行大宗定期负债来源和企业各类短期流动资金的依靠站,有人认为,CD引入后表现不佳,主要是因为中国在吸纳时改变了它的两个特性—面额小和转让难,使之成了银行一种高成本吸收居民储蓄的工具。显然,引进CD的创新主体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个基本特性,而是在引入时缺乏结合国情的“原创性”,在简单吸纳中忘记了中国社会的资金分布格局,造成失败。由此可见,在我国搞金融创新,如果有吸纳,一定是吸纳人家的创新思想,而不是照搬照抄。 (二)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道路 从本质上讲,金融市场是实体经济中用权利交易代替实物交易,以便降低实物交易成本的一系列规则、方法和场所的总和。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是金融创新得以展开的保证。金融工具由于具有虚拟特征,很容易被人为操纵,从而脱离实体经济,出现我们常说的“泡沫”。因此,金融市场必须坚持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健康道路。 (三)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信用制度创新 信用制度是金融市场赖以存在的基石,没有公信力的市场固然会抑制交易和投资人参与的积极性,没有公信力的市场事实上根本就不会存在下去。信用制度的建立需要这样几个渠道来完成:一是以市场化手段发展中介机构,市场竞争使中介机构在生产中介产品时投入足够的资源,同时市场秩序的维持成本(法律成本)也会较低。二是引进先进的科技支持系统,降低信息成本;三是在市场制度建设方面,避免管的过多过死,要相信市场。即便是在金融创新容易引发问题的时候,也不能片面强调管制,因为没有理由认为行政力量比市场在防范风险方面更专业、更有激励。 (四)坚持以提高金融机构业务能力和运作效率为优秀的技术创新 业务趋同必然带来利润摊薄,只有坚持“精细化、特色化”的经营理念,才是业务发展的市场取向;也只有利用技术创新推动业务发展和运作效率提升,打造自身的优秀竞争力,确立市场优势,才能为金融业务整合和今后参与国际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不断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在优化结构中防范金融创新可能诱发的风险 纵观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它基本颠倒了“先货币市场,后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以债券为主;先初级市场后二级市场,二级市场以场外交易市场为主”的内在顺序,造成投机气氛浓烈,市场理性不足的局面。从深层次讲,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结构畸形,比如产品结构,当市场上只有少数几种可资交易的金融产品品种的时候,供需矛盾的突出,足以诱发泡沫风险。由于没有一个成熟的债券市场,也就没有一个市场化的利率水平,金融资本的机会成本缺乏参照,非理性的融资和非理性的投资是必然的。又比如市场结构,如果没有一个交易场所竞争的局面,期货市场、银行间市场、货币市场、汇率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就无法通过交易规则的竞争,降低交易成本,吸引更多的交易,交易规则就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更重要的是,交易规则的漏洞经常使得人们在金融市场交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发生扭曲,这会抑制创新,挫伤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四、我国金融创新的主要内容 (一)制度创新。国有商业银行要使自身的经营管理焕发全新的活力,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一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推动股份制改造,完善现代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向现代化商业银行转化的步伐,增强其经营活力和竞争力;二要在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我国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的融合,与国际接轨,实行国际通行的全能银行制度;三是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上进行创新,以经营效益为优秀,建立适应市场需要的现代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 (二)体制创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是银行低效经营和资产质量欠佳,产生大量冗员的主要原因之一。国有商业银行要走出困境,就应当按照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在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彻底解决机构臃肿、决策缓慢、管理技术落后等问题,使银行管理体制尽快与市场经济适应,做到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三)产品创新。国有商业银行要紧跟市场需求,研究客户需求变化,寻找金融产品的创新点,积极开发新产品。可联合其他商业银行对企业或项目进行集团贷款,并购贷款,可以以客户应收账款为抵押开展保险业务等,要积极开发个人银行业务新产品,使其更具适用性、灵活性,应当积极开发具有竞争能力的产品,探索存贷款、证券、支付清算、外汇、保险、租赁与咨询等全能银行业务的途径,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金融百货公司”。 (四)服务创新。在金融市场呈现全面竞争的今天,谁的经营理念转变的快,适应变化的市场和需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谁就能赢得市场、赢得客户、实现有效益、高质量的发展。要通过细分市场,建立分层次的客户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咨询、投资顾问和理财咨询等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通过认真听取客户意见,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的忠诚度;通过优质客户的增加和客户对银行依赖程度的加深,挖掘客户的贡献度。 我国金融创新现状及对策: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分析 摘 要: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以金融服务创新和交易技术革新为主的全新的商业模式,与传统金融行业相比,有自己独特的运作和发展模式。其有传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三方支付的网络金融、金融脱媒金融、交互营销等金融模式等主要的发展模式。但是目前由于其在我国属于新兴发展事物,发展不成熟,监管缺失和滞后,导致其面临诸多风险.所以在此基础上对其建立一套合理地安全防范体系显得十分重要。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脱媒业务;金融创新 1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 随着国际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金融行业逐渐进入网络时代,互联网金融得到迅速发展。随着网络金融用户数量的增加,公众的消费习惯也悄然生变,更多消费者通过网络实现了便捷的支付行为,为网络金融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外部h境。早在2014年国务院已经将网络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表明我国已重视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促进了我国利率市场化发展、信息技术革新和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互联网金融对完善我国金融体系也有着重大意义。然而,这一全新的事物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互联网金融组织与传统金融部门尚缺乏完善的业务融合态势,双方各自为政,造成网络金融缺乏必要的监管与监督。尤其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用户的信息安全、规范管理、风险防范等难题尤为突出。因此需要对互联网金融业务有更客观的认识,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有所了解,并且针对其提出可行性建议。 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一)传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该模式指传统金融业务利用互联网地平台进行线上金融服务。如大家熟悉的各大金融机构的理财工具,就是通过互联网的平台和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来实现线上金融服务的。 (二)第三方支付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第三方支付是融合传统金融机构职能,在双方签约基础上以第三方支付平台所达成的业务合作。该平台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信誉。在现实交易中,交易双方需要有相应的信用保障,或者在相应的法律规约下才能实现。但是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双方往往没有过多了解,对于对方的信誉、实力等一无所知,因此支付问题就造成其业务发展的一大瓶颈。从而产生第三方支付,来满足异步交换的市场需求。2014年中国网络投资用户进行投资的最常使用的渠道就是第三方支付平台(20.6%),其次是网上银行(17.3%),再次是股票交易软件(14.2%)。随着网络交易不断被人们所接受,第三方支付平台成为重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 (三)脱媒业务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脱媒是指在进行交易时跳过所有中间人而直接在供需双方间进行。比如阿里小贷,即整合了客户信息、供需信息、商品信息、资金信息等多重因素,成为信息流,利用网络中断将其转化为资金流,并及时传导与供应商,以此完成资金的流动与配给,完成相应的信贷业务。众筹、网络小额贷款等也是典型的脱媒业务。 (四)交互式营销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交互式营销以网络为枢纽,实现了线上与线下营销的有机整合。并且改变了以往金融行业以产品为优秀的传统模式,进而转向以客户为优秀的崭新运营理念。交互式营销构建起网络金融与实体金融的交互联系,进而形成协调合作的网络金融平台。主要类型可分为三种:一是P2P模式;二是混业经营模式;三是交叉销售模式。在这样的金融大环境下,用户将获得更便捷的支付条件,信息成本也会大幅下降,有金融业务需求的双方可以直接取得联系,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3 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存在问题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网络金融环境下,用户资信情况、资金使用方向、客户真实信息的获取难度有所增加,由于信息不对称,再加之大数据分析可能出现误差,已经严重干扰信息使用者获得正确的信息。 (二)信用风险问题 由于当前缺乏规范有序的监督监管机制,因此网络金融风险持续累积。在网络金融业务中,消费者没有完善的权益保护机制,这就极易造成业务风险不可控。一些网贷平台卷钱跑路者比比皆是,进而造成行业混乱,信用风险加剧。 (三)流动性风险问题 网络金融需要先进的技术作为支撑,同时还具有跨界联动的特点,资金流动较快,这些特点极易造成业内流动性风险。例如在网络货币基金业务中,会有90%的资金被分配到协议存款中,银行则利用这部分资金投入到高收益高风险的信托业务中,而信托业务资金则有可能流向地方融资领域,如房地产行业中,但在这个具有很强联动性的协作体系里只要一环产生问题和波动,那么就会造成典型的流动性风险,进而引发全体系风险因素的形成。 (四)法律与政策风险问题 随着网络金融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不少业务还处于国家政策和法律监管之外,这就很容易造成政策性风险。尤其是在网络金融异化发展,将会受到政策、法律以及金融风险将更为明显。 4 对互联网金融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 首先,政府需要针对网络金融发展实际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构建起完善的监管框架和实施原则,明确管理目标,突出其可行性。第二,实施分业监管,同时引入机构监管模式,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进而出台有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和管理条例。第三,在金融监管中突出协调性,在职能监督基础上突出综合监督成效。第四,强化信息技术的协调监管,尤其是现场外监管,加强风险监测力度,能够对各类风险进行及时预警并进行有效处置。 (二)防范对传统金融体系的风险外溢效应 金融监管部门需要严守风险底线,尤其是在区域监管中充分发挥系统作用。网络金融本身风险因素较多,设计技术、操作、政策、监管等多重风险,因此需要管理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减少监管盲区,消除监管漏洞。 (三)建立消费者保护机制 构建强有力的信息披露机制,以此协调网络金融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以及委托风险等,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最为急迫的任务之一就是强化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和消费者保护机制。 (四)全面深化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网络金融的迅速发展,也体现出当前实体金融制度方面所存在的弊端,如银行独大、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资金可得性、金融体系缺乏市场化运作、资信体系不够健全等。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尤其是在金融价格的市场调控、行业建设、监督监管、权益保护方面进一步发展完善。 作者简介 王雨婷(1996-),女,福建人,本科,研究方向:金融。 我国金融创新现状及对策: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动力机制探析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项目的运行、经济交易的展开都出现了多种多样的方式,尤其是电子金融的盛行,更是掀起了一股新潮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动力机制的探讨已经不可避免。文章从介绍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动力机制理论综述入手,从而进行互联网金融的经济学分析,介绍了典型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结构与特征,最后提出了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建议,希望对相关单位有借鉴和参考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创新;动力机制;经济学分析;结构与特征;发展建议 信息时代,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在百姓生活中的普及,极大地改变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经济领域的运行也不例外。为了使我国经济在信息时代得到健康稳健发展,必须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动力机制进行深入探讨,了解其具体的要求和特征,防范存在于其中的风险隐患,警惕互联网金融风险、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框架,保障网络金融的安全。 1 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动力机制理论综述 互联网金融理念的萌芽,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且学者讨论的方向侧重于互联网的金融功能,它以互联网技术的特征为出发点,最终目的在于增强传统金融业务的信息化与网络化功能,满足现代社会中的发展需要。但是在当今经济飞速前进的背景下,P2P网络借贷平台、电子商务小额贷款平台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成为一种新型的潮流,并完成了互联网技术对于传统金融模式的转变。距今,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的对象主要有三类,即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切入,研究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涵,以社会化信息分析切入,对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电商小贷、网络理财超市等典型互联网金融业态行为模式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讨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下的风险类别与监管策略。 2 互联网金融的经济学分析 2.1 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的理论体系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对其展开的分析也是多种多样的内容和结构。如果从动因入手进行分析的话,可知如下内容。就约束诱导方面看,金融组织微观主体实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出发点就在于帮助其脱离外、内部相关束缚。从动态管理学理论与规避管制的方面入手,则产生了金融系统所处的市场大环境存在压迫,金融机构内部有利益诉求两者共同作用催生了金融创新的理念,从而达到突破管制的效果。 2.2 互联网金融的经济原理分析 对互联网进行经济原理分析需要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比如技术、供求结构、制度改革等。首先,考虑到技术的发展问题。技术是互联网金融得以诞生的主要动力,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等新型先进技术的大幅度提升又反过来作用于传统金融、网络金融向互联网金融的进化。伴随着技术的进一步成熟,金融数据流的形成、转变、处理、运用也迈向了更广阔的领域。通过经济中数据的规模增加,系统变得繁杂,大数据技术的盛行为互联网金融解决了运用中的技术难题。 此外,供求结构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就是考虑到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领域的供求关系平衡而提出的。 最后,体制改革对互联网金融的运行影响也是明显地反映在企业的工作运行和百姓的日常经济生活中。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消费方式得到了大众的认可和法律的承认,便兴起了一种新的潮流,成为当今电子消费时代的重要组成因素。电商企业、传统行业集团、互联网巨头、电信运营商等企业单位所面临的竞争状况也不再表现出混乱,而是有明确的法律加以规划和管理。 3 典型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结构与特征 3.1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和盛行与技术、数据、客户群的发展密不可分,创新的力量使中小型企业、大众在网络金融上的利益诉求得到实现。通过推行和扩大二维码、手机刷卡的影响范围,使移动支付得到发展,在统一门户帮助消费、投资、理财、转账等经济行为的完成的基础上,使方便、廉价的支付服务成为可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搭建和作用的发挥表现在传收、分析,然后向开户银行输送客户的指令;完成不同银行对同一笔资金的处理;履行银行的金融增值服务职能。当然,这一平台的大范围使用也不是万无一失、有利无弊的,流动性风险的存在就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在使用第三方支付的同时必须做好保险措施,使银行本身和客户双方的利益得到优化、需求得到满足,实现共赢。 3.2 P2P网络贷款 随着现代社会的多样化发展,各种经济单位和经济运行方式呈现出异彩纷呈的态势。对于那些资金条件优良、在理财投资方面有独到的见解的经济创造型人才,完全可以在中介的帮助下,采取信用贷款的方法,把资产放贷给资金不足而又需要发展经济事业的单位和个人。所以,“1对多”“多对多”的交易模式讨论中低端借贷双方在资金数量、利率、期限匹配下风险的生产机理。在P2P借贷运作模式中,借入者可能对放贷的对象有充分的了解,然而另一方却处于信息掌握情况不多的主体,就可能使交易边界多变,损害了风险分散带来的利益机会。P2P网络贷款平台运行中的巨大威胁就是客户违约和网站技术风险。如果其中的客户缺乏商业道德,在信用上有不良的表现,就可能使违约风险系数拔高。 3.3 众筹融资 就国内目前来看,众筹融资的方式并没有得到大力的推广。相反,在西方国家,则具有较大的规模。国内现在比较受欢迎的众筹平台往往会采取把支付的全过程进行一分为二的经营方式。其一,是将筹资成功的项目预付部分资金给发起者,使其有条件可以开始经营目标项目。等到项目圆满结束,在了解到通过众筹参与项目支持的个体或者单位得到了正确比例的资金回报后,众筹平台会把其余的资金发给发起者。在股权众筹平台上,资金需求端是项目发起者,其身份大部分都表现为中小企业或者刚刚走上创业之路的公司,由于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市场处理经验不足,所以在抵抗市场中或潜在或明显的风险时,会出现反映能力弱的情况。资金供应端是项目支持者,也是那些通过众筹平台投放金钱的人。某些创业的公司在平台上发起项目,一旦对该项目有意愿的小额投资人投放的资金达到了融资额度的要求之后,投资人就可以以自身投放的资金在总体资金中的比例为依据,成功创建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人成为该企业合法合理的股东。 4 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建议 4.1 警惕互联网金融风险 大量的金融市场数据信息、数据的大范围传播及其所利用的途径、虚拟的电子金融交易市场、平台化金融经营方式,这些网络金融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内容,都让互联网金融市场成为一个孕育风险的大熔炉。在这个复杂的体系中,信息多样且变幻莫测,所以风险因子多以潜在方式存在,表现出突出的隐蔽性、瞬时爆发性、极度渗透性等特点,这也给该市场领域的金融监管工作及其工作人员带来了巨大考验。所以,为了维护网络金融市场的秩序,提高其运行的质量,加强风险的预警机制,并随时做好风险的防范措施,在危机有爆发趋势的同时快速反应进行危机化解,使网络市场涉及的多方利益主体都得到考虑,保障各方的资金和运转安全。 4.2 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在进行互联网金融安全管理的工作时,需要综合市场整体环境和市场中的多方主体加以情况了解和信息分析。需要探讨平台机构方和资金借贷两者所面临的不同风险情况,搭建风险管理的目标系统、完善风险预测和防范机制、增强危机应对能力。风险监管指标工具涉及多方面内容,比如宏观经济指标、金融系统指标、泡沫风险指标等,因此,要加强对检测工具的运用。 4.3 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框架 互联网风险管理需要在多业态风险结构特点所形成的要求前提下进行,并结合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产业所具有的一般性和典型业态差异。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设置和运行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保障互联网金融产业的稳定进步和工作效益提升。必须明确互联网金融风险爆发的主要因素,从而构造典型互联网金融业态风险监管机制运行体系,制定兼具普遍和典型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弹性风险监管制度。 5 结 论 综合全文来看,信息时代中,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经济趋势,加强对金融创新发展动力机制的探讨势在必行。相关经济单位需要把握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动力机制的相关理论,进行互联网金融的经济学分析,包括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的经济原理分析。其次,了解典型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结构与特征,如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等。在此基础上,探索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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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2013年被称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这一年,阿里金融旗下的余额宝横空出世,支付宝用户将资金转到余额宝中,可以获得远高于银行的投资收益,于是受到人们的追捧。借助支付宝这一平台,余额宝迅速发展起来,并成为广受社会广泛热议的话题。之后,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不断成熟,越来越来的企业开始进入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并形成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信贷、众筹模式等诸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2017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了29.16万亿,中国的电子商务规模居于世界第一。巨大的电子商务成交量大多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的,第三方支付成为人们日常生活消费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与此同时,中国的P2P网络信贷发展迅猛,2014年我国网贷平台仅有651家,到了2015年11月,我国的网贷平台已经达到3476家。随着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力度的加强,一些不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被清退,截至2017年10月份,我国网贷平台已经低于2000家,P2P网络信贷行业的发展愈发规范。互联网金融涉及支付结算业务、融资业务以及投资理财业务,改变了消费者的消费偏好与支付习惯。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对传统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冲击,不仅对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优秀地位形成威胁,也对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形成了挤压。尽管从目前来看,商业银行依然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导力量,但从长远来看,随着人们金融理念的变革、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金融监管的日益规范,互联网金融成为未来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提升商业银行的技术支持 在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对现代企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商业银行要寻找优质的客户资源需要耗费较大的成本,需要通过各种手段去了解客户的资产情况、信用状况等信息,这些信息的获得不是轻而易举可以完成的,有时客户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或者给银行提供虚假的信息,银行也无法完全甄别。相比于传统的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利用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以较小的成本完全对客户信息的搜集和甄别工作,而且准确性比较高。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对网络端客户的浏览和消费痕迹,了解客户的信用、收入以及消费等数据,然后对这些数据进行系统化和结构化处理,可以清楚的了解客户的信用等级,这比让客户提供资产证明等要高效的多。而且,借助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互联网企业可以对客户进行监控,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这一点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极好的借鉴。 2.更新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具有互联网的精神和特质。互联网的精神主要是开放、平等、联系的。联系是互联网的主要特质,无论双方多么遥远、多么陌生,都可以通过互联网瞬间建立联系,进行交流,互联互通。而互联网的这些特质,是金融行业可以借鉴利用的。互联网金融提供了一个平等的平台,无论社会地位、个人财产有多大的差别,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平等的。人人都可以自由平等的参与进来,享受平等的金融服务;互联网也是开放的,只要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互联网企业都可以参与进来,同时,客户也可以对喜欢的金融产品进行自由选择。这点对传统商业银行有极强的借鉴意义。一直以来,我国实行金融垄断的金融体制,商业银行一支独大,垄断着整个金融市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商业银行忽略了客户的诉求,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用户体验、客户服务等各方面都饱受诟病。商业银行要学习互联网金融的经营理念,站在客户的角度,推出更加个性化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才能重新赢得客户的认可。 3.拓展商业银行的销售渠道 传统的商业银行主要依靠线下的物理网点进行营销,不仅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受客观因素的制约,无法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互联网金融是在网络上进行产品营销,由于不借助物理网点,极大的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而且服务更便捷。客户借助手机等终端,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金融理财、支付等活动。互联网金融兴起之后,分流了商业银行的一部分客户,商业银行开始审视自身的问题。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加强电子银行建设,拓展销售渠道。经过多年的发展,商业银行电子银行规模越来越大,产品种类越来越丰富,2016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1395.61亿笔,金额为2494.45万亿元。截至2017年末,共有248家商业银行和65家支付机构接入网联平台,商业银行的网络营销渠道日渐成熟。 (二)消极影响 1.经营模式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凭借金融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然而当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后,商业银行面临着严峻的竞争。以往金融体系中的结算业务都要通过商业银行完成,结算业务也是商业银行主要利润来源。互联网金融出现后,客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可以很方便的完成结算业务,例如通过支付宝等来缴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等,绕开了商业银行,对商业银行带来巨大冲击。P2P网络借贷等新兴金融模式的兴起,资金出借方和资金借贷方不通过商业银行,就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完成资金的借贷,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 2.收入来源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一直以来,商业银行有着稳定的收入来源,商业银行收入主要来源于借贷利差以及中间收入等。互联网金融出现之后,以P2P为代表的网络金融以迅猛的速度席卷整个互联网,P2P网络借贷没有物理网点,资金借贷的整个过程都在网络平台完成,降低了经营成本,因而能够给客户更高的利息。而且传统商业银行的贷款用户考察是一个很长的过程,需要专人进行实地考察、资产审核等,效率低。P2P网络借贷借助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的手段,简化了这些程序,资金借贷方提高相关证明之后,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就能拿到贷款。因此,得到广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用户的欢迎,降低了商业银行依靠利差获取利润的能力。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同比下降8%左右,而且这一趋势在不断的延续和加强。另外,越来越多的用户下载第三方支付APP,用来进行转账和小额支付,冲击了银行的POS机业务,商业银行的利润势必受到影响。 3.放大商业银行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为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风险。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过快,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与此同时,我们的监管力度难以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市场准入没有严格的控制,造成互联网企业良莠不齐,以e租宝为代表的P2P企业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关于P2P企业跑路的消息每天都见诸媒体,这些负面事件造成了金融市场的动荡,对商业银行造成连锁反应,放大了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 三、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 1.加强电商平台建设 当前,人们的购物消费越来越离不开网络,以京东和淘宝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已经占了用户流量的80%,成为人们网络购物的首选。更重要的是,这些大电商平台占据了金融生态系统的优秀环节—客户交易信息的获取,这本来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产,电商平台绕开了商业银行,掌握了海量的、有用的客户信息,以及上下游企业等整个供应链的企业交易信息,正是掌握这些关键数据,很多互联网企业开始进入小微企业信贷,抢占了原本完全属于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市场。为此,商业银行要搭建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三种举措:第一,自主开发产品,如招商银行为发展电商、物流业务,推出了一体化的在线供应链金融方案。第二,与第三方合作,借助于互联网电商或物流平台,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1号店的合作、工商银行创建的“融E购”。第三,银行针对企业资金管理的客观需求,推出更加智能化与开放的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将单一的资金管理延伸至供应链管理。 2.拓展商业银行营销渠道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步步紧逼,商业银行要积极拓展营销渠道。首先,商业银行要继续发挥线下物理网点的优势,转变坐等客户上门的传统思想,对已有的网点进行智能化和小型化建设,增加客户的新鲜感,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有的商业银行积极加强与居民社区的合作,例如民生银行根据区域内居民的生活习惯来提供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根据居民的生活起居时间来调整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不仅方便了居民,也增强了银行品牌黏性。其次,商业银行要加强虚拟渠道的建设。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网络上进行支付和理财,2014年我国使用移动银行的比例仅为20%,到了2016年,这一比例已经达到55%。商业银行要学习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验,充分发挥资金和人才优势,开发移动支付APP、网上银行以及微信平台等媒介,将客户营销、产品应用、风险管理以及数据处理等集中于信息技术层面统一设计,充分发挥互联网营销的优势。 3.重构业务流程,开发新产品 首先,与互联网金融相比,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比较复杂,针对小额贷款,商业银行要经过申请贷款、贷前调查、风险评估、逐级审批、签订合同以及发放贷款几个流程,不仅程序复杂,而且耗时耗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繁琐而冗长的审批往往让小微企业错失市场先机,增加企业经营风险,这也是商业银行广受诟病的问题之一。因此,商业银行在严格控制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尽量简化业务流程,合并或者去掉效率低下的环节,提高业务流程的精简化。其次,在商业银行进行金融产品开发时,要注重对客户体验指数的建设。主要是应用数据分析以及真实测试等手段将客户的消费习惯、投资理念以及兴趣偏好等行为方式进行收集,并将事后的非系统性的客户体验转化事前的整合的客户体验,并以此为基础设计针对性的个性化金融产品。总之,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冲击。商业银行要看到其中的机遇和商机,积极转变金融观念,重构业务流程,完善营销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实现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共赢,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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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银行论文:网上银行发展研究论文 一、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现状 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并持续高速发展,为我国网络银行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01年,我国网上银行用户只有200多万户,2005年已发展到3460万户。2006年上半年已获准开放的外国银行开设网上银行的有48家,农村信用社约有5家也开设了网上银行,2007年上半年的网上银行客户数达6900万左右,网银交易额约140多万亿。1996年2月,中国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和了自己的主页,成为我国第一家在互联网上信息的银行。1998年,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此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农业银行等也陆续推出网上银行业务。在我国,根据CNNIC历年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超过85%的网民选择网上支付作为付款方式,网上支付已经成为最为普遍和最受欢迎的网上购物付款方式。虽然目前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在整个银行业务交易金额中的比例仅为5%-7%。据世界银行预测,在未来几年,中国网上银行业务量占银行业务量比重将达20%左右。可见,我国网上银行产品将从投入期进入发展期,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二、防范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对策 1.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协议 网上银行业务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能否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内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网上银行的需要和发展,不断完善有关内部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业务协议规范,尽可能做到详尽和具体化;对于银行和网络服务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对于银行与软件供应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同时拟订的协议必须兼顾当事人各方的利益,体现公平、合理、合法。 2.加强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 目前,利用互联网犯罪的案件不断增多,作案方式也更加隐蔽和复杂,网上银行因其交易对象金融货币的特殊性,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重点攻击目标。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犯罪日益渗透,危害的程度也越来越高,而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较为粗疏、原则,量刑也较轻,对网上银行犯罪的威慑力较弱。因此,目前迫切需要顺应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针对新的网上银行犯罪问题进一步制定出更加具体细化、操作强的法律规定,加大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以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3.促进行业联合,共同发展 对于尚处在发展初期的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其发展的当务之急在于充分利用了网络低成本高速度和跨越时空的优势,强强联合,从而实现共赢。网上银行的创立和发展,仅仅依靠一个银行或者一个组织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其发展需要的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基础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这包括了金融网络设施建设、网络安全维护、支付交易协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社会消费理念的转变等等。因此,强强联合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复建设而造成对资源的浪费,增加合并后组织和竞争力和抗风险力。同时,现在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跨时空性和即时性等也为这种强强联合提供的必要的前提。因此,这就要求国内的银行要在传统银行的基础和条件下,依靠自身优势,制定简洁、快速、安全的网上银行运营策略,联合其他机构,全力打造有特色的网上银行。从而开拓未来市场,以求共赢。 4.加强内控,完善管理机制 网上银行具有经营层级少、管理链条短、运营效率高、客户交易自主性强等特点,势必对商业银行旧有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业务流程和运营模式等方面产生冲击。银行若要通过网上银行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必须对传统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实现从垂直结构到交互式扁平结构的转化。当前比较合理的选择是:通过集中化管理实现全行管理资源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通过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使银行更加贴近市场,快速应对市场变化,增强差异化服务能力;通过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实现银行各种渠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协调配合。 5.切实解决电子银行的安全技术问题 技术问题早已不是发展电子银行的关键。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技术,我国信息应用技术与国外的差距并不是很大,有些方面还比较领先,所需的是进一步加强。为此,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信息产业、工商企业、银行及公安等部门的协商配合,完善安全技术和硬件设施,把网络通信技术和现代密码技术结合起来尽快建立客户终端浏览器码处理技术、防火墙技术和保护交易中枢不被入侵的三重安全防护措施。在充分分析网络脆弱性的基础上,通过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络技术的拓展来实现网络系统的事前防护。加快网络加密技术的创新、开发和应用,包括乱码加密处理、系统自动签退技术、网络使用记录检查评定技术、人体特征识别技术等。并且,建立不良借款人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实现统一授信的监控。同时,建立一整套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电子银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具体重大事件内容,处理程序,着力解决好安全与发展速度的关系。在业务发展时,要时刻注意风险防范,努力为银行的客户创造一个安全的服务平台。 6.对网上银行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进行准确定位 网上银行也存在明显的“二八定律”,即20%的客户带来80%的网上银行业务和利润。因此,网上银行目标市场定位应有针对性。从目前网上银行发展情况来看,对目标市场缺乏了解,对各类客户提供的网上金融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现象严重,难以有效扩大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也分散了营销力量,难以形成网上银行的业务发展重心和增长点。因此,建议对国内网上银行市场进行细分和目标市场定位,对高创利的客户加强宣传和营销,并进行特别照顾,努力建立和维护他们的忠诚度。通过准确的市场定位来有效预防荷化解风险。 网上银行论文:网上银行法律风险分析论文 摘要:网上银行是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业务品种,它具有虚拟性、时空性、开放性的特点,具有更为快捷、便利、低成本、高效益等优势,但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技术风险、系统运行风险、制度风险、交易风险等新型的法律风险,对银行业的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商业银行应针对网上银行的法律风险采取相应的对策,以维护金融稳定。 关键词:网上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1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现实表现 1.1技术风险 网上银行的虚拟性、开放性使银行交易突破了时间、地域的局限,在业务操作中对技术软件有着高度的依赖性,因而技术风险成为网上银行面临的最大的法律风险之一。如果银行使用的技术软件不能使网上银行业务正常运作,导致现金支付、兑付、结算、网上证券等业务出现差错而给客户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客户有权要求开户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有义务赔偿客户的经济损失。其次,开户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时,应详细说明相关软件的操作方法,客户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因银行的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客户操作失误,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银行也有责任赔偿。所以,开户银行在选择技术软件时,应深入研究和分析软件的技术含量和可靠性,以免影响服务质量和银行信誉,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1.2系统运行风险 网上银行业务交易前,特定的认证机构对客户的电子签名及其身份的真实性要进行验证,提供具有法律意义的电子认证服务。网上银行判别注册客户合法性身份和确认交易有效性的标识是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假设安全认证系统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导致注册客户出现交易损失,那么,开户银行应当和认证机构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纵观我国现有的网上银行服务协议,许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有免责条款的约定,诸如: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或通讯、供电故障等非乙方过错原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乙方不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果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完全不能履行,则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不能履行合同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只影响部分合同的履行,则未影响的部分,当事人仍需履行。同时,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上述服务协议中所约定的不可抗力,并未详细具体地说明或列举什么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如果网上银行运行系统受到外部的恶意攻击,比如计算机病毒的发作、网络黑客侵袭等造成系统瘫痪,客户信息失窃或资金被盗等,客户发出交易指令,而银行却无法执行客户指令,此情况是否可以视为不可抗力?而在这些情况下,银行的举证也存在障碍,很难证明尽了应尽的防范外部恶意攻击的义务。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有关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银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少要承担客户的部分损失。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客户,以减轻可能给其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方能免除责任,否则,也应承担因未及时通知客户而给客户造成更大损失的法律责任。 1.3制度风险 目前,我国仍然欠缺专门调整网上银行业务的法律制度,仅有的为数不多的金融行政规章,其内容主要局限于对银行业务操作进行规范和约束,但对交易中必然涉及的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进行规范和调整。因此,在实践中,各家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都是依据本银行制定的格式合同,比如服务协议等形式进行。对这些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待确定,尤其是容易发生歧义的条款在实践中会引发纠纷。况且网上银行业务范围涉及面广,既包括传统银行业务,也包括新兴的中间业务,如网上保险、网上证券等,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客户类型多样。一旦发生纠纷,如何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责任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在网上银行事件中已出现一些纠纷,比如客户资金被盗,电子汇兑纠纷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类纠纷,责任归属于谁?法律依据何在?我国在2004年8月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依据该部法律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消费者可用手写签名、公章的“电子版”、秘密代号、密码或人们的指纹、声音、视网膜结构等安全地在网上付钱、交易及转账。《电子签名法》的通过,标志着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正式诞生。这部法律确定了网上银行交易合同的成立地点,在一定程度上为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总体上而言,立法的欠缺和立法的滞后仍然给法官判案提出了现实难题,也给银行从事网上银行业务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另外,因特网是跨越国界的。因此网上银行具有无边界性,国与国之间的有关网上银行业务的法律制度也存在差异,在跨国交易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国与国之间的法律冲突,导致客户与开户银行陷入法律纠纷中,从而加大了网上银行的法律制度风险。 1.4交易风险 由于网上交易的低成本,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上网购物。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在2004年底所做的一次专项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网民已经使用过网上银行服务。此外,大约51%的受调查网民表示,会在未来12个月内选择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在网上银行各项业务中,通过网上银行购物等服务最受欢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客户因自己保管或使用不当等原因泄露账户密码,或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多数客户趋利和贪小心理,套取客户银行卡的账户密码,趁机截取客户的资金,给银行客户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3防范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对策 3.1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1)网络系统技术和管理中的漏洞导致风险的发生。 (2)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难以发挥作用。 (3)网上银行的开放性容易引起风险。 (4)立法的缺失使法律监督不到位。 3.2防范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对策 (1)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协议。 网上银行业务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能否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内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网上银行的需要和发展,不断完善有关内部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业务协议规范,尽可能做到详尽和具体化;对于银行和网络服务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如遇网络系统故障引发的相关损失应如何处理;对于银行与软件供应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如果因为软件、硬件的原因引发的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责任等等,通过协议的约定分担法律风险。同时拟订的协议必须兼顾当事人各方的利益,体现公平、合理、合法。 (2)加强客户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由于网上银行操作的复杂性,有可能出现因客户的疏忽或错误操作而引起风险,因此,应当强化对客户的教育。比如,现在商业银行都对网上银行的业务流程进行演示,这样可以使客户了解网上银行业务的运行流程和具体操作等,减少错误的发生率;其次,客户密码是商业银行识别客户身份的重要凭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发卡银行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交易的有效凭证。发卡银行可凭交易明细记录或清单作为记账凭证。”据此,客户只要提供正确的密码,银行就视其为该账户的合法客户,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客户本人承担。所以在实践中,为避免客户密码被盗,商业银行应加大对网上银行客户支付密码的重要性的宣传,告知客户密码设置应避免简单化,注意保管好密码,以免密码被泄露,使客户具备风险防范意识。 (3)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 网上银行的开放性,无边界性,也强化了国际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因此,对网上银行的监管不仅属于一国金融监管的范畴,而且需要不同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的相互配合,形成严密的全球监管系统。比如,对利用网上银行交易方式进行非法避税、洗钱等行为的监管;对利用网上银行进行跨国走私、贩毒、色情等犯罪活动的监管;对利用网上银行方式非法侵袭他国客户资料的电脑黑客进行监管等等。 (4)加强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 目前,利用互联网犯罪的案件不断增多,作案方式也更加隐蔽和复杂,网上银行因其交易对象金融货币的特殊性,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重点攻击目标。电脑黑客不断侵袭网上银行系统,网上银行的支付安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果一家银行出现重大的网上银行安全事故,如黑客入侵造成系统故障和客户资料丢失等,那么客户对网上银行支付方式就会产生怀疑,从而影响银行的声誉。因此要使网上银行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就必须加强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我国1997年修正的《刑法》新增加了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比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等”。但是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犯罪日益渗透,危害的程度也越来越高,而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较为粗疏、原则,量刑也较轻,对网上银行犯罪的威慑力较弱。因此,目前迫切需要顺应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针对新的网上银行犯罪问题进一步制定出更加具体细化、操作强的法律规定,加大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以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网上银行论文:我国网上银行发展论文 摘要:全球银行业正经历着一个激动人心的时代,网上银行顺理成章的成为这一时代的见证和表征。WTO体制下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将令网上银行业务成为中外金融业竞争的焦点所在。现行监管模式和法律规制对于网上银行显得力不从心,已不能适应其蓬勃发展的客观需要。本文试图就有关网上银行及其业务的的监管模式、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等相关法律问题加以探讨,并提出一些浅见。 关键词:网上银行/监管模式/归责原则/民事责任 因特网(Internet)仿佛是一轴徐徐展开、一望无垠、美不胜收的巨幅画卷,每一寸延展都孕育着无限的良机。信息技术与金融全球化的高度结合,使金融服务业进入极富挑战的时代——网络金融时代。传统意义上的银行业将渐行渐远,以网点密布称雄的传统商业银行被戏称为行将灭绝的恐龙,崭新的银行模式——网上银行,正在网络金融时代茁壮成长。 一、网上银行及其立法定位 1995年,世界上诞生了第一家网上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SFNB),自此网上银行进入了爆发式的“量子跃迁”时代。美联储对网上银行(OnlineBanking,InternetBanking或NetworkBank)的定义是:利用互联网为其产品、服务和信息的业务渠道,向其零售和公司客户提供服务的银行。[1]与传统的银行相比,其特点在于:通过因特网这一媒介为客户提供服务。由此,其优势便表现在:1、设立和经营成本较低,包括物质成本和时间成本。网上银行以因特网为媒介,只要建立为客户服务的终端即可,从而节省了传统银行营业网点的物质投入和建设周期。同时,其传统上由人工完成的业务可由计算机程序自动完成,大大节省了运营成本。2、方便客户。网上银行的任何客户(Anyone)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办理各项银行业务,享受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提供的全天候银行服务,[2]无须远行,无须久等。 按照入世承诺,2006年底我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并且我国的金融服务承诺中,对外资银行商业存在的市场准入没有法律形式和外资股权比例的限制,相对于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行业是最为宽松的。[3]因此,中外资银行业竞争必将日趋激烈,而且其竞争根本上就是网上银行的竞争。原因是国内银行抵御境外同行的最大优势在于网点,而网上银行业务将其化之于无形。已经通过网络革命洗礼的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不会在营业网点上与中国同行正面竞争,而会注重电子化、网络化经营,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吸引到企事业单位、知识阶层等主要的客户群。2002年,香港东亚银行成为首家获准在内地经营网上银行业务的外资银行。此后,汇丰银行、渣打银行、恒生银行、花旗银行等也纷纷“抢滩登陆”。[4]如何面对外资银行在Internet平台上的竞争,将是内资银行所无法回避的问题。目前中国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管理政策,而德国等很多发达国家却都实行了混业经营,即使原先实行分业主义的代表国家日本,也于1998年通过《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彻底废除了银行不能直接经营证券、保险业务的禁令。[5]外资银行凭借该优势可以向客户提供诸如抵押融资、信托、融资租赁、保险、证券承销等全方位一条龙服务,对我国传统商业银行构成极大的挑战。 法律作为适应一定的社会需要而出现的制度产品,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并应当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网上银行作为一种蓬勃发展的新生事物,也对法律的调整提出新的要求。在WTO体制下,国内法即使可以对内资网上银行提供保护,其力度也是十分有限的,并且从长远来看难言利弊。当前在网上银行领域,法律的作为应当体现在三个方面:1、清除网上银行发展中不适当的法律、政策上的障碍,为中外资网上银行的平等竞争创造公平的秩序和公开的平台。2、完善经济法对于网上银行经营活动中若干问题的平衡作用,规制网上银行的不当行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加强法律层面的国际合作,协力进行风险防范,共同打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犯罪行为。 二、网上银行的监管 (一)网上银行之于传统银行业监管模式 网上银行仍然是银行,需要经济法发挥平衡经济运行的功能,要求公权力介入加以监管,以降低运行风险,并保障社会和公共利益。然而,网上银行又具有一些不同于传统银行的特点,从而对传统的银行业监管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1、网上银行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区域和行业界限,使得金融业务综合化发展的趋势不断加强。即使在我国尚未放开分业经营的限制之前,国内的银行、证券、保险、典当等金融部门仍然可以利用网上银行建立起直接的联系,加强彼此间的合作,提高各方的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央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银行经过央行审批,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办与证券业、保险业直接相关的新的业务品种。金融市场网络化的发展,令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上信托、网上典当实现对接指日可待。故以往按业务标准将金融业划分为银行业、信托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典当业的做法日益失去现实意义,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商务部(主管典当行)形成的金融监管模式也难免力不从心。传统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将必被“全能经营、统一监管”模式替代,打破行业藩篱,建立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势在必行,相应的金融监管体制也应由“机构监管”过渡到“功能监管”。 2、网络的无界性使一项金融业务的开通将迅速普及到一家银行的各个分支机构(网络终端),鼠标一点,传统监管便鞭长莫及。金融业市场准入实行分区域逐一严格审批的传统监管方式将成为历史。面临金融业务“一通百通”的变局,金融监管思维和监管方式也要与时俱进,调整到位,将网上银行监管纳入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的整体管理框架中考察和运作。 3、网上银行的无国界化与金融监管的国家主权之间的矛盾,将使各国央行单一监管的有效性大大减低,网上银行监管的国际性标准、国际化合作日益重要。过分强调一国金融业的特殊性,将自闭成金融全球化体系外的“孤岛”,实乃作茧自缚。所谓“中国特色”,不应成为中国金融业与国际接轨的藩篱,要对之进行权衡利弊,去伪存真。加强与他国金融监管当局的合作并建立全球化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是网络金融时代各国央行共同面临的新课题,中国应当积极参与其中,并推动制定一部国际法规则,作为协调各国金融监管的普遍性规范。 4、网上银行不但具有传统银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由于其特殊性还产生了基于信息技术导致的系统风险和基于虚拟金融服务的业务风险。因此,监管当局不仅需要参照传统银行的监管标准,进行一般的风险监管,而且还要根据网上银行的特殊性进行技术性安全与管理安全的监管,即保证网络交易双方的身份、交易资料和交易过程是安全的;支付系统提供服务的网络主机系统和数据库是安全的;并且要对跨界金融数据流和网上银行主页上提供的各种网络金融服务广告进行监管。[6] 换一个角度来看,监管当局对银行的监管也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具有了新的可能。比如,对网上银行资本充足性的监管就可以利用国际互联网实现真正的实时预警,从而及时防范和化解网上银行的各种经营风险。[7]因此网上银行的发展对于银行业的监管而言,是一个较大的挑战,也提供了一定的机遇。在网上银行监管立法方面,应当化矛盾为统一,化戾气为祥和,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鼓励积极的金融创新,使网络银行始终在正确、规范的轨道上发展。 从世界范围看,由于网上银行正在发展之中,对于网上银行的监管及其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网上银行监管体系,但也已经形成了初步的国际经验,巴塞尔委员会《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原则》、美国《总监手册――互联网银行业务》等,都值得借鉴和思考。而我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没有网上银行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1)以及贯彻该办法的通知,对网上银行业务监管仅停留在审批环节。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5),在第七章专门规定了“监督管理”,但线条仍较粗,在立法层次上也明显偏低,不能满足网上银行蓬勃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 鉴于现代金融市场的高风险性,进入此领域的经济主体必须具备不同于一般行业要求的主体资格,否则就难以适应金融领域的竞争与发展。故在立法上要对网上银行的进入施以严格的资格控制,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主体的不适与风险。[6] 《商业银行法》对银行的设立规定了严格的条件: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有一定限额的注册资本金、有符合专业和业务要求的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等。然而,网上银行具有一些自身的特点:它不需要每天储备大量现金,因为电子货币取代了现金;它不需要庞大的营业机构体系,因为人们不需要亲自到银行办理各种业务,只需通过互联网就可完成交易。另一方面,它对于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有更高、更个性化的要求。因此,网上银行的设立条件在立法上应有别于传统银行。 央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者的主体资格作了原则性规定。依照该《办法》规定,可以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主体包括两方面:一是传统的银行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合资银行、外资银行等,二是在国外或港澳台注册的机构(非中国法人)。这两类主体都需要经过央行的审批或备案。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按照该办法第二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网上银行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二章,专门规定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二章“申请与变更”,对此问题的规定与前者的表述是不同的,应当说更具有可操作性。 故此,央行和银监会针对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的规范性文件是有冲突的。2003年十届人大常委会决定由银监会履行原由央行履行的审批、监督管理银行的职责,此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也做出相应的修改。从这一精神出发,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当适用银监会的规定。央行和银监会也对原由央行的部分金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在110件被清理者之列,因此其效力仍未被废止。《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因此《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是央行制定的部门规章,在当代中国是正式法的渊源。而银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没有规章制定权。虽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5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但是《立法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特别法。按法律位阶,前者是上位法,后者是下位法,根据《立法法》第87条,后者如与前者抵触应适用前者的规定。故此《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只能属于自主立法,不是部门规章,也就不是正式法的渊源,如果不废止《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要使其优先适用还是欠缺法律上的依据。 (三)网上银行的信息披露 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对于网上银行同样应当适用。该《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披露以下主要信息:一是财务会计报告;二是各类风险管理状况;三是公司治理信息;四是年度重大事项。 对网上银行而言,自然也要遵循该《办法》的规定,披露上述内容。同时,由于网上银行自身固有的一些特点,其信息披露的内容亦当相应的作出一些强调。比如在操作风险方面,由于TCP/IP协议的开放性降低了它的安全性,使得依托于网络技术的网上银行系统的操作风险大大增加。如果用户无意中点击电子邮件内的超链接,或浏览已受感染而附有突现式广告的网站,其电脑便可能被植入特洛伊程序。当用户进入某些网站时,这个程序便会被启动,从而记录用户在电脑键盘上输入的资料,借此可盗取用户卡号及密码等关键资料。因此监管当局有必要要求网上银行在其登陆页面披露这一风险,提示银行客户切勿使用电邮内的超链接、可疑的突现式视窗或网上搜寻器登入网上银行帐户,尤其要尽量避免在公共计算机上登陆网上银行系统。此外,用户在进入网上银行系统后,应当在网页显著位置提示用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后,请点击‘登出’”。同时要求网上银行在客户停止对页面操作一定时间后,自动为客户登出。 同时,网上银行的发展也为信息披露提供了平台和载体。监管机构可要求银行在其指定或许可的网站上进行信息披露,从而令网上披露信息的及时、便捷、低成本的优势得以发挥。 (四)网上银行的禁止行为 网上银行的运作和管理,属于其自主经营权的范畴,应当得到尊重。但是,对于某些可能构成安全漏洞、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禁止。实际上,某些不安全行为是正规网上银行经营中不会施行的,但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消费者不明所以,从而轻易取得重要信息而对消费者和网上银行的利益构成威胁。比如2003年,有人盗用中国工行网上银行网管员信箱,给网上银行客户发送电子邮件,索要网上银行注册客户的用户名(登陆卡号)和密码。幸好该行及时发现,在自己网站的显著位置“重要提示”,才未造成损失。[7]而正规的网上银行,不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客户索要信息,而是要求客户在其正式网站上进行相关操作。然而,这些网上银行内部运作规程和制度,往往不为消费者所知,从而可能使双方都有受损之虞;个别银行对其客户所作的说明,常常也不具有普遍的意义。对于此类行为,如果可以立法加以禁止,再通过普法宣传使之为公众知晓,则可极大的提高网上银行运行的安全性,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网上银行业务纠纷的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 网上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对系统稳定性的依赖极强,由网络事故和故障所引发之问题的法律责任是银行和客户均十分关注的。现行立法仅《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89条规定:“金融机构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一规定相对于网上银行运营的复杂性而言显然过于单薄和笼统,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对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问题进行进行细化和完善。 (一)归责原则 1、网上银行的硬件问题所导致的交易错误或交易不能。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有赖于计算机等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这些硬件发生事故可能带来银行与客户的损失。由于银行有义务保障对客户服务的及时和准确,因此由服务硬件所导致的错误或不能,只要银行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对银行实行过错推定责任之归责原则。当然,如果硬件所引发的事故是由于硬件设备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所致,则银行在对客户承担法律责任后,可向设备提供者、生产者追究法律责任。 2、软件或具体操作程序问题导致服务迟延、不当或不能。由于开展网上银行业务所用的软件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其服务的质量高低,诸如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报文摘要技术、安全认证技术等都是网上银行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银行准确、安全的服务承诺,也是对这些技术条件准备的承诺。如果银行的有关技术条件不足,自然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电子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立法上对网上银行技术条件的要求无法用明确的量化指标来明确,银行的责任承担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倘若基于过错责任原则,对消费者显然不利,因为信息的不对称,由消费者证明银行的过错是很困难的;若基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则银行仍有可能基于专业知识和私人信息提出令非专业的消费者无可辩驳的免责事由而规避责任;只有基于严格责任原则,才能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促进网上银行技术的改进和完善,当取法若此。 3、由于网络经营商的过失所致的事故或障碍,应由网上银行承担法律责任,网上银行对客户作出赔偿后,获得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即网上银行是最初的责任承担者,但网络经营商才是最终的责任者。因为从网络商、网上银行、消费者三方关系的角度来看,网上银行在利用网络建立银行服务项目时,网络商对其服务的安全性给予了相应的承诺,而网上银行又与其客户之间存在服务安全的承诺关系。相反,银行客户则未与网络商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应当由网上银行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另外,从保护消费者角度来看,也应由网上银行先行承担责任。 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事故或障碍引发的责任,应归入免责的范围。在各国,不可抗力通常都是民事责任全部免除或部分免除的根据之一。但是,不可抗力的具体界定则是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因为网上银行交易不同于传统的民商交易,影响电子交易而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可能有新的表现。传统立法所包括的战争、自然灾害等事件当然应该纳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之中,而供电系统停电、通讯系统故障等事故是否可纳入不可抗力事件,则应具体分析。应当说,网上银行能够预见到停电等事故是可能会发生的,但具体何时何地发生,则不能预见。因此网上银行应当针对这些事故在网络银行软硬件系统方面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在此前提下,因事故发生而不能执行客户指令,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免责或部分免责范畴。但如因银行疏忽,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而因事故发生导致客户资料丢失等,则不能主张免责。 5、网上银行系统遭遇黑客攻击造成损害,应由银行承担严格责任,此点学界已有研究,[8]此处不赘。感染病毒造成损害,也应参照执行。 (二)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了10种民事责任方式,其中可以用于网上银行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为: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第111条规定的“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具体说,银行承担责任的形式可归纳为四种: 1、返还资金,支付利息。如果资金划拨未能及时完成,或者资金到位而未能及时通知网络交易客户,从而给客户造成损失,银行有义务返还客户资金,并支付从原定支付日到返还当日的利息,以弥补客户期限利益的损失。 2、偿还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对于在国际贸易中,由于银行的过错造成的汇率损失,网络交易客户有权就此向银行提出索赔,而且可以在本应进行汇兑之日和实际汇兑日之间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汇率。 3、赔偿其他损失。对由于银行的过错而造成客户的其他损失,应当在彼时可预见的范围内予以赔偿。 4、继续提供服务。应客户的要求,网上银行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及时执行客户的后续指令,继续为客户提供周到的服务。 网上银行论文: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现状探究论文 摘要: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是依托信息技术、因特网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一种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或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网上银行是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业务品种,它具有更为快捷、便利、低成本、高效益等优势,但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新型的法律风险,对银行业的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商业银行应针对网上银行的法律风险采取相应的对策,以维护金融稳定。 关键词:网上银行电子银行法律风险 一、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现状 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并持续高速发展,为我国网络银行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01年,我国网上银行用户只有200多万户,2005年已发展到3460万户。2006年上半年已获准开放的外国银行开设网上银行的有48家,农村信用社约有5家也开设了网上银行,2007年上半年的网上银行客户数达6900万左右,网银交易额约140多万亿。1996年2月,中国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和了自己的主页,成为我国第一家在互联网上信息的银行。1998年,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此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农业银行等也陆续推出网上银行业务。在我国,根据CNNIC历年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超过85%的网民选择网上支付作为付款方式,网上支付已经成为最为普遍和最受欢迎的网上购物付款方式。虽然目前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在整个银行业务交易金额中的比例仅为5%-7%。据世界银行预测,在未来几年,中国网上银行业务量占银行业务量比重将达20%左右。可见,我国网上银行产品将从投入期进入发展期,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二、防范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对策 1.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协议 网上银行业务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能否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内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网上银行的需要和发展,不断完善有关内部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业务协议规范,尽可能做到详尽和具体化;对于银行和网络服务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对于银行与软件供应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同时拟订的协议必须兼顾当事人各方的利益,体现公平、合理、合法。 2.加强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 目前,利用互联网犯罪的案件不断增多,作案方式也更加隐蔽和复杂,网上银行因其交易对象金融货币的特殊性,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重点攻击目标。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犯罪日益渗透,危害的程度也越来越高,而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较为粗疏、原则,量刑也较轻,对网上银行犯罪的威慑力较弱。因此,目前迫切需要顺应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针对新的网上银行犯罪问题进一步制定出更加具体细化、操作强的法律规定,加大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以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3.促进行业联合,共同发展 对于尚处在发展初期的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其发展的当务之急在于充分利用了网络低成本高速度和跨越时空的优势,强强联合,从而实现共赢。网上银行的创立和发展,仅仅依靠一个银行或者一个组织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其发展需要的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基础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这包括了金融网络设施建设、网络安全维护、支付交易协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社会消费理念的转变等等。因此,强强联合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复建设而造成对资源的浪费,增加合并后组织和竞争力和抗风险力。同时,现在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跨时空性和即时性等也为这种强强联合提供的必要的前提。因此,这就要求国内的银行要在传统银行的基础和条件下,依靠自身优势,制定简洁、快速、安全的网上银行运营策略,联合其他机构,全力打造有特色的网上银行。从而开拓未来市场,以求共赢。 4.加强内控,完善管理机制 网上银行具有经营层级少、管理链条短、运营效率高、客户交易自主性强等特点,势必对商业银行旧有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业务流程和运营模式等方面产生冲击。银行若要通过网上银行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必须对传统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实现从垂直结构到交互式扁平结构的转化。当前比较合理的选择是:通过集中化管理实现全行管理资源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通过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使银行更加贴近市场,快速应对市场变化,增强差异化服务能力;通过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实现银行各种渠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协调配合。 5.切实解决电子银行的安全技术问题 技术问题早已不是发展电子银行的关键。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技术,我国信息应用技术与国外的差距并不是很大,有些方面还比较领先,所需的是进一步加强。为此,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信息产业、工商企业、银行及公安等部门的协商配合,完善安全技术和硬件设施,把网络通信技术和现代密码技术结合起来尽快建立客户终端浏览器码处理技术、防火墙技术和保护交易中枢不被入侵的三重安全防护措施。在充分分析网络脆弱性的基础上,通过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络技术的拓展来实现网络系统的事前防护。加快网络加密技术的创新、开发和应用,包括乱码加密处理、系统自动签退技术、网络使用记录检查评定技术、人体特征识别技术等。并且,建立不良借款人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实现统一授信的监控。同时,建立一整套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电子银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具体重大事件内容,处理程序,着力解决好安全与发展速度的关系。在业务发展时,要时刻注意风险防范,努力为银行的客户创造一个安全的服务平台。 6.对网上银行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进行准确定位 网上银行也存在明显的“二八定律”,即20%的客户带来80%的网上银行业务和利润。因此,网上银行目标市场定位应有针对性。从目前网上银行发展情况来看,对目标市场缺乏了解,对各类客户提供的网上金融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现象严重,难以有效扩大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也分散了营销力量,难以形成网上银行的业务发展重心和增长点。因此,建议对国内网上银行市场进行细分和目标市场定位,对高创利的客户加强宣传和营销,并进行特别照顾,努力建立和维护他们的忠诚度。通过准确的市场定位来有效预防荷化解风险。 网上银行论文:网上银行发展策略研究论文 摘要:网上银行做为新经济的一个亮点一直被人们寄予了很大希望。然而在网络神话破灭的日子里,网上银行也相继陷入了困境。人们发现当前运营状况不错的网上银行是那些在传统银行中增加了网上服务的商业模式,而非独立运作的网上银行。调查显示,顾客在使用因特网的同时,仍然习惯利用银行的商业网点。因此从实际情况看,网上银行并没有预期的那样节省成本,反而增加了开支。面临如此尴尬的现象,业内人士开始重新评价和预测网上银行的今天和明天,重新审视国内网上银行的发展。 关键词:网上银行发展战略选择 一、我国现阶段网上银行的发展状况 2006年,我国网上银行发展迅速,网上银行的交易额和交易笔数大幅增长,企业网上银行仍然占据市场主体,但个人网上银行市场潜力巨大。2005年企业网上银行的交易额占了总交易额的96.7%,达70.2万亿元,较2004年增长21.3万亿元。2005年中国个人网上银行发展非常迅速,尤其是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个人用户增长率都超过50%。个人网上银行市场规模增长速度很快,增长率已达到300%。个人网上银行用户增长速度更快,截至到2005年底个人网上银行用户已达3460万户,较2004年增长103.5%,占互联网用户的38.7%,交易额也从2004年6000亿元增长到2.4万亿,增长率在300%。未来四年内,企业网上银行市场将呈平稳增长态势,而个人网上银行市场将继续快速增长,在2007年-2008年之间,市场交易额将接近成倍地增长,之后有所平缓,到2010年个人网上银行交易额预计有望超30万亿。 面对竞争与市场的变化和挑战,赛迪顾问的《2006-2007年中国网上银行行业研究年度报告》,将从以下方面帮助业界厂商、投资者、产业链条更精确地把握中国网上银行行业发展应用价值变迁轨迹——精炼主要银行2006年竞争分析,从各网上银行功能、竞争格局、竞争策略评述等多个维度总结网上银行成败得失,评点市场领先要素。 二、我国现阶段网上银行的技术模式和实现方式 从纯技术角度看,目前国内网上银行基本技术形式有两种:一是由一家银行总行统一提供一个网址,所有交易均由总行的服务器来完成,分支机构只是起到接受现场开户申请及发放有关软硬件工作;二是是以各分行为单位设有网址,并互相联接,客户交易均由当地服务器完成,数据通过银行内部网络联接到总行,总行再将有关数据传送到其他分支机构服务器,完成交易过程。第一种模式以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为代表;第二种模式则被建行、招商银行所采用。从实现方式看,网上银行与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的交易原理几乎一样,无非是借助的媒体不同。银行将客户端口直接铺设到政府、企业、个人手中,实现了交易便利,客户无需再到银行。 三、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策略选择 由于银行之间的不同差异,特别是网络状况、技术条件相差很大,我国商业银行选择网上银行的发展策略应该在不同的时期有所为又有所不为。 国有银行由于其众多的经营网点,占有市场80%左右的市场金额,对传统经营依赖很强,长期以来与客户建立的合作关系和信用评价体系需要银行与客户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这些是无法用计算机代替的,因此短期看国有银行网上银行发展的重点宜在涉及面不大的支付结算领域。从另一方面讲,国有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问题较多,如股份制改造、不良资产过高、减员增效等,当务之急是近几年内先解决制度弊端,其次才是技术问题。 实际情况也基本如此,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其网上银行业务主要有:对公对私的查询、对私同城行内转账,手机电话缴费、结售汇等,服务内容仅限柜台业务。据报道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每日交易量已超过40亿元,绝对量在所有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但相对量恐怕不足工行全天交易金额的1%,很显然,目前网上银行仅做为国有银行业务品种的一种补充,是为客户提供差别服务的一种手段,增强与客户接触渠道,旨在适应网络化发展趋势,树立银行科技形象。 相比较而言,中小商业银行由于没有历史包袱和较多的共性特点,推行网上服务无论深度和广度都应较为可行,关键是采用什么样的技术模式,在什么时机将网上银行服务做大。有资料显示,招商银行45%的对私业务和15%的对公结算业务已成为非柜台业务,并且形成了网上支付的系列产品,在应用新技术和开发新业务方面走在了各家商业银行前列。中信实业银行已开始开发较高级的网上银行服务,不久可推出网上贷款和委托理财的服务。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对其网站进行了改造,希望网上银行做为其主要竞争手段。浦发银行、深发展银行网上银行正在建设中,相比较而言,上海作为正在崛起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率先在国内建立起区域性的认证中心,因此浦发银行有较大的经营优势和客户发展潜力。 无论国有银行、中小银行选择什么样的发展思路,最终有两点是不能回避的,一是银行内部支付系统的建设,二是银行数据集中,这两点处理不好会形成规模不经济,在新经济模式下重新走高扩张低效率的老路。 数据库建设也是限制网上银行向深层次发展的技术条件之一。数据集中是银行和客户能对所有数据资源共享的一种网络技术革命,网点和地域已不再是决定因素,客户终端可以从银行数据库中提取与自己有关的数据进行交易,客户点击鼠标以后的工作由银行来完成。数据集中被国内银行业称之为是一场革命,已被国外银行广泛采用,随之会伴随着银行内部组织机构、业务运作体系的再造,数据集中后的网上银行业务会给人们带来实实在在的变化,而不是注重宣传效果。据各方面资料表明,各家商业银行都制定了数据集中的时间表,国有商业银行大约需要3-5年,中小商业银行由于网点较少,大约需要3年左右,有的甚至更短。 最近,中国建设银行有位高层负责人表示,建设银行准备将分散的、功能较弱的、以业务自动化处理为主的计算机系统改造提升为以网络为基础、集经营管理、业务处理和客户服务为一体的新一代集中式计算机应用系统,加快数据集中,从而使信息科技推动全行的体制改革。工商银行长长姜建清也提出,工行计划在两年内实现大型计算机中心的集中工程和数据库建设,为客户提供“一窗式”的综合服务。 网上银行论文:网上银行服务质量论文 [摘要]随着网上银行消费者数量的飞速增长,网上银行的发展已经成为银行业新的竞争焦点。服务质量也就成为网上银行体现差异化和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网上银行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测评纬度 近几年,随着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和Internet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仅仅依靠产品的差别已经很难获得竞争优势,企业将更多的注意力投向服务的差别。网络为现代顾客及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和个性化的服务,为顾客提供了全新概念的服务工具,其优势表现为全天候,及时,互动,这些特性迎合了现代顾客的个性化需求。 随着网上银行消费者数量的飞速增长,网上银行的发展己经成为银行业新的竞争焦点。服务质量也就成为网上银行体现差异化和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如何提高在线服务质量来增加顾客在线交易的次数与金额,并增加顾客的忠诚度来保留与吸引顾客,是所有网上银行非常关心与重视的话题。 一、网上银行的分类及特点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账、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网上银行可以分为个人网上银行和企业网上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企业网上银行向企业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此外,按照经营组织形式的不同,网上银行可以分为分支型网上银行和纯网上银行。分支型网上银行是指现有的实体银行利用互联网作为新的服务手段,建立银行站点、提供在线服务而设立的“网上银行”。它是原有的银行业务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实体银行的一个特殊分支机构或营业点。纯网上银行(InternetOnlyBanking)又称为虚拟银行(VirtualBank),起源于美国1996年开业的安全第一网上银行(SFNB-SecurityFirstNetworkBank)。纯网上银行本身就是一家银行,独立提供在线银行服务。一般只设一个办公地址,既无分支机构,又无营业网点,几乎所有业务都通过网上进行。在现金的收付上,仍需依赖现有的ATM网络或邮政系统。 我国网上银行的建设始于90年代后期,虽然起步较晚,但从一开始就呈现出一些特点。首先,我国网上银行模式都是传统银行与网上银行结合的产物,其业务基本依赖于母行,尚无纯网上银行;其次,许多银行在发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初期,利用的是非银行专有的域名或网站,至今仍有一些银行将其产品和服务的广告宣传放在其它网站之中;最后,业务方式演变迅速。我国银行网站几乎一开始就进入了动态、交互式信息检索阶段,而且主要的银行在这一阶段停留的时间也很短,很快就进入了在线业务信息查询阶段,并与互联网的发展紧密结合,迅速完成了从一般网站向网上银行的转变。 二、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服务质量 中国工商银行自2000年推出网上银行以来,客户数和业务量飞速发展,截至2004年,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易额34万亿元,网上银行企业客户超过11万户,个人客户接近1000万户,拥有600余户B2C特约商户以及近百户B2B特约商户。仅工行B2C在线支付实现交易笔数就突破1000万笔,交易金额超过57亿元,一举成为我国电子商务最大的在线支付服务提供商。 1.可靠性。中国工商银行是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之一,其实体银行的发展为网上银行的发展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品牌。2006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了“中国电子支付优秀企业用户满意度调查”评选结果,工行一举荣获“中国最佳网上银行”、“网上银行管理优秀示范企业”、“拓展电子商务最佳银行奖”三个单项大奖。据部级权威金融安全认证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公布的最新网上银行用户行为调查报告显示,无论个人还是企业用户,目前使用最多是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在工行现有的个人银行用户中,有52.4%使用了工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中选择工行网上银行的占到58.8%。潜在用户对工行的选择意愿表现得也较为强烈,企业潜在用户打算使用工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用户达到57.1%,而个人客户在打算使用网上银行时,有69.9%的潜在客户更愿意选择工行的网上银行。工商银行的电子化水平继续保持在国内各家商业银行的领先地位,是国内服务功能最全的银行,全面实现了业务操作自动化、信息处理网络化、网点建设集约化、社会服务多元化,基本实现了服务手段的现代化,为网上银行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工商银行利用先进的服务手段,为企业客户,特别是大型集团企业客户开办了大量业务。近年来,中国工商银行利用先进的结算网络,为大企业集团和金融企业提供网络结算服务,办理资金集中划拨、费用专户管理、收付等业务。 2.效率性。工行网上银行非常注重效率性,客户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最优质的服务。在使用工行个人网银时,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网页打不开的问题,并且链接和证书的下载都准确无误。工行网上银行还实现便捷的网上银行注册(见图)和服务,其服务包括:(1)24小时的无限额任意转账、汇款;实时跨行支付;灵活、方便的各类缴费;(2)客户自己可以随时查询账户的余额、今日明细和历史明细等详细信息,查看某笔款项是否到账,还可打印出电子回单做为临时入账的凭证;即使是非银行工作日或者是非银行工作时间都可以进行账务对账和转账结算;(3)为个人用户提供基金业务、外汇买卖、B2C在线支付等方便实用的业务。真正为顾客服务到家,为客户节省了时间。此外,工行先进的网上银行系统和专业的客户服务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响应客户的多方面需求。同时,在线客户服务功能,可以实现专业服务人员的在线解答。客户可以通过输入文字与服务人员交流,也可以把电脑界面显示发送给服务人员,以便准确获得相关问题的解答。工行网上银行各操作界面都增加版面号,可以方便客户与工行服务人员的沟通。在操作界面中融合帮助信息,简化了客户寻找帮助信息的过程。3.安全性中国工商银行自2000年推出网上银行以来,始终把客户的资金安全放在首位。为了确保网上银行安全运行,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客户对方便性和安全级别的不同要求,将客户划分为U盾客户、电子银行口令卡客户和静态密码客户三大类。(1)U盾(USBkey)客户。USBkey客户证书是一个带智能芯片,形状类似U盘的硬件设备。中国工商银行的USBkey称为U盾,专门用于保护网上银行客户安全的客户证书。U盾客户是指申请了个人客户证书(USBkey)的客户。工行个人客户证书U盾是网上银行的“身份证”和“安全钥匙”,是目前安全级别最高的一种安全措施。客户申请了U盾后,网上所有涉及资金对外转移的操作,都必须通过U盾才能顺利完成。在登陆网上银行之后,只要按系统提示将U盾插入电脑的USB接口,输入U盾密码,经银行系统验证无误后,即可完成支付业务。个人网银客户通过使用U盾,可以有效防范诸如假网站诈骗、“木马”病毒窃取客户信息等问题,因为即使不法分子利用假网站、“木马”病毒等手段窃取了客户的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但只要没有取得客户的U盾,也无法将客户的资金通过网上银行成功转出。因此,有了U盾,就可以保证客户使用网上银行高枕无忧。(2)电子银行口令卡的客户。电子银行口令卡是中国工商银行为了满足广大电子银行用户的要求,综合考虑安全性与成本因素而推出的一款全新的电子银行安全工具。电子口令卡相当于一种动态的电子银行密码。电子银行口令卡上以矩阵形式印有若干字符串,客户在使用电子银行进行对外转账、B2C购物、缴费等支付交易时,网上银行系统会随机给出一组口令卡坐标。客户根据坐标从卡片中找到口令组合并输入网上银行系统,只有当口令组合输入完全正确时才能完成相关交易,且该口令组合一次有效,交易结束后即失效。 由于网上银行是一种新的组织形态,无论是客户还是银行开展业务的部门均有—个了解、熟悉、理解和掌握的过程,技术的发展与成熟也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发展网上银行,尤其是提高网上银行服务质量,需要着重培养客户使用先进金融交易工具的意识,稳步推进网银客户的开发。 网上银行论文:我国网上银行营销策略论文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发展的不断深化,基于网络的交易越来越频繁,通过网络进行流转的资金也相应的扩大,网上银行也随之越来越重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目前网上银行市场营销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合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市场营销策略。 [关键词]网上银行营销策略对策 网上银行(internetbanking)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一种新型银行服务手段。1995年10月8日,世界上第一家网上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SFBN)在美国诞生。1997年初,招商银行率先在国内尝试网上银行业务,随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先后开展了网上银行业务。网上银行的技术基础,使其具有灵活、强大的业务创新能力,不仅可以延伸、改良传统的银行业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效率,还产生了诸如银证合一、存折炒股、在线支付等新业务,并且其创新的空间还很巨大。同时,网上银行的出现弥补了传统银行业无法或不便涉及的领域,其信息容量惊人,且灵活、便捷,正被人们迅速接受。可以预料,传统银行业支撑着网上银行业务的快速成长,网上银行也将拉动传统银行业务的持续发展。能否及时、有效地在网上银行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不仅关系到能否保持商业银行现有的市场份额,也将决定其未来的市场结构。面对激烈的竞争态势,如何找准网上银行的市场定位、制定营销策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和效益,已经成为我国银行当前必须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现状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2.53亿,半年新增4300万,网民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位。其中,宽带网民数已达到2.14亿人,手机网民规模达到7305万人。但另一方面,互联网普及率只有19.1%,仍然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1.1%),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并持续高速发展,为我国网络银行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01年,我国网上银行用户只有200多万户,2005年已发展到3460万户。2006年上半年已获准开放的外国银行开设网上银行的有48家,农村信用社约有5家也开设了网上银行,07年上半年的网上银行客户数达6900万左右,网银交易额约140多万亿。其中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集银行、投资、理财于一体,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账户查询、转账、7×24小时汇款、缴费站、网上外汇、网上证券、网上保险、网上黄金、网上期货、在线支付等多种服务,是目前国内功能比较齐全的个人网上银行。截至2007年11月,工商银行个人客户数已达3844万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数达到94.9万户,电子银行交易额达到92.6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2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姜建清曾经在05年12月12日的“财经年会”上表示,要在未来四年内,把工行40%的业务转移到网上银行,十年内可能将把70%的银行业务转移到网络渠道。 二、我国网上银行市场营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产品匮乏。目前中国网上银行的业务匮乏,没有发挥对银行业务的重组和再造功能。所提供的产品,无论是账务查询、转账服务、交费、银证转账,还是为企业销售网络办理结算、为集团客户进行内部资金调拨,除业务品种少的问题比较突出外,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这些产品只是传统业务在网络银行的实现,也就是说目前网络银行只起到了一个传统银行业务渠道的作用。在产品上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业务功能的限制,没有推出利用网络银行直接面对客户的特性重组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新产品和新应用,在操作界面上没有体现个性化服务的特点,只是传统业务处理系统界面的简单模仿,没有体现网络的根本属性———靠变化和新颖吸引客户。 2.安全问题。自2004年,社会上开始出现假冒银行网站,利用木马病毒或者通过欺诈手段盗取客户资金的情况。根据对网上银行的调查,以全国10个经济发达城市为样本空间,对现有客户、潜在客户和不可能客户均进行统计,有50%~70%的用户认为网上银行不安全,这与互联网的一些调查结果相吻合。互联网网民最反感的问题也集中在安全问题,选择比例最高的十个问题中涉及安全的有五条,网络病毒、入侵、网络陷阱、隐私泄漏等。所有统计数据表明,安全成为网上银行各方最关心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网上银行就不能健康、快速的发展。 3.品牌形象问题。未来的营销是品牌的竞争,拥有市场的惟一途径是先拥有占市场优势的品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品牌形象的重要性,各个分行、支行各自为政,纷纷设立自己的网站,各网站是孤立的,彼此互不相连,各自推广自己的网站,忽略了整体的品牌形象的建立。银行系统内的网络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不能达到商业银行网络营销的最佳效果。 4.网上支付信用体制不健全。银行对于各种电子商务活动,主要是支持和服务。网上支付可以减少银行成本,加快处理速度,方便客户、扩展业务,以快捷简便的方式,使消费者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通过互联网获得银行的支持服务,而无需再到银行传统的营业柜台。在电子银行交易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是支付手段,电子银行交易双方通过Internet进行交流,洽谈确认,最终通过支付手段得以实现。但是,我国网上银行的网上支付手段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通过互联网提供网上支付的时间不长,业务量也较少。目前,已经开展的电子商务,使用了多种支付方式,包括信用卡、储蓄卡、邮政汇款和货到付款等多种方式,然而在多种方式中,货到付款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状况相比,我国许多人宁愿采取成本较高的货到付款方式,也不愿采取信用卡网上支行的方式。三、我国网上银行的营销策略 1.建立和完善网上银行产品的新体系。首先,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产品创新规划体系。客户是银行业竞争的主体,也是我们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做到想客户之所想,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要求,是我们产品创新的宗旨。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在产品创新前做好系统而科学的市场调研、论证,分析工作,了解客户真正需要的是怎样的产品、怎样的功能,了解客户心目中喜欢的电子银行模式和使用方式。同时,细分客户,针对不同的客户群进行相应的客户需求调查,再针对不同的目标客户开发不同的产品。对于已经投产的创新产品要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客户的使用情况和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收集客户信息,了解新产品对客户的适应性,并计算出该产品所占的市场价额,实现的经济效益等,从而提出修改意见,使产品的可行性和流动性进一步增强,并不断地完善,从而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其次,实行项目的量化管理,提高产品的创新效率。明确各部门在产品创新中的关系,严格规定产品的研发流程和开发时间,将每一产品的开发进行量化管理。并且,制定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业务创新部门员工的积极性,将所负责的产品创新工作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对于工作效率高、完成任务出色、工作中有创新思路且收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重奖,从而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最后,成立专门的电子银行部门,全面负责电子银行业务管理与新产品的推广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整体优势,确保电子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和电子银行新产品的成功推广。 2.切实解决电子银行的安全技术问题。实际上,技术问题早已不是发展电子银行的关键。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技术,我国信息应用技术与国外的差距并不是很大,有些方面还比较领先,所需的是进一步加强。为此,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信息产业、工商企业、银行及公安等部门的协商配合,完善安全技术和硬件设施,把网络通信技术和现代密码技术结合起来尽快建立客户终端浏览器码处理技术、防火墙技术和保护交易中枢不被入侵的三重安全防护措施。在充分分析网络脆弱性的基础上,通过采取物理安全策略、访问控制策略,构筑防火墙、安全接口、数字签名等高新网络技术的拓展来实现网络系统的事前防护。加快网络加密技术的创新、开发和应用,包括乱码加密处理、系统自动签退技术、网络使用记录检查评定技术、人体特征识别技术等。并且,建立不良借款人的预警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实现统一授信的监控。同时,建立一整套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电子银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具体重大事件内容,处理程序,着力解决好安全与发展速度的关系。在业务发展时,要时刻注意风险防范,努力为银行的客户创造一个安全的服务平台。 3.加强品牌塑造和推广,形成网上银行品牌优势。据调查,购买网上银行服务的顾客消费心理多属理智型,只有消费者认同的网上银行品牌,才有可能成为其最终的选择。同时,品牌的知名度和忠诚度不仅是可观的无形资产,更是网上银行持续创造利润的来源。国内网上银行发展较早的招商银行拥有“金葵花个人理财”、“点金企业理财”、“一网通”等知名网上银行服务品牌,工商银行则拥有“理财e站”企业网上现金服务平台、金融家个人金融理财业务平台等知名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其带来了源源不断的网上银行客户和业务量。与之比较,其他银行至今没有一个叫得响的网银品牌,在市场竞争中明显落于下风。因此,我国网上银行应加大品牌建设和宣传力度,塑造卓著的网银品牌形象,以此培养顾客的忠诚度并吸引潜在顾客,不断开拓市场。 4.对网上银行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进行准确定位。据调查,网上银行也存在明显的“二八定律”,即20%的客户带来80%的网上银行业务和利润。因此,网上银行目标市场定位应有针对性。从目前网上银行发展情况来看,对目标市场缺乏了解,对各类客户提供的网上金融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现象严重,难以有效扩大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也分散了营销力量,难以形成网上银行的业务发展重心和增长点。因此,建议对国内网上银行市场进行细分和目标市场定位,对高创利的客户加强宣传和营销,并进行特别照顾,努力建立和维护他们的忠诚度。在公司网银业务(B2B)方面,建议定位于跨国公司、大型企业集团、优质上市公司及金融同业客户;在零售网银业务(B2C)方面,则定位于高端个人客户(白领、高收入、高学历群体)。 5.充分发掘客户的潜在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网上银行增值服务。目前绝大多数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只能提供简单的网上代缴费、购物支付、转帐、帐单查询等业务,与金融同业相比,网银产品和服务的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加之品牌形象一般,在竞争中无优势可言。对网上银行而言,目标市场客户群体的差异性更为明显,因此要针对不同客户的特点,设计与之相适应的网银产品和服务,同时应随时发现客户的变化,做出快速反映和创新。建议运用问卷调查、现场咨询、上门走访、消费者行为和偏好分析等手段,在充分发掘目标市场客户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的基础上,大力开拓网上银行创新性产品,针对客户特点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以满足其差异化的需求。如开发集团客户网上现金管理、网上企业和个人集合理财、网上授信及资金扣划、与证券公司合作推出网上银证资金划转和银证合一业务、与移动运营商合作推出手机支付业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合作推出跨行网上银行业务品种等。 网上银行论文:网上银行立法定位论文 央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提供网上银行服务者的主体资格作了原则性规定。依照该《办法》规定,可以提供网上银行服务的主体包括两方面:一是传统的银行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合资银行、外资银行等,二是在国外或港澳台注册的机构(非中国法人)。这两类主体都需要经过央行的审批或备案。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按照该办法第二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网上银行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二章,专门规定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二章“申请与变更”,对此问题的规定与前者的表述是不同的,应当说更具有可操作性。 故此,央行和银监会针对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的规范性文件是有冲突的。2003年十届人大常委会决定由银监会履行原由央行履行的审批、监督管理银行的职责,此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也做出相应的修改。从这一精神出发,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当适用银监会的规定。央行和银监会也对原由央行的部分金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在110件被清理者之列,因此其效力仍未被废止。《立法法》第71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因此《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是央行制定的部门规章,在当代中国是正式法的渊源。而银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没有规章制定权。虽然《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5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但是《立法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特别法。按法律位阶,前者是上位法,后者是下位法,根据《立法法》第87条,后者如与前者抵触应适用前者的规定。故此《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只能属于自主立法,不是部门规章,也就不是正式法的渊源,如果不废止《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要使其优先适用还是欠缺法律上的依据。 (三)网上银行的信息披露 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对于网上银行同样应当适用。该《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披露以下主要信息:一是财务会计报告;二是各类风险管理状况;三是公司治理信息;四是年度重大事项。 对网上银行而言,自然也要遵循该《办法》的规定,披露上述内容。同时,由于网上银行自身固有的一些特点,其信息披露的内容亦当相应的作出一些强调。比如在操作风险方面,由于TCP/IP协议的开放性降低了它的安全性,使得依托于网络技术的网上银行系统的操作风险大大增加。如果用户无意中点击电子邮件内的超链接,或浏览已受感染而附有突现式广告的网站,其电脑便可能被植入特洛伊程序。当用户进入某些网站时,这个程序便会被启动,从而记录用户在电脑键盘上输入的资料,借此可盗取用户卡号及密码等关键资料。因此监管当局有必要要求网上银行在其登陆页面披露这一风险,提示银行客户切勿使用电邮内的超链接、可疑的突现式视窗或网上搜寻器登入网上银行帐户,尤其要尽量避免在公共计算机上登陆网上银行系统。此外,用户在进入网上银行系统后,应当在网页显著位置提示用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后,请点击‘登出’”。同时要求网上银行在客户停止对页面操作一定时间后,自动为客户登出。 同时,网上银行的发展也为信息披露提供了平台和载体。监管机构可要求银行在其指定或许可的网站上进行信息披露,从而令网上披露信息的及时、便捷、低成本的优势得以发挥。 (四)网上银行的禁止行为 网上银行的运作和管理,属于其自主经营权的范畴,应当得到尊重。但是,对于某些可能构成安全漏洞、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禁止。实际上,某些不安全行为是正规网上银行经营中不会施行的,但不法分子往往利用消费者不明所以,从而轻易取得重要信息而对消费者和网上银行的利益构成威胁。比如2003年,有人盗用中国工行网上银行网管员信箱,给网上银行客户发送电子邮件,索要网上银行注册客户的用户名(登陆卡号)和密码。幸好该行及时发现,在自己网站的显著位置“重要提示”,才未造成损失。[7]而正规的网上银行,不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客户索要信息,而是要求客户在其正式网站上进行相关操作。然而,这些网上银行内部运作规程和制度,往往不为消费者所知,从而可能使双方都有受损之虞;个别银行对其客户所作的说明,常常也不具有普遍的意义。对于此类行为,如果可以立法加以禁止,再通过普法宣传使之为公众知晓,则可极大的提高网上银行运行的安全性,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网上银行业务纠纷的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 网上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对系统稳定性的依赖极强,由网络事故和故障所引发之问题的法律责任是银行和客户均十分关注的。现行立法仅《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89条规定:“金融机构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一规定相对于网上银行运营的复杂性而言显然过于单薄和笼统,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对归责原则和民事责任问题进行进行细化和完善。(一)归责原则 1、网上银行的硬件问题所导致的交易错误或交易不能。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有赖于计算机等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这些硬件发生事故可能带来银行与客户的损失。由于银行有义务保障对客户服务的及时和准确,因此由服务硬件所导致的错误或不能,只要银行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即对银行实行过错推定责任之归责原则。当然,如果硬件所引发的事故是由于硬件设备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所致,则银行在对客户承担法律责任后,可向设备提供者、生产者追究法律责任。 2、软件或具体操作程序问题导致服务迟延、不当或不能。由于开展网上银行业务所用的软件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其服务的质量高低,诸如加密技术、数字签名技术、报文摘要技术、安全认证技术等都是网上银行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银行准确、安全的服务承诺,也是对这些技术条件准备的承诺。如果银行的有关技术条件不足,自然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电子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立法上对网上银行技术条件的要求无法用明确的量化指标来明确,银行的责任承担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倘若基于过错责任原则,对消费者显然不利,因为信息的不对称,由消费者证明银行的过错是很困难的;若基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则银行仍有可能基于专业知识和私人信息提出令非专业的消费者无可辩驳的免责事由而规避责任;只有基于严格责任原则,才能有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助于促进网上银行技术的改进和完善,当取法若此。 3、由于网络经营商的过失所致的事故或障碍,应由网上银行承担法律责任,网上银行对客户作出赔偿后,获得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即网上银行是最初的责任承担者,但网络经营商才是最终的责任者。因为从网络商、网上银行、消费者三方关系的角度来看,网上银行在利用网络建立银行服务项目时,网络商对其服务的安全性给予了相应的承诺,而网上银行又与其客户之间存在服务安全的承诺关系。相反,银行客户则未与网络商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应当由网上银行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另外,从保护消费者角度来看,也应由网上银行先行承担责任。 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事故或障碍引发的责任,应归入免责的范围。在各国,不可抗力通常都是民事责任全部免除或部分免除的根据之一。但是,不可抗力的具体界定则是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因为网上银行交易不同于传统的民商交易,影响电子交易而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可能有新的表现。传统立法所包括的战争、自然灾害等事件当然应该纳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之中,而供电系统停电、通讯系统故障等事故是否可纳入不可抗力事件,则应具体分析。应当说,网上银行能够预见到停电等事故是可能会发生的,但具体何时何地发生,则不能预见。因此网上银行应当针对这些事故在网络银行软硬件系统方面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在此前提下,因事故发生而不能执行客户指令,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免责或部分免责范畴。但如因银行疏忽,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而因事故发生导致客户资料丢失等,则不能主张免责。 5、网上银行系统遭遇黑客攻击造成损害,应由银行承担严格责任,此点学界已有研究,[8]此处不赘。感染病毒造成损害,也应参照执行。 (二)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了10种民事责任方式,其中可以用于网上银行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为: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以及第111条规定的“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具体说,银行承担责任的形式可归纳为四种: 1、返还资金,支付利息。如果资金划拨未能及时完成,或者资金到位而未能及时通知网络交易客户,从而给客户造成损失,银行有义务返还客户资金,并支付从原定支付日到返还当日的利息,以弥补客户期限利益的损失。 2、偿还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对于在国际贸易中,由于银行的过错造成的汇率损失,网络交易客户有权就此向银行提出索赔,而且可以在本应进行汇兑之日和实际汇兑日之间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汇率。 3、赔偿其他损失。对由于银行的过错而造成客户的其他损失,应当在彼时可预见的范围内予以赔偿。 4、继续提供服务。应客户的要求,网上银行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及时执行客户的后续指令,继续为客户提供周到的服务。 网上银行论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完善论文 [摘要]网上银行目前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完全建立在互联网上的网上银行,其交易均借助于互联网进行,如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另一种则是在现有银行的基础上发展网上业务的所谓混合式银行,这种银行有自己的分支机构,从事着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为适应网络技术发展及行业竞争的需要,从而推进其业务到网上,如美国的富国银行,我国的工商银行等都是这样建立自己的网上银行业务。本文从介绍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现状入手,对改进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提出了一些看法。 [关键词]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激励机制收费制度 一、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现状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是依托信息技术、因特网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一种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或是一种全新的银行服务手段。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工商银行推出的,以因特网为媒介,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产品。客户通过互联网访问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网站,可进行账务查询、转账、外汇买卖、银证转账、网上购物、账户挂失和账户管理等。工商银行通过安全的加密技术,确保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 2007年以后,我国的所有银行业务都要对外开放,我们要用最短的时间,完善自己目前存在的问题,适应国际化网络发展的需要。 二、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完善方案设想 1.从职能机构问题入手找问题 任何业务的发展,都需要落实到相应的内部职能机构,网上银行业务也不例外。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全面负责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虽然经营管理更单一,其成绩也可更明显的显现出来。但在业务开展时不可避免的遇到以下一些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稀缺,应当注重内部培训与外部吸收。网上银行客户数量众多、交易频繁、牵涉到的银行内部的部门广,而且要求对电脑网络技术有一定了解,更需要协调各方面进行有效的售后服务来处理客户的投诉、咨询及管理。中国工商银行的网上银行成立不过只有两年,从事电子银行业务人员较少,部分二级分行从事电子银行业务的专门机构至今还未成立。在内部大幅裁减员工的势状下存在大量员工身兼数职的情况,部门之间一度在职责上较混乱。 (2)业务拓展中对客户的准确定位是避免重复劳动的关键。网上银行业务是银行业服务手段的提升,具有普遍性。这决定了此业务拓展的整体性。第一,网上银行业务开拓由单一部门进行所造成的重复劳动;第二,卡类分散、介质多样影响网上银行的客户注册;第三,建立统一的客户系统,加强市场营销力度。 (3)激励机制应以部门协作为前提。为拓展业务,提高效益,中国工商银行引进了激励机制,运用新增客户数量、业务占比、收入占比等指标对行内各部门先进绩效考核,涉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但其考核标的是结果,不是手段、过程。网上银行部用为独立的经营部门时,无论按产品、按收益、与其他业务部门的经营成果很难准确划分。此问题如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会违反公平原则,影响银行的整体凝聚力,不利于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 2.合理规划是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收费问题的重点 为了增加银行的收益,银行服务收费已经悄然上台。目前,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还未正式收费,但相信距离收费也不会太远。那么,通过网上银行收费应该注重长远利益、体现多层次和灵活性的原则。 (1)注重远期收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的服务工具,代表未来金融服务的趋势,对商业银行改变营销观念、创新服务手段有着重要作用。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投入相应的资金、设备、人工。但是,由于国内银行同业竞争较为激烈,企业与公众又缺乏金融服务付费意识。此时,网上银行业务应首先致力于优化、升级现有系统,方便客户使用;提高客户对现代高科技金融服务的认知、依赖,以便发展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 (2)建立多层次的收费制度。首先,按收费品种划分,应包括答约手续费、电子转账费、金融服务费。其次,从客户层面划分,主要包括一般客户收费与重要客户收费。一般客户可在签订网上银行服务协议时约定有关收费事宜,重要客户在签订银企服务协议时可将其作为一项条款列明。再次,从费率角度划分,可分为一般费率、优惠费率及一揽子费率。 (3)收费方式的灵活性。网上银行业务的收费方式应包括逐笔收费和定期付费,分别适用于潜力客户与非潜力客户。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客户宜采取定期集中付费方式,辅之以优惠费率等措施,以增加其忠诚度;对无发展潜力客户宜实行按交易发起方逐步自动扣费方式,以确保当前收益。 (4)收费的透明度。在收取网上银行服务费时,应体现收费的透明度,公开收费标准,以保障客户利益。增减收费项目或金额时,需要提前通知客户。通知方式可以包括:第一,将收费的宣传资料放置于对账单中一并寄送;第二,可以在银行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第三,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第四,在银行网站上有关信息。 在从不收费到收费的过度期,银行应加大宣传力度,减少对业务开展的不利影响3.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单证管理问题需要立法解决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易属于无纸化交易,由电子数据代替了纸式交易凭证记录,但根据现行会计法、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计凭证、记录需要保留纸式档案,以备检查之用。并且,银行出具的盖有印章的各类回单,仍然是客户用于记账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凭证。目前,在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纸式的回单可以明确表明资金流向,界定银行与客户的权利义务,避免双方的法律纠纷。各种网上银行代缴费业务的回单,是证明客户享受某类服务已付对价(电话费、煤气费等)或是已履行某项义务(税收、非税规费等)的凭据。这类纸式回单客户理应得到。因此,网上银行的无纸化交易与业务过程中的有纸化需求形成了矛盾,解决应对方法是分步式的: 4.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功能应根据顾客的需求来不断完善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的功能日益完善,系统帮助、注册卡账户信息、对外转账等功能体现了服务人性化的要求。但使用的顾客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越多,所以网上银行有许多功能有待开发和完善。目前有待实现的功能有以下两方面: (1)错账冲正问题。网上银行是银行柜台的延伸,由于其自助性质,其中的柜员、客户两者一体。顾客在操作系统时,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例如:输转账业务,记账串户。按各银行现行规定,因客户录入错误造成的错账均由客户承担,银行原则上不负责调整。 (2)定期存款功能。从需求方面分析,定期存款功能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客户希望银行提供的是全方位的服务,能够通过网上银行方便地进行理财活动。事实上,除了技术方面的因素,从法律角度出发,这一功能实现的制约因素在于银行如何出具合法单证的问题。目前,我国银行对个人定期存款按是否确定期限分别开立整存整取存单或定活两便存单;对单定期存款开立存款证实书,注明金额、期限、利率等要素。当然,相应业务流程,免不了出具纸式单据,提示、检查等面对面的处理环节,造成网上银行发展的阻碍。 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环节是确立新票据载体。可以采用非纸式的、功能强大的IC卡。它可以同时管理多个账户,以活期存款作为主账号。客户如愿意将多余的活期存款转存定期,可以通过定期存款的开户功能录入金额、设定存期,系统自动提取对应利率、开立新账户,自动建立新账号与该客户住处的对应关系。 5.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应该争作“标准”的制定者 “谁是标准的制订者,谁就具有产品竞争的优势和市场的优势。”这句话绝对适用于网上银行的竞争中。可是要在这场竞争中胜出就不仅要依靠完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自身的产品、引进先进技术或者提高服务水平,还要在竞争中不断地研究技术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一系列的网上银行行业标准。在网上银行竞争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竞争的层次将不再简单局限在产品、技术、服务上了,待业标准的竞争是必然的。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在网上银行的行业标准竞争初期可以将重点集中在网上银行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的制定上,可以充分学习借鉴同行的先进管理经验,参照国际标准或惯例,加强自身产品、服务创新能力,收集、整理相应资料,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包装后进行逐项申报,通过政府或国际组织的认定,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争取获得法律上的保障,以本身的待业标准来应对外资银行的标准挑战。 目前,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还处在稳步发展阶段。业务通过分支机构输的传统模式正在改变。网上银行将来可能会成为中国工商银行优秀部分。根据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网上银行已是最为成功的商务之一。因此,应把握机会,合理地运用科技手段,不断完善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建立全新的中国工商银行。 网上银行论文:我国网上银行发展论文 摘要:网上银行以先进的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为载体,因此它能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和可靠的服务。通过对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研究,总结出了未来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战略选择。 关键词:网上银行;强强联合;以人为本;集中管理 1网上银行的定义 网上银行是指银行在互联网(Internet)上建立站点,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对账、网上支付、资金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更通俗地讲,网上银行就是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的虚拟银行柜台,传统的银行服务不再通过物理的银行分支机构来实现,而是借助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实现。 网上银行的出现全面实现了无纸化交易。同时,由于网上银行以先进的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为载体,因此它能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和可靠的服务。同时,相对于传统的实体银行,网上银行具有经营成本低廉、简单易操作、服务质量完善、业务领域更宽等优点。 2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现状 1996年2月,中国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和了自己的主页,成为我国第一家在互联网上信息的银行。1998年,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此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农业银行等也陆续推出网上银行业务。在我国,根据CNNIC历年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超过85%的网民选择网上支付作为付款方式,网上支付已经成为最为普遍和最受欢迎的网上购物付款方式。同时,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度我国网上银行客户数量接近7500万,达7495万;网上银行交易金额达15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0.78%。网上银行交易笔数11.5亿笔,比上年增长161%。这些数据无疑显示了我国网上银行强劲的发展势头。 但是,目前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在整个银行业务交易金额中的比例仅为5%-7%。据世界银行预测,在未来几年,中国网上银行业务量占银行业务量比重将达20%左右。可见,我国网上银行产品将从投入期进入发展期,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3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战略选择 根据前文的论述,在新时代,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形态的网上银行,其发展是历史的潮流。网上银行已成为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在提高商业银行的优秀竞争力方面是一种重要手段和渠道。并且基于网上银行的特点和优越性,更多、更快、更好的发展网上银行可以为银行业务的拓展、客户的维持等创造很好的条件,有利于银行在激烈的行业内竞争中取得优势。对于我国的银行业,尤其是各个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应当将发展网上银行业务放在其战略部署的重要位置。通过对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研究,总结出了未来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战略选择。 3.1强强联合,共同发展 对于尚处在发展初期的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其发展的当务之急在于充分利用了网络低成本高速度和跨越时空的优势,强强联合,从而实现共赢。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传统的闭门造车的营销理念不复存在,一个组织要想在残酷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强强联合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制胜法宝。网上银行的发展尤其需要这种强强联合。因为网上银行的创立和发展,仅仅依靠一个银行或者一个组织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其发展需要的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基础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这包括了金融网络设施建设、网络安全维护、支付交易协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社会消费理念的转变等等。因此,强强联合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复建设而造成对资源的浪费,增加合并后组织和竞争力和抗风险力。同时,现在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跨时空性和即时性等也为这种强强联合提供的必要的前提。因此,这就要求国内的银行要在传统银行的基础和条件下,依靠自身优势,制定简洁、快速、安全的网上银行运营策略,联合其他机构,全力打造有特色的网上银行。从而开拓未来市场,以求共赢。3.2以人为本,个性服务 传统银行经营理念的优秀是“以量胜出”和“产品驱动”,其标志是通过机构网点的扩张和批量化生产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以此来降低成本。然而在网络经济下,随着客户对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和期望越来越高,迫使商业银行必须从客户需求出发,充分体现“以质胜出”和“客户驱动”,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首先,对于网上银行的发展,要求网上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时刻要以客户为中心,及时的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喜好,从而为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和更加满意的产品和服务。银行应当充分的使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运用CRM来管理银行卡业务、网上支付业务等,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更人性化的服务客户。这样也为银行更有效的拓展中间业务,拓宽市场创造了条件。这里可以借鉴国外网上银行的发展经验,将网上银行和企业、家庭使用的一些财务软件更好地结合起来成为一个互联互通的系统,增强对于高端客户的吸引力。其次,网络时代的另一个特点是能够为客户即时的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满足不同人的多样性需求。网上银行的发展同样应该把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放在战略部署的重要位置。将创新作为网上银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和不同客户群体的不同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相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促进银行整体业务的全面进步和革新。最后,根据调查显示,银行客户对网上银行满意度指标主要集中在网上银行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两个方面,因此,这就要求网上银行的发展要以便捷性和安全性为目标和优秀。 3.3加强内控,完善管理机制 网上银行的发展要求对传统银行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体系变革,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传统的银行组织结构是金字塔式的庞大组织,这样的组织形式阻碍了银行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流。而网上银行具有经营层级少、管理链条短、运营效率高、客户交易自主性强等特点,势必对商业银行旧有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业务流程和运营模式等方面产生冲击。银行若要通过网上银行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必须对传统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实现从垂直结构到交互式扁平结构的转化。当前比较合理的选择是:通过集中化管理实现全行管理资源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通过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使银行更加贴近市场,快速应对市场变化,增强差异化服务能力;通过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实现银行各种渠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协调配合。 集中管理作为一种资源节约型管理手段,在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中可以发挥最大的效率。网上银行最大特点之一在于其低成本的优势,而设立专门的网上银行部门,精简机构和人员,实现业务管理的集中和部门职责的优化,是发挥网上业务低成本优势的必要手段。“扁平化”管理模式是相对于“金字塔式”管理构架的一种管理模式。它能有效加快信息流的速率,提高决策效率。同时,建立跨部门运作机制,加强横向沟通和协调,也是网上银行组织结构设立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原则之一。 网上银行论文:网上银行法律风险论文 摘要:网上银行是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业务品种,它具有虚拟性、时空性、开放性的特点,具有更为快捷、便利、低成本、高效益等优势,但同时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技术风险、系统运行风险、制度风险、交易风险等新型的法律风险,对银行业的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商业银行应针对网上银行的法律风险采取相应的对策,以维护金融稳定。 关键词:网上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1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现实表现 1.1技术风险 网上银行的虚拟性、开放性使银行交易突破了时间、地域的局限,在业务操作中对技术软件有着高度的依赖性,因而技术风险成为网上银行面临的最大的法律风险之一。如果银行使用的技术软件不能使网上银行业务正常运作,导致现金支付、兑付、结算、网上证券等业务出现差错而给客户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客户有权要求开户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有义务赔偿客户的经济损失。其次,开户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时,应详细说明相关软件的操作方法,客户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因银行的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客户操作失误,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银行也有责任赔偿。所以,开户银行在选择技术软件时,应深入研究和分析软件的技术含量和可靠性,以免影响服务质量和银行信誉,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1.2系统运行风险 网上银行业务交易前,特定的认证机构对客户的电子签名及其身份的真实性要进行验证,提供具有法律意义的电子认证服务。网上银行判别注册客户合法性身份和确认交易有效性的标识是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假设安全认证系统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导致注册客户出现交易损失,那么,开户银行应当和认证机构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纵观我国现有的网上银行服务协议,许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有免责条款的约定,诸如: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或通讯、供电故障等非乙方过错原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乙方不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果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完全不能履行,则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不能履行合同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只影响部分合同的履行,则未影响的部分,当事人仍需履行。同时,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上述服务协议中所约定的不可抗力,并未详细具体地说明或列举什么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如果网上银行运行系统受到外部的恶意攻击,比如计算机病毒的发作、网络黑客侵袭等造成系统瘫痪,客户信息失窃或资金被盗等,客户发出交易指令,而银行却无法执行客户指令,此情况是否可以视为不可抗力?而在这些情况下,银行的举证也存在障碍,很难证明尽了应尽的防范外部恶意攻击的义务。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有关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银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少要承担客户的部分损失。同时,根据《合同法》第118条规定,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客户,以减轻可能给其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方能免除责任,否则,也应承担因未及时通知客户而给客户造成更大损失的法律责任。 1.3制度风险 目前,我国仍然欠缺专门调整网上银行业务的法律制度,仅有的为数不多的金融行政规章,其内容主要局限于对银行业务操作进行规范和约束,但对交易中必然涉及的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进行规范和调整。因此,在实践中,各家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都是依据本银行制定的格式合同,比如服务协议等形式进行。对这些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待确定,尤其是容易发生歧义的条款在实践中会引发纠纷。况且网上银行业务范围涉及面广,既包括传统银行业务,也包括新兴的中间业务,如网上保险、网上证券等,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的客户类型多样。一旦发生纠纷,如何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责任是比较复杂的问题。在网上银行事件中已出现一些纠纷,比如客户资金被盗,电子汇兑纠纷等。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类纠纷,责任归属于谁?法律依据何在?我国在2004年8月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依据该部法律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消费者可用手写签名、公章的“电子版”、秘密代号、密码或人们的指纹、声音、视网膜结构等安全地在网上付钱、交易及转账。《电子签名法》的通过,标志着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法律正式诞生。这部法律确定了网上银行交易合同的成立地点,在一定程度上为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总体上而言,立法的欠缺和立法的滞后仍然给法官判案提出了现实难题,也给银行从事网上银行业务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另外,因特网是跨越国界的。因此网上银行具有无边界性,国与国之间的有关网上银行业务的法律制度也存在差异,在跨国交易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国与国之间的法律冲突,导致客户与开户银行陷入法律纠纷中,从而加大了网上银行的法律制度风险。 1.4交易风险 由于网上交易的低成本,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上网购物。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司在2004年底所做的一次专项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网民已经使用过网上银行服务。此外,大约51%的受调查网民表示,会在未来12个月内选择使用网上银行服务。在网上银行各项业务中,通过网上银行购物等服务最受欢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客户因自己保管或使用不当等原因泄露账户密码,或者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多数客户趋利和贪小心理,套取客户银行卡的账户密码,趁机截取客户的资金,给银行客户造成经济上的损失。3防范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对策 3.1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1)网络系统技术和管理中的漏洞导致风险的发生。 (2)传统的金融监管方式难以发挥作用。 (3)网上银行的开放性容易引起风险。 (4)立法的缺失使法律监督不到位。 3.2防范网上银行法律风险的对策 (1)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和业务协议。 网上银行业务能否健康有序地发展,能否避免和减少法律纠纷,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银行内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商业银行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根据网上银行的需要和发展,不断完善有关内部规章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业务协议规范,尽可能做到详尽和具体化;对于银行和网络服务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如遇网络系统故障引发的相关损失应如何处理;对于银行与软件供应商之间的协议要明确约定,如果因为软件、硬件的原因引发的事故而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责任等等,通过协议的约定分担法律风险。同时拟订的协议必须兼顾当事人各方的利益,体现公平、合理、合法。 (2)加强客户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由于网上银行操作的复杂性,有可能出现因客户的疏忽或错误操作而引起风险,因此,应当强化对客户的教育。比如,现在商业银行都对网上银行的业务流程进行演示,这样可以使客户了解网上银行业务的运行流程和具体操作等,减少错误的发生率;其次,客户密码是商业银行识别客户身份的重要凭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发卡银行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为持卡人办理的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交易的有效凭证。发卡银行可凭交易明细记录或清单作为记账凭证。”据此,客户只要提供正确的密码,银行就视其为该账户的合法客户,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客户本人承担。所以在实践中,为避免客户密码被盗,商业银行应加大对网上银行客户支付密码的重要性的宣传,告知客户密码设置应避免简单化,注意保管好密码,以免密码被泄露,使客户具备风险防范意识。 (3)加强国际协调与合作。 网上银行的开放性,无边界性,也强化了国际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因此,对网上银行的监管不仅属于一国金融监管的范畴,而且需要不同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的相互配合,形成严密的全球监管系统。比如,对利用网上银行交易方式进行非法避税、洗钱等行为的监管;对利用网上银行进行跨国走私、贩毒、色情等犯罪活动的监管;对利用网上银行方式非法侵袭他国客户资料的电脑黑客进行监管等等。 (4)加强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 目前,利用互联网犯罪的案件不断增多,作案方式也更加隐蔽和复杂,网上银行因其交易对象金融货币的特殊性,成为网络犯罪分子的重点攻击目标。电脑黑客不断侵袭网上银行系统,网上银行的支付安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果一家银行出现重大的网上银行安全事故,如黑客入侵造成系统故障和客户资料丢失等,那么客户对网上银行支付方式就会产生怀疑,从而影响银行的声誉。因此要使网上银行业务能够顺利开展,就必须加强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我国1997年修正的《刑法》新增加了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比如:“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等”。但是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犯罪日益渗透,危害的程度也越来越高,而刑法对计算机犯罪的规定较为粗疏、原则,量刑也较轻,对网上银行犯罪的威慑力较弱。因此,目前迫切需要顺应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针对新的网上银行犯罪问题进一步制定出更加具体细化、操作强的法律规定,加大对网上银行犯罪的打击力度,以确保网上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网上银行论文: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策略选择论文 网上银行的出现,标志着金融服务方式的重大变革。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已得到迅速发展。有人预测:2006年底之后,网上银行将是中外银行竞争的阵地,谁占据了网络制高点,谁就会在未来的银行业竞争中占尽先机。 中国网上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自1999年招商银行建成国内第一家网上银行以来,我国国内的网上银行发展非常迅速,已成为国内各主流银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通过网上银行开展对公业务的银行已超过20多家。但是中国网上银行的发展还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选择什么样的盈利模式 与其他企业一样,商业银行也要创造利润。不能赢利,或者说不能给各商业银行带来综合效益,那么网上银行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诞生起到现在,网上银行在近十年的时间里,逐渐演化成三种主要模式:即纯粹的网上银行模式;传统银行+网上银行模式;传统银行和网上银行独立运作的模式。 这三种类型的网上银行各有千秋,纯粹的网上银行模式低投入、高产出,简单高效,最具备新经济的特点。据统计,美国的网上银行运营成本相当于经营收入的15%~20%,而传统商业银行的运营成本则占收入的60%。但纯粹的网上银行也存在一些缺陷:如减少了银行与客户交流的机会,无法了解客户的需求,尤其针对高端客户就无法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久而久之银行就会失去吸引力。此外,由于纯粹网上银行的品牌吸引力与传统银行相比较弱,客户认知度不高,同时缺乏传统销售渠道的支持,因此为销售产品和吸引客户就必须通过广告或借助于其他载体和渠道,从而大大增加了网上银行的营销成本。传统银行+网上银行的综合模式恰恰弥补了上述问题,两者的结合可以说是相得益彰。网上银行以其便捷和速度大大地提升银行交易渠道的能力,传统银行的品牌号召力和客户认知程度,大大提升了其网上银行的形象。而传统柜面和客户经理的营销推动又加快了网上银行产品的推广速度,降低了网上银行的运作成本。 但总体来看,作为传统银行交易渠道的网上银行更多的是提供一种服务,从盈利角度来讲,网上银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开发。 依靠什么动力进一步发展 无论何种形式的网上银行,在业务报表数据一片大好的情况下面,往往隐藏着极大的隐患,即网上银行的业务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在哪里? 近年来,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别是全面入世后可能面临的严峻挑战,国内多数商业银行纷纷将网上银行列为战略发展重点中的重点,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许多银行将发展网上银行的任务照例层层落实到了传统柜面和客户经理的身上,而不是依靠网上银行自身的吸引力,这对网上银行的长远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网上银行发展内部动力充分,商业银行看到了网上银行对传统柜面的渠道弥补效应和低运营成本效应。但是外部动力不足。居民对网上银行的接受是被动的,并没有切身感受到网上银行为其带来的实在利益。网上银行业务更多的是复制传统柜面业务,缺乏根据互联网特点的新的金融创新,对客户的吸引力较弱,这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由于中国金融企业信息化程度领先于社会整体的信息化平均水平,客户从心理和认知上都不接受网上银行。居民接受程度低,使用度也就相应降低,网上银行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就会明显减弱。 如何丰富网上银行的功能 国外网上银行的功能非常丰富,几乎所有传统银行业务都搬到了网上。特别是过去一直被认为难以上网的中间业务,如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等业务,也在充分借助网上银行的强大力量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反观国内商业银行,由于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因素,我国金融产品尤其是理财型的产品相对较少,许多银行只是将其网上银行作为低值业务的分流渠道,查询、转账、代缴费等传统业务成为各网上银行的主流业务,就产品来讲缺乏对客户的吸引力。国内许多银行在通过版本升级强化网上银行功能,但这些强化的功能是否能够得到用户的接受和良好反应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中国网上银行发展的策略 国内网上银行发展应制定长远战略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并采取如下实施措施: 要科学选择发展模式 网络银行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将是未来银行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但成功的前提是银行必须根据自身的条件,科学选择发展模式,从而为银行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的稳步提升创造条件。 对于国内主流大型商业银行而言,可以将网络银行作为一个独立的事业部或者是银行控股的子公司,成为其发展新客户和稳定老客户的手段。实践中,这些虚拟机构几乎总是比大银行中其它部门发展得更快。大银行在开发网络银行业务时有两种发展战略:一是收购现有的纯网络银行;二是组建自己的网络银行分支机构。 相对于上述大型银行而言,目前众多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小型社区性银行的优势在于与本地区相关行业的联系密切,同客户更加贴近。为了保持这种优势,上述银行通常应采用防御性跟进战略,将网络银行服务看作是吸引客户的工具。由于规模和资源的限制,中小型银行进入网络银行领域时采取跟进战略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仅仅依靠跟进战略,中小型银行将很难在与大银行的竞争中维持生存空间,如何在网络银行的业务中保持竞争优势,对于它们来说非常重要。因为网络银行进入壁垒低,业务差异化小,所以金融服务的特色就显得尤为重要。特色化战略将是它们发展战略中关键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已经有一些中小型银行对此进行研究与设计。 纯粹的网上银行也有发展空间,对其发展战略,也有两种不同的理念。一种是全方位发展战略。对于应用这种发展战略的网络银行而言,它们并不承认纯网络银行的业务具有局限性。它们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网络的进一步完善,纯网络银行完全可以提供客户所需要的所有服务,从而取代传统型银行,所以这些纯网络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新的电子金融业务,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要。另一种是特色化发展战略,持有这种观点的纯网络银行清醒地看到自身业务具有局限性,纯网络银行若想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就必须提供自身具有优秀竞争力的特色化服务,至于其它业务可以让客户在别的银行获得。 进一步吸引居民更多地使用网上银行 一方面,国内银行业要在战略上重视对居民客户的营销。网络银行进入壁垒低,其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差异小,因此在目前居民对网上银行认识并不充分的条件下,国内银行业一定要重视市场营销的作用,形成品牌壁垒,以获得和保持更多的客户。国外所有网络银行都非常重视排名评比,无论是在综合排名中出现的银行,还是在各个单项排名中出现的银行,均将其用于自己的宣传。国内网上银行排名也已经开始,重要的是各家银行要充分利用排名情况,向居民宣传自身网上银行功能和优势,要让居民了解通过网上银行其可以获得的好处,使更多的居民选择网上银行。 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网上银行安全。安全是居民选择网上银行最重要的考虑因素,76%的用户仍然存在对网上银行安全问题的担忧。网上银行的隐患一般表现在几个方面:(1)数据传输的风险。一旦数据传输系统被攻破,就有可能造成用户的银行资料泄密;(2)网上银行应用系统的设计风险。在系统安全设计上存在的缺陷被黑客利用,将直接危害到系统的安全性,甚至造成严重损失;(3)计算机病毒的攻击风险。计算机病毒通过网上银行入侵到银行主机系统,会造成数据丢失等严重后果。 由于网上银行的网络都是大型网络,为确保系统的安全,必须采用综合性的智能网络管理系统,提供一体化的网络管理服务,通过协调和调度网络资源,对网络进行配置管理、故障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灾难恢复管理等,以便网络能可靠、安全和高效地运行。要提高对网上银行自身安全漏洞和内外部攻击行为的监测、控制、管理和实时处理能力。 不断强化网上银行功能 网上银行能否快速发展,关键在于客户的接受程度,而这取决于网上银行的功能是否满足客户不断变化的服务需求。长远看,网上银行应当给居民带来以下好处:坐在家中即能点阅账户结余、转帐、交易纪录,省略去银行或柜员机的时间与费用;直接下载交易数据到客户最喜欢的理财软件;轻松转帐到各个户头;电子账单付款;网上直接申请信用卡;网上即可申请贷款;安全可靠的电子邮件让客户向银行直接提出问题或要求服务等。到目前为止,许多国外先进的网上银行已经基本实现了上述功能,成为其优秀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一些银行的网上银行功能也已较为丰富,但是大多数网上银行与上述功能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迎接银行业全面开放的激烈竞争,进一步强化网上银行功能已成为国内银行发展的重大课题。 网上银行论文:我国网上银行问题分析论文 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信用环境和传统支付习惯限制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开展。信用卡尚未普及,电子货币的推广缺乏相应的基础。任何一种商务模式都需要银行提供与其相适应的支付工具,网上银行最大的表现就是支付工具的虚拟化。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居民消费仍偏好使用现金,银行卡的普及需待时日。另外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网上银行缺乏应有的信用环境。 (二)法律法规与现实的需求脱节问题。网上银行仍然是经济金融活动的一部分,它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保护,而现行的法律又很难规范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新《合同法》虽然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用,但网上银行交易的数字签名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这些都无形地增加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麻烦和风险。 (三)安全问题十分突出。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相关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是最关键的因素。在我国尚没有法规来对付这些没有造成危害或危害较轻的网络犯罪的时候,如何确保交易安全,为个人保密,就成为网上银行发展最需解决的问题。目前各家商业银行虽然都采取了一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了相应规定,但是在执行上普遍存在管理不严格的现象,如密码的保管和定期更换、主机房的安全管理、灾难备份、病毒防范等等。 (四)网上银行跨境交易问题。由于互联网的作用,银行网络化的发展模糊了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客户与银行之间界限,因此诸如网上交易的管辖权、网上交易的合法合规性问题、网上业务的标准问题,这些关系到银行安全、效率、发展的重要问题,要求金融监管重新研究,积极应对。同时在因特网环境下,实现电子交易时客户身份要靠数字签名来验证,而目前国内还没有与数字签名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如果因网络自身或人为因素造成差错纠纷、引起诉讼,很难找到法律依据。 (五)对网上银行监管意识和现有监管方式的滞后问题。在传统的金融范畴中,由于计划体制的改革和金融开放的阶段性,我们的银行监管本身就存在着滞后性,主要以事后调节为主,计划性、强制性的指导为主,真正带有前瞻性的宏观调控不是很强,特别是面临网络化发展的时期,其监管意识还是相对滞后。网络的发展可以使一些监管人员足不出户,但这绝不意味着监管工作的简单化,相反,新时期的监管将是一种全方位、灵活性、高技术条件下的复杂化监管。 (六)货币政策制定的难度问题。网上银行的兴起,促进了电子货币的发展。网上银行与电子货币的结合,对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构成了极大的挑战。传统货币层次的划分,已难以概括货币理论的新发展。不同货币层次之间界限的模糊,使货币计量的准确性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各种货币量日益丧失作为中介目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价格类信号将会成为未来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主流选择。在货币供给方面,电子货币的多家发行机制,打破了中央银行货币银行的单一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来中央银行的资产规模和调控能力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由于网上银行引入了电子货币,产生了不少新的货币资产,它改变了货币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流通中现钞的流量,但同时增加了社会货币供应量,这就使得货币政策的实施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控制,使中央银行测定货币流量的难度加大,从而使货币政策的制定依据变得不可靠。 二、解决目前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的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建立专门的网上银行准入制度,对网上银行未来发展做出细致规划。网上银行规划不仅要对现有技术接口和未来业务扩展趋势进行分析,还要考虑未来混业经营的需要、未来中外资银行合资合作的需要。具体实施中,可由中央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之间进行广泛的技术和管理合作,统一制定一套网上银行业务结算、电子设备使用等规范标准,确保硬件和软件、客户应用技术和系统以及网络通讯协议的兼容性,以保证今后网络的建设和扩展能与国际金融业接轨。在安全性方面,应加快对网上银行的设立、管理、具体业务功能的实现、硬件和软件系统的应用的研究,选择安全标准,设立全国统一的安全认证体系。网上银行的准入要在注册制度、安全工作、地域界定方面从严,而在准入标准、业务范围等方面从宽,建立一套区别于欧美已有网络发展优势的国家的准入制度。 (二)加快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为网上银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网上银行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相联系的,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合同法、国际税收法、电子商务立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上述法律规范对于我国传统商业银行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面对网上银行新兴业务的发展,则相形见绌,难以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如税收征管法中对于电子商务的规定几近于零,特别是这种网上支付方式对税收问题没有做出较好的规范,因而必须做好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 (三)商业银行应加大银行信息系统基础建设的投入,重视市场营销,塑造品牌效应。银行网络化的发展不可能一步到位,网络银行的真正实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网上银行的进入壁垒很小,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差异化也很小,因此银行业一定要重视市场营销的作用,建立自己的服务品牌,以获得更多的客户。在市场营销中要侧重以下几点:一要注重重点服务功能推介,激发市场兴奋点。二要加强服务功能目标市场定位促销,提高促销的针对性。三要注重网络银行的售后服务。 (四)政府和商业银行共同协调加强网络安全建设。2000年6月29日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进行了挂牌和开通仪式,这为建立规范统一、布局合理的全国安全认证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建成和运行,奠定了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网上安全支付的基础,标志着中国电子商务进入了可以提供跨银行安全支付的新阶段。 (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解决跨国法律的适用与管辖权问题。网络的全球化引致了以网络为基础的网上银行业务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的国际化。由于各国具体特质的不同(包括历史、文化、法系等),各国法律对银行与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存在着差别。又由于一国的司法管辖有其固定的范围,这使得法律的冲突与管辖权的冲突都成为网上银行监管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六)建立完善、系统的人事培训制度,大力提高网络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首先要重视网络银行的员工的人才开发工作,提高开发人员技术水平。其次在电子商务银行时代,银行的监管人员仅靠能看懂报表、账册,会简单的计算机操作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监管需要了,也难以发现问题和隐患。因此,中央银行应尽快建立央行监管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制定涉及面广、针对性强的培训科目和具体操作技术,保证监管人员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以适应新时期监管的需要。 网上银行论文:我国商业银行网上银行业务论文 摘要:网络新经济正在席卷全球,作为国民经济优秀部门的银行业在这股浪潮的冲击下,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网上银行的出现与发展是时代的需要,它必将促使银行业转型,使网上银行业务不断得到更新和改善,并对未来社会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分析了网上银行业务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能给发展中的网上银行业务带来帮助。 关键词:商业银行网上银行 一、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业务的现状 自1995年10月加拿大皇家银行在美国建立世界上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以来,网上银行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近年来,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也纷纷推出网上银行服务,发展网上银行业务无疑已成为当前商业银行竞争的新热点。 从1996年中国银行首次将传统银行业务延伸到Internet上,目前国内几乎所有大中型商业银行都推出了自己的网上银行或在Internet上建立了自己的主页和网站。2005年,中国排名规模最大的50家商业银行中设立银行网站的已有37家,提供网上银行业务的有25家。一些目前尚未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也正在加快网上银行建设步伐。中国的网上银行业务正保持着快速发展之势,截至2005年,我国网上银行用户数更是飙升至3000多万户,网上银行业务已高达72.6万亿元,网上银行已成为各商业银行实现业务创新、提升品牌形象、提高综合竞争能力的主要方式。 在网上银行数量和规模扩张的同时,网上银行业务品种也在不断增加。国内网上银行除了普遍提供一般信息服务外,大部分银行都能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账务查询、资金转账、账户管理、支付、网上支付、银证转账、挂失等服务。一些银行对企业集团客户还能够提供资金监控、指令转账、财务管理、资金划拨等服务,对个人客户提供电子汇款、国债买卖、外汇交易等服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网上银行业务还是一种新鲜事物,如何看待将决定我国经济发展的走向,就如同一把双刃剑,处理的好就会像脱胎换骨一样得到重生,处理不好反而会割伤自己,所以对待网上银行这个敏感问题有待我国商业银行去摸索和总结。 1.我国商业银行安全性与立法制度的滞后 网上银行是新生事物,我国的各家银行可以说是仓促应战,相应的管理手段和管理制度都没有及时到位。目前,我国涉及计算机和网络领域的立法工作还相对滞后,有关金融法规更少。《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均未涉及网上银行业务,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部门规章,致使银行在可能发生的与客户的纠纷中处于无法律依据的尴尬位置。电子合同形式是否合法,电子记录可否作为证据等均无明确规定。 2.我国银行电子化基础薄弱,网络环境存在技术风险 按照《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金融机构要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必须由经过人民银行认可的独立的、权威的、有能力的机构进行安全检测评估。但由于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在前,《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在后,金融机构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大部分没有经过安全检测评估,安全状况堪忧。 3.我国还没有就网上银行业务制定可行的技术规范和实施标准 对于身份认证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数据加密强度、商用密码产品、通讯安全控制措施等网上银行业务的优秀技术,传输数据包括格式、用户接口(如IC卡)标准等关系行际互联的技术参数,都没有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各家银行各自保密,互相制约。更有甚者,某一商业银行系统内部也不统一,其各省级分行自行开发运行网上银行业务,自己建立身份认证中心。这种状况后患无穷。商业银行自建认证中心,自己为客户颁发数字证书,自己验证客户身份的做法,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商业银行将处于被动局面。 4.行业的经营水平不高 我国尚无纯粹的网上金融机构,网上服务大多通过金融机构自己的网站和网页提供,业务规模有限,收入水平不高,基本上处于亏损状况。我国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多是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上网,更多地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同时,我国的网络金融各业发展不平衡。银行业、证券业的网络化程度大大高于保险业及信托业,这种结构的不平衡,不仅影响到网络金融业的整体推进,还有可能会影响网络金融的稳定及健康发展。 三、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业务的对策分析 1.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 要想加强银行内部使用网上银行的管理是指对银行内部操作网上银行系统、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机构和人员建立逐级管理和分级授权的制度。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1)建立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准入机制。如同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必须进行审核一样,商业银行总行或管辖分行对下属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营业机构也需具有相应的报批和验收手续,进行业务、技术方面的可行性分析和安全评估。只有满足规定技术条件和具有良好风险防范措施的营业机构,才能取得受理客户使用网上银行申请、处理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的各种交易的资格。 (2)对网上银行业务内部人员的管理。虽然网上银行的各种交易由客户通过网络发起,但进入银行内部网和业务主机系统后,一般仍需由银行内部业务人员进行相关的后续处理,如打印网上银行的交易凭证,然后通过同城交换或电子联行等资金汇划渠道将付款人的指令发送收款人。例如中行的网上报税业务,因为是时实走帐,选择的业务人员就是熟悉网络和业务操作,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处理客户提交的交易税单,定期与客户核对交易信息,避免未出帐、走错帐或重复出帐。 2.加强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 银行对网上银行客户的管理是指银行对哪些客户可以使用网上银行,客户可以使用哪些网上银行服务,以及客户操作网上银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管理。对客户的管理是网上银行管理最为重要的环节,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对申请使用网上银行的客户资格条件的审查。鉴于网上银行业务的风险性,商业银行应对申请使用网上银行的客户规定严格的申请和审批手续。申请网上银行的客户分为单位和个人两大类。单位客户又可分为一般客户和集团客户(如总公司或母公司)。由于账户管理和结算制度方面的要求不同,银行一般对单位的资格审查严于个人,对集团客户严于一般客户。另外,银行还需依据《合同法》等法规,制定规范、严密的网上银行业务服务协议文本,根据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明确银行与客户在网上银行交易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2)网络银行可以使客户群体进行重新划分并对银行业务范围重新定位。网络银行为银行吸引主力客户创造重要条件,频繁使用网上银行业务是那些已经成为网民的年轻人,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主力,收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是一个正在成长的客户群体,能为金融服务业带来丰厚利润。抓住这个客户群体,将是银行提高效益,降低成本的重要策略之一。在现代金融体系中,网络银行与资本市场在资金层面的互动对接,必然导致两个市场业务的交叉产生,所以,带动金融业务范围逐步向资本市场边缘业务、部分优秀业务甚至衍生业务拓展。3.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宣传和营销 网上业务创新应该从方方面面体现,而体现的是否完美就只能从实践入手,使网络银行可以提供更具价格竞争力的金融产品。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子商务活动逐渐开展起来,广大商家和消费者希望金融界能提供更丰富、更方便、更快捷、更安全、更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使用新型的电子金融工具产生了强烈欲望和要求。借助网络银行,各种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服务项目不断产生,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各种产品需求和多样化服务需要。 四、结语 网络银行的产生和发展引发了一场深刻的革命,网络银行业务创新的出现向传统银行业提出了严峻挑战,同时也给银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它正在改变银行现有的结构以及银行与客户的关系,并进而对金融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作为一名从事金融工作的人员,笔者衷心地希望我国商业银行网上业务能有更好、更大的发展,我国金融业有更美好的未来。 网上银行论文:我国网上银行发展战略选择论文 摘要:网上银行以先进的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为载体,因此它能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和可靠的服务。通过对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研究,总结出了未来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战略选择。 关键词:网上银行;强强联合;以人为本;集中管理 1网上银行的定义 网上银行是指银行在互联网(Internet)上建立站点,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对账、网上支付、资金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更通俗地讲,网上银行就是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的虚拟银行柜台,传统的银行服务不再通过物理的银行分支机构来实现,而是借助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实现。 网上银行的出现全面实现了无纸化交易。同时,由于网上银行以先进的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为载体,因此它能为客户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和可靠的服务。同时,相对于传统的实体银行,网上银行具有经营成本低廉、简单易操作、服务质量完善、业务领域更宽等优点。 2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现状 1996年2月,中国银行在互联网上建立和了自己的主页,成为我国第一家在互联网上信息的银行。1998年,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此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农业银行等也陆续推出网上银行业务。在我国,根据CNNIC历年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超过85%的网民选择网上支付作为付款方式,网上支付已经成为最为普遍和最受欢迎的网上购物付款方式。同时,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度我国网上银行客户数量接近7500万,达7495万;网上银行交易金额达15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0.78%。网上银行交易笔数11.5亿笔,比上年增长161%。这些数据无疑显示了我国网上银行强劲的发展势头。 但是,目前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在整个银行业务交易金额中的比例仅为5%-7%。据世界银行预测,在未来几年,中国网上银行业务量占银行业务量比重将达20%左右。可见,我国网上银行产品将从投入期进入发展期,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3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战略选择 根据前文的论述,在新时代,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形态的网上银行,其发展是历史的潮流。网上银行已成为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在提高商业银行的优秀竞争力方面是一种重要手段和渠道。并且基于网上银行的特点和优越性,更多、更快、更好的发展网上银行可以为银行业务的拓展、客户的维持等创造很好的条件,有利于银行在激烈的行业内竞争中取得优势。对于我国的银行业,尤其是各个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应当将发展网上银行业务放在其战略部署的重要位置。通过对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研究,总结出了未来我国网上银行发展的战略选择。 3.1强强联合,共同发展 对于尚处在发展初期的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其发展的当务之急在于充分利用了网络低成本高速度和跨越时空的优势,强强联合,从而实现共赢。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传统的闭门造车的营销理念不复存在,一个组织要想在残酷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强强联合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制胜法宝。网上银行的发展尤其需要这种强强联合。因为网上银行的创立和发展,仅仅依靠一个银行或者一个组织的力量是完全不够的,其发展需要的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基础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这包括了金融网络设施建设、网络安全维护、支付交易协议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社会消费理念的转变等等。因此,强强联合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复建设而造成对资源的浪费,增加合并后组织和竞争力和抗风险力。同时,现在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的跨时空性和即时性等也为这种强强联合提供的必要的前提。因此,这就要求国内的银行要在传统银行的基础和条件下,依靠自身优势,制定简洁、快速、安全的网上银行运营策略,联合其他机构,全力打造有特色的网上银行。从而开拓未来市场,以求共赢。 3.2以人为本,个性服务 传统银行经营理念的优秀是“以量胜出”和“产品驱动”,其标志是通过机构网点的扩张和批量化生产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的金融服务,以此来降低成本。然而在网络经济下,随着客户对银行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和期望越来越高,迫使商业银行必须从客户需求出发,充分体现“以质胜出”和“客户驱动”,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首先,对于网上银行的发展,要求网上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时刻要以客户为中心,及时的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喜好,从而为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和更加满意的产品和服务。银行应当充分的使用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运用CRM来管理银行卡业务、网上支付业务等,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更人性化的服务客户。这样也为银行更有效的拓展中间业务,拓宽市场创造了条件。这里可以借鉴国外网上银行的发展经验,将网上银行和企业、家庭使用的一些财务软件更好地结合起来成为一个互联互通的系统,增强对于高端客户的吸引力。其次,网络时代的另一个特点是能够为客户即时的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满足不同人的多样性需求。网上银行的发展同样应该把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放在战略部署的重要位置。将创新作为网上银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和不同客户群体的不同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相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促进银行整体业务的全面进步和革新。最后,根据调查显示,银行客户对网上银行满意度指标主要集中在网上银行的便捷性和安全性两个方面,因此,这就要求网上银行的发展要以便捷性和安全性为目标和优秀。 3.3加强内控,完善管理机制 网上银行的发展要求对传统银行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体系变革,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传统的银行组织结构是金字塔式的庞大组织,这样的组织形式阻碍了银行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流。而网上银行具有经营层级少、管理链条短、运营效率高、客户交易自主性强等特点,势必对商业银行旧有的组织体系、管理体制、业务流程和运营模式等方面产生冲击。银行若要通过网上银行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必须对传统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进行再造,实现从垂直结构到交互式扁平结构的转化。当前比较合理的选择是:通过集中化管理实现全行管理资源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通过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减少管理层次,使银行更加贴近市场,快速应对市场变化,增强差异化服务能力;通过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实现银行各种渠道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协调配合。 集中管理作为一种资源节约型管理手段,在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中可以发挥最大的效率。网上银行最大特点之一在于其低成本的优势,而设立专门的网上银行部门,精简机构和人员,实现业务管理的集中和部门职责的优化,是发挥网上业务低成本优势的必要手段。“扁平化”管理模式是相对于“金字塔式”管理构架的一种管理模式。它能有效加快信息流的速率,提高决策效率。同时,建立跨部门运作机制,加强横向沟通和协调,也是网上银行组织结构设立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原则之一。
个人金融理财探讨:互联网金融对个人理财影响研究 【摘要】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理财业务不断发展,社会对网络理财服务需求迅猛增长。目前我国对互联网理财的研究才刚刚起步,在互联网理财产品设计,理财业务实施、行业监管、制度保障等方面都不够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业的蓬勃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 个人理财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媒介,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型互联网工具,并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来提供金融服务的新金融业态,是传统金融金融行业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所产生的新型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市场信息虚拟化。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来自于网络,使其自身就具有虚拟化。近些年,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变革,金融行业虚拟化信息得到重视,金融行业信息虚拟化不断发展提高,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息虚拟化快速发展。 经济运行高效化。传统金融市场下,受多种因素影响下,交易完成时间长,经济运行速度受限。互联网金融发展了信息业务处理方式,自动化程度提升。互联网金融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服务效率提升,提升经济运行效率。 资源易获得性。传统金融市场下,银行服务层次高,某些金融行业无法享有部分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很好的解决此类问题,任何客户都可通过互联网寻求资金帮助,有着传统金融不可比的优势。 (三)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详见下表) (四)互联网金融的管理 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但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第一,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缺失,缺乏行业自律性。第二,互联网金融业的控制力不够。金融业自身就有不可控性,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产业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就其这一弊端仍有较长一段路。 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分析 (一)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的个人理财最早出现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首先推出个人理财业务,自此以后其它银行也相继推出个人理财业务。直至发展至今,有以前的单一理财产品向综合型理财服务转变,面向个人的理财产品更加多样,储蓄、股票、基金、债券、保险及互联网金融等多种选择。 (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需求分析 近些年,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个人理财,人们希望个人的资产保值增资,需要更加专业的理财规划。近几年,个人理财业务逐渐成为银行主营业务之一,各金融机构把理财业务作为竞争优质客户的手段,促进经济增长。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进一步推动了理财业务新的增长点。 (三)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一,理财业务同质化,难以满足客户需求。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不能得到客户认可。第二,个人理财观念淡薄,缺乏专业人员指导。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晚,相关从业人员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第三,缺乏行业间的信息沟通交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页管理,限制客户在各类理财产品的分配与流通。 三、互联网金融影响下当前个人理财的转变 (一)个人理财方式的转变 选取黑龙江省不同消费水平的居民进行“居民个人理财与互联网金融”的调查问卷,得出及整理有效数据。23%的居民人表示愿意参与互联网金融,14%的居民表示不会参与其中,另有63%的居民持观望态度,由此83%的居民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持看好态度,由此说明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着传统金融市场的占有率。调查考虑了年龄、学历、职业、年收入等因素的印象,得出老年人的闲置资金50%以上均投入理财风险低,收益低的银行中;中年知识分子闲置资金30%以上投入互联网金融;青年人投入互联网金融的资金高达60%以上。有分析可知互联网金融在居民理财中任不及传统金融,但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不排除将会超越传统金融市场的可能。居民正在由传统金融理财方式向互联网金融理财方式转变中。 (二)个人理财方式的展望 目前来看,我国经济发展快速,居民财富持续积累,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同时,我国金融业不断发展,大量拥有综合性业务金融机构的成立,使得个人理财更加的专业化、具体化,由此带来理财业务的良好发展。居民收入增长,理财意愿不断增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形势一片大好。 四、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金融正在悄然的改变着居民的生活方式、理财方式。另一方面,国家对发展互联网金融行业是持鼓励支持政策的。2015年,总理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这意味着我国互联网金融迎来了发展的机遇。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2013年是初始值年,2014年是调整之年,2015年是发展之年,而2016年将成为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进一步稳定客户、市场,走向成熟和接受监督规范之年。互联网金融改革持续深化,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业将以创新为支点走向平衡。 个人金融理财探讨:金融将向服务于企业和个人理财并重发展 众所周知,金融是经济的优秀,金融系统是现代经济赖以运行的血脉。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金融系统如何提升自身的运作效率,并助推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当前企业界、学界及政界都非常关心的课题。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肆虐以来,金融在经济体系中的作用受到世界各国管理当局和学者的空前重视,欧美等成熟经济体均强化了对金融的监管,许多经济学者也纷纷开展将金融因素内生于经济模型中的理论研究,甚至有学者提出了全球金融资本主义的概念,认为金融因素目前对实体经济的主导,甚至绑架性影响日益突出。这些努力都体现了人们一个新的共识,即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与日俱增,同时金融行业正在进行深刻的变革,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新突破,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的创新。 本届论坛以“互联网金融对财富管理的新机遇”为主题,正是要从财富管理的视角来探讨互联网金融对财富管理模式的新影响,到场的领导和权威专家会为大家奉献上一道最富营养的经济大餐。 机械工业出版社于2004年创办了《大众理财顾问》杂志,旨在传播健康的财富管理理念,推进科学的财富管理方法,创建先进的财富管理文化,致力于中国的财富文明建设。十多年来,《大众理财顾问》杂志见证了我国财富管理市场的风风雨雨,亲历了中国金融理财市场的快速成长。在本届论坛上,我们又将见证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时刻,暨中华职业教育社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成立,相信该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一定会在中华职业教育社所坚持的“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理念支撑下,有力地推动我国职业金融教育事业的发展,翻开职业理财师素质提升的新篇章。机械工业出版社也将大力支持《大众理财顾问》杂志密切与中华职业教育社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合作,为中国金融专业人士素质的提高做出新的贡献。 金融正在从基本服务于企业投资的阶段,向服务于企业和个人理财并重的阶段跨越,金融创新和综合金融服务的春天正在到来,相信通过包括各金融创新企业、职业金融理财师,以及《大众理财顾问》等专业媒体在内的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的金融理财市场一定会更加快速健康发展。 个人金融理财探讨:金融生态视角下的我国个人理财发展战略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收入的逐年提高,个人理财业务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基于金融生态视角,从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三个方面分析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以及不足之处,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战略性的建设意见,以此促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更加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现状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巨大发展,GDP增速始终保持在8%以上,综合国力提高的同时,个人财富也得到极大提升,个人财富的保值增值及财富配置的需求日益迫切,个人理财业务应势而生。 个人理财在我国是一个新兴领域,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20世纪9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率先开展了个人理财业务:1995年,招商银行首次推出“一卡通”个人理财产品,它集本外币、定活期存款集中管理及收付功能为一体;随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设立其独立的理财部;自此以后,其它商业银行也都相继推出了个人理财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但速度却很快,随着个人理财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个人财富的不断累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理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多的人加入到了个人理财的行列,这将不断地推动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和我国个人的理财技能的发展。 2004年12月7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金融时报》上提出了“金融生态”的概念,此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金融生态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研讨的热点问题。从自然生态学的角度去研究金融问题,极具有创新性及启发性,许多学者从这一视角出发,对我国经济金融各方面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现阶段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高速发展的今天,结合金融生态对其展开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本文基于金融生态视角,分析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问题,并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出战略性建议。 2.金融生态基本概述 2.1 金融生态内涵 生态系统可以分为生物群落和环境两个基本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具有不同的功能,而且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制约、生成和动态平衡的。基于生态系统这一基本原理,为了更形象生动地表述“金融生态”这一概念,周小川行长将金融生态系统比作“水族馆”:金融机构像“鱼”,自身必须健康,才能生存和自如地“游动”,所以其自身的改革是最重要的;外部的金融生态环境,就像水族馆里的水草、浮游生物和氧气等,是生物生存和茁壮成长的必备条件;另外,如同水族馆中各种生物构成的生态系统需要有适当的规则来维系,金融监管对于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也是不可缺少的;最后,宏观调控就好像是水的温度,不能太冷,冷了有些鱼会冻死,也不能太热,否则氧气会跑掉,生物就不能生存,还不能忽冷忽热。这些因素有机结合,共同作用,缺一不可,否则“水族馆”就会出现“生存危机”,金融体系就会出现金融风险从而引发金融危机。金融系统具有生态系统的大部分特征,结合这些特征,我们可以更为具体地分析金融生态的内涵。 金融生态是对金融的一种拟生态化的形象阐释,金融机构作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员,其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一方面要以自身制度建设和经营水平的提升为基础,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其中既包括宏观的经济大环境,也包括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因此,我们可以把金融生态系统理解为各种金融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这个系统由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三个有机部分组成。结合生态学系统构成原理,我们可以整理金融生态系统的构成原理,见图1。 2.2 金融生态特征 金融生态作为生态学在金融领域的体现,既有与自然生态学相类似的地方,也有其自身特性。因此,将金融生态应用于金融发展研究时,必须充分了解金融生态的特征。 金融生态是以信用经济为基础、以金融资源为运作对象、依托于一定的社会体系,在自身调节机制的作用下保持平衡,实现资金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并对经济发展发挥支持和促进作用的动态系统。其具体特征如下: (1)双面性。金融生态是一个系统,其主要中心是金融业,金融生态表现出了内部环境(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的双面性。金融生态这个统一的系统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金融业内部环境,如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另一部分就是金融业外部环境,如政治、经济、法律、信用环境等。这两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共同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特殊生态系统。 (2)动态关联性。金融生态中的所有因素和外部所有因素并不是静止不动的,如同自然生态中各个生态因子紧密关联一样,他们也具有十分密切的关联性,通过资金链条相互作用。所以,金融生态也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不断新陈代谢和逐步完善的系统,是一个动态关联的系统。 (3)双重机制性。金融生态具有双重机制性,即适应性学习机制和自然选择机制。由于各国、各区域的法律体制、经济条件、社会特征、文化传统等各种外部因素不同,为了适用这种不同的外部环境,其金融生态内部因素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就是金融生态的适应性学习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同自然生态一样,金融生态沿袭了自然选择的传统,金融生态也不断的进行着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从平衡到不平衡再到平衡的动态发展着。 3.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分析 3.1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首先出现在商业银行,这是由于商业银行在销售网络方面的强大优势、在资金清算方面无法替代的作用和办理各项中间业务的特殊权限,使其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方面有着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等特点逐渐得到中外商业银行青睐,并迅猛发展,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以来,我国理财业务每年的市场增长率达到18%;2011年上半年,理财产品发行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商业银行共发行8497款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8.51万亿元,已经超过2010年全年的发行规模7.05万亿元;2011年前三季度我国理财市场规模更是达到300亿美元。 我国保险公司、证券、信托、基金公司在个人理财市场上也不甘落后,纷纷设立理财中心来推销理财产品,其中,保险公司在传统寿险、财险等保险品种的基础上推出了以下几种新型保险理财产品: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新型保险理财产品相对于传统的保险产品来说具有相当的优势,它在为人们提供保障的同时还较好的兼顾了收益。 3.2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求分析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主要分为潜在需求和现实需求两个方面: 第一,潜在需求方面。一方面,我国近年来持续的GDP增长促进了国民财富的增加,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带来了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总量的持续增加,进而使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这为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最直接条件;另一方面,我国的CPI也基本保持上涨趋势,物价的持续上涨给人们带来通胀压力。因此,来自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构成了我国潜在的持久而旺盛的理财需求。我们可以从下图中看出,我国GDP及CPI在最近这些年的增长势头。 第二,现实需求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城镇居民货币收入的大幅增加,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由以前的单一存款、手持现金逐步向多元化转变,出现了现金、存款、债券、股票、外汇、保险、基金、黄金等并存的多元化新格局,但观察目前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存量不难发现,储蓄存款仍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从现金、债券、股票等的比例上可以看出我国居民的投资心理,即缺乏主动性,避险仍然是我国居民的主要投资要求。基于此,更符合居民心理的个人理财业务有了较大的市场需求。目前我国居民在理财意识、金融资产的数量上都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3.3 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较之西方发达国家晚20年,居民理财意识尚属于起步阶段,加之我国金融经济发展地不完善以及金融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本文结合金融生态内涵,从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等金融生态子系统对我国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金融生态主体方面 第一,作为我国个人理财产品的供给机构,我国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在理财产品的种类、结构、设计上都比较接近,难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理财产品功能简单,同质化严重,理财产品易复制的特点在各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中一览无余,理财产品几乎都是证券、外汇、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而个人理财的目标就是针对客户不同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需求等,为客户制定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理财规划。而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不能真正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难以得到客户的认可。 第二,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较晚,作为个人理财产品的最终需求者,居民的理财观念尚不成熟,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在个人理财知识方面存在一定的误区,甚至将理财看作为是一种新型投资,同时我国金融机构缺乏复合型金融理财专业人才。近年来,我国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技能仍以本机构业务为主,理财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造成了金融机构在理财宣传、规划、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不深入,不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理财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 (2)金融生态环境方面 第一,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体制。由于受到政策的限制,商业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领域,只能代销基金、保险等产品。与此同时,客户在保险公司投资的仍然是单一的保险产品,同样受到相关政策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无法真正地实现客户资金在各类理财产品上的分配与流动。这样的分业管理,导致各金融机构不能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投资组合,并帮助或客户实施投资理财计划,从而使得个人理财业务的功能大大降低,缺乏对目标客户的吸引。 第二,法制不完善,金融监管滞后,风险防范问题凸显。个人理财近几年发展迅速,不少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竞相给客户以高回报承诺,不少金融机构将理财产品视为竞争资金的手段,在回报率上恶性竞争,考虑其后果。在个人理财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个人理财的监管明显滞后,尽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均对个人理财相关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有所规定,但个人理财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特别是适应金融业混业发展的趋势,综合性的个人理财法规还几乎是空白,这显然不适应个人理财监管的需要。 第三,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和蔓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部分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经济陷入衰退,我国作为国际经济体系下的重要一员,也在一定程度上遭受着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居民收入会有所减少,从而抑制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另外,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个人理财业务涉及产品和交易的多个层面,隐藏着多种形式的潜在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道德风险等,风险的暴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理财积极性。因此,个人理财无论从投入资金量,还是投入方式上都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第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对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人们收入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对医疗、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后顾之忧时,人们才会增加自己的消费或者投资等方面的支出,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在一定程度影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从而抑制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3)金融生态调节机制方面 金融生态个人理财调节机制的优劣评判依据是:个人理财市场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完善程度以及个人理财市场监管调节的有效程度。与国外不同,我国的市场经济并不是纯正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还不够充分,我国商业银行因为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巨大优势地位,使得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不完善。要改善生态个人理财调节机制失衡现状就必须按市场化方向,完善个人理财自我调节机制,同时提高个人理财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增强金融监管的调节作用。 (4)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战略 通过对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的产生与发展及其运行特点的分析,并针对目前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战略性发展建议: 第一,加快我国金融机构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我国金融业内部已经开始彼此向对方的业务领域渗透和扩张,比如保险资金入市,券商股票抵押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保险公司推出的连结保险,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基金发售,开通“银证通”业务等等。目前,国际金融界混业经营已成趋势,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集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银行业务于一身,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我国金融机构应从混业咨询、混业合作的思路出发,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拓展与创新,努力实现从单一业务平台向综合理财业务平台的转变,充分做好理财“混业”经营准备,为客户提供更具综合性的理财服务。 第二,加快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基石,也是个人理财服务的落脚点。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合作,推出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丰富个人理财产品;另一方面,应当对客户群进行细分,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和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方案,在延伸业务的同时增长了对同一客户的服务周期。 第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外部监管机制。我国与个人理财业务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显得较为薄弱,如何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前提。我们应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理财资金投向的合法合规、风险提示、客户知情权保护、金融机构与客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问题,解决个人理财业务(下转第195页)(上接第192页)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同时,为了给个人理财业务的顺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必须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三大监管机构的合作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高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新业务发展和监管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新业务监管体制。只有较为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管机制,才能促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宽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有效解决相关规章制度缺乏的问题,满足我国居民日益增加的多样化理财需求。 第四,培养复合型专业理财人员,提高专业修养,同时更新客户理财意识,拓展理财市场。居民希望理财服务人员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专家,为自己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和一站式的综合理财服务,复合型的专业理财人员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个人理财资格认证制度应把综合个人理财策划、投资策划、保险策划与风险管理、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策划和遗产策划及事业继承等作为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的标准,提高他们的专业修养。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力度,同时建立相关个人信用体系,让更多的人放心将钱交由理财机构管理。 4.总结 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不论是对个人,还是金融机构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从金融生态角度来看,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何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体地位的背景以及不完善的市场机制下,思考并解决这些问题,对个人理财业务更加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从监管、产品、法规及专业素质等四个方面对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此促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在金融生态系统下充满活力地发展。 作者简介:薛双霞(1986—),女,河南人,广东商学院金融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银行风险管理与保险。 个人金融理财探讨:家庭金融视角下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需求分析 摘 要:文章从家庭金融视角出发,提出家庭金融活动具有广深性、差异性与稳定性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考察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需求,总结出整体需求带动作用弱、市场应对不足、投资风险大三大问题,进一步证明了家庭金融理念意识的培养与家庭主体参与投资理财的重要性。 关键词:家庭金融;个人理财;需求 家庭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理论,表现为个人家庭通过一系列金融活动实践以实现家庭长期效用最大化。以西南财经大学的国内首份《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标志,我国家庭金融高质量微观数据库有了初步成果;另一方面,在经典理论的借鉴之上,家庭金融研究更需要实证方面的因素考量,以便对研究结果加以评述修正。通过分析理财市场的需求将有助于认清当前我国家庭金融发展概况,提出建议,促进个人家庭生活质量的 提高。 一、家庭金融活动的特征 广深性。从广度上来看,家庭金融辐射范围广阔,参与对象与机构数量众多,资金额与交易量大,理财产品种类丰富,在经济系统中处于重要地位。从深度上看,家庭金融相关理论刚刚起步,且内部机理演化难以推算,其研究需加大行为心理因素构成,吸纳社会学研究范式等内容,贯彻在市场参与、投资组合决策、负债消费等一切行为活动选择中。 差异性。家庭金融具有文化异质性,其发展路径在各个地域不同,呈现出的特征也就不同。不同背景之上的理论与实证难以达到统一,行为偏差影响明显,因而更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操作。在一国之内的家庭经济体中,由于财富规模、风险规避态度等因素不尽相同,实际金融活动选择也千差万别,由此对理论研究提出挑战。 稳定性。现代家庭金融立足于人一生效用的最大化,以资源平衡与风险的分摊补偿应为目标,由此呈现出稳健性。从短期看,家庭努力追求内外部的均衡,力求实现稳定内部流动性,同时最大化外部投资收益这一目标;从长期来看,生命周期因素左右着金融活动选择,平滑风险与追求稳定收益成为首要考虑因素。在具体操作层面上,稳定性又是相对的,面对不同环境与需求,有更灵活高效的金融决策。 二、基于家庭金融视角的理财市场需求分析 (一)家庭金融意识淡薄,需求带动作用弱 以个人家庭利率意识、投资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金融意识目前在我国公民中显得薄弱,家庭参与理财市场的程度非常有限。据《报告》显示,我国资产最多的10%家庭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占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1.01%。收入最高的10%家庭储蓄率为60.6%,占总储蓄的74.9%。在金融资产结构上,银行存款占比高达57.75%,家庭在股票市场的参与率为8.84%,基金、债券等理财产品逐次下降。 家庭单位由于数量众多,规模效应明显,投资活动通过财富效应传导机制成为释放消费活力的重要渠道。金融资产占有不均,收益严重分化,富裕者边际消费倾向弱,储蓄率高,储蓄量大,抵减了扩内需效果;储蓄占比大,有价证券少的资产结构收益低,实际与预期收入效应都大打折扣,消费需求被进一步抑制。可以看出,我国理财市场需求层次低,结构不尽合理,并未对经济增长发挥出系统性带动作用,活力释放的背后还有赖于各种制度安排与社会意愿的形成。 (二)需求主体结构化,市场应对不足 业界认识的不足使理财实务领域的拓展受限。过去由于交易规模小,理财市场分割刚性明显,业务受理层级标准化,产品兜售“一刀切”,随着专业分工与市场化进程的加深,居民财富不断增加,由不同家庭收入所带来的结构化趋势明显。面对高、中、低市场主体的不同需求,理财市场供给却显现出数量与质量上的应对不足。 从量的方面看,千千万万不同财务目标的实现以不同目标人群、风险收益匹配的各类创新产品为前提,帮助折现未来价值;从质的方面看,在一定时期与收入约束内,指示性的财务意见对家庭将显得更加重要。当前需求结构要求在市场细分上做到产品与理财业务的综合全面。理清机构内部与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独立性,专注差异化财富咨询与规划服务,将是第三方理财机构的转轨方向;更多金融产品的设计创新则对专业人才与团队的培养兴起提出要求;有实力的金融机构更应积极建立“一站式”家庭理财服务体系。 (三)体制与环境制约需求,投资风险大 投资风险是家庭主体参与理财市场的一道关口,传统上认为其主要通过市场风险、道德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政策风险等影响投资质量。我国体制与环境因素在个人投资风险方面影响显著,制约着有效需求。目前我国金融垄断力量抑制竞争,市场走向与资产价格数量变动均有被操纵的可能,从而加大涉及利率调整、汇率波动等在内的市场风险;而本身金融体制改革不利,相关法律缺位,市场化难以深发,资产流动性风险就会凸显;征信体系与法律制定不完备使产品欺瞒购买、公司违约等事件屡发生,审理与监管权力集中导致行业混乱,道德信用危机频发;而市场交易所需的各项标准得不到有效力的界定,面临来自法律政策本身的风险。 三、结语 反映在理财市场中的家庭金融活动具有广深性、差异性与稳定性的特点,在我国具体市场环境下,存在整体需求带动作用弱、市场应对不足、投资风险大的特点。个人理财须面向广大家庭客户,做好需求识别与激发,推进家庭金融理念的渗透,显以本地化、全民化理财市场为标志的现代金融新貌。 作者简介:李重阳(1992-),男,四川内江人,就读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研究方向:金融理财。 个人金融理财探讨: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绿色金融越来越满足国家绿色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需求,但在不断深化的过程中,也显现一些问题。此时,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两者关联不断加深,借助互联网金融工具,探求绿色金融发展的途径对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环境有重要意义。 二、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绿色金融强调在投融资决策中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将环保理念贯穿于金融经营活动中,实现环境和金融的统一和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的绿色金融产品种类多样,发展迅速。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碳金融等,其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7年6月末,21家主要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82956.63亿元,较上年增长14.26%。随着规模的扩大,绿色金融的发展也遇到一些阻碍: (一)信息不对称 绿色金融在做投融资决策时,将环保指标考虑在内,因此企业的环境信息对于投融资决策至关重要。大部分企业并不公开企业环保信息,且政府有关部门公开的信息极为有限,致使金融机构在搜集数据时沉没成本增加,无法有效识别企业的环境信息,进而影响绿色金融活动的开展,从而造成资源的不合理配置。 (二)数据资源无法共享 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时,需要大量的数据作支持进行评估和调查等过程,但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监督机构尚未实现资源共享,不利于绿色金融的开展。 (三)标准不统一 当前,国家、企业和金融机构对于绿色金融的定义并不统一,这使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无法有效甄别绿色金融项目。同时,在评估企业项目时,金融机构建立的评价体系并不统一,造成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难以有效交流,给企业融资活动造成干扰。 (四)内在机制尚未形成 由于绿色金融项目前期投入成本高,投资回收期长,导致企业开展绿色金融项目的积极性低,且政府关于绿色金融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给绿色金融业务开展增加了难度。 三、互联网金融助力绿色金融的优势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能合理利用时间、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成本、实现数据共享,解决绿色金融遇到的问题,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 (一)降低成本和提高信息透明度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创新技术的应用,互联网金融有效降低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使信息透明化,合理配置资源,在助力绿色金融发展时具有成本优势。 (二)实现资源共享 互联网金融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增加信息来源渠道,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联系政府有关部门、企业、金融机构、监督机构等,协调各方,可有力实现解决绿色金融的信息披露问题。 (三)业务开展广泛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突破时间、空间上的限制,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时间进行互联网融资,节约时间成本,实现资金和信息的快速利用,从而拓宽绿色金融业务规模和范围。 四、互联网金融助力绿色金融的建议 (一)构建互联网绿色金融服务平台 构建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由环保部门、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建造的运用互联网金融工具的绿色金融互联网平台。该平台致力于提供绿色金融政策法规、环境保护标准、融资评价体系、奖惩机制等信息,减少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功能设计:(1)数据信息存储功能。为使信息更加透明化,平台应涵盖由政府和环保部门的有关绿色金融的政策文件、融资企业的基本信息、企业融资项目信息、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等。同时,为保证平台信息数据的真实可靠,平台应成立专门的核查小组,定期对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和更新。(2)建立统一信用评价体系和审核流程。目前,各地的绿色金融项目评价体系标准不一,给跨地区的绿色金融项目开展增加了难度。为解决这一问题,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在建立时,应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联合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组成评价小组,将政策指标、环境指标、风险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量化,并结合赤道原则、绿色债券原则建立起统一的绿色金融项目评价体系,为金融机构提供决策依据。借助互联网绿色金融平台,实现项目审批的快速、高效、准确。(3)建立奖惩机制。为解决因前期投资成本高、投资回收期长、负外部效应导致的企业开展绿色金融项目积极性弱的问题,平台可建立奖惩机制。根据评价体系对评价较高企业提供税收优惠,对评价较低的企业建立“黑名单”,以体现政府对绿色金融的政策引导作用,提高企业积极性。(4)金融产品。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品种多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却不能满足客户的具体需求。因此平台在提供金融产品时,可根据企业信息、环保信用评价和项目需要对产品进行创新,如采用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相结合的方式,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绿色信贷融通资金,由保险公司为项目提供环境责任保险,进而降低项目风险。(5)完善监督机制。由监管机构和环保部门共同组成监督小组,负责监督企业绿色金融项目执行情况并及时评价,对政府财政资金的利用进行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二)完善法律体系 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政府部门、环保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可联合出台政策法规,通过提供税收优惠和政策补贴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进入金融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的设计和创新,完善平台责任法律制度体系。 参考文献: [1]陈聚伟,秦建美.绿色互联网金融模式探析[J].金融经济,2018(18):56-57. [2]王劲屹,林佳婷.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与提升路径深析[J].金融经济,2018(16):21-23. 作者简介:董珂(1998.5-),女,汉族,河北邯郸人,本科在读,就读于河北大学金融学专业。
网络银行论文:银行访问控制技术网络安全论文 1应用系统层 数据库管理系统、操作系统等软件是应用系统的基础构架,它能够让具有不同需求的客户在应用需求方面获得满意的软件程序的帮助。要开发应用系统,必须先有效地分析、规划访问控制措施。访问控制措施必须运用到银行信息系统里的关键综合业务系统以及别的应用系统中。各级柜员、管理者、自助设备等是综合业务系统的主体,而相关的交易、操作则是客体。针对综合业务系统里的安全管理环节,应该定义访问控制措施的规则。不管是交易还是操作,只有根据规则来进行,主体才有权进行合理的访问与执行。 2网络层 路由器和三层交换机中会大量运用到访问控制列表,主客体分别为源地址、端口号与目的地址,对控制列表的访问则是按照相关的保护规则来进行,如果数据包满足保护规则要求,则允许通过,反之则被阻止。在MAC地址过滤中,待访问目标是客体,而MAC地址则是主体。保护规则都是根据定义MAC地址过滤列表来进行的,只有符合该规则的MAC地址数据包才能得以通过。另外,还有一种常见的访问控制技术,那就是防火墙技术。网络有内网和外网之分,源端口号、源IP地址是主体,而目的端口号与IP地址是客体,以保护规则定义的方式让遵循规则的数据包得以通过。 3数据库管理系统层 银行金融网络系统中,操作系统固然头等重要,然而数据库管理系统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它是应用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数据库管理系统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安全措施就是访问控制。用户安全管理是数据库管理的集中体现。系统对通过身份认证的登录信息会将之当做主体,而数据库管理系统中的文件、字段、数据库、表以及系统操作则是客体,而字段与表会存在一些增删、查询、和修改方面的操作,而数据库则存在恢复、备份等方面的操作。用户的存取、访问规则是用户对数据库存取控制的执行依据。存取矩阵也能够表示访问控制规则。列在该矩阵中代表着系统客体是数据库、字段以及表等等,而阵列各单元代表主体对客体或者不同主体的存取方法是增删、查询、修改等操作。从操作系统的访问控制安全角度讲,访问控制措施在数据库管理系统中作用重大。数据库管理系统成为了不少应用系统的的设计依据,系统的关键部分是数据,其权限被用户掌握以后,就能够不经过应用系统,直接通过操作数据库的记录,实现犯罪目的。所以,科技部门必须细致地分析设计数据库系统的访问控制措施,严格分析数据库管理系统中主体的最小权限,然后据此对存取矩阵进行设定。通常数据库管理系统权限是应用系统最终用户无法获得的,这样一来也不能直接操作数据库管理系统,要最大限度地不让内部和外包开发用户对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直接登录操作。以严格的管控措施减少直接操作授权。假如必须直接登录操作,那么要针对部分表的部分字段来操作,不能授予内部或者外包开发用户全部权限。同时,针对查询权限的授予,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要求,但要控制好增删与修改操作。例如,一个用户需要进行客户存款信息查询,那么他被授权查询姓名Name、住址Address、存款余额Deposit3个字段的信息表User,不过只允许修改Address字段,但是严禁执行插入或者删除操作。在不少情形下,个人征信系统、反洗钱系统等应用系统都是主体。要创建对应的用户,则需参照应用系统对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最小授权来进行。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外包开发用户要规划系统,那么需要同科技部门沟通,对应用系统的最小授权集合进行制订。客户贷款信息数据表中的一些字段或许或会出现在个人征信系统中,那么存款信息之类的数据库表就不应该被访问,可以允许查询。分析访问控制措施,可以极大地减少因为内部和外包开发员的过渡授权而产生的金融安全风险。 4操作系统层 有着访问控制措施的常用操作系统主要注重对用户进行安全管理。用户的身份认证关系到访问控制权限,也是访问控制执行的依据。身份认证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口令与指纹、身份卡与口令以及USB钥匙等等。系统会禁止缺乏正确身份认证的用户,如果认证成功,那么登录身份信息将被系统当做主体。而系统设备、文件、操作、进程则是客体,一般会出现读写、运行和删除及修改等行为。对于用户的识别和存取访问规则是由用户对信息存取控制的来确定。系统对不同的用户会授予不一样的存取权限,比如写入或者读取被允许。存取矩阵模型一般被用来表示访问控制规则,大型矩阵阵列则可以用来表示系统的安全情况。行在这种矩阵中代表系统主体,系统的客体则用列表示。主体对客体或者不同主体的存取是以阵列单元的填入数值来描述。数据库管理系统以及操作系统都能够使用这种模型。要想对内部与外包开发人员进行有效限制,就需要合理配置访问控制措施,这样才能让他们不会故意越权操作系统。如果配置不佳,就会让内部和外包开发员有过多的权限,不利于银行金融网络的安全。科技部门必须细致地分析设计操作系统的访问控制措施,严格分析文件系统中用户的最小权限,然后据此对存取矩阵进行设定。 5防火墙 访问控制技术在银行金融网络防火墙中也有广泛的运用。从网络防火墙技术上来讲,网络具有内外网之分,该项技术可用于对所有的内外和外网通信应用协议的分析,由此查找出主机的IP地址和IP上联端口号,并对业务流进行有效的规划,进而合理控制对应的业务流。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源上联端口号、目的上联端口号中的访问权限都可以利用防火墙技术来进行最大化的限制,能够对业务流的通断进行限制,以保证银行的金融业务安全。 6结语 总的来说,访问控制措施必须符合相关的要求,即制定严格、遵循最小特权、职责分离与多人负责,这样才能让金融网络变得更加安全,对非法用户的阻止是很有效的。特别是当前银行经常出现的内部与外包开发人员越权操作系统的案件,所以银行必须科学而合理地使用访问控制技术,以保证银行金融网络的安全。 作者:杨建立 网络银行论文:我国准入监管银行网络市场论文 总体上看,网络银行在市场准入的监管仍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 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是我国网络银行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网络银行监管又是我国银行业监管的一部分。虽然我国开展网络银行业务已有多年,但涉及网络银行的法律规范较少,立法相对滞后,这样势必容易产生法律漏洞。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监管方面的规则多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之中。首先,纵观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法:无论是《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订)》,还是《商业银行法(2003修订)》,乃至《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均未涉及网络银行监管的专门规定,导致监管机构的监管无法可依,而网络银行经营的高风险性要求国家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其次,在《管理办法》这类部门规章层次上,尽管对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定性少,量化不足,可操作性不强。另外,从该法律体系的构成来看,其真正层面上的法律规则并不占主体,相反,部门规章在网络银行及其市场准入的指引与评价方面起支配性的影响与作用,形成了“规章为主、法律为辅”的特色。总之,我国传统金融法规、行业标准已不适应网络银行发展,形成中的相关法律框架也主要是部门规章,法律效力较低,不能为网络银行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二、监管体制不适应 随着网络银行业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与金融制度的重新整合,金融机构所创新的金融产品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业务向综合发展的趋势严峻。金融产品的延伸、金融服务的信息化和多元化以及各种新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的建立,使得金融业从“专业化”向“综合化”转变,银行将不仅提供专业的银行类服务,也提供包括保险服务、证券投资、理财、信托投资等多种服务。目前,国内主要金融机构的网络银行也都提供如保险、理财、证券、期货基金等服务,出现混业经营、综合经营。然而,我国在监管体制上强调的仍然是与分业经营制度相匹配的分业监管机制,这样便会导致网络银行所从事的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的谨慎性监管出现真空,从而阻碍网络银行的发展。 三、市场准入监管的相关规范存在缺陷 (一)网络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 目前,我国银行网络市场准入条件,针对的是网络银行业务的准入而非银行机构的准入,没有涉及虚拟银行等网络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规制,立法缺乏灵活性和前瞻性。 (二)网络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 首先,随着网络银行业务的创新,一些银行网站已有提供证券交易的平台,或是保险产品的实践,但却未在法律上得到明确的许可。其次,对于网络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我国目前实行较严格的审批制。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会被影响到,如果实行严格的网络银行监管模式,尽管可能降低网络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但却会对网络银行的推进与业务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在网络银行业务发展的初期,出于对网络银行业务未知风险的防范,审批制的存在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能够保证进入网络银行业务的主体具有为客户提供足够安全服务的能力。但从长远来看,过于严格的审批制度则可能导致提高市场的进入成本,进入网络银行业务的市场主体不够宽泛,会影响业务的创新与技术进步,最终降低网络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使网络银行的发展空间受到制约。此外,市场准入主体范围狭窄。相关规定只允许银行机构从事网上金融服务。但相对于实体银行来说,网络银行更加容易扩充规模、树立品牌、锁定客户,再加上传统银行从事网络业务条件过高,设立程序复杂,市场进入成本较高,造成已设立的网络银行可能利用先发优势形成市场垄断。随着我国金融业的逐步开放和发展,非银行机构介入网络银行业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然而,在当前网络银行发展的初步阶段,将非金融机构排除在网络银行之外,是非常不公平的,也难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和网络银行业的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 (三)市场准入的许可条件 1.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重他律,轻自律,是我国金融监管的一大特色,然而,这无益于良化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也不利于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是离不开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通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银行才能自觉地遵守法律,从而减轻外来的强制性监管对网络银行本身发展的影响,同时也减轻对银行创新活力抑制的影响,又可以彻底落实监管目标,从而真正的维护行业的内在稳定与安全,维护客户的利益。《安全评估指引》对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内容做了规定,但原则性太强,难以操作。2.客户利益保护。网络银行服务过程中,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权责分配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民事法律问题。《管理办法》将降低风险、维护客户利益作为监管网络银行的首要目标,体现了我国网络银行监管目标的转变。为防止金融机构利用其优势地位损害客户权益,《管理办法》从监管者角度对权责分配作了原则性规范。然而,网络是一个开放的世界,网络银行系统融入整个网络,计算机病毒、电脑黑客都可通过网络传输到交易系统,而使之安全受到威胁,使银行和客户蒙受损失。尽管《管理办法》对系统安全条件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这些条件对阻止系统被黑客、病毒侵袭,保证网络银行的交易安全,维护客户利益只是一种保障,但不能完全禁止。网络安全问题一直都存在,理论证实无法彻底预防病毒,黑客也难以杜绝,不管多么先进的技术也只能是暂时的,不可能保证系统的绝对安全。在网络环境中,传输速度是很快的,客户的操作失误带来的问题频发,如客户在输入划拨款项时,网络交易系统如果不能提示客户再次输入款项数目以确认为正确的数额,很可能使客户没有意识到款项错误而造成划拨错误。《管理办法》及有关银行法律中没有提及这些问题,所以系统出现故障时,会引发客户可获得怎样的帮助,客户操作失误如何救济等问题。此外,《管理办法》也未明确规定网络客户在网络业务中应当享有的权利,没有提出权利实现的途径以及利益受损时的救济方式。网络银行采取协议的方式确立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出现争议时,难以解决责任的认定问题。客户权利受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 (四)审批机构和标准 审批机构单一、标准模糊。在市场准入监管的程序性规则上,目前,我国银行网络市场准入的审批机构主要是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即银监会。然而,网络银行还涉及网络信息技术安全,及网络银行犯罪等多种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监管往往超出金融监管当局的专业范围;且对信息安全产品的准入,也可能超出金融监管部门的准入权限。尽管目前的《管理办法》对银行网络市场准入的条件作了罗列,但审批标准仍较模糊,如,在第九条第六款规定了“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表面上看,此规定是为了防止挂一漏万的情形发生,也可避免条文因客观情况的变化需频繁修改,而赋予监管部门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但实际上此规定是给予了监管部门较大的核准自由裁量权,在不同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网络市场准入时难以给予相同的标准,这将影响着银行网络市场准入门槛设置的公平性,从而限制银行网络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总之,市场准入监管在网络银行的监管中处在首段的位置,其重要性可想而知。我国目前实行的银行网络市场准入监管是以不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为背景的。为此,借鉴国际上在银行网络市场准入监管方面的经验,同时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对我国构筑完善的银行网络市场准入监管尤为重要。 作者:钟柯 单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 网络银行论文:村镇银行发展的社会网络论文 一、村镇银行社会网络嵌入性分析 1、村镇银行网络嵌入方式基于社会网络“社会资本”理论的嵌入占位联结方式。信息生态群落理论证明了一个开放的、动态的社会知识集合群———网络知识社群是当前互联网信息生态群不可或缺的群落之一。例如,“百度百科”、“搜搜问问”、“豆瓣小组”、“知乎”等社会知识集合群,在某些层面来说,其提供的知识信息更新颖、更大众、更实用。基于社会网络“联合战略”理论的多元联结方式。在组织形式上拓展各种性质的不同网络,将两种不同的或者更多的网络进行组合连接,即为社会网络中的“联合战略”。“联合战略”指的是集合资源要素“新联合”,通过系统设置、科学规划、创新方式,最终形成“网络联盟”,从而改变传统的分割化现状。 2、网络嵌入影响信用贷款的机制首先,村镇银行可以与村镇各机构、团体保持长久稳定网络联系及合作关系;其次,村镇银行在社会网络支撑下,可以顺利处理村镇银行内部人员之间出现的人际问题,实现村镇银行内部资源的最大化有效共享。再次,村镇银行在金融市场外部内部构建的网络构架,为其社会网络各节点的每位成员交流沟通提供了合适渠道,方便村镇银行信贷信息、内部重要数据的及时传达。但是,村镇银行社会网络构建本身是把双刃剑,在带来正面影响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比如由于社会网络具有封闭性,导致村镇银行社会网络具有明显排他性,内部各成员之间则存在明显的外部性,以及社会网络垂直结构造成的网络节点个体信息资源的不公平待遇等。 3、网络嵌入下村镇银行信贷增长路径及风险控制在社会网络嵌入的影响下,探索网络嵌入下村镇银行的发展路径,需要意识到镇银行信贷增长路径和风险控制重点。村镇银行的信贷增长主要通过与社会网络节点中的个体、组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增加彼此之间的信任与资源信息透明度,来提升社会网络内部信息安全系数与共享程度,通过进一步的交流及分享,以社会网络嵌入信息共享、社会联系的优势,推动信贷合作双方利益目标的实现。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信贷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主要通过构建防范借贷企业信息不对称的信用约束机制,以及自身紧凑合理的信用追踪完成风险控制工作,为村镇银行金融交易及社会网络构建奠定基础。 二、构建村镇银行发展的社会网络体系 村镇银行的社会网络即村镇银行组织与个体或其他组织结合在一起的社会关系纽带。通俗来讲,是村镇银行为主体的在特定范围内的个体、社会团体及组织之间存在的关联,包括传统关系、非传统关系、常规关系、非常规关系。基于社会网络理论对村镇银行社会网络进行剖析,可以将村镇银行及与之有业务往来的个体、团体视作社会网络中的“节点”村镇银行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个体、团体之间的关系作为“线段”。 1、网络要素主要包括:(1)网络目标:村镇银行网络运行的方向,在网络目标的引导下,通过协调资源、协同合作,实现携手共进。(2)网络结点:村镇银行网络结点具有互动性与活性且具备处理信息与决策的功能。贡献网络价值以及处理加工信息能力大小决定了结点的作用与地位。(3)经济联接:通过一定的沟通路径和经济联接方式将结点串联成网络构架,经济联接方式包括资本性与契约性两种。(4)运行机制:对村镇银行的网络组织成员行为产生激励、约束及协调作用。(5)网络协议:是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成员个体的约束所在,规范每个成员的经济行为。 2、网络结构村镇银行大多数分布在我国农村地区,所处社会也是农村周边地区的“小社会”,因此,村镇银行所在农村地区的社会网络结构为传统的社会网络,这种模式也占据中国广大农村地区主导地位。目前,村镇银行社会网络结构基本上为传统型社会网络,农村地区主要是围绕亲情、宗法伦理等为主,围绕个人优秀展开的放射形规模的,与个人家庭、亲戚、朋友、邻里、社区及工作圈有紧密联系。村镇银行的社会网络结构可以以一个“同心圆”的模式展开,网络结构中的群体关系包括血缘、亲缘、业缘等关系,社会关系圈自然分成不同领域的圈外和圈内。3、网络监管由于村镇银行在面向广大农村客户进行信贷业务时面临着不可避免的风险,且在网络嵌入的环境下会迎接金融市场带来的全新挑战,因此,需要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及相关政府部门重点监管,监管主要内容包括贷款利率、借款人资格、经营活动、信贷业务操作规范等,通过以上部门有力监管规避运营及交易风险。 三、社会网络下村镇银行发展检验与评估 1、研究对象选取10家成立时间比较长的村镇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在正式进行问卷调查前,根据XX市村镇银行的实际情况,设计了调查问卷。问卷发放主要采用两种方式:现场作答、电子邮件的方式。在回收问卷时,对于问卷内容缺失较多的计入废卷处理,对于内容缺失少的,通过当场提醒或者邮件回复的方式已获得完整的数据。总计发放问卷100份,有效回收包括后期补充问卷共92份,有效回收率为92%。 2、社会网络体系的检验结果第一,问卷调查中有96%村镇银行认可社会网络体系构建,并对社会网络嵌入后的经营效果感到满意。这说明社会网络的嵌入具有时效性和前沿性,对村镇银行的经营绩效有明显正面影响,经过对以上村镇银行进行调查问卷及短暂访谈,可以看出社会网络中具备的六项社会网络特征均能够影响村镇影响绩效,尤其是网络结构及网络稳定程度,对村镇银行信贷业务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而社会网络中的网络中心度、网络异质性、网络密度等对村镇银行影响力较小。第二,社会网络体系为村镇银行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但是,研究发现,村镇银行的社会网络嵌入及社会网络构建为村镇银行金融隐性知识共享及优秀竞争力提高有正面影响。而村镇银行隐性知识共享、优秀竞争能力与村镇银行运行三者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其中隐性知识共享实现与村镇银行整体经营绩效的提升的中介载体为优秀竞争力提高,社会网络嵌入的作用发挥需要借助于前两者为其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由此可见,村镇银行社会网络质量可观,从村镇银行信贷业务增长中可以对网络绩效进行评估,得出社会网络绩效与村镇银行经营绩效成正比。第三,通过问卷调查和分析得知,村镇银行当前所处网络环境还存在一定的封闭性,而60%的村镇银行对社会网络运行环境还抱有怀疑态度。由此可见,村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专业协会等网络节点所建立的信任关系还不太稳定,而其构建的正式的或者非正式的网络,还需要与之相匹配的一系列发展策略,共同推进村镇银行发展逐步进入稳定均衡的程度。 四、社会网络视角下村镇银行发展策略 总而言之,村镇银行的社会网络自形成到发展,无疑是一个不断摸索、不断创新的运行过程,在运行过程中,通过完善网络结构及信贷业务模式,逐渐与农村个体群体客户、周边同行、政府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建立互相信任、互相促进的关系,环节了农村金融市场当前市场失灵、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加快了村镇银行经济目标的实现。在社会网络嵌入条件下,村镇银行还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推动自身可持续发展。首先,为了进一步促使村镇银行社会网络发挥应有的信用保障作用,以及进一步提高村镇银行的整体经营绩效,村镇银行必须要针对现行社会网络结构及质量加以检测,提高培养良好社会网络构建意识,增强村镇银行社会网络成员彼此间的良性互动,营造和谐的农村金融市场文化氛围,逐步构建围绕组织愿景及金融业务发展的村镇银行战略,切实提高村镇银行金融服务水平。其次,村镇银行社会网络体系构建涉及农村金融客户、农村金融市场、银行合作机构、政府部门等,作为村镇银行社会网络中的每一个节点,各机构之间通过信息共享、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来实现金融业务合作。尽管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中还存在着信贷信息不对称等情况,但是,社会网络嵌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贷风险程度。对此,村镇银行工作人员应基于社会资本之上,为农村金融客户个体、群体提供更多信息资源,制定战略方针主动适应村镇银行外部发展环境。再次,社会网络嵌入背景下的村镇银行的战略发展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不仅仅要靠内部工作人员改变经营理念,还应围绕村镇银行自身,将社会网络嵌入作用推向外围,努力扩展成符合中国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促使拥有不同金融信息资源的社会网络资本聚集,帮助村镇银行获取社会多方支持,为村镇银行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作者:薛佳单位: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网络银行论文:企业社交网络的银行经营管理论文 一、在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的意义 尽管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引入ESN技术方面已作出尝试,但在分支行经营管理中鲜见引入ESN技术的案例。实际上,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因为互联网优秀思维是“链接(linked)”,通过加强分支行上下级组织间的纵向“链接”以及支行间、干部员工间的横向“链接”,可最大限度消除行内各单位间、各员工间的信息不对称,打造出统一规范又丰富多彩的在线管理模式。总体而言,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具有以下五方面意义。 (一)改善经营管理效率陈坤祥、吴秋明(2009)研究指出,推进企业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二者的集成,有利于发挥这两种管理模式各自的优势和长处,最大程度摒除二者在管理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就商业银行而言,其绩效考评工作一般是结果导向的,以目标管理为主,而监督辅导工作一般是过程导向的,以过程管理为主。通过引入ESN技术,整合优化分支行经营管理流程,可打造集结果导向与过程督导为一体的管理闭环:一方面,通过绩效考评结果及相关分析,反映分支行过程管理做得好不好、执行效果如何、措施路径对不对,用来指导对下阶段措施方案的调整优化;另一方面,通过分析分支行对绩效考评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反映绩效考评方案设计是否科学,并评估分行对支行的督导是否有利于绩效管理指标的实现,从而调整优化绩效考评方式,改进督导工作方式,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二)实现分支行资源优化配置借助企业社交网络,可打破层级决策局限,共享银行上下、左右资源,实现整体优化。支行的重大项目难点可在第一时间在线提交分行寻求支持,分行可向其他支行征集办法、思路、资源,充分利用优势兵力,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避免支行单打独斗延误问题解决时机,真正实现无级别营销、链条式营销,跨层级、跨支行组合资源,将优质资源配置到最能产生效益的支行及项目,实现最大效益。分行通过在线查阅支行工作方案,提前进行协调,避免内部竞争、重复营销,同时加强对支行工作方案的指导,将分支行牢牢绑定在一起,做到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实现对支行管理的扁平化。 (三)提升银行知识管理水平首先,通过企业社交网络进行工作方案和产品创意评优、悬赏中标公示、工作进度控制甘特图展示,发动广大干部员工发帖评论,充分提炼分散在员工头脑中的工作经验,促进隐性知识的显性化;其次,借助企业社交网络支持悬赏众包、创意征集、考评分析点评等在线社群行为,对拥有特殊技能与知识、资源的干部员工进行灵活调剂,避免特殊资源因在各层级、各单位之间的错配导致隐性知识闲置,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生产效率;再次,通过揭示正确措施、方法与良好绩效结果之间的稳定关系,可为其他支行经营管理提供经营指引与借鉴,分行也能更有针对性地提升支行在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增强业绩提升的稳定性;最后,通过应用系统可积累大量分支行经营管理中的过程数据、行为数据,供进一步数据挖掘,衡量管理效能、改进管理决策。 (四)考评激励更加科学有效在分支行考核方面,集成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可做到既看重机构绩效结果,也看重取得该绩效的措施与手段,从而能更为科学地评价机构经营管理绩效。比如,通过在线审核支行工作方案可判断班子的经营思路与解题能力,通过查阅每周任务可了解班子的统筹规划与时间管理能力,通过查阅工作日志可掌握班子的执行力。同时,通过采用“上级提要求,下级立责任状”方式,实现自上而下的绩效考评与自下而上的自我挑战相结合,较好地发挥了两者的长处,而系统留痕的统一管理也可准确反映分支行之间的经营管理互动记录,有利于明确责任。在员工考核激励方面,由于匿名参与,干部员工在虚拟社群中的言行、人气、口碑等行为信息相对较为客观,故依托对在线虚拟社群活动的监控,可多角度了解干部员工的履职能力,从而改善员工行为管理,为干部选拔提供客观依据。同时,在工作积极性调动方面,员工还可获得更多虚拟激励,这也是对物质激励的一种重要补充。 (五)顺应了互联网时代企业经营管理的大趋势通过构建上下级纵向和支行间、干部员工间横向两大“链接”,可突破部门条线分割、连通信息孤岛,汇聚员工创造力,激发创新热情,挖掘人才潜能,释放智慧红利。同时,通过完善智能化决策的信息系统,为支行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将支行班子及部门经理从繁杂的案头工作中解放出来,全身心投入客户营销中。 二、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一个初步设想 (一)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的内容框架鉴于企业引入ESN主要应用于六大业务领域,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也可从这些方面入手。通过分析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基层经营管理可知,ESN至少可在三大领域得到应用(如表1所示)。1.协作与创新一是推进上下联动决策,突破层级决策的局限,相应的社交工具是改造或开发的专用内部经营管理平台;二是引入悬赏、众包机制,解决因人财物等各项资源在各层级、各单位之间错配导致的资源闲置问题,相应的社交工具是银行内部维基平台。2.知识管理一是加强上级行对下级行的实时督导,适度注重考查下级行工作措施,揭示得当措施与优秀业绩之间的稳定关系,相应的社交工具是改造或开发的专用内部经营管理平台;二是发动全员点评各支行考核结果、工作情况(如工作方案与工作进度控制等),挖掘员工脑中独到心得,使隐性知识显性化,相应的社交工具是银行内部论坛。3.管理活动与问题解决一是鼓励各经营单位针对各类考核指标,开展丰富多彩的擂台竞赛活动,将工作游戏化、娱乐化;二是在行内广泛征集创意进行产品创新,激发广大干部员工参与行内事务的热情。 (二)开发基于ESN技术的银行经营管理平台开发基于ESN技术的银行经营管理平台,将分支行长、部门经理、会计主管设置为系统操作用户,并将全体干部员工设置为普通用户;在经管平台中实现在线考核督导与工作部署系统、论坛、虚拟世界和维基等社交工具的集成,构建三大功能模块:一是“考核督导”模块,主要用于绩效考评,对分支行长、部门经理与职员开放;二是“任务管理”模块,主要对支行行长、分行部门经理与职员、客户经理开放;三是“工作社群”模块,对分行辖内全体干部员工开放。具体如下:1.考核督导与任务管理考核督导包括考核方案创建、任务督导、资源响应及工作社群管理四大功能,其中:考核方案创建功能是指任务管理员通过对考核指标、目标任务的维护,生成特定条线的综合或专项考核表。任务督导功能是分行审核工作方案,处置任务申辩,查阅支行每周任务、工作日志内容并进行及时提示,查询本级及支行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进度,对弱势指标单位提前进行警示。资源响应功能是分行对支行关于人、财、物等方面资源的申请进行处理。任务管理包括考核表查询、工作方案维护、工作进度控制、资源申请、工作社群活动五大功能,其中:考核表查询功能是指支行接收分行下发考核表。工作方案维护功能是支行根据分行下发考核方案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完成考核任务的工作方案,针对任务完成的不确定性编制应急预案。工作进度控制功能是支行对考核期内工作进度的安排,主要是将所提交的工作方案按周分解成具体任务并进行分配、核销,团队全体成员每日及时掌握本周剩余任务、登记当日工作日志,查询本行及分行全辖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接收预警提示等。资源申请功能是支行向分行申请下本级支行所不具备的人、财、物等方面资源。2.工作社群管理所谓工作社群就是将游戏竞技、在线社交等互联网企业元素引入银行各级管理组织而打造的虚拟社群,主要提供三大功能:一是机构参与的工作社群活动,主要包括任务擂台、悬赏众包及产品创意三个子功能。其中:任务擂台是支行就特定考核项目或绩效指标向特定范围发出公开挑战,邀请兄弟单位或同事参与竞赛,参与其他支行发起的各类经营管理竞赛。悬赏众包是支行就综合及专项营销、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跨越本行向特定范围的兄弟支行征求有偿援助,并通过浏览其他支行的各类悬赏,向所在支行申请参与竞标,以引入市场化手段,为支行制定工作方案、获取急需资源等在所属分行范围内寻求智力支持及人、财、物等资源支持。产品创意是支行全行征集产品及综合金融服务创意方案通知,评选创意精贴,以广泛征集行内创意。二是员工参与的工作社群活动,即各级干部、员工用户通过发帖(回复、置顶)、跟帖、点赞等在线社交功能操作,参与对分支行业务开展情况的评论、投票等。三是工作社群管理,即分行对全体经营机构、员工参与的虚拟社群进行管理,主要是对支行所发悬赏进行审核与中标审核,对中标悬赏在支行之间进行绩效费用结算,对各类产品创意进行评价等。 (三)再造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流程依托基于ESN技术的银行经营管理平台,配合相应的管理制度,再造分支行经营管理流程。1.考核督导与任务管理流程:分行制定下发考核方案——支行研究考核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支行创建分配每周任务、登记工作日志——分行根据提交方案督导支行每周任务安排、跟踪工作日志——分支行查询工作进度、评选优秀工作方案。2.工作社群活动与管理流程:支行、分支行干部员工参与工作社群活动——分行管理工作社群活动。 (四)以社交网络思维重塑银行经营管理机制精心打造指导纠偏、评比推优、责权匹配、无界沟通、虚拟激励“五种机制”,充分发挥分支行上下一体、全行一家的协同效应。1.指导纠偏机制分行根据支行报送方案与实际工作进度,随时予以督办与提醒,纠正偏误,引导方向。充分利用分行条线业务人员制度熟、业务精等方面优势,辅导支行的经营管理,不断提升支行的经营决策能力,逐步建立成熟的指导纠偏机制。2.评比推优机制分行结合支行报送方案与最终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根据得分与排名情况,表彰优秀支行;对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好的思路、经验与技巧在全行进行推广,不断提升银行经营管理决策水平,建立争先创优的评比推优机制。3.责权匹配机制分行对支行下达目标任务,落实支行班子责任,支行将任务落实方案分解到个人,明确员工任务内容,层层监督执行情况,及时获取情况反馈,由此可形成清晰的责任追究线索,并建立起单位与个人激励相容的责权匹配机制。4.无界沟通机制分行通过考核督导对支行经营管理行为每日进行督办,支行通过任务管理及时反馈工作思路与工作进展、提出资源申请,上下积极联动、前后紧密配合,由此打破分支行上下级组织局限,将金字塔式决策结构转换为扁平化决策结构,实现了组织机构之间的无界沟通。支行之间通过发起及加入擂台PK、及竞标悬赏、征集及发表创意等活动,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在线社交联系,分支行全体干部员工通过帖子、跟帖评论、发起活动、收藏分享、围观指点擂台竞赛、浏览点评悬赏众包、评论发表产品创意、讨论借鉴考评分析,实现了干部员工之间的无界沟通。5.虚拟激励机制通过建设单位、员工在线活动的虚拟工作社群,逐步形成以在线活动调动干部员工积极性的虚拟激励机制,打造出可供全体干部员工消费的独特社群文化。通过打造完善的在线虚拟世界,为广大干部员工提供发/跟帖吐槽、晒、赞等在线社交操作,引入积分激励机制,建立独特的头衔晋升制度,打造以人气为优秀的口碑评价方式,引入网络竞赛、悬赏众包、创意发帖等在线活动,将工作娱乐化,鼓励行内能人积极承接任务、贡献聪明才智,使员工尤其是80、90后年轻员工获得更多工作乐趣,消除层级管理造成的紧张感。同时,提供强大的非货币激励,如通过头衔晋级解决“帽子”问题,通过塑造社群名人实现社群认可、满足自我实现,解决“面子”问题,通过积分兑换礼品和绩效工资还部分解决了“票子”问题。 三、商业银行引入ESN技术的潜在风险与缓释机制 尽管企业社交网络可为银行提供许多机会,但其实施也可能涉及一些潜在风险。E.Turban,N.Bolloju,T.PLiang(2011)将这类风险分为五大类:法律问题、安全和隐私问题、知识产权和版权纠纷、员工抵制参与以及员工对社交网络的误用与滥用,并提出六大缓释机制,我们应用其方法以指导商业银行的企业社交网络应用。 (一)完善相关治理,明确基本政策商业银行应就企业社交网络的预期用途建立治理结构、出台相关政策,以确定可允许的内容、明确参与者做出贡献的固定程序,并提前告知员工违反政策可能面临的后果。同时,明确内容审核的责任人,由其管理社交网络内容的主题与期限。 (二)加强对员工的教育通过对员工的教育,改变员工对于内部社交网络的认识,可有效减轻员工对参与或做出贡献的抵制,而且还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社交网络相关治理结构与政策的沟通。 (三)分阶段引入企业社交网络在引入企业社交网络的前期,可先将一些应用较为成熟、风险可控的社交应用引入商业银行内部,如目前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已将在线即时通讯工具、论坛、微博等在线社交应用工具大量引入内部沟通中,以支持培训学习、任务协作等,下阶段可考虑将在线社交融入经营管理中,最后则可考虑打造银企一体化社交网络。 (四)设置访问控制访问控制是通过创建不同的用户角色、明确相应用户权限来保护安全和隐私、避免员工误用与滥用社交网络的重要机制。常用的访问控制技术手段包括根据用户位置进行内容过滤、对内容进行预处理以及使用网络时间窗等。 (五)监控和审查商业银行应建立拟内容的审查和编辑制度,同时持续监控用户内容创建、更新和使用情况,掌握用户对本行政策和道德的遵守情况,并进行数据挖掘,分析用户行为,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风险处置措施。 (六)寻求法律保障商业银行还应当考虑获得一定的法律保障,以防范因社交网络的误用和滥用而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 作者:胡棋智王虹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运营管理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德胜门支行 网络银行论文:商业银行网络安全论文 1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解决的原则 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网络规模、结构、通信协议、应用业务程序的功能和实现方式紧密相关,一个优秀的安全设计应当整合当前网络和业务特殊之处并全面考虑发展要求。商业银行的网络安全保护应选择分层次保护的优点,使用多级拓扑防护方式,设置不同级别的防御方法。访问控制是网络安全防护和防御的首要方式之一,其重要目标是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访问。访问控制技术所包括内容相对广泛,其中有网络登录控制、网络使用权限控制、目录级安全控制以及属性安全控制等多种手段。结合某些商业银行的网络系统和部分商业银行的网络和业务规划,谈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安全解决的原则。 1.1实行分级和分区防护的原则商业银行的计算机网络绝大多数是分层次的,即总行中心、省级中心、网点终端,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对应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实现对不同层次网络的分层防护。防火墙也根据访问需求被分为不同的安全区域:内部优秀的TRUST区域,外部不可信的Untrust区域,第三方受限访问的DMZ区域。 1.2风险威胁与安全防护相适应原则商业银行面对的是极其复杂的金融环境,要面临多种风险和威胁,然而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不容易实现完全的安全。需要对网络及所处层次的机密性及被攻击的风险性程度开展评估和研究,制定与之匹配的安全解决方式。 1.3系统性原则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御必须合理使用系统工程的理论进而全面分析网络的安全及必须使用的具体方法。第一,系统性原则表现在各类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和补充和专业方法的落实。第二,要充分为综合性能、安全性和影响等考虑。第三,关注每个链路和节点的安全性,建立系统安防体系。 2计算机网络安全采取的措施 商业银行需要依据银监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引进系统审计专家进行评估,结合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解决原则,建立综合计算机网络防护措施。 2.1加强外部安全管理网络管理人员需要认真思考各类外部进攻的形式,研究贴近实际情况的网络安全方法,防止黑客发起的攻击行为,特别是针对于金融安全的商业银行网络系统。通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组成多层次网络安全系统,确保金融网络安全。入侵检测技术是网络安全技术和信息技术结合的新方法。通过入侵检测技术能够实时监视网络系统的相关方位,当这些位置受到进攻时,可以马上检测和立即响应。构建入侵检测系统,可以马上发现商业银行金融网络的非法入侵和对信息系统的进攻,可以实时监控、自动识别网络违规行为并马上自动响应,实现对网络上敏感数据的保护。 2.2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内部安全管理可以利用802.1X准入控制技术、内部访问控制技术、内部漏洞扫描技术相结合,构建多层次的内部网络安全体系。基于802.1x协议的准入控制设计强调了对于交换机端口的接入控制。在内部用户使用客户端接入局域网时,客户端会先向接入交换机设备发送接入请求,并将相关身份认证信息发送给接入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将客户端身份认证信息转发给认证服务器,如果认证成功该客户端将被允许接入局域网内。如认证失败客户端将被禁止接入局域网或被限制在隔离VLAN中。[4]内部访问控制技术可以使用防火墙将优秀服务器区域与内部客户端区域隔离,保证服务器区域不被非法访问。同时结合访问控制列表(ACL)方式,限制内部客户端允许访问的区域或应用,保证重要服务器或应用不被串访。同时结合内部漏洞扫描技术,通过在内部网络搭建漏洞扫描服务器,通过对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相关安全扫描收集收集网络系统信息,查找安全隐患和可能被攻击者利用的漏洞,并针对发现的漏洞加以防范。 2.3加强链路安全管理对于数据链路的安全管理目前常用方法是对传输中的数据流进行加密。对于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敏感数据需要在传输过程中进行必要的加密处理。常用的加密方式有针对线路的加密和服务器端对端的加密两种。前者侧重在线路上而不考虑信源与信宿,通过在线路两端设置加密机,通过加密算法对线路上传输的所有数据进行加密和解密。后者则指交易数据在服务器端通过调用加密软件,采用加密算法对所发送的信息进行加密,把相应的敏感信息加密成密文,然后再在局域网或专线上传输,当这些信息一旦到达目的地,将由对端服务器调用相应的解密算法解密数据信息。随着加密技术的不断运用,针对加密数据的破解也越来越猖獗,对数据加密算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根据国家规定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使用国密算法。 2.4建立商业银行网络安全审计评估体系通过建立商业银行网络安全审计评估体系,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商业银行的优秀业务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数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掘风险隐患,制订相关的措施。[5] 2.5商业银行管理决策层对策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不仅要看所采用的安全技术和防范措施,而且要看它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和执行计算机安全保护法律、法规的力度。只有将两者紧密结合,才能使计算机网络安全确实有效。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还包括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和加强计算机的管理功能、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等方面。加强计算机安全管理、加强用户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观念,提高商业银行网络用户的安全意识,对防止计算机犯罪、抵制黑客攻击和防止计算机病毒干扰。 作者:王晓宇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信息科技部 网络银行安全研究论文 [提要]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网络经济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出现网络银行,这一金融领域延伸与扩展的新兴产业也在不断地推动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互联网属于开放、多元的平台,为此网络安全问题始终是对于网络银行与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对于网络银行的发展也不断提出新的挑战。为了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的困扰,需与时俱进地更新网络银行安全系统,采取最先进的手段和方法,强化网银的安全性能,全方位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 关键词:网络银行;网络安全;VPN技术 一、网络银行基本理论 (一)网络银行的定义。所谓网络银行,就是指基于网络信息技术,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所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的网络平台。网络银行可以是一种虚拟的交易平台,也可能是实体银行发展的互联网业务。通过计算机、网络以及传统银行之间的相互融合,能够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全面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比较而言,网络银行运行环境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而产生并形成的,不仅能够突破传统银行在经营时间、空间等方面的限制,而且网络银行能为客户所提供的网络交易服务的附加值不断增加,能够获得更加巨额的利润。(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阶段第一阶段:这一阶段是网络银行初期萌芽时期,作为计算机辅助银行管理状态的形成时期,主要集中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中后期这一阶段。在早期金融电子化技术的形成时期,各大银行的分支机构以及营业网点主要利用计算机来进行记账与结算工作,即简单的脱机处理阶段。发展到中期阶段,即20世纪60年代左右,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已经逐渐从脱机处理模式发展为联机处理系统,从而为银行之间汇兑业务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随后又出现了电子资金转账技术,这为网络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可行性与技术支持。第二阶段:这一阶段是网络银行不断形成的时期,作为银行电子化以及金融信息化形成阶段,主要集中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期。在这一时期,计算器的普及率显著提高,商业银行也已经将计算机作为银行发展的重点,即早期的个人电子银行业务。这一阶段发展到80年代左右,我国不同的商业银行之间逐渐形成了具有网络化的金融信息服务系统,而且与国外其他的商业银行之间的电子信息网络系统进行对接,从而促使全球金融信息网络系统的形成与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对于电子金融系统的发展与建设开展的方式更加多样,例如在线网络银行服务、自动取款机系统以及销售终端系统也在不断地形成与完善。第三阶段:这一阶段是网络银行不断发展并且壮大的时期,作为网络银行发展的新型阶段,从20世纪90年展至今。网络银行的功能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为用户提供自主服务了,而是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即时投资理财、在线交易、支付转账等一系列网络金融服务,这一过程标志着我国的商业银行从传统银行向现代银行转变已经基本完成。 二、网络安全对于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性 网络安全发展到现阶段为止,不仅局限于网络交易安全,而且还在于网络信息安全。即网络用户在利用网络银行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能否保证资金准确地进行收支,能否顺利地实现投资与收益,能否快捷地实现网络支付等。而且在网络交易过程中还要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是否足够保密,能否被不法分子获取而利用。所以说,网络安全问题不仅是网络银行发展的一种重要保证,而且还是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阻碍。如果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能够获得足够的保证,那么就会吸引更多的用户使用网络银行,保证网络银行业的正常发展。如果网络银行发展不能够得到保证,一方面会影响网络用户的信任,从而造成网络银行的发展困难;另一方面网络银行自身也会因为网络安全问题而出现故障,造成网络银行系统发展出现故障。 三、网络银行的安全对策 网络银行的安全对策有很多,现阶段VPN这一虚拟网络远程访问技术是发展和完善网络银行的必由之路,因为VPN技术包括隧道协议技术、加密技术、认证技术以及存取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能够实现私有隧道通信,确保用户的信息安全,保证网络银行的正常运行与发展。 (一)VPN技术的分类 1、隧道协议技术。隧道协议技术即将信息进行封装之后来进行的信息传递技术,简单地说就是在信息发出地进行封装,当信息到达信息接受地之后去掉封装,将信息还原成原始信息。这一过程中的封装技术就相当于建立的接收地与发出地之间的专有隧道一样,隧道协议技术又包括两种,即端对端隧道技术以及点对点隧道技术。端对端隧道技术是指将用户的个人电脑覆盖到用户所处的服务器之中,这样每一个端点的VPN设备都能够对于隧道的建立与资料加密进行负责,确保信息安全。点对点隧道技术是指将不同地区的局域网进行连接的技术。在这一过程中,局域网在内部传送资料时不会对资料进行任何的操作,但如果想要传送到网络外围环境或者其他的局域网络中,这些材料才会被加密并且经由隧道来传送到下一个相对应的节点设备。当节点获取信息资料之后,VPN设备就会将资料进行解封并且还原,然后再在局域网络内部进行传递。2、加密技术。VPN设备目前可以支持市面上主流的集中加密技术,包括但不限于RivesCipher技术、DES技术以及Triple-DES技术等。其中,对于密钥长度的选择主要依据资料的机密程度以及资料所用过的局域网络安全性等因素。如果VPN采用了加密技术之后,系统必须为用户提供密钥或者获取密钥的方法。目前最为常见的密钥管理技术主要是点对点协议(PPP)中的加密控制协议(ECP)、具备密钥管理功能的点对点加密技术(MPPE)等技术。如果资料过于敏感,VPN设备还会通过增加硬件来对模块进行加密。3、认证技术。所谓的VPN认证技术,主要包括密码认证协议(PAP)、挑战性握手验证协议(CHAP)以及MicrosoftCHAP的支持能力。认证技术一般也包括两种形式的认证:(1)用户身份认证。在建立VPN连接之前,VPN设备会首先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检验,从而保证发出信息的用户是合法的授权用户,如果在认证过程中选择了双向认证,还要检验VPN设备是否是授权的VPN设备服务器,从而防止非法的服务器来提供或者获取信息。(2)数据完整性与合法性认证。在进行数据传输之间,VPN设备会对于数据的来源进行认证,并且在传输的过程中检验信息是否经过非法篡改。而且VPN链路中的数据具有密码认证功能,密钥只属于数据发出者与数据接收者双方所有。4、控制技术。当VPN设备确认用户之后,就会对每一个用户来进行不同的全新认证,用户如果想要控制或者发送信息就必须接受身份信息的检验,并且要接受程序的认知,这样才能够保证设备清楚地了解信息发出者以及用户能够具有什么样的权限。 (二)VPN隧道通信私有化 1、封装通用路由器。为了实现隧道通信的私有化,首先应该使路由器封装技术,即为IP数据包添加IP头,然后对于数据进行私有化包装,进一步传送到其他局域网络。这样做的原因在于银行私有网络通常有着自己所规划的地址,所以无法与外部的互联网建立路由关系。2、点对点隧道协议。通过点对点隧道协议的建立,能够将数据包与控制包进行分离,这样一来数据包采用TCP控制,实现状态查询以及信令信息功能。首先要将数据包封装在PPP协议内,然后再封装到GRE协议中。 (三)VPN技术在网络银行中的应用 VPN的优秀是隧道技术,隧道的设置非常灵活。在点对点隧道中,远程客户的设备向网络银行申请隧道,再由两边的设备建立隧道并负责其之间数据的加密和解密;在端对端隧道中,隧道主要连接到两端的局域网,过程中数据包传递必须要通过一系列隧道,并由客户和网络银行两端的防火墙等网络边缘设备负责其安全。网络银行通过VPN网络中的远程拨入用户安全服务器对访问用户进行权限控制。在客户进行访问时,该服务器先确认客户是否有存取权限,同时向被访问设备发送客户IP地址分配、用户最常接入时间等信息对客户进行验证,若信息完全相符,就允许建立隧道,否则隧道就会终止。网络银行通过附加了提高安全性标准协议的IPSecVPN技术对数据进行加密、认证客户身份。IPSec包含了用户身份认证、查验和数据完整性等内容,具有安全性高、可靠性高以及可灵活扩展等优点,实现了可移动用户的网络互联,为银行更多的业务需要提供了技术保障。在银行与其分行之间建立VPN隧道,形成银行自有的信息传输系统,利用互联网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为客户提供更多服务。既保证了安全性,又节省了开支,加快信息传递,提高流程效率,提升了银行的优秀竞争力。 四、结论 网络银行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已经成为广大网民必需的网络技术,不仅表现在网络银行具有最全面、最集中、最突出的包容形式,而且也代表着银行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网络安全对于网络银行的安全威胁都是无时无刻的,要想解决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工作,就要充分利用VPN网络技术,从而实现网络银行安全稳定的发展。 作者:石博夫 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参考文献: [1]孙玉石.浅析我国网上银行及发展对策[J].企业技术开发,2007.6. [2]贺继东,商杰.网络银行安全威胁与对策[J].网络通讯与安全,2007.2. [3]宋士炯.基于VPN技术实现银行电子网络安全通信[J].技术交流,2007.6. 网络银行论文:法律制度监管网络银行论文 应当说在我国的法制化建设的过程中立法一直都是比较完善的一部分,虽然由于法律需要一定的稳定性同飞速发展的社会需求可能会有一定的冲突,但就实际情况来说,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可能深度不够,但是广度还是足以涵盖大部分的范围。而对于网络银行这种相对新兴的行业来说,由于法律规范并不能够对于其未来进行太好的预测,因而在进行规制的过程中,必然的会遇到一些麻烦。这也就需要把实效性和稳定性统一整合一下,才能够把网络银行方面的法律规范真正的完善下来。 1.现阶段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 1.1网络银行概述 网络银行的出现和发展,可以说都是近十几年的事情,这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技术能够进入金融领域的结果。可以说网络银行的出现是金融业的一大突破性的发展,这使得金融业务的载体进一步的虚拟化了,从货币的虚拟化开始就走向的一个趋势,进一步加强了资金流通的便捷性,也给金融产业带来了全新的领域。应当说现阶段的网络银行已经非常普及了,大部分的实体银行都已经开通了网银业务,对于本身的业务涵盖面也越来越广泛,从网络银行的交易量来说近几年都能保持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增长,可以说在速度方面完全超过了普通的金融载体。可以说只要通过连接网络就可以实现完全的服务,也必然的给生活带来的无尽的可能。这样的情况,也就是网络银行业务所带来的巨大变化。 1.2网络银行的监管相关法律 现阶段我国在对于网络银行的监管方面只能说初具规模,这跟情况变化的迅速以及本身的法律稳定性有一定关系。因而这方面的问题可以说一直都存在,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现在最主要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是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应当说这仅仅是银监会制定的规章,在效力方面比之一般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有一定的差异,另外散见于电子签名法等一些相关的法律文件中[1]。由于本身的网络银行业务发展就属于新兴状况,也很难进行预测和预判,因而往往也只能通过相对低级别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然后利用其灵活性的优点来对于网络银行的监管进行及时的规制和改善。 2.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1法律效力偏低 效力偏低可以说是之前所叙述到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由于缺少专门的法律层面的规范对于网络银行监管问题做一个比较总结性的规制。就现在的法律体系来说,相对而言完全针对网络银行的部分多数为规章,涉及的部分虽然有法律的层次,但是数量较少而且并非专门讨论,只是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的交集而被提到。因而就现状来说,法律效力偏低而对于实际情况的规制能力也很难完全的保证,更是难以完全保证权威性,而且需要承认规章和一些使用的银行章程还存在着冲突的状况,这也进一步增加了混乱的情况。 2.2涵盖范围不够全面 覆盖面不够可以说也是法律所很难解决的问题,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从而带动的电子商务本身也是在领域方面的更新极其迅速。法律由于需要维持一定的稳定,尽可能的避免在短时间内多次修改,但是需要承认这样也和对于现实快速发展的跟进要求相冲突,很难真正地捕捉到所需要规范的领域的及时更新。因而在覆盖范围方面,难以及时全面的进行调整,也是一大问题[2]。 2.3准入制度过于严格 准入制度的严格本身并非坏事,而且对于网络银行的安全有很大的益处。这个行业本身就因为虚拟性会给金融行为制造很大的风险,因而准入制度方面的确应当进行一些规范来禁止本身不够成熟的网银经营。但是也需要承认,过于严格的准入制度也并非好事,由于作为新兴行业本身的发展潜力巨大,而且在融资方面也会有很大的益处。如同现阶段一样,任何业务的开展经营都需要批准,而且审批相对比较耗费时间的状况下,也并不利于鼓励竞争,对于长期发展来说,并非有太多的好处。 3.完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3.1完善立法,制定更高级别的法律规范 法律效力方面的问题可以说一直困扰着网络银行监管,由于缺少统一的规范,而相关的针对性法律级别相对低,而且也并没有能够完善的进行调整,因而在立法方面可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内容。应当说这些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业务已经逐渐发展趋于成熟了,因而也是可以进行相关的运行方面的资料收集,并且进行统一的法律规范制定了。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需要在效力上提高到法律形式,也需要在覆盖面方面有着近一步的深入能够影响到现阶段网银业务的大部分范围,也将真正的完全将网络银行监管纳入正规化的法制体系内,完成对于其的监管结构设置。 3.2将网络银行监管体系系统化和统一化 网络银行业务因为本身的风险性很强,再加上涉及的资金范围可以说特别的广泛,因而进行调控的制度设计方面,必然不可能过于简单。需要在对于网银业务的各部分的监管方面进行有效的配合,形成系统性监管,在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引发整体的关注和努力,才能够真正地把问题风险降低下来。对于统一化的管理来说,也有其必然的趋势,由于分化的管理方式越来越多,所面临的领域重合程度也在增加,因而完全分化的互不干涉的管理方式,必然的很难对于管理效率达到最好,更容易在重合部分被钻空子。因此,统一的管理模式有其必要性,也是发展趋势所决定的[3]。 3.3市场准入法律应当适当放松 如同之前所说,过度严格的准入制度固然降低了风险的发生概率,但是也给这个新兴产业造成了过高的门槛,对于自由竞争颇为不利。网银本身就是新兴的部分,在这方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是行不通的,只有鼓励并且规范,才能够真正地把网络银行的监管完善下来,使之有效地执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决定了发展本身的需求,但行业本身风险也决定了要严格。因而在放松的同时,不能不注意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以及对于已经出现问题的善后处理解决措施。通过完善的体系化运作,才能够真正地把管理有效的执行下去。 作者:何龙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网络银行论文:客户风险感知网络银行论文 作为新兴的服务产业,网络银行是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而出现的,它的发展时间并非很长,但发展速度却相当迅猛。网络银行打破了时间的传统银行限制,不仅是为企业客户,而且也为个人客户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与效用。然而,网络银行的普及,使网上银行的内部结构与产品设计及其消费变得极其复杂,广大客户面临很大的难题,甚至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从而大大提高了客户的风险。 一、文献综述 国内学术界对网络银行的风险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并取得一系列颇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商晓航(2006)认为,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银行业与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而充分利用网络银行在我国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大力发展网络银行业务,是今后中资银行拓展市场,与外资银行竞争的有利武器。技术创新在为银行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使银行产生了新的风险形式,对传统的银行业监管提出了挑战,使我国监管当局面临着重要抉择。谷立日(2002)认为,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全球化、金融管制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公用计算机网络(主要是指国际互联网)成为了金融业关注的焦点。车志红(2009)认为,网上银行以网络技术为手段,突破时空的限制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的银行服务,并以这种低成本、高收益的特性使得世界各国都将其视为银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刘云(2013)通过网络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对比,探索网络银行监管的内容,并指出,网络银行和传统商业银行竞争所带来的必将是更加贴心的金融服务产品的推出和更加便捷的金融客户体验。兰婷等(2013)在厘清网络银行的一般概念及含义后,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和调查,通过研究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特点及状况,指出我国网络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就我国网络银行的监管情况做出讨论,并对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策略提出了建议。施莉钦(2012)认为,随着以网络技术为优秀的信息技术在全球的迅速发展,我国银行业也因此面临着巨大变革,网络银行业务已经越来越被民众所接受。尹龙(2001)认为,由于我国的网络银行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快速、跳跃性、单一形式等特点,这不仅使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着网络银行发展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在安全、信息与发展模式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问题。吴晓云等(2008)认为,网络银行已经成为银行业保留老顾客和获取新顾客的一种新兴的服务渠道,而有关顾客采用网络银行影响因素的研究也越来越激发兴趣,引起关注。感知风险和信任是网络银行顾客最为担心的因素,但这似乎并没有引起学者们的足够重视。 二、问题的提出 网络银行的规模不断地扩大,办理网上业务的客户也越来越多,网络银行的效用也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网上银行可以办理多种业务,包括网上支付、网上转账、网上购买基金、债券等一系列业务,客户本身在进行这些业务时,是否也曾考虑过这些环节可能会给自身带来风险呢?这是本次研究所要探讨的问题,根据理性的判断,任何进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客户或多或少会考虑其风险的发生,这是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出发点来说的,但是,网络有用性占据了客户的思想,使大家逐渐忽略网络银行的风险性。因此,下文主要针对网络银行客户风险感知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立足于有用性这一视角,探讨主要是由哪些因素影响着客户的风险感知。 三、研究假设 (一)假设1:女性对于网络银行的风险认知程度强于男性在网络银行的有用性及其风险感知方面,女性比男性的风险认知度更大一些,即女性对于网络银行的敏感程度更强。在实际的生活中,女性的心思比男性更为缜密,对于网络银行的选择就会更为慎重一些,对于网上支付,网上转账等网上业务,相对于男性来说就会更多一些,在进行这些网上业务时,她们会综合更多的因素来考察网络银行的有用性与风险性,最终在两者之间做出权衡,因此,网络银行客户风险感知的程度必然会表现出显著的性别差异来。 (二)假设2:客户的年龄与网络银行客户风险感知的程度成正比我们都知道,随着年龄的增长,自身的阅历和见识也会提高,对于各种问题的看法也会较年轻者的看法有所改变,年长者的逻辑思维比年轻者的更加缜密,再加上自身的经验以及主观判断,显然会比年轻的客户更老练、更有见地。因此,对于网络银行的有用性及其带来的风险性的考虑也会比年轻的客户考虑地更加全面,不会像有些年轻气盛的年轻人一样,做事情莽撞冲动,所以网络银行客户风险感知的程度与客户的年龄成正比,即年龄越小的客户对网络银行的风险性的认知程度越小,年龄越大的客户对网络银行的风险性的认知程度越大。 (三)假设3:客户开通的网上银行的数量与风险感知成正比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人拥有一到二个网上银行,在我们的调查结果当中,得出的普遍结果就是对网络银行的有用性及其风险性的认知程度比较弱,而对于拥有网上银行数量为三个甚至三个以上的客户来说他们对网络银行的考虑更加全面一点。这个调查结果和我们的实际生活的联系还是很密切的。可以想象,如果每个客户所开通的网上银行的数量越多,他对于网上银行的业务进行选择的可能性就会越大,选择起来就会更加的谨慎,因为接触面越广,他们感知风险的机会就越多,就越能洞悉其中的潜在风险,而这是其他客户无从知晓的。因此,网络银行有用性影响客户风险感知的程度与客户所开通的网上银行数量呈正比。 四、网络银行有用性影响客户风险感知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 为了检验上述的一系列研究假设,特设计如下的计量模型:risk=a+β1gender+β2age+β3occupation+β4familiar+β5account+β6 busin+β7use+β8relation+ε其中,α为常数项,βi(i=1,2,3…11)为回归系数,ε为残差项,各解释变量的经济含义与赋值规则如表1所示。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 为了确保调查数据不存在较大的误差及影响研究假设的实证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在进行数据的回归分析之前,有必要对这些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由此可以呈现出各个变量的基本统计特征是否正常,若出现异常,观测出各个变量异常值的存在状态,并对异常值的产生原因进行合理的分析。关于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见表2),我们可以很直观的看出,研究样本中的男女比例接近1:1。并且,调查问卷者的年龄分布中,有86.75%的问卷回答者的年龄在30岁以下,14.25%的问卷回答者的年龄在30岁以上。另外从职业角度来看,有74.75%的回答者为学生,其他的为国企、私企员工、自由职业者、公务员等其他职业。同时,该数据还显示出,有49.8%的客户拥有1个网上银行账户,41%的客户拥有2个网上银行账户。最后从客户对于网络银行有用性与风险性的关系来看,有72.5%的客户认为网络银行的有用性与风险性是并存在的,其他客户的态度是网络银行的有用性与风险性是大小不等的。 (三)回归结果与经济解释 基于离散变量模型的基本思想和调研数据的定性特征,本文将结合这些特征并运用计量经济学软件Eviews中的probit回归方法、logit回归方法和extremevalue回归方法,对研究假设模型分别进行两次这三种不同回归方法的回归分析,第一次为对所有解释变量进行回归,第二次则是在第一次回归结果的基础上,剔除不显著相关的变量后所进行的回归分析,见表3。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方程2的回归结果比较理想,符合本文的研究需要。因此,下文以表中的方程2为例进行重点分析。在方程2中,我们发现relation、gender、account、age、business这五个因素对客户的风险认知有显著的影响,这里我们选择最有代表性的几个变量进行分析:第一,在大量的调查中,客户的性别与风险的认知程度成反比,即女性比男性更具有风险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女性比男性的思维更加缜密,考虑事情更加全面,因此在我们所调查的200个男性与200个女性的调查结果中,男性的风险认知程度远小于女性,即客户的性别与其风险的认知程度成反比。第二,客户所开通的网上银行的数量与风险认知程度成正比,即客户开通的网上银行的数量越多,对风险的警惕性越高。这与股民买卖股票有类似的道理,买卖股票的次数越频繁,其所考虑的因素就会越多,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对风险的考虑就会越全面,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的数量越多,就会更加谨慎的去考虑是否进行更多的投资,这都是基于网络银行有用性的角度来考虑的,通过权衡网络银行的有用性与风险性之间的关系来进行选择,因此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的数量与风险认知程度成正比。第三,通过调查结果显示,客户的年龄与风险认知程度成正比,即年长的客户比年轻的客户更加重视网络银行带来的风险。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说明年长的客户积累了更多的经验,比年轻的客户更有策略,因此,其对网络银行的风险认知程度更高。第四,人们所从事的职位越高,其对网络银行的风险性的认知度越高。职位越高,越会珍惜每次机会,得到盈利,其对网络银行的有用性及其风险性的考虑更加全面,谨慎选取。最后,relation这个因素说明,越将网络银行的风险性考虑进来的客户就会越加重视网络银行的有用效果,只有将网络银行的风险加以考虑,才能对网络银行的有用性及其风险性进行权衡,最终进行选择。不难发现,前文所提出的研究假设均得到证实。 五、结论与建议 由实证检验和经济分析可知,网络银行的风险是依稀存在的,其风险性与有用性是相生相伴的,基于有用性的视角,我们有以下几方面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由网络银行的风险感知程度与客户所办理业务的数量成正比的角度来说,银行部门、国家或者客户本身应该倡导客户进行多方面的银行业务,让大家意识到网络银行风险性的存在,经过多业务的开展来警醒大家,不要只在意网络银行给大家带来的效用的高低,还要更加清楚地认识风险性,在这里所提及的网络银行的风险性是基于其有用性的视角。 (二)政策性建议 为了提高大家的风险性认识,可以开展类似的网上银行模拟环节,通过模拟这几阶段的认识,切实增加客户的风险认知程度。通过降低网络银行的风险性,客户从网络银行的有用性中得到更大的效用,网络银行的效用与风险是并存的,只有正确的处理好网络银行两个不同的方面才能更好地从中得到更大的效益,完善网络银行的结构。 作者:张颖单位:天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网络银行论文:混业经营网络银行论文 与传统银行相比,网络银行有开展混业经营的先天优势。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吸引了大批高层次客户,这些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的满意度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经营前景至关重要。本文依据规范分析和实证检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影响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的主要因素,为提高网络银行运营效率提供决策依据。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一)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网络银行的研究文献很多,在此做一简要介绍。刘家一(2007)浅谈了我国网上银行的应用与发展前景。姚本元(2009)剖析了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的问题。尹龙(2001)认为我国网络银行发展迅速,但对其快速的发展却没有配套的监管,且阐释了数字化时代的中国银行业。戴逸飞(2004)认为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必将走向混业经营的道路,但在这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李兴智与丁凌波(2003)探讨了网上银行与传统银行的内在联系。Chothier,Frustetal和Webe(2000)认为虽然网络银行的需求在不断增加,但不安全的交易系统及各种网络风险都会对商业银行是否开设网络银行的决策起到影响。美国营销专家Parasuraman,Zeitaml和Berry等人(1988)提出了目前影响最大的服务质量模型,服务质量评估采用的是差异比较分析方法。 (二)问题的提出 银行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网络银行作为传统银行的新据点,如果能又快又好地推出混业业务是极具创造性和影响性的。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提出打破了网络银行仅限于简单存款、网上支付等业务模式,拓宽了网络银行的业务范围,为我国网络金融注入了新鲜血液。与此同时,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开展又面临着许多挑战。虽然网络银行比传统银行在服务上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目前有限的服务供给还是很难满足广大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服务水平仍存在滞后问题。对于混业业务这种在传统银行中都没有取得很大进步的情况下,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更是面临无人问津的局面。此外,即便是有客户在网络银行办理,但客户对其办理的业务的满意度也不是很高,这就造成了不愿再次尝试的局面。因此,客户对混业业务的满意度受哪些变量的影响和如何提高客户对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成为急需研究的关键问题。 二、研究假设 根据对网络银行客户市场的调查和分析,可以提出以下三个研究假设:假设1: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创新能力与客户满意度正相关。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推出是顺应金融市场体制改革的大举措,不仅对客户来说是新鲜事对网络银行本身也是如此。对网络银行而言,只有通过不断地改革创新才能使混业经营的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安全不断加强、有益不断稳定。网络银行正是通过不断地改革创新才使客户对其满意度不断提高。由于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也在不断地改革创新力求满足更多客户的更多需求。因此,随着网络银行混业经营改革创新项目的不断推出,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假设2:客户办理网络银行业务的频率与客户满意度正相关。随着我国网络金融的蓬勃发展,网络银行已成为年轻学生和网购达人不可或缺的支付体系,但是,社会大众对网络银行的需求并不局限于网络支付业务。尤其随着网络银行各种相关法律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出台,不仅是以上客户对网络银行的需求越来越大,各企事业单位员工及普通大众也对网络银行青睐有加。对这些社会群体来说网络银行提供的证券投资、金融保险等混业业务是他们频繁光顾的业务,随着他们办理网络银行业务频率的增加,自然会对网络银行提供的有关混业业务加以关注和尝试。总的说来,由于网络银行相比传统银行本身所具有的方便快捷、服务质量好等诸多优点的推动,客户在网络银行办理的混业业务不差于甚至更优于普通商业银行的混业业务,这自然就会使客户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假设3: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兴趣与客户满意度正相关。网络银行的出现极大满足了客户在网络上办理业务的需要,凭借这一点使越来越多的人对网络银行表现出极大兴趣从而推动了网络银行的发展。混业业务增强了网络银行对金融市场变化的适应性,能为中小客户提高质量服务和降低服务成本。网络银行混业业务要想得到发展就要有人参与进来,要想有人参与进来就要引起大家的兴趣,让客户愿意办理混业业务。客户在网络银行办理混业业务时会对网络银行与商业银行的混业业务作比较,如果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没有让客户感兴趣的地方,客户很可能不会在网络银行办理,所以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要紧紧抓住客户的兴趣点,让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感兴趣。只有这样,客户才极有可能在网络银行办理,客户的满意度自然就会提高。因此,随着客户感兴趣程度的增加,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满意度也会有明显的提升。 三、实证分析 基于离散变量模型的思想和实证分析所使用的调研数据的定性特征,本文运行排序选择模型对上述研究假设进行实证检验。 (一)模型设计 为了检验上述的研究假设特设计如下的计量模型:satisfaction=a+β1gender+β2age+β3income+β4frequency+β5complexity+β6interest+β7satisfaction+β8reasonable+β9innvoate+β10future+ε其中,α为常数项,βi(i=1,2,3…10)为回归系数,ε为残差项。 (二)数据来源 由于本研究所涉及的是微观个体数据必须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采集,为此可以基于变量信息设计调查问卷,然后按照赋值规则将调研结果转化为定量数据。具体数据采集方法有:第一,邮件调研:把问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好友邮箱并收集有效回复的邮件进行统计;第二,亲自分发问卷调研:在教室、图书馆、宿舍楼区、地铁公交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分发问卷并收回有效调查;第三,电话调研:个别无法以邮件等方式获取信息的通过电话问答方式来收取有效问答。(三)描述性统计分析为呈现各部的基本统计特征和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值,在回归分析前要对之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从所采集样本中可计算出,性别平均值为0.38,男性和女性受访者比例显示很接近;年龄平均值为29.16,反映出受访者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所以可推断出被调查者的职业多为学生和上班族;普及度均值为1.8,反映出网络银行具有很大的普及度;办理业务的复杂程度均值为2.40反映出网络银行传统支付业务和转账业务比较受欢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兴趣均值是0.09,这反映出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混业经营的关注程度是无所谓的,即在哪儿办理都成只要能满足消费需求即可。(四)回归结果与经济解释基于离散变量模型的思想和调研数据的定性特征可运用多元模型的回归方法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从分析结果中不难发现,解释变量income、reasonable在任何种分析方式下都不具有统计显著性,frequency仅在Logistic分析方式下具有统计显著性,其他几个解释变量在各种情况下在各水平上都具有统计显著性。基于这种理解以方程3分析结果为例对模型做更为具体的经济解释:第一,方程结果表明,客户对混业业务不断改革创新能力的评价在5%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系数为0.27,说明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改革创新能力对客户对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看待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未来发展应主要从客户对混业业务的评价入手。评价越好满意度越高,代表着客户极有可能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继续在网络银行办理相关的混业业务。更多客户的好评带动其他还没办理的客户,从而推动了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前进。混业业务对网络银行打破分业业务的管制起着破冰石的作用,这在提高客户满意度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二,方程结果表明,客户使用网络银行的频率在10%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系数为0.25,说明客户使用网络银行的频率对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目前网络银行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中不可或缺的角色,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网络银行办理业务,其中包括简单的存款和网络支付业务,也包括较为复杂的证券投资、金融保险等混业业务,满足了大众对网络银行的不同需求。对那些经常在网络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来说,他们对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的需求也随着在网络银行办理业务次数的增加而增大网络银行顺势推出的混业业务,也使他们对网络银行的满意度大大提升。第三,方程结果表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兴趣在1%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系数为1.02,说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兴趣对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有着正相关性关系。从网络银行在我国出现到现在客户对网络银行的偏爱程度对它的飞速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网络银行每推出一项新业务就有大量的客户表现出十分强烈的兴趣,从而带动了网络银行的迅速发展。混业业务作为其中一项中坚业务自然也吸引着许多客户的目光,客户对混业业务的感兴趣程度大大超过了网络银行的简单业务。网络银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推出混业业务,自然使客户对混业业务的满意度大大提升。第四,方程结果表明,客户的年龄在1%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系数为0.02,说明客户的年龄与客户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我国网络银行的客户绝大多数是上班族,他们在网络银行办理一些有关业务可以方便他们日常消费。当然,随着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逐步推广,多数客户也会在网络银行办理一些贵金属、外汇、证券投资等业务来投资理财。对办理了这些业务的客户来说,网络银行为他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理财渠道,这自然会增加他们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所以客户在网络银行办理的复杂程度与客户的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第五,方程结果表明,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未来发展程度在1%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系数为0.71,说明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未来发展的程度与客户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对于我国网络银行的运行主体来说混业业务的推出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虽然在推出运行的过程中会面临着诸多挑战,然而挑战也是机遇。更多的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推出是持支持态度的,只要严格把握国家政治运行方针,遵守法制制度框架,加之网络银行积极收集与整理客户反馈的意见,认真做好混业业务的改革创新,使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更符合广大客户的要求,那么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的满意度自然也会逐步提升。所以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未来发展程度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 四、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不但前文所提出的三个研究假设均得到证实,而且实证检验还发现年龄和性别等因素都显著影响着客户的满意度。据此,提出如下几方面的建议以推动网络银行混业经营业务的健康发展:第一,由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改革创新的评价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呈正相关性,因此网络银行应对办理混业业务的客户的评价重点对待。网络银行应不定期对办理混业业务的客户的评价进行调查,总结相关不足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此外,要在这方面加大资金投入量,使客户能方便简洁地掌握混业业务各个阶段的操作步骤,提高混业业务的服务质量,要让客户愿意主动提出意见并有便捷的途径反馈意见,要针对客户的合理意见进行不断的创新改革。只有这样,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的评价才会越来越高,进而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第二,由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感兴趣程度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呈正相关性,因此网络银行要将此作为发展混业业务的重点要素之一来对待。网络银行应加强对混业业务的宣传,激发客户对混业业务的兴趣,还可以视情况推出一些优惠连带产品使客户更有兴趣投资混业业务。此外,网络银行还应具体收集客户关于混业业务的相关反馈,统计出客户到底是因为哪些方面会对或者不会对混业业务感兴趣,要将混业业务的实质有益部分呈现在客户面前,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感兴趣程度,再结合客户对混业业务的评价逐步改善进而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第三,鉴于我国银行网络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因此在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混业业务营销战略和服务方式的同时要加大对银行网络化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开通,为建立规范统一、布局合理的全国安全认证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朱如萍单位:天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网络银行论文:网络银行金融监管论文 一、银行业的网络化 1.技术要求不同。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技术水平做支撑,除了内部计算机以及网络基础外,还需要建立供客户需要的信息服务器。服务器通常用来处理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而对于客户,则要求其对网络使用有一定的了解。传统银行则比较直接,用户只需向办公窗口办理业务即可。 2.开展业务的范围不同。传统银行多半是通过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来办理业务,每个网点也需要一定的人数在进行服务。网络以一种全新的服务方式来为客户提供服务,只要有网络覆盖的地方,用户登录银行网的首页,登录即可完成存款、支付等业务。无需排队等候,也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 3.服务方式的不同。与传统银行的商业银行相比,网络银行能够给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网络银行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向客户提供服务,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快捷性。网络上的业务品种多,便于用户选择。而且网上购物、证券买卖、保险理财等,客户可以不用排队即可办理所有业务。 二、网络银行业务主要面临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结于合同关系。这里的合同关系不同于通常的合同关系。主要特点有,其一,当事人之间无需纸质的合同书。其二,银行与客户之间订立合同,往往以预先告知为前提,客户只需准备材料,履行一定的申请程序即可。其三,快捷性,用户办理业务时间短,一旦完成,不易更改。其四,在交易关系中,银行掌握主动权,信息,规制制定都有很大的话语权。网络银行对整个金融体系稳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金融创新与信息发展的产物,比监管传统银行更具有特殊性。 (二)消费者权益问题 1.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在现代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重要。网络支付主要包括两方面信息,一是基本信息,二是交易信息。网络信息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网络的开放性,在互联网上存在相关人对用户的信息进行窃取、传播、公开使用等行为。由于技术水平的有限,他人进人系统,破解密码,最终客户的信息就会受到损害威胁。二是网络银行工作人员有可能侵犯支付客户的个人信息。在客户开通某项业务时,需要填写大量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很难说是开通某项业务的必要信息。另外,支付平台有可能利用Cookies等网络技术工具跟踪分析用户的网络行为。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支付平台能更容易收集、监控、锁定、描绘、分析甚至向第三方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变的异常重要。 2.虚假支付网站的问题。随之网络支付越来越方便、快捷,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网络购物也增加了一定的风险。加之网络监管立法的缺失,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网络钓鱼”是一种诈骗手段。不少网友受到诈骗,而且即使报案,追讨时间长,难取证也是一大问题。 (三)网络支付责任承担的问题 网络支付与支付差错相联系。一旦支付出现差错,就可能产生两方面问题:一是发现损失后,客户与网络支付方各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如何能避免损失和减少损失。二是对于无法避免的损失,如何在客户和网络支付方进行合理分配。这两方面问题需要在既要兼顾效率又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平衡。 三、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现状考察 (一)我国网上银行现有法律框架 我国法律监管体系已经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中。我国银行业监管对网络银行业务监管也很重视,一般是有国务院银行业务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网上银行的监管,以及制定相应的规章来履行职责。大体上,我国的网上银行监管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传统银行没有做太大改变,依然延续先前的管理原则。包如2004年2月2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以及同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对传统法律的规制主要适用,如出现新的问题,将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调整。我国的网上银行仍然延续着传统银行的特征,因而,这一部分法律也会对传统银行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因而不能忽视。二是规范电子支付以及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要2014年1月26日《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2014年5月28日工商总局关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电子签名法》和《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互联网所带来的问题而制定的,因而对网上操作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三是适用于对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通常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进而去影响社会。从而应有相应的规范去指引它们沿着合法的道路前进。这类法律比较多,如《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另外还有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2012年12月28日《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等。 (二)我国网络银行监督主体分析 我国监管主体的发展历程来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监管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我国人民银行早在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就确立了相应职责。职责之一就是对金融业和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对金融市场的监控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审批,促进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和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为规范我国网络银行的长远发展,有效防范网络风险,公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随后相应地公布了关于落实《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通知。这些规定弥补了我国对网上银行监管方面的空白。在监管制度方面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它对于网上银行在细节方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对我国网络银行能沿着正确、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指导。但拥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还在初始阶段,很多交易类型、业务品种还没有出现,因此,法律的适用方面得到了制约。第二个阶段,以中国银监会为代表的监督主体。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银行业主体的变更,网上银行发展又有了新的变化。为了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银监会作为全国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者,负有重大的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制定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银行业监管的部门规章。《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三部法律的指引。相对于之前的法律,更加细致。不但对市场准人和退出、风险责任方面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而且对业务外包管理、跨境业务活动管理有了明确规定。对于网上银行越来越对信息技术重视,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2009年6月份公布了《商业银行信息风险管理指引》。 四、解决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网络银行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进步。但面对新问题,我国法律保护的远远不足,金融监管法律的出台往往是等到出现问题的时候,网络的迅速性,也在检验法律的漏洞和缺陷。网络资金监管缺少有效的法律依据,阻碍了监管权的有效执行。完善电子金融体系,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加快对网络发展出现的第三方支付立法,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行为,避免出现集体“跑路”的现象。 (二)网络金融业务的实质上表现为数据的传输和储存,其中任何一环节的不足都可能导致信息出现泄漏或受到攻击,损失是巨大的。所以加强技术风险监管,完善网络支付内部控制成为网络监管的尤为重要的一个方面。目前我国的网络金融信息系统尚没有自己的优秀竞争力产品,仍需要向发达国家进口,这就会对内部进行潜在的威胁。对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做出适当的调整。考虑到金融业务的长远发展,加强银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行业统一标准。如网上认证系统。目前我国的网络认证中心仍然只能保证一对一的网络交易安全。因为每个金融机构使用各自的安全协议,所以,加强合作是必要的。 作者:裴昭华单位:黑龙江大学 网络银行论文:电商系网络银行论文 一、网络银行与网络小贷的“脸谱关系”比较 如果说网络银行是个比较陌生的概念,那么网络小贷大家就比较熟悉。我国网络小贷的一个典范就是阿里金融的互联网小额贷款(简称阿里小贷)。阿里小贷服务其电商平台上的个人和企业。从开户流程上来看,阿里小贷不需要再单独开户,与其电商平台上的账户紧密绑定;从资金来源看,以浙江为例,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其资本金和不超过资本金100%1的银行借款;从资金放贷流程来看,阿里小贷是将贷款打入合格贷款人对应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支付宝)中,贷款人可以通过传统银行将贷款提现使用,或直接利用第三方支付系统转账。我们称之为网络小贷的“脸谱关系”,如果把网络小贷、第三方支付、传统银行、个人与企业分别比喻成左眼、右眼、鼻子和嘴,那么它们及相互之间的开户、资金来源(存)、资金供给(贷)等行为形成的关系,我们称之为“脸谱关系”2。网络银行与网络小贷存在较多的相似性。网络银行是不依托传统银行、基本没有物理网点、业务完全依赖于互联网渠道的特殊银行机构,该类银行通过电子通道主要提供零售以及小额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存贷款、账户管理、金融顾问、电子账务支付以及诸如电子货币等的其他服务。目前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网络银行,但是如前所述,众多电商已经站在了网络银行的起跑线上跃跃欲试。从“脸谱关系”看,网络银行“脸谱关系”是将“小贷脸谱”中的“网络小贷”替换成“网络银行”,并且其间的流程和关系变得更加复杂。网络银行开户可能需要借助传统银行或第三方支付;资金来源有自有资本、个人或企业存款(假设网络银行利用现有第三方支付作为其主要支付结算网络,其资金流动路径为431),第三方支付的备付金3(资金流动路径为1),从传统银行的同业借款(资金流动路径为2);贷款与网络小贷相同。从图中可以看出,以阿里巴巴、腾讯、苏宁、京东为典型的各电商若成立网络银行,它们将与各自集团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财付通、易付宝、网银在线等)、其他传统银行、个人与企业4一起成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参与方,这四者相互依存、竞争合作,又存在不可忽视的风险,我们也将从竞争合作与潜在风险两方面入手分析互联网银行的金融生态问题。 二、网络银行“脸谱关系”中的竞合关系分析 (一)开户 开户作为银行开展金融业务的必要操作,是各银行间争夺客户的最直接表现形式,而网络银行因为没有物理网点,其开户必须通过其他方式,其中必然会涉及与传统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与竞争。 1、合作关系。 一是网络银行可能会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开户。由于没有物理网点,网络银行开户可以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进行开户操作,因为现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已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实名认证方式,所以网络银行既可以直接将已经实名认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转为网络银行的私人账户,又可以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对成熟的实名认证模式来进行新开户,这对网络银行意义重大:以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最大的支付宝为例,其注册用户数保守估计已超过7亿,占2013年3季度全国累计发卡量(39.66亿张)的17.7%,更是全国信用卡发卡数的近2倍,是一个巨大的客户来源。二是传统银行能够为网络银行提供用户开户、实名认证上的便利。网络银行由于没有物理网点,其开户除了利用上述第三方支付平台之外,利用传统银行进行三方认证开户也将是其主要渠道之一,并且从本质上来看,支付平台的实名认证同样也必须依赖传统银行。从操作层面来看,一种方法是传统银行柜台代办网络银行实名认证,另一种方法是目前大量第三方支付平台采用的,通过确认其注册用户传统银行卡信息的真实性来进行身份认证,而这种方式并非互联网金融机构独有,现在多家基金公司就提供通过向关联银行账户“小额划款验证”的方式进行开户。 2、竞争关系。 开户的竞争在本质上是网络银行和传统银行的客户争夺,如果网络银行通过传统银行柜台进行实名认证开户,那么传统银行未来可以有针对性地争夺此类客户。首先,柜台代办使传统银行可以识别出网络银行的客户,在未来传统银行发展互联网直销银行时可以将此类客户作为重点营销客户。其次,传统银行还能通过分析此类客户在传统银行中的交易历史、资金流向等特质,根据其历史习惯搜集数据进行分析,从而研发针对性的新型业务品种与渠道,吸引此类客户回归,提高自身经营效益。 (二)资金来源 1、合作关系。 一是网络银行可以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吸收存款来实现“三赢”。网络银行既可以吸引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户将资金余额通过“自动转存”等方式将平台备付金转化为存款,又可以直接吸引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备付金存入成为存款,还可以利用支付平台优势将其他银行存款营销至网络银行的存款,而这种操作能实现网络银行、支付平台、用户的“三赢”:网络银行吸收到了存款、支付平台余额的下降可缓解平台实缴资本的压力、用户也能使网络购物时的沉淀资金得到相对传统银行更为可观的资金收益。二是网络银行可以与第三方支付合作开发更符合需求的理财产品来提高用户“粘性”。从6月份上线到突破千亿,“余额宝”仅用了5个月的时间,这也超过了大部分国内小型银行的存款规模。与此同时,国内小银行普遍面临着由于缺乏主动性存款导致的资金来源慢的发展瓶颈,这“一快一慢”折射出储户在旺盛的理财投资需求的情况下缺乏理财投资渠道的尴尬。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合作也能实现双方的共赢,网络银行销售了理财产品的同时,支付平台则能通过流量导入费(手续费)等赚取更高的收益,同时双方用户“粘性”也得到强化,并且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网络银行有可能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进行宣传和返利吸引客户,增加双方的流量和存量。三是传统银行能为网络银行提供一系列的线下服务。同样也是因为没有物理网点的原因,传统银行能通过柜面通、自动存取款机等方式为网络银行客户提供存、取款等一系列线下服务,这既解决了网络银行的实际困难,也能增加传统银行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 2、竞争关系。 一是网络银行存款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已有的理财产品的竞争。上述“余额宝”的例子从合作角度可以折射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的巨大潜力,但从竞争角度来说,未来网络银行欲吸收存款,势必会面临第三方支付平台已有理财产品的竞争。从“余额宝”现有的提现速度来看,客户购买的此种理财产品几乎相当于银行活期,但其平均收益近5%。很难想象,网络银行在没有特殊存款吸引力的情况下,会使得小额资金客户愿意将资金存进网络银行而不去购买“余额宝”。二是网络银行和传统银行存款竞争。同样因为没有物理网点,网络银行要开展存款业务,无论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来吸收存款,还是利用其独特优势从传统银行储户中拉取存款,甚至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备付金”转为自己的存款,网络银行的存款的最终来源都是从传统银行处分来的“一杯羹”,这两者的竞争显而易见,更有甚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是我国2013年10月银行住户存款减少近9000亿元的“元凶”5。 (三)资金供给 1、合作关系。 一是传统银行与网络银行合作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两者合作可以开发与客户需求更符合的金融产品。以产业链融资为例,在现在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并存的情况下,无论是网络银行还是传统银行开展产业链融资,势必涉及到企业上下游的多个客户,而这些客户的业务很可能同时涉及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传统银行与网络银行的合作能使各自的产业链融资变得更加完整。同样两者的合作还能在交叉性的金融产品、混合化的金融服务等领域深入进行。二是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同样可以增加客户粘性。网络银行的服务对象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高度的重合性,无论网络银行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开发特定的融资产品,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对网络银行贷款客户提供更便捷、个性化的支付服务,都有利于增加双方的客户粘性。 2、竞争关系。 一是短期来看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互补大于竞争。这主要体现在贷款对象的差异上,网络银行都是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个人与企业来发放贷款,并且都是个体经营户和小微企业,就算存在部分交叉客户,都没有触及传统银行的根本,短期内两者贷款市场体现得更多的是互补而非竞争。二是中长期来看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竞争势必加大。对大中型银行而言,在市场竞争、金融脱媒现象愈发严重的今天,这类机构也发现80%长尾客户是一个蓝海市场,纷纷加快在小微金融市场的布局,2012年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1.87万亿元,占企业贷款比重达21.4%,同比增长16.6%,其中工商银行以1.84万亿元高居首位,其小微企业占比在上市银行中亦排名第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也逐步开始拓展P2P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对小型银行而言,两者间的竞争将会来得更快,尤其在利率市场化之后,网络银行凭借其独特的服务模式,发挥其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将逐步侵蚀小型银行的市场。以台州三家城商行为例,其户均贷款仅50万元,随着电子商务发展,这些客户很可能与未来的网络银行客户出现高度重叠,使得两者之间竞争愈发激烈。 三、网络银行“脸谱关系”存在的潜在风险 在上述对网络银行“脸谱关系”的分析中,更多体现的是各方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以及相互协作之后对各方产生的正面效应。而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创新业态,网络银行无论在具体运营还是金融监管上,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潜在风险,这也给构建网络银行金融生态环境带来了诸多的不确定性。 风险点一: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潜在风险。 在上述关系分析中,从开户到资金来源到资金供给,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作为一个体系,与传统银行之间都存在着竞争关系,尤其在存款利率尚未放开的今天,网络银行可以变相依托电子商务的虚拟平台,通过网络购物折扣、会员等级、返还虚拟货币(支付宝的集分宝、淘宝的淘金币等)、网络广告折扣、推荐买家/卖家等形式给存款者以收益。即使这种返还不与存款数额挂钩,只是作为客户开通某种特殊功能(如资金归集)的一次性奖励,这也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嫌疑,而这种返还虚拟收益的做法又很难得到监管,如果未来限定网络银行不能开设基本账户,对吸收零散存款的高度依赖更会令其使出浑身解数甚至不惜踏入灰色地带。 风险点二:虚拟货币扩大化的潜在风险。 近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委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相比比特币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特征,目前流通在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虚拟货币(淘金币、集分宝、Q币等)则恰好相反,它们拥有发行方、总量可以不限、目前限定在电子商务平台流通、与实名账户挂钩,并且很多虚拟货币发行方所属集团旗下的第三方支付为其流转提供了平台和通道,这类虚拟货币在电子商务领域有充分的潜力具备货币拥有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伴随我国电子商务走向世界)等特性。由于之前这类虚拟货币的流通一直封闭在电子商务内部,并未得到充分监控,若电商企业成立网络银行并将此类虚拟货币功能进行扩充,将使得这种潜在风险迅速扩大。 风险点三:开户三方认证带来的潜在风险。 一是认可度问题。网络银行的开户无论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传统银行都需涉及三方认证,而在国内,对三方认证尤其是对银行开户的三方认证还未得到人民银行等官方部门的认可,虽然2007年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委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对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有描述,但这主要针对反洗钱,并且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现在对通过三方认证进行银行开户还尚未有明确规定。二是三方认证本身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若网络银行依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名认证的方式进行开户身份认证,即在客户提交身份证扫描件、进行身份信息联网核查之后再进行他行的交叉验证(往同名传统银行账户中打入不限金额小额资金再予以核对),最后绑定手机短信验证确立身份后开立账户,则这种认证方式的优秀仍依赖于传统银行端开户信息准确,而在传统银行端冒用身份证开户的案例并不少见。三是单点突破后能快速传播的潜在风险。从上述脸谱关系示意图可以看出,传统银行作为整个关系体系的优秀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这就需要传统银行在整个关系体系中保持安全、稳定。如果客户在传统银行端出现风险,其风险很可能通过互联网银行端以几何倍数的速度予以蔓延。以冒用他人身份证开具传统银行账户为例,只要违法分子在传统银行成功开具账号,假设网络银行采取目前第三方平台实名认证流程,那么其进一步在互联网上开设账号并进行违法操作将变得极为简单,又由于互联网的关联性和隐蔽性,这种风险将迅速得以扩大且较难发现。 风险点四:消费者权益受侵的潜在风险。 “互联网”基因的网络银行有可能将互联网上普遍存在的“非常规”行为复制到网络银行。参考第三方支付,支付宝在推广快捷支付时,网购消费者在付款时会自动默认开通快捷支付,若不愿意开通则需每次勾选,开通后取消又较为繁琐,这样便使得很多客户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开通了这项业务。类似这种“非常规”行为在互联网上数不胜数。若网络银行采用这种老套路,将用户绑定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传统银行卡内余额通过某项特殊业务设置资金归集至网络银行账户,此类做法的风险不容忽视。 风险点五:为了便捷牺牲安全的潜在风险。 银行业本身是高风险行业,传统银行深知其理,均将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而互联网企业则往往把提供更为高效和便捷的服务看得更为重要,这也是其优势之一,而为达到这一目的,其往往会选择面临一定的风险。具体来讲,当开发某项新功能的时候,在用户完成这项操作可以点击3次但是需要点击4次更安全的时候,互联网金融企业往往会选择点击3次,而传统银行会选择点击4次,以支付宝推出的“快捷支付”为例,其发展初期发生了多起用户绑定快捷支付后信用卡被盗刷的事件,近来也发生了多起由第三方支付平台移动客户端漏洞带来的风险。 风险点六:网络银行与所属集团内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益输送的潜在风险。 目前申请发起设立银行的很多企业拥有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同时,网络银行若想开拓互联网客户进行贷款发放,必须高度依赖电子商务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信息等“大数据”。随着《征信管理条例》的颁布和人民银行发放了第一家互联网征信牌照,未来此类信息收费是大势所趋。在此类收费合法化之后,由于对“大数据”如何定价并无明确标准,集团内部可以利用此类价格浮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润转移,达到避税或是故意做高利润进行上市等目的。这种做法与大型石化集团将开采、炼油、销售等环节分开,被批评故意将炼油环节做亏有着相似性。 四、对电商系网络银行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一)宏观上,处理好合作、竞争与创新,形成稳定的“脸谱关系” 从上述对电商系网络银行竞争、合作、潜在风险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未来我国发展网络银行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要实现网络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不使其“脸谱关系”变形,进而丰富我国金融形式,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必须处理好合作、竞争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竞争会引发风险,包括风险点一(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潜在风险)、风险点四(消费者权益受侵的潜在风险);合作可能引发风险,包括风险点三(开户三方认证带来的潜在风险)、风险点六(集团内部利益输送的潜在风险);创新也会引发风险,包括风险点二(虚拟货币扩大化的潜在风险)、风险点五(为了便捷性牺牲安全性的潜在风险)。由此可见,要构建良好的网络银行金融生态环境、形成稳定的网络银行“脸谱关系”必须达到“合作、竞争、创新”的三角平衡,由此可以引申出管理部门在营造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上需遵循的三点原则:一是要避免恶性竞争。引导参与各方合理、合法、合规地利用优势,规范竞争行为,开展良性竞争,尤其各方的竞争不能以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二是要达到合作共赢。无论是在开户等具体业务方面,还是在防范风险蔓延等宏观调控方面,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要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局面,而不是将两者的合作视作一种“零和博弈”。三是要警惕过度创新。创新与风险是一对孪生兄弟,互联网企业从来不缺乏创新,这是其优势所在,但同时其对风险的理解与传统银行相比必定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则有可能产生巨大的风险,必须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 (二)微观上,落实具体风险防范措施,维持稳定的“脸谱关系” 1、明确界定网络银行竞争行为,建立备案、举报制度进行及时监控。 对网络银行存、贷、汇等与传统银行竞争较大的具体业务领域明确竞争行为,建立备案与举报制度及时监控,尤其在存款方面,对网络银行可能采取或者已经采取的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要明确其性质。 2、明确虚拟货币的功能,建立虚拟货币监控制度。 虚拟货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相关部门应对其予以重点关注。应抓紧规范电商平台的虚拟货币管理制度,明确虚拟货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使用范围、具体功能,并建立完整的监控制度,及时掌握发展动态与发展趋势。 3、明确互联网金融三方认证开户的合规性,建立三方认证开户操作制度,并从技术上和制度上建立传统银行与网络银行间的防火墙。 由于缺乏物理网点支撑,我国发展网络银行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确定三方认证开户的政策合规性问题。一刀切地不允许三方认证开户有可能妨害金融创新。应该建立统一的三方认证开户操作制度,明确哪些情况可以哪些情况不允许,这有利于三方认证开户做到权责分明,也有利于避免身份验证引发的金融风险。在技术上,加快远程身份认证技术的开发进度,减少对传统银行的依赖,加快风险识别、风险隔离技术的研发;同时,建立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传统银行间的风险隔离制度,让风险扩散限定在特定范围内。 4、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在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框架、建立消费者保护协调机制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金融特点,对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者可能面临的“流氓软件、资金盗用、个人信息泄露”等权益被侵害的行为加强管理,同时加大宣传,提高普通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建立独立的网络银行技术创新审核制度,加强互联网企业的风险意识。 一是成立独立的网络银行技术审核部门,对其涉及支付、存款等业务的重大创新技术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全面审核;二是建立创新技术的“测试期”制度,在“测试期”内加强监控,并公布风险举报方式,加强风险信息搜集;三是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意识,引导规范适度创新。 6、建立金融“混业”集团内部操作监控体系,完善“大数据”定价机制。 网络银行既是互联网企业也是银行,除了要加强银行与股东之间内部交易的监管外,还需建立集团内部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尤其是资金往来的监控体系,同时,还应探索完善信用信息等“大数据”的定价机制,防止公司间利润的非法转移。 作者:陈一稀魏博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网络银行论文:基于UCON的网络银行论文 1UCON模型 传统访问控制包括自主访问控制(DAC)和强制访问控制(MAC)。DAC基于访问者身份进行访问权限限制,授权灵活但安全可靠性低;MAC基于安全级别决定主体是否可以访问客体,安全性较高但安全级别难以划分、灵活性差。随后产生的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BAC)根据用户角色类型授予相应权限,具有灵活性但缺乏动态性。这些访问控制属于静态授权,授权后无法在访问过程中控制用户行为,且不考虑访问行为对权限的影响。与之不同,UCON综合授权、责任、条件和主、客体属性作出使用决策判断,具有连续性和可变性的新特性。“连续性”即对访问请求进行实时监控,贯穿整个访问过程;“可变性”指主、客体属性值随着访问行为的改变而更新。主体属性和客体属性是对主、客体性质的描述,这些性质用于使用决策的判断;权利并非独立于主体行为,只有当主体访问客体时权利才确定并存在;授权、责任和条件是使用决策函数的三大决定因素。根据授权特点,决策模型分为预先授权和过程授权两种决策模型。预先决策模型中,满足授权规则、完成各个责任和满足条件集合时允许主体S对客体O行使权利r;过程决策模型中,根据使用过程中授权规则是否满足、指定义务是否完成、条件是否符合来判断主体S是否继续拥有访问客体O的权利。 2基于UCON的网络银行在线支付访问控制模型 现有网络银行在线支付根据用户提出的支付申请,对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利用组合认证方法或认证实体,授予权限,并完成支付操作。一旦用户获得相应权限,那么访问控制无法对支付过程中的用户行为实施有效授权控制,同时用户支付活动不受当前支付行为约束,因此存在授权或非授权用户的恶意支付。而传统访问控制策略通常基于用户的身份验证进行授权,具有动态性但仍缺乏过程控制。 2.1基于UCON的在线支付策略 基于UCON的在线支付策略与现有在线支付策略的区别在于:使用控制决策的执行和授权信息的管理控制。通过用户身份认证信息和支付活动信息两大决策因子,实施授权控制。在使用控制过程中采用的模型主要涉及身份认证服务器、授权服务器和支付系统,如图2所示。其中,身份认证根据用户认证信息颁发令牌;支付策略根据令牌和活动特征进行授权、义务和条件使用控制决策判断,并实时对活动特征更新;银行系统根据授权服务器返回信息决定是否允许用户继续进行支付;相关权限信息入库,作为再次支付请求时认证影响因子。执行支付策略时检查策略决策点是否满足,即根据授权规则、相应责任和系统条件和触发后额外义务或条件是否满足决定权限的授予与收回,当前活动成功完成后,相应权限才被授予用户,用户可以进行新的权限申请,实现权责分离;用户获得新的权限后,系统对已有的权限收回,用户不能进行权限复制和转发,防止非授权用户盗用权限和授权用户滥用权限;用户获得新的权限授予后,在使用当前权限的过程中不可以重复申请权限。在执行支付策略时,根据用户当前支付行为,如个人信息、登录次数、支付金额等辨别用户是否为授权用户,是否需要完成触发义务或条件完成支付行为。支付行为中主要涉及身份认证和活动信息判断,支付流程具体描述为:步骤1客户端首先向认证服务器发出请求,服务器通过信息库对请求作出回应。认证不成功则拒绝请求,否则客户端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形成认证标识发送至授权服务器。步骤2授权服务器接收标识信息,根据当前/历史活动信息(如用户类型,安全系数,活动状态)等,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属性更新和触发新的支付策略。步骤3实时检查标识信息和活动信息,如果发生支付异常则返回步骤2,否则继续进行。步骤4执行支付策略,访问控制决策点进行授权、条件和责任判断。若通过许可,则获得授权;否则,拒绝支付活动继续进行,返回访问结果。步骤5根据步骤4中的访问结果,如果拒绝访问,则记录具体活动信息(如活动长时间挂起,恶意多次操作)等,作为再次支付的约束条件;如果访问允许,那么用户继续拥有支付权限,并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持续访问。持续访问过程中不需进行认证标识的重新申请,支付按流程继续进行。在支付过程中,对既定义务和条件、待定义务和条件进行过程中判断,用户严格按照支付流程进行授权访问。支付行为根据认证信息和活动信息特征判断义务或条件是否激活,非授权用户冒充授权用户时,如发生身份冒充或进行钓鱼网站欺骗时,会激活额外义务或条件,因此难以进行持续支付和资源访问,保障了授权用户的权益。同时授权用户在进行支付行为的过程中能够方便、安全地进行操作。若出现不当操作,如复制权限、延时支付或恶意篡改数据等,将影响账户当前及以后的支付行为。 2.2支付策略逻辑描述 基于UCON的在线支付策略以身份认证和活动信息作为支付策略判断因素,具有身份验证主动辨别和支付策略触发灵活性,改善了现有网络银行安全机制在身份认证和支付策略方面的不足,与已有的相关研究不同,它增强了支付信息在当前支付和再次支付行为中的逻辑作用。与现有在线支付策略相比较,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根据主客体属性、责任和系统环境实施动态授权,并且授权与具体支付活动相对应,在支付过程中实行权限的授权与收回。 (2)利用主体活动的特征进行支付判断,识别用户是否为授权用户,判断认证信息异常时,并不阻止用户继续进行支付服务,但进一步申请支付时,相应的额外义务使非授权用户难以对授权用户的账户进行恶意操作,增强了支付行为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当用户支付金额超出额定值或异常时,现有支付策略可以在最高额的限制下由用户手动更改在线支付的支付额,或是进行多次支付达到支付金额,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和方便性。但在身份信息泄露,发生身份冒充的前提下,也为非授权用户提供了方便性和进行恶意操作的可能性。本文提出的支付策略则要求必须履行额外义务或满足额外条件,策略具有灵活性,义务和条件具有伸缩性,一定程度上减轻服务器管理负担。 (4)权限根据支付流程的变化而进行授予和收回,具有严格的激活机制和顺序性,当用户完成相应责任后授予权限,当前活动完成后进行权限收回,用户无法同时拥有所有权限,即具有最小权限,防止权限滥用和泄露。(5)对用户当前支付行为产生日志并进行审计追踪,记录用户支付历史记录并在进行身份认证时作为判断因素,因此当前支付信息会影响以后支付行为,有效防止授权用户进行恶意操作。 3安全性分析 网络银行访问控制策略和授权管理机制,具备灵活性和可控性,下面从客户端认证和支付策略选择的角度,分析得出在线支付涉及的安全性需求主要包括: (1)客户端授权控制信息篡改。客户端信息中包含用户敏感信息及相应的保护机制,当发生篡改时,失去保护作用。 (2)软件令牌安全。支付过程中依据具体活动信息形成软件令牌,因此存在软件令牌的形成及安全问题。 (3)权限信息管理。用户获得权限后在使用权限过程中涉及标识信息、活动信息、授权、条件和责任等相关属性信息,存在信息泄漏和授权管理是否系统和完善的问题。 (4)安全认证方法(如一次密)的使用控制。在支付过程中依赖硬件令牌如USBKey,口令卡等,一旦非授权用户掌握用户信息,将无法阻止恶意支付。通过安全性分析表明,基于UCON的在线支付策略能有效防范非授权用户利用认证信息进行支付行为;同时相应的触发保护机制,满足授权用户在支付行为中安全性和方便性需求;采用后续支付约束有效防止用户恶意操作。 4结束语 本文根据在线支付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基于UCON的访问控制策略。在支付过程中依据用户及活动信息进行决策判断,能够对具体的支付行为实施动态授权访问,具有灵活性,增强了支付过程的可控性。所提出的策略建立在现有网络银行在线支付的支付体系和安全认证技术基础上,但对于支付过程中访问控制策略和授权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及与实际应用环境更好地结合,将是下一步需要研究并解决的问题。 作者:王昌达董雪刚周从华单位:江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常州江苏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 网络银行论文:参与网络借贷的商业银行论文 一、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的战略分析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还没有全面普及,这是因为网络借贷的相关行业规则还不健全,一些法律政策和法规没有出台,造成了商业银行的加入困难,此外由于银行是依赖于存贷利差的经营模式进行盈利,银行也没有足够的动力推动网络贷款的发展。但是随着银行行业的竞争逐渐的加剧,同时P2P网络贷款的出现极大的挤压了银行的生存空间,因此很多商业银行也逐渐的调整战略,积极的参与P2P网络贷款,下面详细分析商业银行参与的战略意义: 1.市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当前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对银行行业带来了巨变,尤其是互联网的搜索和数据采集技术有效的解决了信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极大的促进了银行信贷的透明度,为借贷双方进行操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此外传统的商业银行也只是注重大额度资金的融资,从而忽略了小型企业的融资需要,造成了小型企业的融资困难,因此P2P网络借贷应运而生,同时中产阶级和富裕阶层的不断壮大而衍生出的投资需求又需要寻找更高效的投资领域,P2P网络借贷在很大程度上顺应了借贷双方的投融资需要,因此其市场潜力巨大。 2.P2P网络借贷突破了资本的约束。 传统的银行业政策限制了银行的信贷业务,也限制了资金的流动,而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可以在不占用经济资本和信贷规模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良好的融资服务,突破了传统的银行业政策限制,有效地回避了传统的信贷风险压力。此外P2P网络借贷拓展了理财的种类,满足了中产阶层和富裕阶层的投资理财,为银行业创造了新的市场空间。 3.有利于培养优秀的客户资源。 小型企业的财务信息不透明,同时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因此其融资需求在银行中很难得到满足,同时银行的传统理财业务也存在着较大的问题,这都影响了银行发展优秀的客户资源。而通过P2P网络借贷实现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接触,为小型的企业提供了潜在的资金来源,也为优秀的客户提供了可以投资的地方,有利于银行有效的培养优秀的客户资源,壮大银行的业务范围。 4.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在利率市场的推动下,商业银行面临着极大的竞争压力,因此提升银行的竞争力是当务之急,这就需要银行要依托现有的品牌和系统等优势,积极的发展P2P网络借贷,商业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将有效提升同业竞争力。而且在目前国内刚刚兴起的P2P网络借贷行业,各网贷公司的规模、品牌影响力、经营管理经验都很有限,传统银行业具有一般网贷公司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任何一家银行先进入,都可以建立在P2P网络借贷行业的领先地位,形成竞争优势。 二、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的优势和劣势 1.优势。 大型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业务的优势明显,尤其是利用其在信贷行业中积累的经验和渠道,其具体的行业优势有:商业银行具有覆盖全国的的服务网络,同时其资金充足,可以进行大范围的网络借贷,科技力量较强,为业务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再者商业银行的影响力大,口碑好,很容易形成品牌效应。因此商业银行要通过参与P2P网络借贷,开辟新的市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劣势。 P2P网络借贷行业面临的社会信用环境发展滞后以及风险防控技术手段不足问题长期客观存在,这是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所面临的问题,同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监管部门的缺失,也造成了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路借贷存在着不确定性。此外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依然存在着问题,这也影响了商业银行参与网络借贷。 三、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的路径选择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行业,要结合银行自身的运营效果,选择合适的路径模式,不能照搬现行的参与机制,下面分析几点路径选择策略: 1.经营模式。 商业银行参与网络借贷时要采用中介模式,并和相关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为网络贷款提供第三方的担保,避免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超过自身范围的担保或者违法集资的出现。此外商业银行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避免信贷业务风险,和现有的银行信贷业务结合在一起,通过和担保公司建立合作,为网络贷款项目提供风险保障。 2.客户筛选。 商业银行掌握了大量的客户信息,因此可以通过信息的优势综合评估客户信贷信用,对于不能满足银行信贷条件的客户,可以把客户推荐到P2P网络贷款平台中,为客户提供其他的融资渠道,同时也和担保公司合作,避免网络信贷公司承贷的风险过高。 3.贷款定价。 当前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贷款定价分为网上竞价或者事先定价两种方式,因此为了提高贷款的成交率,在网络借贷平台的建立初期,要设定一定的利率,通过高利率来吸引客户,吸引更多的小额度资金投资,实现项目的快速成交,促进网络贷款平台的完善,当平台逐步成为固定规模之后,可以再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项目成交。 4.服务收费。 银行参与P2P网络贷款的目的是现象盈利,但是如果选择了中介开展网络贷款,其收入来源只能从促成项目合作来收取费用,因此在服务收费上,可以根据融资期限的不同,按照融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同时对于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用的,要制定相应的收缴政策,加收一定的罚金和其他费用。 四、结语 总之,随着融资方式的改变,商业银行也要与时俱进,积极的参与到P2P网络贷款业务中,通过开展新型的业务模式,提高银行的经济效应和市场竞争力。以上是本人的粗浅之见,但是由于本人的知识水平及文字组织能力有限,因此文中如有不到之处还望不吝赐教。 作者:姚其单位:信用宝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网络银行论文:剖析网络银行拓展空间研究论文 摘要: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产生了20世纪最大的金融创新—网络银行。网络银行以网络技术为手段,向客户提供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的一种新兴的银行服务模式,给广大的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性。本文通过对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网络银行的发展对策,旨在促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关键词:网络银行展现状对策建议 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 从1998年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络银行服务正式推出作为起点,到2008年的今天,网络银行在国内刚刚步入第10个年头。到2005年底,我国境内已有60多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展了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网络银行提供了强大的基础硬件设施和庞大的用户数基础,中国的网络银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用户不断增加,业务量迅速增长,发展潜力巨大。2001年,我国网络银行用户为215万,2002年为419万,2003年为835万,2004年为1758万,到2005年为2692万,2006年底中国网络银行用户达到7495万。除了表现在客户数的增长外,在交易金额方面迅速增加,我国网络银行2005年成交72.6万亿,2006年成交93.4万亿,2007年成交245.8万亿。2007年,中国网民已达2.1亿,普及率达到16%,而2006年的电子商务市场总交易额达到近2万亿,数量巨大的网民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保证,而规模巨大的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也相互带动,共同发展,潜力巨大。 2.网络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2000年以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一,一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已经成为网络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账户查询、账户资料更新、挂失、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2B,B2C)、代客外汇买卖等,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试办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授信业务。 3.中资银行网络银行服务开始赢得国际声誉。200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2002年度全球最佳银行网站,2006年初,和讯推出了“中国网络银行测评”,选取了国内16家主要的商业银行,根据自行编制的指标体系,从“人气指数”、“平台表现”和“业务表现”三个方面对这16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网络银行业务进行综合评测。工行和招行以绝对的综合优势,分别获得本次网络银行评测的第一、第二名。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已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服务品种相对较少,缺乏创新能力。我国大部分的网络银行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涉及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由于业务的服务面不够宽,有的甚至是传统银行业务的网上简单应用,而真正完全从事网上交易的项目却不多,很大的一部分业务还是以传统的业务为主、网络业务为辅的现象,所以还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网络银行。 2.网络安全成为发展主要障碍。网络安全事关网络银行的生死存亡,是当前网络发展中的优秀问题。安全问题既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就技术而言,大部分计算机硬件主要依靠从国外进口,许多国产的安全产品,其优秀技术也是国外的,由于技术原因造成信息安全性差已成为制约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再加上网络安全保密措施不严,入侵金融系统网络的案件时有发生,使得一些用户并不急于享用现代化的网络金融服务,这也大大制约了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3.网络银行的互通互联性较差。目前,我国的网络银行是各家商业银行自己建设的系统,网上金融服务一般局限于一个银行网络系统内部,并不能拓展到其他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这就意味着,用户如果要把一个银行的资金转账到另一银行还是必须到银行柜台去进行,还是得去体验排队之苦。这显然不利于网络银行整体优势的发挥。近年来,跨行间网上电子支付已经出现,但系统的稳定性和便利性远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4.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的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银行电子支付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与客户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出现问题可通过仲裁解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二是网络银行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自然疆界,其业务和客户随互联网的延伸可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如跨境网上金融服务的交易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性、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品牌与知识产权问题、境外信息的有效性与法律认定、网络银行的客户为非本国居民时所存在的语言选择的合法性等问题,比较模糊。加大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风险。三是对网络犯罪分子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事后如何判定损失程度等法律问题还没有界定,也增加了银行与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风险。 5.市场文化尚不适应,网上交易的观念和习惯还有相当差距。首先,货币、交易场所、交易手段,以及交易对象的虚拟化是网络经济的优点,但同时也是弱点。客户对网上交易是否货真价实心存疑虑,数字化、虚拟化交易要让人们从心里上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次,人们的观念及素质还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交易不仅需要网络终端设备的普及,还需要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用。 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对策 1.提高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更新银行经营理念。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兴趣选择。网络银行所提供的产品的种类、质量、服务及信息等方面,应该满足消费者特殊的需要,网络银行的服务要体现出人性化、个性化、特色化。使客户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新型的组织管理制度,提高智能化、标准化、个性化的业务发展模式。 2.加强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一是从银行防范。建立严密的安全体系,保证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行。为防止交易服务器受攻击,银行应采取隔离相关网络、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及实施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等技术措施;二是从客户防范。客户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络银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客户要防止自己网络银行账号及密码流失,上网时应设置好电脑安全措施,不随便点击恶意网站;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充分发挥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中立、权威的作用;四是加快电子化应用环境风险防范,如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严格中心机房的管理制度等。 3.加强立法与监管。作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要针对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作战略性的思考,既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又要规范和引导国内的商业银行有序开展网络银行业务,促进我国网络银行快速、健康发展;既要认真研究网络银行开展的业务种类和特点,尽快制定网络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则,又要针对现有的相关金融法律规章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防范新的金融风险。 4.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培根固本。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法律、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来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以降低网络银行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发挥强大的舆论宣传力量,大力弘扬“守信光荣、违约可耻”的信用观念,将守信观念深植人心;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长期以来,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频频爆发,不断发生网银资金盗窃案件。对此银行方面基本上将责任归咎于用户对账号密码信息保管不善(事实上可能的确如此),消费者一般很难举证自己无过错。但如果对不断发生的网银盗窃事件的责任都推给消费者,显然不利于我国网络银行整体形象的改善和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此,应当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如:银行可以设立网络银行发展风险基金,直接帮助受损用户或间接地帮助用户通过司法手段追讨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6.加大网络银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国外网络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消费者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在相当程度上受宣传和教育的影响。加强网络银行的宣传,促进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不仅有利于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可以节约社会金融资源,促进金融交易效率的提高。另外,还必须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否则,正如专业人士所说:网络银行系统本身像坚固的铁门,但问题的关键是钥匙被偷走了。此外,还要不断的通过服务创新吸引潜在客户,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的认知度,推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网络银行论文:现行网络银行出现的种种弊端论文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数字经济的到来,传统型银行几百年来赖以生存的基础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发展金融业务的新途径——网络银行。它为银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和全新的竞争规则,银行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前景。但是机遇与风险并存,网络银行现今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银行;网络银行弊病;改革 一、绪论 “网络银行”是基于互联网或其他电子通信网络手段,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其网站与各类客户使用的电子交易终端共同构成金融交易网络。目前,网络银行的模式分为两种:一是纯网络银行模式,即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经营网上业务,取代传统银行。这种模式由于交易成本低和吸引存款有一定的优势,在国外银行业盛极一时,但中国网络金融发展程度较低,尚无纯粹的网上金融机构。二是网络分支机构模式,传统银行网上业务的延伸,通过该机构可以极大地拓展客户群,拓展业务种类,拓展处理各种业务的渠道,并进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都采用这种模式。 二、网络银行的发展 1995年10月18日,全球首家以网络银行冠名的金融组织——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SFNB)打开了它的“虚拟之门”,从此一种新的银行模式就此诞生。在短短的五年内,有近40%的美国家庭采用网络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网络银行利润在银行业利润总额的比重已超过50%。同时在中国,网络银行热潮也呈上升趋势,1997年4月,招商银行率先开办了网上银行业务。1998年,招商银行又试行了“一网通”网上业务。之后,细分为“个人银行”、“企业银行”、“网上银行”和“网上支付”几大部分,开始真正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之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各大银行也开始向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到了2006年各大银行网络用户增长率都超过了50%。 三、网络银行现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意见 (一)网络银行技术风险问题 网络银行业务及大量系统控制工作都是由电脑硬件和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的安全就成为网络银行运行的最为重要的风险之一,也是金融机构和广大客户最为关注的问题。这种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主机、磁盘破坏等不确定因素,也来自网络外部的网络攻击和病毒破坏等。尽管目前金融机构网站均采用了防火墙和网络检测等安全措施,但网上黑客的攻击活动却以每年10倍的速度增长着,他们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非法侵入主机、窃取商业信息、发送假冒电子邮件、散播网络病毒等。在传统金融中,技术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技术风险可能会导致整个金融网络的瘫痪,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这是网络银行风险的优秀内容。 中国金融电子化信息技术相对落后,因此,大力发展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建立健全的自身网络安全系统是防范和减少技术风险,提高网络安全性能的根本性措施。而且技术要与“意识“相统一,开发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使中国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不会受制于人。 (二)网络银行产品匮乏问题 中国的网上金融业务大多具有明显的初级特征。即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到网上,更多地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虽然对比早期网络银行,银行业务有一定的重组和再造创新。比如除账务查询、转账服务、交费、为集团客户进行内部资金调拨等老的业务外,产生了新的业务。但总体而言,在产品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业务功能的限制,大多现代网上业务只是把客户申请处理业务的时间简单减少,并没有利用网络银行直接面对客户的特性制造出彻底网络化的新产品或新应用。而且在银行网站设计中也过于保守化,没有体现网络的根本属性——靠变化和新颖吸引客户。 为了让自己的网络银行业务更具特色,更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拓展思维开发新的产品服务,进行全新的业务拓展,实施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新型结合的道路必需坚定的走下去。如向国外一些网络银行取经,把网络银行打造成为一个网络金融业务“集合商”(也被称为“屏幕集合器”,为客户提供在单独一个网站上从所有诸如银行、保险公司和股票经纪公司等机构运营的网站上下载所有网上金融信息。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不同金融机构的产品,从而避免传统金融机构通过独立销售所实施的价格歧视),捆绑销售各种金融服务从中获利。 (三)网络金融立法滞后的问题 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网络金融立法相对滞后。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就颁布了《数字签名法》、《统一电子交易法》等法律,解决了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的合法性问题。而中国直到2001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才颁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对于较发达国家网络金融法律相比这个规章过于简单、几乎没有量化标准,可操作性差。到现在为止,网络金融许多方面的法律法规都不是明确和完备的,很多情况是网络银行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之后国家才出台有关政策去规范网络银行。就2008年4月下发的有关规范理财业务的事件来说,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 面对全球网络银行的发展和电子货币时代的到来,为了让中国网络金融更健康的发展,需要进一步研究对现行金融立法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适当调整银行业现有的调控方式,强化银监会对网上金融风险的监管,以发挥其规范和保障作用。特别是在以下方面:明确哪些银行可以开办怎样的网上银行业务、合理确定部门管辖、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制定新的证据制度。 (四)网络银行信用危机问题 由于中国现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相对滞后,经济活动当中失信的现象比较严重,而网络银行又是基于Internet的、虚拟的银行服务手段,使得大多数个人或企业客户对电子商务、网络银行采取的是观望态度。这里所说得不信任感不仅仅是客户企业对网上银行的,还包括网上银行对客户企业的、企业对企业的等。 网络银行的正常运营就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息息相关。国家应组织公安、银行、工商、税务、保险等部门,开发信用体系数据库,实现信用资源共享,成立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公正、统一、客观、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此信用服务机构应能提供信用报告网络查询服务、信用资信认证,信用等级评估和信用咨询服务等。由此不仅可以降低金融信用危机,提高人们对网络银行支付方式的信任程度,还为以后社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信用基础。 (五)网络银行支付平台问题 由于网络服务方式的虚拟性,银行经营活动可突破时空局限,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服务(3A金融)。然而网络金融中支付、结算系统的国际化,反而大大提高了网络支付难度:一是中国金融业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银行之间的互联性很差,虽然已有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建设,但推广程度不够;二是认证系统的不统一性使得许多企业B2B支付,还维持着“网上订购,网下支付”的局面。 开始大力实施的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建设,应该进行更大范围的推广,为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个良好的支付平台,为人们体验电子支付的优越性,接受电子货币打下基础。建立起的国家金融权威认证中心(CA)系统也必须进行大范围的推广,并要及时更新和规范。 (六)网络银行电子货币风险问题 流通性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环境的开放,交易信息传递的快捷强化了国际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如果网络银行没有足够的资金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币或清算资金不足满足,就会引发货币流动性危机。当然网络系统的不安全因素也会降低货币的流动性。如计算机系统及网络通信发生故障时,支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必然会影响正常的支付行为。 伪造及盗窃风险。电子货币的智能卡和其他存储与传输机制,即使装备了鉴定软件也将不会是百分之百安全的。罪犯找到巧妙的方法从毫无察觉的消费者和商家那里偷去辛苦得到的资金。只有网络银行开发新的安全技术,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才能减少消费者的损失。 有效地控制电子货币流通性风险,就应当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种类、数量进行必要的限制。比如由电子货币发行机构的信用等级决定获取电子货币发行资格、发行的数量、种类和业务范围,还应对其发行的电子货币余额要求存有相应规模的准备金,以实现流通性管理的目标。还需要建立与其他国家网络金融制度相适应的规则体系,并与其他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必要的合作,以避免危机的发生。 (七)网络银行人才培养问题 网络银行行业需运用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经营管理和金融等知识,而在中国懂得这些知识的人才非常缺乏。因此,除了加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人才的力度外,还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现有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既懂网络银行运作又懂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评级体系研究 摘 要 自加入WTO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异常活跃,金融市场日臻完善,不同种类的金融理财产品不断涌现。随着电子商务在全社会的普及,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业务已逐步拓宽到网上银行,两者相互交融,催生了互联网金融这一全新领域。当前,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主要以商业银行的动态及金融理财产品为主。然而,种类繁多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所面临的风险较多,需要对风险进行创新型管理并建立风险评级体系。 关键词 风险管理 互联网 金融理财产品 创新 评级体系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风险研究 (一)监管层面 目前,传统意义上的金融监管体系已难以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实行监管行为。以余额宝为例,天弘基金在注册支付宝账户时所产生的余额被归为备付金,由央行监管,而天弘基金在支付宝出售基金等活动,则直接由证监会监管。另外,依照央行对第三方网络支付软件的规定,支付宝享有购置协议存款的权限,然而,并未规定是否可以购买基金。不难发现,余额宝暴露出被禁止的监管风险。 (二)纠纷风险 金融理财产品作为一类投资性理财产品,在网站宣传方面却偏重于收益率,明显忽略了产品的规模、风险提醒以及运作形式。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理财产品在获取较高收益的过程中,也同样有可能使收益率直线下滑,乃至亏损,极易诱发金融领域的消费纠纷,使消费者权益受损。 (三)货币市场风险 理财产品属于货币基金的范畴,电子商务网站与基金企业搭建合作关系,利用理财产品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其收益受货币市场预期及利率政策的影响较为显著,而我国货币市场的波动又对产品收益构成直接影响,高收益率往往伴随高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大都波动剧烈,若货币市场预期欠佳,则货币型基金收益率会出现大幅下降或亏损的风险。 (四)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由于金融理财产品的准入条件较低,各金融网络企业纷纷推出标榜“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并在居民储蓄率中占有小部分比重,其规模是可以预见的。而基金不必缴纳存准金,超大规模的资金因疏于监管,一旦发生市场浮动强烈或投资决策失误等突发性风险时,便会大幅亏损资金,最终演变为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二、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的对比 (一)风险管理的技术 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特别注重市场、操作风险和诚信度的建模与度量,积极发挥定量分析服务于风险管理的能力,注重对产品信息的收集和汇总,高度重视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信息的完善,运用内部评级的办法对产品风险加以度量,以压力测试的方法描述市场风险,进而降低了理财产品经营中的风险。 (二)激励机制的确立 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为防范金融理财产品的短期行为的发生,使金融理财业务得到永续发展,往往会引进风险绩效评估体系,对风险跳线的各环节要素推行单独考核,不受任何市场层面的制约,使大众提早掌握理财产品的风险运营状况。 (三)风险管理原则 西方国家为更好地掌控理财产品的金融风险,十分注重风险文化建设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例如,汇丰银行将自身所提供的金融理财产品的风险尽量分散,适度维持杠杆比率,凸显经营的稳定性,力求少干预投放到市场上不够成熟的理财产品。 三、构建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评级体系的有效方法 (一)优化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流程 通过总结国外大型金融机构推行风险管理的实践和效果,发现金融机构要推出经得住市场检验的理财产品,就要优化风险管理的流程,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各类产品的风险计量模型,着力增强风险定量水平,优化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尤其要实施内部控制制度。 (二)健全金融产品的监管机制 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是其真正走向市场应用并为大众接受的关键一环。产品监管机制的健全,有赖于由外部推动银行形成浓厚的监管环境,并同风险管理原则相融合,形成联动合力,共同促进理财产品风险管理能力的提高。当然,风险管理策略的创新尤为关键,银行要依照所形成的风险管理文化,立足于风险管理实际,结合自身风险管理的优良经验,适时形成自身的风险管理策略。把握正确的风险管理方向。 (三)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文化理念提高了产品的风险管理水平 就当前而言,风险管理文化中所形成的道德价值、行为准则想要不被时空所限,就应在更长时期内凸显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方式和水平。若缺乏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仅追求眼前一时的利益是难以维持金融创新成果的,也给金融机构的平稳、健康运营留下一层阴霾。为此,必须积极培育规范的、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 (四)建立概念模型 根据以上描述,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管理评级体系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理财产品的创新监管、风险管理意识、风险管理机构、产品创新信息和风险管理文化等。其中,创新监管及风险管理文化已成为创新风险评级体系的重要动力,不但能直接影响风险管理意识的塑造和形成,还直接关乎产品创新风险管理的能力,并最终通过金融管理机构和产品创新信息,影响理财产品的风险管理和风险评级成果。 四、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风险评级体系的应用和完善 目前,就金融理财产品已经进行了大量科学化的研究,在鼓励创新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更加注重金融产品的完善,以此降低消费者所承受的产品风险。 (一)加大金融理财常识的宣讲力度,做好对金融消费者的保障工作 首先,金融领域消费者保障部门要有意识地强化对消费者经济权益的保护,采取有效政策,加强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宣传,并拓宽消费者举报渠道,使消费者能真正解决纠纷风险等问题。其次,互联网金融行业要自觉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增强自我约束、制约和规范能力。再次,金融机构必须对消费者公示风险,特别要向消费者讲明理财产品的货币市场价值及其基金属性,对可能预见的金融风险也不能回避。 (二)防范系统性全局性金融风险 系统性全局性的金融风险是易发生的现象,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防范的。要自觉理顺信用贷款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保险市场之间的内在关联,把金融体系的秩序维持看作是首要任务,对产品展开细致周密地检测,提高预防和破解产品潜在风险的能力。监管部门可将金融理财产品添加到信息检测系统之中,通过每日上报数据表,搞好对产品各项风险辨识、检测和防控工作,确保不出差错。 (三)金融监管的主体要得到明确 首先,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同司法机构的协商合作,严厉制止各类不良的金融行为,与司法机构分享信息资源。其次,由央行作为理财产品金融监管的责任主体,并制定切合实际的法规,与证监会等“三会”形成监管的联动机制。 五、结束语 针对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风险问题,要理清创新的内涵、过程和特点,加强产品创新风险和影响因素方面的探讨,并对比国内外创新风险管理模型,促进我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机制分析 作者简介:张昶(1986.1-),男,汉,吉林,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中级经济师,研究生,银行理财。 许璇儿(1982.5-),女,汉,广东汕头,广州市佩升前研市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研究总监,研究生,汽车金融。 摘 要:随着银行理财产品的飞速发展,因其利率高、受益高等特点逐渐替代了人民币存款,更为利率市场化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宏观金融过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致使传统的宏观金融理论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银行理财产品发展情况。本文就当前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就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监管过程的影响展开探讨,并就银行理财产品宏观金融过程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宏观金融过程;影响机制 一、前言 所谓银行理财产品就是商业银行对潜在目标客户群体的分析研究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指定并销售的资金投资与管理计划。近几年来,随着银行理财产品的迅速发展,传统的宏观金融理论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市场情况,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对宏观金融过程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下文就分析近几年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情况做研究就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二、近几年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发展情况 自2004年以来,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就开始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在2004-2005年的初创期到2006年的快速发展期再到2011年的全省时期,目前,已形成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比例逐渐下降、非保本型产品比例不断上升。截至2012年11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达到7.61万亿元,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自2005年开办以来也以惊人的速度发展,2011年,商业银行共发行8.91万款理财产品,年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甚至达到4.59万亿元。 而在银行资产负债上,对于不同的银行理财产品也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最终影响银行资产负债表的结果也是不同的。不管是保本固定型还是保本浮动型的产品,最终都要进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而实际上,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法律上是可以不进入资产负债表的。但就银行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出现的扩张与收缩现象来看,保本型理财产品对于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小,而不计入的影响较大。 三、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监管过程的影响 1、货币信贷数据可比性下降 众所周知,丰富的理财产品发展使得人民群众的选择更多,更促进了多样化金融资产的发展,拓宽了融资渠道,而这也给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使得货币信贷数据的可比性下降,同时也为评判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对于货币供应来讲,M2同比增长较大,导致银行资产债务表紧缩政策逐渐显露出其作用,要考虑银行理财产品简介接触转化为直接融资产品,这种情况会导致银行部分存量货币消失,而一些货币则呈现增加的趋势,这种增长速度应明显低于金融结构保持不变情况下的货币增长速度。信贷政策紧缩时期,使得银行理财产品成为了银行面对信贷紧缩,保证自身效益的利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紧缩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 2、存款准备金政策退化为常规性工具 从传统宏观金融的角度来看,受到货币信贷扩张和搜索政策的影响,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就成为三大货币政策中的实现银行效益的关键途径。对于市场经济较成熟的国家而言,使用存款准备金率的情况较少,但就如今我国的形势来看,存款准备金政策退化已经成为常规性工具运用到银行理财产品中。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长时间的外汇净流入国、对冲外汇占款等,存款准备金与公开市场操作存在很大的替代性。另一方面,因银行资产负债表收缩,使得缴纳准备金的存款基数降低,这样的情况下就会进一步导致银行超额准备金增加,但实际上却削弱了上调存款准备金的银行可用资金。此外,任何银行理财产品都会有到期的时间,银行理财产品一到期,用户账户上的资金就会流向私人账户,从而造成银行可用资金收缩。而为避免这样的情况,银行往往会通过开发多个理财产品,以保证资金的合理运转。这样一来,银行不断发行理财产品却有不断的产品到期,这就造成了货币市场不必要的大幅度波动,给货币市场的正常运行带来扰动。 3、存贷比时点考核指标真实性存在问题 存货比是控制商业银行信用扩张的最后一道屏障,为是完成银行存货比考核指标,大部分银行会通过人为安排和操作理财产品的发行期、到期时间等行为,来保证银行自身的资产以及存款基数。而在发行安排上,很多银行会选择横跨月末、季末等时间点,将其他银行的存款吸引过来,使其成为银行理财产品时点存款。一般来说,用户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后,资金流向往往会滞后,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停留在银行账户上,短时间内可以保证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保证考核达标。但显然,这种人为操作的方式可以改变银行的存款调节,保障资产负债表。但用户如果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全部来自银行存款,最终这种人为的安排和操作行为只会增加发行银行的存款而不会增加银行体系的存款。但事实上,通过这种人为的操纵,短期内是可以起到冲高银行体系存款的作用,但过时后存款则会明显的下降。 四、对银行理财产品宏观金融过程的一些建议 1、扩展M2统计口径,保障其连续性 对于银行理财产品对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我们要进一步扩展M2口径,保持其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逐步将社会融资总量当作中介目标,对国内银行目前的表外理财产品进行归入,以拓宽M2统计口径。而考虑到其对M2数据的影响经常性与必然性,一旦错过合适的替代指标,短期内还是可以进行M2统计口径扩展,以保障其连续性。除此之外,为能够完美适应金融结构,进一步反映金融体系创造的流动性,以为银行提供资金支持,我们还可以通过完善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方法,实现提高统计频率的目标。 2、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发挥利率配置金融资源能力 为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发挥利率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对于存货款利率上下限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同时,随着银行类上市公司的利润占比不断上升,其呈现出集中的趋势,而对于资金偏紧的情况,实行必要的存款利率上下限管理,是对有限的金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关键。因此,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发挥利率配置金融资源能力,是提高资金使用率的重要途径。银行理财产品对于宏观金融过程具有很大的影响,银行体系的稳步增强,差异就在于信贷资产证券化通过特殊的载体和一系列的结构安排,使得银行基础资产彻底的破产隔离,而这对于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将是永久性的。因此,为提高银行体系的抗风险能力,要在总结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基础上,重组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转变当前局势,建立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双向扩容机制。 结束语:总之,银行理财产品对于宏观金融过程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要解决这些问题,通过扩展M2统计口径,保障其连续性,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发挥利率配置金融资源能力,提高资金使用率。同时,重组信贷资产证券化,保障银行抗风险能力,通过建立信贷资产证券化双向扩容机制予以解决。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A城市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的研究 【摘要】 近几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购买理财产品成为重要的理财方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的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利用客户的各项财务资源而推出的金融服务。作为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后起之秀的城市商业银行凭借其产品较高的收益率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以A城市商业银行为例,运用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的研究方法,从银行理财产品设计、产品营销等方面研究了A城市商业银行在金融理财产品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希望研究结果能为未来银行业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提供参考性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 品牌形象 一、A城市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 1、理财产品运作的基本模式 A城市商业银行理财资产的投资主要通过与券商和信托公司等第三方的金融机构合作实现双赢,其中与券商合作的资产规模最大。截至2015年3月末,A银行理财余额中有45. 74亿元通过券商资产管理计划投资,11.91亿元人民币通过信托计划投资。这是由于券商和信托公司有投资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和实力雄厚的投资功底,A银行委托它们作为资产管理人不仅能够确保发行的理财产品安全可靠,而且能够增强产品的专业水平,提高市场的接受程度。 2、理财产品内部建设情况 根据银监会下发的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8号文件要求,A银行对理财产品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和单独管理,且每季度财会部会针对全行流动性管理进行压力测试,确保理财产品的安全运作。从目前的内部分工看,A银行理财产品的研发部门主要由资金部负责牵头,资金部和零售银行部各自开发运作。资金部研发理财产品主要从增加银行的利润角度出发,同时使银行的自有资金达到最大程度的有效运作,主要针对公司客户等大客户进行产品的定制和开发。而零售银行部发行理财产品的出发点则是充分挖掘客户资源,通过产品的营销提高价值客户的比重。另外,A银行理财业务的合规风险控制由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负责,理财产品的销售由产品研发的零售部和资金部组织分支机构进行销售。 二、A城市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的供给现状 目前A银行发行的“富桂宝”系列理财产品的突出主要特点有:第一,产品期限以6个月内居多;第二,产品预期收益较高,在金融同业中处于较好水平;第三,理财资产配置灵活稳健,风险较低。具体产品的供给现状下面将列出。 1、投资币种结构和购买金额起点特征 目前,A银行的投资币种全部为人民币,币种结构较为单一,由于外币理财不适合普通的投资者投资且外币理财需要考虑汇率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太多,出于安全性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考虑,A银行将在未来很长时间里仍然以人民币为主进行理财投资。 2、预期年化收益率特征 由研究报告可以看出A银行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的走势与同类金融机构是一致的,一般在临近季度末、半年末和年末的时候收益率会相对走高。 3、保本比例 根据A银行2014年12月末存续期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公告统计可知,A银行理财产品以保本型为主。通常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银行业绩考核时作为一般性存款计入存贷比考核,保本型理财产品占比之高也可以看出理财产品是A银行一种非常重要的揽存工具。 三、A城市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的优势分析 1、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A银行作为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具有一定的自主控制的权力,能够平衡产品开发速度和准确把握市场需求,相比其他商业银行具有决策迅速高效、经营灵活、对市场变化反应快的特点,再加上其发行理财产品相比于其他体制的商业银行审批环节少,能够快速有效地根据经营地区经济的情况迅速开发出市场接受程度较高的理财产品。 2、自主定价权优势 之所以A银行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其他银行的收益率是因为银行掌握了理财产品的定价权,高出来部分的收益率实质上是A银行为了提高理财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让渡部分收益给客户,因此要保证投资期限内的资金充足,A银行在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确定的理财产品价格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主要是考虑只要理财产品投资资产的综合收益率能够覆盖成本并且剩余一点中间业务收入的利润即可确定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 3、信息披露规范性强 A银行理财信息披露规范性排名在各项排名指标中尤为突出,在2014年第四季度该指标排名曾一度排在第10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包括发行信息、到期信息、运行信息等,A银行在运行信息披露方面表现突出,在全国97家银行排名中居前5位。A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主要是通过官网的方式公布出来,披露内容包括发行信息、产品说明书、成立公告、兑付公告和运行公告。 四、A城市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存在的问题 1、客户熟知度的问题 客户的熟知度主要包括对银行本身的熟知度和对产品的熟知度。在与部分被访者的交流中发现,部分民众熟知的只是A银行的名气而非A银行的服务,因为A银行相对其他银行,网点分布仍不够密集和广泛,因此,A银行对于客户的熟知度亟待加强。 2、客户信赖度的问题 品牌是一种标识,无形中代表了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代表对产品的认同度,也是品牌商提供给客户的某种承诺或给予的信赖,好的品牌有深刻的企业文化内涵和很高的社会认可度。 3、内部治理问题 目前,A银行理财产品的研发工作主要由资金部和零售部共同完成,由于缺乏统一的定价机制和相应的沟通联动,两个部门共同开发理财产品会时常出现相互竞价、产品同质和资源内耗的现象。同一时间推出的理财产品会出现类型相同,预期收益率有所差异的情况,不仅不利于理财产品成功推向市场,而且还给客户造成一定程度的利益损失。目前,A银行理财产品缺乏顶层设计,理财产品仍然作为存款增长和中间业务收入增加的工具,而银行理财产品代客理财的本质是指由银行作为专业的理财机构向客户提供理财治理服务,并直接收取一定手续费作为酬金。真正的理财服务是根据年龄、收入、职业和风险偏好等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理财综合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务目标。 4、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识存在误区 由研究报告可以看出,目前大多数人对银行理财产品的了解程度仅仅为一般,认为自己较了解和很了解的客户较少,由调研报告知道,而表示不太了解和不了解的群体分别占据24.83%和12.87%,说明当前理财产品知识还没有在市场上获得广泛的普及。在调查访问中问到为什么不买银行的理财产品时,一些被调查者表示因为听说购买理财产品有风险,所以不购买。从侧面反映出人们对投资风险的认识不够全面,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识有待进一提高。 五、推动A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发展的具体策略 1、优化理财产品的营销策略 (1)树立银行自身和理财产品的品牌形象 第一,银行品牌的树立。品牌形象是银行沉淀客户资源非常重要的法宝,A城市商业银行从诞生便与当地金融服务紧紧相连,本着切实服务于当地居民和中小企业的使命,这种对“自己的银行”的充分认可与其他银行的大“名气”截然不同。A银行品牌的树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实现。第一,提高银行服务质量。优质的服务可以增加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值,而提升银行服务质量的关键点在于提升其服务的态度和形象,在于提高一线员工的整体素质。第二,提高办事的效率及便利性。从客户角度分析,客户在网点办理业务多以存款、取款和转账等业务为主,希望用最少的时间和精力获得便利的服务,因此,A银行应通过提高其网点柜面的办事效率来增加客户的信赖感。 第二,理财产品品牌的建设。首先,树立服务为主、产品为辅的理念。在各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的时代,要想获得竞争优势就必须打造优质的服务品牌,才能在众多银行中脱颖而出。其次,开展灵活多样的理财产品宣传活动。基于目前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了解程度有限、甚至有一定程度上的误解,A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销售方面,有义务通过营业厅的宣传册、宣传栏;银行短信、网络、报刊杂志以及定期的理财知识讲座等多渠道的宣传方式,把理财产品介绍给广大客户,从而使客户对A银行品牌的理财产品产生高度的认同感、信赖感和强烈的购买欲望。 (2)拓宽理财产品的购买渠道 为了使A银行理财产品覆盖更广的市场,必须借助除银行网点的柜面外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虚拟柜员机以及微信平台等新技术和电子设备,不断开发新的理财产品购买渠道。例如:积极推广网上银行的使用;加快其他购买渠道的开发。 2、重视人才培养,提高产品自主创新能力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任何行业的发展都需要人才。现代银行业想要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有人才做支撑。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产品经理,优秀的产品经理是银行的活力和关键,因此,要充分重视产品经理。首先,在人才的选拔上,要营造公平竞争的用人环境、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能者居之。要选拔具备扎实金融专业知识、精通金融工程和数学,同时又了解中国金融市场复杂特征的人才。同时还要做好人才继续教育和培训,例如根据金融混业的趋势,可以建立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系统的横向联合培训制度,丰富产品经理的知识面,不断为产品部门注入新鲜的知识和活力,提高产品经理自主创新的能力。其次,可以建立产品经理团队,团队合作更有利于产品的设计研发和改善。具体来说,产品经理团队由产品经理、产品专家和客户经理组成,团队成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优势提供专业化的建议。 3、加强理财产品的风险防范 目前A银行理财产品资金的运作主要以资金池模式为主,即多个理财产品对应多笔资产、理财产品以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资金运用,这种模式潜藏着一定的兑付和流动性风险,一旦兑付客户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后没能及时募集下一期的理财产品以填补资金池资金,那么资金池将不能正常运作,进而出现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的风险防范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第一,树立有效、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构建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第二,完善理财产品的风险转移和规避技术,在理财产品的研发阶段应对产品的投资组合和期限错配等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和评估。第三,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应对政策变动风险,在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管部门要求的基础之上,把握当前理财产品政策趋势,时刻做好应对的准备措施。注意政策风险带来的不良影响。第四,合理规范理财岗位的权限,加强理财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意识,提高其对风险危害性的认识。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与对策 摘 要:本论文探讨了以中国南方有名的P2P网贷平台:“团贷网”为研究对象的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和对策,并且将两者进行优劣势对比分析得出:在流动性、起点金额、透明度方面,团贷网的产品强于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在收益方面,团贷网的产品以较高收益率优于目前银行大部分个人理财产品,在风险性银行则较大优势。由此可得出: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有一定威胁,但对于长期理财有待进一步研究。 关键词:团贷网;网贷平台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 引言 近期国务院对互联网金融表示力挺,这就意味着一些概念股有很大的潜在发展空间,同时互联网金融产品也对银行业理财产品带来冲击,因此本文着重对互联网金融―团贷网网贷理财产品与商业银行产品进行优劣势对比,分析这种金融创新给商业银行的影响以及银行业应采取的对策。 一.团贷网的运作模式以及宗旨 团贷网采取的运作模式是线下抵押,线上融资相结合。团贷网的宗旨是通过互联网的高效率,将民间资本合法化、高效化、阳光化,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 二.团贷网投资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优劣势比较 (一) 流动性: 团贷网的产品投资期限在1-12个月,较为固定,采取T+0日购买,T+1日赎回;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最少期限在三十几天左右(以某商业行为例)一般采用的是T+2日购买,而赎回模式不固定。投资起点金额少,团贷网更是给出了1元起投的产品投资种类具有多样性,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的闲置资金。 银行理财产品起点金额高,基本上各大商业银行的起投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因此,网络理财产品为暂时还没有足够资金进入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了理财渠道,与理财产品仅针对有一定投资实力的投资者而言,团贷网针对的投资者范围更广,更有利于挖掘潜在投资资金,从长期来看会对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带来不小的影响。 (二) 收益性 首先,网络借贷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获取方式不同,这点在流动性里已经提及,其次,即使团贷网推出的投资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都属于封闭型理财产品,但是团贷网的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投资期的银行理财产品。请见表1商业银行与团贷网商友贷理财产品1月周期收益对比表: 注:为了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利润对比,将起始金额,投资期限变量设定,起始金额5万元人民币,期限为35天。全年按360天计算。 由表1可见,团贷网等网贷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远高于同期限的银行理财产品,并且也高于收益率在4.8%的货币基金。较传统的理财产品对具有一定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更具有吸引力。 (三) 风险性 如果将银行理财产品与网络理财产品对比,两者都带有风险,他们的风险来自于投资对象,包括企业,个人等。团贷网实行第三方资金托管、足额抵押物担保、项目多级风控审核,也与银行方面合作考核借款人的征信情况。但团贷网没有线下实体,投资风险较大。 (四) 透明度 透明度这里指的是告知投资者资金流向及借款人信息的详细程度。虽然团贷网产品的风险性要大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但其透明度却略胜一筹,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于资金的流向等信息模糊,并且还要承担一定的本金风险。而团贷网让投资者直接了解借款人的现状,征信情况等基础上再做出投资决策,清楚资金的流向,以及从三个方面来加强投资者的资金安全(1)及时代偿:当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时,团贷网会立刻开启代偿程序(2)连带保障:团贷网准入第三方连带担保机构,并且在双方协议里明确规定,在启动代偿程时,第三方担保机构将为团贷网代偿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团贷网平台如不能及时按约定代偿,投资人则可以根据三方协议找相应担保公司代偿。(3)账户安全保障:从技术团队方面看,团贷网的网络安全技术在不断完善,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营和用户的资金及个人信息安全。另一方面,团贷网与多家实力雄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签署了第三方存管协议,为投资者的资金更添一份保障。 三.商业银行的对策 1.创新产品,重视潜在市场 在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互联网金融的出现预示着金融市场的创新,也给传统银行业带来了冲击与挑战,即使短期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给予的影响不大,但长期的影响不可忽视,目前投资者对互联网理财产品,融资产品持保守观望态度,但是如果人们的传统观念,固定投资理财方式一旦改变,那对于整个传统银行业的冲击是巨大的。给予商业银行最优秀的启示是要进行产品模式的创新。重视互联网金融的“长尾效应”,将忽略的潜在顾客列入计划范围,推出适合这类投资者的产品才能扩大市场占有,防止潜在投资资金的流失。 2.利用互联网,扩大服务,完善法律制度 现在的商业银行在积极扩建自己的网上服务平台,通过鼓励客户办理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逐渐地改变客户原来的固定支付模式,节省的时间和人工压力,使银行的销售模式逐渐转变。完善法律制度,明确银行理财投资人的权益和地位,提高透明度,让投资者明确资金投入领域和流向。 3.控股第三方支付公司,资源优化配置 借鉴国外银行业的创新经验 ,大型商业银行可以直接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或者控股,将其变为自己的子公司,为自身忽视的资源或者在发掘潜在市场方面给予补充。(作者单位: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企业购买金融理财产品会计处理方法的探讨 【摘要】如果国家经济形势暂时处于低谷,融资环境和投资环境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在找不到恰当的投资项目时和在无法确定项目资金来源时,企业更愿意“抱着现金过冬”。金融机构提供的多种理财产品成为了一个极好的选择。而对于理财产品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财务人员有不同的看法。文章试着从管理层持有理财产品的意图出发,浅析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后,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关键词】持有意图 金融资产 收益率 一、企业持有大额资金是常用的保值手段 (一)协定存款 协定存款(agreement deposit)是对公客户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双方商定对公客户保留一定金额的存款以应付日常结算。此部分按普通活期利率计付利息,超过定额金额的那部分存款按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协定存款利率是单位与银行协定存款商定后相应的利率规定,深受一些单位的支持。这也是单位和银行等许多单位都采取的存款方式,同时也是银行招收社会资金的一种重要方式。 例如,某企业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结算账户以50万元为基本存款额度,企业账户结存金额小于或等于50万元时,由银行对基本存款额度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50万元的部分,自动按协定存款利率1.36%计算。 (二)办理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单位通知存款开户时,不管实际存期的长短,统一按存款人取款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后进行支取,兼有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的性质,利率视通知期限的长短而定,一般较活期存款高,但又比定期存款低。 该存款品种有较强的计划性,适用于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业。 (三)购买理财产品 相对于上两种手段,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更大。如果购买理财产品带来的风险在企业可承受的范围内,企业可合理配置资金,以获得收益最大化。 二、企业持有理财产品的意图 (一)优化资金结构 按照财务管理的理论,流动性越强的资产,风险越小,其收益率相对也就越低,企业持有现金的成本,在有投资项目而没进行投资时,损失的是投资项目的机会成本;如果没有合适的项目,持有现金的成本则为损失的购买力即通货膨胀率。 由于暂无投资机会,企业持有临时大额现金,为优化其资金结构,改善“存款利率跑不赢通货膨胀率”的情形,购买期限很短(例如7天)并且是保本、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形进行账务处理。 (二)达到年初预算的理财收益率 财务管理规范的企业,根据资金年度使用情况和结余,在年初资金计划时,即制定货币资金的理财收益率,激励管理层利用结余资金寻求收益最大化。 (三)资金增值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外,还有大量的自有闲置资金,在未获得适当的投资机会或者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大于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率时,在营利目的推动下,企业更愿意购买高收益的理财类产品,如信托类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后,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三、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将企业的基本金融工具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四类。本文的讨论也将从这四类处理展开。 (一)以优化结构、达到预期收益率为目的 1.如果购买的产品为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作为“吸收存款”处理,那么企业购买该产品时可以对应计入“银行存款”科目。 2.如果理财产品在银行开立专户管理,企业随时可以提现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可以随时提取该部分资金而不受任何限制,故可视同为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处理。例如光大银行的“理财周计划”,该计划最大特点是自动循环理财,随用随取、复利计息。企业购买该产品,既可以享受到高利率的收益,又不丧失货币资金的流动性。 3.如果购买的产品,出售方的账务处理不是“吸收存款”,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购买方可以计入“短期投资”;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购买方建议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新会计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定义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按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交易性金融资产:(1) 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赎回。(2)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 属于金融衍生工具。 根据上述条件,第一,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是为了优化资产结构一般不会长期持有;第二,企业购买理财产品,是为了获得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更高的收益;第三,理财产品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 将理财产品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也有一定的争议。 第一,交易性金融产品的到期日不确定。对于这点,理财产品一般都是签订了期限的,比如7天理财,14天理财产品。但是,在实际购买的理财产品协议中,一般有规定,如果到期时,双方未另定协议,该理财产品自动续期,在此情况下,如果企业不申请赎回该产品,则不存在到期日确定的说法。 第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以公允价值计价,故收益不确定。首先,理财产品的交易双方为金融机构和购买方,协议签订后一般不再进行交易,故无公允价值;其次,一般不以投资为目的持有的理财产品的收益构成是一个较低的保本收益加浮动收益,故收益率相对确定。针对这一争议,笔者的见解是,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以把理财产品视作一种价值相对稳定、收益相对确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4.建议不计入“可供出售金额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其他应收款”的原因。从财务管理学的角度来考虑,笔者不建议企业将理财产品计入“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资产负债表上把“可供出售金额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列入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把“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列入流动资产,且“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应收款”也是速动资产的组成部分。在衡量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时,理财产品列报的科目会影响企业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从资金占用角度来考虑,笔者不建议企业将理财产品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包括:(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付的备用金)。(5)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6)其他各种的应收、暂付款项。从中可以看出,其他应收款核算的内容一般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事项。不建议理财产品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主要是避免税务上将此种行为视作非生产经营占用资金,将其收益视作资金占用利息收入,按“金融保险业”计征5%营业税率。 (二)以资金增值为目的的持有 针对此种持有意图,笔者建议的会计处理为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可概括为以下三点:(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2)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2013年7月8日,南方轴承公告称,公司与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方正东亚・方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司出资4 000万元,向方正信托认购“方正东亚・方泰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45期信托计划”。公司与方正信托无关联关系。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4 000万元购买该信托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6.63%。预计持有期限:270天,于第45期到期时自动赎回本期信托单位4 000万份,预期年收益率6.2%。信托认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贷款。信托投资的目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可以看出,该笔业务应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首先,该信托产品的到期日固定,为购买日后的270天收回,回收金额可基本确定为本金4 000万元和投资收益186万元。其次,公司购买该信托产品的目的是为了使自我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管理层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再次,购买该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贷款,即不存在资金的使用限制和还款压力,故公司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监管问题的研究 摘要:近期,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业务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创新势头迅猛。但与此同时,理财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困扰着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加强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监管愈发引起人们的重视。本文详述了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存在的问题,深入探讨了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从健全法律,完善监管体系,提高银行金融理财市场从业人员素质与加强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理财产品 商业银行 监管体系 一、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概况 2012年以来,华夏银行、中信银行等先后曝出银行员工私售非银行投资产品,多家银行理财产品也频频传出亏损消息。此类现象频发被老百姓诟病,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影响中国的金融改革和创新。因此,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必须全面升级,以促进该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监管问题分析 (一)法律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严重缺失,金融消费者权利难获保障 1、理财产品的规制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 目前来看,银行金融理财业务的膨胀速度明显领先于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速度。几部由全国人大制定并通过的金融监管法律中,对于理财产品(金融产品)有详细规定的章节甚至条款几乎没有。虽然对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业务的规定在由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各项部门规章中有所体现,但由于缺少细节性的规定,致使其在实际生活中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2、现行法规对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的保护不足 当前,我国在法律法规中尚未使用“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这使得广大金融理财产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在2006年颁布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中被初次使用,并在随后由银监会的相关文件中多有提及,但是立法层面的缺失使得包括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投资者在内的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难以得到良好保护。 (二)监管方面:金融理财监管“政出多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 1、我国目前实施“分业监管”模式,金融理财市场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但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投资于证券、保险领域理财产品以及更为复杂化的结构型理财产品在一定程度上已打破“分业经营”的传统模式,从而使得“分业监管”无法有效实施。同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大监管机构所制定的监管措施之间并未统一协调,监管漏洞难以避免。导致了我国金融理财监管出现“政出多门”“标准不一”“体系紊乱”的尴尬局面。 2、银行金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缺乏监管 一方面,我国不少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在信息披露方面仍有待加强,许多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包含过多普通投资者难以理解的专业术语,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银行也不能及时通过有效的渠道和方式向投资者告知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运行情况等的重要信息。因此,一般金融理财产品消费者根本无法全面和准确地获得所购理财产品的真实信息。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监管部门规定商业银行在销售个人理财产品时须实行报告制,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关部门在审核文件时并未严格把关,监管不力导致银行报送的文件与实际销售中所使用的存在较大差异。 (三)银行理财市场直接参与者方面:销售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投资者金融风险意识不强 受近年存款实际利率水平维持低位,证券指数持续走低,房地产市场不确定因素增多的影响,投资者转而投资理财产品,致使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得以迅速扩张,各家银行对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的需求也逐年扩大。在此情况下,不少工作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即转行从事理财产品的推销业务,影响了理财产品销售人员整体素质,不恰当销售行为时有发生。 (1)片面强调产品的最高收益率,夸大对最高收益率的描述,却对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最不利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缺少揭示或者揭示不够充分,使投资人产生误解,以为最高收益率即是产品的最终收益率,从而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 (2)弱化风险揭示,对产品的风险揭示不醒目、不具体。对结构较为复杂的理财产品缺乏通俗易懂的解释与分析,没有结合产品具体结构揭示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3)客户评估流于形式,理财产品销售人员在营销业绩的压力下常常忽视对评估结果的审慎分析,没有建立信息全面的客户资料档案,没有对不同的理财产品设计专门的产品适合度评估书。 相较于金融市场较发达国家,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金融基础知识了解不多,风险意识较为薄弱,投机心理十分普遍。介于目前金融理财市场正处于急速发展的繁荣时期,不少投资者在未对该市场做深入了解的情况下,便跟风涌入。对于销售人员力荐的理财产品,部分投资者盲目相信工作人员的说辞,只关注投资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而忽视高收益背后所对应的高风险,最终因自身金融理财知识的缺乏,风险防范意识的淡薄而蒙受巨额损失。 三、针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前文中笔者从三个方面剖析了我国理财市场存在问题的原因,对于完善我国金融理财市场,笔者从上述三个方面一一提出对应的建议与意见。 (一)法律方面:完善金融理财市场法律体系,维护“金融消费者”权利 1、加快推动金融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我国对新兴理财产品市场缺乏明细法律规定,因此加强金融理财市场立法势在必行。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日本、香港等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立法经验,尽快完善法律体系。例如,日本颁布的《金融商品交易法》就将“证券”的概念扩展至金融理财产品领域,从而避免了法律真空地带的出现,构建起了从销售到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行业规制的基本法律框架。 2、制定专门针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法律 早期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的定义现已经无法完全适用于金融理财产品的消费者,而由银监会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则缺乏法律层面的约束力。因此出台一部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利十分必要。 (二)监管方面: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多元化监管体系 1、在“一行三会”之上设立综合监督性机构,填补银行金融理财市场监管漏洞 我国应采取何种金融监管模式,笔者认为,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借鉴英国的统一监管模式,合并各自独立的监管机构,建立唯一的超级金融监管机构,制定统一性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防范监管空白与监管漏洞的产生。但是现阶段,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有不小的差距,金融创新并未达到较高的水平,同时,如此大动作的合并监管机构可能触及多方利益,导致政策措施难以推进。因此,当前最佳的选择为借鉴美国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在“一行三会”之上,建立综合性的监管机构或者统一协调机构。该机构需要在确保各下属机构的相对独立性的同时协调其制定统一的标准,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叠。待到未来时机成熟,可考虑逐步整合各监管机构,建立单一的监管部门。 2、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类似于我国法律法规对“金融消费者”缺乏有效保护,我国当前的消费者保护协会一直致力于保护普通消费者权益,往往无法解决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银行金融理财产品时遭遇的种种侵权行为。一旦自身合法权利遭到非法侵害,金融消费者由于势单力薄,根本无法与强大的金融机构相抗衡,同时,我国又缺乏一个可以独立处理金融投资者保护方面事务的机构和组织。由此可见,建立一个类似于消费者保护协会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迫在眉睫,该机构可以联合分散的金融消费者的力量,制衡商业银行的绝对优势地位,并通过多种渠道,帮助金融消费者妥善解决与理财产品销售方的矛盾纠纷。 3、内外监管并重,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 我国应建立更深层次,涉及面更广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可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即为上文提到的综合监管机构以及“一行三会”所代表的政府层面的监管,它可宏观把握我国理财市场的运作情况,出台并推行相关政策措施解决该市场出现的普遍性问题。第二层面为以银行自律协会为代表的行业内监管,它可以及时发现理财市场弊端,并及时地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第三层面为由新闻媒体、中介评级机构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协会等组成的社会监管。 4、完善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机制 监管部门加强对银行金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监察力度,明确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与方式,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披露机制,避免客户因信息不对称购买超过自身风险承受范围的金融理财产品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金融理财市场参与者方面:提高理财市场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投资者教育工作 1、对于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必须全面提高银行金融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与职业道德 (1)引入更为严格的准入机制,设立全国性统一的标准考试,以确保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较高的人文素质背景。 (2)综合考虑售后评价以及客户投诉率,修订销售人员业绩考核制度。这样既可以防范销售人员虚假宣传等不当销售行为,同时也避免了因投资者对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的不满而产生的银行信用危机。 (3)制定一套科学的金融消费者风险承担能力调查体系,依据消费者风险评级推荐对应理财产品。根据金融消费者年龄、学历、专业知识水平、投资经验、个性特征、财产状况、一般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等进行分类与评级,进而推荐相应金融商品。 (4)规范销售用语。理财产品销售人员在介绍相关产品时,必须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确保投资者能听得明白,同时,对于各类理财产品所面临的风险必须全面告知消费者,对于不能保证本金的产品,不得使用“保本”、“固定收益”等字样作推销。 2、对于普通投资者,相关监管部门需要通过电视、媒体、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向投资者介绍金融领域的基础知识 政府部门特别是社区应加大对于金融知识教育的财政投资,尤其要加强对退休职工、在校学生、以及较偏远地区人民的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以抗衡金融机构的违规操作。 四、结束语 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的快速发展,对于参与其中的各方主体都有着重要意义。对投资者而言,它拓宽了投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它扩大了银行的利润来源,同时帮助了银行吸引更多客户资源。对于我国整个宏观经济与金融体系而言,它推动了我国理财产品市场上一波又一波的金融创新浪潮,增强了金融系统抵御风险的能力。由此可见,建立更加完善的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意义重大。通过从立法、监管、以及对于理财产品销售与消费方等诸多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与优化,必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金融理财产品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浅析基于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产品 摘要:“余额宝”的出现推动了互联网微理财的兴起与发展,自其上线以来,一直备受追捧与关注。本文从货币市场利率以及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层面分析了“余额宝”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余额宝”利弊以及政府的监管措施,分析认为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利率市场化,但同时存在监管漏洞,需要监管部门完善监管机制,控制风险。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余额宝;商业银行;监管 一、余额宝的发展现状 余额宝,是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宝公司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它可以如同支付宝余额一样随时用于消费、转账等支出,并且能够获得投资收益,使存放在余额宝内的资金获得增值[1]。作为互联网微理财的领头羊,余额宝凭借其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和较低的入户门槛,源源不断地吸引着广大的用户。据统计,截止今年5月余额宝的净资产规模已突破5000亿人民币,客户数量超过5000万,其制定者天弘基金一举成为国内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 资料来源:天弘基金公司官网 图1显示了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自余额宝上线起至今的收益变化,余额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基本保持在4.5%和7%之间,均值在5%以上,而此时商业银行的一年定期存款的利率不过 3.85%,活期存款利率更低至0.35%。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考虑到货币基金流动性高,安全性与存款不差上下,收益率又长期远高于活期存款,将活期存款转移到余额宝以求更高的收益理所应当。余额宝的收益率不仅远高于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其累计收益率和我国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率相比也十分突出,图2中0值上方向右上倾斜的为余额宝至今为止的累计收益率曲线,而0值下方两条分别为上证指数和沪深300的累计收益率。由折线图的走势不难看出,对投资者而言,投资余额宝比投资股票要稳定很多且图示时期内余额宝的收益明显高于股票市场。大量中小股民将炒股资金从股票市场转移至余额宝。 资料来源:天天基金网 二、余额宝取得成功的原因 余额宝一问世就造成如此大的轰动,不到一年的时间招揽5000多万客户吸纳上千亿的资金,对我国银行长久以来最主要的存款业务造成了不小的冲击。由上文图1分析可见,余额宝高过银行活期存款十多倍的收益率是其吸引广大散户的一大关键因素。那么,余额宝又是如何创出这样一个超高收益率的呢?相比传统银行理财,其又是如何脱颖而出的呢? (一)联合货币基金创造高收益 自2010 年央行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纳入牌照监管,明确其法律主体地位和业务许可范围,第三方支付的市场定位不断向金融市场前移,与基金、担保、保险机构等异业联盟衍生出一系列互联网金融产品[2]。余额宝就是其中的典范,其本质是在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功能上,内嵌合作基金公司的货币型基金,这种合作模式的创新将成为互联网发展与金融理财业的创新驱动力。 目前与余额宝进行对接的是天弘基金“增利宝”货币型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银行定期存单、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同业存款等短期有价证券等[3]。由于货币市场资金流动性较高,货币基金的安全性通常有很好的保障。如图3所示,“增利宝”货币基金投资组合中80%以上的都是现金类资产,其余都是债券产品,投资股票比重为零,投资风格非常稳健。天弘基金最新公布的一季度报告显示,在该季度“增利宝”的资产组合中有92.32%投资于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这部分存款的利率由银行与货币基金协商确定,又称协议存款。其余4.01%投资于债券,3.68%投资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其他资产。这些短期货币工具的收益率直接决定了天弘增利宝的的收益率,因此,通过分析货币市场主要利率的变化趋势并与余额宝的收益率变化进行对比便能找到余额宝高收益的根源以及背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根据增利宝货币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货币市场的业务量,本文对我国国债回逆购利率、商业银行同业拆解利率进行了整理,整理结果如图4、5所示。 图4中显示了余额宝上线以来1天国债逆回购(204001)与7天国债逆回购(24007)的月末收盘价的变化曲线,从图上可以看出除了13年9月末1天国债逆回购利率出现了短期的走高,其余时期国债逆回购的利率基本保持在5%已以下且靠近5%的位置。图5则展示了同业拆借市场不同期限产品的利率变化,总体来看不同期限同业拆的利率变化趋势大体一致,今年2月份以前主要在3%到7%的区间内波动,2月之后则主要集中在5%以下。由此可见,货币市场的利率整体水平在5%左右,明显高于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及1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除此之外,货币基金的收益率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协议存款的利率。目前我国货币基金存放银行的存款视作同业存款,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利率变化不受大额协议存款利息上浮限制,直接由基金公司与银行协议确定往往较高,这也是使货币基金能有如此高收益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依靠互联网金融模式提供便利 余额宝除了为用户提供较好的增值功能外,它还通过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创新以及或联网技术的创新,改善传统银行业的诸多不足,为用户打造一系列超值服务,充分展示了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1.T+0赎回机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未经注册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者未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不得办理基金的销售或者相关业务。”所以支付宝不可以代销基金,因为它没有基金销售资格。支付宝公司为规避监管风险,在余额宝的设计上把基金销售行为定义为直销,并严格按照直销来设计业务流程,支付宝收取提供交易平台的对价(管理费)[4]。证监会对余额宝将资产商品化的组合创新给予肯定和支持。在资金的周转速率方面,余额宝T+0 的快速赎回机制明显优于传统的货币基金。用户将钱存入余额宝,相当于购买了增利宝基金,若将钱转出余额宝,则相当于赎回相应的基金份额,一键双效,便捷流畅。同时余额宝还融入客户消费支付功能,支付宝客户可以使用余额宝资产进行实时支付和转账等功能,其便利程度可以与银行活期存款相媲美。 2.营销模式创新 我国小储户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传统的金融机构若想收集他们的资金,则需要建更多的网点,打更多的广告,培养更多的客户经理,从而导致为小储户理财的成本过高[5]。因此,一直以来我国广大小储户的资金大多存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也无力与银行竞争这个客户群体。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大互联网公司凭借技术进步打破这一成本壁垒,以超低成本吸引大量客户。天弘基金与支付宝合作推出余额宝就是充分利用支付宝的渠道优势,几乎没有产生一点推广成本,便将产品直接呈现在广大的客户群体面前,独享近200亿规模的理财市场。此外,余额宝一直秉承着“提升客户价值为中心”的营销模式,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在操作方面,余额宝为了给客户提供一个极佳的购物体验,尽量转化每一个支付宝客户并提供增利宝“一键开户”功能,大大简化操作流程,便捷用户[4]。在理财方面,一般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门槛为5000元,货币基金产品门槛更是上万,然而余额宝仅需 1 元即可入户,故被称为“所需资金最低的理财产品”。余额宝的出现打破了高门槛的金融理财产品与小储户间的壁垒,让更多人感受到金融的魅力并体会到理财的乐趣,得到客户高度认同感。 3.借助大数据降低流动性风险 支付宝客户的备付金大多金额小且流动不稳定,尤其是在节前或促销期间,易出现流动爆发。所以天弘基金公司所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流动性不足,这类似于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挤兑风险”。大规模、突发性的赎回会导致基金的流动性不足,迫使基金提前变卖资产进而发生亏损。所以,天弘基金公司从支付宝客户的分布区域、不同时段的下单量、现金流量的稳定性等特点出发,借助淘宝累积的多年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归纳出购物支付的规律,形成了循环式的资金收支方式来解决资金流动不足的问题。在“节日促销”前对现金流变化进行预估,有效地控制流动性风险,为增利宝产品的低风险度提供保障。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有效地解决了流动性与收益性不匹配的难题,让余额宝投资者的备付金增值得到充分保证。 三、余额宝的利弊与监管 (一)推动利率市场化,打破银行垄断地位 互联网理财产品的盛行对我国传统银行业造成不小的冲击,这股金融创新的力量正逼迫着传统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出改变,也在一点点打破一直以来银行在货币存款中的垄断地位。我国的存款利率向来由央行决定,各银行仅能在规定的小范围类上下浮动,这使得居民存款的收益率远低于投资其他金融产品。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化,资本市场的利率相较信贷市场越来越高,金融市场的利率整体趋向于市场化。然而,我国利率市场化遵循的是“先惠及金融机构、再惠及零散储户,先惠及大额资金持有人、再惠及小额储户,先惠及富人、然后惠及穷人”的路径[5]。财富的聚集方如企业、金融机构与大额资产所有者等通过 基金、信托、PE等多种投资方式获取高收益,即使存入银行,亦可享受协议存款的高利率优惠;而广大小储户群体则被金融机构高额的投资门槛拒之门外,无法分享这种投资收益。然而,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弥补了金融机构对中小投资者的经营空白,在客户定位上逐渐以“长尾效应”颠覆了传统的“二八定律”,凭借超低门槛集聚广大散户,让小储户能够直面高收益的金融产品。余额宝们的出现逼迫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尽快完成,银行只有控制了存款利率的决定权才能降低居民储蓄存款转移货币市场的风险。这种利率市场化的路径是其他发达国家所不曾经历的,没有了历史的借鉴,我们更应该认真谨慎对待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变化。传统银行业更应该随机应变,跟上互联网金融的步伐进行创新与改革,如果继续固守不变,将会到来多方面的风险。 (二)余额宝暗藏风险,政府需加强监管 余额宝等金融理财产品的除了拥有超低门槛外,还依托货币市场的高利率给用户带来了高于活期存款十多倍的投资收益。前文对货币市场的利率分析可知,近一年来我国来货币市场的利率整体水平较高,一般保持在5%左右部分时期甚至高达8%,余额宝的收益率也因此长时间保持在6%以上,货币基金如此之高的收益率对应着近几年社会融资成本的全面抬升,然而与之对应的企业利润率以及居民收入增长率能否达到如此高度无法保障,如此一来,将造成社会的投机情绪高涨而劳动积极性极大地受挫,从而影响社会的正常生产。此外,货币基金也并不总是保本保收益的,其高收益对应着高风险,加之我国小储户抗风险能力普遍较低,一旦有较大的风险来临,将严重冲击金融市场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性。化解这一矛盾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快存款利率的市场化。与此同时,考虑到利率市场化后可能出现存款利率虚高而带来银行赔付困难的情况,政府还应加快制定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以保障小储户利益。这样一来,一方面银行得以自行决定存款利率,吸纳存款;另一方面各类储户能够自主权衡收益与风险,实现了利率市场化的最佳效果。 互联网理财产品作为金融创新成果,我国现有的金融市场监管机制对其监管上存在诸多漏洞。首先,互联网理财突破了传统银行业与证券基金业的经营界限,由“三会”构成的分业监管模式在此产生了冲突,从而是的部分互联网理财出现过度监管或者无监管的局面,严重影响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其次,互联网的本身特点决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受地域的限制,因此,对它的监管需要我国各地方监管部门协同合作,共同监管,同时积极与有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的国家合作,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此外,用于衡量传统银行业偿债能力的诸多指标如资本充足率等,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显然不再适用从而造成监管上的疏漏,使得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暗藏信用风险。因此,针对余额宝这样的互联网金融衍生品,监管的重点应放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第三方理财机构上这两个主体上。然而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领域,关于第三方支付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监管机构的具体立法还相当欠缺,这使得广大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者的权益无法得到很好地保障,因此尽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十分重要[6]。 四、结语 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一方面惠及电商集团、基金公司、消费者三方面;另一方面却损害了传统银行业的利益。面对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挑战,年初以来多家商业银行对余额宝实行“集体限购”,部分银行禁止余额宝购买其协议存款,由此看来,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未来的发展将不再一帆风顺。如何完善余额宝监管并协调其与传统金融业的关系将成为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而身为消费者的我们,面对社会各界人士对余额宝的种种评价与意见时,更需要保持理性的大脑去审视从而进行合理的投资。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论金融理财产品的表外风险 【摘要】随着金融理财产品的品种不断增多以及持续的通货膨胀压力,金融理财产品受到了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追捧,发行及销售日益火爆。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销售积累起来了巨大的资金池,银行的资金流动性得到补充。然而,目前我国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方式采取的是机构监管,而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理财产品作为银行表外资产往往审计困难,问题滋生得不到及时处理,2013年6月爆发的“钱荒”即银行间流动性紧张,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我国银行业金融衍生产品乱象。下面笔者将针对金融理财产品的表外风险进行重点探讨。 【关键词】金融理财产品 表外风险 审计 一、金融理财产品的表外风险引发的经济后果 2008年经融危机震动全球,引发人们对于金融衍生产品安全性和风险性的新思考。时隔五年,中国式“钱荒”再一次引发人们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反思。从审计角度看,这一事件与当年次贷危机如出一辙。我国的理财产品是基于利率管制下的金融创新,在具体购买投资过程中,银行与投资者签订协议,通过组合设置产品,为一些高风险高收益项目融资,然后层层转移,最后在一些缺乏金融基本知识和经验的投资者眼中理财产品似乎变得只有了高收益而全无高风险。再有,由于目前我国对于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方式采取的是机构监管,而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具体来说就是理财产品作为银行表外资产往往审计比较困难,问题滋生得不到及时处理,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出现因前期缺少相应的应对机制和补救措施而导致的事态扩大现象。最后,由于监管机构对于表外资产审查不严格,很多商业银行迫于主营业务压力,故意隐瞒银行的呆账坏账,将之能够借由“表外业务”转移至正常“四表一注”之外,进而达到粉饰财务报表目的。但是,正因为此也产生了中国式的“影子银行”,最终由于风险失控引发银行间流动性紧张甚至金融市场的非良性波动。 二、表外金融理财产品审计风险 (一)计量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主要采取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另外我国还采用再次确认的会计方法来提高理财产品以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然而,由于以理财产品为代表的金融衍生产品不存在类似于股票期货那样的公开市场,因此无法通过K线图以及其他金融数学模型对金融理财产品的市场供需状况、风险等级、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可靠预测。除此之外,我国目前尚无权威第三方评估体系,因此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发现金融衍生产品很难可靠计量。 (二)信息披露风险 对于可以置于表内的金融理财产品,其负债部分由于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进行计量,使得其利润和综合收益表的相关项目难以分类,套期会计复杂。而对于很多理财产品,由于属表外业务,也就是这部分业务的经营状况是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因此作为审计人员很难对这部分做出可靠地风险评价,然而这部分表外业务却份额巨大且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影响银行当期损益。 (三)内部控制风险 众所周知金融理财产品设计涉及很多复杂的金融知识、数学知识和计算机知识,其背后是一个复杂的组合模型。对于普通投资者很难在短时间内了解产品结构原理以及具体的投资风险。另外,由于金融机构的销售需求和投资者的购买需求这样的双重需求刺激下,金融理财产品更新速度快,种类繁多,这无疑会给风控系统带来巨大挑战,常常出现的状况是内控系统的完善速度远远追赶不上金融产品的研发和发行速度。再加上很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是表外计量,可靠性本身大打折扣,这就为相关审计工作带来很大困扰。 (四)审查风险 金融衍生产品的审计是以风险为导向的,而且近年来也一直强调注册会计师要不断学习相关金融知识,加强自身专业判断力。但是由于金融衍生产品的设计极其复杂,正如中国古语所言“隔行如隔山”,对于第三方审计人员来说,很难真正弄清每款理财产品的风险点,当然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讲这也是不现实的。 三、表外金融理财产品监管风险 (一)缺乏针对金融理财产品的专业监管机构 我国目前由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保监会对保险机构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产品进行监管。但是针对理财产品这一金融领域并没有一个专业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协调,因此一旦某个金融理财产品涉及到两个以上监管部门,就会出现监管盲区,对于表外业务的审计更会出现由于沟通不畅被钻漏洞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多个监管部门协调行动,但正如笔者前文所说,金融理财产品更新速度快,金融市场更是瞬息万变,协调行动自然也远不如根据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进行有的放矢的专业化监管。 (二)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到位 银行理财产品目前处于卖方市场,供小于求,其合约条款更多是出于保护发行金融机构而非投资者。另外,由于机构投资者专业性更高,风险和维权意识、能力更强,对于金融理财产品中的风控点自然有着较为完善的防范机制;相比之下,个人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受制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专业程度所限,投资金融资材产品面临更大风险。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和相关管理部门对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到位。前些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华夏理财产品风波就是由于银行以表外业务代销理财产品为借口推脱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此外相关监管部门也要站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角度认真审视金融机构发行的这些表外金融理财产品,及时相关文件,明确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权责以及风险防范措施。 四、对于表外理财产品风险控制的两点建议 (一)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的计量 笔者建议将金融产品分门别类纳入银行“表内”,将其盈亏、规模、类型、坏账与风险详细列入相应报表。通过金融模型对这些金融理财产品的盈亏和规模进行风险性评估,然后根据不同风险等级进行入账价值计量。另外引入第三方审计对这部分业务进行审计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二)强化信息披露程序和相关法规 对于理财产品销售后的会计报表计量结果要主动上报相关部门备案,以便监管部门把握金融理财产品的市场信息,对于关键信息可以通过网络系统及时录入,对于重要节点建立数据库长期跟踪分析。此外,对于第三方审计人员,要重视审计对象在金融衍生产品这一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将之纳入银行整体的风险考量当中。 (三)提高金融业审计人员的执业素质 对于内部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准入制度,选拔具有多样化知识结构和层次的人才,打造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严谨的审计队伍。对于第三方审计,在加强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同时要注重金融知识的涉猎,行会或者所在单位要对审计人员进行有针对的再培训,使之熟悉金融衍生品领域常见操纵手法。 五、结语 银行理财产品的繁荣标志着我国投资理财渠道的进一步丰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理财产品的研发、销售以及兑现这一过程存在诸多风险点。尤其是很多商业银行将金融理财产品计入财务报表之外,视为“表外业务”。本文笔者对对金融理财产品的表外风险进行重点探讨,意在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期我国银行业能够得到健康稳定发展。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浅析个人金融理财产品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居民家庭财富也随之迅速积累增加。而且近年来,我国居民的理财意识也越来越强烈,于是越来越多的居民家庭都在积极思考如何有效处理自身节余的财富,以希望这部分财富能够保值增值。相应的,我国个人金融理财业务也由此发展壮大起来。 关键词:个人金融 理财 产品 我国个人金融理财业务起步较晚,最早始于银行业,以2002年招商银行推出“金葵花”金融理财业务为标志。尽管如此,个人理财业务却具有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益稳定等优势,而且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个人理财市场每年的业务增长率均达到了15%以上。于是我国各个商业金融机构纷纷把发展个人金融理财业务放在了企业发展的重要位置,随之而来的便是越来越多的个人金融理财产品被推向市场。 1、金融理财产品分类 目前市场上对理财产品的分类方法主要为以下四种。 1.1、以委托币种分类,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和与外币挂钩的理财产品; 1.2、以产品期限分类,分为短期理财产品和长期理财产品; 1.3、以产品类型分类,分为信托类理财产品、结构型理财产品、QDII类理财产品和其他类理财产品; 1.4、以收益类型分类,分为保本保收益类理财产品、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但是笔者认为,这四种分类方法相对比较笼统,且没有从投资者的角度进行分类,所以并不能有效的指导普通个人投资者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我们知道,我国目前金融行业仍然实行分业经营体制,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和信托受到法律和政策的制约业务相对隔离;即使现在出现了各种银信合作、银证合作和银保合作,但各个机构依旧集中在各自的领域内为客户理财,并多是将理财服务建立在售卖自家理财产品的基础上。针对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现实,结合以上四种分类方法,从投资者的立场出发,将金融理财产品分为直接投资金融理财产品和间接投资金融理财产品两大类。 2、各类理财产品简介 对于直接投资金融理财产品,像股票产品和债券产品都为一般投资大众所熟悉,而像权证产品、商品期货产品和股指期货产品等金融衍生产品由于其运行复杂或者投资门槛较高一般个人投资者又较少参与。 2.1、基金理财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等类别。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基金资产60%以上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基金资产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列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其特点非常鲜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4)监管严格、信息透明,五是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2.2、保险理财产品 保险理财产品主要是指具有投资功能的投资型保险产品。投资型保险产品具有三大特性,包括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益亏自负、费用揭露及分离账户,保户在享有基本保障权利的同时可利用保单现金值参与保险公司投资账户内资金投资活动并自担投资风险。目前市场上常见的投资型保险产品主要有分红型寿险、万能寿险、投资连接保险等。分红保险产品属于传统寿险产品中的一种,它是指保险公司将每期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照一定比列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形式分配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人寿险。万能寿险是指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 2.3、QDII类产品 QDI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的首字缩写。它是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金融投资机构。在我国,QDII产品允许投资者以人民币购汇后以外汇投资于境外,有利于拓宽境内机构和个人的资金运用渠道,投资者可以更加充分的利用两个市场,提高资金收益率,分散金融风险,增强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但是目前我国QDII产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为内地希望投资国际金融市场的个人投资者。 2.4、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的界定是,“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我们一般所说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实是指其中的综合理财服务,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在理财产品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异常丰富,除了投资传统的金融证券和实业外另类投资也在逐步兴起,艺术品和饮品(酒与茶)已逐步进入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投资视野,未来的低碳概念、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的投资将会成为下一个热点。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是针对特定客户设计的,不同的产品会有不同的资金“门槛”,人民币5万元、美元5000元是目前的普遍行情。而对一些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委托起始金可以达到30万元人民币甚至100万元人民币。在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时,一定要结合自身的财务状况和个人投资偏好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 3、结束语 通过上文的叙述读者可以发现,我国的金融理财产品事实上种类是非常丰富的,笔者并未对每种产品做深入的探讨,而只是浅尝辄止的做了一个框架式的介绍,这也与本文的写作目的相符,那就是希望通过本文,读者能够对我国目前的金融理财产品市场有一个整体认识,从而为进一步精选投资理财产品打下坚实的基础。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后金融危机时代银行理财产品的创新发展 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银行理财产品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本文对银行理财产品资产池模式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内涵,现状和特点进行逻辑性分析,指出了资产池运作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期限错配风险高、沦为高息揽储工具和定价缺乏依据等问题以及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理财产品发展限制。最后对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未来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 资产池模式 利率市场化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状况 理财产品是由商业银行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金融产品。理财产品从2003年蓬勃发展以来,一直保持这强劲的增长势头。从发行量的角度看,2008年的金融危机完全没有对银行理财产品造成影响,甚至相反的,发行量开始激增,在当年达到156%的增幅,并于2010年成功破万。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经营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商业银行普遍重视理财产品研发,理财业务受到普遍重视,研发创新领域竞争激烈。第二,理财产品进一步丰富,从单一的存款负债产品和简单的个人中间业务发展为全方位的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相结合的金融产品。第三,商业银行注重理财产品品牌建设,把品牌营销作为理财业务整体营销的重要手段。第四,注重市场细分,根据年龄、职业和收入等划分客户群,提供针对性的理财产品和服务。第五,提升理财产品的技术含量,通过自主开发或外部引进完善和优化信息技术系统。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银行理财产品创新发展 (一)资产池模式 金融危机后,资产池类理财产品成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主流运作模式,成为中间业务收入的新增长点。资产池理财产品与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相区别,是以债券、资产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同业存放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标的资产进行统一的资金运用,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性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从中获益的理财产品。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滚动发售,即连续发售理财产品和到期续发行理财产品,以保障募集的理财资金具有连贯性和稳定性。第二,期限错配,即使理财产品资金来源方期限与资金运用方期限不完全一致,但银行通过灵活的流动性管理形成较大比例的资金沉淀,形成规模优势,利用向上的收益率曲线提高投资者收益。第三,集合运作,将基于同一资产池发行的多个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运用于标的资产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并以此资产包的运作收益作为多个理财产品收益的统一来源。第四,分离定价,同一资产池的多个理财产品定价根据集合性资产包预期的到期收益率分别定价,充分发挥了银行资产运用能力,提高了理财产品定价效率和市场竞争。 资产池理财产品毫无疑问地丰富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促进了理财产品的创新,提高了理财产品收益,但资产池模式在监管政策、投资运作、风险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也被广泛关注。 1、沦为高息揽储工具。商业银行在资产池模式下,独立掌握了调节特定时段产品收益率的空间。虽然理财产品在说明书中会详细说明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和预期年化收益率,但尤其是对于部分保本型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银行在实际支付时都到达了预期年化收益率,收益水平基本不受标的资产的风险影响。 2、信息披露不充分。大多数商业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到期披露的信息极少包括实际投资资产种类、投资品种、投资比例等信息,或者披露投资比例是采用较大波动范围,而这种披露程度严重低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监管要求。 3、期限错配风险高。资产池理财产品的期限错配运用模式,在资产池中信贷资产比例过高时,容易引起流动性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到期难以兑付的风险,部分商业银行以新发理财筹资或自营周转资金缓解兑付,严重违反了业务的防火墙制度。 4、定价缺乏可信依据。资产池理财产品无法实现单一资金对应单一资产组合,单笔投资收益难以测算。现有的收益确定方式无法反映单笔理财资金的投资收益,尤其在出现较大收益差异的情况,对理财产品的购买者有失公平。 (二)利率市场化进程 “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商业银行在近几年的突破性改革中取得了较大的经营自主权,可以更自由地决定资金价格,为改善理财产品和收益率趋同的理财业务困境做出准备。当前利率机制下的银行理财业务 1、风险梯度不完善 商业银行设计理财产品,实际上是在各种风险因素中选择、组合、消减和搭配,结合了金融创新和风险定价。但在利率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缺乏恰当的金融风险因子,尤其是利率风险,这就导致了银行无法给出完整的产品风险梯度,导致客户的风险偏好无法充分满足,进而造成了现阶段人民币理财产品品种匮乏。 在金融产品中,理财产品属于稳健的风险收益金融产品,但由于利率市场化尚未最终完成,基准利率体系不完善,收益率曲线不统一,造成了市场产品梯度不完整,从而商业银行无法满足部分客户的风险收益要求,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 2、套期保值操作和风险管理无法有效展开 商业银行在发售理财产品时,为顾客赚钱一定的收益,根据分析,商业银行实际承担了一定程度的市场风险。在目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资金管理,才能为银行获取恰当的利润,过大、过小或者不恰当的保值操作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风险。 在套期保值的过程中,银行除了直接打包在市场中反向对冲,可选择的对冲操作在利率市场化没有完全形成的情况下是无法有效实现的。此外,人民币利率之间、人民币利率与其他市场参数之间缺乏无套利均衡也导致银行在产品创新与套期保值方面遇到种种障碍。 三、银行理财产品发展方向建议 (一)资产池理财业务的发展方向 国外商业银行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历史悠久,经验丰富,在风险控制、利益分配等方面都值得国内商业银行借鉴。国内商业银行应在借鉴吸收的基础上,探寻适合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发展道路。 资产池理财产品应遵循“分散运作、风险隔离”的原则,避免不同产品的收益交织和分配不公,保证理财产品运作的规范性。在资产管理部门内,成立投资委员会,负责拟定理财资金投资策略及运作效果评价,避免投资操作风险。构建资产池理财产品的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详尽地反映面临的各类风险,严密监控运作过程中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销售方法应从资金额销售模式向资金额销售和资产份额销售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理财产品提前终止、赎回和转让的法律法规,改善现阶段理财产品无法提前赎回的弊端,提高理财产品的流动性。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收益和流动性偏好,制定个性化销售策略,巩固客户市场基础,有针对性地研发产品,扩大发售规模。 建立独立于自营业务的资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资产池理财业务,确保理财业务稳健发展,完善部门内部的约束机制,实现专业化分工。在资产池理财业务和自营业务见建立严密的防火墙制度,避免自营业务和理财业务之间的利益输送,保证业务合规运营。 (二)利率市场化的发展未来 首先应该看到的是,利率管制在一定程度上是保护和垄断。监管当局在制定利率水平时会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市场竞争格局和承受能力,避免失控与极端情况,部分银行还可能借此获得垄断地位。利率开放使的垄断格局被打破,竞争加剧,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大大减小,加之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形成一轮巨大冲击。 利率市场化就是将利率决定权还给了市场,由金融市场主体管理风险,风险因子也将更为丰富。基准利率的不断完善和收益率曲线的统一将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人民币衍生品和外币衍生品逐步出现并被频繁交易,商业银行在设计理财产品和创新资产管理是将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进而为不同客户提供更加完整的风险梯度,满足客户的多层次风险偏好和收益目标。同时,商业银行的套期保值操作会更加灵活可行,风险管理可以为商业银行消除竞争中的非理性因素带来的损失。 因此,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业务完善措施:第一,加大创新力度,丰富理财内容,发掘差异化理财产品,争取相对比较竞争优势,提高理财产品含金量。深入研究金融市场,提高产品定价能力,对理财产品形成预测和定价等全过程通盘考虑。第二,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供差别化个性化服务,从客户的角度设计产品,以综合因素对整个理财市场进行细分,构建理财业务平台,充分满足客户深层次多层面需要。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新形势下网络理财产品对传统金融产品的影响分析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形势下的全新理财形式,成了与传统金融产品并存的理财产品,对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产品创新都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网络理财产品推出之前,传统金融产品在金融市场上占有绝对优势,用户在购买金融产品时,选择的余地不多,并且只能去银行或者保险等金融机构去购买。网络理财产品推出以后,在传统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对购买过程、产品收益率、赎回规则等都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取得了客户的信任,总体客户群体在不断扩大,对传统金融产品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对此,传统金融产品也在进行积极改革和转型,与网络理财产品展开了全面竞争。 关键词:网络理财产品;传统金融产品;异同;冲击;措施 一、前言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理财产品的多样化是一个重要特征。在传统金融产品之外,网络理财产品的快速兴起既有其偶然性也有其必然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金融产品只有传统金融机构才有权利销售,其整体收益率和赎回方式都受到金融机构的严格控制,对用户的实际需求考虑不足。并且受到投资方向的影响,传统金融产品的收益率相对较低。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网络电商在积累了大量的客户群之后,在实际支付领域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为其进军理财产品提供了有力的契机。为了能赢得市场,网络理财产品在收益率和赎回方式上都比传统金融产品灵活,由此带来的竞争势必是相当激烈。 二、新形势网络理财产品与传统金融产品的异同点 网络理财产品的出现,既是对传统金融产品的补充,同时也是传统金融产品有力的竞争对手之一。从目前网络理财产品和传统金融产品的推出来看,网络理财产品与传统金融产品的异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理财产品与传统金融产品的盈利模式相同。目前网络理财产品以阿里巴巴的余额宝、腾讯的理财宝和百度的百赚理财者几种产品为主。从网络理财产品的本质来看,虽然购买方式不同,但是在盈利模式方面与传统金融产品是一样的,都是将用户的资金用于购买短期和长期的投资产品,例如债券和期权等。 (2)网络理财产品与传统金融产品的客户群体相同。在客户群体方面,网络理财产品与传统金融产品一样,都是将潜在的银行储户作为主要的客户群体,主要是有目的性的将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吸引到理财产品中来,从而在保证客户收益的前提下,使整体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满足投资需要。 (3)网络理财产品在整体收益率上要比传统金融产品略高。从目前网络理财产品的整体收益率上,由于网络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多元化,整体收益更有保障,同时基于吸引客户的需求,网络理财产品的整体收益率要比传统金融产品略高,其中在单日收益和年收益上都要优于传统金融产品。 (4)网络理财产品在赎回机制上要比传统金融产品灵活。在传统金融产品中,多数金融产品都是封闭式的,在封闭期内难以赎回,如果赎回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和较大的经济损失。而网络理财产品充分考虑到了客户的实际需要,设定了灵活的赎回机制,保证了客户的理财产品能够做到随时赎回,如余额宝,极大地方便了客户。 三、网络理财产品对传统金融产品的冲击 网络理财产品的出现,不仅增加了传统金融产品的竞争,而且使传统金融产品面临更多的挑战。以余额宝为例,短短的半年时间,整体资金额突破了5000亿元人民币,在吸引储蓄方面的能力超过了一般的商业银行。由此对传统金融产品的冲击可见一斑。从收益率和竞争力来看,网络理财产品对传统金融产品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对业务的冲击。基金、保险等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直销比例的上升将降低银行代销渠道的收入,导致银行业务手续费收入的下降。一般银行代销基金的费率在0.5%~1%,代销保险的费率在2%~3%;然而若采用第三方平台线上直销的方式,银行仅能获得0.2%~0.5%的在线支付手续费收入。两相比较,银行代销业务手续费收入的下降大幅超过支付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的增加。由于网络理财产品多数都采用了第三方平台支付的购买方式,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手续费直线下降,银行的利润受到的危害。同时,多数资金都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向网络理财公司,对银行的储蓄额也势必产生严重影响。在银行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业务的收费是银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是任何形式的理财产品,按照国家要求都需要以银行为媒介进行上市销售,转给银行的利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网络理财产品的出现,使得银行的传统优势受到了削弱,改变了银行一家独大的局面。在目前网络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许多网络公司为了保证销售的及时性和快速性,纷纷建立了自己的支付平台,虽然这些平台也受到了银行的监管,并且也要经过银行的支付系统。但是由此给银行缴纳的手续费率则下降了70%左右,有些甚至更多。在这种形势下,网络理财产品对银行业务的影响将会是较大,换言之,网络理财产品的上市销售,削弱了银行的盈利能力。 (2)对银行存款理财的冲击。第三方理财销售平台的便捷性将有可能造成个人存款以及理财资金的流失。原本习惯于通过银行渠道购买基金、保险等第三方理财产品的客户很有可能会被线上理财销售平台抢夺。在银行业务中,理财基金和保险代销成了银行营销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银行销售的理财基金和保险通过费及销售提成的方式给银行带来了较高的利润。网络理财的推出,在购买方式上更加灵活,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用,使银行的手续费直线下降。如果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银行的销售业务利润将被蚕食殆尽,银行在理财等金融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优势也将不复存在。从这一点来看,网络理财对银行存款理财的冲击和影响是比较大的。为此,银行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否则,在后续的市场竞争中,银行的存款理财销售额将很难达到预期目标,在与网络理财销售竞争过程中将会处于下风。由此可见,网络理财对银行理财的冲击影响较大。 (3)对银行储蓄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客户可能会选择将资金用于购买网络理财产品,而不是存在银行获取利息,这一改变将会直接导致银行的储蓄率下降,对银行的整体资金收益造成较大影响。在储蓄客户面前,那种方式产生的收益最高客户就会选择将资金投入到哪种方式中。目前网络理财在整体资金收益率方面比银行的定期存款利息要高,比银行销售的其他金融产品的利益也要高。基于这一现状,许多储蓄客户纷纷放弃将钱存在银行中,而是选择将现有资金投入到网络理财产品中。在这种形势下,银行的储蓄受到的影响较大。换句话说,银行的存款变相的被网络理财所蚕食,对银行的经营和整体效益产生了必然的影响。所以,网络理财产品对银行的冲击还表现在对银行储蓄的影响上。基于这一分析,我们应认识到网络理财产品对银行储蓄的现实影响,在大力发展网络理财产品的同时,也要兼顾银行的利益,实现网络理财产品与银行储蓄的双赢。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新型互联网理财产品对传统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的影响 摘要:文章从余额宝自身运作特点、余额宝等新型互联网理财产品对传统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的影响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探讨余额宝等新型互联网理财产品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影响。 关键字:余额宝;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促进 国务院总理在作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成为互联网金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首次亮相。这是继央行行长周小川表态不会取缔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之后,政府工作报告再次表达对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支持态度。随着余额宝规模突破4000亿,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浪潮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余额宝在给广大民众带来便利的同时,又给我国金融行业带来巨大改变。 一、余额宝运作模式 (一)余额宝简介 余额宝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公司和天弘基金合作打造,针对支付宝账户备付金推出的一项增值服务,相当于“支付宝+货币基金”组合营销产物。通过余额宝,用户不仅可以得到几乎是银行同期活期存款的10倍以上的收益,同时余额宝中资产保持流动性,使得用户可随时随地转出和支付,不影响购物体验。 余额宝本质上是一个基金直销产品,天弘基金公司将其发行的增利宝嵌入余额宝进行直销。随着余额宝的发展更加成熟,余额宝二代已箭在弦上,或六“箭”齐发,天弘、南方、工银瑞信、易方达、道富、德邦六家基金公司将为阿里定制设计7、14、30、45、60、90天不同期限的短期理财产品,满足用户更加多样化的理财需求。 (二)余额宝业务流程 余额宝为支付宝客户搭建了一条标准化的互联网理财流水线。包括实名认证、转入、转出三个环节。首先进行实名认证,未实名认证的支付宝客户必须通过银行卡使用余额宝。其次为转入,用户将支付宝中暂时不用的闲散资金转入到余额宝中,这意味着其已经同意购买基金公司的基金。天弘基金利用筹集的资金进行投资,按照约定的比例扣除管理费后,将收益按固定时间转入用户余额宝账户中。最后是转出,实行的是“T+0”即时赎回。 二、余额宝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目前,在互联网金融理财模式中,无论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如余额宝),还是电商平台,其理财产品主要还是针对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因此,互联网金融是对传统理财模式的有效补充。 当前我国主要存在三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一是传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典型的表现为网银,发挥渠道作用。第二是利用大数据收集和分析进行信贷业务,例如阿里金融。第三是P2P模式,提供中介服务,联系资金需求方和供给方,可达到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减少交易成本。 (二)余额宝对互联网金融的推动意义 余额宝正式上线之前,国内互联网金融理财活动早就开始,例如一些金融集团借助大数据管理模式,向理财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但是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特点并不明显,只是传统平台借助互联网进行延伸,完善运作过程的工具,它的盈利模式、观点和理论基础并没有改变,因此也受到用户的关注极其有限。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金融理财产品,是互联网金融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而“碎片化金融”也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余额宝颠覆了传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借助支付宝庞大的客户群以及优良的信誉,衔接专业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使得用户体验便捷、优良的理财模式,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抢占制高点。 余额宝推出后,各种类似产品层出不穷。包括东方财富网推出的活期宝,腾讯联手华夏基金推出的活期通,新浪的“微银行”体系等。目前各大互联网企业推出的金融产品主要是风险较低的货币基金。可以说,余额宝效应,是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一个未来的发展方向。 三、余额宝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余额宝对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影响 目前根据央行公布数据,活期存款利率为0.35%,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即使“破6”,也有5.864%。两者收益率的巨大差别使得余额宝自推出以来能够迅速吸金,规模达到4000亿,而央行公布的2013年银行间债市全年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也不过3500亿元。从美国历史经验来看,上世纪60年代美国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占比约为60%,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竞争导致存款分流,30年后比率降至10%,货币基金对银行活期存款的长期影响可见一斑。在互联网基金的冲击下,我国在时间和过程上更会缩短。 但是要注意到,余额宝对银行活期存款影响的有限性。首先从用户的特征来看,使用者多为中青年并有网购经历的人,和全国存款人数相比仍是很小。其次,从银行活期存款构成来看,不仅包括个人存款账户还包括企业在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这些是企业对现金流的日常管理,他们很难将这部分投入类余额宝的互联网基金账户。最后从规模上得到验证,目前支付宝备付金大约200亿元左右,截至2012年12月,银行活期存款也达到16万亿,二者相差数目悬殊。 (二)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 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门槛较高,例如工行灵通快线、中行日积月累等申购资金要求均为5万元,而上海银行易精灵申购标准是10万元。相比之下,余额宝是1元起购,满足广大草根阶级对于理财的需求。同时,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收益并不很理想,风险较大,是针对高端客户群发展的服务。但是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是具有收益稳定、公开透明、信息对称等优点,满足银行边缘化顾客对于理财的需要。 对于基金公司而言,产品脱离银行销售渠道,同时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的技术,能够接触更广大的投资者,实现多元化和个性化销售。目前,基金公司正寻求如百度、腾讯、京东等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合作,商业银行的代销业务受到边缘化的威胁。 (三)余额宝和商业银行是良性竞争关系 央视证券咨讯频道总编辑钮文新呼吁取缔余额宝,称其是趴在银行身上的“吸血鬼”,是典型的“金融寄生虫”,更有中银协建议将余额宝纳入一般性存款而非同业存款管理,这是对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进行遏制。 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发源于并发展于市场,给金融体制带来了鲶鱼效应,打破了金融资源严重垄断的局面,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惠及了百姓的利益,形成公平的金融竞争格局。它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可以理解的过程,也使互联网普及后的一个必然结果,这不会动摇银行存款基础,而是良性竞争关系。并且监管层的表态已表明,促进行业发展将是整体方向。而银行应该利用重视互联网“长尾效应”,提升客户活期存款价值,挖掘互联网渠道潜力,制定大数据经营战略等方式和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开展良性的竞争。 四、结语 余额宝等新型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推出是金融创新的一次重大突破。对于传统互联网金融,余额宝指出了未来的“碎片化金融”的发展方向,提供了新的利润突破点。对于商业银行,短期内对银行活期存款以及理财产品的代销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从长期来看余额宝打破银行垄断局面,引起“鲶鱼效应”,将促进银行的金融创新和改革,和银行产生良性的竞争关系。相信余额宝对于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的改革是一件有意义,利于长远的事情。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论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摘要:本文从以下两个方面探讨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一是加快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与发展的建议,从金融机构、产品开发、配套政策这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二是创新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发展农村金融理财体系,以山东省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发行的农村金融理财产品“黑牡丹”为例,具体分析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实际影响。 关键词:农村金融理财产品 创新 发展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金融理财市场不断扩大。创新与发展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可以为涉农金融机构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促进农村金融理财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此,相关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根据农村理财市场的特点和农户的需求开发出符合农村要求的金融理财产品,开发农村理财市场。 一、加快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与发展的建议 (一)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的创新主体作用 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具有成本高、收益小的特点。所以,历来农村理财产品的创新主要依靠中央政策的推动,而非涉农金融机构的内在动力。为了实现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的创新主体作用,实现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说来,农村信用社要发挥地缘优势,通过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发挥农村金融理财主力军的作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发挥网点优势,发挥“助农取款服务”的积极作用,使信用卡结算业务更安全、便捷;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要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二)开发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理财产品 开发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理财产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层次的多元化,要针对不同层次的农村投资者,开发不同类型的农村金融产品,满足普通农户、经营大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拓宽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领域,鼓励在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上发展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建设和农村保险体系建设。 (三)完善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不能仅凭金融机构的一己之力,而要靠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并加以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牵头部门,需要在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上发挥带头作用,建立健全相关的创新产品统计制度,掌握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的最新动态;工商、税务、财政、农林等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社要加快为农村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普通农户建立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助推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二、创新农村金融理财产品,发展农村金融理财体系 现阶段,农村金融理财产品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不能照搬照抄城市理财产品。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要遵循农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开发投资起点低、风险低、能随时赎回、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得到农户的信赖与认可。为此,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了解,发挥农村理财产品的优势,满足农村投资者的需要,按照农民的需求定制适合农村的理财产品。 例如,山东省菏泽市农村信用社曾向社会公开发行理财产品“黑牡丹”,这种产品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信托类理财产品,发售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预期年收益利率为5.5%,期限是3个月,在10天募集期内顺利完成了预定发售金额。募集到的1000万元以“资产包”的形式由山东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投资者按认购金额占本理财产品项下所有募集资金的比例,按份共有利息收入的受益权,并自担相应比例的风险。3个月期限达到时按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核算情况一次性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理财收益,这期产品最终达到了年收益利率5.5%的预期利率。假设客户一次性投资10万元,3个月后就能够获得收益1375元,而按照当期1.98%的年利率来计算,储蓄10万元三个月仅能获得495元的利息。菏泽农信社此次共发放了1000万元的“金牡丹”理财产品,为客户增加了88000元的收益。 发展理财业务是当前农村金融机构加快自身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山东省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发行的理财产品“黑牡丹”通过加强业务宣传,促进产品销售,实现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内在性增长,也是也提升了该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来说,山东省菏泽市农村信用社发行的“黑牡丹”理财产品,对农村金融的具体实际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使人们认识到农村金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性和收益稳定性,既维护了现有客户资源,又拓展了城区市场份额;二是能够顺应市场的要求,丰富金融理财业务的品种,满足了广大农村客户的需求;三是增加了农村客户的收益,改善了他们的收入结构,拓宽了农民的收入渠道。由此可见,农村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理财业务有利于转变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优秀竞争力,对加快商业银行改革步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做好理财业务势在必行。 三、结语 近年来,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农村理财产品的创新与发展带来了机遇。为此,相关金融机构应根据农户的需求和农村理财市场的具体特点开发出多层次、个性化的农村金融理财产品,构建一个分工合理、功能完善、有序竞争的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浅谈金融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摘要】现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类型繁多,总体而已主要涉及是否保本,收益是否浮动,期限是否固定等。在实务中企业对其会计核算较为混乱,本文就不同的理财产品类型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关键词】理财产品 会计处理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对部分销售及回款较好的企业来说,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后仍存在大量流动资金结余。这些流动资金或短暂结余,或长期留存,如何为这些资金找到流动性及收益性兼具、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途径,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现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推出了各种理财产品,利率相对定期存款较高,有些有保本承诺,有些收益率固定或浮动,有些期限固定或不定期,能满足不同资金状态及风险偏好的需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可分为基础金融工具和衍生工具。基础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企业持有的现金、存放于金融机构的款项,以及代表在未来期间收取或支付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或义务等。衍生工具是指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涉及的,具有如下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1)其价值随着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动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3)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由此可知,理财产品符合金融资产的定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范围。 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分类,会计处理实务中较为模糊。将其作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应收款及其他流动资产等处理的均有。首先理财产品在可变现性、流通性、风险性及支付手段等方面不同于一般的货币资金,其到底应如何核算,我们有必要先就金融工具分类及其特点简要归纳说明。 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五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主要特点系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回购或赎回,一般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除特定条件外(如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通常划分为此类。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为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可确定,且有明确意图及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特点为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另外如无法将其划分为其他三类金融资产,则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我们将根据各类金融工具的特点,就不同的收益及期限模式逐一进行分析探讨。 一、理财产品保本且收益固定 根据理财协议,购买的是保本型且收益固定的理财产品。如果该理财产品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因其到期日固定且回收金额可确定,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特点,应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其他应收款核算。如该理财产品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且以短期持有获利为目的,其符合交易性金融资产特点,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如管理层有明确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和能力,应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列报。 二、理财产品保本但收益浮动 因该种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不应直接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分类,那到底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第一,根据理财协议,如果理财产品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这种理财产品收益部分为衍生工具,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金融工具,其保本部分符合贷款和应收款的定义,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其他应收款核算,浮动收益部分属于衍生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实务中往往为简化核算,该类理财产品一般可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二,如果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但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该种类理财产品公允价值无法通过活跃市场获取,可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如该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及风险相对较低,也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近似公允价值)。 三、理财产品不保本且收益浮动 第一,根据理财协议,如果理财产品收益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挂钩,同理该理财产品属于在债务合同中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金融工具。应对产品进行拆分,其本金部分应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浮动收益部分属于衍生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上述核算较为复杂,实务中可简化采用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二,如果理财产品收益浮动但与市场利率、汇率、价格指数、信用指数等基础金融变量不挂钩,其核算与本文“二之2”情况类似,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历史成本(近似公允值)或预期收益率作为公允价值的估值基础。根据到期日是否在一年以内,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综上所述,企业应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根据不同资金状态确定相应的理财产品投资决策,并对理财产品的持有目的和持有期限明确规范。财务部门根据不同的理财产品种类、持有期限和意图对理财产品进行准确分类核算并列报。 作者简介:郭云华(1981-),男,汉族,现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部门经理,研究方向:财务与税收。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云南金融同业理财产品比较实务分析 2011年在升息及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环境下,周期性的资本市场波动加剧,而以固定收益为代表的非周期性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却相应的迎来了发展契机。云南省各金融同业也纷纷加大了此项业务推进力度,各类理财产品高频度密集发行,涵盖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的理财产品粉墨登场,不断推陈出新,这与低迷的资本市场形成鲜明的对比。为了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同业理财市场竞争,各商业银行自2000年以来已先后搭建起基础理财产品、差别化理财产品的营销平台,在投资者树立正确的理财价值观,提供不同类型的理财投资选择提供多样化的理财选择。 一、对当前同业理财市场竞争基本态势的认识 2011年在连续两次上调银行存款利率的市场环境下,理财产品收益率也随之上涨船高,目前各大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总体风险较低,而收益往往是同档期存款利率的几倍(如我行天天大丰收是活期利率的4倍),在流动性相近的情况下,理财产品的优势不言而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围绕客户趋利的财富管理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理财服务,是各家商业银行拓展新客户、留住老客户的重要手段。 在当前银行存款利率市场管制阶段,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上限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这就给各商业银行通过理财产品营销客户提供了较大的空间。这尤其在周期性理财产品浮动收益表现不佳的时候,理财产品的优势显得尤为突出。与此同时,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低,这就决定了无论经济周期的好坏,银行客户固定收益类的理财需求是刚性的,只要银行能源源不断提供性价比优异的理财产品,就能在吸引和留住客户的同时,也能为银行提供丰厚的收入回报。反之,如果无视理财产品在拓展和维护客户的积极作用,违背客户刚性的财富管理逐利的需求,在同业纷纷加大理财市场份额竞争过程中,无视理财市场规律的银行,将直接面临老客户的流失和理财市场份额下降所带来的带来的业务冲击。 现在不努力、不花功夫拓展理财市场的银行,在客户趋利这只市场无形的手的作用下,短期内不可避免面临的是客户和资金的流失。长期来看,理财市场、理财品牌、理财产品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旦市场格局形成,客户对银行形成了固有的理财口碑,就很难在再去改变客户心目中理财金融机构的品牌价值。这方面的典型的市场案例,如:建行率先各商业银行推出了个人住房贷款,形成了“要买房到建行”的市场口碑;招商银行的高端理财品牌,即使在高端客户服务领域,各商业银行虽已经进入了私人银行阶段,但也很难撼动招行高端服务品牌价值。 二、目前建行和金融同业的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对比 (一)云南金融理财市场发展回顾 以云南当地各商业银行理财中心建立为标志,云南同业理财业务的萌芽始于2000年以后。理财中心成立后,由于受各商业银行理财从业队伍建设尚未搭建、理财产品不足等因素制约,当时理财中心更多提供的是个人信贷业务,各商业银行的理财中心并没有实际开展理财业务,理财业务“叫好不叫座”。2002年后各商业银行陆续开始代销基金类理财产品,但由于受当时资本市场长达连续五年熊市的影响,客户理财意识仍未形成。2004-2005年期间,由于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银行开始出现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此类产品一经面世,便受到银行客户追捧,理财业务开始受到各商业银行重视。随着而来,2006、2007两年资本市场的大牛市,巨大的财富效应全面唤起了客户的投资理财意识,但2008年随着而来全球次贷危机,又让刚火暴的资本市场再次沉寂下去,但以固定收益为主打的理财产品却迎来了发展契机,成熟稳健的理财意识在各大媒体上的帮助下,各商业银行在银监等部门的规范下,也相应的加大了理财市场的引导,资产配置、风险调查都是这一时期的理财业务的关键词。由于客户有了刚刚过去的周期型市场风险的教育,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在2008年开始迎来了高速发展的契机,在此后的2009年、2010年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稳步增长,工行、建行在这几年期间,都迎来了较高的发展势头。回顾各商业的理财业务发展历程,可以说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在长达10年的过程中(从2000年开始算起),先后经历了理念引入、风险教育、理财产品普及三个阶段后,目前已进入到了全方位竞争的自由理财市场竞争阶段。 (二)各商业银行理财实力对比 1.理财品牌对比。在经历了2006、2007、2008三年资本市场牛熊市的洗礼后,银行客户投资理财的理念也日趋成熟,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在沉寂了两年后,在2008年各商业纷纷加大了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营销推广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各商业银行也花了较大精力重点打造各自商业银行理财品牌,众多理财品牌也在这一时期被大多数客户所认可。下表,是我们搜集到的部分商业银行理财品牌及释义。 从上述各商业银行理财品牌创建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综合类高端理财品牌与具体理财产品品牌衔接较为紧密,客户一旦投资理财产品,往往会多次与该行理财品牌联系,强化客户理财品牌意识。如,招商银行的理财产品多类理财产品均命名为“金葵花―岁月流金系列”、中国银行中银理财和中银集富重点突出中银系列理财产品、民生、光大、中信等商业银行也多将理财品牌和产品系列相互衔接,达到产品为客户熟知熟记的目的;二是高端理财品牌与理财品牌衔接紧密也从另一方面呈现出,产品研发部门利益服从银行整体品牌推广利益,即无论不同的部门研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均与统一的市场统一推广品牌命名。部分银行也存在有产品与理财品牌衔接不够,容易给客户造成理财品牌过多,印象不深,不利于理财市场的品牌塑造。 2.产品类型对比。云南金融同业理财产品市场自2008年迎来高速发展契机后,各商业银行也纷纷推出本行有竞争力的理财产品,建行2008年共累计发行各类基础型理财产品近100期,累计募集金额近100亿元,工商银行同年不仅理财产品规模发行量较大,而且产品类型也走在各大商业前列,同年短期投资灵活的灵通快线系列理财产品的推出,奠定了工行目前同业理财产品市场份额第一的优势。但此后金融同业在接下来的两年期间,各商业银行均纷纷加大了理财产品推陈出新力度。人民币理财产品期限结构、收益结构日益丰富。下表,是我们收集到的同业理财产品常规进入各零售渠道无规模限制的常规理财产品类型。 数据来源:截至4月15日同业理财产品数据搜集整理 通过上表信息,不难发现,同业理财产品结构、不同期限、产品类型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产品投资标的趋同,大都以信贷资产类、债券类、利率、票据为基础资产设计理财产品,这也决定了此类产品收益差异并不明显,但这类产品风险均较低,相对于存款而言产品收益仍具有较高吸引力。客户理财交易习惯一旦形成,传统理财方式将很难再留住客户。在同业纷纷加大理财产品的竞争形势下,早行动早受益是人民币理财产品市场竞争的重要结论。 二是五大商业银行产品线与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供客户选择的产品期限结构更为丰富、更加细致。而在五大商业银行中,工行、建行期限结构又具备一定优势,期限选择上给了客户更大的空间,建行的理财产品在同业产品期限结构中具备竞争优势,工行理财产品是我行的主要竞争对手,但中行和农行理财产品业务起步虽然相对较晚,但2011年一季度理财产品募集总量已基本和我行持平。 三是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集中在30天-180天这个区域,特别是投资期限在30天附近的理财产品是各家商业银行集中发行的受益期间。但部分中小商业银行在1天-30天(不含)超短期常规性理财产品上产品布局不足。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结构相对较为丰富。 3.产品收益、风险性价对比 由于构成各商业银行低风险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雷同,导致各行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趋同,收益差异不大,但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产品,由于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发生了变化,甚至和信托、专户、私募等投资渠道的引入程度的不同,各行理财产品差异开始出现分化。 下面,我们搜集到了截止2011年4月14日,各商业银行有代表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为了便于比较各行收益差异水平,我们对各期限的理财产品进行了分类,其中同样期限的理财产品,表中仅采用最高收益的产品。 在比较了银行同业投资期限在1天-60天的理财产品收益后,有以下几个特点: (1)总体看,投资期限在30天以内的各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差异不大,但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产品收益具备一定优势,民生银行产品期限结构虽然较少,但在有统计期限的同业同档期产品收益中,多期产品(7天、21天、30天)同业收益排名第一; (2)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30天以内产品收益中,建行产品收益优势明显,工行产品收益在四行中也颇有优势,中行产品收益也具备明显的同业竞争优势。 (3)投资期限在60天以上的理财收益差异逐渐拉大,如,一天的理财产品,同业最高和最低投资收益差异仅为5‰,而到了60天,同业理财产品收益扩大到2.3%。在这一区间,交行、工行理财产品收益优势有所显现。 (4)从2010年起,建行加大了行外信托类理财引进机制,为高端客户差别化理财产品提供了制度保障。投资期限在一年左右,投资起点在100万元的差别化理财产品按月不间断发行,投资收益明显高于同业,在这一投资期限的产品收益方面,建行产品收益优势、产品研发优势较为靠前。 4.同业理财产品募集及银行效益分析。四大行由于在理财产品销售上存在有规模效应,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难以在总量上与其匹配,本部分的银行理财产品效益分析,重点在四行同比数据中展开。 通过上述数据的比对,我们不难发现,四行在理财产品方面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并具有如下特征: (1)四大行在2010年理财产品线逐步充实完善后,2011年在资本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均不约而同的都给予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发展足够的重视,2011年1季度各行理财产品募集量、中间业务收入同比均大幅提升,平均增幅在三位数以上。 (2)工行是四行中人民币理财产品开展较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募集总量在四行第一的同时,仍保持着离理财产品收入四行第一的位置,但收入的差距与排名第二的建行正在缩小。同时,我们通过对比工行2011年1季度周期性理财产品收入的数据,发现非周期型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收入(1531万)不仅超过了周期型开放式基金业务收入(659万),而且在工行个人中间业务中,仅次于个人结算收入(1866万),是排名第二的重点收入的创收产品。工行个人中间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趋势,基本可以反映出未来一段时间内,各商业银行个人中间业务收入结构变化的趋势。 (3)中行在2011年的理财产品销售增速在四行排名第一,同比以4位数的增长势头,很容易判断出中国银行在今年在人民币理财产品推进力度非常大。由于2010年以前,中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总量很小,实现的效益也很低,去年募集总量也仅6亿,但今年募集总量已达到84亿,一跃从同业第四上升到同业第二,中间业务收入去年同期仅16万,今年一季度达到了421万,增速是去年同期的25倍。这些数据,是我们在年初很难预料到的,但可以肯定的是,中行在今年以来花了较大的精力去大力发展人民币理财产品业务,而且增速之快,来势汹汹,大有“急追猛赶”之势。 (4)农行是人民币理财产品规模最小的,但今年来业务增速也很快,由于农行渠道优势明显,从中国银行的后来居上的势头看,人民币理财产品市场将迎来更为激烈的竞争态势。 (5)建行在2011年全面提升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节奏,相应的产品募集量、中间业务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同业排名位居工行之后,位居第二,且与工行收入差距在逐步缩小。但工行理财产品的传统优势和市场先机仍然在将来一段时间内都将存在。同时,排名第三的中行在2011年理财产品市场竞争中,异军突起,对工行、建行理财产品同业排名影响较大,也对当地同业金融理财产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分析结论 (一)通过上述分析,2011年云南金融同业人民币理财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已基本明朗 在加息背景下,以四行为首的各商业银行已纷纷通过超常规手段,加快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发展步伐,以产品拓展客户,吸引行外客户资金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内各商业银行重点工作。由于各商业银行步伐一致,无形中将促进云南当地人民币理财市场培育,这对引导客户理财产品交易习惯的形成和客户金融消费偏好的改变(特别是存款和理财产品消费偏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银行在满足了客户支付需求后,人民币理财产品与存款的资产配置与单一存款配置相比,更有利于客户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个业务模式形成过程中,由于客户消费偏好一旦形成,将很难再去改变客户销售模式,谁能在这个理财市场变化趋势中,加大工作力度,就能早行动,早受益。反之,如果一味的无视市场趋势,无视客户需求,客户资金一旦流入行外理财产品,将来将付出更多的成本和代价。 (二)树立正确的人民币理财产品认识,顺势而为,各商业银行要加大力度,提升本行人民币理财市场份额 通过几年理财产品业务发展的情况来看,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认识。 一是产品和存款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一定程度上,一段时期内,对于行内客户而言,确实会存在有存款和产品相互转化的问题,但是在金融同业在纷纷加大理财市场竞争力度的背景下,如果当一家商业银行不积极主动向客户营销理财产品,一旦他行加大力度,很容易造成客户流失,而且固定收益类的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往往不高,而且同档期的收益较传统理财产品有较大优势,一旦理财客户理财意识和习惯固化后,主动营销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商业银行也会因此受益。 二是加强理财产品特点认识,准确把握理财产品收入实现途径。人民币理财产品收入实现与按照募集量提取中间收入的证券类产品不同,人民币理财产品在募集完成,并不会立即形成收入,需要在各商业银行行内保留理财产品资金,即按理财产品保有量计算实现中间业务收入。如果仅仅只是注重产品销售,忽视客户资金维护,其中间业务收入就很难实现。即人民币理财产品工作需要各商业银行既理财产品的首发组织,还要重视视理财产品日均保有量的稳定,才能确保商业银行在加大理财产品工作力度的同时,实现行内理财收入。 三是牢固树立理财产品效益最大化意识,优化理财产品结构,实现人民币理财产品中间业务收入效益最大化。理财产品在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投资收益的同时,还应注意产品销售实现后,对商业银行收益的影响。尽量让同样的募集资金,在满足客户理财手以后,每周转一次尽可能实现银行效益最大化。以某商业银行产品为例,A款和B款理财产品均为按日开放型,对客户而言,此类产品流动性一致,客户收益前者收益为A款为1.65%,而B款为1.75%,给银行带来的中收比例牵着为千分之三,后者为千分之八。可见,在同样满足客户投资理财需求的同时,在相同的理财周期内,选择不同的产品,给客户、银行带来的收益都是不一样的。因此,加强产品特点学习,优化理财产品结构,对实现人民币理财产品中间业务收入效益最大化有着重要意义。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对济南市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发展状况的调查 【摘要】2011年上半年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发售规模大幅扩张,成为投资者抵抗通货膨胀、扩展投资渠道的重要方式,同时也为商业银行调控存款规模、补充流动性提供了有效工具。通过对2011年上半年济南市辖内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调查,本文就济南市理财产品总体状况、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得到相关政策和建议。 【关键词】理财产品 发展状况 调查 理财产品指由金融机构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领域,在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金融产品。理财产品的出现既是源于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内在要求,又是其为了满足客户市场需求的结果,这是市场供求双方的推动形成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今年以来,在通货膨胀高起,宏观调控力度日益加大,银行流动性紧张加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出现大幅增长的态势。近日,我们对济南市27家金融机构2011年上半年的理财产品发行和销售情况进行了调查,对理财产品迅速发展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并就理财产品未来发展给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理财产品市场总体状况 (1)理财产品发售规模大幅增长 2011年1-6月份,济南市辖内金融机构发行和代销的理财产品5065款,同比增长93.25%;募集资金1381.82亿元,同比增长86.81%。其中,银行类机构共发售理财产品共计4901款,同比增长101.27%;募集资金共计947.02亿元,同比增长190.6%。信托公司发行理财产品164款,同比降低11.83%;募集资金434.8亿元,同比增长5.07%。 (二)代销是理财产品发售的主要方式 目前,理财产品发行资格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总行,各分支机构以代销理财产品为主。上半年银行类机构代销理财产品4814款,占比达98.22%;独立发行的理财产品共计87款,占理财产品总数的1.78%;募集资金方面,代销理财产品募集资金892.77亿元,占比达94.27%;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54.25亿元,占募集资金总规模的5.73%。 (三)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是理财产品销售主体 据统计,辖内国有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共发售理财产品4485款,募集资金901.89亿元,分别占济南市理财产品市场总量的91.51%和95.23%,是理财产品的主要发售机构。其中,国有大型银行发行产品数量占比和募集资金占比为44.2%和51.1%;股份制银行发行产品数量占比和募集资金占比为47.3%和44.1%。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共发行理财产品65款共计34.67亿元,发行理财产品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27款,增幅71.05%;募集资金38.08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32亿元,降幅12.28%。(参见表1) (四)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占主导 按收益率稳定性划分,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共有3284款,募集资金240.65亿元,产品数量和募集资金占比分别为67%和73.84%。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规模和募集资金一方面增幅显著,分别比2010年同期增长231%和936%,但是其产品规模和募集资金的市场占比只有5.73%和7.09%。 (五)理财产品主要投向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 受到监管部门政策影响,银信合作类理财产品从2010年上半年的455款23.55亿元减少至2011年上半年的333款10.75亿元,产品数量和募集资金分别减少26.81%和35.26%,而且目前市场上银信合作类理财产品多为存续期产品,多数产品将于2011年底前退出理财市场。另一方面,投向货币市场的理财产品数量从2010年上半年的1231款增长至2011年上半年的2400款,增幅为94.96%;募集资金从2010年上半年的107.24亿元增长至2011年上半年的448.19亿元,增幅为317.94%。2011年上半年,货币市场资金价格不断攀升,使得央行票据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成为投资者的主要投资对象。此外,由于其风险相对较低而受益相对较高,投向债券的理财产品数量和规模增幅也较为显著,2011年上半年该类理财产品共有896款214.55亿元,同比增长142.16%和166.27%。 (六)理财产品短期化趋势明显 理财产品市场共有3036款产品的存续期限在3个月以内,占全部理财产品的62%,较去年同期增长1759款,增幅为137.74%。其中,10日以内的理财产品和10日至1个月的理财产品数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76.49%和185.38%,占比分别达到15.1%和22.3%。(参见图1) 图1 理财产品存续期结构图 二、理财产品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 (一)投资渠道窄且收益率低,致使资金涌入理财产品市场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逐步提高。2010年以来,随着居民价格指数不断攀升,严重的通货膨胀使商业银行存款进入负利率时期,企业和居民倾向于寻找更合适的投资渠道,逐渐将资金从银行存款中转移出来。然而,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作为投资者两个传统的投资渠道,今年以来的表现都较为低迷,收益水平普遍偏低,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对投资者不再具有吸引力。因而,投资者开始将资金投向收益相对较高、风险相对较低的理财产品市场。 (二)货币政策趋紧的背景下融资难度增大,理财产品市场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 金融机构开发融资类产品作为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替代物,可以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进入2011年,中央银行连续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规模大幅缩紧,部分企业为了维持生产甚至通过民间拆借来维持资金链的正常运转,融资企业的需求大幅增加,直接推动了商业银行增加理财产品的研发和供给。 (三)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 从改革发展进程看,商业银行以往单纯依靠息差收入维持发展的模式已经改变,亟需快速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对利润的贡献度。而占用风险资本少的理财业务自然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重点发展领域之一。另外,通过理财产品,商业银行能够不断获得信托、证券、基金、保险等相关机构的青睐,纷纷与之建立起合作关系。对商业银行而言,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起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理财业务的发展也能实现优势互补。 (四)金融机构同业竞争日趋激烈 特别是2011年以来,随着中央银行准备金率的不断上调、监管部门对日存贷比考核的实行,银行的流动性十分紧张,储蓄存款和企业存款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理财产品成为商业银行留住老客户、发展新客户的重要手段。如果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的竞争中缺位,就会导致部分客户将存款转移到其他商业银行,从而在存款竞争中处于落后的位置。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并不计入其资产负债表,这就意味着通过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可以不受存贷比的约束,也不受准备金率的限制。在此情况下,商业银行通过大量发行理财产品吸引储户,同时不断提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缩短其投资期限,以期提高理财产品的竞争力。 三、理财产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财产品将大量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信贷调控受到影响 一是委托贷款成为重要融资渠道。调查发现,商业银行募集资金后委托其他银行或本行二级分行,给予目标客户贷款融资。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1-6月通过委托贷款理财产品向山东省内28家企业融资25.77亿元,产品平均利率为6.27%。二是票据资产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将已经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保贴的商业汇票等票据资产打包作为理财产品出售,实际上是将表内业务转移到表外,规避信贷规模监管。齐鲁银行1-6月份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与债券混合投资型理财产品共募集资金17.21亿元,占该行总规模的45.18%。三是财产受益权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将贷款直接包装成财产受益权投资产品,并以该财产受益权为依托发行理财产品,实现资产证券化,提高流动性。上半年,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自主发行的该类理财产品1.99亿元。四是信托资金投向政策限制行业。据统计,信托公司发行房地产信托产品余额88.8亿元,上半年新增36.8亿元,而济南市房地产贷款仅新增67亿元,削弱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另外还有近百亿资金投入到钢铁、造纸、煤化工行业,对产业结构调整产生负面影响。 (二)理财产品对商业银行存款稳定性产生干扰 一是理财产品成为商业银行“冲时点”的工具。今年以来,银行通过理财产品种类、发行期、存续期的安排,在不需要考核时段内加强对理财产品营销,将资金募集期和到期日设计为临近季末或月末,根据需要主动调节关键时点的负债水平,致使产品集中在月末和季末集中到期赎回。理财资金由表外帐户回流存款帐户,放大了存款规模。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6月28日该行人民币存款余额4911.95亿元,6月30日的存款余额为5145.49亿元,2天内增长233.54亿元。二是理财产品导致存款在金融机构间搬家。上半年,四大国有银行发售理财产品较11家股份制银行多募集66.09亿元;6月末四大国有银行存款较年初增长303.73亿元,同比多增105.14亿元,而11家股份制银行存款较年初增长96.09亿元,同比少增136.9亿元。 (三)国有大型企业积极购买理财产品,挤占中小企业投融资渠道 上半年,批发业务类理财产品共有436款,同比增长254.47%,募集资金182.26亿元,同比增长73.41%。机构客户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成为购买理财产品的主力军。以辖内某股份制银行为例,调查发现,该机构上半年发售批发业务类理财产品25款共计35亿元,其中90%以上的理财产品被国有大型企业购买。另一方面,国有大型企业通过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该股份制银行上半年通过发售理财产品共为企业融资16亿元,主要投向仍为国有大型企业。由此可见,国有大型企业在理财产品市场上以投资者和融资者双重身份同时出现,资金流向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的理财产品极少,挤占了部分中小企业投融资渠道。 (四)理财产品高收益背后隐藏风险 1-6月份,理财产品收益率不断走高,年化收益率在4%-5%、5%-6%和6%-10%的理财产品数量同比分别增长422.56%、334.62%和418.18%,但理财产品高收益背后的风险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高收益理财产品与货币市场关联过密。上半年货币市场工具类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占总规模的47.33%,是理财产品最主要的投资去向。货币市场资金价格持续走高成为推动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企的重要因素。以同业拆借市场为例,7月初7天和14天利率达到6.88%和7.50%。由于货币市场资金价格波动频繁且幅度较大,投向该领域的理财产品必然要承担高风险。二是存续期限与收益率倒挂现象凸显。据统计,1-3个月期限的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3.58%,1个月以下期限的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达3.61%,部分3-7天等超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甚至超过7%。资金快速向短期化产品集中,商业银行短期资金的成本迅速升高,资金运作风险加大。三是理财产品“资金池”运作模式存在弊端。商业银行在发售理财产品获取资金后,在总行层面设立了理财产品“资产池”,集中运作募集资金,但目前“资金池”透明度低。通过调度20款理财产品说明书发现,90%的理财产品说明书没有注明确切的产品投向。目前,银监会并未出台相关法规来约束银行理财产品必须披露准确的、具体的投资比例、投资方向等,导致理财产品“资金池”成为监管盲区。 (五)理财产品同质化和风险提示不足并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各家银行虽然发行了多种个人理财产品,由于没有独立的定价系统,同时我国多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是由总行研制,分支行和基层行只是负责推广销售,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投资组合往往大同小异,几乎都是证券、企业、保险、基金、债券、货币市场等投资产品的组合,不能满足不同区域人们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很多产品的开发和投资组合选择没有充分地考虑资产配置,同时缺乏准确的收益风险计算,特别是有些产品过多的运用金融衍生工具,使其收益实现条件过于苛刻。另外格式条款设计不利于投资者。当前几乎所有的金融理财产品主要宣传收益率,而对风险提示较少,并通过格式合同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造成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难以了解风险程度,等到问题发生了,才发现无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政策建议 (一)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 人民银行和监管部门要加强引导和规范,督促金融机构要将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与货币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紧密联系起来,严格限制理财产品资金投向高污染高耗能产业、产能过剩行业和房地产业。商业银行要对现存的具有融资属性的理财产品进行密切监控,逐单分析风险点,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严格规范和引导国有大型企业的理财产品投融资行为,引导其积极发行理财产品增加对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的资金扶持。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的理财产品。 (二)增加理财产品运作的透明度 商业银行应建立一个系统的产品风险度与收益指标的评价体系,在产品开发时根据产品收益的高低对风险范围进行控制,同时对于产品的风险来源进行领域划分,按照不同性质产品的特点对其各种风险进行比例控制。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应加强信息披露,改变目前“资金池”的封闭式运作模式,将“资金池”资金的运用向投资者公开。同时,商业银行应定期向社会关于理财产品的公告,明确理财资金具体投向,定期向投资者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情况,保证信息披露充分及时。对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必要警示。 (三)加强监管,规范理财产品市场 针对目前理财产品市场过度竞争的局面,监管部门应建立制度性管理规定,将银行、信托等理财产品整体纳入监管范围。同时,中央银行应建立系统的针对理财产品的统计制度,将理财产品规模纳入统计监测范围。 (四)适时引入外部审计和评级机构 对理财产品的评级应着重对银行理财部门的开发管理能力、具体待售产品的设计进行评估,而非银行自身的信誉和管理能力。中立的审计和评级机构不仅可以为投资者选购理财产品提供客观可靠的指标,还能够间接的理财产品的设计和发售。 作者简介:李树岭(1970-),男,汉族,山东济南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研究方向:经济学;张诚(1984-),男,汉族,山东济南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研究方向:经济学。 金融理财产品论文:金融危机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发展状况剖析 摘要:文章立足金融危机后的背景,从政策监管、收益状况、产品业务三个方面对危机后的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进行分析,其中收益状况分析着重于人民币产品和外币产品的比较,产品业务分析则根据投资领域的不同进行分类,最后总结并提出相关政策和建议。 关键词:金融危机;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状况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业需要规避限制、打破传统进行金融创新,而日益富庶的普通居民在投资意识更加强烈、通胀预期迫切需要加强自身风险抵御能力的背景下,已经不满足存款这一传统单一的渠道,强烈呼唤金融资产多元化的实现,并成为了金融创新的接受者、检验者与推动者。在一系列的金融创新中,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断推出的理财产品以风险较低、种类丰富、方便快捷等诸多优势受到了市场的瞩目。 据统计,2008年1-8月各商业银行共发行了3656款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超过了2007年全年的水平。正当种种迹象表明国内银行理财市场如破竹之势节节升高之时,华尔街金融危机的乌云笼罩了中国金融市场。已经逐步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的中国金融市场陷入困境,其中与国际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联动关系密切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更首当其冲,在政策监管、收益状况、产品业务等诸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政策监管方面 鉴于金融危机暴露的种种问题,从加强金融市场保护、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出发。2009年开始,国内个人理财市场出台了一批新的法律、法规,涉及到证券、银行、保险等多个领域,对规范和引导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首先,为了配合股市创业板的推出,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目前,阳光私募、基金产品、银行打新股等部分资本市场型理财产品已经直接或者积极筹备参与投资创业板的运作中,在此办法的约束下,该类产品的投资运作相对金融危机之前将会变得更为理性。 其次,2009年7月,银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投资管理的原则、投资管理的方式和投资方向三个层次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明确规范。其中投资方向上禁止银行理财资金以任何形式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并不得将商业银行理财客户的资金用于投资高风险或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新法规的推出,降低了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规范了各种理财产品市场的运行,同时也使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应有保护,对于投资市场风险的区分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对具有金融衍生品框架的结构型产品以及投资股票为主的资本市场型产品进行了控制。 再次,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开始实行,这使得保险公司暂停了许多之前在售的保险产品,并且推出了一系列新的合规产品。2009年11月26日,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正式为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开启了政策大门,也为金融市场混业经营模式带来了新的契机,整个理财产品市场也随之呈现出新的特点。 此外,鉴于部分融资性信托是商业银行利用监管真空,达到变相放贷的目的,2010年5月底,中国银监会发文叫停商业银行融资性信托担保业务,信托型产品也受到很大的影响。 二、收益状况方面 金融危机后,银行理财产品风波四起,满目皆是“零收益”、“负收益”。年初的结构性产品“零收益”风波,后来QDII跌入两毛区间,随着证券的不振,理财产品的收益也出现了缩水现象,部分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需求也有所降低,对理财产品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在后期,随着市场的规范化成熟化,相关宏观政策的松动以及市场的复苏带来了理财产品市场发展,尤其成为人民币产品市场发展的强大后劲,但外汇理财产品止步不前。 首先,外币理财产品市场上,为刺激经济,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多个国家宣布调低本国货币基准利率。经过一连串下调后,大部分外币理财产品,尤其是与国外利率相挂钩的结构型商品如外汇存款型以及债券型理财产品收益情况进入下行轨道。其中美元、港元、欧元、英镑等存款型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跌至谷底,年利率在1%左右徘徊。进入第四季度后这一情况有所好转,随着澳元在11月和12月连续加息后,澳元基准利率已经达到3.75%,国内外汇理财产品市场中的澳元产品年收益率也普遍提高到4%以上。其他币种的外汇理财产品收益率也受此影响纷纷开始反弹,市场内对于各国加息也开始有了一些预期。但金融危机对外币理财产品的冲击,以及外币结构型产品自身的复杂性,使得投资者对此类产品持谨慎态度,限制了其进一步发展。 其次,在人民币产品市场上,中资银行一向保持其稳健的作风。在人民币产品中,以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为首的中资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中,数量最多的是债券型产品以及信托型中的信贷产品,即产品投资或挂钩的基础资产是信贷资产、短期融资券、银行承兑汇票等。2009年伊始,国家4万亿救市计划就基本决定了全年国内投资市场的基调,同时国内宏观货币政策的推行使得贷款发行量猛增,仅上半年就发放超过7万亿,全年超过9万亿的投放量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银行信贷市场的蓬勃发展,并同时推动了债券型、信托型产品的发行和业务拓展。 据第一理财网理财产品库统计,2009年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累计共发行各类人民币理财产品5405款,较2008年增加1314款,涨幅达32%。2009年主要商业银行累计共发行外汇理财产品991款,较2008年的1309款有所下滑,减少了318款,下跌幅度为25%。 三、产品业务方面 根据币种不同,银行理财产品一般包括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两大类;按照投资领域的不同,大致可分为债券型、信托型、资本市场型、结构型及QDII型产品;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还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证收益理财产品。这里的产品业务分类,主要从投资领域的不同出发。 (一)债券型 债券型理财产品一般投资于央行票据和企业短期融资券。因为央行票据与企业短期融资券个人无法直接投资,这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实际上为客户提供了分享货币市场投资收益的机会。稳健型产品一直以其收益的稳定性受到国内市场的青睐,尤其金融危机后,大众对理性的回归更使得债券型产品成为香饽饽。据统计,截至2010年2月底,债券型理财产品在所有银行理财产品中发行占比接近60%,并且目前央行准备金的上调、加息预期的强烈,有可能将使债券票据等收益率增加,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有助于在将来获取更高的收益,给了债券型产品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信托型 前面也提到了国内宏观货币政策的推行使得贷款发行量猛增,导致银行信贷市场蓬勃发展。因此,金融危机后信托型产品无论在产品发行数量上,还是在市场规模上,都显示出加速上升的趋势。在产品类型方面,信托型信贷产品以及证券投资产品增长明显。其中,前者的增长源于央行新增贷款发行放量,而后者的大幅上升则主要是因为国内股票市场的复苏。 截至2010年5月,共有32家银行和36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银信合作产品413款。但是,由于2009年信贷增量过大,2010年信贷政策进行适度调整。2010年7月初,一纸《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会叫停过热的信托理财产品。股市在2010年上半年的停滞表现也限制了信托型证券投资产品的发展。但银监会此前叫停主要是担忧银信理财业务在不规范的前提下快速发展的风险,而《通知》对该业务加以规范,银信理财产品将由暂停转向恢复。因此,投资者有理由相信在短期内,信托型产品的资金转向债券型及其他渠道,但是长期内,在风险控制的同时,信托型将会走上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道路。 (三)资本市场型 资本市场型产品倚重股票,属于高风险性产品。由于市场的不景气,此类高风险产品的潜在风险被进一步放大。根据中国社科院理财产品中心统计,2008年56家商业银行共发行银行理财产品4456款,最佳表现产品和最差表现产品均隶属于股票类产品。而在28款人民币零收益或负收益的产品中,挂钩股票的有19款,占比将近70%。 因此,在银监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银行理财资金不得直接投资中国A股二级市场的股票和基金,严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未上市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但可用于打新股。但前面也提到,创业板的推出带来的利好消息将会使得该类产品的投资运作相对金融危机之前将会变得更为理性。 (四)结构型 结构型理财产品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将存款、零息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与金融衍生品(如远期、期权、期货、互换)组合在一起,注定其具有衍生品的高风险高收益的性质。金融危机爆发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结构型产品设计的过度复杂化以及监管的过度松弛化。随着银监会规定的出台,禁止商业银行理财客户的资金用于投资高风险或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结构型产品出现了由复杂向简单的回归。但是,根据近来中国银监会网站的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已经有63家中外资银行取得了衍生品资格。这一条规定说明国家的政策正在逐步放开,但我国商业银行尚不具备结构性衍生品交易平台和对冲技术、商业银行在结构性产品发行中存在不足,这一市场将更多地暴露在外资银行的冲击之下,竞争将日趋激烈。 (五)QDII型 金融危机让投资海外的QDII理财产品受到重创。危机后QDII正逐渐走向成熟,资产配置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在新发产品方面,一直停滞不前,目前在运行产品都是为前几年推出的产品。QDII目前的主要缺点是产品类型单一,多样化不够,主要都是投资国外股市的产品,使得投资风险过高,容易受股市波动影响,难以为市场再度接受。但考虑到毕竟海外市场下跌空间有限和存在的阶段性回调,不少投资者在市场回调期适当参与QDII理财产品投资,加之部分产品还加入了保证收益等“保本”条款,使得QDII型产品呈现复出之势。 四、总结 经过金融危机的洗礼后,个人投资者在投资能力上将会进一步提升,投资者更偏向于稳健的理财方式,并且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分散化。此外,由于国内的信用体系、监管环境等原因,中资银行直接参与境外衍生品市场和产品设计能力一直不足。因此,对于银行来说,应当积极培育优秀的金融人才,为激烈的竞争储备人力资源;不断根据市场需求,向更具个性化以及灵活性的方向迈进;根据自身优势,形成自身特色的理财产品;建立自身的理财平台,协调各市场主体的关系,包括与基金公司、依托投资公司的关系,促进个人理财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个人理财论文:购买者个人理财论文 一、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的双重身份 (一)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的消费者特征因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会被认为是进行投资,所以尽管有金融消费者的说法,但其作为消费者的身份和地位并未明确,会有是由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保护还是由证券法规制的疑惑。从法律意义上讲,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也就是说,他(她)购买商品的目的主要是用于个人或家庭需要而不是经营或销售,这是消费者最本质的一个特点。关于银行理财产品消费者套用消费者的概念应该是为个人和家庭需要的目的购买理财产品和接受理财服务的社会成员。因此只要满足消费者的本质特点,其作为金融消费者而受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保护应该是无疑问的。关于购买时是基于个人目的而非经营或销售的认定,应是认定理财产品购买者是消费者还是非消费者的关键。不能以购买者是个人还是团体、自然人还是法人、购买者有无专业知识来加以区分,而是应该以理财产品设定的购买对象和理财产品运作特征为区分标准。就个人理财产品而言,其设定的购买者为具有一般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般的抗风险能力为必备条件,但不以理财知识和充分的抗风险能力或者特殊的法律资格为充分条件。个人理财产品的购买者往往就是那些自己没有能力对自己的结余资产或资金进行保值和增值运作的人,他们对于理财产品的主要认识依靠理财产品销售合同的内容和销售者的讲解与告知。就理财产品合同的设计而言,一旦理财产品销售合同生效,在交付理财资金后,购买者只能根据合同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取回合同约定的本金及收益或亏损。而在这个合同期限内,购买者对理财产品的运作基本不需要了解,而且如果理财产品合同中约定不能提前赎回的,即使可能发生重大亏损,购买者主动止损的机会也基本没有。如果个人不是购买理财产品,而是去购买股票或基金的话,是拥有一定随时卖出和赎回机会的,也就是控制权在自己手里。所以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的服务接受者特性其实是非常明晰的,其选择某个理财产品后,就是选择了对其提供者的信任,然后坐等结果,这种完全依靠其他机构服务的消费者,在这种关系中自身的非经营性和专业性就显现出了。另外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作为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也十分明显,理财合同都是格式合同,专业术语较多,模糊性概念营销手段多,理财购买者对理财产品的实际运作情况也无从掌握,一旦利益受损,是违约或侵权造成的,还是正常的理财风险造成的,无法调查和取证。无论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如何分析定性,根据各类理财合同的规定或是委托理财,或视为信托关系,或是一般债权债务关系,都应不影响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的消费者地位的成立。 (二)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的消费者身份和投资者身份并存银行理财产品涉及金融风险和安全,其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风险控制、专业运行应受金融法的规制,尽管购买者不是进行直接投资,但是完全可以视为间接投资,随着金融产品及其衍生物日益繁多,即使是专业人士也很难弄清楚其全部,而大多数投资者可能只能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来实现未来收益。如果忽略他们的投资者身份,就会忽略他们的权利,同时产生巨大的金融风险,这对于完善金融管理和监督是非常不利的。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的消费者身份和投资者身份并存,并不会产生矛盾。前者可由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去完善,侧重于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等权利。后者可由金融法、银行风险管理类的法律进行完善,侧重于理财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风险控制等监管和信息披露制度,从而间接保护投资者。 二、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的权利现状及建议 (一)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的权利现状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作为金融消费者,其权利的来源应该基于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目前根据个人理财产品的类型不同,无风险的为债权债务合同关系,有风险的为信托合同关系或者委托理财关系。作为购买者根据其类型的不同享有不同性质的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长期以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明确将金融消费者纳入保护范围,我国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只能作为投资者的权利进行保护,根据银行类、金融机构类、证券监管类立法,从属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稳定的目的。2005年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理财业务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初期运行、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2006年,《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提出金融消费者的概念,提出要维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2011年,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把销售环节的风险作为重要内容来规制,突出了防止和禁止发生对消费者存在误导的情况,要求银行从内控机制上有效防控宣传销售环节的操作风险。从以上立法我们可以看出,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作为金融消费者,专门的消费者权利立法基本没有,以上所述立法都是从属于金融业务的立法,虽然这些立法进一步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但这些权益的保障是建立在金融机构的履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对其监管上的,消费者本身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其次,这些立法的级别都比较底,没有一部法律级别的文件。最后,我国的金融消费者的权利没有一个完整的配套体系。相对于我国有关的金融消费者权利的研究和建议,我国的立法完全处于落后状态。 (二)个人理财产品购买者的消费者权利明晰建议就法律规定上,根据个人理财产品的金融服务和间接投资的性质,理论上应该主要是四类法律,一是宪法、民法、侵权责任法等基本法和普通法律,二是针对理财产品合同的立法,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的法律,四是理财产品监管的立法。所涉及的内容应该包括一些基本权利和一些特别的权利。基本权利包括金融消费者的人身权,如生命安全、姓名、名誉、肖像权、人格尊严等,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权,包括财产自由处分权、财产损失赔偿权。特别权利是指信息保密与安全权、知情权和选择权、知识教育权等。目前我国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主要依靠银行证券类和监管类的立法,从银行内部机制上涉及到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保护,但是外部法律监督的力度不够,金融消费者对这些规定并不能充分了解和适用。我们应该在外部立法上加强,在消费者权利保护这一块的立法,重点对金融消费者的信息保护、知情权和选择权、知识教育权方面进行制度建设。另外也应该完善消费者的维权机制,不能单靠向监管部门投诉这一途径。针对其他途径使用的不足,可以设立专门的高效的金融投诉机构,加大纠纷解决的效率,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 作者:徐佳路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个人理财论文:中小城市中个人理财论文 1个人理财在我国中小城市的发展现状 1.1我国个人理财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中国经济的强劲发展,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存款的增加,都为个人理财业务奠定了广阔的市场需求。但是对于很多人手中的闲置资金,由于缺乏投资理财知识和法律保护意识,导致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去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为了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很多人就选择通过专业的投资机构来指导和确定理财方向,这样也相应减低了投资的风险。商业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在有利于增强市场开拓能力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实力。自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很多的外资银行进驻中国市场,为中国的银行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同时也加剧了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国外银行对我国个人理财行业抱有极大信心,个人理财行业极具发展潜力,也成为了未来银行竞争的主要领域。 1.2个人理财行业在我国中小城市的发展现状和大型的中心城市相比,国内中小城市的金融体系相对单一,投资渠道比较狭窄,信息服务也非常落后,因此,我国中小城市居民资产的典型表现是以储蓄存款和房产为主的家庭财产结构,储蓄存款和房产的财产形式也是最为典型的保守型理财方式。伴随着我国中小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财富飞速增长的效应使中小城市的居民对自己的财富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对财富的增值更为迫切。但是因为居民欠缺专业知识,对自己投资金融产品难以做出选择,与此同时,中小城市的金融市场还不够发达,许多的投资理财方式还没被广大居民接受,许多个人资产单一地积聚在储蓄和房产类的金融资产上,这样不仅造成因投资结构不够完善而承受非常大的风险,而且受到物价和利率变动的影响,导致个人资金的贬值。因此,国内中小城市的居民通过个人理财行业专业的理财渠道,使自己投资的金融产品更加广泛,使自己的投资结构得到改善,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有效地规避风险的需求是非常大的。 2我国中小城市个人理财行业发展所存在的问题 2.1我国中小城市个人理财行业发展的环境欠佳在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下,我国虽然出台了大量关于金融、银行、保险、证券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涉及个人理财行业的相关法律仍然不够全面,对中小城市的规范也不够具体。个人理财行业的发展必须要有完备的法律法规环境来保证各方的利益,保障业务得到规范和高效运作。个人理财行业涉及到许多领域的相互交叉,如果没有针对性比较强的法律法规来界定,国内中小城市的个人行业的快速发展将会受到限制。我国金融市场三大市场——证券、保险、银行为自己的客户进行理财,相互经营分开,使各自的金融业务不能相互交叉,这样一来证券、金融、银行三大市场就一直处于相对分割状态。这就是我国的分业经营模式,但这三大市场都仅仅能够在各自的行业内为自己的客户理财,没有办法利用其他两个金融市场来实现自己的增值。 2.2我国中小城市金融理财专业人才比较匮乏我国个人理财行业的优秀就是根据客户个性化的需求提供不同样式的理财规划方案,因为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产阶级和富豪阶层正在迅速形成,并有相当一部分从激进投资和财富快速积累阶段逐步向稳健保守投资、财务安全和综合理财方向发展,因而对能够提供客观、全面理财服务的理财师的需求迅猛增长。因为理财业务是一项技术性、知识性非常强的综合性业务,它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目前,国内银行符合以上标准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而很多专业人士更愿意到大的一线城市发展自己的事业,展现自己的才能,因此,中小城市的金融理财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也屈指可数,发展将非常困难。 2.3我国中小城市个人理财行业的营销宣传还不够国内的普及性金融教育相对滞后,一些居民对于个人理财行业的认识不够深刻,国内很多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的营销上基本上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并且在进行广告宣传金融机构理财项目时,夸大性的广告宣传用语十分常见,一些银行的宣传材料仅仅只对产品实现高收益的最好情况进行重点论述,而对于收益落空时的最坏情况以及暗藏的风险则一笔带过。在我国中小城市这种现象也尤其严重,有很多居民仍然不知道多种理财措施,也不太愿意让别人来管理自己的财产,所以人们更愿意选择风险小,比较稳定的家庭储蓄。 2.4我国中小城市个人理财行业在服务中存在缺陷由于目前的个人理财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虽然这些个人理财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都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招聘过来,然而要为长期规划、全球着眼、专业精准以及细枝末节专的投资理财服务还是十分困难的。国内个人理财行业的性质让人十分容易浮躁,工业人员面对数量比较多的客户资产时,难以做到公平公正,拥有一个平和的心态,这样在服务质量方面,也会有一些差强人意的地方。同时,在中小城市,投资者资格审查过于形式化。按照相关规定,理财客户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应根据客户的情况,判断客户有没有投资经验,再向客户推荐自身适用的。部分销售人员在营销客户时,也存在误导投资者的现象。显然,个人理财行业服务现状与居民需求差距较大。经过综合分析,个人理财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成为消费者反映问题最多的地方,其中,误导投资者,合理推荐理财产品等问题尤为突出。在被调查者对个人理财服务整体满意度的评价上,61.54%的市民认为“一般”,20.38%的市民认为“不满意”,10.77%的市民认为“满意”,5.12%的市民认为“很不满意”,只有2.19%的市民认为“很满意”。 3我国中小城市个人理财行业出现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3.1加强法制建设,使个人理财业行业在国内中小城市的发展环境得到改善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是个人理财有序进行以及财行业发展的保证,能够为个人理财行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有效的法律保障和约束框架,使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随着金融市场的深入发展,我国法律法规的执行与制定对传统理财业务的发展和规范做了大量的工作。国内已经在银监会、保监会以及证监会实施了许多的法律法规,为保障个人理财业务各方面的利益奠定了良的基础。为了适应当前金融改革的形势,一定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早日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环境,使得金融机构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客户在接受服务时有章可循,执法部门在处理案件纠纷时也有法可依。 3.2培养复合型的理财服务人员理财师的队伍素质的高低对个人理财行业的发展有着直接决定的作用,因此要把提高理财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加强对专业理财师队伍的建设作为个人理财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在人才培养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引进人才、培训人才,创造一个人尽其材、物尽其用,施展才能的良好环境,使人才喜欢企业、走进企业、留在企业,与企业共发展。要通过各种方式引进人才,动员一切力量开发人力资源。登报招聘、网络招聘、客户介绍、员工引荐、朋友牵线,利用各种方式、场合,宣传企业,了解企业,走进企业。企业引进复合型金融理财专业人才,招聘专业的金融理财人员时要严格要求。对复合型金融理财专业人员进行各类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培训,聘请专家授课,选相关人员去国内外学习、开会、考察、参展等形式,以更新员工的知识及提高员工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3.3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深度与广度在开展个人理财的时候不能有“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思想观念,要采取比较积极的营销策略,从而使客户的理财意识与需求得到激发。要以完成营销任务作为出发点,加深对客户管理系统的综合利用程度,不能仅仅依赖营销人员的经验和个人的努力。在宣传个人理服务时,具体可采取广告促销、进行行业推广、公关促销这三种方法。 3.4使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得到提高个人理财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以及业务素质等会对理财市场的拓展造成直接影响,针对以上提出的一些在服务方面的问题,应该从选择从业人员的方面开始抓起。要让工作人员熟悉各自的业务,注重人际的交往,善于抓住客户的理财重点,娴熟地掌握各个年龄段的理财需求,能够根据客户不同的年龄段,提供专业化的“终生理财”服务。同时在服务质量上要严格把关,建立一套完备的服务准则,在与客户交流的时候要不浮躁,不可以误导投资者,公平公正,保持平和的心态,从客户的方面去考虑,充分理解客户的需要,满足客户对服务质量的要求。 4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中小城市个人理财业务要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环境中占据积极有利的地位,必须在新环境中加速创新机制、完善体制,在宏观政策上,应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的法律环境,支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努力培育业务环境;在微观上,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等相关工作,提高理财服务质量,提升各金融机构在个人理财业务领域中的竞争力,从而使我国中小城市个人理财行业发展更趋合理、完善。 作者:陈婧怡单位:郑州大学商学院 个人理财论文:法律风险下的个人理财论文 一、个人理财业务中银行面临的法律风险 (一)监管风险尽管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统一监管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但是按照我国现行立法的规定,我国依然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及信托业务分别由银行机构、证券机构、保险机构及信托机构进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证券类金融机构及其业务、保险类金融机构及其业务进行监督管理。也就是说,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业务上应该接受银监会的监督管理,不能开展证券、保险及信托等其他性质的金融业务。[2]立法旨在以分业经营确保银行的稳健,减少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避免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出现。但是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银行为了保住市场地位,扩大收入来源,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而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本质就是一种金融产品,因此,在整个金融市场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创新也就成了一种必然要求。[3]譬如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资金运用已经大大超越了银行的传统业务范围,不再局限于国债、金融债券、票据等,触角逐步向信托、证券、保险等领域延伸,信托投资型、新股申购型、基金组合型、代客境外理财型产品数不胜数,渗透到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境外市场,投资标的多样化,产品结构复杂化,已经大大超越了“分业经营”的限制,实质上迈出了“混业经营”的步伐,事实上是对“分业经营”立法的否定,商业银行极有可能因此遭受法律的处罚。同时,在分业监管的体制下,监管部门各管一摊,协调机制不健全,使得个人理财业务中的银信合作、银证合作、银基合作及银保合作等跨行业产品陷于监管真空或者重复监管的境地。监管真空忽略了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必然为金融危机埋下隐患;重复监管加大了商业银行的负担,增加了金融创新的成本,极易打击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热情。长此以往,最终受损的还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另外,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银监会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准入监管分为两种方式:审批制和报告制。审批制必须获得银监会的批准,报告制只需要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前者主要针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具有保证收益性质的投资性产品;后者针对其他个人理财业务。在申请准入这一过程中,如果银行不能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的种类,混淆个人理财产品的性质,就会导致理财产品准入程序不合法,就有可能招致法律处罚;而且一旦投资者因此款产品与银行发生纠纷,银行也很有可能因为未能履行法定报批义务而增加败诉的机率,银行会因此承担民事责任而导致一定的经济损失。 (二)格式合同风险格式合同,又称为标准合同、附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由格式条款构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预先准备、避免重复,有利于降低缔约成本,节省交易时间,提高交易效率,适应了经济活动高效便捷的要求,因而被大量广泛运用于诸如金融业、交通运输业等现代商事活动领域。但格式合同也存在诸多弊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契约自由原则,排除了相对人选择与协商的可能性,致使相对方处于不利的地位。而且,格式合同提供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利用格式条款制定损人利己的内容,免除或减轻己方义务与责任,损害对方利益。因此,法律对格式合同进行了必要的规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4]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直以来非常青睐格式合同。由于理财合同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加之格式合同的预先拟订性和单方决定性,其中蕴含了不少法律风险:第一,银行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一味考虑自己的利益、免除自己的责任而忽略对方的权利、加重对方的责任,理财合同或有关条款可能因违反公平原则而被否定效力;第二,当银行未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或者没有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时,银行可能因未能履行相关义务而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当客户与银行发生理财纠纷,对于理财合同条款产生异议时,银行往往可能要承受不利的后果。 (三)风险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涉及法律风险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银行代销个人理财产品;二是银行工作人员私售个人理财产品。我国发行理财产品的主体包括商业银行、信托、保险、证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但由于商业银行具有客户资源丰富、销售网络众多、公众信赖度高等优势,其他几类金融机构经常委托商业银行代为销售其理财产品。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银行与发行机构之间形成了委托的法律关系,银行以发行机构的名义进行销售并从中收取代销费用获得收入,理财合同在发行机构和客户之间成立,银行并不承担任何兑付义务。但是,如果银行在代销过程中未能向客户明确指出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隐去理财产品的代销性质,甚至故意让客户误以为银行是发行机构,那么该理财产品一旦发生投资亏损或者没有达到客户预期收益,银行很有可能卷入纠纷甚至被逼入“刚性兑付”的死角。银行工作人员私售个人理财产品是指银行客户经理未经过银行审批和报备等法定程序而私自兜售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的行为,在业内又被称为“私单”。银行工作人员私售个人理财产品属于违规和欺诈行为,但在高额佣金回报的诱惑下,难免会有银行员工铤而走险,甚至有些工作人员私下以银行名义承诺对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进行担保。一般认为,私售理财产品的“私售”性质本身就决定了其个人行为性质[5],但是银行工作人员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时利用了银行的营业场所,利用了自己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客户往往就是基于对场所和身份的信赖以及银行的担保才决定购买有关理财产品的,因此将银行工作人员的私售行为认定为职务行为。根据民法的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银行最终难逃干系,卷入纠纷,声誉、经济俱损。 二、防范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措施 (一)银行机构合法创新,监管机构改进监管在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下,银行应以谨慎的态度进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活动。在个人理财产品的设计方案和设计流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避免触碰法律规定的红线。要以必要的市场调研为前提,在客观区分客户投资偏好差异的基础上合理设计理财产品,准确界定理财产品属“代客理财”银行业务的法律属性,确保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合法性。当然,严格恪守分业经营的做法尽管有助于减少来自监管层面的法律风险,但它无疑大大限制了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推陈出新,很难满足客户全方位、综合性的理财需求,也很难维持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持续繁荣。因此,从长远来看,面对不断创新的银行理财业务,政府应当大力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加快建立适应金融混业经营发展趋势的监管体制。这也是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正如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所言,“银行转型的过程中急需创新,而这个创新的过程也亟需要监管当局的认可、容忍和支持。”只有银行机构的合法创新与监管机构的不断改进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避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的监管风险。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是“一行三会”,多头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各机构各自为政,政出多门且差别较大。比如,实质相同的个人理财产品因发行机构不同,往往就会在投资金额起点、期限设置、能否保本、能否有固定收益、能否转让流通以及能否跨地区分支机构经营等基本问题上区别对待[7],这就产生了监管不公平的实质后果,容易引发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行为。为了避免这种问题的发生,促进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更好地适应金融市场现状,监管机构应当及时更新理念,自觉树立“功能监管”的理念;主动沟通,统一监管标准,同质产品同样监管;加强监管协调,提高监管效率,实现交叉性金融产品、跨市场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强化约束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在理财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树立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权威。 (二)公平制定格式合同,诚实信用履行提示及说明义务尽管格式合同隐含了一些法律风险,但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无法摒弃格式合同的使用。因此,不断完善格式合同的条款内容,努力规范格式合同的签订程序才是银行防范和化解格式合同法律风险的正确选择。一方面,银行制定理财格式合同应贯彻公平原则,基于“对价”原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内容、费用与收益的计算与支付,合理分配理财合同的负担和风险,公平确定违约责任。银行不可滥用制定合同的优势地位恣意免除或者限制己方责任,慎重使用银行单方面提前终止或展期等严重损害对方权利的合同条款,违约责任条款要兼顾双方,不能仅仅规定客户的违约责任而规避银行的违约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尽量避免理财合同及其条款在法理上无效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银行与客户签订理财格式合同应符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相应的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商业银行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合理宣传和营销理财产品,不误导、不混淆、不隐瞒、不欺诈。提示和说明的内容应当准确、充分,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性质、风险与收益的高低、理财资金的投资和运作、投资标的种类和投资的比例、相关费用的缴纳和本金收益的兑付、提前赎回及后续展期等与合同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主要条款。提示和说明的方式应当合理、恰当,银行工作人员的口述内容必须与理财合同文本内容一致,严禁出现工作人员信口开河、私自解释合同内容的情形;提示说明后须让客户亲自在“已知悉合同内容,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处签字。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合同文本的设计也可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风险提示,例如可以灵活运用字体、字号、颜色等word文本功能标注“免除责任”“限制责任”等条款,用特别的字体、较大的字号、醒目的颜色等引起客户的注意,使投资者切实知悉其享有权利、承担的义务以及可能的风险,完成银行应负的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保证理财合同签约过程的公平和公正,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给银行带来的法律纠纷和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完善银行风险内控制度,规范理财产品代销业务,禁止私售行为建立完善的银行风险内控制度是防范和减少个人理财业务中的法律风险的重要环节。[8]应当不断完善银行风险内控制度,加强银行对风险的自我控制能力,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尽量实现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为了解决个人理财产品代销业务中的法律风险问题,银行风险内控制度应当对代销业务做出尽量精细化的规定,落实到代销行为的每一个细节,“区别对待”代销产品与自有产品。银行开展代销业务时应明确指出产品属于销售的第三方产品,不是银行自有产品。自有产品与代销产品在银行经营场所的不同销售区进行销售,自有产品与代销产品由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进行销售,自有产品与代销产品的合同文本外观和内容不能雷同,做到代销理财产品专区销售,专人管理,特征鲜明。至于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私售行为,银行应当加强对个人理财业务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并建立有效的处罚机制。银行工作人员直接面向客户推销产品,其具备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从业经验决定了其对于理财产品条款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关系到客户能否准确、充分地了解产品情况和风险水平,而其对于我国理财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风险意识决定了其是否愿“冒天下之大不韪”进行私售行为。因此,银行应当严格考核和认定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落实个人理财业务人员的继续培训、跟踪评价,切实保证相关业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银行的法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密切跟进有关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变更,积极研究其所带来的影响和后果并及时对员工进行传达与培训,切实保障理财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所从事业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理解所推介产品的风险特性,遵守职业道德,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私售行为。对于私售行为,一旦发现,绝不姑息,应立即按照银行的规章制度进行严厉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展望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只有银行机构合法经营,监管制度不断改进,银行公平制定理财合同,合理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诚实信用签约履约,建立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才能有效地防范相关法律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及损失,推动个人理财业务的规范发展,促进理财市场的健康繁荣。 作者:王华秀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 个人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影响下的个人理财论文 一、网上借贷业务 P2P网贷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和意愿的人群。P2P网贷平台整合了搜索引擎、社交网络、信息处理和云计算的优势,能够有效克服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达成点对点的直接交易,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在该类业务中,借款项目的收益完全由市场决定,由平台运营方或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担保,多个资金出借人可共同分担一笔借款项目的额度,以此分散风险、共享收益。截至2013年上半年,以人人贷、拍拍贷为代表的P2P网贷平台,已近400家,网贷平台上成交规模或可达到600亿元。 二、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了冲击和替代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通过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制定客户财务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选择金融产品以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一系列服务过程,是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而如今,互联网金融以其“关注用户体验”、“致力界面友好”的设计理念、独特的经营模式和迅猛的价值创造方式,对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传统的经营模式形成直接冲击甚至替代。 (一)银行支付功能日益边缘化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在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中,包括了阿里巴巴、腾讯、盛大、百度和EBay等互联网巨头,在2012年度3.66万亿的互联网支付规模中,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家企业就占据了69.2%的份额①。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业务也已经能够实现个人客户的收付款、转账汇款、水电煤代缴、保险理财购买、缴纳学费等日常支付结算服务,对商业银行的支付功能形成了明显的替代效应。这种替代主要体现为:在线上,网上支付市场被支付宝、财付通等网络公司所占据,银行开展网上支付业务往往不得不依赖于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渠道;在线下,越来越多的传统个人支付业务纷纷“触网”,支持网上支付,继而又被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线上支付所取代。银行传统的通过网银、USB-Key进行认证支付、转账的功能日趋被冷落。 (二)加快储蓄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互联网余额理财模式的出现,将货币基金的投资价值、流动性、支付功能与用户体验立体结合,既满足了个人客户的对流动性和支付便利性的需求,又提供了高于银行储蓄存款利率的收益,给银行储蓄存款,尤其是活期存款带来了不小的竞争压力。如上表可见,虽然从产品性质上而言,互联网余额理财产品挂钩于货币基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类产品没有可比性,但从其产品的变现能力、支付功能和风险等级上看,已与储蓄存款差别不大。个人客户从实用性角度出发,当然偏向选择功能趋同、风险相近但收益率更高的“余额宝”“、活期宝”产品。由于国家对存款利率的控制和银行自身对存款利差的依赖,商业银行之前并没有动力调整利率或开发类似的个人现金管理账户或产品。但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理财业务的日趋成熟和互联网商业生态的日益完善,在支付习惯和巨大利差的吸引下,会诱使越来越多的个人客户选择将存款从银行搬离,导致银行存款吸引力下降和大量流失现象。这将迫使银行不得不主动寻求开放存款利率控制以及提高存款利率等途径,有利于加快国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也对银行未来的资产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银行间个人理财产品竞争更加激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带来了银行间理财产品的竞争加剧。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基础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其强调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优秀业务的深度整合,以客户体验为根本诉求,而需求响应、期限匹配、管理等业务流程被大大简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将不再遵照原有的自主推介销售的模式,而是逐步转向第三方销售平台的自助性销售模式,对于一些同质化程度较高的中低端理财产品,个人客户可以不再通过银行进行了解、选择、购买,而是在第三方网站上对所有银行发售的所有同类产品直接搜索、比价(比较收益率),并完成购买。这种销售模式上的改变将使得银行对个人客户的影响力减弱,银行之间的竞争增加,销售成本提升。 (四)银行个人客户跨行业分流加速客户是银行各项业务的基础,个人理财业务就是基于银行对客户信息和财务状况的分析,为客户提供符合其收益需求和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随着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不断成熟完善,银行将不再是个人客户办理理财业务的首要选择,也将不再是提供理财产品的主要机构。目前,一些平台化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已经可以依托自有客户信息数据和行为数据来分析判断客户的消费习惯和理财需求,如再能整合现有互联网理财业务和产品、P2P网贷业务,建立金融产品数据库,则完全可以为个人客户建立独有的理财数据模型,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方案。这将使银行失去对客户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并颠覆现有银行理财管理体系。 三、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应对措施 (一)增强业务创新研究,提升传统业务生命力活期存款因为其变现快、无风险,被视为个人日常备用支付资金,用于零星小额的支付或周期性缴费之用(如还信用卡、交水电费等)。客户选择“余额宝”类理财产品,就是因为其不仅拥有以上功能特点,还较活期存款有更高的收益。因此,银行在产品设计上应该围绕客户对日常支付、提现、风险和收益的需求,借鉴国外账户管理经验,利用利率市场化的契机,创新储蓄存款业务模式。例如,可采用对同一客户的不同用途账户给予差异化利息收益的办法,针对其用于刷卡消费、网上购物、代扣缴费、贷款还款等的支付结算账户,可提供比活期储蓄账户高的利率;而针对定期购买理财产品、基金、保险、贵金属等的理财类账户,则可提供比支付结算账户更高一级的利率。 (二)增强数据技术支持,提升理财产品竞争力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产品设计、数据处理、业务操作以及管理决策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有力支撑,科技系统的研发能力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将是决定商业银行竞争能力和经营成败的关键因素。对于理财业务而言,一是要充分整合银行的客户信息、产品信息,形成完善的信息数据库,通过大数据技术手段进行系统化的数据收集、筛选、分析和应用,建立理财产品的精准营销体系。二是充分利用银行专业能力,大力开发不同特点、不同功能的理财、基金、保险产品,尤其是加大对中高端理财产品、理财业务的开发和拓展力度,在理财产品的质量上做文章,用差异化的产品来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求。 (三)增强银行服务意识,提升个人客户忠诚度与互联网金融这类后起之秀相比,银行拥有明显的优势,资金雄厚、信誉保证、网点众多、客户资源丰富,在个人理财领域也是深耕多年,体系完善、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其不足之处恰恰在于对客户体验的把握上不如互联网企业深刻、到位。因此,银行一是要在进行业务设计和产品开发时,应花更多时间关注客户的操作体验,理解客户的真实意图,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二是要充分利用网点资源,经常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让客户亲身感受到专业理财服务。三是要在财富顾问、专业信贷、风险控制、私人银行等方面为客户提供高端理财服务和增值性服务,并形成标准化的服务体系。总体来看,互联网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发展速度虽快,但交易量相对较小,短期不会动摇银行理财业务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但银行也应尽早转变观念,密切关注互联网发展动向,通过整合互联网技术与银行优秀业务,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适应互联网金融给传统业务格局带来的冲击,谋求新的发展机遇。 作者:陈小天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理财论文:银行个人理财论文 一、浦发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介绍 (一)“四方钱”。“四方钱”隐私账户,多币种、多储种,满足全方位的储蓄需求,定期收益,活期便利,还享有理财积分,所有柜面操作严格要求本人凭证件办理自助操作,保障客户隐私,另外银行还采用芯片技术,有效杜绝伪造风险。 (二)“银证通”。投资理财类的滚动挂单“银证通”,是银行通过与证券公司的合作,推出的一项方便客户证券买卖的中间业务,即客户无需到券商处开立保证金账户,而直接利用其银行卡账户上的资金,通过银行和券商的相关渠道进行证券委托和查询,这样就使得客户的证券资金存放在银行,不仅安全可靠、存取方便,而且通过银行的独有预约、滚动委托的功能,省去了每日盯盘的烦恼,这项业务还支持双端发起,委托方便快捷,盈亏的计算也十分轻松灵活。 (三)“汇理财”。“汇理财”是一项外汇结构性理财产品,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向银行出让一定的权利,以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这项业务的预期收益高于普通的定期存款收益,而且客户的本金也有保障。 二、浦发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不足 受到我国政策环境和银行自身条件的制约,其理财产品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财产品种类不足。国外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繁多,包括个人多元化投资、个人结算业务、个人委托业务、个人资信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和私人理财业务,基本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而相对于浦发银行特色的个人理财产品来说,其推出的一般理财业务涉及贷款、委托和担保等业务,没有针对不同的阶层推出满足各个阶层的人们需求的理财产品,和国内的其他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差别不大,没有竞争力。 (二)产品的组合程度不高。国外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几乎涉及了各个领域,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一般都是将几种产品组合在一起提供服务,这样不仅仅满足了客户的不同需求,也增加了银行的收入。比如将债券、基金、期权、个人外汇投资与其他理财业务综合在一起,帮助客户设计理财规划,组合成特色的个人理财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群的短期、中期、长期的理财需求。浦发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却停留在单独的理财产品上,仅仅是对各项个人理财产品进行罗列推出,产品的自由组合度不高。 (三)产品品种单一、缺乏个性。国外的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更注重为不同的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能够帮助客户根据自己的人生规划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理财模式。比如,有的人偏好稳健型,有的人偏好高风险、高收益型,银行就会在和客户沟通之后,根据他们的要求帮助他们做投资。浦发银行虽然设立了贵宾服务,但是由于其针对的客户群的局限性和能够提供的理财产品的限制,使其不能为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 三、浦发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思路 (一)加强对银行理财业务从业人员的监管。由于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银行从业人员也不像国外那样经过层层考试筛选,全部具备从业资格。因此,政府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出台理财人员从业资格规定,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理财专家。建议银监会在“暂行办法”、“管理指引”的基础上,出台《个人理财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同时,应尽快建立和完善金融理财师制度。现在,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专业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等机构已经在国内进行AFP和理财规划师资格认证,但是在国内考取CFP(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理财规划师)资格的程序还很麻烦,建议我们学习国外和香港的经验,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从业人员认证考试,颁发从业人员执照、制定职业操守、从业行为监督规范,同时有关的监管部门在此基础上指导有关部门进行改造完善,建立非政府、非营利、权威的理财专业中介组织,为银行下一步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提供便利。 (二)对银行内部研发环境进行创新。在产品的开发方面,银行首先应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完善理财业务的创新体系,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以个性的理财产品吸纳客户,树立精品银行的形象。首先,银行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理财产品研发机构,建立一支专业的研发队伍。研发队伍应该由专业精英组成,不仅精通专业知识,还应该在实战业务和技术知识方面均有涉猎,这样才能保证其研发能力;其次,建立快速的市场相应机制。根据市场把握先机,快速推出。这就需要银行建立响应的保障机制,使相关部门、前后台之间整体联动,密切配合,相互监督,提高工作效率;最后,银行应该加强基础系统的支持与保障,加强银行基础网络系统的统筹规划和开发,增强基础系统支持产品创新能力,使产品的创新失去后顾之忧。 (三)对理财产品设计上的创新。在浦发银行对其内部环境进行创新建设以后,就需要把重点放在理财产品的创新上。下一步要积极完善原有的个人贷款、委托、理财分析等业务,并对其进行产品组合的重组创新,提高对现有产品的重新组合设计能力。设计符合不同阶层客户需求的产品,扩大客户量。根据“二八”法则,尽量扩大高端客户群,吸引富人,增加银行收益,利用20%的客户为银行提供80%的收益,同时不能放弃社会中其他80%的人群,设计出适合他们的理财产品,一方面是能够增加银行的收益;另一方面根据人们都是在选定投资一家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之后一段时期内不会再换其他银行的特点,可以留住一批以后可能跨入高端客户群的客户,这也就成了银行的一项潜在资源。 作者:付媛媛单位: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个人理财论文:国内大学生个人理财论文 1大学生个人理财现状分析 第一,我国大学生支出随意。除在校大学生收入不足问题外,大学生支出问题也是大学习个人理财面临的一个主要难题。众所周知,个人理财是通过对个人资金的有效管理从而提高财产效能产生收益的行为。而根据调查显示我国大学生目前普遍缺乏对现有资金的有效和合理的管理,这一点体现在大学生日常支出的规划上,我国绝大部分大学生对没有支出的总体规划,并且消费结构非常不合理。一方面根据问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大学生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的比例对自己每月的开销有一定的规划,而对自己资金有长远规划的则少之又少。另一方面我国大学生消费主要支出大学集中于请客、零食、化妆品等方面,并且信用卡透支现象十分普遍,这对本来收入较低的大学生群里来说无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使其很难有资金和能力投入到理财当中。 第二,我国大学生对于个人理财的重视程度不足。目前我国大学生大多数都没有接触过个人理财方面的知识,即使有一部分同学通过专业的学习掌握了部分相关金融知识,但是也缺乏自身理财的意识,真正将自身的资金投入到个人理财之中的并不多。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在校大学生认为个人理财是毕业工作后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情况下应当考虑的问题,而在现阶段作为在校生,不存在涉及到个人理财的情况。这种观点之所以成为我国在校大学生的普遍共识一方面是由于大学生理财观念的淡薄和理财意识的缺乏,使其不能够正确认识个人理财的作用和意义;另一方面在于学校、家庭对大学生跟人理财教育的忽视致使我国大学生对个人理财的重视程度不足和认识存在误区造成的。 2我国大学生个人理财的完善 面对我国大学生领域个人理财发展的萎靡以及大学在理财问题尚存在的误区和不足笔者通过对我国大学生跟人理财的现状研究后认为我国大学生个人理财问题的解决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 第一,应当为大学生提供更广阔的收入来源渠道。资金剩余是更人理财最基础的问题,面对我国在校大学生依靠父母为主的单一收入模式,笔者认为应当拓宽大学生收入渠道,吸引更多大大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这需要社会和学校以及大学生家庭的配合。首先大学内部应当多为大学生提供兼职岗位,例如图书馆、食堂等一些校内部门应当优先聘用在校大学生进行勤工俭学,给予大学生一定数量的薪酬。其次,还学校还应当充分联系社会上有用工需求并且适合大学生的单位,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更多、更安全的兼职岗位。最后,国家应当加大大学生奖学金的投入和涵盖范围,使更多成绩优秀的在校大学生获得奖学金。 第二,建立大学生理财基金制度。在学校、国家和社会给予大学生充分资金来源渠道的前提下,还应当建立起大学生理财基金制度。既在大学生通过勤工俭学或是奖学金获得的收入,一定比例应当交由学校统一建立的大学生理财基金之中统一管理,待到学年结束后将这笔资金统一发放给每位大学生。这一制度可以有效的避免大学生奢侈浪费和乱花钱问题,可以将大学生日常零散的钱通过大学生理财基金攒在一起,这样当一定数量的资金一并交由大学生时,相当多的大学生必然更为重视这边资金。 第三,加大大学生个人理财的教育和宣传。最终要想使大学生将其资金参与到个人理财之中离不开大学生理财意识的提升,因此作为学校和家庭应当加大对大学生理财和规划意识的培养,并且金融机构也应当重视大学生这一理财的潜在市场,更多的走进校园为在校学生讲解和宣传跟人理财对大学生意义和大学生参与个人理财的好处。同时引导大学生学习理财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对个人理财的重视程度,更加主动的参与到个人理财之中。 3结语 大学生参与个人理财对其在校期间的收入、支出规划以及今后工作对理财问题的重视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金融领域而言开展大学生理财业务同样是一个具有发展潜力的市场。因此解决我国大学个人理财问题十分必要,这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大学生个人的共同努力。 作者:刘郭鑫李晨晨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个人理财论文:银行业服务中的个人理财论文 1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1.1银行业服务中高素质的理财人才严重缺口个人理财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综合业务,理财人员不仅仅要精通专业知识,熟知金融工具的各个功能、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工作经验,还要有很好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我国理财人员的从业准入的门槛标准不一,商业银行对理财人员也缺乏专业培训,大部分理财人员不仅缺乏专业的理财知识还缺少工作经验。这种只是经过简单的业务介绍就可以上岗的人员主要是为了拉业务,完成银行给定的销售任务,这些人员经手的理财业务容易造成客户理财的失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优秀理财人员距离当代人民理财的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 1.2营销效果不佳及缺乏创造市场的意识在银行理财业务中,营销是较为关键的,但是我国大部分银行的营销水平普遍不高。常会出现商业银行花费了大量的人、财、物在一些理财产品上,然而营销的效果却不尽人意,只是在小范围起到了作用。各家商业银行都会在自己的网点、网站进行理财业务推销和介绍,但是由于缺乏市场开阔意识,理财经理很少会积极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只是被动的等待客户主动咨询。当然银行理财方案的宣传不到位自然也会影响销售效果,营销方案要做到能让客户理解理财业务的流程、风险、收益计算方式等内容。同样银行落后的营销理论、营销方式、缺少有品牌的理财产品,都会商业银行营销水平不高的影响因素。 1.3市场的定位不准确及其客户划分单一现今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大部分存在市场定位不准确,对理客户的划分依据单一。商业银行对理财客户的划分主要依据理财客户在银行里的储蓄余额的多少进行简单划分,这种划分显然是不妥当的,这样简单划分不能使银行设计出得理财产品与理财客户对理财产品的需求相匹配。如今的理财客户不仅对产品要求要有差异化,还要求银行提供的服务要有特色,因此商业银行仅依据客户储蓄余额划分客户等级依等级设计出来的理财产品便会缺乏针对性。大多数商业银行在对客户进行划分时很少会结合客户的年龄、心里承受能力、风险偏好、从事的职业、年收入等进行比较综合的分析,使得银行的市场定位出现不准确的现象。 2解决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现有问题的措施 2.1密切金融机构间合作,加强跨行业间的交流我国法律规定金融行业要进行分业经营,各个金融机构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各自经营自己的业务,商业银行不能涉及证券业、保险业。但是商业银行要想更好的促进理财业更好的发展,就要加强与证券业、保险业等机构的合作,促进我国金融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密切其他非金融机构的联系。机构之间的合作广度可以有意识的扩大,也可以采取措施提升彼此合作的深度。二、机构内部人员加强交流。商业银行可以与其他机构举行业务交流活动、讲座,加强行业交流,促进商业银行了解其他行业的情况与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与其他行业机构合作交流可以为理财产品的创新提供源泉。 2.2重视理财产品的创新,提供多样化的理财产品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产品都较单一,创新的理财产品很少见。商业银行如果想占据更多的个人理财市场份额,商业银行就必须增加理财产品研发的资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商业银行不仅应该为理财顾客提供有差异又有正对性的理财服务,还要注重自己优秀品牌产品的研发和培育。如增强商业银行的实力、优化自身资源为客户提供具有综合性的理财服务,而不再限于原有的单一的理财服务。包含的服务不仅仅只是个人财务的规划,还包含整个家庭的财务管理、家庭事务的管理、各种理财资讯服务、购房、购车、子女教育的财务规划等符合客户需求的服务。又如,用具有有特色、多样化的理财产品代替原有的单一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积极与其他机构合作,做为第三方机构提供包括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领域的理财产品,同样商业银行业要加强自身理财产品的研发,积极为客户提供有特色又有品牌的理财产品,注重客户忠诚度的提高。 2.3注重专业理财人员的培养,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有赖于优秀的理财人员,高素质的理财人员的培养在我国的理财业务中是十分的关键。商业银行应采取多种措施培养理财人员。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积极与各大知名的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计划。这些高等院校负责理财人员的培养并将具有专业知识又有实用性的人才推荐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负责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二、商业银行引进理财人员要经过严苛的招聘流程和考核制度。商业银行在招聘理财人员时,要对应聘者进行专业金融知识得考核,还要对应聘者的其他方面进行考核,让具有综合素质与能力的人才从事银行的理财业务。三、提高理财人员业务能力。理财从业人员后续教育也是相当重要的,所以商业银行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要注重对理财人员的培训。如与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人员的经验交流活动、组织理财人员进行专业学习、按期举行专业知识考试、聘请理财专家对理财人员进行专业指导。 2.4重视营销人员水平提高,增强开拓市场的意识商业银行要通过各种方式提高营销效果,在个人理财市场中占据有利的地位,扩大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打造有特色、有品牌的理财产品,进而树立好的名誉,增强客户对自有理财产品的忠诚度也是提高营销水平的方式之一。同样商业银行业应该通过如下方式提高自己的营销水平:一、印制和发放理财产品的宣传单。理财产品的宣传单要有独特性,也要有一些基本的内容,方便客户理解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的名称、独具的特色、安全性、风险性、计算收益的方式等。二、利用多种形式的广告进行宣传。包括电视中的广告、路牌小广告、各种报刊、杂志、海报等刊登的广告,还有有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分布广阔的网点刊登广告。三、组织专业人员到户外进行宣传。银行可以派一些专业人员到一些人流量比较多、比较繁荣的地带举办理财产品咨询活动、宣讲会对路过的人进行有关理财产品的介绍和推销。四、银行内部宣传,要营造不断开扣市场的氛围。内部人员对每一种理财产品都要深入了解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当然也应分配营销人员一定的任务,对完成任务的人员给予激励,营销扩展市场意识。 3总结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必然成为各大商业银行将来争夺的主要业务之一,成为商业银行收入的重要来源。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的发展面临着很多问题,但只要商业银行能积极面对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将会取得可喜的进展。同样,个人理财业务也将继续蓬勃发展,并随着金融市场的完善个人理财业务也会越来越规范。 作者:俞育燕王华珠蔡玉连单位:福建莆田莆田学院 个人理财论文: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分析论文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信息披露存在法律风险 银行在出售个人理财产品后,应当按照国家监管部门规定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向投资者披露完整的资金运用和收益情况的真实信息。然后商业银行常常将投资者的理财资金交付给信托公司统一管理,商业银行仅仅负责信托业务,导致若信托公司未按时间规定向商业银行披露真实完全的信息,个人理财的投资者将很难把握资金去向。因此,银行只能利用与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来约束其信息披露职责,这种方式导致信息披露往往要经过两层关系才能落实到投资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监管难度。 (二)业务法律规定模糊不清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立法项目仍处于较低层次,有关的法律法规仍不够健全,更新速度严重滞后,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快速有利发展。一些有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规章制度未对银行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法律关系做出有效调整,在双方权利和义务方面没有清晰的界定。因此,我们应该积极调整这种不完善的法律制定,并将其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以严格的法律制度约束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的法律法规和权利义务,使银行、投资者以及相关金融部门承担相对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才能得到更好发展。 (三)金融监管体制严重滞后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主要包括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但是监管部门职权的不合理分配,监管协调中不明晰的法律依据,在两者的共同影响下就产生了不同的监管主体出台不同的监管标准和措施的问题。与此同时,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法规在各监管机构范围内没有做严格的协调,因此产生监管过度与监管力度不足并存的趋势。各金融监管部门虽然属于相同级别,但是缺乏协调一致的金融监管机制,存在较大程度的利益冲突问题,在产生纠纷问题时必然导致推卸责任等现象发生,说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金融监管制度需要完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途径 (一)强化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维护 只有明晰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才能最终破解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维护问题。同时我们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不同,将个人理财的业务类别做暂时性的划分,以方便在业务办理和进行的过程中做到协调统一。 (二)完善理财业务的信息披露制度 与金融业务发展迅速的国家相比,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的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相对较差。因此,商业银行理财人员应及时有效将相关信息向投资者披露,以确保客户切身利益的维护。在出售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应积极规避过分夸大理财产品的最高收益率,同时切实按照金融管理部门规定向投资者强调有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并对不同的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做出明确的划分,如实地让客服获悉理财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三)加强对个人理财市场的金融监管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分业机制,导致我国的金融监管出现监管不严或监管不力等现象,要想完全改变现存在的分业监管问题困难重重。但是我们可以在现有条件下对实行监管机构内部进行专业化、细致化的分工处理,制定出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金融监管协调一致的风险控制部门,达到专业化监管和协调监管的有机结合。 三、结语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仍停留在发展的初级阶段,许多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许多地方仍需加强。因此,我们应不断更新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同时不断的填补法律缺陷和漏洞,明晰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本质,积极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加强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金融监管制度,从而使我国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更好更快更健全的发展。 作者:殷鸣灿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个人理财论文:北美个人理财项目发展历程论文 摘要:近年来,“个人理财”或“个人财务策划”、“个人理财规划”等名词逐渐成为我国银行业流行的概念。一般说来,个人理财服务是由专业理财人员通过明确个人客户的理财目标,分析客户的生活、财务现状,帮助客户制定出可以实现理财目标的方案或建议的一种综合金融服务.它不局限于提供某种单一的金融产品,而是针对客户的综合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组合创新,是一种全方位、分层次、个性化的服务。个人理财服务首先出现在北美,我们分析北美个人理财业的发展历程和经验,对于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北美个人理财业的发展历程分析 北美个人理财业经历了初创期、扩张期、成熟稳定期三个阶段。最早提供该服务的是20世纪30年代的保险营销人员。1929—1933年的银行挤兑危机和股灾使人们普遍丧失了对银行和券商的信赖,加之严重的经济危机给人们的未来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保险公司提供的可以满足不同需求甚至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这时,部分保险销售代表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对客户进行了一些简单的个人生活规划和综合资产运用咨询,成为今天个人财务策划师的前身。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的复苏和社会财富的积累使北美个人理财业进入扩张阶段。社会、经济环境的迅速变化逐渐使富裕阶层和普通消费者无法凭借个人的知识和技能,通过运用各种财务资源来实现自己短期和长期的生活、财务目标。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消费者开始主动寻求称职的、客观公允的、以追求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己任的、讲职业道德的、专业的个人财务策划人员,以获取咨询。这一时期,北美个人理财业加速发展,从业人员不断增加。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严重的市场混同:一方面,几乎所有提供金融服务的专业人员都在使用个人财务策划师这个名字或称自己能提供个人理财服务:另一方面,北美与个人财务策划行业相关的资格证书、专业执照名目繁多,消费者很难知道到底什么样的“理财专家”才能真正保证自己的利益。 随着北美个人财务策划师认证(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s,CFP)制度的建立,市场混同问题逐渐得以解决,北美个人理财业进入成熟稳定发展期。CFP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倡导CFP从业者在提供理财服务时,只能帮助客户制定一个长期的可执行计划,而不是推销特定产品;所有CFP执业者都必须遵循一个考虑周全的理财程序——个人财务策划执业操作规范流程,以保证把客户的利益和需要放在第一位。在CFP制度的推动下,北美的个人理财业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金融服务行业,个人财务策划师的主要业务也不再是销售金融产品及服务,而是为客户实现其生活、财务目标进行专业咨询,并通过规范的个人理财服务流程实施理财建议,防止客户利益受到侵害。 对我国的启示 启示一:分析客户需求,确定业务方向和重点。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包括储蓄理财、消费贷款、委托咨询三大种类。就实践而言,其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重点还是储蓄理财、消费贷款两种。显然,这与我们对个人财务策划的界定是有一定距离的。 我们不妨看一看在北美激发客户寻求个人财务策划咨询服务的主要生活事件(表1),来分析一下个人理财的客户需求,以便确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方向和重点。表1激发客户寻找个人财务策划咨询服务的主要生活事件CFP执业者的判断(10为满分)意识到退休的临近7.3年金或个人退休账户的结转7.0遗产的继承或获得意想不到的一笔横财5.5为教育融资的压力4.4投资或个人资产的缩水,证券市场的低迷3.7投资复杂性的不断增加3.6婚姻状况的转变3.5孩子的出生3.4照顾、护理老人的义务3.1购买/卖出/开始经营一个小型企业3.1潜在的/实际的失业2.9大额的健康护理支出3.6个人债务的增加2.5 比照北美的情况,未来中国消费者也会日益对建立退休基金、建立应付生活中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基金”、管理或减少现有的个人债务、为一项家庭购买或更新进行财务准备、为假期或旅行进行财务准备、为子女或自己建立教育基金、为未来生活提供保险、对收入或资产进行合法的税收规避、积累财富、产生现期收入等事宜产生需求,从而寻求个人财务策划专家的咨询或建议。显然,和北美公众一样,生活理财应该是消费者的主要需求,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并不一定是他们寻求专家理财的首要动机。仅仅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一些创新的储蓄投资产品和消费贷款是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这仅是国外专业个人财务策划服务中的一小部分。 启示二:提高员工素质,增强优秀竞争力。 在北美,已有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理财队伍从事个人财务策划业。从提供个人财务策划服务的机构来说,有专门的个人财务策划顾问公司。个人理财目前在北美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只有44%的CFP执业者受雇于证券、银行、保险、会计等金融服务机构。中国的现状与北美还有很大差距,个人理财业才刚刚起步,提供此类服务的主要还是传统的金融服务机构,其中又以商业银行为主。就国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成功经验而言,个人理财客户经理的专业素养是衡量一个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财务策划服务品质的优秀标准。那么,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经理应该具备哪些知识和技能才能充分满足客户的需要?商业银行又应该从哪些方面人手培训和考核自己的员工以提高自己的优秀竞争力呢? 北美每个CFP执业者都各有专长,但是1999年北美CFP标准委员会的行业调查还是表明,有一些业务专长是大家所共有的,我们列举出其中比较重要的前13项(详见表2),这表明,在北美一个合格、称职、有竞争力的个人财务策划师应该具备的起码的知识和技能准备。这也就是现在北美几乎所有个人理财资格认证制度都把综合个人财务策划、投资策划、保险策划与风险管理、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策划和遗产策划及事业继承六大模块作为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的标准的重要原因。表2CFP执业者的专长领域百分比(%)投资策划/咨询90养老金/退休计划87综合策划73遗产规划73投资组合管理67收入所得税规划60保险策划59教育策划55老年人护理规划或其他长期护理规划46小型企业综合策划37对员工的金融策划教育/培训31收入所得税纳税准备申报15离婚财务策划19 另外,从国外消费者选择个人财务策划师的标准方面,国内商业银行也可以得到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对客户吸引力的有意义的启示。 根据北美CFP标准委员会2002年进行的一项消费者调查,一般而言,北美消费者在寻求个人财务顾问的专业咨询时,37%的人看重个人财务策划师的专业证书;32%的人看重基于个人财务策划师专长和表现而保持的“长期关系”;31%的人则重视来自朋友或者亲戚的推荐。个人财务策划师的报酬支付方式对于消费者的选择而言,重要程度中等(在一个5分为满分的评价体系中,消费者评价的平均分为3.6分)。如果询问消费者对于各种报酬支付方式的偏好,最大的一个消费者群(47%)偏好仅仅收取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进一步说,偏好策划师收取纯服务费的消费者当中有63%的人希望知道服务费的确切金额;对于那些偏好策划师收取交易佣金的消费者而言,67%的人希望知道佣金的确切比例。 如果给出10个具体的评判标准,我们发现消费者在选择个人财务策划师时对于收费标准和策划师是否具有专业资格证书倒并不是十分在意(详见表3)。表3消费者对选择个人财务策划师各面标准重要性的评价选择标准百分比(1%)值得信赖97可以聆听自己的意见96个人财务策划师对满足客户需要的兴趣大于售卖产品95拥有良好的业绩纪录95是该领域的专家94拥有相当高的专业水平91客户对各项决策选择享有充分的控制权90能够在技术进步中不断保持竞争力85服务收费合理84拥有专业资格证书83 尽管中国的消费者和北美消费者在选择取向上可能有所区别,但是国内的商业银行如果在开发个人金融业务时能够加强对国内客户选择标准的调研,并结合国外经验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服务理念灌输,对于其提高业务整体形象及品牌效应将大有裨益。 个人理财论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研究论文 摘要:英国中世纪的用益物权是信托制度的滥觞,历经百年终于在英美法国家成熟成型,并被广泛应用于商事领域和民事领域。发展迅猛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同时引入了信托制度来对其进行构架。本文先从信托制度和委托制度的相似和区别开始论述,进而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展开分析,讨论了不同法律法规对该业务的法律性质的表述冲突,最后对此进行了探讨得出结论。 关键字:信托委托个人理财法律性质 信托制度源于英国中世纪的用益物权历经百年在英美法国家成熟成型,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的关系。[1]这就牵扯到三方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大体来说,整个信托法就是在对三方进行权利义务的分配与经济利益的平衡。 信托制度与委托制度具有相似之处,首先两者都是通过委托行为而产生,其次都以信任为建立之基础。再次,两者均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既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但是他们之间又存在着明显的区别。首先信托可以因合同、遗嘱等其他委托方式设立,而只能通过委托合同设立。其次信托中的受托人享有充分的权限处理信托事务,不受委托人或受益人肆意干涉,而只能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进行活动,权利受限。再次,委托关系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任意终止即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信托关系成立后受托人不得随意辞任,受托人辞任须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信托存续具有稳定性和连贯性,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缘故而终止,而这种情况下委托合同即行终止。[2]第四,信托中受托人是以自己名义处分信托财产并直接承担法律后果,而除特殊情况一般须以被人名义从事相关活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另外英美法中信托财产权须移转,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而委托中财产所有权是不移转的,此为信托法引入国内最大的争议。 当前银行业的个人理财业务正遍地开花,然而多家银行在这项中间业务上却不同程度地面临“零收益”、“负收益”的困境。剔除金融领域的制度障碍,我们发现就连理论基础——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在不同文件中定性模糊甚至相冲突,一个制度的法律性质决定和影响着其所涉及的各方的权利义务,从而使其具有不同的风险特征和监管要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结合我国当前的法规政策找准“是什么”这一理论起点非常必要。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规定:“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委托、授权、风险本人承担,这一规定就明确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定性为委托法律关系。后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办法》和《指引》明确界定了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委托关系基础之上的银行业务”,[3]从而进一步支持了这种观点。但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9条又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将银行资产与客户资产分开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调整客户资产方面的授权。对于可以由第三方托管的客户资产,应交由第三方托管。”强调了属于信托关系中很重要的财产独立性,与《信托法》第16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相契合。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口号“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也从某种程度上表明了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托法律关系。但是还须针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相应分类具体分析,综合得出结论。 按照管理运用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按照银行是否承诺保证收益可以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而根据《暂行管理办法》第13条“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可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如前所述,《暂行管理办法》第9条对综合理财服务的理解是委托关系,而理财顾问服务则不同。银行从客户利益角度出发,利用自己在理财投资领域中的信息优势和理财经验,向特定的客户提供咨询的一种专门化和个性化服务。但银行不为客户做出具体决策,不管理和处分客户的资金,有权做出最终的投资决定的仍是客户本身,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银行只有权获取一定的佣金收入。[4]这是典型的技术咨询合同,依合同法应属委托关系。 对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因为“商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承诺支付固定收益”,与银行储蓄存款保本并承诺利息的性质颇为相似,为防止引发银行借用这一理财业务变相高息揽储,恶性竞争,所以有必要将“固定收益”限制在相应的存款利息以下。虽然“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的理财计划”,似乎表明本金之外的投资风险和收益共担共享,与单纯储蓄不同,但所占比重过小,此理财业务以保值为主要目的,所以依然应定性为借贷法律关系。 信托法上受托人仅对因“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损的”,须以自己财产补足信托财产。但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依然承诺保证本金支付,没有信托法上的条件限制,所以也无法解释为信托法律关系,只能作借贷关系解释为当。 但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就不同了,“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在该业务的实际运作中,客户将资金账户的管理权全部授予了银行,银行成为了名义上的所有人,自主管理和处分的权限很大,其与委托制度中,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授权的内容和范围来处理相关事务否则就构成无权或越权的规定存在很大不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在以下三点上面符合信托关系特征:一是所有权与利益分离,二是信托财产独立,三是受托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将其解释为信托法律关系更为妥当,同时还能有效保护弱势地位的客户利益。 综上所述,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上,立法规范本身就模棱两可,态度摇摆不定,开展的具体业务内容又大相径庭,很容易因为一个细节变动引致其法律性质的变化,所以有必要理顺目前纷繁的个人理财业务,以法律性质为起点探讨法律规制和监管措施。 个人理财论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证券投资论文 「本文摘要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和演进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本文主要分析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规范、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有关政策建议。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公司、个人客户提供的综合化、个性化服务的一类金融产品。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近年来,随着金融开放加快、商业银行竞争加剧、国民经济增长和个人财富的增加,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由于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体制和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约,我国商业银行 理财业务在快速发展和演进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本文主要分析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规范、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有关政策建议。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 1.外汇理财产品。早期的外汇理财产品主要是个人外汇结构性存款,近年来受人民币汇率改革、美联储不断加息、本外币存款存在较大利差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外汇理财市场日趋活跃、品种正逐步丰富。今年年初,凭借股市和金市的高温,各商业银行推出了一批与股指、黄金价格挂钩的外汇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大幅提高。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开办的外汇理财产品有工商银行“汇财通”、建设银行“汇得盈”、中国银行“汇聚宝”、中信银行“理财宝”。 2.人民币理财产品。人民币个人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和企业短期融资债券为收益保证,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理财类产品。该理财产品一般以银行信用保证本金安全,且预期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税后收益;产品流动性强、风险低。 由于货币市场利率走低,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节节攀升后开始逐渐回落,收益率下降,降低了对公众的吸引力,一些行甚至停办了人民币理财业务。 2006年以来,一度跌入低谷的人民币理财再次升温,其主要特点是:一是预期年收益率一般在2%—4%之间,较2005年收益率明显提高。二是产品的流动性明显增强。如工商银行1月份发售的一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首次在同类型产品中提出允许提前赎回,允诺其半年期产品发行后,客户每个月都有一次赎回机会。三是结构型产品主导市场。各行推出了多种结构型理财产品,资金收益与国际金融市场投资产品相连接,本外币通过衍生产品相联系,以外币的高收益弥补本币的低收益。如民生银行经银监会、外管局批准,首家推出民生财富人民币非凡理财结构性理财产品,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的衍生交易,为客户提供人民币和美元结构化理财;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浮动收益产品,收益率与国际金融市场原生及衍生产品挂钩,收益率比同期储蓄高30%以上。四是资金投向有突破混业经营限制趋势。如中行财富投资管理服务汇集了中银股份旗下中银国际、中银证券、中银基金等产品和服务,将借助中银集团在海内外证券行业和基金行业的配置,为理财贵宾客户提供海内外证券投资管理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将理财作为竞争手段。2005年前,商业银行推行理财业务目的并不完全是为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而在于争夺存款、提高市场份额。一些银行采取盲目承诺高保本收益率,甚至采取搭售储蓄存款的方式销售理财产品,将个人理财产品演变为变相高息揽储的工具。不少股份制商业银行甚至在亏损让利的条件下推出理财产品,以理财产品为竞争手段吸引中高端客户、争夺零售客户资源。而国有商业银行推出个人理财产品的主要目的是应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同业竞争,巩固中高端客户,减少客户流失。 2.潜在的金融风险不容忽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定价和风险对冲方面,缺乏科学的定价机制和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是市场风险。推动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基本前提是获取债券市场收益率与存款利率之间的套利利差,一旦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下降,这种套利的风险就会自然产生,有可能会导致银行无力支付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由于债券数量有限,加上商业银行人民币流动性过剩问题突出,大量理财资金涌入货币市场,银行获利空间变得极为有限。2004年上半年以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出现了持续、大幅上涨,上交所国债指数从2004年4月初91.1点上涨到2005年10月中旬的109.73点,上涨20.45%.债券指数已在高位运行,债券收益率曲线整体下移,债券资产利率风险越来越突出。外汇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外币结构性存款、货币掉期、高等级债券、欧洲商业票据、拆放境外同业等产品,也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目前外资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有的与香港红筹股挂钩,有的与新兴市场债券挂钩,有的与商品指数以及国际市场黄金、石油挂钩。目前,美国联邦储备基金利率已达4.5%,且市场普遍有进一步上升的预期,随着美元与人民币利差的进一步拉大,许多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汇率、利率工具,投资境外衍生产品以提高资产收益率和资产配置效率的意愿比较强烈,一旦市场出现大的逆转,外币理财市场将面临较大的风险。同时,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缺少自己的产品模型和对冲技术,大部分产品都是依靠外资银行设计、报价、风险对冲,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也存在一定风险。 二是操作风险。目前银行大量推出创新理财产品,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往往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因操作失误或欺诈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有的银行对空白理财产品认购书不作重要凭证管理,经办人员对相关操作规程不熟悉,或者分支行超计划销售,存在较多的风险隐患。 三是流动性风险。对可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如果因为市场利率变化出现大规模赎回,可能影响银行的流动性,特别对资金头寸比较紧张的股份制银行影响较大。 3.理财业务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商业银行的理财资金管理不规范,没有按理财产品协议使用资金,发生理财资金挪用的现象。而且,商业银行通常对出售理财产品获得的资金没有设置专门科目进行管理,只是在储蓄存款科目反映,仅是作了冻结而已,资金实际用途难以监控,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4.缺乏较权威的培训认证机构。为了保证金融理财师的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许多国家的实践经验是对“金融理财师”成立自律性、非营利、非政府的专业资格认证机构,通过对达到一定专业水平和道德水准的金融理财人员进行认证管理,提高行业公信力。国际注册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是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广泛认可的金融理财师认证机构。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的类似权威机构,只是于2004年9月,以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名义发起成立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并于2005年8月加入了国际CFP组织,首次在国内引进国际CFP专业资格认证制度。 二、影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 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仍然以产品销售为中心,还没有过渡到以客户为中心,业务仅停留在产品上,尽管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品牌,也纷纷建立理财中心,但它们的业务范围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仅是储蓄功能的扩展和最初级的咨询服务,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设计,缺乏个性化服务。绝大多数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出发点,是将其作为优质营销服务的一个手段。影响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一)外部环境因素 1.居民现代金融意识不强。由于普及性金融教育严重滞后,加上商业银行理财营销过分侧重于收益的宣传,没有严格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使大多数居民对风险与收益没有正确的认识。公众更多认同银行传统的存款类业务,对真正意义上的“代客理财”业务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更偏好具有保底承诺的理财产品,对风险程度相对高、没有硬性承诺的产品则“敬而远之”,更鲜有通过资产组合规避风险的需要,导致现阶段市场需求只能是一些低风险的简单理财产品。 2.理财资金运用渠道狭窄。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程度较低,金融市场交易品种少、市场容量小,加上外汇市场开放程度较低,国内货币市场一直是人民币理财资金的主要投资渠道。在2004年宏观调控、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理财产品收益率伴随着货币市场利率走高而走高,而后又伴随着2005年下半年资金宽裕、货币市场收益率走低而连续下降,有些银行甚至出现了常规业务收益补贴理财业务的倒挂现象。 3.分业经营制约业务发展。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法律、制度禁止商业银行开展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筹集的资金只能在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上运用,对保险、基金、证券等产品,只能采取推荐或部分的形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是一种片面的、单调的、不成熟的理财业务。欧美等国许多国际大银行由于实行混业经营,加上背靠综合性的金融控股集团,银行可以从事证券、保险和信托业务,个人理财业务资金用途非常广泛。即使在金融管制较严格的年代,法律也不禁止商业银行买卖金融投资工具和管理投资基金,甚至允许商业银行直接从事信托业务,商业银行理财资金可以在银行、证券、保险等几个市场之间流动,可利用基金、股票、保险、债券等多种金融手段为客户提供多种增值服务,获取收益机会更多。 4.其他机构分流理财业务。一是证券公司。证监会2004年12月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支持规范创新类证券公司开展集合理财业务。券商还在管理费率、风险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创新,这些都吸引了原有和潜在的、最具投资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高端投资者。2005年招商、国信、国泰君安等11家创新试点券商发行了13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145亿元。2006年初,证监会又下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将进一步支持券商开展集合理财业务。二是信托投资公司。目前信托是唯一可以跨越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实业市场的金融机构,投资标的广泛,可以利用其经营范围广,投资组合选择大的特点,谋求投资者收益来源的多样化。三是基金公司。基金在理财业务上起步较早,专业性强,目前已经形成了较大业务规模,拥有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等较为完整和成熟的产品群,能够投资于除期货、外汇外的大部分国内金融产品。四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最早进入个人理财市场的金融主体,90年代初便开发了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国内保险公司主要以分红险的形式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推广。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分红险既有理财功能,同时又具备一定的保险功能,这也是保险公司理财最大的优势。 个人理财论文: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开展论文 摘要:与西方商业银行发展迅速的个人理财业务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这项业务的发展明显落后,且差距很大。面对当今我国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风险日趋增大,存贷款利差日趋缩小、外资银行步步进逼的新形势,我国商业银行应当深刻反思其发展滞后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滞后 个人理财业务,概括而言,就是将个人资产委托银行打理,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具体而言,就是银行理财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预期目标和风险偏好程度,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人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安排投资方式,以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要求。个人理财业务具有市场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的特点,成为发达国家很多大商业银行的主导产品和重要的收益来源及利润增长点。据有关资料统计,个人理财业务收入已占国外银行总收入30%以上,个别银行甚至达到全部收入的70%.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几乎深入到每一个家庭,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的同时也为自己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在过去的几年里,美国的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平均利润率高达35%,年平均盈利增长率约为12%~15%.而我国商业银行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相当滞后,其无论从规模还是从内容上,都不能与发达国家相提并论。目前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呈现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规模小,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包括个人理财业务)收入占银行总收入的比重平均为8%左右;二是品种少,银行中间业务的品种从目录上看有260多种(国外有1000多种),而实际运用的很少,其中个人理财品种就更少;三是个人理财业务层次较低,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基本上是转账、、代收代付、通存通兑等技术含量比较低的简单业务,银行难以像国外商业银行一样给客户提供包括证券、保险、信托等在内的真正让客户获得增值收益的综合性理财服务;四是产品的特色、差别化服务不足。虽然各家银行推出的产品名称各异,但内容却大同小异,缺乏特色,面对形形色色的顾客,在理财产品的设计或提供的服务上差别不大。而西方商业银行则特别重视理财产品的品牌、特色,强调个性化服务。可见,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明显滞后且差距很大。为了缩小与外资银行的差距,拓宽盈利空间,提高竞争实力,我国商业银行当务之急是要深刻反思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滞后的原因,并要有切实可行的发展对策。 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滞后的原因 1.1分业经营金融政策的制约 由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政策和体制,银行、证券、保险这几个行业,都是严格分开经营的,业务不能交叉,3个市场处于相对分隔状态,三者都只能在各自行业内为各自的客户理财,而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实现增值。因此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服务,还只能停留在咨询、建议或者方案设计方面,不能真正客户进行组合投资,银行理财服务中的优秀业务即增值业务大都无法办理,所以,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呈现“叫好不叫座”的局面。 1.2专业人才的匮乏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专业理财师匮乏已成为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重要“瓶颈”。由于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性业务,它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从业者除应具有渊博的专业知识、娴熟的投资技能、丰富的理财经验外,还应掌握房地产、法律、市场营销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关能力。目前,国内银行符合以上标准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具备国际职业资格的理财“高手”更属凤毛麟角。现在,我国各商业银行一般把从事个人理财业务的一线员工称为客户经理,这些客户经理虽然都是筛选出来的,其综合素质要高于营业网点的一般柜员,但离客户和社会的期望及西方金融策划师的距离相差很远。众所周知,理财离不开人来打理,没有高素质的理财人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谈何容易。 1.3客观技术备件的制约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要以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发达的金融网络为依托,尤其是个人理财等附加值比较高的中间业务,更需要一系列技术的支持,且附加值越高,对技术的要求就越高。而我国金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比较低,相应的硬件设备比较落后、陈旧,在计算机联网、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上有很大的局限性。因而像国外发达国家银行开展得红红火火的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家庭银行等业务在我国目前都难顺利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方便、快捷、效率自然大打折扣。 1.4创新不足 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由于外部环境的、体制的、技术的等等因素的影响,金融创新的意识、能力不强,金融创新几乎是一片空白,近几年来随着银行竞争的加剧,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有所起步,但总的来说,金融创新的层次较低,范围较窄,产品的科技含量低,运用效果差,尤其是中间业务方面的创新更是非常落后,这是导致个人理财产品同质性大的重要原因。 1.5理财需求和理财文化的制约 中国居民目前有11万亿多的储蓄资产,而且随着民收入和个人财富的增长,按理说个人理财的需求应该相当大,但现实却恰恰相反,当前个人理财的实际需求比较小,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中国个人财富拥有的不均衡,中国储蓄的60%集中在20%的个人手中,80%的的居民属于低收入阶层,所以真正有理财需求的只是少数人;二是中国人一贯以来缺乏投资意识和理财意识;三是中国人普遍有一种“财怕外露”的思想以及不愿把财产交给他人打理的心理和习惯;四是居民对个人理财的内涵、业务及业务流程不了解,同时对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也缺乏认同感。 2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 2.1朝着国际混业经营的方向发展 混业经营是当今西方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中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既是适应金融国际化、应对外资银行挑战的需要,也是拓展自身业务、特别是个人理财业务的需要。如果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政策松绑后实行混业经营,那么它们可以融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于一体,它们也可以像美国的商业银行一样,为客户提供存取款、信用卡、汽车和房屋等各种消费贷款、办理保险、买卖股票、基金和债券等金融产品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到那时,一旦政策壁垒拆除,个人理财业务将有长足的发展。 2.2加强专业人才的建设 理财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所以加强专业理财师队伍的建设,提高理财人员的综合素质应作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专业理财师队伍的建设应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逐步推进:(1)要加强对现有客户经理的培训,培训课程应根据复合型金融人才的要求来安排,可借鉴国际注册理财规划师课程体系的设置,主要开设投资工具运用和理财规划两大类课程,同时还要适当学习市场营销学、公共关系学、心理学等知识,通过培训,使我们的客户经理变成既有金融专业知识、理财知识,又懂得营销技巧、通晓客户心理的“通才”。而且这种培训要形成制度,定期进行,以不断更新客户经理的知识,更好地适应个人理财的需要。(2)建立我国的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制度。按照国际惯例,做理财专家需先取证,所以我国需要借鉴国外特别是美国的注册理财规划师CFP(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CFP证书由“国际财务策划人员协会”(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FinancialPlanning,简称IAFP)推出,是目前世界上最权威的理财顾问认证资质。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个人理财师资格认证、职业道德规范和继续教育体系,以规范个人理财师的职业道德、执业行为及提高其专业理财水平,打造真正的理财专家。 2.3改善技术条件 要加快金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打造个人理财服务的技术平台,提升服务质量。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金融行业的信息化建设从无到有、从单一业务向综合业务发展,并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金融业务的处理模式,建立了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基础的网络体系和技术平台,逐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电子汇兑清算系统、电子证券交易系统和金融管理系统,但已有的这些金融网络、金融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相距很远,离银行业务发展的要求也有距离,所以为了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更好地拓展商业银行的业务,特别是个人理财业务,我们必须加快金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建设重点放在以下3方面:一是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我国银行业一方面应加快全国性金融网络的建设,协调各银行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应着手兴建银行内部网络;同时应积极建立国际间金融互联网;二是应加快金融电子化系统的集成。金融电子化系统集成,是指金融企业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把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及其相关的业务操作、处理、管理、控制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系统,使金融企业能籍此灵活地适应市场需求,实施企业的发展战略,形成经营管理上的优势;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银行内部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借助这个系统,银行可有效地管理已有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加工,特别是对客户信息进行有效加工,以便进一步将经营模式转变为客户主导型,通过个性化服务,特别是定制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2.4加快创新 由于创新的不足,当前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种类不多且缺乏特色,而市场、客户的需求是多种多样、千差万别且不断变化的,如何满足客户多样化且日趋变化的需求?商业银行最好的办法就是进行理财产品的创新。进行理财产品的创新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要新,商业银行设计产品或服务时,不要一味地模仿别人,要充分体现本行的智慧,优势,要做好市场的调研,做到他无我有、他有我新、他新我优;二是要适用,产品适用才有客户、有市场,也才能给银行带来利润,如何才能适用,关键是产品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而准确的市场定位又来自于对客户进行细分,即按一定的标准例如按收入、年龄、风险偏好等标准进行分类,然后量身定做理财产品,突出产品的个性、差异,这样的产品才适用,才可以满足不同客户群投资理财的需要;三是产品要有一定的含金量,即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商业银行设计的理财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能仅停留在方便、快捷或微笑服务阶段,更重要的是要能给客户带来增值收益,这才是客户委托理财的主要目的。 2.5加大理财意识和理财市场的培养 首先要加强对居民理财意识的教育。在国内,这种教育太少了,很多百姓理财观念尚存在一些误区,而在国外从小就给孩子灌输理财观念,培养孩子的理财意识,且这种理财教育贯穿人的一生。所以中国在这方面要给百姓补补课,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和理财意识,让百姓走出传统理财的误区。其次,要加大产品的宣传力度。由于竞争的激烈,好酒也怕巷子深,所以商业银行设计好的产品以后,一定要借助有影响的媒体扩大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让更多的客户了解它。再次,要设计符合中低客户需要的产品,开发中低客户市场,当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基本上是针对高端客户而言的,准入的门槛较高,一般都在50万元以上,而让那些有理财愿望的中低客户望洋兴叹,诚然,对银行来说,抓住高端客户非常关键,但根据中国的实际,中低客户属绝大多数,该市场是一个比较大的潜在市场,为实现银行的长期利润,银行不应忽视它。第四,完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客户的财产应该属很私人的东西,客户委托银行理财,银行有责任替客户保密,只有完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才能消除中国人长期以来存在的“财怕外露”思想,放心把钱交给银行打理。 个人理财论文: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论文 摘要:文章介绍了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分析了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定位,探讨了邮政储蓄银行发展理财业务的策略。 关键词:个人理财业务;中小客户;微利原则;市场定位 邮政储蓄银行自挂牌成立以来,不断健全组织机构,拓展业务品种和发展空间,大力推动向商业银行的全面转型。为提升邮政储蓄银行的综合能力,总行确定了大力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方针,并制定了3年内分“三步走”的发展规划。 1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邮政储蓄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两年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首先,邮政储蓄银行建立了业务系统,对支行长、地市行长等业务骨干进行理财业务培训,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办奠定了坚实基础。其次。培育了理财产品品牌,形成了良好的业务发展架构和布局。截至目前,邮政储蓄银行在“储汇聚财”的个人理财业务品牌下,形成了“创富”、“天富”、“财富”三个系列品牌,满足了市场对高、中、低三种不同风险程度产品的需要。此外,邮政储蓄银行还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度,为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9年是邮政储蓄三年规划的“发展年”,进一步促进业务规划和布局的逐步完善,从业务规模、市场占比等方面提升市场地位,逐步推进个人理财顾问服务模式的发展,才能将业务推向新的发展阶段。总体而言,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晚,品种少,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无论在规模上还是质量上都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为使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取得更大突破与发展,理财观念有待宣传,理财市场有待定位,理财原则有待确立,理财人才有待培养。 2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 国内各商业银行均开办了个人理财业务,有些银行把其基本等同于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将一卡通、信用卡等业务归入理财;有些银行把其仅仅理解为信息咨询,指派一些工作人员为客户做一些解答;还有些银行将其认定为销售开放式基金、投资连接险、理财协议等产品。 不能确定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就不利于这项业务的定位与发展,邮政储蓄银行各级机构有必要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 2005年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指出:“银行个人理财,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由此可以看出,邮政储蓄银行开办的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委托关系基础上的多角度、多层次的银行服务。就目前而言,银行个人理财包括理财顾问服务,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指商业银行在为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理财计划,指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基于以上分析,邮政储蓄银行现阶段处于理财顾问服务和销售理财计划阶段,理财并不仅仅是单纯投资,其关键是对“财”要“理”。邮政储蓄银行的开放式基金、理财协议、国债、保险都是打理“财”的工具,不能将其视为简单的产品,要改变“重销售,轻服务”的理念,将重心放在为客户服务上。根据客户的财力和理财目标,通过邮政储蓄银行的各种产品为客户构建相匹配的体系,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 3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定位 邮政储蓄银行要想在竞争激烈的个人理财市场中找到生存和发展空间,必须准确定位理财市场,并服从于自己的市场定位,在巩固现有客户关系的同时,发掘潜在客户,由专业理财人员对其进行信息搜集、整理和评估,分析客户的生活、财务现状,依据客户的理财目标帮助其制定可行的理财方案。 笔者认为,为中小客户和城市居民理财是邮政储蓄银行当前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定位,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3.1为中小客户理财是邮政储蓄银行建行之初的定位 银监会经过仔细研究,决定将邮政储蓄银行定位为面向城市居民的社区银行,其经营目标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依据国际银行经营惯例,理财、银行卡、网银是零售银行的三个支点,因此选择中小客户是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位所决定的。 3.2邮政储蓄银行具备为中小客户理财的优势 邮政储蓄银行提供的基础金融服务已经深入人心,在城乡居民心目中有很高的信誉度,享有“绿色银行”的美誉。邮政储蓄银行现已建成覆盖全国城乡网点,面最广,交易额最多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目前,邮政储蓄银行拥有储蓄营业网点3.6万个,汇兑营业网点4.5万个,国际汇款营业网点2万个,其中有近60%的储蓄网点和近70%的汇兑网点分布在农村地区。成为沟通城乡居民个人结算的主渠道。另外,邮政储蓄银行现阶段在理财方面还不具备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大中型银行竞争的能力,更不具备同花旗、汇丰等外资银行竞争的实力,因此选择中小客户并且为其理财会使邮政储蓄银行更具竞争优势。 3.3中小客户有财可理,并且需要理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了30年,GDP、人均收入、存款余额等对人民生活水平和个人家庭财富积累产生重大影响的指标均大幅增长。自2009年起,国家对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教育体制进行改革,使医疗、住房、教育将逐渐不再成为居民的沉重压力,进而居民会更多地关注自己的财务状况。通过综合安排,在理财方面达到独立、安全和自主,更好地享受生活已成为人们追求的基本目标。城市居民以年均30%增长的理财需求,为邮政储蓄银行提供了广阔的理财市场,这也要求邮政储蓄银行必须把握机遇,细分目标市场,为中小客户理财。 4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策略 4.1以客户满意、保本微利为理财原则 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近期应以“客户满意,保本微利”为基本原则,要想成为真正的社区银行,客户满意是第一要务。客户在选择商业银行服务时,首先考虑的因素是良好的服务态度,这是银行吸引客户的主要因素;其次是银行的实力,银行先进的硬件设施、品牌形象、就近方便等均为次要因素。 根据国外经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并且盈利绝非易事。开展个人金融服务业务,一开始就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人员的业务培训、市场拓展、品牌推广以及信息服务等。此外,为满足投资者的实际需求,还必须对投资者行为有明确认识,并对其信息进行周密分析,同时还需掌握投资者的收益情况。因此,现阶段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应以渗透定价的策略,迅速扩大理财业务规模,从而取得规模效益。为此,邮政储蓄银行一要稳定现有客户,使其财富不断增值,以加强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二要通过理财增加客户资产的额外价值,提高邮政储蓄银行的服务水平,激发客户对金融理财产品的需求,培养成长型客户;三是树立理财服务典型,扩大潜在客户,从而提高邮政储蓄银行在中小客户市场中的份额}四是在优质客户稳步增加的基础上,加快特色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使邮政储蓄银行更具特色。 4.2以服务客户为基础,多层次开发理财产品 理财是一种服务,这种服务通过各种产品帮助和指导家庭或个人构建全面、科学、多元互补、动态跟进的财务体系,使其实现终身快乐的理财目标,获取家庭和个人财务的最大自由。从邮政储蓄银行的现状看,个人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时期。稳健经营是其首要原则,其理财产品的选择可分步进行。 首先,以“代字号业务”为起点,逐步扩大个人理财业务市场份额。如保险、代销国债、开放式基金,这些业务虽属初级理财产品,但是市场潜力巨大,随着财富的不断增加,资产分散将成为个人客户构建投资获利体系的重要支柱。所以巩固和扩大此类理财业务。虽然收益不是很高,但可以稳定现有客户群,提高目标客户市场占有率。 其次,逐步介入相对熟悉且收益较大的产品。如理财协议、信托等业务。随着邮政储蓄银行资金运用技术及市场的不断拓展,理财人员经验不断丰富,可以不断介入高风险、高收益类理财产品。 最后,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个性化需求理财服务。目前银行的理财服务仍然停留在“以产品为优秀”,侧重于产品设计和推销。以客户为中心是面向邮政储蓄银行高端客户提供的服务,银行不仅要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产品,还包括替客户利用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工具维护客户资产在获益、风险和流动性之间的精准平衡,同时还要提供与个人理财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财务、税务、财产继承、子女教育等专业顾问服务。 4.3根据业务线和产品线,构建完善、顺畅的营销体系 邮政储蓄银行支行是整个银行的业务前台,要强化支行的市场营销功能。支行应以向客户提供营销和服务为主。一方面加强个人客户经理等专职市场营销人员的队伍建设,对某一业务类别的客户,由支行客户经理和分行产品经理等组成专业营销小组。另一方面,发挥大堂经理、一线工作人员等客户服务人员的能动性,提高客户服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和营销意识。个人客户经理及相关客户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是为了了解客户、理解客户和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对客户价值的深度挖掘,而不再是单纯地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 个人理财论文:商业银行针对个人理财研究论文 摘要:针对我国商业银行新兴发展的个人理财业务,本文通过对目前个人理财理念及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的研究,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此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一、国内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概述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 个人理财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而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通过发掘客户需求,帮助客户分析自身财务状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并帮助客户选择金融产品的一系列服务过程。具体的讲,我国当前个人理财业务,就是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个人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将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保险和储蓄等金融品种中,以实现个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与风险的不同要求。 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是商业银行利用其网点、技术、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以自然人(或个人客户)为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包括投资理财、代收代付、保管、转账汇兑结算、资金融通、信息咨询等在内的全方位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对个人的金融理财服务仅仅局限于储蓄、代收代付等简单的业务。可是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各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起来。以1996年中信实业银行最早推出的“私人理财中心”为开始至今的10年期间,在以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为主体的基础上,各家机构纷纷推出相应的理财产品和服务。2001年6月,上海出现了以杨韶敏等6位理财员命名的理财工作室,这标志着我国银行业在个人理财服务上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近几年来,国内商业银行经过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研究和探索,已经普遍认识到了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在纷纷设立,新的金融产品也在不断地推出,国内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将该业务的开展作为竞争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优秀的经济效益增长点。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产品单一,存在同质化 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尽管都有各自不同的理财品牌,如招商银行“金葵花”理财品牌,中信实业银行的“理财宝”品牌,工行的“理财金账户”等。但它们的业务范围更多的只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大都集中在个人信贷、代收代付、信息服务等基础性理财产品上,关于投资类理财产品相对较少,更谈不上结合客户的投资偏好和资金实力,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计划。同时,我国各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趋同现象严重,一家能做的业务,别人可以很快“复制”,一家银行刚刚开发出新产品,其他商业银行立刻就能跟进,尽管名目互不雷同,但功能特点类似、投资收益相当,各行间的差异就主要表现在代客理财的重点略有不同。 (二)金融分业经营的政策体制,限制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 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使得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为客户实现增值,这大大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导致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的个性化服务只能在较低的层面操作,因而,目前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层面上,还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三)专业理财人员的缺乏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业务,涉及到市场、资本、金融、投资、贸易、法律等各个领域,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要全面了解银行个人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应掌握资本、证券、保险、投资、期货、房地产等相关金融知识,具有综合性强、灵敏度高、涉及面广等特点。但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个人理财服务人员,多是原来从事传统银行业务的员工,对证券、保险等专业知识知之不多,文化素质也普遍不高,理财建议还只是停留在为客户提供储种选择、个人存单质押等与传统储蓄业务相关的服务上,而未能真正为客户提供适当的理财建议,不能让客户了解理财的优秀和含义,只会让客户感到自己离理财服务越来越远。 (四)营销宣传渠道单一 国内商业银行目前在经营管理上基本上都将对公业务和个人业务分开,在对外营销中,还是个人归个人的,公司归公司的,没有形成联动营销,资源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对于个人理财产品的推介,仅限于柜台、少数的个人理财中心、理财室,分销渠道建设落后,未能将客户经理、物理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多种有形无形的营销渠道有效地整合在一起,难以形成交互式、立体式的营销网络。在个人理财服务方面所做的宣传,也极其有限,即使做了一些广告,也是零打碎敲,没有很好地策划。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一)理财产品以及服务多样化原则 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必须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要,不同年龄、职业客户,其理财要求各不相同,因此要有针对性地研究、开发、设计出不同的理财产品,并由单一的储蓄业务向多元化的银行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一体化发展,不仅要提供银行结算、授信、咨询、业务等“一揽子”服务,还要提供保险、税务等银行的社会综合性服务,以满足客户要求的多样性。 (二)做好市场细分,实行差别化服务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国内银行逐步引入市场细分理念,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以目标客户为基础,为客户“量身定做”个人理财产品,有差别地、选择性地进行金融产品的营销和客户服务,把有限的资源用于能为自身业务带来巨大发展空间和市场的重点优质客户。我们不仅可以根据客户收入高低进行市场细分,还可通过客户的年龄层次进行市场细分。在市场细分中,抓住目标客户群,进行更进一步的细分,以便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加强复合型个人理财人才的培养 个人理财服务是一项知识密集型产品,从业人员若没有丰富的相关专业知识,是不能够胜任这项工作的。因此,商业银行应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和熟悉多方面金融业务的理财专家,他们具有相关的金融理论知识和财务分析知识,具有市场分析能力和市场投资技巧,在个人理财业务中,能够为顾客提出详尽具体的规划,并根据客户的实际财务状况、风险偏好、个人目标等因素,对投资工具的种类和投资的回报率做出详尽的分析说明,使理财服务能真正立足于理财。 (四)加强横向联合,降低分业限制影响 当前,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我国金融机构只能分业经营,银行不能涉及证券、保险业务,也就不能给客户提供综合理财业务。因此,在这种形势下,银行应积极参与,加强与证券、保险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房产商、汽车商等高档消费品商家的合作,一方面可以设计更多适应理财业务的新产品,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网络优势,依托信用资源,拓展基金业务,推进保险,加强银企合作,从而促进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四、结束语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正处于新兴阶段,需要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实现从单一的银行业务平台向综合理财业务平台转变,从单一网点服务向立体化网络服务转变,通过一系列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为我国的银行业带来收益。 个人理财论文:国内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状况进行比较分析,重点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与国外商业银行同类业务的差距,并针对此差距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进一步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关键词:国内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比较;对策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外资银行纷至沓来,国内外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的争夺帷幕已经拉开,国内银行将面临日益严峻的市场考验,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国内外金融业竞相追逐的新的利润增长点。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虽然近几年发展迅猛,但从我国各个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运作情况来看,距离国外商业银行所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仍有较大的差距,这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理财业务含义的比较 在国外,个人理财称为财务策划,是指财务策划师通过收集整理客户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客户的希望、要求、目标等,在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专家的协助下,为顾客制定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税金对策、继承、经营策略等方案,并帮助其实施。 目前,我国对个人理财的定义还局限在“如何处理自己的财富”。作为一种服务,它指的是根据个人(家庭)的风险偏好、短期、中期和长期需求或收益目标,对个人(家庭)的财产进行科学的、有计划的、系统的全方位管理,以实现个人(家庭)财产的合理安排、消费和使用。 二、经营模式、投资工具的比较 在国外混业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形成了集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银行业务于一体的多元化发展战略,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从产品种类来看,外资银行可提供的个人业务产品面要广于中资银行,不仅品种丰富多样,而且提供有关居家生活、旅行、退休、保健等方面的便利。 而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分业经营模式,中资银行不能直接涉足证券、保险、基金等业务,银行只能代销这些产品,而不能针对客户的需要设计出个性化理财产品,这极大地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深度和广度,使得银行在境内可供选择的投资工具有限,加上目前中资银行还不允许离岸投资,因此其个人理财产品比较单一,增值性产品和服务所占比重相对较低。 三、优秀产品的比较 在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划分主要以客户为中心,在设计个人理财产品时充分考虑了客户的实际需要,主要以多元化的投资服务和私人理财服务为优秀产品,其主要内容包括结算业务、贷款业务、委托业务、投资业务和私人理财服务,同时,国外个人理财业务还十分注重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使顾客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模式。 而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优秀多是以传统的个人金融业务(结算业务、贷款业务、委托业务)以及部分投资服务为主,并且投资业务还是以代销基金、债券、保险、银证通、银证转账以及投资咨询和建议为主,不能直接代客进行投资操作。与国外的银行理财产品相比,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更多的是形似,还没有达到神似,只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一个重新的整合,而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此外,国内个人理财还缺乏关于资产管理、遗产规划、税务规划等私人理财服务。 四、客户资源的比较 在国外,商业银行的客户质量较高,花旗、汇丰直接将境内的5%-10%的高收入阶层作为其目标客户,客户质量最高;子银行的理财服务,尤其是贵宾理财,门槛也比中资银行高得多,如花旗银行的贵宾理财V正就要求客户月平均账户余额在5万美元以上,汇丰银行“卓越理财”也有类似的准入标准。 而国内商业银行主要面对成长性客户、城市高收入阶层、白领和私营业主等,客户质量相对较差且分布不均匀,准入门槛相对较低。 五、市场细分策略的比较 在国外,商业银行在进行市场细分时,注重避免内部机构与人员的重叠和竞争,以业务模式、长远规模效应、盈利水平和交叉营销等作为细分的主要依据和标准,客户分层细致。 而国内商业银行在市场划分时比较粗糙,内部的重叠、摩擦、竞争较为严重,以单一业务量为划分标准,客户分层粗犷。 六、营销方式的比较 在国外,商业银行从客户需要为出发点,以主动营销为主,注重系统性营销。 在营销方式上更多地依赖于高科技和网络,通过建设网上银行、自助银行、CALLCENTER、以及全国联网的ATM机与POS机等现代化界面,可以使客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实现与银行的互动式无缝对接。 而国内银行从完成营销任务为出发点,以被动营销为主,分割情况严重,客户管理系统利用程度低,较为依赖营销人员的经验与个人努力。与外资银行相比,国内商业银行在物理网点的建设上具有外资银行无法比拟的优势,但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等无形营销渠道的市场渗透度不高。 七、客户关系管理的比较 在国外,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建立了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对客户信息进行全面管理和深度分析,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理财产品及服务,并十分注重服务的机密性和专有性。同时还实行种种有利于巩固与客户关系的管理制度,举办各种活动,与客户保持“连续关系”,获得客户的忠诚度。 而国内商业银行普遍缺乏客户管理水平,绝大多数银行尚未开发和使用客户服务管理系统,在日常客户管理工作中无法进行准确的市场分层,不能快速、便捷地录入、更新、检索、调用客户档案资料,无法真正实现互动式和 个性化的客户关系管理,无法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理财建议。 八、风险控制的比较 在国外,商业银行有着完整的居民信用档案和完善的风险监控体系,并且与其他银行共享目标消费者的相关信息。同时凭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支持,具备一流的专业评估能力。 而我国,由于个人征信系统的缺失、缺乏配套的专业评估能力、不能建立有效的个人风险评估系统,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开展带来了风险隐患。 九、员工素质的比较 在国外,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很多具有注册理财规划师(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CFP)资格,有着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职业经验,并且在遴选过程中必须经过学历、道德、综合素质等多方面的考验,即使成为客户经理后,仍需接受财务分析师培训。 而国内商业银行近些年虽然加快步伐进行理财客户经理的培养,但大多数客户经理仍是从个人金融从业人员中临时抽调而来的,即使参加了由银行组织的专业培训,个人理财技能仍以银行类业务为主,而且其资格大多是由各银行自己认定的,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 十、考核机制的比较 在国外,银行个人客户经理的待遇与营销业绩直接挂钩,营销业绩以客户群组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加权成本核算汇总结果为基础进行考核,考核指标有市场占有率、集中度以及客户关系提升变化情况等,采用平衡记分卡,考核的连贯性、系统性较强。 而我国,由于个人理财业务的效益主要体现在中间业务收入上,其效益又不能独立核算,使得理财师的收入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及付出并不对等。此外,个人理财业务营销绩效目前尚未有完善的考核办法,一般以银行自身业务量为基础,采用单项指标(发生额、余额)或多项相互矛盾的指标,缺乏可以鼓励、衡量交叉营销的综合考核体系,连贯性和系统性较弱。 基于上述差距,我国商业银行应从经营理念、创建理财品牌、开发个人理财信息系统、细分个人理财客户、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个人理财队伍等方面着手努力,有效地缩小差距,提高自身水平,以实现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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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毕业论文: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 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对于金融学生所学金融基础理论以及专业知识的全面考查,是培育以及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二四]二一号)中,毕业论文作为实践教学以及教学效果的首要内容,成为评估中的症结性指标。毕业论文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1步,选题是不是恰当,抉择着论文的成败以及质量。但在实际教学中,金融学本科生在毕业论文选题时常常不知如何着手,或者者因为选题不当致使论文不能如期完成或者质量低下,因而探讨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10分必要。 1、当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 选题即选择钻研课题,是确认钻研对于象以及筹备学位论文的条件性以及症结性步骤,不管进行任何1项钻研,都必需首先肯定所要钻研的问题。选题犹如导演选材,正确的选题在很大程度抉择着论文的成败与否,因而咱们必需稳重对于待题目的选择,题目选对于了,目标找准了,论文就胜利1半了。许多本科毕业论文之所以质量不高,其中1个首要缘由就是因为选题不当。当前,金融学本科学位论文的选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思想上不够注重,选题随便性强 在实际教学中,1方面不少老师存在“重钻研生论文,轻本科论文”的思想,对于本科论文的指点欠当真,指点次数少,与学生交换少,对于学生的选题不注重,常常是让学生自行选题,而没有给予相应的指点以及建议,或者者是拟定的参考选题多年不变,早已经失去选择价值;另外一方面,本科学生“重工作,轻论文”,终日忙于应聘、实习、考研,认为自己的学业已经经完成,毕业论文只是走过场,因而论文选题很随便,欠缺思考,只为应付了事。本科论文的开题讲演本应是学生初步肯定选题以及教师对于之提出建议的症结环节,但在教学中,存在不少学生迟迟不交开题讲演乃至论文完成才填写开题讲演的情况,论文开题流于情势。 (2)选择“大而泛”的宏观性课题,致使写作中难驾驭 宏观性钻研的常常是1领域,1个方向性的问题,依据金融本科生的学识水祥和对于本科毕业论文篇幅的请求,本科生缺少钻研这样的选题所必须的专业基础以及钻研能力,不但搜集材料存在难题,而且写出来的东西常常缺少深度。如“关于我国货泉政策的目标选择”、“论金融风险以及监管”、“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探讨”等,就属于太宏观、太大的题目,货泉政策目标包含终究目标、中介目标、近期目标,触及财政政策、利率、货泉政策等等问题;金融风险包含信誉风险、活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风格险等等;商业银行业务包含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表外业务等。就每一个具体问题就是1篇文章,所以最佳就其中1个问题写作,如:我国货泉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是以利率仍是以货泉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 (3)不注意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选择已经经由时淘汰的题目?? 论文选题应重视钻研课题的实用价值以及理论价值,防止选择已经经完整患上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当前,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正处于不断的改革以及发展当中,金融体系不断变革,许多新政策、新机构、新工具不断呈现,应当说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学生提供了广阔的论文选题空间。但1些学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动态以及金融改革立异的动向,对于新事物视若无睹,在毕业选题时,查找的资料过于陈腐,如二六年还有学生选择“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论国有商业银行股分制改革的必要性”、“引进外资银行,提高银行竞争”等早已经过时的题目,这反应出学生没有关注外面世界的变化,抄袭几年前的文章。 (4)选题过于清淡,缺少立异 学术论文讲求原创性,人云亦云,乃论文之大忌。固然,对于于本科论文过于强调原创性不太现实,要想1整篇文章都有立异是不可能的,但论文中应有自己独到的东西,否则这类选题没成心义。有些金融学生论文选题缺少前沿性、挑战性,无新意,如“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对于策”、“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途径”、“商业银行信誉风险的防范”、“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等,这些问题已经经钻研了多年,有关论文已经良多,固然这些选题其实不是不能再写,而是应从全新的角度或者使用新法子去探讨以及发掘,否则简单的重复没成心义。 (5)选题不切合实际,提出1些空而高的口号 有些学生在选题中不切合实际,盲目求“新”。如“国有商业银行跨国经营问题”、“组建跨行业战略同盟”、“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出产品的发展战略”等。商业银行国际化无疑是方向,但目前甚至长时间不能实现,由于银行国际化的条件是企业国际化,企业实现跨国经营。目前全世界五强,几近都是跨国性的,进入我国的就有三家,所之外资银行纷纭登陆中国占领市场。而我国范围大、跨国性企业不多,进入世界五强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所以银行谈何跨出国门走向世界呢?在我国金融期货的推出1直审慎,尚在试点中,探讨金融衍出产品的发展战稍不相符我国实际。 2、对于金融本科学生选题的几点建议 金融本科论文选题是教师以及学生互动的教学实践进程,上述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多方面采用措施解决,基于前文分析,笔者提出下列建议: (1)教师以及学生应注重本科论文的写作 本科毕业论文尽管属于学术论文,但 撰写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进程的1个步骤,不但是为了传布学术信息,推动学科的发展,更首要的目的还在于梳理、总结学习成果,反应学生对于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其他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因而教师以及学生都应予以充沛的注重。 (2)注重论文开题环节,倡导集体指点选题 建议在本科论文选题以前,由专业教师就选题的原则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给学生作专题指点,并就开题讲演的规范书写、论文写作规范等问题给学生作统1讲授,扭转过去单个教师“1对于多”指点模式,履行集体指点、集中指点,教师组(教研室)共同协商钻研本科论文的指点问题,防止因为教师个体的钻研水平的局限而降低学生论文选题质量。 (3)提高学生取得学术钻研信息的水平,指点学生多方位搜集资料,为选题打好基础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各种新政策、新举措层见叠出,而金融学生选题陈腐反应出学生对于新信息的掌握较欠缺。因而建议:1是教师应指点学生如何通过网络系统、报刊杂志等渠道搜集、收拾最新金融信息,关注学术钻研发展信息;2是激励金融学生参加教师的钻研课题、各种学术研讨会;3是时常性地请求学生就新的金融政策开展讨论、思考。 (4)选题中注意的方面 一、注意学术价值以及社会实用的结合 学术价值是选题的着眼点,学位论文应“为时而着,为事而作”,金融学是利用经济学的1个分支,金融学钻研应讲究利用性,即拥有社会实用价值。当前,我国金融领域中新问题层见叠出,论文选题应结合我国转轨经济的特色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现实,在鉴戒国外做法的基础上,选择有学术价值以及现实意义的课题钻研,揭露金融发展规律,探求真谛。 二、注意实事求是 金融本科学生应从本身学识水祥和知识结构的实际动身,选择熟识并感兴致、有获取资料的前提,并估量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论文题目。 (一)论文选题“宜小不宜大,宜专不应泛”,可小题大做,勿大题小做。选题过大,会见面俱到,不着边际,甚么问题都谈到,甚么问题也说不清楚,难以将论题说深说透。选题过窄太小,施展的空间很小,获得突破性成果10分难题。金融学生要依据自己的科研能力选择大小适中,难易适中的题目。在实际中,有些选题很好,但受知识、水平、资料有限,难以完成,最佳抛却,不要好高务远。 (二)所选题目要有必定数量与质量水平的文献资料作为钻研基础。论文的选题应是站在伟人的肩膀上,通过前人文献资料的掌握,可以了解所选题目应触及的内容、历史以及现状,这样才能找到选题的新视角。因而,具有大量翔实、丰厚的文献资料有益于高质量金融论文的写作。 三、注意选择自己熟识及兴致的问题 论文选题应从自己的专长以及兴致人手肯定选题。熟识的问题1般就是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或者实践中有深切的感受,不断的专业学习以及1贯的信息搜集使其筹备了厚实的理论基础,有益于进行深刻钻研,提高升华的认识,较容易写患上深刻、写出立异点。兴致是最佳的老师,感兴致才会深刻思考,才能深刻研究下去,才能构成自己必定的独到见解,可望成为1篇较高质量的论文。 金融学毕业论文:金融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论文频道为您提供各类开题报告范文参考,以及开题报告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开题报告写作中的难题。 关键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信用卡 调查 杭州论文 开题报告 毕 业 论 文(设 计) 论文题目 诸暨市信用卡使用情况调查报告 指导教师 韩国红 姓 名 边 瑶 班 级 金融07(9)班 所在系(部) 金 融 系 2009年 6月 日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金融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姓名 边瑶 班级 金融07(9)班 系部 金融系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诸暨市信用卡使用情况调查报告 一、选题理由: 近年来信用卡的使用在我国越来越普遍,但其用卡环境仍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改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已制约到信用卡的使用。据业内人士不完全估计,现在整个银行业所发行的信用卡中,大约只有20%是“活”的,其余80%是“睡眠卡”。另据了解,截至2007年底,中国银行卡发行总量7.62亿,总交易金额35万亿元,但消费交易仅4亿元,只占全部消费额不到5%的份额,其余95%都是现金存取和转账,信用卡的使用率并不高。如今,各种各样的信用卡已进入寻常百姓家,店口镇也不例外,持卡消费已日渐成为平常之举,但是据我了解,信用卡业务在店口镇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虽然各银行利用免首年年费、降低发卡门槛等各种手段极力促销信用卡,可是人们的用卡积极性并不高。制约和阻碍使用率的因素成为了店口人们关注的焦点,究竟目前我国信用卡使用情况如何,信用卡的安全问题怎样解决,这都使信用卡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拟实现的目标: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以一个镇为范围进行调查,以了解诸暨地区目前信用卡的使用情况,影响信用卡使用率的因素以及信用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三、综述?与本论文(设计)相关的已有研究(设计)成果的综述?: 近几年,信用卡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许多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其中彭千在《银行信用卡业务使用率偏低》(2004)一书中提到银行对于信用卡现在的发展眼光应放在针对不同的客户发行带有不同增值功能的信用卡上,找寻优质客户,提供他们所需的服务,在增加信用卡发行量的同时增加信用卡的使用率以减少“睡眠卡”。 虞月君在《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研究》(2004)一书中提到对于银行方面可以多开展一些刷卡奖励的活动或是增加特约商户数量以刺激消费者消费;还可以添加增值服务,让有此需要的消费者在出示卡时即可消费享用。这些都可以提高卡的使用率。李芳在如何防范信用卡被“盗刷” [n](2007)一书中提到信用卡如果被非法提现或盗用,银行不承担责任,这样将很难保证持卡人的资金安全。所以一方面,应该加强信用卡的立法建设,改善用卡环境,另一方面持卡人可以采取下面的一些措施,以防范信用卡被盗刷以及相关的损失。万晓东,何春雷在我国信用卡用卡环境尚须改善[n]2007,提到(1)利用免息期。先消费后还款,就相当于银行为你提供了一笔无须手续的短期信用贷款,只要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偿清当期对账单上的本期应缴款,即可享受免息待遇。(2)利用循环信用,通过适当的负债来换取资金的周转,以降低理财成本。(3)巧用免息分期购物。 四、论文(设计)主体框架与进度安排: 论文主体框架: 一、 诸暨市信用卡使用问题的提出 二、诸暨市信用卡使用情况现状调查 (一)、诸暨市信用卡持有量情况调查 (1) 信用卡的持有年龄 (2) 信用卡的持有张数 (3) 不同银行的持有量 (二)、信用卡使用情况调查 (1)信用卡的增长情况 (2)信用卡的使用频率情况 (3)信用卡的功能使用情况 (三)、持卡人安全防范调查 (1)、信用卡的满意度 (2)、信用卡设密码调查 (3)、客户和银行所面临的安全问题 三、诸暨市信用卡使用情况因素分析 (一)、信用卡持有量情况因素分析 (二)、信用卡使用情况因素分析 (三)、持卡人安全防范因素分析 四、诸暨市信用卡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拓宽信用卡的持有量 (二)提高信用卡的使用率 (三)防范信用卡的安全 进度安排: 2008年11月,完成开题报告,并交指导老师修改。 2008年12月~2009年1月,资料收集。 20009年1月,问卷调查的设计。 2009年1月中旬,分发调查问卷。 2009年2~3月,完成论文初稿交于指导老师修改。 2009年4~5月,完成论文。 五、指导教师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六、教研室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金融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08 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姓 名 冯婷 专业 金融管理与实务 指导教师 朱维魏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诸暨市店口镇信用卡使用情况调查报告 主要研究内容 目前我国信用卡持有率和使用情况,影响和制约使用率的因素以及信用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研究方法 规范分析、比较分析、调查分析 主要任务及目标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以一个镇为范围进行调查,以了解诸暨地区目前信用卡的使用情况,影响信用卡使用率的因素以及信用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主要参考文献 [1] 彭千. 银行信用卡业务使用率偏低[n]. 上海:国际金融报. 2006.8.28 [2] 虞月君. 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研究[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4 [3] 李芳芳.如何防范信用卡被“盗刷”[n]. 广州:新快报.2007.(3) [4] 万晓东,何春雷. 我国信用卡用卡环境尚须改善[n]. 北京:中国消费者报. 2006.4.28 [5] 赵挺. 对国内信用卡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的思考[j]. 河南: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7.(1) 进度安排 2007年11月,完成开题报告,并交指导老师修改。 2007年12月~2007年1月,资料收集。 20008年1月,问卷调查的设计。 2008年1月中旬,分发调查问卷。 2008年2~3月,完成论文初稿交于指导老师修改。 金融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008年4~5月,完成论文。 指导教师签字: 系(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金融学毕业论文:金融学本科专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重要性探讨 摘要:撰写毕业论文作为金融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学生完成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运用金融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重要过程,还是学生进入工作岗位之前一次非常重要的演练。因此,金融学本科专业学生认真撰写毕业论文对自己今后的学习和工作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重要性 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是高等院校依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对本科学生进行综合性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增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过程。然而,由于金融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主要以课堂理论为主,实践动手锻炼相对较少,这给学生造成了毕业论文仅仅是形式、不是很重要的错觉;还有,当前大学毕业生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这使得学校的教学工作也不得不以学生就业为主,而找工作与毕业论文写作在时间上重叠,考虑到学生面临的实际问题,于是学校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考查就有所放松。因此,很多学生在思想上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致使毕业论文质量出现下滑的现象。 近年来,国内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迅速发展,使得社会对金融学专业人才需求越来越旺盛,所以金融学本科专业的学生人数相对于其他财经类专业学生数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趋势。为了端正学生对毕业论文不正确的态度,切实扭转毕业论文质量下滑的态势,使他们能够及时适应社会的需要、真正认识到金融学本科专业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一、撰写毕业论文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是集中训练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必要环节。这个阶段,在金融学专业老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自己选题、填写开题报告、搜集资料、撰写论文,这是一个相对特殊的教学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保持学生对所研究金融问题的兴趣、激发其主观能动性,又要使专业指导教师利用自己渊博的专业学识和认识问题独特视角,对学生的研究给予正确的指导,使之在苦苦思索之后,有顿开茅塞之感。这样,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才会得到提高。 首先,金融学专业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说明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其次,以学生为主展开毕业论文写作的各项工作。在此期间,除了指导教师定期检查督导每个学生的研究进展情况外,学生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的情况,及时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反映给指导老师,尽快得到正确的帮助建议。再次,指导老师对学生的研究成果给予初步的基本评价。最后,该成绩也是每一个学生能够顺利毕业的必要成绩之一。在指导老师认为研究成果达到毕业论文的水平后,由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答辩专家小组,通过答辩形式对学生的研究成果做出系统科学的评价。符合金融学专业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要求的,作为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 二、撰写毕业论文是学生运用金融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重要过程 本科毕业论文包括开题报告和论文正文两大部分。通过填写开题报告,每个学生可以选择确定各自适合的论文题目;了解关于该金融问题研究的进展情况,找出该论文研究的切入点;设计论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内容;明确研究方法等等。在这个阶段,学生运用所学金融知识判断和界定所关注的问题,将自己研究的内容划定在金融学领域,以符合所学专业的要求。通过分析和梳理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掌握关于该金融问题研究的发展脉络及进程,了解相关学者在研究本问题时的研究思路、切入的角度、采用的方法以及得出的研究结论等,从而保证自己的研究具有相应的理论基础,也确保使通过自己的研究,将人们对该问题的认识向前推进一点。通过对论文基本内容的设计,学生运用金融学的理论,对所研究的金融问题形成一个比较概括性的认识。 在论文正文写作阶段,学生要首次独立地思考如何围绕开题报告确立的研究题目和研究内容展开研究工作,比如,根据开题报告要求,运用自己已有知识,如何搜集相关资料?运用自己已掌握的金融学专业知识,如何对已获得的资料进行处理、提炼?根据金融学相关理论的要求,如何运用掌握的资料说明、支持文章的观点? 因此,撰写毕业论文可以使学生学会如何运用所学金融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实际金融问题,并初步掌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 三、撰写毕业论文是学生进入工作岗位之前一次非常重要的演练 获得一份适合所学专业、令人心仪的工作,是每一个即将毕业大学生的美好愿望,然而,不可回避的是时下找到一份适合的工作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而用人单位也希望招聘到的新人马上就能胜任相应的工作,能够独当一面。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在职场上,同一个单位中,每个员工都想表现出自己的优秀品质,因此职员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金融学专业毕业生的工作岗位应该属于文案性质,有的时候,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学生就被指定完成项目课题的申请、结项或其中某一环节的工作。而撰写毕业论文恰好就是系统地培养和锻炼学生这方面能力的过程。学生填写的开题报告就相当于课题的申请书;毕业论文正文就大致相当于课题的研究报告。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学生遇到的困难和疑问,就可以理所当然的从专业指导教师那里获得答案和指导,从而使学生的科研能力得到锻炼。反过来,如果学生没有很好的利用这段时间,那么,其科研能力得不到锻炼;在职场中也很难得到同事的系统指导。这样,该学生就不可能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就会影响到该单位对他(她)的评价。所以,为了能够胜任未来工作的要求,学生就必须认真对待毕业论文写作。 金融学毕业论文: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 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对金融学生所学金融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全面考核,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21号)中,毕业论文作为实践教学和教学效果的重要内容,成为评估中的关键性指标。毕业论文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选题是否恰当,决定着论文的成败和质量。但在实际教学中,金融学本科生在毕业论文选题时往往不知如何着手,或者由于选题不当导致论文不能如期完成或质量低下,因此探讨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十分必要。 一、当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 选题即选择研究课题,是确认研究对象和准备学位论文的前提性和关键性步骤,无论进行任何一项研究,都必须首先确定所要研究的问题。选题如同导演选材,正确的选题在很大程度决定着论文的成败与否,因此我们必须慎重对待题目的选择,题目选对了,目标找准了,论文就成功一半了。许多本科毕业论文之所以质量不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选题不当。当前,金融学本科学位论文的选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选题随意性强 在实际教学中,一方面不少老师存在“重研究生论文,轻本科论文”的思想,对本科论文的指导欠认真,指导次数少,与学生交流少,对学生的选题不重视,往往是让学生自行选题,而没有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或者是拟定的参考选题多年不变,早已失去选择价值;另一方面,本科学生“重工作,轻论文”,整天忙于应聘、实习、考研,认为自己的学业已经完成,毕业论文只是走过场,因此论文选题很随意,欠缺思考,只为应付了事。本科论文的开题报告本应是学生初步确定选题和教师对之提出建议的关键环节,但在教学中,存在不少学生迟迟不交开题报告甚至论文完成才填写开题报告的情况,论文开题流于形式。 (二)选择“大而泛”的宏观性课题,导致写作中难驾驭 宏观性研究的往往是一领域,一个方向性的问题,根据金融本科生的学识水平和对本科毕业论文篇幅的要求,本科生缺乏研究这样的选题所必需的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不仅收集材料存在困难,而且写出来的东西往往缺乏深度。如“关于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选择”、“论金融风险和监管”、“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探讨”等,就属于太宏观、太大的题目,货币政策目标包括最终目标、中介目标、近期目标,涉及财政政策、利率、货币政策等等问题;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作风险等等;商业银行业务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表外业务等。就每个具体问题就是一篇文章,所以最好就其中一个问题写作,如: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是以利率还是以货币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 (三)不注意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选择已经过时淘汰的题目?? 论文选题应注重研究课题的实用价值和理论价值,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当前,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正处于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之中,金融体系不断变革,许多新政策、新机构、新工具不断出现,应该说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学生提供了广阔的论文选题空间。但一些学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动态和金融改革创新的动向,对新事物视而不见,在毕业选题时,查找的资料过于陈旧,如2006年还有学生选择“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引进外资银行,提高银行竞争”等早已过时的题目,这反映出学生没有关注外面世界的变化,抄袭几年前的文章。 (四)选题过于平淡,缺乏创新 学术论文讲究原创性,人云亦云,乃论文之大忌。当然,对于本科论文过于强调原创性不太现实,要想一整篇文章都有创新是不可能的,但论文中应有自己独到的东西,否则这种选题没有意义。有些金融学生论文选题缺乏前沿性、挑战性,无新意,如“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对策”、“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途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防范”、“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等,这些问题已经研究了多年,有关论文已很多,当然这些选题并不是不能再写,而是应从全新的角度或使用新方法去探讨和挖掘,否则简单的重复没有意义。 (五)选题不切合实际,提出一些空而高的口号 有些学生在选题中不切合实际,盲目求“新”。如“国有商业银行跨国经营问题”、“组建跨行业战略联盟”、“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战略”等。商业银行国际化无疑是方向,但目前乃至长期不能实现,因为银行国际化的前提是企业国际化,企业实现跨国经营。目前全球500强,几乎都是跨国性的,进入我国的就有300家,所以外资银行纷纷登陆中国占领市场。而我国规模大、跨国性企业不多,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所以银行谈何跨出国门走向世界呢?在我国金融期货的推出一直审慎,尚在试点中,探讨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战略不符合我国实际。 二、对金融本科学生选题的几点建议 金融本科论文选题是教师和学生互动的教学实践过程,上述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解决,基于前文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教师和学生应重视本科论文的写作 本科毕业论文虽然属于学术论文,但撰写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的一个步骤,不仅是为了传播学术信息,推进学科的发展,更重要的目的还在于梳理、总结学习成果,反映学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其他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教师和学生都应予以充分的重视。 (二)重视论文开题环节,提倡集体指导选题 建议在本科论文选题之前,由专业教师就选题的原则和应注意的问题给学生作专题指导,并就开题报告的规范书写、论文写作规范等问题给学生作统一讲解,改变过去单个教师“一对多”指导模式,实行集体指导、集中指导,教师组(教研室)共同协商研究本科论文的指导问题,避免由于教师个体的研究水平的局限而降低学生论文选题质量。 (三)提高学生获得学术研究信息的水平,指导学生多方位收集资料,为选题打好基础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各种新政策、新举措层出不穷,而金融学生选题陈旧反映出学生对新信息的掌握较欠缺。因此建议:一是教师应指导学生如何通过网络系统、报刊杂志等渠道收集、整理最新金融信息,关注学术研究发展信息;二是鼓励金融学生参加教师的研究课题、各种学术研讨会;三是经常性地要求学生就新的金融政策展开讨论、思考。 (四)选题中注意的方面 1、注意学术价值和社会实用的结合 学术价值是选题的着眼点,学位论文应“为时而著,为事而作”,金融学是应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金融学研究应讲求应用性,即具有社会实用价值。当前,我国金融领域中新问题层出不穷,论文选题应结合我国转轨经济的特点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现实,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选择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研究,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探求真理。 2、注意量力而行 金融本科学生应从自身学识水平和知识结构的实际出发,选择熟悉并感兴趣、有获取资料的条件,并估计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论文题目。 (1)论文选题“宜小不宜大,宜专不应泛”,可小题大做,勿大题小做。选题过大,会面面俱到,不着边际,什么问题都谈到,什么问题也说不清楚,难以将论题说深说透。选题过窄过小,发挥的空间很小,取得突破性成果十分困难。金融学生要根据自己的科研能力选择大小适中,难易适中的题目。在实际中,有些选题很好,但受知识、水平、资料有限,难以完成,最好放弃,不要好高骛远。 (2)所选题目要有一定数量与质量水平的文献资料作为研究基础。论文的选题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通过前人文献资料的掌握,可以了解所选题目应涉及的内容、历史和现状,这样才能找到选题的新视角。因此,拥有大量翔实、丰富的文献资料有利于高质量金融论文的写作。 3、注意选择自己熟悉及兴趣的问题 论文选题应从自己的专长和兴趣人手确定选题。熟悉的问题一般就是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或实践中有深切的感受,不断的专业学习和一贯的信息收集使其准备了厚实的理论基础,有利于进行深入研究,提高升华的认识,较容易写得深入、写出创新点。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感兴趣才会深入思考,才能深入钻研下去,才能形成自己一定的独到见解,可望成为一篇较高质量的论文。 金融学毕业论文: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 [摘要]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对金融本科学生金融相关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的一种检验,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总考核。论文选题是论文的基础步骤,直接关系到毕业论文的质量好坏。本文在详细分析当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金融本科学生论文选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对金融学生所学金融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全面考核,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21号)中,毕业论文作为实践教学和教学效果的重要内容,成为评估中的关键性指标。毕业论文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选题是否恰当,决定着论文的成败和质量。但在实际教学中,金融学本科生在毕业论文选题时往往不知如何着手,或者由于选题不当导致论文不能如期完成或质量低下,因此探讨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十分必要。 一、当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 选题即选择研究课题,是确认研究对象和准备学位论文的前提性和关键性步骤,无论进行任何一项研究,都必须首先确定所要研究的问题。选题如同导演选材,正确的选题在很大程度决定着论文的成败与否,因此我们必须慎重对待题目的选择,题目选对了,目标找准了,论文就成功一半了。许多本科毕业论文之所以质量不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选题不当。当前,金融学本科学位论文的选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选题随意性强 在实际教学中,一方面不少老师存在“重研究生论文,轻本科论文”的思想,对本科论文的指导欠认真,指导次数少,与学生交流少,对学生的选题不重视,往往是让学生自行选题,而没有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或者是拟定的参考选题多年不变,早已失去选择价值;另一方面,本科学生“重工作,轻论文”,整天忙于应聘、实习、考研,认为自己的学业已经完成,毕业论文只是走过场,因此论文选题很随意,欠缺思考,只为应付了事。本科论文的开题报告本应是学生初步确定选题和教师对之提出建议的关键环节,但在教学中,存在不少学生迟迟不交开题报告甚至论文完成才填写开题报告的情况,论文开题流于形式。 (二)选择“大而泛”的宏观性课题,导致写作中难驾驭 宏观性研究的往往是一领域,一个方向性的问题,根据金融本科生的学识水平和对本科毕业论文篇幅的要求,本科生缺乏研究这样的选题所必需的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不仅收集材料存在困难,而且写出来的东西往往缺乏深度。如“关于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选择”、“论金融风险和监管”、“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探讨”等,就属于太宏观、太大的题目,货币政策目标包括最终目标、中介目标、近期目标,涉及财政政策、利率、货币政策等等问题;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作风险等等;商业银行业务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表外业务等。就每个具体问题就是一篇文章,所以最好就其中一个问题写作,如: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是以利率还是以货币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 (三)不注意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选择已经过时淘汰的题目?? 论文选题应注重研究课题的实用价值和理论价值,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当前,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正处于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之中,金融体系不断变革,许多新政策、新机构、新工具不断出现,应该说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学生提供了广阔的论文选题空间。但一些学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动态和金融改革创新的动向,对新事物视而不见,在毕业选题时,查找的资料过于陈旧,如2006年还有学生选择“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引进外资银行,提高银行竞争”等早已过时的题目,这反映出学生没有关注外面世界的变化,抄袭几年前的文章。 (四)选题过于平淡,缺乏创新 学术论文讲究原创性,人云亦云,乃论文之大忌。当然,对于本科论文过于强调原创性不太现实,要想一整篇文章都有创新是不可能的,但论文中应有自己独到的东西,否则这种选题没有意义。有些金融学生论文选题缺乏前沿性、挑战性,无新意,如“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对策”、“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途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防范”、“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等,这些问题已经研究了多年,有关论文已很多,当然这些选题并不是不能再写,而是应从全新的角度或使用新方法去探讨和挖掘,否则简单的重复没有意义。 (五)选题不切合实际,提出一些空而高的口号 有些学生在选题中不切合实际,盲目求“新”。如“国有商业银行跨国经营问题”、“组建跨行业战略联盟”、“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战略”等。商业银行国际化无疑是方向,但目前乃至长期不能实现,因为银行国际化的前提是企业国际化,企业实现跨国经营。目前全球500强,几乎都是跨国性的,进入我国的就有300家,所以外资银行纷纷登陆中国占领市场。而我国规模大、跨国性企业不多,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所以银行谈何跨出国门走向世界呢?在我国金融期货的推出一直审慎,尚在试点中,探讨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战略不符合我国实际。 二、对金融本科学生选题的几点建议 金融本科论文选题是教师和学生互动的教学实践过程,上述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解决,基于前文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教师和学生应重视本科论文的写作 本科毕业论文虽然属于学术论文,但撰写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的一个步骤,不仅是为了传播学术信息,推进学科的发展,更重要的目的还在于梳理、总结学习成果,反映学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其他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教师和学生都应予以充分的重视。 (二)重视论文开题环节,提倡集体指导选题 建议在本科论文选题之前,由专业教师就选题的原则和应注意的问题给学生作专题指导,并就开题报告的规范书写、论文写作规范等问题给学生作统一讲解,改变过去单个教师“一对多”指导模式,实行集体指导、集中指导,教师组(教研室)共同协商研究本科论文的指导问题,避免由于教师个体的研究水平的局限而降低学生论文选题质量。 (三)提高学生获得学术研究信息的水平,指导学生多方位收集资料,为选题打好基础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各种新政策、新举措层出不穷,而金融学生选题陈旧反映出学生对新信息的掌握较欠缺。因此建议:一是教师应指导学生如何通过网络系统、报刊杂志等渠道收集、整理最新金融信息,关注学术研究发展信息;二是鼓励金融学生参加教师的研究课题、各种学术研讨会;三是经常性地要求学生就新的金融政策展开讨论、思考。 (四)选题中注意的方面 1、注意学术价值和社会实用的结合 学术价值是选题的着眼点,学位论文应“为时而著,为事而作”,金融学是应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金融学研究应讲求应用性,即具有社会实用价值。当前,我国金融领域中新问题层出不穷,论文选题应结合我国转轨经济的特点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现实,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选择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研究,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探求真理。 2、注意量力而行 金融本科学生应从自身学识水平和知识结构的实际出发,选择熟悉并感兴趣、有获取资料的条件,并估计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论文题目。 (1)论文选题“宜小不宜大,宜专不应泛”,可小题大做,勿大题小做。选题过大,会面面俱到,不着边际,什么问题都谈到,什么问题也说不清楚,难以将论题说深说透。选题过窄过小,发挥的空间很小,取得突破性成果十分困难。金融学生要根据自己的科研能力选择大小适中,难易适中的题目。在实际中,有些选题很好,但受知识、水平、资料有限,难以完成,最好放弃,不要好高骛远。 (2)所选题目要有一定数量与质量水平的文献资料作为研究基础。论文的选题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通过前人文献资料的掌握,可以了解所选题目应涉及的内容、历史和现状,这样才能找到选题的新视角。因此,拥有大量翔实、丰富的文献资料有利于高质量金融论文的写作。 3、注意选择自己熟悉及兴趣的问题 论文选题应从自己的专长和兴趣人手确定选题。熟悉的问题一般就是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或实践中有深切的感受,不断的专业学习和一贯的信息收集使其准备了厚实的理论基础,有利于进行深入研究,提高升华的认识,较容易写得深入、写出创新点。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感兴趣才会深入思考,才能深入钻研下去,才能形成自己一定的独到见解,可望成为一篇较高质量的论文。 金融学毕业论文:金融学混业经营研究毕业论文 提要: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在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外部压力。在全球主要国家纷纷转向金融混业经营的大环境下,我国现有的分业经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不适应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壮大的要求。在这种形式下,有必要对我国实行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探讨。 本文首先从金融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对比开始,分析了这两种经营制度各自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强调了混业经营制度对金融业发展的好处。然后介绍了在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世界各国主要存在的三种经营模式,为我国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给出了参考范例。接下来对我国现行的金融经营制度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最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混业经营模式。最后,就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过程中必须强调的金融监管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几年来,关于我国金融业应该实行分业还是混业经营的问题被广泛讨论。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壮大,而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实行的是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压力以及世界各国的大环境下,管理机构开始认真研究我国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和步骤。实际上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度也出现了一些松动,中国金融业从政策上、管理上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趋势已十分明显。在中央制定的“十一五规划”第三十三章《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一篇中,就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机构规范运作的基本制度,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这更说明了我国稳步推进金融混业经营的决心。 金融业主要是由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个行业组成,其经营模式一般分为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其中,分业经营是指金融机构不同时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一个经营者只在一个行业内经营自身的金融产品。而混业经营则是经营者同时经营多种金融产品,形成横跨多个行业的综合性金融机构。本文试图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比较开始,探讨我国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及途径问题。 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 从金融经营体制设计的角度分析,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各有利弊,不同的经济金融环境、不同的经营监管条件,决定了不同的经营体制。没有一种体制能将金融业经营的效率性和稳定性完全统一,所以分业和混业并非绝对对错的关系,只是哪种更适合当前的条件需求。也正是这种情况,才导致了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的演变。 分业经营体制的优点首先在于其是专业化经营。专业化的金融机构可以在单一业务领域内集中资金、人力等资源专注发展,充分发挥自身对行业的理解优势,努力在一个行业内做大做强,从而在行业内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其次,金融机构专注在一个行业内发展,可以避免其因为多行业综合经营而陷入风险过高的关联业务之中,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业务风险程度。最后,作为相关行业的监管部门,在分业经营体制下进行分业监管,也更容易实施和控制。 但分业经营体制也有其缺陷。首先,分业经营要求金融机构的业务单一,当相关的外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金融机构容易受到较大影响,即风险过于集中。如前几年我国证券市场持续下跌,行业长时间处于不景气,就导致了证券行业的大面积亏损。其次,规模效应较差,由于各行业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分离,其资源或信息无法共享,导致资金流动性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混业经营体制首先是为了解决分业经营体制中“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的问题。同分业经营相比,混业经营具有众多优势,包括不同行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效应、资金流动性更高、提高盈利能力等。例如,在混业经营模式中,商业银行在贷款时和投资银行在办理证券承销时可以互相共享企业相关信息,更充分地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降低贷款和承销业务的风险;混业经营还可以使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现有资源,在不同行业之间共享,降低成本,而金融机构的利润来源也将更多样化,从而提高其赢利能力并增强其竞争力;混业经营还能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以及更多的跨行业创新金融产品,提高了整个行业的运行效率和促进了金融机构的优胜劣汰。其次,混业经营还可以分散金融机构的风险。从业务多样化的角度来看,由于金融机构可以从事不同领域的业务,当其中一个部门的业务因为行业周期或其它原因而陷入低谷时,由于还有其他部门或机构的收益冲抵,并且可以及时的在机构内部对业务重心进行调整和配置,所以将不至于使该机构本身产生重大的经营困难甚至生存危机。 混业经营相对分业经营而言有很多的好处,但也因此带来很一些缺陷和风险。在混业经营体制下,由于存在关联交易,不同行业之间可能存在风险传递的问题,某一项业务的失败可能会影响到其它部门的效益,导致连锁反应。另外,混业经营体制的管理难度明显加大,在机构内部需要同时管理和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不同业务种类,这都取决于金融机构是否能够调用充分的资源、制定合适的规划和拥有高效的管理团队。最后,政府管理部门对混业经营体制下的金融机构的监管难度也加大了,混业经营体制下的监管模式,决不是对现有的分业监管部门进行简单的合并就可以解决的,为了避免金融机构在进行混业经营的时候出现高风险的关联交易及道德风险,需要监管部门制定适合混业制度的完整的监管体系,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综合来看,分业与混业两种经营制度各有利弊,混业经营制度使金融机构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资源共享可以有效的降低成本,增强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接受金融服务的消费者也能从中受益,而分业经营制度专注于单个行业的发展,更为强调稳定而不是效率。在实际选择经营制度时,应该根据当前的金融业实际发展现状进行充分研究,决不能为了提高效率而忽视了金融稳定的问题。如果当前市场化程度较高、金融机构自身的内控机制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体系健全,那么混业经营体制将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二、世界各国金融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 世界各国金融业的经营体制,也经历了从分业到混业的发展过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欧洲和日本开始逐步放松对于银行业经营模式的管制,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传统区分逐渐的模糊,金融机构经营模式逐渐由分业向混业转变。美国也于1999年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其优秀内容是废止了已有66年历史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准许金融控股公司下属子公司对银行、证券、保险行业进行混业经营,证券和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经营银行业务。美国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标志着在20世纪作为全球金融业主流的分业经营体制已经逐渐被混业经营体制所替代。 当前世界上主要的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分为三种。 (一)全能银行模式(UniversalBank)。这种模式以德国为代表。该模式强调商业银行的“全能化”或“综合化”,即商业银行没有业务范围的限制,通过在一个法人实体内下设不同的业务部门,分别从事不同行业的业务,使金融机构能提供最广泛的金融服务,包括资本市场服务,货币市场服务,外汇市场、不动产市场、保险市场及其他资产、衍生工具交易等服务。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内部的各个部门可以共享资源,充分发挥混业经营的优势,使自身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但是也由于各部门之间联系紧密,一旦某一部门出现严重违规操作问题,很容易影响到整个集团的安全。 (二)银行母公司模式(Bank-parentCompany)。这种模式以英国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作为母公司存在,通过出资设立多个子公司涉足证券、保险等其它领域。这时银行与其它种类业务活动的一体化目标只能部分实现,其规模经济效应不能达到最大化效果,而如果子公司出现问题,同样会对母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三)金融控股公司模式(FinancialHoldingCompany)。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该模式首先需要成立一个金融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拥有银行、证券等金融业务子公司,不同子公司从事不同种类的金融业务,每一个子公司都有自己独立的资本金、管理队伍、会计标准等,在法律上相对独立。这一模式的特点在于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资本的调度和不同期限综合发展计划的制定,调整集团在各个金融行业中的利益分配,形成最大的竞争力;子公司之间可以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客户网络、营销能力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共同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进而降低整体经营成本,加快金融创新;各金融行业既自成专业化发展体系,彼此之间没有利益从属关系,又能互相协作、凝聚竞争力,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专业化与多样化的有效统一。 三、我国金融经营现状、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及合适模式。 在我国现行的分业经营体制之前,实际上是有过混业经营的历史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一些新设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较为广泛(如交通银行),涉及银行、证券、保险、投资、房地产、租赁、信托等多种业务,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更是集“金融、生产、贸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经营实体。随着经济的发展,四大国有银行也都提出了“全方位、多功能发展”的口号,纷纷突破行业分工的界限,开始向房地产、保险、投资等领域拓展,事实上形成了金融业混业经营局面。 但由于当时我国金融业发展水平较低,金融机构缺乏自我约束能力,监管机制也尚不完善,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弊端日益显现。在利益驱动下,大量信贷资金涌向外汇、房地产、股票证券、期货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部分金融机构违规经营现象严重,金融风险问题突出,部分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质量较差并发生严重亏损。鉴于此,政府于1993年开始整顿金融秩序,并与当年底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方面要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分业经营的格局基本确立。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重申了“分业经营”原则,使我国的分业经营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在当时的金融环境下,金融机构本身的欠缺以及监管不完善的状况,实行金融机构分业经营是合理并且合适的。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加入WTO之后金融机构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原有的分业经营制度导致的效率偏低、发展缓慢的弊端越发显现出来。面对这些挑战,我国金融机构要想生存和发展,要想做大做强,唯有积极创新,主动应对,不断提高金融市场运作效率,最终在混业经营体制下形成自身优势的竞争能力。混业经营将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提高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壮大金融企业的规模,增强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要实行金融混业经营,首先就需要选择一种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混业经营模式。前文已经提到,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银行母公司”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学习和借鉴金融业发达的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实施,是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必须途径。 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10月30日了《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认为,中国金融改革和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业发展迈出重大步伐,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明显增强。此外还全面阐述了中国金融业综合试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下一步着重要做好的几项工作。《报告》表示,当前适合我国国情的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同时,将允许有实力的大金融机构探索跨行业投资其他金融机构的方式开展综合经营。 央行报告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混业经营模式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我认为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既可以满足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内在需求,同时又能尽可能的使混业经营下的经营风险以及监管难度降低,既考虑了金融风险问题,又满足了金融效率的需求。一个金融控股公司下属的各行业子公司相对独立,可以尽量避免风险在各个子公司之间的传递。一个纯粹控股公司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同时又实现了在同一利益主体下互相协作的混业经营的局面,也便于我国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分业监管体系继续执行对不同行业的监管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同时在管理实践中逐步探索合作的方法和途径,为综合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积累经验。 其次,近年来金融体制改革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金融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并未得到根本的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金融监管效率低、市场分割严重、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不到位等现状都提醒我们,金融混业经营是发展方向,但在制定转变模式过程中必须考虑部分条件的不成熟,选择不激化矛盾并能在过渡进程中逐步解决矛盾的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产权关系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这可以推进金融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体制转变,建立完善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抑制金融机构的盲目扩张冲动,也使集团下的子公司具备了更高的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 最后,目前我国金融行业已经存在一些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的金融混业经营方面已经有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如中信、光大、平安等。例如中信控股公司通过投资和接受中信集团委托等方式,控股或参股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诚人寿保险公司、中信信托有限公司、中信期货经纪公司、中信资产管理公司、中信国际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企业,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领域。中信控股公司本身不直接经营业务,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财务核算、产品创新、发展规划方面起实质性领导作用。类似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金融业转向混业经营,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根据以上所述,我认为,目前我国金融业在向混业经营制度转变的过程中,应选择“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四、混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监管问题。 金融混业经营体制在整合金融资源、扩展业务平台、加快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产出效率的同时,也对当前的金融体制和金融监管带来了日益严峻的挑战。如何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监管模式,并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现状以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以中央银行为主、各金融监管机构为辅的职能清晰、协调配合、便捷高效的金融混业经营体制下的风险监控和防范体系,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世纪90年代初以前,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随着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相继成立,不同的金融业务就由不同的监管部门来管理,形成了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这一监管体制在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时代是合适的。但是金融混业经营的逐步推进必然会对金融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对一个长期以“分业监管、机构监管”为监管分工基本思路的国家而言,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能否加强协调与合作,推进金融监管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将会直接关系到在探索金融混业经营的道路上能否平稳前行。 在“十一五规划”第三十三章《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一篇的第四节“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中就提到,“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加强风险监管和资本充足率约束,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间以及同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金融监管体制的成熟做法,可以建立以人民银行为优秀,由银监、证监、保监部门组成的伞状监管结构。在伞状监管结构中,人民银行作为总体监管者,负责对控股母公司和整个金融集团综合层面的监管;而银监、证监和保监作为功能监管者,分别负责对所属行业的子公司进行监管。在这种监管结构中,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需要建立完善的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经常联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 整体来看,这种伞状监管结构要达到以下几方面的监管目标。 首先,对控股集团设立和准入的监管。人民银行作为伞形监管框架的优秀监管者,主要负责对金融集团和母公司的监管,明确市场准入资格、控股范围、模式、比例等方面的要求,确保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是符合要求的。 其次,加强对关联交易的认定和处理。关联交易的缺乏管理是混业经营模式下最容易出线问题和漏洞的方面之一。监管者要细化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分类,对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类型、交易方式、金额等做出限制性规定;密切关注集团内部大额的商品、资金等项目的往来,并要求被监管者对可疑交易项目进行解释。此外,还应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对公司高管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监管机构之间形成紧密合作。在伞状监管制度下,作为监管领导者的人民银行,要与各行业的分业监管者(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对于监管结果或发现的问题,监管者之间要建立规范的信息交流渠道。人民银行负责统筹协调各功能监管人的监管行为。分业监管者根据金融业务的分类,按业务性质实施功能性监管,并向人民银行报告监管结果,人民银行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功能监管人通报,以便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合适的制度对于金融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目前的环境下,我国逐步实现金融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但也应注意,混业经营制度运作要求金融机构本身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高效、法律框架健全。而我国目前金融领域问题还很多,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资产质量不高、信贷风险高和运作效率低下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中国金融业应以加入WTO为动力,加快金融改革和创新步伐,加快有关法规的制定,探寻最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混业经营实施路径。只有在此基础上推行金融混业经营制度,才能为我国的金融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才能使我国金融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继续贡献力量。 金融学毕业论文:债券溢价金融学解释毕业论文 关键词:巨灾风险债券;溢价之谜;行为金融 巨灾风险债券是一种收益率与巨型灾害紧密联系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它赋予了保险公司在巨灾事故发生后抵御破产风险的能力。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问题自1997年成功发行以来就一直存在。国内外学者对巨灾债券溢价的成因及合理性做了一定的研究论证。传统的均值方差分析方法已证实溢价之谜的存在,但从传统理论出发的研究并不能充分解释溢价之谜成因。 运用心理学及行为学等方面的知识,本文发现投资者的某些行为迹象可以对巨灾风险债券溢价问题的解释做较好补充。 一、巨灾风险债券“溢价之谜” 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问题在债券成功面市之初就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据GuyCarpnter Company整理的1997-2006年巨灾风险债券相关交易数据显示,巨灾风险债券所附的风险收益率要比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所规定的同等级公司债券(BB级)高出近200个基点,且这一差距近年来还有加大的倾向。 单从理论角度看,在相同的价位上,巨灾风险债券应比同等级传统高收益债券更具吸引力。因为巨灾风险债券具有不受金融市场内部波动影响的特点。它所附带的风险收益率仅与巨灾发生的频率和程度挂钩,与金融市场并无很大的联系。因此巨灾风险债券带来的收益就要比传统债券的收益稳定得多。Froot(1995)证明了这一优势。Litzenberger,Beaglehole和Reynolds(1996)的研究也表明,巨灾风险债券应该成为投资组合中分散风险的有利工具。 面对巨灾风险债券市场如此高的溢价问题,Canabarro(1998)等人以传统的均值——方差分析(Mean-VarianceAnalysis)方法为基础,对此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首先,设定一个简单的二叉树模型,以便于在相同的框架下比较传统债券和巨灾风险债券的价值。即投资者在此时的收益总额均为本金(100)+本阶段无风险收益率(r)+承诺差额率(s)。 在得到巨灾风险债券及高收益公司债券相应收益的均值、方差的基础上,Canabarro等人用对应的夏普比率(Sharperatio)度量了各债券的相关价值。结果显示,即使是预估保险公司违约率最高的MosaicClassB,其夏普比率(0.42)也要高于Ba2级债券的夏普比率(0.25)。这说明,巨灾风险债券的收益率与其他传统债券的收益率是相当的,且就夏普比率而言,巨灾风险债券显得更有吸引力。到此,人们不禁有疑问,既然巨灾风险债券的安全性更高一些,且收益又要高出许多,为什么投资者还是更热衷于传统债券呢?现有的模型没有解释清楚,为什么人们如此厌恶风险,为什么他们宁愿投资于利息较少且市场风险大的传统债券?像围绕股权溢价之谜展开的讨论一样,巨灾风险债券的溢价难题也引发了一系列争论。 二、巨灾风险债券溢价的传统解释 有些研究认为,并没有所谓的谜存在,只是比较时选择参照物的问题。其他结构的金融工具(CBO、CLO、CMO等)及新兴市场债券可能比传统高收益债券更适合于与巨灾风险债券作比较。因为这些市场中有高于LIBOR的较大价差额,投资者们在巨灾债券市场也会要求得到类似的较大价差值。 但是,很显然,就目前的水平而言,损失的概率分布很难估算,所以,前面提及的那些市场中的风险厌恶程度并不容易被推测出来。譬如,像新兴市场债券就没有可用于检验的违约统计概率分布。 Penalva-Zuasti(1997)认为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的高额溢价归因于巨灾风险债券的新奇保费(noveltypremium)及调整后的政策摩擦(regulatoryfrictions)。后来Briys(1999)同样也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巨灾债券吸引力的观点。Briys在研究中指出巨灾债券存在“信用”价差是因为巨灾债券的复杂性及其的期望收益本身所附带的时间高度不固定造成的。他在研究中构建了一个定价模型来反映这些考虑因素。的确,在实际金融市场交易中,接受刚刚的有关市场条件变化的新消息是个渐进的过程,而一次大型飓风灾难的发生从预警到结束全过程可能总共也只有短短几个小时,根本来不及提前警示。不过,在把证券价格定义为一个时间函数时,发行商们已认识到了高收益公司债券的价格中含有扩散部分(布朗运动,Brownianmotion),而巨灾风险债券的价格则具有大幅突然跳跃的特点(跳跃过程,jumpprocess)。可以说,有关巨灾风险债券收益时间的高度不固定性问题已在定价时被考虑到。 由此看来,纯粹用传统方法的研究成果来解释巨灾风险债券溢价的形成还远远不够。大量的研究陆续发现高溢价现象违背了传统定价理论与效率市场假说,学术界对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理性人假设的合理性及用传统资产定价理论为巨灾风险债券定价的方法提出了质疑,并转向寻求其他领域的解释。 三、行为金融学对巨灾风险债券溢价的解释 在众多解释巨灾风险债券溢价的文献中,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出发的分析居于优秀地位。可以认为,从人类心理学、行为学的角度分析巨灾债券市场投资者的行为特征,是解释溢价现象的主流观点。VivekJ.Bantwal和HowardC.Kunreuther(2000)最先将损失厌恶、比较漠视等行为金融学理论运用于巨灾风险债券溢价之谜的解释中,他们用模型说明投资者对这类证券喜好程度的不确定性对债券价格所造成的影响。DavidRode,BaruchFischhoff和Fischbeck(2000)探讨了巨灾风险证券化可能存在的阻碍,并集中研究了人们面对这种新金融工具时行为上的反映。总体来看,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投资者非理性决策的结果,其具体表现为:于最大期望效用理论的投资者风险厌恶行为常被用于解释资产定价模型所无力解释的部分。在是否进行对巨灾风险债券投资的决策时,投资者首先考虑的会是如何避免损失问题,其次才是获取收益,这就是风险厌恶,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虽然不受金融市场系统风险的影响,巨灾风险债券的风险收益仍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比如,传统债券的收益率在发行时就已确定,投资者的收益状况是可以预见的。传统债券的收益率由发行人的资信、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发行时的市场利率等因素决定。一般情况下,只要到期后债券发行人能够履行义务,投资者不仅可以收回本金,还可以得到约定的利息。而巨灾风险债券的收益情况就相对复杂得多。 尽管巨灾风险债券发行时就约定了债券收益率的计算标准,但投资者的收益状况还是不确定。这是因为巨灾风险债券投资者的收益状况取决于特定巨灾发生与否、损失程序如何等。所以巨灾风险债券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要比传统债券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大的多。债券到期时,如果约定巨灾没有发生或没有达到触发条件,他们往往可以获得比投资于传统债券更高的收益;但一旦特定巨灾事件发生或损失达到触发条件,则投资者不仅会失去部分或全部利息,甚至可能失去部分或全部本金。 其二,在解释巨灾债券溢价之谜的尝试中,Rode,Fischhoff和Fischbeck(1999)的研究指出风险厌恶“会导致巨灾债券投资者过于看重损失的公认小概率因而要求一个更高的收益”。以往的相关研究就曾指出,投资者有过分夸大小概率事件的倾向,即人们对一些极小可能性的事件投入了过多的注意,而忽略了他们估计中的任何错误。巨灾事件在统计上属于小概率事件,尽管其实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并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糟,可投资者们还是不约而同地对巨灾风险债券有排斥行为。因为他们潜意识中损失全部本金的错觉会膨胀得很大,投资者会因顾忌到巨灾这种低概率事件潜在可怕后果而放弃获得潜在的高收益。 考虑到以上两方面因素,保险公司为了增加新兴债券的吸引力,提供相对于无风险利率的高溢价也是情理之中的举措。 (二)固定教育成本(FixedCostofEducation) Bantwal和Kunreuther(2000)指出,巨灾风险债券附带的风险收益之所以较传统投资工具的风险收益高,主要是因为巨灾风险债券对于资本市场上大部分的投资者来说还是一种相当新的投资产品。大多数投资者并不具备对于这种产品进行定价、评估以及风险分析所需技能和知识,所以大部分人对这种新工具还持观望态度。即使是投资于巨灾风险债券,也需花费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精力来理解新市场的法律和技术细小差异。而这笔初期的花费可能会超过刚开始投资时从巨灾风险债券中得到的收益。因此,人们也可能怕得不偿失而忽略巨灾风险债券的优势,进而避开对巨灾风险债券的投资。而发行公司为了吸引和促使投资者们对这种新型债券进行持续和连续的投资,就会给予初涉此市场的投资者较高的溢价。在此,完全可以将投资者认识和评估新证券的过程理解为发行商出资帮助投资者了解这类证券的过程。发行商给予的溢价部分就相当于是对早期投资者勇于尝试的奖励,或是帮助投资者熟悉新市场的教育成本。所以,我们也可以将溢价部分称之为“新奇溢价”(Noveltypremiums)。 如果投资者只是以股票或传统债券的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巨灾风险债券,那可能会忽略巨灾风险债券的一些重要特征,或认为巨灾风险债券存在某些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特征。例如,某投资者将巨灾风险债券看做是传统的固定收入金融工具的一种。 对传统债券而言,在票据到期时如果投资者所得款低于票面价值,就表明票据发行者的金融状况很差,不能够完全返还本金。而对巨灾风险债券来说,低于票面价值返还本金则意味着发生了合同内注明的灾难事故,巨灾风险债券的持有人替发行商分摊了一部分赔付损失责任,此时发行公司的金融状况非但没有出现财务危机,甚至还得到了加强。 由此可见,如果不付出相当的交易费用,投资者就不会明白这种债券的特性,并可能做出错误的选择。这种失误也算作是在巨灾风险债券市场学习所支出的教育费用。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投资者对巨灾风险债券的学习支出费用将会随日益增加的相关知识积累而递减。考虑到巨灾风险债券市场的日趋成熟,新证券的日益普及,发行商给予投资者的这种教育成本补贴额也将会慢慢降低直至最终完全取消。所以,有不少研究者都认为巨灾债券与传统债券的溢价差距终会有慢慢缩小的趋势。 (三)模糊厌恶(AmbiguityAversion) Ellsberg(1961)认为,人们在不确定性出现中的自发行为不仅仅依赖于问题事件可察觉的概率,也取决于它的模糊程度。人们在熟悉和不熟悉的事情之间往往更愿意选择熟悉的事情而回避相对不熟悉的。 Kunreuther等人(1995)对保险及再保险行业的研究证实,在损失发生概率的不确定及损失大小不确定的情况下,投保人将被要求支付一笔更高的保费。这就表现了人们对模糊情况的厌恶情绪。这种倾向同样存在于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投资者的行为中。巨灾发生本身就充满不确定性,而由于技术等原因,巨灾风险预测建模的可信度目前也尚不能让人完全信服。早期巨灾风险债券的损失依赖于发行公司自己估计的损失量,真实的具体损失情况投资者并不能弄得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将所购债券与模糊风险、不对称信息捆绑在一起,投资者自然会要求得到更高的回报。 Fox和Tversky(1995)的很多实验都表明,当人们比较两件熟悉度不同的事物时,对比会让较不熟悉的事物吸引力小一些或是让较熟悉的事物更易令人接受一些。这种现象被定义为“相对无知”假设。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的投资者表现出了这种行为特征。 即便市场上能够获得关于巨灾风险债券更多的有利信息,投资者可能还是会觉得他们对于保险、巨灾及巨灾风险债券的知识都是有限的,而他们对于高收益债券的知识却是专家级的、经过检验的。这种认识可能称为“绝对有限认知”。 另一方面,即使投资者通过各种途径能够获得甚至掌握了巨灾风险债券的有关信息,他们也可能认为,保险公司比他们拥有更多关于巨灾风险债券的知识和更好的掌控能力。这可以称为“相对有限认知”。不论是“绝对有限认知”还是“相对有限认知”,都会使投资者要求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至于巨灾风险债券定价受人们的“绝对有限认知”和“相对有限认知”分别引起的溢价影响程度各是多少很难区分。 不过,“绝对有限认知”会随着保险、巨灾知识的普及和巨灾风险债券市场的成熟而减少甚至完全消除,而“相对有限认知”即使能够减少却不能完全消除。所以,“相对有限认知”引起的溢价将会一直存在。 (四)羊群行为(HerdBehavior) Bantwal和Kunreuther(2000)还指出,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群体信念下产生认知系统偏差,导致投资者行为羊群效应的结果。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投资者羊群行为产生的原因并不复杂。新兴的巨灾债券市场在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一定缺陷,技术方面的发展也还不完备。信息不对称使机构投资者(即经理人)掌握的交易信息处于残缺状态,他们的理性选择就是观察别人的投资行为并模仿,看大众的潮流而动,从而产生羊群行为。具体来看,主要包括机构内和机构间两个方面: 在投资机构内部,出于保持群体凝聚力的目的考虑,决策方面的相关人员有时会觉得人际关系的维持远比固执己见重要。当决策群体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如何维持机构内部的人际关系时,机构中就可能产生从众的倾向。经理人个体间的差异和不同的观点会被暂时性地掩盖,从而决策不能按照理性的方法和程序来进行。 因此,由于各经理人对巨灾风险债券的认识程度不同,通常在还没有找到最优的方案或还没有充分地评价各种解决方案的利弊之前决策人员之间就达成了一致,这样便可能产生抵制对巨灾风险债券投资的决策。 在未来结果值得斟酌的时候,群体决策加大了管理者的行为偏差,从而群体比个人更容易在不确定性情况下做出风险决策。Scharfstein和Stein(1990)认为当经理人的投资决策影响其名誉时,经理人会有从众的倾向。投资经理也惧怕因投资于一个“不可思议”资产赔钱而影响他们的名声。与投资于传统高收益债券不同,将资金投入巨灾债券可能会立即消失且预警很少。虽然,这种意外出现的概率很低,但大额损失的潜在性仍会让投资者担心不已。 所以,“聪明”的经理人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便会把自己机构的决策与其他机构的决定内容挂靠,而不是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独立的理性决策。这样,机构跟着选择投资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会与其他机构的结果相同,经理人的名誉也就不会有所损失了。 综上所述,从众倾向的存在使得机构投资者放弃自己的理性分析,在信息的收集、加工、筛选方面产生“搭便车”的心理,依照别人的行动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从而导致现实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投资者跟风买卖相同决策的羊群现象。 (五)其他行为因素 由于巨灾风险债券的复杂性,投资者们对其定价内幕并不熟悉,故他们在面对此类投资工具时的心境也很复杂。除了本文前面所分析的几种行为因素外,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形成可能还受到了投资者后悔厌恶、锚定心理等因素的影响。 行为金融学家认为后悔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种除了损失以外还自认为必须要负责的感受,所以后悔带来的痛苦较由错误造成损失所带来的痛苦还要大,即“后悔厌恶”。在金融市场中,即使是同样的决策结果,如果某种决策方式可以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方式就是优于其他决策方式的。 于是,为了避免决策失误带来的后悔痛苦,投资者往往采取推卸责任的方式。比如,“随大流”,仿效多数投资者的行为进行投资(如从众倾向),等等。损失和后悔厌恶表明,在面对不同情况时,人们的风险偏好发生了改变。 而受认知过程的“锚定”心理影响,人们很难改变自己原有的信念和认识。特别是职业的投资经理人以及证券分析师们由于对证券市场有很深的研究,对巨灾债券的认识可能还“锚定”在对传统企业债券或股票的认识上,并以此为基准形成预期判断而忽视充分调整,从而对新信息反应不足,认识不到巨灾债券的新特点,这同样也会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 另外,投资机构的制度安排同样也会妨碍投资经理投资于巨灾债券的能力和欲望的决策。Rode,Fischhoff和Fischbeck(1999)就指出:“很多投资经理被限制购买(债券和股票)那两类以外的证券”。这些限制通过投资机构有限的关系虽然有助于减少市场低迷和流动,但也阻碍了投资资金进入巨灾债券市场。 四、结束语 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让发行公司背负了沉重的交易负担,而投资者却依然不为所动。如何有效地提高这种债券的吸引力?弄清楚高溢价的成因及合理性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研究发现,行为金融学能对传统分析方法未解释清楚的部分做了较好补充。当然,心理因素对巨灾风险债券造成的影响相当复杂,并不仅限于以上讨论的几种情况。我们相信,投资者的心理因素是造成巨灾风险债券溢价之谜的关键因素,想要更好地解释这一现象,有赖于对投资者的心理特别是巨灾风险债券投资者的心理和投资决策模式做进一步认识。而这些认识不仅是对国际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的溢价现象进行合理解释的重要依据,也将为我国科学地发行巨灾风险债券提供可行思路。 金融学毕业论文:金融学理论应用毕业论文 摘要:行为金融学的兴起揭开了金融学前沿理论的主流---数理金融学正在发生新的飞跃,而实验经济学和金融物理学的出现进一步深化了这种变革。国外对金融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正日益蓬勃发展,而中国在这方面的努力尚属初步阶段。可以预料:中国学者的金融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其细化研究和综合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关键词:行为金融学;金融物理学;实验经济学;鞅论;流形 自从戈森定律的兴起,再加上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门格尔和瑞士的瓦尔拉斯在19世纪70年代掀起“边际革命”以来,经济学基础理论便发生了第二次飞跃。经济学基础理论第一次飞跃是由传统的劳动价值论转到基数效用价值论的飞跃,第二次飞跃是基数效用论朝着序数效用论的转换。而序数效用论之萌发也即是人类开始重视心理效用在经济生活中的体现。 20世纪80年代以来,行为经济学的发展如火如荼。行为经济学的兴起与蓬勃发展标志着学者对经济生活中的心理效应的认识的深化和发展。与此同时,作为行为经济学主要的、成功的运用来看,行为金融学在对主流金融学(又称标准金融学)的批判与质疑中成长壮大,在股票市场实践中显示了强大的力量。行为金融理论认为,证券的市场价格并不只由证券自身包含的一些内在因素所决定,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各参与主体行为的影响,即投资者心理与行为对证券市场的价格决定及其变动具有重大影响。行为金融学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心理学分析所起的作用。行为金融学融汇了心理学基本原理,其主要表现在信仰(过度自信、乐观主义和如意算盘、代表性、保守主义、确认偏误、定位、记忆偏误)以及偏好(展望理论、模糊规避)在行为金融学的应用。从而,行为金融理论包含两个关键要素:(1)部分投资者由非理性或非标准偏好驱使而做出非理性行为;(2)具有标准偏好的理性投资者无法通过套利活动纠正非理性投资者造成的资产价格偏差。这意味着非理性预期可以长期、实质性地影响金融资产的价格。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行为金融学在理论和实证方面的研究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从而逐渐为经济学的主流所接受。自诞生起就被奉为经典的现代金融理论受到的挑战一直未停过,主要是行为金融学对其理论前提“理性人假设”、“有效市场假说”的挑战甚为激烈。在对传统主流经济(金融)学的批判中,一大批行为经济(金融)学家成长起来,并获得了世人的承认。主流金融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主流金融资产定价理论在实践和解释金融市场“异象”中遇到了巨大困难。主流金融学--资产定价理论主要包括现代资产组合理论、股票资产定价模型理论及套利定价理论。主流金融学中的资产定价理论是以有效市场假说为隐含前提,建立在数理模型和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不能较好地说明实际投资过程,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在实践中也存在较大的不足。而行为金融理论对作为主流金融学理论基石的有效市场假说进行了有力的批驳与质疑。 黄树青在《行为金融学与数理金融学论争》一文中,提到DeBondt和Thaler(1985)、Statman(1995)、Berstein(1996)、以及Shiller(2000)等行为金融学家在不遗余力地为行为金融学呐喊。而行为金融学与数理金融学争论的起点是1973年——1974年纽约城市电力公司取消红利支付导致中小股东扬言采取暴力行动;其争论的优秀是市场有效性---过度反应和滞后反应;其争论的新发展主要表现在:行为资产定价模型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对立;行为金融组合理论与马柯维兹资产组合理论的对立;如何看待泡沫与风险补偿的对立等。而刘志阳在《国外行为金融理论述评》(载于《经济学动态》2002年第3期,页码:71——75)一文中,首先指出了EMH理论形成过程中,奥斯本和法玛的贡献最大。奥斯本提出随机游走,法玛在这基础上提出了有效市场假说。接着指出了行为金融理论的发展历史可以概括为以下阶段:(1)早期阶段(2)心理学行为金融阶段(3)金融学行为阶段。并认为行为金融理论的理论基础是:(1)期望理论;(2)行为组合理论。同时,指出了投资行为模型应分类为:(1)BSV模型;(2)DHS模型;(3)HS模型;(4)羊群效应。最后提出了行为金融实证检验:(1)小公司效应;(2)反向投资策略;(3)动态交易策略;(3)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而与此同时,学者卫珑在《关于中国资本市场问题的研究综述》(载于《经济学动态》2002年第3期)一文中总结了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们诸如樊纲、吴晓求、梁定邦、吴敬琏以及厉以宁等人对中国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的看法以及他们对其主要问题的研究。但在这一文中,没有丝毫迹象表明这些专家学者们运用行为金融学等基础理论对中国股票市场进行研究,而是总结了这些专家在这方面的定性分析。从中可以保守地推出:至少在中国著名的学者圈子里,引用比较前沿的数量方法来研究中国股票市场的数目不容乐观。换言之,我们还是将国外金融学前沿理论基本处于引入的初级阶段,基本上是对国外的金融学前沿理论做综述而简单介绍之,将其运用到中国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的分析很少,做综合分析的就更少。目前,国内学者引入金融学前沿方法对中国股票市场研究的主要有:张本祥(《非线性动力学的理论及其应用——资本市场非线性分析》;吉林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版);孙博文(《中国股市波动的混沌吸引子的测定与计算》[J],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报,2001,5);金学伟(《用分形理论看当前股市》)等。 除了上面已经提到过的,国外学者运用行为金融学等前沿理论对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的研究主要有:Kahneman和Tversky的期望理论;Kahneman和Tversky的遗憾论;Shefrin和Statan的行为资产定价模型和行为金融组合理论;LeRoy和Porter对过度反应的研究;Bernard和Thomas对反应不足的研究;Tversky和Shafir对分离效应的研究;Tversky和Kahneman的可行性试探法的研究等。除此之外,实验经济学的兴起为行为金融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供了又一强大武器。实验经济学对经济人理性假设提出了强烈的挑战,使得过去奉为经典的“大数定律”和“大拇指法则”遭受到根本的震撼,从而提出了一个假设:在不同的测度空间下,原有的经济研究将发生面目全非的变化。而这一假设与西方学者们大量引入鞅论、测度论和分形以及流形等理论到股票市场分析当中来是相互呼应的。我们知道,在Grassman空间下与在Hausdorff空间下以及Wiener空间下,同一事物采用不同的标量来刻度得出的结果是不同的,甚至迥然相异。正如在同一反馈函数,对初值的精度稍有不同或者迭代次数不同,得出的结果或许一个是收敛的,一个是混沌的。当然,金融物理学的兴起也促进了金融学研究的革命性变化。金融物理学对经济学的另一个基本假设(信息充分)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关于对这一假设的研究很早的时候就有肯尼斯*J*阿罗的经典著作《信息经济学》,随后又有斯蒂格勒等诺贝尔获得者对二手市场的信息占有的研究;接着到了信息滤波经济理论时代。其主要理论为维纳滤波理论和卡尔曼滤波理论。维纳滤波理论比较集中地表述在维纳——辛钦定理中,其主要是采用偏差反馈方法,用于滤波处理。卡尔曼滤波理论是本世纪60年代初提出来的。1960年和1961年,美籍匈牙利学者卡尔曼和美国学者布希提出了递推滤波算法,成功地将状态变量方法引进滤波理论当中来。目前,对滤波理论在经济学中的拓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主要有穆斯和卢卡斯等人。穆斯在弗里德曼持久收入基础上提出了信息滤波;卢卡斯在继承魏克塞尔价格理论基础上,考虑了信息滤波与混淆问题。而搜寻理论实际是滤波理论在现实中的一个具体体现;统计滤波理论是以国民经济核算为基础的一种滤波理论。而金融物理学引入纤维束等革命性工具对传统金融学进行改造,也是对原有信息理论分析的一种深化。金融物理学和实验经济学是推动行为金融学向前发展的两个轮子。因为,行为金融学的视角从是行为的角度来考察金融领域的。而分析人类行为,主要从物理的角度和心理的角度来刻画。而金融物理学正是从物理的角度来考察金融问题的,同时另一方面,实验经济学主要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考察的。总之,这些领域的基本原理基本上都能在数学上找到比较合适的表达方式,从而推进金融学研究和金融学前沿理论在股票市场的运用所采用的一般形式的数学化。 沿着这些大师们的足迹,我们可以判定:未来的金融实践活动将越来越超乎一般人的设想,金融学前沿理论的应用将越来越综合化。考虑到国内学者现在的研究趋势,对于金融学前沿理论在中国股票市场分析中的应用,大致可以做如下展望:(1)Shefrin和Statan的行为资产定价模型和行为金融组合理论。采用Shefrin和Statan的行为资产定价模型和行为金融组合理论来分析中国股市投资者的选股优化问题;(2)Arrow的风险配置和信息相互关系模型。采用Arrow的风险配置和信息相互关系模型来探析中国股票市场的风险和信息之间的非线性相关性;(3)采用金融物理学中的资金流动态模型来解剖中国股票市场定价问题;(4)利用遍历模型和最优停时模型来探求中国股票市场的漂移系数、股票价格优化以及股市政策效应分析;(5)利用数学模型、非线性模型和混沌模型以及分形模型考察中国股票市场的复杂性行为;(6)利用序方法、卡尔夫算子以及微分流形模型探索中国股票市场的局部均衡问题;(7)利用生物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来验证实验经济学在中国股票市场的分析效果。总之,中国学者将金融学前沿理论应用到实际经济工作分析当中来还任重而道远,有待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交流合作,去挖掘和探讨金融学前沿理论并将之运用到实践当中来。 金融学毕业论文:数学金融学毕业论文 《研究突发事件——数学金融学的重要课题》论文范文由一世教育毕业论文网收集于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只可观摩不可抄袭,因抄袭研究突发事件——数学金融学的重要课题引起的版权纠纷本站概不负责,若本站对于该文的展示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删除。 继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后,1998年美国又发生了长期资本管理(LTCM)基金事件。两者均由突发事件所引起,造成了震撼全球的金融危机。突发事件在金融领域中具有不容忽视的影响,它是数学金融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从LTCM事件谈起 1997年亚洲爆发了震撼全球的金融危机,至今仍余波荡漾。究其根本原因,可说虽然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其直接原因却在于美国的量子基金对泰国外行市场突然袭击。1998年9月爆发的美国LTCM基金危机事件,震撼美国金融界,波及全世界,这一危机也是由于一个突发事件----俄罗斯政府宣布推迟偿还短期国债券所触发的。 LTCM基金是于1993年建立的“对冲”(hedge)基金,资金额为35亿美元,从事各种债券衍生物交易,由华尔街债券投资高手梅里韦瑟(J.W.Meriwether)主持。其合伙人中包括著名的数学金融学家斯科尔斯(M.S.Scholes)和默顿(R.C.Merton),他们参与建立的“期权定价公式”(即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为债券衍生物交易者广泛应用。两位因此获得者199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LTCM基金的投资策略是根据数学金融学理论,建立模型,编制程序,运用计算机预测债券价格走向。具体做法是将各种债券历年的价格输入计算机,从中找出统计相关规律。投资者将债券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美国的联邦公券,由美国联邦政府保证,几乎没有风险;第二类是企业或发展中国家征服发行的债券,风险较大。LTCM基金通过统计发现,两类债券价格的波动基本同步,涨则齐涨,跌则齐跌,且通常两者间保持一定的平均差价。当通过计算机发现个别债券的市价偏离平均值时,若及时买进或卖出,就可在价格回到平均值时赚取利润。妙的是在一定范围内,不管如何价格上涨或下跌,按这种办法投资都可以获利。难怪LTCM基金在1994年3月至1997年12月的三年多中,资金增长高达300%。不仅其合伙人和投资者发了大财,各大银行为能从中分一杯羹,也争着借钱给他们??率筁TCM基金的运用资金与资本之比竟高达25:1。 天有不测风云!1998年8月俄罗斯政府突然宣布推迟偿还短期国债券,这一突发事件触发了群起抛售第二类债券的狂潮,其价格直线下跌,而且很难找到买主。与此同时,投资者为了保本,纷纷寻求最安全的避风港,将巨额资金转向购买美国政府担保的联邦公债。其价格一路飞升到历史新高。这种情况与LTCM计算机所依据的两类债券同步涨跌之统计规律刚好相反,原先的理论,模型和程序全都失灵。LTCM基金下错了注而损失惨重。雪上加霜的是,他们不但未随机应变及时撤出资金,而是对自己的理论模型过分自信,反而投入更多的资金以期反败为胜。就这样越陷越深。到9月下旬LTCM基金的亏损高达44%而濒临破产。其直接涉及金额为1000亿美元,而间接牵连的金额竟高达10000亿美元!如果任其倒闭,将引起连锁反应,造成严重的信誉危机,后果不堪设想。 由于LTCM基金亏损的金额过于庞大,而且涉及到两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德主,这对数学金融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华尔街有些人已在议论,开始怀疑数学金融学的运用性。有的甚至宣称:永远不向由数学金融学家主持的基金投资,数学金融学面临挑战。 LTCM基金事件爆发以后,美国各报刊之报道,评论,分析连篇累牍,焦点集中在为什么过去如此灵验的统计预测理论竟会突然失灵?多数人的共识是,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本身并没有错,错在将之应用于不适当的条件下。本文作者之一在LTCM事件发生之前四个月著文分析基于随机过程的预测理论,文中将随机过程分为平稳的,似稳的以及非稳的三类,明确指出:“第三类随机过程是具有快变的或突变达的概率分布,可称为‘非稳随机过程’。对于这种非稳过程,概率分布实际上已失去意义,前述的基于概率分布的预测理论完全不适用,另辟途径,这也可以从自然科学类似的情形中得到启发。突变现象也存在于自然界中,……”此次正是俄罗斯政府宣布推迟偿还短期国债券这一突发事件,导致了LTCM基金的统计预测理论失灵,而且遭受损失的并非LTCM基金一家,其他基金以及华尔街的一些大银行和投资公司也都损失不赀。 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可以认为是,一种在具有不确定性的债券市场中寻求无风险套利投资组合的理论。欧式期权定价的经典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基于由几个方程组成的一个市场模型。其中,about无风险债券价格的方程,只和利率r有关;而about原生股票价格的方程,则除了与平均回报率b有关以外,还含有一个系数为σ的标准布朗运动的“微分”。当r,b,σ均为常数时,欧式买入期权(Europeancalloption)的价格θ就可以用精确的公式写出来,这就是著名的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由此可以获得相应的“套利”投资组合。布莱克‐斯科尔斯公式自1973年发表以来,被投资者广泛应用,由此而形成的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成了期权投资理论的经典,促进了债券衍生物时常的蓬勃发展。有人甚至说。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开辟了债券衍生物交易这个新行业。 笔者以为,上述投资组合理论可称为经典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它尽管在实践中极为成功,但也有其局限性。应用时如不加注意,就会出问题。 局限性之一:经典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基于平稳的完备的市场假设,即r,b,σ均为常数,且σ 0,但在实际的市场中它们都不一定是常数,而且很可能会有跳跃。 局限性之二:经典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假定所有投资者都是散户,而实际的市场中大户的影响不容忽视。特别是在不成熟的市场中,有时大户具有决定性的操纵作用。量子基金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扮演的角色即为一例。在这种情况下,b和σ均依赖于投资者的行为,原生股票价格的微分方程变为非线性的。 经典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基于平稳市场的假定,属于“平稳随机过程”,在其适用条件下十分有效。事实上,期权投资者多年来一直在应用,LTCM基金也确实在过去三年多中赚了大钱。这次LTCM基金的失败并非由于布莱克‐斯科尔斯理论不对,而是因为突发事件袭来时,市场变得很不平稳,原来的“平稳随机过程"变成了“非稳随机过程”。条件变了,原来的统计规律不再适用了。由此可见,突发事件可以使原本有效的统计规律在新的条件下失效。 突发实件的机制 研究突发事件首先弄清其机制。只有弄清了机制才能分析其前兆,研究预警的办法及因此之道。突发事件并不限于金融领域,也存在于自然界及技术领域中。而且各个不同领域中的突发事件具有一定的共性,按照其机制可大致分为以下两大类。 “能量”积累型地震是典型的例子。地震的发生,是地壳中应力所积累的能量超过所能承受的临界值后突然的释放。积累的能量越多,地震的威力越大。此外,如火山爆发也属于这一类型。如果将“能量”作广义解释,也可以推广到经济领域。泡沫经济的破灭就可以看作是“能量“积累型,这里的“能量”就是被人为抬高的产业之虚假价值。这种虚假价值不断积累,直至其经济基础无法承担时,就会突然崩溃。积累的虚假价值越多,突发事件的威力就越大。日本泡沫经济在1990年初崩溃后,至今已九年尚未恢复,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房地产所积累的虚假价值过分庞大之故。 “放大”型原子弹的爆发是典型的例子。在原子弹的裂变反应中,一个中子击中铀核使之分裂而释放核能,同时放出二至伞个中子,这是一级反应。放出的中子再击中铀核产生二级反应,释放更多的核能,放出更多的中子……。以此类推,释放的核能及中子数均按反应级级数以指数放大,很快因起核爆炸。这是一种多级相联的“级联放大”,此外,放大电路中由于正反馈而造成的不稳定性,以及非线性系统的“张弛”震荡等也属于“放大”型。这里正反馈的作用等效于级联。在、经济及金融等领域中也有类似的情形,例如企业间达的连锁债务就有可能导致“级联放大”,即由于一家倒闭而引起一系列债主的相继倒闭,甚至可能触发金融市场的崩溃。这次LTCM基金的危机,如果不是美国政府及时介入,促使15家大银行注入35亿美元解困,就很可因LTCM基金倒闭而引起“级联放大”,造成整个金融界的信用危机。 金融界还有一种常用的术语,即所谓“杠杆作用”(leverage)。杠杆作用愿意为以小力产生大力,此处指以小钱控制大钱。这也属于“放大”类型。例如LTCM基金不仅大量利用银行贷款造成极高的“运用资金与资本之比”,而且还利用期货交易到交割时才需付款的规定,大做买空卖空的无本交易,使其利用“杠杆作用”投资所涉及的资金高达10000亿美元的天文数字。一旦出问题,这种突发事件的震撼力是惊人的。 金融突发事件之复杂性 金融突发事件要比自然界的或技术的突发事件复杂得多,其复杂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多因素性对金融突发事件而言,除了金融诸因素外,还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心理等多种因素。LTCM事件的起因本为经济因素--俄罗斯政府宣布推迟偿还短期债券,而俄罗斯经济在世界经济中所占分额甚少,之所以能掀起如此巨大风波,是因为心理因素的“放大”作用:投资者突然感受到第二类债券的高风险,竞相抛售,才造成波及全球的金融风暴。可见心理因素不容忽视,将其计及。 非线性影响金融突发事件的不仅有多种因素,而且各个因素之间一般具有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即为非线性的关系。例如,大户的动作会影响到市场及散户的行为。用数学语言说就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并不等于各个因素分别作用时结果的线性叠加。突发事件的理论模型包含非线性项,这种非线性理论处理起来要比线性理论复杂得多。 不确定性金融现象一般都带有不确定性,而突发事件尤甚。如何处理这种不确定性是研究突发事件的关键之一。例如,1998年8月间俄罗斯经济已濒临破产边缘,几乎可以确定某种事件将会发生,但对于投资者更具有实用价值的是:到底会发生什么事件?在何时发生?这些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由此可知,金融突发事件的机制不像自然界或技术领域中的那样界限分明,往往具有综合性。例如,1990年日本泡沫经济的破灭,其机制固然是由于房地产等虚假价值的积累,但由此触发的金融危机却也包含着银行等金融机构连锁债务的级联放大效应。预警办法 对冲基金之“对冲”,其目的就在于利用“对冲”来避险(有人将hedgefund译为“避险基金”)。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原本设计为避险的基金,竟因突发事件而造成震撼金融界的高风险。华尔街的大型债券公司和银行都设有“风险管理部”,斯科尔斯和默顿都是LTCM基金“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对突发事件作出预警是他们的职责,但在这次他们竟都未能作出预警。 突发事件是“小概率”事件,基于传统的平稳随机过程的预测理论完全不适用。这只要看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明白。在高速公路公路上驾驶汽车,想对突然发生的机械故障做出预警以防止车祸,传统的平稳随机过程统计可能给出的信息是:每一百万辆车在行驶过程中可能有三辆发生机械故障。这种统计规律虽然对保险公司制定保险率有用,但对预警根本无用。因为不知道你的车是否属于这百万分之三,就算知道是属于这百万分之三,你也不知道何时会发生故障。笔者认为,针对金融突发事件的上述特点,作预警应采用“多因素前兆法”。前面说过,在“能量”积累型的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必定有一个事先“能量”积累的过程;对“放大”型的突发事件而言,事先必定存在某种放大机制。因此在金融突发事件爆发之前,总有蛛丝马迹的前兆。而且“能量”的积累越多,放大的倍数越高,前兆也就越明显。采用这种办法对汽车之机械故障作出预警,应实时监测其机械系统的运行状态,随时发现温度、噪音、振动,以及驾驶感觉等反常变化及时作出预警。当然,金融突发事件要比汽车机械故障复杂得多,影响的因素也多得多。为了作出预警,对多种因素进行实时监测,特别应当“能量”的积累是否已接近其“临界点”,是否已存在“一触即发”的放大机制等危险前兆。如能做到这些,金融突发事件的预警应该是可能的。要实现预警,困难也很大。其一是计及多种因素的困难。计及的因素越多,模型就越复杂。而且由于非线性效应数学处理就更为困难。计及多种因素的突发事件之数学模型,很可能超越现有计算机的处理能力。但计算机的发展一日千里,今天不能的,明天就有可能。是否可以先简后繁、先易后难?不妨先计及最重要的一些因素,以后再根据计算机技术的进展逐步扩充。其二是定量化的困难。有些因素,比如心理因素,应如何定量化,就很值得研究。心理是大脑中的活动,直接定量极为困难,但间接定量还是可能的。可以考虑采用“分类效用函数”来量化民众的投资心理因素。为此,可以将投资者划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如散户和大户,年轻的和年老的,保守型和冒险型等等,以便分别处理。然后,选用他们的一种典型投资行为作为代表其投资心理的“效用函数“,加以量化。这种办法如果运用得当,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定量地表示投资者的心理因素的。此外,卢卡斯(R.E.Lucas)的“理性预期”也是一种处理心理因素的办法。 其三是报警灵敏度的困难。过分灵敏可能给出许多“狼来了”的虚警,欠灵敏则可能造成漏报。如何适当把握报警之“临界值”?是否可以采用预警分级制和概率表示? 有些人根本怀疑对金融突发事件做预警的可能性。对此不妨这样来讨论:你相信不相信金融事件具有因果性?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金融突发事件就不会凭空发生,就应该有前兆可寻,预警的可能性应该是存在的,那么金融学就不是一门科学,预警当然也就谈不上了。笔者相信因果律是普遍存在的,金融领域也不例外。 因应之道 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目的在于因应,因应可分为事先与事后两种,这里主要讨论事先的,因为事先防范可以减少损失。事先的因应之道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机制:对于“能量”积累型的,可采用“可控释放法”,即在控制下多次释放小“能量”以避免突然一次释放大“能量”。就近国务院下决心对某些存在严重问题的金融机构逐个进行整顿,就起到了可释放“能量”的作用,这对防止金融突发事件是有益的。对于“放大”型的,可采用加入阻尼法,在核裂变反应中,常采用插入能吸收中子的镉棒等办法以减缓核反应。在由电感和电容所构成的振荡电路中,加入电阻就可以对振荡产生阻尼作用。在放大或控制电路中引入“负反馈”,也可起到阻尼作用。类似办法可用于因应金融突发事件。例如:全球金融机构的计算机联网固然有利于国际贸易但也使金融投资者易于兴风作浪,他们可跨越国界几乎瞬时地调拨几十亿美元进行投机,造成像1997年东南亚那样的金融危机。最近美国有人提议:可以仿照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那样,对这种跨国巨额资金调拨收税,这就是一种防止金融突发事件的阻尼作用。当然,阻尼不能过分否则就会阻碍资金正常流通,妨碍经济的发展。更好的办法是“选择性阻尼”,即只对那些应予抑制的加以阻尼。这在技术领域中是有先例的,在金融领域中是否可行?值得考虑。 研究突发事件对于数学金融而言,是一个新的领域。金融突发事件本身非常复杂,对之进行研究绝非易事。本文的目的是提出问题,引起大家的注意。同时也提出一些不成熟的意见,以起抛砖引玉,共同开展对这一重要课题的研究。还应该指出:这次LTCM基金事件引起的金融风暴表明,全世界的大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未能对突发事件作出预警。可见面对这一难题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可以是我国进一步发展数学金融学的契机。 金融学毕业论文:指导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几点体会 摘要: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中不可缺少的实践环节, 是大学生能力的综合考察。民族院校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中存在学生选题大而空泛、写作过程中创新与分析问题能力不足以及论文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究其原因,是有学生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一些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指导投入不够、学校对毕业论文答辩等管理流于形式等。解决这些问题应从学校、教师学生等多方面促进毕业论文的质量提高入手。 关键词:金融学;毕业论文;综合能力 一、民族院校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生选题大而空泛,与实践严重脱节 好的毕业论文选题,是论文成功的一半。不少学生缺乏正确的选题方法,选题随意,选题范围重理论轻实践,或好高骛远、求大轻小。例如,金融专业的同学前几年喜欢选诸如“加入WTO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研究”等,去年甚至有同学选“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的影响”。还有些同学选题犹豫不决、随意换题,不少老师都抱怨学生选题不和导师商量,当导师不同意时甚至随意从网上直接下载论文,结果不但影响了选题的质量,又不利于导师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创新与分析问题能力不足 金融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论文也应遵循社会科学研究的一般思路,即沿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实践中,不少学生只为交差过关了事,不仅相关文献阅读十分有限,如有的参考文献几乎都是网上转载的各类文章甚至博客文章等,笔者甚至发现有个别同学的参考文献竟然是学院自己办的内部杂志上的文章,既不权威又不准确,有的参考文献几乎都是几年前出版的教材等,对于文献调查等基本收集资料的方法不会运用。同时,论文写作过程中又缺少相关的调查和实证分析,要达到深入分析,甚至要有所创新自然就是相当困难的事情。 (三) 论文结构不合理、语言表述欠规范,极个别少数民族学生汉语表达能力有限 按照我国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相关要求,笔者所在高校也制定了毕业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但不少学生却达不到这些要求。例如,笔者所在学校在论文评阅环节要求:(1)内容:立论正确,方案设计、论证、计算正确;内容完整充实,论文结构合理;结论正确;工作量足、难度适当。(2)水平:有独特的见解与创新,或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对所学专业知识有较好地运用;取得阶段性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或应用价值。(3)格式:全文格式、中英文摘要、参考文献完整且符合要求;语句通顺、条理清楚、逻辑严密;数据、图表完整,图纸规范。而不少学生在论文写作中,或者出现头重脚轻,即前面的概念、发展历程、问题现状等罗列较多,而后面的原因分析和相应的对策部分十分简略;或者是另一极端,前面的分析介绍简短,而后面列出的建议对策动辄十几条,甚至有的问题分析和后面的建议几乎没有直接关系,论文质量堪忧。笔者还遇到过极个别的少数民族学生,汉语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比较有限,完成规范的毕业论文有相当的难度。 二、影响民族院校金融学毕业论文质量的主要原因分析 造成民族院校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质量不理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学生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论文写作中投入精力十分有限 随着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增大,又遇上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从四年级上学期开始直到毕业,除了考研的同学外,大部分学生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找一个理想的工作上面。而一般毕业论文撰写正好是这段时间。而根据以往的经验,学生都知道,毕业论文成绩对找工作并没有直接的影响。所以,大部分学生对论文并不重视,投入的时间十分有限,甚至个别学生在答辩前两三周才与指导老师联系,论文写作的质量自然无法保证与提高。笔者每年指导的学生中,总有个别同学忙于实习或各地找工作,要等到最后才与老师联系,考虑到就业的压力等老师往往无法严格要求学生。笔者所在学院的老师还发现,对毕业论文投入较多精力的学生,往往是那些工作落实得较早的学生,自然毕业论文也写得比较规范;那些工作一直没有落实或落实较晚的学生,很难把主要精力和时间花在毕业设论文撰写上,论文选题和质量自然存在不少问题。这在二本院校中应该不是个别现象,尤其是民族类高校。 (二)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指导投入不够 影响大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指导教师投入精力的多少。毕业论文指导一般从学生选题、拟订论文提纲、收集资料到规范写作、反复修改等过程中都要给予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指导。而现在高校教师本身也存在攻读学位、繁重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等压力,再加上论文指导的报酬通常都不太高,因而面临指导动辄10来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实际分摊到每个学生身上指导论文的时间、精力必然相当有限。如笔者所在的学院,老师平均指导的学生通常在10个左右,甚至有些学院的个别教研室老师指导学生有时多达15个以上,教师的指导任务相当繁重。尽管毕业论文早就布置下去,但学生往往集中在最后时间才联系导师,这时在正常的教学、生活之外,导师的指导工作量突然增加。所以,包括笔者在内的不少老师也是希望论文只要过得去就行,论文质量的提高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 (三)学校对毕业论文答辩等管理流于形式 与国外高校的“宽进严出”不同,国内高校多年来普遍实行“严进宽出”原则,只要学习成绩、学分修够了,很少有高校在学生临近毕业之际在毕业论文环节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对论文自然采取东拼西凑的态度,毕业论文答辩也就只能流于形式。尤其是现在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反过来使学校在论文质量把关和就业率压力之间偏重就业率的提高,自然就会更加放松论文答辩及其管理环节。因为高校每年都面临一次就业率的排名,甚至第二年招生指标、招生计划等的变化都与就业率直接相关,论文质量的提高也就被忽略了。如笔者所在的高校,毕业论文成绩=评阅成绩(60%)+答辩成绩(40%),且答辩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但在答辩中,即便对极个别答辩学生想给低分,考虑到就业形势以及民族类学生的口语表达和文化基础等综合因素,最后往往也是手下留情。 三、完善民族院校本科毕业论文管理的一些建议 在面临持续的严峻就业形势下,民族类高校毕业生质量的提高需要各方的努力。 (一)学校要加强论文质量的全过程管理 民族类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培养模式和办学条件,努力探索切实有效的毕业论文质量管理途径,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提高。如保证一定的经费投入,适当提高导师指导毕业论文的报酬,努力提高教师积极指导论文的积极性;又如,近年各省(市)教育厅(局)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和评优等,在职称评聘、教学工作量计算等方面向毕业论文工作有所倾斜;再如,进一步落实毕业设论文写作与实践的联系, 加强民族高校与民族地区生产部门、企业之间开展协调工作,为学生论文选题、写作等创造良好的实践环境。另外,民族类高校有些汉语水平确实较差的学生,可否采取其民族语言写作和答辩,至少不要和其他高校一样搞一刀切,真正发挥论文写作环节对学生的能力考察和提升功能。 (二)毕业论文的指导与写作应早作准备 针对目前就业与论文写作的冲突,毕业论文的指导与写作也应宜早不宜迟。如果前面几年的学习中没有思想准备和材料积累,仅在几个月乃至最后一学期或一年的时间里,要完成从选题、研究到写作的全过程,确实很难指导或写出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如在专业课学习阶段,就应先学习一些指导论文写作的有关论著,提高文字修养;还要选读一些本专业的优秀论文,从中学习写作经验和了解学术动态;掌握做简单的文献综述的方法和基本格式等;对本学科领域中自己感兴趣的某些专题或方面,有意识地积累资料,为论文写作进行各方面的准备,还可适当缓解导师集中指导的繁重任务。 (三)学生要正确认识论文写作与就业之间的冲突 客观地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学生没有就业压力,可专心致志做毕业论文;而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学生应聘时若已具备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则工作会落实得较早、较容易。而毕业论文的写作,正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基本要求。所以,学生应正确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否则对其就业、毕业论文完成都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金融学毕业论文:金融学本科专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重要性探讨 摘要:撰写毕业论文作为金融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学生完成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运用金融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重要过程,还是学生进入工作岗位之前一次非常重要的演练。因此,金融学本科专业学生认真撰写毕业论文对自己今后的学习和工作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重要性 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是高等院校依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对本科学生进行综合性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增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过程。然而,由于金融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主要以课堂理论为主,实践动手锻炼相对较少,这给学生造成了毕业论文仅仅是形式、不是很重要的错觉;还有,当前大学毕业生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这使得学校的教学工作也不得不以学生就业为主,而找工作与毕业论文写作在时间上重叠,考虑到学生面临的实际问题,于是学校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考查就有所放松。因此,很多学生在思想上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致使毕业论文质量出现下滑的现象。 近年来,国内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迅速发展,使得社会对金融学专业人才需求越来越旺盛,所以金融学本科专业的学生人数相对于其他财经类专业学生数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趋势。为了端正学生对毕业论文不正确的态度,切实扭转毕业论文质量下滑的态势,使他们能够及时适应社会的需要、真正认识到金融学本科专业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一、撰写毕业论文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是集中训练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必要环节。这个阶段,在金融学专业老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自己选题、填写开题报告、搜集资料、撰写论文,这是一个相对特殊的教学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保持学生对所研究金融问题的兴趣、激发其主观能动性,又要使专业指导教师利用自己渊博的专业学识和认识问题独特视角,对学生的研究给予正确的指导,使之在苦苦思索之后,有顿开茅塞之感。这样,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才会得到提高。 首先,金融学专业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说明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其次,以学生为主展开毕业论文写作的各项工作。在此期间,除了指导教师定期检查督导每个学生的研究进展情况外,学生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的情况,及时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反映给指导老师,尽快得到正确的帮助建议。再次,指导老师对学生的研究成果给予初步的基本评价。最后,该成绩也是每一个学生能够顺利毕业的必要成绩之一。在指导老师认为研究成果达到毕业论文的水平后,由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答辩专家小组,通过答辩形式对学生的研究成果做出系统科学的评价。符合金融学专业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要求的,作为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 二、撰写毕业论文是学生运用金融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重要过程 本科毕业论文包括开题报告和论文正文两大部分。通过填写开题报告,每个学生可以选择确定各自适合的论文题目;了解关于该金融问题研究的进展情况,找出该论文研究的切入点;设计论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内容;明确研究方法等等。在这个阶段,学生运用所学金融知识判断和界定所关注的问题,将自己研究的内容划定在金融学领域,以符合所学专业的要求。通过分析和梳理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掌握关于该金融问题研究的发展脉络及进程,了解相关学者在研究本问题时的研究思路、切入的角度、采用的方法以及得出的研究结论等,从而保证自己的研究具有相应的理论基础,也确保使通过自己的研究,将人们对该问题的认识向前推进一点。通过对论文基本内容的设计,学生运用金融学的理论,对所研究的金融问题形成一个比较概括性的认识。 在论文正文写作阶段,学生要首次独立地思考如何围绕开题报告确立的研究题目和研究内容展开研究工作,比如,根据开题报告要求,运用自己已有知识,如何搜集相关资料?运用自己已掌握的金融学专业知识,如何对已获得的资料进行处理、提炼?根据金融学相关理论的要求,如何运用掌握的资料说明、支持文章的观点? 因此,撰写毕业论文可以使学生学会如何运用所学金融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实际金融问题,并初步掌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 三、撰写毕业论文是学生进入工作岗位之前一次非常重要的演练 获得一份适合所学专业、令人心仪的工作,是每一个即将毕业大学生的美好愿望,然而,不可回避的是时下找到一份适合的工作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而用人单位也希望招聘到的新人马上就能胜任相应的工作,能够独当一面。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在职场上,同一个单位中,每个员工都想表现出自己的优秀品质,因此职员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金融学专业毕业生的工作岗位应该属于文案性质,有的时候,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学生就被指定完成项目课题的申请、结项或其中某一环节的工作。而撰写毕业论文恰好就是系统地培养和锻炼学生这方面能力的过程。学生填写的开题报告就相当于课题的申请书;毕业论文正文就大致相当于课题的研究报告。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学生遇到的困难和疑问,就可以理所当然的从专业指导教师那里获得答案和指导,从而使学生的科研能力得到锻炼。反过来,如果学生没有很好的利用这段时间,那么,其科研能力得不到锻炼;在职场中也很难得到同事的系统指导。这样,该学生就不可能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就会影响到该单位对他(她)的评价。所以,为了能够胜任未来工作的要求,学生就必须认真对待毕业论文写作。[责任编辑 陈鹤] 金融学毕业论文:金融学毕业行为论文 行为学(behavioralfinance,BF)作为新兴的金融学分支与占据金融学统治地位已经有三十年之久的有效市场假说(efficientmarkethypothesis,EMH),对金融学的基础——套利,投资人理性以及自1980年代以来涌现出来的大量异常现象进行了达二十年之长的争论,双方此消彼长,加深了人们对金融市场的理解,促进了金融学向更广更深的方向。 一、介绍 在传统金融学的范式中,“理性”意味着两个方面:首先,人的信仰是正确的:他们用于预测未知变量未来实现的主观分布就是那些被抽取实现的分布。其次,给定他们的信仰,在与Savage的主观期望效用(SEU)概念相一致的意义上,人做出正常可接受的选择。 BF是一种金融市场崭新,至少部分地以对传统范例面临的困难做出反应的面貌出现的。广义上,BF认为通过使用某些人不是完全理性的模型,可以更好的理解某些金融现象。在某些行为金融学模型中,人的信仰不完全正确,大都是因为不恰当的贝叶斯法则。在另一些模型中,人的信仰是正确的但做出的选择通常是有疑问的,与SEU不相容。 BF最大的成功之一是一系列文章表明在理性交易者和非理性交易者相互的体中,非理性对价格的影响是实质性的和长期的。称之为“套利限制(limitsofarbitrage)”,这构成了BF的两大块之一。(见第二部分) 为了做出清晰的预测,行为模型常需要指定人的非理性形式。人们究竟怎样误用贝叶斯法则或偏离SEU呢?在此引导下,行为经济学家们典型地求助于认知心家汇编的大量实验证据,这些都是关于人们形成信仰时潜在的偏误,和人们的偏好或给定信仰后怎样做出决策的。因此心理学构成了BF的第二大块。(见第三部分) 我们考虑BF的特殊应用:理解整个股市,平均回报的横截面情况,封闭式基金定价;理解投资者特殊群体怎样选择其资产组合和跨时交易;理解证券发行,资本结构和公司的股利政策。最后和指出未来的研究方向。 二、套利限制 2.1市场有效性 EMH认为实际价格等于基本价值。在有效市场中,没有免费午餐:没有投资策略可以赚得风险调整的超额回报。BF认为资产价格的某些特征最有可能用对基本价值的偏离来解释,而且这些偏离是由非理性交易者的存在引起的。对此种观点持长期反对意见可追溯到Friedman(1953)。他认为,理性交易者(也称为套利者)会很迅速消除非理性交易者(也称为噪声交易者)引起的偏离现象。本质上,这种观点基于两个主张:首先,只要偏离基本价值——较简单地说,误价(mispricing)—一一个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产生了。其次,理性交易者将立即抓住机会,因此纠正了误价。BF对第二个主张很少有异议,但对第一个主张有争论。即使当一种资产被广泛的误价时,设计纠正这种误价的策略可能非常有风险(即下面将要提到的四种风险),使之失去了吸引力。因此,误价仍是存在。 2.2理论 在前一节中,我们强调了当误价发生时,设计纠正它的策略不担有风险而且成本昂贵,因此允许误价存在的思想。现在我们就讨论一些已确认的风险和成本。 2.2.1基本面风险 关于某只股票基本价值的一些坏消息,引起股票进一步下跌导致损失。而且替代性证券很少是完美的,经常是高度不完美的,使得消除所有基本面风险成为不可能。 2.2.2噪声交易者风险 指被套利者利用的误价在短期内恶化的风险。此思想由DeLonget.al(1990a)提出。即使某只股票拥有完美的替代性证券,套利者仍面临那些本来使这只股票低估的消极投资者更加消极促使估价进一步下跌的风险。一旦想当然认为估价不同于其基本价值是可能的,那么想当然认为未来价格运动将增加发散性也是可能的。当然,如果价格最终收敛于基本价值,那么有长远视野的套利者会对噪声交易者风险置之不理。 噪声交易者风险之所以重要是,现实世界中许多套利者是短视的而非有长远视野的。这是因为许多套利者——职业资产组合经理人——不是管理自有资金,而是代客理财。用ShleiferandVishny(1997)的话说,这是“大脑与资本的分离”。这种特征有重要的后果:缺乏专业知识去评价套利者策略的投资者,可能简单地基于套利者的回报来评价他。如果套利者正试图利用的误价在短期内变遭导致损失,投资者可能认为他不称职而撤资。套利者远远不能等到短期损失过去,此时恰是投资机会最吸引人之时,他可能被迫过早地变现。这种过早变现的恐惧使他行如短视者。这些仅会使债权人烦恼,在短期受损后,债权人看到附属抵押品贬值,会要求偿还贷款,又引起过早变现。 2.2.3执行成本 恰当地运用利用误价的策略经常是很困难的。许多困难与卖空证券有关,而这是套利者为了避免基本面风险所必须做的。对大部分货币管理人——特别是养老基金管理人和共同基金管理人——卖空是不允许的。一名允许卖空的货币管理人——例如对冲基金管理人——仍不能卖空,如果卖空供给不能满足它的需求的话。即使他能卖空,套利者不能确保他能继续足够长的时间借到证券直到误价自我纠正使他获利。假使证券的原先拥有者要收回,套利者将不得不在可能不利时,通过在公开市场上买入证券(称为“大宗买入”)以补进他的卖空头寸。 某些套利策略需要在外国市场上买卖证券,这经常有限制阻止美国投资者这样做。通过法律漏洞绕过这些限制是昂贵的。最后,“执行成本”也包括执行套利策略时面临的一般交易成本,例如佣金和买卖差价。 2.2.4模型风险 即使一旦误价发生,套利者经常仍然不能确信这是否真的存在。考虑这种情况的一种是设想在寻求吸引人的机会时,套利者依赖于一个可以告诉他基本价值的模型来判断是否误价。然而,套利者不能确信证券被误价:也可能是模型错了,股票事实上正确定价了。这种不确定性来源称之为模型风险,它也会限制头寸。 与教科书中的套利相比,现实世界中套利包括大量风险,在某些条件下将限制套利和允许基本价值的偏离一直存在。为了理解这些条件是什么,考虑两种情况: 首先,假设误价的证券没有相近的替代性证券,因此套利者将暴露于基本面风险之下。在这种情况下,套利受到限制的充分条件是(1)套利者是风险规避者;和(2)基本面风险是系统性的,因此不能通过拥有许多头寸来分散。条件(1)确保了误价不会被单个套利者拥有误价的证券大额头寸而消除。条件(2)确保了误价不会被大量套利者每人都在误价的证券当前持有量上增加少量头寸所消除。噪声交易者风险、模型风险或执行成本的存在仅是进一步限制了套利。 其次,即使完美的替代性证券存在,套利仍然受到限制。替代型证券的存在使套利者不受基本面风险和模型风险的:如果两种证券拥有未来状态下相同的现金流而卖不同的价格,那么他完全相信发生了误价。我们可以进一步假设不存在执行成本,因此仅有噪声交易者风险。DeLonget.al(1990a)表明了噪声交易者风险是强有力的,即使仅有这种形式的风险,套利有时也受到限制。充分条件与上面的相似。 捕捉其他现实世界情形的努力使得完备套利更加不可能。例如,大量不同个人不能干涉纠正误价的努力可能有其他原因。一个可能性是进行套利需要的资源和关系仅能被少数训练有素的职业人士所获得。另外,可能是获悉套利机会有成本(Merton,1987),因此实际上仅有一小撮人随时能意识到套利机会。 到为止,我们已讨论了像对冲基金这样的套利者利用市场无效性是不易的。然而,对冲基金不是试图利用噪声交易者的唯一市场参与者:经理人也玩这个游戏。如果经理人认为投资人正高估了其企业股票,他可以通过以吸引人的价格发行额外的企业股票而受益。这样产生的额外供给可能潜在地将价格拉回到基本价值。 不幸的是就像对冲基金一样,对经理人来说这种游戏也是有风险的。在这种情况下,模型风险可能特别重要。经理人很少能确信投资人正高估了其股票。如果他发行股票,认为股票高估而此时事实上并非如此,他将招致偏离其目标资本结构带来的成本而无任何回报受益。 2.3证据 从的角度看,有理由认为套利是一个有风险的过程,因此限制了它的有效性。原则上,任何持续误价的例子立即证明套利限制:如果套利不受限制,误价会迅速消失。但是,当许多定价现象被理解为偏离基本价值时,仅在少数例子中,确定误价的存在没有任何合理的怀疑,这是因为Fama(1970)所称之为“联合假说问题(jointhypothesisproblem)”。为了证券价格不同于其恰当的贴现未来现金流,需要一个“恰当的”贴现模型。因此,误价的任何检验不可能避免地是误价和贴现率模型的联合检验,这使给无效性提供确定性的证据变得困难起来。 尽管有这种困难,市场仍有大量的现象可以几乎确定地证明是误价并持久存在。 2.3.1孪生股权(twinshares) 1907年皇家荷兰(在美国和纽芬兰交易)和壳牌运输(在英国交易)按60:40的基率同意合并他们的股权,但仍保留为分离的实体。如果价格等于基本价值,皇家荷兰的股权价值应总是壳牌股权价值的1.5倍。FrootandDabora(1999)发现两者的股权价值之比严重偏离1.5,而且,皇家荷兰按平价有时35%被低估,有时15%被高估。 2.3.2ADR’s ADR’s是以信托形式被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外国证券股份,这些股份的收益在美国交易。在许多情况下,外国公司的ADR在纽约的交易价格与标的股份在母国的交易价格非常不同。 2.3.3编入指数(indexinclusions) S P500中的一个公司离开指数通常是因为被兼并或破产而换入另外一家公司。HarrisandGurel(1986)和Shleifer(1986)发现一个显著的事实:当一只股票被编入指数时,它的价格平均暴涨3.5%,而且这种暴涨是持久的。这种现象的引人注目的实例之一是,当Yahoo(雅虎)!,被编入指数时其股票单天暴涨24%。 2.3.4互联网出让(internetcarve-outs) 2000年3月,3Com在其全资子公司PalmInc.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中,卖掉了5%的股份,保留了余下的95%所有权。在IPO之后,3Com的股东间接拥有1.5倍的Palm股票。3Com也宣布在9个月之内剥离Palm其余股份的意向,同时将给3Com股东1.5倍的Palm股份。在IPO之后首次交易收盘时,Palm的估价在$95,按1.5倍估价3Com的价格下限是$142。事实上,3Com的实际价格是$81,这暗含着3Com除Palm之外的子公司的市场估价为每股-%60! 三、心 在这一节里,我们了可能是金融学家特别感兴趣的心理学。 3.1信仰 3.1.1过度自信 人们对他们的判断过度自信。一是人们估计概率时很少校准;二是人们设计估计量的置信区间太窄。 3.1.2乐观主义和如意算盘(wishfulthinking) 大多数人对他们的能力和前途抱不切实际的乐观看法。 3.1.3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 当人们试图确定模型B产生数据集A的概率时,他们用A反映B重要特征的程度来评估该概率。 在大多数情况下,代表性是有益的启发,但也产生某些严重偏误。一是基率忽视(baserateneglect),过分高估B对A的代表性。二是样本大小忽视(samplesizeneglect),当推断特定模型产生数据集的似然性,人们不考虑样本的大小。 3.1.4保守主义 相对于代表性会导致低估基率,保守主义是指过多重视基率的情形。 3.1.5确认偏误(confirmaionbias) 一旦人们已形成一个假说,有时误认为另外的不利证据实际上也支持该假说。 3.1.6定位(anchoring) 人们形成估计时,经常先始于某值(可能是任意的),然而相对于此值做出调整。实验证据表明人们“定位”的初值太多。 3.1.7记忆偏误 人们推断事件的概率时,经常搜索记忆中相关信息。 有时学家们对这些实验证据的主要部分小心翼翼,因为他们认为(1)通过重复,人们将学会去除偏误的;(2)领域中的专家,例如投行中的交易者,很少犯错误;和(3)用更有效的激励,这些效应会消失。 3.2偏好 3.2.1展望(prospecttheory,PT) 任何试图理解资产价格或交易行为的模型必不可少的部分之一是关于投资者偏好或投资者怎样评估风险性赌博的假设。绝大数模型假设投资者根据期望效用(EU)框架评估赌博。不幸地是,当人们在风险性赌博间选择时系统地违背EU理论。因此有大量地的非EU理论试图更好与实验证据相匹配。其中之一展望理论(KahhemanandTversky,1979)可能是最有希望解释市场出现的基本事实。PT有许多关键特征。首先,效用定义在损益(gainsandlosses)而非最终财富头基础上,这是Markowitz(1952)首先提出的思想。其次,价值函数凹于收益凸于损失,这表明对损益的灵敏性大于对收益的。这一特征称为损失规避(lossaversion)。最后是非线性概率转换。对小概率加权太重(overweight),而且人们在较高概率水平上对概率差异较敏感。 展望理论解释人们在相同的最终财富水平情形下做出不同的选择,源于该理论的重要特征——架构(framing)或描述效应。在很多实际选择情况下,决策者在怎样考虑问题上也有灵活性。价值函数的非线性特征使心理(mentalaccounting)至关重要,它使个人赌博与财富其他部分具有相分离倾向。 3.2.2模糊规避(ambiguityaversion) 到为止,我们的讨论集中在理解赌博结果已知时人们怎样按客观概率行动。现实中概率客观上很少已知。为了处理这种情况,Savage(1964)了主观期望效用(SEU)框架。Ellsberg(1961)的著名实验指出了人们厌恶主观或模糊不确定性甚于厌恶客观不确定性,这已发现称为“模糊规避”。 三、(略) 四、结论 行为金融学是一个新兴领域,正式始于1980年代。我们讨论过的很多是过去五年里完成的。我们处于什么状况呢?在众多前沿问题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5.1对于显著的异常事实的研究 当DeBondtandThaler(1985)的时,许多学者认为对他们发现的最好解释是这是一个程序错误。自此以后,他们的结论已被不但同情他们观点的而且持另外观点的学者们重复了很多次。此时,我们认为大部分经验事实已被大部分同行所接受。尽管对这些事实的解释仍在争论中。这是进步。如果我们都认为行星围绕太阳运行,我们可以集中理解为什么这样了。 5.2套利限制 二十年前,许多金融经济学家们认为有效市场假说必须正确,因为套利的力量。现在我们懂得这是一种天真的观点,而且套利限制容许大量的误价。现在也大都懂得缺乏有利可图的投资策略,因为有风险和成本,不仅仅是指缺乏误价。价格可以是非常错误的而不产生获利机会。 5.3理解有限理性 主要感谢认知心家如DanielKahneman和AmosTversky的工作,现在我们有一长串稳健的实证发现将人类实际形成预期和决策的方式进行分类。在记下这些过程的正式模型中,展望理论最有名,也取得了进展。经济学家们从前认为行为或是理性的或是不可能形式化。现在我们知道有限理性模型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比纯理性模型更精确地描述了行为。 5.4行为学的构建 在过去几年里,金融市场中人不完全理性的理论建模工作有所突破,这些论文或通过信仰形成过程或通过决策过程放松了完全理性假设。像上面讨论过的心家工作,这些论文是重要的存在性证明,表明体现人类行为的显著方面,同时紧凑地考虑资产定价是可能的。 5.5投资者行为 现在我们已开始一项重要的工作,试图提供证明和理解投资者,不但业余的投资者而且职业投资者,怎样做出他们的资产组合选择。直到最近,这项明显缺少全体金融家们的参与,或许因为构建资产定价的错误信仰不需知道经济体中人的行为情况。 这是在短时期内取得的成就,但是我们仍然更靠近研究议事日程的开始而非结束。我们知道要冒足够的预测风险才能了解到该领域的未来进展大部分是不可预测的。虽然这样,我们还是忍不住冒险对下一步的可能进展提出少量意见。 首先,我们已过的大部分工作范围很窄。模型明显捕捉了投资者信仰,或他们的偏好,或套利限制的一些特征,而不是捕捉了三者全部。这一评论可以运用于经济学大部分研究,而且暗含研究者也是有限理性的事实,然而,随着不断进步,我们希望理论家们开始将它们更多体现并运用进他们的模型中。 一个例子或许可以理解这一点。实证反复发现资产定价异常现象在小型和中型股票上比大型股票上表现更显著。这好像可能是这一发现反映了套利限制:交易较小股票的成本较高而且低流动性使许多潜在套利者失去兴趣。这一观察是明显的,但仍没有构建为正式的模型。我们希望在套利限制与认知偏误之间的研究成为今后几年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其次,对某些经验事实明显有竞争性的行为解释。某些批评家认为这是该领域的一个弱点。已总结的一长串认知偏差,有时确实为行为建模者解释时提供了许多自由度。我们承认有众多自由度,但注意理性建模者从中也有许多选择权。像Arrow(1986)具有说服力的讨论,理性本身不产生许多预测。预测来自于从属的假设。 比较另外的理论,行为的或理性的,真正仅有一种:用经验检验。简言之一是寻找理论取得新奇预测,例如,Lee,Shleifer,andThaler(1991)检验了他们模型预测:小公司回报与封闭式基金贴现相关,而Hong,LimandStein(2000)检验了HongandStein(1999)模型的含义:赶大势(momentum)在交易不频繁交易者之间的股票表现较强。.另一种检验是,寻找人按模型要求的方式实际行动的证据。Odean(1998)和GenesoveandMayer(2000)用实际市场行为研究出售效应(dispositioneffect)可归入这一类。Bloomfieldet.al(2000)对Bareris,Shleifer,andVishny(1998)的行为理论给出了实证检验。当然,这样的检验从未是无懈可击的,但我们应怀疑建立在无实证地事实证明行为之上的理论。因为行为理论要求建立在行为的真实假设之上,我们希望行为金融学研究者继续对他们的假设给出仔细的实证检验,我们相同的希冀理性理论研究者。 我们对经济模型假设的直接检验的练习结果有两个预测。首先,我们发现我们理论大部分,不但理性的而且行为的,都错了。其次,我们产生更好的理论。 金融学毕业论文:浅谈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摘要]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对金融本科学生金融相关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的一种检验,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总考核。论文选题是论文的基础步骤,直接关系到毕业论文的质量好坏。本文在详细分析当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金融本科学生论文选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对金融学生所学金融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全面考核,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中,毕业论文作为实践教学和教学效果的重要内容,成为评估中的关键性指标。毕业论文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选题是否恰当,决定着论文的成败和质量。但在实际教学中,金融学本科生在毕业论文选题时往往不知如何着手,或者由于选题不当导致论文不能如期完成或质量低下,因此探讨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十分必要。 一、当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 选题即选择研究课题,是确认研究对象和准备学位论文的前提性和关键性步骤,无论进行任何一项研究,都必须首先确定所要研究的问题。选题如同导演选材,正确的选题在很大程度决定着论文的成败与否,因此我们必须慎重对待题目的选择,题目选对了,目标找准了,论文就成功一半了。许多本科毕业论文之所以质量不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选题不当。当前,金融学本科学位论文的选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选题随意性强 在实际教学中,一方面不少老师存在“重研究生论文,轻本科论文”的思想,对本科论文的指导欠认真,指导次数少,与学生交流少,对学生的选题不重视,往往是让学生自行选题,而没有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或者是拟定的参考选题多年不变,早已失去选择价值;另一方面,本科学生“重工作,轻论文”,整天忙于应聘、实习、考研,认为自己的学业已经完成,毕业论文只是走过场,因此论文选题很随意,欠缺思考,只为应付了事。本科论文的开题报告本应是学生初步确定选题和教师对之提出建议的关键环节,但在教学中,存在不少学生迟迟不交开题报告甚至论文完成才填写开题报告的情况,论文开题流于形式。 (二)选择“大而泛”的宏观性课题,导致写作中难驾驭 宏观性研究的往往是一领域,一个方向性的问题,根据金融本科生的学识水平和对本科毕业论文篇幅的要求,本科生缺乏研究这样的选题所必需的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不仅收集材料存在困难,而且写出来的东西往往缺乏深度。如“关于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选择”、“论金融风险和监管”、“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探讨”等,就属于太宏观、太大的题目,货币政策目标包括最终目标、中介目标、近期目标,涉及财政政策、利率、货币政策等等问题;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作风险等等;商业银行业务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表外业务等。就每个具体问题就是一篇文章,所以最好就其中一个问题写作,如: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是以利率还是以货币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 (三)不注意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选择已经过时淘汰的题目?? 论文选题应注重研究课题的实用价值和理论价值,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当前,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正处于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之中,金融体系不断变革,许多新政策、新机构、新工具不断出现,应该说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学生提供了广阔的论文选题空间。但一些学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动态和金融改革创新的动向,对新事物视而不见,在毕业选题时,查找的资料过于陈旧,如2006年还有学生选择“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引进外资银行,提高银行竞争”等早已过时的题目,这反映出学生没有关注外面世界的变化,抄袭几年前的文章。 (四)选题过于平淡,缺乏创新 学术论文讲究原创性,人云亦云,乃论文之大忌。当然,对于本科论文过于强调原创性不太现实,要想一整篇文章都有创新是不可能的,但论文中应有自己独到的东西,否则这种选题没有意义。有些金融学生论文选题缺乏前沿性、挑战性,无新意,如“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对策”、“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途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防范”、“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等,这些问题已经研究了多年,有关论文已很多,当然这些选题并不是不能再写,而是应从全新的角度或使用新方法去探讨和挖掘,否则简单的重复没有意义。 (五)选题不切合实际,提出一些空而高的口号 有些学生在选题中不切合实际,盲目求“新”。如“国有商业银行跨国经营问题”、“组建跨行业战略联盟”、“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战略”等。商业银行国际化无疑是方向,但目前乃至长期不能实现,因为银行国际化的前提是企业国际化,企业实现跨国经营。目前全球500强,几乎都是跨国性的,进入我国的就有300家,所以外资银行纷纷登陆中国占领市场。而我国规模大、跨国性企业不多,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所以银行谈何跨出国门走向世界呢?在我国金融期货的推出一直审慎,尚在试点中,探讨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战略不符合我国实际。 二、对金融本科学生选题的几点建议 金融本科论文选题是教师和学生互动的教学实践过程,上述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解决,基于前文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教师和学生应重视本科论文的写作 本科毕业论文虽然属于学术论文,但撰写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的一个步骤,不仅是为了传播学术信息,推进学科的发展,更重要的目的还在于梳理、总结学习成果,反映学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其他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教师和学生都应予以充分的重视。 (二)重视论文开题环节,提倡集体指导选题 建议在本科论文选题之前,由专业教师就选题的原则和应注意的问题给学生作专题指导,并就开题报告的规范书写、论文写作规范等问题给学生作统一讲解,改变过去单个教师“一对多”指导模式,实行集体指导、集中指导,教师组(教研室)共同协商研究本科论文的指导问题,避免由于教师个体的研究水平的局限而降低学生论文选题质量。 (三)提高学生获得学术研究信息的水平,指导学生多方位收集资料,为选题打好基础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各种新政策、新举措层出不穷,而金融学生选题陈旧反映出学生对新信息的掌握较欠缺。因此建议:一是教师应指导学生如何通过网络系统、报刊杂志等渠道收集、整理最新金融信息,关注学术研究发展信息;二是鼓励金融学生参加教师的研究课题、各种学术研讨会;三是经常性地要求学生就新的金融政策展开讨论、思考。 (四)选题中注意的方面 1、注意学术价值和社会实用的结合 学术价值是选题的着眼点,学位论文应“为时而著,为事而作”,金融学是应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金融学研究应讲求应用性,即具有社会实用价值。当前,我国金融领域中新问题层出不穷,论文选题应结合我国转轨经济的特点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现实,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选择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研究,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探求真理。 2、注意量力而行 金融本科学生应从自身学识水平和知识结构的实际出发,选择熟悉并感兴趣、有获取资料的条件,并估计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论文题目。 (1)论文选题“宜小不宜大,宜专不应泛”,可小题大做,勿大题小做。选题过大,会面面俱到,不着边际,什么问题都谈到,什么问题也说不清楚,难以将论题说深说透。选题过窄过小,发挥的空间很小,取得突破性成果十分困难。金融学生要根据自己的科研能力选择大小适中,难易适中的题目。在实际中,有些选题很好,但受知识、水平、资料有限,难以完成,最好放弃,不要好高骛远。 (2)所选题目要有一定数量与质量水平的文献资料作为研究基础。论文的选题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通过前人文献资料的掌握,可以了解所选题目应涉及的内容、历史和现状,这样才能找到选题的新视角。因此,拥有大量翔实、丰富的文献资料有利于高质量金融论文的写作。 3、注意选择自己熟悉及兴趣的问题 论文选题应从自己的专长和兴趣人手确定选题。熟悉的问题一般就是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或实践中有深切的感受,不断的专业学习和一贯的信息收集使其准备了厚实的理论基础,有利于进行深入研究,提高升华的认识,较容易写得深入、写出创新点。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感兴趣才会深入思考,才能深入钻研下去,才能形成自己一定的独到见解,可望成为一篇较高质量的论文。 金融学毕业论文: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特征分析 摘 要:以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金融学专业为例,通过对该学院的金融学专业2011――2014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进行统计分析,试图通过毕业生的就业率、就业岗位、就业流向和就业与专业设置相互影响等方面对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特征做初步的分析。 关键词: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特征 我国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是中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重庆市独立学院有7所,在校生约9.67万人,占普通高校约17% 。金融学专业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应用经济学科,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国内金融市场发展迅速,熟悉金融业务的应用型人才需求明显。但近年,金融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明显低于某些工程学类的毕业生,引人深思。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以下简称派斯学院)是依托重庆工商大学组建的独立学院,现在校生9千余人,其中金融学专业本科生1253人。本文以派斯学院金融学专业为例,通过对该学院金融学专业2011――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体现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特征。 一、就业率相对较高 该学院金融专业以培养应用型金融人才为目标,要求学生具备金融基础知识,并精通和熟练各大金融机构一线岗位技能,由学生转变为职业人。根据重庆市市教委当年5月底公布的数据,派斯学院金融专业的一次性就业率高于重庆市平均就业率,2011年――2014年,分别高出6.9%、-0.81%、22.63%、2.5%。 较高的就业率与派斯学院培养理念和课程体系分不开。该学院注重基础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培养。例如,在大一学生刚进入校园时,校方就有意识的灌输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多方面扩大就业途径,所以学生在大二时就能通过各种途径拓展自己的能力素质,如利用寒暑假到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实习,增强自己的实践能力。并努力考取各种相关证书,如银行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保险从业资格证等金融专业相关证书。 二、就业岗位以中小企业应用型岗位为主 从就业岗位流向来看,派斯学院2011――2013届金融学专业的毕业生流向中小型企业和技术岗位的分别为111人、108人、112人,分别占当年毕业生的85.3%、67.5%和73.6%。而这三届毕业生流向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的毕业生人数仅占当年毕业生的1.53%、5.55%和5.26%。明显,该学院金融学专业的毕业生第一次就业的去向以中小型企业应用型岗位为主,而去往机关、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比例小。据调查,这三届的毕业生中,去往中小型企业和技术岗位的同学从事财会、证券与银行柜员等技术性的一线岗位工作。可见,形成“先择业,后就业”的观念,积极寻找就业机会。 三、就业区域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 从就业集中区域来看,派斯学院2011――2013届金融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区域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中小企业,比例达到64.6%、 53.7、67.76%。从就业城市比较,重庆市成为毕业生首选就业地,2011――2013届毕业生在重庆就业比例达到了33%、30.24%、36.84%,这个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城市。在东部发达地区,该学院金融学专业毕业生主要集中去往浙江、江苏、上海等地。 形成上述区域特征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在学院所在地寻找工作机会,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寻找合适的就业岗位更便利,降低了寻找工作的成本;第二,重庆市直辖以来,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对金融学专业毕业生而言有着较多发展空间与机遇。同时,相对于北上广而言,重庆市的外来毕业生相对较少,就业竞争压力相对较小,更适合于带着“非名校、非高学历”标签的独立院校毕业生就业;第三、与生源地有关。选择去东部发达地区浙江、江苏、上海等地就业的毕业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其生源地在该省市。 四、就业形势日趋复杂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派斯学院金融学专业的就业形势日趋复杂。表现为,在该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率总体平稳的形势下,金融学专业的就业率正呈现下降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整体就业形势复杂而严峻。二,金融学专业毕业生的构成变化和用人单位的观念固化冲击独立学院该专业的就业率。三,独立学院自身原因。因此,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的就业工作需要因应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的需求,科学规划,未雨绸缪,切实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2013年底派斯学院提出了新的金融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是针对毕业生以中西部地区尤其是重庆为主要就业目的地来设置的。结合重庆市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和建设以结算为主体的“中国内陆金融中心”的大背景,派斯学院提出实行“三轨合一”的特色金融人才培养模式。这种人才培养模式为了适应当前就业市场的需要而为独立学院金融学专业的学生量身订造的,使得他们能够相对灵活的应对职业发展要求,增加就业途径。 虽然在就业市场上有非常多的因素影响着独立学院学生的求职成功,但是派斯学院金融学专业的毕业生能够扬长避短,找准自己的定位,能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较为顺利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也为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金融学毕业论文:论金融学毕业实习与大学生创业竞赛的融合 摘要:我国金融学本科院校毕业实习这一教学环节的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文章从当前我国部分金融学专业已开设的金融学毕业实习的现状出发,分析当前普遍存有的问题,建议学校可以将毕业实习同大学生创业竞赛相结合,积极促进学生与真实工作环境的融合。 关键词:金融学;毕业实习;创业;竞赛 中图分类号:G642;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5-0150-02 当前金融学本科院校在安排学生的毕业实习时普遍有一种感受:安排学生在校内实习就像是聚会,而安排到校外则像是出去旅游;集中实习成本较高,而分散实习则收效一般,且不便于控制管理。导致该类问题出现的原因来自于各个层面,比如学校、实习单位以及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等,但究其根本原因则在于学生没有真正认识到实习对于自身素质完善的重要性,也没有体会到学校在安排实习时所付出的人财物等巨大成本,他们更没有真正参与到实习活动中的兴趣和动力。所以,如何让金融类准毕业生的毕业实习环节高质量完成,还要从学生这一内因出发,文章将对此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我国金融学毕业实习现状分析 1.现状分析。当前我国国内大部分金融学专业本科院校,都设置有毕业实习这一环节,其目的就在于让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使得学生验证、巩固在校所学的银行、证券或保险理论知识,加深对所学内容的理解,与此同时,还可以进一步了解社会对本专业的需求,增强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例如,南京审计学院的金融专业规定,毕业实习在原则上由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完成银行、证券或者保险某一金融领域的实习;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为让金融学专业学生尽早明确自己的毕业论文调研方向,而设置的为期一个月左右的毕业实习,等等。通过毕业实习这一环节,学生们可以了解到实际的、具体的银行、证券或保险业务,感受金融业氛围,为即将走向工作岗位做好业务上和心理上的准备;还可以将课堂上学到的知识与实际业务结合起来,使学生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最后,通过毕业实习还可以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其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存有的问题。这些毕业实习的目的都是为了促使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尽早熟悉工作岗位对人才的要求标准,帮助学生尽快实现角色转变。但是在金融学专业毕业实习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有以下问题: 第一,实习单位不正规。由于当前就业形势所迫,部分分散实习学生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往往是一些不太正规的中小企业,大学生们往往容易忽视在毕业实习过程中对自我权益的维护,导致很多企业在用人后不按照先前口头商议的约定来支付实习生应得的报酬,侵害学生的权益。 第二,实习内容不对口。当前,金融学实习生往往较难找到与自己所学专业完全一致的实习岗位,再加上我国金融机构数量有限,并且大多数金融机构比如银行等,由于本身行业特性的限制,一般不会安排实习生进入优秀部门实习。在这种情况下,实习生就无法接触到金融机构中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优秀业务,毕业实习也就往往流于形式,无益于促进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 第三,目前国内院校金融学专业毕业实习一般都安排为4周至6周左右,较短的实习时间会导致实习单位不会或很少安排实习生的上岗技能辅导或培训。这样,就会出现学生刚刚接触实际业务不久而实习就要结束的尴尬局面,从而也就导致了学生较难从实习中真正获得对日后工作生涯有帮助这一结果的出现。由此看出,开设金融学专业的院校亟待寻找一种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 二、我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现状分析 创业计划,是一无所有的创业者就某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或者服务向风险投资家游说以取得风险投资的可行性商业报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大学生的专业知识比赛,它也不是单纯的、个人的、集中在某一个专业的学生竞赛,而是一种以实际技术为背景,跨学科的优势互补的团队之间的综合较量。创业计划竞赛的发展源于美国高校,以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等为典型代表,在这些商业计划竞赛的运作下,诞生了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例如雅虎(Yahoo)、网景(Netscape)等公司。在国外高校商业竞赛发展的浪潮下,我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也蓬勃发展。现开展的大学生创业竞赛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杭州市“赛伯乐杯”创业大赛、“赛扶”国际大学生企业家联盟比赛等。这些创业计划竞赛大多是在政府或相关部门支持下将具有发展潜力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吸纳到当地创建公司,在公司初创期提供许多优惠政策进行扶持,帮助公司实现正常运营,同时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三、金融学毕业实习与大学生创业竞赛融合的可行性分析 金融学毕业实习可以同大学生创业竞赛相融合。这种融合并不是“一刀切”,并非要完全抛弃原本的集中或分散的实习方式,这种融合是一种实习方式多元化的尝试,是体现实习灵活性并使得这一教学环节的价值得以充分发挥的改革。以某大学一名金融学专业学生为例来说明融合后的毕业实习模式的安排:在大一阶段的专业导论课上,老师向学生介绍了他们将要在以后四年中参加的认知实习、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习的性质和形式,同时也告知学生,由于毕业实习的特殊性,学生可以自愿选择以参加创业计划竞赛的方式来获取相应的毕业实习学分。这名金融学专业学生在大三学年的第一学期参加了“挑战杯”创业大赛,那么他可将其参赛证明等文件递交学校,证明已参加社会实践这一教学环节,从而该学生可以在原本设置的毕业实习期间内筹划找工作、准备毕业论文或者创业的相关事宜。而如果这名学生没有参加比赛,那还可以按照先前的规定,在大四阶段完成分散或集中毕业实习。这种融合后的新模式对学生、院校以及社会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①学生的专业知识将重新熔炼;②学生的综合素质会得到提升;③院校更易于控制和管理毕业实习。 尽管将毕业实习同大学生创业竞赛结合后还会存有一些问题,比如如何区分和筛选出哪些是适合学生参加并能发挥毕业实习功效的竞赛;创业竞赛虽然可以帮助学生了解商业运营,但是学生还是处于一种竞赛氛围下,与真实的创业环境等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另外,学生从什么时间参加创业竞赛以及参与多长时间都还有待商讨。但是,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可以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美国高校等成功模式,借鉴“赛扶”的运作模式等来逐步引导金融学毕业实习同大学生创业竞赛的逐步结合。 作者简介:刘晓静,(1985-),汉,河北邢台人,助教,硕士,现任职于防灾科技学院经济管理系,主要从事金融学相关教学工作。 金融学毕业论文:金融学专业毕业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毕业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提高大学生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文章以湖北工业大学金融学专业为例进行研究,金融学专业毕业实习存在学生缺乏实习积极性、实习单位接受热情不高、毕业实习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做好毕业实习前的准备和动员工作、加强毕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完善毕业实习管理体制。 关键词:金融学 毕业实习 实习模式 实习管理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国际化,行业竞争日益加据。为了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各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从业人员不仅需要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更需要具备实践和创新能力。作为金融人才培养基地的高等院校必须顺应这种需求,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而毕业实习是整个大学期间教学工作中最系统的一次实践,是大学生从课堂走向社会的一次预演,是他们参与实际工作、提高业务技能的一个最为关键的环节,其效果直接影响到学生素质。本文以湖北工业大学金融学专业为例,分析金融学专业毕业实习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提高毕业实习质量的有效途径,以期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业务素质。 一、金融学专业毕业实习存在的主要问题 湖北工业大学金融学专业自1994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以来,一直在探索提高毕业实习效果的实习模式,目前金融学专业毕业实习主要采取校外集中实习、“委托承包”实习、“就业”实习、分散自主实习四种模式。在学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实习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实习师生的共同努力下,使每一届的金融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1.学生缺乏实习积极性 通过对历年毕业生访谈记录看,基本上30%的学生缺乏毕业实习的积极性,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就业形势影响学生实习的积极性。根据人保部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30万人,比2009年的611万多19万人,就业形势非常严峻。面对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很多学生都放弃了毕业实习,把时间投入到找工作中去;另一方面,由于受就业难的影响,金融学学生择业由以前的“专业对口” 演变为多元化,有一部分学生毕业后可能不从事本专业工作。这一部分学生认为既然不从事该专业的工作,就不必去耗费时间实习,这样势必影响一部分学生实习的积极性。 (2)对毕业实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大多数学生对自己本专业的实习能够认真对待,但仍有一部分同学没有充分认识到毕业实习的重要性,认为实习环节可有可无,把实习当成是最后一次长假,没有进行真正的实习,利用弄虚作假的手段来应付教师的检查,例如,做假的实习鉴定、拼凑实习报告、抄袭实习周记。 2.实习接收单位热情不高 毕业实习已经成为每一位学生大学生活的一个重要阶段,但是现有的大学生实习基地在数量上都很难满足大学生的需求,更不要说在类型与实习生的专业和就业取向对口了。很多金融机构如银行不愿意接收大学生实习。其主要原因有:(1)接纳实习单位要抽出骨干力量来指导,给单位增加了任务,带来了麻烦;(2)有的实习可能要影响实习单位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增加工作的成本;(3)学校对实习单位不可能有很多的支援和帮助,单位和职工只是尽了义务,而无任何实惠可得。据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组对106家用人单位的调查,愿意接受大学生实习的占48%,不太愿意的占52%。 虽然湖北工业大学金融学专业在武汉、荆州、洪湖等地有实习基地,但每个基地由于规模的限制一般只能接受8名学生实习,导致许多学生不能在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技能方面的实习,而转向其他单位,。一些金融单位虽然接收了毕业生进行实习,但实习的金融单位主要依靠单个教师的个人关系进行联系和维持,学校没有进行资金和荣誉的投入,造成实习单位员工指导学生的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金融业务(特别是银行业务) 对安全性、精准性方面要求很高,所以业务人员不会对实习生进行实际操作的培训,更不会放手让实习生独立去操作一项业务,实习生更多的是承担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比如引导客户填写表格或单据。这些实习内容与平常所学知识关联度不强,不能体现金融专业的特色,与学生的心理预期相差甚远,学生产生失望的情绪,难以达到理想的实习效果。 3.毕业实习管理体制不完善 毕业实习应该是一种对用人单位和实习生都有收益的人力资源制度安排。它不是基于人际关系的经验性、个体随机行为,不是学校和企业之间一种简单的“对口实习”任务,而是涉及政府、学校、用人单位、大学生的一种规范、系统的常规化制度行为。但就目前湖北工业大学金融学学生毕业实习管理体制而言,存在不少问题,不能满足大学生素质提高和技能培养的需求,影响了毕业实习的效果。主要表现在: (1)实习时间选择不当,实习期间过短 金融学专业毕业实习一般都在大四第二学期开学后的第四周开始,这个时期学生面临毕业论文撰写、找工作或研究生考试面试的压力,虽然有的学生认识到毕业实习的重要性,但没有心思参加;有的学生选择参加实习,但在实习期间精力不集中,在实习期间频繁请假,学生奔波于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既不能提高学生的能力,又给实习单位留下了不良的印象。 一般学校统一毕业实习期间为四周,时间过短。实习单位认为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学生是无法全面、熟练地掌握业务的,认为学生实习仅仅是走走形式,做做样子,所以不重视学生实习,对学生不会严格要求,尽心指导。 (2)缺乏完善的毕业实习考核机制,成绩不能体现实际实习情况 虽然在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中对师生在实习期间应履行的职责都做了规定,如要求“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凡无故不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规定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这些规定流于形式、没有具体的、量化的指标,对学生没有约束力。目前对毕业实习的考核首要标准是实习鉴定表是否有实习单位的公章和学生所提交的实习报告,对学生形成综合成绩,而对学生的日常实习表现没有体现在实习成绩中,这样给一些根本没有参加实习的学生提供了造假的可能。有的学生随便找个单位盖上公章、拼凑实习报告,最后形成一种不公平的现象:造假学生比那些踏踏实实实习的学生的成绩高。 二、提高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实习质量的措施 毕业实习在高等教学中占有重要位置,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手段,是促使知识向能力、素质转化的有效途径。要提高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实习质量需采取以下措施。 1.做好毕业实习前的准备和动员工作 毕业实习前的准备和动员工作是毕业实习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各教学系应充分向学生介绍实习单位的性质及实习岗位对学生的要求,以便使学生做到心中有数,缩短学生对工作岗位的距离感,降低学生对实习的恐惧感;签订协议书,实习前学校要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书,明确实习单位、学校、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发放实纲、实习计划和日程安排;对学生进行分组,并选出或指定负责人,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管理与协调、沟通的责任,定期与不定期地向负责实习的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召开由院(系)主要领导参加的实习动员会,对学生进行动员,向学生宣布实习纪律、要求以及成绩的考核标准和办法,条件允许时,也可请实习单位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动员会,从思想上、组织上和业务上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 2.加强毕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加大对毕业实习基地经费的投入 由于毕业实习基地一般都是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因此学校要加大经费投入,减轻实习单位的负担,提高实习单位接受学生实习的积极性。目前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都是无偿提供业务指导,可以由学校设立优秀实习指导奖金,对实习单位出色的指导人员进行奖励,提高他们指导业务的热情。 三、重视与毕业实习基地的联系 目前,学院和毕业实习基地的联系基本处于平时不闻不问,临时突击公关的现状,每年等到学生实习之前才和实习单位联络,这样学院和实习基地之间缺乏交流,关系很疏远。学院应和实习基地建立一定的联系机制,并与实习基地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加强交流合作。如学校可以考虑定期召开实习基地联谊会,组织实习基地负责人座谈,听取他们对实习基地建设的意见。学校还可以和实习基地进行密切的双向合作,利用学校拥有的科研、技术优势为实习单位提供相应服务,为实习单位培训干部和业务骨干,促进实习基地的发展。学院可以考虑聘请实习单位的专家担任学校的兼职教授,为学生做学术报告,参加学生论文答辩,不断巩固双方的合作基础。 3.完善毕业实习管理体制 (1)调整毕业实习时间 以往金融学毕业实习一般都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开学后第四周进行,时间约1个月。考虑到学生这一阶段面临撰写毕业论文、就业、研究生面试等问题,学校应考虑适当调整毕业实习时间。学校可以将毕业实习安排在第三学年结束后的暑期进行,原因有三:其一,根据和学生的交流,每年暑假不少学生想找单位实习,但很少有学生如愿,如果学校安排学生在暑假进行集中实习,可以满足学生的愿望;其二,在实习的过程中,学生会发现在专业知识、动手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这样学生还有一年的时间进行充实和提高,学生在大四学年的学习目的会非常明确,学习的主动性会大大增强;其三,可较好地解决与找工作、毕业论文设计间冲突的问题,保证充足的实习时间和较高的实习效果。 (2)建立健全毕业实习考核机制 目前学生毕业实习考核主要由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意见两部分构成。对集中实习的学生来说有考核的依据,但是缺乏量化的指标,考核的随意性、主观性强,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应建立毕业实习考核的量化指标,保证考核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对自主实习的学生来说,应加强对过程的考核,要求其提供实习单位的地址、联系人等情况,随时对他们的实习情况进行抽查;和实习单位进行座谈,了解学生的实习表现;要求学生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每天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等。 基金项目:湖北工业大学教务处教研项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金融学专业毕业实习的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0920。
计算机金融管理体制运用:计算机金融管理体制运用 一、现阶段我国金融管理体制的运行状况 我国金融管理由于受到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管理体制无法建立。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才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管理体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才逐步走向成熟,适应了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1.我国金融管理的模式逐步明确。 我国金融管理的初期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主要负责我国金融管理体制的主体,而各级的政府部门担任金融管理的部分职责。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暴露出来,因此,为了转变金融管理的模式,应该将管理的模式明确,有关部门应该出台有关财政工作的新模式。 2.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金融管理体制经历了重要的变革时期。 旧的金融管理体制由于在管理主体上划分不明,使得我国金融管理改革的重点落在了明确管理主体的职责和权限。目前我国金融管理的主体有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三个部分。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经济发展宏观调控的主体,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负责我国的货币金融流通,货币政策以及监管其他的商业银行,被称为“银行中的银行”。证监会负责监督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保监会负责保险行业的发展。这样就使得我国金融管理的各个行业和各个环节都有了明确的管理主体,有了明晰的职权划分,这样才有利于我国经济市场健康的运行。 3.金融管理的过程中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观念的不断深入,我国金融管理行业的法律数量也在不断的递增,比较具有代表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监督管理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我国金融行业的管理奠定了法制基础。现阶段我国金融管理体系已经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是,金融管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动态的工程,很多情况都是不可预测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和完善。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金融管理体制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 二、目前我国金融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金融管理体制中的各种问题暴露无遗,最为严重的是没有灵活的预警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金融管理体制对防风险的意识不足。 金融风险主要涉及到了资金运转的风险、理财的风险和监管的风险,而具备风险意识是现代金融管理的重要管理理念,我国金融管理机构虽然还重视设置行业准入制度,但是对行业所属单位的风险监管力度不够。比如,中国人民银行对新加入银行个体进行资格的审批,主要考虑商业银行的盈利性,而对商业银行控风险能力和运行机制缺乏考核。由于我国金融管理风险意识不足,导致金融危机初期银行没有做好对经济形势发展的预测,最终让我国消费指数持续上升,导致通货膨胀。 2.我国现有的金融管理机制反映不够灵活,能力有限。 在金融管理部门对重要的规章制度修改的时候,必须要按照一套完整的程序进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银监会作为我国金融管理的主要主体,在制定或者修改某些政策时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有些重要的事项甚至要通过国务院的研究。再加上我国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业缺乏与上级地区金融管理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使得金融管理机制的信息反映不及时,不够健全。在遇到突发性的金融危机的时候,迟迟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这样势必会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在世界经济千变万化的大潮下,灵活有效的金融管理体制会为国家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提供有力的保障。 3.我国金融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管理机构,它主要负责对金融机构的发展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但是,由于职能有限,中国人民银行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往往是联合了银监会等其他的部门进行监督。而且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的部门设置过多,导致很多交叉性的权利长期存在,这给我国金融管理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我国金融机构监管体系的不完善是金融管理体系中的主要问题,金融行业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金融监管的不完善会让金融机构的管理失去约束性,从而从制度化走形自由发展的方向。完善有效的金融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除了要提高我国监管部门的工作水平外,还要明确划分监管部门的职权,以及强有力的技术作为保障。计算机的发展已经成为未来我国金融管理的技术保障。 三、运用计算机防范和减少金融危机 计算机的出现和发展是时代进步的主要标志,也是信息时代的主要特征,它已经成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我国金融管理中利用计算力防控金融风险,无疑是未来金融管理在信息时代的最佳选择,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案例,利用计算机建立防范金融风险的机制。 1.运用计算机可以及时地了解世界经济环境。 利用计算机可以建立起经济发展的动态数据库,对定期范围内的国内外经济发展数据进行总结和分析,这样就可以直观地了解到世界范围内经济发展的态势,对可能存在金融风险也可以进行较为准确的判断。当前普遍使用的计算机系统是webservice技术,它可以完成对经济环境的监测。 2.利用计算机可以防范金融风险并且有效地防范金融机构运行过程中的风险。 我国的金融机构在运行的过程中普遍存在运行的风险,其中主要存在于银行业。我国的银行全部由银联作为机构的枢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覆盖较广的网络体系,在银行网络运行的过程中,客户可以通过计算机实现查询、转账汇款以及支付等一系列活动。但是,银行网络在运行的过程中,很有可能由于外部或者系统内部的网络问题而导致银行网络系统的瘫痪,从而影响银行的正常运转。但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可以弥补这一缺陷。比如,国外的很多银行尝试运用SOA(service-orientedarchitecture)技术来维护银行网络的正常运作。 3.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金融管理信息沟通和快速处理金融管理问题的机制。 很多经济学家认为我国金融管理体制在未来改革的方向主要是设立独立于政府与行业协会的专门性的金融管理机构,这种管理机构将会行使以前所有金融管理主体的权利。这就需要建立一种全新的金融管理信息沟通体制以及处理问题的机制。运用计算机可以将全国范围的金融机构纳入专门化的网络之中,管理机构可以随时掌握信息沟通与问题的反馈处理,这样既可以有效地协调各种防御力量,还可以预防金融危机给我国金融管理体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作者:陈琳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计算机金融管理体制运用:计算机应用对金融管理的创新 摘要: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我国信息技术得到了迅猛发展,其中计算机个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日益成熟,由计算机和网络通讯技术衍生而来的高新技术产品也在金融领域得到广泛推广与发展。高新技术产品日渐取代传统的金融行业的业务管理方式,成为当前金融行业行业开展诸种活动的主要工具。这种技术工具引入,不仅使得我国金融行业在业务处理速度和信息传递速度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而且金融行业的营业成本投入也有了明显的减低。所以,计算机技术在金融行业的运用有效地突破了传统金融行业发展的局限性,拓展了其发展的空间,推动了金融行业的高速发展。在本文中我通过对现阶段金融管理的现状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使用计算机进行金融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计算机应用;金融管理;创新 一、现阶段金融管理存在的问题 1.金融管理体系缺乏风险意识。金融行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存在潜在的风险。金融行业的潜在风险主要包括资金运转风险、理财风险、监督管理风险等,无论是经营何种企业,在其经营的过程中都蕴含着风险,换句话来说,金融行业经营意味着风险经营。因此,在现代金融行业管理过程中,金融行业需要具备敏锐的风险意识,重视行业所存在风险。但是在现阶段我国金融行业风险意识薄弱,尤其是金融行业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风险缺失情况。比如在金融行业运用计算机技术来扩展业务通讯的时候,常常会在顾客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隐含,一些顾客在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业务交流的时候,往往会发现自己的信息被盗取,由此遭遇电信诈骗。这主要是因为在金融管理方面,信息技术的运用一般是由非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的,而非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信息安全意识和技术知识意识,这就使得在计算机运用在初始阶段就存在安全隐患。 2.现阶段金融管理机制反应能力有待提高。众所周知,按照正常的金融管理程序,我国现有的金融管理部门,例如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等在制定一些金融管理应用制度或者金融政策的时候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报,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之后才能进行实施。但是在当前的金融管理中,由于管理系统不健全,我国金融行业与上级部门尤其是中央管理机构的纵向联系缺乏顺通的通道,这就导致金融行业在制定管理制度的时候无法准确、及时地把握上级要求,从而出现方向性错误;一些上级部门由于无法准确掌握金融市场运营情况,无法准确把握金融行业所上报的信息,不能及时地做出信息反馈,这就使得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常常缺乏现实基础。正是由于金融管理机制的缺乏,金融风险大量出现,最终导致金融企业在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中丧失竞争优势。 3.金融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从当前的金融管理机制现状来看,我国金融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监管体系的不完善,由于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使得监管部门金融市场运营缺乏必要的制度束缚,在自由发展的情境下导致金融行业发展走向极端。市场由于其自身发展的滞后性和自由性,需要政府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一旦调控发生缺失,那么市场将面临崩塌的局面,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将首先受到市场崩溃的冲击,金融企业将出现大量破产。在我国由于金融管理机构尤其是中国人民银行一能多职情况的存在,没有多余的精力来独立对金融行业进行监管,这就需要联合其他部门对金融行业进行“大规模”的监管,但是在这种监管体制下,监管体系中内设机构过多,权利交叉,严重阻碍了监管机构权利的顺利运作,最终导致监管不到位。 二、计算机技术在金融管理创新中的运用 1.运用计算机技术创新金融产品。金融创新从其实质上来看其实就是将现存在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组,这里的金融要素包括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金融业务、融资方式等以及金融机构和市场组织,通过对这些要素的重组和变革可以革新金融发展扬长避短,促进金融发展。金融创新并不是随意出现的,而是在我国金融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出现的,它是伴随着我国金融的发展而发展的,融入金融发展的全过程。在信息技术时代,金融行业的不仅要利用传统的经营方式来维护自己的经营基础,更要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尤其是计算机技术来提高自己的发展能力。利用计算机技术来创新金融管理主要是建立起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优秀的网络体系,在技术和网络的推动下创造出新的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业务品种和业务工具。通过业务品种和业务工具的创新,一方面不仅可以大大降低金融行业在建设前期的投资,节约成本,还可以扩宽金融交往渠道,扩大金融发展市场,提高金融行业的各项收益,从而提高经营效益;另一方面,还可以实现金融电子化,这样不仅可以突破传统金融交易的时间和空间,扩展交易途径,还可以在提高金融数据的提取效率,实现一点对多面的综合管理。 2.运用计算机监管经济环境。正如上文所提及的,当前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金融监管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我国金融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信息滞后情况。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利用计算机建立起现代金融系统。现代金融系统是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结合在一起建立起一个系统化的金融服务系统。利用这种系统我们不仅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通讯及时地记录金融发展态势,以数据化的形式来展现其发展情况,并以所搜集的数据来建立一个经济数据模型,这样通过对模型数据的实时更新,可以对金融发展进行有效监测。通过这种金融服务体系的体系的建立除了有效监控金融发展态势之外,还可以根据已监控到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从而形成反应迅速的联动机制,以此实现金融管理的目的。 3.运用计算机技术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对我国当前金融机构体系的观察、分析来看,我国的金融机构主要还是以银行为主的,利用各银行之间的相互联系,如转账、业务查询、支付等活动来建立起一个以银联机构为中心的的网络系统。但是在这个系统运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外部环境的变化或者是内部运营超负荷等情况的影响而使得真个系统内部出现瘫痪,从而对整个系统运营带来不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利用面向服务的分布式体系结构技术像计算机SOA等来将不同平台上的不同应用功能将不同软件有效地整合在一起,建立起一个内存营运大,部件完整的系统。通过这种整合部件模块化的方式可以满足不同顾客的不同需求,在金融管理运营中实现技术的灵活性。 4.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金融管理反映机制。当前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仍是与政府机构结合在一起的,但是随着信息技术和我国金融行业的迅猛发展,金融管理机构将会从政府有关机构中独立出来,独立行使其所拥有的各项权利。针对这一情况,金融创新可以利用计算机来将全国的金融机构纳入到一个完整的网络体系之中,对这些金融机构的各项信息进行优化整合,形成一个专门化的网络综合体。这一体体系呈现出开放性的状态,任何金融企业都有权对网络体系中的信息进行访问,在访问的过程中可以就自己的发展情况进行及时上报,与有关的企业进行沟通交流,从而对金融发展将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预见,以此提高金融管理反映能力,为我国金融的发展树立起一个安全的环境。总之,在进行金融管理创新的时候,需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优势,对金融发展中的风险、管理反应能力薄弱、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情况进行弥补,从而为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提高我国金融行业的风险应对能力,从而在新一轮的金融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提高我国金融行业的竞争实力。 作者:宁宇 单位: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计算机金融管理体制运用:探求计算机技术对金融管理的作用 一、计算机技术在金融管理创新中的运用 1.运用计算机技术创造新的业务品种和业务工具 金融创新就是将各种金融要素进行新的组合,对金融工具、产品、业务、服务、融资方式以及金融机构和市场组织进行一系列的重组和变革。金融创新伴随着金融发展的全历程,在现代信息社会里,金融行业可以借助计算机以及以计算机为优秀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不断创造出新的业务品种和业务工具,这样一方面可以多渠道的拓展银行的利润来源,增加资产收益,扩大收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金融业务和品种的创新可以实现金融电子化,由于计算机强大的数据储存处理功能以及可以突破时空限制的优点,这也会给金融管理带来极大的便利,不但可以便捷的调取、使用、统计数据,还可以进行远程一点对多面的综合管理。 2.运用计算机技术监测经济环境为金融管理提供依据 现代金融系统是融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为一体综合性金融信息服务系统,所以我们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起一个反应经济发展情况的动态发展数据库系统和经济发展统计模型,这样就将一定周期内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数据进行收集、录入、分析,并进行监测。由于计算机技术可以互联各金融机构的功能,不但可以及时监控个金融机构的发展情况,及时掌握资料,还可以将制定的政策和建议措施及时的反馈给相对应的金融机构,从而形成反应快速的联动机制,实现金融管理的目的。 3.运用计算机技术有效防范金融机构运行过程中的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主要还是以银行为主,银行之间转账、查询、支付等活动是通过银联机构为枢纽建立的网络系统进行的。在这个网络的运行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因为运行负荷超载或是外部的侵害导致的系统内部瘫痪,从而影响正常的运转,给金融管理带来了不变。现在我们可以利用计算机SOA这种面向服务的分布式体系结构技术,将异构平台上应用程序的不同功能部件整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新的系统,通过计算机松藕合的特性,可以按照模块化方式来添加或更新服务,以解决新服务需求。这样就可以在原有系统发生瘫痪故障的时候,提供不同的服务渠道,这种技术的应用给金融管理带来极大的灵活性。 4.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金融管理信息沟通和处理反应机制 金融管理体制在今后将会是独立于政府机构和行业协会的专门性管理机构,独立行使所有类型的金融管理权,而实现这一改革正是基于计算机技术的运用。利用计算机技术,我们可以将全国的金融机构按照顺序添加到专门化的网络之中,形成一个综合体,金融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信息反馈情况随时进行反应和处理,这样就可以及时协调各种防御力量,应对出现的金融危险对我国金融管理体制带来的冲击和危害。由于电子信息具有虚拟、脆弱和易受攻击的特性,所以基于计算机技术应用上的金融管理创新必须重视并解决好安全性问题。 二、应用计算机技术在进行金融创新管理的安全性问题 1.金融创新引发了计算机信息安全问题,促使进行金融管理创新 现代以银行为主体的各大金融机构都基本实行了金融创新,这使得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被广泛的投入使用,并且成为金融机构生存和发展的主要途径,但是计算机系统本身存在容易被攻击和侵害的安全性问题,而且存在严重的态势,所以保障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的安全也就成为了应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金融管理创新的重点之一。 2.确保计算机信息安全是进行金融管理创新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金融管理创新的目标就是为了保证金融机构能够在安全稳定的系统中开展业务,所以在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创新管理的时候必须要充分考虑信息安全问题,采用成熟稳定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这样才能保障金融管理的创新能够既能够带来经济效益的目标,又能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3.实施好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金融管理创新时,首先要确保计算机的信息安全,一般需要做好以下基础安全工作:做好安全配置,加强主机本身安全性,及时安装补丁程序,减少漏洞的存在;定期对金融机构网络系统进行监测分析,找出存在的隐患,及时修补;对金融机构一些敏感的信息数据要建立必要的物理和逻辑隔离措施,并做好数据备份,安装防火墙,加强授权管理和认证,多方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出现金融机构系统遭受攻击的情况。四、结语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金融行业的逐步对外开放,国内的金融机构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而计算机通信网络高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更是引发更强一轮的竞争,因此,金融管理机构也应当不断的适应时代的变化,运用计算机通信网络技术进行金融管理创新改革。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会产生一系列的安全性问题,在金融管理体制的创新方面也应该解决好这一安全性问题,这样才能保障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反过来也会促进金融管理进一步创新。 作者:杨煦单位: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
网络金融安全及风险防范:试论我国网络金融安全的现状及改善对策 【摘要】网络金融安全问题是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问题,是应对金融全球化负面影响的产物。网上银行的安全既是用户最关心的问题,也是舆论长期关注的焦点。文章首先探讨网络金融概念特点,继而分析我国网络金融安全现状,最后提出改善我国网络金融安全几点对策。 【关键词】网络金融;风险;电子货币;对策 网络金融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硬件、软件、防火墙、网络监控、身份认证、通信加密、灾难恢复、安全扫描等多个安全要素。而网络金融安全问题关乎我国的经济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因此,必须站在更高的层面审视网络金融安全问题。 一、网络金融概念特点 (一)概念 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是一种通过个人电脑、通信终端或其他智能设备,借助国际互联网和通信技术无境域限制的联结客户与金融机构,以实现及时获取经济金融信息、享受网上金融服务、开展网上金融交易的金融活动。网络金融包括在线银行、网上保险、网上证券、网上期货、网上支付、网上结算等金融业务。 网络金融安全,是指金融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网络服务畅通快捷。网络金融安全包括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两个部分,系统安全主要指网络设备的硬件、操作系统以及应用软件的安全,信息安全主要指各种信息的存储、传输和访问的安全。 (二)特点 世界第一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自1995年10月18日开业以来,国际金融界掀起了一股网络银行浪潮。这一金融创新正彻底颠覆了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业态,银行由实体化向虚拟化发展,金融服务的时空界限不再明显。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金融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虚拟化。网络金融市场是一个信息市场,同时也是一个虚拟化的市场。网络金融虚拟化主要表现在金融实务虚拟化、服务机构虚拟化、交易过程虚拟化和交易货币虚拟化。 2、无界性。网络金融的无界性主要是指金融活动无时空局限,打破传统的金融服务时间、境域、空间、方式等限制。网络经营企业只要开通网络金融业务,世界各地的上网用户皆可能在任一时间、任一地点、以任一方式成为其客户,并以商家愿意接受的任一电子货币支付,交易地域模糊性给计量造成困难。 3、低成本。虚拟形态的网络银行交易成本远小于物理形态的金融机构经营成本,而且服务效率得到提高、服务质量没有降低。这是网络金融得以出现并迅速发展的最主要原因。 4、加密性。传统金融下交易过程依赖于物理设置和现场办公,而网络金融下交易过程采取技术上加密算法或认证系统的变更或认证来实现。 5、信用性。电子货币和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一些电子商务公司等非金融机构涉足短期电子商业信贷、中介支付、投资理财顾问等金融或准金融业务,而金融交易信息传输保存的安全性、客户个人信息、交易信息和财务信息的保护日益受到公众的关注。无疑,人的信用价值以及游戏规则的固化是网络金融快速发展基石。 二、网络金融安全现状 网络金融安全伴随着网上交易的整个过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来自金融机构内部,网络系统自身的安全以及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内控能力。如由于软硬件配置不匹配、系统设计不合理、运行不稳定等形成的安全隐患;二是来自于金融机构外部,取决于选择的开发商、供应商、咨询或评估公司的水平,以及其他各种外来因素如黑客攻击、自然灾害侵袭等所造成的安全问题。 有关调查表明,目前国内80%的网站都存在安全隐患,其中有20%网站的安全问题还十分严重。安全问题已日益成为困扰网上金融交易的最大问题,影响我国网上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网络金融活动中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1、金融装备落后。我国金融电子设备的优秀技术大部分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国产化率低、创新自主知识产权少,在金融电子化过程中,整个金融系统内的操作平台,以及电子支付系统等优秀技术,都对国外技术的依赖性越来越大,由于平台软件源代码末公开,导致我国金融安全的基础相当薄弱。因计算机硬件故障造成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事件,成为网络金融业务的安全隐患。 2、网络系统漏洞。互联网本身固有的技术体制存在缺陷。基于远程通信的便利,互联网并未考虑安全性问题,因而基于信任主机之间的通信而设计的TCP/IP协议缺乏安全机制,建立在互联网络为基础的金融网络系统存在安全漏洞,防毒软件功能不强,造成网络运行不稳定,被病毒入侵、被黑客攻击,轻者数据毁坏丢失,重者烧毁硬件。目前全球的黑客攻击事件,40%是针对金融系统的,我国则高达60%以上。 3、交易系统缺陷。按照我国有关规定,金融机构的网上业务要达到三级安全标准,但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的安全状况都未达到这一要求,其自行开发、应用的网上交易系统大多未经过权威部门的检测认证,存在安全控制技术落后、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抗攻击能力不强、响应滞后、访问授权混乱、客户地址及邮箱等资源保护不力等情况。出现系统虚假信息泛滥;账户密码被黑客破译,数据资料、交易指令被篡改,资金被盗取,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被盗卖;信息传递的私密性、真实性、完整性、不可否认性缺乏保障等等现象。 4、交易监管滞后。由于网络金融交易的不透明、虚拟性、开放性,增大了交易者之间身份确认、交易真实性验证、信用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决定了网上支付和结算系统全球化,提高了信用风险程度。目前,我国网络金融运作监管经验不足、手段不全、技术落后、分业网上监管职责界定不清、内控制度不健全、网上业务定期内部审计流于形式,出现了网上业务运作中密码控制不严、软件控制功能薄弱、授权机制执行不力等问题。 5、协同机制缺乏。各银行网络系统各自为政,各行间信息隔绝,缺乏沟通协作。有的商业银行将其银行网络系统拓扑结构、建设实施方案等作为绝密材料被保存,行业间数据资源共享是一道屏障,造成资源资金浪费,延误了整个金融业的发展。 网络金融安全及风险防范:网络金融安全及风险防范 [提要] 随着全球网络金融的迅猛发展,我国网络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众多不安全因素,这导致我国许多互联网企业经营混乱和经济效益低下,严重扰乱正常经济秩序。因此,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是目前网络金融发展过程中不容忽视的一个环节。针对风险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是当前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研究的首要工作,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是维持网络金融秩序正常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关键词:网络金融;网络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一、绪论 (一)网络金融概述。网络金融是对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平台的金融活动的总称,它融合了现代金融的网络信息化和传统金融的固有特性,但它又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它是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全面深入而产生的一种金融运行模式,它集合了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市场、网络金融交易、网络金融监管等因素,是金融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运行机制。 从狭义上看,网络金融以互联网或网络通信为媒介、以计算机等终端为基础,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为客户后台处理其在用户前端操作界面所提交的请求,以此完成交易的新型金融模式。从广义上看,网络金融不单纯包含前端后台的网上交易,还包括交易所需的网络环境、网络金融市场等配套设施,比如电子支付与网络银行、电子货币、网络证券和网络保险等网络金融的配套服务。 (二)网络金融的特征。一方面大数据时代来临,金融机构之间在网络信息平台通过占有数据上演群雄角逐,我国金融业积累了包括客户身份、资产负债情况、资金收付交易等大量高价值密度的数据已经超过100TB,信息平台的搭建保证了网络金融在大数据时代的初步发展;另一方面前述海量数据、信息的处理必须基于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深层次的发展,在充分的数据后台保障后进行移动传输、需求信息分析乃至个性化定制服务均离不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二者促使网络金融的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互联网高效数据处理能力使得金融信息的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能及时为客户服务;金融机构业务处理方式在网络基础上更加便捷;交互式网络连接促进金融机构实现以客户和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战略,有利于金融创新的深入推进。 二、当前网络金融存在的风险 (一)业务风险 1、信用风险。网络金融基于网络传输的高效及时,专用网络的投入使用,互联网金融企业因其服务便捷性而发展迅速,通过网络联系交易方,具有很强的虚拟性,这相较于实体网点来说加大了交易者身份的验证难度,增大了交易者之间的信息确认误差,使信用评价不透明,增大了信用风险。 2、信息风险。主要是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信息传递时滞性导致的,此外还有网络信息时代造成的信息污染和信息无序产生的影响。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由于网络虚拟性,多数金融服务通过网上数据传输完成,有比传统金融更有利的信息优势,同样网络用户量和业务量激增也会带来大量垃圾广告,影响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传递时效,最终形成信息风险。 3、交易风险。网络金融因其虚拟的服务方式,突破了交易双方的时空限制,打破原有实体网点束缚,大部分业务只需要在网络环境完成,因此收获了大量的客户群,也产生了庞大的交易量。交易风险在国际市场上表现为投机者通过汇率、利率变动进行关联交易,给经营者和客户带来不利影响。在网络金融的无国界性和国际间存在的交易风险结合后,世界各地金融机构或互联网企业的支付结算很可能会出现类似内幕交易行为,产生交易风险。 (二)管理风险 1、安全风险。我国缺乏自主安全的网络信息技术,使得互联网金融企业运营所需的配套系统和硬件设备都是来自科技发达的国家,我们自身对所用设备性能及信息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这使国外不安全技术应用者的侵入很容易。网络安全也是我国网络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大问题,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还可能遭受本国计算机病毒、网络犯罪等不安全的网络环境威胁。此外,我国开始自主研发的原生系统由于技术不成熟还存在较大的系统漏洞和不安全因素。因此,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存在严重的安全风险。 2、操作风险。网络金融依托互联网,其系统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都是可能导致用户操作风险的,操作风险可能来自系统本身安全系统不完善、金融产品的设计不足和用户操作失误,该风险主要发生在系统操作过程中账户的不安全授权使用、管理系统的不规则权限设置和用户之间信息不对称。 3、技术选择风险。除了依靠外部市场的技术服务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业务必须选择一种技术解决方案,防止业务出错带来损失。随着技术的进步,互联网金融企业技术的选择范围也越来越广,如果选择错误,就会出现技术选择风险,有可能带来不可预估的损失。因为网络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操作者需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依据专业判定正确的技术选择,才能形成完整的技术选择方案。在互联网金融企业中,由于技术选择失误,可能使其失去企业生存的基础。 (三)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随着网络金融发展产生的,因为目前国内金融立法的不完善,相应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则及试行条例也没有,而传统立法主要是针对传统的金融业务,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法律保障不够,如客户开户的身份认证、合同有效性的确认甚至在金融市场的准入均无明确的法律条文颁布。由此,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客户很容易产生纠纷,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强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业务风险防范 1、信用风险的防范。我国信用风险防范主要从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信用制度方面出发。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人们经济行为的确定性预期会减少,网络金融特有的虚拟性将这种不确定性预期放大,影响网络金融稳定。在发达国家,企业逾期未收齐的应收账款仅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这一比例在我国企业中高达5%。近年来,由银行等金融机构牵头建立的个人信用征信制度才终结了我国之前个人信用体系属于空白的状况。由此可见,在我国发展较快的网络金融行业,建立健全个人、企业信用体系更有利于网络金融的正常发展,这可以降低网络金融虚拟性带来的风险,减少法律调节的障碍和成本。网络金融机构应该开发个人、企业客户信用数据系统,以此提供个人、企业信用度查询服务、个人资信认证、企业资信评级等服务,逐步实现信用透明,让有信誉的个人和企业发展越来越好,让资信评级较低、信用不好的企业、个人寸步难行,使信用成为企业发展的根本,以减少信用风险,规范网络金融市场的信用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健康发展。 2、信息风险的防范。首先,为实现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信息的及时管理,防范信息安全事故,要建立数据系统,以自建、外包或同行互助的方式建立数据管理系统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各模块功能,有效进行数据管理;其次,要在平常业务过程中探究、摸索信息风险防范的方法,争取在企业内引进专业人才形成有经验的风险防范传播体系,通过信息管理强制实现信息录入、保存和传播规范进行;最后,要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从业人员的风险安全意识,时刻关注内部信息的安全以及外部数据的引进源头,将信息分层按等级选择合适的信息安全等级进行防御,实现高效、合理的资源利用,降低企业成本。 3、交易风险的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国际间交易结算用人民币作为合同货币,对外出口产品采用在外汇市场上汇率呈上涨趋势的货币,正确选用货币签订合同。在国际交易合同中,添加货币保值的附属条款,保证自己的交易资金在遇到汇率变动时可以有底数的价值变动,这样可以减少汇率风险较高的货币所带来的巨额损失;此外,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合理要求调整价格或利率来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合同货币,可以将收付外汇的结算日或偿还日根据计价货币汇率的变动趋势提前几日或延后几日来防范汇率变动的交易风险,可以针对自己正在进行的交易另外进行一笔和现交易路径相反的交易来抵消两种交易由于汇率变动造成的损失,还可以投保保险公司以求在汇率变动中弥补所蒙受的损失。 (二)管理风险防范。庞大的网上银行交易量产生海量的交易数据,加上系统功能、产品设计方面将是网络金融中操作风险防范的关键点。操作员在业务办理时要本着认真审慎的态度,杜绝操作失误;作为企业方则要加强系统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监控,维护电脑信息处理系统正常运行;而网络金融产品设计缺陷则需要产品开发人员细化产品开发步骤,从严控制产品质量;此外,可以开发真假电子货币识别系统,增进客户和网络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交流,构建多功能的风险管理系统。 加大防范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支付网络风险,因为支付网络是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所以要健全计算机防火墙技术,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计算机的专人管理制度。另外,以掌握优秀技术为目的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软件开发,拥有独立自主的安全软件,加大科技研发,培养专业反病毒计算机人员,争取从源头上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保障网络金融安全。进行业务整改,细分业务品种,从小类规范业务处理过程,提高标准化程度,完善电子银行服务体系,加强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需要提供网络数据的业务方式的整合研究,集成各种信息技术,切实防范网络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要选择高素质的网络金融从业人员,提升业务流程熟悉度,培养既掌握网络、计算机、移动通信等技术,又掌握金融实务规则的综合管理人才,做到岗位分工明确的同时,还要注意各岗位之间的共性培养,科学分工的基础上综合发展,逐步实现金融电子化人才体系,由此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目的。此外,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金融产品方案、技术方案等必须与时俱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中陈旧、过时的评估体系要进行修改或重做,避免出现因以前的评估体系评估方向不全、因产品规则滞后造成的技术方案选择失误。 (三)法律风险的防范。法律风险是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的强硬措施,网络金融的监管要根据国家立法的基本情况,加快我国网络金融的立法工作,要结合未来发展趋势,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范围、制度流程、服务标准等,借鉴境外成功经验,制定科学、可操作、符合实际的网络金融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首先,要对客户的准入加强监管,网络虚拟性是网络金融的特征,为保证交易安全性,鉴别优质客户,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录入客户信息时,必须严格进行认证,做好准入第一步;其次,对已经准入客户的隐私做好保护工作,客户的个人数据是办理业务留存下来的重要信息,关系到客户个人的社会活动行为记录,因此采取保密措施对客户数据加强保护,免遭非法盗取或恶意破坏;最后,要明确划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其他服务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网络交易产生的诸多数据在网络环境下很容易被修改或更新,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更有利于责权分立,互相监督,防范法律风险。 网络金融安全及风险防范:网络金融安全及风险防范探讨 摘要: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业投身网络构建当中,金融行列更是不例外。但是金融行业有着信息量大,风险大的特点,在具体的互联网操作上困难重重。本文主要介绍了网络金融安全风险,并进一步介绍了网络金融安全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网络 金融 风险 安全 防范措施 一、网络金融安全风险 (一)业务风险 网络金融建立于网络传输的高效、便捷的基础之上,互联网的金融服务因为其快捷的交易方式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网络去联系交易方,有一定的虚拟性,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也加大了交易者身份的验证难度,无法避免出现交易者身份证明的交易误差,且信用评价不够透明,进一步增大了网络金融的使用风险。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是交易的信息风险,由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传递信息的滞后性以及网络时代的信息污染,进一步对信息造成了影响。互联网金融作用于虚拟网络中,很多信息都是通过网上的数据进行的,比以往的传统金融业务方式更具有便捷的方式,同时也会随着用户的激增,带来大量的垃圾广告,影响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息传递,最终带来信息风险。 (二)管理风险 目前我国缺乏独立自主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所使用的配套硬件、软件系统都是来源于发达国家,从本质上来看,我们缺乏对信息系统的了解程度和掌握程度,这就使得一些国外的不法分子很容易利用自身先进的技术侵入我国的金融系统当中。网络安全当下是金融行业发展遇到的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在互联网技术不断引进国内的同时,我们还会受到网络病毒的干扰,进而对网络的使用造成一定程度的干扰。当下我过已经有了自主研发的原生态系统,但因为技术尚不成熟,存在着大量的漏洞和不稳定因素,这些都会威胁到使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所以,网络金融在良好的发展势头下没有成熟的技术支持,是当下其发展一个重要的问题。网络金融建立于互联网上,互联网本身的安全性和用户的操作规范有着较强的关联性,具体的风险可能因为系统的不完善以及有关产品设计的缺漏等等,会对自身的运营造成威胁。 二、网络金融安全的防范措施 (一)业务风险防范 任何事情在未到来前就要做好应对的准备,对于金融行业的风险防范更是如此。通常情况下,金融行业的事故之所以会发生,会造成大范围的影响,都是因为应急措施不够到位,在处理体系的设置上存在漏洞。所以,要想竭力避免有关的金融事故,就需要从根源降低业务处理的风险,建立健全系统处理机制,当下我国的业务风险防范主要从完善信用审核制度入手。近些年来,个人信用征信制度的投入使用使得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空白得到了弥补。在我国快速发展的金融行业,建立健全个人和企业的征信体系,更有助于促进网络金融行业的发展。这可以进一步降低网络金融的虚拟性问题,减少法律调节的障碍和成本。利用个人、企业的信用调查、认证、评级等服务,逐步实现征信的透明化,让一些信用不好的企业和个人,在互联网金融中难以立足,减少信用的使用风险。 (二)管理风险防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的拓展规模越来越大,其管理的内容也越来越复杂。庞大的信息体系让我们感到无所适从,从传统的管理方式来看,一些管理方法和管理思路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在大数据时代,海量的银行交易数据,再加上产品的功能和系统是金融行业处理风险的重要掌控点,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工作人员需要有谨慎的工作态度,避免出现工作的事物。企业方面也需要进一步提升功能和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配备上强有力的监控系统,使得整个互联网金融可以得到正常的运行。金融软件的开发设计上,需要工作人员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企业管理者要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的开发产品质量,从而使其更好地投入运营和使用当中。大数据时代的特征为金融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电子数据的高度集合化,使得金融行业的传统模式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由于金融工作的数量巨大,数字信息并不利于金融从业人员寻找重点,以此影响到金融从业人员的判断。数据结构的多样复杂性,使得数据内涵并不能再短时间内为金融工作者所理解和掌握,数据类型的多样性,使得金融从业人员的非结构化采集能力、分析能力都有待提升。 加大互联网的支付风险防范控制力度,因为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防范的重要环节,所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计算机的防火技术,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优化企业的内部管理和专人管理。掌握优秀的技术,更好地应用于电子信息产品的开发。 三、结束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也在不断践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在网络时代,金融的安全问题成为我们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问题。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网络具有较强的破坏力,比以往的呆账、烂账的危害更大,一旦出现了不可控的风险,则对于金融行业的打击是具有毁灭性的。所以,网络时代,金融行业要更加重视自身的安全防范体系构建,只有将其控制在手中,才能够更稳健地推进有关工作。 网络金融安全及风险防范:网络时代的金融安全问题探讨 【摘要】在网络时代的今天,计算机网络技术在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金融业也逐步和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出现了新的金融业态。虽说基于网络的金融创新带来了诸多便利,也提升了金融效益,但同样面临新诸多风险,金融安全问题成为当前人们关注的重点。本文主要对当前网络背景下金融风险进行系统分析,探讨保障金融安全的可行性策略。 【关键词】网络时代 金融风险 安全管理 一、网络时代的金融安全风险 (一)账户安全风险 基于网络的开放性、共享性、便捷性等特点,不仅加快了信息传递,还大幅提升了信息共享性。但伴随网络技术发展,尤其是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成熟和应用,人们在通过网络可随时随地的获取信息,但这也面临信息泄露、银行卡盗用、账户信息盗取等安全风险。特别在线支付平台、银行网站等,一旦到木马、黑客攻击,则会产生严重后果。倘若用户账户信息被窃取或泄露,则账户安全风险增加,进而危及到客户资金安全。 (二)支付安全风险 在网络时代,金融业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特别是电商的快速发展,网络支付已成为人们交易付款的重要方式,这也是网络时代金融发展的重要体现。网络支付有着便捷、快速、经济等特点,成为当前资金流转重要环节,这直接推进网络时代下金融的创新发展。当前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诸多,提供不同方式的在线支付、移动支付等服务,不需开通网银服务,在网络交易直接输密码完成支付,大大提升了用户体验。但网络支付盗刷、信息窃取等事件时有发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信用安全风险 当前,我国网络金融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制还不完善。网络金融市场尚未全面接入到央行征信系统,未建立一个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也未建立和商业银行相同风控机制,使得网络金融面临新的信用风险。此外,因网络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因而易出现恶意骗贷、非法集资等风险问题。 二、基于网络时代金融安全保障策略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智能化安全管理系统。基于相应算法,对基于网络时代的金融交易开展自动、实时的筛查及监控,然后对相关数据挖掘、分析,以便及r捕捉到异常操作账户。通过该系统的初步筛查,再配以人工检查和核实,锁定安全风险的交易,并对相关账户予以控制,自风险的事后响应转变成事中响应,提升金融风控能力。二是充分用好大数据技术。在网络技术广泛应用环境下,金融行业可通过大量行为、消费状态等数据,对客户行为性质、规律进行系统分析,而非单一的密钥分析。此外,金融监管部门还需进一步深化网络支付管理部门职能,制定统一监管制度;推进商业银行和网络支付机构的融资、营销、数据共享及等方面的合作,营造一个网络时代下平衡、效率、稳健的金融生态圈。 (二)充分应用金融安全技术 一是加密技术。为确保网络支付个人信息的安全,必须应用好加密技术,以免隐私、敏感的信息被窃取。该技术的应用不但可应用到数字签名中,同时能确保存储数据安全性,避免出现网络欺诈,进而有效保障网络支付安全。 二是认证技术。为了保证网络背景下金融安全,首要工作就是能正确识别金融业务相关方的身份,并基于此基对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进而保证只能是合法客户才可登入互联网金融系统。金融机构应用认证技术能够充分满足网络支付安全保护需要,包括身份认证、交易数据机密性、有效性。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认证技术较多,主要是身份、数字等认证方式。 三是防火墙技术。在网络支付中涉及到支付平台、企业、银行、用户等相关方,这些都需在互联网上互动,包括单据填写、支付方式、提交表单、确认支付等。而这些操作主要是通过WWW方式完成,因而网络支付平台和银行都要设置相应业务的Web服务器,为客户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而防火墙技术的应用,不但能通过WEB服务器向外部提高网络金融服务,同时还可凭借防火墙保障内部网络的稳定和安全,进而确保网络支付的安全顺利完成。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征信机制 首先,应使央行的征信系统充分发挥效用,可参照当前市场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接入征信系统的路径,在确保信用信息完整、安全基础上,积极将那些满足条件和要求的互联网金融积垢纳入到征信系统中。其次,应有效整合分散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各类信息,建立区域性信用信息平台,将电商、区域性的信用信息予以共享,逐步构建个人和企业征信平台,同时把平台信息作为开展基于网络下的金融征信依据。再次,要重视并支持支持基于网络的征信产业建设及发展,特别是要支持“大数据”的社交、电商等平台运营商申办征信执照,进一步挖掘和应用大数据,以建立个人或企业的有价值信用。最后,抓住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历史机遇,积极推进信用区域联动建设,实现跨区域信用信息的开发及使用,以提高信用信息共享性。 (四)建立科学风险监测体系 为保证网络背景下金融业务安全开展,就必须建立风险监管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金融监管的主体、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一个立法严格、政策规范、良好投诉的风险监测体系。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建立央行的网络金融信息、货币分类流通、外汇业务等相关信息的数据库,进而推进智能化金融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的建立。 三、结语 总之,在网络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应充分认识到金融安全风险,比如:帐号数据、网络支付、金融信用等风险,尽快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管理机制,应用好各项新计数,建立相应的征信机制,并要完善法律,加强风险监测,最大限度保障金融安全。 网络金融安全及风险防范:网络金融安全及病毒防治 摘要:网络技术给网上银行服务带来了传统银行业务无法媲美的优越性,但是因特网的开放性,使得各种病毒在网络上流传,使之成为威胁网络银行正常运作的主要因素之一。该文分析计算机病毒的在网络交易中的最新发展趋势,从而能够有效地防治计算机病毒,保障网络金融安全。 关键字:计算机病毒;金融安全;病毒防治 1 引言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在各行各业形成了全新的经营模式,网络技术给网上银行服务带来了传统银行业务无法媲美的优越性,网络交易这个新兴的金融业务形式,以其高效、灵活、低成本、全天候的便捷服务,迅速聚集了大量用户。但是因特网的开放性,使得各种病毒在网络上流传。使之成为威胁网络银行正常运作的主要威胁之一,特别是银行网络的逐步开放,为病毒的快速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带来了更大的威胁性。因此分析计算机病毒的在网络交易中的最新发展趋势,以求有效地防治计算机病毒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2 计算机病毒成为影响网络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随着因特网的不断发展,使得各种病毒在网络上流传,特别是银行网络的逐步开放,对网络的金融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性。计算机病毒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计算机软件程序,是具有自我复制功能的计算机指令代码,并且可以通过一些可移动设备和网络进行快速传播。各类计算机病毒不断在互联网和银行内联网上肆孽,如果计算机病毒攻击银行内联网将导致网络的许多功能无法使用或不敢使用,更严重的会导致计算机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被破坏。目前,各种各样的计算机病毒层出不穷地活跃在各个角落,成为影响网络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 经济利益将成为推动计算机病毒发展的最大动力,从计算机病毒出现之初来看,对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是计算机病毒发展的源动力。但目前,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经济利益已成为推动计算机病毒发展的最大动力。近年来,一些银行的网络系统,曾一度关闭了网上支付系统,窃取密码、“冒充站点”正成为网银最大的安全隐患。其中较普遍的做法是,木马先向用户发送一个“本行网站正进行促销活动”等内容的虚假邮件,诱骗客户访问“冒充站点”,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泄露账号和密码,最终蒙受损失。比较著名的还有“灰鸽子”、“网银大盗”等。针对网络游戏的计算机病毒在这一点表现更为明显,网络游戏帐号和数以千元甚至万元的虚拟装备莫明其妙地转到了他人手中。 3 计算机病毒的在网络交易中的最新发展趋势 3.1 网络成为计算机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 计算机网络逐渐成为计算机病毒主要传播途径,计算机病毒最早只通过文件拷贝传播,当时最常见的传播媒介是软盘和盗版光碟。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目前计算机病毒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利用多种方式(电子邮件、网页、即时通讯软件等)进行传播。计算机网络的发展有助于计算机病毒的传播速度大大提高,感染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可以说,网络化带来了计算机病毒传染的高效率。通过 “熊猫烧香”病毒的感染范围及速度非常广,中毒企业和政府机构已经超过千家,其中不乏金融、税务、能源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单位。 3.2 利用操作系统漏洞传播 2003年的“蠕虫王”、“冲击波”和2004年的“震荡波”、2007年的“熊猫烧香”都是利用系统的漏洞,在短短的几天内就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和经济损失。开发操作系统是个复杂的工程,出现漏洞及错误是难免的,任何操作系统都是在修补漏洞和改正错误的过程中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的。 3.3 计算机病毒变种的速度极快 计算机病毒变种的速度极快,使计算机病毒向混合型、多样化发展,结果是一些病毒会更精巧,另一些病毒会更复杂,混合多种病毒特征,如红色代码病毒(codered)就是综合了文件型、蠕虫型病毒的特性,这种发展趋势会造成反病毒工作更加困难。 3.4 经济利益将成为推动计算机病毒发展的最大动力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利益成为目前病毒制造者不断追求技术突破的原动力,受此利益驱使,近年来电脑病毒的感染率呈爆炸式增长。并且计算机病毒技术日益与黑客技术融合,因为它们有着共同的经济利益目标。 3.5 常见的杀毒软件总是滞后于新的计算机病毒病毒 首先,常见的反病毒软件大多数采用特征码技术,必然会导致病毒库滞后于新病毒的现象,用户必须不断地升级病毒库,才能查杀新病毒。其次,操作系统本身的漏洞对反病毒软件来说是无能为力的,许多操作系统漏洞除了微软自己知道外,不能被广大用户主动发现和知晓,这给反病毒造成的困难远远大于给病毒编写造成的困难,也导致反病毒技术只能跟在病毒后面。 4 防治计算机病毒保障网络金融安全的策略 4.1 建立防患于未然的正确防毒意识 许多用户的计算机病毒防范意识依然淡薄,对病毒防范知识欠缺。他们只认为自己是计算机的使用者,而不是计算机的管理者,因此常常不自觉成为病毒的传播者,出了问题也束手无策。银行的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防病毒知识宣传,让用户逐渐认识到防病毒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客观地看待防毒软件,建立防患于未然的正确防毒意识,让计算机用户从根本上认识到计算机病毒防治与自己息息相关,认识到自己身上所担负的责任,切实把防病毒工作当作自己工作的一部分。 4.2 制定病毒防治的相关规章制度 全面落实各个层面的病毒防控工作。首先,要做好组织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遏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和危害。其次,要做好应急处理机制。坚持“积极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确保恢复”的病毒防控原则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防范计算机病毒的应急措施和应急事件处理机构,以便对发现的计算机病毒事件进行快速反应和处置,为遭受计算机病毒攻击、破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数据恢复方案,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有效运转。最后,要建立预警通报机制。需建立一种快速预警和通报机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并捕获病毒,及时向计算机用户警报,同时提供计算机病毒的防治方案,减少计算机病毒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网络的破坏。 4.3 做好计算机病毒防控的技术措施 必须控制传播途径的,建立和执行严格的数据软盘和外来软件的病毒检查制度,不要随便使用在别的机器上使用过的可擦写存储介质,如软盘、硬盘、可擦写光盘等;做好数据的安全保护。将操作系统单独存放于一个逻辑分区,数据、文件等存放在其他的逻辑分区,并做好系统和数据的备份,以便在受到病毒感染后及时恢复,降低损失。 选择并及时升级杀毒软件和病毒库。应选择技术手段先进、更新服务及时的企业版防毒软件系统,建立功能强大,具有防范监控管理与病毒查杀一体的防病毒系统。 启动实时监控功能,关闭不必要的端口,以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网络设备特别是在优秀路由器上,尽量关闭不必要的TCP和UDP所对应的端口,从局域网的源头切断计算机病毒人侵的通道。同时,还要定时利用网络监控设备对计算机网络进行必要的网络数据流量监控,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严格防范病毒在银行内部网络中的传播。加强对内部网络的资源管理,建立网络监测系统和防火墙系统,杜绝非法外联,扼制非法入侵,对于重要部门的计算机要尽量专机专用,并与外界做好物理隔绝。 对所有内网中的计算机实施监控管理和安全策略的统一分配。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企业网络中的计算机数量在急剧增加。如何对这些计算机实施安全有效管理,不仅要靠管理制度,还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这样,可以对所有节点的计算机进行安全策略的统一分配和软件的统一分发,还可以监控所有计算机各类软件的安装使用情况。 5 结语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已不仅仅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在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进行立体防毒的基础上,还应该在管理制度上进行有效部署,健全法制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区分不同身份用户的权限和职责,以保障网络金融安全。
1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快,在我国,互联网指的是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功能相结合,借助大数据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其服务体系,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包括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产品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等。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功能有第三方支付、P2P、众筹等,而随着计算机的用户流量增多,进入互联网金融产业的人也增多,这样对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要远远短于其他的发达国家。可以将其大致的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世纪90年代到2011年,互联网的发展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传统金融行业也借助互联网进行发展,比如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生活的例子中,支付方式是最为显著的。支付宝的出现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第二阶段是从2011年以来至今互联网继续在更深层次的业务发展阶段。互联网的发展呈现出多元化,不仅仅是金融产品的多元化,业务模式及运行机制也比较丰富。 2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将互联网的便捷性与金融理财产品等结合在一起,最近几年互联网上比较火的产品有余额宝、理财通等。正是因为其“随购随取”的便捷和高利率的特点吸引了很多的用户资金。后面又出现了很多新的理财产品,诸如微信的“零钱通”等也是互联网和金融产品相结合的优秀成功案例。第二个方面是第三方支付的兴起,现如今很多人出门已经习惯不带钱包,更多的是使用支付宝和微信来进行支付,而且这种新的支付方式已经流行于大部分需要货币流通的场所。手机的广泛应用提供了相应的辅助手段,而当今主流的支付软件比如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和腾讯的微信钱包,这种支付方式不仅方便快捷,而且无交易手续费用,还能够保证交易资金的即时到账,省去了实体货币在流通过程中的很多缺点。第三个方面是融资渠道方面,企业开始重视互联网平台的应用,当前融资应用比较广泛的模式还是众筹模式和P2P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通过将需要资金的个人或者团队的项目资料放在众筹平台上,平台进行一定的审核,通过之后将会面向广大的资金方,从而获得资金方的认同,然后获得投资人的投资,最后完成融资。而P2P的模式则分为线上模式和线上线下相结合这两种模式。其中前者是任何资金借贷活动都只是线上操作,不会进行线下审核。而平台通过观看相关视频和相关披露的资料来对其进行评估。后者主要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借款方在线提交借款申请之后,平台进行一定的尽职调查来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最终在信息比较全的情况下做出是否贷款的决定,从而实现双赢。 3当前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3.1融资难度大 (1)大部分需求资金的小微企业所需求的资金都是源自企业的内源资金,而这些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的自身积累,但是企业自身的资金规模是远远不能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的。(2)在我国的证券板市场目前发展主要有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等多层次的证券市场,即便对于满足中小企业市场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上市要求明显低于主板市场,但对于大部分小微企业来讲,门槛依然过高。对于极少数信用良好的公司,在证券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进行融资将是非常便利的。(3)小微企业在遇到资金周转问题时,也向民间借贷筹措资金,民间借贷由于手续简便,能够快速筹集所需资金,但是普遍来说借款利率过高,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一旦出现经营问题导致亏损,就会使企业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从而导致公司破产。 3.2融资成本高 3.2.1传统金融机构 小微企业自身并不具有大的经营规模,风险控制制度更是弱化,所以违约的风险要比大中型企业大一些。而对于借贷方的金融机构来说,在发放贷款的时候,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调查了解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这样的话,贷款周期就比大中型企业多,贷款的成本也相对高一些。所以尽管贷款金额是一样的,但是小微企业要面临更高的压力,增加了挤出效应。 3.2.2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采用比较多的是信用贷款,那么由此带来的风险也主要是违约风险。对于一些真正需要资金的小微企业则需要更多的贷款利率,而这种贷款利率又远远高于传统的金融机构,所以如果借了之后,不能及时补上资金缺口的话,最终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3.2.3融资承担风险高 中小企业没有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和信用水平。目前我国大多数的中小企业规模偏小,基本以私人或者家族的形式为主。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缺乏专业的财务人员,公司里的财务岗位经常自己做或者找亲戚代做,所以很多公司的财务报表混乱,甚至在报表上没有会计科目,整个企业的资金管理混乱。这样管理必然导致其内部风险监控机制差,也会使其在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贷款时,往往通不过审核,并且很多中小企业的法律意识差,对融资贷款的合约规定不够重视,往往会发生违反合约规定的情况,所以整个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普遍偏低。 4互联网金融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 4.1促进经济的发展 传统资金借贷模式的成本高、流程复杂、周期长,而且无法将资金与借贷者建立直接的关系。资金机构的出现也起到了一定的协助作用,从而促进借贷关系的形成。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更是对于目前的借贷模式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不仅能够解决资金借贷的不足,还可以使整个过程更加流畅便捷,此外还有助于资本投入的降低。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资金缺口的解决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且还有助于持续资金的提供。 4.2改善资金的配置效率 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风险也不断增加,为了维护群众的权利、降低企业及大众的金融投资风险,国家需要对金融进行有效的控制。但是,伴随而来的问题诸如资金滞留、货币流通缓慢,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膨胀或者紧缩的现象。而互联网的出现对于该种问题是一种缓解,从而提升资金的利用率,使得资金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而借助互联网的平台,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有效地提高了融资效率,使得市场上的资金得到了有效的集中和利用,为真正需要资金的小微企业提供了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4.3提升经济总体水平 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中可以明显的对比出传统金融的方式要更加优越一些,同时,互联网金融功能的全面化和多元化也对于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意义重大。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上线下线全面发展,互为补充。比如:第三方支付的出现对于支付效率低下以及成本太高的问题就是一种非常高效的解决方式。同时,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资金筹集,为企业的发展节省了时间成本,营造了更加稳定的金融环境,对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4.4推动市场的利率化 像“余额宝”等比较亲民的理财金融产品不断地渗透到用户的生活里,这也大大地降低了普通群众参与到金融投资的门槛,让大量的中低收入人群可以将闲置的资金享受到了切实的收益,这也极大地提升了普通人群对于闲置资金配置的热情。可见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发展确实给人们带来了众多的便利。同时也让不少商业银行开始推出了全新的活期理财产品而渐渐的开始放弃了活期存款利率带来的巨大利差,事实上也加快了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步伐。究其本质,互联网金融通过方便和低成本的网络渠道与创新,提高了社会资金的使用能力,加快资金的流转速度。银行之间的竞争也不断加剧,利率能及时反映资金的需求。这样最终收益的群体还是广大的资金拥有者。当下,互联网金融影响的只是表面上的,随着更多新技术的出现,随着创新的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将在更深层次上影响经济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光明的。 5互联网金融下小微企业融资对策 5.1完善征信系统 金融机构如果单纯的依靠数据信息,是难以呈现比较强的可信度的。因此,我国应该将银行,资信评级机构,政府等结合起来,构建起统一的征信系统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银行拥有大多数客户的信息,政府可以适当的对小微企业的重要信息进行公布,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公开企业的信用评级,三者相互配合,加强信息的沟通,实现信息的共享,提升征信平台的质量,增加信息的透明度,从而减少风险的发生几率,来满足融资需求。此外,还可以建立金融黑名单,公布存在违约现象的小微企业名单,提升企业的信用意识。 5.2克服自身的不足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小微企业应采取一些积极的措施克服自身的缺陷,提升企业的信用,加强管理弥补经营漏洞,使自己的经营范围扩大,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企业应清楚的认识到,一旦偏离正常运营轨道,即使是融资也难以解决实际的问题,甚至会产生资金链的断裂等。因此,小微企业只有不断创新,使自身的产品吸引到更多的消费者,才能够提升自身的盈利能力,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实现自身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这样无论是对企业自身的发展还是对我国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5.3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 现阶段,互联网金融逐渐开始走上混业经营发展,但是在监管体系方面仍然为分业监管。混业经营中将会涉及到多个业务的交叉,因此应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如果协调不当,则会产生业务重叠或者责任空白现象。为了与混业经营相适应,我国应积极健全监管体系,实施相应的混业监管模式,管控混业经营中存在的风险,避免出现不同监管主体中不协调现象的出现,有效节省监管成本,加强监管力度,实现全过程的金融风险监管。对于部分资源较少、风控能力差的平台,应进行重点监控,以此来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得到切实满足。健全监管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实现新时期背景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沈相应,尹建设.互联网金融下小微企业融资的风险与对策[J].鄂州大学学报,2018(6). [2]赵婷宇.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研究[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9(1). [3]钱进,陈习定.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纳税,2018(35). [4]周颖.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模式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3). [5]思维.互联网金融视角下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及风险、对策研究[J].经济师,2018(12). 作者:商行远 单位:上海大学社科学部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经由三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实力延续增强,国际地位稳步晋升,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展。中国尽管在经济、军事、外交等领域获得了使人瞩目的成绩,但想要成为真实的强国还缺乏无比首要的1项——金融实力。不管是历史表明仍是在理论分析,强国之所以“强”,不但表现在军事强、经济强、政治强、外交强、文化强,更首要的表现是这个国家的金融强。具体地讲,就是必需要让这个国家的币“强”。目前中国就这1点仍是有所欠缺的。“强币”既是1个“强国”强大政治经济实力的表现,同时也反过来巩固了“强国”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的地位,给其带来了巨大的的利益。以美国为例,一九四四年七月召开的“布雷顿森林会议”确立了美元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中心肠位。这不但为美国带来了可观的铸币税收,而且美国凭仗美元的国际货泉地位,向他国无前提的借钱,而美国政府只需要开动印钞机就能够还清债务。在这类“中心—附属”瓜葛中,具有强势货泉的1方几近不用承当任何风险而取得收益;而处于弱势的1方或者者承当汇率波动的冲击,或者者付出极大的经济代价去保持汇率不乱。因而,只要币“弱”,无论履行哪一种汇率轨制,除了非本身经济结构极为健全,否则难逃危机频发的宿命。如拉丁美洲屡次遭受的金融危机以及一九九七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最初都是由货泉危机所引发的。1系列的事实证明:“强国”有“强币”。 1、货泉国际化的含意 货泉国际化是指能够逾越国界,在境外流通,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计价、结算及贮备货泉的进程。对于于货泉的国际化概念的界定,按货泉功能划分可以提供1个相对于完美的框架。依据Kenen的定义,货泉国际化是指1种货泉的使用超越国界,在发行国境外可以同时被本国居民或者非本国居民使用以及持有。咱们下面通过1张ChinnandFrankel编制的国际化货泉的功能清单(见表一)来直观的阐释。 依据这份清单咱们可以看出,1种国际化货泉能为居民或者非居民提供价值蕴藏、交易媒介以及记账单位的功能。具体来说,它可用于私人用处的货泉替换、投资计价和贸易以及金融交易,同时也可用作官方贮备、外汇干预的载体货泉和钉住汇率的锚货泉。 2、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由区域化到国际化 一九九七—一九九八年亚洲金融危机暴发之后,中国1直踊跃介入树立区域金融架构。中国已经经成为清迈倡议框架下最大的双边互换协定的资金供给者之1,同时也踊跃介入区域多边政策对于话以及经济监控机制。在现有的区域合作机制中,人民币在必定规模内可以用于双边互换协定的支付货泉。截至二00七年七月,在清迈倡议(见表二)框架之下,中国已经经分别同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以及菲律宾签署了双边互换协定,总额达二三五亿美元。其中中国与日本、韩国、菲律宾以及印度尼西亚签署的互换协定使用本币支付,其他协定也可以使用美元支付。 二00八年,由美国次贷危机诱发的国际金融海啸席卷全世界,给东亚各国经贸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东亚各国普遍认识到,只有通过加强货泉金融会 作提高各国金融的资源配置效力,才能有效抵抗以及化解金融海啸的消极影响。可以说,国际金融风暴生客观上推进了包含货泉互换在内的东亚货泉合作的深化。二00八年以来,东亚货泉互换再次获得突破性进展,中国前后与韩国、香港、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和区域外的白俄罗斯、阿根廷签署货泉互换协定,总额达六五00亿人民币。另外,货泉互换的多边化版本区域外汇贮备基金的筹集也获得了重大突破,基金范围从原定的八00亿美元扩展至一二00亿美元。 货泉互换的拓展客观上推动了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人民币的区域化是实现国际化的必要环节。我国通过与周边国家签署货泉互换协定,增进周边国家在贸易流动中采取人民币作为结算货泉,可以晋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部份实现人民币国际结算功能以及贮备功能,加快人民币成为区域主导货泉的过程。目前在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实现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人民币国际化选择以东亚地区为基础以及平台,坚持从区域货泉到国际货泉的发展路径是1种现实的选择。 于广东以及长江3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以及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此举1方面必定程度上降低出口企业的风险,减少企业经营本钱有益于双边贸易水平的提高,另外一方面更将有益于人民币向国际化方向的推动。时隔三个半月,二00九年四月八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抉择在上海以及广东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展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从货泉互换到人民币用于国际贸易结算,人民币国际化迈出了实质性的1步。 但整体上看,人民币依然处于国际化的低级阶段。目前人民币在境外使用还局限于跨境流通,取决于人口的活动。真实的国际货泉应当融入物流以及资金流中去。此外,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人民币还只是1种交易符号,如无本金交割的人民币远期交易,不能用于结算,基本上与资金流隔绝。因而,人民币的国际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依照由区域到国际的战略思想不断前进。 3、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收益 咱们可以将货泉国际化利益按不同的情势分为两个部份:1是通过相干数据的核算可以计量出来的经济利益,2是难以量化的经济利益和超越经济规模的利益,货泉国际化总利益即为2者之以及。 一.可以计量的货泉国际化收益 (一)国际铸币税收入 国际铸币税(internationalseigniorage)是指当1国货泉国际化后,货泉当局凭仗其发行特权,从外国居民那里所取得的可量化的发行收益与发行本钱之间的差额。货泉发行收益巨大但发行本钱却微乎其微,国际铸币税收入至关可观。美国是国际铸币税的最大受益国,据专业人士计算计算,截至二00二年年底美国取得的国际铸币税收益高达九五三0亿美元。目前我国具有数额巨大的外汇贮备,这实际至关于对于发行国政府提供巨额无偿贷款,同时还要承当通货膨胀带来的风险,这是1种巨大的财富损失。如果人民币实现国际化,我国不但可以减少因大量使用外汇而酿成的财富流失,还可以通过向国外发行人民币筹集资金,取得国际铸币税收入。依据国内学者钟伟的测算,如果人民币的购买力在长时间维持不乱,并且逐渐推动人民币的区域化,那末人民币的铸币税收入可维持年均二五亿美元摆布。 (二)从境外贮备资产的出产本钱到金融运作的净收益 对于铸币税的钻研表明,货泉当局可获收益的多少取决于它令人们持有货泉或者者其他资产的能力。这象征着当国外央行持有的境外贮备资产主要以银行存款或者国债等情势存在的时候,国际货泉发行国必需为之提供1个正利息补偿,这类非零的出产本钱减少了发行国的国际铸币税收益。进1步来说,如果存在足够多种类的国际货泉可供选择,或者是持有贮备资产的情势足够多样化,则国际铸币税收益可能由于竞争而消失殆尽。 事实上,国外央行持有的境外贮备资产,不管是以存款情势仍是以国债情势存在,都象征着为国际货泉发行国的银行体系及其政府提供了巨额的资金来源,通过银行体系的资金引用以及政府财政支出机制,这部份资金势必转换为可贷资金并带来收益。而且,国际货泉所执行的交易媒介等职能必然通过发行国银行体系所提供的结算以及支付服务来完成,这也为相干金融机构带来了佣金收入。 二.其它类型的货泉国际化收益 货泉国际化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远远不只是国际铸币税收益以及运用境外贮备资产投资的金融业收益,更多的是为国际货泉发行国及其居民带来许多灾以计量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例如,当本币成为国际货泉之后,对于外贸易流动受汇率风险的影响将大大减少,国际资本活动也会因交易本钱降低而更为顺畅,从而使患上实体经济以及金融经济的运作效力有所提高。 (一)人民币国际化有益于我国的国际贸易以及对于外投资 绝大多数跨国货泉收支,如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资金借贷以及本息偿还,都是由国际货泉来介入的。因而国际货泉成了1种紧缺的资源。而要患上到这类资源,其他国家就必需与国际货泉发行国进行贸易来往,展开经济合作。在对于外经济来往中直接用本币计价、结算,10分快捷,有益于其对于外经济来往的扩展。1国货泉的国际化还给本国进出口商、投资者及消费者带来良多的便利,使其在从事国际经济交易中可以大规模的使用本币而免受外汇风险的困扰。对于进出口商来讲,汇率风险是他们面临的主要风险之1,规避它的最佳办法是用本币计价、结算。这样做,1方面能使该国进出口商免去了对于外汇收支进行套期保值的本钱支出;另1方面便于对于国外进口商提供本币的出口信贷,从而进1步晋升出口竞争力,扩展对于外贸易以及经济来往,货泉国际化势必给发行国居民以及企业的对于外贸易创造便利前提,提高经济效益。 人民币国际化后,大部份国际贸易结算可以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易,防止频繁的货泉兑换所带来的交易本钱。依据欧盟委员会估量,欧洲货泉统1每一年节省的货泉兑换本钱在四00亿美元摆布。由此可患上,美国历年所节省的货泉兑换费用是可观的。固然,人民币国际化后,我国居民出境游览将更为便捷经济。我国政府在对于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赞助时,也能够提供人民币信贷。 另外,人民币国际化后,我国对于外投资最大的障碍——外汇资金的供给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了。国内投资商可以直接应用手中的人民币对于外投资,投资能力将大大增强,同时也降低了因为汇率变动而致使的投资风险,投资收益有了进1步的保证。有益于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扩展,增进我国对于外经贸流动以及国家交换的发展,特别是推进我国对于周边国家以及地区的经济贸易以及境外投资,加快我国企业“走出去”,提高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 (二)人民币国际化有益于晋升我国的国际地位以及政治威望 目前的国际金融体系中,因为不存在世界政府以及世界中央银行,1些国家的货泉同时担负着国际货泉的角色。树立在1国或者几国“国内货泉国际化”基础上的国际货泉本位轨制,内在地规定了国际汇率轨制的不同等性。当前的国际货泉体系主要由美元、日元、欧元组成,是1种不对于称的货泉体系,发达国家因为掌握了货泉话语权,在国际货泉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相反,发展中国家,因为具体历史的缘由,在国际货泉体系中处于被安排的地位。 人民币的国际化减少国际货泉体制的不完美对于我国的影响,1旦人民币完整国际化后,中国就具有了1种世界货泉的发行以及调理权,对于全世界经济流动的影响以及发言权也将随之增添;1旦成为国际货泉体系的首要组成部份,其对于全世界经济的不乱以及增长也会做出首要的贡献。 货泉的国际化常常象征着该货泉发行国在国际货泉体系中地位的提高及在国际货泉及金融政策调和中作用的加强,有益于增强1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人民币实现国际化后,中国就掌握了1种国际货泉的发行权以及调理权,将使那些使用人民币的国家在必定程度上构成对于中国经济的必定依赖性,中国的经济发展状态以及经济政策变化也将对于那些国家发生影响,从而加强中国的经济中心肠位,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将拥有更大的发言权,有益于中国经济的延续增长以及综合竞争力的晋升。另外,人民币的国际化可以优化世界货泉结构,支撑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多极化发展。人民币国际化后,成为 国际结算的货泉之1,可减少我国与世界各国经济贸易来往中对于美元、欧元等国际货泉的过分依赖,从而增强中国防范外部金融冲击以及抵抗“货泉入侵”的能力。 九.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浅谈幼儿心理健康教育 货泉国际化其实不只带来了经济利益。人们对于货泉的追赶,表面上是对于货泉所代表的经济价值的确定,实际上则是对于暗藏在货泉以后的政治、经济、社会轨制甚至文化意识形态的某种自自愿的服从。因而货泉国际化对于于国际社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给货泉发行国所带来的益处自然也是多层次的。 (三)人民币国际化有益于国际融资 因为发展中国家“原罪”的存在,发展中国家没法以本币从国外市场乃至是国内市场上错款以及取得长时间借款。(Eichengreen以及Hausmann,一九九九年)。具体来讲,就是没法以本币从国外市场上借款是致使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货泉错配以及期限错配的主要缘由。对于那些持有外币债务的国家来讲,他们没法从总水平上降低货泉敞口风险,因此大多数国内贷款者将不能不面对于资产负债表上的货泉不匹配问题,从而面临更大的外汇风险。 人民币成为国际货泉后,时常项目呈现赤字可以通过境外流入的资本进行融资,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与时常项目赤字的相干度将降落,美国在多年呈现财政以及时常项目“双赤字”的情况下经济依然维持高速增长,1个很大的因素就是美元的国际中心货泉地位。固然,对于于时常项目赤字,还可以通过本币发行便利的进行融资,然而这类国际货泉的特权不能滥用。同时,因为时常项目赤字的融资渠道更加宽泛,我国可以降低外汇贮备水平,分流部份外汇贮备资源以进行钻研以及开发投资。 (四)人民币国际化有益于减缓高额外汇贮备压力 中国外汇贮备延续增长,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突破三万亿美元。外汇贮备的增添致使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人民币升值会对于我国贸易及加工业发生不利影响,而汇率不乱则贸易顺差更大,进而人民币升值压力更大,国际利益冲突也将加重。解决这1两难窘境的有效法子就是人民币国际化。尽管说高额的外汇贮备有益于保护国家的对于外信用,但本国货泉在国际货泉体系中的地位其实不会由于外汇贮备的增添而有相同比例的提高,反倒是持有本钱增添不少。人民币国际化后,中国的了债力将可以用人民币来实现,这样将大大减少对于外汇贮备的需求,也有益于减缓人民币的升值压力。 4、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本钱 人民币国际化是1把“双刃剑”。从上面的阐述中咱们可以看出,人民币国际化可以给中国带来丰富收益,对于中国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有着不可估计功效。然而中国在取得上述利益的同时,也需付出必定的代价以及本钱。 (一)人民币国际化将使我国面临货泉逆转的风险 铸币税的区域延伸表现为货泉职能延伸到发行国规模以外取得货泉发行收益。在国际货泉市场与资本市场高速活动的前提下,货泉国际化在理论上存在可逆转性。这象征着货泉国际化在带给发行国利益的同时,也使发行国承当者着巨大的风险。信誉货泉的国际竞争力主要取决于经济体对于该货泉的信念与预期,终究取决于这类货泉的运行效能。信念与预期拥有“双向强化”特征。对于货泉国际交易媒介能力的乐观预期使强币更强,进而使国际铸币税收益扩展;对于货泉国际交易信念的不足致使对于该货泉国际地位的悲观预期,从而影响其国际地位。在国际货泉多元化格局中,在国际货泉市场以及资本市场活动效力足量,能够支撑货泉迅速转换的前提下,当1种国际货泉的国际竞争力预期悲观时,货泉持有者会通过资本市场或者者货泉市场在不同患上贮备货泉之间迅速转换。这类国家货泉在国际资本市场或者货泉市场上的可选择性抉择了货泉国际化的可逆转性——经济体可以选择1种货泉,也能够抛却它而转向另外一种预期乐观的货泉作为国际了债手腕。国际货泉市场上的风险溢价及其引发的货泉与资本套利行动是国际货泉可逆转性的最好诠释。 此外,国际货泉的选择,会因为货泉替换问题,带来货泉政策施行效果的不对于称乃至货泉政策的作用方向完整相反。这1点在美元化国家表现的淋漓尽致。美元化至关于美元化国家抛却了货泉主权而达成为了暂时的货泉统1,但因为经济实体政治的独立性及其经济周期的差别性,抉择了货泉1体化国家之间的利益不1致。货泉发行国为了自己的利益难以全面照应美元化国家的利益,乃至所制订的货泉政策带来美元化国家的利益损失,只要货泉接受国与货泉发行国处于经济运行的非1体化状况,这类情况就必然存在。 当货泉区域内呈现极度的利益不均与本钱分配不公时,货泉合作收益就难以填补为合作而支付的本钱,原来的利益均衡就会被打破,1种新的合作情势(不合作)就成为新的选择,具有政治独立的国家政府则会从新选择货泉,货泉国际化的逆转就不可防止了。国际货泉的逆转必然给不管货泉发行国仍是货泉接受国都会带来巨大损失,对于于货泉发行国而言,货泉国际化逆转是百害而无1例的,而对于于接受国而言,抛却1种货泉作为了债货泉或者媒介货泉,理性选择的结果多是取得更大的收益。 (二)人民币国际化将使我国政府宏观调控难度加大 在封锁经济前提下,1国经济政策只受国内经济变量的影响,货泉政策所调控的也只是国内经济;而开放经济下,外部经济变量也将对于国内经济发生影响。人民币国际化将使患上资本国际间活动变患上更为容易,流通本钱更低,这就为投资资本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资本活动将对于我国资本市场利率发生影响,资本流入会增添对于人民币的需求,在维持货泉政策不乱的情况下,市场利率面临上升压力。一样,资本的活动也会引发外汇贮备的变动,进而引发人民币汇率波动。在这样1种情况下,政府的货泉政策将遭到影响,国内宏观调控的效果也将大打折扣。例如,为了应答国内产生的通货膨胀而施行压缩性的货泉政策、提高市场利率时,国内商业银行可以利便地从境外借入大量的人民币资金以知足客户的借款需求,其他逐利资本也将迅速流入;相反,当实施宽松的货泉政策、降低利率时,又会引发大量资本外逃,极大地抵消货泉政策的效果,加大宏观调控的难度。 (三)人民币国际化将使我国面临更大的货泉需乞降汇率波动 1国货泉成为国际货泉后,其货泉将被许多国家贮存以及使用。1旦国外货泉需求的偏好产生变化,将会致使国内货泉供需产生波动。另外,因为1国货泉国际化后,将允许外国居民取得本币资产,外国居民如果大量购买本国资产,资本的大量内流就可能致使本国货泉升值,这将影响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影响贸易收支的平衡。人民币在境外大范围流通可能在必定前提下对于人民币汇率发生压力,增大人民币汇率不乱的难度。当人民币离岸市场构成后,将对于国内的人民币汇率构成首要的参照,人民币汇率的构成机制将更加繁杂,准确地评估人民币均衡汇率水祥和影响人民币汇率长时间因素的难度更大,干预人民币汇率也就较为难题。 (四)人民币国际化将使我国货泉政策的效果减弱乃至失效 1国货泉的国际化会影响发行国中央银行执行货泉政策的效果,降低本国货泉当局节制基础货泉、调控国内经济的能力。国际货泉作为本国的货泉以及作为国际货泉的职能有时候会产生冲突。货泉国际化以后,本国货泉与国际金融之间的1体化程度将增强,这样,国内的货泉政策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内外均衡的冲突”问题。货泉政策的调剂与施行将遭到国际因素的制约,货泉政策的制定,不能仅斟酌国内经济发展状态,还要顾及世界经济的发展周期。有关国家为不乱本国货泉将人民币视作为锚货泉,货泉政策的传导机制会产生相应变化,货泉政策操作的难度将大大增添,中央银行很难肯定货泉政策调剂的适量时机。 贮备货泉发行国不时发现在施行国内货泉政策时会遭到国外本币持有额的钳制。对于于1个国家来讲,国际上持有其货泉的数量越大,国内金融政策执行的难度就越大。同时,因为取缔了货泉壁垒,经济危机、通货膨胀 可随时传递到国内。 总而言之,1国货泉国际化像1把双刃剑,既给该国带来各种本钱,同时也给该国带来诸多利益,然而国际化带来的利益远弘远于本钱。更加首要的是,国际货泉发行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拥有较大的话语权,这类话语权象征着制订或者修改国际事务处理规则方面的巨大的经济利益以及政治利益。对于此,国际货泉基金组织以及世界银行团体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实践提供了很好的证明。而那些国际政治热门问题的违后屡屡显现的美元货泉交易的影子,则再3提示咱们:“美元这类轨制工具,实实在在有着对于于其他国家轨制以及文化‘侵入’的味道”。恰是在这层意义上,货泉国际化最近几年来1直被视为国家竞争战略的首要组成部份。当咱们揭开国际货泉面纱,从新审视其违后繁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社会轨制乃至文化冲突时,或者许不能不承认,谋求货泉国际化的动力已经不单单源自于对于经济利益的追赶,从某种程度上讲,欧元的突起和新兴国家对于本国货泉国际化战略的执着,也能够理解为保卫本身利益、抵制国际货泉“前驱者”的1种努力,认识到这1点对于于咱们探讨人民币国际化问题或者许可以有所启迪。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 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对于金融学生所学金融基础理论以及专业知识的全面考查,是培育以及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二四]二一号)中,毕业论文作为实践教学以及教学效果的首要内容,成为评估中的症结性指标。毕业论文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1步,选题是不是恰当,抉择着论文的成败以及质量。但在实际教学中,金融学本科生在毕业论文选题时常常不知如何着手,或者者因为选题不当致使论文不能如期完成或者质量低下,因而探讨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10分必要。 1、当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 选题即选择钻研课题,是确认钻研对于象以及筹备学位论文的条件性以及症结性步骤,不管进行任何1项钻研,都必需首先肯定所要钻研的问题。选题犹如导演选材,正确的选题在很大程度抉择着论文的成败与否,因而咱们必需稳重对于待题目的选择,题目选对于了,目标找准了,论文就胜利1半了。许多本科毕业论文之所以质量不高,其中1个首要缘由就是因为选题不当。当前,金融学本科学位论文的选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思想上不够注重,选题随便性强 在实际教学中,1方面不少老师存在“重钻研生论文,轻本科论文”的思想,对于本科论文的指点欠当真,指点次数少,与学生交换少,对于学生的选题不注重,常常是让学生自行选题,而没有给予相应的指点以及建议,或者者是拟定的参考选题多年不变,早已经失去选择价值;另外一方面,本科学生“重工作,轻论文”,终日忙于应聘、实习、考研,认为自己的学业已经经完成,毕业论文只是走过场,因而论文选题很随便,欠缺思考,只为应付了事。本科论文的开题讲演本应是学生初步肯定选题以及教师对于之提出建议的症结环节,但在教学中,存在不少学生迟迟不交开题讲演乃至论文完成才填写开题讲演的情况,论文开题流于情势。 (2)选择“大而泛”的宏观性课题,致使写作中难驾驭 宏观性钻研的常常是1领域,1个方向性的问题,依据金融本科生的学识水祥和对于本科毕业论文篇幅的请求,本科生缺少钻研这样的选题所必须的专业基础以及钻研能力,不但搜集材料存在难题,而且写出来的东西常常缺少深度。如“关于我国货泉政策的目标选择”、“论金融风险以及监管”、“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探讨”等,就属于太宏观、太大的题目,货泉政策目标包含终究目标、中介目标、近期目标,触及财政政策、利率、货泉政策等等问题;金融风险包含信誉风险、活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风格险等等;商业银行业务包含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表外业务等。就每一个具体问题就是1篇文章,所以最佳就其中1个问题写作,如:我国货泉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是以利率仍是以货泉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 (3)不注意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选择已经经由时淘汰的题目?? 论文选题应重视钻研课题的实用价值以及理论价值,防止选择已经经完整患上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当前,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正处于不断的改革以及发展当中,金融体系不断变革,许多新政策、新机构、新工具不断呈现,应当说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学生提供了广阔的论文选题空间。但1些学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动态以及金融改革立异的动向,对于新事物视若无睹,在毕业选题时,查找的资料过于陈腐,如二六年还有学生选择“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论国有商业银行股分制改革的必要性”、“引进外资银行,提高银行竞争”等早已经过时的题目,这反应出学生没有关注外面世界的变化,抄袭几年前的文章。 (4)选题过于清淡,缺少立异 学术论文讲求原创性,人云亦云,乃论文之大忌。固然,对于于本科论文过于强调原创性不太现实,要想1整篇文章都有立异是不可能的,但论文中应有自己独到的东西,否则这类选题没成心义。有些金融学生论文选题缺少前沿性、挑战性,无新意,如“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对于策”、“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途径”、“商业银行信誉风险的防范”、“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等,这些问题已经经钻研了多年,有关论文已经良多,固然这些选题其实不是不能再写,而是应从全新的角度或者使用新法子去探讨以及发掘,否则简单的重复没成心义。 (5)选题不切合实际,提出1些空而高的口号 有些学生在选题中不切合实际,盲目求“新”。如“国有商业银行跨国经营问题”、“组建跨行业战略同盟”、“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出产品的发展战略”等。商业银行国际化无疑是方向,但目前甚至长时间不能实现,由于银行国际化的条件是企业国际化,企业实现跨国经营。目前全世界五强,几近都是跨国性的,进入我国的就有三家,所之外资银行纷纭登陆中国占领市场。而我国范围大、跨国性企业不多,进入世界五强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所以银行谈何跨出国门走向世界呢?在我国金融期货的推出1直审慎,尚在试点中,探讨金融衍出产品的发展战稍不相符我国实际。 2、对于金融本科学生选题的几点建议 金融本科论文选题是教师以及学生互动的教学实践进程,上述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多方面采用措施解决,基于前文分析,笔者提出下列建议: (1)教师以及学生应注重本科论文的写作 本科毕业论文尽管属于学术论文,但 撰写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进程的1个步骤,不但是为了传布学术信息,推动学科的发展,更首要的目的还在于梳理、总结学习成果,反应学生对于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其他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因而教师以及学生都应予以充沛的注重。 (2)注重论文开题环节,倡导集体指点选题 建议在本科论文选题以前,由专业教师就选题的原则以及应注意的问题给学生作专题指点,并就开题讲演的规范书写、论文写作规范等问题给学生作统1讲授,扭转过去单个教师“1对于多”指点模式,履行集体指点、集中指点,教师组(教研室)共同协商钻研本科论文的指点问题,防止因为教师个体的钻研水平的局限而降低学生论文选题质量。 (3)提高学生取得学术钻研信息的水平,指点学生多方位搜集资料,为选题打好基础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各种新政策、新举措层见叠出,而金融学生选题陈腐反应出学生对于新信息的掌握较欠缺。因而建议:1是教师应指点学生如何通过网络系统、报刊杂志等渠道搜集、收拾最新金融信息,关注学术钻研发展信息;2是激励金融学生参加教师的钻研课题、各种学术研讨会;3是时常性地请求学生就新的金融政策开展讨论、思考。 (4)选题中注意的方面 一、注意学术价值以及社会实用的结合 学术价值是选题的着眼点,学位论文应“为时而着,为事而作”,金融学是利用经济学的1个分支,金融学钻研应讲究利用性,即拥有社会实用价值。当前,我国金融领域中新问题层见叠出,论文选题应结合我国转轨经济的特色以及金融体制改革的现实,在鉴戒国外做法的基础上,选择有学术价值以及现实意义的课题钻研,揭露金融发展规律,探求真谛。 二、注意实事求是 金融本科学生应从本身学识水祥和知识结构的实际动身,选择熟识并感兴致、有获取资料的前提,并估量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论文题目。 (一)论文选题“宜小不宜大,宜专不应泛”,可小题大做,勿大题小做。选题过大,会见面俱到,不着边际,甚么问题都谈到,甚么问题也说不清楚,难以将论题说深说透。选题过窄太小,施展的空间很小,获得突破性成果10分难题。金融学生要依据自己的科研能力选择大小适中,难易适中的题目。在实际中,有些选题很好,但受知识、水平、资料有限,难以完成,最佳抛却,不要好高务远。 (二)所选题目要有必定数量与质量水平的文献资料作为钻研基础。论文的选题应是站在伟人的肩膀上,通过前人文献资料的掌握,可以了解所选题目应触及的内容、历史以及现状,这样才能找到选题的新视角。因而,具有大量翔实、丰厚的文献资料有益于高质量金融论文的写作。 三、注意选择自己熟识及兴致的问题 论文选题应从自己的专长以及兴致人手肯定选题。熟识的问题1般就是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或者实践中有深切的感受,不断的专业学习以及1贯的信息搜集使其筹备了厚实的理论基础,有益于进行深刻钻研,提高升华的认识,较容易写患上深刻、写出立异点。兴致是最佳的老师,感兴致才会深刻思考,才能深刻研究下去,才能构成自己必定的独到见解,可望成为1篇较高质量的论文。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范文 强势经济会造就强势货币,中国经济通过近30年的超高速增长,使中国的国际收支规模和对外支付能力有了空前的提高,出口和外汇储备均为世界前列。如今我国已经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近期我国也推出了一系列关于人民币的改革措施,人民币走向储备货币的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如何正确认识人民币走向国际化这一重大国际金融战略,如何全面的了解这一战略的利与弊,如何利用当前的国际局势使这一战略更顺利的开展,扬利除弊,是本文要讨论的主要话题。本文首先简单的阐述了货币国际化的含义,随后分析了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以及可能带来的利益与弊端。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国际地位稳步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中国虽然在经济、军事、外交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想要成为真正的强国还缺少非常重要的一项——金融实力。无论是历史表明还是在理论分析,强国之所以“强”,不仅表现在军事强、经济强、政治强、外交强、文化强,更重要的表现是这个国家的金融强。具体地讲,就是必须要让这个国家的币“强”。目前中国就这一点还是有所欠缺的。“强币”既是一个“强国”强大政治经济实力的表现,同时也反过来巩固了“强国”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的地位,给其带来了巨大的的利益。以美国为例,1944年7月召开的“布雷顿森林会议”确立了美元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中心地位。这不仅为美国带来了可观的铸币税收,而且美国凭借美元的国际货币地位,向他国无条件的借钱,而美国政府只需要开动印钞机就可以还清债务。在这种“中心—附属”关系中,拥有强势货币的一方几乎不用承担任何风险而获得收益;而处于弱势的一方或者承担汇率波动的冲击,或者付出极大的经济代价去维持汇率稳定。因此,只要币“弱”,不管实行哪种汇率制度,除非自身经济结构极其健全,否则难逃危机频发的宿命。如拉丁美洲多次遭遇的金融危机和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最初都是由货币危机所引起的。一系列的事实证明:“强国”有“强币”。 一、货币国际化的含义 货币国际化是指能够跨越国界,在境外流通,成为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计价、结算及储备货币的过程。对于货币的国际化概念的界定,按货币功能划分可以提供一个相对完善的框架。根据kenen的定义,货币国际化是指一种货币的使用超出国界,在发行国境外可以同时被本国居民或非本国居民使用和持有。我们下面通过一张chinnandfrankel编制的国际化货币的功能清单(见表1)来直观的阐释。 国际化货币功能 货币功能官方用途私人用途 价值储藏国际储备货币替代(私人美元化)和投资 交易媒介外汇干预载体货币贸易和金融交易结算 记账单位钉住的锚货币贸易和金融交易计价 根据这份清单我们可以看出,一种国际化货币能为居民或非居民提供价值储藏、交易媒介和记账单位的功能。具体来讲,它可用于私人用途的货币替代、投资计价以及贸易和金融交易,同时也可用作官方储备、外汇干预的载体货币以及钉住汇率的锚货币。 二、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由区域化到国际化 1997—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建立区域金融架构。中国已经成为清迈倡议框架下最大的双边互换协议的资金供给者之一,同时也积极参与区域多边政策对话和经济监控机制。在现有的区域合作机制中,人民币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用于双边互换协议的支付货币。截至__年7月,在清迈倡议(见表2)框架之下,中国已经分别同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签署了双边互换协议,总额达235亿美元。其中中国与日本、韩国、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签署的互换协议使用本币支付,其他协议也能够使用美元支付。 __年,由美国次贷危机诱发的国际金融海啸席卷全球,给东亚各国经贸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东亚各国普遍认识到,只有通过加强货币金融合作提高各国金融的资源配置效率,才能有效抵御和化解金融海啸的消极影响。可以说,国际金融风暴生客观上推动了包括货币互换在内的东亚货币合作的深化。__年以来,东亚货币互换再次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先后与韩国、香港、马来西亚、印尼等国以及区域外的白俄罗斯、阿根廷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总额达6500亿人民币。此外,货币互换的多边化版本区域外汇储备基金的筹集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基金规模从原定的800亿美元扩大至1200亿美元。 货币互换的拓展客观上推进了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人民币的区域化是实现国际化的必要环节。我国通过与周边国家签署货币互换协议,促进周边国家在贸易活动中采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可以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部分实现人民币国际结算功能和储备功能,加快人民币成为区域主导货币的进程。目前在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实现自由兑换的情况下,人民币国际化选择以东亚地区为基础和平台,坚持从区域货币到国际货币的发展路径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__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此举一方面一定程度上降低出口企业的风险,减少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双边贸易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更将有利于人民币向国际化方向的推进。时隔3个半月,__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和广东的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从货币互换到人民币用于国际贸易结算,人民币国际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但总体上看,人民币仍然处于国际化的初级阶段。目前人民币在境外使用还局限于跨境流通,取决于人口的流动。真正的国际货币应该融入物流和资金流中去。另外,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人民币还只是一种交易符号,如无本金交割的人民币远期交易,不能用于结算,基本上与资金流隔绝。因此,人民币的国际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按照由区域到国际的战略思想不断前进。 三、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收益 我们可以将货币国际化利益按不同的形式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通过相关数据的核算可以计量出来的经济利益,二是难以量化的经济利益以及超出经济范围的利益,货币国际化总利益即为二者之和。 1.可以计量的货币国际化收益 (1)国际铸币税收入 国际铸币税是指当一国货币国际化后,货币当局凭借其发行特权,从外国居民那里所获得的 可量化的发行收益与发行成本之间的差额。货币发行收益巨大但发行成本却微不足道,国际铸币税收入相当可观。美国是国际铸币税的最大受益国,据专业人士计算计算,截至__年底美国获得的国际铸币税收益高达9530亿美元。目前我国拥有数额巨大的外汇储备,这实际相当于对发行国政府提供巨额无偿贷款,同时还要承担通货膨胀带来的风险,这是一种巨大的财富损失。如果人民币实现国际化,我国不仅可以减少因大量使用外汇而造成的财富流失,还可以通过向国外发行人民币筹集资金,获得国际铸币税收入。根据国内学者钟伟的测算,如果人民币的购买力在长期保持稳定,并且逐步推进人民币的区域化,那么人民币的铸币税收入可保持年均25亿美元左右。 (2)从境外储备资产的生产成本到金融运作的净收益 对铸币税的研究表明,货币当局可获收益的多少取决于它使人们持有货币或者其他资产的能力。这意味着当国外央行持有的境外储备资产主要以银行存款或国债等形式存在的时候,国际货币发行国必须为之提供一个正利息补偿,这种非零的生产成本减少了发行国的国际铸币税收益。进一步来讲,如果存在足够多种类的国际货币可供选择,或是持有储备资产的形式足够多样化,则国际铸币税收益可能因为竞争而消失殆尽。 事实上,国外央行持有的境外储备资产,无论是以存款形式还是以国债形式存在,都意味着为国际货币发行国的银行体系及其政府提供了巨额的资金来源,通过银行体系的资金引用和政府财政支出机制,这部分资金必将转换为可贷资金并带来收益。而且,国际货币所执行的交易媒介等职能必然通过发行国银行体系所提供的结算和支付服务来完成,这也为相关金融机构带来了佣金收入。 2.其它类型的货币国际化收益 货币国际化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远远不只是国际铸币税收益和运用境外储备资产投资的金融业收益,更多的是为国际货币发行国及其居民带来许多难以计量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例如,当本币成为国际货币以后,对外贸易活动受汇率风险的影响将大大减少,国际资本流动也会因交易成本降低而更加顺畅,从而使得实体经济和金融经济的运作效率有所提高。 (1)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我国的国际贸易和对外投资 绝大多数跨国货币收支,如国际贸易中的货款结算,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资金借贷和本息偿还,都是由国际货币来参与的。因此国际货币成为了一种紧缺的资源。而要得到这种资源,其他国家就必须与国际货币发行国进行贸易往来,开展经济合作。在对外经济往来中直接用本币计价、结算,十分快捷,有利于其对外经济往来的扩大。一国货币的国际化还给本国进出口商、投资者及消费者带来很多的便利,使其在从事国际经济交易中可以大范围的使用本币而免受外汇风险的困扰。对进出口商来说,汇率风险是他们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规避它的最好办法是用本币计价、结算。这样做,一方面能使该国进出口商免去了对外汇收支进行套期保值的成本支出;另一方面便于对国外进口商提供本币的出口信贷,从而进一步提升出口竞争力,扩大对外贸易和经济往来,货币国际化必将给发行国居民和企业的对外贸易创造便利条件,提高经济效益。 人民币国际化后,大部分国际贸易结算可以采取人民币进行交易,避免频繁的货币兑换所带来的交易成本。根据欧盟委员会估计,欧洲货币统一每年节省的货币兑换成本在400亿美元左右。由此可得,美国历年所节省的货币兑换费用是可观的。当然,人民币国际化后,我国居民出境旅游将更加便捷经济。我国政府在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援助时,也可以提供人民币信贷。 此外,人民币国际化后,我国对外投资最大的障碍——外汇资金的供给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了。国内投资商可以直接利用手中的人民币对外投资,投资能力将大大增强,同时也降低了由于汇率变动而导致的投资风险,投资收益有了进一步的保证。有利于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扩大,促进我国对外经贸活动和国家交流的发展,尤其是推动我国对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贸易和境外投资,加快我国企业“走出去”,提高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 (2)人民币国际化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和政治声望 目前的国际金融体系中,由于不存在世界政府和世界中央银行,一些国家的货币同时担当着国际货币的角色。建立在一国或几国“国内货币国际化”基础上的国际货币本位制度,内在地规定了国际汇率制度的不平等性。当前的国际货币体系主要由美元、日元、欧元组成,是一种不对称的货币体系,发达国家由于掌握了货币话语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相反,发展中国家,由于具体历史的原因,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历史悠久,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有着紧密的联系,对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尤其对非国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着巨大推动作用。文章主要在对民间金融的内涵、传统及新型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形式简述的基础上,论述了民间金融的理论基础及其对社会发展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并且从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两个角度分析了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探讨了农村民间金融利率概况及其发展现状,进而提出了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 民间金融 高利贷 1前言 1.1研究目的及意义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优秀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而民间金融作为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正规金融有着紧密的联系,对经济的发展,尤其对非国营经济的发展有很大推动作用。近几年以来,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农村的发展越来越受到中共中央的重视。民间金融在某种程度上满足农民以及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在服务于农村以及中小企业的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历史悠久,是我国金融体系改革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民间金融获得很大发展。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进步,农民收入提高等方面,民间金融起着积极作用。虽然近年以来,我国农村民间金融获得长足发展,但农村民间金融仍然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村民间金融存在着很多非市场化运行的现象,对金融体系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因此,为使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金融体系更加规范,金融秩序更加稳健,农村经济更好的发展和促进社会的繁荣进步,研究农村民间金融显得很有意义。 1.2文章研究路线及内容 文章主要在对民间金融的内涵、传统及新型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形式简述的基础上,论述了民间金融的理论基础及其对社会发展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并且从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两个角度分析了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探讨了农村民间金融利率概况及其发展现状,进而提出了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相应的可行性建议,最后综述了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前景。 1.3文章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本文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多角度对我国农村民间金融进行系统分析,并试图把民间金融作为经济现象来进行深入探讨,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金融现象作为理论基础,把我国农村民间金融表现形式及意义等相关内容作系统介绍,进而提出民间金融一些现实问题,并提出作者认为的可行性建议。文章在论证时尽量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且进行常规介绍时,注重总结民间金融历史现象,善于把民间金融作为经济现象进行分析,与国内民间金融现实状况相联系,并将其进行深入比较,让民间金融历史与现实相结合起来进行探讨论证。 相关内容所用研究方法:理性分析研究法,文章在对整个农村民间金融进行简述以及分析其形成原因时,用理性分析研究法进行叙述;规范分析研究法,文章在提出民间金融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可行性建议时,所用方法为规范分析研究法。 1.4研究的结构框架 第一章前言主要介绍文章的主要目的及意义、文章研究内容、所用研究方法以及结构框架。 第二章主要简述民间金融概念及相关理论,对民间金融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介绍了民间金融的组织形式以及其理论基础,论述了民间金融的社会意义以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第三章主要从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两个角度分析了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 第四章阐述了民间金融利率方面的问题,并根据其概况结合文献资料内容论述影响民间借贷利率水平的因素以及其经济特征。 第五章主要介绍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文章这部分依据现实情况对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第六章主要针对第五章节提出的我国民间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第七章主要综述文章研究得出的结论。 第八章是致谢。 1.5研究不足 鉴于农村民间金融极具隐蔽性,在文章的写作过程中缺乏相关的官方调研资料和数据统计结果,加之金融理论水平有限,实地调查研究不足,没能从实证分析方面对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等相关内容深入分析 2本文研究结论 中国要发展,就要发展中国农村,中国农村发展,就要发展中国农村金融。然而,我国因为金融抑制的原因,国家监管正规金融系统严格,银行系统服务不能满足乡镇民营企业货币需求,正规银行系统的严格管制。由于金融抑制下的政府信贷配给以及国营体制金融机构的制度偏见,民营企业不得不依赖于民间金融缓解资金需求。当然,农村民间金融的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但政府能够将其纳入国家法律管制范围内和正规金融体系中进行规化:确立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完善民间金融的生态环境、引导其多样化投向和建立社会监管体系,才能让农村民间金融发挥其积极作用,才能更好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才能更好的为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服务。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危机下涉农文化产业的发展 摘要:我国如何走出当下的金融“寒冬”,农业的基础作用显然不可忽视。而涉农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具有产业价值,还是“三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成都涉农文化产业发展较具规模,现已摸索出“古镇文化”和. c型威客的代表淘智网摘要:我国如何走出当下的金融“寒冬”,农业的基础作用显然不可忽视。而涉农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具有产业价值,还是“三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成都涉农文化产业发展较具规模,现已摸索出“古镇文化”和“农家乐”两种模式,本文结合成都涉农文化产业的发展经验和当下实际情况,旨在为农业 “过冬”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涉农文化产业 成都亮点 产业价值 未来建议 在国内外经济形势急转直下之际,稳定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刺激国内消费,成为决策层维稳中国经济寄予厚望的政策取向之一。这是自1982年以来中央第11次将目光聚焦在“三农”领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命题,除了传统的粮食生产以外,文化产业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另一重大途径。 成都市是西部大省四川的省会城市,20xx年人口总数即已超过1249万,位居全国第四,其在涉农文化产业的发展上可谓成果显著。据市统计局公布,成都20xx年在遭受地震和金融危机双重冲击之下,前三季度生产总值仍达到了2821亿元,同比增长12.2%。(1)20xx中国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在成都举办,成都市签约项目31个,总金额126.3亿元,占签约总额的57%,充分显示了成都文化产业的辐射力和规模效益,所以成都在文化产业上的实践探索对其他城市具有重要的参照意义和带动作用。 综合来看,成都在发展涉农文化产业方面具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创意产业,涉农文化产业市场潜力大。 成都有“天府之国”的雅誉,古蜀文明还给她留下了许多传奇人物和故事,而浓郁的川西民俗和客家文化更是为其增添了许多人文沉淀,资源相当丰富。 另一方面,成都的总体消费实力常年位居全国前三甲。而在20xx年,成都市城市居民人均教育、娱乐、文化服务消费为968元,占整个消费性支出的14.0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其城市规模还在不断扩大中国创意产业,预计到2020年,成都城市人口比重将达到64%,庞大的城市人群是涉农文化产业的潜在市场。 二、主题鲜明,涉农文化产业特色较为突出。 成都涉农文化产业围绕“休闲”二字展开,讲究“付费休闲”、“休闲体验”,其特色可归纳为“古镇文化”和“农家乐模式”。 “古镇文化”:早在20xx年多媒体创意产业,成都市规划局等部门就完成了《成都市域古镇形态研究及利用》等规划,提出将对大邑悦来古镇、邛崃平乐古镇等10个文化古镇进行保护上海创意产业园,将其打造成为成都周边最具特色的古镇旅游文化风景带。如今“古镇旅游文化”规模已成,十个文化古镇分别寻求自己的营销诉求。如黄龙溪的“千年水码头,古镇黄龙溪”、洛带的“世界的洛带,永远的客家”、平乐的“茶马古道第一镇”等。古镇的盈利能力不容小觑,如洛带古镇仅在20xx年1至6月份,就接待海内外游客160万人次,直接经济收入超过8000万元。 “农家乐”模式:成都是农家乐的诞生之地,最初只是一些农民利用自家庭院和责任田从事旅游接待活动,以此作为增收手段,大多单打独斗,未能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经营。在政府的引导下,锦江区农村纳入了统一规划,打出了“五朵金花”的品牌——“花乡农居”、“东篱菊园”、“幸福梅林”、“江家菜地”和“荷塘月色”。“五朵金花”特色各异,但又相互支撑,形成整体联动的文化产业模式。而中国农家乐的发源地农科村,利用自家川派盆景、苗圃的优势,丰富了农家乐的休闲方式和赢利亮点。在20xx年,农科村旅游收入达到18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4万元。(2) 三、政府引领到位,企业主体保证产业运作规范。 成都市委、市政府于20xx年就提出和制定了“文化强市”发展战略。先后采取了改革文化体制、创新投融资机制、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健全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净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和提高产业服务水平等举措。同时,成都市还打造了一批文化阵地健全、文化生活丰富,农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健康素质有新提高的文化建设示范乡镇和村,以点带面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促进涉农文化产业市场的发育。(3)如20xx年,全市各区(市)县建立了群众文化辅导员制度,先后对全市1000余名农村业余文艺骨干进行了各类艺术培训,培育了农村文化队伍杨浦创意产业,也为涉农文化产业发展开启了新思路:农民组织了腰鼓队、舞龙队等,活跃于广大乡村。仅20xx年,双流县农村文化队伍就创造产值200多万元,利税超过40万元。(4) 成都市涉农文化产业的开发注重产业运作机制的长效性和职能化。基层政府成立文化产业公司,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如洛带古镇,镇政府于20xx年5月1日成立了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成都洛带客家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以来,一是通过“修旧如旧”,恢复了具有明清建筑风格的客家民居;二是积极选择大公司、大集团合作创意产业发展,推动古镇景区建设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是推动文化旅游产品的研发、加工、展示、销售、交流与体验;四是抓大项目建设,先后引进新西南艺术陶瓷厂、洛带——女红坊、中国文博公园、“创库”等一批文化旅游项目。(5)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知名度,积极进行资本扩张、扩大企业规模。 四、注重对涉农文化产业的创新探索。 从最初单打独斗、内涵粗糙的早期农家乐到后来“五朵金花”的集群效应;从对10个文化古镇的初步保护到筹划打造“天府30大文化古镇”品牌。成都涉农文化产业的创新精神始终强烈,越来越多的涉农文化产业开始着力摆脱产业模式单一的束缚,着眼于深度化、立体化的产业发展,注重尝试新的产业管理模式、开拓新的涉农文化产业市场。 如洛带镇除客家特色外上海创意产业,还规划4500亩,投资1.86亿元人民币,开发培育自然风光游、农家健身娱乐游等六大系列农业旅游产品; 又如成都首创企业出资编制涉农社区发展规划——“成华区龙潭和成涉农社区新农村建设概念(项目)规划”。此规划由工商企业共同发起杨浦创意产业,聘请专家编制,将文化旅游产业作为重点,以社区生态旅游为方向,建设大型餐饮娱乐休闲中心,同时发展蜀绣等旅游工艺产品生产。 我国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国家。早在20xx年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就已为此指明方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调控,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建设提出了更加细致合理的规划方案,而且4万亿刺激内需的投资计划更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了战略性的政策倾斜。当前财满街创意产业,涉农文化产业应敏锐地把握住这个信号,思考如何变危机为契机。 以成都为例创意产业园,笔者认为西部创意产业文化节,涉农文化产业要发展,需要政府和市场两块动起来。在产业发展初期可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做好评估规划工作。政府需清楚认识到涉农文化的文化价值和产业价值,明确责任,积极鼓励社会办文化创意产业经济学,安排专项部门落实对其的资金、政策等支持。其中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不可忽略的,它是发展农村文化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重要组成,也有利于涉农文化产业“反哺”农村,形成与农村基建互惠互利的良性循环。例如成都打造县县通高速、村村通公路的完善的交通体系,促进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中关村创意产业网,同时也提升了当地农村的生活环境和致富能力。而宏观来看,政府则要调整好经济发展水平与文化资源分布的不平衡。我国的政治、经济重心,多在东部。而西部蕴藏着丰富的涉农文化资源,却因经济等因素,面临着融资难、消费难的两重难题。所以在目前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抓住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机遇,给予政策倾斜,在西部建立文化改革试验区,对于未来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将具有深远的影响。比如,适当放宽资本进入的门槛,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涉农文化产业,拓宽资金来源的渠道。 而从市场来看,目前整个文化产业都欠缺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对于涉农文化产业而言更为突出。很多掌握涉农文化资源的个人或组织未能充分意识到其产业价值,导致“捧着金饭碗要饭吃”的局面。所以要发展涉农文化产业西部创意产业文化节,还需注意启蒙教育工作,一方面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一方面注重涉农文化产业的培育。此举不仅可以给教育行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更有利于涉农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涉农文化产业与城市文化产业的重要不同在于其“三农背景”西部创意产业文化节,所涉及的不确定性因素更多,市场轮廓尚不够清晰。所以笔者认为,在涉农文化产业发展中,对于一些背景和市场都不够明朗的业务上海创意产业中心,涉及企业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一则有“投石问路”的功效,二来“船小好调头”,中小型企业在实验阶段的灵活性与恢复性是大型企业无法比拟的。并且,中小企业还拥有中央强有力的财政支持:今年中央财政大幅度增加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资金,总额达到18亿元财满街创意产业,其强大的优势不言而喻。同时,在涉农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不宜跟风建设、盲目上马。需注重对本土文化的深入挖掘,与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多媒体创意产业,与城乡统筹实践有机结合,从而打造出特色品牌。在区位的选择上要科学、相对集中化,不宜远离城市进行布局,而应围绕城市郊区而建。 总之,发展涉农文化产业要服务好三方主体:一是文化,任何形式的开发必须是基于对原有文化资源的继承与开拓,不能与文化原有内涵背道而驰,致使所开发的文化丧失原有特色;二为产业,文化产业具备产业追求利润的本质特征。所以在思考文化产业如何发展的同时,除了注重对文化资源的保护以外上海创意产业园,还需提高产业的盈利能力,在产业发展中注重开发特色、深化发展;三乃农村,涉农文化产业的本质还是开发农村、致富农村、丰富农村。所以在涉农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中关村创意产业网,当地的农民的权力利益和带动作用不可忽视,农民理应成为涉农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其具体解决途径多样,可参考洛带客家文化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模式加以改进,以当地基层政府牵头,当地农民采取参股或是经营等方式加入到产业发展中来 金融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金融专业毕业论文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论文频道为您提供各类开题报告范文参考,以及开题报告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开题报告写作中的难题。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姓名边瑶班级金融07(9)班系部金融系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诸暨市信用卡使用情况调查报告 一、选题理由: 近年来信用卡的使用在我国越来越普遍,但其用卡环境仍存在一些需要重视和改善的问题,这些问题已制约到信用卡的使用。据业内人士不完全估计,现在整个银行业所发行的信用卡中,大约只有20%是“活”的,其余80%是“睡眠卡”。另据了解,截至2007年底,中国银行卡发行总量7.62亿,总交易金额35万亿元,但消费交易仅4亿元,只占全部消费额不到5%的份额,其余95%都是现金存取和转账,信用卡的使用率并不高。如今,各种各样的信用卡已进入寻常百姓家,店口镇也不例外,持卡消费已日渐成为平常之举,但是据我了解,信用卡业务在店口镇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虽然各银行利用免首年年费、降低发卡门槛等各种手段极力促销信用卡,可是人们的用卡积极性并不高。制约和阻碍使用率的因素成为了店口人们关注的焦点,究竟目前我国信用卡使用情况如何,信用卡的安全问题怎样解决,这都使信用卡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拟实现的目标: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以一个镇为范围进行调查,以了解诸暨地区目前信用卡的使用情况,影响信用卡使用率的因素以及信用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三、综述?与本论文(设计)相关的已有研究(设计)成果的综述?: 近几年,信用卡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许多学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其中彭千在《银行信用卡业务使用率偏低》(2004)一书中提到银行对于信用卡现在的发展眼光应放在针对不同的客户发行带有不同增值功能的信用卡上,找寻优质客户,提供他们所需的服务,在增加信用卡发行量的同时增加信用卡的使用率以减少“睡眠卡”。虞月君在《中国信用卡产业发展模式研究》(2004)一书中提到对于银行方面可以多开展一些刷卡奖励的活动或是增加特约商户数量以刺激消费者消费;还可以添加增值服务,让有此需要的消费者在出示卡时即可消费享用。这些都可以提高卡的使用率。李芳在如何防范信用卡被“盗刷”[n](2007)一书中提到信用卡如果被非法提现或盗用,银行不承担责任,这样将很难保证持卡人的资金安全。所以一方面,应该加强信用卡的立法建设,改善用卡环境,另一方面持卡人可以采取下面的一些措施,以防范信用卡被盗刷以及相关的损失。万晓东,何春雷在我国信用卡用卡环境尚须改善[n]2007,提到(1)利用免息期。先消费后还款,就相当于银行为你提供了一笔无须手续的短期信用贷款,只要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偿清当期对账单上的本期应缴款,即可享受免息待遇。(2)利用循环信用,通过适当的负债来换取资金的周转,以降低理财成本。(3)巧用免息分期购物。 四、论文(设计)主体框架与进度安排: 论文主体框架: 一、诸暨市信用卡使用问题的提出 二、诸暨市信用卡使用情况现状调查 (一)、诸暨市信用卡持有量情况调查 (1)信用卡的持有年龄 (2)信用卡的持有张数 (3)不同银行的持有量 (二)、信用卡使用情况调查 (1)信用卡的增长情况 (2)信用卡的使用频率情况 (3)信用卡的功能使用情况 (三)、持卡人安全防范调查 (1)、信用卡的满意度 (2)、信用卡设密码调查 (3)、客户和银行所面临的安全问题 三、诸暨市信用卡使用情况因素分析 (一)、信用卡持有量情况因素分析 (二)、信用卡使用情况因素分析 (三)、持卡人安全防范因素分析 四、诸暨市信用卡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拓宽信用卡的持有量 (二)提高信用卡的使用率 (三)防范信用卡的安全 进度安排: 2008年11月,完成开题报告,并交指导老师修改。 2008年12月~2009年1月,资料收集。 20009年1月,问卷调查的设计。 2009年1月中旬,分发调查问卷。 2009年2~3月,完成论文初稿交于指导老师修改。 2009年4~5月,完成论文。 五、指导教师意见: 签章: 年月日 六、教研室意见: 签章: 年月日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2008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姓名冯婷专业金融管理与实务指导教师朱维魏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诸暨市店口镇信用卡使用情况调查报告 主要研究内容目前我国信用卡持有率和使用情况,影响和制约使用率的因素以及信用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比较分析、调查分析 主要任务及目标本文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以一个镇为范围进行调查,以了解诸暨地区目前信用卡的使用情况,影响信用卡使用率的因素以及信用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从不同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学本科专业学生撰写毕业论文重要性探讨 摘要:撰写毕业论文作为金融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学生完成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运用金融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重要过程,还是学生进入工作岗位之前一次非常重要的演练。因此,金融学本科专业学生认真撰写毕业论文对自己今后的学习和工作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金融学专业;毕业论文;重要性 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是高等院校依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对本科学生进行综合性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增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过程。然而,由于金融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主要以课堂理论为主,实践动手锻炼相对较少,这给学生造成了毕业论文仅仅是形式、不是很重要的错觉;还有,当前大学毕业生面临较大的就业压力,这使得学校的教学工作也不得不以学生就业为主,而找工作与毕业论文写作在时间上重叠,考虑到学生面临的实际问题,于是学校对学生毕业论文的考查就有所放松。因此,很多学生在思想上对毕业论文不够重视,致使毕业论文质量出现下滑的现象。 近年来,国内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迅速发展,使得社会对金融学专业人才需求越来越旺盛,所以金融学本科专业的学生人数相对于其他财经类专业学生数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趋势。为了端正学生对毕业论文不正确的态度,切实扭转毕业论文质量下滑的态势,使他们能够及时适应社会的需要、真正认识到金融学本科专业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一、撰写毕业论文是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是集中训练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必要环节。这个阶段,在金融学专业老师指导下,学生通过自己选题、填写开题报告、搜集资料、撰写论文,这是一个相对特殊的教学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保持学生对所研究金融问题的兴趣、激发其主观能动性,又要使专业指导教师利用自己渊博的专业学识和认识问题独特视角,对学生的研究给予正确的指导,使之在苦苦思索之后,有顿开茅塞之感。这样,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才会得到提高。 首先,金融学专业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说明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其次,以学生为主展开毕业论文写作的各项工作。在此期间,除了指导教师定期检查督导每个学生的研究进展情况外,学生应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的情况,及时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反映给指导老师,尽快得到正确的帮助建议。再次,指导老师对学生的研究成果给予初步的基本评价。最后,该成绩也是每一个学生能够顺利毕业的必要成绩之一。在指导老师认为研究成果达到毕业论文的水平后,由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答辩专家小组,通过答辩形式对学生的研究成果做出系统科学的评价。符合金融学专业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要求的,作为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 二、撰写毕业论文是学生运用金融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重要过程 本科毕业论文包括开题报告和论文正文两大部分。通过填写开题报告,每个学生可以选择确定各自适合的论文题目;了解关于该金融问题研究的进展情况,找出该论文研究的切入点;设计论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内容;明确研究方法等等。在这个阶段,学生运用所学金融知识判断和界定所关注的问题,将自己研究的内容划定在金融学领域,以符合所学专业的要求。通过分析和梳理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掌握关于该金融问题研究的发展脉络及进程,了解相关学者在研究本问题时的研究思路、切入的角度、采用的方法以及得出的研究结论等,从而保证自己的研究具有相应的理论基础,也确保使通过自己的研究,将人们对该问题的认识向前推进一点。通过对论文基本内容的设计,学生运用金融学的理论,对所研究的金融问题形成一个比较概括性的认识。 在论文正文写作阶段,学生要首次独立地思考如何围绕开题报告确立的研究题目和研究内容展开研究工作,比如,根据开题报告要求,运用自己已有知识,如何搜集相关资料?运用自己已掌握的金融学专业知识,如何对已获得的资料进行处理、提炼?根据金融学相关理论的要求,如何运用掌握的资料说明、支持文章的观点? 因此,撰写毕业论文可以使学生学会如何运用所学金融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实际金融问题,并初步掌握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 三、撰写毕业论文是学生进入工作岗位之前一次非常重要的演练 获得一份适合所学专业、令人心仪的工作,是每一个即将毕业大学生的美好愿望,然而,不可回避的是时下找到一份适合的工作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而用人单位也希望招聘到的新人马上就能胜任相应的工作,能够独当一面。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在职场上,同一个单位中,每个员工都想表现出自己的优秀品质,因此职员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金融学专业毕业生的工作岗位应该属于文案性质,有的时候,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学生就被指定完成项目课题的申请、结项或其中某一环节的工作。而撰写毕业论文恰好就是系统地培养和锻炼学生这方面能力的过程。学生填写的开题报告就相当于课题的申请书;毕业论文正文就大致相当于课题的研究报告。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学生遇到的困难和疑问,就可以理所当然的从专业指导教师那里获得答案和指导,从而使学生的科研能力得到锻炼。反过来,如果学生没有很好的利用这段时间,那么,其科研能力得不到锻炼;在职场中也很难得到同事的系统指导。这样,该学生就不可能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就会影响到该单位对他(她)的评价。所以,为了能够胜任未来工作的要求,学生就必须认真对待毕业论文写作。 金融毕业论文:高职学生金融保险毕业论文 一、“关键能力”培养的必要性 1972年德国的梅腾斯Mertens首先提出“关键能力”概念,并于1974年进一步将“关键能力(Schlucssclkompe-tenz)”定义为:关键能力是那些与一定的专业实际技能不直接相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它更是在各种不同场合和职责情况下作出判断选择的能力,胜任人生生涯中不可预见各种变化的能力。[1]目前一般认为,关键能力包括社会能力与方法能力,二者与专业能力共同构成综合职业能力。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院长李德威在哈尔滨举办的国际职业教育论坛上提出:“面向全球的职业教育,要培养符合现代化要求的职业人才。这种人才不仅表现在掌握企业所要求的职业技能,更重要的是要具备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称之为‘关键能力’”。教育部在2006年16号文件指出,要“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并在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中要求测评学生的“自我学习、信息处理、语言文字表达和合作协调能力”。同时,在教育部与其他部委的相关文件中也一再强调学生及职业人士的职业优秀能力,即关键能力的重要性。加强关键能力的培养,不仅是当代国际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的主流趋势,还是国家倡导的能力本位的有效载体,也是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更是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的关键措施。 二、提高“关键能力”的途径 1.巩固专业思想,坚定信念。前些年,保险行业虽然人才需求量大,但需求短视,需要的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外勤员工。人才缺口巨大而员工供应不足,造成保险业进入门槛过低,外勤员工整体素质不高且缺乏专业知识,导致人们对商业保险的评价不好,行业社会形象大打折扣。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招收的是“四批二”的学生,大部分来自郊县和农村,对保险行业缺乏认识。保险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党中央和国务院对保险教育工作非常重视,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如今,《保险伴我一生》知识读本已出现在中学课堂上,为造就具有较强保险意识的公民奠定了基础。而以房养老政策、银行倒闭政策、国家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提高至大专等举措,均为金融保险专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中国保险市场的迅猛扩张为保险公司对大专及大专以上人才的需求注入了活力。因此,新生入校要做好以下两件事:第一,必须对学生进行金融保险专业思想教育,使之初步认识保险,了解保险的意义和功用;第二,帮助学生制定职业规划,使之明确奋斗目标。学生除了明确学习知识的目标,还要明确“与人交流、沟通、分析与解决问题”等综合素质方面的目标,即在校期间努力培养关键能力,以提高毕业后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2.构建“关键能力”培养的内容与方式。在传统的专业课程教学中,教师的任务就是按照学科体系讲授基本知识、方法和原理,帮助学生弄懂重点与难点。但在高职教学中,对教师的要求很高,必须从教学内容与方法的选择、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过程的组织等方面加强专门技能与职业优秀能力的整体设计,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同时得到关键能力的训练。因此,专业教学团队首先应依据岗位任职要求与行业企业共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及优秀能力,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专业课程,做到专业与产业(岗位)对接。教师应根据保险实务优选教学内容,融入保险从业资格证考核的内容,做到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以学生为主体,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以行动导向的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为主,以实际保险工作任务为驱动,围绕保险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教学、角色体验等教学方法,做到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强化对学生关键能力的训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笔者承担的是金融保险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结合实践将教学内容分为3个模块:第一块是理论知识,第二块是素质培养,第三块是保险实务。在教学中,笔者采用分组教学法,学生可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小组探究互助、合作与交流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同时,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渗透素质培养,按6个模块“与人交流、与人合作、信息处理、数字应用、解决问题、自我提高”实施,分别是职业优秀能力全国统一测评大纲八项职业优秀能力的前6个。[2]针对高职保险专业生源的实际情况,从学生开口说话开始进行关键能力训练。例如,安排学生根据案例表演小品,以培养合作意识;给学生布置收集保险公司招聘信息的任务,以了解保险业、保险公司的状况;要求学生会运用PPT宣讲、会从网上选择每周经济新闻、分享自己感兴趣的事物等。在开放式的教学过程中,学生既能发挥创造力,又可提升思维,经常有创新带给大家欢乐和启迪。在保险实务的教学过程中,笔者经常采用案例教学,吸引学生积极参与互动。特别是与现实生活联系密切的教学章节,如《人寿与健康保险》中讲到具体的险种,可邀请保险公司的兼职教师参与教学,介绍最新的险种;也可邀请保险公司的专家来校开展讲座或组织学生到企业参观;还可安排学生在大一下学期参与保险从业资格证考试,并在业余时间跟岗,为逐步实现毕业与就业零距离对接做好准备。 3.课外“关键能力”培养。关键能力可分为基础优秀能力(职业沟通、团队合作、自我管理)、拓展优秀能力(解决问题、信息处理、创新创业)、延伸优秀能力(领导力、执行力、个人与团队管理、礼仪训练、五常管理、心理平衡……)三部分。[3](1)结合保险工作的特点。保险业的大部分岗位,如保险营销、金融机构客服专员、理财经理等都属于服务产业,工作对象是动态、有思维和行为的人,而且每个顾客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因而这项工作的特点是具有服务性、双赢性,还充满了竞争性。工作技能通过知识素质的应用灵活程度、客户的满意度和工作绩效等来衡量。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应从入校之初着手,派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担任新生的班主任,专门负责专业指导,并与辅导员一起负责学生关键能力的培养。(2)开展职业规划讲座。通过讲座,让学生明确专业思想和培养目标,了解将来工作的职业范围,以及需要具备的职业能力、毕业要求等。在校时间短暂,刚入校就应考虑就业和可持续发展,并做出职业规划。(3)军训是培养新生关键能力的途径之一。关键能力中的五常管理(常清理、常整顿、常清洁、常维持、常自律)、团队合作、执行力,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4)每个学生轮流负责一个岗位,鼓励学生参加学院(或学校)学生会、团委、社团的干部竞选。通过这一途径,培养学生的责任感、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力、领导力等,让学生认识到孤掌难鸣的道理,学会与人合作,发挥团队力量。培养学生正确的思维方式,使学生形成阳光开朗、积极向上、不怕挫折的性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5)积极参与课堂以外的实践活动,培养职业优秀能力。例如,到社区宣传保险知识、勤工俭学等,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不仅增加了社会经验,还能够培养自律、自控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此外,还可通过参与学校社团(如足协,书法协会、摄影协会、戏曲协会、舞蹈班)、“青协”、各种职业技能大赛(如商务礼仪大赛、创业规划大赛、保险知识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假期社会实践等途径,培养交流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等关键能力。 4.校企合作,培养“关键能力”。与行业共同构建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主线的课程体系,其中关键能力培养贯穿于保险专业课程体系的素质与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和行业定向拓展课程,也贯穿于以实验、校内外实习实训、课程设计、课程论文、专业综合能力实践(含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报告)等为主导的实践教学体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金融保险专业采用“岗、证、课相融通,通过与保险公司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共同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了工学结合的特点。为了实现高职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与企业岗位需求的有机对接,该专业不仅和企业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合作开发专业优秀课程和实训课程,而且让企业介入学生的职业规划、见习、社会实践、校内外实习实训、跟岗、顶岗等教学全过程,初步实现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校企合作提高了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了学生的“关键能力”,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具有较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高职金融保险专业的人才培养逐渐形成特色。该专业将对高职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与企业岗位需求对接进行进一步的探究,为保险界输送高素质人才,因为为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作者:皇甫红琴工作单位: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 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对金融学生所学金融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全面考核,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21号)中,毕业论文作为实践教学和教学效果的重要内容,成为评估中的关键性指标。毕业论文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选题是否恰当,决定着论文的成败和质量。但在实际教学中,金融学本科生在毕业论文选题时往往不知如何着手,或者由于选题不当导致论文不能如期完成或质量低下,因此探讨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十分必要。 一、当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 选题即选择研究课题,是确认研究对象和准备学位论文的前提性和关键性步骤,无论进行任何一项研究,都必须首先确定所要研究的问题。选题如同导演选材,正确的选题在很大程度决定着论文的成败与否,因此我们必须慎重对待题目的选择,题目选对了,目标找准了,论文就成功一半了。许多本科毕业论文之所以质量不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选题不当。当前,金融学本科学位论文的选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选题随意性强 在实际教学中,一方面不少老师存在“重研究生论文,轻本科论文”的思想,对本科论文的指导欠认真,指导次数少,与学生交流少,对学生的选题不重视,往往是让学生自行选题,而没有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或者是拟定的参考选题多年不变,早已失去选择价值;另一方面,本科学生“重工作,轻论文”,整天忙于应聘、实习、考研,认为自己的学业已经完成,毕业论文只是走过场,因此论文选题很随意,欠缺思考,只为应付了事。本科论文的开题报告本应是学生初步确定选题和教师对之提出建议的关键环节,但在教学中,存在不少学生迟迟不交开题报告甚至论文完成才填写开题报告的情况,论文开题流于形式。 (二)选择“大而泛”的宏观性课题,导致写作中难驾驭 宏观性研究的往往是一领域,一个方向性的问题,根据金融本科生的学识水平和对本科毕业论文篇幅的要求,本科生缺乏研究这样的选题所必需的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不仅收集材料存在困难,而且写出来的东西往往缺乏深度。如“关于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选择”、“论金融风险和监管”、“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探讨”等,就属于太宏观、太大的题目,货币政策目标包括最终目标、中介目标、近期目标,涉及财政政策、利率、货币政策等等问题;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作风险等等;商业银行业务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表外业务等。就每个具体问题就是一篇文章,所以最好就其中一个问题写作,如: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是以利率还是以货币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 (三)不注意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选择已经过时淘汰的题目?? 论文选题应注重研究课题的实用价值和理论价值,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当前,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正处于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之中,金融体系不断变革,许多新政策、新机构、新工具不断出现,应该说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学生提供了广阔的论文选题空间。但一些学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动态和金融改革创新的动向,对新事物视而不见,在毕业选题时,查找的资料过于陈旧,如2006年还有学生选择“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引进外资银行,提高银行竞争”等早已过时的题目,这反映出学生没有关注外面世界的变化,抄袭几年前的文章。 (四)选题过于平淡,缺乏创新 学术论文讲究原创性,人云亦云,乃论文之大忌。当然,对于本科论文过于强调原创性不太现实,要想一整篇文章都有创新是不可能的,但论文中应有自己独到的东西,否则这种选题没有意义。有些金融学生论文选题缺乏前沿性、挑战性,无新意,如“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对策”、“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途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防范”、“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等,这些问题已经研究了多年,有关论文已很多,当然这些选题并不是不能再写,而是应从全新的角度或使用新方法去探讨和挖掘,否则简单的重复没有意义。 (五)选题不切合实际,提出一些空而高的口号 有些学生在选题中不切合实际,盲目求“新”。如“国有商业银行跨国经营问题”、“组建跨行业战略联盟”、“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战略”等。商业银行国际化无疑是方向,但目前乃至长期不能实现,因为银行国际化的前提是企业国际化,企业实现跨国经营。目前全球500强,几乎都是跨国性的,进入我国的就有300家,所以外资银行纷纷登陆中国占领市场。而我国规模大、跨国性企业不多,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所以银行谈何跨出国门走向世界呢?在我国金融期货的推出一直审慎,尚在试点中,探讨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战略不符合我国实际。 二、对金融本科学生选题的几点建议 金融本科论文选题是教师和学生互动的教学实践过程,上述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解决,基于前文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教师和学生应重视本科论文的写作 本科毕业论文虽然属于学术论文,但撰写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的一个步骤,不仅是为了传播学术信息,推进学科的发展,更重要的目的还在于梳理、总结学习成果,反映学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其他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教师和学生都应予以充分的重视。 (二)重视论文开题环节,提倡集体指导选题 建议在本科论文选题之前,由专业教师就选题的原则和应注意的问题给学生作专题指导,并就开题报告的规范书写、论文写作规范等问题给学生作统一讲解,改变过去单个教师“一对多”指导模式,实行集体指导、集中指导,教师组(教研室)共同协商研究本科论文的指导问题,避免由于教师个体的研究水平的局限而降低学生论文选题质量。 (三)提高学生获得学术研究信息的水平,指导学生多方位收集资料,为选题打好基础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各种新政策、新举措层出不穷,而金融学生选题陈旧反映出学生对新信息的掌握较欠缺。因此建议:一是教师应指导学生如何通过网络系统、报刊杂志等渠道收集、整理最新金融信息,关注学术研究发展信息;二是鼓励金融学生参加教师的研究课题、各种学术研讨会;三是经常性地要求学生就新的金融政策展开讨论、思考。 (四)选题中注意的方面 1、注意学术价值和社会实用的结合 学术价值是选题的着眼点,学位论文应“为时而著,为事而作”,金融学是应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金融学研究应讲求应用性,即具有社会实用价值。当前,我国金融领域中新问题层出不穷,论文选题应结合我国转轨经济的特点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现实,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选择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研究,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探求真理。 2、注意量力而行 金融本科学生应从自身学识水平和知识结构的实际出发,选择熟悉并感兴趣、有获取资料的条件,并估计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论文题目。 (1)论文选题“宜小不宜大,宜专不应泛”,可小题大做,勿大题小做。选题过大,会面面俱到,不着边际,什么问题都谈到,什么问题也说不清楚,难以将论题说深说透。选题过窄过小,发挥的空间很小,取得突破性成果十分困难。金融学生要根据自己的科研能力选择大小适中,难易适中的题目。在实际中,有些选题很好,但受知识、水平、资料有限,难以完成,最好放弃,不要好高骛远。 (2)所选题目要有一定数量与质量水平的文献资料作为研究基础。论文的选题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通过前人文献资料的掌握,可以了解所选题目应涉及的内容、历史和现状,这样才能找到选题的新视角。因此,拥有大量翔实、丰富的文献资料有利于高质量金融论文的写作。 3、注意选择自己熟悉及兴趣的问题 论文选题应从自己的专长和兴趣人手确定选题。熟悉的问题一般就是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或实践中有深切的感受,不断的专业学习和一贯的信息收集使其准备了厚实的理论基础,有利于进行深入研究,提高升华的认识,较容易写得深入、写出创新点。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感兴趣才会深入思考,才能深入钻研下去,才能形成自己一定的独到见解,可望成为一篇较高质量的论文。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 [摘要]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对金融本科学生金融相关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的一种检验,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总考核。论文选题是论文的基础步骤,直接关系到毕业论文的质量好坏。本文在详细分析当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金融本科学生论文选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对金融学生所学金融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全面考核,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21号)中,毕业论文作为实践教学和教学效果的重要内容,成为评估中的关键性指标。毕业论文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选题是否恰当,决定着论文的成败和质量。但在实际教学中,金融学本科生在毕业论文选题时往往不知如何着手,或者由于选题不当导致论文不能如期完成或质量低下,因此探讨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十分必要。 一、当前金融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 选题即选择研究课题,是确认研究对象和准备学位论文的前提性和关键性步骤,无论进行任何一项研究,都必须首先确定所要研究的问题。选题如同导演选材,正确的选题在很大程度决定着论文的成败与否,因此我们必须慎重对待题目的选择,题目选对了,目标找准了,论文就成功一半了。许多本科毕业论文之所以质量不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选题不当。当前,金融学本科学位论文的选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选题随意性强 在实际教学中,一方面不少老师存在“重研究生论文,轻本科论文”的思想,对本科论文的指导欠认真,指导次数少,与学生交流少,对学生的选题不重视,往往是让学生自行选题,而没有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建议,或者是拟定的参考选题多年不变,早已失去选择价值;另一方面,本科学生“重工作,轻论文”,整天忙于应聘、实习、考研,认为自己的学业已经完成,毕业论文只是走过场,因此论文选题很随意,欠缺思考,只为应付了事。本科论文的开题报告本应是学生初步确定选题和教师对之提出建议的关键环节,但在教学中,存在不少学生迟迟不交开题报告甚至论文完成才填写开题报告的情况,论文开题流于形式。 (二)选择“大而泛”的宏观性课题,导致写作中难驾驭 宏观性研究的往往是一领域,一个方向性的问题,根据金融本科生的学识水平和对本科毕业论文篇幅的要求,本科生缺乏研究这样的选题所必需的专业基础和研究能力,不仅收集材料存在困难,而且写出来的东西往往缺乏深度。如“关于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选择”、“论金融风险和监管”、“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探讨”等,就属于太宏观、太大的题目,货币政策目标包括最终目标、中介目标、近期目标,涉及财政政策、利率、货币政策等等问题;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操作风险等等;商业银行业务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表外业务等。就每个具体问题就是一篇文章,所以最好就其中一个问题写作,如: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是以利率还是以货币供应量作为中间目标)。 (三)不注意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选择已经过时淘汰的题目?? 论文选题应注重研究课题的实用价值和理论价值,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当前,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正处于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之中,金融体系不断变革,许多新政策、新机构、新工具不断出现,应该说金融体制改革为金融学生提供了广阔的论文选题空间。但一些学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动态和金融改革创新的动向,对新事物视而不见,在毕业选题时,查找的资料过于陈旧,如2006年还有学生选择“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引进外资银行,提高银行竞争”等早已过时的题目,这反映出学生没有关注外面世界的变化,抄袭几年前的文章。 (四)选题过于平淡,缺乏创新 学术论文讲究原创性,人云亦云,乃论文之大忌。当然,对于本科论文过于强调原创性不太现实,要想一整篇文章都有创新是不可能的,但论文中应有自己独到的东西,否则这种选题没有意义。有些金融学生论文选题缺乏前沿性、挑战性,无新意,如“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对策”、“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途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防范”、“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等,这些问题已经研究了多年,有关论文已很多,当然这些选题并不是不能再写,而是应从全新的角度或使用新方法去探讨和挖掘,否则简单的重复没有意义。 (五)选题不切合实际,提出一些空而高的口号 有些学生在选题中不切合实际,盲目求“新”。如“国有商业银行跨国经营问题”、“组建跨行业战略联盟”、“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战略”等。商业银行国际化无疑是方向,但目前乃至长期不能实现,因为银行国际化的前提是企业国际化,企业实现跨国经营。目前全球500强,几乎都是跨国性的,进入我国的就有300家,所以外资银行纷纷登陆中国占领市场。而我国规模大、跨国性企业不多,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所以银行谈何跨出国门走向世界呢?在我国金融期货的推出一直审慎,尚在试点中,探讨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战略不符合我国实际。 二、对金融本科学生选题的几点建议 金融本科论文选题是教师和学生互动的教学实践过程,上述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应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解决,基于前文分析,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教师和学生应重视本科论文的写作 本科毕业论文虽然属于学术论文,但撰写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的一个步骤,不仅是为了传播学术信息,推进学科的发展,更重要的目的还在于梳理、总结学习成果,反映学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及其他专门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教师和学生都应予以充分的重视。 (二)重视论文开题环节,提倡集体指导选题 建议在本科论文选题之前,由专业教师就选题的原则和应注意的问题给学生作专题指导,并就开题报告的规范书写、论文写作规范等问题给学生作统一讲解,改变过去单个教师“一对多”指导模式,实行集体指导、集中指导,教师组(教研室)共同协商研究本科论文的指导问题,避免由于教师个体的研究水平的局限而降低学生论文选题质量。 (三)提高学生获得学术研究信息的水平,指导学生多方位收集资料,为选题打好基础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各种新政策、新举措层出不穷,而金融学生选题陈旧反映出学生对新信息的掌握较欠缺。因此建议:一是教师应指导学生如何通过网络系统、报刊杂志等渠道收集、整理最新金融信息,关注学术研究发展信息;二是鼓励金融学生参加教师的研究课题、各种学术研讨会;三是经常性地要求学生就新的金融政策展开讨论、思考。 (四)选题中注意的方面 1、注意学术价值和社会实用的结合 学术价值是选题的着眼点,学位论文应“为时而著,为事而作”,金融学是应用经济学的一个分支,金融学研究应讲求应用性,即具有社会实用价值。当前,我国金融领域中新问题层出不穷,论文选题应结合我国转轨经济的特点和金融体制改革的现实,在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选择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研究,揭示金融发展规律,探求真理。 2、注意量力而行 金融本科学生应从自身学识水平和知识结构的实际出发,选择熟悉并感兴趣、有获取资料的条件,并估计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论文题目。 (1)论文选题“宜小不宜大,宜专不应泛”,可小题大做,勿大题小做。选题过大,会面面俱到,不着边际,什么问题都谈到,什么问题也说不清楚,难以将论题说深说透。选题过窄过小,发挥的空间很小,取得突破性成果十分困难。金融学生要根据自己的科研能力选择大小适中,难易适中的题目。在实际中,有些选题很好,但受知识、水平、资料有限,难以完成,最好放弃,不要好高骛远。 (2)所选题目要有一定数量与质量水平的文献资料作为研究基础。论文的选题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通过前人文献资料的掌握,可以了解所选题目应涉及的内容、历史和现状,这样才能找到选题的新视角。因此,拥有大量翔实、丰富的文献资料有利于高质量金融论文的写作。 3、注意选择自己熟悉及兴趣的问题 论文选题应从自己的专长和兴趣人手确定选题。熟悉的问题一般就是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或实践中有深切的感受,不断的专业学习和一贯的信息收集使其准备了厚实的理论基础,有利于进行深入研究,提高升华的认识,较容易写得深入、写出创新点。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感兴趣才会深入思考,才能深入钻研下去,才能形成自己一定的独到见解,可望成为一篇较高质量的论文。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产业发展毕业论文 摘要本文基于北京市的情况,从产业带动的角度研究了金融产业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表明目前阶段北京市金融产业发展加大了城乡产业整体收益的差异,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城乡收入差距;产业 一、引言 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的研究始于上世纪,从戈德史密斯(1969)的金融结构论,麦金农(1973)和肖(1973)的金融抑制论,以及后来的金融功能论,研究都集中在金融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上。Greenwood和Jovanovic(1990)将金融与收入差距联系了起来,论述了所谓的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关系,即收入差距随着金融发展先扩大,后缩小。其后的研究有的认为金融发展扩大了收入差距,有的则认为金融发展缩小了收入差距。例如,Galor和Zeira(1993)认为在金融市场不完善的条件下,金融发展未必会使收入差距缩小,完善的金融市场才是金融发展导致收入差距缩小的前提。而ImranMatin,DavidHulme和StuartRutherford(1999)的研究则认为金融服务创新有助于穷人克服不完全金融市场带来的信贷约束,帮助他们摆脱自身初始财富的门槛限制,使收入差距缩小。国内的学者如章奇(2004)、姚耀军(2005)和温涛(2005)等,均得出了金融发展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的结论。 金融发展覆盖的范围比较广,涉及到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多个方面。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金融产业不论规模上还是发展水平上都处于全国前列,作为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对北京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影响都是巨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即从金融产业发展的角度研究金融对北京市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二、作用机制 金融产业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可以简单表述如下:一方面,金融产业发展促进了城乡产业的发展,但由于其对它们的带动作用不同,因此对二者结构调整的贡献也不同,由此先是导致了二者整体收益增幅的差异,进而对劳动者报酬产生影响,造成劳动者收入增幅的差异,最终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或缩小。由于城乡产业构成不同,金融产业对城市产业的带动往往大于农村,因此常常会拉大城乡收入差距;极端的情况,商业金融的逐利性使得农村原有的金融资源被抽调到城市,造成农村资金存量减少,产业受到损害,不仅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而且使得农村居民收入的绝对数减少。另一方面,金融产业发展使农民可以享受到由此带来的征地补偿和租金收入等收益,同时产业整体收益的提高也通过对税收的贡献增加了财政对于农村的资金投入,有助于促进农村经济收益的提高,一定程度上又起到了减小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作用。 三、北京市情况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城乡收入差距总体呈现扩大的趋势,只在1978年至1984年之间有过略微的降低,1984年以后迅速扩大,1996之后扩大的趋势则有所放缓,如图1所示。 由于征地补偿和房屋租金等财产性收入在北京市农村居民收入所占的比重不大1,本文主要考察金融产业通过带动产业发展从而影响城乡工资收入的效果,在具体分析时则根据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所在的地理位置将北京市划分为城区、近郊、远郊和县四个区域,对金融产业与各区域产业整体收益和居民收入的关系进行研究。 表1是北京市金融产业对各产业(包括其自身)的影响系数和影响系数比率2。表2是北京市各产业的人均年工资和各产业的人均年工资比率3。可以看到,在各产业中金融产业影响最小的四个产业为体育事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卫生和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业和农业。除农业和建筑业以外,其它三个产业都属于公共事业,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付,金融的影响不大;而对农业的影响较小则跟目前金融资源在城乡之间分布不均,农民家庭经营和涉农企业贷款难有关。工资最高的产业主要是一些高人力资本的产业,与农村剩余劳动力无关;农业的工资则是最低的。 表3的二至七列是各区域内增加值最高的六个产业所占的比重及其工资比率以及金融对每个产业的影响系数比率,最后一列没有加括号的数字表示各产业增加值占各区域全部增加值的比重之和。由于各区域增加值最高的六个产业占整个区域增加值的比重总和都在60%以上,因此,可以认为这些产业吸纳了区域内大部分就业人口,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括号里的数字表示以各产业增加值比重为权数计算的人均年工资比率或金融影响系数比率的加权平均数。这两个加权平均数分别代表了各区域内主要产业的整体工资收入水平(或收益水平)以及金融影响力的大小。 根据《北京统计年鉴2007》和《北京区域统计年鉴2007》计算整理 从表3可以看出,城区增加值最高的八个产业人均年工资比率和金融影响系数比率的加权平均数在四个区域中基本上都是最高的,其次为近郊和远郊,县区最低;远郊的金融影响系数比率的加权平均数高于城区和近郊。因此,总体上看,城区各产业平均工资最高,金融产业对其的整体影响力也最大;县区平均工资最低,金融影响力也最小;近郊和远郊介于二者之间。这表明金融对整体收益越高的区域的产业影响力越大,而对整体收益越低的区域的产业影响力也越小,这样,金融产业的发展势必造成城乡产业整体收益差距的扩大,进而拉大城乡收入差距。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远郊金融产业的整体影响力高于其它区域,则有可能促进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以更快的速度进行,从而使其未来与城区和近郊的收入差距缩小。 四、结论及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北京市金融产业发展促进了各区域产业的发展,同时由于对各区域产业的整体带动作用不同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金融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城市倾向、城乡之间金融资源分布不均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同时,商业金融的逐利性使得原本金融资源就已经很匮乏的农村区域的资金被进一步抽调到城市。因此,有必要通过政策性金融加大对落后区域和农业产业的投入,通过实行差别利率等措施引导资金向落后区域流动;制定合适的产业政策帮助落后地区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充分利用地区优势因地制宜地发展区域特色农业,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吸进资金进入。 本文的分析是基于一个较短时点的静态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从较长的时间看,金融产业的发展则有可能通过改变农村发展进程、带动落后地区的产业以更快的速度实现结构升级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关键在于如何引导资金的流向。一些产业,天生就具有弱质性,要改变这种弱质性就需要利用各种资源帮助其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此外,其它各产业之间也有相互的推动和拉动作用,应当充分发展在落后区域起主导作用的优势产业,引导资金向这些产业流动,充分发挥其对其它产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内产业整体收益和劳动者报酬的提高。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学混业经营研究毕业论文 提要:我国金融业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在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外部压力。在全球主要国家纷纷转向金融混业经营的大环境下,我国现有的分业经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不适应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壮大的要求。在这种形式下,有必要对我国实行金融混业经营制度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探讨。 本文首先从金融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对比开始,分析了这两种经营制度各自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强调了混业经营制度对金融业发展的好处。然后介绍了在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世界各国主要存在的三种经营模式,为我国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给出了参考范例。接下来对我国现行的金融经营制度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最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混业经营模式。最后,就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过程中必须强调的金融监管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几年来,关于我国金融业应该实行分业还是混业经营的问题被广泛讨论。我国现行的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壮大,而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实行的是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在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压力以及世界各国的大环境下,管理机构开始认真研究我国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和步骤。实际上我国金融业的分业经营制度也出现了一些松动,中国金融业从政策上、管理上向混业经营转变的趋势已十分明显。在中央制定的“十一五规划”第三十三章《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一篇中,就明确提出要“完善金融机构规范运作的基本制度,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这更说明了我国稳步推进金融混业经营的决心。 金融业主要是由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三个行业组成,其经营模式一般分为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其中,分业经营是指金融机构不同时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一个经营者只在一个行业内经营自身的金融产品。而混业经营则是经营者同时经营多种金融产品,形成横跨多个行业的综合性金融机构。本文试图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比较开始,探讨我国实行金融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及途径问题。 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 从金融经营体制设计的角度分析,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各有利弊,不同的经济金融环境、不同的经营监管条件,决定了不同的经营体制。没有一种体制能将金融业经营的效率性和稳定性完全统一,所以分业和混业并非绝对对错的关系,只是哪种更适合当前的条件需求。也正是这种情况,才导致了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从混业到分业再到混业的演变。 分业经营体制的优点首先在于其是专业化经营。专业化的金融机构可以在单一业务领域内集中资金、人力等资源专注发展,充分发挥自身对行业的理解优势,努力在一个行业内做大做强,从而在行业内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其次,金融机构专注在一个行业内发展,可以避免其因为多行业综合经营而陷入风险过高的关联业务之中,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业务风险程度。最后,作为相关行业的监管部门,在分业经营体制下进行分业监管,也更容易实施和控制。 但分业经营体制也有其缺陷。首先,分业经营要求金融机构的业务单一,当相关的外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金融机构容易受到较大影响,即风险过于集中。如前几年我国证券市场持续下跌,行业长时间处于不景气,就导致了证券行业的大面积亏损。其次,规模效应较差,由于各行业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分离,其资源或信息无法共享,导致资金流动性低,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 混业经营体制首先是为了解决分业经营体制中“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的问题。同分业经营相比,混业经营具有众多优势,包括不同行业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效应、资金流动性更高、提高盈利能力等。例如,在混业经营模式中,商业银行在贷款时和投资银行在办理证券承销时可以互相共享企业相关信息,更充分地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降低贷款和承销业务的风险;混业经营还可以使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现有资源,在不同行业之间共享,降低成本,而金融机构的利润来源也将更多样化,从而提高其赢利能力并增强其竞争力;混业经营还能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以及更多的跨行业创新金融产品,提高了整个行业的运行效率和促进了金融机构的优胜劣汰。其次,混业经营还可以分散金融机构的风险。从业务多样化的角度来看,由于金融机构可以从事不同领域的业务,当其中一个部门的业务因为行业周期或其它原因而陷入低谷时,由于还有其他部门或机构的收益冲抵,并且可以及时的在机构内部对业务重心进行调整和配置,所以将不至于使该机构本身产生重大的经营困难甚至生存危机。 混业经营相对分业经营而言有很多的好处,但也因此带来很一些缺陷和风险。在混业经营体制下,由于存在关联交易,不同行业之间可能存在风险传递的问题,某一项业务的失败可能会影响到其它部门的效益,导致连锁反应。另外,混业经营体制的管理难度明显加大,在机构内部需要同时管理和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不同业务种类,这都取决于金融机构是否能够调用充分的资源、制定合适的规划和拥有高效的管理团队。最后,政府管理部门对混业经营体制下的金融机构的监管难度也加大了,混业经营体制下的监管模式,决不是对现有的分业监管部门进行简单的合并就可以解决的,为了避免金融机构在进行混业经营的时候出现高风险的关联交易及道德风险,需要监管部门制定适合混业制度的完整的监管体系,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 综合来看,分业与混业两种经营制度各有利弊,混业经营制度使金融机构能够提供全方位服务,资源共享可以有效的降低成本,增强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盈利能力,接受金融服务的消费者也能从中受益,而分业经营制度专注于单个行业的发展,更为强调稳定而不是效率。在实际选择经营制度时,应该根据当前的金融业实际发展现状进行充分研究,决不能为了提高效率而忽视了金融稳定的问题。如果当前市场化程度较高、金融机构自身的内控机制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体系健全,那么混业经营体制将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二、世界各国金融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 世界各国金融业的经营体制,也经历了从分业到混业的发展过程。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欧洲和日本开始逐步放松对于银行业经营模式的管制,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传统区分逐渐的模糊,金融机构经营模式逐渐由分业向混业转变。美国也于1999年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其优秀内容是废止了已有66年历史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准许金融控股公司下属子公司对银行、证券、保险行业进行混业经营,证券和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经营银行业务。美国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标志着在20世纪作为全球金融业主流的分业经营体制已经逐渐被混业经营体制所替代。 当前世界上主要的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分为三种。 (一)全能银行模式(UniversalBank)。这种模式以德国为代表。该模式强调商业银行的“全能化”或“综合化”,即商业银行没有业务范围的限制,通过在一个法人实体内下设不同的业务部门,分别从事不同行业的业务,使金融机构能提供最广泛的金融服务,包括资本市场服务,货币市场服务,外汇市场、不动产市场、保险市场及其他资产、衍生工具交易等服务。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内部的各个部门可以共享资源,充分发挥混业经营的优势,使自身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但是也由于各部门之间联系紧密,一旦某一部门出现严重违规操作问题,很容易影响到整个集团的安全。 (二)银行母公司模式(Bank-parentCompany)。这种模式以英国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作为母公司存在,通过出资设立多个子公司涉足证券、保险等其它领域。这时银行与其它种类业务活动的一体化目标只能部分实现,其规模经济效应不能达到最大化效果,而如果子公司出现问题,同样会对母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三)金融控股公司模式(FinancialHoldingCompany)。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该模式首先需要成立一个金融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拥有银行、证券等金融业务子公司,不同子公司从事不同种类的金融业务,每一个子公司都有自己独立的资本金、管理队伍、会计标准等,在法律上相对独立。这一模式的特点在于控股公司可以通过资本的调度和不同期限综合发展计划的制定,调整集团在各个金融行业中的利益分配,形成最大的竞争力;子公司之间可以签订合作协议,实现客户网络、营销能力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共同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进而降低整体经营成本,加快金融创新;各金融行业既自成专业化发展体系,彼此之间没有利益从属关系,又能互相协作、凝聚竞争力,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专业化与多样化的有效统一。 三、我国金融经营现状、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及合适模式。 在我国现行的分业经营体制之前,实际上是有过混业经营的历史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一些新设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较为广泛(如交通银行),涉及银行、证券、保险、投资、房地产、租赁、信托等多种业务,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更是集“金融、生产、贸易、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经营实体。随着经济的发展,四大国有银行也都提出了“全方位、多功能发展”的口号,纷纷突破行业分工的界限,开始向房地产、保险、投资等领域拓展,事实上形成了金融业混业经营局面。 但由于当时我国金融业发展水平较低,金融机构缺乏自我约束能力,监管机制也尚不完善,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弊端日益显现。在利益驱动下,大量信贷资金涌向外汇、房地产、股票证券、期货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部分金融机构违规经营现象严重,金融风险问题突出,部分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质量较差并发生严重亏损。鉴于此,政府于1993年开始整顿金融秩序,并与当年底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方面要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1995年,国家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分业经营的格局基本确立。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重申了“分业经营”原则,使我国的分业经营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在当时的金融环境下,金融机构本身的欠缺以及监管不完善的状况,实行金融机构分业经营是合理并且合适的。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加入WTO之后金融机构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原有的分业经营制度导致的效率偏低、发展缓慢的弊端越发显现出来。面对这些挑战,我国金融机构要想生存和发展,要想做大做强,唯有积极创新,主动应对,不断提高金融市场运作效率,最终在混业经营体制下形成自身优势的竞争能力。混业经营将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提高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有利于促进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壮大金融企业的规模,增强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 要实行金融混业经营,首先就需要选择一种适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混业经营模式。前文已经提到,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银行母公司”模式和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学习和借鉴金融业发达的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实施,是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必须途径。 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10月30日了《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认为,中国金融改革和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业发展迈出重大步伐,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明显增强。此外还全面阐述了中国金融业综合试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下一步着重要做好的几项工作。《报告》表示,当前适合我国国情的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同时,将允许有实力的大金融机构探索跨行业投资其他金融机构的方式开展综合经营。 央行报告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混业经营模式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我认为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金融控股公司既可以满足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内在需求,同时又能尽可能的使混业经营下的经营风险以及监管难度降低,既考虑了金融风险问题,又满足了金融效率的需求。一个金融控股公司下属的各行业子公司相对独立,可以尽量避免风险在各个子公司之间的传递。一个纯粹控股公司下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同时又实现了在同一利益主体下互相协作的混业经营的局面,也便于我国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分业监管体系继续执行对不同行业的监管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同时在管理实践中逐步探索合作的方法和途径,为综合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积累经验。 其次,近年来金融体制改革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金融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并未得到根本的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金融监管效率低、市场分割严重、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不到位等现状都提醒我们,金融混业经营是发展方向,但在制定转变模式过程中必须考虑部分条件的不成熟,选择不激化矛盾并能在过渡进程中逐步解决矛盾的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产权关系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这可以推进金融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和经营体制转变,建立完善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抑制金融机构的盲目扩张冲动,也使集团下的子公司具备了更高的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 最后,目前我国金融行业已经存在一些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的金融混业经营方面已经有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如中信、光大、平安等。例如中信控股公司通过投资和接受中信集团委托等方式,控股或参股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诚人寿保险公司、中信信托有限公司、中信期货经纪公司、中信资产管理公司、中信国际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企业,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领域。中信控股公司本身不直接经营业务,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财务核算、产品创新、发展规划方面起实质性领导作用。类似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金融业转向混业经营,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根据以上所述,我认为,目前我国金融业在向混业经营制度转变的过程中,应选择“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四、混业经营发展过程中的监管问题。 金融混业经营体制在整合金融资源、扩展业务平台、加快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产出效率的同时,也对当前的金融体制和金融监管带来了日益严峻的挑战。如何借鉴国外相对成熟的监管模式,并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现状以及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以中央银行为主、各金融监管机构为辅的职能清晰、协调配合、便捷高效的金融混业经营体制下的风险监控和防范体系,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世纪90年代初以前,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随着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相继成立,不同的金融业务就由不同的监管部门来管理,形成了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这一监管体制在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时代是合适的。但是金融混业经营的逐步推进必然会对金融监管提出更高要求。对一个长期以“分业监管、机构监管”为监管分工基本思路的国家而言,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能否加强协调与合作,推进金融监管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将会直接关系到在探索金融混业经营的道路上能否平稳前行。 在“十一五规划”第三十三章《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一篇的第四节“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中就提到,“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加强风险监管和资本充足率约束,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间以及同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机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金融监管体制的成熟做法,可以建立以人民银行为优秀,由银监、证监、保监部门组成的伞状监管结构。在伞状监管结构中,人民银行作为总体监管者,负责对控股母公司和整个金融集团综合层面的监管;而银监、证监和保监作为功能监管者,分别负责对所属行业的子公司进行监管。在这种监管结构中,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需要建立完善的定期信息交流制度、经常联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机制。 整体来看,这种伞状监管结构要达到以下几方面的监管目标。 首先,对控股集团设立和准入的监管。人民银行作为伞形监管框架的优秀监管者,主要负责对金融集团和母公司的监管,明确市场准入资格、控股范围、模式、比例等方面的要求,确保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是符合要求的。 其次,加强对关联交易的认定和处理。关联交易的缺乏管理是混业经营模式下最容易出线问题和漏洞的方面之一。监管者要细化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分类,对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类型、交易方式、金额等做出限制性规定;密切关注集团内部大额的商品、资金等项目的往来,并要求被监管者对可疑交易项目进行解释。此外,还应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对公司高管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监管机构之间形成紧密合作。在伞状监管制度下,作为监管领导者的人民银行,要与各行业的分业监管者(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对于监管结果或发现的问题,监管者之间要建立规范的信息交流渠道。人民银行负责统筹协调各功能监管人的监管行为。分业监管者根据金融业务的分类,按业务性质实施功能性监管,并向人民银行报告监管结果,人民银行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功能监管人通报,以便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合适的制度对于金融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目前的环境下,我国逐步实现金融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但也应注意,混业经营制度运作要求金融机构本身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高效、法律框架健全。而我国目前金融领域问题还很多,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资产质量不高、信贷风险高和运作效率低下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中国金融业应以加入WTO为动力,加快金融改革和创新步伐,加快有关法规的制定,探寻最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混业经营实施路径。只有在此基础上推行金融混业经营制度,才能为我国的金融业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才能使我国金融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继续贡献力量。 金融毕业论文:债券溢价金融学解释毕业论文 关键词:巨灾风险债券;溢价之谜;行为金融 巨灾风险债券是一种收益率与巨型灾害紧密联系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它赋予了保险公司在巨灾事故发生后抵御破产风险的能力。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问题自1997年成功发行以来就一直存在。国内外学者对巨灾债券溢价的成因及合理性做了一定的研究论证。传统的均值方差分析方法已证实溢价之谜的存在,但从传统理论出发的研究并不能充分解释溢价之谜成因。 运用心理学及行为学等方面的知识,本文发现投资者的某些行为迹象可以对巨灾风险债券溢价问题的解释做较好补充。 一、巨灾风险债券“溢价之谜” 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问题在债券成功面市之初就引起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据GuyCarpnter Company整理的1997-2006年巨灾风险债券相关交易数据显示,巨灾风险债券所附的风险收益率要比伦敦同业拆借利率所规定的同等级公司债券(BB级)高出近200个基点,且这一差距近年来还有加大的倾向。 单从理论角度看,在相同的价位上,巨灾风险债券应比同等级传统高收益债券更具吸引力。因为巨灾风险债券具有不受金融市场内部波动影响的特点。它所附带的风险收益率仅与巨灾发生的频率和程度挂钩,与金融市场并无很大的联系。因此巨灾风险债券带来的收益就要比传统债券的收益稳定得多。Froot(1995)证明了这一优势。Litzenberger,Beaglehole和Reynolds(1996)的研究也表明,巨灾风险债券应该成为投资组合中分散风险的有利工具。 面对巨灾风险债券市场如此高的溢价问题,Canabarro(1998)等人以传统的均值——方差分析(Mean-VarianceAnalysis)方法为基础,对此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首先,设定一个简单的二叉树模型,以便于在相同的框架下比较传统债券和巨灾风险债券的价值。即投资者在此时的收益总额均为本金(100)+本阶段无风险收益率(r)+承诺差额率(s)。率的期望值定义为E[R],相应的方差值则为var[R], 在得到巨灾风险债券及高收益公司债券相应收益的均值、方差的基础上,Canabarro等人用对应的夏普比率(Sharperatio)度量了各债券的相关价值。结果显示,即使是预估保险公司违约率最高的MosaicClassB,其夏普比率(0.42)也要高于Ba2级债券的夏普比率(0.25)。这说明,巨灾风险债券的收益率与其他传统债券的收益率是相当的,且就夏普比率而言,巨灾风险债券显得更有吸引力。到此,人们不禁有疑问,既然巨灾风险债券的安全性更高一些,且收益又要高出许多,为什么投资者还是更热衷于传统债券呢?现有的模型没有解释清楚,为什么人们如此厌恶风险,为什么他们宁愿投资于利息较少且市场风险大的传统债券?像围绕股权溢价之谜展开的讨论一样,巨灾风险债券的溢价难题也引发了一系列争论。 二、巨灾风险债券溢价的传统解释 有些研究认为,并没有所谓的谜存在,只是比较时选择参照物的问题。其他结构的金融工具(CBO、CLO、CMO等)及新兴市场债券可能比传统高收益债券更适合于与巨灾风险债券作比较。因为这些市场中有高于LIBOR的较大价差额,投资者们在巨灾债券市场也会要求得到类似的较大价差值。 但是,很显然,就目前的水平而言,损失的概率分布很难估算,所以,前面提及的那些市场中的风险厌恶程度并不容易被推测出来。譬如,像新兴市场债券就没有可用于检验的违约统计概率分布。 Penalva-Zuasti(1997)认为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的高额溢价归因于巨灾风险债券的新奇保费(noveltypremium)及调整后的政策摩擦(regulatoryfrictions)。后来Briys(1999)同样也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巨灾债券吸引力的观点。Briys在研究中指出巨灾债券存在“信用”价差是因为巨灾债券的复杂性及其的期望收益本身所附带的时间高度不固定造成的。他在研究中构建了一个定价模型来反映这些考虑因素。的确,在实际金融市场交易中,接受刚刚的有关市场条件变化的新消息是个渐进的过程,而一次大型飓风灾难的发生从预警到结束全过程可能总共也只有短短几个小时,根本来不及提前警示。不过,在把证券价格定义为一个时间函数时,发行商们已认识到了高收益公司债券的价格中含有扩散部分(布朗运动,Brownianmotion),而巨灾风险债券的价格则具有大幅突然跳跃的特点(跳跃过程,jumpprocess)。可以说,有关巨灾风险债券收益时间的高度不固定性问题已在定价时被考虑到。 由此看来,纯粹用传统方法的研究成果来解释巨灾风险债券溢价的形成还远远不够。大量的研究陆续发现高溢价现象违背了传统定价理论与效率市场假说,学术界对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理性人假设的合理性及用传统资产定价理论为巨灾风险债券定价的方法提出了质疑,并转向寻求其他领域的解释。 三、行为金融学对巨灾风险债券溢价的解释 在众多解释巨灾风险债券溢价的文献中,从行为金融学角度出发的分析居于优秀地位。可以认为,从人类心理学、行为学的角度分析巨灾债券市场投资者的行为特征,是解释溢价现象的主流观点。VivekJ.Bantwal和HowardC.Kunreuther(2000)最先将损失厌恶、比较漠视等行为金融学理论运用于巨灾风险债券溢价之谜的解释中,他们用模型说明投资者对这类证券喜好程度的不确定性对债券价格所造成的影响。DavidRode,BaruchFischhoff和Fischbeck(2000)探讨了巨灾风险证券化可能存在的阻碍,并集中研究了人们面对这种新金融工具时行为上的反映。总体来看,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投资者非理性决策的结果,其具体表现为:于最大期望效用理论的投资者风险厌恶行为常被用于解释资产定价模型所无力解释的部分。在是否进行对巨灾风险债券投资的决策时,投资者首先考虑的会是如何避免损失问题,其次才是获取收益,这就是风险厌恶,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虽然不受金融市场系统风险的影响,巨灾风险债券的风险收益仍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比如,传统债券的收益率在发行时就已确定,投资者的收益状况是可以预见的。传统债券的收益率由发行人的资信、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发行时的市场利率等因素决定。一般情况下,只要到期后债券发行人能够履行义务,投资者不仅可以收回本金,还可以得到约定的利息。而巨灾风险债券的收益情况就相对复杂得多。 尽管巨灾风险债券发行时就约定了债券收益率的计算标准,但投资者的收益状况还是不确定。这是因为巨灾风险债券投资者的收益状况取决于特定巨灾发生与否、损失程序如何等。所以巨灾风险债券投资者承担的风险要比传统债券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大的多。债券到期时,如果约定巨灾没有发生或没有达到触发条件,他们往往可以获得比投资于传统债券更高的收益;但一旦特定巨灾事件发生或损失达到触发条件,则投资者不仅会失去部分或全部利息,甚至可能失去部分或全部本金。 其二,在解释巨灾债券溢价之谜的尝试中,Rode,Fischhoff和Fischbeck(1999)的研究指出风险厌恶“会导致巨灾债券投资者过于看重损失的公认小概率因而要求一个更高的收益”。以往的相关研究就曾指出,投资者有过分夸大小概率事件的倾向,即人们对一些极小可能性的事件投入了过多的注意,而忽略了他们估计中的任何错误。巨灾事件在统计上属于小概率事件,尽管其实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并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糟,可投资者们还是不约而同地对巨灾风险债券有排斥行为。因为他们潜意识中损失全部本金的错觉会膨胀得很大,投资者会因顾忌到巨灾这种低概率事件潜在可怕后果而放弃获得潜在的高收益。 考虑到以上两方面因素,保险公司为了增加新兴债券的吸引力,提供相对于无风险利率的高溢价也是情理之中的举措。 (二)固定教育成本(FixedCostofEducation) Bantwal和Kunreuther(2000)指出,巨灾风险债券附带的风险收益之所以较传统投资工具的风险收益高,主要是因为巨灾风险债券对于资本市场上大部分的投资者来说还是一种相当新的投资产品。大多数投资者并不具备对于这种产品进行定价、评估以及风险分析所需技能和知识,所以大部分人对这种新工具还持观望态度。即使是投资于巨灾风险债券,也需花费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精力来理解新市场的法律和技术细小差异。而这笔初期的花费可能会超过刚开始投资时从巨灾风险债券中得到的收益。因此,人们也可能怕得不偿失而忽略巨灾风险债券的优势,进而避开对巨灾风险债券的投资。而发行公司为了吸引和促使投资者们对这种新型债券进行持续和连续的投资,就会给予初涉此市场的投资者较高的溢价。在此,完全可以将投资者认识和评估新证券的过程理解为发行商出资帮助投资者了解这类证券的过程。发行商给予的溢价部分就相当于是对早期投资者勇于尝试的奖励,或是帮助投资者熟悉新市场的教育成本。所以,我们也可以将溢价部分称之为“新奇溢价”(Noveltypremiums)。 如果投资者只是以股票或传统债券的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巨灾风险债券,那可能会忽略巨灾风险债券的一些重要特征,或认为巨灾风险债券存在某些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特征。例如,某投资者将巨灾风险债券看做是传统的固定收入金融工具的一种。 对传统债券而言,在票据到期时如果投资者所得款低于票面价值,就表明票据发行者的金融状况很差,不能够完全返还本金。而对巨灾风险债券来说,低于票面价值返还本金则意味着发生了合同内注明的灾难事故,巨灾风险债券的持有人替发行商分摊了一部分赔付损失责任,此时发行公司的金融状况非但没有出现财务危机,甚至还得到了加强。 由此可见,如果不付出相当的交易费用,投资者就不会明白这种债券的特性,并可能做出错误的选择。这种失误也算作是在巨灾风险债券市场学习所支出的教育费用。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投资者对巨灾风险债券的学习支出费用将会随日益增加的相关知识积累而递减。考虑到巨灾风险债券市场的日趋成熟,新证券的日益普及,发行商给予投资者的这种教育成本补贴额也将会慢慢降低直至最终完全取消。所以,有不少研究者都认为巨灾债券与传统债券的溢价差距终会有慢慢缩小的趋势。 (三)模糊厌恶(AmbiguityAversion) Ellsberg(1961)认为,人们在不确定性出现中的自发行为不仅仅依赖于问题事件可察觉的概率,也取决于它的模糊程度。人们在熟悉和不熟悉的事情之间往往更愿意选择熟悉的事情而回避相对不熟悉的。 Kunreuther等人(1995)对保险及再保险行业的研究证实,在损失发生概率的不确定及损失大小不确定的情况下,投保人将被要求支付一笔更高的保费。这就表现了人们对模糊情况的厌恶情绪。这种倾向同样存在于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投资者的行为中。巨灾发生本身就充满不确定性,而由于技术等原因,巨灾风险预测建模的可信度目前也尚不能让人完全信服。早期巨灾风险债券的损失依赖于发行公司自己估计的损失量,真实的具体损失情况投资者并不能弄得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将所购债券与模糊风险、不对称信息捆绑在一起,投资者自然会要求得到更高的回报。 Fox和Tversky(1995)的很多实验都表明,当人们比较两件熟悉度不同的事物时,对比会让较不熟悉的事物吸引力小一些或是让较熟悉的事物更易令人接受一些。这种现象被定义为“相对无知”假设。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的投资者表现出了这种行为特征。 即便市场上能够获得关于巨灾风险债券更多的有利信息,投资者可能还是会觉得他们对于保险、巨灾及巨灾风险债券的知识都是有限的,而他们对于高收益债券的知识却是专家级的、经过检验的。这种认识可能称为“绝对有限认知”。 另一方面,即使投资者通过各种途径能够获得甚至掌握了巨灾风险债券的有关信息,他们也可能认为,保险公司比他们拥有更多关于巨灾风险债券的知识和更好的掌控能力。这可以称为“相对有限认知”。不论是“绝对有限认知”还是“相对有限认知”,都会使投资者要求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至于巨灾风险债券定价受人们的“绝对有限认知”和“相对有限认知”分别引起的溢价影响程度各是多少很难区分。 不过,“绝对有限认知”会随着保险、巨灾知识的普及和巨灾风险债券市场的成熟而减少甚至完全消除,而“相对有限认知”即使能够减少却不能完全消除。所以,“相对有限认知”引起的溢价将会一直存在。 (四)羊群行为(HerdBehavior) Bantwal和Kunreuther(2000)还指出,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群体信念下产生认知系统偏差,导致投资者行为羊群效应的结果。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投资者羊群行为产生的原因并不复杂。新兴的巨灾债券市场在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一定缺陷,技术方面的发展也还不完备。信息不对称使机构投资者(即经理人)掌握的交易信息处于残缺状态,他们的理性选择就是观察别人的投资行为并模仿,看大众的潮流而动,从而产生羊群行为。具体来看,主要包括机构内和机构间两个方面: 在投资机构内部,出于保持群体凝聚力的目的考虑,决策方面的相关人员有时会觉得人际关系的维持远比固执己见重要。当决策群体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如何维持机构内部的人际关系时,机构中就可能产生从众的倾向。经理人个体间的差异和不同的观点会被暂时性地掩盖,从而决策不能按照理性的方法和程序来进行。 因此,由于各经理人对巨灾风险债券的认识程度不同,通常在还没有找到最优的方案或还没有充分地评价各种解决方案的利弊之前决策人员之间就达成了一致,这样便可能产生抵制对巨灾风险债券投资的决策。 在未来结果值得斟酌的时候,群体决策加大了管理者的行为偏差,从而群体比个人更容易在不确定性情况下做出风险决策。Scharfstein和Stein(1990)认为当经理人的投资决策影响其名誉时,经理人会有从众的倾向。投资经理也惧怕因投资于一个“不可思议”资产赔钱而影响他们的名声。与投资于传统高收益债券不同,将资金投入巨灾债券可能会立即消失且预警很少。虽然,这种意外出现的概率很低,但大额损失的潜在性仍会让投资者担心不已。 所以,“聪明”的经理人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便会把自己机构的决策与其他机构的决定内容挂靠,而不是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进行独立的理性决策。这样,机构跟着选择投资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会与其他机构的结果相同,经理人的名誉也就不会有所损失了。 综上所述,从众倾向的存在使得机构投资者放弃自己的理性分析,在信息的收集、加工、筛选方面产生“搭便车”的心理,依照别人的行动来决定自己的行为,从而导致现实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投资者跟风买卖相同决策的羊群现象。 (五)其他行为因素 由于巨灾风险债券的复杂性,投资者们对其定价内幕并不熟悉,故他们在面对此类投资工具时的心境也很复杂。除了本文前面所分析的几种行为因素外,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形成可能还受到了投资者后悔厌恶、锚定心理等因素的影响。 行为金融学家认为后悔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种除了损失以外还自认为必须要负责的感受,所以后悔带来的痛苦较由错误造成损失所带来的痛苦还要大,即“后悔厌恶”。在金融市场中,即使是同样的决策结果,如果某种决策方式可以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方式就是优于其他决策方式的。 于是,为了避免决策失误带来的后悔痛苦,投资者往往采取推卸责任的方式。比如,“随大流”,仿效多数投资者的行为进行投资(如从众倾向),等等。损失和后悔厌恶表明,在面对不同情况时,人们的风险偏好发生了改变。 而受认知过程的“锚定”心理影响,人们很难改变自己原有的信念和认识。特别是职业的投资经理人以及证券分析师们由于对证券市场有很深的研究,对巨灾债券的认识可能还“锚定”在对传统企业债券或股票的认识上,并以此为基准形成预期判断而忽视充分调整,从而对新信息反应不足,认识不到巨灾债券的新特点,这同样也会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 另外,投资机构的制度安排同样也会妨碍投资经理投资于巨灾债券的能力和欲望的决策。Rode,Fischhoff和Fischbeck(1999)就指出:“很多投资经理被限制购买(债券和股票)那两类以外的证券”。这些限制通过投资机构有限的关系虽然有助于减少市场低迷和流动,但也阻碍了投资资金进入巨灾债券市场。 四、结束语 巨灾风险债券的高溢价让发行公司背负了沉重的交易负担,而投资者却依然不为所动。如何有效地提高这种债券的吸引力?弄清楚高溢价的成因及合理性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研究发现,行为金融学能对传统分析方法未解释清楚的部分做了较好补充。当然,心理因素对巨灾风险债券造成的影响相当复杂,并不仅限于以上讨论的几种情况。我们相信,投资者的心理因素是造成巨灾风险债券溢价之谜的关键因素,想要更好地解释这一现象,有赖于对投资者的心理特别是巨灾风险债券投资者的心理和投资决策模式做进一步认识。而这些认识不仅是对国际巨灾风险债券市场中的溢价现象进行合理解释的重要依据,也将为我国科学地发行巨灾风险债券提供可行思路。 金融毕业论文:金融学理论应用毕业论文 摘要:行为金融学的兴起揭开了金融学前沿理论的主流---数理金融学正在发生新的飞跃,而实验经济学和金融物理学的出现进一步深化了这种变革。国外对金融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正日益蓬勃发展,而中国在这方面的努力尚属初步阶段。可以预料:中国学者的金融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其细化研究和综合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关键词:行为金融学;金融物理学;实验经济学;鞅论;流形 自从戈森定律的兴起,再加上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门格尔和瑞士的瓦尔拉斯在19世纪70年代掀起“边际革命”以来,经济学基础理论便发生了第二次飞跃。经济学基础理论第一次飞跃是由传统的劳动价值论转到基数效用价值论的飞跃,第二次飞跃是基数效用论朝着序数效用论的转换。而序数效用论之萌发也即是人类开始重视心理效用在经济生活中的体现。 20世纪80年代以来,行为经济学的发展如火如荼。行为经济学的兴起与蓬勃发展标志着学者对经济生活中的心理效应的认识的深化和发展。与此同时,作为行为经济学主要的、成功的运用来看,行为金融学在对主流金融学(又称标准金融学)的批判与质疑中成长壮大,在股票市场实践中显示了强大的力量。行为金融理论认为,证券的市场价格并不只由证券自身包含的一些内在因素所决定,而且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各参与主体行为的影响,即投资者心理与行为对证券市场的价格决定及其变动具有重大影响。行为金融学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心理学分析所起的作用。行为金融学融汇了心理学基本原理,其主要表现在信仰(过度自信、乐观主义和如意算盘、代表性、保守主义、确认偏误、定位、记忆偏误)以及偏好(展望理论、模糊规避)在行为金融学的应用。从而,行为金融理论包含两个关键要素:(1)部分投资者由非理性或非标准偏好驱使而做出非理性行为;(2)具有标准偏好的理性投资者无法通过套利活动纠正非理性投资者造成的资产价格偏差。这意味着非理性预期可以长期、实质性地影响金融资产的价格。 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行为金融学在理论和实证方面的研究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从而逐渐为经济学的主流所接受。自诞生起就被奉为经典的现代金融理论受到的挑战一直未停过,主要是行为金融学对其理论前提“理性人假设”、“有效市场假说”的挑战甚为激烈。在对传统主流经济(金融)学的批判中,一大批行为经济(金融)学家成长起来,并获得了世人的承认。主流金融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主流金融资产定价理论在实践和解释金融市场“异象”中遇到了巨大困难。主流金融学--资产定价理论主要包括现代资产组合理论、股票资产定价模型理论及套利定价理论。主流金融学中的资产定价理论是以有效市场假说为隐含前提,建立在数理模型和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不能较好地说明实际投资过程,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在实践中也存在较大的不足。而行为金融理论对作为主流金融学理论基石的有效市场假说进行了有力的批驳与质疑。 黄树青在《行为金融学与数理金融学论争》一文中,提到DeBondt和Thaler(1985)、Statman(1995)、Berstein(1996)、以及Shiller(2000)等行为金融学家在不遗余力地为行为金融学呐喊。而行为金融学与数理金融学争论的起点是1973年——1974年纽约城市电力公司取消红利支付导致中小股东扬言采取暴力行动;其争论的优秀是市场有效性---过度反应和滞后反应;其争论的新发展主要表现在:行为资产定价模型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对立;行为金融组合理论与马柯维兹资产组合理论的对立;如何看待泡沫与风险补偿的对立等。而刘志阳在《国外行为金融理论述评》(载于《经济学动态》2002年第3期,页码:71——75)一文中,首先指出了EMH理论形成过程中,奥斯本和法玛的贡献最大。奥斯本提出随机游走,法玛在这基础上提出了有效市场假说。接着指出了行为金融理论的发展历史可以概括为以下阶段:(1)早期阶段(2)心理学行为金融阶段(3)金融学行为阶段。并认为行为金融理论的理论基础是:(1)期望理论;(2)行为组合理论。同时,指出了投资行为模型应分类为:(1)BSV模型;(2)DHS模型;(3)HS模型;(4)羊群效应。最后提出了行为金融实证检验:(1)小公司效应;(2)反向投资策略;(3)动态交易策略;(3)成本平均策略和时间分散化策略。而与此同时,学者卫珑在《关于中国资本市场问题的研究综述》(载于《经济学动态》2002年第3期)一文中总结了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们诸如樊纲、吴晓求、梁定邦、吴敬琏以及厉以宁等人对中国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的看法以及他们对其主要问题的研究。但在这一文中,没有丝毫迹象表明这些专家学者们运用行为金融学等基础理论对中国股票市场进行研究,而是总结了这些专家在这方面的定性分析。从中可以保守地推出:至少在中国著名的学者圈子里,引用比较前沿的数量方法来研究中国股票市场的数目不容乐观。换言之,我们还是将国外金融学前沿理论基本处于引入的初级阶段,基本上是对国外的金融学前沿理论做综述而简单介绍之,将其运用到中国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的分析很少,做综合分析的就更少。目前,国内学者引入金融学前沿方法对中国股票市场研究的主要有:张本祥(《非线性动力学的理论及其应用——资本市场非线性分析》;吉林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版);孙博文(《中国股市波动的混沌吸引子的测定与计算》[J],哈尔滨理工大学学报,2001,5);金学伟(《用分形理论看当前股市》)等。 除了上面已经提到过的,国外学者运用行为金融学等前沿理论对资本市场(包括股票市场)的研究主要有:Kahneman和Tversky的期望理论;Kahneman和Tversky的遗憾论;Shefrin和Statan的行为资产定价模型和行为金融组合理论;LeRoy和Porter对过度反应的研究;Bernard和Thomas对反应不足的研究;Tversky和Shafir对分离效应的研究;Tversky和Kahneman的可行性试探法的研究等。除此之外,实验经济学的兴起为行为金融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提供了又一强大武器。实验经济学对经济人理性假设提出了强烈的挑战,使得过去奉为经典的“大数定律”和“大拇指法则”遭受到根本的震撼,从而提出了一个假设:在不同的测度空间下,原有的经济研究将发生面目全非的变化。而这一假设与西方学者们大量引入鞅论、测度论和分形以及流形等理论到股票市场分析当中来是相互呼应的。我们知道,在Grassman空间下与在Hausdorff空间下以及Wiener空间下,同一事物采用不同的标量来刻度得出的结果是不同的,甚至迥然相异。正如在同一反馈函数,对初值的精度稍有不同或者迭代次数不同,得出的结果或许一个是收敛的,一个是混沌的。当然,金融物理学的兴起也促进了金融学研究的革命性变化。金融物理学对经济学的另一个基本假设(信息充分)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关于对这一假设的研究很早的时候就有肯尼斯*J*阿罗的经典著作《信息经济学》,随后又有斯蒂格勒等诺贝尔获得者对二手市场的信息占有的研究;接着到了信息滤波经济理论时代。其主要理论为维纳滤波理论和卡尔曼滤波理论。维纳滤波理论比较集中地表述在维纳——辛钦定理中,其主要是采用偏差反馈方法,用于滤波处理。卡尔曼滤波理论是本世纪60年代初提出来的。1960年和1961年,美籍匈牙利学者卡尔曼和美国学者布希提出了递推滤波算法,成功地将状态变量方法引进滤波理论当中来。目前,对滤波理论在经济学中的拓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者主要有穆斯和卢卡斯等人。穆斯在弗里德曼持久收入基础上提出了信息滤波;卢卡斯在继承魏克塞尔价格理论基础上,考虑了信息滤波与混淆问题。而搜寻理论实际是滤波理论在现实中的一个具体体现;统计滤波理论是以国民经济核算为基础的一种滤波理论。而金融物理学引入纤维束等革命性工具对传统金融学进行改造,也是对原有信息理论分析的一种深化。金融物理学和实验经济学是推动行为金融学向前发展的两个轮子。因为,行为金融学的视角从是行为的角度来考察金融领域的。而分析人类行为,主要从物理的角度和心理的角度来刻画。而金融物理学正是从物理的角度来考察金融问题的,同时另一方面,实验经济学主要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考察的。总之,这些领域的基本原理基本上都能在数学上找到比较合适的表达方式,从而推进金融学研究和金融学前沿理论在股票市场的运用所采用的一般形式的数学化。 沿着这些大师们的足迹,我们可以判定:未来的金融实践活动将越来越超乎一般人的设想,金融学前沿理论的应用将越来越综合化。考虑到国内学者现在的研究趋势,对于金融学前沿理论在中国股票市场分析中的应用,大致可以做如下展望:(1)Shefrin和Statan的行为资产定价模型和行为金融组合理论。采用Shefrin和Statan的行为资产定价模型和行为金融组合理论来分析中国股市投资者的选股优化问题;(2)Arrow的风险配置和信息相互关系模型。采用Arrow的风险配置和信息相互关系模型来探析中国股票市场的风险和信息之间的非线性相关性;(3)采用金融物理学中的资金流动态模型来解剖中国股票市场定价问题;(4)利用遍历模型和最优停时模型来探求中国股票市场的漂移系数、股票价格优化以及股市政策效应分析;(5)利用数学模型、非线性模型和混沌模型以及分形模型考察中国股票市场的复杂性行为;(6)利用序方法、卡尔夫算子以及微分流形模型探索中国股票市场的局部均衡问题;(7)利用生物学和心理学基本原理来验证实验经济学在中国股票市场的分析效果。总之,中国学者将金融学前沿理论应用到实际经济工作分析当中来还任重而道远,有待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交流合作,去挖掘和探讨金融学前沿理论并将之运用到实践当中来。
金融理财论文:基于消费理论对拓展农村金融理财影响的研究 基于消费理论对拓展农村金融理财影响的研究 农村金融理财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其发展水平高低以及如何发展对中国农村金融继续发展关系重大。从政策层面而言,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即为使农村居民获得资本性收入创造有利条件,从而确保农村居民资产在保值的基础上实现增值。而农村金融理财业务是实现增加农村居民资本性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在农村地区大力拓展金融理财势在必行。然而,在当前农村金融体系中,金融理财业务发展仍相对滞后,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研究农村金融理财成为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以凯恩斯消费理论为基础,分别从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储蓄和收入等方面来探讨拓展农村金融理财业务的问题。而凯恩斯消费理论基本假设是:(1)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2)收入是决定消费的最重要因素;(3)平均消费倾向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减少。 基于凯恩斯消费理论的基本假设研究广东省拓展农村金融理财消费,至少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情况;(2)农村居民收入情况;(3)农村居民消费倾向于收入的关系。由于农村居民消费倾向很难准确计算,因此研究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对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与收入的对比进行分析。 一、广东省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对比分析 (一)广东省农村居民收入情况分析 随着国家“农民增收政策”的大力推进,广东省农村居民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具体数据如图1) 根据图表分析得知,2005-2010年广东省农村居民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相较于2005年,2010年广东省农村本文由居民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了68.22%、139.85%和112.27%;其财产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增加4.1%。其中,除2007年财产性收入增幅高于转移性收入,在其他年份转移性收入均高于财产性收入。即在广东省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虽有所增加,但增幅并不大,且低于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 (二)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情况分析 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构成是研究拓展农村金融理财的一项重要依据。金融理财服务属于其他消费。通过研究农村居民消费的构成可以清楚了解该地区市场发展前景。(具体数据如图2) 根据图表分析得知:2005-2010年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总支出增长71.06%,同比增长9.88%。其中除生活消费支出外,其他支出增长了52.60%,同比增长9.71%。相较于2005年,2010年其他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例下降了0.11%。2005-2010年间,虽然其他消费支出增长了52.6%,但其占消费总支出的比例并未随之增长,反而出现下降的现象。这表明农村金融理财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例不大,且低于生活消费支出。 (三)广东省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对比分析(具体数据如图3) 通过上述数据分析得出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曲线(图3)。在图3上,45°线上任一点到纵横轴的垂直距离都相等,表示收入全部用于消费。c1和c2均为消费曲线。曲线c1与45°线相交,其交点a上,收入与消费支出相等。a点左方,表示消费大于收入;a点右方,表示消费小于收入。且随着c1向右延伸,其与4°线的距离愈大,消费随收入增加而增加的幅度越小。而c2则为广东省农村居民实际消费曲线。由图可知,c2的位置在45°线左边,与4°线不存在任何交点,消费总支出远低于总收入水平,而且农村居民收入偏低。这表明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总支出水平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 二、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对拓展金融理财的影响 以凯恩斯消费理论为基础,通过分析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与收入两个方面,发现了当前其存在的问题: 1、从消费的角度而言,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力度不够,从而导致农村金融理财市场开发不完全。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农村居民缺乏金融理财常识。相较于新型的金融理财服务,他们更偏好于传统的存款业务。如某位农户打算将一笔钱存入银行,在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业务与新型金融理财业务(如基金定投、理财保险等)两项选择中,绝大多数农户偏向于前者。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如果将钱存入银行,无论利息多低,至少钱在增加;如果选择带有风险性的后者,可能出现前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的现象。出于此种心态和缺乏对金融理财服务的正确认识,导致大多农村居民不敢进行金融理财消费。(2)农村金融“不接地气”。金融机构在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时,未有完全依据农村当地的实际情况,仅以固有模式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和产品,而导致的农村金融理财“难推广、推广难”的现象。其次,农村金融理财服务种类较少。农村金融机构面对农户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却非常有限,无法满足农户发展的实际需求。(3)农村金融法规不健全。导致农户想消费而不敢消费。我国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因此,各商业银行只能将现有的存款、取款、汇款和外汇业务简单的组合。但究其根本,这些仍然只是传统业务的延伸。 2、从收入的角度而言。从前文分析可知,消费增加的幅度远低于收入增加的幅度。虽然收入增加的幅度较大,甚至达到了139%。但是广东省农村居民收入的起点过低,所以即使增幅大,但实际现有的收入并不高。仍处于较低的水平。而且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略有增加,但仍偏低。 三、问题的解决 发展农村经济是根本,为了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其最大的突破口在于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而发展农村金融、大力推广农村金融理财是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要推广农村金融理财首要任务便是增加农村居民消费。从这一金融“食物链”中,我们可以看到,要解决好拓展农村金融理财发展中的问题,需从以下方面着手: 1、就政府而言,要大力扩大农村消费,着力开发农村金融理财市场、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具体而言:(1)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理财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到村、农村金融知识现场答疑等方式逐渐渗透到农户的思想中去,改变传统的金融理财观念,从而引导其进行新型金融理财消费。(2)健全农村金融法律、法规。导致农村居民不敢消费的原因之一在于,农村金融理财服务缺乏健全的法律保护,致使有意愿的农户想消费而不敢消费。鉴于此,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法律、法规,不仅可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更为农村居民安全消费提供了保护伞。 2、就金融机构而言。因地制宜,推广适合本地区的金融理财产品。各金融机构以省、市为单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分重点的推广其金融理财服务。从而杜绝“不接地气”现象。 四、总结 在凯恩斯消费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得出,广东省农村地区金融理财市场具有相当潜力,为进一步拓展农村金融理财业务必须由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携手,并从提高农村居民消费和收入两个方面入手,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达到进一步开发农村金融理财业务的目的。 金融理财论文:财务管理专业金融理财思考 【摘要】 财务管理对于企业发展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并且财务管理本身的实践性、综合性以及时代性都比较强,社会对财务管理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本文主要分析了财务管理专业进行金融理财方向教学开设的必要性,并从实际需要出发找到了一些措施,希望能够帮助学校更好的进行课程开设,不断的提高财务管理教学的质量,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关键词】 财务管理;金融理财;必要性;策略 财务管理本身的实践性、时代性以及综合性都非常强,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学校在进行专业建设时也应该全面考虑到社会时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培养出更多综合能力强,专业知识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避免学生将来就业时收到能力和知识结构方面的限制,给学生更好就业和财务管理专业水平提高奠定良好基础。而在专业课程开设时,将金融理财添加到财务管理专业中去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在财务管理专业中进行金融理财方向课程开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一)学科交融性给金融理财方向课程的开设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就学科定位方面而言,很多国内学者都认为财务管理本身便是金融学的分支。还有些学者认为,金融学以及财务管理学二者的侧重点有一定的差别,但是也存在很多共同的研究对象,比如投资组合、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资本结构、风险管理以及投资项目管理。就这方面而言,金融学和财务管理学两个学科之间的交叉性非常强。 (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进步要求学校进行金融理财方向的开设 现在我国企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特点包含了下面两点。首先,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时已经逐步的从以往的资金运营以及结算管理转变成为资金筹集、资金结算、资金运营、投资、风险等一些方面。其次,我国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时,有些方面还比较薄弱,比如收益分配、投资、筹资等。现在很多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还是进行资金管理,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转变。导致这些情况出现的原因除了包含企业自身因素,还和我国教育有着直接关系,我国财务管理专业进行人才培养时,还和市场经济需要存在一定的偏差。就企业财务管理实践而言,高校进行财务管理专业的改革和创新是非常重要的。 (三)金融活动愈加活跃,金融理财方向开设能够满足对人才的需求 现在,我国金融行业已经逐步的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其给我们日常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现在我国对金融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而想要培养更多的金融人才,首先企业应该进行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善,制定相关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金融人才,并采取措施帮助其更好的发展,切实提高对高端金融人才的吸引力;其次,应该重视金融人才管理和资源开发机制的完善和健全,做好金融后备人才的建设,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最后,进行金融人才服务平台的搭建,进行金融人才服务中心的设立,这样能够给金融人才的聚集以及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能够推动财务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创新更好的进行 现在我国高校在进行财务管理人才培养时,内容大致相同,特色专业欠缺,专业方向定位还存一定的问题。比如课程结构合理性较差、课程本身的实践性和针对性较差、课程体系性和配套性存在一定缺陷和问题、培养出来的人才实践能力较差等。这便要求我们必须根据专业发展方向以及人才培养的目标合理的调整规划,确保形成的课程体系真正符合时代需要。 二、在财务管理专业中进行金融理财方向开设的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思路 在财务管理专业中开设金融理财方向时,需要在保证基础课程和其它专科方向一致的情况下,采取科学的手段。首先应该在研究市场需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其次,应该进行课程理论体系的整合,确保其符合专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需要;再次,需要完善学校的实践教学以及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学生本身的专业技能和水平,帮助学生更好的就业;最后,应该完善教学辅助体系,从而更好的进行人才培养。 (二)在财务管理专业中进行金融理财方向开设的建议 1、根据市场需求,确保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符合市场需要 我国很多学校的财务管理专业基础往往都是以往的财会专业,学校需要研究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式,进行创新建设力度的加大,而进行金融理财方向的开设本身便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开设目标是培养出更多的综合素养较强的人才,确保培养出来的学生符合社会市场发展需要,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2、研究专业课程建设,确保课程理论体系能够凸显时代特征和实践联系紧密 根据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方向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合理的利用各种资源,合理的创新理论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来进行课程结构的优化。可以选择金融理财规划、金融市场学等一些课程,并在这个基础上增加一些能够提高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的课程,比如金融服务与营销、金融形势与政策、证券以及金融英语等。 3、确保时间教学模块构建合理 对于财务管理金融方向的学生而言,不但需要具备理论素养和品德素质,还需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也就是需要较为数量的掌握金融业务和现代财务的一些操作技能,确保学生在毕业后能够从事投资、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的工作,教师需要根据需要合理的对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设计。一般情况下,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含了两种,首先是课程内的实验,其次则是集中实践性教学,也就是进行专业实训。想要做好实践教学,首先需要提高实践课程开展的有效性,开设一些实用性较强的课程比如国际金融、保险理论与实务。期货与期权、证券投资学等;其次,在教学时可以创新教学方法,进行实践教学的改进,增加和实验有关的相关环节,弥补理论教学存在的不足,不断的完善学校的时间教学体系;最后,学校还应该根据当前金融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讲座的开展,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的趋势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学校应该进行金融实习基地的建立,帮助学生不断的提高自身的能力。 (三)做好教师队伍建设 想要培养能力更强的专业人才,便必须提高教师的素质,随着社会发展,我校金融学科的教师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还很难满足金融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师资队伍的结构还存在一些问题,很多教师本身的技能不足、实践经验也较差,这也给专业实践课程建设造成了很大的制约,这便要求学校必须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首先应该将行业背景作为依托,给教师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让教师参与到实践中去,鼓励教师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以及商业银行中兼职;其次,可以鼓励教师考取金融从业资格;再次,鼓励教师参与到课题研究中去,提高教师的知识水平;最后,重视校企合作,鼓励高素质的金融从业人员来学校兼职讲课。 结语: 财务管理专业开设金融理财方向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其开设能够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学校在课程开设时,不能盲目,必须全面考虑到社会发展和学生进步的需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课程建设,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作者:吴语涵 单位:西安思源学院商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趋势探讨 摘要: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由此每个家庭都重视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同时对家庭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结合我国当前家庭投资理财情况,论述了当前家庭理财重要工具的应用,展望了我国资本市场在今后的发展。 关键词: 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未来趋势 1普通家庭开展金融投资理财的意义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每个家庭的财产数量日益增多,如果存到银行当中可能会出现贬值现象,因此可以充分利用投资理财为自己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1.1有利于保证目前及以后的收支平衡 本文认为当前我国普通家庭经济收入不但可以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也可以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每一个人都具有40~50年的劳动时间,可以拥有较高的工资收入,更多的人在考虑自己不能从事劳动以后,日常生活如何解决?我国当前人口数量迅猛增长,一味将自己的养老问题交给政府解决可能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过多依靠自己的儿女也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因此开展家庭投资理财活动,可以收到可观的经济收益,有利于保障自己今后的生活。 1.2可以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 普通家庭要重视自身经济收入与支出的均衡,这是家庭存在的基础。任何一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都希望自己的工资越来越高,希望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本文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普通家庭在解决当前温饱问题的同时,也在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来增加家庭收入从而拥有更好的生活。 2我国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现状 2.1大量普通家庭参与到金融投资理财当中 当前中国普通家庭普遍要求开展金融投资活动,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银行储蓄资金日益减少,有专家提供的数据表明,当前人们不再一味将自己的财产存入银行,传统储蓄观念已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国内股市行情不断走高可以看到,大量炒股爱好者将自己家庭的资金投入股市当中,在最初几年这种现象并不明显,但在经济形势回暖的情况下,股市同样有了显著性变化,对这种现象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由于大量股民在炒股中获得了较大收益,从而拉入更多的股民,因此股市行情日益走高,这种情况人们习惯称之为“跟风行动”。这是中国民众最为普遍的思维模式,认为炒股可以收到较高的经济收益因此不顾一切全部涌入其中,更多的人将家庭的全部资金投入股市。本文认为这种想法具有一定的风险,不但要考虑到可能收到较高的收益但同时也要考虑可能面临诸多风险,以及自身可以承担的风险能力。当前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行情持续走高,为投资人员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因此可能会吸引更多的人群加入。 2.2投资产品市场涌现出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 自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当前很多家庭已不再着力于储蓄,自最近一次中央人民银行降息可以发现,开展投资理财活动的家庭日益增多,只经历了几年的发展时间,便涌现出大量的投资理财专家。如股票、基金、理财保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大量涌现,人们在几年前不会想到银行部门也会着力发展金融理财,人们普遍认为保险也只局限于车险与寿险。但当前这些想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出现上述情况无可厚非,当广大民众不再喜欢将钱存到银行时,为了保证自身正常运转只有进行改革与创新,着力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才能促进自身健康发展。保险公司的发展与此相同,如果局限于车险与寿险那么购买人群则日益减少,但如果引入投资理财产品的话则可以吸引更多的人群前来,有效推动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理财活动就是从保险业逐步发展而来的,因为国内民众还不能正确认识保险业,才出现了上述现象。 2.3投资理财从固定资产实现了向无形资产的过渡 本文在调查中发现,20世纪初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每一个炒房的人都获得了巨大收益,由于开发商的压盘,涌入城市的人群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导致国内房价不断上涨。因为我国自古以来就对住房情有独钟,所以一旦国家养老与养儿防老等情况不能实行,更多的中年人将自己资金全部投入炒房当中,同时各地政府大力支持楼房建设,大量楼盘不断涌现,提供了丰富的房源。前几年,楼房的价格不断暴涨,政府部门及时出台管制政策限制了房价的疯涨。当前投资又逐步回归到无形资产方面,股票、基金、期货等再次成为人们投资的首选,这些项目易于操作、及时获利,人们在家中只需拥有一台电脑即可操作,当前很多工薪阶层利用中午或者晚上休息时间开展此类投资。 3展望普通家庭投资理财未来发展 3.1大量家庭必将加入投资理财活动当中 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人口,每个人都在经济发展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自身也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财富。但因为财富不能平均分配到每一个家庭当中,只能依据劳动人员的不同贡献进行分配。因此普通家庭得到的资金不但来自于自己的劳动而且也可以利用投资得到。但不管哪种形式的投资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有时进行了投资并不一定收到回报,但如果不参加投资则必然收不到回报。随着可观资本的不断增值,普通家庭拥有的资金如果不开展投资理财活动,那么财富则会发生贬值现象,所以普通家庭只有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才能保证自身财富不断增加。当前国内证券股票基金要求有着较大的开户基数,但只有极少部分应用于运行。由于股市存在较大的风险,本身不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很多股民认为专家投资是自己最好的选择,因此购买了大量基金希望得到较多收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投资受益人群日益增多,本文认为将来必然会有更多的人群参与其中。因为政府不能及时制订资金管制政策、普通家庭不具备投资技能,我国很多普通家庭只能投资于那些风险较小、收益较低、变现能力较强的产品,如基金与股票等。对那些有着较高专业技术要求的购房、黄金、期货等各个方面,可能普通家庭还不具备充足的条件。 3.2展望普通家庭的金融投资情况与投资理财发展情况 3.2.1金融投资必须与投资理财相协调 在公司投资理财与普通家庭金融投资过程中,都要遵循市场客观规律,要能准确控制市场运行的方向,防止过多存在投机心理。本文认为当前市场运作方向主要包括基本运动、中期趋热、日常波动三类。基本运动指的是基本牛市,如股市不可能始终处于上涨阶段也不可能始终处于下跌阶段,才是较为正常的状态。对于普通家庭投资人员来说要更多关注股市的中期趋势,这是由于股市确定了基本运动,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中期趋势。所以普通家庭投资人员要更多关注中期趋势,以市场发展情况为标准及时调整行情,调整的时间与范围是不确定的,通常以几个月为标准,一旦大盘进入调整期,投资人员则需要及时转变投资思维,改变投资方式。 3.2.2储蓄与有形投资将会持续减少 普通家庭具有一定的投资理财观念以后,将会把自己的资金大部分投入其中。不管家庭拥有的经济实力如何,必须要预留一部分资金,将这些资金放于银行当中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因此本文认为短时期内普通家庭不会将注意力放在银行部门。在分析房产实例时可以发现,当前人们关于炒房行为有所收敛,这一现象不只表现在房地产业,而且也表现在整个有形投资市场当中。几年前人们认为只有购买自己能够看到的资产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但随着多种无形投资形式的出现,人们的思维也发生了较大改变,这种想法还将持续较长时间。 4结语 总之,国内普通家庭开展金融投资理财的数量将会日益增多,当前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都已得到了普通家庭的关注,银行储蓄已与人们的投资需求相分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币值持续稳定的形势下,本文认为将会有更多的普通家庭参与到风险小、收益稳定的投资活动中,同时普通家庭的投资技能与风险意识也会不断提高。 作者:常维沪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金融理财论文:个人理财实务课程金融专业论文 一项目教学法在个人理财实务课程中的设计及实施 1以岗位需求和职业能力 培养目标为依据设计项目目前市场上对理财人才的需求呈现两极化趋势。高端岗位需要从业人员具有较扎实雄厚的金融理论基础和较好的经济判断与分析能力,能够研发理财产品;而一线的零售岗位以及一般管理与业务岗位要求从业人员能够分析个体客户的财务状况及风险偏好,结合客户的理财目标或帮助客户制定切实可行的理财目标,为客户制定理财规划,或是在众多的理财产品中挑选出适合客户实际需求的产品进行销售及后期维护。大多数高职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从事的是一线工作,在对毕业生回访调研过程中及访问相关金融机构的行业专家后,对理财业务岗位群进行了分析,以就业为导向,确立了项目开发的依据,即以银行助理理财规划师、理财经理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服务岗位为优秀,以专业技能、应用写作、规划能力为基本职业能力,以沟通、分工合作、创新、管理这四种能力为职业拓展能力。同时,在项目设计的过程中还需考虑以下的因素:项目内容应包括教学计划中的具体内容,这样才能在完成项目的同时保证学生掌握学习内容;项目要具备完整性,项目内部各个子项目要具备逻辑连贯性,使学生的学习过程符合认知常理,从浅入深;项目多少、大小要与课时匹配。由此,确定了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整体项目———设计个人的理财方案,编写理财规划书。 2分解整体项目,提炼相关知识点 以实现能力培养目标学生学习的过程应是由浅入深的,在学生对什么是理财、为什么理财、如何理财等基础知识毫无了解的情况下,在学期初就让学生做整体项目显然是不现实的。鉴于此,将整体项目根据授课内容的递进性、授课计划及项目内在的逻辑性,将整体项目进行细化,分解成若干个子项目。学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相对简单的子任务,能够增强学习的信心,为在教师引导下完成整体项目打下比较好的基础。根据理财工作的一般流程和工作内容,结合讲授的知识点和能力培养目标,设计个人的理财方案,编写理财规划书。整体项目可以分解为“制定储蓄计划”“贷款与你的生活”“制作合理使用信用卡的小贴士”“在投资中生活,在生活中投资”“安居乐业———制定房地产规划”等子项目。学生在完成每个规划项目的过程中既学到了知识点,又培养并锻炼了岗位能力。 3有效组织项目实施 首先,教师要向学生作必要的知识铺垫及项目介绍。通过知识铺垫及项目介绍,学生可以在掌握基础知识储备的基础上较好地了解项目的内容、目的以及为完成项目需要做的工作。例如,在完成“房地产规划”这个子项目上,先向学生讲解房地产的概念、类型、相关专业词汇、选择适合房产的原则、购房与租房的抉择等基础知识,然后向学生介绍房地产规划这个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即要求学生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一套目标房产,向大家介绍这套房产(如从面积,单价、户型、地段、周围配套、容积率、绿化率、物业公司资质、历史价格走势等方面),同时说明选择的理由及房款偿付计划。其次,项目的实施。在教师介绍基础知识之后,学生在课堂上或课堂下,通过上网查阅资料、小组讨论、实际情况分析、社会调研等方式,形成可视化成果,如Word或PPT形式的规划报告等。以“房地产规划”子项目为例,学生在完成规划的过程中,会积极主动地去了解容积率、历史价格走势等知识内容,这样能够锻炼学生收集和分析资料、写作、人际交往、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最后,展示工作成果。学生完成项目任务并形成可视化成果后,需要在班级中展示自己或团队的工作成果,教师再对此进行必要的点评。这一环节既为学生提供了互相学习的机会,又锻炼了学生的口才。教师在这个环节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以便为后期的教学改革提供参考基础。 4采用多元化评价 方式为了客观评价学生对各个项目的参与及完成情况,同时也为了避免学生产生“平时不用学,考时背背书”的不端正的学习态度,在个人理财实务课程中,采取多样性的评价方式,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采取自我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企业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过程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具体做法如下:将每个子项目均作为考核单元,即每个子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与否均以一定比例影响到总评成绩,除此之外,对于结果性考核主要看整体项目的完成情况。通过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企业评价、四维评价模式确定每个学生在每个子项目和最终整体项目的成绩。评定因素除了项目成果的展示效果外,还包括参与积极度、团队贡献度、其他成员的满意度等。 二教学效果评价 通过应用项目驱动教学模式,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项目内容贴近生活,考核方式多样化,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学生如要顺利地完成项目,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交技巧、组织能力、责任心、文字表述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办公软件应用能力等。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优秀,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和网络资源的教育思想,应用项目驱动教学模式,能够培养学生各项能力与综合素质,使他们从被动接受变成主动探索,具备在未来就业中与岗位零距离的优势。 作者:侯锐董相勇单位: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法律投资理财论文 一、我国个人理财和个人投资的长期发展对策 (一)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 针对国家在构建金融法律体系上的误区,本文建议我国应该构建一套综合性较强的金融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几点内容:1.理财业务的门槛设置。法律体系中要指明理财业务的门槛:一是理财公司的理财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二是理财公司的财务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三是公司内部的控制制度足够完善;四是公司的资本达到一定的要求。2.信息公布的规范。法律体系中要说明信息公布的规范:一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理财收费、投资类型和收益率等信息;二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公司业绩、管理能力和公司资质等信息;三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支付方式、计费方法和计费标准等信息。 (二)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 在保险行业、证券行业及银行行业中,理财人员几乎都是对自身所在行业的情况了解较多,而对其他两大金融行业的了解偏少。因此,当这些行业的理财人员在面对行业跨度较大的金融产品时,往往很难给出客户较为准确的参考建议。于是,本文建议这三大金融业都要充分认识到理财人员的这种不良现状,除了要求理财人员熟知本行业的知识,还必须要求理财人员多学习另外两个相关金融行业的知识,从而打造出一批适应当前金融业发展的综合性理财人员。 (三)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 本文建议三大金融业可以采取“守旧创新”的基本发展策略。所谓金融业的守旧是指:金融业拓展现有的宣传渠道,尤其在新兴媒体上多做广告,让更多居民熟悉行业所拥有的金融产品,从而吸引和拉拢更多居民来选购理财产品,保持行业的持久竞争力。所谓金融业的创新是指:各大金融业在坚持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一些新的理财服务或理财产品,让这些新服务和新产品来进一步吸引客户,从而让行业的综合竞争力能够更上一层楼。 (四)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虽然,理财投资者在选购了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之后,理财公司都会给理财投资者配备一名专业水平较高的理财人员。但是,理财投资者不能依赖于理财人员的看法和建议,而是应该加强自身理财与投资水平的修养。本文建议理财投资者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修养:一是理财投资者一定要树立理财、投资都有风险的意识,而不要一味相信理财人员所说的毫无风险;二是理财投资者要尽量学习每款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具体内容,通过自我分析来正确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与投资产品;三是理财投资者要多向理财人员了解所选购产品的真实情况,时常关注选购产品的最新动态;四是假如理财投资者碰到了理财公司或下属的理财人员侵权的情况后,要立刻向理财公司或下属理财人员提出索赔的请求,假如对方拒不索赔,那么理财投资者最好跟监管部门反映真实的情况,请监管部门帮助自己维护权益。 二、结束语 首先,本文阐述了在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中最显著的几个误区:一是法律上的误区;二是人员配置上的误区;三是产品种类上的误区;四是宣传上的误区。其次,本文具体阐述了解决的方案和对策:一是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二是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三是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四是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作者:罗文平单位: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投资理财问题与策略 存在问题 1.政策变化快,今年以来投资理财业务产品和流程较往年发生较大变化。省行明确投资理财业务审批流程,但因为理财业务已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投行客户需要解决授信覆盖问题,目前我行大部分客户需追加专项理财额度,授信额度追加需要一定时间及精力。2.项目推进缓慢,投行业务对中间业务的拉动作用未能明显显现出来,尤其是与上年同期相比差距较大。受外部监管政策及内部审批体制变化的影响,虽然上半年也做了很多工作,储备了一些投行项目,但推进困难,投行业务对中间业务的拉动作用未能明显显现出来。3.辖区内各支行发展不均衡,行际业务收入差距比较大。除去LC地域经济发展问题,一些欠发达地区无适合投行业务客户,本身资源限制发展。还有一些领导和员工主观未能重视投资理财业务,对新业务没有深入研究,对客户需求没有仔细把握,借由宽松的信贷政策,更倾向于用传统信贷产品解决客户融资问题。再加上投行业务流程时间跨度较大,审批趋于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对支行投行业务发展积极性有所影响。 发展建议 1.加强对投行业务新政策、新变化的认知把握。投行政策变化非常快,一直处于跟监管机构赛跑的状态,需要有效规避政策的限制和监管风险。作为分支行要时刻关注新政策,遇到可做的产品立即启动,早动手,早受益,免得错过时机,后悔莫及。投资理财产品一般都是厚利产品,周期长,获利高,对中间业务贡献度高,抓住投资理财产品,抓住厚利产品,对各行业务发展都很重要。2.强化优质项目储备,加快投资理财项目推进。随时关注外部监管及上级政策变化,根据LC行下发的重点产品分析,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拉出名单,经常对接客户需求,长期跟踪客户,做好优质项目储备。根据LC行的客户群体情况,对于什么样的产品适合什么样的客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投资理财业务营销方向要有个整体把握。3.强化培训、加大激励,为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一方面加大业务培训频率,提高业务培训人员覆盖面。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针对性培训,通过聘请省行专家等形式举办行长、业务经理、业务骨干等多层次的培训班,侧重于营销技能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全行系统内条线人员投行业务素质和营销技巧,提高队伍专业市场竞争力,塑造理财精英团队。另一方面完善投行业务发展激励政策,强化团队化运作机制。根据省行下发投资理财任务指标,中间收入进度,在前期全面调查的基础上,LC行成立投行业务任务型团队,提高中间业务贡献度。加强对团队的激励力度,提高团队积极性,定期调度投行项目推进情况,加快投行业务发展。4.加强产品创新,提高投行业务发展优势。目前金融机构存在同质化服务问题,各家银行产品大同小异,只有价格、期限区别较为明显。LC行想要在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还得依靠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只有不断创新,推出个性化产品,差别化服务,才能把握先机,抢占市场,目前其他银行已发展了普洱茶、红酒、贵金属、电视剧等相关题材理财产品,专门针对个人高端客户发行,收益率可观,我行也要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客户需求与当地经济特点,借鉴同业先进做法,利用好产品创新流程管理系统,加强学习,积极创新,争取为投行业务开创新局面。5.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确保投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业务发展的同时要加强风险防范,结合今年内外部监管机构检查出的问题,结合总行、省行制定的投后管理方案,坚决落实,积极整改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把投后工作作为今后重点工作来抓,改变以往重投中,轻投后现象,确保投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王文明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金融理财论文:略谈金融理财业务风险管控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状况分析 理财产品本身风险 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中,面临各类风险,主要包括:一是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风险。一方面,由于个体客户对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有异,一旦某一特定个体抗辩或投诉,将可能产生客户全体抗辩或投诉的风险。另一方面,目前理财产品监管措施不断更新,新的监管政策可能对部分理财产品产生影响。二是市场风险。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背景下,部分理财产品收益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今年上半年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中有一款产品负收益,7款产品零收益,62产品未达到预期收益。三是操作风险。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工作人员从自身业绩角度过分强调和夸大收益率,弱化风险提示,加大了投资者投资风险。 银行经营风险 个人理财产品对银行经营有着多重影响,可能隐含多类风险,主要包括:一是流动性风险。一方面,居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一般为储蓄存款(多数为定期),由于利益驱动,转投理财,导致部分储蓄存款转成活期在各银行之间流动,这样形成的存款稳定性较差。另一方面,部分理财产品存在“长贷短融”现象,期限不匹配,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声誉风险。个别银行为了抢占存款市场份额,不惜提高收益率,极易扰乱正常金融市场秩序,引发不正当竞争。三是道德风险。部分银行自营投资与代客理财业务混淆不清,风险交叉感染,隐藏较大道德风险隐患。 宏观调控风险 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规模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不断增大,对经济主体融资、政策调控等影响不容忽视,由此可能隐含多类风险。一是银行利用组合投资类产品腾挪资金,影响信贷规模调控。自从监管层严厉管控银信合作业务后,组合投资类产品逐渐取代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市场进行信贷投放的重要渠道,信贷调控效果受到影响。二是部分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变相流入受控行业可能性加大,容易削弱调控效果。目前银行越来越倾向于将理财资金的投资对象由“相对单一型”向“资产池”转变,资金通过资产池变相流入限制性行业的可能性较大。三是对存款利率上限管制提出挑战。理财产品对存款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已经突破了存款利率上限限制,对央行通过存款利率来加强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挑战。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的深层探究 理财产品仍是银行规避调控监管的重要手段 目前相当部分银行个人理财开发设计和销售是为了其规避调控监管,主要表现为:一是存贷比考核压力促使部分银行利用时间差缓解资金紧张。近来,不少银行在月末、季末等特殊时点资金压力较大,通过理财产品来缓解资金压力。二是信贷规模控制促使部分银行通过理财业务满足客户需求。部分不符合信贷政策要求的产业和企业直接获得银行信贷的难度加大,如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两高一资企业等,而这些领域中有相当部分是银行大客户,对银行存款、中间业务等贡献较大,部分银行通过理财产品等形式筹集资金满足其需求。三是监管加强促使部分银行通过“创新”来套利规避。有些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以委托贷款等形式直接放给公司或项目,以此来规避银信合作监管。 金融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不完善 与快速发展的业务规模相比,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法规及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滞后,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法规针对性不强。目前银行理财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少,但多数条款比较陈旧,针对性不强,很难适应当前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二是监管措施滞后性明显。往往是在出现问题甚至是在问题累积比较严重的时候,监管部门才会提出风险提示,不能针对业务新动向及时出台相应法规条例,制度建设存在空白。三是监管缺乏连续性。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政策的频繁变动容易造成业务的大起大落,其结果只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能从根本上遏制风险的出现。 风险披露总体不足 在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披露上,目前仍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主要包括:一是风险披露意愿不足。出于业务竞争的考虑,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在销售中更加注重收益的宣传,而对理财产品风险的宣传意愿不足。二是投资者风险意识总体不足。我国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普遍具有依赖性以及从众性,往往对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的主要业务是什么都不甚清楚。三是风险披露方式有待改进。目前不少理财产品说明书内容复杂,书面化倾向严重,很多投资者很难看懂。 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议 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 一是进一步健全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理财产品,确保理财产品“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二是规范存款考核机制。商业银行要健全科学的流动性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存贷款指标日均考核要求,严禁通过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进行监管套利。三是加快理财队伍建设。各行应建立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营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把关,坚持进行培训教育。 进一步完善法规及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完备理财合同法律条款。在制定合同文本时,应尽可能利用合同约定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事前分配。二是完善银行理财产品监管体系建设。修订并完善理财产品监管规则,以适应加强创新监管的需要。三是防止银行理财业务衍生风险。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银行流动性管理,加强理财资金投向的监控,有效防范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衍生的经营风险。 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一是提升公众风险意识。银行要加强业务宣传,既分析银行机构应承担的责任,解释相关业务政策,也提醒消费者学习必要的金融常识。二是完善投诉舆情监测引导体系。构建全面、透明、方便和快捷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不断提升银行理财产品品牌价值。三是发挥银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银行业协会要把银行业务合规情况和受到客户投诉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进一步提升银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张雅珺作者单位:上海金融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银行金融理财管理 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产品主要有存款、债券、基金、保险、纸黄金、外汇宝等。随着人们变得越来越富有,理财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都在管理他们自己的资产组合。银行一直都是人们最信赖的伙伴,与此相对应,客户也成为银行的衣食父母。为了生存和发展,银行积极推出各种产品展开对优良客户的激烈争夺。财富的增加和金融产品的丰富,使个人和家庭对理财服务呈现不断增长的需求。 我国投资者的以下特点决定了他们需要科学的理财理念与指导。 第一,人们的收入由主要用于支付基本生活需要转向支付住房、医疗保险、养老、教育等大宗长期金融产品。人们对金融产品的需求趋于稳定化、长期化。 第二,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分布不甚合理,超过80%的金融资产都是银行存款,与金融资产多元化的需求不相匹配。 第三,传统文化和习俗对我国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了显著影响。受封建小农意识的影响,社会信用意识不强,不喜欢将钱交给别人使用;对外人充满戒心,不愿露财,不愿交给专门的理财顾问进行管理;喜欢实业投资,不喜欢金融投资和长期投资;在财富形态上,偏爱硬资产,如房地产、珠宝等。重教育,对子女的投资不惜代价。 第四,传统社会制度的影响。长期以来,产权得不到严格的保护,降低了人们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财富的愿望。 第五,理财理念不清晰,缺乏统筹性,我国投资者心态不成熟。当看到利益时通常会蠢蠢欲动,追涨杀跌。 那么,什么是科学的理财理念呢? 金融理财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是指专业理财人员通过分析和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生活状况,明确客户的理财目标,最终帮助客户制订出合理的可操作的理财方案,使其能满足客户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最终实现人生在财务上的自由,自主和自在。可见,科学的金融理财不是简单的产品推销,而是综合金融服务;不是客户自己理财,而是专业人员提供理财服务;不是仅仅针对客户某个生命阶段,而是针对客户的一生;不是一个一次性产品,而是一个动态过程。 自2005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随之而来,各家银行都配备了自己的专业理财师。一个高素质的理财师,一份科学良好的理财方案,可以有效的使我们的财产增值,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一份良好的理财方案,应当是在充分了解客户信息的基础上,为客户制定的一个终身的规划,以稳健性为主,兼顾盈利性和流动性;方案应当具有综合性,合理组合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使其达到最优效果;方案本身要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表述上应逻辑合理,条理清晰。同时,理财方案对理财师也有较高的要求,理财师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能够廉洁自律,为客户保密,要认识到客户是银行的财富,做到对客户认真负责,真实反映产品特点,从而也是对银行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银行与客户的相互信赖与长期合作。 那么,客户是选择自己理财还是依赖银行中的理财师呢?这得从理财原理和金融产品两方面加以分析。另外金融理财有其自身的特点,人口的特征如年龄分布、受教育程度、城乡人口分布、传统人文文化等,一国的法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金融发展状况、投资限限制、税收规定等。 金融理财的优秀原理,就是财务管理中价值风险体系在金融产品上的运用,可以从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管理方面加以分析。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当前所持有的一定量的货币,比未来获得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在金融理财规划中应用非常广泛,是最基本的工具和基础,任何有关现金流的分析都离不开时间价值的计算,如住房按揭、养老金、教育金等。其计算原理容易理解,并已有了现成的复利现值和终值表可查算。货币只所以具有时间价值可从三个方面揭示,一是货币占用具有机会成本,是用于当前消费还是用于投资而产生投资回报;二是通货膨胀可能造成货币贬值;三是投资可能产生投资风险,需提供风险补偿。所以货币时间价值的优秀是时间的长短和机会成本(资本的租金或利息)的大小在现值和终值的重要作用。介绍一个简单公式帮助大家对时间价值有一个粗略的认识。据经验,如果年利率是为r%,你的投资将在大约72/r年后翻一番。这一经验公式被称为72法则。该法则只是一个近似结果,般说来,利率在2%—15%的范围内,使用72法则较为准确,利率过高或过低,该法则将不再适用。 金融理财的风险原理可划分为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其影响因素与各金融产品和社会经济环境直接相关。系统风险是无法消除的,非系统风险则可以通过各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来化解。 经历了2005年至2008年证券市场的大起大落,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特别是股票和基金并不陌生,其风险和收益有了大致的了解。知道股权类证券风险高,流动性较强,通常用于满足当期收入和资本积累;基金类投资产品特点是专家理财,集合投资,风险分散,流动性较强,适用于获取平均收益的投资者;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期货等(目前银行中尚未开通),其特点是风险高,个人参与度较低;而实物及其它投资产品如房地产、黄金、艺术品等,具有行业和专业特征。这里只介绍一下银行中现有的黄金和外汇。 进行黄金投资首先要明确,它可以作为对冲通货膨胀和货币风险的工具;其次它是相对更稳定的货币形式,不像纸质货币那样被任意制造;最后它可以作为分散风险的选择。目前普通投资者最简便的投资方式就是商业银行的纸黄金业务。“买黄金”抗通胀是当下理财经理必用的口号,但黄金的抗通胀性是有条件的,就是不考虑货币贬值的因素。如果只看通胀与黄金的关系,会发现只有当实际利率为负,黄金才有高于纸币的抗通胀性。道理很简单,即使CPI高达5%,只要央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是6%,老百姓拿钱还是比拿没有利息的黄金合算。纸黄金相对盈利高,但风险较大,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强,喜爱博取短期收益的客户。而对于比较保守的投资者,他们可能更适合黄金的长期投资,他们不需要技术,只需耐心。他们把黄金视为保护资产的手段,将黄金世代传承。从影响黄金投资的相关性而言,与石油、通货膨胀、战争、社会动荡、消费需求、利率正相关,而与汇率、社会繁荣负相关。经济学家凯恩斯这样评价黄金的作用:“黄金在我们的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作为最后的卫兵和紧急需要时的‘储备金’,还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可以取代它。” 外汇投资则是为满足近年来境外旅游消费和孩子留学,从而将部分家庭资产转换成外汇资产。取得投资收益并非主要目的,主要目的是用于货币消费、化解汇率风险和本国货币贬值的风险。外汇投资也要有一定的投资技巧。选择币种十分重要。相对而言,美元、英镑、日元、欧元波动幅动大,投资风险也大;而瑞士法郎、澳元波动幅动较小,投资风险也较小。 了解了金融理财原理和金融产品的特性,再来谈谈投资者自己理财和选择银行中的理财师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二者之间并没什么本质的区别,但是你花在管理自己资产组合上的时间和精力是有机会成本的。如果将这种机会成本的补偿与支付给理财师的费用相比,再考虑专业和非专业理财所产生的投资结果的可能差异,可能选专业人士是合适的。现阶段银行中的理财师也并非一帆风顺,由于理财师们千方百计为满足客户的理财目标而努力,客户目标和限制性因素总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理财师们也要随时向客户清晰解释投资计划,以使客户对投资结果不会产生不满。目前,银行与客户之间交流的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所以无论软件服务(理财师的服务),还是硬件设施(网络信息平台)都有待于完善与发展。但无论如何理财理念日趋科学化,会给我国的广大投资者带来从财务角度审视人生的新篇章 金融理财论文:公司理财行为金融 「摘要现代财务理论吸收心理学、行为科学、决策科学等相关成果,注重对财务主体决策过程的探索,逐步发展成了一门新的学科———行为财务学。行为财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给转轨过程中的我国公司理财活动提供了理论指引,我国公司的理财活动也为行为金融理论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公司理财实践中最典型的“异象”,借助已有的行为金融理论和心理实验发现,解释公司行为的“非理性”必然,寻找公司理财决策行为的合理性基点———制度基础和市场依据。 「关键词行为财务学;公司理财;行为偏好 一、行为理财学研究的意义和要点 在实际财务决策中,人们常常发现财务决策者的种种行为“异象:公司的管理决策者往往在他们负有责任的失败项目上投入比成功项目更多的钱(L.May,1988);大多数公司决策是在群体环境下作出的,群体行为经常扩大个体错误(E.Russo,和P.Schoemaker,1989);过度自信的财务主管可能会选择一个负债比率过高而导致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资本结构;过度悲观的决策者,则会选择一个过于保守的资本结构而丧失可能的发展机会;利润操纵,包括粉饰报表、选择披露和盈利的短期偏好等都是公司理财实践中常见的行为表现。 根据现代财务理论模拟出的公司价值行为总是与现实财务实践发生偏差,人们究其所以,发现在理财决策过程中把人抽象掉了。这里引用著名行为金融学家RichardThaler的一段话:“在金融学术研究和午夜新闻的报导中存在着有趣的对比。只要金融市场出现在新闻中,那么新闻报导中就充斥着人们进行各种疯狂活动的画面:……。与此相反,当我们阅读标准的金融教科书时,比如说Brealey和Myers著名的《公司财务原理》,我们就会留下这样的印象:金融市场几乎没有人类活动存在。如果公司部门和金融部门被机器人取代,那么我们在金融教科书中看到的几乎不会有什么变化”。 行为理财学研究就是要把现实中有差异的人拉回到现代财务理论的研究框架中,行为财务已成为我们研究公司财务理论和实践的一个新范式。行为理财的研究重点集中到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价值估计。行为财务理论认为,部分投资者因非理性或非标准偏好的驱使会做出非理性的行为,而且具有标准偏好的理性投资者无法全部抵消非理性投资者的资产需求。基于此,HershShefrin和MeirStatman(1994)提出了行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BCAPT),对传统的CAPM进行调整。(2)公司融资决策与资本结构的决定。根据MM理论及其修正模型确定的公司最优资本结构是在抽象掉公司行业特点和公司市场地位等诸多因素基础上确立的,现实的财务决策结果就必然与理论测算结果存在偏差。公司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已被纳入行为金融研究的框架之中。通过分析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表现,决策融资方式,选择公司股票发行时机;通过研究财务决策中的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模式,构建公司融资决策的理论模型成为行为金融学致力解决的问题。(3)投融资者个体行为研究。行为金融学从心理学和行为认知学角度对投资者产生理性偏差的原因作了研究。行为金融学借助这些行为研究成果对证券市场中出现的种种“异像”进行系统性的解释。(4)公司理财中的投资策略。利用行为金融理论中所揭示的非“理性”心理因素系统性地战胜市场,实现对资产的有效管理。在中国进行行为理财研究具有独特的土壤和现实意义。第一,财务学是一门研究财务主体选择的科学。社会经济、文化和个性的差异已被证实是影响财务主体决策的因素,在财务国际化的大趋势下,对决策者行为的本土化研究就成了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在我国转轨经济形态下,政府的影响力渗透到经济的各个层面;政府决策渗透下的企业理财决策、个人行为选择必然遵循独特的行为轨迹。中国当代行为财务必须注重从政府行为、资本市场条件和投资者心理特征等方面来分析财务问题,以更好地解释和预测财务主体的实际行为。第二,中国的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具有广泛的、典型的“非理性”表现。这一低效率市场可以为行为财务的理论研究提供丰富的研究素材。相对于成熟市场,在中国的新兴市场出现的“异像”及其表现有它的独特性,基于新兴市场的行为财务研究必将丰富和促进行为金融的发展。第三,在中国进行行为财务理论的研究具有很大的内在驱动力。行为财务的实践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一种针对决策者非完全理性和非完全市场的投资操作策略。研究行为理财策略对中国广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中广大投资者无疑具有重大价值。 二、对我国典型理财行为决策偏差的分析 (一)股利相关和公司股利政策中的股票股利偏好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分红主要采用的是派现和送股这两种形式。这两种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是不同的:派现使公司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股东手中的现金增加;送股使流通在外的股份数增加,每股账面价值和每股收益同比例下降,同时公司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减少,股本增加。根据经典金融理论,投资者对红利和资本利得无偏好差异。在不考虑税收与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公司保留盈余增加,意味着公司有较大的扩张潜力,公司股价上升,投资者随时可以通过卖出股票自制“红利”。 事实上,投资者偏爱现金红利。行为金融学的分析认为,在行为人进行决策的时候,是无意识地把一项决策放入不同的心理账户分别管理:一部分是风险低的投资,用来规避贫穷;另一部分是风险较高的投资,用来一朝致富。投资者在进行决策时,往往一次只考虑一个心理账户,实施“分离决策”。心理学研究结果显示,人们对不同行为选择下的行为结果会产生不同的感受,这就是遗憾理论(也称后悔理论)。后悔总是和责任相连的,而责任来源于选择。买卖股票是一种重大的抉择,自然可能导致重大的遗憾。而等待分红是一种不必选择的选择,自然遗憾较少。投资者偏爱现金红利由行为金融理论给予了很好的解释。与此同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股利政策有信号揭示的作用。现金红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企业即期和未来经营状况的指示器。盈利能力是公司选择现金股利的前提,投资者的“理性”告诉他们,现金红利是真正的现金流出,没有一定盈利能力和足够现金的公司是不可能发放的。其他的分红方式不需要企业资金的流出,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更改会计政策等手段,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虚增企业利润,然后通过账面上的处理,向股东“分红”,所以其他分红方式所能反映的信息不如现金红利那么可靠。有研究人员对沪市上市公司1998、1999年度以及2000年度中期的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行的实证分析发现,1998年采取派现分配政策的公司在当年及此后几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都显著高于不派现的公司(傅继波等,2002)。米勒认为与其说投资者重视分红,莫如说投资者更为关注分红政策信息里所包含的内涵和信号。清楚内情的公司经理人制订的分红政策反映了他们对公司未来的预期和信心;对不知内情的股 东来说,披露的分红方案则是一种可以解读的信号。 我国的上市公司在确定股息政策时,更加偏爱红股派送。为什么选择送红股呢?有以下几种可能:首先,送红股固然不会增加股票的内在价值,但是对股东来说将收益作为本金留存公司是一种再投资行为。只要公司经营长线看好,股票红利就很诱人。其次,从市场评价来看,送股题材相当吸引人。大剂量送股后每股收益被稀释,为了填补每股盈利的缺口,给公司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信息理论,大剂量送股给市场这样一个信号:公司对盈利增长有信心。再次,公司红股决策最直接的动因还是为了更多地圈钱。比如承销商会建议某些小盘股,先送红股将盘子做大,然后配股,这样配股价不致太高,还可以多圈钱。最后,送股还有避税、没有交易成本等优点。 (二)融资决策中的权益融资偏好 现代财务理论主张,相同资产类型、经营风险和税负的公司应有大致相同的最优资本结构。20世纪60年代,许多学者从公司融资行为的实际考察发现,企业一般遵从先内后外,先股后债的融资顺序。但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理人占有更多的关于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信息,当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十分看好时,公司发行普通股后市场股价上涨,新股东坐享其成,老股东被挖走一大块既得利益。当公司举债融资时,老股东独享企业价值增值的全部利益。所以当公司发展前景看好时,公司管理层将倾向于更多的负债而尽量避免发行新股;当公司经营境况和前景不好时,企业更倾向于股权融资,使新老股东分摊可能的损失。投资者在获知公司将发行新股时,会把这个信息看成是坏消息而抛售股票,引起股价下跌,公司融资成本增大。 我国企业具有极端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这种融资行为选择有较强的制度性依据和市场发展阶段的必然。第一,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发展失衡,相对于债券融资,股票融资有较少的制度约束。有资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内源融资比例非常低,那些“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上市公司几乎完全依赖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股权融资所占比重平均超过了50%.2000年企业债券发行额只相当于A股筹资额的8.48%.债权市场的流动性差,截至2001年8月,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家数已达1151家,流通股份为1273.36亿股,而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上挂牌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12个,发债主体6家,日成交金额平均不足5000万元(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课题组,2002)。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结构失衡,直接加大了企业融资的成本和难度。因无法进行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就成为大多数企业直接融资的“独木桥”。事实上,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上市公司,都把上市作为一种筹集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来使用,这是我国长期以来外延数量型经济和国有企业“赖账机制”所带来的必然的公司融资选择。所以,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权制度的体制深化是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必然选择。第二,制度设计缺陷。我国上市公司中三分之二非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拥有决定权、表决权、资金支配权,但国有股不能流通,其价值一般以净资产多少来衡量。一般地,增发价高于净资产价,增发新股后将显著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处于控股地位的非流通股大股东是最大的受益者。增发后,非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的股权迅速增值,可支配资金数额大增,二级市场的价格波动对非流通股东的利益也不产生影响。这样的制度机制激励上市公司追求股本扩张,而忽视扩容资金的收益率。第三,管理制度缺陷。我国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问题是人们长期关注的问题,在留存利润较少的情况下,企业竞相争取配股资格。由于会计制度本身的缺陷,使得上市公司有可能为了获得配股资格而粉饰利润。更有甚者,一些上市公司通过编造虚假财务指标、作假账、编制假报表来蒙骗股东和监管机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还不完善,广大中小股东无法了解公司经营的真实状况,也就不可能对配股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出合理的判断。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协调发展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也是平衡债权约束和股权约束、形成有效企业治理结构的必要条件。 (三)上市公司的报表管理 赵宇龙(1998)、陈晓等(1999)对上市公司所作的研究发现,盈余数字具有很强的信息含量。赵宇龙和王志台(2000)研究发现中国股票市场具有“锁定效应”。这说明投资者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但是,投资者并不能“看透”财务报表。在实际工作中,投资者通常根据公司财务报表所提供的利润对股票进行心理定价,根据其盈余水平和未来变动趋势判断当前及未来企业的经济价值并据以做出投资判断;债权人根据企业的获利能力和资产规模确定对企业的信用规模,判断信贷资金的风险程度;政府部门则根据企业的利润产生情况制定不同的财税政策,扶植企业发展。 既然会计盈利可以成为衡量企业价值的计量指数,并对公司股价形成产生影响,那么公司管理当局选择盈利管理或称“披露管理”就会成为必然的选择。公司的盈利管理并不增加企业的实际盈利,但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的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会计估值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交易事项发生的时点控制等都是典型的盈利管理手段。 综上所述,中国现阶段资本市场为行为金融素材的采集和研究提供了机会,将丰富行为金融的理论研究;中国上市公司在融资方式选择、股息政策确定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有悖于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行为模式,根源于与转轨经济密切关联的制度设计缺陷、市场初级阶段的管理约束和弱势有效市场的管理者行为选择“规律”所决定。在现财理论基础上考察公司理财中管理者的行为倾向和选择,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把握认识现实市场,根本地,价值回归应该成为未来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主线;对于政府管理当局,把握上市公司决策行为,有针对性地调整体制偏差、完善法规、实现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 金融理财论文: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趋势分析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在日益提高的同时,人们对生活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多,为了帮助我国大众家庭,管理好家庭财务资源,关于理财投资的研究成为如今的热门话题。笔者在参考大量文献资料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趋势分析。 关键词:大众家庭;金融理财;发展趋势;分析研究 理财不仅可以让人们追求财务自由,而且还可以保障人们的财务安全。面对现阶段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迅速,投资产品层出不穷,为了在金融投资理财环境日益纷乱复杂的环境下,帮助我国大众家庭提高金融投资意识,推动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有必要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趋势分析。 一、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必要性 虽然我国在金融投资理财方面起步较晚,近年来,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方面发展迅速,金融市场上可供大众家庭挑选的理财产品种类繁多,为了让我国大众家庭解决温饱问题之后,仍然能够选择在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意愿,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保证财务升值。需要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必要的分析与研究,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我国大众家庭,由于贪念影响投资的选择,错误的选取风险投入较大的投资理财产品,增加家庭财务资源的风险;不仅如此,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必要的分析与研究,还可以提高社会理财能力,在实现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参与人员获得额外收益的同时,也可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金融资源的发展,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总而言之,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分析与研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这些必要性体现在:1.平衡家庭收支情况,增加家庭理财投资收益,提高大众家庭生活质量;2.通过科学投资理财的方法,增加抵抗意外风险,以及危险灾害的能力;3.有助于创造大众家庭人员之间的团结,让大众家庭收入与利润明细清晰,捋顺大众家庭经济关系;4.平衡消费与节约美德之间关系,利用投资理财,实现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平衡物质物欲、理想生活追求以及家庭收入之间的关系;5.社会经济水平提高后,大众家庭可支配的余额资金日益扩增,大众家庭不再愿意将钱死死地放在银行,等待死收益,更倾向于家庭理财,这种投资意愿带来了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社会需求,为了满足这种社会投资理财需求,需要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分析与研究。6.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在金融体制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入,金融竞争日益严峻,金融投资理财需要创新性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了促进我国金融投资理财创新性发展,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分析研究具有必要性。 二、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均收入也得到不断增长。我国大众家庭已经意识到:放在银行储存的钱币会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贬值问题,只有通过金融投资理财等手段,让钱币流通起来,让钱生钱,才能实现利益的扩增。为了促进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需要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笔者在纵观我国现阶段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现状后,发现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存在这样几点问题:(1)我国部分大众家庭,受传统思想影响,对金融理财投资有误解,不仅不进行理财投资,还散播金融投资理财的负面思想,阻碍影响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进度。(2)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需求日益扩张,面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热的问题,很多家庭出现了不顾家庭基本经济情况,盲目跟风,胡乱选择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的问题。(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纷繁复杂,令大众家庭选择的时候容易出现跟风,不顾现实经济状况。(4)随着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人们的选择能力日益提高,对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要求日益提高,在投资方法投资理念方面也在不断得到提升,已经从生活理财的方式方法,逐渐转变到了投资理财需求方面。(5)由于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时间不久,对这方面的管理存在不足与弊端,还有待完善。(6)对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理解认识不深入,选择理财投资的时期认识存在偏差,很多刚毕业走入社会的人员,片面地认为现阶段不需要进行理财投资,赚的钱应该都投入到提高生活质量,提升自己价值方面,理财是成家之后,或者年龄大的时候才去做的事。 三、解决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问题的建议 为了推动我国金融的全面发展,针对上述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认为可以通过这样几个方法进行解决:(1)加大我国社会对大众家庭投资理财的宣传,加强大众家庭闲置资金的合理配置,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2)通过国家银行等正规金融股投资理财企业,进行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知识的宣传,帮助人们选择适合自身家庭状况的理财产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的额外收益,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减少人们盲目跟风攀比的投资问题,减少由于选择不恰当金融投资理财产品,而带来的金融投资风险。(3)加强国家对大众家庭金融理财投资的法律宣传,增强投资人员的法律保护知识,减少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风险。综上所述,在思想意识上帮助人们认识到理财投资的好处的基础上,通过提高人们投资风险意识,与法律知识保护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利益收益,与此同时加强国家对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管理与研究,帮助大众家庭根据各自经济状态,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投资理财产品,切忌在选择过程中,不可不顾自身家庭状况,进行中短期金融投资理财,购买量控制在小幅范围,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家庭负担,还可以便于统计资金,获得可靠稳定的资金收益。 四、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趋势分析 面对社会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状,我国经济在持续地、飞快地增长着。为了帮助我国大众家庭可以根据家庭财力状况,将闲散资金投入到金融投资理财当中,帮助我国大众家庭正确认识金融投资理财,帮助我国大众家庭选择合适的理财工具,帮助我国大众家庭通过金融投资理财,推动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纵观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现状,可以发现: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趋势势头良好,这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不仅仅是一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趋势;是利用社会大众家庭闲散资金,帮助社会经济对金融资金进行合理科学配置,进行小资金集中汇拢,统一进行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化资金利用创新性体现。这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还是一种降低家庭金融理财投资风险,进行风险转移的投资趋势;选择多种投资理财产品,分散投资,是一种将资金合理分配,有效抵御经济社会市场投资风险,细水长流,多管齐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投资的有效调整。这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还是一种增加资金流动,保证资金收益长期性可持续性;通过购置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小型金融投资理财产品,实现收益期效短,资金不闲置的资金使用,同时将长期不用的闲置资金,通过购置增长、稳定型股票的长期持有,节约手续费,也免受市场经济波动,影响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不仅如此,这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更是一种改变传统思想束缚,积累家庭财务资产,改善家庭经济条件,满足家庭物质需求,实现家庭人员人生目标,与时俱进的一种家庭资产管理思想。最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可以发现这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也是一种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毕竟我国现在是处于老龄化严重的社会情势,现在的年轻人以为数不多的养老缴纳金,供养人数众多的老龄人群,然而现今社会由于社会压力大,选择一个孩子或者丁克生活方式的家庭越来越多,面对这种下一代养老金缴纳人员溃减的现状,现阶段的人员只能依靠金融投资理财的方法,增加家庭收入,通过购置保险、证券等理财产品的方法,为以后的生活提前准备一个保障,避免退休或者没有经济收入时,可以不受疾病造成经济压力,保障晚年的生活所需。 作者:尹丽华 单位:天津农商银行北辰中心支行 金融理财论文: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与趋势 摘要:本文对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现状进行简要分析,说明此类金融活动的普遍问题并分析问题的原因,以此为基础讨论了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趋势和相应策略。 关键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 1.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 1.1金融投资成为家庭理财的主要方式 我国大众家庭理财指的是普通家庭将闲散资金进行投资,参与社会金融活动并从中获取利润的过程。大众家庭理财实际上是社会剩余资金以某种形式参与社会经济建设,同时展示货币价值的过程。从20世纪80年代起,大众家庭理财主流是储蓄,国家需要大量的资金储备,而市场经济发展不足,金融市场发展更为缓慢,国民需求较少,储蓄利润高于大多数的理财形式。但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尤其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很多金融理财形式显示出较高的利润率和灵活的操作性,人民币购买力的变化使得民众更愿意参与各种形式的金融投资,以股票、基金为代表的理财形式,成为目前我国家庭理财的主要方式。 1.2新兴理财产品成为热门 我国现阶段的金融投资市场具有种类丰富的理财产品,为家庭投资提供广泛平台。与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保险同步,为了获取资金优势,银行也衍生出大批理财产品,该现象符合金融市场规律,也符合我国家庭理财行为的发展规律,即民众参与金融市场的活动,以民众手中的财富量为标准选择理财产品。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很多家庭理财逐渐转为网络金融理财形式,参与P2P投资或者在第三方交易平台购买购入门槛低、随存随取的理财产品,是现今我国大众家庭金融理财的新潮流。 2.我国大众家庭金融理财的问题及原因 2.1大众家庭金融理财受市场影响大 我国大众家庭以理财的形式参与金融活动,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一员,同样受到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从储蓄理财转为以股票、基金为主流的金融理财,再转变为即时的网络金融理财,大众家庭理财经历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转变。也正是由于受金融市场影响大,大众家庭理财的收益同样也由金融市场决定,但家庭理财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却是十分有限的。据相关资料显示,由大众家庭理财汇入金融市场的可用资金额度不容小觑,但是,这部分资金的收益率却远不如大型企业或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活动。然而,大部分金融理财风险却由普通家庭理财承担。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大众家庭理财的管理者是普通民众,他们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对金融市场的敏感度不高,对理财本身的理解程度也仅限于“拿利息”,非专业的理财行为和态度,使得家金融理财的发展受限,这也是未来我国大众家庭金融理财发展的突破口。 2.2大众家庭理财风险高 近年来,我国居民对于储蓄的欲望连续降低,在该现象产生同期,我国股市行情持续走高,具有较大比例的股民存在将自己的家庭存款从银行转移到股市的意愿。参与股票、基金等金融理财的家庭越来越多;有些家庭对P2P投资,以期获得相关的收益。但是,大多数家庭金融理财所获收益都不能满足家庭理财管理者的预期,很多家庭金融理财活动,受股票、期货交易的波动性影响,呈现出“赔本”的状态。股市行情不佳导致家庭破产的事件时有发生;P2P公司无法收回单款,间接导致投资家庭本金亏损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大众家金融投资理财仍然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并且,这种风险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呈现出越来越高的趋势。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大众家庭理财中的理性行为较少,而根据金融理财的主流趋势,以及小部分股民投资获益的选创效益,大众家庭理财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盲目跟风现象。跟风作为中国公民思维习惯特点,也容易造成巨大亏损,因此,如何理性地参与金融投资理财,如何尽可能地规避金融市场风险,是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的方向之一。 2.3大众家庭理财需求难满足 我国普通民众家庭参与金融投资理财,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利用闲散资金赚取利润,而这些利润将应用于个人花销或者家庭开支。实际上,有目的地、积极地参与金融理财的家庭,将理财所得用于固定家庭开支的占大多数。例如,在固定资产理财较为盛行的时期,部分家庭将购买房地产作为理财的主要形式,购房后将房屋出租,利用租金供应子女大学期间每个月的生活费,在子女毕业之后,将房产作为子女结婚成家之用,这是典型的理财满足家庭需求的形式。但是,在金融投资理财活动中大众家庭理财缺乏一定的计划性和目的性,理财所得收益不稳定,在满足固定的家庭开销需求方面,可操控性不是很强。金融投资理财的高收益吸引着大量家庭的参与,但是其对家庭理财需求的满足能力不足,又使得一些家庭理财管理者将理财的视角转向其他项目上。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金融市场针对大众家庭金融理财设计的产品,本身缺乏相应的稳定性和指向性,对于家庭型客户来说,理财产品和相关服务的个性化不明显。如何满足理财需求,也是大众家庭投资理财发展的主要目标。 3.我国大众家庭金融理财的趋势 3.1家庭可参与的金融理财项目逐渐固定 民众以家庭为单位参与金融市场活动成为大势所趋,但是,要求家庭理财的管理者具备专业的金融知识和对金融市场的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能力是不现实的。在民众积极参与金融投资理财活动的同时,随着各种金融理财活动发展逐渐稳定、民众在理财过程中的不断交流和总结,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项目会逐渐稳定。首先,在国民经济迅速提升、投资受益者比例大的前提下,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股票投资的队伍中。股票作为金融投资理财的主要形式,已经在家庭理财中存在了一段时间,股票行业本身的参与规则逐渐固定、经济人对参与者的指导能力不断提高,使得股票收益和风险的比例越来越大,可以作为家庭参与金融投资理财活动的首选;其次,因政府的资金管制政策和大众家庭对投资上技能的缺乏,国内大众家庭均会进入到门槛更低、风险更小、收益更加稳足、变现能力更强的金融投资领域,比如说购买基金和股票等;而对于那些专业技能要求更强的房地产、黄金、期货等项目,大众家庭可能不能加入其中。这意味着,我国股票行业仍以大众家庭为主要发展的客户群体,为家庭型投资者提供股票和基金购买指导以及相应的服务,是促进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主要策略。 3.2家庭理财管理者以及相关理财产品对风险进行高度控制 在家庭金融投资行为中,投资者可把市场运动的方向分为基本运动、中期趋势和日常波动。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投资的关键在于抓住中期趋势,中期趋势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大幅变动,安全性高。对于一个投资者来说,要学会掌握基本运动以及中期趋势,忽略日常波动;在此基础上,投资者还应始终保持乐观的投资心态,根据家庭资金的持有情况以及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理性地进行投资,尽量避免盲目追求利润,否则投资的获利亏损的大幅起落容易对其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除了家庭理财管理者从主观角度进行风险控制之外,提供投资理财产品的证券公司、银行等,也应在经营和服务过程中,帮助大众家庭识别和预测风险,尽量降低投资风险对家庭理财的损害。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作为新兴的理财形式,已经得到大量家庭型投资者的支持,为了高度控制风险,相关金融主体,如P2P贷款公司,应该主动向参与者披露经营信息以及必要的会计信息和征信信息等,这些能够成为家庭型投资者衡量风险、进行理性投资提供很大的帮助。 3.3针对家庭理财需求设计更具个性化的金融理财产品 大众家庭进行金融投资理财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家庭开销需要,在服务个性化的现代社会,金融市场也开始重视针对家庭型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即根据家庭理财的主要目标提供合适的投资型理财产品,在对家庭财产状况、收支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以客户分析作为开发理财产品的基础,使理财顾问成为家庭型投资者的指导者,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金融投资理财目标。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进行这样的金融理财产品开发和推广。例如招商银行推出的养老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推出的教育型投资产品等。这些产品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且,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理财顾问,能够对客户进行一对一的贴心服务,帮助家庭型投资者选择最合适的理财产品,这种从产品到服务的个性化发展,是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的主流,也是银行以及其他投资公司发展家庭型客户的主要策略。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大众家庭已经成为金融投资理财的主要参与者,家庭型投资者在理财能力和知识技术方面存在不足、缺乏对理财风险的客观认识且目前的理财产品尚不能完全满足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需要。理财项目逐渐集中并且固定,无论是投资者还是金融机构的经营者,都需要充分考虑如何规避理财风险。希望本文能够为我国普通民众家庭参与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提供参考性的建议。 作者:欧阳日恒 单位:南开大学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理财知识对中职教育的必要性 摘要:本文以笔者多年的中职金融教育经验为基础,在分析国外金融普及教育和我国广东省率先试点将金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地方课程体系现状的基础上,提出金融知识普及对中职学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过在本校中职学生中开展“从零开始学理财”的金融理财知识选修课,增强学生的理财意识,形成理性、正确和成熟的价值观。 关键词:金融理财知识;中职教育;实践探索 一、金融理财知识在中职学生中普及的必要性 (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 我国改革开放已经30余年,经济的飞速发展给人民带来了富裕的生活。但是,新时代出生的青少年接受了过于物质化的生活方式,消费问题伴随着生活的改善一起产生了。针对北京、上海、广州等九大城市的中小学生消费调查报告显示,现在中小学生中,每月有固定零用钱的占98.6%,他们主要把零用钱消费于食、穿、玩三个方面。而对于剩余零花钱的使用,72%的学生表示一直花完为止,仅有28%的学生选择存入银行。华中师范大学陆玉红在《当前城市中学生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查中发现,能够自由支配零花钱的中学生比例高达61.2%。和这种高自主性不同的是,同辈群体和社会潮流的影响造成中学生在消费时带有从众性,造成盲目消费,攀比风气甚至物质至上的享乐主义思想。 (二)中职学生金融知识匮乏的原因及表现 由于中职学生年龄较小,没有独立生活的经验,所以在面对生活中的问题时缺少应对和应变能力。再加上大部分中职学生来自农村,且不说家长对金融产品接触甚少,难以给学生进行有利、正确的指导,有些家长对金融行业的不信任也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学生,如家长不善于把钱存入银行,学生第一次来上学带着一学期的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存在路途中和保管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再如,有些学生把银行卡和身份证都放在钱包里,一旦丢失就一起丢失。在使用ATM机时,出现吞卡、扣款未吐币、忘记退卡或密码等问题时,没有社会经验的学生会不知所措,不知如何解决问题,或者在处理问题时成为被诈骗的对象。如果教师可以提早给学生传授各种金融知识,分析各种银行卡、利息、贷款等在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帮助学生科学的使用金融工具,在出现问题和困难时及时地给予指导,从而帮助学生在金融方面少走弯路,除了避免不必要的财务损失,更对其走上社会后能更加合理地运用钱币、银行、保险、证券来解决实际问题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适应中职课程改革的需要 2014年11月,浙江省教育厅推出了《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这表明“以选择性教育为理念,以多样化课程建设为抓手,以制度创新为取向”的浙江省中职课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中职课改要求学校至少为学生提供两个选择:直接就业或继续升学。在此基础上,学校还要赋予学生更多的选择课程、选择专业、选择学制的权利。这次课改的优秀思想就是要赋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即更加关注和强调学生多方面素质的发展,比如独立探究能力、创新能力,当然也包括打理金钱和财富的能力。在市场经济蓬勃的今天,财富早已不再是人们忌讳的话题,正确对待财富和学习与金融相关的货币理财知识是中职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中重要的一课,尤其对很多第一次离开父母,完全拥有了对生活费支配权的中职学生来说,理财规划和财富管理的教育不但能适应我省中职新课改要求学生发展多方综合能力和素质教育的要求,更能较好地解决学生非常渴望了解金融知识,但苦于没有合适渠道的难题。 二、国外关于金融知识在青少年中普及教育经验的借鉴及我国的现状分析 (一)美国的金融教育 美国关于青少年金融教育的探索起步较早,比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更完善、更系统,这与美国社会浓重的商业氛围对教育体系的影响是息息相关的。1.纳入教育体系美国正式把面向全民的金融教育纳入国家法案是2003年颁布的《金融扫盲与教育促进条例》,之后美国有6个州通过立法,将金融教育列为12年学校教育(小学、中学)的必修课程。2.教育目标美国的金融教育在青少年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要求,具体且明确:3—4岁能辨别纸币和硬币,辨认币值,并知道金钱并不是无限的;5岁知道钱的等价物及钱的来源;6岁能数钱;7岁会看价格标签;8岁学会储蓄,并知道要通过自己劳动赚钱,懂得自食其力的道理;9岁能够制订开销计划,并比价;10岁懂得记账、节约,以备不时之需;11岁能分辨广告里的信息是否真实;12岁懂得正确使用银行业务中的基本术语;12岁以后直至高中毕业阶段则鼓励孩子从事一些购买股票、债券等投资活动,利用业余时间打工赚钱,从而为以后步入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3.课程内容与形式美国金融教育课程内容丰富,以中小学生为例,其金融特色课程包括:儿童与金钱管理、人生理财、个人财务开支计划、储蓄和投资、金融决策、高中理财计划项目等。比如“股票游戏”就是一门非常具有特色的金融教育课程,它主要把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分配给每小组假定投资本金1000万美元作为股本,让学生从纽约股市的几百家企业中选择投资对象,进行买卖股票的模拟操作。除此之外,还有“金融扫盲月”,网络平台服务活动,联储会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金融教育校园挑战赛,模拟市场金融活动,组织参观联邦储备银行等金融教育活动,对象涉及中小学及大学在校生。 (二)我国广东省率先试点,将金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地方课程体系 2015年9月,广州市36所中小学在开学时正式试点开设金融理财知识教育地方课程,参加学生将近一万人,广州也成为我国内首个将金融理财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地方课程体系之中的试点地区。该课程以金融证券基础知识的学习为优秀,以培养学生金融理财意识、基本能力、经济素养为基本目标,以塑造学生正确的财富观、理财观为教学理念,力争通过基础教育普及金融证券知识,培育合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从青少年阶段开始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广州市第十六中学是广州市教育局授牌的其中一所广州市财经实验学校。该校校长杨霞介绍,学校的金融理财课程以“综合实践课+金融理论课”的形式开展。其中,综合实践课分为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校内实践每年有大规模的商品交易会,模拟网上理财操作、迎春花市模拟投标、“我的创业梦”论文大赛等。校外实践则以参观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主。金融理论课高一的主题是“理财金钥匙”、高二的主题是“一生的理财计划”。君武课程实验班的学生每周三下午上两节课。家长和学生对此反应积极,普遍表示支持。由此可见,随着国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的国际化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强,国民尤其是青少年的金融知识水平将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起到深远的影响。广东省率先在中小学中普及金融知识,将金融基础作为一门基础必修课。而作为相同年龄段的中职学生,很大一部分将在毕业后跨出校门走向社会,面对风云变幻的复杂社会经济形势,他们对金融基础知识的需求更加强烈。我们亟须在中职的课程中阐述金融原理,介绍金融工具和常识,分析变幻莫测的金融现象,让金融学走向更多的学生,让学生能够树立科学、合理的投资观、消费观和金钱观,这是中国经济市场化的需要,是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需要,也是实现国家、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在本校开展“从零开始学理财”金融理财知识选修课的探索与实践 中职学生的学习认知特点决定了更有效的金融素养培育需要在实践中开展,为此,本校金融骨干教师在设计金融理财普及系列课程时,就以如何让学生“走进金融业、走近金融人、参与金融事”为指导思想和设计主线。其中,比较有特色的是学校“走进金融博物馆”“采访金融人士”“金融嘉年华”的实践课程。 (一)“走进金融博物馆”课程 该课程是以教师在线播放中国人民银行的数字资源——《反假货币展》和中国钱币博物馆、金融博物馆的在线资料让学生身临其境地走进中国钱币和金融的历史,从而了解货币的起源。从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中关于借贷的详细记载和中国早有春申君放贷的故事,让学生走进信用的历史,进而了解银行一词竟然来源于意大利语Banco(即“坐长板凳的人”),这些活灵活现的金融史让学生对金融知识产生兴趣,进而不再觉得金融是多么神秘难懂的知识。 (二)“金融嘉年华”课程 该课程是学生在组织与服务中展现才能、体现责任的实践课程。该课程的实施由教师指导、金融专业学生负责落实,其主要对象是本校的非金融专业学生、外校高中和初中学生等。该课程设置了“虚拟投资比赛”“企业ERP沙盘大挑战”“金融知识竞赛”“银行实务技能大比拼”“知识飞毯”五个模块。其中,最真实紧张的是模拟股票交易市场,各类股票使参与的学生眼花缭乱,学生可以决定百万资金走向。是盈是亏?全在学生的一念之间,这一念需要知识、智慧、勇气,这就是“虚拟投资比赛”的模块。“企业ERP沙盘大挑战”既是一次经济知识的竞赛,又是一次领导力、团队精神、企业家自信心的比拼,在校内以ERP沙盘软件为平台,组建虚拟公司管理团队,做出关于公司产品价格、产量、营销费用、生产投资以及研究和发展费用等复杂决策,参赛团队要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竞争对手的情况,适时调整战略决策,经过几轮较量后,业绩最好的团队将胜出。“知识飞毯”模块中,学生一起乘坐时间飞船到金融发展的起点,一步一步见证“金融”的成长。在这里,学生一起来到金融殿堂与中外专家们对话,观智者们的较量,论成功的契机;在这里,每个学生都可以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刺激。 (三)“采访金融界人士”课程 通过实施“采访金融人士”课程,让中职学生学会基本采访、采访提纲设计、报告撰写等技能之外,获得交流合作能力、即时应变能力,更重要的是,通过了解金融人士的素养、成功轨迹,为自己树立成功的信心。本校曾邀请到浙商保险湖州分公司总经理徐雪珍,与学生交流她在保险职业生涯中的点点滴滴,让学生近距离接触金融业成功人士,变身小记者做现场采访问答。王同学说:“我觉得我收获到的不仅是对金融方面更深的了解,还有对当今社会更清楚的认识。快节奏的生活给各行各业都带来了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压力,而对金融界人士所具有的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些良好的素养不是一朝一夕习得的,是需要不懈努力的。”学校的金融选修课程让学生“走进金融业、走近金融人、参与金融事”,开阔了非金融专业学生的眼界,让学生发现别样的风景。本校从2014年开设该课程至今,从25个学生选课到有200多名学生参与,此课程越来越被学生喜爱。笔者深信学生在中职阶段有这样一段关于金融理财方面的学习经历,一定会对他们的现在和未来产生影响,帮助他们学会一些基本的金融知识,进而树立理性、正确和成熟的价值观。 作者:谢佳芳 金融理财论文:低利率下金融理财与投资研究 [摘要]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低利率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投资的增加,维护了金融理财的稳定性,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低利率背景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金融理财与投资,低利率政策的改革与我国所处的经济环境、利率政策调整的成败与否以及长远的经济发展等都有着紧密联系。 [关键词]利率;金融理财;金融投资 利率水平的高低能够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生产效率、市场竞争以及社会发展等情况,很多情况下为了适应社会的经济发展,利率水平需要适时调节。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实行的低利率政策所产生的效应在不断增加,加之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的融合,在这种低利率背景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金融理财与投资,并且低利率政策的改革与我国所处的经济环境、利率政策调整的成败与否以及长远的经济发展等都有着紧密联系。因此,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在这种低利率背景下对金融理财以及投资进行探讨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1低利率的理论分析 1.1利率的本质 所谓利率是指在单位时间内借款人为暂时借用一笔资金而所需支付的利息与该笔资金的比值,同样的道理利率也是在单位时间内贷款人对外借款时所获取的利息与该笔资金的比值。可见,利率是货币信用的一种表现形式,更是一种衡量工具。利率理论是货币理论、宏观金融学以及宏观经济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中利率可分为多种,例如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所有的利率种类构成了一套完整的利率体系。在现代市场的经济发展中,利率能够对各种经济变量产生影响,如物价、消费、投资等等,进而对生产者、消费者等微观主体的经济决策和行为产生影响,长期的变化影响会对我国人们的就业、收入乃至国际收支平衡产生影响。利率的高低和投资有着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利率上升,投资就会减少,相反利率下降投资就会相应增加。在资本边际效应一定的情况下,利率下降导致的投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通过乘数效应使得收入成倍增加。 1.2低利率政策理论 低利率政策是指通过某些手段来降低经济体系中的利率水平,如政府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对金融市场上的部分或者是全部金融产品的利率进行控制,以此来实现政府所要达到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利率政策体系。例如,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基准利率的手段方式以对整个经济体系的利率水平进行影响,以达到政府所要实现的低失业率、公平分配、国际收支平衡等多种政策目标。低利率政策与利率管制不同,要想实现低利率政策,利率管制是一项重要手段,且利率管制的结果就是低利率,但是不会长期处于低利率的状态;而实现低利率政策以达到政府所需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结果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2金融理财与投资 2.1金融理财的定义 所谓金融理财是指具有一定能力的理财专业人员通过对客户的家庭、财务等多项状况等资料进行调查和收集,对其风险属性、财务状况等进行分析和评估,从而为客户制定与其自身财务状况相符的可操作性的理财方案,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和调整,以达到满足客户不同阶段财务需求金融服务的目的。金融理财所服务的对象可以是个人客户,也可以是整个企业,并且理财工具只有金融工具,而不包括其他非金融工具。金融理财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金融理财和金融产品推销不同,不是产品,它是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二、金融理财主要是由理财专业人士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三、金融理财主要是针对的是客户(个人或者企业)的长期规划,而单单是客户的某一阶段的理财服务。 2.2投资的定义 投资是指为了能够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获得一定的受益或者是使资金增值,向一定领域的目标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者与货币等价的实物的一种行为。投资分为多种,如资金投资、实物投资以及证券投资等。一方面,投资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并且也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和前提;另一方面,投资能够促进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投资拉动了技术与经济的发展。投资的特点分为四个方面,分别是以让渡一种资产在经过一定时间后获取另外一种资产;主要表现形式为权利;具有一定的财务风险。 3低利率背景下对金融理财以及投资的研究 3.1低利率政策促进投资的增加 实施低利率政策不仅会降低微观经济主体的融资成本,促进投资的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分别是使投资的融资成本直接降低,使投资项目建成后的运作成本降低。现阶段,我国处于发展中阶段,和发达国家相比,经济发展较慢,加之,投入到社会中的资金受到限制,为了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发展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低利率政策可实现资金的集中,使其形成有规模的资本。由此可见,低利率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前进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利率是投资的成本。在现阶段的发展中,要想刺激投资需求就需要降低利率,相反利率的上升就会对投资需求产生抑制作用。但是有的时候高利率水平会促进投资需求,尤其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时期,而如果国家的货币政策较宽松,利率下降,会更进一步的促进投资的增加。可见,投资相对于利率的变动而言存在着一定的弹性变化。而且影响投资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两大因素,分别是成分、收益。利润对于企业而言是发展和经营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低利率政策是投资拉动体制的直接原因。低利率政策的实施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压低存贷款利率,而且存款利率低能够直接促进投资拉动体制。投资的利率弹性大小与利率水平的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利率较低,那么企业在融资时的成本就会大大降低,融资成本所占比例也会减少,企业总成本基本不会受到融资成本变动的影响,或者影响较小。 3.2低利率政策能够维护金融的稳定性 在我国金融资源比较稀缺,金融中介机构会在争夺金融资源的同时使得其盈利水平大大降低,导致金融风险的产生,进而会对金融行业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而在实施低利率政策的情况下,它能够有效限制存款利率的限制,从而有效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可见,在金融产业和金融环境比较发达的经济体,并且相对比较脆弱的情况下,低利率政策实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金融行业的稳定,延缓金融风险的发生。低利率政策维护金融的稳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低利率可以防止商业银行之间出现过度竞争情况的发生。不同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没有什么差别,他们要想获得利润,就是单纯的来自于存贷利差,利差也是源于存款。因此,一些商业银行在存款一定的情况下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就会提高存款利率。而该种行为极易出现商业银行间过度竞争的情况。而低利率政策的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成本为获得存款,使商业银行获得的利差利润保持在适当的范围内。另一方面,低利率政策还能够使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性得到维护。金融行业风险性较高,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金融企业有着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优秀资本充足率维持在10%左右,也就是说他们能够吸收其自由资本的10倍左右存款。如果商业银行所获得的存款利率较高,那么他们就会将资金贷给一些具有受益高、风险大的项目或者是企业,从而大大增加其风险性。另外,金融机构所获得的资产大多来源于普通居民、企业、非政府组织等,一旦出现经济危机,就会以较快的速度传递到社会的每个角落,从而对社会的稳定性、经济的稳定性等产生影响和威胁。低利率政策能够使商业银行获得的利润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得到保证,这对于使商业银行维护稳健的经营风格有着重要的意义。 4总结 总而言之,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低利率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投资的增加,维护了金融理财的稳定性,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任何的政策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只要在低利率政策实施过程中根据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合理改进和提升,如不断完善利率管制、对利率市场化进行改革、完善金融监管制度等,那么低利率政策的实施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将发挥重要的意义。 作者:杨薪燕 单位:成都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理财与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的发展优势 以余额宝为例,阿里巴巴之所以推出这项金融理财产品,有其固有的优势,具体有以下几点:①庞大的网络客户资源。截至2012年底,支付宝注册账户突破8亿,至2014年底实名用户已近3亿,2004年到2014年据支付宝平台的数据显示:生活缴费、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转账等便民支付的交易总笔数约为60亿笔。庞大的客户资源,为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余额宝一经推出就获得了巨大的用户资源,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快速发展。②余额宝的投资准入门槛低。大多数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的认购都设有最低金额(大多是最低5万元);但互联网金融产品则不同,以余额宝为例只需1元就可以加入理财军团,低准入门槛无疑能更好的实现支付宝中拥有小量余额用户的需求。可以这样估算,支付宝8亿的注册用户每位用户仅往余额宝内转存1元的闲置资金,余额宝将获得8亿元的沉淀资金,可见其聚少成多、聚沙成塔的效应。余额宝的投资低门槛不仅充分调动了小量余额用户的投资积极性,同时庞大的沉淀资金将有助于其更高效地进行金融资源的组合配置。③余额宝的流动性强、操作便利且交易成本低。余额宝和银行活期存款相比具有相似之处,即随时支取、流动性强。用户在保证联网的状态下可以随时实现从余额宝内提取资金进行消费或支付,且整个过程不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这无疑增加了用户的资金活跃度,能更好的满足用户的现实需求。④余额宝的收益可观。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活期存款年收益率为0.3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0%,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4.25%;2014年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如下图2所示。相较而言余额宝的年化收益率(如图1所示),远高于上述银行的一般存款业务,甚至在2014年一季度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图22014年各收益类型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走势资料来源:普益财富。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监管主体缺位。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缺乏明确的监管者,进而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理财行为的审批和准入门槛限制等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互联网金融理财处于实际上的监管真空状态。同时,也造成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合法化问题尚得不到妥善解决。以余额宝为例,支付宝仅持有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而非销售牌照,整个余额宝服务过程不过是将天弘基金的直销系统内置到支付宝网站中,从而使用户在将支付宝余额转入余额宝之时同步创建了基金账户。尽管支付宝一直宣称只执行支付功能,不过种种迹象,如网上倾向性宣传以及基金销售业绩,均事实上推翻了其自身言论。可以说,长此以往继续打政策擦边球,支付宝面临的法律隐患只会越来越严重。另外,目前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规定,余额宝是由天弘基金直销的,支付宝扮演的是支付角色,因此从监管政策规定上来说余额宝并不具备合规性。尽管由于监管主体缺位,暂时余额宝还没有受到政策禁止,但于长远来看目前的监管真空不利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健康发展。②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到目前为止,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理财是一种金融创新,是为规避现有法律法规制度而产生的创新性的交易方式和行为,这些方式和行为改变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不能用现有法律制度来调整。目前我国还没有推出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行为进行规范,可以说我国目前处于无明确法律可循的状态。正是由于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理财处于肆意发展的阶段,导致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在现有的金融领域的双轨特征不断被放大,市场化受到很大挤压。以余额宝为例,自推出以来就不断侵蚀传统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业务和金融理财业务的利润。余额宝是货币基金,它属于基金产品的一种,这就注定了余额宝同银行和证券机构所授的基金一样,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但是,阿里集团自推出余额宝这项金融理财业务以来,单方面注重宣传产品收益率而对运作模式、产品规模等信息揭示不足,特别对产品风险提示明显警示不足。随着货币市场行情的变化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今后也会发生收益降低,甚至亏损关闭可能性。这就很有可能会造成诸多法律纠纷,尤其是支付宝用户众多,一旦纠纷反作用于支付宝,就会造成更多法律上的纠纷,而监管层却无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来解决此类纠纷问题。③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本身存在各种风险,主要涉及到的信用风险、支付与结算风险、操作风险等。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在验证时较为困难,这样容易发生信用风险;而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金融网络都会因网络瘫痪而导致支付及结算出现问题;金融行业内部人员利用自身职权及操作漏洞通过网络进行金融犯罪则会导致操作风险。而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使得各方主体在面临上述风险时应对不足。以余额宝为例,如果客户扎堆赎回基金或天弘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均会导致余额宝无法支付用户事先垫付的资金。如余额宝“随时支付消费”的特点极大增加了节假日、网站购物促销时期大面积赎回的可能性,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基金管理将会面临巨大流动性风险,尤其是回赎资金不到位极有可能引发信用危机。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对策分析 网络时代的消费观、理财观日新月异,以余额宝所代表的碎片式理财产品将是未来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的重要方向,其未来发展前途不容小觑。因此,加强我国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和规制将势在必行。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在此报告中针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问题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大原则,不仅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创新行为,同时也提出了监管的总体方向。因此,在此原则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理财加强监管:①明确监管主体,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目前应首先理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行为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明确金融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范围。要明确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微观审慎监管全面覆盖的监管理念,推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些部门逐步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这种跨行业、跨区域的经营模式,要加强上述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进而实现正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跨部门跨地域的多层次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避免出现互联网金融中的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以余额宝为例,它是第三方理财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两者相互合作的金融产品,因此其监管体系也应围绕上述主体从两方面展开。第一,针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平台的监管。首先,“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明确支付平台的业务定位,分别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进行全面的审慎监管,严格审核理财机构的相应资质和业务范围等情况,谨慎决定市场准入名单,并对准入的理财机构进行严格监督;其次,工商、信息、司法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推出机制进行审核,保障客户的切身利益;最后,互联网金融行业应加强企业自律,明确其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方支付公司须在合同中明确资金回赎的相应条件,同时按照服务协议规定承担将相应的法定货币存入用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其他金融账户的义务,提高其信用程度。从而构建多层次互联网的金融监管体系,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第二,针对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监管。第三方理财机构在获得合法性以后,应当严格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加强资金管理的安全性,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诚信体系的建立,从而扩大机构规模,提升业绩。同时,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专门监管,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促进第三方理财机构运行的规范化。②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法规建设。首先,法律法规是国家实施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安全的根本依据,目前我国应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可以借鉴境外法律监管经验的精华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在美国以《美国统一商法典》为基础及大量可循的金融管理判例所形成的完善的市场法治经济制度有利于市场经济法制化;而香港,只有拿到港府多个牌照才有资格开始经营业务,并且不同牌照的经营范围均不同,这就防止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与国外的法律法规相比,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律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其立法基础是传统金融行业和传统金融业务,鲜少涉及互联网金融相关内容,因此目前亟需及时修订和完善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配套法律体系;其次,还应梳理与互联网有关的现有法律法规,并结合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特点加大基础性立法工作。修改现有法律体系中对互联网金融不适用的条款,进一步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补充制定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准则以及安全法规。③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交易中的快速性、频繁性和虚拟性等特点,监管部门除了加强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建立有效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外,还应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商业信用数据平台。同时,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完善网络金融信息的方式及内容等信息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虚假、漏报、瞒报信息的行为。如通过财务信息披露将各种网络信息进行公示,并对各种相关信息及网络业务的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公示。近年来,我国先后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机构,但是距离构建完备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领域,还是十分薄弱。在虚拟的互联网环境下,信息采集、传播速度及规模都达到空前的水平,面对过量化、复杂化、非对称性的信息,消费者在识别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难度大大增加,使其知情权受到挑战;且消费者各类交易信息,如: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资金信息等在互联网传输过程中受到网络自身安全漏洞的影响而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直接影响到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因此,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应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这一领域,加强对消费者特别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方面的教育,从而构建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 作者:刘洋 陈静娜 金融理财论文:时代金融理财管控的困难与出路 一、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的法律困境 (一)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 “政出多门”随着一系列“资管新政”的制定实施,在我国当前的金融体系下,能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除了传统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外,还包括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随着各金融机构悉数参与其中,我国金融理财产市场获得了野蛮的增长,但金融理财市场的监管却存在着“政出多门”的乱象,并且随着“资管新政”的实施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各金融监管部门对于各自“治下”的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条件、募集对象、审批条件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投资风险分担、资金使用要求、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方面的内容均是“各自表述”。这使得运营模式相同的金融理财因“婆婆”不同,而适用不同的监管政策。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制亦是自成体系,互不干涉。我国目前市场上的金融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与外币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开发的附加有投资理财功能的分红险、投资连接险、万能寿险等。从监管的主体看,这些金融理财产品归属于不同的监管部门,其中,信托理财计划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由银监会监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与基金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由证监会监管;保监会则监管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险种。从监管的政策依据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主要受《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约束;证券公司理财业务主要受《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制;基金公司的理财业务则受《关于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制;信托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主要受《信托公司集合信托管理办法》的规制;保险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主要受《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连接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制;期货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则受《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制。上述监管规则基本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单独制定,这导致有关金融理财的监管“政出多门”、标准不一、体系紊乱。在监管的程度上,各监管部门对本质相同的金融理财设定了宽严不一的监管尺度与准入门槛。例如,同样是理财产品,对信托公司而言,参与单个自然人信托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2,而基金公司开展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项目单个资产管理委托人数可以达到200人,3更有甚者,保险公司开展的具有理财功能的分红险、投资连接险、万能寿险则几乎没有人数的限制。4在产品的审批上,各监管部门的监管标准亦不统一。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无须银监会的核准,而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则须经各自监管部门的核准,5保险公司开展的附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分红险、投资连接险、万寿险)只需要在保监会备案即可6。在分支机构的设立方面,证券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且依据“资管新政”,基金管理公司还可以设立子公司,专门运营资产管理业务,与此相反,我国目前尚不允许信托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与子公司。显然,金融理财监管规则的差异与我国金融分业经营下的“机构监管”理念一脉相承,但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监管”的格局难以适应大资管时代下金融理财“混业经营”的现实需要,因为大资管时代的金融理财市场不再是分业经营下各金融机构的“固有领地”,而是均可染指的“共有属地”。此外,在机构监管机制下,一方面会出现重复监管的问题,导致监管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亦可能存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不利于统一的金融理财市场的形成。 (二)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规则亟待统一 1.金融理财监管规制统一的实践基础实践上,伴随着大资管时代的来临,金融理财市场乱象迭出。不同的金融监管部门对同类型的金融理财业务设定迥异的监管标准。分业经营格局下,金融监管部门各自为政,单独制定金融理财监管规则,并据此行使对金融理财的监管。由于监管规则在风险分担、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投资者所享受的权益存在较大差异。同时,监管部门对金融理财的准入门槛、发行程序、审批条件、募集对象上设定不同的标准,加剧了金融理财市场上各金融机构间的非公平竞争。据此,从实践的角度分析,大资管时代我国金融理财监管规制亟待统一。2.金融理财监管规制统一的法理基础理论上,在大资管时代,我国金融理财监管规则的统一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关于金融理财的法律性质,历来存有争议。理论上主要有“委托关系说”、“信托关系说”两种观点。“委托关系说”认为,金融理财主要内容是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由受托人代为在证券、期货、国债市场上管理资产,因此符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所规定的委托法律关系的特征。“信托关系说”认为,依据信托法,在名目繁多的委托理财服务中,尽管形式不尽相同,但就其财产关系的法律性质而言,实际均属信托方式。除以上两种观点外,也有学者认为,根据“资产是否转移”以及“交易中适用的投资人名义”,委托理财可以分为信托型委托理财和委托型委托理财,前者适用信托法,后者适用民法制度。亦有学者认为,委托理财的内容与形式与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的委托、信托、行纪、借贷、合伙等制度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也存在本质的不同,进而指出委托理财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它是新型的财产管理制度。就上述观点而言,笔者认为“信托关系说”更为符合金融理财的本质。首先,金融理财符合信托的构成要件。依据信托法理,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特定主体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据此,信托法律关系的构成由两种判断标准:一种为纯粹判断标准;另一种为优秀判断标准。纯粹判断标准表现为:信托财产完全独立于信托当事人的财产;受托人仅收取信托管理费用;受益人完全承受财产的经营管理后果。优秀判断标准包括: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一定的财产权;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信托财产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受益人的受益权与受托财产的经营管理后果直接相关。依照信托关系的判断标准,符合纯粹判断标准的法律关系归属于信托自不待言,如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符合优秀判断标准而不符合纯粹判断标准的法律关系则被视为“准信托关系”。据此分析,我国目前理财市场上的主流理财产品本质上均属于信托法律关系。其中,信托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计划符合信托的纯粹判断标准,属于典型的信托关系。基金公司发行的理财计划本质上也是按照信托架构设计的产品运营模式,理论界与实务界通常也认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创设的基金产品完全符合信托的基本构成要件。此外,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开发的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发行的附加理财功能的保险其本质上是否归属于信托,在实践中争议较大。有学者认为,这些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信托的构成要件相去甚远,因而难以纳入信托关系范畴。主要原因在于受托人未以自己名义管理受托资产,受托人不具备信托业的从业资格,受托人并未取得财产的完全所有权,仍接受委托人的指示,对外仍然是委托人的人身份。笔者认为,此种观点颇值得商榷。原因在于:其一,该观点实际上把信托的优秀判断标准与纯粹判断标准混为一谈。依据信托关系的优秀标准,只要求受托人对委托财产具有一定的财产权即可,无须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一定得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进行信托行为,只是仅符合优秀标准的法律关系不是典型的信托关系,而是“准信托关系”,因此,上述几类争议的金融理财产品本质上均属于“准信托关系”,但这不能否认其信托的法律属性。其二,该观点忽视了信托内涵与外延的演变。信托作为舶来品,根源于英美法系的衡平法。信托包含极其丰富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托的功能已由财产的传承向财产的管理运营转变,信托的内涵与外延均获得较大的拓展,并把所有基于委托信任关系而形成的“类信托”纳入其调整范围。我国作为传统上的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体系与信托法理念具有某种天然的冲突,为使信托与我国民法体系相协调,我国信托立法采取的是相对狭隘的信托理念(如规定只有取得信托资格的经营主体才能从事信托业务),因此,目前我国信托法律规范外延相对狭窄,其调整的范围也极其有限。这就使得原本应归属于信托法调整的“类信托”行为被排除在外。例如,目前资产管理市场上存在的诸多金融理财业务因不符合我国信托的定义而不受《信托法》调整。其三、以“受托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受托财产”而否认金融理财的信托属性与事实不符。依据信托法理,受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管理信托财产,这是信托与委托的主要区别。在我国目前的金融理财中确有许多以委托人的名义而非受托人的名义管理受托财产。例如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施行办法》第1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但是,我国监管部门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如果以受托人(证券公司)名义持有证券账户将使证券公司的证券委托理财业务构成信托,显然与证券业与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原则发生冲突,这是中国证监会的一种刻意安排。这种政策上的强制性规定是为了规避我国现有金融监管的原则,是人为的扭曲证券委托理财的信托属性,以至于在实践中造成诸多误解,认为此类委托理财实质上是委托。事实上,这种行为就是假借委托理财之名行信托之实的行为,是有意规避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行为。其次,信托能够为金融理财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源自英国衡平法上的信托为财产的管理及运营提供了独特的制度安排,信托涵盖的破产隔离、所有权分离、信义义务等制度使其在现代财产管理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信托模式在各类财产管理中获得了普遍认可。作为财产管理中的重要内容,金融理财与信托具有天然的耦合性。其一,信托能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周全的保护。依据现代信托法理,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负有把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的义务,受托人进而取得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成为信托财产名义上的所有者,受托人对信托财产在信托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为防止受托人滥用权力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受托人对委托人负有信义义务,即忠实义务与注意义务。受托人应恪尽职守、勤勉地为委托人或受益人服务,不得监守自盗,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侵害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同时,受托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处理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违反了基于信托产生的信义义务,应承担法定的民事责任。与此相反,在委托关系下,法律并无规定受托人负有高度的勤勉、忠实、信任义务,只是要求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权,这与信托关系下受托人的信义义务相去甚远。在责任的承担上,信托法中受托人违反信义义务时承担的是法定的责任,而委托中受托人违反职权时承担的是约定的责任。两种责任在性质上有本质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约定予以排除。因此,若金融理财采用信托模式来架构其法律关系,能够为作为委托人的投资者提供相对周全的保护。其二,信托能确保受托财产的独立性。在信托关系中,受托财产由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受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与此相对应,受托财产亦脱离于受托人的财产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受托人死亡、解散、破产时,受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此种“破产隔离”的制度安排确保了受托财产的独立性,能够使受托财产始终是为信托目的而存在。在金融理财中,如依据信托架构设计理财产品,一旦信托设定,投资者委托的财产即可独立于受托人的财产,确保受托财产的安全。相反,如把金融理财界定为委托关系,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无受托财产独立性的要求。其三,信托关系下,作为委托人的资产管理公司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在信托中,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与管理信托财产,受托人享有高度的自主权与独立性,基本不受委托人的干预。此种制度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受托人的财产管理能力,更好地为信托目的服务。与此相对应,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行事,受托人行为受委托人的约束较多,因此,委托本质上是一种消极的、被动的资产管理方式,依据委托诠释金融理财将极大地限制资产管理公司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综上,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市场乱象迭出,金融监管面临着诸多法律困境。从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市场发展的趋势观之,各金融监管规则亟待实现有机统一。金融理财业务在本质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均体现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特征。这为统合各类金融监管规则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突破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的法律困境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路径。 二、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的现实选择 监管层不断推出的“资管新政”,使大资管时代的资管坚冰正逐渐消融。各类金融机构已陆续进入资产管理市场,逐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业经营状态。现有金融理财的监管弊端正日益凸显,目前亟待革新旧有的金融理财监管机制,为大资管时代的金融理财业务制定新的“游戏规则”。 (一)明晰金融理财的信托性质,强化司法权的介入 司法权作为国家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享有的经由审判把法律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权力,具有排除法律运行的障碍,维护法律价值的功能。法院作为司法权的行使机关,其法治水平直接攸关司法权运行的效果。就金融理财而言,法院对其性质的认定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权益的配置及案件的最终走向。目前,我国法院系统对金融理财性质的认定较为一致,普遍把金融理财分为信托型的金融理财与非信托型的金融理财,主张前者适用《信托法》,后者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尤其是委托,申言之,信托型的金融理财在性质上被认定为信托,非信托型金融理财(如商业银行理财、券商理财)被界定为委托。最高法院民二庭曾以“高民尚”为笔名在《人民司法》发表的关于委托理财的法律界定代表了法院的主流观点。该文把委托理财界定为委托行为,主张以民法中的委托规则来调整委托理财关系。然而,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关于委托的规定较为简单,对受托人义务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受托财产独立性的规定尤为缺乏,这对作为委托人的投资者保护不够,因此,委托难以涵盖金融理财的全部内涵。诚如上文所述,金融理财业务在性质上具有一致性,均属于“受人之托,待人理财”的信托行为,信托法能够填补委托在调整金融理财中的法律漏洞,但我国信托立法起步较晚,一些必要的信托法律尚付阙如,司法机关对信托理念的认识有待深化,在实践中,司法机关通常把金融理财认定为委托而非信托。因此,为重构金融理财监管机制,司法机关有必要重新审视金融理财的性质,确认其信托的法律属性,发挥司法权在金融理财行为中的调控作用。 (二)尽快制定《信托业法》,促进金融理财监管规则的统一 大资管时代,我国资产管理市场进入了全面混战的状态。由于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金融理财业务在投资者适当性、监管标准、投资范围等方面的规定极不统一。此种不统一造就了不公平竞争,也助长了监管套利。例如,同样从事金融理财服务,信托公司有净资本监管的要求,7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却基本不受净资本监管的约束。此外,同样采用信托模式开展金融理财业务,但除信托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外,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均不承认其经营的是信托业务。原因在于依据我国《证券法》、《信托法》、《保险法》的规定,各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如果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就涉嫌违法。但实际上,由于金融理财本质上属于信托,这些机构往往采用信托模式运营金融理财业务,如规定受托财产的独立性与破产隔离制度。目前,突破我国金融理财监管所面临的上述法律困境,需要立法机关及监管部门进行顶层设计。1.检视现有信托理念,进行理论拓展源自英国衡平法上的信托,包含极其丰富的内容,囊括了所有基于信任、信赖而形成的信托关系,而我国却把信托视为一种特定的金融行业,并且排除其他未经监管部门核准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实践中,通常依据经营主体是否拥有信托“牌照”来判定其经营行为的信托性质,而非把事实上的“信托关系”作为判断信托的标准,这严重背离了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内涵,缩小了信托的调整范围,限制了信托功能的发挥。为改变信托在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的困境,甚有必要改变对信托的狭隘定位,重新认识信托的功能和价值,把信托作为一个金融运营平台,任何金融主体均可利用这一平台经营信托业务,而只要其经营行为构成信托,即应受信托法的调整。2.制定《信托业法》,统摄各类金融理财行为大资管时代,各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理财业务实质上是信托原理的一种运用方式,但实际上,目前除信托公司的信托理财适用《信托法》外,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理财业务均不受《信托法》的调整,而是由各监管部门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制,即便信托公司有《信托法》可依,但《信托法》只是对信托当事人、信托行为、信托法律关系作出了规定,《信托法》属于民商法范畴,其自身缺乏对信托业监督管理的规定。鉴于在金融理财市场上,各金融机构实际上已进入混业经营状态,为实现金融理财监管规则的统一,避免出现“多头监管”、“政出多门”的乱象,较为可行的路径是尽快出台《信托业法》,把市场中所有提供金融理财的机构和个人囊括其中,使《信托业法》不仅调整典型的信托行为,而且规制“类信托行为”,并以此为契机突破金融理财市场“机构监管”的桎梏,真正实现向“行为监管”的转变。 作者:胡伟 单位: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摘要: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条件也在不断地改善和发展,并且有越来越多的人对于个人资产也生出了投资理财意识。正是因为如此,社会上也不断地涌现出各种理财业务,而各个院校也开设了金融专业。金融专业和投资理财之间有较为紧密的联系,所以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个人投资理财在其中有较为显著的作用,而本文主要就是对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个人投资理财;中职金融专业;地位;作用 投资理财主要指的是人们对现有的资金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以及安排,以此实现资产的升值。但是,要想真正实现这一目的是不可能依靠感觉或者运气就能实现的。真正的投资理财是需要对市场动态发展变化有较为准确的认识和把握,这样才能真正将已有的资金创造出更大的价值。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教师都十分注重对学生投资理财能力的培养。由此可见,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有较为显著的地位和作用。 一、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地位 1. 是金融专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职院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提高学生就业适应能力,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人才,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也不例外。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教学,其本身就是对学生进行能力拓展教学,能够培养学生个人资产投资理财管理能力,让学生在课堂上学习到更多的投资理财知识,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本身就是金融专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金融专业课程改革过程中,其重点本身就是为了提高学生理财意识以及能力,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树立起正确的金钱管理观念,之后再培养学生综合理财管理能力。所以,金融专业教育改革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地位。 2. 是就业市场发展的必然需求 中职院校每年都会为社会培养较多的金融人才,这也是金融专业教学的目的。但是,在经济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生活质量在不断上升,这个时候人们对于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的需求在增大,同时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但是,就目前来看,有很多金融专业的学生其自身金融知识储备量相对而言较为匮乏,所以我们经常会发现金融工作者求助于银行内专业人士,而这一现象本身就很难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针对这一现象,中职院校在对金融专业学生进行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其加强投资理财知识教育,通过这一方式提高学生处理理财问题的专业能力,这样学生在今后不如市场才不会出现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现象。所以,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的过程中,有非常显著的地位,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专业能力以及素质,提高学生理财意识,让其今后能够更加迅速地上岗,真正满足市场需求。 3. 市场上投资理财专业人才较为匮乏 金融专业学生今后步入社会大多是要为他人进行资产管理,而这一项工作本身难度就较高,需要较高专业的人才才能很好地完成这一项工作。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市场上投资理财专业人才相对而言还是较为匮乏的,而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加强个人投资理财教育就能有效地避免这一现象。因此,中职院校在对学生进行金融专业教学的时候,一定要尽可能提高下学生理财能力,让学生掌握市场金融信息以及理财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通过这一方式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以及素养。此外,为了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理财意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可以积极地为学生设计今后的就业发展规划,让学生在完成学习之后,能够迅速地找到较为合适的岗位,这样就能有效地保证学生今后的发展。 二、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作用 1. 个人投资理财能够让学生学会积累财富 在对中职金融专业学生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如果对学生进行了个人投资理财教育,学生就能知道要如何对自身财富进行管理,这样就能让学生学会积累财富,并且通过这些财富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个人投资理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应用,不仅只让学生如果对财富进行管理,还需要帮助学生掌握相应的投资技能,以此提高学生的投资能力,真正学会如何利用现有的资源进行投资。就比如,可以是对一些项目进行投资,也可以是对一些理财产品进行购买。所以,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个人投资理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让学生真正掌握财富积累的手段,让学生真正学会如何解决理财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因此,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以加大对金融专业的投资培养力度、积极开展金融理财项目活动课程,以此提高学生个人投资理财能力。 2. 个人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学生对通货膨胀的适应力 中职金融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会做好投资理财工作也是其必须要掌握的技能之一,而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就能很好的促进这一教W目标的实现。因为,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对通货膨胀的适应力,这样学生在今后工作过程中才能有效地寻找出解决通货膨胀的方式。金融市场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如果人民币不断升值的话,就很容易出现通货膨胀,而这个时候人民币的实际购买能力也就会随之下降,这个时候如果学生不具备良好的投资理财能力,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从而就很难开展有效地工作。但是,如果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教育后,学生就会懂得金钱收益的重要性,积极地寻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此提高客户资产价值。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分析,一起能够更好地帮助各院校意识到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加强个人投资理财教育的重要性,真正培养出符合社会以及市场的全面性综合素质人才。 (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25000) 金融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家庭理财方式的影响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到来,理财也已经成为一项人们生活必要的活动,家庭理财增多更是人们总体生活水平提升的标志。文章主要介绍了互联网金融对家庭理财方式的影响。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家庭理财;理财方式 一、前言 当前局势下,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不断上涨,人们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推动也有了质的改变。近年来,我国平均每个家庭都能达到几万的均收入标准,随着我国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理财产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也取得了部分成就,当下互联网理财产品已得到了你们的广泛认可。互联网理财产品会让人们每年得到10%收入,并且,理财产品投资风险低,资金流动快,所以备受人们喜爱,即使是这样,还仍有大部分人依然应用传统的银行储蓄,这也说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发展还仍没有彻底被完善,就此笔者作为一个高中生,分享了互联网网金融下家庭理财方式。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 理财,一直都是家庭、个人在收入稳定的前提必须要考虑的问题,而互联网金融这种刚刚崛起的理财产品,利用自身优势在全国发展,现阶段已经是理财界的“新宠”。相比较其他理财方式,互联网金融风险低,却有着稳定性高且收益高的优势。互联网金融可以令理财者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理财产品的信息,免去了排队办理业务的麻烦,只要在家里利用互联网就可以对产品的各种信息获取,并且可以完成理财产品的购买。这种新式的理财,颠覆了传统的理财方式,使得理财更加现代化、富有层次化,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意义非凡。 三、升级家庭理财观念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理财大都是选择存进银行,尤其是郊区、农村的家庭,认为资金不多没有必要“理财”,也有不少城市家庭只选择家庭存款存在银行。但,随着银行利息的降低,储蓄理财的利息变得很少,很多家庭在理财观念上开始发生转变。因此,更多的家庭应该从实际出发,改变家庭理财的陈旧的观念。刚开始对家庭理财转型的可以是一些长期的、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当有一定的经验或收益以后可以试着投资一些股票、基金、信托等增值潜力大的种类。 四、适当扩大家庭理财方式 时下中国的金融市场虽然还处在发展初期,但是发展速度甚是可观,而且规模庞大,投资者的理财渠道不再局限于银行储蓄理财,还有债券理财、保险理财、基金理财、国债理财、信托理财、期货理财、网贷理财等多种不同的理财方式,尤其是在互联网理财时代,更是诞生了众多互联网理财产品,人们理财更加方便、快捷,在这个时候应该适当的增加家庭理财方式或者说渠道。例如,现在互联网+理财已经不是停留在概念上的了,同时从互联网中筛选一些比较靠谱的线上理财平台进行投资,让其为自己的理财需求服务,但是在投资的时候要注意互联网理财风险。 五、多接触新型理财产品 目前,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市场已经有了向国际化发展的现象,并且国内的理财产品已经广泛应用到了人们的生活之中。金融经济市场在在国内已开辟出属于在自己的新市场。在当前局势下,国外的市场理财知识以面向国内,并且,金融理财在我国市场中利用门槛低、安全、收益高的优势已在国内站稳脚步。现在,我国正在为国内引进新的理财产品,且对引进的新产品也进行了初步分析,对新产品的了解也能基本掌握了。而一般,只有理财者对理财产品进行一部分了解,才会进行对其投资。且在投资者投资前,都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问题、安全问题以及收益问题进行分析掌握。与此同时,资金流动的走向、收益的多少,这些都是投资者时刻关注的,在这里笔者建议人们,快乐理财,开心收益,这样才是理财的真正本意。 六、合理配置家庭资产 互联网飞速发展下,家庭资产结构也受到了影响,我国理财产品的复杂多样,种类繁多,其中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也有很多低风险但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尤其是在互联网发达的当下,家庭、个人对理财神品的掌控更加的得心应手,而金融素养好的家庭对理财产品的掌握方面更合理所获得的收益也更多。例如,家庭收入一般,尽量选择固定收入的产品,这种产品的流动性更好,也是家庭理财中资产配置重要的部分。家庭收入理想,可以投资一些风险高的产品,例如,股票、基金等等。 七、制定家庭理财计划和方案 家庭理财的需要合理的计划和方案的实施,万万不可看好一种理方式就将钱一投就撒手不管,这种理财方式是最不可取的。并且,家庭理财也需要依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安排,这也是因为家庭情况的不同收入方面不同,因此在理财方案的制定上要根据收入选择合适自己的理财计划。 八、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市场开放,诸多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出现。互联网金融使得理财成为家庭的日常生活方式,家庭通过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的意识也不断增强。因此在家庭理财中,要多接触新兴的理财方式以及理财产品,并且也要讲家庭理财的观念加以提升。 银行关联、地区金融文化与企业委托理财 摘要:以2008-2014年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基于公司治理和外部环境的视角,研究企业委托理行为的驱动因素。研究发现:银行背景高管的存在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委托理财意愿,具体而言,银行关联关系显著提高了企业委托理财的发生概率、投资频率和投资规模,缩短了企业委托理财的平均投资期限,却并未明显提高企业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企业委托理财行为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地区的金融文化水平,在金融文化环境较好的地区,企业发生委托理财的可能性更大,委托理财投资频率更高,资金投资规模更大,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也更高;在对于企业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上,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呈现替代关系。 关键词:银行关联;金融文化;委托理财;委托理财行为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局势下,国内上市公司实体投资的意愿不足,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蔚然成风。据Wind数据统计,2016年3月以来,130余家上市公司纷纷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小天鹅(股票代码:000481)公告称,拟利用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堪称上市公司“理财狂潮”开年之最。图1从委托理财的总资金规模和总投资次数两个方面描绘了2008-2014年上市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趋势。从图中可以看出,2012年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呈现爆发性增长,随后两年委托理财资金规模和投资次数仍保持直线式增长。到2014年,上市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次数为9 906次,资金投资规模高达8 435亿元,说明平均每家上市公司每年发生3笔委托理财业务,投入委托理财的平均资金在2亿元以上。上市公司缘何热衷于委托理财?受何种因素驱使?委托理财能否为其创造额外收益? 诸多文献定性探究了委托理财的原因、动机、风险、后果等,但实证检验委托理财驱动因素或经济后果的文献屈指可数。少量文献从理论、自由现金流理论的视角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负债水平、股权融资水平[1-3]、主营业绩和盈利能力[4]、现金流水平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等因素影响企业委托理财的倾向和投资规模。陈湘永和丁楹[6]比较委托理财企业的业绩与上市公司的平均业绩,发现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后企业业绩有所下滑。徐永新[7]指出,“可操控现金”水平越高,委托理财收益率越低;在“可操控现金”水平一定时,委托理财收益率与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正相关。 现有研究对委托理财问题的探索取得了有益的进展,但仍存在极大的拓展空间。其一,从研究的视角看,目前的实证文献主要关注公司内部性质,如企业特征、财务状况、股权治理结构等因素对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巴曙松[8]认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是导致大量委托理财的重要原因,但实证检验公司治理结构对委托理财影响的研究基本处于空白阶段。另外,不乏文献从企业外部视角研究经济环境或制度环境对企业实体投资行为的影响,但经济和制度的执行者都是人,而人是文化的载体,所以企业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不同文化的影响。但目前少有文献研究外部环境对企业金融投资行为的影响,而且鲜有文献考虑区域文化层面的因素对企业行为的作用。其二,从研究结论看,众多文献如出一辙,均认为委托理财行为对公司的影响弊大于利。但目前为止,仅有一篇文献实证检验了委托理财的弊端,侯毅[4]发现有委托理财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若委托理财如现有理论分析所述会降低企业实业经营能力、增加企业经营风险,而不能给企业带来利益,那么企业为何对此趋之若鹜?任何事物均有其两面性,委托理财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利弊还有待进一步的考证。 本文以银行关联和金融文化为切入点研究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行为,基于以下考虑:其一,近年来,商业银行成为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主要受托人[9],据统计,2015年上市公司认购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占委托理财总金额的比例高达69%,而上市公司聘请银行背景高管的现象也愈加普遍。具备监督和咨询双重职能的银行家如何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是目前研究的热点之一。那么银行家在企业委托理财业务中扮演何种角色呢?其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极大地增强了大众的理财意识,外部金融文化环境会否影响企业的金融投资观念与行为?本文试图解答这两个问题,对于明晰委托理财行为的驱动因素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 比之现有文献,本文的创新点和贡献如下:一是研究银行背景高管对企业金融投资行为的影响,拓展了银行关联对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影响的相关文献。二是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全面考察金融专业人士对委托理财发生概率、投资规模、投资期限以及投资收益等多个特征的作用,有益地补充了委托理财相关的实证文献。三是试图研究企业外部金融文化环境之于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探究地区金融文化与银行专业人士的替代效应,是一次突破式的探索与创新。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银行关联与企业委托理财 银行关联是上市公司“寻租”的一种普遍方式,与普通高管相比,银行背景的高管具有资源获取优势、信息传递优势和专业技能优势[10],能有效影响企业财务管理行为。银行关联可能从如下几个方面影响委托理财行为。 第一,资源获取优势保障了企业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多来源于闲置资金,徐永新[5]认为可操纵现金较多的公司更容易发生委托理财。银行背景高管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11],所以拥有银行关联企业的资金压力较小。当企业运转良好、短期资金富余时,银行关联企业由于没有资金短缺的后顾之忧,更可能将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以获取投资收益,资金投资规模也可能更大。 第二,信息传递优势增强了企业的投资信心。聘请银行背景高管所建立的信息渠道是双向的,上市公司不仅能向银行释放非公开的信息获得稀缺资源,而且能从高管处知悉银行的相关信息。现阶段,银行是企业委托理财业务的主要受托方。企业对委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知之甚少,开展业务前往往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了解和识别各类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后也会担忧其安全性。银行背景高管能够帮助企业在事前快速掌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状况,而且其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知度和熟悉度能帮助企业识别收益更高更稳健的产品。此外,在投资过程中,对于没有银行关联的企业而言,只能通过市场反应主观判断委托理财产品的状况,而银行背景高管则能通过其任职银行的人脉及时地掌握委托理财产品的变动情况,因此有银行关联的企业可以在出现不利情形前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以规避损失。 第三,专业技能优势决定了企业的投资策略。银行背景高管能便利债务融资[12]、缓解融资约束[13]、改善投资效率[14],说明其作为专家的管理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陈湘永和丁楹[6]指出“获取投资收益,提升公司业绩”是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的主要动机之一。企业暂无合适的投资项目时,管理层可能会利用富余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赚取短期收益。银行背景高管的专家优势也会在委托理财业务中有所体现,其金融专业知识与技能丰富,可以为企业设计更好的投资方案,合理有效地分配闲置资金,提高短期资金使用效率。银行背景高管更熟悉银行理财产品的运行状况,能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识别收益可观且稳定的产品。银行的工作培养了其谨慎稳健的特质,更注重风险管理,所以银行背景高管很可能进行多次分散投资以降低风险;再者,委托理财的目的是合理地利用冗余资金获取投资收益,因此银行背景高管可能更看重短期的财务效益,选择委托理财期限较短的产品,而不会进行长期投资增加资金风险。 (二)地区金融文化与企业委托理财 现阶段大量文献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制度环境如何影响企业投资行为,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也存在些许局限。一方面,现有文献主要着眼于研究经济层面、制度层面等因素对企业实体投资行为的影响,鲜有文献探究宏观因素之于企业金融投资行为的作用。实体投资与金融投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联系紧密,对企业投资行为的探讨不应顾此失彼,综合分析才能更客观全面地明晰外部环境对企业投资行为的作用。另一方面,现有文献仅仅探讨区域经济或制度本身对企业投资的作用,而忽略了经济和制度赖以生存的环境基础,即文化因素。人是文化的载体,而经济和制度的执行都依赖于人,从这一角度看,文化也会影响企业投资行为。而且文化是经过悠久历史积累沉淀的集体记忆,与经济和制度相比,文化所传递的认知和观念更加根深蒂固,因此文化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可能更显著、更深远、更持久。 由于地理环境和资源禀赋的差异,中国各地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存在显著的地区文化差异。以浙江为例,柳永诗云“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钱塘”即今天的杭州,作为历朝历代的商业之都隋唐时期,杭州便成为“大都”。五代吴越和南宋两代建都于此,南宋对商业的格外重视,使得杭州的商业经济达到空前的繁荣。明清时期,杭州与苏州并称为江南二大都会。在改革的大潮中,浙江人更是创办了第一批私营企业、第一批专业市场、第一家银行、第一个股份合作企业、第一家证券公司等,进行了开拓式的创新。,杭州为浙商文化的繁荣作出了重大贡献。受益于传统商业文化的熏陶,浙江人善商,并形成了重视工商、崇尚财富的观念。基于相似的因素,中国其他地区还形成了晋商、徽商、鲁商、陕商等商业文化,这些传统文化至今仍然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 不同的文化环境造就了人们不同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方式,从而导致实践中的行为选择各异。目前学术界对于金融文化并没有统一规范的定义,本文认为金融文化是长期历史沉淀积累的社会文化与金融实践相互促进所产生的,一种影响并决定个人金融认知与金融行为的观念,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因而不同国度、不同地区的金融文化各具特色。Weber和Hsee[15]提出文化差异会在概率判断、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决策模式四个方面影响个人的认知和行为。作为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文认为金融文化也有相同的特征。 地^金融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企业管理者的金融意识,进而作用于企业的金融决策。委托理财是上市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金融投资的一种手段,不可避免地受到管理者主观意识的支配。地区金融文化可能会从如下几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企业委托理财行为:首先,在金融文化繁荣的地区,管理者耳濡目染诸多金融知识、金融现象,其投资理财观念得到了极大的强化,更懂得充分利用资本进行金融投资。所以,与金融意识欠缺的管理人员相比,他们更倾向于将短期闲置资金用于理财,在降低资金持有成本的同时赚取投资收益。其次,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管理者经常能亲眼目睹各类成功或失败的金融事例,其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刻,风险管理意识也得到了强化。因此,他们在从事委托理财业务时,可能会更偏向于分散投资,增加委托理财次数以降低风险。最后,长期生活在浓厚金融文化氛围中的管理者对各类金融产品的了解程度远胜于他人,而且其金融专业技能水平相对较高。因而他们更善于分析和识别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从而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地区金融文化会正向影响企业的委托理财行为。但金融文化如何影响企业委托理财的期限长短难以合理推断,受浓厚金融文化熏陶的管理者可能追求短期资金效益,偏好于短期投资;也可能因过度自信而投资于期限相对较长的理财产品,以获得稳定的收益,故而在此处暂不讨论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期限长短的作用。 (三)银行关联、地区金融文化与企业委托理财 银行关联、地区金融文化对企业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有着相似点。其一,影响路径相似。银行背景高管与地区金融文化都通过提升企业管理层的金融意识,从而改善企业整体的金融投资观念,进而作用于企业金融投资行为。银行关联直接引入金融专业背景丰富的人才改善管理层的理财意识,金融文化则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现有管理层的金融观念。其二,影响方式相似。不论是银行关联抑或是金融文化,均是凭借高管自身的金融观念与技能对委托理财施加影响。高管对金融产品的熟悉程度、对待风险的态度以及专业技能水平都可能影响企业的金融投资决策。其三,影响效果相似。银行关联与金融文化都可能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产生促进作用。二者都提升了企业的金融投资理念,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委托理财意愿,而且高管对风险的认知与偏好相近,可能会权衡委托理财收益,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降低委托理财风险。 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有些许共性,但毕竟一个是内部因素,一个是外部因素,二者对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效果会有所差异。那么,当上市公司受银行关联与金融文化的双重影响时,二者对委托理财行为会产生怎样的交互作用呢?本文认为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的影响可能呈替代关系。在金融文化繁荣的地区,引入银行背景的高管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增强企业整体的金融意识,但由于上市公司的金融理财意识普遍较强,银行背景高管可能难以显著增强企业的金融投资倾向,因而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行为的促进作用有限。在金融文化落后的地区,上市公司金融理财意识普遍较弱,银行背景高管的加入能为企业带来丰富的金融专业知识和技能,可能显著改善企业的金融投资观念,所以银行关联可能在金融文化较差的地区更能促进企业的委托理财行为。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与研究样本 本文选取2008-2014年沪深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同时剔除金融保险类公司、当年被ST(ST*)或PT的公司、财务数据缺失的公司、委托理财数据披露不全的公司,得到8 974个观测值,其中发生委托理财业务的观测值有835个。委托理财数据来源于CSMAR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研究数据库,高管背景资料来源于CSMAR上市公司人物特征研究数据库,区域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在1%的水平上进行了winsorize处理以避免极端值的影响,计量分析软件采用Stata120。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1变量定义 委托理财行为的度量(Entrust)。本文委托理财的类型包括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委托贴现、委托投资、信托、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和其他等。本文从委托理财的发生概率、投资频率、投资规模、投资期限和实际收益五个方面考察企业的委托理财行为,各变量的具体定义如下:委托理财发生概率(Entfin),上市公司当年发生委托理财则表示为1,否则为0;委托理财频率(Frequency)表示上市公司当年从事委托理财的次数;委托理财投资规模(Funds)是委托理财的投资总额与货币资金的比值;委托理财期限(Term)是企业当年发生的所有委托理财业务的平均投资期限,以月度计量;委托理财收益率(Rate)表示为实际收益总额与投资总额的比值。 银行关联的度量(Banker)。上市公司当年存在银行工作背景的高管,则Banker取值为1,否则为0,高管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金融文化的度量(Culture)。地区金融文化是不同地区历史沉淀积累的社会文化与金融实践相互促进所产生的,一种影响并决定个人金融认知与金融行为的观念。目前,地区金融环境最广泛的度量指标是樊纲等编制的“金融业市场化”指数,该指标表现了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程度,但并不能表征地区金融文化水平,难以反映个人参与金融实践的意识。地区金融文化能从两个方面促进地区的金融深化程度:其一,在浓厚金融文化背景下成长的人具有更强的金融意识,更容易接受和实行各项金融深化政策;其二,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金融市场环境规范性更强,民众参与度更高,更适合金融深化的推进。地区金融文化难以直接度量,地区的金融增加值(单位:亿元)与人口数(单位:万人)的比值(人均金融GDP)能反映个体对金融活动的平均参与度,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地区整体的金融观念,所以本文利用人均金融GDP这一指标表征地区金融文化水平。 上述模型中因变量Entrust分别表示委托理财的发生概率(Entfin)、投资频率(Frequency)、投资规模(Funds)、投资期限(Term)和投资收益率(Rate)。因委托理财发生概率(Entfin)是0-1变量,所以当因变量为Entfin时,上述模型均采用logit方法进行回归。当因变量是其他连续变量时,则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方法。 模型(1)中的Finance是金融关联,上市公司当年存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工作背景的高管则Finance取值为1,否则为0。考虑到企业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也很普遍,为避免金融关联对银行关联的检验造成干扰,本文将其作为控制变量。参考已有研究,模型中的其他控制变量分别是: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Holding)、主营业务收益率(Profit)、成长能力(TQ)、股权再融资(Seo)、资产收益率(Roa)、自由现金量(Currency)、自由现金流(Fcf)。自由现金量是上期末现金与总资产的比值;自由现金流则表示为上期末经营现金流净额与资本性支出的差额与总资产的比值。王展飞发现企业现金流与委托理财规模显著正相关,徐永新则指出“自由现金流”不影响委托理财发生的可能性,而“自由现金量”与委托理财发生概率显著正相关。基于此,本文同时控制了自由现金量和自由现金流。为避免不同年度与行业的差异,控制了行业固定效应(Industry)和年度固定效应(Year)。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表1 中Panel A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样本期间约有1/10的上市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Entfin),接近1/5的上市公司拥有银行关联(Banker),说明聘任银行背景高管与银行建立密切关系是一种十分普遍的银行关联形式。表征金融文化(Culture)指标的最大值、最小值、均值分别为1560 3、0028 4、0355 3,说明中国各个省份之间金融文化水平的差异较大,且整体的金融文化意识较为薄弱。 全样本中有835个公司/年样本发生了委托理财业务。Panel B对其特征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平均每家上市公司每年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次数(Frequency)为19次,最多的是412次,最少的仅仅1次,整体上委托理财的投资较为分散,且分散程度差异很大。委托理财的平均投资规模(Funds)是企业货币资金的163倍。委托理财期限(Term)最短只有4天委托理财期限(Term)的最小值为013,一个月按30天计,013*30=39天,大约4天。,最长的却有约42个月(即三年半),但委托理财的平均期限为5个月,说明大多数企业偏向于半年以内的短期委托理财。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率(Rate)波动很大,效益最差的亏损1345%,最高的盈利则高达2694%,但委托理财收益率的均值仅为162%,说明委托理财整体的收益率很低,也可能与其投资期限较短有关。 Panel C分年度对发生委托理财业务的样本进行了统计分析。其中列示了各个年度委托理财投资频率、投资规模、投资期限、收益率的均值以及参与委托理财的公司数量。从结果可以看出,2012年以后委托理财业务数量呈爆发性增长,委托理财的频率、投资规模也成倍增长,但委托理财期限缩短,收益率也呈下降趋势。 1银行关联与企业委托理财 利用固定效应模型(1),将委托理财业务特征分别作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得到如表2所示的银行关联与企业委托理财的回归结果。检验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发生概率(Entfin)的影响时运用的是全样本数据,由于因变量是”淞浚所以采用了logit回归方法。结果显示,银行关联(Banker)与Entfin的回归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银行关联明显提高了上市公司从事委托理财的可能性,假设1-1得到证实。金融关联(Finance)与Entfin的回归系数为正,但并不显著,说明金融关联对委托理财发生概率的正向影响并不明显。可能原因在于企业多投资于银行委托理财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人士的作用有限。其他控制变量的系数与已有研究的结论基本一致陈若晴[3]发现企业规模越大,越可能发生委托理财;债务负担抑制了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倾向;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获利能力越强,委托理财可能性越小;股权融资水平与委托理财呈正相关关系;成长性较差的企业委托理财概率较高。徐永新[5]指出自由现金量越多,企业发生委托理财的概率越高。林小驰等[16]认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能够显著降低委托理财概率。。 (二)实证结果分析 为考察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具体行为的影响,本文从全样本中选取发生过委托理财业务的子样本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方法进行分析。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频率、投资规模、投资期限以及投资收益率的影响结果见表2的列(3)-(6)。银行关联(Banker)对委托理财频率(Frequency)、投资规模(Funds)的影响均显著为正,即表明银行关联企业注重分散委托理财的风险,每年进行委托理财的次数更多,由于资金压力较小,银行关联企业委托理财投资额占货币资金的比重更大。委托理财投资期限(Term)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证实了假设1-4,拥有银行关联的企业更重视短期资金的利用效率,委托理财投资期限更短。 考虑到投资期限长短对实际收益率的重要影响,在检验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收益率(Rate)影响的模型中,加入投资期限作为控制变量,结果表明实际收益确实与投资期限紧密相关。银行关联与委托理财收益率(Rate)的回归结果不显著,表明银行关联并未提高委托理财的收益率,反而有所降低,可能是银行关联企业的投资期限更短所致。本文分组比较有无银行关联企业委托理财实际收益率的均值,结果如表3所示,银行关联企业委托理财的平均收益率为175%,略高于无银行关联企业的收益率(158%),但这一差异在统计上不显著。上述结果表明银行背景高管注重资金的短期应用,对企业的闲置资金进行了合理配置,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咨询的职能,但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实际收益的提升效果有限。 2地区金融文化与企业委托理财 本文利用固定效应模型(2)检验了地区金融文化对企业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结果如表4所示。结果显示,地区金融文化(Culture)与委托理财发生概率(Entfin)、投资频率(Frequency)以及投资规模(Funds)分别在1%、5%、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表明地区金融文化水平越高,上市公司发生委托理财的可能性越大,每年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次数越多,投资金额占货币资金的比重更大。即地区金融文化通过影响管理者的行为决策提升了企业金融投资的意识,管理者合理应用闲置资金获取收益,同时进行分散化投资降低风险。地区金融文化(Culture)与委托理财收益率(Rate)的回归系数不显著,本文将发生委托理财业务的样本分成地区金融文化较好和较差的两组,比较两组实际收益率的均值,结果如表3所示,t检验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企业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更高。 3银行关联、地区金融文化与企业委托理财 表5反映了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发生概率、投资频率和投资规模的交互作用,此处暂不讨论二者对委托理财投资期限和投资收益的影响。原因在于:一则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期限的作用难以推断;二则上文回归结果显示银行关联与委托理财收益、金融文化与委托理财收益的回归结果均不显著。可能是因为银行关联、金融文化的度量不够精确,虽然与通过银企间相互持股形成的银行关联相比,银行背景高管对企业财务管理行为的作用更为直接有效,人均金融GDP比金融市场化指数更能反映个人参与金融实践的程度,更能有效度量金融文化,但是不可否认这两种度量方式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从作用路径看,高管银行关联和地区金融文化均通过提升高管层的金融意识进而影响企业金融投资决策,影响路径较长且为间接效应,作用可能不太理想。所以在二者单独的影响不太明显的情况下讨论银行关联与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收益的交互影响可能没有意义。 表5第(2)列中,银行关联(Banker)、地区金融文化(Culture)与委托理财概率(Entfin)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而交乘项(Banker*Culture)与委托理财概率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银行背景高管的加入并不能再次增强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可能性的正向作用,反而会有所抵减。而在金融文化较差的地区,这一抵减作用较弱,换言之,在金融文化较差的地区,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发生概率的正向作用更明显。第(3)列中银行关联(Banker)、金融文化(Culture)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Banker、Culture每提高一个标准差,委托理财次数分别增加1232%、1723%回归样本中Banker、Culture的标准差分别为0419 5、0422 1,1232%等于标准差0419 5与回归系数29372的乘积,1723%等于标准差0422 1与回归系数40811的乘积,下文数值021%、088%的计算方法与此相同。,由此可见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频率(Frequency)的促进作用更大。交乘项(Banker*Culture)与委托理财投资频率(Frequency)的回归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说明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拥有银行关联的企业并不会进一步分散投资,可能是因为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频率的作用效果较弱。最后一列中的结果显示银行关联(Banker)、金融文化(Culture)每增加一个标准差,委托理财资金投资规模提升021%、088%,但Banker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交乘项(Banker*Culture)与委托理财投资规模(Funds)的系数也不显著。说明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投资规模的作用几乎被金融文化的正向效应完全掩盖。上述结果表明:与金融文化相比,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较弱,所以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行为的作用被一定程度地掩盖,也即银行关联在金融文化较差的地区对企业委托理财的促进作用会更加明显。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公司治理和外部环境的视角实证检验银行关联、地区金融文化对企业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银行关联显著增强了企业委托理财行为,拥有银行关联的企业更可能发生委托理财,而且其委托理财频率更高、资金投资规模更大、投资期限更短,但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实际收益的正向作用很弱;(2)地区金融文化正向影响企业委托理财行为,地区金融文化越好,上市公司从事委托理财的概率越大、投资频率越高、资金投资规模越大,金融文化也能一定程度上提升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3)在金融文化较差的地区,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行为的促进效应更明显,换言之,在对于企业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上,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呈替代关系。 基于上述Y论,针对委托理财现状,本文提出两点建议:一是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需谨慎。委托理财是企业合理配置资金的一种有效途径,加强监督可使之成为良性的财务管理策略。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都能促进企业委托理财行为,引导企业合理地进行金融投资,但是企业从中获得的收益却比较有限。所以上市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前,应保持谨慎的态度。主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详细了解所投资的产品,设计可靠的投资方案,并提前制定好风险应对措施以降低投资风险,真正地让闲置资金为企业创造收益。二是政府应加强地区金融文化的建设。企业的投融资决策行为与外界金融环境息息相关,良好的金融文化氛围有利于培养金融观念较强的管理者,从而提升企业的金融投资行为。地区金融文化对企业委托理财实际收益的影响优于银行关联,表明长期接受金融文化熏陶的管理者比一般的银行专业人士具有更强的金融理念,能更有效地帮助企业在金融投资中获益。此外,提高地区金融文化水平,能降低银行关联对企业委托理财的作用,从而减少企业的“寻租”行为。因此加强地区金融文化的建设十分有必要。 金融理财论文:浅析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途径 【摘要】在当今社会,经济及技术水平不断上升,相对的人们生活质量也有所提高,理财显然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新形势,作为蓬勃发展的高中生,我们是被看重的一代,同时也是肩负重要使命的一代,对理财知识的学习是必然的,这也将成为我们日后步入社会的必备技能。本文对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途径做出了阐述及分析。 【关键词】高中生 金融理财知识 途径 一、引言 在以往我国的高中教育中,并没有过多的涉及对金融理财知识的教学,由于这部分的缺失性,大部分学生的理财意识较为淡薄,不仅缺乏正确性认识,对自身花钱、以及科学理财水平普遍较低,不能够充分认识到金钱的重要性及收获金钱的不易性,因此全面提高高中学生的金融理财质量,使学生对金融理财能够形成正确认识是刻不容缓的。我们高中学生相比小学生及初中生,不仅年龄基数较大,行为意识更加具有能动性及自主性,所以对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途径进行探究是极其必要的。 二、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途径 (一)通过书籍等知识获取形式学习理财知识 理财并不仅仅涉及个人财产管理方面,还涵盖着实现财富价值,进行投资层面,众所周知,任何投资都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但是如果能够真正掌握理财知识及要领,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理财中国所存在的风险,使理财投资的结构更加优化及完整,这对于我们高中学生来说是同等重要的,这不仅能够促使我们养成良好的花钱习惯,还可以为我们的日后理财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因此高中生可以通过多多阅读各类理财报纸及书籍将理财认知面进行拓展。 实际上理财投资与高中其他学科的学习并没有任何区别,在将知识点进行学习前,必然会存在较多不了解的地方,学习过程中也同样是具有一定难度的,但是一旦将知识点消化吸收后,也将成为利于发展的新本领。只要不惧艰难坚持学习,最终一定会获得高质量的学习效果。在对理财方面的报纸或者图书进行挑选时,要以纸质资料为首要基础,同时还可以配合高质量及销量的书籍共同参考学习,这样就能够基本达到学习标准。 在将初级阶段的理财知识进行掌握后,就可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投资能力,高中生可以到图书馆借阅关于投资方面的书籍资料,但是对这部分信息资源的选择要慎重,并将内容侧重点放在专业性上面,这是因为高中生在基础知识扎实后,就可以主攻专业性,但是如果基础较弱,那么推进下一学习内容时将会困难重重。因此,我们在进行金融理财知识的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循序渐进,首先以基础为出发点,当理财知识掌握水平达到一定标准后,才能够将学习内容进行强化。 (二)通过电视及网络认识投资 我们高中生由于正处于进入大学校园,间接步入社会的关键阶段,因此我们的学习压力及强度普遍较重,对理财知识的学习时间也就较少,同时我们如果将这一内容的学习看做任务,那么学习兴趣就会难以激发,学习热情同样难以调动,学习效率低下的不良现象必然发生,所以在这种严峻形势下,我们学生需要将理财知识的学习作为压力转化平台,并将理财学习当成自身的兴趣爱好,在完成紧张的学习任务后,可以通过电视及网络等吸引我们注意力的方式进行知识点掌握。 这在一方面能够缓解我们高中生的学习压力,使身心得到舒展,另一方面还可以在这一过程中提升知识涵盖量。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可以多观看类似财经新闻这类的节目,观看内容并不是仅仅局限于这一层面上,只要是有关财经、理财方面的内容就可以多进行了解,并在此过程中养成思考的好习惯,将已知知识点进行串联,体会国家财政发展金融气氛,同时还可以对部分理财产品进行了解,明确自身理财方向及兴趣点。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有针对性的搜索想要了解的理财内容,不仅能够倾听成功理财大师的讲座,更可以体会与民生发展相联系的经济新闻,以这类节目为基础,掌握理财关键点及要领。 (三)管好自己的钱 我们由于正处于高中阶段,在有限的时间内需要将精力放在学习上,因此能够挣钱的机会及时间也就少之又少,所以可供我们支配及理财管理的金钱,大部分是经过父母给予或者长期积累形成的。而日常可供花销的零用钱及过年所获得的压岁钱,也就成为构成我们财富主体的关键力量,而我们的金钱流出主要朝着三个方向进行流动:首先是有关学习方面的,通过金钱购买学习所需的文具以及习、学习资料等。其次是关于吃的方面,我们的大部分学生都会比较热衷于吃小零食。最后就是我们的部分高中生会比较喜爱出去开拓眼界,旅游,或者是进行其他娱乐项目,例如朋友生日请客,吃饭、看电影、唱歌等。 从这一现实状况来看,我们高中生的花销结构并不合理,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特点,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改善上述不良现象,对理财知识的学习是极其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控制压岁钱及零钱的花销比例及方向,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一张真正属于自己的银行卡,将数额较大及剩余的零花钱存入这一账户,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就能够了解到基本的储蓄知识,从最基础的层面上了解到理财的重要性。在不断将卡上数额进行添加,使其日积月累增加时,就可以进一步形成较为健康、合理的消费意识,当金额达到理财标准界限时,我们就可以将理财项目进行对比分析,用账面上的钱购买理财产品,这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低理财风险,同时收获更多的经济收益。 三、结语 高中生通过互联网信息的一定了解,关注理财知识、通过纸质书籍学习理财知识,并加以询问和实践,我们在学习之余定能掌握基本的理财资讯。合理的支配、使用金钱,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与理财习惯,不耻下问,与有经验的理财者交流,相信我们高中学生定能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学习,掌握理财的相关知识与技巧。 金融理财论文: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途径研究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呈现出健康的发生态势,人们的手中的资金日益增多,金融理财产品日益受到人们的追捧。在新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金融理财观念成为一种重要的观念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人重视。高中生作为未来市场经济交易的主要参与者,笔者认为高中生树立正确的经济观和价值观,通过多种途径强化对金融理财知识的掌握,这对对高中生养成好的理财习惯,更好的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中生 金融理财知识 学习途径 一、立足于网络和书籍等载体,掌握相关的理财知识 众所周知,高中生的学习压力大,任务重。但是,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手机也已经成为高中生主要的娱乐手段和学习载体。在互联网的大规模普及的背景下,学生主要通过手机关注一些娱乐资讯和国内外新闻,但也有部分人使用手机的目的在于使用各种APP软件聊天或购物,也有的学生热衷于手机游戏。令人遗憾的是,很少有学生可以将手机的资源利用到最优化,能合理的利用互联网来关注理财知识、学习理财技能。笔者认为,作为新一代的高中生,应该充分利用科技资源,为我所用,实现科技成果的最大化。一方面,可以通过网络放松身心缓解学习上的压力;另一方面,立足于互联网平台,关注有价值的网络信息,获得有益的知识才丰富自己的知识体系。举例而言,在浏览网页的时候可以更多关注一些理财方面的信息,微信可以更多关注一些理财教育类的微信公众号,可以观看一些财经类的视频节目或者名家讲座等,通过以上相关的方式了解理财知识,了解理财产品,逐步开始自己的理财之路。 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类型,理财知识内容庞大,涉及范围广,涉及I域多。作为金融理财产品,一般有着高风险高收益并存的特点。作为尚不具备独立经济能力的高中生而言,购买理财产品还不具备承担风险的能力。但是将理财知识作为一种适应未来社会的知识储备,掌握理财的有关内容,则是意义重大的。笔者认为,作为高中生应该选择容易理解,适应年龄阶段的相关书籍进行阅读,在保持学习的热情的前提下,我们可以阅读基础性和趣味性的报刊杂志。在掌握了一定的理财基础后,可以阅读一些相对专业的理财书籍,也可以从网上购买评价较高或者打分较高的基础理财知识书籍来阅读。通过阅读相关书籍,高中生在学习基础的理财知识的同时,可以让自己静下来,为更好以积极的心境学习其他的科目,把自己的学习成绩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学无止境,勤学是岸,作为高中生,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我们应该广泛涉猎,应该一步一步由低到高的阶梯式的学习,以便更好的掌握这一理财知识,为未来的人生做好规划。 二、在日常消费中践行正确的理财观 作为高中生群体而言,日常消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学习、吃穿和娱乐。在学习方面,高中的消费开支主要集中在购买教材、辅助类练习书籍、学习工具等方面。在个人的服装和饮食方面,这是必不可少的,当前的高中生更热衷于快餐油炸类食品。在个人娱乐方面,高中生的消费不够理性,花费的金额较大,聚会选择在中高档的酒店或者ktv,旅行选择到国外去,消费习惯往往是不理智、不节制。 鉴于以上现状,帮忙高中生在日常消费中践行正确的理财观显的尤为重要。对于没有独立独立经济能力的高中生而言,其收入一般来源于节日的红包和父母平时给的零花钱等。如何合理消费手中的资金,是对高中生理财知识的一次较好的实践机会。一般而言,在保障基本花销的同时,高中生应该有自己的银行卡,把留有余地的资金存入到个人的银行卡,学习相关储蓄知识,更好的学习理财知识,这样也有利于高中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高中生可以利用银行卡账号里面的资金,进行合理的规划,既可以用于购买资金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也可以继续用于个人储蓄。通过这种方式,既帮助高中生树立了理财的意识观念,也帮助高中生学会合理使用自己的资金,同时锻炼了自己的理财能力,在实践中提升个人理财的水平,学以致用。 三、合理理财行为的养成措施 第一,准确记录财务情况,了解个人消费状况。在整合个人财务信息的过程,要学会借助相关的记录工具,整合成详细的记录,做出便于个人分析的图表,效果才会更加明显。特别要注意的是,要保持记账的习惯,坚持下去,这对于理财而言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第二,树立正确的理财价值观,明确个人的经济目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个理念同时适用于个人的理财,只有了解自己,才能统筹兼顾。价值观和经济目标分析是个人理财的方向所在,也是保持计划持续性和合理性的依据。 第三,确定个人的净资产,预估个人目标实现的可能性。确定净资产的重要条件在于了解个人的收支情况,了解个人手中可支配资金的数量,才有利于我们理财实践的大局。在实际中,很多高中生并不是真正了解个人的花销,甚至不清楚个人的收入与花销具体数额。 第四,制定立足个人实际的预算,并在执行落实到位。预算虽然是纸上工作,但是落到实处就有实用价值。通过制定预算方案,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个人日常花费流向,从而得出个人消费习惯的相关情况,并通过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第五,重视投资复利,提高投资的利润。高中生的收入在保证基本学习生活花销的前提下,可以开始规划理财与投资,这笔钱是个人以后,特别是大学时期进行理财的“第一桶金”,也可以作为大学毕业后找工作空白期的准备费用。 四、结束语 当前,大多数高中生缺乏理财知识和观念。学习金融理财是一项复杂的课程,但凡事都是先有意识再有行动的。作为互联网时代的高中生,应该积极的参与其中,根据个人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的理财计划和产品。现阶段,高中生可以理财切忌求财。高中生通过学习理财知识,对理财有一个直观的了解,掌握一定的技能,以便更好的管理好个人财富,建立积极健康的个人生活消费习惯。高中生作为富有活力、善于学习的群体,在繁重的课业学习之余,掌握基本的理财技能,对未来个人的职业规划有着现实意义。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金融机构银行个人理财论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现存问题 1.电子化程度低,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作为二十一世纪金融产业的主导,商业网络银行具有广阔的前景与廉价的成本,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和人们的重视。虽然科技已经如此发达,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还在通过宣传资料、图表等传统的工具,很少使用计算机,缺少专门的个人理财业务软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离不开计算机与网络的支持,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计算机技术滞后,开发应用软件的速度滞后于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工作效率较低,这限制了商业银行发展各项业务。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克服这一现状,利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办理个人理财业务,针对不同客户的需要实现差别化服务。 2.缺少个人理财业务运行系统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性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客户经理制的出现就是这种理念的有力说明,客户经理制是商业银行制度上和服务理念上的一种创新。国外银行的客户经理是把客户作为中心,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品的设计,目标是满足和适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以投资为优秀。但是国内众多商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考核仍然是基于客户经理完成吸收存款任务的情况,客户经理缺乏对客户需求、市场发展的了解,因为其并不用承担管理分析客户细心和市场信息的责任。各商业银行仍然是以自我为中心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设计开发,极少考虑到客户的需要,更不用提投资了。 3.缺少适当的市场定位在中国,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环境不同,收入分配差距大,个人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行业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不同的地区、不同收入层次的人有着不同的投资偏好。要求商业银行明确不同市场的不同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理财产品的开发。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缺乏正确的市场定位,缺乏这种服务模式。银行向个人提供的服务几乎无差别,都是一些大众化的服务,因为商业银行只把个人业务作为筹资的一种手段。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解决对策 1.转变经营模式,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金融产业传统的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与挑战。自从二十世纪末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的出台,结束了金融分业经营时代。在全世界混业经营的刺激下,我国放开了对创新银行中间业务的限制,开始鼓励创新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借这一机会进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调整,调整个人理财服务中的中间业务,改变中间业务的产品结构,准确把握客户多方位的信息,掌握客户的理财需要,通过客户经理进行针对性的理财服务。配套服务分析工具和投资理财专家的理财建议,提升客户的资产增值能力,培养更大的利润增长点。 2.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金融业人才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培养个人理财业务人才,一是构建专业的理财规划师认证体系,让理财业务人员需要持证上岗,规范个人理财业务人才队伍。二是全面培训现有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必须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客户经理和理财顾问。首先要指定培训计划,然后要挑选高素质的候选人才,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其次要让理财人才熟悉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独立操作各类业务,这需要对理财人才进行针对性的岗位轮替。金融人才的培养模式应该走出传统教育体制的模式。推进联合办学模式和订单式教育模式。通过校企联合办学,可以将企业的实践设备优势和学校的教育技术优势结合起来,为金融行业培养需要的人才,同时为学校的教育提供实践的场所。订单式教育可以让企业参与到学院金融相关专业的设置、制定金融业人才培养计划、改革金融教学课程等环节中。在金融业人才的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人才培养的层次性,满足商业银行对不同层次人才的不同需求。改进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让学校和企业得到各自所需的东西,实现校园与社会的接轨。 3.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电子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银行电子化的发展,尤其是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在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计算机化网络化的同时,商业银行要注意保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稳定性。通过银行内部资源的整合,计算机理财软件的辅助,增加客户需求的满足度,为客户设计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个人理财计划,并可以通过计算机辅助软件实现实际操盘操作。 4.完善客户经理制,提高客户经理的金融水平客户经理制是为了迎合现在正在逐渐转变的金融服务方式、经过改革后的金融体制和金融业同行之间的竞争出现的新型的服务观念。各个商业银行虽然自从客户经理制这一服务观念推出,就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也从中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也遇到了很多问题。完善客户经理制,需要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化水平和客户经理的素质;加大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科技投入,建立健全客户经理信息系统;在客户经济中开展新型的服务观念传递;实行责任制,明确客户经理的职责,设置专业的客户经理从业人员组织机构。除了需要专业知识,客户经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承受压力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能力等一系列综合能力。为了顺应金融的全球化、国内商业银行对人才的急缺的现实情况,组建全能、高效、专业的个人理财人才队伍迫在眉睫。 5.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服务商业银行而已通过设置个人理财业务柜台和细分客户实现差别化服务等方式调整经营策略。个人理财业务专柜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个人理财服务,培养固定的客户群体。通过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性地提供理财服务。因为不同情况的客户对个人理财服务的要求不一样,这就要求银行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差别化的服务,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根据客户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建议,满足更多客户的不同需求。 三、结语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服务和理财产品的营销体系,大力开拓国内金融理财市场,增加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份额。利用多种多样的金融理财产品和多种投资方式创造更多价值,帮助客户实现财产增值的目的,同时还能提高银行盈利,创造出更多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 作者:刘晓靖单位:绥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论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论文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农合金融机构发展农村理财业务的探讨 摘 要: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合机构)金融理财业务的缺失,导致农合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城乡客户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但这一现状即将被打破。目前,多地农合机构理财项目建设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即将开放理财业务。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另外,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且应认真考察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 关键词:农合金融机构;农村客户;理财业务;发展 0 引言 随着农业人口人均收入的增长,农民已不再满足一般的储蓄业务,而对于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提出了期望。在这一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农合金融机构在理财产品开发和销售上也呈现出可喜态势。然而与城市经济体系不同的是,农村中需求理财产品的客户仍处于零散状态,以及我国农村特有的农村民间金融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用于理财的资金数量。为此,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及探讨也就十分必要。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农合金融机构需要增强自身的增值业务创新能力,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机。 1 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困境分析 农合金融机构在发展农村理财业务中有诸多困境。笔者从工作体会出发,将目前的发展困境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1 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 众所周知,农合金融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农村市场中农户的金融知识水平相对低下,在理财观念上更是趋于保守,加上所受教育程度不高以及对金融理财产品缺乏认识,尽管部分农业人口通过自主创业和外出打工积累起了一定的资金,但在农耕文化的作用下难以涉足商业银行的理财增值业务。而且这一传统意识具有很强的稳定性,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改善。这就意味着,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的上述困境,将在长期内持续存在。另外,农村人口对理财风险认识不够,一旦投资出现风险,往往不是从自身找原因,常常将责任归咎于农合金融机构。 1.2 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定义可知,银行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师通过收集整理客户的收入、资产、负债等数据,倾听客户的希望、要求、目标等,为客户制定投资组合、储蓄计划、保险投资对策、继承及经营策略等财务设计方案,并帮助客户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增值。从中可以知晓,良好的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不仅需要理财师专业能力的支撑,还需要具有吸引农民眼球的理财产品。结果,似乎这两点都不十分完美。 2 分析基础上的现状反思 在上述分析基础上,就有必要对当前发展现状进行反思。在反思之前还应强调,在未来发展路径的构建上需要遵循可操作性的原则,即关于改变广大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并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具体而言,现状反思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2.1 针对需求方的现状反思 上文已经指出,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无论在理财师水平,还是在可供选择的理财产品上都不尽如人意。这一点加上农业人口的传统意识,就进一步限制了对理财产品的需求。这些都是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从而能否从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循环特征出发,来设计出符合农业人口偏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不难理解,这里的理财业务须满足区域植根性要求。 2.2 针对供给方的现状反思 上面已经提到了供给方需要着手开展的问题,即设计出满足农业人口偏好的理财业务来。另外,针对农户作为农村经济系统中的基本单位,还需要通过农合金融机构人员的上门访问,来建立起银行与零散分布农户的联系。 以上两个方面的现状反思表明,在推动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中,应主要从供给方面下功夫。而对于需求方,则可以在选择机制下进行针对性的偏好引导。 3 反思引导下的发展路径探讨 发展理财业务是当前农合金融机构加快自身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农合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以上所述并在反思引导下,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路径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建立。 3.1 注重理财专业人员的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理财团队 理财产品的开发涉及的基础资产较多,如何能有效地分析基础资产的收益性,又能保证客户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就需要研发和设计理财产品的人员对投资标的有充分的了解和市场把握,这就对产品开发团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目前我们恰恰和商业银行理财开发团队的优秀差距就在这里。因此,要从根本抓起,给现有人员创造培训机会,加大培训力度,选拨人才,引进人才,逐步打造一支高综合素质的理财产品研发团队。 3.2 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 本文一直在强调,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主要针对本土农业人口。因此,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之所以指出这些特征在于,设计变现能力强的理财业务需要认真考虑其中的变现周期。这不仅关系到银行的运营成本,也涉及理财产品的成功与否。从现阶段的诸多文献中,很难找到这一观点。 3.3 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 不难理解,若要实现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首先就要提高本地农民对理财产品的认识,扩大广大农业人口的需求拉动。农业人口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这就要求在理财业务开展中应简化产品的设计内容,并能在通俗易懂的语言下来告知农户有关增值效果。因此,对于城市银行中的诸多理财业务,在农村区域中就需要抛弃。这里笔者建议,可以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这样也有助于农合机构深入了解该农户的经济能力,并为放贷提供原始信息支撑。 3.4 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 在成本控制基础上的人员上门访问,仍需要借助市场营销学的原理,即需要界定目标客户。一般而言,对于理财有需求的农业人口,往往具有商品经济意识,并积累起了一定相对稳定的资金量。因此,可以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3.5 有效细分客户资源,培育广阔的农村金融理财市场 农合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根据农户的需求发展理财业务,针对本地农村居民的经济、生活和金融知识水平,开发出一套符合本地农民理财需要的金融理财产品,而且这种理财产品一定要符合本地农民的理财心理,操作上力求 简单方便,在农户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风险低、收益稳定、能随时赎回,以此提高农户对理财产品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以上便是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因我国农业人口分布广泛,且各农村区域的自然禀赋条件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本文并没有结合特定区域展开讨论,而是结合当前问题从发展趋势层面进行了原理性探讨。但本文的结论,将支撑各地理财业务开展中的思路。最后,对于本文主题的讨论还可以从其他方面展开,但笔者仍在独特的视角下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4 结语 本文认为,农村人口的理财意识薄弱、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品质不高等问题,都严重限制了农合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发展。因此,农合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应在提炼出区域植根性元素、优化当前理财业务结构,以及提升人员上门访问力度等三个方面下功夫。具体而言,当地农业人口的收入来源就与本地的农业种植和养殖特征息息相关;将农户自主创业时的资金安排作为理财业务来开展;将当地的专业养殖户、种植户,以及乡镇企业的管理者作为重点访问对象。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业务浅析 摘要:本文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产品的概述为出发点,分析表外理财产品发展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总结了业务发展规模较小,易产生流动性风险,造成银行监管压力等现实问题,并提出规范表外理财业务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表外理财业务 现状 分析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居民替代存款所选择的家庭金融投资的主流产品。居民不再依赖存款获取利息这一传统增值保值的方式而是选择购买理财产品来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理财产品的高收益也意味着高风险,尤其是大量反映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外的理财产品。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理财业务概述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理财产品分为表内和表外两种,表内理财计入资产负债表,而表外理财不计入资产负债表。表内理财通常以结构性存款科目反映在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下,如投资货币市场和国内市场的“保本”型等理财产品、银行不承担风险的代客理财资金等。此类产品为商业银行自营并承担主要风险,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归属于资产负债表的负债类。表外理财通常以备忘、备查类形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表外,如收益较高的“非保本”型等理财产品。此类产品大多属于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银行收取手续费,对于银行来说并不构成信用或市场等风险,而是由投资者承担亏损风险,归属于资产负债表的表外项目。 二、表外理财业务现状研究 (一)发展规模较小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业务品种较为单一,表外业务规模占比较低,主要是传统的服务性和风险性业务。在咨询业务方面,为企业担当财务、投资顾问,提供合并、收购、重组等咨询服务很少;各类货币互换与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新兴表外业务未得到有效开展。 (二)易产生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筹集资金,通过与信托等机构的合作,将资金以高收益投放给需求方。理财产品短期负债与长期投资的期限错配,可能使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到期之际,发行新的理财产品来满足到期理财产品的资金兑付需求,以满足循环交易。一旦老的理财产品到期,而新的理财产品不能足额发行,为了维系理财产品的资金链循环,商业银行往往会借助于银行间市场资金拆借,加大对同业业务的需求。这种资金运作方式使商业银行在短期内获取可观收益,但是易造成流动性风险,使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面临巨大压力。一旦出现流动性问题,理财产品的违约或亏损风险暴露,直接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形象,侵蚀了商业银行的利润。 (三)造成银行监督压力 银行发售的高利率理财产品以及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吸引了很多投资者,但是投资者对其资金投向及运营情况几乎一无所知。银行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判断力,导致产品购买的盲目性,投资者对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没有足够的认识。此外,商业银行容易将理财业务从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主要出于规避合规风险、加大存款规模、摆脱贷款额度制约等目的,干扰了货币政策调控和银行行为监管,给监管当局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和挑战。 三、规范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主要对策 (一)丰富理财产品的业务种类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产品开发要按市场机制进行,并从有针对性地满足客户需要着手。应尽快建立严格的按新产品开发程序进行表外业务产品开发的机制,借鉴西方先进的表外业务,创造有效需求,推出创新产品、扩大表外业务规模,加强发展投资咨询等中间业务,转变传统以利差为主要盈利方式的经营模式。 (二)防范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该规定将逐步化解银行资产池资金期限错配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建议:一是将银行的表外信贷项目显性化,避免过度的期限错配与收益率错配。针对资金池理财产品,应该对其中不同风险、不同类型的产品组合进行“分账经营、分类管理”,从而增强资金来源与投向之间的匹配关系,将表内和表外理财业务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归集。二是建立金融机构违约追责机制。针对金融机构体系可能暴露出来的流动性风险,政府明确金融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边界,并建立合理的市场追责机制。 (三)完善理财产品的法律法规 一是加强金融立法。近年来,银监会出台了系列办法措施,以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严格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等。但是,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的法律法规仍不尽完善。建议加大对理财产品的立法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建议强制要求商业银行披露理财产品尤其是表外理财产品的信息,详细披露理财产品的筹资规模、资金投向、风险等级等,建立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披露制度,促进理财业务健康发展。三是严惩违规行为。对于一些违规操作,通过专业手段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银行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必须加以严厉打击。 (杨欢,1982年生,江西人,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会计财务处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制度)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及影响分析 摘 要:近年来,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主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发展迅速,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理财和投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对整个金融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首先从法律关系、产品管理、投资门槛等角度对比分析了各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其次重点分析了理财业务的积极意义和负面影响,进而从加强监管合作、打破刚性兑付两方面提出了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关键字:理财业务;影响分析;对策建议 一、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对比分析 我国的财富管理行业是分业经营、相互合作、分业监管。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主要有五种: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基金公司的基金和资产管理业务、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和资产管理业务。各类金融机构不同名目的理财业务在法律关系、投资者门槛、产品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之处。 (一)法律关系。法律规范是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石。目前有关法律明确了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基础法律关系为信托。银行理财产品、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未明确交易双方法律关系。但根据《信托法》的规定,只要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明确的委托契约关系,且财产经营权转移到受托人的委托理财业务均属信托行为。 (二)产品管理。在监管机构方面,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归中国银监会监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归中国证监会监管,投资连接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归中国保监会监管。在发行批准方式方面,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都是事前报告制,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备案制,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是审批制。 (三)投资门槛。在投资金额起点方面,银行理财产品是5万元,信托计划是100万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限定性计划起点为5万元,非限定性计划起点为10万元,公募基金1000元,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在投资者要求方面,银行理财产品要求客户评级,信托计划要求按照信托专门的合格投资者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公募基金、投连险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则无规定。 二、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影响分析 (一)积极意义 1、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理财产品是利率市场化的产物,其发展是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从发达国家的利率市场化进程来看,利率市场化必然伴随着资金价格走高和金融脱媒。在脱媒趋势下,银行需要调整经营方式,通过创新来进行“反脱媒”,而银行理财产品由于收益率不受限制应运而生,作为存款替代品出现,成为银行“反脱媒”的重要手段。 2、助推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理财业务的开展增加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优化了收入结构,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变。一方面,发展理财业务是提升客户综合服务水平、提升优秀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理财业务的开展也有利于银行向零售业务和私人银行资产管理方向转型。 (二)负面影响 1、规避资本和信贷规模约束,影响金融监管政策的实施。商业银行通过开展跨行业合作,将表内业务转出表外,以规避日益严格的监管。一是在银信、银证等理财业务合作中,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以信托贷款或委托贷款的方式投向自身授信客户,既满足了融资客户的需求,又不消耗资本金、不占用信贷规模。二是银行通过信托、券商等通道将理财资金投资于本行的信贷资产,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释放出信贷额度,规避了信贷规模控制和资本约束。三是银行通过月中发行大量理财产品月末到期或月末发行跨期型理财产品来规避存贷比等监管指标的约束。 2、资金投向限制行业,影响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相比较银行信贷,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要广泛得多,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计划的投资则要更为广泛。融资性理财产品的对象往往是不符合信贷条件,在银行拿不到钱的企业,或者不符合信贷投放政策的房地产、融资平台等国家宏观调控行业,利率执行要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限制行业大量资金的流入不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规范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监管合作,实现跨部门的功能监管。理财产品具有交叉性金融属性。理财产品的运作涉及多个金融行业。但我国金融业监管格局是分业监管,发行理财产品的各类金融机构由各自对应的归口监管部门管理,产品的设计、销售、投资等要素均有不同的监管部门出台各自分割的部门规章,而规章之间有不协调、不适应之处,存在监管套利的问题。 (二)打破刚性兑付,促进理财市场理性发展。刚性兑付导致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不匹配,诱发投资者资产配置不合理调整,抬高了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引发了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资金加速流向高收益的理财和非标准化债权产品,商业银行的存款流失,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保险行业的资金被挤出。市场无风险利率上升,也造成蓝筹股市盈率下降,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低迷。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金融机构夜市理财真“闹猛” 上期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千呼万唤始出来,即将进入模拟交易测试,金交所也进一步增加了周五的夜市交易。银行理财夜市中错峰销售的产品在收益率上独具优势。 白天是各种投资交易的高峰时段,但夜市理财也同样精彩。尤其是对于外汇、黄金等全球化投资产品来说,夜间正是欧美等主要交易市场的开市时间,交投更加活跃,对市场价格的形成更具有主导性。近期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千呼万唤始出来,即将进入模拟交易测试,而金交所也进一步增加了周五的夜市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各家银行纷纷针对白天工作较忙的白领一族推出“理财夜市”,除满足白领客户的理财需求外,夜市中所提供的产品收益也具有一定的优势。所以说,夜市理财同样“闹猛”。 贵金属夜间交易完善 近期,上海期货交易所宣布,证监会已批准同意其上线运行连续交易。连续交易自2013年7月5日起开始上线运行,连续交易品种为黄金和白银,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2:30。这就意味着,千呼万唤的上期所黄金、白银夜市交易将正式拉开帷幕。 自上期所推出黄金、白银期货以来,这一交易品种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交易时段过短,且集中在国际交易清淡的白天时段(9:00--11:30,13:30---15:00),这给黄金、白银投资者的操作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给投资者的保证金资产带来了较大的隔夜风险。 此次上期所的金银夜市交易时间设置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2:30,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夜盘时间基本一致,并覆盖了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 Group)旗下成交量最大的黄金电子盘的活跃交易时段(北京时间21:00~2:00)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每日第二次现货定盘价时间(北京时间23:00)。 为了处理好连续交易中的结算问题,上期所解释说,可以把夜间连续交易作为一种早盘交易。可以把白天的交易结算作为当天的结算,夜间时段的交易可以作为第二天交易的早间时段交易。 同时,上期所也对黄金、白银的合约进行了修订。根据相关修订案,黄金、白银、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从原先的±5%降低为±3%。黄金、白银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调低至4%。此外,黄金期货最小变动价位将调整为0.05元/克,合约交割月份新设为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1个月内的双月合约。 在正式推出夜市交易之间,上期所将引入黄金和白银品种的连续模拟交易,有兴趣的投资者不妨进行关注。 据介绍,模拟交易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2日,周一至周五20:00至次日04:00,其中21:00至次日02:30为模拟交易连续报单时段,次日02:30至04:00为系统测试时段。 在模拟交易期间,上期所将在正常交易日收盘后将客户黄金、白银当日持仓和客户权益等真实数据导入模拟交易环境,客户可以在模拟交易时段按其真实持仓和资金状况进行交易,模拟交易数据在次日02:30模拟交易结束后清除。 差不多时间,上海黄金交易所也进一步对夜市交易时间进行了完善。从5月31日开始,金交所正式推出周五夜盘,从周五21:00开始交易至周六02:30,并与下周一白天的交易合并作为一个完整的交易日,市后进行集中清算。这就意味着我国贵金属场内交易正式进入连续交易时代。 建设银行商品与期货交易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看起来金交所只是增加了一天的夜间交易时间,但周五的夜间交易在贵金属交易中具有较大的意义。原因在于,周五夜间经济数据通常较为密集且重要,如美国的失业率数据、非农就业情况、密歇根大学消费者信心、芝加哥采购经理指数、汽车销售数据等一般都在周五晚间公布,欧洲市场如欧元区消费价格指数、企业景气指标、失业率等经济数据也选在这一时间公布。这些经济数据经常造成周五夜间市场产生较大的波动,进而对投资者产生影响,因此贵金属投资者应当对周五的夜间交易给予更多的重视。 银行广开夜市错峰销售 不过,像贵金属、外汇等交易品种风险高,对投资者的专业知识也有较高的要求,只能是一个小众的投资品种。而大众投资者可以从银行广设的理财夜市中有所获益。 开设理财夜市的初衷在于从时间和渠道上实现差异化销售。像很多职场白领,白天的工作时间较为繁忙,根本就无暇进行理财投资。很多理财产品白天销售时由于额度有限往往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售罄,难以满足这一人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需求。因此,不少银行在网银、手机银行中开设了理财夜市的交易频道,夜市的开市时间一般设置在20:00左右,为提高产品的吸引力,理财夜市的一些产品为独家发售,或是收益率上较同类型产品略有优势。 如光大银行的“理财夜市”交易时间为每天的20:00~24:00,目前推出的一款4个月期限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可达4.45%。近期,光大还推出理财夜市逢8专属高收益产品,每逢8号、18号、28号就有一款较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在理财夜市上进行销售。 浦发银行针对错时理财的需求,推出了“Q点理财”系列产品,这一系列产品在每周一20:00至次日8:00发行,支持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认购。据介绍,“Q点理财”系列产品每周推出两款,期限分别为1个月、3个月,在收益率方面比柜面发售产品要高0.2%,这对投资者而言无疑是最有吸引力的。该系列理财产品在投资方向上选择了国内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存款、回购、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等,投资标的较为稳健,属于风险较低的稳健型理财产品。一般投资起点金额设置为5万元。 中行“理财夜市”的主要方式是延长交易时间,中行将大多数理财产品的正常购买时间延长至晚上21:00,其中,8:00至晚上9:00为挂单业务。在中行理财夜市可销售的产品包括“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中银日积月累-月计划”“中银平稳理财计划”等产品。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理财业务宣传不规范、不到位 目前,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宣传仍停留在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橱窗广告、告示牌、印刷材料等传统方式上,且90%以上的基层机构仅在营业厅内或网点附近宣传,宣传范围小,社会知晓率低;多数机构在宣传理财产品时,重收益宣传,轻风险提示。据对1200户居民问卷调查显示,对人民币理财业务“比较熟悉”的占17%,“略知一二”的占44%,“不了解”的占39%;38%的客户对银行理财产品宣传不满意;42%的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不满意;38%的不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程度。同时,对内宣传、培训力度不够,业务人员不能详细讲解产品的特点、不足,客户无法对理财产品有系统的认知。 二、理财业务内部管理不规范 除天津塘沽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赤峰市中国银行外,其他理财产品经销机构均未设置专门理财部门,也未配备理财师;多数机构缺乏健全有效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控手段,难以根据市场利率和汇率波动,即期做出准确预测,为客户理财提供优质服务;经销机构的理财业务只在储蓄科目中反映,未设立专门科目进行核算,难以有效监控资金使用情况;部分经销机构将人民币理财新产品销售额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存款进行考核,忽视风险、收益等因素,致使基层分支机构盲目追求业务规模扩张。 三、专业理财人员匮乏,队伍建设滞后 基层银行业金融机构多自2005年开办人民币理财业务,时间较短,专业理财队伍尚未形成。取得CFP(国际金融理财师)和AFP(金融理财师)资格的人数远不能满足理财市场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理财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 四、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 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个人理财品种不断增加,但多数理财产品内容相近、收益和投资期限雷同,难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理财需求。如多数理财产品起存额均在5万元以上,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产品同质化导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只关注收益率,进而引发理财产品销售“价格战”,加大了理财业务风险。 五、理财业务监管缺失 银监会2005年制定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审批制和报告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和监管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应的监管权限,组织相关调查和检查活动。”但基层监管部门很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存在一定的监管“真空”。在人民币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外部监管缺失将加大业务风险。 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业务存在的法律问题 目前,金融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委托理财现象,如银行推出的人民币或外币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推出的集合受托投资管理、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保险理财、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委托理财在一定意义上对金融创新和分散金融风险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却存在诸多的法律问题。 1.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不明确 关于委托理财的法律性质,目前存在最主要的分歧有两种,一是委托关系,二是信托关系。实际中,不同的性质,不仅使委托理财的具体操作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而且将直接影响委托资金的安全和资金管理的效率。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托人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且受托人必须是经批准的信托机构。而,则以被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被人根据需要可以撤回关系。理论界普遍以“资产是否转移”和“交易中使用的投资人名义”为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信托型委托理财或者型委托理财。目前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所的规章中都没有对其委托理财的基本属性作出规定。在当今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下,极易造成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经营上的混乱。同时,在法律适用上也不同,行为适用于《合同法》、信托行为则适用于《信托法》,适用的法律不同,自然导致法律后果也就不同。 2.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一是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在委托理财法律性质不明、有关委托理财的法律框架和规范缺失的情况下,根据近似法律制度主张权利往往会导致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失衡,委托人主张权利时,难以清晰的阐明受托人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 二是委托人权利易受侵害。委托人将资金或证券交付受托人后,对资金和证券往往就处于失控状态,只能被动的接受受托人处置财产的结果,而受托人则享有很大的自由处置权,极容易利用处置委托人资金或证券的便利侵害委托人的权利。 三是委托人举证能力偏弱。由于受托人在投资领域的专业知识强于委托人,而且在合同中一般约定由受托人全权负责,受托人的独立意志和受托权限较大,明显处于优势地位,而委托人又无监管权利。从委托人权益的救济渠道方面来看,如果发生纠纷,由委托人举证证明受托人过错明显不当。 四是救济方式过于单一。委托理财的标的是资金或证券,如果造成亏损,损失是直接的,数额一般较大,只能用资金或证券弥补,缺乏其他可补充替代的救济方式。 3.委托理财合同的效力不确定 第一,合同本身效力不确定。实际中,委托理财大多发生在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领域,具有较高的信用基础,是典型的金融产品。目前却有大量的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涉足理财业务。从市场角度看,金融机构具有高度的信用和发达的市场网络,而一般民间机构起点低、风险高,不易于监管;从风险角度看,民间机构的不规范运作,容易导致公众对理财市场信心的丧失,严重时可危及整个金融信用体系。由于目前法律、行政法规未对委托理财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做出专门的规定,致使非金融机构的委托理财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 第二,证券委托理财中的“保底条款”的效力不确定。“保底条款”是委托人通过契约手段预先控制自己投资风险的合同条款。《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券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依体系解释方法,从《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违反第一百四十三条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来看,禁止接受全权委托和承诺保底收益仅仅是针对券商的经纪业务,因此不能以《证券法》禁止而认定合同无效。同时,从意思自治原则出发,保底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自愿约定风险承担方式,如果认定合同无效,就等于纵容双方的失信行为,显然与诚实信用原则相违背。 为此,建议: 首先,尽快完善委托理财法律制度,明确委托理财法律性质。 委托理财目前已经成为重要的金融产品,涉及各种金融领域,市场日趋发达,已经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是一种新型的金融财产管理制度,不能仅以信托型委托理财或型委托理财做简单的划分。建议尽快制定委托理财管理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将委托理财作为一个独立的金融法律关系予以规范,并对委托理财实行特许经营制,以便顺应当前市场发展的趋势,更好地维护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 其次,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由于委托人在整体委托理财活动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在设计委托理财法律框架时,应当考虑委托人应有的知情权、一定的参与权和在必要时的撤回权,最大限度的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受托人应当明确其基本的报告义务、交付义务、注意义务和忠实履行职责等义务。使双方权利义务能够对等,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再次,禁止“保底条款”的大量使用。 一是“保底条款”有违民法的基本原则。通过“保底条款”将投资风险全部转嫁给受托人,让受托人承担其后果的行为,虽然是双方的意思自治,但造成了双方权利义务的严重不对等,违背了民事法律应当遵循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二是“保底条款”有损金融信用。投资证券市场是一种高风险活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盈不亏,而“保底条款”实际上将委托理财当作了储蓄,并将投资风险全部转移给受托方,违背了最基本的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而且势必会对资本市场本身造成极大的冲击,不利于金融的安全与稳定。 三是“保底条款”的无效导致合同整体无效。“保底条款”是委托理财合同签订的最大动力,如果没有“保底条款”的存在,委托人通常不会签订委托理财合同。因此,“保底条款”是委托理财合同的优秀条款,也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保底条款”一旦被法院认定无效时,委托人的缔约目的丧失,优秀内容的变更,就会导致委托理财合同的整体无效。 最后,加强对委托理财市场的监管: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分行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各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各不相同。但委托理财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财产管理法律关系,金融业务交叉、金融产品混合已成为发展趋势,而目前的监管模式显然不能适应这一变化。在目前体制下,建议国务院制定统一的监管规则,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关系。同时,各监管机构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监测,规范委托理财业务操作,确保委托理财活动合法、有效进行。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百姓理财渠道更多 中国金融领域全方位的有限开放,能带来“双赢”,竞争能给予中国老百姓更多的选择,电能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国际先进的服务理念。 与人们预期稍有不同的是,中美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并没有将人民币汇率作为重要议题,而双方在中国金融市场开放上达成的协议成为了最惹人关注的话题。 中美达成金融开放协议 据新华社报道,在金融服务业领域,中国将在2007年下半年恢复审批证券公司的设立;在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之前,将宣布逐步扩大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允许其从事证券经纪、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在有利于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前提下,将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投资总额度提高至300亿美元;允许具有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资格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符合中国银行卡业务、技术标准的人民币银行卡,享受与中资银行同等待遇;允许外资产险分公司申请改建为子公司,对于目前尚未批准的申请,中国保监会将于2007年8月1日前完成审核。中国扩大了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的投资范围。美国强烈支持中国在2007年6月召开的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会上成为FATF成员,双方理解中国将采取适当步骤以达到FATF优秀成员资格标准;美方确认中资银行在美开设分行的任何申请都将根据国民待遇原则进行审批;并承诺与中国开展金融监管人员的交流。 协议显示,中国已同意放宽外资进入中国金融服务市场的限制,包括在证券、基金、保险、银行等全方位的有限开放措施。 中外金融 竞争将加剧 在证券方面,协议意味着中国自去年9月实行“禁止外国券商投资中国券商的规定”后,最快可望在7月开始,重新允许外资券商登陆内地市场。 放松对外资进入国内证券行业的限制,这对国内证券行业发展将是一种推动。尽管今年以来国内证券成交量大幅上升,券商的收入大幅增加,但券商依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格局,券商创新步伐、产品开发等仍十分迟缓。如果重新对外资券商放行,外资券商将给国内证券市场带来更多的产品,同时大盘红筹股、H股公司可能发行A股,二者均将推动成交量继续攀升。 不过,短期来看,外资券商要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由于开展个人经纪业务往往需要较大的前期投入(营业网点数量、交易系统开发和安装、相关人员的招聘和培训等),而且运作时间相对较长,因此在这方面,国内券商已有长期积累的优势。外资券商的进入并参与竞争,可能会吸引机构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但总体市场格局难改。 这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情况相类似,竞争能给予中国老百姓更多的选择,也能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国际先进的服务理念,而外资券商要真正撼动国内机构的地位还需要假以时日。 QFII有利于双赢 “QFII额度的增加不会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只会对中外双方有利。”一位境外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 QFII额度的提高将使得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的资金额度增加2倍。虽然QFII对于目前中国A股市场的看空态度并没有转变,但QFII为中国股市带来的投资理念还是值得国内投资者学习的。 从QFII近几年的投资看,QFII基本遵循了“价值发现”的投资原则。在价值判断方面,QFII注重公司分红、流动性、成长性、治理结构、行业地位及股东利益保护等观念,对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理念修正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另外,QFII还有很强的操作意识和市场敏锐性。 比如,他们宁愿牺牲眼前的盈利空间,也不愿意放弃价值投资的理念。所以,扩大QFII的投资额度,对于改善投资者的结构、改善投资理念都有积极的作用。 事实上,QFII额度的提高可能进一步刺激市场的乐观预期。因为,从影响市场最主要因素的资金供应角度来看,将进一步增加市场资金。尽管300亿美元的额度相对于整个A股市场的资金量来说并不是很大,但却是一个很重要的积极信号。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表示,中国积极欢迎也希望增加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在中国的份额,表明了政府对外开放的积极态度。至于额度具体怎么分配,还需要一个程序,首先要决定是否批准资格;其次,对于已获资格的QFII,取决于其已有额度的使用情况,所以还需要一个过程。 近期看,在目前大盘处于4000点高位,QFII更多选择离场,并且原有额度也没有用完,所以进一步增加额度对市场的实际意义有限。从长远来看,用瑞银中国证券部主管袁淑琴的话说,QFII减持并不意味着他们要离开中国,只是他们在等待一个更加合适的投资机会。市场无疑还是多了一条持续的资金来源。 投资境外市场更方便 另一方面,由于QFII和QDII额度至少在短期内应互相关联,这意味着国内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将很快获批QDII。分析师指出,这将支持在香港上市的中国股的表现。QDII的获批,将使国内投资者有了投资境外股票市场的合法渠道,对于拥有外汇的国内居民来说,他们可以在B股、QDII之间作出选择,他们离国际市场越来越近了。 摩根大通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龚方雄认为,尽管初期能够投资海外股票市场的QDII配额仅为75亿美元,而A股市场近期交易量已突破3000亿元人民币,但是QDII对市场的潜在影响重大,是引导资金流向的重要信号。假设未来2年内,中国36万亿元人民币存款中有10%能够投资海外市场,将导致约5000亿美元的中国私人资金流入香港以及其他国际市场。这相对于目前4200亿美元市值的H股市场而言,是个不小的数目。 汇率仍将保持缓升 此次经济对话当中,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中国并没有作出让步。吴仪副总理强调说,人民币汇率并非美国贸易赤字的成因,人民币大幅升值会对中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她表示,中国将继续按自身的步调来逐渐推进汇率改革。 而在此次会谈前,中国再次宣布扩大汇率波动区间。相比2005年7月汇改以前,人民币对美元已升值超过8%,而按照贸易加权平均计算的人民币真实有效汇率只上升了4.3%。 经济学家认为,人民币升值趋势不会改变,小幅升值更符合中国自身利益。花旗集团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黄益平认为,人民币升值的短期目标应该是将每月的外贸顺差稳定在200亿美元左右。要做到这一点,今年全年的人民币升值幅度大约需要达到7.5%。如果出台的外汇政策能够有效地控制外贸顺差,今年中国经常账剩余占GDP的比重有可能微升至9.5%。 中金公司预计,到2007年底,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将达7.35,全年升值幅度为5.9%。 分析人士称,美国更为注重的目标是中国市场开放而非人民币升值,尽管后者对美国国会而言有政治价值。人民币升值加速将支撑A股股价。市场的开放,尤其是金融和银行市场,将继续给行业带来正面影响。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我国金融机构委托理财业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一、当前各类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现状 目前,我国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主要有五类机构: 商业银行。从2003年起,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始推出人民币理财业务。为规范管理,2005年9月24日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又称为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种类之一。为使这一业务规范发展,2001年11月28日证监会颁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2003年9月29日又颁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保险公司。目前,保险公司尚未开展直接的委托理财业务,但其人身保险业务中的投资连接保险和万能保险均具有理财性质。这两类保险在保险市场中所占比重一直较小。为规范其发展,2000年保监会颁布了《投资连接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从事的理财业务主要是资金集合信托业务,包括投资于股票、债券及基金的证券类信托业务,投资于不同行业的产业类信托业务、投资于基础设施的信托业务和房地产信托业务等。为加强业务监管,2004年,银监会先后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基金管理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投资于证券市场,目前已经形成了较大业务规模和较为完整、成熟的理财产品群,如各种投资风格的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本基金等类型。 二、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严重 在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过程中,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非常严重。2003年底以来暴露风险的证券公司,都存在因挪用委托理财资金造成的资产缺口。为弥补挪用委托理财客户资金造成的巨额缺口,人民银行被迫动用了大笔再贷款。这种做法不利于严肃市场纪律,可能引发巨大的道德风险。 (二)部分金融机构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规范 部分金融机构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往往向客户承诺较高的保底收益,并存在以利差代替手续费、缺乏风险揭示等问题,此外还出现了搭售存款等不正当竞争的情况。 (三)监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缺乏有效监管 一是监管部门对性质相同的委托理财业务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虽然名称各不同,但在权利义务关系、资金管理方式、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承担方面都存在基本共性,属于同质金融业务。但各金融监管部门制定了不同的监管标准,导致委托理财市场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具体表现为就理财业务中的委托资金最低要求、保底承诺、委托资金托管、业务隔离、信息披露、收费方式、禁止行为等方面,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执行的标准各不相同。二是没有建立第三方存管等关键性制度。各监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虽然都制定了一些监管政策,但出于行业利益的原因,一些关键性的制度还没有建立,如有的监管部门仍未要求开展委托理财的机构必须将客户资金交由第三方存管。缺少第三方存管制度对保护客户资金安全非常不利。三是监管措施不到位。对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理财业务普遍存在的保底承诺、搭售存款、以利差代替手续费等问题,监管部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及时纠正。 三、规范委托理财业务、防范金融风险的建议 (一)推进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建设 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能确保客户委托理财资金与理财机构自有资金相分离,杜绝理财机构挪用委托人资金的行为,是防范化解委托理财业市场风险的一项根本的制度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委托理财业务,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立委托理财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要求理财机构将理财资金交由第三方存管,并在第三方设立专门账户,使理财机构无法挪用客户资金,以防范道德风险。具体实现方法是:理财机构以自身名义在第三方(如商业银行)优秀账务系统中开设客户委托理财资金存管专户,存管银行为每个客户设置“客户资金明细账户”,将原来在理财机构的客户资金汇总账户、客户明细账户全部转到存管银行的系统进行管理,客户资金管理权与理财机构彻底实现分离,发挥银行系统账户管理的传统优势,通过技术手段对客户资金汇总账户与客户明细账户进行勾稽关系核对,并提供账户实时监控,使理财机构无法挪用客户资金。 (二)完善委托理财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已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和保险保障基金,为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个人债权的补偿问题提供了一种保障;下一步即将建立的存款保险基金,将为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提供一定保障。但部分理财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所涉及的个人债权收购资金还须由国家承担。因此,建议对此类尚无保障机制的理财业务,也可考虑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从而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风险补偿的长效机制。建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旨在保护承受能力较弱的中小投资者,化解委托理财业风险。对因理财机构违规经营和监管不力而造成中小投资者发生损失的,由理财机构依据有关行业法规及政策规定,先行赔偿,不足部分可由拟设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给予适当救助。该基金的优秀制度设计: 第一,保护范围。对所有理财金融机构实行强制型投资者保护制度,对所有境内理财类金融机构均应参加投资者保护计划,成为基金参与机构。 第二,资金来源。该投资者保护基金主要由理财金融机构按期缴纳费用和理财金融机构清算财产中的受偿所得组成。在出现临时性资金短缺时,可考虑向财政部申请特别融资或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融资。 第三,费率标准。实行与风险相关联的差别费率,根据理财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资本充足率、风险状况,实行风险差别费率,高风险机构实行高费率,低风险机构实行低费率。 (三)尽快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 为统一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促进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可考虑由中央银行和各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以调整和规范各种名目的理财业务。《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应规范以下内容: 第一,金融机构从事理财业务的资质要求,包括具备专业理财的能力、稳健的财务能力、健全的内控制度、最低资本金要求、能够依法、忠实、勤勉履行受托义务。 第二,理财合同。理财机构从事理财业务,应当依法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或信托合同(以下简称理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委托资金进行经营运作,为委托人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在合同中,不得对理财产品进行保本保息的承诺。 第三,理财机构的风险内控制度。理财机构应当建立以下风险内控制度,包括对理财资金及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每个理财计划应当建立独立完整的账户、核算、报告、审计和档案管理制度,设定清晰的清算路径和资金划转渠道,切实防止账外经营、挪用理财资金的情况的发生。建立严格的业务隔离制度等。 第四,理财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理财机构应当按照诚信、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披露理财业务的相关信息。信息披露的方式根据理财合同的约定确定。 第五,理财资金的托管。明确理财资产属于委托客户所有,理财机构应严格将资产与自营资产分开。理财机构应当选择第三方对理财资金进行托管,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业务;托管方应当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理财资金账户独立于受托人及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及其管理、托管的其他资金。 第六,禁止理财机构从事不诚信行为。 第七,在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的情况下,理财机构不得规避对存款利率的管理,明确禁止名为理财、实为高息揽储的行为。 (四)加强对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管 一是制定各类金融机构都适用的《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统一监管标准,确立委托理财第三方存管等制度。二是加强检查监督,敦促金融机构建立有效的委托理财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建立监管责任制,对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金融风险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监管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要求风险提示。严格要求委托理财机构向投资者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五是中央银行和银、证、保等监管部门应当树立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的监管理念,协调委托理财业务监管的政策和手段,加强信息共享。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金融机构理财论文: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研究 摘 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理财服务 新变化 对策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供产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金融市场论文:财产险互联网金融市场论文 2013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元年。实际上,早在前几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就开始发展。之所以称2013年是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元年,是因为2013年互联网金融市场产品大量涌现。余额宝的出现井快速发展,从某此角度来讲将加快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各种P2P的野蛮式的生长也让投资者逐步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带来收益的时候也伴随着风险;移动支付市场快速增长,2013年二季度首次突破千亿大关;在传统非银行金融领域,“三马”联合成立众安在线保险公司,以及国华人寿与阿里合作的网销事件使传统保险销售看到新的机遇;证券方面,从国金与腾讯传纬闻到最后佣金宝的推出,加速了行业发展,倒逼行业加快转型。总之互联网金融市场对传统金融行业形成的冲击有利于我们形成一个更加开放和有效的市场。 2013年以来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大发展,互联网金融冲击着我国各传统金融领域,总体而言互联网保险走出了第一步。但是由于互联网特性,短期内销售的产品可能还是集中,在车险、意外险以及理财型等较简单的产品。对于复杂的寿险类产品销售,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尚需时日。未来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产品由“被动销售”变成主动“购买”也井非不可能。长远来看,互联网保险具有能降低客户保费,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必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通常,保险产品的销售包含了如下的四个阶段:最初的信息收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市场研究、基本的信息收集和研究、产品设计;其他的售前活动,主要包括风险评估、给客户建议、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需求匹配以及和客户谈判等;第三阶段进人正式的销售阶段,主要包括合同的签汀,发行保单和保费支付等;最后一个阶段为售后的服务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保单管理、赔付管理以及风险控制。 这四个过程缺一不可,用户体验以及客户关系的维护也是一个长期过程,所以需要客户在短期内有良好的体验和评价井不太容易。通常,对于保险前期销售的完成,前两个销售环节尤其重要,这也说明了为何目前保险行业的主要销售渠道为人渠道。前期客户对产品功能理解十分重要,人起的就是信息传递和解释的作用。因此对于某此较简单的产品尤其是车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由于其产品设计本身相对简单,期限不长,因此人在前期起的作用井不是很大。因而如果客户对这类产品有需求,完全可以自己收集信息进行产品比较井购买。因此这类产品适合网销,而且按目前数据来看,这类产品网销增长迅速。 目前已经有约40家保险公司建立了自己的销售平台,但是总体而言销售效果井不是很好。第三方销售平台如慧择网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目前依然太小。以美国的保险第三方销售平台经验来看,这类平台规模很难做大,盈利也相对有限,最终难以逃脱被收购的命运。综合电商是互联网保险的一个不错的选择,淘宝、京东等综合电商去年曾经创造过不少网销的经典案例,但是综合来看,多数网销产品均属于高回报的理财型产品,对于保障类产品,网销路依然漫长。 依据保险业协会公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报告,截庄2013年底,我国互联网保险销售额已经达到了291亿元,同比增长46%,2003年至2013年复合成长率达到68%,显T了超高的成长性。但是总体来看,互联网渠道对整体贡献的比例依然较低,2013年仅为1.69%。我们预计未来保险网销将依然保持快速的增长,网销的理财型保险产品有望逐步对银保渠道形成替代,降低保险公司对银保渠道的依赖。 由于产品简单和趋于标准化,财险网销发展很快。网销的车险产品与传统渠道销售的车险产品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美国目前互联网保险网销已经占到了总保费收人的三成左右;在英国约有近两成的非寿险是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而且目前移动互联网销售的车险也处于快速成长期;在全国,目前互联网保险销售也出现了较快增长,过往十年的年均复合增速达到68%。目前国互联网保险销售,绝大多数是车险产品,网销已经成为了继电销之后车险的有一个重要的创新渠道。可以预见由于方便实惠,网销车险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由于产险产品的标准化和简单性,我们认为未来互联网将成为产险产品销售的主流渠道。在安永2012年进行的全球保险消费者调查y,y,国市场部分,超过4成的被访者表不他们会通过网站比较非寿险产品,有近5成的访问者表不他们已经通过了互联网购买过财产险产品,可见财产险产品的网销是易于被客户接受的。 我认为未来互联网保险将对保险销售大有帮助。尤其对财产险而言,互联网将成为主流的销售平台;对于寿险而言,互联网销售之路依然漫长。在未来的行业发展i},互联网金融对传统保险行业将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作者:宋汝洲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公司 金融市场论文:风险溢出效应金融市场论文 一、引言 金融市场间的风险溢出效应(或称波动溢出效应)不仅是重要的金融理论研究问题,也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1998年俄罗斯债务危机、1999年巴西货币危机、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频发等金融危机表明,金融风险在金融市场间交叉传染,进而对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充分显现了风险溢出对金融体系的巨大破坏,也给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我国对金融行业的股票、债券和期货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在制度层面为金融市场间建立了防火墙,将风险隔离在各个市场内部,市场间的信息和风险溢出能力较弱。近年来,金融创新加快了市场之间的融合,金融产品的投资标的同时覆盖多个金融市场,证券、银行和期货等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出现交叉,信息和风险溢出渠道拓宽。研究我国的金融市场风险信息传递是否出现本质变化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当信息传递导致的市场联动性较高时,不同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制定和执行应加强协调性,避免一个市场的不利信息触发其他市场的风险,预防系统性风险。 二、文献综述 金融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研究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一是研究不同国家某类市场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其中最为常见的是美国、英国和日本之间股票市场的溢出效应,多数研究结果表明国家间股票市场之间存在波动溢出效应;二是跨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如股票、债券、外汇市场和商品市场,多数研究表明市场间存在波动溢出效应。Hamao等[1]采用GARCH模型对东京、伦敦、纽约三大股票市场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和市场相关性进行研究,实证结果表明,纽约和伦敦市场的股价波动都对东京股市有显著的影响和溢出现象,却没有发现东京股市对上述两市场的波动溢出。Koutmos和Booth[2]使用EGARCH模型研究了纽约、伦敦和东京三大股票市场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结果表明三个市场间存在波动溢出效应,坏消息的溢出效应大于好消息。Miyakoshi[3]研究表明,日本和亚洲其他国家的股市之间存在双向波动溢出效应,但美国股市对亚洲股市的影响和波动溢出较小。Diebold和Yilmaz[4]使用VAR模型和方差分解技术研究并发现了美国、英国等全球19个主要国家或地区的股票市场之间收益率溢出和波动率溢出效应。Abdalla和Murinde[5]研究了印度、韩国、巴基斯坦和菲律宾等新兴国家汇率和股票市场之间的溢出效应,结果发现两个市场之间存在溢出效应,多数市场参与者仅考虑商品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波动率溢出效应。Maghyereh和AL-Kandari[6]使用非参数秩检验进行了非线性协整分析,研究表明石油价格以非线性方式影响股票价格。Malik和Hammoudeh[7]使用多变量GARCH模型检验了美国股票、世界原油市场间的波动和冲击传导机制,结果发现美国股票市场和全球石油市场之间存在明显溢出效应。Park和Ratti[8]使用VAR模型研究了美国和其他欧洲13个国家的石油价格冲击对股票回报的影响,结果发现石油价格冲击对美国的股票回报有很强的影响。Malik和Elwing[9]使用双变量GARCH模型检验了美国5个行业指数和石油市场间的波动传导机制,研究表明石油价格与某些行业存在明显的波动传导。Ehrmanna等[10]使用VAR方法研究了美国和欧洲地区之间股票、债券、货币和汇率市场的波动传导,结果表明美国是驱动欧盟金融市场波动的重要因素。国内学者也对金融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进行了广泛研究。赵华[11]使用向量自回归多元GARCH模型研究了人民币汇率与利率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研究表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与利率之间不存在波动溢出效应,人民币对欧元、日元等非美元汇率与利率之间存在双向的波动溢出效应。陈云等[12]采用BVGARCH—BEKK模型研究了人民币汇率与股票市场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结果表明人民币汇率与股票市场之间存在波动溢出效应,且在汇改前后的溢出方向相反,汇改后主要表现为显著的从股市收益率到汇率变动率的波动溢出。李成等[13]采用四元VAR-GARCH-BEKK模型分析了我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以及货币市场的溢出关系,研究发现,上述市场有很强的波动集聚性和持续性,大多数金融市场间存在显著的双向均值溢出,所有市场间均存在显著的双向波动溢出,还发现市场间溢出可能主要来自于市场传染效应。史永东等[14]基于Copula理论研究了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风险溢出效应,研究表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联动效应总体不显著,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尾部相关性独立。 三、模型多变量 GARCH模型由Engle和Kroner[15]提出并给出了估计和检验方法,是目前金融市场间波动率溢出效应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本文使用三变量GARCH模型,该模型比二变量GARCH模型能够更好地在一个完整的框架内同时捕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等主要金融市场的二阶矩关系,将更多信息从波动方程中分解出来。股票收益率Rs,t、债券收益率Rb,t、期货收益率Rf,t之间的收益率溢出效应方程为:Rt=B0+B1Rt-1+ t(1)收益率向量Rt=(Rs,t,Rb,t,Rf,t)';B0为3×1的系数向量;B1为3×3的系数矩阵,反映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本身以及三个市场之间的收益率溢出程度;B2为3×3的系数矩阵,反映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之外的冲击对三个市场收益率Rt的影响; t为随机误差项。股票收益率Rs,t、债券收益率Rb,t和期货收益率Rf,t间波动率溢出效应方程为:Ht=C'C+D' 't-1 t-1D+E'Ht-1E(2)Ht为随机误差项 t的协方差阵;C为3×3的上三角常数矩阵;D为ARCH项系数矩阵,表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自身及市场间波动率溢出是暂时性,反映了波动率溢出的ARCH效应;E为GARCH项系数矩阵,表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自身及市场间波动率溢出具有持久性,反映了波动率溢出的GARCH效应。考察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就是判别系数矩阵D和E中的相关元素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矩阵D中的元素dij,表示市场i的波动对市场j的冲击程度,反应了波动的ARCH效应。矩阵E中的元素eij,表示市场i对市场j之间波动率传导的持久性,反应了波动的GARCH效应。具体地,h11,t表示股票变化的方差,h22,t表示债券变化的方差,h33,t表示期货变化的方差。 1.股票市场的波动受债券、期货市场波动的影响考虑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对股票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在于检验系数d21、d31、e21和e31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其中,d21和e21反映债券市场对股票市场的溢出效应,d31和e31反映期货市场对股票市场的溢出效应。d21表示当期债券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溢出效应,e21表示当期债券波动对未来股票波动的持续影响,d31表示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溢出效应,e31表示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未来股票波动的持续影响。 2.债券市场波动受股票、期货市场波动的影响考虑股票市场对债券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在于检验系数d12、e12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d12反映当期股票市场波动对债券市场的溢出效应,e12反映当期股票市场波动对未来债券市场波动的持续影响。考虑期货市场对债券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在于检验系数d32、e32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d32反应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债券市场的溢出效应,e32表示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未来债券波动的持续影响。 3.期货市场波动受股票、债券市场波动的影响考虑股票市场对债券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在于检验系数d13、e13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d13反映当期股票市场波动对债券市场的溢出效应,e13反映当期股票市场波动对未来债券市场波动的持续影响。考虑期货市场对债券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在于检验系数d23、e23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d23反应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债券市场的溢出效应,e23表示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未来债券波动的持续影响。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1.数据选取和来源 本文使用2005年1月4日至2013年12月31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每日价格数据,股票市场价格选取沪深300指数,债券市场价格选取中证国债指数,期货市场价格使用商品期货价格,选取中证商品指数。日收益率采用对数收益率计算,方法为Rt=In(Pt/Pt-1),Pt为第t日指数,Rt为第t日指数收益率。指数数据均来自Wind资讯金融终端,收益率来自作者的计算。 2.数据描述性 统计表1描述了样本统计特征:一是股票收益率的均值和方差最高,期货次之,债券最低,这表明股票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相对较高,期货次之,债券最低,体现了金融市场的高风险高收益特征。二是股票和期货收益率具有左偏特征,收益率分布会较频繁地出现小收益和一些极大的损失,债券收益率具有右偏特征,收益率分布会较频繁地出现小损失和一些极大的收益。三是债券市场和股票、期货市场均具有尖峰特征,债券市场的尖峰特征更强,出现收益率较大偏离均值的极端偏差的可能性更大。3.波动溢出效应的估计表2的估计结果表明:第一,在股票市场受债券和期货市场影响的方程中,系数d21、d31、e21和e31均与零有显著差异,债券市场波动(h22,t)和期货市场波动(h33,t)均对股票市场波动(h11,t)具有溢出效应。第二,在债券市场受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影响的方程中,d12、d32、e12和e32均与零有显著差异,股票市场波动(h11,t)和期货市场波动(h33,t)均对债券市场波动(h22,t)具有溢出效应。第三,在期货市场受股票和债券市场影响的方程中,系数d13、e13、d23和e23均与零有显著差异,股票市场波动(h11,t)和债券市场波动(h22,t)均对期货市场波动(h33,t)具有溢出效应。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使用多变量GRACH方法研究了2005—2013年间股票、债券和期货市场间的风险溢出效应。结果表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之间存在风险溢出效应,金融市场间存在风险传递。金融市场联系紧密,稳定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发展的政策的实施效果,会受到来自另外两个市场的不利影响的抵销。需加强市场监管和相关政策的协调性,以整个金融市场的全局视角进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单个市场的政策设计,恰当选择政策实施时机,保证政策实施效果。 作者:米咏梅 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社会与行为跨学科研究中心 金融市场论文:房地产金融市场论文 一、金融制度缺陷在风险交叉传染中的作用 金融制度是一个国家用法律形式确立的金融体系结构,以及组成这一体系的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职责分工和相互联系,是在长期发展中逐渐演化而成的复杂而又脉络清晰的生态系统。信贷、利率和贷款担保制度是我国金融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信贷与利率制度是影响房地产市场最重要的宏观金融政策因素。由于我国宏观金融政策存在不足,信贷与利率成为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风险交叉传染的两个重要渠道;互保联保措施是目前我国江浙地区商业银行贷款担保的普遍做法,由于其存在着先天不足,也成为这两个市场风险交叉传染的一个重要渠道。下面将通过分析三个渠道对房价的影响来归纳风险在两个市场中的交叉传染机制。 (一)信贷渠道 信贷手段是央行最重要的数量型工具之一,其最大的特点是可以直接紧缩或扩张银行的贷款供给数量,继而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进而迅速影响住房需求状况,最终引起房价波动。以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为例,扩张性货币供给政策对开发商与购房人的影响效果不同,通过增加投资和增强购买力将风险传染到楼市,从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历史情况来看,一般会导致楼市繁荣,量价齐升的同时泡沫膨胀[7]。1.从房地产开发商角度来看,扩张的信贷政策将使其得以扩大投资规模,一方面增加市场供应,弥补供需缺口而平抑房价;但另一方面,充裕的流动性也使得其能够高价竞拍土地而推高地价从而推高房价,而且房价上涨预期将会带动大量投机投资者入市购房,进一步推高房价。从经济学原理上讲,长期中只要市场是完全竞争性的,房价会因为供给增加占优而受到抑制。但是房地产开发本身有别于一般工业品市场:一是存在开发周期会导致短期供需失衡:二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而是有着较强垄断性的市场,因此信贷扩张将推动房价上行。2.从购房人的角度看,信贷扩张也将推高房价,在短期内尤其如此。扩张性信贷政策将使居民的购房贷款可获得性增加,使房产需求增多,交易量增加推高房价;另一方面,由于存在房地产开发周期,短期内增加的购买力与存量房数量有限形成矛盾,从而推高房价。不过长期中,由于新开发的房产不断入市、刚需不断减少,加上房价越高购房人越减少,不断攀升的房价将会受到抑制而下跌。另外,房地产有着投资属性,因此其有投资品的正反馈效应。一旦房价产生上涨预期,各种投机投资者入市将推动房价迅速单边上扬,也会激起刚性需求者的恐慌而使其被迫高价购房。但是央行不会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在房地产市场非理性繁荣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风险加剧将会触发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信贷紧缩将导致楼市转头向下。房地产市场的正反馈效应再次启动将导致房价单边下跌。这两种正反馈效应对房价的影响都非常强烈,信贷扩张将可能导致房价先扬后抑剧烈波动,使风险加大。从上述影响分析可见,风险通过信贷渠道在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交叉传染的机制可以归纳为:宽松货币政策提供了大量的信贷资金———资金涌入推高地价,开发周期长供需失衡———多因素推动房价上涨———房价上涨吸引刚需和其他各种投资投机性资金入市———资金继续涌入与房价持续上涨相互强化导致楼市泡沫膨胀———风险加剧触发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信贷紧缩,楼市失血———房企坏账加上按揭断供导致银行贷款不良率攀升———房地产金融危机爆发。 (二)利率渠道 利率手段是央行最重要的价格型工具之一,其最大的特点是市场化、基础性、传递性,中央银行通过基准利率所发出的调控信号,能有效传递到各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价格上,从而对整个社会的金融和经济产生深刻影响。利率渠道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要从供需两方面来考虑。同样以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为例进行分析:从供给角度来看,利率是资金的使用成本,全面影响开发商的建筑成本、财务成本和利润等。在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下利率将下降,使得开发商贷款成本降低,加上对未来预期乐观,因此开发商会增加贷款投入从而在未来增加房产供给。但是由于短期的房价更多地取决于短期内房产供需状况,而房地产市场存在开发周期,短期的房产供给取决于存量多少。[8]从需求角度考察,对自住型购房人来说,利率下降意味着房贷成本降低,必然会有部分潜在刚性需求者选择出手购房,使住房的有效需求增加;对于投资投机型购房人来说,利率下降使其投资成本降低,预期收益增加。从国际经验来看,利率下降往往会使房价上涨,因此理性的投资者会迅速增加房产购买投资。而且由于房产供给受到开发周期的影响,短期内难以增加,如果存量有限将会导致供求失衡,因此利率下降将使房价上升。[9]利率下降导致的房价上升不会长期持续。在房地产市场泡沫膨胀使金融经济风险加剧的时候,央行将会通过提高利率收紧流动性,从而导致房地产市场掉头向下。从上述影响分析可见,风险通过利率渠道在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中的交叉传染机制可以归纳为:宽松信贷政策降低贷款利率———房地产开发和按揭买房成本降低,带动刚需和投机投资资金入市购房———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导致供需失衡,房价上涨———房价上涨带动更多购房人入市,楼市繁荣进一步推高房价,楼市泡沫膨胀———风险加剧触发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利率上升增加购房成本,减少购房需求;新房供应大量增加———供求再次失衡导致房价下跌———房企坏账加上按揭断供导致银行贷款不良率攀升———房地产金融危机爆发。综合上述两种渠道的影响机制可见,宏观金融政策应该要有持续性、前瞻性和可控性,短期内波动不宜过于剧烈。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后,我国启动4万亿投资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应急措施,投放天量信贷,同时不断调低利率,使温州市许多资质不符合银行规定要求的企业获得了大量的贷款,其中很多企业并没有产能扩张的计划,而是将贷款投入来钱快、利润高的房地产市场,导致温州楼市的非理性繁荣,房价从2009年1月的13000元每平米上涨到2011年2月的34000元每平米,涨幅高达161.54%,泡沫膨胀。①时隔仅仅1年(以2010年1月18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为标志),在无论是房企还是实体企业的一个投资周期远未完成之时,央行货币政策就回归稳健,银行收紧银根,风格切换过于频繁且幅度过大导致许多企业资金链断裂,并引发金融经济的剧烈连锁反应。 (三)贷款担保渠道 互保联保是我国江浙地区商业银行贷款担保的常规做法,温州地区的中小企业贷款普遍采用这种担保方式,经济蓬勃发展时期这种模式在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双面性,互保联保的做法蕴含着巨大的风险。根据温州市金融机构贷款的一般做法,企业申请贷款时,首先将自有厂房作为抵押物评估,以评估价格的50%获得贷款金额;对于不足部分,银行则要求贷款企业提供1~5家企业进行担保。我们在2013年调查中显示,平均每家中小企业有3家互保关系。由此,如果1家企业倒闭,就有2~5家企业会遭殃;而如果5家企业倒闭,将会有20家左右企业受到牵涉。温州市浙江沪洋电气有限公司企业主“跑路”,就涉及到直接为其提供担保的5家企业,还有更多的企业受到间接的牵连。受到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温州制造业利润逐渐微薄,急需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高房价带来高利润的示范效应吸引了众多制造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其中大量的资金来自互保联保的担保贷款。而一旦楼市出问题,银行将会自我保护紧急抽贷,银根紧缩导致涉房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将通过担保链迅速放大和传染,一家有难将变成集体受难,平时救急,危时要命,具有集群性、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互保联保渠道与制造业所面临的困境以及房地产市场巨大利润的吸引力紧密相关。风险通过这一渠道在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乃至实体经济中的交叉传染机制可以归纳为:互保联保措施使得企业获得过量贷款———制造业萧条和投机高收益吸引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推高地价房价———楼市繁荣吸引更多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房价与投融资相互强化导致房地产泡沫膨胀,风险加剧触发宏观审慎政策———银根紧缩使楼市失血戳破房地产市场泡沫———涉房企业倒闭———担保链上的其他企业倒闭形成企业倒闭潮———银行不良贷款增加引爆房地产金融危机,风险由此在多个市场中交叉传染,并可能迅速扩大到整个金融经济体系。 二、民间借贷在风险交叉传染机制中的作用 民间借贷作为温州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传播中起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一直处于活跃期。据温州银监分局最近的一次调查,2010年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占当年全市银行贷款的20%;其中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或集资炒房的约220亿元,占比约为20%。这包括一些人以融资中介的名义,或者由多家融资中介联手,在社会上筹集资金,用于外地房地产项目投资,也包括一些个人在亲友中集资炒房。[10]同一年(2010年)温州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仅为270.5亿元②,由此测算流入房地产项目的民间融资占当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例高达81.33%。可见高息民间借贷在温州市房价泡沫膨胀和破裂中均扮演了重要角色。温州地区民间借贷的利率非常高,本身有着巨大的风险,通过开发商参与民间借贷,将风险传递到房地产市场;随着楼市的崩盘,风险迅速传染到民间借贷市场。由此,风险在房地产市场和民间借贷市场之间交叉传染,并进一步扩散到更大范围的金融市场。我们通过调查分析认为,民间借贷在风险交叉传染机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民间高利贷放大了风险的程度。由于流入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资金中包括大量的高利贷,只有更高收益才能弥补这种高利息,因此民间高利贷通过推高房地产开发成本进而推高房价,使得温州房价上涨速度和幅度均高于国内其他三线城市。而在楼市崩盘的过程中又加剧了金融恐慌,导致房价下跌幅度明显高于其他地区,给房地产市场崩盘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另一方面,民间高利贷加快了风险传染的速度。宏观金融政策的剧烈波动导致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于是开发商求助于民间高利贷。然而房价持续下跌导致民间高利贷本金和利息无法及时偿还,债务人跑路使得风险迅速向民间借贷市场传导,恐慌加剧导致民间借贷市场在短时间内崩盘,风险传播速度远高于其他地区。房地产市场非理性繁荣和高利润、宏观金融政策变化过快是高利贷进入的诱因,也是催生高利贷的土壤。但是如果没有温州楼市的畸形发展以及宏观金融政策大起大落,次贷危机之后温州民间高利贷市场不会如此繁荣,也不会形成目前这种严重后果,可以说高利贷介入是温州楼市加速崩盘的催化剂。除了上述三种原因导致风险在两个市场之间交叉传染,民间借贷推波助澜之外,还有很多其他因素导致温州市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加剧与扩散,如不合理的土地供应政策等。2013年温州市总共出让土地9698亩①,是2007~2011年温州市区的供地总和的3倍;2013年温州市区商品房新增供应量将近80万平米,再加上2012年年底80多万平米的库存,市场供应量将达160万平米,而2006~2011年温州市区商品住宅销售量共计362.05万平米,年均仅60万平米。②庞大的土地出让量和新增商品房供应对温州房价形成了重压,供需严重失衡也是导致温州房价持续下降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 三、温州市房地产金融市场危机的解决对策 温州楼市经过两年多的连续下跌而形成房地产危机和金融困局,对其他地区形成了一定的示范效应,类似三线城市如鄂尔多斯、常州等,以及杭州等二线城市的房价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下跌。如果放任不管,楼市继续下滑将有可能导致局部危机演化为全局性、系统性危机。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一些针对性的政策建议:1.宏观金融政策应具有持续性、前瞻性和可控性,在企业的一个经营周期内波动不宜过于剧烈。风格切换过于频繁且幅度过大将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并引发金融经济的连锁剧烈反应,次贷危机之后的救市政策以及风格切换太快所引发的温州房地产金融风险问题应该引以为鉴。由于宏观金融政策的剧烈波动导致的风险在温州市两个市场交叉传染所引发的房地产金融危机,不应该仅仅由当地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来承担,中央政府、浙江省政府和温州市政府应该与企业和金融机构一道,共同面对并妥善处理好4万亿投资的后遗症。2.切断互保链条,避免企业连锁倒闭,同时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方式创新。尽快摸清当前担保链上企业的债务等财务状况,清理债务链,妥善处置债权债务纠纷,提早化解风险。应当尽力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暂时搁置互保企业的连带保证责任,由倒闭企业自有资产先行偿还债务,不足部分暂时挂账停息,允许负有连带保证责任的企业分期偿还。[11]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方式创新。浙江组建中小企业再担保有限公司的做法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再担保公司按照“政府出资、政策引导、有效监管”的市场运作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可通过与担保公司协作,为温州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险服务,提高融资担保能力,提升融资担保的服务质量,最终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温州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根本上化解企业互保联保所带来的担保贷款隐患。3.完善中小企业治理机制,改善银企关系。对于资金链紧张但还能够继续经营的企业,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重要服务作用,由温州市政府出面与银行协商,尽量不抽贷,并且在确保不新增坏账的前提下适当提供贷款,帮助企业渡过目前难关。从长期看,此举可减少银行坏账损失,是一种双赢的策略。同时企业自身要完善财务制度,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夯实银企合作的基础。只有从企业自身和金融制度两方面着手,才能争取金融业回归服务于制造业,促进产融结合助推制造业复苏并转型升级。4.减少土地出让,促进供需平衡。应控制政府供地数量,减少楼盘开发数量,减少开发投资。[12]只有控制政府供地数量,减少楼盘开发数量,减少房地产市场的开发投资,才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稳住房价,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这是化解目前温州市房地产金融困局,防止局部风险演化为全局性、系统性危机的当务之急。5.规范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过高利率对企业正常经营压力巨大,也是造成社会风气浮躁、投机盛行的根源之一,是风险持续扩散和演化的隐患。应当充分教育民众认识高利贷的危害性,主动远离高利贷这一社会毒瘤,同时发挥民间借贷登记制度的重要作用,既警示风险,也规范民间借贷,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真正发挥民间借贷有益的补充作用。6.加大研发奖励力度,引导资金流入实业研发创新,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13]制造业萧条是温州问题的根源。2005年汇改以来,随着人民币汇率的不断走高和接踵而至的国际金融经济危机等综合因素,导致温州制造业日趋艰难,微薄的利润使企业举步维艰,而投入资金进行研发以转型升级并不是温州制造型企业的优势所在。因此需要发挥政府、行业协会及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和导向作用,设立研发奖励基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开展研发创新,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由温州制造走向温州创造。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温州制造业的困难。这也是未来我国制造业的发展路径。 作者:杨刚 谢永康 姚玲珍 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浙江农林大学经管系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 金融市场论文: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论文 一、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现存问题分析 1、供给主体类型较少,市场竞争较为乏力 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类型少,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处于绝对优势,而其他已有的各种金融机构实力相对比较弱,没有活力,各供给主体间无太大的利益纠纷,很难形成相互竞争的局面,这严重阻碍了其信贷能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2、农村金融资源流失严重 我国农村金融资源流失现象严重,据统计1997到2002年由农村信用社净流出的资金达21949亿元,2003到2008年五年间每年农村净流入城市的资金高达2300亿元。农村资金流失的原因可归为以下几种: (1)历史原因,新中国成立后,经济萧条百业待兴,政府迫于国际形式和经济压力,决定率先发展重工业,一方面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把大量的农业资金通过农业金融机构转到工业生产;另一方面国家调整生产要素和物品的价格,使得工业生产以最低廉的劳动力、最廉价的原材料获取最大的工业收益,间接地把农业剩余转到工业上。 (2)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金融机构以追求利益 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农业资金运转周期长,收益小,加上虫害、病害、高温、冰雹等不确定自然的危害,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而工业生产周期短、受自然因素影响小、多为机械化大生产、成本低、利润丰厚,相比农业而言是一个很好的投资方向,在这种背景下金融机构把从农业得到的资金转投到工业和城市。 (3)相关机构未正确行使其职能,金融基本功能是把富余的资金转到资金匮乏者,以缩小贫富差距,而农村金融机构恰恰背道而驰,由贫到富,信贷不足,农村贷款仅占贷款总额的15%,不能满足约有一半农民的贷款需求,邮政储蓄更是存多贷少,致使大量资金流失。 3、农村金融市场服务功能不断弱化 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向农民提供完善的、分层次的且面向农业的专门金融服务,不仅要有吸储存款和发放贷款的传统功能,还要有抵押、保险、政策扶持、监管等功能,然而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并不具备“农村金融”的特点,服务种类少,贷款力度不够,还停留在农村金融机构创立之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金融服务类型单一,农村金融机构仍以“存、贷、汇”为主,没有适合农业的保险、信托和租赁等服务,或是具有相关服务但服务水平较低,无实质性作用。其次金融产品种类少,主要是储蓄、抵押贷款和小额度的信用贷款,不能满足农户和农村企业的发展需求。再者农村保险体系尚未建立,资本主义市场也没有进入农村,县乡企业缺少和大企业融资的机会,筹措资金困难,也没有大企业和其共担风险,发展缓慢规模小。 二、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措施探讨 1、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方面要根据农村实际现状做好改革规划,并调整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政策银行、农业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发展方向,加大农业金融占有率。另一方面要制定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机制,优先贷款给信用评价高的农户,减少对信用评价低的农户贷款,并对失信严重的农户给予处罚,优化农业金融信用市场。 2、鼓励各种类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上文已经提到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呈一枝独大的局面,市场效率低,不利于形成完整的金融体系。政府应鼓励并支持民间金融、小额信贷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允许国资、外资和私有资金参股,加强涉农贷款的优惠力度,引导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积极开展农业活动,创造农业效益。 3、改革农村金融体制,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完成农村金融体质改革:一是要灵活调整存储和借贷的利率。农村多为中低收入人群,他们从事多种多样的农业生产,需要各种形式的金融服务,然而他们在金融中可支配资金数额小,相比于城市的大客户,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成本要高得多,致使农村金融机构撤资或减少与农业有关的服务。针对这一现状,国家应放宽利率政策,平衡农民和金融机构各自利益,在合理的范围内允许农村金融机构根据提供服务的成本制定利率,即加大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水平,逐步增加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试点和扩大利率浮动幅度,最终实现农村金融利率市场化。二是要创建农村资金回流体制,缩小城乡金融差距。农村金融资源外流现象已屡见不鲜,每年有大量资金由农业流向非农业,由农村流向城市,这是利益驱动必然结果。要想抑制资金外流应从制度的制定入手,比如根据农村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的种类和向农业提供贷款数额和比例,施行不同的税率政策,农业贷款比重越高,税率越低;可根据各县的经济收入,施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于经济贫困县免除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非贫困县可减免部分营业税和所得税三要秉承以三农为本的服务理念。我国农村金融的需求主体是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建设等,农户分为生活困难型、生活温饱型和市场型三类,农村企业的规模也有大小之分,他们之间需求存在很大的差异,有很强的层次性,比如贫困型农户资金极度缺乏,甚至不能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的需要,贷款的需求最为迫切,但其无抵押,风险大,只能通过政府补助、国际金融援助等获得小额资金;市场型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贷款需求量较其他农户高,同样缺乏商贷所需的抵押品,仅有20%的农户能够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因而农村金融机构应采取多种手段、创设多种金融产品最大限度的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4、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切实分散农村金融风险 农业投资风险大,而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薄弱,抗风险能力差,不愿向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大额资金贷款,这就要求政府颁布风险担保政策,并适当补贴金融机构因农业贷款而造成的金融损失,切实分担农村金融风险。此外各金融机构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共担风险,降低单个金融供给主体的投资风险。与此同时,国家应鼓励保险公司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为金融机构以及借贷的农户和企业提供风险保险,解除农村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三、结语 自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口号提出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对此,政府应颁布农村金融优惠政策,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发展,并推进农村机制改革,合理调整农业利率浮动幅度,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最终建立一个良性竞争的和谐农村金融市场,实现农业大发展。 作者:李章溢 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信用社在金融市场中的实用性 作者:郭燕 单位: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由于农信社为员工规定了贷款营销任务,部分员工为了完成任务不顾贷款风险、不问贷款去向、不讲贷款规则,较为盲目地将资金贷给客户。只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完全忽视了农信社的集体利益,不利于农信社的可持续发展。市场营销机制不健全农信社受到传统经济理念的影响,并没真正地考虑如何从开拓市场进行营销,所以没有形成较为健全的市场营销机制。主要体现在运行、监督、鼓励等机制方面。在农信社内部形成了无竞争、无动力的工作氛围,不利于激励员工积极努力地工作、创新及开拓。营销手段落后,经营产品单一农信社的营销手段往往局限于室内广告、微笑服务等形式,没有深层次地考虑如何制定营销策划,创造不同以往的营销手段。在经营产品方面也没有开拓出新的产品,难以满足市场与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树立正确的市场营销观念随着我国金融和体制的改革,农信社传统的经营阵地和客户群体已经不能满足自身经营的需求。在金融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的环境下,农信社应当积极引进市场营销机制,树立一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要求的营销观念。转变传统“坐等上门”的观念和作风,充分认识到只有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开展营销策略,才能保持旺盛而强大的生命力,在金融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建设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首先,几经改革形成的多级法人机制并不适合农信社积极开展市场营销策略的需要。农信社应当加快构建市场营销体制的脚步,尽快建立一个满足市场变化要求的机制,为开展市场营销提供良好的条件。其次,争取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机构得到更多优惠政策,例如结算渠道、票据兑换等方面。然后,政府应当减少不正当的行政干预行为,积极落实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农信社的市场经营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最后,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追讨部分企业和村集体拖延还款行为,降低市场营销风险和经济损失。为农信社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明确以“三农”为主体的市场定位农信社市场定位,应以“三农”为主体,分三个步骤明确产品定位、明确品牌定位及明确公司定位。(1)产品定位的目的是让消费者一旦产生类似需求就会联想到该种产品,将产品形象定位在客户心里,以便区别其他金融机构产品。(2)品牌定位是在产品定位的基础上形成,并通过它实现品牌价值。农信社应当围绕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来确立自身品牌定位,便于区别其他金融机构以大额贷款、重视商业贷款等品牌定位。(3)农信社作为一个特殊的金融企业,需要确定企业定位,确定企业形象。明确企业定位,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客户对产品定位和品牌定位的认识,加深对金融产品的印象。在“三步走”定位策略的影响下,农信社占领和巩固农村市场,保住已有市场份额和客户目标群,并积极开拓新的客户群体和业务领域。实施以开发新产品为主的产品营销策略金融产品作为金融企业的优秀竞争力,农信社必须创造新颖独特的产品来吸引和满足客户的需求。利用现代金融技术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开办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争取目标客户群体,扩大市场占有率。创新金融产品是否能够被客户认识、接受和喜欢,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产品的促销策略。因为它是产品策略能够实现的有效保证。通过卓有成效的市场营销活动,向客户推荐新产品,做好销售后的服务工作,以取得客户的信任。建立完善的人才策略在以市场导向为主的竞争时代,竞争优秀之一就是人才。农信社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来培养和招聘各种营销人才,以改善人员知识结构,积极提高员工素质和竞争意识。在运行、监督、管理和鼓励等方面建立比较完善的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才能不断地拓宽业务领域,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建立属于自身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是一个企业自身独有的,明显强于同类企业的,不易被其他企业模仿复制的特殊优势。农信社要想巩固已有市场,防止被其他同类机构和产品吞噬市场份额,就必须通过产品、服务、品牌、形象、人员等,展示自身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新风貌、新实力,充分凸现出比较优势。 在市场经济大的背景环境下,农信社面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要想在金融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一定需要充分引进市场营销策略,改变传统营销策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农村市场和客户群体,积极开拓新型金融产品,配置各种营销人才,才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金融市场论文: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论文 一、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 按照离岸金融市场的管理模式,可以分为内外一体型、内外分离型及避税型离岸金融市场这三种类型。内外一体型是指一国的在岸业务与离岸业务之间无严格分界,在岸市场与离岸市场相互交融,该类型的离岸市场对所在地的经济条件尤其是金融管理的要求比较高;内外分离型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应该将离岸金融业务和国内金融业务严格区分开来并分别登记在不同的银行账户上,账户之间不能混淆,该类型离岸金融市场根据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分离程度不同又分为绝对的内外分离型和内外渗透型;避税型离岸金融市场其目的是用来规避税收或规避监管,一般没有离岸资金实际交易活动,只是作为离岸金融机构办理离岸交易的地方。 二、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不断深入,综合经济实力有了较大提高,发展本国的离岸金融市场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要进行金融体制的改革,缩短与发达国家的金融差距与国际金融接轨,就必须建立自己的离岸金融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开办离岸金融业务比较晚,离岸金融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第一,萌芽阶段:198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首先批准招商银行经营离岸金融业务,自此拉开我国离岸金融发展的序幕。第二,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是我国离岸金融业务发展迅猛时期,顺应发展趋势,我国允许深圳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等5家商业银行享受一系列优惠条件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第三,整顿阶段: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影响较广,直接暴露了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许多问题,经营离岸业务的银行出现大量的坏账,于是离岸金融业务中止进行坏账的清理整顿。第四,恢复阶段:2002年6月,特别批准招商、交行、浦发及深圳发展银行四家商业银行恢复离岸业务的经营权,致使离岸金融在我国拥有蓬勃发展的大好机会。目前,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是内外分离型。内外分离型是指把金融监管当局将离岸金融业务和国内金融业务严格区分开来并分别登记在不同的银行账户上,账户之间不能混淆。我国离岸业务实行单独设账,单独核算,实行分账管理税后并表的运营管理模式,将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离。由表2可知,我国离岸金融业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离岸国际结算量不断提高,离岸金融发展呈现较快趋势。在这二十多年中,我国离岸金融业务有较大的发展,在离岸金融交易中,香港市场的客户和资金量占各离岸银行客户总量的60%以上,在离岸存款中,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存款约各占56.7%和39%;离岸贷款中,中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贷款约占57%和42%。在交易币种方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全面展开,香港成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主要平台,人民币在港的存款规模不断增长,目前人民币存款占香港全部银行存款规模比重的l0%左右,仅次于港元与美元,香港成为境外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另外,用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逐渐丰富,包括人民币计价的证券产品、基金、保险、黄金、外汇交易。同时,人民币经营机构不断扩大,随着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快速增长,必须有更多的金融机构为之进行清算服务。近几年来,由于政府政策的支持等各方面因素使我国离岸金融得到迅速发展,初步形成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但香港离岸金融中心与国际上其他离岸金融中心相比规模还是较小,交易品种不够丰富,也就是说当前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只处于起点上。从广度上说,用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有待进一步丰富,交易主体有待多元化,目前我国离岸金融业务主要是传统的银行业务,如存款、贷款、国际结算等业务的人民币产品;从深度上说,人民币存款规模和流动性有待提高,二级交易市场活跃度较低。另外,由于对人民币离岸市场的监管制度方面还存在漏洞,导致离岸市场成为人民币非法活动聚集地。因此,对发展我国人民币离岸市场的问题有待深入探讨。制约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民币资本账户尚未完全开放,离岸金融发展有限目前,我国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推进幅度是非常有限的。第一,人民币资本项目并未完全实现自由兑换,人民币跨境流通主要是依赖实体经济推动。尽管我国与周边国家签订互换协议,人民币用于区域贸易结算,但人民币并不是这些地区交易的主要结算货币,人民币并没达到完全的国际化条件。此外,人民币的出入境还有限额控制,因此离岸金融规模难以迅速扩张。第二,近年来,人民币有较为强烈的升值预期,人民币需求较大,尤其是东南亚地区,人民币的境外流通规模扩大,但是我国离岸金融业务开展有限,不能满足境外对人民币的需求。 (二)离岸金融市场管理机制较为薄弱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管理机制的薄弱主要体现在监督机制不完善,表现为监管机构不明确,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管制机构涉及到人民银行、银监局、外汇局、税务总局等多个部门,但是由谁来主导离岸金融监管还不是很明晰,多头监管会不可避免地造成监管资源的浪费,从而降低监管的有效性。比如说可能会造成监管的盲区或重复监管,从而降低了监管的有效性。所以有效的监管体系的建立对离岸金融健康持续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 三、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政策建议 (一)审慎开放人民币资本账户,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世界主要离岸金融市场上交易使用的货币基本上都是可自由兑换的,而人民币的资本账户尚未完全放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民币离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一般来说,开放资本项目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给一国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资本账户的开放也必然会对一国的金融秩序产生冲击,弱化本国的货币政策效力,可能会造成一国汇率的波动,但总体来说,资本账户的开放是利大于弊。所以,在作出正确估计的情况下,立足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本着循序渐进和风险可控性原则,适度推进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和金融自由化,拓宽人民币流通渠道,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从而满足对外经济开放的要求。 (二)借鉴发达国家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由于我国现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及人民币处于强烈的升值预期,选择正确的离岸市场管理模式对于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是非常关键的。从发达国家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状况来看,有以下几点值得我国借鉴:第一,明确发展模式,基于历史情况及较高的金融监管水平,伦敦金融中心选择内外一体型发展模式,而美国和日本为防止资金流动对在岸金融秩序的冲击采取内外分离型。基于我国实际情况,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为了防止国际游资通过离岸市场流入境内,造成经济不稳定,短期内采用内外分离型的离岸市场管理模式是明智之举。第二,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离岸金融市场安全运行的有效保障,离岸金融自由化程度高,资金流动自由,受监管程度较低,金融业务的开展需要健全法律制度为其营造良好环境,所以我国应该加强对离岸金融立法的完善。 (三)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满足投资需求多样化目前,在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上人民币离岸业务种类较单一,并不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多样化,同时,人民币对内贬值对外升值的预期及人民币贷款的需求较小的情况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了增强人民币资产的流动性及人民币国际化程度,应该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增大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发行规模,积极活跃二级市场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推动人民币用于产品的定价和结算,开发更多的金融理财产品。人民币资产种类越多,流动性就会越强,这样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促进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 (四)短期内以发展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为重点,同时构建境内离岸市场与之相互支持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香港成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主要平台,在香港离岸市场上,业务种类和交易额不断增多。同时,我国境内也在积极开办离岸业务,近年来,有大量学者探讨在上海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可行性。上海是我国经济中心,经济发达,金融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人才集中,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境内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经验在境内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与香港离岸市场相互支持,减小香港离岸市场上资金的异常流动对境内经济的冲击力度,维持经济运行稳定。 (五)完善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监管体系,有效监管和规避风险由于离岸金融市场的监管相对松弛,若对离岸金融业务监管存在漏洞,让非法投机者钻了监管制度的空子,可能导致离岸金融市场成为黑社会洗钱、非法筹集资金、非法资金逃税的场所,所以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对离岸金融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及其重要。加强对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监控,防范风险主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建立健全离岸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快离岸金融监管立法进度,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标准。第二,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外汇局、税务总局等进行联合协同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实施适时与定期监管,协作调查和联合检查等制度,不断完善协作监管机制。 对正处于经济转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我国来说,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增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竞争力的最好方式,也是完善我国金融体系建设,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的重要途径。从总体上说,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对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促进金融创新具有巨大的作用。但离岸金融市场对一国经济的影响是把“双刃刀”,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所以要清楚认识到离岸金融市场潜存的风险会对本国金融体系稳定造成威胁。因此,我国在推进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过程中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为我国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寻求一条安全高效之路。 作者:夏林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金融市场论文:民间融资金融市场论文 一、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是培育民间金融市场主体的主调 民间融资是民间按照市场机制调节资金余缺的经济活动,有其固有优势与灵活性。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民间融资良好秩序,既要保持其原有的活性与自由,又要减少行政审批与行政干预。从设计思路来看,《条例》进一步放宽了主体设立准入条件,但在行为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监管要求,尤其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效处理行业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1.在主体设立方面除了明确民间资金管理企业需满足5000万元实缴货币资本以及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需获市级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核准外,取消了其他诸多行政前置条件,鼓励各类民间融资主体设立与发展。同时,鉴于有些主体主要从事社会资金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公众性和风险性,根据审慎性原则,条例又规定这些主体在工商注册核准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备案。2.在主体行为方面《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对发行定向债券及定向集合资金的主体提出了监管要求,即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主体才能从事定向债券和定向集合资金发行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防范和控制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这些主体的业务禁入、信息披露、资金托管、运营投向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监管要求。 二、温州民间金融市场主体发展现状剖析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滞后制约着借入方市场主体的培育壮大从条例设计内涵来看,现代企业制度始终贯穿着主体的确立及发展。但从企业规范程度看,传统的温州企业大多数以家族制为主,尚未完全建立起产权明晰、财务规范、信息透明、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据统计,全市中小企业50%以上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状况,许多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经营记录;60%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是3B或3B以下。此外,企业与企业主的一元化运作模式,混淆了条例所倡导的民间融资主体及其行为,降低了借贷用途的透明度,不利于主体规范行为的实践。虽然温州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启动中小企业改制提升工程以来,累计已新增近400家股份有限公司,超过了过去34年的总和,但长期所形成的“不规范”意识仍使投资者的“敬而远之”,直接影响着企业定向债的发行以及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定向集合资金的投向等。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温州仅有9家企业登记备案定向债发行,备案金额1.62亿元,但成功发行仅7000万元。 (二)“三类中间服务”市场主体运行仍面临着诸多体制机制问题1.民间资金专业管理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目前,温州已培育发展12家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即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共计12.5亿元。截至2014年底,12家公司共组织39亿元资金投向1020个项目,其中发行定向集合资金共7期6.05亿元,占资金投向总额的15.5%。从规模来看,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自身投入的资本金。与《条例》施行后的民间借贷备案登记总额94亿元相比,仅占6%。换个角度来说,大部分民间资金仍是以借贷形式在市场上流动,还未能有效归入专业化运作轨道。造成这一现象主要原因是受投资项目难找、专业人才匮乏、股权投资退出渠道不畅等因素影响。但从更深层次分析来看,如何提升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专业能力及其衍生出来的公信力更值得我们深思,这也是目前条例制度设计中未能充分考虑的一个“短板”。虽然《条例》对民间资金管理企业的准入已作了更为严格的限制,要求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但受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影响,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使得条例所规制的5000万元的实缴货币资本沦为形式,易造成主体源头管理上失控,脱离了类金融主体审慎发展的原则,引发部分民间资金管理企业“空壳化”运作,给整个行业健康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2.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亟待破解(1)可持续经营经费来源不足《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定位为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并赋予其受托承担民间借贷备案等一系列准公共服务职能。从本质上来看,民间借贷的备案等职能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畴,但除个别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享受小额地方财政补助或收取微额场租外,大部分中心没有收入来源,处于亏本运营状态。据初步测算,全市7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年平均运行成本在300万元左右,长期以往必将影响中心的正常运转。(2)业务转型创新滞后按原先设计方案来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主要定位于为场内入驻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对于场外各类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中介的服务缺乏有效的着力点。而《条例》赋予中心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权益转让服务、理财咨询等职能,以及其依托民间借贷备案职能所建立起来的民间借贷备案信息(即民间借贷征信)的挖掘运用工作,受信息量不足、人才因素、资源公共性等因素制约,仍未能有效开展,还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与探索。3.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良莠不齐截至2014年底,温州经备案登记的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已达72家,注册资本最低为100万元、最高达5000万元。从运营模式来看,既有纯信息中介平台模式、又有债权转让以及信用担保模式;既有纯线上或线下模式、又有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模式等,整体上呈现出运营模式互联网化、业务运营多样化等特点。受制于国家层面相关金融法规滞后等影响,民间融资信息服务行业长期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的状态。即便是《条例》出台后,温州对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的注册资本、股东构成、高管人员也没有任何前提条件。这一制度设计不足,造成了当前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业务运营的多样化、同质化,导致整体行业鱼龙混乱,部分甚至已经违悖设立时的定位初衷、偏离正确的轨道,并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从事资金融通等红线底线。 (三)合格的借出方市场主体队伍建设还存在“软硬”环境不匹配现象投资者是市场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投资者的成熟是市场成熟的重要推动力,没有成熟的投资者,不可能有成熟的市场。相比证券、期货等成熟市场,民间金融市场的合格投资者队伍建设仍任重道远。从当前投资者结构与行为现状分析来看,投资者逐利性和盲目性特征仍然非常明显,风险意识总体上还不强。以P2P平台为例,部分投资者受高利驱使受骗上当或发生不良损失等情况时有发生,进一步凸显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的不足。此外,从市场培育情况来看,温州虽已搭建了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权营运中心等平台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判断合格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推进合格投资者教育、探索投资者分类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制约了理性而成熟的投资者队伍的形成。 三、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市场主体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推进民间资金管理企业“扩面提质”,切实发挥其民间资金向产业资本转化的引导作用《条例》设立民间资金管理企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集聚并提升民间资金的专业化运作能力,解决“投资难和融资难”这一关联问题,实现“小资本与大项目”的对接。为此,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鼓励民间资金管理企业“质与量”齐头并进,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完善资金专业化服务网络,放宽服务地域限制,促进专业服务“下沉”或“普惠”。同时,要积极吸引温州区域外成熟的资产管理公司入驻,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政策,推进服务“属地化”,着力将温州打造成“区域民间资本专业运营中心”,形成专业化金融服务产业支撑体系。 (二)继续深化中小企业改制提升工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长期以来“温州模式”下企业自身的不规范发展相对应的是民间借贷的地下野蛮生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造成了前几年“借贷风波”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现行条例制度框架设计下,如何发挥民间融资“三条河流”(民间借贷、定向债券、定向集合资金)作用,首先要解决企业自身存在的体制束缚。为此,不仅在继续推进企业改制工作,引导更多的企业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要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尤其是在资金投向、与资本市场对接等方面,形成正向激励作用。可以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竞争机制,增强中小企业的发展新动力,促进民间融资市场规范秩序的重建。 (三)积极探索民间融资公共服务平台“转型升级”之路,实现可持续发展1.要以改革创新思维重新思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定位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赋予其相应的职能,探索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权益转让服务、理财咨询等业务,逐步搭建形成以“民间借贷征信服务”为基础的权益转让“二级市场”。2.要形成适合中小企业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体系要以原温州股权营运中心未上市股权转让平台试点为基础,引导其朝着具有独立的市场定位、特别的制度安排、不同的运作模式的方向,逐步形成适合温州中小企业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体系。3.进一步完善金融产品服务产业链鼓励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研发定向融资产品、资产收益权转让产品、定向投资产品、公私合营(PPP)产品、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保险产品,进一步完善企业融资、百姓投资的金融产品服务产业链,开拓高成长中小企业融资蓝海业务。 (四)建立健全民间金融市场合格投资者制度,推进合格投资者队伍建设1.要细化地方金融市场合格投资者制度设计要以区别投资者的市场风险识别水平和承受能力为优秀内容,提供差异化的市场、产品和服务,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安排。2.要建立合格投资者自律管理制度以股权营运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为平台,推进合格投资者的培育工作,加大对投资者的素质教育,逐步搭建起“合格投资者数据信息库”。3.要建立合格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监管部门必须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强化信息披露与事后监管机制,准确定位并严厉打击各类应披露未披露、错误披露甚至是恶意欺骗投资者的违法违规现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五)鼓励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主体创新发展,构建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并进机制1.要进一步加强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管理以工商管理和备案登记相结合为手段,及时掌握主体源头信息,尤其是以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主体,避免形成监管“真空”。2.要积极推进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制定相关行业自律准入规则,深化主体业务禁入“负面清单”管理机制,防止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的各类“触底线”行为的发生,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方大林李炜刘理论单位:温州市金融办 金融市场论文:开放度测度的金融市场论文 一、文献综述 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是通过放松金融监管,让市场机制来决定金融资源的价格,并利用金融市场机制优化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形成农村内部、城乡间、区域间相对统一的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是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众多解决方案中的一种,是通过引入新的机构和市场参与者改变现有市场结构,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的方案。开放过程中需要注意开放速度、开放程度、开放顺序等问题。农村金融开放的最大化将是金融城乡一体化、金融区域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8]。金融开放程度的测度,陈雨露等认为主要有两类度量方法:主观打分法和客观事实法[9-11]。主观打分法采用二元法或5分法,进行主观的评分。Eichen⁃green用0和1两个虚拟变量表示“完全开放”和“不开放”来表示[12],Quinn用0~4分别表示完全封闭(0)至完全开放(4),以0.5为步长[13]。黄金老将利率市场化程度等8个指标分为5个等级:极低、低、中、高、极高,其权重分别为1、2、3、4、5来度量金融开放[14-15]。客观事实法通常用3种指标体系来表示实际开放程度:国内储蓄率与国内投资率组合、利率的国内外差异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开放。Feldstein和Horil⁃ka以一国储蓄率和投资率之间的相关性来衡量实际金融开放度[16]。李治国考察了我国区域间储蓄投资相关性以衡量区域间的金融分割[17]。Edwards和Klan用国内外利率差构建模型计算开放度值,当开放程度为0时,利率不受外国因素影响;当完全开放时,国内利率等于国际市场利率[15]。 Lane和MilesiFerretti以资本组合、直接投资和负债占GDP的比重来衡量金融开放[18]。姜波克从资本规模角度测度金融开放水平,用直接投资总额、证券投资总额与GDP比重反映资本市场开放,用央行国外净资产与央行总资产比重反映货币市场开放[19]。上述方法从主观打分设计和市场结构变动给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测度提供了思路,但已有文献中的指标内容或计算公式并不完全适合。这是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主要措施是降低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和资金供给,通过改变市场结构、增加金融市场竞争程度,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产业组织理论对市场结构和产业聚集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通常,衡量市场竞争结构的方法有市场集中率、赫芬达尔指数、基尼系数、区位熵等。赫芬达尔指数HHI对大企业所给的权重较大,对其市场份额也反映得比较充分。当某行业由独家企业垄断时,HHI等于1;当每个企业具有相同的份额时,HHI等于1/k,因此HHI在1/k~1之间变动。基尼系数(GiniCoefficient)是计算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其方法是等分布线(对角线)与洛仑兹曲线之间区域和对角线下方三角形面积的比率。用于市场结构衡量时,反映了某种子类型企业的市场份额占该产业市场份额的比重。其中,Lij表示i地区j子产业的市场指标(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i表示i地区该产业的市场指标总和(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j表示全国范围子产业的市场指标(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表示全国该产业的市场指标总量(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对比几种方法发现,市场集中率、赫芬达尔指数、基尼系数都是绝对指标,区位熵是相对指标,相同点是都依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划分市场结构,市场集中率和赫芬达尔指数以企业的市场份额划分市场结构,基尼系数、区位熵以某个百分比水平划分市场结构。在衡量方法上,市场集中率、基尼系数、区位熵都用市场份额之和来衡量,只有赫芬达尔指数用市场份额平方和衡量。从全面性角度考虑,所选指标应当既包括反映该省水平的绝对指标,又包括能反映各省相对水平的相对指标;从可比性角度考虑,两类指标应当使用相同的计算方法使测度结果既能满足单个省的历史比较,又能满足不同省份的横向比较的分析需要。基尼系数和区位熵两种方法使用了相同的指标构建方法,能够满足全面性和可比性的分析要求,因此本文应用这两种方法分别构建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 二、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测度 本文设计思路是用逐步开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引起的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变化来设计指数以衡量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程度。 (一)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指标张金清提出从金融开放参与者的市场准入、金融服务开放、实现途径三方面构建指标来衡量金融开放[23]。本文借鉴这一思路将农村金融开放的指标确定为三个维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正规化程度。维度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获得准入的农村金融市场参与者,其覆盖面表示该地区内金融机构在多大程度得到覆盖。这是我国农村金融开放的重要目标。截至2012年末,县域物理网点数量达到11.3万个,年均增长超过1000个;乡镇新布设ATM机、POS机等电子机具231.7万台,较2007年增长29.5倍;在40万个行政村设置了助农取款服务点,小额取现转账电话覆盖30.4万个行政村。农村保险服务网点达到2.2万个。文中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数目表示。维度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能力体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中低收入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满足程度,只有提供满足市场需要的服务,才能逐步争夺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份额。衡量服务能力可以用投入和产出两类指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策略首先不是产出或盈利,而是开拓业务占领和巩固市场。投入类指标更好地反映出该机构的经营成本策略、服务意愿和服务能力,其中从业人员的数量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因此选用投入类指标,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数表示。维度3: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正规化程度。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作为一种底层改革,对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有重要意义[24]。但非正规的金融蕴含着金融系统性风险。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给了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市场机会,有利于化解金融风险、形成健康的农村金融市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吸引民间资本建立并扩大规模,资产规模反映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行为及其程度。文中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表示。 (二)维度权重的确定方法权重的确定方法有主观法和客观法两类,本文采用客观法中的变异系数法测算各个指标的权重。变异系数法是在用多个指标对一个问题进行综合评价时,如果一项指标的变异系数较大,则说明该指标在衡量该维度的差别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信号,那么这个指标就应该赋予较大的权重,反之,则赋予较小的权重。 (三)指数构建分别运用基尼系数和区位熵方法,构建了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绝对指数只反映本区域内的开放程度,无法进行横向比较。相对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与全国平均金融开放度的相对变化。其中,AFOJ、AFOX分别表示j省(市、自治区)的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度指数;i为指标编号(i=1,2,3),wi为指标i的权重;Aij和Rij为j地区新型农村金融开放各维度的值;Oij/Oj为j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指标i值占j地区全部农村金融机构指标值的比重;Gi/G表示全国范围新型农村金融业指标i值占全国范围农村金融机构i指标值的比重。AFOJ取值范围为0~1之间,为便于分析,借鉴美国司法部使用HHI指数时的做法,本文将其值乘上10000,这样AFOJ的取值范围为0~10000。由于新型农村金融市场份额较小,这种处理更加便于分析。AFOX是一个相对值,当AFOX 1时,表示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AFOX=1时,表示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当AFOX 1时,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两个指标结合使用,就能准确测度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 (四)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农村金融开放度的度量涉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市场总体两类。农村金融市场(银行业)由大型金融机构、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成。大型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信贷业务、国家开发银行涉农业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它们在进入市场的门槛条件上存在差异,中小、新型农村机构进入市场的壁垒较高,可能面临着较高的经营风险,而大型金融机构则没有进入壁垒,由于只是分支机构,所以经营风险不高。洪正认为以国有金融资本主导农村金融实际上不可靠[25]。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呈现出城市化倾向,设立的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设立的地区向大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区集中,而偏远落后地区则相对较少[25]。因此本文的衡量范围将不包括大型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各区域农村金融机构总体数据由该区域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之和得到,全国农村金融总体数据由汇总各省总体的数据得到。本文所用的各个指标的数据来源于2008-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区域金融运行报告》。鉴于数据的缺失,去掉了西藏、台湾、香港和澳门的数据。吉林省2013年数据缺失用2012年的数据进行了替换处理。样本描述如表1所示。 三、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演化 (一)中国农村金融开放度演化运用公式(6),计算出全国水平的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相对指数仅适合于各区域,不能计算全国水平)1.我国农村金融总体开放程度非常低,平均开放度2092013年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仅有366,如图1所示。这说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份额很小,我国农村金融开放处于初期阶段。2.农村金融开放速度加快2008年至2013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程度年均增长速度为62.4%,2010年出现了小幅调整,其原因是银监会的农村金融开放政策执行未达到预期目标。2011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以加大农村金融开放力度,例如2011年银监会放松了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加速了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态势逐步加强。3.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活力市场开放不仅发挥了“鲶鱼效应”,提高了市场效率,还共同做大了“蛋糕”,扩大了农村金融的总体规模。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了巩固市场份额,积极提高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率;另一方面,总体规模扩大,农村金融整体资产规模由2006年的4.18万亿增长到2013年末的20.67万亿。 (二)省际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演化表3显示了2008-2013年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通过分析各省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绝对指数发现:第一,各省份的农村金融开放程度普通较低,历史最高值仅976,2008年6个省(区)农村金融开放度低于10,几乎没有新的参与者进入农村金融市场,2013年仍有青海等4个省区的农村金融开放度低于200,陕西省、福建省、河北省农村金融开放度平均水平低于100。第二,开放程度增速快,省际差距增大。2013年天津、辽宁、浙江、内蒙古、宁夏、广西等6个省(市、自治区)的开放度指数超过500,新疆等7省(区)的开放度指数超过400。表4显示了30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相对指数。按照AFOX大于1.1、0.9~1.1之间、0.65~0.9之间、小于0.65分为四组,代表开放程度高、中高、中低、低。分析发现存在着开放程度省际不平衡的现象。一方面开放程度上不平衡,2013年开放程度“高”省平均相对开放度1.55,而开放度“低”省平均相对开放度仅0.43。另一方面,开放分布不平衡,两极分化严重。中高、中低两组的省份数少于高和低两组的省份数。 (三)三大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演化表5显示了三大区域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首先,三大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总体水平逐年提高,2013年三大区域之间开放度已经非常接近。其次,呈现出东部、西部高,中部低的U型特征。西部地区增长最快。由于西部地区受到农村金融政策的倾斜和扶持力度最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参与积极,2013年除陕西、四川、贵州、甘肃、广西等5省区略低于全国水平,其他均高于全国水平。中部地区仅山西和河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余4省的农村金融开放度均低于全国水平。如图3a和图3b所示。 (四)八大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演化表6显示八大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进一步对八大经济区域进行分析:第一,八大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差异非常大。黄河中游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平均开放度最高,南部沿海地区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最低,黄河中游地区的开放度比南部沿海地区高出一倍。第二,八大区域农村金融开放度提升速度非常快。2008年北部沿海、东北地区、长江中游、西南地区开放度指数分别为14、22、25、26,2013年分别达到339、433、357、399,增长了15~24倍。第三,2012年长江中游和西北地区出现了回落但随后继续增长,反映出这两个区域内农村金融市场可能存在激烈的博弈。如图4a和图4b所示。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结论本文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起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变化的视角,运用基尼系数和区位熵构建指标,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服务能力和非正规金融机构正规化程度等三个维度衡量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构建了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分别衡量区域内开放度水平及与上一级区域的相对水平。基于2008-2013年的省际数据,分别测度了全国及30个省、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和八大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程度。分析发现:第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总体程度水平非常低,农村金融开放处于初期阶段。第二,各省农村金融开放程度普遍较低,省际差距在拉大。2013年天津、辽宁、浙江、内蒙古、宁夏、广西等6个省(市、自治区)开放度指数均超过了500,新疆等7省(区)开放度指数超过400,但陕西省、福建省、河北省三省农村金融开放度平均水平低于100。第三,从东、中、西三大区域看,西部农村金融开放度最高、东部次之、中部最低,呈U字开型特征,但开放程度差异并不显著。第四,八大经济区域开放度差异大,提升速度快。 (二)政策启示1.加快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缩小农村金融开放的区域差异第一,扩大村镇银行的准入,对于设立村镇银行超过一定数量的发起行或投资人,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或奖励。鼓励在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农业主产区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设立村镇银行,扩大村镇银行的覆盖面。第二,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鼓励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当地专业合作社或龙头公司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与农村资金互助社合作发展。第三,推动农村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等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汽车金融公司、农村消费金融公司等,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合的消费金融服务,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第四,构建动态的农村金融区域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将发展重心向经济落后区域转移,从动态上给予各地区平等的农村金融开放条件。加强区域政策协调,建立开放度高的区域向开放度低的区域的反哺机制。实施有区域针对性的金融政策和金融调控机制。2.农村金融开放的同时,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第一,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改革,实施市场化、企业化改革,提高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第二,推动大型涉农金融机构的改革。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尽快实现营业网点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优化。邮政储蓄银行提升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促进农村资金回流。完善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科学定位、强化职能,创新服务,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3.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良性运转的制度基础第一,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系。针对农业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以及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特点,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技术和制度。第二,完善金融机构评级体系、审计监督机制、支付体系、流动性保障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创造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外货币和资本市场的机制,如创造投资基金发行、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等。第三,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本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增强存款人信心,减少因金融机构倒闭引发的存款挤兑风险。第四,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孵化条件。借鉴对高新企业孵化的经验,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孵化机构,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提供资金和条件,承担其部分或全部组建成本和开办费用。培育农村或涉农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涉农融资担保业务,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提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微型金融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向小微企业和农民发放贷款的技术,提高市场适应力和竞争力。4.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第一,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建立农产品订单—保单—信贷的联动机制,大力推广农村微贷技术,普及应用现代金融工具,增强金融产品契合度。第二,加快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推广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农房、农机具、渔业、设施农业保险,巩固种养殖业保险,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覆盖面,创新发展价格指数、天气指数、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第三,开展抵质押担保创新。增加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有效的模式,开展以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收益权、农产品订单、知识产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第四,利用互联网金融普惠性和跨地域性的优势,推动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融合。加大农村地区ATM、自动存取款机、POS机、多媒体自助查询机等金融自助服务机具的覆盖,方便村民利用电脑、电话、手机等网络通信终端在线自助办理金融服务,逐步推广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支付转账、小额信贷、消费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 作者:武晓明罗剑朝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村金融研究所西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法律制度金融市场论文 一、民间金融市场行为法律制度的探讨 民间金融市场行为,如站在融资方角度,其实质就是吸收资金的行为。我国民间金融市场以民间借贷为优秀,还包括以股、合伙、信托等方式吸收资金的融资行为。限于法律约束,民间金融法律治理应坚持民间金融行为在非公开范畴内运行的底线,给予民间金融生存的合法空间,避免民间融资权利与自由的滥用。在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探讨中,豆星星教授等认为当前我国民间借贷法治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亟需完善:一是民间借贷的利率规范不科学、不完善。应在立法上明确区分经营性借贷和生活性借贷,做出合理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标准,并对超过一定利率限额的高利贷行为设定处罚措施。二是民间借贷行为金融监管严重不足。可建立阳光化机制,借助民间借贷备案制等制度设计将民间借贷行为公开化、合法化、有序化。 陈正江教授指出,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交织,形成刑民交叉案件现象增多,应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和当事人三个层面对其进行妥善处理:(一)在司法机关层面。严格审查借贷关系合法性,建立金融案件联动处置机制,统一金融借贷刑民交叉案件的裁判尺度;准确把握刑法介入民间借贷的空间,尽可能帮助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二)在政府部门层面。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的协同应对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三)在当事人层面。增强投资者金融交易风险意识,建立健全被害人法律救济机制,应赋予被害人选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程序选择权。陈飞博士认为,与正规金融不同,民间金融通过构建“类信托机制”来实现和满足其对信托功能之需求,以《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中创设的新型民间融资工具“定向集合资金”为例,其运行机理与信托原理基本契合,但其对于合格投资者与投资方式等要求都更为宽松,应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以发挥其积极作用。一是要明确募集资金的投向,限定其直接投资于单一法人自身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二是要完善财产独立的制度保障,借鉴证券投资基金的做法,由地方出台规范定向集合资金会计处理的相关文件,确立定向集合资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彻底落实其财产独立原则。 二、民间金融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探讨 浙江省银监局傅平江副局长认为:民间金融市场监管应注重市场化导向,尊重私权交易自由和民间金融习惯。一是要通过地方政府、社会中介的充分服务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制定合理规则指导民间金融趋利避害。二是要加强教育,增强民间金融参与主体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丁平练指出,在民间金融市场监管中应明确地方政府主管民间金融的职能和能力,优化地方金融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一是要强化民间融资市场的行业监管体系和各监管主体间的协调监管机制。通过建立政府部门间民间金融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做到及时监测、统计和分析民间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加强对存在风险的民间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二是要加强民间金融市场的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的建设,发挥其自律监管功能。在民间金融市场具体监管制度构建的探讨中,吕贞笑等根据《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构建的三类民间融资服务主体和民间借贷备案制度,结合浙江省民间金融市场监管的实践,提出“服务加轻触式监管”的理念。并认为:民间借贷备案登记制度作为轻触式监管方式的创新,充分尊重了民间借贷的习俗性与私权性,但目前其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需在与实践的磨合中完善。其一,备案制度本身不足,如强制备案的标准过高、备案制度的审查方式不清晰、跨地区民间借贷备案制度不明确。其二,备案制度外部吸引力不够,备案材料的证据效力有待商榷,无法通过备案排除非法集资嫌疑,导致借贷双方备案积极性不高。针对制度本身问题,建议设置可调节、市场化的备案金额标准,确定形式审查为备案审查方式,细化跨地区借贷行为的备案制度;对于外部性问题,建议增强备案制度的积极意义,进一步夯实正向鼓励措施。 三、民间金融市场信用体系法律制度的探讨 现代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高度依赖于信用的网络化的动态系统。随着金融创新的深化,频繁出现的“跑路”事件充分显示了重塑社会信用体系的现实紧迫性。王琳认为,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个人破产制度,缺乏民间信用征信体系、信用数据资源分割、信用信息应用领域狭窄、信用服务行业不规范等。应尽快完善信用体系,形成比较便利、可查询、可应用的信用信息系统。可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民间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并与目前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相对接,为放贷人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李海龙博士指出,应以民间借贷信用体系的建立作为民间金融市场信用制度建设的切入点,具体应从如下方面进行制度构建:(一)完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民间借贷信用数据库,收集自然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家庭状况、收入和财产、借贷记录等关系到个人信用的项目,并实现借贷双方信息的电子化管理。(二)通过民间担保机构建立企业信用制度。民间担保机构应当审核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自律控制风险。(三)发挥第三方机构信用评级在民间借贷领域的积极作用。帮助民间借贷关系人通过独立的评价机构正确了解到当事人的信用情况。另一方面,信用评级机构需受到国家法律规范的制约,承担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对信用机构的失信应有相应的惩戒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估标准是发挥信用评级在民间金融市场积极作用的基石,朱明等认为,考虑到目前银行融资任占主流格局的实际情况,可由银行制定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的标准,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与信用评估结果联系起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信用评级机制,培育与扶持具有良好信用的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 四、民间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探讨 叶良芳教授以互联网金融为例,指出民间金融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一)市场风险。因基础资产价格、利率、汇率等变动而导致互联网金融产品预期价值未能实现而造成损失。(二)信用风险。因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三)流动性风险。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沉淀资金如缺乏有效监管和担保,极易被挪用于投资高风险、高收益项目,从而使资金链断裂、支付危机等风险增高。(四)政策风险。互联网金融往往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因某一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调整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同一方向的操作选择,引起共振效应,从而对行业造成系统性冲击。同时,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更加突出的技术安全与数据安全风险。 在对民间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与处置中,应当尊重刑法的谦抑性,合理发挥金融刑法的规制作用:一是要注意穷尽行政监管原则,对于民间金融产品的创新,如果未触犯现行有效的行政管理法规,则可以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必要风险提示;游离在违法与犯罪模糊边界的民间金融行为,具有“二次违法性”,但本质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应当慎用刑罚处罚。二是要坚持底线原则,在民间金融的创新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严重的道德风险,触犯刑事法律法规,则应予以刑罚规制。浙江省高院章恒筑庭长提出发挥司法能动性,防范、化解民间金融市场风险的观点。一是在企业破产审判方面。通过破产法律制度适用过程中破产制度文化和观念的推进,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金融环境的改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以及法院对破产审判工作的部署、破产管理人职能的发挥可以有效化解民间金融市场内中小企业担保链、资金链危机。例如在破产预重整程序中,采取政府主导的预登记和风险处置制度对接,改善在破产程序中的融资和税收环境,对重整企业信用记录进行修复等措施,均可进一步遏制民间金融风险的发生。二是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方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只是民间金融市场风险化解的环节之一,仅靠法院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无法妥善处理民间金融风险。应继续推进银企合作以及直接融资中的金融创新,使民间金融走向市场化。 李杭敏认为,民间金融市场中企业直接融资行为因立法缺失、政策边界模糊,导致实践中大量企业在直接融资过程中参与非法集资。应借助《证券法》修改之际,通过小额豁免、私募豁免等直接融资制度的创新,适当扩大企业直接融资的合法空间。通过完善基础性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为民间金融市场提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选择。通过企业直接融资的市场化,合理疏导民间资金,防范风险发生。研究民间金融市场法治治理的逻辑,构建和完善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是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命题,也是一个集法律性、经济性、社会性于一体的制度创新问题,年会虽然落幕,但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将围绕该命题继续深入研究,以期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该领域的相关理论成果。 作者:李有星李杭敏王琳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经济结构金融市场论文 一、不完善的证券市场制度 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缺少相应的制度约束,存在较多市场欺诈和内部交易等不法行为,在市场操控、利益保障和信息纰漏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完善证券市场制度。我国的证券市场指数受到较大的政策影响,长期在低位徘徊,行情的涨跌并不能充分反映出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许多的投资者并没有获得合理收益,企业债市场的滞后发展,造成证券市场缓慢的发展速度。许多民营企业并不能满足上市条件,又无法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只能依靠长期的企业资金积累和民间融资,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战略制定和证据市场的发展。 二、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始终保持着高速的增长速度,但经济总量在快速增长的过程,也出现许多严重问题。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宏观经济内外失衡现象,储蓄和投资出现失衡,不协调的投资和消费环节,造成了高储蓄、高投资和低消费的内部失衡。而国际收支的增强,提高了国民储蓄率和投资率,而消费水平却始终较低。我国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扩大内需,让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加强居民的消费水平,但并没有取得相应成效,严重失衡的经济结构,使得我国经济无法保持稳定发展。而我国经济结构失衡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完善,政府对经济发展过度干预,没有完全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优秀,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受到金融市场的重要影响,金融市场的完善关系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进程。通过完善金融市场能够加强金融发展水平,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分散控制风险,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资本的使用效率,完善储蓄与投资的转换机制,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 (一)高储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也得到相应提高,人们加强了资金的保值增值意识,更愿将资金投入到金融市场中,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分析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不完善的金融制度导致金融市场高风险、低收入的特点,大量的内部交易和市场欺诈现象,使得居民更倾向于将资金存入银行,推高了我国的储蓄总量。 (二)高投资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作为各地的发展中心,强烈的经济发展愿望与低成本生产资料相结合,提供了投资所需条件,而我国利率并没有完全市场化,资金定价没有反映资金供求的实际情况。并且受到资本市场功能定位偏失的影响,许多行业出现投资严重过剩现象,国有企业的投资扩张速度极快,造成了我国投资结构失衡。 (三)低消费收入水平是消费的决定因素,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使得居民工资收入无法增加,中小企业往往通过高留存、低工资的手段进行资金积累,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导致我国居民收入增长缓慢。而不发达的今日融市场,也使得居民很难获取财产性收入,我国个人贷款和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并不能满足居民的消费需求。而金融市场不均衡的分布现象,也使得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相同金融支持。 三、结语 我国经济结构失衡原因较为复杂,完善金融市场是解决我国境界结构失衡的重要手段,并不能高估金融市场的影响作用,只有营造相应的政策环境,才能改善高投资、高储蓄、低消费的制度环境,通过金融市场改革,改善经济结构失衡现象。 作者:韩延萌徐凯单位: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电力金融市场论文 一、电力金融市场 现货市场中的投资者也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参与进行投资,所以在现货市场上资源的配置是无效率的。通过金融市场的改革后,投资者和公司内部的零散资金可以进行投资,而中小供电公司也可以进行融资,进而使市场资金趋向于高效配置,也扩大了投资者的投资种类和范围。同时衍生物合约又可以使投资者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3)扩大交易主体。传统的现货市场只有国家电网公司可以进入,而金融市场化后,丰富了交易主体,有利于电力市场从垄断到竞争。2009年改革后,我国目前形成东北,华北,华中,华东,西北和南方6大供电区域,形成从原来的小范围的省内供电到跨省,跨区域供电。这种跨区域供电模式依赖于各种衍生物的金融合约,其中包括用以长期对资源稀缺区域提供支持和补充的长期期权期货合约,用以短期补充资源需求的日前期权期货合约,通过这种合约的模式使资源达到合理配置。 二、对我国电力金融市场实现路径的分析 (一)交易主体传统电力现货交易的参与者只有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普通的供电公司或者普通投资者根本无法进入市场交易。而传统模式下造成的垄断价格并不是基于众多的有效信息形成,而是由政府或者部分议价形成,这种模式造成的不完善的机制随着我国电力改革而有所改进。新型的电力金融市场交易主体种类丰富,既包括传统模式下的国家电网等部门,又包括小型供电公司,投资者,做市商,电力经纪人,电力兼营机构。这种金融市场模式打破了传统电力工业一体化模式,使电力市场开始从垄断市场走向竞争市场。严格管制、高度垄断、垂直管理等电力工业所具有的传统属性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而逐步减弱。 (二)交易对象从传统实物交割到金融合约交割是一个飞跃的过程。金融市场下交易的对象是电力衍生物合约,该合约分为三种类型,即电力期货合约,电力期权合约和电力远期合约。正如期货本身的特点一样,交易双方基于最有价值,最全面的信息分析得到的结果可以很好的预测未来的合约价格和趋势,所以,电力期货合约有现货市场不具有的发现价格的功能。并且这种期货合约中,并不要求实物交割,而是在到期日之前平仓,这种交割手段大大减少了交易的风险,在锁定了风险范围的同时,可以经过套期保值使电力期货的风险价格在短时间内保持在同一水平。作为标准化的合约,交易所交易的特点使交易更加变得安全可靠,从而在此之上再次降低交易风险,这种内在的特点可以吸引广大投资者进行投资,丰富金融产品,稳定物价。由电力特殊的内在特点决定的其不适宜储存,所以电力不同于普通商品,这也就要求了电力销售的高度流动性。而金融市场吸收了众多参与者后,提高了产品的流动性,有利于电力市场高效公平的竞争。而电力期权合约则是在期货合约的基础上免除投资者的义务,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的价格和信息决定是否行使权力,通过期权费来相对减少风险。在电力这样一个价格不稳定且高度垄断的行业,这一创新无疑削弱了价格的波动,减轻了来自市场的各个方面的风险。结合电力金融合约北欧和美国等公司成功的案例,这种发展趋势推进中国电力市场改革的进程。 (三)交易机制电力金融市场交易机制主要包括了电力衍生品交易的结算机制、信息披露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稳定机制。衍生品交易结算诸如期货合约到期前平仓,而不是实物交割。这种结算方式方便了投资者,投资者不必实物持有不易储存的电力。而期权合约可以根据电力的市场价格决定是否执行期权。正是基于各种衍生品的特性,全面的信息,风险的控制,从而发现电力的真正价格,利用有效的价格预测未来的价格信息。一系列的新型交易机制使电力市场在原有的现货交易不稳定的状态下转为稳定,公平的竞争。 三、结束语 中国市场现在正处于电力改革的阶段,北欧电力成功的改革确实给中国指明了未来的道路。面对浩大的国土和中国目前的现状,要想彻底实现以电力金融市场为主,以电力现货市场为辅的这种局面,首要的是要以跨区跨省远期交易为切入点,先省内解决电力不足的问题,再通过跨区域合约购买实现有效资源配置。目前我国电力市场正处于供过于求的现状,面对大量的电力供给和部分地区的资源匮乏,我们更需要以这种创新,实现改革的终极目标。 作者:杨雨凝单位: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论文 一、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避免国际金融风险向内地传播的防火墙目前我国内地金融体系有待健全,金融体系实力还不足以与国际投机资金进行抗衡。在此条件下,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可能遭受到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在香港建设离岸人民币市场,可以作为内地规避国际金融风险的防火墙,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中国内地制定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战略及判断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提供实战依据。 (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试验场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内地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提升金融体系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面临各种困难和风险。在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市场,可以利用其与在岸市场的中介和过渡性角色,充当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试验场。此外,由于受内地现行转轨型经济体制、不完全可兑换货币以及现行汇率、利率形成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内地短期内难于实现全面的金融市场自由化。在香港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可以加快人民币利率、汇率的市场化水平,增强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计价、交易以及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功能。 二、香港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香港在建立和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方面已取得积极的阶段性成效。 (一)香港与内地经贸往来密切随着内地与香港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内地和香港的企业会使用人民币作为贸易计价和结算货币。内地企业使用人民币对香港进口支付,必将使得人民币源源不断的流入香港。2013年我国内地与香港的进出口总额为4010亿美元,同比上升了17.5%。随着我国内地与香港的进出口贸易额的增加,跨境贸易结算量也不断增加,离岸人民币数量会渐渐增加,因此在我国境外的离岸市场的人民币资金会将会形成一定的规模,如何更好的引导和利用这笔资金,是我国经济学家关注的热点话题。 (二)香港个人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2004年以来,中国人民币银行逐步开放香港银行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范围,包括存款、汇款、小额兑换、信用卡和支票等,使香港个人人民币快速发展。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统计,截至2013年末,经营人民币银行业务的认可机构数目达到146家;香港吸收人民币存款共8604.7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提高了42.69%,占当地外币存款的比重达到22.86%(汇率按1港元对人民币0.78623元),成为当地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外币存款。 (三)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日趋成熟2007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香港发行了第一笔人民币债券,拉开了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的序幕。截至2013年末,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共计约4000亿元,其中境内机构和财政部累计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1745亿元,境外机构在港累计发债2255亿元。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有利于增强香港债券市场相较于银行、股票市场的弱势地位,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四)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6月,中央政府允许广东的深圳、广州、珠海、东莞四市和上海与港澳地区之间的跨境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自此,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不断增加。截至2013年末,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累计35062.74亿元,同比增长33.19%,相当于香港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9.67%(汇率按1美元对人民币6.0969元)。 三、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政策建议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并支持香港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局面已基本形成,但总体规模还太小,为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需要大陆与香港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其快速发展,即在“循序渐进,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及投资。 (一)大陆要为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虽然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迅速,但香港不是纯粹意义的离岸金融市场,这主要体现在,香港人民币业务并非完全在人民银行的监管范畴之外,而是有中央政府的授意及配合。因此要推进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除了其自身努力外,更大程度上是中央政策的结果。目前最为迫切的一项工作就是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推进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除了其自身努力外,更大程度上是中央政策的结果。下一步应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高对中银香港的清算额度设定,在充分满足香港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基础上进一步为香港注入人民币流动性。人民银行应会同其他部门,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增加试点企业数量,提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规模,逐步提高境内行对境外结算参加行的人民币购售限额、融资限额、境外参加行在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人民币的限额。 (二)香港离岸市场上的人民币既要有回流机制,也要有“体外循环”机制人民币要成为国际货币,必须建立境内货币流出和境外货币回流的双向机制。首先要继续加强对回流渠道的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相关回流操作的流程,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理,确保回流资金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减少回流资金对在岸人民币市场的干扰和冲击。其次,进一步加强人民币的“体外循环”。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人民币必须真正实现在国际上的流通和使用,而不仅仅限于在香港与内地之间的流动以及人民币的大量回流使用。特区政府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要加大推进人民币“体外循环”的努力,只有这样才可能保持中央对香港市场的兴趣,才可能保证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人民币交易、清算和定价中心的地位不被其他市场所取代。今后要大力推动境外企业对人民币的需求,通过除香港和内地以外的第三方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和投资活动来实现离岸市场上人民币的“体外循环”,减少因人民币的大量回流而对境内汇率和资本市场的负面影响。从监管层面讲,可以通过组织和参加全球性的路演来推进香港离岸市场可以提供的贸易结算、融资、投资的功能,签署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用本币结算、定价、投资的协议。 (三)继续拓展香港人民币业务广度和深度,支持人民币业务品种的创新货币国际化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该国必须拥有具备相当广度和深度的金融市场。其原因在于这样的市场能够向国内居民提供具有高度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金融工具,能让他们自由迅速的进出该市场而无需花费太多的成本。首先要逐步放宽人民币业务的相关限制,如个人客户兑换限制和贷款限制、香港人民币业务参与境外外汇头寸额度限制等;其次要继续丰富人民币业务品种,研究开发基于香港本地市场的人民币期权、货币期货等产品,继续鼓励黄金市场推出以人民币计价交易的黄金投资产品,为人民币持有者提供更多的保值避险渠道;第三要继续开发人民币直接融资产品,做好相关配套服务,稳步发展离岸人民币保险、理财产品等。总之,香港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应集中力量把有关人民币业务的金融产品做精、做细、做好、做大。 (四)加强两地反洗钱合作第一,加强高层接触和政策协调,确立解决洗钱合作方面的原则问题,并且向全社会传达两地合力打击跨境洗钱活动的信息,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第二,建立两地协调打击跨境洗钱活动的专门机构和工作机制,监测和协调两地有关部门联合打击跨境洗钱活动。第三,今后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督促金融机构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水平?最后,加强两地银行同业反洗钱经验交流,提高金融从业人员识别洗钱信息,追踪洗钱活动线索的能力。 作者:马蓉睿单位: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金融市场论文:文化产业的金融市场论文 一、理论预期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的作用机制可以这样描述:一方面,金融发展通过为文化产业提供更充足的资金和更便利的投融资渠道,而直接对文化产业产生作用;另一方面,金融发展通过对人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以及整个国家的经济环境产生影响来影响文化产品的供求状况,从而对文化产业产生间接影响。在作用机制的第一方面,随着金融的发展,资金的供给更加充分,资金的投融资渠道更加便利,从而使文化产业的生产者更容易获得资金,从而使市场上文化产品的供应较少受到资金的约束。在作用机制的第二方面,一般来说,金融发展对一国整体经济会产生正向影响,从而对一国居民收入也会产生有利影响,当一国居民的收入提高时,居民的消费需求增加,从而对文化产品的需求增加。这样,金融发展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对文化产业产生了有利的影响。 二、模型设定与指标选取 (一)模型设定与样本选择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检验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影响。模型的表达式如下。其中,yt表示文化产业的规模,x1t表示城镇居民收入,x2t表示农村居民收入,x3t表示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x4t表示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x5t表示金融发展。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整理难度,本文选取中国1995—2012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作为样本数据。 (二)指标选择与数据说明1.文化产业的规模。衡量文化产业的规模的指标一般是文化产业的产值。但是对文化产业的产值一直没有精确的统计,李昭赢(2006)、陆彪和徐维(2007)用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的统计值作为文化产业的粗略估计值。但是在教育业的产值在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的统计值中占很大比重的情况下,这样的估计值很不可靠。因此本文没有采用文化产业的产值来衡量文化产业的规模,而是采用文化产业的从业人数来衡量文化产业的规模。文化产业的从业人数来自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中文化艺术和文物事业机构、人员情况这一统计项目。2.金融发展。本文借鉴周立、王子明(2002)的做法,将某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定义为“该地区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该地区GDP”,这一指标又可以称为金融相关率(FIR)。本文的中国金融发展水平就等于中国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中国GDP,而中国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和中国GDP的数据来自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3.城镇居民收入。居民收入决定着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所以居民收入对文化产业的规模有着重要影响。本文选择以1990年为基期的、以不变价来衡量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4.农村居民收入。本文选择以1990年为基期的、以不变价衡量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来衡量农村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5.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衡量的是居民的消费结构,而消费结构对居民消费文化产品的数量产生重要影响。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直接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6.农村家庭恩格尔系数。数据直接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各项指标在样本区间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三、实证检验 (一)用OLS法估计模型用最小二乘法(OLS)得出的回归方程如下:由于R2较大,而且F=6.776268>F0.05(5,7)=3.97,故认为文化产业规模与上述解释变量间总体线性关系显著。但是由于其中x3、x4的系数估计值未能通过t检验,故认为解释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 (二)检验简单相关系数由表中数据可以发现x1、x2、x3、x4、x5之间都存在高度相关性,而且它们的相关系数超过了样本可决系数,这表明模型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三)找出最简单的回归形式可见,文化产业规模受金融发展的影响最大,因此以x5为自变量的模型作为初始的回归模型。 (四)逐步回归将变量x1、x2、x3、x4逐步添加到回归模型中,得到的参数估计结果如下表所示。 (五)最优模型的确定从第(四)部分知道,在引入x2、x3、x4后,回归方程R軍2的都有提高,但是引入x3比引入x4对R軍2和变量的t值有更明显的提高,考虑到在式(2)中,x3、x4的t值都不显著,因此去掉x4保留x3。虽然在引入x1后,回归方程R軍2的下降了,同时t值也不显著,但是去掉x1后的y=f(x5,x2,x3)与y=f(x5,x1,x2,x3)比较,不仅R軍2有明显的下降,而且变量的t值也明显下降,所以考虑到方程总体的拟合优度,保留x1,因此,在前面一系列步骤的基础上,确定最优模型为y=f(x5,x1,x2,x3),得出的回归方程如下。 (六)对检验结果的解释从最优的模型可以看出,各个变量的t值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是显著的,方程的F值通过了检验,可决系数也较高,这表明方程总体性显著。此外,通过怀特检验和LM检验,验证模型不存在异方差和序列相关性,所以方程的拟合效果较好。从模型中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正向影响,而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正向的影响,这与预期的结果一致,金融越发展,文化产业越能有效地得到资金的支持,于是文化产业的规模越大。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与文化产业规模正相关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收入越高,居民对文化产业的消费能力越强,从而对文化产业的需求越高,进而拉动文化产业的发展。然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对文化产业存在负向影响以及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正向影响,却有一点难以理解。有两个原因可以用来解释这两个现象。一是城镇居民对文化产业的消费观念发生了变化。例如,以前人们喜欢看艺术团体的表演,而现在却喜欢到电影院看电影,而一个艺术团体的从业人数显然要比电影放映的从业人数要多,由此导致文化产业的从业人数的下降。另一个原因是科技的发展,使得原来需要十个人做的工作现在可能只需要一个人来做,而科技在城镇进步最快,所以导致城镇居民的收入对文化产业的从业人数产生负向影响,以及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对文化产业的规模产生正向影响。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中国1995—2012年的数据,以文化产业从业人数为被解释变量,以金融发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解释变量,建立了一个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检验了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影响。结果显示,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规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对文化产业规模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对文化产业规模有显著的正向的影响,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对文化产业规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一些政策建议。 (一)加大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将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既然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那么金融对文化产业的倾斜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我国文化产业正处在一个增长阶段,而这一阶段对资金的需求是很旺盛的。可以预期,如果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能够获得充裕的资金支持,那么我国的文化产业将迎来一个持续的增长期。 (二)探索适合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机制对促进金融发展与文化产业的互动十分重要。在金融发展和文化产业之间还有一个中间环节,那就是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机制。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有着自身的特点,这也就导致了文化产业需要有一个适合自己的投融资机制。只有建立这样一个适合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机制,资金才能顺利地从金融市场流向文化产业。 作者:刘孝斌单位: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金融市场论文:农村经济金融市场论文 交易费用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优秀范畴。罗纳德.科斯(R.H.Coase)作为提出“交易费用”的第一人,他认为,为了进行交易,有必要发现谁期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执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花费成本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后来,科斯进一步补充说,谈判要进行,契约要签订,监督要执行,解决纠纷的安排要设立,等等。这些费用后来被称为交易费用。简单来讲,交易费用就是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新制度经济学家达尔曼(Dahlman.C.J)从契约过程解释了交易费用。他认为,从契约过程来看,交易费用包括了解信息成本、讨价还价成本、决策成本、执行和控制的成本。阿罗在更为一般的意义上明确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他认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 1、交易费用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家将交易费用理论应用于广泛的领域,如关系、寻租活动、企业内部考核等等。农户的借贷行为,是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一种以资金为对象的交易活动,同样要面对为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谈判、签订契约、监督执行而付出费用的问题。出于降低交易费用和节约成本的考虑,可以很好地解释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合理性问题。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要为与农户的贷款交易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宁夏农村自身具有的很多特点,如地广人稀、基础设施不发达、较大程度上依赖社会关系等,这些特点构成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的较高交易费用。根据达尔曼和阿罗的交易费用理论,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的贷款交易具体要支付下列费用:①、客户信息搜集费用。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只有将贷款成功发放、按期收回才能盈利,获得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为了避免贷款不还的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必须花费一定的费用用于搜集优质客户信息费用。②、贷前调查费用。由于农村社会缺乏象城市信贷记录这样的信息网络,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会在贷前对贷款农户的财产、资信等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地广人稀的农村,尤其是在宁夏南部山区,这种调查费用是非常高昂的。③、签订贷款合同的费用。对于每一位贷款农户,无论其贷款数额大小,农村信用社都要在层层审核之后与之签订贷款合同。由于农户贷款具有数额较小、分散等“规模不经济”的特点,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就要为单位金额的农户贷款负担较高的交易费用。④、贷后检查、监督费用。农村信用社为了保证发放的农户贷款按时、足额收回,就需要对农户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在居住地非常分散的宁夏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要为此付出高额的费用。笔者认为,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信用社在与农户发生贷款交易时要支付高额的交易费用,而在国家对贷款利率实行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较低的贷款利息与高额的交易费用相比,农村信用社出于经营效益的考虑,就会理性地选择对农户“慎贷”、“惜贷”或“不贷”,必然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短缺。 2、交易费用对农户借贷的影响 如前所述,现阶段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状况,是一种“卖方垄断”市场,农户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主体,为了获得贷款,也要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农户在与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交易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①、贷前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的费用。由于宁夏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短缺和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户必须主动去搜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受自身文化水平的影响,加上宁夏农村闭塞的通讯和交通的不便导致的信息不畅通,农户为了获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要支付较高的交易费用。②、获得贷款的费用。农户在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后为了获得贷款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由于在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申请、合同谈判时处于不平等地位,农户必须按照农村信用社的要求,提供各种繁琐的信用、担保或抵押证明,这些无形中增加了农户的交易费用。③、其他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可能会存在“寻租倾向”。目前,在宁夏一些比较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贷款发放的不规范操作,部分农村信用社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腐败现象,农户为了获得贷款,还要额外支付一定的“寻租费用”,加重了农户的负担。 笔者认为,基于以上分析,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农户贷款的低利率已经被其高额的交易费用所造成的“高门槛”取代,当农户感到与农村信用社的交易费用超过预期的成本与经营收益时,农户很可能就会自动放弃或减弱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需求,而转向手续简便、投向自由、交易方式灵活的民间借贷。此外,如笔者在前文中论述的那样,急需资金的广大农户在发生借贷行为时,更多考虑的是资金的可获得性,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繁琐的手续、严格的抵押担保规定、层层审核的机制约束普遍使农户感到贷款难,出于这种原因,农户也可能转向农村民间借贷市场。 作者:吕桂玲单位: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互联网金融市场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就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互联网金融所改变的是传统金融的方式而不是金融本身,无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如何虚拟化和技术化,优秀是金融而不是互联网技术,因此互联网金融产品同样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也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金融”的双重特性,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较传统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防范。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主要来自制度设计缺失、交易过程失控、风控手段缺乏和互联网应对方案缺位四个方面。 (一)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制度设计缺失1、未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特点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的《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都是基于传统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要求,如为控制传统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而设定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规定,对互联网金融的适用性较弱;对于P2P贷款、众筹融资等新的融资类业务无相关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领域,虽然我国已经初步构建起网上支付业务的管理体系,但在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支付等新兴领域,很多政策仍处于空白阶段。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旦发生经济案件,投资者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维护自身权益。2、监管主体处于多头和部分监管真空状态。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监管,互联网基金理财由证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监管,市场处于分业监管状态,并且没有形成互动协调机制;现在互联网企业多为跨界经营,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基金理财等多个领域,各业务之间存在着大量关联和交易,由于各监管部门只负责相应职责,因此对于业务之间的关联和交易存在监管真空;同时P2P借贷、众筹融资、网络货币等新业态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信用风险更无从谈起。 (二)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监控手段薄弱1、对参与主体的合规性没有设定有效验证,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对称风险。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都在虚拟的电子世界中进行,使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很大。加之对于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违约记录、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风险评价要素并未设立系统的验证方案,更加大了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用风险。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办理大额资金汇划时无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验工具;P2P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不足的违规性问题无系统核查、也没有资本约束设置,目前已发生过多起卷款潜逃事件。2、对互联网滞留资金没有实现有效跟踪,导致信用风险积聚。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首先必须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账户,之后资金才能在互联网上流转。虽然在资金的调拨过程中,依旧离不开银行的底层服务,但从业务性质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事实上从事了与银行结算类似的业务。沉淀资金往往会在第三方处滞留一两天甚至一两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大量的资金沉淀会导致其信用风险积聚;当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各银行系统账户轧差结算时,每笔客户资金的来龙去脉变得更为复杂,又相当于屏蔽了外部对资金流向的识别,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虚拟账户的任意主体,都可以轻松实现不同账户间的资金转移(如网络洗钱)。 (三)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联网金融市场由多边信用共同建立,网络节点交互联动,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波及整个网络。由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隐蔽性强,关联度高,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分析手段。1、未与央行征信系统关联,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互联网公司尚无法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互之间也没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互联网公司信用风险审核主要依托其网络平台,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完全凭借各自的审核技术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联网公司作为互联网金融市场多边信用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技术风险以及平台的脆弱性对整个金融网络的影响不容忽视。2、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传统信用风险分析方法难以运用。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具有无限性、广泛性、无序性等特点,海量的信用交易数据储存在网络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数据库中,在提取数据进行信用风险分析时,不可避免地被大量无用信息所困扰,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难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断。 (四)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各种非预期事件没有系统化应对方案一方面,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市场面对的是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各种非预期的电脑黑客以及不成熟的电子身份识别技术和机密技术,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若爆发系统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围攻击,将可能导致各类金融资料泄露和交易记录损失。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基础架构所使用的大部分软硬件系统均是国外研发,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互联网金融设备较为匮乏,使得我国整体互联网金融安全面临一定威胁。而对于上述因素对金融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系统化应对方案。 二、国际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在全世界都面临挑战。因为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的本质,而美国、英国等成熟市场对各类金融业务的监管体制相对健全,体系内各类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机制较为完善,能大体涵盖接纳互联网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显的监管空白,通过分析总结他们的管理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参考借鉴。 (一)美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美国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的发源国,一直致力于改造和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更加重视对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这一新渠道业务,美国政府从宏观到微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1、根据互联网金融特点迅速补充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风险控制方面,从网络信息安全、电子签名、电子交易等方面补充出台了《网络信息安全稳健操作指南》、《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安全与稳健程序》等系列规则。如《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中规定,必须事前向消费者充分说明其享有的权利及撤销同意的权利、条件及后果等;消费者有调取和保存电子记录的权利,消费者享有无条件撤销同意的权利。2、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并建立互相协作机制。以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为例,出台了《爱国者法》、《电子资金转移法》、《诚实借贷法》等法案,并要求联邦和州两个层面,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手段重点对交易过程进行严密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爱国者法》中规定,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定位为货币服务企业,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注册,并及时汇报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记录。3、设立专门信息平台,对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各类需求。随着大量金融业务迁至互联网上交易,各类高科技网络诈骗花样百出,对此,美国政府设立专栏网站,实时更新互联网诈骗、消费者权益受损等案例,开展广泛的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旨在降低互联网金融消费损失;此外,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白领犯罪中心联合组建了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消费者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电话、电邮和上门等多渠道进行投诉。4、微观审慎的监管。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变化,对新推出的各类产品制定详细完善的监管规则。比如对于市场新推出的众筹业务,主要是从防范风险、保护投资人的角度进行规定:首先是对项目融资总规模限制,每个项目在12个月内的融资规模不超过100万美元;其次是投资人投资规模限制,根据每个投资人的财务情况对融资规模有一定限制,比如投资人年收入或净值低于10万美元,总投资额不能超过2000美元或其总收入的5%。 (二)英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英国除了像美国一样,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内、补充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进行了一些有特点的尝试。1、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监管职能。英国英格兰银行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负责监管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当然也包括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但因该部门制定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规流程较长,在具体法规流程未出台前,允许自律性较强的行业协会承担相关监管职能。如英国成立了全球第一家P2P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已发展成为良好的行业自律组织,协会章程对借款人设立了最低标准要求,对整个行业规范、良性竞争及消费者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充分结合现有征信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双向沟通。英国利用市场化的征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征信体系,可提供准确的信用记录,实现机构与客户间对称、双向的信息获取;同时与多家银行实现征信数据共享,将客户信用等级与系统中的信用评分挂钩,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事前资料分享、事中信息数据交互、事后信用约束服务,降低互联网交易不透明风险。 三、管理体系构建的建议 综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现状,参考国际管理经验,建议从完善制度体系、丰富风控手段和建立互联网安全标准三方面构建管理体系。 (一)在现有框架下,补充完善互联网金融法规及监管体系1、加快互联网金融的立法速度,逐步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参与主体进行约束,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制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制定市场准入机制;对金融交易过程加大风险控制,建立交易过程监控法规,通过现场和非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互联网滞留资金实行有效跟踪,对于电子交易合法性、安全性加快立法速度,出台数字签名以及电子凭证有效性的条件和标准;针对网络金融犯罪加大惩治力度,以降低网络金融犯罪案的发生几率。2、根据参与主体特征,建立分工明确的监管框架。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传统业务向互联网的延伸,对其监管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其风险主要来自网络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因此,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可监管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建设和互联网金融运营业务;互联网企业利用成熟的互联网运营手段和技术将金融业务嫁接于互联网,其风险主要来自金融业务相关方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要对其强化金融关联业务的监管,并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地带。3、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功能。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与75家机构共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这被认为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最高水准的行业自律机构,被视为互联网金融迈向行业监管的过渡性举措。行业协会可根据创新业务特点,在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先行设定行业标准,规范相关业务发展,在促进新业务发展的同时也防止和缓冲风险影响。 (二)建立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1、丰富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数据库,加快配套征信系统建设。一方面,创建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全面采集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互联网征信体系数据库,同时关联央行征信系统,对比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另一方面,将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传递给央行征信系统,实时更新征信信息,全面共享数据库信息,为客观评价企业和个人信用提供良好的数据保障。2、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诉平台,掌握一手信用违约数据。可以参照美国政府的做法,由央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成立互联网金融犯罪投诉中心,接受消费者多渠道投诉,掌握市场真实信用风险状况。同时设立专门网站,实时更新诈骗案例,进行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建立面向互联网市场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方法。一方面,以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平台为基础,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选价值信息,并与传统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结合,开发综合型信用分析方法,通过对数据库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评分机制和信用审核机制;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参与主体多为非专业金融机构和人士,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预测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可在数据库平台上增加信用风险自评模块,方便互联网企业通过平台数据监测自身风险能力、改进业务营运环境,完善金融网络多边信用环境。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安全标准,从根本上确保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我国应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现状,建立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体系,尽快与国际上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和规范接轨,使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业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整个金融系统的协调发展,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此外,我国要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研发的支持,力求在数据加密、防火墙等网络安全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网络防护体系,脱离在硬件设备方面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实现技术上的独立。 四、结束语 互联网是新兴、富有活力和创造性的业态,拥有不可限量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与整个金融业总量相比,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法规监管规范较少,对风险防范考虑不全,一旦发生风险处理不当,极易引起连锁反应,甚至冲击金融体系。因此必须在发展初期构建起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并在实际运行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让互联网金融在约束的框架下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陈秀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
1民营企业及其融资概况 民营企业一般与国有企业相对应,是从所有制角度进行的界定,指的是非国有性质的企业。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民营企业在其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借用中冉万祥部长的话来说,现在我国的民营企业近2500万户,它的作用和贡献可以用“56789”五个数字来概括,民营企业具有机制灵活的特点,在经济活动中,活力十足。但同时这个群体管理规范及诚信分化严重、融资能力相对较弱。民营企业融资的特点:从融资的类型来说,内源融资为主外源融资为辅;从融资结构来说,短期融资为主长期融资为辅;从融资方式来说,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 2去杠杆下民营企业融资现状及问题 管理决定企业效益,金融决定发展速度。在去杠杆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由于其固有的局限性及自身的风险特质,发展速度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民营企业倒闭潮的说法不绝于耳,且不说大量的中小企业折戟沙场,单从大型或上市民企来看:在股市,多家企业爆仓,今年以来已有近20家上市公司发生高比例股权转让,引入国有资本;在债市,今年前三季度债券违约数量达74支,金额714.61亿元,其中首次违约发行人为25家,以民营企业为主,达到18家,占比72%。5月初《关于盾安集团债务危机情况的紧急报告》的文件曾刷爆朋友圈。上述令人担忧的现状主要是资金的流动性出现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究其原因则是民企企业的融资问题。并且在去杠杆和强金融监管下,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该问题归纳起来就是“融资难、融资贵”。 3去杠杆下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3.1内部原因 3.1.1民营企业多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竞争力不足 因为技术门槛、管理能力以及资金筹措的限制,民营企业多从事中低端产品的生产制造或服务。产品服务的附加值相对较低,利润率不高,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抗风险能力不够,在大环境不理想下有这样一组统计数据,世界500强企业的平均寿命是40年,中国500强企业的寿命是10年,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是3.9年,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是2.6年。 3.1.2多元化扩张 近期频频报出上市民企的流动性危机,有一个比较典型的原因就是多元化扩张。在多元化扩张的过程中,存在大额的资金需求,会大幅度提高负债率,同时因项目建设期或整合期较长,短期内难以有回报。并且隔行如隔山,在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不景气的时候,很容易出现流动性紧张,拖垮整个公司。 3.1.3财务风险较大 (1)融资结构。因融资环境较差,民营企业的资本结构中多以短期借款为主。根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针对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问题的调研报告,在所获得的银行贷款中,民营企业的短期借款占比为91.3%,而国有企业只有14.2%。从该结构来看,民企的财务风险要远大于国有企业。(2)金融担保。因民企的风险性,在融资过程中会被要求进行担保,同时因规模与实力不足,可担保资产有限,为增加信贷可得性会采用互保方式。如山东省的东辰集团、山东万通、玉皇化工,已形成互保圈,从而相互增信提高资质。民营企业的抱团取暖,无形中加大了风险,确实属无奈之举。 3.2外部原因 3.2.1信用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最权威的信用报告是人民银行的征信报告,另外是8家民间征信机构,整个信用体系并不完善。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有的一诺千金,有的不以为然,对于诚信的重视和践行分化严重,存在信用好并一定能被准确及时识别,但某个主体失信却可能影响整个群体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3.2.2融资渠道狭窄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内源性融资为主的特征比较明显,资本市场的门槛和要求将大部分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挡在了门外,难以通过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来进行直接融资。对于以金融机构为主的间接融资,在去杠杆及严监管的背景下,将金融资源更多向国有企业倾斜也是经济人的理性选择。并且,在此背景下,基金、信托、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及民间借贷等原本较小的通道也不断收窄且成本也是难以承受之重。民营企业可以选择合适方式十分有 3.2.3所有制歧视 (1)资本的本质是逐利的,哪里收益高往哪里去。相比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盈利能力更低,风险性更大,所以难以流入到民营企业。对于所取得的银行贷款,资金使用的自由度也比较低,监管严格,面临用途不当被收回贷款的风险。(2)银行信贷的风险管理机制。相比国有企业贷款出现坏帐时是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清理的方式,民营企业银行贷款出现坏账,则需要银行实行终身负责制,并且在层层落地时,直接与放贷及相关审核审批人员挂钩,无形中又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度。 4去杠杆下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改善对策 4.1练好内功,提升自身竞争力 4.1.1转型升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及环保意识也随之变化和提升。民营企业要顺应发展的大势,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开展转型升级,走科技强企的道路,不断加强技术改造与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使企业发展更上一层楼。 4.1.2专注主业,提升管理能力 (1)在稳定中求发展,以专业专注的精神做企业,做实业。理性开展投资扩张,尤其是跨行业的多元化发展,对经济形势、市场状况的变化情况做好充分估计,避免过于乐观,要重视投融资的匹配性,做好事前的调研分析。(2)加强企业管理,克服重技术、重市场,轻管理的普遍状态。对于企业管理,尤其是资金管理有正确客观的认识,通过企业内部建设和环境的不断完善,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进而提高在市场中的融资地位,获得更好效率,降低成本的融资。并且能通过发挥组织和专业的作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效益。 4.1.3提升财务风险意识,优化融资结构 长寿的企业都是稳健的企业。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此时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提升财务风险意识,把好资金链的关卡。积极主导开拓融资渠道,突破瓶颈,通过长期融资与短期融资,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合理匹配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财务稳健性。对于通过互保进行增信提高资质的方式,要审慎开展,明确将对外担保比例控制在净资产的30%以下,并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同时建立预警机制,尤其在经济环境不理想的情况下要重点防范担保危机。 4.2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4.2.1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并不断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更好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提升透明度,为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搭建起信息互通的桥梁,协助金融机构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信贷服务模式,使诚信守法的企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更多的金融资源,使不诚信的企业难以蒙混过关,从而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4.2.2完善的融资渠道 我国新增融资中有90%以上都是债权,股权部分占比不到10%。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够不成熟。所以大力发展完善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就是题中之义,而其中借鉴欧美相对成熟的经验,通过金融市场法律法规的完善及良性机制的建立以及鼓励引导信托、基金、天使投资及社会资本有序规范发展则是较为有效的方式。资本市场越成熟,融资机制越规范,就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和选择,在降低风险的同时还可以提高融资效率,增强民营企业的活力。同时资本市场发展所推动的股权融资占比也是国民经济去杠杆、防风险的关键。 4.2.3政策引导与支持 在市场经济下所有制歧视有其合理性,要消除或降低所有制歧视,就要重点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协调引导作用。(1)在政策制定上弱化所有制性质,在允许范围内对国企和民企一视同仁,给予民营企业在市场经营及融资方面的公平待遇,提高民营企业持续经营发展的信心。(2)引导鼓励金融服务与产品的创新,开发适用于民营企业特征的金融产品,满足民企所需;优化金融信贷的风险管理机制,在考核政策的设计方面加强对公平因素的引导和监管。(3)为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搭建互信的平台,联动财政、税务、保险、统计等多部门,用企业自身行为为企业的融资进行背书。通过上述措施为民营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结语 去杠杆下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已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并得到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在近日座谈会上,重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相信吃下这粒定心丸,通过民企自身优势的发挥、金融机构的支持、政府的引导协助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等,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提升优化融资环境,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调研报告(调研组成员:赵全厚,封北麟,龙小燕,孙家希,陈旭,柯勰,梁城城).中小企业融资难远胜于融资贵[J].新理财(政府理财),2018(9). [2]蔡智渊,李立辉.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及解决途径[J].经营与管理,2018(2). [3]黄奇帆.去杠杆尤需提高股权融资比例[J].中国总会计师,2018(4). [4]韩荣国.风险选择与融资方式选择研究——以民营企业为研究对象[J].全国流通经济,2017(5). [5]雷雨.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成因与对策分析[J].财会学习,2018(4). [6]薛超凯.民营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研究[D].山东理工大学,2014. 作者:王瑞 单位: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会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在我国经济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的情况下,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信贷与支付的风险上,而要多方面、全方位看待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风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信贷风险。因此,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是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金融会计及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对于金融机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特殊的专业会计。它应有助于信息的使用者在经营管理和其它经济活动中作出合理和有效的决策。 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绝对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外围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所谓风险,可以根据人们的不同理解而多种多样,如风险为可测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是对特定情况下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风险是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等等。但是,目前最被人们接受的风险定义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在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特别是对高风险经营的信贷业务,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监控,积极参与银行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能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首先,要尽快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积极治理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为改善银行经营管理与防范金融风险,及时提供真实、可靠、全面、相关的会计信息。其次,要尽快实施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金融会计管理不统一的弊端,影响到会计职能的发挥,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不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还容易掩盖问题,延误分散与化解风险的时机。因此,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2.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根本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首先,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实情况,银行在接受贷款申请时,应强制要求其报送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银行在接受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第三,鉴于我国企业编制与提供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化、信息含量低的情况,银行在接受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申请时,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详细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 从银行内部来看,全面、客观地揭示银行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及时提供有关金融风险的会计信息,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一是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短期及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等内容的补充报表,以便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二是由于银行表外业务仅在业务状况表下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故银行表外业务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等特点。因此,要恰当揭示表外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和对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信息需要,可以考虑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列示表外业务的经营情况,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银行应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将每一个借款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补充会计信息、担保抵押和信用度及开户状况等录入计算机,建立完整和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企业异常,防止企业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等不规范行为和高负债经营现象的发生,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 3.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制度,使之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1)改进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即将现行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全额计提“一般呆账准备金”;对出现有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特别呆账准备金”。当这两项呆账准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准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应允许其在税前扣除。二是进一步放宽呆账准备金计提的范围,使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信用贷款,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等。三是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呆账确认规定,使许多实际发生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可考虑允许银行将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一律确认为呆账予以核销。此外,还应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主权。 (2)改进现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现行制度规定,银行坏账准备是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计提。此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它无法反映不同期限和不同性质的应收利息的构成与发生坏账损失可能性的关系,使坏账损失的发生与坏账准备的提取不相协调。为此,可要求银行采用账龄分析法来计提坏账准备,并按应收账款账龄和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计提坏账准备金的比例。另外,应强制要求银行从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基金,专项用于补偿各种风险损失。 (3)应允许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计价。银行可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诸如贵金属、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这些资产的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跌至账面成本以下时,或有较为明显的证据表明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着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如备付金比率等;反映资本不足风险指标体系,如资本充足率等;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如逾期贷款率等;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如利率风险率等;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如资产盈利率等;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销率、资产收益率等。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与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减少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损害。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维护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与严肃性,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银行内部还应建立和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便有效地在银行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上堵住金融风险的漏洞,形成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屏障。 5.努力实现从决策实施到管理监督的较为完善的金融风险监控机制。一要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金融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惟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证。积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业务处理和会计处理相分离的会计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其他有关会计信息报表应当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任何人不得任意调整。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有效控制人为调表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二要突出抓好内控机制中重要风险环节的控制,尤其要抓好风险点的风险控制。要遵循双人、双岗、双职的原则,健全会计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强化财务核算,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对会计流程、印押证机、联行清算、承兑汇票、内部往来、现金出纳和财务的管理,重塑会计“三铁”形象。同时,要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会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要建立合理的授权分类和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种审批手续,严格各项程序,加强对内部授权和转授权的控制,严格担保行为,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防范潜在的金融会计风险。 6.积极推行责任会计和广泛运用会计电算化核算系统。推行责任会计是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手段,因为责任中心的划分符合风险控制的分散化原则,同时责、权、利在小范围内的充分结合也有助于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有助于解决问题。但是,责任中心所产生的大量凭证、报表如果没有计算机的协助,现有的会计人员无法在日常核算工作中兼顾责任会计工作。所以,要提供及时有效、全面、完整的会计信息,就必须建立现代化的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而且金融会计的电算化系统要由业务数据处理系统向业务处理与管理型、决策型系统并重的系统发展,通过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的开发和运用,完善现有的金融会计管理核算体系,不断促进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的提高,努力实现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技术进步。 金融会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金融会计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 摘要:本文分析了金融风险的概念、种类,也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会计风险原因 建议 一、引言 近年来,在金融组织体系发展过程中,伴随着金融系统发生频繁的各类案件,人们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到金融会计风险问题上。在金融会计的业务工作中,金融风险是风险在其业务领域的一种表现。根据现行制度的安排,由于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金融会计风险也相应地分为表内会计处理风险与表外业务会计处理风险两种形式,因此,就在金融会计风险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内,体现出不同的风险表现形式和防范与化解的办法。只有加强对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才能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一、金融会计风险概述 我们通常所谓的风险,一般是指的是具备一定条件,在一定的时期内,有可能发生的具有不确定性和客观性的各种结果与变动程度。而单纯从财务角度来说,其风险主要涉及到预期的报酬可能无法按时兑现。而金融会计风险作为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是指在金融会计业务过程中,由于制度安排以及组织管理、技术方法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因素的作用,导致金融会计业务有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方面的风险,也就可能造成资金、财产、信誉等方面和损失,等等。其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组成: ⒈会计核算风险。及时对银行业务进行真实、完整地对核算是银行会计的主要的基础性工作。而在会计实务中,因会计核算的许多环节失控而带来的风险,集中体现在对凭证审查不严、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时、对账务进行检查核对不力、对复核监管不力、没有健全的电脑制约机制以及采取了不当的核算方法而造成的资金被截留、挪用、骗取、贪污、盗窃等等一系列损失。 ⒉会计结算风险。结算业务通过银行向客户提供各种支付结算的手段与工具来实现经济活动中客户的货币给付转移服务。在会计实务中,因复杂恶化不健全的结算管理,所造成的结算资金被借助结算凭证和结算渠道而行套取、侵吞、挪用结算资金而产生的风险,具有隐蔽多样的手段和涉及较大的金额等特点。 ⒊ 会计监督风险。这一风险主要是因相对软弱的金融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对那些经营不合理或者不合法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而产生的风险。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影响很大的的因素,正是这一风险的存在所然。 二、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上述金融会计风险所产生的原因,主要基于如下几点: 1. 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在金融业的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之中,少数金融实体受利益的驱动的影响,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恶意竞争,这些手段有:高息揽储、低息放贷,或违背会计核算原则虚增虚减利润等,这的违法手段不仅增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也扰乱了“公平、公正、平等”的竞争基本原则,不可避免地产生金融会计风险。 2. 内部管理模式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会计信息导致的风险。会计信息不真实可靠的失真,将导致金融资金被截留、贪污以及盗窃的风险。而失真的会计信息将导致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无法实现,影响了金融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失真的会计信息也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对自身进行市场定位,误导资金的流向,影响其竞争力,导致其面临淘汰的命运。另一方面,内控制度导致的风险。由于金融实体的领导重视和认识程度不够、内控制度建设不能跟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效的会计监督和制约机制缺乏、对内控制度落实不力等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金融风险的加剧。 3. 会计行为主体的影响。会计行为主体主要是会计人员,因其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受社会不良的思潮影响,这是产生金融会计风险的一个重要诱因;同时,现有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也不够,使会计人员的的知识结构和层次没有及时更新,用人机制的缺乏,使会计人员素质在低层次上停留,这都为金融会计风险埋下了伏笔。 三、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建议 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的主要途径就在于采取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 1.建立金融会计风险的一个全面监督保障系统。这一系统实际是一个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 “三位”的保障,在系统中,要依据不同的风险种类对其预警指标的选取、实物经营的动态监控、原始票据的审核、经营绩效的抽查和复查等方面的权重进行确定。这一系统不仅要监督保障对静态目标,也要预警动态事件,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金融会计风险损失的发生。 2. 以集中核算强化内控制度。各金融机构必须结合自身业务经营的特点和规模,科学地制定出自己的内控制度,要有针对性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制定出详细的内控制度的实施细则并能够在实践中付诸实施。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岗位责任制管理管理,完善的相应的约束机制,对不同岗位和不同人员要造成相互牵制和授权制约的格局。 3. 加强金融会计人员队伍建设。要从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方面,从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入手。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让会计人员能够爱岗敬业,提高守法意识,能够依法办事;另一方面不断完善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断金融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针对会计人员的激励和处罚制度,使金融会计人员自觉地将业务工作纳入有效的管理机制之中。 四、结束语 总之,当前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内容就是要增强金融会计风险意识。因此,我们必须不断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才能够有效地降低风险产生的几率,从而保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金融会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其防范措施 摘要:目前金融业在整个经济领域的重要性日益显著,伴随亚洲金融危机等国际事件的发生,金融风险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本文分析了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并对其防范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资产负债组合;金融会计;风险防范 亚洲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也敲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警钟。从会计防范的角度来看,我国的金融机构业欠缺成熟的会计核算监管机制,不能完全达到自我调节灵活机动、问题反映客观公正、信息提供正确及时、对策处理果断有效的金融风险控制目标。我国金融风险的会计防范亟待加强。 一、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1.不完备的金融监管模式 客观的说,我国现阶段的金融监管模式尚不健全,不足以将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一方面,地方政府出于各种考虑而对当地金融业采取的保护措施,影响了金融机构按市场规则公平竞争,甚至使得某些金融机构享有过多的“政策”优势。另一方面,金融宏观监管尚有真空地带,个别金融机构不遵守金融法规和制度为前提的竞争行为时有发生,却屡禁不止,更无从谈起防范风险的目标。除此之外,一些金融机构的自身内控措施有待加强,权利制约失衡、制度建设滞后,会计信息失真等情况依然存在,增大了发生金融风险的可能性。 2.激烈的市场竞争经济环境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环境已经日新月异、飞速变化。在这个进程中,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也不断显现出来,由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并未形成,大量的社会资金被金融机构的账面投资回报率吸引而涌入。在现有市场准入标准较低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情况,各地金融机构的增长突飞猛进。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给金融风险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3.有待提高的会计素质 从总体上看,我国金融机构会计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等仍需加强和提高。从金融机构风险产生的原因看,人员素质因素不可忽视。实际上,许多风险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与会计人员的工作有关联。 4.需要改进的会计手段 这里所说的会计运作手段,一方面表现在如何优化会计核算的监督制度上,另一方面表现在如何改善和深化会计电算化的形运用上。现代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要求金融风险的会计防范,不能仅停留在单纯的账务信息记录和核算反映上面,还应该具备总结、分析、控制的能力。 二、金融会计风险防范措施 1.改进金融信息的会计披露程序 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尽量要求企业报送已经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报表,并查验出具该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认定,杜绝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金融机构在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接洽时,应要求其提供真实的当期现金流量表,同时金融机构应加大对现金流量相关指标和财务比率的考核,将其放到与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考核同等重要的工作上。 另一方面,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监管部门可以考虑要求金融机构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短期及中长期贷款等内容的补充报表,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 2.建立适应新要求的金融会计新体系 首先,要尽快整顿基础会计工作,完善会计核算体系,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相结合,全面加强会计工作秩序,积极治理“作假帐”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及时提供全面、真实、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风险意识。 其次,规范会计管理体制,坚决杜绝所谓的“账外经营”情况。客观来讲,金融机构出现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多多少少都与账外经营有关。账外经营影响到金融会计职能的发挥,暴露出了相关管理不统一的问题。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在尽快实现本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核算体制,有些金融机构成效斐然,有效地化解了部分金融会计风险。 3.建造强有力的的风险预警系统 这里所说的风险控制系统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事前、事中和事后。所谓的事前控制,主要指的是制定与考核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这套预警体系包括备付金比率等流动性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资本充足率等资本不足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逾期贷款率等资产风险指标的反映体系;利率风险率等金融市场风险的反映指标体系;以及资产盈利率等损益状况指标的反映体系。 所谓的事中监督,顾名思义指的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正常监控。这个监控应当是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由金融机构会计部门和金融机构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以确保金融机构经营运作正常,规避金融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害,或者减少金融风险发生的概率。 最后是事后监督,主要指的是通过检查分析原始凭证和会计账簿等财务基础资料,全面复审金融机构是否稳健经营,严格考核各职能部门金融风险控制责任指标的执行力度,及时提出各部门金融风险控制潜在问题的整改建议,力争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4.不断完备金融核算制度 不断完备金融核算制度,首先是秉承谨慎性原则,把呆坏账准备金的有关计提方法做动态规定,根据形势需要确定是否提高计提比例,或者扩大呆坏账准备金的计提范围,并将这一核算程序制度化。 现阶段情况下,可以优先考虑将呆坏账准备金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也就是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人员按实际发生的每月贷款总额特定比例,先将“一般呆坏账准备金”全额计提;之后,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按出现有问题的贷款进行综合分析后发生呆坏账可能性的评价状况,再计提“特别呆坏账准备金”。当上列两项准备金已经累积到一定的数额,基本可以填补截至当期的有问题贷款呆坏账的损失额度以后,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人员可以不再计提“特别呆坏账准备金”。如果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可以考虑进一步放宽呆坏账准备金计提的局限性,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计提确认条件限制,以便使得业已实际发生的呆坏账能够切实有效地及时核销。 不断完备金融核算制度,还应该考虑建立相关制度,使得金融机构可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将非金融资产与长期持有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更合理地做会计记录和报表反映。在每个会计期末,金融机构应当逐项比较单位流动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的差异,当这些资产的差异较大时,区分是否属于资产保值增值,如果不是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就应根据相关制度对其账面价值作出合理调整,并将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理。 5.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机制 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机制,首先是确定独立的财务体制。建议推广使用专用、安全、高效、稳健的财务会计核算软件,所有相关报表等会计资料应该由系统自动生成。减少会计人员编制和调整财务数据的可能性和任意度。 打造切实可行的内控机制,还要突出抓好重要风险环节的内部控制,尤其要抓好风险点的风险控制。建议根据各个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不断论证,建立更加科学的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指标控制制度,不断健全现有的授信审查流程,加强内部授权和转授权的制约,严格规定信贷融资授信业务活动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及时检查,增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针对金融机构不同风险控制点的特点,力图通过对金融风险的一系列防控措施,建立更加稳固的应对体系,对金融风险进行全面会计防范和有效内部控制。 6.贯彻落实责任会计的理念 贯彻落实责任会计的理念,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按照分散化原则将风险控制的化解途径多样化,尤其是强调分散责任的问题。当然,我们这里论述的分散责任,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逃避和模糊,而是要求以科学认真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建立合理、规范、有序的责任中心,或者说责任体系。具体到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就是要落实责任会计的理念,改变过去的“大锅饭”思想,将金融风险的防范压力真正逐层分解到每一位参与者身上,促使广大金融机构财务会计人员都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变压力为工作动力,将金融风险的会计防范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金融风险可谓无处不在。金融会计贯穿于防范风险的全过程,是防范金融不可须臾或缺的屏障。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风险也与日俱增,做好会计风范,将对我国金融风险的治理产生深远影响。 金融会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金融业已形成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商业银行及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促进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与发展。但近几年金融系统案件频繁发生、大案要案不断,这多与会计制度执行不严、会计监管乏力密切相关。因此,为使金融业健康发展,加强会计制度建设,强化会计制度落实,加大会计监督检查,防范会计风险势在,必行。 一、会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及表现 会计风险是系统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同业竞争加剧。金融业只有在激烈的同业竞争中,主动出击,参与竞争,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断;壮大自身实力,才能抢占市场,站稳市场。受到种种利益的驱动,个别金融机构不遵守游戏规则,不择手段,恶意竞争,如:高息揽储、低息放贷,或违背会计核算原则虚增虚减利润等等,不仅增大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而且也扰乱了“公平、公正、平等”的竞争原则,加剧了会计风险的形成。 2 会计信息失真,加大了会计风险发生的程度。会计工作是保证金融机构健康运行的基础工作,会计风险反映、预测和分析均依赖于及时、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第一,会计信息失真,将造成金融资金被截留、贪污、盗窃的风险。如会计核算不实,虚假经营:搞资金体外循环,账外经营;截留正常收入,私设小金库等。第二,失真的会计信息,将作为奖励考核经营者和全体职工的主要依据,不仅不能规范和激励金融机构的会计行为,反而只会使会计违规问题更趋严重,风险隐患加大,使经营活动无法科学化、制度化,从而影响到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第三,依据失真的会计信息无法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必将造成经营风险,最终受到市场无情的惩罚。第四,错误的会计信息会误导资金流向,使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缺乏效率,竞争能力下降,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被淘汰的风险,并且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3 内控制度建设滞后,内控体系不健全,内控制度落实不力,是导致金融风险损失加剧的一个直接原因。主要表现有三:一是金融机构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少金融机构出现了重效益、轻制度;重业务、轻管理;重指标、轻防范的“三重三轻”现象。以存款论英雄,以任务论政绩,导致经营者盲目垒大户、违规搞经营等。二是内控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随着衍生金融工具、消费信贷等新业务的不断涌现,相应的会计核算往往由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自行处理,造成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各行其是,甚至相互抵触,严重削弱了会计内部控制的力度。三是内控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会计监督和制约机制。会计工作管理具有规范化、制度化的特点,会计核算和业务处理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是内控制度落实不力。不严格执行会计“六相符”原则,不按规定对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会计凭证要素不全,责任不分,给会计业务处理留下诸多隐患,使内控制度流于形式。五是现行的会计内部控制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滞后于会计电算化的发展,造成了信息技术人员与会计业务人员权责不明,交易授权密码管理过度依赖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权限过大、内控乏力等一系列新的风险。 4 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会计风险意识淡漠,极易诱发会计风险。由于现有会计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依靠老人员传、帮、带,知识来源狭窄:缺乏长效培训机制,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和知识层次得不到及时更新:用人机制僵化,专业人才引进不力,导致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二、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防范和化解会计风险,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加强会计内部管理,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 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有效防范会计风险。加快推进会计核算和管理的改革。按照“规范化原则、授权分权原则、监督制约原则、账务核对原则和安全谨慎原则”,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授权控制制度和职务分离制度”,为防范风险打下治本的基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违章违纪操作现象,把风险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方式、内容、时间、工具四个方面的转变,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即方式上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转变:内容上,不仅要检查会计凭证的要素,更要监督资金的运营状况,特别是密切关注大额资金的运行动态;时间上,突出重点检查和突击检查;工具上,加大科技投入,采取高科技等有效手段防范和化解资金风险,严格制度落实,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规不依”等不良现象的存在。严格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2 完善会计核算事后监督机制。根据《会计法》和金融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金融机构自身管理的需要,在内部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会计行为再监督机制。围绕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等内容,引导会计行为规范化,使会计工作有法必依、有章必循。再监督机制要贯穿于金融业务发生、处理的全过程,要检查会计行为在每一个环节是否依法守规,监督对象应包括与经济业务有关的所有人员。再监督机制的运作可结合会计工作自查、检查和内审进行,以此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工作秩序,确保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3 建立会计行为风险预警系统。随着会计行为风险的日益增加,有必要在电子化网络的基础上开发预警系统软件,将预警与核算建立在一个平台上,在核算数据录入的同时,预警系统能够及时跟踪分析。跟踪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结算票据的处理是否符合内控制度、要素是否齐全合规,有无压票行为:账证、账账、账表、表表是否勾稽一致:往来类科目是否配对相符等。通过会计定出预测技术和方法,对会计核算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研究分析,对带苗头性、有疑点的问题实时报警,实现有效监测。 4 进一步贯彻金融会计制度的谨慎性原则,为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创造必要的条件。防范会计风险,必须严格遵循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只有在账务处理与核算方法中坚持谨慎的会计原则,才能有效防范与抵御会计风险的发生。从目前情况看,会计谨慎性原则在金融机构的会计工作中未得到充分体现。比如应收未收利息长期挂账,呆账准备金不按规定及时提取,应付未付利息因提取不足而出现红字等。这些做法显然违背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因此,一要改变应收未收利息的核算方法。将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改在表外科目核算,利息收回后再纳入表内核算。二要改变应付未付利息的计提方法。改按原合同利率计提,防止因存款利率降低导致应付未付利息计提不足而使应付未付利息出现红字。三要修改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可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分别采取不同的计提比例,按季或按年计提呆账准备金,以抵御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四要完善呆账核销制度。改变现行核销程序过度繁杂的手续,将经确认已倒闭、已破产企业及超期时间过长的贷款列入首期核销对象,其它原因形成的呆账则列入二期对象,在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基础上予以核销。这样做既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下的损失即期摊销,又不至于影响银行的稳健经营。五要规范暂付款项、联行往来等科目的使用。既要考虑资金的清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要考虑利率风险、资金风险等。 5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为会计内控机制的高效运作、会计工作质量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法制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会计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促进会计人员爱岗敬业、客观公正、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的形成。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以增强会计工作的科学性,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第三,完善激励机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奖优罚劣,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四,建立严格的处罚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行为切实做到违规必究。 6 强化金融监管,造就有序、公平的竞争环境。一是要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监管法规体系,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统一的约束力。二是要完善金融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场竞争准则,严格防范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三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监管。监督其强化内部控制机制、促进金融机构内部各项风险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从而提高金融业的效率。四是要加大对各类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经营、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造成重在资金损失的案件。五是加大处罚力度,重点抓整改,坚持做到一事一落实。通过强化金融监管,净化金融市场,形成“公平、公正、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从而避免同行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切实保障金融业的健康发展,确保金融秩序的持久稳定。 金融会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对防范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建议 摘 要:在我国经济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的情况下,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信贷与支付的风险上,而要多方面、全方位看待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风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信贷风险。因此,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是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防范 金融会计 风险 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在我国经济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的情况下,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绝不能仅仅停留在信贷与支付的风险上,而要多方面、全方位看待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风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其危害程度并不亚于信贷风险。 一、建立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 在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特别是对高风险经营的信贷业务,进行全程跟踪与监控,积极参与银行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能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一是要尽快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彻底杜绝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为改善银行经营管理与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及时、真实、可靠、全面、相关的会计信息。二是要尽快实施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金融会计管理不统一的弊端,影响到会计职能的发挥,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不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还容易掩盖问题,延误分散与化解风险的时机。因此,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二、加强金融会计信息披露 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一是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实情况,银行在接受贷款申请时,应强制要求其报送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是银行在接受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三是鉴于我国企业编制与提供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化、信息含量低的情况,银行在接受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申请时,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详细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 从银行内部来看,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一是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短期及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等内容的补充报表,以便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二是由于银行表外业务仅在业务状况表下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故银行表外业务具有自由性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等特点。因此,要恰当揭示表外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强化表外业务风险防范,可以考虑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列示表外业务的经营情况,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银行应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将每一个借款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补充会计信息、担保抵押和信用度及开户状况等录入计算机,建立完整和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企业异常,防止企业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等不规范行为和高负债经营现象的发生,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 三、完善金融会计制度 1.改进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即:将现行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全额计提“一般呆账准备金”;对出现有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特别呆账准备金”。当这两项呆账准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准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应允许其在税前扣除。二是进一步放宽呆账准备金计提范围,使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信用贷款,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等。三是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呆账确认规定,使许多实际发生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可考虑允许银行将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一律确认为呆账予以核销。此外,还应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主权。 2.改进现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现行制度规定,银行坏账准备是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计提。此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它无法反映不同期限和不同性质的应收利息的构成与发生坏账损失可能性的关系,使坏账损失的发生与坏账准备的提取不相协调。为此,可要求银行采用“账龄分析法”来计提坏账准备,并按应收账款账龄和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计提坏账准备金的比例。另外,应强制要求银行从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基金,专项用于补偿各种风险损失。 3.改进资产期末计价方式。应允许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计价。银行可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诸如贵金属、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这些资产的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跌至账面成本以下时,或有较为明显的证据表明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构建风险监督保障体系 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体系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如备付金比率等;反映资本不足风险指标体系,如资本充足率等;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如逾期贷款率等;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如利率风险率等;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如资产盈利率等;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销率、资产收益率等。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与其他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减少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损害。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维护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与严肃性,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银行内部还应建立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便有效地在银行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上堵住金融风险的漏洞,形成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屏障。 五、健全金融风险监控机制 1.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制。金融会计人员在业务上只接受会计主管的领导,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的惟一依据是有效的会计凭证。积极推行统一的核算软件,实行账务集中核算,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应由系统自动生成汇总上报。其他有关会计信息报表应当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整。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和杜绝银行“三假”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才能有效控制人为调表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 2.强化重要风险环节控制。要遵循“双人、双岗、双职”的原则,健全会计制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强化财务核算,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对会计流程、印押证机、联行清算、承兑汇票、内部往来、现金出纳和财务报表等重点环节、岗位的管理,重塑会计“三铁”形象。同时,要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会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有效控制。要建立合理的授权分类和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各种审批手续,严格各项程序,加强对内部授权和转授权的控制,严格担保行为,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防范潜在的金融会计风险。 六、推行责任会计制度 推行责任会计是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手段,因为责任中心的划分符合风险控制的分散化原则。同时,责、权、利在小范围内的充分结合也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但是,责任中心所产生的大量凭证、报表如果没有计算机的协助,现有的会计人员无法在日常核算工作中兼顾责任会计工作。所以,要提供及时、有效、全面、完整的会计信息,就必须建立现代化的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而且金融会计的电算化系统要由业务数据处理系统向业务处理与管理型、决策型系统并重的系统发展,通过电算化会计核算系统的开发和运用,提高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完善现有的金融会计管理核算体系,不断促进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的提高,努力实现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技术进步。
保险法律论文:保险法律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入世以来,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国人的保险意识不断加以提高,保险业务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形式。但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却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多借助社会上的法律工作者;依法依规办事少,留下诸多隐患;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将使保险人更加明确自身职责和权益,为社会做出更多更好的服务,让所有公民和保险人认识到保险法律规范的重要性。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隐患 核保是保险人的职责,由于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法律地位,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只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临颍县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原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我公司败诉。 (三)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即复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我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真乃“一语值千金”。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对特别约定是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公司现状来看,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请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依规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简单理解《保险法》第30条规定,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誉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有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某种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加大,我认为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被保险人法律意识的提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利用诉讼解决纠纷的事例不断增加,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另一方面,对保险人依法经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后,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保险公司破产的原因: 1、承保风险选择不当,具体到保险法律风险成因分析,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因此,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我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能培养自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事实上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请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能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起诉。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提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社会影响也坏。 保险法律论文:论保险法律运用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保险业务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更是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依法办事少;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败诉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的诉讼 前几年,由于保险公司工作指导上的偏差,业务经营中重发展速度和业务规模的盲目扩展,忽视了业务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加之部分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①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②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造成的诉讼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如果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但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舞阳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③ 舞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④ (三)由于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而造成的诉讼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告知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⑤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⑥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而造成的诉讼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保险单中特别约定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⑦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保险公司现状来看,保险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托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⑧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来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这是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从而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的增加,笔者认为对此项费用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保险合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1、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4、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保险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保险公司能培养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定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托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诉讼。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保险法律论文:浅谈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模式构建 论 文 摘 要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要素之一,对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处于积极的筹建过程中,为此,就十分有必要借鉴各国先进经验来构建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本文比较分析了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设想。 关键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国际比较 制度构建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在金融体制中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规定一定范围的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或自愿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进行投保,在投保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或破产倒闭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资金援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法律制度。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解决银行危机的措施一般被归为金融监管制度的一种,属于金融监管当局保护性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存款保险作为一种独特的保险形式,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是一种政策性保险。它具有非盈利性、存款保险机构的垄断性、标的物的同质性、运行的法定性和确定性的特征。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一种创新性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1)保护存款人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的利益;(2)完善金融安全网,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3)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4)促进中小银行之间的竞争,潜在地提高市场效率;(5)稳定货币供应量。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这主要是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问题。各国也在建立和改进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来克服这些缺陷,以期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一面。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金融业务的飞速发展,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出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金融业的对外开放,银行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发生信用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已成为可能。实际上,我国一直以来采用的就是隐性保险的做法,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处理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失败的案例中,基本上都对个人储户提供了全额保障,显示我国实行的是保障程度较高的隐性保险。[2]但这种隐性存款保险存在“游戏规则”不确定、损失的承担机制不够合理、不利于小额存款人利益的保护等弊端。为此,构建显性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已十分必要和迫切。在此过程中,比较分析国外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注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合作,无疑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世界上最早建立比较完备的信用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捷克。1924年捷克设立了两种存款保证基金,一是特别保证基金,对综合性银行、合作金库及储蓄银行提供担保;二是一般保证基金,承保所有储蓄及活期存款的机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调查报告,截止到1999年初,世界上共有6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一般来说,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包括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范围、投保方式、存款保险标的、存款保险最高限额、存款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运作等内容。下面就针对以上几个方面对各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设提供借鉴意义。 (一)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各国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官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出资组建并负责管理运作的。美国、加拿大是典型。二是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银行同业出资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法国、德国和瑞士。三是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产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日本和比利时。[3]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近70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完全由官方创建和管理的有34个,由官方和私人(主要是银行界)联合创建管理的有23个,单纯有行业协会等私人部门创建管理的只有13个。 (二)投保方式 各国存款性金融机构参加存款保险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自愿加入的方式。二是强制加入的方式。三是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方式。比较以上三种加入方式,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容易带来逆向选择问题。采取强制方式有利于快速建立一个强大的保险基金,并能有效地克服逆向选择的问题,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强制加入的方式。 (三)存款保险的范围 一般来说,从事吸收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成为存款保险的投保机构。但各国(地区)依据不同的原则或条件所界定的投保人的范围是不同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属地原则。凡在一国境内吸收存款的全部金融机构包括本国的、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都在承保之列,但本国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但也有一些国家并不采用属地原则。如日本规定,所有在日本注册的银行和这些银行在海外的分行的日元存款均受到保护,外国银行在日本的营业机构的存款则不受保护。 (四)存款保险标的 银行存款的类型多种多样,从各国的实践来看,一般不会把所有的存款都纳入保护的范围,而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予以保险的存款种类,同时又将一些存款排除在受保范围之外。多数国家对居民存款和非居民存款都提供保险,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68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36个国家(地区)是对大部分存款类型提供保险安排,只有16个国家(地区)只对居民储蓄保险。 (五)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确定存款保险限额实际上是在保护存款人利益与遏制道德风险两个目标之间进行权衡。较高的保险限额,可以扩大保护面,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但相应降低了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与监管银行的动力,增加了银行冒险的冲动;较低的存款保险限额虽有利于减少道德风险,但会导致更多的存款人在银行倒闭时承担损失,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实践中各国都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储蓄状况、通货膨胀率、监管政策的重点等因素来确定其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 (六)存款保险费率 由于发生银行倒闭的可能性不能用大数法则来描述,因此,制定费率的基础不是根据大数法则计算损失率来确定的,而是根据公平合理、保证补偿、共同分担的原则制定的。各国存款保险费率水平由于金融体系的稳定程度不同而有高低之别。金融体系越稳定,费率越低,反之,费率越高。[4]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国家都是采取统一的固定费率,即对所有的投保金融机构按统一费率征收保险费。我们在前面的论述中已经提到了,这种方式会加大银行的道德风险。为了防范存款保险所带来的道德风险,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风险调整的保险金。 二、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一)进行存款保险立法 立法先行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共同模式,在金融深化改革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宏观形式下,为了体现立法机关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我国应单独指制定存款保险法,该法应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其法律地位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类似。该法应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职能、投保方式、保险范围、保险标的、保险限额、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合理设计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 1、存款保险体制 从以上对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我们知道,各国的存款保险体制基本上有集中和分散两种模式。为了保持一个强大的存款保险机构,增强保险机构的实力,我国应采取集中体制的存款保险模式,将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都纳入统一的管理之下。 2、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不如政府建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实力强大,不利于维持公众的信心,不适合我国的国情。鉴于目前我国中央财政负担比较重,我国可以采取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组建。可以命名为“中国存款保险公司”,该公司为专业办理存款保险业务的全国性的、非盈利性的政策金融机构。为了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运行,我国的存款保险公司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它行政上直属于国务院,独立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它是一个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其法律性质应为事业单位法人,不受《公司法》的调整。 3、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 为了强化我国的金融监管力度,构织缜密完善的金融安全网,我国应该赋予存款保险公司以复合职能。除具有保险职能这一基本职能外,还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救助职能、监管职能和破产处理的职能。 由于存款保险公司与银监会都具有监管职能,因此有必要协调好二者的职能冲突,这在存款保险法中应有相应的规定。存款保险公司应以防范和及时化解存款机构的风险为监管目标,主要是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投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紧密相连的资料。银监会是以建立规范的金融服务和透明的金融交易为监管目标,它的监管权涉及到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的方方面面。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新体制运行的成本,存款保险公司和银监会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存款保险公司应有权要求银监会提供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以便于掌握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而存款保险公司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收集的信息也应为银监会所共享。 4、投保方式 鉴于我国金融监管法规和手段还不够健全,银行和存款人的风险意识还有待提高,如果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很多银行考虑到成本问题会不加入存款保险体系。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有国家信用担保,目前尚无倒闭的可能,它们更不愿意加入。这样以来,就无法建立起强大的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制度也就很难运行,因此,我国应采取强制加入的方式。 5、存款保险的范围 我国应按照各国通例,采取属地原则,将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和邮政储蓄都纳入存款保险体系。[5]对于国内银行在国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这是因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用属地原则来确定存款保险的范围,这些分支机构已纳入别国的存款保险体系,没有必要再把它们纳入到我国的存款保险体系中。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存款性金融机构不加区分地全部允许加入,我国存款保险公司应将审查和监管结合起来,根据投保机构的资产结构、风险状况、经营业绩等设立相应的标准,对未达标准者可等到其达到标准后再行考虑。 6、存款保险标的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鉴于目前我国居民的存款主要是本币存款,外币存款占的比例很小。在本币存款中,居民储蓄存款占很大的比例,而且大多数是小额存款者。因此,我国存款保险的标的应当定位于人民币存款,而不包括外币存款。其中应只承保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同时,为了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应把企业存款、银行同业存款、政府存款、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存款等应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 7、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存款保险限额的具体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国民人均GDP的倍数来确定保险限额,根据IMF的统计,世界各国的平均保额大约相当于人均GDP的3倍,亚洲国家是4倍。另一种是按存款账户的覆盖率计算,大多数国家受到保护的存款账户比例高于90%。[19]2004年末我国人均GDP约为10000,按4倍来计算是4万元。但亚洲国家的平均限额未必适合我国,考虑到我国居民投资渠道单一,金融资产主要表现为银行存款,为保护绝大多数中小存款人的利益,应以覆盖面为主考虑偿付限额,以使90%以上的存款人得到全额偿付。我国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人均收入水平、通货膨胀率等指标进行适时调整。 8、存款保险费率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实行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是最终的选择,对于我国来说也是如此,但实行差别费率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需要精确评定各金融机构的风险。我国已于2004年2月出台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目前还没有建立其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科学的风险评级制度,现在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根据金融机构的类型实行等级费率制。具体说来,就是把我国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划分为不同等级:第一级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第二级别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三级别是外资银行;第四级别是城市商业银行;第五级别是城乡信用社等。依据等级来确定其应适用的保险费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起到与差别费率相似的控制银行道德风险的作用。 9、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 首先,我国存款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应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缴纳。其次,我国应采用累积基金制,事前由存款保险公司按照确定的费率,向投保金融机构征收保费。最后,我国存款法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特别融资职能。应规定当存款保险基金本身不足于实现存款保险的目的时,存款保险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向社会发行由财政部担保的金融稳定基金或债券来筹集资金,这些债务由存款保险公司通过以后征收的保费来偿还。 为了实现存款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暂时闲置的保险基金可以用来投资,但是其投资应有所限制,应以追求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原则。我国应在存款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一般包括国库券、政府债券这类收入较为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应该允许存款保险公司以其持有的债券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以此来保证存款保险基金的流动性。 (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支持,这就要完善相关与此相应的配套制度,具体来说包括: 1、银行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合规性。重点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的披露,完善披露内容,逐渐提高、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息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标准,以便让银行直接面对市场的监督和压力。同时应完善虚假披露和不按时披露的法律责任。 2、银行内控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应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银行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对银行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实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所在,从而把业务风险降到最低,并据此建立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健全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稽核审计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稽核在内控机制中的再监督作用,保证各项内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等,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其真正成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防范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从而降低存款保险制度的负面效应。 3、银行风险评级法律法规的完善。银监会于2004年2月23日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该《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的覆盖面只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我国银行业现状,暂不对市场风险进行评级,但可以考察银行资产价值与盈利水平受利率政策与外汇价格变化的影响,作为评价盈利性和资产质量的参考。其评级结果也不向社会公众披露。因此,今后还有待建立评价全面、覆盖面广的风险评级体系。[6] 4、银行市场退出法律法规的完善。目前,我国银行市场退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市场退出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 接管标准比较模糊,没有关于重整措施的具体规定,缺乏对接管组织行为的限制,使接管组织对危机银行有较大的自由处置权,极易导致权力的滥用。为此,我们应该完善相关立法,确立一个基本的接管标准,便于接管实践中的操作;规定包括整顿和改组、人民银行发放临时贷款、进行资金援助、清理财产等在内的重整措施;对接管组织的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并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从使存款保险公司在处理问题银行时有章可循。 保险法律论文:关于我国体育保险法律制度探析 论文关键词:体育保险 政策法规 对策分析 论文摘要:面对体育领域对体育保险的迫切要求,体育保险业作为体育相关产业的重要分支,我国的体育保险业正在努力与国际体育保险业接轨。通过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访谈法,对我国和发达国家的体育保险业的体育政策、法规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体育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何谓体育保险 体育保险,是指体育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并且承担相应的体育风险的一种保险制度。体育保险不仅具有保险的一般功能特征,还有其独有的特征:一是体育运动本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喜爱运动、参与运动的人员众多,而且覆盖面广;二是体育保险多以一年或几年的短险为主,涉及寿险、财产险、再保险。不同的运动项目涉及不同的险项、险种设计、费率厘定,和运动项目的特点结合紧密;三是体育领域广泛存在大量风险,且风险的发生未及性强,因此对保险这种分摊风险损失的工具需求量极大。 体育保险作为与体育产业关联性极强的体育相关产业,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支持,并且有助于规避体育运动本身存在的自然风险,起到防范训练和比赛风险、安定运动员生活、保障中国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作用。2008年在北京举办的第29届奥运会,2800亿的投资计划所形成的巨大保险市场引来了国内外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也为我国的体育保险产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机遇。所以,对体育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二、国外体育保险的发展概况 在发达国家,体育保险是国家体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合理的体育保险制度,不仅是运动员、体育工作者、体育健身者、体育团体等进行体育活动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各国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基石。 (一)美国体育保险业的基本情况 美国是世界上保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目前各类保险公司已经发展到5000多家。美国上世纪50年代就已经出现了体育保险公司,70年代以后美国体育保险业进入发展阶段,出现了许多专门的体育保险公司。目前,美国的体育保险已经成为美国保险业的重要经营内容和巨大的保险市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美国的体育保险主要采用商业保险的运行方式。美国体育商业保险涵盖了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等领域,且体育保险内容丰富,有各种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多种体育保险业务。在险种设立方面,既有面向职业体育的运动伤残保险、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责任保险、医疗赔偿保险;也有面向业余体育的巨灾医疗保险、超额医疗保险、普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集训营保险;还有面向学校体育的大学体育保险、中小学学生意外保险、中小学体育保险、大学橄榄球比赛和中学全明星比赛保险、校际重大医疗保险,以及天气保险、体育指导员和官员保险等。在体育保险机构中,既有盈利性保险机构,也有非盈利性保险机构;既有专业的体育保险公司,也有兼营的体育保险业务公司;既有商业体育保险,也有社会体育保险。美国的国民有很强的保险意识,几乎所有喜欢体育运动的人都参加了体育保险。 (二)日本的体育保险业发展概况 日本的体育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占的比重大、覆盖范围广,健全的体育社会保险保证了日本各种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同领域体育活动的开展。日本的《体育安全保险》在其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中具有代表性。体育安全保险是日本体育安全协会设立的一种专门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安全协会是日本文部科学省从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创建于1970年1。该保险是日本保险项目最多、保险范围最广的一种体育社会保险,它既适用于群众体育活动又适用于高水平的竞技运动,并且包含突然死亡等险种,对于我国的体育保险有着很现实的借鉴意义。另外,日本的体育保险对象也很广泛,除了面向专业体育运动员及教练员等相关人员的保险外,还有面向大众体育运动的保险,其中包括涵盖外国留学生的体育保险。日本体育保险业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将体育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的法制建设。涉及体育保险方面的法律主要有《新保险业法》、《健康保险法》、《国民健康保险法》、《老人保健法》、《体育振兴法》、《日本体育、学校健康中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不仅保障了体育保险的实施,使体育保险有法可依,而且在体育保险领域中关于保险的各项制度、管理技术、实施对象、运动员参保意识等方面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一度被世界各国所仿效。 (三)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业的发展 在澳大利亚,据休闲和运动常务委员会的《澳大利亚体育保险概览》介绍,同美国一样,职业运动员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障。同时,商业性的体育保险还为体育活动参加者提供了广泛的服务。澳大利亚充分认识到风险是体育活动的本质性,因而制定了完备的体育保险安排。有代表性的是新南威尔士州议会于1978年通过的《体育损伤保险法案》,该法案要求为体育活动参与者的损伤和疾病提供保险保障。另外,澳大利亚的个人体育保险计划还为体育组织中所有成员提供责任险。正是由于这些措施的实施,澳大利亚体育保险中的公共责任险的覆盖面达到了百分之百。 (四)其他发达国家体育法中关于体育保险的规定 法国政府1984年7月颁布的《体育活动法》第37条和第38条,直接与体育保险有关。第37条规定“体育运动组织为开展活动签订保险合同,为其所应负责任投保……该等保险合同应承保体育运动组织、活动组织、被建议人和运动员的民事责任……。”第38条规定:“体育活动组织应告知其成员投保人身保险的益处,以便在其受到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意大利体育法明确规定:“职业俱乐部保险将运动员收入的4%一5%作为保险费用。” 德国虽然并不是世界上社会福利和保险制度最完善的国家,但他们在运动保险规则制定方面却是整个欧洲最严谨的。球员们不但在受伤的时候可以领取到保险金,而且在退役之后由于“国家保险”的存在,他们也可以保证衣食无忧。 总之,体育保险现已成为发达国家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国家的体育保险法规均比较健全,而且多数发达国家都规定体育协会乃至俱乐部举行体育比赛必须给运动员上保险。同时,教练员、志愿者等参加有关俱乐部的训练活动也必须上保险。法规上的规定确保了体育保险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体育保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发展对策 (一)我国体育保险业的起始与发展 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起步较晚,最早提出体育保险的设想是在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八届五次会议提交议案,要求为那些曾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于2002年进行了修订。该法第9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 我国正式涉及体育保险是在1998年9月28日。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签约仪式正式举行,所有奥运项目的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获得了运动员意外伤残保险,此后不断扩大。但由于保险业本身的赢利性与体育活动的特殊性,在体育保险发展初期,保险公司承保不仅赚不到钱,而且还要承担更大的赔钱风险。所以,一开始体育保险权被认为是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现行的体育保险法规仅有2002年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优秀运动员伤残等级标准》和《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两部层次较低的体育部门规章。并且,互助保险只是转嫁风险的初级阶段,其保险资金大部分来自社会和个人的赞助,只是一种特殊的抚恤金,面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应该是商业保险。 (二)我国体育保险的立法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人管理规定v行)》、《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评估人管理规定》和《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陆续出台,中国的保险法规体系的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是我国体育保险法制滞后于国家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更滞后于现代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具体而言,目前我国的体育保险业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体育保险的经营主体数量少、规模小、专业化程度差。(2)国民体育保险意识薄弱。由于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人们对参加保险采取匾避态度,且大多局限于财产和人身方面。(3)体育社会保险体系不完善。(4)体育保险险种单调。(5)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机制。(6)体育保险的专门人才数量少、素质低。由此可以看出,国内体育保险发展滞后的现状,与我国作为一个世界体育强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同时,也不能适应我国迅猛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体育产业。 (三)加快我国体育保险业发展的对策 第一,政策扶持。政府应颁布和出台扶持与提升保险业整体实力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为将来保险发展提供不可忽视的引领作用,以有利于健康富有活力的保险市场的培育与完善。体育保险业作为一项新兴产业,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可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减免税、补贴保险费、承担保险机构经营管理费等措施辅助体育保险,可成立政府性的体育保险公司。未来的体育保险市场,应该是以商业保险为主、社会保险及政府扶持的互助性保险机构为辅的保险体制。 第二,建立健全体育保险法制体系。今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时,应增添和补充有关体育保险和体育保障方面的基本内容,并对基本的体育运动保险、体育赛事保险作出强制性规定。要以《体育法》为优秀,制定在体育领域内实施该法的有关体育保险市场的相关配套法规,逐步完善体育保险市场法规体系,规范体育保险市场秩序,促进我国体育商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中国保监会、国家体育总局应代表国家行使对体育保险业的监管。在体育保险全面改革开放的今天,应当加强监管、规范市场和借鉴国外发达的体育保险业监管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系,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 保险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以云南为例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现状 法理依据 政府法律责任 论文摘要:以云南为例,分析政府主导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理依据和现状,提出服务型政府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的立法建议。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善民生,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是中共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2OO7年中国税收收入达49442.73亿元,政府有能力保障农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我国现阶段尚未全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地正在试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无法满足多数农民养老的实际需要。笔者试图从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保障农民基本养老需求及政府责任的角度进行探讨。 1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紧迫性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一般包括农业劳动者、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农业劳动者是指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以农业为生的农民,其养老模式的特点是以子女供养为主,以老人自养和政府补足为辅;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而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他们持有农村户口、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最大特点是工作生活居所不稳定,老年生活无保障;失地农民主要依靠征地补偿费为生,多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费不太合理,导致失地农民在向城市人转化的过程中几乎处于没有生活保障的状态。 国家统计局的报告表明,2006年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到69.05%,但是社会保障覆盖率较低,特别应尽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养老面临着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和土地收益下降、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风险。 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表明,中国平均家庭户规模降到每户3.44人,加上大量年轻农民进城打工,代际不平衡的情况日渐严重。随着我国逐渐进入人El老龄化社会,家庭养老的功能不断弱化,广大农村农民养老问题变得Et益突出,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有利于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云南作为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社会养老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难。在许多农民无力自行解决养老问题的情况下,由政府主导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帮助农民参与养老保险,是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的一个重要途径。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共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国家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确实保障城乡人民的基本生活。从2005年l1月起,“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与管理规范”的研究项目在全国8个县区试点,云南省南华县也参加了该项目,摸索出代际供养、粮食换保障、个人账户基金借支、保险证质押贷款、基金贴息、龙头企业资助农民参保免税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不容否认的是,执政党和中央政府的决策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发展并不平衡,特别在经济发展滞后的边疆民族地区更是如此。 2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理分析 2.1有关国际公约对社会保障权的规定1948年制定的《世界人权宣言》肯定社会保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该宣言第22条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第23条规定免于失业的保障,人人有权工作和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必要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第25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在衰老等丧失谋生能力的特殊情况下,有权享受保障。1966年制定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第11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第l2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上述公约涉及全体公民,包括农民的社会保障权、适当生活水准权和健康权等。公约成员国应当通过国内立法将公约的规定具体化,以切实保障每一位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2.2有关国家法律对社会保障的规定一些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对社会养老保障作了专门规定,其共同特点是法治化、平等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例如,1793年法国宪法序言第21条规定:“公共救助是神圣的义务。社会对于不幸的公民负有维持其生活之责,或者对他们提供工作,或者对不能劳动的人供给生活资料。”第23条还规定:“社会保障就是全体人民保证各人享受并保存其权利的行动,此种保障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的。”1874年瑞士联邦宪法第34条规定:“联邦可采取措施设立充分的老年、死亡和残废救济基金。该项基金来源于联邦保险费、职业保险费和个人保险费。”第2条规定:“联邦可通过立法,设立全民义务老年保险、伤残保险和遗嘱保险,该保险可以现金或实物提供帮助。”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第161条规定:“为了维持健康和预防因为老病衰弱之生活不便,联邦应当制定概括之保险制度确保被保险人的权益。”该宪法其他条款从不同角度对老年保险及政府的责任作了规定。此外,还有德国1889年《伤残和养老保险法》,1911年《帝国保障制度》,1938年《手工艺者养老金法》,1957年《农民养老金法案》,1992年《养老金改革法》。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是管理效率较高和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其社会养老保险立法惠及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国民。1935年美国的《社会保障法》规定了政府责任下的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雇主责任下的雇主年金(Pfv~ePension)及雇员团体保险和家庭责任下的个人退休储蓄与个人人寿保险。社会保障资金比较充足、参与主体多元、养老保险风险分散是美国社会养老保险的优势。日本农民社会养老保障不仅注重立法和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实时调整法律,而且充分发挥农业协作组织参与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巴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是通过对农产品初次卖到城市的价格的一定百分比提留作为保障基金,农民不用缴费即可享受养老保障,体现了“以工补农”实现农民养老的思路。 2.3我国宪法和法律对社会保障的规定2(304年3月,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写入宪法第l4条第4款。这是我国建立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宪法依据,同时要求政府应当履行上述宪法条款设定的国家义务。第45条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等也对农村社会保障作了原则规定。以宪法和法律形式对老年人权益予以保障是中国人权事业的巨大进步。遗憾的是,宪法条款之下配套的法律和法规太少,而且尚无专门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已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缺乏操作性和合理性。 3云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现状及困境 3.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现状1992年,民政部施行《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o同年,云南省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1993年试点范围继续扩大。1995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省69个县市展开。1995年民政部提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同时,国务院强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对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1997年,《云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颁布。2003年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将进城务工农民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提上议事日程。2OO4年底,全省8l%县(市、区)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人数达到136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4.30%。2005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2006 2(X)7年,云南省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力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一些地区初步建立,为农村打破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提供了范式。但是,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少、农民投保能力弱、保险制度不健全和政府投入少是影响云南农村养老保险全面推行的瓶颈。 3.2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主要困难首先,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养老保险任务加重。人口老少比上升到31.2%,0~14岁人口比例为24.[)7%,云南省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因此,估计到2010年,云南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20%以上,将进入高度老龄化社会。 其次,绝对贫困人口基数仍然很大。按照年人均纯收入693元的国家绝对贫困标准测算,截至2006年底,云南省农村绝对贫困人口228.40万人,仍占全国的l0.6o%,占西部l2省的19.4o%;低收入人口442.4万人,仍占全国的12.50%,占西部12省的22.30%;绝对贫困人口与低收人人口合计为670.80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比例为18.70%,降低1.90百分点3J。200r7年,虽然政府采取诸多措施试图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数,但是庞大的贫困人数制约了农民的参保能力。 最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困难,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按照现行的规定,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主要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和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方式解决,实际上许多地方的集体和当地政府并未尽到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责任,农村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和福利性未能得到充分的体现。 4完善云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对策 4.1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政府应根据宪法平等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自1958年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形成后,城乡居民在选举权利、劳动就业、教育权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不平等待遇。政府应当给予农民真正的国民待遇,即给予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仅必须关心和尊重人民,而且必须平等地关心和尊重人民。它千万不要根据由于某些人值得更多地关注从而给予其更多的权利这一理由而不平等地分配利益和机会_4。虽然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没有惠及绝大多数贫困的农民。政府应当让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因此,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中,政府应当明确职责,强化作为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责任意识。政府的责任应当体现在政策责任、财政责任和法律责任3个方面。首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政府应起主导作用,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和前提;其次,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再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强制性只有通过国家立法才能保障。 4.2履行国际公约义务,落实宪法条文规定我国政府于1997年l0月27日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自该批准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之日起3个月后,公约对我国生效。所以,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公约成员国应当履行的义务。该国际公约进一步丰富社会保障权的内容,为我国今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立法指明方向。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成员国履行国际公约的具体表现。 我国宪法关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条款应得到具体落实。回顾历史,我国1954年宪法第93条、1975年宪法第27条第2款、1978年宪法第50条和现行宪法都规定了社会保障的内容,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一波三折,直至现在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过去,政府更多考虑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等客观原因。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许可以理解,但是在中国经济已经有了巨大发展的情况下,如果还一味强调上述客观原因.那么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是不利的。 4.3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全面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离不开法治。我国应当履行国际公约,根据宪法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确保政府依法行政。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以1992年民政部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为依据,尚无全国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一项关系几亿农民养老保障的重大问题。应当遵循“法律保留”的原则,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做出权威规定,诸如制定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或《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法》等法律。在此之前,可以根据《立法法》第9条的授权立法条款制定《农村养老保险条例》等行政法规,以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化和法治化。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应按照《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十七大的要求,制定地方性法规,逐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规体系。无论采取何种立法形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应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把政府的法定责任具体化。 4.4妥善处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关系,依法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费的投入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国家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其理由有二:①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06年中国GDP为2094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70%[6J;2007年中国GDP为2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l71;2007年云南省实现生产总值4721.77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增幅创1989年以来的最高水平8;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37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1.90%,增收6770亿元_9;2(I)7年中国税收收入完成49442.73亿元,比20O6年增加11806亿元,同比增长31.40%[10]。 我国政府应当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养老保险财政预算经费法治化,并且落实到位。郑功成教授认为,预计2OO7年GDP将达到23万亿人民币,政府控制的财力将达到7万多亿人民币,以中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家财力,建设一个水平适度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当前是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最好时机l“j。李迎生教授还认为,中国完全有可能搞一个全民社会保障体系,我国财政已具备向农业转移支付的实力。如果财政每年拿出1600亿元左右,那么基本可以将医疗保障全覆盖;如果拿出1000亿元左右,那么基本可解决包括农民在内的养老问题12]。上述观点来源于大量实证调查和科学分析,可以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西方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一国国民每年的劳动,本来就是供给他们每年消费的一切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 德国公法学者温克勒提出,没有一个社会保障机构能光依靠所缴费用来承担农民养老金的支出,它们都需要依赖政府补助和其他方式来补贴_J。税收取之于民,应当用之于民,国家税收增多,纳税人从国家得到的实惠应当与国家税收的增长构成一个合理的比例,应当让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得到更多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 5结语 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导作用。通过法治的手段,明确政府、集体和个人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责任,强调并督促政府具体落实相关责任,我国农村社会养老问题或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落实。在我国多数农民参与保险支付能力有限,而国家经济力量日益强大的情况下,政府应当增加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依法保障农民与城镇居民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全体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保险法律论文:论和谐社会进程中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 法律制度 思考 论文摘要: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关键是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农民为使年老不能再从事劳动时的生活有保障,在法律规定的劳动时间内缴纳部分保险金,在他们达到一定年龄后,有权向国家或有关保险机构申请养老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存在问题 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适用的仍然是根据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经过十多年的运行,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方案在制度设计方面的缺陷也已逐渐显露出来,具体而言,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缺乏法律的有力支撑 实践中的主要依据,一是1992年颁布实施的《方案和1995年颁布实施的通知》,以及一些相关法律中关于应该重视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性条款。二是相关文件内容: 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积极探索适合小城镇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六大报告中的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等。三是有关领导关于重视“三农”问题和农村保障问题的讲话。由于没有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专门法规,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困惑,各地在制定本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时找不到比较有力的立法依据,只好各自为政,把办法确定为暂行办法,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规范性和长期性、稳定性。另外,由于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基金的流失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基金的正常运转。 2.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 农村养老保险运行多年的实践表明:资金来源问题是养老保险的优秀问题,缺乏政府财政支持是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只规定了国家应对保险资金的筹集给予政策扶持,而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应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在集体经济日益薄弱的情况下,这样的“软约束”必然导致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参保者缴费负担重,保障水平低且参保人数不断下降。据测算,在199071999年期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者人均累计农村养老保险费仅230元,月均养老金仅3.5元,根本无法保证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农村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结构错位是导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根本性制度原因,我国应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3.管理体制不顺,监管不力,流失严重 其一是管理体制不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存在条块分割的现实:民政部门管一块、卫生部门管一块、社保部门管一块、这种条块分割的现实造成了政策协调、资源共享等诸方面的人为矛盾,不利于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推动和开展。其二是养老保障基金管理和增值问题较多。按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社会保障基金应该遵循征缴、管理和使用三分离的原则,互相制衡,从而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即保值增值)。在中国,大多数地方的养老保险基金是由当地的民政部门独立管理的征缴、管理和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控监督,而地方的民政部门又受当地政府的管理,所以,当地民政部门或政府挤占、挪用甚至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便时有发生,使农民的养老钱失去了保障。 二、重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津制度的设想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关键是要根据我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国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体制。 1.合理构建农村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农民社会保险事业的保障,是农民社会保险制度的优秀。同时,有没有完备的法律规范,也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发展来看,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以国家立法为基本前提,并依靠法治来保证实施。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农民的社会保险法律框架应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修改宪法。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对农民这一弱势群体负有义不容辞的保护责任。虽然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也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纵观宪法条文的规定,涉及社会保障方面的只有退休制度和公民获得物质保障的制度,但退休制度将农民排除在外,而物质保障是针对全体公中的困难群体。鉴于农民的生存状况和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应当通过修改宪法,增加保护包括农民在内的弱势群体的根本性原则,使宪法真正成为农民的“权利保障法”,使宪法成为农民社会保险的母法,从而使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有较高的法律起点,通过加强农民社会保险上位法的保护,使农民社会保险立法有足够的法律权威。 其次,尽快出台社会保险法》。对于社会保险问题,我国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法律框架,包括国务院的决定和省一级落实国务院决定的法律,但还没有出台国家层次的专门法律。在我国农民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立法者必须提供适当的制度保证,宏观上应尽快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对该制度的实施作出明确规定和统一筹划,使之有法可依,规范操作,克服随意性,使城乡社会保险在宏观上达到统一。 第三,制定保护农民权益的综合性法律。我国在立法实践中一直非常重视和强调对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如全国人大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妇女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特殊保护的法律。但由于城乡差距的存在和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农民在就业竞争、基本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问题,明显处于弱者的位置。因此,要尽快制定和出台保护我国全体农民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权益保护法》,用法律确定农民的基本权利,规定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最后,制定专门的农民社会保险法》。西方发达国家的农村保障都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实行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险。如德国在19世纪80年代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并在1957年扩大到全体农民。日本在1971年,丹麦、芬兰在1977年,美国在1990年也都建立了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并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定。而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是本着自愿、量力的原则,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强制性。所以应当就农民的社会保险专门立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农民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确认保险制度在农村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其性质、对象和标准,规范权利义务和责任,使农民的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有法可依。 2.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上,我国走的是一条“城乡分割保障”的道路,国家承担了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大部分建制成本,却忽略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学者说得好,“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所有的资产,不是城里人独有的资产,更不是国有企业职工独有的资产”。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政府虽不可能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为农民提供全面的、高标准的养老保险待遇,但国家应从公平的角度为广大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建立起“低水平、广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世界已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和地区看,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险涵盖农村地区,其保障对象包括全部农村人口,其中有相当数量是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另一方面,相对于城镇居民,我国农村居民的收人水平普遍较低,所以政府理应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尤其是中央政府不仅应该制定各项法规和政策,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加以规范和引导,更应该承担必要的财政责任,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资金投人。实际上,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运行的情况来看,各国中央财政通常会投人很大比例的社会保障资金。据资料显示,1991年瑞典、英国、加拿大、美国的社会保障总支出中,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占~1J56.4%、31.8%、36.4%、28.7%1994年欧盟国家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有36%来自国家财政,而我国2000年即使在中央大幅度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的情况下,这一比重还只有4.5%,而且其中大部分还投到了城镇,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扶持很少。政府可采用各级政府财政按比例分担的方式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扶持。 3.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其一,出台基金运营优惠政策,拓宽基金运营渠道。如中央发行国债明确一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优惠量,银行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储蓄补贴利率,政府特许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一些风险小、收益高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其二,加大基金的监管力度。可设立由缴费人、受益人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共同组成的非官方监督机构相结合的政府、社会、事业经办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全面监督的养老保险监督的机构。此外,要完善审计、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的外部监督制度,以保证基金安全。其三,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也可以规定,不能保证适当增值率的投资主体,要在一定期限内放弃投资权,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国家有关机构管理。 保险法律论文:保险法律和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入世以来,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国人的保险意识不断加以提高,保险业务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形式。但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却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多借助社会上的法律工作者;依法依规办事少,留下诸多隐患;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将使保险人更加明确自身职责和权益,为社会做出更多更好的服务,让所有公民和保险人认识到保险法律规范的重要性。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合法权益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隐患 核保是保险人的职责,由于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法律地位,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只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临颍县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原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我公司败诉。 (三)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即复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我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真乃“一语值千金”。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对特别约定是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公司现状来看,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请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依规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简单理解《保险法》第30条规定,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誉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有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某种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加大,我认为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被保险人法律意识的提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利用诉讼解决纠纷的事例不断增加,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但另一方面,对保险人依法经营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后,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保险公司破产的原因: 1、承保风险选择不当,具体到保险法律风险成因分析,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因此,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我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能培养自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事实上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请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能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起诉。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提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社会影响也坏。 保险法律论文:论保险法律运用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保险法律规范是保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几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保险业务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主要是: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业务人员未履行告知说明义务,特别约定不合理,拒赔案件手续不全等。在基层公司,法律运用工作更是不容乐观,法律专业人员少,依法办事少;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胜诉少,败诉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保险公司只有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才能营造出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本文从法律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关键词〕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保险标的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诉讼方面的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涉及到的内容也不断趋于多样化,保险公司特别是基层公司为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在实际的判决中,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保险公司败诉的几率很大。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败诉现象的发生,减少由此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损失和社会影响,是保险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保险法律运用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保险诉讼案件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保险诉讼案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化,归纳后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由于承保质量不高,核保不严造成的诉讼 前几年,由于保险公司工作指导上的偏差,业务经营中重发展速度和业务规模的盲目扩展,忽视了业务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加之部分保险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敬业精神不高,导致保险公司在保险纠纷案件中处于败诉地位,经济损失惨重,例如: 淮阳县水利局豫东彩色扩印中心一辆旧尼桑实际价值3万元以30万元投保,于95年8月24日突然着火报废,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投保时隐瞒被保险财产真实情况”为由拒赔,经法院一审、二审均败诉,总计给公司造成近35万元的经济损失。① 郸城物资公司泡沫鞋底厂,频临倒闭的私人企业,已停产半年,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盲目承保,致使保户有机可乘,人为纵火,保险标的全损,一审判决我公司赔偿近73万元,经高院判决赔偿近26万元。② 以上两起案例中,如果保险人在承保前熟知保险条款,坚持验标承保,重视承保质量,严把“入口关”,保险人就不会在诉讼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未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后无文字依据造成的诉讼 保险人熟知保险条款,在承保时有义务给被保险人解释保险条款。如果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承担保险责任,或者虽然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但是没有书面的特约条款,也视为没有解释,仍然承担未履行告知义务。 舞阳公司承保的一辆实际价值为15万元(盗抢险金额15万元)的蓝鸟车丢失后,按条款规定应有20%的免赔,实赔12万元,但法院以“特约条款” 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15万元。 ③ 舞阳支公司正在诉讼的一起案例是,被保险人肇事逃逸被执法部门判决赔偿第三者损失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理由是投保后只得到保险卡而无保险单不了解条款,同时保险公司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④ (三)由于拒赔案件处理不当、手续不全而造成的诉讼 保险公司在实际理赔中,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进行拒赔处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据必须是保险公司直接收取的书面证据,才有可能免除保险公司的责任,否则不能免除责任,例如: 南阳唐河支公司承保的一日野大客车,于1998年1月19日在沈丘车站因明火烘烤而发生火灾,当时被保险人口头报案称起火原因为明火烤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未得到任何文字依据的情况下,告知被保险人事故为除外责任,事后也未采取补救措施。半年之后,保户直接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起火原因改为他人放火,保险公司败诉后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⑤ 周口分公司承保周口市颖河商场的财产综合险,于2000年2月9日因室内水管冻裂造成部分库存商品被淹,当时同样是被保险人电话报案,因其不属于财产综合险的赔偿范围,业务人员也是口头答复为除外责任,后被保险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称是消防设施冻裂引起,保险公司败诉后赔偿保户近15万元。⑥ (四)特别约定不合理,合同终止后未收回有效单证而造成的诉讼 在实际的业务工作中,保险单中特别约定对缴费的约定不近合理,灵宝运输公司一大货车1998年5月2日承保时缴费2000元,特约栏内注明下余部分于5月25日前付清,否则保险合同终止,此车于1998年10月11日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经法院判决以“特别约定不仅显示公平,而且保险人既没有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也没有及时收回所有有效保险凭证,有悖于保险法的规定”,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近20万元。⑦ 还有许许多多的保险纠纷案件,其结果都是保险公司败多胜少,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但对保险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给被保险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收保险费容易,真正出现保险事故索赔道路艰辛。 二、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基层保险公司现状来看,保险法律运用工作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法律专业人员少,借助社会法律人员多 基层公司基本上没有设置专门的法律工作岗位,没有配备专门的法律工作人员,相当多的公司没有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一般都是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才临时委托律师,交由律师全权,由于大部分外聘律师对保险业务条款相对比较陌生,以至在法律诉讼中经常处于被动地位。 (二)依法办事少,法律风险存在多 1、有些基层公司法律地位不明,职责划分不清,越权经营,违规经营,带来法律隐患。 2、保险人员素质不高,人员管理不严,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公司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承保核保制度流于形式或把关不严,在合同中留下法律隐患。 4、现场查勘不及时,不按查勘实务操作,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一旦出现诉讼即因缺乏证据而陷入法律上的被动。 (三)主动起诉少,被动应诉多 从近几年来的保险业务诉讼来分析,除进出口货运险中对承运人追偿是保险公司主动起诉外,基本上没有保险公司主动起诉的。究其原因,除了基层公司不愿与保户打官司,担心打官司会影响与保户的关系这一因素外,主要还是基层公司不习惯,不熟悉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保险人的利益。如保户拖欠保费问题,对恶意拖欠保费的保户,除一般性的上门或发函催讨外,基本没有诉诸法律来落实债权,入了账的形成呆账,不入账的责任期终后则不了了之。又如对愈来愈频繁的保险诈骗案,一般也是查证后拒赔了之,没有诉诸法律,使诈骗分子心存侥幸心理。 (四)胜诉少,败诉多 从保险诉讼案的结果来看,保险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是胜诉少,败诉多。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内外两个方面,从内部看,主要是保险条款订立不严谨,合同约定不规范,业务手续不健全,在法律上有漏洞。从外部来看,主要是一些法官过度使用法律上“保护弱者”原则,即“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⑧从一些判例来看,一些法官甚至不理会保险的法律原则,依据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法律规定来判决。“逢案必输”这种现象给保险人的声誉带来非常不好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此问题,下文作针对性的论述。 (五)仲裁形式少,诉讼形式多 目前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仅有2000年7月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因而,实践中出现的保险合同纠纷,基本上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而无论对于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人,解决保险合同纠纷,仲裁优于诉讼,这种有效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形式保险人恰恰没有应用。 三、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原因 (一)保险合同签定的缺陷是产生诉讼案件败诉的根本原因 1、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法律观念淡薄。基层公司的业务人员专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法律知识的培训机会很少,有的对业务知识一知半解,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签定没有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总认为是熟人、关系户,只讲关系,不讲法律,还存在替保户代签投保单、代签名的不合法律的现象。无保险事故、无保险纠纷还好,一旦出现纠纷,这就成为了“把柄”,在法庭上成为对保险人不利的证据。 2、特别约定不合理或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特别约定内容是保险条款和附加条款之外,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的特约事项,它的效力优于保险条款,但约定的内容必须公平、合理,否则不如不约,特别是对分期缴费的约定,合同中是五花八门,格式不一。本属于保险人行使权利的最好手段,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成为对方钳制保险人的把柄。 3、现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一些漏洞及《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显然这是对保险人不利的规定,也是造成保险公司败诉的一个原因,这方面的事例诸多见于报端。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被保险人隐瞒保险事实,从而造成保险人调查取证费用的增加,笔者认为对此项费用被保险人也应该承担。 4、业务手续不完善。在现行的投保单特别是机动车辆投保单中,没有印制条款,而且送达正式保单之后没有使用保险单签收单,被保险人对条款特别是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是否明白无误,保险人有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没有文字依据。往往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以保险人没有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为由,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二)执法机关和部门的偏差 有的法官在审理有关保险纠纷案件前,才到保险公司临时借来几本有关的书籍“临时抱佛脚”,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对保险法律的片面理解,在审理的过程中难免有失公平。 四、保险法律运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 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营造出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1、认真履行保险合同告知义务,与保户面对面宣传,让保户熟知条款内容,知晓保险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保险合同。 2、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宣传《保险法》、《刑法》和有关保险法律法规,要选择典型的判例在媒体上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同时对保险诈赔、骗赔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使人们知道,诈骗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卫生、消防、路政等相关部门的公关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保险法律运用环境。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保险法规和有关民法、合同法等法律的教育和学习,把保险合同当作一份真正的经济合同来签订,教育职工认识到其在投保单、保险单的签字要负法律责任,并且从内控制度上强调职工要对其签订的合同负责。只有学法、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用法。要加强保险从业人员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意识和依法依规经营观念,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水平测试活动,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从业人员既要守法经营,又能依法维权。 (三)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1、要建立严格核保制度,严把入口关,防止“病从口入”,承保关口是第一道屏障,对保险合同要严格审查,杜绝留下法律风险。 2、要努力提高事故第一现场查勘率,认真调查事故经过,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痕迹物证和有关证据,争取在举证上的主动。 3、要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对因制度坚持不严、业务手续不全、合同订立不严谨等原因引发的法律纠纷,最后造成公司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合同管理,完善合同手续 1、投保单和保险单的签订要完整,各种附件特别是附加条款一定要齐全。 2、用好用活特别约定,以特约缴费为例,对分期缴费的最好的约定方式是“先期缴费**元,剩余部分于*年*月*日前缴清,否则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缴费比例赔付”,约定公平、合理。 3、设计保单签收单,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对双方应当明确的和已经明确的内容用文字的方式确定下来。 4、培养自己的保险法律专业人才。目前,保险公司内部既懂保险又懂法律的人才缺乏,而社会上律师和法官懂法律但对保险却知之不多。如果保险公司能培养此方面的人才,就可以在保险诉讼案件中多一分胜诉的把握。 (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1、聘请公司法律顾问。在目前基层公司法律专门人才缺乏的情况下,聘请法律顾问是较为现实的选择,即聘请法律知识全面、执业资深且对保险诉讼有一定实战经验的律师担任公司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为:(1)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制定提出法律意见;(2)参于重要合同的谈判、草拟或审查工作;(3)提供保险有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教育服务;(4)公司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应诉答辩、调查取证、求偿等。法律顾问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针对性地及时开展法律服务,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从而减少法律风险,避免和消除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2、认真组织应诉。公司一旦签收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律师委托手续,同时,要协助律师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案情,研究答辩状;(2)安排人员同律师一道做好调查取证工作;(3)配合律师抓住法院允许与主审法官接触的机会,宣传保险法律法规,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3、及时提出诉讼。我国实行二审终身制,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案件要及时提起上诉,否则超过上诉期,只能通过申诉途径解决问题,行使权利要及时、合法。(1)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或协商代位求偿无果的要及时提起诉讼。保险公司赔偿后,涉及第三方责任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追偿。这一做法在进出口货运险业务中要坚持,在国内业务中也不容忽视,2000年7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22条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经法院立案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赔偿,但被保险人必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根据这一规定,保险公司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法律手段,落实代位求偿仅的问题;(2)对保险诈骗案件应通过司法部门提起公诉,充分发挥法律对保险诈骗分子的震慑作用,真正体现保险合同的对价原则。 4、推行仲裁方式。在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问题上,相对诉讼方式而言,仲裁方式更节省时间,减少费用,更能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商业秘密,对双方当事人更有利,因此,基层公司应根据上级公司要求,推行应用仲裁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 5、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因此类案件基本上都发生在基层,而基层公司职工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为此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省公司或市公司为单位应成立专门的科室或有科室负责此类案件的管理,诉讼前对案件做认真的分析、研究,对根本无法取胜的案件就想办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不能一味的应诉,否则,不但败诉而且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保险法律论文:试析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 内容简介 我国1995年制定的《保险法》,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本文约5000余字,试从保险立法中“近因”原则的缺失;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合同陷阱的隐藏;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及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及缺陷;并从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现代化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以求抛砖引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证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为了预防危险,将一定的保险费支付给保险人,如果危险事故发生或出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人则须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保险受益人支付赔偿金或保险金;作为保险人的保险公司则通过建立保险基金来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由此可见,保险是为了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一种商业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合同法律行为来实现的。保险合同具有“最大善意”、“双务、有偿”、“射幸”等特征。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立法经历了以无到有,由粗到细的过程,逐步完善了相关法规:1983年实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1985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1992年通过《海商法》,1995年通过了《保险法》。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997年、1998年分别了《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保险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暂行规定(试行)》。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发生,解决保险争议,完善商事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也还有许多不成熟和不规范的地方,对比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完善的保险体系还 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不够全面,规范保险新业务的立法相对滞后等方面,以下笔者试从“近因”原则缺失、条款文字歧义等方面分析我国保险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求抛砖引玉: 一、“近因”原则的缺失 《保险法》规定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试实信用原则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而“近因原则”这一被国际保险业普遍运用的原则在我国缺乏运用的法律依据。所谓“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承担责任时,其所承保危险的发生与保险标的的损害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在近因原则中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原因,即属近因。只有近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而近因原则的缺失正是导致保险合同当事人,尤其是投保人产生凡是投保的利益遭到损失时皆可获得赔偿的想法的根源,从而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争。近因原则作为常用的确定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是否负保险责任以及负何种保险责任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我国《保险法》、《海商法》竟未作出明文规定,不得不说是我国保险立法的一重大缺憾。 二、不利解释原则适用上的模糊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来确立的,而作为附合合同的保险合同,不论是投保单、保险单还是特约条款,大部分都由保险人制定,在制定时,必然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内容多对自己有利,且已经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格式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备制,极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保险人拟就的条款。再者,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也实现了合同术语的专业化,保险合同所用术语非普通人所能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一旦合同成立而双方发生纠纷,投保人将处于不利的地位。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各国在长期的保险实务中积累发展了不利解释原则,以示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救济。在格式保险合同的条款发生文义不清或者有多种解释时,应当作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实际上是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也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我国关于保险合同条款解释的规定,已经实际上确立了不利解释原则,与国际惯例是相一致的。这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经济上的弱者)的利益维护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的标准,以及不承认判例的拘束力,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用语经不同的法院解释,关于该用语的正确含义,所表达的当事人意图,以及由此产生的效果,可能会存在相互冲突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而由于不利解释原则在适用上缺乏统一的标准,究竟何种条款能适用该原则,特别是不利原则能否适用于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核定的基本保险条款,将直接影响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结果。而我国保险法律法规中对此既没有相应规定,关于这方面的案例和研究也鲜见于众。 依照我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如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条款,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基本保险条款是运用于主要商业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凡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订基本保险条款。国家的基本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应当执行。此类条款所使用的语言被保险管理机构依法规定核准,理应不存在歧义,但实际生活中,保险人根据其自己的认识水平和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利益,在备制保险合同时依自己需要将基本条款插入其中,而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备制不能做任何事情,而且往往在订约时也难以全面知晓保险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根本就无从知晓哪些条款属于基本条款,就更别提理解了,例如对“现金价值”一词,有的保险合同中将其定义为:“本合同的保证现金价值、所有缴清增值保险的现金价值以及累计红利之和。”有的保险公司则干脆对其未作任何解释,投保人对该词只有靠自己理解,但实际上“现金价值”一词的定义应该是责任准备金扣除退保费用后的金额,而责任保证金指的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积的保险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再加上利息计算后所得金额。所以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的弱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一旦当事人对基本条款发生歧义或者文义不清的争议时,法院对是否应当适用不利解释原则就会因缺乏统一的认知标准而感到无所适从,不仅会影响被保险人的利益和保险人的商业信誉,也会给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院裁判的权威性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合同陷阱的隐藏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应各自依约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其中投保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有:告知义务、维护义务(包括维护保险合同标的安全及其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义务)、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则是:说明义务、及时赔偿、解约限制和承担费用等。可以看出,在交付保险费与赔偿方面,投保人的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责任,与保险人承担赔偿的义务与责任,两者是相互独立的。谁违反自己的该项义务,便要承担与该项义务相应的责任。但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之间不具有此消彼长的对应性,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义务的违反,并不必然导致保险人赔偿责任的减轻或免除。但有些保险公司(主要指财产保险公司)在使用格式合同与投保人协商财产保险费的交付与赔偿方式时,作出了如下约定:经双方同意,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首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不生效,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偿;投保人未按约定缴付第二期保险费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保险人按下列一种方法赔偿或承担保险责任:1、按实交保费与应交保费比例折扣支付赔偿金额;2、按实交保费计算保险期限,过期不负赔偿责任。上述赔偿方法是按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来确定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实际上将投保人违反交费义务的责任,规定为减轻或免除保险人赔偿义务的依据。通过保险人制定解释格式条款的优势,全部或部分地剥夺了投保人获取赔偿的主要权利,加重了投保人的责任,这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和《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是明显相悖的。而且该赔偿方法还隐藏着非经留意难以发现的合同陷阱。如按第1种方法,当投保人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后,在第二期交费义务履行期限未至时,如发生保险事故,尽管投保人无任何违约行为,也只能获得部分赔偿。按第2种方法,实际上赋予了保险人根据投保人交费情况而单方变更保险期限的权利,甚至免责,对保险事故不负担任何责任。保险人巧妙地利用格式合同设置了能使自己规避应尽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丧失利益的陷阱,充分说明保险人在拟制这种格式合同时,已经严重地违背了诚信原则。此类条款的适用,违背了现代社会民事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公平与诚信原则,损害了许多被保险人的利益,应受到保险监管部门依职权的主动干涉。 四、不易把握的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十六条详细规定了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情况的说明义务以及保险人对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第十七条则规定了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上述两款虽对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和违背义务的责任,作了详细明确的描述和规定,但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却没有规定相应的形式,使其在实践具有极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仅从以上述条款的字面上来看,第十六条针对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分别赋予保险人有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或视情况退还保险费的权力。而对保险人未尽明确说明保险条款的责任则未作任何规定,而保险人对其责任免除条款未作明确说明的后果也仅是导致该有关条款不产生效力而已。通过对比,不难看出《保险法》在这一问题上对投保人明显科以了较保险人为重的责任,有违民事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平等原则之嫌。作为素有“最大善意和最大诚信合同”之称的保险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却因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对合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理解不同从而产生争议的例子屡见不鲜,恐怕与《保险法》对保险人上述义务的规定太过宠统有着一定的关系。此外,因《保险法》对有关保险中介组织规定不完善,以及国内保险行业体系的不成熟,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家专业化的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一些保险公司大量聘用(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使用,因保险公司与个人人员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个人从业人员,此类人员数量虽多,素质却差次不齐,而且流动性极大,他们为了获取佣金,在对一些可能影响投保人决定的合同条款进行说明时,也难免会为了一己之利而有意作出含混甚至违背条款本义的解释,所以导致争议的发生也就无足为奇了。 五、滞后的保证保险立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新的交易方式,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交易方式日渐增多,特别是随着分期付款这一现代消费方式的出现,涉及到保证保险的问题越来越多,不少保险公司均开办了此类业务,但《保险法》除在第九十一条确定财产保险业务范围时提到信用保险外,根本没涉及到保证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债务人)向被保险人(债权人)提供担保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等原因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的地位相当于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所以也可以说保证保险合同实际上属于保证合同的范畴,只不过采用了保险的形式。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是债权人的债权,而债权属于财产权,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仍属于财产保险,原则上法律对于财产保险的规定也可适用于保证保险,但其与一般的财产保险又存在着显著区别,保证保险承保的危险是针对被保证人信用不良造成的主观性损害,具有明显的信用性。由于保证保险是从担保法中的保证制度演变而来,同时兼具二者的特征,是保证制度同保险制度的融合,其当事人(关系人)在法律上具有多重身份,使之难以同保证合同截然分开。 由于《保险法》未对保证保险合同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保证保险的性质及保证保险和保证的关系也存在争议,所以就导致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保险人除考虑收取保险费外,常常在保证保险合同中订立很多的免责条款,而被保险人却以为一经投保即可万事大吉,纠纷的产生也就不足为奇了。由于保证保险既涉及保证又涉及保险,对此类纠纷是适用但保法还是保险法?由于保证保险合同往往与另一合同相关,如汽车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而且保险合同一般是买卖合同或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因而发生纠纷时,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债权人或被保险人如何起诉就存在着争议。在司法实践中也极易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定性为保证合同纠纷,从而导致适用法律的混乱和失误。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在保险立法上存在的一些法律空白和缺陷,现行的带有明显计划经济体制烙印的《保险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范围上,都已越来越不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经营环境的变化,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逐步同国际接轨。1997年底,占全球金融服务贸易95%以上的70个WTO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总协定》基础上又达成《金融服务协议》。其中,有六个基本准则适用于发展中国家保险业的开放问题:1、最惠国待遇准则;2、透明度准则;3、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准则;4、国民待遇准则;5、市场准入准则;6、逐步自由化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中任何一项准则都会对我国现行的计划保险制度提出明确的挑战,任何一项准则的实施都将冲击我国现行的保险制度。如何抓住保险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加强保险立法建设,尽快调整、修改、制定出符合WTO要求的保险法律法规,优化保险市场的法制环境,以引导并保障我国还处于初步阶段的保险业健康发展,使其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就显得尤为迫切。在此,笔者仅就如何完善我国保险法律法规发表一下个人的浅见。 一是完善保险活动的基本原则。要在进一步完善自愿、最大诚信和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原则的基础上,在保险立法中将公平原则、近因原则等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和国际保险行业普遍运用的原则作明文规定,以充分发挥保险合同“最大善意”、“最大诚信”的作用。此外,还应根据WTO成员国约定的协议与保险市场发展的趋势,将考虑市场准入政策、取消外资优待、实行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等问题的规范化纳入立法的视界,尽快建立起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国内保险业的规范化发展,以更好地参与竞争,迎接挑战。 二是规范保险人义务,加大对投保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是要强化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履行的解释、告知等义务和责任,对超额保险、重复保险等规定应载入保险合同的专项备注条款,并尽善意提配和说明的义务,当保险人未尽上述义务时,赋予投保人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力,使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平等,以保护弱势地位的投保人合法权益。此外,还可推行《确认书》制度,对于双方应履行的告知和说明义务,由双方逐项签署一式两份确认书来作为双方已尽各自义务的证明,以把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落到实处。既可维护保险合同的稳定性,又可避免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各执一词却又无法提供证据。 三是强化监管机构职能,提高监管水平。保险业监督管理机关要在检查保险公司的义务状况、财务状况、资金运用状况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商业保险合同中非主要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管,对存在合同陷阱,规避法律法规和加重对方义务责任等情况的合同条款要依职权主动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同时对一些应用广泛,易引起歧义如“现金价值”一类的保险专业词汇,实行统一的标准化解释,并作为强行标准载入相关合同条款,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纷争的出现,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要逐步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业制度的先进之处,结合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保险投资的相关法规,通过立法,据展投资领域,控制投资比例,细化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为保险公司提高投资回报率创造条件;完善有关保险中介组织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保险人、保险经纪人及其相关组织的管理,规范保险中介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责、权、利;加快保险精算报告、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及保险机构的接管等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以建立起一整套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险法律体系。 保险法律论文:海峡两岸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从国际趋势和受害人保护看两岸措施统合之必要 前言 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和大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社会性灾害,各国都积极采取措施抑制交通事故,消灭交通灾害。例如,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规划上考虑使汽车工业以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应占合理比例正常发展[1];与环境保护、大众健康、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和社会文明等诸方面综合规划,发挥公共交通的客运主干作用;发展自行车交通(包括保护自行车使用人安全、建设自行车专用道路等);科学设计和修建机动车[2]专用道路,完善各种道路安全设施等;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依法标划各种道路标志、标识等并负责任地经常修补和根据交通情况的变化时常加以完善等。除了这些积极预防的"物理"性措施之外,各国都非常重视大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遵守的教育运动,并且通过设立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制度来强化机动车保有人(所有者和管理者等)的责任,以使因机动车的运行受到受害的受害人得到及时妥当的救济,并保障汽车事业(包括制造业及机动车交通运输业等)得到正常发展。 我国海峡两岸与世界各国同样,为了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带来的社会问题,都设立了相关的法律制度。自大陆施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两岸的经济贸易和各种民间往来不断增加,法律方面的学术交流也不断增多,为保障两岸同胞交往中道路交通时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参照国际上的共通规则,健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统合两岸汽车责任保险措施是非常必要的。为此,本文拟在阐述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法理,考察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发展趋势的基础之上,对两岸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大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中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阐释在与国际接轨前提下统合两岸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措施,对受害人保护及两岸法治建设之必要与可能。 一、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险的性质与定位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对机动车保有人和驾驶人课以的一种严格责任[3]。当因机动车的运行造成他人损害时,无论机动车保有人是否有过失,都要负赔偿责任。对因机动车的运行造成的损害适用这样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原则,主要目的在于及时妥当地救济因机动车的使用遭受损害的受害人。但是,如果只有这样一个原则而不能保障机动车保有人等的赔偿能力,及时妥当地救济受害人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为使机动车经常保持在万一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具有起码的赔偿资力,各国都在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同时,设立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我国台湾称之为"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大陆习惯上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法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强制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国家对某些特殊的危险领域实施的一种经济上的预防措施,目的在于救济可能发生的受害人,避免因危险物或危险活动引起的损害酿成重大社会问题。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国家为防备因机动车的运行造成的损害的社会性救济措施。并且,为了防备发生责任人逃逸及其他的无法从保险获得赔偿而影响受害人救济的情况,各国还建立了政府的交通事故救助保障基金。 综上所述,对机动车运行造成的损害,其赔偿责任的成立不以责任人的过失为要件;有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一定赔偿资力的"担保";并有在非常情况下的政府保障事业。这三者构成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救济受害人,抑制交通灾害的完整机制。其中责任构成的规定处于整个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机制的优秀,为保障这种责任实现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赔偿责任上的资力担保)与责任的性质相同,只要这种责任得到认定,该责任保险就要对受害人的损害给予赔付。 二、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特点 从机动车保有人来看,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面临同样的因自己的机动车运行行为给他人带来危险的机动车保有者,为填补这种偶然发生的可预见的一定程度的损害,而采取的经济上的预防措施[4]。所有以运行机动车的方式参与道路交通的人都应该共同对付这种危险,加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以保证在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妥当的救济。由于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派生关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显现出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相关联的一些特点: 1.强制加入 就保险人的自主性而言,保险有强制保险与任意保险两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一般是指作为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这样一种特殊的请求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相配套而存在的保险。通常谈到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就是指这种保险。例如,日本称"自赔保险"或者"自赔法保险"[5]时,就是指的这种强制保险。为使机动车保有人都加入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般由法律规定只有在提供了保险证明时国家才发给机动车驾驶执照,不加入法定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通过与车检相结合的方法,不给没有加入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机动车辆进行车检,不准上路运行。有些国家例如日本,还以法律规定,违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加入义务者将受到拘役1年以下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的制裁。与此同时,保险者公司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缔结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违反了这一义务保险公司的总经理或者理事将被处以3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86条)。这些措施的采用,目的在于谋求百分之百的机动车辆加入第三者责任保险以防万一的不测给受害人带来的损害。 据学者考察,早在1912年挪威就施行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强制化,紧接着,丹麦(1917年)、新西兰和瑞典(1929年)、英国(1930年)、瑞士(1932年)和德国(1939年)也实现了该保险的强制化。二战以后,卢森堡和日本(1955年)、比利时(1956年)、法国(1959年)、西班牙(1962年)、荷兰(1963年)、意大利(1969年制定,1971年开始施行)等国也都相继实现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强制化[6]。现在,几乎所有的国家都设立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7]。 2.责任集中于机动车保有人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保有人责任,而不是驾驶人责任。因此,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投保义务人是机动车的保有人。在保有人与驾驶人不同时,保有人要对驾驶人运行其机动车辆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有时会发生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使用人责任相关联的情况。当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发生得到确定时,保险人就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害的第三者赔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许多国家,例如德国和日本等国,法官们在审理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时,之所以要采取各种解释适用的方法,尽量认定保有人责任,目的就是为了使受害人能够得到保险金的赔付。 3.无过失责任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它不以责任人的过失为责任成立要件,只要机动车的运行给他人造成损害,机动车保有人和使用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有些国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条文规定的是,只要不能证明机动车保有人及驾驶人没有过失等情况就不能免责。由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无过失责任,因此,派生于它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也当然具有无过失责任的特点。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往往会有过失,但这并不影响保险公司对受害人支付保险金,因为"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8],即使是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保险公司也应当在赔偿受害人之后向其追偿。例如日本法就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免责仅限于"恶意"招致事故发生的场合(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14条),在这种场合,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接受了加害人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请求损害赔偿,而向受害人作出了损害赔偿的保险人可以向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事业请求补偿(同法第16条)。向保险人作出补偿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事业可以向恶意招致事故者追偿(同法第76条2款)。未必的故意,即知道可能撞人,但抱着撞了就撞了的心理突然起动机动车,或者疾速行驶的情况,在强制保险的赔偿中不被作为"恶意"。 4.不盈不亏的运营原则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制度,带有社会保障的性质,与对保险公司"缔约强制"相并列,要求保险费的低廉化。日本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采取的是,要求保险费率必须是在有效率地经营之下偿还适当正确原价的范围内尽可能低廉的(日本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25条),即使是民间的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业务,也不允许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获取利益这样一种极其特殊的立场[9]。 日本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建立之初是委托民营保险公司办理的,这种以机动车事故受害人迅速、确实的救济为至上命令的具有浓重社会保障色彩的保险,其业务虽然交给了各民间损害保险公司,但同样引进了不允许从该保险获取利益这样一种"不亏不盈的原则"。以营利为目的的民营损害保险企业认可这种不允许营利介入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由于日本的民营损害保险企业很难容忍其他机关将这种保险业务夺走,另一方面,民营损害保险企业拥有广泛的全国性营业网和经营技巧,可以直接地加以活用。民营损害保险企业方面与国家方面之间的利害妥协,使得这种以非营利为座右铭的社会保障性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在本来以追求营利为目的的民营损害保险企业中得到了处理[10]。国家如何制约保险企业,使其能够不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中营利,并且愿意把这项事业做好,日本的经验值得借鉴。 5.统一核算制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强制保险,保险公司被课以接受缔结合同的义务,没有选择风险的余地,而且保险费率适用的是"不亏不盈的原则"。并且,所有的保险公司(包括接受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互助的合作社)根据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28条之4的规定将纯保险费部分进行统一核算,将其以一定比例在各公司之间进行再分配,以谋求风险的平均化和保险收支的均衡。 日本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之后,直至2002年一直是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60%的保险责任由政府作为再保险者接受下来,但随着该保险制度的完善,政府再保险的必要性越来越淡薄而最终被废止[11]。有的国家,例如韩国自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之始就没有实行过政府的再保险。 6.赔偿范围和保险费率 关于赔偿范围,许多国家(例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美国和加拿大的绝大多数州、韩国和日本等)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均以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作为自己的赔偿对象。物损仅限于随身携带的物品。这样做能够使资金的利用集中于人身救治和对生命权侵害的救济,更容易起到保护生命的作用,体现了尊重生命的精神,并有利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运营。 为使所有机动车的保有人都能够加入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应当有一个尽量低的保险费标准,使每个机动车保有人都能缴纳得起。机动车保险费率的算定一般由专门的机关进行,例如,日本国家设立专门的机动车保险费率算定会,进行机动车保险费率的算定工作。以保证不得营利原则和尽量使保险费低廉的原则得到贯彻落实。 三、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保险的发展趋势 如上所述,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派生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其发展变化主要体现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强化上。众所周知,道路交通事故是机动车的宿命性弱点,但迄今为止,人类尚未创造出一种在快捷性、便利性上都能取代机动车的更加安全可靠的非人力交通工具。因此,现代社会的人们只能趋利避害,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减少事故的发生,这种努力在民事责任领域中的主要表现就是机动车保有人责任的强化,从而尽可能地使受害人得到应有的救济。 (一)德国《第二损害赔偿法规定修正法》中的相关规定 最能够代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发展趋势的是2002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德国《第二损害赔偿法规定修正法》中与机动车损害赔偿相关的一些规定[12]。主要有以下内容: 1.改善交通事故等场合中儿童的法律地位。根据儿童身体上心理上的情况,将儿童的责任能力年龄从7岁提高到10岁,对儿童不区别加害人、受害人(故意的情况例外)。宣布了未满10岁儿童构成受害人的场合,不考虑儿童的"共同过失",据此,在这种场合下认定作为加害人的机动车交通参与者负担事故的费用(修正后的民法828条第2款)。 2.为避免将从驾驶人来看,不操纵机动车参与交通的儿童、需要看护者、高龄者等实施的从客观上看不适当的行为(例如突然跑到道路上)作为"不可避免的事件"的抗辩,使保有人被免责,事故的费用由实施了这些行为的儿童、需要看护者、高龄者负担的情况,将原来的"事故的原因是由于不可避免的事件(ein unabwendbare Ereignis),并且该不可避免的事件不是基于该机动车的性质状态方面的缺陷原因,不是基于该机动车的维护保养不全方面的原因时,得排除其赔偿义务"改正为"事故的原因是因不可抗力发生时,得排除赔偿义务"(道路交通法第7条第2款)。而且,为使机动车保有人、铁道经营者不能以"未满10岁儿童的行为"(例如意想不到地突然跑出来),主张"不可抗力",依据关于机动车交通民事责任的欧洲条约,进一步缩小作为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采取了限定列举主义的做法(武装纠纷、战争、暴动、异常规模的重大自然灾害)。而且,在免责事由中,没有提"故意",这使得德国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几乎是要使机动车驾驶人负担一种完全的损害结果避免义务[13]。 3.为使受害人即使在只能认识拖车的标识时也能够得到救济,道路交通法第7条在规定机动车保有人的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第1款设置了第2句:"在事故时该机动车与拖车联结着的场合,拖车的保有人也与机动车的保有人共同对受害人负损害赔偿义务"。在第3款设置了第3句:"第1句及第2句,也适用于拖车的使用"。 4.机动车保有人责任向无偿运送乘客的扩张。从被有偿运送的人支付的对价,是对"运送行为"的,而不是对要求其负担"危险责任"的;即使是无偿、营业外运送的场合也是机动车典型的运送危险的实现的考虑出发,改变过去道路交通法第8a条第1款采用的"无偿被运送的同乘者,依自由意思接受危险,因此不值得保护"的思维方式,对受害人全部适用第7条。修改后的道路交通法第8a条被简化,与受害人是在机动车内(同乘者),还是在机动车外(步行者、其他车辆的搭乘者等)无关,与有偿还是无偿无关,并且与是否作为营业运送无关,全部适用道路交通法第7条的危险责任。 5.对危险责任引进抚慰金请求权。将抚慰金请求权从有责非难下解放出来,与对非财产性损害的抚慰金请求权的填补、调整性机能(Ausgleichsfunktion)相结合来把握,作为在合目的性的观点和强化被害人保护的观点之下给予解决的性质的问题。考虑到在受害人保护的强化这一点上,抚慰金请求权向危险责任扩张当然是最理想的。因为如果在危险责任中抚慰金得到承认,受害人在以身体、健康侵害为理由追究危险责任的所有场合,就不必为主张抚慰金,而与基于一般侵权行为的主张合并起来进行。对危险责任也承认抚慰金请求权不仅对受害人地位的改善有效,而且也会产生裁判程序合理化的效果。经修改的民法253条第2款,除原有的"因身体、健康、自由、性的自己决定的侵害应给付损害赔偿的场合"外,规定了"1,侵害是故意造成的场合;2,考虑损害的种类、期间时,并非轻微的场合","以非财产性损害为理由,也可请求以金钱的公平赔偿。" (二)法国1985年7月5日法 法国1985年7月5日《以改善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状况促进赔偿程序为目的的法律》是较早的强化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积极救济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法律。该法明文规定,在受害人不是驾驶人,且损害是人身损害的场合,将16岁以下儿童、70岁以上老人以及丧失80%以上劳动能力者从过失相抵的对象中排出(第3条第2款)[14]。这是考虑到这些步行者身心发育和健康状况,不能对他们的行为有过苛的要求,而要求机动车驾驶人负担保障这些人出行安全地驾驶机动车的注意义务。而关于机动车责任的他人性问题,法国在1985年的改革之前,在依据1958年2月27日的法律创设的《义务性机动车责任保险制度》之下,保险合同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同乘者成为受害人时,如果受害人已将机动车的保管交给他人就能够接受损害赔偿。1985年法律第3条所指"受害人"(车辆的驾驶人除外),或者同法第4条所指"受害人"(车辆的驾驶人自身),哪种受害人均可作为请求赔偿的对方当事人,法律已不在身体的受害人之间设置区别。就是说,在驾驶人成为受害人的场合,虽然依照的是基于过失的责任这一过去的制度,但驾驶人能够与步行者、骑自行车者或乘客同样地,享受申报程序的恩惠[15]。 (三)欧洲经济共同体《机动车保险》指令和各国法律的修改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是对他人的赔偿责任的保险,但是,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设立,最终是为了救济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保障机动车事业的健康发展,除了采取开展驾驶人人身伤害保险业务等之外,各国与一些国际组织都采取了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他人性"进行修正的措施,例如,1983年12月30日欧洲经济共同体(C.E.E.)的《机动车保险》第2指令第3条规定:"对事故构成该人的赔偿责任问题,并且,该责任得到由本法第1条第1款所定保险担保的保险合同人、驾驶人及其他所有的人的亲属,对他们所遭受人损不得以亲属关系为理由剥夺其保险利益"。并在二次性理由书中进一步说明:"保险合同人、驾驶人及其他所有的有责者的亲属,限人损方面,判断为给予与受害第三者同等保护是妥当的"[16]。 为使CEE的此指令国内法化,并从完善本国交通事故赔偿法的需要出发,欧洲各国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均先后对责任保险赔付对象的所谓"他人性"作了加以扩大的法律规定。例如,比利时就根据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上述指令,在增加保险担保的1989年11月12日法中规定"同人的身份关系无关,保险填补被保险车辆搭载中者所生损害"(第3条第2款),不仅包含"保险合同人、驾驶人",而且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的朋友搭乘自己车辆(即所谓好意同乘)的情况"[17]。 (四)英美法的沿革 与大陆法系国家同样,英美法国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在美国,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好意·无偿同乘者法(guest法)"是强加给同乘者不利的法律的认识逐渐成为人们的社会性共识。不断出现以guest法不公平为理由,认定其违宪的判决或者将其废止的立法。例如,1973年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就作出了guest法违反州宪法"平等条款"的判决。在该判决的事例中,机动车的主人驾驶失误,越过高速公路的中心线撞在侧面围墙壁上,因此而负伤的同乘者请求损害赔偿,从正面主张guest法违宪。法院判决认定:将无偿同乘者与其他受害人区别开来给予不利的对待违反了平等条款。具体地判示了3条理由:A 与接受他人好意的所有"guest"相区别只将机动车的无偿同乘者作不利的对待没有充分的理由。B 对为什么为了保护好意就要限制无偿同乘者的法律保护没有作出能够令人信服的说明。C 由于责任保险的普及大多数为防止合谋请求将保护好意结合起来的理由已经丧失。再有,判决指出,为达到防止合谋请求的目的,对包含持有正当理由者在内的所有guest的请求均加以限制,是一种极其过分的包括性分类,违反平等条款。并且指出,由于对条文的适用规定了过多的例外,也已经使guest法自身整体上丧失了其逻辑上的一贯性[18]。 另外,美国的十几个州制定了[19]机动车(所有人)同意法(Automobile (Owner's) Consent Statutes)。同意法所谓所有人是指对机动车的运行享有实质性支配者。不包含分期付款销售的卖主那样的名义上享有所有权者。关于所有人在同乘时遭受的伤害可否对驾驶人提起赔偿请求,判例存在分歧。但从这种立法的目的在于救济无资力的驾驶人的过失事故造成的受害者的情况来看,驾驶人的过失不被转位于所有人,遭受损害的所有人可以行使请求权的立场是有力的[20]。 在英国,现行的关于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强制加入保险制度依据的是1988年道路交通法。现行的保险制度,不仅第三者的死亡、伤害、财产损害被要求强制加入保险。而且,从一般性的保险实务的发展趋势来看,英国机动车保险的对象也在扩张,除因机动车的使用被保险人和第三者的死亡、伤害、财产损害外,同时因火灾和盗难等机动车的毁损、灭失也受到保护的综合性担保保险正在得到一般化。英国强制加入机动车保险肇端于1930年制定的道路交通法,但当时对在道路上使用机动车者要求的都是对有关好意同乘者以外的第三者的人身事故(死亡、伤害)的损害赔偿责任强制加入民营保险。1972年的道路交通法开始,对好意同乘者也强制地要求投保[21]。被保险人雇用被雇佣者的过程中,相关被雇佣者死亡、伤害的责任也要承担[22]。 (五)亚洲各国的情况 亚洲国家大都或迟或早地经历过依照法治国家理论进行民事立法的过程,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比较系统地吸收了大陆和英美两大法系的优点,立法和司法上体现出规定明确,操作简便的特点。 1.日本的情况 日本是亚洲近代以来法制建设最为先进的国家。1955年就制定了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该法第3条规定:"为自己将机动车供运行之用者,因该运行侵害了他人的生命或身体时,负赔偿由此所生损害之责。但在证明了自己及驾驶者没有懈怠有关机动车运行的注意的情况,受害者或者驾驶者以外的第三者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以及机动车没有构造上的缺陷或机能上的障碍的情况时,不在此限。"由此设立了机动车的严格责任。该法并设立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强制保险制度及政府的保障事业。判例和学说在之后解决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对运行供用人责任、机动车的运行、他人性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种侵权行为法实务与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使责任、保险、保障这种三位一体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律制度很好地发挥了救济受害人,保障机动车事业的正常发展的作用。 在强化保有人责任,妥当救济受害人方面,发展变化最大的是保险赔付的"他人性"问题。日本与欧洲先进国家同样,在维持处于应当控制机动车,回避事故发生立场上的保有人和驾驶人不包括在"第三者"(即他人)中这一原则的同时,对共同保有人、机动车所有人、亲属、好意同乘者、驾驶辅助者等受害的案件,判例根据具体情况和受害人救济的需要,做必要修正。判例(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72年5月30日判决)[23]认为:"仅以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3条把为自己将机动车供运行之用者及驾驶者以外的人作为他人,不构成解释为相关受害人不符合上述他人的论据,应当在具体的事实关系之下,判断相关受害人是否相当于他人"。根据具体事实关系,被认定具有他人性的有如下一些判决: ① 考虑到修理费等机动车的维持费用由丈夫负担,妻子没有驾驶执照等情况,认定保有人妻子的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72年5月30日判决)。 ② 认定好意同乘者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2小法庭1967年9月29日判决[24])。 ③ 对女儿从母亲处借来父亲所有的机动车,由其他人驾驶车辆,自己坐在助手席上,发生事故遭受伤害的事件,认定当时的驾驶人为负有支配控制该运行避免危险者,而机动车所有人的女儿(受害人)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91年2月5日判决[25])。 ④ 对朋友借机动车,所有人之子同乘时发生的事故,判示了不能说受害人是与朋友共同借车,而且相对于朋友处于从属地位,未处于能够支配、管理本案机动车运行的地位等理由,认定受害人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94年11月22日判决[26])。 ⑤ 对同乘代驾车辆中的保有人受害的案件,认为代驾公司解释为相当于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第2条第3款的"保有人",而受害人由于饮酒达到了欠缺安全驾驶机动车的能力、适性的程度,为避免自己驾驶本案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危险,将本案机动车的代驾委托给了作为驾驶代驾业者的代驾公司,代驾公司接受了代驾业务,对受害人负有安全驾驶本案机动车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从这样的二者关系来看,在本案事故发生时,代驾公司负有防止因本案机动车的运行发生事故的中心性责任,而受害人的运行支配与代驾公司的责任相比,应该说只是间接性、辅助性的。认定受害人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2小法庭1997年10月31日判决[27])。 但对能够支配车辆驾驶的保有人受害的情况,均未认定他人性: ① 对驾驶助手驾车而正式驾驶员坐助手席同乘时受害的案件,认定其处于运行支配的地位,不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69年3月28日判决[28])。 ② 对机动车所有人饮酒,让同样饮酒了的朋友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受害的案件,认定受害人是与当时的驾驶人共同享受本案机动车的运行利益,支配该运行者,并非单纯的顺便搭乘者,受害人是作为对事故的防止负中心性责任者同乘的,处于他随时可以命令将事故当时的驾驶人替换下来,或者对其驾驶给予具体的指示的立场上,因此,不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2小法庭1982年11月26日判决[29])。 ③ 对共同保有人中的一人受害的情况,认为与另一共同保有人的运行支配是间接性、潜在性、抽象性的情况相比,受害人的运行支配是直接性、显在性、具体性的,因此,不具有他人性(最高裁判所第3小法庭1975年11月4日判决[30])。 2.韩国的情况 韩国于1963年4月4日法律第1313号制定了《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同年6月1日施行。该法的性质是民事特别法,在国家和地方公关团体保有的机动车造成他人死伤时,其规定与国家赔偿法发生抵触时,优先于国家赔偿法得到适用[31]。该法内容与日本的机动车损害赔偿保障法大致相同。第3条规定:"为自己运行机动车者,因其运行造成他人死伤时,负赔偿该损害的责任"。关于本条中的"他人",学说判例一般解释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及驾驶辅助者"。判例对睡眠中的轮换驾驶人,认定了其"他人性";而在共同驾驶人中的1人诱导车辆倒车时,因其他共同驾驶人的过失负伤的案件中,虽然其在车外,法院仍然否定了该共同驾驶人的他人性[32]。 与日本不同的是,韩国关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加入,并不只限定于强制保险,也承认与强制保险同等以上赔偿的保险[33]。这是因为加入这些与强制保险同等以上赔偿的保险同样可以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的救济。另外,与日本的政府保障事业的业务委托给保险公司或互助组合执行不同,韩国的政府保障事业的业务直接由交通部长担当[34]。 从以上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判例、学说来看,保有人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不断得到强化,责任的认定越来越容易起来,而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能够使受害人得到责任保险赔付的救济。并且,尽管是对"他人"的保险,但在这种救济不会导致机动车保有人和驾驶人对自己业务上注意义务的懈怠的场合,对失去对机动车的实际控制的机动车保有人和驾驶人所遭受人身损害,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仍然是要赔付的。这种做法不但没有违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设立的宗旨,而且恰恰是有了这种修正才更加符合该保险设立的目的。这是与人的生命尊重本能的要求相一致的,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趋势。 四、两岸法律规定之比较 大陆现行的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保险的法律,是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文和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国务院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台湾规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是现行《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该法于民国87(1998)年1月1日颁布实施,民国94(2005)年2月5日立法院3读通过修正案,同年3月1日实施[35]。以下,主要依据这些法律规定对两岸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进行比较,探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制的应然状态。 1.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性质 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7条规定:"因汽车交通事故致受害人伤害或死亡者,不论加害人有无过失,请求权人得依本法规定向保险人请求保险给付或向财团法人汽车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请求补偿"。大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虽然没有台湾法条中的"无论加害人有无过失"的表述,但并未将"过失"作为责任负担的要件。并且,作为其上位法的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事基本法对作为高速运输工具的机动车规定的无过失责任。既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无过失责任,那么,其保险性质为无过失责任亦当无异议。不过,大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还规定,"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第1款)。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第2款)。"这样,大陆的条文中就包含了过失相抵的规定和故意的免责事由。 2.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 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1条规定:"为使汽车交通事故所致伤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获得基本保障,并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明确指出该保险是针对人身的,是救助人身伤害的担保。这种规定与世界各国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共通做法一致。这样规定即有利于受害人生命的救助,也有利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有效运营和稳步发展。 大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将财产损害也纳入强制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麻烦会多一些,因为至少对财产损害应当适用过失责任的规定,还有具体赔付时的问题等。据报道: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成问题的是,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并且,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36]。各国机动车强制保险给付项目一般都包含医疗费给付、残疾给付、死亡给付等,这没有问题,但对人身伤害的各项目做分类限定额度的做法不知是从哪里"借鉴"来的。在抢救的当时,如何能够知道是否会达到伤残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伤残就不能得到5万元的救济,怎样保证这8000元人民币就一定能够抢救得了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者的生命?这种规定缺乏科学根据,是非常危险的。立法者应当向公众说明此2项的立法意图,这里立法者负有公开其立法意图的义务。另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根据什么作判断, 20%的计算限额的依据何在?这两个规定从根本上说是违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及其保险的立法宗旨和制度设立目的的。而且,作为强制保险条例的行政法规根本就没有规定属于民事法律适用上的原则之一的过失相抵原则的权限和"资质",这些是要由民事基本法解决的事项。行政权可以如此毫无顾忌地取司法权而代之,在行政法规中规定民事上的司法事项是对法治国家原则的破坏。 3.强制责任保险的请求权人 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10条规定:"本法所称加害人,指因使用或管理汽车造成汽车交通事故之人(第1款)。本法所称受害人,指因汽车交通事故遭致伤害或死亡之人(第2款)"。第11条规定的得向保险人请求保险给付或向特别补偿基金请求补偿之人是:"(1)因汽车交通事故遭致伤害者,为受害人本人;(2)因汽车交通事故死亡者,为受害人之遗属"。该法还规定,汽车交通事故是"指使用或管理汽车致乘客或车外第三人伤害或死亡之事故"(第13条)。而"保险人于被保险人发生汽车交通事故时,依本法规定对请求权人负保险给付之责"(第25条)。第33条规定:"汽车交通事故之发生,如可归责于被保险人以外之第三人,保险人于保险给付后,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之请求权。但其所得请求之数额,以不逾保险给付为限(第1款)。前项第三人为被保险人之配偶、家长、家属、4亲等内血亲或3亲等内姻亲者,保险人无代位请求之权利。但汽车交通事故由其故意所致者,不在此限(第2款)"。这些规定吸收了国际上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论,考虑到了好意同乘问题的避免(第13条对乘客不做有偿的限制),并考虑不使被保险人藉由责任保险转移风险之功能丧失,或请求权人无法实际获得本保险之保障,对保险人的代位求偿作了限制性规定[37]。 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这里规定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与其他国家规定的"保有人(所有人、管理人等)、驾驶人"相比,范围失之过宽。依据这些规定,不仅失去对机动车运行的实际控制的保有人在受害时无法得到救济,就连好意同乘者等情况也被当然地排除在外,这些都是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的设立宗旨相背,违反国际上的共通规则的。原国际保险大会会长,现该会名誉会长SIMON FREDERICQ先生告诫我们:当今社会,"不无视交通事故法的国际性是必要的[38]"。大陆立法者应当认真了解世界的发展趋势负责任地加以改正。 4.保险费率及对保险业者的监管 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8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第9条规定:"保监会、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此2条规定,足见大陆立法者对试图利用保险费规范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参与行为的迫切愿望,值得称赞。这或许是借鉴了美国的做法。美国许多州的保险费率就是由驾驶人的"危险度"和过去的事故历决定的[39]。并且,甚至在缔结保险合同的时,缔约者的相当多数(39%-48%)都要接受心理测试[40]。 在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中,未见上述大陆条例中的规定,但有与之相并列,同样非常重要的关于另一方当事人的内容,即对保险业者的监督及其行为的规制设置了周密、严格的规定(第4章保险业之监理、第5章罚则)。 在这个领域,两岸的法制似乎可以互补。 5.其他问题 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2条中规定,"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交通事故的抢救与其他事故的抢救并无二致,并非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的特有事项,将一般概念作为专门法规中的1项加以规定,会使人以为其有某种特殊含义,恐怕反而画蛇添足,不见得有利于受害者的抢救。本条立法目的不详,与本项2中问题同样,立法者负有向公众作说明的义务。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中未见此种内容。 另外,关于军队,大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4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编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另行规定"。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第6条规定:"应订立本保险契约之汽车所有人应依本法规定订立本保险契约。军用汽车于非作战期间,亦同(1款)"。笔者以为后者规定为妥,有利于法制的统一和法律实务上操作的简化,并可防止军队因特权而脱离民众,引起社会秩序之混乱。笔者一直主张在交通规则等方面强力机关应做维持社会秩序之典范。军队平时搞特权恣意违反交通规则等不是法治国家应有的现象[41]。 五、大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实务中的问题及其克服 1.已经实行的强制保险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衔接 大陆当前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实务方面最大的问题是过去的强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与国务院条例颁布之后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衔接问题。实际情况是,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受害人救济的财源保障问题逐步受到重视。大陆自198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民个人或联户购置机动车船和拖拉机经营运输业的若干规定》时[42]起,就逐步推行强制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制度。即使根据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截至2004年4月,仅以通过地方性行政法规形式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了强制的省市即"已达24个"[43]。如果考虑到迄今为止大陆保险业实质上几乎仍然是国家专营,保险公司在行政机关配合下统一对机动车保有人开展第三者责任保险业务的情况,实际范围应当更大。实际上,根据1999年保监会组成的"机动车辆保险研究"课题小组的研究成果,至迟在2001年初,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了强制"的省市就已经是24个[44]。 对已经实行了22年,范围涉及全国5/6的省级行政区域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本来强制保险条例应当做必要的过渡性规定,但奇怪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5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却对过去的法定第三者责任保险只字未提。这种行政法规立法上无视社会现状、历史事实的做法,不仅与上述保监会自身的说法自相矛盾,使政府失信于大众,而且致使实务中出现了有些保险公司不履行保险合同的现象。对此类案件,法院坚持主张:即使是"属于商业保险","作为投保人自愿购买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也)有直接向受害的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命令保险公司予以赔付[45]。应当说,法院的这种判决是妥当的。但也有见解认为应当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5条判定该条例出台前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的性质,并要求法院据该条驳回受害人主张其为强制保险的赔偿请求[46]。这种见解不正确,缺乏法律依据。因为这里并没有是商业保险还是强制保险的问题,只是国务院条例制定之前签订的强制保险合同,还是之后签订的强制保险合同的问题,任何试图降低已签订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赔偿金额的做法都是不应被允许的。如果保险公司主张其过去实行的是所谓"法定保险,商业经营"[47],那就更没有降低赔偿金额的道理。因为保险公司一方面已经赚取了商业保险利润,另一方面又利用新出台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降低赔付金额,两头利益均占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无异于强取豪夺。这种合同关系是显失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判令其赔付受害人是理所当然的。 在该条例出台前,各地法院就已经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下达过许多妥当的判决。例如,在保险公司以只与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合同关系,与受害人没有合同关系,不能直接向事故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拒绝履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法院指出:机动车(拖拉机)保有人在事故前已在被告中保温州分公司投保了拖拉机第三者责任险,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被告陈某所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是强制险,其性质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相一致,本案应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即由被告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保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直接向原告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由保有人承担。据此,法院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负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48]。这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判决。即使是现在,无论就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而言,还是从案件的事实关系和受害人救济的需要来看,法院不适用国务院条例中的违法规定,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下达判决都是有法律依据的、十分妥当的。 2.他人性原则的修正 由于缺乏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及其发展趋势的了解,保险公司僵化、机械地拒绝赔偿被保险人人身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连已经签订的车上人员责任险都拒绝赔付。对此,法院的处理是从保险合同的效力出发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例如以下案件。 某公司作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为其机动车投保机动车辆保险,险种包括了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之后,受害人取得该机动车的承包经营权,在驾车营运时发生车祸当场死亡,随车乘务员(受害人妻子)亦受伤。原告受害人亲属5人就赔偿问题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将被保险人某公司列为第三人,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按保险合同约定支付受害人意外死亡的保险金。2.支付受害人妻子因车祸受伤而应得的各项赔偿费。3.承担原告诉讼方面的区别费用。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原告的主张,但被告保险公司不服,以原告不在第三者责任险保护内、被保险人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等为由提起上诉,要求依法改判。二审法院裁判要旨指出:车上人员责任险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将保险车辆上的人员排除在"第三者"之外。作为保险业主管部门的中国保监会曾发文要求自2004年5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以现有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暂时替代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如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其本人或亲属可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险的保险限额内直接给予赔偿[49]。 另一个案件是原告被保险人雇佣的驾驶人在行驶时发生故障停车请其父检查故障的过程中车辆失控将在车旁帮助检修的驾驶人的父压伤致死,于是受害人和被保险人向该车辆所投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请求赔偿。被告保险公司以按照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六条第(二)项"本车驾驶员及其家属成员的人身伤亡,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的约定属于免责事项,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范围为由,拒绝理赔。法院判决阐述了如下的理由:"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第一者,被保险人是第二者,保险车辆上人员之外所有人均属于第三者,第三者责任险旨在确保第三人即受害人因意外事故受到损害时能够从保险人处获取救济,为不特定的第三人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其含义并未将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外……如果缩小第三者的范围将其前述人员排斥于外,同样的人、同样的生命、同样的事故,得到的却是不同的结局,这违背了社会生产生活中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的基本理念,且第三者责任险也难以完成自身的社会功能[50]"。据此,法院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看到,司法权对受害人的救济、社会公平的实现和法治原则的维护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损害赔偿是民事法律问题,应当依据民事法律审理。不符合民事基本法原则的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法官当然可以不予适用。没有理由要求法官对某一种类型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只能适用某一个法律,做出完全一致的判决。因为即使是同一类型的案件,具体情况也不会一模一样,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完全相反的判决,原本就是应有之事,并没有什么可以大惊小怪的,如果对此说三道四是不妥当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可以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但它首先是一个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审理决不能排除民事法律的适用。法官有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受害人救济的需要,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利,不赋予法官这种起码的司法权,法治社会就永远无法实现。 结语 台湾自1954年起,就开始进行强制汽车保险的尝试,经过数十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建立起为世人瞩目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51]。原日本保险学会会长、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铃木辰纪先生这样评价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他说:"如果简要地归纳台湾《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的特征,那么有如下一些: 1.在强制保险中,采用完全的无过失责任的结果,使得作为加害人的机动车所有人被免责的情况皆无,对受害人、遗属的救济是完善的。 2.在强制保险中,受害人的过失一切不问,该领域的保险金支付是迅速、确实的。 3.1998年起步时的120万台币(约440万日元)的强制保险死亡、残疾保险金限额,经过两次增额,达到现在的150万台币(约550万日元)。 4.在机动车事故受害人的迅速、确实、全面的救济这一点上,台湾的强制机动车责任保险堪称楷模(模范)。"[52] 大陆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历史,自1984年起算只有22年,时日尚浅。并且,正如我们上面看到的,在受害人救济上还存在诸多麻烦,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面对这些,大陆学者对外国的情况却了解甚少,研究水准远远没有达到能够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问题的程度。笔者希望大陆学者能够利用自己和台湾同胞之间他人不可比拟的关系和便利条件,在与台湾学者和实务家的交流中,积极学习和汲取台湾的成功经验,也衷心期待台湾学者不吝赐教,对大陆私法制度的建设给予更多的关心,使大陆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得到完善,从而使整个中国的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都成为楷模。在与国际接轨前提下的两岸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措施的统合,不仅可以促进大陆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保障两岸同胞的交通安全与健康,还将成为两岸私法制度在符合世界潮流前提下实现逐步统合以造福于全民族的良好开端。 保险法律论文:浅谈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模式构建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金融安全网的三大要素之一,对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处于积极的筹建过程中,为此,就十分有必要借鉴各国先进经验来构建我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本文比较分析了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设想。 关键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国际比较 制度构建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在金融体制中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机构,规定一定范围的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必须或自愿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进行投保,在投保金融机构发生支付危机或破产倒闭时,由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资金援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法律制度。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解决银行危机的措施一般被归为金融监管制度的一种,属于金融监管当局保护性的事后监督管理制度。[1]存款保险作为一种独特的保险形式,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是一种政策性保险。它具有非盈利性、存款保险机构的垄断性、标的物的同质性、运行的法定性和确定性的特征。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作为一种创新性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1)保护存款人特别是小额存款人的利益;(2)完善金融安全网,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3)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4)促进中小银行之间的竞争,潜在地提高市场效率;(5)稳定货币供应量。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这主要是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问题。各国也在建立和改进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过程中,采取各种措施来克服这些缺陷,以期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一面。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金融业务的飞速发展,金融风险不断暴露出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金融业的对外开放,银行面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发生信用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已成为可能。实际上,我国一直以来采用的就是隐性保险的做法,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处理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失败的案例中,基本上都对个人储户提供了全额保障,显示我国实行的是保障程度较高的隐性保险。[2]但这种隐性存款保险存在“游戏规则”不确定、损失的承担机制不够合理、不利于小额存款人利益的保护等弊端。为此,构建显性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已十分必要和迫切。在此过程中,比较分析国外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注重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合作,无疑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各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世界上最早建立比较完备的信用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是捷克。1924年捷克设立了两种存款保证基金,一是特别保证基金,对综合性银行、合作金库及储蓄银行提供担保;二是一般保证基金,承保所有储蓄及活期存款的机构。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调查报告,截止到1999年初,世界上共有6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 一般来说,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包括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范围、投保方式、存款保险标的、存款保险最高限额、存款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运作等内容。下面就针对以上几个方面对各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设提供借鉴意义。 (一)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各国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大体有三种类型:一是官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出资组建并负责管理运作的。美国、加拿大是典型。二是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银行同业出资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法国、德国和瑞士。三是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它是指由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产建立和管理的存款保险机构。如日本和比利时。[3]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近70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完全由官方创建和管理的有34个,由官方和私人(主要是银行界)联合创建管理的有23个,单纯有行业协会等私人部门创建管理的只有13个。 (二)投保方式 各国存款性金融机构参加存款保险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自愿加入的方式。二是强制加入的方式。三是自愿与强制相结合的方式。比较以上三种加入方式,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容易带来逆向选择问题。采取强制方式有利于快速建立一个强大的保险基金,并能有效地克服逆向选择的问题,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强制加入的方式。 (三)存款保险的范围 一般来说,从事吸收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成为存款保险的投保机构。但各国(地区)依据不同的原则或条件所界定的投保人的范围是不同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属地原则。凡在一国境内吸收存款的全部金融机构包括本国的、外国银行的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都在承保之列,但本国银行在海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但也有一些国家并不采用属地原则。如日本规定,所有在日本注册的银行和这些银行在海外的分行的日元存款均受到保护,外国银行在日本的营业机构的存款则不受保护。 (四)存款保险标的 银行存款的类型多种多样,从各国的实践来看,一般不会把所有的存款都纳入保护的范围,而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予以保险的存款种类,同时又将一些存款排除在受保范围之外。多数国家对居民存款和非居民存款都提供保险,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调查,截止1999年底,在68个国家和地区的存款保险制度中,36个国家(地区)是对大部分存款类型提供保险安排,只有16个国家(地区)只对居民储蓄保险。 (五)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确定存款保险限额实际上是在保护存款人利益与遏制道德风险两个目标之间进行权衡。较高的保险限额,可以扩大保护面,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但相应降低了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与监管银行的动力,增加了银行冒险的冲动;较低的存款保险限额虽有利于减少道德风险,但会导致更多的存款人在银行倒闭时承担损失,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实践中各国都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储蓄状况、通货膨胀率、监管政策的重点等因素来确定其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 (六)存款保险费率 由于发生银行倒闭的可能性不能用大数法则来描述,因此,制定费率的基础不是根据大数法则计算损失率来确定的,而是根据公平合理、保证补偿、共同分担的原则制定的。各国存款保险费率水平由于金融体系的稳定程度不同而有高低之别。金融体系越稳定,费率越低,反之,费率越高。[4]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大部分国家都是采取统一的固定费率,即对所有的投保金融机构按统一费率征收保险费。我们在前面的论述中已经提到了,这种方式会加大银行的道德风险。为了防范存款保险所带来的道德风险,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风险调整的保险金。 二、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一)进行存款保险立法 立法先行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共同模式,在金融深化改革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宏观形式下,为了体现立法机关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坚定决心和信心,我国应单独指制定存款保险法,该法应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其法律地位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相类似。该法应对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存款保险体制、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职能、投保方式、保险范围、保险标的、保险限额、保险费率、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合理设计我国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具体模式 1、存款保险体制 从以上对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比较分析我们知道,各国的存款保险体制基本上有集中和分散两种模式。为了保持一个强大的存款保险机构,增强保险机构的实力,我国应采取集中体制的存款保险模式,将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都纳入统一的管理之下。 2、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民办型存款保险机构不如政府建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实力强大,不利于维持公众的信心,不适合我国的国情。鉴于目前我国中央财政负担比较重,我国可以采取官民合办型存款保险机构,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组建。可以命名为“中国存款保险公司”,该公司为专业办理存款保险业务的全国性的、非盈利性的政策金融机构。为了使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能够有效地运行,我国的存款保险公司应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它行政上直属于国务院,独立于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它是一个政策性的保险机构,其法律性质应为事业单位法人,不受《公司法》的调整。 3、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 为了强化我国的金融监管力度,构织缜密完善的金融安全网,我国应该赋予存款保险公司以复合职能。除具有保险职能这一基本职能外,还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救助职能、监管职能和破产处理的职能。 由于存款保险公司与银监会都具有监管职能,因此有必要协调好二者的职能冲突,这在存款保险法中应有相应的规定。存款保险公司应以防范和及时化解存款机构的风险为监管目标,主要是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投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紧密相连的资料。银监会是以建立规范的金融服务和透明的金融交易为监管目标,它的监管权涉及到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的方方面面。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新体制运行的成本,存款保险公司和银监会之间必须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存款保险公司应有权要求银监会提供金融机构的相关信息,以便于掌握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而存款保险公司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收集的信息也应为银监会所共享。 4、投保方式 鉴于我国金融监管法规和手段还不够健全,银行和存款人的风险意识还有待提高,如果采用自愿加入的方式,很多银行考虑到成本问题会不加入存款保险体系。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有国家信用担保,目前尚无倒闭的可能,它们更不愿意加入。这样以来,就无法建立起强大的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制度也就很难运行,因此,我国应采取强制加入的方式。 5、存款保险的范围 我国应按照各国通例,采取属地原则,将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和邮政储蓄都纳入存款保险体系。[5]对于国内银行在国外的分支机构则排除在外,这是因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用属地原则来确定存款保险的范围,这些分支机构已纳入别国的存款保险体系,没有必要再把它们纳入到我国的存款保险体系中。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存款性金融机构不加区分地全部允许加入,我国存款保险公司应将审查和监管结合起来,根据投保机构的资产结构、风险状况、经营业绩等设立相应的标准,对未达标准者可等到其达到标准后再行考虑。 6、存款保险标的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鉴于目前我国居民的存款主要是本币存款,外币存款占的比例很小。在本币存款中,居民储蓄存款占很大的比例,而且大多数是小额存款者。因此,我国存款保险的标的应当定位于人民币存款,而不包括外币存款。其中应只承保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同时,为了强化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防范道德风险,应把企业存款、银行同业存款、政府存款、银行所有者和经营者存款等应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 7、存款保险最高限额 存款保险限额的具体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国民人均GDP的倍数来确定保险限额,根据IMF的统计,世界各国的平均保额大约相当于人均GDP的3倍,亚洲国家是4倍。另一种是按存款账户的覆盖率计算,大多数国家受到保护的存款账户比例高于90%。[19]2004年末我国人均GDP约为10000,按4倍来计算是4万元。但亚洲国家的平均限额未必适合我国,考虑到我国居民投资渠道单一,金融资产主要表现为银行存款,为保护绝大多数中小存款人的利益,应以覆盖面为主考虑偿付限额,以使90%以上的存款人得到全额偿付。我国应在此基础上制定存款保险的最高限额,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人均收入水平、通货膨胀率等指标进行适时调整。 8、存款保险费率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实行风险调整的差别费率是最终的选择,对于我国来说也是如此,但实行差别费率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需要精确评定各金融机构的风险。我国已于2004年2月出台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目前还没有建立其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科学的风险评级制度,现在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根据金融机构的类型实行等级费率制。具体说来,就是把我国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划分为不同等级:第一级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第二级别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三级别是外资银行;第四级别是城市商业银行;第五级别是城乡信用社等。依据等级来确定其应适用的保险费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起到与差别费率相似的控制银行道德风险的作用。 9、保险基金的筹集和运作 首先,我国存款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应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缴纳。其次,我国应采用累积基金制,事前由存款保险公司按照确定的费率,向投保金融机构征收保费。最后,我国存款法应赋予存款保险公司的特别融资职能。应规定当存款保险基金本身不足于实现存款保险的目的时,存款保险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向社会发行由财政部担保的金融稳定基金或债券来筹集资金,这些债务由存款保险公司通过以后征收的保费来偿还。 为了实现存款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暂时闲置的保险基金可以用来投资,但是其投资应有所限制,应以追求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原则。我国应在存款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一般包括国库券、政府债券这类收入较为稳定,变现能力较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应该允许存款保险公司以其持有的债券向中国人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以此来保证存款保险基金的流动性。 (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支持,这就要完善相关与此相应的配套制度,具体来说包括: 1、银行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合规性。重点强化对商业银行风险的披露,完善披露内容,逐渐提高、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信息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标准,以便让银行直接面对市场的监督和压力。同时应完善虚假披露和不按时披露的法律责任。 2、银行内控制度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应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银行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对银行管理层的监督和制约;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实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有效的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发现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所在,从而把业务风险降到最低,并据此建立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健全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内部稽核审计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稽核在内控机制中的再监督作用,保证各项内部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等,通过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使其真正成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保证,防范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从而降低存款保险制度的负面效应。 3、银行风险评级法律法规的完善。银监会于2004年2月23日了《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但该《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的覆盖面只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根据我国银行业现状,暂不对市场风险进行评级,但可以考察银行资产价值与盈利水平受利率政策与外汇价格变化的影响,作为评价盈利性和资产质量的参考。其评级结果也不向社会公众披露。因此,今后还有待建立评价全面、覆盖面广的风险评级体系。[6] 4、银行市场退出法律法规的完善。目前,我国银行市场退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市场退出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 接管标准比较模糊,没有关于重整措施的具体规定,缺乏对接管组织行为的限制,使接管组织对危机银行有较大的自由处置权,极易导致权力的滥用。为此,我们应该完善相关立法,确立一个基本的接管标准,便于接管实践中的操作;规定包括整顿和改组、人民银行发放临时贷款、进行资金援助、清理财产等在内的重整措施;对接管组织的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并完善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从使存款保险公司在处理问题银行时有章可循。 保险法律论文: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利弊之研究 [摘要]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是直接针对银行挤兑和破产倒闭而设计的,目的在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增强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减少挤兑的可能性。我国建立该制度,将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银行的退出机制,从而提高金融业的效率。 [关键词]存款保险;挤兑;道德风险;公共安全网 一、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起源和概况 从19世纪到20世纪30年代,大约每隔20年,世界上就会发生一场大的金融恐慌,造成大批银行破产。在上世纪30年代的那场大危机中,仅美国一年就有2000多家银行倒闭。为了应付这种情况,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和《国家住宅法》,随后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联邦储蓄贷款保险公司(FSLIC),标志着现代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存款保险是指符合条件的银行和各吸收存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将其吸收的存款按一定的保险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投保的存款机构面临危机或者破产而不能支付存款时,由存款保险机构代为支付法定数额的保险金。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有以下基本功能:一是提高银行体系的公信力,减少存款人在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时的挤兑行为,防止个别金融机构倒闭的传染效应,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二是对存款人的存款提供全额或部分的保险,保护一般存款人的利益;三是建立处理有问题银行的合理程序,以利于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降低银行特别是大银行的道德风险。作为存款保险制度优秀的存款保险机构的主要职能除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外,依据不同的情况,许多国家纷纷赋予其金融管理、金融援助和破产管理的职能。在多数西方国家,该制度和银行业审慎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统称为金融监管的三道防线,构成金融监管的基本制度,形成银行的公共安全网。金融机构倒闭在任何国家都是不可避免的,许多国家建立并完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至1999年全球共有68个国家和地区推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金融体系中潜在的风险正在逐步地暴露,先后发生了中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发展银行以及34家城市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由于经营风险巨大而被行政关闭的事件,以及其他一些城市和地区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和挤兑事件。这些事件表明保护存款者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任务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但在是否引进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及如何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等问题上,国内学者的观点不一致,甚至截然对立。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问题,本文仅就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利弊,在整个社会经济、法律制度框架下进行考察。 二、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优势 在现代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建立之后,1941~1980年间,美国只有242家银行倒闭,每年平均只有6家银行倒闭,银行的倒闭率大大降低了,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功不可没。但是,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意义决不止于此,在金融和金融监管发展史上,该制度都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1.完善金融公共安全网。英国学者道尔将金融监管的基本制度划分为审慎或预防性监管和保护性监管。审慎监管包括资本充足率要求、流动性要求和一般性银行监督和检查等,保护性措施则包括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审慎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三者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的直接目的、方式和效果各不相同,具有不可替代性。(1)审慎监管在银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中处于优秀地位,通过加强对银行市场准入和银行经营风险的监管,控制银行风险的形成、积聚和外化,达到事先预防风险和维护银行系统稳定的功能。但是完善的审慎监管也不能保证风险的完全消除,一旦银行出现危机,审慎监管则无能为力,需要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补充,作为处理银行危机的手段。(2)由中央银行行使的最后贷款人职能旨在防止银行的暂时性流动性危机向清偿性危机和系统性危机转化,通过直接对面临危机的银行提供流动性援助来维护金融稳定。中央银行的这种职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事实上的或隐性的保险。该制度具有操作迅速和见效快的特点。但最后贷款人职能的行使是有其局限性的。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与其同时具有的货币政策职能往往相抵触,过分地利用最后贷款人职能可能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失控,损害稳定货币的政策目标。最后贷款人职能行使标准的模糊性和决策的随意性限制了其防范银行危机功能的发挥,但是明确的最后贷款承诺又会使银行过于依赖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增强了银行冒险的积极性。因此,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常常会面临两难境地。(3)存款保险制度为存款人提供了直接的保护,其法定性和可预见性增强了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可以有效地防止银行挤兑的发生。但是由于保险基金数目的有限性以及资产与负债的不对称,当面临银行体系的大动荡时,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显然是存款保险的必要补充。而且,存款保险制度带来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审慎监管以降低其负面影响。再者,审慎监管的完善也会降低银行危机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危机对央行和存款保险机构的压力。由此可见,三者必须相互补充,相互配合,才能达到维护金融安全的目的。 2.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金融监管要尊重市场机制的作用,遵循适度监管的原则,保持银行间的适度竞争。当个别金融机构因为经营不善而被市场淘汰的时候,只要不触发系统性危机,危及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就应该让其破产。否则,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就会淡化,经营活力就要受到制约。然而,金融机构的破产毕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银行的破产会对社会产生巨大的震荡,甚至引起银行的挤兑风潮,危及金融安全。银行机构的特殊性常常使监管当局面临两难选择,所以,必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从机制上保证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时其负面效应降至最低。可见,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市场退出机制中重要的一环,其存在为金融监管机构采取果断措施,促使那些效率差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消除了后顾之忧,从而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运作效率。 3.促进银行公平竞争。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前,人们一般认为大银行比小银行安全,大银行一旦出现问题,国家也不会坐视不管,相比之下,小银行就处于劣势。同样,国有银行由于有国家的信誉作担保,比起中小银行和非国有银行,这些银行就会有天然的优势。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这些金融机构的特殊优势,有利于增强中小银行和非国有银行的竞争力,促进公平竞争,从而提高银行业市场的效率。 4.稳定货币供应量。存款是货币供应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如果存款性金融机构大规模倒闭,存款大量减少,银行货币供应和扩张功能就会受到损害。同时,如果中央银行不能适时适量补充这些减少的货币,则货币供应量将大幅减少,造成经济的大幅波动和萧条。存款保险制度既可以预防和减少挤兑的发生,也可以通过对存款人的赔偿来补充减少的货币供应量,恢复银行的货币供应和扩张功能。因此,弗里德曼和施瓦茨通过实证研究认为,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货币制度的稳定。 三、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弊端 存款保险制度发挥的公共安全网作用会诱导存款者忽视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增强了银行冒险的积极性,导致监管机关过分依赖存款保险制度而放松监管职责。存款保险制度在上述三个方面造成的道德风险问题,成为学者诘难存款保险制度的主要理由。从一般意义上说,道德风险可以视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为。在保险行业,道德风险是指从保险公司的观点来看,保险对保险者的行为可能起着逆向调节的效果。存款保险制度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存款者的道德风险。由于存款保险制度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使存款人除了对较高的收益率感兴趣之外,无积极性关心银行的经营业绩和安全性,没有必要监督银行的业务活动,对存款机构的风险情况也会掉以轻心,甚至缺乏积极性把存款从潜在的破产银行中取出。存款保险降低了存款人监督银行的自我保护激励,使低效率甚至资不抵债的银行能够继续吸收存款,并以低利率与竞争者争夺市场份额,从而埋下隐患,加大金融体系内部的风险。 2.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虽然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是投保银行的存款和银行体系,而不是投保银行。本身,但是,对存款人的保护意味着存款人挤兑的威胁对吸收存款的机构施加的惩戒不复存在。市场纪律的弱化导致投保银行在制定经营策略时将存款保险视为一个可以依赖的重要因素,倾向于从事风险较高和利润较大的银行业务,如高息揽储、发放风险较大的贷款,从而增大了其承受的不适当的风险。同时,由于存款保险公司对规模不一、风险等级不同的银行以统一的保险费率收取不与风险挂钩的保险费,使得同样规模但风险性较大的银行不需要付出更多的保险费,它承担的风险将由经营保守的银行所补贴。而利用存款保险获取补贴的唯一办法是采取比通常更具风险的姿态,导致经营稳健的银行纷纷向冒险的银行看齐,银行采取冒险行动的冲动和动机增强了。对存款者的保护扭曲了银行的行为,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出现危机,存款保险公司将挽救它们。特别是当一家银行出现危机而未被关闭时,银行就倾向于利用存款保险基金孤注一掷,因为这时全部的损失将由存款保险公司承担。 3.金融监管当局的道德风险。监管机关工作的重心在于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而安全稳定最明显的标志是不发生银行倒闭事件。存款保险制度由于防止挤兑而使银行不会因为市场的惩戒作用而倒闭,同时存款保险机构对处于危机的银行进行的救助使银行难以倒闭,因此造成监管机关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依赖。监管机关过于依赖存款保险制度的结果是放松监管的职责,表现为:一是对银行过度承担风险的失察;二是对银行冒险的纵容或者容忍,甚至掩盖问题。监管当局的道德风险造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它延误了解决危机的时机,使社会承担了更为严重的代价。 四、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利弊的比较 任何制度都不是至善至美的,在选择某种制度的时候,我们应该对其利弊进行权衡,在设计具体制度的时候,应该发挥其积极功能,抑制其负面效应。在理论上,任何保险行业都存在道德风险问题,而保险业并未因此从市场上消失。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从制度上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是存款,不是破产的银行,因此,该制度导致存款人的道德风险,但不会直接激发银行的道德风险。有限责任的法律制度和银行业高负债经营的特点使道德风险内生在银行的运营当中,无论有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业高风险、高收益的冲动都是存在的。将银行的冒险冲动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也属于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利益控制问题以及监管问题。银行业本身就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存款保险制度只是在设计不当和伴随着监管的放松时才会加剧问题的严重性。实行单一的保险费率,弱化了存款人的监督激励,以及对破产银行处理不当,使存款保险制度强化了银行本身就有的道德风险。 1.借鉴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我们可以通过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有效地控制道德风险。例如:将银行的风险程度与存款保险费率挂钩;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防止银行的过度冒险,抵销存款保险对银行体系的扭曲效果。这是防范银行业道德风险的有力武器。监管当局可以对银行贷款和投资的种类施加明确的限制,对银行的资本金要求做出强制性规定;在存款保险法或者金融监管法中明确规定存款保险机构在处理危机时采用各种方式的条件、限度和期限,使其有章可循,减少其决策的随意性,有效地遏制监管者的道德风险。应当指出,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并不能掩盖其巨大的价值,不能否认其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做出的难以估量的贡献。 我国通过最后贷款人等手段自始至终对存款人的利益予以保护,实行的是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随着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其不适应性越来越明显。首先,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缺乏一个有形的保险基金和明确的“游戏规则”,带有随意性和模糊性,不能有效地维护公众信心。其次,在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下,损失最终均由国家负担,金融机构不承担经营失败的成本,这是不合理的。再次,国家对银行信用的支持基础是财政能够及时救助出现危机的银行或者政府可以增发货币救助出现危机的银行。但是,由于我国的财政承担着越来越重的经济和社会改革的成本和费用,财力有限,已经无力承担救助成本。而货币发行制度的改革使货币发行越来越脱离政府的控制,具有更强的独立性,而且,最后贷款人职能的发挥也是有限的,因此,完全依赖国家信用的基础已经动摇。我国金融改革的目标是使金融机构真正成为市场活动的主体之一,使银行从对政府的严重依赖中逐渐脱离。在市场化进程中,随着政府的退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不充分,极容易造成存款人的信心崩溃。因此,建立由政府支持的存款保险制度对于维护存款人的信心,在推动商业银行市场化的同时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极为重要。 2.在市场的竞争中,中小商业银行既要受到四大商业银行垄断地位的限制,又要受到外资银行的冲击。中小银行生存条件的艰难会引起存款人担心,很容易造成挤兑风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营造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当所有的存款人,特别是小额存款人存款的偿付得到了来自政府的承诺,存款人将不会歧视中小银行,从而淡化四大国有银行的特殊优势,有利于公平竞争。同时,存款人在选择银行的时候,将更注重银行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使银行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有提高效益的动力。 3.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是提高金融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和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1999年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开创了我国金融机构的破产先例,清算时对自然人只支付本金不支付利息。金融机构的破产本无可厚非,但却在境外债权人中激起强烈的反响,严重地影响了中国的信用。正是由于我国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使我国在处理市场退出时面临着非常尴尬的局面:不让其破产,有违市场经济规则;让其破产,又会引起社会震荡。由于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机制以保障金融体系和社会的稳定,我国政府通常对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采取过于谨慎的态度,贻误了处理银行危机的时机,阻碍了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 综上所述,存款保险制度有效地解决了银行挤兑问题,遏制了银行的系统性风险,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还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从而提高金融业的效率,并且作为金融监管体系的一部分,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虽然该制度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但是这些负面效应可以通过制度的设计与执行而得到有效的控制。由是,我们认为制度创新刻不容缓,建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保险法律论文:试析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构建 论文摘要 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立法存在很多空白,不仅不利于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的经济利益,也不利于我国海外投资的进一步拓展。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已成当务之急。本文通过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构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构思。 论文关键词 海外投资 双边投资协议 政治风险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概述 (一)海外投资的概念 海外投资是国际投资的次级概念,又称“对外投资”或“国际投资”。海外投资主要是指一国的跨国公司或私人投资主体把其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转移至另一国,通过在另一国的经营行为,使其资本升值的经济行为。以投资时间长短为依据,国际投资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以海外投资者有无经营权为依据,可以分为海外直接投资和海外间接投资。以资本来源及用途为依据,海外投资可分为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 (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一国政府为鼓励和保护本国的海外投资主体向另一国输出资本的基本法律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总要伴随一定的风险,海外投资不仅要面临来自商业和自身经营的风险,而且还会面临东道国政治风险,而这类风险都是与经营者自身不具有直接联系且不能克服的风险,商业保险公司一般也不愿意而且无力为此种风险提供保险,因此,只有政府作为后盾,才能切实保护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的利益受到损失后及时得到赔偿。也可以看出,海外投资保险的本质是一种国家保证、政府保证。具有浓厚的国际政治性质和官方性质。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关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国内立法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外投资业务进行调控,但这些法律法规很少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做出专门性规定,大多都是调整某些特定投资项目的法律,并且主要规范的是海外投资者在我国遇到风险时如何进行保护的问题,对我国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遇到政治风险如何得到保护则鲜有规定,而且这些法律法规相对比较松散,存在于不同的法律文件中。这不利于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进行统一的调整,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尚未真正建立。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制度现状 我国关于海外投资保险方面的立法还很不完善,首先,我国目前并没有出台关于调整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一部专门法律,调整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规定多以行政法规和条例的形式出现,而这些法规和条例数量繁多,效力层次偏低,规定又不够详细和针对性,很难对我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实施有效和完整的保护。其次,我国关于海外投资保险的立法缺少对私人主体和民营企业的关注,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法制经济,法律法规应该对各个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民间经济发展,也有利于我国海外投资规模的扩大。再次,我国应该完善立法监督水平,尤其是对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进行法律监督,以防止国有资本海外投资中的流失。最后,在制定国内立法时,应注意与海外投资相关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和衔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保护我国海外投资利益不受损失。 三、构建我国海外保险制度的建议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 目前,关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模式主要以美国模式、日本模式和德国模式为代表。美国主要采取的是双边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对海外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时,以双边签订的海外投资保险协议为依据,避免了政府之间的正面冲突,巧妙的将政治冲突转化为商业冲突,有利于两国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日本主要采用的则是单边模式,这与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战败国的历史有关,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在于海外投资者进行海外投资时可选择的余地较大,不以两国之间双边海外投资保险协议为依据,缺点在于以外交保护原则为基础,容易使经济问题政治化。德国则主要以双边模式为基础,并以单边模式为辅助。笔者建议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模式应该在充分考量这三种模式利弊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国情,并本着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选择有利于我国的模式。笔者认为,我国已经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保护海外投资者利益已经具备了制度基础,另外考虑到我国海外投资地域范围和行业范围不断扩大的趋势,因此建议采用德国模式。 (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设立 笔者认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机构的设立应该效仿德国模式。即采取审批机构与经营机构分离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使审批机构与经营机构职能相互独立,各尽所能并且互相制约,避免审批机构与经营机构一体化所容易滋生的腐败现象。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可以考虑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审批,这个专门机构应该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和官方性质,笔者建议这个机构应该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有国务院相关与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相关的部门共同组成。而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经营机构则应该是“海外投资保险公司”。这个机构在法律性质上应该是国有公司,根据商业规则负责承办具体的海外投资保险业务。 (三)保险费、保险期限、保险金 保险费率的高低取决于投资所在国的国别分类、投保风险、承诺保险期限、投资形式、投资涉及的产业部门等因素,险别及范围的不同而科学制定。我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出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保险费一般应该控制在1%到1.5%左右,保险期限一般为5到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保险金额只赔偿部分损失并且最高保险金额一般为损失的90%到95%。 (四)保险范围 参照西方发达国家做法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海外投资保险范围主要应该包括征收险、战乱险和汇兑险。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范围也应该以此为基础,并适当借鉴别国经验,将政府违约险、“迟延支付险”和“货币贬值险”纳入我国海外投资保险范围。 (五)承保适格 一是要有合格的投资,首先投资项目要合符合条件,其一,要符合中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其二,投资项目要得到东道国政府的批准。其三,只限于新的海外投资,包括旧企业的扩建、改造及现代化的投资。二是要有合格的投资者,根据世界各国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的合格投资者应当包括如下主体:(1)中国公民,并在国内有住所。(2)中国法人或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依中国法律规定设立的企业组织,并且这两者的主要资产属于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有。(3)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其资产的全部或至少95%为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三是合格的东道国。由于笔者建议我国应该建立单双边相结合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模式,所以合格的东道国首先应该是与我国订立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其次,未与我国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国家也可以成为合格的东道国,但前提是投资当时东道国必须是政治、经济稳定的国家。 四、结语 近年来,我国海外投资规模呈井喷之势,海外投资已遍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海外投资发展速度和规模前所未有,而我国关于保护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却不尽完善,与我国海外投资大国的地位极为不符,今后,我国应该尽快完善国内相关立法以有效保护我国海外投资者的利益。我国在保护海外投资保险立法方面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和经验,而且已经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相信我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一定会尽快完善起来。 保险法律论文:浅析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基本思路 【论文摘要】试点改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优秀内容是要使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能够相互衔接。如何解决改革中所遇到的问题,提高统筹层次,切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本文主要从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基本理念、原则、立法的价值及改革方向出发,着力研究制度建立的基本层面问题,为今后相关政策的出台奠定基础。 【论文关键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基本思路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原则 为了保证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在酝酿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制度设计上不应与企业部分的制度相互分割,以促进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具体调研,改革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以及初步的框架思路,已经逐渐清晰起来。目前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该遵循在制度设计上相互衔接而不是“另起炉灶”,保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保证新老制度平稳过渡等一些基本原则。 1、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 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是社会保险学自商业保险而升华为自身遵从的一项原则,按照此原则,任何投保人要想获得养老保险权益,即享受养老保险金,必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就是先投保、且投保达到一定长度的时限,这就是养老保险历来遵循的权益与义务相对等原则的内涵。所以,要享受养老保险权益,必须尽投保的义务。而且,一般说,二者成正相关,即投保期越长,投保费越多,可享受的权益越多。如果公民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与缴费数额没有联系,那么公民就不会参加缴费,即使参保缴费,也会尽量少交保险费,这样的养老保险制度就缺乏应有的缴费激励机制。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不仅涉及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高的问题,而且涉及地区间利益调整的问题。 2、公平与效率优化结合原则 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养老保险里面的一个特殊领域,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制度性工具。然而,单纯的公平并不现实,因为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其本身就是要以效率和发展所带来的物质基础为依托的。公平如果不能促进效率,甚至在某些层面牵制了效率的发展,成了经济发展的负担,那么这种公平也是难以为人所接受的。公平如果不将经济发展的效果考虑在内,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经济的发展,最终将不利于解决社会问题。因此,事业单位要建立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就要在制度建立之时贯彻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动态过程中,不断的改进、调整并作出选择,摆正两个互为条件、相互制约的发展目标,力求在这两个目标之间达到动态平衡。 3、兼顾统一性和差别性原则 目前,我国企业的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础上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性养老金、调节金组成。而机关养老金却仍然受工龄、退休前工资、在职人员工资调动等相关因素的影响。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一部分参照于企业,还有一部分参照于机关单位。一些优秀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千方百计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或是在即将退休之际跳入事业单位,享受事业单位的优厚退休金。相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大多不会进入比自己退休待遇差的企业。这种单向流动人员流动,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统一,尤其制度间具有巨大的待遇差,难以为全国统一的人才大市场提供支持和保障。事业单位是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公益事业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部门,是整个社会的优秀。事业单位的重要性决定了事业单位汇集了整个社会的栋梁和精英,他们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这些特点反映在社会保障领域,就是他们的保障待遇要普遍高于企业一般职工。在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既要相互衔接又要相互区别。这就是要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要统一,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要有区别,即在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而且在替代率方面,职业年金的替代率要高于企业年金的替代率。 4、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 社会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养老保障的标准要同国情国力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要求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特别是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变化而变化,同时兼顾财政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并且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大致持平、互相衔接。要本着既要保证经济发展,又要适当积累的原则,统筹安排养老保险基金。既要有利于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互促进,也要有利于职工在地区和部门之间的流动。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完善的立法目标 1、逐步建立起公平统一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没有建立一个覆盖全社会劳动者的、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仍是三套制度同时存在,制度间的兼容性差,不同对象享受的保险待遇差别悬殊,既不利于社会公平原则的体现,又不利于不同制度间劳动者的合理流动。我国大部分省份实现了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各省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原则,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来筹集、管理和支付养老保险基金。由于各省的具体情况不同,导致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基金征缴、基金管理、基金运营以及待遇给付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2、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专门立法 从我国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现状看,还没有一部统一的立法,尽管我国已经推出了《中华人们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临时性的决定多于法律、法规,即使是某一方面颁布了行政条例,也多因注重于局部而忽视了全局的协调和统一,内容上也有些地方不甚周全。因此,在对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的立法建设之初,我们就应作出系统的计划,使事业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尽量从开始就迈入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的正轨。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立法相对滞后,并且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统一性和稳定性。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改革方向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向全国统一、规范和完善的独立于企业、事业之外的社会保障系统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可能孤立与其他保障制度进行,必须立足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统筹设计需要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整体出发来进行。 1、建立适应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人事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充分借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起以养老保险统筹为主、以个人账户养老金为辅、以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为重要补充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发放办法。同时要将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充分的考虑进来,适时公布改革方案和推进时间表,消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攀比心理。要逐步实现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统筹发放上的一致,努力缩小彼此间的差距,差距部分可通过单位及个人支付部分来体现和解决。建立起权利和义务相约束机制,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将缴费和职工个人利益紧密挂钩。 2、处理好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国家和省、市对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已经出台了一些养老保险关系处理方面的政策规定,但这些政策规定很不系统,也缺乏可操作性。按现有政策已经转制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很多,影响到了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一是事业单位转制后,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当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职工原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社会保险费。二是改为企业前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按原办法计发,原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改为企业前参加工作,改为企业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企业办法执行。目前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复杂性,解决事业单位与企业两类养老保险制度的接续问题,可分为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分步骤稳步推进,一方面要保证转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注意切实维护转制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 3、逐步融入城乡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享受改革成果,是党的关注民生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之一,也是城乡统筹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最重要项目,是社会保障中最根本的制度安排。因此,如何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全体城乡居民,实现城乡统筹,是实现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居民目标的关键。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目标的选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社会经济结构的演变进程、城乡现行二元养老保障体制的发展走向以及国际经验的借鉴等因素。甚至在阐述发展目标使用的概念问题上都存很大的张力和争议。 保险法律论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改革分析 一、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改革的背景 人口老龄化加剧是我国乃至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问题,而我国的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根据我国2011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来看,我国总人口13.7亿,60及以上者占13.26%,并且65岁及以上者占全国总人口的8.87%,这对于目前正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的我国来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与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老年人口数量大。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过亿的国家,这意味着我国的养老保险负有很大的支付压力。(2)老龄化发展速度快。虽然中国不是最早出现老龄化问题的国家,但却是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3)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突出。毋庸置疑,中国是一个农业国,拥有数量巨大的农业人口,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出现许多剩余劳动力,很多农民进城打工,成为农民工,留在农村的多是老年人,因此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更加突出。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殊性中可以看出中国的老龄化带来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比西方发达国家所要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和迫切。 二、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养老保险立法发展状况 我国的养老保险立法从建国初期至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在这期间经历了建立、调整、受挫、改革和深化改革的发展阶段[1],每一发展阶段都具有不同的改革内容和改革目标,充分体现了不同发展阶段的历史特色。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许多新的问题。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状况 自从90年代我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至今,有关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进行了很多年,这说明有关养老保险的改革问题一直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同时也反映出养老保险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改革的艰难性。虽然新《决定》出台了很多改革措施,但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复杂性,还需要对这些规定及实施方面进行具体化,总体上说,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一直在不断地进步和完善,尤其是对于机关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现有的体制下,尤其是一些具体实施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三)存在的问题 国务院新出台的《决定》较之于之前“双轨制”下的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了不少弊端,提高了效率,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在具体实施方面还需要具体细化。比如,虽然已经“并轨”,但由于之前“并轨”试点进展缓慢,现在全面进行“并轨”基础经验不足;新的改革虽然将制度统一了,但在具体的管理上却建立了两个独立运营账户,这在以后的运行过程中难免存在不少问题;另外,农村养老保险才初步形成,根本就不适宜“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充为辅,国家扶持”的方式,这与农村生活水平及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这些都是目前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也是最主要的问题。 三、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启示 (一)德国 由于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较早,其养老保险制度非常完善。与我国不同,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其自身特色。德国的养老保险主要包括三种类型:法定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私人补充保障,其中法定养老保险是德国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2]。1.改革的背景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和经济增长速度缓慢是德国进行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原因。德国的老龄化主要表现为老年人口寿命的延长。经济方面主要表现为失业率的提高。因此,即便是它具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得进行改革,才能适应现实的变化。2.改革的内容德国对于养老保险的改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大力推广资金积累型的私人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2001年的养老保险的改革将以法定养老保险为主改为三种养老保险体系共同发展。(2)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德国从2011年开始实行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措施,预计到2035年将退休的法定年龄从65岁延长到67岁。(3)重新整合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增加人口发展因子[3]。自从2005年开始,德国政府便在有关养老金额的计算公式中增加了人口发展因子这一重要因素,该发展因子涉及很多领域的内容,养老金额的调整根据不同情况的变化来进行,这样就有效的应对了高额养老保险金支付中存在的问题。总体来说,虽然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全世界来说都极具代表性和典型性,但是,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德国也在进行着一系列与社会情况变化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从1992年至今,德国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的大刀阔斧的改革有很多地方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二)日本 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德国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早,但其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出了适用于其本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日本的养老保险具有自己的特点,比如日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双层结构的特征。日本养老保险主要可分为两个层次,分别是适用于全体国民的国民养老保险和适用于公务员和企业职工的厚生养老保险和互助养老保险。除此之外,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具有半公半私的性质。1.改革的背景:随着其社会发展状况的不断变化,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同其他国家一样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不断加剧,真正可用的劳动人口数量不足,给其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很大压力。日本采用现收现付制方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将担负着巨大的支付压力,尤其是现有的不断减少的劳动人口担负着巨大的压力。与此同时,日本目前还面临着经济增长低迷和低出生率等问题。2.改革的内容:针对这些问题日本政府进行了多次改革,日本养老金法的修改逐步向提高支付年龄、紧缩支付的方向转变,对于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日本主要还是倾向于控制养老金的给付。近年来,日本根据自身社会发展情况的客观变化,随时调整其养老保险制度,并对其进行适当改革,以应对各种社会问题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智利 智利是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历史较长的国家。起初其建立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是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状况指定的,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对智利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但后来随着许多新的社会问题的出现,旧有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已经不能够应对这些问题,养老保险制度面临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下,智利政府从1981年起对原有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大规模改革,比较值得一提的是其在全国范围内成立的退休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全国的养老保险事务,这些公司可以用社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进行投资、经营,社员可以根据公司运营情况自行选择想要投资的公司,而劳动者则必须选择一家公司[4]。通常,公司会将红利分给社员,等社员退休后就可使用该笔资金,这种类似于商业公司模式的运行机制明显的体现了有其自身固有的特色。智利的这种做法受到许多国家的关注,各国都借鉴其做法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不同程度的借鉴了智利的这种改革方式。 (四)改革的启示 1.外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共同之处通过对德国、日本和智利这三个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以及对这三国所面临的挑战和任务不同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各国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他们都有自己的特点,但同时,他们也有共同之处,比如都采用延长退休年龄的方式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再比如,大力推动私人养老保险业的发展。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发展私人养老保险业应对养老带来的诸多问题。2.对外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借鉴外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都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作出的,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有其国有的特点,虽然各国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有所差异,但通过对外国及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比较我们会发现,外国的很多改革方式非常值得我国借鉴:(1)我们可以借鉴德国大力推广和发展私人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我国一直以来都是注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国家财政一直是其主要支付来源,而对于企业养老保险并没有支持,虽然我们已经“并轨”,但成效甚微,而且,我国的私人补充养老保险发展很缓慢,这对于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形成巨大阻碍,大力发展私人和企业养老保险职业将极大促进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从而实现社会公平,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的最主要的目标之一。(2)日本的双层结构的养老保险制度很值得我们思考。日本的第一层次的养老保险金也就是国民养老保险金基于全体国民,凡是在日本居住的20-60岁居民都必须参加国民养老保险金,这一制度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进行。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员、企业职工和农村60岁以上者,其余人员可以自愿参加,也没有法律的强制规定。(3)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独特之处值得我国探究。目前来看,智利的这种改革带来了一些成效,比如这一改革的实施不仅很好的促进了经济的增长,而且有力的调动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解决了基金的保值增值的问题。而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险金制度的运行机制没有能够使养老金保值增值,甚至还有一些空账户存在,在广大农村,养老金标准低,民众参与养老金缴费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长期存在,我们可以通过对智利养老保险改革的分析,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得出一些适用于我国国情的改革方式。 四、总结 总体而言,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与其他国家的改革背景都存在一定相似性,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先进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但同时又要注意我国自身独有的发展特色,比如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等都与我国的现实社会情况存在很大关系,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以上通过对于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学习和思考,可将有关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和完善问做出以下总结:(一)完善立法。这是进行改革的首要一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立法滞后,要想对其进行改革,必须要制定出一套强行性的法律来对养老金制度所涉及的相关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二)关于养老保险“并轨”的问题,我国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考虑。大体方向已经明确,我们现在新的《决定》虽然已经明确规定“并轨”,但自2008年起“并轨”试点本身进展缓慢,效果一般,现在全国进行“并轨”,我们更要吸取试点以来的经验教训,更加注重实施效率,解决好制度统一下存在的新问题,这是我国以后逐渐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公平的关键一步。(三)延长退休是否对就业产生影响值得关注。这在以后会使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是这对于我国本来严峻的就业来说,是否会造成影响,还是值得再思考的问题。(四)养老保险制度中的管理体制、监管、运行机制等还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这都需要对其进行具体的改革。要进行改革,就要进行全面的改革,新《决定》提出了建立全方位改革的目标,只有这样,整个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才能健康的运行,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五)我国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给予更多关注。现在农村适用的“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充为辅,国家扶持”的原则其实与农村的实际情况是不太符合的,鉴于农村目前的经济状况和农民对待养老保险的态度,国家都应该对农村的养老保险给予更大的支持。 作者:强玫 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保险法律论文:物流保险法律制度完善路径 1引言 物流业在整个经济领域中占据指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也是现代化运输行业中第三方的物流表现形式。对于运输行业而言,主要作为现阶段物流行业的优秀性问题,并不是与物流的基本内涵相同,因此,在定义的过程中与传统的货物运输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以及关联性。在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很多系统性的实施管理相对较为匮乏,基本的物流管理方案也存在着制约性的因素,从而对整个物流行业的建立及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应该逐渐优化基本的保险法律制度,建立健全优化途径,从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充分性的保证[1]。 2物流保险法的概念及特征 2.1物流保险法的基本内涵 对于物流保险法而言,在现阶段法律行业以及保险行业并没有对其进行统一的定义,但是,较为普遍的认为,在物流保险法制定的过程中可以分为广义及狭义两种分析形式。对于广义的物流保险法制度形式而言,主要包括运输保险、仓储保险等物流环节,而狭义的物流保险主要是指责任保险,主要是为了在运营的过程中分散经营者的风险,承担相关的风险损失,从而将物流货运保险排除在物流保险之外[2]。 2.2物流活动中存在风险因素的特点 在物流活动建立的过程中,其存在的风险因素相对较多,在下文中对几种常见的风险进行简单性的阐述:首先,在物流活动建立的过程中,存在着客观风险以及主观风险并存的状态,通过对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客观性风险主要是物流活动过程中所面临的自然性灾害以及意外事故,而主观风险主要是指在物流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的人员出现不当行为而发生的风险因素,所以,可以发现主客观风险并存是物流行业风险中较大的因素之一。其次,存在着直接风险以及间接风险,通过对风险所引发的后果分析可以发现,直接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火灾、爆炸等意外发生而造成货物直接损坏或灭失的现象,与此同时,也包括因风险事故的发生而对货主或除合同之外的第三人造成的直接性损伤。间接性的风险主要是指,由货物的损毁而造成合同订立的目标无法实现的现象。最后,就是违约责任风险与侵权责任风险的相互竞合,通过对《合同法》相关内容的分析可以发现,其中的第一百二十二条对合同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合理性的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在这一条例中可以发现,当事人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及违约之诉的选择权利,所以,在运输行业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违约责任风险以及侵权责任风险就存在着一定的竞争性[3]。 3物流保险法应用的基本现状 3.1物流保险相关法律不健全 在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其基本的标准及法律体系尚不完善,而对于物流行业而言,也属于新型的发展行业,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同时也没有统一的安全标准,因此,为相关问题的项目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制约性因素。而且,物流保险险种的设计较为单一,在这种现象之下,并不能充分满足物流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基本需求。在传统的货物保险体系之下,保险公司并不会提供产品包装、装卸、搬运等多种环节中的保险服务,这就成为物流公司货物保险的限制性因素,从而对整个制度内容的完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2保险费用制定不合理 在物流保险项目制定的过程中,基本保费的设计并不科学。在物流责任公司的基本条款中,并没有对保险基本责任进行优化,而是按照保险风险的基本类型及相关范围进行保费的确定。对于这种现象,相关制度内容的建立并不符合保险的常规性做法,主要是由于物流企业的收入与责任风险之间并没有必然性的联系。同时,在这种制度内容建立的过程中,也阻碍物流企业的投保状况,对于经营较好、规模较大的物流企业而言,保费越高越能展现自己的优势性,对于风险产生的因素并没有做到合理性的控制。因此可以发现,在这种不合理收费方式中,由于保费过高,会增加物流企业的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物流保险制度的完善。 3.3物流保险中专业性的人才较为匮乏 在物流保险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其优秀性的内容会注重货物运输中发生的意外情况,从而在多种方面消除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在保险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其最根本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收取保费,以及对责任风险进行补偿,而更多情况下是在风险转移的同时降低产品索赔率,减少自身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问题,从而在根本意义上获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物流保险问题开展的过程中,专业的业务人员不仅应该熟悉保险的基本业务,同时也应该懂得物流各个环节的基本流程和运作情况,从而制定出合理的保险业务形式,从而有效的控制风险发生的概率。但是,在现阶段保险公司中,由于缺乏专业性的物流保险分析人员,所以对物流中的保险项目很难进行专业性的分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物流保险行业的全面发展[4]。 4物流保险法制度完善的重要意义 4.1为物流经营者分散经营风险提供法律依据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渐发展,现代化的物流企业逐渐出现了多种经营环节,呈现出来复杂性以及多样化的物流运作特点,但在整个运行的过程中却存在着一定不可预见的风险,若这些风险发生就会导致经营者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中的规定。所以,通过物流保险合同的建立,可以使经营者以及货物所有人员,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多数都规定了物流企业对货物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内容。当出现货物丢失、毁损或是灭失的情况时,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只是对货物的本身进行赔偿,其中物流公司对于第三者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并不包含在承担的范围之内。由于我国物流行业在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物流经营人员会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对物流保险内容的需求逐渐增强,保证将自己所承担的风险降到最低状态,在根本意义上提高企业的经济发展,提高企业的优秀竞争力。 4.2扩大我国保险市场的新领域 现代物流的服务内容多种多样,由于其存在的复杂性为整个企业树立了新的发展方向,从而也为物流行业的制度创新营造了新的发展空间。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建立科学的发展渠道,才可以在根本意义上扩大我国保险市场的新领域。截止2012年,我国保险公司只有少数的几家经营物流保险,基本的制度体系并没有完全成熟。主要原因是由于相关的法律制度处于监管真空的状态,在物流行业逐渐扩大的过程中,其风险因素也逐渐改变,为我国保险市场新领域的开发提供了良好的空间[5]。 5物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思考 对于物流保险法而言,主要是现代物流企业发展过程中风险降低的最优化制度选择,通过完善物流管理体系,可以降低企业在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因素。在现阶段物流保险法建立的过程中,应该逐渐优化基本的制度管理内容,建立科学的物流保险发展,从而为整个物流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5.1建立健全的物流保险法律制度 现阶段我国物流行业缺乏统一的物流法律制度管理规范,导致物流保险法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着表述不清以及责任难以界定的缺陷,对保险产品的创新造成一定的阻碍。因此,在现阶段保险物流管理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健全的物流保险法律制度内容,强化对现代物流企业的监督及管理,并明确买卖双方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基本权利及相应义务,从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营造出一种规范、健康的现代化的物流市场形势,促进现代物流的规范化发展,同时也为物流保险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运行空间[6]。 5.2完善法律制度内容适应现代化发展 对于我国现阶段法律体系的基本内容而言,《保险法》以及《海商法》在制度建立的过程中只是对物流保险的基本内容以及财产保险中的货物运输及仓储问题进行的具体性的规定,而在物流公司投保的过程中,会将整个物流过程进行分项处理,对相关的保险产品进行逐个选择,在这种保险制度建立的过程中,不仅增加了保险办理的流程,而且也会出现较高的费用形式,会出现重复投保以及疏漏投保的现象,为整个保险事业的运行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在国外物流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保险的制度控制较为集中,一份保单中包括整个物流过程中的财产保险以及人身保险安全。因此,在现阶段我国物流保险制度内容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建立完善性的法律制度,将保单的内容进行全面的优化,通过制度内容的建立,将基本的条款进行充分性的结合,从而形成一份高集成度、高精度的物流保险法律制度。 5.3强化第三方物流制度的管理 在物流保险制度内容建立的过程中,应该建立标准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形式,提高信用制度处理。对于现阶段物流行业的发展现状而言,很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并不具备专业性的物流管理特征,还在应用传统的技术形式,对整个制度内容的建立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应该逐渐优化第三方物流管理制度的管理模式,为其国际性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空间[7]。 6结语 在现阶段我国物流行业的建立及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充分认识到物流保险法在物流行业中的重要意义,根据自己的发展需求建立科学化的物流运行制度,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将基本的风险因素得到充分的转化。与此同时,对于国家的法律部门而言,也应该根据物流行业的发展现状,对于风险因素进行分析,明确物流保险的基本功能,从而为整个行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作者:董巍 单位:四川理工学院 保险法律论文: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老年人口的数量逐年增加,形成了对社会各方面的冲击,并对我国的养老问题提出了新的挑战。农村则实行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对广大农村居民来说,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成为老年人权益得到实现与保障的关键。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欠缺与不足 从新型农保的建立,到城乡养老保险的逐步融合,在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中,公平与平等的法律理念逐步得到了体现、贯彻与落实。但在制度运行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与缺陷也暴露出来。 (一)立法存在滞后性与不完善 对农村养老保险的规定,集中体现在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之中。尽管立法为适应时展的需要而进行了修订,但现有立法存在的缺陷同样存在。较低的立法层级、并不十分完善的立法规定、过于笼统的立法语言,都成为现有立法饱受诟病的根源。农村养老保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事业,需要完善的立法作为依托,而立法的滞后与不完善,势必会对农民养老保险权益的维护产生不良的影响。 (二)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强制性及可操作性较差 自愿参保,是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精神,体现了对农民意愿的尊重与维护。但过分强调自愿,意味着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始终无法充分调动起来,导致参保的农民大多是年老体弱者,青壮年参与的热情尤其要低。这对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持续发展显然是不利的。此外,对于村集体补贴,现有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导致部分村集体在补贴养老保险金时过于随意,法律制度在落实上也面临着障碍与难题。 (三)养老金面临贬值风险 要真正实现养老的目的,养老金的作用发挥是关键。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养老金又难免会面临贬值的风险。如果解决不了这一问题,在不断面临通货膨胀的背景下,养老金可能会在养老的问题上“有心无力”,长远来看,也会影响广大农民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心与对政府的信任。可以说,养老金的投资运营问题是摆在面前的突出问题。 (四)政府监管不到位 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金的经费来源单一,除了个人缴纳、村集体缴纳及财政支持以外,并没有其他社会资金的注入,资金来源单一必然导致资金数量少。对农村养老金进行利用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管,也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滥用养老金,贪污腐败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在城乡养老保险合并的过程中,尽管立法规定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但仅限于社会保障部门内部的上下级监督,外部监督十分有限。缺乏政府的监管与社会力量的监督,内部暗箱操作的嫌疑很大,使得部分农民对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失去了信心,最终也会影响制度的发展。 二、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立法 农村养老的问题将是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内所面临的突出的社会问题,农村养老的长期性、艰巨性,也意味着必须要将其纳入到法治的轨道内,通过完善的立法来调整这一活动。通过制定一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对农村养老保险所涉及到的各种问题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规定,使立法与时俱进,也能进一步提升立法的层级与效力,使依法治国在养老保险领域也得到贯彻落实。 (二)增强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及强制性 在广大农村地区,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力度,国家应该对农村养老保险予以适当的扶持与帮助,同时可以适当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保障养老保障金的收取,避免农民因各种原因排斥养老保险,从而实现农村养老的目的。 (三)拓宽农村养老金保值渠道 城乡居民养老金入市成为近一段时间的热点话题,而这也不失为一种养老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渠道。除了这一方式,养老金还可以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比如购置不动产、委托专业机构对外贷款等等。掌握好养老金投资的程度与方式,才能避免养老金面临贬值的风险,才能使养老金流动起来、利用起来,真正能够在农民需要的时候发挥其基本的养老作用,满足广大农民的利益需求。 (四)实现对养老保险金的监督监管 要实现养老保险金的合理利用,监督监管机制必不可缺。除了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运作过程的全面监督监管,法律监管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监督监管也是十分必要的。司法部门应该加大对各类养老金违规、违法使用行为的查处与惩治,社会各界也应参与到监管活动中,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来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保险金的运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确保养老保险金真正发挥养老的作用,实现农民权益的维护。“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们每个人都有老去的那天,作为社会的普通一份子,关注老人的生活、关系老人的精神世界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在中国这样一个大步迈进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中国家,在农村老年人口数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寻求一种可靠的又适合老年人生活的养老方式,逐步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才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根本。 作者:范星彤 单位: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保险法律论文:医疗保险法律制度思考 一、引言 社会医疗保险仍然是当前我国普通民众最关心的社会问题之一,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关系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和医疗保障权的实现。2010年我国颁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保障,从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至今,我国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在建立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也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医疗保险立法滞后,立法层次较低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统一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体系,在《社会保险法》中关于医疗保险的规定也多是原则性的。当前我国医疗保险的调整和规范主要依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以及地方的政策;然而,各地方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也各不相同,给人一种我们只用行政手段而不是用法律手段来推动医疗保险发展的感觉。“医疗保险立法先行”这是从世界医疗保险发展史中得出的重要结论,原因是医疗保险的整个运行过程包括基金筹集、基金的运营管理、支付和医疗服务的供给会涉及到多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这都离不开医疗保险法的调整和规范。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立法层次低,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对医疗保险设专章,但只有些原则性的规定。医疗保险方面的单行法律尚未制定,导致目前各地医疗保险的规范主要依据国务院的决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的地方甚至仅以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医疗保险立法滞后、层次过低的现象既与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的重要地位不相称,又不足以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规范运行。 (二)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1.缺乏城乡一体统筹的制度设计 目前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险体系是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部分构成,该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存在城乡分割、制度分设、资源分散、管理分离等体制性弊端。农村在保障范围、保障项目、保障水平等方面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这种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模式不仅违背了保险大数法则的本质规律,而且造成城乡居民在筹资和待遇水平上的差距,降低了制度的公平性。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和日益频繁的人口流动,重复参保和城乡医保无法转移衔接的问题日益突出,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又影响了全面医保目标的实现。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设计存在弊端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引入主要是借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经验,制度设计的初衷是:第一,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纵向积累,使职工在年轻健康时能为年老患病时储蓄医疗费用;第二,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产生激励作用;第三,增强职工基本医疗费用控制意识。但是这种制度设计忽视了医疗保险的现收现付制与养老保险的积累制的区别。第一,疾病发生的不确定性使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具有随机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际上很难实现纵向积累。同时,纵向积累也不是个人账户的本质属性,个人账户是否发挥作用主要看它在基本医疗保险中抵御医疗风险起了多大的作用,而不是看它积累了多少,积累也是为了将来更有效的抵御风险。所以通过个人账户积累医疗保险基金的初衷是不恰当的。第二,个人账户起不到激励个人缴费的作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一般是用人单位直接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扣除来缴纳,这样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高低与用人单位缴纳费用的积极性有直接关系,而与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关系不大。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即使在个人缴费积极性很高的情况下,也会出现用人单位逃避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情况。第三,个人账户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也十分有限。当个人医疗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在结合方式上采取直通式的时候,当参保人的一小段有限责任并不能成为大的经济负担时,很可能把花光账户作为获得社会统筹支付的筹码,而且中国目前的医疗费用增长主要是成本推动,而不是需求拉动。所以,控制基本医疗费用的支出主要是通过抑制医疗服务提供者的道德风险来实现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控制作用十分有限。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存在还有以下弊端,第一,个人账户造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大量沉淀,降低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第二,个人账户分散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降低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第三,个人账户管理成本高,账户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大。第四,设立个人账户使基本医疗保险存在大量转制成本,同时降低了医疗保险的公平性,因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亟待改革。 三、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医疗保险立法 通过对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考察和思考,可知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在诸多方面都处于改革发展阶段,更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针对目前我国医疗保险立法滞后,立法层次较低的问题应做好以下几点。首先,要实现医疗保险立法由地方立法向国家立法的转变,提升医疗保险立法的效力等级。我国医疗保险立法以地方立法为主的现状,主要是因为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地区性试点模式,因此要实现医疗保险立法由地方立法向国家立法的转变,提升医疗保险立法的效力等级,扩大医疗保险立法的效力范围。完善我国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应当在总结试点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逐步适时地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医疗保险法律,这样既提升了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同时也实现了立法的统一性。其次,针对医疗保险立法层次较低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将分散的医疗保险行政立法转变成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系统化立法。因为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尚处于改革探索阶段,全国人大、国务院或其下属机构的医疗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数目繁多,这种低层次的零星分散的医疗保险立法不能保障医疗保险的顺利运行,因此,提升我国医疗保险的立法层次是当前医疗保险立法工作的重要目标。再次,我国《社会保险法》对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仅限于原则性和授权性规定,对城乡医疗保险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筹资机制、支付制度、费用分担机制等内容无明确规定,只有授权性规定,这就要求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使这些授权的内容更加明确化具体化。从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实践看,急需制定与《社会保险法》配套的医疗保险法律法规,与《社会保险法》确立的医疗保险的原则性规定进行配套,对社会保险法已明确的内容在程序上加以完善,增强其可操作性。配套法律应对医疗保险的城乡统筹问题、异地就医的转移支付问题以及如何处理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等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最后,我国应逐步制定《商业医疗保险法》《医疗救助法》等医疗保险法律,形成与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相配套的医疗保险法整体框架。同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制定《医疗保险税法》《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法》等,增加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来源,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运行。 (二)探索建立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法律制度 全国目前已有多个省市进行了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探索,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如杭州,长沙等地区已经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统筹,这为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提供了实践基础。要实现城乡医疗保险统筹首先要做好统一的顶层制度设计,最大限度地化解城乡统筹的阻力;其次,要推进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的统一,应当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实现医疗保险的城乡一体化经办管理,同时要逐步整合城乡医疗保险的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行政管理的统一,奠定之后制度融合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最后实现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统一。在实现城乡统筹的基础上,设置多个医疗保险档次,允许城乡居民自由选择参保档次,使医疗保险制度的强制性与灵活性达到统一。 (三)弱化并逐步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但没有达到其设立初衷,反而在现行运行模式下产生了一系列弊端。因此应对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调整,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应直接取消,应该弱化并逐步取消,这样才会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现供求平衡发展,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的功能。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步:首先,设置过渡期稳妥处理现有个人账户余额,在过渡期结束前个人账户余额全部由参保人员处分,可以提现也可以用于医疗费用支出。同时规定在过渡期开始之后,参保人员按照对等的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所有缴纳的费用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其次,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报销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办法代替。基本医疗保险实践中,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主要用来支付门诊费用。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用报销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的办法代替,一方面可以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利用。报销门诊费用应该对不同年龄段的人群设置不同的费用报销办法,根据不同年龄段设置门诊报销费用总额,设置总额时要考虑不同人群的门诊发病率、门诊费用之间的比例等,超过报销费用总额的由个人自付。 作者:毛瑞 单位: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 保险法律论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一、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 (1)养老保险的立法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立法层次较低。养老保险方面仍没有颁布专门的法律法规,体系没有有力的法律保障,执法力度略显不足,指导性也不明确。(2)养老保险基金供求失衡较重。我国老龄化水平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却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加重了我国政府和企业的财政负担,上班族负担不起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养老金供给水平明显失衡,家庭也无力负担家里的老人,使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3)养老保险个人空账情况严重。我国目前还是实施的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体制,究其原因是因为资金缺口只能通过挪用个人账户来进行补充,结果使得个人账户基本处于一种空转的形态,一旦人口老龄化的情况加剧,麻烦和问题必然显现。(4)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不严。很多地方政府仍存在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导致养老基金流失与浪费,长此以往,我国将无法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情况,不仅会损害投保者利益,民众也会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产生不信任。 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建议 1.制定养老保险部门法 养老保险拥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才能使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国家的养老法律制度必须适应本国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 2.根据国情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 首先需要统一养老保险覆盖的标准。第二需要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公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三个方面。国家需鼓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同时对企业在税收等方面进行一定补偿或者优惠,扩大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范围。 3.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法律需要尽快规范和健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第一,调整和优化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改变国家承担过多、企业负担过重、个人自我保护意识淡的局面。第二,兼顾公平与效率,实现统筹共济机制和个人储蓄积累机制的优势互补。通过社会统筹机制,有效再分配社会居民的收入,通过个人账户的建立,增强公民自我权益保障意识、增加公民所有权账户的透明度并增加个人缴费在养老金中的比重。第三,有效地解决人口老龄化对未来社会的消极影响。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保险储蓄基金将缓解统筹基金的“现收现付”的短期资金缺口给社会协调带来的压力。第四,缓解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建立全国统一基本养老保险模式的矛盾。在统一全国养老保险模式的同时,要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4.形成有效监督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我国应设立独立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进一步要通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设立独立的社会监督机构,扩大监管范围,切实加强监管力度,有效提高监管效率。 5.建立完善高效的争议处理机制 一是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细致划分,减少因制度模糊等问题造成的争议。二是对解决途径进行详尽规定,比如确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解决方式,同时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不要忽视调解的重要作用。三是广泛进行法律宣传,帮助提高参保人员法律意识,使得参保人能够自主的提出权益主张和利益诉求,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保护,实现养老保险全面法制化。最后,有关机关应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在公众当中的公信力。 作者:王秋予 雷帅 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渐兴起。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促使商业银行不断的改革与创新,从而使得金融活动的途径多样化,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但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其影响既有冲击的一面,也有促进的一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起步较晚,所以,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基于这种情况下,详细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很有必要的。 1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的有效融合,极大程度地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渐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而言,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种:第一,网络支付。它主要是指消费者借助网络,并采用计算机技术来实现货币支付。从目前来看,网络支付作为第三方支付手段,它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可,人们可以通过网上支付进行网上转账、网上缴费、网上购物以及网上还款等业务。除此之外,第三方支付手段也会随着支付渠道的拓宽而不断革新,这不仅打破了商业银行传统支付业务的弊端,从而做到双方共赢;第二,网络融资。它主要是指建立在网络中介服务基础上的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活动,其融资模式有很多,例如,银行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以及网络小贷公司等。与传统借贷方式相比较而言,网络融资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的特点,所以,网络融资有利于为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三,网络理财。它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实施理财,例如,人人贷、余额宝等。对于网络理财而言,它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商业银行传统理财业务的束缚,同时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理财,而且具有操作简单方便、信息收集全面具体、投资范围广泛以及投资收益较高等特点。从目前来看,在网络理财市场中,发展较快的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但由于商业银行的网络理财平台在安全保障机制方面做得比较到位,所以,导致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理财的发展始终困难重重;第四,移动金融。从目前来看,我国移动金融的发展非常快速,移动金融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各大银行以及通讯运营商都可以对移动金融进行开发。由于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制定任何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政策,所以,这不利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长期有效开展。 2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传统发展模式的影响 在传统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作为主导占有金融中介的垄断地位,贷款成本高、利率高、手续复杂等原因都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的需求。但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推动下,互联网技术不仅将信息变得逐步透明化,使借款者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找到贷款者的相关信息,还将交易成本变得更加低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与原有银行业务形成互补的局面,弥补了原有银行业务未涉及的领域。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商业银行若能充分利用互联网中的信息优势,就可以全面掌握客户信息,并不断对其进行优化调整。 3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冲击 3.1互联网金融冲击着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从目前来看,第三方支付企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而不断崛起,且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局势。由于第三方支付企业快捷支付方式已经不再需要依靠商业银行,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网络信贷平台还具有操作简单方便的特点,所以,它受到了人们的大力追捧,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着商业银行的客户基础,使其客户资源大量流失。 3.2互联网金融冲击着商业银行的服务模式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服务理念而言,它主要借助互联网平台,并结合不同的客户体验,为他们提供各种各样新颖的服务;而对于商业银行的服务理念而言,它主要是在物理网点的前提下,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互联网金融对于客户的所有操作,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它只需要借助计算机等网络设备就可以实现,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着商业银行的原有地位,不利于商业银行继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 3.3互联网金融冲击着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 当前阶段,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投资带来的利息收益;二是贷款带来的利息收益;三是其他利息收益。在互联网金融业务高速发展的推动下,商业银行的信贷客户正在大量的流失,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除此之外,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这也极大程度的减少了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 3.4互联网金融冲击着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高速发展,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受到了一定冲击,例如,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信贷平台。从目前来看,由于中小企业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主要融资对象,所以,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受到了严重影响。网络信贷平台作为一种供应链金融模式,它主要是面向全体商户的,该模式虽然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但却不利于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长期有效发展。 4商业银行的改进策略 4.1调整经营战略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对现有的战略规划进行完善,并从商业银行的实际出发,对战略规划进行重新制定;其次,商业银行应当不断优化当前的战略定位,积极拓展新的服务途径,并根据客户需求加强服务功能;最后,商业银行应当实施战略联盟,在充分掌握自身具体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不断吸取联盟方的长处来弥补自身的短处。 4.2拓宽业务渠道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抢先据有能够决定未来局面的时机,建立属于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并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进而提升客户对商业银行服务的满意度,这有利于吸引更多客户到本行办理业务员,以壮大客户资源。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避免受到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胁迫,以致保证商业银行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住竞争优势;其次,商业银行应当积极与相关企业展开合作,同时在合作中有效融合银行业务与客户消费,从而做到双方共赢;由于人们在生活中,越来越喜欢使用手机支付进行消费,所以,商业银行应当紧跟潮流,充分利用移动支付的有利因素,不断拓展手机银行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最后,商业银行还应当对传统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致力于拓展多样化的资产管理业务,以推动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4.3强化信贷与资金的合作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借助互联网平台,共享借贷双方资金需求信息,使自身的信贷模式得到长足发展;其次,商业银行应当借助互联网平台,收集各种各样与资金有关的信息,并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关的信贷制度;最后,商业银行应当不断学习各种先进技术,强化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这对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是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的。 4.4加强风险控制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风险意识,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其次,商业应当加强操作管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以免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偏差,从而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再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渠道管理,例如,网络电子银行,以免出现泄漏客户基本信息的风险;最后,商业银行还应当加强法律监管力度,并严格依照相关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应当明确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违规情况,就及时进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控商业银行的诸多风险。 4.5加强人才培养 培养复合型人才,针对目前的信息技术需求,商业银行需要增加技术人才的培养。并通过建立技术研发部门,构建一个以第三方支付为样板的技术研究中心,不断为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提供动力。同时,需要透过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增加技术操作方面的培训,并在培训过程中,通过企业文化传导强化团队凝聚力,做好发展中的人才资源储备。 5结语 总而言之,要想确保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详细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商业银行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发展的不足,并详细了解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发展模式的影响,尤其需要有效掌握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冲击。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改革的推动力是十分强劲的,所以必须制定出相应的改进策略,从而打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商业银行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住竞争优势,以便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东光.第三方支付的法律规制[J].中国商法年刊,2008(1):705-710. [2]苏丽芳.净化网上交易环境———论第三方支付的金融监管[C]//当代法学论坛(2011年第2辑).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 [3]陈志,贺亚华.电子商务中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探析[C]//金融法学家(第五辑).重庆: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2013. [4]么攀,冯亮.生活服务电子商务网上交易风险研究[C]//2011年全国电子信息技术与应用学术会议论文集.济南:山东女子学院信息技术学院,2011. [5]吴德胜.网上交易中的私人秩序———社区、声誉与第三方中介[J].经济学,2007,6(3). [6]潘功胜.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J].国家电网,2015(12). 作者:朴铭实 单位:吉林警察学院
银行论文:商业银行改革国民经济论文 一、商业银行改革是国民经济需求发展的必然要求 资金是经济发展中的关键角色,缺乏资金将会导致经济发展的迟缓。资金永远是一种稀缺资源,用尽量少的资金办效益最大的事,是资金配置的内在要求,也是节约资源,提升国民经济发展的本质要求。传统的专业银行资金配置有效率低、产品功能单一、缺乏生存危机与发展动力,银行在客户需求的不断满足中难以持续提升收益,这对于银行微观与宏观经济都是不利的,因而商业银行的改革势在必行,只有经过商业化改革,才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国的信用主要形式为国家信用和银行信用,其发展都不够充分,商业银行作为资金配置的重要部分。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奉行效率优先的原则,追求资金的最优化配置是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可以使客户的价值最大化,而这也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的基本理念。国民经济需求和商业银行的改革密切相关,商业银行的改革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商业银行本质上是一种高风险的经营模式,不仅涉及到银行的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客户的收益风险。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商业银行的资产和负债的约束是非对称的,资产对客户的约束是软约束,受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道德风险、价格风险等方面的因素影响,决定着国家金融风险的程度,对安全性影响明显。而对客户的负债是硬约束,必须偿还。要规避金融风险,必须基于稳定的银行经营,商业银行体系能够抵御各种风险损失,并且保证充足的盈利,极力消除金融风险。传统的专业银行的经营往往不求盈利、不计成本,无法承担防范国家金融风险的责任,因而从化解金融风险出发,国民经济需求和商业银行的改革相关联,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运行的角度出发,商业银行的改革是银行理性的选择。 二、国民经济需求与商业银行改革的研究 1.商业银行的改革刺激国民经济需求的增长。 资金在市场经济中是作为经济活动的纽带,用户(企业和居民)对金融的需求不只是简单的停留在存取上面,在获取收益时以更小的资金使用量为追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各种金融的需求不断涌现。传统的国有银行一线业务员配置偏低,产品创新的能力较弱,以行政区域为基础设立分支结构、管理机构过滥、过多,大部分营业以客户的结算和存取为基础,产品缺乏开发的深度和经营的广度,与国民经济的需求有一定的脱节。除储蓄之外的金融资产形式过少,金融体系的发展不够健全,国民金融需求过于压抑,无法使金融发展多元化,增加了发展的风险,这种银行模式不利于国民经济需求的增长。而商业银行的改革可以促进集约化经营和扁平化管理,推进扁平化管理增加直接从业人员的比例,消除功能单一、低效的储蓄所等结构,转而发展全功能的营业结构,在最广大的程度上实现银行的功能。目前我国的金融压抑不利于国民经济需求的增长,而银行商业改革为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等提供了关键的保障,在银行的微观经营上,可以增强其竞争能力,在宏观上,集约化和扁平化管理将促进银行功能的扩展,用户可以选择的范围较广,有利于内需的扩大,实现金融对经济的良性协助,化解当前储蓄额过高的风险,储蓄逐步向消费和投资转化,有利于直接融资比例和内需的扩大。因而,从微观和宏观上而言,商业银行的改革刺激国民经济需求的增长。 2.满足国民及中小企业日益增强的金融需求。 在市场经济中,资金作为稀缺资源,是银行业务的基础,因而要推进国民经济的增长,需要以有效合理的方式,将资金配置到最急需的部门,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在资金的配置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我国的商业银行在资金的分配上,过分关注大公司、上市企业和大项目上,但对国民及中小企业的关注度低,但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所创造的GDP占全国的5%以上,但其获得银行的资金配置的比例却过低,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欠缺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的成长受到制约,只能向非法金融机构等进行借贷,提升了成本,并且风险增加,不利于中小企的发展。因而商业银行的改革要更多的面向中小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理性的服务和指导,而这种纠正也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的,其理由主要有几个方面:其一,当前大型企业和上市企业迫于业绩压力,利润虚高,而中小企业的规模虽然不大,但其发展的质量并不低,有的甚至前景非常广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可以为其提供资金保障,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发展的效率;其二,虽然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免债空间大,反而降低了其资金利用的效率,中小企业迫于生存的压力,资金配置的有效率会更高;其三,随着信用制度的建立,在评估企业的偿还能力时,并不完全依赖于企业的规模,而中小企业管理的灵活性和其制度建设的规范化,风险控制并不弱于大型企业,商业银行在改革中加大对其支持力度也符合经济发展的需求;其四,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出发,银行要降低经营的风险,就不能经营过于单一,在资金配置上要更多的向中小企业倾斜,实现资金配置的均衡,降低其非对称性,银行与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建立伙伴关系,实现共赢;其五,我国的储蓄额过高,风险大,资金过剩、流动性差也会降低其利用率,不利于财务状况的改善,因而商业银行的改革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资金利用率,提升其发展的质量。 3.提升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需求。 传统的银行过于保守,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过弱,更多的是依靠政策性的保障生存,但随着我国的经济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要提升商业银行的竞争力,使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着手对商业银行进行改革。中外银行在同一平台上进行竞争,会促使中国金融业的借贷压力增加,必然要提高资金的配置率来应对竞争,对于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是不言而喻的。而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其经营能力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加强,必然能够促进国民经济需求的增长。在市场中只有利益,没有永远的对手,商业银行在与国外的银行进行竞争的同时,也会借鉴与合作,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也是国民经济需求增长的内在要求。 三、结语 我国的改革进入深水区,所面临的挑战也更大更复杂,因而要刺激国民经济需求的发展,研究其与商业银行的必然联系十分必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借鉴的建议。 银行论文:商业银行保理业务风险管理论文 1引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外贸进出口也发展迅速,截止2014年我国外贸进出口达26.43万亿元,我国外贸出口量逐年增加。目前,我国外贸出口呈现良好发展情况,尽管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走势难以掌握,全球范围内缺少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2015年我国外贸出口发展还是面临很多的积极因素,出口还是稳步增长的。在看到外贸出口增长的同时,也要注意到赖账的风险性。在我国出口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国际保理业务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风险的防范也成为重要课题,因此国内外学者都积极研究国际保理业务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Charpentier(2003)分析了保理和信用保险的竞争性和互补性,指出应从应收账款管理的整体概念,充分利用两者的特点以互补,尤其是在保理业务中可以借助信用保险转移风险。王杰(2013)认为我国保理业务存在法律不健全、保理意识有待改善等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出的建议有:提高国际保理业务人员的培养和加强风险防范,以达到加快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目的。因此,针对国际保理业务的问题,本文以国际贸易出口背景下的国际保理业务为出发点,研究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期望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帮助商业银行科学高效的开展国际保理业务,防范国际保理业务风险。 2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2.1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现状 目前,国际保理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就《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2010的修订版本中定义:“根据保理协议,供应商为了获得融资、账户管理、资信调查、托收、买家信用担保等服务,而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而目前普遍接受的解释是:指出口商采用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把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进口商资信调查、销售分户账管理等服务,而出口商转让时可以获得70%-80%的预付账款与100%的贴现融资。我国国际保理业务迅速发展,图1显示我国保理量逐年增加,2013年达到378,18百万欧元,上升10%,并且我国国际保理量占世界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如图1所示,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前景很好,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的保理业务结构存在问题国际保理与国内保理的对比,国内保理量明显比国际保理要高,并且每年差额逐年增加,而且有持续增长之势。 2.2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现状 国际保理业务风险依据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本文仅把风险分为国家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中国的商业银行对国际保理上风险管理已采取了许多措施,也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国际保理业务风险商业银行不是采取设立专门的风险防范措施,而是对于国际保理业务中的不同风险采取具体的风险防范手段。首先,商业银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中国交通银行设立了[1+3+2]风险管理委员会,且下设信用风险、市场与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与反洗钱三个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个管理部门都有统一的管理规范,相互合作管理风险;工商银行实施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国际保理业务的全部风险。其次,商业银行分别对信用风险、外汇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分别制定详细防范方法。比如中国银行为了降低海外机构信用风险,通过完善国家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加强评级管理,强化限额管控,完善国家风险监测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潜在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管理,有效控制了信用风险。最后,加强风险高级计量方式实施,通过采用较高级的风险计量方式,达到更好的度量风险,为有效控制风险提供可能。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客观、准确地分析和评估实际风险状况,就信用风险计量来说,已开发完成包括违约概率(PD)、期限(M)的内部评级模型、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建立起包括16级PD和5级LGD的两维主标尺以及由上述风险参数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RWA)、预期损失(EL)、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ORAC)等工具。但是,我们在取得良好发展的情况下,也应该看到所存在的不足,只有不断完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促进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壮大。 3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正在不断完善,各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加强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水平,但由于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处于初期,风险管理水平和经验还不足,与国际先进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国际保理业务风险识别存在的问题 风险识别是对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有效管理的前提条件,只有良好的风险识别,才能最大程度减轻风险。对于国家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较难识别,特别是信用风险识别难度最大,信用风险主体多,包括出口商、进口商、进口保理商的信用风险,在国际保理业务中,要准确、及时识别是比较困难的,主要的问题有:一是缺乏识别的优秀人才。各大银行人员结构,可以看出各大银行人员学历多集中在本科和大专学历上,并且股份制银行本科与大专的相对比例要高于四大行,本科比例相对较高,学历高低影响识别能力。国际保理业务涵盖国际贸易、银行、法律、计算机等领域,需要从业人员熟悉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规则、国际贸易结算、国际商法、惯例等方面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和熟练的英语运用等等。目前,很多相关从业人员一般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国际保理培训,在实践中也缺少实务方面的锻炼。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国际保理业务的顺利进行,也可能导致从业人员不能识别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二是没有有效的识别方法。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起步比较晚,虽然其他业务也需要风险管理,但是由于业务不同,需要形成针对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识别技术。现行的识别方法主要基于财务分析,据了解,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识别大部分基于财务因素,但是国外的先进识别技术对非财务因素给予足够重视,这限制了运用先进风险识别的方法。 3.2国际保理业务风险度量存在的问题 对于风险度量,我国风险度量的观念比较落后,缺乏定量测量风险,风险度量的精确性和准确性也比较差,从而计算结果的可信度比较差。比如信用风险度量,传统的银行信用风险度量方法主要有“5C”原则、OCC贷款评级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信用风险度量方法等,我国商业银行对于风险度量的方法主要包括:“一逾二呆”、“五级分类”信用风险度量法、贷款风险度和信用等级评定,度量方法相对于国际方法是比较落后的,并且信用风险度量的方法更多是依靠信贷业务员分析企业财务数据、经营状况等,然后进行综合评定,主观性较强,影响度量的结果。 3.3国际保理业务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施分业经营,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受到制约,商业银行缺乏再担保,必须独立承担风险,成本相对较大。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中,普遍需要采取抵押品的方式。对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对进出口商、对手保理商的信用评估能力和资金流动的监控能力比较差,对于进出口商和对手保理商的信用评估只能采取事前的审查,而不是事前评估与事中的动态监控结合,并且传统的信用等级评定都是以企业的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作为标准,而国际保理业务同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性质上存在本质的差别,这就会导致评估缺乏准确性、科学性。对于国家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大部分采取事前调查评估风险,而在业务过程中,忽视风险变化过程,增加了损失的可能性。 3.4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控制存在几个问题:首先,对于风险控制方法,国际保理业务采取审批授信等直接控制方式,而不是直接控制与以定量分析等间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缺乏定量分析风险,并且强调事后被动的监督管理,而不是事前主动引导管理和事后被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其次,对于风险管理途径,商业银行采取末端治理型管理的方式,而不是源头控制型管理与末端治理型管理相结合,风险控制途径狭窄;最后,对于风险管理机制,商业银行缺乏完善的控制体系,尽管每一银行都有风险管理机构,但是比较单一,且都是对全部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缺乏独立的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并且需要拥有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4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4.1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国际保理能够得以蓬勃发展应得益于市场经济中存在较好的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体系是国际保理建康顺畅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快信用立法工作。信用立法不仅应该涵盖信用方面,对信用中介也要提供一定的保护,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良好发展,应该出台相关信用的法律法规,对信用中介组织的成立、操作和运行也要进行规范。二是加快企业征信系统建立。企业征信体系的展开首先可以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始,通过银行等的客户信息体系,可以得到客户的信贷情况、信用情况和拖欠还款情况等信息,然后,通过国家在全社会展开企业征信操作。当企业征信系统建立成熟,数据开放给需要的部门使用,达到数据开放利用,发挥数据的作用。 4.2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的基础条件 4.2.1培养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人才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要注重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这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条件。国际保理风险管理工作需要熟悉国际保理、国际外汇市场、世界经济动态和国际金融市场的管理人员,需要对风险管理、识别、度量、评价、决策、控制方法与操作都有一定的了解,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人员最好能做到在种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国际保理风险发生之前,能够准确预测,主动采取避险措施,使银行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一方面,对国际保理业务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4.2.2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电子化建设 通过资信调查,国家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可以详细了解进出口商的情况,而资信调查则依靠可靠信息来源和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技术。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外的技术,即采用EDI技术,通过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系统,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与FCI其他成员、国内外银行建立信息交流系统,通过计算机终端进行数据的传输,逐步加强自身信息建设,完善电子化。 4.3积极加入FCI,加强交流与合作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协会的数量相对较少,缺乏与其他保理商的交流合作,在风险管理上也缺乏其他保理商的协助。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加入FCI,加强与国外保理商的交流合作,学习他们风险管理的技术与经验。其次,应该加强风险研究,国际保理业务收益较高,伴随着风险性也较大,加之其业务复杂、风险种类较多,因此,风险控制难度较大。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加强风险研究能力,可以召开国内外保理商的风险交流会,共同探讨风险管理办法。 4.4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模式 首先,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商业银行应该完善进出口商的资信调查系统,分不同部门进行审核,确保结果的正确性,对于相关数据也要善于运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对于每一项业务,都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的监督管理,然后把信息系统处理结果传输到需要的部门。其次,完善管理组织架构,商业银行设立独立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部门。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可以较为独立的执行风险管理职能,较少受到其他部门的影响,客观的对风险进行管理,并且由于管理部门专职进行风险管理,专业性较强。 4.5尝试与保险公司合作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实行分业经营体制,因此,在国际保理业务中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会受到种种限制。尽管如此,我国商业银行还是可以学习国外的经验,与保险公司进行不违反规定的初级的合作。比如,我国商业银行可以替出口商在出口商所在地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并通过保险公司了解某些贸易纠纷的原因及进口商可能的欺诈行为,当发生损失时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补偿,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其次,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自己在国外的机构或商,在进口商所在地购买保险,当发生不确定事故时,可以得到补偿。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把风险分散出去,从而降低自身承担的风险,尝试与保险公司合作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需要有关部门给予政策上的保护。 作者:黄彩云 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银行论文:商业银行财务会计论文 一、政策调整对地市商业银行的影响 从玉溪辖区23家商业银行(其中地方法人机构12家)情况看,发现政策调整前后商业银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变化不明显:2015年2月末,玉溪市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在商业银行款项为19028万元,仅占各项存款的0.16%,较政策调整前2014年末减少1921万元,减少10.1%,商业银行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政策调整前后均为零。从财务会计视角分析: (一)资产业务方面 从玉溪辖区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主要为保险类金融机构,资金比较充裕,政策调整前后,辖区无一家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向商业银行提出过贷款申请,这也是玉溪辖区商业银行拆放给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款项政策调整前后均为零的原因。但从全国看,辖区商业银行在资产管理方面,通过货币市场向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融出了资金。如,2015年2月末,玉溪辖区2家全国货币市场成员通过逆回购方式向证券期货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融出资金余额21.29亿元,加权平均利率5.54%,资金归属于“买入返售资产”统计科目。 (二)负债业务方面 1.资金价格是影响商业银行拓展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负债业务的关键因素。在一般性存款利率受管控,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放商业银行款项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虽然暂时不用缴存存款准备金,但相比一般性存款而言,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自行约定存款利率,在商业银行存款成本偏高,玉溪辖区23家商业银行中仅5家机构有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从测算看,以2014年末农村合作银行吸收6月期1亿元的个人存款为例,利率为3.03%,需缴存14%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资金收益率为1.62%),其余部分收益率至少要3.30%才能覆盖资本成本,即每吸收1亿元3.03%的个人存款成本,可以吸收0.86亿利率为3.30%的同业存款,2014年全年6月期日均Shibor利率为4.86%,吸收同业存款比吸收基准利率定价存款实际成本高156个bp。在实际操作中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还要抬高存款利率,意味着尽管考虑了同业的不缴准优势,成本仍然偏高。2.信贷规模调控是影响商业银行拓展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负债业务的暂时性因素。稳健的货币政策背景下,央行实施信贷规模调控,2015年2月末,玉溪市总体存贷比为66.8%,12家地方法人机构(2家村镇银行除外,因其开业5年内不受存贷比监管约束)中最高为67.5%,离75%的监管红线尚有距离,在目前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金融体系风险上升的大背景下,银行的信贷投放也更加谨慎,暂不需吸收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来降低存贷比。 (三)经营业绩方面 此次存贷款口径的调整,近期来看,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暂时不需缴存准备金,将释放一定的流动性,同时因现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仅为1.62%也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收益空间,商业银行吸收活跃在同业市场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资金为各项存款,将丰富商业银行的负债资金来源,对由于货币基金等的快速发展,一般性存款科目搬家,造成的银行存贷比压力有缓解作用,能降低银行业的存贷比,潜在提高放贷额度,可以增加银行的资产收益。中长期来看,将提升以市场化利率定价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负债在银行负债的占比,对银行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银行适应利率市场化带来的经营成本变化,促进利率市场化的平稳过渡。 二、相关建议 (一)监管部门方面 1.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若按照一般性存款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缴存准备金,会造成银行业流动性趋紧,降低银行资产盈利水平,因此,建议未来对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时,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2~3个点进行对冲。同时根据不同商业银行业务特点,结合流动性等指标,对商业银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实施动态调整。 2.随着投资渠道的多样化,未来储蓄存款的增速还将放缓,商业银行将拓展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负债业务,银行负债成本上升,信贷规模调控,将间接推高企业融资成本,建议银监部门放松存贷比指标的管控,央行适度增加地方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加大信贷资金的投放,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3.现行人民银行定向调控支持“三农”、支小业务的政策,以及银监存贷比监管时剔除支农、支小再贷款等定向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不变。 (二)商业银行方面 1.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优化配置灵活多样的资产结构,加强提高流动性管理精细化水平,不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增加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等指标的测算,提前应对或将上调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带来的市场流动性趋紧风险。 2.加大存款组织力度,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通过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加大存款组织的激励力度,加强产品创新,充分挖掘自身的服务能力,以此增强客户黏性,增强存款的优秀竞争力。 3.加强主动负债管理,充分利用好人民银行支农支小政策,丰富市场化负债产品,积极稳健开展理财等中间业务。 作者:汤茂洋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 银行论文: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余额宝对商业银行盈利状况的影响 (1)对商业银行存款的影响。 商业银行传统的营运模式,其现金管理业务只提供给5万元以上的居民存款和企业大额活期存款,而散户只能获取极低的活期储蓄利息。而余额宝类产品正是针对这些散户,为他们提供了现金管理和收益管理的部分金融服务,帮助这些客户实现在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完成手头资金的稳定增值。 (2)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影响。 从投资结构和特点来看,余额宝和商业银行推出的周期为1天的超短的理财产品在性质上极为相似,但余额宝不仅具有理财的功能,还具有支付结算的功能,同时余额宝的收益率远高于商业银行的周期为1天的理财产品,转移了商业银行一部分存款和理财资金。 二、商业银行的发展困境 (一)业务营销方面的困境 在融资方面陷入困境。余额宝购买的是货币型基金,货币基金是所有基金产品中风险较低的产品,一般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等安全性高、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收益率大概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左右,而活期存款的年收益只有百分之零点三左右。在投资理财方面陷入困境。投资理财类业务中对商业银行产生较大影响的主要是第三方理财产品销售平台以及余额宝类理财产品。在与第三方理财产品销售平台的竞争中,商业银行在申购费率、多样性等多方面处于明显的劣势。 (二)客户资源整合利用的困境 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模式最成功的产品代表,其成功的关键在于阿里巴巴公司积累客户十年交易的大数据及对大数据有效分析和挖掘,即准确把握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又有效控制了风险,这说明大数据已成为电子商务时代金融的优秀。传统商业银行由于缺少判断客户信用的大数据,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商务数据积累,导致在互联网金融创新难有突破。若商业银行不能充分意识到没有客户电子商务数据的积累,在未来的创新与竞争中必将会处于劣势,必将会在竞争中陷入困境。 (三)竞争局面的困境 国有商业银行结构凭借在资产规模,网点数量等方面的优势在国内金融行业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竞争格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对于这种金融竞争格局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互联网金融进入门槛及进入壁垒较低,同时互联网金融的营运能力与资本并不直接相关,也不需要进行实体网点的扩张,因此打破了现有的竞争格局,使商业银行在竞争方面失去了主动性,陷入了困境。 三、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余额宝的优势主要来自于利率管制。2014年,随着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理财产品的相继推出,迫使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创新改革。2014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金融改革与发展”记者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步——存款利率的放开很可能在最近一两年就能实现。根据上述宏观经济背景,针对商业银行如何在互联网金融冲下不失去竞争优势,我们提出了以下几种对策: (一)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发展如此迅速,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关键在于其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以余额宝为代表的新型衍生理财产品,将成为互联网发展与金融理财业的创新驱动力。同时,以余额宝代表的金融产品,将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因此,商业银行在运营的过程中,不仅要将互联网思维运用在理财产品的设计上,还要扩散在传统网银的支付,甚至借贷款等业务上进行业务创新。 (二)制定大数据经营战略 大数据是目前最受关注的新兴信息技术,并已开始应用到各个行业。大数据正在变革我们的生活、工作和思维,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模式最成功的产品代表,成功的关键在于阿里巴巴公司积累客户十年交易的大数据及对大数据有效分析和挖掘,即准确把握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又有效控制了风险,这说明大数据已成为电子商务时代金融的优秀。商业银行可利用客户资源建电子商务平台,实现“银行+电商”的商业模式,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大幅推广。 作者:张涵 单位: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银行论文: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论文 一、城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构建思路 (一)合规风险管理原则 城市商业银行应当树立合规经营理念,明确合规风险管理的优秀地位,明确合规风险管理是全面的、全程的和全员的要求,按照合规风险管理的原则建立和持续改进合规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协调一致原则。合规是城市商业银行上至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下至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城市商业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业务部门对合规风险负直接责任,每位员工对其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合规部门承担合规管理责任。城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以协调一致为基本原则,既包括上下纵向协调一致,也包括前后台部门的横向协调一致。二是独立管理原则。合规风险管理的独立性是保证合规风险管理有效性的重要保证,在前后台建立有效的制衡关系,在各业务岗位之间建立有效制衡关系。因此独立管理原则应当包括合规部门的独立设立,也包括对合规风险管理人员的独立任职推荐权和免职权,更要包括对合规风险管理人员的的独立考核奖惩机制;三是嵌入作业原则。城市商业银行区域性较强,规模较小,合规资源有限,既要做好合规管理,又不能因噎废食。为整合有效资源,合理匹配业务工作人员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人员,在总分行设置独立的合规部门,在业务部门中选聘兼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人员。 (二)合规风险管理政策 城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政策体现合规风险管理理念、基本方针和指导思想,是指导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依据。城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政策倡导并在全行推行诚实守信、敬业尽职的行为准则,培育全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确立“合规经营”、“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着力加强执行力建设和合规文化建设。所谓合规经营是指,合规是发展的基石,是银行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当业务开展与合规要求发生冲突时,应以遵从合规要求作为必然要求,不以牺牲合规要求作为代价换取短期发展的利益;所谓合规人人有责是指,合规是全行干部员工的共同责任,合规不但要由从高层做起,由高层率先示范,各级干部员工都是所在岗位合规守法的践行者和直接责任人;所谓合规创造价值是指,合规可以使本行避免受到监管处罚而遭受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更能够让本行在良好的风险定价策略下获得更大的收益。 (三)合规风险管理内容 合规风险政策内建立清晰合理的合规管理流程,具体合规管理内容如下:一是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识别、整理和下发。二是政策、制度、新产品及新业务的合规性审核。三是合规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包括定期的系统性的识别与评估,也包括日常的监测识别和评估。四是合规咨询与培训。 二、城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架构与职责 (一)合规风险管理架构 城市商业银行按照前述合规风险管理构建的原则,即“协调一致、独立管理、嵌入作业”,采用集中化组织模式,在总行设立法律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全行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在分行设置法律合规部,在总分行各业务条线和支行配置兼职合规风险管理岗。建立集中化组织模式一是有利于整合有效的合规资源,二是有助于更早发现和及时处理跨部门的合规风险,三是保证合规风险管理的相对独立性,成为内部支持高级管理层进行合规经营的得力助手。 (二)合规风险管理职责分配 董事会对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监事会应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合规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高级管理层应有效管理本行的合规风险,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制定、适时修订书面的合规政策报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传达给全体员工;明确合规管理的部门、组织结构和负责人,确保独立性,提供相关的人力和物质支持;识别主要合规风险,审核批准管理计划;向董事会提交合规风险报告;及时报告任何重大违规事件;合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职责。法律合规管理部门应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识别和管理本行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履行以下基本职责:持续关注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及时提供合规建议;制定并执行合规管理计划;本行各项政策和制度的合规审核评价;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制度以及合规手册;积极主动地识别和评估合规风险,收集、筛选可能预示潜在合规问题的数据;保持与监管机构日常的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合规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是独立的,应当避免合规管理职责与其他职责之间产生冲突,但是并不是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人员不能和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共同工作。实际上,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人员与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助于更早的识别业务部门存在的合规风险点,及时协助业务部门处理合规风险问题。通过共同工作,合规风险管理工作人员可以向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合规咨询和帮助,提出合规意见,为业务部门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提供支持。 作者:王玲 单位: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论文:商业银行评价体系下绩效管理论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演化历程——以中国银行为例 (一)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演化 在绩效评价的模式上,中国银行的绩效评价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2003—2007年。此期实行“分组赛马”考核体系:引入内部竞争,根据同组分行表现排名计算各行指标得分,鼓励争先进位。2008年1月至12月。此期建立矩阵式绩效管理体系,取消分组赛马,实行差异化目标管理和标杆超越机制,简化指标体系,突出对分行市场竞争力的考核,建立对业务板块的绩效指标体系。2009—2010年。此期建立了以战略为导向,紧盯市场先进标杆、以市场地位提升为优秀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建立客户、产品两个维度的双向考核模式。2011—2012年。此期对境内一级分行分组考核,差异化设置绩效指标,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多头考核问题,取消公司金融总部、个人金融总部对分行条线的绩效考核,促进条块绩效协调一致、有机衔接。2013—2014年。此期在总结过去绩效考核政策运用效果、精简指标数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内生动力机制相配套的绩效指标体系,对一级分行主要考核制约全行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性指标。第一阶段:党政领导干部考核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世纪末。第二阶段:目标管理法(MBO)阶段,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这一阶段以2004年最具代表性,这一年经国务院、银监会批准,中国银行改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强内部管理。第三阶段:目标管理法(MBO)与经济增加值评价法混合使用阶段,从2005年至2006年。第四阶段:经济增加值评价法与“平衡计分卡”混合使用阶段,从2007年至2012年。考虑到总行对分行在平衡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方面的激励和约束不够到位,容易诱发短期行为的问题。2007年起,总行开始借鉴“平衡计分卡”理念。第五阶段:关键业绩指标(KPI)法与经济增加值评价法混合使用阶段,从2013年内生动力机制实施以来至今。 (二)我国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我国商业银行的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宝贵的管理经验,但也走过一些弯路,绩效评价体系在具体执行中表现出的问题主要有:第一,绩效政策缺乏连续性,绩效导向、评价模式一直都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缺乏一套公认可行的绩效评价体系。第二,对绩效管理整体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主要是过于强调绩效考核,甚至将绩效考核等同于绩效管理,但是在绩效目标设立、绩效过程管理、绩效反馈和绩效结果运用等其他绩效管理环节上重视度不够。第三,重视短期利益。由于各种原因,考核指标仍以传统财务指标为主,虽然简单明了、易于传导,却存在诸如容易忽视长远利益,过于注重当前利益等弊端。第四,重视局部利益。在总分行形式的组织框架下,各分支机构相对独立,各分支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与总行博弈的现象,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往往是分支行自身的经营业绩,而不一定会顾及整个集团的整体利益。导致以上问题的原因要归咎于传统内部管理流程与绩效评价体制的弊端。一直以来,“部门银行”带来的业务分割模式大大削弱了绩效考核的实施效率,加快流程银行建设,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健全战略导向下的绩效评价势在必行。 二、基于流程银行模式下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 (一)流程银行的内涵 流程银行的理论背景起源于银行业“流程再造”的理论:即银行为了在同质化严重的竞争环境下能够取得在经营成本、客户满意度、反应速度等方面的优势,以内部管理流程为优秀内容进行的再思考和再设计。 (二)流程银行的主要特点 流程银行的特点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深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从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产品设计、绩效评价等方面均要一切从客户需求出发,从客户反映出发,努力迎合不同客户的需求,或创造客户需求;二是强调扁平化的组织框架,要求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市场敏锐度,要由传统的“矩阵式”或者“金字塔”型的组织模式,转变为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扁平化组织模式;三是要求实现前中后台相分离,形成后台集中运行、前中后台之间相互制约的管理方式,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流程银行建设的实践——以中国银行为例 中国银行的流程银行建设起始于IT蓝图建设,IT蓝图初步实现了数据大集中和“全国一本账”。2014年,中国银行制定了机构整合方案,成立了“渠道管理部”,撤销五大总部,大量总行员工得到分流,虽然没有直接转为事业部制,但朝着扁平化管理的方向又前进了一步。 (四)构建与流程银行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的流程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一般流程包括绩效目标确定、绩效指标选取、设计绩效指标框架及指标计分方式、绩效沟通与改进、绩效考核与反馈、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六个阶段,为构建与流程银行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关键在前四个阶段的工作。 (1)绩效目标确定。 这一阶段的目的是绩效目标的确定与分解。首先要明确评价的目标,在明确考核的目标后需要将大目标分解成可以度量、操作性强、具有指导意义的具体小目标。若要构建与流程银行相适应的绩效目标,可以将战略目标定位为流程银行,并将银行流程的一般内容转化为用经济增加值和“平衡计分卡”为评价工具的具体目标。 (2)绩效指标选取。 绩效指标的选取要根据银行的战略规划、发展重点的不同而差异化制定,作为与“流程银行”建设相配套,以价值创造为终极目标,“平衡计分卡”为主要评价工具的绩效指标体系,指标框架一般包含财务维度、客户维度、内部流程维度、员工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其中经济价值增加值EVA、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RAROC等经济资本指标将放置于绩效指标体系的首位。 (3)设计绩效指标框架及指标计分方式。 一般情况下,财务、客户维度基本分之和为60—80分,工作进程维度基本分为15—30分,员工学习与成长维度基本分为5—10分,各维度基本分之和为100分,其中财务维度基本分权重应明显高于其他维度。 (4)绩效沟通与改进。 确定各业务流程相驱动的绩效指标和计分方式后,应通过沟通,全面了解绩效指标进度、重点工作进展,并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应的辅导,制定绩效改进方案,以便在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绩效,提高技能。 三、结束语 本文根据国际绩效考核先进技术的介绍、流程银行理念的介绍以及绩效考核模式以及绩效考评工具应用的演化分析中,总结出以下结论:“平衡计分卡”作为一种结构化的指标体系,财务维度、客户维度、内部流程维度、员工学习与成长四个维度指标之间取得的绩效效果可以相互平衡,能够保证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长期绩效与短期绩效、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的有机结合,同时也与“新常态”下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吻合。而在“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和外部竞争日益激烈的经营环境下,开展流程再造,构建与流程银行相配套的业务、管理流程再造显得更加势在必行。本文将流程银行的先进理念与“平衡计分卡”、经济增加值等绩效评价工具相结合,构建新形势下适应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同时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使商业银行真正实现内涵式增长,做到让客户满意,让股东满意,让员工满意,让社会满意。 作者:周恩红 王永军 孟亮 樊飞舟 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银行论文:资管业务商业银行资产管理论文 一、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外部环境分析 (一)投资者理财需求转型 近年来,越来越多投资者将目光转向具有收益固定、安全性较高特点的银行理财产品之上。同时,基金、保险、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在资产管理产品上不断推陈出新,使得投资者对投资品甄选“眼光”愈加挑剔,提出涉及收益性、风险性及流动性的全方面、多角度的个性化需求。 (二)同业创新日趋激烈 由于理财产品具有市场化定价机制,各家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价格竞争十分激烈,各家银行均希望通过提高产品收益博取客户青睐,进而以理财产品为抓手,联动托管、投行、负债等多方面业务。为支持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各家商业银行在理财资金投资运作创新上亦步亦趋。此外,理财资金投资通道也从最初的信托逐渐发展为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多种类型。 (三)市场风险端倪初显 尽管各类资产管理产品说明书上均有“非保本”等相关字样,但现阶段“刚性兑付”依然是业内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因为现阶段率先打破“刚性兑付”者将面临巨大的声誉风险。然而,这种“潜规则”却同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投资者,使其投资期望与产品实质相背离,从而进一步提升无法兑付产生的声誉风险,并且将风险扩散至与该产品相关的任何机构。换言之,原本已充分揭示风险的产品说明书对于投资者的实际风险提示作用削弱,原本只扮演代销渠道角色的机构却要承担产品兑付风险。事实上,近年来发生的数起信托兑付风波已充分表明资管业务风险已崭露头角,虽尚未蔓延至银行理财产品领域,但其影响可见一斑。 二、基于波特五力模型的银行资产管理行业研究 为进一步分析研究银行资产管理行业特征,在此借助国际上流行的行业研究工具———波特五力分析模型对该行业进行分析。 (一)行业进入壁垒 这里可将行业进入壁垒分为行业内壁垒及行业间壁垒两个方面:一是行业内壁垒,最初银行理财产品主要由大型商业银行集中发售,但随着近年来中小股份制银行乃至农村商业银行的蓬勃发展,理财产品发行机构层出不穷,行业内壁垒降低;二是行业间壁垒,起先银行、基金、信托等产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在不同的投资领域也可谓是“术业有专攻”,近年来产品边界则变得模糊,尤其是近年通道业务的兴起,使得银行理财资金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愈加广泛深入,行业间壁垒也有所降低。 (二)替代品威胁 就其收益特征而言,银行理财产品的替代品主要是集合型信托计划、券商集合理财计划、债券型理财基金以及投连险产品,多种多样的投资替代品以及相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使得银行理财产品面临着较大的竞争威胁。 (三)买方议价能力 银行理财产品的买方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议价能力上也因人而异。大型机构投资者以及高净值个人投资者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可单独向银行定制产品满足个性化需求,而小型机构投资者以及普通个人投资者则议价能力较弱,但仍拥有在不同银行间选择产品的主动权。整体而言,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买方依然具有一定议价优势。 (四)卖方议价能力 作为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商业银行因其自身资源禀赋不同而呈现差异化议价能力。大型商业银行因其自身优势具有较强势的议价能力,而中小型商业银行或者农村商业银行则通常为争揽客户而发行高收益理财产品,削弱自身议价能力。 (五)行业内竞争现状 正如在上文行业进入壁垒中所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无论在同业内竞争还是同业间竞争都十分激烈。 三、未来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趋势预测 综上所述,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具有独特魅力,不但吸引各家银行竞相折腰,更是吸引基金、券商、信托、保险等同业机构的垂涎,然而各路诸侯蜂拥而至带来的结果是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在此,笔者根据对现阶段银行资产管理行业分析,对未来资管行业发展的几大趋势进行预测。 (一)资管业务步入微利时代 在发展伊始,银行资管业务为商业银行带来巨大利润空间,并且带来多方业务联动,然而随着竞争环境的日益激烈以及投资者需求的改变,这一利润空间终将被压缩。优质的投资项目一经出现即被迅速抢夺,业务结构的创新在带来短暂的巨大规模效益后,也将因“均值回归”趋势而步入常态,故以规模驱动利润将成为一大趋势,但规模提升带来的边际报酬递减效应将更进一步压缩利润空间,就如同价值规律,供给的增加以及需求结构的改变终将降低商品的利润,同质化的产品竞争以及投资者需求的改变也终将使得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进入微利时代。 (二)刚性兑付将被打破 尽管在现阶段,银行理财产品的“刚性兑付”依然是业内所暗自坚守的“潜规则”,然而,随着竞争日趋激烈带来的理财产品利润的压缩,终将会促使一些商业银行在利润驱动下提高风险容忍度,投向风险较高的投资品种,而此类投资品的风险暴露将会使得刚性兑付变得异常困难。另外,投向高风险投资品种也将逆向推动商业银行在风险揭示、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引导“刚性兑付”理念的消弭。从投资者角度而言,现阶段处于资管业务发展的中前期,因投资者教育处于相对初级阶段以及对金融产品理解深度及广度的限制,投资者不可避免地对“刚性兑付”抱有理所当然的态度,但随着资管业务的发展,投资者也将日趋成熟理性,加之合理的引导后,“刚性兑付”理念也将去之不返。 (三)银行资管业务面临转型 银行理财产品本身即是先期表征及测试利率市场化的有效工具,但未来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完全放开,理财产品将会为表内存款业务所替代,故商业银行也将面临资产管理业务的战略转型,资产管理业务将回归“受人之托”的本源。此时,商业银行的渠道优势及牌照优势则成为资管业务的优秀。笔者认为,代客受托进行金融衍生品、私募股权、艺术品等另类投资,以及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投资者定制家族信托、现金管理计划、专户理财计划等财富管理与传承业务将成为利率市场化之后商业银行资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创新依旧是主要驱动力 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有别于传统的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具有交易结构复杂、交易对手多样的特点,这也就意味着创新是其不断发展的源动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拥有“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并将其付诸实践的市场参与者,将在第一时间占有市场份额,分享创新带来的超额利润,然而由于行业壁垒低,创新迅速被模仿,超额利润也将被摊薄,进而刺激新一波的创新。因此,“创新—实践—模仿—再创新”是资管行业业务发展的重要脉络,不断创新是驱动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 四、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建议 在传统业务发展受阻的环境下,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业务成为商业银行获取新型利润增长点的有效手段。基于资产管理业务特点及发展趋势,笔者提出几点银行发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建议,以供参考。 (一)优化资源配置,为资管业务提供“指南针” 资产管理业务说到底是一个资源为“王”的行业,客户资源、项目资源、合作机构资源多项并举。近年来,国内多家商业银行通过事业部制改革整合资产管理业务资源。为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向纵深方向发展,建议银行可进行如下业务及资源整合:一是业务条线的协同,准确定位产品发售、项目提供、投资运作、合规审批、风险管理等各条线业务职能,充分发挥条线间协同配合作用,提升业务推进效率。二是潜在资源的挖掘,积极向分行、支行等经营单位培训推广资产管理业务,利用经营单位业务“触手”及信息“媒介”作用,深入挖掘拓展包括客户、项目、通道机构等多方面资源潜力,树立行业品牌,让资产管理业务更“接地气”。三是审批流程的优化,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资产管理行业,第一时间挣揽业务资源就要求适当优化审批流程,迅速把握市场机遇。 (二)强化创新机制,为资管业务提供“助推器” 综上所述,创新是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故建议大力推动业务创新,赢得市场先机:一是密切跟踪市场动态,业务人员积极关注包括客户需求、产品设计、交易结构等资产管理业务同业创新动态,提升市场敏感性,并适时将市场动态向分行、支行等经营单位进行传导;二是加强自主创新研究,建立专业化团队进行资产管理产品创新研发,提升产品创新技术凝聚力,并将成型的产品迅速通过业务部门及经营单位进行宣传推广,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个性化、专业型资产管理品牌;三是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对于创新卓有成效的创新团队,从考核上给予一定倾斜,进而提升全员创新积极性。 (三)布局业务转型,为资管业务提供“方向盘” 利率市场化对于银行资产管理行业可谓一把“双刃剑”,市场化价格机制既为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形成更具竞争力的市场环境,但完全市场化后存款的替代效应又将对以理财产品发行为主的银行资产管理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因此,建议银行对资产管理业务转型提前布局,尝试将传统的以理财产品为优秀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为以理财产品为主力,兼顾另类投资、资本市场理财、专户个性化服务、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的全方位财富管理业务,扩大资产管理业务的外延。 (四)加强风险管理,为资管业务提供“安全垫” 资产管理业务因其交易结构相对复杂、交易环节较多的特点,所涉及的风险也更为广泛。资管业务的风险来源于多个方面,从产品发行面临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和兑付风险,到投资运作带来的交易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不一而足。因此,风险防控贯穿于资产管理业务的方方面面。考虑到前期发生的数只信托“违约疑云”已为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敲响警钟,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加强风险把控:一是明确风险责任人,从产品发行到投资运作,明确相关条线作为相关风险责任人,实现风险归因;二是进行精确化风险管理,由于资管业务涉及环节较多,而每个环节所面临的风险点又具有个性化、专业化的特征,因此,建议风险管理遵循“统筹安排,细化分工”的原则,风控部门统一安排,各业务条线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承担具有针对性的风险把控职责;三是强化投后风险跟踪,由于市场环境的复杂多变,原本资质较优的投资项目可能因为经济环境的更迭而发生风险迁移,因此建议参照信贷业务标准进行投后管理,避免相关条线部门“一投了之,放任不管”的观念。“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商业银行资产管理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紧抓市场机会、加强资源整合、不断开展创新,如此方可有效避开激烈的竞争“红海”,驶入广阔的价值“蓝海”。 作者:王哲 单位: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 银行论文:商业银行信用管理论文 一、商业银行信用概况 信用是一种基本的道德要求,同时也是一种能力,是建立在共事双方或产生交易行为的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这种信用体现在,买方即付款的那一方可以在当时没有付清全款或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也可以享受到同等的服务,用到同样的商品或筹集到同等的资金。交易双方可以协商拟定一个合适的时间范围,付款方将按照事先约定全额为所享用到的服务等付清全款。银行的信用作为信用的基本形式,是信用制度的主体。银行的信用具体可以理解为金融机构向普通个人、企业法人等授信客体提供信用,以贷款发放和吸收存款等形式表现出来。银行的信用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同时广泛、间接等都可以是其具有的特性。国内陈勇阳教授在《商业银行信用管理功能缺位的成因与补救》中总结出商业银行信用管理具有五大基本功能:“第一,风险管理政策督导。第二,客户统一授信。第三,授信业务授权管理。第四,尽职调查和风险评审机制。第五,资产质量监控和后评价。”商业银行的主要活动是货币资金的经营,在其运转过程中必然要遇到金融风险等问题,企业信用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面对金融风险的可能。 二、商业银行信用管理现状 1.传统的信用管理理论占主流。 我国的商业银行信用管理理论与国外的管理理论着差不多的发展过程。从管理资产的流动性到管理负债的流动性,再到管理资产负债综合比例。目前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中主要是分开单独控制和管理各类风险。有一些银行试着实行比例管理银行资金的政策,受各方面原因的影响,并未取得预想的效果。 2.传统的信用评级方法。 信用评级最早出现于美国,按照评估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评估和评估结果公布于全社会的公开评估,这些在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我国商业银行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信用评级系统,供银行内部的使用。大多数银行也会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有不同的侧重点,但大都以传统的评级方法为主。 3.银行推行五级贷款分类。 五级贷款分类是根据贷款者的偿还贷款的能力来确定一个违约的可能度,将贷款分为良好贷款和不良贷款,实现了更有效地与世界接轨。不良贷款包括“损失贷款”、“可疑贷款”和“次级贷款”三类,良好的贷款则是“正常贷款”和“关注贷款”。这样的分类方式更加注重贷款人还款的能力,使信贷风险这方面的监控得以加强。这些都是商业银行信用管理系统建设的前提,有利于建设现代化的金融制度,有效应对信用风险,乃至金融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受到经济迅猛发展、社会信用转变以及过去计划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中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使信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建设,根据我国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进而促进整个金融环境金融体制的逐步完善。以下将对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中的一些问题作阐述。 1.落后的内部信用评级方法 国外的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比较先进,但是国外的管理经验和模型照搬过来并不能在我国很好的适用,因此我国的信用管理系统建设是比较落后的,尤其是评级的方法,依然停留在的人为的进行定性分析,缺少对信用风险等的测量进行有理有据的定量分析。其次,内部的信用评级方法在评级指标的选取和指标权重的决定方面有明显的不足之处。专家评级法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内部评级方法,因此有很大的人为因素掺杂在里面,自然增加了主观因素对各种判断的影响力度,这些主观性意见主要来自商业银行内部高级管理人员或信贷专员的意见。除此之外,评级结果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评级指标及评级权重不能及时的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紧急发展环境的改变而进行修正改进。因为已经形成的专家系统在一定时间内很少发生改变且接收到的数据都是历史数据。故目前的内部评级方法得出的结论对未来的预测情况并无多大效力,甚至作用很小。 2.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意识 仅仅依靠加强金融制度建设实现防范信用风险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商业银行的每一名工作人员加强责任意识,尤其是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者和专业的技术人才,才能有效保障商业银行信用管理系统建设的进行。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银行人员组织及员工素质方面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对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公正客观地工作来提高商业银行信用管理能力的意识还很薄弱。在研究我国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的问题时,把重点都放在了评级管理的各种情况,忽略了信贷专员的责任意识在工作过程中带来的主观因素对信用风险的影响。加强商业银行信贷专员就等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能力可以在完美的制度上锦上添花,进而有效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 3.商业银行未建立恰当的企业信用数据库 商业银行由于在信息系统上没有足够的预见性使得在信息发展迅速的当今时代虽取得了很大发展但却迷失了方向。冗乱繁杂的数据连续性差,一致性差。大多数的商业银行没有建立完备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导致不能采集最新最可靠的信息、综合查询受阻、统计报表困难及没有信息详尽更新及时的数据库。所以不能够迅速的到最新消息,不能得以反馈和分析,及时解决风险隐患成了一种愿望。另一方面,我国各商业银行处于单打独斗的局面,不能共享数据库,没有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因此至今没有出现数据库共享、共同繁荣的信用体系建设局面。目前的信息情况,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不利于资源节约型友好社会的建设。 4.全面推进商业银行、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尚未提上日程 全面推进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同时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也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转。向银行贷款的主要是各大公司或企业,公司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偿还能力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贷款能够及时准额进行收回。因此,在加强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的同时提高督促同步提高各公司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是非常必要的。商业银行没有权利直接影响企业公司的发展策略,但可以在借款同时跟踪款项的去处及使用情况,进而对企业公司提供反馈和信用管理的建设性意见,从而提高商业银行和公司企业的互动,同时提高了商业银行和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实现了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四、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制建设的建议 1.建立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全面提高商业银行的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就要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把风险信息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并加以实施,落到实处。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一般可以理解为产生交易的付款方或者说是债务方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合同中的内容履行承诺,信用质量下降,使得金融产品的所有人、银行和债权人都因为金融产品价值受到影响而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风险。我国信用风险因素主要有政府、商业银行自身及所涉及的企业三个方面:政府对于地方企业的偏袒和干预导致坏账率提高,信用有偿特征遭到破坏;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缺陷使得无法实现责任到人,造成商业银行信用管理的动力不足;一些企业运营低效、管理不到位、产品不具竞争力,不断亏损,不能及时归还贷款,甚至故意拖欠账款、赖账,破坏了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因此,商业银行不仅要完善各项风险管理制度,还要做好内部的评级制度的改革,并以此为切入点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一套有效的风险检测系统,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和建立数学模型,对各企业的贷款依据历史信用进行评级来判定,从根源上遏制信用风险。同时加强资料的收集管理,并学会分享信息,开发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2.建立并完善内部评级系统 国外的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比较先进,但是国外的管理经验和模型照搬过来并不能在我国很好的适用,因此我国的信用管理系统建设是比较落后的,尤其是评级系统,不应停留在的人为的进行定性分析,加强对信用风险等的测量进行有理有据的定量分析。其次,要改善内部的信用评级方法在评级指标的选取和指标权重的决定。要改善专家评级法,专家评级法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内部评级方法,因此有很大的人为因素掺杂在里面,自然增加了主观因素对各种判断的影响力度,这些主观性意见主要来自商业银行内部高级管理人员或信贷专员的意见。除此之外,应改善评级结果的滞后性,评级指标及评级权重要及时的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紧急发展环境的改变而进行修正改进。同时要保证专家系统在一定时间内很少发生改变且接收到的数据都是最新数据。加强内部评级方法得出的结论对未来的预测情况的效力。 3.提高银行员工素质及责任意识 仅仅依靠加强金融制度建设实现防范信用风险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商业银行的每一名工作人员加强责任意识,尤其是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者和专业的技术人才,才能有效保障商业银行信用管理系统建设的进行。因此要充分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在银行人员组织及员工素质方面的重视程度,成立专门的机构对员工进行培训,培养高素质高能力的高级信用管理人才。提高银行工作人员公正客观地工作来提高商业银行信用管理能力的意识还很薄弱。加强商业银行信贷专员就等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能力可以在完美的制度上锦上添花,进而有效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 4.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意识,建立银行信用管理企业文化 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也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转。向银行贷款的主要是各大公司或企业,所以,在加强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的同时应该引导商业银行信用体系的所有参与企业充分认识信用风险的危害性,提高各公司企业的信用管理的意识,推进企业自身建立信用管理文化氛围,已到达提高企业信用度、保证银行贷款回款的目的。商业银行应该及时跟踪款项的去处及使用情况,并将得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应的企业,提出信用管理的建设性意见,增强商业银行与企业的之间的互动,同时提高了商业银行和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实现了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 五、结论 总之,商业化银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是必须提上日程的重大基础性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我们及时将相关的研究成果投入实践应用当中,改变我国商业化银行信用管理系统落后的局面,减少对信用风险认为的定性的分析,增加以数据模型为依据的定量分析,以使商业银行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和健全。 作者:顾铖桢 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银行论文:商业银行管理制度下信贷管理论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管理目标及发展进程 谈及商业银行开展信贷管理活动的根本目标,现已不再是追求单方面的经济收益,而是加快管理模式、管理方式的转变,同时有效预防和规避不必要的贷款风险,努力将风险业务和巨额利益进行合理分配,从而推进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这才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管理目标。仔细回顾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发展进程,发现可以分成五个阶段:资金指令性管理阶段→实贷实存管理阶段→审贷分离阶段→信贷管理逐渐接轨国际阶段→信贷全流程管理阶段。这五个阶段伴随着我国银行体制的改革进程,也体现了我国商业银行一步一步走向成熟的过程。 二、支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的新晋内容 (一)《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7月23日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文件,并在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后也就是2009年10月23日正式全面施行,此文件的颁布主要是为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因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修订颁布的。此《办法》一共有43条内容,每一条内容都是从贷款业务步骤的角度出发所列举出的,其中明晰展现了具体的监管准则,后成为促进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参考文件。 (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于2009年7月18日由中国银监会制定并颁发,此文件主要是为了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因而参照并结合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修订而来。“项目融资”作为一个新的概念显现在人们视野,它表明贷款的用途仅为建设一个重量级项目,或者是对已建项目进行修缮;其借款人必须具有企事业法人的资质,还款的具体渠道也是要从建设项目的经济收益而来。 (三)《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2月12日,由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一限制性文件,并公告于文件的颁布之日起便正式施行。此文件一共包含了42条内容,与《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着相似之处,也是从贷款业务步骤角度对流动资金贷款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这一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对现下商业银行进行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具有一定效用。 三、分析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前后的利弊比较 (一)改革前的“弊” 管理制度过于死板。现行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相对来说还不够完善,依旧存留着过去死板的痕迹,这一问题不仅限于在执行层面,更多的是制度设计的问题,比如制度过于原则化,没有按照客户群体进行分类;亦或制度过于死板僵硬,产生了一个问题多个文件限制的情况,致使工作人员一时难以弄清楚根本依据。管理方式稍显粗鄙。有些制度条例内容缺失,可能表明了适用对象、应用范畴以及注意问题,但却没有说明具体的操作流程,信贷工作人员就只能依照自己的理解去工作;再者,有的制度言语模棱两可,或者银行信贷人员的工作能力存在差异,导致同一业务、同一制度却在同一银行的不同支行获得不一致的服务差异。归其原因,还是因为信贷管理制度的管理方式稍显粗鄙。管理观念略显陈旧。以前使用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它在管理观念、操作流程以及运行方略上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尤为是陈旧老套的管钱、管事观念会妨碍银行自身的外在形象和业务水平,直接影响了客户群体的介入热情,呈现出十分明显的管理弊端。 (二)改革后的“利”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观念得以更新。以往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其中所指的管理更多的是管钱、管事,然而进行制度革新以后,信贷管理已不再是一门单纯的管理收益的活动,而是上升到更高的层面,“贷款新规”的新式理念提升了商业银行各种信贷业务的管理水平,并催进信贷人员刨除旧的管理理念,间接地带动了整个商业银行信贷管理观念的更新与进步。风险预防与管理能力有了大提升。上文提到的四种支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改革的新晋内容,虽说针对的业务类别不尽相同,但是其所体现出的优秀价值可是完全一致的,即为预防风险、提高管理能力。就拿固定资产贷款业务一项内容来说,实贷实付、合同管理的管理理念,既有效预防了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的风险,而且有效提升了风险控制的管理水平,使得整个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有了质的提升。商业银行业务发展模式获得转型。传统环境中的商业银行,其主打业务就是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它一贯坚持“凭贷吸存”的战略方式,以此吸纳更多的存款获得经济利益。但改革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以后,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模式获得转型,使得整个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范畴有了大规模的拓展,逐步满足了银行客户多方面、全方位的业务需求,可见新的信贷业务文件推进了整个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步伐的深入。良好且优质的信贷环境得以创设。不少读者认为,文中提及的新晋四种支撑信贷管理制度的文件都是针对信贷业务制定的一些基本监管规范,难以深入信贷管理业务内部发挥功用。但事实却非如此,文件虽说只是基本监管规范,但它合理有效的执行却能够创设出良好的信贷环境,综合分析这四个文件所坚持的理念可以发现,他们对于金融风险的遏止有着行之有效的作用,并且一步一步创设出了合理、适宜的优质信贷环境。 四、结束语 纵观全文,从信贷管理的含义、主要内容、管理目标,再到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发展历程和四种支撑性文件的颁布与施行,再到最后商业银行改革信贷管理制度的前后利弊比较,无不显露出信贷管理在当下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鉴于此种情况,各大商业银行务必要时刻了解市场环境的动态变化、各类客户群体的服务要求等内容,然后在此基础上更新信贷管理观念、转型管理模式,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信贷管理过程中的风险问题,尽可能借鉴四新文件中提及的内容或标准,从而有效降低信贷风险,从而在不断实践、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快速成长,为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争取到更多的机会。 作者:林佩珍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银行论文: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论文 1、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内容分析 商业银行进行的风险管理最为主要的是在其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进行的,并通过其他的诸如人力资源以及风险管理能力等各种资源允许范围内进行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样就能够将所承担的风险进行有效的得到管理,从而能够达到风险及收益间的平衡。从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内容上来看主要有风险的识别和评价以及控制,其中的风险识别是基础,主要是对商业银行供应链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及时有效的识别,然后对这些风险的性质等进行合理化的归类并找出原因。再者就是对识别的风险加以评价,主要就是在风险的度量层面,对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加以详细的分析,然后判断采取的控制措施。最后就是对风险的控制,在控制的方法上主要有风险自留以及风险转移和风险的预防、风险规避。 2、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问题及成因分析 2.1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问题分析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始在金融服务上进行了创新尝试,但由于发展的时间不长以及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所以在实际的业务发展上存在着一些风险问题,从总体来看,国内的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在发展中的阶段性欠缺的弥补已经非常迫切。在这些风险问题上体现比较突出的就是外部金融生态环境上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这一方面主要体现在动产担保的相关法律还没有得到有效健全。由于供应链金融主要是将存款和应收账款等作为重要的担保物的信贷形式,所以在法律上的不完善就会对商业银行的项目开展安全性得不到有效保证,这样就会带来诸多风险。其次就是金融信息技术以及电子技术在实际的发展上较为滞后,并且在操作平台上也没有得到有效支持。由于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对业务的交易成本得到有效降低,并能在珍视贸易的背景可视度上得到有效加强,所以金融信息技术以及电子技术的介入就能起到保障成本的作用。但在实际当中,由于这方面的系统化技术的应用还相对比较欠缺,所以在融资环节的额外割裂成本就较为巨大,这样就不会实现供应链中的资金信息流有效对接,从而带来风险问题的发生。再者就是金融监管结构理念方面需要进一步的转变,由于监督部门的创新供应链金融监管思路对银行的业务创新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也是商业银行的发展动力,所以金融监管的结构理念就需要不断的创新。但是在实际当中在这一方面还需要加强,这也是管理风险出现的主要因素。除此之外就是在商业银行的内部体系的不健全,造成了自身不能对供应链的所有企业进行实施独立调查与有效的分析,还有就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还有待加强。 2.2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识别分析 针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识别非常重要,这能够对风险产生的原因进行详细了解,从而为风险的有效管理打下基础。风险识别要能够从多个层面进行,首先在法律风险的识别上,主要就是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所以造成了法律执行力及可操作性不强,最终造成动产担保物权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当中有着诸多不确定性,另外就是动产担保物权法律制度实现的不完善。而在操作风险的识别过程中主要体现在授信调查以及融资审批和出账授信后的管理层面,由于操作人员的关系造成了风险发生。另外还有信用风险识别以及市场风险识别。 3、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策略实施 3.1构建商业银行优势目标定位管理 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要结合当地的发展状况,并和当地的政府相结合,借助政府力量将地缘优势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要能够对优秀的企业选择加以详细考虑,针对这一方面要能够有明确的要求,在准入体系上进行有效的建立。优秀企业的供应商以及分销商的准入和退出制度要得到有效明确,在供应链的成员方面要享受优秀企业所提供的排他性特殊优惠政策,并对其成员设定奖惩措施,这样能够有效的保障供应链成员在工作当中能够将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3.2加强供应链金融法律的环境建设 对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要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这样才能在安全性上得到有效保障。要将相关的法律进行有效完善。在具体的法律完善措施上主要是将动产担保物权内容的可操作性进行加强,并设立专门动产担保物权法,从而进一步的将动产担保物的范围加以拓宽,将以往的动产抵押限制进行打破。还有就是要能够确立以及明晰动产担保优先权的规则,对动产抵押的等级机构进行明确,从而避免出现不同等级部门及同一部门不同地区机构现象发生。最后就是要进行构建动产担保物权的执行制度,将司法能力和效率得以有效提升。不仅如此,还要能够将金融及信息技术的环境进行改善优化,从而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3.3商业银行供应链管理体系构建 风险管理过程中,对管理体系的构建较为重要,所以在这一方面要能够得到有效加强。首先就是对优秀的企业选择要慎重,从多方面进行考量其销售的规模以及行业类型。由于优秀企业和上下游企业间的利益关联比较紧密,就能够通过信用捆绑技术将其得到有机的捆绑,从而来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度,对银行的信用风险就能够得到有效的降低。还有就是供应链金融业务授信准入评级体系的设置要分别设置,根据孰低原则对授信人评级结果及额度限额进行明确。再者就是讲第三方仓储监管得以积极引入,要使仓储监管具有经营资格以及监管方要有比较完善的商品检验及检测技术,并对其进行风险管理。 3.4加强风险管理子系统的构建 从微观层面来看,对商业银行金融供应链风险的管理还要能够从子系统的完善上进行强化。这一环节主要就是对商业银行的数据服务体系加以构建,从而深度的挖掘金融交易对手、金融需求及信用资源。这样能够和客户的需求不断的融合,能够对客户的交易与否进行明确的判断。不仅如此,在各个部门间的合作上也要能够有效进行,主要是和工商及税务等部门间的合作,将客户的信息及交易数据合理化的共享,借此完善商业银行自身的数据库完整度。在此过程中也要和电商平台相互的合作,充分将数据优势最大化体现出来,从而创造多种机构合作的金融生态圈。 4、结语 总而言之,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供应链发展还没有得到完善,在这一过程中的诸多风险管理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解决,处在目前的发展阶段,主要是能够将风险管理的经验和方法进行吸收创新,从而对实际的风险管理问题得以有效的解决。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是系统化的工程,所以要在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内进行构建新的管理模式,将风险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这样才能够将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得到有效的提升。 作者:陈满连 单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银行论文:银行网点运营标准化管理论文 一、网点运营标准化实施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1.员工角色转换难题 网点运营的标准化管理是岗位整合、资源优化和流程重组的综合性改革,势必要将网点的一部分人转化为营销人员或是将每个员工的工作时间划分出一部分或是大部分用来营销,这种转变对员工的要求由原先服务型网点模式的“只要满足每一项业务有人会处理,能处理”提高到“每一项业务每人都会处理,快速处理”。为了一定程度上照顾年龄偏大员工,大部分行处以往在人员结构紧缺、老龄化的现状下,尽可能将年长员工安置在不需要处理现金业务的低柜区域,而高低柜分离改革后却需要低柜区配置素质更高的柜员去处理复杂业务,凸显阵地营销优势,而短时间内年龄偏大员工无法快速适应这种考验和磨炼,角色转换不到位将导致改革成效难以在阵地营销能力和网点功能转型上得以充分体现。 2.功能分区布局优化难题 现有营业网点内部运营区域物理布局上的共同特点是:面向客户最直接的中心区域往往是高柜服务区且柜口数量众多,低柜往往处在角落;而且考虑到网点业务发展,原始装修时往往设计柜口较多,导致网点实际开柜数小于物理环境柜口数的情况基本已是常态。考虑到网点全面改造的投入费用较大,试点过程中大部分网点只能在原网点功能布局的基础上,采取将低柜分离出来的权宜之计,从而造成部分对外营业高柜柜口空置,无论是内部布局、品牌形象、客户体验还是营业分区的有效利用上,都难以达到标准统一、管理规范的效果。 3.网点阵地营销资源配置难题 目前,高低柜业务分离网点真正配置了客户经理并在现场办公或参与阵地营销的并不多,其他未实施高低柜分离的中小型理财网点,配备现场客户经理的则更少。从全行个人客户经理的分布来看,集中在一级支行的客户经理队伍庞大,阵地营销人员配备不足,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柜面对优质、潜力客户进行识别后,由于缺乏跟进营销、重点维护的相关人员,造成部分优质客户资源的流失。 4.归口管理职责规范难题 高低柜业务分离后,网点业务集成度、综合化程度在提升,但归口管理仍待及时跟进,各相关业务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对网点的管理存在既重叠又缺失的不合理现象,制约了整体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如高低柜分离后,要求部分大型网点现场管理人员走出现金区,兼顾履行高低柜业务事中审核工作,参与网点大堂的业务咨询和客户引导,但现行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与网点转型要求不匹配,使部分现场管理人员感到职责不明晰,承担的额外工作负荷较重,现场主管仍需频繁进出高柜区,不仅无法真正走出现金区与大堂经理进行角色替补,而且在网点安全保卫方面存在隐患。目前,低柜区需授权审批的业务多,在兼顾高低柜的监管中可能存在顾此失彼、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二、深化网点运营标准化改革的思考及建议 从网点标准化改革的实践来看,全面推行网点运营标准化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在不断摸索与磨合中总结经验,通过完善、细化措施,才能最大限度地释放网点运营标准化改革的正能量。 1.调整网点内部布局是前提 在目前无法进行全局装修改造的情况下,网点一般只保留2-3个高柜,其余高柜柜口均使用布帘进行遮挡,既影响美观,也容易引起客户误会,认为银行有柜口却不开足导致排长队。因此,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和现金业务量逐步萎缩,今后客户引导分流将按照从自助服务区→低柜→高柜的导向,必须调整现有网点物理环境布局的思路:网点整体内部区域应以纵深为主,客户进入网点首先通过自助服务区,必须到柜面处理的业务先进入低柜区域,若有现金业务再进入高柜区域进行处理,即网点运营区域布局可以按咨询引导区、自助服务区、低柜服务区、高柜服务区、中高端客户专属服务区、客户等候区等分区设置。咨询引导区与自助服务区的布局应相衔接,便于大堂工作人员对客户进行引导分流和自助操作的业务指导;低柜服务区应占据主导位置,与高柜服务区可以在空间上实现相邻,便于大堂引导人员进行现场灵活调度;中高端客户专属服务区以低柜形式为客户提供差别化服务,不再单独开设高柜,与普通客户共享现金业务处理窗口。 2.开展资源整合是优秀 网点运营标准化管理改革需要对部分柜员和服务支持人员进行结构优化调整,关键是要解决好“转岗去哪里”和“如何成功转岗”的问题。一是结合高低柜分离推进情况,在遵循岗位制衡的前提下,按照“岗位数量最少化、职责边界最大化”的原则,根据网点地域、规模、业务量等不同特点,制定各类型网点定员、定岗的配备标准以及前台劳动组合安排的“路线图”作为推广参考依据,指导不同网点科学安排、动态调整运行和营销服务资源;二是研究建立一级支行以上层面的柜员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机制,合理配置机动人员队伍,建立分别针对高峰期和非高峰期的弹性排班模式,实现运营资源在更高层面的统一配置和使用,解决网点间、柜员间忙闲不均问题,提升柜员工作饱和度,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三是建立网点“1+N”联动营销服务机制,改变部门分割局面,将电子银行、个贷、信用卡等业务下移至网点,并对各类销售人员的职责进行再调整、再明确。 3.推行标杆示范是关键 要按照“标杆示范、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推广策略,选取10%有代表性的网点,重点锁定2-3家,大胆进行探索,迅速启动标杆网点的建设工作,并及时总结、编发典型的、可借鉴、可复制的成功案例,通过着力打造一批水平高、成效好、亮点多的标杆网点,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为全面推广奠定坚实基础。在实施过程中,各分支行要围绕着优化网点资源配置这一优秀目标,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一点一策”推进改革实施。因地制宜,深入运用网点运营管理平台,逐个网点开展调研分析,准确查找各网点运营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点一策、到点到人地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避免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工作方法;同时,要把握轻重缓急,首先解决高低柜口配置、岗位优化、工作量不均衡、服务支持岗人员多的问题。要对全辖网点改革效果开展横向比较和统一评价,实时跟踪监测,有力组织推动辖属网点积极主动地优化资源配置,实施网点运营的精细化管理。 4.打造过硬员工队伍是根本 高低柜业务分离,对网点人力资源的分类管理和合理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选派业务骨干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确保非现金柜台业务人员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良好的服务能力,全面的营销资质,敏锐的营销意识,充分发挥非现金柜台与客户面对面交流的优势,进行产品推介营销。其次,要推进高低柜柜员岗位轮换,激发员工锻造技能的热情,结合网点员工年龄结构、业务素质和岗位要求,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网点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打造一支“通业务、懂系统、善沟通”的从业队伍,让每一位柜员都能熟悉柜面业务流程和各项金融产品的功能与营销点,彻底打通员工素质对高低柜分离效能释放的“梗阻”。 5.创新绩效考核机制是基础 通过建立以“业务量为主、计价产品为辅”柜员绩效分配机制,进一步强化网点运营管理平台系支持功能,形成“分层营销、分类服务、责任到人、协同联动”的网点营销工作机制。针对高柜营销基础被相对削弱、员工产品计价减少的问题,必须量化管理,对各岗位员的工作状态不能停留在感性认识的阶段,要加强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在将其作为决策的参考数据前提下,可以考虑提高高柜的业务量计价水平、采取高低柜员工定期换轮等措施。根据高低柜各自业务的特点对业务量和风险暴露度提出不同的考核标准,作为一个绩效工资的调节平衡参数,鼓励低柜区员工主动营销、认领与维护客户,高柜区员工在做好日常业务的同时,参与营销、认领与维护客户,通过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均衡地调动全员营销的积极性。 作者:熊建钢 汪志勇 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行运行风险监控中心 银行论文:商业银行全面内部控制管理论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管理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初步构筑起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督的内部控制体系,但内控状况并未达到预期效果。根据某银行省分行2011~2013年度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内控管理在内控设计和运行两个层面存在以下缺陷和不足。从内部环境来看,设计层面存在组织架构设置缺乏系统性、内控管理职责不够清晰、内控考核机制需完善、内控文化建设需深化、分支机构管控需加强等问题。如在支行没有明确具体的部门或团队专职承担内控合规工作的统筹管理,在分行部门没有明确的内控合规管理人员;内控体系建立不是以流程为导向,业务管理以部门为单位,尚未建立流程负责人或控制负责人的概念。运行层面存在主动管控意识不强、内控资源投入不足、员工教育培训力度和针对性不够等问题。如基层员工参与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中高级管理人员对内控建设工作主动意愿不强;部分人员片面地将内部控制等同于牵制、制衡、复核、监督,认为内控建设只是内控部门的职责,在业务发展碰到难题或有压力时,错误地把内控建设与业务发展割裂对立。从风险评估来看,设计层面存在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建设不足的问题,运行层面存在风险数据管理能力不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形势严峻等问题。2011~2013年内外检查揭示问题总数和关注类及以上问题逐年增长、员工行为失范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操作风险隐患不断、信用风险管控难度加大,问题主要分布在会计出纳、信贷、电子银行和银行卡等方面。如员工违规行为表现形式趋于多样化,由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发展到违规经商或在外兼职、利用信用卡套现、出借账户、飞单销售理财产品等,违规手段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越来越隐蔽,更多的是通过控制账户而非使用本人账户进行违规资金操作,监测难度加大。从控制活动来看,设计层面存在制度建设体系不完善、缺乏对业务流程风险和控制的识别和描述、内控管理的系统控制水平不高等问题。如部分制度仅有禁止性规定,但对“怎么做”没有明确规定;未能及时将内控管理要求有效嵌入业务系统,系统不能自动识别代收工资账户、不能自动解冻和解挂、不能对信用额度自动控制等。运行层面存在业务流程运行不畅、制度执行不力、对创新业务管控不足、内控管理滞后于业务发展、关键岗位人员的管控不到位等问题。近三年来超过90%的违规问题发生在一级支行和营业网点层面;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客户经理、临柜柜员和营业机构负责人等岗位,其中客户经理由于岗位工作的特性,管控难度最大。从信息沟通来看,设计层面存在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不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不足。运行层面存在部门间信息交流不通畅、内控管理的资源与信息不能充分共享。目前商业银行没有建立制度化的信息收集、传递和共享渠道,信息资源共享渠道未能有效打通,信息局限于单个部门或机构内部或分散在各个业务系统的现象仍较为常见,形成一个个的信息孤岛。从内部监督来看,设计层面存在内控三道防线的内部监督职责尚未有效厘清、内控问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运行层面存在内控监督检查就事论事、部门条线尽职监督管理不到位、整改工作需加强等问题。近三年发现问题结构特征明显,高发业务领域、环节、管理区域、工作岗位基本保持不变,但整改工作更多关注问题个案,针对问题根源的解决措施不多。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控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一)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经济进入低速增长期,国内经济缓中趋稳,发展转型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预期加强,银行业面临着同业竞争加剧、利率市场化加速、盈利模式转型等多重挑战,经营环境严峻复杂。随着《巴塞尔协议III》、《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的颁布与实施,国内外相关监管政策体系逐步健全,监管要求日趋严格,差异化宏观审慎监管政策对银行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规范融资业务活动成为银行业务监管重要议题。特别是随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正成为银行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银行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约束市场行为。 (二)内部管理面临巨大压力和全新挑战。 业务和产品创新加快对内控管理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提出新要求。如无卡二维码支付服务、虚拟信用卡产品等创新类支付业务的开发;银行防堵各类外部欺诈事件、堵截未遂刑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内控案防压力还会持续增长。在发展形势向好的情况下,内部管理容易出现松懈,如不及早遏制,势必影响银行持续健康发展。在战略发展不断加深的情况下,更加需要做好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的平衡,如为了即期利益而放松风险控制,就可能在客户准入和产品开发等环节埋下风险隐患;在增长冲动下扭曲激励机制,就容易诱发个别员工铤而走险;开展创新而风险防控滞后,低风险业务也会出现合规缺陷成为高风险业务。 三、商业银行全面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树立全面内控管理新理念。 充分依托、融合企业文化、合规文化建设,倡导并培育“诚信合规、内控优先”的内控文化,使其成为员工共同遵守的基本信念、行为规范。整合管理资源,建立一体化、系统化的内控管理运行机制,推动内控管理向全方位、过程控制转型,由单纯监督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由结果检查向结果与过程检查并重转变,由现场检查为主向现场与非现场并重转变,由个案问题的查纠向对全行系统性、全局性风险的监督评价转变。 (二)夯实全面内控管理制度基础。 做好制度梳理工作,分析内控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为制度制定及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做好制度后评价工作,有效解决跨部门间关联业务产生的“制度盲区”,促进全行制度流程的持续优化。此外还要大力推进制度执行力建设。开展合规文化宣教,加强制度宣讲学习,让员工掌握制度规定要求,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辩证关系,杜绝和减少变相、选择性、应付式执行的现象;加强对检查监督成果的分析,查找制度缺陷,督导业务部门及时修订制度,切实解决制度不好用的问题;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三)完善全面内控管理组织体系。 完善组织结构,建立分支行两级内控委员会;制定分行本部、一级支行、二级支行、三级合规经理制度;明确职责,发挥委员会的统领作用和合规经理队伍的职能。加强组织系统培训,提升员工素质,促进员工自觉遵守职业操守,珍惜职业生命;完善考核方案,将兼职合规经理履职考核纳入个人绩效计划书,考核比率不低于30%;加强管理风格、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内部控制意识等建设,坚定员工信仰和合规追求。突出抓好柜员、客户经理、网点负责人等关键岗位风控管理,在人员选聘、绩效考核、日常监督等方面的精细管理。 (四)加强全面风险主动管控。 一是抓好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加快风险管理技术创新,主动争取差异化监管政策支持;重视经营转型和业务创新中的风险,严防新产品设计和业务营销中的合规风险和操作风险;防范不规范经营造成的合规风险和声誉风险;重视社会融资活跃和外部欺诈猖獗的风险冲击,建立外部风险防火墙;关注员工行为管理,防范道德风险。二是梳理风险点,突出防控重点。加快建设风险量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操作风险的主动性、科学性、前瞻性管理;认真梳理风险防控要点,使员工掌握业务流程中的关键风险点;做好事前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提示并控制风险。三是定期开展内部控制状况全面扫描检视,全面查找内控缺陷,及时进行修改完善。 (五)全面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推进信贷精细化,强化对行业客户的“预管理”,落实“潜在授信客户名单”制度;加强信贷制度建设和信贷政策管理,不断优化信贷业务流程;做实贷后管理和风险控制。推进财会精细化,规范财务开支管理,强化财务合规意识;优化经济资本配置,提高资本回报和定价管理水平;加快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设,优化财务资源配置机制,保障战略传导到位。推进运营精细化,深化集中作业模式改革,完善标准化基层管理系统;推动运营准入管理前移,建立新业务、新系统和临柜业务制度的扎口准入机制;加强操作风险薄弱环节管控,建设现代运营体系。推进零售业务精细化,固化操作系统、探讨员工行为管理新模式、创新零售条线尽职监督工作方式,夯实业务发展根基。 (六)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全面内控管理能力。 一是提高内控管理的系统控制水平。将控制措施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对内控管理的自动管理;优化整合各专业监测预警系统,建立一套全面的内控信息化系统,实现内控措施的事前、事中控制。二是优化内控合规系统管理和应用。做好系统基础信息管理,确保检查信息及时收集、高效传递、便捷共享;强化系统检查成果的综合利用,分析数据,挖掘经营管理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完善制度流程建设,提升内控检查价值。三是建立内控信息监测数据库。建立分行内控数据监测制度,开发相应管理系统,持续不断地收集汇总与内控管理相关的内外部信息,使之成为内控管理动态分析及应用的综合化信息工具,为内控管理量化技术的运用奠定基础。 (七)构建集约高效的全面内控管理监督体系。 强化尽职监督,落实业务部门内控管理职责,厘清各业务部门职责边界,避免监督工作重叠、交叉和缺失;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建立相对系统完整的运营监管、风险经理队伍,承担财会运营、信贷业务、个人业务的日常监管;加大再监督力度,强化考核引导,推动业务部门有效履职,提升监督质量。完善检查管理,建立检查工作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统筹,避免重复和无效检查;实行自查与他查发现问题区别对待机制,鼓励自查自纠;推进检查模式转型,加大非现场监测,大力推进监测分析模型建设,形成“指标预警、模型监测、精准核查、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实现对业务经营的全过程控制;开展动态内控评价工作,由每年一次的综合评价转变为每半年或每季度一次的动态评价;加大重点领域检查力度,以风险线索为导向,利用案排、飞检、移位、专项等多种方式,突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业务、重点人员的风险防控。 四、结语 总之,商业银行只有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做到“管理有标准、部门有制约、岗位有职责、操作有制度、过程有监控、风险有监测、工作有评价、责任有追究”,才能形成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的有机统一,实现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协调发展。 作者:陈晓嘉 张长安 刘杰 单位: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 银行论文: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论文 一、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概述 1.商业银行内部审计。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第一章第三条对银行内部审计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审查评价并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发展。其目标是,保证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框架内,促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运营,增加价值。农村商业银行同样也必须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来进行风险管理,为稳健的经营提供保障。 2.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特点。 (1)对风险管理的再监督。 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成立之初便是由经济相对发达,资产条件较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而成,其主要目标是为当地农业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服务“三农”,服务地方中小企业和个人。也正是因为农商行的服务目标和对象问题,即其面临的客户群体的资信度、还贷资产、道德水平等风险较大,因此对于风险的监督尤为重要。农商行内部审计的目的就是为了评价和完善经营过程风险管控的有效性,准确识别风险并量化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从而为银行增值。 (2)应对业务更新,提高胜任能力。 近年来,农商行不断由传统资产、负债业务向外拓展,开展信息咨询、企业理财、国际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等新型中间业务,新型业务的发展,对内部审计部门的职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极大挑战。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下发各种文件要求银行提高对风险的监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对营业机构进行风险评估,每两年至少审计一次。2014年4月银监会的《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7月的《关于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业务监管的通知》,12月的《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对农商行开展的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基金、资产交易平台等非标资产投资业务进行规范,同时强调对农商行的资金业务的监管。这些文件的对于农商行内部审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防范合规性风险,内部审计部门必须了解关注监管最新动态,对行内业务进行管控。 二、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内部审计的职能仍以检查、评价、监督为主。 农商行在内部审计执行过程中,仍以检查监督为主导。以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为例,其内部审计部门在提高银行风险预测和识别水平方面均有所欠缺,不能为银行增值提供更好的服务。 2.内部审计工作范围不全面。 农商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基本上是检查财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业务操作是否规范,审查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却反对信贷资产质量、经济效益等内容的审计,更缺乏对银行管理制度、政策法规、监督体系等方面的审计。对银行创新性业务的关注度不足,没有适时作出工作范围的调整。 3.内部审计机制建立不完全。 从各农商行的内部审计建立及工作规范程度来看,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机制,很多银行虽然设置了内部审计部门但隶属不清,如上海隐含的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监事会下均有设置。此外,我国各商业银行都出台了一些制度来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农商行依据法律法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是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及可实施性却远远没有达到目标设立的程度,使审计工作有法难依。 4.内部审计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农商行的内部审计主要运用传统的审计理论和实务方法,主要依据审计者个人经验判断的抽样审计方法,无法全面反映银行的真实情况,从而审计效率低下。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使得审计技术也发生了相应的变革,现代审计主要工作都借助计算机来完成,银行的全部业务也均需通过计算机来操作,但是内部审计工作却没有跟上步伐,在工作过程中对于计算机数据系统缺乏审计,导致目前很多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发展对策 1.转变内部审计职能。 目前我国农商行内部审计主要的职能是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审核、监督、评价,导致内部审计部门忽略了其他重要风险。农商行应强化内部审计管理和控制,及时防范财务风险及金融风险,从而使内部审计职能必须做出相应的转变,向增值型内部审计转变。内部审计部门应全面参与整个农商行的运营,推动风险导向审计在内部审计中的运用,为实现增值发挥作用。 2.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范围。 现在农商行的内部审计工作还是以单一的合规性审计为主,要逐步扩大风险审计、管理审计、效益审计、制度审计、IT审计等审计方面,重视对银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性风险的内部控制审计,对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并注重扩展工作范围。加强对创新业务的审计,包括农商行进行的金融衍生品、电子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等等,在审计过程中要把原来的财务审计扩展到内控及整个业务流程,除原来的监督、评价业务流程实施有效性外,还要为内部控制系统和业务流程的完善提供咨询服务,提供有价值的改进意见。 3.健全内部审计机制。 有效的内部审计机制的建立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保证,因此要健全农商行的内部审计机制。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建立: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体制,明确内部审计的隶属机构、工作的范围、职责权限等内容;另一方面,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标准,使内部审计工作有法可依。 4.采用先进的内部审计技术手段。 农商行的业务不断创新,要求内部审计必须也相应采用创新性技术和手段,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实现非现场审计,对整个农商行的上至总行、下至支行的数据、业务系统进行审计。同时,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推进审计信息库的建设,收集整理内部审计运用的数据,采用以风险导向审计为主要方法的审计,逐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 作者:韦彩霞 陈晨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银行论文:大学生寒假银行实践论文 寒假期间,我到山东省乳山市工商银行进行了实践,发现了一些引入思考的问题。 第一:银行的呆、坏账率过高,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资本充足率为8%,而在该行竟达到48%,经调查,主要原因是银行的贷款回收率很低,加上前几年积累下来的国有企业拖欠旧账的固疾,近几年来,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银行受前几年的影响,不敢过多的放款,呆坏账率过高,使得银行不敢盲目贷出无抵押的信用贷款,信用货币创造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被抑制,大家都知道银行是经济的优秀,优秀受阻,必然抑制经济部门的发展,如保险、证券业等,也必然反作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并形成恶性循环,当然,解决方法是有的。首先,源头上,最主要的是解决大、中、小型企业改革,改革的具体措施,需由当地各级政府因地制宜,借鉴一些企业改革成功的经验,也可以聘请专业经济学家、咨询机构对企业进行重新评估、考察,找到解决途径和措施,企业是解决的最关键一环,国有企业改革好了,下岗职工复岗问题自然解决,职工有钱了,消费自然旺盛起来,扩大内需自然容易解决了,经济增长率自然提高了,银行的贷款自然能还上。 第二:私营企业贷款很难实施,随着住房抵押贷款、买车抵押贷款的进行,住房、买车贷款如火如荼地进行,主要是由于有物权作保证,《经济法》上说过当物权超过债权,在贷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置,使得银行自然加大贷款力度,积极放贷,我国住房、买车贷款迅速增大会是很自然的事情,对于与房地产、汽车、钢铁、建材相关的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这不能解决银行呆坏账率过高、经营风险较大的根本问题,因为毕竟放贷的数量有限,规模不大,现在苏南、浙江盛行对民营企业贷款,各地银行积极学习经验,在我看来未必可行: 1、江浙地区有良好的民营企业经营氛围,中、小型国有企业很少,很多人愿意私人当老板,另外,个人信誉度较高,银行的信用贷款可以及时还上,但其他地区是否具备这种氛围,还很难说。 2、在微观经济四大要素中,劳动、土地、资本、企业家才能,企业家才能是很难界定的,也就是说,在决定某项贷款时,到底谁更具有才能呢?只有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有向上扩张的趋势时,或者该企业家以前信誉较高,银行才有可能进行发放,但是,这种情况如何进行界定的呢?可以说困难重重,寻租行为时常发生,造成货币供给使用效率很低,竞争不公平。何况,民营企业淘汰率过高,但是江浙地区不同,前面已经说过,那个地方已经有很好的传说,何况大型民营企业也较多。“温州模式”、“苏南模式”,这使我迅速想到经济学家,不但是要有进行某些定性分析,更重要的是设计一些切实可行的定量分析。 上例中,如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现实情况的标准体系,包括对企业的未来的评估,企业家个人才能的评估,企业家信誉的评估结合起来的评比的在套类似西方发达国家的评比参数,而很多经济学家只做大体上的讨论,却不去做更精、更细、更周密的计算、调查,我想这也是经济学不如数学、物理在生活中实用的重要原因吧 银行论文:新乡村银行发展论文 1.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其评述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成立意味着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客户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客户同等的金融服务权利。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列为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表明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正式纳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将向9亿多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发展村镇银行,对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从目前国内研究现状来看,村镇银行发展问题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少数民族山区、中西部地区。2007年,国开行共参与组建甘肃、四川、青海、湖北、吉林等五省6家村镇银行。2007年12月13日,国内第一家外资村镇银行--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正式开业。这是全国首家由外资银行全资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8年9月12日,彭州民生村镇银行正式开业,这是国内第一家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发起的村镇银行,更是在“5•12汶川大地震”后,在四川重灾区成立的首家支持“三农”、支持灾后重建的金融机构。2008年12月9日,建设银行发起设立的首家村镇银行—湖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正式开业。2009年2月4日,内蒙古和林格尔渣打村镇银行正式开业。这是渣打银行在华乃至全球范围内建立的首家村镇银行。吉林省截至2009年11月末共设立了6家村镇银行。从目前各地村镇银行的运行现状来看,当前村镇银行的建立处于“试水”阶段。从目前国外研究现状来看,类似于村镇银行的金融机构现在基本上已经建立了庞大的信息网路,并且朝着国际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并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例如,澳大利亚的澳新银行在华的投资以及他们的村镇银行其目的在于不是一个纯盈利的机构,主要是给当地的居民带去金融知识方面的服务和教育,帮助他们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财富。因此,在发展村镇银行业过程中,我们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 2.村镇银行的理论分析 2.1相关概念的界定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3.村镇银行的性质及类型 村镇银行的性质为: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商业性银行。主要类型有境外金融机构控股、境内金融机构控股、企业法人组建、自然人组建等类型。 3.1村镇银行的作用 村镇银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解决县域尤其是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优质服务缺位等问题。 3.2影响村镇银行发展的因素 (1)存款方面的问题 首先,农村经济是落后的,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比较低,闲散资金少,在吸收存款方面比较困难。其次,营业网点是金融竞争的最前沿,营业网点数量上的多少,提供的服务是否及时、方便、快捷和多样也是吸引客户的主要方面。村镇银行刚刚成立,面临网点少、成本高、吸收存款困难等问题。 (2)贷款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村镇银行面对的放贷需求较大。由于保险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户、村镇企业早已被传统商业银行排除在贷款客户之外,所以村镇银行无疑成为大批农村资金需求者的救命稻草。另一方面,村镇银行贷款额度受其资本金限制,服务区域受限。这使得村镇银行不可能拥有大集团客户。大多数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仅仅超过底线。 (3)竞争力方面的问题 因受到业务地域限制,村镇银行之间并不存在业务竞争,而主要表现为与原有的金融机构的竞争。即主要竞争对手是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商业银行等等。这些率先发展起来的金融机构,凭借自身的优势已经拥有了庞大的金融网点和固定的客户群。而村镇银行还没有树立自己的品牌与信誉,大多数客户还采取观望态度,,因此村镇银行在竞争力方面还处于劣势地位。 (4)配套法规政策不健全 自从《意见》出台以后,中国银监会又陆续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6项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组织的行政许可及监管细则,但是对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业务管理等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各地区的政策也不一样。具体表现为:一是国家税收政策扶持不明确,能减多少税、免税多少年没有规定;二是国家还未建立支农奖惩机制,对支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尚未建立激励机制,影响其支农积极性;三是中国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尚未向村镇银行倾斜;四是村镇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能否享受国有商业银行的剥离、核销呆账和农信社的中央银行票据置换等政策,当前还未能明确。 4.河南新乡村镇银行的经营运作 2010年3月22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新乡银监局批准,河南新乡新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其市场定位为:立足地方,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百姓。目前其人员还未全部到位,业务还未开展。 5.河南新乡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5.1河南新乡村镇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不明朗;(2)资金短缺;(3)人员素质问题;(4)盈利能力 5.2河南新乡村镇银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国家相关政策出台缓慢;(2)新乡市地处中部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市,经济不发达。(3)专业人才大都流向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农村地区金融专业人才奇缺。(4)村镇银行服务对象是农户及中小企业,管理成本高风险大回报率低。 6.完善河南新乡村镇银行建设的建议及措施 (1)争取政府正当扶持,减少政府不当干预 政府的政策扶持是村镇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政府可以在存款准备金、资本充足率、营业税、所得税、分红、进入“门槛”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政府可以帮助村镇银行进行融资,解决村镇银行创立初期资金不足的问题;除此之外,政府还要在法律上和行政上对村镇银行进行规范和管理。但是,政府不当干预也是金融机构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因此,发展我国的村镇银行,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在具体操作上,应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则,政府对于村镇银行的发展只能通过政策加以引导,以使其向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向发展,不能够单纯采取行政手段进行干预。 (2)严格进行市场化操作,建立合理的银行制度 首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对申请开办村镇银行的个人和企业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出现信用危机。其次要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理顺村镇银行内部的各种责、权、利的关系。再次,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将经营情况进行公开,方便存款人查阅。应建立由监管者、专家和业内人士组成的经营评价机构,定期公布评价结果。最后,建立危机处理机制。通过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系统对经营中出现的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其扩大。 (3)准确进行市场定位,展开错位竞争 村镇银行主要面对的是农户和中小企业,在资金运用上,主要是为了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即将一个地区吸收的存款继续投入该地区,在开展信用审查时除了审查财务数据外,更关注借款人的个人情况对还款能力的影响。村镇银行处于发展的初期,由于受资金、地域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展开错位竞争,才能够与大型银行抗衡,吸引更多的客户。 (4)完善金融监管,强化风险防范 针对农村金融风险较大和村镇银行的实际情况,应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首先是外部监管,即要强化公众的社会监管,鼓励存款人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其次是专职监管,规范村镇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所有的信息披露都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及时;最后是内部监管,要充分发挥银行协会的自我管理和服务功能。 7.课题研究目的、内容、技术路线 (一)绪论; (二)村镇银行的理论分析 (三)河南新乡村镇银行的经营运作 (四)河南新乡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五)完善河南新乡村镇银行建设的措施及建议 (六)研究的结论 8.论文的选题思路和研究方法 本研究课题主要以作为全国农业大省的河南新乡村镇银行作为案例,对当前我国构建科学有效和谐的村镇银行体系给予系统地研究。本课题首先对全国村镇银行业的发展及其存在的问题给予全面系统地分析。接着,针对作为特殊大省的河南新乡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以及对河南农业经济的发展作用给予剖析。再者,对作为农村经济金融流通形式的村镇银行的性质,类型和地位作用给予分析。最后,根据现代全球经验发展趋势和河南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新乡村镇银行、河南村镇银行乃至全国村镇银行的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发展对策。本课题采用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图表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进行研究。 9.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本研究课题主要以河南新乡村镇银行作为研究视角,一点带面的对河南乃至全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给与研究。论文主要对全国村镇银行业的发展现状给予分析,以河南新乡村镇银行作为典范,对村镇银行的性质、类型、特征、作用给予详细分析。同时,在科学辨证分析其经营管理中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管理策略以及存在的困境给予分析。最后,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寻求未来发展的良好对策。本研究课题以河南新乡村镇银作为研究案例对我国村镇银行业的发展给予研究,在河南银行业发展中是一种创新研究。 10.创新之处与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①创新之处 本文的特色和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 研究的视角较新,本文主要是区域性的实证研究,从新乡市的角度来研究农发行对新农村建设支持问题,而国内外文献中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区域性研究较少,大多为农业政策性金融业的宏观分析和研究。研究的观点较新,从多角度构建新乡市农发行支持新农村建设体系。 ②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或技术难点有:(1)农发行支持新农村建设创新之处;(2)如何构建整体新乡市农发行支持新农村建设体系。 11.预期目标 本论文预期达到的目标有:(1)农发行新乡市分行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信贷投入的意见;(2)研究的理论成果既要符合我国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客观规律,又能为农发行信贷风险防范提供科学的理论、实证与政策支持;(3)论文研究水平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高要求。 12.可行性论证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乡市分行成立于1996年12月,服从国家宏观调控大局,改革发展取得突出成绩,业务快速发展,实现了从单一支持粮棉油收储向多方位、宽领域支农的转变,初步实现了向现代银行体制的转变,农发行新乡市分行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和“三农”工作的政策方针,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重点支持粮棉油收购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乡市新农村的建设。新乡市农发行作为当地的唯一一家政策性银行,将构筑城乡一体的统筹发展体系、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任务和工作切入点,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中原城市群新乡都市区建设作为‘三位一体’系统工程一体规划、一并推进,新乡市农发行按照总行有关信贷管理办法,结合新乡实际,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新乡市农发行信贷支持新乡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是县域城镇建设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为新乡市的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本人在农业发展银行新乡市分行工作多年,对农业发展银行新乡市分行的业务情况比较了解,本人已经收集了大量与论文的相关数据和资料,这对于论文的写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13.研究结论 本文提出争取政府正当扶持,减少政府不当干预;严格进行市场化操作,建立合理的银行制度;准确进行市场定位,展开错位竞争;完善金融监管,强化风险防范等发展对策。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村镇银行的发展。 作者:刘新建 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银行论文:风险视角下的电子银行论文 一、经营电子银行的风险 现阶段电子银行仍处于发展阶段,为降低不当管理导致电子银行服务受限制,并建立良好的创新及竞争环境,1999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设立了电子银行工作组(EBG),对电子银行领域内的监管事务进行重点研究。尽管传统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原则适用于电子银行业务活动,但因特网传送渠道的复杂特点表明这些原则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在线银行的各种业务活动及其引发的对风险管理的挑战。2001年,EBG发表了《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原则》,确定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的十四条基本原则,该原则是电子银行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参考。然而网络的普及改变了金融服务业提供服务的形式与渠道,信息网络的科技特质也使得银行业又面临新的问题与挑战。EBG通过对G10国家的银行业进行普查后,发现了可能影响银行风险的下列要素:一是银行与非银行业快速引进新金融商品与服务,使得电子金融服务产业的竞争白热化;二是计算机软硬件及通讯科技急速革新,促进交易速度大幅提升;三是银行管理者与员工缺乏对电子银行风险的专业知识;四是银行大多依靠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来增进与非金融业者间之间的合作;五是在全球化架构下对科技的应用范畴、适应性及相互运用有极大的需求;六是在开放的网络空间下,由于对客户的授权与认证缺乏标准的商业处理程序,增加了欺诈等潜在犯罪行为;七是有关电子银行活动规范与现行法律的司法权及应用的不确定,导致法律及规范的模糊;八是客户数据储存、收集与分享所引发客户隐私权的议题,对银行可能产生潜在的审慎风险。面对现阶段网络发展对银行业提出的挑战,管理者需就目前电子银行发展所面临的风险,重新评估传统银行风险管理准则。同时,管理者也需就电子银行采取新的规范及管理政策,以确保银行的安全与稳健经营。目前关于管理者在运用电子银行时需考虑的风险中,除了传统业务面临的策略风险、经营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汇率风险以外,还增加了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主要原因是电子银行依赖现代网络技术及应用,同时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 二、对银行管理者影响及改革建议 1.影响 就银行管理者而言,电子银行风险增加的类型、潜在的重要性、以及对银行影响的程度是目前较新的议题。风险评估应随时应对,不论是以快速的科技创新支持电子银行,还是外部资源系统的增加,亦或是网络开放空间下使用新产品及服务,都需纳入风险管理程序中。银行管理者应有全面性风险评估程序,包括电子银行的风险评估、如何控制风险产生及监管风险等;同时积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以及时处理电子银行发展中涉及科技复杂的部分,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 2.建议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银行必将成为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优秀竞争力。对现今电子银行的发展建议如下:一是随着电子商务在金融服务业的逐渐普及,金融服务业以科技为基础提供服务将有助于吸引更多客户群;二是银行业可结合市场发展研发新产品,为非银行企业提供全面性金融服务;第三是构建有效的科技架构。电子银行是整个科技系统与应用的整合,许多银行面临电子银行业务与目前业务系统的整合,传统业务系统与电子银行业务系统整合不良必将造成经营上的风险。另一方面,除了加大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科技投入外,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以减少风险:一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内部风险诸如电子银行业务流程上可能产生风险的漏洞,业务员违反流程和规则操作,业务员未充分告知风险,业务开办和交易行为超出该业务的风险程度,甚至违反国家法律,银行与客户建立的业务关系中权力义务模糊导致法律纠纷等。二是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针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影响波及广,扩散速度快等特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做好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理。三是加强对客户的安全教育,在客户注册电子银行后给予必要的培训和操作引导,确保客户能安全便捷地使用电子银行。四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开发电子银行业务保险市场,即对电子银行交易本身进行投保以减少风险。 三、结语 在金融创新与电子银行的融合过程中,通过对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过程中各类风险的分析、评估并进行有效防控将会推进电子银行的稳步发展,不断增强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的竞争力。 作者:徐鹏翔 彭灿辉 单位:中南大学商学院 湖南长沙中南大学外语学院 银行论文:我国网上银行管理论文 1、网上银行相关概述 1.1网上银行的概念 网上银行也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利用Intemet、lntranet及相关技术处理传统的银行业务及支持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新型银行。它实现了银行与客户之间安全、方便、友好、实时的连接,可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账、行内转账、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以及其他贸易或非贸易的全方位银行业务服务。可以说,网上银行是在Intemet上的虚拟银行柜台。世界上第一家网上银行于1995年在美国成立,中国银行于1995年先于其他国内商业银行在国内推出网上银行服务。历经多年的发展与进步,网上银行在商业银行发展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已经开始提供网上银行服务。 1.2网上银行的特点 利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实现资金划拨的电子银行业务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传统的电子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资金清算业务和用POS网络及ATM网络提供服务的银行卡业务。网上银行是随着Intemet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在近几年逐步成熟起来的新一代电子银行,它依托于传统银行业务,并为其带来了根本性的变革,同时也拓展了传统的电子银行业务功能。与传统银行和传统电子银行相比,网上银行在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方面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其特点主要有:全球化、无分支机构;开放性与虚拟化;智能化;创新化;运营成本低;亲和性增强。 1.3网上银行对传统银行的影响 网上银行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对传统银行产生了巨大冲击: 1.3.1网上银行改变传统银行的经营模式 网络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应用,打破了传统金融服务的地域、时间限制,理论上讲银行可以全天候地连续收集、处理和应用大量的信息,使金融机构能在更广的地域和范围开发新的客户群,开辟新的利润来源。传统银行主要借助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向客户提供服务,而网上银行主要借助智能资本,靠少数智能劳动者便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银行的业务战略不能再局限于某一个市场,将真正成为一个没有固定地点的、无形的市场,通过计算机网络办理金融业务,进行金融交易,传递金融信息。 1.3.2网上银行转变传统的银行营销方式 网上银行不仅会改变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而且会改变银行服务的传递方式、产品推销方式和交易处理方式等一系列银行营销方式。传统银行的经营理念是“以信贷管理为中心”,而网上银行的经营理念则是“以客户服务为中心”,强调为客户提供多种个性化服务。如网上银行能够借助信息技术,融合银行、证券、保险等分业经营的金融市场,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网上银行还可以提供各种各样有价值的金融信息,如外汇信息、证券信息、客户信息,以及各种风险控制信息等,提供瞬息万变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即时行情,从而使客户了解自己所面临的机会和风险;网上银行能够通过打破部门界限,建立客户综合信息管理档案,分析挖掘客户个性化的消费、理财特点与倾向,从而提供有人情味的、个性化的服务;网上银行还改变了传统金融业务的固定销售方式,向客户提供AAA式服务。 1.3.3网上银行降低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 随着网上银行服务方式的不断变革,银行电子化技术发展的重点不再是单纯地提高办公自动化程度,而是以先进的信息技术引导整个银行业务流程、经营管理模式和功能的再造,达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有一项统计表明,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占收入的比例高达60%,而网上银行的经营成本只相当于经营收入的20%。网上银行处理普通业务的惊人能力,使银行能够腾出更多的精力创新产品,更多地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服务,增加银行盈利。同时,网上银行可以让渡部分节省的成本作为对客户的回报,降低服务费用,提高存款利率,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 2、我国网上银行现状及问题 2.1我国网上银行现状 2.1.1网上银行的发展阶段 网上银行的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银行在互联网上开设网站,宣传经营理念,介绍银行的业务,这个阶段网上银行的特点是为客户提供信息层面的服务。第二阶段,商业银行将传统银行业务移植到互联网渠道上,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供更高效率的服务,同时降低成本,延长服务时间,这个阶段网上银行的特点是为客户提供基本交易服务。第三阶段,银行传统业务网络化已经基本成熟和完备,网上银行已经成为银行服务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客户对网上银行产生严重的依赖,这个阶段网上银行的特点是能够提供成熟和完备的交易服务。第四阶段,网上银行要建立以网络渠道为优秀的运营平台,以网络经济为服务对象或者主要服务对象,建立新型的网络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业务品种,经营范围大量涉及非银行金融业务以及商贸、工业等其他相关领域。 2.1.2我国网上银行业务模式 国内网上银行缺乏丰富的业务模式和符合国情的业务品种一直是其发展的软肋。由于国内的网上银行是通过将传统柜台业务上网这种方式开办来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导致了在网上银行业务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开通的服务种类单一,甚至是电子银行业务中比较初级的内容。管理层的发展思路也仅仅是将其定位成商业银行业务的一种补充手段。没有让网上银行业务真正的发展起来。在现有的网上银行开通的业务中,大部分业务功能相当简单,不能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如对公账务查询业务,仅支持同一户名下不同存期、不同卡种或折种间的转账,支持不同户名的资金划拨。尽管有部分业务能实现一定程度的创新,但是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如中国银行的“银证快车”服务,能够对国内一、二级证券市场进行业务清算等[7]。造成此情况的另一个原因也是因为我国目前尚无完全独立开办的纯网络经营的网上银行,没有一只先锋的队伍进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创新。 2.2我国网上银行存在的问题 除了看到我国网上银行蓬勃发展的态势外,不能否认,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也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和挑战。 2.2.1盈利模式尚未真正出现 目前,我国的网上银行基本上都是采用传统银行+网上银行的综合模式。这种模式下的网上银行更多的是以交易渠道的形式存在,它利用传统银行的品牌号召力和客户认知程度来提升其网上银行的形象;同时,传统柜面和客户经理的营销推动作用又使得网上银行产品的推广速度加快、成本降低。但作为交易渠道的网上银行更多的是提供一种服务。从盈利角度来讲,其能力还是很弱的。 2.2.2网络化经济发展中观念和习惯转变的滞后 目前,在我国社会公众接受电子货币和网上银行的观念不是很容易,而且网上交易不仅需要网络终端设备的普及,还需要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用,而这几方面我国都存在相当的差距[8]。在我国,金融企业信息化程度领先于丰十会平均水平,很大程度上说,客户从心理和认知上都不接受网上银行,而接受程度越低,使用度也就相应降低.网上银行的规模效应就无法体现。 2.2.3金融监管体制的制约 我国的金融体制是一个严格的金融监管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有着很强的准入壁垒,结果就是中国的银行业缺乏有效竞争。然而到了网上金融时代,银行业生存的环境将大大改变,相对公平的竞争可能会吸引非银行金融机构分享这个市场[9]。例如,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公司,如今已经有网上账户保留存款、与银行卡问转账等功能,以及其他一些网上支付等功能。本文认为,支付宝已经大大超越了传统的网上支付界限,相当于半个网络银行了,据银监会对支付宝公司进行的调查,对于网上支付的监管,央行出台了网上支付日最高限额的规定。而如何把握众多的网上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将是个两难的问题;同时,网络银行的发展导致金融业务综合化发展趋势的不断加强,金融产品的延伸、金融服务的信息化和多元化以及各种新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的建立,使得金融业从强调专业化向推崇综合化转变。而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金融监管制度,这一体制在网络时代也将受到严峻挑战。 2.2.4网上银行使用范围小 目前我国网上银行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一些大城市里面,集中在沿海地区,长江沿岸的大城市。比如上海、北京、广州、武汉、南京等一些科技力量雄厚,经济发达的大城市,而一些边远或落后的山Ⅸ没有或很少有网络银行。我国网上银行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及清算金额都受到一定的制约,业务量规模不大,与银行传统客户群体和覆盖面相比还显得很低,主要是依靠当地的科学技术和发达的经济实力,以及使用者的文化素质。 2.2.5网上银行业务品种匾乏 从国外网上银行的发展来看,它们的网上银行业务几乎包括了所有的传统银行业务,并且有许多的创新业务品种是传统银行业所没有或者说是传统银行实现不了的。反观我们国内的网上银行,即使是做得最好的招商银行“一网通”,也仅提供了帐户查询、转帐、支付、网上证券以及网上商城等品种,而对其它如个人信贷、按揭等传统银行业务却没有涉及,其它银行的网上银行功能更是匾乏。 3、网上银行发展的措施与策略 网上银行是信息科技与现代金融服务发展的产物,其发展速度非常迅速。制定的发展策略的正确与否,将决定网上银行能否取得成功。针对我国网上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结合网上银行的特点和外部发展条件,本文认为,要推动和发展我国网上银行业务,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树立全新的网上银行理念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网上银行业业务是银行拓展的全新服务,并要以此来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发展模式。因此,要求银行在经营管理的指导思想中,必须以客户为中心,银行运作所有的思想都必须为着客户这个中心服务的。从国际经验看,客户导向的服务理念经历了客户至上,客户第一,客户满意,增加客户价值四个阶段。增加客户价值是目前客户导向理念的最新表现,在这一阶段,把客户资产价值增加放在首位,让客户享受增值服务。进入网上银行经营阶段后,可以利用网络服务实现灵活便利的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可以发现客户的具体金融需求和所需要的金融服务的趋向,帮助我们更好的研究网上金融产品。定制适合客户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我国银行业在商业改革进程中,“客户中心论”的研究和实践才起步,银行初步认识到客户对于银行经营的重要性,但是这种认识还停留在表面上,而没有从本质内涵上认识到银行离开了客户,不重视客户,自身的发展就失去了立足之地。因此对于暂时盈利尚不显著的网上银行没有给以足够的重视。只有在银行内部大力宣传和教育,让所有的员工都认识到“银行必须以客户为中心,而网上银行是实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关键途径”的思想,认识到网上银行的重要性[10]。 3.2通过网上银行业务创新,大力开发新产品 我国商业银行服务品种单一,严重地限制了网上银行的发展。我们应抓住时机,学习国外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个人客户、单位客户的特点,运用现代金融理论和先进科技,加速金融创新,从实质上解决服务品种单一的问题。网上银行应根据互联网的发展与金融运行形势,对网上银行业务工具、业务品种和服务范围进行创新,如网上授信、企业和个人信用认证、收受企业定单、发票等。网上银行的中间业务可在保险、证券、信息咨询、家庭理财等领域发展,可在现有网上银行产品的基础上,通过与证券、电力、电信、财政、税务、海关、民航、运输等行业的合作,开发新的网上银行中间业务产品。招行“一网通”网上银行产品构建起由企业银行、个人银行、网上支付、网上证券和网上商城组成的功能较为完善的网上银行服务体系[11]。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服务产品包括企业在线理财、银证快车、支付网上行、美元清算查询和纽约客户服务。网上银行仅是一种客户服务手段,它是以原有的业务处理系统为基础的。由于网络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差异性小,先进入者容易获得领先优势。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迅速行动起来,在条件成熟的分行尽快试点开展网上银行业务,以点带面,为以后大规模发展网上银行业务探路。 3.3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研究,确保运营系统稳定运行 提高网上银行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网银系统平稳、连续运行,是网上银行稳步发展的基础。网上银行交易的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安全隐患,要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网络通信设备、加密算法、软件程序方面安全技术的研究。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的研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这方面不但需要较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并且其成效不是立即出现的,但如果没有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应用实践的积累,网上银行的安全水平就很难提高。同时还要保证网银运营系统稳定运行,提供连续不断的7×24小时服务,就需要加强网上银行信息系统运营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寻找数据集中与分布式服务的平衡点,提高系统的灾难应对能力。 3.4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建立健全我国的信用等级体系,促进网上银行快速发展。网上交易比传统交易对商业信用有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成熟和电子商务的推动,我国的金融业建立自己的信用体系意义非常重大。我们也应该看到,信用体系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仅靠一个信贷咨询系统是不够的。我国中央银行必将适应新的形势,采取提高诚信意识、完善信用监督、设立咨询机构、完善信用体系等积极措施,努力推进我国网上银行健康快速地发展。 4、招商银行网上银行发展案例 招商银行坚持“科技兴行”的发展战略。从1997年开始,招商银行把目光瞄向了刚刚兴起的互联网,并迅速取得了网上银行发展的优势地位。1997年4月,招商银行开通了自己的网站,建成了国内第一个银行数据库。1999年9月在国内首家全面启动的网上银行--“一网通”,即通过互联网,将客户的电脑终端连接至银行,实现将银行服务直接送到客户办公室或家中的服务系统。 4.1坚持“因您而变”的网银经营理念 招商银行秉承“因您而变”的网银经营理念,在国内业界率先通过各种方式改善客户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便利、体贴、温馨的服务,带动了国内银行业服务观念和方式的变革,拉近了银行与客户的距离。招商银行的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3A”式现代金融服务,并根据市场细分理论,致力于为高端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一对一”的尊贵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专业化、个性化水平。 4.2“一网通”--网上企业银行业务 1996年,招商银行率先在国内推出了网上银行“一网通”的概念。1997年4月,建立网上银行“一网通”并推出网上个人银行。1998年4月,率先在国内推出网上企业银行,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成为国内首家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银行。网上企业银行是招商银行网上银行“一网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招商银行已形成了以“一网通”为品牌的国内著名金融证券网站,功能包括“企业银行”、“个人银行”、“网上证券”、“网上商城”和“网上支付”五个系统。2005年11月招商银行又推出网上企业银行5.0最新版,网上企业银行用户达4.2万多家,累计交易笔数1500万笔,累计交易金额超过7万亿元。交易笔数柜面替代率21%,交易金额柜面替代率38%,各项业务指标名列同业前茅。 4.3“一网通”--网上个人银行业务 个人银行分为个人银行大众版和个人银行专业版,以方便、快捷、安全的方式处理客户个人帐务,适用于个人和家庭。 1.个人银行大众版:只要在招商银行开立了普通存折或一卡通帐户,即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帐户余额、当天交易和历史交易、转帐、缴费和修改密码、计算按揭贷款月供等等个人业务的处理。无须另行申请,上网即可享用。 2.个人银行专业版:建立在严格的客户身份认证基础上,为参与交易的客户发放数字证书,交易时需要验证数字证书。具有定活互转、自助缴费、转账汇款、自助贷款、按揭、外汇买卖、国债买卖、基金买卖、电子商务支付等具体功能。目前主要使用个人银行专业版4.5版。 4.4招商银行网上支付安全 在网上支付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账号及密码等信息的安全。招商银行在开发“一网通”网上银行系统时参考了专用协议方式,综合采用了业务和技术双重安全机制确保安全网上支付。 ①客户使用专用账户进行支付交易。个人网上银行支付专用账户是“一卡通”的一个子账户,有独立的支付账号和支付密码,上网消费时客户只需输入其账号和密码,就可以实现在线付款。客户可以把“一卡通”中的资金转人专用账户,而资金只有转入这个专用账户才能用于消费,这就保证了“一卡通”账户中的其他资金的安全。 ②设置网上消费金额限制。对不同类型的客户设定不同的每日累计交易最高限额,设定后还可根据客户的要求加以调整。如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设定的最高限额为5000元人民币。 ③支付卡信息直接传送到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在招商银行网页中输入网上支付卡信息,加密后直接传送到银行,不经过商家转发,商家无从得到客户支付信息。商家只从银行接收客户的定货信息,避免了客户篡改已被银行确认的定单信息。 ④错误登录次数限制。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如果在一天内登录错误次数达到5次,银行当天就拒绝为之服务。 ⑤数据传输和交易安全可靠。在网上企业银行的客户端和银行服务器之间传输的所有数据都经过了两层加密。第一层加密采用标准SSL协议,有效地防破译、防篡改、防重发;第二层加密采用不公开的私有加密协议,具有非常高的加密强度。两层加密确保了网上企业银行的传输安全。对于支付和发工资这类涉及资金交易的敏感业务,企业必须按照业务管理要求经过相应的经办和授权步骤后系统才会接收。另外,这类业务还必须使用变码印鉴对每一笔交易签上一串数字(变码)加押。由于采用业务和技术双重安全机制,招商银行“一网通”网上银行系统运行以来,从未发生过安全问题,其安全性得到国际权威的VeriSign公司的安全认证。 银行论文:我国银行业低碳经济论文 一、低碳经济的内涵 所谓低碳经济指的是以“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著称的经济发展模式。人类社会在经历了早期的农业文明以及现代的工业文明之后,开始逐步重视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转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广的经济发展模式,开始探寻一条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而低碳经济在上述“三低”的基础之上,还有这“高效率、高附加值以及高效能”的“三高特点”,因此,其经济发展模式与人类社会现在所亟需的经济发展需求相符,为人类在经济大力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提供了可能。具体而言,低碳经济相较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而言,通过减少碳排放,以有效减少人类社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与损害,以使经济社会步入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我国金融业尚未能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 虽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化升级,经济结构的大幅度调整,低碳经济在我国的发展以及推广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但是,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金融业尚未推出相应的金融产品或者为低碳经济体推出适应其发展的金融服务,导致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缺乏适宜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而其发展陷入了瓶颈之中。具体而言,我国金融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限制和阻碍了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 1.由于低碳金融是新型概念 其进入到我国的历史也较短,因而我国金融机构对低碳金融的理论认识还不足,也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提供专业支持,金融业特别是商业银行在对待低碳金融项目的审批、运作、风险管理等方面缺乏成熟的经验,这导致银行业对待低碳金融项目的热情不足,进而低碳金融项目很难从我国的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支持,严重制约了低碳金融项目的发展。 2.低碳金融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成正比。 我国金融业的存在与发展都是以经济利润作为目标。但是,受到专业人才资源的缺乏、技术水平的有限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影响,我国向低碳企业转型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重重阻碍,转型成本高,而金融业特别是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尚未形成一套健全的体制对低碳企业的低碳金融项目的风险以及还款能力进行评估,不敢对低碳企业的金融项目发放贷款,这对于本就资金短缺的低碳金融项目而言更加是雪上加霜。从实践来看,我国低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确能够享受一些地方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在发展过程中也能够逐步树立起绿色企业形象。尽管如此,商业银行对发放贷款的严苛性、安全性以及收益性,低碳企业想要企业自身的低碳金融项目获得贷款支持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是低碳金融相较于传统金融而言,其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同样重视环境保护,因而其发展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的成本投入远远高于传统的金融业,这与目前我国的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理念还不相符。因而,我国低碳金融在享有较高的社会民声的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3.法律法规不完善。 目前而言,国际上关于节能减排最权威的国际公约便是于1997年于日本京都通过的《京都议定书》,后于2011年在南非规定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限。虽然,相较于上个世纪而言,各国政府都已经重视并积极投身实践来进行节能减排,但是,立法上却并未取得什么实质性进展,特备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减排任务轻,政府对于企业的减排监管过于宽松,也未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碳排放行为,这导致部分企业仍然至人类生存环境于不顾,大肆排放污染物。 三、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银行业的前景分析 1.碳交易市场出现的历史原因。 随着《京都议定书》的实施,各国在碳排放上都承担起了应承担的责任。然而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为了减少本国的碳排放,在能源开发与利用上不惜花费大成本,但目前而言其效果还并不十分显著。因此,其减排成本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而反观发展中国家,其能源利用率低下,减排压力小,减排成本低廉。上述现象直接导致同一减排单位的国别差价,进而,各国政府、企业为了平衡低碳减排目标,开始以金钱换取低碳排放指标,低碳交易市场应运而生。 2.我国银行业在低碳经济大背景下的发展前景。 虽然自出现后,低碳交易市场曾受到过一定的打击,市场也曾一度陷入低迷状态,碳排放价格也曾经大幅度下跌。但是,上述现象都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例如,碳交易市场初期缺乏健全的制度管理、美国出于自身利益等因素的考虑未加入《京都议定书》,这些原因都是导致国际上碳交易市场中碳排放价格大幅波动的重大原因。然而,在经历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国家的经济都开始出现了复苏现象。金融业相关学者认为,自2011年后,碳交易市场已经显露生机,这也为各国碳产品的创新以及碳交易市场的繁荣提供了一个有利时机。与此同时,各国政府也开始逐渐意识到经济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性,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中央政府,都给予了我国的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以极大的政策扶持,我们也可以从互联网、报纸以及电视等传媒媒介上了解到我国政府在低碳金融发展过程中给予的政策扶持措施。自我国上一届领导班子以来,我国政府就已经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为我国重要的战略任务之一。作为一个拥有13多亿人口的经济大国,我国拥有着令人瞩目的碳交易市场发展潜力,而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的参与,将会给碳交易市场带来巨大的金融支持,注入新的活力。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之下还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低碳企业想要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也困难重重,但是应当看到,无论是我国的低碳交易市场还是低碳金融产品的创新都为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契机,而如何把握当下的发展契机,才是我国银行业应当予以关注的问题。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还不容乐观,然而我们并不能因此悲观的就妄下结论,认为我国银行业的经济结构调整失败。相反,我们应当看到,低碳经济的发展为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个崭新的契机,相信我国银行业一定会把握契机,加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敢于为低碳金融项目提供贷款支持,敢于创新金融产品以支持低碳企业。总的来说,我国银行业在低碳经济背景之下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但其前景却一片光明。 作者:吕舒龙 单位:兴业银行
20世纪末我国不断加快对外开放的进程,同时鼓励外商在我国进行投资,给我们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经验。我国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WTO)后,积极推进“走出去”战略,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特别是从2003年开始,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通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数据,我们可以知道,2014年世界总体对外直接投资流量额达到1.35万亿美元,而我国占到9.1%,处于全球第三的位置。随着我国开始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政府在政策上大力支持并且积极引导,我国未来会有更多的企业走出去,在国外进行投资,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进程也会进一步加快。在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不断发展的同时,我国金融市场逐步发展,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不断丰富,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壮大,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共同发展。我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企业融资的难易往往决定一个企业能否顺利地开展海外投资。因此,研究金融发展因素如何作用于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具有非常明显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目前很多研究仅限于全国的金融发展平与OFDI的关系,而我国的现实状况决定我国各地区之间的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地区不同,金融发展对OFDI的作用也是不同的。所以从不同区域的视角出发,分析金融发展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构建模型和数据说明 我们要研究的是金融发展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综合考虑金融发展的影响机制,以及根据金融发展的理论和前人研究的经验,基本上我们可以把金融发展概括为金融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这三个维度,从这三个视角去分析研究金融发展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所产生的影响。另外,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不仅受到金融发展的影响,还受到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比如贸易开放程度,外商直接投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成本。金融效率(FE):金融效率反映的是金融市场对经济增长所产生的作用以及在资本市场中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在我国,不同地区的金融效率差距很大,金融效率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将居民储蓄转化为市场上有效资金的能力,也就是储蓄转化率;另一方面是资本配置率。由于国有企业信用好,资本雄厚,金融机构的贷款一般流向市场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而生产能力较高,业务创新能力相对较强的中小型企业却面临着严峻的融资困难。因此,为了准确地反映金融效率如何影响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我们用如下指标来进行衡量:金融效率=(储蓄转化率+资金配置率)/2。控制变量:贸易开放程度(Trade):我国各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与各地区的开放程度密切相关,在这里我们用各省市的进出口总额除以GDP得到。外商直接投资(FDI):国外企业在我国进行投资,带来技术溢出效应的同时,也会对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以2003年为基期,用各个省(市)的外商直接投资的流量来表示外商直接投资(FDI)这个变量。经济发展水平(GDP):根据邓宁提出的五阶段理论,我们知道一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与该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密切相关,我们采用各省(市)的实际GDP来表示其经济发展的水平高低。劳动力成本(Wage):目前为止,资源寻求型属于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目的是寻求国外丰富的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因此劳动力成本是不可忽视的,我们用实际的工资水平表示劳动力的成本,具体就是各省市职工的平均工资,采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进行调节。 二、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理论阐述和实证模型的回归,得出关于金融发展如何影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相关结论。从金融发展水平的三个指标来看,金融规模对我国及地区的OFDI发展具有替代效应,金融结构的优化促进了全国和各地区OFDI的发展,而金融效率在不同地区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作用是不同的,在东部地区,金融效率推动了OFDI的发展,在中西部地区则具有反向的关系。另外,我国贸易开放的程度、经济发展水平高低(GDP)和平均工资水平都与我国OFDI发展具有正向的相关关系,而FDI对我国OFDI的发展不具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最后,根据本文的分析研究,我们关于金融发展与OFDI的发展提出一些相关的政策建议:第一,金融规模是金融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的经济发展不仅在水平上不够发达,而且在时间和空间上也不能达到平衡和协调。因此我们不能一味地追求金融规模的扩大,我们要在协调和整合经济发展的同时,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推动金融市场的完善和金融中心的形成,再通过金融中心的辐射和纽带作用带动周围地区的金融发展,促进整体金融规模的扩大,积极发挥金融规模对我国OF-DI的作用。第二,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会使金融市场更为完善,对对外直接投资具有促进作用。由于我国直接融资起步较晚,发展程度较低,尤其是债券融资占直接融资的比重很小。因此,我们要优化金融市场体系,壮大资本市场规模,合理地调整金融结构,鼓励直接融资的发展,特别要重视债券融资的发展,推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辅相成。同时要建设有关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和制度,推动资本市场完善和金融结构优化。第三,金融效率的地区差异很大,对不同地区OFDI的影响有所不同。在这方面,我们要适度放宽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金融行业不必要的管制,活跃金融市场氛围,推动金融行业竞争。同时也要提高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不断丰富市场上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使得资本转化能力提升,金融效率提高。另外,对于中西部地区,我们要根据地区实际的金融发展现状,主要致力于金融规模的扩大和金融结构的优化,在这个基础上,促进金融效率的提升,再通过金融效率的提升推动我国OFDI的发展。第四,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完善贸易开放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工资等宏观经济因素对对外直接投资的促进作用,优化企业的融资环境,提高企业的业务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更好地发展海外投资。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提高我国利用FDI技术溢出的能力和质量,加强企业对外来技术和经验的吸收,提高企业内部的科研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让进行海外投资的企业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更好的整合和运用全球资源。 参考文献: [1]赵蓓文.金融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及效应分析.世界经济研究,2002. [2]张新乐,王文明,王聪.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07(05) [3]张为付,武齐.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J].国际贸易问题,2007(05) [4]郭杰,黄保东.储蓄、公司治理、金融结构与对外直接投资:基于跨国比较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10. [5]王伟,孙大超,杨娇辉.金融发展是否能够促进海外直接投资[J].国际贸易问题,2013(09) [6]王志强,孙刚.中国金融发展规模、结构、效率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经验分析[J].管理世界,2003(03) 作者:王婷婷 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越能体现出来。批发零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其管理水平越应呈现出现代化的高水平。而资金管理更是批发零售企业的命脉,在目前新的金融监管的常态化的形势下,鉴于目前批发零售企业的资金管理现状普遍出现意识薄弱、资金计划虚置以及负债结构不合理等现象。本文拟通过对提高主动资金平衡理念、资金计划编制以及优化结构等方面的探讨,期望能够提高批发零售企业的资金管理水平,使批发零售企业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 1零售业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零售业企业的经营普遍具有存货金额大、种类多、现销频繁,这就造成零售业企业有采购集中、销售分散的特点,需要通过规模化增加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企业效益。但是,零售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再到扩大规模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可谓是零售业企业的生存命脉。基于此,零售业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壮大,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更应切实完善资金管理的机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资金的科学管理。 2批发零售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 2.1资金管理意识淡薄 批发零售企业由于其行业特点,对于客户、营销等方面注重较大,管理也更细化,资金在管理层的意识中,只是作为承托业务开展的载体,对资金管理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业务部门在前面做事,财务部门跟着业务的脚步去平衡资金缺口,称之为被动的资金平衡。在这样的管理理念下,缺钱了就融资,钱多了就扩张,没有周密的资金计划,付款以及收款、项目用款的计划,完全以业务的开展为导向,资金作为次要的因素,往往导致了企业利润很好,经营性现金流却没有一点增加,成为只赚利润不赚钱的企业。甚至财务融资投入到业务的环节中带来的毛利,还不及融资所支付的利息支出以及营运资金增加所造成的损失,既不能保证资金的收益性,又不能促使企业决策以全局利益为导向。在资金宽松的大环境下,企业可以快速获取银行贷款,加高杠杆以度过钱荒,然而在如今金融监管去杠杆的大环境下,资金规模收紧,各种融资渠道的范围及筹集资金越发困难,疏于资金管理必然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一旦资金后继不足,企业面临的将是灭顶之灾。 2.2资金计划编制缺失 目前全面预算深入各行各业的管理手段,是绩效考核及业务开展的有效依据。但是能够做到编制独立资金计划的企业却很少,并且以目前编制的水平,还达不到管理的目的。目前编制的流程是负责收款的销售部门编制收款计划,采购的付款计划由采购部门编制,这样就造成一种不客观的资金收付款计划出现,销售部门为了提高收款的完成率,必然倾向于少报收款计划,采购部门为了降低采购成本,便于付款顺利,倾向于多报付款计划。这样做就导致资金的缺口加大,而平衡资金的压力全都压在了财务部门的头上。这样的资金计划编制没有任何管理上的意义,而只有一个统计的意义,无法达到利用资金计划来管理资金的目的。2.3资金结构不合理首先,批发零售企业的经营通常高度依赖短期负债的存在,使用上游供应商的营运资金进行周转的比例较高,短期负债具有严峻的偿还风险,一旦资金周转效率下降,可变现资金太少,必然会使批发零售企业陷入债务危机;其次,批发零售企业往往具有大量的存货及大规模的投资扩张行为,在市场销售良好的情况下,还可以维持,一旦市场低迷,资金链就会陷入危机。2.4资金管理效率低下由于零售业企业的行业特点,零售业企业一般都需要持有一定数量的资金。由于资金管理意识及资金计划的缺失,企业往往不重视资金成本的管理,造成一定程度,存在任意挪用资金和浪费资金的现象,从而导致资金周转缓慢,管理失控。这主要表现为企业闲置资金的理财管理意识以及企业资金管理内控制度上。 3加强零售业企业资金管理的对策 3.1主动的资金平衡理念 企业要做主动的资金平衡,而不能做被动的资金平衡。主动的资金平衡分为企业级的资金平衡和细化的资金平衡。由于毛利、资金成本及应收账款之间存在很强的转化关系,企业级的资金平衡就必须对增加融资所产生的毛利、可能的应收账款损失和利息支出以及资产负债率增加所带来的利息支出进行测算,通过测算提供决策,使得公司的毛利以及利息支出处在最佳的平衡状态,这就是主动平衡的理念。资金平衡不能仅仅体现为企业级的管控,还要有项目级、产品级、部门级的细化管控,项目级、产品级和部门级的资金平衡应该通过测算,确定一个垫款的比例以及期限、或者金额,避免盲目的扩张导致无限的垫资行为。 3.2编制有效的资金计划 资金计划如果编制一整年的有困难,可以编制动态的月度或者季度资金计划,但决不能流于形式。 3.2.1收款计划 前面提过收款计划需要经过审核,或者由独立于收款责任部门以外的部门来进行编制,编制或审核的依据是对合同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账龄应该收回的货款作为收款计划,再按照收款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收款部门的考核, 3.2.2付款计划 付款计划同样需要经过审核,也可由独立于采购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来编制。并且在制定采购计划的时候,可以按照最佳订货周期来测算采购频率及采购量,同时比较不同结算方式下,采购成本与资金成本的转化过程,使两者处于最佳平衡状态,也可以结合所采购商品的周转率情况、不同保本点等,对不同商品分别确定其付款形式和付款期限。同时,批发零售企业也可以积极利用不同的商业信用和信用等级进行款项结算,尽量延迟付款,节约因利息而引起的款项支付,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 3.2.3为基于最佳现金持有量的弹性管理 按照企业的收款及付款计划,得出资金缺口或盈余的金额,再根据一定的现金管理模型辅助,从理论上确定出最佳现金持有量作为一个均衡点。在这个均衡点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是持有现金的上限,下浮一定比例是持有现金的下限,超过上限可以作为一定的投资,低于下限做筹资弥补缺口。目前可依据经验值及企业规模,现金流入流出的特点,对现金持有量上下浮动的比例作出相对合适的幅度。比如现金流入稳定,流出比较弹性的企业,可以设置低一些的幅度,而对于现金流入不稳定,流出比较刚需的企业,则应设置高一点的幅度,以保证企业的资金具有一定的收益性,又能满足业务的资金需求量。 3.3优化资金结构 存货是零售业销售的基础,也是占用资金较多的因素。做好存货的管理,对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很大的保障。存货管理需要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一定的工具方法,按照预计的销售量控制存货,达到一个最佳存货的持有范围;另外,应加强供应链管理,企业、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既是竞争关系,又是合作并存的关系。只要市场经济有效的情况下,长期对供应商和客户进行过度的剥削最终可能会对自身不利。因此在差异化的市场竞争中,应加强供应链管理,平衡好上下游相关方的竞争与合作关系。主要表现在,可以同主要的供应商和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完善和对接相互间的信息系统,利用信息系统的可视化管理,既保证整个销售的顺利有序,又能有效降低库存水平,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对供应商资金的占用。同时,还可以根据企业、供应商及客户的资金安排,实行有效的供应链融资,降低单体企业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财务风险,提升营运资金的周转效率。 3.4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在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意识,加强企业资金计划编制的基础上,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效率将变得容易实现。一般情况下,资金的流动性及收益性成反比例趋势,流动性越高,收益性就越低。闲置资金的收益性是最低的,但是企业可以根据资金计划,将闲置资金做一定的分批理财,也可与银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获取比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较高的收益。同时,企业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对资金实行高度集中管理,避免现金坐支造成资金沉淀,同时也可保证资金的安全以及有效的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刘青鸾.我国零售业营运资金管理现状与完善建议[J].财会月刊,2011(20). [2]于洁.零售业资金管理[J].经济论坛,2013(23). [3]张先敏,王竹泉.批发零售业营运资金管理透视[J].财务与会计,2014(2). 作者:严月娥 单位:广东宏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介绍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这三大板块的不同转型路径,其中,中间业务板块最容易创新、体量小最易于调整,因此,商业银行业务转型路径主要依靠的是中间业务。 一、中间业务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上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规模逐年上升,资产业务规模逐年下降,表明了中间业务的大力发展是商业银行积极转型、应对经济形势发展的结果之一。在美日等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约为50%,中间业务已发展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主体业务之一。而我国近几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才缓慢增长,占比最高仅30%左右,平均占比不足发达国家的一般,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还有较大空间。发展中间业务应完善现有制度设计。在混业经营方面,我国金融监管部门近年来不断放宽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助力商业银行发展综合业务,包括金融衍生业务、证券业务以及基金托管等投资业务。政策支持、经济环境以及商业银行自身的需求都不断推动混业经营的发展,从而为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提供有力支持。发展中间业务应重视客户基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差距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客户群体。因此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转型中,应首先扩大客户群体,从量的方面拓宽渠道;其次优化客户结构,私人理财业务逐步成为商业银行综合竞争的顶级业务,商业银行要提高对高端客户的覆盖。发展中间业务应坚持服务创新。各项业务应当满足客户的需求变化,做到个性化定制、服务创新。商业银行应该将电子渠道发展为业务主渠道,同时增强电子渠道的营销功能,把电子银行建设为拓展客户的主阵场。随着消费升级,商业银行应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消费金融规模,形成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提升收益。发展中间业务应该加快人才培养。因为中间业务涉及的专业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对于这方面的人才需求要求十分严格,商业银行应引进和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为发展业务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支持力,商业银行业务转型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负债业务 利率市场化使得金融行业在短期内竞争加剧,从而推动商业银行整体负债成本上升。但从长期来看,利率市场化使得商业银行业务更加合理、更为市场化。银行体系与其余金融系统定价的差异,使得商业银行跨市场资金敏感性强。为了应对挤兑风险,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可能会远高于货币市场收益率,增大流动性管理难度。此外,商业银行负债产品创新加快,竞争日趋多元。这些因素使得商业银行应积极实施负债业务转型,比如存款理财化、加速表外业务创新等,具体的措施有以下几点:首先,增强主动性负债,严格控制负债成本。可以重点发展成本低、稳定性强的优秀存款,如住房公积金、医疗教育海关等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可以加快发展代收付业务、结算业务、借记卡业务等,通过现金管理、第三方服务等形式带动个人存款。应精准把握市场利率走势,在实际利率较高时,缩短高成本负债的期限结构,从而有效降低负债成本。其次,转变发展模式,实现资产负债平衡的可持续发展。应该完善管理机制,商业银行应当制定负债业务与资产业务的增长速度,优化其客户类型、业务结构合产品期限,建立完备合理的内部管理体制,以便更好地支持前端业务的发展。同时,商业银行应提升其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建立有效适用的风险定价模式,为产品的更好定价提供基础。最后,优化客户结构,打好业务转型基础。在对公客户方面,商业银行应加强现有资源的利用,打造资源网进一步挖掘大型客户群体;在对私客户方面,商业银行应提高其服务质量,完善客户分层结构,进一步发展零售客户群体,争取创造以户带户的发展模式。 三、资产业务 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最优秀的资产业务、信贷业务的转型发展尤为重要。日益壮大的市场经济体对银行信贷的需求日渐增多,导致银行信贷业务规模呈现急速扩张状态,加剧了信贷风险。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转型是在供给侧改革的基础上提出的,任何改革都会伴随新的制约因素,从而会使得信贷业务转型的发展滞后,尤其是在新的领域,业务转型的风险提升。信贷业务的转型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紧扣信贷市场结构调整,深化信贷为主的融资模式。应坚持以信贷业务市场的结构调整为导向,建立健全融资体系,培养更为完备的市场,形成以银行为主的优化融资模式。从信贷市场结构调整入手,改善不合理的业务结构现状。第二,坚持业务服务属性,搭建业务转型发展基础平台。信贷业务应该以公司业务为主,尤其是中小企业金融需求。比如绿色信贷业务的推进就是基于经济新常态下银行业的转型发展。第三,坚持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深化业务转型发展。中小企业现已发展为社会经济最具活力和潜力的群体,商业银行应该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比重,业务向其转移,在发展上形成促进关系。在政策上也应当向中小企业倾斜,制定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适时将信贷业务向中小企业延伸。 参考文献: [1]郭田勇,杨帆.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各径与风险防范[J].清华金融评论,2016(07):71-73. [2]李天白.商业银行对公业务可持续发展:现状分析与路径选择[J].经贸实践,2017(17) [3]刘红华.公司银行业务战略转型路径与策略[J].银行家,2017(05):64-67. [4]杨芮,董希淼.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转型路径与挑战[J].清华金融评论,2015(12):74-76. 作者简介:张玉洁(1995.3-),女,陕西,研究生,资产定价;汪玮明(1994.5-),女,江苏,研究生,公司金融。
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问题及对策: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摘要:金融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的问题,但目前来看,湖北省的农村金融体系还存在金融主体不完善、信贷管理不完备,导致农村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影响现代化进程。本文旨在详细分析湖北省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湖北省农村金融;存在问题 尽管农村自金融改革以来,湖北省的农村金融体系得到了一定改善,初步解决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对金融的需求,有助于提升农民收入。但目前来说,湖北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广阔的农村市场各行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当前来说,湖北省的农村金融市场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湖北省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有待提高 从湖北省当前的金融市场的供给来看,其主体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以及其他多种非正式金融机构。( 一)在政策性银行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目前湖北省 农村地区主要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建设农业发展银行的初衷便是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通过信贷资金,服务农业发展。政策性银行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农民在进行贷款申请方面的烦琐,在时间上跟不上农业资金的需求,导致了落实结果与实际需求的不匹配;从数量上来说,农业发展银行的宗旨是服务大众农户,这就意味着落实到单一农户的资金量是有限的,而随着目前农村经济的进步,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被大面积种植的方式所取代,这就意味着资金的大量需求。 (二)商业性金融方面,湖北省目前的金融支持体系的困 窘在于商业性银行对农村经济支持的萎缩。随着商业性银行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变更为商业银行,这就决定了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的政策支持会逐渐减弱,直至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对营业利润的追逐,这是由商业银行的本质决定的,但矛盾的是近年来湖北省农村地区对金融支持资金的需求确实上升的。笔者曾经访查湖北省众多农村,调查到的结果是多数的农村地区只有一家商业银行,少数农村根本没有商业银行的存在。据村民反映,即便商业银行在本村设立了营业网点,但其主要业务是存款,贷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同时笔者还发现,农村的商业银行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主,占比超过50%。 (三)以农合行、农商行和农信社为代表湖北省农村合作 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短缺、农民资金需求的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但其内部也存在各种各样的形式。首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大部分农民出资设立的,相对来说,股权结构分散且农民的眼界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被一些人或者利益所诱导,这就造成了目前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被一些内部人员所决定,作为所有者的大部分农民无法参与到该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管理中去,以至于一些农信社人员携款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次,农信社的决策管理上存在一刀切的陋习。这体现在金融体系改革上,是自上而下根据政策层层审批进行金融改革的,而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不能因地制宜地根据湖北省的农村现状进行制度上的改进,对改革的成果与现实的需求未免有出入的地方,既造成了金融资源的浪费,又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湖北省农村金融在信贷管理上有待改进 目前湖北省农村的农户在有贷款需求时,面临一系列贷款难的问题,如农民贷款门槛高、手续烦琐等。按照商业银行的贷款原则,对贷款主体要有质押的要求,而质押物品多为价值高的资产,在这种要求下多数农民因无法提供合格的质押品而被银行贷款阻挡在门外。同时,由于农村信用环境的有待提高,当前的农户如果想成功贷款,既要提高合格的抵押物又要在银行方面的“熟人”,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需通过走后门的形式才能成功贷款。从期限上来看,进行贷款的流程相对较长,过程较为烦琐,将很多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拒之门外。农业的天然属性决定了其为弱质行业,不仅农作物的生长周期长,而且收益率很低。当前湖北省农村的金融机构没有专门针对农户的贷款确定的定价机制。以湖北省农信社农户小额贷款为例,一般1年期贷款利率达到10%以上,大大加大了农民的利息负担,这也是农村金融发展较慢的原因。而通过笔者研究,城市银行3年期贷款的利率为4%-6%,远远低于农村的1年期贷款利率。担保制度的不完善,也是目前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的一个绊脚石。与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发展缓慢、数量较少呈鲜明对比的是,湖北省目前的担保公司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将近800家的总量,几乎都分布在城市里,鲜少涉及农村地区。担保制度的缺失,是阻碍农村地区融资困难的一个影响因素。即便有少数担保公司分布在农村地区,服务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但过高的担保费用使众多有担保需求的农户望而却步。最后,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也是当前湖北省农村金融面临的一项日益严重的问题。传统的农民心理是将钱存进银行,以获取利息或者储蓄为目的,导致大量的农村资金以定期存款的形式进入银行,而结合上述银行贷款难的问题,导致的现状是农村地区大量的资金通过定期存款形式集中到银行,银行将其输送到城市的现象,而从银行输出到农村的资金却少之又少,即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成了农村资金转移到城市的枢纽。长期形成的格局是,农村的大量资金流出,在农村资金力量本来就薄弱的情况下加剧了农村资金的紧张。 作者:王辉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问题及对策:农村金融市场改革思考 一、湖北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一)资金需求1.农户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农户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单位,农户资金借贷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由农户组成的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本文根据王双正(2008)的观点将其分为以下三个类型(见表1)。从表1中可以看出市场型农户由于从事专业化、规模化生产,资金需求量较大,又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来承担贷款风险,因此一般金融机构更愿意将贷款投放给这类农户;贫困型农户主要以传统农作物植为主,收入来源单一,金融机构出于信贷回收风险考虑也不愿意投放贷款,贫困型农户只能依靠财政扶贫性资金和亲友借款来维持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末湖北省农村贫困人口仍高达589.81万人,脱贫形势不容乐观。处于中间地带的维持型农户收入来源多元化,借贷风险较小,金融机构也愿意在有人担保的条件下发放贷款。2.农村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小微企业融资一般会优先考虑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和亲友借款,根据张新美(2011)在湖北宜昌、荆州、黄冈、十堰等地区70多天的实地调研发现,农村小微企业实际融资行为与融资潜意识偏好相背离。除了亲友借款外,农村小微企业从民间借贷的比例高于从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迫切,虽然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但是审批时间长、手续复杂、贷款金额较少,迫使农户通过民间信贷来补充,不得不忍受高息贷款之痛。 (二)资金流向笔者根据2003-2008年的存贷款数据,将湖北农村信用社与全国信用社存贷情况进行了对比。根据表2可以看出,湖北和全国存款与贷款之间的差额都在不断扩大,存贷比率逐年递减。国家的惠农措施在湖北农村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湖北省农村资金的净流出大于净流入,农村资金的自给率依然不足,湖北省农村资金存贷比远低于全国水平,湖北农村的资金外流现象比较严重。 二、湖北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发行业务功能弱化为“粮食银行”,支农作用逐渐萎缩。由于农发行采用信贷配给的方式,只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政府的特殊需要来发放贷款,并不关注利率和贷款的风险,使得政策性金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2)中国农业银行大部分信贷资金转向城市及大中型企业,农村地区的网点正在撤离。有调查显示湖北省内农业银行县域以下在2001-2004年间的贷款比例从44%剧烈下降到16%,农行基层农业贷款比重减小,资金投放越来越少,支农作用日益被边缘化。(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期以来在农村只吸收存款而不发放贷款,抽走了农村大量资金,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主凶”,使得原本脆弱的农村经济雪上加霜。为增加盈利,邮政储蓄银行将从农村获得的大量存款转移到城市获取利差,使得邮政机构原来服务于“三农”的市场定位化为泡影。(4)商业银行大规模从农村撤离,农信社在农村信贷中处于垄断地位。农村信用社利用在贷款利率方面享有的独立定价权及其垄断地位,在向农民贷款时采用的利率普遍上浮,使得农村借贷的成本大大提高。(5)民间金融机构是非正规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较大。由于大部分民间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较为混乱,多为无序经营,并且没有建立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农村地区在产生融资纠纷后容易引发暴力犯罪等不稳定因素,存在较大风险。 三、湖北农村金融市场改革思考 现阶段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的要求,促进“三农”发展,农村金融市场改革势在必行。 (一)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政策法规首先,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制定税收优惠补贴、利率补贴等优惠政策来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贷款,继续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财政支持等,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其次,政府应改进农村金融监管,对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机构建立特别的监管框架来提高农村金融运行效率。 (二)引导农村金融市场主体改革创新第一,加强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的支农力度。湖北农村市场政策性金融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农发行应当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合适的支农方案,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优势,在完善职能和组织机构体系的基础之上进行商业化改革。农业银行应更多支持普通农户的融资需求,创新产品服务体系,构建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增加加大对县域支行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邮储银行需改变其农村“抽水机”的角色,除实行农村小额质押贷款外还应利用储蓄获得的大量存款承担相应的支农义务,同时可以发展一些农业保险和理财产品,满足农村多元化需求。第二,强化湖北合作性金融体制改革。当前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期产权制度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管理职权和责任不到位,应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化改革,组建股份合作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向现代公司发展模式转变。第三,规范湖北农村民间信贷。对民间信贷的规范一方面要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鼓励有能力的民间机构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对条件不合格、审核不达标、未注册备案的机构要坚决取缔。在对民间金融机构监管体系的设置上应做到监管主体多元化,使其相互牵制,降低风险。 (三)减少农村资金外流解决农村资金外流问题就要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问题。涉农存贷款利率放开后,可以有效地通过溢价降低涉农服务的商业风险、成本,激发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的积极性,有效遏制信贷资金进入其他行业。完全市场化的存贷款定价可以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实现农村金融资本的合理配置,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四)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机构应立足不同地区农民和农村的现状和特点,加快农户信用等级建设,在信用等级管理的基础之上进行合理创新,不断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应加快发展农村理财和投资咨询服务,针对不同的服务环境,提供多样化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作者:王誉佳单位:武汉东湖学院经济学院 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问题及对策: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分析 1模型建立及求解 1.1政府与农村金融机构间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模型假设有两个理性个体,即博弈方为政府和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活动中,政府对金融机构可采取给予资金补贴或不给予资金补贴两种策略,而金融机构可以选择对农户放贷,或者不放贷。由博弈双方策略空间里的策略可以组成4个策略组合:(补贴,放贷),(补贴,不放贷),(不补贴,放贷),(不补贴,不放贷)。在考虑博弈支付时,这里以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金额的数值来度量政府所获得的政治收益,金融机构放贷越多,政府获得的政治收益越高。具体模型参数及释义如表1所示,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如表2所示。 1.2新型合作供给主体的非对称鹰鸽博弈模型由于在面对农村潜在客户资源时,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选策略(争夺或合作开发客户资源)与“鹰鸽博弈”模型中的可选策略(鹰策略或鸽策略)存在一致性,因此,我们选择鹰鸽博弈模型作为基准模型。在经典“鹰鸽博弈”模型中,假设有两个理性个体,它们都有两个策略:鹰策略(简记为H),鸽策略(简记为D)。对于该博弈参与方,由它们策略空间里的策略可以组成4个策略组合:(H,H),(H,D),(D,H)和(D,D)。设博弈方为了获得某一固定收益v,若博弈双方都选择鹰策略,双方付出冲突的成本为c。经典“鹰鸽博弈”模型中,假设暗含了系统中博弈双方实力是对等的。结果,当v>c时,此博弈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H,H)且是进化稳定的;而当v<c时,此博弈不存在纯进化稳定策略,但有一个混合进化稳定策略均衡(p,1-p),其中p=v/c,为博弈方采取鹰策略H的频率。当v<c时,此博弈含有2个纯策略纳什均衡(H,D)和(D,H),但二者均不是进化稳定策略。王瑞武等在经典鹰鸽博弈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博弈双方实力不对等假设,并运用博弈理论发现博弈双方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解的大小依赖于博弈双方实力比率的大小。而本文研究的博弈参与方为大型商业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双方实力也不对等,且在王瑞武等研究的基础上,考虑了博弈参与方在两方面实力不对等时,其合作可能性受非对称强度的影响,并对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解做了进化稳定性分析。本文中,博弈参与人两方面的实力不对等主要表现为:大型商业银行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占明显的资金优势,而在农户信息,即金融机构所拥有的我国农村地区农户(或金融机构其他潜在客户)的信息方面,大型商业银行则处于劣势地位。当博弈双方均采取鹰策略,即对我国农村地区客户资源进行争夺时,受到的伤害程度是不同的,综合实力(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即为其所占有的资金资源及信息资源之和)大的一方受到的伤害比实力小的一方要小;当双方选择合作,即共同开发农村客户资源时,对合作收益的分配也应该是综合实力大的一方得到的收益高。因此假设:(1)博弈参与方所拥有的资金、信息总资源均为单位1,大型商业银行(简记为A方)所占据的资金及信息资源分别为k,s(这里0.5≤k<1,0<s≤0.5,可理解为资源占有率),则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简记为B方)所占据的资金、信息资源分别为1-k,1-s; 2结果与分析 2.1政府与农村金融机构间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均衡结果从模型1均衡结果可以看出,对农村金融机构不给予补贴是政府的严格占优策略,农村金融机构放不放贷,取决于放贷回收率p与放贷利率r间的关系,机构不放贷收益大于放贷)时,金融机构依然会选择不放贷,致使政府补贴资金不能有效地投放到农村金融市场,这也很好地从理论上解释了金融机构选择策略性不放贷是政府补贴机制面临的“道德风险”(指政府给予金融机构补贴以鼓励其放贷,但金融机构拿到补贴后不放贷,或转贷到其他非农领域)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因此,为实现农村金融的高效快速发展,政府更应在制定规则、完善农村金融制度上下功夫,仅通过发放补贴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是不可持续、低效的。 2.2新型合作供给主体博弈均衡结果 2.2.1均衡点讨论根据各参数取值范围及x0的表达式可知,当冲突的单位成本收益m给定时,x0的大小只受博弈双方综合非对称强度参数t的影响,利用数学软件Matlab进行数值模拟,可得x0关于t的变化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在冲突的单位成本收益m给定时,博弈双方综合实力非对称强度越大,二者选择合作的概率x0越大,当二者综合实力相当,即t=1时,博弈双方选择合作的概率达到最小。因此,混合策略均衡解中的合作概率x0与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间的综合(资金、信息两方面)非对称强度正相关。即是说,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间的综合非对称强度越大,二者选择合作的可能性越大。而当博弈双方综合非对称强度一定时,从图1可知,博弈双方冲突的单位成本收益m越小,二者选择合作的概率x0越大,即x0与m负相关,这符合理性人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趋利本性。 2.2.2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合作供给的进化稳定性为便于分析,我们将博弈方采取的混合策略记为I=PD+(1-P)H,则对于大型商业银行(博弈方A)而言,其混合策略IA=xD+(1-x)H。再用E(H,D)表示个体选择H策略而对手选择D策略所带来的回报(其他策略组合所带来的回报也由类似的符号表示)。根据梅纳德•史密斯和普瑞斯[13]给出的进化稳定策略(ESS)的标准判别条件:J≠I,有:因此,对于博弈方A,当v<c时,混合策略IA是进化稳定的。对于博弈方B,证明过程同理。所以,对于整个博弈系统,混合策略均衡(IA,IB)是进化稳定的。结合上述关于均衡点的讨论可知,当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资金、信息两方面综合非对称强度越大,二者选择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且这种以概率选择合作的混合策略均衡是进化稳定的,从而从理论上保证了二者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进行合作供给的可持续性。 3结论与建议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不足问题由来已久,依靠央行发放支农再贷款等政府补贴措施不能从根本上保证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的可持续性,且存在着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非对称性鹰鸽博弈模型结果有力地说明了拥有资金优势的大型商业银行与拥有农户信息优势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合作供给的可能性,且有: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综合非对称强度t越大,二者合作的概率P越大,另外,以概率P选择合作的混合策略的进化稳定性从理论上保证了二者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上合作供给的可持续性。结合本文研究结论,重点提出以下4点政策建议:第一,加大监管力度,用好助农补贴。虽然本文提出仅依靠政府补贴不能从根本上保证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的可持续发展,但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相对低下,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政府补贴政策,如“支农再贷款”、“扶贫贷款贴息”等,仍将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挥巨大支农助农作用。为使政府补贴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效用,落到支农实处,就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防范支农再贷款中金融机构对央行贷而不还的道德风险、打击金融机构对政府贴息的“受息而不放贷”或放贷到非农业领域等败德行为;第二,在充分调动、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积极性的同时,通过改革金融制度,改变政府对金融的过度干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放松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限制,积极引导国内外大型商业银行与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合作,促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多元化发展。事实上,近年来政府不断推进培育和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大型金融机构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了契机;第三,有针对性地组建合作平台,在认真调研、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为合作可能性较大的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做好牵线、服务工作;第四,不断规范和完善合作机制,指导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科学地选择“批发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进行多元化的合作,不断拓宽我国农村金融资金供给渠道,促进我国农村金融供给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海东刘亚相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理学院 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问题及对策:农村金融市场分析 一、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的状况 笔者通过研究宁夏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状况,发现自2008年以来,随着宁夏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取缔,国有商业银行及其营业网点从农村已经退出或正在退出,极少或者不发放涉农贷款,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经营状况不佳,因此对于广大农户来说,面对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这单一的供给渠道。而农村信用社目前也存在各种问题,“一农”难支“三农”,结果使农村地区本来就投入不足的信贷供给量更加减少。单一化的融资渠道及信贷总量投入不足造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严重供给不足,由此形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上信贷供给的一种完全“卖方垄断”局面,因此,现阶段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处于市场失灵状况。 二、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状况下农户选择民间借贷行为的进一步解释 交易费用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优秀范畴。罗纳德.科斯(R.H.Coase)作为提出“交易费用”的第一人,他认为,为了进行交易,有必要发现谁期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执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花费成本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后来,科斯进一步补充说,谈判要进行,契约要签订,监督要执行,解决纠纷的安排要设立,等等。这些费用后来被称为交易费用。简单来讲,交易费用就是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新制度经济学家达尔曼(Dahlman.C.J)从契约过程解释了交易费用。他认为,从契约过程来看,交易费用包括了解信息成本、讨价还价成本、决策成本、执行和控制的成本。阿罗在更为一般的意义上明确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他认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 1、交易费用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家将交易费用理论应用于广泛的领域,如关系、寻租活动、企业内部考核等等。农户的借贷行为,是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一种以资金为对象的交易活动,同样要面对为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谈判、签订契约、监督执行而付出费用的问题。出于降低交易费用和节约成本的考虑,可以很好地解释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合理性问题。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要为与农户的贷款交易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宁夏农村自身具有的很多特点,如地广人稀、基础设施不发达、较大程度上依赖社会关系等,这些特点构成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的较高交易费用。根据达尔曼和阿罗的交易费用理论,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的贷款交易具体要支付下列费用: ①、客户信息搜集费用。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只有将贷款成功发放、按期收回才能盈利,获得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为了避免贷款不还的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必须花费一定的费用用于搜集优质客户信息费用。 ②、贷前调查费用。由于农村社会缺乏象城市信贷记录这样的信息网络,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会在贷前对贷款农户的财产、资信等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地广人稀的农村,尤其是在宁夏南部山区,这种调查费用是非常高昂的。 ③、签订贷款合同的费用。对于每一位贷款农户,无论其贷款数额大小,农村信用社都要在层层审核之后与之签订贷款合同。由于农户贷款具有数额较小、分散等“规模不经济”的特点,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就要为单位金额的农户贷款负担较高的交易费用。 ④、贷后检查、监督费用。农村信用社为了保证发放的农户贷款按时、足额收回,就需要对农户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在居住地非常分散的宁夏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要为此付出高额的费用。笔者认为,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信用社在与农户发生贷款交易时要支付高额的交易费用,而在国家对贷款利率实行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较低的贷款利息与高额的交易费用相比,农村信用社出于经营效益的考虑,就会理性地选择对农户“慎贷”、“惜贷”或“不贷”,必然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短缺。 2、交易费用对农户借贷的影响如前所述,现阶段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状况,是一种“卖方垄断”市场,农户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主体,为了获得贷款,也要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农户在与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交易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 ①、贷前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的费用。由于宁夏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短缺和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户必须主动去搜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受自身文化水平的影响,加上宁夏农村闭塞的通讯和交通的不便导致的信息不畅通,农户为了获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要支付较高的交易费用。 ②、获得贷款的费用。农户在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后为了获得贷款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由于在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申请、合同谈判时处于不平等地位,农户必须按照农村信用社的要求,提供各种繁琐的信用、担保或抵押证明,这些无形中增加了农户的交易费用。 ③、其他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可能会存在“寻租倾向”。目前,在宁夏一些比较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贷款发放的不规范操作,部分农村信用社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腐败现象,农户为了获得贷款,还要额外支付一定的“寻租费用”,加重了农户的负担。笔者认为,基于以上分析,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农户贷款的低利率已经被其高额的交易费用所造成的“高门槛”取代,当农户感到与农村信用社的交易费用超过预期的成本与经营收益时,农户很可能就会自动放弃或减弱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需求,而转向手续简便、投向自由、交易方式灵活的民间借贷。此外,如笔者在前文中论述的那样,急需资金的广大农户在发生借贷行为时,更多考虑的是资金的可获得性,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繁琐的手续、严格的抵押担保规定、层层审核的机制约束普遍使农户感到贷款难,出于这种原因,农户也可能转向农村民间借贷市场。 作者:吕桂玲单位: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问题及对策:当今农村金融市场研究分析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农村金融市场论逐渐取代了在农村金融理论领域占主导地位的农业信贷补贴论。其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同时其理论前提是 1. 农民无论贫困与否是有储蓄能力的。2. 低息政策易降低人们储蓄的积极性,妨碍金融的发展。3. 运用资金的外部依存度过高,是导致贷款回收率低的重要因素。4.农村资金机会成本较高,助推了非正规金融的高利率。该理论主张完全依赖市场机制,极力反对政策性金融对市场的扭曲,特别强调利率的市场化。20 世纪 90 年代后,以 2000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为首的对不完全竞争市场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的研究成果,构成了农村金融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的基础。该理论的主要内容是: “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尤其是贷款一方对借款人的情况根本无法充分掌握,如果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就可能无法培育出一个社会所需要的金融市场。为了补救市场的失灵部分,有必要采用诸如政府适当介入金融市场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要素。”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强调,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要素对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是相当重要。同时其也为新模式的小额信贷提供了理论基础。新模式的小额信贷强调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和高交易成本问题,而旧模式的小额信贷强调通过便宜的资金帮助穷人。旧模式的小额信贷基本上是信贷补贴论的翻版,由于忽略机构的可持续性而难以为继。 国内相关文献研究综述对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研究,目前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大量研究,集中表现在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制度、金融模式选择、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等。如张红宇( 2004)[1]从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历史与现状分析入手,着重讨论了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不同分工与功能绩效,指出相对于我国农村多元化经营主体的不同资金需求,对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不同功能的定位,在一定时期内是一种不失理性的选择,同时针对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的功能缺陷从全局的角度提出了新时期农村金融组织创新改革的思路;罗海林( 2011)[2]提出从制度学派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既往的制度生成模式是“以国家强制主义为优秀的行政主导模式”,但是如今农村经济和市场的发展已经证明此种模式的种种弊端,农村金融的制度供给模式应该逐步过渡到“以市场为优秀的法治模式”,这一改变的优秀在于如何减弱和控制国家对农村金融的过度干预,弱化行政主导的色彩,建立真正符合农村市场逻辑的法制框架和法治机制; 马若微等( 2008)[3]通过讨论我国农业发展与金融与投资之间的关系,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一种新的视角,提出在支持农村发展问题上,存在着低息贷款加扶贫救济、农业补贴、小额信用贷款等金融突破模式,而这些模式并不是彼此独立的,它们都是促进农村城镇化的重要金融手段,混合使用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各方面发展迅速; 而世界也处于大变革大发展的时期,所有制度性思想性的东西都要发展进步,否则将会落伍甚至被淘汰出局。正如同志所说: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态度决定一切、观念决定成败。因此,农村金融发展需要创新,更需要观念创新。 观念创新与农村金融市场分析 ( 一) 观念创新概述 美籍经济学家熊彼特在 1912 年的著作《经济发展概论》提出: 创新是指把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结合”引入生产体系。观念我们理解为人们在实践当中形成的各种认识的集合体。观念创新就是更正人们在实践对事物不正确的认识形成正确的认识,从而更好地推动事物向前发展。在一个系统内部如果具有正确的观念可以对事物进行决策、计划、实践、总结等活动,从而不断丰富生活和提高实践水平,进而促进事物的发展使系统处于正常运转; 反之,则不然,要进行观念创新。要通过观念创新视角对农村金融进行研究,首先要了解农村金融,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分析。 ( 二) 农村金融市场分析 理想的农村金融市场是只有金融机构和农户两个参与者,金融机构根据农户的贷款申请发放贷款,农户到还款日期归还本息给金融机构。根据不完全竞争市场论和现实生活,这种理想的农村金融市场只能存在在理论中,现实的情况是农村金融市场是由金融机构、政府和农户组成。市场有失灵的缺陷此时就需要政府参与进来进行干预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从而实现金融交易在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能够正常进行。在这个市场中政府的作用主要是政策的制定修改,消除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金融交易的障碍。然而要分析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还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特别是农村金融的发展历程以及农村金融机构、政府与农户之间关系的变化,尤其是他们三者的观念。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到 1978 年; 第二阶段,1978 年到1996 年; 第三阶段,1996 年到 2003 年; 第四个阶段,2003 年至今。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为了稳定农村物价及金融市场成立了合作金融组织,“一五”计划完成后为了配合国家赶超战略优先发展重工业,此时政府更是加强了对金融的控制特别是农村金融,而农村金融机构所能起到的就是储蓄动员机器的作用,农户要做的就是“支援建设多储蓄”; 这一阶段政府的观念就是农业支持工业,农村金融机构就是农村金融市场的“抽水机”把资金从农村抽走,而农户此阶段正如周立( 2009)[5]等人所言中国农民事实上走上了集体“扶富”,成了资金的净供给者。第二阶段就是以改革开放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到 1996 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随之农民的收入也相对在增加,而相应的农民由于出于安全的考虑纷纷把增加的进行储蓄;城市实行政企分开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速度明显加快,而工业化城市化需要大量的资金,城市由于之前的发展是低效率的资本积累不够,政府又把目光转向农村金融,1979 年国家又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同时把信用社划归为其基层营业网点从而又牢牢控制了农村金融,农村金融机构又成了一根根安装在农村的金融管道把农村资金抽走,而农户又继续扮演着集体“扶富”的角色; 但是,资本短缺的状况在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 1996 年为标志中国的金融体系的资金由短缺走向连年过剩,随着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四大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股份制改革同时这一时期产生了许多中小型金融机构。1996 年农村信用社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农村金融初步形成了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足鼎立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这标志着农村金融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第三阶段,在全国金融体系连年出现存差的背景下,国家出台了财政金融政策来支持“三农”来促进农民增收但是依然扭转不了农民增收幅度连年下滑的势头。农村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却连年增加,可是农户贷款难却是不争的事实,像向来冠名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实际上农户从农信社获得的贷款仍不足其向农信社存款的三分之一,而相反农村大量资金却从其流出,例如[6]1999 - 2002 年其资金净流出量分别达到 281. 2 亿元、507. 6 亿元、651. 9 亿元和 646 亿元。第四阶段,是以 2003 年央行向农信社注入 1 650 亿元对其不良贷款进行处理标志着我国农村金融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6 年底国家批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2007 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目前兴起的各种小额信贷、村镇银行、农业保险等农村金融组织,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户融资需求的作用并不明显。#p#分页标题#e# 农村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观念现状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基本形成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并存的局面,我们这里只讨论正规金融,正规金融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它们作为金融市场参与者之一的金融机构,除了农发行外其它金融机构基本都是积极在农村吸收存款储蓄,而由于受到农村农户条件限制这些金融机构基本都是向农村有较大利润空间并有还贷保证的那一部分融资需求比较积极成为“草尖金融”,却不积极向那些明显先天不足的但却是农村融资需求主力的农户提供融资,农村金融机构现在为了保证贷出去的款百分之百能够收回,对借款对象要求基本上是“宁缺毋滥”。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另一个参与者之一的政府,总是根据农村金融市场的变化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制度安排,比如曾经针对非法融资出台了《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针对小额信贷难、农村金融机构少政府做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并且在全国推广的制度安排。这些法律法规制度安排从内容上看非常完美,但是操作起来要么就是水土不服,要么就是流于形式。政府对于这些安排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是农村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农户的真正之所需? 答案是考虑不周以至于出现这种尴尬情况———法律法规制度安排没少出,而这些对解决农户融资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并不明显。总的概括起来就是政府对农村金融发展的观念: 遇到问题就通过立法或者制度安排来解决问题,结果是法没少立、制度没少安排但对解决问题的作用却不大。与此同时,作为农村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的农户一直都有着对资金方面的需求,然后由于金融机构出于资金安全等方面的考虑需要贷款抵押等条件,而农户又不具备这些方面的要求所以一直都被拒在农村金融机构贷款考虑范围之外。大部分农户遇到资金短缺时候要融通资金首选的不是农村银行等金融机构,而是考虑民间借贷来解决问题哪怕是高利贷,他们觉得没有关系想通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是不现实的。在很多农户的观念里,存款储蓄他们会选择银行因为他们觉得银行是国家办的安全有保障,出现资金短缺需要融资的时候由于银行门槛比较高对他们来说找银行贷到款的概率很低,同时由于农户对资金的要求时间性很强,所以他们在遇到资金短缺首先考虑的是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 农村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观念创新 国外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证明了经济的发展进步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如同经济发展的血液。而我国长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隔离造成了城乡经济发展的严重失衡,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些的实现都需要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而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历程及对经济的发展推动作用不明显,从观念的视角来分析是农村金融市场参与主体的观念存在问题。要从观念创新的视角来研究农村金融的发展,而农村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不管直接目的还是间接目的都是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中介的金融机构本身的功能不仅仅是只有吸收存款的能力,还不应当忘记自己提供贷款的能力。农村金融机构要摆脱目前这种“草尖金融”的尴尬处境,做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而不是经济的抽血机,把储蓄存款取之于农村、而用之于农村,就要对现有的观念进行创新转变。 首先要把自己定位为立足扎根于农村,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草根金融”; 其次是把金融服务送到农户家中,向农户宣传金融类相关的东西,让他们了解贷款的相关流程顺序特别是小额信贷这一块,同时要到基层第一线去了解农户对融资方面的需求,使自己和农户之间的交流多起来,信息传达能形成一种长效机制从而降低彼此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第三要明白农村金融机构的命运是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的,没有农村经济的发展就没有农村金融机构盈利的可持续性,而农村经济发展的直接表现在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收入水平提高后其偿还贷款能力也相应提高了进而金融机构的发展可持续性能力也提高了,这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金融机构和农户达到了双赢状态; 第四要改变以前贷款产品单一的观念模式,要根据农户还款能力开发出多层次多种类的贷款产品,比如对贫困农户可以借鉴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小额信贷模式同时结合我国农村的具体实际情况开发出适合我国农村的小额信贷模式; 第五转变创新支农的观念,对于国家的支农政策不要停留在空喊口号的阶段,要用实际行动去支农,用实际行动去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去支持新农村建设。政府作为农村金融市场金融制度的供给者和金融政策的出台者,但是目前已经存在的金融制度、政策不是很完善,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政府需要进行观念创新。首先,政府是要扮演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角色,是根据金融机构和农户之间在金融交易方面出现的问题,从宏观层面来提供解决方法的; 其次,在制度供给方面以后要减少直接空降一些制度安排,直接空降制度安排只会造成其水土不服结果是事半功倍,要鼓励能有更多像家庭联产承包制这种制度的产生,从而对其进行规范推广; 再次,在法规制定、政策出台方面,法规政策不是出来后就可以把所面临的问题都解决了,同时还要把其真正贯彻落实否则其就是一纸空文,而且这些法规政策要与时俱进; 最后,在对待非正规金融方面政府一定要区别对待,而不能搞“一刀切”,对于那些内生于农村的合作性非正规金融要对其进行规范加以引导其发展,而对于那些高利贷黑色金融坚决加以打击取缔。作为农村金融市场资金直接的需求者农户来说,由于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出于资金安全的角度考虑对贷款设置了比较高的门槛,而农户由于本身所拥有的田地和住房不在抵押贷款抵押物范围之内,农户一直处于有融资需求而无正规融资渠道的尴尬境地。然而作为农户要想改变这种境地,农户一定要从转变观念进行观念创新入手来解决问题。 首先,农户一定要清楚为什么自己贷款难的问题? 不是因为金融机构没钱,而是因为彼此的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不敢给自己放款。农户要转变观念进行观念创新,通过寻找志同道合者组成资金互助组或加入相关的合作社来达到组团增信从而实现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其次,要敢于和政府机构打交道,政府机构是为民服务的机构而不是封建社会有钱人的衙门,充分了解利用其为解决农户融资难提供的贷款担保服务等;再次,农户要更新观念注意日常生活中个人信用的培养,特别是最能反映就是是否按时缴纳水电费,一些日常生活中能反映信用状况的票据一定要搜集保存好以备将来申请小额信贷能够用的上; 最后,在不犯法的前提下积极创造出能有助于解决农户融资难的内生于农村的金融合作组织,此外还要充分利用非正规金融给提供的金融便利。#p#分页标题#e# 结语 从观念创新的视角对农村金融进行研究是一个创新之处。但是对观念创新进行了简单分析介绍,缺少有效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需要在将来相关进一步的研究中进行改善。 本文作者:周劲波 丁振阔 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1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1数字普惠金融与企业技术创新 企业创新被认为是一项高风险、高投资、周期长的活动。由于其对资金的高度依赖性,导致仅仅依靠企业内部融资难以满足技术创新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外源性融资就变得非常必要。数字普惠金融的普惠性,极大地降低了贷款人的市场准入门槛。通过对用户海量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分析,构建新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数字普惠金融摆脱了传统金融对贷款人抵押担保品的需要,这极大地节约了交易时间,降低了贷款成本。综上所述,提出以下假设:假设1: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1.2数字普惠金融与企业技术创新的中介机制 数字普惠金融具有融资服务的便捷性、低门槛性等特征,通过对贷款人的大数据分析,了解其信用情况,缓解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使广大中小微企业和普通大众也能够享受金融服务,这无疑有利于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数字普惠金融通过第三方支付能够有效保护厂商的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销售收入,增加内部现金流,减少对外部资金的需求,进而有利于降低企业杠杆率[5]。据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2a: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促进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假设2b: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通过降低企业杠杆率,促进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1.3数字普惠金融、企业生命周期与企业技术创新 学界目前将企业生命周期划分为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6,7]。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成长期的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意愿较强,但是因为企业处于初创期,商业模式不成熟,盈利能力较弱,面临着较大的融资约束[8]。数字普惠金融在企业成长期满足其研发所需的资金需求,预计能够极大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在成熟期的企业,现金流充足,融资约束较小[9]。处于该阶段的企业,内部具有充足的现金流可以支持企业创新。随着企业进入衰退期,市场份额开始逐渐降低,财务状况开始恶化,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用于技术创新的资金短缺,很难从事研发活动。因此提出以下假设:假设3:数字普惠金融对成长期的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作用最大,对成熟期企业促进作用次之,对衰退期企业作用最小。 2研究设计 2.1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依据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起始年份选择了2011—2018年A股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源于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企业创新等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Wind数据库。按照惯例[10],对数据进行以下处理:①剔除ST、ST*、PT等特殊企业样本;②剔除金融业企业;③剔除主要变量存在缺失的样本;④为了避免极端值对实证结果的影响,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上下各1%的缩尾处理,最终得到了6821个观测值。 2.2变量定义与说明 (1)数字普惠金融。该指数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数字普惠金融指数(Difi)、数字化程度(DL)、覆盖广度(CB)、使用深度(UD)。本文选择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作为主要解释变量,同时采用其他三个指数进行降维分析。(2)企业技术创新。借鉴相关文献[11],选择企业专利申请总量(Patent)来衡量企业总体创新情况,此外还选择了发明专利申请量(Exp)作为实质性创新指标,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Prac)作为策略性创新指标。考虑到企业当年专利申请量并不能反映当年的创新情况,即企业创新具有滞后性,因此选择企业T+1年的专利申请量数据来衡量T年的创新情况。同时鉴于很多公司当年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为0,也就是存在着以0为下限的“归并数据”问题,因此本文将专利申请量加1后再取对数进行分析。(3)企业生命周期。现有文献对企业生命周期的划分方法并不统一,总体来说,分为三类:单一变量法、财务指标综合法、现金流量法。其中,Dickinson(2011)[12]提出的现金流量法具有可操作性强、客观性强等特点,因此很多学者选择该方法对企业生命周期进行划分,本文也选择该方法将企业生命周期划分为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4)控制变量。为了控制其他可能影响企业创新的因素,选择了企业规模(Size)、上市公司年龄(Age)、企业成长性(Growth)、财务杠杆(Lev)、产权性质(Soe)、两职合一(Dual)、企业盈利能力(ROA)、高管薪酬激励(Salary)、董事会结构(Board)等控制变量。 3实证分析 3.1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1)、列(2)、列(3)是没有添加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到,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与三种形式的专利申请量回归系数均高度显著,这说明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而且对企业实质性创新(F.exp)的促进作用要大于对策略性创新(F.prac)的促进作用。列(4)、列(5)、列(6)则是加入了控制变量以后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到在加入控制变量后,并未改变上述结论,说明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了企业融资约束,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即假设1成立。 3.2数字普惠金融指数降维回归结果分析 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数字普惠金融指数(Difi)、数字化程度(DL)、覆盖广度(CB)、使用深度(UD)。实证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的三个细分指标与企业专利申请量的相关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化程度越高、覆盖范围越广、使用程度越深,则其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就越明显。 3.3内生性分析 (1)被解释变量滞后一期数字普惠金融和企业创新之间可能存在着反向因果关系。为了缓解这一内生性问题,在回归中采用的T-1期专利申请量重新进行回归。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反向因果导致的内生性问题。(2)两阶段工具变量法(2SLS)采用两阶段工具变量法(2SLS)重新进行回归。选择了互联网普及率(netrate)作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工具变量,原因在于互联网是数字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与数字金融高度相关,在对企业基本特征进行控制以后,互联网普及率可以作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工具变量[14]。内生性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可以看到,所有解释变量滞后一期的回归结果仍显著为正,这说明本文结论具有可靠性。工具变量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表明互联网普及率与数字普惠金融显著正相关,说明工具变量的选择是合理的,第二阶段的回归结果也显著为正。 3.4稳健性分析 (1)更换被解释变量选择研发投入/营业收入作为企业创新投入指标,重新进行回归,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的细分指标均与企业研发强度显著正相关。这与之前的分析结论一致,说明本文的结论是稳健的。更换回归模型鉴于专利申请量存在“归并数据问题”,采用Tob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显示,数字普惠金融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仍然成立,说明本文的结论是稳健的。 4机制分析 本文以融资约束(SA)和财务杠杆(Lev)为中介变量来研究数字普惠金融与企业创新之间的作用机制。从PanelA中列(1)、列(4)、列(6)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列(2)显示数字普惠金融与融资约束呈现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说明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列(3)、列(5)、列(7)则是将数字普惠金融Difi和融资约束SA同时引入模型,与企业创新进行回归,结果显示二者的系数均显著,这说明融资约束是数字普惠金融与企业创新之间的中介变量,具有部分中介效应,验证了假设2a。同样PanelB的结果表明,财务杠杆是数字普惠金融与企业创新之间的中介变量,具有部分中介效应,验证了假设2b。 5异质性分析 5.1企业生命周期的异质性分析 为了对假设3进行检验,按照企业所属生命周期的不同,分别按照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进行分组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列(1)至列(3)是成长期的企业,列(4)至列(6)是成熟期的企业,列(7)至列(9)是衰退期的企业。从回归的系数来看,成长期的样本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成长期企业的创新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在成熟期的企业样本中,数字普惠金融显著促进了总体创新和实质性创新,但对策略性创新的影响则不显著。在衰退期的企业样本中,各项回归系数均不显著,这说明数字普惠金融并不能对处于衰退期的企业创新产生影响,假设3得到验证。 5.2产权的异质性分析 按照企业所属产权性质不同,根据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分组回归,结果如下页表6所示。可以看到在PanelA中,数字普惠金融对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具有非常显著的促进作用,而对衰退期的企业作用则不显著,这与之前的分析结论是一致的。即数字普惠金融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在成长期最为有效,在成熟期次之,而在衰退期则最弱。在民营企业样本中,数字普惠金融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在成长期和成熟期非常显著,而在衰退期则并不明显。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要大于对国有企业的作用。可能的原因在于国有企业具有信用优势,有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融资约束较小。而民营企业则面临着较大的融资约束,从事创新的资金不足。 6结论 本文选取我国2011—2018年A股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相关数据,对数字普惠金融、企业生命周期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在此基础上研究了融资约束和财务杠杆对二者关系的中介效应。通过实证检验得到以下结论:(1)数字普惠金融与企业实质性创新和策略性创新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2)数字普惠金融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和降低财务杠杆从而促进了企业创新,融资约束、财务杠杆具有部分中介效应;(3)在考虑企业生命周期以后,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的创新促进作用显著,但是对处于衰退期的企业则不显著;(4)异质性分析表明,在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数字普惠金融对民营企业创新的促进效应相比于国有企业更加明显。 参考文献: [1]唐松,伍旭川,祝佳.数字金融与企业技术创新——结构特征、机制识别与金融监管下的效应差异[J].管理世界,2020,36(5). [2]袁鲲,曾德涛.区际差异、数字金融发展与企业融资约束——基于文本分析法的实证检验[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20,42(12). [3]谢雪燕,朱晓阳.数字金融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来自新三板企业的证据[J].国际金融研究,2021,(1). [4]杜传忠,张远.数字经济发展对企业生产率增长的影响机制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21,(2). [5]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理论[J].金融研究,2015,(8). [6]车德欣,李凤娇,吴非,等.财政科技支出、企业生命周期与技术创新[J].科技进步与对策,2021,38(3). [7]梁上坤,张宇,王彦超.内部薪酬差距与公司价值——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新探索[J].金融研究,2019,(4). 作者:刘京焕 周奎 张勇 王琦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吉首大学 复旦大学
区域经济发展探讨篇1 近年,我国财经类专业发展火热,也从侧面凸显了我国对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现阶段,我国会计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很难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必须加强创新与改革,尤其是随着近年来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于复合型会计人才的需求量逐年增加。因此,高职高专教育在计划发展过程中,也要提高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并从多方面入手,加强对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以更好地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求。 一、区域经济发展中复合型会计人才应具备的技能 复合型会计人才在区域经济发展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新时期背景下,为了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作为复合型会计人才,不仅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综合处理能力、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同时还要具备强大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以及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凸显自身优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贡献力量。 (一)良好的业务综合处理能力 作为一名专业的会计人员,首先是要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此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综合处理能力。所谓扎实的专业基础,主要就是能够对我国相关会计准则熟练掌握并应用,同时还要能够精准无误地对相关经营业务进行处理。除此之外,作为会计人员,还要对其他国家的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有所掌握和了解。以我国环渤海经济区为例,近年来,随着该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会计人员必须对东北亚各国的会计准则加以学习,并将这些法规准则同我国的会计准则进行对比,明确两者的差异和不同。与此同时,学习国际贸易知识也十分必要。例如,在处理会计业务的过程中,会计人员必须对各国贸易惯例、贸易准则、贸易流程以及海关估价方法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更加精准无误地处理会计业务,提高自身的业务综合处理能力,以更好地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求。 (二)多元化的知识结构 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复合型会计人才进行培养,还要求其具备多元化的知识结构,随着会计行业的不断更新与变革,与之相关的领域也在不断拓展。因此,对于会计人员,一方面,要对本专业的财务会计知识进行掌握;另一方面,还要对相关边缘学科知识进行了解。在专业知识方面,现阶段,会计人员需要对新旧会计制度接轨之后,会计的演变过程有所了解,同时还要了解会计管理体系、核算体系的变化,具体如会计假设、会计规则、会计管理、会计基础、会计原则等。在边缘学科知识方面,会计人员要对法规制度知识、市场学、政治经济学、哲学、管理会计、控制论、信息论、外语经济管理、金融业务、系统论等知识侧重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复合型会计人才,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助力。 (三)强大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信息化进程的日益推进,会计处理工作与计算机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在电算化企业开展会计核算工作的过程中,经常需要应用各种各样的会计软件。因此,作为会计人员,必须对财务处理相关软件操作熟练掌握,以确保自身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具体的工作需求。高等教育在对复合型会计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教育内容、教育模式等进行调整和创新,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复合型会计人才的计算机操作能力,以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四)现代化的思想观念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革,企业也要对现代化管理体系和制度加以建立,而更新人们的思想观念是最为根本的问题,尤其是作为会计人员,必须拥有现代化的思想观念,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坚持以价值管理为核心,树立全方位、立体化的资金管理理念;第二,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目标,树立资本增值和资本保全的现代化管理理念;第三,基于成本管理,确立利润最大化的会计管理理念;第四,立足于财务信息,确立全面参与企业控制、企业分析、企业决策以及企业经营预测的管理理念。 二、区域经济发展中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现状 首先,我国很多高职院校在对会计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虽然已加大了会计实践教学的比例,但由于缺少企业实践机会,学生的实践能力很难得到有效提升。同时,还很容易出现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导致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较差,不利于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并对学生的今后就业造成不利影响,因此,会计类专业建设中必须对此及时调整和改正。其次,当前,很多高职院校在对复合型会计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还未能建立起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未能明确地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不利于区域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最后,当前很多高职院校在对复合型会计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会计人才层次单一的问题,不符合高层次人才发展需求,且单一的人才层次,也不利于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不能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助力。 三、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策略 结合当前时代背景下我国对于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具体需求,高职院校在对复合型会计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应重点培养具备良好团队协作能力、文化沟通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创新意识,同时还要具备财务管理、企业管理、会计、金融等方面知识的优秀人才,推动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朝着国际化、高素质方向发展,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创新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 区域经济的蓬勃发展,对复合型会计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高职院校在对会计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必须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目标。首先,要扩充和拓展会计专业培养目标;其次,要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具体要求进行充分考虑;最后,要根据企业发展情况,明确复合型会计人才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例如,周边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通常要求会计人员具备一定的文件处理能力;再例如,外贸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要求会计人员具备基本的英文水平。高职院校在对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设定的过程中,必须以区域经济发展情况为基准,使设定好的人才培养目标能够被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质量,以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二)创新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规格 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在对复合型会计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基本的素质要求。作为一名优秀合格的复合型会计人才,不仅要具有健全人格,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业务实践能力,要能对自身所从事的工作和岗位有清晰的定位和认知。其次,要积极调整知识结构,与时俱进。随着现有会计知识体系的不断更新与完善,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也要紧跟会计制度和政策变化,提高人才对信息系统以及专业化软件的使用能力,并使其能够熟练操作基本的办公软件和财务软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财务工作要求。与此同时,复合型会计人才还要具备外贸单证词汇以及会计专业英语词汇的应用能力。高职院校在日常教学工作当中,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学生加强对会计相关专业英语词汇的灵活学习及应用,以构建起完善的知识结构和体系。最后,还要调整人才的能力结构。强化学生对会计专业知识、相关政策法规的决策和更新能力,提高其对基础性财务会计工作的处理能力,包括其在英语等级证书以及相关专业证书方面的获取能力、计算机软件的操作和使用能力。 (三)创新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手段 1.完善课程设置。高职院校在对复合型会计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要妥善做好课程设置,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基础财务、软件操作、税务会计等相关课程,同时还要对计算机基础知识课程进行调整,使之成为基本的办公软件课程。与此同时,还要将办公软件、税务会计、财务软件、国际贸易等实践所需课程进行调整,使其成为专业技能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使课程设置更具侧重性。2.对专业技能训练课程进行调整,适当增加实践课时。对于那些与技能练习相关的课程,可考虑增加实践课时;对于具有较强专业性的技能课程,加强与企业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深入企业实践,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3.积极调整师资团队。高职院校可在现有的教师团队基础上,丰富教学团队构成,可邀请行业企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来校授课,使课程教学更具实操性,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与当地企业发展相挂钩,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企业发展需求。与此同时,高职院校还要高效利用校园资源,对其他专业课程进行设计,并对其他专业课教师进行统一调配,使会计专业课程教学更加丰富和完善。4.调整和改善课程教学手段。高职院校要对当前的课程实操设计面进行拓展,使教学手段更加丰富和多样。充分利用慕课资源、翻转式课堂、实训平台等形式及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参与性,使学习过程直观化、形象化。教师要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多方面的能力。5.调整实践就业环节。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大背景,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将就业和实践进行联系,谨慎筛选实习单位。例如,学生在对岗位进行选择的过程中,既要考虑个人的专业兴趣,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的综合发展。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大大提高学校的就业率,同时也能避免学生在选择工作和实习过程中的盲目性。 (四)创新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方案 为了更好地培养复合型会计人才,助力区域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高职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必须要深入当地的企事业单位展开调研,了解当前的人才需求趋势。与此同时,还可对企事业单位发出邀请,使其参与学校教学计划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的研讨,根据当前的会计信息化以及国际化需求,通过优化和整合课程体系,制定完善的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方案。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对这些基础课进一步夯实,同时也能对专业课程内容加以精简,使实践教学学时能够与理论教学学时达到平衡,从根本上避免“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 (五)创新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模式 当前的高职院校教学体系能够在专业以及师资归属等方面明确划分,但这对于优秀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却并未起到良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学校在对复合型会计人才进行培养的过程中,不仅要让其掌握会计相关知识,同时还要涉及相关专业的重点课程。因此,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还要做到“师资共享”,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例如,若学生对其他专业课程加以学习,便可将其作为会计专业学分抵扣,但前提是,要对教师本专业课程开设的下限以及学生本专业课程学习的下限加以设置。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学生更加系统、全面地掌握会计专业课程内容,避免在会计专业课程教学当中,出现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近年,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推广和应用,学生能够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加以学习和掌握。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也要及时调整课堂教学重心,使之成为实践指导。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大大提高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质量。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首先分析了区域经济发展中复合型会计人才应具备的技能,其次分析了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中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现状,最后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总之,近年,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从而也对复合型会计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一情况,高职院校必须立足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积极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培养模式、培养手段以及培养规格,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复合型会计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求。 作者:冯桂玉 区域经济发展探讨篇2 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融资问题已经是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更好的解决小微融资困难,央行从货币政策角度出发实施“量增、面扩、价降、结构优化”等策略,助力小微企业经济活动的恢复和发展。其中小微企业融资在其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小微企业作为长三角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在长三角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能否得到有效发展,直接影响着长三角居民的收入、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协同一体的发展。 一、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从浙江省金融改革试点开始,小微企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从政策上、制度上对其进了社会融资、企业内部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对小微企业的融资和管理产生了较大的挑战,使其面临了巨大的融资风险和管理风险。 (一)长三角疫情导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上升 新冠疫情无疑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其中对小微企业的影响最为直接。新冠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冲击是多方面的。最为重要的是生产和销售问题。部分小微企业甚至出现了资金链断裂,需要政府的金融援助的比例不断上升。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上升。其次,在新冠疫情期间,社会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小微企业营销模式不能满足现阶段的社会需求,以至于其销售额和利润急剧下滑。最为直接的显现为其企业管理成本急剧上升,甚至出现了小微企业的倒闭和破产等情况,从某种程度上,倒逼小微企业改善内部的管理环境,提升管理效能。小微企业销售和赢利不佳是小微融资成本上升的重要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小微企业资产评估和风险评估不佳,社会融资不能及时到位,导致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大幅增加。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减税、降费等措施,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助力恢复产能实现自身发展。但是需要从需求和供给两端同时发力,鼓励金融行业出台相关融资政策,鼓励资金流向小微企业,才能有效的稳住经济增长,才能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二)长三角一体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从小微企业自身的经济发展状况看,其融资渠道选择的余地相对单一。由于其规模限制,缺乏上市融资、债券发行等融资渠道。其更多的选择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等方式进行融资。从近期的银行信贷情况看,小微融资的占比依旧相对较低。其次由于经济发展中的可变因素增多,小微企业发展速度相对放缓。而银行为了提高资金的抗风险能力,提高了小额信贷的利率和审批的难度。面对较高的银行信贷利率和复杂的资金审批流程,小微企业为了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往往会放弃选择银行贷款。从杭州市某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部门的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的小额贷款的比例出现了明显下降,降幅达到20%。银行信贷收紧、银行融资成本上升,使得小微企业融资只能依赖社会资本和自有资金。近几年出现了私募违规、P2P暴雷等问题,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风险加大。社会民间资本投向小微企业的数量也明显减少。长三角一体化给小微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市场空间,为小微企业的扩产和增量提供了机会。区域经济的一体化不仅是空间区划的一体化,更是物流、税收、市场等方面一体化。作为小微企业而言,市场范围相对固定、运营模式相对单一。缺乏区域一体化中的跨区流动和跨区经营的能力。但是随着一体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需要组织跨区经营和跨区资源整合。这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从目前的小微企业融资体系看,还未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的小微融资支撑体系。 (三)长三角一体化中小微企业制度不完善 小微企业的管理和运行有别于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其管理模式相对简单。小微企业进入和退出行业相对容易,因此其制度设计应该相对灵活。通过对长三角一市三省,近100家企业的走访发现,其管理制度不完善、企业家族化问题相对严重。小微企业在社会管理中,布局相对分散。不同行业之间的小微企业差距较大。这对政府来说,如何提高对小微企业的管理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中,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从经济发展角度看,并未形成有效的小微企业管理体系。这就需要对小微企业进行有效的统筹管理,形成相对健全的管理制度,引导小微企业赋能共同富裕发展。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家族化管理在长三角小微企业管理中较为普遍。从小微企业内部管理看,缺乏相应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缺乏对企业财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内部人员流动、薪酬管理和资产变动比较随意,缺乏企业的孵化机制和代际传承机制。这些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中能否有效发挥其积极建设作用就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二、长三角一体化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在长三角一体化中变得越来越突出。三省一市区域发展不均衡、经济管理不统一、一体化机制未建立等原因导致了小微企业赋能效能低下。 (一)小微企业区域融资指标不健全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中地区之间的小微企业融资标准不同,尤其是4个地区之间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撑力度不同。并未成立统一的小微企业融资平台,帮助小微企业实现跨区域的资本流通。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四个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存在着社会产业结构的分层和行业的分工。需要不同的小微企业作为区域行业发展支撑。目前并未建立起完整的一体化的经济结构分层和小微企业分工体系。如何引导小微企业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并根据建设目标设置自身的发展指标就显得尤为重要。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与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和民间资本的投向也息息相关。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的融合是小微企业提升自身融资能力的关键。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并未完善配备相关的指标体系。只是提出了方向性的建设目标。这为小微企业参与一体化建设、提升自身的融资能力增加了难度。建议完善相关小微企业跨区发展的机制,构建相关的融合指标体系,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融资担保。 (二)小微企业融资竞争力不强 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机制。从发布的文件看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内容包含了:市场竞争、分工协作、收购兼并、项目合作、竞争规则等。从小微企业自身发展角度看,也深刻认识到小微企业是区域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保障。小微企业融资竞争力提升是实现小微企业区域发展一体化的关键。从企业的自身角度看,小微企业的管理和责任使命还停留在股东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上。这与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发展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导致金融机构在做相关企业发展评估和信用资信评估的时候,对小微企业的赢利能力和发展前景评价不高,严重影响了小微企业的融资竞争力。其次小微融资成本的增长,导致小微企业利润空间被压缩,以至于企业的收入减少,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小微企业吸收社会资本的能力。同时我们也看到小微企业参与社会经济发展时面临制度保障缺失,社会经济角色的缺失等问题,不能有效的深度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因此,需要建立起小微企业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渠道和路径,帮助其构建良好的实践机制,赋予其相对应的经济角色,发挥其应有经济作用。 (三)小微企业内部现代公司治理机制缺乏 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小微经济已经深入到了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包括经济发展的生产环节、分配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等。小微企业的制度是否健全,运行制度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其对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贡献。这离不开小微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的构建和企业运行机制的完善。小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是提升融资能力的关键。从目前小微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治理机制看,长三角地区的小微企业并未建立起完善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并未构建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小微企业现代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涉及小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小微企业公司管理制度、小微企业融资制度、小微企业担保制度等等,同时也包含小微企业人才管理制度、小微企业流转制度、社会资源配置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完善与否是小微企业经济活力激发的重要保障,也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保障。 (四)区域统一的小微企业融资平台未建立 长三角一体化的关键在于社会资本的自由流动。活跃的资本流动有助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目前面对的主要原因是,跨区资本的流动活跃程度相对低下。受到区域经济保护的影响,社会资本投向问题受到了严重的限制。资本市场的融资并不能有效的将资本投向于区域中的小微企业。其关键并未建立起统一的小微企业资本投融资的平台。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水平存在严重的差异性。需要有相关的机构和组织对小微企业进行分层的信用评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需要进行科学的评估。但是目前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并未形成有效的信用评级机制和资金需求评估机制。社会资本的投向和银行信贷其前提是降低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资本的赢利能力。在对小微企业的风险评估中我们可以发现,并未对发展潜力较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小微企业进行有效筛选和科学扶持,并未对小微企业的长远预期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预期进行融合,缺乏小微企业区域融资的相关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构建。 三、小微企业融资赋能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策研究 小微企业从经济总量看,在长三角的比重越来越高。其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提升小微企业融资竞争力,鼓励社会资本投向高信用评级的小微企业,是赋能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因此,需要从社会经济角色定位、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构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制的构建、小微企业赋能区域发展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助力小微企业赋能发展。 (一)明确小微企业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角色定位 从小微企业的社会功能看,小微企业是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中就业问题、收入分配问题和居民收入增长重要的载体和途径。这就需要政府明确小微企业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中的角色定位,明确小微企业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责任和使命。通过行政立法等方式帮助小微企业取得应有社会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鼓励小微企业参与社会重要经济领域的经济活动,肩负起重要的经济发展责任。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引导,鼓励更多的社会人员进入小微企业,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例如可以出台相关的税收减免等政策,引导毕业学生进入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解决用工荒、用工机制落后等问题。在小微企业中引入现代公司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和规范的薪酬管理制度,以此来提高企业员工的薪酬。通过薪酬改革,一方面实现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问题,另一方面帮助提高居民收入,保障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缩小收入差距。在此基础上,政府需要帮助小微企业做好经济发展的规划引导。尤其是在社会经济升级过程中,鼓励小微企业生产管理的结构升级,淘汰落后产能,进行生产模式的变革。帮助其深度参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明确其在一体化过程中应有的社会经济定位,发挥其灵活多元的经济功能。 (二)构建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赋能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 目前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有金融机构融资、社会民间借贷和自有资金等。金融机构的融资,相对其他的融资方式成本相对较高,门槛也较高等情况,也使得小微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困难较大。虽然近几年陆陆续续出台了较多的融资优惠政策,但面对高门槛、高成本的融资资质要求,小微企业只能望而却步。其次是社会民间借贷,因为长三角自身的经济发展特点,民间资本投资相对较为活跃,小微企业通过民间融资的可行性较大。但是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民间借贷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导致失信和违约的情况经常发生。再次是自有资金融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投资风险较大,不符合小微企业的快速灵活的发展要求。面对这些问题,政府需要扮演重要的角色,帮助小微企业构建相对有效和完善的融资渠道。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建立有效的小微企业担保机制。首先需要构建完善的小微企业担保机制。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构建融资平台,为小微企业建立融资担保基金。根据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对小微企业进行评估和筛选。确定相应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并根据企业经营实际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对于信用优质小微企业进行孵化和扶持。通过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对其进行融资担保。同时通过相关的政策和税收等优惠来降低相关企业的融资成本。其次建立相关的长三角小微企业融资监督平台。小微融资的目的:1.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2.帮助小微企业进行产业升级;3.提升小微企业销售利润实现社会收入再分配。对于小微企业融资监督平台,首先需要明确相关的监督指标、明确纳入监管范围的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征信系统。规范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向和资金成本控制。确保小微企业有款可贷、有利可图。在进行行业评估和小微企业内部管理评估的基础上,通过资金的合理流动引导小微企业进行生产管理的升级。再次,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资金的合理利用和企业内部收入的合理分配。 (三)构建小微企业赋能区域经济一体化融资协同平台 小微企业融资平台需要有效的政府监管,是社会资本配置的重要保障。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升将有效的赋能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不同区域之间需要建立相应的融资协同机制,构建长三角区域小微企业融资跨区协同平台。小微企业融资跨区协同平台的构建是小微企业提升自身发展能力和实现社会资本的有效配置的关键。长三角区域小微企业融资跨区协同平台构建是多元化的平台管理和监管体系。首先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关键指标体系的构建。例如:小微企业融资资格审查指标(信用评级、赢利指标)、资本进入融资平台的资质指标(资本配置保障、资本使用充分)、区域资本配置指标(跨区资本配置指标)、企业担保资质指标等。并分别进行行业和企业之间的指标体系的设置,也就是说让不同的小微企业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赋予其不同的融资资格和融资能力评级。同时给予小微企业相应的融资权利和社会资本配置的经济权利。对于政府而言,需要帮助其构建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相关的行业发展配套措施。其次,长三角区域小微企业融资跨区协同平台是跨行业协同、跨地区和跨部门协同。通过协同平台,小微企业可以实现跨行业的协同管理。打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壁垒,实现生产和社会资源的协同流动,提高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同时通过跨区域和跨部门协同,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行政审批和融资监督的效率。只有打通行业、区域、政府部门之间的协同关系,才能有效的帮助小微企业获得社会融资,开展有效的生产和管理。 (四)构建长三角区域小微企业融资协同监管平台 在构建长三角区域小微企业融资跨区域协同平台的基础上,构建长三角区域小微企业融资协同监管平台。对不同的协同关系行为主体,设置不同的监管目标。例如金融机构小微信贷是否有效提供、政府小微金融监管是否到位(包括民间借贷监管)、小微企业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充分、小微企业的管理成本是否合理、小微企业的收入是否科学再分配等。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政府需要定期的通过金融监管等方式。针对小微信贷,监管资金是否实现了科学流动,监管资金使用是否引导了小微企业的产能升级,监管资金是否投向了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相关行业,监管资金的使用是否实现了收支平衡等。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因为其肩负起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关键责任和使命,因此需要从赋能的角度进行考察和监督。要分析小微企业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中是否起到了有效的作用,是否已经实现了相关的建设指标和目的,考察其资金是否得到了有效和充分的使用。通过小微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规范其收入的使用和收入再分配问题。对于政府需要构建预警机制,对于那些存在行为失信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预警。规范其经济行为,引导合理发展。同时,对小微企业的赋能效果进行预警,及时调整相关的政策,以期实现赋能共同富裕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作者:徐侃 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区域经济发展探讨篇3 旅游产业作为第三产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使得其与区域经济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区域经济良好发展可以为旅游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及资金支持,相应的旅游产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可以推动该行业、第三产业的发展,所以不断引导并促进两系统协调发展对当前我国发展有重要意义。纵观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二者关系的文献,各界学者都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国外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早,也得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成果。LanzaA和PigliaruF(1995)在研究区域经济与旅游产业问题上创造性地运用了内生增长模型,这在研究该问题的领域内开拓了一个新起点[1]。VLingworth(1996)在研究社会科学问题的过程中,首次将物理学中的耦合系数模型应用进来,这就为将来国内外学者在研究社会科学问题时提供了一个新的手段[2]。国内学者对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之间协调度研究也有了很多成果。生延超和钟志平(2009)在研究旅游业问题上首次引入了耦合协调模型,这就为今后各界学者研究区域经济与旅游产业定量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支持[3]。高楠和马耀峰等(2013)通过研究发现在一个区域内随着旅游业不断的发展壮大,会逐渐以独立形态促进该区域发展,此时旅游业与区域经济之间关系密切,并且相互促进[4]。张仪华和王园(2019)通过对福建省内全部优秀旅游区的运行状况进行研究,发现了该地区全域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的耦合协调度处于中等水平,两者之间呈现较为显著的正向关系[5]。刘志红和罗洪(2019)以江西地区为例研究区域经济和旅游产业间的关系,结果表明要进一步提高江西省区域经济与旅游产业的耦合协调度关键在于提高区域经济发展[6]。综上所述,国内学者运用实证方法也证实了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是相互影响互相联系的。但是绝大多数学者都在因果关系的角度研究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或者以部分地区为主体研究该问题,立足全国层面的研究较少。本文采用熵值法和耦合协调度模型,对我国区域经济系统和旅游产业系统的耦合关系进行分析,力求为两系统更好发展提供借鉴。 1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作用机制 通过学习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以及俄林理论得知,在初期影响某一地区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该地区的要素情况,包括要素的丰富程度以及要素禀赋结构。一般而言当一个地区的资源较为丰富、劳动力较为充足时,该地区的旅游业会表现出劳动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的形式,当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将会导致要素丰富程度和要素禀赋结构出现不同程度变化,当技术不断升级、资本不断积累,旅游产业也会进行产业优化升级,并且不断朝着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转变。通过学习系统理论可以发现区域经济系统和旅游产业系统可以被看作是两个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整体。首先旅游产业做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行业关联性强,能带动多行业共同运行以促进经济发展,比如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有促进地区发展、增加国家税收、稳定区域经济的作用;其次,当一个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其基础设施建设一定也较为完善时带动当地知名度,通过产业联动来增强该产业的综合实力,提高我国旅游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所以区域经济系统对旅游产业系统具有反作用力。 2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值是研究耦合关系的关键一步,当前流行的赋权方法有客观赋权法、主观赋权法以及主客观赋权法。在对众多学者研究成果的学习之后,本文决定采用熵权法进行权重计算,熵权法相对于其他客观赋权法来说不仅计算结果通俗易懂,而且计算过程简便,对于指标数量没有要求,正适用于本文章。 3耦合协调度分析 3.1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权重 由于区域经济及旅游产业两系统都较为复杂,单一指标不具有代表性,所以本文通过构建多指标评价体系来对两系统之间耦合关系进行分析。在满足指标构建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大量阅读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并且充分考虑指标代表性、数据可得性,最终指标构建如表2所示。通过利用熵值法计算出的两个系统各项指标权重我们可以发现每个系统内部指标的权重都较为平均,没有极端值的出现。旅游外汇收入指标在旅游产业子系统中所占权重最大,为0.1896,其次为星级饭店数量,占比0.1427。国内游客人数(0.1246)、国内旅游收入(0.1208)、旅行社数量(0.1206)占比较高,说明这些指标对旅游产业系统影响也较大。区域经济系统各指标所占权重比较接近,占比较高的指标有GDP(0.1391)、第三产业生产总值(0.130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1199),说明这些指标对区域经济系统影响较大。 3.2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耦合协调度分析 通过计算得出区域经济系统和旅游产业之间耦合度结果见图1和表3。从旅游产业系统的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十一年间我国旅游产业系统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2009-2014年为迅速增长阶段、2014-2019年为协调上升阶段,整个阶段旅游产业系统评价指数从0.0844增加到0.4373,其中2015年是旅游产业较快的增长点,在2015一年中旅游产业系统评价指数从0.1743增长到0.2609,涨幅达到近50%。从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值得变化来看,中国的经济发展一直保持着较为平稳的增长,十一年间从0值增长到0.4796,从总体涨幅来看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得分超过了旅游产业。根2009-2019年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综合评价值对比可以发现两系统之间促进作用在变化,前三年旅游产业系统发展相对较好,后六年区域经济系统发展相对较好,两系统之间相互影响协同发展。十一年间两系统的耦合协调度由0.1256增长到0.8641,整体上呈现上升的趋势。其中2009-2012年涨幅明显,耦合协调度从0.1256增长到0.5634,2013年-2019年处于稳定增长阶段,耦合协调度从0.5634增长到0.8641。整体来看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明显,且与经济增长的趋势相协同。 4结论 本文在阅读大量文献基础上建立了多指标体系,采用近11年的数据对我国区域经济系统及旅游产业系统之间的耦合关系进行分析研究,可能指标体系中仍然存在不妥之处,但最后的计算结果与我国实际发展情况较为一致,说明指标构建合适。耦合协调度模型很好地展示了我国区域经济系统和旅游产业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据此得出以下结论:通过对各指标权重的计算可以发现两系统中,每个系统内部指标的权重都较为平均,没有极端值的出现。这不仅符合我国现实中的发展情况,也证明了指标筛选得当。通过分析两系统内各指标的耦合关系可以客观地得到当前两个系统之间的耦合性。同时,各系统内指标权重较为均衡也侧面反映了当前两系统内部发展较为平衡的特性,不存在明显的短板,并且平衡且充分的发展会不断优化经济结构,为今后该系统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从耦合协调度的数值来看两系统之间的耦合关系始终保持稳定上升,这也代表了系统稳定向好发展。2009年-2019年期间,我国的旅游产业和区域经济的综合发展水平都出现大幅提升,三年间区域经济子系统与旅游产业子系统呈现出你争我赶的状态,后期区域经济子系统的发展略优。2009年到2019年间,旅游产业的综合评价值从0.0844增加到0.4373,区域经济系统评价值从0增加到0.4796。根据耦合协调度的划分表可以将11年间两系统的耦合系统度划分为,迅速增长阶段(2009-2014)和协调上升阶段(2015-2019)。 参考文献: [3]生延超,钟志平.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的耦合协调度研究———以湖南省为例[J].旅游学刊,2009,24(08):23-29. [4]高楠,马耀峰,李天顺,等.基于耦合模型的旅游产业与城市化协调发展研究———以西安市为例[J].旅游学刊,2013,28(01):62-68. [5]张仪华,王园.全域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的耦合协调发展研究———以福建省为例[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9(01):95-99. [6]刘志红,罗洪.江西省旅游产业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度测评[J].新余学院学报,2019,24(06):8-13. 作者:孙强 汪朋 单位: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西藏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1引言 随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电子档案已成为档案最重要的载体。如何确保电子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在电子档案的存储、利用的过程中,防止档案数据被非法访问、篡改和盗取已成为电子档案管理的最大隐忧与挑战。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与发展,使解决这一难题成为可能。区块链是随着比特币等数字加密货币的日益普及而逐渐兴起的一种全新技术,已经在金融行业、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和教育领域受到高度重视与广泛关注。事实上,除了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外,区块链技术在多种领域中皆有“用武之地”。在2017年、2018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中,均把区块链技术在电子档案管理中的应用列为选题;2017年5月,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开始利用区块链进行学生档案管理,准备通过一套全新的数字系统查看学生档案,即利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为企业提供真实的人才信息;清华大学也于2017年7月成立区块链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可见区块链技术作为一项重大技术创新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引入区块链技术已成为解决和提高档案管理能力的主要技术方向之一。 2区块链的发展与技术特点 区块链技术起源于2008年。区块链技术优秀是通过建立一个共同维护且不可被篡改的数据库来记录过去的所有交易记录和历史数据,所有的数据都是分布式存储且公开透明的。在这种技术下,任何互不相识的网络用户都可以通过合约、点对点记账、数字加密等方式达成信用共识,而不需要任何的中央信任机构。作为底层技术,区块链的早期应用的领域主要为加密数字货币领域,尽管由于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2017年几乎一夜之间火爆全球,各种代币的疯狂炒作催生的泡沫甚至引起全球金融监管机构的严厉监管和封堵,但实际上区块链技术真正取得突破和受到重视时间并不长。具体从发展历史来讲,2016年是区块链技术流行元年,这一年开始有更多的个人、技术公司和政府开始关注和研究区块链;到了2017年则是其破冰之年,有更多的行业将区块链技术投入到应用层级,区块链技术才逐渐开始真正开花结果,开始了号称颠覆传统的伟大技术革命的征程。区块链技术主要有两大特点:第一,信息真实性不容篡改。区块链强调内容真实,一旦信息被记入区块链,这个信息就具有不可篡改性和可验证性。第二,采用分布式系统。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系统具有避免系统崩溃的优点,由于没有统一的中枢,所以无需担心系统因地震、断电、黑客攻击等导致数据丢失[1]。 3电子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电子档案形成过程的可靠性无法保障。电子档案的物质架构不像传统档案那样容易区别和辨识。电子档案没有明确的物理形态,电子档案的形成过程无法由实物来确定,既无法进行追踪溯源,也无法进行过程控制。电子档案还无法拥有旧式痕迹,改动的痕迹在传统纸质档案里可轻松保存下来且清晰能见,可在电子档案要想保存这些过程记录却很困难。电子档案还容易受信息系统环境影响。电子档案属于档案的一种,要遵循档案格式固定内容固定的管理要求,而电子档案作为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又要适应信息技术的升级带来的变化。一旦电子档案依赖的信息技术出现较大的改动,就有可能与电子档案在兼容性上出现冲突,甚至造成内容失真等极端现象。 3.2电子档案数据存储安全存在隐患。传统档案的安全管理,因为传统档案的实体性,只需要提防有不法分子偷偷进入档案馆窃取档案信息资料,档案管理人员严格档案管理规定便可消除隐患。而电子档案必须运行在网络上,网络的安全性一直都不能得到完全保证。在当今大数据时代,数据的传输和储存都离不开网络,由于网络存在很多安全漏洞,因此一些电脑黑客和不法分子,会利用系统漏洞的入侵获取档案资源和各种信息数据,甚至篡改档案内容,给档案资料库带来严重的损失,导致档案数据被破坏。在数据存储方面,电子档案主要是以数字形式存储在磁盘阵列等介质,全部数据集中存储在一台或几台设备上。集中式存储虽然给信息的储存带来方便,提高了档案的便携性,但是对储存的环境要求也相当的高,有时候一杯水,或者一次断电都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数据损失,一旦出现存储设备故障,就可能导致很多电子档案的信息变成乱码、破损甚至丢失[2]。 4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档案信任体系 电子档案存在的内容可靠性和数据安全性等问题,实际上反映了数字世界和物理世界有一个本质的区别:物理世界的东西是真实的存在,没法凭空产生消失或随意修改。但是数字世界是虚拟的,数据可以人为或程序化删掉、改掉或复制,而且很难留下任何痕迹,这是两个世界完全不一样的地方。而区块链技术能让数字世界可以像物理世界一样真实可信,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电子档案的信任体系建设,实际上就是利用区块链技术在数据存储、数据流转、记录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与电子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高度一致,具有极大的可操作性[3]。 4.1实现电子档案的形成过程可控。利用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性与数据可完整追溯的特性,可以实现电子档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而不用担心在任意环节遭到篡改或破坏。与现有电子档案的管理模式相比,通过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其管理阶段将向前延伸到生成阶段,区块链上的任意电子档案的内容变动及其传递过程,都得到了整个平台中其他节点的确认,每个节点既是参与者,又是监管者。同时,区块链技术本身具有不可篡改性,故对数据进行非法修改的行为根本没有发生的可能,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可以依靠区块链技术得到良好的保障。区块链属于去中心式管理,无论是档案管理员还是普通用户,都无法控制整个平台。参与的每个节点数据库中保存的是所有节点的完整数据,并且由于时间戳与哈希指针的存在,可以实现对所有数据的生成周期的追溯。也就是说,每一份电子档案的生成、状态变动等过程,都将公开透明地展现在所有节点面前,完整的数据都将保存在整个区块链节点中,从而实现电子档案真实可靠、可追溯。 4.2实现电子档案的数据安全存储。区块链技术也能够解决电子档案数据存储风险。区块链支持分布式存储。分布式存储是一种数据存储技术,就是将数据分布到多个网络节点,节点之间通过加密协议进行通讯,各节点物理上分布不受空间地域限制,逻辑上又能构成一个整体,相互验证与互为备份,能够有效阻止来自网络的攻击、硬件断电、内部人员擅自更改等风险。与电子档案传统的集中存储相比,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存储更能确保电子档案的数据安全。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存储,电子档案数据不再集中存放,而是被加密存储于一个分布式、虚拟和分散的网络中,更加安全可靠。当存储数据的任一单点受到网络攻击或出现硬件故障,也不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因为其他的节点会继续发挥作用。由于存储的数据都不在中心化的服务器,不会出现服务器崩溃导致数据丢失,服务中断情况。另外,由于不存在中心化的服务器,黑客无从攻击,也不会出现档案数据被盗取的情况,可以完全实现电子档案的数据安全存储。 5结语 区块链技术被称为互联网的新技术革命,它必将颠覆和重塑包括档案管理在内的许多行业。区块链技术为电子档案信任体系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通过区块链技术,将可以实现电子档案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充分保障数据的存储安全,从而构建新型的电子档案管理的信任体系。我们下一步的任务,一是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实践,以获得有益的经验并加以推广;二是深入研究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理论,以便为电子档案管理提供智力支持,二者的互动将会极大地促进该领域学术研究的进步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骆慧勇.区块链技术原理与应用价值[J].金融纵横,2016(7):33-37,76. [2]刘国华,刘卫华.电子档案安全管理模式研究[J].兰台世界,2010(11):1-3. [3]长铗,韩锋等.区块链——从数字货币到信用社会[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7:7. 作者:白茹花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创新路径分析 一、我国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必然性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时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同时是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特点。尤其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管理经济上的职能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国有企业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发展,现今在我国的政府企业的职能是被分离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也是被分离的,在面临这种状况下,我国政府将国有企业参与到市场经济的运行中,虽然不是直接插手到惯有企业的管理中,但是依然会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进行管理,而且对于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时,国家还会对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干预。所以,综上所得,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关键在于加强政府的宏观经济的管理能力。 二、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创新的对策 1、加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创新 加强政府宏观创新管理是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是评价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主要是指政府在进行对宏观经济管理时,要达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预定目的。一方面,要使得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实现有效的选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发展的状况的不同环境下,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也是有所不同的。在经济过热时,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就是控制好经济的发展速度;而当经济处于衰退的情况下,经济管理的目标就是促进经济的发展,加快发展的步伐,稳定经济的发展速度。 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就是平衡经济的发展总量,并使其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同时使得经济结构得到相应的优化升级;而另一方面,对于居民的消费,我国也要加强宏观管理的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相应的有所提高,自然就促进了居民的消费能力,社会的消费行为也逐渐变得稳定。同时在进出口这方面,政府能把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放在进出口的比例上,使得产品的进出口环境不断地得到改善,最终给进出口贸易带来了一定的基础。 2、加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主要是指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时为了实现经济管理目标所采用的的方法。一般来说,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传媒手段等手段都属于政府宏观经济的管理手段。有效地提升经济管理的效能有赖于管理手段的作用。而现今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要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来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第一点要做到的是运用好建立的法律制度来加强宏观经济的管理。我国的经济是处于法律的保护下运行的,依靠法律手段来保护和提高经济的运行状态才能更好地稳定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二点要做到的是加强政府的电子管理的建设。 由于现在的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快,为了能更快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度,电子商务的建立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政府必须要积极构建电子政府的机构体系,这样才能更好的为政府的宏观经济创新管理奠定一定的基础。 本文作者:严纪芹 单位:长春广播电视大学 宏观经济管理:国家审计宏观经济管理论文 一、宏观经济管理体系 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需要通过相关的组织和机构来予以实施。这些组织和机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了宏观经济管理体系这一重要的有机体。目前,我国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调控系统。第二,决策系统。第三,信息系统。第四,管理系统。第五,监督系统。 二、国家审计的本质和显著特征 (一)国家审计的本质 从本质上来说,国际审计是一种具备独立性的经济监督和控制行为,是国家权力、人民权力、经济权力、法律权力的监督。 (二)国家审计的特征 国家审计主要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独立性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第二,专职人员或者专门的机构是审计的主体。第三,审计经济责任的履行者或者承担者是国家审计客体。第四,其客体的经济财务状况是审计的主要对象。第五,经济鉴证、经济监督和经济评价是国家审计得主要职能。经济监督是国家审计得基本职能。第六,审查、签证、评价企业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是国家审计的主要目标。 三、宏观经济管理中国家审计的地位与作用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价值 国家审计机关属于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行政的机构,它专门负责国家经济的监督,是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监督相对应其他经济监督部门层次更高、内容更为广泛、综合性更加强,在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超脱的监督关系。国家审计监督是由审计人、立法机关或者政府组成的委托人、部门或者单位(被审计人)组成的三方关系。这种三方面关系中,审计人不会参与到被审计人的经济活动中,不会涉及到利益关系,有利于审计人超脱地位的形成,显著提高了审计的独立性。比如:税务部门是税务监督的监督者,单位或者企业是被监督方,税务部门通过制定、执行相关税务法律法规,征收纳税单位或者企业的税款,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当审计涉及到税收相关问题的时候,审计部门参照税务法对被审计人(企业或单位)进行纳税监督和检查。这一过程中,审计人不会参与到征税纳税的具体活动中,并及时将审计意见报告给委托人或者授权人。 2.权威的监督效力。审计监督可以对经济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监督权力,其他监督部门不具备这种权力和职能。专业经济监督不能够监督与自身相关的经济活动。比如: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或执行市场管理条例、法规的时候出现了失误,税务部门、银行等其他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然而,审计部门既可以监督所有经济活动,也可以监督其他相关监督部门,从而有效确保其他监督部门正确使用监督权力,有效避免了监督权力的滥用。 3.法定的监督地位。国家审计具有显著的强制性和法定性。我国1995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均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监督权限和职责。与此同时,根据我国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中也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是受干部管理部门委托,有权对国有企业领导进行严格的经济责任相关审计,并把审计结果作为企业领导干部升职或者贬值的重要参考。 4.广泛的监督范围。专业的经济监督部门的审计监督范围和内容主要取决于委托人或者授权人的实际需要。因而,在国家宏观经济监督中,国家审计更能够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立足于国民经济的广泛范围,实施全面、系统、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预算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国家审计是为了满足国家预算管理相关需求而产生和发展的。从本质意义上来看,国家审计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于国家预算管理。认真了解和分析当前世界各国的国家审计情况,我们可以知道:审计是国家顺利开展预算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国家预算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国家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第一,预算编制。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预算。第三,预算执行环节。第四,决算草案的编制。第五,预算监督环节。第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决算等。我国现行《预算法》和《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审计在国家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预算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是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不断深化间接宏观经济调控的有力武器。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具体调控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三种。我国财政、金融部门均拥有大量财政和信贷资金。这些财政和信贷资金是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审计机关则负责审计和监督财政、金融等其他相关部门的经济活动以及国家资金,从而确保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实施。审计监督是目前层次最高的一种综合性经济监督,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相关政策认真贯彻并有效执行是其优秀任务。因此,审计监督为我国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审计主要目的有以下三点:第一,规范我国财政及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第二,建立并完善经济秩序。第三,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通过有效的审计和监督,一方面可以严查违反经济法规的不法行为,确保我国国家政令有效统一,另方面,还可以立足于审计结果为宏观经济管理提出可行的建议或意见,从而为政府相关经济决策可提供可靠依据,促使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3.国家权力制约体系的优秀内容。国家权力制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监督。第二,国家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监督。第三,检查机关实施的党纪监督。第四,社会大众舆论监督。第五,检察机关实施的检察监督。第六,人民法院实施的审判监督。第七,行政检查机关实施的检查监督等。审计监督凭借其专业性、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成为国家权力制约体系中最具代表的一种监督。众所周知,依法治权的优秀在于有效制约财政权力。因此,要想建立并完善国家相关权力制约体系,必须不断加强并完善国家财政权力相关机制。国家审计作为我国综合经济监督的最高层次,有效实现人民经济管理权力是其根本目的。这就要求国家审计部门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其监督与制约职能。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四点:第一,制约和监督财政审计的财力征收和分配,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第二,制约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与行政事业的审计工作,有效提升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第三,监督并制约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决策权,确保决策权力的有效使用,有利于决策机制的不断完善。第四,监督并制约金融资金相关运作,从而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率。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有经济单位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有经济单位主要采取企业自主经营的模式,但是为了提高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对大型的、亏损严重的、或者政府重点补贴的国有企业进行严格的审计监督。与此同时,企业债权人和投资人也需要企业提供公正、客观的会计信息,作为信贷及投资决策的可靠依据。国家审计机关相关审计签证是相关会计信息可靠性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国家审计能够及时发现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作者:饶敦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探索 一、宏观经济管理创新性的意义 虽然在宏观经济管理下市场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也要看到近些年来市场竞争激烈,恶性竞争不断出现,市场环境收到冲击,市场秩序出现紊乱、新科技产品充斥市场但相关管理标准和准入制度缺乏等一系列新的现象。市场在调节经济时往往是滞后和被动的。借助网络和媒体的力量进行创新行管理有利于弥补市场缺陷,强化管理力度以及舆论影响力。在传统的经济、法律以及政策手段上进行创新也会使宏观经济管理简便易行,为市场和社会所接受。 二、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性理念和对策 (一)创新性理念 1.目标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是政府所要达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理想目标,决定着管理的内容和工作方向,也是评价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最重要的依据。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的管理目标也要随之变化。经济过热时以控制经济增长速度为目标,经济下滑时以提高经济增长速度为目标。观察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态势,目标首先是保持经济总量基本平衡然后再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与升级。另外,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逐年上升,居民消费行为渐趋成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加快,合理控制投资增长速度成为保持平衡的关键。 2.主客体创 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本质是政府组织机构。对管理主体创新就是对政府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创新。组织创新就是对政府机构进行改革,改革政府职能和工作效率。主要在监管市场运行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保持政企分开、改善公共决策系统、权责一致,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能分配,加强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调整专业经济部门,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可适当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还要尽量降低工作成本,以最少的部门和人员完成既定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及对市场新变化的敏感度,提高服务质量。 3.管理手段创 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是政府采取的所有能够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手段,包括软件方法、经济方法、行政方法、法律方法,硬件方法有各种传媒和网络等。对管理手段的创新决定着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发挥的水平和管理能否收到成效。 (二)新形势下宏观经济管理 1.经济管理规范和准绳 新形势下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离不开法律,法律是一种规范和准绳,任何创新性手段的使用都离不开法律的依据和约束,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强化法律地位是最重要的前提。但是法律手段或行政手段也可以适当的借助其他管理方式进行创新,以适应新的需求。这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创新。 2.管理手段创新 主要是利用网络和高科技产品,进行电子化政府建设,加快政府管理的网络化,建立政府网站并进行专业化管理,推进宏观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将政府工作透明化和人性化,对宏观经济管理实现智能化管理和高效管理。 3.创新性对策--平衡积分卡 由于我国目前的公共管理中存在着诸如机构庞大、冗员、运行成本过高、盲目投资公共项目等问题。这些在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中也不乏存在,对宏观经济的协调和管理是一种阻碍。引入平衡积分卡制度,能够有效的进行政绩评估。而且平衡积分卡涉及到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多方面的转变,它对管理组织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有巨大的作用。 三、结语 宏观经济管理是对一个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能力和对经济调控能力的考验,是保证一国经济有效运行和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的特色经济发展模式,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下飞速发展。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和国内经济市场复杂多变的情况,宏观经济管理必须创新管理观念和管理手段,借助媒体和网络,建立“电子化政府”,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将政企分开,并提高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素质,为我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史雨晴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强化思路 一、宏观调控必须注重国内经济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伟大成就,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牺牲了不可再生资源并对环境产生了严重的污染。由于全球环境日益恶化,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已经充分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因此,中国的宏观调控政策必须侧重于绿色环保产业,限制甚至是取缔那些环境污染严重,能耗高而效率低的落后产业,坚决实施节能减排的国策。我们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绝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先破坏再治理环境,同时必须严格控制国家的战略资源,努力提升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积极发展环保、节能的替代能源。保护好人类共同生存的家园环境。 二、宏观调控应尽量预防未知、潜在的危机 金融海啸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次贷危机所引发的,次贷危机的出现是因为人们长期以来存在侥幸心理,无限透支未来而造成的。金融业的兴起、兴旺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然而一旦金融业的发展过分乐观、侥幸的话,在其繁荣昌盛的假象背后往往蕴藏着巨大的危机。尽管中国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绝不能因此而盲目乐观、骄傲自满。必须充分意识到繁荣背后隐藏的危机,并在危机爆发之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始终警惕我们所处的国际大环境。只有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才能真正实现长期的繁荣与稳定。 三、宏观调控应以建立体制完善制度作为发展经济的保障 中国目前的经济、政治体制都存在比较大的不利因素。必须进一步改革经济与政治体制。加大对执政党的监督力度,通过监督好执政党、各级政府以及部门的各项工作,好的政策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继续深化经济与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改进与完善各项经济制度。使得政府的组织结构、职能能够更好的服务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且能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巩固已经取得的胜利果实并进一步扩大战果。 四、宏观调控必须能够有效预防各级行政机关的违法、违规现象 尽管我国绝大部分的党员干部、各级官员都是正直清廉的。然而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断提升。部分党员干部、官员没有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考验、利益的诱惑。不仅极大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无限期望,也对国家产生了严重的损失;还有部分官员毫无作为,甚至是官商勾结。使得国家的税收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给党和国家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也严重阻碍了国家的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他们罔顾国家利益,对国家的各种宏观调控政策阳奉阴违,导致政策无法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执行。因此,必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提高各级政府的执行水平,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 五、创新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 宏观经济管理措施指的是政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时所采取的有利于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各项措施,它包括各种软件措施,比如经济、行政以及法律措施,也包括一些硬件,比如传媒以及网络等。管理措施是否有效对于管理效能有直接的影响,创新管理措施有利于政府真正发挥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如今我们国家早就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个成员国,创新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就是有效运用法律手段来实施宏观经济管理。中国的法制正在不断地健全之中,重要的经济、行政手段通常都会通过法律的形式,以法律为依据和保障,以免主观随意性。创新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措施还包括实现管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也就是建设电子化政府。为了尽早已国际接轨,必须尽快建设“电子政府”,进一步完善我们国家“电子政府”的体系,促进早日实现网上“政府工程”的目标。 六、结束语 宏观调控必须着眼并统揽全局,因此难免会触犯道利益集团的利益。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应当进行必要的宣传与教育。让人们充分意识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意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终要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国富民强的目标。所以,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必须充分考虑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们切实享受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伟大成果,让人民真正意识到只有坚决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中国的经济才能获得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社会发展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宏观经济管理: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研究综述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从实现宏观经济政策、处理重大经济关系、解决部门之间利益冲突、保障国家计划的实现以及确认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法律地位等方面论证了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并且提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基本内容、结构体系和立法原则等建议。 【关键词】宏观经济/宏观调控/宏观经济调控法…… 宏观经济调控法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优秀。在贯彻宪法关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以来,我国的宏观调控立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目前尚缺少一部统率各层次和各门类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的基本法。因而无法从法律上确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宏观经济调控权”,无法集中规定宏观经济的调控原则、调控主体、调控客体、调控程序、调控责任和宏观经济争端解决机制等基本问题。为使我国现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系统化,确保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和持续增长,迫切需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经济调控法》(以下简称《宏观调控法》)。 一、《宏观调控法》是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法 法是贯彻和实现政策的有效手段。从各国的实践看,每项重大的宏观经济政策都有法律作后盾。 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大宏观经济政策。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为了保障其货币政策的实施,大都制定了反映该国政策的金融法规。如美国1913制定了《美国联邦储备法》(即中央银行法);英国1979年制定《英格兰银行法》;日本1942年制定《日本银行法》;德国1957年制定《德意志联邦银行法》;新加坡1970年制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等。 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支出政策和财政收入政策。国家通过扩张性或紧缩性财政政策的不同影响,作用于经济运行,起着某种自动抑制社会总需求过分扩张或收缩,促进社会经济稳定的基本功能。世界各国普遍重视财政法的宏观调控作用,都制定有预算法、税法等,有的国家还制定了《财政法》法典。 此外,各国还通过制定产业规划法和价格法等贯彻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 在我国,近年来国家制定的《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即中央银行法)、《税收征管法》、《价格法》等各单项宏观调控法律,在贯彻和保障宏观经济政策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仅靠各单项宏观调控法律还不能处理和保障各项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相互配合问题,难以克服政策之间的相互矛盾,难以避免“一脚踩油门、一脚踩刹车”的自我较劲现象。因此必须有统领各单项宏观经济法律的《宏观调控法》。 二、《宏观调控法》是处理重大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 同志关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现代化建设所遇到的涉及全局性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明确提出必须处理好的带有全局性的12项重大关系。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速度和效益的关系、第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等,都是涉及到全局性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制定《宏观调控法》。这样,在处理重大经济关系就有了法律依据。 三、《宏观调控法》是解决部门、地区之间利益冲突的法律准绳 中国国情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地区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1995年9月,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坚持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方针。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全国经济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建立区域经济与发挥各省区市场积极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当前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所以说区域经济协调关系是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政府在解决部门、地区之间利益冲突中制定了一些单项法规,如《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等,对合理安排产业结构、振兴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促进产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平衡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这些单项法规的权威性比较低,各法规之间也不够协调统一,亟待出台《宏观调控法》。 四、《宏观调控法》是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法律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点是,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能够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正确运用经济杠杆的机制。计划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财力、物力可能,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宏观调控目标,并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及投资政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因此可以肯定的说,国家的计划是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的特征。但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使用计划调控手段,必须更新计划观念,健全计划机制。 健全计划机制,就必须重视计划决策、管理、调控的制度化、法律化。善于采用法律形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现。采用法律形式,主要在于使法定计划能够尊重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使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手段在法的规范作用下结合起来。更新传统的计划观念,就不能把所有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统统纳入国家计划体系。在法的调整下,使计划关系成为一种计划法律关系,使计划活动成为一种计划法律行为。为此,就必须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法》,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计划原则,建立各项具体的计划法律制度。 运用法律保障政府计划的实现,也是某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措施。例如,法国是采用计划指导经济较早的国家。1946年1月3日法国政府正式颁布了实施中期计划的法令。以法律形式推行“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计划”。日本在宏观调控方面也使用所谓的“法令性计划”指导市场经济活动。在计划调控的具体措施上,在如何通过经济法律手段实现政府计划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济,以完善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 与此同时,为了协调计划调节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调节的关系,发挥各种调节手段的综合力量,制定一部统领包括《计划法》在内的所有宏观经济调控单项法律的《宏观调控法》也是非常必要的。 五、《宏观调控法》是确认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法律地位的需要 笔者认为,国家和国家授权的机关始终是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即调控主体)。而国家的经济职能包括宏观调控职能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行为实现的。因此,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在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及宏观经济调控权应当明确,这项任务必须由《宏观调控法》来承担。 国家通过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在当前“政府要集中精力搞好宏观经济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①我国制定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之一,是“宏观调控制度和手段比较健全,对经济总量和结构的调控较为灵活有效。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②要健全宏观调控制度,使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就必须通过制定《宏观调控法》,明确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活动中的法律地位,赋予政府应有的宏观调控权,确定其可以采取的调控手段,以及所应遵循的程序,才能确保政府作为法定的调控主体依法调控,约束政府必需在法定范围内行使宏观调控权,防范和制止“政府失灵”、行政性垄断等现象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危害。因此,《宏观调控法》是政府实施合法有效宏观调控的基本法律依据。 六、《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内容和结构体系框架 (一)《宏观调控法》的立法层次和名称。从宏观调控法的实质意义上看,它是调整宏观经济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但从立法体系上分析,宏观调控法体系又是由《宏观调控法》统帅下的《计划法》、《预算法》、《税收基本法》、《固定资产投资法》、《中央银行法》、《金融监管法》、《外汇管理法》、《产业结构与规划法》、《对外经贸法》、《特别区域开发法》、《高新技术产业振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构成的。因此从《宏观调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的立法层次上看,它是国家宏观经济领域内的基本法。法律名称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经济调控法》为好:一是因为“宏观经济调控”在经济学中有确切的定义;二是在社会经济生活实践中已广泛运用;三是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已经使用;四是运用其他名词,如“国民经济管理”、“经济稳定增长”、“宏观经济”等均不能确切反映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二)《宏观调控法》的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我国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对国民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调整对象范围主要包括:计划关系、财政关系、金融关系、收入分配关系、价格管理关系、产业关系、固定资产投资关系、区域经济协调关系、对外宏观经济关系等。在制定《宏观调控法》时应当确认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平衡优化原则。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就是要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所谓经济总量的平衡,就是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价值总量的平衡,是社会经济运行保持协调状态的前提条件。经济结构是指国民经济诸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内在形式和方式。经济结构的内容非常广泛,如产业结构、投资结构、市场结构等都是经济结构的内容。经济总量的平衡是经济结构赖以实现的基础,经济结构优化是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质内容。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是宏观调控的目标和重要原则。《宏观调控法》必须确认平衡与优化的原则,从而调动宏观经济调控法的一切调整手段,发挥宏观调控法各项法律制度的功能,促进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 2.有限干预原则。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国家干预已经成了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力量。宏观经济调控法应确认的国家干预原则,即有限干预原则。所谓有限干预原则,其内涵有三层意思:一是政府的干预不得冲击和削弱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相反应当促进和保护市场机制调节功能的充分发挥;二是政府的干预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依法进行干预;三是政府一般不得直接干预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 3.宏观效益原则。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涉及的经济利益是全局性的、总合单位的利益,如生产者全体或消费者全体的利益,或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单个消费者或某个独立的企业的直接利益。因此,宏观调控的着眼点是如何提高宏观经济效益,而不直接过问某个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确定促进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使宏观经济主体的一切经济行为有利于宏观经济效益的增长。 4.统分结合原则。统分结合原则,即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实现经济调控的目标,宏观经济调控权(包括货币的发行、基准利率的确定、汇率的调节和重要税种税率的调整等),必须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实现集中统一。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但是,国民经济运行存在不同的环节和层次,而且国家大、情况复杂,要处理好重大经济问题,必须发挥地方积极性,必须实行分级管理,赋予地方和部门必要的调控权,促进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的发展。统分结合的原则反映了宏观调控体系内部结构的客观实际,具有科学性。《宏观调控法》确认这一原则,从法律上保障合理分权,既能使整个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经济结构优化和全国市场的统一得到切实的保证,又能充分调动地方、部门的积极性。 关于《宏观调控法》的结构体系框架:应设总则、宏观调控机构、宏观调控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效力、宏观调控基本制度、宏观经济监测预警基本指标体系、法律责任、争端解决机制、附则共八章。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创新研究探析 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格局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新科技革命突飞猛进,垒球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和我国加人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宏观经济管理工作面临新的环境。宏观经济管理是一个由管理目标、管理主体、管理客体、管理手段等诸多要素构成的系统,要科学有效地提高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能力,以应对人世的挑战,就必须对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系统要素进行协调配套的创新。 一、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即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所要达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预定目的,它实际上决定着管理的内容重点和着力方向,同时也是评价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创新对于整个宏观经济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随着宏观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不同,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重点亦不同。当经济过热时,控制经济增长速度就成了重点目标;经济不景气时,提高经济增长速度就成为重点目标。重点目标的实现,能够带动其他目标的实现,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由此可见,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是相机抉择性的目标,只有进行不断地调整才有实际指导意义。人世后,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首要目标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其次是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大体平衡,是实现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前提。历史上,每一次经济出现大起大落,都是源于经济总量平衡出现问题。在经济上升阶段,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的欲望增强,合理把握总需求的增长尤为必要。目前,居民消费行为已趋于成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比较稳定,除个别热点产品外,不会出现排浪式消费热潮。因此,合理控制投资增长速度,特别是支撑投资增长的银行贷款增长速度,就成为保持总量平衡的关键之举。在总量平衡中,经常项目收支平衡尤为关键。因为加入WTO短期内将会对我国的经常项目收支平衡造成一定冲击。一方面,加入WTO意味着我国要实施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的货物关税减让表和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表所作的承诺。对我国来说,这一切意味着入世后限制进口的手段将大大减少,进口必然会增加。此外,一些其他的因素也会增加我国的进口。例如,今后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势必增加对进口商品的需求。又如,人世后随着我国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国外投资的大量涌人,也会使进口大大增加。再如,我国持续采取的刺激内需的政策,也会刺激进口的需求。 另一方面,入世在短期内对我国出口的促进作用仍很有限,这是因为:(1)尽管入世后产品出口的国际环境有所改善,但在我国目前的贸易品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一定的情况下,“人世”在短期内对我国出口的促进作用有限?(2)目前我国的外贸依存度为4O%左右,从垒球贸易发展的整体水平看,中国的贸易依存度属于居中略高的状态,继续提高的空间不大-(3)为了缓解可能出现的人民币升值压力和通货膨胀此消彼长的矛盾,中央果断采取措施,在保证逐步还清出口返税欠款的同时,决定出口返税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 二宏观经济管理主体的创新 所谓宏观经济管理主体,是指依法成立、履行着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组织机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主体创新的内容是塑造现代政府主体.具体表现为组织创新和人员创新两个方面。其组织创新的实质是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改革政府职能、确立政府规模与提高政府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是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市场程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宏观经济发展中掌好舵,而不是去划桨,鼓励和调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划桨的积极性,掌好舵,不划桨的政府才是明智的政府。要按照政企分开原则.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决策系统,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实现由微观直接的干预向宏观间接调控的转变,按权责一致原则,调整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防止职能交叉,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互不负责的弊端,按照精简、统一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按照效能原则,确立最优政府规模,政府最优规模应是边际政府交易成本和边际市场交易成本、边际制度收益和边际制度成本分别相等的那一点上,按照效率原则,要以尽可能少的机构、人员去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以降低政府工作的成本,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关键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定位。 不仅要进行组织创新,而且要进行人员创新,即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从而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高效运作。 三宏观经济管理客体的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客体即宏观经济管理主体的管理对象。具体包括:国民经济总量和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本建设投资的规模、结构和效益,消费基金的规模,结构和水平.进出口贸易总额和国际收支的平衡,国内生产总值的分配和再分配,生产布局和地区协作等。按照现代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WTO的要求创新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窖体,首先必须重新界定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的权利范围与关系.特别是要明确政府应当具有的权力和不应当具有的权力的边界。对于政府应当具有的权力,必须优化配备力量确保其有效实施,而对于政府不应当具有的权力,则必须收回并完整地交还给市场和企业。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世贸组织原则以及中国国情来看,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应当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与成熟而及时从市场的主要角色中退出,从商业性竞争领域中退出.使企业作为具有充分权利与完整义务的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成为市场的主体和主角。 四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时所采用的有助干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一切手段,它包括软件方法.如经济方法、法律方法、行政方法,也包括各种硬件,如各种传媒和网络等。管理手段是决定管理效能的关键因素,能否进行管理手段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发挥水平。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我们进行管理手段的创新,就是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原因在于: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就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的运行。另一方面,关于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问题。人们一般的提法是:宏观经济管理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无论如何,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重要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一般都会采取法律的形式,以法律为依据.以相应的法律作保证。避免主观随意性。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刨新还包括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与网络化,即进行电子化政府建设。为尽快适应加入WTO后与际接轨的需要,必须高度重视“电子政府”的建设,努力构建我国“电子政府”的完善体系,加快网上“政府工程”的实施步伐。具体包括:(1)必须加速构建覆盖全国的“政务网”体系;(2)强政府网站管理,探索政府上网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3)以办公自动化为突破口,推进政府管理手段信息化。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 国内主流的经济学探究目前沿袭的是西方经济学理论,从范式到假设、数学模型都基本没有变化。而西方经济学,非凡是宏观经济学,可以说是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发达国家在二次世界大战及战后,针对他们所碰到的经济现象进行探究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已经相当成熟,侧重于对经济现象进行解释,强调实证探究;对比起来,中国学者对于宏观经济的探究更倾向于引出政策性策略,更重视规范性探究。而且,因为中国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的非凡性,西方宏观经济学在建立模型时的很多假设和中国现实不相符,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直接使用造成的“水土不服”。不加区别地将这类探究结论作为制订政策的依据,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市场调节力度低的情况下,可能带来的不仅是混乱而更可能是对经济的严重扭曲,这方面的主要体现在政府某些宏观经济政策,存在“一刀切”的简单化作法。比如去年第三季度对于中国经济中局部存在的由投资拉动的“热”的趋向,就采取了提高预备金率的办法。作为一剂猛药,立即导致贷款额下降,而实际上,很多行业仍然迫切需要贷款资金启动。假如仔细去看,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经济学界对于宏观经济是否过热的讨论更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但结论似乎有简单化之嫌。要么言之凿凿地认为已经过热或有过热的明显趋向,要么铁板钉钉地咬定不过热。实际上,中国经济的复杂程度,是很难一以概之地以是否过热来做结论的。而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似乎也只是提供了这样一种熟悉新问题的途径。作为一种理论范式是无可厚非的,但用来指导中国经济管理的实践就失于简单了。 国内理论界曾经讨论过中观经济学,如何界定中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范畴是一个本文不打算探索的新问题。然而宏观经济学的探究范畴过于宏观,对于中观新问题的探究不够,可能是我们无法有效地利用宏观经济学方法论解决实际宏观经济新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当我们站在很高的高度,探究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时,我们需要搞清楚这些传统的宏观经济指标在中国的形成和传导机制,而现有的理论框架和探究成果似乎没有给我们提供这样的工具和帮助。 假如局限于传统的宏观经济学方法论,就很难让我们把视角转移到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经济现象的构架过程中去。其实,即使是西方经济学,也是在某种经济构架之上进行讨论的,也就是开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所有假设都源于此。而中国的情况却很不同,忽略这样的本质区别,不讲宏观经济学理论适用的条件,就套用其探究范式甚至结论,是无益于事的。尽管有关是否存在中国经济学还有很多争议,无庸讳言,中国经济的非凡性提示我们,在探究宏观经济现象时,不可不顾其是建立在和中国目前不尽相同的社会制度基础上这样一个前提。至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的经济形态和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的不同,以及现有的探究方法的适用性,还需要大量的深入的探究。 中国宏观经济的特征是以投资驱动为主,工业主导型,而且投资中政府的投资所占比重较大,政府主导投资和行政干预的功能显著。这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有非常明显的区别,以美国为例,其宏观经济体现为消费驱动,服务业主导,投资基本由私人进行。另外,中国的制度演进的步伐较快,而西方国家的制度体系基本定型了。相比之下,在投资,金融,法制,人力资源,技术,制度变迁等对宏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各方面,中国的情况都和西方差异很大,而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西方在统一的制度框架下,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统一的市场环境,而在中国存在着南北、东西、城乡等地理区域上的巨大差异。这种经济环境有较大的动态性和发生畸变的不确定性。而我们在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时,往往存在着不比较模型的使用条件,较多采用静态的宏观经济分析模型的缺陷,局限性是很难避免的。方法论方面的尴尬,使我们既不能直接引用宏观经济数据,套用现成的静态模型,又不能只是依靠以前几次经济过热的经验,对目前的宏观经济做出客观的判定。所以,各家各派的观点也就无法统一,甚至无法建立共同的探究出发点。 但是有些专家还是通过数据和直觉预感到了事情的本质。比如在去年部分行业表现出投资过快,价格上涨幅度和发展速度较高,汽车,钢铁,建材,房地产,原油,粮棉等都很热,甚至出现了水和电力的短缺。另一方面,大部分消费品的价格仍然在下降,总的价格指数上升幅度不大。一些先行指标非凡是生产资料价格在上升,引起学者担心消费价格指数会在一段时间后上升加快,引起通货膨胀。这些看法都来自现有宏观经济学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分析模型。信仰者认为现在的特征数据已足够,用现有模型分析,通货膨胀必将到来,只是有滞后性,所以不会马上显现,但要防微杜渐。反对者也使用同样的分析工具,但要乐观很多。正是由于他们观点虽然不同,但探究方法却大同小异,因此,谁也说服不了对方。对于宏观经济的判定成为了数字的估计,不同处只是在程度上,有量的区别而无质的不同。这样很轻易使宏观经济探究变成数字游戏,结果只能是看谁估计的更接近实际数字一些,而每年都有很多猜测家为此大跌眼镜。 抛开这种数字游戏,作者认为,应该深入探究投资,消费,政府支出,进出口分别对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影响。在不同的经济体里,他们的实际功能是不同的。在中国投资对GDP的影响达到60%以上,消费的影响只有不到40%,而美国却几乎正相反。在正统的国民经济核算恒等式中,投资就是指私人投资,而且这部分不受政府干预,完全由市场信号引导,投资的领域也没有太多限制;在中国投资的限制很多,而且政府投资有替代和挤出私人投资的倾向。对于这些区别,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程度的不同。量的不同造成了对GDP增长率的影响因子是不同的,而投资拉动和消费拉动模式对经济的影响被放大,最终可能会带来质的变化。再更进一步看,以投资为例,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在不同的阶段对于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影响也不同,以目前产业结构和能源利用效率来看,能源工业,基础材料工业等耗能大户的低效率,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巨大,这些部门的投资扩大,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直接影响到别的行业发展和表现,而国民经济各部门复杂的相互互动,可能使功能的结果远远超出我们的理解和控制范围。同样,消费领域也是如此,消费的组成结构,消费的倾向,不同消费群体的比重,消费能力的区别对于决定消费在国民经济中所其的功能,可能是很不同的。这些都需要更细致的了解和把握。这实际是国民经济的形成和传导机制,和经济结构有很大关系。不少学者熟悉到,中国宏观经济的很多新问题是因为产业经济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在中国目前特定的转型过程中,有其独特之处,不应该忽略。在国内也有先行者在企业层次上进行了探究,认为在微观单位和宏观总量之间还存在这一块十分广大的“中观”领域,认为对这一中间地带的探究必将大大丰富现有的宏观经济理论,但宏观经济学却不探究产业结构和宏观经济总量稳定间理论关系。 客观地讲,政府在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做法也有其难处。受到现有管理体制的限制,不得已采用粗放式管理。在目前条件下,和其热衷于对宏观经济是否过热做出结论,不如集中精力探究不同的经济部门,不同的行业,甚至不同的经济区域的发展特征,以及它们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细化在这些中观层次的协调管理,通过中观层次的微调达到整体宏观经济稳定,相信只要搞清楚各因素的影响大小,以及其影响方式、传播机理,通过控制主要变动因素的波动,就可以达到对整体波动幅度的把握。在摸索出规律后,就有希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宏观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应该说,西方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其宏观经济理论也是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是在开放的基本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立的,而中国的经济学也理应在转型的中国的环境中,通过卓有成效的实践建立起来。也许等我国发展到具有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一致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制度条件下,两种理论体系会很好地融合,这是一个远景。但现在,我们还是应该立足于中国国情,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成果,不唯书不唯上,走出适合中国自己的路。 宏观经济管理:经贸局宏观经济管理发言 一、正确看待当前经济形势,坚持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不动摇 企稳回升,逐月向好:从运行趋势看,全市经济在二月降至低点,三月起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财政收入、城乡就业等主要指标增幅回升态势逐步形成。一是投资增势加快。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1163.7亿元,增长28.1%。二是市场消费转热。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5.5亿元,增长17.1%,以商品房、汽车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市场成交转旺,消费拉动对经济增长贡献份额提升。三是经济结构改善。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去年底提高1.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比去年底提升1.5个百分点。四是金融运行良好。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总量分别达到7559亿元和5098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37.8%和32.6%。五是就业形势趋稳。1-6月全市新增就业5.4万人,其中净增就业4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8%。 基础尚不牢固,困难依然较大:虽然全市经济正朝着趋好方向发生积极变化,但经济复苏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一是工业增长尚不稳定。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增速低于全部工业增速,部分行业下滑幅度依然较大。二是企业和社会投资相对不足,不少企业关注的重点仍是压缩产能、防范风险。三是开放型经济形势严峻,外贸进出口下行压力仍然很大,外资项目储备不足。四是企业效益明显下滑,利润总额下降,亏损面扩大,亏损总额增加。 当前,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相对稳定,内部需求较为旺盛,有利于我们化危为机,加快转型。但也要看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在产业链内传导有滞后效应,其对我市实体经济不同行业和部门的损害可能呈现此起彼伏的特点,从而使经济运行出现反复;而且,我市经济所面临的内生性、结构性、积累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内生增长机制还不完善,必须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客观务实判断形势,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困难早谋划、早准备,立足长远,着力当前,决战决胜。要围绕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不打折扣,不拖后腿,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为全省、全国发展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突出经济转型发展主线,全力推动产业大发展大提升 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经济运行带来了深度冲击,但根子还是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问题。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优秀技术不多、附加值不高,传统优势产业成长性不足、支撑作用弱化,新兴产业发展尚未走出培育期,新一轮经济增长的爆发点不多,必须尽快提升城市经济优秀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产业是立市之基、竞争力之本。不管是走出目前金融危机的泥淖,还是赢得长远的发展优势,最根本、最关键的就是要紧紧扭住产业转型这个龙头,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无锡经济新的制胜优势。 当前,在外需大幅萎缩、内需尤须扩大的条件下,产业转型的方向、结构不能仅局限于如何使经济走出目前困境的策略性选择,而应以制度创新和技术进步为抓手,正确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关系,全面落实十大产业调整与提升行动计划,加快促进产业从资本与外需驱动的阶段,向技术与消费驱动的内生性增长阶段转变,努力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干、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坚持高技术含量、高品质、高附加值发展战略。以“调高调优调强”为基本要求,以半导体集成电路、光伏、风电、液晶面板、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等为主攻方向,深耕优秀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同时,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改善工艺流程,提升产品结构和质量,巩固以机械装备、纺织服装和冶金为代表的无锡传统优势产业,推动传统制造业向研发、设计、营销等“微笑曲线”两端攀升。 突出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发展重点。大力扶持新材料、研发设计、动漫创意、软件外包等产业发展。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信息中介、物流商贸、旅游会展等产业,拓展服务经济发展空间。着眼提升服务业能级,着力发展立足苏南、面向长三角的总部经济。要特别重视文化产业和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好丰富的文化资源,化文化资源为文化资本,加快无锡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抓住上海世博会的机遇,着力在引进和开发旅游业重大项目上多下功夫,培育城市经济新的兴奋点和爆发点。 抢抓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产业发展机遇。要善于做减法,加快淘汰“五小”和“三高两低”等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产能;又要做加法,增加对节能减排和环保产业的投入,加快发展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为重点的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既重视发展新能源装备产业,更重视推广应用,使低排放、低污染产业成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结合点和重要方向。同时,高度关注低排放、低消耗、高就业的都市型产业发展,形成都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全力以赴抓投资促消费,进一步放大内需拉动积极效应 扩大投资、刺激消费,是支撑经济增长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坚定不移地稳定和落实各项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有效提升投资质量与效益。突出抓好重大产业项目,及时协调解决融资、用地、审批等各类制约难题。抓住下半年施工的黄金时节,稳步推进城市重点道桥工程建设。认真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0月份第一批站点全面启动建设。加快建设大剧院、会展中心、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重点项目和恒隆广场、苏宁广场等大型城市综合体。引导和鼓励社会投资,抓紧制订各项政策,畅通社会资本投资渠道。 努力营造新的消费增长点,确保消费增速持续稳定。加大耐用消费品延伸领域的拓展和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休闲娱乐、社区服务等生活服务产业,扩大消费传导效应。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能,提升居民消费意愿。着力解决商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推动商业设施服务功能的有效聚合。培育有市场竞争力服务品牌,优化消费结构,促进消费市场多元化。 四、积极有效利用国际市场、国际资源,千方百计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效益 上半年,我市开放型经济形势异常严峻,如果这一态势延续,将直接影响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要苦练内功,辨证施策,全力扭转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的不利形势。 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全年吸引外资任务。精心组织有针对性的产业招商和项目推介活动,全力加大对相关领域龙头企业的招商力度,进一步抢抓项目信息,发展潜在客户,拓宽投资领域。做好各类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加大外资工作考核力度,务求招商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多措并举,力争早日实现对外贸易回暖反弹。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各种展会,加快开辟发展中国家出口市场。引导和扶持外贸企业改善产品结构和质量,营造品牌效应。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特殊功能区建设。强化外贸巡视督察和外贸企业走访制度,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立足长远,高起点谋划和推进开发区建设。强化开发区利用外资主体地位,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强化体制创新,重点完善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招商体制。要服从全市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开发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五、继续强化财税金融工作,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财税金融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当前,我市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财税金融建设,完善其调控和服务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就财税工作而言,要坚持“开源”和“节流”并举。“开源”,就是要把壮大财税实力放在首要位置,切实服务好税源企业,为财税收入稳定持续增长夯实基础,并不断培育新的财税收入增长点。“节流”,就是要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导向性,严控一般性支出和行政开支,千方百计挤资金,集中财力保重点。 就金融工作而言,要突出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落实融资担保、贴息等扶持政策,提高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强调信贷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杠杆作用,有效引导资金配置,把更多的资源聚集到发展先进产业、支持节能减排、加快科技创新上来。 六、着力加强社会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活 改善民生是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各部门要像落实经济指标一样落实好民生指标,尽最大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就业。大力拓宽就业渠道,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农民、零就业家庭和大龄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按照“城乡统筹、七区一体”的要求,逐步推进城乡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接轨统一,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继续推进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各类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老新村综合整治和老住宅特修工作,大力推进城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性修复。全面完成26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当前,正值汛期,要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正确协调好防汛工作与保护水源、治理太湖的关系,确保水环境安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继续做好防病防疫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要提高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监控能力和处置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环境。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 一、引言 199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8%,基本上达到政府预定的目标,为实施扩张性政策作了最好诠释。但从时间序列看,这是自1992年以来第六个下降年头,1999年预测GDP增长7%,意味着下降之势将持续下去。纵观1998年,经济运行的基本特征是:财政扩张,货币供应和资本市场跟进迟滞;国有部门投资大幅增长,民间投资未相应跟进;消费增长平缓,失业增加和物价下滑无全面改善的迹象;人民币汇率固定不变,出口严重下滑,外资增速下降。 1998年,中国调整宏观经济政策,采取强有力的扩张性措施,实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双扩张。这是改革以来政策力度最强的一次。然而,扩张效果并没有预期的那样成功,这就表明,经济扩张和收缩的权力已不完全操在政府手里。那么,什么原因影响了政策效应,是政策工具性原因,还是制度上的原因? 在中国的经济运行中,国有投资的扩张与收缩一直是经济周期波动的直接原因。在传统体制下,统收统支的集权式资源配置方式,表现为国家通过财政拨款给国有企业进行投资,直接决定着经济的波动,人称为“计划周期”。随着“分灶吃饭”体制的实施,地方行政性分权的发展,形成中央、地方财政和国有企业共同分担国家投资的格局,但国有企业仍是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的主要承担者,国有投资仍是建设性投资的主体。不过,行政性分权改变了经济波动的微观基础,投资的每一次扩张和收缩,不再由中央计划者单独决定,而是由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共同决定,形成了投资的“倒逼机制”。1988年的经济过热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过度的投资扩张,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随着国家财力的削弱,国有企业的投资扩张主要依赖银行融资,中国经济从“计划-财政主导”进入“银行融资推进”的发展阶段。这时,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贷款约束依然很软,经济的周期波动仍以国有部门的启动为先导。同时,市场化使非国有部门迅速发展,而非国有部门对市场的反应比较敏感。1993年7月开始的经济调整,从紧缩国有投资入手,通过拉高利率抑制非国有投资,实现了“软着陆”。间接控制似乎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暴发,国际经贸形势骤变,“两头在外”的战略和出口推动的模式受到严重挑战。为了重振内需,政府再次运用扩张国有投资的方式拉动经济,但效果递减,特别是民间投资没有跟进,增长的下滑不可避免。形势的变化使得国家再次把财政扩张和与增加国有投资推向政策操作的前沿,因此,投资再次成为宏观分析关注的中心。本文将从这个角度重新审视投资、经济周期波动和体制变革三者的关联,探寻在市场化的今天,阻滞经济增长的原因何在,进而说明目前情况下,可供选择的宏观政策组合的条件和方向。 二、投资与经济周期波动 2-1景气循环:国有投资拉动和非国有投资跟进 投资引起国民生产总值的波动,二者呈现出非常强的正相关性。我们用1979-1997年实际投资增长与GNP实际增长作相关分析,相关系数高达79.5%,即GNP实际增长波动的79.5%可以通过投资来解释。名义投资与名义GNP更是高度相关的,相关系数达到99%,投资与经济增长的波动基本上是一致的。 由于数据的限制,我们只能比较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中期经济波动中国有和非国有投资的作用(见表1)。1988年是中国经济增长的转折年,有人认为这是中国农村持续发展推动时代的转折,也有人认为是货币化收益的转折(张杰,1997)。在这之前,中国经济保持着两位数的高增长和较低的通货膨胀率,从1988年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需求过旺,价格改革预期加强,当年通货膨胀第一次达到两位数,国家开始采取紧缩政策,国有投资率先回落,其增长速度低于非国有部门;到1989年,非国有投资出现改革以来第一次回落,回落速度超过国有部门,表明非国有部门对市场反应更为敏感,预期不好就会直接减少投资。1991年下半年,国家重新启动经济,国有投资率先启动,非国有投资存在着滞后反应;到1992年,国有投资仍在大幅增长,增长率比非国有部门高10个百分点。由于市场预期的拉动,1993年非国有投资大幅增长,增长率高达到72%。是年7月,国家通过减少国有投资开始宏观紧缩,国有投资增速明显回落,但经济景气还未结束,非国有投资依然较为旺盛。随着国有投资的一步步收缩,引致了非国有部门的收缩,当经济景气预期结束时,非国有投资比国有投资的下降还快,到1997年非国有投资的增长已低于国有投资。 从上述两次经济波动看,经济增长达到9%以后,非国有投资的增长开始超过国有投资;当经济增长低于9%,非国有投资的增长就要低于国有投资。9%的GDP增长率似乎成为了经济景气的判断值。这恰与改革以来中国经济的自然增长率(左大培,1998)相符合。据世界银行计算,从1979-1995年,中国潜在的经济增长力为9.1%,其中46%来自资源的重新配置,是制度改革的结果(世界银行,1998)。从增长指标看,9%是目前中国经济景气循环的界限,但从深层次看,经济增长达到9%以上都有巨大的制度变革发生。80年代的改革实现了两位数的高增长,1989年以后,体制收缩,经济景气降至9%以下。1992年邓小平南巡,市场化改革加快,带来了经济景气预期的上升,经济增长再次达到和超过潜在生产能力。如果缺少制度变革,中国的潜在经济增长率大致在5%的水平。可见,中国市场化的空间还很大,增长的潜力也很大。 在两次经济景气循环中,国有投资起着经济启动和收缩的先导作用。当国有投资确实启动了经济景气时,非国有投资才会跟进;当国有投资收缩结束了景气时,非国有投资才会快速退出。国有投资是国家宏观政策的操作和控制杠杆,非国有投资基本上是随市场景气循环的变动而进退的。1998年国家再次启动国有投资,但到目前还没有成功地剌激起经济景气,或者说,在制度上还没有创造出非国有部门预期的发展空间,非国有投资的跟进是困难的。 2-2,国有部门失衡:资金供给稳定和产出份额下降 如前所述,国有投资是影响中国经济波动的主要因素,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军。然而,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最主要特征是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经济的份额不断下降,但投融资体制和银行改革相应滞后,资金供给与产出份额的变动是不对称的。从表2可以看出,在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中,国有部门产出的份额快速下降,从1985年的69%下降到1997年的38%,但国有部门融资在总融资中的比重下降有限,同期从66%下降到52%,1998年国家增大国有投资,其比重还会上升。与此相适应,在用银行贷款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部门所占的比重分别为72%和62%。国有部门产出份额下降的同时,资金供给份额虽有下降,但与产出份额的下降不成比例。与此相对照,非国有部门的产出份额已占2/3,而得到的资金供给,特别是银行资金仅占1/3。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没有及时调整自己的服务对象,没有改变自己的资金供给渠道。从国际经验看,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等原因,一般只有大企业能从资本市场中融资,如在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基本与此无缘。除内源资金外,大量中小企业的外源资金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即使资本市场最发达的美国,企业外源资金的供给也主要来自银行,中小企业更是如此。中国是一个高储蓄国家,大规模利用贷款解决企业的外源资金无疑是正确的,问题在于,信贷资金过于集中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而银行无法将资金贷放给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小非国有企业。就使得产出与信贷相脱离。 表2国有固定资产投资与国有产出份额的变化(%) 注:(1)由于固定资产总投资基本上是用于第二、第三产业,因此表中只列出了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中国有部门的比例;(2)在第二产业中,国有部门所占比例是根据国有工业和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分割的,这会低估国有部门,但趋势可信;(3)第三产业的情况比较复杂,1985年主要根据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中国有部门的比重分割,当时非国有的交通运输和社会服务比重较小,我们作了估计修正。(4)从1991年开始,国家公布了第三产业的增加值。本表列出1997年的估计值,分部门估算的依据为:批发、零售和餐饮业非国有占80%,个人服务100%,公路交通中客、货运为80%,金融服务为10%。可以说国有比重略微高估,因为在这一时期,很多领域已经开放,如通讯中的寻呼机市场等等。 2-3,制度性“软约束”和特殊“安全”准则:投资资金供求与效率脱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跟着投资预期收益走。企业效率高、预期收益高,还款的保证就大,就易于获得资金,企业也愿意扩大投资;反之,预期报酬低、风险高,企业就难于得到资金,其资金需求也较谨慎。但在市场化转型过程中,中国尚未形成投资供求的市场机制。国有部门预期收益低,产出份额连年下降,竞争力衰退,但资金需求依然旺盛,资金供给也相对容易,资金并没有从这个部门中撤出多少。主要原因在于现行体制中存在着一种“保护”国有企业的制度性导向,随之而来的是体制性“软预算”机制和特殊的“安全”准则。 “软预算”有两类:一类是体制性的,一类是非体制性的(平新乔,1998)。中国经济中的“软预算”基本上是体制性的,它来源于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和国有企业的特殊产权关系,改革的推进改变了它的实现方式,从主要通过财政渠道变成银行渠道,同时逐渐硬化了银行的贷款约束。但在国家财政、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尚未根本改变以前,不可能结束银企之间在资金链条上的体制性“软预算”约束状态,而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地方金融机构与城市集体和乡镇企业之间也存在着“软预算”约束,只是资金量供给量相应较小。只要银企之间存在着体制性“软预算”关系,企业就会表现出对资金旺盛的需求。在资金供给方面,银行必须考虑贷款的安全性,但在国有部门内部的循环中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安全”准则,由于银行是国有的,它承担着国家政策导向性目标,支持国有企业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方面出了问题可以向国家要政策进行冲抵,而对非国有企业贷款的失败却难辞其究。这就是所谓“肉烂在锅里”的机制。这种体制性“软预算”和特殊的“安全”准则导致了国有部门投资资金的无限供给,一方面不以市场准则看待资金的价格,即使在高负债比例下,国有企业仍可不考虑负债成本,在能争到投资时,依然去大规模的投资;另一方面,银行也不断向无效率和竞争力的国有企业注入信贷资金,而置效率、预期回报、竞争力、资产负债于不顾的。(张春霖,1997;张杰,1998)。 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可分为供给效应和需求效应。从供给效应看,主要体现为提高有效供给,现代宏观经济学强调投资供给对长期增长的贡献含义,认为技术变革、人力资本等提高有效供给的效应决定着经济周期的波动。克鲁格曼关于东亚无奇迹的判断,就是从供给效应的分析得出的。从需求效应看,投资本身就会产生需求,宏观分析中通常将投资的需求效应列为对当前经济增长的贡献,一般忽略投资的供给效应。从本质上说,投资的供给效应才是最为本质的,如果投资不能产生有效供给,其需求效应是不能持久的。最无效益的投资也会产生需求效应,但其结果只会导致需求虚增和投资坏账引起的负债。 投资供求只有与效率相结合,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中国国有部门的投资供求则将效率准则排斥在外,大量资金流向无效率和低效率的企业,形成了企业的高负债和银行的坏账。尽管中国的储蓄率很高,可供资金很多,但是,由于特殊体制导致了投资供给和产出的不对称性,大量资金流向国有部门,而非国有部门又极缺资金,于是,自筹和外资就成为弥补资金缺口的重要来源。1997年非国有部门自筹资金占其总融资的58.9%,外资占17%,而运用的银行资金不足1/4。可见,体制性束缚造成了投资供给和需求、产出和效率的严重失衡。 三、投资与“宏观负债” 国有部门吸收了大量银行贷款,在竞争力和效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引发了企业的高额微观负债,又由于企业的国有性质和特殊的运营机制,再透过国有银行转化成政府的“宏观负债”。这是解析当前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关键。 改革是需要花费成本的。按照成本补偿的方式,中国改革可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是财政补贴的改革阶段,政府放权让利,国有企业发展很快,微观负债较低,宏观负债主要表现在财政赤字上。随着国家财力的相对下降以及财政补贴越来越大,最终不堪重负,遂让位于金融补贴的改革。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非国有企业迅速崛起,与国有企业竞争,国有企业产出份额下降,负债比例越来越高,亏损增加,还债能力下降,微观问题传递和集中到宏观运行上来。 1980年,国有企业的负债率为18.7%,到1994年,对12.39万户国有企业(含商业、金融业)清产核资,资产负债率高达75.05%,若扣除实际损失挂账,则高达83.3%(吴晓灵、谢平1997)。据计算,1997年国有工业企业平均负债率为65.17%。不论那个数据,都表明国有企业负债水平很高。问题的关键在于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下降,不仅表现在产出份额的急剧下降上,更表现在其亏损与利润的反向变化上。1995年二者基本相等,1997年亏损比利润高出将近1倍,国有企业几乎不可能通过增长来弥补亏损,基本上丧失了偿债能力。 国有部门丧失盈利能力后,通过破产程序,其高负债直接表现为国有银行的坏账。据工商银行调查,1989-1996年,共受理破产案8138件,其中后两年为5128件,占总受理数的63%;破产加速后,银行的损失率为85.1%。另据经贸委对东北80家破产企业的调查,平均债务清偿率仅为0.41%(工商银行企业破产调查课题组,1997)。国有企业破产直接引致国有商业银行坏账,而破产又与国有企业丧失盈利能力高度相关。以此推断,1997、1998的情况将更为严重。为了弥补银行的坏账损失,国家通过增发特别国债补充国有银行的资本金,同时又要承担国有企业负债导致的国有银行的坏账损失,国家成为潜在债务的最终承担者。这就是国有企业微观负债引发政府宏观负债的机制。 国家财政连年入不敷出,导致了不断扩大国债发行,国债比例日益提高;为了加快发展,国家鼓励利用外资,外债总额也不断提高;如果加上象广信之类的金融机构为地方发展进行的对外负债,90年代以后,国家在宏观上的广义负债直线上升。如果再把国家与国有企业的隐含合约(如养老等社会保障功能)所负债务包括在内,国家的广义负债已经非常高了(见表3)。 1998、1999年实施财政扩张政策,增大国债发行,又因经济增长趋缓,企业还债能力下降,银行坏账可能加大,宏观负债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今年底,政府的广义负债可能达到50%。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政府财政已经捉襟见肘,丧失了通过财政收入,特别是中央收入偿债的能力,基本上是借新还旧。 如果说国家正式的负债比例还不算高,国债和外债余额占GDP的比重都在安全线以内,还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但其扩大的目标已经变成了三个,一是借新还旧;二是变暗为明,比如,发行特别国债充实国有银行资本金,偿还城镇职工退休金和社会保障福利欠帐;三是支持财政的正常与非正常支出。 由于无效投资的长期累积引致宏观上的广义负债,在正常收入无法偿付的情况下,只能发新债弥补。这将对未来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压力。虽然1998年国家充实了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但就现在的情况看,很可能又低于8%,而且随着增长放慢加剧了企业效益下降,坏账又要吞嗜现有的资本金。今年银行的收息率非常低,且随着经济下滑还会降低,国有银行的坏账必将从暗到明累及财政,由潜在负债变为公开负债。这是目前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不可避免的结果。 四、工具性扩张和体制性收缩 为了抵御东南亚金融危机,1998年改行扩张政策,启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回升。这是非常正确的。但是,由于政府宏观负债的增长和长期累积的问题需要解决,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在体制上又采取了一些集中化和行政性的安排和举措,形成了宏观政策的工具性扩张和体制性收缩并存的格局,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政策的扩张效应,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一些新的扭曲。虽然一些体制上的收缩是不得不采取的措施,但是,如果没有新的制度创新相配合,体制性收缩的负效应就显得格外突出。 4-1,政策工具性扩张的效应 1998年货币和财政双扩张,着力点放在拉动投资上。扩张的方式是,一、降低利率、压缩超额准备,扩大货币供给;二、发行国债,用于投资基础设施,加大退税力度,促进出口等;三、财政货币相互配合,用银行信贷配套资金支持财政增加支出,用发行特别国债弥补银行资本金,提高银行抗风险能力,促进放款增加。此外,还有一些相互抵消的政策,共同构成政策扩张的综合效应。 4-1-1,财政政策效应 财政政策包括支出政策和收入政策,从支出政策看,是一个积极的扩张性政策,国家通过发行国债和适当的财政赤字以增加财政支出。但从收入政策看,又具有明显的收缩性质,表现为税收增收1000亿,以弥补财政的亏空。 财政扩张支出,重点在增加基础设施投资,一是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未来的有效供给;二是为了通过投资需求拉动,直接为经济增长作出贡献。但也存在着挤出效应,主要是财政扩张支出时,项目准备不足,出现了抢项目的状况,挤出了一部分外资准备投资的项目和地方政府准备自筹修建的项目。这方面已有不少报道,但抵出效应的大小无法估计。另一个问题是,基础设施投资的带动链条较短,带动效应较小,加之这次多是一些大项目,劳动密集型工程很少,投资通过就业带动的乘数效应比较低。此外,现行投资体制无法保障投资效率,未来的投资回报很成问题,投资带来的新坏账仍是一大潜在威胁。 从收入效应看,1998年财政实际收入比上年增长15.9%,增收1003.36亿。从历史角度看,增长速度和增收数量并不太多,但与今年经济增长速度相比,则高了不少。财政收入的增加主要来自税收的增收,征税量的加大意味着实际税率的提高,它直接降低了财政支出扩张的政策效用。更为重要的是,财政税收的增长主要来自较有活力的企业,这会降低这些企业的活力,而支出又用于基础设施等长期的低回报项目,配置效率是比较低的(张曙光、张平,1999)。 应当指出,从一年期看,财政工具的扩张对需求的拉动是明显的。实施财政扩张后,国有投资明显回升,9月份高达33.8%,直接拉动了工业增加值的增长。 4-1-2,货币扩张性政策 货币政策扩张主要表现为降低利率和加大贷款力度。从理论上看,货币政策的传导途径有:降低利率,引致自主投资增长;利率降低导致汇率变动,引致出口增长;利率降低导致股票价格上升,通过股票市场的“财富效应”拉动需求,起到利率杠杆的作用,托宾的q理论描述了这一过程;信贷观点认为,贷款规模的扩张,可得信贷较多,小企业可获得更多的资金,消费者可扩张消费信贷;利率降低使消费者愿意多消费,少储蓄,可增加耐用消费品支出。 从中国经济运行实际看,上述效应是不足的。第一,降低利率没有引致民间投资的增加;第二,国家承诺汇率不贬值,出口效应没有;第三,降低利率未能刺激起股市,利率的杠杆效应不足;第四,由于贷款主要为国有企业服务,尽管可贷资金充足,但中小企业得益不多,消费信贷刚刚起步,虽有进展,但远未达到预期;第五,降低利率,本应抑制储蓄,扩大耐用消费品的支出,但储蓄快速增长,抑制储蓄,刺激消费的作用不大,耐用消费品支出也较平稳。 总之,中国货币政策基本上仍采取传统的方式,配合国债向国有企业注入,而其灵活的各类杠杆作用收效不大,优秀的问题是体制。 4-2,体制性收缩效应 4-2-1,概念界定 在本文的讨论中,体制收缩和体制性收缩效应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与体制复归和体制后退同义,是就体制本身的变动而言;后者是指体制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由于体制变动既可向前推进,即市场化,也可向后复归,即逆市场化;而每一种变动既可能产生促进经济扩张的效应,也可能产生拉动经济收缩的效应。于是,就形成四种情况:(1)市场化的扩张效应,如土地制度改革,从无价变有价,低价变高价;(2)市场化的收缩效应,如贷款约束的增强;(3)逆市场化的扩张效应,如软化预算约束,敝开贷款;(4)逆市场化的收缩效应,如关闭产权交易市场。与体制不变下的政策效应不同,这种效应来自体制,并通过微观主体的行为选择而实现,故称体制性效应。因此,体制性收缩效应既包括体制推进的收缩效应,也包括体制后退的收缩效应。 在中国经济的运行中,关于体制改革向前推进的效应,我们已在《大调整:一个共同的主题和必然的选择》(1998)中作过分析,一方面认为,市场化的发展是加速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使中国告别了短缺;另一方面也指出,它改变了中国经济运行的制度环境,使之面临着需求制约,开始步入商业周期,从而产生体制性紧缩效应,使得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和调节的重点从防“过热”变成防“过冷”。这就削弱了传统的政策扩张方式作用的基础。而这正是我们追求和期待的,不看到这一点,对中国经济的分析和判断就会出现偏差。鉴于前文已有讨论,本文将考察体制性收缩效应的另一方面,即体制后退的紧缩效应。 4-2-2,体制收缩的表现 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并不是直线推进的,而是有曲折,有反复,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曲折和反复有时还相当明显,与此相应,体制上的收缩也相当普遍。目前的情况就是如此。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金融体制和金融监管的集中趋向。 中国正处在市场化的变革之中,改革金融体制,逐步推进金融的自由化是题中应有之义。但金融改革也许是经济改革中最困难的问题,特别是放权让利使财政大大削弱以后,金融就成为政府控制经济活动的主要工具。从根本上说,市场化和自由化可使私人部门登上金融活动的舞台,成为投融资的主体,从而分散国家风险,有利于金融稳定。但市场化和自由化本身又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特别是在当前的环境下,一方面,亚洲金融危机的持续和国内金融风险的积累,使得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连续数年的经济下滑,又使启动和扩张经济成为政策首选的目标;一方面,增长和就业的压力要求实施政策性扩张,另一方面,对市场风险和失控的过份担心以及对行政控制的过份依恋,往往成为体制收缩和改革逆转的依据。二者之间虽有一致之处,但把握和处理好并非易事。 中国的金融改革有了很大的进步,特别是在组织机构方面,基本上建立了以中央银行为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商业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组织体系,但在运作方式和监管方式上,采取的主要是传统的集中领导和统一管理,金融发展出现了某些纵向一体化的倾向。贷款权的上收,城市合作银行的合并,关闭产权交易中心,取消场外交易,以及拟议中的农村合作基金的撤并等,均是如此。这本身就不符合金融服务体系多元化、多层次的要求,其结果不是分散和化解风险,而是使风险在金融系统聚集和积累。 当前的经济启动主要依靠间接融资,依靠中央银行的货币创造和商业银行的贷款扩张,依靠增发国债扩张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规模,但由于体制上的收缩和限制,货币供应并未相应跟进,金融增长与投资扩张不能同步。主要是一些限制性安排和歧视性政策仍在继续和强化。这集中反映在民间金融的发展上。改革使非国有经济有很大发展,但民间金融仍处于非法地位,非国有经济和中小企业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尽管央行提出了扶植中小企业的政策,并在各大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但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很高,这一政策无法实施。不仅如此,随着金融风险的增大和金融监管的加强,存款向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转移和集中,银行业的垄断有加强之势。特别是这次经济启动具有结构性扩张的性质,使非国有部门和中小企业面临着更紧的金融环境。 改革以来,中国建立和发展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放了资本市场,发展了直接融资。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启动中,财政面临税收收入制约,银行面临不良资产制约,扩张能力有限,正是发展资本市场的好时机。但我们在主要依靠间接融资的同时,对资本市场的发展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经营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缺乏金融创新的动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缺乏连通的渠道。企业负债率高,债券融资受到制约;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不能上市,股权投资和股票市场的发展也多方受阻;再加上行政切块分配上市指标,包装上市,一些上市公司质量不高,很多证券公司不良资产很大,更限制了直接融资的发展。1998年资本市场的规模虽有发展,但总筹资额、总交易额和股价指数均比上年下降。直接融资的规模是缩小的。储蓄压在银行,投资选择的风险集中在银行身上;政府举债投资,风险集中在官员的选择上。这就会增大国家的宏观负债。 在面临金融风险的情况下,加强金融监管十分重要。中国的金融监管在市场化改革中也确有进步。最近,一些金融机构的清盘和倒闭就是证明。这是消除银行和国有大公司坏帐和严重负债的重要一环。清盘方式也有改进,国家放弃了大包大揽的方式,不仅只对储户负责,分级清理,而且确定了“谁的孩子谁来抱”的原则。但有些做法也值得考虑。金融监管过程本身就是不同主体间的博弈,目前主要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和其他主体间的博弈。如果不着眼于信用基础的建立,从制度上加以推进,而是简单地依靠行政操作,就会发生扭曲。行政操作往往难于分辩公司资产质量的好坏和等级,关掉或撤并的可能是资产质量相对较好的公司;中央政府下令关闭地方的金融机构,地方借机把风险推给中央。至于上市指标的行政切块分配和关闭产权交易中心等,都有悖于市场原则。是谁赋予了这样做的权利,是依据哪一部法律的哪条哪款。如果说,过去烧毁地契,取消定息,是撕毁契约和破坏信用,那么,今天的作法仍在用行政手段取代和否定契约和信用。加强监管固然重要,建立信用才是根本。 第二,一些行业和部门的垄断趋势。 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是一种国家垄断和政府控制的经济,整个经济改革就是不断打破国家垄断,放松政府管制的过程,也就是推进市场化和发展竞争的过程。改革成就的取得和增长奇迹的实现都与此密切相关。但打破垄断和放松管制,不仅意味着政府从一些领域撤出,而且意味着行政直接控制的弱化,于是,在面临风险增大和经济扩张的情况下,是按照市场化方向运用政府力量,还是重建国家垄断和政府管制,就成为关键性的选择。由于长期计划控制思想的影响,一些人相信政府甚于相信市场;由于被改革者自行设计,限制和阻碍竞争对手进入,维持和重建垄断地位就是最有利的。然而,强化政府控制和垄断的结果,不仅会削弱市场的创新和活力,而且也使风险在国家身上重新聚集。 在农村改革过程中,首先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放弃了国家对农业生产的直接控制,但农产品购销体制的市场化却反反复复,进一步退两步,现在仍基本上处在国家的垄断和控制之下。1993年改革之后,随着个别地方出现的抢购现象,国家恢复了对粮食和棉花购销的管制,私商被禁绝和取缔,粮食部门和供销社垄断了粮食和棉花的经营。本来,粮食丰收,价格下跌,粮食歉收,粮价上涨,亦属正常,我们却与市场对着干;本想用国家控制解决粮食经营中的亏损挂帐,化解部分政府负债,但结果是,垄断利润落在垄断经营者的手里,国家吃了亏,宏观负债增大,农民也没有得到实惠,粮商和农民的销售合作发展不起来,农产品购销体制的市场化陷在了泥坛里。近50年来我国因粮食问题引发的经济波动,与粮食生产无关,均由粮食流通问题造成(温铁军,1999)。 在国内市场方面,由于一些部门产能过剩,产品积压,出现了一些价格的竞争战。这也是一件很正常事情。虽然这种竞争在某种程度上相当残酷,但它会促进产业集中、技术进步、质量提高和服务改善,否则,我们永远无法取得产业的进步,事实上,冰箱、彩电等家电行业的案例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刘世锦、江小涓,1996)。然而,一些部门不是促进和发展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而是搞什么行业自律价格,实际上是通过价格卡特尔来消除竞争。这不仅有悖于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而且直接阻碍着产业的提升和结构的调整。此外,在要素市场方面,强制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也是一种逆市场化的选择。 在第三产业的发展方面,我们实施的国家垄断还相当严重。教育就是突出的一例。大学基本上是官办的,民办大学廖廖;而官办大学的自主权也很小,就是招生数量、毕业证的发放,学校都不能作主,而由教育部直接控制和掌握。这样,大学教育怎么能发展,教育质量怎么提高?这不仅影响到当前经济扩张,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政策的效应,而且会阻碍经济的长期发展。 第三,行政控制和直接管理的强化。 改革以来,政企分离是讨论最多、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最近军队、政法部门与所办企业的脱钩就是突出一例,但总的来看,仍然是进进退退、摇摇摆摆。通过市场化的办法,逐步建立一套相互制衡和自我约束机制,再辅助之以外部监督,才是根本出路,而我们却习惯于行政控制和直接管理。其实,行政控制不仅是一个无穷的系列,永远解决不了监督者的监督问题,而且再完善的行政规章都有漏洞,都会有人去钻。对行政控制和直接管理的迷信,是建立在人人一心为公的虚假假定基础之上的人治模式,是与现代经济管理的性质相悖的。不走出这个误区,现代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只能是写在纸上、讲在口上的东西,宏观调节方式的转变是难以进行和完成的。 在党政部门,党管干部是需要的和有用的,但把它推广到企业中去就有问题了,党的部门和人事部门既无能力,也无办法考核和监督企业的经营者,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的企业永远摆脱不了行政控制,也产生不了真正的企业家。最近,我们成立了很多工作委员会,如金融工委,企业工委,证券工委,并向一些大企业派出了督察特派员。如果这是为了在国有经济收缩时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那可能是需要的和有用的,但是,作为加强行政控制和集中管理的一种办法,则可能是弊大于利,有可能为企业改革设置新的障碍。 4-2-3,体制性收缩效应 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我们既要启动经济,加快调整,以促进发展,又要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经济和社会稳定。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政策工具上的扩张与体制变革上的收缩,已经成为目前中国经济生活中一个十分明显而又影响深远的矛盾现象。体制上的收缩必然会产生一系列消极的宏观效应:一是使得政策工具上的扩张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尽管政策力度不小,但扩张效应不大,经济启动依然乏力,能否持续尚未解决;二是体制上的收缩虽然抑制了某些已经暴露出来的微观负债和金融风险,但却增大了宏观负债,加速了风险的聚集和集中;三是削弱了市场竞争,降低了经济的活力和效率,也就降低了清偿负债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四是形成了新的既得利益者,造成了新的体制性扭曲,增大了市场化进程和市场制度运作的障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体制性效应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乘数相对应的,是通过市场化程度及其效率并借助于货币乘数和投资乘数实现的。市场化程度高,乘数就大,市场也更有效率;反之,加强对资源的政府控制和国家垄断,就会侵害市场及其效率,降低乘数作用,产生体制性收缩效应。 五、从发展和改革的角度理解宏观经济政策组合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和变革中的大国,发展是硬道理,体制是关节点,仍然是我们思考问题,进行选择的重要依据。因此,从发展和改革的角度来考察一下宏观经济政策的组合和运用,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5-1,政策选择的体制一致性原则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一种稳定政策,而非体制政策。在市场制度相对完善的情况下,只要不从根本上破坏体制一致性原则,宏观政策的效应就可以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得到发挥,市场的自组织功能也会使体制的运作和效率得以恢复和增强。而在市场化过程中,政策效应的发挥往往离不开体制上的相应变革,因为,体制的不完善不仅会使任何一个政策操作产生正负两个方面的效应,而且有可能进一步放大负效应而抑制正效应。如果说在宏观紧缩时,体制上某些方面的暂时退缩有利于政策效应的实现,只要不是根本性和持久性倒退即可,1993年整顿金融秩序就是如此,那么,在宏观扩张时,体制上的推进就成为政策效应实现的保证,1992年就是最好的例证。这时体制上的收缩就是致命性的,不仅会使政策的扩张效应无法实现,而且有可能破坏体制一致性原则,导致体制和政策上的进一步扭曲。目前就存在这种情况。 在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增发国债和扩大政府支出,实施经济扩张和促进增长回升,是一个正确的政策选择。目前这方面还有一些空间,但发债筹资总有一个限度。考虑到前述的宏观负债,这个空间并不很大,且国债的还本付息最终取决于国家的财政收入。虽然可以增发一些长期国债,但国债发行主要是一个短期措施。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发债扩张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简单地定位于扩张支出,启动经济,那么,其效应必然受到限制,也很难长期支撑,弄得不好,很容易陷入债务危机;如果在实施扩张的同时,着眼于盈得时间和空间,使资本市场得以发育成长,那么,其结果就不仅是当前的经济增长,而且是经济长期发展的制度支持和资金保证。在这里,西方国家通过政府举债(包括战争借款)培育和改革金融体系的经验(保罗.肯尼迪,1988)值得借鉴。 鉴于当前阻碍经济复苏的关键在于人们的预期看淡,而预期不稳又与大批职工下岗待业,收入预期降低,社会保障和医疗制度改革,支出预期增大有关。因此,如果我们转换一个观察问题的角度,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局面。1998年发行国债6850亿元,除用于补充银行资本金和还本付息外,都用于基础设施投资。1999年计划增发3165亿国债。如果把发行国债筹集的资金除增加投资外,拿出一部分用于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或者再增发一部分社会保障特别国债,就可能通过稳定预期,启动消费,进而带动民间投资。这样既可以活跃经济,又可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至于国债的还本付息,则可有不同的选择。 由于过去该积累而没有积累的社会保障基金用于投资建设了新的国有企业,因而,这部分国有企业就是这些国债还本付息的最后保证(张曙光,1993)。但如果在金融改革上推进一步,这个问题就会出现新契机。即在增发社会保障特别国债的同时,建立相应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运营,同时进一步放宽其经营渠道和经营限制,既可进行债权投资,也可进行股权收购和股权投资,这样,股本盈利得到的现金流就可用来支付当期的利息。不仅如此,股权现金套现和抵押贷款再投资,就能放大投资的乘数作用,也使国债还本有了保证。这不仅可以把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真正推进一步,还可促进银行金融体制的改革。当然,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严格监管是一个重要条件。 在金融领域,重建信用是最为重要的。国有银行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收缩,一方面为非国有银行让出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可在收缩中加强自己的信用基础。非国有银行的发展也要以信用为先,关键在于增大银行操作的透明度,如果没有相应的信用重建,非国有银行是不可能成长的。增加透明,增加信用,才是金融业发展之本。如让较好的股份化银行上市等。 5-2,政策选择的发展一致性原则 宏观政策主要是一种短期政策,但对长期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在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任务已经完成,经济结构的同质基础已经奠定,因而,宏观政策短期作用和长期影响的一致性也就易于实现。而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二元经济结构的基础还很强大,城市化的进程又大大滞后,宏观政策不仅不能仅仅着眼于短期效应,而且要考虑长期发展,至少不能为长期发展设置新的障碍,同时要从二元经济结构的实际出发,坚持发展一致性的原则,大力推进城市化的进程。这就增加了政策操作的难度。 中国是劳动力供给绝对过剩的国家,也是要素相对价格扭曲严重的国家。近20年来的高速发展,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用了劳动力充足的比较优势,发展了一大批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产品。但随着劳动成本的提高和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有些比较优势在减弱和丧失,比如,成衣出口的劳动力成本,中国单位小时0.36元,泰国为0.14元。不仅如此,相对于劳动力来说,中国的资金比较紧缺,资金的相对价格应当较高,但由于国有企业、国家银行和国家财政三位一体,再加上信用基础缺乏,相对价格的扭曲相当严重。特别是国家投资于基础设施,大多投入大的装备水平较高的项目,进而加剧了资金对劳动的替代。这对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相当不利。从长期发展考虑,短期扩张政策不仅不能扭曲而且要有利于相对价格的合理调整。为此,推进基础设施的民营化,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实行国家标准、政府扶持、民间经营,也许是一个有效的选择。 在传统计划体制下,为了动员农业剩余,支持国家工业化,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固化二元结构,扩大城乡差距,阻滞城市化进程的政策。改革以来,城乡分离的状态开始有所改变而尚未完全打破,城市化水平有所提高,但速度相对缓慢。关键在于我们的一些政策仍然带有明显的城市倾向。农产品的价格已经提高,剪刀差已大大缩小,但是,一方面,国家对主要农产品经营的垄断尚未打破,经营者凭借垄断权力侵占农民利益的事情累见不鲜,压级压价、打白条、强制储蓄等都是;另一方面,工业品的价格虽未上升,但价外加价却大幅增加,以至很多地方农村电价高于城市,农民有电而仍用煤油照明,有家用电器和农业机械而不愿和不能使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剪刀差也许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国家的名义农业税虽不算高,但由于国家财力下降,特别是很大一部分县都是赤字县,而政府在农村的机构以及靠财政养活的人员又很多,财政负担不了,就靠吃农民维持,于是各种税费有增无减。90年代上半期,乡镇企业大发展,亿万民工大流动,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的发展,成为中国发展史上极其壮观的一幕,但由于目前的财政金融制度和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将资金从私人部门和中小企业聚集起来,再投向国有部门和大型企业,再加上城市政府基于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的压力,实施了一些清退和限制农民工的措施,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逐渐恶化,民工流动的规模也在减小,城市化的速度进一步放慢。所有这些不仅不能促进农村市场的扩大和细分,不能促进城乡交流和一体化的发展,相反是在缩小农村市场,阻碍城市化的发展。这是与经济的长期发展相悖的,需要按照发展一致性的原则,尽快作出调整。 城镇化的发展,会拉动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第三产业的主要部门如教育、电信、金融服务、媒体等,医疗保健等,都是高垄断部门;根据世界市场发展的状况看,创造产值第一位的行业是医疗保健,第二位的是金融,第三位的是电信。特别是利用信息技术进步发展起来的民间教育,将在今后20年内成为全球最大和发展最快的产业(王小强,1997)。现在中国对第三产业需求的增长越来越快,但其供给是基本垄断的,大量有效需求不能满足,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的行业也没有拓展。中国启动消费的优秀在于扩大服务消费需求,提高供给的重点也在这里,出路在于放松管制,打破垄断。就拿教育来说,据有的学者估算,如果开放民间办学,高校招生就可能扩大一倍,增加的直接支出约240亿元,拉动的投资和最终消费达1000亿元,对GDP的贡献每年将超过半个百分点。这不仅会促进当前的经济扩张,而且有利经济的长期发展。 宏观经济管理:电子宏观经济管理 1999年开始,我国的“政府上网工程”的实施,标志着电子政务在中国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已进入相对成熟阶段。而我国从2000年开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4所高校才获准试办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 一、电子政府与办公自动化 电子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的表述,可以用Webnomics也可以用Cyberhomics等;总之中国政府在入世一年,政府使用InternetEconomy使电子政务更加方便了群众,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了,无疑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加快捷。 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共产党代表最先进的文化,而电子政府与经济全球化接轨,是文化地最先进部分。当然电子政府的网络成本增加了,但人力的节约从总体来说,符合网络经济的要求。 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各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有所不同,但都与其政权性质相适应。按照管辖范围不同,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分。中央政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 政府是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结构,塔顶是国务院,而中间层次是各省、自治区,起着上传下达,充当信息驿站的作用;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政府组织结构的理解。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把过去承揽的大部分社会事务交还给社会。政府便可以集中精力抓宏观的、长远的、重要的事情了。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电子政务使电子政府增加了信息、管理、服务、沟通等功能的互联网上的迁移。电子政府使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的机关职能由虚拟走向务实,实现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我国的电子政府仍然是人民政府,依据人民的需求,提供个性的服务选择。 如果电子政府不能与人民办实事,如同玩起滑稽的、与爱犬转圈却永远咬不到自己尾巴的相映成趣的逆向游戏。 电子政府仍然需要大量的熟悉电子政务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通过MPA是各国的培养办法。中国的MPA要学习西方的信息技术,同时要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结合起来。 二、经济全球化与宏观经济调控 一百多年社会主义的发展有过曲折与反复,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说明经济全球化与西方推行的和平演变是同步进行的。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的关键时候,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同志的领导下,近十三年来,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考验中,中国经济增加10%左右,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巩固,也锻炼了一批经济人才和中青年领导骨干。 当代和未来的电子政府,是要使国家政务融合到一体化的全球活动的地球村中去。因此,电子政府将电子政务作为社会信息网络化的宏观手段。 电子政务的内容包括电子政府的内涵、系统、安全防范以及与传统政府的区别,对社会变革的影响,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发展前景与展望等。 电子政务是用互联网的手段,来完成政府的行政工作。然而电子与夸克等一样,是肉眼看不见的客观存在,但通过直接经验可以判断政府行政工作的文件在互联网上的传输,一旦文件成为电子邮件,发出去后,对方是否收件,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没有收到可以再发,一旦网络出了问题,互联网的通讯将被中断。然而,一些哲学家在承认电子、夸克等实体存在的同时,却否认香肠、牛奶之类物质的存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的论文《实在论的最后崩溃——从虚拟实在谈起》,刊登在中山大学哲学文库的网站上,成了原创性的靶子论文。 对实在论(realism)的讨论,牵动过一大批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如贝克莱、休谟、罗素、穆尔、胡塞尔、梅洛——庞蒂、帕特南等。 以上是粗略梳理一下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斗争。电子政务长远效率与效率、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封闭与开放,官僚行政与民主行政等的争论,远远没有哲学界争论的激烈。正因为哲学的争论,语言不够流畅、通俗,普及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然而,生活中哲学,将赋予MPA的教育对象巨大的任务,不仅要完成电子政府所有的工作,而且要通过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吸引对现代政府管理的关心。 然而哲学上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感兴趣的人士越来越多,与中山大学哲学系高稿酬悬赏万字评论有关。笔者也是参与评论的稿约者之一,观点是支持翟振明教授,在哲学上的,与时俱进。西方哲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被我国哲学家从语言角度分析,划分成“真值实在论”和“指称实在论”两种,有哲学上的创新思维;当然,最终寻求的答案,要待专家评选后揭晓。 三、电子政府开启社会之锁只是一种手段 社会问题的政府行为,大量是微观问题,随着电子政务的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顺利进行,政府管理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也会在实践中得到提高。面对国有企业的转制;社会福利力度的加大,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政府公务员由管理控制的“主人”转变为以服务形式的“公仆”身份来满足社会需求,是公务员生存的社会选择。公务员由追求自我利益转向追求社会利益,体现了政府的经济有效效用函数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从关注政府工作效率转变到关注公众利益的实现,是动态进化博奕在电子政府中的务实。电子政府由过去“替民作主”转变到“由民作主”,是一种互动行为选择的转轨。 电子政务的最终归宿,是实现政府对公众的要求进行快捷有效地回应,更直接、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随着政府寻租行为的减少,理想政府前景,与MPA教育一起发展,全国的地方政府上网工程,随着经济学利他行为的实现,地方政府的财源将得到增加。 电子政务是一把开启社会之锁的金钥匙。然而政府行为有大量的以法为基础的、稳定的、富有弹性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以中央政府为主导,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并功能互补的运行状态在电子政务实施手段的促进下,达到理想状态。 从哲学上对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来谈论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结论应该是:中央政府必须准确地代表全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虚幻的,而是具体可依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要通过立法化,以保证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 研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老一辈革命家同志所研究的“十大关系”之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矛盾和摩擦,在我党和中央政府三代领导人那儿处理得十分好。他们重视生活中的哲学在政府工作中的运用,随着电子政府职能的发展,电子政务的工作成绩,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将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快步前进。 四、入世后转变政府职能需要行政管理高效,协调运转 中国加入WTO后,政府职能要迅速转变,“全能政府”的形象要改革。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机构,它的维持经费来源国民的税收,它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才力支持,因为它要维持其组织机构的运转,给政府工作人员加薪,负责大量社会外部管理,都需要经费。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经济总量在全球排第7位,是世界第十大贸易国。中国入世,对美国来说,可逐步解决对华贸易巨额的赤字问题。 全权主义模式强调和关注的面向主要是国家正式制度、正式组织及其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过程,因而正式的制度与程序、上层精英及官方意识形成的描述,就成为其分配与解释问题的最佳途径(dHalpern,1993)。显然,全权主义模式的着眼点主要集中于国家一维。 “全能政府”受“全权主义”理论影响。其实,有效的政府能力有利于社会整合和对社会资源的提取,从而达到社会的即定目标,促进社会进步。 我国政府处理“”邪教及时、正确。几名“”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事件,再次证明了“”邪教本质。各国政府对待邪教,都是严厉打击的。法国邪教团体众多,信徒至少50万,法国反邪教部际委员会,1999年9月通过马赛法院审理邪教伤人致残的案件,受到美国国务院同年的所谓《人权报告》的指责。打击邪教是各国政府对公民人身权力的保护,形形色色邪教的本质,是威胁人身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当今社会,如果没有政府的作用,要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与社会网络是不可想象的。个人福利不仅依靠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靠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公共经济最重要的目标,牵涉到政府立法和管理的各种形式,包括一些自我决策的活动。但对稳定社会来说,分配和配置是宏观经济的重要内容。 回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东亚政府过度扩张导致社会对政府的全面依赖,社会防风险的机制丧失。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和行政管理学家C、V布朗所说:“东亚发展的资金获得方式是高负债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在它高速成长时期潜伏和积累了严重的金融问题,繁荣时期必然地递延着在某一个时间上将发生的金融动荡”。 东南亚的那场金融危机,使社会自身发展动力机制丧失,使某些国家的政府在政治统治。经济调控,社会管理方面“疲软”“乏力”。这些经验教训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入世后,我国政府的需要高效,协调运转的行政管理。而这处决于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是以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为专门业务并为一定阶段或人民的“公共利益”服务的。但是,它同时又是公务员谋生的手段,广大公务员总是要通过其职业活动谋取自身乃至家庭的生活资料。入世后,对公务员要求更高,监管的力度加大,这都是应该的。 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前,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农业、服务业和轻工业长期停滞,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很少;“三线”工业分布分散,地理位置偏僻,失去了规模经济优势和区位经济优势。这都是失败的记录。 1989年《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若干要点的决定》明确规定,严格限制高耗电产品,主要是空调器、冷热风机、电吹风的生产。但这一产业政策并没有抑制住近几年该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大战。 国家公务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其本质是人民的“公共权”。这种权力,首先要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但是改革的难点之一,加入WTO可以使国外企业和国内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在公平竞争的促动下,我国物流业无论在资本结构、服务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方面,会有一个革命性的飞跃。加入WTO后中国物流业的管理办法和竞争规则会借鉴WTO的基本原则和国外先进办法。 政府采购制度将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西方的政府,采用政府采购制度,为一定阶级服务,并有先进的物流管理与之配套。入世后,我国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物流经验,使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在实践中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行为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但个别人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谋取私利,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在避免以权谋私,避免自身的行政行为损害人员利益的同时,要同一切背叛和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树立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胸怀改革大志,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固执已见,专横跋扈,文过饰非、诿罪于人。 五、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欧盟从1998年起不再给中国普惠制待遇,中国有七大类,占税则分类近41%的产品不再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对我大宗出口产品征收30~60%的反倾销税,有的甚至超过100%;对我优势产品如丝绸实行歧视性数量限制。发达国家在加强贸易保护的过程中,对我的非关税壁垒,包括质量标准壁垒,环境无害化壁垒,反倾销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有所加强。入世后,在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我国将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进入国内市场,冲击我国部分行业,竞争局面会更加严峻和激烈。 一般来说,与公共资本(包括物质资本的人力资本)形成有关的公共支出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即所谓的“挤入效用”或“拉动效应”;另一个是对私人投资的消极性缩减作用,即所谓的“挤出效应”或“排挤效应”。 公共需求与公共供给之间的关系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关系。公共供给必须与公共需求相平衡;公共需求决定了政府的职能、活动范围与活动方式。政府的公共供给包括法律体系、公民权利保护、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政策;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环保、航天科技等公共服务。所以公共行政法制包括行政法制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与行政救济等。研究政府公共产品提供涉及法制问题与法制保障。社会公共需求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共同需要,例如下水道系统,供水供气系统、铁路运输系统、公路交通系统、邮政服务系统等的混合公共服务需要等。 依法行政是要求政府通过市场和社会给社会成员满足需求的平等享用公共供给的权利,例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政府管制的公共服务。另外,现代社会还要求政府维护公共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给护公民人权、自由等权利。通过政府工作,提供公共资源与公共财产,满足公民的需求,对城镇来说,就是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在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工资的同时,现阶段要把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作为城镇反贫困和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对于因企业破产、倒闭、经营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失业、下岗的职工,以及因其他原因陷入绝对贫困的阶层,一方面要开拓就业领域,创造就业机会,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其提供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的社会覆盖面,并逐步提高发放标准,以提高城镇低收入阶层和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 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贫困线后,人们的消费模式发生变化,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高等教育、健康设施、停车场,高速公路和空间探索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将大量增加。 竺乾威主编的《公共行政学》认为:“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而这一种事务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 布什政府上台不久,决定把战略重点从欧洲转移到亚太,予头指向中国,加强中国周边的兵力兵器部署、不惜代价扩大亚太的军事基地,不断加大亚太的军事演习,以所谓“中国封销台湾海狭”制订军事战略;美国电子情报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海域上空撞毁我军用飞机,致使我飞行员王伟遇难。 英国C、V布朗认为,政府稳定的职能,是制度使经济活动中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完美统一⑥。 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需要提供社会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本投资;经济进入成熟期,公共支出的主要对象又从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提供教育、卫生和福利、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 入世后,中国政府面对的挑战最大,用WTO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约束参加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是一种体制性的挑战。 英克尔期通过对6个国家的深入研究发现,随着时代的推移,人们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国民收入的相关性正愈益显著。他的成果表明,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与1958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43,与1965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71。结论是,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以后8年到15年的社会国民收入的增长。 因此,实现现代化管理,最为关键的是要实现人的观念的现代化。邓小平在我国改革的实践中,始终如一地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看成是改革的最重要内容,同时也把它看成是改革的巨大动力。WTO的法委,要求我国改革,处理政企关系,不能沿用国有资产投入。运作的办法,而是用财税返回及贴息的办法;在处理市场运行环境和市场秩序监管关系上,WTO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等多款;在现代管理方面,政府服务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以外国的贸易优惠政府重要得多;在政府管理能力和人力结构上,WTO使外资企业和非公有企业依法对政府反控制能力增强,政府管理的难度加大。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的相关问题探究 摘要:中国的宏观经济管理一直依赖着外贸出口的渠道,然而国内的金融系统改革创新之路发展滞后,这也直接导致我国的经济结构出现了严重不平衡的失衡现象。如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中国只有坚持顺应全球经济不断变化的规律,积极探索和创新对宏观经济管理的措施,这样才能够顺应全球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国民经济;政府 进入21世纪后,中国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遇见各种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和难题,在经济高速进步的同时,也要积极地迎接这些挑战。所以,相关部门需要对宏观管理进行不断反思。第一,要牢牢把握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目前,纵观中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现如今中国的基本国情,通过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发挥的职能,有效确保整个GDP的快速、稳定地发展,从而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第二,对宏观经济管理的目前的政策进行创新。一个宏观经济管理的成果即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整体实力发展的表现,对百姓的生活水平产生直接影响。总而言之,就是要对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策略进行创新,将有助于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 1宏观经济管理对我国经济发展所起到的作用 1.1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增长 加速经济增长是宏观经济管理的最终目的,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影响,不仅有制约经济发展的,还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管理将有效调整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将经济发展保持在稳定的状态。避免出现经济泡沫,同时还能有效防止经济发展中出现大波动,既确保经济增长速度平稳,也保障经济增长的高质量,使得我国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1.2改正市场自发调节的缺陷 如今,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还处在初期建设阶段,在推进经济发展实施经济转型期间还存在诸多问题。同时,传统经济模式中的一些弊端并未消除,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还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在这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现状下,填补市场自发调节的缺陷,就要全面发挥宏观经济管理的效用,有效调节市场经济中所有资源,科学合理地配置各种资源。 1.3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 资源配置主要是通过市场来完成的,但是市场经济自身存在的不足将对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为增强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就需要借助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对有限资源进行科学配置,使这些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经济价值。 2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2.1保持经济平稳目标 (1)经济总量平衡这个目标主要指社会总提供与总需求之间,在总量和优秀结构上维持一定程度的均衡。那么,所谓的总量平衡则是指在某一个时间段,国内生产总值与国外商品、劳动力进入和成本投放等的需求、消费需求与国外需求间的平衡。其中,结构均衡主要指投资产品与投资的需求之间,消费产品与消费的需求之间的整体均衡。在调控和管理宏观经济时,发展供给与总量均衡是一个关键矛盾。只有紧紧绕着这个关键矛盾,把总量控制在合理范畴,这样才不至于导致经济出现大的变化,确保经济健康稳定运行。(2)物价稳定所谓的物价稳定,从三个方面的内涵去解读:第一指稳定的物价整体水平;第二指物价上涨的水平比居民平均收入增长的增长速度要慢;第三主要指优秀产品尤其是那些极为重要的日常消费品的物价整体水平保持平稳。确保整体的物价水平平稳较少波动,其衡量的重要指标是物价总指数。物价总指数呈现出上涨趋势,将导致却不商品的比价在不断变坏中产生波动,即有助于调整经济结构,更对价格体系的变革有利。总而言之,只有把物价的上涨幅度控制在社会经济水平的合理范围中,就被认为是物价稳定。(3)国际收支平衡指的是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全部的货币收入以及支出均衡或稍有顺差或逆差。能够以属性为出发点将国际经济交易划分,主要可分两种方式,即自主交易与调节交易。伴随我国经济对外联系持续加大,政策的不断深入执行,使对外经济关系也发生了全新变化。从经济发展的整体趋势看,国内经济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从始至终都存在依存、制约的相互关联。国内的宏观经济可以把已经不平衡的主要矛盾科学地转移到国际收支的流程钟来,这样一来对保持我国经济在某个阶段的稳定增长十分有利。 2.2宏观效益目标 (1)宏观经济效益指的是既能体现为一个国家在某个具个阶段GDP或国民总收入的上涨,还能体现一个国家在某一个阶段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即便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优秀统一,但是在某些特殊现状下矛盾依然没有缓解。个别经济活动但从局部分析还是规范合理的,但从宏观上看就存在诸多问题,只是个体经济效益的被提高,但是对推动整体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并没有帮助。面对这个情形,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采取宏观经济管理手段进行调整,从而使宏观经济与微观效益实现和谐统一。(2)社会效益,主要指在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中,商品生产、利润上涨、技术使用等个别的经济行为,对社会的持续发展与整体进步将带来直接的效用与影响,其具体体现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对社会的全面和持续进步,对人类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发挥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和影响,因此这些经济活动,被统称为“正社会效益”,相反的就是“负社会效益”。 2.3经济增长目标 (1)恰当的投资规模。所谓“恰当合理”就是指在满足经济持续增长的需求下,还需全面考虑到这个时期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总而言之,投资规模便是其中一个影响经济上涨的直接原因。(2)合理科学的产业结构。科学健全的产业结构,能使得经济实现长期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有效提升经济效益;相反,如果经济的运行受到严重的制约,那么经济效益就会显著降低下降。想要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可以利用调整投资结构和调整目前企业的生产方向来完成。(3)资源合理配置。主要指通过管理和调配当下已有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所有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化,最终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大环境中,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能够运用这两种主流方法,即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但是市场经济中也存在诸多不可避免的弊端。因此需要政府能积极主动地加入社会资源的科学配置中,完成对财政的科学分配和调整。 3生活水平目标 3.1增强民族素质,合理管控人口 要想人民物质文化以及生活水平能呈现不断提升的态势,务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通过经济发展提升国民生产总值与国民收入的水平,另一方面也适度将人口增长控制在一定范围,增强国民综合素质。如果人口的增长速度远超于GDP和国民总收入的整体增长速度,这就代表减少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或人均国民收入,也意味着人民物质文化和生活水平有所降低。 3.2发动全面再就业 主要指只要能力过硬且主动想要工作的人员,都能在合理的条件下,随时找到满意且适合自己的岗位。通常失业率在5%以下被视为该社会的全面就业。市场经济下允许有失业或或者下岗,也就是所谓的优胜劣汰。但让员工回家不是目的,政府相关部门借助于再就业的工程,对其进行知识和操作的专业培训,使这部分员工能再一次找到适合并喜欢的工作,使其在人才市场中能具备较强实力。目前,我国的劳动就业问题十分严峻,务必要谨慎以待,它不仅与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而且还是实现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3.3公平分配 即便社会具有公平的属性,但是也不可能利用市场机制自动去实现,其只能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上使机会均等的平等精神得以实现。借助于市场机制的特点,把得失当做竞争的助推力,鼓舞其中一部分人要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过上富裕的生活,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快速进步;同时还需对当下收入水平还较低的人群给予高度关注,务必要大幅提升构成整个社会的每一个阶层的人民的生活水平,将这一点视为社会主义机制优势的体现。要借助于税收等相关政策方式将那些因为客观条件引发的贫富差距问题进行调节,防止各地方、企业与个人的收入存在太大的距离,并利用社会保障机制去保证这部分人群的基本生活。 4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政策 4.1宏观经济管理主体的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指的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负责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运行与履行职能的有关政府机构。宏观经济管理主体的创新,就是对政府机构和该政府机构的组织与人员岗位的创新。对该政府机构进行组织创新,指的是对该政府机构的职能和权责的创新,其最终目标在于提升政府工作的效率。在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干预的过程中,政府机构的一个优秀职责便是保持对市场的稳定性,创建一个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4.2宏观经济管理客体的创新 所谓宏观经济管理的客体,主要指被宏观经济主体所管理的对象,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下的宏观经济管理客体的改进优化,就需要对政府和市场的权利范围进行重新的界定,对政府应当参与和不应当参与干预的经济活动进行边界的划分,政府要发挥出自身所具有的权力。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政府对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也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优化,日益退出市场环境。 5国内的宏观经济管理创新措施 指的是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管理时,所需使用的一系列对完成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有效措施,这其中涉及到一些软件方面的方法,例如经济、行政与法律等多个方面的各种各样的措施,还包含众多硬件方面,例如传播媒介、互联网以及电子信息等。管理的最终效能都与管理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直接的关系,对管理措施进行创新对政府切实发挥出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责十分有帮助。现如今,中国早已是世界贸易组织中的重要成员国之一,对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进行创新,就是借助于这些科学先进的方式方法通过法律的手段最终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当下,我国的法制体系依然在持续建设和健全中,其中最为优秀的经济与行政措施大多数都将借助于法律这一形式得以呈现,将法律作为创新管理最基本的根据与基础保障,防止出现主观臆断的情况。创新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措施,还涉及管理所使用的现代化互联网技术,也可以认为是创建电子信息化的有关管理部门。加速创建“电子信息化政府部门”,持续优化和完善我国的宏观管理体系,加速网上“政府工程”目标的最终实现。 6结语 综上所述,能够看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还有大量的问题依然没有消除,但是政府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同时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这也是毋庸置疑的。在对宏观经济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牢牢地把握住具体分目标和最后的终极目标,不断完成制度等全方位的创新,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走向健康、稳定、快速且全方位的新局面。 作者:张艺 单位: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宏观经济管理:供给侧改革下的宏观经济管理分析 摘要:供需平衡是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特点主要呈现为高投资率、低消费率和高出口率,使得我国的社会经济主要依靠投资、外贸,经济泡沫化和风险居高不下,严重威胁了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健康。从供需机制来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作用,在世界经济疲软、我国产能过剩的现实背景下,要平衡短期和中长期的发展要求,需要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做好供给侧改革,从而转变以数量型经济增长转向质量型经济增长。本文主要就我国当前宏观经济背景、未来国内国际经济走势及经济管理经验等进行深入分析,目的在于促进我国经济更加平稳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宏观经济;供给机制;需求机制;供给侧改革;调控 回顾我国近几十年来高增长的供给管理政策可以看出,前几十年我国政府动用了大量的行政力量、大量的资本、土地、矿产、劳动力等资源,为摆脱贫困近乎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力量,所采用的管理政策几乎都是供给性政策,包括前几十年各地方政府政绩均以GDP来论高低。自2008年以后,国家的经济政策开始发生转变,逐步将供给管理转为需求管理。宏观经济理论认为,实现经济增长的两大要素是,首先要实现要素供给增长和实际总需求的增长。在供给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刺激内需和扩大外贸是当前经济背景下实现经济中长期持续高增长的重要引擎。供需关系不能分离,当前我国经济存在的矛盾不仅有需求矛盾(内需市场还未完全打开),也有供给问题(“高精尖”需求缺口巨大)。 1供给侧与需求侧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机制 理论上宏观调控管理政策主要分为需求管理和供给管理两方面。需求管理手段主要有: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需求管理是一种短期的调控手段。供给管理手段主要有:产业政策、就业政策、人力政策、工资福利政策等,其调控措施耗时长,主要作用于中长期的经济增长管理中。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国际间贸易壁垒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使得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这就使得我国地区在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中需要根据经济增长的不同特点做出供给侧或需求侧的管理来稳定经济增长。需求管理政策主要着眼于经济增长的短期因素。市场价格水平短期内总水平保持不变,由于价格粘性,需求侧的总需求一旦不足,会导致供给侧产能过剩,这时通过刺激需求,则能有效带动供给侧总产出同步增长。在社会物价水平稳定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和政府调节货币供应量和财政倾斜力度能有效调整需求,最终实现总产出尽可能高,实现实际产出达到极限。供给管理主要着眼于经济增长的长期。经济的增幅主要受制于社会稳定、居民收入水平、社会技术、政策因素等。要想实现经济长期处于高增长状态,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供给侧调控政策主要随总需求的变动同比例正向变动,使其产出长期处于高水平不变,通过制定中长期的产业结构政策、技术扶持、资金扶持、人才扶持等来促进实际经济增长。也就是说,经济的增长不仅依赖传统的供给数量,还要在供给的质量上实现突破——即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在中长期的经济增长过程中,还要落实各阶段的短期经济增长,从而实现经济持续高速增长。 1.1需求管理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据凯恩斯理论可知,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资本边际效率递减和流动偏好三大心理规律作用,会导致需求不足。通过必要的宏观调控来有效刺激消费、出口和投资,能使经济产出尽可能增大,从而达到供给潜在水平,最终实现经济增长。一般调控手段主要为:(1)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存款利率,增加货币供应量,买入债权,降低各类企业贷款成本等,刺激企业投资和生产。(2)增加政府财政支持,提升企业产能,扩大攻击。(3)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增强各类企业活力,激励和帮助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强投资信心。 1.2供给管理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供给管理主要通过改善供给要素的成本和效率两大方面来影响经济增长。 1.2.1降低供给要素成本 降低供给要素成本简言之就是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生产成本、赋税成本等。降低要素成本的主要手段主要有:深化赋税改革,通过合理减税,降低企业赋税负担;通过搭建平台或信息渠道,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信息帮扶,减轻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负担;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招聘、人员培训等帮扶工作,进一步降低企业人力培训成本和人力管理成本,不仅能有效提升就业率,还能为企业解决招工难等问题。 1.2.2提高要素供给的效率 提高要素供给的效率简而言之就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条例,并形成具有可行性的政策体系,通过优化市场环境,从而有效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参与到社会生产中来。同时通过优化自主创新和市场环境,使市场留得住人和留的住人才,并最终有发展和成果。通过优化产能、优化技术全面提高生产率和人力资本水平,不断协调好各供给要素之间的分配关系,实现经济朝更高水平发展。 2新形势下保持经济高增长质量的供给侧和需求侧 通过我国前几十年的发展经验来看,需求管理职能扩大产能,提高经济总量和数量。新形势下,通过需求管理不仅能实现长期增长还能使传统经济数量增长转变为质量增长。在以往的经济增长中,消费不足时要想继续维持经济高增长,必须不断扩大投资、扩大产能、提升效率。一旦劳动力人口红利消失、贸易壁垒抬头,我国的经济增长必将遭遇断头式下跌。因此,供给侧问题是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增长中的关键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足、技术含量低下、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因此要想实现经济长期高速增长,必须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产能过剩、加强自主创新扶持,从政策上和财政上加强扶持和倾斜,通过需求侧来刺激内需和外贸(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来确保经济高增长、包就业和保稳定。 2.1新形势下需求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刺激投资与投资方式转变相结合。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中,投资的作用至关重要。在投资管理方面,要改变传统的招商引资策略,要科学合理地引导资本进入朝阳行业,要让有限资本起到杠杆作用,撬动更大的市场。通过转变投资方式、优化投资结构、调整投资方向,最终提升投资效率,实现资本良性发展。在各大领域,不断实现资本来源多元化,将以政府投资为主导转变为由政府、民间资本或外资多元化发展,由政府灵活引导社会资本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刺激需求和绣球结构不断优化想结合。进一步落实和改善城乡居民民生需求,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扩大公共消费需求,进一步提高社会教育、医疗、养老、失业、住房等公共服务覆盖面,让社会居民不再为上学难、买房难、看病难、就业难等犯愁,让人民学有所用、劳有所居、病有所医,使人民放心地消费。 2.2新形势下供给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供给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实现产业结构升级。逐步淘汰产能过剩、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向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从产业低端逐步走向产业高端,不断提升生产效率,不断增加产品附加值,逐步由“中国生产”转变为“中国创造”“中国智造”。大力发展创新性经济,创新能力是企业、国家经济实力的优秀,只有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攫取市场份额。不断完善供给结构,打破贸易壁垒思维,不断放宽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在经济中的作用,以市场来决定供需,将政府摆放到服务的角色和位置上来。 3供给侧改革下的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策略分析 在供给侧改革的要求下,中国经济更加致力于长期增长因素的改善,并通过可持续性的生产能力改善,来达到一种经济增长数量与经济增长质量之间的平衡。通过改善社会供给关系,将当前的短期增长任务纳入到长期的增长框架之中,从而使中国的经济增长到达一种可持续性的状态。在整个供给侧改革思路下,中国的宏观经济管理需要兼顾短期的供给要素和中长期的发展需求,其主要策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中国宏观经济管理必须以“供给侧改革”为基本优秀 以前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策略以扩大财政支出为主要方向,希望通过强化基础设施投入来扩大国内供给从而拉动经济发展。但在目前产能过剩、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的当下,整个宏观经济管理策略必须按照“供给侧改革”的基本要求进行结构调整,并通过降低垄断、赋税减免等措施,减少对市场经济的管制,从而达到激发市场经济活力,促进供给与需求相匹配的目的。整个供给侧改革的思路,要求社会生产资料逐步从生产过剩的行业退出,并积极转向新的产业,用新的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新需求。而宏观经济管理策略方面,也需要在金融、政策以及税收等多个方面给予便利,从而提高整个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效率。 3.2中国宏观经济管理必须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我国的传统产业已经面临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这也是由传统产业的数量型经济增长模式所引发的。因此,在中国经济面临转型的当下,供给侧改革必须走一条与以往所不同的、集约化的发展之路。政府要积极以“供给侧改革”主导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利用结构改革化解产能过剩问题,并引导各种国内资源向着新型产业聚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资源的调控中,新型产业发展和分工体系,要注意摆脱以往数量型的经济增长模式,转而向集约化、高效为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方面要将原有的资源消耗性增长逐步转变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经济,另一方面要将原有的数量型经济扩展逐步转变为质量型经济增长。从而保证环境、资源和经济增长的平衡,促进新型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完善。 3.3中国宏观经济管理必须注重短期与中长期管理的协调性 经济的增长必须考虑到短期和长期增长的协调性,只有当经济的短期波动于长期趋势相一致时,经济的增长才能保持长期且稳定的增长,也才能避免短期经济波动对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悲观情绪。因此,在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策略和供给侧改革,都必须充分重视短期经济增长与长期经济趋势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改善短期增长模式、优化长期增长效率,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影响长期经济因素、扩大生产边界和效率,达成以“有效供给”为目标的生产经营方式,从而促进国内经济体系、供给体系及产业分工体系的组织结构优化。 作者:倪国红 单位:中共铜陵市委党校 宏观经济管理:逆全球化中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转型策略 [摘要]伴随着英国脱欧、特朗普事件、美国退出TTP等事件的发生,“逆全球化”成为当下世界经济的关键词。文章首先阐述逆全球化的基本内涵及其兴起、分析逆全球化的现实原因以及对我国带来的不利冲击,最后重点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方面探索逆全球化背景下实现我国转型时期宏观经济调控转型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逆全球化;宏观经济管理;转型策略 伴随着英国脱欧、特朗普事件、美国退出TTP等事件的发生,“逆全球化”成为当下世界经济的关键词。当下,全球经济形势呈现出弱复苏、低增长、通货紧缩、高失业等主要特征。世界经济的发展存在明显地不确定性。在“逆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经济的发展亦面临着一些压力和难题,如何理性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经济新常态的现状探索宏观经济管理转型策略,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是当下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逆全球化”含义及其兴起 (一)逆全球化的含义 逆全球化(De-globalization)是相对于经济全球化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经济全球化发展到特定水平之后市场再度表现出分割态势,其与全球化进程是背道而驰的。逆全球化既包括市场全面开放转变为有条件的限制性开放,也包括市场完全封闭。其表现是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一些隐性或显性的阻碍因素使得市场中的产品、劳动力或资本无法按照市场规律流动,折射出一个国家对于多边开放态度的转变或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态度的转变[1]。通过经济全球化,世界各国经济都得到了不同程度发展,然而伴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其所引发的全球经济大萧条(GreatSatgnation),使得各国极为迫切的想要回到经济复苏的理想轨道,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需要对逆全球化问题加以重视,也正因此,回顾全球化的发展历史并从中汲取经验显得十分紧要。 (二)逆全球化的兴起 逆全球化最初出现在发达国家,原因是在主导全球化的过程中,这些国家发现经济全球化状态下的利益分配格局对于自身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2]。从国际利益分配角度出发,不少持“反全球化”论调的学者指出全球化过程中发展中国家是相对获益的一方,而诸如美国这样的经济发达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实际上是相对受损的一方。这些学者认为,虽然经济全球化客观上使得各方利益参与者都从中得到不同程度的收益,但是最终的赢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而发达国家受益的程度不尽人意,在全球化发展的二十多年中,发达国家的经济规模份额、市场贸易份额以及在国际市场中的资本份额都一直处于滑坡状态,在世界经济规则中的影响力也大不如前。 二、逆全球化的现实原因及对我国的影响 (一)造成“逆全球化”现象出现的现实原因 归根结底,造成“逆全球化”的现实原因包括下述四个方面。第一,世界各国贫富差距两极化发展。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内部在全球化中均存在利益分配失衡的情况,造成贫富间差距两极分化,全球化经济下通过自由贸易获得的利益往往被大型企业与行业精英瓜分殆尽,而成长中的中小型企业与弱势群体却获益甚微,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不满,后者希望通过逆全球化缩短贫富差距。第二,日益严峻的世界性劳工失业问题。按照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披露的数据,预计2017年世界范围内将会有340万人失业,全球失业者总量将冲破两亿大关。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受价值链、产业链以及生产与外包机制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承揽了大部分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工作,造成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制造业人员大量失业,这些失业者对于全球化心存不满,主张推行反全球化,限制国际市场中的商品、劳力、资本与服务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对于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最为排斥[3]。第三,世界各国国家民族主义的重新出现。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参与国的经济有着去国家化的趋势,对国家主权有着一定影响,容易造成国家政府的抵触。尤其是对于北方国家而言,当面对难民事件、恐袭事件、无力承担外债清偿压力等问题时,“民族国家”的意识变得尤为强烈,更严重的还会造成种族主义与宗教主义的回潮,在对外政治与对外经济方面转向封闭保守。第四,北方发达国家爆发逆全球化思潮且辐射到其他多个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不仅未积极推进经济全球化进程,还率先设置贸易壁垒,推行贸易保护政策,对各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中国是最大的利益受损国,世界范围的领导力赤字问题开始显现。 (二)“逆全球化”对我国的不利冲击 逆全球化对一向推行改革开放政策的中国打击可谓十分沉重,对外贸易遭遇了冷酷的寒冬,成为最大的利益受害国。据统计,2016年我国商品贸易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仅为33.1%,较之于2008年缩减了23.13%,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许多,回到了1999年的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持续三年都没有达到进出口贸易增长的目标,两年呈现出负增长态势,按照海关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24.33万亿元较之于2015年减少了0.9%,货物出口减少了2%,而进口有略微增长,为0.6%,所处的形势极为严峻。“十二五”期间,我国外贸增速预期为10%,然而实际只有5.9%,2015年我国进出口贸易目标为4.8万亿美元,然而实际只有3.96万亿美元,两者相差了17.5%。不仅如此,外需也呈现出大幅削减态势,造成“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增长率下滑7.8%,创历年来五年规划最低水平。对于世界各国来说,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逆全球化,尤其是反全球化过程中都没有最终的赢家。逆全球化与反全球化在本质上来讲是存在差异的,逆全球化是一种客观经济现象,而反全球化则是运用政治干预来影响全球化进程[4]。有些北方国家以规避内部矛盾为托词推行逆全球化,认为2008年的世界金融风暴是全球化造成的,全球化的存在致使世界贸易不均衡、劳工大批失业以及难民移民等问题出现,因此运用政治手段斩断了资金、产品、人员、技术方面的国际交流及合作。诚如所讲的,国家奉行保护主义无异于饮鸩止渴,虽然能够暂缓内部矛盾,然而站在长远的角度则是弊大于利,不但对本国经济无益,还会影响世界经济的良性发展,认为全球化是造成世界经济问题的主要原因,不但没有遵循客观事实,同时也不利于问题解决。逆全球化不符合经济全球化的大势所趋,同时也对自由贸易与世界投资体系的良性运作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更是对各国来之不易的合作共赢果实的侵蚀[5]。 三、逆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转型策略 目前,我国经济体系处于改革变化的重要时期,经济结构呈现出一定的不稳定状态。在逆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转型策略可通过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来发挥作用,促进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提升我国经济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一)统一货币政策下实施区域货币政策,增大区域性金融组织的建设力度 在我国统一货币政策下,坚持相机抉择的原则,应逐步构建起具体的区域货币政策,结合区域差异对统一货币政策予以补充,促进货币政策调控差异化目标的实现。为此,应当增大区域性金融组织的建设力度,健全区域金融机构与市场机制。一是,结合各个区域的实际情况尝试确定差别化的金融组织市场进入门槛。应当在增强监督的前提下,考虑依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恰当下调中部和西部省份金融组织的准入要求,来推动金融组织与金融单位的发展,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二是,让政策性银行增大对经济发展落后区域的帮助与扶持。应当尝试在东北、中部、西部设立符合区域实际的政策性银行,力求能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政策性银行依据区域经济增长计划,将区域转型与经济目标达成视为其投资和融资活动的出发点,给有助于区域经济架构转型的工程提供资金服务,以指引社会资本为促进政府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区域性小规模金融单位是构建差别化的区域性金融组织机制不可缺少的构成内容。为此,在经济落后区域积极建设小规模的金融组织,让这些地区逐渐构建和其现状相一致的金融组织机制,对于这些区域的经济增长会有重大实践价值。 (二)充分依据地区间的产业差别,利用区域协调发展的区域财政政策 一是,将区域经济发展整体谋划当作财政决策的依据。各个国家大多采用财政倾斜的方式把资本、技术、人才等引向经济欠发达区域。在宏观经济的干预方面,区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逐渐受到各个国家执政党的关注,且将促进经济欠发达区域经济增长视为政策重心,将避免区域发展不均衡当作政策宗旨。在推行具体的财政政策时,必须要高度重视其引导功能的发挥,站在区域经济整体规划的角度,最终确定出符合区域实际的财政政策。对于经济欠发达区域应当加大财政倾斜力度,比如增大落后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增大对该区域的投资,另外下调税费标准,培养该区域的稳健发展能力等。二是,依据地区间的产业差别,改进地方财政支出架构。应当利用财政政策的改变尤其是财政支出架构的改进来提升财政政策实施成效,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把控好个别地区的经济发展时期,将其实际经济发展时期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经济态势当作财政开支根据。首先,恰当地增大对中部和西部省份基础设施的倾斜与扶持力度,既能够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充足,也可以对社会资金发挥引导功能,指引其为中部和西部省份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升企业本身的发展水平,提升产业集聚水平,进而让基建和地区经济发展互相促进、互相推动。其次,要提高中部和西部省份地方财政开支向科学技术研究、教育、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方面倾斜的力度,推动中西部地区自主革新水平的提高,进而让财政支出政策改进中西部省份经济发展的程度,来构建其经济发展的长期、高效体系。第三,东部省份的财政政策应当增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一般而言,在实施货币政策时,可以以信贷途径作为依托,对服务业的发展产生显著影响。三是,增强财政政策与产业发展战略、货币政策的协同水平。一定要建立财政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的有效协同。因此,既要注重目前反周期的管理,也要注重长远架构的调整和改进。应当注重政策的区域一致性,建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作体系,全面发挥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落实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地区发展策略过程中的协同作用来调控宏观经济。在操作层面,从区域产业情况出发,将实现区域产业的整体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推动重要产业的发展等作为参考依据,明确区域财政政策的方向。同时,应当在教育、公共产品供给、人才培育、技术革新、经济架构调整、调节财富分配等方面起到调节功能。此外,还应当在政策倾向、实施程度、期限、实施工具的选取方面改进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同水平。譬如在政策倾向方面,应当力争取得互补效果,积极防止矛盾效应。在经济发展速度过快时,既要采用紧缩型货币政策对经济的此种发展状况加以调节,又要保持或者恰当增大财政政策对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基建的资金投入,来提升经济长效、稳健发展的水平。 四、结语 “逆全球化”思潮的盛行扰乱了稳定的国际经济秩序,增大了全球经济机制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不会由于个别国家的个别政策而产生彻底性的逆转,也不会由于某国管理者的某些言论而回到“关起门来发展经济”的状态。同时,世界经济一体化是必然趋势,我国要全面参与到全球经济发展链条应当提前做好准备,科学应对“逆全球化”思潮可能造成的经济风险,要转变以前单一的粗放型出口发展形式,有效提高本土市场一体化水平来拉动内需,把对外开放建立在本土市场强大的基础上,对于将来增强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的联动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也对于将来我国经济开放道路的抉择有重大实践价值。 作者:申田 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分析 摘要:对目前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给出了部分建议,希望对国家经济调控和管理事业的快速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宏观经济;经济管理;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加深,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在逐步加快。宏观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管理,唯有通过适当的调节,及时地对经济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应对才能真正保障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但是,在进行具体的管理和调节时,务必要对几个问题进行注意和解决,从而消除阻碍经济增长的不良因素,科学的认识经济管理的本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实现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1宏观经济管理概述 宏观经济管理在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工作中都属于重点部分,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着宏观调控手段,从而最大可能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行。事实证明,适量的宏观经济调控可对市场有较好的引导作用,而缺乏宏观管理措施的经济是不成熟的,也会经常遇到诸多问题。具体来说,宏观经济调控对于市场有以下几点作用:减少垄断行为,使市场趋于公平;平衡宏观总量,防止经济的大起大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市场经济的公正;适当提供公共物品,调节经济发展;减少收入差距,避免两极分化。但是,以上所列的宏观经济所表现出来的优势唯有通过科学恰当的管理理论的指导,再加上严格的执行过程才能真正体现出来。因此,有必要对宏观经济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进行重视,从而使宏观经济管理的优势得以发挥。宏观经济管理,具体来说就是一个国家为了在某个时期使经济达到一定的目标,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来对目前的经济进行影响的活动,其主要包括了决策、预警、调控、组织以及监督等活动。另外,宏观经济管理的含义还可用三点来叙述:第一,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使某个时期的经济发展达到预期,具体来说就是尽可能达到优化经济结构的目的、经济快速增长的目的、经济效益大幅提升的目的、人民生活得到较好改善的目的以及国家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目的;第二,宏观经济管理在本质上是国家或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和管理,其管理的主体也是国家本身,该种管理与政府管理有所差异,后者属于前者的一部分,在具体形式上,国家管理还包括了司法机构和立法机构的管理;第三,从管理的具体内容上来看,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活动主要包括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宏观收入的分配以及经济总量的平衡等,可以看出宏观经济管理主要是相对于微观经济管理来设定的,其管理不等于国家管理,后者主要是相对于市场调节而言的。 2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1理论体系的问题。 在宏观经济出现之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对于经济的调控力度比较大,政府相关部门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由国家来对经济进行统一的决策。该种体质虽然具有一定好处,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弊端,其发展到一定阶段反而会对经济的前行造成阻碍,例如对人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影响,降低经济发展效率和质量。因此,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对于经济的管理趋向于采用宏观调控的措施,也因此产生了宏观经济管理的范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关于宏观经济的理论也在不断地被完善。相关学者通过研究国外的先进经验,并与国内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探索出一系列适合我国国情的理论和方法。但是,在这些理论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所研究的对象较为模糊。由于研究对象关系到研究所使用的具体方法和手段,同时还对研究的最终目标造成影响,因此,有必要对研究对象进行仔细合理的确定。而目前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的各个版本中,大多没有对研究对象进行界定,最终对该领域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不好的影响;第二,理论体系不够合理。在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中,有太多的内容是关于具体管理措施方面的,而在管理职能的方面的内容较少,宏观经济管理本身属于方法论的科学,务必要以管理方法论来进行体系的建设。另外,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只能作为管理活动的基础,而不能成为其主体部分,若不能对其进行合理适当的安排,将大大影响学习人员的学习效果。 2.2管理目标和内容不明确的问题。 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管理目标的设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不仅关系到所采用的具体管理手段的选择,还对管理中的资源配置等造成影响,另外,管理内容的确定也是十分重要,这会对管理工作的效率造成较大影响,对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也有很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对管理目标和内容进行明确,从而保证宏观经济管理的科学有序进行。但是,在目前的经济管理中,管理目标较为模糊的情况普遍存在,管理内容也不是十分正确,这就导致管理过程出现较大的混乱,进一步降低宏观经济管理的效益,对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3部分相关的建议 3.1完善理论体系。 理论体系的完善是宏观经济管理能真正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因此,有必要对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的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完善,从而保证经济管理方法所依据的各种基础理论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具体来说,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对理论重点进行提炼和突出。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较为繁多,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十分复杂,这使得相关人员在使用时极为不便,通过对理论重点进行有效提炼,可大幅提高工作效率,是理论体系的脉络更加清晰;第二,改进宏观经济管理的理论框架。要对理论的框架进行改进,使其更加符合一般管理理论体系的相关要求,从而使宏观经济管理更加偏向于管理职能而不是管理内容;第三,进行定量分析。通过采用定量分析的方式,可进一步发挥宏观经济管理的应用优势,所以,有必要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的建设和阐述时,运用定量分析的方式加以辅助,利用多种决策和调控模型来帮助分析具体理论。 3.2明确管理目标和内容。 通过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科学的考察和学习,从而保证宏观经济管理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管理目标:保证经济的稳定;加快经济增长速度;对国际收支进行平衡;使资源配置得到优化;使收入分配更加公平。通过对宏观经济管理目标进行准确设定,便于进行之后的一系列管理工作,保证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通过参考国外先进理论,来对目前的管理内容进行一定的调整和修改,从而确保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提升工作的效率,保证工作的效果。宏观经济管理质量的高低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增强具有很大影响,较好的管理工作可大幅提升经济的发展速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国力的显著增强,确保社会更加公平公正。因此,有必要对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问题进行重视,设定合理的管理目标,完善管理的理论体系,最终保证宏观经济管理的优势得以发挥,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行。对目前的宏观经济管理进行了仔细分析,对其概念及发展现状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应注意的问题,最后给出了一些建议,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了一定帮助。 作者:左静艳 单位:白城市行政学院 宏观经济管理: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发展研究 所谓宏观经济管理主要是指综合运用各种政治、经济手段,对整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从总体上进行调控,已达到化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宏观经济管理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与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建设的初级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面对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我国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在经济发展实践中不断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巩固宏观经济管理在我国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地位,提高我国经济发展建设的实力,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1宏观经济管理对我国经济发展所起到的作用 1.1宏观经济管理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 促进经济增长是宏观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既有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同时又有刺激经济快速发展的因素,宏观经济管理对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进行调整,可以将经济发展维持在一个稳定的速度之上。防治经济泡沫的出现,同时也可对有效避免经济发展的大幅度波动,即保障经济增长的速度,同时也保障经济增长的质量,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宏观经济管理能够有效弥补市场自发调节的不足 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我国在推进经济发展实施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任然存在很多问题。此外传统经济模式中的缺陷还没有清楚,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还存在自发性、盲目性与滞后性等缺陷。面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弥补市场自发调节的不足,必须充分发挥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有效调节市场经济中各种资源,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市场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但是市场调节并不是万能的,在某些领域内,市场调节也会出现失灵的现象。因此,依赖于市场调节对资源的合理配置,此外针对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足,国家可以综合运用各种经济、行政以及法律手段来加以调整和改善,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1.3实施宏观经济管理能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资源配置主要依靠市场进行,然而市场经济自身的缺点严重影响了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为了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则需要采取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对有限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价值。宏观经济管理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加以实现的,一种是对公私财产进行合理配置,并对公私财产所占的比例进行管理。另一种是对私人之间财产进行有效的调配和控制,以抑制社会严重的贫富分化现象的出现。 2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创新的必要性 2.1是顺应市场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要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根本需求,既要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根本趋势,对经济全球化的基本规则加以肯定,并根据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基本规则指导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实践,确保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在全球化基本规则的指导下,实现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提高对外开放发展水平的根本目标。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根本需求,我国政府部门作为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要对管理体制加以创新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和丰富管理理论,用理论指导管理实践,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我国政府还要根据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努力培养适应经济发展趋势的宏观经济管理人才,保障各项宏观经济管理政策能有在管理人才的手中得到全面的贯彻与落实,确保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开展的效果,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的整体实力。由上可见,我国应加强适应经济全球化规则的各项手段。首先,应保护我国弱小型企业的发展;其次利用全球经济发展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等,挖掘我国产业的潜在优势;再次,充分利用国际反垄断法,防止某些领域的外商投资过度集中而处于支配地位,以对我国经济主权造成威胁,并对国内的投资者与消费者带来损失,以此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可竞争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2.2转变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职能 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主要是由法律规定、对宏观经济执行机构负责、履行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因此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实际上就是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创新及相关工作岗位与人员的创新。职能部门的创新主要是对政府机构的责权与职能加以强化,以提高政府宏观管理的工作效率。以我国当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重要责任就是监督市场的平稳运行,确保市场秩序的安全,以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因此,应加强政府职能的战略目标创新,提出“服务型”概念,改良公共决策体系、提高公共决策的质量,由全能型政府顺利过渡到服务型政府;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重新协调政府各部门的职能权限,每个部门、每个领导者与管理者都有统领全局的权力,对宏观经济管理全局负责,并通过责任制加强制约力度。另外,还要按照“精简、统一”的原则,调整政府各组织结构,做到机构的精简高效,适当设置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选聘时注重人才的综合能力,避免由于管理层多、机构臃肿而造成的信息传递慢,影响管理效率,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 2.3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法律手段 宏观经济管理手段主要是指政府在对宏观经济进行管理时采取的有效措施,助于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包括各种软件管理方法,如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也包括硬件管理方法,如通过网络或传媒等。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是实现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管理手段的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实现状况。在当今我国加入WTO贸易组织的大背景下,所执行的管理手段创新,主要是指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宏观经济管理。一方面,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重要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体系,也就是法治经济,而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主要通过法律手段的宏观调控来规范经济行为。另一方面,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手段主要通过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再加以辅助行政手段,而在一个法制观念与制度健全的国家,任何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都会通过法律形式来实现,以法律为重要保障和依据,避免管理的主观性。总结宏观经济管理作为服从和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经济发展建设过程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宏观经济管理要想充分的发挥其经济管理与调控价值,就必须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及时的做出调整,与我国经济全面开放的发展趋势保持一致。 宏观经济管理: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的地位 【摘要】主要研究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了国家审计和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内涵、组织体系、本质特征,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以及作用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国家审计;宏观经济管理;地位;作用 宏观经济管理是确保国家市场经济运行稳定,加快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经济手段,国家审计工作的开展则能够确保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研究国家审计工作在宏观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对进一步发挥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重要意义。 一、国家审计和宏观经济管理 (一)宏观经济管理 1、经济管理。经济有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两种相对概念,其中宏观经济是指国家社会宏观范围上的经济关系与经济活动,是对国家社会经济总量之间相互关系以及总体运动的全面反映,微观经济则是指某一经济单位活动以及经济变量,以企业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活动为主。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不同层次和方面,二者的正常运行和国家经济稳定与发展息息相关,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一书中明确指出,现代经济是市场、税收、支出、调节的混合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宏观经济运行主要受市场机制内在调节动力和国家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两方面控制力量的制约,两种力量互相合作,维持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任何市场经济体系都涉及到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我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发展运行的重要保障,宏观经济管理则是指依据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规律,采取有效的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有组织的对经济总体变化以及比例关系的协调与控制,是国家对过敏经济总体活动的全面与综合性管理。 2、组织体系。宏观经济管理工作需要在严密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下有序开展,宏观经济管理的组织体系是各种相互联系互相制约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组成的有机整体,有宏观经济决策、宏观经济调控、监督管理以及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我国现行管理体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经济管理最高权力机关,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相关的战略、规划、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都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国务院作为国家政府最高首脑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利执行者,统筹管理中央政府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整体目标和重大方针决策,对国民经济相关政策的制定以及组织管理直接负责。宏观经济调控系统主要负责落实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调节控制工作,涉及到计划、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不同经济机构,高效率的调控系统是保证宏观决策正确性的前提基础。宏观经济调控工作非常复杂,涉及到许多互相依赖关联复杂的部门以及行业,其间联系非常复杂。 (二)国家审计 1、本质。对客观事件的认识随着经验的积累而逐渐加深,从现象到本质,从浅表到深刻。人们对于审计工作的认识与探索从未停止,迄今为止,审计工作主要经过了查账、方法过程以及经济监督三个阶段。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明确指出,本质是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是事物基本要素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具有高度概括性、唯一性以及稳定性,审计的本质也应该是高度概括审计工作实践活动总体的规定性根本概念,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也要从审计活动总体以及审计实践活动要素两方面出发。本质上,审计工作是一种独立经济监督控制行为,国家审计则是国家法律确认,为纳税人负责的国家设立审计机关以及执业人员对国家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以及能效的监督和控制工作,国家审计是国家重要的上层建筑组成部分,通过对经济基础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经济活动效率,为国家管理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经济监督服务,因此根本上,国家审计是国家权力的体现。 2、特征。国家审计是对国家权力的监督,理论与实践表明,国家意志和国家管理需要决定了国家具体权利的确立与行使,国家审计权也是国家意志以及国家管理的客观需求,现代国家普遍设立国家审计权,不同只体现在审计权隶属于哪一种权力形式,现代国家审计模式把审计权力作为其他权利附庸,出现了立法型审计、司法型审计以及行政型审计以及独立型审计等几种不同模式,初步确立了国家权力监督中,审计权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审计是一种对人民权利的监督,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国家管理需要税收,国家管理并使用人民纳税,国家审计是一种对国家管理和使用税费行为的监督,代表人民,为人民负责,是人民权利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体现。国家审计也是一种经济权力监督,恩格斯指出,国家权力也是一种经济力量,无论经济力量来自革命剥夺等暴力形式或者西方世界所谓人民协议,都是新国家占有资源、财物以及税收,并将部分资源和财产交由国家管理,国家管理需要成本,国家管理不计成本,就会导致经济崩溃政府灭亡,国家审计则把国家财政收支以及公共资金使用安全与能效作为审查对象,进而发挥经济监督与控制作用。 二、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地位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地位 主要指政治经济环境下,国家审计工作所处位置,国家审计工作需要放在恰当的位置上才能够真正发挥监督和调控经济行为的作用。社会经济生活全部活动中,审计都是一种有力的经济监督行为,通过审查财务财政收支以及经济活动能效和安全性,来确认或解除资源财产经营人的受托经济职责,这一特殊工作性质决定了审计工作是独立于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之外的第三方监督、鉴证、评价地位。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有决策、调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信息系统等几部分结构,国家审计单位是独立的经济监督机构,专职负责国家经济监督,行使国家经济监督权,发挥国家经济监督职能,因此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国家审计工作属于国家宏观经济活动的监督控制系统。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监督体系包括监督审计、财务监管、税务监督、金融监督、工商行政、物价海关、统计会计等多方面内容,依据逻辑学原理,审计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工作都具有相同监督属性,但是审计监督和其他专业监督工作涉及到的范围、工作对象、工作目标、权力属性又有很大不同,和其他专业性经济监督工作相比,国家审计层次更高,工作更加广泛,综合性更强,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十分特殊。 1、法定监督地位。国家审计和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其他监督专业相比,最显著的差别是国家审计工作具有明显的法定性与强制性特点,1991年,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北京宣言》指出,“应该在宪法或者立法部门的法令中明确规定审计权力。”1982年,国家第五届全国热搭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也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国家财政金融机构以及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都需要接受审计监督,国务院总理领导审计署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干涉。《宪法》第109条进而补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都要设立审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政府以及上一级审计部门负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也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在干部管理部门委托下,负责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审查,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升降任免的重要依据。 2、超脱性。审计监督属于独立第三方,第一方为委托人和授权人,分别为政府和立法机关,第二方为被审计方,为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三方为审计人,也即审计机构。审计人不参与被审计人经济活动,和被审计人也没有知己经济利益,对于被审计人来说有一定的超脱性和独立性。其他专业经济监督属于两房关系,分别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监督者直接参与到被监督者的经济活动中,和被监督者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其他专业监督没有超脱性和独立性,以税务监督为例,税务部门监督纳税单位,税务部门直接指定并执行税务法规,征收纳税同时进行纳税检查监督,而涉及税收问题的审计工作则是审计者在接受授权或委托,代表授权人或委托人基础上,根据税务法规对被审计人进行纳税审查,审计人本身不负责不参加征税纳税活动。 (二)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1、提高国家预算管理工作水平。通过对世界各国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律的总结,可以得出结论,国家审计是在国家预算管理需求基础上出现并逐渐发展起来的,根本上,国家审计主要为国家预算管理工作服务,现代国家审计机关都以政府财政收支为工作优秀开展国家审计工作,审计是国家预算管理中非常关键的环节,例如英联邦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财政资金使用效用和安全的同时,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审计政府部门年度财务报表,同时给出审计意见。审计机关的财政资金效益以及财务部门报表审计工作能够全面审查评价预算执行过程的合法性、能效以及执行结果的真实性,为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客观依据。 2、宏观经济间接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中,市场机制发挥着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作用,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主要通过经济宏观调控实现,宏观调控手段有经济、法律、行政等方面,财政以及货币是宏观调控重要的手段途径,财政以及货币职能的发挥情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长远发展以及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各种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都掌握大量财政和信贷资金,将这部门资金作为宏观调控途径,国家审计机关就有职能对这一部分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从而确保其宏观经济调控职能的正确行使。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国家财政收支,也可以督促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面向银行保险以及证券等金融机构以及证监会、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审计,则可以更真实客观的揭示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和金融行业的系统风险,进而审查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和工具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进一步增强国家的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范以及国家金融安全保障力度。 三、结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需要做好对宏观经济的管理与控制工作,才能够有效克服市场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分析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对提高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作者:刘赛赛 单位:郑州科技学院
国内经济论文:经济危机对国内经济的刺激研究论文 摘要:2007年由美国房价下跌导致的次贷危机,让美国经济遭受衰退危险,并引发了全球范围内百年未遇的金融危机,到现在仍然没见底,给全球经济增长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基于此,本文在分析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防范金融危机风险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危机;影响;政策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金融业迅速得到发展,它在经济中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然而,伴随着金融业高速发展而频繁爆发的金融危机,也引起人们日益密切的关注。2007年由美国房价下跌导致的次贷危机,让美国经济遭受衰退危险,特别是2008年9月雷曼兄弟公司陷入严重财务危机,并宣布申请破产保护后,金融危机迅速蔓延到实体经济,全球经济急剧萎缩。 基于此,本文在注重可行性和操作性的指导思想下,收集国内外大量相关的文献资料和研究报告,查阅我国现行的金融危机管理的主要著作,并通过各类专业杂志及相关网站获取了大量的统计数据和研究结果,在此基础上中国目前在金融危机防范上的问题和国际上金融危机防范经验,提出中国金融危机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一、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金融危机(FinancialCrises)最简单的定义是指突发的、覆盖几乎全部金融领域的金融状况恶化。金融危机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的定义是:“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 金融危机具有三层含义:①金融危机是金融状况的恶化;②这种恶化涵盖了全部或大部分金融领域;③这种恶化具有突发性质,是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总结起来,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主要有以下影响: 1.影响我国的外贸出口 我国的对外贸易最近几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但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的外贸出口已经出现衰退,中国的出口商品竞争力较大幅度地减弱,对外经贸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导致我国外贸出口衰退的原因之一是由于中国与东南亚地区各国出口商品结构颇为雷同,出口市场结构也非常相似,竞争性大于互补性。产品种类均主要是电子、化纤、服装、玩具、鞋类等劳动密集性产品,市场也均集中在美国、欧盟、日本等地,因此,东南亚金融危机将削弱中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 由于中国进出口总额占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近1/4,尤其是出口已成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一个重要“边际因素”,因此,贸易顺差减少,对我国经济影响巨大。同时,由于我国的出口中一半以上属于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国民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已达到较高水平,国际经济环境对中国经济运行和发展己开始产生较大直接影响,因此,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日益增加。 2.影响我国企业引进外资 此次金融危机对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和企业投资产生了普遍影响。部分投资者缺乏投资信心,致使引进资金、技术等借助外力的发展受到限制和影响,招商引资难度加大,项目引进势头减弱。出于对未来宏观经济走势的担忧,部分生产企业对国际经济走势难以预料把握,多数企业处于观望状态,经济增长放缓及企业投资削减会逐渐凸显,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未来工业引进外资增资扩能。 二、对中国防范金融危机的政策建议 1.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 一国汇率制度的选择应该顺应不同时期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和金融制度的特征而适时主动调整。中国渐进主义的改革路径,决定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也必然是渐进型的。目前人民币汇率还不适合完全自由浮动,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要继续深化和推进,进一步健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逐步扩大汇率弹性区间,以增强汇率对国际收支不平衡的调节能力,发挥汇率作为金融危机缓冲器的作用。汇率双向波动也有利于提高市场参与者防范风险的能力,并抑制短期资本的流入。同时,保持适度的外汇市场干预。货币当局应动态和准确地把握市场汇率相对于均衡水平的状况,遵从汇率目标区调控原则,采取“目标区内相机干预”和“边界干预”相结合的方式,逐渐扩大目标区宽度,保持渐进性与合理性,避免超调现象发生,使汇率水平能在自由浮动的情况下保持一定稳定的水平。 2.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 资本自由流动这把双刃剑,在带来利益的同时也包藏着巨大风险。发达国家的资本自由流动是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完善程度和金融监管水平相适应的。对发展中国家来说,资本项目对外开放要慎之又慎,如果在条件不具备或者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贸然实行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当国际游资流入时,运用不当将使本国经济陷入困难,如果一有风吹草动引起大量资金外流,本国将面临对外支付的困难。我国汇率弹性增大后,资本项目实行自由兑换应逐步推进,慎之又慎,待条件比较充分时再实现资本项目自由兑换,对投机资本的大量涌入和随后可能发生的流向逆转保持高度警惕。首先要夯实市场基础和完善市场规范,同时在开放中的动态博弈中逐步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有步骤地有计划地实现我国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的调整,从而更加安全地融入全球资本市场。 3.尽快建立充分成熟的国内资本市场 目前,大量流入的外商直接投资和数据巨大的外债,已对人民币形成压力。如果要避免因为过分依赖外商投资带来的潜在风险,中国就必须尽全力发展自己的资金市场。只有国内资本市场越活跃,中国对外资的依赖程度才会越低。因此,我们应该加快发展新的融资市场的步伐。在发展国内融资市场的过程中,特别应重视证券、债券和保险市场的发展,使它们成为中国国内基金的一个稳定来源的重要补充,特别是保证耗资巨大的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减少对外国资本尤其是对短期外国资本的过分依赖。当然,目前的国内资本市场还不十分成熟,要建立充分完整的、市场化的资本市场运行规则,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扩大市场流通总规模,提高市场内在价值;提高市场透明度、全面公布信息,以帮助投资者对金融风险做出正确评估,提高投资者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 4.对外开放要与国内改革协调配套,特别是对外国开放资本市场要慎之又慎 泰国政府在1992年取消了过去几十年所采取的保护本国资本高达市场的一系列措施和做法,一下子全面向外资开放国内市场。但同时国内金融政策却没有相应配套改革,继续维持原先泰株同美元挂钩的固定汇率政策。由此造成自由开放的国内资本市场与不自由的外汇管制混为一体,助长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这使全球都明白了一个道理,能否经受大量的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关键看经济是否健全,企业制度是否健全,金融制度是否稳定,中央银行是否有足够的监管能力。有的国家能免受危机影响,就是这个原因。对于中国来说,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是加快改革。但在加快改革步伐的同时,一定要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内改革协调配套,特别是在对外开放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更要慎之又慎。只有在已经具备开放资本市场的条件,包括已经建立有效的金融政策和相应的金融监管调控机制,建立了完整的法律基础,建立了一整套有效的宏观控制政策的情况下才能开放资本市场,决不能头脑发热,一哄而起。 5.坚持正确的利用外资政策,合理控制外债规模和外债结构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已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快和最富活力的国家之一,也已连续数年成为发展中国家中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外资的大量涌入的确弥补了国内资金缺口,也支持了重点项目或大型项目的建设。但与此同时,也对我国的外资和债务管理提出了更为严峻的课题。首先,我国必须将外债规模确定并维持在一个适度或合理的水平上,即借用外债既要考虑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对外债偿付能力和消化吸收能力,不能盲目大量向外举债。此外,还必须对外债结构的各个要素构成比例进行合理配置,优化组合,特别是要合理安排短期债务和中长期债务的比例,以达到降低成本、减少风险、保证偿还的目的。最后,尽管中国外债规模一直控制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但应加快清理那些实际对外负债、又脱离政府监管的“隐性外债”,把“隐性外债”纳入外债监管范围之内,提高外债规范管理的有效性。 6.维持国际收支平衡,保持充足的外汇储备,提高国家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一场国际收支危机和债务危机。片面追求高的经济增长率,进口需求超过出口能力,必然会导致国际收支出现逆差,使外汇储备减少,削弱了国家经济的抗风险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外贸总额连年增长,对外贸易已成为世界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进行的外贸体制改革又为中国的对外贸易注入了新的活力。比如针对长期实行的贸易保护政策给工业带来不利于出口的倾向,我们已对进口许可证制度作了一定的调整。但是,无论我们怎么做,都必须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我们既不能为出口而牺牲进口,更不能为进口而牺牲出口。在大量吸引外资的现阶段,我们更应大力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并鼓励制成品尤其是工业制成口的出口,提高本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在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的同时,保持良好充足的外汇储备,以提高国家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国内经济论文:国内经济政策法规的研究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回顾三十年改革开放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同时结合在经济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指出经济进一步发展就必须解决这些深层次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继续强力推动改革。之后又提出经济改革中的一些措施手段。 关键词:市场化经济危机财政政策 一、三十年改革开放之路 总的说来30年来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具体说主要是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持续提高。市场化程度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经济增长是大起大落还是平稳增长。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极低,各种商品和服务产品的价格形成几乎完全由政府管制,市场因素在经济生活中受到极端压抑,计划体制的管制力量远远大于市场力量,外在的政府干预因素经常冲击正常的经济周期,导致经济多次大起大落。近年来,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对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就是导致经济增长? 其次是宏观调控的完善,适宜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支撑,也就是1998年年中以来扩大内需的政策,其政策手段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6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政策转向是成功的,理论分析上也站得住脚。扩大内需的政策能使新一轮经济周期呈现出新特征,还在于这项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该项政策组合持续达6年之久。2004年积极财政政策逐渐淡出,转向中性的财政政策,这种转变是很必要和及时的,避免了严重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的出现,确保经济稳定增长。政策需要一定的稳定性、连续性,否则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这方面有个很好的反面案例,就是日本20世纪90年代的财政政策。90年代初日本泡沫经济崩溃以后,为了刺激经济,日本政府积极推行扩张性财政政策,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到政策缺乏连续性的影响。 二、金融危机考验中国模式 这一轮的经济危机似乎打乱了整个经济周期的波动规律。中国经济一下子到了改革开放以来最困难的时候。但是,三十年来奠定的基础和进一步开发的潜力会帮助我们挺过这个经济的寒冬。一来市场化的力量还在不断地深化加强,经济体制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弊端在这次经济危机中暴露出来,接下来的就是进一步的改革推进市场力量;二来宏观经济政策的及时性与适度保证了其有效性,经过了大大小小的经济危机之后,政府调控经济的能力已经大大提高。 毫无疑问,改革开放三十年遗留下很多未解决的问题并且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而这次经济危机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就是放大了这些问题来让国人从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中清醒过来。低端的出口加工贸易模式让沿海经济失去光泽,暴露出经济发展瓶颈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大量持有美元储备却只能眼看其贬值,意识到中国金融的弱势以及人民币的不对称地位;竭尽全力的促进农村消费来扩大内需,发现城乡差距的巨大……一连串的问题依然存在,而所有这些问题的出路只有一条—继续改革。 三、经济改革深水区 强化市场力量,就是要进一步推进改革,提高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存在一些严重问题急需解决,主要是各个领域和各地区之间的市场化程度严重不平衡。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三大领域中,资本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最低。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关键还是要继续深入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强化市场力量,通过与旧体制力量的不断反复“搏杀”,市场最终确定自己的统治地位。尤其是资本市场领域,一定要最大限度淡化其行政性,还资本市场盈利性的本性。 政策组合也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今后一段时间,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的重点是总需求,这几年扩大内需的重点是发行长期建设国债,扩大投资需求,但是消费需求增长则相对较慢。然而,消费是最终需求,投资增长最终必须得到消费需求的支持,因此,消费增长相对缓慢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总需求的调控中,未来相当长时间的重点主要是如何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因此,今后稳健的财政政策应将重点转向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 培育和扩大消费需求,财政政策是大有作为的,最主要的是要发挥财政政策在收入再分配上的功能,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保障最低收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财政和货币政策组合也应作些调整,前些年过多地依赖财政政策,今后应积极发挥货币政策作用。货币政策对消费的刺激作用是很直接的,例如发展消费信贷,对于扩大消费需求,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实现消费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为此必须进一步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发展货币市场,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而促成货币政策逐渐增强效果,直至淋漓尽致地发挥应有作用,取得与财政政策势均力敌的“显赫”地位。 四、结语 改革是经济发展不竭的动力,而现在的经济危机背景正是经济改革的天然时机。美国经济通过30年代大危机得到了结构性的调整,奠定了其二战后世界霸主的地位。而八十年代的经济调整,又为其在九十年代的经济神话打下基础。中国经济能否实现凤凰涅槃,危机中求生存求发展,关键就在于能否继续改革,延续属于中国的经济神话。 国内经济论文:国内经济在经济全球化中受到的冲击论文 摘要: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带来机遇。它加速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有助于我国改革攻坚阶段棘手问题的解决;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同时它加速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又给我国经济带来挑战。它给我国国民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威胁,同时对我国经济管理职能和我国政治稳定提出了挑战。而在经济全球化的这种趋势下,我国也必须在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加强对外开放力度、提高民族创新能力和加速推进经济法制改革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这样才能使我国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中国经济;策略。 全球化是一个包含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军事、社会生活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复杂过程。全球化的基础是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化的动力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革命,这为全球化提供物质手段;二是生产关系和制度,资本为了获取更大、更多的利润,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和扩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 经济全球化作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浪潮,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衡量经济全球化的利弊与得失,最关键的问题是要研究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提供了哪些机遇,带来了哪些风险和挑战。综合起来说,全面客观地看待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双重效应就是既有机遇又有挑战,搞好了会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搞不好则会遭到挫折和损害。 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们的经济在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之后正在积极地走向世界。我们不断扩大开放,发展同世界各国的交往和联系,并通过这种开放的联系成功地促进了自己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应该说首先是利于我们,是我们能够有更多机会吸取国外经济及发展的好的经验和成果,引进和利用技术、资金等国际资源,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提升自己的素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的,我们在全球化过程中必然会面临种种压力和风险;我们将不得不面对实力差距很大的全球竞争,同时还要面对同发达国家所主导的这种不合理的经济秩序,包括各种不公平乃至苛刻的条件和限制,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不利后果。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能否抓住机遇,历来是关系革命和建设兴衰成败的大问题。过去我们抓住了重要历史机遇,也丧失过某些机遇。现在全党一定要高度自觉,牢牢抓住世纪之交的历史机遇,迈出新的步伐。”从80年代兴起的全球化浪潮为中国复兴带来了机遇,中国应抓住这次机遇,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求同存异,克服困难的原则,主动、健康有序地参与和融入全球经济大潮之中,自觉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迅速发展经济,摆脱贫穷落后状态,最终实现现代化。 (一)经济全球化加速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 我国底子薄,人口多,科技落后。这就决定了我国发展经济需要长期的艰苦奋斗。而关起门来搞建设只会越搞越穷。邓小平说:“总结历史经验,中国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我国要使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必须实行对外经济开放。事实上,在对外开放政策的作用下,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利用外资的质量显著提高,对外经贸的规模也不断扩大。 “八五”期间,我国共吸收外商投资1845亿美元,预计“九五”期间会达到2300亿美元。“八五”期间,货物满意额由2808亿美元,增加到3606亿美元。2000年突破了4000亿美元。 (二)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国改革攻坚阶段棘手问题的解决。 改革既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又要与国际接轨,遵守国际规则和惯例。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从解决原有经济体制僵化封闭的弊端入手的,经过放权让利、全面改革、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等几个阶段后,现在进入了解决棘手问题的攻坚阶段,如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和发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改革政府管理机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住房制度、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经济运行中的许多做法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有很大出入,达不到国际要求的水平,所以一些发达国家以此为借口对我国的贸易加以封锁和限制。参与经济全球化就要按世界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遵守国际规则、惯例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与世界各国发展正常的贸易关系,从国际规则的遵守中获得利益。因此,在改革的攻坚阶段,一定要解决改革中积攒下来的棘手问题。 另外,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外在压力,也会变成改革的内在动力,因为这种压力有助于我们实现政企分开,机构精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经济全球化对于深化改革,完成改革攻坚阶段的任务是个良好的机遇。 (三)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较长时间以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处于相对封闭和较为落后的状况。产品市场主要依托国内,也可称之为以国家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经济。经济全球化必然打破我国经济的自我封闭,促使其融入世界经济大环境之中,其进出口贸易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快速增长的国际贸易也给我国获得了由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的更大经济空间。我国应不失时机地实施对外开放和对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尽可能多地分享经济全球化扩大的投资和商品市场。同时只要发达国家不为维护其自身利益而采取保护主义的强硬政策,不对贸易自由设置阻碍,只要能够建立起资本流动的合理规定──保护生产性投资,预防如投机之类的负面影响,那么,经济全球化完全有可能提高我国的经济效益。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除了有赖于国内经济体制的转变外,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竞争的压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此外,在贸易保护的条件下,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可以享受到许多来自政府政策上的优惠,实际上进行的是不平等竞争,使国内企业对提高自身素质缺乏紧迫感。加之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作用,企业的设立、经营和产出往往不根据市场的需要,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浪费严重,经营粗放,集约化程度不高。经济全球化要求各国相互开放市场,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这必然带来国外有竞争力的商品和服务大量涌入,从而对我国国内同类商品和服务行业带来冲击。为了把这种冲击减至最低程度,政府、行业和企业都要抓紧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利用世贸组织允许的过渡期,实现结构优化和素质提高。 (四)经济全球化加速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能够学习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搞市场经济,我们还缺乏经验,这就要通过对外开放,在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和接触中,考察和总结各国活生生的实践,使我们更全面、更深刻地认识世界上各种经济体制的优点和缺点,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利弊得失,从而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可以借鉴和选择的经验。80年代兴起的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体制基础是现代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从体制上讲,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现代市场经济与传统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不同,它在政府的作用、企业制度、市场规则、信用制度、贸易方式、国际协调等方面都实施了改造和创新,发展出了几种不同模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今天,我们已经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等同于社会制度的思想束缚,认识到了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我们应当向搞了几百年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和借鉴有用的知识和经验,汲取别国的经验教训,少走弯路。但是我们不允许也没有必要从传统的市场经济开始,沿着西方资本主义老路慢慢地发展到现代文明、有序的市场经济。 此外,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提高国际地位,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等等都有很大发展,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也在不断增强。但是,综合看来,中国并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国。 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虽然名列世界前八名,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却属于发展中国家之列;中国对国际社会、世界问题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国际影响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世界经济事务中,中国现在已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所以对国际经济事务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从而也不断地增加中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发言权。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推进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建立,改变不合理的国际旧秩序。 二、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民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威胁。 经济全球化意味着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贸易和投资不断自由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想在一国范围内保持我国经济的自给自足已经不可能了,我国的国民经济处于世界经济的普遍联系之中。我国的原材料、技术、劳动力和市场的供求状况都有国际因素的影响。我国对国民经济干预权的削弱正在成为普遍现象。同时,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这种冲击对一些产业来讲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据有关方面分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地进入我国市场,冲击我国汽车、制药、农业、电信、航空、计算机、金融等七个方面,同时将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形成严峻剧烈的竞争局面。其中就汽车行业而言,汽车工业是受冲击最大的产业之一,主要表现在:第一,面临缺乏规模经济的冲击。汽车工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特征,只有规模上去了,价格才能降下来。而我国1998年全国汽车产量是163万辆,轿车是50.71万辆,只相当于外国一家汽车制造厂的产量,甚至只相当于外国汽车制造厂一条流水线的产量。第二,面临全球汽车生产能力过剩的冲击。目前全球汽车生产能力过剩2000万辆,通用、福特、大众、丰田等几大生产巨头纷纷加大开拓海外市场的力度,中国目前200人拥有一辆汽车,显然是一个潜在的汽车大市场,必然会受到外商的青睐并尽最大可能挤入中国市场,这无疑会对我国汽车工业产生严重的冲击和威胁。第三,面临关税逐步下降的冲击。目前我国汽车平均关税为80%~100%,尽管正式文件尚未面世,但关税降低20%是起码的,这意味着关税降低后的进口汽车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此外,汽车工业自主开发能力弱、劳动生产率低下、缺乏竞争优势等都使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巨大的压力。虽然中国的轿车工业可以作为幼稚产业进行保护,但保护的时间也只有五年左右,充其量十年。那些规模小、成本高、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难以生存。汽车工业进入大规模资产重组将是大势所趋。 (二)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管理职能提出了挑战。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经济的互相依赖空前加强,任何一个国家的内部失衡都会反映为外部失衡,进而很快影响到与其有紧密联系的国家,最后极有可能世界各国陷入失衡和危机的境地。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有个最好的例证。这就要求我国务必提高经济管理智能,防范经济波动和金融风险的发生。健全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货币政策、较为灵活的汇率安排是减轻失衡和外部冲击的有效手段。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管理职能的挑战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国际经济组织的挑战,一是跨国公司的挑战。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面对诸多的贸易、投资等问题,哪个国家也无力单独解决,不得不求助于国际组织。这就使国际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意味着原来主权国家部分经济管理权利的消失或转变。 在这种情况下,坚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显得至关重要。否则,国家的经济主权就会受到威胁。跨国公司对我国政策和措施有一种本能的抵抗和规避,它们经常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大搞投机活动。因此,经济全球化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受到国际因素的限制和制约,使其作用的发挥要困难得多。我国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对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加以调整。否则,就会殃及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 (三)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治的稳定带来的挑战。 政治稳定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治稳定的威胁和挑战加大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为西方的干预主义提供了很多的借口。美国一直奉行干预主义。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美国更以各国利益的相互依存为借口,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子干涉别国内政。美国的一些政客和学者宣称,在冷战后的世界里,国家内政与国际问题之间的区别一直在减少,推广民主、对付动荡及非人道主义、建立集体安全是美国对外政策目标的三项内容。美国必须帮助那些“没有能力保护本国少数民族、种族和宗教的政府”履行其职责。北约就是以民族问题为借口,对南斯拉夫动武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许多民族和宗教问题,还有诸如台湾问题、西藏问题等等需要处理,如果解决方法失当,就有可能成为西方干涉我国内政的借口。 2.为西方的经济政治化倾向提供了方便。冷战时期,美苏两大集团出于对抗的需要,为了笼络住盟友,将政治问题经济化,竞相对集团内部的成员实施经济援助。如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给欧洲和日本进行大量的援助和贷款,帮助它们恢复和发展经济。苏联也用同样的办法使一些东欧国家与它靠近。冷战结束后,以经济为优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加剧,经济成为最大的政治。发展中国家把经济的发展作为政治成功的标准,发达国家把经济问题政治化,用经济手段解决政治问题。比如,西方国家为了制止波黑战乱,通过安理会对南斯拉夫实施经济禁运;为了消除伊拉克的军事和政治威胁,迟迟不解除对伊的经济制裁。在与中国的关系上,多年来西方更是把经济问题政治化,压迫中国就范。1989年中国发生政治风波后,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了经济制裁。在中国“复关”和“入世”问题上,西方更是漫天要价,把单纯的贸易问题变成了一个深刻的政治、经济和外交问题,使这一谈判持续了十多年。 美国国会把中国正常贸易关系待遇与人权问题挂钩,每年审议一次,就是要把美国的人权观念强加到中国人民的头上。西方一些怀有“西化”和“分化”图谋的人用经济手段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中国在这方面必须高度警惕。 此外,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提出了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宗教和意识形态的传播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具有全球性。西方文化日益明显地呈现出一种霸权化的趋向。西方意识形态正有计划有步骤的侵入我国,一些有害的文化价值观念也随着经济交往的频繁愈来愈多地被输入我国。这些意识形态、文化价值观念极其严重地动摇着中国人传统的思想价值观念。如,在理论的层次上,他们宣传“人权高于主权”、“经济自由化”、“政治多元化”等等,抵制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大众文化层次上,他们把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通过各种手段传播进来,消除人们的意志;在民族宗教问题上,他们给分裂主义分子以国际活动空间,授予其“和平”奖章,提供先进武器,支持其分裂活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文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反渗透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会在各种领域和渠道上表现和展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将始终受到来自西方的威胁和挑战。 三、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经济的发展策略。 应从总体上明确,我国对外开放的方针不能也不应有任何的动摇。邓小平同志曾一再强调指出:“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要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就必须继续积极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在全球化浪潮到来之际,我们决不能采取消极退缩的做法,而必须以积极进取的态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因此,在这里,我们的策略关注点也就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大力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信息网络化是当今全球化四大潮头之一,也是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动力。全球体系得以形成的现代科学基础是微电子学的迅速发展以及由此而推动的信息工业的蓬勃兴起,微电子计算技术与现代通信技术相结合,特别是光导纤维通讯技术的运用,将使世界进入一个信息革命时代。今天,以无线电话、电视、电脑、人造卫星等现代信息手段为主体的传播网络,已使全球结合成一个紧密的信息整体。这种信息传播、处理的共时性,不仅推动了整个人类社会的通讯化、计算机化和自动控制化的进程,而且也大大缩短了现实生活中的时间和空间距离,使人类具有了前所未有的活动范围和创造能力。根据有关资料,全球互联网的用户每年以高达162%的年增长率递增,几乎可以说已在全球普及。如今,国际互联网络已扩大到155个国家和地区,它使几万亿美元的贸易、投资和金融业务片刻之间就能在国际间完成,这不仅推动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而且加速了经济全球化高潮的到来。正是因为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我国在“十五”计划中将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并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事实上,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也是我们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的重要对策。我们必须以积极、务实和奋进的态度,把握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和信息化给我国带来的难得机遇。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带来了深刻影响,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人类文明进程以及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态势,已不允许我们再次与机遇失之交臂。我们必须正视挑战,形成共识,整合力量,统一行动,努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我们别无选择,因为这是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生死存亡与未来的重大抉择。 (二)加强我国对外开放力度和快速融入国际市场。 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对外开放的体制环境发生变化,我国的对外开放由政策性开放变为体制性开放。市场经济体制是全球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是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基础,市场经济规则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各国必须遵守的规则。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使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的配置和重新配置变得越来越快,对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影响深刻而频繁。适时开放市场,只有市场开放了,才能成为世界经济的组成部分,但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市场不能马上无条件地全面开放,而是要有条件、有步骤地在适应自身发展水平的情况下开放,这样才能产生对贸易双方都有利的效益。同时必须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因为市场经济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法制经济,所以中国必须遵守规则并参与规则的制定。还须发展资本市场。任何一个想要让企业家大展宏图的国家,都必须发展其资本市场。 但中国虽然拥有高储蓄率,却只有很小一部分流进了私人企业,流入高科技公司的储蓄更是少之又少。在这方面,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竞争力还处在劣势,因此在准入领域和准入时间上一定要与国家的长远发展相适应。中国经济发展这么快,中国企业是做了很大贡献的。努力搞好国计民生的国有大型企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国有企业机制转化和结构调整中暴露出来的棘手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我们要把中国企业的实践经验认真地进行案例研究,上升到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实践,专家学者要深入到企业里,总结中国企业的经验,然后上升到理论。 这些应是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应具有的条件。 (三)努力提高民族创新能力和加速推进我国经济法制改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有明显差距。在面向未来的国际竞争中,面对经济全球化不可逆转必席卷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强化中华民族的忧患意识以及知难而进的顽强斗志,积极创造竞争优势。应加速推进我国经济法制改革,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尽快建立和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体系。同时,我国还应积极参加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包括贸易依存度和投资开放度,提高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为微观经济主体进入国际市场创造宏观环境。拥有标准占领技术高点,现在我们造成财富差距主要的原因是知识差距,就是由于我们现在没有自主创新和自己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少,技术依存度有50%是依靠我们自己国家,50%依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知识包括标准、品牌,也包括技术、专利等等,这些东西的价值是很难用实物跟它比较的。比如说标准,谁拥有了标准,谁就可以说占领了技术的高点。因此,在提高国民科技文化素质方面,我们必须实行社会塑造与自我强化双管齐下,使我国最丰富的人力资源得到真正的开发;在提高民族创新能力方面,我们必须着力于创造知识的创新和应用知识的创新两个层面,真正激发蕴藏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创造潜能,使创新成为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我国兴旺发达和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与此同时,我国应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制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胜利和成功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几年来,我们在健全民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建设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任务,根本的还必须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入手,建立实行民主和法治所必要的、行之有效的机制、规则和形式。我们应该努力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不断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 从总体上看,我们的经济发展战略应注意将以下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我们固然要借助于全球化而更好地发挥我们的后发优势,尽可能地吸收国外的先进成果,力求实现某种程度的“跨越式”的发展;而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急于求成,要在增强经济发展的坚韧性上下功夫,要认识到我们得要面对的压力和冲击力会是很大的,只有依靠坚韧的努力,才能站稳脚跟,才能以此为基础而寻求发展,寻求“跨越”。这两个方面应该是一致的和统一的。 21世纪,国际竞争和综合国力的较量将会更加激烈,与国际相比,我国的经济实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国的国际竞争力还很脆弱;在信息技术领域,我国的优势有限,信息化整体水平还很低;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方面,我国也存在着巨大差距。因此,我们必须立足现实,正视差距,直面困难,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从差距和困难中找到发展的潜力、发展的动力。 国内经济论文:国内经济学理论管理 西方主流白痴经济学理论源远流长,笔者尝试从中华文化的“整体协调”角度,并结合中国的经济现实来重新解读之。笔者所指称的西方主流经济学不限于一个时代,包括被西方主流思想目为“极端和激进学派”之外的、一切曾经在西方占据过主流地位的经济理论样式,这些理论在本质上都是从“个人至上”的角度和不变的精英主义立场出发的。 一、经济发展过程的资源基础 迄今为止,所以经济发展过程的历史,都是对自然资源利用规模扩大的历史。而且可以预料,在“物质不灭定律”和“能量守恒定律”被有效突破之前,那么以后的经济发展过程仍然是资源利用规模扩大和资源耗竭速度加快的过程。 迄今为止,经济发展对资源利用,还停留在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大规模利用上。1995年,世界能源消耗的97.5%依赖矿物能源。中国的可再生资源利用的比例要高出一倍多,但是也只有5.9%的水平,1996年中国工业产值的71.3%是来自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加工和利用。1995年,西方七国总人口为6.73亿,消耗能源59.96亿吨标准煤,以占世界11.77%的人口消耗世界能源消耗量的51.16%。这一年中国的消费总量为13亿吨,人均能源消费量1083公斤,约为世界平均水平2055公斤的一半;其中以美国人均能源消耗11312公斤,加拿大10913公斤最为突出。 在当今世界上,一国对资源利用的水平越高,人均消耗的资源数量越巨大,则其经济发展水平也就越高;反之,对资源利用数量越少,其经济发展水平就越低,人民生活水准就贫穷。1995年,中国人均消耗能源按标准煤计算为1055公斤,美国的相应数字是11312公斤,与此相对应中国就穷而美国是世界头号富国。如果以中国庞大的人口达到美加两国的水平,则相当于中国的能源消费总量超过原来数量的十倍达到130亿吨以上,该年度世界能源总供应量117亿吨不够中国一个国家之用。富裕和现代化不是不需要资源支持的,也不是中国精英主义者所宣称的---是“优良制度”的结果和巧妇的“无米之炊”。 二、西方主流经济学在中国的迟暮 自从“边际革命”开始,西方主流经济学日益脱离经济资源的加工利用和分配过程,日益成为一种经济数据的解释学,所关注的中心话题是诸如多和少、增加和减少、总量和增量等等。虽然把资源稀缺性作为一个分析前提,但是完全忽略稀缺资源的经济流转过程,尤其是谁能获得和依据什么获得稀缺资源,使自身欲望先于其他人得到满足这个关键问题。 发展到今天,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所谓“科学性”日益被证伪,其作为精英主义意识形态的功能却日益彰显。当代所有的重大社会经济问题,如环境生态、人口压力、资源枯竭、贫富分化等等,都无缘进入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视野,不能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重点研究对象。因为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深入分析和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足以颠覆西方主流经济学大厦的基础。 中国人均资源短缺,人口分布密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环境压力大,资源分配的部分倾斜就足以导致对弱势阶层基本的生存条件的破坏,因此西方白痴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经济现实面前尤其经不起检验。目前中国的三农问题,实质上就是中国“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最集中的体现,这个问题的解决只有在“整体协调”的层面上来解决,没有任何修修补补的局部措施能够奏效,这在西方“个人至上”的精英主义经济学立场上没有任何可行的解决方案。 下面试图解读中国精英主义经济学宣传家们的一些理论基石: 1、“经济人”在现实中的存在范围 西方主流经济学在流转过程中,却日益表面化,甚至是诉诸常识和感觉。例如作为西方经济学分析的基石“经济人假定”,中国高人就把资本家追逐利润与小孩子吃奶的欲望放在一起做类比,把基于人的自然属性的本能和从属于社会属性的经济人假说蓄意混淆起来,为资本家的行为方式寻找普遍意义的注解。正是在这样的本质问题上,暴露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的心虚和反人道本质,因为正当的行为和正义的事业是不需要借口和遁词的。 在社会现实中,最适合成为经济人的是学校里的学生,因为每个学生都面临在一个竞争的社会里寻找自己位置的问题,学习已经被界说和接受为个人在社会上立足的唯一途径,因此学习显然就是为了将来的个人利益的投资,因此学习对学生而言,即使不是唯一的经济人目标也会是最重要的经济人选择目标。而且学习具有天然的平等适合于个人努力的性质,不受工艺分工和等级关系的制约,具备最理想的经济人成立条件。因此经济人假说下的学生学习应该都是竭尽所能地努力,为将来在社会上扬名立万、追利逐益做铺垫。但是实际中学生努力学习的比例甚至称不上很高,这只有一个原因:即学生在决定自己的行为方式时是违反经济人假定的。因为在实际上,每一个人都是“协调人”,即个人的行为除了基于经济利益(理性)之外,还要为许多非经济目标所制约。一个学生可能乐于花时间去享受恋爱的滋味,或者是按照目前生活比较舒服的某种方式来处理生活和学习的关系,学习目标在许多目标中既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学生的行为方式最终就是在多个目标的相互协调和中和的实践结果。 在西方经济生活的实际中,真正的经济人只有在资本主义兴起时代,当时的资本家阶层是比较接近所谓的经济人假定的;在今天的世界上,只有那些巨型跨国公司才是符合经济人假说的法律实体。经济人从来不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假说,以后也一样永远不会有改变,把个人原子化或机械化的努力过程在西方持续了接近300年,到今天也仍然没有取得决定性的成效,恐怕永远都不会取得完全成功。 2、竞争和市场带来效率的谎言 竞争和市场能够带来效率,最终能够使蛋糕做大,注重效率在结果上有利于所有人,从而具有结果公平的性质。竞争和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被认为是私有产权的绝对化,所以其等价命题是私有制将最后有利于所有人,从而把私有制作为追求“结果公平”的不可动摇的过程和手段,过程和手段高于结果,这就是西方白痴经济学理论的逻辑。 作为一个必不可少的反面例证,精英们乐于证明公有制是如何不利于市场和竞争规律发挥作用,从而不利于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在白痴经济学理论那里,中国产品几十年一贯制就是技术落后,缺乏技术进步动力的结果,而不与低水平的消费尚未被充分满足的现实发生联系;要求产品高档和现代化不是出于精英阶层的消费主义而是全民(包括穷人)的需要,在精英主义者那里,根据理论需要穷人永远是做白日梦好高务远的阶层,不满足“人是理性的”这个基本经济学前提(林毅夫),不知道自己的需要将如何被满足而只知道越先进越好,这与精英阶层的消费理念完全一致,而不是从自己的生活现实出发选择“有比无好”。中国人均产品量少生活水平低,经济学精英们说唯一的原因是企业效率不高,而完全不与中国经济底子薄和人均资源少的现实发生联系。 3、个人激励决定作用的谎言 在西方白痴经济学理论家那里,唯一重要的激励手段就是与其劳动相对应的报酬,除此以外,再也没有任何可以整合社会前进的价值了。但是与精英主义者断言的完全相反,最近中国20年的观念变化和严重的社会行为失范,恰恰证明了一个真理---在实际中没有道德自觉精神的个人是无法予以有效管理的。 与此相联系,现代的知识精英愿意把科学文化知识说成是唯一重要的东西,是求生谋职和回馈社会的基础。实际上知识如何任用取决于个人的意愿,可以正用也可以反用,可以为善也可以用来为恶,驾御知识任用方向的只能是个人的主动选择。由于一个人的创造力有限,同时他的破坏力却要高出数倍甚至十百倍,而完全监督一个人的行动往往十个人还不一定管用,因此社会监督并没有一个在低成本上实现的方法,无论是民主还是法制都没有低成本实现方法,所以个人行为不能不主要归结于个人的自主选择,道德的重要性是无可替代的。 管理的一个铁律是:必须要取得多数人的主动认同。否则管理是无法进行下去的,因为成本因素就足以使管理目标落空。个人的报酬只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基本要求,物质激励措施在利益关系互为消长的前提下不仅难以确立合适的尺度,而且也完全不能保证个人对管理目标的认同,认同的建立决不是一个激励措施所能够解决的,而是需要在利益格局上进行真诚的协调和让步。无限制地高估激励作用最终是服务于一个理论目标就是---抨击集体主义精神,为私有化正名和开道。中国革命艰难困苦的成功历程,恰恰说明了物质激励因素作用的荒谬和局限性,最后革命的结果就是---以被物质充分激励的精英阶层的彻底垮台而告终,中国的精英阶层理应从这样的历史经验中吸取教训,而不是试图忘记血的教训或者想方设法丑化之,最理想的状况是精英阶层自己认识到:“批判的武器”比“武器的批判”好。因此在优势还没有用完的时候,就应该开始注意避免“武器的批判”这样一种结局,学会并真诚地与弱势阶层做好利益协调,向弱势阶层的基本生存利益让步就是向精英阶层自己的长远利益让步。 三、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在中国的热门人:以北大林毅夫博士为中心 林毅夫先生在台湾长大,在美国芝家哥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在北大任教授。据称“可能是在国际经济学界最知名的中国经济学家”,据称“他至今仍十分推崇芝家哥大学的经济学研究方法”。 1、所谓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理论 在垄断价格的盘剥之下,打破技术垄断的价值有多大?技术能力仅仅靠购买专利就能够获得?开发的投入与技术能力的形成,加上垄断价格被打破的价值几何? “如果从成本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技术变迁靠引进技术与靠发明来做,成本是根本不能比较的。引进技术最贵的方式就是买专利,所要付的成本也不过是原来人家发明成本的三分之一,而且我们买了专利,一定是成功的专利才买。这样算起来的话,如果靠引进技术来取得技术变迁的话,这个成本与自己做RND来比的话,连百分之一都不到。”“假定说我们人均收入达到美国的一半,美国对我们非常的警惕,那么美国不愿意把他们最先进的技术转移给我们。到那时候的话,我们人均收入美国的一半,我们的经济规模是美国的2.5倍,假如说美国拿出2%的国民生产总值来搞RND的话,我们也拿出我们自己国民生产总值的2%来搞RND的话,我们RND的规模是他的2.5倍。你创新的速度就快,到那时候我们技术创新的速度比他还快。”按照林毅夫博士的说法,今天的美国还是相当情愿地把技术转让给中国的,而不是在执行技术封锁政策。另外不知道西方跨国公司的垄断地位是靠什么支撑的,如果是靠技术支撑的话,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傻到培养竞争者,以至于丧失垄断地位、垄断价格和垄断利润。要西方企业发扬雷锋精神大概需要林毅夫博士改行去当牧师,到西方去传经送宝。建议林博士还是不要呆在北大,去西方的神学机构供职比较好,这样才能够造就“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条件。 “关于技术变迁研究,我的两个贡献是:(1)对拉坦--速水假设做了扩展,证明了诱导技术变迁的主要动因是要素的相对边际生产率,由于要素的边际生产率不受要素市场的影响,因此即使是在要素市场受到限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和其它发展中国家,技术变迁的方向仍然会受到资源相对稀缺程度变化的诱导,这一工作大大扩展了诱发性制度变迁假说所适用的范围。(2)在资源禀赋决定的技术变迁理论中引入市场规模,即当技术类型相同时,技术变迁将首先发生在市场规模比较大的技术中,这是因为如果一个技术的市场规模比较大,那么技术创新的收益也就比较大,这就会使更多的资源被用于该项技术的研究,因而这项技术的创新概率和速度也就比较大。”根据中国的市场规模,按照林毅夫博士的估计,不知道还有没有发展技术的必要空间。不过我个人还是非常赞同林博士的这一高见,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所以劳动力节约型技术不能占据优先发展地位;中国人均资源短缺,所以中国应该优先发展资源节约型技术;中国资源分配应该首先向多数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倾斜,高档消费品不能在社会生产资源分配中占据优先地位。 “一个就是各种投入要素的积累。比如说劳动力的增加,自然资源的增加,资本的增加。如果这些能增加的话,经济就能增加。当然我们知道,土地一般是不能增加的,不像十八世纪、十九世纪,如果觉得土地太少,还可以到国外拿个殖民地,现在是不行的。再就是劳动力会增加,但是受到人口增加的限制,所以劳动力增加的速度也是比较慢的。一般来讲,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能不能快的因素,最重要看资本积累速度是不是快。这是第一点。第二个,如果你有同样的土地,同样的劳动力,同样的资本,如果你能够改变生产结构,把这些要素从一个生产率比较低的部门转移到生产率比较高的部门的话,那这样经济也可以增长,所以第二个是经济结构转移。第三个是技术变迁、技术创新。同样的劳动力,同样的资本,同样的生产结构,假如我能用比较好的生产技术的话,那么经济增长的速度也会比较快。所以,我们要看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潜力,其实只要看这三方面。但这三方面当中,最重要是技术创新。因为如果技术不创新的话。我们读经济的人都知道,技术不创新的话,不断积累资本就会面临所谓边际效益递减。在这样的状况下,到了一个程度,以后你即使增加资本也不能增加生产,也不能增加产出。所以,这样的状况下,积累的积极性就很低,资本增加的速度就很慢。资本增加的速度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技术变迁的速度。同样的情形也在生产结构中。假如说技术不变化的话,就不会有新的产业部门,而且在同一个产业部门里面,也就不会有生产力比较高的环节。要看一个国家产业结构变迁的可能性,其实主要看技术变迁速度是不是快。归结起来,如果我们要了解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潜力,最重要的就是看这个国家技术变迁,技术创新的潜力有多大。”因为已经遇到资源短缺,已经是土地报酬下降而且农业成本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根据林毅夫博士的高见,中国农民是不是还有必要继续种田。 “所谓比较优势发展战略是指任何国家和地区都具有自己的比较优势(资源上的或经济上的),借助于发展这种优势,就可以追求到一种持续、稳定、快速的经济发展。日本、亚洲‘四小龙’等经济发展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采用的就是这种战略。我国近10年来的改革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是因为在产业发展上较好利用了我们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劳动力。他说,改革与曾推行多年的‘赶超战略’相配套的宏观运行机制,使我们的经济发展能够尽快进入充分利用比较资源优势的良性循环,应该成为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世界市场的劳动力密集型产品永远不会供过于求,或者说在中国劳动力充分转移之前是不会破坏市场均衡条件的,否则的话供应的增加会导致收益的实际下降,因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的需求弹性并不高。林博士是依据什么断定这一前提可以成立,现实的情形是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一头撞上了“西墙”,受到西方国家非常不公正的“反补贴”和“反倾销”管制。而且西方发达国家早就声称劳动密集型产品是所谓的“敏感型产品”,认为对国内就业冲击很大,与西方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充分就业---相冲突,早就签署了诸如“多种纤维协定”之类的戒律,对中国最具有竞争力的纺织品和服装进行出口数量限制,又不知林毅夫博士有什么样的高招能够解决这样的问题,使得“比较优势发展战略”得以执行下去。 “林毅夫指出,近年来我国农村改革陷入停滞状态,农业上问题丛生,农民负担十分沉重。他认为要解决中国的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特别是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差距越拉越大的问题,必须既有利于东部发达地区的发展,又不能增加国家的负担,用多给不发达地区补贴和把发达地区的财力转移到不发达地区的办法都不合适,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推进农村改革,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他认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后,其比较优势及其产业结构随着资金积累和劳动力价格的提高而发生变化。有了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这个地区就会将它的部分产品市场让给其它地区,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东部资金、技术相对丰富,重点发展资金较密集的产业;中部土地资源相对丰富,重点发展农业;西部自然资源相对丰富,重点发展矿业、畜牧业。东部缺地,粮食生产成本高,有了统一市场,自然会增加对中部地区的粮食需求,粮食价格就会上升,使中部农民得到增产增收的好处;东部地区经济越发达,对西部资源的需求就会越大,随着资源产品的价格上升,西部地区人民的收入也会上升。这样一来,东部的发展将成为中西部发展的动力,东部和中西部可以在统一市场中共同发展。”因为中国农业成本高居不下,根据林毅夫博士的推演,这是需要贸易保护的条件下的一种发展前景,但是林毅夫博士实际上是坚决主张自由贸易以便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的,林博士的铺子既出售“无坚莫陷”之矛,又能提供“物莫能陷”之盾,实在是了不起。 2、农业问题是劳动投入不足? 根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劳动力过剩的经济学意义是劳动的边际产出为零。中国在1978年农村人口已经突破8亿出现严重的劳动力过剩,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知道林毅夫博士是凭什么断定有效劳动投入的增加,是农业产出增加的决定性原因的。 “传统的农业合作社理论认为集体生产中社员得到的激励很高;而经验观察则表明,改革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下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很低,我认为这是由于传统模型忽略了集体生产中对劳动监督的必要性和监督的成本。在《中国农业家庭责任制改革的理论与经验研究》一文中,我把劳动监督和监督成本引入了模型中,发现在生产队中,社员劳动的积极性同监督的准确程度和监督的难易程度密切相关,监督越准确、越容易,则社员劳动的积极性就越高。而在农业生产中,由于对劳动的监督非常困难,监督的准确程度很低,结果当时的分配制度实际上导致了平均主义,因而对劳动的激励低下,从而扼杀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导致了传统农村经济体制的低效率。因此,要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与农业生产过程相适应的生产机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越性在于农民为自己生产,因而生产的积极性也就高。进而我用经验资料检验了上述理论模型,经验结果与理论预期基本一致。” 在时代不到30年的时间里,中国农民在列祖列宗留下2亿亩梯田的基础上,又新修了2亿亩梯田,并使中国耕地的灌溉比例提高到40%,修整了近20万公里的堤防,使得中国农业抵抗水旱灾害的能力大为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出现根本进步,并一举扭转了在历史上延续了近800年的“南粮北运”态势。1950年之前的50年,中国处在大江大河下游的大城市都被淹过,哈尔滨于1923年被淹,天津于1939年,武汉南京于1931年,广州于1915年;而1950年之后的50年,所有的大城市都没有被淹过。黄河在公元前602年至1938年的2540年间,溃口的年份有1590次,改道26次,平均而言是“五年三溃口,百年一改道”,而1950年之后已经有50年没有溃口了,根据西方白痴经济学理论生发出来的“林氏理论”,这样的成就竟然是中国亿万农民在毫无积极性和消极怠工的条件下取得的。 “1958年公社化以后,社员退社的自由被剥夺,结果社员无法惩罚他人的偷懒行为,‘自我实施’的合约不能得以维持,导致劳动积极性下降,生产率大幅度滑坡,由此造成了这次危机。”根据林氏理论,只要是不影响农民的积极性,就永远不会发生饥荒。可是根据历史记载,自公元前206年至1949年的2155年间,中国发生过比较大的水灾1096次,比较大的旱灾1056次,都是平均两年一次,其中1786-1788年的特大旱灾,在旱灾的中心地带人口饿死比例高达80%,由于没有统计数字,详细的饿死人数永远都不可能清楚,在各地的地方志中,“饿死者相望于道”的记载,少的也有十多条,而且越到北方地区这样的记载就越多,根据林氏理论哪个时代的农民积极性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他们的收益与自己的劳动成果是完全挂钩的---在缴完地租和国家税负之后完全归自己。在1949年之前,不要说饥荒的年景不要说穷乡僻壤,就是诨名“十里洋场”的上海这样的现代化都市,哪一年没有“路倒”哪一年不饿死人。 中国处于季风气候的控制下,水旱灾害比较频繁,分散的小农无法集结足够的力量来应付和改善这样的自然条件,只有以集体的力量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在时代的农业体制下,农民被严密地组织起来,能够实现力量动员来进行大规模地改善农业条件的努力,而且在集体经济条件下,在工程需要的利益协调和成本分摊上也相对容易得多,实现管理目标得成本也极为低下,这才是中国农业条件改善在30年内超过3000年积累成就的根本原因。 人们常常说偏见比无知离真理更远,但是在精英主义的有色眼镜之下,才是真的没有什么事实可言。不过妖魔化社会主义的成就,明显是呼应了“历史终结”的著名论断,与“新自由主义”思想保持了一致,根据实用主义“流行就是真理”的理论,“林氏理论”明显也具备成为真理的条件,但是那是西方的真理与中国人没有关系。 3、监督困难是制度不良所致? 如果仅仅因为监督困难就断言管理制度需要变更,那么除了小国寡民的时代,就不可能再有任何应该存在的经济制度了,精英主义制度尤其如此。 林毅夫博士说道“关于1959-1961年的农业危机,我认为,由于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和周期性,对农业劳动的监督十分困难,一个农业合作社或公社的成功,只能依靠社员间达成一种‘自我实施’的协议,在此协议下,每个成员承诺提供同他为自己劳动时一样大的努力,但这种自我实施的合约只有在重复博弈的情形下才能维持,而一个合作社的性质是重复性博弈还是一次性博弈,取决于社员是否拥有退社自由,1958年公社化以后,社员退社的自由被剥夺,结果社员无法惩罚他人的偷懒行为,‘自我实施’的合约不能得以维持,导致劳动积极性下降,生产率大幅度滑坡,由此造成了这次危机。” 根据笔者所见到的资料,日本企业中比较具有敬业精神的员工大约不到1/3,另外有1/3的员工能够在管理之下顺利完成作业任务,另外还有1/3的人是始终比较消极的。这样的企业就已经是非常好和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根据林毅夫博士的说法,中国农民是基于“绝对公平”原则才能组织的,否则他们必定会因为“无法惩罚他人的偷懒行为,‘自我实施’的合约不能得以维持,导致劳动积极性下降,生产率大幅度滑坡”,最后必定要恶性发展到粮食极度短缺并大量饿死的地步。 “传统的农业合作社理论认为集体生产中社员得到的激励很高;而经验观察则表明,改革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体制下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很低,我认为这是由于传统模型忽略了集体生产中对劳动监督的必要性和监督的成本。在《中国农业家庭责任制改革的理论与经验研究》一文中,我把劳动监督和监督成本引入了模型中,发现在生产队中,社员劳动的积极性同监督的准确程度和监督的难易程度密切相关,监督越准确、越容易,则社员劳动的积极性就越高。而,结果当时的分配制度实际上导致了平均主义,因而对劳动的激励低下,从而扼杀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导致了传统农村经济体制的低效率。因此,要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与农业生产过程相适应的生产机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这样一种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优越性在于农民为自己生产,因而生产的积极性也就高。进而我用经验资料检验了上述理论模型,经验结果与理论预期基本一致。”如果“在农业生产中,由于对劳动的监督非常困难,监督的准确程度很低”,那么世界还有什么行业监督是不困难的,从而监督的准确程度是很高的?农业劳动监督需要成本,那么在什么行业的监督成本和效率能够更好?林毅夫博士能够随心所欲地得出和证明这样的结论,试问天下还有什么结论是林博士不能证明的! 作为社会学上一个公认的结论,农村社员由于长期共处在一个稳定的社区环境里,个体比较注重以长期考虑来调节自己的行为,非常注重自己在乡里的声誉,在调节相互关系时,无经济成本的舆论监督对个人行为的约束是最为有效的。只有在远离这样的社区条件下,人们的行为才开始脱离自律,转而以他律为主要约束条件。这是在城市和工商业机构的个人行为模式,与农村社区个体行为模式构成根本区别的主要原因所在,在城市和工商业机构里,人们开始主要依赖法律和契约来调整相互关系,舆论调节的作用下降,管理和监督的成本急剧上升。 4、西方白痴经济学中国人的主要特征 作为一个具有一般意义的特点,中国对西方白痴经济学的信奉者,都是自觉和不自觉的精英主义者。在学术特征上主要表现是:对欧美日的了解远远多于对中国的了解,对纯粹理论的兴趣远远多于对经济现实的兴趣,对理论上能够自圆其说比对照现实应用来检验更为看重。总而言之,承接了西方主流右派意识形态工作者的一切优点和长处,唯一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有说服力的说法”,为精英主义化的制度建立和维护其稳定而“忘我”工作。经济学方面的精英主义制度宣传家按照明显的梯度理论分布,在国内的高人主要是抨击“旧体制障碍”,香港高人张五常直接指斥“公有制不行”,海外的魏京生之流则直接诉求“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不行”。 这些人精英主义经济学宣传家不是经济学家,而是精英主义意识形态工作者。因为中国人对“成名成家”有非常高的标准,能够在人类智慧发展历程中占据一席之地的,才能称为“家”;在时代提出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三条标准,“家”成为代表理智与良知相统一的一个指标,是对知识精英摆脱精英主义惯性倾向平民主义的奖掖,从而具有褒扬和接纳的双重涵义。 美国白人民兵小布什称中国是“竞争对手”,人人都清楚最理想的对手是越愚蠢越好。林毅夫博士在西方极受欢迎,号称是“在中国以外最著名的中国经济学家”,此外林毅夫先生主持的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也非常受美国有关机构的青睐,“目前,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美国商会等海外民间机构相继给予中心资助,一些国内企业也提出了捐赠意愿。林毅夫为筹集资金及招揽人才做了很多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筹得资金近百万美元。”根据西方人的说法,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美国相关机构当然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欣赏原产台湾的高人林博士。 只有糊涂的失败者,绝对没有糊涂的成功者,成功者作为一个共有的特点是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计划性。林毅夫博士非常清楚“如果我留在国外,充其量会成为一名教授、学院派学者,而在国内却可能成为对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产生影响的人物,并有机会成为世界级的经济学大师。”“但是作为一个学者,从影响层面来说,我想在北京大学影响会大得多。”林毅夫的能耐不是没有代价的,不过不由他本人来承受而已。至于说到“有机会成为世界级的经济学大师”,我个人的想法是中国一定会产生那种人,中华学术的复兴也一定能够为全人类做出应有的贡献,并在人类智慧发展历程中占据相应的地位,但是我决不相信这样的大师级人物会在“炒别人的剩饭”过程中产生,“炒别人剩饭”的人永远只能是二流的匠人,是可能成为大宗师的。 四、中国在西方经济思想指导下的发展过程回顾 在最近20年内,中国的发展战略指定和经济活动进行,基本上是在西方经济学思想指导下完成的。对这个过程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简单回顾,能够获得一些有益的启迪。 1、资源报酬递减所发生成本如何摊平 中国农业以7%的耕地养活22%的人口,在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下,中国达到世界人均粮食产量水平的成本,必定高出世界平均水平。40%的灌溉耕地生产70%的粮食,40%的灌溉比例高于一切非干旱地带的国家,这只是增加土地生产力的成本之一,化肥的大量使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显然也是成本之一。 由于人均资源的短缺,资源开发的成本也一定会高出世界平均水平,中国石油开采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40%以上,比中东高出5倍。中国铁矿石95%以上是贫铁矿,而且伴生共生矿多,选冶成本高企。 如果不使用中国的资源,改而进口,那么世界资源市场的供求平衡关系迅速被打破,在价格急剧上升的情况下,中国企业在没有垄断地位的情况下,如果进行成本顺利转嫁?还有资源长距离输送成本如何在竞争性价格中被补偿? 所有的精英主义经济学宣传家们,都对此一根本问题视而不见,装聋作哑。 2、工业技术的边缘化 中国工业无法获取正常利润,低水平重复是一种典型的技术边缘化的生存状态,与依托技术垄断形成的市场优势地位的西方跨国公司形成鲜明的对比。对于中国企业在边缘化生存状态下的处境,精英主义制度宣传家们,一贯是予以极度蔑视加极度污蔑,并以此作为制度不行的证据。 在边缘化状态下生存的企业,是无法实现工业化的社会目标的,因为这样的企业其产品在市场上既不可能获得垄断利润,甚至不可能获得剪刀差,只能在“低成本运营方式”中苦苦挣扎。笔者曾经反复指出,“低成本运营方式”是中华文化的三大思想渊源之一,正因为确有如此根据,那些精英主义制度宣传家反而底气十足地宣称,是“中华落后文化”妨碍了企业经营思想的进步,而不是中国企业被人为推进“低成本运营方式”的困境,这种倒果为因的研究方法是精英主义者的主要法宝之一。 我国国有企业建立明显带有“备战备荒”年代的深刻烙印,是基于“有比没有好”“分散比集中生存能力强”的战备观念下的产物。中国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低下,并不是什么极端精英主义者所鼓吹的那种中国人什么都不行,企业技术落后和管理观念陈旧,而是企业当时所服务的目标与今天的和平时期有根本不同。把这样的企业盲目按照所谓的“国际标准”完全推入市场,再加上旧负担与政策性税负不均,结果在短短的10年之内,国内市场上就发生明显的政策选择效应,国企市场份额急剧下降,丧失生存能力。而在国际市场的表现上,问题就表现得更为突出。中国企业规模小,多数没有国际市场经营能力,只能成为跨国公司的转包工厂。世界上最大的照明灯具生产商荷兰菲利浦公司,采用包销等手段,极力压低中国国内灯具工厂的产品出厂价格,利用中国工厂的成本优势打败欧洲的同行,然后再在欧盟提起针对以前的中国供货方的反倾销诉讼,试图以此把中国竞争者赶出欧洲,制造自己的优势地位,追求垄断利润。陷入这种边缘化生存状态的企业,不仅仅有国有企业,而且一大批沿海地区的私营企业。 正是由于中国企业规模小没有独立的国际营销能力,实际上无法实现我们的工业发展目标。盲目发展所谓的出口导向型经济,最后是利用中国的人力物力大量投入,成为作为跨国公司的转包工厂,为跨国公司建立垄断地位撮取高额垄断利润服务。实际上由于谈判地位的不对等,产品出厂定价完全由外方控制,经营结果不仅没有正常的利润,而且对工人也无法提供安身立命的衣食住行条件,在免税政策的关照下对国家也没有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投资者也无法实现正常的资本积累和增殖。在沿海的打工仔永远没有安身立命的机会,主要还不是因为资本家的贪婪,而是所服务的企业本身处于国际分工的边缘,企业、个人包括国家(不能不执行免税政策),都不能从这些企业乃至行业兴起中获利,虽然这些外向型行业的总产值规模已经极其巨大。 中国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最后获得收益的却是西方的跨国公司,完全无法体现我们的民族发展目标,最后由于跨国公司的叛卖行为,国家和社会还要承受工厂关门工人失业的后果,再接再厉发扬雷锋精神,为跨国公司擦屁股。这样的后果却被精英主义者当做成就来吹嘘,天底下有比这更荒唐的笑话奇谈吗?这就是为什么出口比例越高,发展的前景反而越模糊,人们对未来反而更加缺乏信心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样的依附性经济还是有必要的,顺差更是必不可少,1990年代初期,中国每年的外企利润汇出为几十亿美元,到今天已经达到200亿美元之巨,再过5-10年就可能达到500-1000亿美元的数字,如果没有这样的血汗工厂,中国拿什么来支付外企的利润呢? 3、门槛价格对国民生产总值的缩减作用 目前,外资企业在国内采用各种方式排除市场竞争者,追求垄断地位和垄断价格。垄断价格与竞争性价格不同,具有一种稳定不变的特征---成为一种门槛价格,这种门槛价格依据的是企业自身的最大利润和理想的市场份额,不与市场的潜在需求和发展的普及化目标相联系,排除和消减了市场的潜在容量,排除了大多数人最后具有消费能力的可能,成为国民生产总值达到潜在水平的决定性障碍,兼且与社会发展目标背道而驰。 联合利华公司旗下的和路雪,进入上海冰淇淋市场后,因为做不过本地工厂,所以索性出高价收购了那家工厂,以消灭竞争者,在获得垄断地位后,再以垄断高价在消费者身上把收购成本捞回来。美国百威和法国达能在收购武汉的中德和东啤后,武汉市场啤酒的加权批发价格竟然上升4倍之多。取消竞争维持或明或暗的垄断价格同盟(即卡特尔),其结果是消费者利益受到巨大损害,中国就是这样成为跨国公司“发洋财”的乐土。 在1995年,广州宝洁公司的利润率高达50%,而且是在巨额广告投放,在管理、市场营销、人员高薪等这一切大手大脚政策下的成果。这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竞争力和成本优势所能够解释的,这是地地道道的垄断地位带来的垄断利润,是以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实现的,这是违反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公平交易法则的,是受到所有西方国家法律严厉管制的价格不法行为,也理所当然应该受到中国法律的管制。 西方企业在中国市场的经营成功,不是因为技术先进,更不是管理得法提高了效率和成本控制好制止了浪费,而是恰恰相反在大手大脚下的成功,这是韩非所说的“长袖善舞、多财善贾”,说穿了就是主要得益于在资金实力上的优势发挥。跨国公司能够集中足够的资金来排除竞争者,无论排除竞争者的成本多大,需要的时间多久,它们都有能力筹集足够的资金耐心等候竞争对手消失的那一天,等到垄断优势地位的建立之后,再消费者身上捞回当初的“竞争排除成本”,坐收垄断利润。中国的精英主义制度宣传家们不是不清楚这些,但是他们与这些企业具有天然的利益联系,他们的名牌精英地位也是跨国公司所看重的,例如著名的林毅夫博士就曾经为可口可乐公司充当吹鼓手,费心研究“可口可乐给中国带来了什么”这一类高级高薪问题。 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成功,是以中国竞争者消失和中国消费者利益受损,国家经济规模达不到潜在规模为外在条件的。 4、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失败 1987年的“国际大循环”理论,就是比较优势发展战略的演示版,今天这个战略的实施结果是一头撞上了“西墙”。中国耗费大量的土地、资本和人力资源,结果是促使国际市场上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价格的持续下降,拉开了国际市场原本就存在的垄断价格和竞争性价格的鸿沟,极大地有利于西方发达国家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下文还将涉及这一问题。 五、在人与自然相协调的基础上创建中国的适度发展经济理论 全人类最终都需要走与自然相协调的发展之路,中国必须第一个走这一道路,因为中国最缺乏资源的支持,同时技术的掌握和使用已经迅速逼近自然资源所能够容许的限度。 西方的主流白痴经济学理论,不仅回避人与自然在整体上应该保持一个什么样的关系问题,而且刻意回避人与人关系的协调问题。一味地张扬个人的欲望和自私,并编造“私恶即公利”的谎言,为精英主义制造社会分化寻找借口和说辞。以管理困难来否定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讳言在“人是理性的”或者在“经济人”前提下,社会管理没有根本出路的事实,以管理困难来反对非精英主义经济制度,是一种典型的“因噎废食”的逻辑。 1、社会管理没有根本出路 社会管理是没有根本出路的,人们必须长期不断地和自己的欲望搏斗,主动与他人的利益相协调,以求避免最坏的社会局面出现。其中精英阶层具有第一责任,尤其不能放任自己的欲望和私心,需要主动地向弱势阶层协调和让步,以追求社会整合的实现,并在社会整合的基础上开展社会教化,建立起普遍的社会目标认同,在认同的基础降低管理的困难和成本。 管理的无奈在于:在社会财产私有制的态势下,要调和分异(分离和异化)的利益主体去为一个非平等的目标努力。丛林法则导致的利益分化,不管是道德法则还是丛林法则,都很难予以消灭。所以管理不可能有所谓终极的和先进的模式,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同一信条,这是一条在“必然王国”里没有尽头的回环往复之路。美国管理大师哈罗德-孔茨提到“管理学的丛林”,管理不仅是处在他所说的学术学理的丛林之中,而且在现实里,也确实还处在一个看不到出路的丛林里。学术毕竟不能不反映现实,而现实的矛盾也不可能不投射到学术世界里。 管理是推动人们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共同努力的手法,管理的成效最终需要有结果来检验,所以只要是效果不错,“朝三暮四”的必要性显然存在。而管理的目标却是文明演进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管理手法和艺术可能收效于一时,却不能收效于一世,正如中国农民的谚语所言“按下葫芦浮起瓢”。 世界上最著名的管理学大师,十个就有九个出自美国,并不是美国特别喜欢标新立异和无病呻吟,而是管理在不停地提出新问题需要新答案。这样的新问题永远不会被穷尽,代表的是体制内的异化主体对管理目标不认同的意志力量,这是一个对管理目标和手段的永恒挑战,是所谓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管理困境的解脱,也许需要文明回到它的源头,回到失落的道德自觉时代。除了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理想之路,我个人看不到任何其他的光明。毕竟,有谁能够把道德自律、克己与相互关怀的人类理性精神,进行条分缕析的量化管理,并把它与经济利益和司法威慑建立起挂钩关系,用低到可以承受的社会成本来加以管理,除非有“全能、全知和全在”的上帝存在,谁又能为人类自己掌握这样的公正天平。 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老子》一书,开宗明义指出“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也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也。”外在的人为的制度和法律,无论多么完善和高明,如果不通过人们的自觉遵守来起作用,仅仅依靠外在的监督和管理手段来应付,其成本必定是社会所承受不起的,看一看克林顿道德失律的监督成本就知道了。诚如老子所言,对于典章制度的迷信是靠不住的,而法制的产生正是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出现深刻分化后的权宜手段,国家暴力机关的产生正是出于强制管理的需要,国家暴力的存在就是社会管理没有根本出路的真实写照。 今天欧美日的企业环境,远远比中国好,是因为技术垄断地位决定的资源垄断地位所带来的,全世界的资源对欧美日来说都是予取予求,所以欧美日社会比较富裕,人均购买力强市场容量也大,成功机会多,所以有比较普遍接受游戏规则的愿意。中国企业正道成功的机会少,普遍有“穿墙打洞”的冲动,笔者在企业工作多年,见过许多港台老板素质极低但是却成功,也见过国内人士创业的艰辛和困难,到头来却是灰头灰脸,并不是智慧和努力不够,确实是成功的机会太少。中国企业要实现资本积累和发展过程,不仅外部竞争环境差而且自身实力不足,也缺乏基本的辅导和保护,最致命的是没有良好的金融体系支持,所以成功的背后需要非同一般的支持,最容易和最可能得到的就是政治权力。腐败和权钱交易决不是一个单纯的体制问题。而且政治权力和金钱的结合确实也是民主的一种经典过程,这一点无须讳言。 实际上在西方企业管理上存在一种“伪道德效应”,即在经济成长迅速的时代,在资源优先集中的少数地区,多数人都能够享受到发展的成果,所以容易造就一种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阶层利益的协调也比较容易。这在实际上是以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来缓和人与人之间的深刻矛盾,是以中心地区与外围关系的利益输送的扩大化,来弥合中心地区的深刻社会阶层分裂。反过来,在萧条时期,就必然引发以邻为壑的举动,1930年代的大萧条,就引发金融战和贸易战,最后发展为世界大战,这一段历史所有的精英主义者想必都不陌生。中国社会上精英们与民众协调差,主流媒体长期妖魔化农民,就是因为资源有限利益不够分的缘故,既没有人与自然关系相缓和的出路,也没有外围地区可以转移矛盾。所以中国精英面临着空前的自觉协调使命,否则一味地鼓吹精英主义化听任目前的趋势发展是非常危险的,实际上就是走老蒋“制造革命形势”的老路。 2、超越诉求现代化和民主的精英主义预设立场 由于技术的进步,今天人们能够在相当程度上用人力来营造居住和生存环境,以空前舒服的状态生活,达到一个前人所难以想象的富裕和发达程度。但是这种生存环境是以消耗不可再生的资源为营造和运行代价的,发达的程度越高每单位个人所消耗的资源也愈多,以地球有限资源所能够支持的富裕人口就越少。现代化观念的优秀和魅力在于:肯定人们欲望应该得到技术所能够达到的最高水平予以满足的正当性。现代化观念本身就是“感觉第一”的消费主义和“追求老子天下第一”的精英主义的肯定性前提,这个前提符合人们的最原始欲望,全面否定了人与自然是否应该协调,人与人要不要和谐相处的问题。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现代化是一种价值而不是科学,是一种无须证据和证明的基于人类欲望和感觉的价值。 所有的民主都不可能不是“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的民意代表不可能是普通工人和农民,只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们,代议制民主无疑是要求广大民众对精英主义政治制度的各种施政策略进行“票决”,对何种不同利益集团的精英主义执政集团进行选择,而永远不可能依仗票数优势选择出那样的平民主义者和平民政策,因而也不可能在任何程度上进行有利于平民的制度变革,所以民主不过是精英阶层需要的对精英主义制度的合理性进行全民追认的政治形式。所以现代化和民主的预设立场并不难予以解读,这种预设立场在国际关系上是符合西方国家利益的,不仅是有利于在全球推广精英主义制度,而且精英们将会在这个制度中对西方国家的国家利益予以优先确认。 其实西方的成功道路和富裕现实,仅仅是独特的案例并没有普遍意义,仅仅是因为中国精英们的主观意愿,才被说成是普遍的成功道路。西方的富裕和发达是以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口的贫困为条件的,否则维持富裕的生活所需要的物质资源支持的基数,远远超过地球所能够应付的极限,西方七国1995年人口为6.8亿,以不到世界人口的12%,但是所消耗能源占世界总量的51%,富裕和发达不可能不以物质资源的消耗为基础,毕竟“物质不灭”和“能量守恒”规律还不能被突破。也许可以这么说,适度发展是“中国困境”的唯一解决方案,在中国精英阶层“超英赶美”现代化的热望下,自然没有留给中国人任何机会。实际上也没有给世界上大多数人口以任何实现富裕和发达的机会,因为“只有一个地球”。 西方的富裕和发达是基于在地球资源分配上的优势地位,这种优势地位就是建立在垄断价格的基础之上的,而第三世界在国际市场上以竞争性价格出售产品,则是一个不能动摇不容更改的前提。正是在这样的国际贸易体系中,西方的富裕和发达才得以维持,正如前联合国秘书长所言“发达以不发达为基础,少数人富裕以多数人穷困为条件”。现代化在资源制约之下,永远只是一部分人的价值,缺乏普及到全人类的物质基础,是精英主义者所能够实现的梦想,这个梦想以破坏多数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为前提。所以现代化这个无须证明的价值,是彻头彻尾的精英主义价值。 从来也没有一个时代象今天这样,把技术进步无限制地用来建立和维护少数人独占资源的优势地位,多数人被蓄意地排除在技术进步的受益范围之外。这是西方以丛林法则为基础和优秀源流的文化,所与生俱来的不可克服的致命伤。这不仅导致人与人之间不可协调的根本矛盾,而且也造成人与自然的空前矛盾,这在根本上违反了中华文化的协调准则。而且这两大矛盾的恶性发展,还导致对资源的争夺和对技术进步的封锁。西方文化在其本质上是一种“物本位”的“工具理性”,正是这种工具理性在资本主义兴起时代,曾经是加速技术进步的主要动力,但是今天工具理性的合理性可以说是荡然无存。战后世界在美国的主导下把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大量用来进行军备竞赛和建立并运行足以毁灭全人类的威慑力量,追求技术进步的目标竟然主要不是为人本身受益而进行。 由于计算机和智能技术的进步,富人将有可能不依赖于剥削穷人的劳动成果而过活,所以“两极分化”的和平共处也已经受到质疑和挑战。因为在工农业剪刀差时代,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索取还是有限的,在垄断利润时代,西方为了造就“伪道德效应”成立的条件,对资源的索取已经危及自身的生存环境和后代的生存利益。因此“文明的冲突论”甚嚣尘上,核战争和历史上曾经被西方人广泛采用的种族灭绝政策,越来越走近人们的视野,是不应该感到奇怪的,美国的TMD和NMD计划就是为此做准备的。姑且不论美国在技术上有没有成功的可能,其它人有没有有效的反制手段,单是这样的“最后的疯狂”计划,就应该引起全人类的良知反省了。 3、确立适度发展理论 全人类最终都必须放弃征服自然的狂想,实现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在与自然资源相适应的基础之上来安排生活水平;要真正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放弃精英主义和消费主义。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少,尤其缺乏实现富裕和发达的资源条件,大概必须在全人类中第一个放弃富裕发达的梦想,率先采用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适度发展”之路。 “适度发展”的概念与可持续发展有根本不同,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是一种对自然资源有限性的一种被动体认,只涉及人与自然的被动适应关系。而适度发展则不仅是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动选择,而且也需要在社会上克制精英主义和消费主义,明确在适度发展战略中,富裕和有优势的阶层具有第一责任---首先克制自己的欲望。最终需要以“人与人的主动协调发展”保证“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不可能在一部分人富得流油,同时另外一部分人穷得叮当响的情况下,还能搞成什么“适度发展”实现什么“人与自然的主动协调”。 适度发展战略的落实,需要适度产品和适度技术与之相适应。中国最近20年盲目的与国际接轨和向洋人看齐,实际结果就是在社会上带来消费层次和就业上的鸿沟,促进和扩大了两极分化和畸形发展,社会整合和协调程度下降社会矛盾激化。在最近的二十年中,中小城市和县城整体趋于破产,工业向大城市集中,全国工业向沿海集中的趋势非常明显,而且上海明显又有那种“十里洋场”的味道,重新获得西方垄断大企业占领中国市场的跳板地位。 改革开放一个最重要的预想政策后果,就是会带动中国产业结构的升级并提升中国的自主技术能力,从而实现现代化。在二十年后,我们不能不遗憾地看到,西方跨国公司正是依靠技术垄断地位才获取垄断利润的,所以关键技术和优秀加工能力是不会转移的,而且由于中国地方政府的地方利己主义,一味地以增加产值带来税源为主要目的,实际上连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目标都无法坚持,更何谈争取真正的技术能力关注。最明显的是天津摩托罗拉公司,虽然曾经许诺在中国销售额达到多少以后,将在中国投产芯片工厂,今天销售额早已超出数倍,芯片工厂仍然连影子都没有。所以在中国政府和外资企业的互动中,是外资企业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而我们的政策目标完全落空了。 在中国的时代,曾经确立了一些“适度发展”的主要原则,如反对两极分化(收入平衡)和畸形发展(地区平衡),注重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非高科技的适度技术),注重技术工人的培养,在工业产品结构上注重大多数人口的最基本需要(适度产品战略),刻意减少利益纠葛(公有制是一个得力的制度安排)增进整个社会发展的可协调性等等。不过这些都成为后来改革开放的对象,被错误地认为是妨碍现代化和进步的旧体制因素。实际上在时代后期中国实行有效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是人类在资源的压力之下,第一次与自然的主动妥协,在人口规模上进行自觉控制以与自然相适应。 中国自然资源不足,改善民众基本生存条件实现真正的小康,需要在生物资源增长上想办法,这个办法在时代曾经大力推行,就是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增强土地的生产力。目前容易做的工作已经不多,需要使用大规模的调水工程,来解决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不匹配的现实,因为有增产潜力的土地都在缺水的北方,这需要建设规模庞大的调水工程,需要集中全民族的力量。要尽可能实施矿产资源节约的政策,如加强农村的秸杆还田减少化肥使用,有意识地抑制个人的资源密集型消费如小车消费等等。 所以适度发展是基于道德主义这个中华文化的优秀源流,是从整体协调出发的,是排斥西方文化的优秀源流---丛林法则和精英主义的。适度发展具有三个层次上的意义:第一个层次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协调”,需要采取适度产品和适度技术方针,高档消费品和节约人力型技术不能占据优先地位,这是经济发展战略问题;在第二个层次上追求“人与人关系的协调”,要求精英阶层承担实现社会整合的第一责任,放弃无限制地追求优势地位的努力,这是政治问题;第三个层次是“中国与外国关系的协调”,由于中国能够在适度发展上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协调整合,因此必然能够达到孙子所说的“上下同欲者胜”的境界,在贯彻国家战略意志上能够实现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局面,可以用无形资源弥补有形资源的不足,改善国家的安全态势。这实际上就是同志所主张的“人民战争”成立的先决条件,在“人民战争”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国土防御”战略,以收敛的态势来应付外来的政治和军事压力,来解决今天美国战略东移以后,中国所承受的战略压力加大的问题,这是国防和外交问题。 不仅中国人不能指望普遍的富裕和发达,其他的人口大国印度也不能存有此种指望,广大的第三世界国家,也一样无法建立起资源利用上的优势地位。所以西方的“普世价值”终归不过是少数人的价值,本质上是“白人种族主义”的一个变种,对这种普世价值的接受和模仿导致四重重大后果:在经济上使西方获得以竞争低价格购买第三世界国家工业品的好处;在政治上促使第三世界因利益竞争态势造成政治分裂;在文化上树立第三世界对西方的自卑;在第三世界国家内部由于精英阶层与平民阶层的分裂统治基础弱化,将无力应付西方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压力给推行新殖民主义提供可乘之机。时代中国人选择的道路,才真正能够对世界人口的大多数提供有益的借鉴。最近20年中国对西方的拙劣模仿,也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教训比经验更宝贵更深刻---微观经验特殊案例不能用来指导绝大多数人前进。是经验和教训共同促进了人们认识的提高。 正是因为不可逾越的自然资源限制和现实要求,所以不论是西方“征服自然”的狂妄企图,还是中国古人“人定胜天”的殷切希望,都是没有根据的。人类最终必须回到和自然和谐相处,为此人们也必须协调好人与人的关系。由于中国的人口基数巨大,而且在世界市场也没有西方扩张时期那样的地位,所以中华民族在全人类中,也许必须第一个主动放弃西方的精英主义和消费主义,走适度发展之路。有中华民族榜样力量的作用,更主要的是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口并没有别的现实可行道路,最终也会走适度发展之路,在绝大多数人口选择适度发展之后,西方的精英主义者就会被空前孤立,所以中华文化的未来一片光明。那些奴隶贩子和鸦片贩子的后代,在被空前孤立之后,最终主动放弃丛林法则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国内经济论文:民政局加强国内经济管理总结 20*年,是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经济发展遇到严峻挑战的不寻常之年。一年来,在中共*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集中精力抓重点,全力以赴破难题,改善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市实现生产总值368.16亿元,比上年增长7.8%;财政总收入46.3亿元,增长15.7%;地方财政收入23.97亿元,增长1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6.79亿元,增长10.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0.13亿元,增长16.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4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332元,分别增长10.5%和9.5%;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1.42%,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7.4%。 (一)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农业生产势头良好。实现农业总产值20.8亿元,增长9.4%。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早稻最高亩产624.9公斤,创全省新高,获得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市)称号。开展农村合作“三位一体”建设深化年活动,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建成特色农产品基地1.18万亩、钢管大棚1000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7家、农业龙头企业20家,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7只,“温郁金”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组织开展农产品展销会、推介会等活动,促进产销对接。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培训农民2万人。设立低收入农户“创业银行”,帮助635户低收入农户无息贷款1646万元。植树造林6975亩,新建生物防火林带60公里。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主要河段加深加宽,彭坑、水坑、直坑水库除险加固,整治小流域7.35公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有序推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组织开展工业双月服务、“千名干部进千企、共渡难关促升级”等活动,全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力促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实现工业总产值789.12亿元、规模工业总产值552.88亿元,分别增长5.19%和5.9%,三大主导行业产值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56.7%,年销售产值超亿元企业由90家增加到101家。深化建设环境专项整治,加大工业项目攻坚力度,32个项目开工建设,78个项目竣工投产,开工建设标准厂房20.2万平方米,建成34.1万平方米,完成工业性投资36.88亿元。编制完成沿海产业带实施方案,*二期、*围涂工程加快推进,8677亩建设用海项目通过审查。推进科技创新,落实科技孵化器用房1.3万平方米,建成高分子材料研究院等行业创新平台3个,13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新标准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6.3%。加强品牌培育,新增中国驰名商标9个、浙江省名牌产品7个。支持企业整合提升,新增无区域集团7家。狠抓工业节能,对重点用能企业实行网络直报、动态监测,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发展清洁生产,新增清洁生产企业28家,规模工业产值能耗下降14.8%。推进“以民引外、民外合璧”,新潮集团与美国李尔公司合作,实现与世界500强企业合作零的突破。坚持科学招商,实际利用外资1735万美元、实际到位内资8.6亿元。外贸保持平稳发展,实现进出口总额20.22亿美元,其中自营出口17亿美元,分别增长21.1%和23.4%,14家企业被海关总署评为A级管理企业。完善政银企合作平台,开展“金融超市”活动,237个项目获得授信贷款104亿元;引进银行分支机构3家,华峰小额贷款公司组建营业。建筑业实现产值25.6亿元。现代服务业稳健发展。旅游经济不断壮大,实现旅游总收入18.27亿元。餐饮业发展态势良好,获得“中国瓯菜名城”称号。物流、商贸、保险等行业加快发展,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160.88亿元,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的3.3:54.1:42.6调整为3.3:53:43.7。 (二)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城市框架逐步拉开。编制完成市域总体规划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定位和空间布局。城市组团建设稳步推进,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取得新进展,玉海文化游览区项目进入挂牌阶段,邮电南路改造工程拆迁协议签订率达45%,瑞祥新区5条主干道建成通车;*中心区、*中心区、火车站站前区、经济开发区南拓展区建设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势推进。组织开展政策处理双月攻坚、项目建设双月冲刺等活动,形成“比力度、比进度、比成效”的良好氛围,重点工程实现投资19.2亿元,比上年增长20%,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加大交通道路建设力度,温福铁路*段完成铺轨,*大桥及接线工程建成通车,*江大桥改建项目开工建设,汽车中心客运站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加快供水工程建设,*水厂、*水厂净水工程建设进展顺利,*、*片二级管网完成改造。推进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电镀园区一期项目,实施*、环城河综合整治,*片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完成主体工程,旧城区、安阳新区污水收集管网一期和经济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竣工投运,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由2.4万吨提高到4.2万吨。狠抓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滨江防洪三期完成投资近1亿元,超过前三年总和,其中一标段基本建成、二标段完成桩基工程、三标段开工建设,*江南岸堤防工程进入上部结构施工阶段,下埠水闸完成主体工程。加强电网建设,220千伏东南变等5个项目开工建设,220千伏西山变等9个项目竣工投运,供电能力提高15%。强化土地供给,报批农转用指标2213亩,完成多年遗留的9196亩转而未供土地供地工作,启动老工业点改造,修订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城市管理不断加强。有效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查处违法占地1500亩,拆除违法建筑100万平方米。巩固小熔炼、电镀、废塑料洗涤加工业整治成果,深化印染业污染整治,取缔小制革加工点105处,行业性污染得到有效整治。深化非法小广告、建筑垃圾、占道经营等专项治理,市容市貌进一步改善,通过省卫生城市复评。切实加强出大殡整治和管理,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三)农村环境继续改善。积极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99个村通过整治验收,新增温州市级示范村6个。完成农村危旧房现状调查,对250户农村困难群众实施住房救助,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达100%。加强农村道路建设,57省道改建和老56省道改造工程开工建设,瑞枫公路改建工程桐浦至湖岭段实现通车,建成农村联网公路33.5公里,新增农村道路安全防护墩350公里。深入实施农民饮用水工程,改善102个村5.8万人的饮用水条件。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新增电气化乡镇2个、电气化村83个。加快生态村镇建设,新增温州市级生态乡镇4个、生态村47个。制订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计划,6个建制镇垃圾实现统一转运和处理。狠抓非法采砂、地质灾害点和青山白化整治,取缔非法采砂场(点)13处,治理地质灾害点8处,青山白化治理率达86%。 (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05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14.6万人次,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99.7%和100%。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开展“彩虹行动”,向3036户农村低保家庭赠送电视机。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扩充城乡优质教育资源,新增省级标准化学校18所、温州市级示范学校6所,荆谷乡通过省教育强乡验收。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制度,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作业本费。积极化解学校建设债务1.02亿元,债务总额已化解77%。通过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市公共卫生中心投入使用,中医院迁建工程进入装修阶段,4家乡镇卫生院完成改造,建成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服务站4家。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工作,参保人数达76.56万人,参合率达96%。手足口病、急性肠道传染病及时得到有效防控,四川震区伤员救治和医疗援川工作圆满完成。深入实施“玉海文化”推进计划,组织开展迎奥运、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系列活动,加大文化阵地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5个乡镇(街道)通过“金海岸文化明珠”工程验收,全面完成有线电视联网建设任务,中西部235个行政村广播收听难问题得到解决。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木活字印刷入选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首批向联合国申遗名录。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新增城乡健身路径83条,鹿木乡通过省体育强乡验收。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双月攻坚、双月突击活动,强化过程管理,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统计基础建设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展开。老干部、人才、市志、档案、国防教育、征兵、人防工作得到加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事业迈出新步伐,慈善、红十字事业取得新进步,特别是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市上下情系灾区、踊跃捐助,共捐赠款物7500多万元。对口支援青川县桥楼乡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社会管理全面加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三三”达标工程,开展“创平安、创满意”百日决胜战等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治安乱点和“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保持对黑恶势力、“两抢一盗”的严打态势,成功破获一批大案要案,刑事发案总量下降4.6%。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突出抓好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拆、整、建、管”四项措施,拆除简易棚屋59.6万平方米,按照标准整改出租房3.4万户,24个民工公寓和厂区宿舍项目启动建设。狠抓危化行业、“三合一”企业、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主要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开展“十小”行业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妥善处置“问题奶粉”事件。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年”活动,推行领导干部下访约访等做法,稳妥处理信访问题,实现奥运会期间“零”进京上访,全年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切实做好民间划龙舟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五)政府自身建设得到加强。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向市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建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420件、政协提案251件。完善政府决策机制,不断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深入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扎实开展“五五”普法教育,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项目交易588宗。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市行政审批中心受理各类审批事项2.12万件,办结2.1万件。以“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阳光投诉”、“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等行动,集中受理解决各类问题700多个。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认真抓好纠风治乱和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上级党委政府和中共*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市人民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在各行各业辛勤劳动的全市人民和外来建设者,向给予政府工作支持帮助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离退休老同志,向驻瑞部队、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发展的海内外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发展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因素较多,受大环境影响经济下行趋势明显,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财政收入、居民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生产总值增速低于年度计划目标4.2个百分点,比上年回落6.2个百分点。统筹发展的任务还很繁重,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要求、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压力仍然较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还不少,刑事发案总量仍高位运行,安全生产形势还比较严峻,社会管理任务繁重。政府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仍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更扎实、更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国内经济论文:币升值影响国内经济 [摘要]人民币汇率改革与人民币升值紧密相关。近来,人民币升值速度加快,升值的预期也再次得到强化;对于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区间及浮动弹性等问题仍然存在着争议。本文通过人民币汇率改革对经济影响的分析,提出了应对策略,并认为人民币大幅升值将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要避免重蹈日元升值的覆辙。 人民币汇率改革一年多来,总体上是成功的,一是释放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人民币汇率的弹性不断增强;二是汇率改革平稳运行,汇率水平基本稳定。“汇改”与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的影响也从理论描述变为具体现实,各经济主体和经济部门都感到了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影响。这里选取三个重要方面加以简论。 一、人民币升值对货币政策和银行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目前我国央行货币政策面临的严峻挑战就是流动性过剩。商业银行的结售汇业务获得大量的人民币头寸,加上储蓄的强劲增长,流动性明显过剩。我国外汇储备增长额中,很大一部分与人民币升值预期有关。为给汇率改革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避免国际热钱大规模涌入,央行通过压低市场利率,以提高国际投机资本的成本。但低利率和流动性泛滥又会导致一系列问题。 对商业银行而言,由于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加上资本充足率等约束较强,过剩的资金大量涌入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这样所形成的市场利率既不能反映资金供求的实际状况,更不能发挥其重要经济杠杆的调节功能。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单一,利润的主要来源仍是存贷利差,贷款冲动在此情况下始终是存在的,有可能引致信贷失控和投资反弹。 为了回笼过多的流动性,央行主要通过发行票据、正回购等手段,这样就使得公开市场操作成为对冲外汇占款的被动工具,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主动性因而受到了很大的质疑和挑战。当然,相反,人民币大幅升值会使中国的国际收支失衡变得更加严重,导致货币政策操作更加被动。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加大,会对资本流动至少产生两个方面的后果:一是吸引更多的国际套汇与套利资本流入中国;二是国内居民持有外币的意愿下降,纷纷将外币存款换成人民币存款。居民外币储蓄存款余额在2003年6月份达到908亿美元的最高值,到2006年第二季度末下降到了657亿美元。 人民币升值对银行业的影响也是明显的,而银行关涉金融安全、经济安全。国际投资银行高盛曾报告预测,人民币每升值1%,中银的盈利便将降低3.3%,净利润将减少0.6%。建银2006年上半年仅汇兑损失就达24亿元,中国中银2006年上半年汇兑损失高达35亿元人民币。但以前预期的人民币升值对银行资产负债结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等并没有出现大的变化。这是因为我国银行主要业务都限于国内,因而银行资产负债的币种结构和收入结构都只是微调。 人民币升值使国内银行的外币存款有所减少。占国内外币存款市场49.8%的中国银行上半年境内外币储蓄存款为316.9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8.2亿美元。原来不少人士预期人民币升值将带来银行结汇业务持续大幅上升。然而,2006年以来,结汇量比2005年同期下降,尤其是2006年8月至9月初,多家银行的结汇量同比降低10%左右,相反,一些银行售汇量却同比增长了约10%。这是因为人民币升值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很多人认为它将是个平稳的过程,并逐步适应。此外,一个主要原因是受楼市调控及成交低迷的影响,境外汇款购房的资金流入减少。而且除中行外,我国大部分的上市银行业务范围基本在国内,拥有的外币资产和负债的比例较小,人民币资产负债和外币资产负债基本匹配,从事包括国际结算在内的国际业务的量也较少,对于表外业务产生的敞口通常会运用衍生品进行对冲,从经营上来看,升值的直接影响不是很大。 其实,人民币升值对银行业的影响体现在对综合经济的影响方面,进而影响到银行的生存环境。去年9月以来,人民币升值速度加快。2007年1月我国贸易顺差接近159亿美元,与去年1月份94.9亿美元的顺差相比,上涨幅度高达67%。面对美、欧的压力,汇率波动空间可能扩大,对国内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减少市场风险应成为各家银行的共识。 二、人民币升值对企业进出口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人民币升值对不同行业企业的影响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大量持有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或负债的行业,如:航空、电力和电信行业。升值将导致以外币计价的资产贬值。而以外币计价的负债将因此下降,从而减轻了企业债务。第二种类型是销售产品、生产成本结构不同的行业。具体表现在:第一,产品价格以人民币结算、原材料从境外采购,如造纸、汽车和机械设备行业,其生产成本因人民币升值而下降,从而提升企业利润;第二,产品价格以外币结算、原材料从境外采购,如:石油、石化、纺织和钢铁行业,要看采购成本下降能否弥补因产品价格下降造成的损失;第三,产品价格以外币结算、原材料从境内采购,如:医药、家电、化工和有色金属行业,其负面影响最大。第三种类型是间接受益行业,如:房地产、商业地产、机场、港口、铁路、高速公路、电力、供水和有线电视等行业。这些行业作为非贸易部门,纯粹以人民币计价资产,若人民币升值趋势持续,外资涌入将推动资产价格上涨(徐洪才,2006)。进出口企业必须应从多方面入手,加强避险能力,主动进行汇率风险管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不同的规避汇率风险的方式。在我国外汇管理部门与银行出台的一些新政策措施和避险工具指导下,要因企制宜选择不同的产品,构成适宜的投资组合。一是利用金融工具进行避险。目前的汇率避险产品主要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结构性结汇业务、择期交易、货币掉期等。远期结售汇是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避险方式,但它对企业的汇率走势判断的准确性有较高的要求。利用金融市场工具规避汇率风险是国际市场上有货币暴露风险企业常用的固定外汇成本的方法。但目前我国金融机构提供的避险工具,从产品结构、设计、收费标准等方面与企业的需要存在一定差距,我国的金融机构也应适应人民币汇率浮动的需要,尽快向企业客户推出更多合适的避险品种。二是通过合同条款的选择回避汇率风险:包括签订短期合同、采用多种计价货币或直接用人民币计价签约、协商使用固定汇率锁定成本、提前或推迟结算等。企业在签订涉外贸易合同时,应尽量在合同中加入汇率风险条款。在汇率变动导致企业利益受到损失时,则执行新条款,保证企业的利润空间。比如在签合同时添加有关人民币升值的条款,如果在供货期内,人民币升值到某个幅度,价格要重新调整。三是采用贸易融资形式回避汇率风险。目前我国主要融资品种有授信开证、出口押汇、打包放款、外汇票据贴现、进口押汇和国际保理融资等。贸易融资可以较方便地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通过出口押汇等贸易融资方式,获得外币贷款并立即结汇,既满足了出口发货与收汇期间的现金流需要,又规避了汇率风险。四是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规避风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以来,已有上千家企业享受了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便利,直接避免了汇率波动损失。银行可以通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票据保险”产品及时卖断银行票据,提前结汇规避风险。 其他规避汇率风险的工具还有:调整进出口比重,增加内销比例;调整进出口国家和地区,由单一市场向多元市场扩展;匹配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和货币结构;正确选择计价货币、收付汇和结算方式;提高出口产品价格;改用非美元货币结算等。 三、人民币升值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之所以单独分析房地产业和银行业,是因为房地产业是支持民生的重要产业,房地产安全直接关系着金融安全和宏观经济的安全。以银行业为主体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由于世界经济金融的不稳定以及我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把我国的金融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的高度也一点不过分。 2006年,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9382亿元,同比增长21.8%;商品房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1.04%,其中高档商品住宅同比上涨13.36%,同期,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1759元,同比上涨12.1%;1998年以来,全国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年均上涨6.5%,比居民消费价格年均0.6%的涨幅高5.9个百分点。以上数字清楚地表明,目前的房价仍在高位运行,显示出前期房地产调控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从2004年开始,政府就出台不少政策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无论是2004年的管住土地与信贷,还是2005年的“国八条”及2006年中央九部委联合出台了13个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包括加息、“国六条”、“限制外资”等,涉及住房结构、土地管理、税收、信贷、市场交易秩序等各个环节。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政策之多、之细、之全面,是前所未有的。但为何调控效果不尽人意呢? 笔者以为人民币加速升值对房地产市场调控造成了相当的影响。由于在人民币资本项目下不能自由兑换,大笔热钱就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进来购买房地产,尤其是前景无限的北京以及东南沿海的重点城市。这样,房价上涨与人民币升值并存,外资双重获益。去年以来,上海外资大量收购有房地产背景的项目和企业,一些外国人和海外华人大量购买房产就是表现之一;从国内情况看,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地产股却大幅上扬,不能说与人民币升值没有关系。现在,人民币升值加速,这种行为将可能加剧。 因此,必须加强对外资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进行必要的限制,阻止部分境外热钱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国家外汇管理局、建设部于去年下半年出台了规定,强化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属于资本项目交易,而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尚不足十年,无论从哪个角度讲,我国的房地产市场都应该是个消费品市场,按照自用和实需原则进行管理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资本项目下还没有完全开放,政府监测和限制热钱炒作房市也就名正言顺,任何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炒作,任何房地产市场的暴利行为就得通过各种政策严厉制止。 但是,调控房地产市场并非一味打压价格。由于国内住房需求旺盛,而住房供应相对不足,决定了房价的上涨,关键是上涨的合理性。也就是房价的上涨相对于中低收入居民的收人上涨而言,要使他们的住房消费能力不断地得到提高。而且,根据2006年12月11日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季度报告,中国的房屋贷款市场达2270亿美元,规模居亚洲之首。如果房地产价格出现大幅下跌,银行自身持有的房产抵押价值将会降低,进而影响到房地产的信贷投放,而这将推动房地产价格更大幅度的下跌,从而引发金融风险。因此,如何让房价保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从而最大程度地防范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实现抑制房价与防范风险的双赢,将取决于公共管理部门的管理智慧和制度设计的艺术,也就是已经出台的调控措施是否有的放矢和政策的执行力度。 国内经济论文:费用资本化对国内经济发展影响 摘要:本文分析了费用资本化对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应对国际反倾销应诉、加大我国技术创新的力度等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影响。 关键词:费用资本化有利影响 新会计准则在借款费用、职工薪酬和研究开发费用的资本化方面有许多新的变化,这些变化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有利的影响,本文试对此进行分析。 一、费用资本化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有利于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当前,随着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资源和环境的压力日益增大,经济全球化的浪潮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众多中国企业纷纷到海外投资办厂或上市融资。这样我国企业必须按照不同国家和地区至少编制两份财务报告,如果我国会计准则与世界各国和地区普遍认可的国际会计准则差异过大,无形之中增加了准则转换成本,实质上是增加了企业投资、融资成本,不利于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我国新准则中有关费用资本化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有关内容,使得我国新准则中有关研究开发费用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09号《研究与开发费用》规定趋同,有关借款费用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规定趋同,有关职工薪酬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规定趋同。新准则减少了与国际会计准则中的差异,有利于推动美国、欧盟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进程,进一步优化我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国企业以更低的成本实施“走出去”的战略。 二、职工薪酬、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有利于我国出口企业应对国际反倾销 随着我国对外出口贸易的增长,欧盟和美国对我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近几年呈增长趋势,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在反倾销调查中经常败诉,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原有的企业会计制度得不到国际认可。如欧盟承认市场经济地位的五项标准之一是“有一套按国际通用准则建立的会计账薄”,由于我国原有的会计制度与国际上的差异性,造成我国在反倾销应诉处于不利地位。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我国会计核算所依据的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不一致,从而造成生产成本计算上的差别。而新准则在这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进,更贴近国际会计准则。这必然使得我国企业根据新准则计算出来的成本更接近于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成本,可以免受在反倾销调查时对我国企业采用替代国标准而带来的不利影响。比如准则中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职工薪酬准则将以前计入当期损益的五险一金、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按照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和劳务的成本。如果在反倾销应诉中,即使国际会计准则调整,产成品、原材料、能源等资产的账面价值也不会有多大提升,产品成本也不会有太大差距,进而对正常价值的影响甚微,这无疑对我国外贸是有利的。虽然新准则最终增加了出口产品的成本,削弱了我国廉价劳动力的企业竞争优势,但是一方面,产品成本挤压的空间是有限的,过度降低劳动力成本是违反国际劳工标准的,可能遭到国际贸易相关法律的制裁,从而影响企业的出口;另一方面,通过低价出口来争夺国际市场的营销方式并不是长久之计。 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既允许企业研究阶段支出费用化又允许开发阶段支出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开发支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资本化,《反倾销守则》也有同样的要求,其第2条第2款规定:“除非根据本项已在成本分摊得以反映,否则应对那些有利于当前或将来生产的非经常性支出或在调查期间支出受投资情况做出适当调整。”要求调整的情况是: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如果没有列入资本项目计提折旧,需将其资本化;应在几年中分摊,却一次全部计入损益的支出,需进行调整;使当前生产受益,但前一年已分摊完毕的支出,需将其分摊到当期甚至更长时间;在当期分摊完毕却使今后受益的支出,则同样需要将其调整至今后各期。因此,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反倾销法的有关要求保持一致,如果不考虑前期支出在当期的分摊,则当期支出资本化可以减少当期费用,从而减少正常价值这样会降低倾销成立的可能性。 三、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有利于加大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力度 当前,科学发展观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依靠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型向依靠技术创新的集约型转变,从而改变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依靠廉价劳动力的单一竞争模式,企业技术创新必然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2006年2月9日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到国家将支持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加大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税前扣除等激励政策的力度。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必然要增加研究与开发的投入。我国企业研究开发投入之所以一直处于世界低水平,企业会计旧准则将研究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是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研究开发费用费用化必然降低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而利润指标是一个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考核其领导层经营业绩、与领导层自身收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他们必然不会有太多的积极性增加研究开发方面的投入;另一方面由于研究开发投入见效的时间一般很长,且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而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一般任职时间不长,他们自然不希望自己栽树后人乘凉,忽视企业长期利益而经营目标短期化就不足为怪了。新准则允许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在一定条件下资本化,改变了原准则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规定。这一政策将激励企业加大研究和开发的投入,促进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为我国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提高我国经济增长质量创造良好的会计环境。 国内经济论文:内涵与国内经济法的相关性 摘要国际经济法是一项能够协调世界经济交流以及各国关系的国际法律,其不仅能有效推动国际经济的交流和发展,同时还对国家经济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从而能够有效抑制部分国家垄断经营的念头,进一步推动新型国际经济秩序的构建。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国内经济法;相关性 有关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最早是英国学者所提出来的。而国际经济法提出的背景是在二战之后,世界上各类型经济组织先后成立,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复苏,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不断加快,战后世界各国的之间贸易和经济交流变得愈加频繁。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热情不断高涨,一系列以国际经济为基础的经济问题变得越加严重,而为保障国际贸易的繁荣,必须要有一套系统性、规范性的国际经济法律体制来为国际经济保驾护航,国际经济法就是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一、国际经济法的内涵 针对国际经济法内涵的理解,世界各国学者对其的见解都有一定的区别,本文将其归纳为以下两类:一类学者认为有效协调世界各国之间的关系,加强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是国际经济法的管理优秀,因此其在经济管理层面上并没有过于深入的涉及;而另一类学者则认为,国际经济法的最根本目标就是对世界各国形成有效约束,促进社会经济能够处于一种较为稳定的局面,以此来实现对国内经济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而从一定角度来讲,在社会上各个国家相互之间的经济合作以及交流的过程中,各国因自身经济状况以及社会性质有所不同,其在进行国际经济交流的过程中也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所以国际经济法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所有国家。为此,其可在进一步了解世界各国经济状况、模式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其制定渠道,从而促进国际国际法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能够为更多国家的发展和经济交流带来帮助。一方面,国际形式间的经济交流需在相应的法律规定之下规范进行;另一方面,各国家内部的经济管理也无法脱离国际经济法而独立进行,其必须借助国际经济法来对有效规范自身经济的发展。而随着国际经济竞争的持续升温,世界上部分国家为了自身一国的利益,不惜采取壁垒贸易的经济交流模式,从而造成国际间,各国关系不断发生变质。因此,为促进世界经济和谐平衡的发展以及世界格局的稳定,需通过更加合理、科学的经济协调以及管理措施,来改良国际间各国的关系,在推动世界经济不断回温的同时,促进世界各国之间能够有效构建和谐共处的国际关系。 二、国际经济法与国内经济法的割裂理论 有效协调国家经济管理是国际经济法优秀内容之一,因此国际经济法与国内的经济法两者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存在,其两者之间有着极为紧密的关联。目前,社会上针对这两者关系的讨论和学说较多,其中以割裂理论最为知名。而割裂理论的内容具体包含有“一元论”以及“二元论”两种理论,“一元论”的主要代表任务是美国的凯尔森教授。凯尔森教授认为,国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效率差别,并且其两者都应在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体制下进行管理。因此,对于国际以及国内经济法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国际经济法的管理体制能够被应用到国内经济法之中,那么就可以说前者为后者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规范体制,也可以认为是世界各国所遵循的经济秩序其实都是将国际经济法作为参考模板,两者之间有着极强的因果关系。这种一元论得到了部分学者的认可,但是该学说忽略了一项关键因素,那就是国家仍是国际经济活动的主体,因此,国内经济法是国际经济法存在的基础和前提。区别于“一元论”学说,二元论则将国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认作是两个毫不相干、相互独立,且没有任何关联的法律体系,同时这两者之间也不存在“一元论”中所认为的效力差别。与“一元论”完全不同的是,“二元论”学说认定这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法律体系,因此,两者之间无法进行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在“二元论”学说中,国际经济法不再是各国国内经济法参考的蓝本,并不仅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同时也无法对缔约国形成法律效力。除此以外,国际经济法应用的过程中,在很多层面都有着较大的限制,已经无法再满足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需求。“二元论”学说的片面之处,就是人为刻意强调国内经济法的地位和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国际经济法的作用和价值。这与“一元论”学说中,刻意凸显国际经济法优势和地位的做法恰恰相反。 三、国际经济法与国内经济法的相关性 (一)基于研究视角层面的关联 从国际法层面能够轻易发觉个人与国家两者之间的不同结构,而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法类似,其中也包括国家层面以及国际层面两个视角。国际经济法是在经过世界上多个国家的不断交流和协商的背景下,制定而成的产物,因此国际经济法内的相关管理规定与世界多个国家的切身利益有着一定关联。但是这种以经济利益为优秀的法律制定,并无法在国际上得到有效认可,国际上更加注重能够在国际经济法中经济理念的作用。因此,如果国家在制定国内经济法的过程中,只将经济利益作为优秀目标,那么其国内经济法将很难在国际上受到认可,并获取一定的国际地位。基于此,我国法学研究者在研究我国国内经济法的过程中,要避免出现利益局限,在充分提高对经济理念重视度的基础上,系统分析我国相应的经济法理念和国际上广泛认可的相应理念是否保持一致,这就要求我国法学者不仅能够全面把握国家利益以及国际立场,更要求其能够对我国所执行的战略目标进行全面综合分析,从而合理协调我国与国际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基于研究对象层面的关联 国际经济环境以及国际经济的发展状况是国际经济法管理的重要目标,其不仅仅局限于各个国家对外界的法治进程管理,同时与世界上各国家内部的经济发展以及变化趋势有着紧密关联。对此,法学研究者在对其研究对象进行深入探讨时,不仅要立足于国际层面,同时还应充分考虑本国国情,并避免脱离本国实际问题而进行国际法则的探讨。因此,我国法学研究者在对我国国内经济法进行分析时,应在充分把握我国基本国情、国策的特色基础上,适度参考国际经济环境,从而提出更适合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状况的经济法。除此以外,研究者还应站在国际层面,对我国国内经济法进行审视,进一步确保我国国内经济法的规范性、合理性。 (三)基于研究成果层面的关联 有效加强国际经济贸易的规范化进行,并确保其能够对世界多个国家发挥积极地促进作用是国际经济法的主要研究目的和成果。而为有效提高我国在国际地位上的影响力,国内的法学研究者除了要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变化形势之外,还应不断增加与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且在国际经济法的制定过程中,我国研究人员应及时发表自身的见解和建议,从而有效提高国际地位,赢得其他国家以及国际人员的尊重和认可。而想要进一步协调我国国内和国际经济法之间的关联,就要确保我国研究人员所发表的研究成果能够在国际经济法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作用,从而有效提升我国国内经济法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近年来,我国在经济以及法制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对于社会上部分国家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以及学习意义。不过,在我国经济、法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要想促进我国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之间实现更深入的协调,研究人员还应充分意识到我国经济法体系中的有待改进的地方,并通过不断提升我国国内经济法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最终推动符合我国特色的经济模式的构建。 四、具备我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的构建 (一)推动我国经济法制文化的发展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而与我国不断提升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等内容相比,我国法制文化提升的速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对于法制文化的发展越加重视,我国文化输出也在不断提高,但是针对法制文化的发展以及体制建设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因此,为有效提升我国法制文化建设力度,并完善我国在国际上的法制形象,需要法治研究人员在系统梳理我国法制文化建设过程具有哪些不足的基础上,加强对法制文化的推广和实践工作,并通过进一步结合我国法制文化与国际法制文化,以此来有效推动我国经济法制文化走上国际化的道路。 (二)建立具备我国特色的国际经济规则 在国际经济体制构建的过程中,虽然各国之间的持续竞争存在有一定弊端,然而从另一角度看来,各国在不断竞争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交流与合作,并有效推动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因此,要想确保国际经济法能够对自己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就要重点把握好国际经济法的制定环节。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发达国家,通过其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使其所提出的议题转变为国际规则。要想扭转这种垄断局面,并构建具备我国特色的国际经济规则,需要国内的相关研究学者在准确判断当前社会经济以及国际形势的基础上,努力提升自身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力、影响力,并充分发挥自身主导作用,从而有效赢得国际成员对具备我国特色的经济规则的任何。 (三)借鉴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 除上述措施以外,研究人员还可通过充分借鉴和吸纳社会上较为先进的科研成果,构建独具我国特色的经济体制。同时,通过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进行深入结合,不仅能获取丰富的经济研究成果,同时还能不断提升我国国内经济法的研究进展。除此以外,相关学者在研究社会上较为先进,以及具有创新意识的理论成果时,可着重从其中归纳符合我国特色的经济理论,并合理结合国际经济法以及其他国家经济法内的先进研究成果,以此来有效构建我国特色国际经济规则。 五、结语 综上所述,国际经济法的最根本目标就是对世界各国形成有效约束,促进社会经济能够处于一种较为稳定的局面,以此来实现对国内经济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而为进一步促进国际经济法能够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更多积极作用,就需加强我国国内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之间的联系,并通过不断提升我国经济法在国际地位上的影响力,构建具备我国特色的国际经济规则,从而有效推动国际经济法能够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服务。 作者:多琳娜 国内经济论文:绿色金融与国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将“绿色”和“金融”有机结合起来能缓解因经济高速发展引起的全球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同时通过绿色金融的兴起可以促使经济发展模式快速转型升级,改善绿色经济体制的制度构架。本文基于目前绿色金融在国内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探析制约绿色金融在国内发展的原因,并提出建立健全金融业绿色转型的组织体系、建立社会公众绿色金融监督制度、建立社会公众绿色金融监督制度的措施等建议。 关键词:绿色金融;经济;可持续发展 目前,全球都面临着资源过度使用、气候全球变暖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所以加强节能减排、发展碳经济、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动绿色经济创新正成为人们对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面对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压力,中国由此引发了对金融业绿色转型的需求,开创绿色金融发展的新模式,在推动生态环境和国内经济可持续发展上,都具有较强研究意义。 一、我国绿色金融现状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迅速,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3545亿元,快速上升到2015年的676708亿元,37年间增长了190倍,增长速度高于世界同期经济增长速度。中国在经历30多年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经济总量位居世界前列。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中国的环境恶化严重,工业废水、温室气体排放量一直处在较高水平,在发展经济时忽略环境治理,近五年来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费用如图所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逐年增加,截止2014年政府已投入960019亿元进行环境治理。面对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压力,中国需要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力度,便由此引发了金融业绿色转型的需求。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背景下,政府编修“高风险、高环境风险名录”等一系列环保政策,推动环保行业公司快速发展。通过对环保板块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及其股市中的表现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节能环保板块规模呈增长趋势较好。根据公司市盈率,具体选取了5家排名靠前进行分析。总的来说,我国环保行业发展势头较好,主营业务收入也在逐年增加。但从表中企业偿债能力分析,前五家环保企业资产负债率与正常水平相比偏低,说明公司的偿债能力强,但经营者在经营投资时比较谨慎,可能是对环保行业发展保持保守态度。从企业盈利能力上看,环保企业大多从事高新技术创新,虽然营业收入在增加,但营业成本也在提高,所以会出现营业利润率较低的现象。同时,也体现出政府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缺少对行业的整体发展规划指引。企业内部缺少高端的优秀技术,高科技环保人才不足,公司研发能力不强。社会公众对该板块的关注不高,企业融资渠道少,融资成本较高,这些问题导致环保企业自行摸索中发展,遇到较多挫折,发展速度缓慢。表1:2016年主要环保板块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数据来自各公司年终财务报表) 二、制约其发展原因探析 1.政府缺少绿色金融发展配套政策。国内金融机构对绿色文化的缺失,对环境问题的漠视,并未真正意识到环境破坏带来的严重性。政府应加快相关配套政策的推出,对金融机构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相应的激励补偿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提高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2.金融机构缺少环境评估。发展绿色金融,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工作,中央银行、财政部、税务部、环保局等都有职责,各部门在合作上需要加强。因缺乏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对企业环境破坏的信息掌握不足,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对企业环境信息的获取,在绿色信贷上的额度就很难把握,环境风险评估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没有来自环境主管部门的支持,金融机构难以完成。3.商业银行对绿色金融支持力度不够。我国商业银行在业务绿色转型方面兴业银行发展较好,而大型国有银行排名靠后。国有银行由于规模较大,经营成本较低,对于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创新意识不强。国有银行应在政府引导下逐渐向绿色转型,形成与中小银行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措施 1.建立健全金融业绿色转型的组织体系。首先,建立推行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各部门间合作制度,由环境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绿色金融规划和实施制度,实现推行绿色金融的部门间合作。其次,出台政策与法规,引导金融资源向环境保护领域集中。政府可设立创业投资绿色引导资金,以先行投资、合资、担保、技术援助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节能减排等环境保护项目投资。2.建立社会公众绿色金融监督制度。环境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仅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对违法的行为进行全面监督,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可以减少政府监督的缺陷。另外,加强新闻媒体的金融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和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的绿色金融监督,以形成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3.加强行业管理,参与国际合作。绿色金融行业应从内部制定行业管理,接受国际制定赤道原则及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等国际准则,能够更好的与国际接轨,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并满足国际经营需要。加大对绿色金融产品宣传培育绿色文化,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营造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结语 政府通过建立金融业绿色转型组织体系,可以加快经济发展理念的转变并进一步有效改变对社会资源的指引。同时,加强金融行业内部管理,加大绿色金融概念的宣传,在各企业内部培育浓厚的绿色文化。其次,我国金融机构应积极向其他国家学习,完善国内管理体制并加强创新意识,构建符合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绿色金融体制,让投资者的资金流向节约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最后,在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下,发挥社会公众力量,以金融业促进节能减排,利用金融市场自身可持续发展,带动生态环境和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何强华 戴欣幸 单位:宁波大红鹰学院 国内经济论文: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及发展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严重 一直以来,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都深受城乡金融发展失衡的影响,近年来,虽说有些缓解,但是仍未根本改善。这一现象主要表现在中、东部地区。在这些地区,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其特点是“短、小、频、急”,但是,目前,国有银行的县级区域网点和人员都在精简,很多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也大多是集中在城市,因此,受限于体制因素,小企业的根本很难得到满足;而对它们来说,仅凭自身力量寻求公开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也是不现实的。为了缓解这一矛盾,我国正在积极实行新型农村金融,金融机构也在逐渐兴起中,但是同问题严重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相比,其作用微乎其微。 二、我国金融经济发展的若干策略 1.促进转变生产力。为根本改善现有居民,促进金融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金融业有必要积极调动要最优秀生产力的因素,并持续优化金融结构和资源配置。不妨在现有基础上更加重视综合素质高的金融人才的引进;继续放开信贷政策,加大对创新企业以及创新人才的扶持和鼓励;持续促进金融及其相关产业升级再造,积极拓展能源、环境战略,促进国内经济的有序发展。在此基础上,加强金融产业政策支持、引导,使各地区的特有优势发挥得更加充分,将知识技术充分融入其中,从而实现投资结构改善的根本目的。2.建立并完善金融宏观审慎体系。首先,在金融领域中,央行的职责有很多,其中最优秀的部分一是维护宏观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保持金融稳定。为促进经济金融形势的有序发展,应对央行的这一职能加以重申和强化,并特别强调其宏观审慎作用。在加强宏观审慎方面,欧盟就比较创新地成立了宏观审慎管理委员会,其成员一是金融监管机构;二是财政部。我们也不妨对此进行效仿。可由央行扮演优秀角色,下辖政、保、银等监管机构,共同推进宏观审慎体系的进程。其次,在充分选用审慎工具进行逆周期调控的同时,一是加强会计标准集中清算,二是加强会计衍生品交易集中清算。最好,该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强化监管优秀金融机构,从而达到以点带面,逐步加强金融监管的目的。3.逐步转变宏观金融管理模式。首先,平衡需求和供给二者之间的管理关系。未来,我国金融投入的优秀将是生产力以及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而解决我国经济金融的瓶颈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而转变宏观金融管理模式。因此,有必要持续加强供给管理,以供给管理带动信贷结构的优化,以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实现经济发展的宏愿。其次,提升金融资源利用率。实际上,我国货币信贷正逐渐实现宏观调控,然而,经济金融环境相对复杂,世界经济尚未完全复苏。在此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问题也颇多。2013年1月,商业银行信贷额为1.04万亿元;次月即下降5100万亿元,可见信贷明显紧缩。但随之而来的通货膨胀问题仍不容忽视。未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步伐势在必行,其优秀应是稳定价格总水平,信贷资金应更多地投向“三农”、中小企业等实体经济中。4.缓解城乡二元金融,弱化城乡差距。首先,针对城乡二元金融结构进行优化,使其制度环境更适合经济金融的和谐发展。我国城乡金融结构发展的最终目标应是一元化,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通过转变战略先缓解二元金融结构,力求缩短城乡偏斜转为城乡统筹发展的进程,争取早日抹去城乡界限。为此,应给予科学发展观,着眼于长期战略并立足于客观实际,增强认识,制定不违背我国基本国情的可行性策略,脚踏实地地像城乡金融一元化迈进。切忌盲目照搬照抄,切忌盲目追求速度而忽视当前的发展实际。正确的做法应是按部就班地规划和计划,认真细致地推进。其次,缓解城乡金融二元结构,首要及优秀的任务是夯实经济基础。任何时候,金融的生成及其发展都离不开经济基石,作为城市经济的有效补充,农村经济的积极作用不可谓不重要。而农村金融的发展必须依靠坚实的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本丰富农村金融资源必须首先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合理化发展必须首先壮大农村经济。只有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获得了发展的有利条件,才能根本缓解并最终解决城乡金融发展差距,以达成经济金融发展的终极目标。 三、结语 纵观当前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可以预言,只要我们在做好前景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根本国情的战略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管理,就能在缓解城乡经济金融差距的前提下,逐步实现经济金融的飞跃发展。 作者:林辉 单位:福建海峡银行漳州分行 国内经济论文:谈国内经济模式与低碳经济 一、低碳经济下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 在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十分重视经济发展。处于发展中的国家,因为主要的任务是发展经济,往往就会使得自身在环境保护上的意识有所忽略。当将环境保护,低碳行动提上日程的时候,就会很明显地发现,我们的经济发展发展会有所局限。此时,低碳发展将成为一种主流的经济发展。为此,逐渐强调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协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故此,中国政府毅然决定在全国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发展低碳经济,这不仅是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更是加速经济转型发展之必须。低能耗、低碳强度”模式是最理想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作为新的发展模式,是实现全球减排目标的战略选择,也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状况一直不是很乐观。一方面是技术手段仍以中低端为主,低碳上的能源替代问题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另一方面是融资机制匮乏。资金的有限度限制了产业的发展速度及相应的科技创新。产业之间也存在很多问题,产业竞争的无序,自主创新的动力和能力不足,技术产业的应用推广力不够等等因素,都限制了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低碳经济处于初级的入门阶段,国家和企业开始接受低碳的理论,并且打算应用于实践中,只是在实施的问题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导致实行过程受阻。而这些问题不是短期就能够解决的,所以我国低碳经济现状就是不断摸索、试着从产业结构调整、科学技术手段以及资金制度等方面开始变革,为低碳经济模式的真正实行做铺垫,低碳经济发展在此条件下将有顺利发展的可能性。 二、低碳经济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我国所处的工业化阶段决定了产业结构与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不适应性。现有能源结构所带来的资源能源问题与低碳经济不符合的现象等都是制约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家和企业只有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手段,才能推进我国的低碳经济的顺利发展。发展低碳经济,就是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全局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以及消费观念转变等,促进清洁能源的规模化利用,减少化石燃料等高碳能源的消耗,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态势。同时制定战略规划,开拓低碳经济发展新格局。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资源。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打造低碳经济发展平台。强调低碳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大力发展低碳产业群。转变消费观念,推广低碳生活。开发低碳技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加强国际低碳技术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完善我国低碳发展体系。 三、结语 传统经济模式向低碳经济模式的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不断克服各种困难才能缓慢前行。需要积极建立低碳能源系统、低碳技术体系和低碳产业结构,建立与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鼓励低碳发展的国际国内政策、法律体系和市场机制。从各方面着手,为低碳发展的可能提供可行性的基础。即使我们的任务很艰巨,我国所要面临的情况比较严肃,但是我们依然要坚定不移的持续进行低碳环境下的经济发展任务。低碳下的经济模式适合当今时代的主题发展,有利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任务。在各行各业共同的努力下,我国的低碳经济模式也能十分完善,并且能达到稳定、持续的发展。 作者:李轶 单位: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经济论文:国外次贷危机对国内经济的启示 一、对我国房屋抵押贷款发展的启示 中国房地产上一阶段的发展基本与美国同步,同样是住房价格的持续上涨与住房抵押贷款的迅速扩张,高增长的表象下,中国房地产市场同样孕育着不小的风险,次贷危机的爆发,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重视房地产及其抵押贷款市场中存在的风险。 (1)我国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资金依赖度过高中国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金非常薄弱,房地产开发主要依赖银行贷款。以全国银行发放房贷总额为例,1998年全国银行房贷总额仅为426亿元,到了2005年房贷总额为近5万亿元。房贷总额在7年间飙升115倍。根据央行公布的《2006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国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银行资金占其资产的比率在70%以上。另外,房地产还牵涉着数十种上游产业,这些相关行业为满足房地产膨胀所带来的硬性需求,扩大产能而进行了数目庞大的基础投资。而这些基础投资很大程度也是来自银行的信贷。这意味着,除了目前银行已知的5万亿元房贷外,银行还向更多和房地产相关的行业投入资金。因此,可以说,房地产业的周期将直接影响到金融资产的质量,在当前房地产价格回调的情况下,尤其构成中国银行系统安全的隐患。 (2)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资产风险可能比预期的要高次贷危机爆发之前,住房抵押贷款被公认为安全性较高的信贷业务,但次贷危机的爆发显然打破了这个神话。2000年我国住房抵押贷款期末余额仅为3316亿元,而2007年底则高达2.7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32.42%,高于同期美国次级抵押贷款的增长率。尤其是在中国当前并未实现完善的个人信用管理制度情况下,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门槛较低,国内居民及住房投资者在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很多人不能满足个人每月按揭贷款还款额不得超过个人家庭月可支配收人的50%这样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假收入证明、假工资证明现象屡见不鲜。业绩压力也使得国内部分银行在房贷时放松了贷前审查。因此,在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质量良莠不齐这种情况下,中国实际信用风险很可能要比预期的要高很多,中国同样需要对信用风险保持足够的警惕。因此,对于未来中国房地产发展来说,有几个问题需要尽快解决。首先,必须要重视高度房地产周期波动导致的风险在银行系统的高度集中问题,不仅加强对银行的房地产贷款质量的监管,更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单一问题,同时通过审慎推进优质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化解当前房地产金融风险。其次,必须加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查,制定更加严格的住房贷款审批程序,优化房地产抵押贷款质量。再次,必须尽快完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实现对个人信用的科学评估,从源头上降低信用风险。 二、合理运用反经济周期调节政策 次贷危机的爆发,与美国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密不可分。上世纪网络经济泡沫破裂以后,美国经济陷入低迷,为对抗经济周期,美联储采用不断降低利率的方式刺激经济增长。9•11以后,美国经济增长进一步低迷,降息更加受到推崇,美联储连续13次降低利率,货币政策的放松带来了货币供应量的急剧上升,流动性泛滥和资产泡沫开始发生。这带给我们一个思考:反经济周期政策应该如何使用?现代凯恩斯宏观经济政策理论强调宏观经济调控应该反经济周期,熨平经济波动,以保证经济体稳定增长。但这一理论特别是以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在理论上遭到了众多经济学家的反对。弗里德曼坚决反对以利率作为实施货币政策的媒介。他认为,当国家运用利率作为中介指标时,会给市场参与者发出一种不利于货币政策实施的信号,有悖于政策制定的初衷。例如,当经济过热,出现通货膨胀时,货币当局想采取提高利率的方法来减少市场上的流动性,这时可能会给市场参与者发出经济可能出现通货膨胀的信号。在此情况下,市场参与者认为通货膨胀即将发生,考虑到把货币持在手中或存入银行只会使货币相对于物价的上涨而贬值,而不如尽快将持有的货币甚至包括活期存款都花费出去。这样,流通中的货币就会变得更多,物价会继续上涨,利率的提高本来是为了减少流通中的货币量、抑制通货膨胀,但却使得流通中的货币量增加、通货膨胀更甚了,使得调控的结果与初衷相悖。同时,宏观调控成功的前提是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者必须能够分清宏观经济处于经济周期的哪个阶段,并且能够采取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但是事实上,由于宏观经济的复杂性,这两个前提都很难满足。前者依赖于政策制定者的经验和判断,而后者历来是各种经济理论争论的焦点难以形成定论。而更重要的是无论哪种宏观经济政策都有弊端,都将对市场主体利益产生影响,而利益主体的行为选择很有可能扭曲整个市场,进而导致宏观经济更大的波动。因此,反经济周期的调控政策必须要慎用,政策调控不仅要考虑到当下的经济状况以及政策之间的搭配,还必须考虑到调控政策的累积效应,考虑调控政策出台的时机,才有可能熨平经济周期,否则就会适得其反,可能只是将经济危机延后,带来未来经济更大的动荡。尽管是由金融创新工具引发,但金融创新却并非次贷危机爆发的原因。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有其弊的一面,但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只有创新不当和监管不力才会引起市场风险,合理运用不但能够规避分散市场风险,而且能够增强一国的金融市场竞争力。事实上,金融创新也并非现代独有,翻开金融发展史,无论是从金币或过渡到纸币还是从单一的商业银行过渡到商业银行、保险业、证券业并重,每一次进步都可以看作是金融创新,而每一次金融创新,都极大的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与历史上的金融创新相比,现代金融创新只是更加人为化,技术上更加先进,但在其本质上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美国金融市场的竞争力根源就在于其强大金融创新能力。因此,不能因为次贷危机就对金融创新退避三舍。金融创新应以金融经济与实体经济相协调为最基本的标准。与美国市场不同,中国金融创新不是创新过度,而是创新不足的问题。2007年末中国的居民储蓄率高达69.14%,而由于金融市场的纵深度和多样性不足,中国储蓄转化投资的比率并不高,导致中国这样一个储蓄大国,实体经济巨大的资金需求却难以得到满足,国内投资仍然相当程度的依靠政府投资与国际资本。因此,为了解决投资需求与储蓄资本的转化问题,提高中国金融市场的投资转化能力,提高金融企业的竞争能力,必须加快推进金融创新。次贷危机带给我们的教训之一是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金融创新的监管不足,使得系统风险不断累积,最后导致危机一发而不可收拾。因此,在推进中国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对其加强监管。首先,必须吸取次贷危机教训,对金融创新的基础资产质量进行严格监管,防止金融创新产品先天不良,将风险转嫁到整个金融市场。其次,提高金融创新的透明度,合理利用金融创新技术,使金融创新在阳光下运行,降低信息的不对称风险,使投资者能够充分认识金融创新产品的风险。再次,加快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中国当前的金融监管体系目前还不完善,如多部门管理可能导致市场分割,不利于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各部门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各部门间的监管权力之争可能诱致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套利,产生道德风险,不利于金融稳定等。尽管美国监管体系在次贷危机中暴露出不少缺陷,但不可否认的是,美国监管体系依然比中国先进,仍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借鉴其合理之处,吸取其教训,防止出现监管重叠、监管遗漏或空缺的现象,次贷危机为中国提供了绝佳的案例学习机会。最后,监管手段要紧跟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还要保护创新主体的热情,鼓励与支持进一步创新。 三、结语 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至今尚未结束,世界各国都在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本国经济的稳定。中国也不例外的4万亿人民币的基础建设的投资和国家支持的十大产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负面效应所采取短期的宏观经济政策。在中长期宏观经济政策应结合国情来调整经济的增长模式,形成以内需为导向经济政策,引导居民利用信贷杠杆刺激国内消费,减少对出口贸易的过度依赖,能够规避全球经济国际化带来的风险。而研究美国次贷危机使我们对国际金融风险有更深切的认识,由于国际金融市场具有高流动性和创新性,金融风险引发的危机的传播速度、广度、深度已超出我们的想象,建立相应的金融屏障保护本国金融经济不受其害具有重要价值。 作者:朱 木 单位: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边支行 国内经济论文:谈国内经济平稳上涨的关键 一、目前我国收入分配结构现状及其对经济的制约 相对于出口和投资来说,消费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关键。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分析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时所指出的:“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没有消费,生产也就没有目的。”消费对于生产的作用,就在于它能“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也就是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后者是生产的前提”[2]。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在目前买方市场格局下,推动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力量是国内消费需求。因为,国内市场广阔,立足国内消费需求,可以使我国经济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增强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通过消费结构升级带动投资扩大,从而使内需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然而,目前我国的消费需求现状却并不令人满意,总的来说是消费率偏低,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表现在:一是相对于GDP增速,居民消费增速明显偏低。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GDP年均增长9%以上,而居民消费增速只有2010年(18.4%)和2011年(14.7%)高于GDP的增速,其余年份均低于GDP增速;二是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的消费远高于农村居民,在1998-2008年10年间,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在3.5∶1-3.8∶1之间;三是居民消费率偏低,据权威部门统计资料显示,2000年中国最终消费率为61.1%,到2008年下降到48.6%,其中居民消费率由48%下降到35%左右,这个水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2008年美国的消费率为70%,印度为54.7%)[3];四是居民的消费倾向持续下降,尤其是低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下降更为明显。造成居民消费率偏低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体制不健全、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是主要原因。 (一)制度不健全 一是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不健全,致使各经济主体无法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市场开展公平竞争,并通过公平的价格获得利益。二是对垄断性高收入和非法收入缺乏有效的约束及打击体系。当前,有部分垄断行业凭借垄断地位及国家政策的倾斜,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并通过各种途径转变为本行业的高收入,致使垄断行业与一般行业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的统计显示,2008年,二者的年平均收入差距为4.7倍。另外,一些企业和个人不是通过合法经营,而是通过偷税漏税、走私贩私、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利用权力贪污受贿等获得大量非法收入,成为财富金字塔中的顶层人物。这种现象严重侵害了本应由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经济权利,成为我国收入分配结构中最不公平最不合理的部分,拉大了收入差距。但由于制度不够健全等各种原因,政府对上述现象的打击力度尚有待加强。三是税收体系不完善,导致了一些应收未收现象的发生,客观上也拉大了收入差距。四是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社会保障的惠及面狭窄、保障功能水平低,群众在医疗、养老、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未能消除,加上其他众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困扰,从而对未来的预期不佳,致使他们不得不压缩即期消费,以应对未来生活的风险。 (二)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 1.个人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例偏低,工资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下降。根据全国总工会2010年的调查显示: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10年为43%,27年下降了13个百分点;而政府收入占GDP的比率,却从1995年最低时的17.39%上升到2007年的32.87%,12年中上升了15个百分点[4]。工资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过小,2000-2007年都在12%左右,与发达国家的60%差距巨大[5]。2.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缓慢,收入差距过大。据新华社2011年发表的文章报道:从1978—2007年的30年间,中国GDP年均增长速度是9.8%,居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是7%,若再辅之以近年不时出现的通货膨胀,购买力严重下降,居民收入实际为“负增长”[6];同时,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速度过快,人力资源价格远未得到合理体现。自2000年开始,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国际警戒线,2004年,达到0.44,之后,呈继续扩大趋势,收入差距扩大对消费增长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明显,消费市场被收入差距扭曲[7]。3.收入分配结构呈不合理的金字塔式分布,中产阶层的人数过少。中国社会科学院2010年的研究报告认为,我国中产阶层估计已达到全国人口的23%。作为引导社会消费的最主要群体,这样的比例显然是太小了,这也必然导致了他们的消费规模无法真正达到稳定消费市场、缩小收入差距的效果。以上这些,都可能使国内居民消费水平无法真正提高,从而使通过提高居民消费来拉动经济持久高速增长的阻力加大。因此,要实现经济的平稳增长,必需从源头上调整收入分配结构。 二、调节收入分配结构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政府职能 减少政府职能中掠夺性的一面,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避免因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过分限制而引起的地方政府把损失强加于民众头上的行为发生;增加民生服务范围,采取措施切实减轻消费者负担,尤其是税外负担,保证民众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意识,通过发展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就业培训等社会事业,把政策的主攻方向集中到为占人口多数的中低收入者的服务上。 (二)建立健全市场竞争机制 第一,建立健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解决初次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让各市场主体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第二,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的收入限制,同时降低对进入垄断性行业的管制,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来抑制垄断利润的产生;第三,制定相关的法规坚决打击和取缔各种非法收入;第四,完善税制,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等来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第五,建立公平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的惠及面和保障水平,缩小实际的收入差距;第六,在全面加强对消费环境行政监管的基础上,利用法律手段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利益,惩治不良的消费环境。 (三)增加劳动者个人收入 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之所以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是因为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偏低,即由于生理和心理需求等因素影响,他们的消费比例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减少,而中低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若他们的收入增加,则社会消费水平也会因此而大大提高。现实中,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增加劳动者个人收入:第一,提高个人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重:一方面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另一方面提高工人的维权意识及维权能力,强化工会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功能,切实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纠正“劳动力价格偏离价值”的现象;同时通过税收改革,控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既保证个人收入,也保证企业的收入,使“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原则在初次分配中得以真正体现。第二,鼓励和扩大职业技术教育,让更多的劳动者有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的机会,成为掌握某种专业技能的技工,这不仅能提高劳动者自己的工资水平,同时也能缓解东部沿海地区的“技工荒”。第三,完善社会救济和求助体系,通过扩大中央转移支付的形式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四)增加农民收入 除要继续采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外,还必须做到:第一,继续完善最低粮食保护价制度,继续开通保护农民利益的农产品“绿色通道”,保证农民最基本的利益;第二,重点解决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农民最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提高农民的实际收入,缩小城乡差别;第三,可以建立一个类似于期权的法律制度,使农民出让土地的承包权合法化,并从土地流转中获得合法收益,再以其收益来投资或交纳社会保险费等,或者让农民以土地入股,从每年的土地收益中分红,以此获得稳定的收入。 (五)扩大“中产阶层”规模 目前我国的“中产阶层”占总人数的比例只有23%,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事实证明,“中产阶层”各方面的素质较高,在引领社会发展、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功能。因此,要“使更多的低收入者、社会底层群众,通过公平的教育机制、用人机制以及良性的社会向上流动渠道而成为‘中产阶层’的新成员”[8]。第一,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少低收入者在养老、医疗、失业、教育等方面的后顾之忧,使他们有提升生活质量的机会;第二,建立公平的教育制度,让低收入者有通过接受良好教育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第三,加快城市化建设,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创造就业机会,使低收入者和农村居民在城市有通过就业和创业提高自己收入的机会。 作者:徐燕兰 单位:肇庆学院 国内经济论文:国内经济的动力和发展综述 中国经济繁荣的动力 经济改革前,中国经济采取自上而下的计划经济,所有部门基本都为国有,没有一点自主权,国家或地方政府完全控制各种商品的生产,价格,销售及各种经济资源的分配。在这种体制下,人们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也相差不大,工人的工资水平也不会因工作努力程度而有所变化。工人终生会在一个企业里工作,在退休时,还可以拿到自己普通工资的70%左右的退休金。职工的子女也可以在企业的子弟学校上学,子女还可以顶替父母继续留在企业上班。因此,工人们只会按部就班的进行生产,管理者也不会对企业的生产,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进行改善,所有的企业和部门都处于一个状态。社会生产效率和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效利用率非常低,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经济改革给中国经济带来了新的气象。除了重工业、能源、通信、交通及其它决定中国经济命脉和与国计民生有密切相关的行业外,都允许产权私有化。从此,各行各业私营经济体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个体经济的出现增加了中国市场的竞争力,给国内市场带来了活力。国有部门不思进取臃肿的组织结构和生产方式,已不适合市场要求,国有企业开始自觉地进行改革。中国的双轨制经济开始形成。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市场和潜在的巨大消费能力,开始吸引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纷纷来我国投资建厂。1979-1984年,五年间外商投资总额仅有111.48亿美元(剔除了对外借款的情况),到2006年,一年的时间来华投资总额就达1982.16亿美元。经过三十几年的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私人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国有部门成为中国经济增长与发展的主力军。截止2010年,全国企业单位数有651.77万个,私营企业达468.39万个,占全国企业个数的72%。非国有部门有1978年占工业总值的20%,上升到2010年的60%,其中,2010年非国营部门中仅私营企业的工业生产总值占全国的31%。社会商品零售总值的比重则由1978年的9.5%上升到2010年的90%。从就业水平来看,非国有部门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更是举足轻重,非国有部门的就业人员量由1978年占全国就业人数的12.1%,上升到2010年的91.4%。非国有部门的出现及发展提高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国有部门生产技术的自我更新和管理改革,尤其对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推动作用尤为突出。使国家的整体生产力和要素的利用率提高。过去30年的经济改革削弱了中央的计划经济体制,市场担当起配置资源的重任。企业必须从市场购进原材料,并将商品交给市场出售转化成资本。不管是国有部门还是非国有部门超过90%的产出以市场价格成交。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开始形成。尤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臻完善,在经济全球化越来越深刻的背景下,非国有部门的经济比例将会越来越大。非国有部门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新兴的市场组织结构和市场主体为中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体制的完善提供了借鉴和思路。 中国经济发展的潜力 这些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这些大都是依靠高消耗、高污染、高浪费的生产方式换得的。资源的减少,环境污染的压力,再加上国际环境的因素,许多西方经济学家预言,中国经济将走向衰退。中国经济真的会走向衰退吗?在我看来是有些经济学家在没有对中国经济认真研究的情况下得出的不合理的结论。实际上,多年来日本、韩国等国家一直实行美国式金融模式,随着雷曼兄弟的倒闭标志美式金融模式已行不通。许多经济学家将中国与日本1989年的经济状况进行比较,认为中国经济也将衰退,其实不然,日本当时的经济增长率只有2%左右,而且处于经济过热状态。而我国的经济增长仍然很强劲,在全球处于金融危机经济低迷时期,2008、2009、2010年3年的经济增长率仍达到9%、8.7%、10.3%。再加上,中国地大物博可开发的空间还很大。中共十七大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目前,中国设立了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政府基金)和中国绿色碳基金(民间基金),满足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需求。近几年,中国依法淘汰了一大批落后产能,如关停小火电2100万KW、小煤矿1.12万处,淘汰落后炼铁产能4659万t、水泥产能8700万t。2010年,全国环保投入达6654.2亿元,占同期GDP的1.66%。启动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央政府投资支持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691个。2007年单位GDP能耗比2006年下降3.27%,化学需氧量和SO2排放总量近年来首次出现双下降,比2006年分别下降3.14%和4.66%。从中国为发展低碳经济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我们对完成经济发展向可持续性转型充满信心。2008年金融危机,为了激活国内市场,扩大内需,中国政府陆续投资4万亿用于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投资,自主创新和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建设发展,为我国度过危机创造了条件。另外,为了推进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还斥巨资解决"三农"问题和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问题。从长期来看,这些人尤其农民具有强大的潜在消费能力,这方面一旦得到开发,对我国内需拉动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从2010年起,相关部门已重视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先后通过政府资助、科技贷款、资本市场、创业投资、发放债券等方式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近几年在政府的大力扶持和规范整顿下,以融资担保公司为代表的新型金融机构得到快速发展、逐步成熟,不断探索经验,形成一套适用于中小企业融资与发展的成功模式。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和其他担保业务品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过程中抵押物不足和无抵押的难题。同时,作为银行融资合法合规的良性补充,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满足了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户额度较低的融资需求。为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区域发展角度来看,我国的经济发展潜力更不可忽视。这三十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基本依赖于沿海地区的发展,而内陆开发不完全,甚至有些地方并没有得到开发。因此,我国的经济发展存在严重的区域不平衡性。沿海省份工业发展速度远远高于内陆省份。并且,像上海等发达的东部城市的经济开发已接近饱和。成都等长江流域的二、三线城市拥有无限的发展潜力。在这些城市,收入的增加正在创造新的消费阶层,这里有大量的需求和经济增长点。如果我们忽略其他项目的开发,仅西部县城间的高等级道路设施的完善,就能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收益。同时,内陆地区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各类金属矿产资源特别是有色金属资源、风能、水能的自然资源。农副产品资源也相当丰富,如内蒙古盛产牛羊肉和动物皮毛,成都素有“天府之国”的美誉。越来越多的中外企业开始注意内陆投资,新一轮的“东资西移”使企业的产业链不断向内陆延伸,这为内陆城市创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因此,西部大开发的顺利实施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虽然经历这次金融危机,全球经济市场萎靡不振,但是我国经济还是保持了良好势头,并为全球经济复苏做出了巨大贡献。2010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29740亿美元,相比前几年都有大幅度提高,其中出口总额达15777.5亿美元。这一数字表明,不仅中国经济依赖于国际市场,全球经济的发展也开始离不开中国。 结论 1.由上文我们知道非国有部门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力。然而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利用自己的优势可以比较容易的进行融资,非国有部门中最具有活力的中小企业,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融资比较困难。这次危机中许多中小型企业倒闭就是很好的案例。政府应该制定一些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和融资的政策,推进融资担保产品与服务创新,努力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无论是货币市场还是资本市场,融资担保机构均大有可为,融资担保机构除了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外,顺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方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大胆探索担保新领域,立足企业,不断推进担保品种、合作模式创新,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以创新发展融资担保品种为手段,有效满足中小企业多元化的融资担保需求。根据市场的要求及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大担保品种的开发和实施,努力实现担保品种的多元化,来适应企业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提高市场的竞争力。2.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虽然造成了许多经济发展矛盾,但同时也给我国带来了很大的发展空间。继续坚持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并且制定更多有利于内陆开发的优惠政策,鼓励外商及沿海企业在内陆发展,同时鼓励内陆自我积极开发。3.理论上讲,维持我国经济增长必须靠投资拉动,投资对中国经济的贡献率非常大。但是仅仅依靠消费和出口,在实物资产不增加的情况下中国无法实现高速增长,消费具有饱和效应。因此,不仅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尤其是占我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同时,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投资空间还很大,包括产业升级、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民生等领域,必须保证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领域,经济才能长期稳定地发展下去。4.无论是西方国家的经济学家还是中国的经济学家,都指出:劳动力、资本、土地及其他生产要素的低效配置,是中国经济问题的优秀,而缺乏相应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我们应该加快完善要素市场,提高要素的使用效率。尽管许多东西方的经济学家,都预言中国经济的发展将出现停滞状态,甚至衰退。但是,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中国的经济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有所区别。中国的经济还远远没有达到饱和状态,开发空间还非常大。 作者:董翔宇 国内经济论文:国内经济发展模式释解 对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利与弊分析,认识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急迫性 从吸收能量角度看:我国的投资—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主要具有两方面的缺陷:一是投资方面,我国主要还是靠引进国外的技术来进行规模化的生产,它不利于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并容易导致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与低效益等问题;二是出口方面,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国为了保住经济的增长,都形成了高企的债务规模,在可预见的较长时期,都可能会去消减自身的赤字,为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节约资本。可想而知,世界各国对中国产品的消费会是一个减少的趋势,那么我们国家的产能将严重过剩。假如我国再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只是导致更大的产能,导致更大的银行不良资产,从而威胁我国的金融系统,形成经济滞胀,甚至导致社会的动荡。②从释放能量角度看:我国的投资—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通过政府为主导的投资拉动了经济增长,形成了国内产业的规模化,并将产品销往世界各国回收资本,以此为下一轮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带来动力。在此种经济增长循环中,我们国家得到的是以美元为主的国际货币计价的债务凭证,失去的是国内的土地、劳动力与环境资源,以及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等问题。 鉴于宇宙观的理解出发,对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进行以下几点思考 从宇宙观的角度出发,可以从能量集结过程和能量释放过程这两个方面对中国发展模式转变作一点思考:①能量集结过程,即通过资本将土地、劳动力与技术集结成产品的过程,其中优秀的是效率提高。如何提高资本配置资源的效率则成为此过程的重点。在此,主要从技术创新培育和组织结构升级两方面加以分析。首先,推动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提高科技集约化程度。第一,加快企业的技术进步,使企业成为技术进步的主体,实现从“要素租金”增长转变为“创新租金”增长。一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技术进步机制,鼓励科研机构进入大型企业集团,逐步加大企业的科研资金和力量的比重;二是要坚持技术与发展并进的方针,既要积极发展高新技术,缩短与先进国家技术方面的差距,也要发展面向市场的适用技术。第二,加快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是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在充分考虑国内先进技术创新的起点和水平的基础,制定行业技术进步和改造规划,提出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采用先进技术的标准和实践要求,限期淘汰落后的技术和设备,缩短设备更新周期。还要把企业技术进步与促进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结合起来,把企业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结合起来,把企业技术进步与发展规模经济结合起来,把企业技术进步与合理利用资源结合起来,把企业技术进步与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推动技术改造。第三,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储备优质劳动力与科技人才。我国既要加大国民教育发展步伐,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年限,扩大高等教育的规模,又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劳动力的素质,加大企业培训、教育、管理方面的投入。其次,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升级。第一,加快改革,优化产业结构。首先,要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塑造产业结构优化的微观基础;其次,要培育和完善要素价格,发展和完善市场中介组织,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实现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组,是产业结构的调控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适应集约经营的需要;最后,加强宏观产业政策的调节与指导作用,提高技术改造的投资比重,推进产业立法,进而加快产业结构和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第二,培育主导产业,推动经济增长。当前,我国主导产业主要从以下三点加以培育:一是支持与振兴传统支柱产业———机械工业、电子工业、石化工业、汽车工业和建筑业;二是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以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空间技术为技术支持的工业和农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把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培育为我国的新兴主导产业、支柱产业。三是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使生产的产品在国际上更具竞争力。②能量的释放过程,即提高消费产品的动力,为下一轮资本的集结和投入更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做准备。那如何提高社会的资本集结能力与最大限度地保留住资本为国内服务是能量释放过程的重点。首先,增加收入,提高居民实际消费能力。居民收入过低是制约居民消费最主要的因素,要想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必须增加居民收入。第一,扩大居民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一是适应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二是降低政府税收,减轻企业的成本负担,增加企业的竞争能力,从而为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第二,调整收入分配结构,促进收入公平。努力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购买力,提高他们的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工薪阶层的工作水平;加强区别化征收征管力度,通过开征利息税、遗产税等方式,改善分配结构。第三,努力发展资本市场,增加财产性收入。发展资本市场不仅可以使企业更具竞争力,还使我国居民直接分享企业创造的利润,增加居民的收入渠道。其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居民的潜在消费能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一直维持着一个较高的储蓄率,为中国经济增长积累了宝贵的资金,但我国的消费规模却很小,影响了内部经济的不平衡。引起此种高储蓄与低消费现象的重要原因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居民出现各种预防性储蓄。而这种预防性储蓄在经济下滑时还会强化。因此,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扩大消费需求的一个重要保障。一是继续完善城镇居民养老、医疗、失业、救济等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养老、医疗、失业、救济等支付标准。二是要尽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扩大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金的支付能力。三是要尽快完善现有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覆盖到的群体的社会保障。 作者:韦林 苏宁 单位:新疆财经大学 国内经济论文:经济全球化对国内经济进步意义和举措 全球化是一个包含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军事、社会生活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复杂过程。全球化的基础是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化的动力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革命,这为全球化提供物质手段;二是生产关系和制度,资本为了获取更大、更多的利润,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和扩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 经济全球化作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浪潮,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衡量经济全球化的利弊与得失,最关键的问题是要研究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提供了哪些机遇,带来了哪些风险和挑战。综合起来说,全面客观地看待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双重效应就是既有机遇又有挑战,搞好了会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搞不好则会遭到挫折和损害。 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们的经济在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之后正在积极地走向世界。我们不断扩大开放,发展同世界各国的交往和联系,并通过这种开放的联系成功地促进了自己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应该说首先是利于我们,是我们能够有更多机会吸取国外经济及发展的好的经验和成果,引进和利用技术、资金等国际资源,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提升自己的素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的,我们在全球化过程中必然会面临种种压力和风险;我们将不得不面对实力差距很大的全球竞争,同时还要面对同发达国家所主导的这种不合理的经济秩序,包括各种不公平乃至苛刻的条件和限制,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不利后果。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能否抓住机遇,历来是关系革命和建设兴衰成败的大问题。过去我们抓住了重要历史机遇,也丧失过某些机遇。现在全党一定要高度自觉,牢牢抓住世纪之交的历史机遇,迈出新的步伐。”从80年代兴起的全球化浪潮为中国复兴带来了机遇,中国应抓住这次机遇,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求同存异,克服困难的原则,主动、健康有序地参与和融入全球经济大潮之中,自觉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迅速发展经济,摆脱贫穷落后状态,最终实现现代化。 (一)经济全球化加速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 我国底子薄,人口多,科技落后。这就决定了我国发展经济需要长期的艰苦奋斗。而关起门来搞建设只会越搞越穷。邓小平说:“总结历史经验,中国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我国要使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必须实行对外经济开放。事实上,在对外开放政策的作用下,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利用外资的质量显著提高,对外经贸的规模也不断扩大。 “八五”期间,我国共吸收外商投资1845亿美元,预计“九五”期间会达到2300亿美元。“八五”期间,货物满意额由2808亿美元,增加到3606亿美元。2000年突破了4000亿美元。 (二)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国改革攻坚阶段棘手问题的解决。 改革既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又要与国际接轨,遵守国际规则和惯例。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从解决原有经济体制僵化封闭的弊端入手的,经过放权让利、全面改革、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等几个阶段后,现在进入了解决棘手问题的攻坚阶段,如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和发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改革政府管理机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住房制度、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经济运行中的许多做法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有很大出入,达不到国际要求的水平,所以一些发达国家以此为借口对我国的贸易加以封锁和限制。参与经济全球化就要按世界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遵守国际规则、惯例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与世界各国发展正常的贸易关系,从国际规则的遵守中获得利益。因此,在改革的攻坚阶段,一定要解决改革中积攒下来的棘手问题。 另外,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外在压力,也会变成改革的内在动力,因为这种压力有助于我们实现政企分开,机构精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经济全球化对于深化改革,完成改革攻坚阶段的任务是个良好的机遇。 (三)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较长时间以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处于相对封闭和较为落后的状况。产品市场主要依托国内,也可称之为以国家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经济。经济全球化必然打破我国经济的自我封闭,促使其融入世界经济大环境之中,其进出口贸易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快速增长的国际贸易也给我国获得了由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的更大经济空间。我国应不失时机地实施对外开放和对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尽可能多地分享经济全球化扩大的投资和商品市场。同时只要发达国家不为维护其自身利益而采取保护主义的强硬政策,不对贸易自由设置阻碍,只要能够建立起资本流动的合理规定──保护生产性投资,预防如投机之类的负面影响,那么,经济全球化完全有可能提高我国的经济效益。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除了有赖于国内经济体制的转变外,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竞争的压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此外,在贸易保护的条件下,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可以享受到许多来自政府政策上的优惠,实际上进行的是不平等竞争,使国内企业对提高自身素质缺乏紧迫感。加之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作用,企业的设立、经营和产出往往不根据市场的需要,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浪费严重,经营粗放,集约化程度不高。经济全球化要求各国相互开放市场,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这必然带来国外有竞争力的商品和服务大量涌入,从而对我国国内同类商品和服务行业带来冲击。为了把这种冲击减至最低程度,政府、行业和企业都要抓紧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利用世贸组织允许的过渡期,实现结构优化和素质提高。 (四)经济全球化加速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能够学习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搞市场经济,我们还缺乏经验,这就要通过对外开放,在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和接触中,考察和总结各国活生生的实践,使我们更全面、更深刻地认识世界上各种经济体制的优点和缺点,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利弊得失,从而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可以借鉴和选择的经验。80年代兴起的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体制基础是现代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从体制上讲,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现代市场经济与传统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不同,它在政府的作用、企业制度、市场规则、信用制度、贸易方式、国际协调等方面都实施了改造和创新,发展出了几种不同模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今天,我们已经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等同于社会制度的思想束缚,认识到了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我们应当向搞了几百年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和借鉴有用的知识和经验,汲取别国的经验教训,少走弯路。但是我们不允许也没有必要从传统的市场经济开始,沿着西方资本主义老路慢慢地发展到现代文明、有序的市场经济。 此外,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提高国际地位,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等等都有很大发展,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也在不断增强。但是,综合看来,中国并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国。 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虽然名列世界前八名,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却属于发展中国家之列;中国对国际社会、世界问题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国际影响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世界经济事务中,中国现在已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所以对国际经济事务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从而也不断地增加中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发言权。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推进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建立,改变不合理的国际旧秩序。 二、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民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威胁。 经济全球化意味着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贸易和投资不断自由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想在一国范围内保持我国经济的自给自足已经不可能了,我国的国民经济处于世界经济的普遍联系之中。我国的原材料、技术、劳动力和市场的供求状况都有国际因素的影响。我国对国民经济干预权的削弱正在成为普遍现象。同时,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这种冲击对一些产业来讲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据有关方面分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地进入我国市场,冲击我国汽车、制药、农业、电信、航空、计算机、金融等七个方面,同时将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形成严峻剧烈的竞争局面。其中就汽车行业而言,汽车工业是受冲击最大的产业之一,主要表现在:第一,面临缺乏规模经济的冲击。汽车工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特征,只有规模上去了,价格才能降下来。而我国1998年全国汽车产量是163万辆,轿车是50.71万辆,只相当于外国一家汽车制造厂的产量,甚至只相当于外国汽车制造厂一条流水线的产量。第二,面临全球汽车生产能力过剩的冲击。目前全球汽车生产能力过剩2000万辆,通用、福特、大众、丰田等几大生产巨头纷纷加大开拓海外市场的力度,中国目前200人拥有一辆汽车,显然是一个潜在的汽车大市场,必然会受到外商的青睐并尽最大可能挤入中国市场,这无疑会对我国汽车工业产生严重的冲击和威胁。第三,面临关税逐步下降的冲击。目前我国汽车平均关税为80%~100%,尽管正式文件尚未面世,但关税降低20%是起码的,这意味着关税降低后的进口汽车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此外,汽车工业自主开发能力弱、劳动生产率低下、缺乏竞争优势等都使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巨大的压力。虽然中国的轿车工业可以作为幼稚产业进行保护,但保护的时间也只有五年左右,充其量十年。那些规模小、成本高、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难以生存。汽车工业进入大规模资产重组将是大势所趋。 (二)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管理职能提出了挑战。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经济的互相依赖空前加强,任何一个国家的内部失衡都会反映为外部失衡,进而很快影响到与其有紧密联系的国家,最后极有可能世界各国陷入失衡和危机的境地。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有个最好的例证。这就要求我国务必提高经济管理智能,防范经济波动和金融风险的发生。健全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货币政策、较为灵活的汇率安排是减轻失衡和外部冲击的有效手段。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管理职能的挑战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国际经济组织的挑战,一是跨国公司的挑战。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面对诸多的贸易、投资等问题,哪个国家也无力单独解决,不得不求助于国际组织。这就使国际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意味着原来主权国家部分经济管理权利的消失或转变。 在这种情况下,坚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显得至关重要。否则,国家的经济主权就会受到威胁。跨国公司对我国政策和措施有一种本能的抵抗和规避,它们经常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大搞投机活动。因此,经济全球化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受到国际因素的限制和制约,使其作用的发挥要困难得多。我国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对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加以调整。否则,就会殃及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 (三)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治的稳定带来的挑战。 政治稳定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治稳定的威胁和挑战加大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为西方的干预主义提供了很多的借口。美国一直奉行干预主义。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美国更以各国利益的相互依存为借口,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子干涉别国内政。美国的一些政客和学者宣称,在冷战后的世界里,国家内政与国际问题之间的区别一直在减少,推广民主、对付动荡及非人道主义、建立集体安全是美国对外政策目标的三项内容。美国必须帮助那些“没有能力保护本国少数民族、种族和宗教的政府”履行其职责。北约就是以民族问题为借口,对南斯拉夫动武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许多民族和宗教问题,还有诸如台湾问题、西藏问题等等需要处理,如果解决方法失当,就有可能成为西方干涉我国内政的借口。 2.为西方的经济政治化倾向提供了方便。冷战时期,美苏两大集团出于对抗的需要,为了笼络住盟友,将政治问题经济化,竞相对集团内部的成员实施经济援助。如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给欧洲和日本进行大量的援助和贷款,帮助它们恢复和发展经济。苏联也用同样的办法使一些东欧国家与它靠近。冷战结束后,以经济为优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加剧,经济成为最大的政治。发展中国家把经济的发展作为政治成功的标准,发达国家把经济问题政治化,用经济手段解决政治问题。比如,西方国家为了制止波黑战乱,通过安理会对南斯拉夫实施经济禁运;为了消除伊拉克的军事和政治威胁,迟迟不解除对伊的经济制裁。在与中国的关系上,多年来西方更是把经济问题政治化,压迫中国就范。1989年中国发生政治风波后,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了经济制裁。在中国“复关”和“入世”问题上,西方更是漫天要价,把单纯的贸易问题变成了一个深刻的政治、经济和外交问题,使这一谈判持续了十多年。 美国国会把中国正常贸易关系待遇与人权问题挂钩,每年审议一次,就是要把美国的人权观念强加到中国人民的头上。西方一些怀有“西化”和“分化”图谋的人用经济手段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中国在这方面必须高度警惕。 此外,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提出了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宗教和意识形态的传播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具有全球性。西方文化日益明显地呈现出一种霸权化的趋向。西方意识形态正有计划有步骤的侵入我国,一些有害的文化价值观念也随着经济交往的频繁愈来愈多地被输入我国。这些意识形态、文化价值观念极其严重地动摇着中国人传统的思想价值观念。如,在理论的层次上,他们宣传“人权高于主权”、“经济自由化”、“政治多元化”等等,抵制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大众文化层次上,他们把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通过各种手段传播进来,消除人们的意志;在民族宗教问题上,他们给分裂主义分子以国际活动空间,授予其“和平”奖章,提供先进武器,支持其分裂活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文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反渗透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会在各种领域和渠道上表现和展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将始终受到来自西方的威胁和挑战。 三、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经济的发展策略。 应从总体上明确,我国对外开放的方针不能也不应有任何的动摇。邓小平同志曾一再强调指出:“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要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就必须继续积极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在全球化浪潮到来之际,我们决不能采取消极退缩的做法,而必须以积极进取的态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因此,在这里,我们的策略关注点也就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大力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信息网络化是当今全球化四大潮头之一,也是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动力。全球体系得以形成的现代科学基础是微电子学的迅速发展以及由此而推动的信息工业的蓬勃兴起,微电子计算技术与现代通信技术相结合,特别是光导纤维通讯技术的运用,将使世界进入一个信息革命时代。今天,以无线电话、电视、电脑、人造卫星等现代信息手段为主体的传播网络,已使全球结合成一个紧密的信息整体。这种信息传播、处理的共时性,不仅推动了整个人类社会的通讯化、计算机化和自动控制化的进程,而且也大大缩短了现实生活中的时间和空间距离,使人类具有了前所未有的活动范围和创造能力。根据有关资料,全球互联网的用户每年以高达162%的年增长率递增,几乎可以说已在全球普及。如今,国际互联网络已扩大到155个国家和地区,它使几万亿美元的贸易、投资和金融业务片刻之间就能在国际间完成,这不仅推动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而且加速了经济全球化高潮的到来。正是因为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我国在“十五”计划中将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并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事实上,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也是我们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的重要对策。我们必须以积极、务实和奋进的态度,把握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和信息化给我国带来的难得机遇。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带来了深刻影响,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人类文明进程以及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态势,已不允许我们再次与机遇失之交臂。我们必须正视挑战,形成共识,整合力量,统一行动,努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我们别无选择,因为这是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生死存亡与未来的重大抉择。 (二)加强我国对外开放力度和快速融入国际市场。 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对外开放的体制环境发生变化,我国的对外开放由政策性开放变为体制性开放。市场经济体制是全球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是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基础,市场经济规则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各国必须遵守的规则。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使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的配置和重新配置变得越来越快,对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影响深刻而频繁。适时开放市场,只有市场开放了,才能成为世界经济的组成部分,但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市场不能马上无条件地全面开放,而是要有条件、有步骤地在适应自身发展水平的情况下开放,这样才能产生对贸易双方都有利的效益。同时必须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因为市场经济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法制经济,所以中国必须遵守规则并参与规则的制定。还须发展资本市场。任何一个想要让企业家大展宏图的国家,都必须发展其资本市场。 但中国虽然拥有高储蓄率,却只有很小一部分流进了私人企业,流入高科技公司的储蓄更是少之又少。在这方面,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竞争力还处在劣势,因此在准入领域和准入时间上一定要与国家的长远发展相适应。中国经济发展这么快,中国企业是做了很大贡献的。努力搞好国计民生的国有大型企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国有企业机制转化和结构调整中暴露出来的棘手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我们要把中国企业的实践经验认真地进行案例研究,上升到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实践,专家学者要深入到企业里,总结中国企业的经验,然后上升到理论。 这些应是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应具有的条件。 (三)努力提高民族创新能力和加速推进我国经济法制改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有明显差距。在面向未来的国际竞争中,面对经济全球化不可逆转必席卷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强化中华民族的忧患意识以及知难而进的顽强斗志,积极创造竞争优势。应加速推进我国经济法制改革,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尽快建立和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体系。同时,我国还应积极参加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包括贸易依存度和投资开放度,提高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为微观经济主体进入国际市场创造宏观环境。拥有标准占领技术高点,现在我们造成财富差距主要的原因是知识差距,就是由于我们现在没有自主创新和自己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少,技术依存度有50%是依靠我们自己国家,50%依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知识包括标准、品牌,也包括技术、专利等等,这些东西的价值是很难用实物跟它比较的。比如说标准,谁拥有了标准,谁就可以说占领了技术的高点。因此,在提高国民科技文化素质方面,我们必须实行社会塑造与自我强化双管齐下,使我国最丰富的人力资源得到真正的开发;在提高民族创新能力方面,我们必须着力于创造知识的创新和应用知识的创新两个层面,真正激发蕴藏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创造潜能,使创新成为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我国兴旺发达和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与此同时,我国应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制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胜利和成功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几年来,我们在健全民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建设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任务,根本的还必须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入手,建立实行民主和法治所必要的、行之有效的机制、规则和形式。我们应该努力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不断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 从总体上看,我们的经济发展战略应注意将以下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我们固然要借助于全球化而更好地发挥我们的后发优势,尽可能地吸收国外的先进成果,力求实现某种程度的“跨越式”的发展;而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急于求成,要在增强经济发展的坚韧性上下功夫,要认识到我们得要面对的压力和冲击力会是很大的,只有依靠坚韧的努力,才能站稳脚跟,才能以此为基础而寻求发展,寻求“跨越”。这两个方面应该是一致的和统一的。 21世纪,国际竞争和综合国力的较量将会更加激烈,与国际相比,我国的经济实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国的国际竞争力还很脆弱;在信息技术领域,我国的优势有限,信息化整体水平还很低;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方面,我国也存在着巨大差距。因此,我们必须立足现实,正视差距,直面困难,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从差距和困难中找到发展的潜力、发展的动力。 国内经济论文:住房保障对国内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住房保障政策对投资需求的影响 住房建设本身就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资本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总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收益有着重要的影响。因而,住房保障政策对于平衡投资和消费需求的比例关系、优化总需求结构,进而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住房保障政策下的住房投资行为是一种政策导向的投资行为。这种投资行为相对于市场自发的投资行为,主要具有两种效应,分别为结构调整效应和跨期平滑效应。市场自发的投资出于逐利需要,往往忽视低端住宅市场,导致了对低档住宅的投资不足。这是因为低档住宅主要解决基本居住需求,具有一定的公关品属性。开发商供给这类住宅的私人收益不足以弥补其机会成本。在中高档住宅具有价格刚性的条件下,这种现象更为明显。这导致了市场对这部分住宅的供给不足,同时容易引发中高档住宅的投资泡沫。而住房保障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低档住宅的投资,解决市场自发投资的结构失衡问题。另外,由于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容易导致开发商的投资行为具有更大的波动性,市场容易出现投资过热和投资不足交替出现的周期性现象。而基于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投资行为则可以更好地平滑房地产投资需求,从而增加总需求的稳定性。事实上,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资,保障性住房投资甚至可能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工具。 二、住房保障政策对净出口的影响 居住成本是劳动力成本的重要构成要素。一国劳动力的居住成本高低,可以直接影响其劳动力资源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进而影响其对外贸易的竞争力。房价和租金的上升会直接对劳动力成本产生向上的压力,并影响商品价格。在固定汇率下,这种压力会直接影响一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即使在浮动汇率下,汇率的变动也很难完全抵消由房价上升导致的成本压力。根据购买力平价理论,不同国家贸易商品价格的相对变动会引起汇率变动,并抵消一部分价格变动对于国际贸易的影响。这是通过贸易商在不同国家间的套利行为实现的。然而,住宅兼具非贸易商品和投资品的属性,其价格在不同国家间的相对变动不仅不会引起这种套利为,反而可能引起国际资本的投机行为。众所周知,投机行为和套利行为对于市场的影响是恰好相反的。当一国的房地产价格相对于他国更快的上涨时,国际投机资本会进入该国房地产市场,形成对该国货币的需求,更加推高该国货币的汇率。这样,一国房价和房租的快速上涨在导致了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同时,还进一步加速了该国货币的升值,对该国的国际贸易形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三、住房保障政策对总供给的影响 根据二元结构经济理论(Lewis,1954),在世界各经济强国的发展历程中,城市住房保障政策无不起到了保证城市化进程推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高生产率部门转移的作用。另外,良好的城市居住环境还能保证城市劳动者人力资本的高效累积,以及知识和技术外溢效应的顺利实现,并推动城市各生产部门的分工体系不断优化。因此,城市住房保障政策对于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也就显得更为突出。住房保障政策对于总供给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工业部门劳动力供给的数量和质量发挥作用的。首先,住房保障政策是保证城市化进程顺利推进的重要措施,它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劳动生产率更高的工业部门转移。根据刘易斯的两部门剩余劳动模型,当农业生产部门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时,该部门的边际产出为0。城市化进程则促进了这些剩余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的转移,从而实现工业部门的发展。但新进入城市的劳动力收入较低,居住成本就成为了劳动力顺利转移的重要障碍。而城市住房保障政策则是解决这一障碍的主要手段。除了以上的数量效应以外,居住条件的改善还有利于工业部门劳动力的人力资本积累。根据内生增长理论,早期的经济发展一般是依赖于资本的积累和劳动力数量的增长。但当资本积累达到稳态水平和剩余劳动力转移基本完成以后,经济发展将进入由技术和知识进步,以及人力资本推动的内生经济增长阶段。完善的城市住房保障政策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和公共资源,从而提高人力资本积累的效率。另外,劳动者通过到条件更好的社区居住,获得了更多接触知识和信息的机会。这又有助于实现知识和技术的外溢效应。 四、住房保障政策对经济周期和金融市场的影响 住房保障政策是对房地产市场自发调节机制的重要补充,有助于缓解由市场调节的盲目性所引起的房地产价格过度波动。在现实中,房地产的价格波动往往会对经济周期和金融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这是因为房屋和土地是银行信贷投放的重要抵押品。根据金融加速器理论(Bernanke等,1989),抵押品价格的上升会降低借款人的融资费用,提高信贷的可得性。而信贷供给增加又会通过流动性效应进一步推高资产价格,反过来又对信贷市场产生影响。这样,资产价格和信贷供给之间会形成一种正反馈机制。这种正反馈在极端情况下会导致流动性过剩和资产价格泡沫相伴出现。而一旦资产价格泡沫破裂,则又会出现“资产价格下跌———贷款形成坏账———信贷收缩———资产价格继续下跌”的现象。这就是著名的“债务———通缩”循环(Fisher,1933)。住房保障政策则有助于缓解住宅市场的骤冷骤热和过度投机,降低了资产价格泡沫和过剩流动性出现的可能性。因此,住房保障政策具有平滑经济周期波动和稳定金融市场的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住房保障政策发挥以上作用的前提是政策导向的住房投资是有效的。无效的保障性住房投资本身也可以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并引发政府负担过重,甚至引起政府债务偿还问题。因此,保障性住房的投资不能仅仅依赖行政决策,而是要同时借助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功能。这就要求住房保障政策具有诱导型政策的属性,以政策补贴作为杠杆,引导私人投资进入保障性住房投资领域。 五、住房保障政策与我国经济增长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这本质上是受惠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毫无疑问,人口红利所带来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正是我国30年来实现改革开放,迅速融入国际分工体系的重要保障。但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劳动力资源的成本优势已出现逐步消失的趋势。2011年,人均GNP超过4200美元。根据世界银行的划分方法,人均GNP处于976~11905美元之间的国家为中等收入国家。因此,我国已经成为了一个中等收入国家。根据历史经验,当一个国家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时,其经济的增长动力和效率将逐渐减弱。这一方面是因为中等收入国家的技术积累不足,还不能进入内生增长的新经济增长模式。另一方面,由于劳动力成本提高,中等收入国家也逐渐失去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优势。一般认为当人均GNP处于2000~6000美元之间时,一个经济体的增长效率是较低的。因而这一阶段被称为“中等收入陷阱”。 从经济发展阶段来看,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中等收入陷阱。而此时,劳动者住房支出的高企无异于是“雪上加霜”,使本来就已经趋于弱化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更进一步被蚕食。根据浙江统计局2005年的数据,该省2004年人均住房支出(包括建房、租房和住房装潢、水电气燃料)占全部消费支出的22.5%。可以说,大中城市的住房支出已经成为了当地中低收入群体的一大负担。 这种负担所导致的后果主要有四个:一是加剧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进一步削弱我国劳动力资源的成本优势。二是在工资具有一定向上刚性的条件下,造成劳动供给减少,这同样会削弱我国在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如低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优势。三是加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房价和房租的上涨导致了财富更多集中于拥有房产的高收入阶层,而租房者、贷款买房者和存钱准备购房者则在财富分配中处于劣势。四是降低了我国整体上的边际消费倾向。一方面,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随收入增加而递减,贫富差距加大本身就会导致社会整体的边际消费倾向下降。另外,中低收入者为了支付房租和月供,或者为买房而存钱,也不得不进一步降低其消费支出。 在此背景下,提供高效的住房保障可以从多个方面推动我国经济的高效增长,既能在人口红利效应减弱背景下保持劳动力供给的质量和数量,又能保证总需求的稳定增长,并平滑投资周期的波动。综上所述,住房保障政策不但对于维护我国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保持我国经济高效增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住房保障政策与经济增长效率的理论联系,本文认为我国在制定住房保障政策时应注意如下两点: (1)我们需要注意保障性住房投资的效率,减少空置现象的出现,从而切实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成本。 (2)我们应该注意以市场化手段为保障性住房融资,这样既可以分担财政资金压力,又可以分散聚集在银行体系中的金融风险。 作者:曹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国内经济论文:对外出口与国内经济的关联探究 近年来,我国的出口贸易额迅猛增长,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我国出口贸易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进步背后隐藏的一些事实,而这样也能够为我国今后的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出口贸易结构的调整提供一定的依据。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非常值得研究的话题,也有过很多相关的文献进行过分析。有人曾经说过,中国要想成为一个贸易大国,必须要迅速提升贸易结构。而下文将要重点探讨的是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现状。 1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现状分析 自从改革开放,特别是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出口贸易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状态,而这一切已经说明,我国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贸易大国。根据WTO的准确统计:2008年,我国货物贸易的进出口总额为2.56万亿美元,占世界进出口总额的比例为7.88%,位居世界第三位。另外,我国的出口总额为1.43万亿美元,占世界出口的比例为8.9%,位居世界第二位。尽管如此,随着我国出口贸易的不断发展,我国出口贸易及其面对的国际经济环境也在发生着非常巨大的变化,这一系列变化也让我国出口贸易出现了令人担忧的局面。例如,国际间贸易相互的摩擦也越来越多、我国对外资的依赖日益凸显等。出现的这些现象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对外贸易的持续和稳定发展,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安全,特别是出口贸易的安全,这甚至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转轨能够顺利的完成。下面就将对我国的出口贸易进行分析。 1.1按企业的性质将出口贸易进行分类 现如今,只要谈到某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必然会关注这个国家的贸易出口额。我国也不例外,我国迅猛增高的贸易出口额,成为了评价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自从2000年以来,我国的贸易出口额一直处于迅猛增长的状态,这在很大程度上表示我国已经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了。近年来,我国的各行各业均在不断地引进外资,由于资本的趋利性,外资主要分布在利润比较高的行业。先不谈外资的总数,将注意力转向不同性质企业的贸易出口情况,就会得到不尽人意的印象。在2001~2005年贸易出口的总额中,外资企业牢牢占据着我国贸易市场的半壁江山,已经占50%以上,而2005年更是上升到了58%。但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出口额却不断的在萎缩,直接从2001年的42.6%降到了2005年的22.4%。另外,私营企业逐渐在出口贸易行业苏醒过来,所占的份额达到了14.7%。衡量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如何,固然出口贸易额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评价指标。但是在中国,由于中国的外资企业是出口贸易迅猛发展的主体,而这种出口贸易实际上就是外国资本、技术、品牌、标准、品牌、销售网络等与中国廉价劳动力的结合。也就是说,除了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出口贸易实际上体现的是外国生产要素的竞争力,而不是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在我国出口贸易额不断上升的背后,隐藏的实际上是我国资本在国际竞争力的退步。 1.2按产品类别和出口贸易的方式进行分类 传统的出口贸易是这样的,一个国家哪些产品出口额高,就集中出口这些产品。我国在2001~2005年间,占出口总额比重非常大的产品主要就是机电产品、轻纺类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如果按照传统的出口贸易理论来判断,中国的优势产业就是机电产品、轻纺类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也就是说,我国的贸易优势就是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很显然,传统的理论是不科学的。下面,就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方式进行简单的分类。在2001~2005年间我国的出口贸易中,一般贸易的在贸易总额中的比重非常小,在这种程度上,还有下降的趋势,实际上已经由2001年的42.1%逐渐降到了2005年的41.6%。但是,加工贸易的发展却是十分稳定的。与一般的贸易相比,加工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是非常典型的产品大进大出的贸易方式。我国加工出口的很多产品,我国企业实际上只得到了很少一部分的租金和加工缴费,其余大量的费用都是外商在出口中的收入。这样其实不难看出,我国出口贸易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扭曲,并且出现了一系列的假象。在我国进行大规模出口贸易的同时,我国的劳动者是外商的低成本,赚取微薄的收入,但是却为他们带来了巨额利润。 2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 关于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很明显,出口贸易促进经济的增长。关于这一点,下文将从4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具有复杂性。影响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有很多,例如劳动投入、物质资本投入、进口、出口、产业结构、人力资本投入、技术水平、外资、政府消费支出等。这些都是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同时也对经济增长起着综合贡献作用。据调查显示,我国国内消费对经济增长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另外,在经济开放这个角度来看,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非常大。而人口的增长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为负。第二,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据相关研究认为,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存在着导向作用,但是出口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和作用依赖于汇率波动、贸易条件、出口商品结构变化等各种各样的因素。我国贸易条件的逐年下降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出口贸易带来的福利收入,所以出口贸易的长远发展不能只是简单的注重出口数量的提高,更要注重贸易条件和出口商品竞争力的改善。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的贬值对初级产品与工业制成品对外贸易的平衡产生了非常有利的影响。虽然目前存在着人民币升值的潜在压力,但是从人民币汇率和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口贸易发展的关系来看,应该要保持人民币的相对稳定。第三,出口贸易的技术进步具有很大的效应。主要就是表现在:出口部门的技术示范和技术外溢效应、出口的干中学效应等。出口部门只有促进市场竞争才能够带动国内企业的发展,因此,在积极实行外向型发展战略的同时,应该进一步的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努力协调出口贸易结构。第四,出口贸易的综合增长效应。出口贸易之所以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主要是因为宏观政策质量、价格扭曲、外商直接投资、制成品出口以及国内投资的影响。出口贸易不仅带动了国内生产部门的技术进步,还加速了国内资本积累,出口贸易的发展在提高宏观政策质量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关于我国的出口贸易结构留给我们的启示,下面也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我国出口贸易经历了很多非常曲折的过程,人们对加工贸易的认识也还不全面。但是,我国对加工贸易政策有过几次很大的调整,例如加工贸易企业设置保证金台帐制度等。我国出口贸易里面的加工贸易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首先,我国出口贸易的收益很少,因为大部分利润都被外商获取。其次,我国出口的大多数产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这样的话就非常不利于整体产品结构的综合调整。再次,出口贸易中也会出现一些走私的现象。加工贸易企业一般会承接外商加工合同,或者会有外资的成分。因此,加工贸易对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实际贡献远没有一般贸易多,对中国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不是很有利。 第二,外资实际上加剧了国际贸易的摩擦。外资并不能仅仅理解为资金,外资其实还包含很多其它的内容,例如,资金、经营管理、技术、品牌、产品、海外市场、就业创造等都是外资里面所包含的内容。外资对于我国出口贸易而言,所起的作用是变化的。在以前,我国会吸收外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我国的资金短缺问题,从而扩大出口创造收益。但是,现在外资主要的作用就是促进就业,而促进就业这样的功能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体现的比较多。 我国出口贸易资本中具有很大的趋利性,而这就使得企业能够获得与付出相对应的收益。但是,外资给我国出口贸易带来的收益并不理想,实际上也并不有利于提高中国居民的收益。外资企业在出口贸易方面的作用逐渐开始弱化,而这样长期巨额的贸易顺差,在很大程度上让我国面临着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也很容易加剧国际贸易之间逐渐增强的摩擦。 第三,中国的很多对外贸易企业之所以能够存活到现在,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外需拉动的,我国的很多廉价劳动力被外需带来的经济活动所吸引。这些企业一旦经济出现波动,就很容易面临着生存的困境。 尽管如此,我们不能只看到加工贸易的缺点。我国将加工贸易的优势发挥出来,就是充分利用低成本劳动力。 3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 首先,必须要优化出口商品的结构。出口贸易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出口商品决定的,只有实施出口商品多样化的战略方针,才能降低出口商品过于集中的困境。实施优秀技术自主研发战略,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优化出口贸易要素结构和提升出口贸易要素质量,为优化出口贸易结构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其次,优化出口地区结构的思路。只有实施“新型市场多元化战略”,才能优化出口国际地区的结构。要想加快我国落后城市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必须要优化出口国内地区的结构。最后,促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在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面,构建内外均衡的经济发展战略,减少经济发展对国际市场的过分依赖。构建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减少经济发展对国际市场的过度依赖。构建新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降低经济发展对东部地区的依赖,而且要加大对我国大型跨国公司的培育,降低我国出口贸易对外资企业的依赖性。在外贸发展战略方面。必须要可持续的进行出口,这样才能提高出口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出口贸易结构的适当调整,有利于经济的长远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国际贸易环境。在对外直接投资战略方面,基础资源寻求型和边际产业的对外投资应该投向发展中国家。另外,应该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产业转移,加强我国当地企业与跨国公司的联系,这样就能够有效的防范外资企业的垄断行为。 4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出口贸易结构与经济增长有着必然的联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出口贸易额呈现出迅猛增长的趋势。为了我国出口贸易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应该立足于现状,然后更加持续的找到发展的方法。现如今,加工贸易对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实际贡献远没有一般贸易多,对中国的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不是很有利。外资实际上加剧了国际贸易的摩擦,外资企业在出口贸易方面的作用逐渐开始弱化,而这样长期巨额的贸易顺差,在很大程度上让我国面临着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也很容易加剧国际贸易之间逐渐增强的摩擦。所以,必须要优化出口商品的结构。只有实施“新型市场多元化战略”,才能优化出口国际地区的结构。要想加快我国落后城市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必须要优化出口国内地区的结构。只有这样,我国出口贸易才能促进经济的增长。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解析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限额经济资本 论文摘要:风险限额管理是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国际实践证明,风险限额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贷款集中性风险,实现贷款风险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本文从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出发,介绍了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组织框架.并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进行了设想和展望。 一、引言 现代商业银行业务是由多个产品、部门、地区等维度组成的资产组合,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决策者需要在组合层面上判断业务与产品的风险与价值,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和业务决策。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各类金融危机的发生更进一步说明,风险集中度管理上的失控,不仅容易导致银行遭受难于承受的损失,而且也使得风险十分容易在不同机构、不同地区之间“传染”,造成系统性风险。对于超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其管理层级多,分散风险、控制集中度风险的难度更大,且显得尤为迫切。近年来,许多国外先进银行开始应用经济资本管理方法,设定各类产品和交易的风险敞口设定七限,实行风险限额管理。这些限额之问相互联系和制约,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制约、分散和预警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二、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 风险限额是根据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的最大化原则,应用资产组合分析模型设定的风险敞口(EAD)或风险价值(、aR)的最高上限。风险限额代表了银行在某一项业务中所能容忍的最大风险,凡在限额以内发生的非预期损失,都可以通过银行经济资本来抵御,超出限额则意味着损失会超过承受能力。限额管理是一种基于风险计量的管理方式,它综合体现了银行的经营战略、政策导向以及资本配置,代表了当今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系统化发展方向。与传统风险管理方式相比,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事前管理。在风险管理体系中,各类敞口的限额都是根据对风险变化的预测提前设定的。当某类风险敞口保持在限额以下,说明业务发展稳健,风险基本可控;当风险敞口逼近限额时,监测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提示风险经理采取防范措施;而风险敞口一旦突破限额,就预示着风险正在显著上升,风险经理应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可见,限额管理应发生在资产损失形成之前,属于“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管理。 (二)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实时动态管理。限额管理强调实时动态监控,即在每个时点上,系统都可以根据最新市场变化和业务数据,计算调整各项限额,并监测所有限额的执行状态。业务经理和风险经理通过客户终端,随时从限额管理系统获取最新数据,了解所辖业务的风险状态,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必须依托一个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畅通发达的网络环境下实现全行范围的连续监控。 (三)限额管理是对风险和收益的综合管理。风险限额是对业务经营规模施加的一种硬性约束。从短期看,限额管理可能会对业务拓展形成一定的制约,但长期而言它有利于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某项业务的开展在初始阶段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收益增加,但随着业务不断扩张,就会出现边际收益递减的现象;而如果业务规模突破风险限额,就会使RAROc降到较低水平,甚至出现负值,反而不利于银行增加实际收益。因此,风险限额不单纯是业务发展的约束,更为重要的,它是银行经营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综合体现。 (四)限额管理是基于资产组合分析的全面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的限额管理体系建立在风险计量和组合分析的基础上,不仅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也贯穿了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各个层面。该体系不仅包括对单笔业务或某一客户的交易限额,也包括国家、行业、区域、产品等资产组合层面的额度限制。它基于对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的准确计算,也通盘考虑了资产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以及整个银行的实际资本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体系具有全方位、全流程和全要素的管理功能,是银行真正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风险限额设定。风险限额管理模式的基理就是在一定资本约束的条件下,按照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率(RAROC)最大的规则将贷款限额总量分配到各个债项。风险限额设定是整个限额管理流程的重要基础,其本身就构成了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风险限额的设定分成四个阶段:首先是全面风险计量,即银行对各类业务所包含的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以确定各类敞口的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根据BaselⅡ的要求,信用风险可通过银行内部评级系统进行计量。第二,利用会计信息系统,对各业务敞口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量化分析,其中制定一套合理的成本分摊方案是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三,运用前文介绍的经济资本分配和配置模型,对各业务敞口确定经济资本的增量和存量。第四,综合考虑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及银行战略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最终确定各业务敞口的风险限额。 (二)风险限额监测。银行总行在风险限额后,需要对限额执行情况实施连续监测,限额监测是为了检查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否服从于限额,是否存在突破限额的现象。为监测贷款限额的执行情况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变化情况,设置单笔业务的贷款限额和经济资本限额监测指标。总行风险监控部按月对监测指标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内部评级系统和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有关监测信息。当实际新增贷款余额超过新增贷款限额的理想额度时,或贷款实际占用经济资本超过该业务经济资本限额的理想额度时,对贷款限额按旬进行监测。此时,信贷经营部门应对资产组合结构情况进行分析,甄别出潜在突破风险限额的行业,及时调整营销重点。 (三)风险限额预警。根据经济资本配置要求,商业银行需要针对设定的各类敞口理想额度和限制额度(即风险限额),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当实际交易额超过理想额度时,系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当实际交易额超过风险限额时,系统发出红色预警信号。当行业出现预警信号时,风险监控部应对出现预警信号的业务单元进行差别化分析,向总行有关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审批部门及一级分行发出预警提示书,同时抄报首席风险。 (四)风险限额控制总行相关部门及一级分行在收到预警提示书后,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在单笔信贷业务的审批及贷款发放两个环节分别采取先核准后审批、暂停审批、先核准后发放等相应的措施,在核准时应把分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是否下降作为考虑因素,促使分行进行结构调整。确保信贷投放在行业限额内。对于限额执行情况,应定期在风险报告中加以分析描述。对超限额的处置程序和管理职责必须做明确规定,并根据超限撷的程度决定是否上报5风险管理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制定超限额后的风险缓释措施,定期进行返叵检测?(五)风险限额调整。风险限额的调整分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两种,定期调整是指在限额执行的中期,总行风险管理部在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及行业风险变化、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酌情提出调整行业限额的建议报营彳亍风控委审议。不定期调整是指总行信贷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充分理由认为需要调整某业务单元的风险限额,以书面形式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调整限额的建议,风险管理部在进行风险评估和测算后,提出调整风险限额的意见,报总行风控委审议或报首席风险官签批。 四、风险限额管理的组织框架 风险限额管理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审批部、风险监控部及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集团客户部等经营和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一)风险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设计、优化行业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管理模型;负责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的计量;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系统计算的评级结果和风险限额进行论证和调整,并上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负责拟定贷款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将审定后的风险限额录入内部评级系统;负责行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变化的监测;负责对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调整风险限额的需求进行审核并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 (二)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职责、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包括总行公司业务部、总行机构业务部和集团客户部。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提出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指令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调控措施;负责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指令性风险限额调整的意见;负责指导和督促分行执行风险限额管理,在行业限额内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三)信贷审批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审批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风险限额管理的相关风险政策和预控措施。 (四)风险监控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风险监控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风险限额的监测和预警,并及时预警信号。 (五)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负责综合经营计划与风险限额的衔接。 五、风险限额管理的体系构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风险管理,但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不多,真正掌握的优秀技术也较少。实践表明,风险限额管理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项适用于现代金融体系特点的风险控制手段。我们应该加快引进和国外该领域的成熟技术,结合本国银行的具体情况,扎扎实实地开展这方面的研究、设计和探索工作。根据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实施风险限额管理一般需要经过2~3年时间,其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启动阶段。风险限额管理涉及银行的所有业务条线,对全行经营管理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和高管层必须对此做出战略决策。尤其是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习惯于粗放式经营模式,偏重业务扩张,轻视风险控制,对限额管理理念在短时间恐怕难以接受,所以需要最高决策层下决心,方能有效地推动。决策者应对实施限额管理的战略意义形成共识,对工程实施难度做出充分估计,做好战略部署,集中优势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建设。启动阶段的前提规划至关重要,可考虑聘请国外咨询公司协助完成规划,并由银行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体系构建阶段。由风险管理部门牵头,相关业务条线配合,组成一个跨部门的项目组。项目组在既定的整体规划下,围绕基础数据、计量模型、IT系统和业务测试和四个关键环节顺次展开工作。与内部评级系统不同,构建限额管理系统的重点和难点一般不再是数据基础,而是如何通过业务测试,系统计算的限额结果只有被业务部门接受,才能转化为实际管理效能,这不仅需要做大量的检验和调试,更需要前后台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完成对模型和系统的改进。 体系应用阶段。该阶段的首要任务是建立与限额管理系统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只有将限额管理的流程操作和技术方法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使这种管理模式真正发挥作用。对国内银行而言,限额管理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接受起来需要一个过程。为此,需要加大培训力度,尽快使经营管理人员掌握相关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在系统建立后的前一两年,较稳妥的方法是将风险限额系统作为业务参考和预警机制,鼓励业务经理和风险经理尽可能多地接触和使用,同时积累数据、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限额管理系统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为限额管理模式的全面应用做好准备。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来自国外同行的激烈竞争,但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理念、技术、方法等方面都与国外同行存在明显差距,因此,我国急需加快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改革。文章首先阐述了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领域发生的变化,然后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新变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银行业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基本使命就是以承担风险和管理风险来获取收益。美国花旗银行前总裁沃特·瑞斯顿曾指出:“银行家的任务就是风险管理,简言之,这也是银行的全部业务。” 随着整个风险管理领域的迅速发展,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而现代风险管理也表现出与传统风险管理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为风险管理环境和风险管理方法的改变。 (一)风险管理环境变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利率、汇率及股票价格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应对市场化条件下这三大风险变量的变化,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金融业内部的行业结构整合力度的加大,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出现了一些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化金融机构,在我国当前仍实行金融业分业监管的体制下,无疑使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6年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由此而带来的国际竞争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了市场大量创新金融产品的出现,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使得市场的结构更加复杂,商业银行理解和认知新产品的难度也随之加大。 (二)风险量化度量和管理方法的革命 传统的风险管理主要采用管理的主观经验判断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缺乏科学的定量分析方法及手段,较少使用风险的量化模型,难以解决当前金融市场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现代金融理论的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风险度量和管理这一领域正经历着一场革命性的变化,尤其VaR、CSFP、KMV等大量先进的现代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的出现。这些风险管理技术的出现才使风险定价、信用衍生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以及金融机构整体经济资本配置和全面风险管理得以迅速发展,风险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 二、我国现行银行风险管理的缺陷 近几年来,我国的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各银行高级管理层不再只盯着贷款业务,风险部门不再只擅长于管理风险,交易人员也不会谈衍生产品而色变。但是与国外同行相比,我国银行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还不完善 在我国,许多银行并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治理规划,一些银行在组织结构设计上也存在缺陷。尽管大多数银行在表面上已经建立了多种风险类型的管理委员会,但他们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数量上要么太多,要么不足,而且都没有明确各自的职能和责任。由于各委员会的职能和责任划分不够明确,也就难以避免管理上的重叠与缺口。 (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滞后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有力的技术保证。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起步时间较晚,导致积累的相关基础数据不足。同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使得不少企业的财务数据存在基础数据收集困难、公布出来的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等问题。而且,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这些都制约了风险管理模型的建立。 (三)风险量化管理技术落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还停留在最初阶段。虽然有少数银行自主开发出了模型,但都很简单,而且并未得到实践的检验。一些关键风险管理参数及计量模型,如预期损失(EL)、经济资本(EC)、风险调整后收益(RAROC)等并没有被大部分商业银行所采用,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更多停留在制度建设与资金计划层面,一些先进的风险量化模型与技术还没有得到普及与有效应用。 (四)风险管理工具缺乏 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商业银行规避风险、获取收益的重要工具,促进了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开展。然而,目前我国既缺乏成熟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为商业银行提供对冲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的平台,也没有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供商业银行通过贷款证券化、贷款出售转移风险。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极大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多样化资产组合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明显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三、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途径 (一)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是对公司的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与责任的制度安排。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原动力。公司治理从根本上决定了管理层和董事会在公司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行为方式和利益关系,是商业银行实现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的决定性因素。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际上先进银行的做法,在制度上建立起现代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控体系,这包括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严格的内审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 (二)加强对现代风险管理知识和技术的学习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现代金融理论知识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出现了大量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使整个金融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是否采用科学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已经成为反映风险管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从实践来看,国外先进银行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都具有雄厚的实力和巨大的优势。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学习西方先进的商业银行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尤其是建立现代风险度量方法和现代风险度量模型,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计量工具。 (三)加快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银行开展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大量的计算、对比监督工作都可以通过计算机自动完成,有利于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并且使得许多以前很难开展的风险监控手段变成现实。我国的商业银行要尽快按照巴赛尔协议的要求建立起独立的、高质量的数据库,加强基础数据的积累,并及时更新数据信息,为国内银行风险的度量和检测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同时要不断加大对银行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确保信息系统开发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使信息系统最终能涵盖银行的所有业务。 (四)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我国的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实践的发展,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保障金融安全,需要立法机关和相关的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在立法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规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银行监管机构应当要求银行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以及时识别、度量、监督和控制风险的发生。监管者应对银行与风险相关的战略、政策、程序和做法直接或间接地进行定期的独立评价,还要监督检查商业银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否按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以及风险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风险监管职责等。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分析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来自国外同行的激烈竞争,但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理念、技术、方法等方面都与国外同行存在明显差距,因此,我国急需加快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改革。文章首先阐述了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领域发生的变化,然后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新变化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银行业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的基本使命就是以承担风险和管理风险来获取收益。美国花旗银行前总裁沃特·瑞斯顿曾指出:“银行家的任务就是风险管理,简言之,这也是银行的全部业务。” 随着整个风险管理领域的迅速发展,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从而现代风险管理也表现出与传统风险管理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为风险管理环境和风险管理方法的改变。 (一)风险管理环境变化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利率、汇率及股票价格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应对市场化条件下这三大风险变量的变化,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金融业内部的行业结构整合力度的加大,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出现了一些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务于一身的集团化金融机构,在我国当前仍实行金融业分业监管的体制下,无疑使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6年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由此而带来的国际竞争将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了市场大量创新金融产品的出现,金融创新产品的出现,使得市场的结构更加复杂,商业银行理解和认知新产品的难度也随之加大。 (二)风险量化度量和管理方法的革命 传统的风险管理主要采用管理的主观经验判断和定性分析的方法,缺乏科学的定量分析方法及手段,较少使用风险的量化模型,难以解决当前金融市场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随着现代金融理论的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风险度量和管理这一领域正经历着一场革命性的变化,尤其VaR、CSFP、KMV等大量先进的现代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的出现。这些风险管理技术的出现才使风险定价、信用衍生产品和资产证券化以及金融机构整体经济资本配置和全面风险管理得以迅速发展,风险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不断增强。 二、我国现行银行风险管理的缺陷 近几年来,我国的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各银行高级管理层不再只盯着贷款业务,风险部门不再只擅长于管理风险,交易人员也不会谈衍生产品而色变。但是与国外同行相比,我国银行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还不完善 在我国,许多银行并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治理规划,一些银行在组织结构设计上也存在缺陷。尽管大多数银行在表面上已经建立了多种风险类型的管理委员会,但他们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在数量上要么太多,要么不足,而且都没有明确各自的职能和责任。由于各委员会的职能和责任划分不够明确,也就难以避免管理上的重叠与缺口。 (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滞后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有力的技术保证。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起步时间较晚,导致积累的相关基础数据不足。同时,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使得不少企业的财务数据存在基础数据收集困难、公布出来的数据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等问题。而且,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这些都制约了风险管理模型的建立。 (三)风险量化管理技术落后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还停留在最初阶段。虽然有少数银行自主开发出了模型,但都很简单,而且并未得到实践的检验。一些关键风险管理参数及计量模型,如预期损失(EL)、经济资本(EC)、风险调整后收益(RAROC)等并没有被大部分商业银行所采用,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更多停留在制度建设与资金计划层面,一些先进的风险量化模型与技术还没有得到普及与有效应用。 (四)风险管理工具缺乏 自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商业银行规避风险、获取收益的重要工具,促进了金融市场稳定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开展。然而,目前我国既缺乏成熟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为商业银行提供对冲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的平台,也没有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供商业银行通过贷款证券化、贷款出售转移风险。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极大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通过多样化资产组合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明显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三、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途径 (一)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是对公司的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利与责任的制度安排。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原动力。公司治理从根本上决定了管理层和董事会在公司管理活动中的基本行为方式和利益关系,是商业银行实现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的决定性因素。良好的治理结构是商业银行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际上先进银行的做法,在制度上建立起现代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内控体系,这包括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严格的内审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 (二)加强对现代风险管理知识和技术的学习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现代金融理论知识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创新速度的加快,出现了大量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使整个金融体系运行的稳定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是否采用科学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工具,已经成为反映风险管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从实践来看,国外先进银行在风险管理技术方面都具有雄厚的实力和巨大的优势。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学习西方先进的商业银行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尤其是建立现代风险度量方法和现代风险度量模型,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计量工具。 (三)加快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高质量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银行开展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通过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大量的计算、对比监督工作都可以通过计算机自动完成,有利于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并且使得许多以前很难开展的风险监控手段变成现实。我国的商业银行要尽快按照巴赛尔协议的要求建立起独立的、高质量的数据库,加强基础数据的积累,并及时更新数据信息,为国内银行风险的度量和检测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同时要不断加大对银行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确保信息系统开发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使信息系统最终能涵盖银行的所有业务。 (四)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 我国的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实践的发展,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保障金融安全,需要立法机关和相关的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在立法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强规划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立法质量。银行监管机构应当要求银行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以及时识别、度量、监督和控制风险的发生。监管者应对银行与风险相关的战略、政策、程序和做法直接或间接地进行定期的独立评价,还要监督检查商业银行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否按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以及风险管理部门是否履行了风险监管职责等。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我国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文化建设比较落后 由于中小商业银行无法正确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导致很多中国的中小商业银行目前发展的业务不发展,降低了抵御风险的银行整体能力。在管理理念方面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犯的错误就是觉得风险管理和业务对立起来,觉得它们二者之间应该是对立的,短浅的认为重视风险管理就会阻碍业务的发展。目前,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急功近利,只关注眼前利益,短期利润目标。这样下去银行的发展会受到阻碍。 (二)风险管理的主体职责界限不清楚 以风险承担为主体的前提下,明确合理的分配权利利益和责任的关系,这样的风险管理才是有效的。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稳定运行和提高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是有着密切的联系。而我们国家在之一方面就比较薄弱。中国的中小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责任主体界限不清,甚至有的中小商业银行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也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风险管理的内容,但风险管理的银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依旧形式分散。这种风险承担主体不明确,风险管理职责不清楚的直接后果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层对金融风险非常重视,而微观金融主体的金融风险管理意识却相对淡薄。 (三)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欠完善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一是在监管和审查方面,没有专职负责的经理,部门没有独立形成。二是风险内部控制资源分散。虽然中小商业银行各个业务部门都有风险管理的内容,但是没有一致的管理目标,风险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交流,真正的风险管理部门不能起到及时监督检查的作用,导致管理脱节,高层不能及时清楚的了解到风险情况,从而也就不能及时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战略适时发展。这样,中小商业银行不能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做出应对措施,就会使银行面临风险。另一方面使得有些风险不被人了解熟知,而这些处于盲区的风险也威胁着银行的发展。 (四)风险管理方法手段较落后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与国际定量分析技术相比,有很大的差距,我国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的预测和分析,主要是初级阶段的定性分析。导致我国定量风险分析技术落后的原因是我国中小商业银行仍然用主观判断或旧的传统的定性分析预测风险。其次是识别测量风险的方法简单。对于那些大型银行的研究风险的方法没有给予重视,没有深入学习,还有一些中小商业银行过分依赖政府来测量风险或者还只是一味的通过信贷规模来预测信贷风险等等。最后,中小商业银行往往把风险管理的重心放在了事后的处理上,而在事前预防,事中应对与国外先进银行比起来手段就明显不足。 (五)风险管理人员素质待提高 我国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就是缺少风险管理相关的专业人才,柜面业务操作人员素质不高。柜员对风险防控知识和技能并没有深厚掌握,自身专业素质不高;加之本身柜员工作业务繁重,从事柜台工作的人员自身压力还比较大,如果再有银行对待员工的制度不合理,不能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也有可能造成风险,使银行有损失。 二、提高我国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对策 基于现有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了这些问题的相关解决措施,希望能够为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提供帮助。 (一)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宣传风险管理文化 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营造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是银行想要稳定生存和发展的必经之路。虽然风险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可以科学的降低风险,保护银行不受损失。所以中小商业银行要建立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并严格按照程序,培养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行为习惯和健康完善的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要把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灌输到各个部门,为了使每位员工都有风险敏感性,使他们能将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中日常业务工作中,中小商业银行可以进行大范围的风险教育。 (二)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风险管理模式 部门经理负责该部门日常工作和沟通,与其他部门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和目标后,得到指示的分行的风险管理部门就去通知下级按照风险管理的需求所要做的一些做法程序以及相关的业务,在客户的选择上进行风险识别,帮助有关部门贷款的审查和批准和其他相关工作。在部门设立风险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在各个业务工作中进行风险预测识别、控制、监督反馈等初级工作。 (三)学习国际先进经验,提高风险管理技术 我们要根据本国的国情及发展情况,有选择地学习并进行改进国际先进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和理念都。中小商业银行应该结合自身风险管理的现状和发展需要,通过对西方先进技术的学习,探究其方法,逐步摆脱陈旧的管理模式和传统的管理理念,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技术,实现风险管理的创新,让银行有更好的发展。 (四)实施人才兴行战略,加强管理队伍建设 人才是商业银行最宝贵的资源。我国中小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团队建设,增强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并且对工作人员大力进行风险管理方面知识的培训,有质量的招聘一些综合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专家,让人才管理向人性化发展,调动风险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及时预测风险,在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想出灵活的对策来应对与控制,在事后能够积极分析风险,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统一协调,全面控制风险,让银行的风险管理团队更加优秀与健全。 作者:田晓晨 史晓斌 单位:中信银行包头分行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对于国家整体来说,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 在世界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形势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对于国家的整体发展具有很大的影响,其实,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科技水平以及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国际竞争,所以,国家对于科技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发展越来越看重。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为国家的经济提供了丰富的来源,促使我国的国名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稳定金融事业的不断进步,让我国的经济发展得到了极大的保障;同时,经济的发展能够带动政治、文化的发展,成为社会各个领域的一个平衡杠杆。 二、对于人民生活来说,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了民生 民生作为当今时代的一个热门议题,怎样改善民生,就首先要解决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就是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让人们的生活水平能够与社会物质条件的变化相适应,让人们的消费水平以及消费能力提高。商业银行的发展能够让人们享受到各种福利政策,让人们的生活水平能够跟上社会的发展节奏,解决人民在生活中出现的衣食住行等等生活问题,维护人们享受国家发展的成果的权利。所以,商业银行的发展,能够让人们享受到更多的经济福利,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从根本上改善民生。 三、商业银行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 (一)贷款率逐渐下降。贷款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它符合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对商业银行的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然而,各中经济发展中的阻力让商业银行的经济收入下降,商业银行的经济基础受到动摇,这无疑不影响到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即信贷业务,没有能力支出更多的贷款,让银行收到的利息下降,那么它的经济增长点也会下降,所以,商业银行的贷款率下降会极大的威胁到商业银行的整体发展。(二)内部人为操作银行发展现象突出,商业银行内部发展混乱。在社会的各种利益、权利、金钱、地位等等的强势利诱下,难免会有工作人员受到社会的影响,经不起诱惑,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利益,谋取更多的钱财,内部人员利用自己对商业银行内部发展的了解,通过自己的人为操作,让商业银行的股市摇摆不定,以及对银行内部的管理制度的进行调整,让商业银行的发展能够更大的为自己谋利益,而不是为企业谋取利益,让商业银行的发展存在着极大的风险,银行的内部发展也受到极大的影响,市场的正规竞争规则受到破坏。(三)企业实力的下降,让商业银行的公信力下降,人们对该银行的信赖度也降低。一个企业的形象是相当重要的,人们对该银行的评判好坏代表着人们对该银行的肯定度高低,如果一个企业的形象太坏,让人们没有可以相信它能够很好的维护人们的切身利益的条件,那么,这个企业不仅会失去这一个客户,而是会失去整个社会的公信力,那么该商业银行在市场社会的竞争力也是相当的微弱的,那么,该商业银行便存在着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措施 (一)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一个企业的制度是一个企业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商业银行存在风险,其根本问题就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不符合企业的正常发展,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便会让该企业有空子可钻,不能很好得调节市场发展出现的矛盾。(二)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员工的团队意识,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与思想素质。商业银行出现操作风险,就是因为员工的团队意识不强,不顾企业利益,只顾个人利益。在一个团队中,员工的工作能力与思想素质非常的重要,如果不能很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感,那么,这个企业的内部将会一团混乱,企业凝聚力自然不高。(三)转变经营策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商业银行发展过程中,我们要更具国家政策,从人民的角度出发,既不损失企业利益,也不损害人民的利益,让人们切身体会到商业银行给自己带来的福利,那么,这个商业银行也会得到大众的信赖,这样,该商业银行的企业形象自然会很有公信力。 五、结语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对于企业本身、国家整体、人民生活都具有极大的影响,商业银行的发展受很多不稳定的经济因素的影响,我们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发展,实施相对应的政策,实现商业银行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作者:刘才艳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后金融危机的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风险的管理的重要性,风险管理体系也逐渐建立起来。但是和国外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比较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揭示风险和控制风险上明显还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种风险并存,风险管理存在一定难度。首先,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融资信贷规模得到大幅度增长,银行在资本管理上的难度逐渐增大。我国的货币政策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直采取宽松的政策形式,主要依靠投资来拉动内需,这也就意味着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迅猛增长,资本管理的难度达到空前难度,企业不愿意偿付或者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面临着严峻的信用风险。其次,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日益险峻。我国目前开始运用市场化的方式对金融市场的资金筹集和运用,这使银行面临着资金流动和资金支付困难的可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性管理,但是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发展不完善,商业银行很可能面临资金流动性危机。最后,我国金融市场中利率、汇率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风险逐渐增加。我国近年来进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中央银行也通过利率调控手段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利率变化的频率和幅度正在进一步增加,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也在逐渐增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各个商业银行外汇交易和外汇业务规模逐渐增大,汇率波动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也在逐渐增加。同时,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涉入使其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 2.商业银行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缺乏有力的组织结构作为保证,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缺失,相对来说比较分散,部分商业银行在信贷审批中依然存在着靠经验、靠领导的工作方式,在信贷前不审查、信贷中不检查、信贷后也不复查的弊端。 3.风险管理理念与文化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缺少风险管理的文化理念,风险管理缺少专业人士指导。企业文化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都是灵魂和生命,企业文化中能否有效的融入风险管理意识决定了企业风险管理成功与否。风险管理工作需要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能力,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复杂性,对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要求风险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洞察力和前瞻性,否则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本质很难有精确的把握,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很有必要。 二、增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谨慎的监管制度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对金融机构流动性、杠杆率和资本充足率进行严格的管理,按照相关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另外金融监管部门要审时度势地确定金融监管的重点,考虑到经济周期运行的特点和货币政策的要求等,使得金融机构能够正常的运作下去。在当今的经济发展世界,金融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点和要点,美国金融危机虽然对我国的金融和经济发展影响不大,但是却使得我们意识到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吸取发达国家发展的教训,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我们不仅仅要关注单个行业或者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更应该站在宏观的角度上加大审慎政策的力度。 2.加强杠杆率监管。《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这使得商业银行资本套利的机会大大减少,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模型存在的缺陷可以用杠杆率监管来弥补,使得金融体系中的资本规模保持在一定的、合理的水平上。另外,杠杆率监管可以避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过度扩张,避免商业银行承担过度的风险,控制银行体系杠杆化水平的非理性增长和系统性风险的持续累积。 3.营造全员风险管理文化,增强全面风险管理的意识。我国商业银行要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包括各个部门、各种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推行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行为。使风险意识深入全行的各个部门、每位员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习惯当中,使每位员工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岗位上可能存在的风险,以便形成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关口。 作者:付晓莉单位:渣打银行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担保债务凭证的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CDO设计中风险分担原理及其分析 从风险管理角度来说,传统银行为了降低不良资产的持有率,要对每一笔贷款进行严格的评估,通过评估结果得出发放贷款的额度。在这样的情况下,传统银行常常无法完全满足优秀客户申请贷款的要求。在CDO这样的信用衍生品出现之后,银行可以运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自身的信用风险进行转移,根据经营目标不断调整风险敞口以避免信用风险过度集中。分散风险之后,银行就可以扩大优秀客户贷款的发放额度,获得更高的收益率。CDO之所以能够拥有分散风险的功能是因为在其设计的过程中设立了风险隔离、资产组合、信用增级三大分担机制。有了这三大风险分担机制,银行会通过转移风险资产回收资金,起到了降低潜在风险的作用。同时,银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会倾向于放松对贷款申请人的监督,降低对贷款的监管成本,在信贷业务上寻求更高的利润。 (一)资产组合的分散风险效用分析资产组合指的是CDO在对风险资产进行重组时将各个债权组合成一个整体的资产池,从而分散资产的信用风险。CDO的资产池可以容纳各种类型的资产,甚至可以将原始的CDO进行打包和其他CDO资产组成多次合成的CDO,不断伸长CDO衍生链条。张维(2007)利用“最优契约组”的原理为CDO在银行体系内建立了一个理论模型,论证了多银行贷款合成CDO资产池可以分散信用风险。其结论为:单个银行贷款资金占所有银行的组合贷款比例越小,整个银行体系的风险也就越小。CDO这类的信用衍生品就是为了将单个银行资产转移到资产池中,以此来降低资产池的整体风险。资产组合分担风险的原理主要在于降低资产之间的相关性。信用衍生品市场中的相关性与大多数金融市场的相关性大有不同,在信用衍生品中的相关性并不是指代价格变动的相关性,而是指资产池中违约事件的相关性。因为多个相关性较弱的违约事件同时发生的概率比多个相关性较强的违约事件同时发生的概率低,所以当资产池中的资产组合相关性降低时,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也会降低。以次贷危机为例,当时美国很多银行都向其他金融机构手中发放一种与住房抵押支持证券(ResidentialMortgage-BackedSecurities,RMBS)挂钩的合成式CDO,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使得银行更加大胆地发放次级房屋抵押贷款,将大量的高风险次级按揭贷款从资产负债表中消去,在将违约风险转移的同时实现利益最大化。这就会让银行减少在评估风险中投入的成本,银行会不断地为购房者提供贷款,从而使得CDO资产池中的资产相关性太高,信用风险涉及面不断扩大。在危机爆发之后,银行资金流动性开始下降,银行间贷款的利率上升。这一系列的后果会放大危机的影响,银行体系在这样的环境下会趋于萧条,进而波及到实体经济。对次贷危机的反思可以看出,银行在CDO资产池中加入了大量次级贷款提高了资产组合的相关性,使得信用风险无法在体系中进行有效转移,最终引起了银行业萧条。所以在CDO设计之中,对资产组合的设计是提高银行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条件。 (二)风险隔离的运作方式分析CDO是发起人通过一个中介机构SPV进行发行,这家中介机构为银行提供了一道安全屏障,起到了风险隔离的作用。SPV在CDO运作过程中收取出售资产池获得的收入,将其中大部分支付给发起CDO的银行。与此同时,发起银行收回资产池中的资金时将金额转入SPV的账户,待该部分贷款到期后又由SPV将这些资金连本带息转入CDO投资者的账户,从而使得多方得利。在整个CDO运作过程中,发起人实现了“真实销售”,将自身的风险资产进行剥离,这部分资产转移到SPV资产池后,SPV就在发起人与债权人之间建立起了一道安全的屏障。若发起CDO的银行遭受严重违约而破产,债权人对该银行进行挤兑时也无法追溯其转移到SPV资产池中的资产。有了这样一道屏障,CDO才起到了提高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作用。因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格管制,SPV运营的业务非常单一,除了证券化资产外不能再拥有其他资产或负债。所以这家公司可以是一家“空壳”公司,可以没有雇员,甚至为了合法避税,公司还可以在离岸中心进行注册。 (三)信用增级的原理分析信用增级指将CDO资产池按照信用级别高低分为股权档、中间档和优级档,为风险爆发提供缓冲余地。在SPV对CDO资产池进行打包出售时,先由信用评级机构为资产池中的贷款进行评级。评级公司根据每笔贷款的回收率、回收时间等关键参数进行信用级别的评定。在最后打包出售时将资产池根据信用级别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股权档、中间档和优级档,信用级别越高的收益越低。一般情况下,为了缓冲投资者可能遭受的信用风险,发起银行会自己持有股权档的资产。当这部分级别最低的证券遭遇信用风险时,银行将首先承担大部分损失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更高信用级别资产面临的信用风险则被银行转移到了投资者身上。在信用增级的机制下,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以及对于资产市场价值的判断进行购买。信用增级这一分担机制既有利于银行转移自身的风险资产,又有利于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了一条新的收益渠道。尽管这三大风险分担机制具有巨大的作用,但真正在CDO围绕这三大分担机制进行设计时也会出现缺陷,下文就可能会产生的缺陷进行论证检验。 二、CDO设计因素对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影响的分析 CDO三大分担机制都有其对应的内在设计缺陷,每一种缺陷都可能对银行的风险管理产生负面作用。其主要缺陷在于如下几个问题。 (一)CDO衍生链条过长的设计缺陷随着资产证券化的不断发展,CDO的结构也越来越复杂,中间涉及到的资产组合也越来越丰富。随着借款人与CDO投资者的距离不断拉长,这样的超长信用链条会加大风险估计的难度,对银行的稳定产生负面影响。以二次合成的CDO为例,所谓的二次合成的CDO就是建立在CDO基础上的CDO,这种类型的组合资产比单层的CDO风险更大,对违约概率的控制更加困难。从图2可以看出二次合成CDO的结构。因为投资股权档面临的风险太高,优级档又往往无法为风险偏好者提供足够的杠杆收益,所以很多投资者的投资目标为中间档CDO。为了对比二次CDO与单层CDO的风险差异,假设上图包含3个内部CDO的二次合成CDO的股权档与中间档各自可以承担2个单位的损失,当整个二次合成CDO受到4个单位的损失时,这4个单位在内部CDO中的损失分布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类型:在类型1中,四个单位的损失全部集中在CDO3中,这就造成了中间档的投资者将会受到巨大损失,当投资者资金紧张,无法为银行提供信用保护时,整个银行体系就会出现巨大的波动,甚至会导致挤兑。在类型2中,4个单位的损失分散到了各个内部CDO中,中间档CDO的投资者不会遭受到任何损失。从以上的案例可以看出,一次CDO损失的大小只取决于资产池损失的数量,而结构更加复杂的多次合成CDO还受到了损失分布的影响,所以多次合成CDO的风险大小更加难以计量,运作的程序更加复杂。当发行方无法控制资产池的违约风险时,CDO的衍生链条过长会给银行带来更多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一旦这部分信用风险大规模爆发,CDO也能成为风险蔓延的导火索。 (二)CDO信用评级机制的设计缺陷在CDO这类信用衍生品诞生之前,银行无法将自身的风险资产进行转移,只能独自承担其中的违约风险,所以银行会对每一笔贷款的申请人进行仔细评估。在这一过程中,银行会根据贷款人的以往信用记录以及财务状况判断能否将资金放出。当银行严格审核贷款人的申请资格时,风险资产的违约概率较低,有效地控制了银行风险,但是这样会限制银行的收益。CDO出现之后,银行拥有了SPV这一道风险隔离屏障,就可以利用CDO等信用衍生品将信用风险转移,快速收回流动资金。同时,为了提高自身的收益率,银行会扩大放贷规模,降低发放贷款的门槛,从而减少对贷款人的监督成本,这就会增加整个银行业的信用风险。当越来越多的次级贷款被银行发放,大量不良资产会转移到SPV资产池中。因为CDO拥有三大风险分担机制,所以信用评级机构倾向于提高CDO中各类资产的信用级别。CDO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只能根据资产的信用级别做出投资的判断,在这样的环境下,投资者可能会因为无法收回投资成本而选择放弃CDO这一条投资渠道,进而影响到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所以设立SPV进行风险隔离的同时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不能让大量的高风险证券流入金融市场。 (三)CDO信用分档比例的设计缺陷合成型CDO的分层一般分为优级档、中间档和股权档,当发生信用违约时,首先由股权档投资者承担所有损失,当这部分损失殆尽后再依次波及到中间档和股权档投资者,我国发行过的类似的CDO,开元与工元分层设计形式如表1所示。我国发行的06开元和07工元的分层与CDO的三级分档一致,由于股权档(次级债券)的损失概率较大,通常是银行自行将这一层的CDO购回,作为内部担保。从表1可以看出,股权档与中间档(B级债券)的比例很小,所以这两层对于信用风险的缓冲作用是有限的,银行自身承担的担保风险很低。与此同时,评级机构在对CDO进行信用评级时往往只能进行数据建模分析来判断资产的信用级别,而CDO又是一种结构极为复杂的信用衍生品,这种评级方式可能会产生误差而提高次级贷款的信用级别。在这样一种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银行会扩大对风险收益的要求,减少对债务人的监督,从而导致违约率上升。当出现一定规模的信用违约数量时,容易波及到优先档的投资者,一旦投资者无法承担损失,银行也将遭受到严重的损失,甚至导致储户挤兑。从以上的结论可以看出在CDO分层的过程中,应该增加股权档的比例,让银行自行承担更多的风险资产,这样就能使银行滥发贷款的现象减少。并且通过完善信用评级机制,使银行保持对债务人的监督,从而达到降低银行风险的目的。综上所述,CDO衍生链过长,资产池信用级别偏高与分档比例分配不当成为可能对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的设计缺陷。在CDO的设计过程中需要对这些缺陷进行严格控制。 三、总结 自2005年起,我国就开始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规模一度不断扩张,证券化的资产池涉及到了基础设施、房地产、钢铁、水利等多个行业与部门,这也为风险资产的分散提供了有利的方法。但是,我国的CDO二级市场不够发达,流动性较低,这些关键因素都严重阻碍了CDO在我国的发展。我国现有的信用衍生品还过于单一,可以推出信用衍生品的机构还不多,这里一部分原因是我国目前国情还不适合大规模地推出信用衍生品,但是随着金融业不断地发展,我国信用衍生品的规模必将渐渐扩大。为了分散银行体系的信用风险,我国在发展信用衍生品业务的过程应该按照如下的方式进行: (一)逐步展开信用衍生品交易推进信用衍生品的发展需要大量人才和技术的支持,目前我国推出的两种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还是属于结构最为简单的信用衍生品,随着衍生工具的不断成熟,各种复杂的信用衍生品也会出现,关于衍生品定价和风险控制等技术难题需要很多高级管理人才去解决。我国必须做好相关人才的储备才能应对信用衍生品可能造成的一系列问题。此外,在逐步推进信用衍生品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先设立几个试点地区,为这几个实验区开放特殊账户,这个特殊账户中的资金不能随意流动到境内账户中。监管部门可以率先批准这几个试点地区展开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当试点地区总结出如何利用信用衍生品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经验时,再慢慢放开金融管制,将经验传播到其他地区,从而减少大规模推进信用衍生工具发展的风险。当国内信用衍生品发展到一定程度,有能力运用这一工具进行风险防范或套期保值时,我国才可以开放境外资本进入国内信用衍生品市场,真正让信用衍生品市场走上国际化道路。 (二)CDO结构不宜过于繁杂根据会计记账中的权责发生制,信用衍生品属于表外资产,不计入资产负债表,这也就可能造成衍生品结构过于复杂,风险转移的链条过长,信息严重不对称,道德风险问题不断涌现。对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说,只有将信用衍生品的结构简单化,减少其投机套利的功能,才能使信用衍生品的市场在我国不断走向成熟。 (三)对CDO业务严格监督,加强信息披露CDO业务最后是否能够转移分散银行信用风险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对相关资产的监督和审核。在这个过程中最困难的问题就是在计算风险资产期望收益时要对违约事件发生的概率进行评估,要预期在违约之后能收回多少资金,CDO投资者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很难对这些问题有详尽的了解。所以在对信用衍生品进行交易时,发行方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管,要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数据和信息,以便于CDO投资者对于投资的风险有进一步了解。综上所述,CDO这一类信用衍生品是一把双刃剑,只有完善CDO的设计机制,才能使其分散风险的功能得到发挥,从而提高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 作者:张云易君俊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征信体系建设与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征信系统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一)征信信息的应用提高了商业银行的信贷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征信系统是个筛选机制,最大限度地排除不诚信客户,较大程度地净化了商业银行经营的金融环境。由于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的,因此,一旦某个客户在任一金融机构有过不良信用记录,所有其他商业银行都可以查询到,这些信用不良客户将被所有商业银行拒之行外。由此可见,从长远来看,征信系统具备筛选机制功能,能够把那些不良信用客户筛选出来,列入信用黑名单,从而达到净化商业银行经营环境的效果。对提高信用风险管理决策效率、开展和创新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防范信用风险、有效筛选优质客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贷款催收、新资本协议实施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降低了商业银行信贷审批的成本和时间,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目前各家金融机构的各类信贷业务已经高度依赖征信系统。信息不对称总是存在的,特别是征信系统未建立起来之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成本更是巨大。但是,商业银行又不能“因噎废食”,因为不了解客户而不放贷,迫使商业银行不得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从而有效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交易成本,降低了银行经营利润。通过信用报告的使用,大大降低了信贷审查过程中人力和资源的成本,缩短了评审时间,提高了信贷审批的工作效率。征信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减轻了商业银行调查量,节约了大量的交易成本,提高了经营利润水平。 (三)促进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个人业务方面,在个人贷款和信用卡申请、贷后管理和担保等环节都需要查询个人征信系统。企业业务方面,在企业贷款、对外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贴现等业务的审批中都需要查询企业征信系统。通过对信用报告的使用,有效地防范了无卡贷款、重复抵押、多头贷款等欺诈行为。同时,通过正面的借款人信息,金融机构可以有目的地选择客户群。 (四)征信系统能够提供持续、客观的借款人信贷交易和自身的基本信息。征信系统作为一种约束机制,可以推动金融环境良性发展。对银行客户而言,征信系统是一个约束机制,因为,如果客户企图骗贷的话,其不良信用记录将被征信系统“广而告之”,这意味着从今以后,所有商业银行都对其关起了融资大门。这样的后果将对心机不良的客户起到极大的心理威慑作用。因此,从长期来看,征信系统有利于强化人们的诚信道德意识,提高社会的整体诚信道德水平,改善商业银行的金融环境。通过查询征信系统,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及其变更都一目了然,为金融机构贷中管理人员了解客户最新负债情况,及时掌握客户还款压力的变动,做好风险预警等工作,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评价资料。 (五)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目前在社会上具有强大的舆论和警示作用,便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征信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建立起一个全社会都能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通过对征信记录不良的借款人信息的运用,使其失去信用以及贷款的能力,从而失去在信用经济社会中立足的能力。目前,有很多在征信系统中存在违约信息的客户,为了重新获得贷款的能力,主动到金融机构归还逾期贷款。 二、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征信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征信业管理条例》虽然出台,但只是宏观层面的管理规则,促进形成各类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征信市场格局,满足社会多层次、全方位、专业化的征信服务需求。《条例》对于解决征信市场中信息采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解决征信市场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的问题仍然有一定困难。要达到立法效果,顺利实施,下一步还需要制定一些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比如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具体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涉及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目录和细则以及道德信用与资产信用的界定、个人隐私权及知情权的权衡等诸多方面,还不能做到事事有法可依。 (二)尚未形成有效的信用数据开放机制。社会缺乏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途径,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低。信用数据的区域、部门和行业仍处于割据状态,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性瓶颈。信用信息不能共享,影响系统效用的发挥,系统的功能不够完善,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以便于银行全面分析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为银行做出信贷决策提供参考。但目前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公开的企业和个人信息没有开放,增加了企业信息获取的难度,减弱了已有征信数据的适用性和完整性,造成信用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使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不能发挥更大的效用。 (三)尚未建立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在立法方面,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针对信用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同时,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也相当严重,在一些失信和诈骗案件的审理中,还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相反,失信收益往往大于失信成本,不仅降低了守信者的积极性,也削弱了对失信者的约束力和威慑力。 (四)未能将全部信用信息纳入征信产品的范围。当前,征信系统的主要产品是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评级等衍生产品不足,产品品种较单一,且当前的信用报告只能显示至查询日企业的信用状况,缺少按时间段显示信用信息的功能。同时非信贷领域的信息较少,如企业纳税、资质认证等相关信息缺乏,难以满足金融机构多层次的需求。虽然征信系统在部分省市采集了企业和个人缴纳电信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欠税信息、民事案件判决和强制执行信息,以及可能会影响企业和个人生产经营和还款能力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公共信息。但以上征信信息收集的范围尚未扩展到全国。另外一些散布于公安、法院、工商、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而且大多数处于被屏蔽状态的信息,则有待政府及相关制度来推进,征信中心也应早日推出覆盖这些信息维度的产品。 (五)信用文化建设和征信知识宣传相对滞后。目前我国的征信教育体系还没有形成,具有系统化征信知识的高学历、高水平信用管理人才更加有限。公众信用知识普及水平远远不够。在我国,人们虽知道信用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但在长期信用文化缺失的困境下,社会信用环境不容乐观。同时企业文化建设还有所不足,对征信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导致银行无法对客户的征信进行详细的统计,只能掌握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以致客户贷款难。在长期信用文化缺失的困境下,社会信用环境不容乐观,信用文化建设水平低下的问题亟待解决,公众信用知识普及水平任务艰巨。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征信法规建设。一是建议依据《征信管理条例》,建立相关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具体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涉及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目录和细则,以及商业银行在搜集数据、提供数据、购买数据、使用数据等各个环节的规定办法,防止出于自身盈利目的而侵犯企业和个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提高征信数据质量。商业银行应大力提高数据质量,建立信用数据开放机制。在企业财务报表尚未实行单一来源制度的情况下,征信系统除通过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征集企业财务信息外,应自上而下建立与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系统的链接关系,以便征信系统使用方对各方信息的比对,加快信用数据开放机制建设。 (三)加快征信产品创新步伐。要不断丰富征信产品体系、信用报告种类。对信息进行深加工,创新更多的征信产品,依法扩大企业和个人征信产品的应用推广,尽快推出信用评分、信用评级模型等品种,提升服务的层次和深度。继续扩大非银行信息采集范围,整合各部门掌握的资源,推进征信平台的建设。 (四)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严格有效的惩戒制度,才能对失信者产生威慑和警示作用。对提供不真实数据者要依法进行惩罚;对严重失信者要公开披露失信信息,提高不良信用记录者在参加保险、招投标、招聘录用等活动中的门槛,让其为失信行为付出社会成本,以示惩戒。 (五)通过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政府、银行、征信机构及相关部门,要利用各自的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宣传信用档案建设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的好处及建立信用档案的方法途径。充分运用征信系统、征信产品应用中的典型事例,大力开展诚实守信激励、警示教育,让社会公众普遍地了解征信,从而在经济、社会交往中自觉规范自身的信用行为,珍爱信用记录,积累信用财富。 作者:张培珍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忻州市中心支行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国内金融体系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 在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设计中,要科学地界定行长、部门负责人的权利义务。通过明确授权,让员工和各部门明确自己的业务范围和权限,使其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针对各部门的业务表现,要坚持廉政考核,测评制度,使其时刻处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在银行内部要成立专门负责银行风险管理的机构。如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风险管理工作,制定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组织进行风险管理研究,设计风险管理流程和报告程序,对所有业务过程和风险关键点实施有效监控,确保每一业务流程都在有效控制之内,一旦出现不妥之处,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对银行最高管理层负责,从而保证了风险管理工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我们应在借鉴国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结合银行自身结构和所处的金融环境,以自有的客户资源和历史数据为依托,创建属于自己的信息系统。它应当涵盖商业银行所有的业务过程,实现风险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警,并提出建议方案。只有管理者可以及时获得所有的信息,才能改善信息不对称问题,做出正确的风险管理决策。同时,数据的集中汇总、处理为风险量化等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为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性,我们在记载每一笔发生的业务时必须坚持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等原则。 三、树立科学的风险应对策略观 商业银行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因此银行要在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如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分担,风险承受等。在风险发生之前,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风险规避策略防范风险,如放弃风险大的投资,选择风险小的投资;国际交往中选择可兑换货币作为结算货币以防范外汇风险;准备充足的自有资本和其他准备金来应对风险;投资证券和对外贷款时采用一揽子策略,分散投资方向,降低风险。在损失发生之后,可以采用风险转移的方式降低损失,如用抵押贷款或担保贷款的方式办理贷款,损失发生时可由第三方承担损失;对于不具有还款能力的企业,银行不予贷款。 四、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对于商业银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有可能发生风险的业务着重检查,把有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中央银行作为系统内的机构,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本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信贷规模进行稽核,使其处于一个安全水平。拓宽监督渠道,建立立体网络。要加强商业银行各级行以及各管理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疏通群众监督渠道。一是要落实好政务公开制度;二是要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使群众真正看到信访举报的作用,形成真正的民主监督以及全社会的监督网络。 作者:李丽娜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国有企业改革与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国有企业的根本出路就是要加快改革,在改革中求生存、求发展 1.在政策上,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要给予倾斜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面向市场,建立适应市场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而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因而,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家对其进行政策上的倾斜也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对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更有必要。这有助于国有企业尽快地走出困境,减轻负担。 2.在结构上,建立完整产权结构我国由于长期历史形成的原因,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和受益人存在不统一的情况,改变这种状况就要从根本上改变产权结构。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是一条可行之路,尽管国企问题并非“一改就灵”,但从责、权、利统一的基础入手,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各主体利益与企业利益的矛盾。 3.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1)国有企业承担的就业职能多,在职冗员过多。据统计,全国每年用于国有企业富余人员的费用约达到550-750亿元,再加上其他费用,接近1000亿元,远远超过很多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造成国有企业的沉重负担。因此,国有企业急需建立科学合理的招聘体制和法律体系,以保证在职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2)国有企业承担着庞大的养老费用。截止2009年,我国国有企业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的养老基金也高达近5000亿元。因此,国有企业要大力发展社会保险保障基金,使职工收入中的适当比例成为基金积累,逐步形成职工养老、失业保障由社会基金承担起来的模式,让国有企业真正能够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发挥其规模优势,摒弃负担过重的劣势。(3)国有企业承担着过重的税负。2002年到2009年,国有企业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年均增长21.62%,累计向国家上缴税金5.4万亿元。通过数据研究得出,国有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近年来税负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5倍多。因此,财政应减轻国有企业的税负,帮助其走出困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二)国有商业银行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上加强体制改革 1.国有商业银行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要认真落实债权债务关系国有企业改革方法将是多样的,除破产以外,银行要本着贷款跟着资产走的原则,资产到哪里,贷款就落实到哪里,要防止企业借改制逃债、赖债行为。企业破产,也要按照法律规定清理资产,对于应归还银行贷款的,银行要坚决收回。 2.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化解不良资产(1)国有商业银行必须下决心一次性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我们要接受东欧和日本的教训,下决心“快刀斩乱麻”,把不良资产问题解决在酿成金融危机之前。(2)避免诱发严重的经济动荡。对于银行不良资产的解决,必须根据国家财力水平和经济环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切忌盲目利用赤字政策来冲销不良资产,或通过中央银行增发货币来处理。否则,势必诱发严重的通货膨胀,引发经济动荡,给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3)政府、国有企业和银行三方面紧密合作。政府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制定法律规范国有企业的借贷体制;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规开展贷款业务,以保证贷款收得回来,有效益,严防新的不良贷款发生。对已有不良贷款要清查、登记和认定,加强监督。要了解企业改制情况,参与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贷款债权的保全工作,对信用差有可能发生逃债的企业要及时补办财产抵押和担保; 3.加强企业项目调查,对于朝阳产业加大贷款力度;对于特殊的国企贷款要争取国家予以挂账停息,由财政承担。国有企业处于困境是普遍的,但仍有一些企业的项目符合市场需要,在注入启动资金后能够较快产生效益,对于这些项目银行应积极地予以追加贷款。而对于因政府干预或特殊情况下的银行贷款,可考虑争取国家财政对其限期挂帐停息,利息部分由财政承担,直到企业有偿还能力为止。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国企改革和银行的商业化。中国现今的银企关系出现瑕疵,金融领域出现债务及资产风险昭示着中国国有企业和金融体系这两个关键性的经济部门,还需共同加强改革、强化体制、规范资产、防范风险。在经济金融领域迅猛发展的今天,在我国积极加入WTO和世界各大经济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大背景下,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在与世界各大经济体的交往和磨合中,加强改革,完善自我,以迎接中国国有银企关系新的发展阶段的到来。 作者:李凡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大数据时代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信息搜集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首要前提 1、信息搜集的主要内容。 主要划分为清楚明白直接体现信贷风险的“硬信息”和反映潜在信贷风险、具有隐形相关性的“软信息”,以及全流程信贷风险管理的十个方面。硬信息———企业相关财务数据: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与损益表相关数据,工商、税务部门存放的与企业相关文件和银行内部相关资料;软信息———企业经营的潜在暗示性信息:用水量、用电量、机器运转时期估算和维修保养周期数据、存货盘点审计数据、往来供应商渠道商账户结算信息等。企业经营负责人个人相关信息:商誉、商会与商业伙伴评价、健康状况、人品等,是否有不良嗜好、个性特点、知识结构与水平、经营风险防控能力、家庭情况等。 2、信息搜集后续分析处理的方法。 单一的硬信息可能存在缺陷和隐忧,如公司资本不足,通过申请垫资的方式满足工商注册登记要求;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存在虚开票据和担保等问题。同样,单一的软信息也有一定的风险,软信息的判断过于主观化,忽视企业基本面和相关行业数据。因此,银行在进行信贷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硬信息”和“软信息”加以整合,需要建设规范化的信息数据处理系统,对信息进行整合和处理。 二、信息搜集分析处理的主要工作重点 在实际工作中,对企业财务数据的还原能力、强化信息分析处理防控风险管理的方法都是关键,具体而言:信贷准入方面:对行业风险敏感性、前瞻性不足,盲目进入“两高一剩”行业及风险敏感性行业,客户评级不审慎,评级结果虚高,甚至人为抬高信用等级,客户评级结果应用不严格,盲目进入低信用等级客户,客户分类不审慎,分类结果偏离客户分类标准,甚至伪造信息套取高分类结果,对客户经营管理情况掌握不到位,盲目进入生产经营不正常、财务状况不佳、发展战略明显失当的客户,对客户融资结构掌握不到位,盲目进入多头融资、过度融资、涉及民间融资的客户,对客户对外投资情况掌握不到位,盲目进入过度投资、主营业务不突出的客户,对客户对外担保情况掌握不到位,盲目进入对外担保过度、担保链复杂的客户,对客户信用记录掌握不到位,盲目进入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他行退出客户,对客户资金链掌握不到位,盲目进入资金链紧张、还贷来源不正常、涉及应急转贷的客户。授信管理方面:授信额度理论值测算不审慎,测算方法选用不正确,测算结果偏离客户金融实务研究实际,授信额度核定不审慎,偏离客户实际用信需求,存在过度授信问题。尽职调查方面:信贷调查不深入,实地调查缺失,调查方式单一,简单采用问答式调查,第三方调查不到位,信贷调查资料收集不齐全,重要资料缺失,调查信息不全面,对关联关系、资金用途、融资结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贷款归行等关键信息了解不深入,客户信息真实性核查不到位,财务数据等重要信息失真,信贷调查分析不到位,未客观全面反映客户经营及风险状况,甚至刻意隐瞒重要风险信息。担保管理方面:抵质押贷款占比低于同业平均水平,信用保证方式贷款占比偏高,单个客户贷款抵质押比例与调查银行信用份额明显不匹配,保证人准入不严,保证人代偿能力不足,担保链复杂、关联担保普遍,对保证人动态监管不到位,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应对不及时,导致担保保障度下降,押品准入不严格,押品不合格或变现能力存在重大缺陷,押品估值评估不审慎、不规范,价值明显高估,动态重估流于形式。用信管理方面:流动资金贷款发放与客户用款计划不匹配,固定资产贷款发放进度快于项目进度发放或资本金到位进度。贷后管理方面:贷后资金流向监管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向高风险领域,客户账户资金监管不到位,对货款归行、账户结算量等关键信息异地情况应发现未发现,还款资金来源监管不到位,还款资金未有效控制,或还款资金来源不正常,评级分类动态管理不到位,对出现风险的客户未及时调低等级,导致高等级客户违约。风险分类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出现风险的业务未及时调整形态,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 三、强化信息搜集分析处理的建议 风险管理工作要在对相关信息进行科学审视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强化,实现风险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携手合作,内部系统互相挂钩进行整体布局和防控、工作流程优化,从而确保信贷资产最优、客户资产质量最佳、经营风险最小的目标。对此应: 1、切合大数据开展优化。 为顺应大数据时代的潮流,迫切需要对信息数据进行整合,国外商业银行将大数据应用于银行风险的管理领域。美国一家名为SCOR的金融信息公司抓取并分析客户的社交网站数据,为银行提供更为准确的信用评估结果,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和成本。SCOR公司收到银行客户的信用评估申请后,经客户同意,将调取其在facebook、twitter等社交媒体的数据,分析客户的行为特点,兴趣爱好,甚至会根据该客户朋友圈特性来对客户信用风险来进行评估。社交数据真实反映客户行为,能帮助银行更准确地判断客户的违约风险,最终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要在商业银行数据处理中心,依托互联网、“云计算”信息技术,通过分析和应用海量非结构化的数据,推动企业业务价值,用高度的技术能力和知识,对信贷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处理,加强对下属各级分支行的业务指导。通过金融云信息平台,以数据信息大集中为依托,运用技术管理手段控制风险,使风险监控系统更好地发挥作用。 2、完善风险管理信息数据整合系统。 建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体系的最终目标是对信贷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和减少损失,保障其经营活动能安全、顺畅地进行。具体而言,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风险损失发生前,银行可借助风险管理体系,预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做出有效的对策,预防和减小风险,以最低的损失来获取控制风险的最佳效果;二是在风险损失发生之后,商业银行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商业银行不致于因风险的产生而造成更大的损失甚至危及其生存,并确保银行盈利性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宏观层面系统设置上,要进一步强调垂直化、单元化的风险管理部门组织结构建设。实行风险管理部门的内部独立性,同时推广先进风险管理工具,对分析与评估技术进行科学量化,确保信贷风险的整体系统控制。近日银监会核准了六家银行(工、农、中、建、交和招行)在集团和法人层面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具体范围为第一支柱信用风险初级内部评级法、部分风险类别的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标准法。商业银行应切实将风险量化、资本约束作为经营管理的优秀要求,形成风险、收益平衡的经营理念,通过充实客户相关数据信息资料库,构建健全的管理信息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在线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得风险管理工作成为科学,而不是依赖于个人主观判断。 3、风险经理与客户经理共同协调合作。 在制度的设计上,进一步落实风险经理与客户经理平行工作制度,加强对企业财务真实数据的还原能力,同时高度关注对应性重点指标,出现异常变化立即开展现场核查,审慎评估风险,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业务、重点环节开展高强度的现场监管,在保持合规性监管高压态势的同时,进一步突出风险性检查,切实提高现场监管检查质量和效率,提高风险处置效率,严格风险处置纪律。要真实反映信贷资产质量,强化客户评级和风险分类动态管理,及时按客户评级和风险分类相关要求调整客户评级和贷款形态,防止客户直接违约,严控评级偏离度。对符合总行强制调整贷款形态的情形,必须及时进行形态调整,严控分类。对于为了完成阶段性的工作指标,在较少考虑风险的情况下突击放款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4、落实激励约束机制和经营监管。 加强相关人才激励约束机制,调动风险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升风险管理人员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使得风险管理实现其内在要求和工作目标。在基于目前存贷款利率即将实现市场化的时代背景下,需要与贷款定价、产业链金融服务等相关业务相结合,尝试大数据和云计算方式,细化到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的具体工作中,培养风险经理的主人翁意识,并加强工作监管和经营监管,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使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真正得到落实。 作者:高建峰张志荣单位: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市分行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基于供应链下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供应链上商业银行的风险是指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因为各种不确定的、不可预测的因素,而导致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出现了偏差,不可避免的出现了损失。在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为其提供了新的市场机会,将新的融资渠道提供给中小企业。 1.供应链金融是基于上下游真实交易及流动资产担保下背景下的业务。 为了更好的与之相适应,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而我国目前的银行还处于原始的经营阶段,由固定资产抵押发放贷款,还没有深入的投入和研究供应链金融,这样对该业务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阻碍。 2.存在着“先圈地,后发展”的思维定势。 尽管我们早就步入了WTO时代,但却不能真正实现由主营业务向零售银行的转型。国内商业银行中,具备可操作的业务规范,并建立完善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确是寥寥无几。 二、基于供应链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措施 1.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控制措施。 分析成熟的金融市场,只有实现利率市场化,才能真正的控制利率风险。商业银行在通过改革进入利率市场化前,对利率风险的控制,应主要采取缺口管理的方法。而在一般情况下,即期利率的敏感性缺口管理即银行的缺口管理,它通过对敏感性缺口的消除或缩小。而降低银行利率。通过利率波动的降低,而规避银行风险的发生。而作为的新兴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有着较多的参与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由于不断流转的抵押物所有权,而出现所有权归属的法律纠纷。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出现,而修订和调整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过程是需要逐渐完善的。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因素,法律漏洞对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制约。特别是在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一些领域,还有法律的空白存在。制定详细和严谨的合同条款和协议,并对各项流程中的职责归属和借贷双方的业务和权力进行明确,可对供应链金融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弥补。同时,依据法律法规程序对各类手续进行办理,能将银行的法律风险有效降低。 2.信用风险的控制措施。 由于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多为供应链金融中的受信企业,整个供应链信用大小,是由其营运状况所决定的。银行首先应对受信企业的整体信用状况进行考虑,并分析和度量融资企业的发展前景、经营状况和整体实力。首先,企业进行风险对抗的直接保障,就是企业整体经营规模的大小,企业如果在市场上处于主动经营的状态,会积极参与竞争,进而将自己的整体信用水平提升。反正,则不会获得银行的信用认可;其次,企业的运营状态的良好与否,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和管理者的素质所决定。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可使决策风险降低,同时可使企业决策的有效性提高,进而能够控制企业的整体发展。企业信用状况是由企业的经营状况所决定的,企业经营状况的三大关键因素,包括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银行对企业考察的标准,是看企业能否维持一定的短期偿债能力。而对企业偿债能力进行分析的关键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等。企业偿还债务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保障,就是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经营运营能力简称为应运能力,营业周期及存货周转率是企业应运能力的财务指标,对企业资金的运用效率及经济资源管理起到了一定的揭示作用。企业的资金有着越高的流动性,则就会有越强的偿债能力,随之会有越快的获取利润的速度。除此之外,近几年有许多专家学者也都先后提出了基于VAR值的信用风险考量,作为银行方抵御信用风险的一种措施。银行方可将融资方式、产品还款方式以及其他多种影响因素综合考量建立风险模型,利用足够的历史数据,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风险考量测试。又因为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会将风险以乘数形式放大,因此加强对信用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3.加强对动产的管理。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风险之一就是操作风险,面向多个主体,组合多种金融产品,是供应链金融主要开展的业务。银行首先要评价授信企业,进而对供应链的生产运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由于有众多的人力因素出现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会不可避免的出现操作风险。所以,银行必须大力培养一批有着丰富经验和过硬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来控制和评估风险。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流程规范和规则制度,对每一个业务流程严格控制,严格执行和设计各种契约。 4.加强对资金的管理。 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都是用未来变现的资金来完成支付,因此特别需要关注资金是否能够按期按量回收,如果资金不能按时偿还相应债务,此违约造成的影响会因乘数效应而被放大。为了保证资金能够按期按量回收,需要实时关注授信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需要关注是否有相关保证、担保等额外的代偿。另外,针对作为保证金留存银行的这部分资金,银行要切实做好封闭式管理。 5.建立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也需要建立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该程序是基于银行风险暴露对银行整体资本充足性进行预估的行内流程。该程序需要有效精准识别、衡量和管理各种风险,需要衡量足够抵补风险所需的经济资本,并且能够产生向金融监管机构要求的相关报表附件等信息。 6.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供应链金融操作队伍。 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业务和传统的信贷的全新理念有所不同,进而在风险的控制上也非常多变和复杂,要求商业银行所组建的供应链操作队伍必须具备高水平和高素质。供应链金融业务因为和传统业务有所不同,因此,要求操作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银行人员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一是职业道德必须良好,二是具有高超的控制风险的能力,业务技能必须专业,同时工作经验必须丰富;三是具有对关键岗位健全的补偿措施和忠诚度。由于银行工作人员比较熟悉供应链业务的运作模式,所以对于融资行为的风险所在,他们往往更清楚,这样就很难防范银行工作人员内部作案。银行工作人员在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两种情形的违法操作,既内外串谋和内部作案。而银行工作人员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同时处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运行模式中,往往会更多出现与企业勾结的情况。所以对操作风险进行控制的必要措施,除了要对专门的规则进行制定外,还应提高供应链金融业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结语 新的历史时期,商业银行过去传统的单一的授信模式被供应链金融所改变。通过对供应链上下游的整合,对银行信贷业务的新局面进行了开创。目前,基于供应链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会难免出现各种风险问题。所以,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商业银行不单单要对外部总体经济环境的发展状况密切关注,同时还应对供应链整体的潜在风险深入分析和了解,通过与风险源的结合,从多个方面来防范相应的风险。 作者:卫楠单位:普信恒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取经国外银行提升我国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案例 论文摘要:如何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近年来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列举了英国巴克莱银行与我国民生银行风险管理的成功案例,并对二者的风险管理经验进行分析,旨在对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有所启迪。 美国花旗银行主席及总裁沃尔特威斯顿有一句名言:“银行家从事的是管理风险的行业。”这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银行间竞争的日趋激烈、银行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宽和规模的不断膨胀,银行面临的风险也日趋多样化与复杂化,某些高风险业务所带来的风险有可能在转瞬间葬送整个银行。然而作为经济的优秀,金融大厦的坍塌会造成整个国民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动荡。 当前,如何把握风险与利润、风险与发展之间的平衡,使银行既不承受过大的风险,又能保持适当的发展,是每个处在新的竞争环境中的银行经营者必须深思的问题。 尽管近年来由于风险管理不善致使银行经营失败的情况频频发生,然而也不乏在风险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银行。就让我们走进这些中外银行,分享它们的成功经验。 一、巴克莱银行的风险管理 巴克莱银行是英国的四大银行之一,在英国设有2100多家分行,在全球60多个国家经营业务。近十几年以来,巴克莱银行十分注重不断拓展其业务的广度和深度,资产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巴克莱银行各项业务快速拓展的过程中,成功的风险管理为其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构造风险管理系统——结构清晰,权责明确 与大多数西方国家银行一样,巴克莱银行具有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不仅如此,在这一系统内,对风险的管理分工非常明确,而且职责清晰。具体来说,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业务条线负责人负责识别和管理业务线条的风险;风险总监负责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分类风险主管及其团队负责风险控制框架的建立与监控;业务风险团队负责协助业务条线负责人识别并管理其总体业务风险;内部审计独立地检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环境。完善清晰的结构与权责明确的分工为防范风险布下了天罗地网,为巴克莱银行成功进行风险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运用风险偏好体系——保证业绩,控制风险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巴克莱银行一直在内部使用风险偏好体系。风险偏好体系的具体方法是,通过未来三年的业务规划,估计收益波动的可能性及实现这些业务规划的资本需求,将这些与目标资本比率、红利等因素相对比,并将这些结果转化为每个主要业务板块规划的风险容量。风险偏好的数值要通过估计集团对宏观经济事件的敏感性来进行验证(这种估计是利用压力测试和情景模拟来完成的)。巴克莱银行集团信用风险总监安德鲁·布鲁斯认为,巴克莱银行风险管理成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最近十几年来通过建立风险偏好体系,加强限额管理,强化了经济资本在集团内部的运用。而风险偏好体系的运用也是国际活跃的银行风险管理成功的普遍经验。 (三)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手段先进,数据充分 与其他银行一样,信用风险是巴克莱银行最大的风险。据统计,巴克莱银行大约有三分之二的经济资本被配置到各业务条线的信用风险上。对于信用风险的管理,巴克莱银行主要利用五步风险管理程序(即指导、评估、控制、报告、管理和分析)以及基于COSO的内部控制体系来进行。巴克莱银行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较为成熟,主要利用自己的历史数据和其他外部信息,通过银行内部风险评级系统来对借贷者、交易对手以及零售客户进行评级。与此同时,巴克莱也采用一些外部开发的模型和评级工具,当然这些外部开发的模型及评级工具必须经过巴克莱银行的相关验证。 二、民生银行的风险管理 民生银行是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1996年。在我国四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今天,民生银行却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风险管理道路。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民生银行如何应对日益多样化的信用风险。 (一)重视贷前调查——充分检验,防范风险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是广州地区唯一实行“预授信申报公示”制度的银行。当年广东南海华光集团骗贷屡屡得逞,“洗劫”了广州数家银行近74亿元人民币。然而该集团存在的风险却无法逃过民生银行的火眼金睛。下载论文 南海华光集团曾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了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当广州分行收到南海华光集团的有关资料后,立即进入其受理贷款申请的检测达标通道,这第一道关卡就是大名鼎鼎的“预授信申报公示”。预授信申报公示制度是广州分行2002年上半年刚刚推出的新制度,目的就是为化解一些常见的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风险。其实这套制度的原理非常简单,就是当银行接到授信申请时,在银行内部网站上将南海华光集团的有关材料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广而告之,广泛征求意见,听取群众的呼声。预授信制度不但大大节省了支行具体经办人员实地贷前调查的工作量,而且使调查渠道更为广泛、通达,使授信通道更为透明、民主、公开,很难出现漏网之鱼,为自身保护提供了安全绿色屏障。南海华光集团的申请也正是在公示期间,由于该行员工们陆续提供的华光集团的相关信息显示出其众多漏洞,经有关部门认真分析核实后,而被多票否决,实现了防患风险于未然。 (二)加强贷后检查——重视结果,更重过程 尽管贷前调查与贷中审查至关重要,但并不意味着款项贷出后就“一劳永逸”,贷后管理也绝对不可小觑。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主管风险控制的副行长赵继臣说,在杭州分行,风险控制高于业务发展。银行不良资产反映的是结果,但产生却是在过程,因此对于分行来讲,过程控制重于结果控制,注重贷后管理是保证信贷资产质量的基础和关键。 杭州分行曾为杭州某企业贷款400万元人民币,然而该企业的两幢房产早在2003年9月就被法院查封,分行信贷资产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于是分行组织相关人员多次与借款人、保证人联系,制订清收措施。经过各项艰苦努力的工作和与当事人谈判,终于在贷款到期前一天全额收回了400万元贷款的本息。 另外,在对湖州某集团有限公司的续授信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生产经营、销售渠道及财务等方面均存在问题,检查人员随即向分行贷审会提出了不能给予其续授信的理由,果断退出,避免了后来其他贷款行因来不及收贷而最终采取法律补救手段情况的发生。检查过程中,杭州分行还了解到安吉某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存在的资产流动性风险,分行配合支行几次到安吉,与企业和政府联系落实分期还款计划,并积极争取到了总行的支持,分三期收回了全部贷款本息。可见在贷款业务中,过程控制至关重要。杭州分行正是通过贷后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将风险“扼杀于摇篮中”。 (三)培养风险意识——认识到位,团结一心 民生银行的一位领导曾说过,“银行经营同质化趋势很强,民生银行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成绩,靠的是员工们工作拼搏、热情、坚韧、执着。”是什么力量鼓舞激励着民生员工?我们应该看到,民生银行尤为注重员工队伍业务培训、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工作,通过多样化、实用化、层次化的培训方式,生动活泼地为员工的实际工作注入了新鲜活力,大大强化了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了他们的业务操作,对真正做到按章办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正所谓意识决定行动,有了正确的积极的思想做后盾,才有了广大员工在风险防范方面更强的行动力。在高度风险意识熏陶下,风险防范观念深入到了每一位民生银行员工的内心,使风险防范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成为民生企业文化的重要灵魂。 三、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中外银行成功案例带来的启迪 (一)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 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是有效实现风险管理的前提。外资银行大多具备独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其内部监督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实行垂直管理。分支机构的内部监督部门往往与本级机构相互独立,或者在分支机构不设内部监督部门,内部监督的职责直接由总行的内部监督部门实施。 巴克莱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结构清晰,权责明确,是外资银行成熟风险管理系统的典型。再来看民生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2004年,民生银行华北、华东和华南授信评审中心——风险管理的优秀机构,分别在北京、上海和深圳成立。评审人员“直系”隶属于总行,是总行的“嫡亲”,而与分行没有任何血缘——人事和经济利益联系,这使得总分行之间实现了真正意义的“审贷分离”,从制度上避免了由基层行领导者的长官意志可能带来的授信业务经营性风险。实践表明,民生银行的独立评审与区域授信评审中tk,等制度非常成功。 (二)完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 完善操作规章制度是银行有效进行风险管理的保证。银行业务人员由于受自身素质和外界条件的影响,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和规范约束,在进行风险评价和判定时,难免会带有个人倾向,造成判定结果有失公正。通过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严密的规章制度,能够使银行员工避免主观主义和随意性,做到公正、合理地判定风险。 巴克莱银行作为一家拥有三百多年历史的老牌银行,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十分完善与周密。在民生银行,各项内控制度建设也紧随业务的发展步步推进。一笔信贷业务,从贷前调查到评审,从放款到贷后管理,直至最后的责任追究,分行都建立起了一套严密的制度,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商业银行信用评级体系建设 建立与完善信用评级体系是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信用评级体系往往独立于信贷和审批部门的信用管理部门,肩负着对客户的信用调查、征信、信用档案管理、信用记录监控等职能。信用管理部门在授信前做出的客户信用分析报告,是银行的信贷决策机构决定能否给予授信的依据之一,在授信后定期向信贷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做出的信用监控报告,更是银行衡量信用风险大小的重要指标。 巴克莱银行经过长期发展,其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已经较为成熟,并且拥有较为充分的历史数据,为其测量与防范信用风险提供了保障。在我国,尽管银行信用评级体系与发达国家尚存在差距,但也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例如民生银行对申请授信的客户进行内部信用评级,并以此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依据。在数据集中管理方面,民生银行也走在全国同业中的前列。该行率先采用全国数据大集中的模式,将全行所有业务的数据处理集中在总行,为业务拓展与风险管理奠定了基础。 (四)树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银行不能回避风险,只能管理风险。实践证明,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是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灵魂,只有将风险管理从高深的理论变为所有从业人员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风险管理体系才能真正发挥作用。风险管理意识和理念必须贯彻到全行全员,贯彻到业务拓展的全过程。也就是说,银行的每位员工在做每一笔业务时都应考虑到风险因素,贯彻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基本思想,始终把控制风险与创造利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经过长时间发展,风险管理观念在大多数外资银行早已深人人心。而对民生银行来说,正是由于民生银行上下都把风险管理放到突出位置,各级行领导反复强调其重要性,使得员工达成共识,才使民生银行在风险管理进程中硕果累累。 (五)培育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在商业银行不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建设的同时,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无疑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供了积极的外部环境。可以说,处于信用经济中的商业银行,要想取得成功,除了深厚的内力,还需要良好的竞技场才能充分体现“武艺”的高超。 西方发达国家的信用体系较为完善,为银行风险管理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而在我国,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民生银行在风险管理与控制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的不良资产率曾五年内一直保持为“零”,在某种程度上说,该行风险管理的成功与当地优越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企业信环境也是分不开的。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限额经济资本 论文摘要:风险限额管理是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国际实践证明,风险限额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贷款集中性风险,实现贷款风险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本文从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出发,介绍了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组织框架.并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进行了设想和展望。 一、引言 现代商业银行业务是由多个产品、部门、地区等维度组成的资产组合,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决策者需要在组合层面上判断业务与产品的风险与价值,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和业务决策。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各类金融危机的发生更进一步说明,风险集中度管理上的失控,不仅容易导致银行遭受难于承受的损失,而且也使得风险十分容易在不同机构、不同地区之间“传染”,造成系统性风险。对于超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其管理层级多,分散风险、控制集中度风险的难度更大,且显得尤为迫切。近年来,许多国外先进银行开始应用经济资本管理方法,设定各类产品和交易的风险敞口设定七限,实行风险限额管理。这些限额之问相互联系和制约,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制约、分散和预警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二、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 风险限额是根据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的最大化原则,应用资产组合分析模型设定的风险敞口(EAD)或风险价值(、aR)的最高上限。风险限额代表了银行在某一项业务中所能容忍的最大风险,凡在限额以内发生的非预期损失,都可以通过银行经济资本来抵御,超出限额则意味着损失会超过承受能力。限额管理是一种基于风险计量的管理方式,它综合体现了银行的经营战略、政策导向以及资本配置,代表了当今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系统化发展方向。与传统风险管理方式相比,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事前管理。在风险管理体系中,各类敞口的限额都是根据对风险变化的预测提前设定的。当某类风险敞口保持在限额以下,说明业务发展稳健,风险基本可控;当风险敞口逼近限额时,监测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提示风险经理采取防范措施;而风险敞口一旦突破限额,就预示着风险正在显著上升,风险经理应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可见,限额管理应发生在资产损失形成之前,属于“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管理。 (二)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实时动态管理。限额管理强调实时动态监控,即在每个时点上,系统都可以根据最新市场变化和业务数据,计算调整各项限额,并监测所有限额的执行状态。业务经理和风险经理通过客户终端,随时从限额管理系统获取最新数据,了解所辖业务的风险状态,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必须依托一个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畅通发达的网络环境下实现全行范围的连续监控。 (三)限额管理是对风险和收益的综合管理。风险限额是对业务经营规模施加的一种硬性约束。从短期看,限额管理可能会对业务拓展形成一定的制约,但长期而言它有利于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某项业务的开展在初始阶段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收益增加,但随着业务不断扩张,就会出现边际收益递减的现象;而如果业务规模突破风险限额,就会使RAROc降到较低水平,甚至出现负值,反而不利于银行增加实际收益。因此,风险限额不单纯是业务发展的约束,更为重要的,它是银行经营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综合体现。 (四)限额管理是基于资产组合分析的全面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的限额管理体系建立在风险计量和组合分析的基础上,不仅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也贯穿了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各个层面。该体系不仅包括对单笔业务或某一客户的交易限额,也包括国家、行业、区域、产品等资产组合层面的额度限制。它基于对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的准确计算,也通盘考虑了资产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以及整个银行的实际资本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体系具有全方位、全流程和全要素的管理功能,是银行真正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风险限额设定。风险限额管理模式的基理就是在一定资本约束的条件下,按照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率(RAROC)最大的规则将贷款限额总量分配到各个债项。风险限额设定是整个限额管理流程的重要基础,其本身就构成了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风险限额的设定分成四个阶段:首先是全面风险计量,即银行对各类业务所包含的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以确定各类敞口的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根据BaselⅡ的要求,信用风险可通过银行内部评级系统进行计量。第二,利用会计信息系统,对各业务敞口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量化分析,其中制定一套合理的成本分摊方案是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三,运用前文介绍的经济资本分配和配置模型,对各业务敞口确定经济资本的增量和存量。第四,综合考虑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及银行战略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最终确定各业务敞口的风险限额。 (二)风险限额监测。银行总行在风险限额后,需要对限额执行情况实施连续监测,限额监测是为了检查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否服从于限额,是否存在突破限额的现象。为监测贷款限额的执行情况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变化情况,设置单笔业务的贷款限额和经济资本限额监测指标。总行风险监控部按月对监测指标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内部评级系统和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有关监测信息。当实际新增贷款余额超过新增贷款限额的理想额度时,或贷款实际占用经济资本超过该业务经济资本限额的理想额度时,对贷款限额按旬进行监测。此时,信贷经营部门应对资产组合结构情况进行分析,甄别出潜在突破风险限额的行业,及时调整营销重点。 (三)风险限额预警。根据经济资本配置要求,商业银行需要针对设定的各类敞口理想额度和限制额度(即风险限额),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当实际交易额超过理想额度时,系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当实际交易额超过风险限额时,系统发出红色预警信号。当行业出现预警信号时,风险监控部应对出现预警信号的业务单元进行差别化分析,向总行有关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审批部门及一级分行发出预警提示书,同时抄报首席风险。 (四)风险限额控制总行相关部门及一级分行在收到预警提示书后,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在单笔信贷业务的审批及贷款发放两个环节分别采取先核准后审批、暂停审批、先核准后发放等相应的措施,在核准时应把分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是否下降作为考虑因素,促使分行进行结构调整。确保信贷投放在行业限额内。对于限额执行情况,应定期在风险报告中加以分析描述。对超限额的处置程序和管理职责必须做明确规定,并根据超限撷的程度决定是否上报5风险管理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制定超限额后的风险缓释措施,定期进行返叵检测?(五)风险限额调整。风险限额的调整分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两种,定期调整是指在限额执行的中期,总行风险管理部在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及行业风险变化、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酌情提出调整行业限额的建议报营彳亍风控委审议。不定期调整是指总行信贷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充分理由认为需要调整某业务单元的风险限额,以书面形式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调整限额的建议,风险管理部在进行风险评估和测算后,提出调整风险限额的意见,报总行风控委审议或报首席风险官签批。 四、风险限额管理的组织框架 风险限额管理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审批部、风险监控部及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集团客户部等经营和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一)风险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设计、优化行业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管理模型;负责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的计量;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系统计算的评级结果和风险限额进行论证和调整,并上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负责拟定贷款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将审定后的风险限额录入内部评级系统;负责行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变化的监测;负责对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调整风险限额的需求进行审核并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 (二)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职责、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包括总行公司业务部、总行机构业务部和集团客户部。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提出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指令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调控措施;负责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指令性风险限额调整的意见;负责指导和督促分行执行风险限额管理,在行业限额内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三)信贷审批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审批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风险限额管理的相关风险政策和预控措施。 (四)风险监控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风险监控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风险限额的监测和预警,并及时预警信号。 (五)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负责综合经营计划与风险限额的衔接。 五、风险限额管理的体系构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风险管理,但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不多,真正掌握的优秀技术也较少。实践表明,风险限额管理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项适用于现代金融体系特点的风险控制手段。我们应该加快引进和国外该领域的成熟技术,结合本国银行的具体情况,扎扎实实地开展这方面的研究、设计和探索工作。根据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实施风险限额管理一般需要经过2~3年时间,其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启动阶段。风险限额管理涉及银行的所有业务条线,对全行经营管理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和高管层必须对此做出战略决策。尤其是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习惯于粗放式经营模式,偏重业务扩张,轻视风险控制,对限额管理理念在短时间恐怕难以接受,所以需要最高决策层下决心,方能有效地推动。决策者应对实施限额管理的战略意义形成共识,对工程实施难度做出充分估计,做好战略部署,集中优势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建设。启动阶段的前提规划至关重要,可考虑聘请国外咨询公司协助完成规划,并由银行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体系构建阶段。由风险管理部门牵头,相关业务条线配合,组成一个跨部门的项目组。项目组在既定的整体规划下,围绕基础数据、计量模型、IT系统和业务测试和四个关键环节顺次展开工作。与内部评级系统不同,构建限额管理系统的重点和难点一般不再是数据基础,而是如何通过业务测试,系统计算的限额结果只有被业务部门接受,才能转化为实际管理效能,这不仅需要做大量的检验和调试,更需要前后台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完成对模型和系统的改进。 体系应用阶段。该阶段的首要任务是建立与限额管理系统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只有将限额管理的流程操作和技术方法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使这种管理模式真正发挥作用。对国内银行而言,限额管理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接受起来需要一个过程。为此,需要加大培训力度,尽快使经营管理人员掌握相关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在系统建立后的前一两年,较稳妥的方法是将风险限额系统作为业务参考和预警机制,鼓励业务经理和风险经理尽可能多地接触和使用,同时积累数据、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对限额管理系统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为限额管理模式的全面应用做好准备。 银行风险管理论文:谈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繁荣稳定是影响我国经济建设稳定发展,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因素,但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随改革逐渐暴寡。因此制定有力的管理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构建科学的风险管理系统等举措,应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当前发展的重点。 关健词:国有商业银行银行风险风险管理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银行财务因利率的不利变动而遭受的风险。市场利率发生波动以及银行资产和负债期限不匹配都会造成该种风险。在现实市场中,资金供给和需求的相互作用造成市场利率不断发生变化,利率风险的存在使银行暴露在利率的不利变动中。利率风险主要有基准风险、重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和期权风险等四种表现形式。过高的利率风险将对银行的利润和资本造成很大的威胁。 2.信用风险。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借款者在贷款到期没有偿还贷款本息,或由于借款者信用评级下降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信用主要分为道德风险和企业风险两大类。其中.道德风险来源于信息不对称.即银行由于缺乏对于借款者借款的目的和用途的完全了解而产生了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企业风险则是由于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不佳而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将面临市场流动性风险和现金流风险前者是由于市场交易不足而无法按照当前交易价值进行交易所造成.后者是指现金流不能满足债务支付的需要迫使机构提前清算,从而使账面上的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的风险。目前,上述特点还未暴露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中,但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向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型企业的转变,流动性危机出现的可能性加大。 4.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市场上一个或多个汇率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商业银行资产损失的风险,包括外汇买卖风险、交易结算风险等。国际金融市场汇率的频繁变动直接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外汇资产及负债市场价值的稳定性使拥有大量外汇资产和经营外汇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面临越来越高的汇率风险。 5.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业务营运过程中由于内部管理和操作不当产生的经营风险,分为非善意和善意操作风险。非善意操作风险是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注意力分散或怕麻烦、图方便而违规操作造成的风险。善意操作风险是操作人员出于方便客户的考虑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而酿成的风险.由于工作人员的出发点是善意的.因此这类风险具有隐蔽性。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积极的货币政策以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在此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商业银行出于善意而降低风险管理标准、放松风险监控的现象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强化制度建设以规避操作风险。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 银行风险管理权力责任制度模糊缺少必要激励约束。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缺乏清晰的权力责任制度、激励约束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权力责任制度的缺陷是指目前贷款权力的分布完全根据行政级别而不是根据风险管理能力来划分而激励约束制度的缺陷则表现在激励不足、约束过度时银行信贷人员会选择消极怠工,而激励过分、约束不足时则会选择挺而走险。 银行风险衡量方面存在缺陷风险量化体系有待完善。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主要用于银行授信管理和授信业务运作过程。受内外部因素的制约我国的信用评级的其他重要作用发挥不够:在信用评级方法上目前商业银行的做法与巴塞尔银行新框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信用评级的组织和程序方面存在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尤其是在进行风险量化时.计量分析不足,缺乏量化手段现有量化 指标不能体现出行业和规模之间的差别;指标的调整速度和行业风险的变化不协调使计算结果失真。 社会经济环境有待加强.外部作用加剧商业银行风险。目前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信用评级机构的影响力不大,社会各界对信用评级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由于信用中介行业发展滞后,已有信用数据库小、覆盖面窄无法对市场主题的信用级别做出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估。 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增强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对策 1培养和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意识营造健康积极的风险管理氛围。加强风险管理.应首先注意国有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即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形成积极应对防患于未然的风险与内控管理文化.上行下效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上级应鼓励基层工作人员及时揭示和报告风险。 2.调整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股份制度改造或完善。同时按照业务需要调整分支机构的设置,建立经济、高效的分支机构网络.解决内部控制结构重叠,控制效力低下控制成本高等问题。建议在总行一级设一个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全行的首席风险控制官担任这个委员会的主席。与此同时各业务部门和每一个分行都设有风险控制官,但他们都是对上一级风险控制官负责,而不是对同一级业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3.运用科学信息决策系统,建立风险测评模型。建立风险管理信息收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有利于将商业银行的信贷、会计、风险管理、市场拓展等部门搜集整理的信息汇集后自动分类、整理并分析供内部人员作信贷审批、风险审查之用以此给银行整个业务管理过程提供及时、完备、明晰的信息来源和传递渠道。同时借鉴西方风险管理的综合计量模型及量化计算方法。例如风险价值法、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法、信贷矩阵法、建立科学而实用的风险评测模型,以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风险决策水平。 4.完善外部监管机制。我国银行资本充足率偏低存在已久作为过渡阶段,必须解决长期积累下来的不良资产,尽力降低新生不良资产的比重从而使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巴塞尔协议》标准。其次,要完善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监管。 5.风险管理团队的专业化。针对目前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人员利用现代量化技术管理风险的能力普遍较低及专业人员匾乏的现象各银行应加大风险管理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力度多层次、系统、持续地培训员工,建立一支高效、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为提高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