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收录:知网收录(中) 维普收录(中) 国家图书馆馆藏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全球经济一体化,给世界各国的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商业机遇,所以本土的企业会积极的利用机会利用各种政策吸引一些外国企业来当地进行各种投资办厂,与此同时,本土的企业也会利用这一商机到国外进行海外扩张。而海外并购是本土企业在国外发展最好的方法与途径,虽然海外并购环境和并购条件现在也在不断趋于完善与进步,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存在,譬如国际政治因素以及并购能力等,都会对本土企业对海外并购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所以说本土企业海外并购仍然存在着巨大的挑战,所以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方案来应对这些海外并购挑战。 一、企业海外并购面临的挑战 (一)目标企业评估不当 要进行海外并购成功,就是要对目标企业进行多方面的调查研究,但是一些海外并购企业人员的经验水平还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所以,对目标企业的评估调查会存在着信息的不准确和不完整,那么评估目标企业的工作必然受到巨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因为海外并购企业人员由于对目标企业缺少深入的调查分析,那么就会对目标企业的评估出现不准确的局面。 (二)中介机构数量缺乏 海外企业并购是在市场竞争中以等价交换实现产权流动的典型的市场行为。在海外并购中,像这样的一些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资产评估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都可以对本土企业起着专业的咨询作用,它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意见,帮助避免海外并购的汇率风险和规避价值评估带来的麻烦等。然而,目前尚缺乏正规的成熟的海外并购中介机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本土企业海外并购的进一步发展。 二、企业海外并购遭遇挑战的应对措施 (一)制定并购战略定位 众所周知,本土企业进行海外并购,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因此,可以通过并购手段让本土企业在海外进行合理的布局,这样可以让自己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得到大大的增强和提升。所以,在还没有进行海外并购的时候,企业可以明确分析自身长期发展战略,确定海外并购行为需要与否,而且还要深刻分析海外并购成功几率以及失败的概率。要把降低海外并购风险因素作为本土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并且还要制定合理的自身发展战略,而且还要海外并购风险的评价机制进行量化设置,还要深入地预估海外并购项目,而且还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很好地审视自身的优势及不足,从而可以将海外并购计划科学和合理化的制定出来。 (二)合理选择并购目标 选择正确的并购目标是海外并购方案成功最重要的关键因素,在还没有进行海外并购的时候,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调查海外市场里的所有并购企业,要将充分发挥企业在所在行业的优势,准确评估企业的有效融合以及企业的内在成长发展潜力。本土企业在一定程度上,还需要考察海外并购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与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并要深度分析海外企业在其所在行业的竞争优势与劣势,甚至还要考量所在国的文化、法律、社会、技术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以便可以更好地、更加准确地评估海外目标企业,然后能够选择出最优秀的海外目标企业从,可以对海外企业并购风险产生的概率,这样可以保障海外并购方案的成功几率,更好地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 三、结语 虽然本土企业的海外并购的确存在着各种程度上大小不一的种种挑战,而且也有很多风险因素影响着本土企业的海外并购,但是这些风险因素也并不是无法避免,只要当地相关管理部门能清楚地了解到本土企业在海外并购遭遇挑战的种种原因,可以根据挑战的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并且根据原因分析的结果,提出解决这些挑战的对策方案,从而能够对海外并购的风险进行有效地降低,就可以很好地实现本土企业海外并购的进程。 参考文献: [1]李洋.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市场研究,2017(01):54-55. [2]魏涛.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中的问题与治理机制[J].贵州财经大学学报,2016(06):52-61. [3]张金杰.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新特征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6(09):61-67. [4]朱兆旭,丁国峰.反垄断法视角下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法律风险防范对策[J].河北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2):14-18. [5]林玲.浅析企业海外并购中的融资风险成因及对策[J].财经界(学术版),2015(18):154. [6]王银方.我国民营企业海外并购中的风险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07):39-40. [7]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所面临的挑战[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2):25. 作者:江林宇 庄毅 吴宇辰 许俊炜 单位: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期刊收录:万方收录(中) 上海图书馆馆藏 国家图书馆馆藏 知网收录(中) 维普收录(中)
期刊收录:--
期刊收录:维普收录(中) 国家图书馆馆藏 上海图书馆馆藏 知网收录(中) 万方收录(中)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职能转变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一、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政府职能现状 (一)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不明确 政府对居委会职能定位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居委会往往更像是政府的“派出机构”,而非自主进行社区自治管理的主体。在事务性工作中,居委会承担了大量各级政府部门的任务,成为了任务落实的执行层。另外,街道与社会团体这样的机构在社区管理中承担的应该是监督与考核的职能,但是在实际中却成为了接受政府考核的单位,导致无法有效地搭建起政府与居民之间的交流沟通桥梁,反受其咎成为众矢之的,大大挫伤了其工作积极性。 (二)政府对社区自治的保障不力 政府在城市社区管理上的越位与错位并不代表其本职工作的完美,恰恰是在行政过程中的“缺位”造成了更多的问题。首先是在制度保障上,并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配套法规,旧有的原则性宏观性的法规年代太远,已不能细致到指导具体工作,对一些新问题并不能做出及时调整,一定程度上已经制约了社区的发展建设。另外各级政府对城市社区自治并未形成系统的政策指导,没有建立起运行流畅的机制保障。其次是在对“第三部门”的培育与保障不到位,对社区的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没有进行有效的资助与组织,不论是资金还是政策激励都没有相应的系统倾斜,致使社会团体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在公共服务提供上,政府依然不能提供足够保障,基础建设相对薄弱,社区内图书馆、活动室等建设由于资金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本性解决,使居民无法感受到社区的归属感,从而公民意识不能有效地实现向社区意识的转变,影响了社区管理的实效。 二、城市社区管理中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 政府要想改变在城市社区管理中的越位、错位、缺位,必须进行着力于社区建设与政府主导的政府职能转变,其中角色的定位、关系的厘清与模式的选择格外重要。 (一)观念的更新:有限有效 政府在社区管理上的误区,尤其是大包大揽与直接经营的做法,根本在于观念上对政府的角色与职能定位不清。政府对社区的管理职能不必也不能体现在直接管理上,社区的自我管理与发展不会削弱政府对社会的管控,恰恰相反,实现社区自治的和谐繁荣就是增强政府宏观控制力的途径和体现。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要以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新问题,逐渐积累科学合理有效运用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进行社区引导与管理,事无巨细的包揽只能造成决策与执行的混乱。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在于政府要在观念上实现更新,树立起“有限一有效—共赢”的基本目标。“有限”即政府要适当放权,退出社会和市场力量可以自发管理服务的领域,以政策制定与宏观调控为主,将“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有效”是指政府要着力于提供行之有效的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以社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提供软硬件保障,注重实效性;“共赢”要求政府职能实现过程中保障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到社区管理中来,将利益分歧消弭在公平公正的政府行政与社区管理中,实现政府社会管理、社区稳定繁荣、企业经济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各方的共赢与和谐。在观念上,政府务必校正行政笼罩的政府定位,达到公权力与公民权利、社区利益的互动;构建起民本至上的政府观念与公共服务的职责定位,消除“人治”观念,在“法治”道路上寻求社会整体发展与社区、公民、企业利益的契合点,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的政府目标。 (二)关系的厘清:权力边界 从关系上说,政府与社区应建立起政府指导下的社区自治关系,政府行政与社区行为之间相对分离,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宏观调控来对社区管理进行指导,方式相对间接,其目的是协调社区各方利益并提供相应支持;社区的具体事务则是在社区自治组织与相关社会团体及公民自主管理下实现的,与政府部门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这种社区自治并不代表社区脱离政府,而是政府扮演政策制定者、指导者和监督者角色,社区扮演管理者、执行者和受益者角色,二者之间是一种“政府负责规划指导、给予资助,社区组织负责具体实施”的关系模式。在关系厘清基础上需要明确认定的就是政府与社区的权力边界问题。居委会是宪法与法律规定的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关键还在于明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的合法权力。2010年11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对居委会提供必要的经费与办公保障,委托居委会办理事务应实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对各类考核评比要大力压缩。这一原则性规定强调了政府作为国家强制力与进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社区自治组织之间明确分工又有机合作,二者应当在各自的权力边界内履行好职能。 (三)模式的选择:合作共治 现代化的城市社区管理是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公共事务,各主体充分发挥其作用才能保证社区内公共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与主体间利益的平等,因此主体间应建立起平等互信互惠的关系,最终实现各行其道且有机结合下的共赢,这种模式就是城市社区管理的合作共治模式。从政府角度来说,合作共治模式有三个要点,第一是实现社区自治功能的回归与完善。作为法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由居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着居民的利益,肩负着处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职责。政府应当依法合理规定居委会的功能与职权,使居委会不仅成为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桥梁,也“担负起协调邻里之间、社区组织之间、居民与社区各类组织之间关系的重任”,协助政府共同维护社区稳定与和谐。第二是要完善社区内中介组织与市场组织。各类社区服务类机构,如业主委员会、社区文化协会等在社区管理中已经凸显出积极的作用,但是其发育还不成熟,尤其是保障公民权益与组织公益活动上还有欠缺。政府在培育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加入到社区管理的同时,也要以合法合理的途径引入市场机制,将企业组织引入到社区管理中,发挥其服务的专业性与管理的社会性。只有充分调动其社会与市场的力量,才能更好的满足社区内公民多层次的需求。第三是要坚定政府主导性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只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对社区各类组织进行有效引导与协调,才能保证社区发展的方向,保障公民的权益。 三、结语 总之,政府社区管理职能的转变既非政府职能社区化,也不是社区建设的去政府化,多元化的社区合作共治模式下,政府将管理职能转为参与与协调职能,并引导形成有效的管理网络与体系,调动和发挥社区自治组织、非政府社区组织、市场企业组织和党组织的社区管理积极性,为社区管理提供切实的主体保障,达成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实现社区福祉与公民权益的满足。 作者:马旭红 单位:贵州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中小城市社区医疗管理论文 1城市社区医疗建立的必要性 1.1引进国外先进理念,缓解就医压力 欧美等发达国家,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将社区医疗作为完善国家医疗改革的主要任务,并逐渐形成了良性和成功的管理运行模式。在这种医疗体制环境下,居民形成了“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观念,有效缓解了医疗机构的就医压力,并且也优化了医疗资源。 1.2降低就医成本,改善生活质量 通过公布的有关数据看出,在家庭一年的人均消费中,医疗支出占了很大的比例,体现了在中小城市中,居民就医成本不断提高的现实,发展社区医疗可以在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逐步改善生活质量。 2我国中小城市社区医疗现状 2.1医疗设施不完善 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作为我国的医疗体系中最基层的单位,应该具备必需的医疗设备[1],但是很多社区可能具备卫生条件,但是医疗条件却达不到,群众还是会选择大医院,这就失去了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存在的意义。 2.2价格不合理透明 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是为社区百姓服务的,应该尊崇“平价”的原则,但是很多服务站却与其他的医疗机构价格不统一,私自抬高价格,但是,反过来,如果按要求实行低价销售,就会因为费用过高而亏损,很难平衡。 2.3医务人员技术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很多医师并不具备全科知识,但是仍然执行全科的责任,在处理患者的时候,不能熟练自如,使得其在群众的心中,没有树立良好的形象。 3我国中小城市社区医疗发展建议 3.1有效优化医疗资源 首先,在社区医疗服务发展推进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非常突出,政府应该发挥先锋作用,多方协调,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投资体制[2]。其次,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大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沟通,明确分工和责任,减少医疗资源浪费。为了坚持医疗的公益性,社区医院可以由政府全额拨款,收入和支出分别管理,药品销售实现零差价的经营管理模式[3]。同时,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国家,再由政府审核将费用支出全部下拨到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其中,要积极发挥医师的作用,挑选全科医师进入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服务,并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教育。在山东省,由政府筹办的医院和街道卫生院,以及国有企业的所属医院,全部都转化为社区医疗服务站,都由政府统一管理。在上海,综合性的大型医院主要是治疗疑难杂症,而平常生活中的常见多发疾病,都由社区医疗服务站来完成。这样的资源整合,实现了不同医院之间的利益冲突,也是群众得到最经济和便捷的医疗服务。 3.2强化医疗人员培训 现有的社区医疗服务站中的医疗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医疗知识不健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能称为“全科医师”的寥寥无几。所以,为了加强对医疗人员的技术和知识培训,培养能随时上岗的医疗人才,就要建立高水平的培训基地。在中小城市中,更要采取灵活的方式,将医疗专家请进社区,请进家庭,为医护人员和群众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3.3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不断完善社区医疗服务站的基本标准、服务职责和管理方法,并定期对医疗人员进行技术和知识的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要对医护人员进行规范、严格的职业资格考试,逐步建立起科学的医疗系统考核体制。中小城市的政府,还要将医疗卫生工作,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事业,及时落实配套设施和器械。 3.4积极动员社会辅助 由政府牵头,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社会组织,参与到建设社区医疗服务站的事业中来,为他们提供政策支持。一些个人诊所,或者是社会团体经营的诊所,他们卫生条件良好,服务态度优秀,并配有完善的医疗设施,这些就可以作为社区医疗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并且可以享受政府的有关优惠和补助。在苏州,当地政府率先将合作伙伴的方式,应用到社区医疗服务站的建设中。当地政府采取招标的方式,由有公信力的社会力量来建设社区医疗服务站,并同政府、卫生局签订有关的文件和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也可以促使社区医疗服务站的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在中小城市中,为了能够使每个人都能享有便捷、满意的卫生保健,建设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是一条捷径。经过多年的发展,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存在设施、服务、价格等方面的问题,为了突破瓶颈,就要不断探索社区医疗管理的新形式,以实现社区医疗的快速发展。 作者:王心达工作单位: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摘要:转型时期特定的国情和社会背景,决定了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必须选择“政府主导”的模式。社区管理中的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政府必须扮演多种角色、行使多样职能,更好地培育和扶持社区的持续发展。但是,政府角色的不当和政府行为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容易导致社区管理中的“政府失灵”现象。因此要推进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稳步、健康发展,就必须解决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关键词:政府;社区;社区管理;功能定位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社区管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过程,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1]社区管理靠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力量,二是政府的力量。从目前的实践看,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开展,政府支持不力或包办过多(行政化倾向),是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普遍的现象,而这一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已影响了社区建设走向深入。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找到社区管理的出路,推动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功不可没,首先表现为社区建设运动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政府还通过制定社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行为,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其次,政府均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具体负责社区管理工作,为社区提供管理和服务;第三政府为社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在政府强有力地推动下,社区改造,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在短期内得到推进和改善;最后,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协调者和控制者。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中国城市社区发展过程中渐渐让渡出部分权力,其改革目标是扮演规划者角色。这里说的协调者,是指政府对于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引导和监管,逐渐由过去的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向总体规划协调的间接调控方式过渡。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现阶段社区管理的实际来看,政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总体来说,这些现象和问题可以概括为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政府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2] 政府越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行政因素向社区弥漫式渗透,使自组织力量和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政府包揽社区事务必然导致政府承担所有的成本;社区行政化,政府成为社区的惟一资源来源,社区居民没有形成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政府的无限责任诱发了社区的道德风险,不利于社区自组织的培育、本地社区内资源的聚集。 政府职能的缺位主要表现在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培育不到位,对社区内的非政府专业性社团资金投入不够,导致这些非盈利的服务性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政府缺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投入少。有些地方也出现了由于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出现一些违章建筑、马路市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屡禁不止的问题;宣传力度不够,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成员的认可和参与程度不高。 政府行为的“错位”主要是指政府混淆了工作的主次和轻重,特别是把社区的社会建设当做经济建设来抓,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政府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重管理、轻服务”现象相当普遍;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我国现行社区组织中除了政府机构、居委会以外,还包括社区内的各类单位组织,他们往往隶属于各自不同的上级单位,社区内的许多单位处于半封闭状态,“单位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 鉴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此重要的作用和当前存在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我们必须定位好政府在社区管理的地位。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政府在社区管理中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导致作为社区建设的两大主体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功能失调、角色错位。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进行定位。 (一)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当发挥适当的主导作用。表现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的推广,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政府发挥主导推动作用直接目标是支持具体社区活动的开展,而深层目标则是促进社区资源的开放和动员,促进社区成员的参与。因此,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是: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积极发挥引导推进作用,在负起相应责任的同时,决不可“越位”、过度参与包办。 各级政府是我国社会管理中最具控制力的政权组织,能有效地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准确而有效地引导社区建设的方向,合理运用场地、设备和资源,限制任何偏离社区建设总目标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服务和动员社区参与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二)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 社区自治组织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是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的平台、场所,因此建立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是社区建设的关键。笔者认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在街道办事处层面构建社区组织的网络结构—社区理事会。社区理事会在成员组成上具有广泛代表性,包括街道办事处的代表、驻街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其负责人由街道办事处代表兼任。社区理事会建立后将成为社区运行的主体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规划、协调和监督。 其次,培养专业性社区工作者。社区建设需要大批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在于推进社区工作专业教育与实务的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在服务社会成员、推进社会互助、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安全阀和推进器的作用,因此作为城市政府应积极开展培养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3] (三)政府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政事分开的有效载体,要按照行业职能“同类项合并”的原则,界定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界面,逐步将现在由行政机构承担的一些技术性、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进行彻底的剥离,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而不要再层层下放到社区。 笔者认为首先要取消挂社团的“挂靠制”,保证社团的民间性、自愿性和独立性;其次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于从事社团活动的个人,无论是对其所在组织实行完全税收优惠、部分税收优惠,还是完全税收,都要完全按照个人收入的多少,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4]第三要完善社团的有关法规政策,政府是社团组织的后盾,负有为社团提供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的责任;最后要充分发挥社团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在整个社区建设中,政府、社团和居民共同参与,明确定位,合理分工。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倡导者,社团是社区建设的具体操作者和组织者,是沟通政府和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居民则是参与社区建设的主体和基础。三者缺一不可,所以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加快社团的发展,形成社区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另外政府部门要坚持依法管理,从法律上保护社团的合法地位和作用的发挥,引导建设与社区需要相符合的新型社团。 城市社区建设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和体制转轨的宏观背景,决定了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必须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切实的指导,方能健康发展,这其中政府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得充分、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进程与质量,这一点必须引起方方面面的足够重视。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我国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摘要:转型时期特定的国情和社会背景,决定了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必须选择“政府主导”的模式。社区管理中的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政府必须扮演多种角色、行使多样职能,更好地培育和扶持社区的持续发展。但是,政府角色的不当和政府行为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容易导致社区管理中的“政府失灵”现象。因此要推进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稳步、健康发展,就必须解决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关键词:政府;社区;社区管理;功能定位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社区管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过程,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1]社区管理靠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力量,二是政府的力量。从目前的实践看,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开展,政府支持不力或包办过多(行政化倾向),是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普遍的现象,而这一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已影响了社区建设走向深入。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找到社区管理的出路,推动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功不可没,首先表现为社区建设运动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政府还通过制定社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行为,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其次,政府均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具体负责社区管理工作,为社区提供管理和服务;第三政府为社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在政府强有力地推动下,社区改造,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在短期内得到推进和改善;最后,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协调者和控制者。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中国城市社区发展过程中渐渐让渡出部分权力,其改革目标是扮演规划者角色。这里说的协调者,是指政府对于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引导和监管,逐渐由过去的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向总体规划协调的间接调控方式过渡。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现阶段社区管理的实际来看,政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总体来说,这些现象和问题可以概括为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政府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2] 政府越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行政因素向社区弥漫式渗透,使自组织力量和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政府包揽社区事务必然导致政府承担所有的成本;社区行政化,政府成为社区的惟一资源来源,社区居民没有形成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政府的无限责任诱发了社区的道德风险,不利于社区自组织的培育、本地社区内资源的聚集。 政府职能的缺位主要表现在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培育不到位,对社区内的非政府专业性社团资金投入不够,导致这些非盈利的服务性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政府缺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投入少。有些地方也出现了由于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出现一些违章建筑、马路市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屡禁不止的问题;宣传力度不够,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成员的认可和参与程度不高。 政府行为的“错位”主要是指政府混淆了工作的主次和轻重,特别是把社区的社会建设当做经济建设来抓,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政府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重管理、轻服务”现象相当普遍;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我国现行社区组织中除了政府机构、居委会以外,还包括社区内的各类单位组织,他们往往隶属于各自不同的上级单位,社区内的许多单位处于半封闭状态,“单位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 鉴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此重要的作用和当前存在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我们必须定位好政府在社区管理的地位。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政府在社区管理中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导致作为社区建设的两大主体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功能失调、角色错位。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进行定位。 (一)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当发挥适当的主导作用。表现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的推广,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政府发挥主导推动作用直接目标是支持具体社区活动的开展,而深层目标则是促进社区资源的开放和动员,促进社区成员的参与。因此,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是: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积极发挥引导推进作用,在负起相应责任的同时,决不可“越位”、过度参与包办。 各级政府是我国社会管理中最具控制力的政权组织,能有效地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准确而有效地引导社区建设的方向,合理运用场地、设备和资源,限制任何偏离社区建设总目标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服务和动员社区参与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二)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 社区自治组织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是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的平台、场所,因此建立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是社区建设的关键。笔者认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在街道办事处层面构建社区组织的网络结构—社区理事会。社区理事会在成员组成上具有广泛代表性,包括街道办事处的代表、驻街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其负责人由街道办事处代表兼任。社区理事会建立后将成为社区运行的主体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规划、协调和监督。 其次,培养专业性社区工作者。社区建设需要大批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在于推进社区工作专业教育与实务的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在服务社会成员、推进社会互助、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安全阀和推进器的作用,因此作为城市政府应积极开展培养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3] (三)政府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政事分开的有效载体,要按照行业职能“同类项合并”的原则,界定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界面,逐步将现在由行政机构承担的一些技术性、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进行彻底的剥离,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而不要再层层下放到社区。 笔者认为首先要取消挂社团的“挂靠制”,保证社团的民间性、自愿性和独立性;其次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于从事社团活动的个人,无论是对其所在组织实行完全税收优惠、部分税收优惠,还是完全税收,都要完全按照个人收入的多少,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4]第三要完善社团的有关法规政策,政府是社团组织的后盾,负有为社团提供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的责任;最后要充分发挥社团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在整个社区建设中,政府、社团和居民共同参与,明确定位,合理分工。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倡导者,社团是社区建设的具体操作者和组织者,是沟通政府和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居民则是参与社区建设的主体和基础。三者缺一不可,所以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加快社团的发展,形成社区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另外政府部门要坚持依法管理,从法律上保护社团的合法地位和作用的发挥,引导建设与社区需要相符合的新型社团。 城市社区建设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和体制转轨的宏观背景,决定了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必须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切实的指导,方能健康发展,这其中政府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得充分、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进程与质量,这一点必须引起方方面面的足够重视。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我国的社区管理是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它作为弥补改革中出现的管理缺位,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受到政府、理论界以及百姓的高度关注。在经历了近10年的探索之后,反思其运行轨迹,不难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中“政社不分”的情况依然存在,尤其是在街道管理层面,政府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职能集于一身,其直接后果是现有社区管理体制的确立既未明显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负担,也未从更深层次上提高广大居民的民主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社区管理仍旧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政府行为。我们通过对国内外诸多城市的考察、研究、对比发现,社区管理组织不同于政府组织,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而由于国情差异,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完全照搬国外模式。在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内,科学地界定政府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能权限,并将二者有机地衔接起来,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网络式社区管理体系的关键所在。1.理论依据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管理背景下,采取政府推动下的纵向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与横向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同步与协调发展的纵横相接的网络式社区组织模式,符合现代政府职能转换与市民组织发展关系理论的基本原则。当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期间,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的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实现转型期平稳过渡的基本保证。依据政治学家的观点,现代政治社会中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阶级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等四大方面。但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政府职能的结构重心会发生位移,即我们所指的政府职能转换。一般说来,传统社会下的政府职能结构的重心是阶级统治职能,以后逐渐转向现代工业社会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后工业社会的社会服务职能。发生这种位移的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增长模式的变换以及公民社会的成长发育。就现代社会发展进程的客观运行规律而言,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时期,相对有限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对应的是以阶级统治为主的政府职能和由政府从属于公民的一元从属结构向政府与公民的二元分立结构的转变;在现代工业社会发展阶段,以靠增加投资和劳动力,发展新兴产业的外延式经济增长模式对应的是以社会管理为主的政府职能和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的有限制衡、相对独立的二元结构关系;在后工业社会,以优化产业结构,增加科技含量和服务功能为优秀内容的内涵式经济发展模式则对应着以社会服务为主的政府职能和政府与公民从原先的制衡关系向相互依赖的一体化意义上的一元包容结构的转化。上述转换模式体现了现代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但就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比较而言,由于各自进入现代社会时的社会制度、市场发育程度以及采取的经济发展政策不同,因而前者在社会发展阶段和公民组织发育程度上存在明显的滞后现象:一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制度。它自17世纪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至今一直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发展经济,因此,市场发育程度和生产力水平很高。目前,它已走过工业革命的启动阶段、工业社会发展阶段进入了现代社会的第三阶段——后工业社会;而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制度。由于起步阶段落后的封建、半封建生产方式占居主导地位,市场发育程度以及生产力水平都比较低下。近20年来,在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体制改革之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步入现代社会的第二阶段--工业社会发展阶段。二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公民社会已由早期的发生、发展走向成熟。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由国家和政府强制管理的“公域”日趋缩小,而由公民和社会通过非强制的市场手段加以调节与管理的“私域”越来越大,由此,相对独立于国家与政府的公民社会得到迅速发展并走向成熟。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公民个人以及政府、企业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全过程均由政府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公民和社会失去了独立行为的领域。直到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加快市场经济进程时,公民社会的作用才得以认同。但市场经济的发展毕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对于大部分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公民社会尚处在培育、发展阶段。三是伴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以及公民社会的发展、成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实现了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由社会管理职能向社会服务职能的转换。与社会发展阶段、公民社会发育状况相适应,多数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能仍以社会管理为主。上述情况表明,尽管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因国体、政体以及市场发育程度不同,社会发展存在进程上的“时间差”,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现代社会政府职能的转变,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具有社会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的群众自治组织的发育与成熟。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尚处在工业社会的发展阶段。随着政府部分社会职能的转归和企业社会职能的逐步剥离,社区作为承接载体,在社会事务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社区管理组织的发育与成熟是实现社区工作效益最大化的关键所在。从理论上讲,社区管理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系统,是社区内居民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目标,自动将其行为彼此协调与联合起来所形成的社会团体。但从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仍需要政府具有较强的社会管理职能以及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尚处在培育阶段的国情出发,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政府的外力推动,采用政府参与的纵向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与横向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同步与协调发展的纵横相接的网络式社区组织模式,符合现代政府职能转换与市民组织发展关系理论的基本原则。2.对我国现有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分析与思考2.1基本评价: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效果显著。但尚未走出政府职能转换内循环的老路。应该说,从社区建设提出至今,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制度上的保证。1998年7月,配合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调整,国务院正式赋予新组建的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指导社区管理工作 ,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我国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二是将原有的市、区、街纵向城市管理体制引入社区,初步形成了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为主要特征,兼具各地特色的社区建设管理组织方式,如青岛市建立了以民政系统为主导的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且市、区、街、居四个层次均实行“一把手工程”。石家庄市专门成立了市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全市社区工作的宏观策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监督等任务。南京鼓楼区委、区政府以社区党建联席会和社区建设发展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将辖区内有影响的部门和单位联接起来,通过确立全区的社区建设目标、确定社区建设的重大项目,协调社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等方式,实现社区单位的有效整合等。三是确立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以北京市为例,市政府明确提出了“一确立、两赋予、三分开”的改革思路,即: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统揽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四是各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基层社区组织的制度创新,例如沈阳市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在全市普遍建立新型的基层社区组织结构,包括:建立社区党组织,对不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从事社区服务事业或在民办非企业和小型民办企业工作、以及处于离退休、待岗等情况的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建立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社区管理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民委员会);探索建立社区的协商议事机构等。许多城市通过采取选派、招聘、直选等方式,调整居委会人员结构,加强居委会组织制度建设。工、青、妇等社团组织也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将工作的触角延伸至社区。上述实践活动表明,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的基本架构已经初步形成。虽然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的发育成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但就总体而言,以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的现行社区管理体制依旧更多体现的是政府内部职能的转换。因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改革方针,对基层社会行使全方位的行政管理职能,是政府内部职能部门权限调整的结果。而街道辖区作为操作层面的社区,办事处同时又代表社区居民行使社区自治管理职能。显然,街道管理层面的政社合一,职责不清将直接导致街道办事处的功能错位。近几年,不少城市在探索居委会改革道路时,大多把居委会定位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上,委员们享受政府补贴。在居委会管辖的社区内,由于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管理动能不足,没有明确法律地位的社区协商议事会的作用也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我们担心,长此以往,这种由政府直接管理社区的做法,将失去依靠社区居民开展社区建设的真正意义。2.2理性思考:澄清认识误区,明确职能定位,建立衔接渠道。2.2.1城市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的区别与联系。目前,人们在谈及城市管理时,误将它与政府对城市的行政管理等同起来。实际上,城市管理大致包括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生态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管理等四项内容,其中社会管理既包括政府的行政管理,也包括社区的自治管理。虽然两者的管理目标都是要实现区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其管理主体和实施手段却完全不同。城市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政府对城市的管理主要采用包括政权、法律、政策、纪律等在内的强制性控制方式;而社区自治管理的主体是社区成员,他们对社区的管理主要依赖思想观念、社会心理等非强制力手段,包括习俗、道德、宗教、舆论等一些具体方式的运用。城市行政管理系统与社区自治管理体系是一种平行互补关系,它们作为社会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管理体系中居民自管能力的增强,呈现城市行政管理系统趋弱的格局,从而实现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服务的位移。2.2.2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相互关系以及各自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定位。依据社会机制“三板块”理论,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之间是一种互补增益的伙伴关系。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是以强制(权力运作)方式满足公共利益的机制,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则是以志愿方式满足公共利益的机制。在社会管理体系中,政府与社区管理组织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以社会治安管理为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通过“社会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预防犯罪是社区管理组织应尽的责任,但打击违法犯罪则属政府的职权范围。两者之间的互补关系,维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同时,政府作为全体公民利益的代言人,追求的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作为辖区居民的代表,在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自助的方式,满足社区成员多元化的需求。显然,两种“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可以大大增强整个社会承担社会需求和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既然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系统中的功能与角色不同,科学地界定它们各自的职能权限就成为实践的准则。在社区管理体系中,政府的职能是作为推动主体,通过规划、资金支持和严格的宏观控制与管理,引导社区的发展方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职能是作为实施主体,代表当地居民利益,在辖区范围内行使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的权利。2.2.3在街道行政社区,以具有法律地位的半官方性质的社区委员会为连接纽带,构筑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上下对接、纵横交织的强大的城市社区管理网络。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呈现“纵强”、“横弱”的不对称发展格局。如果不加大后者的扶持与培育力度,“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将无法实现。社区管理组织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制度创新入手。笔者认为,在社区由政府行政管理向居民自治管理的过渡阶段,通过在街道层面组建具有法律地位的半官方的社区委员会,作为沟通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不失为一种理想选择。所谓半官方的社区管理委员会是指经“社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社区内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代表所组成的社区综合性管理组织,其中,政府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主要起沟通制衡作用,即:负责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社区的民情民意,向社区转达政府对社区发展和社区管理的意见 和要求,同时对社区管理进行行政督导。社区委员会是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有正规的章程、组织结构和自治自主权利。在街道层面组建具有法人地位的半官方的社区管理委员的理由是:_街道虽然是行政社区,但从可操作角度出发,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社区建设操作层。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彼此熟悉,具有实现社区整合的可能性和高于居委会管理资源的地区优势。_现阶段,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无法替代。我国社区建设的发展是外力推动的结果。虽然,近几年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单位制”尚未解体,有关支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政策也不到位,因此,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发育和创新能力比较脆弱,还无法完全承担在社区工作中主体地位的责任。而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权(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一直承担着地区社会工作的责任,具有从事社区工作的传统和经验,特别是街道办事处在地区社会事务中负总责的主体地位,使其在社区整合中的能力明显增强。因此,街道办事处代表政府参与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既可以发挥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推动作用,也便于指导和培育居民自治组织,使之尽快成长。_为街道体制逐渐向社区体制转换奠定基础。我们始终认为,政府直接参与社区管理只是一种过渡性措施,最终还要将社区管理的权力归还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应该说,当前的政府机构改革给“政社分离”提供了佳机。此时,理性地把社区从政府概念中剥离出来,通过街道层面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社区工作”,不仅有利于精简后的街道办事处实现“政事、政社”分离,更好地行使政府职责,也为日后街道体制向社区体制的过渡创造条件。_有国内外经验可供借鉴。近几年,我们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九五”重点规划项目《城市社区发展国际比较研究》课题过程中,通过对国内外城市社区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发现,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西方国家,半官方性质的社区委员会已经成为政府介入社区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它作为沟通政府与市民的桥梁和纽带,在代表居民利益和意见、推动横向联合、组织社区资助和互助活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社区多元整合工作中的基本力量。就北京情况而言,西城区月坛街道办事处已于1998年6月率先在街道层面组建了全市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月坛社区建设协会。作为半官方的社区管理组织,该协会正在积极探索替代政府机构行使社区管理职能的有效途径。可见,通过半官方性质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实现街道层面城市管理与社区管理的有机结合,从理论和实践操作上都是可行的。3.城市社区管理创新体系的基本框架3.1按照机构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原则,健全市、区、街纵向社区建设管理组织体系。3.1.1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市级社区建设领导机构。配合地方政府机构的调整和改革,尽快落实市级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新建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应以全国社区指导纲要为依据,结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的社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政府有责任通过政策扶持、教育培训和资金引导等多种途径,把握社区发展方向,引导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同时按照工作职能要求做好相应的督察和组织协调工作。3.1.2发挥区级政府资源整合优势,为社区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区级社区管理组织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各成员所具有的不同权力和影响力。区级政府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具有街、居组织不具备的区域行政管理和创造财政收入的职能。要充分发挥区政府对辖区各级、各类单位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优势,做好协调工作,实现区域内部的资源共享工作。并创造条件,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吸引企业服务社区以扩大税源,增加税收,为社区建设奠定物质基础。3.1.3实行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管理委员会“双轨并行”的管理组织模式。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除了继续做好政府赋予的地区行政管理工作之外,应该积极支持与配合社区管理委员会探索社区自治管理的有效途径。街道办事处应与社区管理委员会保持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就社区发展的重大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确定长期和当前的工作计划,商讨、协调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事宜等。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居委会主要是指导职能;对政府有关部门则主要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职能。此外,街道还将代表政府对社区中的福利对象提供社会保障。现阶段,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街道办事处的并行机构,其性质为半官方组织。其主要职能一是统筹规划:根据全国社区建设指导纲要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结合社区自身实际情况,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社区发展和社区管理作出统一规划,确定社区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与任务。二是组织协调:依据确立的目标、任务,利用灵活有效的机制和手段,通过招标、竞标等方式落实任务责任者。同时负责协调社区内外各相关部门关系,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监督调控:以管理职责为依据,以相关的法规和协议合同为准则,对社区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使其符合社区管理的目标和要求。虽然,目前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管理委员在并行运作过程中,可能暂时存在一定的职能交叉,但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所行使的政府行政管理权限终会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而日益缩小,而社区委员会作为政府与市民进行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将替代街道办事处全面行使对社区的综合管理职能。这一阶段可能尚待时日,但它却代表着社区组织的发展方向。3.2组建真正意义上的横向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网络。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的变革主要由三部分内容构成:(1)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2)按照议事层与执行层相分离的原则,对居民委员会组织进行改造。应该重新确认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议事地位,而将其办事职能从中分离出去,交由社区工作者承担。改造后的居委会成员应由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社会工作者、政府高级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以及居民中有声望并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人员等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居委会委员除了主任外,其他成员工作以社会兼职为主,在自愿的基础上,义务为居民服务。考虑到居委会几十年的工作惯例,还不能一 步到位,可以在现有社区服务管理委员会、居民议事会或顾问团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过渡,即暂时实行居委会与上述组织的“双轨运行”机制,待社区工作者队伍成熟或运行机制完善之后,再将议事组织通过选举转换为符合法律程序规定的居民委员会,现有居委会组织则转换为社区工作办公室,由职业的社区工作者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3)建立社区工作办公室。它是居委会试行议事层和执行层分离后,专司由居委会委派、承担社区具体工作职能的办事机构。社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他们必须符合招聘条件,通过竞聘方式,由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社区工作者作为职业,其收入所得:一是通过与政府签订契约合同,由政府支付劳务报酬,二是社会捐赠,三是服务收费。除了上述综合性社区管理组织外,还要在社区建立党支部,实行党员登记制度,以便充分发挥包括在职党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在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组织,也要积极探索组织管理与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新办法,通过不同角度、不同形式对其成员实行民主化管理。改革后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由于合理地划分职能权限,将不同的责任按照其事务性质交由不同的组织和部门承担,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居委会的行政工作模式,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新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组建之后,将形成以社区党支部为领导优秀,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居民委员会议事,社区工作者办事,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的社区管理新格局。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现阶段中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路径的选择与思考 公共管理论文 我国的社区管理是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它作为弥补改革中出现的管理缺位,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受到政府、理论界以及百姓的高度关注。在经历了近10年的探索之后,反思其运行轨迹,不难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中“政社不分”的情况依然存在,尤其是在街道管理层面,政府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职能集于一身,其直接后果是现有社区管理体制的确立既未明显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负担,也未从更深层次上提高广大居民的民主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社区管理仍旧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政府行为。我们通过对国内外诸多城市的考察、研究、对比发现,社区管理组织不同于政府组织,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而由于国情差异,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完全照搬国外模式。在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内,科学地界定政府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能权限,并将二者有机地衔接起来,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网络式社区管理体系的关键所在。 1.理论依据 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管理背景下,采取政府推动下的纵向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与横向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同步与协调发展的纵横相接的网络式社区组织模式,符合现代政府职能转换与市民组织发展关系理论的基本原则。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期间,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的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实现转型期平稳过渡的基本保证。 依据政治学家的观点,现代政治社会中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阶级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等四大方面。但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政府职能的结构重心会发生位移,即我们所指的政府职能转换。一般说来,传统社会下的政府职能结构的重心是阶级统治职能,以后逐渐转向现代工业社会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后工业社会的社会服务职能。发生这种位移的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增长模式的变换以及公民社会的成长发育。就现代社会发展进程的客观运行规律而言,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时期,相对有限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对应的是以阶级统治为主的政府职能和由政府从属于公民的一元从属结构向政府与公民的二元分立结构的转变;在现代工业社会发展阶段,以靠增加投资和劳动力,发展新兴产业的外延式经济增长模式对应的是以社会管理为主的政府职能和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的有限制衡、相对独立的二元结构关系;在后工业社会,以优化产业结构,增加科技含量和服务功能为优秀内容的内涵式经济发展模式则对应着以社会服务为主的政府职能和政府与公民从原先的制衡关系向相互依赖的一体化意义上的一元包容结构的转化。上述转换模式体现了现代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但就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比较而言,由于各自进入现代社会时的社会制度、市场发育程度以及采取的经济发展政策不同,因而前者在社会发展阶段和公民组织发育程度上存在明显的滞后现象:一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制度。它自17世纪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至今一直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发展经济,因此,市场发育程度和生产力水平很高。目前,它已走过工业革命的启动阶段、工业社会发展阶段进入了现代社会的第三阶段——后工业社会;而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制度。由于起步阶段落后的封建、半封建生产方式占居主导地位,市场发育程度以及生产力水平都比较低下。近20年来,在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体制改革之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步入现代社会的第二阶段--工业社会发展阶段。二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公民社会已由早期的发生、发展走向成熟。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由国家和政府强制管理的“公域”日趋缩小,而由公民和社会通过非强制的市场手段加以调节与管理的“私域”越来越大,由此,相对独立于国家与政府的公民社会得到迅速发展并走向成熟。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公民个人以及政府、企业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全过程均由政府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公民和社会失去了独立行为的领域。直到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加快市场经济进程时,公民社会的作用才得以认同。但市场经济的发展毕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对于大 部分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公民社会尚处在培育、发展阶段。三是伴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以及公民社会的发展、成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实现了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由社会管理职能向社会服务职能的转换。与社会发展阶段、公民社会发育状况相适应,多数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能仍以社会管理为主。上述情况表明,尽管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因国体、政体以及市场发育程度不同,社会发展存在进程上的“时间差”,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现代社会政府职能的转变,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具有社会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的群众自治组织的发育与成熟。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尚处在工业社会的发展阶段。随着政府部分社会职能的转归和企业社会职能的逐步剥离,社区作为承接载体,在社会事务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社区管理组织的发育与成熟是实现社区工作效益最大化的关键所在。从理论上讲,社区管理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系统,是社区内居民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目标,自动将其行为彼此协调与联合起来所形成的社会团体。但从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仍需要政府具有较强的社会管理职能以及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尚处在培育阶段的国情出发,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政府的外力推动,采用政府参与的纵向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与横向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同步与协调发展的纵横相接的网络式社区组织模式,符合现代政府职能转换与市民组织发展关系理论的基本原则。 2.对我国现有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分析与思考 2.1基本评价: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效果显著。但尚未走出政府职能转换内循环的老路。 应该说,从社区建设提出至今,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制度上的保证。1998年7月,配合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调整,国务院正式赋予新组建的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指导社区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我国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二是将原有的市、区、街纵向城市管理体制引入社区,初步形成了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为主要特征,兼具各地特色的社区建设管理组织方式,如青岛市建立了以民政系统为主导的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且市、区、街、居四个层次均实行“一把手工程”。石家庄市专门成立了市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全市社区工作的宏观策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监督等任务。南京鼓楼区委、区政府以社区党建联席会和社区建设发展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将辖区内有影响的部门和单位联接起来,通过确立全区的社区建设目标、确定社区建设的重大项目,协调社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等方式,实现社区单位的有效整合等。三是确立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以北京市为例,市政府明确提出了“一确立、两赋予、三分开”的改革思路,即: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统揽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四是各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基层社区组织的制度创新,例如沈阳市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在全市普遍建立新型的基层社区组织结构,包括:建立社区党组织,对不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从事社区服务事业或在民办非企业和小型民办企业工作、以及处于离退休、待岗等情况的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建立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社区管理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民委员会);探索建立社区的协商议事机构等。许多城市通过采取选派、招聘、直选等方式,调整居委会人员结构,加强居委会组织制度建设。工、青、妇等社团组织也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将工作的触角延伸至社区。上述实践活动表明,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的基本架构已经初步形成。 虽然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的发育成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但就总体而言,以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的现行社区管理体制依旧更多体现的是政府内部职能的转换。因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改革方针,对基层社会行使全方位的行政管理职能,是政府内部职能部门权限调整的结果。而街道辖区作为操作层面的社区,办事处同时又代表社区居民行使社区自治管理职能。显然,街道管理层面的政社合一,职责不清将直接导致街道办事处的功能错位。近几年,不少城市在探索居委会改革道路时,大多把居委会定位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上,委员们享受政府补贴。在居委会管辖的社区内,由于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管理动能不足,没有明确法律地位的社区协商议事会的作用也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我们担心,长此以往,这种由政府直接管理社区的做法,将失去依靠社区居民开展社区建设的真正意义。 2.2理性思考:澄清认识误区,明确职能定位,建立衔接渠道。 2.2.1城市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的区别与联系。目前,人们在谈及城市管理时,误将它与政府对城市的行政管理等同起来。实际上,城市管理大致包括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生态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管理等四项内容,其中社会管理既包括政府的行政管理,也包括社区的自治管理。虽然两者的管理目标都是要实现区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其管理主体和实施手段却完全不同。城市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政府对城市的管理主要采用包括政权、法律、政策、纪律等在内的强制性控制方式;而社区自治管理的主体是社区成员,他们对社区的管理主要依赖思想观念、社会心理等非强制力手段,包括习俗、道德、宗教、舆论等一些具体方式的运用。城市行政管理系统与社区自治管理体系是一种平行互补关系,它们作为社会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管理体系中居民自管能力的增强,呈现城市行政管理系统趋弱的格局,从而实现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服务的位移。 2.2.2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相互关系以及各自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定位。依据社会机制“三板块”理论,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之间是一种互补增益的伙伴关系。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是以强制(权力运作)方式满足公共利益的机制,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则是以志愿方式满足公共利益的机制。在社会管理体系中,政府与社区管理组织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以社会治安管理为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通过“社会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预防犯罪是社区管理组织应尽的责任,但打击违法犯罪则属政府的职权范围。两者之间的互补关系,维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同时,政府作为全体公民利益的代言人,追求的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作为辖区居民的代表,在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自助的方式,满足社区成员多元化的需求。显然,两种“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可以大大增强整个社会承担社会需求和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 既然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系统中的功能与角色不同,科学地界定它们各自的职能权限就成为实践的准则。 在社区管理体系中,政府的职能是作为推动主体,通过规划、资金支持和严格的宏观控制与管理,引导社区的发展方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职能是作为实施主体,代表当地居民利益,在辖区范围内行使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的权利。 2.2.3在街道行政社区,以具有法律地位的半官方性质的社区委员会为连接纽带,构筑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上下对接、纵横交织的强大的城市社区管理网络。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呈现“纵强”、“横弱”的不对称发展格局。如果不加大后者的扶持与培育力度,“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将无法实现。社区管理组织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制度创新入手。 笔者认为,在社区由政府行政管理向居民自治管理的过渡阶段,通过在街道层面组建具有法律地位的半官方的社区委员会,作为沟通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不失为一种理想选择。所谓半官方的社区管理委员会是指经“社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社区内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代表所组成的社区综合性管理组织,其中,政府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主要起沟通制衡作用,即:负责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社区的民情民意,向社区转达政府对社区发展和社区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对社区管理进行行政督导。社区委员会是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有正规的章程、组织结构和自治自主权利。在街道层面组建具有法人地位的半官方的社区管理委员的理由是:_街道虽然是行政社区,但从可操作角度出发,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社区建设操作层。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彼此熟悉,具有实现社区整合的可能性和高于居委会管理资源的地区优势。_现阶段,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无法替代。我国社区建设的发展是外力推动的结果。虽然,近几年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单位制”尚未解体,有关支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政策也不到位,因此,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发育和创新能力比较脆弱,还无法完全承担在社区工作中主体地位的责任。而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权(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一直承担着地区社会工作的责任,具有从事社区工作的传统和经验,特别是街道办事处在地区社会事务中负总责的主体地位,使其在社区整合中的能力明显增强。因此,街道办事处代表政府参与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既可以发挥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推动作用,也便于指导和培育居民自治组织,使之尽快成长。_为街道体制逐渐向社区体制转换奠定基础。我们始终认为,政府直接参与社区管理只是一种过渡性措施,最终还要将社区管理的权力归还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应该说,当前的政府机构改革给“政社分离”提供了佳机。此时,理性地把社区从政府概念中剥离出来,通过街道层面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社区工作”,不仅有利于精简后的街道办事处实现“政事、政社”分离,更好地行使政府职责,也为日后街道体制向社区体制的过渡创造条件。_有国内外经验可供借鉴。近几年,我们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九五”重点规划项目《城市社区发展国际比较研究》课题过程中,通过对国内外城市社区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发现,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西方国家,半官方性质的社区委员会已经成为政府介入社区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它作为沟通政府与市民的桥梁和纽带,在代表居民利益和意见、推动横向联合、组织社区资助和互助活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社区多元整合工作中的基本力量。就北京情况而言,西城区月坛街道办事处已于1998年6月率先在街道层面组建了全市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月坛社区建设协会。作为半官方的社区管理组织,该协会正在积极探索替代政府机构行使社区管理职能的有效途径。可见,通过半官方性质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实现街道层面城市管理与社区管理的有机结合,从理论和实践操作上都是可行的 3.城市社区管理创新体系的基本框架 3.1按照机构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原则,健全市、区、街纵向社区建设管理组织体系。 3.1.1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市级社区建设领导机构。配合地方政府机构的调整和改革,尽快落实市级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新建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应以全国社区指导纲要为依据,结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的社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政府有责任通过政策扶持、教育培训和资金引导等多种途径,把握社区发展方向,引导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同时按照工作职能要求做好相应的督察和组织协调工作。 3.1.2发挥区级政府资源整合优势,为社区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区级社区管理组织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各成员所具有的不同权力和影响力。区级政府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具有街、居组织不具备的区域行政管理和创造财政收入的职能。要充分发挥区政府对辖区各级、各类单位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优势,做好协调工作,实现区域内部的资源共享工作。并创造条件,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吸引企业服务社区以扩大税源,增加税收,为社区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3.1.3实行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管理委员会“双轨并行”的管理组织模式。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除了继续做好政府赋予的地区行政管理工作之外,应该积极支持与配合社区管理委员会探索社区自治管理的有效途径。街道办事处应与社区管理委员会保持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就社区发展的重大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确定长期和当前的工作计划,商讨、协调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事宜等。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居委会主要是指导职能;对政府有关部门则主要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职能。 此外,街道还将代表政府对社区中的福利对象提供社会保障。 现阶段,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街道办事处的并行机构,其性质为半官方组织。其主要职能一是统筹规划:根据全国社区建设指导纲要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结合社区自身实际情况,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社区发展和社区管理作出统一规划,确定社区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与任务。二是组织协调:依据确立的目标、任务,利用灵活有效的机制和手段,通过招标、竞标等方式落实任务责任者。同时负责协调社区内外各相关部门关系,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监督调控:以管理职责为依据,以相关的法规和协议合同为准则,对社区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使其符合社区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虽然,目前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管理委员在并行运作过程中,可能暂时存在一定的职能交叉,但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所行使的政府行政管理权限终会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而日益缩小,而社区委员会作为政府与市民进行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将替代街道办事处全面行使对社区的综合管理职能。这一阶段可能尚待时日,但它却代表着社区组织的发展方向。 3.2组建真正意义上的横向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网络。 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的变革主要由三部分内容构成: (1)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 (2)按照议事层与执行层相分离的原则,对居民委员会组织进行改造。应该重新确认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议事地位,而将其办事职能从中分离出去,交由社区工作者承担。改造后的居委会成员应由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社会工作者、政府高级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以及居民中有声望并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人员等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居委会委员除了主任外,其他成员工作以社会兼职为主,在自愿的基础上,义务为居民服务。考虑到居委会几十年的工作惯例,还不能一步到位,可以在现有社区服务管理委员会、居民议事会或顾问团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过渡,即暂时实行居委会与上述组织的“双轨运行”机制,待社区工作者队伍成熟或运行机制完善之后,再将议事组织通过选举转换为符合法律程序规定的居民委员会,现有居委会组织则转换为社区工作办公室,由职业的社区工作者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 (3)建立社区工作办公室。它是居委会试行议事层和执行层分离后,专司由居委会委派、承担社区具体工作职能的办事机构。社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他们必须符合招聘条件,通过竞聘方式,由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社区工作者作为职业,其收入所得:一是通过与政府签订契约合同,由政府支付劳务报酬,二是社会捐赠,三是服务收费。 除了上述综合性社区管理组织外,还要在社区建立党支部,实行党员登记制度,以便充分发挥包括在职党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在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组织,也要积极探索组织管理与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新办法,通过不同角度、不同形式对其成员实行民主化管理。 改革后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由于合理地划分职能权限,将不同的责任按照其事务性质交由不同的组织和部门承担,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居委会的行政工作模式,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新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组建之后,将形成以社区党支部为领导优秀,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居民委员会议事,社区工作者办事,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的社区管理新格局
在目前看来,东北地区较多的小型企业与中型企业都在面对剧烈的行业竞争。由于受到市场化给上述传统企业带来的突显影响,因而传统企业在目前亟待转变固有的企业经营模式,并且尝试将跨境电商模式融入企业的平日经营中。这是由于,跨境电商本身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辽阔的电商市场以及优良的电商发展前景。传统中小企业若要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则需逐渐接受跨境电商作为全新的企业发展模式。 一、东北地区传统中小企业发展跨境电商的现状 首先,传统企业仍然表现为薄弱的跨境电商认识。从现状来看,东北地区现存的电商企业并未能构建相应的电商服务网络。同时,企业本身也倾向于将更多产品上传至电商平台,但却忽视了后续的电商服务。在此状态下,跨境电商很可能将会面对难度较大的换货与退货现象,并且一次性交易也欠缺后续的良性服务模式。由此可见,传统企业由于欠缺必要的跨境电商意识,那么将会忽视电商领域的售后服务,以至于引发了消费者对此的抱怨心理。其次,忽视培育跨境电商领域的专门人才。面对转型状态中的跨境电商行业,传统中小企业在目前阶段仍然欠缺优质人才作为必要的支撑。通常来讲,跨境电商领域若要得以全方位的演变与转型,则需要依赖更多的跨境电商专门人才作为保障,上述人才应当覆盖于电商运营领域、不同语种领域以及其他学科领域。截至目前,较多的传统中小企业都没能做到规模化的新型人才引进,并且也很难运用现有的人才聘用条件来实现人才留用的目标。再次,传统中小企业未能达到配套性的产品售后以及物流配送体系。中小企业一旦选择了引进跨境电商模式,那么意味着企业将会面对突显的物流运输压力。在某些情形下,企业如果没能慎重处理相应的物流信息,则会引发物流运输中的误差。由此可见,东北中小企业如果仍然维持既有的产品售后体系与物流运输体系,则有可能频繁出现送错产品、遗漏发放或者仓库爆满等不良现象,而其中根源正是在于物流配送方式欠缺完善性。 二、探析发展跨境电商的具体举措 从当前现状来看,传统的东北中小企业已经占据了拉动外贸与推进当前外贸转型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有关部门针对现存的跨境电商企业也在逐步增大原有的企业扶持资金与扶持力度。从区域优势的视角来看,东北地区构成了优秀的东北亚关键地带,并且还拥有健全度较高以及门类较为齐全的重型工业。在此基础上,东北地区已经拥有了发展新型跨境电商的基础要件。因此在目前实践中,东北地区现有的中小型传统企业需要关注如下的跨境电商发展思路: (一)全面转变传统中小企业自身的认识 作为传统的东北中小企业来讲,企业本身应当拥有相对更强的跨境电商意识,并且针对企业现存的狭隘认识予以全面摒弃。在具体实践中,企业管理者就是要尝试接触跨境电商层面的更多知识,通过运用观摩与学习等方式来逐步接受跨境电商。唯有如此,传统中小企业才能逐步创建适合于企业本身的全新电商发展模式,并且凸显跨境电商具备的灵活性与快捷性优势。 (二)优化配套性的跨境电商服务 在当前现状下,仍有很多的传统企业局限于狭窄的思路,因而并没能创建配套性的跨境电商全新服务体系。为了实现全面转型,传统中小企业就有必要致力于创建电商的优质平台。与此同时,对于多种配套性的电商服务产业也要予以不断健全。在此前提下,企业才会逐渐摆脱闭门造车的狭隘认识,从而凭借多样化的方式与手段来实现针对自身综合竞争实力的提升。例如,从现状来看,东北地区已有较多的中小企业都在创建电商交流的专用平台,对于知名度较高的天猫以及京东等平台创建经验予以充分吸取。在强化电商交流的状态下,中小企业将会逐步拥有更广的电商发展视野。并且,传统中小企业还需强化多层次的电商信息互通与互联,最终确保达到科学性较强的跨境电商认识。 (三)中小企业应当培养并且引进新型的跨境电商人才 跨境电商人才对于传统中小企业来讲,应当占据不可忽视的地位。因此在目前看来,东北中小企业有必要引进更多的跨学科新型人才,确保此类人才能够服务于网络店铺运营、电商推广以及电商营销等不同领域。同时,企业针对现有的跨境电商人才也要强化专门培训。企业通过施行日常交流并且召集交流会议等举措,应当能让跨境电商人才真切感受到厚重的学术氛围。 三、结束语 经过分析可见,跨境电商将会给当前的东北中小企业带来珍贵机遇。与此同时,跨境电商也增加了此类传统企业面对的各种市场化挑战。作为传统型的东北中小企业来讲,企业有必要认识到发展跨境电商对于实现企业转型的价值所在,进而尝试运用相应举措来消除跨境电商给企业本身带来的各类不良影响,最终达到增强企业实力与提升竞争地位的宗旨与目标。 参考文献: [1]王丽丽.“一带一路”背景下高职国际贸易专业跨境电商人才的培养研究[J].甘肃科技纵横,2018,47(12):61-63. [2]黄宝静.基于SWOT分析的中俄铁路跨境电商物流发展策略研究[J].铁道货运,2018,36(12):42-46. [3]邬佳伟,韩曙东.多元化运营模式下跨境电商物流服务体系构建[J].商业经济研究,2018(22):88-90. [4]杨静.东北地区传统中小企业跨境电商发展策略研究[J].经贸实践,2017(22):181. 作者:高铭泽 单位:辽宁省委党校
期刊收录:知网收录(中) 国家图书馆馆藏 万方收录(中) 上海图书馆馆藏 维普收录(中) CA 化学文摘(美) JST 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日) 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论文优秀期刊)
期刊收录:知网收录(中) 万方收录(中)
期刊收录:万方收录(中) 维普收录(中) 上海图书馆馆藏 国家图书馆馆藏 知网收录(中)
期刊收录:--
1大学生自身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的创业观念较为保守、被动,对创业筹资的关注与理解也处于一种保守与被动状态,不利于大学生的创业与发展。大部分学生虽然创业热情很高,但仅停留在简单的想法与构想上,并没有去学习创业所必需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和财务等方面的知识,更没有去培养自己发现商机、经营、管理的能力,缺乏创业所必需的计划、方案、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准备。创业过程中会出现各种计划外的情况,对于这些可能发生的问题,需要他们有很强的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独立解决这些问题对大学生来说具有相当大的难度,更不用说创业筹资等关键问题。 2大学生创业风险分析 2.1融资政策不健全 大学生创业时,融资过程中的风险很大,大学生初入社会,对融资规定理解不全面,加之资本市场没有建立完备的融资政策,大学生在取得融资时对自身项目的信心不足,导致大学生获得投资的过程艰难。创业团队在后期对股份的划分上也容易产生分歧,引起经济纠纷,需要完备的融资政策来解决相关风险。创业扶持覆盖面小,有些创业政策仅针对具有该省户籍和该市户籍的大学生,因此,对这部分大学生还可以起到一定的帮扶作用,对于那些被政策排斥在外的在该地就读的外地大学生就失去了意义。政策的户籍限制,导致其覆盖面小。一些创业政策对大学生创业者而言,只照顾到一小部分,而排除了非该地户籍的高校大学生,不利于这部分学生的创业。程序复杂,效率不高。由于目前没有可行的实施方案参考,尽管政府出台了有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但基本上都是按正规程序办理,审核严格,贷款效率低。没有充分发挥高校的作用。在解决大学生创业资金的问题上,高校的作用还没有被充分发掘出来。高校作为大学生生活学习的场所,在解决大学生就业、创业中的问题时也应该为大学生提供实质性的帮助。支持行业风险高。地方政府的创业资金都有具体明确的相关行业支持方向,大大地限制了大学生将要选择的创业方向。选择了政府支持的行业,更易于申请创业资金,但政府支持的行业基本都是高新技术行业,对于一般的大学生来说具有很大难度,而且,高新技术行业风险较大,对于缺乏足够经验与能力的大学生群体来说难以驾驭。 2.2自身缺乏危机意识 融资成功不意味着创业成功,后期的运作对项目的成功与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起步资金的运用是项目能否获得收益的重点。操作合理,项目才能在市场的考验中站住脚。然而,很多创业团队缺乏危机意识,在后期的项目运作和经营上不用心,最终创业失败。市场无时无刻不存在风险,团队要时刻存在危机意识,才能在市场上经营下去。 2.3团队管理不善 团队创业初期,团队规模不大,管理上的漏洞不明显,一旦融资成功,团队扩大,对管理方面的欠缺,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就凸显出来,很多大学生创业团队在拿到投资后,对资金的花费没有安排,导致花费超出预算等情况,影响了团队的发展。 3大学生创业融资难 3.1银行贷款条件多 银行的资金实力雄厚,本应该成为大学生创业融资的主要力量,我国银行虽然也推出专门给大学生创业提供的小额贷款形式,但是,银行在风险的把控上很严格,除了要求贷款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外,还要求有担保人,由于缺少相关经验,大学生创业者在寻求担保人时也面临着困难。另外,银行在审核程序上也很严格,通常要两个月甚至更久才能拿到审核结果。 3.2政府扶持门槛高 政府对大学生创业持鼓励态度,设有中国青年创业基金,也鼓励高校设立创业基金支持大学生创业,但大学生创业风险极大,政府或高校为控制风险,在审核创业项目时会很严格,对优秀创业团队或已有成熟方案的团队,审核通过率会更高,在限制通过率的情况下,不是每个创业者都能得到政府的创业基金扶持。 3.3风险投资参与不足 风险投资不同于一般的投资,讲究高风险、高回报,不要求被投资者抵押和偿还,这对于大学生创业团队是一个非常好的获得融资的渠道,但是,风险投资商对于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关注度不足,在不确定创业项目有明确的前景的情况下一般不会给予投资。另外,大学生若成功地拉到风投,投资人也会设置一些权限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这样的融资很可能在日后项目成功后被投资者控制,失去决策权。 4降低大学生创业风险的对策 4.1加强政府支持力度 大学生创业可以有效缓解当今社会的就业压力,政府应该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扶持基金的受益面,为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加大对大学生创业贷款的优惠政策,对优秀的创业团队提供政府配套政策,从选址到推广全面帮扶,加强高校对创业的支持。开设创业指导课程或讲座,鼓励优秀的大学生进行创业,高校教师在创业初期进行指导,降低学生创业的心理压力及经济负担。 4.2健全创业管理制度 创业初期管理制度的建立,对日后团队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创业初期就合理分配投资者和各成员之间的股份,对团队资金的管理和人员分配也应该在创业的最初达成共识,有效的股权机制和信息透明可以减少团队的分歧,增加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完善的管理机制为日后公司的成立建立良好的基础,充分发挥团队效率,强化企业的信用度,对创业融资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一定的规避作用。 4.3提高团队风险意识 大学生在创业前应对创业的各种因素进行评估。在创业之初,先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与人脉,培养自身创业团队的风险意识,正视创业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团队要尽量积累更多的创业经验与市场操作经验,提升团队的整体综合素质,为团队提供向心力。团队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融资和企业发展中风险的规避情况,好的团队可以在风险刚出现时及时反应,做出对策,把风险消除在萌芽中,这是团队发展和企业建设的重要条件。 5结语 大学生是我国创业的主体,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有效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大学生创业可以带动我国新型职业的发展,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 参考文献: [1]徐小洲,梅伟惠,倪好.大学生创业困境与制度创新[J].中国高教研究,2015,(01):45-48. [2]方舟.对甘肃省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考[J].财会研究,2012,(10):59-61. [3]邢楠.我国大学生创业资金筹集的难点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2,(01):41-42. [4]胡望斌.美国大学生创业见闻与思考[N].中国科学报,2017-03-03. 作者:关育顺 颜洋洋 陶恒 崔玉婷 单位:绥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1农业保险在安徽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1.1植根传统农业生产,守护产业基础 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在于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农业,其余的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环境改善与文明程度提升等目标都是这一目标的附属物,当农业强大起来后,这些目标都能够实现。因此,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羸弱农业如何提升的问题,人可以不用苹果手机、可以不开车、不投资,但是没有谁能不吃饭,羸弱的农业已经成为制约中华民族复兴的生命线,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目标就是产业兴旺,这里的产业指的不是乡村旅游业、农村制造业,而是实实在在的生产粮食的传统农业[1]。传统农业生产虽然具有弱质性、低收益和高风险特点,但却是产业兴旺的基础,而农业保险天然的保障属性使其成为守护产业基础的最有力工具,无论是过去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还是在新形势新时代,农业保险为传统农业生产发展、保障产业基础一直发挥着保护神的作用。 1.2助力新兴经营主体,降低农业风险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在广大乡村涌现了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他们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在农业生产上投入资金雄厚,承租土地、购买生产资料、人员工资等生产成本比种植农户要大得多,面临的生产风险较大。一旦他们受灾,巨额损失会瞬间把他们击垮。笔者接触土地流转率特别高的繁昌县一些经营大户,他们普遍期待农业保险公司能尽快开发出能满足种植大户需要的农业保险新产品,以抵御不可预测的各类风险。 1.3关爱广大农户,保障增产增收 目前有很多农户在进行农业种养殖时充分利用农业保险政策,规避了种养殖过程中的风险,避免自己陷入贫困线,甚至利用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让自己走出了贫困,利用农业保险保障自己增产增收。当地负责农业保险业务的村干部说,不管风调雨顺,还是遇到大灾,农民都可通过农业保险获得几倍(风调雨顺时)乃至多倍(受灾严重时)的赔偿补贴。农业保险这个党的惠民政策在精准脱贫、保障农户增产增收中一直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安徽省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产品覆盖面需进一步扩大 目前的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覆盖范围为:种植业中主要有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棉花、大豆;养殖业中主要有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林业尚没有达到全覆盖。2019年之后,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也被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花生、芝麻、马铃薯被纳入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安徽农业保险覆盖面较宽,但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如针对皖北的牛羊养殖、肉牛、肉羊和全省的畜禽、肉鸡、园林水果;针对水产养殖如稻虾养殖、三大家鱼养殖、螃蟹养殖等,覆盖面很小,不能满足这些产业发展需求。 2.2保障标准不能覆盖完全成本 安徽省在提高保障上以补充商业保险形式提高了保障率,但仍不能完全覆盖物化成本,更不能覆盖完全成本。同时补充商业保险仅针对一定规模以上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主体,而散户却不能享受到。一方面,小农户抗风险能力没有提升,另一方面,新型经营主体又觉得不解渴。同时,经办保险公司种植业的条款中都设置有起赔点,即损失率超过20%之后才针对损失赔付,在20%之内不赔付。虽然相比之前的30%大幅度降低,但无论是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还是小农户都希望起赔点可以再降一降。 2.3大宗农作物保费缴纳动态调整和无赔款优待工作不到位 科学厘定农业保险费率,使农业保险价格和对应的风险相适应,既是确保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举措,也是服务乡村振兴、维护投保农户切身利益,让农户获得感增强的手段。多年来,安徽大宗农作物保险费率标准一致。实际上安徽地处中纬度地带,受大气环流、太阳辐射和地理环境的综合影响,全省兼具两种气候特征:暖温带和亚热带,淮河是中国南北分界线,以北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土地平坦肥沃;长江淮河之间丘陵起伏,河湖纵横;长江以南,皖南地区山峦起伏。地理环境差异较大,农业保险风险不尽相同。同时农业生产主体自身生产管理水平差异较大。经验丰富、投入较多的经营者抗风险能力强,没有赔款或少赔款,而下一个保险年度保费缴纳与上年有赔付、赔付大的没有差别,保费缴纳动态调整和无赔款优待机制没有形成,这项工作从监管和操作层面均不到位[2]。 3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促进安徽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3.1持续增加品种、丰富产品 第一,增加地方特色类、指数类产品的开发力度。增加特色农产品保险险种,根据各地不同特色产品情况,持续增加保险标的品种,政策支持和鼓励特色农产品发展,支持鼓励特色农业保险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特别是气象指数保险、水文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例如高温热害天气指数保险、茶叶低温指数保险、螃蟹等水产养殖水文指数保险、河虾等水产养殖价格保险、玉米目标价格保险等指数类险种,实现指数类险种大范围推广使用;发展竹木保险,发挥林木和经果林对农村发展的促进作用。 第二,加大对保收入保价格类产品的支持力度,使市场价格的风险得到保障。推动水稻、玉米、小麦收入保险和价格保险,使农业保险能够达到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变动的双重风险,既保价格也保收入的目的。扩大“农业保险+”的运用范围,运用综合金融手段推动“农业保险+期货(权),农业保险+信贷,农业保险+订单”等运用范围,对已上市的期货产品(比如粳米期货、鸡蛋期货、豆粕期货等)可以联合商品交易所共同设立补贴资金,增加市场活跃度,发挥金融工具联动分散风险功能,逐步实现“农业保险+”成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分散风险的常规手段。 第三,加大涉农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农业信贷保证保险、保单质押、土地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种养产业综合保险、一揽子综合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农机具、各类大棚、农房、仓库财产险、环境污染责任险、治安保险、人身+财产、生产+生活的全方位保障险种。 第四,加大扶贫产品、防止返贫类产品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扶贫类产品、防止返贫类保险产品的开发应用,为脱贫、扶贫注入造血机制。 3.2加强科技应用,提升服务能力和管控水平 第一,保险公司综合运用AI、3S、5G、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建立种植业以地块为驱动、养殖业(牲畜、禽类)以标的识别为核心的精确承保新模式,实现农户基础信息、地块信息、标的信息、承保信息整合校验,做到验标查勘有方法。 第二,鼓励建立种植业以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移动设备+农业测产技术相结合,养殖业以“摄像监控+脸部识别+智能称重”相结合的精准理赔模式,做到定损有依据,理赔有标准。 第三,鼓励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技术推进农业保险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实现定价科学、效率提升、成本降低。完善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拟定机制,允许鼓励费率区域化浮动调整和无赔款优待机制实行,实现差异化定价。 第四,鼓励经办机构利用农业保险科技服务乡村振兴的乡村治理。通过新技术运用,更好更深度融入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如中国人寿财险公司与铁塔公司合作,在基站上安装摄像、气象、遥感等设备,依托星联网、气联网、视联网为主的农业保险科技化服务体系,融合光谱、气象、影图、时空定位、AI、区块链“六位一体”智能化识别技术,开启农业保险科技化、服务智能化、自动化、无人化新时代,彻底颠覆传统种植业经营理念,在承保端风险区划评定、精确承保,理赔端灾害提前预警、灾害实时预警监控、灾后精确理赔[3]。在服务种植业同时其技术可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指导、病虫害防治、防灾防损、生态环境监测、农业资源监测、秸秆焚烧监测、农村政务管理等领域,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在参与乡村治安治理管理方面,农业保险科技也大有可为。 3.3政府各部门协同发力,使政策更有针对性、及时性 第一,优化组织保障。安徽省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市也应成立对应的组织,明确职能,更加优化基层组织保障,才能更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扭转由于近年部分机构改革带来的市县层级组织和人员变动频繁,工作效率不高的状况,充分发挥农险办成员单位协同合作力量。 第二,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整合农业、气象、财政、公安、林业、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农户基础信息,粮补数据、土地确权数据、土地流转数据、林权数据、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和其他相关数据,能有序互通共享。部门信息互通范围如果越大,农业保险效率将会越高。 第三,尽快制定农业保险招标管理办法,适度引入竞争机制,目前的市场份额分布仍然处于比较集中水平,需完善细化市场准入规则、市场竞争规则、费用管理规则、市场退出规则等,营造良好的农业保险发展环境。近年来,非洲猪瘟疫情导致猪肉价格上涨很快,猪粮安天下,2020年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生猪稳产保供,确保生猪产能恢复到接近常年水平,为此笔者建议对养殖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创新保险模式和招投标方式,将养殖业与其他有规模有效益的政策性险种进行搭配,提高保险机构开展养殖险的积极性,保障生猪养殖户的成本可控。第四,加大业务合规、监管和业务服务水平评价,健全完善评价体系和指标,运用好评价结果。建立再保险机制,加大大灾风险准备金投入。政府在再保险机制建设上要发挥主导作用,有了完善的再保险机制,会让农业保险各方能更持续稳健发展。 3.4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加强激励引导作用 第一,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是政府完善支持保护政策的重要取向,更好发挥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政策功效,要完善财政补贴制度,针对不同产业和不同类型的生产经营主体的保障需求,构建普惠性和高保障相结合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并实行差异化保费补贴政策,提供更具弹性的保费补贴方式,根据风险保障水平高低,确定政府补贴保费比例大小,保障越高补贴越低。这样在安徽省现有财力下,既为贫困户和小农户提供了高额补贴的普惠性农业保险产品,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保障程度更高的产品,满足了市场多样化产品需求,也减轻了财政补贴压力。 第二,改革完善农业补贴结构,从单一保费补贴向市场建设补贴、经营费用补贴和再保险补贴转变,发挥多元补贴激励导向,加大农业保险补贴的政策运用空间。 第三,在中央财政针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启动“以奖代补”试点同时,进一步加大安徽财政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的激励引导,加大对新产品补贴力度,针对新产品、地方特色产品,省市县各级政府财政补贴力度加大,鼓励产品创新,增加品种,丰富产品体系,加大激励引导。 3.5持续“扩面、提标” 第一,在将中央财政补贴农业保险险种全部纳入安徽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后,稳步推进大宗农作物(如花生、芝麻、马铃薯等)、大型牲畜(如奶牛)、育肥猪、森林等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确保重要农产品保障到位,确保农户“愿保尽保”和保险标的“应保尽保”。 第二,申请增加中央财政补贴的农产品品种,适应安徽农业农村新的发展要求。在现有主要给予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等粮棉油作物和能繁母猪、母牛、育肥猪等政策支持基础上,其他种植和养殖业生产,例如肉牛饲养、肉羊饲养、家畜饲养、水产养殖、水果种植等申请纳入中央财政补贴保险的目录,让安徽腾出更多财力发展地方特色农险,支持地方特色产品。 第三,扩大大灾保险、完全成本保险、补充保险等产品的覆盖面和试点范围,建立“政策性+商业性”多级保障模式,实现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全部规模经营主体均能享受保额提升带来的风险高保障,同时增加地方特色农险保额和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保险责任,丰富保障内容,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实现“愿保足保”。 4结束语 农业保险属于准公共产品的判断决定了其发展必须要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进行适当的干预,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动和引导其发展,农业保险对安徽省农民农业农村的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农业保险需要在新形势新时代担当更大的使命。 参考文献 [1]刘晓敏,王煜.江苏省农业现代化与农业保险耦合协调性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22,61(8):174-178. [2]田建湘.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农业保险发展策略研究[J].商业观察,2022(9):59-62. [3]曲统昱,吉彩红.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农业保险支农效率研究[J].河北金融,2022(4):55-59. 作者:王岳军 陈彬辉 单位:中共广德市委党校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芜湖公司
[提要]预算绩效管理在中国已经进入“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新时代,这对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出新的要求,也将促进政府会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本文首先介绍本领域内学者对于政府会计研究的不同角度,然后梳理政府会计改革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关系,最后介绍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视角下政府会计改革实践与研究进展,对总体研究进展进行总结与评述,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政府会计;政府会计改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一、政府会计的研究角度经过对文献的梳理,近几年对政府会计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个角度: (一)会计学本身的角度,即狭义的政府会计。在准则执行方面,李建发、张津津和张国清等(2017)基于政府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初步建立起准则执行的框架,该框架包括六个方面,具体包括强制型同形制度压力机制、规范性同形制度压力机制、模仿性同形制度压力机制、管理组织机制、配套措施和机制以及其他机制。刘子怡(2017)从我国政府会计准则执行的层级性特征和多属性特征出发,分别提出政府会计准则执行的协同策略和合作策略。周曙光和陈志斌(2018)从我国政府会计人员的执行能力的角度,提出改进会计职称评价机制,推进政府会计领军人才建设,完善继续教育机制的政府会计人才培养路径。路军伟、王舒慧和刘瑶瑶(2020)通过实验发现,宣传培训可以提高政府会计人员的准则执行效果,但并不能提高其执行意愿,而增加抽查监督并实施一定程度的惩罚时可以提高政府会计人员的准则执行意愿。周曙光和陈志斌(2021)遵循“理论解析-现实环境-框架构建”的逻辑思路,进一步构建起制度保障机制、执行控制机制、认知驱动机制、执行反馈机制、审计协同机制、人员技术支持机制组成的政府会计执行框架。在政府财务报告方面,潘琰和蔡高锐(2016)对政府财务报告和GFS(政府财政统计框架)、SNA(国民账户体系)在数据信息生成流程、概念框架、推行状况、报表体系、编制基础等方面进行了比较,提出政府财务报告应该与GFS、SNA相衔接和协调,使得政府财务报告的微观信息可以转化成GFS、SNA的宏观信息。姜宏青和李科辰(2017)基于不同的信息需求将使用者分为核心需求者、中间需求者、松散需求者三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政府财务报告分析体系。王茉(2018)比较了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法国模式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差别,并借鉴其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对策和建议。宋达飞和丛树海(2019)从信息需求的角度,结合使用者与政府的互动关系,将其划分为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者两类群体,并从其核心信息需求出发,设计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分析指标。赵军营(2021)采用相似系数公式定量分析的方法,发现中国与澳大利亚,中国与国际公共部门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相似度较低,这会影响中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国际可比性,提出中国合并报表准则既要适合中国的国情,又要逐步提高国际协调性。在政府会计信息方面,王芳、谭艳艳和严丽娜(2017)对比了不同监管机构对政府负债的界定,提出对政府负债的界定不一致,政府负债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完整,未经过规范的会计程序等问题,提出了政府负债信息披露的具体架构,并提出披露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刘晓红(2018)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发现公众网络的关注度和城市发展水平会显著正向影响政府会计信息网络公开的质量。周咏梅和信玉(2018)从七个维度构建政府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评价指标并对我国省级政府的会计信息透明度进行测度,发现我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不论是在数量方面还是质量方面与透明度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省级政府会计的透明度整体较低且各省存在很大差距。王卓君和郭雪萌(2018)基于理论和实证的研究方法发现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会降低社会资本和和政府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的PPP合作。陈志斌和吴敏(2018)从政府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视角出发,研究了内部使用者、准内部使用者和外部使用者的政府会计信息使用在行政权力运行的不同环节是如何发挥规范和保障作用的。王芳、沈彦杰和高女杰(2020)对省级政府债券发行时披露的信用评级报告进行研究发现,我国债券市场的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和不同类型的债券间存在较大的差别,这主要跟政府债券的市场化机制不健全、财政管理失衡、财政实力不均和披露管制缺位有关。 (二)跨学科的角度,即广义的政府会计。从公共财政的角度来看,戚艳霞和荆新(2016)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44个国家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信息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政府预算会计可以显著提升财政管理透明度。并且在控制国家制度环境因素的基础上,提炼了政府会计影响财政透明度的跨国共性因素,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提供了国际借鉴。王雍君(2016)认为政府会计是财政管理的基础技术。预算授权是财政控制的基础,支出周期是对预算授权的刻画、追踪和监控,两者是政府预算会计理论基础的两大支柱。戚艳霞(2016)提出应当进一步研究政府会计和政府财政统计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明确两者的差异并推动两者的衔接,实现从微观政府会计到宏观财政管理的转化,从而促进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李宗彦和郝书辰(2017)研究讨论了英国政府整体报告与财政可持续报告、公共部门财政报告之间的协同,分析其整体报告参与财政治理的路径,结合英国经验并基于财政治理的的角度对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提出了建议。章贵桥和李增泉(2018)认为有效利用政府会计信息可以增强政府预算投资效益、健全政府财政预算绩治机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张军、刘波和陈文川等(2020)认为作为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工具的政府会计未能覆盖财政资金运行过程,因此要进一步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并且结合现代财政的构建过程,构建了政府会计作用机制,即会计信息提供和会计控制作用机制。从政府审计的角度来看,尹启华(2017)研究认为政府财务报告必须通过政府审计才具有公信力,而完善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不仅可以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状况,还可以增强各级政府的财政透明度。牛艳芳、孙瑜和周传皓(2018)指出政府会计核算数据是政府预算审计中碎片化最严重的数据,较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数据的集中分析效果和政府审计的质量,因此应该对会计核算数据开展质量评价,建立会计核算数据质量评价体系,这也将为全面推行政府财务报告建立良好的数据基础。 二、政府会计改革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关系 国际政府财务管理协会(2018)提出,审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表提供的必要的基本财务数据是实现绩效问责的基础。徐经长和何乐伟(2018)提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动因,我国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并行的制度设计就是以全面预算管理为导向的,政府会计为全面预算管理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保证和科学的管理理念。王泽彩和胡志勇(2019)提出近几年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改革出现了自组织的现象;新世纪以来,我国的政府会计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管在理论、制度设计还是实践方面都呈现出弱协同性,即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促进政府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会计改革助力绩效管理改革的推进。袁月和孙光国(2019)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会计都属于国家治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相互影响。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核心进行协同有利于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 三、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视角下政府会计改革实践与研究 (一)核算基础角度。马蔡琛和苗珊(2019)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对会计信息的披露提出更高的要求,而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难以满足这一要求。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一方面为预算中服务和产出成本的衡量提供标准;另一方面为部门之间的比较创造条件,同时也允许部门根据成本对项目的优先性进行排序。马蔡琛和桂梓椋(2020)认为我国当前的公共管理更加注重高层次的绩效目标,此时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凸显出来,而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则大大提高财政数据的质量,是更为合适的核算基础。因此,提出要逐步推进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的改革。在权责发生制的具体转化路径上要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模式;在改革步调上要与政府财务报告保持一致;在执行机制上要采取可灵活调整的柔性执行机制。王泽彩和胡志勇(2019)指出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虽然已取得很大成就,但是仍需进一步完善,比如政府部门和单位的项目和分类不科学导致成本信息缺乏可比性。 (二)政府财务报告角度。王泽彩和胡志勇(2019)指出应根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建立全面的绩效分析指标,并根据行业的职能和特点分别设置绩效指标,同时提出指标分析体系可以从政府运行成本、信息透明度、生态环境质量、资产负债率、公共风险防范能力、人均GDP等几个方面进行考虑。袁月和孙光国(2019)提出应该着力解决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难点问题,建立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核算系统,考虑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的协同修订以统一政府部门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会计核算口径,进一步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可利用程度。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供财务信息支撑。Brusc(2019)提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可以帮助公众了解公共部门和政府的资源使用情况和目标实现情况,所以应该将绩效报告当作政府财务报告的一部分。 (三)成本会计角度。靳新(2017)认为成本会计属于财务会计的分支,应该包含在政府财务会计的范围内,成为连接收入费用和资产负债的桥梁。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组合构成政府会计的基本体系。袁月和孙光国(2019)提出推行政府成本会计核算应该灵活借鉴分步法、分批法、作业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等企业成本核算方法,为政府,部门和单位预算支出和预算评价提供信息支持。王泽彩和胡志勇(2019)认为政府成本会计的推行会极大地提高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深化,并从各种费用的区分,部门和单位的项目分类、设置,成本核算主体和成本核算方法等维度论述政府成本会计,并提出修正的完全成本法、估计成本法、市场采购或购买价法可适应我国政府领域的特殊性。此外,王泽彩还提出,在政府成本会计实施中应该充分考虑基层政府和各个小部门、单位的困难,同时结合不同行业、领域和层次的特点有选择地推行成本的核算。姜宏青和王翔(2020)从“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出发,从信息的供给和需求的角度论述了建立政府成本会计的必要性。并综合考虑政府组织绩效和成本的特殊关系、绩效管理的信息需求提出建立分层交叉的政府成本会计信息体系,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成本会计信息的融合。 (四)管理会计角度。林丽妍(2016)从政府绩效性受托责任的角度出发论述构建政府管理会计的必要性,并从政府管理会计的目标、主体和对象、会计方法、政府管理会计报告四个角度初步构建起政府管理会计框架。王泽彩和胡志勇(2019)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各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五年规划”制定并实施长期规划,加强成本管理与控制。当政府管理会计达到较高水平时,内部控制报告、成本会计报告、绩效评价报告都可以通过管理会计报告整合完成,管理会计报告将极大缓解政府部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周卫华、杨周南和赵金光(2021)提出在当今数字经济的发展背景下,政府会计应该从反映职能向管理职能拓展,政府管理会计可以将业务和财务活动结合以实现“业财融合”,在规划决策控制评价方面都将发挥巨大的作用,政府管理会计是未来政府会计的发展方向。 (五)统一框架角度。王泽彩和胡志勇(2019)认为政府绩效的评价分为“人、财、物”三部分,而政府会计和预算绩效管理是实现“财”的绩效评价的重要手段,因此政府会计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都要在政府绩效这个大框架下进行考虑和设计。 (六)立法保障角度。王泽彩和胡志勇(2019)认为各部门和单位不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导致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流于形式,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立法保障。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单位领导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公共部门需提供的信息类型和范围,明确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的区别等。 (七)信息技术角度。UrbanAsk(2016)提出,我们应该对大数据技术对政府会计和预算绩效管理的作用做出充分肯定,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大数据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呈现出体量大、种类多、速度快等特点,这也可能导致绩效评价中相关性的复杂化。马蔡琛和桂梓椋(2020)提出建立财政大数据处理平台,建立财政数据共享信息平台来打破信息壁垒,建立常态化数据管理机制和数据管理标准,并且将政府会计核算系统与国库结算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子系统全面衔接。姜宏青和王翔(2020)提出运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打破会计核算的时空界限,关联起不同时空的成本信息,将预算资金流动与会计分期和会计主题的拓展结合。 四、总结及评述 首先,从政府会计的研究角度来看,政府会计从只关注自身的狭义的政府会计的角度逐渐向跨学科的角度发展,广义的政府会计在多学科融合的条件下将具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有利于形成更丰富更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其次,从政府会计改革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关系来看,两者都是国家治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会计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供财务数据基础;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动政府会计改革,两者呈现出协同性。最后,从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视角下的政府会计改革实践与研究来看,本领域内学者主要从核算基础、政府财务报告、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统一研究框架、立法保障和信息技术等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上分析和评述,笔者认为还应该从对以下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在统一研究框架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政府会计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关系以及协同问题; (2)进一步分析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对政府会计信息提出的要求。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建发,张津津,张国清,赵军营.基于制度理论的政府会计准则执行机制研究[J].会计研究,2017(02). [2]刘子怡.中国情境下政府会计准则执行策略的理论框架构建[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7.31(05). [3]周曙光,陈志斌.政府会计准则执行的行为分析、能力需求与培养路径[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8.32(04). [4]路军伟,王舒慧,刘瑶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机制及其有效性研究———对宣传培训和抽查监督的考察[J].会计研究,2020(08). [5]潘琰,蔡高锐.完善与发展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的思考——基于政府财务报告与GFS、SNA比较的新视角[J].财政研究,2016(06). [6]姜宏青,李科辰.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分析体系构建研究[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7.31(03). [7]王茉.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财会通讯,2018(34). [8]宋达飞,丛树海.信息需求视角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分析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9(02). [9]赵军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可比性研究———基于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相似性分析[J].会计与经济研究,2021.35(01). [10]王芳,谭艳艳,严丽娜.中国政府负债信息披露:现状、问题与体系构建[J].会计研究,2017(02). [11]刘晓红.公众网络关注度与地方政府会计信息网络公开质量[J].山东社会科学,2018(08). [12]周咏梅,信玉.我国省级政府会计透明度评价[J].会计与经济研究,2018.32(03). [13]王卓君,郭雪萌.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官员晋升激励与地方政府选用PPP模式[J].当代财经,2018(10).[14]陈志斌,吴敏.政府会计信息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影响路径研究[J].会计研究,2018(10). [15]戚艳霞,荆新.政府会计确认基础对财政透明度影响的跨国实证分析[J].财经论丛,2016(01). [16]王雍君.预算授权、支出周期与预算会计理论基础建构[J].财务与会计,2016(23). [17]戚艳霞.以政府会计“良制”促财政“善治”[J].财务与会计,2016(07). [18]李宗彦,郝书辰.财政治理视角下的政府财务报告改革———英国的经验与启示[J].财政研究,2017(09). [19]章贵桥,李增泉.财政预算软约束、棘轮效应与政府会计治理效能[J].会计研究,2018(12). [20]张军,刘波,陈文川,崔强.现代财政制度构建中政府会计功能作用机制研究[J].会计研究,2020(09). [21]尹启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审计框架的构建研究[J].南京审计大学学报,2017.14(01). [22]牛艳芳,孙瑜,周传皓.审计全覆盖下的政府会计核算数据质量评价研究[J].财政研究,2018(10). [24]徐经长,何乐伟.以政府会计改革助推全面绩效管理[J].中国行政管理,2018(06). [25]王泽彩,胡志勇.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会计改革的协同性研究[J].经济纵横,2019(11). [26]袁月,孙光国.基于国家治理视角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9(04). [27]马蔡琛,苗珊.绩效预算的全球演进与中国现实[J].经济纵横,2019(05). [29]周达勇,耿烨,徐颖,徐捍军.国家治理视角下的政府会计发展:理论、实践与人才培养———第八届“政府会计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综述[J].会计研究,2017(09). [30]林丽妍.政府管理会计框架构建[J].中国金融,2016(22). [31]周卫华,杨周南,赵金光.基于公共价值视角政府会计管理体系研究——兼论政府会计管理活动论[J].会计研究,2021(02). [33]马蔡琛,桂梓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视域下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构建——基于国际比较视野的考察[J].河北学刊,2020.40(03).15 作者:曲泽心 单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球是我们的家,也是我们的未来,随着国家的发展,我们的科技和经济都在飞速发展,但是我们的生活质量却在一年比一年差。同时,由于能源危机的存在,给人类的生存和社会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进入21世纪,人类开始意识到地球上的环境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有多么重要,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要想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就必须进行汽车工业的变革与革新,开发新的节能技术,推广新的能源;持续改进和创新汽车生产技术,既可以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又可以创造出一个科学的美好的居住环境[1]。 1 当前我国汽车能源与环境的污染状况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路上的交通工具也越来越多,目前汽车所用的燃料,大多是柴油和汽油,这些都是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污染物,二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并不大,但对温室气体的危害却很大。一氧化碳和甲醛对人类的身体有很大的影响。甲醛是一种刺激性的气体,吸入后会对眼睛和呼吸道产生一定的损伤,如果甲醛的浓度太高,会引起眩晕、恶心等不适[2]。除了甲醛,还有汽车废气中的其他有害物质,这些都是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它不仅会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伤害,而且还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影响到我们的社会,所以,无论结果如何,都是一样的。最终,所有的责任都要由人类来承担,所以我们迫切地需要解决汽车带来的环境问题。 2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状况 新能源车是一种不用普通汽油、柴油作为燃料,而是采用了一种新型的汽车。简而言之,新能源车是一种具有现代结构、具有现代结构的动力控制技术和驱动技术的新型轿车。目前,市场上的新能源汽车有:汽油-电动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氢能车辆及其他能量型车辆.现在,使用汽油和柴油的车辆数量急剧增长,而且空气污染也日益恶化。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我国汽车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日益凸显[3]。当前,国家对发展新能源技术也十分关注,并给予了大量的扶持。在汽车产业的发展中,我们更加重视节能、绿色环保,对机动车排放的控制非常严格,避免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同时也不能过分依赖于煤炭;要确保我国的生态资源能够保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并以此作为发展新型工业的依据。新能源汽车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出现和发展起来的。2001年国家863规划提出了纯电动汽车的发展方向,而在此,纯电动车就是其中之一[4]。另外,在这一规划中,重点提出了发展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并将上述三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规划和设计作为纵向发展方向。另外,我们提出了一种横向发展的战略,那就是发展多能源控制系统、驱动电机和动力电池,从而形成了一张纵横交错的网络,为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撑。随着科技进步,新能源汽车已步入工业化,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新能源汽车被列为国家七大战略行业,是我国向世界汽车大国迈进的必然选择。其汽车上的设备设施也大量制造。根据调查,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已建立了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了完善的政策和设备,确保新能源汽车在任何时候都能获得充足的能量;有利于将新能源汽车的节能优势发挥到极致。由于全国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15年的50万增长到了200万[5]。我国的汽车工业起步较晚,燃料汽车技术也相对落后,但国内的动力电池工业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在国内,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而在国外,由于缺乏完整的动力电池工厂,因此,中国在新能源汽车上的技术发展,要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要长。 3 目前新能源汽车节能技术的意义 新能源汽车的节能技术是当今社会发展、汽车工业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环保、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各大产业发展的主流理念和口号。第一,新能源汽车的持续发展和应用,将极大地改善我们的居住环境,例如,我们在选购全电动汽车时,可以选择更换原有的燃油车;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改善我们的环境,降低汽车尾气对大气的污染[6]。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清洁技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并取得了很大的突破。纯电动车虽然已经开始普及,但也有很多问题,比如电动车的功率不如汽油、柴油。所以,在今后的研究与开发中,需要有更多的技术人员投入到开发更大功率的电动车上。第二,运用新能源车辆的节电技术,是目前我国发展可持续、最优的发展策略。近几年,我国一直在努力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在这个时代的潮流和国家发展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车的节能技术完全符合我们的发展战略和需求,近年来,全球的能源危机越来越严重。要继续加强新能源汽车的节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7]。 4 新能源汽车和节能技术在汽车领域的应用 4.1 混合动力汽车的开发 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对环境的发展也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近年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倡导以生态文明为目标的社会,在这种社会中,人们对环境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因此,要想持续降低汽车排放对大气的影响,就需要大力开展研究和开发新的汽车能源技术。发展混合动力汽车是目前我国汽车节能技术革新的关键,比如奔驰公司最近几年开发的混合动力车,就是采用了锂电池和汽油引擎。不过,要让新能源汽车得到更多的消费者和消费者的认同,就必须对汽车的尾气排放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创新[8]。同时,我们的铝合金生产企业也要像汽车工业那样,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努力做到不断地减轻车辆的重量;在车身、车架方面,都要进行研究和创新。 4.2 氢燃料汽车 氢动力汽车也是目前汽车工业的一个重要领域,氢燃料电池和纯电动汽车的最大优点,就是在日常使用中,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太大的影响。氢动力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主要是将氢高效转换为燃料,并将其释放出相应的热量,从而推动车辆向前行驶。氢气燃烧后,会释放出大量的水分,所以不会对大气造成太大的污染,所以,在目前的汽车工业中,发展氢燃料汽车,可以有效地降低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其次,氢是一种可再生的能源,它的储存能力很强,所以氢燃料将是未来世界上最重要的发展方向[9]。这些年来,各国的汽车制造商和研究人员都将重点放在了氢燃料电池的研究上,而氢燃料电池的研制,最大的难点就是在氢燃料电池的设计和生产中,如何合理地选择和安装氢燃料电池。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将氢储存在一台合金设备中,这一技术既不会增加生产成本,也不会加大体积,也不会增加体积,可以有效地解决目前汽车生产中存在的储氢难题。 4.3 太阳能汽车 最近几年,太阳能汽车已经成为汽车工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它可以把太阳能转换成电能,然后用来推动汽车的动力。这是一种应用和生产太阳能汽车的理论。在太阳能汽车的能源供给链中,把太阳能转换成科学的电能,并将其存储在车内的一个内置的电池里,从而可以由马达来驱动车辆。太阳还是一种可以无限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它更干净、更环保,可以用太阳能来驱动车辆;不但可以达到车辆在运行中的零排放,而且可以减少传统的燃油消耗。近年来,由于太阳能汽车的清洁、环保、科学化等特性,许多产业和民众都对其进行了积极的支持,认为其发展潜力很大。与传统的汽车相比,太阳能汽车在车身结构、发动机、底盘等各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它们都是以电池和电机为主要支撑的新型汽车。另外,在目前的太阳能汽车面板生产工艺中,可以将太阳能进一步吸收,将太阳能转换成可利用的电力,然后由电池驱动车辆前进,从而加速车辆的前进[10]。其次,将太阳能和其他能源结合起来,而不需要对车辆的外观和工作原理进行更大程度的调整。但从目前太阳能汽车的研究与发展状况来看,电池成本高、消费者负担不起等诸多问题,对太阳能汽车的开发与应用都有一定的难度,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也在不断地进步。目前,研究人员已经解决了太阳能汽车开发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使其更加科学、便捷、安全、可靠。 4.4 燃料电池(Current)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对汽车工业的整体性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使人们的驾驶舒适度、安全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燃料电池汽车也逐渐在各国的汽车市场上崭露头角;虽然燃料电池是一种很好的能源,但它的应用范围很广[11]。本文通过对上述因素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限制燃料汽车牌照和限制燃料汽车;尽管我们国家的平均机动化水平很低,每千人拥有175辆左右的汽车,和美国,日本,德国的人均615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比如上海,在限购城市,汽油牌照的价格从2014年的75000元一条上涨到了2018年的近10万元,而上海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也在快速增长。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因素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市场需求的增长。 (2)对新能源车辆进行税收优惠和价格优惠;按照原计划,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总额将会被下调,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将会得到更多的资格审查,而那些没有达到补贴标准的制造商将会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2018年的财政补助政策,也将对汽车的续航里程进行了调整,并对各地和整体的补助额度进行了调整。显然,补贴退坡更为显著。补贴政策改变后,新能源汽车整体实力不强的新能源汽车将会陷入更大的困难,而那些有能力的公司则会在新能源汽车市场中站稳脚跟。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因素将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优胜劣汰,使得各大厂商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 (3)新能源车的定价;如前所述,对国产自主品牌而言,由于电池成本的降低,导致了价格的调整,而对国外进口汽车而言;像外资比例限制、合资限制等将逐渐放宽,这些都会让它在中国的市场上走得更远,比如特斯拉的超级工厂就能让Model3的价格降低20%。而在补贴政策的影响下,A级以下的车型的销量也会有所下降。总的来说,新能源车的售价会相对较低,同时也有利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4)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功率和行驶距离;因为动力电池技术的突破,让新能源车的安全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就拿宁德时代来说,高能量密度、低成本的三元锂电池,在短短几分钟内就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其续航里程达到了508公里。 (5)便利的充电方式;新能源汽车数量迫切需要尽快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为了满足新能源汽车的需求,我国将在住宅小区、大型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密集地区,大力发展集中充电桩和分散充电桩。根据新能源运输系统和骨干路网的发展,发改委提出了“四纵四横”“桩站先行”“四纵四横”城市快充网的规划。 (6)用于新能源车辆的车辆费用;在较长的时间内,新能源汽车具有较高的使用成本。从电力电池的成本统计趋势来看,五年后,其成本将比燃油车低,如果能有效地控制电池的成本,则其在使用上的优越性将会超越传统的电动汽车。现在,这个因素会让消费者们放弃新能源车,转而使用传统燃料车。 5 结语 综上所述,要想缓解目前的能源危机,促进环境的持续发展,就必须不断地进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应用,突破能源危机的困境,并对其进行创新;努力打破瓶颈,加速汽车工业的发展,守护美好的家园。 参考文献: [1]叶瑞克,倪维铭,朱方思宇.我国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SWOT分析与发展策略——基于“补贴退坡”视角[J].资源开发与市场,2020,36(12):1374-1377. [2]杨忠敏,王兆华,宿丽霞.基于模块化的节能新能源汽车技术集成路径研究——以奇瑞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28(18):60-64. [3]汪钦,王春,李松焱.汽车新能源与节能技术应用研究[J].时代汽车,2021(3):89-90. [4]孙吴松.新能源汽车电池技术发展瓶颈分析及对策[J].中国科技投资,2021(9):113,137. [5]段必涛,郑双波.新能源汽车节能技术的应用分析[J].汽车实用技术,2020(11):247-249. [6]侯彦羽.低排放导向下新能源汽车节能控制技术及优化[J].南昌大学学报(理科版),2017,41(4):383-385. [7]仝鹏,许正权,李天博.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现状分析与发展策略研究--基于产品保证的视角[J].价值工程,2016,35(19):48-51,52. [8]张磊.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车营销策略分析[J].汽车博览,2020(7):122. [9]王帅,孙洋.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技术路线和应用策略[J].汽车实用技术,2019(10):38-40,57. [10]郭蔚.特斯拉开拓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机会分析及竞争策略选择研究[D].江西:江西财经大学,2019. 作者:王树云 单位: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云岭快讯、龙门漫谈、群言集、一得阁、边地行、风华录、开发资源与民族经济、民风拾萃、民族乡巡礼、管窥世界
对于电力企业来说,电力营销非常重要,它可以直接影响整个企业的发展,同时,对社会民生有着很大的影响。要想提高电力营销对相关数据的分析能力,就必须基于大数据的信息化平台,这样才能促进营销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1电力大数据 1.1电力大数据平台及其特征 大数据平台具有以下四个特征,规模性是指电力数据数量比较庞大,而这些庞大的数据,又不是杂乱无章的,它具有一定的规模性,规模大切有一定的规律。多样性是指数据的类型比较多,虽然数据是多种多样的,但还是存在类型的,不至于在数据中无法归类,类型化的数据更容易进行整理,也能更好的从中找出规律,为电力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高速性是指数据流的速度比较快,并且数据的处理速度也比较快,可以同时达到高速处理,这对大量数据同时处理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提高了工作的效率。价值性是指电力数据蕴含着简单的数据处理所达不到的潜在价值,正因为有这种价值的存在,才是企业投入大量的人才来设计电力营销的策略,为电力企业也提供很大的价值。 1.2电力大数据的关键性技术 电力大数据的关键技术是为了能够促进电力营销的快速发展,以及满足各项工作的在发展过程中的需要,电力大数据的关键数据包括四个技术,集中管理,分析相关数据,处理数据,数据的形象化。集成管理技术是把来自两个或多个应用数据合并,把不同来源,格式,特点的数据在逻辑上进行有效的集中,存储为一系列面向相对稳定的数据集合,为系统提供全面的数据共享。分析技术利用统计学和计算机中的分析等技术来从大量的电力大数据中普遍存在的规律,根据此规律进行决策,这种规律能够为决策人员提供准确的理论支持。处理技术包括分布式计算技术,内存计算技术和流处理技术,这些技术使用于不同的领域,包括解决解决大数据分布式的存储和管理,高效的读取和在线的计算以及处理那些规模不受控制的数据各自发挥作用,结合起来推动整体的发展。可视化技术是指借助图形,能够清晰的表达和沟通,便于对数据的理解和认识,数据的可视化与信息可视化,科学可视化密切相关,并且相互作用,共同促进电力大数据平台的建立和发展。 2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整体规划 2.1科学的架构对平台的建设所带来的好处 电力营销逐渐和信息相挂钩,所以,能够将电力营销和信息化相结合就走重大意义。大数据平台的整体架构只要由九个部分组成,分别是数据仓库,大数据的访问系统,大数据的调度系统,数据的备份和恢复,各网络层次,数据管理系统,商业中的智能应用,操作系统和服务器九个模块。九个模块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通过一定的顺序进行工作,最后达到信息化的目的。由九个模块构成的科学架构,给电力营销带来巨大的优势,它可以通过一系列的分析,得到用户的相关信息,根据信息,得出客户各方面的需求,根据客户的需求做出相应的产品,从而促进电力营销的发展 2.2电力营销的使用平台 在大数据中,可以通过对用户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而对用户的信用进行公正的评估,这种方法更加的简洁有效。分析客户服务,在现代生活中,服务业高速发展,而在电力营销中,服务的发展更为重要,在大数据中对客户的服务记录,客服中心,来电,投诉电话进行分析,总结客户的偏好,满意程度,从而得到改进的方向。通过客户的诉求,进行针对性的服务,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和用电体验,有利于客户进行新的电力营销,促进电力营销的发展。 2.3全面的服务系统 建立一个中心明确的电力营销中心,并且需要每时每刻的监控数据的变化,管理制度也需要做出相应的改动,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管理体系。促进建立省级的用电计量检测中心,建立电能计量管理进一步的实现集中存储电能,统一监督服务系统,集中的检查求送情况,统一将电力配送到各用户,这样才能对电力系统进行全面的管理,提高其寿命的长度,提高用户对电力的用电感受。 3电力大数据的信息化管理策略分析 3.1实现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 电力营销数据系统信息化平台的关键是实现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管理,其中,最重要的有三个方面,分别是加强网络安全,实现平台自身的安全和数据安全。加强安全的管理主要从多个层面进行,要把整个安全管理融入到整个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并且要加强防病毒,防攻击等方面的建设。除此之外,工作人员也要有相当高的安全意识,对人员的安全也要进行管理,并且人员的安全最为重要。形成严格的信息化管理体制,才能真正意义上的形成严格的管理体系。所以,数据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要采取一切手段加强对系统的安全管理。 3.2实现对信息资源的整合 信息技术和电力营销的结合能够加强企业对市场的了解,所以,对资源的整合十分重要,首先,要加强电力营销的基础性建设,生产互通的系统网络安全建设,其次,要创造出安全性高,稳定的网络安全系统,并且制定相应的制度进行维护,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安全隐患。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得到大量有用的信息资源,对这些资源进行整合,才能得到更好的利用。 3.3互联网办公应用和掌上电力APP 电力营销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办公,为企业的办公提供了便利,一切都特别容易,减少了很多的麻烦。该业务审批场景逐渐使用各行业中,在电力营销中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掌上电力APP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客户可以直接在手机上进行电费的缴费,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进行缴费,为客户提供了很大的方便,现在,也是越来越多的人在使用,解决了以前专门使用大量时间去缴费的问题。 4结语 在大数据平台的基础上进行电力营销,这样提供了很多的便利,通过数据的分析能够掌握更多客户的需求,根据需求制定电力产品,能够有效的促进电力营销的发展,从而提高电力营销业务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刘瑾.基于大数据平台的电力营销信息化建设分析[J].科技风,2018(27):236. [2]邓涵.大数据环境下的电力营销信息化建设探讨[J].技术与市场,2018,25(08):204-205. 作者简介孙钢(1987-),男,浙江省杭州市人。工学硕士。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工程师,主要从事电力客服管理和技术研究工作。王晟(1992-),男,浙江省湖州市人。工学学士。国网浙江长兴县供电有限公司,助理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电力营销工作。陈宇(1986-),男,浙江省湖州市人。大学本科学历。国网浙江嘉善县供电有限公司,工程师,经济师,主要从事电力营销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摘要: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利益。而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何才能更好的搞好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关健性工作重点。为此,本文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同时提出了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建设工程质量是建筑行业永恒的主题,也是建筑行业最受关注的问题。建筑质量问题的成因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监管方面,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管,及时的发现问题并着手解决,才能有效地提高建筑质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遏制质量事故发生,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高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我国目前的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中,仍旧存在着很多问题,有待我们解决完善。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人民生存环境的好坏,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也与之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建筑工程的质量又受到相关监督与管理工作的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一项建筑工程能否按时按要求完成与之有着直接而密切联系,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所以各类工程项目的投资也越来越多,一旦工程出现问题,后果将影响到多方面的利益。虽然新时期的建筑工程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也不断加大其管理力度,但是仍然有许多工程问题出现在建筑工程质量中,影响人们的生活环境与质量。为了能更好的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相关企业与部门应该从多方面入手,加强相关工作,制定严厉政策,以此保障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保障相关工程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避免施工过程中质量通病对使用安全与使用寿命的影响,避免一些后续的质量处理问题。做到科学的进行监督管理,这样会提高管理水平,达到管理目标,为人类谋福利,也为企业发展长远提供好的基础。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权责不明、执法不严 由于建筑行业牵扯面较大,受很多部门监管,使得建筑行业内的质量监督在权利与责任上分配不明确。业内就质量监督管理方面也常出现你可以监管我,我也可以监管你的现象,监管机制不够明确。有的单位不但要承担质量监管方面的工作,还有进行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建筑质量责任得不到落实,对建筑质量监管工作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此外,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及其相关的配套条款细则也并不完善,实施起来可操作性不强。对于存在的问题和违反相关法律的建筑工程,执法者见怪不怪,执法不严。因此,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执法工作实际上并没起到相应的作用,在很多地区并没完全展开,尤其是农村等偏远地区,基本上没对住房等建筑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行业行为不规范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法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管理。市场行为的不规范造成了建筑市场混乱,突出表现在:无证或越级设计与承建;施工企业将承建的工程层层转包或以包代管;建设单位在招标中肆意压价,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多个企业施工,管理混乱、各自为政,严重的影响工程质量;施工企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另外,建筑材料的质量是从源头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而一些施工企业有意识的在不同程度上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偷梁换柱,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降低成本。 3、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不到位 在目前,我国的监理机制很不完善,监理市场没有成熟,监理人员的监督职能没法得到充分的发挥。由于对监理工作的原则要求不明确,一个监理同时负责多个施工项目的现象非常普遍,即便是刚取得资格认证的普通监理都是这种情况,这样就导致监理人员的工作精力被过度分散,不能详细、谨慎的审查每个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甚至,有时候都不清楚施工项目的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对施工的各个流程及标准缺少清晰而全面的认识,作为监理人员,就很难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隐患,或者说,即使发现了有施工隐患,也来不及制定完善的补救整改方案,施工中的违规违法现象就得不到妥善的纠正, 再加上监理人员与施工方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监理人员也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得过且过。 4、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不高 在建筑质量监督的工作中,许多监督工作人员素质达不到应有的要求,很多都是随意安排一些人来进行质量监管,对从业人员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专业经验和职业道德根本没有做具体要求,用这些人来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显然是很难切实完成工作的。 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明确权利与责任 针对建筑行业内责任主体不明确、部门交叉监督的情况,相关政府部门应予以重视并明确责任。当前能够实施的办法就是接受政府委托,利用社会监督,在建筑工程建设的前期就开始对各个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质量监管。关于主体权利与责任不明确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原有建筑体制的落后。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在明确权责的同时做好体制改革的工作。权利与责任的明确,能更好地促进对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工程监督注册的检查与工程施工的检查 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之前,要先进行招标与投标工作,招标成功以后,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的注册。这时,相关的监督与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其建筑工程责任主体的所呈现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的调查,对工程利益多方的质量责任制度的建立、责任人的资历的合法程度提出要求。在进行施工检查之时,检查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所制定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有没有得到落实,更要对其施工现状是否按照当初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进行监督,施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施工材料的质量是否过关,工程的监理单位有没有尽到监理职责等等。其次,要加强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调查,看其是否达到要求,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的出具方是否具有专业资格等。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相关资料的检查,建筑工程的竣工报告与工程验收报告等。 3、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督国家管理基本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的部门,如果这些部门不从严把关,违法办事,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强制性监督作用根本无法发挥。为加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应制定严格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建筑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分管领导的质量责任。如发生质量事故,除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各级管理机构领导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工程监督等方面的领导责任,组织力量不定期的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严肃查处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 4、控制施工质量 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是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部门在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人员资格的同时,特别要对隐蔽工程进行严格的把关。除对隐蔽工程进行施工监督及现场验收外,对其它部位质量的检测及其材料试验的数据等资料亦须有相应的记录。对其它已完成的工序都必须有完整的备查检测资料。如发现缺少资料及其它问题时,应对其施工单位提出警告,对不能改进者,则可责令其停工处理。从根本上杜绝无数据或假数据等现象,把工程事故及工程质量等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之中。监督部门还可成立专职的工程质量检查督察队伍,对各施工工地进行定期检查,作出鉴定意见并记录在案。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计划与措施逐项实施,并须在各项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流,如发现问题或实际情况有变化时可协商研究解决。另外,为更好地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必须保证工程在施工中的各种建筑材料均须有合格证或进行试验后方能使用,坚决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 5、提高人员素质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中最迫切需求的是专业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因此,培养专业的建筑质量监管人才是目前行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培养出专业人才并提高监管人才的素质,才能使建筑监管行业更加规范。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定期地对监管人员进行专业素质培训,从而提高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另外,还应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用人机制,吸引优秀的人才参与到建筑质量监管的工作中去。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不仅需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切实的做到即坚持原则又能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竞争性作用.设计施工质量不仅直接关系着工程施工的本身要求,从各种意义上来讲质检部门促进设计、施工质量的提高,不仅维护了国家和建设单位的利益,还与设计、施工单位的长远利益也是一致的。因此,针对有关各方面形成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先认识,还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进一步密切的配合,才能使得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 摘 要:该文通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当前监管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监管工作创新的思路,顺应社会形势发展的要求,改进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建设事业的稳步向前发展,同时,也对工程质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在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就成为重中之重。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发展现状 工程建设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到工程质量的高低,国家政策、技术标准、工艺水平、管理水平等因素都影响到工程质量。作为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建筑工程监督工作,其对质量监督的成果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质量的等级、建筑安全和完工后的功能使用等。目前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建筑工程质量的水平并不理想,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还只是停留在人为控制的阶段,人们并没有树立起相应的法制观念。有很大一部分工程质量都不符合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前期决策阶段不全面 建设项目工作不完善、不够深入,做出失误的决策。建设项目一般情况下规模比较大,其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也会比较多,而且投资周期还很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需要做出科学的决策、统筹安排,对项目的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的合理性做出科学的评估。 1.2 中期施工建设监管不力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人员专业水平有限,人员不稳定、部分施工人员素质偏低、缺乏责任心、没有责任感、工作经验欠缺,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而包揽一些力所不能及的项目或者盲目将部分项目转包出去,造成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管不力。还有一些施工单位根本就没有专门从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的专业人员,或者即便是有这样的专业人员,但没有对工程项目强有力的决策权和质量否决权,那么,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这些内容就等同于虚设,根本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1.3 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 政府监管存在越权、缺位、监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有些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更有甚者,一些工程的设计方案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就开工,边施工边设计,为了就是追求施工进度和节约建设成本;有些建筑工程不能严格履行法定的建设程序,在没有办理好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就开始施工;这些情况都会给建筑工程埋下质量和安全隐患。 1.4 后期竣工验收阶段把关不严 在工程完工后不能够严格把关,不能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个别工程开发企业、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刻意回避有资质的竣工验收机构的检验,用自检代替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根本就没有相关监督机制的制约,竣工验收根本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1.5 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文、技术标准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由于目前我国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晚上,造成建设工程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 2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措施 2.1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全面质量监督管理的告知制度 建筑工程监督执法工作要做到高度透明,把社会大众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督也纳入到建筑工程监督体系中去,使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能够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工程项目施工一开始,建筑各方就应该享有相应的知情权,应该了解建筑工程监督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以及监督的内容,以便充分调动受监督单位的自觉性,让他们能够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并严格履行相应的法规和贵发,减少和尽量避免一些由于工程质量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2.2 建立预警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和谐服务、严格执法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做到事前预警,提前防范,把质量问题扼杀在萌芽中;对于那些不能够避免的质量问题,尽可能去控制,尽量控制到最小范围。在施工过程中,要多观察,多留意,如果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下降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指导和提示,当工程进展到难点部位或者容易出现质量通病部位时,监督人员应该及时亲临现场给予指导,避免事后监督情况的发生。 2.3 建立行为监督与事实监督并重的质量监督运行机制 实现从单一事实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工程建设各方衔接的部分,我们要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明确各方质量界限,分清责任,通过定期监督、不定期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对建设工程做到全方位的监督。 2.4 建立全方位的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深化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改革,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从工程项目开始到工程完工,再到工程的使用,这一全过程都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3 创新质量监管模式,建立质量监督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简报制度,形成内部监督和监察的压力。依靠行政手段构筑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工程质量监管的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3.1 建立对项目全过程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的监督检查内部通报机制 通报的内容包括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为、程序、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方面违规情况。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检查简报分送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形成政府内部监督、监察、管理联动的局面,避免人为的行政干预,起到在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制衡约束的作用。 3.2 建立法定建设程序的内部审批公示制度 对工程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重要环节的法定建设程序的相关情况要及时和全面地向社会进行公示,责任到人,责任到部门,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将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工程质量,不能仅仅满足国内标准的要求,还要用国际标准进行衡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国际这个大市场中有更强的竞争力。加强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全体人员不断创新,勇于挑战,通过创新和改革,让企业更具有动力和凝聚力。从而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探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摘要: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应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每年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达十几亿平方米,一旦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会直接影响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因而,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越来越成为人民所关注的热点。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现代建筑工程项目正在朝着大型化、规模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现代管理意义的质量管理模式。但由于部分建筑企业还存在诸多的质量和管理问题,片面追求利润,片面压缩成本,导致施工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甚至不合格,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如何保证工程的质量将成为每一个工程质量监督者所应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新阶段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督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针对近年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本文就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见解。 1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 1.1 施工人员的素质是决定因素:施工人员的因素是贯穿到每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无疑是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和有效管理的决定性因素。 1.2 材料质量是关键:据统计资料分析,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用约占总投资的70%,因此,建筑材料无疑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1.3 机械设备是实力:机械化程度高是确保现代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与管理的有力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代表着建筑施工企业的实力品牌和施工水平,也体现了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 1.4 环境因素:建设和施工企业应充分考虑建筑工程项目的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性、多变性的特点,有利的环境条件要利用好,不利的要充分考虑,重在预防和防治,防治措施要得力有效。 1.5 安全因素:安全生产是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保证。参加施工建设单位共同抓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建立和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施工单位认真制订和落实各项制度,配备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员,实行文明施工;建设和监理单位要经常检查督促,健全施工管理制度。 2 现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几个方面 正因为现在的建筑工程质量越来越差,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越显重视,尽管影响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有很多,但无论是那一方面的因素,在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还是主要围绕着这三方面进行的。 2.1 工程施工之前的监督 主要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以及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 2.2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部分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监督管理。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 2.3 工程竣工后的监督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问题,特别是解决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3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不外乎是:施工前、施工过程、竣工后。而关于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的措施却有很多,现在就简单的讲述以下几点: 3.1 旁站监理:旁站监理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3.2 现场巡视:现场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它不限于某一部位或过程。现场巡视是监理行为中为获取综合信息和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动态的有效途径,是对施工现场的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观察。通过巡视,可以有效掌握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的状态。如:施工方人员状态,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和适应状态,材料质量、有效使用及供应状态等等。 3.3 要准确定位,明确职责:每项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要认真做好"角色定位"使能力与岗位相配套,使岗位与责任相对接。质量监督工作的定位就是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监管职能在工程质量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把好工程质量关的有效措施。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中的作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其实就是一项技术管理,而承担这项工作的监督人员就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3.4 要严格内部管理,树立执法人员形象,严格工程质监人员的执法行为。要促使工程质监人员正确依法履行职责,即工程开工前由监理部门向开发建设单位递交工作联系卡,公布工程质监员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业务职责,廉政纪律,以求得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评价。实行工程质监管理情况的定期书面汇报制度,努力做到监督记录制度化、规范化,即各专业质监员和所有监管工程管理人员,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报告,不得拖延,当日工作当日记,周末集中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反馈本人,月度工作要于当月末写成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并对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签批意见,也可采取工程例会等各种载体发挥作用,使工程质监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督促、记录及时、台账健全、考核到位,保证高质量工程的全面竣工。 3.5 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 3.6 建立健全建设法律体系:纵观发达国家成功的建设管理经验可发现,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建筑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完善建设法律体系上。健全的建设法律体系是建筑市场高效有序运作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各国的建设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基本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三个层次。基本法律作为国家建设法律总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规条例属于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构成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由专业部门或专业协会、学会制定,具体结合不同专业特点,指导限定各种技术活动。 3.7 重视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工程质量投诉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加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是建设领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将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并将投诉处理和不良行为记录挂钩,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诉。 4 提高技术工作质量,确保工程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工程检测报告全面记录了工程质量控制的全过程,也是明确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使工程质量具有溯源性的重要手段,是认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不良行为,真正做到重要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直接进入数据系统,减少人为因素,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技性和可靠性。利用现代网络,查询检测结果,实施对检测行为的实时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测机构数据库管理,将检测机构的不良行为记入数据库,定期公布并作为对检测机构考核的依据。 积极推广应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验收系统》软件,促进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规范化,要通过建立同步检查制,监督复核制,保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准确性。要通过密码管理制、见证取样制、试件留置制、监督抽测制的行政措施和数据自动采集、检测系统软件的技术手段,使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的复验报告和检测机构检测系统中的检测报告由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自动监控、自动比对,保证验收资料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结语: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所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浅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从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入手,通过调研实验提出当前监管工作创新发展思路,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改进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途径 一、引言 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监管体制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论述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创新发展工作思路来应对新形势挑战的想法,以供同行们商榷。 二、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 1949 年至 1957 年,当时没有统一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主要由施工单位自行控制;第二阶段从 1958 年至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施工单位逐步建立了自检和互检制度,建设单位参与到工程质量验收中;第三阶段从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至今,国务院颁发 《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形成了工程质量政府强制监督的局面。国家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20 多年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多重因素相互影响,监管体制中仍存在待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 相关政策和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由于政策和法规不够健全,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一是监督管理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于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差别较大,缺乏适度可行的处罚依据。二是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相应的新规范和新标准还未出台,使得质量监督标准没有及时跟上形势的变化。三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建设和施工企业变动性和流动性增强,缺乏有效措施,质量责任难以追究。 因此,在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时,一是受上位法调节约束的限制,无法按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条款的要求;二是由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部令的法律效力相对较低,处罚力度不够。《产品质量法》和《办法》对检测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如表 1 所示。 表 1 《产品质量法》和《办法》对检测违规行为处罚规定的比较 由表 1 可以看出:1)《产品质量法》中的处罚,更侧重于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行为以及检测的结果,而《办法》的处罚,则重点关注检测机构资质的管理。2)《产品质量法》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检测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分别相当于《办法》的 3~5 倍和 15~20 倍。3)除经济处罚外,《产品质量法》明确,可以撤消检验机构资格;而《办法》则只是责令改正和惩治,监管力度明显不如前者。 (二)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定位不明确 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整,仅有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造成发现问题时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无威慑力。经走访调查交通、铁道、水利等其他行业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部门,了解其相关的管理规定,并将调研的情况与建设行业的检测管理方法进行比较。 1、积极、稳妥地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制度的改革,对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十分必要。 2、合理有效地建立和利用工程检测资源,是当前工程质量管理的客观要求。 3、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模式是按行政区划的方式分级设置的,分成部级、省级、市级和县级等,但是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市场诚信体系不完善的现状,如果在推进检测机构改革过程中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过于放手和缺位,没有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手段和引导政策,会使实际市场的运作效果与改革初衷相悖。因此,在现阶段,政府出台的推动检测机构改革的各项政策,首先应保证在现阶段建立一个适合检测市场的基础秩序,应有效地加强检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引导检测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促进检测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社会化、市场化的建设,才能保证整个行业稳步健康的发展。 (三)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单一 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单一,没有充分运用市场手段保证工程质量。主要采取巡回监督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的单一模式。特别是由于信用制度等一些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的市场手段没有完全建立和运用,造成建设、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对政府的依赖性强,缺乏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 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等四个方面。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高级职称人员偏少,新进人员缺乏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经验,大多数人并未发挥出与其学历相适应的作用。质监在技术上的专业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有的专业不对口,存在专业结构配备不齐,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 三、实现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创新途径 当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针对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积极应对,不断创新和发展,改进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一)建立一套“建设主体自控,经济手段制约,政府加强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的体制,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1、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和标准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我们执法的依据。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一是加强法制建设,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二是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编制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三是明确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受到的处罚。 2、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当前的条件下,需要通过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企业的行为,有利于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因此,有必要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职能,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才能确保监督机构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3、改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 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建筑市场管理还不完善,通过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是更好的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措施。但是,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思路有必要进行调整,改变过去单纯用抽查和处罚的办法,更多的运用市场化的手段,以市场为导向,加以引导。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引导,通过市场化手段来制约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 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队伍建设 要建设一支善于学习、乐于奉献、廉洁高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队伍,更好地适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一是要完善岗位责任制度、监督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增强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二是要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培训,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三是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改变过去传统的的检查方法,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 5、推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 要积极推行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便于实施工程质量行为全过程的监督。首先,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站,实现市联网制度,监督任务网上下载,监督档案电脑贮存,整改指令全部联网,规范标准随时查阅,采用网上报监、投诉、备案等办公手段,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加强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是新阶段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还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位准确、职责明确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定位就是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监管职能在工程质量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真正把好工程质量关的有效措施。因此,必须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质量监督技术是工程技术的一个专业化的内容,是我们质量监督工作内容中的工作方法、工作技能的具体化。所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其实就是一项技术管理,而承担这项下工作的人员就应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切实的履行好工作职责能够自觉、准确的贯彻执行。要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规程、规范、标准的培训人手,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 2、 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完善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必须按规定严厉查处建立健全质量技术管理控制机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内部控制标准,使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在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水平,要科学把握和遵循工程质景监督技术管理工作规律;针对工程质量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制度建设。 3、 通过树立技术权威,不断增强执法权威性 我们如何创造权威,只要我们工作职责履行的好,技术权威性高.我们的执法权威自然而然的就能得到增强要想树立权威,我们首先要不断的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面对各种新知识、新事物的层出不穷,需要我们去了解、去认识;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需要我们去把握、去解决。要继续分阶段、分层次地抓好培训工作,并能够自觉、准确的贯彻执行。要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规程、规范、标准的培训人手,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 4、创新技术监管手段 我们要加快发展工程质量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确保准确、及时、高效地提供信息服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要逐步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制度,提升工程质量监管的水平和工作效率。 5、提高技术工作质量,确保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和检洲报告的真实性 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工程检测报告全面记录了工程质量控制的全过程,是明确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使工程质量具有溯源性的重要手段,是认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不良行为,真正做到重要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直接进人数据系统,减少人为因素,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6、依靠科技进步,治理工程质量通病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技术措施的研究,依靠科技进步,针对目前影响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攻关,要有所前进。要采取举办专题讲座,优化治理措施,列入巡点,强化工程监控,召开现场观摩会,采用现代技术,组织技术攻关等措施,通过工程质量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把关等手段,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7、加强监督档案的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质监事业发展的历史记录.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是质量终生责任制中极其重要的全过程的详实记录.是工程质量优劣与建设、施工、监管单位在建设施工、监管过程和质量监督中间检查、质量评定、工程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的重要资料。 逐渐实现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化 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如何做好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需要从这些方面来深入: (1)工程报建制度以工程报建制度为依据,严格依照程序来办事。无数事例证明,建筑市场管理若要做好,必须要先搞好工程报建制度;否则,建筑工程依然是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久而久之造成管理上的缺陷。 (2)招标制度坚持推行招标制度,始终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招标要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来开展,充分体现其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有信誉的招标原则。 (3)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针对已经批下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建设监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分析探讨 摘 要: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践,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和处理措施进行了阐述,并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进行了思考和总结。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一、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分析处理 近几年来,笔者参加了大量砖混结构房屋的质监、检测及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现在结构上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一般认为砖混结构房屋结构形式简单,一般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其施工质量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砖混结构房屋的结构质量问题严重,倘若一旦出现较大震级的地震,其后果不堪设想。其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砌体工程 ⑴砖和砌筑砂浆强度:有的施工单位对砌筑砂浆的配比和砖的选购重视不够,配制的砂浆强度等级偏低,选购的砖的强度等级也普遍偏低,达不到设计要求。 ⑵砌筑砂浆饱满度:水平及垂直灰缝的饱满度低,尤其是垂直灰缝饱满度低,使砖与砂浆的粘结力降低,影响砖墙的结构整体性和抗震能力。 ⑶纵横墙体交接处马牙槎的留设:要保证多层砖房的抗震能力和抵抗变形的能力,首先应确保房屋结构的整体性,特别是纵横墙之间的交槎砌筑则是首要措施。 2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性 ⑴混凝土强度等级:有的施工单位认为圈梁和构造柱在多层砖混结构房屋中是非承重结构,没有意识到在地基发生不均匀沉降或地震发生时圈梁和构造柱所起的重要作用,对圈梁和构造柱的混凝土材料和配合比要求不重视,常常造成配制的混凝土的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⑵构造柱根部:许多项目构造柱经常发生烂根,其原因是有的单位施工时在构造柱根部圈梁处不凿毛、不清扫,留有落地灰、碎砖块、碎木屑等;或由于构造柱采用整层高度一次浇灌,又不能确保浇灌质量,使构造柱上部的混凝土结构离散,骨料堆积;或由于振捣不密实等原因,造成构造柱根部出现严重的蜂窝麻面及露筋现象。 ⑶构造柱插筋:从基础或基础梁或地圈梁内伸出的构造柱插筋移位,为了使其能和上部构造柱竖筋搭接,强行将插筋扳倒到构造柱竖筋的位置,这样做大大削弱了构造柱的构造使用,对抗震设防是不利的。 ⑷墙体拉结筋的绑扎:构造柱与墙体水平拉结筋施工不规范,表现在:拉结筋的平面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有的钢筋距墙皮的距离太小,而有的将两根钢筋放在墙的中部;拉结筋沿墙高度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加密区没按要求加密,其它部位设置也不均匀,或者间距过大,超过了设计要求;拉结筋不直,影响其在灰缝中的握裹力;有的施工单位以赶工期或施工方便为由,在纵横墙交接处留了直槎,预留了拉结筋,施工人员为了施工方便,经常将拉结筋随意弯起,砌筑时随便放下,这种做法严重降低了钢筋的拉结效果。 ⑸钢筋混凝土圈梁在转角、丁字交叉处联接筋的绑扎:有的施工单位在转角、丁字交叉处不按设计要求增设联接筋,影响了抵抗整体变形的能力。 ⑹楼梯间圈梁混凝土的浇筑:有的施工单位以施工不方便为由常常将楼梯间梯口梁的浇筑与圈梁的浇筑错开一段时间,施工缝的留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 3安装工程 ⑴空心板堵头:有的施工单位至今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预制空心板堵头达不到标准要求。施工中常出现的问题是,用砖块堵孔时,堵头外表面距板端面距离过小,然后用水泥砂浆抹干。这样细石混凝土灌缝后,板端形不成销键,影响楼、屋盖的整体稳定性。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 M5.0(MU5.0)以上的砂浆块或砖块堵头,堵头外的表面呀板端面留 20~30mm的距离,在浇灌端缝时细石混凝土能够灌入该部分孔内,使板端形成销健,保证楼、屋面整体稳定性。 ⑵空心板坐浆:在空心板吊装时,常常把坐浆撞坏(甚至根本就没有坐浆),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预制板不稳定,严重影响楼、屋盖与墙体的整体性。 ⑶空心板灌缝:板缝宽窄不一,板缝过窄,细石混凝土下不去,板缝间落入的砂子、落地灰、杂物不易清除,影响细石混凝土灌缝质量。板缝较宽时,有的施工单位没按要求放置钢筋,吊模时底模没封严,漏浆问题严重。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措施 ⑴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 ⑵转变思想观念; ⑶树立监督理念; ⑷理顺外部关系,树立下令政府监督形象; ⑸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的思考 1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 将工程巡查与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有效结合,提高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质量监督机构要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统计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对违规的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的行政处罚情况。 加强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工作,通过信用建设进行约束外,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把不良记录与资质年检、工程招投标挂钩,把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清除出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从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2树立全面质量意识,开展质量通病综合治理 树立全面工程质量概念,在确保结构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大对工程使用功能、节能、环保的监督力度。质量意识的优秀就是要体现出全面质量的概念,即在确保工程结构质量的前提下,还要保证工程具有良好的使用功能和较高的节能、环保水平。 3推行监督告知制度,实行工程质量预警 质监工作应该可以得到受监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让各方责任主体从建设工程活动开始,就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调动受监单位在工作中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自觉性,尽量减少和避免质量行为的错误和造成质量事故。将原来的监督计划改为监督告知书。 4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人员相分离 为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新的监督方式即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相结合、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人员相分离开展工作。通过调整业务科室,分别设立监督巡查科和监督验收科。监督巡查科负责监督工作方案的制定、交底和实施,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并对桩基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及监督方案中设置的监督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形式是监督组对受监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的巡查;监督验收科是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等三个主要阶段进行监督。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相互协作、相互约束、相互补充。工程验收和巡查监督科按时间进行角色转换,同时将工作相互交接。实践表明,监督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可较好地解决工程量急剧加大和监督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 5改进监督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质量监督必须不断提高监管手段的科技含量,提高监管效率。在监督手段上由定性检查转变为定量检查,做到仪器检测,改变过去检测手段采用眼看手摸的落后方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置钢筋扫描仪、数字显示式回弹仪、取芯机、激光测距仪、激光定位仪、便携式桩基动测仪等设备,重点对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主要受力钢筋的数量、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承重砌体的砂浆强度等进行监督抽测,对工程内在质量进行科学定量地分析判断,加大监督抽测的频率,树立监督工作的技术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也使质量控制点有效前移,通过设备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使预控防范能力大为提高。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质量监督人员应用法律和法规来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与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目前,质量监督重点要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争取在近期内取得执业资格,只有这样,才能合法地对各方主体执行监督职能。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思考: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思考 摘 要:建园以来,园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速度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园区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进场建设等各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我们要依靠初步构建的部级农业园区框架,抢抓桥头堡建设重大机遇,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全力培育产业见实效;加大优势资源整合力度,全力完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加强发展带动功能,全力提升知名度。为搭建部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世界级休闲旅游养生度假胜地,打造一流的部级现代农业园区奠定基础。 关键词:现代;农业;园区;发展1 具体工作目标 具体工作目标是:2012年农业总产值增10%以上,农业增加值增9%以上,基础设施投资达到6000万元,新增入园项目5个,新开工产业类项目2个、竣工1个,引进省级或市级2家以上龙头企业,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到2015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家庭承包面积的60%以上。 2 基本工作方法 2.1 坚持政府主导推动策略,争取中央和省市县予以更大的政策和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形成聚焦园区建设的优势力量。 2.2 坚持建园即建成理念,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高质量进行招商引资,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加快农旅结合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旅游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推动园区向现代化城市复合功能区转变。 2.3 坚持优势资源整合利用,以政府为主导富集区域内最优越的农业集约化生产要素,形成园区建设良好的宏微观环境和强劲的内外部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推进园区实体化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收益,增强发展后劲。 2.4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出租、转包、转让、互换、入股等方式有序流转。让土地向大户集中、向企业集中、向园区集中,发展规模农业。提升土地节约化、集约化利用水平。推进农村剩余劳力转移。 3 具体工作措施 围绕目标任务,立足园区开发建设需要,全力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 突破四大难题,破除瓶颈制约 3.1.1 争取各级更大支持,破解建设资金困难。力争上级按照“国字号”标准给予资金项目及政策支持,力求中央和省级相关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立项扶持;整合农口资金项目聚焦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产业发展;此外,协调促进政银合作、政企合作,推动金融业银行的贷款融资,以及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金进行园区开发建设 3.1.2 因地制宜创新机制体制,破解项目审批难题。编制园区建设用地控制性规划,协调县发改局、国土局、石林风景区管理局等部门将园区控规纳入乃古石林景区规划进行报批。入园的38个企业按类别由行业主管部门逐级向市、省、国家申报项目,实行重点项目申报,争取列为部级、省级、市级重点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建立园区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园区快捷的审批流程。 3.1.3 多争取园区建设用地指标,破解用地难题。积极与省、市、县国土部门协调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为泛亚农产品交易中心、苗木交易市场建设提供条件。抓住桥头堡建设战略中建特色优势农业生产加工中心的机遇,利用石林在滇中便捷的交通和区位优势,争取列为省级重点项目,尽快建成后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和劳动力就业。 3.1.4 加大政府主导推动力,破解招商引资选择难题。继续扶持各乡镇分园区和功能分区建设,拓展空间引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高效、强势产业,纵向拉长产业链,横向提升聚焦规模效益。政府制定项目审批、土地利用、融资贷款、扶持企业等一系列详实可行的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优化投资兴业软环境,吸引世界和国家500强企业、龙头企业入驻。联合石林风景区包装招商引资项目,共同打造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旅游项目。 3.2 全力培育产业,增强园区经济实力 3.2.1 引进壮大龙头企业。引进省级或市级龙头企业2家以上,争取新开工产业类项目2个、竣工1个。培育壮大万家欢生态园、云烟印象科技园等大项目,扶持扩大爱生行微藻、新天特色风味食品、圣宴鲜味饮料等高新特色项目生产规模,加快杏林国际养生度假村、春喜科技孵化中心、王府酒店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农产品加工园区、泛亚农产品交易市场、苗木交易市场等支撑项目尽早建成,形成一批产业基地。 3.2.2 培育发展主导产业。紧扣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和休闲旅游养生度假两大主题,围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农产品加工配送和生态农业休闲观光旅游主导产业,以集约化、规模化、一体化为手段,扶持发展以万家欢生态园和杏林国际养生度假村休闲度假、云烟影响科技园区科普体验为主的生态农业旅游,以锦苑、新和、棕榈等为主的特色种养殖业,以生物技术为主导产业,纵向拉长产业链条,横向壮大产业规模,构建强势、高效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3.2.3 着力提升经济效益。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创新为动力、生态为特色,发挥园区现代农业产业聚集优势,增强辐射带动功能,以园区产业、劳动力、乡土品牌、营销、生产空间的支撑作用。加快农产品信息交易平台建设,进一步拓宽仓储物流渠道,拓展原材料市场和销售市场,促进投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和品牌竞争力。 3.3 整合优势资源,完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 以科学合理的园区规划为先导,以基础工程项目建设为抓手,按照政策指导、布局引导、特导和刚性约束的建设模式,进一步完善水、电、路、通信、绿化等生产性设施;同时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导逐步开展园区生活服务设施建设。 3.4 推进重点,统筹全面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园区发展的总体要求。 以招商引资为最现实的举措。进行重点招商、行业招商、以商招商,拓展招商思路、转变招商策略,提升招商层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扩大项目建设增量。 以招商项目落地为最具体的抓手。着力破解项目规划、审批、和用地3大难题,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推动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达效。 以“帮扶、推促”为最基本的手段。打造政府引导、政策辅导、企业主导的产业经济发展模式,竭力帮助企业筹集建设资金、完善资料手续、办理项目审批、解决劳务用工等问题,扶持企业申报项目、开拓市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 以强化管理、协调、整合能力为最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发挥各部门的协调职能,增强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合力。加快建立公共服务管理体系,搭建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土地流转使用、招商选商和投资管理制度,提高园区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资金、资源互促式利用,有效整合利用多种资源,强效推进、统筹园区全面发展:一是强化园区发展的政策指导、布局引导、特导和刚性约束,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逐步推进;尽快实现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管理经营、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和环境治理全覆盖,重点建设完备软件配套、公共服务、运营管理、信息技术等平台,提升基础配套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综合性,促进园区提质增效;二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生态和谐园区,建设现代农业生产与观光旅游、科普教育、农事体验、生态环保、都市文化等功能融于一体的特色品牌园区;三是优化园区发展软环境。提高产业园区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各种有效举措,切实开展园区综合文明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推动科学发展;四是增强带动功能,提升知名度。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旅游生态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发挥发展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带动功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稳定。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思考:东方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创建与发展 摘要 介绍东方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运作情况和主要管理职能,分析当前制约园区发展的因素,以期为园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 东方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概况;动作;管理职能;制约因素 1 园区概况 茅山镇东方紫现代园区创建于2010年6月,规划总面积2 000 hm2,是集高效种植、加工、休闲观光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是茅山镇乡村旅游产业重点打造的精品景区。2011年通过镇江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2011年园区实现各类销售收入2.4亿元,其中接待游客6.4万人次,乡村旅游销售收入达1 100万元。园区分为4个功能区和1个接待中心,分别为桑葚采摘区、茶文化休闲区、东方紫酒文化体验区、精品葡萄采摘区以及一个综合性游客接待中心。 园区的主导特色产业为桑葚,拥有国内最大的果桑种植基地,现种植面积233.3 hm2,规划面积为666.7 hm2。园区的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东方紫酒业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桑葚酿酒的企业,在国内紫酒行业处于垄断地位,所产东方紫系列紫酒畅销北京、上海等国内一线城市,系列产品售价为400~1 600元/L。2012年该产品在CCTV等媒体开展品牌营销,影响力日益扩大,并着手建立紫酒文化休闲品尝区,着力弘扬紫酒文化。园区采用“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的运作模式,形成多方共赢的产业链,桑葚种植产值可达15万元/hm2,净效益达9.75万元/hm2,龙头企业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5 847万元,实现利税1 700万元以上。 茶文化休闲区依托江苏园林学院的技术优势与园林学院开展产学研究合作,融入校园文化,双方共建茶文化休闲区。休闲区依托地理标志产品“茅山常青”的品牌优势和近133.3 hm2的茶园建设了茶博园,并建成了茶艺馆、茶叶采摘加工体验等休闲旅游项目及小型高尔夫练习场。 葡萄采摘区汇聚了巨峰、夏黑、金手指、美人指等近20个品种的鲜食葡萄精品,在2012年全国葡萄评比中荣获2个金奖、2个银奖,采摘游在南京市等周边城市拥有较高的知名度。 2 园区的运作 茅山镇于2011年5月成立了东方紫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由镇党委书记金伟任管委会主任,并配备了涵盖农业、技术、规划、财务及旅游等各方面的11位专业技术人员,统筹园区的规划与建设,强化园区各功能区的功能完善,全方位推介园区,树立园区的市场形象。 2.1 融资渠道 本着规划先行、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建设理念,吸收多方资金,特别是工商资本加入园区的建设,打破融资瓶颈,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 2.1.1 政府投入。政府投入的重点在园区公共产品的建设,主要为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园区先后建成黑色路面8 km、水泥路24 km、道路绿化18 km,使园区道路基本网络成形。修建硬化渠道6 km,田间小构间120个,基本缓解园区地处丘陵山区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满足园区生产用水需求。在园区架设了8 km电力线路,配备变压器8个,满足了园区快速发展的电力需求。近3年,政府投入总额达250万元[1-2]。 2.1.2 工商资本投入。工商资本的投入在东方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中占主导地位,占园区总投入的80%以上。其中投入超亿元的企业有2家,一是投资1.5亿元、占地43.3 hm2的怡景湾度假村,达4星级标准,山清水秀,为国家AA级景区,拥有垂钓、水上高尔夫等娱乐休闲项目。二是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东方紫酒业有限公司,占地23.9 hm2,总投资1.4亿元,拥有全自动酿造生产线2条,容积达2 500 m3的地下酒窖及1座酒文化休闲场所——皇帝庄园。此外,园区分布大小农家乐餐饮近20家,占地多在3.33~6.67 hm2,投资在100万元左右。 2.1.3 合作组织投入。由农户联合起来的合作社主要投入在高效种植业及小型机农家乐餐饮业。园区近1 600 hm2的桑葚、茶叶和葡萄等高效设施农业,许多田块运用灌溉技术、钢架大棚等先进设施投资近15万元/hm2,总投资超过1.8亿元。此外,合作组织争取财政涉农项目的扶持,投入部分资金参与了园区的一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对园区的基础设施的完善起到一定作用。 2.1.4 涉农项目投入。园区积极申报财政涉农项目,先后实施村庄绿化、生态村创建、丘陵山区土地治理、高效农业、农业产业化等大小10多个项目。园区整合各类项目的资金,在符合整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实施单位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各类财政资金投入总额达300万元以上,加上配套资金,项目对园区的投入达1 200万元以上。 3 园区管理职能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和旅游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并把它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园区管理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保障规划的权威性 园区管理严格执行园区的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规划,建设与规划不相符的建筑。引导农民种植与园区主导产业相符的高效种植业,对不愿种植的农民鼓励其将土地流转。 3.2 协调各方关系 收获农产品的价格形成以园区种植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协商确定机制。2011年,园区组织了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协商,双方经过多轮谈判,最后签订收购合同。同时园区还明确各方在乡村旅游中的经营范围,并使各企业有序公平竞争。 3.3 招商引资 许多企业进入园区均以土地流转为前提,园区对分散在农民手中的土地实行租用,然后,再采用招投标形式,统一对外招商信息,吸引企业进入园区。皇帝庄园等餐饮企业均采用此方式达成投资协议。 3.4 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园区管委会作为一个公共服务平台,在加大对外推介、招商的同时,为进园区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服务。服务内容涵盖招工、产品销售等各个方面。目前,农产品展示大厅正在建设中,电子商务平台也在加紧构建,还向游客免费发放包涵各类企业的产品及服务简介的园区游览手册。 4 制约园区发展的因素 4.1 公共产品建设的投入明显不足 园区公共建设如道路、水利等基础建设的投资主要为财政投资,投入资金较少。其他休闲农业观光园区,如溧阳的白马、高淳的亚溪等园区,道路及景区的停车场等建设档次明显比东方紫产业园区要好。东方紫园区这类的公共设施主要依靠园区企业建设,存在位置不合理、容量不足等缺陷。 4.2 与旅游社的合作程度不够紧密 旅行社作为旅游的重要媒介,是整个旅游产业的龙头。东方紫园区主要以散客和自驾游客为主,如何与旅行社合作,开发南京都市圈的旅客资源,进一步扩大影响力,是园区以后开发旅游资源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4.3 环境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 东方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虽然形成主导产业的连片种植,但插花过多,园区内还种植苗木、水稻、杂粮等与主导产业不相符的作物,影响整体观光效果。道路景观绿化残缺不全,有待完善。 东方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进速度快、建设标准高,预计在2013年全面完成各项建设目标。并着手制定下一步建设方案,强化硬件,做强软体,对照省级农业产业园区的各项指标,全面争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将东方紫现代农业园区打造成句容市乃至江苏省内最具有影响力的旅游观光型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实现高效农业的转型升级。着力把乡村旅游打造成茅山镇经济的支柱产业,富民强镇,实现茅山镇经济的绿色崛起[3-4]。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思考: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问题及对策浅析 [摘 要] 灌云县是农业大县,拥有富饶的农业资源和众多的农业人口,近年来,灌云县一直致力于发展现代农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已初见成效。但还存在着:农业科技水平较低,创新活力不佳;资金缺口较大,配套企业建设不健全;龙头企业规模较小,带动农户能力不强;农产品附加值较低,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品牌意识较弱,名牌产品不多等问题。本文对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高农业技术利用水平;拓宽投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壮大龙头企业,增强带动农户能力;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产业化经营程度;强化品牌意识,创优名牌产品等对策。 [关键词] 灌云县 现代农业 产业园区 问题 对策 灌云县是农业大县,拥有富饶的农业资源和众多的农业人口,目前农业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经营模式,生产规模小,机械化程度、标准化程度、商品化率还不高,严重制约农业生产力水平的发展,迫切需要对农业生产要素进行重组,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加强农业产业化运营,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力度和带动作用,提高农业科技的转化和推广能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近年来,灌云县一直致力于发展现代农业,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抓手,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培养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质量,培育农产品品牌,扩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渠道,推广农业技术,发展生态农业。目前,全县现代农业发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也初具规模。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是农业产业化运营的催化剂,是农业生产技术成果转化的孵化器,是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的必然选择。 一、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基本情况 灌云现代农业产业园位于伊山、侍庄、南岗等乡镇,规划面积从原有的5.2万亩发展到现有的10万亩,以建设“科技园区、生态园区、高效园区、人文园区”为目标。园区的发展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1.以合理规划引领园区科学化发展 园区发展规划先行,一个科学合理有远见的规划直接影响着该园区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前景。为此,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先后聘请扬州大学和南京农业大学区域农业研究所为园区设计规划。园区原规划面积5.2万亩,由原产业基础整合而成,现规划面积已达10万余亩,建设芦蒿生产基地1万亩、花卉苗木基地1万亩、蓝莓生产基地1万亩、有机稻米生产基地1万亩、浅水藕基地1万亩、紫苏生产基地5000亩、以工厂化生产食用菌为主的农产品加工区3000亩。以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集中区、建设精品园区为目标,在伊山镇规划建设1.8万亩园区优秀区,并制定分期建设规划。重点建设高档花卉苗木产业带、优质经济林果产业带、高效设施园艺产业区、有机稻麦种植区、绿色水生蔬菜种植区、休闲观光区等“两带四区”。 该规划为灌云县农业产业园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园区的科学发展上了规矩,展示了园区的发展前景,是园区功能划分和配套设施建设的总章程,应严格实施并在过程中科学调整。 2.以龙头企业引领园区产业化发展 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既是农业科技连接农业生产的纽带,也是农业产品连接市场的桥梁,对内促进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对外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是“产供销”一条龙、“贸农工”一体化、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的重要部门。近年来灌云县一直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强攻招商引资,依托现有企业关系,以商引商;同时,做强做优特色产业,围绕特色产业展开招商。目前招商工作已取得一定的成绩,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以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建设带动园区发展的模式基本形成。位于伊山镇的现代农业优秀区集中布局了芦蒿生产基地、花卉苗木基地、蓝莓生产基地、有机稻米生产基地、浅水藕基地、紫苏生产基、食用菌生产基地等。其中马诗龙菌业科技有限公司、伊云贝尔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蓝莓、食用菌的种植、加工、销售,产业化运营模式已形成。 3.以科技集成引领园区创新化发展。 现代农业园区必须把创新科技和加快现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作为重中之重。一是强化科技合作。加快推进农业产学研合作。二是强化科技孵化。坚持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相结合。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重视科技引进和推广工作,但目前尚属于起步阶段,科技涉及面有限,主要体现在菌类养殖、渔业和部分观光农业项目中,随着园区的发展,农业科技应用应该向全方面、深层次方向发展。淡水鱼养殖基地与苏州大学合作成立了苏州大学灌云县研究生工作站、苏州大学灌云县名优淡水鱼类产业化研发中心,基本完成2200平方米的检测中心、3500平方米的水产育苗中心建设并即将投入使用。此中心的建立大幅度提高了灌云县淡水鱼养殖的科技含量,并为其产业化运营奠定了重要基础。此种合作为苏州大学淡水鱼养殖研究提供了实验基地的同时,也为淡水鱼养殖技术推广搭建了重要平台。 二、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存在的问题分析 总体上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已初见成效,但不能否认的是目前园区的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附属设施、基础设施、配套机构、人财物的组织等等都还在摸索阶段,园区建设大部分尚处于规划层面,仅仅展现在图纸上。科技创新、资金扶持、招商引资、产业化运营等相关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农业科技水平较低,创新活力不佳 目前,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技术来源主要依靠合作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持,对于创新性人才的需求和科研经费还存在缺口,自身科研能力尚未形成。同时,如果能够引进大型现代农业企业,也可获得该企业的先进农业技术支持,可是目前尚未能引进大型农业企业,这也是造成灌云县农业科技水平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2.资金缺口较大,配套企业建设不健全 资金缺口是造成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现代农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旺盛,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人才引进、信息化设备购置、科技投入都需要大量的资金。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带动,在统筹全县财政分配过程中,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投入资金不足,这样就造成了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缓慢,影响招商引资环境。招商引资也是解决资金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由于投资环境一般,大企业引不来、小企业不想要,相关的农业科研、农业信息服务、物流等配套企业不健全。 3.龙头企业规模较小,带动农户能力不强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带动周边农户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增加农民收益。然而,就目前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而言,带动能力还有待提高。园区农业生产主要依托龙头企业和产业基地,然而现有产业基地种植项目多为紫苏、蓝莓等市场较小的特殊产品。紫苏主要出口日本、韩国,作为调味品,市场需求较小,无法带动农户扩大种植规模;蓝莓市场虽然前景广阔,但存在诸多不确定风险而且投入较大,暂时不适宜大规模推广;马诗龙食用菌种植虽然已将部分菌类推广至部分农户,但杯水车薪。所以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带动作用还很有限,发展前景广阔。 4.农产品附加值较低,产业化经营程度不高 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化程度不高,只有部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形成产业链条外,其余尚处于传统农业范畴,导致农产品附加值较低、竞争力不强。马诗龙食用菌生产已形成从菌包的加工、食用菌的培养、初级加工、销售的产业链;蓝莓的种植、采摘、加工销售产业化也已形成。但是对于其他农产品,比如蔬菜种植业、畜牧业、水果等还不具备形成产业链的条件,也没有引入畜牧业、水果、蔬菜加工企业,单纯依靠个体农户或农民合作社,形成产业化发展较为困难。 三、关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问题的分析,结合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依托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发展的特点,本文对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高农业技术利用水平 首先,增加基层农技推广部门人力、财力、科技投入,多种形式的组织农户学习,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因地制宜的推广农业新品种和新的种植方法。其次,加大科技创新投资力度,依托合作院校及科研机构对园区的技术支持,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集中区、建设精品园区;依托现有农业新品种,结合实际情况,培养更适宜灌云县自然地理条件的农作物,加大打造园区省级名牌农产品力度。第三,依托灌云县现有特色品种,结合市场需求,加大特色品种的引进力度,增加科技品种数量。 2.拓宽投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 从资金运作角度来看,目前投、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园区发展资金以政府带动、企业投资为主,面对当前灌云县招商引资现状,有实力的投资企业还很有限,企业发展由于资金投入不足而遇到瓶颈。对于有市场,运行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的农业企业,政府应该给与关注,以培养龙头企业为目标,适当帮助其融资,扩大规模。 从基础设施建设角度看,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应以BT项目为主体,创新多种“借鸡生蛋”的融资模式,形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互利共赢的合作局面。 从农户角度出发,由于其自身经营规模小,抵押产品匮乏,扩大生产规模资金来源稀缺,在此情况下,除了可以以农业公司为主体“以企带农”,搞公司加农户的运营模式外,还可建立土地交易平台,农户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加强土地流转,降低短期企业投入成本,扩大农户生产经营规模,使公司和农户得以双赢。 3.壮大龙头企业,增强带动农户能力 首先,对于现有龙头企业,应激励其扩大生产规模,将农业生产向农户转移,一方面降低企业种植成本,另一方面将农户纳入产业链条,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其次,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相关扶持力度,强化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全国性的招商会议或活动,扩大灌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社会知名度,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争取早日引进发展成熟的省级、部级农业龙头企业。只要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企业入驻园区,园区带动作用自然相应提高。第三,对于主要出口的农产品,如紫苏,应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出口市场占有率,加固现有销售渠道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引导国民消费此种农产品,扩大产品国内知名度和占有率。 4.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高产业化经营程度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应该以适应市场需求的龙头企业就近进行基地建设,基地带动农户生产,企业收购、加工、销售农产品。通过龙头企业的引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向广度和深度进军,农产品种植、深加工、销售形成产业链,增加农业附加值。同时,产业化运营还可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范围。 5.强化品牌意识,创优名牌产品 创优品牌农产品首先要把好生产关,选用优质良种,加强种植过程中的田间管理,施肥、施药应形成标准化。首先做到产品质量过硬。其次,应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农产品的市场辨识度和占有率,依托本市农业市场,面向苏南市场,开拓国际市场。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思考: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思考 摘 要:以泰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例,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进行优劣势分析,并对如何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现代农业;建设;思考 引言 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是顺应农业发展趋势,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大举措。国家在《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明确提出, 要在全国建立一批符合21世纪农业发展方向、对不同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与示范作用的农业科技园区。 如何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发展,是经营管理者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以泰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情况为例,得出一系列思考和启示。 1 园区概况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是全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为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2009年11月,农业部启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2013年,泰州市启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工作。 泰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地级泰州市全境,范围涵盖兴化、姜堰、泰兴、靖江4个县级市和海陵区、高港区。示范区先后建成稻麦良种、花卉园艺、设施果蔬、健康畜禽等示范基地十多个,建有部级水禽基因库、部级姜曲海猪保种场,建成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各1个,企业研发平台21个。2014年,在国家农业部等6部门开展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绩效评估中,姜堰区在全国25个试点中排名第2,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水平保持全国领先。2015年,省委省政府将泰州作为全省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为泰州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2 优势分析 2.1 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基础优势 泰州位于全省中部,南部区域受上海和苏南经济圈影响,北部区域辐射苏北地区,在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有较强的示范作用。泰州市地处北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热同期,土壤肥沃,四季分明。水交通便捷,苏中入江达海的5条重要航道在此交汇,以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泰州港为主体的内河港口群初具规模,宁靖盐高速、京沪高速等多条高速公路在泰州境内纵横交错。 2.2 符合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战略 中央对于现代农业发展十分重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现代纲要》提出“要将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江苏省“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提高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实施优质粮油高产创建工程、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农业产业化提升工程等一批重大工程”。泰州市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调优农业产业结构,持续推进农业改革创新,发展各农业产业品牌。泰州市下辖的4个县级市均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的整体认证,属于 发展优质粮油、蔬菜、畜禽、水产品的自然生态区。泰州市拥有部级生态大闸蟹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长江靖江段中华绒螯蟹、鳜鱼种质资源部级保护区。兴化和姜堰是全国生态示范县,姜堰市的沈高镇河横村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在环境保护与改良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全球500佳”称号。 3 劣势及制约因素分析 3.1 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有待进一步转变 分散经营的农业发展模式依旧占据主导,从泰州市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看,规模小,且多为兼业农户,从龙头组织来看,数量不少,但规模大,实力不强。农业龙头企业辐射拉动力还不够强劲,以龙头企业带动生产基地,基地联结农户的经营机制尚有待完善。从产业规模看,集中连片生产经营的比重较低,由于生产经营主体、行政区域等的分割,区域主导产业往往形不成产业规模。 3.2 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有待提高,农业科技投入不集中,缺乏关键技术,科技服务体系较为薄弱。农业的产、学、研、推等部门技术力量未能形成整体优势,资源浪费严重。据初步测算,泰州市农业科技贡献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队伍科技力量薄弱,不利于现代农业发展。 3.3 农业生态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农村工业发展极大破坏了农业生产环境。2015年,泰州市耕地面积29.85万hm2,较10a前减少了2万hm2,土壤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受雨水冲淋造成水体污染,农药化肥的不正确使用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甚至影响地下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低,露天秸秆焚烧现象依然存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重产量、轻质量,这些都不利于现代农业的建设发展。 4 优势产业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布局 产业园区布局规划应以前瞻性、示范性、市场性、特色性为原则,从园区功能定位、总体发展方向等全面衡量,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因地制宜、科学定位,着重规划全区的优势产业,达到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整体效益最优。 泰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根据现有的产业基础、城市发展需求,确定了优质粮食、高效蔬菜、规模畜禽、特色水产、银杏5大主导特色产业。在现有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基础上,泰州培植一批带动性强,有一定成长潜力,对现代农业发展有引领作用的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并形成以下几个领域的布局:依托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加工企业密集区、大企业大市场大项目的带动,建设粮食加工、果蔬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银杏产品加工等8个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在里下河地区重点建设粮食、水产品和蔬菜批发市场,在通南地区重点建设特色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海陵区重点建设以蔬菜为主的综合性大型批发市场,以进一步发挥主城区及长江水运优势,建设大宗农产品物流中心;依托区位优势,精心打造一批生态休闲观光农业精品线路,完善旅游休闲服务设施建设,集中扶持一批生态观光园、生态主题农庄、农家乐,科学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 5 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几点思考 5.1 创新园区经营模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优秀和基础,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6年,泰州市积极探索“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模式,组建了全国首家地市级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团体――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姜堰全区主推“集中流转型、合作经营型、统一服务型”等多种模式创新,对社会化服务的提高、合作社经营实力的增强具有明显的效果。 5.2 强化园区功能定位 要逐步实现特色产业化发展经营,实现主导产业特色化发展,利用规模化、信息化、产业化实现经济效益发展,增强服务性基础设施建设,准确把握功能定位,完善园区功能体系。要突出区域发展重点,实现“提质增效”,引导园区聚焦特色、优化结构、提升水平、形成规模,通过一批重点工程和项目的实施,加快建设一批高效农业优秀产业基地和农业特色园区。泰州通过实施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区(片)项目、稻麦科技展示基地等项目,结合区位优势,形成了优质粮食、高效蔬菜、规模畜禽等多种特色产业基地。 5.3 实施农业品牌战略 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必须重视品牌的作用。重c培养一批以农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为主的经营主体,用现代化产业经营模式的理念和组织发展农业,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紧密的衔接在一起,形成“产、供、销”一体化农业产业化的综合体,增强龙头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升辐射带动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在打造农业品牌的过程中,要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创建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完善农产品安全检测和质量认证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4 推进可持续发展模式 要建立完善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机制。切实增加对农业环保的投入,加大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通过实施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农业废弃物肥料化利用、农业污染监测预警、自然湿地保护恢复等项目,加强土地、植被、水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以科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引导农民科学使用生物有机肥料和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节约型技术手段,加大秸秆原料化、燃料化和饲料化应用推广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加快农业废弃物、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步伐,推进大中型畜禽场有机废弃物治理及综合利用,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业生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作者简介:陈赛楠(1984-),女,江苏南通人,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江苏省清洁生产管理、环境保护规划与技术。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思考: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展望 1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依靠先进经营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规模化开发、标准化生产,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合作农业,催生了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产观念的转变,促进了区域主导产业快速发展,一是产业带动。因地制宜,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了一批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程度较高的新型现代农业样板区,以点带面,带动培育当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二是主体带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前提下,正确引导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科研推广单位等各类经营主体入园运作,一头连接市场,一头连接基地,通过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园区及周边农户共同发展。三是服务带动。通过建设科技培训中心、种苗、种畜(禽)基地、质量检测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对周边农户技术培训、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指导和农产品销售服务,有效地推进了现代农业科技的普及推广和园区产品的销售。四是品牌带动。通过强化“三品认证”、创建部级、省级名牌农产品,组织园区基地及周边农民统一标准生产、统一品牌销售,带动提高园区及周边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存在问题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经过近四年的建设,虽然各地做了不少工作,形成了一定规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毕竟时间短、推进快,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园区规划和运行管理不够完善,基础设施和政策扶持不配套,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示范带动能力不够强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2.1规划布局不够合理一是园区功能比较单一。部分园区还只属于高效农业基地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的生产基地,局限于农产品生产功能,缺少科普培训、农产品检测、农产品交易等服务平台,制约了园区的示范带动功能。二是产业布局不尽合理。许多园区在规划产业布局时强调高效,突出蔬菜、瓜果、花木、水产等高效设施农业,忽视比较效益较低的粮食产业,容易被误解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只搞高效农业,不讲粮食生产,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导向作用,影响对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重视。 2.2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在园区管理上,虽然各地为申报园区都成立了管委会,组建了发展公司,但不少管委会还是一个空设机构,没编制,没经费,没有专职人员,没有专门办公场所,没有服务手段,园区管理机构不健全直接影响园区建设与发展。在入园主体运行上,入园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完善,农户与入园主体地位不对称,一体化利益均衡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农户利益还是难以保证,在“订单农业”、“合作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履约率低、二次分配率低、风险难共担等问题。在招商引资上,各地都很重视招商引资,但多数集中在产中环节,农产品加工、流通等产后环节进驻的企业还不多。在科技支撑上,一些园区在引智入园、引智创业、成果转化上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科技对农业园区的支撑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园区工作重资金、轻人才,重项目、轻智力,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普遍存在。 2.3政策扶持不够配套在园区投入上,部分园区投入不足,直接造成园区基础配套不到位,建设标准低。在土地使用上,由于受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因素限制,园区内建设用地审批难度大。在人才引进和劳动力需求上,由于配套设施条件的制约,高层次技术人才引进难,技术人才力量严重不足,同时入园企业所需劳动力多为周边农民,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低,园区所需劳动力数量异常短缺。在项目实施上,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高效农业、现代农业等农业项目多数需要地方配套,而受地方财力制约和单位自筹困难,多数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到位,也直接影响农业项目实施质量。 3发展对策 目前,我市农业发展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关键阶段,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是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特点和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完善园区规划,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园区要坚持规划引领理念,对原有规划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进行修编完善,使其更加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规划要从实际出发,又要有超前意识,规划一旦确立,园区产业特色、建设进度、基础配套等严格按照规划付诸实施,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不断提高园区的承载能力。 3.2完善扶持政策,加快园区发展在财政扶持上,各级政府要建立园区专项扶持发展基金,一些涉农项目要整合向园区倾斜,并减少减免地方配套资金。在用地扶持上,出台相应政策,对园区安排专项用地指标和其它土地运作政策,同时对入园主体所需规模连片土地,地方政府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在金融扶持上,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农村金融合作社等涉农金融机构为园区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地方政府和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先行先试,允许入园主体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解决其长期存在的融资瓶颈。在科技创新创业扶持上,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到园区兴办农业科技型企业,创办产学研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培训基地等。鼓励科技人员带项目、资金、技术到园区投资创业。同时,对入园企业享受省级经济开发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 3.3明确建设重点,加速园区提档升级一是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农业“三新”展示、种苗繁育、质量检测、信息服务、冷链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力度,着力提升园区服务能力,扩大公共服务覆盖面,增强园区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水平,带动当地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二是提升园区科技支撑水平。紧扣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现代物质装备建设,加强与各类科教单位的对接,加强园区对外交流合作,大力发展生物农业、感知农业、信息农业等新兴产业,积极引进、示范和推广国内外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着力提高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的研发和孵化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三是提升园区创新创业水平。大力实施“外引内培”战略,广泛吸纳多类型农业经营主体进驻园区,鼓励引导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投资方式股份化、经营方式市场化、管理方式企业化,自主经营,市场运作,突破园区投融资难瓶颈。四是提升园区辐射带动水平。充分利用园区自身设施、产品品牌和营销上的优势,切实为周边农户提供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农产品检测及产品销售等服务,以“订单农业”、“合同生产”等方式,带动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抓好种养生产,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同时,积极吸纳农民入园务工,不断增加农民补贴、租金、工资和分红收入,进一步提高园区生产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作者:钟志仁刘长珍单位:镇江市耕地质量保护站镇江市农委农业处
油田企业成本管理探讨:浅谈创新理念在油田企业成本管理中的重要性研究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油田企业的飞速发展,面对成本居高不下的形势,成本管理上升为油田企业保持长盛不衰的重要因素。油田企业的成本管理不仅涉及生产、开发的过程,还关系到企业战略、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活动,因此,油田企业的成本管理必须得到充分重视。而将创新理念应用于油田企业成本管理中,是提高油田企业的生产率及经济效益,促进油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力。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油田企业成本管理的大背景,进而指出创新管理理念在油田成本管理中的重要意义,提出实行预算信息化管理,强化事前控制、建立全面、全过程的整体联动机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等措施来降低油田企业的成本,希望对国内其他油田企业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 创新理念 油田企业 成本管理 一、引言 随着油田企业进入发展的成熟期,成本管理问题逐渐成为左右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油田出油率低,有效措施无法执行,经营效益逐年递减,成本控制难度加大等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国内各大油田企业都希望能够创新管理思路,将创新理念应用于油田成本管理中,以摆脱油田企业发展的瓶颈,提升经济效益。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经验,认为创新理念在油田企业成本管理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通过事前对成本进行有效监控,合理运用科技手段转变企业生产结构,转变营销观念,增强优秀竞争力,提高了油田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了企业经营效益和利润的增加,促进了油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创新理念在油田企业进行成本管理中的重要性 油田企业的成本管理,是指对油田企业在生产及经营过程中为了完成某种产品的生产、销售或完成某项工作目标而发生的全部成本的管理。为有效控制成本支出,实现效益最大化,确保企业持战略目标的实现,油田企业只有改变思维,不断创新管理思路和管理模式,使企业在提供产品与服务时,有效降低成本,真正实现研究、开发、生产、加工、营销等一系列成本的有效控制,才能保障油田企业的成本低于整个石油行业的平均水平,从而赢得石油行业更高的市场占有率,获取更高的企业利润。因此,创新理念在油田成本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三、创新理念在油田企业成本管理中应用 (一)创新预算管理手段,强化事前控制的管理思想 近年来,为加强成本控制,油田企业不断创新预算管理思路,加大预算管理控制力度。先后启用多种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如ERP管理系统、集中报销管理信息系统等,通过实行预算信息化管理,加强事前审批及流程控制,确保各项费用预算内执行。另外,大部分油田企业资金管理开始推行滚动预算,倒算月度成本利润指标,建立预警机制,主动进行事前成本控制。 (二)创新全方位、全过程的整体联动机制 油田企业的成本管理必须依靠全方位、全过程的整体联动机制才能完成。成本管理可以具体细化到个人和单笔业务之间,如大港油田实行的班组核算、单机核算。通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全方位涉及到的每个环节进行细化和优化,由点到面,形成层层管理的整体联运机制,同时实行责任跟踪制,将成本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形成持续改进的联动管理模式,确保成本管理链条的完整性。 (三)依靠科技创新,提高经济效益 科技进步是实行低成本发展战略的切入点。实践经验证明,不少企业实施科技进步、进行科技创新,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方法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不仅提高了产品的技术含量,扩大了产品的市场份额,而且大大降低了产品成本,收到降本增效的效果。因此,油田企业只要集中力量解决制约生产技术和提高效益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向科学技术要效益,就可以实现科技增效的低成本发展之路。 (四)树立全员创新理念,增强油田企业优秀竞争力 近年来,国内的大多数油田企业的成本管理思想还停留在通过减少财务费用、生产成本、员工薪酬等来降低总成本费用,其效果与西方先进国家通过创新理念控制成本取得的效果相距甚远。我们应该学习西方油田企业建立全员创新理念,将创新成本管理手段的思想渗透到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通过增强优秀竞争力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降低企业成本。 四、结束语 通过对创新理念对油田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性的深入研究,明晰了在创理理念的指导下,实施科学的成本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油田企业生产发展与成本控制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关系,唯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在发展的不同阶段积极创新管理思路,才能切实保证油田企业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保持不败。 油田企业成本管理探讨:完善油田企业环境成本管理体系的思考 【摘 要】 近年来全球对环境问题给予高度重视,敦促各主体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企业被认为是造成环境问题的罪魁祸首,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这直接增加了企业环境成本。为有效控制总成本,企业必须加强对环境成本的管理。文章以油田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了油田企业在环境成本管理中面临的难题,并提出开展环境成本预测、细化环境成本核算、优化环境成本控制、完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等具体措施,以完善环境成本管理体系,促进油田企业环境成本管理理论与实务的发展。 【关键词】 油田企业; 环境成本; 成本管理体系 石油行业属于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油田企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要协调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油田企业属于重污染行业,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到油气资源加工利用及石油产品深加工,整个生产过程都伴随着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环境治理成本构成复杂。据统计,美国石油公司实际发生的环境成本已经达到了全部成本的20%以上,但作为环境成本纳入会计系统的不足10%。因此,加强环境成本核算,完善环境成本管理体系对于油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一、油田企业生产与环境成本 油田企业生产业务主要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处理加工等主要环节,以及油气集输、油气分离、原油脱水、天然气净化、输油管道检测、污水处理、轻烃回收、排污绿化等辅助环节。主要生产环节中,油气勘探与开发需要搭建大型的生产设备如钻井平台、油井抽油机等,这些设备的建设极易破坏农田及植被,造成土壤污染和水污染;油气开采过程中,钻井及前线操作如处理不当容易造成井喷及其他事故,不仅造成大气污染及噪声污染,而且危害人体健康。辅助生产环节中,输油管道等的泄漏对空气质量和水、土资源等造成严重危害,致使很多生物难以生存,破坏生态平衡;油气分离、处理站等排放大量有害气体如烃类气体以及废泥浆等。因此,与一般企业相比,油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范围广,污染物类型复杂如放射性污染、废水、废气、废渣、固体废弃物等,控制与防范难度大。在国家环保法规日益严格和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油田企业发生的环境成本日益增加,如青苗补偿费、污水治理费、环境监测费、测试检验费、绿化排污费、环境认证费、职工环保教育培训费等。 二、油田企业环境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成本管理流程不系统 目前,油田企业环境成本管理尚未形成系统的流程体系,通常是在影响环境的事件发生之后才考虑采取补救措施加以控制和改进,环境成本的发生具有事后性和被动性。油田企业缺乏对环保投资的事前预测和规划,没有将环境成本管理作为一个整体看待,环境成本分散,仅仅在发生时作为一项支出处理,这种管理方式从长远看不利于油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 (二)环境成本核算方法不科学 首先,目前油田企业对环境成本不进行单独核算,而是反映在传统会计体系的费用科目中,难以体现油田企业环境绩效水平。其次,油田企业对环境成本的处理方式通常是仅在环境成本实际发生时才将其计入费用,这种方法未考虑生产过程中的潜在环境成本,从而导致核算的企业生产成本小于实际成本,最终虚增利润,增加税收负担。最后,现行的环境成本核算方法模糊了成本发生的动因,产品成本不能充分反映企业对资源的耗用情况,不利于油田企业挖掘潜力,降低环境成本。 (三)环境成本控制方式滞后 近年来,由于环保法律法规日益严格及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油田企业在环境保护上投入的资源不断增加,环境成本明显提高。多数油田企业环境成本控制的指导思想落后,仍旧采用“先污染后治理”的思路,忽视预防性的环保设备投资,在出现环境问题时才想办法,这种事后控制方式无法从源头上减少企业的环境成本,甚至会增加企业的环境成本。此外,现有油田企业环境成本控制主要由工农关系科和环保科负责,但是这两个部门力量薄弱,难以掌控油田企业众多涉及环境成本的部门,各部门只对自己的环境成本负责,部门间互相转嫁环境成本的现象时有发生,油田企业难以从总体上有效控制环境成本。 (四)环境成本信息披露不完善 油田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载体主要有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与可持续发展报告。一方面,油田企业并未将环境成本作为独立项目纳入会计核算,披露的环境成本信息内容较少,数据较笼统,一些无法用货币量化的环境成本难以披露;另一方面,通过社会责任报告及环境报告等方式披露的环境成本信息往往具有“报喜不报忧”的特点。因此,从总体上看,油田企业披露的环境成本信息缺乏真实性与完整性,信息使用者难以从中获取清晰的有用的信息。 三、完善油田企业环境成本管理体系的对策 (一)开展环境成本预测 油田企业结合内外部影响因素进行环境成本预测时,需要考虑油田企业生产各个阶段的特点,如在勘探开发阶段的青苗赔偿费一般会高些,在生产阶段污染治理费用较多,在长期经营活动中输油管道等设备的维护和治理费用会日益增加。将各个因素考虑在内,制定科学合理的目标,才能给予环境成本管理活动有效指导。环境成本预测可通过定性预测法与定量预测法来进行。定性预测法主要依靠相关人员专业技能、以往工作经验等来对未来环境成本作出判断,如专家意见法、德尔菲法,这种预测方法适宜对油田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进行预测。定量预测法主要依靠分析总结历史数据及统计资料并运用一定的模型对环境成本进行预测,如因果关系预测模型、时间关系预测模型、结构关系预测模型等,这种预测方法主要用于对量化环境成本的预测。 (二)细化环境成本核算 油田企业环境成本多属于间接费用,通常计入当期损益。将作业成本法引入环境成本核算,为油田企业提供了较为合理的分配方式。作业成本法下环境成本归集与分配将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同等对待,拓宽了成本的计算范围,能够克服传统环境成本核算方法提供信息不准确的弱点,使归集的环境成本更加明细化。运用作业成本法进行环境成本核算具体包含以下步骤:第一,建立油田企业环境成本作业库;第二,归集资源费用到相应的作业库;第三,确定各项作业成本动因;第四,计算油田企业产品分配率,根据各成本作业库分配率与产品消耗成本动因数量归集间接费用,再将作业中的成本分配到产品中去,分配的各项作业成本与直接成本之和即为油田产品成本。油田企业环境成本内容及作业动因如表1所示,运用作业成本法核算油田企业环境成本流程如图1所示。 (三)优化环境成本控制 油田企业生产流程中极易造成景观破坏、土壤污染等问题,影响农作物生长及人体健康。为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成本,油田企业需从设计环节就将环境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同时测算目标环境成本以判断环境成本的控制情况。根据油田企业特点主要测算青苗赔偿费、污染物处理费、环境监测费、排污费、环境管理人员工资等。青苗赔偿费的测算内容主要有老污染费、井站新污染费、管线穿孔污染费和临时占地污染费;污染处理费测算内容为消耗的电费与药剂费;环境监测费通过监测作业定额与作业量得出;环境管理人员工资根据单位人员工资与人数来计算。测算目标环境成本为进一步分析环境成本提供相关信息,环境成本分析反映了油田企业环境成本管理的效果。从油田企业环境成本完成情况、环境成本结构、环境成本与其他指标对比三个方面分析,找出计划与实际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环境成本控制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来支持,各级人员都应参与环境成本的管理活动。在现有环保机构的基础上建立环保责任中心,负责审核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条例和具体要求,明确其他各部门应承担的环保责任,并进行严格考核,避免各部门之间环境成本责任分配转嫁的问题。通过建立良好的组织结构,由环保责任中心负责,实现环境成本的日常管理,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建立环境信息回馈制度,基层生产单位定期向环保责任中心汇报清洁生产技术指标达标情况和污染事故及污染治理费用情况。环保责任中心根据各部门汇报的环保情况制定年度计划、环境成本分析表、环保生产方案等,统一考核,综合协调,从整体上降低环境成本。 (四)完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 油田企业环境成本信息不仅包括量化与非量化的信息,还应提供企业环境成本管理的环境绩效信息。量化的环境成本信息如环境资产、环境费用和环境收益、环境负债等内容,非量化的环境信息如环保设备投入、维护和维修,对油田企业员工的环境保护培训等内容。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信息披露:一是将环境成本信息直接合并到原有的财务报表之中,并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中进行详细说明。二是独立于传统会计之外,单独设置环境财务报表,例如环境资产负债表、环境现金流量表、环境损益表。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油田企业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可采用第一种形式。在财务报表中增设环境成本相关科目,如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置“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等科目,在损益表中设置“环境成本”、“环境收益”等,在现金流量表中增加相关项目来列示全部或部分环境支出与收入情况。除财务报表外,还可通过财务状况说明书及报表附注来披露报表中难以反映的信息,如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加入“环境资产”、“环境负债”变动情况等具体、详细的补充资料。 油田企业成本管理探讨:强化油田企业成本管理工作探讨 摘 要:在油田企业的成本管理中,油气生产成本始终占据着较大比重。目前油气生产经营状况日益严峻,如何对油气生产成本的增长进行有效控制,成了油田企业极其重视的研究课题。通过分析现行成本管理中存在的种种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关键词:油气企业;成本管理;探讨 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油田企业在成本管理方面观念始终较为淡薄,仅仅侧重于节省开支、降低消耗,并未充分认识能够到从消耗的成本中获取多少市场价值。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油田企业面对的内外部环境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油田企业若要站稳脚跟,维持自身的健康发展,达到效益最大化,必须将成本控制作为最重要的管理手段之一。 一、现行成本管理方式 油田企业目前依然沿用预算管理模式进行成本管理,采取的是纵向管理体系,将管理层次划分为公司、作业区、采油区、采油井站四个层次,前三个层次均设置有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编制采取增量预算编制法,依据往年油气产量及成本发生额核算出平均吨油成本,参考未来年度的产量规划,核算总成本,再根据不同作业区的分配产量分解出不同的成本指标,作业区根据成本构成及部门职能的不同将成本指标进一步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并指定具体的负责人,从而构成了一个上下纵横交叉的成本管理体系。 二、目前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成本控制与勘测开发间的矛盾 油气资源作为不可再生资源,随着不断的勘探开发,勘测区域及勘测条件呈现出每况愈下的不利局面,且由于地质环境复杂,油气田深度日益加大,即使开发技术在不断提高,油气生产成本仍然无法避免地逐步上升。尤其在油田开发的中后期,随着含水量逐渐升高、自然递减加重,越来越难以维持原有的稳产和增产,开发成本的控制难度日益增大。 (二)成本控制潜力降低 油田公司在现行的成本管理模式下,由于投资指标的下达是依据当年的产能计划,到次年时投资已经转为了成本,因而成本总量将越积累越多。同时,预算管理仅限于企业内部,即便企业尽可能地提倡成本节约,尽量培养企业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员工挖掘潜力、增加效益的意识,然而由于油田开发已经进入到高含水开发阶段,成本控制空间已经压缩到很小的程度,成本控制潜力严重降低。 (三)未能准确定位成本管理战略目标 油田企业的成本因历史原因始终居高不下,而油田企业成本管理的着眼点仅限于企业现状,而未能将成本控制定位在更加深远的发展层次,并没有意识到,在市场竞争加剧的今天,油田企业的生存发展之路应注重定位竞争性成本。 (四)成本管理不得法 首先,成本管理主体模糊。传统的成本管理只限于管理人员及会计人员,其他部门则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其次,成本管理重点模糊。油田企业多年来注重的多为内部潜力的挖掘,节约一点一滴的资源,减少费用,降低成本,然而这仅仅是成本管理的微观表现,成本管理的重点应落在企业层面,注重战略定位、管理手段、管理措施及组织层次。第三,成本管理技术落后。油田企业普遍存在工艺设备更新换代迟缓的弊端,技术后续开发能力薄弱,对降低成本有着严重的制约作用。 (五)成本管理与核算脱节 目前,油田企业仅仅将重点放在成本管理工作上,却未能对核算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然而,没有核算工作,成本管理从根源上失去了支撑。其表现包括:无法及时准确地采集传递完整成本数据,对决策时效性造成影响;未能及时结算,归集工作量较大,无法即时将成本发生的各类费用落实在具体的项目上,无法实现核算精准;缺乏有效的成本管理监督措施,忽视事前及事中的成本控制及监督。 三、改善措施 (一)确立目标成本 实现精细化生产管理目标,必须确立目标成本,从源头上做好成本管理工作,而目前绝大多数油田企业未能充分发挥成本控制的节流作用。因此,应全面改善革新生产经营过程,不仅要注重降低当期的生产经营成本,还应追求长期及全面地降低成本,实现最大效益。在进行源头成本管理时,应注重可持续性地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不断协调、优化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能够随着改革的发展不断更新控制内容。此外,应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实行形式各异的经济目标责任制,将经营目标责任制、个人岗位责任制及领导绩效考核制度结合起来,利用经济指标相互关联的特点,将责任向纵横方向全程、全面、全员地落实承包,促使企业全体员工均树立起积极参与生产经营管理、主动承担成本控制责任的意识,实现系统化地管理生产经营成本。 (二)实行竞争性成本策略 油田企业的成本管理及分析利用应注重结合战略循环,为企业的战略管理步骤提供相应的战略性成本信息,促进企业形成有力的竞争优势,创造优秀竞争力。所谓竞争性战略通常是指质量成本战略、科技降低成本战略及降低人工成本战略三方面内容,油田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适宜的成本管理策略,确保企业具备有力的竞争力。 (三)增强科技降本作用 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科技进步往往起到先导作用,科技含量的多少往往对成本控制的好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油田企业应改变忽视技术工艺革新的传统做法,堵住科技含量低下的漏洞,通过科技革新促进成本的降低。此外,成本降低的内涵应扩大到通过科技增进效益,深入持久地通过科技手段推广新型工艺技术,实现节能降本。 (四)核算应深化细化 油田企业的成本管理工作应普及采用会计电算化,以便及时为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成本信息、会计信息,对支出进行全程动态管理,使成本管理能够做到日清日结,从而更加有效地发现成本潜在的增效点、潜力点。同时应对成本预算加强管控,实现即时监控、层层监控,增加透明度,以便能够及时对成本运行方案进行调整控制,发现预算问题,及时采取对策。 (五)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作为成本管理人员,其素质及管理水平将直接对成本管理质量造成影响,因此油田企业应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以及会计人员,从而确保管理人员能够更加敏锐地发现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漏洞,避免浪费,发现具有降低成本潜力的环节,制定出有效的成本管理方法。 油田企业成本管理探讨:油田企业加强成本管理对策研究 摘要:市场经济下,企业追求的主要目标是经济效益,而成本管理是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实现以最低的成本达到最高的经济效益,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一个环节。当前,我国油田企业在成本管理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整体管理水平不高,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亟须进行改善。本文通过对油田企业成本管理的实际应用进行分析,提出了改善油田企业成本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油田企业 成本管理 措施 油田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其经济效益,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油田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稳固自己的地位,就要着重完善企业的项目管理以及项目的成本预算,做好每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建设高效的成本管理体系,提高其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成本管理在油田企业中的实际应用 (一)成本动因 所谓成本动因是指引起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减的各种要素,而通常研究的是其优秀要素。企业战略成本体系是构建在企业发展目标的准备基础之上,通过对全局的掌控,结合企业的组织形式以及所处的外部环境来对运营过程中的成本动因进行分析。而通常情况下,造成企业成本增减的动因主要处于企业的管理和经济结构上,即执行动性因以及结构性动因。 (二)内在价值 在油田企业中,其成本管理由许多不同的价值体系组成,每一个体系耗费的成本都要分开来计算与统计。这样既能保证油田企业价值评估的严谨性,又能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地对企业的价值链进行优化与改进。油田企业的结构组成主要有营销和客户服务、生产制造等部门。通过将企业内部各部门相互联系,任何一个部门的工作都要受到其他部门的制约与影响,对企业的整体性进行协调和优化,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内部的联系,防止人力物力财力的过度浪费,发挥油田企业内在价值的作用。 二、油田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措施 (一)制定并完善油田企业成本管理制度 要想抓住机遇,推动油田企业加入市场经济的竞争行列,适应市场发展的规律,就要从根本制度上来保证以成本核算向成本控制转变为主的成本管理的实施,建立完善的战略性成本管理体系,为成本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上的保证以及规范指导。因此,油田企业要根据不同时期企业的发展战略制定一套完整的成本管理制度,让其作为各个阶段企业成本管理的准则,要求企业上到领导下到职工都要严格按照这套成本制度进行成本管理。 (二)建立科学严谨的成本核算体系 当前商业环境的快速变化为企业的成本结构带来很大的影响,企业生产运营中的对材料成本维护的比重仍旧保持在一定水平,但是人工成本在总体制造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在大幅下降,而相对应的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却在不断上升。这就要求油田企业的成本运营和相关决策对所使用的信息数据更加科学、精确地进行核算,以实现其价值最大化。在油田企业现有的能力下最大程度的去满足货主以及旅客的个性需求,增加收入的同时节省开支,提高效率和经济效益,以适应市场化的需求。 (三)实现全面地预算管理 企业的预算管理对协调企业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企业战略和年度计划具有极大作用,并能整合集团总部以及下属分部的财务目标,通过对成本预算的编制、修改及实施来更好地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为企业完成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保证。油田企业要想优化和完善其成本管理的模式,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一套系统的、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对油田企业生产运营中进行科学合理地规划和指导,分析审核企业的预算目标,协调具体的经营活动的实施。在运营过程中,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来对成本战略进行及时调整,并对预算最终的实施结果进行评价,促进油田企业的健康有效运营,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重视企业的财务状况 在油田企业的运营中要时刻关注自身的财务状况,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财务分析要随时进行且深入实际工作,并渗透到企业经营中的各个项目活动中。在进行财务分析时,制作完整的财务报告,最大程度地反映企业运行的财务状况,并对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总结,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建议、实施方法等,改进油田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提高其经济效益。 (五)加大成本考核力度 在进行成本管理工作时,要充分地结合油田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协调部门间的相互关系,根据总的预算目标来计算相应的目标成本,明确各个部门的任务,然后通过专门的考核部门来对各部门的成预算本进行核算,对其最终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地考核,通过完善的奖惩制度来保证成本管理的执行情况。 (六)建立并完善油田企业的成本管理文化 对于油田企业来说,企业员工的意识对其生产运营有着异常重要的作用。对员工的成本意识和参与成本控制的主观积极性的培养是促进和优化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通过树立员工的成本意识,建立起完善的油田企业成本管理文化,有力地保证了具体的降低成本的方法和措施的推广实施。油田企业定期开展成本管理培训活动,培养员工的成本管理意识和成本管理能力,让员工明白成本管理对于整个企业以及其自身的职业发展的重要性,在企业日常经营的各个环节渗透成本管理的理念,形成企业独有的文化和价值观念。从各级管理者到基层工作人员都参与到成本管理的实施中,从整体上来降低运营成本。 三、结束语 成本管理和成本控制是油田企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有效的成本管理工作能极大地推动企业经营目标的完成。通过建立完整的成本管理体系,利用科学方法进行成本核算,提高员工的成本控制意识,做好财务分析工作和成本考核,加强成本管理的实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实现油田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油田企业成本管理探讨:油田企业成本管理研究 摘要:成本管理是现代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力措施。油田企业作为以资源为根本的行业,其成本管理工作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分析当前油田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提高油田企业成本管理工作质量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油田企业 成本管理 研究 成本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决策和成本控制等一系列科学管理行为的总称。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表现形式,对于规范生产流程、增加经济效益,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油田企业作为我国能源企业的基础,担负着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战略物资的职责,无论对于企业自身还是对于国家经济发展而言,成本管理工作质量的高低都有着现实的经济意义和深远的战略价值。相对于其他企业而言,油田企业的原材料即石油,具有有限性,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石油可开采量的逐步减少,企业开采成本增加,加之物价上涨、人力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更加凸显了成本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油田企业成本管理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油田企业改制重组,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我国原油进口数量的加大以及进口渠道的多元化,使得油田企业所面临的竞争更为剧烈。这些情况都迫切的要求油田企业必须要加强成本管理,降低企业非必要的成本,提升产品的竞争力。但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不少企业也在不断引入成本管理的内容,但在思想观念、管理手段、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影响了成本管理作用的发挥。 (一)思想观念认识不全面 成本管理是一个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方方面面的工作,与企业每个员工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在现实中,不少企业对成本管理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度不够,不少企业员工将成本管理工作看做是企业管理层的职能,与自己实际关系不大,因此对于相关制度的执行不到位;普及率不够,企业对于成本管理没有完善的机制,没有真正将管理模式落实到企业之中,效果不大。 (二)成本管理重点不突出 对于油田企业而言,开发与生产费用占到成本的主要方面,而两者费用的减低不是仅仅依靠一度电、一方水就能够见到的成效的。但在不少企业中,往往过多的关注在一些细枝末节方面,忽视了在整体成本管理的规划设计,特别是在预算管理、核算体系等等更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上,导致了出现捡芝麻丢西瓜的问题发生。 (三)监管体系还没有建立 成本管理制度的落实需要健全和更具实效的监管体系来实现。但在不少企业中,监管体系的构建还不完善,发挥的作用还比较有限。特别是一些成本管理的信息反馈、评估以及相关奖惩措施落实方面还有着不少问题。一方面,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是有技术手段、管理模式所造成的,但更为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在监管过程中,无论是监管者还是被监管者对于自身职能的认识还不到位,难以发挥管理与监管的整合效应。 二、油田企业成本管理质量提升的对策研究 结合当前油田企业成本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笔者认为构建企业成本管理体系,应当从员工入手,将市场的压力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员工之中,通过完善相关的管理机制、规范监管手段,从而有效提高成本管理的质量。 (一)转换思路,构建成本管理环境 转换思路,就是要在企业中营造良好的成本管理环境,将以往还没有落实到各个角落的成本管理措施落实到实处,促进企业成本管理的具体指标细化分解,帮助企业营造成本管理的软环境。一是确定管理目标。企业要细化成本管理的目标,将各个流程实行分解管理,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就是要在企业中塑造成本之上的观念,使企业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都能感受到成本管理的意义,从而在行动中做到整齐划一。三是注重协调配合。成本管理不是财务部门一家的事情,是企业的整体工作,各个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和协调,在信息采集汇总、方案制定落实等各个环节做到步调一致。 (二)健全机制,构建成本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指标体系。油田企业部门业务差异性强,对成本管理有着不同的侧重。因此,企业要建立全面的指标的体系。如将材料费按照不同的主体分为入井料、入井采油化工料等等不同的门类从而更好的实现管理。二是规范考核体系。加强考核是促进成本管理的有效手段。要结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成本指标与产值及结算收入,促进成本考核的全面性和完整性;要注重对考核结果的分析,逐步积极考核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成本管理目标的实现,构建以质量效益为优秀的成本机制。三是注重激励约束。要将成本管理考核评定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工资定级、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从而营造促进成本管理工作的落实。四是链接核算管理。将成本管理与核算机制联合起来,用核算工作来促进成本管理的落实,从而提高员工和各个部门工作的主动性。 (三)突出重点,增强成本管理效益 一是要突出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落实成本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因此,企业要将预算管理工作作为提高成本管理的具体抓手。要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核算等阶段做好工作,用目标管理促进成本管理落实。二是要突出过程管控。注重企业技术水平和生产工艺的提高,特别是对于油田企业而言,原油开采量的减少,开采难度的加大,必然要求相关技术的提高,而与之对应的是成本的不断提高,因此,要从综合效益的角度出发,协调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实施过程控制,促进成本管理落实。三是要注重精细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是成本管理的重要模式,企业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提高管理的精确性。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职能转变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一、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政府职能现状 (一)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不明确 政府对居委会职能定位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居委会往往更像是政府的“派出机构”,而非自主进行社区自治管理的主体。在事务性工作中,居委会承担了大量各级政府部门的任务,成为了任务落实的执行层。另外,街道与社会团体这样的机构在社区管理中承担的应该是监督与考核的职能,但是在实际中却成为了接受政府考核的单位,导致无法有效地搭建起政府与居民之间的交流沟通桥梁,反受其咎成为众矢之的,大大挫伤了其工作积极性。 (二)政府对社区自治的保障不力 政府在城市社区管理上的越位与错位并不代表其本职工作的完美,恰恰是在行政过程中的“缺位”造成了更多的问题。首先是在制度保障上,并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配套法规,旧有的原则性宏观性的法规年代太远,已不能细致到指导具体工作,对一些新问题并不能做出及时调整,一定程度上已经制约了社区的发展建设。另外各级政府对城市社区自治并未形成系统的政策指导,没有建立起运行流畅的机制保障。其次是在对“第三部门”的培育与保障不到位,对社区的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没有进行有效的资助与组织,不论是资金还是政策激励都没有相应的系统倾斜,致使社会团体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在公共服务提供上,政府依然不能提供足够保障,基础建设相对薄弱,社区内图书馆、活动室等建设由于资金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本性解决,使居民无法感受到社区的归属感,从而公民意识不能有效地实现向社区意识的转变,影响了社区管理的实效。 二、城市社区管理中政府职能转变的路径 政府要想改变在城市社区管理中的越位、错位、缺位,必须进行着力于社区建设与政府主导的政府职能转变,其中角色的定位、关系的厘清与模式的选择格外重要。 (一)观念的更新:有限有效 政府在社区管理上的误区,尤其是大包大揽与直接经营的做法,根本在于观念上对政府的角色与职能定位不清。政府对社区的管理职能不必也不能体现在直接管理上,社区的自我管理与发展不会削弱政府对社会的管控,恰恰相反,实现社区自治的和谐繁荣就是增强政府宏观控制力的途径和体现。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要以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新问题,逐渐积累科学合理有效运用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进行社区引导与管理,事无巨细的包揽只能造成决策与执行的混乱。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在于政府要在观念上实现更新,树立起“有限一有效—共赢”的基本目标。“有限”即政府要适当放权,退出社会和市场力量可以自发管理服务的领域,以政策制定与宏观调控为主,将“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有效”是指政府要着力于提供行之有效的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以社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提供软硬件保障,注重实效性;“共赢”要求政府职能实现过程中保障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到社区管理中来,将利益分歧消弭在公平公正的政府行政与社区管理中,实现政府社会管理、社区稳定繁荣、企业经济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各方的共赢与和谐。在观念上,政府务必校正行政笼罩的政府定位,达到公权力与公民权利、社区利益的互动;构建起民本至上的政府观念与公共服务的职责定位,消除“人治”观念,在“法治”道路上寻求社会整体发展与社区、公民、企业利益的契合点,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的政府目标。 (二)关系的厘清:权力边界 从关系上说,政府与社区应建立起政府指导下的社区自治关系,政府行政与社区行为之间相对分离,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宏观调控来对社区管理进行指导,方式相对间接,其目的是协调社区各方利益并提供相应支持;社区的具体事务则是在社区自治组织与相关社会团体及公民自主管理下实现的,与政府部门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这种社区自治并不代表社区脱离政府,而是政府扮演政策制定者、指导者和监督者角色,社区扮演管理者、执行者和受益者角色,二者之间是一种“政府负责规划指导、给予资助,社区组织负责具体实施”的关系模式。在关系厘清基础上需要明确认定的就是政府与社区的权力边界问题。居委会是宪法与法律规定的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关键还在于明确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的合法权力。2010年11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政府对居委会提供必要的经费与办公保障,委托居委会办理事务应实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对各类考核评比要大力压缩。这一原则性规定强调了政府作为国家强制力与进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社区自治组织之间明确分工又有机合作,二者应当在各自的权力边界内履行好职能。 (三)模式的选择:合作共治 现代化的城市社区管理是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公共事务,各主体充分发挥其作用才能保证社区内公共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与主体间利益的平等,因此主体间应建立起平等互信互惠的关系,最终实现各行其道且有机结合下的共赢,这种模式就是城市社区管理的合作共治模式。从政府角度来说,合作共治模式有三个要点,第一是实现社区自治功能的回归与完善。作为法定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由居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着居民的利益,肩负着处理社区公共事务的职责。政府应当依法合理规定居委会的功能与职权,使居委会不仅成为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桥梁,也“担负起协调邻里之间、社区组织之间、居民与社区各类组织之间关系的重任”,协助政府共同维护社区稳定与和谐。第二是要完善社区内中介组织与市场组织。各类社区服务类机构,如业主委员会、社区文化协会等在社区管理中已经凸显出积极的作用,但是其发育还不成熟,尤其是保障公民权益与组织公益活动上还有欠缺。政府在培育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加入到社区管理的同时,也要以合法合理的途径引入市场机制,将企业组织引入到社区管理中,发挥其服务的专业性与管理的社会性。只有充分调动其社会与市场的力量,才能更好的满足社区内公民多层次的需求。第三是要坚定政府主导性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只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优势对社区各类组织进行有效引导与协调,才能保证社区发展的方向,保障公民的权益。 三、结语 总之,政府社区管理职能的转变既非政府职能社区化,也不是社区建设的去政府化,多元化的社区合作共治模式下,政府将管理职能转为参与与协调职能,并引导形成有效的管理网络与体系,调动和发挥社区自治组织、非政府社区组织、市场企业组织和党组织的社区管理积极性,为社区管理提供切实的主体保障,达成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实现社区福祉与公民权益的满足。 作者:马旭红 单位:贵州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论文 摘要:转型时期特定的国情和社会背景,决定了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必须选择“政府主导”的模式。社区管理中的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政府必须扮演多种角色、行使多样职能,更好地培育和扶持社区的持续发展。但是,政府角色的不当和政府行为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容易导致社区管理中的“政府失灵”现象。因此要推进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稳步、健康发展,就必须解决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关键词:政府;社区;社区管理;功能定位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共同体。社区管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健康发展的过程,是对社区工作的总体概括。[1]社区管理靠两种力量的推动,一是社区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力量,二是政府的力量。从目前的实践看,随着城市社区建设的开展,政府支持不力或包办过多(行政化倾向),是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普遍的现象,而这一问题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已影响了社区建设走向深入。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找到社区管理的出路,推动社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何进行功能定位的问题。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中国城市社区管理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功不可没,首先表现为社区建设运动是由政府发起和组织的。政府还通过制定社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社区建设、规范社区行为,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其次,政府均有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具体负责社区管理工作,为社区提供管理和服务;第三政府为社区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运用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硬件建设水平,在政府强有力地推动下,社区改造,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在短期内得到推进和改善;最后,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协调者和控制者。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在中国城市社区发展过程中渐渐让渡出部分权力,其改革目标是扮演规划者角色。这里说的协调者,是指政府对于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引导和监管,逐渐由过去的政府机构直接管理,向总体规划协调的间接调控方式过渡。 (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毋庸置疑,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从现阶段社区管理的实际来看,政府在其角色的扮演和行政职能的行使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现象和问题。总体来说,这些现象和问题可以概括为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政府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和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2] 政府越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行政因素向社区弥漫式渗透,使自组织力量和机制难以发挥作用;政府包揽社区事务必然导致政府承担所有的成本;社区行政化,政府成为社区的惟一资源来源,社区居民没有形成对社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政府的无限责任诱发了社区的道德风险,不利于社区自组织的培育、本地社区内资源的聚集。 政府职能的缺位主要表现在对非政府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培育不到位,对社区内的非政府专业性社团资金投入不够,导致这些非盈利的服务性机构发展比较缓慢;政府缺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投入少。有些地方也出现了由于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出现一些违章建筑、马路市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等屡禁不止的问题;宣传力度不够,地域发展不平衡,社区成员的认可和参与程度不高。 政府行为的“错位”主要是指政府混淆了工作的主次和轻重,特别是把社区的社会建设当做经济建设来抓,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政府错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重管理、轻服务”现象相当普遍;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我国现行社区组织中除了政府机构、居委会以外,还包括社区内的各类单位组织,他们往往隶属于各自不同的上级单位,社区内的许多单位处于半封闭状态,“单位办社会”现象十分严重。 鉴于政府在社区管理中如此重要的作用和当前存在的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我们必须定位好政府在社区管理的地位。二、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定位 政府在社区管理中职能的越位、缺位和错位导致作为社区建设的两大主体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功能失调、角色错位。因此,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功能进行定位。 (一)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应当发挥适当的主导作用。表现为:倡导、动员、一定的经济和政策支持、监督、评价和经验的推广,用政策去促进社区建设资源的聚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政府发挥主导推动作用直接目标是支持具体社区活动的开展,而深层目标则是促进社区资源的开放和动员,促进社区成员的参与。因此,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应是: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积极发挥引导推进作用,在负起相应责任的同时,决不可“越位”、过度参与包办。 各级政府是我国社会管理中最具控制力的政权组织,能有效地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准确而有效地引导社区建设的方向,合理运用场地、设备和资源,限制任何偏离社区建设总目标的组织行为和个人行为,保障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各级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服务和动员社区参与来担当建设社区的功能。 (二)政府应该担当建设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 社区自治组织是社区建设的基础,是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和公共管理的平台、场所,因此建立完善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是社区建设的关键。笔者认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重点应该放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在街道办事处层面构建社区组织的网络结构—社区理事会。社区理事会在成员组成上具有广泛代表性,包括街道办事处的代表、驻街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其负责人由街道办事处代表兼任。社区理事会建立后将成为社区运行的主体组织,其主要职能是规划、协调和监督。 其次,培养专业性社区工作者。社区建设需要大批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在于推进社区工作专业教育与实务的发展,协调社会关系,在服务社会成员、推进社会互助、缓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进步等方面起到安全阀和推进器的作用,因此作为城市政府应积极开展培养专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3] (三)政府要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政事分开的有效载体,要按照行业职能“同类项合并”的原则,界定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界面,逐步将现在由行政机构承担的一些技术性、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进行彻底的剥离,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而不要再层层下放到社区。 笔者认为首先要取消挂社团的“挂靠制”,保证社团的民间性、自愿性和独立性;其次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对于从事社团活动的个人,无论是对其所在组织实行完全税收优惠、部分税收优惠,还是完全税收,都要完全按照个人收入的多少,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4]第三要完善社团的有关法规政策,政府是社团组织的后盾,负有为社团提供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的责任;最后要充分发挥社团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在整个社区建设中,政府、社团和居民共同参与,明确定位,合理分工。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倡导者,社团是社区建设的具体操作者和组织者,是沟通政府和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居民则是参与社区建设的主体和基础。三者缺一不可,所以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加快社团的发展,形成社区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另外政府部门要坚持依法管理,从法律上保护社团的合法地位和作用的发挥,引导建设与社区需要相符合的新型社团。 城市社区建设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和体制转轨的宏观背景,决定了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必须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切实的指导,方能健康发展,这其中政府的作用是最为关键的。政府职能作用发挥得充分、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进程与质量,这一点必须引起方方面面的足够重视。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中小城市社区医疗管理论文 1城市社区医疗建立的必要性 1.1引进国外先进理念,缓解就医压力 欧美等发达国家,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将社区医疗作为完善国家医疗改革的主要任务,并逐渐形成了良性和成功的管理运行模式。在这种医疗体制环境下,居民形成了“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观念,有效缓解了医疗机构的就医压力,并且也优化了医疗资源。 1.2降低就医成本,改善生活质量 通过公布的有关数据看出,在家庭一年的人均消费中,医疗支出占了很大的比例,体现了在中小城市中,居民就医成本不断提高的现实,发展社区医疗可以在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逐步改善生活质量。 2我国中小城市社区医疗现状 2.1医疗设施不完善 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作为我国的医疗体系中最基层的单位,应该具备必需的医疗设备[1],但是很多社区可能具备卫生条件,但是医疗条件却达不到,群众还是会选择大医院,这就失去了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存在的意义。 2.2价格不合理透明 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是为社区百姓服务的,应该尊崇“平价”的原则,但是很多服务站却与其他的医疗机构价格不统一,私自抬高价格,但是,反过来,如果按要求实行低价销售,就会因为费用过高而亏损,很难平衡。 2.3医务人员技术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很多医师并不具备全科知识,但是仍然执行全科的责任,在处理患者的时候,不能熟练自如,使得其在群众的心中,没有树立良好的形象。 3我国中小城市社区医疗发展建议 3.1有效优化医疗资源 首先,在社区医疗服务发展推进过程中,资金短缺的问题非常突出,政府应该发挥先锋作用,多方协调,建立政府投资为主,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投资体制[2]。其次,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大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沟通,明确分工和责任,减少医疗资源浪费。为了坚持医疗的公益性,社区医院可以由政府全额拨款,收入和支出分别管理,药品销售实现零差价的经营管理模式[3]。同时,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国家,再由政府审核将费用支出全部下拨到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其中,要积极发挥医师的作用,挑选全科医师进入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服务,并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教育。在山东省,由政府筹办的医院和街道卫生院,以及国有企业的所属医院,全部都转化为社区医疗服务站,都由政府统一管理。在上海,综合性的大型医院主要是治疗疑难杂症,而平常生活中的常见多发疾病,都由社区医疗服务站来完成。这样的资源整合,实现了不同医院之间的利益冲突,也是群众得到最经济和便捷的医疗服务。 3.2强化医疗人员培训 现有的社区医疗服务站中的医疗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医疗知识不健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能称为“全科医师”的寥寥无几。所以,为了加强对医疗人员的技术和知识培训,培养能随时上岗的医疗人才,就要建立高水平的培训基地。在中小城市中,更要采取灵活的方式,将医疗专家请进社区,请进家庭,为医护人员和群众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3.3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不断完善社区医疗服务站的基本标准、服务职责和管理方法,并定期对医疗人员进行技术和知识的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要对医护人员进行规范、严格的职业资格考试,逐步建立起科学的医疗系统考核体制。中小城市的政府,还要将医疗卫生工作,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事业,及时落实配套设施和器械。 3.4积极动员社会辅助 由政府牵头,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社会组织,参与到建设社区医疗服务站的事业中来,为他们提供政策支持。一些个人诊所,或者是社会团体经营的诊所,他们卫生条件良好,服务态度优秀,并配有完善的医疗设施,这些就可以作为社区医疗服务站,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并且可以享受政府的有关优惠和补助。在苏州,当地政府率先将合作伙伴的方式,应用到社区医疗服务站的建设中。当地政府采取招标的方式,由有公信力的社会力量来建设社区医疗服务站,并同政府、卫生局签订有关的文件和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也可以促使社区医疗服务站的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在中小城市中,为了能够使每个人都能享有便捷、满意的卫生保健,建设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是一条捷径。经过多年的发展,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存在设施、服务、价格等方面的问题,为了突破瓶颈,就要不断探索社区医疗管理的新形式,以实现社区医疗的快速发展。 作者:王心达工作单位: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场域理论下城市社区管理域研究 摘要 城市社区管理是一个包含着多个方面的运作系统,“城市社区管理域”是城市社区管理运作的中介。依据布迪厄的“场域”理论,“城市社区管理域”的构成可分为四大部分:社区管理行动者、社区管理组织、社区管理行动、运作逻辑与规则。 关键词 场域理论;城市社区管理域;构成 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rdieu)1975年在其《科学场域的特殊性》一文中提出,场域作为一个克服个人与社会、主体与客体、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等二元对立的理论工具,广泛运用于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分析。“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是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布迪厄、华康德,1998)。在这个定义中有三个关键名词,即网络、位置与构型。网络是场域理论的最基本概念,场域首先表现为各种形式的社会网络,是场域中的社会行动者、团体机构、制度和规则等因素构建起来的社会网络。位置不是指物理空间中的位置,而是关系网中的位置。这个关系网的每个结点就是组织和社会成员在这个网络中所占据的“位置”,谁占据“位置”谁就拥有社会资源及权力。而构型则是指场域有自身的结构和运动逻辑,各种进入场域中的关系和力量必须经过场域结构调整后才能发挥作用。依据布迪厄“场域”理论的规律和逻辑,笔者提出了“城市社区管理域”的概念。在我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进程中,城市基层社会加速发育。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础单元,是社会管理系统中最基层的构成部分。作为宏观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抓手,基层社区是构建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多元共治管理格局的微观基础。而在多元管理主体构建的合作网络下,社会成员的参与式管理,加之城市社区管理中的组织和规则等因素则共同建构了“城市社区管理域”。所谓“城市社区管理域”,即是指社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管理活动的主要场所。它是在社区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自身运作逻辑和规则的网络空间,是影响社区管理的各种要素共同作用而形成的环境中介,社区管理活动就存在于这个环境中介之中。场域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空间,在“城市社区管理域”这个特殊的社会空间中,社区管理围绕着特定的逻辑与规则开展,继而由社区管理行动者和社区管理组织采取具体的社区管理行动。由此可知,“城市社区管理域”是由社区管理行动者、社区管理组织、社区管理行动、运作逻辑与规则构成。 1社区管理行动者 社区管理行动者主要包括社区行政管理人员、社区物业管理人员、学者与规划者、社会工作者及社区居民。社区行政管理人员主要是社区党组织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他们需要处理社区行政权力与社区外部权力的关系,以及社区不同层次、部门、单位间的权力关系。社区行政管理人员在城市社区管理中,起着上传下达的承接作用,依据部门的划分和分工结构,通过行政动员、政策指导、组织参与等方式,运用政策、法规和行政的力量来实施对社区的管理。随着市场化的发展,商业化形式的物业管理逐渐深入到社区内部的管理中。物业管理人员为社区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房屋本体和区域管理、绿化养护、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管理以及一些满足业主需求的延伸性服务。他们在尊重业主自主管理权的基础上,为业主提供专业的服务。专业的理论指导和长远的社区规划是社区发展的基础,而科学的指导离不开学者与规划者。各专业的学者拥有着诸如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各方面的专业知识,社会学能从“场域”等理论视角来挖掘社区发展资源;管理学能从组织与协调等方面来分析社区管理框架与结构;经济学可以从效益最大化等角度来控制社区管理方面的财务开支等。基于现有理论的科学调查和指导,能够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社会工作者是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个体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和资源,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职业的专业工作人员。接受过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和专业价值的内化,以及专业技能的训练的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专业的工作方法,尤其是社区工作的方法,通过社会调查的方式了解社区问题、需求与资源,挖掘社区现有和潜在资源,协调社区各组织,借助社会策划模式、地区发展模式等专业方法预防和解决“城市社区管理域”中存在的问题与需求。社区居民是社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城市社区中的居民,普遍存在着异质性大、流动性强等特性,这一特性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城市社区管理域”的管理难度,对城市社区管理提出了动态化、灵活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多元化的社区成员结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区成员的多元需求,将社区成员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加以整合,将资源与需求进行合理匹配,利用社区居民的现有资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2社区管理组织 社区管理组织主要由社区党组织与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社区自治组织及社区社会组织共同构成。社区党组织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在社区成立的,以社区内全体党员为组织对象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以及我国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优化社区资源的需要,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社区党建方面的工作,在宏观方面引导社区规范,具体开展政策宣传、理论学习、监督教育、联系群众等方面的工作。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的市或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组织结构上,主要分为两类:指导协调机构与办事机构。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内其他组织在社区管理上扮演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角色,具体表现为街道办事处下设的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他组织布置相关任务,并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除此之外,街道办事处与其他组织间也存在着互惠关系,即在社区管理的活动中,相互协助并相互受益。物业管理公司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城市住宅小区进行有偿服务、有偿管理的专业性经济法人组织。其主要职责在于:负责社区内一切有关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为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应运而生。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监督和促进的关系,认清二者间的共同利益,即促进社区发展,才能便于社区管理。社区自治组织是由社区全体居民或其代表选举产生的,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监督和运行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包括: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社区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居民小组等。其中,社区居委会是我国城市覆盖面最广、最普遍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城市社区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社区居委会扮演着整合者的角色,它从社区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将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委员会等各方面的资源加以协调,形成综合力量,从而共同管理社区。社区社会组织是连接居委会和社区居民的桥梁,它通过对居委会工作任务的化解与强化,即通过直接服务的形式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社区社会组织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元、多样需求为目的,由居民自发成立并自觉参与、以公益或共益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形态。在组织形式上,大约可以分为社区文体科教类、社区环境物业类、社区服务福利类、社区医疗计生类、社区治安民调类、社区共建发展类等六大类。 3社区管理行动 社区管理行动第一要义应为社区服务。从广义上讲,社区服务就是在政府的倡导下实施的区域性的福利项目,它是以一定层次的社区组织为主体和依托,以广泛的群众参与为基础,用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来增进公共福利和提高生活质量。具体内容包括: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以及社区卫生服务。面向弱势群体以及社区居民的服务是一种单向性的服务,而面向社区单位的服务则是双向性的。因而,在社区服务管理方面,需要协调人际互动来调动个人为社区服务;平衡市场机制的经济效益与福利机制的社会效益,提高企业为社区服务的可及性和政府为社区服务的高效性。此外,对社区环境的关注与发展也是社区管理行动的主要内容。社区环境可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是指社区内的街道、活动场地、绿化设施等,软环境是指社区内的治安状况、居民素质、文明程度等。社区硬环境的污染防治与保护建设可通过社区环境规划、社区环境综合治理以及执法和服务队伍建设等各项措施,再加之社区环境与社区居民的密切相关性,因而在社区环境管理方面,不仅需要依靠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公司以及非营利组织做好其本职工作,而且需要调动广大社区居民,在环境保洁上共同维护,在环境改善上献策献计。社区软环境主要可分为社区治安与社区文化。社区治安是指社区政府和自治组织依靠社区群众,协同公安、司法机关,对涉及社区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依法进行治理的公务活动。对此,需要综合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等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而社区文化的管理主旨在于探索本社区的特色文化,使居民认同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凝聚力的形成,提高居民的社区归属感。 4运作逻辑与规则 社区管理的运作载体必须依赖于行政管理体制与机制。社区的行政管理是指在政府行政系统层面,通过政策、法规和行政力量实施对社区服务的管理。党委通过各项政策推动和扶持社区服务,并在组织上指导、规划、落实社区管理工作;政府及各部门主管社区的基层政权和居委会运用政策资源、设施依托等开展宏观管理;社区管理中还有社区居民与社区内外的机构团体的积极、广泛参与。除了政府的行政参与,社区管理还离不开驻社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对此,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业的行业特点和运行规律而形成特定的行业管理体制与机制。社区行业管理,一方面遵循行业规范,建立行业管理机构,并践行社区服务认证;另一方面,综合考虑社区管理的相关规范,适度协调两种规范,使行业与社区在目标和标准上相一致,避免社区管理中出现不必要的矛盾。社区管理除了要依靠行政职能实现和行业规范履行,也离不开社区居民对公共事务的社会参与。社区民主需要在社区人事竞选、财务管理、社区教育、社区事务管理等方面适度放权,让社区居民真正地参与到社区管理活动中,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此外,社区管理活动也反作用于社区居民,使其在社区管理的参与中,逐渐增强自主意识,进一步地参与到社区管理中。 作者:闵兢 单位:淮阴工学院人文学院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思考 一、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几个原则 1、系统化原则 环境系统化理论意即组织系统外在的系统,组织系统同外在环境之间相互影响,两者之间始终保持互动关系,外在环境能够促进组织系统的成长和发展.城市社区作为基层一级自治组织,但是在目前的社会背景下,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各种活动等方面所需的经费依然对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有着很大的依赖性,两者之间存在着无法分割的内在联系。所以,如果要创新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首先需要彻底改变之前孤立、静态的管理观念,以系统、全面的原则去发展当前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同时还要对社会自治组织的外部影响因素和内部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研究,这样才能够把握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整体方向。 2、社会化原则 社会化原则在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对政府提出了新的更严格的要求,要求政府不断对自身的职能和管理形式进行转变,而政府主导下的公共行政其发展方向就只能是政府只能与公民治理的社会变革。社会原则则要求政府部门在发展过程中树立起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思路,支持民间中介机构发展,制定出宏观调控政策,并在其中发挥好市场运作,如采用委托、合同等形式,由民间的中介组织或社区机构来执行一部分服务职能,精简社区行政工作,使其从琐碎的行政工作中走出来,实现其功能本位回归。 3、责权利一致性原则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最重要的优秀就是要处理好社区工作中的权责利一致问题,此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到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而要将社区组织工作中的权责利问题处理好,就必须全面认识到城市社区中人事权和财权二者之间的关系、社区自治及社区自治能力的管理、政府定位和政府职能之间的关系。确保社区管理在新的框架体制内部可以在实现社区自治的基础上还能顺利完成政府下派的各项工作。 二、如何推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 1、政府职能及管理方式的转变 在城市社区的各项行政事物中,政府一定要坚持自身的处事原则,并在其中努力发挥自身的调节控制和指导作用。第一,在思想文化建设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社区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如文化、教育、娱乐、卫生、体育等,努力创建文明社区。第二,在城市社区发展的过程中,要将微观和宏观管理充分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主导社区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而社区中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则应由社区自己进行操作。第三,在开展社区各类公益事业服务中,要树立起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思路,挖掘各个基层团体的自治能力,只要是民间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能够处理的事情,政府部门就要彻底放手。第四,在城市社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充分激发出各个经济建设主体的创造性,真正让社区内各事业单位和企业实现自主经营,从而实现城市社区的健康发展。 2、规范政府和社区之间责权利的关系 在当前承受着巨大压力的社区管理体制中,要实现社区的自治就只有规范政府与社区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在社区行政工作的准入制度中融入政府服务的事项,这是社区管理工作重要的创新方式。而在社区中构建起社区工作站,由政府购买服务,由民间组织落实服务职能,这样就能有效解决当前社区居委会过于行政化的问题。当前社区工作站的运作需要的全部费用都是由主管政府部门购买政务、服务的经费,以及为居民提供部分有偿社会服务而取得的。当前需要进入社区服务的所有事项,都须经由上级部门审核,做到层层把关。而建立社区工作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范政府和社区责权利,还能为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创新提供一些有效的参考和依据。 3、厘清街道办事处和垂直管理部门之间的条块关系 我国的街道办事处都是由市一级或区一级政府所派出的,属于行政体制三级管理的最终实施者和落实者,而社区工作中拥有的多项职能都集行政和事业职能于一体,这在当前社区的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当前我国经济体制的转型,城市社区的街道办事处与其所管辖区域之的市政、治安、工商等部门间容易出现不协调现象,直接威胁到社区发挥自治功能作用。面对这种问题,有人建议将街道办事处设置为一级政府,这样可有效缓解街道办事处与各垂直部门之间的不协调现状;还有人建议将取消街道办事处,或直接将社区改编为基层部门中的一级政府。对两种观点笔者都不赞同,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要真正实现创新就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并根据实际问题提出有效对策。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建立起长效的联系机制,只要是涉及到社区服务重要工作的内容,都应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联系会议的召开,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此外,对于垂直管理部门的考核方法进行的改革,应由之前的单一式的上级主管部门评价逐步转变为当前的条块部门评价,同时在评价中要增强街道办事处的主导作用。实施上述各项措施可以有效增强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指挥作用,可以更好地协调辖区内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为城市社区的自治创建出一个良好的环境。 作者:张涛 单位:青海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 1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1社区管理体制表现为压力型管理体制 我国相关学者曾经将我国的社区管理体制概括为压力型管理体制。对于压力型管理来说,主要是将经济发展以及社会服务都分解到社区,从政府到街道办,上级传达下层,最终分解到相应的居委会,从而来完成任务指标。但是这种管理方式给社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政府领导将各项任务指标施加给社区,而社区则是无奈地接手各项任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1.2社区管理机制未能贯彻权责利一致原则 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中,权责利统一是一项重要的原则。明确规范社区管理中各方权利、责任以及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能够保证社区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但是根据目前社区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社区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与其工作量不成正比,一些社区干部的薪资仅仅是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尤其是在我国的一些西部城市地区,这种情况十分明显。一般情况下,干部都是加班加点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导致社区服务水平无法得到提升。 1.3社区管理体制制约了社区自治互助功能 社区主要是指能够在固定的区域范围中生活工作的一些群体以及社会组织,并且主要是根据一套制度进行生活的共同体。目前,在现行的城市社区压力管理体制下,社区逐渐作为一个治理单元,行政化的色彩浓厚,社区居委会在强大压力下,逐渐失去了自治的性质。长此以往,逐渐淡化了社区成员的归属感以及责任意识,导致社区无法形成平等互利的自治精神以及互助的特性。 2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实践探索 在我国经济实力不断提升的同时,相关经济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导致社区的管理体制也发生不断的变革,很多城市社区都进行了改革创新,根据自身的特点形成了独特的社区管理模式。 2.1天津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将社区改革的重点放在居委会,采取相关的措施来不断强化居委会的自我管理以及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等功能,以此来完成政府所规定的各项任务。该模式下建立了相应的社区议事委员会,从而将民主落实到底,对于一些社区中的公共事务能够进行民主协商,并且主要利用社区自身的力量解决事务。 2.2武汉模式 该模式能够深刻展现出党组织的作用。在社区的日常管理中,党组织主要起到相应的领导作用,提出领导方针,社区针对相关的问题以党组织的方针为依据进行策略的制定,从而贯彻党的路线以及各项政策,并做好社区党员的管理与教育。同时,建立相应的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更好地进行社区事务的决策。 2.3沈阳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对社区进行重新定位,将社区管理层定位为街道办事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大于居民委员会。其次是针对居民的群体属性进行社区划分,以此建立小区型社区、单位型社区等各种形式。同时,社区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其中包含决策层、执行层以及相应的领导层等,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属于相应的决策层,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则是相应的议事层,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社区开展志愿者活动,以此来提升社区成员的归宿感以及认同感。 2.4青岛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为了做好社区服务工作,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并且加强社区的教育以及文化的宣传,美化社区的环境。其主要特点是加强社区服务,为一些特殊群体提供照顾,给予社区失业人口就业帮助,做好社区服务工作,提升服务的质量。上述几种典型的社区管理模式,结合了各个地区的主要特点,创新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我国社区管理工作的发展。但是这几种模式还是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如,无法很好地解决社区管理工作的权责利一致的问题,并且在社区的组织管理中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这导致了社区的自治能力弱化。 3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路 3.1转变政府职能以及管理方式 政府应转变自身的职能,变革管理方式,利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对于政府来说,在社区事务的管理中,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以及宏观调控的功能,而不是所有事情都需要政府进行管理,有些事情政府不需要介入其中,政府仅仅起一个引导作用。另外,针对社区的发展目标,政府要将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互结合,为社区发展设定方向,具体的事宜由社区内部的主体进行实施。针对社区服务,在改革方面必须遵循“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力量的作用,政府不要参与到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事务中。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要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以及政事分开,不过分干预社区单位自主管理,为社区的建设发展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 3.2规范政府与社区责权利之间的关系 实现社区的自治与创新管理,需要处理好政府与社区之间权责利关系,将政府的一些服务事务融合到社区中。另外,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由社区民间组织承担一些服务职能,政府支付相应费用,以淡化社区行政化色彩。同时对于一些社区引进的项目,相关的社区管理机构要进行协调、把关和控制,使其能够顺利地开展。 3.3理清街道办事处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街道办事处属于政府派出机构,属于第三级管理的直接实施者,同时街道办事处也是社区工作中的主要推进者,在社区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来看,在社区服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街道办事处与环卫、工商、税务以及市政等部门之间的关系无法协调,最终影响了社区的自治功能。因此,针对这种现象,社区的管理体制必须要创新改革,理顺管理关系。 3.4借助互联网,提升管理效率 社区管理体制的创新,必须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以此来提升管理的效率,促进新型的管理观念以及方式。政府要加大投资,做好政策扶持,加强社区网站建设,开展网络服务。 3.5完善社区组织治理结构 政府要做好社区居民自治的引导,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组织治理结构,以有效地促进社区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在社区中,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决策层,对社区中一些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而社区委员会则是对各项决策事项进行落实,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策,相应的社区监督委员会实施执行监督,以此来保证决策科学合理,以及各项决策的落实。这样能够有效提升服务的效率以及社区管理的能力。城市社区管理工作对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现行的社区管理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社区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创新,要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以及经验,在政府的引导下,自主创新管理,提升城市社区管理的效率,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 作者:李听 单位:鄂州职业大学管理学院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创新论文 1.关于城市社区体育管理的概述 1.1对于城市社区体育组织的管理 社区体育的开展需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其目的是为了使各方面的资源得到合理的调动与分配,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社区体育管理体系,为我国城市群众体育的普遍化、生活化提供组织保证。 1.2对于城市社区体育服务的管理 社区管理的建立目的就是为了保证社区成员对于体育锻炼的需要,努力建立一个完整的服务体系,让社区成员真正投入到日常的体育锻炼之中,并且在开展的过程中,不断对于自身服务质量进行完善,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造福社区成员,提高成员的生活质量。 1.3对于城市社区体育资源的管理 城市社区体育管理的开展过程中,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于社区体育资源的管理至关重要,如果能很好的做到开源节流,将资源用到关键点地方,就能更好的进行接下来的工作。社区体育管理的资金一般来源于国家体育部门,以及相关辖区单位、企业的赞助,开展体育管理需要加大的场地,需要购买相关的体育器材,雇佣工作人员,在很多环节上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对于资金的合理分配,避免浪费,将资金用在关键的地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体育管理工作人员的要求也具有加高的要求,从事体育管理的工作人员首先要热爱体育运动,拥有一个乐于助人的热心,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 1.4对于城市社区体育活动的管理 社区体育管理组织会定期的去组织举办比赛,或者开展日常体育锻炼活动,活动的形式虽然有所差异,但主要的目的均是加强体育活动的管理,让社区成员们实实在在参与到活动中来,锻炼自己的身体。 2.保定市社区体育管理现存的问题 2.1主管机构有局限性 保定市社区体育管理机构主要是街道党工委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内的居民以及相关体育协会人员,但由于我国社区体育开展的时间较短,对于体育管理工作主要依赖于政府,所以在工作目标制定上,体育活动开展上,有一定的局限性。 2.2管理者良莠不齐 对于保定市23个体育社区的53位管理干部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人有32名,占61%左右,体育专业人员有9名,占17%左右,管理类的人员有5人,占9%左右,剩余7人则来自与之不相关的专业。虽然每个管理人员都参加了相关培训,但是对于体育管理整个学历专业机构情况不尽如人意,培养专业对口的优秀人才是体育管理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3缺乏资金 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对于保定市社区体育管理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由于体育管理事业的开展需要资金量较大,政府划拨的资金并不能保证社区体育管理事业的全面开展,各街道自身也在积极解决资金问题,寻求区域周边的企业参与赞助社区比赛,但企业赞助的资金有限,因此,解决资金问题对于保定市社区体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关于保定市城市社区体育管理的创新 3.1建立科学的社区体育公共管理体系 社区体育管理是以政府主管为中心开展的,但如今保定市的政府机构正在进行改革,提倡服务性政府,放宽了对于保定市社区体育的管理,赋予其一定的自治权利,保定市社区管理组织应当充分抓住时机,对于原来自身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提高自身体系的灵活性,转变以往管理体系的发展思路。 3.2创建社区体育管理从业人员上岗机制 针对于保定市社区体育管理体系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专业人员缺乏的现状,保定市社区管理组织可以建立与完善社区体育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每个从业人员都应当进行培训,培训后经过严格的考试,颁布从业资格证,只有拥有从业资格并备案的人方可上岗从业,并对于合格的从业人员建立评估以及奖励制度,定期根据社区成员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问卷调查,淘汰服务意识差,工作不认真,不能完成既定工作量的员工。另一方面,在保定市各大高校进行宣讲招聘,鼓励专业型人才加入基层社区体育工作中。 作者:刘萍 王亮 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创新论文 一、概述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实践也如火如荼地进行。纵观这些社区管理创新的实践,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二是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基础上,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机制、方式创新。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方面,主要分为三个以不同特征为典型的社区管理创新:①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的,推行社区直选的实践模式。以2001年7月在广西南宁武鸣县的6个社区同时举行社区居委会委员直选为代表的“广西模式”、2002年8月在北京东城区九道弯社区进行居委会直接选举的“北京九道弯模式”、2007年浙江宁波城市社区居委会全面推行直接选举的“宁波模式”。这些模式主要是通过居委会实现直选的方式,来推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②以“去行政化,归还社区自治功能”为特征的社区管理体制创新,主要以2005年的深圳“盐田模式”、2007年浙江“宁波模式”和2013年重庆市南坪社区去行政化实践案例为代表的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的社区管理体制创新。③以取消街道办事处为特征的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其典型的代表以2003年7月18日在北京石景山区成立的“鲁谷社区”、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社区、2010年8月19日铜陵市铜官山区实现区直管社区的取消街道办事处为特征的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模式。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基础上,加强社区管理机制、方式创新的典型代表有:2010年以来天津滨海新区通过构建“一二二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机制,打造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的“无缝”关爱的“泰达模式”,2013年10月份重庆市礼嘉街道社区以服务为导向,构建“一室一网三平台”即社区“113”管理服务模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各个城市在推进社区管理创新的过程中,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构建起一整套属于本地区社区管理创新的模式,各具特色。这对推进我国城市社区发展无疑注入了新的活力,满足了社区建设在当前城市社会管理过程中的需求。但是,不论是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社区管理机制方式的创新,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二、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创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社区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程,随着城镇化快速的推进,社区管理面临艰巨的任务。如何推进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就必须对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重新认识。 (一)对社区管理创新优秀理念把握不准确,“重管理、轻服务” “服务是社区建设的主题,是社区生命力所在”。随着我国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由“单位包干制”向“社区服务制”的转变,“单位人”已经变为“社会人”,社区作为人们生活集聚的重要场所,承担着为人们日常生活服务的重要任务。因此,社区的管理创新应该以服务为优秀理念,将服务作为任何社区管理创新工作的前提。2011年1月31日,民政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了今后推进社区管理创新必须把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社区管理创新的首要任务。但是,在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创新过程中,缺乏对服务这一优秀理念的把握,偏重于管理,而轻对服务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主要是理念上的缺失。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其原有的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管理”而设计和建设的。任何的社区管理创新都是为了强化政府对基层社会的政治控制,方便政府管理,社区建设也成为控制社会的一个重要的实现途径。这种服务理念的缺失,偏离了以服务居民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的社区建设初衷。另一方面,在创新社区管理的过程中,各种以服务为载体的工作平台,服务项目的设置不够完善,服务的重点不够突出,服务平台不够健全,服务手段不够人性化。例如,在社区服务过程中,对于服务对象不够细化,社区办事的主要是以老年人、残疾人为主,服务的项目往往出现“两头管理”的问题,这不利于社区服务的发展。这种社区管理创新理念上的偏差,导致社区管理创新呈现“为更好地管理”而进行创新,却不是“为更好地服务”而进行创新,社区管理创新缺乏服务意识,重管理,轻服务。 (二)社区结构关系不清,社区管理呈现“强行政、弱自治” “社区自治是城镇社区建设的优秀内容和目标”,是推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具体的方式。社区管理体制是由街道、社区、居民构成的有机统一体,推进社区管理创新,就必须处理好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社区自治职能和公众参与职能的有效统一,才能够整合社区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政府行政行为与社区自治行为的矛盾形成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结构关系上的不清晰,成为制约社区管理体制发展的重要障碍。在具体的社区管理操作层面,出现社区行政事务与社区自治事务之间的冲突。这种结构关系的不清对社区管理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一是社区行政化倾向依然严重。随着街道下放行政事务与相应的权力至社区,街道与居委会之间不再存在行政隶属上的关系,但是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街道办依然在社区事务管理中扮演者至关重要的决定性角色,包括社区人员任免权、社区管理经费划拨等等。这种浓厚的行政化色彩不仅是由于其受传统行政观念的影响,更多的是由于社区管理机制方面的不完备,街道只是在下沉政务,权力下放也只是简单的腾挪。二是社区自治功能弱化。居委会作为承担社区自治事务的管理机构,应该是“由民做主”下的社区自治机构,而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包括社区重大事务决定、社区民主选举、决策、监督等等都受到街道不定程度的影响,社区自治发育和成长的土壤被附加上政府强行政的因素,社区自治的功能进一步弱化。由此,我们发现,社区结构关系上的不清是“强行政、弱自治”的社区形成的根源所在。 (三)居民参与效能低下,社区管理凸显“主体单一、非社会化” 社区的管理是社区居民与社区各种力量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结果,是社会化的管理,也是未来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一个有效的途径。作为社区的自我管理主体和参与主体,居民参与效能低下,社区管理呈现单一化、社会化参与不足成为当前社区管理创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为自治管理主体的社区居民个人,探究其参与效能低下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薄弱,对社区不关乎自身利益的事务往往表现出不在乎的态度,自身主人翁的观念意识没有形成。另一方面,由于社区居民参与的渠道不畅通、方式固化,信息时代下社区网络化参与平台建设滞后,参与方式比较固化。再次,由于社区自治参与人员结构不科学化,导致参与的整体效能下降,主要表现为,人员年龄结构偏老龄化、知识结构偏向水平低化的特征。居民的参与效能大打折扣,也偏离了居民参与作为社区发展的优秀理念要求。而作为社区管理的社会化参与主体,包括非政府组织、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志愿团体在内的社会组织在社区管理过程中参与不足,社会化参与程度比较低。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创新过程中的定位不清,纠结于社区与社会组织之间到底是排斥还是互惠合作的关系。另一方面,基于角色定位不清,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出现“合法性危机”,准入门槛比较高,限制的条件比较多,包括对社会组织的参与范围、服务项目等都有严格的限制。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管理的过程中,总体上表现为无序、散乱、低效的状态。而这种第三方参与不足,整体上表现为社区管理的主体单一化、非社会化的特征,这对当前社区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四)社区管理制度化建设滞后,“重眼前、忽视长远” 制度是最有效的保鲜剂。作为观念转变上的成果肯定,必须做好制度层面的有效建设。虽然我国在城市社区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化建设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却缺乏一套与社区长远发展相适应的前瞻性、系统性的制度体系,社区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比较滞后,重视眼前问题,忽视长远的制度规划,缺乏长效机制的保障。从总体上来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法律形式规范和保障下的社区管理体制问题,这里面包括对街道办、居委会、社区事务治理中心等的角色职能、权责定位问题,在现实中缺乏严格的制度化操作界限。二是社会组织法律制度问题。包括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登记制度、准入制度、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等都缺乏科学有效的制度建设,还有对社会组织积极引导、规范化的具体操作制度问题。三是居民参与制度的建设问题。包括多元化的社区组织参与制度,民意表达、民意回应、民意反馈、民意监督实施制度机制,社区民主评议、听证制度等等,在这些方面都表现出制度化建设的滞后。四是制度固化,缺乏灵活应变。这主要是由于制度建设初,对社区管理考量的不全面,缺乏系统思考,在快速变化的社区管理环境下,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修正和完善,制度不适合发展的需求。五是社区管理制度化建设重视眼前的问题,而缺乏长远的思考。社区在管理过程中,随着问题的出现才去构建相应的解决措施,进而上升为制度化的层面,不能够从长远的角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制度化的规范解决,实现预防。可见,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在制度建设方面的滞后性,重视当下,缺乏长远思考和制度体系的建设。 三、未来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再思考 社区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一项优秀内容。在新型城镇化时代,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已然要求我们对当前城市社区建设进行重新的思考,因此,我们必要做到: (一)积极推进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变“管理”为“服务” “服务”是城市社区管理创新永恒的主题。在当前形势下,推进城市社区管理创新就必须转变观念,坚持以服务为导向,由传统的重管理、轻服务向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的现代化社区管理理念转变。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作为社区工作开展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在参与社区的管理创新过程中,应该以“更好的服务”为目的,而不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包括政策制定、制度设计、方式创新、执行环节等方面,都必须实现“服务”意识的相嵌,管理不是最终的目的,建设服务型社区才是根本。另一方面,包括政府、非政府组织、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都必须坚持以服务为导向,通过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升社区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以标准化的服务解决居民迫切需要解决和关注的生活问题,坚持服务突出重点、有层次、有系统,同时,扩大服务的领域和范围,建设起覆盖全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另外,除了观念上的转变,还必须健全服务设施,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志愿服务平台、文化服务平台、综合行政服务平台等服务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手段,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下网络平台的便捷性,创新适合本社区发展的现代化服务方式。 (二)理顺社区结构运行关系,实现“弱行政、强自治” 城市社区的有效运行必须处理好包括街道办、居委会在内的社区结构关系,着力于相互协调、有机统一的发展,破解当前行政与社区自治张力之间的矛盾,科学划分好行政事务与自治事务之间的关系,最终实现政府行政与社区自治相衔接的社区管理体制。一方面,包括政府机关、街道办必须转变职能,实现政府管理重心着重于向宏观层面管理发展,减少微观层面的管理和操作,包括在政策引导、社区自治监督、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发挥作用。同时,通过下沉政务,科学合理地设置权责限度,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双重下放,剥离强加给社区的行政职能,改变传统的行政隶属关系,弱化社区管理的行政色彩,真正实现“还权于社区、还利于社区、还位于社区”的初始目的。另一方面,必须扩大社区的自治功能,真正建立起社区居民的自治体制,包括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居委会的自治功能,建立起居委会重大事项居民讨论机制、负责报告机制,回归居委会的本职工作,成为居民真正的利益代表,实现“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转变。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可完全借鉴国内城市社区“去行政化”的方式,通过在社区设立公共行政事务中心站,构建纯行政关系下的街站隶属,实现社区自治。 (三)提高居民参与效能,实现参与由“单一”向“社会化”转变 居民和社区力量积极有效的参与是社区管理创新的前提和基础。面对当前居民参与效能低下,社区参与单一化、非社会化的问题,在未来推进城市社区管理创新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于作为自治主体的居民个人,一方面,通过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创新宣传的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的自主管理意识,让他们深刻地认识到社区的管理关乎他们每一个人自身的利益,社区事务应该由他们来管理。另一方面,创新社区居民参与的方式,利用社区网络的便捷性,构建网络化的信息传递渠道,例如,可建立居民网络参与平台,也可以采取包括民主议事会、听证会等方式,畅通居民民主参与的意识,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另外,还可通过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优化人员结构,进而提升居民参与的效能。二是对于社区管理的参与主体重新进行定位。一方面,改变传统的社会组织与社区管理之间相互排斥的错误观念,认识到社区与社会组织在参与管理创新的过程中是相互促进、互助互惠的关系。另一方面,破解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产生的身份合法性危机,放宽包括辖区企事业单位、志愿团体等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门槛限制,拓宽他们参与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供给的范围和项目,细化社会组织参与服务供给的标准,重新整合社会组织的资源和力量,从而使社会组织有序、高效地参与社区管理,提高社区管理的社会化水平。 (四)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制度化建设,重视长远规划而非眼前 制度规范是现代社会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规则体系,社区管理也必然要加强社区管理的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隐形力量。因此,加强城市社区管理创新,我们必须建立起一套具有前瞻性、系统性的社区管理制度。一方面,通过法律化的形式重新对社区管理体制进行制度规范,对社区管理主体的角色地位、权责职能、运作界限赋予制度化的严格规定,厘清政府行政与社会自治行为边界和范围,使其合法运行。另一方面,完善居民民主参与管理的制度,对现有的民主管理制度进行存量完善,对未来的社区管理制度进行增量改革,将社区居民参与纳入到制度化建设的轨道,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目的。同时,完善社会组织法律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社会组织的地位和职能,制定社会组织基本法律,同时,改革现有的准入制度机制,降低社会组织参与的门槛,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制度建设,引导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完善社会组织内部自律机制。除此之外,我们还必须处理好制度建设与现有制度体系之间关联性、与未来制度建设的连续性,加强对社区管理制度的长远规划,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当然,还必须处理好制度建设与环境变化的关系,提高制度机制的灵活性、应变性,注重对原有政策措施上升为制度层面的可行性分析。另外,还须发挥好党委在社区管理创新过程中的领导优秀作用,搞好社区党组织建设,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与活动方式,在党委的领导和统筹下进行适合中国特色的社区管理创新。 作者:杨和平 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体系的改革 一、矛盾凸显的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 (一)社区管理中政府的角色定位 1.社区自治管理中政府干预角色定位的矛盾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与基层社区组织的交往中,就容易造成政府与居民委员会关系不清的情况。政府与居委会之间角色不清,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没有定位清楚,有时变成似乎是行政隶属关系。可是,政府对居委会有很多行政干预,长期以来,政府干预与社区自治管理有着很深的矛盾,居委会缺少自主权,成为政府事实上的“附庸”,有着严重的行政化倾向。法律明确表示居委会承担一定政府工作托付和转移的程序性和有限性。但是现实是,居委会的财源主要靠政府,社区没有自治的经济来源。街道居委会的主要财源掌握在街道办事处及上级政府手中,有些居委会自创的收入也受到上级政府的制约和监管。工资津贴、奖金等收入都由上级政府决定和颁发。上级政府拨下的经费也常被街道办截留。所以政府也习惯性把居委会看做是下属的行政性单位,对其工作进行干预,布置各种各样的工作,使得居委会的自治名存实亡。 2.行政权力体系之间的矛盾 行政权力有两个体系,即行政权力的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这两个体系适用于政府的社区管理,管理以纵向体系为主、以横向体系为辅。但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二者存在着不那么突出的矛盾。之所以不那么突出,是因为街道和居委会的管理权力有限。虽然我们经济体制在不断改革,但这种矛盾一直存在并无法有效解决。因为基层的管理权力和能力,特别是组织协调能力会不断提高,但管理职能和权力仍然有限。 3.社区繁重的任务与政府对社区有限的投入之间的矛盾 第一,有限经费投入与社区建设之间的矛盾。没有独立财政能力的街道,只能依靠上级政府下拨经费,有时候街道要完成相应的行政和社会事物往往还必须自筹经费,因为社区本身缺少经济来源,政府除了基本的办公费用外又不愿意加大投入,所以社区建设非常迟缓。第二,有限人力投入与社区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人力和物力不足是社区居委会最突显的问题之一。上级政府部门下派任务,基层居委会往往因为人力不足而勉强工作,最终为了完成政府下派的任务,在工作上往往处于应付状态,社区建设进展缓慢,基层负担严重。 (二)城市基础社区组织内部管理体制的矛盾 1.缺少和社区建设发展相匹配的管理队伍 第一,文化程度不高,素质偏低。科学理论知识和社区的管理知识在社区建设发展中是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这正是社区管理者往往最缺乏的部分,所以社区中有些难点热点难以解决。据唐忠新对全国12城市300余个居委会主任的抽样调查表明:初中以下文化的占66%,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的只占8.3%。可见,文化程度不高,素质偏低。不是个别,而是普遍现象。因此,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很难跟上时代步伐的,更无法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明生活的需要。第二,年轻化不足,年龄结构的不合理。大多数社区工作人员是社区的大爷大妈,年龄偏老现象是社区的特有现象,年轻人大多不愿意服务于社区,使社区年龄结构极不合理。第三,非专业化现象严重。现今社区工作,对专业对学历的要求不高,所以只要具备一定能力,甚至只要热心,有时间有精力,就可以在社区任职。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在日新月异,人们的需求不再单一,而是趋向多元化和复杂化,那么专业化的发展就必然成为社区发展的一个新课题。非专业化将无法适应社会的新发展,必将要有所改变。 2.基层社区硬件落后与社区日益发展的矛盾 基层社区硬件落后,居民大多不愿意参与公益事业。目前,社区硬件普遍落后,严重制约着社区的发展。基层社区的经济来源主要靠上级政府下拨,因此,在有限的资金情况下,社区发展所需的硬件设施无法兴建,使得许多工作无法开展,更是打击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人思想的影响是巨大的。现如今有许多人抱着“没钱不干事、没好处不干事”的思想,或者只关心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社区发展的公益事业避之唯恐不及,更不要说积极参与了。这是价值观和利益观发生扭曲的表现。因此基层社区硬件落后与社区日益发展的矛盾越来越凸显。 3.政府矛盾的角色定位 政府在对社区管理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呢?“越位”与“缺位”是现阶段最常用的形容政府角色定位错误的两个词语。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责与权限,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就是“越位”。而政府该管的未管,或者即使管了也未管好,这就是“缺位”。这二者是一组相对的概念,二者体现了政府对社区的角色定位的矛盾。目前,“越位”现象在社区管理中比较普遍,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越是基层政府,“越位”现象越是突出。具体原因表现在两个方面: (1)“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种上下级关系被运用到原本应该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的政府与社区的关系中,使社区居委会变相成为行政化机构,严重地抑制了这些组织自治的内在动力。 (2)盲目的投入造成资源浪费。社区居委会有许多工作完全可以变成公益事业,寻求更多自愿者参与,不必使用在编的工作人员,这样就不会造成人力、物力等资源浪费。政府“缺位”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对社区自治性组织的培育指导的“缺位”。不是指导不到位,就是根本不知道如何指导。最后干脆就变指导为领导。其次,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培育指导的“缺位”。政府用于培育和指导NGO的意识相对薄弱,而不该由政府直接包揽的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却被政府“越位”管理。因为没有政府的良好培育和有效指导,所以导致出现的直接后果就是参与社区工作的民间非政府组织无法良好发展。最后,政府对社会福利机构等专业性社会机构支持的“缺位”。政府很少对这些机构在经费上给予大的支持,最多仅有一些数量微弱的临时性投入,通常是让机构去自行筹资。而在香港,这样的机构的经费主要由政府拨款和香港公益基金资助。与之相比,我们对其支持的“缺位”现象更显严重。 二、我国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流动人口的剧增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城镇化在改革开放后被中央政府作为一项重大战略,推动了大中城市的规模和人口数量的剧增,加速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张、农民工的快速流入、人口的激增打破了城市原有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系统之间的既定平衡,暴露了传统的城市管理体制的问题,出现传统管理体制无法满足当今社会存在的问题。以至于要求对以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命令建立的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和改革。 (二)社区承载着社会转型所带来的诸多问题 “社会转型就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人治向法治的转变,统治向善治的演进。” 1.社会职能的转变 经济体制决定着社会职能。以前实行计划经济,在那样的体制下,政府、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容易重叠和错位。因为政府是“全能型”政府,实行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各个阶层和领域都有政府的“身影”,几乎所有的经济和社会事务都靠政府用行政命令和手段来推动和执行。(1)企业化和社会化的政府作为社会生活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既是行政主体,又是经营主体,直接管理着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具体运行并有着最终决策权。(2)行政化和多功能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甘愿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它们既承担了自己的责任,又分担了许多应由政府承担的责任,政治、社会、经济混淆不清。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企分开,政社分开,事社分开必然成为建立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之上的资源配置方式的要求。企业、市场和社会终将从政府处获得应有的办企业、办市场、办社会的职能。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经济体制转型下必然转变。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重新界定,每个主体的自主活动空间变大,而单位功能减少,人们的关系更加依赖社区。 2.社区成为各种问题的集中地 原有的单位关系没了,现有的社区关系加强了。人们的生活与社区密不可分了,越来越依赖社区了。因此诸多问题也必然伴随而来,而社区就自然成为了这些问题的集中地。养老、医疗、生活服务、子女教育等需求的问题;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对老人的照顾和服务的问题;现在社会的快节奏、高风险以及人际关系的疏离导致大量问题人群的出现的问题;商品化的住房在物流管理没办法完全到位的情况下,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社区之间产生了巨大矛盾的问题等等,都将以社区为诉求渠道,社区承担的压力巨大。 (三)政府职能的转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政治、社会关系必然发生变化。基层民众自治和基层民主随着国家权力的退出而获得实质性的发展。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社会参与活动都将得到加强。市场的力量和民间力量使政府调整社会管理,新型政府体系得以构建,为社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因此政府的职能转变就应运而生。所谓的职能转变是指从直接进行微观管理的政府到向只进行宏观调控的政府转变,从依靠单一行政管理方式和手段的政府向善于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管理手段的政府转变。政府把权力下放给社会和企业,社会和企业把政府原本不能管、管不好的工作管理好了,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加快。但是,现阶段,社会和企业并不都具有这方面的管理功能,无法承担这些职能。这是因为社会处于转型期,社会自主性力量还比较薄弱。因此,政府最终会将这些职能转移到基层社区身上。 作者:吕蓉 单位: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党校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课程改革初探 一、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模式的理论基础 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是指依据公共管理类课程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的特点,教师和学生在对相关理论与背景材料做好前期研读的基础上,将原来进行知识传授和讨论的课堂从教室转移到管理现场,尊重管理实践者的主体地位,进而透过教师、学生与管理实践者之间的平等对话,共同探讨管理实践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吸引他们理解那些蕴含在管理实践中的管理理念、管理原理、管理机制与管理工具。具体而言,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模式的构成要素可以概括为“一个场域、三个主体”,这些构成要素之间的有序互动形成了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模式的理论基础。 首先,教学主体从“二元”向“三元”转变,高度尊重管理实践者的主体性。传统教学模式的教学主体是教师与学生,这对“二元”主体处于一个教与学的关系之中,教师通过课室课堂把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技能传授给学生,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进行消化、吸收与创新。在传统教学模式中,外界正在发生着的公共管理实践只能通过案例的形式,由教师引入课堂与学生分享、讨论,这容易带来公共管理实践的“客体化”,造成案例教学中的信息失真,给理论联系实践蒙上一层模糊的面纱。现场教学模式的发展则逐步克服了传统教学模式的上述弊端,在现场教学模式中,整个教学活动强调尊重管理实践者的主体性,通过直接把课堂转移到实践现场,教师、实践者与学生能够在合理分工的前提下进行有效的三方互动,进而提升整体的教学效果。具体言之,实践者的功能在于向教师与学生清楚地讲解公共管理实践现实运行过程,教师需要就公共管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进行理论解读,带领学生学会用专业理论分析现实问题,或者从实践中抽象出新的理论,此外,学生还能就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断裂性问题与教师、实践者进行面对面探讨,从而使教学过程与内容形象化、生动化、具体化,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教师的实践认知以及强化实践者的理论认识水平。 其次,教学场景从课室转到现场。传统教学模式的大部分教学活动都是在课室中完成的,由于课室所建构的教学场景显得较为程式化、单一性,较难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探究精神,因而,学校的教学活动往往还需要通过学风建设和严格的教学管理来驱动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专业文化知识。现场教学则是将课堂从课室搬到公共管理实践现场,在实践现场进行直接、面对面的教学,使教学场景具有新鲜感和体验性,容易引起学生的关注,从而使他们更快、更好地学习公共管理理论知识、掌握公共管理技术技能。 再次,教学方式从灌输向对话转变。传统教学模式由于仅仅存在教师与学生两个教学主体,因而在教与学的互动关系之中,时常呈现出教师向学生灌输知识的教学形态。满堂灌式教学往往抑制着学生的想像力和创造力,使学生被动地接受公共管理专业知识技能。在这种教育观之下培养出来的学生进入实际的公共管理实践活动时很难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更难以举一反三的创新公共管理。为了克服满堂灌式教学的缺陷,现场教学模式创造了一个由教师、学生与实践者共同构成的网络,该网络给理论阐释与实践总结搭建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学生能够借助该网络自由地探讨问题,亲身体验和评价现场的公共管理实践,并结合教师的理论阐释,深化专业理论认知,从而集中完成理论与实践同步提高的教学过程。最后,现场教学是一个具有连续性的教学系统。在开展现场教学的过程中,相当多的教学工作者将现场教学误认为是参观教学,将之作为传统的课室课堂教学的补充形式。事实上,现场教学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于传统教学模式,也不是参观考察活动,其本身是一个逻辑严密且具有连续性的教学系统,不仅包含前期教学准备、中期现场教学与后期教学评估等诸多环节,而且涉及到有序安排教学计划、合理选择教学现场、高效组织现场教学对话等教学活动。故而,只有用系统论的思维来组织现场教学,才能最大程度地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效果。 二、城市社区管理课程现场教学的执行过程 为了探索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模式,笔者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有意识地选择了《城市社区管理》与《地方政府学》两门本科课程进行现场教学,带领学生走到公共管理实践现场进行教学,由此总结归纳出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的执行过程。数次的现场教学实践表明,开展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要卓有成效,亟需在课程、教学计划、教学现场、教学组织与教学评估等方面做足功夫。以城市社区管理课程为例,该课程现场教学能够高效地组织实施,主要有下面几个原因:一是选择合适的现场教学课程,在公共管理类课程群之中,部分理论性比较强的课程并不适合开展现场教学,只有那些与公共管理实践联系密切的课程才是进行现场教学的正确选择,比如城市社区管理课程;二是尽量选择本科高年级的课程进行现场教学,城市社区管理课程在教学计划中设置在大四第一学期,对于开展现场教学十分有利,其原因在于高年级的本科生初步构建起了专业的知识结构,在现场教学过程中已经具备了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认真组织教学互动,充分调动教师、学生与公共管理实践者三方的积极性,让他们平等对话,共同推进知识生产与知识传播。上述事实为我们归纳总结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的执行过程奠定了经验基础。 由此,我们可以从城市社区管理与地方政府学的现场教学经验中提炼出该过程的四大步骤。第一步,精心选定现场教学内容,制订现场教学计划。现场教学不仅要选定合适的课程,而且需要确定开展现场教学的具体章节内容。城市社区管理的教学内容是介绍转型期中国城市社区服务与管理的基本概念、理论与实践模式,力图通过研究性学习的方式让学生从点、线、面三个层次深入了解中国的城市社区服务与管理,形成自身认识和参与中国社区建设的独特能力。其中“点”主要是介绍具体的城市社区管理创新与改革模式,通过跟踪各地的改革创新,让学生了解全国城市社区发展前沿状况;“线”是对城市社区管理内容的呈现,包含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人口、社区治安、社区自治选举以及社区党建等内容;而“面”则是对“点”与“线”的知识支撑,主要向学生讲授城市社区管理的概念系统、历史变迁与理论流派。就这些教学内容而言,现场教学的合适选择应该是某个具体的“点”或“线”。为此,笔者在完成“面”的教学任务之后,选择了东莞寮步镇下辖的一个社区开展现场教学。此社区是城市社区治安网格化、智能化管理的示范社区,具有“点”“线”结合的典型特征。 在选定城市社区治安管理作为现场教学的内容之后,教师与学生共同学习了相关的理论知识,并与教学现场的社区负责人取得联系,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现场教学计划,为顺利开展现场教学做好准备。第二步,合理选择教学现场,与现场教学计划对接。选择哪个社区作为教学现场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如介入性、便利性与典型性等,其中社区的典型性是选择教学现场最重要的因素。一个具有典型性的社区可能是某个独特的社区类型,如转制社区、保障房社区等,也可能是社区建设与改革的示范区、创新区。依据此种标准,笔者所开展的数次城市社区管理课程现场教学,现场分别有社区治安网格化管理示范区、城中村村改居社区、邮政员工小区改制社区以及保障房社区等。这些典型性的教学现场与现场教学计划的顺利对接,能够从根本上保障现场教学的质量。第三步,有序组织现场教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有序组织教学活动是保障现场教学成功的关键环节。在开展现场教学时,教师应首先介绍现场教学涉及的知识内容以及该教学现场在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典型性,向学生提出用所学的社区治理理论去分析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要求。接下来,实践者讲述公共管理的实际运行情况,并提出在管理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最后,教师、学生与实践者开展现场讨论,就各种理论问题与现实问题进行自由、平等的对话,在此基础上教师还需对整个现场教学情况进行总结。按照上述顺序开展城市社区管理课程现场教学,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的有效衔接,既调动公共管理实践者的积极性,帮助他们探索解决社区网络化与智能化管理碰到的现实难题,又能很好地引导学生发挥想像力和创造力,增进社区治安管理方面的知识积累。第四步,反馈现场教学效果,总结现场教学经验。在现场教学结束之后,教师应向全体学生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对于现场教学的满意度评价,搜集他们对于现场教学过程的看法。此外,教师还应与公共管理实践者进行课后交流,询问他们对于本次现场教学的意见。通过上述两个方面的现场教学效果反馈,教师要有意识地发现现场教学在策划、组织与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总结提炼现场教学经验,为公共管理教学综合改革奠定基础。 三、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的教学评价 在公共管理专业综合教学改革过程中,现场教学是我们在传统教学模式之外创新的一种教学方式,适合于那些应用性较强的公共管理类课程。而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模式能够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在于遵循知识生产的内在逻辑,特别是契合了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的新趋势。 1.知识生产模式及其转型 自大学诞生以来,在很长的时期内大学都是知识的主要生产者,代表社会精英阶层的文化,承担着为国家培养精英人才、繁荣主流社会文化的重任。到20世纪中后期,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浪潮的来临,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大学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学服务社会与大学服务公众的观念日益流行,知识生产的主体逐步多元化,知识用户大规模参与知识生产过程,大学已不能完全垄断知识生产,大学的学术象牙塔逐步瓦解。在此背景下,知识生产开始走出书斋、走出课室,走进企业、走进政府机关、走进社会,多元主体之间构成的联系网络,成为了知识生产和创新的重要源头。事实上,大学在知识生产领域中的角色转换正反映出知识生产模式的现代转型。传统意义上的大学是按学科来组织的,知识生产和传授限于特定的学科,教师讲授知识,学生学习知识,知识的生产、接受与传递只限于师生之间,这种模式被称为“模式1”知识生产。与这种传统的知识生产模式相比,高等教育大众化与知识经济发展催生了新的知识生产模式,吉本斯等人在《新的知识生产:当代社会科学和研究的动力》中称其为“模式2”知识生产。此种知识生产的新模式尤其强调知识的产生是在具有差异性的应用语境中获得的,并且带有典型的超学科发展性质。基于此,知识生产从模式1向模式2的转换则为高校的课程教学改革提供了根本动力,而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改革就是适应知识生产模式转型而做出的一个积极探索。 2.知识生产导向的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评价 从知识生产的视角来评价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无疑将为我们深入探析现场教学提供了有效的支点和标准。与传统的课室课堂教学模式相比较,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更加符合知识生产模式转型的新趋势,为学生更好地学习专业知识搭建了一个新平台。 一方面,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突出以问题为中心,而非以学科为中心,将学生置于真实的应用语境之中,培养他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各种能力,满足社会应用的需要而非学术团体的兴趣。在具体的教学现场,学生、教师与公共管理实践者能够进行面对面的直接对话,共同分析公共管理现状以及管理中碰到的问题,共同研拟相关的解决方案。这个过程逐步摆脱了传统教学模式的主体单一性和地域局限,有利于形成新的知识网络或知识联盟,给学生的学习过程带来全新体验。另一方面,公共管理类课程现场教学打破了理论与实践、理论与应用之间的边界,借助教师、公共管理实践者与学生所形成的知识网络,有利于在教学现场跨学科整合知识和智力资源,从而积极回应实践者的理论需求,丰富学生的经验视野。 作者:蒋红军 单位: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不足及策略 一、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当前我国社区建设与管理过程中,民间社会组织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这些组织往往有比较高的效率以及使用较低的成本,同时将社区中一些比较困难的用户当成是对象,继而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的公平,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化的生活需求,提升整个社区在组织方面的效率以及水平,可是就当前我国社会管理过程中的现状来说,民间社会组织所能够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其主要的原因在与:首先,社区居民对民间组织没有足够的清晰认识,往往靠政府来包办所有事务,其次就是社区居民对这些民间组织缺少足够的信任。所以说,当前我国社区民间社会组织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与机会参与到社区管理以及服务中来。 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策略与走向 至于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本质就是要对政府的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管理的相应职能进行完善,主要的目的就是要使得政府在行政管理以及相应的政府自身管理的过程实现两者的有效结合。就以上所面临的问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相应的改革。 (一)促进民间组织的良好快速发展 对于我国社区建设以及管理来说,民间组织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主体,同时也当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说应当加大力度对其进行扶持。首先,应当转变认识,意识到民间社会组织在整个社区管理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其次,要对其加大培育力度以及扶持的力度,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等等,鼓励其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来,再次,要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引导这些组织能够进一步良好健康的发展,探讨社区民间组织的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引导这些组织进行规范化的运作,引导组织的自律建设,加强组织活动的监督力度。 (二)明晰社区居委会的职责 当前我国居委会在管理工作中有比较强的行政色彩,在对居委会进行改革的时候,其关键性的重要环节并不是其组织应当依照什么样的模式以及原则进行相关的设计,而是能不能为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提供更加通常的渠道以及方式,能否在居民与政府之间起到良好的纽带作用,对于政府部门可以就居委会所承担的职责进行相应的分类,要是属于自治范围的职责就由居委会自己进行负责,要是属于行政范围内的事务就由政府签订相关协议,进行行政,就现阶段的发展状况来说,居委会可以承担相应部门的行政职责来提升进行自我治理的能力。 (三)加强培养社区居民的公民意识 对于社区的建设与管理而言必须要有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要是没有社区居民的参与,社区管理与建设工作就是无本之木。当前我国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所有的重要问题就是居民社区活动参与程度比较低,没有较高的公民意识,所以说,要加强对社区居民公民意识的培养,要有相应的制度与机制引导居民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的建设与管理中来,为了使得社区的居民能够更好地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与管理钟来,增强社区居民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还应当由社区居民分担一定的责任,通过这样的方式提升社区居民自身所具有的社会责任意识,要增强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以及大规模的扩建,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也日益成为当前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也面临多方面的问题,比如社区居民与居委会之间的关系问题、社区管理与民间组织之间的问题等等,这些看似司空见惯的问题往往成为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与建设过程中的顽疾。必须要加以研究和分析,探讨出相应的策略与途径提升居民参与社区活动建设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引导民间组织发挥自身职能促进社区建设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升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水平,促进城市现代化的发展。 作者:王宁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卫生管理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1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34号)及《西安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市政发〔〕12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城市卫生资源结构,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满足城市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确立社区卫生目标框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将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政府责任,努力保证经费投入,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城市卫生资源结构,积极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连续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转换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注重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与可及性。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城市卫生资源,辅以新建和改扩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 坚持实行属地管理,强化市、区两级政府责任,发挥区政府在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监督。 (三)目标框架 到年底,我区基本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以城市社区为依托,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80%;到年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0%;到年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到年底,基本建立起机构设置均衡、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统筹规划,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区政府制定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社区公共事业建设和区域卫生规划。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今后区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着力于发展和规范社区卫生服务。 (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制定新城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门诊部、诊所、医务所(室)、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政府原则上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中心较远的社区,按照1-2万居民设立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服务区域应划分明确,避免重叠设置和出现盲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六)规划建设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纳入城市社区建设整体规划。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明确建设用地,并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规划,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城市市政建设需拆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的,政府部门要按不少于原有建筑面积予以新建或采取购房置换等方式进行补偿。城市建成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达不到标准的,由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 (七)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标准化建设,切实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条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应有专门的基本医疗、计划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康复训练等工作用房。从年起,对于符合政府规划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增加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对达不到城市社区服务机构标准的安排社区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际,安排基本的设备投入计划。 (八)坚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完善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公益性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要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开展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系统保健和管理;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指导和管理;开展伤残人和慢性疾病的康复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中医药基本医疗服务,推广中医康复、养生等保健知识;开展以家庭巡诊、出诊、家庭护理等多种形式的医疗保健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向医院服务模式发展。 (九)按照优化整合、填平补齐的原则,调整和综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符合社区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的街道卫生院、公立一级医院、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等基层医疗单位,通过调整、转型,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现有卫生资源不足、基层医疗机构不具备转型改造条件的地区,可以指定就近的公立二、三级医院按规划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城市新建区域,应予建立、补充和完善。 (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建立与预防保健机构、辖区医院合理分工的业务协作关系。区卫生局要将适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调整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社区卫生诊断、社区卫生干预和重点人群保健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应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健全“合理分工、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流程,逐步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起一般性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职能。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试点,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服务。 三、改革创新,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 (十一)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承担健康教育、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诊疗等服务职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设置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中医、社区护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指导、老年保健和慢病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护士和专业技术人员。 (十二)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事业单位,按照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原则定编定岗,实行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办法,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十三)完善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补偿机制。政府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相关成本核定财政补助。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运行机制,规范收支管理。对政府举办的、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可实行全额预算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逐步推行实施。 (十四)积极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作用。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建立相应的网络系统。要将家庭病床等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要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家庭病床建床标准及管理规范,制定家庭病床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参保人员所发生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符合收治标准的,按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给予支付,引导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适当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家庭病床及入住治疗的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要低于大中型医院。同时,不断完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实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救助方式。 (十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公益性特征,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要实行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管理机制,享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严禁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征收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税费。 (十六)充分发挥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要注重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卫生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公立中医机构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开展的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到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达到中医药设施齐全、人员配备合理、服务功能完善、中医药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的目标,以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康复、养生服务的基本需求。 四、强化培训,提高社区卫生队伍综合素质 (十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将社区卫生队伍建设作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工程和长远战略抓紧抓好。建立全科医学培训基地和培训网络,健全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开展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加强全科医生、护士和公共卫生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岗位技能。到年,使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技能规范化培训率达到80%,年,全面完成在岗人员岗位技能规范化培训。 (十八)创造吸引全科适用人才进社区的良好环境。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对在社区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应给予适当倾斜。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医院中的医护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十九)建立公立医院定点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制度。推行三级医院及部分二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定向合作机制,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和技术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和组织城市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组织社区卫生机构人员到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定向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鼓励城市大中型医疗机构退休医护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和提供技术指导。 五、规范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管 (二十)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项目的准入。市卫生局按照社区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审核社区卫生机构的设置;区卫生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核办理符合规定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审批、注册等手续。未经批准注册、擅自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依法予以取缔。按照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和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对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对不能全面履行功能职责、社区居民不满意的,要督促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注销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资格。 (二十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实行监督管理。在区卫生局下设社区卫生指导中心,为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主要职能是:严格按照本区域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日常考核、审验登记,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监管,进行公共卫生项目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十二)加强社区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机构名称、标识、科室设置、设备和人员的配备。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评价标准,通过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考核、评价,不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或连续两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执业资格。 (二十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确保用药安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在对实行全额预算的社区卫生机构可以开展零差率销售药品和医药分开试点。 (二十四)建立市、区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机制。推行和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系统、社区卫生诊疗信息系统、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和社区卫生工作评价系统等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水平。 六、加大投入,切实提高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二十五)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年起,将社区卫生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卫生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房屋修缮、改建、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信息系统建设等。 (二十六)实行社区卫生服务定额与定量相结合的补助方式。从年起,中央财政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4元的标准给予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省级财政按城市常住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2元、市级财政不低于4元、区级财政不低于4元的标准给予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市、区财政随经济发展和服务项目扩展,逐步增加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七、明确职责,认真落实部门相关配套政策 (二十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完善管理制度。 区卫生局负责拟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置规划和实施计划,完善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区发改委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区物价局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状况,加强社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监督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办法。?D?D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落实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建立起能够保障“双向转诊”制度有效运行的医疗保险报销办法,开展社区首诊制度试点。?D?D区民政局将社区卫生建设纳入社区服务建设规划当中,积极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机制,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和谐社区”创建标准,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区人事局负责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晋升办法,落实国家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制定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技术职称的聘任与管理工作。 区编办牵头,研究制定区级社区卫生管理机构及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 区建设局、规划局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审批新建或改建居民小区时,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与其他公益性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并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区计生局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教育、避孕药具发放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会同区卫生局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用药目录。 区残联负责会同区卫生局制定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办法,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发挥政府派出机构的作用,在区区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区各有关工作部门共同做好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促进发展。 八、加强领导,推动社区卫生协调发展 (二十八)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责任。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完善和落实国家各项配套政策,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共同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区政府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对各有关工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 (二十九)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开展创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示范单位活动,抓好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同时,可在市、区卫生局指导下,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强化自我监督,全面推进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服务行政管理 一,社区服务的建构 解决这一难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将市场机制引入社区服务,由居民自主选择和购买所需的社区服务。依照性质、运作方式的不同,将社区服务划分为社区服务产业和社区服务事业。 社区服务产业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社区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需求为目的,通过以居民组织体系为载体的盈利性质的社会服务业,是城市第三产业的组成部分;社区服务事业则是指在政府倡导和扶持下,为满足社区成员的各种需求,依托街道和居委会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居民服务业,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 从大的方向上讲,社区服务产业与社区服务事业都围绕居民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展开,其服务范围和目的是一致的。但社区服务事业与社区服务产业又有明显区别:一是服务的性质,社区服务产业以盈利为目的,社区服务事业则具有明显的福利性;二是服务的主体,社区服务产业的服务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按市场规则运作。社区服务事业的组织者则主要是政府;三是服务的对象和重点,社区服务产业趋向于选择盈利较高的行业,主要的服务对象是社区中收入较高的群体,更加关注人们在文化、娱乐等精神方面的需求。社区服务事业的社会保障功能则决定了社区服务事业主要针对社区中的弱势群体展开,主要是给予居民物质生活方面的保障;四在变动性上。社区服务产业的服务内容与社区服务需求间存在互动关系,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多样。 这样,社区服务的对象从“三无”人员扩大到社区全体居民,服务内容从单一的生活服务扩大到包括精神关怀等多元化服务,服务质量和水平由低到高,服务组织方式由零散的便民利民服务到连锁化网络化服务。两类社区服务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统一于社区服务业中。 二,社区服务企业面临的困境 目前,社区服务企业在我国不少大中城市相继出现,其中不少正向网络化、规模化方向积极延伸,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如北京力迈、上海百帮、江苏正章等。但在社区服务企业进行空间拓展和规模扩张的同时,资金、组织、教育、舆论又成为企业成长的“瓶颈”因素,具体表现在: 1,资金不足。尽管社区服务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但由于利润率较低、管理难度较大,多数大企业不愿进入,故社区服务产业资金匮乏;其次是目前银行风险意识增强,贷款发放的条件更加严格;另外,在社区服务产业发展的初期,企业间的直接融资渠道一时难以建立。资金不足不仅直接影响社区服务产业的规模扩展,还可能促使企业采取不规范的融资方式,容易引发法律纠纷,导致资金成本上升。为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可考虑设立社区服务发展基金,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扶持社区服务企业,同时鼓励风险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或投资渠道。 2,组织缺位。我国的社区服务目前处于缺位管理的状况,不仅不便于政府管理引导,也使企业疲于与环卫、消防等部门打交道,但真正遇到矛盾纠纷时又不知道该找谁。因此,一方面应尽快确定主管社区服务企业的部门,职责在于管理企业和规范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代表政府与企业沟通,并向企业 提供支持和帮助。另一方面,组建社区服务行业协会。社区服务行业协会为非盈利组织,会员由在社区从事社区服务的企业组成。其任务首先是代表全体社区服务企业与政府部门沟通,维护企业正当利益;其次是负责协调协会内部企业间的关系,避免恶性竞争,促进互利合作。 3,专业队伍薄弱。一个有生命力、有自我发展能力的产业,必定对应着高质量的人才体系结构。社区服务成为产业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社区服务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服务是一种商品,与其他商品相比,社区服务又具有特殊性,社区服务的对象是人,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职业人群的心理特点。这要求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队伍,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不仅要有管理和经营企业的能力,还要具备相当程度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为解决人才匮乏的问题,可定期开办培训班,或与院校联合,设立与社区服务相关的专业。 4,舆论宣传乏力。社区服务根植于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和社区服务从业者的认同程度直接影响社区服务产业化的进程。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还不能完全认同。一些居民认为社区服务就是高消费,不实惠;还有一些居民认为社区服务理所当然应当是福利性的,不能接受有偿服务。对社区服务本身也还存在一些社会偏见,很多居民认为社区服务“低人一等”,这对社区服务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因此,有必要向社区居民介绍社区服务企业可提供的服务,向居民说明在使用社区服务时的权利和义务,以扩大和加深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了解;通过正面宣传的形式,逐渐改变人们对社区服务从业者的旧有观念。 摘要:人的社会生活不是抽象的社会存在,当人们在参与社会生活过程中的利益与需要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而社会又能在满足人们利益和需要过程中提供某种条件时,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就因此更加紧密。从这个意义上说,社区服务是现代社会条件下个人同社会之间的连接体。人们需要在社区解决日常生活涉及的各种利益和需要。 关键词 :社区服务建构走向 社区服务泛指为满足社区成员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需要而进行的社会性服务活动。长期以来,我国的社区服务以政府部门(具体为民政部门)为主导,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明显的福利性质。 近几年来,城市的人口结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呈现出总量大、种类繁、层次多的新特点。在对我国广州等7个大城市进行的一项调查中,七成以上的家庭表示需要更多更好的社会化社区服务,其范围涉及食、住、行、工、学、医、娱、境、安等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与此同时,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社区需要承接越来越多的政治、文化、甚至行政功能。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传统社区服务模式中(福利性及政府主导),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区服务质量难以提高,这是因为对无偿服务需求过大,就不可能存在过高的质量要求;在服务的对象上,受政府财力的限制,公益性社区服务的受益方只能是社区中的弱势群体,这与当前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要求相违背;在具体操作层次,由市、区两级政府号召,街道为主体,居委会负责规划组织这一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 因此,无论是从社区服务的供需矛盾还是从社区承接的政治文化功能的角度考虑,传统的社区服务模式似乎已经走到了尽头。社区服务关系到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成效,政府不能撒手不管,但怎么管,如何平衡社区中不同人群的利益,如何满足居民多层次的社区服务需求就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居委会管理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而要实现社区和谐,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向和选择。要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就必须纠正社区中权威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行政化角色错位,发挥其自治功能。本文通过以上逻辑推导认为: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城市社区居委会必须充分发挥自治功能。 关键词: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建设社区居民自治居委会自治功能 自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命题以来,社会各界对这一论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值得深入思考和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政府沟通民众的桥梁,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谐社区的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实行社区居民自治,符合社区居民内心愿望、管理成本低廉、能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且有利于社区民主建设,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必然选择。而要实行社区居民自治就必须纠正社区中最具权威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行政化角色错位,使其真正发挥自治功能。由此可知,社区居委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不可退却的责任,即: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城市社区居委会必须充分发挥自治功能。 一、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城市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共同体,应该是介于街道和现有居委会之间的、具有完整地域性和基本服务功能的生活小区。社区作为政府工作和社会事务的重心,能否以优良的服务惠及社区群众,以有效的综合治理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稳定,以优美的环境促进社区居民与环境的和谐共生,以先进的文化凝聚人心占领社区阵地,以良好的参与机制推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首先,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平台。改革开放前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城市社会由一个个企业事业单位构成。国家通过单位管理社会,并事实上覆盖着社会。在这种情形下,主流城市社会成员大都属于单位人。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传统的单位制开始解体,城市的人们也逐步从过去的“单位人”转变成现在的“社会人”,单位的社会职能也开始向城市基层组织转移。城市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大量市场解决不了、政府又解决不好的问题,这些问题本质上都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新的社会组织来承担过去由单位行使的社会职能,以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社区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共同体”和重要活动场所,为社会人找到了相应的承接载体。社会人的许多需求,或者通过社区的社会服务和自我管理得以满足,或者通过社区组织向政府反映得以满足。所以说,和谐社区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基础平台。 其次,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谐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社会管理体制运转有序。和谐社区建设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即通过开发和动员社区资源,将社区建设成为安全、文明、和谐的家园,以满足社会成员不断增长和日益丰富的生活需要。只有直接生活在社区之中并能对满足社会成员需求负有责任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能够最及时最准确地反映和表达社会需求。在城市社区这一层面,社区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对于城市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时期,城市的改革、发展、稳定都依托于社区。政府各个部门只有依托社区这个基础平台,才能把自身的管理触角伸向基层,才能使社会矛盾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调节和控制。可以说,要构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健康运行和秩序良好的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建设是一条有效途径。 第三,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人心向背决定着社会的和谐程度。虽然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消除社会矛盾与冲突,但是健康和谐的社会秩序是每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也是其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就必须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增强党和政府对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在城市中,社区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地,社会生活的大部分内容在社区完成,社区处在党和政府了解民意的最前沿,是党和政府与市民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就能够充分尊重群众在法律范围内的表达自由,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合理解决利益诉求,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必然选择 英国政治思想家约翰·密尔在其著作《论自由》中写道:“对于一个人的福祉,本人是关切最深的人;除在一些私人联系很强的事情外,任何他人对于他的福祉所怀有的关切,和他自己所怀有的关切比较起来,都是微薄而肤浅的。”[1](p.82)“有许多事情,虽然由一些个人来办未必像政府官吏办得那样好,但是仍宜让个人来办而不要由政府来办;因为作为对于他们个人的精神教育的手段和方式来说,这样可以加强他们主动的才能,可以锻炼他们的判断能力,还可以使他们在留给他们去对付的课题上获得熟悉的知识。”[1](pp.118-119)密尔从人性偏爱的角度说明,任何事情交由与其有密切利害关系的人来办理总比交由与其毫无关系或关系不大的人来办理好。按照密尔的逻辑,社区内的事务都是些与居民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事。这些事务交由居民自己来办理,总比交给其他人来办理好。社区实行居民自治既能够提高居民自我管理水平,又可以培养居民关爱社区的情怀,使邻里间和睦友善,亲密合作,从而最终促成和谐共处的社区环境。 首先,社区居民自治是应对全能政府“失效”,构建和谐社区的内在诉求 社区居民实行自治,可以间接地帮助政府改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密尔认为:“所要办的事,若由个人来办会比由政府来办要更好一些。”[1](p.118)因为政府工作呆板、单一,缺乏灵活性。中国疆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只有因时、因事、因地制宜,才能求得最佳效果。社区实行居民自治,自治组织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用恰当的方式方法来为居民办好事,服好务。更重要的是,城市社区建设是在全能政府体制“失效”基础上产生的。行政导向的社区建设可以在较短时间整合社会,但所构造的社会与传统体制具有同构性,即社会仍然为政府所吸纳,社区的工作主要是落实政府任务。在这一体制下,政府难以超脱各种利益群体,专事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也不可能长期持久的包揽所有社会事务。自治导向的社区建设将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分开,由社区组织承接政府和市场都难以承接的社会事务,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体制的创新。它可以促使结构合理分化,政府专事公共管理,市场专事营利,社区专事非政府非营利性社会事务,从而达成社会和谐。[2] 其次,社区居民自治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区的必要路径 任何一种体制只有当它能够不断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才是有活力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全能政府为什么会“失效”,其重要原因就是需求信号不灵,无法及时迅速了解社会需求,并提供有效供给。我国现在既是经济的黄金发展期,又是各类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凸显期。社会转型必然要造成利益格局的变化和社会阶层的变化。影响社会稳定的所有因素都可能发生在社区。城市社区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新的挑战,处在所有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风口浪尖,所以会经常出现矛盾和纠纷,而矛盾纠纷和分歧争端正是隐藏在社区内的不和谐因素。当这些不和谐因素处在萌芽状态之时,就要协调解决,让不同的意见表达、沟通与交流,最终达成一致。社区只有提前做好防范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各种问题消化在基层,才能够防患于未然。[3]而在这方面,市场的反应往往是“盲点”,且信号容易“失真”。而政府由于其体制的“科层性”特点,也使其难以及时有效了解社会成员大量具体、细致的社会需求,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冲突并提供有效服务。那么,谁能够最及时、准确地反映和表达社会需求呢?是直接生活在社会之中并能对满足社会成员需求负有责任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实行社区居民自治,社区成员通过社区自治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满足政府和市场难以满足的社会需要,参与解决社区发展问题,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从而最终建成和谐美好的社区家园。 第三,社区居民自治是发展基层民主,维系社区和谐的必要保证 人民是构成一个国家的重要要素,没有一定的人口也就无所谓国家。国家的兴衰成败与本国人民的努力程度是分不开的。国家的福祉由人民分享,国家的建设要靠人民奉献。要焕发人民的爱国热情,激励人民的爱国之志,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使他们能真正当家作主。[4](p.92)对于一国的建设是这样,对于一个社区的建设亦是这样。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体,和谐社区的建设因之于居民、依靠于居民,社区和谐的福祉为之于居民、分享于居民。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政府沟通基层社会的中介和桥梁,在社区实行居民自治,可以有效地培养居民的民主精神,使居民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投身于与自己相关的政治生活中去,并在这一政治生活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热情,使国家的政治生活得到良性和谐的运转。可以说,社区居民自治是发展基层民主,推动国家政治民主化建设的战略起点。同时,也只有在社区实行居民自治,保障居民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出自己满意的自治组织,让居民通过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来讨论决定自治区域内的所有大事,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才能反映大多数居民的意愿,避免居民的权利被僭越,达到民心顺畅,从而形成社区内真正的和谐,并为维系社区的长久和谐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 三、社区居民自治要求居委会发挥其自治功能 城市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是随着新中国的诞生而产生的。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在基层社会建立了居民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并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确认了居委会的群众自治性质。但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到70年代末改革开放,城市居委会一直没有发挥民主自治的载体作用,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计划经济所塑造的“单位制社会”下,基层居委会的生活空间和公共管理作用被超强的政府完全“替代”和“真空化”了。直到改革开放以后,“全能政府”的计划行政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逐步削弱,同时政府的直接管理深入到基层社会细胞也需要巨大的成本。市场经济的发展扩展了公共生活的空间,需要通过社会自治体的培育发展管理公共事务,满足群众的各种生活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居委会的群众自治在新一轮的社区建设大潮中开始逐步酝酿发展。 从法理上讲,城市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进一步明确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居委会不属于政府机构的一部分,它是城市居民在本居住区域内自己组织起来直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然而,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的城市居委会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行政化的特征:实际运行中,居委会更多的是承担了过多的行政性事务而演变为作为政府“一条腿”的准行政组织,发生角色错位,使其应有的自治功能受到很大的拘束而难以有效发挥。据调查,目前居委会所承担的工作有十大类近百项,其内容包括小区环境卫生、小区社会治安、物业管理、民政帮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迎接考核评比、收款、人口普查等方面。而且,这些工作任务主要来源于政府。对居委会干部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有93.3%居委会干部认为各项事务主要来自于街道办事处,相比之下,只有6.7%的人认为来自于社区居民。[5] 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造成居委会自治组织角色发生错位,使其应有的自治功能难以发挥,由此不仅导致基层民主建设迟滞、政府行政管理成本上升、社区资源无法有效利用,而且也致使社区自治理念匮乏、公民自信心降低、政府与社区关系扭曲。所有这些,都会对社区居民自治产生致命的冲击,并最终损害到和谐社区的建设,进而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在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中,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内的权威性自治组织,是国家承认的社区内组织的最高代表机构,负责管理社区的一切公共事务,负有说服社区内的组织与国家合作来实现政策的有效实施的责任。同时,在社区中,居委会与其他的社团组织相比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如它的自治性质受到了专门的法律保障,在与居民长期的交往互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资本,与居民之间相互掌握的信息大体对称,已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运作方式等等。因此,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居委会在发展社区居民自治的进程中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居委会在社区居民自治中要发挥有效的作用,就必须打破目前的行政化趋向,纠正角色错位,成为真正的由社区居民民主选举出来的、代表民意的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使其受到束缚和压抑的自治功能得到解放和有效发挥。只有如此,才能使居委会真正成为代表民意沟通政府与基层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促成国家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社区的有效自我治理机制。也只有如此,才能使居委会成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中心平台,成为城市社区发展居民自治的有效载体,从而有效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并最终促成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在这项系统工程的实施中,城市和谐社区的建设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因为城市社区是构造社会的基本细胞,只有达成社区的和谐,才能小和谐促成大和谐,最终形成整个社会的和谐。而要建设和谐社区,从长远来看,实行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势和选择。因为只有实行居民自治,让居民自己来管理自己的事情,才能真正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社区内、居民间的矛盾冲突及时得到解决,而不致使不和谐因素产生积累效应,对社区,进而对社会产生大的冲击和震荡。要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就必须有效利用城市社区内权威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平台载体作用,打破其行政化倾向,纠正其角色错位,开发其自治功能,使其成为城市社区中真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只有这样,才能使社区居民自治有可能实现。因此,我们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城市社区居委会必须充分发挥自治功能。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组织管理 我国的社区管理是国家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产物。它作为弥补改革中出现的管理缺位,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受到政府、理论界以及百姓的高度关注。在经历了近10年的探索之后,反思其运行轨迹,不难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中“政社不分”的情况依然存在,尤其是在街道管理层面,政府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职能集于一身,其直接后果是现有社区管理体制的确立既未明显减轻政府的社会管理负担,也未从更深层次上提高广大居民的民主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社区管理仍旧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政府行为。我们通过对国内外诸多城市的考察、研究、对比发现,社区管理组织不同于政府组织,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而由于国情差异,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完全照搬国外模式。在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内,科学地界定政府的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能权限,并将二者有机地衔接起来,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网络式社区管理体系的关键所在。 1.理论依据 在我国目前特定的社会管理背景下,采取政府推动下的纵向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与横向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同步与协调发展的纵横相接的网络式社区组织模式,符合现代政府职能转换与市民组织发展关系理论的基本原则。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期间,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的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实现转型期平稳过渡的基本保证。 依据政治学家的观点,现代政治社会中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阶级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和社会平衡等四大方面。但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政府职能的结构重心会发生位移,即我们所指的政府职能转换。一般说来,传统社会下的政府职能结构的重心是阶级统治职能,以后逐渐转向现代工业社会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后工业社会的社会服务职能。发生这种位移的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增长模式的变换以及公民社会的成长发育。就现代社会发展进程的客观运行规律而言,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时期,相对有限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对应的是以阶级统治为主的政府职能和由政府从属于公民的一元从属结构向政府与公民的二元分立结构的转变;在现代工业社会发展阶段,以靠增加投资和劳动力,发展新兴产业的外延式经济增长模式对应的是以社会管理为主的政府职能和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的有限制衡、相对独立的二元结构关系;在后工业社会,以优化产业结构,增加科技含量和服务功能为优秀内容的内涵式经济发展模式则对应着以社会服务为主的政府职能和政府与公民从原先的制衡关系向相互依赖的一体化意义上的一元包容结构的转化。上述转换模式体现了现代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但就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比较而言,由于各自进入现代社会时的社会制度、市场发育程度以及采取的经济发展政策不同,因而前者在社会发展阶段和公民组织发育程度上存在明显的滞后现象:一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制度。它自17世纪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至今一直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发展经济,因此,市场发育程度和生产力水平很高。目前,它已走过工业革命的启动阶段、工业社会发展阶段进入了现代社会的第三阶段——后工业社会;而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制度。由于起步阶段落后的封建、半封建生产方式占居主导地位,市场发育程度以及生产力水平都比较低下。近20年来,在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体制改革之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步入现代社会的第二阶段--工业社会发展阶段。二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公民社会已由早期的发生、发展走向成熟。公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由国家和政府强制管理的“公域”日趋缩小,而由公民和社会通过非强制的市场手段加以调节与管理的“私域”越来越大,由此,相对独立于国家与政府的公民社会得到迅速发展并走向成熟。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公民个人以及政府、企业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全过程均由政府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公民和社会失去了独立行为的领域。直到社会主义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加快市场经济进程时,公民社会的作用才得以认同。但市场经济的发展毕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对于大 部分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公民社会尚处在培育、发展阶段。三是伴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以及公民社会的发展、成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实现了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由社会管理职能向社会服务职能的转换。与社会发展阶段、公民社会发育状况相适应,多数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能仍以社会管理为主。上述情况表明,尽管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因国体、政体以及市场发育程度不同,社会发展存在进程上的“时间差”,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现代社会政府职能的转变,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具有社会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的群众自治组织的发育与成熟。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尚处在工业社会的发展阶段。随着政府部分社会职能的转归和企业社会职能的逐步剥离,社区作为承接载体,在社会事务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社区管理组织的发育与成熟是实现社区工作效益最大化的关键所在。从理论上讲,社区管理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社会组织系统,是社区内居民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目标,自动将其行为彼此协调与联合起来所形成的社会团体。但从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仍需要政府具有较强的社会管理职能以及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尚处在培育阶段的国情出发,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政府的外力推动,采用政府参与的纵向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与横向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同步与协调发展的纵横相接的网络式社区组织模式,符合现代政府职能转换与市民组织发展关系理论的基本原则。 2.对我国现有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分析与思考 2.1基本评价: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效果显著。但尚未走出政府职能转换内循环的老路。 应该说,从社区建设提出至今,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已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突出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制度上的保证。1998年7月,配合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与政府机构调整,国务院正式赋予新组建的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指导社区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我国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二是将原有的市、区、街纵向城市管理体制引入社区,初步形成了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为主要特征,兼具各地特色的社区建设管理组织方式,如青岛市建立了以民政系统为主导的社区管理组织体系,且市、区、街、居四个层次均实行“一把手工程”。石家庄市专门成立了市区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全市社区工作的宏观策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监督等任务。南京鼓楼区委、区政府以社区党建联席会和社区建设发展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将辖区内有影响的部门和单位联接起来,通过确立全区的社区建设目标、确定社区建设的重大项目,协调社区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等方式,实现社区单位的有效整合等。三是确立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以北京市为例,市政府明确提出了“一确立、两赋予、三分开”的改革思路,即:确立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管理负总责的地位;统揽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四是各地区都在积极探索基层社区组织的制度创新,例如沈阳市去年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在全市普遍建立新型的基层社区组织结构,包括:建立社区党组织,对不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从事社区服务事业或在民办非企业和小型民办企业工作、以及处于离退休、待岗等情况的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建立社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社区管理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民委员会);探索建立社区的协商议事机构等。许多城市通过采取选派、招聘、直选等方式,调整居委会人员结构,加强居委会组织制度建设。工、青、妇等社团组织也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将工作的触角延伸至社区。上述实践活动表明,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的基本架构已经初步形成。 虽然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的发育成长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但就总体而言,以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作为突破口的现行社区管理体制依旧更多体现的是政府内部职能的转换。因为街道办事处作为城市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依据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改革方针,对基层社会行使全方位的行政管理职能,是政府内部职能部门权限调整的结果。而街道辖区作为操作层面的社区,办事处同时又代表社区居民行使社区自治管理职能。显然,街道管理层面的政社合一,职责不清将直接导致街道办事处的功能错位。近几年,不少城市在探索居委会改革道路时,大多把居委会定位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上,委员们享受政府补贴。在居委会管辖的社区内,由于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管理动能不足,没有明确法律地位的社区协商议事会的作用也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我们担心,长此以往,这种由政府直接管理社区的做法,将失去依靠社区居民开展社区建设的真正意义。 2.2理性思考:澄清认识误区,明确职能定位,建立衔接渠道。 2.2.1城市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的区别与联系。目前,人们在谈及城市管理时,误将它与政府对城市的行政管理等同起来。实际上,城市管理大致包括社会管理、经济管理、生态环境管理和基础设施管理等四项内容,其中社会管理既包括政府的行政管理,也包括社区的自治管理。虽然两者的管理目标都是要实现区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其管理主体和实施手段却完全不同。城市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政府对城市的管理主要采用包括政权、法律、政策、纪律等在内的强制性控制方式;而社区自治管理的主体是社区成员,他们对社区的管理主要依赖思想观念、社会心理等非强制力手段,包括习俗、道德、宗教、舆论等一些具体方式的运用。城市行政管理系统与社区自治管理体系是一种平行互补关系,它们作为社会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管理体系中居民自管能力的增强,呈现城市行政管理系统趋弱的格局,从而实现政府职能结构重心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服务的位移。 2.2.2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相互关系以及各自在社区管理中的职能定位。依据社会机制“三板块”理论,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之间是一种互补增益的伙伴关系。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是以强制(权力运作)方式满足公共利益的机制,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则是以志愿方式满足公共利益的机制。在社会管理体系中,政府与社区管理组织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以社会治安管理为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通过“社会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预防犯罪是社区管理组织应尽的责任,但打击违法犯罪则属政府的职权范围。两者之间的互补关系,维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同时,政府作为全体公民利益的代言人,追求的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作为辖区居民的代表,在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自助的方式,满足社区成员多元化的需求。显然,两种“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可以大大增强整个社会承担社会需求和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 既然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在社会管理系统中的功能与角色不同,科学地界定它们各自的职能权限就成为实践的准则。 在社区管理体系中,政府的职能是作为推动主体,通过规划、资金支持和严格的宏观控制与管理,引导社区的发展方向。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职能是作为实施主体,代表当地居民利益,在辖区范围内行使综合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的权利。 2.2.3在街道行政社区,以具有法律地位的半官方性质的社区委员会为连接纽带,构筑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上下对接、纵横交织的强大的城市社区管理网络。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组织呈现“纵强”、“横弱”的不对称发展格局。如果不加大后者的扶持与培育力度,“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将无法实现。社区管理组织培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制度创新入手。 笔者认为,在社区由政府行政管理向居民自治管理的过渡阶段,通过在街道层面组建具有法律地位的半官方的社区委员会,作为沟通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不失为一种理想选择。所谓半官方的社区管理委员会是指经“社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社区内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代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代表所组成的社区综合性管理组织,其中,政府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主要起沟通制衡作用,即:负责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社区的民情民意,向社区转达政府对社区发展和社区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对社区管理进行行政督导。社区委员会是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有正规的章程、组织结构和自治自主权利。在街道层面组建具有法人地位的半官方的社区管理委员的理由是:_街道虽然是行政社区,但从可操作角度出发,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社区建设操作层。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彼此熟悉,具有实现社区整合的可能性和高于居委会管理资源的地区优势。_现阶段,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无法替代。我国社区建设的发展是外力推动的结果。虽然,近几年社区建设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单位制”尚未解体,有关支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政策也不到位,因此,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发育和创新能力比较脆弱,还无法完全承担在社区工作中主体地位的责任。而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权(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一直承担着地区社会工作的责任,具有从事社区工作的传统和经验,特别是街道办事处在地区社会事务中负总责的主体地位,使其在社区整合中的能力明显增强。因此,街道办事处代表政府参与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既可以发挥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推动作用,也便于指导和培育居民自治组织,使之尽快成长。_为街道体制逐渐向社区体制转换奠定基础。我们始终认为,政府直接参与社区管理只是一种过渡性措施,最终还要将社区管理的权力归还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应该说,当前的政府机构改革给“政社分离”提供了佳机。此时,理性地把社区从政府概念中剥离出来,通过街道层面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社区工作”,不仅有利于精简后的街道办事处实现“政事、政社”分离,更好地行使政府职责,也为日后街道体制向社区体制的过渡创造条件。_有国内外经验可供借鉴。近几年,我们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九五”重点规划项目《城市社区发展国际比较研究》课题过程中,通过对国内外城市社区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发现,在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西方国家,半官方性质的社区委员会已经成为政府介入社区工作的一种有效方式。它作为沟通政府与市民的桥梁和纽带,在代表居民利益和意见、推动横向联合、组织社区资助和互助活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社区多元整合工作中的基本力量。就北京情况而言,西城区月坛街道办事处已于1998年6月率先在街道层面组建了全市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月坛社区建设协会。作为半官方的社区管理组织,该协会正在积极探索替代政府机构行使社区管理职能的有效途径。可见,通过半官方性质的社区管理委员会实现街道层面城市管理与社区管理的有机结合,从理论和实践操作上都是可行的。 3.城市社区管理创新体系的基本框架 3.1按照机构层次分明、职责明确的原则,健全市、区、街纵向社区建设管理组织体系。 3.1.1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市级社区建设领导机构。配合地方政府机构的调整和改革,尽快落实市级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新建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应以全国社区指导纲要为依据,结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地区的社区建设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政府有责任通过政策扶持、教育培训和资金引导等多种途径,把握社区发展方向,引导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同时按照工作职能要求做好相应的督察和组织协调工作。 3.1.2发挥区级政府资源整合优势,为社区建设提供财力支持。区级社区管理组织的最大优势在于其各成员所具有的不同权力和影响力。区级政府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具有街、居组织不具备的区域行政管理和创造财政收入的职能。要充分发挥区政府对辖区各级、各类单位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优势,做好协调工作,实现区域内部的资源共享工作。并创造条件,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吸引企业服务社区以扩大税源,增加税收,为社区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3.1.3实行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管理委员会“双轨并行”的管理组织模式。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除了继续做好政府赋予的地区行政管理工作之外,应该积极支持与配合社区管理委员会探索社区自治管理的有效途径。街道办事处应与社区管理委员会保持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就社区发展的重大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确定长期和当前的工作计划,商讨、协调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事宜等。街道办事处的社区工作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居委会主要是指导职能;对政府有关部门则主要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职能。 此外,街道还将代表政府对社区中的福利对象提供社会保障。 现阶段,社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街道办事处的并行机构,其性质为半官方组织。其主要职能一是统筹规划:根据全国社区建设指导纲要和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和指导,结合社区自身实际情况,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社区发展和社区管理作出统一规划,确定社区发展的近期、中期和长期目标与任务。二是组织协调:依据确立的目标、任务,利用灵活有效的机制和手段,通过招标、竞标等方式落实任务责任者。同时负责协调社区内外各相关部门关系,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监督调控:以管理职责为依据,以相关的法规和协议合同为准则,对社区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使其符合社区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虽然,目前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管理委员在并行运作过程中,可能暂时存在一定的职能交叉,但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所行使的政府行政管理权限终会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而日益缩小,而社区委员会作为政府与市民进行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将替代街道办事处全面行使对社区的综合管理职能。这一阶段可能尚待时日,但它却代表着社区组织的发展方向。 3.2组建真正意义上的横向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网络。 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的变革主要由三部分内容构成: (1)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 (2)按照议事层与执行层相分离的原则,对居民委员会组织进行改造。应该重新确认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议事地位,而将其办事职能从中分离出去,交由社区工作者承担。改造后的居委会成员应由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社会工作者、政府高级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以及居民中有声望并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人员等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居委会委员除了主任外,其他成员工作以社会兼职为主,在自愿的基础上,义务为居民服务。考虑到居委会几十年的工作惯例,还不能一步到位,可以在现有社区服务管理委员会、居民议事会或顾问团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过渡,即暂时实行居委会与上述组织的“双轨运行”机制,待社区工作者队伍成熟或运行机制完善之后,再将议事组织通过选举转换为符合法律程序规定的居民委员会,现有居委会组织则转换为社区工作办公室,由职业的社区工作者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 (3)建立社区工作办公室。它是居委会试行议事层和执行层分离后,专司由居委会委派、承担社区具体工作职能的办事机构。社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他们必须符合招聘条件,通过竞聘方式,由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社区工作者作为职业,其收入所得:一是通过与政府签订契约合同,由政府支付劳务报酬,二是社会捐赠,三是服务收费。 除了上述综合性社区管理组织外,还要在社区建立党支部,实行党员登记制度,以便充分发挥包括在职党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在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组织,也要积极探索组织管理与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新办法,通过不同角度、不同形式对其成员实行民主化管理。 改革后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由于合理地划分职能权限,将不同的责任按照其事务性质交由不同的组织和部门承担,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居委会的行政工作模式,有利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新的社区居民自治管理组织组建之后,将形成以社区党支部为领导优秀,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居民委员会议事,社区工作者办事,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的社区管理新格局。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管理 [论文关键词]单位;功能;社区文化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改革的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对此,驻区单位如果能融入到社区文化建设中,将发挥积极的促进功能,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应积极探讨发挥驻区单位作用的对策和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改革的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已经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指导下,我们在文化设施的建造方面、在保存社区文物、民俗方面、在丰富群众的生活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我国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实践和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驻区单位如果能融入到社区文化建设中,将对社区文化建设中问题的解决以及整个社区文化建设发挥巨大促进作用。 一、驻区单位对城市社区文化的促进功能 第一,引导功能。企事业单位所营造的文化氛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底蕴、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是社会文化传播的主导力量和“文化示范者”,具有更强的感染力和深广度。这些对于其所在社区而言,是一种客观的、实际的榜样力量,是一种强大的“文化定势”和“文化航标”。企事业单位文化发展和活动过程中能够通过多种途径把社区文化发展引导到企事业单位文化所蕴含的主流目标上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社区文化建设产生引导作用。置身企事业单位文化环境中的员工,同时也是社区的成员,生活、学习、工作在社区居民之中,他们通过家庭、亲属、同学、朋友,与社会各个层面保持广泛而又密切的联系,他们的道德修养、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生活方式等都会在潜移默化之中对周围居民产生示范效应。 第二,创造功能。企事业单位文化是在其自身存在和发展中形成的具有独特气质的精神形式和文明成果的一种浓缩,具有民主、开放、创新、进取的特性,具有更新和再创造文化的活力和条件,它既是社会潮流的追逐者,又是时代潮流的开创者。这是因为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主体是最富活力的中青年,企事业单位文化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开放系统,具有相对敏感的特性,对于社会文化变迁的反应十分迅速。企事业单位对这种变迁进行筛选、过滤、扬弃乃至超越之后,实现自身的创造和更新,同时传导给所处社区,促使社区文化实现发展。 第三,传承功能。文化的形成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它既是一定社会和时代的特定产物,又是一个连续不断的积累过程。每一个社区特别是历史悠久的社区,居民的价值观念、社会心理、风俗习惯经过祖祖辈辈的创造、筛选、加工、充实和发展,形成了社区的文化传统。这些传统由于社区对环境的作用传给企事业单位,使他们继承下来(当然,这不是继承社区文化传统的唯一途径),从而实现文化的传承。 第四,整合功能。由于文化的渗透性,不同文化既可能交相融合,又可能产生相互冲突。特别是随着全球化趋势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社区文化趋于多样化,文化碰撞现象日益增多,尤其是人们面临的价值冲突与适应问题十分尖锐。所有这些也必然反映到企事业单位中来。企事业单位文化因其突出的引导性、计划性、整合性等特点,对文化冲突的协调、平衡、化解、融合相对社区而言具有明显的优势。企事业单位将上述“整合成果”辐射、传达到社区,能够促进社区多样性文化的发展趋向同社会主流文化保持良性关系,从而对社区文化发挥整合作用。企事业单位与所在社区是互为环境的,企事业单位文化的氛围及其内涵必然对社区成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时刻辐射、影响着社区居民。正因为如此,企事业单位往往成为社区文化的亮点乃至制高点之一。 第五,补充功能。作为现代化产物的企业文化具有天然的先锋性、敏感性、叛逆性、开放性,有些新的文化因子特别是属于青年亚文化范畴的文化因子,原来并不存在于社区之中,往往是由企事业单位的主体(中青年)首先接纳和吸收的,然后传达、输送到整个社区范围,这就对社区文化起到了补充作用。充分认识城市社区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互动对于加强相关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文化建设,加速社区的资源共享,优化企事业单位的社区环境,促进区、单位精神文明共建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发挥驻区单位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中作用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调动参与的积极性 社区成员的参与度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是社区文化建设成功与否的重要尺度。缺乏社区成员参与的文化生活,有再好的动机、再新的创意、再大的投入也只能是无用之功。在许多社区,经常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的主要是少数老人,尤以老年妇女居多,相当多的社区成员尤其是中青年居民和驻区单位员工尚未经常参与社区建设活动,社区成员的参与状况还不适应社区文化建设的需要。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一些居民和驻区单位对社区文化建设的看法有失偏颇,相当一些居民和单位的社区参与意识比较淡薄,他们虽然生活在社区,但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属于社区建设的主体,没有意识到自己也应该对社区建设尽一份责任和义务。甚至错误地认为,社区建设完全是政府行为,是政府投资建设社区,让自己坐享其成。 为了提高驻区单位的参与度,应该努力做到:首先,加强与驻区单位的感情沟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增强驻区单位对自己生活在其中的特定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以及对这一特定区域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推崇、融合和奉献精神,使它们认识到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的责任和义务。其次,通过与驻区单位的感情沟通,使它们更进一步认识到通过社区文化建设,精心营造社区发展的良好环境,是驻区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因为所在社区的环境质量不仅关系到单位的发展、形象,而且与单位员工的办公和生活息息相关。 因此,我们必须将思想认识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形成社区文化人人办的广泛共识,真正做到驻区单位与社区共发展,既成为社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又成为社区文化建设的受益者。 (二)设施与场地等资源共享,提高利用率 城市社区发展的资源主要来自政府部门的供给以及社区管理部门的创收和居民缴纳的各种费用。社区内各部门与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的捐款和提供各类设施的现象很少见。因此,一方面城市社区资源本身存在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物质性资源被闲置不用或开发利用不够,这的确让人十惋惜。究其原因,这与传统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以及“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狭隘的心理因素有关。在城市社区中由于存在许多分属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的“单位”,而城市社区的组织形式——社区委员会、业主委会员、居民委员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与他们之间不存在上下级或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就造成了他们对城市社区建设尤其是社区文化建设关心、重视、投入不够,对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偏重于集中,谁投资,谁拥有,谁得益,不愿意将自己闲散的物质性资源拿出来让社区居民共享,社区资源不能得到更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如能将这些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发挥现有功能,为社区文化提供稳定、舒适的活动空间,实行资源共享,将是一件几全其美的大好事。这也可使社区文化建设不断上规模,上档次,谋求更大发展与飞跃。 (三)联手开展活动,丰富活动的内容 从各地开展的社区活动形式来看,确实是多种多样,丰富多彩。从太极拳、太极剑、台球、棋类、器械健身,到卡拉OK、戏迷演唱、养生功、秧歌、图书阅览、健身交谊舞等,达数十种之多,真可谓百花齐放,各具特色。但由于以上活动内容多少缺乏一些现代气息及深刻的内涵,因此对青年群体等相对缺乏吸引力。如能在丰富活动内容上多动脑筋,挖掘新的活动内容,拓展新的途径,把一些具有现代气息的艺术形式融人到其中去,这将会吸引更多的社区成员热情参与。而在这些方面,社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的合作加盟,联手开展各类文化活动,通过创新的内容和变换的形式促进其发展。推陈出新,洋为中用,古为今用,丰富多彩,广泛活跃,就一定能生产出一些高品位、高质量的社区文化产品,增进社区文化建设的实效。 (四)加强组织沟通,提高管理的水平 从目前各地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性质来看,由于是新生事物,因此社区文化尚处于起步阶段,还缺乏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和社区文化人才。社区文化人才是社区文化建设的主要力量,从广义上说,社区文化人才队伍应包括街道和居委会的相关人员以及社区文化机构的工作人员;从狭义上说,主要是指街道社区文化职能部门及社区文化机构(文化站等)工作人员。就文化站工作人员来说,许多社区已面临青黄不接的状况。如有的地方管理者往往由队伍中的活动积极分子组成,管理经验不足,组织能力不强,难以形成优秀,纪律的维持和活动的开展往往靠大家的自觉,随意性较大,缺乏高度集中基础上的规模扩大与创新求变的集体力量。 有鉴于此,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组织应能有效介人,整合运行。因为各单位组织已经长期形成了一整套的组织体系,有着一定的管理经验,他们的加盟,无疑会给社区文化建设增添新的活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成效。而社区文化活动的成功开展与不断创新,对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增强内部凝聚力和提高社会知名度,也一定会大有裨益的。 社区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区居民、社区群众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这些社区基本成员的同心协力和共同努力。尤其在当前社区居民和单位主动参与意识较弱的状况下,更需要基层社区管理者及组织者的引导和动员,调动社区各方面的积极性,以使社区文化建设真正满足广大居民的多层次、多方面需要,使社区文化更为丰富多彩并发挥更多的积极作用。 城市社区管理论文:城市社区结构管理 [论文关键词]社区结构;社区统战工作;发展趋势 [论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辽宁城市社区组织结构、职能结构、人口结构、社区主体文化价值观念结构的变迁使社区统战工作的对象扩大、结构复杂,功能增强、优势凸显,领域拓展、联系紧密。社区统战工作与单位统战工作在相当长时期内并存互动,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成为社区统战工作最为关键的内容,社区统战工作呈现出社会化、互动式的明显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在辽宁老工业基地城市社区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社区组织结构、职能结构、人口结构、社区主体文化价值观念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迁,社区结构的变迁既为社区统战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此条件下,如何创造性的开展社区统战工作,增强实效性,是当前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以老工业基地振兴为宏观背景,以辽宁城市社区结构变迁为研究个案,揭示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社区结构变迁背景下社区统战工作的发展趋势。 一、改革开放以来辽宁城市社区结构的变迁 1.社区组织结构的变迁。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长期处于“以单位制为细胞的、以纵向组织为中介的、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之下”[1],社区中各社会组织尽管居于同一社区,但彼此分别属于条块分割的相对封闭的系统,并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彼此之间不存在也无法存在直接相互的联系。在这种形势下,社区内各类事务的管理只有通过不同的行政条块按自上而下的途径实现。国家对社会的整合与控制,不是直接面对一个个单独的社会成员,更多的是通过单位来实现的。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所有制结构调整以及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大量涌现,政府与单位、个人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政府对各企事业单位、个人的管理控制能力逐步削弱,越来越多的单位开始改变企业办社会、学校办社会、机关办社会的状况,广大职工开始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本来由单位承担的一部分社会功能逐步向城市社区转移,原来只存在于地理意义上的社区变成了有紧密联系、按一定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社会实体。同时,多元利益主体的出现,也要求加强社区内各组织间的横向联系与互动,这就使社区内各组织间的互动模式出现了深刻的变化,单一的纵向垂直管理模式日渐被复杂的多元互动、纵横互动模式所取代。社区组织结构也相应地由原来的单一的纵向垂直管理结构变成了多元的纵横互动结构。这种组织结构要求政府、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参与、决定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2.社区职能结构的变迁。社区社会结构的变化必然引起社区职能结构的变迁。第一,管理服务职能强化。伴随着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的职能正在发生根本转变。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明确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职能,一部分诸如技能培训、社会福利、就业安置、环境卫生、文化娱乐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从政府职能中分化出来,所有这些分化出来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则直接地转移到了社区。第二,凝聚人心职能凸显。由于政府、单位管理服务职能的弱化,大量的“单位人”转化成了“社会人”,人口老龄化明显,无单位隶属关系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增多,居民流动性增强,社会越来越趋于“分散化”,个体利益越来越趋于多元化。要完成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和谐进步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三大历史任务,客观上要求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整合各种资源,从而形成一种合力。这种整合凝聚人心的职能也责无旁贷的落在了社区。 3.社区人口结构的变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社区的人口结构出现了历史性的变迁。主要表现在:第一,阶级阶层构成的变化。一是传统阶级阶层结构的变迁。包括工人阶级的队伍明显壮大,结构(产业结构、知识结构、所有制结构)与过去大不相同;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出现分化。二是中产阶层的初步发展。中产阶层是现代社会走向稳定的重要结构因素。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经济领域的制度创新使传统阶级阶层分化的同时,也给新的社会阶层的产生提供了制度基础。社会劳动分工的日益精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又为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创造了就业条件。三是阶层结构开始出现定型化的趋势。主要表现在具有阶层特征的生活方式、文化模式开始形成;阶层内部的认同与再生产逐渐强化;阶层之间的界限明显,阶层之间的流动开始减少。第二,人口老龄化趋势日渐明显。据辽宁省统计局的《辽宁省200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省常住总人口已达到4221万,而每10个中就有一个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而且比重还在上升!按照国际标准,65岁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60岁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0%时,就标志着社会已进入了老龄化阶段。按此标准来划分,我省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开始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的活动空间,基本上是家庭所在的社区,这就势必要求每个社区都要为众多的老年人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提供良好的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和公共安全等服务,从而要求城市社区全方位发展。第三,无单位归属人员日益增多。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以及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城市社区中的无单位归属人员中除以前极少数未就业的家庭妇女和极个别的社会闲散人员外,又增加了大量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据辽宁省统计局统计,截至2005年9月末,全省共有离岗职工136.4万人。无单位归属人员的增多,客观上要求城市社区政府发挥更多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整合作用。第四,外来人口增多。外来人口一方面为城市经济的繁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另一方面,也给城市社区的环境整洁、治安秩序、计划生育、人口管理、安置就业等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社区的工作对象就不仅仅是本社区正式居民,也包括一部分非正式居民;城市社区的工作内容也不仅仅包括对社区的正式成员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也包括对外来人口进行管理和服务,并且后一项任务正在成为城市社区政府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4.社区主体文化价值观念结构的变迁。社会的发展,社区组织结构、职能结构、人口结构的变迁,必然导致作为社区主体的“社会人”的文化价值观念结构的变迁。这种变迁表现为:第一,自我意识的觉醒与强化。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就业方式、分配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的改变,人们的发展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自我权利保护意识和自我价值实现意识显著增强,价值取向由单一转向多元,价值评价由被动顺从转向自主独立。第二,公共道德的失范与危机。在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出现多样化的趋势和总体上产生积极变化的同时,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扭曲和道德失范的现象,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社会荣誉感和职业伦理有所弱化。此外,西方文化大量涌入,不仅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状态,而且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情感心理。在这种条件下,人们更加需要共同的精神信仰,内心深处的归属感也无比强烈。社区无疑成为了“社会人”真正的“家园”。而家园最能牵动每个人的心,爱护家园最能感动每个人的心,建设家园最能激励每个人的心。因此,社区就成了构建社区居民普遍信奉的价值观念、人文精神及社区归属感的平台。 二、社区统战工作的发展趋势 社区结构的变迁毋庸置疑地强化了社区的地位和功能,凸显了社区统战工作的优势,也使社区统战工作呈现出许多新的发展趋势。 1.社区统战工作将与单位统战工作在相当长时期内并存互动。社区统战工作功能的强化,优势的凸显,方式方法、手段、机制的改变是与传统单位体制功能的弱化相伴随的。但就目前的现实来讲,“以单位组织为主导的基本结构格局在短时期内还不会彻底改变,单位组织和非单位组织并存,两种社会组织行为并存,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状态还会维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彻底重组建立在这种基本结构格局基础之上的中国城市社区的整合控制机制的时机还没有完全成熟。”[2]单位体制依然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国家实现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途径和载体。个人对单位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依然很强,而在辽宁则表现得更为明显。因此,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社区统战工作要面临体制内与体制外并存、“单位”与“社会”互动的现状。在这种条件下,要创造性的开展社区统战工作,又不能忽视传统的单位统战工作,就应该找准二者的平衡点,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形成“纵横”有序、各有侧重的网络式统战工作格局,增强统战工作的实效性。 2.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成为社区统战工作最为关键的内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3]统一战线由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阶级、阶层、政党、集团组成,是建立在多种社会力量基础上的复杂社会关系的集合体。求同存异是统一战线的基本原则,更是统战工作的优势所在。社区结构的变迁,使社会原有的阶级阶层发生深刻变化,新的社会阶层产生,大量无固定隶属关系的“社会人”在社区频繁流动,社区主体的利益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在这种条件下,追逐、实现并维护自身的利益成为社区主体(人、单位、组织、政党等)存在的首要的、合理合法的行为。因此,重视并有效的协调各方面具体的利益关系是当前社区统战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社区统战工作的主要内容,更是实现统战工作“双向服务”目标的有效途径。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当前社区统战工作面临的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但如何才能真正协调各方面具体而又复杂的利益关系,却不是社区统战工作甚至包括整个统战工作单兵突进就能解决的问题,它往往需要各个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 3.社区统战工作呈现出社会化、互动式的明显趋势。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是城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细胞,是国家对城市社会进行管理的主要组织手段和基本环节,统战工作也主要依靠单位来进行。城市社区结构的深刻变迁,使传统单位体制下社会主体的存在方式、行为过程、观念认同等发生巨大的改变,单位办社会的功能降低,人们对单位的依赖性与归属感受到冲击,人员流动成为普遍的、经常的现象,无固定隶属单位的“社会人”日益增多,这使建立在传统单位基础上的工作方式遇到了严峻挑战,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统战工作的要求。因此,改变传统的管理、控制思维模式,利用社会化、互动式的方式开展社区统战工作是新时期社区统战工作的明显趋势。
企业规模经济发展策略:我国发展企业规模经济路径的思考 规模经济是指通过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效增加的现象。具有了相当规模经济的大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它可以通过规模经济的作用使企业在竞争中抗拒风险,整合经济和社会资源。影响企业规模的因素很多。主要有:工业化水平、生产技术特点、市场供求关系、产业组织政策和规模政策、资源投入的条件等。 借鉴国内外企业发展的经验,可以探寻中国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的重要途径和措施。 一、扩大经营和生产规模 规模经济的存在驱使企业不断扩大规模,企业追求规模化将推动某个行业乃至整个工业集中度的提高。企业要达到规模经济的形式有几下几种: 1.多样化、一体化、差别化经营 国外大型企业大多采用多样化经营方式,这是在竞争环境下广泛获得盈利及分散风险实现规模经济的重要手段。企业集团经营的业务有的互有联系,有的则毫不相关。企业生产经营多种产品,每种产品的生产都力求达到最佳规模。企业进行多样化的大规模生产经营,可以提高综合利用资源和信息的水平,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在组合生产中获得规模经济利益。但是,企业的多样化发展须防范资源过于分散、运作费用过大、产业选择误导、人才难以支撑、时机选择难以把握等弊端。 上下游一体化是实现规模经济的另外一种重要方式,企业不断向生产的前向阶段和后向阶段扩展,把依次对产品加工的各个工厂联合在企业内,实现产品纵向生产一体化,可大大降低成本、节约开支,获得统一的质量管理的经济效益。 产品差别化也是企业规模经济的一种方式。产品差别化是企业根据某些消费者的特别偏好而产生的与其它企业产品有不完全替代关系的产品。企业推进产品差别化策略,如改进质量、提高技术、改变外包装,其结果是企业最大限度地占领各个可能的市场,从而有利于企业规模的扩张和市场份额的提高。 2.水平扩展、集中化生产 目前,国际上的大型跨国公司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实现规模经济,基本上都采用扩大经营。一些企业采用水平扩展的方式而实现规模经济,通过单品种大规模生产,有利于迅速提高企业在这一生产领域的技术水平,提高商标信誉,同时,企业产品占有率达到较高水平,有助于稳定企业市场地位,获得价格竞争优势。 除了采取单套装置能力增大的方式外,还有许多企业将几套装置建在一个厂区,或者多个企业在一个地区集中形成 “城市化经济”。这种方式能够更为有效地利用原材料,节约运输费用,促使下游产品也达到规模经济的规模。 3.提高开工率 企业为了实现规模经济还应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装置提高开工率。国外一些成功的企业开工率几乎都在90%以上,如埃克森近年炼厂的开工率达89%,壳牌和BP冶炼厂的开工率更达到了96%,个别年份甚至超过了98%。 4.关停并转低效益企业 关停并转低效企业是实现规模经济、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步骤,会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改善。我国近些年对生产技术水平较低、与大型企业争资源、争市场的“五小”企业采取关停的措施,对于我国企业规模经济的实现某种程度上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改善产业组织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规模经济的重要手段。在世界范围内,大企业集团都实行股份制,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开展经营活动。集团公司直接控股、集团公司间相互掺股、持股,构成了一个上下纵横、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经济联合体。 资本经营是实现规模经济的重要途径。通过资产重组把具有生产技术经济联系的各个独立的法人单位,以资产联结和契约合同为纽带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大规模、多种形式、多层次结构的企业法人联合的组织形态即企业集团是实现规模经济较为合适的产业组织形式。 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竞争越激烈,企业间的兼并就越频繁,规模就越大。大规模兼并、联合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组合,从而产生互补、协同效应。未来工业企业的特点是:公司数量更少、规模更大,公司进一步实现全球化经营和上下游一体化经营,成本进一步降低,优势领域更集中和更加依靠技术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一些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企业相继探索适应发展需要的组织形式和企业联合形式以实现规模经济。但是我国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仍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产业集中度低,企业生产规模偏小,许多企业达不到合理的经济规模,普遍未能采取大规模、大批量的生产方式。资金和技术投入分散,企业“小而全”、 “大而全”,专业化水平低,尚未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 三、开展跨国经营 企业国际化主要通过两个途径来实现,即市场国际化和投资国际化。不断提高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额和销售收益;通过直接投资在海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或者通过合资合作在海外设立生产企业,建立企业的国际分工体系和国际流通网络,充分利用别国的优势资源,谋求企业效益的最大化。有分析表明,企业平均规模与海外生产有直接联系。近10年来,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有了快速的发展,但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相比,则显得很不够。根据著名经济学家维农的研究,一个国家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与本国对外直接投资应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的世界平均水平为1:1.1,其中发达国家为1:1.4,发展中国家为1:0.73。我国在对外投资方面,未来仍然有相当大的努力空间。 企业规模经济发展策略:试论企业规模与规模经济 一、企业规模与规模经济的关系 企业规模是指劳动力、生产资料和产品在企业集中的程度。生产要素组合的不同层次和不同方式,形成不同类型的企业规模。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按职工人数,生产能力,固定资产价值等标准),可以把企业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规模经济”或“规模收益”,是现代经济学的鼻祖A・马歇尔首先倡导的,指的是企业在投入增加的同时,产出增加的比例超出投入增加的比例。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随产量的增加而降低,即规模收益(或规模报酬)递增;反之,产出增加的比例小于投入增加的比例,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随产量的增加而上升,即规模收益(或规模报酬)递减;当规模收益递增时,称作规模经济,当规模收益递减时,称作规模不经济。 从以上企业规模与规模经济的定义,我们可以笼统地认为企业规模与规模经济间的关系,是反映某个企业或某一行业生产要素的集中程度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这两者往往互为条件,相互依存。而且在一定条件下二者可以互相转化。企业追求规模扩张,一方面是为了降低企业内部成本,以获得规模经济收益,另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一般观点认为:大规模生产通常具有优越性。因为较大的工厂可以达到较高程度的分工和专业化,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收益。具体体现在:当生产达到一定规模时,生产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会大幅度下降,这样一方面可以使企业在按部门平均成本出售商品时,获得超额利润,同时也是企业奉行低价竞争的物质基础.以低价来扩大销量,增加利润总额。简而言之,生产规模扩大可以使企业获得成本领先的优势,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处于行业最低水准。那么,我们是否就可以说只要拥有足够 大的企业规模,就一定能实现其规模经济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济行为的目的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因此,当某一企业凭借成本优势而获得高于行业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时,其他企业就会设法降低自己成本,最终的结果可能是使整个行业的生产成本普遍降低。原来处于成本领先地位的企业为了继续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就会继续扩大生产规模,以期再度降低成本,寻求缩短与对手在成本上的差距。根据生产成本理论,在一个较长时期内,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平均单位产出成本趋于下降(见图1),但这种下降不是无止境的。下降到一定程度,长期平均费用曲线逐渐变平,此时,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平均单位产出成本不变,若再扩大,平均单位产出成本转而逐渐上升。如图,BC区间为企业的最佳规模。 如果用制度经济学观点分析,企业并不是越大越有效率,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企业的规模是存在极限的,超过这个极限,会导致企业运行效率的下降。我们可以用图2来表示这种情形。 在图2中,在企业规模扩张的初始阶段,其规模收益是比较明显的,但扩张到一定阶段即A点时,在各种内外制度环境不变的条件下,企业的规模达到了它的顶峰,如果继续扩大,会导致收益下降,即出现规模不经济状态。事实上,决定这个点位于横轴的何点,取决于企业追求规模经济道路上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那个临界点上,超过这个临界点,即成本大于收益,企业的规模应该稳定在这个临界点上。其实在图l中,BC区域对应图2中规模效益增大从D到A点这个区间。这两幅图从不同角度共同说明了一个问题――企业追求规模扩张要参照的因素:成本与收益的比较。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R・科斯的观点认为:企业是市场的替代。企业的建立发展要考虑交易费用。企业是有边界的,不是越大越好。企业应根据行业、市场、地域等不同而选择其最佳规模。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从企业经营实践看,企业盈利能力与其生产和资本规模并非一定成正比例关系。生产规模小的企业不一定盈利能力就弱,竞争能力就低;相反,在某些产业领域,小企业的盈利能力比大企业还高。例如,美国的制鞋,纺织行业,甚至某些机械电子行业的分支部门,中小企业的盈利能力一般都高于大企业。在办公和计算机部门,大企业最高的投资收益率为26.6%,而小型企业为88.1%;在数控机床部门,大企业最高的投资收益率为25.8%,小企业最高达126.9%。 综上所述,企业要想生存就必须盈利,规模经济是企业追求的目标,而企业规模的扩张在一定条件下是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的手段。然而,生产成本理论,规模经济理论,交易费用理论都说明企业规模的扩张是有边界的,企业规模的扩张并不一定会使企业取得规模经济效益,衡量企业规模是否合理的最佳标准应该是成本最小化,企业进行规模扩张应把握经济效率提高的原则。因此,与其说企业的规模扩张是促使企业实现规模经济的条件,不如说它是规模经济的结果和表现。 二、规模经济的实现 在理清了规模与规模经济的关系后,我们明确了企业规模不等同于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产品的单位成本或者生产一件产品的操作或运行成本随总产量的增加而降低。规模经济几乎可以体现在企业经营的每一个职能环节中。如采购、制造、研究开发、市场营销、售后服务、销售网络等方面。由于受资源条件的限制,一个企业很难在所有的职能环节都取得规模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如果不把自己的资源集中在最能体现规模经济的环节,而去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规模,其结果很可能是企业规模大了,收益率反而降低了。那么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追求规模经济动因驱使下,应如何决定其产品的投资生产规模呢? 笔者认为,在企业决定其投资生产规模时,应综合考虑企业所在行业的供求结构,企业在该行业的竞争地位和企业提升竞争优势的能力这三方面的情况,因为这三方面的情况决定企业所在行业的前景和企业的盈利能力,决定企业规模的扩大能否谋取规模经济效益。首先,从行业供求结构看,根据美国战略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的供求结构主要由五种力量所决定,即行业内现有的竞争对手,潜在加入者,替代产品生产者,供应者和购买者。它们的合力,决定了行业的竞争激烈程度和利润前景,也是决定企业投资生产规模的重要外部因素。不同行业、产品及其生产方式,因其技术、市场容量等条件不同,对经济规模的要求也不相同。一般来说,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对企业经济规模的要求高,而劳动密集型行业要求低;对于快速发展壮大的行业,企业产品生产与销售规模的扩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规模经济,但对于处于衰退的行业,行业内企业的规模扩张会导致生产能力的过剩和产品的大量积压,导致规模不经济。其次,从企业在行业的竞争地位看,它是决定企业规模和盈利水平的第二因素。即使在一个平均盈利水平很高的行业中,如果企业处于劣势的竞争地位,不可能获得令人满意的利润;反之,萧条行业中的优势企业也不可能获得高额利润,处于劣势的竞争地位的企业过度的规模扩张,只会导致规模不经济。最后,决定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规模的第三种因素是企业提升竞争优势的能力。即使一个企业在行业中平均盈利水平很低,排名很落后,只要具备很强的提升竞争优势的能力,也可以在短时间内超越很多对手,跃升为行业排头兵。企业如果不具备提升竞争优势的能力,企业规模快速扩张,会加大管理难度,造成企业成本、费用的增加,工作效率降低,从而出现规模不经济。 如果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还要继续扩张,最有效的是对企业内部的制度安排进行优化调整。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在企业内部对公司治理原则、监督与激励机制、生产决策、销售决策、人员组织等企业制度安排必须作出优化调整。当这种调整与规模保持一致时,企业的规模收益是稳定的,则实现了规模经济。如果这种调整不足或者超前,那么规模收益便会萎缩。我国许多地区、部门、行业的企业就受上述几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内部制度安排与规模扩张上没有保持平衡。不少企业盲目追求规模,而忽视规模效益,规模扩大了, 效益却下降了。究其原因有三:一是生产规模过大,企业管理幅度过大,或者层次太多,机构过于庞大而运转不灵,管理成本大幅度上升,致使企业效率低下,出现规模不经济。二是生产规模过大,大幅度增加对生产要素(特别是原材料和资金)的需求,而生产要素是有限的,必然导致生产成本增加。三是生产规模过大,产量大幅增加,加大销售成本,降低了利润水平。企业的规模扩张是有边界的,企业规模的扩张同时受市场容量的限制,企业的生产规模越大,就相应要求有足够大的市场来满足它的原料供给、人力资本需求和销售场所,地方市场的相互排斥与垄断,是阻碍企业扩张的外部因素。对企业内部制度安排而言,规模扩张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其优秀技术属市场同类产品的前列,其管理机制、销售机制、人员组织机制也必须是同类企业中具有比较优势的,没有这些制度安排的优化作为支撑,企业规模的扩张充其量仅是一种泡沫化的膨胀。 当前,以并购、股票上市等为手段的资本浪潮席卷全球,从某种意义上看,这的确是企业快速发展的一条捷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许多跨国公司的资本营运、资产重组是以提升竞争力为前提的,比如在并购时,往往看重的是被并购企业的优秀竞争优势与自己企业的整合,且同行业或者相关行业的并购较多,不相关行业的并购较少。总之,企业的扩张并非是单纯追求规模。而我们有些企业的扩张往往是:当自己有一定的采购业务就办自己的贸易公司;有一块土地或有建筑任务就办自己的房地产公司;有一定的广告业务就办自己的广告公司,有自己的车队就办汽车修理厂和加油站;有一定的打印业务就办自己的电脑公司,有一定的招待业务就办营业性的宾馆或酒楼……企业有限的资源被分散到多个业务领域,多头竞争的结果,造成主业不精,缺乏优秀竞争力,处处被动。在同业竞争中,因为未能集中于某一职能环节,规模优势无法体现,不能做到有效控制总成本。同时,某些具有潜在优势的业务,因为投入不足,无法实现差异化。美国战略管理学家迈克尔・波特认为,如果一个企业既不能做到成本领先,又无法实现差异化,而是被“夹在中间”,注定要失败。我国不少企业恰恰是处在这样的尴尬境地。 综上所述,作为企业,其存在的意义就是要盈利。然而,盈利并不能和企业的规模划等号。企业规模大,并不一定盈利。企业规模扩大的根本动因,是企业不断地追求规模经济。但企业追求规模经济并不必然导致企业规模的扩大,因为中小企业没什么规模,也可以实现规模经济。现代企业追求的是制度安排优化与规模扩张并举以获得规模经济,这才是最理想的方式,同时也是企业充分利用资源的市场要求。 (作者单位:重庆三峡学院经贸系) 企业规模经济发展策略:我国企业规模经济发展对策探讨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规模经济有所发展,但是总体来讲,其规模普遍偏小,生产要素配置分散,缺乏规模经济。本文就我国企业规模经济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对策。 关键词:企业规模经济 并购 企业集团 产业组织政策 企业规模是指生产资料、职工等生产要素和产品产量在工业企业中的集中程度,表明了企业组织的大小。企业规模扩大,经济效益不断增加,这种现象称为企业规模经济。企业扩大规模,一方面是为了降低企业内部成本,以获得规模经济收益;另一方面是为了加强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简而言之,生产规模扩大可以使企业获得成本领先的优势,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处于行业最低水准。 我国企业规模经济现状 从我国企业的平均规模与国际比较看,我国企业的平均规模要比先进工业国家的企业小得多。2003年,我国516家重点企业的营业收入约为4330亿美元,仅相当于世界500强前2名的沃尔玛和通用汽车营业收入的总和。 从单个企业规模来看,将2003年世界500强的前20名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中国100强前20名企业的营业收入进行比较,我国排名第一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营业收入仅相当于世界排名第一的沃尔玛营业收入的18.5%,相当于世界排名第二的通用汽车营业收入的24.5%,仅相当于世界排名第二十的大众汽车营业收入的一半左右。 世界500家最大企业的排名显示,一个国家的经济规模和其拥有的大公司数是呈正相关的。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大企业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但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我国大公司的数量还不多。2003年我国经济总量已经排在世界第六位,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数与我国经济总量所处的位置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而且这11家企业,所涉及的产业主要是能源、电信、金融和贸易,没有一家是我国主要产业的制造业企业。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规模经济状况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企业规模小而分散,这使得我国产业部门的企业缺乏基本整合市场的能力,导致重复生产、重复建设、过度竞争的状况十分明显,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在规模经济效益明显的产业部门企业规模过小,无法利用大规模生产经营降低成本,从而不能以低价格优势去开拓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制约了产业及企业的发展。 我国发展企业规模经济的对策 通过并购扩大企业规模 企业并购是现代企业谋求发展的有力措施,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企业在并购中应注意: 并购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政府应根据产业结构的状况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并购,鼓励一些产业的优先发展,限制另一些产业的发展,从而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社会资源的动态平衡。同时,政府还要从宏观上控制并购的规模,既防止因企业规模过小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又不至于并购过度而形成垄断,影响竞争。除此以外,政府还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为企业的并购活动提供信息资源。 并购应以水平一体化战略为主。并购可采取水平一体化、垂直一体化和混合一体化三种战略。水平一体化是企业在原有生产经营范围内,通过联合、兼并同类企业或投资兴建新的生产经营单位,形成多工厂企业,以扩大企业规模。垂直一体化是企业在供、产、销方面实现纵向渗透和扩张。混合一体化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控制多个产业中的若干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跨产业经营。以上三种战略具有层次性,作为大型企业的发展战略,水平一体化是垂直一体化的基础。目前我国企业受地区和部门的限制,水平一体化程度较低,垂直一体化程度更低,而混合一体化更是寥寥无几,这严重限制了企业规模的扩张,使大型企业难以形成。根据这一现状,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应以水平一体化战略为主,加强主业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开发,使主业趋于有效规模,在企业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后,再采取垂直一体化战略,待到垂直一体化基本实现,就应创造条件采取混合一体化战略,以期最后形成国际化大型企业。 完善上市公司并购机制。通过股票市场进行并购是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并购的有效途径。而由于条件所限,目前我国数十万国有企业中,上市公司只有数千家,因而大批企业通过换股的方式实现并购尚不可行,因此应加速发展资本市场,以解决企业并购中的资金困难。 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对企业集团的合理规模作出科学的决策 企业集团的规模是否合理,要用规模经济来衡量。首先,提高企业集团进入壁垒,对达不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集团限制其产生,对不适应集团化经营的企业集团实行淘汰制。摘牌的要坚决地摘。其次,支持同行业内具有较大优势的集团公司对行业内其他集团公司进行控股、参股,形成更强大的企业集团,以减少雷同企业集团的数量。 重点培育企业集团的优秀竞争力 现阶段当务之急是要把企业做强,因此,在并购的过程中通过联合,集各方优势于一体,由此产生相应的协同效应,以实现诸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在市场力量的主导下,集团形成和扩展中的企业联合应以企业的自愿为前提,以资本联接为纽带,以制度创新、机制转换为基础,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优势互补、规模效益为基本目标,注重市场调研和风险分析。 集中资源组建专业型企业集团 实践证明,一个或几个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占有率高的产品,对企业集团的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我国各产业来看,企业集团应收缩经营领域,将无关业务剥离出去,突出主业,发展独具的专业优势,形成自身的优秀竞争力,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种资源,使企业集团形成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创造质量和品牌优势,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 制定政策推动发展规模经济 在促进企业规模经济活动中,政府不应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该是为企业创造必要的政策和法规条件,既要促进企业的形成和发展,又要防止过度集中形成的垄断,政府的职责应集中在三个方面: 制定政策并建立产业政策保证体系。推动产业间的协调发展及不断升级,需要将产业政策细化,明确不同时期的产业主攻方向,促进重点产业的优先发展。在每一重点产业中选几个企业集团,集中力量实行政策扶持,政策扶持主要体现在资源分配和利益调整时,通过投资政策、金融政策、国有资产利润分配政策、财税政策、外贸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来推动企业规模经济的发展。 改革政府管制模式。市场化改革要求改革政府调整产业组织的模式,并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逐步采取“以市场调整为主”的新模式,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实现企业的“并”、“转”、破产退出,使社会资源源源不断地向优势企业集中,从而促进大企业、大集团的不断形成。可以说,“以市场调整为主”的模式有利于培育和增强我国产业组织国际竞争力。然而,对产业组织进行良好的调整离不开政府的参与和推动。 制定产业进入壁垒政策。根据不同产业的生产技术特点,以及对规模经济要求,确定进入某个产业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就不允许新建企业进入。标准的设立应以最小最优经济规模(MES)为基石,同时考虑生产技术、要素供给、市场需求等因素;标准的内容应是投入生产要素的规模、产品、品种、生产批量等。通过设置适当的进入壁垒,限制小批量的企业进入某产业,防止产业进入过密、竞争过度。 企业规模经济发展策略:我国零售企业规模经济分析 【摘要】 零售业是一个规模经济效应明显的行业之一,在零售商建立良好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发达的物业配送网络等基础上,零售商的增长对规模有着强烈的依赖性.本文将简要论述我国零售业地位,零售业规模经济状况及其产生原因,和发展零售业规模经济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 零售业;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或规模效益是经济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假设. 其基本含义是:在投入增加的过程中,单位产出的平均成本随产出量的增加而下降, 产出增加的比例超出投入的比例而带来的效益, 所以也叫规模效益。这里投入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是前提单位产出成本的降低与效益的提高是结果。 1 经济服务化趋势促进了零售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当今, 世界经济中服务业的产值占世界总产值的比重越来越高, 世界经济正呈现一种服务化趋势。1980 年服务业在世界产业结构中所占比重为5512 % ,到1996 年时已高达6315 %。格林・克拉克在其代表作《经济进步的条件》中用发达国家的历史数据总结出经济的服务化规律, 用他的原话来说就是: “劳动人口由农业转移到制造业, 再从制造业转向商业和服务业”。零售业作为商业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各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美国为例, 1997 年美国零售业产值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9 % , 在零售业就业的人员达2 250 万人,平均每10 个人中就有1 个人从事零售服务业, 零售业是美国吸纳劳动力最多的产业部门 ; 发展中国家也是如此, 1999 年台湾地区流通产业的营业额已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16161 % , 就业人数占社会就业人数的21 %。与此相对应的是零售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也日益提高。可以说零售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市场繁荣、生活水平提高的集中表现, 也正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和世界经济服务化趋势导致了零售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迅速提高 . 2 我国零售企业规模格局现状 目前,中国零售业规模竞争格局表现为企业规模扩大趋势明显,外商企业占有相当优势。如表中所示,2003年零售企业100强及30 强销售额增长明显,年均增幅分别达到;40%和50%以上;以零售总额为标准计算的行业集中度指标对比显示出,C10在四年间提高了157% ,而C30较前几年分别增长152%,117%,53.7%和34%,这说明企业规模化趋势逐渐凸显,产业集中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零售企业间并购进程的加快,集团规模增大,出现了一批初具规模的大型企业集团。 外商企业增长也十分迅速2003年我国零售业外商投资法人企业数264家, 分店2200多个比上一年增长了89%,2003年零售企业前30名中国内企业销售额增幅为17.5%,而外商企业为21%,整体看来,其增速大于内资企业;而且在我国零售企业整体规模扩大的同时,外商企业在零售市场中仍然占有很大的比重,2003年零售企业30强中有7家外商进入,销售总额为597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1.6%优势较为明显。 3 零售商店的规模对商店成本与效益的影响 3.1 固定成本的分摊。在零售企业运作中, 商店的取暖、降温、照明、工资和管理费等方面的开支是相对固定的: 在一定的规模范围内, 它们不会随着零售规模的扩大而上升, 或至少不会按同样的比例上升。当商店规模扩大时, 由于这些相对固定的成本被分摊到更大的销售额或营业面积上, 从而单位产品的平均经营成本或费用会下降。这里要注意区分由商店使用效率的提高导致的成本下降和由零售规模扩大而导致的成本下降。前者出自有效的管理, 不仅存在于不同规模的商店之间, 也存在于相同规模的商店之间, 故不属于规模经济问题; 只有后者才是规模经济要研究的内容。 3.2 风险抵御能力的提高。大的零售商店有更大的能力抵御不测事件的发生, 这不仅表现在大商店有更大的商品贮存可以灵活调配, 也表现在大商店有更多的正在使用或准备使用的机器设备足以应付偶然发生的机器设备的坏损, 从而避免可能的损失。 3.3 单位面积交易量的增大。这是因为, 首先, 大商店与小商店相比会提供更多的品种,从而强化了消费者“一站买齐”的倾向, 即消费者往往会在大商店购买更多品种的商品。其次,大商店给人一种大而全的感觉, 会吸引较多的消费者购物; 而消费者在购买某一种物品时, 经常会顺便购买其它的商品。不同商品的这种交叉影响, 也会增大大商店单位面积的交易量。 最后, 采购成本的节约。大商店往往有较大的购买力, 这使它们在与供应者讨价还价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它们往往会以较低的价格得到供应者的产品. 4 零售业企业走向规模化之路的原因. 4.1 零售市场的激烈竞争。相对而言, 零售业的市场进入门槛较低, 几乎不存在技术壁垒, 具有天然的充分竞争特性, 也正是因为如此, 导致零售业成为竞争最为激烈、平均利润率最低的行业之一。零售行业规模效益十分明显, 有人对我国百货商店的规模与效益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 结果显示, 其规模与效益确有正相关关系, 其规模经济来自于规模增大所导致的各种成本与费用的节约。大型零售商庞大的购买力使它们在与供应者讨价还价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 它们往往会以较低的价格得到供应者的产品。零售巨头沃尔玛2001 年销售规模2100 多亿美元, 整个中国的前500 位大型零售企业的销售总和还不及它的十分之一, 这样的的市场规模, 使其在进货渠道、进货价格上的优势几乎处于垄断地位。此外大型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 它还可以依靠雄厚的财力,进行小企业无力从事的广告宣传、市场调研、产品开发等活动。进入壁垒低导致的激烈竞争和大企业在竞争中的明显优势迫使零售企业纷纷走上了联合、兼并的规模化发展之路。如沃尔玛就是靠收购兼并起家。 4.2 生活方式和购物习惯的改变促使单个店铺大型化、整体化, 服务功能更为齐全。1971 年韩国出现了第一家超级市场, 而10 年后发展为1 500 家; 在我国的香港, 超级市场的数量在1975~1983 年这8 年期间增加了6 倍, 而同期内传统的杂货店的数量减少了30 %。导致商店规模增大的原因主要有: (1) 小汽车拥有量的增加; (2) 家用电冰箱和电冰柜的增加; (3)家庭主妇参加工作的增加; (4) 生活节奏的加快。这些变化导致人们的购买行为倾向于一次性批量购买和一站式购物, 这就要求商家将数量充足、品种齐全的商品置于同一屋顶下, 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除了要求购物方便, 要求一次性购齐所需物品外, 消费者也很注重时间、空间、服务和附加价值的消费, 追求购物的便利性、舒适性、高选择性和文化性, 不少消费者还借逛商店的时间休闲、放松,商业和服务功能齐全的大型超市以及购物中心正好顺应了这一需要, 大部分超市都配备有餐饮、娱乐和文化设施. 4.3 现代生活多元化、市场细分导致零售业态多样化、细分化, 竞争使不同业态出现融合趋势。不同的业态是零售业对目标市场进行细分和选择的结果。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零售商进入市场时就会有不同的业态选择。而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现代生活的多元化导致购买需求日益个性化、多样化, 进一步促进了零售业态的创新。国际零售业在19 世纪中期之前基本上都是小型零售店铺, 1852 年在法国首先出现了百货店, 1930 年世界上第一个超级市场在美国诞生, 20 世纪60 年代初出现了折扣商店, 60年代末出现了便利店, 近一二十年来, 新的业态形式产生的速度不断加快。目前世界上共有多少种零售业态, 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 粗略估计, 自从百货商店产生以来的150 年的时间里, 共产生了20 多种零售业态, 其中很多(如商店街、网络商店等) 都是新近产生的. 在激烈的竞争中, 不同业态之间相互取长补短,使得本来是错位经营的业态出现了趋同现象。例如,百货商店是高价格、高毛利、低周转率的零售业态,而其对立面――-折扣商店, 则以低价格、低毛利、高周转率为特点, 而随着零售业的发展, 这两种相反特点的业态融合形成新的零售业态: 折扣百货商店。 5 国内零售企业扩张要有理性 企业应当意识到通过贷款、融资和占用供应商货款的方式扩张,其前提必须是实现资金的良性流动,否则大规模的扩张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包括供应商追逼货款和流动资金的缺口,这正是导致资金链断裂的元凶。美国的连锁零售业巨头、全球企业9强之一的普尔斯马特近日传出被英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企业“瓜分”的消息。据业内人士分析,普尔斯马特的问题主要是因其近年在中国扩张步伐太快导致。过快的扩张挤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造成对供应商欠款纠纷事件频发。而沃尔玛的成功在于其十分善于平衡规模和企业发展的关系,它在采购、库存和物流配送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摊薄了商品的平均成本,并控制了新成本的增加。如果国内商业企业不能看到这一点而“照葫芦画瓢”,将非常危险。 国内零售业由于零售商需要的流动资金量很大,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资金周转就会很困难,必将影响进货和商家信誉,也可能进一步影响其正常经营。举巨资扩张中的商业企业更应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据研究表明,商业企业规模经济的效应整体不高,主要原因是商业企业销售的商品所能摊薄的成本并不多,如单位销售商品的人工销售费用、营业场所成本等等,均属于变动成本,不存在规模效应。商业企业的规模效应主要来源于采购成本的降低,像苏宁、国美等大的专业零售商,由于其向单一家电企业采购的总金额非常巨大,因此采购存在较好的规模效应;但对一般的超市类商业企业,其向单一厂家采购的金额并不大,因此采购的规模效应不明显。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当商业企业扩张过快时,企业将面临新的成本的增加,如文化、机构的整合管理成本。当新的成本增长过大时,企业将出现“规模不经济”. 企业规模经济发展策略:资源型企业规模经济的理论分析 [摘要]资源型企业发展要以“规模经济”为导向,是世界资源型产业的普遍规律。与西方大多数资源型企业所体现的规模经济特征相比,我国资源型企业在此方面亟待加强。本文在分析世界资源型产业的集中特性和西方资源型企业规模经济理论的基础上,研究我国资源型企业在规模经济方面缺憾的原因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资源型产业;资源型企业;规模经济;企业体制 本文是教育部重大攻关课题“东北老工业基地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问题研究”(03JZD0017)的总结成果之一,并获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资助(留金出[2007]3020)。 资源型产业为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能源动力,是国家经济战略布局中的关键领域。当前,西方资源型产业的发展特点是少数规模巨大的资源型企业控制着本领域的矿产资源生产和贸易,并且,由于资源型产业对经济发展影响力的日益提高,国家投资随之增加,使资源型企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张。就我国而言,在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思想和战略任务的背景下,研究资源型企业的规模经济问题,为我国资源型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西方学界对资源型企业规模经济的理论认识 资源型企业为何规模巨大?对此,西方学者的解释是资源型产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由大量经济学文献证明,钢铁、有色金属等资源型产业的规模经济曲线呈L型或U形,即随着生产能力的扩大,其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呈递减,或至少达到某一规模之后,其成本曲线才递增。针对资源型产业的规模经济特性,西方学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进行了不少相关研究,其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点: (一)规模经济适用于资源型产业的生产模式 西方学者认为,资源型企业的生产模式决定了规模经营能获得更多利润。以钢铁产业为例,钢厂通过垂直一体化的生产程序,在同一个工厂内将粗铁炼成钢坯,再将钢坯加工成半制成品,这就节省了加热粗铁和钢坯时所需的燃料及设备,实现技术互补的生产过程。既便各生产阶段在空间上是分离的,拥有从原料生产到初级加工再到最终制造业的大型企业的优势仍十分明显。因为它们不仅可以恰当地调整各阶段产品的产量,而且能在内部调整价格以保证整体的收益,减少风险。同时,矿产资源具有伴生性特征,往往同一矿山可产出两种以上的有用矿物,如铜矿中就常伴生铜、铅和锌三种产品。大型企业通过综合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明显低于分别生产铜、铅、锌的采选企业和冶炼企业;资源型产业某些中间环节的产品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具有“共享性”的特点,即在交易中只涉及使用权的转让的前提下,产品售出会导致产品生产的相关信息的转移,使产品通过市场交易有泄密风险。这促使受化工技术和自然影响较大的资源产品以及矿藏地理分布集中的原料产品的生产厂商有实行内部化经营的动机和原因,从而形成规模经济。 (二)规模经济能有效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 矿产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的自然资源。它的消费存在即期消费与未来消费之间的“不对称”问题。即本期的消费将剥夺未来消费的可能,而市场不能传递正确的价格信号。既便市场机制运转正常,资源产品比价合理,资源产品的实际价值往往也被低估。因为市场作为协调即期需求与供给的工具,对资源产品的未来需求是难于涵盖的。所以资源型产业的发展必须体现适度集中,它一般属于接近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市场只有在形成规模经济的情形下,才能避免产业内过度竞争及自然资源的大量浪费。首先,资源的利用效率可通过单品种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实现。如乙烯装置是石油化工的优秀装置,其规模大小决定了其产品的经济效益。美国斯坦福研究所对乙烯装置的调查表明:以75万吨/年产成本为100%计,产能下降到50万吨/年,平均成本上升4~9%,产能下降到20~25万吨/年,平均成本上升14~33%。其次,企业还能通过将几个产品生产线设在同一个厂区,或者联合多个企业在一个地区集中形成“城市化经济”。这种方式能够更为有效地利用原材料,节约运输费用,促使下游产品也达到规模经济的规模。最后,若生产格局高度分散,政府的监管难度将大大加强,许多企业往往能在隐蔽的状态下成功躲避税收与法律约束,导致市场的混乱与资源的浪费。因此,各国政府一般都在政策上支持资源型产业的规模经济以规范资源市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规模经济能克服资产专用性带来的风险 资源型产业具有十分强的“资产专用性”。如昂贵的炼钢设备只能用于生产钢材,这使资金一旦投入便会带来巨额的沉没成本。沉没成本越大,企业的灵活性就越低,经营风险也就越大。大量事实表明,具有规模经济的大型企业能很好地避免资产专用性带来的缺点。一方面大型企业可以更便宜地获取投资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多角化经营可以使企业投资方向的转移在内部进行,当企业的一种产品生产的发展出现困难时,可以很快把投入该产品的生产资金抽出来,投入到其他利润较高的产品生产中去,以降低投资风险的发生率,提高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存在规模经济的大型企业可以影响矿产生产的格局;它们能够在众多备选开发矿点中选择在什么时间、以什么速度开发哪一个矿点,甚至可以在生产成本相对较高而风险较小的地区进行勘探以提高开采成功率。随着开采成功率的提高,资产专用性带来的风险也能相对降低。此外,大型资源企业潜在生产中心的多样性会给企业的生产带来灵活性,使它们可以对经济条件的变化作出适当的反应。 (四)规模经济可以提供矿业生产所需庞大资金保障和高新技术支持 由于资源分布的非均匀性、资源的有限性使得资源型企业受资源与技术条件的限制较大,因此在西方学界,资源型产业被认为是具有自然垄断性的行业。一方面,目前找矿和矿产生产所需要的资本巨大,矿业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是对稀有矿产资源的竞争而非产品的竞争,所以新企业进入资源型产业会遇到很大的资金壁垒。能够完全克服此类资金障碍的公司,要么是已经很大并想使其利益多样化的公司,要么是由政府建立的公司。另一方面,产业中“老企业”凭借其对技术知识和专门知识的控制而具有明显的经济优势。企业的规模庞大使它们能整合整体优势,充分调动企业内部各部门的积极性,使技术创新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进行,使技术的规模经济得以实现。大型企业集团更可利用专利法的保护其拥有的技术库,形成技术垄断。 以上西方学界的分析可谓提纲挈领,其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阐明了资源型产业的自身发展特征决定着资源型企业规模经济的性质。但笔者认为,西方理论缺乏对作为规模经济主体的企业进行细致刻画,因而尚还不足以解释我国资源型企业规模经济缺憾的现状。那么,我国资源型企业的现状与西方理论解释有何差别,为何我国资源型企业尚不能达到规模经济?下文将对这些问题展开分析。 二、我国资源型企业的规模经济现状分析 (一)我国资源型企业的规模经济现状 我国资源型企业无论是与国际大公司、大集团相比,还是同国内其他企业相比(从集中度来看)规模都明显偏小。以煤炭产业为例,据统计,我国约有2万余家规模不等的各类煤炭企业在从事煤炭生产,但行业中没有一家(甚至几家)企业占有显著的市场份额,也没有任何一家(甚至几家)企业能对整个产业具有重大影响。我国煤炭产业的市场集中度CR4一直低于10%,CR8一直低于15%。①当前,国有重点煤矿矿井平均生产能力仅80万吨,而世界先进产煤国的矿产年产规模平均在200万吨以上。即便是我国规模经济已相对发达的石化工业,其规模仍依旧偏小。1999年全球乙烯炼厂平均规模约540万吨,其中最大炼厂规模4,085万吨,最大单套蒸馏能力1,250万吨;而我国乙烯炼厂平均规模仅160万吨,最大炼厂规模只有1,350万吨,最大单套蒸馏能力只有800万吨,远低于世界先进水平。②此外,我国大型资源型企业的经营情况也不容乐观,由以煤炭产业为甚,中小型乡镇煤炭普遍赢利,而国有重点大型煤矿则亏损严重。目前,国有重点煤矿各种债务总负担854.19亿元,其矿井生产能力利用率仅88%,闲置能力达4,426万吨。③概言之,我国资源企业与发达国家资源企业发展相比基本处于“多而散,散而乱,乱而差”的局面。 (二)企业体制缺陷是我国资源型企业规模不经济的原因 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认为,资源型企业可以通过资源型产业发展的特征达到规模经济。但为何我国资源型企业尚未形成应有的规模经济呢?这需要对作为经济主体的企业进行深入研究,从历史与现实、经济与社会的视角对我国资源型企业的产生和发展予以全面、深入地把握。 我国不是在完善的市场条件下按照企业追求利润(收益)最大化的要求来组建和发展资源型企业的,而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要素不断增加和完善的过程中,在多数资源型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资源型企业的投资权、资本经营权仍受政府控制,或受特殊体制因素的羁绊(如条块分割),所有制体制改革不完善,出资者、经营者的权益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因此,我国资源型企业与西方资源型企业存在一个本质的区别――企业体制。①我国资源型企业与西方大型资源型企业的企业体制相比,主要以下面四方面约束着规模经济的发展: 1.企业体制中成长机制的缺失。根据经典规模经济理论,西方企业是在由小变大的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完善企业经营体制、更新设备、采用更高效的采矿方法等手段追求高劳动生产率和低成本,达到企业的规模经济。而我国大型资源型企业之所以规模大,不是小企业自身增长和扩张的结果,而是一开始就是作为大型企业创办起来的。国有大型资源型企业在中国这种特殊身份就决定了他们具有不同的技术效率的改善机制,即所谓“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在这种机制下,国家给予企业定期的投资、固定生产任务和限定产品收购的价格,因此我们可以把国有资源型企业的成本假设为在一定规模内趋向于定值。由于通常技术效率与成本高低是负相关的,故在一定时期内国有企业的技术效率是一条平缓的曲线,于是对应的成本也就趋向于一定值,与规模增长相伴的是规模不经济。同时,我国资源型企业由于没有经历企业成长期中完善企业制度的过程,折旧提留体制与设备更新体制不合理,导致开采用设备和生产工艺无法及时更新,许多设备在建厂后就几乎没有更新过,还有相当多的矿产企业仍采用最原始的手工挖矿,车拉肩扛或畜力运输,规模经济根本无从谈起。通过对比能看出由于成长过程的缺失导致我国大型资源企业没有形成一套适合于自身发展规律的企业成长体制。 2.企业办矿体制与企业体制的“地方性”约束了规模经济发展。外国的资源型企业为集团企业制,其公司下常有多个矿山,跨省(州)、甚至跨国开采矿山。这不但体现出横向一体化的规模经济的优势,更体现其管理成本节约的规模经济。而我国资源型企业的模式一般是“一企一矿”制的模式。本地的矿山就是企业的全部,企业规模无法在原基础上扩大,无法与西方国家多矿山企业规模相比。因此,我国资源型企业只能存在单个矿山内部规模经济的可能,几乎不存在横向企业规模经济。我国资源企业办矿体制的另一个特点是“地方性”。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各地方在局部利益驱动下,对中小资源型项目的投资急增,大量小企业涌入矿业,并利用地方保护主义形成市场割据。处于矿业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由于体制的“地方性”和行政区划所限定的市场空间制约,无法寻求进一步的规模扩张。这使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社会资源无法以较低的成本集中地配置到具有较高规模经济水平的大中型资源企业。 3.我国资源型企业集团体制有待深化。根据企业发展规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实现规模经济的重要手段。在世界范围内,西方资源型大企业集团都实行股份制,组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开展经营活动。集团公司直接控股、集团公司间相互掺股、持股,构成了一个上下纵横、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经济联合体。相比之下,我国资源型企业集团经济体制存在诸多问题,约束着规模经济的发展。从股权结构上看,大中型资源企业集团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隶属于中央各部门,城市政府作为管理主体却难以参与这些企业的生产要素配置。这与传统国有企业体制相比,企业的集团化实为换汤不换药。从公司治理机制上看,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发挥相应的监督与制衡作用。资源型企业集团经营机制转换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集团的组织结构上看,普遍存在没有理顺母子企业关系的问题。组织结构的混乱导致资源企业资金利润率和资金利税率均低于全国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平均水平,资源型企业全员劳动效率低于国有重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资源型企业集团的功能建设尚需加强,使企业集团能更有效履行投融资功能、决策功能、战略规划功能、技术开发功能和市场营销功能。 4.企业办社会的体制令生产成本高居不下,难以形成良性规模经济循环。与西方大型资源企业相比,我国国有大型资源企业的社会负担要重得多。企业办社会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种特殊形式,经过几十年的沉积已铺了过大摊子,耗费了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企业办社会的直接后果是造成企业营业外支出过大,使企业运作成本的付出与企业效益最大化的要求相矛盾,以致企业投入大,产出小,效益低下,不能适应规模经济发展的要求。传统体制下,企业越大,企业办社会的份额就越大,企业负担也就越严重,阻碍着规模经济的实现。 三、几点认识与建议 由上文分析,企业体制方面的约束阻碍了我国资源型企业实现规模经济。因此,我国资源型企业必须进行企业制度创新,制定促进资源型产业规模经济发展合理化的方案,提高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资源型企业充分发展,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针对我国资源型企业、尤其是老工业基地的资源型企业的特殊现状,政府对资源型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笔者建议,我国资源型企业要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和调控下,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重塑资源型企业成长机制,推动资源型企业规模发展。资源型企业应该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到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彻底改变过去依靠政府投资和政府补贴的生产体制与模式,积极推动企业体制的市场导向性。同时利用现代企业制度的方法重新计算企业资产价值,以科学合理的方式重新计提资产折旧。正确处理企业发展规模和设备更新换代的关系,把规模扩大建立在设备的更新换代和采用高效率采矿方法的基础上。政府与企业关系必须分清,尽力避免“预算软约束”对于企业体制发展与创新的负面影响。政府还应该正确引导资源型产业体制改革的方向,对资源企业发展规模经济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使资源企业规模经济有效发展。 2.改变旧的办矿体制与打破企业体制的“地方性”。首先是改革原来体制下对资源型企业的区域管制,改革单矿山企业制为多矿山企业制。可以尝试有计划地把区域内几个有潜力的矿山企业合并为多矿山企业,使区域内实现规模经济,同时把改革所节约的管理费用转变为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的投资,促进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其次,推进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避免行政管理部门利用行政手段来干预资源型企业的形成与发展,尤其要消除影响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跨国企业集团发展的障碍。中央政府应该着力调和地方政府之间利益,防止地方政府因为追求自身利益而不顾国家大局的行为的发生。同时促进行业协会制度的形成,改变资源企业地方割据的局面,推动资源型企业的跨省区发展。这里提到的行业协会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自发生成的一种民间(市场性)组织,是市场在追求效率中自发]化的产物。它的主要作用是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从而促进市场机制的规范化、秩序化。 3.深化资源型企业集团经营体制的改革,改变混乱的母子公司关系。要使矿业企业集团形成合力,实现规模经济,减少内耗,就必须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条件具备的矿业企业集团,也可由控股经营公司向纯控股公司转化,精简母公司职能机构,将生产经营功能向子公司转移,充分调动每个企业成员的积极性,同时将母公司精力集中于战略规划管理,发挥投资决策、扩大融资、市场开拓和协调、研究与开发、财务监控和重要人事管理的功能,形成强有力的战略决策中心,投融资中心、技术开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和销售服务网络。 4.打破企业办社会的束缚,促进企业规模经济发展。要真正解决资源型企业“企业办社会”的约束,其关键是政府重新接管应该由其负责的公共设施和提供的公共服务,这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政府应先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然后把原来由企业负担的社会服务机构“关、停、并、转”,最后建立整个地区统一的公共服务机构。当在把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彻底剥离后,企业可以把节约的企业基建投资资金转变为扩大生产规模和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的投资,令这部分资金的运用效果产生质的变化,促进规模经济的发展。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理论法律论文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民法商法行政法 论文摘要:部分法的划分具有相对性。对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之间关系的认识不能绝对化。其间的联系与区别按照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的排列顺序,从民法到行政法,私法属性不断减弱,公法属性不断增长。其中,以社会法为纽带,私法属性与公法属性的消长变化,说明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分别有自身的任务和功能,并呈现出相继联结的内在联系。 一、法律部门划分的一般理论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肖先涉及到法律部门的划分问题,其次是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联系和区别。 划分法律部门的意义,在于力求准确地制订、解释、适用法律,以恰当地调整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复杂的各种关系。法律从旱期的“诸法合体”状态到今人“各法分离”格局,既说明了人类社会关系的客观多元性,也反映了人对所生存环境的认识能力不断强化。法律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表明,法律部门的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是法律发展的规律;因而在尊重传统部门法划分时应当小局限于已有分类。 对法律分类的基本观念,大体有三种主张:1.主观论,认为法律划分是人的主观假设,诸如“自然法”、“实在法”的划分;2.客观论,认为法律划分是山特定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就应当有什么样的法律;3.主客观统一论,认为法律的划分是现实社会的客观存在和法学家的主观认识相统一的结果。在主客观关系方面,主观主导’一。法律划分,应当属于认识论范畴,相对而言,主客观统一、主观主导的观念史符合认识论原理。认识具有相对性,法律的划分也就具有了相对性一般认为,部门法划分的基本标准是法的调整对象。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就可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尽若学界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表述不一,但是经济法具有特定调整对象——以社会整体性和国家调控性为基木要索的经济关系——的共识是客观存在的。无论在法学理论上还是立法机关对于法律的分类上,经济法都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经济法有较为密切联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民法、商法、行政法。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曾经是学界讨论的热点,少于且由立法机关来阐述其关系(参见顾昂然关于《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在实务界,两者的关系曾经是模糊不清的,以往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审理的多数是民事案件,以至于法院系统将经济审判庭史名为民事审判庭,让一些人认为经济法本存在了。这是误解。现在看来,经济法与民法的个性大于共性,它们是具有不同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的两个独立法律部门。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主要体现为两者的调整对象都与经济关系有关。经济法调整社会性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个体性经济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则产关系。其次表现为两者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渊源。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首先表现为调整对象本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则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济法调整社会性经济关系。所谓社会性经济关系,是指具有社会影响的经济关系,包括具有社会性的公平交易秩序建立和运行关系及社会经济平衡协调持续发展关系。前者主要体现为市场规制关系,表现为公平竞争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女全公平交易关系等;后者主要体现为宏观调控关系,表现为产业调整关系、则政税收关系、金融平衡关系、国有资产运营监若关系等,其中包括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规制、调控、管理关系。其次是主体不同,民法的主体是具有一般法律人格的自然人、法人。经济法主体是具有一定社会功能属性的消费者、经营管理者,虽然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可以表现为自然人、法人,但是毕竟具有了社会功能属性而小同于自然人、法人的法律地位。第三是调整方法不同,民法的调整方法主要是通过仃意性规范调整意思自治行为,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民事制裁方法。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采取强制性规范、注意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相结合以及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第四是内容不同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的规定,法律表现为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亲属法等。经济法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公平竞争、弱者保护、市场规制、经济平衡、宏观调控的规定,法律表现为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法、价格法、预算法、则税法、金融法等。第五是功能不同,民法的功能主要是提供适应市场交易的基本规范以建立微观一般交易秩序。经济法的功能是克服市场缺陷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弥补民法不足。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但是这此区别都是相对的,区别的意义在于理论上有利于部门法建立,实践上有利于法律的正确适用。 三、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商事关系发生在商事话动中,主要包括商事主体关系和商事行为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与商事话动有密切联系,但是经济法与商法在发展原因、作用基点、性质理念、内容制度等方而都有较大区别。总体来看,商法与经济法的的关系是一元交 叉关系。 (一)经济法与商法的区别 从两者历史发展阶段和原因来看:民法、商法、经济法相继出现。对此现象可以认为,商法的产生是对民法一般性调整而不能适应具有风险性的商事话动简捷、高效、安全、营利要求的扬弃和发展;而经济法的形成,则是对商法强调商人营利和商行为自由、安全、简捷的个体倾向而难以避免走向垄断、妨碍竞争、滥用权利,造成整体不平衡的纠正。也有学者认为,民商关系的法律保护成本增加产生了对经济法的生成渴求。总之,对经济话动的法律调整,是由于经济话动从个体性而社会化、从私益性而公序化、从局部话跃到整体平衡的发展演进过程,而使法律调整旱现多元和完整。所以,商法是经济话动中的基础性、前置性法律,经济法是经济话动中的平衡性、后续性法律。 从两者的基点和作用过程来看,商法的基点是确认和保护商人地位和利益,由此出发,而作用于商人(经营者)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过程;经济法的基点是确认和保护社会经济利益,因而要反对垄断,限制不正当竞争,从社会利益出发来平衡与商人利益的关系。商法作用过程是立足个别,兼顾一般;经济法的作用过程是立足一般,兼顾个别。两者在结构上正好是互补关系。 从两者的性质和理念来看:商法是属于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其中自由、平等、公平、效益、安全等法律理念被侧重于从私法方面来理解和阐释,即强调个体的自由,个体之间的平等个体相互关系的公平以及个体行为的效益和安全、经济法是具有私法和公法因索的社会法,自由、平等、公平、效益、安全、秩序等,法律应当具备的基木理念则被侧重于从社会利益的角度去阐释,强调社会整体的自由而反对个体的极端自由,强调社会结构的平衡和社会公正而限制个体成员滥用优势,强调社会整体效益和交易安全而反对个体暴利和私权绝对。商法和经济法在性质和理念方面的差异只是相对的,说明两者之间有所交叉,有所相异。 从两者的内容和制度来看,商法主要规定了商人、经营者的地位、组织形式、商事交易行为规则和行为后果、商事行为的技术性规定和营利性规范这此内容,形成了公司法、企业法、票掘法、合同法、保险法、海商法等法律制度;经济法主要规定了市场准入和退出以及商事话动(经营性话动)竞争的规范、商事组织对市场的.片有关系以及政府如何调整此种关系、商事行为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时,两者如何平衡、政府如何保障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振兴和发展等,这此内容形成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资源保护法、投资法、经济发展法、产业振兴法等法律制度。虽然将以上法律制度分为商法或者经济法,但是也应当注意当今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性与法律调整之间的关系:第一,此种划分不是绝对的,每一种法律制度并非十分纯粹,因而在一种法律制度当中包含了另外一种法律制度的规范内容是正常的;第一,商法与经济法的交叉,不存在相互替代和包含问题,这是社会经济关系多元复杂对法律的要求,也是人们认识到这种要求的存在而做出的反映。 总之,经济法与商法是相辅相成、交叉区别的两种法律现象,尽若这两种法律在我国尚未法典化,但有关单行法律和法规已经制定颁行,经济法和商法分别存在的基本理由是两者的侧重点小同以及现实对这此侧重点的需要。 (二)经济法与商法的联系 《公司法》、《票掘法》、《保险法》一般归入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人民银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划分属于经济法。 在上述法律之中,可以看到在商法当中有经济法的内容,在经济法当中存在商法的规则。比如,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宗旨即非常典型地体现了商法目的与经济法目的的结合该法第1条规定“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对公司的规范和对公司、股东、债权人的保护,体现了商法的个体性,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则反映了经济法的社会精神。在具体规范方面,《公司法》有关公司转投资的限制(第12条)、股份转让的限制(第147,149条)、对公司则务会计制度的强行性规定(第174,175,176条等),《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设立、入伙、退伙时的登记规定(第15,16,56条等),《票掘法》关于木票出票人资格审定的规定(第74条)、关于票掘管理办法的规定(第110条),《保险法》关于限定投保、公平竞争以及对保险业监督若理的规定(第6,7,8条,第五章)等,已经超越了纯粹商法以“自由、便捷、个体安全”为特征的范围,而自然进入到“社会秩序、社会安全”的经济法领域。但是,在这此法律当中,社会经济秩序和安全的保障首先要建立在个别经营者地位确定和行为规范基础之上。作为经济法主要法律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1条)。该宗旨的特点是先考虑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 ,再考虑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体现了由社会而个体的经济法作用过程。类似的立法宗旨还表现在《产品质量法》、《税收征收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当中。经济法强调社会性和整体性,以建立整体秩序为目的,在此过程中,对特定主体违规行为的制裁,是对不特定主体利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利益的保护。但是,保护对象也并非都是不特定的。对特定对象及其行为的规范和保护,则体现了商法内容。这在具体规范方面,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第20条),《产品质录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第四章),《税收征收税法》关于向纳税人退税的规定(第30条),《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房地产交易的规定(第四章)等,是从保障政府管理、秩序建立、社会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考虑对个体利益的保护规则,而这此规则,已经涉及商事法的内容。 当然,上述两种现象也不是绝对的。也有较为纯粹的分属商法和经济法的制定法,少于不过多地涉及对方的内容,比如《海商法》就属于较为纯粹的商事法,而《人民银行法》则属于比较纯粹的经济法。此外,有的法律在立法时就已经设计为结构性倾斜,以矫正现实当中的不平衡而具有了经济法特征,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四、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从经济法的概念引入我国,其与行政法的关系就是争议焦点一些研究者认为经济法是经济行政法引、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的总称。在过来因素上,行政法与经济法有所联系。但是在具体调整对象、性质、功能等方而,行政法与经济法有所区别。 (一)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经济法调整的社会性经济关系,包括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是具有若理因索的经济关系。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若理关系,也是具有公里因素的行政关系。现代行政法具有规范、限制行政权力,防止行政机关滥权的作用,这与经济法通过社会利益矫正政府缺陷具有相同的理念。另外,经济法采取强制性与倡导性的调整方法,行政法也采取此类调整方法。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首先,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是社会中经济关系,即或是具有管理因素的经济关系,这种鼓励因素也并不完全来源于政府行政管理,还包括行业自律管理,并且管理的目标、在于社会利益最大化,因而管理结构呈现关联中性,即管理对象与管理目标之间具有关联性。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管理关系,主要是行政机关设置、行政人员选拔、考核、升迁等管理,即或涉及到经济管理,也是从行政职权和行政程序角度加以规范的,是典型的纵向自线关系。 其次,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以实现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平衡协调发展为目的;行政法是国家本位法,以实现国家利益为宗旨。这里涉及到一个基本问题: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一般认为两者具有同一性,但是作者研究的结果并非如此,而是两个具有联系也有区别的独立利益,由于该问题较为复杂,将另文论述。第三,经济法具有社会法属性,而行政法是典型的公法,第四,经济法的内容主要是竞争法、消费者法、市场规制法、宏观经济调控法等实体性法律;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是行政许可、行政救助、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性法律。 五、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民法是典型的私法,商法是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经济法是具有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的社会法,行政法是典型的公法。按照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的排列顺序,从民法到行政法,私法属性不断减弱,公法属性不断增长。从行政法到民法,私法属性不断增长,公法属性不断减弱。其中,以社会法为纽带,私法属性与公法属性的消长变化,说明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分别有自身的任务和功能,并显现出相继联结的内在联系。在法律系统中,结构的和谐影响到功能的优化。这种内在联系说明,法律部门的划分是相对的,不同法律部门之间有着密切联系,相互不能替代,相互也不能割裂。 经济法律论文:现代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论文 摘要:本文是对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探讨,论述了现代经济法学的四个基本问题:现代经济法价值取向的问题、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问题、现代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哲学基础理论论证和现代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法。希望通过对这些基础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能够加强我国经济法学界基础理论统一与共识。 关键词:经济法基础理论、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第三主体 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转轨,我国的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也已经历了20多年的争论与发展,在发展中争论,在争论中发展,在实践中检验各种理论的正确与谬误,正是在这样一种对真理的不断追求与探索中,我国的现代经济法学已经颇具规模。 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学界已经形成了多种流派学说,从最初的“纵横说”、“学科经济法说”、“密切联系说”、“经济管理关系说”、“综合经济法说”、“经济行政法说”、“企业法说”、“国民经济运行法说”,到现在的“经济协调关系说”、“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宏观调控说”、“国家调节关系说”、“国家参与关系说”、“新经济行政法说”、“二次调整说”、“模糊说”、“限定的纵横统一说”,等等。 百家争鸣的景象当然我国现代经济法学蓬勃发展的最好表征。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各种经济法学说相互并立,甚至一本书就代表着一种经济法流派,既给经济法学的讲授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也是一门独立学科还不够成熟的表现。笔者认为一门成熟的学科不仅要有促进该学科发展的争论,更多的要有促进该学科独立而稳定的共识,而在我国的经济法学界显然缺少一种“求同存异”的认识。在我国经济法基础理论日益丰富的条件下,我国的经济法学者应该尽可能的抛弃所属学派的意气之争和门第之见,在一切为我国经济法学独立和发展的大局观的指引下,尽快将各学派相同相通的经济法学理论统一起来,以谋求我国经济法在未来更大的发展。 笔者拟通过本文,在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求同”上作一个初步的尝试。在我国的经济法学界至少有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现代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哲学理论论证和现代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等四个问题应该形成共识。 一、现代经济法价值取向的问题 现代经济法的法律价值取向: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而非以国家为本位的法。 我们首先来谈谈现代化这个常识性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现代化有两个优秀问题,一个是发达的市场经济,一个是民主政治,这两点背后共同的东西就是社会的个人本位化,也就是从一个共同体为本位的传统社会过渡到个人本位的、尊重公民个人权利和个性价值的社会。”[1](P231)对于此种认识,笔者认为“尊重公民个人权利和个性价值”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关于“社会的个人本位化,也就是从一个共同体为本位的传统社会过渡到个人本位的社会”的提法,值得商榷。 回顾人类近现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在社会价值取向上始终存在着以个人为本位的西方国家同以国家为本位的东方国家之争。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和个人本位的思想理念,在反封建的斗争和人类思想解放的过程中其进步作用当然应当肯定。而在相对贫穷落后的东方国家,正是以国家为本位的主导思想,才使得整个国家的稀缺资源掌握在该国先进的阶层或统治阶级手中,由政府加以调配,从而集中力量办几件大事。例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正是藉此赶走外来压迫,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在国内进行政治和经济革命,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有力的工农业和科技基础。 然而无论是以个人为本位的理念,还是以国家为本位的理念在人类生产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人类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都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和问题,于是它们都自觉或被迫地选择了或正在选择一种现代化的本位理念观:以社会为本位的理念观。在信奉“个人本位”的西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深刻认识到极端的个人主义和自由放任非但不能保证个人充分发展,相反会危及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于对“个人本位”危害的认识,早在19世纪,作为美国社会学法学派的创始人庞德就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他把利益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并进一步指出:“包含社会利益的个人生活是一种道德的、社会的生活。所以社会利益不能容忍为了满足反社会的邪恶目的而行使个人权利。”[2](P138-140)而在信奉“国家本位”的东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也同样认识到国家的过分集权,大大损伤了社会个体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也就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也正是基于这种本位观认识的转变,无论这种转变在当时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它都体现在了对国家经济关系的调整上,而这种调整体现在社会上层建筑的法律中,便是现代化的经济法理念观。绝对的计划经济以国家为本位,绝对的市场经济以个人为本位,而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所以“绝对的计划经济不需要经济法,绝对的市场经济容不得经济法”[3]。只有在市场与计划(西方国家)或计划与市场(东方国家)相互融合,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经济法才得以产生。 综上,经济法是社会转变中产生,其本身也在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转变。现代经济法的法律价值取向与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相一致: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因此,现代经济法是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型部门法,是法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随着经济法社会化本位的日益凸现,经济法的现代化主体—第三主体,一个完全以社会为本位的主体,也逐渐显露出庐山真面目,登上了历史舞台。 二、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问题 经济法主体二元架构的突破,三元架构的初探。 我国一些传统经济法学者的“国家—市场”二元框架理论的基本特点是:将政府和市场作为对等的非此即彼的两个主体,他们把政府和市场作为经济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当“市场失灵”的时候需要政府权力的适当介入或干预,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国家指导”;而政府的调节行为则可能会有调节“不适当”情况的出现,这就需要完善的法律对政府的经济行为及其后果加以规范。从正面说,政府对市场失灵时的正确干预需要法律的确认;从反面说,政府干预的缺陷和有时的失灵与不适时也需要法律的纠正、限制和禁止。这样就产生了一些经济法学者认识经济法本质的基础。对于这种经济法的国家干预和协调学说这里我们不做评论,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经济现象的日益丰富,我们越来越认识到第三部门的存在和其对经济资源配置影响力的日益加强。 对于第三部门的认识,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的认识是不统一的,这里限于篇幅笔者不能一一举例,笔者认为所谓的第三部门就是与国家政府和私人团体相对应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不具有国家机关的官方性质,同时也没有私人团体的赢利唯一性。这里需要对“赢利唯一性”做一特殊说明,“赢利唯一性”不同于赢利性,它强调唯一性,即第三部门可以有赢利的要求和需要,但赢利不是第一性的,它往往服从和服务于其它社会公共目的。社会团体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着眼于人类社会长远的整体利益,随着其范围和主体的日益扩大,其社会为本位的价值观正日益受到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认同,因而其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社会团体作为经济法的第三部门的提出,恰恰反映了人类价值观的转变历程:由国家为本位到个人为本位,由个人为本位“回归”到社会本位。社会团体的范围至少包括各种公益事业基金会、文化团体、学术组织、运动协会、现代化的教会、“在野”派、民间环保组织、红十字协会以及独立的传媒等等。 特别地,在当代高科技日益深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条件下,以国家、政府的立法行为来弥补高科技所带来的法律真空已经明显滞后,在全球范围内的因特网的技术标准、保护协议和相关游戏规则几乎都是在没有国家的参与的情况下,由一些社团组织不待政府授权而自行制定和实施的,这种超越国界,没有国家参与的立法在现实中也得到了很好的保障与实施,这更从现实的角度证明了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的独立的主体地位和其存在的必要性与价值:即第三部门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新型主体,它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必然和客观需要。 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同国家政府对经济资源配置调整的优势在于:第一,经济资源配置效率大大提高。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同国家政府相比显然缺少了官僚的拖沓作风。第二,经济资源配置更加人性化。与国家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职能不同,由于社会团体更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所以它会将更多资源应用于相对贫困和需要投入的经济个体。中国古语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这句话充分说明了人类历史上的贫富差距总在不断拉大的社会根源。而第三部门的出现则真正有可能使人之道符合天之道。而且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随着生产力的日益提高,第三部门在这方面的职能将越来越强大。第三,第三部门经济资源配置范围将有可能超越国家领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超越国界第三部门也越来越多,它们对经济资源配置当然地不限于一国之内。这无疑为突破各国政府相对狭隘的贸易保护壁垒,反垄断特别是反国家垄断提供了一个的新的解决途径。 三、现代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哲学基础理论论证 经济法的哲学基础理论的现代化: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与延伸——系统论。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的地位长期以来受到一些民法学者的质疑,在他们看来:经济关系可以分解为行政性经济关系、平等主体的经济关系和劳动经济关系,所谓的经济法法规可以分解为民法的规范、行政法法规和劳动法法规,而经济关系的综合调整则可以分解为行政法的调整方法、民法的调整方法和劳动法的调整方法,既然这三个部门法可以分割“独立”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也就丧失了其存在必要性。 笔者认为这些民法学者之所以会得到上述错误结论,主要是采用了片面的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更是对马克思哲学的辩证法和现代科学的系统论缺乏应有的认识。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一种综合性的经济关系,所谓的综合是有机的结合,绝对不是简单的相加混和,所以采用“平面层次的分割法”来分析分解经济法的研究对象当然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有机的系统,而法律中的各个部门法本身也是一个有机系统,部门法系统就构成了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引用哲学中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色彩的系统论的观点来理解现代化的法律体系关于部门法的划分,从而从哲学的角度为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来正名,无疑对丰富现代化经济法基础理论有重大意义。 辩证唯物主义系统论认为:系统虽然由子系统或元素构成,但系统具有子系统或元素不具备的某些特性,系统一经子系统或元素构成就发生了质的飞跃与提升。所以系统不能理解为其子系统或元素的简单集合。此哲学观点无疑为现代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划分(部门法划分)提供了最好的方法论。一些传统的民法学者划分法律部门时认为: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经济关系由民法部门来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则由行政法来调整。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既有横向领域又有纵向领域,那么经济法是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依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经济法)一经子系统或元素(横向领域的经济关系和纵向领域的经济关系)构成就发生了质的飞跃与提升,这种质的飞跃与提升具体表现在现实中就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既不可能由单纯调整横向经济关系的民法来实现,也不可能由单纯调整纵向经济关系行政法来实现。相应地,这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所调整的一定范围内的纵横统一的经济关系相对于单纯的横向经济关系与单纯的纵向经济关系,有质的变化,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关系。这里我们可以借鉴化学来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比如C+O2=CO2,CO2显然与C和O2不是同一种物质。这也就是上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提出的著名的结构质变规律。通过上述带有思辨色彩的哲学分析,我们可以很自然的确信:新兴的经济法系统当然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四、现代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法 经济法的研究方法体系一般认为主要有三个层次:哲学层次的抽象思维方法、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 哲学层次的抽象思维方法在讨论第三个问题时我们已经使用过,它从人类的思维逻辑上论证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从而驳斥了少数其它部门法学者对经济法地位不能独立的攻击。 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当然是经济法研究的最基本方法。但笔者认为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才是经济法的最主要研究方法。 对于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这里笔者作如下定义:将原本为甲学科特有的研究方法应用在乙学科中,从而使乙学科有意想不到的突破或发展的研究方法,叫做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是现代学科研究中最锐利的研究方法。例如现代生物学基因排列发现就是借鉴了物理学科的研究方法;而现代最出色的经济学者和其理论往往都借鉴了数学的分析方法。凡此种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那么作为新兴的部门法——经济法而言,它的研究方法就更具备了这样一种特性。对于经济法的跨学科研究方法主要是指对经济学的借鉴。这种借鉴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借鉴源自于经济法与经济学的天然联系,是伴随着经济法刚刚产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显然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时期,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的市场一手论是不可能使经济法成为独立的部门法。而只有在现代经济学认识到国家适度干预的理论后,才使经济法的独立成为可能。所以经济法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不可避免地与经济学联系在了一起,甚至可以这样说:经济法就是法学借鉴经济学而从传统法律体系中独立出来的部门法。因而它也就常常为近乎“完美的”传统法律体系固执的拒绝和不容。 从宏观经济学的国家和市场对经济的调控理论到微观经济学的效益和成本、供给和需求、均衡理论,现代经济学几乎无一不为现代经济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和吸收的理论。 综上: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是经济法研究的最基本方法,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尤其是现代经济学理论)才是经济法的最主要研究方法。 结论 经济法作为法律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从它的价值取向到它的主体,从它的独立基础到它的研究方法无一不闪烁着各种学科的前沿性与现代化的光芒。因而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法律体系中冉冉升起的新兴部门法必然和其它新兴事物一样有着无限美好的前景。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现实性探讨法律论文 论文摘要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实其独立性和重要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本文谨从经济法的概念入手探求经济法的独立性,并在回顾经济法历史演进的基础上分析论证经济法历史上是重要的法律部门,而且现实仍是重要的法律部门,当然要更加明确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还须与相关的法律部门进行比较,最后以经济法的非凡性分析经济诉讼和经济审判。 要害词:经济法,法部门,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现实性,市场失灵,公共失灵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实其独立性和重要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从其萌芽至今已走过了100多年风风雨雨的历程,它的产生以至发展都伴随着争吵,目前学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作为理论思维的第一步就是给经济法下定义,这也是经济法研究学者的首要任务。前人在此已做了相当的工作,总的说来,对经济法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类观点:一是承认经济法是一个法部门,进而在此基础上进行定义;二是不承认经济法的独立地位,认为经济法是一个学科或是一种规范的综合等等。 否定经济法的普遍观点认为“经济法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所以无论是单个的经济法规或是这些法规的总合,都不能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1).而肯定派则认为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和方法,坚持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2)。综观两方的观点其最大的分歧就在于经济法是否有有别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这也是传统部门法的划分标准。还有部分学者为求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对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提出了质疑,认为法部门的划分并非如此,现在不得不对这一传统理论加以彻底的改造了(3)。当然还有提“法域说”和“法体制说”的。我们没有必要一厢情愿的为建立一套理论而去任意否定已有的且被大家所公认的东西,否定这一点就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研究态度。唐诗有言:“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句诗用来说明经济法的发展极恰。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应该得到肯定,如何去诠释经济法呢?首先还得从法谈起,法律就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经济法也是为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存在,了解这一点给经济法下定义就不是一件难事。从苏联改造过来的“纵横统一说”在学界曾占有相当的地位,此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治理关系和横向的经济协作关系(4).这一观点试图使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更加明显,但无意间却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经济协作关系更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不应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而是民法调整的范畴。经济法主要是从公权力入手来调整公私融合的部分,也就是公私之间的交叉关系。现在非凡是象中国这样的日益发展的经济民主社会,公权力应该在一定的地方适可而止,不应过多的涉入私权利。因此,经济法应定义为是调整国民经济的治理和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理解:首先,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治理和协调关系,这区别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调整的主体其中重要一方是国家相关的经济机关,这是为摆脱行政机关对经济的盲目干预,确定一定的机关进行经济的治理和协调工作。虽然,经济法是以一定的强力为基础的,但强力并不是直接调整手段而是作为经济治理协调的坚实后盾。 二、经济法的独立性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而进一步研究其实重要的就是经济法的独立性问题,这个问题是上个世纪以来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可以肯定的说经济法是一个部门法。前面已对经济法的概念进行了分析,下面具体就经济法的独立性进行研究。 判定经济法是否为部门法须确立一个明确的部门法划分的标准,而不是不顾现实自封为部门法。部门法的划分有对象说,对象加方法说,还有方法说,还有目的说等。按照多数的观点认为特有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是划分的标准。但方法相对于对象来说是次后的,特有的调整对象才是要害,任何法律部门都有其调整的对象,这是划分部门的根本标志,它是指法律部门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5).虽然有人对这一传统的划分方法提出了质疑,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对经济法的基本界定说还是应当立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根本特征,否则经济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异于空中楼阁,经济法的科学性也就值得怀疑(6).在前面的定义中已经阐述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对经济的治理协调关系。这种关系的一方主体是国家经济机关,另一方则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大到公司企业集团,小到“户”(7)这种经营的单位。从客观上说,经济法调整的的对象是一种社会关系,具体说有宏观调控法(或者宏观经济法)、市场规制法、经济组织法等方面。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金融财税等,市场规制法包括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方面的内容,经济组织法主要包括了公司企业法等方面的内容。 调整的对象基本上就决定了经济法的独立性和非凡性,在经济的治理协调过程中会使用包括民事、行政等方面的调整手段,这并不会影响经济法的独立地位,现实的情况非常复杂,使得国家必须用多方面的手段进行调整。另外经济法也不是没有自己的调整手段和方法,如“经济不名誉”处罚等。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经济法有明确的调整对象并辅以一定的调整方法,它就具有作为一个法部门的独立性,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三、经济法的发展和现实性 经济法成为法律部门首先是要有独立性,但现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经济法现实性其实就是经济法的现实存在依据,说明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存在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法的重要性可以从经济法的发展历程来说明。经济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早在2000多年以前就有了成文的法典,比如《汉穆拉比法典》,其中就有很多相关经济的法律条文,但这时的法是诸法合体,不能说已经产生了经济法。经济法是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与经济的进步分不开的,总的说来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随后在20世纪初出现分野,一方面是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计划经济法”,典型的如捷克等还制定了专门的《经济法典》。但随着苏东集团的解体以计划为主导的经济法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现实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是否有必要再继续坚持原苏联计划经济时期的理论学说有待商榷。另一方面是资本主义国家几经演变的经济法,从“战时经济法”到“危机对策经济法”,再到比较成熟的“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分析这一过程,可见它是沿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轨迹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逐渐熟悉到国家对经济干预的重要性,同时民主经济的推动,一时出现了“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现象。比如,不正当竞争、垄断这些问题光靠民法规范的市场调节手段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而且经济越发达对经济稳定的要求就越高,不规范的金融治理以及猖獗的金融投机严重的影响了一个国家的经济稳定和发展,1929年从美国开始的世界经济危机的就是一个明证。 资本主义国家在加强国家干预的同时,社会主义中国也在一边规范职能经济部门的治理,又逐步的放权,让民众享有更多的经济自由,进而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各国的经济形式逐渐趋同。经济法正是在此基础上有其继续存在的理由,可以完全否定那种经济法的“阶段论”(8).法律部门之所以形成,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精神(9),也就是它有它的现实性,即适应经济现实而生。 由于各国的情况不一样,各国的经济法强调的主要方面也不一样。英美法系没有部门法划分的传统,也就没有经济法部门,但事实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被称之为“经济宪章”,可以理解为这是其重要的经济法内容。德日对经济法德研究由来以久。由于民商法在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人们关注经济法的程度不高,甚至很多人还不知道什么是经济法。但不管怎样,经济法的存在是一个事实。西方国家已注重到经济法的重要性,借鉴近年来中国经济法发展的经验,加强对国民经济的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国由于传统思维的影响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经济法的重点不在反不正当竞争而在财税方面。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这种状况会逐渐的改变。 经济法的重要性最重要的就是其存在的现实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建立在符合现实基础上的法部门才有其合理性。事实证实,要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光靠计划抑或是市场调节是不行的,经济法要解决的就是市场跟公权的关系问题,这也是经济法存在的意义所在。公共权力有很大的张性和破坏性,它介入市场、干预经济必须依法划定合理的阶域,克服“市场失灵”和“公共失灵”是经济法的双重任务(10)。从另一方面来说,国家究竟也是社会的一个组织,在发挥经济职能对社会经济进行规划、引导、控制、调节和监督的同时,又具有为自身利益“寻租”倾向,经济法才对经济权力的范围和程序作出限定,以防其放弃或滥用代表权,侵害、背离社会利益(11)。普遍的情形是因为自由的市场经济的失灵,国家就由与市民社会相对立的“政治国家”变为“经济国家”。经济法是经济国家的衍生物。但我国的情况与其说是市场失灵,不如说是市场机制的缺乏和不完善,改革的取向和目标就是要改革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全面引入市场机制,而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纠正市场失灵或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的(12)。我们更多的是克治所谓的“公共失灵”,下放权利,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总之,经济法的现实使命就是调整公私融合的权利义务关系,填补社会发展带来的法律调整空缺。 从现实的情况看,以下几个方面必须由经济法重点加以调整和规范的: 一,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13),通过治理协调和处理好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的意志、行为和利益的矛盾十分重要。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重视国家经济部门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市场为基础并加以国家调节这一辅助手段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帕累托最优”。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按一定的程序制定经济政策等行为,如利率、税率的调整,宏观经济调整有利于克服市场的盲目性和滞后性,使“市场失灵”带来的损害降到最低。 二,市场竞争方面。市场经济的活力来源于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新技术的迅速开发和利用,经济就会放缓,因而维护并鼓励正常的经济竞争是经济法的重要使命。但同时市场经济的发达天性决定了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逐渐取得相对优势的地位,甚至走向垄断,而垄断者会维持自己的垄断价格剥夺消费者,更为严重的是导致技术和服务止步不前。另外恶性的竞争损害了平等民事主体的利益,还损害了整个市场竞争机制。对此,传统的民法调整显然是力不从心。 最后,经济法的调整为市场和国家经济的稳定提供保障。市场越是开放发达,稳定性的要求就越高,非凡是金融体系对此要求更高。假如金融监管不力,则会导致金融投机猖獗,从而严重影响经济的稳定。19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所以经济法必须从主体资格、程序运作等方面加以规制和监管。 当然,需要经济法调整的地方还有许多,这里不可能一一详叙。 总之,经济法都是顺应时代而存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经济基础的客观性决定了经济法部门必须存在并发挥作用。 四、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前面仅从理论上以部门划分的标准阐明了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同时就经济法存在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证,但若要进一步明确其部门法的地位,须与相邻的部门法加以比较,不能区别就难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涉及公私权利的问题,一方面它与民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与行政联系紧密,所以准确的区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才能说明经济法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相较而言,其他部门法就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必要,本文由于篇幅的限制,也不打算与民法和行政法之外的部门法相比较。 与民法相比较,双方调整关系的主体明显是不一样的,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是调整的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治理协调关系,与人身关系无关。明确的区分经济法和民法是为了让公权利不干预私权,让市场经济按价值规律发挥最大的作用。经济法与民法并不是对立的,经济法是民法的重要补充,可以说民法是经济法的基础,经济法是民法的保障。举例来说,在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但是《民法通则》在制定时忽略了一点就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可能有平等的关系和不平等的关系,很显然,商家在信息力等方面占有了绝对的优势,假如完全按照民法来调整的话显然不利于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以国家或社会的力量涉入这一关系中,通过调整国家与商家的关系从而达到双方的平衡。 众所周知狭义的民法不包括商法,商法是后来才出现的非凡民法。尽管有民商分离和民商合一的不同,但商法属于广义的民法是没有异议的,其基本的价值理念与民法是相同的,调整的对象仍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脱离这点商法就不成其为民法。一般认为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但这些同时又被纳入经济法的范畴,如何具体的区分商法和经济法呢?有的学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考证了商法的来源,认为商法本来就是一个不十分规范的叫法,也就是说没有商法,建议把调整平等主体的部分划入民法中,而余下的划归经济法(14)。笔者以为这完全没有必要,保持民商法的现有提法已是共识,所以属于商法的相关法中可以有经济法规范,只是双方的研究角度不同,商法可以从主体资格、权力自治等方面就以规定和研究,而经济法则从经济组织、竞争规范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研究。商法与经济法并不矛盾,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其区分要害在调整的主体不同。 与行政法相比较,二者主体方面存在相似之处,这是笔者在解决经济法主体地位是碰到的最难的也是思量最久的问题,但两者的区别仍然存在。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也就是说国家一方面是统治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是治理者、组织者,在某些时候还是经营活动的参与者。其行使行政职能的由行政法调整,行使经济职能的由经济法加以调整。传统的行政法内容庞杂,不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效率并规范行政行为,一些原来行政领域的东西应分离出来纳入新的法律部门如经济法来调整,而一些未成熟又没有形成一套法律系统的法规继续留在行政法中,最终行政法调整余下的部分。所以行政法应该是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的行政救济(15).因此区分经济法和行政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从调整对象上看,行政法只调整发生在行政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公安治理关系,人事行政关系等,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活动中的治理协调关系,包括产业政策治理关系,工商治理关系等。再是从调整的方法上看,经济法更广,不仅涉及有民法和行政法的方法,还有自己特有的方法,而且经济法在宏观调控上更多的是采用间接调控方式。最后,经济法规范专业性更强,更复杂。 五、小结 上面的分析已经论证了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但是时代在发展,现实情况在变化,我们必须不断的加强对经济法的研究,让经济法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也正如前面在论述经济法的现实性所说,经济法顺应现实而生,它一定会继续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边缘法律论文 所谓经济法的边缘,是指经济法学的研究范围,其优秀是廓清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界限。这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老问题,本文拟从新的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索,以确定经济法学的研究领域。 一、问题的提出 过去经济法学理论研究,关于经济法的研究范围都是与研究者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紧密联系的。在此笔者将其称之为“调整对象说”。这一学说有多种观点①,其中最有代表性也最有优秀的观点是以划分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为前提,将它们之间的关系表述为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法律部门,然后确立经济法的独立地位②。这一理论,看似对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作了划分,但深入考察便不难发现:它并没有真正阐明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也不可能划清它们的界限。这里明显的问题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至今仍无统一认识。以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来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就不同学者所认识的不同的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而言,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界限或经济法的范围绝非毫厘之差。 本文无意于批判或非难某种理论,且笔者也是调整对象说的赞成者。但是,这种研究方法作为一种既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研究的深入,阻碍了纵深思维。因此,有必要跳出既定模式的简单框架。 笔者认为,现存的调整对象说在阐述经济法的独立性时,至少存在如下难题: 1、作为区分民法与经济法、行政法与经济法的的调整对象究竟是什么?是经济关系还是社会关系?这些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2、经济关系能否分割?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在调整经济关系时是共同调整还是分别调整?如果是共同调整,不同的法律部门划分以什么为标准?如果是分别调整,不同的法律部门又以什么为划分标准? 3、法律部门的分类与学科分类是否同一概念?以调整对象为标准所划分的法律部门是学理概念还是法律形式概念? 这些问题,都是十分艰难却又表现解决的经济法学基础理论问题。 二、调整对象与法律部门的划分 经济法具体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笔者将另文讨论,这里仅研究调整对象对于确立经济法部门即经济法学研究范围的意义。 调整对象说的基本观点是将经济法有无独立的调整对象作为经济法能否取得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志。综观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诸流派及观点,关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可分为两大派,即肯定派与否定派,但两大派的基本论据是一致的。否定派认为:“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一个十分必要的法律学科。”因为“经济法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所以,无论是单个的经济法规或是这些经济法规的总合,都不能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谁要想建立一个经济法部门,就必须指出这些经济法规在调整对象上的同类型,或者指出我国现阶段已产生了一种新的经济关系,并应找到在这种经济关系中起作用的特殊规律,找出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原则和方法。如果只是简单地把已经受到其他法律部门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都归由经济法调整,并以此建立经济法部门,这不仅违背了唯物主义法学关于以社会关系本质属性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基本理论,而且必然是以否定或者贬低其他部门法为代价的。”③肯定派则是以肯定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为国为依据,认为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肯定派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又有多种观点。但均认为经济法是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可以看到:无论哪个流派、哪种观点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都反复使用了两个概念,即“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这两个概念是否可以等使用?它们的内涵与外延是否一致?确定它们的涵义直接关系到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对于确定经济法的概念具有直接影响。 经济法律论文:低碳经济的法律创建透析 作者:王祥修 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我国三次产业间的比重仍然停留在1∶5∶4的状态,我国经济的主体是第二产业,工业作为主要产业部门导致高能耗成为必然,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和服务业比重偏低,发展滞后。由我国在资源与环境保护问题上所面临的国际压力决定的。国际舆论对我国的发展道路表示质疑,并认为我国的环境污染已经超越国内经济问题的范畴。2009年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普遍关注中国等发展中大国的减排问题,并且试图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大国在此次大会上承诺具体的减排目标。尽管《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但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再次在这样的国际会议上重述,也给我国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在低碳经济领域的积极实践表明,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是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潮流,以能源环境技术为优秀的新一轮国际发展实力的竞争浪潮即将形成。谁在能源环境技术创新中领先,谁就将主宰绿色发展的潮流,谁就是未来世界的最大赢家。我国能否在未来几十年里走到世界发展的前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应对低碳经济发展调整的能力。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法律规制 (一)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性法律到目前为止,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性法律主要有两个:一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二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世界上第一部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公约》于1992年5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有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期间开放签署,1994年3月21日生效。我国于1992年签署并于1993年1月5日批准了该《公约》。《公约》由序言、26条正文和两个附件组成。《公约》主要目的是应对因CO2等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公约》正文中规定的“目标、原则和承诺”是其优秀内容。《公约》第二条规定,“本公约以及缔约方会议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最终目标是:根据本公约的各项有关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公约》第三条规定了各缔约方为实现最终目标和履行《公约》各项规定而应遵循的五项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或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应当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的原则;预防原则;促进可持续发展原则;国际合作和开放经济体系原则。《公约》第四条规定了各缔约方应作出的承诺即应承担的义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议定书》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参加联合国第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我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议定书》共28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规定了定量减排指标,规定了履行《议定书》的灵活机制等。2007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了《公约》缔约方第十三次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通过艰苦谈判,会议最后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巴厘岛路线图”确定了今后加强落实《公约》的领域,对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主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由于《议定书》对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主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一规定截止的时间是2012年。2012年以后的减排时间表和额度怎么安排?这正是本次哥本哈根会议希望解决的问题。但会议并没有获得具有法律意义的结果,而只是将中美等5国提出的一份非约束力的协议作为会议成果。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在墨西哥坎昆召开。会议最终达成的两项决议,分别是《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特设工作组决议,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决议。不过,在各经济体减排温室气体、发达经济体为气候基金提供资金等问题上,尚未出台量化目标。(二)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外国立法英国2003年在其能源白皮书中率先提出了低碳经济的理念之后,又于2008年正式通过《气候变化法案》。该法案的目标在于提高碳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这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而建立具有法律约束性长期框架的国家。该法案提出,英国将在1990年基础上,到2050年至少减排CO2量的80%。该法案还要求制定5年一次的“碳预算”,2009年4月,英国政府宣布新的财政预算时,也同时宣布了2008至2012年的碳预算,将到2012年的减排目标细化到22%。2009年7月,英国又公布了详尽的《英国低碳转型》国家战略方案。这份方案涉及能源、工业、交通和住房等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同时出台的配套方案有《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和《低碳交通战略》等[5]。美国虽然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但也重视以立法的形式规制低碳经济。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为:战略性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稳定配额交易价格的“限制———交易体系”;配额分配鼓励科技投入并保护美国的消费和就业;主要奖励碳捕获和碳储存技术;技术、适应和低收入援助;国际合作。奥巴马出任总统后,提出新能源政策,预计到2030年,所有新建房屋都实现“碳中和”或“零碳排放”,成立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2009年2月,美国出台《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投资总额达7870亿美元,主要用于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2009年3月,美国众议院能源委员会向国会提出《2009年美国绿色能源与安全保障法案》,该法案由绿色能源、能源效率、温室气体减排、向低碳经济转型4个部分组成,该法案构成了美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法律框架。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该法案不仅设定了美国温室气体减排的时间表,还设计了排放权交易,试图通过市场化手段,以最小成本来实现减排目标。印度政府一直重视运用环境友好、提高生产技术、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等方式来满足国内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为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鼓励新能源的运用,印度政府于2001年颁布《能源法》,其意义在于调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国家的长效发展。印度气候变化的国家行动计划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印度政府于2008年6月30日的《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根据印度宪法,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权力范围都以公民基本权利为限,尽管印度宪法没有明确赋予法院违宪审查的权力,但这为法院审查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侵犯公民基本权利提供了可能。”[6]此外,丹麦、德国等国还通过加强科技立法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丹麦为发展低碳经济建立起了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与市场互动关联的社会支撑体系。在这一体系里,科研机构组织专家对低碳技术项目进行科研攻关;中小企业积极投身于科研成果的商业化运作,并以市场为导向及时反馈低碳技术的使用效果;政府不仅对低碳技术研发进行宏观引导,还通过税收激励、价格补贴、优先采购低碳技术产品等措施对低碳新产品进行扶持,确保新技术成果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德国不仅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涵盖所有政策范围的《德国高技术战略》,还专门制定气候保护技术战略,确定了未来研究的四个重点领域,即气候预测和气候保护的基础研究、气候变化后果、适应气候变化的方法和气候保护的政策措施研究等。(三)我国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立法目前,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有关的国内法律主要有:《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煤炭法》、《电力法》、《环境保护法》等。除上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外,国务院制定了一些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了一些相关的部门规章,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一些相关地方性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制定了一些行政规章。另外,我国还制定并实施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2000~2015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十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等规划与政策,这些规划与政策虽然本身不是法律,但却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立法的不足之处 发展低碳经济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尽管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了专门规定,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仍存在一些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完善当前,低碳经济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方式已被确立,但其规定却是由诸多繁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加以调整的,法律体系不完善。一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但此条文的规定与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国家基本发展战略的要求不完全吻合,其内容也不能涵盖低碳经济发展的全面要求。二是到目前为止,作为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中,还没有一部专门引导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三是即使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与其他的法规、规章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法律之间、法律与法规、规章之间存在不协调的现象。这种情形对发展我国低碳经济有着一定的负面影响。(二)能源基本法缺位目前,我国已经施行《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单行法律。在能源问题日渐成为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制定一部系统的、综合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反映低碳理念的基本法就非常必要。能源基本法的出台将健全中国能源法律体系,为能源领域单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有助于解决能源单行法之间以及能源单行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不仅如此,关于规范能源诸如石油天然气、原子能、太阳能、风能、地热等专门性法律至今还未出台。(三)现行有关低碳经济法律缺乏可操作性由于长期受到“宜粗不宜细”立法思想的影响,目前我国相关的低碳经济的法律条文大多是原则性的规定,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不能够从“细”做起,不能有效规范、调整和解决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四)有关低碳经济法律内容相对滞后《煤炭法》、《电力法》、《矿产资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低碳经济法律内容的规定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吻合,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不相适应。(五)公众参与制度不到位,法律引导作用乏力2010年3月“中国低碳与能源发展论坛”指出,“发展低碳与低碳经济,绝不仅仅是靠政府、靠政策推进的事,而是关乎全世界每个国家、每个区域、每个产业、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事业。”[7]在我国的各行各业,人们缺乏普遍参与“低碳行动”的意识,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低碳”或“低碳经济”是什么,法律在这方面也没有相应回应,法律引导作用乏力。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 加快国家战略立法,适时推出低碳经济法第一,要修改《宪法》,在《宪法》中确立“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基本战略”的内容。综观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已先后提出低碳经济发展的战略。如英国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英国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德国提出了实施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欧盟于2007年通过了欧盟能源技术战略计划;澳大利亚于2008年了《减少碳排放计划》政策绿皮书,提出了减碳计划的三大目标;日本2008年提出的“福田蓝图”,是日本低碳战略形成的正式标志;“美国政府在寻求一个综合、平衡和对环保有利的能源安全长期战略中,把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可能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9]第二,建议由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低碳经济法》(以下简称《低碳经济法》)。《低碳经济法》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最根本和普遍适用的指导规范,是超越能源法律政策、产业法律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政策之上,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低碳经济法》的目标和内容是确立低碳经济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的战略目标、步骤、法律原则、主要法律制度,为制定和完善次位阶的低碳经济法律规范提供依据。构建以能源基本法为优秀的能源法律体系第一,尽快出台《能源法》。我国虽已出台《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等单行法,但是这些单行法都不是综合性的能源基本法,只是对能源问题的某些方面加以规定,并未涵盖所有的能源问题;此外,就是从上述能源单行法调整范围的角度出发,也存在立法规定不够详细、缺乏操作性等问题。目前,作为统领整个能源领域的综合性立法《能源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希望能够尽快出台。第二,要制定《可再生能源法》与《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的配套法。第三,修改完善《煤炭法》、《电力法》等法律,进一步增强其可操作性。《煤炭法》虽然新近进行了修改,但这里认为,我国《煤炭法》还应进行更大幅度的修改,不仅要解决煤炭产业自身的产、供、运、销以及矿山安全等问题,还要抓住机遇对如何防治煤炭开采和利用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加以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如何清洁利用煤炭资源,以降低煤炭行业的碳排放作出规定[10]。《电力法》正在修改中,《电力法》的修订中应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强制入网、电网建设的责任与义务、电力企业的监管等加以规定。加强财政金融立法,充分利用市场激励机制发展低碳经济要充分利用财政金融的作用,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实施开征碳税、提供财政补贴、发展碳金融等措施,将低碳发展外部问题内部化,有效激励了企业和个人参与低碳经济建设。这既是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能对发展低碳经济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体现法律功能的进步意义。为此,在低碳经济立法中,不仅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相应的资金保障机制,还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研究试行开征二氧化碳税,逐步完善碳交易体系,积极构建起以碳保险、碳证券、碳基金等一系列创新金融工具为组合要素的中国特色的碳金融体系。加强科技立法,促进低碳经济科技的创新科技进步是解决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和能源危机的根本出路。通过科技立法表明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发展什么、限制什么,可以建立起有效的科研工作机制,保证低碳科学技术活动的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从而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英国为发展低碳技术建立了有效的低碳技术资金投入、开发、成果转化与扩散机制。德国推出世界上第一个涵盖所有政策范围的《德国高技术战略》,加强科学技术的研发。我国的低碳科技基础立法状况不佳,部分领域科技立法内容稍显滞后,这对于我国低碳科技的发展无疑具有重大影响。为此,要加强低碳科技基础领域立法建设,通过进一步明确低碳科研院所的法律地位、科技规划的主要步骤,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制,完善国际低碳技术合作与交流立法工作等,建立起促进低碳科技发展的基本法律体系。加强消费立法,促进低碳消费模式的形成低碳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生产方式向低碳转型,更需要引导大众的生活消费理念和方式向低碳转型,使低碳消费模式成为协调经济发展和保护气候的一条基本有效途径。国外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通过立法对消费行为加以规范和引导,使人们的消费行为朝着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的方向转变。如欧盟各国注重运用税收手段对消费者的过度消费与奢侈消费行为进行调整;荷兰等国对生活消费垃圾征税;德国对回收率低的饮料瓶实行押金制度,等等。为促进我国低碳消费模式长效机制的建立,要进一步健全低碳产品认证标志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生态消费税制度,适当提高汽油、柴油的税负水平,进一步拓宽奢侈品和奢侈行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绿色采购的立法及实施机制等。 经济法律论文:立法经济法律论文 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体系的主要构成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律体系的构成,在当时的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都有专门规定。比如,1936年的“五五宪草”规定中华民国之经济制度,应以民生主义为基础,以谋国民生计之均足。在1946年国民大会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第13章基本国策部分专门设置国民经济一节对国家的经济制度予以原则性规定。但在具体的规范方面,国民政府通过了大量经济性立法对国民经济予以管理和调整。第一,财政税收。在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预算法》、《决算法》、《营业税法》、《公库法》等一系列法律、条例。在预算法律方面,主要有1928年8月9日公布的《决算法》、1935年8月14日公布的《会计法》、1932年10月19日公布的《统计法》,另外还制定颁行过《预算法》、《审计法》。在税务管理立法方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颁布了一些列法律、法规,包括1934年12月8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法》、1936年7月21日公布的《所得税暂行条例》等,另外还有《营业税法》、《遗产税》、《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等。在国库管理方面,1938年6月9日公布的《公库法》主要规定对国库的管理。该法规定,公库现金票据证劵之出纳、保管、移转及财产之契据等之保管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指定银行。前项事务属于国库者,以中央银行。属于其他各级公库者,其银行之指定,应经上级政府公库主管机关之核准。在未设银行之地方应指定行政机关。第二,银行金融。国民政府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先后颁行一系列关于银行事务的法律法规。1930年4月立法院商法起草委员会起草《银行法》,拟具《银行法草案》59条,1931年2月28日立法院第133次会议地方将《银行法草案》提出讨论并三读通过,1931年3月28日公布了《银行法》,共计51条。《银行法》第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组织之银行其资本至少须达五十万元,无限公司组织之银行其资本金至少须达二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及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股东应负所认股额加倍之责任[5]。可见,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设立银行可以任意采用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无限公司等组织形式。同时,还加重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及股份两合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以保证银行资本的充足,维护债权人的利益,进而保证金融业的稳定。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还建立了中央银行等金融机构,形成了所谓的“四行两局”的金融体系。为了规范这一金融体系的运行,南京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央银行条例》等规范。同时为了加强对货币的管理,南京国民政府采取废两改元、银本位制的措施,从而使中国币制走向统一和正规。第三,邮政交通。在交通运输方面先后颁布了《铁道法》、《邮政法》、《航空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1929年5月21日公布了《中国航空公司组织规程》、《中国航空公司条例》;1930年6月19日行政院公布了《长途汽车公司条例》;1932年7月21日公布了《铁道法》;1935年7月5日国府公布了《邮政法》。第四,社会团体管理。在社团体系的管理方面,先后有《商会法》、《商标法》、《交易所法》等法律、法规出台。1929年8月15日公布的《商会法》,共计9章44条,主要规定了商会的宗旨、性质及其职能。 该法规定商会的主要职务有:筹议工商业之改良及发展事项,关于工商业之征询及通报事项,关于国际贸易之介绍及指导事项等[6]。另外,还有《商会法施行细则》的颁布。1929年4月,工商部拟具《交易所法草案》及施行细则草案,呈由行政院第21次会议决议送立法院。1929年5月4日立法院第22次会议讨论,立法院第49次会议三读通过。1929年10月3日公布了《交易所法》。1930年5月6日公布的《商标法》,主要规定了商标的申请原则,禁止注册商标的情形等规定。该法规定,不得作为商标呈请注册情况有:有妨害风俗秩序或可欺罔公众之虞者;相同或近似于同一商品习惯上所用之标章者;相同或近似于世所共知他人之标章使用于同一商品者[7]。1937年6月28日国民政府公布日施行《商业登记法》。第五,工矿业。在工矿业管理方面,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工厂法》、《矿业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特种工业奖励法》。1929年12月30日公布的《工厂法》,规定了童工女工年龄、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工资、工作契约之终止、工人福利、工厂安全与卫生设备、工人津贴及抚恤、工厂会议等各方面内容。《工厂法》规定,凡是平时雇佣工人三十人以上的工厂适用本法,凡未满十四岁的男女,工厂不得雇佣为工人,成年工人每日实在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凡工人继续工作至五小时,应有半小时之休息,工资之结付应有定期,至少每月发给二次。1930年12月16日公布了《工厂法施行条例》。1930年5月10日立法院第88次会议通过《矿业法》,不久农矿部公布了《矿业法实施细则》。该法规定了矿业国有的原则,矿业权属于物权一种,获得采矿权需要依照本法规定取得。1929年7月31日国民政府公布了《特种工业奖励法》,1932年9月30日公布了《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另有《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办法》的颁布。第六,土地立法。在土地管理方面先后有《土地征收法》、《土地法》、《土地登记规则》等法律、法规。国民政府于1928年7月28日颁行《土地征收法》。但由于其内容仅仅涉及土地征收事项,且有许多不完备之处,于是《土地法》制定工作就提上日程。首先是《土地法原则》的拟定。“民国十七年十一月,中央政治会议开第169次会议,胡委员汉民、林委员森,根据孙中山平均地权之旨,酌用廖仲恺在广州与沙尾博士等讨论土地税法之结果,并参考胶州、加拿大、英国、德国等关于土地之法案,草拟《土地法原则草案》……旋胡委员等迭开会议,共同详加讨论,于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审查完竣,提经第171次政治会议决议通过,于十八年一月十六日函送立法院查照。”[8]1154其次,立法院根据《土地法原则》草拟条文,1929年1月29日立法院第10次会议讨论制定各项法典,其中议决土地法由委员吴尚鹰等人起草,并特聘戴传贤、王宠惠为顾问。土地法起草委员会依据土地法原则,迭次开会研讨,历时年余草成《土地法草案》共405条,1930年6月3日立法院召开会议,最终通过。《土地法》共分5编397条,应当说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立法中规模比较宏大,制度比较健全的立法活动。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土地登记、第三编土地使用、第四编土地税、第五编土地征收[8]1158-1159。在土地所有权部分,《土地法》明确规定了“中华民国领域内之土地属于中华民国国民全体,其经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权者为私有土地。”其后接着规定哪些土地不可以私有,包括可通运之水道、天然形成之湖泽而为公共需用者、公共交通道路、矿泉地、瀑布地、公共需用之天然水源地、名胜古迹等。同时,土地法还规定政府根据地方需要、土地种类以及土地性质对个人或团体的私有土地的最高额予以限制。另外还有不得转移和租赁与外国人的土地种类,包括农地、林地、牧地、渔地、盐地、矿地、要塞军备区域及领域边境土地等[9]。除了在抗战末期国民政府行政院1945年9月25日公布的《收复地区临时登记规则》外,还于1946年10月2日公布了《土地登记条例》。 二、南京国民政府经济法律体系的作用 诚如石柏林先生所言,民国时期的经济法体系是一个十分庞杂的体系,其内容涉及到许多方面。而且,关于该体系所起的作用问题还是一个学者们很少涉足的问题。因而要正确、客观地评价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律体系的作用,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情,笔者仅从较为宏观的角度给予初步的归纳和分析。 首先,加强对财政、金融、税收及工商业的监督和管理,强调国家干预和宏观管理。在一切国家中,特别是现代国家,立法者总是通过各种立法和执法活动,来保证诸如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护环境,维护交通、通讯秩序,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等等。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功能越来越具有重要地位。在立法方面,执行社会管理事务则主要通过法律来进行规制、监督、管理。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设立了比较健全的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国家需要出台一些列的法律法规对财政、金融、税收及工商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因而加强对财政、金融、税收及工商业的监督和管理应当属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律体系的首要作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对国家的预算、税收、银行、工商业团体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次,界定和规范各种经济组织及其行为方式,以规制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运行规则。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各种市场主体规制法规,对公司、商会、同业公会等市场主体进行规制。如公司法主要针对公司的类型、对外行为以及股份公司的入股、退股、清算、解散、公司发行公司债、公司会计等进行界定和法规。商会法规定,商会的主要职务包括:筹议工商业改良及发展、工商业的征询及通报、国际贸易的介绍及指导、工商业的调处及公断、工商业统计调查编纂、工商业证明及鉴定等事项。而《工商业同业公会法》主要规定,同业公会以维持增进同业公共利益及矫正营业弊害为宗旨,工商同业公会章程须有该地方同业公司行号代表三分二以上之出席方得议决。 最后,保护、扶持和奖助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合法活动,为新兴资本主义工商业造就所需要的社会条件和环境。南京国民政府还通过诸如《商标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特种工业奖励法》、《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办法》等对商标、专利、华侨回国创办实业予以保护和鼓励,从而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规定,凡中华民国人民对于工业上之物品或方法首先发明者得依本条例呈请奖励,受奖励者享有专利权十年或五年。《商标法》则规定对商标的保护,“凡因表彰自己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批售或经纪之商品欲专用商标者应依本法呈请注册。商标所用之文字图形记号或其联合式须特别显著并指定所施颜色”。可以说,这一系列立法行为基本肯定和继承了清末民初的一系列经济法制建设,对当时的经济发展发挥了促进作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立法虽然还有种种局限,比不了我们现有经济法所强调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涉及市场监管和市场规制的法律。但是我们不能以现在的观念苛求过去,“总的来说通过这一立法活动,中国基本上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经济法规体系。南京政府制定的这一系列经济法规,基本上代表了近代中国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法规的最高水准,在中国经济法制建设史上有较高进步意义,对资本主义发展亦有较大促进作用”。 作者:韩业斌单位:盐城师范学院经济法政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利益与平衡的经济法律论文 1.经济法律中的利益平衡点 经济法律中利益平衡点就是经济法律中确定利益平衡关系的“度”。在经济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如何保证经济法律中利益平衡,关键看如何确定利益平衡点。因此,在整个法学界,包括经济法律在内,利益平衡点的确定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根据前人研究,笔者认为,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找寻: (1)应当从经济活动的实际中找寻。经济法律约束市场经济活动,也就是保证经济行为主体的根本利益。经济法律的制定,包括经济利益平衡点的制定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主体利益。因此,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应当从经济活动的实际中寻找。经济活动直接反映了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只有充分认清经济活动中,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才能真正找到确保经济活动长期繁荣昌盛的利益平衡点。 (2)应当从利益的追溯中确定。利益永远是经济活动的最根本目的。利益追溯的规范和约束也是经济法律的最根本目的。利益平衡分配是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根本条件。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应当与市场经济中的利益诉求保持一致。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是市场经济利益的法律表现。 (3)应当符合时代要求和客观实际。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随着时间、空间、政策、主体等活动不断的发生变化。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处在计划经济阶段,经济活动中的利益以服从国家的利益安排为主。而21世纪,我国进入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更应当注重经济活动中每一个主体的利益。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使每一个主体都能得到最基本的利益保证,实现权力与义务的平衡。 2.如何追求经济法律利益平衡 经济法律的利益与平衡关系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关系紧密关联。因此,如何找到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实现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就必须要在充分认识当前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基本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实施。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以公平、自由、效率、可持续发展为最根本的目标,因此在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的追求过程中,也不能脱离这些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 (1)立法部门要充分考虑利益平衡实际。立法部门握有建立健全法律的权利。经济活动中所有行为的法律规范都出自立法部门。因此立法部门要在充分考虑当前市场经济实际的情况下,综合各方因素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法律。 (2)执法部门要全面反馈经济法律的不足。经济法律的实施过程中,执法部门要及时找出法律制定与事实相悖,或者偏颇之处。这样,执法的过程就成为了纠正经济法律不足的重要环节。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发现法律中不符合经济法律利益平衡标准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立法部门。 (3)经济活动主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经济法律的主要规范对象,也是整个经济活动中的利益诉求主体。因此,经济活动主体能够最深刻的感知到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特别是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问题。经济活动主体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经济法律中的利益不平衡问题及时反馈。 3.小结 经济法律的利益与平衡问题,是经济法律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基本问题之一。经济法律的利益和平衡关系的确定就是找到经济法律中利益平衡点的问题。要想确定利益平衡点,就要在经济法律的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自权限,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接受经济活动主体的监督。 作者:高宁一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经济法律论文:教师教学经济法律论文 说服教育必然要摆事实讲道理,在新的教育环境下,要以学生的进步和发展为目标。在运用这种方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结合所代的课程谈谈我的感受。 (一)要有针对性。 当代中职生有自己独立的思维,认为自己已长大,成熟,其实阅历浅,看问题很简单,欠周全。有时还会产生错误的认识。这就需要我们站在他们的角度去考虑,有针对性的去解决。讲道理必须从学生思想实际出发,做到有的放失。因此,要求建立新型的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并学会赏识学生,学生才能信任你。在经常与学生真诚谈心中,注重观察学生的倾向性问题的出现,从而把握其思想的脉搏。比如,我针对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但又对学习法律抱无所谓态度的思想状况,第一堂课上就例举了某厂长身为厂长,不懂法,虽为“公”偷税,但最终入狱的实例,使一个活生生的法盲展现在学生的眼前。网络的出现有些学生认为那是虚拟的,无拘无束。我以上海某女生网上发表言论,散布某企业食品的成分有毒的虚假信息,从而被该企业告上法庭,最终承担了法律责任的教训,对全体学生无不是一个深深的震撼,促使学生自觉提高法律观念。 (二)要有真实性。 当代中职生,虽然有了自己的独立思维,但网络信息大量涌现可能会使信息中鱼目混珠,特别是大量的负面信息事件使学生从过去学到的完全美好时代一下子掉入负面信息的灰暗时代,再结合听到的身边一些不公正或不透明事件的出现,导致其偏听偏信。他们要求老师能实事求是的说明问题,而不要美化和掩盖事实。否则对你就会缺乏信任感,对你的教育就会置之不理,认为是假大空。因此,教师必须对学生要讲真话,不要回避,把最真实的事情一面呈现出来,全面分析看待,学生相信了你这个人,才会相信你的话。比如我在讲到“我国法制建设”这一问题时提到腐败问题就不能回避,而要向学生讲清腐败问题是共性问题。在我国腐败确实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但要清醒地看到主流是好的,我们不能一叶障目。同时我又列举了近年来大量的国家对大案要案的追查,打“老虎”、拍“苍蝇”,特别举到山西政界高层的大动惊。从而说明党反腐败的力度有多大,最终使学生更加坚信党的领导,相信明天会更好。 (三)有感染性。 以学生为本,要求教师讲究教学方法,能够把学生带动起来,使教学由外部的刺激转为内部的需求。即通过师生合作探究生成观点,从而引导学生自觉践行。这就要求教师教学设计要有趣,把直观生动的事例引入课堂,设计新颖有引导力的问题,使学生一直处于迫切想探究结果之中。教学方法要多样,案例教学法就是一种非常好的方法。特别是运用现代的教学手段,使问题更直观、形象,更有说服力。教学语言或朴实简练或风趣幽默或凝重,从而把教育寓于具有艺术感染力的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中。比如讲知识产权保护时,我以天津一家手风琴厂为例。开始大讲该厂“鹦鹉”牌手风琴在国内畅销状况,随后话锋一转引向进军日本市场,当谈到在日本被迫更名时,学生们都很愕然,迫切想了解内因。我顺势引入正题,问题获得解答后每个同学都无不产生惋惜之情。乘势我又引到中国产品“贴牌”问题,做外国名牌企业的“打工仔”。引导学生分析利弊,探究原因,增强了学生创中国名牌意识,无形中民族责任感、使命感油然而生。 (四)有时机性。 抓住时机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抓住时机的关键在于判断准确,就是要抓住国内外形势变化的时期,抓住学生思想的变化时期。这就要求教师平日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变化,密切关注地区、国家、世界大事,把合适的最新热点导入课堂,从而引发学生浓厚的兴趣。比如由这两年最红的“中国好声音”我引到其赞助商“加多宝”,由其广告引到与”王老吉”的大战,从而上升到商标权保护的问题。再如讲授《破产法》在讲清破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性时,我结合本地区的企业现况,讲到阳钢的破产,不失时机引导学生,使他们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择业的风险和竞争的紧张程度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激发他们奋发学习的热忱和自立自强的决心。总之,我坚信教书必须在“育人”上下工夫,心灵的教育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需要我们在教学中不断探索总结,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条可行之路。 作者:窦玲单位:山西省阳泉市工业学校 经济法律论文:探究性学习经济法律论文 最合适经济法律课程教学的是情境探索式教学模式,教师通过借助一定的教学方法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使他们自觉、主动地观察,并借助个人的生活经验和感受,去思考、去感悟,最后动手实践,把所学的知识内化为能力,使之成为指导自己行为的信念。在这种新型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扮演着课堂活动的组织者、设计者、参与者以及材料的提供者等角色,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不仅要在课前下足工夫,而且还要具备良好的课堂操控能力。下面,结合经济法律课程教学的实践经验,笔者谈谈对运用探究性学习方式的看法: 1.材料或案例的选择要合适材料或案例的选择是探究 性学习课堂设计的基础,材料是否合适,将直接关系到课堂教学效果的好坏。在选择探究材料或案例时,教师必须注重材料或案例的亲历性、经典性、近期性和趣味性。亲历性,即学生亲身经历的有直接或间接体验的材料,因为有了经历和体验,学生才能有所感悟,容易使学生产生心灵共鸣,便于达成共识;经典性,即这一类材料能集中突出教学重点,有助于教师实现教学目标;近期性,即最近发生的事情,它更贴近生活和现实;趣味性,即选择的材料或案例生动有趣,寓教于乐。 2.材料内容展示的形式要贴切 在教学实践中,展示材料内容的方式有很多种,如学生表演、多媒体演示、网上下载的视频、教师口述等。表演最适合学生,如果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对比表演则更佳。这样一来,材料就更具说服力,学生也能一目了然,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是,教师必须在教学前做好精心安排,学生的表演不仅要真实可信,而且要重点突出,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在运用多媒体演示、网上下载的视频等方式时,切忌平铺直叙,必须有层次性,即分阶段性的演示或讲述。这样可以设置悬念,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还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预测事情未来的走向;在运用教师口述时,教师不仅要具有很好的表达能力及调节课堂气氛的能力,还要求学生必须跟上教师的节奏。 3.探究性学习的问题设置要重启发和引导 探究性学习始于问题的提出,重在问题的解决过程,它是以问题为中心展开教学的过程,学生在问题情境中主动探究、体验、发现,在探究过程中主动获取知识、运用知识。探究性学习问题的设置是关键。首先,教师从触动学生心灵最感兴趣的事件入手,充分调动学生的探究兴趣;其次,设计的问题必须环环相扣,水到渠成有所衔接,体现出逻辑性和整体性。这样既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又能满足学生的求知欲;再次,提问形式要多样化,切忌固定化和模式化。这需要教师大力开发和灵活运用多种提问形式,如说一说、猜一猜、议一议、算一算、想一想、忆一忆等。教师只有常讲常新,才能使学生兴趣盎然,不产生疲劳感。问题解决重在启发和引导。运用学生表演的方法,教师只要组织得好,就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使学生得到震撼和顿悟;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传统的教师口述时,教师必须从学生感兴趣的材料入手,通过逐层剖析,启发和引导学生层层剥离;解决问题的前提在于学生必须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教师只有从中发现问题,才能适时地进行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在教师恰当的鼓励下,才能使学生敢于表达、愿意表达,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他们主动思考。 4.探究性学习的反馈要及时经济法律课程探究性学习 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课上悟道,课下主动、有意识地修正自身的行为。只有及时反馈信息,才能保证最佳的教学效果。信息反馈过迟,是很难纠正学生头脑中固定化的错误认识;信息要及时反馈,才能使教师根据学生的听课反应,调节教学方法,制订补救方案和措施,强化学生课堂上学到的内容,及时纠正不正确的认识,从而使教学目标落到实处。 作者:窦玲单位:山西省阳泉市工业学校 经济法律论文:ERP系统经济法律论文 1经法系统与ERP间的数据传递 ERP系统调用经法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订单服务,把采购订单传递到经法系统,经法系统起草合同并选择ERP系统传递过来的订单,在合同信息审批完成后;点击合同结束时,经法系统调用ERP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审批信息服务,把合同审批后的相关信息回传到ERP系统。同时经法系统调用ERP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履行服务,ERP返回合同履行信息。 2经法系统与财务管控间的数据传递 经法系统在合同信息审批完成后,调用财务管控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审批信息同步服务,把合同审批后的相关信息传递到财务管控系统。合同在经法系统审批完成后,点待办任务进入到结束流程页面,在该页面中点“结束合同会签流程”按钮,会通过接口把合同审批信息同步到ERP和财务管控系统。 3ERP与财务管控间接口数据传递 首先是ERP采购订单信息传递给财务管控系统。(1)ERP按照接口定义的字段设置中间表,当ERP新增了采购订单或原采购订单数据发生变化时,ERP对中间表数据进行实时更新。(2)手工触发ERP服务,ERP服务响应并将中间表中新增或者发生变化的增量数据反馈到财务管控系统。(3)财务管控系统接受到ERP反馈的采购订单数据,首先判断必填字段是否为空,如果为空则不进行后续处理,直接记入财务管控日志表。关键字段包括:采购订单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所属项目定义号、供应商、订单总金额。(4)未清项信息传输至财务管控系统。ERP定时触发程序ZCWPAY001,将新增数据传输至财务管控系统,并在中间表ZCWTPAY01中记录数据。如果财务管控处理结果为“成功失败信息”,则反馈给ERP,ERP记录反馈的同步结果,作为下次同步判断增量信息的依据。其次财务管控系统资金支付凭证回传ERP系统。 凭证同步接口,需要设置字段同步资金支付凭证的辅助信息供应商、采购订单、未清项目(ERP未清凭证号)等传入到ERP。ERP接受财务管控同步的资金支付凭证,同时根据科目、供应商、采购订单号、未清项凭证号等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自动清账。资金支付凭证同步到ERP成功后,ERP的反馈信息接口需增加字段,将所清账的原未清项唯一标识(公司代码-凭证年份-凭证号-行项目号)反馈给集成平台,集成平台根据该信息调用管理对象接口,停用相应的未清项对象记录。再次做资金支付申请时不能再选择。 4总结及展望 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信息集约化、系统集成化将成为未来电力企业信息系统应用发展的趋势,经济法律系统与ERP、财务管控系统的业务集成在电力行业中的应用,要求业务应用厂商在开发接口服务时,按照统一的接口技术规范,同时要依据集成组件所提供的身份认证手段,设定服务访问身份认证的模式。同时加强数据加密管理,对于部分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业务数据或用户名、口令等敏感数据,要制订相应的加密方案,保证敏感数据的安全传输和存储。通过各系统间的业务集成接口技术,实现电力企业中的数据集成和资源整合,以促进应用集成水平和效果的持续提升,加强各系统使用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不断提高系统性能。 作者:岗巧针单位:新疆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法律论文:中职教改经济法律论文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因此中职教育首当其冲要改革的是触动灵魂的课程。它是是一把打开学生心灵的钥匙。这把钥匙灵不灵,关键在老师是否真正触动学生心灵。让他把心灵最真实的一面毫无保留的呈现,从而引导、修正。为使它真正发挥塑人的作用,教师必须打破传统教学模式,大胆方法创新,让学生由台下走到台上,突出教、学、做一体化模式,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教学方法,精彩设计课堂,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职业能力、技能培养。这样做必须解决两个突出的问题:如何做到让学生敞开心扉?如何让学生顿悟真谛?下面结合经济法律课教学实践谈谈笔者的看法。 1多方举措让学生敞开心扉 首先,教师以身作则,并有很强的调控能力。就是通过你的日常行为让学生感觉到你的人格魅力:为人坦诚,真实可靠。学生相信你是你工作迈出的第一步。比如在开学第一节课,为了引导学生明确就业前景,规划在校目标。笔者设计了“购买未来”的活动,列出多种人生目标,要学生“购买”。活动开始,同学们过于拘谨一言不发。这时有个胆大的学生反问“老师你要什么?”,笔者如实的说出了自己的购买的是旅游,并且把自己的旅游经历与同学们分享,并调侃未来与志同道合的同学相约旅游。这下同学们畅所欲言开了。在真实温暖的气氛中原来陌生的师生关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从而建立了良好的第一印象。 其次,情暖心田,融洽师生关系。师生关系的建立更多是课下功夫,课间、课下是师生交流的好时机。为此平日多搜集时事、应聘、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在不经意的聊天中、朋友试的谈话中,使同学们的困扰、疑虑得以解决。对个别问题学生朋友似的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体会到老师的良苦用心。就是在这点点滴滴中教师成为学生的良友和可亲的长辈。再有,尊重人格,鼓励为主,树立信心。中职生自尊心都很强。因此上课提问要注意因“才”提问,并加以适当引导,并及时鼓励。在鼓励声中会使学生信心满满不断去探究。笔者坦诚地告诉学生,只要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这就是最好的答案。对于问题学生,课下教育课上更要表扬。持之以恒,正能量得以发扬光大,从而形成一个好学上进的良好氛围。 2精彩设计课堂,使学生顿悟真谛 案例教学不失为一种好的学生为本的教学方法。应用得当,使学生心灵产生强烈的震撼,很快悟到真谛,事半功倍。要求教师得才能兼备,有很高的综合素质。要求事例经典,构思新颖,有良好的启发诱导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学生情绪的操控能力,课堂气氛的调节能力等。首先事件的选择必须经典,能使学生心灵上产生共鸣,有所感,急于发。其次问题的设置是关键。从学生有切身体验或者从学生的内心需求发问触动其心灵,使兴趣一下子被调动起来。再有为了整体性,设置问题必须环环相扣,有衔接,做到水到渠成,道理自明。这样既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又满足其求知欲。 再次课堂形式多样化,切记固定模式化。常讲常新需要教师大力开发,多种形式灵活应用。可以采用教师边举例边发问、学生讨论争辩、现场演示,还可以是辩论会、故事会,还可以观看网上下载的经典案例视频让学生谈感受等。比如新生第一节课笔者的设计构思如下:用活动“购买未来”激发学习兴趣,使其明确未来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上,必须学得一技之长,必须学好专业技能课。紧接反问学生,如果你是公司老板要招聘员工,首先看他的技能还是人品?并举一招聘小例,让学生猜一猜最后谁被应聘上。在学生的争辩中得出,成功首先是做人的成功。之后引导学生,回归课本,明确这门课就是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这样学生明确了这门课的重要性及教学内容。最后这节课在《我的未来不是梦》的歌声中结束,坚定了学好知识、技能,迎接美好未来的信心。 3改革传统的考试方式 中职生不久的将来,就要投身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实实在在的学会做人,是进入社会的前提。现实生活中不知礼碰壁,不守德受阻,不守法毁了一生的例子太多了,给我们的教育敲响了警钟。因此,我们的教育必须由传统的去记忆改成真正的去践行。因此,笔者认为考核,重在实践,最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掌握主要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借助案例分析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真正把它融入日常行为中,能用学到的法律评断现实生活中的事情,不做违法之事,并且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总之,中职教改势在必行!在教改之路上吾将上下而求索。 作者:窦玲单位:山西省阳泉市工业学校 经济法律论文:清代的经济法律论文 这种田庄制的运营形式主要是,土地由内务府统一管理,内务府将土地出租给农民,再由农民向政府缴纳租金。到了年末政府就将这些租金的以部分按原来土地的比例给这些大地主。这样既能保证每年的粮食产量,又曾加了政府的税收,还能保证八旗贵族的利益,在当时不失为一种两全之策。但是在清朝后期,由于法律的特别优待,一些王公贵族整日无所事事,慢慢失去了自力更生的能力。他们经常私卖祖产,把政府分来的田地偷偷的典卖给他人。这种行为造成土地大量的兼并。统治者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又颁布了法律来加以控制颁布“井田”制。主要的目的是把田地分给没有职业的旗人,有他们来统一耕种。这一制度在一般人看来这种制度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可就是这种优越的条件也丝毫没有引起无业八旗子弟的兴趣。旗人受不了整日忙碌的耕种,不久逃离者十有八九,这种制度也不能维持了。有时候对特殊人群的优待,反而是一种无意间的坑害。 后期由于军事的需要清朝的统治者在边疆地区推广屯田制。前期军队在战争时期从事军事活动,在和平时期从事农业生产,这与八旗制度建立的目的有点相似。八旗军战时为兵,平时为民。这种生产方式既能保证军队的粮食供给,又能节省部队平时的开销,为中央政府减少负担。这种生产方式逐步演变成了,军队占有土地后租给农民耕种,农民在岁末向军队缴纳一定的租金。这样在能保证军队保证战斗力的同事,军队又有足够的粮食与经济收入。当然清朝的统治者也梦想着“江山永固,一同万年”,在康熙年间皇帝颁布御诏称“永不加赋”,这时期中国的人口较之前增加了3倍,这一政策是之前的历代王朝所不敢尝试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国家经济已经发展到封建社会的最高峰。 在经济方面统治者并没有意识到商业的重要性,对于商业方面的立法也大多以防范商人偷税漏税为主。统治者似乎认为商人站在了国家的对立面,而没有商人也不利于国家的统治。这促使统治者制定较为复杂的税制来向商人征税。对于商人的成功避税,贡献最大的要数当时的官员了,他们熟知法律可以帮助商人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避免沉重的赋税。一个法律的出台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不利的一面虽然皇权对商业有所抑制,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在清朝早期曾经实行“迁戒禁海”政策,禁止出海打渔住在海边上的居民也要迁移至内地。虽然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收复台湾。在当时台湾岛的粮食来源主要是依靠大陆,如果将大陆的居民内迁,以当时台湾的粮食储备来看,这些粮食是不足以维持半年的。清代针对商人的法律规定也十分严苛,商人禁止穿绸缎,商人一旦从商其子女是不准参加科举考试的,但即使是这样也没有阻止东南沿海一带的工商业发展。 在清代末期手工业作坊及商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由于一些地区的人从事商业,后以地域血缘为纽带带动了整个地区的商业发展从而形成了一些大商帮。其中有苏州一带的盐帮,山西一带的晋商,和安徽的徽商,这些商帮在我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随着商人的财产不断积累,他们对身份的要求也是越来越迫切。传统的士农工商的思想深深的根植与这些地位较低的商人的头脑中。他们大多希望后代能考取个“功名”光宗耀祖,更有甚者为自己的祖宗买一个官职来冲脸面。统治者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为了拉拢商人他们颁布法令准许商人子弟参加科举,从此商人的子弟获得了与普通士子一样的权利,这一法令大大提高了商人的地位,从侧面促进了清末商业的发展。 作者:张妍张橙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 经济法律论文:田赋征实经济法律论文 一、“田赋征实”制度在陪都和四川实施的背景 (一)日本对陪都和四川各地的战略轰炸,使国民政府充分认识到后方的粮食征购对整个抗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1938年到1943年,日军对中国战时首都重庆进行了长达5年半的“战略轰炸”,史称“重庆大轰炸”。日军轰炸重庆,无异于对平民宣战,其目的是摧毁中国人民的意志,幻想中国人放弃抵抗投降。四川省会成都,也是日机轰炸的又一个重要目标。除成、渝两地外,四川地区的乐山、宜宾、南充、自贡、涪陵、垫江等小城市也受到过日机的轰炸。日机的轰炸使国民政府充分认识到后方的粮食征购对整个抗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国难当头,军粮的保障日益成为战略性问题。国民政府想尽一切办法来维持庞大的抗日军队和后方人民的粮食供应。当然,除“田赋征实”外,还实行了“借征”等措施。 (二)国民政府行政院政策上的失误,导致陪都和四川地区粮价猛涨,引发粮食危机爆发,不得不实施“田赋征实”1939年秋,四川粮食获大丰收,行政院通过了《四川省新谷购储大纲》,仓促决定大量购粮并强制实行,导致粮价猛涨。1940年,四川遭受旱灾,粮食供需失衡,粮价飞涨,政府的军粮收购计划也难以完成。随着日军加紧攻击和掠夺,使国统区生活更加困难,物价飞涨,物品和军粮民食需求量增加,政府难以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足够的粮食来满足作战部队及后方公职人员和居民的粮食供应,致使国家粮食和市场粮食短缺,导致各地粮价普遍飞涨。粮食危机爆发。粮食危机的爆发,促使政府更清楚地意识到粮食问题,“实为治国首要……已成为当今一致之国是”,不能让粮食问题动摇抗战的根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来挽救危局。 二、“田赋征实”制度在陪都和四川地区实施的概况 (一)“田赋征实”制度的制定1.颁布条例1941年夏,国民政府行政院为了贯彻国民党1941年4月在陪都重庆召开的五届八中全会关于将田赋暂归中央接管,并改征实物的决议,决定“田赋征实”机构分为经征与经收两部分,经征归原财政部筹设田赋管理委员会负责;经收与粮食管理部分由新成立的粮食部负责主持。并先后颁布《战时各省田赋改征实物暂行通则》、《非常时期违反粮食管理治罪暂行条例》。2.通过三项原则1941年6月中旬在陪都重庆举行全国第三次财政会议,以“田赋征实”为中心内容,通过了下述三项原则:(1)自民国30年(1941年)下半年起,各省田赋战时一律征收实物。(2)田赋征收实物以民国30年度田赋正附税总额为准,每元折征稻谷二市斗(产麦区得征等价小麦,产杂粮区得征等价杂粮)为标准。其赋额较重之省份得请由财政部酌量减轻。(3)各省征收实物,采用经征经收划分制度。凡经征事项,由经征机关负责,经收事项,由粮食机关办理。在会上讲话,认为这是“全国基础精神”,国民完纳田赋是为了整个国家,采行粮食库券征购或实行征收实物“就是要征收一定数量的粮食来调济军粮与民食”。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指引和国共两党合作共同抗日的基础上,会议的这个决定得到各个党派、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二)陪都、四川地区对“田赋征实”制度的贯彻实施1.“田赋征实”的行政机构设置1941年“田赋征实”开征前,国民政府粮食部建立了督导机构,首先做好粮政宣传、调查大户存粮和除弊便民等工作。与此同时,财政部、粮食部报经行政院和军事委员会批准把全川划为四个粮区,共同委派刘航琛为川东南区(辖43县)特派员,潘文化川东北区(辖21县)特派员,邓锡侯为川西北区(辖17县)特派员,何成浚为川西南区(辖38县)特派员,在全川领先进行督导征实活动。1941年全川(含陪都重庆)的征实、征购,数额大,从开征之日起仅四个月零22天,即超额100.8%,完成任务。2.粮食调查统计工作随着国民政府的西迁,陪都重庆、四川地区成为战时的政治、经济活动中心,也成为国民政府开展粮食调查统计工作的重点地区。陪都、四川地区按照河流地势划分为六大自然区域:成都平原区、岷江流域区、沱江流域区、涪江流域区、长江流域区、嘉陵江流域区。粮食品种的调查包括:上等米、中等米、下等米、糯米、稻谷、小麦、玉米、高粱、黄豆、蚕豆、豌豆、绿豆、豇豆、菜籽、芝麻、花生、面粉、菜油、麻油。[3]3.全川(包括陪都、四川地区———笔者注)交纳粮食的数量1941年,中央下达全川征粮600万石,随赋购粮600万石,共1200万石。结果实收1382万石。1942年,中央下达全川征粮900万石,购粮700万石,共1600万石。实收1658万石。1943年,中央配额与上年同,征900万石,改购为借,借700万石,实收1605万石。1944年,中央配额征900万石,借1100万石,并加配160万石,共配2160万石。实收1941万石。1945年,全川征实仍与上年相同,征900万石,借1100万石,实配2134万石,实收1822万石。这一年开征时日本已经投降,抗战已经胜利,粮民却仍然照交粮食,照2000万石之数交到九成。以上五年中,全川田赋征实共计实收8408万石,完成了中央的配额,在全国征实的实收总额中,四川即占三分之一。 (三)民众支持抗战,拥护田赋征实田赋征实,既增加人民负担,也增加交粮麻烦,但全川人民认识到大敌当前,后方所以比较安宁,完全有赖于前方军队浴血奋战,值此国家民族危急存亡关头,民众理应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粮出粮,因而对征兵、征工、征粮都积极拥护。粮民把纳粮当作是爱国、救国的神圣责任和光荣任务。所以在为抗战而征实的5年中,绝大多数粮民都依照期限,把应交的粮食交纳清楚,除1944年及1945年稍有短欠外,其余3年都超额完成了中央下达的配额。在政府方面,对各地具体情况也较及时了解,对确定因灾歉收之县,有的核定在征收的数额内酌予减收,有的扣回赈谷若干石,有的折征部分代金,通过民食供应处异地缴纳,还有不产稻谷的县折征杂粮。如1941年,全川全征稻谷的有121县,全征玉蜀黍的有7县,兼收稻谷和玉蜀黍的有6县,专收青稞的有1县。还有不征稻谷而改征大米的有川西平原的十几县(这些县份佃农向业主交租,历来也都是交米,以米0.46石作稻谷的1石)。凡此都是县征收机关为排除征收过程中的困难而采取的便民措施。 四川省田管处负责各县田管,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宣传大纲,大力配合县级机关进行宣传,印发了各种小册子、传单标语、文告,号召和鼓励粮民纳粮。中小学师生、各级行政人员、征收处员工,都在进行宣传鼓励,说明纳粮是为了抗日,为了不当亡国奴。省田赋管理处还于1941年11月15日出版了《四川田赋改制丛刊》,不仅登载了张群、黄季陆、向传义、邓锡侯、潘文化等人的文章,还登载了征实的重要法令、统计资料等。其他新闻报刊也不断发表阐述田赋征实意义的文章和人民拥护征实、踊跃交粮的消息,对征实中的舞弊事件也作了揭露。由于广泛深入的宣传鼓动,大大启发了民众的爱国主义觉悟,使征实工作进展顺利。1941年,在全国范围内的县级征实工作竞赛中,征实数量的前三名皆在四川:灌县(今都江堰市)第一,梓潼县第二,南川县(今重庆市南川区)第三。当时参与田赋征实工作的陈志苏、陈雁、张惠昌等先生在《抗战时期的四川田赋征实》一文中记录了每年9月10日开征以后,各县粮民肩挑、背负、车运,前往征收处交纳粮食的生动事例。 作者:丁新正单位:重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经济法律论文: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论文 1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国有资产的产权分配不清目前的法律不承认地方的国有资产归属地方政府支配,但是事实上地方政府已经在对地方的资产行驶管理权,导致地方产权与中央的产权不一致。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自己发展的需要,凭借行政权力来支配地方的国有资产致使中央资产使用脱节,影响国家整体的发展建设;而中央政府把地方的国有资产全部收归中央的做法,也会极大的挫伤地方国资委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国有资产的实际使用效率。 1.2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不力国有资产管理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腐化分子,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造成重大的损失,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尤其是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立法项目还不够完善,一方是对监管的法律不够重视,另一方面是法律的监管不够系统,导致管理非常的杂乱、分散,没有针对性和强力的约束力。 1.3国有资产使用的预算制度还不完善预算是经过法律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的计划,它指引着国家资产的投放,是保证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不出现严重疏漏的基础环节。但是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在使用国有资产方面却没有建立完善的预算制度,导致国有资产的使用没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也不能把国有资产的作用充分的表现出来。 2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制定的探索 2.1必须坚持的原则分析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家的兴衰强弱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时,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首先,必须依据《宪法》来制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制定和执行的基础。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的制定和出台,都不能违反《宪法》的根本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经济法制定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其次,坚持人民民主的原则。国家的权利来自人民,国有资产也是来自人民的,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时,也必须充分发挥民主的特性,让群众参与到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更好的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价值。再次,细致具体而又分权制衡的原则。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的制定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进行,尤其是各个政府部门对于国有资产有不同的使用形式,要想将这些资产真正的用在为公众服务上,在国有产权内部就要将产权的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管的权力分开设置,规定每一种权力使用者的权力范围。 2.2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的内容分析经济法律的制定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的重要职能,就必须解决现代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问题:首先,划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管理权限。国有资产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其使用者却有中央和地方之分,法律要明确二者处理地方国有资产的职权,在满足地方政府使用的前提下其余的资产归中央政府支配。其次,划分国有资产使用的范围,任何超越规定的范围或者中饱私囊的人员,都要受到经济法律的严厉惩处,真正起到国有资产监管的作用。再次,细化国有资产使用的程序,如预算机制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经济法的规定,这样国有资产的投放才更加有针对性,收益也会更大,群众才能真正享受到国有资产的福利。 3结束语 国有资产的管理事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通过分析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基础,并结合当今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的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而在法律规定的管理之下,则能有效的指导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并约束他们的资产使用行为,减少违法现象的产生,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效能和资金使用的价值量。 作者:王璐单位: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功能目的论指导下经济法律论文 1翻译目的论及其主要法则 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以瑞斯(Reiss)、费米尔(Vermeer)及诺德(Nord)为代表。功能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在摆脱传统翻译理论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的基础上,指出理想的译文应该在“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与原文保持等值”(Nord,2001:9),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以文本目的(sko-pos)作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即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翻译目的论包含三个法则,即目的性法则(skoposrule)、连贯性法则(coherence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rule)。其中目的性法则指译文预期的目的决定翻译的策略,是所有翻译行为应该遵循的首要原则;连贯性法则指译文必须符合译入语语内连贯(intratextual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译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即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intertextualco-herence),而忠实的程度,即原文与译文相似或相同的程度由翻译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所决定的。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中语际连贯从属于语内连贯,即忠实性法则从属于连贯性法则,二者又同时从属于目的性法则(仲伟合、钟珏,1999)。 2翻译目的论关照下的经济法律英译 翻译目的论强调翻译活动的“目的性”,其“目的”有三种解释,即译者的目的、译文的交际目的、使用某种特殊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因此,译者必须是在明确翻译目的的情况下进行翻译活动,而理想的译文也应与原文保持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的等值。因此,法律翻译除了要求语言功能的对等之外,还应照顾到法律功能的对等,即原语和译语在法律上所起的作用和效果的对等(张法连,2009)。法律语言作为最为正式的庄重文体,具有避免出现任何歧义、不确定性及模糊性的特点,而较之汉语法律语言的特点,英语法律语言又具有文辞古奥、句法繁杂等独特之处,因此,在目的性原则、语内连贯原则及语际连贯性原则(即忠诚法则)的指导下,汉语法律条文英译时,应该特别注意译文的准确性与严谨性,使译文同样呈现出准确严谨、简洁庄重的语域特征,准确再现原文的语义内容,保持法律语言的严肃性、准确性及权威性,以下将以《公司法》为例探讨翻译目的论三原则指导下的汉语经济法律英译的两大基本原则。(1)准确严谨是法律翻译的基本原则,也可是说是法律翻译的生命。译者应尽量以地道精确的语言准确再现原文的真实意义,从而精准地向译文读者再现原文法律信息,在实现原文与译文在意义上的语际连贯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翻译的目的。因此,在汉语经济法律的英译中,主要体现在译文措辞准确,不能背离原文意义,必要时还需要增加补充性语汇,使原文的模糊信息更加具体化;选词精确,符合专业语域特征;术语一致,达到法律文本术语同一律的要求;增加甚至重复法律行为主体,使之更好地为译文读者理解并接受等方面。如:例1: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Article10Thedomicileofacompanyshallbetheplacewhereitsmainadministrativeorganizationislocated.例2:第三十四条……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Wherethecompanydeems,onreasonablegrounds,thatitisforillegitimatepurposesthattheshareholderre-queststoconsultitsaccountingbooks,whichmaydamagethelawfulinterestsofthecompany,thecompanymayre-fusetoprovideitsaccountingbooksfortheshareholdertoconsult,...法律语言中经常也会使用所指较为广泛的模糊词,用于表述法律条文中无法明确指示的事实性质、范围、程度、数量等。如上例1中的“办事机构”在汉语中是一个模糊化的语汇,英语中用administrativeorganization使之具体化,强调其主要行政管理机构,语义更加明确。而例2中的“合理根据”、“不正当目的”以及“合法利益”等都是概括性语汇,翻译时同样选用了“reasonablegrounds”、“illegitimatepurposes”、“thelawfulinterests”等模糊性语汇,从而涵盖原文在原因、目的及利益上的各种可能情况。另外,《公司法》中多处出现“社会”这一模糊性词汇,如“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第八十八条)、“社会公共利益”(第一百九十七条)等,译为英语时都按照英语社会及文化习惯直接省译为“gener-alpublic”、“publicinterests”。同时,经济法律的翻译还应该特别注意译文选词的精确性及术语的一致性,尽量选择专用语汇,保持特定法律专用语汇的一致性,必要时根据上下文选取合适译文词语进行表述。如上例1中的“处所”一词就选用了法律上专指户籍所在地的正式词“domicile”,使译文更为准确、专业、严谨。《公司法》中有大量重复出现的与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财务、解散等相关的专业语汇,在法律条文中都应保持其译文的一致性,如《公司法》全文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公司章程”、“公司债券”、“连带责任”等一律选用一致的专业术语“acompanywithlimitedliability”、“acompanylimitedbyshares”、“legalperson”、“company’sarticlesofassociation”、“corporatebonds”、“jointandseveralliability”等进行翻译,保持概念上的高度统一,避免歧义与前后矛盾。而第二百一十七条解释《公司法》用语的含义时第一项“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译者将此处的“是指”翻译为“include”,选词非常准确,既完全再现了原文的意义,又贴近译语表达实际与习惯。由于汉语意合的特点,汉语法律条文中也经常省略法律的行为主体,翻译成英语的形合语句时,往往需要增加或者重复法律的行为主体,使之更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语义更加明确。如:例3: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Article6Whereanentityintendstoincorporateacompany,itshall,inaccordancewithlaw,applytoacom-panyregistrationauthorityforregistrationofsuchincorpo-ration.例4:第八十九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Article89Wherepromotersoffersharestothegener-alpublic,theyshallenterintoanagreementwithabankonthecollectionofsubscriptionmoneysontheirbehalf.(2)法律翻译在准确严谨的前提下,译者还应注意译文的简洁庄重,力求译文简洁凝练、行文严密、逻辑缜密,从而以法律英语的语内连贯性(即翻译目的论的连贯性法则)更好地实现翻译活动的目的。在《公司法》的翻译中,主要体现在:译文力求从各方面体现译入语的语域特征,如适当简化句子结构或使用动词的被动语态形式;再现原文庄重的语言风格,体现译入语法律文体的行文规范,如shall的使用上;重复信息的恰当处理,汉语意合与英语形合的转换,增强可读性与译文的逻辑性等方面。如:例5: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Article111…Theformofnotificationandthetimelimitfornotificationinrespectoftheconveningofaninterimmeetingoftheboardofdirectorsmaybeseparatelypre-scribed.上例中,译者通过简化句子结构以及使用动词的被动形式,使译文更加简洁正式、中立客观,《公司法》英文版中还有很多相似的例子,如第87、113、127条等。新修订的《公司法》英文版基本没有使用thereof等相关古英语词汇,但通过动词shall来的频繁使用表示汉语原文中显性或隐性的禁止、许可、应该等法律行为(全文共出现564次),准确再现英语法律文体的行文规范与庄重风格,如第五十条中“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Themanagershallattendmeetingsoftheboardofdirectorsasanon-votingattendant.)译文通过增加“shall”一词明确了经理的法律义务。再如:例6:第五十九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Anaturalpersonmayonlymakeinvestmentforthein-corporationofoneone-personcompanywithlimitedliabil-ity.Suchacompanymaynotmakeinvestmentfortheincor-porationofanewone-personcompanywithlimitedliabil-ity.短短的不足50字的汉语原文中,长达8个字的专业名词重复了3次,其对应的英语译文中只在必要的地方重复的2次,而中间衔接的部分则采用了代词替代,从而是译文在语义明确的基础上更为简洁。汉语意合的特点决定了汉语法律条文中很多句子都没有主谓结构,句与句之间的关系仅仅通过语义衔接,而英语的句子,尤其是正式严谨的法律英语,则必须有完整的主谓结构,分句与分句之间也必须有显性的连接词,如例7:第一百九十七条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Article197Initsbusinessactivitiesconductedwithintheterritor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thebranchofaforeigncompanyestablisheduponapprovalshallobserveChineselawsandshallnotimpairthepublicinterestsofChi-na.ThelawfulrightsandinterestsofsuchbranchshallbeprotectedbyChineselaws.例7中原文以“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为主语,统领后面四个形式上并列的小分句,英语一文中,通过状语“Initsbusinessactivitiesconductedwithin…”首先划定其法律行为的范围,并通过后置定语的形式限定行为主体的合法性,而为了保持句子结构的紧凑性、一致性、连贯性,同时使用代词“its”、“such”等代指前文或后文中出现的名词,从而有效地实现了汉语意合与英语形合的转换,增强了译文的语内连贯性。可见,在目的论的指导下,法律翻译应尽量做到措辞准确、选词精确、组句审慎,力求译文表意准确、行文严密、逻辑缜密,更好地实现译文与原文在交际目的、语言意义等的一致性及译文语言的连贯性。 3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语言有着共同的语体特征,英汉两种法律语言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在法律翻译中形成了一定的挑战。翻译目的论突破传统的翻译理论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将翻译研究的焦点从译文与原文的关系转向译文的预期目的,强调目标文本的功能(即“目的”)在翻译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仲伟合、钟珏,1999)。就法律条文的英译而言,翻译目的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理论视角,译者不仅需要完全理解法律原文的真实意义,在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的指导下,译者还应该确立法律翻译要求准确严谨、简洁庄重的一般原则,同时,翻译目的论还为解决经济法律英译中遇到的一般问题指明了思路与方法。 作者:马金凤单位: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基于经济法视野下企业法律论文 1.经济法与中小企业保护的目标价值一致性 1.1中小企业保护的现实意义 在中国,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洪流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为:首先,中小企业庞大的数量以及涉猎面的广泛使得其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推动力量,它分布在国家的各个地区和领域,中小企业的发展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态势。其次,中小企业承载着我国很大一部分就业,对于中小企业的一些分析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分布在服务业、加工制造业以及个体零售方面的数量都较大,吸收了我国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就业,尤其是对近年来产生的就业难问题起到了很大的缓解作用。再者,中下企业为经济结构的转型提供了助力,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转型成为了热门话题,促进我国的企业向现代化的、高科技的产业发展,是现阶段的目标,中小企业就在其中承担着先行者的任务,对于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最后,中小企业还是扩大出口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强调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进出口产业发展已成为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型企业的发展已经基本定型,进出口行业的效益增长日间转移到表现凸起的中小企业身上。 1.2目标价值的一致性 对于中小企业的保护是出于促进市场经济形成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从而实现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而经济法的目标是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价值理念则是保护自由竞争,由此可以看出,这两者在目标价值上具有很明显的一致性,所以,从经济法的角度研究中小企业的保护可谓是完全可行而且顺理成章的。 2.西方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及其借鉴 2.1德国的法律保护措施 2.1.1着重法制环境的营造 德国在对中小企业的保护手法上,最常用的是立法手段,比如在1953年出台的《手工业秩序法》,主要是针对规模不大的手工行业的准入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而四年以后产生的《卡特尔法》则是对中小企业实施了比较实际的保护,因为其严格限制了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压制和收购,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1.2金融行业的支持 德国的银行体系与我国有一定的类似度,由被称为信用合作银行的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经济上的服务,比如:提供额度较小时间较长的贷款,因为这类银行在德国分布范围广,对中小企业来说最方便。正因为有这种周到的服务,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容易实现,也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2日本的相关措施 2.2.1有完善的管理机构 日本目前有全世界公认的职能最为科学、完善的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其管理网络基本遍布全国,在该网络中,政府占主导地位,成立了专门管理中小企业运营的部门,工作细化到地方,另外,还有社会团体的参与,为整个网络自上而下,自内而外传达各项政策、精神提供了便利,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导向作用。 2.2.2到位的法律政策 除了科学的组织机构外,与德国一样,日本对于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政策的制定也丝毫不含糊,尤其是在19世纪,出台了各种保护中小企业发展以及竞争的法律,有《防止中小企业破产共济法》、《中小团体组织法》等等,总量达到30多部,其思路是通过立法形式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使其在与较大企业的竞争中不会因为实力的不对等而被兼并。 2.3美国的相关措施 2.3.1以法律手段维护中小企业的竞争环境 与德国、日本政府一样,美国也是首先考虑通过法律来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法律是1890年的《谢尔曼》法,它最先提出了发垄断的法律法规,无形中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保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谢尔曼法》慢慢的有些不能满足和规范企业的运行秩序,于是《克莱顿法》便应运而生,历史上,对于《克莱顿法》的评价说的最多的就是《克莱顿法》则是对《谢尔曼》法的一种补充,更大程度上为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助力。 2.3.2以技术创新为发展突破口 美国敏感的意识到,科学技术是推动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最重要一点就是加强发展科技,科技革命开始后,美国政府便把改革的重心放在了中小企业身上,使得他们进行先进的技术探索和创新,此举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目前美国以技术著称的几家大企业就是当初扶持的这批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的,并且就现有统计来看,目前,美国的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十分有活力,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相当大的帮助。 2.4美国、日本、德国的措施比较 通过以上对美国、德国以及日本三国的对中小企业的政策研究发现,三个发达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都十分重视,但是根据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不同,具体的政策也不一样,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三个国家在企业竞争的公正、平等的客观环境,保护自由竞争,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特别为企业融资渠道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的建设等等方面都是一样的,而且这三个国家在经济发展上都处于世界前列,作为发达国家,都深刻认识到中小企业只有在技术上不断创新,才能在经济发展瞬息万变的今天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所以,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上也给予了很多的扶持,有政策上的,也有技术上的,还有经济上的等等,比如:对企业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政府帮助企业与专家学者间搭建交流平台,或者是设立各种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基金,使得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可以享受到资金的扶持。综上,我们可以发现,这三个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甚至在国际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都让我国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上有着相当大的借鉴意义。 2.5西方国家中小企业保护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借鉴 2.5.1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着手 就我国经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中小企业的占比依旧很大,并且发展潜力也很大,西方国家在保护中小企业上大多以立法为基础,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但是相比我国目前的现状,法律制度的制定上依旧十分不足,所以,我国应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以法律手段保证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从而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的同时还要注重随着实践的发展,要不断建立健全法制体系,营造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环境,确保中小企业的合法权利。 2.5.2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一直受到融资难问题的制约,所以,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也是保护中小企业发展当中的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从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我们可以从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这点出发,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括提供贷款、提供政策咨询,同时还要注重担保以及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2.5.3抓紧政策落实与科学配备管理机构 在立法等政策制定出台以后,就要真正贯彻落实下去,在我国,政策的落实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能不能将保护中小企业的政策落实到实处,地方政府的作用尤其重要,因为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分布在城镇,所以地方政府一方面要抓紧政策的落实,还需要密切关心中小企业的成长,并将其如实地反映给制定政策的中央机构,这样才能有效的制定出符合实际而实用的政策、规章。另外,我国对于中小企业一般运用的是比较分散的各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有一定的弊端,由于管理职能的分散,会使得部门与地方的不协调,影响管理效果,所以,科学配备管理机构,行使管理职能也是十分必要的。 2.5.4帮助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从美国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到,要造就成功的企业,运用科学技术进行探索创新是必由之路,在科技力量上,光靠企业自身是有限的,所以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政府必须在科技创新上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如制定各项科技发展规划,在中小企业较多的地区建立各种科技园区,或者各种科技基地,为企业间进行交流提供平台,甚至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方面的咨询服务,带领企业走上科技发展之路。在科技创新方面,人才的作用不可忽视,政府还应该在为企业吸引人才上下功夫,技术产生于优秀的人才,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一些高科技人才优惠政策等方式帮助企业吸引并留住他们。 2.5.5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 所谓的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例如:政策扶持、经营技术指导、融资服务、投资顾问、创新技术研发等等一体化服务的组织与机构,在我国,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政府,在体系中占主要地位,近年来,国家要求政府转变职能,要向服务型的政府转变,这一概念体现在面向中小企业上就如提供技术信息、融资与担保、企业间的交流服务等方面,这是政府在服务方面可以做到的;二是中介,中介可以由政府支持,辅助政府在提供服务方面做到更完善,更全面,一些必须市场化的政府无法干预的就可以由中介机构完成。在这几者的联合作用下,必定会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加蓬勃、健康。 3.经济法基础下的中小企业保护制度分析 3.1市场竞争中法律制度的完善 在市场竞争中,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未免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大企业独大的不良发展态势,保护小企业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我们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竞争的合理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自由竞争是市场的本质属性,但是自由也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是相对的,法律的存在对市场竞争起到了规范作用,为其提供了一个正确的导向。中小企业的存在是作为市场的一个部分,他们与大企业一起保证了市场的运转,市场只有存在多种类型的竞争主体的时候,才能实现自由竞争,而出台各种法律就是为了保证市场的这一特点,保证自由竞争。在我国,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台,它诞生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起始阶段,主要是对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和控制,直接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自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在保护中小企业上可谓是效果最显著的法律,顾名思义,反垄断法直接禁止了大企业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的垄断行为,保护了自由竞争,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项:(1)严禁大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在市场竞争中针对价格方面进行的支配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2)为了达到市场支配者的地位采取的不当合并行为。(3)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的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4)限制竞争的横向限制行为。 3.2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3.2.1金融方面 中小企业的发展少不了财力的支持,所以怎样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方面的制度支持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作用明显,只有有了畅通的融资渠道作为支撑,企业的发展才有动力⑩。中小企业的融资可以是直接融资也可进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企业面向市场发行股票、债券等,而间接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资本筹集,这种方式的资本是由如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通过存款等方式为企业筹集资本再通过贷款等的方式转移给企业的。怎样从制度层面上为中小企业的金融融资渠道提供支持呢,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点:一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提供机构,目前,我国在金融体制的改革上要多注重中小企业一块,为他们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或者是开辟新的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强中小企业贷款的便利性。二是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这个体系的建设目前要多依赖政府的支持,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或者是为中小企业的贷款设立专项用作承担担保的基金,然后由政府的某个职能部门负责运作,这样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真正意义上的帮助,也使得银行与企业间的关系有了一定程度的保险。 3.2.2税收方面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运用政治手段向各种群体或个体收取收入的一种方式,也是为了财物的二次分配,其有着强制性的特点,也有一定的固定标准。正因为税收的这些属性,使得税收成为很好的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以及配置的一种手段,并且可以促进社会需求和供给的平衡。在税收上,如果能善用其调节经济收入和支出的作用也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目前,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制度上,税收上可以制定优惠政策,这种方式对中小企业来说是最直接的,因为在企业,税收是不小的一块支出,如果这方面国家可以进行扶持,那么会实实在在的为中小企业减负,也是中小企业比较乐于接受的方式,这种方式直接增加了企业的资金积累,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从长远考虑,这种方式能取得双赢的效果,经过资本积累的中小企业会迎来更加长足的发展,发展的越好,税收自然也就越多。参考其他国家在税收上的政策,我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征税比率的下调,可以通过下调中小企业税率10个百分点左右来进行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等。(2)直接减免税收,对于一些特别的中小型企业进行减免,根据经济形势,可以对比如进出口类型的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免。(3)调高税收的征收线,对于征收的标准线进行提高,对于一些营业额等不及标准的企业可以减轻很大程度的负担。目前,我国对于税收减免政策上都没有形成法律形式,为了将这些政策更好的落实与发展,加强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明确的立法是最好、最直接的方式。当然,这也需要更加系统的对于政策进行细致化的研究。 4.结语 从我国一些对于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研究看来,中小企业的作用都不容忽视,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要加大扶持力度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怎样扶持,目前的研究也比较浅显,且偏理论化,企业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所以,本文选取的经济法的角度一是比较符合发展的趋势,二是与实际联系的比较紧密。经济法的价值目标是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其方式是保证市场竞争环境的自由、公平、公正,与本文保护中小企业的目的十分一致,虽然本文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制定实际的法律制度来讨论了一些保护中小企业的手段,但是研究的内容依旧有限,比如法律制度的讨论仍然不全面,需要以后更进一步的进行研究,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作者:马小龙王兴攀单位: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设计理论论文:冻土区公路设计理论论文 1多年冻土地区公路能量平衡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 1.1公路工程的稳定性与能量变化过程的相互关系 以目前青藏公路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10.0m)为研究对象,进行数值模拟计算(见表1),结果表明:路基基底吸热/放热比为3.71[20],当路面宽度增加1倍后,路基基底热流量将增加60%;而这部分“有害”能量的过多导入,导致下伏多年冻土地基退化过程加快0.6倍[21],引起冻土地基承载力下降,变形过大,严重影响上部结构的稳定性.除此之外,公路工程的建设还会引发公路基底热流分布的不均匀,使得下伏多年冻土退化差异较大.例如,公路路基下形成的融化盘;由于路基阴阳坡效应引发的融化盘偏移;由于桥涵通风作用使小桥涵中部多年冻土上限上升,而桥梁后台及涵洞进出口端部上限下移等.反映到公路工程的稳定性,都将会诱发公路不均匀变形、差异沉降、路基边坡滑塌、桥梁两端和涵洞洞口产生开裂下沉等病害.图2为青藏公路波浪病害和涵洞地基退化差异引发冻胀病害.因此,阐述公路工程引发的外界能量导入和分布,及与工程稳定性的相互关系是该设计理念的首要问题. 1.2工程措施对于冻土地基能量状态的调节程度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从冻土地基能量收支角度,研究工程措施对于打破平衡后的冻土地基能量状态的调节修复程度.为了保证公路工程的稳定性,必须改善工程活动影响下冻土地基的能量状态,使其维持相对稳定的状态,延缓或弱化多年冻土的退化过程.在工程中,常采用各种被动或主动冷却措施(图3,4)保障冻土地基的稳定性[22].青藏公路整治改建工程中在纵向裂缝较为发育的楚玛尔河平原设计了热棒路基,用以确保路基工程的稳定性.2004-2011年的监测资料表明,热棒路基年度传输能量在1400~1900MJ[23],有效的导出冻土地基内的“有害”能量,路基下人为上限在运营期内保持在天然上限水平,保证了路基工程的稳定性.片块石路基、通风管路基等多年冻土区广泛应用的特殊结构措施的作用本质都是对冻土地基中“有害”能量的导出.除此之外,工程措施对冻土地基能量的调节还包括对公路基底不均匀热流的调整.如针对阴阳坡效应路基设置的阳坡侧遮阳板、碎石护坡、单侧热棒路基等,在涵洞基础洞口设置的热棒等,见图5.此类调整可以有效改善基底多年冻土发育的不均匀性,改善公路工程的局部稳定性. 1.3多年冻土公路工程设计的目标和影响因素 多年冻土公路工程的设计目标是根据公路工程的稳定性与能量变化过程的相互关系,通过工程措施对冻土路基能量的调节作用,阻止“有害”能量的导入或者将其导出,维持冻土地基能量的相对稳定状态,从而确保公路工程的稳定性.其设计目标主要通过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实现.1.3.1时间维度主要有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时间维度的不同,对稳定性的要求也有所差异.短期目标主要通过合理选择(换)填筑材料、控制路基开挖断面、规范路基施工工艺以及选择轻便快速施工的桥梁结构和涵洞形式等技术手段,确保公路工程施工期的稳定性,对冻土地基能量的平衡状态要求相对较低.中期目标为确保采用常规维护即可达到公路工程设计年限内的使用要求,一般为20a,对于冻土地基能量平衡即依此选择有针对性的强化路基、主动降温或被动保温的工程措施.长期目标即是通过冻土病害的预警预报,加强道路的预防性养护,保证公路在50a以上全球升温背景下的全寿命周期的使用要求.冻土地基的能量状态调整也应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综合选择合适的工程措施或规避多年冻土的影响.1.3.2空间维度主要通过路基高度、宽度等路基尺度的变化,全幅和分幅等修建方式的异同,以及路基与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等建设形式的不同调节冻土地基的能量状态,使其维持相对稳定.需要指出的是,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的需求通常不是孤立的,二者是互相联系的,也经常与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工程的投资、工程等级、冻土地质条件等).如对于埋藏较浅、厚度较薄的多年冻土,若在短期和中期对公路的通行要求不高,则可以主要在时间维度进行处理,如铺设简易路面通行,待3~5a后多年冻土融化,再进行处理建设.若在时间纬度上要求较高,则主要在空间纬度上处理,如设置架空桥梁或挖除换填等.因此,在具体的设计中,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分析各种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中寻找一个平衡点,以最优的设计方案确保冻土-公路工程体系的能量平衡,满足设计要求. 2空间维度能量平衡过程 作为线性工程,构筑于冻土层之上的道路工程必然改变一定面积原天然地表的性状,有时甚至深入到一定深度的地基.这些地表和地基在空间上的人为变化都会引起下部冻土吸热特征的变化.以路基工程为例阐述路基尺度对冻土能量平衡特征的影响,模型见图6.影响冻土能量平衡特征的路基尺度因素包括路基高度、路基宽度、路基坡度以及保温护道等,选取路基高度和路基宽度作为代表,采用数值分析的方法分析路基尺度对冻土能量平衡特征的调节作用[24].路基高度的变化直接影响着路基顶面所吸收热量的传递过程.数值计算结果,下部冻土吸热量随填土路基高度的变化曲线如图7所示.图7显示,路基越高,热阻越大,通过其进入地基的“有害”能量就越少.可见,加高路基能够延缓地基冻土吸热,延缓和阻止地基冻土吸收的“有害”能量.冻土工程中常用的保温板路基就是以导热系数远小于路基填料的保温材料来等效一定厚度的填料.以XPS保温板为例,其导热系数为0.0258W·m-2,按照热阻等效原则,取路基填料导热系数为1.8W·m-2,则10cm厚的XPS保温板大约相当于6.9m高的路基填料[7].XPS保温板对下部地基平衡能量的调整能力与6.9m厚的路基填土相当,其原理就是增加路基高度,阻止外界“有害”能量的进入.因此,加高路基和采用保温板都是有效的在空间维度上减少“有害”能量吸入的方式.路基宽度对冻土能量平衡特征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路基加宽后,沥青路面吸热面增大,通过路基基底进入地基的“有害”能量增大,路基中心区域的聚热效应加剧,基底能量分布不均匀,造成冻土地基形成融化盘等不均匀退化现象.图8所示下部冻土吸热量随填土路基宽度的变化曲线说明,路基宽度对冻土吸热量的影响小于路基高度的影响.基于这一规律,对于工程应用中的宽幅路基,可以将全幅修建转化为分幅修建方式.在多年冻土区分幅建设高速公路现已应用于共和至玉树高等级公路,见图9,相对于全幅修建形式,分幅修建形式的本质是减小了路基宽度,削弱了路基中心区域的聚热效应,不仅减小了“有害”能量总量,而且减小了融化盘的深度.数值模拟结果发现,将23m宽的全幅路基改为间距为2m,幅宽均为10m的分幅路基形式后,下部冻土吸热量减少了15.8%.在极不稳定的高温高含冰量冻土地区,冻土地基对吸热量极为敏感,工程活动极易破坏冻土地基的能量平衡状态,而增高路基、减小幅宽和特殊处置措施等路基措施难以维持冻土地基的稳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以桥代路”的旱桥方案,图10为青藏铁路通过高温多年冻土区的旱桥.以桥梁工程通过多年冻土区,桩基对冻土地基的扰动明显减小,且无黑色路面的吸热作用,冻土地基回冻过程明显缩短,这也是典型的在空间维度上实现冻土地基的能量平衡过程[25-27]. 3时间维度能量平衡过程 在时间维度上,依据工程建设的需求目标,主要有短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时间维度的不同,对稳定性的要求也有所差异.短期内的外界热量来源主要是施工扰动,能量平衡目标主要为确保施工期的稳定性,只要确保施工期内公路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即可,对冻土地基能量的平衡状态要求相对较小.因此,对该阶段消除“有害”能量的特殊处置措施的要求是适应性强、降温迅速,能够在较短的冻融循环周期内有效平衡“有害”能量.例如,在隧道施工中,洞口开挖后,冻土直接暴露于空气中,极易受热融化而造成边坡热融滑塌,为了维持短期的施工安全、稳定性,就需要利用热棒的快速制冷作用在短期内解决能量平衡问题[16,22-23,28].中期的吸热来源为工程构筑物上边界的吸热以及气候变暖的影响,能量平衡目标为确保公路运营期内的稳定性,保证在公路运营期内,日常维护即可满足使用要求,对于冻土地基能量的平衡也以此确定.该阶段吸热过程一般较为缓慢和稳定,且对冻土环境、水文环境和地质环境等依赖性较强.因此,该阶段的能量平衡目标是尽量减少“有害”能量的进入.该阶段的特殊处置措施应该易于养护、具有较好的长效降温能力、适应性强、能够一定程度适应气候变暖和可靠性高等特点.工程中常用到的通风管、块石层等路基形式由于其结构简单、对气温条件的适应性强、长期降温效能良好等特点,适用于中期阶段的能量平衡[29-32].对于块碎石层路基,基于实测数据的推算表明,高度为3m,宽度为10m的路基在采用厚度为1.5m的块碎石层后,考虑外界气温升高的影响,其结构损坏程度低,降温效能较为稳定,每年消除路基吸入的“有害”能量约为200MJ,运营20a后的片块石路基下冻土上限基本维持在天然上限附近,中长期降温效果明显,块石层路基以其在气温升高的条件仍能有效消除“有害”能量而适用于中期阶段.长期的吸热来源则主要考虑气候变暖的影响,能量平衡目标为保证在公路远景设计年限外,通过正常的升级改造,就可以满足新的运营要求,冻土地基的能量状态调整也以远景升级改造需求确定.对该阶段平衡能量的特殊处置措施的要求是可靠性高、易于维修和升级改造、能够抵抗气候变暖. 4结论 (1)基于多年冻土地基与公路工程间能量变化过程,提出了多年冻土公路能量平衡设计理论,重点研究多年冻土地基的能量收支过程及工程措施的能量调节程度,以解决保证工程构筑物稳定性所需的冻土地基能量平衡状态为设计目标.(2)多年冻土公路能量平衡设计理论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公路工程的稳定性与能量变化过程的相互关系;工程措施对于冻土地基能量状态的调节程度;多年冻土公路工程设计的目标及其影响因素.(3)能量平衡设计目标主要通过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实现.时间维度上,主要依据公路工程短期、中期和长期稳定性要求的差异进行能量平衡设计.空间维度上,则主要通过路基高度、宽度等路基尺度的变化,全幅和分幅等修建方式的异同,以及路基与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等建设形式的不同调节冻土地基的能量状态,使其维持相对稳定. 作者:汪双杰 陈建兵 金龙 董元宏 陈冬根 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多年冻土区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 设计理论论文:建筑幕墙设计理论论文 1建筑幕墙的基本设计理论 正如上文提及的,建筑幕墙的用途虽然是作为建筑物的装饰美观,但是在设计建筑幕墙时,必须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1)概念设计阶段。 所谓概念设计,就是在设计初始从全局的角度做一个基本的构想,建立可行性方案。在这个阶段,需要做很多先期的准备:①确定所选用的支承结构体系的类别,不同类别的支承结构体系针对不同的功能用途,对于结构和承重等方面的要求也各有不同;②确定基本的构建和架设方案,针对主墙的结构以及实际的施工环境和情况进行详细的调研,再根据调研结果设计构建和架设方案;③确定面板的连接方法,根据主墙体的实际结构和角度,结合安装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连接方法设计。设计外观装饰效果,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环保节能。 (2)技术设计阶段。 在技术设计阶段,我们主要的工作就是将之前的概念设计中的构想具体落实到详细的参数和计算中来,形成完整的指导图纸和步骤说明。一般来说,以下几点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①最主要的步骤就是结合实际的建筑需要和主墙的结构,对概念设计形成的构想进行修正,建立正确清晰的参数设计尺寸分格图;②幕墙整体设计时需要考虑刚性要求和稳定性要求,确保幕墙可以承受足够的重力及风荷载等外力。同时,还需要所选择的的材料的防水性能和密封性能,避免发生漏水或隔音不良等情况的出现。同时,还需要充分的考虑幕墙与主墙体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的要求,防止幕墙由于主墙体的伸缩位移而受损。同时也需要保证幕墙自身具备一定的可伸缩性,上下之间一般建议留出不小于15mm的空间距离。当然,作为建筑体系的一部分,幕墙设计必须要充分考虑安全性的要求。一般而言,主要需要关注于防火安全和防雷安全。防火安全设计主要体现在对防火规范的严格遵循,重点在幕墙空间和节点位置采用岩棉等不可燃材料作为填充材料;而防雷安全设计则主要体现于要注意将幕墙的防雷措施与主建筑的防雷系统相连接,使两者组合成一个完整的防雷体系,提高安全系数。一般而言,幕墙的顶部接闪器应采用不小于2.5mm的铝制单板,将雷击电能导入地下。另外,由于幕墙是一种可更换可移动式装饰墙体,所以必须考虑幕墙部件的使用年限和备用更换件。一般而言,使用年限介于25-50年之间为佳,同时,主墙的使用年限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 (3)施工设计阶段。 该阶段就是依照之前总结出的所有数据进行具体的实际操作,出详细的施工图纸供现场安装使用;并根据施工图纸进行提料、出加工图、框架组装图等,配合采购、制造、运输、安装甚至维护等各个环节。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环节并不是单纯的按照图纸做工程,而应该在施工中不停地验证设计的可靠性,不断地进行修正和改进。 2我国建筑幕墙行业的发展历程及发展趋势 2.1建筑幕墙的发展历程与行业现状 我国建筑幕墙从1978年开始起步,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到目前已进入了高速发展的阶段,自2001年开始,每年以750万平方米左右的速度增长。尽管我国的建筑幕墙行业发展蓬勃兴旺,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我们重视的隐患和问题:(1)建筑幕墙设计图纸不规范,图纸审核不够严密;(2)过分以追求装饰效果为主,忽略基础因素的严格监控和限定;(3)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质量依然有待提高;(4)产品层次和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 2.2建筑幕墙的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审美理念、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以及高层建筑甚至超高层建筑的大量增加,建筑幕墙行业必然会在兴旺发展的同时有新的变化和发展,基于个人的一点看法和经验,节能环保理念作为当前的重点,也是政府和社会广泛宣传和推广的热点问题之一,极有可能成为未来建筑幕墙行业的发展趋势。其实在建筑幕墙行业,很早就有了关于节能的构想和实施。目前阶段,建筑幕墙已经成功实现对太阳能的利用,将太阳光转向照明技术和光电幕墙技术。下面简单介绍一下这两项技术:(1)太阳光转向照明技术,即在幕墙上装设光线反射装置,将日光反射到市内天花板,再通过天花板上架设的设备将光线反射到工作区域和生活区域。(2)光电幕墙技术,就是将太阳能光电板集成到幕墙材料中,在接受太阳光照的同时,使用太阳能发电技术将太阳光转化为电能,进行储存和利用。 3结束语 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和建筑行业的行业模式也发生着迅猛的变化,可以预见的,依附建筑行业而愈加壮大的建筑幕墙领域将越发兴盛。对于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来说,深入的了解建筑幕墙的设计内涵,掌握足够的设计理论和设计实践经验,并把握住当前建筑幕墙的需求,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式是让自身发展壮大的唯一途径。我相信,建筑幕墙的发展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加多元化,牢固的底层理论基础和多样化的创新,必然成为这个行业未来的主流理念。 作者:周谦 单位: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理论论文:证券设计理论状况诌议 作者:于辉 证券设计理论,是在资本结构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也是近年来金融经济学最重要的理论前沿问题,Winton(1995)对证券设计理论的研究内容进行了探讨。认为委托理论、信息经济学和契约经济学是其三大理论来源,其研究的优秀问题,在于如何设计或寻找最优现金流配置和控制权配置的金融契约。目前,该理论的发展已形成了几个主要的模型,包括成本模型(incentive-basedmodels)、信号传递模型(signalingmod-els)和控制权模型(corporatecontrol-basedmodels)。对此,本文将展开评述。基于成本的证券设计理论研究JensenandMeckling(1976)建立了成本起决定作用的金融契约模型,并开创了在金融契约理论中考虑委托关系的研究。此后,很多经济学家也将此作为研究的起点。这些模型强调的是融资结构与经营者行为之间的关系。1.JensenandMeckling模型及相关研究在委托理论的情况下,JensenandMeckling(1976)具体考虑了两类融资冲突,即由于经理没有拥有100%的剩余索取权,而造成的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冲突,以及由于股权人与债权人风险收益分摊的非对称性而导致的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该模型研究认为,发行者需要在股权成本和债权成本之间进行权衡,随着债务融资比例的增大,股权成本将降低,债务的成本将增大。因此,最优的融资契约应是通过总成本最小化而得到。2.Townsend和Diamond模型及相关研究最早从金融契约设计角度分析问题的是Townsend(1979)。他认为只有外部投资者支付验证成本c时,外部投资者的收入才与企业的收入流有关。在Townsend模型中,融资契约规定一个企业每期应向投资者支付固定金额F,在实行过程当中,企业根据实际现金流y的大小来决定是否履行契约。Diamond(1984)采用对企业违约的惩罚p来Townsend(1979)模型中的c,并推导出最优契约为,是面值为h,非金钱惩罚为实际偿还额低于面值额部分的一个债务契约。h为保证债权人预期收益R的最小面值。该模型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模型研究证实了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意义。3.其他相关模型研究GaleandHellwig(1985)通过一个简单的借贷契约模型,分析了竞争大额资本市场条件下最优金融契约的形式和特征。他们认为,最优的借贷关系是一个标准的、含有破产机制的债务型契约。在他们的模型中,破产起到了对企业投资收益的事后状态进行验证的功能。BoltonandScharfstein(1990)建立了基于问题的金融契约掠夺理论,而HartandMoore(1989)建立了一个债务动态模型。他们都假设经理可能占用投资者的收入而不支出,经理对投资者的收益支付,是为了避免企业的清算(代替了上面模型中的核实成本或惩罚)。外部投资者有权在企业违约时对企业进行清算,并且获得清算收益。但是破产清算是一种次优选择,那么,企业不能偿还时有可能与投资者进行重新谈判。因此,可能导致的结果是清算或者债务的重新安排。 基于非对称信息的证券设计理论研究 成本虽然也是起因于非对称信息,但是它的着眼点,是金融契约事后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问题。而非对称信息模型,着重考虑金融契约事前非对称信息对企业价值的传递和影响问题。与成本模型不同,信息不对称并不导致激励问题,而只是导致企业市场价值的扭曲和无效率的投资。此处的分类参考了HarrisandRaviv(1992)的观点。1.Ross模型及相关研究Ross(1977)认为,信息不对称使投资者不能确认质量高(H)、低(L)两类企业(收益分别为a,b,a b),并且,市场套利的结果使得两类企业价值相等。打破套利均衡的方法,是在企业价值和企业经营者之间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假设投资者将企业债券面值F作为企业类型的信号,同时,对所有企业债券面值平均水平评估为F*,如果F F*,则该企业为H企业,若F≤F*,则为L企业。Ross认为,通过有效设计经理报酬补偿机制,可使信号真实传递,其关键在于要使得L企业模仿H企业时,其传递虚假信息成本大于传递虚假信息收益。其他关于债券信号比例发送,Heinke(l1982)的假设是,较高质量也有较高总价值而不是较低质量的债券;而Poitevin(1989)的模型,则包括了现有企业与新进入企业之间的潜在竞争。2.LelandandPyle模型及相关研究LelandandPlye(1977)从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投资者之间,关于企业投资事前预期收益的信息不对称和经营管理者风险厌恶的角度,探讨了资本结构的信息传递机能问题。在该模型中,经理掌握好消息时就会持有企业更多的股票,而掌握负面信息时,就不愿意持有股票。如果内部信息是正面的,企业还会提高财务杠杆来增加内部股票的比例,把预期高额利润中更大一部分转移给内部股票持有人。Ross认为,拥有上乘投资项目的经理可以通过发行更多的债券来传送这一信号,而拥有劣质项目的经理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企业违约,从而不留任何财产给经理。3.MyersandMajluf模型及相关研究受到Masulis(1980,1983)关于企业股权和债权转移能够向市场传递有关企业价值及其风险状况信息等分析的启发,MyersandMajluf(1984)提出了一个优序融资的模型。在该模型中,证券契约设计是为了缓和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企业投资决策的无效率性。该模型认为,融资证券设计是企业为新项目筹资的愿望驱使下形成的,融资首先通过内部资金进行,然后,再通过低风险的债券,最后,才不得不采用股票。Myers(1984)称之为优序融资理论(PeckingOrder)。之后,许多学者进一步拓展了该模型。其中Krasher(1986)在企业选择新投资项目及相应的股票发行规模的情况下,证实了该模型,并且还得到了“股票发行越多,传递的信号越差,企业股价下降越厉害”的结论。HeinikelandZenchne(r1990)证明,当信息不对称仅涉及新项目时,可能出现投资过度。当然,也有学者对此类模型提出了质疑,比如BrennanandKraus(1987)、Noe(1988)、ConstantinidesandGrundy(1989)等。他们总体认为,企业并不总是更偏好发行直接债券而不喜欢股票。投资不足的问题可以通过更多的融资选择的信号传递而得到解决。他们的研究,虽然对MyersandMajluf(1984)的结论提出了质疑,但是,却进一步丰富了非对称信息博弈模型的研究。 基于控制权的证券设计理论研究 受契约经济学的影响,特别是并购活动的增强,理论界开始重视公司控制权与金融证券设计的研究。其研究可分为早期的传统控制权模型和不完全契约分析框架下的控制权模型。1.早期基于控制权的证券设计模型早期的关于控制权的模型,主要关注的是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和争夺,开始初步考虑到了控制权的收益问题。其代表性的研究包括:HarrisandRaviv(1988)、Stulz(1988)和Israel(1989)等。HarrisandRaviv(1988)把股票和债券的投票权结构视为外生,并强调了资本结构对公司控制权竞争的重要性。因为,较高的财务杠杆使得竞争对手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公司的控制权。该模型强调,权竞争会迫使争夺双方考虑其他股东的利益,并强调:接管争夺的结果如何通过管理者改变自身的股权结构而得到改变。Stulz(1988)的研究,则探讨了经营者收购股票导致股价溢价,经营者必须选择合理股权比例。而Israel(1989)则分析了企业并购三个比较静态结果。总体而言,传统的基于控制权模型的研究重点,在于企业原管理者与竞争者能力给定的情况下,考察何种资本结构对企业实现收入最大化最优。2.基于不完全契约的证券设计模型上述证券设计理论的研究,主要关注于委托人如何选择或设计最优的金融契约(证券)来克服问题。由于这些最优金融契约已经包含了几乎所有情况及其行动对策,所以,在本质上属于不需要事后再谈判的完全契约。其研究基本不考虑控制权的配置问题,因此,也存在明显的缺陷。Hart就曾指出,这些模型不能回答:为什么一个标准的委托问题不能用激励机制解决,而要用金融契约的方式解决。GrossmanandHar(t1986)和HartandMoore(1990)通过对不完全金融契约的分析,而建立了GHM分析框架,突破了完全契约理论的分析框架,同时,研究了最优的现金流和控制权的动态配置,从不完全契约和控制权动态配置的角度来研究证券设计。之后,很多学者对此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AgihonandBolton模型和Hart模型。(1)AghionandBolton(1992)最早把GHM分析框架引入证券设计理论研究中,并从股权封闭公司中金融契约不同参与方之间控制权分配的角度,探讨了公司证券的最优设计问题。他通过在GrassmanandHar(t1986)分析企业纵向一体化问题的不完全契约模型中,导入企业家财富约束要素,构建了不完全金融契约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并分析了不同收益状态和投资行为下,不同的企业控制权配置,对企业融资和投资的可能产生的影响。他认为,一个状态依赖的控制权转移的债务金融契约模型是最优的。他的研究表明,为了实现总收益的最大化,最优的控制权结构应该是在货币收益(或企业家的私人收益)与总收益之间单调递增的时候,投资者(或企业家)单边控制可以实现最优;如果货币收益(或企业家的私人收益)与总收益之间不是单调递增,那么,控制权的相机转移是最优的,即企业家在企业经营状态好的时候控制,否则投资者控制。他还认为,如果最优的控制权,是依据某个信号而状态依存的,那么,采用的融资方式可以是债券融资、可转债融资、或者可转换优先股融资。值得指出的是,卡普兰和斯特龙伯格(KaplanandStromberg,2001)的实证研究成果,对AgihonandBolton的模型结论给出了有力的支持。(2)Hart接受AgihonandBolton(1992)的观点,并应用于最佳债务契约研究中(HartandMoore,1994;Hart,1995)。哈特(Hart,1995)对阿洪和博尔顿模型做出了进一步的发展,它明确指出了不同情况下,公司最优债务融资规模的大小。哈特的文章在金融契约不完全的前提下,将经理人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集中表现在:“公司到底是应该继续经营,还是被清算”的问题上。经理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控制权收益,就有可能在公司需要清算的时候,还继续维持公司的经营;或者外部投资者有可能在公司还可以继续经营的时候却将其清算掉,以便从清算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在契约不完全的条件下,哈特认为,债务融资可以起到比激励契约更好的约束作用,以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哈特分析金融契约的思路很具启发性,他不再将研究的视角局限于税收和信息不对称这些观点上,而是在契约不完全的条件下,引入公司继续经营与公司被清算的矛盾,具体探讨公司资本结构的最优债务规模的确定。 结论与启示 而金融契约所研究的问题则更深入,探讨投资者向企业提供资金的时候,什么因素决定了金融契约(证券)的具体形式,以及该金融契约的内容和特征。从本质而言,资本结构将证券作为一个外生变量进行研究,而融资契约理论则是将其作为一个内生变量进行研究,开创了通过逐步引入一些现代分析工具如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委托理论、契约经济学等,在内生性的金融契约模型中,对证券设计的具体形式与主体行为展开分析的新视角。特别是随着不完全契约的引入,更是极大地丰富了证券设计理论的研究,使得金融契约的研究不仅仅考虑现金流的配置,同时考虑到了控制权的配置。证券设计理论的发展,是伴随着资本市场和融资工具的成熟而逐步成长起来的。对于我国高速发展的证券市场来说,上市公司融资需求频繁而且旺盛,什么样的融资公司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更好地实现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改进,是实业界和理论界所需要考虑的现实问题。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通过金融工具创新来解决上述问题,是一个理想的渠道。证券设计已经不单单是一种可供公司筹集发展资金的工具,更是一种有助于实现有效公司治理和公司控制权合理配置的方式。虽然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工具较单一、融资渠道有限,但是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逐步推进,各种创新的金融工具必将不断推出,而证券设计也必将成为一个焦点问题。因此,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尤其是考虑到公司治理的实际要求与具体特征来开展设计,其相关的理论研究,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监管者、融资者和投资者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设计理论论文::国内模板设计理论的进步透析 作者:熊耀莹 其实任何理论都应该顺应自然的法则,并不取决于我们主观的思维。稿成后编写组在香山会议上又遭到外部专家带着某上峰的观点意外的无情的围堵:坚决反对忽视扣件的半刚性的作用。其充分理由是脚手是临时构筑物,不考虑扣件的半刚性是一种浪费。这一协调过程更为艰巨,结果意见始终未能统一,此后因我国脚手架发生连续重大伤亡事故(如北京西四工程),其围堵‘几何不变铰接理论计算体系’的声音才销声敛迹。现在回顾碗扣式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问世为我国脚手架理论上进步的曙光,也还是有许多粗糙和不完善之处:如脚手架部分就有几种几何不变构造形式未能分别说清,空间几何不变体系概念不清所致;有些部分还留着过去理论的阴影,如悬挑件部分的计算;在架子整体内力计算上也缺少方法指导:当每步架纵横至少有一个斜杆即可形成几何不变体系,假如我们使用了两根以上斜杆就形成造静定结构体系,计算还是很繁。其简化计算内力方法也应向读者指示———可将水平分力平均作用到斜杆上,因各斜杆刚度相等;几何不变理论体系随着计算理论的深入发展,必然还涉及到更多的问题,如何更合理科学地设置斜杆,使立杆不至于应力集中也是不可回避的问题之一。这也因为编写人员因经费问题很分散,意见集中仅主要依靠书面进行,真正集中碰头见面的机会太少,一大堆问题出现又因为时间上参与主编企业单位要赶快出版,这就形成了粗制滥造。6.2011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在一片非议中颁布并将在12月1日实施。客观评价新规范的颁布相比与JGJ130-2001来说不能说没有进步,特别是试验内容上有一些突破和进步:在计算内容上提供了新的(原老规范没有涉及的计算因素)影响脚手架承载力的因素,而这些因素正是原规范的肇事陷阱。但新的行业标准最大的问题是保留了原来的构造方法,找不到理论的归宿,一味走老路通过试验来决定计算系数而步入死胡同。对此我们不得不进行科学方法与哲学思想的讨论。 关于科学方法问题 人在实践检验真理的过程中想走实践的独木桥是走不通的,总是离不开人类所掌握的大量理论知识来共同对真理的检验: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所谓“真理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所有科学工作者不容忽视的偏见。我国有位哲学家在中央台访谈中只敢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性”而不敢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绝对性”(《光明日报》1978.5.11曾经在特约评论员署名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内容中报刊编辑又加上了“绝对的”用词)其实绝对与唯一两词并无很大距离,我国哲学界已经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成为一个铁的真理。诚然《光明日报》的该文章使我国快速进入改革的大道,功不可没(回避了与教条主义的纠结)。实践失去与理论的统一(实践的表面性也需要经得起理论的判别)就可能形成经验主义;理论失去实践的经验就可能形成教条主义。人类认识客观真理的过程总是实践与理论紧紧相结合的过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偏见也将影响我国改革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过程中的局限性与表面性是每个科学工作者所不容忽视的问题。特约评论员文章中所说“理论”不能证明“理论”的论点也是不成立的:科学家在理论的进程中从来没有用同一理论互相证明的例子。特约评论员把彼此不同内涵的彼此“理论”混为一谈,是有逻辑上偷换概念之嫌。可惜本文不可能与哲学家、特约评论员来很详细讨论这一问题,我有兴趣以后有机会再专题深入讨论。我们现在还是就有关模板支架的具体技术问题来讨论。从一开始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对模板支架的构造采取水平与垂直剪刀撑不均匀间隔加固方法,这一举措迫使规范走试验的道路来决定计算系数方法,而难以以基础理论来左右形势。为此建筑科学院的研究人员与哈工大教授因试验理论方法不同而导致试验数据不同(其实两种方法并无本质的差别),双方各执一词而规范“难产”———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规范立项,直至21世纪初才迟迟统一意见。但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许多问题并没有充分揭示。结果从规范出版后每年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仅次于我国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于理论基础不牢许多影响模板支架的安全因素也难以显露。通过10年来各学术团体不断探索试验了解更多的影响脚手架承载力的因素(n):扣件拧紧力度(扭矩)、架子宽度、高度、高宽比、步距、纵向杆距、横向杆距、水平剪刀撑、垂直剪刀撑、立杆上端悬挑高度、水平约束等因素,在《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中仅介入了个别的因素去影响脚手的试验计算程序。如水平约束、剪刀撑、支撑悬挑高度。而漏掉许多当时还未察觉的影响脚手架承载力的因素,而这些漏洞正是安全事故的陷阱。新规范JGJ130-2011的编者仅选取了剪刀撑(不加型、普通型、加强型三个工况)、立杆间距(纵横杆距相同六个不同工况)、步距(五个工况)、高宽比(仅一或两个工况介入,不大于2或2.5)、最少跨数(仅两个或三个工况介入4、5或8)、上端悬挑高度(两个工况a=0.5m与a==0.2m)等六个影响因素(n=6,扣件扭矩和中间约束等未纳入,杆距纵横选取相同值)进入试验程序。而工况介入试验的选择就更少。在附表录C‘满堂脚手架与满堂支撑架立杆计算长度系数μ中:表C-1至表C-5列出μ值126个,按照有限的工况和不完整的影响因素应做196次试验,而表中空格数却有76个。我能了解编者的苦衷,仅能使用有限的工况数(X)和有限的影响因素(n)来介入试验计算程序:如果填满空格的数据可能还要多花费几百万试验费,因而可做可不做的试验只能减免;委屈读者空格处不做选项。但假如读者遇到高宽比为2以下时没有意见(仅有点浪费);高宽比为3时读者又何去何从呢:人们在规范上就找不到答案,计算就无法继续进行。新规范还是没有把已知的影响因素全部纳入试验研究的对象。那么我们要进行多少次有效的试验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这也是我们不能回避和重视的研究的关键问题。在新规范JGJ130-2011版本中正如规范附录C表编者把影响因素压缩到五个n=5(立杆间距、高宽比、步距、最少跨数、上端悬挑高度a);工况(X)也进行压缩:立杆间距为x=4或6、高宽比X=1或2、步距X=4或5、最少跨数X=2或3、悬挑高度X=0或2。就这样根据不完整的影响因素与极少的变化的几个工况的组合按编者的意图附录C表应做196次试验求出196项系数(μ)而在C表中仅做121次试验:缺项77次。要填补这些空项还须数百万元,编写组已难以承受经济压力。但读者就苦了,无所适从。我们如果设想把影响因素和工况变化的数字再提高以适应更广泛的使用实际价值以消除事故的陷阱,我们们必须研究要做多少试验。如果把工况变化次数X=5并不算高;我们再把已知的影响因素定为n=10或8。要做多少次试验(Y)?这不得不以数学逻辑方法求得这一计算式:Y=Xn。我们仅设X=5,n=10则Y=97655625次。也就是说我们要做近100万次试验。如果降低标准:设n=8、X=5时:Y=Xn=78125次,这不仅花费数万亿或数十亿元经费,而一个人的一生也不可能完成这一实践(一个人的一生有效工作日还不足1.5万天),当然这经济费用也是我国任何企业不可能承受的。单纯以实践来检验真理是行不通的:实践在检验真理时必需与理论统一并紧紧相结合才能事半功倍。科学发展观才是可持续发展之路。新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在前我也从编者网上发给我的文件里看到,并与主要编写人刘群同志讲过我的意见还是尽快争取。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扣件脚手架新规范时间与经费上不可能再以其它理论体系来转向。新规范虽然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包涵许多问题与漏洞),但通过新规范编写组现有的大量试验也揭示了前规范所没有能发现的重大问题,故新规范再迟迟不发表全国读者也等不及,但读者使用新规范时未列入试验承载力影响因素的几个方面(如水平约束、纵横杆距不同、扣件拧紧力矩、乃至剪刀撑上用多少扣件都应认真对待)和表上未列项或空白处要特别注意。又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已着手在按铰接几何不变体系模板支架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编制已进入试验过程中;新规范JGJ130-2011对模板支架的指导作用仅是过渡时期的事。 宏观管理问题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建设部规定凡特级施工单位必需主编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的硬指标,这一要求旨在提高施工单位技术水平。这一规定使我国的规范标准有了空前数量的提高,编制经费也获得前所未有的改善。企业愿意花几十万或数百万甚至千万来投资,原来部里给每项规范的科研经费仅五万至几十万。我国前所未有的规范数量也成跃进的姿态猛增,千家万户在编规范,而各企业高端科研人员增加的速度就达不到这个要求,在企业资格审查时间并不以编制进度为标准,而是以年度审查时间为标准,企业就把编制进度放在首位:资质是企业的生命,而编制质量就顾不上许多。由于施工企业时间紧迫,催逼规范审批的压力下,规范审核过程也就很匆忙。对此我们呼吁不是谁有钱谁就有资格来主编修订国家技术法规,这是技术进步的假象,当前企业以重金来购买规范主编权的现象应予制止,否则对规范的长期管理也带来无穷的后患;而真正参编的主要科技人员也应相对稳定,年纪大的应有接班人,部里不仅要抓规范的出版还应重视规范的长期管理的战略措施。 模板支架设计理论进步与构造方法的改进迫在眉睫 在碗扣式脚手架施工规范编制过程中我们曾批判了传统的扣件钢管脚手架的构造方法:不均匀剪刀撑加固法而导致难以以理论来系统处理脚手架的理论计算陷入“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怪圈中。一旦使用铰接几何不变理论构造措施:忽视扣件的半刚性作用我们可以避开许多附加系数的纠缠和以理论来取代无休止的试验。正像人们一直忽视钢屋架节点的全刚性而顺利的解出杆件应力。使用几何不变体系理论与构造方法还可以顺利落实在侧向荷载作用下在理论上求解出对立杆的影响计算成为现实:以结束模板支架计算方法的模糊性。如前文所叙碗扣式规范的问世也还是有许多不健全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但其理论的战略大方向是正确的。如何保证几何不变理论体系的计算可靠性在细小零件上也应予以认真重视否则功亏一篑。在几何不变理论体系中斜杆对架子几何不变起关键作用斜杆所使用的万向铸铁扣件不应再使用:误差太大。我国已发明了先进的万向扣件可以取代现有的铸铁万向扣件。我国生产了许多锻钢扣件性能很好,可是国内无人问津,全部出口甚至供不应求也是极不正常现象。从新规范中试验说明中了解到架体整体失稳的波形中上部大于下部的信息,这说明上部直接承压端部引起很大的偏心力矩。这就意味着必须改善立杆承压端部的构造。可调托撑上的托板不能与托撑焊牢:应加球面座以消除偏心矩。(假如钢管直接支撑模板,钢管端部不能达到绝对与模板全部吻合,其偏心距离最大也就是钢管的半径,钢管边缘直接承受压力),而承托板与可调撑焊牢则将引起较大的压力偏心距离而引起较大的偏心力矩(因托板的尺寸较钢管的直径大很多)。改进悬挑杆件端部的构造会使架子的承载力增加。与此同时悬挑杆件的根部或上部采取加固措施,使其偏心力矩不至影响到下部步高杆件的计算长度。(参见碗扣式架子试验报告)加强对上海地方规程中提出的诱发荷载的研究(国外同仁对此问题也引起高度重视);分静载与动载两个部分。这一课题并没有在其它规范中引起重视,但侧向荷载是客观存在的,容不得我们不予理睬。人们忽视动荷载这一现象是由于把动荷载引入难以定量而未能引入,上海提出的诱发荷载计算方法还没有得到业内同仁认可而搁置。但动荷载部分还有风荷载勉强有荷载规范对模板支架结构形式近视计算,但浇捣过程中砼输送泵的富裕能量的(输送机的能量设置总是大于可输送的高度和路线长度)连续作用在浇捣的楼面上的动力效应的积累(振动效应)的研究还是一个计算难题,现在我们希望在设定输送机能量的设置不要过于富裕来减轻动力效应。这就理应把砼布料机的计算也应纳入模板支架设计内容的计算日程。静荷载相对来说较容易解决,如搭设误差荷载容易定量。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进行扣件在砼浇捣前后的拧紧力矩的变化测试研究,因为有些工程坍塌是在砼浇捣结束后发生(从广西质检总站曾提供的录像资料)。与此同时应进行模板支架浇捣前后的变形研究。在构造上我们可以将上部顶层加水平剪刀撑以大大分散动力荷载分散对局部的强力作用。顶层上部水平支撑的作用不可小视。结语:模板支架规范已跨过世纪一直困惑我们。我在《中国建设报》也曾发文呼吁“以基础理论来支牢模架”。在国家经济大好的形势下,实践与理论紧紧结合起来,未来还是光明的:既重视理论宏观的把握又重视及细小的零件问题,模板支架安全的灰色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设计理论论文:土桥设计理论及方法诌议 作者:徐勋倩 刘振清 高强 钱国超 刘清泉 单位:南通大学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当环氧沥青最佳用量为0.8kg/m2时,随组分B用量的增加,环氧沥青黏结层的拉拔强度先增大后减小,且编号HY3拉拔强度最大,表明国产环氧沥青黏结性能最好的组分A∶组分B最佳配比为1∶3.0。路用性能根据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结构力学分析结果可得知,在本研究参数取值范围内,黏结层最大拉应力为0.307MPa、最大拉应变为1237με、最大剪应力为0.164,考虑动力放大系数为1.5、剪切疲劳衰减安全系数为2.0。结合环氧沥青黏结层的剪切和黏结性能试验、温度观测分析及已有桥面铺装环氧沥青黏结层研究成果,提出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环氧沥青黏结层的路用性能要求,如表3所示。根据环氧沥青黏结层的剪切强度和黏结强度路用性能试验结果,提出三白荡特大桥试验段混凝土桥面铺装黏结层采用国产环氧沥青(组分A∶组分B=1∶3.0),经检验(20℃剪切强度为1.18 MPa、拉拔强度为3.64MPa)满足表3中路用性能要求。建议环氧沥青用量控制在0.8kg/m2左右,喷砂处理后的水泥混凝土调平层表面构造深度为0.3~0.5mm。环氧沥青黏结层的材料指标试验混凝土桥梁上部结构参数、调平层厚度与模量、铺装层厚度与模量、交通荷载与气候条件不同,对黏结层材料指标要求不同,而不同组分与配比环氧沥青黏结层材料指标差别大,应通过试验确定满足桥面铺装黏结层材料指标要求的环氧沥青组分与配比。用作混凝土桥面铺装黏结层的环氧沥青应满足固化时间、拉伸性能、柔韧性、耐热性等材料指标要求。固化时间试验环氧沥青固化时间直接影响着沥青混凝土铺装层铺筑与开放交通时间,要求在保证混凝土桥面铺装环氧沥青黏结层性能要求下缩短固化时间,可采用不同类型与掺量的固化剂来实现。国产环氧沥青固化时间一般为24h,即环氧沥青黏结施工后24h可以摊铺沥青混凝土面层,不会导致黏结层环氧沥青挤压与迁移,拉伸试验采用环氧沥青作为混凝土桥面铺装黏结层材料,其本身性能对桥面铺装的使用性能有较大影响。拉伸试验用以反映环氧沥青黏结层材料受拉破坏的应力和应变,测得的主要指标为拉伸强度和断裂延伸率。环氧沥青黏结层材料拉伸强度越大,其黏结强度和抗剪性能越好;环氧沥青黏结层材料断裂延伸率越大,其抵抗荷载变形的能力越强。将试模清理并涂刷隔离剂后,放入120℃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养生4h,将配制好的环氧沥青倒入试模中,并在120℃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养生4h,脱模后切成I型哑铃状试件。拉伸试验时试件在所需的试验温度下保温4h。拉伸试验结果受试件成型厚度、拉伸速度、试验温度等的影响很大。试验中成型试件的厚度控制在(3±0.5)mm范围内,拉伸速度为500mm/min,试验温度为(20±2)℃。表1中的3种不同性能的国产环氧沥青拉伸性能试验结果。编号HY3拉伸强度与断裂延伸率最大,即该配比环氧沥青黏结层抗拉性能最好、抵抗荷载变形的能力最强。柔韧性试验环氧沥青柔韧性直接影响着黏结层的低温抗裂性能,通过添加不同类型与掺量的增塑剂来实现。国产环氧沥青-20℃温度时的弯曲未出现脆断现象。耐热性试验环氧沥青是一种由环氧树脂、石油沥青及其他助剂等组成的一种高性能热固性复合材料,耐热性好。国产环氧沥青200℃温度时未出现明显流淌现象,完全能满足各种沥青混凝土铺装层高温摊铺而不流淌要求。材料指标要求根据环氧沥青材料指标试验、施工技术要求及已有桥面铺装黏结层环氧沥青研究成果,提出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环氧沥青黏结层的材料指标要求。 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力学分析 分析铺装层及黏结层受力特性,建立其力学指标与计算参数的多元回归模型,并用于基于环氧沥青黏结层的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结构优化设计。基本假设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结构力学计算时做如下基本假设:(1)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均匀、连续和材料线弹性;(2)混凝土桥梁体、调平层、黏结层和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处于无缝工作状态;(3)水泥混凝土调平层与沥青混凝土铺装层间完全连续黏结,且黏结层完好无破损;(4)混凝土桥梁体、调平层、黏结层和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共同承受行车荷载的作用。计算模型及荷载作用位置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结构力学分析采用局部梁段作为计算对象,即将桥梁上部结构、水泥混凝土调平层、黏结层和沥青混凝土铺装层作为完整的力学分析结构。计算荷载采用标准轴载BZZ-100(轴载为100kN)的一侧轮胎加载,同时考虑30%冲击荷载作用[11],车轮与沥青混凝土铺装层的接触面积为460mm×200mm。计算模型和荷载横向作用位置如图5所示。由于车辆在桥面上行驶时有加减速、制动,加之桥面纵坡作用,轮胎与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层之间会产生较大的水平荷载。取水平荷载为轮胎接地压力的30%。力学特性指标敏感性分析引入正交设计方法,进行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结构力学特性指标敏感性分析。特性指标有黏结层最大剪应力与最大拉应力/应变、沥青混凝土铺装层最大拉应力/应变,试验因素包括水泥混凝土调平层厚度与模量、黏结层厚度与模量、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厚度与模量。根据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结构设计及经验,选取每个试验因素水平数为3个,选择正交表L27(36),安排27个试验方案进行数值计算。采用大型通用软件ANSYS,建立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结构有限元模型进行数值计算。施加荷载作用分别考虑对混凝土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及黏结层受力的最不利位置,得到了黏结层及沥青混凝土铺装层最大剪应力与最大拉应力/应变。分析计算结果可得到如下结论:(1)随着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厚度与模量增大,黏结层最大剪应力和最大拉应力减小;随着黏结层模量、调平层模量与厚度增加,黏结层最大剪应力和最大拉应力先增大后减小。(2)随着混凝土桥面铺装层模量与厚度、调平层厚度增大,黏结层最大拉应变减小;随着黏结层厚度与模量、调平层模量增加,黏结层最大拉应变先增大后减小。(3)随着混凝土桥面调平层厚度和铺装层厚度增大,铺装层表面最大横向拉应力减小;随着铺装层模量、调平层模量和黏结层模量增加,铺装层表面最大横向拉应力增大。(4)随着混凝土桥面铺装层模量与厚度、调平层厚度与模量增大,铺装层表面最大横向拉应变减小;随着黏结层厚度与模量增加,铺装层表面最大横向拉应变先增大后减小。力学特性指标多元回归分析对黏结层最大拉应力/应变、铺装层最大拉应力/应变和黏结层最大剪应力进行多元回归分析。(1)最大拉应力多元回归分析。由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结构铺装层和黏结层最大拉应力与相关影响因素正交分析结果可以得知,该力学性能指标的关键因素为:调平层厚度T1、铺装层模量E2、调平层模量E1、铺装层厚度T2、黏结层模量E0。分析得出混凝土桥面铺装层表面最大横向拉应力与设计参数之间的回归模型为:(式略)分析结果表明,回归偏差平方和所反映的波动明显比剩余偏差平方和所反映的波动小,即回归效果显著;式(1)的相关系数R值为0.9065,式(2)的相关系数R值为0.9132,即相关性显著,基本反映了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结构的铺装层表面最大横向拉应力和黏结层最大拉应力与设计参数之间的变化规律。(2)最大拉应变多元回归分析。由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结构铺装层和黏结层最大拉应变与相关影响因素的正交分析结果可以得知,该力学性能指标的关键因素为:铺装层模量E2、调平层厚度T1、铺装层厚度T2、调平层模量E1、黏结层厚度T0和黏结层模量E0。分析得出混凝土桥面铺装层表面最大横向拉应变与设计参数之间的回归模型为:(式略)分析结果表明,回归偏差平方和所反映的波动明显比剩余偏差平方和所反映的波动小,即回归效果显著;式(3)的相关系数R值为0.9011,式(4)的相关系数R值为0.9134,即相关性显著,基本反映了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结构的铺装层表面最大横向拉应变和黏结层最大拉应变与设计参数之间的变化规律。(3)黏结层最大剪应力多元回归分析。根据计算结果,无法分析得出混凝土桥面铺装黏结层最大剪应力与关键影响因素之间的回归模型,后续优化设计只能根据计算结果建立其与单因素的回归模型。 混凝土桥面薄层铺装设计方法 (1)分析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的使用条件,包括气候与环境条件、交通条件和桥面铺装结构的受力状态。(2)调查与分析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可能出现的主要破坏类型,提出的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设计指标为:①层间剪应力τ;②沥青混凝土铺装层表面最大拉应力σ/应变ε;③沥青混凝土铺装层车辙RD。(3)选取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设计的标准荷载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的标准轴载BZZ-100,提出基于疲劳等效的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轴载换算方法。(4)通过标准试验方法确定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设计材料特性参数。(5)以调平层与铺装层间容许最大剪应力和铺装层表面容许最大拉应力/应变作为混凝土桥面铺装层厚度设计的控制标准。(6)根据预估的车辙深度与容许车辙深度,验算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抗车辙性能是否满足使用性能要求。设计方法在上述的分析与研究基础上,提出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设计方法,设计步骤如下。(1)分析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的气候与环境使用条件,主要明确混凝土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的温度使用条件和动力荷载响应。(2)分析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的交通使用条件,计算设计年限内一个车道上标准轴载BZZ-100的累计当量轴载作用次数Neq。(3)确定混凝土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材料方案,按有关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实测黏结层和沥青混凝土铺装层材料特性参数。(4)明确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设计必须控制的主要破坏形式,从而确定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设计控制指标和验算指标。(5)应用通用有限元软件,分别计算调平层和铺装层间最大剪应力τmax及铺装层表面最大拉应变εmax,并建立该计算值与铺装层厚度的回归拟合模型。(6)计算得到调平层与铺装层间容许最大剪应力τR和铺装层表面容许最大拉应变εR。(7)选定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及桥面结构系统的各项参数,确认铺装层沥青混凝土材料设计的合理性,满足疲劳性能要求。(8)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进行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可靠度分析与设计。设计实例以沪苏浙高速公路江苏段三白荡大桥(双向六车道)为例,混凝土连续箱梁桥面铺装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调平层厚度为80mm、模量为210GPa,国产环氧沥青(组分A∶组分B=1∶3.0)黏结层厚度为0.8mm、模量为210 MPa,SMA-13沥青混凝土铺装层模量为1200MPa。混凝土桥面铺装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设计年限内一个车道上标准轴载BZZ-100的累计当量作用次数Neq为1851.6万次。拟定4个混凝土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厚度h分别为40mm、50mm、60mm、70mm,应用通用有限元ANSYS软件分别建立有限元计算模型,计算并建立层间最大剪应力与铺装层厚度的回归拟合模型为:(式略)根据疲劳方程和设计年限内一个车道上标准轴载BZZ-100的累计当量作用次数Neq,可以计算调平层与铺装层间容许剪应力τR=0.0733 MPa、铺装层表面容许最大拉应变εR=156.3με。令τR=τmax成立,求得混凝土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厚度h=57mm;令εR=εmax成立,求得混凝土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厚度h=67mm。因此,建议三白荡大桥混凝土连续箱梁桥面沥青混凝土铺装层厚度为60mm。通车后的试验段检测与分析三白荡特大桥于2008年1月12日全线建成通车,同年7月15日和2009年6月30日,两次对通车后的左幅桥面铺装试验段运行状况进行跟踪检测,检测指标为平整度、车辙深度和病害。2008年7月15日采用3m直尺分别检测3个车道平整度和车辙深度,检测频率为1处/(车道•100m);2009年6月30日采用激光断面仪分别连续检测3个车道平整度,采用人工铺砂法分别检测3个车道构造深度。检测结果(见表11)表明,通车一年半的试验段平整度和运行状况良好,未出现任何明显的病害。 设计理论论文:行人过路设施设计理论和方法透析 作者:刘文 吕坤 单位:西安市政设施管理局 实际上,每增加一个冲突点,交叉口的通行效率就会大大降低,同时增加一个潜在的交通事故黑点。交通信号设置不合理现状平面交叉口信号配时较少考虑慢行交通中行人过街时间需求,导致现状交叉口中经常出现行人在绿灯时间内未能完全通过交叉口,此时存在行人和机动车的冲突,若行人信号的红灯时长超过了行人的可容忍等待时间时,闯红灯的可能性大大提高。交通信号设置不合理对交通弱势群体过街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大大降低了交叉口的运行效率。通过安全性和通行效率分析可知,有行人二次过街设施比没有行人二次过街设施更加安全。 行人二次过街设计理论与方法 二次过街设置的条件尽管采取行人二次过街方式能够使得行人更方便的穿越道路,但并不是所有的道路都适合设置行人二次过街设施。二次过街方式适合于有较宽中央分隔带的新建城市道路及在有较宽两侧辅道的高架桥下设置,具体的设置条件如下:(1)空间条件:设置行人二次过街的路段路面要足够宽敞,机动车道宽度大于25m,无条件修建行人天桥或地道,且有足够设置安全岛的空间,中央驻足区的大小应该满足行人等待较好服务水平的所需空间。(2)信号配时条件: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后必须满足某段人行横道允许行人通行的连续相位时间总和不小于行人通过该段横道的最短时间。(3)行人条件:在平面交叉口处,当一个进口道横过马路的人流量超过5000P/h,且同时在交叉口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超过1200pcu/h,应考虑设置天桥或地道设施[10]。反之,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基于安全和效率的行人二次过街设计理论与方法平面交叉口的交通冲突类型按使用者划分,可分为机动车与机动车冲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冲突、机动车与行人冲突三大类。由于三种冲突形式行驶方向各不相同,交叉口处存在着大量干扰和冲突。在没有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情况下,仅机动车在无信号交叉口冲突数:交叉点为16个,合流点和分流点均为8个。若计入行人、非机动车,则冲突点总数目要提高几倍,本节重点无信号灯控制交叉口冲突数、传统两相位信号配时交叉口冲突数和结合行人二次过街配时交叉口冲突数,结合行人二次过街配时方案与无信号灯控制交叉口和原来二相位配时方案交叉口冲突数比较,冲突数明显减少,使交叉口的交通运行更加安全。基于相位嵌套的行人二次过街设计理论与方法行人二次过街设计理念是通过充分利用信号相位资源,合理划分机动车与行人的使用空间和时间,提高行人过街的安全性、便利性和通过能力。仅仅设置行人二次过街设施并不能很好的解决行人过街问题,在大型信号控制交叉口应结合优化信号相位使得交叉口发挥最大的交通效率。本节提出基于相位嵌套的行人二次过街设计方法,将行人二次过街镶嵌在机动车相位中。基于相位嵌套的行人二次过街信号配时实现方法表述如下:在一个信号周期内,第一相位为南北方向机动车左转和右转,同时将非机动车和行人相位嵌套在该相位中,基于安全,使行人流在安全岛上驻足等待;第二相位为南北方向机动车直行和右转,同时将非机动车和行人相位嵌套在该相位中,基于效率,行人流在此相位中可以安全到达对面,完成二次过街;第三相位和第四相位为南北方向,同第一相位和第二相位的设计。根据我国学者[6-7]对行人过街速度的研究,适合大多数普通人的过街速度为1.19m/s,适合大多数老人过街的速度为1.07m/s。由此则可以根据路口宽度和信号相位各个方向的绿灯时间,考虑行人是否可以在一个绿灯相位内通过人行道,确定是否需要二次过街安全岛,并设置相应的专用信号灯。行人二次过街信号相位的设置与各个方向的车流密切相关,主要涉及道路情况、左转车流量的大小和该相位绿灯时间的长度。基于相位嵌套的二次过街配时方案将行人二次过街相位嵌套在机动车相位中,总的周期时长不改变的条件下,基于嵌套在机动车相位的信号配时方案优于单独给行人专用相位的信号配时方案,行人过街更加安全,总延误减少。 实例验证 行人延误本节以西安市小寒东路—翠化路平面交叉口调查数据为例,对前面行人二次过街安全性和效率进行仿真验算。仿真模型方案针对不同的机动车流量和行人流量分别进行仿真,其中机动车流量为1000pcu/h、2000pcu/h,行人流量分别为1000P/h、1500P/h、2000P/h、2500P/h、3000P/h,共10种组合。根据小寒东路—翠化路平面交叉口实地调研情况,在仿真过程中,将行人一次过街违章率设定为1:3,行人二次过街违章率设定为1:9,违章率降低67%。仿真效果见图3。由VISSIM仿真模拟可以得出,增设行人二次过街设施后,行人在整个信号周期内的过街机会和可利用的过街时间将增加,行人过街效率提高。在各类相位相序排列组合中,行人二次过街延误情况为变化较平稳,较行人一次过街小,且总延误低于一次过街延误。在一次过街信号下,行人的可通行时间不足且等待绿灯时间长,使得行人违章过街比率较大,受到的机动车干扰较大,行人延误相对增加,与之相比,行人实现二次过街后,违章率会相应降低,与机动车之间的干扰减小,延误减小。但若过街行人量过大的路口,行人体的面积过大,当二次过街时,安全岛的面积不足全部等待行人站立的情况下,则不适合设置行人二次过街设施及信号。另外,由于实例平面交叉口的机动车流量及行人流量均较大,行人若一次过街将会因等待时间过长,超出行人心理极限,行人违章率将增加;而设置行人二次过街后,行人过街时间和机会增多,行人违章率将有所减小。这均是行人延误和机动车延误产生的重要原因。信号配时相对于传统的行人过街,行人二次过街在人行横道中央设置安全岛,并在中央安全岛加设信号灯。行人二次过街相位在传统设计方法的基础上,左转相位上添加了行人相位,将行人过街分为两段进行。相对应的行人相位形成了互补,使得人行横道上的行人能安全到达中央驻足区。在现有的信号配时相位设置情况下,小寨东路的行人过街最短绿灯时间为40s,交叉口设计通行能力为5859pcu/h,饱和度为0.85,服务水平E级。采用行人二次过街的方法设置相位后,小寨东路的行人过街最短绿灯时间为23s,交叉口设计通行能力为6953pcu/h,饱和度为0.73,服务水平升级为D级。通过以上分析,使用VISSIM软件进行交叉口高峰时段现状模拟和行人二次过街优化设置模拟。模拟结果数据显示,对于行人来说,行人过街平均延误时间减少,平均等待人数也相应减少。行人延误的减少也大大减少了机动车的延误。可见,行人二次过街可以减少行人和机动车延误,从而提高交叉口通行能力。 结论 (1)二次过街比一次过街更加安全行人作为人车冲突系统的重要一方,其运行效率降低会导致整个交通系统能力未能有效利用。特别是在信号控制大型交叉口,过街行人往往无法在绿灯信号内一次过街,造成行人与机动车冲突,导致行人过街效率和安全性降低。而行人二次过街措施可增加行人过街的绿灯时间。在平面交叉口处,基于二次过街的安全性比一次过街安全性高。(2)二次过街能提高行人的通行能力及机动车运行效率行人一次过街时,行人过街时间不足、行人违章过街影响机动车运行,行人可过街时间未充分利用;行人二次过街后,能有效避免行人与机动车的冲突,且充分利用交叉口信号相位。在信号控制交叉口处,基于信号嵌套的行人二次过街比单一给出行人信号相位时仿真效果更优。 设计理论论文:空间设计理论透析 作者:白鹏 建筑与其他艺术形式区别开来的特征就在于它所使用的是一种将人包围在内的三维空间“语汇”,我们建造有形的建筑实体是为了形成围合起来的空间,人们的行为活动也是在建筑“空”的部分中进行,那么,室内设计的重点无疑应该是建筑中的“无”。空间应当是室内设计的主角,这是合乎规律的,在没有考虑空间意义的前提下,对空间界面做出的任何装饰,只能算成是“徒有其表”。强调空间是室内设计的灵魂,并不意味着对室内设计的评价体系完全建立在空间效果上。每一个空间设计都可以用许多方面的价值来评判: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技术的、功能的、审美的、空间的和装饰的等,应该是所有因素的总和。只靠空间本身也不足以完成对室内设计的评价。但空间却是我们评价的基础,只有充分认识到空间意义之所在,以室内空间的真实表达为目标,通过对空间的整体把握,在满足空间使用功能并充分表现材料的内在潜力和外部形态的基础上,才能使空间使用者得到多感官的愉悦,使空间的感染力得到升华。 室内空间的多维度特性 面对一个室内空间,我们可能只看到形成空间的围合物,感受到被围合而成的空间形态,除了对这些进行“包装”外,形成设计品质的过程中不可否认存在着其他更多的空间特性,它们以各自的多样性统一于空间整体之中,并各自发挥着作用,我们可将其称作空间的“多维度”特性。室内设计因其为人服务的特征,空间的多维度特性必然依附于人自身的特性,每个维度都是以人为基点出发,最终再回归到人类自身。丹麦心理学家英格丽特•格尔在《生存环境》一书中,将人的生存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和心理需求三个部分,其中与建筑室内空间有关的是睡眠、休息、卫生、光、空气、太阳、一般居住安全、安全防卫、噪声控制、交往、私密、活动、玩、建造和美感。多维度室内空间特性借鉴了以上因素并结合人类的社会属性及环境属性,将室内空间设计归结为人与空间、空间与环境这两方面关系的协调和统一,强化如何以人性化设计思想满足人对空间的需求,满足人与人、人与自然的交流和亲和,提高室内空间的品质与环境的品质。 室内空间多维度特性的具体内涵 多维度室内空间特性的主要划分依据是基于设计中对空间、人、环境三者的思考。首先,由于室内空间为人服务的特点,决定了它的第一个特性是与人的空间感官息息相关的,也就是人的感知特性,即包括人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等生理感知力。这个特性强调针对人们的感官需求与变化来控制室内空间设计,过程中强化对人生理感官的关注。第二个空间特性是从人对空间的心理需求出发而划分出的,包括人对空间的距离需求、私密需求、交往与联系需求、依托需求、导向需求、求新与求异需求和纪念性与陶冶心灵需求等。第三个空间特性体现在人作为具有情感的生命体,在有外部空间环境因素刺激的条件下,借助自身的联想与感知会引发自身情绪或心理的变化,影响人对空间的认知,所以,室内空间应该通过设计媒介实现与人情感的交流和沟通,使空间成为情感的承载者,实现与人情感的共鸣。第四个空间特性,人们的空间体验,不是静态或“定格”的视觉感受所能完成的,而是需要通过连续的视角变换才能感受其魅力。这种观看视角在时间轴上的移位,给空间增添了新的特性——时间特性。第五个空间特性体现在空间与环境的关系上。这里的环境指的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个方面。在人类意识到尊重自然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后,室内空间设计应强调可持续发展的设计,是一种生态理论和生态美学共同驾驭的生态室内设计,同时,室内设计作为一门实用艺术,还要依托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相关因素的关系,受其发展的影响,两者需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室内空间多个特性的划分是对空间本质的全新剖析,是以人类多感官空间体验为基础,突出人在设计中的主体地位,强调人在空间体验过程中的时间性及空间自身的生态性。这种全新的室内空间理论,可以让我们不被可读性较强的视觉表象所束缚,不再只局限于对空间围合实体的规划与构想,而是更多考虑在此基础上多维度特性的参与。 多维度室内空间理论的意义 多维度室内空间理论的提出源于对室内设计的灵魂——空间本质的追溯。室内设计发展到今天,单纯追求空间功能的合理性早已不能满足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空间的需求。设计中,除了功能以外,人们已开始朝着强调文化与艺术内涵、注重人的情感体验、崇尚个性化设计、尊重自然和社会规律等多角度的思考模式发展,而多维度室内空间理论,正好符合当前这一发展趋势。空间的表现,不仅是光线、色彩、造型、材质等因素的集合,还是一个多维度特性共同协作的结果。它不仅为设计的表现方法提供了可参考的理论依据,也为表现形式提供了多种实现的前提。多维度室内空间理论将给室内空间发展的推动机制以新的动力并保持它的正常运转,它会使一些最初不在人们注意力范围内或根本不在选择之列的事物成为新的关注点。通过它会使室内空间的魅力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人们面前,从而促进室内设计本源的回归。 结束语 空间的魅力是无法抗拒的,即使我们可能忽略它,室内设计中无法抗拒的美感还是源于空间之中。只有空间才是动态的、有生命的,它与人产生互动,进而完成与受众的交流。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唤醒对空间重要性的认识,使室内设计在其灵魂——空间设计的可持续发展中实现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空间的需求愿望,这是设计师的责任,也是设计师的义务。 设计理论论文:通用设计理论的视觉传达论文 一、通用设计的定义及时代的需求 1.什么是通用设计通用设计又名全民设计、全方位设计或是通用化设计。它所传达的意思是:如何能被失能者所使用,就更能被所有的人使用。通用设计这一概念近几年开始逐步兴起,与工业化时代的设计效率优先不同,通用设计倡导的是人与人,人与人造物,人与设计品之间和谐有效的沟通,更加注重用户的情感体验。最早提出通用设计概念的人是美国建筑师,罗恩梅斯,他也是首先使用‘UniversalDesign’通用设计一词的人。 2.通用设计的基本原则原则一:公平地使用。原则二:可以灵活地使用。原则三:简单而直观。原则四:能感觉到的信息。原则五:容错能力。原则六:尽可能的减少体力上的付出。原则七:提供足够的空间和尺寸。通用设计的理念并不等同于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计是专为身障者考量的设计,而通用设计所考量的对象不仅仅是身障者,而是更广阔的使用族群,并且关注使用时的心理诉求。 3.非物质化社会的需要美国市场营销专家菲利普•科特勒认为人们的消费行为变化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量的消费阶段,二是质的消费阶段,三是情感消费阶段。而非物质化社会对自我实现需求更为强烈。在马斯洛需求层次论中,人类的需求层次从生理需求、到安全需要、到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这几种需要总是相互连结相互影响。而我们所处于的非物质化社会中,消费者尤其对情感层次的消费需求更为强烈。人们在选择商品时,产品的功能已经日趋饱和,所以商品的造型、包装、色彩、附加功能、所包含品牌精神价值,就成为了消费者们选择产品的依据。通用设计的理念可以更好的满足这些需求。 二、通用设计理论下的视觉传达设计 1.视觉传达设计通用化需求在信息传播方式渠道多样化,信息内容互联爆炸式传播的时代,视觉传达设计的通用化需求是适应时代的必须。以传统的印刷品为例,用通用设计的理论考量的话,绝不仅仅是调整字符的尺寸,使之可以更清晰的阅读就可以的。在面临多文化背景的阅读者时,怎样的版式、色彩、符号的使用,可以尽量小的避免歧义的产生。特别是随着国际沟通交流的日益紧密,怎样进行内涵丰富、信息传达准确,并且可以得到更多人喜爱的视觉传达设计,才是视觉传达设计通用化的需求。在传播方式上,也需要在通用设计的理念下进行更有效的传播。如怎样既能有效生动的传达企业的讯息,引发兴趣,又不会使受众在接受信息时产生厌烦、紧张、恐惧等负面情绪。广告文案的用词也应多注意对老年人、弱势或特殊群体的尊重。在进行视觉传达设计时,要将所传递的内容进行归纳梳理,采用更丰富鲜明的视觉语言,易懂易用的图形符号设计。要基于受众的文化背景,思维方式,视觉逻辑习惯进行设计,才能便于信息传达与识别。并非越简单概括就越易认知。这一设计的过程,需要洗练生动的反应客体的基本特征以及符号含义,才能做到视觉信息有效的传播。 2.多感官通道的传播方式视觉传达设计有时也被称作沟通设计,正是设计师需要使相对复杂的信息变得更易被受众理解。视觉符号的传播不仅仅是单方向的,更是互动的,多方位的。基于通用设计理论下的视觉传达设计,不仅是从视觉上传递信息,更是从视、听、触、味、嗅多感官渠道进行信息的通感传递。多通道的媒介传播,可以让大脑捕获等多维度的信息,让信息接受者对事物获得更多方位的认知,使信息更有效的传播。 3.适应各类使用者的视觉传达设计对于视障弱势等在视觉识别上有一定障碍或缺少视觉传达接受渠道的人群,在进行视觉传达设计时,可以进行多维度的刺激,辅助更多的传播方式。如为避免视障人群的误食,通过突起的盲文,可以使视障人群感知饮料或食物中可能会导致过敏的成分。进行公共导视系统的设计,如救灾、避难的导视设计时,通用设计就尤为重要了。这类视觉设计可以通过立体的视觉符号、鲜明的颜色、夜光材料、声音的配合使用去适应各种突发状况。随着老龄化社会的趋势,如老年人使用的手机、阅读的报纸、电子界面等等,都是视觉传达设计通用化的方向。在进行地铁导视系统设计时,设计师在选择色彩时主要是选择对比强烈,鲜艳舒适的色彩进行线路的区分。有一类特殊人群——色盲患者却被忽略。色盲患者眼中,色彩的区分度很低,尽管选择色相区分度高的色彩,但色彩的明度区域一致,这就造成了读图的障碍。设计师在进行视觉设计时,选择的颜色在色相及明度上都有所区分,就可以适应更多的人群,从而达成视觉通用设计的目标。 三、通用设计理论下的视觉传达设计研究总结 视觉传达设计的意义不只是提供内容,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带来舒适的情感体验。同时也通过优秀的视觉传达设计提升、引导受众的习惯观念。通过对基于通用设计理论的视觉传达设计的研究,在视觉消费成为人类消费的主要特征之一的时代,通用设计这一概念,不仅能帮助人类建立良性的社会生活环境,并且也是最为先进的设计理念设计趋势。在满足使用者日趋多元化需求的同时,可以更好的适各类使用者。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从人本出发的通用设计,其相关思想与技术的结合也更显重要。基于通用设计理论方法的视觉传达设计是在通用设计理论下,引导从设计师到大众,创造属于大众的爱与关怀的力量。更是为我们生活的世界,建立一种全新的,善意的,以人为本的全新观察与生活方式。 作者:刘永畅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设计理论论文:生态设计理论的低碳景观设计论文 一、关于生态设计理论 生态设计最早提出见于1969年,伊恩•伦若克斯•麦克哈格(LanLennoxMcHarg)在《设计结合自然》一书中提出“设计尊重自然”,将生态学思想运用到景观设计中,从而让现代景观设计有了新的理论基础和指导。这种生态设计意味着设计尊重自然环境的原貌,即物种多样性,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性改造及对自然资源的掠夺,维持动植物生长环境的质量。而生态设计的概念是西蒙.范•迪.瑞恩(SimvanderRyn)和斯图亚特•考恩(stuartCown)于1996年定义的:任何与生态过程相协调,尽量使其对环境的破坏影响达到最小的设计形式都称为生态设计[2]。一般说来,生态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我恢复能力和逆向演替机制,但是,今天的环境除了受到自然因素的干扰之外,还受到剧烈的人为因素的干扰[3]。由于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人们意识到景观生态设计在城市环境建设中所起的作用,因此生态设计越来越被人们所熟知并重视。如果说景观设计的本质就是对人类生活环境的生态设计,那么生态设计原理应该成为景观设计的优秀。但是目前的景观设计都是以人类本身为优秀,以实现经济效益为重点,很多时候“生态”都要为“人”让步。这种做法只会让人类越来越背离自然和生态,背离人与自然和谐的初衷,从而导致环境的恶化,从近年来困扰我国各地的雾霾天气就可窥见一斑。生态设计的提出和被重视表明了人类对于自身的反思和对未来社会发展目标的渴望,景观设计不再是人类单方面的工作,还让自然环境、生态参与设计。有些学者对生态设计的原则和设计手法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如最少干扰原则、尊重场地生态发展原则、4R原则[4]。又如自然优先原则、最小干预最大促进原则[5]。以及地方性原则、保护与节约自然资本原则、让自然做功原则、暴露自然原则[1]。这些原则都集中体现了生态设计在作用于环境时对自然环境的尊重与避让,说明只有在对场地现状进行足够的研究的基础上做出的设计才是适宜的,才是对人类有益的。设计手法包括保留原有场地元素和尊重场地原有生态发展过程;生态优先,尽量减少对原有自然环境的干扰;对可再生能源的循环利用;利用自然的自我维持和自我恢复能力实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再生[6];等等。 二、生态语境下的低碳景观设计的特征 (一)低碳景观设计 低碳景观设计是近年来才提出的新的概念。低碳,是指较低或者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7]。而低碳景观设计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目标宗旨的绿色景观设计[8]。低碳景观作为景观学领域的新概念,其内涵也包括“低碳社会”、“低碳经济”等概念相对应的基本层面的低碳含义,那就是减少景观建设过程中的碳排放[9]。在景观的设计和施工中我们倡导节约其过程中所需的能源和减少碳的排放量,维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让人与之共存[10]。因此低碳景观设计也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符合生态语境下当今社会对景观设计的要求。在生态设计理念的指导下,低碳景观设计有了长足的发展。宏观上,景观工作者本着尊重自然、可持续发展等目的,充分理解和尊重场地,让设计符合环境,充分让自然做工。微观上,低碳景观在规划、设计、施工、使用及维护的整个过程中都注重减少碳的排放,促进形成和谐发展的景观体系,这也是生态设计理念的具体体现形式。但是,低碳景观设计并不就是生态设计,它与生态设计有相类似的方面,但也有不同之处。生态设计主要针对于环境而言,主体是环境,生态设计的主要目的是减少人类活动对环境的破坏,而低碳设计可以应用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主体是人和人类活动。因此低碳景观设计不只是注重设计对环境的作用,也注重人的活动本身。它是研究人类和人类活动在作用于景观时所产生的碳的排放量的问题,更低的碳排放量是低碳景观设计所追求的目标。因此,从对坏境的影响上而言,低碳设计与生态设计有共同之处,但是它们的侧重点不同。生态设计更加注重目的,而低碳设计更加注重过程的低碳。生态设计更宽泛,而低碳设计注重结构的优化和细节的处理,因而更容易见效,也更容易被普通大众所理解和接受。 (二)低碳景观设计的特征 在生态设计理论的影响下,低碳景观设计体现出如下一些特征。第一,更加尊重场地,设计结合自然。在生态设计理论的指导下,低碳景观设计尽量利用场地的有利条件,协调和解决场地的不利条件甚至变不利为有利。利用场地已有条件和物质基础必定会减少景观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尊重场地是低碳景观设计的基本特征。结合场地的自然条件进行设计而不是“归零设计”,那种仅凭技术而无视场地现状的肆意妄为的做法是对资源的巨大浪费,我们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第二,景观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景观生态系统包括景观与外部系统、景观内部各元素之间、景观元素内部的结构与功能之间、景观生命体与其环境之间以及人类与景观生态系统之间的生态关系都是动态平衡的关系[11]。生态系统的跨尺度性要求低碳景观设计力求平衡这些关系,并在此过程中减少碳的排放,而景观生态系统达到动态平衡之后也会达到减少碳排放的目的。第三,生态设计指导下设计生态。生态可以被设计,低碳景观设计在生态设计原则的指导下设计生态。众所周知生态系统是个很复杂的系统,它包含很多子系统,每个子系统又包涵了很丰富的内容并自成体系,因此生态系统不能被设计也很难被设计,但是设计可以发挥作用,人工设计的生态应该被纳入自然生态系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因此在低碳景观设计过程中实际上是设计生态,是模仿自然设计生态的过程。只有如此设计出来的景观设计,在项目完成之后才能形成良好的生态循环。第四,减法设计,节约人力物力。低碳景观设计主张做减法设计,不浪费精力。不但在景观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期,在项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都秉承能少则少,节约人力物力的原则。要减少碳的排放量,只有更大程度地减少人力物力的损耗。低碳景观设计在整个过程中都注重节约人力物力,以达到更少的碳排放的目的。第五,尽量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低碳景观设计以尽量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为原则。很多低碳设计打着低碳的旗号,事实上并不低碳。说低碳并不低碳的例子很多,如为了打造更好的自然效果,千里迢迢去找材料,或为了一两种植物跑几个省份。以及不珍惜资源,随意浪费能源,这些做法只注重了目的性,而忽视了过程的低碳,也不是低碳景观设计的正确做法。这也是生态设计和低碳设计最大的不同。 三、低碳景观设计的应用模式研究 低碳景观设计的应用模式的理论基础是生态学和景观生态学。基于生态设计理论的低碳景观设计目前的应用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自上而下的模式与自下而上的模式 我国景观设计的现状和国外有很大区别,国外的景观设计项目一般而言要通过社区居民讨论,规划师、建筑师也要加入到景观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中。而在我国则是政府行为,先立项,政府通过了之后到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之后才进入到景观设计师手中。但是很多景观项目实际上负责人都不是景观行业从业人员,这给景观设计的具体开展带来了难度,甚至出现一个设计方案改十几次或几十次的情况。由于低碳景观设计很多时候并不是在第一时间就能够体现经济效益,在讲究效率和效益的现实条件下,低碳景观设计开展起来也困难重重。如果管理者(包括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重视民众的声音,尊重设计师,给设计师更大的权限和空间,景观项目由自上而下的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的模式,这样才有可能给低碳景观设计带来新的局面。 (二)千层饼模式 这是一种叠加模式。设计师麦克哈格在景观设计时尊重自然,提出了强调“土地适宜性”的“千层饼模式”。千层饼模式是将影响景观设计的自然因子都列举出来,进行叠加,然后可以从叠加模式中看出垂直自然生态过程,并可据此判断出该设计与环境适不适合。到了设计阶段,将要做的设计分层进行,叠加之后成为一个完整的方案。然而该模式仅注重垂直的自然生态过程,而忽略了水平生态过程,因为设计的各要素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如此势必割裂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使低碳景观设计成为形而上学的一种模式而达不到低能耗、低污染以及降低碳排放的目的。 (三)场地拼嵌模式 随着近些年来研究的深入,形成了分析景观的一个基本模式,即“斑块—廊道—基质”[12]。这是一种场地拼嵌模式,是利用景观生态学原理,将景观场地分为斑块—廊道—基质的形式,斑块-廊道-基质模型是构成景观空间结构的一个基本模式,也是描述景观空间异质性的一个基本模式。这一模式为比较和判别景观结构,分析结构与功能的关系和改变景观提供了一种通俗、简明和可操作的方式。这个模式也有缺点,有可能注重局部而忽视了整体,而且并不是每个景观场地一定包含这三个内容。就这几种模式而言,有景观设计程序上的,有方法上的,但是低碳景观设计并不是单一的或机械的使用这些模式。低碳景观设计应该以生态整体性为基本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模式进行设计,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设计模式,也可以以一种模式为主,结合其他的模式进行研究或设计。 四、景观设计要素的低碳应用方法及实例解析 对于具体的景观设计项目而言,在以上几种应用模式的指导下,景观设计要素的低碳设计和应用,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关键点。这其中,水的处理在景观设计中是一个难点,也是施工和后期维护中碳排放高的部分。目前低碳的水处理方法主要是采取绿色生态水循环技术。包括废水的就地再生技术、雨水收集技术、地表水循环技术、污水处理技术等;道路系统设计方面,尽量设计步行系统,尤其是景区内的道路系统。除此以外,还可设自行车专用道、电瓶车道,尽量减少高碳排放的出行方式[13]。因此景观设计不但是一种环境的营造,也不仅是供人们生活的场景,还能引导人们的行为,使人们在生产生活的过程中产生较少的碳排放。对于废弃材料的利用,残砖废石、生活废料都能成为景观再造中的良好材料再利用[14]。桂林市的五号公馆小区在低碳设计方面做出了很好的示范。在最大限度利用原有场地的基础上进行景观设计。如小区大门入口处有一棵大樟树,最初的建筑规划在樟树所在位置是建筑,但是为了保留这棵樟树,开发商将建筑面积减少了十多个平方。材料利用方面,了解到用黄蜡石或青石等景观石不但造价高,还得远距离运输,因此经过调查,最后采用了桂林本地的铁锈石,景观效果也很不错,完全可以代替黄蜡石等景观石。在植物造景方面,大胆采用了野茅草、野生水草、野生树如梧桐、乌桕甚至构树等,营造出了出人意料的怡人效果。废料利用方面,将废弃的枕木用做道路铺装和亲水步道,不但解决了废料的处理问题,还营造出了很好景观效果。在进行低碳景观设计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低成本景观不等于低碳景观,要避免施工时的低成本造成完工后的高额维护费用。第二,绿化越多不代表低碳景观,现代景观设计不是做乡村景观或森林景观。第三,高科技不代表低碳景观,如绚丽的灯光处理、花样迭出的水处理,会造成高昂的使用和维护费用,应多使用节能灯。在生态设计理论的指导下,低碳景观设计发展得愈发快速和成熟,也有更多的专家学者投入到此项研究来。对于一般民众而言,重要的是低碳生活方式的培养,而对于设计者而言,要让低碳景观设计成为一种意识,在设计时处处体现低碳精神,只有让低碳理念成为人们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地球的低碳理想才能得以实现。 作者:龙渡江工作单位: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旅游与休闲管理系 设计理论论文:艺术设计理论审视论文 摘要:市场经济的实践,要求艺术设计教育努力适应社会需求,尽快建立起适合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艺术设计教育体系。为此,我们应重新审视艺术设计理论,研究艺术设计教育。 关键词:市场经济艺术设计教育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经济进入了持续高速发展的阶段。经济的繁荣带动了社会各个行业的发展,也使得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为了适应社会需求,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迈进的发展趋势。而艺术设计作为热门学科,全国艺术设计类考生逐年攀升,全国兴起了艺术设计的热潮。然而,艺术设计教育在我国,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年的历史。由于现代设计教育在我国的历史比较短,发展还不够完善,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加上这几年的扩招,实际教学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培养目标不够明确,教育思想和方法比较陈旧,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不够完善,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等。所以,我们一定要静下心来重新审视艺术设计理论,研究艺术设计教育。 笔者从事艺术设计教育十多年,目睹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艺术设计教育的巨大影响,以及艺术设计教育对市场经济的反作用,以自己切身体验谈谈对艺术设计教育的一些思考。 一、顺应市场需求,转变教学思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让市场在资源的优化配置中起主导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学校也被逐步推向市场,并逐步向产业化方向转化,这也是在市场经济体制运作下完成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由原来的国家包培养、包分配,逐步转向交费上学,毕业后自主择业。这就必然要求我们改革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制订新的教学管理制度以适应社会和学生的多样化选择。我国的艺术设计,是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兴起而兴起的,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应该说,艺术设计在中国从诞生的那天起,就与市场经济发生了割不断的联系。 因此,面向市场需求,随时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是高校艺术设计教育改革的首要任务。再以理念的突破和更新为先导,在教育实践上引起巨大的变革,在当前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践过程中,构造并树立系统的现代教育观念。高校要扎扎实实地办学,不懈地努力,应努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一专多能、紧贴市场需求的人才。要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并重,全方位提升学生素质,从而造就适应市场需要的职业英才。同时,在硬件设施基本完善后,逐步控制学校的规模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凝聚力和竞争力上面来,努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为将来的生活和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打破文理界限,培养宽口径人才 我国艺术设计教育脱胎于纯美术教育,原来只在艺术院校和轻工院校里设置,现在综合大学、工科院校和师范院校中也纷纷开设设计专业。在现行的教育体系中,艺术设计教育基本上按照两种模式进行。一种是在综合性大学、专业美术院校和师范院校;另一种是在各种工科院校,如建筑、机械、轻工、纺织等。前者偏重美术理论和美术基础训练,后者偏重不同专业的工艺与专业技术训练。这一点可以从开设的不同的课程上明显看出来。这两种教育模式本来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补充,但因为现存的教育管理体制,如一些综合性大学隶属教育部门,一些专业美术院校隶属文化部门,一些工科院校隶属各产业主管部门。我国的高校招生,历来分文理两大类,演变到今天,这种体制已经波及到基础教育的中学分科问题。而艺术设计学科,也因为这个招生体制,被人为地割裂开来。所以,以文科考试进入美术院校的学生,得不到良好的工艺与技术训练,以理工科考试进入工科院校的学生,得不到良好的美术理论和美术基础训练。这个问题早已经在我们的社会上,即学生就业的工作岗位上反映出来。 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我们可否转变一下思维方式,打破文理科界限,把艺术设计教育统一起来,不论其设在什么学校,工科也好,文科也好,都用一个标准确定教育对象和教学方法。这样既能避免学生接受知识上的偏差,也能衡定各类学校的师资和教学水平。同时,也使学生来源得到合理配置。现在,由于实行“三加X”考试,这一点在招生上基本上没有障碍,主要是思想再解放一点,把这种选择学生的方式再向前推进一步,就可以达到这一目的。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对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一个专业同一个班毕业的同学找工作的差异性越来越大。高校已经成为一个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和修养的平台,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人才日益受到社会的青睐。这一现象逐渐受到高校教育工作者的重视,提倡学科合并交叉,培养适应多项工作的宽口径人才成为艺术设计教育新的发展方向 三、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积极整合教育资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艺术设计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艺术设计专业办学规模也随之不断扩大。然而,有限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始终是制约我国艺术设计教育深入发展的瓶颈。一方面,高校要有计划地引进或培养既有系统的理论修养,又有丰富艺术设计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要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充实艺术设计的师资力量,可以采取长期或短期聘用的方式,邀请国内外室内设计行业的精英或专家来校讲学、授课,力争将最新的行业知识和信息传达给学生。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艺术设计教育在软硬件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然无法满足经济高速发展和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高等院校为了要办出质量和特色,以培养大批适应市场需求的的高级人才,使出了浑身解数,以致有些高校因为基础建设的不断扩大,而债台高筑。短时间内,仅仅依靠高校自身力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根据艺术设计应用性极强的特点,我们要把设计教育从大学的课堂里解放出来,交给企业家,作为企业发展的武器,交给民众,成为生活的必需。积极整合教育资源,坚持多样化办学,拓展以学养学,滚动发展之路,最终变“学校办社会”为“社会办学校”,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需要。令人欣慰的是,许多高校已经先行一步,积极与企业取得联系,将企业变成了高校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学校解决了实验场地的问题,降低了教学成本,企业也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四、校企联手,促进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历来都是学生和家长十分关注的问题,尤其是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以及高校连年的大规模扩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并呈现出“两高一低”的现象,据有关资料统计:一高是指毕业生总人数高:2003年212万,2004年280万,2005年338万;二高是指待就业毕业生总人数高:2003年52万,2004年69万,2005年已经达到了79万。一低是指毕业生签约率低:据教育部的统计,2005年应届毕业的338万普通高校学生中,在毕业时的签约率仅为33%,即使到了2005年末,仍有近1/4的毕业生还没有找到工作。 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大部分有艺术设计专业的高校采取“主动出击,外引内联”的就业政策,在全国各地建立少则几十个,多达上百个的就业实习基地,与全国成百上千家企业建立长期联系,形成了庞大的就业网络,数以万计的学生在这些企业找到了位置,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积极推进校企合作,采取“订单式”培养,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学校与企业签订合同,企业为学校提供资金和教学场地,学校根据企业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和训练,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艺术设计是一门应用型学科,学生毕业后如果不能就业,必将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国家已将就业率作为高校评估的重要指标,高校必将在推荐和引导学生就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五、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以后,高等学校已由原来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家高度集中计划、政府直接管理的旧体制逐渐形成国家统筹规划、宏观管理,高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新体制。市场经济的实践,要求艺术设计教育努力适应社会需求,尽快建立起适合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艺术设计教育体系。 设计理论论文:现代住宅给排水设计理论论文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人们在购买住宅时,除了关注住宅的楼层、面积、平面布置等因素外,同时也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住宅设备上。给排水系统作为住宅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系统设计是否合理,对今后住户的装修、日常使用与维护将产生重要影响。现结合本人在住宅设计过程中的一些经验与体会,谈谈住宅给排水系统设计中的一些特点。 1.水表设置及给水支管敷设: 1.1关于水表设置。长期以来,我国住宅水表均设于室内厨房或卫生间等用水集中处,对于用水点较多且分散的住宅,有时甚至一户内设多个水表。近年来,水表设于户内而引发的诸多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入户抄表扰乱人们的正常生活及可能导致的入户抢劫,使住宅私密性及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管理人员抄表不易且抄表劳动强度大:个别用户偷水而管理部门无法制止及处罚等。由于这些问题 的产生,水表出产已成为必然的选择。为此,新修订的国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第2.5.8条规定:住宅建筑应装设分户水表,分户水表或分户水表的数字显示宜设在户外。水表出户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a.分户水表集中设于屋顶(水箱供水)或底层空间内(变频供水)。这种方式常用于多层单元式住宅中。一般一个单元梯位水表设一个水表井(箱),分户水管沿室内管井或建筑外墙引入户内。其优点为;抄表方便,抄表人员劳动强度低,可以杜绝用户的输水行为。缺点是:管材耗量大,管道水头损失大,需占用较大空间的管道井,如设于外墙则易影响建筑外观,分户支管不易检修。 b.水表设于楼梯休息平台处。给水立管设于平台处,每户设一水表箱;将水表箱嵌入休息平台两侧墙体中。其优点为:分户支管短,较节约管材,管道水头损失也较小,缺点是:水表分散设置,抄表人员劳动强度较大;通常室内消火栓箱也明设于休息平台处,因而使本来就拥挤的休息平台更为局促,给住户通行带来不便。 c.水表每层集中设于水表间内,分户水表整齐靠于墙面。其优点同方式b相同,缺点是:分户管道必须沿公共走道楼板下引入室内,因而走道内要求设吊顶。 d.将传统的普通机械式水表改换为远传水表或IC卡智能型水表。远传水表计算准确且无需抄表,此卡表需用户预存入一定数额水费,将充值后的IC卡插入水表的读码器中即可用水。由于远传水表和IC卡表价格相对昂贵且在技术上仍存在一定问题,因而在实际工程中尚未得到广泛应用。 以上几种水表出户方式,各有其优缺点,具体在工程实际设计中采用何种方式,应由设计入员根据住宅的性质、档次及当地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确定。 1.2给水支管布置与敷设。目前,新建住宅中一厨两卫已很普遍,有的住宅甚至配有一厨三卫、一厨四卫,且厨房、卫生间、阳台各用水点位置均较分散。分户支管至用水点间管道如沿室内楼板下吊设,必然要求设室内吊顶,管外壁还应有防结露措施,给住户装修带来不便,毕竟不是所有住户都想设吊顶。(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15-2000(送审稿)第3.6.18条规定,给水支管宜敷设在楼(地)面的找平层或沿墙敷设在管槽内,敷设在找平层或管槽内的给水支管外径不宜大于25mm。实际上,如果将接往两个或两个以上用水点给水支管串接在一起,其支管外径均会超过25mm。因此,为了满足规范的要求,给水支管入户后即接入分水器,分水器暗设于厨房或卫生间墙体内,通过分水器后接往各用水点支管管外径均可控制在25mm以下。但应注意:设于找平层内给水支管施工完毕后,应在其位置做上明显的标记,以免住户装修时破坏给水管道。 2.排水管道敷设: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6.16条规定;住宅的污水排水横管宜设于本层套内。虽然规范有此规定,但在笔者所了解的大部分住宅设计中,由于存在各种问题,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尚不多见。于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上下层住户因排水管道漏水而导致的各种纠纷、影响邻里关系。作为工程设计人员,应在设计时努力解决这一问题。在此,笔者提出一些做法以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2.1厨房排水管道设置。厨房洗涤池排水支管可直接在楼板上接入排水立管。而对于厨房是否设地漏,目前还存在较大争议。笔者建议厨房内不设地漏:现代生活中厨房地面一般已很少用水冲洗,少量的溅水用抹布就可完成地面的清洁,厨房地漏由于长时间无水补充,水封内存水蒸发后臭气反由地漏进入室内。同时,取消地漏还可避免地漏排水支管进入下层户内空间。 2.2卫生间排水管道设置。为了不使卫生间污水横管进入下层户内空间,排水管道的敷设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a.卫生间地面楼板下沉,污水横管设于下沉室内。这种方式对排水管道的施工较为方便,但检修管道则十分不易。在实际工程使用过程中,经常发生下层住户靠卫生间处楼板及侧墙发生渗漏现象。由于无法查找出漏水的原因,……上层住户只能将整个卫生间地面凿开重新翻修,凿开后才发现下沉室内积满水,积水经侧墙渗入下层。分析产生积水的主要原因有:卫生间地面防水未处理好,地面水渗透入下沉室;部分给排水管道漏水进入下沉室。针对以上原因采取的措施有:严格做好卫生间地面的防水处理及下沉室四周的防水处理;卫生间内所有给排水管道应经严格试压住水试验后方可暗封管道:建议在下沉室侧面设置侧排地漏,以排除可能出现的积水。 b.采用侧排方式。卫生间采用后出水式座便器,侧排地漏,将浴盆或淋浴房垫高,各卫生器具排水横支管沿卫生间地面墙脚处引至外墙。器具存水弯、排水横管及立管均设于建筑外墙处。采用这种方法,可避免出现下沉式积水的状况,但应注意几点:首先,尽可能将洁具特别是座便器设于靠外墙处:其次应与建筑专业密切配合。由于排水横管及立管均设于外墙,不可避免影响到建筑外观,因而在建 筑方案设计阶段,给排水专业人员就应介人,将卫生间布置于建筑凹槽处,尽量降低对建筑立面的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当然还有别的做法。在福州凯旋花园(公寓)的设计中,由于建筑立面的要求,不宜将排水横管及立管设于外墙而必须设于室内管井中。由于管并尺寸的限制,无法在管井内设器具存水弯,为此笔者在设计中大胆采用高水封直埋地漏,将排水支管直埋于结构板内。排水管直埋于结构板中对施工质量要求很高,一且排水支管施工质量不佳将很难维修。目前凯旋花园已施工完毕,但尚未验收投入使用,因而无法评价这种做法在实际应用中是否理想,提供这种做法仅供同行参考。 3.室内消火栓系统: 3.1室内消火栓箱的设置:对于单元式住宅来说,由于平面位置限制,消火栓一般只能明设于楼梯休息平台,安装于此处的弊病显而易见:休息平台变小,住户通行不便,特别是搬运大件家具时:消火栓箱棱角突出,对住户特别是小孩的人身安全构成极大的隐患。为解决以上问题,可考虑采取栓箱分设,即消火栓栓口明设,而将附属的龙带、水枪及箱体暗装于休息平台侧墙处,以腾出休息平台空间。箱体尺寸建议采用450×600×200。 3.2屋顶十分钟火灾初期消防用水量储存问题。住宅设计中通常的做法是将消防前期十分钟用水与生活用水并存于屋顶生活消防共用水箱中,生活出水管上设虹吸破坏口以保证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这样可以防止消防用水因长期不用而变成死水。《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2-2000(送审稿)第3.2.8条规定生活饮用水池(箱)应与其它用水的水池(箱)分开,专门设置。因此,应将消防用水单独设置消防水箱,并设专用补水泵(由于水表管理方式的改变,不应由生活水泵向消防专用水箱中补水,这一点容易被设计人员所忽略),补水泵应从消防水池而非生活水地中取水。为了防止消防水箱中的水长期不用水质恶化,可在消防水箱另设出水管供住宅绿化、道路用水。 4.结束语 住宅给排水系统看似简单,但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作为工程设计人员,应本着技术、安全、经济性原则,在实践中努力创新,寻求最佳的给排水设计方案,适应住宅设计发展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要求。 设计理论论文:B-Slim教学设计理论论文 摘要:本文探究了英语教学过程中的课堂教学设计及效果反馈的联系,指出了当前英语教学中存在的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之间的不协调问题,从而引出B—Slim的教学设计理论。 关键词:B-Slim理论;有效教学;教学实践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学生必须获得“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用英语进行思维的能力。”所有这些能力的形成都取决于英语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而教学方式就体现在课堂教学的活动设计中,教学效率也依据教学活动任务的完成质量。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学校的生源状况和师资条件、管理水平、教学设备和语言环境、班级大小的差异非常大,教学效果当然不可能一样。所以不能只有一种教学方法、一种教学模式。 随着新教材的使用和课改的进一步深化,英语教学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改革。越来越多的教师在思考如何上好新课程理念下的英语课堂教学,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在英语课堂教学中,经常能看到教师设计的课堂活动一个接一个,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学生积极参与。这样的教学设计背后出现的问题是:重能力,轻双基;重输出,轻输入;重表演,轻内涵;重功能,轻结构;重流利,轻精准;重归纳,轻演绎等。英语课堂教学效率普遍不高仍然是教师们深感困惑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巧妙的教学设计是有效教学的良好开端,灵活的知识呈现能使新知识更加具体、直观地展现在学生面前,语言的活动能促使学生习得语言相关知识。但是,这些看似行云流水的教学过程有时未必具有良好的教学实效。针对这一现象,笔者欲从在国外亲自体验的B-Slim(成功语言指导模式)理论中论述设计有效的课堂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效率。 二、B--SLIM教学理论 笔者有幸在2006年到加拿大北阿尔伯塔省理工学院学习B—Slim理论。有幸聆听了B—Slim理论的创始人Blash博士对其理论的诠释。而且笔者在加拿大学习期间教师的授课也是B—Slim理论实践。通过亲身体验,笔者认识到:B—Slim理论能反映出教师如何在理论的指导下设计教学,在顺序渐进、多样化教学活动中使不同层面的学生获得成功。同时,这理论也为教师设计教学、组织教学和开展教学活动提供了一个平台、一个模式。通过这个模式能反映出教师的教学效果。 三、有效教学 在英语教学中,课堂教学是学校这个特定空间中以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社会活动。但是英语课堂教学的多样化并没能使学生对英语学习有足够的兴趣和动机,教学效率不高仍是广大英语教师深感困惑的问题。也有种情况是教师课前不进行课堂教学设计,上课缺乏目标意识,随意性大,造成教学时间的隐性浪费。 笔者所指的设计不同于过去的教学计划。过去的教学计划大部分是以教师的直观感觉和主观经验为基础,缺乏目标意识,所关注的是教师的主讲作用,忽视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作用。而现在的设计是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记忆规律、并有明确的教学目标,着眼于激发并促进学生的主体学习,充分发挥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和智力优势,从而习得语言,这就要求教师除具备良好的英语运用能力外,还要求具备系统的英语学科的理论知识。这样才能深刻领会教学大纲的精神及教材内容的设计,才能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设计并运用恰当的教学设计组织课堂教学,同时要求教师加强先进理论的学习、探索教法、大胆创新,帮助学生达到预定目标,并通过评价反馈来强化学生的学习。 对于有效教学,巴班斯基曾经提出最优化教学的四个重点:一是用最优化的观点选择教学方案;二是衡量学生实际的学习可能性;三是考虑现有的教学条件和可能性;四是针对不同程度的学生设计教学任务。这就要求教师在设计教学任务时充分考虑学习环境、学生水平与需求、班级人数等。所设计的教学过程清晰、内容难易适度、教学步骤衔接自然、时间安排合理,调控教学节奏、调动学生积极性、减少学生的情感焦虑、保证学生的参与并有助于发展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 我国英语课程标准清楚地提出教学设计的标准及一般原则:教学设计应基于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兴趣,以帮助学生获取语言知识、培养语言技能和语言能力,促进跨学科的学习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任务设计的原则是:任务必须有清晰的目的和可行性,应具有意义和接近真实生活,应包括获取、处理和转换信息的过程。学生应该使用英语做事情,当任务完成时应有具体的结果。 有效性教学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有效地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活动。根据《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在设计教学任务时,要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的实际水平,开展有助于学生学习英语知识和发展语言技能的教学活动,并通过设计和实施各种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使学生的思维能力、想象力、合作能力及创造力等综合素质得到发展。这就要求教师思考以下问题,以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1.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是什么?学习哪些语言知识?提高哪些技能? 2.开展哪些教学活动?目的是什么?怎样体现整体参与性的原则?怎样体现单个学生的学习效果? 3.运用什么方法和手段开展教学活动?怎样组织活动使其达到最佳效果? 4.怎样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策略、提高教学效率? 5.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如何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要“因材施教”“课堂有效率”,教师的教学设计应注意以下方面: 1.教学目标全面。这是指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而设,包括知识、技能、方法、情感和多维目标。 2.教学情境激励。这是指通过创设各种问题和活动情境,激发学生的思维欲望,鼓励学生运用旧知识与新知识的联系。 3.教学结构有序。这是指科学设计教学内容的呈现顺序,合理安排学习和复习。 4.教学活动民主与合作、主体与互动。这是指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给予关怀和帮助。 5.教学反馈及时。这是指教学前和教学后的反馈,前的反馈可以了解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知识准备和心理准备;后的反馈可以及时检测效果,判断教和学的有效性。 四、教学活动设计 依据B—Slim理论,教师课堂活动设计应包括:教学时间、教学资源及教学活动。它要求教师应根据不同的教学目的设计不同形式的教学活动。可以是发散思维、直觉思维、想象思维和归纳思维等。适合学生实际的和贴近学生生活的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是进行创造思维的具体手段,是培养创造力的途径。活动和能力是相互作用的。学生会在不同的活动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尝试和提高,使教学活动更具开放性,给学生的参与和思维扩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笔者认为教学活动设计要有明确的目的并具有可操作性,设计活动要以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兴趣为出发点,内容和方式尽量自然,设计的活动应有利于学生学习英语知识,发展语言技能,进而提高实际语言运用能力。 实践证明,科学地选用教学设计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能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情况下,完成教学目标任务。 当今的新教材确实能让人耳目一新。教材的版面设计、插图、知识结构、文化背景,教学内容以及语言运用等方面,都具有真实性和趣味性等特点,这些为英语教学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同时也对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学的关键是教师。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加强科研,促进教师的发展,这是根本。用高水平的语言能力和娴熟的教学技能来感染和影响学生。勤钻研,勤反思是教师进步的源泉。通过对老观念的再创造和乐于接受和尝试教学新理念的态度,加上自身的不断探究教法,在课堂有限的时间内创造最大的教学效率,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教师在教学研究中多学习、多留意、多思考、多尝试,教师的“输入”到位,就会让英语课堂“活”起来,让学生“动”起来,学生就能自由地“输出”,真正达到提高教学效率的目的,中国的英语教学也会迈向一个新台阶。 设计理论论文:机制设计理论与经济问题论文 【内容提要】机制设计理论是最近二十年微观经济领域中发展最快的一个分支,在实际经济中具有很广阔的应用空间。机制设计理论实际上就是委托理论或信息经济学理论。本文论述了信息经济学理论在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应用,并对国有企业的激励问题作一简单探讨。 【关键词】激励机制设计信息经济学 一.信息经济学的基本要点 1.信息与激励。信息经济学是近年来最重要和充满活力的经济研究领域,它研究决策者拥有不同信息的状况。信息的非对称性在很多领域存在,所谓非对称信息是指某些参与人拥有而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例如:银行不可能了解借贷者未来收入的全部信息,拍卖人并不知道潜在客户所愿支付的全部信息,政府在不太了解个人和企业纳税能力时必须制定税收政策等,这类现象称为外生信息不对称。公司的所有者并不全部了解经营者资产营运信息,行政管理者也不了解下属是否在认真扎实地履行职责等,这类现象称为内生信息不对称。不完全、非对称分布的信息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尤其当信息优势经常被有策略的利用起来,因此,信息经济学研究集中在如何才能制定出能处理非对称信息下不同激励和控制问题的契约和制度。在外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决策者通过设计一个激励合同或契约,以获得真实、有用的信息,诱导他人“讲真话”;在内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决策者通过设计一个激励机制,以诱使另一方当事人采取正确的行为,形成“不偷懒”。这使我们能更好的理解保险市场、信用市场、拍卖、公司内部组织、工资结构、税收系统、社会保障、竞争条件、政治制度等等问题。信息经济学研究信息与激励的一个基本结论是,任何一种制度安排或政策,只有满足个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才是可行的。威廉·维克里(WillianVickrey)的研究关注不同类型的拍卖者的特性以及他们如何被最优设计以创造经济效率。他的努力为一个充满活力的研究领域奠定了基础,并且这一领域已经扩展到实用范畴,如:财政部发售公债等。20世纪40年代后期,维克里设计了一个模型表明能通过设计所得税获取效率与公平的平衡。25年后,詹姆斯·米尔利斯(JamesMirrlees)找到了能更彻底地解决最优所得税问题的办法。米尔利斯很快认识到他的方法能被应用到很多其它的类似问题。这已经成为现代关于复杂信息和激励问题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米尔利斯的方法在不能观测到其他人行为的情况下尤为有价值,即所谓的道德风险。要回避由于非对称信息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关键是要设计一些最优的契约或机制。 2.所得税。很久以来,哲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一直在研究所得税原理,不同的公平原理决定了税收结构。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维克里分析中强调累进税率安排将会影响个人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因此他重新定义这个问题时注意到了以下两个方面:激励问题——每个个人在选择工作努力程度时会考虑税收安排,非对称信息——实际上个人的生产力对政府来说是未知的,他定义了解决的总原则,但并未成功地掌握其精确因素。直到25年后,这个问题才被米尔利斯重新考虑,他通过建立一个范例(样本),来分析具有广效性的以非对称信息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经济纠纷,解决了这一问题。米尔利斯定义了一个严格的条件(单一交叉点),大大简化了问题,使问题有可能解决。他的分析中含有揭示原则——一个普遍原则的萌芽思想。根据这一原理,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问题能从相对有限的分配机制集合中找到解决方法,这种分配机制能导致个人在不与自身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暴露出真实的私人信息。通过这一机制,制定最佳条约以及对激励问题的其它解决办法变得容易多了。 3.道德风险。在经济活动中,往往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即某些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利益时,往往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如保险业存在显著的问题是被保物品的损坏不仅仅依赖于天气、偷盗这些外部因素,而且依赖于投保人对被保物品的管理,这一点使保险公司付出了昂贵代价。健康和残疾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中也出现类似问题。保险项目会加大风险承担并影响到个人管理被保物品的办法。在分析这些所谓的道德风险问题时面临的主要困难与维克里强调,米尔利斯解决的所得税问题很类似。20世纪70年代中期,通过简化问题定义,米尔利斯为日益有力的分析铺平了道路。他注意到人的行为间接暗示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可能性的选择。因此,最佳补偿协议的条件提供了人选择可能性信息及保险保护必须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以提供商合适的激励因素。在设计激励方案时,委托人必须考虑激励人的成本与委托人利益的一致性。人对处罚的敏感度越高,人对结果选择的信息量越大,成本越低。合约中规定,人承担不受欢迎结果的部分成本或者获取令人满意结果中的部分利润。投保人像保管未保险物品一样保管被保险物品,执行者像管理自己的公司一样管理公司。 4.拍卖。拍卖的基本功能有两个:一是提示信息,一是减少成本。非对称性也是拍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拍卖时,潜在的购买者对出售的财产或权力了解不多。1961年、1962年维克里在两篇论文中分析了不同类型拍卖的特点。维克里根据治理交易的制度规则,把拍卖分成四种类型:英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拍卖和第二价格拍卖(即次高价拍卖)。他着重研究了现在被称为维克里拍卖的次高价拍卖。在这种拍卖中,物品根据封闭价被拍卖。出价最高者以次高价购买拍卖品。这是一种能引出个人真实意愿的机制实例。如果出价比自己所愿支付的更高价格,一个人需冒其他人也同样行为的风险,则不得不亏本购买拍卖品。相反,如果一个人出比自己愿意支付的低的价格,他冒着也许其他人能比他自己所愿意支付的更低价格购得拍卖品。因此,在此类型拍卖中,真实报价对个人最为有利。这种拍卖具有更高的社会效率。维克里的分析不仅仅对拍卖理论有着重要意义,并且为设计能提供社会激励的资源分配机制带来了深入的洞察力。詹姆斯·米尔利斯和威廉·维克里共同荣获了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奖励他们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理论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下面分别介绍他们的主要理论贡献。二.经济中的非对称信息以及相关问题 在劳动力市场中,雇主和雇员的信息是非对称的。雇主无法了解雇员能力的信息,只能根据雇员的社会平均能力制订工资标准,导致雇员的“逆向选择”,直接造成高能力的雇员离职,公司多为低素质雇员,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甚至会造成“低素质员工驱逐高素质员工”的现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公司必须选择某些易于辨别的信息。目前,教育水平作为显示能力的主要信息之一,即不同能力的个人接受教育的成本不同,高素质人才通过选择接受教育把自己与低素质人才区分开,但教育成本与能力具有非相关性,低素质的人才可以模仿高素质人才选择相同的教育水平,从而使教育水平信息失真,导致“逆向选择”。信息甄别成为解决“逆向选择”的关键。这方面的研究和理论在模型上虽有重大进展,但它的实证性有待继续测定。非对称信息在产品市场中的表现与劳动力市场有相似之处,只不过是卖方更清楚成本、质量、价格等内在属性,但不清楚买方愿意支付的价格、需求、市场的定位等;而买主正好与之相反。存在的隐患也主要是“逆向选择”,问题的关键是信息传递。改善这种状况的途径,彭斯认为,如果较高质量的卖主能够寻找到某种途径向买主传递自身产品质量的信息,而为此付出的成本要比低质量产品的卖主低,使劣质产品卖主的模仿成本太大而不具有模仿的动机。总之,无论信息质量的优劣,只要高质量产品卖主的信息边际成本小于低质量产品卖主的信息边际成本,就可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目前产品的广告宣传、商品的退赔、维修等保证,都是信息传递的简单运用。 80年代西方学者把信息非对称理论运用到金融市场,极大地丰富了金融中介理论和货币政策的传递机制,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信息的非对称状态,就鼓励了信贷资金向低信用企业流动,抑制信贷资金向高信用企业的流动,即信用质量越差的企业,越可能取得信贷资金。这种不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对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具有极不利的影响。在完成交易之后,又引来了严重的“道德风险”,即放款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或损失,具体表现形式为:违背借款协议,改变资金用途,私自用于投机性交易或高风险项目;隐瞒投资收益,逃避偿付义务;对资金的使用效益漠不关心,不负责任,致使借入资金发生损失。为什么金融市场中信息非对称的表现与普通商品、劳动力市场有重大差别呢?因为金融市场具有不同于其他市场的重要特征。一般市场的交易是钱物交易,钱物两清后,交易双方基本上没有后续权利和义务;而金融市场的交易大都是放款人放出资金后并不能马上从借款人手中得到任何等价物质,他所得到的只是在未来某个日期偿还本息的承诺。由于信息的非对称,不同的借款人,甚至同一借款人在不同条件下作出承诺的可靠性,都不可能一样,致使出现了严重的“道德风险”。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西方著名学者罗斯进行了大量开创性研究,他直切问题的优秀,即企业的金融结构与市场价值的关系,这就是响誉世界的MM定理。他主张只根据企业负债比来测定企业的市场价值,他的分析方法虽没有全新的结论,但他的方法是崭新的,给人一种全新的境界。为了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笔者主张在罗斯分析的基础上,应完善以下机制:加强对证券持有人的约束;健全防止管理人员向外输出错误信息的内在机制;严惩证券持有人贿赂管理人员,输出错误信息,使自己谋利的非法行为;加快防止故意制造“道德风险”的立法工作。上述机制的完善和规范,都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 信息非对称理论在证券市场运用中所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表现则更为严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证券市场上没有办法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为要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基本条件是改善信息的非对称状态,要改善信息的非对称状态,必须花费一定的信息成本进行调查、分析和监督,然而证券市场的高度分散性,“搭便车”行为普遍存在,抑制了信息投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机构大户操纵市场,银行违规资金入市,证券机构违规透支,新闻媒介推波助澜,误导误信股民跟风等,都是信息传递机制不畅,功能存在障碍的具体表现。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在证券市场的信息传递模型中,除非有严格的约束条件,否则不存在唯一均衡。只有提高企业自己的信息成本,才能实现有效的分离均衡,才能使信用差的企业放弃模仿信誉好的企业的动机,但均衡的唯一性仍是一个有待继续解决的问题。结合我国的证券市场,其优秀是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充分、准确,从而逐步趋于完全对称。具体措施是:实现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上市流通,以利健全信息传递机制,改善市场结构,减少信息扭曲,提高信息质量,发挥信息显示器的正常功能。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需求者实际上无权选择,一旦信息质量存在问题,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将无法挽回。因此规范和完善上市公司信息传递机制,降低信息成本,规范会计职业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提高其风险度;另一方面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其约束自己的行为的能力。信息成本的存在使非对称信息的产生成溪必然。 另外一个热点问题是:中国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面临倒闭,在新的政策下,国企拍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使国有企业的拍卖更为有效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拍卖前必须先清楚两点:一是被拍卖企业的经营现状;二是评估该企业的资产。拍卖理论的优秀内容是弄清投标者对被拍卖企业的真实评价。这就需要投标者花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去调查该企业的资产状况,同时,拍卖者也要尽力弄清投标者对企业的真实评价。在欧洲,许多拍卖者得到的价格都低于投标者对企业的真实评价,因为,常常有这样的集团,由于他们比别人更了解该企业,掌握了有关该企业的更充分的信息,从而压低了该企业的价格。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进行二级密封价格拍卖法,即通过投标者之间的竞争,由出价最高者以次高价格购买,从而激励投标者说真话。不过,拍卖者有时也会与投标者合谋,从而使拍卖失效,尤其是在拍卖公益企业时。故而,应采取一种更为公开的拍卖方式,让更多的投标者竞争。比如,英国就把一些公共事业企业卖给法国(如水利系统)和美国(如电信系统)。中国不一定要采取这样的方式,但一定要使信息更为公开,拍卖更为公正,这样,才能使拍卖成功。在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由政府代表的全体人民,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企业隶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因此在企业兼并时会常伴随有“一定的道德风险”问题。这一问题很有意义,其优秀是产权问题。两个归属不同政府部门的企业兼并时,兼并合同会偏向哪一方或保持中立是很难给出清楚明确的解释的,因为两个政府部门有不同的利益目标。这与委托—理论略不同。委托—理论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委托人、一个人的情形,委托人应该为人设计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比如高工资,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奖金等使人更有效地工作。一般来说,为了控制风险,一个人不允许同时有两个委托人。在这种情况下,“兼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受到“兼并”的威胁,人即经理会更努力地经营企业,使企业的资产不断增殖。通常情况下,经理并不希望“兼并”发生,除非其经营状况相当糟。事实上,通过对兼并制度的分析及对兼并实例的考察,我们认为,“兼并”的作用与效果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好。如前所言,分属两个政府部门的企业之间的“兼并”则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至少存在两个委托人,其中一个委托人会控制兼并合同的签订,从而弱化另一个委托人的权力。三.国有企业的激励问题分析 国有资产是通过层层的关系才到达企业的,而中国国企的委托关系具有无限循环的特性。在委托—链条上的当事人既是委托人又是人。从理论上讲,国有资产属于全民,工人阶级是全民的优秀代表,是初始委托人,委托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人,而政府又作为委托人委托经理来管理国有企业;经理是国企的人同时他又作为委托人,委托车间主任管理生产经营;车间主任是人同时又是委托人,委托工人进行生产。工人这时成为最低层次的人与最高层次委托人扣成一个环。因此,解决这种委托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规避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即使委托人和人的利益趋于一致。也就是委托人要在全社会设计一套对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机制的方案,使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须维护委托人的长远利益。变“损人利己”为“双赢”是这套机制的优秀所在。当对人付出的努力不能进行完全的检验,从而人有可能试图只付出少于他能够付出的努力时;当一个只根据行动而不兼顾结果支付报偿的契约建立时,潜在的道德风险立即产生。对委托人来说,人行动是不可预测的,委托人的问题是如何根据可观测到的信息(资产增值率、利润率、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企业家正常利润等)来奖惩人,以激励其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我们用A表示人所有可能选择的行动的集合,a∈A表示人的一个行动,可以是任何维度的决策变量如a=(a1、a2……),a1、a2表示人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工作时间或代表固定资产投资和开发研究等。θ是外生变量称“自然状态”,a、θ决定一个可观测的结果π(a、θ),如产出。委托人的问题是设计一个激励合同S(π),根据观测的产出π对人进行奖惩。设人努力的负效用为C(a),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数为V=π(aθ)-S(π),人的期望效用函数为U=S(π)-C(a)。前面已经提到委托人和人的利益是冲突的,因此除非委托人能对人提供足够的激励,否则,人不会如委托人希望的那样努力工作。委托人的问题就是选择a和S(π)最大化,即上述自己期望效用函数。但这样做的时候面临着来自人的两个约束。第一个约束是参与约束即人接受合同得到的期望效用不能小于不接受合同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U(由其他市场机会决定),可以表示为S(π)-C(a)≥U。第二个约束是激励相容约束,在任何激励合同S(π)下,人总是选择使自己期望效用最大化的a,因此任何委托人期望的a都只能通过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实现。如果a是委托人希望的行动,a′∈A是人可以选择的任何行动,那么只有当人从选择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大于从选择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人才会选择a,激励相容约束的数学表述如下:s〔π(aθ)-C(a)〕≥S〔π(a′θ)-C(a′)〕a′∈A,这就是解决道德风险的基本简化模型。当然要得出最优解需经过一系列的数学变换,还要考虑a、θ的分布密度,这里从略。 下面讨论逆向选择模型。根据显示原理,我们只需要考虑能使人出于自身利益真实显示他所属类型的契约,并根据声称自己具有的属性来决定按契约支付报偿。a为人的内在属性(不是道德风险模型中委托人希望选择的行动),a′是人声称的属性,W为委托人为人设计的契约,U为人的效用,则防范逆向选择的模型为:U〔W(a),a〕≥〔W(a′)a〕aa′∈A上述激励相容约束机制模型从表面看,在企业利润的蛋糕上政府似乎分得了较少的份额,其实在这种机制的运作下的委托关系会创造循环的创新支力,会使企业利润的蛋糕越做越大,国家、政府会得到长期的不断增长的利润“蛋糕”。在以上的模型下需要对企业的分配制度进行改革。人的收入一定与企业的业绩挂钩与职工分配基金脱钩,体现出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尤其是智力要素价值要得到实现,得到蛋糕的份额与其努力程度成正比。同时,企业的激励相容约束机制也需要一个规范化的市场环境。环境对人的约束是刚性的、使他别无选择。市场的评价约束着人,公司的经营状况基本取决于经理的能力,公司一旦破产,经理的人力资本价值在市场上就一贬到零,甚至可能从此断送经理生涯。这种来自人力资本市场的约束是最硬的行为约束。而资本市场对人的约束是来自股东(委托人)的间接控制,使人不得不考虑委托人的利益和要求。企业激励相容约束机制的运作需要法律的保障,企业经理的任用要通过法律程序,另外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督查要法制化。还要建立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奖励制度,这样才能使国企委托——关系处于良性的循环之中,使这个环紧紧地围住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结语 客观上讲,非对称信息的研究目的在于如何设计一种有效的经济机制,选择满足委托人、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的约束激励合同以期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函数,促使资源的帕累托最优。这方面研究理论和现实还有差距,但就约束、激励的某一方面研究和实践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可二者的相容仅表现为模型。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激励理论和实践呈现出日新月异,而约束的理论和实践则相对滞后,使激励机制发生扭曲,甚至有人认为监控就是惩罚。必须改变这种传统的思维定式,实现激励约束相容,二者不可偏颇。这方面我们有丰富的经验,又有深刻的教训。今天,我们正在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许多问题有待信息经济学去参与研究,如保险业、拍卖业、旧货市场、棘轮效应、国企改革、税收、财政、制度变迁以至产权等等。信息经济学是一门新型的经济学科,它适应信息社会的需要,体现知识经济的发展,最能实现帕累托最优。 设计理论论文:抗震设计理论研究论文 摘要:对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理论的发展史作了回顾,总结了当今国内外对这一理论的研究现状,提出了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抗震设计,基于性能的抗震理论,性能水平,评价指标,基于位移的抗震设计 1结构的抗震设计局限 由于地震和地面运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结构在其使用期限内可能遭遇预期强度等级的地震,也有可能遭遇远远大于预期强度等级的地震,这就使结构工程师很难准确了解结构的抗震需求。当前,多数国家对结构抗震设计原则为:对于一般的工程结构,设计时以本区域内多遇地震作为结构弹性阶段承载力和变形验算依据,以保证结构在小震作用的结构正常使用功能;同时以大震作为结构在极限状态下的验算依据,以满足在结构在强震下不至于倒塌危及生命安全。虽然这种设计方法较为简单,设计结果较为经济,但也在某种局限了结构的抗震设计。首先,仅仅以正常使用状态和极限状态作为设计阶段,并不能保证结构在除此两状态之外的处于其它状态时的损伤程度和功能完整性,这就要求我们对结构的其它状态的性能水平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其次,这种设计仅仅要求结构满足基本的抗震设防目标,局限了业主对结构抗震方面提出更高的设防要求,安全度已与目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符,故我们有必要对结构的设防目标进入更进一步的研究。因此,对结构采用多级性能水平和多级抗震设防目标的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2结构的地震反应分析了方法 自1899年日本学者大森房吉首次提出用于结构抗震设计的静力法以来,结构的地震反应分析方法经历了从静力法到动力的反应谱法和动力时程分析法这三个阶段的演变过程,在动力阶段中又可分为弹性与非弹性(非线性)两个阶段。根据所考虑的地震动特点,结构地震反应分析方法可以分为确定性方法和随机振动方法。确定性方法利用地震记录或由其他方法确定的地震波进行结构的地震反应计算,随机振动方法则把地震视为随机过程,把具有统计性质的地震动作用在结构上来求出结构的反应。到目前为止,国内外的抗震设计规范绝大多数都采用确定性方法,因此本文也仅考虑确定性方法。 由大森房吉提出的弹性静力法理论假设结构各个部分与地震动具有相同的振动,因此,地震力等于地面运动加速度与结构总质量的乘积;在大森房吉之后,佐野利器于1916年提出震度法,认为以结构10%的总重量作为水平地震力来考虑地震作用。该法把结构的动力反应特性这一重要因素忽略了,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只有当结构可近似地视为刚体时,该方法才适用。 由于缺乏对地震动特性的认识和结构振动分析理论的了解,基于动力学的地震反应分析理论一直未能得到发展;直到1930年之后,人们逐渐认识到地震动特性对确立合理的抗震设计方法的重要性,从1931年起,美国开始进行地震观测台网的布置,并在1940年ImperialValley地震中成功地收集到了包括El-Centro地震记录在内的大量地震记录资料,为抗震动力学方法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资料。1943年,M.A.Biot提出了反应谱的概念,并给出了世界上第一条弹性反应谱曲线。G.W.Housner于1948年提出基于加速度反应谱曲线的弹性反应谱曲线,1956年N.M.Newmark率先将该法应用于实际工程设计,并在实际地震中得到了验证,自1958年第一届世界地震工程会议之后,反应谱法被许多国家所接受,并逐渐被采纳应用到结构抗震设计规范中。我国1959年的抗震规范草案就采用了反应谱理论并在以后的各次规范修订中不断完善和发展。在弹性反应谱的概念提出不久之后,就提出了非线性反应谱的概念,试图将这一简单的概念应用于非线性地震反应分析中,目前,除新西兰抗震规范采用非线性反应谱以外,非线性反应谱基本没有直接得到应用。 动力时程分析方法是将地震动记录或人工地震波作用在结构上,直接对结构运动方程进行积分,求得结构任意时刻地震反应的分析方法,根据是否考虑结构的非线性行为,该法义可分为线性动力时程分析和非线性动力时程分析两种。该方法是借助于强震台网收集到的地震记录和模拟电子计算机,于20世纪50年代末由美国的G.W.Housner提出的:日本于20世纪60年代初,在武藤清教授的领导下,也开始了这项研究工作。随着计算机的发展,该方法在国外于20世纪60、70年代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在这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随着计算手段的不断发展和对结构地震反应认识的不断深入,该方法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对体系复杂结构的非线性地震反应,动力时程分析方法还是理论上唯一可行的分析方法,目前很多国家都将此方法列为规范采用的分析方法之一。 3对性能的抗震设计的不同定义 “基于性能”一词源于英文Performance-based。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PBSD)理论是20世纪90年代由美国科学家和工程师首先提出的,最早应用于桥梁抗震设计中。基于性能抗震设计的基本思想是使被设计的建筑物在使用期间满足各种预定功能或性能目标要求。这一思想影响了美国、日本和欧洲地震工程界。各国同行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纷纷展开多方面的研究。 SFAOCVision2000对PBSD的定义是“性能设计应该是选择一定的设计准则,恰当的结构形式、合理的规划和结构比例。保证建筑物的结构与非结构构件的细部构造设计,控制建造质量和长期维护水平,使得建筑物在遭受一定水准地震作用下,结构的损伤或破坏不超过某一特定的极限状态”。 ATC-40对PBSD的定义为“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是指结构的设计准则由一系列可以实现的结构性能目标来表示,主要针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并且建议采用基于能力谱的设计原理”。显然,ATC-40建议使用能力谱方法对钢筋混凝土结构进行抗震设计。 FFMA273和FFMA274对PBSD的定义为基于不同设防水准地震作用,达到不同的性能目标。在分析和设计中采用弹性静力和弹塑性时程分析来实现一系列的性能水准,并且建议采用建筑物顶点位移来定义结构和非结构构件的性能水准,不同的结构形式采用不同的性能水准。而且FFMA273利用随机地震动概念提出了许多种性能目标.,适合于多级性能水准结构的分析与设计方法从线性静力延伸到弹塑性时程分析。 1995年的Kobe地震后,日本启动了“建筑结构现代工程开发”研究项目,对性能设计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概述;1996年,日本建筑标准法按照基于性能的要求进行了修订;1998年,日本的建筑标准法加入了能力谱方法。 我国一些学者也对PBSD进行了定义:“基于性能的结构抗震设计是指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用途确定其性能目标;根据不同的性能目标提出不同的抗震设防标准,使设计的建筑在未来地震中具备预期的功能。” PBSD已成为近几年美国、日本、新西兰等国家在抗震方面的主要研究课题。美国学者认为,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方法应该编成指南或规定,而不是规范提供给设计人员和业主,从现行的以保障生命安全为宗旨的抗震设计规范向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规范的选择性设计规定的转变应该是“演进”而不是“革命”,其基本思想还可以通过每三年一次的规范修订融入现行规范中去。美国国际规范委员会(ICC)1997年5月出版国际建筑规范2000(InternationalBuildingCode.IBC)草案已强调了与性能要求有关的内容。近年来,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思想及研究成果已经纳入美国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的结构抗震设计课程教学工作中,主要内容即以Vision2000为基础。日本也在多方资助下于1995年开始了为期3a的“新建筑结构体系开发”研究项目,成立了由国内著名学者参加的新建筑构造体系综合委员会。该委员会下设性能评价、目标水准和社会机构3个分委员会。为推进和协调这一项目的进程,还建立了“新构造体系促进会议”,讨论、规划和协调各方而的工作。英国等欧洲国家和智利等拉美国家也对PBSD开展了研究。1996年在中美抗震规范学术讨论会上也对PBSD进行了交流,提出了把PBSD引入到结构优化设计领域的概念。有学者建议,中国21世纪的抗震设计应顺应国际发展的趋势,发展适合于中国国情的PBSD。 4目前国内外地震工程界学界对PBSD开展的研究工作 (1)多级性能水准的确定与统一。生命安全水准、结构损伤水准和确保使用功能水准为当前规范普遍接受的3级性能水准。生命安全水准要求建筑在罕遇地震作用下不倒塌;结构损伤水准要求建筑损伤控制在可修复的范围内;确保使用功能水准要求结构不产生影响建筑直接使用的变形等。PBSD要求细化这3级性能水准并建立相应的结构设计准则。 (2)多级地震设防水准的确定与统一:当前规范普遍采用3级性能水准所对应的最高设防水准。在建筑使用期内遭遇一次地震危险的水准和可能遭受多次地震危险的水准3级地震设防水准。PBSD同样要求细化这3级地震设防水准。 (3)可行的结构设计与分析方法:PT3SD要求建立适合于在多级水准地震作用下实现多级性能水准的结构设计与分析方法。 (4)结构安全性评估方法的完善:当前由静力推覆分析方法和能力谱分析方法结合形成的静力弹塑性方法被普遍用来评估罕遇地震作用下建筑的抗震性能。 基于性能的抗震研究是一个非常庞大和复杂的问题,就目前的发展水平,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在结构性能方面,虽然提出了不同性能水平,但只是对结构和非结构性能的破坏程度的描述,对结构“不坏、可修、不倒”定义模糊,未给出明确的量化指标,是本文主要研究问题之一,有待进一步研究。 在结构多级性能目标方面,如何进一步考虑建筑场地特征和近震的影响,以及设防水平与震后重建时间、费用之间的定量关系。 对于高层建筑或沿高度侧向刚度有变化的建筑,采用何种目标侧移曲线,侧向力分布模式是否考虑高阶振型的影响,都需要作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如何针对复杂的混合塑性铰分布破坏机制建立位移延性和曲率延性的转化关系,从而获得结构曲率延性需求,有待进一步研究。 设计理论论文:经济机制设计理论管理论文 【内容提要】机制设计理论是最近二十年微观经济领域中发展最快的一个分支,在实际经济中具有很广阔的应用空间。机制设计理论实际上就是委托理论或信息经济学理论。本文论述了信息经济学理论在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应用,并对国有企业的激励问题作一简单探讨。 【关键词】激励机制设计信息经济学 一.信息经济学的基本要点 1.信息与激励。信息经济学是近年来最重要和充满活力的经济研究领域,它研究决策者拥有不同信息的状况。信息的非对称性在很多领域存在,所谓非对称信息是指某些参与人拥有而另一些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例如:银行不可能了解借贷者未来收入的全部信息,拍卖人并不知道潜在客户所愿支付的全部信息,政府在不太了解个人和企业纳税能力时必须制定税收政策等,这类现象称为外生信息不对称。公司的所有者并不全部了解经营者资产营运信息,行政管理者也不了解下属是否在认真扎实地履行职责等,这类现象称为内生信息不对称。不完全、非对称分布的信息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尤其当信息优势经常被有策略的利用起来,因此,信息经济学研究集中在如何才能制定出能处理非对称信息下不同激励和控制问题的契约和制度。在外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决策者通过设计一个激励合同或契约,以获得真实、有用的信息,诱导他人“讲真话”;在内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决策者通过设计一个激励机制,以诱使另一方当事人采取正确的行为,形成“不偷懒”。这使我们能更好的理解保险市场、信用市场、拍卖、公司内部组织、工资结构、税收系统、社会保障、竞争条件、政治制度等等问题。信息经济学研究信息与激励的一个基本结论是,任何一种制度安排或政策,只有满足个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才是可行的。威廉·维克里(WillianVickrey)的研究关注不同类型的拍卖者的特性以及他们如何被最优设计以创造经济效率。他的努力为一个充满活力的研究领域奠定了基础,并且这一领域已经扩展到实用范畴,如:财政部发售公债等。20世纪40年代后期,维克里设计了一个模型表明能通过设计所得税获取效率与公平的平衡。25年后,詹姆斯·米尔利斯(JamesMirrlees)找到了能更彻底地解决最优所得税问题的办法。米尔利斯很快认识到他的方法能被应用到很多其它的类似问题。这已经成为现代关于复杂信息和激励问题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米尔利斯的方法在不能观测到其他人行为的情况下尤为有价值,即所谓的道德风险。要回避由于非对称信息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关键是要设计一些最优的契约或机制。 2.所得税。很久以来,哲学家、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一直在研究所得税原理,不同的公平原理决定了税收结构。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维克里分析中强调累进税率安排将会影响个人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因此他重新定义这个问题时注意到了以下两个方面:激励问题——每个个人在选择工作努力程度时会考虑税收安排,非对称信息——实际上个人的生产力对政府来说是未知的,他定义了解决的总原则,但并未成功地掌握其精确因素。直到25年后,这个问题才被米尔利斯重新考虑,他通过建立一个范例(样本),来分析具有广效性的以非对称信息为主要组成部分的经济纠纷,解决了这一问题。米尔利斯定义了一个严格的条件(单一交叉点),大大简化了问题,使问题有可能解决。他的分析中含有揭示原则——一个普遍原则的萌芽思想。根据这一原理,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问题能从相对有限的分配机制集合中找到解决方法,这种分配机制能导致个人在不与自身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暴露出真实的私人信息。通过这一机制,制定最佳条约以及对激励问题的其它解决办法变得容易多了。 3.道德风险。在经济活动中,往往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即某些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利益时,往往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如保险业存在显著的问题是被保物品的损坏不仅仅依赖于天气、偷盗这些外部因素,而且依赖于投保人对被保物品的管理,这一点使保险公司付出了昂贵代价。健康和残疾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中也出现类似问题。保险项目会加大风险承担并影响到个人管理被保物品的办法。在分析这些所谓的道德风险问题时面临的主要困难与维克里强调,米尔利斯解决的所得税问题很类似。20世纪70年代中期,通过简化问题定义,米尔利斯为日益有力的分析铺平了道路。他注意到人的行为间接暗示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结果可能性的选择。因此,最佳补偿协议的条件提供了人选择可能性信息及保险保护必须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以提供商合适的激励因素。在设计激励方案时,委托人必须考虑激励人的成本与委托人利益的一致性。人对处罚的敏感度越高,人对结果选择的信息量越大,成本越低。合约中规定,人承担不受欢迎结果的部分成本或者获取令人满意结果中的部分利润。投保人像保管未保险物品一样保管被保险物品,执行者像管理自己的公司一样管理公司。 4.拍卖。拍卖的基本功能有两个:一是提示信息,一是减少成本。非对称性也是拍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拍卖时,潜在的购买者对出售的财产或权力了解不多。1961年、1962年维克里在两篇论文中分析了不同类型拍卖的特点。维克里根据治理交易的制度规则,把拍卖分成四种类型:英式拍卖、荷兰式拍卖、第一价格拍卖和第二价格拍卖(即次高价拍卖)。他着重研究了现在被称为维克里拍卖的次高价拍卖。在这种拍卖中,物品根据封闭价被拍卖。出价最高者以次高价购买拍卖品。这是一种能引出个人真实意愿的机制实例。如果出价比自己所愿支付的更高价格,一个人需冒其他人也同样行为的风险,则不得不亏本购买拍卖品。相反,如果一个人出比自己愿意支付的低的价格,他冒着也许其他人能比他自己所愿意支付的更低价格购得拍卖品。因此,在此类型拍卖中,真实报价对个人最为有利。这种拍卖具有更高的社会效率。维克里的分析不仅仅对拍卖理论有着重要意义,并且为设计能提供社会激励的资源分配机制带来了深入的洞察力。詹姆斯·米尔利斯和威廉·维克里共同荣获了199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奖励他们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激励理论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下面分别介绍他们的主要理论贡献。 二.经济中的非对称信息以及相关问题 在劳动力市场中,雇主和雇员的信息是非对称的。雇主无法了解雇员能力的信息,只能根据雇员的社会平均能力制订工资标准,导致雇员的“逆向选择”,直接造成高能力的雇员离职,公司多为低素质雇员,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效率,甚至会造成“低素质员工驱逐高素质员工”的现象。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公司必须选择某些易于辨别的信息。目前,教育水平作为显示能力的主要信息之一,即不同能力的个人接受教育的成本不同,高素质人才通过选择接受教育把自己与低素质人才区分开,但教育成本与能力具有非相关性,低素质的人才可以模仿高素质人才选择相同的教育水平,从而使教育水平信息失真,导致“逆向选择”。信息甄别成为解决“逆向选择”的关键。这方面的研究和理论在模型上虽有重大进展,但它的实证性有待继续测定。非对称信息在产品市场中的表现与劳动力市场有相似之处,只不过是卖方更清楚成本、质量、价格等内在属性,但不清楚买方愿意支付的价格、需求、市场的定位等;而买主正好与之相反。存在的隐患也主要是“逆向选择”,问题的关键是信息传递。改善这种状况的途径,彭斯认为,如果较高质量的卖主能够寻找到某种途径向买主传递自身产品质量的信息,而为此付出的成本要比低质量产品的卖主低,使劣质产品卖主的模仿成本太大而不具有模仿的动机。总之,无论信息质量的优劣,只要高质量产品卖主的信息边际成本小于低质量产品卖主的信息边际成本,就可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改进。目前产品的广告宣传、商品的退赔、维修等保证,都是信息传递的简单运用。 80年代西方学者把信息非对称理论运用到金融市场,极大地丰富了金融中介理论和货币政策的传递机制,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信息的非对称状态,就鼓励了信贷资金向低信用企业流动,抑制信贷资金向高信用企业的流动,即信用质量越差的企业,越可能取得信贷资金。这种不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对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具有极不利的影响。在完成交易之后,又引来了严重的“道德风险”,即放款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或损失,具体表现形式为:违背借款协议,改变资金用途,私自用于投机性交易或高风险项目;隐瞒投资收益,逃避偿付义务;对资金的使用效益漠不关心,不负责任,致使借入资金发生损失。为什么金融市场中信息非对称的表现与普通商品、劳动力市场有重大差别呢?因为金融市场具有不同于其他市场的重要特征。一般市场的交易是钱物交易,钱物两清后,交易双方基本上没有后续权利和义务;而金融市场的交易大都是放款人放出资金后并不能马上从借款人手中得到任何等价物质,他所得到的只是在未来某个日期偿还本息的承诺。由于信息的非对称,不同的借款人,甚至同一借款人在不同条件下作出承诺的可靠性,都不可能一样,致使出现了严重的“道德风险”。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西方著名学者罗斯进行了大量开创性研究,他直切问题的优秀,即企业的金融结构与市场价值的关系,这就是响誉世界的MM定理。他主张只根据企业负债比来测定企业的市场价值,他的分析方法虽没有全新的结论,但他的方法是崭新的,给人一种全新的境界。为了进一步规范金融市场,笔者主张在罗斯分析的基础上,应完善以下机制:加强对证券持有人的约束;健全防止管理人员向外输出错误信息的内在机制;严惩证券持有人贿赂管理人员,输出错误信息,使自己谋利的非法行为;加快防止故意制造“道德风险”的立法工作。上述机制的完善和规范,都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 信息非对称理论在证券市场运用中所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表现则更为严重。从某种意义上讲,在证券市场上没有办法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为要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基本条件是改善信息的非对称状态,要改善信息的非对称状态,必须花费一定的信息成本进行调查、分析和监督,然而证券市场的高度分散性,“搭便车”行为普遍存在,抑制了信息投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机构大户操纵市场,银行违规资金入市,证券机构违规透支,新闻媒介推波助澜,误导误信股民跟风等,都是信息传递机制不畅,功能存在障碍的具体表现。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在证券市场的信息传递模型中,除非有严格的约束条件,否则不存在唯一均衡。只有提高企业自己的信息成本,才能实现有效的分离均衡,才能使信用差的企业放弃模仿信誉好的企业的动机,但均衡的唯一性仍是一个有待继续解决的问题。结合我国的证券市场,其优秀是保证信息传递畅通、充分、准确,从而逐步趋于完全对称。具体措施是:实现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上市流通,以利健全信息传递机制,改善市场结构,减少信息扭曲,提高信息质量,发挥信息显示器的正常功能。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需求者实际上无权选择,一旦信息质量存在问题,信息使用者的利益将无法挽回。因此规范和完善上市公司信息传递机制,降低信息成本,规范会计职业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提高其风险度;另一方面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其约束自己的行为的能力。信息成本的存在使非对称信息的产生成溪必然。 另外一个热点问题是:中国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面临倒闭,在新的政策下,国企拍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使国有企业的拍卖更为有效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拍卖前必须先清楚两点:一是被拍卖企业的经营现状;二是评估该企业的资产。拍卖理论的优秀内容是弄清投标者对被拍卖企业的真实评价。这就需要投标者花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去调查该企业的资产状况,同时,拍卖者也要尽力弄清投标者对企业的真实评价。在欧洲,许多拍卖者得到的价格都低于投标者对企业的真实评价,因为,常常有这样的集团,由于他们比别人更了解该企业,掌握了有关该企业的更充分的信息,从而压低了该企业的价格。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进行二级密封价格拍卖法,即通过投标者之间的竞争,由出价最高者以次高价格购买,从而激励投标者说真话。不过,拍卖者有时也会与投标者合谋,从而使拍卖失效,尤其是在拍卖公益企业时。故而,应采取一种更为公开的拍卖方式,让更多的投标者竞争。比如,英国就把一些公共事业企业卖给法国(如水利系统)和美国(如电信系统)。中国不一定要采取这样的方式,但一定要使信息更为公开,拍卖更为公正,这样,才能使拍卖成功。在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由政府代表的全体人民,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企业隶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因此在企业兼并时会常伴随有“一定的道德风险”问题。这一问题很有意义,其优秀是产权问题。两个归属不同政府部门的企业兼并时,兼并合同会偏向哪一方或保持中立是很难给出清楚明确的解释的,因为两个政府部门有不同的利益目标。这与委托—理论略不同。委托—理论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委托人、一个人的情形,委托人应该为人设计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比如高工资,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奖金等使人更有效地工作。一般来说,为了控制风险,一个人不允许同时有两个委托人。在这种情况下,“兼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受到“兼并”的威胁,人即经理会更努力地经营企业,使企业的资产不断增殖。通常情况下,经理并不希望“兼并”发生,除非其经营状况相当糟。事实上,通过对兼并制度的分析及对兼并实例的考察,我们认为,“兼并”的作用与效果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好。如前所言,分属两个政府部门的企业之间的“兼并”则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至少存在两个委托人,其中一个委托人会控制兼并合同的签订,从而弱化另一个委托人的权力。 三.国有企业的激励问题分析 国有资产是通过层层的关系才到达企业的,而中国国企的委托关系具有无限循环的特性。在委托—链条上的当事人既是委托人又是人。从理论上讲,国有资产属于全民,工人阶级是全民的优秀代表,是初始委托人,委托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人,而政府又作为委托人委托经理来管理国有企业;经理是国企的人同时他又作为委托人,委托车间主任管理生产经营;车间主任是人同时又是委托人,委托工人进行生产。工人这时成为最低层次的人与最高层次委托人扣成一个环。因此,解决这种委托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规避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即使委托人和人的利益趋于一致。也就是委托人要在全社会设计一套对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机制的方案,使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须维护委托人的长远利益。变“损人利己”为“双赢”是这套机制的优秀所在。当对人付出的努力不能进行完全的检验,从而人有可能试图只付出少于他能够付出的努力时;当一个只根据行动而不兼顾结果支付报偿的契约建立时,潜在的道德风险立即产生。对委托人来说,人行动是不可预测的,委托人的问题是如何根据可观测到的信息(资产增值率、利润率、市场占有率、同行业企业家正常利润等)来奖惩人,以激励其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我们用A表示人所有可能选择的行动的集合,a∈A表示人的一个行动,可以是任何维度的决策变量如a=(a1、a2……),a1、a2表示人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工作时间或代表固定资产投资和开发研究等。θ是外生变量称“自然状态”,a、θ决定一个可观测的结果π(a、θ),如产出。委托人的问题是设计一个激励合同S(π),根据观测的产出π对人进行奖惩。设人努力的负效用为C(a),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数为V=π(aθ)-S(π),人的期望效用函数为U=S(π)-C(a)。前面已经提到委托人和人的利益是冲突的,因此除非委托人能对人提供足够的激励,否则,人不会如委托人希望的那样努力工作。委托人的问题就是选择a和S(π)最大化,即上述自己期望效用函数。但这样做的时候面临着来自人的两个约束。第一个约束是参与约束即人接受合同得到的期望效用不能小于不接受合同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U(由其他市场机会决定),可以表示为S(π)-C(a)≥U。第二个约束是激励相容约束,在任何激励合同S(π)下,人总是选择使自己期望效用最大化的a,因此任何委托人期望的a都只能通过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实现。如果a是委托人希望的行动,a′∈A是人可以选择的任何行动,那么只有当人从选择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大于从选择a′中得到的期望效用,人才会选择a,激励相容约束的数学表述如下:s〔π(aθ)-C(a)〕≥S〔π(a′θ)-C(a′)〕a′∈A,这就是解决道德风险的基本简化模型。当然要得出最优解需经过一系列的数学变换,还要考虑a、θ的分布密度,这里从略。 下面讨论逆向选择模型。根据显示原理,我们只需要考虑能使人出于自身利益真实显示他所属类型的契约,并根据声称自己具有的属性来决定按契约支付报偿。a为人的内在属性(不是道德风险模型中委托人希望选择的行动),a′是人声称的属性,W为委托人为人设计的契约,U为人的效用,则防范逆向选择的模型为:U〔W(a),a〕≥〔W(a′)a〕aa′∈A上述激励相容约束机制模型从表面看,在企业利润的蛋糕上政府似乎分得了较少的份额,其实在这种机制的运作下的委托关系会创造循环的创新支力,会使企业利润的蛋糕越做越大,国家、政府会得到长期的不断增长的利润“蛋糕”。在以上的模型下需要对企业的分配制度进行改革。人的收入一定与企业的业绩挂钩与职工分配基金脱钩,体现出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的结合。尤其是智力要素价值要得到实现,得到蛋糕的份额与其努力程度成正比。同时,企业的激励相容约束机制也需要一个规范化的市场环境。环境对人的约束是刚性的、使他别无选择。市场的评价约束着人,公司的经营状况基本取决于经理的能力,公司一旦破产,经理的人力资本价值在市场上就一贬到零,甚至可能从此断送经理生涯。这种来自人力资本市场的约束是最硬的行为约束。而资本市场对人的约束是来自股东(委托人)的间接控制,使人不得不考虑委托人的利益和要求。企业激励相容约束机制的运作需要法律的保障,企业经理的任用要通过法律程序,另外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督查要法制化。还要建立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奖励制度,这样才能使国企委托——关系处于良性的循环之中,使这个环紧紧地围住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结语 客观上讲,非对称信息的研究目的在于如何设计一种有效的经济机制,选择满足委托人、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的约束激励合同以期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函数,促使资源的帕累托最优。这方面研究理论和现实还有差距,但就约束、激励的某一方面研究和实践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可二者的相容仅表现为模型。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激励理论和实践呈现出日新月异,而约束的理论和实践则相对滞后,使激励机制发生扭曲,甚至有人认为监控就是惩罚。必须改变这种传统的思维定式,实现激励约束相容,二者不可偏颇。这方面我们有丰富的经验,又有深刻的教训。今天,我们正在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许多问题有待信息经济学去参与研究,如保险业、拍卖业、旧货市场、棘轮效应、国企改革、税收、财政、制度变迁以至产权等等。信息经济学是一门新型的经济学科,它适应信息社会的需要,体现知识经济的发展,最能实现帕累托最优。
水利工程的堤防大坝的建设质量直接影响着国民安全生活和国家声誉,所以要加强质量管理。近年来,随着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规模逐步扩大,所以水利工程管理中的问题越来越多,如果不能处理好水利工程中的质量隐患,就会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也使得进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非常有必要。 1影响水利施工的主要因素 水利工程通常都比较复杂,具有多功能性,其施工过程中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人员管理、环境、设备、施工方式、建设材料等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都会对工程建设质量产生直接影响,所以优秀的施工团队是高质量水利工程的重要因素。而不同的建材也会对水利工程的后期建设过程中产生直接影响,必须要做好采购计划,减少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施工质量会受到施工环境复杂多变的影响,这就需要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结合当地的地貌情况和气候进行设计[1]。水利工程质量也离不开先进的建设设备,必须要保证其先进性、经济性和方便性,不仅可以方便后期的定期保持维修检测,也可以保证施工的安全。因此,要针对不同环境制定相对应的施工方式,综合评估分析具体工程,保证水利工程质量。 2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现状 2.1质量管理意识薄弱 目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很多施工单位还没有形成“质量为本”的施工意识,他们更关注施工速度而不是施工质量,经常会为了按时完工使得施工质量得不到保障。而且因为资金的问题,在出现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矛盾时,施工单位通常会放弃质量管理,造成施工工程的安全隐患。在将水利工程多次转包分包后,资金流失,经济利益驱使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就难以避免[2]。 2.2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虽然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发展很快,但是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这也使得整个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受到影响。而且因为这一因素不可控,一旦造成后果就会带来难以估量的效果,这也使得我国水利工程质量提高困难。因为不能根据实际设计开展施工,所以“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很多建筑单位运用的民工和农村施工队伍施工业务素质差,缺乏必要的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施工过程中不根据设计图纸进行规范施工,不仅质量体系不健全,而且管理粗放,施工质量把关不严[3]。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也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为了提高经济效益,他们通常会直接干预正常的建设程序,大幅度压缩工期。施工过程中资金紧张、拖欠款现象普遍,很多施工单位都存在压缩施工成本的情况。水利建筑市场施工中,施工单位的行为不太规范,其资金落实不到位,拖欠工程款,施工过程中只能盲目压缩质量成本和质量投入。而且招投标工作中违规操作、虚假招标等情况比较普遍,很多施工单位和监理队伍不具备工程建设的资质。 2.3不做好施工队的资质审查 很多承建水利工程的施工队技术力量比较薄弱,专业技术水平不高,难以达到水利工程的施工要求,这就直接影响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越来越多,其施工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在小型水利施工单位中,立项没有可行性论证跟随,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不高,也很少进行培训,使得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障。目前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还不太规范,很多没有资质的工程队也参杂其中,使得其专业性得不到保障[4]。在招投标结束后,有些施工单位会私自将工程进行多次分包转包,这样不仅保证不了工程质量,而且在追逐利益的情况,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的情况难以避免。如果不具备技术资质的包工队参与了水利工程建设,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其规范作业和质量管理。 2.4前期准备工作不扎实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因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为了追赶工期进度施工单位的前期准备工作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施工单位会压缩设计方案的时间和成本。这样就在容易出现施工情况和设计不符合的现象,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等得不到保障,影响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具体设计时因为没有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使得工程仓促上马,设计人员也没有考虑到这些因素,使得其施工设计质量差,结构布局不合理,缺乏设计深度[5]。有些设计人员甚至还不太熟悉具体规范,使得强制性标准得不到执行,施工时随意变更图纸的现象普遍,设计质量监督形同虚设。 3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不规范的市场监理,水利工程的监理队伍比较少,而且人员素质没有保障,可能存在有些监管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工作责任心不强。有些监理单位中出现“一条龙”、“同体监理”、“自行监理”等现象,使得监理工作形式化。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缺乏力度,法律法规不健全,难以有效发挥执法的作用,降低了质量监督处罚的可操作性。同时还没有统一的检测手段,质量评定权威性不足,质监机构主要是事业和企业编制,虽然收费标准低,但是其财力人力不足,影响了这一工作的深入开展[6]。因为很多部门的质量管理职能交叉,出现了责任不明,使得质量问题整改困难,难以发挥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因为不重视水利工程质量监管,所以质监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普遍不高,监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缺乏深度和广度,难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4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管理对策 4.1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就是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可以为施工人员充分讲解施工质量的重要性,严把质量关,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因此,施工单位要培养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其施工的精密度和操作技术,尤其是在难度大的工序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7]。 4.2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 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要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项目负责人要重视监管制度的落实。因此,可以通过责任制的管理方式进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将具体的质量落实到位,这样在出现质量问题时就可以将责任落实到人,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这才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方式。 4.3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因为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性,所以在施工前期必须做好相应的技术交底,保障水利工程质量建设管理。而且技术交底为施工方和项目设计人员提供了充分交流沟通的环节,有利于进行整个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因此,施工单位要明确整个项目的施工意图,并结合其中需要完成的任务和整体效果进行后续施工过程的指引。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施工图纸中的优秀操作和所有内容,充分把握项目设计的主要内涵表达,明确项目建设中的整体施工方向。而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是提升测量的质量,这是重要的项目质量管理的一个内容。所以施工单位也要做好水利工程测量工作,这是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程的重要向导,对整体建设质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在进行前期的工程测量时,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周围环境等制定详细的测量方案,保证测量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测量时,必须要保证标记的明显性,并将重要的测量数据记录在案,为后续施工提供参照[8]。 4.4提升水利工程技术管理水平 提升水利工程整体技术管理水平可以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所以必须要加强优质技术管理团队的建立,不断更新完善管理的模式和方法。技术管理团队要将更多先进的项目质量管理工具和软件引入到工程建设中来,并通过这样的管理来操作高效率高质量的项目管理,大大节约施工时间。技术管理团队也要具备良好的问题处理应对能力,一旦工程出现重大问题就要及时快速的做出反应,做好项目的质量管理。在工程验收中要尤其注意隐蔽工程,为竣工验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事后把关需要复检质量控制要点、要害部位和有疑问的部位,包括沉降观察、几何尺寸复测等。同时也要对单元、分部、单位工程组织的验收进行质量评审,通过质量保证金制度来让施工单位为工程提供质量保证,完善其缺陷服务责任。 4.5严把施工材料质量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离不开原材料,所以必须要开始施工前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购配件进场前的质量进行严格审查。总监理工程师要就相关建筑材料的报验单、产品合格证等进行监督,在施工单位进行国家行业质量检验标准的评定后,由专业监理人员进行二次检查,保证施工材料合格才可以让其进场。 5结语 作为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要工程,水利工程必须要质量达标,严格把控每个施工环节。尤其是不同季节和不同环境会对水利工程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其施工要求也存在差别,必须进行水利工程质量的动态管理。因此,要结合质量管理目标进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同时也要强化对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低成本高质量完成。 参考文献: [1]左凤霞,王腾飞,闫金明,等.探讨水利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分析[J].水利水电工程设计,2015,34(3):46-47. [2]汤庆丰,王小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关键点分析[J].低碳世界,2016(9):66-67. [3]张金萍,李加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关键点分析[J].工程技术:引文版,2016(9):201. [4]李莉.探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和管理[J].中国科技纵横,2015,13(22):79. [5]殷剑伟.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探讨[J].工业b,2015(22):182. [6]李顺勇.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探讨[J].江西建材,2015(7):110. [7]陈昆.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措施探讨[J].工业b,2016(12):81. [8]陈德前.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措施探讨[J].科学技术创新,2016(25):229. 作者:檀双宏 单位:安徽省泽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济法学论文:基于消费者价值的经济法学论文 一、经济法的价值考量:价值关怀与对象界分 (一)基本价值 以法律价值扭合与法商复合理念为考量长久以来,之于经济法作为部门法的争议不断,在政府工作报告给予官方认可之后,学界争议暂时搁息。但之于经济法理念价值的思辨,法学学者仍然力求日新。2根据漆多俊教授的观点,经济法的价值亦不外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其指出,“以上各项价值及他们间的层次关系,无论对于法或对于其他社会规范,是一致的,这是它们共同的价值体系(价值链)”;“经济法是法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同一般法的价值一样,它也具有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价值,它的价值链的中心环节也是效率与公平”。笔者认为,这并非是法价值的简单堆砌,而是相互关联、有机联系。真正被累加的要死,形成法价值净效应的合拢。之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的价值体系,不妨视为某种程度的缔结与扭合;从另一方面观察,“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的价值体系完成经济法乃法之一部的有效证成,使其与政策规范相区分。笔者赞同漆多俊教授的观点,还落于其与法商复合理念的契合。笔者将法商复合理念分解,“法”对应制度与规范,“商”对应经济与管理。则探求制度、规范、经济、管理背后的价值关怀,仍可得出正义、公平、效率、秩序的结论。而漆多俊教授强凋的中心价值链“效率一公平”,恰与“经济一规范”中的“效率一公平”吻合,使之(“经济一规范”)与经济法又存在某种冥合。鉴于法商复合理念的提出,仍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漆多俊所提的法价值已然包括四项内容,何以法商复合理念之“法”只有两项内容。笔者认为,不应简单囿于所谓广义与狭义的文字之辩,尚应另觅佳径。具体而言,包括两点:其一为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法商复合理念之“法”强调法制(静态居多),与“商”对应;漆多俊教授所提的法价值由应然角度出发,发端于法治的思考,故而内涵不同。其二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映经济基础,对照经济基础,法(规范)同步体现的价值便只得后退。 (二)主导价值 以人本观念与社会本位为考量之于经济法的特殊性,其主导价值不应简单落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根据一些学者的观点,人本观念与社会本位所烘托的价值可以视作其经济法的主导价值。笔者认为,人是社会性群居动物,“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本观念与社会本位仅就概念而言固然存在字面差异,但究其实质,探其逻辑,则应属连贯一致无疑,并无相悖之处。强调经济法的主导价值,作用有三:第一,符合一般社会科学的研究逻辑。科学本身是人的一种理性思维运动,与人性有着天然的联系。休谟指出,因其潜在地受制于人们的认识范围且要由其的权力与能力来判断,所有各种科学均或多或少地与人类本性有关,也均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关于人的科学。西方古典人文与近现代人文主义的实践已经证实:人性问题是一切社会科学的研究起点。第二,勾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政策。笔者认为,社会本位是异于(但不介于)个人本位与国家本位的“第三条道路”。经济法价值由人本观念主导并不意味着其政策性有所削弱,经济法所带有的隐性公法色彩业已基本得到学界的公认。与以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为前提假设的民事法律不同,经济法与政策的关系要紧密得多。所幸的是,当下政策同样倡导“以人为本”的和谐,使得经济法所受政策影响间接成为经济法主导价值的佐证。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的价值内涵,在不同时代的侧重各有不同,当下经济法理念中“以人为本”的诉求突出对可持续发展观念的表彰。“第三,厘清与法经济学的关系。12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伊始至今,影响最盛的当数法经济学思潮。除了在分析方法上为经济法的正当性提供了一种间接证明外,它成为一种研究方法的变革,一定程度上支撑经济法存在与发展。然而,法经济学有其固有特性——在法经济学领域,一切法律制度作为一种被经济效益(成本与效率)衡量的对象以及衡量经济效益的一种尺度。有学者从“道义价值”、“功利价值”、“实证价值”来论证经济法学与法经济学的关系,固然为两者区分提供有效依据,但笔者认为人本观念的架构,除了夯实民法之外经济法的特殊地位,也进一步明确“经济法学理念”与“法经济学工具”的关系。 (三)辐射还是反映 管窥部门法反映经济法理念的“悖论”之于部门法反映经济法理念,似乎存在悖论:部门法既然反映经济法理念,其何以不是经济法之一支?笔者认为,解释这一“悖论”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个:第一,部门法的划分与现行法的制定并未完全吻合。“部门法”的提法,或滥觞于中国法理学界的理论划分,多对应于应然体系;现行法的制定则是依据现实生活所需,由政策或习惯转化而来,多受命于实然需要。例如,关于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的部门法归属,似乎存在纳入商事法与金融法两可的情况,甚而一些金融法领域的学者根据现实需要与国际潮流,将民法中担保法亦纳入金融法研究范畴,力图使之体系日臻完整。之于经济法所周延的对象,一直处于变化之中,仅竞争法的归入在学界尚无较大争议。“部门法”既是动态变化的,用静态的形式逻辑进行判断或者实现类似民法上的“涵摄”,多少存在困难。有学者提出经济法“时空性”的特点,意在验证经济法的发展与融合、逡巡至圆熟,笔者简陋,仅假借“时空性”特点作为部门法变化演绎的理论依据,以证与现行法不存在全然的“对号入座”。第二,基于程序事项的需要。以婚姻登记与物权登记为例,登记本身具有行政色彩,婚姻登记与物权登记确属行政程序无疑,但仅就常识而言,亦能断定婚姻法与物权法不属行政法之流。究其立法的原因背后,乃基于程序事项的需要,以表彰或确认相应法律关系或权属关系。第三,基于解释学的技术。以刑法醉酒驾驶入刑为例,刑法学的解释借助社会危害性、可非难性等价值判断、犯罪构成要件等工具,而笔者以法经济学之外部性解释,似乎亦能自圆其说。法律规范的犬牙交错与成文形式,为解释学的活跃提供了空间,基于各部门法的理念对法律规范的解释,为法律规范的“良法证成”与修葺完善提供条件。但是笔者认为,(其他)部门法反映经济法(作为部门法)理念的表述或存瑕疵。考虑到法律的消极性,使用“反映”一词或有不妥。笔者认为,应当是经济法理念的辐射效应,对其他部门个别或些许法律规范的深入。以侵权责任法为例,2009年《侵权责任法》第一次明确在法律中使用了“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与大陆法系的一般民法理论——以填补为要旨,多有不符。但衡酌其立法时间与立法背景,《侵权责任法》此一立法规定受经济法理念影响(辐射)的颇深痕迹显而易见,但若言其旨在反映经济法理念或难成立。法律在其消极性之外,作为固有制度的存在,其推定力与拘束力对社会正向的有效效应,成为其他立法的有益借鉴。对于经济法理念的辐射,理宜亦然。 二、经济法的价值回应:经济法主体的观念革新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能涵盖之殇 经济法主体的观念革新同一主体(不论自然人或法人)由于不同法律部门调整对象与调整任务的不同,以不同的身份成为不同法律部门的主体,对该“身份”的概括与类型化即是对不同部门法主体的提炼。“经济法是否存在自己的独特主体制度,关键就在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任务是否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对于其主体产生什么特殊要求,赋予了何种权利义务,从而形成了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主体特色。”李友根教授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可概括为经营者、消费者与政府。”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概念已经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用,且法律对其亦有明确定义,是市场规制法保护或规制的对象。在确定经济法的主体为消费者、经营者与管理者之后,以何者为中心,三者的利益如何衡量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笔者赞同徐孟洲教授的观点,应以消费者为中心构建经济法的主体体系。根据徐孟洲教授的观点,“‘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以消费者为本”’、“从经济学的理论出发,消费者也应该得到优先保护”、“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应该给予特殊保护”。20除此之外,笔者认为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由还有如下两点:第一,消费者的保护需要建立并完善各种措施与制度,并非消费者保护的单行法所能解决。在现代社会,消费者的法律保护除了依靠基本的民法外,必须依靠经济法,发挥政府与消费者组织的作用,运用经济法理念与调整手段,体现政府的管理与参与。相关法律或者直接为消费者的保护而制定,或者将消费者的保护作为主要目标之一,是消费者保护的专门制度,体现以消费者为本的观念。第二,国家政府保护消费者的理念较之国家政府有限干预的理论更为直接。“市场失灵”、“无形之手”的缺陷构成经济法宏观调控的理论依据。笔者认同这一观点,但笔者认为国家政府有限干预的界限较难廓清,因其建立于“否定”之上的理论,伴随固有的间接性。不妨以国家政府保护消费者的理念奠定经济法的主体体系,毕竟政府何时干预、如何干预都是依赖于对消费者行为反馈后的决策,而消费者保护是贯穿始终的,具有直接性。国家政府保护消费者的理念与国家政府有限干预的理论,窥其实质是一物两面,但以消费者为本的理念可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效。此外,强调经济法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恒为国家,易与行政法混淆,经济法的社会性色彩消褪。就此而言,关注以消费者为本的理念,实践经济法主体的观念革新亦颇有必要。 (二)回应经济法价值 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辐射效应经济法属于由公权力合理敢于(市场)经济的法律,通过综合的调整手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体现了经济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同时也是经济法法益目标的深入与具体化,使得经济法在立法的价值取向上更具针对性。。以消费者保护为中心构造经济法的体系,就是以市场规制法为主体构造经济法的体系。因为市场规制法有着共同的主体(消费者、经营者与管理者),其调整市场的竞争关系与交易关系,以消费者的保护为基本价值追求设计经济法的规范与体系,可以增强经济法的体系性和不同制度之间的内在一致性,提升消费者保护的力度。具体而言,其能体现其与民事法、商事法、金融法、社会法的内在联系,甚而有效发挥经济法理念的辐射效应。依徐孟洲教授所言,“概言之,以消费者保护为中心构建经济法的体系是现阶段中国消费者保护现状的需要;是‘以人为本’理念在经济法中予以落实的需要;是推进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体系化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法内在体系和谐的需要。” 三、经济法的价值表彰:扬弃部门法理论的对峙与融合 (一)实践需求 经济法的发展进路政府主导经济发展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主旋律,改革开放最强烈、最直观的呈现无疑是一种渗透于经济、政治与社会各个领域的转型。强烈而直观的社会转型过去存在,现在正在发生,将来也会出现,如此的社会转型孕育着巨大的法律调整需求,实践需求催逼经济法的酝酿与成型,勾勒经济法的发展进路。转型脉络抑或清晰可陈,但经济现象浩如烟海,笔者仅枚举几例典型并试做如下概述:之于“三农问题”,中国农村已由熟人社会转向半熟人社会,民间纠纷的解决机制逐步规范,市场运作的发展机制逐步渗透,农村金融的形成机制逐步发育。解决“三农问题”,既要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农民参与市场交易、投资设立乡村企业,又要通过粮食补贴、小额信贷扶持等公共管理机制予以扶助,两者的交叉运用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筹。而当农民逐步成为消费者时,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济法理念将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之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既要考虑民商法层面的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还要考虑国有资产法意义上的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国有金融资产监管本身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筹当无异议,就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而言,涉及上市公司对金融}肖费者的投资保护问题,贯穿以消费者(保护)为重点的宗旨,依然反映了经济法的理念辐射。之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7,构建法人治理结构是其类型化治理的优秀。与一般的营利性机构不同,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其在适用“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Theory)时势必涉及社会公众,且事业单位理事会构建也遵循吸收外部理事的做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主要目的即落于减政放权,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完全适用行政法显然已无法满足时展的需求,基于教育医疗的服务对象实属消费者无疑,其部分法律关系由经济法调整是更优选择。上述问题是当下中国社会、经济面临转型问题的缩影,亦由此可见,除了政府主导之外,中国现代市场经济的鲜明特征还包括“体制转型”与“进程压缩”。所谓“体制转型”,意指中国的现代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而来,由于缺乏发育成熟的市场机制以及配套的制度设置,这种转型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不牢固,尽管推动这一转型的力量理论上会越来越增强。所谓“进程压缩”,意指中国用短短二十多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二百多年走过的路,迈进了现代市场经济的门槛,这种跳跃式的速成发展诚然给国人带来了莫大的欣喜,也引起了世界各国巨大的惊呼,但同时由于过分强调速度而忽视质量也遗留了无数的问题。“体制转型”与“进程压缩”的经济实践导致众多经济与社会问题以一种“叠加式”或“复合式”的形态存在,为经济法的发展进路明确方向。 (二)理论回应 扬弃部门法理论的对峙与融合“部门法理论”是大陆法系以及前苏联法学理论的产物,它依据一定的标准将不同的法律规范进行分类集合,形成一定的集群即称为“部门法”。”在划分标准的认定上,传统法学理论都主张以“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在这种标准的界分下,公法与私法对立相得益彰,一些典型的法律部门实现了法律调整的类型化与体系化。然而,根据笔者所陈,公私分野、民商一行政二元对立的部门法理论明显不适应新兴经济法律现象的产生与发展。在理论与现实的张力之下,经济法的地位逐步得到认可。但对于部门法理念,有些经济法学者提出经济法促使部门法从对峙走向融合。笔者认为,该观点不失为对“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现象的经典概括,毕竟社会法兴起有目共睹,而广义的社会法所周延的对象涵盖经济法。但该观点并未对封闭的“部门法理论”作出更好解释,融合的说法比较笼统。类型化之后的部门法各司其职、相对独立符合形式逻辑的推演结果,对峙与融合的说法或有夸大之嫌。任何分类都不可能完美无暇,传统部门法分类的瑕疵即在于其对调整对象有所误解,对调整方法有所疏遗:之于调整对象,一般认为是法律可调整的社会关系,但社会关系的优秀依然是落在某个物理存在的行为活动中。民法所言之自然人与商法所言之商人、与经济法所言之消费者,从整体观察,都是落于同一组物理存在上,只是观察的剖面不同而已;之于调整方法,除民事、刑事、行政调整手段之外,是否存有其他调整手段当再衡酌。此外,民事、刑事、行政手段的结合是否可以置换出其他的调整方法,笔者认为实践已经说明了问题。部门法理论是法律证成沉淀的经典结果,但法律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同时成立,依赖于形式逻辑中大前提(相关的法律事实)为真。任何证成的结论都具有静态的属性,其大前提是否为真是保障证成合理有效的依据,而大前提是否能够始终承载社会变迁所带来的时空张力则有待商榷。35笔者进一步认为,经济法属于独立的部门法,是在反思理论基础与实践基础之后,挖掘了新的合理元素,以斜向调整的方式,丰满横向调整与纵向调整构建的坐标系。在对峙一融合的部门法理论合理扬弃之后,应当使经济法立于独立部门法的剖面上,完成与其他部门法的互动式社会治理,而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思维进路恰是擦亮剖面的磨石。 作者:任愿达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论文:高校教学考评经济法学论文 一、甘肃省经济法课程考评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考评体系的定位不准,评价理念落后 教学过程的跟踪与教学效果考评,是提高、判断教师培养有效性的基本方法。对教学过程全面、准确地了解,合理地调节、控制教学过程,使之向着预定的教学目标前进,是教学评价体系的目标。笔者选择四所高校(均为教学型)法学院的六位经济法授课教师为调研对象,假设各个年龄段教师数量呈均匀分布,考虑到各高校都以引进研究生学历以上教师居多,且经济法作为优秀课程,四所高校均由三至五年教龄的教师授课,因此,选择30—35岁教师两名,35—45岁教师两名,46岁以上教师两名;选取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连续四学期经济法课程的授课内容、学生卷面成绩、考核方式、学生评教等为分析对象,使用Linkert5分评分法进行相似性对比。结果显示,两年四学期授课相似性较高。同一个年龄层教师的授课情况横比区别不大,连续不同学期授课情况相似性较强,说明课程评价体系对课程实施过程影响不大,授课情况没有因为评价结果而改变。分析上述数据结果及座谈会内容,可以认为所调研的四所高校法学院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把经济法课程的评价过程设定为:确定目标──确定评价情境──选择评价方法和工具──判定评价结果四个基本的步骤。在这四个步骤中,判定评价结果是评价的落脚点,是一次完整评价的终点。这种认识属于典型的泰勒式目标评价模式,没有把课程评价看作是一种循环,而是把它作为一种直线式的顺序结构,评价体系与课程设计之间不发生相互交融。这种评价是静态的封闭性体系。 (二)评价主体无资格条件,参与程序混乱 高校课程评价主体由单一专家评价发展到今天普通教师互评、专家组(一般有职称高、学历高的双高要求)评审与学生评价的多主体、立体化评价模式。笔者与同事走访5家高校法学院,认为考评过程的多元化主体参与基本确立,但存在以下问题: 1.评价主体的知识背景与评价能力没有标准。 无论是专家组评审,或者教师互评与学生评价,参与主体须有严格的知识背景与评价能力要求。参与调研的5家高校法学院,全部确立了专家组的知识背景要求,3家规定了普通教师知识背景要求,只有一所高校对学生知识背景仅做了二条的资格限定,对评价能力均未涉及。 2.没有对评价主体进行能力培训。 任何评价都是在特定的背景中开展的,在评价过程中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如何解释和使用评价结果、如何使用评价量具都需要进行培训,从而确保评价过程的专业性、科学性与结果的准确性。参与调研的五所高校法学院都没有对评教主体有过任何培训制度和计划。 3.评价程序混乱。 完整的评价过程要求有评价前的准备工作,评价过程中的有效性要求及评价后效果分析和追踪要求。调研结果显示,5所高校对评教均没有准备程序要求、效果分析及追踪制度设计,且评价程序混乱,人员随时更替,操作不标准现象严重。 (三)考评方法单一、指标僵化 1.考评方法单一。 考评方式单一是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其中期末闭卷考试(97.3%)、口试(45%)、教师评教(35%)、论文(33.2%)、社会调研(3%)(授课效果可能会采取多种评价方式,所以上述数据不能相加),未见其他评价方式。 2.评价指标僵化。 归纳5所高校的教学质量评价表中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以下内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结果。这种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是以“教师中心”、“书本中心”的教学理念为指导,以确立标准授课方式为优秀,强调教师传授学生学习书本知识为教学重点,属于传统的凯洛夫教学理论指导下的评价系统。这种评价观念重视知识性目标的达成,忽视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强调教材的整体性,忽略教师的个性、研究方向及学生差异和教学的针对性;强调传统讲授法的运用,无法对案例讲授法或其他实践性教学方法做出评价;也缺乏对教学发展的监控和总体性评价。 (四)考评结果信度及效度不高 信度是指测量数据和结论的可靠性程度,效度就是正确性程度,信度是效度的必要条件,没有信度就没有效度。在教学考评中,信度(也称可靠性)是指评教主体能否稳定地反映教师实际教学水平的程度,指评价结果的一致性或稳定性;效度(也称有效性)是指主体评教能否实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即评教的操作过程应当科学、合理,且评教结果应当可靠有效。因此,评教结果是否真实有效,就要看评教的信度和效度。调查结果显示,多主体评价中,专家评价的信度与效度高于普通教师,学生评教最差,但上述评教结果信度与效度均未达到要求。 (五)考评体系建设研究空白 由于目前经济法课程多采用传统的讲授法,相应的考评制度也有着僵硬、静态与封闭性的缺陷,不能监控、发现、纠正整体教学中的问题,亦无法对教师及学生的个性做出评价,导致评价结果信度与效度均不好,评教的有效性低。因此,针对教学法的革新研究,建设开放性、科学的评价体系是目前各法学院管理部门的研究重点。 二、经济法学课程立体化教学考评体系的构成模块 高校经济法学课程“立体交互型教学模式”的目标是培养专业知识全面、专业技能精良、综合实力强硬、具有良好合作精神、富有凝聚力和竞争力的实用型与创新型法律人才,并以此促进授课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与科研水平的提高“。立体交互型教学模式”的教学目标符合我国高校课程的价值取向,突显了课程对于人的发展的价值,强调人的个性化生存。“立体交互型教学模式”的教学目标是构建立体化课程评价体系的基本依据。 (一)立体化课程评价体系的特征 1.注重学生与教师的同步发展。 立体化考评体系修正只关注学生的发展和阶段性成绩的弊端,将关怀面覆盖课堂上所有的主体,包括学生与教师,把授课过程视为立体的动态发展过程,考察、评价学生与教师的阶段性发展状态,及时修正不符合整体目标发展的方式、方法。 2.教育性经验培养与尊重个性并存。 立体化课程评价体系注重经验性知识的传授,更加关注学生情感、意志、个性和价值观的养成,教师则体现在专业及职业生活质量的提高。 3.立体化考评内容具有开放性,动态性。 立体化评价体系是对多学期授课及单学期课程全过程的评价,在对课程的目标、过程以及结果的评价中,各种因素对课程各部分的评价的影响有所不同,同时这种影响因素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情况下,不断地变化和重组,所以相同的评价指标和影响因素在不同的评价过程的使用和权重也不同。立体化教学评价体系的基础是动态的开放性循环系统,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地与相关学科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以保持评价内容和指标及时更新。在评价中的每一次循环,都会根据前一次循环结果调整评价内容或指标,动态要求满足对教师、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综合、持续性考评的要求。 (二)立体化课程评价体系的构成模块 1.专业、多样化的考评主体。立体化考评体系的考评主体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专业的教学评价人员。 不同于传统高校教务管理部门人员,立体化考评体系的专业教学评价人员是受过统计学、教育学及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训练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在评价过程中负责程序的跟踪、数据正确性判断和最后结果的统计与分析,还负责对其他类评教主体的培训及评价行为的规范性审查。 第二部分,专家组。 这部分主体由授课时间超过五年,讲授经济法至少三年或六学期的教师构成,考虑到目前高校职称评价体系以科研成果为主要评价标准,立体化考评体系的专家组成员对职称不做要求,但严格经济法的授课时间和经验,以保证对经济法授课教师的关怀和被评价教师的配合。 第三部分,相关专业教师。 “立体交互型教学模式”中设计了“双师教学”、“教师与实务部门人员合作讲授”的形式,对上述教学法的考评或在课程涉及的经济学、金融知识的,必须由相关专业有三年以上授课经验的教师评价。 第四部分,学生。 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直接受众,其在评价体系中的不可或缺性无需论证,但由于普遍存在的学生主体评教态度不端正、评教能力差、入门资格低等问题,学生评教面临着信度和效度不高的考验,提高学生评价主体的入门资格是保证评教结果有效性的重要措施。立体化评教体系要求自愿参加评教的学生首先要满足两个基础条件:学习积极努力、成绩中等以上,上述同学还必须通过行为一致性、学习能力与知识储备量测试,才能进入测评学生储备库,储备库人选每学期更新。立体化考评体系要求根据不同的授课方法与授课内容,进行评价主体的选择和组合适用。立体化考评体系提供教师评价,包含授课教师课中、课后独立的小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与专家组组合评价,相关专业教师单独或组合评价;学生评价,包含学生互评、学生自评;大型教学评价全部主体均可参与。 2.专业、针对性的评价方法。 立体化考评体系针对客体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保留了纸面试题、调查问卷、口试、技能实演、知识竞赛、专题研究、社会调查等考评方法,并依托信息化技术,提供电子档案袋、评价量规、学习契约、电子试卷等新的考评方法。立体化考评体系要求考虑主观影响因素:授课主体个性特征、授课风格、教学方法、学生群体特征;客观影响因素:教学场所、设备、时间,综合考评目的选择不同的考评方法。 3.严格评价程序制度。 为规范评价过程,立体化考评体系设计了评价程序制度,包括: (1)前期策划制度:由专家组撰写评价策划,说明本次评价目的、主体、客体、内容、指标、方法、时间要求、使用工具、方法、预期结论、报告时间、分析主体、结果反馈对象、反馈方法,预算。 (2)审批制度:独立学期考评由专家组联合审批。纵向连续性考评项目由院系与专家组共同审批。 (3)前期培训制度:由专业考评人员分析考评特征,对考评主体进行培训,并监控整个考评过程。 (4)考评实施制度:制定不同类型考评法适用的实施要求,如《经济法案例分析课程口试效果考评实施细则》。 (5)考评结果分析制度:要求所有的教学考评结束后,由考评主体根据分析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6)考评结果反馈机制:所有类型的考评结果都必须通过确定渠道进行反馈,以确保考评结果的公开性。立体化评价提醒是开放的循环体系,考评结果反馈机制确保教学评价与课程设计之间的动态的发展模式。 (7)改革实效评价制度:组织学生对每一种教学改革方式与考试改革方式进行实效评价,总结经验与不足,促进教学相长。 4.考评体系更新、自检的完善制度。 立体化考评体系强调与相关学科的互动与自身的动态发展,考评体系完善制度要求对系统本身不断自检,删除过时的方法和工具,保证系统的与时俱进和适用性。 三、高校经济法学课程立体化教学考评体系运用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教学考评的重要性,避免教学地位的边缘化 无论是传统的考评模式还是“立体交互型教学模式”中的立体化考评体系,都面临着被管理者轻视,被教师忽视的尴尬局面。我国高等教育理念正逐渐转向“人性化发展”的教育观,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全面发展将是未来高等教育的目标。因此,加大教学考评在整个教学中的作用,建设科学、开放的立体化考评体系不仅是法学科的任务,也是整个学校的任务。 (二)严格评教的程序要求 立体化考评体系的科学性,要求评教实施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要求,忽视程序和形式要求必然导致评教结果不确定性。 (三)切实的落实与推行 立体化考评体系的开放性特征只有在切实落实与长期推行才能显现。 作者:姬云香 田春苗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经济法学论文:框架研究的经济法学论文 一、整体分析方法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具体运用问题 1.整体分析法的可行性。经济法系统的整体性特征确立了整体分析方法的重要地位。在这里我们需要整体的思路才能确保我们的思路是清晰的,确保我们的思考结果是明确的。其中,整体主义关注对个人行为发生作用的社会影响,集中考察社会力量(制度、社会习惯等)如何制约个人行为。个人主义将个人行为放在第一位,而整体主义则认为社会制度时更重要的。整体主义的方法强调:(1)社会整体大于其部分之和;(2)社会整体显著地影响和制约着其部分的行为或功能;(3)个人行为受整个社会的宏观法则影响。这是法律需要名曲区分的部分,是我们需要法律来调节的部分,才能实现对社会主体在法律的矿机中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学者或其他领域的法学家经常谈到的经济法上的公共性、国家干预、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整体立场、公共物品理论、宏观调控等,这些都与对经济、社会、国家、民众的整体利益、公共秩序等整体上的考虑有关。 2.整体分析法在经济法学运用中的必要性。我们的很多研究人员得出结论,经济法是为解决传统私法调整的失灵而存在的。在原来已经确认的法律效果是不明显的,需要我们有针对的调整词才能实现针对现实问题的解决,现在我们则主要是导因于“市场失灵”。我们可以发现在现行的制度体积下会出现很多的社会问题,我们就需要完善健全我们的法律,实现法律最大化的优化,才能确保我们的会体制中面临的问题得到最大化的解决,而市场机制在这些领域调节却屡屡失灵,传统私法的调整也成强弩之末。在我们当前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下,我们可以发现很多的问题,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社会背景,也同时具有我们时代的特色。市场失灵确实有需要通过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轨制来解决,而传统部门法的形成,并非以市场失灵所引发的宏观调控或市场规制为前提,因而只能有一个新兴的部门法——经济法来弥补传统部门法调整的不足——这已成为经济法产生的一般性解释。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整体性、公共性的需要。无论是宏观调控还是市场规制,从公共物品理论来看,它们都属于公共物品,都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都是不能由市场主体来提供的;这是我们社会主体需要我们的法律作为最为关键的部分职能的体现,需要我们完善相关法律予以调解,再加以实现我们具体的体质,才能确保在最新的情况下,最好的完善社会主体的作用。尽管其调节并非总有效,就像所有公共物品的提供未必总有效那样,但是,由于私人和市场不可克服的一些弱点,决定了它只能在客观上由政府来提供。这也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不约而同地进行不同程度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原因。此外,上述的各类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不仅是公共物品问题,同时也是外部性问题。对于各种导致市场失灵的情况,都应当研究其外部效应,为此也必须从一个整体主义的视角。 3.经济法学与整体分析法的其他相关性。我们通过研究发现其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这是得到很多专业研究者的认可的一般规律。还因为经济法与许多总体上的概念密切相关。此外,宏观调控涉及到总体上的政策协调,因此,必须从总体上协调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外贸政策等各类政策,通过严格分析得出的结果能够很好的分析才能实现最为关键的效果。 二、整体分析方法对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意义 基于经济法理论系统应有的和谐性、统一性和完整性,应当对经济法理论进行整体分析,特别是要考察和分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理论——作为整个经济法理论的逻辑起点——它能否同后面的各个具体理论保持一致,尤其是能否与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主体理论、行为理论、权义结构理论、责任理论等达成内在一致。此外,经济法的理论体系,一方面是由各个具体的理论构成的,另一方面其本身也要有自己的目标和内在逻辑线索,由此便涉及到整个理论的建构目标。如果能找到经济法理论的总体方向,我们需要针对于具体的政策予以具体的分析,擦能找到有针对的效果,实现问题的有效解决。此外,进行整体分析,还有利于找到经济法理论的一些缺漏之处。另外,从整体分析方法来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法系统,对于经济法系统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这同时也意味着经济法系统是有“边界”的。这也是我们学界研究多年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非常关键的部分。 当然,在强调辩证法在经济法学研究方法中的方法论价值和指导地位的同时,我们还应防止出现辩证法庸俗化和绝对化现象。比如,用既注重公平又注重效率来概括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并没有错,但满足于这一结论几乎什么也没有告诉读者。经济法学研究中许许多多的“宏大叙事”是辩证法庸俗化最容易出现的场合;辩证法绝对化是指在经济法学研究中,过于强调从正反两方面看问题,使关注的问题无法突显出来,从而使思维的表达和思想的交流难以言之凿凿的一类现象。这两种倾向都是我们运用辩证法进行经济法学研究过程中需要避免的。 我们研究最为深刻的部分时我们需要深化我们的认识,对于基本认识的一个深入认可。由于经济法学所研究的问题常常是一些“复杂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过程自觉贯彻辩证法、充分发挥辩证法指导作用的同时,防止辩证法的庸俗化和绝对化,推动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前进! 作者:翟瑶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学论文:辩证法的经济法学论文 一、整体分析方法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具体运用问题 1.整体分析法的可行性。经济法系统的整体性特征确立了整体分析方法的重要地位。在这里我们需要整体的思路才能确保我们的思路是清晰的,确保我们的思考结果是明确的。其中,整体主义关注对个人行为发生作用的社会影响,集中考察社会力量(制度、社会习惯等)如何制约个人行为。个人主义将个人行为放在第一位,而整体主义则认为社会制度时更重要的。整体主义的方法强调:(1)社会整体大于其部分之和;(2)社会整体显著地影响和制约着其部分的行为或功能;(3)个人行为受整个社会的宏观法则影响。这是法律需要名曲区分的部分,是我们需要法律来调节的部分,才能实现对社会主体在法律的矿机中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学者或其他领域的法学家经常谈到的经济法上的公共性、国家干预、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整体立场、公共物品理论、宏观调控等,这些都与对经济、社会、国家、民众的整体利益、公共秩序等整体上的考虑有关。 2.整体分析法在经济法学运用中的必要性。我们的很多研究人员得出结论,经济法是为解决传统私法调整的失灵而存在的。在原来已经确认的法律效果是不明显的,需要我们有针对的调整词才能实现针对现实问题的解决,现在我们则主要是导因于“市场失灵”。我们可以发现在现行的制度体积下会出现很多的社会问题,我们就需要完善健全我们的法律,实现法律最大化的优化,才能确保我们的会体制中面临的问题得到最大化的解决,而市场机制在这些领域调节却屡屡失灵,传统私法的调整也成强弩之末。在我们当前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下,我们可以发现很多的问题,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社会背景,也同时具有我们时代的特色。市场失灵确实有需要通过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轨制来解决,而传统部门法的形成,并非以市场失灵所引发的宏观调控或市场规制为前提,因而只能有一个新兴的部门法——经济法来弥补传统部门法调整的不足——这已成为经济法产生的一般性解释。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整体性、公共性的需要。无论是宏观调控还是市场规制,从公共物品理论来看,它们都属于公共物品,都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都是不能由市场主体来提供的;这是我们社会主体需要我们的法律作为最为关键的部分职能的体现,需要我们完善相关法律予以调解,再加以实现我们具体的体质,才能确保在最新的情况下,最好的完善社会主体的作用。尽管其调节并非总有效,就像所有公共物品的提供未必总有效那样,但是,由于私人和市场不可克服的一些弱点,决定了它只能在客观上由政府来提供。这也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不约而同地进行不同程度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原因。此外,上述的各类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不仅是公共物品问题,同时也是外部性问题。对于各种导致市场失灵的情况,都应当研究其外部效应,为此也必须从一个整体主义的视角。 3.经济法学与整体分析法的其他相关性。我们通过研究发现其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这是得到很多专业研究者的认可的一般规律。还因为经济法与许多总体上的概念密切相关。此外,宏观调控涉及到总体上的政策协调,因此,必须从总体上协调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外贸政策等各类政策,通过严格分析得出的结果能够很好的分析才能实现最为关键的效果。 二、整体分析方法对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意义 基于经济法理论系统应有的和谐性、统一性和完整性,应当对经济法理论进行整体分析,特别是要考察和分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理论——作为整个经济法理论的逻辑起点——它能否同后面的各个具体理论保持一致,尤其是能否与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主体理论、行为理论、权义结构理论、责任理论等达成内在一致。此外,经济法的理论体系,一方面是由各个具体的理论构成的,另一方面其本身也要有自己的目标和内在逻辑线索,由此便涉及到整个理论的建构目标。如果能找到经济法理论的总体方向,我们需要针对于具体的政策予以具体的分析,擦能找到有针对的效果,实现问题的有效解决。此外,进行整体分析,还有利于找到经济法理论的一些缺漏之处。另外,从整体分析方法来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法系统,对于经济法系统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这同时也意味着经济法系统是有“边界”的。这也是我们学界研究多年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非常关键的部分。 当然,在强调辩证法在经济法学研究方法中的方法论价值和指导地位的同时,我们还应防止出现辩证法庸俗化和绝对化现象。比如,用既注重公平又注重效率来概括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并没有错,但满足于这一结论几乎什么也没有告诉读者。经济法学研究中许许多多的“宏大叙事”是辩证法庸俗化最容易出现的场合;辩证法绝对化是指在经济法学研究中,过于强调从正反两方面看问题,使关注的问题无法突显出来,从而使思维的表达和思想的交流难以言之凿凿的一类现象。这两种倾向都是我们运用辩证法进行经济法学研究过程中需要避免的。 我们研究最为深刻的部分时我们需要深化我们的认识,对于基本认识的一个深入认可。由于经济法学所研究的问题常常是一些“复杂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过程自觉贯彻辩证法、充分发挥辩证法指导作用的同时,防止辩证法的庸俗化和绝对化,推动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前进! 作者:翟瑶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学论文:研究框架的经济法学论文 一、经济法规体系框架 经济法规体系主要由市场主体法、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以及社会保障法构成的,该体系进一步规范了以往法律部门当中涉及经济的各项规范,并在此基础上综合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成,最终重组而成的法律体系框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很多的经济纠纷根据这种框架能够显示其特殊性,从而打破传统的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两分格局的局限性。一些难以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解决的案件,如税务征管纠纷、劳资纠纷、企业的兼并纠纷等都很难达到公平解决,设置处理以上难解决的纠纷案件机构,制定相关的法律程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2]。 二、“主体—行为—责任”框架 经济法作为法学的一种,涵盖了多类关系、多种行为以及多方主体复杂系统的调整对象,不同的社会关系有着不同的属性和运行规则,他们之间相互联系同时又相互制约,由此可见,经济法中的各个对象虽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各自有不同的形式与内容,收到不同法律的规范性作用。但是它们都共同包含在同一个整体当中,并且由多种关系共同组成了复杂的多维关系。传统法律关系理论框架的涵盖范围是比较狭窄的,仅仅从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对法律关系进行了解释,但是,单纯的从这两个方面无法对权力因素进行全面的概括,也就是说,无法多维度的对法律关系做出解释。而经济法域中的社会关系,除了公共关系,还有公私法混合关系,而传统的法律关系理论不能够很好的对其阐述。很多经济立法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也都没有按照法律关系框架来设计,而是以主体、行为、责任三个基本要素构成。这个框架结构对各个法律部门都可以通用,因此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中也可以把“主体-行为-责任”框架作为主要框架,把法律关系框架作为辅助框架。 三、“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 近年来,我国法学界一般是以“政府-市场”研究框架为主,主要体现在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权力与权利、公共欲望与私人欲望、公法与私法等方面,但是运用这种框架不能全面的分析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法律问题。因为非政府公共组织在现代社会大量存在着,它们的某些职能既履行了政府的一些职能,同时又与市场主体的职能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一些职能缺陷,因此“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研究框架实质是对“政府-市场”框架的修正。因为它既保留了“政府-市场”框架的相关联的研究优势,同时又引导人们在宏观大背景下把握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很多立法中已经开始采用这种框架结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消费者协会一消费者和经营者”框架《;证券法》中的“中国证监会一证券交易所一上市公司和股民”框架;《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中的“劳动行政部门一工会职业介绍所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框架等,这些框架中都是“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的具体体现。在运用“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的研究中,还应注意一下几点:(1)对于该框架的使用范围要把握好,并不是任何的经济法律问题的研究都适用于这一框架,但是其对于主题研究有很大的优势,因此,其适用重点应置于主题的制度设计。(2)弥补社会中间层的主体缺陷,社会中间层的主体也有其本身的缺陷,因此,对于其主体缺陷的原因以及表现形式要进行研究,同时还要研究对其进行弥补的策略,让其平衡发展。(3)探析不同社会中间层与市场主体及其政府之间的互动。社会中间层的主体是多种类型的,其职能、任务以及同政府、市场主体之间的互动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注重区别,注重研究各种互动关系的个性。 四、法益主体框架 所谓的法益是指法律所承认的、确定的、并且实现和保障的利益。法益是各个法律部门协调各种冲突利益的前提,因此,法益主体框架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一)代表主体—归属主体框架法益主体包括法益代表主体和法益归属主体,二者的主体并不一定都是一致的。法益归属主体的利益并不一定都是由自己为代表,有时还可能由他人代表。比如个人利益,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个人代表,归属主体是个人,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他人代表。这里主要指的是政府机构或者是非政府公共机构。而对于社会利益,一般都是由政府来代表,其归属主体是社会公众,但是在特殊情形下也可以由非政府公共组织或者个人为代表。归属主体分为单个归属主体以及共同归属主体,例如,公司法中对于股东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的差异则可看做为自益权以及共益权区分。 (二)当事人与相关人的框架区分法律界限下,当事人和相关人之间可以分为两种,其一为同质当事人与异质当事人,这两种人虽然均为当事人,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却存在着严重的差异。所谓的异质当事人主要是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当然也可以看做为强者和弱者当事人的关系。虽然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强弱之分,但是其在特定的环境和特定的市场主体和产业区域之间的关系以及行业与区域之间的当事人关系之间均存在着这种差异性。当事人与相关人二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社会关系内部与外部的关系。而社会关系与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所以,在调整某种社会关系时,不仅要注重内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配置还要考虑到相关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配置。还应注意的是相关人与当事人的划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并且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也有正负、大小以及主客观之分。对于二者的利益也要从内容、方式上进行合理的协调。 (三)当代人—后代人框架所谓当代人、后代人是代际关系的主体,而代际关系是可持续发展中的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地位差别。当后代人“缺位”时,当代人可以拥有对资源的先占与垄断,因而当代人具有“经纪人”的属性,其会损害后代利益。而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注重长远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其目的是实现经济、生态、社会共同可持续发展,因而基于这一目的,当代人就必须对后代人承担起不损害后展并为后展创造条件的责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经济法要不断创新其调整手段,法律的调整功能也要与时俱进。 五、比较框架 (一)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比较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法也应运而生,在对经济法进行定位这一问题上,其前提是应该处理好经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只有进行全面的比较,才能更加清晰的明确经济法在众多法律关系中的定位。但是,对于二者之间的比较往往是集中在总轮层次而没有作具体制度层次的深入比较,更多的作表层的比较却没有作深层的比较,更多的是比较研究部门法律之间的区别而忽略了部门法之间的联系,对于行政法、民生法与经济法的比较较多,但是很少相关专业人士研究经济法与社会法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且研究成果也较少。 (二)经济法的国际比较与区际比较国际比较是指中国的经济法与外国的经济法相比较,而区际比较则是中国大陆与港、澳、台的经济法比较,但是目前的经济法比较研究中,人们更多的是研究本国经济法与外国经济法的比较,却忽视了中国的区际比较。中国实行的是“一国两制”的制度,因此,在我国港、澳、台地区除了有中国大陆社会主义法系的传统,同时又有其他国家法系的传统,其特殊性值得我们更深层次的去研究。因此,在进行区际比较时,应该从世界各大法系入眼,并且在区际比较当中,也包含了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市场成熟度等方面的比较,其中,尤为凸显的便是经济法在我国不同区域之间的本土化比较,这很好的体现出了我国独具特色的经济法体系。在比较研究中,要考虑到中国的国情,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东方文化的背景,尤其是加入WTO之后,更要与时代接轨,重视与发达国家的法制比较,从而找寻适合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策略,在机遇与挑战面前,能够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 (三)经济法的“法条一背景一效果”比较在比较框架中,要实现对法条本身的比较,并且对于其社会经济背景以及法条实施的社会经济效果进行比较。 六、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 所谓可诉性简单来说是指法律所具有的一定主体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诉讼程序来判断纠纷的属性。而不可诉性与其相对,法律规范不具有可诉性。目前,我国的经济法领域存在着可诉性不强的问题,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而当某政府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不力时,则无法对其提起诉讼。这就表明了其缺陷性。因此对于经济法研究框架中应考虑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的问题,同时还要考虑二者之间的联系性。在研究经济法的可诉性规范要注意一些问题,如评估经济法可诉性的效果、对于经济法可诉性缺陷的弥补对策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如劳动法院的建立、经济审判庭的存废等。对于不可诉性规范要注意其现状、成因、评价,也要考虑不可诉性的弥补对策。经济法有可诉性规范和非可诉性规范,在进行案例研究时就要注重制度案例研究,不能只局限与审判案例研究。而且经济法是现代法学的一种,与传统的法律部门有很大区别,其中不可诉性规范较多就是其中一点,因此,更应该重视制度案例研究。 七、结束语 总之,经济法学研究框架是经济法学的体系的重要部分,经济法学对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各种经济纠纷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七大方面概括其框架结构,浅显的研究相关的内容,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框架还需各位学者共同努力。 作者:于尧单位: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经济法学论文:工资优先权的经济法学论文 1工资优先权立法概述 工资优先权是一般优先权的一个下位概念,而一般优先权又是优先权的一个下位概念,因此要清楚全面地了解工资优先权制度,必须追根溯源,从优先权的历史演进来把握优先权的社会基础、种类以及功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工资优先权制度。关于工资优先权方面的论述越来越多,尤其是在论证工资优先权与担保物权之间的关系方面更成为相关论述研究的一个焦点问题。而且相关研究应该说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表现:一是工资优先权的性质。二是工资债权与担保物权之间的冲突与协调。三是工资内涵、工资权与工资债权、工资债权与劳动债权等相关问题的厘定。民法或劳动法学理论面对新破产法中工资优先权制度的立法设计,在解释力方面已显现出较明显的理论局限性。本文将以目前经济法学理论中已存在的基本共识为基础并结合本人所赞同的“增量利益关系说”的相应理论,对新破产法中工资优先权制度设计的法理基础等问题加以解释,并在对其评价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2工资优先权立法概况 工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工业化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工资优先权则是从法律层面对这一经济现象的回应与确认。因此有必要先从各国有关工资优先权的立法入手,探寻其背后的立法基础。工资优先权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劳动者因从事劳动而获得相应的报酬请求权,并就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资优先权设立的直接原因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的诸如尖锐的阶级对立、自由权的极度膨胀、市场失灵等严重的社会危机。各国在福利经济学和国家干预思想的指导下,纷纷采取包括设立工资优先权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旨在消除伴随资本主义的高度化发展而产生的贫困和失业等社会弊端。工资优先权立法概述,各国有关工资优先权的规定,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化分为不同的立法模式。 2.1相对工资优先权与绝对工资优先权根据优先权效力的不同,工资优先权分为相对工资优先权与绝对工资优先权。所谓“相对工资优先权”是指工资债权与担保债权发生冲突时,担保债权被排除于破产财产之外先于工资债权受偿。如:《日本破产法》第92条规定:“拥有在属于破产财团的财产上的特别先取特权,质权或者抵押权者,对于其标的财产拥有别除权”。我国《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所谓“绝对工资优先权”是指工资债权与担保债权发生冲突时,工资债权先于担保债权受偿或先作为“相对工资优先权”在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当破产财产不足时再从有担保债权的财产中优先受偿,亦称为“超级工资优尤权”。 2.2实体法上的工资优先权和程序法上的工资优先权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上的工资优先权和程序法上的工资优先权。各国立法既有在实体法上规定工资优先权,也有在程序法上规定的,尤其是在民法典中未规定优先权制度的国家,由于其他担保物权制度往往不能涵盖优先权制度的内容,只得在程序法中规定特种债权的清偿顺序来弥补实体法中未设立优先权制度的不足。还有的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地位,既在民法典中规定优先权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在破产法中明确规定破产债权的受偿顺序。如法国,除在民法典中存在工资优先权的规定外,亦在《法国破产法》中规定了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第一个就是劳动法典所规定的有关劳动债权受到优先保护,债权数额确定之前,应当预先支付雇员的工资。 2.3成文法上的工资优先权与判例法上的工资优先权根据优先权立法形式不同,可分为成文法上的工资优先权与判例法上的工资优先权。大陆法系国家受罗马法的影响,一般将工资优先权以成文法典的立法形式加以规定。而以判例法为传统特色的英美法系,对罗马法优先权的继受没有体现在成文法中对优先权的规定,而是采取了功能化的继受。它们没有定型化的优先权制度,却出于现实的需求采取了一些与优先权功能相似的制度。例如英美法上的“lien制度”及英美国家遗产管理和破产清算中,某些特殊的债权人如雇员等享有的“优先给付权”。综上,各国关于工资优先权的立法模式之所以呈现诸多差异,除了政治、经济、历史、人文等因素存在差异以外,各国对工资优先权性质的不同认识,是导致工资优先权立法模式多样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了解相关工资优先权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工资优先权制度的法理基础,定性工资优先权的性质,也就成为正确理解我国新破产法中工资优先权制度设计的必然。 3工资优先权性质的法理分析 各国有关工资优先权的立法例,主要存在两种立法模式:一种以法国、日本民法典为代表,将工资优先权设定为一般优先权,视为独立的实体权利,即认为工资优先权属于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另一种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将工资优先权视为特殊债权的效力,即否认工资优先权是独立的实体权利。那么,孰优孰劣,在前已有所论述,而工资优先权除了具有优先权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一些特有属性,以下将在工资优先权的经济法理论基础方面做以下论述。 3.1劳动力权的概念及权利基础劳动力权不同于劳动权,劳动力权是市场经济中发展的一种新生的权利。劳动力权是指劳动者与企业缔结合约后,在国家法律制度限制条件下,由于使用其拥有的劳动力而引起的收益的权利,其本质上亦是劳动者通过劳动力使用权商品化后进入企业所形成的以获取增量利益为目的,就企业重劳动力权理论是陈乃新教授提出的“增量利益关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增量利益关系说作为经济法学诸种学说之一,将经济法定位为“经济法是调整增量利益关系之法”。本文从经济法学角度对工资优先权性质的分析,即是以增量利益关系说对经济法的界定与理解为基础。增量利益亦可称为发展利益,按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是指人们对劳动产品超出劳动的费用形成的剩余而产生的利益,这种剩余对人们而言就是一种利益的物化形态。尚未实现的收益(如产品利益)相对成本来说往往表现为一种可期待的增量,因为收益在投入经济成本之始,直至收益创造出来并实现这一阶段,总表现为可期待的、潜在的、不确定的增量(变量)。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既得利益因其总表现为一定的存量,是一种存量利益,而期待利益表现为一种可期待的、潜在的、不确定的增量,是一种增量利益。可见,增量利益是指潜在收益中可期待的增加部分。把它概括为增量利益是为了更确切地表明它是一种协调管理生产与分配增量利益的经济发展权。劳动力权虽然在宪法上还没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国内法规对其内涵已有不同程度的解释。 3.2工资优先权与劳动力权的内在联系工资优先权与劳动力权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从劳动力权与劳动权之间的关系方面考察。劳动力权是从更深层面、更广泛意义上地体现对劳动者的保护。具体表现为,从权利主体方面,劳动力权人的范围并不局限于企业中的工人,即狭义上的劳动者,还包括投入的决策劳动与管理劳动的企业投资者与管理者。从权利的内容方面,劳动力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它包括:①劳动者维护其劳动力再生产的权利。②劳动者自主支配劳动力的权利。③对企业财产的剩余分享权。劳动权与劳动力权中的劳动者维护其劳动力再生产的权利相竞合。从权利的功能方面,劳动权只能保障劳动力权人取回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至于劳动力权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却被别人占有。根据这种分析,可以认为劳动权是劳动力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或主要权项。而保障劳动权就需保障工资权(工资权又是劳动权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及工资债权,这不仅仅对劳动力所有者的生存有意义,而且劳动力的存在也是剩余价值源泉的存在,即是财产权人的财产保值和增值的必备条件,无论财产的保值还是增值都需要人的劳动力通过劳动来使它得以实现。因此,它比担保债权的保障更重要。有担保的债权可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但如果不优先保障工资债权,没有了所有劳动力的人,一切都将结束。综上,工资优先权应为工资债权效力的法定化形式,它既不是一项独立的实体权利,也不是完全超然于实体权利之外的顺序安排,而是工资债权内在效力与外在法律之合力。 4完善相关制度 对劳动者工资的保障与其说是一项制度不如说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社会各个方面、部门给予关注,而不只是劳动部门或司法部门的事。只有加强社会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在我国已成为较为常见的拖欠工资现象,才能真正实现维护劳动者权益及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目的。5.1对工资优先权的保障程度还应该进一步加强鉴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应给予在新破产法公布后享有相对工资优先权的破产职工以一定的倾斜性保护。可以享有在一定期限内有限度的“绝对优先权”,例如可以参照《德国破产法》第61条规定:“雇主破产时,破产前1年到期之工资、红利、退休金及基于劳工关系而生之损害赔偿请求权,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等受偿”。 4.2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目前我国的劳动监察力度不够也是欠薪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这又与劳动监察人员的不足有直接关系。以广东省为例全省专职劳动监察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与从业人员的配置比例应为1∶10000,但在我国各省份大多都未达到这个比例。 4.3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监控欠薪隐患企业针对工资支付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台账和考勤档案的综合监管,积极改进和完善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把工资支付的相关实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劳动合同,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克扣工资案件的发生。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公开制度,制止欠薪逃匿企业转到其他地方新办企业。 4.4修改相关法律规范工资支付全国人大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加快制定《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法律和修改完善《劳动法》,以便在立法上采取“或裁或审”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确定劳动仲裁与一般商事仲裁一样的终局裁决的效力,法院仅在仲裁裁决书的执行阶段加强对其合法性审查。同时应在《刑法》中增加有关条款,例如对欠薪逃匿等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妥善解决公安等部门对欠薪逃匿的处理无法可依,改变对欠薪逃匿者缺乏严厉的处理和制裁措施的现状。 作者:于尧单位: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经济法学论文:基于本质研究的经济法学论文 一、全面认识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多样性和复杂性在经济领域中的体现,经济法律实践活动的多样性和深化,直接作用于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层次性和多样性。经济法学内容较为宽泛,没有对其进行系统化整理,它不仅仅局限于研究法概念、调整对象等领域,其还研究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之间存在的联系,既要研究国内经济法,还要学习国外先进经济法内容;既要充分考虑到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还要深入研究当前经济法对社会文化所产生的影响。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站在哲学角度,把握正确发展方向,运用历史方法统筹全局,运用比较法“取其精华,取其糟粕”,运用分析法把握事物发展的本质,不管使用何种方式,都能够从不同角度展现经济法的理论内涵,从而获得我们自身所需信息。 2.经济法学研究方法主观性的突显。方法的根据来源于客观事物本身和其具有相关联的事物,并非方法本身,而人的思维活动的规则则需要依据实践活动来体现,科学方法的产生需要主观逻辑思维和正确的实践活动来完成。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是相关学者在进行系统化整体而得到的,其较多体现的是主观性东西。 我们都非常清楚,人受到不同环境影响,其人生阅历、生活方式都会产生区别,掌握科学的方法,不仅仅只有积累一条途径,还应该表现在自身有规律的进行改造活动。假设仅仅依靠自身简单认识,是能够获得一些方法,但是要发现一些学术方面存在的问题或者找出理论,简单认识是远远不够的。方法的获得需要长期在实践中锻炼,在哲学、逻辑学、思维科学等其它方面表现尤为明显。因此,只有构建出属于自身的方法体系,拓展自身思维,才能够根本性提升研究方法水平。 二、方法作为认识工具的存在,同时也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为创造出经济法观念产品的手段或者工具奠定前提条件,全面认识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需要充分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人们思维运行方向受方法影响。而这也就从根本上回答了不同学科所展现出来研究方法不同。例如:经济学侧重于量化分析,相反法学则侧重于定性分析。使用方法不同是思维运行方向不同的根本原因。经济法学具备的复杂性、多层次性也就导致其研究方法相对于其它学科的研究方法更为严格。不同的方法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以重点研究某个方面,从而得出相对应的结论,从而以清晰的思维形式贯穿整个过程。 2.方法的实质研究体现在信息加工、处理、转换过程当中。主体思维结构、思维定势、个人价值取向等都是影响思维动作的重要因素。这也就是导致主体信息取舍不一的重要原因所在,自然结果也就不同。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以事物发展规律为前提条件,才能够保证思维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出来,从而较为准确的反映经济法存在的客观现象。相反,则会导致错误的认识。 3.人们认识活动存在差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方法影响,因为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较为准确的把握主观和客观的区别。经济法律现象其发展过程较为复杂,假设没有科学的方法体系为理论支撑,认识复杂客体就会存在很大困难。科学的思维方式体现在用科学的态度正确处理经济法学研究,能够不断拓展自身视野,提升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认知能力。全面认识经济法律现象和发展变化规律两者间的关系,不臆造事实,以现实依据为基础,不掩盖事物真理,使得经济学内涵多个方面展现其魅力。相反,假设对事物只是简单的认识,以为停留在表面,也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作者:贾怀志单位:山东舜德律师事务所 经济法法学教学论文 1经济法教学中“项目”的本质 这里的“项目”,从表面上看好像只是一项工作任务,然而在教学工作中,其实质却是学习任务,而且不是单纯的学习任务,是以工作任务为载体的学习任务[3],是一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而在这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中承载的却是一系列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法律类高职院校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基层法律工作者,这一岗位群在日常的工作中往往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经济法律关系,或者说“经济法律项目”。而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学项目基本上就来源于这些“经济法律项目”,因为“职业教育项目教学中的项目往往来源于企业真实的工作任务,或者依据企业真实的工作任务需求自行设计和开发,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的项目,都脱离不了企业真实工作情境的影响”[3]。所以,经济法课程中“项目”在本质上包涵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工作任务,是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遭遇的经济法律关系所带来的具体工作任务;第二个层面是学习任务,“教学项目”中的工作任务的实施和开展不是为了产生某种实质性或者实体性的工作成果,而是为了最终实现一定的教育教学效果,如培养学生的优秀职业能力等;也就是说在一个教学项目中,不是为了让学生单纯的学会解决某个法律问题,而是要注重培养学生以后的职业生涯中所需要的岗位技能。总之,经济法课程中的“项目”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学习任务,这个任务承载了相应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 2高职法学教学中“项目教学”实施的基本过程 2.1“项目教学”的典型流程 对项目教学的实施过程,理论和实践中都没有统一的定论。从基尔帕特里克的“目标、计划、实施、检查”基本框架出发,在弗瑞的模型中,项目教学法由“创意、目标、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几个阶段组成[4];在维曼的模型中则包括“创意、目标、计划、决策、实施和评价”等六个阶段[5]。将以上的观点进行整合,项目教学的流程大致可分为下列阶段:2.1.1项目选择项目教学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选择教学项目。选择一个合适的项目,一方面可以包含教学任务中所要求掌握的技能要求,另一方面还能够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促进教学目的的实现。而如果项目不适当,则会使项目的实施和评价,以及反思的效果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削弱教学效果。因此,在项目选择上应注意:(1)明确项目的类型。比如,“教师需要根据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确定选择有结构的项目还是模板项目;然后根据实际的教学条件和教学需求选择运用模拟项目抑或真实项目;同时还要根据教学对象的学习水平和能力确定将教学项目设计为单一性项目还是综合性项目”[6]。(2)确定项目的实施顺序。也就是要明确各个教学项目按照怎样的内在逻辑进行开展。要求教师仔细分析每个教学项目与实际工作任务的衔接点和衔接方式,然后按照实际工作任务的解决过程来进行各个教学项目的排列组合。(3)注意相关知识点的链接。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确定教学项目实施中的各个环节具体涉及到的知识点。教师对知识点进行分析时要注重将课程标准中要求掌握的知识点内化为教学项目所承载的内容,还要注意掌握好知识、能力与项目任务的对接,力求通过对实务问题的逻辑分析和有效设计最大程度地将三者糅合为有机整体。2.1.2项目规划完成项目的确立后,教师着手准备实施项目教学的前期工作,比如,依据项目的实施操作要求来制定合理的时间分配表;根据项目教学所实施的内容方式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为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物质方面的条件;还要将整个教学进程作为一个整体作具体的计划和详细的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将完善的教学活动规划制定出来。2.1.3项目执行在项目的执行阶段中,要对项目计划进行具体的实施操作,也就是在实践意义上对选定的教学项目进行具体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可以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的组成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几个人组成的小组,也可以是整个教学对象全体。在项目执行过程还要注意对实施过程进行及时检查,并依据实际情况对原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正。此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是:①选择合适的方式将项目呈现,引发教学对象的学习动机和求知欲,为进一步的学习做好铺垫;②对教学项目进行深入剖析,使该教学项目的设计目的能够为教学对象精准理解和把握,同时,该项目设计所要求完成的任务以及需要掌握的主要内容和拟达到的目标也要使教学对象明确;③通过选择合适的教学组织形式,促进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并确定各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地位和角色;④适时转换教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引导教学对象完成教学项目的实施,最终达到教学项目的预期目标。2.1.4项目结束项目作品的完成并不意味着项目的结束,还要求教学对象对其项目成果进行展示,教师要给他们提供展示机会。通过展示成果,教学对象能够回顾和梳理自己完成该项目的整个过程,还能够与其他教学对象进行一定的交流。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以对教学对象在项目活动完成过程中的表现和能力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可以引导教学对象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最终成果及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促使教学对象正确认识其参与教学项目的过程和最终达到的结果,并进一步进行反思,在有效反思的基础上予以提高。 2.2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项目教学”实施过程举例———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 2.2.1项目选择首先,教师要根据教学对象的实际情况,在对各个班级以及同一班级内部不同教学对象的水平深入了解的前提下,本着尊重个性的原则进行项目选择。做出选择时应注意:①选择的项目应繁简适度、大小适当、要求具体;②项目内部的各个分解任务之间要能够形成循序渐进的阶梯型的任务链,以便教学对象遵循这样的规律去建构知识体系。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教学项目可以引导教学对象获得清晰的思维路径,寻求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构建完整的知识脉络体系。基于以上原则,本部分选择的项目是“撰写消费者维权手册”。通过对消费者维权手册的撰写,学生在知识层面上能够理解消费者的概念和范围、掌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能力层面上能够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消费纠纷。2.2.2项目规划在社会关系中,每个人都可能会成为消费者,作为消费者所享有的权益也都可能会受到不同形式的侵害。然而,很多人对于自己是否属于消费者、享有哪些消费者权益却知之甚少,导致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不能正确维权。针对这种情况,该任务要求制定一份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要求手册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具有实用性。为了使手册的内容具有针对性,要求在撰写之前先设计调查问卷,对消费者进行调查。调查问卷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领域、概率、有无维权、维权的方式、消费者是否知晓自己的具体权益、是否知晓相关法律、是否知晓解决途径有哪些等”[7]。问卷调查结束后要及时统计相关结果,然后根据掌握的相关数据来制定手册。2.2.3项目执行在各个班级内部进行分组,每组可以有四至五人,组长一人,组长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协调本组内各个成员具体分工协调,并在统筹编稿工作上整体负责。在调查问卷的制定上,由组长主持讨论,全体组员共同参与完成调查问卷的编写和修缮。然后在组长同意组织下,各组员共同进行问卷的发放、回收和统计工作。最后,组长统筹,各组员共同参与根据问卷调查编写消费者维权手册。该手册的内容主要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主体、解决途径及部门等。2.2.4项目结束这这个阶段主要是进行项目评价。由教师主持,由各组长展示自己小组编制的手册,其他小组注意观察分析展示的守则并与自己编制的手册进行对比,找出自己的不足并加以补正。同时展开答辩,即其他小组的成员对展示手册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展示小组成员则负责答辩。最后教师进行总结,并根据各个小组编制的手册的完整性、实用性和答辩情况进行打分,评选出优胜小组。 3高职法学教学中“项目教学”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3.1“项目”的确定 如前所述法律类高职院校开设的经济法课程中,“项目”实际上是一种学习任务,而且这种学习任务的载体和表象是以一定的经济法律实务问题或者工作任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因此,在对“项目”进行选择和确定时应将以下原则纳入考虑范围:(1)在经济法课程中,在选择教学项目时一定要考虑基层法律工作者日常工作的真实情境,以他们的日常工作过程为基础,将实践中常见的经济法律任务作为项目来源。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项目教学的作用,培养教学对象所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完善与该项职业能力所匹配的经济法律知识,同时还能帮助其培养和谐的社会人格和优秀的职业素养。“项目教学法实施一种基于完整人格发展的学习方式,使学习者获得职业工作所需职业行动能力,并使其在社会生活上成为成熟的社会成员”[8]。因此,为了能够使学生培养完整的职业能力,实现项目教学的优秀目标,必须以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将来的工作实践过程中可能遭遇的真实的经济法律问题为出发点,以贴近并体现其工作过程中的真实情境为原则,来选择教学项目。教学对象的所需具备的优秀职业能力是要有知识和技能来支撑的,所以,选择的项目要能够尽可能多的承载这些知识和技能。(2)衡量项目好坏的标准是达成教学目标的容易与否。也就是说在选择教学项目的时候要有一定的导向性,而这个导向就是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目标,具体包括知识目标和技能目标。好的项目要求能够最大限度的承载教学目标,或者说判断一个教学项目是否为好的项目,就是看它是否承载了更多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如,处理消费者维权案件,对于基层法律工作者来说,是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很常见的一项工作任务。如果以该工作任务为例设计为教学项目,则可以承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纠纷解决方式等优秀知识,并且还能够承载简易合同签订的技能。这一个项目就可以同时兼容法律职业能力形成所需要的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如法律文书写作和律师实务等。该项目并不只是对这些知识和技能的简单承载,而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教学对象要亲自参与实施一系列的活动。首先,要成为当事人的人,就要签合同;然后,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还要撰写诉讼文书;在维权的过程中,还要与相关人员等进行沟通,与小组内的其他成员进行合作和交流等。通过参与整个的项目实施过程,教学对象的处理实务问题方面的职业能力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培养和提升,在写作、沟通和协调能力方面也会有提高,而且,通过实践和操作,专业知识不再是僵硬死板的理论和法条,而是发生了有意义的重组和建构,内化为教学对象的实际操作能力。(3)确定教学项目时还要考虑教学对象的情况和授课的条件。“采用任务驱动法教学过程中,为更好实现教学目标,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基础和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等学情,同时教学班级总人数,教学设施和设备等也在教学组织考虑之列”[9]。最终若能够形成项目成果并展示出来,那么对教学对象的激励效果将更加明显。 3.2项目教学法实施中教师的地位问题 项目教学法从教学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来看,教师作用应该是设计、组织和引导。教学项目要得以实施,教师要做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首先要备项目,根据教学目的对教学项目进行选取,并进行适当的改造。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根据需要的功能来确定承载它的教学项目;然后将这个项目进行分解成,产生具体任务,而且每个单独的任务都要包涵相应的知识点和技能;最后,还要对项目实施所需材料进行统计。其次,要备教学对象。也就是要全面了解教学对象的学习能力、知识储备、兴趣爱好等,使项目与教学对象情况相符。另外还要将教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状况纳入考虑范围,引导各个项目小组互相学习、竞争和提高。如果确定的项目不合理,则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教学对象作为主体的地位被弱化,小组内部或者小组之间合作学习氛围淡薄等。这些因素都可能会成为导致整堂课失败的诱因。同时,由于项目教学法的开展是根据教学目的,以任务驱动方式进行的,而不是进行系统的理论教学,这样极易导致知识的系统性缺失。因此,教师一定要在每项任务完成后作一个阶段性的小结,通过这种方式来对理论知识进行归纳,使之系统化。因此,虽然项目教学法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教学对象的主体地位得到了极大的突出,其潜能得到了有效的激发,但整个过程中教师的主导地位仍然不能动摇。 4小结 在高职法学教学中运用项目教学法,对学生能力的提高和职业岗位意识的强化具有积极作用,符合高职法学教育教育“重技能、重素养”的改革方向,在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推进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项目教学,有利于提高我国高职法学教育的水平、创新高职法学教学的改革思路,对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范婷婷单位: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研究现代性特征分析论文 关键词:整体主义个体主义经济法学基本方法 摘要: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学科的完善和发展关系重大。传统法学方法体现出明显的“非自足性”,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更是不敷其用,批判地吸收现代哲学方法是经济研究方法的重要来源。经济法学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以社会整体经济的稳定发展为价值目标,对个体权利加以必要的和合理的限制,从而实现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各自最大化和相互和谐发展,而现代经济学理论也进一步确认了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可见,经济法学的研究视角是整体主义的。 一、经济法对研究方法之期盼 德国法学家拉伦茨认为“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之方法”。“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研究方法科学与否对于学科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传统法学方法的研究体现出明显的“非自足性”,而经济法学是在传统法学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双重缺陷无能为力的背景下,为实现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而建立的新型学科,如果囿于传统部门法学的研究方法,就无法从新视角审视经济法学的特有理论内涵,也难以探索实现经济法学价值目标的路径。因此,经济法学研究不能照搬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应当在方法上进行创新。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经济法学研究方法是区别于其他部门法学的重要标志。批判地吸收现代哲学方法是经济法学方法的重要来源,主要是引入价值判断来评价法律现象,就是以社会对经济法的需求为出发点,研究经济法怎样满足不同主体的需要,多维度地对经济法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等理论进行诠释。本文试图论证哲学中的整体主义方法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二、整体主义在哲学范围内的发展 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间的争论是西方哲学的一条重要线索。整体主义认为社会集团决不能视作只是个体的集合体,它具有个体所不能包括和解释的独特性质,群体的行为规律不能还原为个体的行为规律,整体是一切社会解释的出发点,必要时可牺牲个体利益以取得整体利益。个体主义认为整体主义强调的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个体利益的总和就是社会利益,个体是社会存在的目的,社会的存在正是为了促进个体的幸福和利益。 作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相互指责对方的缺陷。个体主义方法认为,整体主义方法根本不具有操作上的可能性。当代着名哲学家、方法论个体主义的重要倡导者波普尔认为“如果我们要研究一事物,我们就不得不选择它的某些方面。我们不可能观察或描述整个世界或整个自然界;事实上,甚至最小的整体都不能这样来描述,因为一切描述必定都是有选择的”,描述和活动的选择性使得人们难以运用整体主义方法从整体上把握社会,而所有的社会现象都可以用涉及该现象的个体情境来解释,因此,科学研究只需从个体角度出发考虑个体的动机、信念、生理状态及其所处环境等因素,不需要考虑社会整体的制约。而整体主义方法论认为个体被看成是社会化的人,社会整体不是其构成元素的简单相加,比个体具有更多的结构属性。因此,社会不但不能还原为个体,而且会因为这种结构属性成为决定和制约个体行为的原因性力量,所以必须把对象世界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加以把握。。整体主义方法则提供了截然不同的视角,它认为社会整体具有独立于个体的独特属性,社会整体不同于个体总和,社会整体显着地影响和制约其部分的行为或功能。依此方法,应当从社会整体出发,把社会整体看成分析的基础,在总体上把握社会现象,而不纠缠于个体分析。 三、整体主义作为经济法学方法的理论基础 经济法学研究需要探讨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需求,研究如何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增长,并在各利益主体之间实现公平分配。因此个体与社会、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整体主义研究方法的选择稳定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路径,界定了研究活动的思维体系、考察研究的切人点、论证步骤和层次的安排等问题。 (1)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的视角之考察 传统民法认为,个体利益是社会利益的基础,社会利益是个体利益的总和,只要充分保证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就可以促成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只有靠社会活动参与者自由博弈而产生的自发秩序才是好的社会秩序。民法学理论的架构往往诉诸于人的生物属性或抽象的人性,立足于私人经济生活以个体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强调人格在抽象意义上的平等性及其一般共性,并以平等自由等为原则,通过法律关系模式来安排社会个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然而民法忽视人与人之间因差异而产生的互补性和依赖性。存在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个体,在社会利益相对恒定的情况下,某一个体利益的过度膨胀必然导致对他人利益的侵占,自由至上的市场对此冲突无可奈何。历史证明:在亚当·斯密“自由放任”思想的指导下,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迅猛发展,经济个体在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推动下,沿着经济规律的发展之路,走向了垄断。经济个体合理的追求个体利益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整体秩序,市场失灵了,而民法调整经济关系没有宏观把握的能力,对于发生混乱的经济秩序无能为力。因此,必须借助新的法律制度来完善其经济管理职能,主动介入经济生活对社会经济进行管理,经济法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经济法学将社会看成是一个超越个体的独立存在,有其独立于个体利益的社会公共利益。因而经济法学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从整体出发,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以良好社会秩序和社会整体经济的稳定发展为价值目标。 (2)经济法学的理念体系视角之考察 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是对立而统一地存在着的。一方面,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如能够实现合理分配必然能够使个体的利益增进,而个体利益的增进在某些情形下也可以促进社会整体的利益的增进,因而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具有统一的一面。历史证明:个体私利的自由追求曾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确能既利己又利他,有力地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向前发展,实现了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相对和谐。然而,另一方面因为社会作为整体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也存在对立的一面。事实上,在高度现代化的条件下,由于人类具有趋利的本性,如果对他们的行为不加以一定的限制,势必会危害社会并最终殃及自身。因此,亟需要特别维护有遭受损害之虞的社会整体经济利益,重构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新格局。所以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合理分配是每个部门法需要考虑的问题。然而基于民法理念认为个体利益的追求能自然实现社会整体利益,进而着重考虑个体利益的保护,因此不过分关注社会整体利益。 而经济法是适应生产社会化的客观需要,弥补民法等传统法律部门对社会经济关系调整的不足而产生的。经济法学认为社会整体利益不是构成社会的每个个体利益的总和,而是社会中独立存在的有机整体的利益。个体行为具有外部性和普遍性,保护社会整体利益的价值目标决定了经济法从产生之日,就肩负着从“社会本位”出发,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的重任。 经济法是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法律制度,其理念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对整体经济生活的介入,保障社会整体利益平稳协调地增长,从而带动全社会所有个体利益的增长,以消除个体权利无限制行使对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所造成的消极影响,促进经济和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为了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经济法有时需要对个体的权利加以必要的和合理的限制,通过限制个体的部分自由去为其换取更大的自由,牺牲个体部分利益去为其获得更多的利益,从而实现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各自最大化和相互和谐发展。可见,经济法学的研究视角是整体主义的。 (3)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之视角考察 经济法就是将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经济运行所需的条件,及克服市场缺陷的方法等理论的制度化。经济法体现了法律对经济关系的“翻译”,依赖于经济学原理,许多经济学的概念与论断直接为经济立法所吸收。“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以个体利己主义的方法论基础通过对“经济人”的分析奠定了理论主导地位。他认为一切经济现象都可以视为在交换过程中彼此会发生冲突的无数个体愿望和追求的结果。古典经济学认为个体效用最大化与社会整体效用最大化是统一的。在这样的经济学理论指导下,民法学认为,经济活动应当排斥国家的干预,只要人都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社会就会走向幸福和繁荣。 到了二十世纪,人们开始对经济人出于自私的利益最大化追求问题提出质疑。制度主义经济学家认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除了物质经济利益以外,人们还追求安全、自尊、情感、社会地位等社会性的需要;人所做出的选择,并不仅仅以他的内在的效用函数为基础,而且还建立在个体的社会经验、不断的学习过程以及构成其日常生活组成部分的个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因此,人的行为是直接依赖于他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文化环境的。要从每个人的现实存在和他与环境的关系、制度结构、组织模式、文化和社会规模去理解人的经济行为。新制度主义认为,个体首先是一种“社会人”和“组织人”而不是“经济人”,因此,单独考察个体的动机来发现经济规律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做法。 依现代经济法学主流理论,整体内的每一个个体都受整体规律的约束,整体规律决定着整体的特征和每一个个体的特征,整体规律在整体内赋予每一个个体的属性要远比这些个体在整体之外单独获得的属性大得多。在现代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下,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得以确立,并孕育了经济法学的产生。因此,经济学研究要强调对经济现象的整体把握,注意在整体规律约束下的个体行为。 经济法学论文: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试论论文 内容提要:国际经济法以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为墓本范畴。交易权指国际经济法主体参加某一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管理权指国家对国际交往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权利经济主权指主权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经济活动的主权。这三权各自反映了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间、有关国家与跨国经济交往当事人间、经济领域中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设想,以这三个基本范畴为支撑点,以交易权为基本线索来构筑国际经济法学体系。 关键词:国际经济基本范畴 各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基本范畴。这些基本范畴不是由人们随意设定的,而是取决于各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所以,一门学科的基本范畴可以反映出该学科的基本内容和特征。法学以权利义务为其基本范畴,但这种权利义务在不同的部门法学中又表现为不同的子范畴部门法的基本范畴,从而使一个部门法学区别于另一部门法学。例如在民法学中,其基本范畴可归结为物权、债权。以此为优秀而延伸出的各项物权制度、债权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梅成了庞大而完整的民法学体系,反映了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较为特殊的法律体系。目前多数学者将其定义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而不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排除国内法为其渊源,或调整国际经济流转关系的法排除以经济管理关系为其调整对象,从而使国际经济法突破了传统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以及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成为一门综合性的法的体系。随着近年来对国际经济法研究的不断深化,人们已从其调整对象、组成范围等方面揭示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但对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却一直缺乏必要的归纳,这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际经济法学体系的完整性。本文认为,基子对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的研究,可以将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归结为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三个基本概念。 一 交易权是指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实体参加某类特定的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而国际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国际经济流转关系,即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 这种跨国商品交换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或可称之为私法上的关系。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沿用传统的国内私法上的物权、债权等基本范畴,而要另设“交易权”这一概念呢其原因在于,传统的国内私法,如财产法、合同法,尽管已融进了一定的公法内容,但其作为私法而存在的特征仍未消失。在私法领域中,任意法规范仍占主导地位权利人的意志受到很大程度的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上不由当事人自行设定也就是说,国家对当事人权利的限制仍体现在很小的范围之内。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当事人的私法上的权利则受到更多的限制。首先,一国政府对本国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会施加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实行的出口许可制度使得本国当事人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将某种商品出售给另一国家的当事人。这种限制虽然并不影响本国当事人的物权的成立,但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物权的行使。其次,除受本国政府所施加的限制之外,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还须受其他国家所设置的种种法律限制。例如,尽管各国政府通常都鼓励资本的翰出,但在得到有关国家的明确承诺之前,投资者是无法或不能安全地将其资本投入东道国的。在一个禁止外资输入的国家,尽管对外商的财产所有权不会提出疑问,但这种所有权却不会转为投资权。正因为如此,传统的私法上的物权、债权等范畴已无法揭示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从而有必要确立交易权这一新的范畴。 交易权的成立不能仅以一国法的确认为依据,而必须同时得到一项国际经济交往所涉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法律的承认。国的商人若想在国投资,他首先必须获得本国政府对其资本外投的许可,同时他的投资又必须获得国政府的同意。有关的国际法规范对交易权的成立当然也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不会脱离有关国家的立法而单独发生。换言之,不作为一国立法的组成部分的国际法规范不会对交易权的成立产生影响从本质上说,交易权是一种其使用范围被有关国家所承认或限制了的财产权这一范畴并不涉及所有权方面的评价,而只是与财产权的运用问题相关。一国政府禁止本国当事人将某种商品输往某一特定的国家,并不影响该当事人对该商品的所有权,而仅仅是限制其对其所有的财产的使用和处分。一国政府对该当事人依外国法所取得的所有权通常也不能予以否认或歧视,这就是国际私法上的平权原则。由于工业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因此一项专利权在某一外国的成立必须以该国的特别认可为基础。但这种决定所有权产生的特别认可与交易权的成立并没有必然联系。国的当事人在国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不等于说他就有权向国的当事人转让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技术转让的交易不仅要有本国政府的许可,还要受制于受让方国家的限制性规定。 交易权的成立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结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必然要在很大程度上受着交易权的内容的影响,因为交易权体现着有关国家对当事人的财产权的运用的限制。例如,有的国家在向某类商品的出口商发放许可时,要求其向对方定期索取商品使用情况的报告,这就在确立交易权的同时又确立了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在没有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自由地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 交易权作为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中又表现为各个子范畴。在国际贸易法学中,交易权应表现为贸易权在国际投资法学中,交易权应表现为投资权在国际金融法学中,交易权应主要表现为借贷权在国际税法学中,交易权则无从体现。因为国际税法具有明显的公法色彩,它调整的不是经济流转关系,而是基于经济流转而产生的国家与当事人之间就税款征缴而结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 管理权,或称国家经济管理权,是指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权利。管理权的指向对象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实体的跨国经济交往交易权可以说是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的私法上的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受到管理权的限制的后果。 在当代社会中,各种经济交往都须接受有关国家的不同程度上的干预,而涉外经济交往则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国家权力的制约,从而在有关国家的政府同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结成十分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经济管理权即用来概括地表述这种关系。 管理权与交易权不同它完全是一种公法上的权利。虽然交易权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对私人权利的干预,但它在本质上仍是私人的权利。在管理权限定的范围内,当事人仍可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参加国际经济交往、处理自已的经济科益。某种商品是否可以或须按什么样的条件输向国外由国家确定而将何种数量的商品在何种期何内按何种价格以何种方式出售给何方当事人则仍是由交易的当事人来确定的。 如果说交易权的基本特征在于其具体内容是由交易当事人所确定的话,那么管理权的特征则在于其内容是由有关国家所单方面确定的,而不受跨国交易的当事人的意志的影响,外国资本须依何种条件才可进入本国,向特定国家出口某种商品须申领何种许可,国际汇兑须依何种方式进行等,都是由有关国家以国内立法或国际协定的方式单方面加以确定的。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种来自国家的强制国家的经济管理权源于国家经济主权国家经济主权在国际法上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几。联 合国大会第届会议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对这一概念作了钦为充分的阐述。该《宪章》第二条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井得自由行使此项主权。”也许有人令怀疑《宪章芬本身的效力,因为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大没有立法权。但是,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联大决议作为一种国际文件在国际社会中的实际效力,从根本上说,来自于国际社会的某种井同意志,而不取决于联大本身是否具有立法权。联大决议所表述的许多原则、规则,或是对既存国际法的内容的进一步揭示,或是在归纳某种形成中的国际法规则。就国家经济主权这‘概念而言,它的内容早已包含在国家主权这一国际法的最基本的范畴之中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之一。完整的国家主权不仅表现为政治上的自主独立,也应表现为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自主独立。在以往的实践中,人们对国家主权所包含的经济主权注意不够,而在现襄生活中,许多发展中国家虽然在政治上获得了独立,但在经济领域中却没有完全自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经济主权被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而提出,以表达构成国际社会成员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实现其完全意义上的主权的决心和便利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努力。 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依据《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的解释,包括一国对其全部财富的主权、自然资源的主权和经济活动的主权。经济主权也可分成对内、对外两方面的内容。对内,一国可自主地选择其经济制度,制定各种经济管理措施,决定其自然资源和财富的使用,规范本国人和外国人的经济活动对外,一国财有权平等地与其他国家一起商定发展国际经济的方针步骤,进行平等互利的国际合作,抵制他国对本国经济事务的干预和强制,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基础,而且也只能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权予以体现由于各国都同时依据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行使其经济管理权,所以必然会出现国家间的管理权上的冲突。为了缓解这种冲突,国家间就要通过协议对各自的权利加以限定,使有关国家就跨国经济问题彼此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同样以国家经济主权为基础。因为各国都享有经济主权,所以各国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任何国家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他国身上。国家间经济管理权的冲突只能通过平等谈判,以表达各有关国家的真实意志的协议予以解决。国家间有关国际终济问题的协议不以解决国家经济管理权冲突为其全部内容,这种协议还会包含具有更为积极意义的内容,例如普惠制待遇的提供、投资安全的保障等,以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和繁荣。 三 在法学领域中,权利的概念总是反映着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某种社会联系,交易权、管理权及经济主权当然也不例外。经济主权这一范畴揭示出在经济领域中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国有权官主地珍与国际经济关系,有权决定自己的经济制度、管理相关的经济活动,同时又负有不干预他国内部事务,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义务。国家经济管理权则主要反映出有关国家同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处于管理者的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不是协商确定的,而是由国家单方面规定的。但也不是说国家一方可以毫无顾忌地向交易的当事人施加义务。在这方面,一国要受到两方面力量的制约一是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如果一国对跨国经济交往设置了过多的限制,则必然会阻碍其经济的发展,遭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报复二是其他国家的制约。一国在制定其涉外经济管理措施时,不能不考虑对其他国家的利益的影响,也不能不考虑其他国家的行之有效的方法,特别是不能违背自己所承担的条约义务如缓解双重课税方面的允诺,杏则也会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从这个意义上说,管理权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有关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权则主要是反映了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权作为一种被有关国家的法律所限定的财产权,其权利人可要求他认、对其财产所有权的尊重,可要求相关人对其因交易权而发生的债权的尊重。交易权在绝大多数场合下都要体现导致为某种债权,从而表现为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某种关系。当然从交易权的范围的设定上看,它充分体现出有关国家的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说,交易权也反映了有关国家同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主权和经济管理权是国家的权利,不能由私人行使交易权基本上是私人的权利,但在个别情况下可由国家行使。正因为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既可以行使公法上的权利,又可以行使私法上的权利,所以,对国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行使的权利的性质的判断应给予足够的注意。例如,当一国政府从外国商业银行借款时,如果它没有明示地放弃其主权豁免身份那么,在其行使私法上的校利特殊的交易权的同时,是可以行使公法上的权利管理权、经济主权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因为其后来的行为与先前的允诺不符而对其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其实行财产方面的强制等。而在目前的国际贷款实践中,贷方银行往往要求借方政府在协议中订入“放弃豁免条款”及“遵从管辖条款”,从而将该项借贷活动确定为一项纯粹的商业交易使借款国政府处于一般借款人的地位而不能申张公法上的权利。 与此不同的是国家间投资保护协议中的代位求偿权的规定。这类条款的内容通常为当资本输出国根据某种事先的担保协议,向其在资本输入画投资的国民或其他投资者支付了赔偿金,则有权代位行使投资者的各项权利。如果一国根据此类规定而行使代位求偿权,那么这种权利,尽管是国家行使的,却是私法上的权利,因为它是“代”私人之“位”而要求私人的交易权得到保障代位权的范围也不得超出投资者的权利的范围。在美国与其他国家所签订的投资保证协定中,在规定代位求偿权的同时还通常规定,当出现东道国拒绝受理或执法不公的情况、或者发生国际法所认定的有关国家责任的其他问题,承保国政府保留以主权地位提出某种要求的权利。这时,国家又跳出私人权利的圈沼,而以主权者的身份行使其公法上的权利了。 四 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这三个概念确定了国际经济法主体各自钓地位,表明了它们之间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揭示了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即国际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当事人与国家的关系及有关国家之间的关系,从而梅成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可以考虑以这三个范畴为支撑点来构筑国际经济法学的完整体系。而在交易权、管理权与经济主权这三个范畴中,又宜以交易权为优秀范畴,因为第一,国际经济法是以当事人之间的跨国经济交往为首要调整对象的第二,交易权本身即体现了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存在,而经济管理权又植根于国家经济主权。 如果以交易权为线索来展开国际经济法学的体系,那么这一体系的基本框架为,交易权主体交易权的客体交易权的成立交易权的行使表现方式交易权的限制沐交易权的保护包括争议的解决。交易权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各个分支中又有不同的表现。在国际投资法学中,交易权则表现为投资权。以投资权为优秀,国际投资法学体系可简要地表述为 1.投资权主体。自然人。法人。跨国公司作为投资权主体的特殊伺题‘国家的主体地位问题。 2.投资权客体。货币资本。物料形式的投资。工业产权投资。其他权利的资本化。投资者对资本运行的控制。投资收益卜 3.投资权的成立。资本输出国对海外投资的限定,包括鼓励与限缸海外投资韵法律措施资本输入国对外国资本的认许,包括鼓励与限制外国资本的法律措施。 4.投资权的行使。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外商独资企业。股权式合资企业。契约式合作企业。其他投资方式。 5.投资权的限制。投资范围。投资期限。出资比例。自然资源使用。劳工雇用。外汇管理。 6.投资权的保护。国有化。海外投资保险制。投资争议的解决。 国际经济法学的其他分支,也都大致可依据这种体例进行构造。这种以交易权、巷理权和经济主权为基本范畴,以交易权为基本线索而构筑起来的国际经济法学体系,可以比较完整地揭示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有机地联结起各有关原则、制度和规范,从而或许可为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维角度。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分析论文 一、从热闹浮华到冷静思考 中国经济法学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兴起的一门学科。“由于宏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的要求,震惊世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规模空前的经济立法实践的促进,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期间,出现了几十位经济法学家,创立了综合经济法学派、纵横经济法学派、纵向经济法学派、经济行政法学派、学科经济法学派等,呈现出学派林立,众说纷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这种繁荣景象是由特定时代背景促成的。具体说来,是经济法沾了经济的光,经济法重点在“经济”而不在“法”,人们对经济的热望外溢辐射到了法律身上,规模空前的经济立法使得法律水涨船高。但与此同时,人们不仅对经济法,就是对许多法律部门包括民商法和行政法都认识不清,以至于把经济法理解为有关经济的法,甚至是一切有关经济的法。特别是当时经济法学处于初创阶级,许多基本问题都尚在探求之中,不要说当时难以解决,就是今天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也难以真正彻底解决。而当时许多实际问题,如承包租赁、两权分离、经营责任制,都是一时的问题,甚至不是什么真正的问题。因此,可以说,当时经济法学的繁荣,客观地说是繁而不荣,甚至是虚假繁荣。 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使这种繁荣成为昔日的荣光。民法通则第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并在立法说明中进一步指出:“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即横向的财产、经济关系。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和企业之间及企业内部等纵向经济关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由有关经济法、行政法调整,民法基本上不做规定。”上述规定和说明给经济法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使综合经济法学说分化,纵横统一经济法学说解体,同时在经济法原有的领域内引入了新的竞争者,即行政法,这大长经济行政法学说的志气,而这一学说认为,“单纯从国家行政权力活动这一点看,经济行政法与行政法没有区别。按照传统行政法学的观点看来,经济行政法应当属于行政法中的行政作用法之一部。”[2](P•224)因此,该学说的根本宗旨与学科经济法学说一样都是否定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由于法律是经济关系的记载和表述,民法通则得以颁行,正是说明民法通则所依存的商品经济取代了传统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从而使得立足于此基础上的计划经济法学说、纵向经济法学说也日趋式微。 中国的法学研究总是紧跟立法步伐,随立法转移而转移。民法通则的颁行掀起了民法研究的高潮。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完善,商事活动和相应的法律也层出不穷,这样,又有许多人分流到商法队伍中去了。结果,原先的“大经济法”已一分为三,人才流失,人气不旺。即使是留在经济法队伍中的人们也时常不务正业而旁及其他,如大多数经济法学硕士博士写的论文大都不是本来的纯粹的经济法学论文。凡此种种,都促使经济法学走向沉寂衰落。 这真可谓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不过,这正是学科发展的一般规律。学科的发展往往会从热闹归于冷静。同样,经济法学也需要冷静,需要冷静的氛围,冷静的思考,需要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几十年来,许多人对经济法殚精竭虑,提出了种种经济法学说。但事与愿违,这种种经济法学说大多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中缺乏解释力,这就必然遭致许多人的非议和诘难,甚至反对。近来又传来对经济法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人民法院系统率先取消经济庭,改为民事庭,经济法已被宣告“破产”,这似乎为实践所证明。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对过去的种种经济法学说,哪怕是错误的、失败的经济法学说表示真诚的理解和虔诚的敬重,经济法的先学失败了不等于经济法失败了。正视错误修正错误,总结失败告别失败,学科才能发展,学科发展也是在逆境中进行的。其实,正是在这种冷静非议的环境和氛围里,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法学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可喜发展。先后发表了大量的有重大突破的经济法学术论文,如王保树的《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杨紫的《论新经济法体系》(《中外法学》1995年第1期),史际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我国的经济法》(《中国法学》1995年第3期),李昌麒、鲁篱的《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若干思考》(《法学研究》1999年第3期)等;并出版了一系列重要的有代表性的经济法学术著作,如李昌麒的《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漆多俊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史际春、邓峰的《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邱本的《经济法原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的基础建构与原理阐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张守文的《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等等。还要指出的是,也是在这一时期,分别创刊了徐杰主编的《经济法论丛》(法律出版社),漆多俊主编的《经济法论丛》(中国方正出版社),史际春、邓峰主编的《经济法学评论》(中国法制出版社),李昌麒主编的《经济法论坛》(群众出版社)。这些丛书为经济法学论文的问世创造了有利条件,并促使经济法学重新繁荣。与此同时,新一辈的经济法学者也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大量涌现,渐成气候[3]。 二、从众说纷纭到学说统一 经济法从其出现以来,已形成了各种学派,存在过种种学说,中国同样如此。如其中综合经济法学派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所发生的平等的、行政管理性的、劳动的具体社会经济关系;纵横经济法学派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民经济管理,各个经济组织之间、经济组织内部以及经济组织与个体户、公民之间,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纵向经济法学派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具有经济管理性质的纵向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经济行政法学派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活动中,与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形成的具有隶属性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学科经济法学派认为,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一门十分必要的法律学科,其任务就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法律。历史地看,这些学说代表了当时条件下人们对经济法的最为典型和最高水平的认识,各有一定的合理性,其合理内核为后学所继承和发扬,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但由于上述诸说都或多或少地打上了那个时代的烙印,并不知不觉地沾染上了计划体制的缺陷,在今天看来,它们都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对此,学界已有评析[4][5]。 应当指出的是,经济法的研究局面相当混乱,作为一门学科、一门在世界上有了上百年在中国有了几十年发展历程的学科来说,没有一致的承诺、共同的信守、基本的共识、统一的话语,是不应该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来说,这种混乱不堪与法律要求的统一性还相去甚远。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局面已大为改观。时至今日,人们对经济法的学说和认识已是日益趋同。如,王保树先生指出,在经济法学研究中,人们最大的共识莫过于“经济法应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判断。但在如何认识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本质特征上,他进一步指出,应该从行政性转变为社会公共性,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管理关系和宏观间接管理关系[6];李昌麒先生明确提出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具体说来,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7](P•198);石少侠先生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法制建设的发展与法律体系的完善,我国的经济法理论研究亦日趋深化,人们越来越倾向于经济法就是调整国家(政府)干预或管理社会经济关系之法,是调整国家在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在政府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8](P•6);徐孟洲先生认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现象的客观存在,需要一种新的法律形式为之服务,反映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要求的、以促进和稳定二者耦合为主要调整任务的经济法,正是这种新的法律形式[9](P•31);张守文先生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着民商法无力解决的诸如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机制的现象以及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外部性等问题,因而要求国家必须行使其职能以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形成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规制 经济关系的二元结构,以此为基础,经济法的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构成[10](P•208)。邱本先生认为,经济法立足于市场经济,由于市场经济具有自由竞争的本质属性,而这一本质属性又派生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限制竞争和盲目无序等妨碍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现象,因此,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依法反对限制竞争和加强宏观调控,但源于民法机理和行政法的特性,使得它们不宜对之加以调整而且实践证明,这个法也不是民法和行政法,而是对它们予以补充和促进的经济法,经济法就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体系由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统一构成[11](P•2)。由上可见,尽管人们在具体表述上还有细微的差别,但都认为经济法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其体系由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统一构成,这已成为最基本的共识,而且已是当今最具代表性的占主流的经济法学说。 经济法学说之所以能从众说纷纭走向学说统一,首先归功于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什么是计划经济,集中地说,就是用计划实质上是用人的主观意志去指挥经济活动,这是一种人治经济,它深受计划者的主观意志支配,往往因人而异。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受到计划者当然也是权力者的左右,使得人们对经济法的认识往往因人立论,为政策注释甚至偏解,难免有失客观和科学。随着计划体制的否定,立于其上的各种经济法学说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据。这使得经济法学说纯化了许多。什么是市场经济?优秀的一点就是资源主要由市场去配置。市场机制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正因为它是看不见的,所以谁也摸不着,控制不了,进而也就无人能左右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在真理的基础上,人们的认识日益趋同,达成共识。因此,经济法学说的日趋统一,关键是人们找到了并共同立足于市场经济这一客观公认和公理性的基础。 其次,归功于经济法学者的不断反思和自觉调整。纵观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人们可以发现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经济法学者不断地自我反思,无私地抛弃成见。如李昌麒先生关于经济法学说的基本观点就经历了从“纵横统一论”到“紧密联系论”再到“需要干预论”的发展过程。其实,学科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一个不断发现、改正错误和日益接近科学真理的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发展完善。 再次,归功于人们对经济法认识的不断深入。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是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人们的认识越来越深入,认识越是深入就越能抓住根本,而在根本上人们易于并能够达成共识,因为在根本上是道通为一的。人们对经济法的认识亦然。 三、从务虚到务实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法学研究注重务虚,即十分重视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无论是综合经济法学派等旧诸论,还是管理协作论等新诸论,都有着浓厚的理论旨趣,都着眼于从基础理论上把经济法说清道明,力求科学地回答到底什么是经济法。这是十分必要的,但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人们的认识水平,它们未能达到较高理论水平,甚至还有那么一点虚幻的味道。尤其是,当时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时期,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商品经济新秩序以及“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经济体制变来变去,随之而来的是,经济法理论不断解构重构,各种经济领域问题层出不穷。但这些问题只不过是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暂时现象,有的甚至是无法求解的假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其实,这些问题并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因为当时许多法律尚付厥如,自身并不完善,要法律解决这些问题,可谓勉为其难。事实上,许多问题都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而消解或不了了之。这就说明当时的经济法既没有真正的实践问题也无力解决那些所谓的实践问题。从上述两方面而言,我们说当时的经济法注重务虚。 很显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务虚,不仅是指经济法在理论上不能给人以真知,更重要的是经济法难以实用。经济法的一些常识性教条,脱离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社会现实,既没有解释力,也没有实践力,难以指导立法,难以规制应当由它调整的社会关系,难以解决具体的经济法案件。如果说哲学作为一种形而上学,自有其独特的实用方式,是一种无用之用,人们不应用功利世俗的态度去要求哲学之实用,允许哲学在彼岸世界遐想的话,那么,对于经济法这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来说,千条万条实用是第一条,不允许经济法是一门无用之学。经济法如果不能实用,经济法规则不能够切合社会现实有效调整社会关系的话,是难以立足的。 但如今,人们的研究却走向另一个极端,即非常偏好务实。一方面,是由于市场经济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实践机会和广阔的实践空间,使得人们跃跃欲试;另一方面,是由于原理的研究需要深广的知识基础,扎实的理论功底,浓厚的理论兴趣,高度的抽象概括能力,因而十分艰难。加上长期以来,经济法原理研究进展缓慢,表现欠佳,也使人却步,进而促使人们转向实践问题的研究。应该说,这种转向是必要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经济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笔者反对的是,这种偏好务实已经有点走向极端,务实变成了惟实,以至于远离、厌恶甚至否弃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这是十分危险和有害的。 我认为,加强经济法原理的研究意义重大。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但规则总是有限的、相对固定的,而社会关系是变动不居的,所以,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只能用有限的固定的规则去调整丰富多变的社会关系,这就难免出现法律调整的漏洞、空白、刻板与不适。为了弥补法律调整的漏洞、空白,消解法律调整的刻板、不适,法律在规定规则的同时还必须确定法律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法律的原理、理念,法律实质上是规则与原则、规则与原理、规则与理念的内在统一,缺一不可,这正是荀子所谓的:“人无法则怅怅然,有法而无志则渠渠然,依乎法而又深其类,然后温温然。”[12]这里所谓的“志”和“类”实质上就是法的原则、原理、理念,是“法上法”、“万能法”、“补充法”,它们弥补了规则的局限性,消解了规则的僵硬性,使规则超越有限性扬弃僵硬性,从而更有效地调整社会关系。可见,原理对于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经济法更应如此,因为经济法的规则更为有限,更为固定,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加丰富。这些决定了经济法更倚重经济法的原理,这也就说明了经济法原理的研究甚为重要。 经济法学尽管有了数十年的发展,但目前尚处于自我证成、自我巩固、自我完善时期,处于打基础的阶段。经济法的研究还较浅陋,现状尚不如人意。经济法似乎为理性所冷漠,没有得到理性应有的审视,在经济法中谬误和缺陋比比皆是。经济法思想贫乏,还难以称之为学。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加强经济法原理研究。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直接关涉人的权利、自由、安全,对它的运用必须有十分清晰明确地认识,如果贸然运用,后果将不堪设想。具体到经济法来说,贸然去追求它的实用价值,这实在是太危险了。目前在经济法的具体实证分析中,之所以显得单薄、浅陋和不太实用,正是因为经济法的基础理论研究不够,不能提供丰富、深刻的理论资源予以支持。这正应了那句古训:理不通,事不成。 四、从借鉴国际到自我发展 “经济法”一词是舶来品。自从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其名著《自然法典》中提出来以后,德国、日本和前苏联制定过大量的经济法规,并形成过众多的经济法学说,许多著作被译介到中国,对中国经济法学的创立和发展起过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由于经济体制相同和意识形态相近等原因,其中前苏联经济法学说对中国经济法学的影响最大,它们的经济法学说在中国都有相应的翻版,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为人们所信奉。如拉普捷夫的纵横统一经济法学说,即是最为典型的一种。 但由于前苏联经济法学说形成于前苏联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巅峰时期,加之它忽视这种体制的弊病,甚至站在维护这一体制的立场上,因而它们本质上是各种阐发计划经济体制合理性的经济法学说。如拉普捷夫的纵横统一经济法学说,它强调纵横统一,并不是为了强调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不同方面,而是排斥商品经济关系的独立地位,甚至是将横向经济关系统一和服从于纵向经济关系;它认为企业是“机关”,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被笼统地视为“领导关系”,坚持政企不分的立场;它肯定经济行政体制,为行政垄断辩护;等等。所以,它们传入中国不久,就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发生了碰撞。并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越是向前深入,它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就越是相背离[6]。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得不对前苏联经济法学说进行反思和批判,并彻底抛弃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的各种经济法主张。中国经济法学者并逐渐达到了这样的基本共识,即前文所指出的,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与一国政策密切相关,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所谓的政策性,就是要求政策要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具有突出的国别性和本土化特性,从而也要求经济法研究不应照抄照搬他国经济法(实践证明这样做也是不成功的),而应立足本国,走自己的路,独立研究,自主创新。 其实,就中国法律来说,最有自主“知识产权”、最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学科也许就是经济法原理了。 这是因为,一是经济法在世界上出现也只有百来年历史,大家都刚刚起步,起点相同,都处于探索创建阶段,差距并不大;二是在国外,即使是像美、德、日等经济法先进国家,也主要集中于竞争法和产业政策法、财税法和金融法等具体法律部门的研究,并不很重视经济法原理的研究;三是经济法极具各国特色,就像各国文化没有优劣之分和高下之别一样,各国经济法学也难分优劣高下。虽然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起步稍晚,但早就有人指出:“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无论在研究的规模上,还是发展的速度上,都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大有后来居上之势”[1]。可以断言,过不了多久,就会形成中国气派的经济法学。 但是,目前中国学术界盛行一种好引经据典的风气,即根据注解的多少来考量论著质量的高低和学者学问的多寡,尤其崇尚外国文献资料,言必称西方。不少人根据这种标准,对经济法学抱有种种根深蒂固的成见和偏见,从骨子里不承认经济法学有什么学问,是一门学科。因此,不管经济法学者说什么,写什么,他们根本就不听不看,以至于像《法学研究》等权威性刊物长期以来就极少刊发经济法论文。没有什么比这种固执和偏见更阻碍经济法学的发展了。我认为引证是必要的,但引证有两条规则:一是引证的必须是经典,二是引证以必要为限,不要堆砌,更不要炫博。其实,资料信息充斥与没有资料信息同样糟糕。过多的引证,不仅有掉书袋的味道,而且是学术自疑和自卑的表现。今天我们的资料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皓首难穷其经,已不可能完全通晓继受。我们往往深陷浩繁的资料之中不能自拔,资料尚未穷尽,早已精疲力竭,无所作为了。过分强调资料,往往依附依赖资料,不敢开放心智,这是对研究的束缚。资料少反而逼迫人们去自主思考,自我研究,这更有利于科学研究并取得科研成果。我们经济法研究不必受上述错误偏见的束博,而应走自己的路,独立思考,自主创新。 我认为,中国的本土资源能够促成中国经济法(学)自主发展。 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并不是自觉的而是被动的。当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周期性地爆发经济危机,结果,在经济思想和政策上发生了凯恩斯对亚当•斯密自由放任主义的“革命”,它强调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才真正登堂入室。但随着“凯恩斯革命的再革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重占统治地位,反对国家干预和政府管制的思潮和政策仍然是主流。这一切都使得经济法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地位并不高,甚至连这个词都很少。 中国经济法产生的路径与它们有所不同。中国是从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逐渐向市场体制变革,这种变革集中地说,是从国家(政府)管得过多过死向国家(政府)依法科学管理变革,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地位,但从不否弃国家(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的职能。尤其中国的具体情况是:疆域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人口众多,贫富差距较大;经济转轨,社会重大变革;对外开放,与国际接轨。在这种国情和世局下,要实现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绝不能仅仅诉诸市场机制,让市场放任自流。我们已日益达成这样的共识:我们要实现平衡发展,共同富裕,持续发展,立足世界,必须把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国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密切结合统一起来,缺少任何“一只手”都孤掌难鸣。只要看到了国家(政府)的重要性,就会看到经济法的重要性。正是因为我国有正视和强调国家(政府)这只手的重要性的历史传统并在日益改良完善它,所以,我们说,也许中国才是催生和促长经济法的最好土壤。 那么,国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有何作为呢?我认为,一是促进自由竞争,废除一切束缚和限制人们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条条框框,让人们投身自由竞争,并在自由竞争中大显身手,把一切有利因素发挥到极限,把事情做到极致。自由竞争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基本动力。二是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宏观调控,保证结构合理,供求平衡,分配公平,社会正义,使国民经济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发展。宏观调控是国泰民安、关系和谐、社会稳定的必要保障。中国独具特色的社会发展和市场法制建设的实践,为中国经济法(学)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也创造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那么,国家之手怎样才能发挥作用呢?实践证明,必须有法可依并依法进行。从上面的论述可知,这个法正是经济法,因为经济法就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部门,它由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统一构成,其宗旨就是促进市场自由竞争和加强宏观调控。可见,国家之手与经济法是契合因应的,或者说经济法就是国家之手的法律化和法治化。正是这些因素决定了经济法的重要地位,也许应该从这个角度,把经济法(而不仅仅是其一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称为“经济宪法”。如果我们能从这个高度去认识经济法的话,我们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去忽视经济法学。可以斗胆地说,也许将来,中国经济法(学)会成为国外学习的蓝本,并为世界法制文明作出中国人独特而重大的贡献。 五、经济之法,要经世济用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对于经济法来说,总是首先表现为一条条的规则,而且是可以实用的规则。可以说,形成规则、制定法典,为国家社会奠定一套优良先进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并以此促进国家和社会长足发展,这是包括经济法研究在内的一切法学研究最神圣的使命和最伟大的贡献。因此,能否制定为规则,规则制定得怎样,在实践中效果如何,是检验法学研究的最高标准。尽管近年来,人们加强和深化了经济法的研究尤其是经济法具体制度的研究,但无庸讳言,确实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许多经济法研究还没有形成为具体的法律规则,若连具体的法律规则都没有,还谈什么实用价值!如计划法即是如此。按理说,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可谓经验丰富,教训深刻。而且一直以来,经济法学界都在极力倡导以计划法为“龙头法”构建经济法体系,但即使有这种大好时机,我国也未能制定出一部计划法。现在早已时过境迁了,由于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们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把市场与计划对立起来,否定计划,认为计划法更是不值一提了。我们应充分地认识到,人具有理性,会思维,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总是“先思后行”,甚至“三思而行”,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人们经济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只要是人的经济活动就必然具有计划性。因此,我们改革的是计划体制而不是否定经济计划,作为经济手段的计划是否定不了的,而且历史反复证明,越是社会化大生产,市场化程度越高,越是需要未雨绸缪,整体规划,宏观调控,也就是说越需要计划。计划,作为一种与市场相辅相成的资源配置手段,关系国计民生,涉及整体全局,影响长治久安,如果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无法可依,这是不可想象的,计划无法可依,哪还有法治经济可言?!经济法学者应该深入细致研究,汇通古今中外,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借助法律原理和技术,为中国制定一部计划法,详细规定计划事项、计划主体、计划权限、计划程序、计划方法和计划责任,使计划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我国的计划工作实现法治化。 与之相反的是,财政法和金融法这两类法律倒是法律规则很多,甚至多得不胜其烦。打开这两类书,里面充斥着规则,有的甚至是堆砌规则,令人无法卒读。这里有必要重申一种认识,即并不是法律规则越多越具体越细致就越务实越有用,有时还恰恰相反。如老子就认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叔向认为:“国将亡,必多制”;古罗马塔西陀指出:“国家愈糟,法网愈密”;孟德斯鸠也发现:“当一个民族有良好风俗的时候,法律总是简单的”。法律规则多如牛毛,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掌握能力,根本无法运用,形同虚设,也谈不上有何实用价值,即使有人具有超凡的能力悉数掌握了法律规则,也未必运用得了,因为法律规则仅是法律之一面并且是末的一面,法律还有比它更根本的一面,即法律的精义。真正影响人的思想从而规范人的行为的依然是公平、正义、自由、权利、博爱、责任等最原始又最简朴的理念,而所有规则都不过是它们的具体化。 一般说来,法学研究的状况直接决定着法制完善的程度,上述无论是计划法尚未形成规则还是财政法、金融法规则太多,都说明计划法、财政法和金融法的研究不够,尚待大力加强。但也有例外,比如反垄断法。在经济法领域,归属最没有争议的就是反垄断法,经济法本来就肇端于反垄断法。在目前经济法学研究中,研究最充分深入,成果最多的也是反垄断法,有关部委召开了许多次反垄断法研讨会,也提出了反垄断法建议稿,人们针对该建议稿还提出了许多修改完善意见,可是该法依然迟迟不能出台。究其根本原因,笔者认为是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各自认为反垄断法执行机关应设在自己部门内,由自己行使反垄断法执行权,互不相让又相持不下。这也说明经济法的实施有一定的特殊性。经济法的实施往往为私人所不能为,为私力所不能救济,它要求国家机关公权力的介入干预,因此,国家机关的态度,执法人员的素质,公权力行使直接影响着经济法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经济法的实施与经济法学研究没有太大的联系。 怎样看待经济法的实用价值,除了纠正那种否弃经济法基础理论作用的做法以外,还有一点值得指出,那就是并非一定要实施经济法才能发挥其实用价值。回顾经济法,不难发现经济法大多是在社会经济出现问题,尤其是国难当头之时才大显身手,而在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国泰民安之时却不显其要。经济法本质上是故障排除法、校正纠错法和危机对策法,只有在社会经济出现故障、存在失误、发生危机时才启动实施,否则就悬而不用。那么,悬而不用是不是就形同虚设并无实用价值呢?并非如此。日本为了应对物价高涨等经济异常事态,调控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物资及其供求关系,确保国民生活的安定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制定过《稳定国民生活的紧急措施法》等法律和法令。但实践证明,这些法律实际上几乎没有得到实施,上述法律的效果是暂时的、有限的和心理层面的,如紧急立法对于物价暴涨的对策只能起到类似向发烧病人注射强心剂的作用,因为针对物价暴涨现象,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开展适当的需求管理,而不是简单运用法律手段便能够加以解决的。如果使用过度还会带来生产停滞等相反效果。但即使如此,法律的作用不可低估,因为物价失控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心理作用的影响,而上述法令恰恰可以收到抑制投机心理不使其过热的效果。(参见《第九届中日民商事法研讨会议材料》。)对于经济法来说,也许悬而不用才是大用。我们并不期望经济法频繁长期而广泛地实施,因为那样的话,正说明社会经济出现问题存在失误发生危机了。 六、立足市场经济,与民法和行政法并驾齐驱 经济法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之法,市场经济是经济法的立足点,只有坚定地立足于市场经济,经济法才能正确定位。市场经济是经济法必须反复研读的一本大书。研读得怎么样,直接决定着人们能否科学有效地回答经济法的一些基本问题。比如在经济法中,人们经常被追问的一个问题就是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问题。要科学有效地回答这个问题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 (一)市场经济的属性 1.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市场经济,主体众多,对手林立;独立自治,竞相博弈;商品丰富,货比三家;讨价还价,斤斤计较;买卖自由,择优交易;价值规律,优胜劣汰;等等,这些都表明,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是自由竞争,这正如艾哈德所指出的,保持自由竞争,乃是任何市场经济的基础,只要哪里的自由竞争不受任何限制,哪里的自由竞争得到法律保障,哪里的市场经济基础就能存在,也会受到社会上的极端重视[13](P•101)。 2.市场经济的派生属性之一 市场主体在天赋条件、能力素质、经济基础、社会环境、信息状况、市场机会、竞争实力等力面都存在着千差万别,这些有差异的市场主体被推向市场置于形式平等的同一规则下去自由竞争,必然导致优胜劣汰,生产集中,最终形成垄断,垄断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这正如列宁所说的:“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说就自然而然地走到垄断”[14](P•585),“从竞争到垄断的转变,不说是最新资本主义经济中最重要的现象,也是最重要的现象之一”[14](P•585),是“现阶段资本主义发展的一般的和基本的规 律”[14](P•585)。 垄断排挤弱者,相互勾结,使本来相互独立自由竞争的市场主体大为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这是对市场自由竞争的釜底抽薪。垄断是一种市场霸权,仅凭垄断优势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因而通过发明创造和科技进步去赢得市场的动力和压力就大大减少了。垄断是经济专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专制必然导致政治专制,垄断妨碍政治民主和社会自由。这些都说明,垄断具有严重的弊害,但由于垄断者本人不会自己反对自己,而其他非垄断者势单力薄,因此只能也必须由国家介入,实行国家干预,以强权对强权,才能奏效。这就说明反垄断要求国家去维护市场自由竞争。 另一方面,市场中的人们是经济人,难免惟利是图,为了自身利益的极大化,有时会进行不正当竞争。如假冒仿冒、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非法倾销、强制搭售、有奖销售、商业诽谤,等等,但对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是市场自身所能完全解决的,也不是市场经营者所能自觉修正的,更不是消费者所能自力维护的,必须由国家进行干预,对市场正当竞争加以维护。 3、市场经济的派生属性之二 主体众多,中心多元,向度各异,私利为本,权利分立,决策分散,目标不一,这些都决定了市场经济是一种社会化的大经济。在这种大背景下,“各个业主自由竞争,他们是分散的,彼此毫不了解,他们进行生产都是为了在情况不明的市场上去销售”[14](P•592),这就使得市场自由竞争在一种无法总体控制的未知环境下进行,只能听命于那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茫然不知所措,必然具有盲目无序性。实践证明,市场经济越是社会化,信息就越具局限性,市场自由竞争的盲目无序性也就越大。 但由于仅有私权,力所不及,不可能克服市场自由竞争的盲目无序性,只能由处于社会中央,信息丰富而集中,享有公共权力,拥有足够权威的国家机构尤其是中央国家机构才能完成这一任务。实践证明,国家只能通过宏观调控完成这一任务。 从上述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和派生属性可以看出,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导致市场的垄断性、不正当竞争等限制竞争性和盲目无序性,都会严重地影响市场经济社会有效健康稳定协调地发展,必须加以克服,而这又只有通过国家干预以维护市场竞争和进行宏观调控才能达到,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由国家干预而形成的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二)对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 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而普遍存在的重大社会关系,必须依法加以调整。但具体应该由哪个法律部门调整呢?需要进行深入分析。 1.民法 民法能否调整,这取决于民法自身的规定性。 我们知道,民法是主体平等法。但这种平等是形式平等、抽象平等,无视市场主体之间的千差万别,把他(她)们置于同一起点上和同一规则下的契约自由和自由竞争,结果生产集中,导致垄断。这是民法规则的必然结果,垄断表明市场主体不平等不自由,并反过来限制契约自由,阻碍市场自由竞争。这是对民法的异化,而这在民法的框架内又难以解决。可见,民法滋生垄断但无力反垄断。同样,民法是私人本位法。民法的主体是私人,民法的优秀是私权,民法的宗旨是保障私益。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们会滥用私权,而置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于不顾,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不正当竞争。仅靠民法的私人自治和私人自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国家介入和公力干预。另外,民法是意思自治法。但这种意思自治只能是从私人角度就私人事务进行,而且深受私人地位、私人信息和私人能力等限制,只能是微观自治,不可能是宏观调控。 上述民法的自身特性说明,民法不宜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2.行政法 行政法能否调整,这取决于对行政法的科学理解。 要理解什么是行政法,首先要理解什么是行政。如亚里士多德指出:“执行人员和公民团体只应在法律(通则)所不及的‘个别’事例上有所抉择,两者都不该侵犯法律……命令永不能成为通则。”[15](P•192)洛克认为:“在某种场合,法律本身应该让位于执行权……因为世间常能发生许多偶然的事情。”[16](P•99)卢梭说:“行政权力并不能具有象立法者或主权者那样的普遍性,因为这一权力仅包括个别的行动。这些个别行动根本不属于法律的能力。”[17](P•51)孟德斯鸠指出:“行政权的行使总是以需要迅速处理的事情为对象。”[18](P•161)归纳上述种种论述可见,行政的对象具有特殊性而不具有普遍性,是一种特殊性的社会关系。而特殊性的社会关系,法律则不宜调整,因为“法律始终是一种一般的陈述”,“立法者并不关注那些只发生过一两次的情形”,“法律不理琐事”,“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的”[19](P•225-226),“法对于特殊性始终是漠不关心的。”[20](P•58)所以,那种认为行政法就是调整行政关系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至少不能笼统地这样认为。 由于行政在管理特殊性的社会关系时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公民权利和社会自由构成巨大的威胁,这在一个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是不能不有所规制的。尽管不能规制具有特殊性的行政作用的对象,但行政机关行政人员运用行政权力管理行政对象有一定的规律、有一套程式、有共同的内容,如都要涉及行政主体、行政权限、行政程序、行政诉讼、行政责任等问题,它们具有普遍性,可以形成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这些法律构成所谓的行政法。这正如伯纳德•施瓦茨所断言的:“行政法的要害不是实体法、而是程序法”[21]。因为行政法的宗旨不是行政管理而是管理行政,即制约和规范行政。因此,行政法,“它通常专指规定政府官员和机构权限的法律,而不是指如‘联邦通讯委员会’这样的独立机构所的各种技术规则和规章”[22](P•172)。或如施瓦茨所指出的:“行政法是管理行政机关的法,而不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法”[21](P•3)。 而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具有普遍性,则与行政法的质不相吻合。 长期以来,经济法夹在民法和行政法之间,可谓两面夹击。因此,正确处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经济法产生于民法之后,以民法为参照,是对民法的补充,民法与经济法相依而存。只有对民法的规定性有根本的把握,对民法的局限性有清楚的认识,才能理解经济法,因为经济法开始于民法存在局限性的地方,是对民法局限性的克服。经济法与政府干预紧紧相连,与行政权力密切相关,有时政府干预、行政权力是行政法规制的优秀,这就决定了经济法与行政法必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济法与行政法内容交叉,互相交融,因此,对经济法来说,与行政法同行,与行政法合作,借鉴行政法是经济法所应有的态度。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一个从国家本位、政府干预一切到个体本位、私人自治为主的历史,与这一历史发展相适应,法律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以行政法为主、行政法体系包罗万象到行政法体系逐步分化、各种法律日益从行政法体系中独立出来的历史,经济法就是从行政法体系中分化出来并独立于行政法的一个法律部门。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是拉动市场经济向前发展的“三驾车”。 七、直面自身问题,不断完善自我 经济法基础理论没有完全科学化导致了经济法学尚未完全科学化。具体说来,应形成一套科学的经济法范畴体系,这套范畴具有确切的内涵,准确地概括了事物的本质,并成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要素。在这套范畴体系的基础上建构一套科学的经济法基本原理,这套原理应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应用性,能够解释许多现象并广泛应用。只有基础理论科学化了,经济法学科才能科学化。因此,有人认为应当多研究一些实际问题或者有用的东西并否定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对此,我完全不敢苟同。 人的认知能力与客观对象之间是存在相当差距的,人类有限的认知能力决定了人类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认知客观对象。我认为经济法作为一种客观事物,这个“事”和“道”是存在的,只不过是目前我们没有完全认知它而已。但这不是放弃认知它甚至否认它客观存在的根据,相反,是努力认知它的理由。人的个性和兴趣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有的善于抽象理论思维,有的长于具体实证分析。本来,这两者都是同样重要和必要的,而且它们取长补短,还能相得益彰,共同促进学科的发展。但在经济法学界,我们却有时以已之长攻人之短,特别是那些热衷于具体实证分析的人,不但自己不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而且反对别人去研究它,这是不足取的。不要用过去和现在的研究情况去诋毁将来的研究,过去和现在研究得不好不能说明将来也研究得不好,按照学科发展的一般规律来说,将来的研究肯定比过去和现在的研究要好。 本人曾参加过数次经济法学研讨会,一个切身的体会或感受就是批判激烈。 人们对经济法的认识经历了艰难而曲折的过程,也是不断试错的过程。对经济法的缺陷和不足,我们当然要正视,但同时也应当认识到,世界上没有什么事物是天生成熟的,都有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完善到完善的必然历史进程。因此,对经济法来说,需要的不是嫌弃拒斥而是理解宽宏,需要的不是恶意的、破坏性的打击指责而是善意的、建设性的批评指正,需要的不是对抗封锁而是对话交流;相反,只要有所发现、有所进步,就应肯定鼓励,并助其成长完善。经济法如同其他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成熟一样,需要人们的理解、热诚、扶持、智慧和汗水。只有这样,经济法学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并立于法学之林。当然,我们并不是不要批判,但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批判,最起码批判的武器应比批判的对象先进高明,在批判旧事物中能发现新事物,在批判错误的东西时能指出正确的东西。毋庸讳言,长期以来,许多人对经济法学抱有根深蒂固的偏见,在学科的建设中,没有什么比这种固执的偏见更阻碍经济法学科的发展了。传统学科,仅就继受就十分不易,要说发展就更加困难,充其量只能在已继受的基础上进步一点点;而那些新兴学科,处于奠基创建阶段,要解答问题,特别是那些大是大非的问题,必须要有抓住根本并以理服人的理论气魄。学问贵在创新,从这个角度看,研究那些新兴学科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人们在经济法学研究中不断补充新智识、援引新的方法、转换新的视角,这是一种可喜的新现象。因为经济法学研究因补充新智识而注入源头活水,因援引新的方法而柳暗花明,因转换新的视角而面目一新。但应当指出的是,那些被补充进经济法学中的智识尚未完全被经济法学所消化吸收,那些被援引到经济法学中的方法尚未内化变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那些被转换的经济法学的视角尚未使经济法学革故鼎新。不难看出,在经济法学研究中,更多的是重复谈论被补充的智识、被援引的方法和被转换的视角,而对它们的经济法学本体化则涉及不够,往往语焉不详,甚至一笔带过。对许多经济法学研究来说,工作完成了,但最主要的任务还没有开始。这些都说明,那些被补充的智识、被援引的方法和被转换的视角与经济法学本体,两者结合不紧、协调不够、整合不好,还没有真正彻底地经济法学化,成为经济法学自己特有的智识、方法和视角。我认为补充新的智识、援引新的方法和转换新的视角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使它们经济法学本体化。这是经济法科学化的重要方面。有人曾指出,18世纪是宪法的世纪,19世纪是私法的世纪,20世纪以后是经济法的世纪。不少人以为是戏言,但是我认为是预言,究竟如何,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研究框架分析论文 摘要:我国经济法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经济与法律互动结合框架、经济法规体系框架、“主体-行为-责任”框架、“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法益主体框架、比较框架、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等较为成熟的研究框架。总结和分析这些研究框架,有助于经济法学走向成熟。 关键字:经济法学研究框架 所谓研究框架,就是人们在研究活动中形成的比较定型的思维体系,包括切入点的选择、话语形式的认同、论证步骤和层次的安排等等。它表明一个学科在研究问题时惯于遵循什么理念和逻辑、从什么角度、依据什么要素、按照什么顺序来分析问题。它属于研究范式与方法的范畴,是衡量一个学科的成熟与科学程度的重要标志。法学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已探索出许多研究框架,如以“主体-客体-内容-法律事实”为要素的法律关系研究框架,以“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为要素的主体资格研究框架等等,成功地论证了诸多法律问题。同时,这些研究框架一直处于不断创新的过程之中。经济法学作为新兴学科应当继承和发扬传统法学研究框架,同时还应当产生能对传统法学提出批评、进行挑战、突破其给定前提的新型研究框架,以提出和解决传统法学没有提出或解决的问题。法学界尽管对经济法是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存在争议,但对经济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却无人质疑,主要是由于它已经呈现出不同于传统法学的诸多研究框架。然而,人们对经济法学进行回顾和总结时,只重视各种观点、学说的综述,对其研究框架却缺乏必要的关注[1].本文拟从经济法学文献中梳理出对传统法学有所突破的研究框架,以吸引学界同仁投入到研究方法的探索之中。 一、经济与法律互动结合框架 经济法学比传统法学更加重视经济与法律的关系,并基于这种关系来研究经济法律问题。这种研究是围绕经济现象、经济学、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相互关系而展开的。 (一)经济现象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与法律的关系,首先是经济现象与法律的关系。经济现象最直观地反映出对法律的需求,法律的作用和效果也可以从经济现象中得到最直观的评价。经济法学研究应当从观察和分析经济现象出发,来探求经济与法律互动的规律。当前,应当特别重视经济体制改革、可持续发展、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经济秩序、经济波动、金融危机等重大经济现象与经济法的关系。如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具有跨世代性、整体性、综合性、协调性、反波动性的发展模式,普遍被世界各国所选择。这一重大现象给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我们应将环境、生态、人力资源等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纳入经济法学研究的视野,从全新角度、更大范围、更长远利益来考虑经济立法的价值取向、决策重点和实施手段、政策后果的评价以及政府行为的作用方式等理论课题。在研究中,应注意到并非所有经济现象都有必要或可以由法律来规范。能对法律起决定作用、需要由法律来着重规范的经济现象,是常态而非短暂、定型而非临时的现象,是由深层原因而表层原因所导致的现象。经济法学只应研究这些经济现象,并依据以这类现象为对象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提出法律对策。经济学研究经济现象,主要是分析其原因和机理,描述其过程和后果;经济法学研究经济现象,则主要是针对其利弊、原因和过程进行制度设计并寻求如何将其设计的制度法律化。 (二)经济学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作为对经济关系的“翻译”,其“翻译”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这就需要依赖于作为探索经济规律之科学的经济学。是故,经济学对经济法和经济法学来说处于本原地位。无论是抽象的经济法基础理论,还是具体的经济法中制度,都体现了经济学与法学的交融。(1)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中,许多学者越来越重视吸收经济学的理论营养,运用经济学原理来论证经济法的存在依据、基本假设、调整范围、宗旨(或价值取向)、主体等基本问题。如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理论中,得出经济法为弥补“双重失灵”而存在的必要性和经济法是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之法的本质。又如从对政府的有限理性假设中,得出经济法所确认的国家干预应当与经济民主相伴同的适度干预。[2](2)在经济法具体制度的研究中,经济学的渗透甚为普遍。①经济立法中的许多概念,是转用原来为了把握经济事实而形成的概念或经济学上的概念[3],如公开市场操作、预算、垄断、经营机制、产权、私营企业。阐释这些法律概念,必然要借助相应的经济学原理。②许多经济法律制度建立和变迁的合理性及其内容,都需要经济理论的支撑。如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都能够从信息不对称理论中找到依据;又如金融立法对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或混业经营体制的选择,也可以从当时的金融风险理论中找到解释。③经济法体系设计是否具有合理性,需要运用经济理论来论证。如有学者依据国家针对市场三缺陷(市场障碍、市场机制唯利性和市场被动性、滞后性)采取三调节(强制、参与和促导)的理论,将经济法体系设计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和国家宏观调控法三大块[4].而笔者根据国有投资经营是宏观调控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的经济学原理,将国有投资经营法列入宏观调控法之中。④经济法律制度的运行绩效,可以运用经济理论来评价。在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中,效益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因而对经济法律制度作“成本-收益”分析成为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是规范经济行为之法,运用经济学研究经济行为所得的结论来检视经济法律制度,以判断其是否达到目的,更能客观评价其优劣。经济学是一门具有预测能力的学科,运用其理论和方法来分析现行或将要制订的经济法律法规,既可以对经济法的实施效果作超前预测,又可以增强经济立法的超前性。应注意的是,经济学与经济法的相互作用,在部门经济学与部门经济法的关系中体现得尤为直接和明显。 (三)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关系[5].经济与经济法的相互作用,是以经济政策为主要媒介的。对于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关系,应当从以下几个层次来思考:(1)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界限。主要是研究两者在表现形式、调整范围、稳定程度、实施机制等方面的区别,从而明晰二者的地位差别和职能分工。(2)经济政策的法律化。主要是研究经济政策法律化的范围和途径。就范围而言,就是要界定哪些政策可以法律化。一般说来,只有中央政策、基本政策、长期政策才有必要法律化,地方政策、作为权宜之计的政策则不宜法律化。就途径而言,一般指经济政策的目标和基本精神由法律具体化,经济政策的具体内容为法律所吸收;当改革中出现立法空白领域时,某些经济政策在一定条件下也有必要通过执法和司法系统而直接适用。但这种“以政策代法”的现象必须从严控制。如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任何税收政策想在转化为法律之前,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指导和拘束人们行为的规范。(3)经济法律的政策化。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有:①经济法中的不确定性规范需要由相应的经济政策增强其确定性,给当事人展示一种明确的预期,这在反垄断法域尤为突出[6].②经济法的执行力度受到经济政策的严重影响,如美国反垄断法在20世纪60年代因风行中小企业保护政策而执行非常严格,70年代却因政策变化其执行由严厉走向宽松。③经济法中存在着许多政策性语言,这虽然有其必然性,但削弱了其确定性和约束力,以致出现了所谓的“软法”现象。这在宏观调控立法中尤为明显。为解决此问题,需要从立法技术层面研究“使软法硬化”的对策。 在经济与法律互动结合框架中,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经济学理论向法学理论的转化问题。这主要是如何适当淡化经济学色彩、增加法学“浓度”,避免以经济理论来取代法学理论的倾向。(2)经济法学如何转换和选择经济学概念的问题。应尽可能使用在经济学界已有明确和一致含义的概念;立法中所使用的经济学概念,其法学含义应同其经济学含义相通;当立法中不得不使用有多种含义的经济学概念时,应当在法律文本或立法解释中明确选择其何种经济学含义。(3)合理使用法律经济学方法的问题。法律经济学从经济学意义上说,是以理性人、个人主义和完全竞争为假设的,运用法律经济学方法应当注意其在法学中的适用范围,不宜将其用来分析一切法律问题;效益目标应在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中准确定位,不宜过分拔高其地位;量化分析应当以来源于我国实践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不宜照搬国外的调查文献;经济分析工具应当尽可能从各种经济学科中寻找,不宜仅仅局限于微观经济学。(4)保持法学独立品性的问题。经济法学在贴近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的同时,应坚持自己的独立品性。长期以来,我国经济法学总是将研究重点放在对经济政策和方针的解释上,这种研究方法反映了经济法学贴近生活、解释实践的特征,但是当其一旦走向极端,就会背离法学应有的严谨科学态度,显得有些急功近利,缺乏法学本身应有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容易沦为纯“政策注释学”。 二、经济法规体系框架 经济法学界所提出的由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构成的经济法规体系(或称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在整个法律体系由“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将传统法律部门中有关经济的法律规范,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成进行重组所形成的法律体系框架。它体现了现代法以“经济性”为时代精神[7]的特征。与传统法律部门划分-未能充分考虑到经济主题或经济体制-所形成的法律体系框架相比,它不仅是法律体系框架,而且还可以成为研究经济法律问题的分析框架。 由于法律作用于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是从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宏观调控、社会保障这四个方面切入的。这四个切入点较完整地反映了现代法规范经济的着力点,因而许多学者自发地利用经济法规体系框架来研究经济法律问题。如运用这种框架讨论经济审判庭的存废问题。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经济纠纷(即涉及经济问题的纠纷),按照这种框架来分类,更能显示出各种纠纷的特殊性,从而发现传统的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两分格局的局限。如市场主体法中的企业兼并与破产纠纷;市场规制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反垄断纠纷等纠纷;宏观调控法中的政府采购纠纷、税务征管纠纷等纠纷;社会保障法中的社会保险纠纷、劳资纠纷等纠纷,一般都难以套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解决,有的超出现行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的收案范围;有的虽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的渠道解决,但成本过高。因此,设置处理这类案件的专门机构(如经济审判庭、社会法庭),并制定相应的特别程序法,理论和实践上都非常必要。而最高法院所作出的在原民事审判庭的基础上,撤销原经济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交通运输审判庭,相应改建成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庭,建立“大民事审判格局”的机构改革方案,值得深思。 利用此分析框架还可以分析其它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法律对策,例如西部开发、扩大内需、通货膨胀(或紧缩)、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主体-行为-责任”框架 现代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其调整对象是个复杂系统,涉及多类关系、多方主体和多种行为。在该系统中,含有宏观调控、市场规制、市场竞争、市场交易和社会组织内部等多类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在属性、要件、运行规则等诸多方面不尽相同,但又相互关联和制约;任一主体都处于多维关系中,在不同关系中相对各方主体处于不同地位,实施的行为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受不同的法律规制。传统的法律关系理论框架有一个不可弥补的缺陷,是用权利义务来概括法律关系的内容,而权利义务概念却涵盖不住法律关系中的权力因素,从而使现有法律关系学说只能解释私法关系,不能合乎逻辑地解释公法关系。经济法域中的社会关系,不仅有公法关系,而且还有公私法混合关系。作为主要是对私法关系(特别是交易关系)的一种理论抽象,法律关系框架对经济法域的社会关系进行分析就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如税收法律关系兼有权力关系和债权关系的双重属性,其运行过程中含有多个环节、涉及多种因素。而运用法律关系理论框架来论述税法问题时,不仅不能实现权力关系与债权关系的有机融合,消除它们在实践运作中的冲突[8];而且与税制要素分析框架相比,对税收制度设计帮助不大。而税制要素分析框架实质上就是“主体-行为-责任”框架。 我们注意到,现代经济立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招标投标法》等都不是按照法律关系框架,而是以主体、行为和责任作为其基本要素来进行设计的。这种框架实际上对各个法律部门都通用。对经济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和结构进行研究时,也应以“主体-行为-责任”框架为主、法律关系框架为辅。 在“主体-行为-责任”框架中,主体理论一般应回答以下问题:(1)给主体定位。将主体置于经济社会大系统中,综合其在所处多维关系中的主体资格,对其进行全方位、宽口径定位,如既在实体法中定位,也在程序法中定位;既在市场规制中定位,也在宏观调控中定位;既在市场交易中定位,也在市场竞争中定位。同时还应当考虑到在经济社会大系统中主体定位所受到的诸如经济全球化(特别是加入WTO)、知识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制约因素。(2)确定主体资格。这主要研究取得特定主体资格的必备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和方式,特定主体资格的内涵和内容构成,特定主体资格与相关主体资格的关系,以及法律主体与社会实体之间的关系,等等。(3)设定主体体系框架。这主要研究一定体制下主体的法律形态,并按不同标准对主体进行分类,以凸显其具体人格,并展示其对不同方位相对人的权利(权力)、义务(责任)。依主体的职能,主体一般包括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等市场主体;工商者业团体、消费者团体、劳动者团体、职业介绍所、商业银行等社会中间层主体;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4)评价和选择主体立法模式。这主要研究各法律部门关于主体定位的立法分工,分析现行立法体例的特点和利弊,在既定体制下选择适当的立法模式。 行为理论主要是研究宏观调控行为、市场规制行为、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具体行为的运行规则,其中以行为的属性、内容、形式、目标、效力等要素为重点。值得强调的是,经济法域中的行为具有多样性,各种行为都有其特殊的制度框架,异质性多而同质性少,民商法域或行政法域的行为则不然-尽管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种类繁多,但各类行为之间同质性多而异质性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抽象出涵盖经济法域各种行为的一般行为理论,一则难以同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或行政法律行为理论相区别,二则可操作性不强,无助于各类行为的制度设计。因而,经济法中的行为理论,与其仿效民商法学或行政法学研究各种行为的共性以形成一般行为理论(如经济法律行为理论、政府经济行为理论),倒不如着力分别研究各类行为的一般理论,为宏观调控、市场规制、市场竞争、市场交易等类行为提供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鉴于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既具有行政行为的形式,又具有经济行为的内容,我们在研究时,必须注意其内容和形式的对立统一;而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市场行为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相对竞争对手、交易对象等市场相对人而言的一般民商事行为,另一方面是相对调控者或规制者等而言的市场对策行为[9].在研究市场行为时,既要研究其双重属性的区别和融合,又要偏重研究其作为市场对策行为的特殊性。 责任理论一般应研究三个问题:(1)责任形式的确定。既要研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在经济法域中运用的特点,也要研究经济法域中出现的专业性制裁、道义责任、政治责任等新型责任形式。(2)责任形式的组合。既以主体为中心来研究各种责任形式的组合,如企业、社会中间层主体、政府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其它责任的组合;也以行为为中心来研究各种责任形式的组合,即分别研究市场规制、宏观调控等制度中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其它责任的组合。(3)立法模式的选择。既要研究经济法律法规中如何配合民法、刑法和行政法规定经济法域中的法律责任,也要研究经济法体系内各部门如何就法律责任进行立法分工和协调。 特别指出的是,许多经济法学著作将经济法律关系理论作为经济法总论的主要内容,但这种套用的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变种只适宜于象民事法律关系那样内在结构简单的法律关系,对于内在结构复杂多样的经济法律关系却显得过于呆板和形式化,以至在分论中由于对制度设计帮助不大而不便适用。鉴于法理学界已有以权利与权力为优秀建立新框架的尝试[10],我们建议在经济法学中尝试采用“主体-行为-责任”框架,因为其中的主体、行为、责任都是公私法通用的要素,便于具体的制度设计。 四、“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 我国法学界近年来盛行着“政府-市场”(或“政治国家-市民社会”)研究框架。这体现在如公共欲望与私人欲望,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公法与私法,权力与权利等方面。在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和市场都处于“越位”和“缺位”并存状态,市场“缺位”就是政府“越位”,市场“越位”就是政府“缺位”。但是运用这种框架来分析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法律问题时,普适性受到局限。实践表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它们往往通过一定的中介实现互动。在现代社会,非政府公共组织大量涌现,其在政府与市场互动构架中的地位日趋突出,既履行了原由政府承担的某些职能,也替代了原由市场主体享有的某些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未能完全弥补的“市场缺陷”和市场未能弥补的“政府缺陷”,已成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中“大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经济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而“政府-市场”框架最大的缺陷,就在于不能反映这种现实。正是在此意义上,“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是对“政府-市场”框架的超越和修正。 “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既保留了“政府-市场”相关联的研究优势,又引导人们在宏观大背景下把握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11].这种框架已在现行立法有较多体现。如《证券法》(1998年)中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股民”框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和经营者”框架;《产品质量法》(1993年)中的“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量管理协会、消费者协会-消费者、用户、生产商、销售商”框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公司法》(1994年)等法律法规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产投资机构-公司和国有企业(这里指尚未改造为公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框架;《劳动法》(1994年)、《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2001年)等法律法规中的“劳动行政部门-职业介绍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框架;《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等法律中的“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框架。总之,在这种经济法主体体系框架中,政府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机构,社会中间层主体[12]包括社团类主体(如工商业者团体、消费者团体等)、交易中介类主体(如产权交易所、拍卖行等)、经济鉴证类主体(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和经济调节类主体(如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市场主体包括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和消费者。 运用该框架进行研究,至少应注意:(1)研究框架的适用范围。这种框架不一定适用于任一经济法律问题的研究,但对主体研究具有优势。其适用重点应置于主体的制度设计。(2)社会中间层主体的缺陷。社会中间层主体同政府一样,具有内部性,存在缺陷。我们既要研究社会中间层主体缺陷的表现和原因,也要研究弥补这种缺陷的对策,如研究政府对社会中间层主体的适度监管,以及市场主体对社会中间层主体的制约。(3)不同社会中间层主体与政府、市场间的互动。社会中间层主体有多种类型,各自职能和任务以及与政府、市场主体的关系不尽相同。在探讨这种互动关系的共性的同时,必须分别研究各种互动关系的个性。(4)“二元框架”向“三元框架”的过渡。我国现阶段社会中间层主体缺位、错位、越位状态并存,不仅“二元框架”不定型,“三元框架”也不成熟。我们应当以“三元框架”为目标模式,在研究如何完善“二元框架”的同时,研究如何培育社会中间层主体及其与“二元框架”的衔接,探讨“二元框架”向“三元框架”过渡的路径。 五、法益主体框架 法益是法律所承认、确定、实现和保障的利益。各个法律部门都基于一定范围的利益而存在,都以协调各种相互冲突或重叠的利益为己任,而这种协调须以明晰法益主体为前提。经济法域中的法益具有复杂的利益结构,明晰其法益主体,需要运用多种分析框架。其中下述几种更有特殊意义: (一)归属主体-代表(或实现,下同)主体框架。其要点包括:(1)法益主体可以分法益归属主体与法益代表主体两个层次。这两个层次的主体有时一致,有时并不一致。换言之,归属主体的利益有时由自己代表,有时由他人代表。如个人利益,其归属主体是个人,一般由个人来代表,特殊情形下也可由政府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来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其归属主体是社会公众,一般由政府来代表,特殊情形下也可由个人或非政府公共组织来代表。(2)归属主体有单个归属主体和共同归属主体之分,如公司法中的股东权益和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都可以作自益权与共益权的区分。(3)代表主体有一元代表主体和二元或多元代表主体之分,前者如在民事诉讼中,只有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的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才能成为诉讼当事人和第三人;后者如在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案件中,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都是代表主体。(4)关于归属主体与代表主体的关系,存在着两者统一的自我代表模式、两者不统一的他人代表模式以及自我代表与他人代表的混合模式。自我代表模式如民事诉讼中的自诉;他人代表模式如刑事诉讼中的公诉,在这里公诉既实现受害人利益,也实现公众利益;混合模式如在王英诉“富平春”酒厂案中,王英作为原告提出人身伤害赔偿和在产品标签上作警示标注两项诉讼请求,前项请求是实现自我利益,后项请求是实现公众利益[13].他人代表模式还可以分为形式代表模式和实质代表模式。如在国有公司中,董事长在法律上是国有资产的代表,但这仅是一种形式上的代表;只有当其行为符合国有资产利益时才是实质上的国有资产代表。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国有资产代表实施的违背国有资产利益的行为,正是在此意义上才有“产权虚置”、“产权不明晰”之说。可见,要使形式代表转化为实质代表,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二)当事人-相关人框架。其要点包括:(1)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分为同质当事人间的关系和异质当事人间的关系。后者包括强弱当事人间的关系、个人与组织间的关系、行业与区域间的关系、市场主体与特定行业或区域间的关系等等。(2)相关人依不同标准,可分别作出特定相关人和不特定相关人(公众)、直接相关人与间接相关人、显性相关人与隐性相关人、当代相关人与后代相关人、相当个人与相关组织(行业、区域)等分类。(3)当事人与相关人的关系是社会关系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处于经济社会大系统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和各种利益主体之间,都是相互依存的。这是共生理念的体现。因而,法律在调整某种社会关系时,不能只是关注内部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配置,还应当考虑到当事人与相关人间的利益配置。如在考虑股东利益时,至少还应当考虑消费者和劳动者的利益,甚至还应当考虑供应商、相关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周边的社会成员等等相关人。(4)当事人与相关人的划分是相对的。例如,在构成同业竞争的甲、乙两个企业与消费之间,就竞争关系而言,甲、乙企业为当事人,消费者则为相关人;就消费购买关系而言,消费者与其中某企业为当事人,另一企业则为相关人。相关人一般可以划分为自然人、法人和社会公众,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既可以是当代人也可以是后代人。(5)当事人与相关人的相互影响有大小、正负和主客观之分。如果影响微小,可以忽略不计,无须考虑相关人问题。经济学中的外部性理论,就是对这种正负影响的最好说明,其中正外部性如创造发明,负外部性如环境污染。这种外部效应既可能是主观制造的,也可能是客观形成的。(6)当事人与相关人的利益协调。就协调内容而言,有补偿和限制两方面。补偿即针对当事人与相关人之间的正负影响而采取相应的利益弥补措施,对产生负面影响者增加其负担,如征收排污费、收取容器或包装物回收押金;对产生正面影响者增加其收益,如贷款扶持、财政补贴。限制即对产生负面影响者的行为自由给予适当限制,如颁布许可证、监督检查。就协调方式而言,有协商(如劳资集体谈判)、参与(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独立董事、垄断企业的价格听证)、诉讼(如赋予职业团体对职业者的支持起诉权)、政府干预(如征税、市场准入)等多种方式。在追究法律责任时,对主观制造负面影响者实行过错责任(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者)或严格责任(如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者),对客观形成负面影响者(如环境污染损害者)实行无过错责任。 (三)当代人-后代人框架。其要点包括:(1)代际关系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关系。当人类社会选择可持续发展作为其发展模式时,代际利益配置的重要意义才凸显出来。(2)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地位差别,当代人的优势在于拥有后代人“缺位”时对资源的垄断和先占。因而,具有“经济人”属性的当代人会损害后代利益。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当代人对后代人必须承担不损害后展而为后展创造条件的责任。这也决定了经济法在调整手段上要创新,不仅要“治于已然”,更要着重“防于未然”,法律调整的功能必须向前、向未来延伸,以保障跨世代的可持续竞争力。(3)当代人对后代人承担责任的实现方式。“经济人”属性会对当代人向后代人主动(或自觉)承担责任造成障碍,而后代人又处于“缺位”状态。这就需要当代人中有人充当后代利益代表,构建代际利益协调机制。实践表明,由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来充当后代利益代表较为理想,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由个人来充当这种代表。政府应将后代利益纳入其目标体系,组织和动员当代各种资源,为后展创造条件;对损害后代利益的行为给予禁止、限制和惩罚;对有利于后展的行为给予鼓励和支持。政府还应支持民间成立各种代表后代利益的非政府公共组织;赋予各种非政府公共机构以保障后代利益的社会责任;等等。当然,民间主体作为后代利益代表,需要有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作保障。但依我国现行立法,当代主体对损害后代利益的行为在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或法律上利害关系时无权提起诉讼。而有些国家已有当代人为后代利益而起诉的特例,如菲律宾最高法院1993年在一个判决中承认42名儿童代表他们自己和未来世代对损害健康环境者起诉的资格。[14]因此,我国立法也应赋予当代人为后代利益而起诉的资格,而不论损害后代利益的行为与起诉者是否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或法律上利害关系。 六、比较框架 比较研究对于面向经济全球化的经济法和作为新兴学科的经济法学来说十分重要。其目的是通过“异中求同”、“同中求异”,评价优劣利弊,综合衡量解决问题和制度设计的各种方案,并结合本国的实际作出抉择。基于此,运用比较研究框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比较。经济法是现代兴起的法律部门。对其进行定位时,首先应处理好与传统法律部门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只有通过与相关法律部门的比较才能得到清晰的展示。因此,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别,一直是经济法学的研究热点。这在其他法学领域是不多见的。但这种比较,较多地集中在总论层次,而未深入到具体制度层次;较多地研究部门法间的区别,而忽视了部门法间的联系;较多地作表层(如法律现象)的比较,而忽视了对深层(如法律现象的经济社会基础)的比较;较多地对民商法、行政法与经济法作比较,而忽视了社会法(如劳动法)与经济法的比较。这些都是在对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作比较研究时应当克服的缺陷。 (二)经济法的国际比较与区际比较。在经济法比较研究中,人们更多的是重视国际比较而忽视了中国的区际(大陆与台湾、香港、澳门)比较。在一国四法域的中国,大陆有着中华法系、社会主义法系的传统,台湾地区和澳门地区有着大陆法系的传统,香港地区有着英美法系的传统;并且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还具有经济发达、市场经济成熟的特点。这在世界范围内是绝无仅有的。因而,这种区际比较既包含了世界各大法系的比较,也包含了发达经济与发展中经济、成熟市场经济与欠成熟市场经济在法律制度上的比较,还包含了外国法在中国不同区域本土化的比较;既体现了世界性,也体现了中国特色。所以,国际比较与区际比较应当并重。在国际比较中,要根据中国的基本国情,来选择可比性较强的国家进行比较。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发展中大国的、由计划经济转型而来的、有东方文化背景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果选择发展中国家、大国、体制转型国家、东方国家作为比较对象,更能借重他国既有的法制经验、学说与判例,以其相通的法理部分作为问题探讨的理论基础,寻求适合中国市场经济特点的法律对策。在加入WTO后,中国法律变迁面临着既要与WTO规则接轨,又要应对冲击、保护本国利益的双重任务。鉴于WTO规则受发达国家主导的既成事实,应当重视与英美、欧盟等发达国家的法制作比较研究,从中寻求我国经济法如何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方向的接轨方案。为了尽可能减小这种接轨所带来的负效应,还应当重视与WTO成员国中的发展中国家的法制进行比较研究,吸取其在应对冲击、保护本国利益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寻求我国如何作为发展中国家进入WTO以及为何充分利用WTO中有利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规则的路径。 (三)经济法的“法条-背景-效果”比较。法律比较只是手段,其目的在于法律借鉴和移植。因而,既要对法条本身进行比较,还要对隐匿于法条背后的社会经济背景以及法条实施的社会经济效果进行比较。只有在背景大致相同,且效果良好的情况下,才可考虑是否借鉴或移植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借鉴或移植。否则,就难免盲目借鉴或移植,导致南桔北枳的后果。 七、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 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可由一定主体请求法律公设的机构(特别是法院和仲裁机构)通过争议解决程序(特别是诉讼程序)用来判断纠纷的属性。法的不可诉性则是指法律规范不具有可诉性。应当注意的是,法的可诉性不同于权利的可救济性。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但救济的途径除了诉讼、仲裁外,还有其它方式,如政府没有履行《劳动法》第10条规定的“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职责时,失业者虽然不可能通过对政府提起诉讼的方式获得救济,但可以从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中获得救济。事实上,经济法领域存在突出的可诉性不强的问题。具体而言,在市场规制法领域,如依《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第3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而当某政府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不力时,则无法对其提起诉讼。又如该法第4条虽然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但法律并没有赋予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在宏观调控法领域,如《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第4条虽然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经理国库,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的职责。而当中国人民银行未能完全履行这些职责时,法律没有规定能对其提起诉讼。又如依《预算法》(1995年)第3条和第13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对实现本级预算的收支平衡负有职责,但当政府未经依法批准甚至变更预算未能实现收支平衡时,虽然该法第73条作了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规定,但没有作出对该政府提起诉讼的规定。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既要研究可诉性规范,也要研究不可诉性规范,还要研究这两种规范的联系,避免对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人为割裂。 经济法的可诉性规范研究应当关注以下问题:(1)评估经济法可诉性的效果。即对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含仲裁制度,下同)、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在经济法域的适用效果进行分析,着重分析缺陷及其原因。(2)弥补经济法可诉性缺陷的对策。可作两种思路的探索,一是建立特殊的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使其与一般的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相配合;二是构建独立于民诉、行诉和刑诉制度的经济诉讼制度,使其与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相配合[15].同时应当对这两种思路的制度设计进行比较研究,探求增强经济法可诉性的可行方案。(3)相关问题的探讨,如经济审判庭的存废、劳动(或社会)法院的建立;等等。 经济法的不可诉性规范研究应当关注以下问题:(1)不可诉性的现状、成因及评价。在分析其现状时,应注意有的法律规范理论上本可诉但因法律没有规定可诉而不可诉[16];有的确实既不具备可诉的理论条件也不具有可诉的法定条件。对其进行评价时,既要看到不可诉性由于减弱司法保障作用而对经济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带来的消极影响,又要看到因诉讼成本的不断增加导致诉讼外救济方式日趋增多的现代趋势,从而正确认识经济法中不可诉性存在的合理性。(2)弥补不可诉性的对策。对本应可诉但因法律没有规定可诉而不可诉的规范,应研究其如何向可诉性规范转化;对客观上本不可诉的规范,应研究如何确定其合理范围,并通过诉讼外救济方式来保障其功能的实现。 正因为经济法兼有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在进行案例研究时,不能只限于审判案例研究,还应重视制度案例研究。审判案例研究虽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来寻求和弥补法律漏洞从而有助于制度完善,但只限于可诉性规范,并且往往是在“就法论案”的基础上作出“就法论法”的建议。制度案例研究则是通过对某种具体制度进行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多角度的分析,评判其利弊得失,并提出相应的制度设计。这种研究突破了可诉性规范的范围,将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联系起来作整体研究;并且超越“就法论法”的传统研究格局,将法律置于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的大系统中展开研究。经济法作为现代法,与传统法律部门一个重要的不同点,在于不可诉性的规范较多。经济法学应当比传统法学更重视制度案例研究。再者,在体制转型时期,制度的创新或重新设计更为频繁,强调经济法学重视制度案例研究尤为必要。 上述框架的差异是由于人们选取的角度、坐标以及分析的侧重点不同而造成的,无所谓孰优孰劣。任何一种研究框架都有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但没有哪一种框架足以达到对问题的全面认识,还需要其他研究框架的配合。我们对研究框架归纳和选取受到了认知目的、知识结构、观察视野、占有文献等相关因素的影响。但我们相信,这些框架来源于现代研究活动,因而具有时代意义。理论的进步需要有方法的协力。经济法学的不成熟,在某种意义上在于缺乏有力而严谨的分析工具,特别是缺少形式化且具有足够适应性的研究框架。加强对经济法学研究框架的总结和探索,有助于我国经济法学走向成熟!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探究论文 摘要:经济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通过创立有效的方法论,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需要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拣选与整合,以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和方法论共识,从而推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的进步。 关键词:经济法学;方法论;方法类型;方法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经济法学等新兴学科而言,研究方法尤为重要。事实上,经济法理论纷繁博大,千丝万缕,倘若妙法阙如,则经济法理论就会缺漏百出,凌乱难堪;惟有思虑得法,方能条分缕析,言之成理。 经济法之兴起,意在解决现代社会的诸多"复杂性问题",由此使经济法学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亦较为特殊且复杂。经济与社会越发展,人们就越会认识到:如若研究范式依旧,学科的基本假设、基本范畴、基本共识缺失,研究方法老套,经济法研究就会裹足不前;如果整个学界不转变传统观念,不能从新视角、用新方法去展开研究,则经济法学便难有较大发展,整个法学研究之成熟与自足,亦遥遥无期。 要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尚微乎其微。为此,有必要先探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经济法学是否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如果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则应当如何区分不同类型的方法,并作出适当的方法选择?众多不同类型的方法,如何形成方法体系?在创立方法论方面应当关注哪些问题,形成哪些共识?等等。下面就分别对上述问题展开研讨。 一、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问题 自从英国硕儒培根首创"方法论"(methodology)这一术语以来,众多哲学家、科学家都加入了方法论的研讨①[1](P15),并提出了许多著名的宏论,从而使方法论的内涵日益丰富,对于"方法论"一词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理解。如或认为它是指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因而与"方法"一词无异;或认为它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等等。就一般的方法论研究而言,方法论通常被看作各种方法的综合以及关于方法的基本理论,它以方法为研究对象,是关于方法的规律性知识的体系。[2](P8) 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理解,则经济法学方法论,就是研究经济法的各类方法的综合,就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其优秀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过去探讨甚微,而一个学科是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有无自己的关于研究方法的理论,正是该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无论是从方法论的积极功能出发,还是从学科的自身完善出发,经济法学界都有必要着力研究方法论问题。 从研究基础来看,目前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著述已有一些②[3][4],这些著述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也会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法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十分有限,法学方法论的总体研究非常不足,从而会体现出突出的"非自足性"。此外,法学方法论既存的有限研究,对于传统法学研究也许较为适合,但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却不敷其用。事实上,传统法学理论,并没有提供多种有效的研究方法③,对于方法的研究,则更加不足。因此,即使是传统法学,其方法论也需不断完善,尤其应随着相关学科成果的不断出新而不断调适。 法学研究的沉闷和僵化,可谓由来已久,需要通过范式的有效转换,不断注入清风与活力,使其欣欣向荣。如果说相对成熟的传统法学尚且需要转换研究范式、更新研究方法的话,那么,新兴的尚未成熟的经济法学,就更需要结合自己的特点,不断吸纳新鲜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要吐故纳新,应是殆无异议,但纳新亦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在对本学科有一定把握的基础上,有所取舍,这就涉及到方法的"借用"与"选择"问题。经济法学的研究,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或者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方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建立自己的方法体系,如何形成自己的方法论,这首先就是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选择。 从研究的风险系数来看,依赖既有的方法,可能是找到了无忧的"高枕"。但是,传统法学既有的方法,本身尚在完善之中,与现代气息浓郁的经济法学似乎也并不完全匹配。尽管传统的法学研究也开始注意到相关学科的方法,如社会学的方法等,但借鉴力度似乎仍然不够,欲套用于经济法学上的一些问题,则更是咫尺天涯。既然传统法学没有给经济法学留下完全适合的方法论遗产,那就需要经济法学者另辟蹊径,创立自己的方法论,以解决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虽然这需要披荆斩棘、披星戴月、披肝沥胆,甚至要甘受垢詈,但若能偶有所得,则不仅是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而且其影响还会更为广远,泽被后学。因此,在方法论上,经济法学界应当本着创新的精神,选择创立更加适合于自己的方法论。 要创立适合于本学科的方法论,弥补研究方法的不足,就需要明确创立方法论的资源从何处来。从总体上说,方法论的资源,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法学方法论,一是非法学方法论④。[5]对于法学方法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根据情况,有选择地"或扬或弃";对于非法学方法论,则要根据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按照"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其取舍的"准据"。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资源,都离不开共同的、一般性的方法论,因而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上,有必要对"一般方法论"给予更多的关注。 所谓一般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科学方法论不仅包括研究方法,更包括对这些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说明和完善等。作为各类科学研究共通的方法论,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且也适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当然同样也应适用于经济法的研究。这是在学界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时不应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创立和发展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法学可以适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各类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说明各类研究方法的价值。为此,下面有必要先探讨各类方法的一般分类,进而提出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从而为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和形成奠定基础。 二、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 由于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因此,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不仅需要明确是否应创立自身的方法论问题,以及如何利用已有的方法论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应对不同类型的方法作出选择。而要选择不同的方法,就必须首先明确一系列问题,如何谓方法,方法包含哪些类型,有哪些方法在经济法研究中是可用的,可用的依据是什么,等等。 尽管对习见习闻的"方法"一词并无统一的定义,但一般都认为方法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步骤、手段或选取一定的途径、工具等。⑤[2](P3)对于方法的重要性,人们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深刻认识。事实上,现代科学的发展和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方法。没有方法上的创新,就无法对当代的"复杂性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许多著名思想家、科学家的成功实践和著名论断,以及民间谚语等,都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对于方法的类型,就像对"方法"一词一样,人们的看法始终未尽一致。特别是由于分类标准不同,立基领域不同,以及思想侧重的不同,人们对于方法类型的划分也不相同(其实,分类本身就是一种方法,尤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从方法体系的构成来看,人们通常对方法做以下几种重要分类: 其一,根据适用的学科门类,分为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等(这取决于人们对于学科门类的具体划分)。其中,自然科学方法又包括数学方法、物理学方法、生物学方法等;社会科学方法又包括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政治学方法、法学方法等。如果再作出人文科学方法的划分的话,则还包括语言学方法、历史学方法等。可见,从大的学科门类上说,相关的方法还是很多的。这种分类方法也是人们通常探讨较多的。 其二,按照人类把握精神世界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哲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艺术的方法、宗教的方法等。其中,哲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对于进行具体的相关学科的研究往往更加重要。而艺术的方法和宗教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往往有特殊的意义。 其三,按照人类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认识世界的方法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其中,认识世界的方法尤其具有指导意义。从广义上说,认识世界的方法还可以包括表述世界的方法和评价世界的方法。此外,由于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因此,改造世界的方法对现实有着直接的重要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通常人们比较重视的几种有关方法的分类,除此以外,还有多种方法分类,如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实证的方法与规范的方法;认识规律的方法和运用规律的方法,等等。方法分类的多样化,反映了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认识的非至上性。 对于上述难以把握的多种分类,也有学者尝试按照方法应用范围的大小和抽象程度的高低,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科学方法。[2](P45,48-50)这种分类实际上是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进而又把科学方法分为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以确定各类科学研究共同适用的方法,以及在某些专门科学上具体适用的方法。从总体上说,这种分类方法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因而有必要对其再做分层说明。 第一,哲学方法。它包括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其中的许多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例如,矛盾分析方法中所包含的"一分为二"的思想和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等,对于理解经济法学上的"二元结构"假设⑥[6]、对于研究经济法领域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很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哲学方法在法学等各类学科研究中的应用都是非常广泛的。 第二,一般科学方法。此类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对于这些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有必要单独作一点说明。 逻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证明与反驳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人们普遍较熟,因而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中,已经有了广泛应用。在经济法学研究上,上述的逻辑方法也基本上都有应用。 经验方法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⑦,以及通过假设、悖论来形成理论的方法等。这些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中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它们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还不够普遍。这与法学学科本身的特点有关,尤其与传统法学研究中更多地强调对"具有稳定性的法律"的注释等有关。在经济法领域,随着相关具体研究方法,如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方法的引入,诸如统计方法、调查方法等方法应当会有更多的应用。 横断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这"老三论"所提供的分析方法,也包括耗散结构论、协调论等"新三论"所提供的方法等。这些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已有一定的应用,如系统论方法在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中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论的方法在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学研究中,横断学科的方法尽管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是深入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横断学科的许多方法在法学研究上还有很广阔的适用空间,它们更有助于解决"复杂性问题",因而对于经济法上的各类"复杂性问题"。 第三,专门科学方法。即在某些具体学科领域所运用的方法,如语言学方法、考古学方法、力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等等。这些方法,有的对于某些领域的法学研究恰恰有重要价值。如语言学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研究,考古学方法对于法律史等方面的研究,力学分析方法对法律主体的权力配置的研究,经济分析方法对于法律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权利配置和保护等方面的研究⑧,都颇具重要价值。 其实,上述的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是在把哲学与科学做二元划分的情况下的一种分类方法。无论是哪类方法,从分析的起点和关注的利益来看,还可以分为两类,即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其中,整体主义方法强调整体的价值,特别是整体对部分的影响,认为整体本身是存在自身的目标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要从整体出发,要认识到整体对局部的重要影响力,因此在社会科学中,要看到国家对国民、社会对个人的重要作用。⑨个体主义方法则强调要从独立的个体出发,认为只有个体才有自身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强调个体对于整体的巨大影响。⑩ 以上只是试图简略地厘清各种不同类型的方法,并对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略做盘点。从总体上看,各类方法无论其层次高低或适用广狭,多可以依据法学发展需要,依据经济法学的发展水平,而借用到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如前所述,由于一般科学方法对于各类科学研究都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因而恰恰是在构建经济法方法论方面应当利用的重要资源。面对上述如此众多的方法,关键是如何作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相关方法予以整合。 如前所述,在上述方法中,有些共通的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等,无论是法学还是其他社会科学,无论是经济法学还是其他部门法学,都不可或缺,而且事实上也一直都是基本的研究方法,因而它们应是经济法学方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属于一般科学方法的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在整个法学中的应用都还相对不够,在发蒙未久的经济法学中,更是罕见其用。特别是经验方法中的通过假设而形成理论的方法,以及横断学科中的系统论等方法,几被冷落,而它们对于新兴而复杂的经济法研究,恰恰确当而重要。因此,如若在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中将其遗漏,则不免有遗珠之憾。此外,专门科学方法中的一些方法,应视其与经济法研究的联系是否密切而作出选择。例如,经济法作为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与经济生活联系至为密切,因此,经济分析方法自有其用武之地。 此外,由于经济法的宗旨中不仅包含经济目标,而且也包含着社会目标,其有效调整会间接地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经济法的研究同样应当用社会分析的方法,特别是社会学提供的一些有价值的具体分析方法。至于其他学科的一些具体方法,也都应依经济法研究的具体情况而作出选择。 可见,要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需要选择适合于经济法研究的特定方法;而要选择特定的方法,就需要在经济法研究与其他法学研究乃至社会科学研究所通用的哲学方法和逻辑方法等共通性方法的基础上,寻找某些有自己特色的研究方法,包括某些经验方法和横断学科等提供的一般科学方法,特别是专门科学方法,这样才可能在此基础上,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形成其独特的方法论。 三、方法体系与方法论的形成 前面分别探讨了是否应当建立经济法学的方法论、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等问题,这是构建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重要铺垫。 从方法体系的角度来看,经济法研究中所能够适用的方法并非固定不易,其方法体系恰恰是开放的。如前所述,经济法问题属于"复杂性问题",对于复杂性问题必须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去透视,所运用的方法自然也应当是多元化的。这样才能对复杂的经济法系统有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才不至于"盲人摸象"。 如果把经济法系统作为整个法律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去进行研究,则应看到,有些方法对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研究都是适用的,这些方法可以称为"一般性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如系统方法(11)[7])、经验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是在经济法研究中必须运用的、或称更有特色的方法,如广义的法律经济学方法、法律社会学方法,其中包括交易成本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博弈论、公共物品理论等所提供的各类分析方法,它们属于"专门性方法",其有效运用,能够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法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从而能够使相关的研究更加深入。 以上各类方法,共同构成了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在该方法体系内部,一般性方法和专门性方法应当和谐共存,基本方法和特别方法应当相得益彰,以共同发挥其重要作用,体现其应有价值。而各类方法协调互补、内在和谐的方法体系的形成,则有利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有效确立和研究。(12)[7](P109) 经济法学方法论,作为以上述各类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应依循何种线索进行深入研究,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从前述有关方法论的基本问题的分析来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应关注以下线索和基本内容: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 依循上述线索,从经济法研究自身的特点出发,应当提出和确定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从而界定经济法研究的基本框架、前提、基础和视角;从基本假设出发,探寻经济法学上的基本研究方法,特别是在经济法学上具有特殊适用意义的,或更有独特价值的研究方法,它们对于经济法研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价值;从基本方法出发,应当再探讨经济法学研究所适用的各类方法,以及这些方法所构成的方法体系,这些方法包括各个法学分支学科普遍适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在经济法研究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方法体系之上,还应按照方法论上的一般原则,对上述方法体系中的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加以明确,以通过其有机整合,找到对经济法研究更有价值的一些研究方法,实现方法创新。而依循上述线索所进行的研究,也就形成了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在研究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不仅应当探讨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等问题,而且还应当对方法整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方法整合恰恰是经济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在纷纭复杂的各类方法中,如何发现其内在联系,如何对相关的方法进行整合归类,或使其融为一体,以形成新的方法,这既是方法整合的重要目标,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价值,同时,对于重构经济法理论,推进经济法研究,也更有意义。 除了前面探讨的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外,在研究或确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共识性问题: 1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经济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而这种多元化,与对经济法的多维度、多视角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方法体系的开放性与方法的多元化是内在一致的。 2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可见,研究者仅会运用一种方法、仅会单兵作战是不够的,还要同时学会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学会协同作战,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更高层次的研究成果。关注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也就是强调方法的系统化。 3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以更好地完善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理论。 基于上述要求和共识,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的方法体系,整合相关的诸多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说,应当注意各类方法所解决的各类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发现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提炼出经济法上有特殊价值的重要研究方法,才可以更好地确立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上述共识说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尤其应当在保持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的基础上,关注如何对各类方法有效地进行综合、协调,尤其强调在经济法研究上要综合适用相关学科所提供的重要方法。这可以从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的借鉴中来得到说明。 例如,经济法研究中涉及很多经济问题,因而自然要吸收在经济学上比较成功的一些方法,特别是个体主义的方法;同时,经济法学又要研究许多宏观问题,因而一些整体主义的方法(如系统的方法等)也要关注。此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有密切的关系,因而需要注意政治学的方法(如政策分析的方法(13)[8]);同时,经济法又有一定的社会性,在其宗旨中包含一定的社会目标,因而有些问题的研究又会与社会学相关。所以,在研究方面,需要综合各类方法。在当今综合的时代,对于综合性问题、复杂性问题,不能指望用单一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去解决。事实上,经济法领域的问题,是综合了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等各个层面的问题,是典型的"复杂性问题",它牵涉的领域比其他传统部门法都要广阔,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就必须用综合性的方法,必须通过多个视角、多个层面的分析,从不同的路径入手,惟此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才能避免主观臆断和盲人摸象。 中国的经济被认为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与此相关的经济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它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同中国改革的征途上所遇到的问题和挫折都是一样的,同时,面临的也都是"前进中"的挫折。经济学家在着重解释中国的经济奇迹,并认为解释成功就极有可能获取诺贝尔奖;与此相应,中国的经济法学者,也应对中国经济法本身做一个很好的解释和说明,同样也应为世界法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创造出世界法学发展中的一个奇迹。而要很好地解释经济法问题,至关重要的,还是如何找到恰切的方法,不断有效地进行方法创新。 四、结论 鉴于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着重探讨了该领域的几个基本问题。首先,通过分析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以及经济法问题的特殊性,指出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可借鉴的方法论资源,从一个侧面强调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可行性。其次,探讨了方法的类型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对不同类型方法的选择问题,透过方法的类型划分,来说明方法体系的内在构成,以及各类方法适用范围的局限性,从而说明在经济法研究方法上应有所侧重和取舍。最后,在前面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方法体系以及方法论形成的问题,强调尤其应当注意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综合性和协调性,并认为这是在方法论研究方面应有的共识,这也是对最初的关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宏观思考的回应。 从总体上看,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对于方法论的探讨仍然是很不够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学之类的新兴学科的方法论探讨,就更是几乎尚付阙如。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研究本身尚不够成熟,同时,对于方法或方法论之类问题的研究本来就存在难度和风险,因而鲜有人涉足。但是,由于方法论的研究是一个学科是否相对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随着经济法理论的发展,这些"吃西红柿"(而不是"吃螃蟹",两者含义近似,但后者成本较高)之类的事也必须有人去做。像西红柿对人类的营养价值一样,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对于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巨大"营养价值",同样不应忽视,但尝试长期仅供观赏的"方法之果"的风险也确实存在。如何使研究方法真正能够进入实用,真正能够造福于人们的普遍研究,如何不断对其进行"品种改良"或整合,对于那些缺少"维他命"的新生儿(如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的成长来说,确实很有必要。 如前所述,经济法研究之所以需要有自己的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传统法学的方法论是不够用的。对于方法论的形成及其研究,本文提出了一个基本线索: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在依循这一路径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可能形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论,而且也可能找到一系列不断创新的、更为有效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从总体上说,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应注意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来研究经济法,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的结合,体现应对"复杂性问题"的不同思考路径,体现不同路径在方向上的殊途同归,这样才能实现方法体系的内在和谐,才可能不断取得较为正确的认识。 如同一般的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样,仅看到某个学科的方法论还是不够的,还应当强调方法论的共性。因此,基于共同基础的方法,同样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也是可以适用的;各个学科的发展,也都是基于这样的路径来展开的。在传统的法学方法之外,引进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和说明经济法上的问题。其实,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现代法,其研究仅靠传统的法学思维是非常不够的,有时甚至会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其方法论的更新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对于整个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也是一个贡献。 本文只是对经济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的非常初步的探讨,对于各类重要的具体方法,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具体方法,还需要作具体的、专门的探讨。由于经济法研究方面可能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还有很多,因而还需要做一些遴选。基于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的重要性,基于横断学科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的必要性,还应当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问题,以及由基本假设提出的一系列方法。[9]考虑到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不仅应当探讨总体上的、宏观上的方法,如系统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而且还应当探讨相对具体的、微观上的方法,如博弈分析方法、本益分析方法,等等。对于这些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方法,都需要作具体的探讨。这些方法是层层递进的,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而有助于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在具体的探讨中,如果运用前述方法体系中的相关方法,来研究经济法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特别是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范畴论、发生论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则可能使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这也是整个学界的重要任务。 经济法学论文:我国经济法学研究论文 一、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问题 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直接决定着其研究方向,确立正确的研究目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性问题。从总体上说,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在于揭示和探索经济法产生、变化、发展的规律,促使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而更好地指导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此,可把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具体分解为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较新的分支学科之一,首先应把如何建立和完善其自身特有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由于“范畴及其体系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是各门科学成熟的标志”[1],因此,经济法学研究的目的首先就应立足于如何完善其自身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之上,这是构筑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但是,我国目前经济法学界对此方面的研究不够重视,致使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原理的研究十分薄弱,而在与相关学科的争论、与其他学科划分研究对象及其范围上却投入较多精力。如果说在经济法学产生初期基于为了充分论证经济法存在的独立性,反驳否认经济法地位观点的需要而对有关问题进行争论、并极力确认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有必要的话,那么,经过十多年来广大学者的辛勤努力而逐步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引向深入,经过立法机关的勤奋工作而制定的大量经济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法在改革开放中所发挥的极其重要的作用,已足以表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价值性。在此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学科之间的论战、争抢研究对象及其范围,否则,不仅不利于经济法学自身的发展和成熟,相反还会阻碍其发展。“任何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否形成由概念和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是这门科学能否独立的重要标志[2]”。实事求是地说,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学自身究竟应包括哪些基本范畴、每个基本范畴应包含的科学涵义是什么、如何构建经济法学的范畴体系这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尚没有给予深入、系统的研究,这固然存在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时间短、研究幼稚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也不能否认,存在于人们主观上对经济法学研究目的的认识偏差和对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研究重要性的忽视同样对经济法学的研究产生了消极影响,致使经济法学界迄今也未能向理论界提供具有充分说明力的、令人信服的、确能体现经济法学自身独立存在和成熟标志的基本范畴及其范畴体系的框架结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与经济法学处于并列地位的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已经建立起来了法学界公认的、并为各学科所特有的比较成熟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3].所以,经济法学在建立其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方面可谓任重道远,经济法学界的确应将研究的重点转移到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构成上来。 (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内容最为丰富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如何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如果说对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研究构成了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和框架,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总论的内容的话,那么,对部门经济法学理论的研究则是经济法学内容的具体展开和体现,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分论的具体内容。研究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一方面,应对已制定出的单行经济法的内容和理论予以研究。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部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制定了大量适用于不同部门、领域、不同种类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单行法和配套法即部门经济法,它们构成了经济法体系的主干,如何制定、修改、补充、完善、理解、实施、适用各种部门经济法,正是经济法学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另一方面,经济法学的研究又不能仅局限于现行立法的既定范围内,对尚未制定单行法和配套法的部门经济法的理论也应予以研究。由于受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经济法立法带有明显滞后性的特点,许多本应属于经济法学内容的单行法和配套法尚未制定出来,比如,作为经济法优秀的计划法、反垄断法等都没有出台,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不能忽略或遗漏该部分内容,加强对它们深入、系统地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工作,同样是经济法学面临的课题。 (三)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实践性最强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加强最能体现其实践应用性的经济法立法[4]问题的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也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5],为了使经济法学的研究更能适应实践需要,其研究丝毫不能脱离国家经济生活的重大实践,时刻关注着对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法律现象的研究,对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将它们归结到一点,就是要通过加强对经济问题的法律研究,并以此指导经济法立法活动,从而实现对经济关系的全面调整,达到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目的。“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立法的发展和对立法的研究为前提的,没有立法学的发展,不可能有法学体系的真正的完善”[6],同样,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学的发展,也不可能有经济法学体系的真正完善。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应该立足于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并把它作为其研究的优秀内容之一。尽管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立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立法上也有严重缺憾,立法技术水平和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与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不够重视以及由此导致研究薄弱有着直接的关系。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立法问题尚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至今几乎还没有关于经济法立法方面的专著,涉及该方面的论文数量也较少,并且大多是对立法概况的泛泛介绍,而对经济法立法的原理、制度和技术等问题的系统研究却非常薄弱,理论界尚未对经济法立法的专业性、技术性、特殊性引起足够的重视,而是简单把经济法立法与其他部门法立法混同,这种作法很难使经济法立法适应实践的需要。因此,对我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深刻反思,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认真总结我国立法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更好地指导对现行经济法的修改和今后的经济法立法工作,从而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的经济法体系和经济法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加强经济法立法正是其关键之一。而加强经济法立法和完善经济法制,又离不开经济法立法理论的指导,故随着适应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经济法立法问题应该、也必将会成为经济法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 每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决定着该学科研究的内涵和外延,故学科研究应以确立其精确、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为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应恰当地确立其研究对象和范围,把研究的视野置于适当的限度内,准确地把握其研究对象、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如果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定得过宽或过窄,都不利于研究的深入和深化。 我国经济法学产生时间较短,学科建设比较薄弱,加之受其他原因的影响,经济法学的研究至今也未能恰如其分地解决其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它自产生之时起即处于与相关学科、尤其是与民法学、行政法学的争论之中,学术争论虽然对经济法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作用,导致目前经济法学的研究过于看重其研究的对象及其范围问题,且将对象、范围界定的过宽,甚至存在无节制地扩大经济法学研究领域和范围的倾向,这在以经济法学专著和教材所体现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上显得尤为突出。我国现行的很多经济法学教材或专著,包括颇具影响的几部统编教材或专著,在确立经济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上存在一定缺陷:即把本不应属于经济法学而应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内容硬性划入其中,如在现行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有的把应属民法学内容、应属商法学内容、应属劳动法学内容、应属环境法学内容[7]列入其中,有的甚至把应属行政法学内容[8]、社会保障法学内容[9]、刑法学内容[10]都划入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此外,几乎所有的教材和专著中都包括应属诉讼法学的经济司法、经济仲裁[11]的内容,还有的把应属法制史的经济立法史[12]的内容也列入其中,导致现实法与历史法不分、实体法与诉讼法不分,都将它们混为一体,使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几乎涉及了法学内容的方方面面,其研究范围近乎于“诸法合体”状态,大大超出了其应该研究的领域和范围,致使经济法学成为了一个“覆盖面最广”的学科,严重阻碍了经济法学理论自身的发展和成熟:一是致使人们难免产生“经济法究竟是什么?”、“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的疑问,进而引发了人们对经济法能否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体系是否存在、能否建立起来等一系列问题的怀疑,对人们科学地认识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了严重障碍;二是导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过宽、过大,难于集中精力认真仔细地研究其自身内容,致使经济法学成为最为幼稚的学科之一;三是由于其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混杂着不同性质的其他学科内容,混淆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之间的界限,导致了法律学科与法律体系的不必要混乱,致使经济法学难于形成其科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制的日趋完善,为我国经济法学界深入研究经济法学自身的内容和基本范畴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条件。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应该首先恰当地界定其研究对象和范围,而“并不是占领别的学科的研究领域。相反,它是开垦同它相邻的学科没有开垦也不能开垦而又必须开垦的领域”[13].“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14].据此,确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并划分它与其他部门法学内容界限的标准就是经济法律现象领域内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质的规定性。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管理商品经济关系或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商品经济管理关系或市场经济管理关系,这是经济法的质的规定性,也是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简言之,就是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性质(即经济法调整的特定性质的社会关系)来划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界限,即凡具有商品经济管理或市场经济管理性质内容的,应属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反之,则不属于其栐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应以此为前提条件,下功夫重点研究的确属于经济法学的内容,对于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独立性、独有性的内容,也应予以尊重和肯定,使它们各自归位,回到各自所属的部门法学体系中去,经济法学的研究不再涉及。具体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框架。 “任何一门比较发达的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都是由一系列反映其研究对象的相互关系、相互配合的概念(范畴)所组成”[15],所以,确立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仅仅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既不能把其研究对象和范围确定得过宽、过大,也不能确定得过细、过小,“过宽过细或过大过小,都有背划分部门法的原意”[16],故应确立其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但又不能只停留在确立和划分其对象和范围的表面上、形式上,而应以确立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为基础,进一步把研究深入化、具体化,即通过对经济法学自身内容认识、分析、比较的深化,总结、归纳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以严格可靠的概念、范畴为依据;形成或引进新概念、新范畴;明确范畴体系的逻辑起点;确定范畴序列和联系链条等等”[17],并以此作为构筑经济法学体系的基石。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法律手段,对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内容方面与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都存在着明显区别。因此,应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对构成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经济法概念、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经济法性质和特征、经济法原则、经济法关系、经济法主体、经济法权利和义务、经济法行为、经济法责任等予以细致地探讨,深刻挖掘其内涵,探求它们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只要加强研究,善于归纳分析,就能总结、概括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并以之为基础,形成其科学体系。而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科学建立和完善,正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成熟的标志。 (二)部门经济法学内容。 在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确立为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的同时,可把以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基础而形成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以经济行为法的体系框架体现出来。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规范,它以经济法权利、经济法义务为优秀。而权利、义务设定的目的在于通过为经济法主体提供行为模式,实现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调控和规范,从而实现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我们把这种经济法基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需要而确认、调控、规范经济法主体行为形成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称为经济行为法。经济法就是通过确认、调控、规范主体行为为中介而展开和形成的行为规范体系。该体系所表现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框架可作如下表述: 1.行为主体法。即规定经济法行为主体资格、种类及其法律地位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在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经济法主体,主要可分为经济法管理主体(经济管理机关)和管理受体(市场主体)两大类,经济法对该两类主体的资格和法律地位应予以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经济组织法、私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2.行为管理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管理、调控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关于宏观经济调控行为管理方面的内容有:计划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投资法、价格法、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法、对外经济管理法;关于行为运行管理方面的内容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3.行为客体(对象)法。即规定经济法管理主体实施管理行为所指向的客体(对象)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自然资源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市场秩序管理法、产品质量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证券期货管理法等。 4.行为形式和程序法。即规定主体行为形式和程序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登记管理法等。 5.行为监督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等。 (三)经济法立法问题研究。 一切经济法都来源于经济法立法,所有经济法制度和理论都应以经济法立法为契机。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就没有经济法,离开经济法立法,经济法学的研究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深化经济法立法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才能以成熟的立法理论更好地指导经济法立法实践,指导立法者不断地制定出更科学、更严密、更合理、更符合实际需要的经济法规范,更好地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也才能促使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此意义上说,经济法立法是把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市场经济的实践需要结合起来的最好媒介,它既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因此,经济法立法应是经济法学研究的不可缺少的环节,主要应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 1.经济法立法基本原理问题研究。即运用马克思主义立法学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经济法立法实践的特点,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立法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法立法的观念、经济法立法的历史[18]考察、经济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经济法立法的制约因素等,揭示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和原理。 2.我国与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比较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比我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要早得多,而且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已具有比较丰富的立法经验。我国经济法立法不仅时间比较短,并且现行立法大多是为了适应原有经济体制的需要而制定的,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存在差距,故更有必要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通过把我国经济法立法与外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比较,能够发现我国经济法立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便在立法中把立足我国国情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和精华结合起来,使我国的经济法立法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3.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研究。我国尚未制定一部统帅、协调所有经济法律、法规的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是形成了由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主干的分散立法体例。这种体例致使各个经济法律、法规之间在内容、级别、层次、效力等方面难于协调一致,既可能导致立法的矛盾和重叠,也可能导致立法空白。为了建立科学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法体系,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的研究,主要研究我国经济法立法体制、经济法立法权、经济法立法主体、经济法授权立法、经济法立法程序等,以合理划分不同立法主体之间的立法权限,完善经济法授权立法制度,制定有效、科学的经济法立法程序。转4.经济法立法技术问题研究。经济法立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又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殊性,故应研究经济法立法的体例结构、逻辑结构、立法语言和专有名词、术语的规范使用,确保经济法立法结构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5.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改进和完善问题研究。即通过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系统研究,总结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特点和经济法立法的技术规则,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行经济法立法做出客观评析,发现其欠缺和不足,进而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济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其研究方法当然有别。方法论上的差别,往往会导致理论观点和理论体系的重大分歧,甚至是根本分歧。经济法学的研究不仅要确立其正确的目的、对象和范围,而且要确立其正确的方法论。选择和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往往会使研究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经济法学研究中,除了要坚持法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外,还应结合经济法学的自身特点,运用以下方法论: 首先,应采用统一、科学标准的方法论。如前所述,经济法学理论是否成熟与完善,并不取决于其体系内容的杂而全,而取决于构筑体系基础和标准的统一性、科学性,恰恰相反,杂而全的体系内容只能说明理论及其体系的幼稚与欠缺。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体系内容繁杂、体系混乱的原因就在于,没有确立建立经济法学体系的统一、科学的基础和标准、并始终如一地予以贯彻和实施,学者们往往出于各自不同的研究、教学目的和需要,出于各自不同的兴趣和爱好,确立自己的体系基础和标准,并据此建立各自的体系,致使体系杂乱,随意性大。为了促使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成熟,应该克服那种随意确立体系标准的作法,在研究中坚持统一、科学的标准,把用以划分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界限最重要根据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及其法律性质作为准确界定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的标准,作为确立其体系的基础,净化体系的内容,把已经由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并应属该部门法学的内容均排除在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之外。“如果只是简单地把已经受到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都归经济法调整,并以此建立经济法部门,这不仅违背了唯物主义法学关于以社会关系本质属性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基本理论,而且必然是以否定或贬低其他部门法为代价的,这势必会有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19]. 其次,应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论。既注重经济法的实用价值,又注重其理论研究深度。一方面,为了注重其应用价值,经济法学的研究首先不能脱离现行经济法立法内容,应以现行立法为基础,对主要立法进行较全面地概括和论述,避免纯理论的空泛议论;另一方面,又要重视研究的理论深度,不能把研究内容只局限于现行立法内,也不能只是对立法内容予以简单介绍,而应在立足于对现行立法内容予以概括的同时,进一步根据经济法的性质和特点,对立法规定中的不足或欠缺、立法未能全面规定的内容进行评析、反思,进行超前性的理论概括和研究,避免只对立法予以简单、肤浅解释的作法,摆脱纯注释法学方法在研究中的影响。同时,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实践,提高立法质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法调整的要求。 再次,应采用比较借鉴的方法论。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在研究中要借鉴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尤其要运用和借鉴经济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知识和理论。但是,运用和借鉴仅仅是研究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其研究的目的在于科学地建立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进而完善经济法学体系,促使理论研究的成熟,指导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因此,在研究中应避免对相关学科基本范畴的简单、机械地照搬照抄,或者进行一些形式上的“创造”,诸如把民法学中的法人改造成为“经济法人”[20],并作为经济法学的范畴的作法是值得商榷的。此外,有些学者还把“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经济责任”[21]、“经济行为”[22]、“经济立法”[23]等这些含糊不清的概念作为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笔者认为,这种作法同样不可取,因为它将使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很不科学、很不规范,不利于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理论的成熟,故应予克服。同时,对外国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成功经验和精华,应予大胆借鉴和吸收,不能盲目排斥,但也应注意鉴别和选择,不能盲目照搬照抄。 最后,应重视系统论、控制论在研究中的运用。一方面,经济法是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的统称,是由一切经济法律、法规有机结合构成的统一体。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经济法是由诸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法律、法规和经济法律制度(要素)所构成的系统或整体,但又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所以,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不能单纯地研究某一个经济法律或法规,更不能仅仅研究经济法的某一个具体制度,而应把由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构成的集合体、把所有经济法律制度构成的集合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系统加以研究,揭示不同经济法律、法规或某一具体经济法制度在整个经济法系统中的不同作用,并进一步揭示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进而充分认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所发挥的整体调整作用,防止和避免在研究中产生孤立、片面的的认识。因此,应该重视运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地实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目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高效、有序运行,经济法学的研究应注重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有效控制的研究。控制论中突出了其最基本的概念-控制[24],并且认为“控制概念中最基本的属性就在于它必须具有目的,没有目的,无所谓控制”[25],“一切有目的的行为都可以看作需要反馈的行为”[26],揭示出控制、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这对经济法学的研究颇具启迪意义。经济法通过规定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法权利和义务,为经济法主体设定行为模式,借以实现对主体行为的法律调控和控制,进而达到对社会经济生活予以干预、管理的目的。因此,研究经济法学,不能只停留在静态的社会关系之上,而应该重视对主体行为的调控,通过研究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能够有效控制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实现经济法的目的。 经济法学论文:知识经济与经济法学发展研究论文 知识经济”概念一经提出,立即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迅速传播开来。在国内,知识经济的概念也引起了科技、教育、经济、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对经济法学界来说,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一、经济立法要注意科技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1.因为高科技发展所引发的环境问题、社会经济问题有赖于科技进步来解决,所以,“经济法制须内蕴以科技优先发展为优秀的立法理念”,激励各门类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同时,由于知识经济是一种人才经济,人才资源在现代经济中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所以,在知识经济时代要更加重视知识,重视人才,切实保护科技工作者的利益。 2.知识经济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形态,它重视社会的整体利益,重视社会的整体发展。因此,现代经济法制应以社会利益为本位,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要义。立法一方面要着重激励高科技的开发、利用,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防范高技术发展的副作用。本世纪以来,科技空前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资源匮乏、森林面积减少等一系列问题非常严重,还有电脑病毒、因特网上的信息公害问题、网络贸易犯罪问题、驰名商标被抢注等问题日趋严重,经济立法工作者应该注意到这些问题,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规范经济主体的行为,立足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放眼中国未来的长远发展。 二、经济法学研究领域要拓宽 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网上贸易、电子合同、电子货币蓬勃发展起来,但同时也带来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税收、外汇、商品交易的控制以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保护等问题,亟待经济法学重视。经济法学应当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拓宽研究领域。 1.因特网上的信息公害问题。因特网的发展,促进了信息的传播,但大量非法信息、盗版信息也充斥网上。这既是制定《网络法》和《信息法》时应该规范的问题,也是经济法学应该规范的问题,经济法学应该重点加强对信息消费者和网上商业秘密以及经济安全等问题的研究,切实保护信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保护网上商业秘密不受侵犯,保障经济安全。
1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很多乡村都具有丰富的自然风景和农业资源,具有非常深厚的文化底蕴,如果能够开发出来,一定能成为重要的乡村文化旅游区。很多乡村拥有一定的红色资源和自然风景资源,气候适宜,空气清新,非常适合旅游度假。但其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中却存在着一些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旅游产品价值较低 我国部分乡村在进行旅游行业发展时,主要针对自然风景和历史文化两方面进行了开发,对自身的特色产品缺乏一定的挖掘,乡村旅游产品类型比较单一,所开发的旅游项目还不够多,无法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当地的旅游产品缺乏一定的内涵,不能为游客带来更高的价值,导致当地旅游业无法进行大规模发展。很多比较有价值的资源因没有进行充分挖掘,只停留在表面,不能从深处吸引游客,对当地旅游业发展具有非常大的影响。乡村旅游业的产业链条较短,主打项目较少,不能很好地推陈出新,限制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1.2乡村旅游规划较落后 很多乡村在旅游规划中缺乏一定的前瞻性,只注重眼前利益,没有进行长远发展规划,导致乡村旅游行业发展步伐比较缓慢,无法为当地村民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缺乏科学的旅游建设规划,并没有与整个地区的旅游业发展进行有效衔接,导致当地发展比较滞后。进行乡村旅游规划时,没有针对吃、住、行、游、购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亦没有制定具体规则,无法对当地经济目标进行确定,缺乏精心设计的产品,旅游资源不够集中,这对当地的旅游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3乡村旅游保障不足 一个良好的乡村旅游行业发展不仅需要丰富的旅游资源,还需要一定的人才资源和交通资源等相关要素的支撑。但是,乡村旅游行业缺乏保障措施,这给旅游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资金方面,乡村旅游行业中所投入的资金比较少,没有进行相关宣传和推广,从而造成游客数量较少,很难提高当地旅游业的影响力。有些地区的土地资源比较紧张,很难综合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导致乡村旅游业发展停滞不前。 1.4缺乏乡村旅游经营人才 旅游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对相关资源进行开发,还需要专业经营人才来进行管理,这样才能够更好地进行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的包装,为乡村旅游招揽更多的游客,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通过人才培养能够更好地实现对旅游行业的整体把控,实现乡村振兴。但是大部分乡村人才都去往城市发展,缺乏专业的旅游管理人才,管理方法落后,不利于旅游经营和发展。 1.5乡村居民旅游发展意识不强 乡村居民对新兴事物普遍存在排斥心理,缺乏一定的经营意识,对项目难免会产生一定的怀疑。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手里的资金有限,大多数人都是通过种地获得收入,很多人都是从事农业经济发展,对经济谋生手段不了解,对旅游业投资有一定的担心。农民一般所处的地区比较偏僻,对世界发展了解不够,信息比较闭塞,对旅游业的内容了解较少,不知如何才能进行市场发展。当地农民的创新能力较低,无法实现旅游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发展难度。 1.6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气氛不足 乡村地区主要通过农业种植来获取收益,缺乏商业气息,旅游业发展气氛不足,无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宣传力度不够,当地村民没有对其未来发展具有正确认识,导致旅游发展氛围不足,还需进一步提升。 2乡村旅游发展经验借鉴 集湿地、农耕、文化于一体的杭州西溪湿地距离杭州市中心16km,占地面积60km2,整个园区6条河流纵横交汇,园区约70%的面积为河港、池塘、沼泽等水域,构成了独特的湿地景致。针对这一特点,园区交通一律采用舟楫,充分让游客体验“以船为车,以楫为马”的从容。在观光基础上,西溪湿地推出了“渔夫之旅”的特色项目,让游客充分体验摇橹划船、捕鱼撒网、蔬果采摘的乐趣,同时与农家乐相结合,用自己的劳动成果来准备农家生态菜肴。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东,春河与白露河汇流处的黄湖农场曾经是团中央“五七”干校所在地,是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红色文化基地。其不仅历史建筑保存完好、文献资料丰富,在生态环境上,还拥有“水网密布、与水共生”的湿地田园风光,除了有天然氧吧、成片杨林,还拥有500亩的休闲垂钓中心,600亩黄湖莲子生产基地,在规模化的田园风光之下,小龙虾、稻田、莲藕、水禽等“虾道”共养方式得以发展,从资源上看,是红色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完美结合。但是由于黄湖农场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占地面积广,历史建筑分散,通村道路条件差,游客参观游览耗时耗力,加上公共服务设施欠缺,缺乏一定的休闲性。针对这种情况,当地为提升休闲度、观赏度和体验度,增设了旅游观光车及船只,用这类带有一定体验感和趣味性的交通项目串联每个参观点,借助自然环境优势,开发参与度强的休闲活动,借助水域优势打造捕鱼、挖藕等活动项目,借助田园风光开展采摘、收稻等体验项目,并请游客尝试用自己的劳动成果做出美味菜肴,在游玩体验的同时感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将红色文化深入人心。 3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旅游发展策略 实施乡村经济振兴战略的过程中,既要根据当地特色来进行相关产业发展,因地制宜,使其能够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还要进行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开发乡村丰富的旅游资源,利用旅游资源来促进全国各地游客消费,从而实现经济发展。 3.1树立村民旅游发展意识 为了有效促进乡村振兴,农民要树立良好的旅游发展意识,这离不开宣传指导,应让农民对旅游业发展有一定的认知,提高农民经济思维,充分转变农民观念,有效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可开设旅游经营培训班,对农民讲解旅游管理知识,让当地村民有信心、有底气,让更多的人投入到乡村旅游项目中去。 3.2打造乡村旅游精品路线 旅游行业的发展与当地交通情况具有非常重要的关系,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要进行精品交通路线设计和建设,通过合理的路线选择有效开展相关旅游项目。要对当地旅游项目的数据和类型进行分类,通过路线规划来进行相关项目的选择,给游客提供更多的选择,使游客充分体验欣赏乡村风景,结合相关路线进行游玩。当地旅游特色景点应成为各个路线的必经之地,为游客带来更加优质的服务。 3.3挖掘乡村特色文旅产品 良好的文化旅游产品是乡村旅游的名片,能够为乡村打开知名度,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进行乡村旅游特色产品设计时,不应只做到“全”,而应做到“专”,形成旅游品牌。如开发一定的文化衍生品,近年来,故宫博物院打起了“创意牌”,从衍生品的设计到销售平台的改变,如固体香水、花镶手镯、藏画系列真丝团扇、故宫彩妆等以传统文化为基础的博物馆爆款频出,很多“藏品”变成“商品”,以新零售的形式垂直链接客户端,真正实现了由“输血”到“造血”的转变,对传统文化也起到了宣传和推广作用;在特色文旅产品的推广上,延安为游客打造了延安革命旧址红色手绘明信片、陕北民间手工艺纪念品等礼物,井冈山也有以红军文化为主题的冰箱贴、搪瓷碗等。文旅产品不仅可以作为红色旅游的伴手礼,还可使没有来过的人通过另一种方式了解当地文化,对形成品牌效应和促进乡村旅游宣传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3.4注重乡村旅游宣传推广 建立旅游开放平台,统一发布乡村旅游资源信息、产品信息等,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推进乡村旅游服务、管理、体验智能化。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乡村旅游线上推广,如依托短视频平台进行乡村风景拍摄与发布,提升乡村旅游品牌形象,扩大乡村旅游客源市场。打造当地旅游特色,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村、特色旅游度假区、特色小镇,提高影响力。 3.5强化专业经营人才培养 专业的经营人才能够更好地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因此需要进行专业人才培养。可以对当地旅游管理人才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实践来不断提升其能力,有效促进当地旅游行业的发展。可进行相关人才引进,引进高学历、实用型人才,鼓励高校和旅游研究机构开展乡村旅游人才培训。 3.6加强乡村旅游政策保障 一是加强乡村旅游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二是加强乡村旅游用地保障。让其能够以优惠的租赁价格进行使用,有效帮助当地村民进行场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1]谢珈,马晋文,朱莉.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乡村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思考[J].企业经济,2019,38(11):88-92. [2]夏伟.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利川市主坝村乡村旅游发展研究[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18. [3]钟声.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衡阳市乡村旅游发展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8. [4]宋慧娟,陈明.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路径探析[J].经济体制改革,2018,(06):76-81. [5]银元,李晓琴.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旅游的发展逻辑与路径选择[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8,(05):182-186,193. [6]王庆生,张行发.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旅游发展———现实困境与路径[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0(05):77-82. [7]向富华.乡村旅游开发:城镇化背景下“乡村振兴”的战略选择[J].旅游学刊,2018,33(07):16-17. 作者:魏玮 单位:中共信阳市委党校
乡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县乡财政困难研究 摘要:长吉图地区的开发开放是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东北亚区域经济共同繁荣的必要条件。但是该区域经济的科学发展受到省内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县乡财政困难等因素的阻碍。本文从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合理划分事权与财权,完善政府间很想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提出对策。 关键词:长吉图;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县域经济 县乡财政属于基层财政,是国家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乡财政困难在我国有着普遍性。改革开放以来,长吉图地区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平衡性,突出体现在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和县乡财政困难。2009年8月30日,长吉图地区成为开发开放先导区之后。长吉图地区在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地位更加突出,如何行之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关系着长吉图地区经济的发展与振兴 一、县乡财政困难的定义 李一花在《中国县乡财政运行及解困研究》一书中这样定义:县乡财政困难是指在现行体制与制度框架内,即现行事权与与财权划分背景下县乡财政出现的收入无法满足支出需求的状况。 二、县乡财政困难的衡量指标 (一)财政自给率 地方财政自给率是衡量县乡财政困难的优秀指标。财政自给率是指县乡自有财力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计算公式:财政自给率=自有财政收入/财政总支出=财政总收入-上级净补助收入/财政总支出。 财政自给率以1为分界线,大于1说明县乡政府财政自给能力不足,小于1则表示县乡政府财政比较充裕(见表1)。 (二)人均财力 人均财力包括两个口径:一是财政总收入与辖区内所有居民数量的比值;二是财政总收入与财政供养人员数量的比值。 人均财力Ⅰ反映县乡辖区内获得公共资源的相对量,这一比值越高,说明获得的公共资源的相对量越高;人均财力Ⅱ反映财政供养人员的保障程度,这一比值越低,说明财政供养人员的保障程度越低(见表2)。 (三)一般预算收入率 一般预算收入率是指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 这一指标是衡量县乡财政收入状况和收入质量的重要指标。如果一般预算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高,说明该级财政收入能力比较健康、稳定;如果比值低,则说明预算外收入、基金收入、债务收入多,占比重高,也从侧面说明县乡财政的困难——大面积依赖预算外收入(见表3)。 三、长吉图地区县乡财政困难的原因 (一)制度性的因素 1.长吉图地区县乡政府的事权、财权、财力不匹配,并且法律界定不够明确。 我国在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时,没有对地方和中央的事权、财权、财力做出明确的界定。在我国的分税制改革前,长吉图地区的县乡财政主要由县级统收统支,各级政府基本上不存在债务。分税制改革的实施使得长吉图地区财权向上集中,但是与此同时事权向下沉淀。 2.长吉图地区的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缺乏合理的结构。 转移支付制度是国际通行的解决区域财力平衡等方面的重要手段。分税制改革之后转移支付金额绝对数量一直有限,并且转移支付的金额层层递减,真正转移到县乡级政府的资金很少。但是与此同时,提供多种地方公共产品服务的责任一直是由县乡财政承担。而且,在对县乡的转移支付中,占很大比重的是专项转移支付,一般也都会要求县乡对等地增加配套资金,真正意义上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很少。 (二)经济因素 长吉图县乡财力不足的最直接经济原因是:没有稳定可观的税源。这与长吉图地区县乡的地域分布是分不开的,长吉图地区的县乡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农业是很多地区的基础产业。长期以来农村经济的滞后,直接导致了县乡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从2011年长吉图地区各县级行政单位的财政收入结构来看,只有营业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较高,一般达到20%左右,最高的九台市达到了28.84%,其他各个税种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都较低,尤其是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还不到5%。其次,财产税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国外财产税一直是地方政府财政收的稳定可观来源,而2012在长吉图地区财产税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最低的农安县只有5.25%,最高的和龙市也只有24.02%。 (三)政治及社会方面的因素 除了制度性、经济方面的原因外,也不能忽视政治性因素和社会因素对县乡财政困难的影响。 四、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对策 (一)实现财权、事权和财力的统一 缓解县乡财政的基本目标是实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长吉图地区应该逐步统一事权与财权,并且要合理划分财政收支范围,积极调动基层干部当家理财,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公共财政理论认为,中央政府应该负责提供全国性的公共服务,地方政府负责提供地方性公共服务,而且应该根据省、市、县、乡镇的分级框架,对其进行层次化管理。 (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使转移支付制度成为实现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匹配的基本手段。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既可以消除政府间财力的不平衡,又能够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可以有效缓解长吉图地区的基层财政困难,缩小各县乡之间的贫富差距问题上。从国际方面来看,以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并最终弱化税收返还的转移支付制度,才是规划的转移支付制度。长吉图地区的转移支付制度要与国际接轨。 (三)大力促进长吉图地区县域经济的发展 首先长吉图地区的各级政府应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创造一个规范、开放、公平、公开、公正的外部环境,促进县域内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和创新。其次进一步开放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放低门槛,在公益性事业领域和经营性基础设施方面准许民间资本进入,做大做强民营企业;对于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努力在财政贴息、税收、信用担保等财政政策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再次由于长吉图地区应该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并努力延长农产品产业链,不断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积极开发长吉图地区特色产品和名优产品。最后大力促进长吉图地区旅游业的发展。 (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 乡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谈科学发展观在乡域经济发展中的探索与实践 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报告,联系工作实际,我深深体会到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以人为本”、“协调可持续”以及“统筹兼顾”的必需性。我们围绕“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和裴城镇的实际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在实现乡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看到了“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广阔前景,更坚定了坚持科学发展观、振兴乡域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念。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纯收入 裴城镇是偏远农业乡镇,农业比重大,工业基础薄弱。切合镇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纯收入,我们在探索和实践中取得了效益。 从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人手,强化农业基础地位。3年间先后争取到农业开发项目3个,“旱能浇,涝能排,旱涝保收”基本农田达6.5万亩,占全镇耕地面积的80%以上,提高了农业抗灾能力:“引导、动员、支持”农民购买大型农业机械和中小型农业机械,农用户拥有率占80%以上,提高了农业机械化作业能力;同时积极引进优质高产作物推广种植,与省、市农科部门签订优质小麦、玉米、大豆订单种植面积4.2万亩,大面积亩单产年突破1000公斤,为农民增收注入了活力。 围绕特色产业,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为目标,围绕“特色产业”这一主线,初步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建设、产业化经营的可持续发展局面。以烟叶生产为“主题”,做高效农田“文章”。通过有组织领导(专项办公室),有服务体系(专业协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一条龙),有典型推动且形成规模(抓大村、育大户、办农场、建基地),有切实可行举措(规划、建炕、育苗、栽培、管理实行“五统一”和科技培训、分散讲解、现场传教“三结合”),有激励机制(乡、村干部压任务,种烟大村、大户有奖励,且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形成三个千亩优质春烟生产基地和500亩以上烟叶规模村,烟叶预留面积8000亩以上,同时发展棉花、瓜菜,积极推进烟叶与棉花,烟叶与瓜菜,烟叶与红薯等间作套种。2007年仅烟叶生产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上,不少农户人均年纯收入万元以上。 立足镇域实际,引导群众大力发展生猪、肉蛋鸡养殖,并利用丰富的秸杆资源,鼓励有实力的农户发展肉牛养殖。镇政府成立养殖专业协会,认真落实繁育母猪养殖补贴、母猪保险和养猪大户奖励政策,并提供良好服务。目前全镇培育养殖小区6个,养猪专业村5个,万头猪场2座,千头猪场10座,全年出售商品猪8万头,全镇农民创纯收入6千万元以上。 不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以创新推行营林机制,实现林木私有化,调动群众造林积极性,并组织林业专业队,切实解决林业生产中的“易栽、难管”等问题。两年间,新植幼树20余万棵,完善林网面积1.2万亩,林木成保率在96%以上,一举荣获“漯河市生态林业示范乡镇”称号。 二、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小城镇为“龙头”推进新农村建设 实现十七大制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对于一个基础条件较差,乡域经济不发达,农民纯收入有待提高的乡镇来说是件难事。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基础做起,以初具规模的小城镇建设为“龙头”辐射带动,科学运作,逐步推进才能实现宏伟目标。自2005年起,我们在小城镇建设中确立了“一年打基础,两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实现“郾城西部商贸重镇”的目标任务。一是高标准规划,以省级公路许泌路为“轴线”、以镇政府所在地为中心“纵横”向四周延伸,并形成“三横两纵”小城镇“框架”,先后拆建改造临街门店340余间。二是设置工业园区、商贸集中区、建村批发经营区和文化教育区,通过填充项目充实小城镇建设“内容”,并通过改善人居环境,扩大入住就业人口。三是以小城镇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村,并选择经济基础较好、有一定积累的各类专业村,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实施“村村通”工程、“沼气”工程、村容村貌治理绿化工程,打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三、围绕科学发展观引资上项,膨胀乡域经济总量 无工不富,无商不活。“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优秀发展乡镇企业”,“以工促农”拓宽工业项目前景,使乡域经济总量得到膨胀,就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这条主线,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引进和注入“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几年来,我们坚持和实施的“以农招商,以地招商,以商招商,全民招商”的方案,通过几年的运作,不仅促进了农产品的就地转化,而且“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同时激发了广大干群招商办厂的热情。一是综合利用村级“闲置四荒地”和村民土地入股投资的形式,引进农村适用性项目,先后催生出了漯河市金地新型建筑材料厂、漯河市大刚建筑材料厂2家新型建筑材料厂在裴城镇落地生根,且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二是改造利用乡镇破产企业,合并后站所,并以土地依法流转为辅助组建工业园地,仅在2007年,新上项目4个。三是以厂招商,以商招商,对原有项目在巩固完善的基础上,引进高科技项目。如双喜面粉有限公司二期投资720万元作为购置新型设备、完善基础设施投入,为裴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四、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社会事业发展,促进和谐乡镇建设 一是以“关注民生”为主线,促使社会公平,让弱势群体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加强中心温暖小区(敬老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比率,使五保老人在温暖小区享受到“居有其室、食有其源、乐有其所”的幸福生活。抓好灾后倒房重建工作,为困难户补贴建房153间,同时在规范程序和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全镇有1553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二是文化、教育、医疗、计生、社会稳定在全面发展中体现了协调、兼顾、统筹。加强镇村文化设施建设,为群众的文化娱乐活动提供了宽松环境:全镇困难学生“两免一补”资金到位及时,义务教育入学率在全区处于领先位置;镇卫生院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网点的管理,群众参合率达到96%;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开展多类型的集中服务活动,提高全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构筑群防群治网络体系,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连续三年实现了“三无”信访乡镇目标。 五、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形式多样,多层次地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村支部、党员“争先创优”活动、“率先致富帮贫致富”活动,并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政治观念,弘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提高乡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注重把那些有觉悟,有干劲,有能力的各类致富能人吸收到党组织,为基层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通过建立机制,引导鼓励党员干部在带领群众致富中显身手,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自觉用党章党纪来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树立镇村干部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以上只是我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点认识,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在乡域经济发展中探索和尝试的回顾总结。我们在坚定科学发展观信念的同时,找准了“科学发展乡域经济”的路子,随着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的深入实施,“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和广大干群同心同德的不懈奋斗,裴城镇的明天定会更加美好,裴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景定会更加辉煌! 乡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欠发达地区乡域经济发展研究 摘要:毛坝镇位于典型的欠发达地区,资源丰富,但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经济基础薄弱。在我国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新阶段,毛坝镇应抓住机遇,争取政策支持,改善发展环境;完善发展规划,提高调控能力;做好宣传推介,主动融入市场;重视互利共赢,加强周边合作;立足发展需求,培养适用人才,以克服自身不足,加快乡域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乡域经济发展;宣汉县毛坝镇;欠发达地区 一、宣汉县毛坝镇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一)地理区位与资源禀赋 宣汉县位于大巴山南麓,川、渝、鄂、陕结合部的四川省达州市。该县是新一轮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国革命老区县、秦巴连片特困地区、四川省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是典型的欠发达地区。本文的研究对象毛坝镇正位于四川省宣汉县境的北部、后河中游,北通万源,是宣汉县的北大门,面积128平方公里,距宣汉县城53公里。 毛坝镇辖区内森林覆盖率70%以上,有丰富的野生腊梅、野生鲇鱼和天然气等资源。目前,中石化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在毛坝镇已获得生产井7口、大湾采气区已探明地质储量1267.84亿立方。毛坝镇还有着较为丰富的历史文化景观,其中,“宣汉县毛坝烈士墓”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军石刻”于1977年被列入中国革命军事博物馆,“姚氏宗祠”于2002年12月被四川省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以巴人大鼓为代表的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总体上,毛坝镇资源丰富,但地理位置相对偏远。 (二)经济发展现状与主要经验 经济结构与就业。毛坝镇辖10个建制村,现有6000余户,人口约2.7万。从经济结构看,2012年毛坝镇的地区生产总值为26503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占60%,第二产业占7%,第三产业占33%。据调查,目前毛坝镇的农业主要是传统农业,服务业主要是商品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工业主要是木材加工厂、沙石厂、砖厂等初级加工厂。从收入与就业来看,2012年毛坝镇的财政总收入为56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976元,其中农民的收入主要依靠务工。据毛坝镇提供的数据显示,本地就业人口约两千多人,外出务工约有九千多人。 堰口新村建设经验。2012年毛坝镇借助中石化征地拆迁的时机,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投资近2000万元在堰口村建设新农村聚居点,堰口新村19.5亩,共妥善安置了拆迁户60户,大力发展枇杷、核桃等种植业,发展猪、牛、羊等养殖业,农民的生活环境,居住条件及收入来源都得到了极大的改观,这成为毛坝镇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坐标,为毛坝镇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二、毛坝镇乡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基础薄弱。从毛坝镇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及笔者实地调研情况来看,毛坝镇的产业结构是初级的,现代农业发展不足,工业化刚刚起步,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的发展也有限,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基础薄弱使得支撑经济转型升级的基础被大大削弱,直接影响到毛坝镇乡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 财政收入有限,发展资金短缺。2012年毛坝镇的财政总收入为562万元, 而同年,毛坝镇仅实施堰口村新农村聚居点一项建设就投资近2000万元,毛坝镇的发展资金缺口很大,很难仅靠自有资金改变发展现状,改善发展环境。由于财政收入有限,发展资金短缺,毛坝镇乡域经济的发展举步维艰。 3. 劳动力素质偏低,人才流失严重。从毛坝镇的劳动力就业情况来看,无论是在本地就业,还是外出务工,大多都是从事体力劳动,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区域内劳动力素质偏低。而外出务工或求学的人员中,较为优秀者多数不再回到毛坝镇,毛坝镇人才流失严重。劳动力素质偏低,人才流失严重进一步使毛坝镇的工农业以及第三产业失去了创新发展的活力。 总之,近年来毛坝镇的乡域经济虽然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尤其是在技术、资金和人才等支撑乡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皆存在不足。这些问题也是欠发达地区乡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较为普遍的问题。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导致以上问题产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通过调查分析,笔者认为最主要的因素有以下三点。 1. 地理区位偏远。毛坝镇位于四川省宣汉县境的北部,距宣汉县城50多公里。而宣汉县又位于川东北,距离成都近500公里,距离重庆也约有300公里,总体地貌“七山一水两分田”,是名副其实的“偏远山区”,这使得毛坝镇的资源很难与市场有效结合,经济发展缺乏活力,产业转型升级缓慢。从这个角度看,地理区位偏远是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基础薄弱的主要客观原因。 2. 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偏低。劳动力受教育程度,不仅指学历教育,还包括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劳动力素质与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直接相关,毛坝镇的劳动力素质偏低,主要就是因为劳动者没有受到良好的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此,只能从事体力劳动。这不仅影响到劳动者的收入状况,还影响到了劳动者的产业参与程度和对新技术、新观念的理解和应用程度,影响到了乡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 政府经济调控能力偏弱。从镇政府的职能上来看,可谓是“任务重、权力小”,镇政府很大程度上只能按部就班地忙于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任务,调控能力偏弱,无力调控经济以推动当地发展,因此也就有了“扩权强镇”一说。毛坝镇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不合理,财政收入水平低的发展现状,很大程度上就是与之前各届镇政府的经济调控能力偏弱有关。镇政府的经济调控能力弱,它就很难克服自身所面临的困境,无法探索出一条能推动乡域经济发展的路子,经济发展自然停滞不前。 三、加快毛坝镇乡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要加快毛坝镇的乡域经济发展,首先要解决因毛坝镇地理区位偏远,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偏低和政府经济调控能力偏弱等造成的一系列问题。 (一)争取政策支持,改善发展环境 毛坝镇乡域经济发展中最大的制约因素是地理区位,而克服这一客观难题的主要思路应该是改善发展环境,改变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基础薄弱的现状,然后“筑巢引凤”,引进资金和技术来发展乡域经济。在发展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争取政策支持是毛坝镇快速改变发展基础的一条捷径,也是破解当前发展难题不得不考虑的方式。为此,毛坝镇应该密切关注省市县的发展方针,如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新农村建设,还有“扩权强镇”等的配套政策,结合本地发展,找到争取政策支持的切合点,努力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二)完善发展规划,提高调控能力 前面已经提到,镇政府的经济调控能力会直接影响到乡域经济的发展,因此,进一步提高毛坝镇政府的经济调控能力,也是破解当前毛坝镇发展困局的一大切入点。仅从镇政府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增强对乡域经济发展的宏观把握能力来提高调控能力,即对自身拥有的资源和相应的市场进行全面的评估,制定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规划,以达到提高整合资源的能力,调控并引导经济发展。据调查,毛坝镇已制定了较为详细的腊梅产业发展规划。这是一个比较符合毛坝镇实际的发展规划,若能从以下两个方面稍加完善,将更有利益于毛坝镇乡域经济的发展。一是更细致的考察市场,完善对腊梅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评估;二是全面评估毛坝镇的资源,结合市场,突出特色,制定多元化的产业发展规划。总之,发展规划的完善要体现规避风险,多点支撑,优势互补的发展思路,而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毛坝镇,强调镇政府对乡域经济发展的调控作用是必要的。 (三)做好宣传推介,主动融入市场 毛坝镇远离大城市,但不意味着远离了大市场, 210国道(汉渝公路)和襄渝铁路一、二线贯穿毛坝镇全境,距达陕高速公路普光入口也只有十几公里,这样的交通条件为毛坝镇主动融入大市场提供了可能性。为此,毛坝镇应该利用各类平台,做好宣传推介工作,主动融入市场。通过深入了解自身的资源条件,分析市场的需求,做好发展规划,让更多的人了解毛坝镇,吸引他们来毛坝镇投资,实现“引进来”和“走出去”良性互动,资源与市场有效结合。这也是毛坝镇弥补自身资金,技术不足,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有效选择。 (四)重视互利共赢,加强周边合作 目前的毛坝镇尚不具备足够的魅力,让游客和投资者莫名而来。因此,毛坝镇必须重视互利共赢,在制定发展规划,调整乡域经济总体布局时,应多与周边合作,这个“周边”不一定是地理位置上的相邻点,只要有助于毛坝镇增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周边”都可以合作。比如在打造旅游线路时,主动与相邻乡镇,甚至与临近省市县有一定相关度的景点增强联系和合作,以提高旅游景点和线路的整体吸引力,实现合作共赢。当然,这种合作不一定都是官方的,只要有合作共赢的意识,也可以通过引导企业或当地居民在生产方面多协作,避免同质竞争,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五)立足发展需求,培养适用人才 任何地区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而毛坝镇劳动力素质偏低,人才流失严重,更需要立足发展需求,培养适用人才。破解这一问题可以通过重视并设法提高当地青年人的学历教育的层次,通过增加或者提高职业技术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等提升劳动技能,还可以在申请引进公务人员和事业人员时,注意反应专业的实用性,引进适用人才。总之,必须要立足毛坝镇的发展需求,培养或引进适用人才,这样才更有利于毛坝镇乡域经济的发展。 感谢毛坝镇人民政府在此次调研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尤其特别感谢毛坝镇政府的邓孟华、向朝燕和杨海林三位同志。 (作者单位:中共达州市委党校) 乡域经济发展问题研究:发挥特色优势 促进乡(镇)域经济发展 一、乡(镇)域经济发展的意义 在谈乡(镇)域经济之前,有必要谈一下县域经济,以更好的理解乡(镇)域经济涵义。县域经济,是在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服从国家管理的前提下,由县级政权所领导的,以市场为导向,从本地优势出发,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自身特色的功能完备的地域经济综合体。县域经济是在县级行政区划内活动的经济范畴,由村域经济、乡(镇)域经济和县域经济构成。村域经济、乡(镇)域经济是县域经济的基础,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经济体。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壮大县域经济的指示,并将壮大县域经济作为缩小工农差距、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重要举措。县域经济是农村和城市沟通的桥梁,在促进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经济等交流上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样,乡(镇)域经济是“村”和“县”的桥梁,在推进城乡统筹中一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黄甲“麻羊”―― 乡(镇)域经济的典范 (一)成就 黄甲镇是成都麻羊基地,素有“麻羊之乡”的美誉。1996年以前,全镇养羊户仅有700余户,年出栏麻羊不到10000只。目前,已有3000余户养殖户被带动,常年存栏麻羊10万余只,年出栏15万多只。麻羊养殖及加工就为农户创纯收入4000多万元,养羊户年平均纯收入增加5330元,人平均增加1600元以上。麻羊养殖专业协会实行财政监管的财务会计制度,2007年度每股分红20元,2008年度每股分红15元。 (二)经验 1、比较优势,特色产业是优秀 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是解决市场上产品严重趋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黄甲镇利用本身良好的种养殖条件和区位优势赢得了麻羊产业的迅速发展及累累硕果。黄甲镇地处牧马山腹地,幅员面积32.0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3367亩,辖13个行政村,总人口1.87万人。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年降雨量1000mm左右。 2、有机养殖,技术是关键 推广养殖新技术是黄甲麻羊养殖成功的关键。传统的黄甲麻羊养殖,主要是本地自繁自养,导致品种不断退化。如今,通过技术引进及改良,在品种提纯、“舍式高床圈养”技术的基础上,不仅建立了成都麻羊优秀群和保种扩散群,建立成都麻羊基因库,对成都麻羊品种进行种提纯复壮,保护地方优良品种。而且大力推广了“稻――草――稻”轮作等牧草种植、秸秆氨化、秸秆微储技术,有效解决了饲料的来源。 三、基于麻羊模式的乡(镇)域经济发展对策的思考 黄甲麻羊对于乡(镇)域经济的发展可谓一个成功的典范,通过深入了解黄甲麻羊的发展模式,对于我们发展地方特色的乡(镇)域经济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抓住重点,发展特色 一直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的存在,政策、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工作生活条件的长期落后,导致人才大量流入城市,农村不可避免的被“冷落”或被“遗弃”,从而更加落后,这样的恶性循环到现在依然存在且严重。 (二)产业协会,不可或缺 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的出现是农村商品生产走向专业化、规模化和社会化的必然要求,是农村微观经济组织的重大创新,对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革不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制度,开拓农村市场和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它一头连着农户,一头连着市场,正逐步发展成农业产业化的组织载体和重要力量,今后,它的发展将成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带动点和增长点。 (三)信息的通畅至关重要 进一步加强政府的引导工作,推进乡镇信息化体制的建立健全,用信息化推进市场化,要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关系,把政府的推动、引导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不断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把信息网络的覆盖面全面扩大,加快信息化建设向农村地域推进,缩小信息鸿沟,农村信息站点上网费应予以优惠,由政府会同接入网提供单位商定宽带上网、拨号上网收费标准。根据各地差异,鼓励灵活经营。 走在黄甲的大街上,一尊尊羊的雕塑屡见不鲜,处处弥漫着麻羊文化的气息,羊文化已经深入黄甲、深入人心。我们慨叹其成果的同时,也从中受益良多。 (石亚娟,1984年生,河北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杨婷,1986年生,重庆潼南人,技术经济及管理系硕士。研究方向:技术经济评价。张平,1963年生,重庆人,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浅谈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摘要:从法律组成的形式讲,经济法是一系列单行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种带有综合性特点的法律;从法律内容上讲,经济法同社会经济的关系更为密切,与经济基础更为直接,是一种具有经济性特点的法律;从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讲,经济法同科学技术、自然规律的关系十分密切,是一种具有效益性特点的法律;从经济法的功能与作用讲,经济法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促进性两种功能,贯彻惩罚和奖励相结合是一种带有指导性特点的法律;从实施上讲,经济法的实施是由国家经济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共同负责的,遵循经济司法与经济立法相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无规矩不成方圆,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有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指导,这样市场经济才能合理有序、有据的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 经济关系 市场功能 市场经济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首要问题,也是经济法立法,司法等活动的基础问题。目前我国经济法权威采用的概念是: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笔者认为经济法的概念虽然各个法系,各个国家有不同的定义,但是它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有共性的,它对各种经济关系的确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经济法的原则 (1)营造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原则 平衡和谐充分体现了经济法治条件下经济环境应有的状态,强调的是不同主体的配合而不是对抗,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不是一种中庸理念的体现而是建立在对客观经济规律认识基础上的一种应然的状态。在这样一种经济环境下,能够实现自由与秩序、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和谐,现实利益与未来利益的平衡和谐,国家、社会与个体之间的平衡和谐。经济法律的完善本身并不代表这种良好经济环境已经大功告成,由于社会经济体系是动态向前发展的,这就要求经济法制不断地与时俱进,具有前瞻性、规划性地从立法、司法和执法等方面来建立和维持这种环境。 (2)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 首先是令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正常发挥作用完成自下而上的分配,即符合市场经济自发规律之理。价值规律由对经济个体的决策和行为之微观作用实现对整个社会经济资源的宏观调节和配置,顺利完成经济资源的初次分配,市场规制法在其中发挥着保障作用。其次是利用国家超越整个社会的优势地位进行的自上而下的分配,即符合国家社会自觉调整之理。国家根据市场经济自发分配资源后产生的不公平倾向,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进行再次资源分配和调整,宏观调控法在其中居于优秀地位。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看,经济资源不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相对于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要求,经济资源永远是稀缺的。经济资源既包括生产资料也包括生活资料。生产资料资所有制最终决定了社会资源的分配制度。我国目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资源的分配制度必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多种分配制度并存。这样一种复合的分配制度一方面保证了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防止贫富两极严重分化。这种分配制度也正是社会总体经济效益优先,兼顾社会各方利益公平的体现。 (3)保障社会总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提出是人类认识论上又一次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突破,这一思想既强调人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又着重人的发展与社会环境的和谐,也唯有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才能实现人类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思想的提出不仅以人类社会横向的当代利益和谐为出发点,更以人类社会纵向利益和谐为出发点。它不强调盲目的快速,而强调连续与稳定下的高速发展。因此可持续发展就是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稳定的辩证的逻辑统一。 三、经济法的作用 (1)保障国家依法实施宏观调控,促使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宏观调控是国家运用计划、法规、政策、道德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干预和调整,把微观 经济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宏观发展轨道,及时纠正经济运行中的偏离宏观目标的倾向,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政府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以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是有助于引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法律、法规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作出明确规定,就是把反映客观经济规律要求的经济体制改革方向规范化、法律化。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以利于实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二是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了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在经济法律、法规中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措施作出规定,使这些措施规范化、法律化,有助于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严格地遵守和执行这些措施。三是有助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法律手段保护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有助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稳步发展。 (3)维护经济个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民主。 社会公共利益一直是用来作为论证国家和社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及政府权力的法律目的、法律秩序和正当目的的终极价值的基础性概念,并被各国法律,甚至是宪法上规定为用来限制个体的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对司法实践、立法、执法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经济法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经济法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优先作为法律的优秀精神,构成了经济法有别于民法或者其他的部门法的一种特质。同时,经济法也维护个人的合法利益,保障个人的经济权利。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摘要: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时代进步,经济发展迅猛,92年首次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就是兼具计划与市场两种方式,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市场经济体系则是一个更加宏观的概念,包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以宏观调控关系为首的多种关系,经济法在此体系中作用甚大。经济法,究其根本,就是国家基于国家整体利益,进行干预、管理、调节的法律规范。在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中,经济法的地位不容忽视,于是本文欲就此话题来进行分析与探讨,来具体研究这二者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关键词:经济法;市场经济体系;作用 “经济法”这个概念,作为一个经济法学研究者,必须清楚掌握其真意。因为,它是真正理解经济法的基础,也是经济法立法,执法等活动的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制度的改进,自1993年开始,我国的经济法由原来的企业“支点”转向国家干预。其在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中发挥的作用如下: 一、有利于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一说到经济法,就会自然而然想到“国家干预”。可以说,这四个字道破了经济法的内涵与本质。经济法就是国家干预之法。既然是本质,自然这就是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首要的作用。萨缪尔森说:“市场经济是一种精巧的机构,通过一系列的价格和市场,无意识地协调着人们的经济活动。它是一种具有传达信息功能的机器,把千百万不同的个人的知识和行动汇合在一起。”同样,根据张秋华老师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一文,市场经济在本质上具有盲目性与滞后性,需要国家调节来弥补,指出大方向,做出宏观指导。经济法领域,国家机关,特别是经济管理部门拥有“权力”,这种权力的行使,势必要依照法律规定与程序,对于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加以规制,国家干预就是通过这种“权力”的行使来实现的。但是,国家干预适量亦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过多或过少都会使得市场经济发生限制发展与市场失灵等问题。国家干预只有与市场调节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并根据时展的要求,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市场自身发展现状不断改革,才会有力的带动生产力的进步与发展,及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与完善。 二、有利于约束并监督政府行为 上文提到了国家干预,这个“干预”具体实施起来主要是通过政府来实现的。刘光勋在《政府在经济法中的角色定位分析》一文中如是说:“政府在经济法中既作为权利义务的主体被经济法约束,又作为经济法任务的执法者。政府是经济法的‘奴隶’,仍有一定的意志自由,通过自身的为与不为更好的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和谐统一。”然而要真正实现这种统一,就需要一部法律来予以切实规范,保证政府能够适当的行使其全能,宏观调控不是任意调控,而是有限制,有章可循的调控。因此,经济法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约束并监督政府的行为,促使政府高效正确的行使其权力,更好的为经济运行提供高效的服务,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 三、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然而我国的经济又是快速运行发展的,在这个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往往难以两全。经济法一方面,通过反垄断,反不当竞争等规范着市场主体,这是经济法公平的体现,另一方面,它也促进着自由竞争,有秩序的竞争,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不公平,甚至是两极分化,这是不可避免的,然而,经济法所能做的,就是将这种不可避免的问题,限制在最低成都,来积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将这种不公平的概率降到最低,尽最大可能来进行调节,使市场经济体系建设,这个大框架能进其最大限度的包容性,包容市场经济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从另一个角度,其实这亦是国家宏观调控发挥的重要作用。 四、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发展 没有限制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其自由的天性,辅之以国家的调节,才会得到真正的进步。市场经济,又是自由经济,是一种强调市场主体之间的可以在市场上自由的支配自己的资源,包括资产、劳动力、技术、土地等,而主体们做决策或是支配资源的依据是市场价格。理论上,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有很大区别,它们以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支配着资源和纯计划经济是两种不同的支配资源的方式。市场经济的优势在于它给予经济发展以充分的自由,相对的公平。经济法是对我国商品经济关系的一种全面、系统、综合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是从国家整体经济需求发展出发,对部分经济活动进行鼓励和限制,对公共经济活动的干预和调控,防止经济中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并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发挥其“看不见的手”。调整经济个体间、经济团体间的经济关系。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了经济法的保障,市场经济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五、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建设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始终坚持独立自主,及“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加,更甚密切,“闭关锁国”已经更属滑稽之谈。中国需要不断学习其他国家的技术、引用人才等。在这一方面,经济法则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首先,它让其他国家的人能更加放心地加入到中国的市场,使引进来有保障;其次,也使参与跨国合作的人更具有法律意识,国内法给予充分保障,而且这也充分响应了国际的号召。 六、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过程中,各大企业也是一重要的组成部分。经济法不仅需要加强对政府行为的规范,企业也应受到经济法的约束。经济法则可以看成是一部企业行为的指南。经济法用法的形式,明确了企业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可以通过什么形式来惩罚不合法不合理的经济行为,也强化了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遵循一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也促进了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中国不需要大的企业工会,也是因由法律给员工提供了途径维权,也更有动力去改善自己的经济管理,要致力于成为一个对外,有鲜明特色,竞争实力的企业,对内,员工齐心协力、团结向上的企业。使企业成为市场经济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七、经济法有利于正常有效的市场经济秩序 正如前文,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其自由,然而这种自由,需要一种使其真正能够得以实现的保障。这种保障来源于经济法。我国经济体系建设应该是又快又好的建设,法律是社会活动秩序的支撑,同理,经济法则是经济活动秩序的支撑,它一方面体现着法律的指引作用,指引着经济主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另一方面,它也警示着这些主体,违反经济秩序所带来的后果。 八、总结 经济法产生过程,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发展要求。但总也离不开经济法对市场更有利的调节、政府职能补偿的作用。经济法与市场经济是交相发展的,法律的规范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从具体法律制度开始,那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则必须从具体的经济法律制度开始。作为市场经济的引领,经济法的作用不容小觑,经济法是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保护伞,只有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市场经济才能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才能实现我国经济的腾飞。 作者:奚琳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论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摘要:经济法即指国家从宏观层面,对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控、干预、监管的法律行为规范的总称。自经济法立法以来,关于经济法是否应划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过。不仅在我国甚至国际上对这个问题至今都没有圆满解决,仍存在巨大的分歧。本文将从经济法的概念出发,探讨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 关键词:经济法;独立地位;市场经济;宏观调控 我国的经济法起步较晚,但自1979年确立以来至今发展迅猛,发挥着重大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经济法的划分问题引起众多国内和国外法律学者的争论。研究经济法的法律地位,对于充分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保证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和平稳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的概念是支撑经济法体系和框架的支柱。在讨论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之前,必须先明确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即指国家从宏观层面,对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控、干预、监管的法律行为规范的总称。理论上,它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发挥重要作用的独立的法律部门。除行政法以外,只要是我国法律体系规定为独立地位的法律,都不能划为经济法的内容范围。经济法概念起源于一战期间的德国,其在世界范围内已有近一百年的发展历史。中国经济法学起步较晚,从1979年改革开放至今已发展了三十多个年头。我国法制体系尚不健全,对于经济法的概念认识仍受到法制水平的局限,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经济法概念受到特色社会主义国情和国际大陆法系学界的影响,不同学派各持己见、看法不一,目前学界仍然没有对经济法的地位做出明确的界定。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领域过于广阔,应划入民法、商法中。有的学者认为经济法在经济时代应凸显其地位,甚至主张让经济法替代民法。 二、经济法的独立地位 自经济法立法以来,关于经济法是否应划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争论就从未停止过。不仅在我国甚至国际上对这个问题至今都没有圆满解决,仍存在巨大的分歧。本文作者认为经济法应当独立划为于一个法律部门,受到的足够的尊重。 理由如下:(1)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经济法的诞生源于多方秩序的维护,经济利益关乎社会、政治和法律等众多其他领域,有着极其重大的影响力。经济有着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应当加以尊重和重视。加上现代社会经济水平的日益提升,在时展中出现了众多新问题(如消费者维权、行业垄断、环境保护等),传统的民法、商法和行政法难以满足。因此,将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更能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实情,更能够推动经济环境的良性发展。(2)规范法律体系;首先,经济法具备作为一个单独法律部门的客观条件,顺应法律部门体系的科学要求。其次,经济法的调控对象、调控方法和调控手段都具有特殊性,其他的法律部门不可替代。一旦将经济法内容与其他法律部门的规章制度混为一谈,必将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经济法律纠纷,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3)经济法是保障国家调控社会经济的依据;经济法对保障国家干预经济中的各种关系和促进社会环境稳定有着无法替代的贡献,应当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划分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合情合理的。 三.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 探讨经济法的法律地位,不可回避地要提及一个复杂的问题——经济法法律部门间的关系。经济法虽然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特定环境和情境中需要结合其他法律进行参考,不可回避地也会与其他法律部门产生某种联系。以下归纳出经济法与其他重要法律部门的关系: 经济法和宪法之间的关系。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根本,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其他法律部门之母。因此,遇到涉及根本性的经济法律问题还是要参照宪法的法条法规,充分尊重宪法的地位。 经济法和刑法之间的关系。经济法和刑法两个法律部门属于相互衔接的关系。二者都是基于调整社会违规、违法和犯罪的法律部门,都具备调整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 经济法和行政法之间的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存在一些交叉之处,一些学者甚至认为经济法是基于行政法形成的。二者在某种方面上有类似之处,例如二者调节的社会关系、干预的形式等。特别是在关于经济行政问题,因为都属于经济法和行政法管理的范畴,所以处理起来经常要结合二者。 总之言之,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独立法律部门,对于我国经济环境的干预、调节、合理引导都起着重要作用。自改革开放后,由于市场经济新环境形成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经济法发挥的法律作用不断增多,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保障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将为政府进行经济干预提供切实保障,辅助经济发挥顺应我国经济主体,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体系,不断贴合社会发展变化。另外,法律学界要密切关注经济法的发展,不能因为短期的经济繁荣而忽略了经济法的重要性,反而应该重视其在经济发展和实际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经济法在市场经济的地位 一、经济法的本质 相关人员如果想要从根本上研究经济法的本质,那么首先就必须对经济法的产生和人类的历史进程进行全面考察。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经济法主要指的是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为解决政府干预失灵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并不是与政府干预同时出现的,而是在政府干预失灵的前提下应运而生的。20世纪30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普遍实行国家干预,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而制定了大量的经济政策。但是,由于这些经济政策本身就不具备现代经济法的规范政府干预的职能,从而导致政府干预的滥用,最终影响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性 (一)现代市场经济是由自由市场经济发展而来的 自由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初始形态。所谓自由市场经济,主要是由于生产社会化和经济商品化程度不同所导致的一种市场经济形式。这种市场经济形式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对于产品的类型、生产方式以及生产人员的选择等都是由个人或企业自行决定的,政府在此过程中不会给予任何干涉。此外,每一位劳动人员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自己的职业,每个家庭也可以用自己的收入来决定购买什么。简单的说,在这种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个人的意愿和行为都是自由的,不会被任何外界因素所控制。现代市场经济正是在这种以自由竞争和价值规律作用下,通过价值传导作用,自发的调整经济资源和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二)现代市场经济克服了自由放任经济的缺陷 自由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初始形式,只有在两个前提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够将其对社会的促进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首先是市场的充分竞争,这种竞争的表现形式应该是多个市场主体在不同的范围内展开市场竞争,不存在垄断等现象。对于资源的配置则是通过价格信号的传导来实现的,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降低生产成本,将工作做到极致。另一个前提条件是,产品的稀缺程度能够通过价格充分的反映出来,由于市场资源的配置大多都是通过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价格来进行的。对于价格便有了较高的要求,不仅需要其能够真实准确的将产品的有关信息传递到市场主体,而且还需求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市场主体能够第一时间对产品信息进行把握,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三)现代市场经济发挥了计划经济制度的优势功能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不仅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自觉性,而且还具有较好的全面性和持续性,给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推动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现代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制度所表现出来的缺点也越来越明显,比如说由于缺乏市场主体灵活性而导致的信息反馈滞后,由于权力集中失控而导致的违背经济规律,逆规律行事。此外,由于“国家之手”的强制性和主观性,很容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经济决策,从而造成社会资源损失严重。 三、经济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分析 (一)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着经济法的性质 法律的制定主要是为了规范社会发展中人们的各种行为,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社会安全、稳定的发展。社会各个领域都有与其相对应的法律,经济法则是主要应用于市场经济。无论哪一个领域的法律,其性质主要取决于各领域的性质。而经济法的性质则取决于现代市场经济的性质。无论是从最初的自由市场经济,还是当前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其经济法的性质都是由当下市场经济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 (二)经济法与现代市场经济关系相适应 经济法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首先表现在它的“综合调整”。比如说在自由市场经济阶段,由于社会经济关系只有横向的经济关系。因此,在对经济法进行制定的时候,就应该根据现代市场的实际情况,将经济关系进行合理调整。其次,在现代市场经济里,微观经济运行出现了不同的阶段,各阶段各关系性质又不尽相同。经济法就是调整各种经济主体关系而存在的。在立法中,都是纵横并存,公私结合,内外兼治,从而使得私权与公权相互约束,相互制衡。四、结语综上所述,现代市场经济如果想到实现可持续发展,重视经济法在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是不容忽视的。相关部门人员必须要明确经济法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必然联系,从多个方面分析经济法的重要作用,以此来更好的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张杉杉 单位:北京沃华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国开始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从此我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几十年来我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更是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本文将以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主题进行探析。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最早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德国人最先提出了经济法的概念,而美国的《谢尔曼法》和《克莱顿法》则为国家干预经济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经济法的概念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解释,目前我国对经济法通说的概念为: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笔者认为虽然经济法在不同国家有各自的定义,但它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却是共同的,他对各国经济发展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经济法确立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七大法律部门之一,与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法(程序法)并列。经济法可以概括的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市场管理法部分,目的是为了营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和维护有序的市场秩序,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及反补贴法等;二是宏观调控法部分,主要是与税务、金融、统计、对外贸易等有关的法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社会经济活动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自身来调节,国家的管理、干预和调控也是必不可少的,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必须是一种法治经济,法治经济也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象征。 二、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经济法在本质上保障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经济法可以协调市场经济中主体的平衡,以社会全局和整体为中心,调节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动态平衡,其内容包括市场经济的各要素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各主体,以此,确保社会经济能够协调、稳定、持续的发展下去。治理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是经济法的本质要求,更是产生经济法的历史背景。因而,社会的脚步必定会促使国家通过经济法来将行政和经济更加紧密的结合,加强宏观调控程度,及时摆脱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不良现象,以此来提高整个经济市场的运行效率,达到市场的良性运转。关于市场主体方面,经济法也给予了明确的规定。经济法在对市场中的各类主体做出规定的同时,也对各类主体的外部和内部权利义务做出了相关的规定,此种规定规范了市场的主体,从而促进了经济活动能够有效、正常的运行。 2.经济法在基本内容上保障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经过长期的发展与完善,经济法已经成为了一门独立的、门类齐全的法律,主要由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构成。这两个部分为国家协调市场经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强有力的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以社会的整体利益为优秀,通过调节和控制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来达到宏观经济总量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持续的发展。经济主体公平的进行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市场规制为商事主体创造了公平竞争的有利条件,通过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垄断行为,进而促进竞争有序、健康的进行下去;经济法规定了消费者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的保障措施;规定市场职能的法律措施,建立和谐、有序的市场秩序。在市场规制的作用下,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已逐步形成,并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3.经济法的公平正义观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就目前的社会现状,我们不难看出经济法在调节贫富差距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政策得以实质性的落实,继而,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无论是物质生活还是文化生活,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表面上,社会是和谐、稳定的。然而,随着贫富差距的问题的显现,社会出现了实质性的不平等。然而,经济法作为重要的、独立的部门法,它的实质就是公平正义,所以在解决贫富差距大这一方面,经济法有着独特的解决良策。随着贫富差距危机的增大,弱势群体的问题也随之显现出来。而隶属于经济法的社会保障法就是专门解决弱势群体这一问题的有效法律手段。 三、结语 现代国家治理和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模式就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依靠于现代法治的建设和有效实施。我国当前仍然处于经济转型期,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是解决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综上所述,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管理和调控社会经济的重要工具,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稳定、高效、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作者:李植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现代营销论文:企业中的现代营销者简述论文 一直在咨询行业打拼,发现了几种很普遍的现象:一是很多企业经营了十多年,但是,销售额才千把万元、几千万元,企业老是长不大;二是营销管理者(有的是总经理,有的不是总经理)特别忙和累,业务离开他就不行;三是有的认为只有自己行,自己是个大英雄,不相信下属或业务员能把订单拿回来;四是有些管理者总是觉得自己学历低、没文化,自己不行。由于营销业绩的好坏决定了企业的生死与发展,因此,可以说,我们营销管理者们的工作方式、行为方式以及决策方式对于企业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工作方式、行为方式及决策方式又取决于管理者对自身角色的认识与把握。 现代营销管理者具有以下三大角色。 不是自己做,而是组织大家做 某机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和销售高低压配电控制设备的专业化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公司现有人员30余人,3位销售人员,市场区域主要是在泛珠三角,客户主要是房地产、新厂房、安装公司、水电公司及供电公司等,销售方式是利用老总的关系和业务员的推销,公司从未对营销人员进行过培训,2003年年销售额1500万元. 北京某高科技公司是一家高速公路、电信等收费系统的供应商。该公司的营销副总每次与笔者交流都说十分忙和累。笔者问他为什么,他说他每年个人业绩过亿元,由于自身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所以客户大部分是由他把定单拿回,他说客户都想见他,愿意与他沟通交流。他说由于该行业所接触的都是局长、处长,老总,客户层次级别特别高,其他人员去就搞不定。我又问他,公司业绩是否还可以做得更好,他说完全可以,但苦于他时间不够,精力有限,只能如此。 由以上两个案例,我们看到营销管理者们(总经理)非常努力,也很善于利用关系,公司也主要是靠他们个人的业绩在支撑。但是,遗憾的是前两个企业苦苦经营多年所取得的业绩实不敢恭维,十来年,几百万元,高的一千多万元。他们存在的共性问题是:营销管理者把自己的角色都是定位在大业务员上,他们更多地是奔赴一线,直面客户,自己把订单拿回来,亲力亲为。可以说,企业之所以长不大,难以规模化产业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几个管理者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有组织而不利用组织,站在组织者的位置上而不组织,一直是在利用个人的力量,而不是利用组织的力量。 我们在为这些管理者个人因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业务而鼓掌的同时,确实发现他们制约和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假如这几个管理者们真正组织、指挥、带领一批人去做业务,即使这一批人没有他优秀,但是一批人在做市场,那结果会如何?过去是1人做,现在是500人在做,以500人对1人,其业绩完全有可能呈几何级数增长。 所以现代营销管理者的角色之一就是不是自己做,而是组织大家做。招聘、培训、管理、指挥,应通过一个团队去取得市场的更大成功。 组织大家并利用组织的力量,是做大市场,做大企业的必由之路! 不仅自己会做,更应该指导大家做 深圳有一企业的营销总监管理的业务员有270多人,其中分管各市场的销售部长有9位。有一天,这位营销总监对笔者说他有个非常苦恼的问题,那就是部下很少给他打电话。由于要对市场状况了解掌握,感觉踏实,他很希望部下多请示汇报介绍情况。刚开始的时候,他经常给部下打电话询问情况,他打的多部下打的少,开始还行,到后来觉得老是这样就没面子,心里不舒服。他特别希望部下多打电话来,但又不好直说甚至命令。这位总监说这些职业经理人一点都不专业,不知该如何办。其实,这位总监遇到的问题完全缘于他自己没有对下属进行正确的指导。 依波表3年前在手表行业排名才不过第十位,近两年依波表推行顾问式营销,即在顾客购买产品时,引导顾客消费,详细介绍公司和其他竞品的优劣势,帮助顾客理清需求,使顾客在全方位了解产品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选择,彻底改变了过去以推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和方式。但是,面对五百余人的营销队伍怎么办?自2002年开始,依波表与营销专家一起制定了《光大依波专销员工作手册》,从专销员的工作态度、技能、知识、仪容服饰、肢体语言、文明用语以及心理素质等一一明确,并分期分批对专销人员进行演练培训,直至很好掌握,依波表的营销队伍迅速提升实力,成为了行业领头羊。 说起华为公司,众所周知,但是说起华为1999年就制定的《优秀客户经理模型》,恐怕非华为员工知道的并不多。翻开《优秀客户经理模型》,认真读一遍,一下子就会明白了作为一名业务员,在华为应该怎么做,怎么做才能成为华为一名优秀的客户经理。该模型从销售人员使命、市场部文化、角色与工作、考核与评价、做人、素质、必备知识、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技能与绩效、职业通道、发展与创新做了全面系统的诠释。一位业务员有了《优秀客户经理模型》,就有了方向,有了标杆,就会按照模型去做,就会少走弯路,不再去“摸着石头过河”,企业也避免了因太多人员由茫然探索而增加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企业也不再依赖个人素质的优劣发挥而去取得无保障的业绩。 看看身边的企业,有一种共性的现状是太多的企业在招聘业务员后仅举行了产品知识和入职方面的简单培训,有的什么培训都没有,就将业务员派往市场一线。有的业务员跟着老业务员学,有的靠自身摸索,结果自身素质高的业务员市场表现和业绩还不错,但大部分不尽人意,有的很快就被淘汰,有的发现“自己不行、不合适”而选择了离开。常常营销管理者们以为业务人员知道该怎么做,而事实上,业务员并不是不想做、不想做好,而的确是不知道怎么做,这就是现状! 不少营销管理者花了太多的时间玩一种游戏:招人——让你做——看你做——发现你不会做——不让你做——再招新人——再让新人做……一直玩下去。 笔者从事管理工作18年来的最大的感慨就是:对我最感激的人是那些认为跟着我学到东西获得成长的人——原来我们的部下是那么渴望我们的指导和帮助! 在中国,要想成为一个优秀营销管理者的前提条件是: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导师! 指导成就销售! 不是做大英雄,而是做系统的构建者 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市场是在非竞争条件下,大部分个人和企业是靠关系或机会赚钱,营销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寻找关系或机会。 随着中国WTO的加入和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很多行业已处于完全竞争条件下,企业已是靠系统赚钱,营销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构建系统。管理者所构建的这个系统必须是有稳定业务来源的,这个系统是赚钱的,这个系统是能够使企业如流水线一样自动化运转的,这个系统能保持企业稳定和发展平衡的。 很多管理者老是认为自己企业“不行”,要通过外聘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其实他们并没有明白不是其个人不行,而是其构建的系统不行,或者说系统根本没有构建起来。当企业系统没有构建起来的时候,管理者就会发现到处是问题。我们一定要深刻地认识到企业不是靠一个人去支撑的,而是靠整个系统去支撑的。当系统未建起来时,管理者就会显得时间、精力以及能力严重不足,甚至特别累。有一个老是说自己“不行”的广东企业老总,其系统就没有构建起来。针对大客户销售,企业没有建立清晰的业务模式,尚未形成自我开拓市场的能力和造血功能。他的营销队伍的能力、培训、薪酬、激励、目标管理以及考核等支离破碎,不成体系。面对业绩和利润下滑,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这位总经理使出浑身解术,仍然无济于事。 作为管理者,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企业优秀不是管理者个人优秀,而是其构建的系统优秀。也正是因为管理者构建的系统优秀,我们才说管理者个人是优秀的。我们说任正非、张瑞敏、柳传志很卓越,其背后更深的含义是說他们构建的系统很卓越。 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企业系统与系统之间的竞争,作为一名营销管理者的重要角色就是构建系统,系统制胜! 现代营销论文:现代营销理念的酒店管理论文 摘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里,酒店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企业之一,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上海、这个正在飞速发展的国际化大都市,就处在竞争最前列。1998年,又一座豪华的大酒店——南新雅大酒店开业,笔者通过酒店筹建、管理并在两年的经营管理中,运用现代营销理念于实际工作中,得益非浅,深深地认识到其在现代酒店管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首先,就是市场定位,饭店处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 但周围有海仑宾馆、国际饭店、和平饭店等诸多知名酒店,要想在众多的竞争对手中取得市场,市场定位是起着决定性作用。而要定好位,就必须进行市场细分。酒店市场细分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有效地使用酒店各种营销费用及资源。经过我们对市场的细分,使我们对市场有了正确的认识,于是制订了一套灵活多样的适合南新雅大酒店的价格体系。 其次,是引竞争战略与定点超越营销观念,以往的传统营销理念是以消费者为中心,但忽视了竞争者的营销略与行为。 今天,市场营销内涵实质不仅是满足人类的需要和欲望而是企业的冲突。因此,现代营销应树立一种既考虑顾客需要,又考虑竞争者的营销战略,在其指导下,去观察竞争者分析竞争者所谓“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进而制定了并实施一系列制胜的营销措施,最终取得胜利。为了有效地争夺市场,我们采用定点超越的最新理念。所谓定点超越理念,就是当今很多知名企业采用的一种崭新的战略营销方法,以有效地与竞争者争夺市场。我们将自己与竞争者进行分析对比,将其中的领先者作为我们的发展目标,并通过考察将其先进的经验移植到我们日常管理中去。我们先后考察了上海的多家五星级的酒店,通过学习,加强各部门对工作程序、操作流程的细化、奖励销售等,并进行质检监督。同时,我们还考察了周边地区的同级酒店,利用我们自身餐饮的强项,首先隆重推出具有沪上大规模的海鲜城,并举行了整个集团公司联动的“三百万餐饮大派送”活动,通过餐饮促销,让各界人士对大酒店有客观的认识。这样一来,以餐饮带动了客房,形成了客房、餐饮“两翼齐飞”的经营态势。初步实践证明,定点超越的营销观念在现代酒店营销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再次,顾客满意(CS)战略与服务营销 在营销学中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它是由日本企业率先提出的经营战略,意即顾客满意战略,其宗旨在于促使企业努力探索有效的经营途径。改善经营方式,针对需求个性化的发展趋势,采取相应的经营措施,在顾客满意中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增强竞争能力,使营销取得成功。就饭店而言,要使服务成为行之有效的营销战略,就要让顾客满意。顾客满意不仅增加营业额,而且因为有良好的口碑,使顾客转化为潜在的业务广告员,节约了大量促销费用。 CS战略是借助于服务营销来实现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饭店间的竞争将日趋激烈,顾客的需求将日益多样化,从而必然引起产品结构和使用方法的复杂化,顾客对产品的“感觉风险”(购买前的疑虑)不断增加,而消除顾客“感觉风险”,提高顾客满意度的最好办法就是饭店为之提供产品实物形态以外的一系列服务。服务营销既是产品概念的延续,也是CS战略实现的手段。因此,服务营销的内容、形式要与CS战略的要求相适应,这就需要饭店在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以及在产品生命周期的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各阶段都要采取相应措施,并以服务营销质量为中心,施以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具体讲,全新的服务营销质量观,通常有以下四个方面: 1.赢得顾客一颗心。这是新服务质量观的基点,它要求顾客消费服务产品时无后顾之忧,主要包括在实施上没有不安全的顾虑,财务上没有风险,在服务的过程中及服务过后不让顾客产生困忧,得到享受。 2.追求无缺陷。所谓无缺陷(ZERODEFECT)未必缺陷绝对是零,而是以零为最终目标,来制定目前的目标,以便努力去实现,并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对目标作出进一步的修订,这样看来,无缺陷非指技术而是一种管理哲学。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保证是一个永恒的目标。因而,饭店不应浪费时间去推断能够达到何种水平,质量工作的目标永远是100%完美无缺陷。 3.三位一体的质量提高。这是新的服务观念的基本内容。这种思想在于确认强化服务质量贯穿于饭店营销全过程。实际上,许多饭店未意识到服务质量的保证是分三种类型的:一是预防性的,如长期需求信息的调查、竞争对手及顾客评估等;二是监测性的,如产品质量的检验、服务的安排等;三是补偿性的,如重新设计产品和饭店形象等。传统的做法强调补偿性服务,而新观念却主张预防性、监测性和补偿性服务齐头并进,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的服务质量保障系统。 4.服务质量是饭店全员的职责。新的观念认为,服务渗透于饭店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要使饭店上下充满让顾客满意的饭店文化,要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的服务质量管理。 由于我们是一家新的酒店,并且由杏花楼集团自行管理,我们缺少的是经验丰富的酒店专业型的管理人才。因此,我们面向社会招聘了一批具有在四、五星级酒店管理经验的干部充实了我们的中、高级管理层,加强了管理的力度。另外,我们还缺少自己的网络,正因为如此,CS战略对我们来说尤为重要。为了树立大酒店在社会上的口碑,我们先后举办“微笑服务月活动;发放“客人意见征询表”;发挥大堂副理记事簿的作用。在实践经营中,我们对现代营销逐步有了新的认识,酒店的经营状态日趋稳步上升,通过不断努力,我们又提出了创造需求与创新营销。公务员之家 饭店企业营销战略的重点不仅在于掌握定价、分销、促销等非产品战术,更在于使其成为巨人,能预测顾客的尚未能看到的需求。通过技术积累和创造来寻求饭店企业的长远发展。当然,创造需求并不是一种主观臆断,而是在顺应把握消费需求变动趋势的基础上,把遵循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统一起来。 创造需求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创新营销来进行的。现代科学的发展,消费水平的提高。饭店市场环境的变化及竞争的加剧,推动着以产品为基础的营销诸要素不断衍生组合。创造营销成为饭店适应衍生组合、求生存求发展的内在动力。所谓创新营销就是饭店企业以在质上优于现有状态的新行为作用于经营活动,以期收到预定目标的创造性活动。创新主要是指产品创新、市场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这五大创新涉及饭店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这五大创新所产生的联动效应,形成一种巨大的整体潜能,这是饭店企业降低和避开风险,谋求顺利发展的强大动力。 由于树立了现代营销意识,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促使经营业绩蒸蒸日上,在竞争中找到了市场,站稳了脚跟。同时,我们又在不断地优化我们的市场。因此,现代酒店也好,企业也好,从上到下一定要掌握现代营销观念,从实际出发,通过理论指导实践,使酒店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形成我们自己的特色。 现代营销论文:传统文化对现代营销的影响论文 关键词:传统文化营销道德营销观念营销思想 摘要:我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中许多内容对现代市场营销活动有指导意义,因此,研究传统文化与现代营销的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探讨了儒家文化对营销道德和营销观念的指导意义以及《孙子兵法》对营销策略的启迪。 一、儒家文化与营销道德 儒家文化博大精深,内容丰富。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东方文化的代表,与西方文化思想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研究这些差异,分析儒家文化对营销管理的影响,对提高营销管理水平是很有必要的。儒家文化有“重修身、讲仁义”的特点,即重视伦理道德修养,主张个人修身养心,“修身”被摆在第一位,通过“修身”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境界。躬身修己首先讲“仁”。“仁”作为生活的最高道德标准,它同时也涵括了忠、恕、礼、恭、敬、勇等世俗道德的全部内容,其“仁”的主旨,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即“正人先正己”,既要洁身自好,有所作为,又要助人、爱人,并从道德上积极引导人。但“修身”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达于“治平”的理想社会的手段:人们自我内省,知己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便没有冲突,关系和谐,社会也就成为太平盛世。其次讲“义”。关于义利关系,儒家文化认为应该“贵义贱利”、“义以为上”。在这里,孔子并不是一概否定人的欲求和谋利心理,他承认“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关键是要得之以“道”,甚至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但他主张“义然后取”、“见利思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倘若义利相冲突,宁可选择义而放弃利。儒家文化的这一特点对营销的影响,表现在营销活动中即正确处理“义”和“利”的关系,“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绝不能把“义”和“利”对立起来。 在营销活动中,要“义利两全”。重义,即让人们成为“金钱的主人”,不搞欺诈行为,避免纯功利主义造成极端个人主义,导致人们道德沦丧;求利,即对物质利益的追求,通过全心全意地为顾客服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这一方面日本现代企业管理的先驱——涩泽荣一提出的“《论语》+算盘”的经营思想,生动形象地反映了儒家文化的义利观。 二、儒家文化与营销观念 (一)儒家文化中“天人合一”观念与现代营销中“绿色营销”观念 在儒家文化看来,人是整体宇宙中心的一部分,天人相互协调,天和人是同类。“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即认为人性与天性相通、人道与天道同源、人命与天命合一。先秦诸家以孟子为代表的天人合一思想,强调发挥人的主体性,思诚致仁,“尽心、知性、知天”,以人心昭显天下,体证天心,在精神领域完成天人合一的追求。天人合一的思想,注重人伦道德教化,以人伦道德教化代替对物质世界的征服,以对人身理想的追求代替人身现实的享受,从而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是人与自然间的相互适应、和平共处、相互促进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不是人与自然的对立,而是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现代社会在飞速进步,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在享受征服自然成果的同时,也遇到了自然资源有限的挑战。怎样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怎样才能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个问题上儒家文化“天人合一”的思想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这种以人为中心的天人整体观,促使人们去寻求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类自身机体的普遍规律,不仅要推己及人,还要推己及物,追求人——社会——自然的和谐。儒家文化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符合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要求,适应了现代社会发展环保的需要,体现在营销上就是树立绿色营销观念、实行绿色营销(GreenMarketing)。绿色营销就是在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争取适当企业利润的同时,兼顾社会环境利益,由此开展的系统性营销活动。 (二)儒家文化“重责任,讲奉献”特点与现代营销中社会营销观念 儒家文化把伦理道德的地位置于一切社会发展因素之上,无论是为人还是治世,都是以道德取向高于一切,“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伦理道德成为支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日常规范。在儒家思想中,个人和群体、家族是无法分开的,这样个人的言行就不再是为自己负责,而是为群体和家族负责,个人价值在他所处的群体中变成个人对群体的义务和责任,个人价值也是通过他对集体、国家、君主的个人牺牲和奉献来实现。儒家文化的这一特点对营销管理的影响,集中体现在企业营销的全局观念上,企业营销不仅要考虑自己的利益,而且要满足消费者和社会利益,企业应为社会作出较大的贡献。即企业在营销中应树立社会营销观念。 (三)儒家文化“重感情,讲仁和”特点与现代营销中关系营销观念 儒家文化有“重感情,讲仁和”的特点。儒家文化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理想境界,把“仁”释为“仁者爱人”,重视人的地位和作用,主张人与人交往要待之以礼,待之以诚,互敬互爱,“礼之用,和为贵”。人们崇尚礼仪,能以宽容态度待人,推己达人;追求天下大同的“治平”理想,以及个人价值只能在宗法家族交织的关系网中得到体现,使人们特别重视亲缘、物缘、业缘等感情,认为“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坠,舟车所至,人力所通,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人们追求的是人际感情合一和社会的和谐。“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使企业的管理者认识到人际关系在营销中的作用,学会利用公共关系打开市场和占领市场。即企业在营销中应树立关系营销观念,实行关系营销。 三、《孙子兵法》与营销策略 (一)《孙子兵法》的主要营销思想 1.未战先算。《孙子兵法》的第一句就提出了遇事要进行调查研究的思想。“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关系人民生死、国家存亡的战争是这样,同理,关系一切组织和个人生存发展的大事也是这样,必须认真考查研究。目前,市场营销已成为关系每一个组织和个人生存发展的关键,必须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在此基础上制定正确的营销战略和策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2.知彼知己。对未来的预测需要了解敌我双方的情况。其了解的程度决定着战争的胜败。“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己不知彼,每战必殆。”因此,管理者不仅要有自知之明,更重要的是了解对手的情况。 3.随机应变。为了掌握战争的主动权,要求其统帅必须根据战场上的形势变化,做到随机应变。“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我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就是讲的必须根据自身条件的变化来制定战略策略。所以用兵的原则是,拥有十倍于敌人的兵力就包围敌人,拥有五倍于敌人的兵力就进攻敌人,拥有两倍于敌人的兵力就设法分散敌人,兵力相等就要努力抗击敌人,兵力少于敌人就要坚壁自守,兵力弱于敌人就要避免决战。“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守则不足,攻则有余。”企业营销中的竞争战略就是依据兵法中“随机应变”而制定的。 4.避实击虚。兵家取胜的规律之一是“避实而击虚。”如果违背了这一规律,就必然吃败仗。避实击虚首先要真正了解对手的虚实,在此基础上制定自己的作战方案,“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以近待远,以逸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就是说,在战场上,要避开敌人初来的锐气,等到敌人松懈疲惫时再去打它,这是考虑士气的作用。以自己的严整来对待敌人的混乱,以自己的镇静来对待敌人的轻狂浮躁,这是掌握军心的方法。以自己的部队靠近战场来对待敌人的长途跋涉,以自己部队的从容休整来对待敌人的鞍马劳顿,这是掌握战斗力的方法。企业在竞争中也应善于发现对手的弱势及优势,避开对手的优势,以自己的优势去攻对手的弱势。 5.出奇制胜。《孙子兵法》的重要军事思想之一是“攻其无备,出其不意。”通过出奇兵取胜也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法。出奇的优秀是创新,只有通过创新,才能在战场上稳操胜券。因为“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用兵打仗是一种用计取胜的行为,“兵者,诡道也。”因此,出奇制胜要做到:能打装作不能打,要打装作不要打;要向近处装作要向远处,要向远处装作要向近处。对贪图小利的敌人就用利益引诱它;对混乱的敌人就乘机攻取它;对力量充实的敌人要注意防备它;对兵强马壮的敌人就暂时避开它。对于易怒的敌人要设法刺激它;对于谦卑慎行的敌人要使之骄横;对于休整良好的敌人要使之疲惫;对于内部和睦的敌人要离间它。要在敌人没有防备处发动攻击,在敌人意料不到时采取行动。出奇制胜的另一种表现是“兵贵神速”,“兵贵胜,不贵久。”“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就是说要选择敌人措手不及的时机,走敌人意料不到的道路,攻击敌人没有戒备的地方,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孙子兵法》主要营销思想在市场营销中的应用 1.掌握“奇”“正”变化的规律,积极开展营销创新。作战的方式方法不过“奇”、“正”两种类型,“奇”是指作战的特殊方法,“正”是指作战的常规战法,“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在战场上,人们总是用常规的方法进行战斗,但总是出奇兵取胜。“奇”和“正”是不断变化的,并且永远未可穷尽,当人们都熟悉了“正”的方式以后,只有“奇”才能取胜;当“奇”广为人知后,“奇”就变成为“正”;这时,新的“奇”出现。“奇”与“正”就是这样不断地相互转化,无始无终。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必须把握“奇”“正”变化的规律,并通过市场营销创新,出奇制胜。首先,要认识到出“奇”才能获利,为此,必须学会不断创新。这是因为当人们面对一种特别的变化时,会在短时间内做出判断,并依此决定操作策略,而在短时间里对现状的本质做出判断,往往会欠缺深入的考虑,从而给创新者带来更大的利益。其次,掌握“奇”与“正”转化的时间。这一点判断起来较有难度,因为“奇”与“正”是相对的概念,当人们不熟悉它时,它就是“奇”;当人们熟悉它以后,“奇”就变成了“正”。此时,“奇”的效果就会明显降低,再运用这种运用过的“奇”,得到的只是原来的“正”的效果。因此,作为商海搏击的人们要有预见性,以适应消费者的心理变化,提前拿出新的产品、新的方法和新的策略,争取市场上的更大成功。 2.学会“以迂为直,以患为利”的辩证思维,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两军相争,懂得如何通过迂回曲折的途径达到直路才能达到的目的,把不利条件转化为有利条件,才能把握战场的主动权。“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在市场营销活动中,迂直之计有两层含义,一是在市场竞争中故意迂回而行,投以小利,落后于他人的行动,却先期到达目的地,收到别人没有收到的效果。二是由于工作出现失误,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发现后通过加倍的努力,给用户提供适当的利益,结果使用户由不满意变成满意,使企业变不利为有利,变坏事为好事,达到意想不到的目标。目前,迂直之计已深入人心。无论国际上大的跨国公司,还是国内的中小企业,无不运用迂直之计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过程中进行的公益赞助,中国企业给顾客提供的“超值服务”,都是迂直之计在市场营销中的最好体现。 3.运用各种用兵策略,提高企业的市场运作水平。《孙子兵法》的用兵策略,在市场营销中主要运用在未战先算、避实击虚、出奇制胜、兵贵神速等方面。“未战先算”在营销中表现为决策前要进行调查研究和预测。作为行动的指南,已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的营销活动中。目前,市场调查和预测不仅应用在短期决策上,而且成为制定长期发展战略的基础。“避实击虚”在营销中主要体现在市场竞争上,指导企业的决策者如何针对竞争对手的不足之处展开攻击,从而一举占领该市场。避实击虚的基础是知彼知己,不仅要看得准,还要有胆有识。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寻找对手的薄弱环节,从而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功。“出奇制胜”在营销中表现为靠别人意想不到的办法占领市场或提高市场占有率。目前,企业在营销中的“出奇制胜”可谓无奇不有,你的质量高,我的价格低,他的服务好;你在组织上创新,我在技术上创新,他在销售上创新等等。需要说明的是:“奇”产生于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积极的创新意识,靠的是在全面分析市场情况基础上的整体设计,而不是靠某个人的“点子”。因此,要想“出奇制胜”,只能靠扎实的工作,而不能靠走捷径。“兵贵神速”被世人奉为战场上的“天条”,现已成为指导商场行为的“铁律”。时间对军队而言意味着战机,对企业来说就是金钱。 现代营销论文:现代营销伦理变革论文 一、商业营销面临的挑战 商业营销是为达到商业目的而采取的方法和手段。在以往漫长的商业活动中,商人为了赢得更多的利益而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尝试,虽然有许多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更多的是采用了正当的方法和手段,既实现了自身的利益,又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但是,出于对商业活动的偏见,以致人们都从其不道德的一面来认识和理解商业活动,将商业营销称为是“欺诈”。傅立叶就曾明确地说,商业就是欺骗。富兰克林在谈到贸易时也说,贸易的本质不是为了满足对方的需要,而是营利。“贸易的目的就是营利”,“商业通常是诈骗”。因为促使双方进行交易的动力是利己心,而不是利他心,它要满足的是自身利益,而不是他人利益。 在商品交换中从来就存在着缺斤短两、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也确实有一些人的营销方式存在着弊端,营销理念存在缺陷。传统观念认为,营销就是做生意,做生意就是设法赚钱,而赚钱就是贱买贵卖。所以在买卖中双方在利害上总是对立的,甚至是敌对的。因此商业所产生的第一个后果就是互不信任,互相欺诈,为了自身的利益,常常采取不道德的手段达到不道德的目的。结果,商业给人造成的看法就是一种“合法的欺骗”。马克思也曾经说过,商人的气质毕竟是商人,他们的商业道德是:“用耐心等待和实验的办法去追求既定目标,直到有利时机的到来;经常开着后门的外交;善于讨价还价;为了利益可以忍受屈辱;硬着头皮说:我们决不骗人。” 对于商业中的不道德行为,人们不仅从道德上、舆论上给予无情的批判和深刻的揭露,同时也从制度上给予严厉的制裁,比如用法律法规进行强制,用经济手段进行惩罚,以各种制度进行约束,等等。这些措施尽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仍然不能杜绝商业上的违法背德行为。究其原因,一切都根源于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面前,道德是软弱的,舆论是苍白的,就连强硬的法律权威也有人敢去践踏。正如马克思指出:“资本的本性,就是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那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了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虽然随着近代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商人的营销观念也在逐步转变,他们越来越认识到,为了自己的利益必须同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谁也不愿意由于欺诈而愚蠢地招致顾客的敌视。于是商业就由欺诈趋向诚信、人道、守法、互利,以获取长远利益。然而,商业经营的自私本性并不能使每个商人都能从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结合上去考虑。即使在商业经营中的道德和法律因素增多,又有什么样的制度能够保证这种人道因素的增长和稳定呢?采用什么方法才能保证利己与利他的统一呢?这就为现代营销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即靠什么机制才能有效地扼制商业上的失德违法行为?用什么方法才能使商业行为与道德要求相统一?使交易各方的利益冲突得到化解?这是现代营销面临的严峻挑战。 二、商业营销理念的发展 商业营销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早期的简单营销到今天的社会营销,其形态、方式和指导思想不断变化,大体说来,经历了从以利润为优秀的产品营销、以顾客为优秀的市场营销和以和谐为宗旨的社会营销三个阶段。这一发展历程体现了一种价值取向的转变,即l由“为利润服务”逐渐转变为“为人服务”,经济利益与道德要求日益统一,表明了商业伦理的不断进步和商业秩序的不断和谐。 早期的商业营销理念是产品营销,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营销理论,它以利润为优秀,以提高企业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种类,引导消费者购买和多买产品为主要内容。其实质是一种以企业为主体,以生产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这种营销方式有着明显的伦理缺陷:一是以企业为中心。产品营销关注的重心在于企业自身的利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重视,处于一种被动使用商品的地位,或者说是企业实现利润的工具,这其实就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和不关心。企业不对消费者的具体要求比如产品样式、审美情趣、文化需求、心理爱好、个性特征作广泛调查,而只是依据自己的设计尽可能多地生产产品,虽然也注重产品质量,但是总使人感到美中不足,不能充分体现企业对消费者的全面关怀。二是服务不到位。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商品处于相对缺乏状态,企业和商家只须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即可。这种纯粹的卖方市场在服务方面必然缺乏热情、周到、体贴的道德要求。三是生产的盲目性。在产品营销观念指导下,商品生产的依据不是市场需求,也不考虑环境的限制,而是仅仅依靠企业的已有技术和以往经验,在利润第一的宗旨下扩大生产,这必然造成某一产品的生产过剩,使大量资源被浪费,既违背节约的伦理原则,也违背了生态伦理的要求。之所以导致这些不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初期的市场是卖方市场,产品缺乏,企业即使在伦理缺失的情况下也能实现赢利目的。再有,消费者不成熟,维权意识薄弱,主动性不足,加上各种法律法规不完备,也是导致上述缺陷的重要原因。 市场营销的理念是,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以顾客的需要和欲望为导向,为顾客着想,以顾客为中心。产品营销以企业生产为中心,着眼于把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想方设法卖给消费者,以换回货币;市场营销则在生产商品之前就瞄准消费者的需求,了解、研究、分析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并在商品买卖的过程中尽可能地给消费者提供热情、周到、满意的服务,把顾客和企业双方的需要整合在一起。市场营销观念的出现无疑是商业营销史上的一次革命,它将经济利益与伦理原则统一起来,体现了商业伦理的进步。市场营销将营销的重点由企业自身转变到消费者身上,是尊重他人的伦理原则在经济领域中的自觉运用。以消费者为中心,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原则,反映了关心人、尊重人的道德精神。这种营销不是以“物”(产品)为企业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而是以“人”(消费者)为活动的出发点;不单是看到经济活动中“物”的流转和利润的增长,更看到了产品的最终归宿——消费者需要的满足,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利益依托在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上,是一种人我两利的道德行为。 市场营销理念较之产品营销虽然有了明显的伦理进步,但也自有其局限。一方面,一切以顾客为中心会导致企业发展潜力不足。因为顾客总是希望物美价廉的商品,如果一味迁就顾客,必然导致企业利润减少,影响企业的发展。这是对企业的一种不公平。另一方面,顾客的需求也未必都是合理的,比如对香烟和的消费,对非环保产品的消费等,有道德的企业不但不应该尽力满足,相反应该予以限制,引导健康消费、绿色消费。为克服这些缺陷,就必须转变思维,确立新的营销理念。 针对市场营销的伦理缺陷,美国人最先提出了社会营销(也叫关系营销)理论。这是指,营销者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并由此获得利润,而且也要符合消费者自身和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其本质就是以和谐为宗旨,处理好企业与顾客、企业与社会、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乃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注意将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和社会利益、环境保护统一起来。社会营销理论强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稳定而持久的关系,使交易所涉及到的各方形成一种互助、互求、互利、和谐且长久的关系。这首先要求处理好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在营销者与顾客、分销商和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的、信任的和互利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靠高质量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公平的价格、良好的信誉,以及加强经济的、技术的和社会的联系来实现的。其次,就是处理好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企业除了与顾客、分销商和供应商等生意伙伴建立良好的关系外,还要顾及到其他利益相关者,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比如对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对社区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股东的责任、对不参与交易的第三方的责任,等等。再次,社会营销还着眼于处理好企业与自然的关系,与后代人的关系,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进行绿色营销,引导绿色消费,努力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其目的是使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环境保护相统一,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结合,使人与人、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和谐相处。 三、现代营销伦理的进步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希望使商业活动变成既符合道德要求又符合经济目的的行为,力图将经济领域中的利己心与道德领域中的同情心统一起来,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统一起来,希望资本为人服务,而不是人为资本服务。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再到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人们一直都在探索实现这一理想的有效途径。为此,经济学家和道德学家们曾经提出过各种要求,比如用道德去引导,用舆论去监督,用政策去调节,用法律去约束,甚至用宗教信仰去劝诱;也出现过各种学说,比如自由主义、国家干预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一些实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还实行过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并且提出了科学共产主义学说,等等。这些都是人类面临同自然和解及同人类自身和解的时代到来之前的困惑。这就意味着营销观念的革命,即设计一种崭新的营销模式,这种设计不是使一方受益的制度,而是使利益各方都能获得利益的互利双赢、共生共存的制度。一些大型的现代企业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企业经营伦理普遍受到重视。一个注重经营伦理的时代正在到来。有些大型的公司,已在现代化经营方面进行了富有新意的改进,不仅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方面精益求精,而且营销方式和理念也有了巨大的转变,在“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利润为本”的经营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他们注重信用而不是欺诈;谋求互利双赢而不是仅仅为了自身;以“主观为别人,客观为自己”补充了“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缺陷;用利他心弥补了利己心带来的不足;以诚实、信用和热心服务为基础,把“为别人”与“为自己”统一起来;推进了现代营销革命,促进了利己与利他、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为自己和为别人的有机统一。 这种情况的出现,也是平等自由、公平正义思想发展和普及的结果,是交易正义的体现。现代社会对人权、自由、平等、正义和环境给予了特别关注,尊重人权、维护正义、保障自由、保护环境等,在当今社会已不仅是某个地区、某个国家的问题,而是世界性的问题,已成为国际通用的标准和语言,商业活动也要受到这些国际通用标准的检验。这种检验的具体内容是多方面的:比如贸易和竞争是否平等、自由、公正,是否在交易中坚持非歧视原则、非胁迫原则、互惠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以及彼此开放透明的原则;商品和服务是否质量过硬,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交易是否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企业活动是否尊重了人权,保护了员工的权益,是否通过有道德经营和采购活动改善了工人的工作条件,使他们最终获得公平而体面的工作条件,并给他们以必要的自由和充分的发展,等等。一系列国际商务活动的规则和标准,比如WTO的基本原则,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等都体现了这些伦理要求,表明商业营销在处理买卖双方之间、企业与员工和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等伦理关系上的道德进步。 四、现代营销与传统营销的区别 随着市场经济基础的发展,竞争日益激烈,企业所采取的营销手段也在不断变革,以致出现了各种富有新意的营销模式和营销理念。比如,绿色营销:旨在通过生产绿色产品和引导绿色消费,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维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发展生态商业,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品位营销:旨在通过名牌战略,增加商品的附加价值,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产生一种心理需求和心理享受,将物质消费变为精神寄托,使消费者为名牌商品而甘心情愿多付钱;推荐营销(直销):不仅使消费者享受到高质量的产品和个性化的服务,而且还使消费者的消费变为同时生产财富,将花钱变成投资,使生产行为与消费行为统一起来,也使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统一起来,组成一个利益一致的团队。此外,还有将冰冷的买卖关系变得轻松快乐的娱乐营销,竭力揣摩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和身体需求、以人为本的人性化营销,等等。上述营销模式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商业伦理关系的和谐和商业道德的进步。具体说来,与传统营销相比,现代营销伦理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营销性质不同。传统营销是产品营销,因而只能形成短期的、暂时的交易关系。这种关系只是经济利益关系,经济交易结束之时就是关系结束之时,正所谓人一走茶就凉。一般说来,传统营销所需时间较短,顾客忠诚度较低,除少数常客外,多数都是偶然性的关系。现代营销是关系营销,因而建立的是稳定、长期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仅是经济关系,而且是有着共同理想和一致利益的关系。比如绿色营销,企业与消费者有着共同的目的,即保护环境;在直销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也有共同的目的,即共同增长财富。这样的关系需要较长时间来建立,但是一旦建立起来以后往往比较稳定、长久。 经营原则不同。传统营销的原则是卖方赢利,常常着眼于眼前、当下的利益和短视的行为,赚一笔是一笔;即使是损人利己的行为,有时也干得出来。当这种行为受到扼制时,传统营销也会采取互利互惠的措施,但其根本目的不是利人,而是利己,利人只不过是利己的手段。这种关系只是一种单纯的金钱关系,金钱比信任更重要,即使是讲信用也是为了自身长远的利益。现代营销的原则是使利益各方互利双赢,这种营销必须是互助互利的,不仅是卖方获利,买方也获利,同时,还对各利益相关者,比如股东、企业员工、国家和政府、社区,乃至自然环境都有益。所以,这种关系就不仅仅是一种买卖关系、金钱关系,他们之间是以共同的事业和共同的利益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团结协作关系。 营销方式不同。传统营销的计划,是讲产品销售计划。计划服从于产品销售,营销服务于产品生产,只要产品销售出去就算完成任务,销售量越大营销就越成功。至于消费者购买后的感受如何则不在考虑之列,只要不因质量问题而使消费者找上门来就算完成了任务。现代营销也讲计划,但是讲建立关系计划,计划服从于建立关系,只要关系网建立起来,就能够促进产品销售,就能保证顾客的忠诚度,也就是计划的成功。现代营销也讲销售,但却是满足市场需要和顾客需求的销售。以前是生产出来商品以后去推销掉,现在是适应市场需要去生产商品;以前是大众化、盲目的服务,你要什么和我给什么常常不一致;现在是个性化服务,有针对性的服务,在出售商品的同时出售使用产品知识和使用配方,根据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跟踪调查使用效果,以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营销目的不同。传统营销是为利润服务,为自身利润最大化服务。而现代营销则不仅仅为了自己获取利益,而是双赢互利;不是只为利润服务,而且也为人服务,在为人服务的过程中实现利润的增加,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利润为本;不是只为生产者赚取利润,而是同时也使消费者获取收益,使生产者与消费者相统一。总之,现代营销越来越实现着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即利己与利他的统一,由原来的“为利己而利他”转变为“为利他而利己”,实现了“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向“主观为他人,客观为自己”的转化。 当然,以上论述并不是意味着现代营销就完美无缺了,只不过较之过去有了进步,它仍然存在这样和那样的缺陷。其实,任何一种营销模式和制度设计都是有不足的,也不可能完全杜绝商业活动中恶的行为的发生。但是,这并不可怕,只要不断发现问题,并发挥人类的聪明才智,去不断改进,不断解决问题,商业伦理关系就会更和谐,经济伦理秩序就会更健康。 现代营销论文:和谐社会与现代营销分析论文 内容摘要:和谐社会理念是对社会范围内基于资源有限性的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这个理念的提出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组成社会细胞的企业都是适用的,现代营销理念被证明是能够引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现代营销观念与和谐社会理念的之间的统一更加验证了和谐社会这一目标的科学性依据,本文通过论述这两个理念的一致性,并试图通过和谐社会理念指导营销的发展,以此来深化对和谐社会构建理念的深入理解。 关键词:和谐社会现代营销一致性 和谐社会构建的理念是我国新时期社会资源配置的指导思想,是依据科学发展观对我国市场经济社会建设的具体指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市场营销理念与发展和谐社会的理念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和谐社会发展理念是符合市场经济的一种理念,是我国新时期统筹社会资源、调节各方面关系,形成美好社会的重要理念。 企业存在价值与和谐社会目标 现代市场营销观念认为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是建立在为客户提供价值基础的,为客户提供价值就是企业能够存在的唯一理由。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客户或消费者是组成社会的主体,企业是经济的细胞,因此,通过为客户提供价值,获得客户认可就是在构建和谐的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而和谐社会就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理想中有很多归结起来就是让社会中人与人关系变得和谐,这种关系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服务于别人,同时又接受别人的服务,这种关系实际上就是企业与客户的关系。 和谐社会的价值观可以帮助企业确立存在价值。企业在确立自己的价值定位时实际上就是在了解客户,并按照自己的资源特点创造价值,企业准确的定位自己的存在价值需要建立一种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可以从和谐社会理念中得到启发,企业应该关注与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关系的建立作为出发点,对企业而言,最主要的关系就是客户。在确立企业存在价值的过程中企业不可能通过预测或其他手段来获得客户明天需要什么,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得这种预测往往难以奏效,唯一的方法就是建立一种这样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可以使得企业资源配置在围绕客户提供所需要的东西同时保证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指导企业营销充满活力的主要因素就是建立起与环境和谐相处的营销价值观。 传统的价值理念出发点不是客户而是企业,传统营销的出发点是企业内部,重点是放在对现有企业产品的推销上,希望通过强力的推销来使客户购买,最终通过客户购买更多的产品而获得利润。正确的市场营销理念的出发点应该是企业外部,首先应该是客户,了解客户需要什么,然后利用企业资源创造这种满足客户状态的产品,通过客户的满意获得利润,从而能够确保与客户之间和谐关系的建立,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现代营销理念是符合和谐社会发展的理念,是和构建和谐社会理想完全统一的,而传统营销理念则是对和谐社会理想的背离。和谐社会构建的基本思想就是在处理各种关系的过程中首先要考虑是否能够和谐,是否能使得与其相关的不同主体体验到一种舒适感,而不是增加张力或带来紧张。 建立在传统营销理念下的营销不仅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同时也不能够带来企业的持续成长,对企业而言有着高度的风险,因为传统的营销理念隐含着这样的假设:听了几句好话就去购买的客户会喜欢这种产品,如果不喜欢他们也不会在朋友面前说坏话,影响企业的品牌形象,他们甚至会忘记对这一产品的不满意而重复购买这种产品。实际上这种假设是站不住脚的,有调查显示,上当的客户会向10个或更多的人讲这个产品的坏话,而坏消息的传播速度是很快的。因此,这种理念只能会让企业失去诚信,损伤品牌,影响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营销理念更加体现了和谐社会的要求 在环境恶化、资源短缺和人口爆炸性增长、世界饥荒、贫困人口的增加、社会服务的忽视等的年代中,市场营销的目标是否需要调整呢?一个在了解服务和满足客户方面做得很出色的企业是否必定能够满足客户和社会的利益呢?和谐社会的理念是一种考虑到环境的观念,因此企业组织的任务就应该是确定处于企业外部环境中诸目标市场的需求、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提高消费者及所处环境的社会福利方式,比竞争者更有效的提供各个需求主体所期望的满足。可以看出,和谐社会理念弥补了传统营销与环境之间的部分冲突。 和谐社会理念可以让企业持续获益。和谐社会理念要求营销者在营销活动中要考虑社会和道德的问题,营销必须平衡与评价公司的利润、客户满意程度和公共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营销实践中这种营销观念已经被很多企业所利用,并取得到很好的成绩。很多公司因为在营销使命中增加了社会和谐目标而获益匪浅。比如,一家公司因为专门给广大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而获得社会对其企业诚信度的提升;有家企业因为能够持续的支持一种社会公益事业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甚至有些企业让客户知道购买他们的产品本身就已经履行了他们的慈善义务而无需给慈善机构捐助了。 追求客户价值促进和谐社会形成 如果企业为客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让客户满意那么就是成功的营销,是什么影响客户的满意呢?主要是看企业是否能为客户带来最大价值,企业提供给客户的价值主要受两个因素影响,一个是客户因为购买了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而获得的利益,利益包括功能利益和感情利益,另一个是成本,就是客户因为获得这一利益需要支付的金钱成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和体力成本的总和。利益越大价值越大,相反,成本越大价值越小。 开发一个高度满意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客户实际就是建立了一个和谐的客户与企业之间关系,这种关系在促进了和谐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为企业带来持久价值:客户会更加忠诚于公司更久;为公司和产品说好话;向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建议;交易成本由于惯例化而得到节约。 企业为了实现最好状态的环境和谐还要建立企业内部价值实现系统的和谐有序,企业作为复杂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创造者需要组织起不同的分工部门,比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技术发展部门、采购部门、后勤部门、生产部门、营销与服务部门等,要使这一创造过程更为有效就需要建立起这些部门之间和谐关系,建立相互之间提供价值的链条,使每个企业内部单元都成为能够提供和创造价值的主体,因此,和谐社会的观念同样能够指导企业内部资源的组织和管理。 为了使企业获得成功,还需要企业超越其自身的内部和谐的价值链,更需要考虑构建企业环境中其他主体之间的和谐关系,比如:供应商和分销商等,因此,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和特定的供应商及分销商建立起联盟和合作,以便形成协作统一的、互相提供价值的营销网络。 为了使得环境中各个主体能够持续的感到满意和有价值,企业需要建立营销网络来拓展自己的和谐关系的深度和广度,因此需要和环境之间不同主体进行深度交流与沟通,使他们逐渐成为企业的紧密联盟或合伙人,比如将首次购买的客户转变为重复购买的客户,并能够拓展和谐的关系的广度,由一种产品和服务转化到选择更多的产品和服务种类。将各类的环境主体转化为企业拥护者,直至转化成企业的合伙人,共同开展工作。这个过程就是拓展企业和谐环境的过程。用和谐社会理想指导高绩效业务的发育 和谐社会理想就是要企业在追求高绩效业务中处理好各种利益方,主要是如何很好的为利益各方提供满意的价值。具体来讲就是如何建立起和谐的利益关系方的各种关系、如何构建高效率的业务过程、如何合理配置好各种资源、如何建立协调统一的组织和组织文化。 构建和谐社会的优秀就是要构建涉及利益各方之间和睦相处、公平公正、相互促进的关系,传统观念认为企业利益方只有企业的股东,实际上按照和谐社会的理想这是不完整的,基于企业科学的发展观,企业应该认识到了还有其他的利益关系方,他们是客户、员工、供应商、经销商。因为没有他们企业利润实现就没有办法保障。因此,可持续发展的企业目标应该是要让客户满意和高兴;给雇员以好的表现机会;使员工能够在企业工作中身心愉悦,保持对企业的高满意度;给供应商以临界点水平的满意(因为供应商和企业之间在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认同的情况下主要通过价格建立的利益关系,临界点体现了企业和供应商之间的双方满意的状态)。在建立这种关系过程中企业必须要避免使得利益关系方之间感到不公平,所以各方关系的和谐主要应体现公平原则和均衡原则。 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是员工能够感受到人文关怀的社会,企业要获得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创造一个保持员工为企业工作积极性的环境,这样企业才会产出高水平的产品和服务,并创造高水平的客户满意度,客户的满意又会导致回头业务的增加,由此带来企业利润的持续成长,这样又进一步导致了股东的满意而追加投资,增加了企业持续发展的资金资源。 过程管理是否到位是建立和谐关系创造高绩效业务的关键,过程管理实际上就是如何将企业部门之间建立起和谐的业务流程,如何在企业统一的战略指导下使各部门之间各负其责、分工有序的进行理想合作。随着竞争日益加剧,企业产品的周期越来越短,很多企业开始利用各个具有开始和结束时间要求的项目活动来完成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因此,这种内部和谐氛围和文化的建立显得更加重要,因为项目一般都需要企业内部不同部门之间和不太熟悉的人之间建立一种围绕项目目标的合作团队,这样一来团队更需要在短期内建立相互配合和支持的和谐关系,同时团队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也需要能保持适当的和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内部绩效,实现各个项目和战略目标之间的整合统一,促进高绩效业务的形成。 和谐社会的资源配置是优势互补达到资源节约的社会,是共同分享成果,互利合作的社会,围绕资源节约的资源配置是高绩效业务的重要环节,资源配置的优化可以带来高的绩效,同时也是完成目标的条件,传统的观念认为企业要完成战略,或实现能够带来客户满意的产品或服务就需要企业必须拥有产出这些成果必需的各种资源,实际上这样做会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浪费,因为很多时候企业需要某一种资源是具有短期意义的,而且这些资源对企业而言都不是优秀竞争力的来源,比如,一个具有关键技术创新的制造某一类产品的企业中可能并不需要拥有这个产品辅助部件的加工能力,因为他可以通过使用外部资源付出更低的成本。在构建高效业务过程中企业需要留住的是优秀性资源,而非优秀资源的取得可以通过建立协同网络从外部企业中获得。 和谐社会是促进每个个体创造性和聪明才智的全面发挥,人的基本权利和需求得到满足的社会,任何一个企业的战略目标实施都需要一个组织结构,内化于组织结构的组织文化则是组织结构的灵魂,是一种无形的东西,是起着决定作用的因素,直接影响着组织内个体的行为,往往一个组织是否能获得成功与这个组织的文化有着很大关系,以人为本的和谐组织文化可以带来组织的高绩效。惠普公司能够获得成长和以人为本的企业内部组织文化有着很强的相关性。 现代营销论文:现代营销伦理变革论文 [论文关键词]现代营销;伦理变革;和谐发展 [论文摘要]现代营销面临的挑战就是能否设计出既符合道德要求又能满足经济利益之目的的营销模式,以化解交易双方之间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的冲突与矛盾,使交易各方互利双赢、共生共存。这一问题的解决就意味着营销观念的变革和营销伦理的进步。现代营销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与传统营销相比,现代营销的营销理念、营销性质、营销原则、营销方式、营销目的都发生了变化,促进了商业伦理秩序的日益和谐。 在经济语境下不能只讲道德,对于商业活动不能仅仅提出道德上的要求,而应该既讲利益又讲道德。因此,能否设计出既符合道德要求又能满足经济利益之目的的营销模式以化解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交易双方之间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的冲突与矛盾,就成为现代营销面临的挑战。现代营销的革命性正是表现为在这些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从而将商业伦理和商业道德推进到一个新高度,使商业伦理秩序日趋和谐。这种变化不是偶然的,而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它蕴含着极其深刻的伦理意义。 一、商业营销面临的挑战 商业营销是为达到商业目的而采取的方法和手段。在以往漫长的商业活动中,商人为了赢得更多的利益而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尝试,虽然有许多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更多的是采用了正当的方法和手段,既实现了自身的利益,又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但是,出于对商业活动的偏见,以致人们都从其不道德的一面来认识和理解商业活动,将商业营销称为是“欺诈”。傅立叶就曾明确地说,商业就是欺骗。富兰克林在谈到贸易时也说,贸易的本质不是为了满足对方的需要,而是营利。“贸易的目的就是营利”,“商业通常是诈骗”。因为促使双方进行交易的动力是利己心,而不是利他心,它要满足的是自身利益,而不是他人利益。 在商品交换中从来就存在着缺斤短两、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也确实有一些人的营销方式存在着弊端,营销理念存在缺陷。传统观念认为,营销就是做生意,做生意就是设法赚钱,而赚钱就是贱买贵卖。所以在买卖中双方在利害上总是对立的,甚至是敌对的。因此商业所产生的第一个后果就是互不信任,互相欺诈,为了自身的利益,常常采取不道德的手段达到不道德的目的。结果,商业给人造成的看法就是一种“合法的欺骗”。马克思也曾经说过,商人的气质毕竟是商人,他们的商业道德是:“用耐心等待和实验的办法去追求既定目标,直到有利时机的到来;经常开着后门的外交;善于讨价还价;为了利益可以忍受屈辱;硬着头皮说:我们决不骗人。” 对于商业中的不道德行为,人们不仅从道德上、舆论上给予无情的批判和深刻的揭露,同时也从制度上给予严厉的制裁,比如用法律法规进行强制,用经济手段进行惩罚,以各种制度进行约束,等等。这些措施尽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仍然不能杜绝商业上的违法背德行为。究其原因,一切都根源于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面前,道德是软弱的,舆论是苍白的,就连强硬的法律权威也有人敢去践踏。正如马克思指出:“资本的本性,就是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那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了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虽然随着近代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商人的营销观念也在逐步转变,他们越来越认识到,为了自己的利益必须同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谁也不愿意由于欺诈而愚蠢地招致顾客的敌视。于是商业就由欺诈趋向诚信、人道、守法、互利,以获取长远利益。然而,商业经营的自私本性并不能使每个商人都能从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结合上去考虑。即使在商业经营中的道德和法律因素增多,又有什么样的制度能够保证这种人道因素的增长和稳定呢?采用什么方法才能保证利己与利他的统一呢?这就为现代营销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即靠什么机制才能有效地扼制商业上的失德违法行为?用什么方法才能使商业行为与道德要求相统一?使交易各方的利益冲突得到化解?这是现代营销面临的严峻挑战。 二、商业营销理念的发展 商业营销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早期的简单营销到今天的社会营销,其形态、方式和指导思想不断变化,大体说来,经历了从以利润为优秀的产品营销、以顾客为优秀的市场营销和以和谐为宗旨的社会营销三个阶段。这一发展历程体现了一种价值取向的转变,即l由“为利润服务”逐渐转变为“为人服务”,经济利益与道德要求日益统一,表明了商业伦理的不断进步和商业秩序的不断和谐。 早期的商业营销理念是产品营销,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营销理论,它以利润为优秀,以提高企业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种类,引导消费者购买和多买产品为主要内容。其实质是一种以企业为主体,以生产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这种营销方式有着明显的伦理缺陷:一是以企业为中心。产品营销关注的重心在于企业自身的利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重视,处于一种被动使用商品的地位,或者说是企业实现利润的工具,这其实就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和不关心。企业不对消费者的具体要求比如产品样式、审美情趣、文化需求、心理爱好、个性特征作广泛调查,而只是依据自己的设计尽可能多地生产产品,虽然也注重产品质量,但是总使人感到美中不足,不能充分体现企业对消费者的全面关怀。二是服务不到位。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商品处于相对缺乏状态,企业和商家只须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即可。这种纯粹的卖方市场在服务方面必然缺乏热情、周到、体贴的道德要求。三是生产的盲目性。在产品营销观念指导下,商品生产的依据不是市场需求,也不考虑环境的限制,而是仅仅依靠企业的已有技术和以往经验,在利润第一的宗旨下扩大生产,这必然造成某一产品的生产过剩,使大量资源被浪费,既违背节约的伦理原则,也违背了生态伦理的要求。之所以导致这些不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初期的市场是卖方市场,产品缺乏,企业即使在伦理缺失的情况下也能实现赢利目的。再有,消费者不成熟,维权意识薄弱,主动性不足,加上各种法律法规不完备,也是导致上述缺陷的重要原因。 市场营销的理念是,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以顾客的需要和欲望为导向,为顾客着想,以顾客为中心。产品营销以企业生产为中心,着眼于把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想方设法卖给消费者,以换回货币;市场营销则在生产商品之前就瞄准消费者的需求,了解、研究、分析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并在商品买卖的过程中尽可能地给消费者提供热情、周到、满意的服务,把顾客和企业双方的需要整合在一起。市场营销观念的出现无疑是商业营销史上的一次革命,它将经济利益与伦理原则统一起来,体现了商业伦理的进步。市场营销将营销的重点由企业自身转变到消费者身上,是尊重他人的伦理原则在经济领域中的自觉运用。以消费者为中心,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原则,反映了关心人、尊重人的道德精神。这种营销不是以“物”(产品)为企业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而是以“人”(消费者)为活动的出发点;不单是看到经济活动中“物”的流转和利润的增长,更看到了产品的最终归宿——消费者需要的满足,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利益依托在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上,是一种人我两利的道德行为。 市场营销理念较之产品营销虽然有了明显的伦理进步,但也自有其局限。一方面,一切以顾客为中心会导致企业发展潜力不足。因为顾客总是希望物美价廉的商品,如果一味迁就顾客,必然导致企业利润减少,影响企业的发展。这是对企业的一种不公平。另一方面,顾客的需求也未必都是合理的,比如对香烟和的消费,对非环保产品的消费等,有道德的企业不但不应该尽力满足,相反应该予以限制,引导健康消费、绿色消费。为克服这些缺陷,就必须转变思维,确立新的营销理念。 针对市场营销的伦理缺陷,美国人最先提出了社会营销(也叫关系营销)理论。这是指,营销者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并由此获得利润,而且也要符合消费者自身和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其本质就是以和谐为宗旨,处理好企业与顾客、企业与社会、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乃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注意将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和社会利益、环境保护统一起来。社会营销理论强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稳定而持久的关系,使交易所涉及到的各方形成一种互助、互求、互利、和谐且长久的关系。这首先要求处理好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在营销者与顾客、分销商和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的、信任的和互利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靠高质量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公平的价格、良好的信誉,以及加强经济的、技术的和社会的联系来实现的。其次,就是处理好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企业除了与顾客、分销商和供应商等生意伙伴建立良好的关系外,还要顾及到其他利益相关者,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比如对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对社区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股东的责任、对不参与交易的第三方的责任,等等。再次,社会营销还着眼于处理好企业与自然的关系,与后代人的关系,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进行绿色营销,引导绿色消费,努力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其目的是使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环境保护相统一,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结合,使人与人、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和谐相处。 三、现代营销伦理的进步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希望使商业活动变成既符合道德要求又符合经济目的的行为,力图将经济领域中的利己心与道德领域中的同情心统一起来,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统一起来,希望资本为人服务,而不是人为资本服务。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再到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人们一直都在探索实现这一理想的有效途径。为此,经济学家和道德学家们曾经提出过各种要求,比如用道德去引导,用舆论去监督,用政策去调节,用法律去约束,甚至用宗教信仰去劝诱;也出现过各种学说,比如自由主义、国家干预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一些实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还实行过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并且提出了科学共产主义学说,等等。这些都是人类面临同自然和解及同人类自身和解的时代到来之前的困惑。这就意味着营销观念的革命,即设计一种崭新的营销模式,这种设计不是使一方受益的制度,而是使利益各方都能获得利益的互利双赢、共生共存的制度。一些大型的现代企业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企业经营伦理普遍受到重视。一个注重经营伦理的时代正在到来。有些大型的公司,已在现代化经营方面进行了富有新意的改进,不仅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方面精益求精,而且营销方式和理念也有了巨大的转变,在“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利润为本”的经营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他们注重信用而不是欺诈;谋求互利双赢而不是仅仅为了自身;以“主观为别人,客观为自己”补充了“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缺陷;用利他心弥补了利己心带来的不足;以诚实、信用和热心服务为基础,把“为别人”与“为自己”统一起来;推进了现代营销革命,促进了利己与利他、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为自己和为别人的有机统一。这种情况的出现,也是平等自由、公平正义思想发展和普及的结果,是交易正义的体现。现代社会对人权、自由、平等、正义和环境给予了特别关注,尊重人权、维护正义、保障自由、保护环境等,在当今社会已不仅是某个地区、某个国家的问题,而是世界性的问题,已成为国际通用的标准和语言,商业活动也要受到这些国际通用标准的检验。这种检验的具体内容是多方面的:比如贸易和竞争是否平等、自由、公正,是否在交易中坚持非歧视原则、非胁迫原则、互惠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以及彼此开放透明的原则;商品和服务是否质量过硬,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交易是否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企业活动是否尊重了人权,保护了员工的权益,是否通过有道德经营和采购活动改善了工人的工作条件,使他们最终获得公平而体面的工作条件,并给他们以必要的自由和充分的发展,等等。一系列国际商务活动的规则和标准,比如WTO的基本原则,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等都体现了这些伦理要求,表明商业营销在处理买卖双方之间、企业与员工和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等伦理关系上的道德进步。 四、现代营销与传统营销的区别 随着市场经济基础的发展,竞争日益激烈,企业所采取的营销手段也在不断变革,以致出现了各种富有新意的营销模式和营销理念。比如,绿色营销:旨在通过生产绿色产品和引导绿色消费,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维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发展生态商业,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品位营销:旨在通过名牌战略,增加商品的附加价值,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产生一种心理需求和心理享受,将物质消费变为精神寄托,使消费者为名牌商品而甘心情愿多付钱;推荐营销(直销):不仅使消费者享受到高质量的产品和个性化的服务,而且还使消费者的消费变为同时生产财富,将花钱变成投资,使生产行为与消费行为统一起来,也使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统一起来,组成一个利益一致的团队。此外,还有将冰冷的买卖关系变得轻松快乐的娱乐营销,竭力揣摩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和身体需求、以人为本的人性化营销,等等。上述营销模式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商业伦理关系的和谐和商业道德的进步。具体说来,与传统营销相比,现代营销伦理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营销性质不同。传统营销是产品营销,因而只能形成短期的、暂时的交易关系。这种关系只是经济利益关系,经济交易结束之时就是关系结束之时,正所谓人一走茶就凉。一般说来,传统营销所需时间较短,顾客忠诚度较低,除少数常客外,多数都是偶然性的关系。现代营销是关系营销,因而建立的是稳定、长期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仅是经济关系,而且是有着共同理想和一致利益的关系。比如绿色营销,企业与消费者有着共同的目的,即保护环境;在直销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也有共同的目的,即共同增长财富。这样的关系需要较长时间来建立,但是一旦建立起来以后往往比较稳定、长久。 经营原则不同。传统营销的原则是卖方赢利,常常着眼于眼前、当下的利益和短视的行为,赚一笔是一笔;即使是损人利己的行为,有时也干得出来。当这种行为受到扼制时,传统营销也会采取互利互惠的措施,但其根本目的不是利人,而是利己,利人只不过是利己的手段。这种关系只是一种单纯的金钱关系,金钱比信任更重要,即使是讲信用也是为了自身长远的利益。现代营销的原则是使利益各方互利双赢,这种营销必须是互助互利的,不仅是卖方获利,买方也获利,同时,还对各利益相关者,比如股东、企业员工、国家和政府、社区,乃至自然环境都有益。所以,这种关系就不仅仅是一种买卖关系、金钱关系,他们之间是以共同的事业和共同的利益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团结协作关系。 营销方式不同。传统营销的计划,是讲产品销售计划。计划服从于产品销售,营销服务于产品生产,只要产品销售出去就算完成任务,销售量越大营销就越成功。至于消费者购买后的感受如何则不在考虑之列,只要不因质量问题而使消费者找上门来就算完成了任务。现代营销也讲计划,但是讲建立关系计划,计划服从于建立关系,只要关系网建立起来,就能够促进产品销售,就能保证顾客的忠诚度,也就是计划的成功。现代营销也讲销售,但却是满足市场需要和顾客需求的销售。以前是生产出来商品以后去推销掉,现在是适应市场需要去生产商品;以前是大众化、盲目的服务,你要什么和我给什么常常不一致;现在是个性化服务,有针对性的服务,在出售商品的同时出售使用产品知识和使用配方,根据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跟踪调查使用效果,以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营销目的不同。传统营销是为利润服务,为自身利润最大化服务。而现代营销则不仅仅为了自己获取利益,而是双赢互利;不是只为利润服务,而且也为人服务,在为人服务的过程中实现利润的增加,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利润为本;不是只为生产者赚取利润,而是同时也使消费者获取收益,使生产者与消费者相统一。总之,现代营销越来越实现着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即利己与利他的统一,由原来的“为利己而利他”转变为“为利他而利己”,实现了“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向“主观为他人,客观为自己”的转化。 当然,以上论述并不是意味着现代营销就完美无缺了,只不过较之过去有了进步,它仍然存在这样和那样的缺陷。其实,任何一种营销模式和制度设计都是有不足的,也不可能完全杜绝商业活动中恶的行为的发生。但是,这并不可怕,只要不断发现问题,并发挥人类的聪明才智,去不断改进,不断解决问题,商业伦理关系就会更和谐,经济伦理秩序就会更健康。 现代营销论文:现代营销伦理论文 [论文关键词]现代营销;伦理变革;和谐发展 [论文摘要]现代营销面临的挑战就是能否设计出既符合道德要求又能满足经济利益之目的的营销模式,以化解交易双方之间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的冲突与矛盾,使交易各方互利双赢、共生共存。这一问题的解决就意味着营销观念的变革和营销伦理的进步。现代营销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与传统营销相比,现代营销的营销理念、营销性质、营销原则、营销方式、营销目的都发生了变化,促进了商业伦理秩序的日益和谐。 在经济语境下不能只讲道德,对于商业活动不能仅仅提出道德上的要求,而应该既讲利益又讲道德。因此,能否设计出既符合道德要求又能满足经济利益之目的的营销模式以化解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交易双方之间以及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的冲突与矛盾,就成为现代营销面临的挑战。现代营销的革命性正是表现为在这些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从而将商业伦理和商业道德推进到一个新高度,使商业伦理秩序日趋和谐。这种变化不是偶然的,而是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它蕴含着极其深刻的伦理意义。 一、商业营销面临的挑战 商业营销是为达到商业目的而采取的方法和手段。在以往漫长的商业活动中,商人为了赢得更多的利益而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尝试,虽然有许多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更多的是采用了正当的方法和手段,既实现了自身的利益,又满足了消费者的需要。但是,出于对商业活动的偏见,以致人们都从其不道德的一面来认识和理解商业活动,将商业营销称为是“欺诈”。傅立叶就曾明确地说,商业就是欺骗。富兰克林在谈到贸易时也说,贸易的本质不是为了满足对方的需要,而是营利。“贸易的目的就是营利”,“商业通常是诈骗”。因为促使双方进行交易的动力是利己心,而不是利他心,它要满足的是自身利益,而不是他人利益。 在商品交换中从来就存在着缺斤短两、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不道德的商业行为,也确实有一些人的营销方式存在着弊端,营销理念存在缺陷。传统观念认为,营销就是做生意,做生意就是设法赚钱,而赚钱就是贱买贵卖。所以在买卖中双方在利害上总是对立的,甚至是敌对的。因此商业所产生的第一个后果就是互不信任,互相欺诈,为了自身的利益,常常采取不道德的手段达到不道德的目的。结果,商业给人造成的看法就是一种“合法的欺骗”。马克思也曾经说过,商人的气质毕竟是商人,他们的商业道德是:“用耐心等待和实验的办法去追求既定目标,直到有利时机的到来;经常开着后门的外交;善于讨价还价;为了利益可以忍受屈辱;硬着头皮说:我们决不骗人。” 对于商业中的不道德行为,人们不仅从道德上、舆论上给予无情的批判和深刻的揭露,同时也从制度上给予严厉的制裁,比如用法律法规进行强制,用经济手段进行惩罚,以各种制度进行约束,等等。这些措施尽管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仍然不能杜绝商业上的违法背德行为。究其原因,一切都根源于经济利益,在经济利益面前,道德是软弱的,舆论是苍白的,就连强硬的法律权威也有人敢去践踏。正如马克思指出:“资本的本性,就是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那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了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虽然随着近代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商人的营销观念也在逐步转变,他们越来越认识到,为了自己的利益必须同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谁也不愿意由于欺诈而愚蠢地招致顾客的敌视。于是商业就由欺诈趋向诚信、人道、守法、互利,以获取长远利益。然而,商业经营的自私本性并不能使每个商人都能从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的结合上去考虑。即使在商业经营中的道德和法律因素增多,又有什么样的制度能够保证这种人道因素的增长和稳定呢?采用什么方法才能保证利己与利他的统一呢?这就为现代营销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即靠什么机制才能有效地扼制商业上的失德违法行为?用什么方法才能使商业行为与道德要求相统一?使交易各方的利益冲突得到化解?这是现代营销面临的严峻挑战。 二、商业营销理念的发展 商业营销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早期的简单营销到今天的社会营销,其形态、方式和指导思想不断变化,大体说来,经历了从以利润为优秀的产品营销、以顾客为优秀的市场营销和以和谐为宗旨的社会营销三个阶段。这一发展历程体现了一种价值取向的转变,即l由“为利润服务”逐渐转变为“为人服务”,经济利益与道德要求日益统一,表明了商业伦理的不断进步和商业秩序的不断和谐。 早期的商业营销理念是产品营销,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营销理论,它以利润为优秀,以提高企业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种类,引导消费者购买和多买产品为主要内容。其实质是一种以企业为主体,以生产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这种营销方式有着明显的伦理缺陷:一是以企业为中心。产品营销关注的重心在于企业自身的利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重视,处于一种被动使用商品的地位,或者说是企业实现利润的工具,这其实就是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和不关心。企业不对消费者的具体要求比如产品样式、审美情趣、文化需求、心理爱好、个性特征作广泛调查,而只是依据自己的设计尽可能多地生产产品,虽然也注重产品质量,但是总使人感到美中不足,不能充分体现企业对消费者的全面关怀。二是服务不到位。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商品处于相对缺乏状态,企业和商家只须把产品卖给消费者即可。这种纯粹的卖方市场在服务方面必然缺乏热情、周到、体贴的道德要求。三是生产的盲目性。在产品营销观念指导下,商品生产的依据不是市场需求,也不考虑环境的限制,而是仅仅依靠企业的已有技术和以往经验,在利润第一的宗旨下扩大生产,这必然造成某一产品的生产过剩,使大量资源被浪费,既违背节约的伦理原则,也违背了生态伦理的要求。之所以导致这些不足,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初期的市场是卖方市场,产品缺乏,企业即使在伦理缺失的情况下也能实现赢利目的。再有,消费者不成熟,维权意识薄弱,主动性不足,加上各种法律法规不完备,也是导致上述缺陷的重要原因。 市场营销的理念是,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以顾客的需要和欲望为导向,为顾客着想,以顾客为中心。产品营销以企业生产为中心,着眼于把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想方设法卖给消费者,以换回货币;市场营销则在生产商品之前就瞄准消费者的需求,了解、研究、分析消费者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并在商品买卖的过程中尽可能地给消费者提供热情、周到、满意的服务,把顾客和企业双方的需要整合在一起。市场营销观念的出现无疑是商业营销史上的一次革命,它将经济利益与伦理原则统一起来,体现了商业伦理的进步。市场营销将营销的重点由企业自身转变到消费者身上,是尊重他人的伦理原则在经济领域中的自觉运用。以消费者为中心,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原则,反映了关心人、尊重人的道德精神。这种营销不是以“物”(产品)为企业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而是以“人”(消费者)为活动的出发点;不单是看到经济活动中“物”的流转和利润的增长,更看到了产品的最终归宿——消费者需要的满足,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利益依托在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上,是一种人我两利的道德行为。 市场营销理念较之产品营销虽然有了明显的伦理进步,但也自有其局限。一方面,一切以顾客为中心会导致企业发展潜力不足。因为顾客总是希望物美价廉的商品,如果一味迁就顾客,必然导致企业利润减少,影响企业的发展。这是对企业的一种不公平。另一方面,顾客的需求也未必都是合理的,比如对香烟和的消费,对非环保产品的消费等,有道德的企业不但不应该尽力满足,相反应该予以限制,引导健康消费、绿色消费。为克服这些缺陷,就必须转变思维,确立新的营销理念。 针对市场营销的伦理缺陷,美国人最先提出了社会营销(也叫关系营销)理论。这是指,营销者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并由此获得利润,而且也要符合消费者自身和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其本质就是以和谐为宗旨,处理好企业与顾客、企业与社会、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乃至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注意将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和社会利益、环境保护统一起来。社会营销理论强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稳定而持久的关系,使交易所涉及到的各方形成一种互助、互求、互利、和谐且长久的关系。这首先要求处理好买卖双方之间的关系,在营销者与顾客、分销商和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的、信任的和互利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是靠高质量的产品、优良的服务、公平的价格、良好的信誉,以及加强经济的、技术的和社会的联系来实现的。其次,就是处理好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企业除了与顾客、分销商和供应商等生意伙伴建立良好的关系外,还要顾及到其他利益相关者,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比如对国家和政府的责任、对社区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股东的责任、对不参与交易的第三方的责任,等等。再次,社会营销还着眼于处理好企业与自然的关系,与后代人的关系,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进行绿色营销,引导绿色消费,努力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其目的是使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环境保护相统一,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结合,使人与人、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和谐相处。 三、现代营销伦理的进步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希望使商业活动变成既符合道德要求又符合经济目的的行为,力图将经济领域中的利己心与道德领域中的同情心统一起来,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统一起来,希望资本为人服务,而不是人为资本服务。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再到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人们一直都在探索实现这一理想的有效途径。为此,经济学家和道德学家们曾经提出过各种要求,比如用道德去引导,用舆论去监督,用政策去调节,用法律去约束,甚至用宗教信仰去劝诱;也出现过各种学说,比如自由主义、国家干预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等;一些实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还实行过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并且提出了科学共产主义学说,等等。这些都是人类面临同自然和解及同人类自身和解的时代到来之前的困惑。这就意味着营销观念的革命,即设计一种崭新的营销模式,这种设计不是使一方受益的制度,而是使利益各方都能获得利益的互利双赢、共生共存的制度。一些大型的现代企业已经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企业经营伦理普遍受到重视。一个注重经营伦理的时代正在到来。有些大型的公司,已在现代化经营方面进行了富有新意的改进,不仅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方面精益求精,而且营销方式和理念也有了巨大的转变,在“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利润为本”的经营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他们注重信用而不是欺诈;谋求互利双赢而不是仅仅为了自身;以“主观为别人,客观为自己”补充了“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的缺陷;用利他心弥补了利己心带来的不足;以诚实、信用和热心服务为基础,把“为别人”与“为自己”统一起来;推进了现代营销革命,促进了利己与利他、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为自己和为别人的有机统一。这种情况的出现,也是平等自由、公平正义思想发展和普及的结果,是交易正义的体现。现代社会对人权、自由、平等、正义和环境给予了特别关注,尊重人权、维护正义、保障自由、保护环境等,在当今社会已不仅是某个地区、某个国家的问题,而是世界性的问题,已成为国际通用的标准和语言,商业活动也要受到这些国际通用标准的检验。这种检验的具体内容是多方面的:比如贸易和竞争是否平等、自由、公正,是否在交易中坚持非歧视原则、非胁迫原则、互惠原则、公平贸易原则以及彼此开放透明的原则;商品和服务是否质量过硬,以保证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交易是否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企业活动是否尊重了人权,保护了员工的权益,是否通过有道德经营和采购活动改善了工人的工作条件,使他们最终获得公平而体面的工作条件,并给他们以必要的自由和充分的发展,等等。一系列国际商务活动的规则和标准,比如WTO的基本原则,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等都体现了这些伦理要求,表明商业营销在处理买卖双方之间、企业与员工和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等伦理关系上的道德进步。 四、现代营销与传统营销的区别 随着市场经济基础的发展,竞争日益激烈,企业所采取的营销手段也在不断变革,以致出现了各种富有新意的营销模式和营销理念。比如,绿色营销:旨在通过生产绿色产品和引导绿色消费,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维护人类的生命和健康,发展生态商业,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品位营销:旨在通过名牌战略,增加商品的附加价值,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产生一种心理需求和心理享受,将物质消费变为精神寄托,使消费者为名牌商品而甘心情愿多付钱;推荐营销(直销):不仅使消费者享受到高质量的产品和个性化的服务,而且还使消费者的消费变为同时生产财富,将花钱变成投资,使生产行为与消费行为统一起来,也使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统一起来,组成一个利益一致的团队。此外,还有将冰冷的买卖关系变得轻松快乐的娱乐营销,竭力揣摩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和身体需求、以人为本的人性化营销,等等。上述营销模式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商业伦理关系的和谐和商业道德的进步。具体说来,与传统营销相比,现代营销伦理的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营销性质不同。传统营销是产品营销,因而只能形成短期的、暂时的交易关系。这种关系只是经济利益关系,经济交易结束之时就是关系结束之时,正所谓人一走茶就凉。一般说来,传统营销所需时间较短,顾客忠诚度较低,除少数常客外,多数都是偶然性的关系。现代营销是关系营销,因而建立的是稳定、长期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仅是经济关系,而且是有着共同理想和一致利益的关系。比如绿色营销,企业与消费者有着共同的目的,即保护环境;在直销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也有共同的目的,即共同增长财富。这样的关系需要较长时间来建立,但是一旦建立起来以后往往比较稳定、长久。 经营原则不同。传统营销的原则是卖方赢利,常常着眼于眼前、当下的利益和短视的行为,赚一笔是一笔;即使是损人利己的行为,有时也干得出来。当这种行为受到扼制时,传统营销也会采取互利互惠的措施,但其根本目的不是利人,而是利己,利人只不过是利己的手段。这种关系只是一种单纯的金钱关系,金钱比信任更重要,即使是讲信用也是为了自身长远的利益。现代营销的原则是使利益各方互利双赢,这种营销必须是互助互利的,不仅是卖方获利,买方也获利,同时,还对各利益相关者,比如股东、企业员工、国家和政府、社区,乃至自然环境都有益。所以,这种关系就不仅仅是一种买卖关系、金钱关系,他们之间是以共同的事业和共同的利益为纽带建立起来的团结协作关系。 营销方式不同。传统营销的计划,是讲产品销售计划。计划服从于产品销售,营销服务于产品生产,只要产品销售出去就算完成任务,销售量越大营销就越成功。至于消费者购买后的感受如何则不在考虑之列,只要不因质量问题而使消费者找上门来就算完成了任务。现代营销也讲计划,但是讲建立关系计划,计划服从于建立关系,只要关系网建立起来,就能够促进产品销售,就能保证顾客的忠诚度,也就是计划的成功。现代营销也讲销售,但却是满足市场需要和顾客需求的销售。以前是生产出来商品以后去推销掉,现在是适应市场需要去生产商品;以前是大众化、盲目的服务,你要什么和我给什么常常不一致;现在是个性化服务,有针对性的服务,在出售商品的同时出售使用产品知识和使用配方,根据每一个人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跟踪调查使用效果,以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营销目的不同。传统营销是为利润服务,为自身利润最大化服务。而现代营销则不仅仅为了自己获取利益,而是双赢互利;不是只为利润服务,而且也为人服务,在为人服务的过程中实现利润的增加,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利润为本;不是只为生产者赚取利润,而是同时也使消费者获取收益,使生产者与消费者相统一。总之,现代营销越来越实现着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即利己与利他的统一,由原来的“为利己而利他”转变为“为利他而利己”,实现了“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向“主观为他人,客观为自己”的转化。 当然,以上论述并不是意味着现代营销就完美无缺了,只不过较之过去有了进步,它仍然存在这样和那样的缺陷。其实,任何一种营销模式和制度设计都是有不足的,也不可能完全杜绝商业活动中恶的行为的发生。但是,这并不可怕,只要不断发现问题,并发挥人类的聪明才智,去不断改进,不断解决问题,商业伦理关系就会更和谐,经济伦理秩序就会更健康。 现代营销论文:现代营销行为人文操作分析论文 摘要人是构成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是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最终对象。因此,现代企业营销,从表象看是市场营销策略的应用与组合,是一种经济行为,但从深层次剖析则是人文操作的结果。跳出就营销论营销氛围,以新的视觉观察现代营销行为,研究揭示文化环境对人们消费行为方式的影响,用人文操作手法营造商机与组织竞争,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 市场营销学自19世纪末创立以来,经历了初创阶段、应用阶段、繁荣阶段、以及演化创新阶段,已发展为一门综合了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等学科原理,又与这些学科有着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具有独立体系的边缘性应用科学,是一门富有启发性和社会导向性学科。市场营销学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营销理论研究经过了不断的实践、认知、分析、修正与升华,从狭窄的商品推销术研究,到宽领域的研究,尤其是80年代中期,世界营销权威菲利普·科特勒“大市场营销”理论(Megmarketing)的创立,营销组合策略由4P’S扩展为6P’S,即在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促销(Promotion)的基础上,增加了权力(Power)和公共关系(Public-Relation)。这标志着营销理论进入了崭新的阶段,企业的市场营销行为也完全超越了纯经济行为,而更多地体现了人文操作。 一、现代营销观念以人文操作为出发点 市场营销观念是指导企业决策人员进入营销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企业界根据经济形势和多方面环境因素的变化而形成的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营哲学。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经营哲学,就有什么样的经营结果。传统的市场营销观念有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其出发点是一切以生产者为中心,企业考虑的重点是“我擅长于生产什么”,经营手法是多生产、多销售,并靠产后推销甚至靠强实强卖之高压销售策略,以获取利润。这种观念适合于生产力水平低、经济短缺的卖方市场,因而被称作旧营销观念。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包括市场营销观念、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大市场营销观念,其出发点是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企业关心的是消费者需要什么我就生产什么,通过创造和传递既能有效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又能符合社会长远发展利益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这种观念顺应社会主义进步并不断赋予了新的内涵。今天的营销观念,企业把竞争优势建立在提供消费者、企业、社会福利三者的优异价值的能力上。在现代营销观念指导下,企业致力于发展人类需求、关心社会福利、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具体研究如何适应和刺激消费需求,通过市场营销机会分析,选择服务的目标市场,制定市场营销战略,规划市场营销方案,加强市场营销组织、执行与控制等,从而获取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这一点看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实质上是企业文化。由于现代营销观念是以发现和满足人类需求为出发点,企业通过一系列创造性的经营活动,既满足人类生理和心理的需要,又实现了具体人的社会价值,所以,现代营销观念是以人文化操作。 二、现代营销策略以人文操作为主线 尽管市场营销理论由4P’S扩展为6P’S,且因应市场环境因素变化而有更多更新的内容,但无论如何变化,在现代营销理论体系中的每一个营销策略乃至每一个具体营销手段,都可找到人文操作的迹象。现代企业的营销活动从表象看是市场营销策略的应用与组合,是一种经一济行为,但从深层看是人文操作,自始而至终。 (一)产品整体概念从全方位满足了消费者对产品的物质性、精神性需求。市场营销以满足消费需求为中心,而消费需求的满足只能通过某种产品或服务来实现,因此,产品是企业市场营销组合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从现代市场营销角度讲,一个产品包括3个层面:优秀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产品。优秀产品是最基本的层次,为消费需求提供最基本的效用和利益;有形有形产品是产品的实体状态,包括产品的品质、外观、特征、式样、品牌和包装等;附加产品即扩大产品,是企业在销售活动中所提供的各种附加利益,包括提供信贷、免费送货、质量承诺、安装维修和技术咨询等。以上3个层面有机构成,形成一个现代观念下的产品。这就是产品整体概念。它从全方位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物质性、精神性需求,尤其是销售服务、款式、品牌和包装等,能从心理上影响消费选择,起到激发消费动机、诱发产生购买行为的作用,而受到现代企业营销者的重视。孔府家酒原名是“曲埠老酒”,传统酿制质量好,但销路一直不畅。后经精心策划设计,导入丰富的古文化,把原来平平淡淡的品名改为气度不凡的“孔府家酒”,并配以古朴典雅的瓷瓶装璜,给广大消费者耳目一新的感觉。孔子文化与酒的融合令山东曲埠酒畅销国内外。 产品整体概念使现代营销活动的内部更加丰富多彩。而营销实践则告诉我们,现代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最重要一条是要迎合人文,如产品外表形象设计要具有一定的欣赏价值,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审美需要;产品品牌商标力求贴切、易读、突出和吉利,象健力宝、娃哈哈、博士奶等迎合消费者的文化习俗等,以充分发挥各种潜在心理功能。 (二)分销渠道不只是商流、物流的关系,而且是人的关系的建立与完善。市场营销分销渠道包括产品由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所经过的路径及其相应机构,包括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如批发商、零售商、商、辅助商等中间商以及最终消费者或用户。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分销渠道的基本职能是对产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所必须完成的工作加以组织,目的是消除产需分离。它即使企业产品得以源源不断、快捷而有效地由生产领域送达到消费领域,也能为企业广泛而迅速地收集市场信息,并有助于减少风险,包括因社会法律上的空白和规章制度的不透度而带来的市场风险。市场分销售是现代企业进行销售工作的重要市场资源。然而,它又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立与延伸,是工作上默契的协作关系网。正所谓生意未做,朋友先交。体现在:现代企业的分销售道设计打破了传统的做法,即从组织本身出发、着眼于现有的中间商的做法,改为从研究消费者这一端开始,分析为满足消费者需求所必须履行的各种职能,再确定哪些中间商来承担,从而避免了过去因现实中间商不存在导致无法布设分销网络或所选的中间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二是现代企业注重中间商的条件选择,要求中间商必须是经营者的人格和能力声望俱佳,资金能力和金融机构信用度高,从业人员的关系和素质稳定性好,与生产企业的目标顾客有着较密切的关系,市场渗透能力强,对生产企业忠诚,具较好的合作精神。其中,经营者的人格能力、声望被视为首要的条件;三是现代企业对中间商的激励再局限于重利,而是着重以人为本,为中间商培养人才,加强人际沟通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形成牢固的关系。此外,这种关系网的建立还要求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及彼此忠诚,履行诺言,相互帮助,共同发展。由此可看出,现代市场营销分销渠道不只是商流、物流、信息流,还有人的关系的建立与完善。任何一个现代营销者都要充分利用这种市场资源,更要为建立这种默契的协作关系网做出不懈的努力。 (三)价格制定取决于消费者的认知价值,其策略讲究科学性与艺术性。现代营销理论中,我们知道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有消费者认知价值、竞争环境、分销渠道和国家政策法规等,其中消费者认知价值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最重要驱动因素。这种认识价值是人的一种感觉状态,即对一件商品所设想的经济的、功能的和心理的综合性收益。显然,这种认知价值就不是纯经济价值了。它取决于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一个人可能认为某种艺术品价值很高,愿付出巨额货币;另一个则可能认为其毫无价值,不屑一顾。在美国市场丰,手工做的布鞋很欢迎,但质量好、价格低的中国货却竞争不过质量相对差、价格却高的韩国货,其原因是由于在美国人眼里,低价就意味着低档货。凡此这些,都说明订价不仅是一种科学,而且是一种艺术,具有较强的心理功能。 根据心理学原理,现代企业针对不同产品、不同类型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动机。实行不同的订价策略。如有些商品订价准确到几角几分(2.98元、9.95元),是为了给消费者有一个计价准确、便宜实惠的体验,从而产生一种真实感、信任感;有些商品订价则是整拾整百任元,令消费者感到档次高、价值大、豪华气派,迎合了追求高消费和社会地位的心理。近年来,一些企业尝试把商品订价权交给消费者。企业标明各类商品的保本价或相当市价的1/10,然后由消费者自行确认或采用拍卖方式自由竞价。这样做既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又让消费者得到精神享受,刺激新的购买欲望。还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则给回头客优惠价,按照累积消费额给予不同的价格折扣。累积购买额越多,说明情感越深,给予折扣越多。这使消费者感到企业颇有人情味,产生偏爱及较强的忠诚度。 (四)促销活动的意义在于激发消费,创造时尚,领导潮流。促销即促进销售。它通过人员推销、广告宣传和营业推广等途径,向目标消费者传递产品或服务信息,激发购买欲望,促成购买行为。其最显著的功能在于创造需求、诱导需求。一个成功的市场营销人员就在于他能够创造需要,诱导人们购买并不需要的东西,引导人们对某种特定产品产生偏爱。因为一个姑娘购买口并不是物质本身,而是购买心中美的愿望。同样,人们购买相机是购买它能在一瞬间给人们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购买的是一种感受、一种体验。所以,现代营销者不在于贩卖产品,而且购买“刺激”,以唤起消费者的某种感受与情绪,诱导与吸引消费,改变消费者某种偏受而增加对某种产品的需要等。现代企业促销活动还包含着这样一个文化思维,即意欲创造与领导消费新潮流。广州“金福米”推向市场时就选准机,抓住人们庆贺中秋佳节喜欢送礼、吃团圆饭的心理进行促销活动,以“今年中秋,广州流行送金福米”为主题,一组“千别别送我月饼,最好送我一袋金福米”、“中秋团圆,买金福米,送金福米,吃金福米”、“中秋要吃团圆饭,送礼请送金福米”、“金福米大团圆”等语句,迎合了消费者新奇、实用、节俭、礼仪的心理,而“家中有金福,全家有口福”更令人喜庆和欢快。这场促销活动尽管没有更多地宣染米的品质效能(事实上人们对大米也太熟悉了),然而却着实产生了轰动效应;不仅广州100%市民知道金福米,30%以上家庭吃“金福米”,2000多家机关团体将“金福米”作福利派发给职工,更重要的是它在珠江三角洲乃至全国创造了流行风尚。此外,作为新增的权力营销和公共关系营销两个策略,也是以人文操作为主线,企业为了突破被人为封闭的市场而运用政治和公共关系等手段,以博得当地各有关方面的合作与支持,确保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这种以权力、公关影响营销活动,显然也超越了经济行为。近几年,西方一些国家不断地在人权、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和台湾问题等方面向中国发难。我国政府则大打“经济牌”,用中国市场为筹码让西方各国进行竞争。如向法国空中客车公司签订20亿美元的合同。对此美国波音飞机集团总裁罗恩·伍达德发出了感叹:“这并不是因为我们缺乏竞争力,也不是因为我们的产品质量低。相反,是由于政治考虑的结果。这意味着我们25年来的大量艰苦工作讨诸东流”。在多元社会的今天,企业争取竞争优势,调整、建立于政治社会密切而正常关系的尝试和行动,已愈来愈不可避免。而权力营销、公共关系营销的创立与应用意味着现代营销行为的人文操作范围更广、层次更为深刻。 三、现代营销管理以创建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的优秀 市场营销不仅是市场营销部门的职能,而且是企业所有部门都应有的职能。如果不是这样,即使是最好的市场营销部门,也不能弥补因其它部门缺乏对消费者的重视所带来的损失。所以,,现代营销管理要求企业所有部门都应以满足消费需求与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断灌输与强化。为了实现这一理念,诜多企业普遍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识别系统为内容、以企业文化为优秀的现代管理体系,把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的过程管理转为企业文化管理。企业营销管理全面导入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表现在营销活动由一般市场行销水准提升为经营哲学水准的具体行动;营销管理职责由销售部门变成统领整个公司的所有部门的工作;营销影响对象由目标消费者扩展为全体社会公众。企业通过语言规范、行为规范、道德规范等展现自身的营销规范,在维护消费者利益、建立良好信誉方面创造自身的营销价值,形成营销特色。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管理,反过来又强化了企业营销。麦当劳纵横四海靠的就是形成了一套具有独创文化氛围的经营哲学:营造愉快、消费愉快、传播愉快,让服务变成文化。企业尽管来自于西方,但到了中国却能顺应中华民族的习俗与心理,在新春佳节为顾客送上“财神到”、“福”,给儿童送上“M”字标徽的玩具。令人感到麦当劳不只是推销其产品——汉堡包、饮料和薯条,而是同时出售了亲情,使每一个顾客都感到融化在一团浓浓的家庭气氛中。而无形的文化氛围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渗透力,其文化价值也不知不觉地转移到有形的产品和服务上,提高了它的附加价值。 四、现代营销行为走向人文操作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 (一)构成市场主体的是人,决定了企业营销活动必须推进人文操作。人是构成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是企业营销活动的最终对象。在构成市场的人(人口)、钱(支付能力)、欲(购买欲望)三个要素中,人是主体,支付能力是基础,购买欲望是动机,三者缺一不可,然人的因素是根本。因为市场,说到底是由一群具有特定的需要并且愿意和能够以交换来满足欲望的潜在消费者所组成。企业营销服务于市场,构成市场的主体因素也就是企业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可以说,没有人,就没有市场,也就没有市场营销。从堆桑实验我们知识,人决不是单纯的理性“经济人”,而且具有较高层次的、较复杂的、各种需要的“社会人”。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把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认为人对需要的满足追求是依次由低到高的,只有当低一级的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时才会产生高一级的需要,也只有未满足的需要才会引起动机。恩格斯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书中,也曾把生活资料概括为三大类:生存资料(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资料)、享受资料(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所需要的资料)和发展资料(满足人们本身体力和智力发展所需要的资料)。这都表明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在支付能力既定的情况下,先买什么总要按一定的轻重缓急的次序。消费者购买行为取决于他的需要和欲望,而人的需要和欲望转变为具体的购买行为除了受制于经济因素之外,还受到文化、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其中文化因素又是影响最深远的因素。它可影响到社会各个层次和家庭,进而影响每个人及其心理活动。文化是一个社会精神财富的结果,它包括民族特征、教育水平、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价值观念以及世代尚袭的风欲习惯等。文化背景不同,人们认识事物方式、审美观念、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也就不同,其消费需求和购买行为也就显示不同的特色。如受教育程度高人,往往能更自觉地按照自己形成的观念、偏好选择产品和服务。我国幅员广阔,自古就有“千有不同风,万里不同俗”的说法,仅口味就有南甜北咸、东酸西辣之别。同是市场经济较为发达、较为成熟的西方国家,如美国和德国,两国消费者的价值观念也有很大的差别,美国消费者认为新、奇的东西就有价值,对广告宣传有信任感,总想试一试,但德国人则比较保守,不轻易相信广告宣传。这时于市场营销人员来说,必须有区别地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由于人的需要是不断增长的,因而整个社会的需求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21世纪,人们的价值观和消费需求将发生巨大的变化,最主要的就是从物质方面转移到精方面,表现在追求美学性、知识性、体感性、脑感性和心因性等。适应这种变化,文化、娱乐和信息将会成为新的消费增长领域。所以,企业营销活动走向人文操作也是必然的。 (二)人文操作的营销行为具有攻心的效能。现代营销行为的人文操作是一种攻心营销具有较强的影响力。30年代,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倾销商品,中国民族工业岌岌可危,人对洋货十分反感。天津东亚毛纺厂适时生产了“抵羊”牌毛线,意为“抵制洋货”,以唤起民族情、爱国心。这种民族意识的文化导向营销,产生了较强的号召力,引发人们争相购买。前几年,上海慈溪大厦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保持营销优势,在保证商品质量过硬的前提下,以“情感竞争”为营销宗旨,先后推出“免费借出雨具”、“黄金手饰免费清洗”、“散装食品免费品尝”、“工艺品免费包装”、“大件商品免费送货”等数十种情感味极浓的服务项目。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商场对顾客报挑,消费者当然也对商场投李。近几年,企业营销走向人文操作的趋势则更为具体化,更加规模化、系列化。原因是一方面市场竞争激烈。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厌倦于“硬邦邦的叫卖”,而追逐于更具情感、更为温和、更高精神享乐的促销形式。于是,有眼光的企业,将文化融进营销领域,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如广州等地商家纷纷举办文化广场,围绕营销活动组织群众献演节目、时装表演、曲艺、卡拉OK等文娱活动,以及赈灾、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使营销脱去“商味”增加文化内涵,吸引消费者;开辟集购物、观光、娱乐为一体的步行街等,充分挖掘与展现传统商业文化特色、民族风情、建筑风格,增添美学性、知识性和心因性等。以至每当节假日,珠江三角洲许多人举家驱车到百十公里的省城,前往某一特定的商场、购买中心,选购包括已定的必需品,也包括即时引发的冲动性购买。既购物又观光,还有美、雅、舒、乐的享受,人们突然感到购物是如此惬意、快乐,而形成一种新的风尚。这无疑是商家的文化促销拉动的结果。 现代人是“经济人”,更是“社会人”与“文化人”,其消费行为已突破狭窄的经济假设,今天的消费者面对空前丰富的产品,已无法真正根据理性的比较来选择所需最佳产品。同一家工厂加工,同一种布料、出自于同一工人之手所生产的西服,因贴上不同的品牌,人们却愿支付数倍的差价。这已是最平常的事实。现代科技迅速发展,作为企业要想在技术上、产品功效上远远超过自己的竞争对手是比较困难的,而传统的、纯经济操作的市场营销行为也不足以打动消费者的心。因而以文化促销,运用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人性手法开展营销,满足人们更高、更复杂的需要,是现代企业营销的出路所在。文化是产品的灵魂,营销是文化的扩散与升华。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现代企业应予以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运用。 (三)现代企业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应研究人文环境,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一是重视人文环境的研究。研究的内容包括教育水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及其发展变化趋势,以了解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购买动机,确定目标市场,制定恰当的营销策略,使企业营销尽可能顺应人文环境。当然,我们承认文化因素对消费需求有根深蒂固的影响,但不等于说营销操作便一切都不可为。相反,我们研究人文环境,就是希望通过活动挖人性,倡导流行风尚,影响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如中秋佳节送月饼是传统习俗,但节“团圆饭吃好米”,送一袋金福米也是好的选择。再者,文化风沿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别是文化教育水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都将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而赋予新的内容。60-70年代,我国青年人在穿着方面以蓝、灰、草绿制服为主要特征,改革开放后,则格式各样的夹克装、西服、休闲服、牛仔服和运动服所取代。这表明青年人的审美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这种文化上的变迁,一方面要求生产产服装的企业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另一方面要求生产服装的企业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另一方面也为暂未涉足服装生产的组织创造了机关报的商机。二是增加营销手段的文化内涵。现代社会是信息文化社会,电子技术的广泛运用,鼠标轻轻一点,信用轻轻一刷,便完成一毓交易程序。这已不是梦。如何在提高快速交易程序中增加人情味,使经济营销行为拥有更多的文化品味,满足人性的各种需求,是现代企业的着力点。就购物环境而言,若能在售点装饰、商品陈列、服务技巧以及环境卫生等方面加以改进,都可能给消费者产生商品丰富、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财力雄厚等方面的进观感觉,进而引退冲动性购买。三是加强营销人员的文化素养。企业员工成其是营销人员不仅应具备产品知识、经济常识和推销技巧,而且要适应现代营销行为人文操作的要求。加强自身文化素养训练,包括增加社会历史文化知识、提高审美水准、增加入乡随俗的能力等。此外,企业营销人员应尽可能本地化,以增加亲善力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结论:审视今天的市场营销活动,人们获得一个具非常意义的社会信息,就是人文操作已穿于企业营销的每一个活动、每一个步骤至每一个阶段。现代企业的确良济利泣越来越多来自于文化因素因此现代营销行为走向人文操作是时代的需要,也是21世纪商战事的主旋律。现代企业自觉启动文化战略工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研究人性,顺应人文环境,创造流行风尚。拥有这些概念的营销者将是未来商战的常胜将军。 现代营销论文:现代营销行为分析论文 摘要人是构成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是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最终对象。因此,现代企业营销,从表象看是市场营销策略的应用与组合,是一种经济行为,但从深层次剖析则是人文操作的结果。跳出就营销论营销氛围,以新的视觉观察现代营销行为,研究揭示文化环境对人们消费行为方式的影响,用人文操作手法营造商机与组织竞争,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 关键词现代营销人文操作文化氛围企业文化人性 市场营销学自19世纪末创立以来,经历了初创阶段、应用阶段、繁荣阶段、以及演化创新阶段,已发展为一门综合了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等学科原理,又与这些学科有着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具有独立体系的边缘性应用科学,是一门富有启发性和社会导向性学科。市场营销学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营销理论研究经过了不断的实践、认知、分析、修正与升华,从狭窄的商品推销术研究,到宽领域的研究,尤其是80年代中期,世界营销权威菲利普·科特勒“大市场营销”理论(Megmarketing)的创立,营销组合策略由4P’S扩展为6P’S,即在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促销(Promotion)的基础上,增加了权力(Power)和公共关系(Public-Relation)。这标志着营销理论进入了崭新的阶段,企业的市场营销行为也完全超越了纯经济行为,而更多地体现了人文操作。 一、现代营销观念以人文操作为出发点 市场营销观念是指导企业决策人员进入营销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企业界根据经济形势和多方面环境因素的变化而形成的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营哲学。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经营哲学,就有什么样的经营结果。传统的市场营销观念有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其出发点是一切以生产者为中心,企业考虑的重点是“我擅长于生产什么”,经营手法是多生产、多销售,并靠产后推销甚至靠强实强卖之高压销售策略,以获取利润。这种观念适合于生产力水平低、经济短缺的卖方市场,因而被称作旧营销观念。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包括市场营销观念、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大市场营销观念,其出发点是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企业关心的是消费者需要什么我就生产什么,通过创造和传递既能有效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又能符合社会长远发展利益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这种观念顺应社会主义进步并不断赋予了新的内涵。今天的营销观念,企业把竞争优势建立在提供消费者、企业、社会福利三者的优异价值的能力上。在现代营销观念指导下,企业致力于发展人类需求、关心社会福利、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具体研究如何适应和刺激消费需求,通过市场营销机会分析,选择服务的目标市场,制定市场营销战略,规划市场营销方案,加强市场营销组织、执行与控制等,从而获取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这一点看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实质上是企业文化。由于现代营销观念是以发现和满足人类需求为出发点,企业通过一系列创造性的经营活动,既满足人类生理和心理的需要,又实现了具体人的社会价值,所以,现代营销观念是以人文化操作。 二、现代营销策略以人文操作为主线 尽管市场营销理论由4P’S扩展为6P’S,且因应市场环境因素变化而有更多更新的内容,但无论如何变化,在现代营销理论体系中的每一个营销策略乃至每一个具体营销手段,都可找到人文操作的迹象。现代企业的营销活动从表象看是市场营销策略的应用与组合,是一种经一济行为,但从深层看是人文操作,自始而至终。 (一)产品整体概念从全方位满足了消费者对产品的物质性、精神性需求。市场营销以满足消费需求为中心,而消费需求的满足只能通过某种产品或服务来实现,因此,产品是企业市场营销组合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从现代市场营销角度讲,一个产品包括3个层面:优秀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产品。优秀产品是最基本的层次,为消费需求提供最基本的效用和利益;有形有形产品是产品的实体状态,包括产品的品质、外观、特征、式样、品牌和包装等;附加产品即扩大产品,是企业在销售活动中所提供的各种附加利益,包括提供信贷、免费送货、质量承诺、安装维修和技术咨询等。以上3个层面有机构成,形成一个现代观念下的产品。这就是产品整体概念。它从全方位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物质性、精神性需求,尤其是销售服务、款式、品牌和包装等,能从心理上影响消费选择,起到激发消费动机、诱发产生购买行为的作用,而受到现代企业营销者的重视。孔府家酒原名是“曲埠老酒”,传统酿制质量好,但销路一直不畅。后经精心策划设计,导入丰富的古文化,把原来平平淡淡的品名改为气度不凡的“孔府家酒”,并配以古朴典雅的瓷瓶装璜,给广大消费者耳目一新的感觉。孔子文化与酒的融合令山东曲埠酒畅销国内外。 产品整体概念使现代营销活动的内部更加丰富多彩。而营销实践则告诉我们,现代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最重要一条是要迎合人文,如产品外表形象设计要具有一定的欣赏价值,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审美需要;产品品牌商标力求贴切、易读、突出和吉利,象健力宝、娃哈哈、博士奶等迎合消费者的文化习俗等,以充分发挥各种潜在心理功能。 (二)分销渠道不只是商流、物流的关系,而且是人的关系的建立与完善。市场营销分销渠道包括产品由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所经过的路径及其相应机构,包括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如批发商、零售商、商、辅助商等中间商以及最终消费者或用户。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分销渠道的基本职能是对产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所必须完成的工作加以组织,目的是消除产需分离。它即使企业产品得以源源不断、快捷而有效地由生产领域送达到消费领域,也能为企业广泛而迅速地收集市场信息,并有助于减少风险,包括因社会法律上的空白和规章制度的不透度而带来的市场风险。市场分销售是现代企业进行销售工作的重要市场资源。然而,它又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立与延伸,是工作上默契的协作关系网。正所谓生意未做,朋友先交。体现在:现代企业的分销售道设计打破了传统的做法,即从组织本身出发、着眼于现有的中间商的做法,改为从研究消费者这一端开始,分析为满足消费者需求所必须履行的各种职能,再确定哪些中间商来承担,从而避免了过去因现实中间商不存在导致无法布设分销网络或所选的中间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二是现代企业注重中间商的条件选择,要求中间商必须是经营者的人格和能力声望俱佳,资金能力和金融机构信用度高,从业人员的关系和素质稳定性好,与生产企业的目标顾客有着较密切的关系,市场渗透能力强,对生产企业忠诚,具较好的合作精神。其中,经营者的人格能力、声望被视为首要的条件;三是现代企业对中间商的激励再局限于重利,而是着重以人为本,为中间商培养人才,加强人际沟通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形成牢固的关系。此外,这种关系网的建立还要求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及彼此忠诚,履行诺言,相互帮助,共同发展。由此可看出,现代市场营销分销渠道不只是商流、物流、信息流,还有人的关系的建立与完善。任何一个现代营销者都要充分利用这种 市场资源,更要为建立这种默契的协作关系网做出不懈的努力。 (三)价格制定取决于消费者的认知价值,其策略讲究科学性与艺术性。现代营销理论中,我们知道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有消费者认知价值、竞争环境、分销渠道和国家政策法规等,其中消费者认知价值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最重要驱动因素。这种认识价值是人的一种感觉状态,即对一件商品所设想的经济的、功能的和心理的综合性收益。显然,这种认知价值就不是纯经济价值了。它取决于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一个人可能认为某种艺术品价值很高,愿付出巨额货币;另一个则可能认为其毫无价值,不屑一顾。在美国市场丰,手工做的布鞋很欢迎,但质量好、价格低的中国货却竞争不过质量相对差、价格却高的韩国货,其原因是由于在美国人眼里,低价就意味着低档货。凡此这些,都说明订价不仅是一种科学,而且是一种艺术,具有较强的心理功能。 根据心理学原理,现代企业针对不同产品、不同类型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动机。实行不同的订价策略。如有些商品订价准确到几角几分(2.98元、9.95元),是为了给消费者有一个计价准确、便宜实惠的体验,从而产生一种真实感、信任感;有些商品订价则是整拾整百任元,令消费者感到档次高、价值大、豪华气派,迎合了追求高消费和社会地位的心理。近年来,一些企业尝试把商品订价权交给消费者。企业标明各类商品的保本价或相当市价的1/10,然后由消费者自行确认或采用拍卖方式自由竞价。这样做既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又让消费者得到精神享受,刺激新的购买欲望。还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则给回头客优惠价,按照累积消费额给予不同的价格折扣。累积购买额越多,说明情感越深,给予折扣越多。这使消费者感到企业颇有人情味,产生偏爱及较强的忠诚度。 (四)促销活动的意义在于激发消费,创造时尚,领导潮流。促销即促进销售。它通过人员推销、广告宣传和营业推广等途径,向目标消费者传递产品或服务信息,激发购买欲望,促成购买行为。其最显著的功能在于创造需求、诱导需求。一个成功的市场营销人员就在于他能够创造需要,诱导人们购买并不需要的东西,引导人们对某种特定产品产生偏爱。因为一个姑娘购买口并不是物质本身,而是购买心中美的愿望。同样,人们购买相机是购买它能在一瞬间给人们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购买的是一种感受、一种体验。所以,现代营销者不在于贩卖产品,而且购买“刺激”,以唤起消费者的某种感受与情绪,诱导与吸引消费,改变消费者某种偏受而增加对某种产品的需要等。现代企业促销活动还包含着这样一个文化思维,即意欲创造与领导消费新潮流。广州“金福米”推向市场时就选准机,抓住人们庆贺中秋佳节喜欢送礼、吃团圆饭的心理进行促销活动,以“今年中秋,广州流行送金福米”为主题,一组“千别别送我月饼,最好送我一袋金福米”、“中秋团圆,买金福米,送金福米,吃金福米”、“中秋要吃团圆饭,送礼请送金福米”、“金福米大团圆”等语句,迎合了消费者新奇、实用、节俭、礼仪的心理,而“家中有金福,全家有口福”更令人喜庆和欢快。这场促销活动尽管没有更多地宣染米的品质效能(事实上人们对大米也太熟悉了),然而却着实产生了轰动效应;不仅广州100%市民知道金福米,30%以上家庭吃“金福米”,2000多家机关团体将“金福米”作福利派发给职工,更重要的是它在珠江三角洲乃至全国创造了流行风尚。此外,作为新增的权力营销和公共关系营销两个策略,也是以人文操作为主线,企业为了突破被人为封闭的市场而运用政治和公共关系等手段,以博得当地各有关方面的合作与支持,确保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这种以权力、公关影响营销活动,显然也超越了经济行为。近几年,西方一些国家不断地在人权、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和台湾问题等方面向中国发难。我国政府则大打“经济牌”,用中国市场为筹码让西方各国进行竞争。如向法国空中客车公司签订20亿美元的合同。对此美国波音飞机集团总裁罗恩·伍达德发出了感叹:“这并不是因为我们缺乏竞争力,也不是因为我们的产品质量低。相反,是由于政治考虑的结果。这意味着我们25年来的大量艰苦工作讨诸东流”。在多元社会的今天,企业争取竞争优势,调整、建立于政治社会密切而正常关系的尝试和行动,已愈来愈不可避免。而权力营销、公共关系营销的创立与应用意味着现代营销行为的人文操作范围更广、层次更为深刻。 三、现代营销管理以创建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的优秀 市场营销不仅是市场营销部门的职能,而且是企业所有部门都应有的职能。如果不是这样,即使是最好的市场营销部门,也不能弥补因其它部门缺乏对消费者的重视所带来的损失。所以,,现代营销管理要求企业所有部门都应以满足消费需求与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断灌输与强化。为了实现这一理念,诜多企业普遍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识别系统为内容、以企业文化为优秀的现代管理体系,把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的过程管理转为企业文化管理。企业营销管理全面导入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表现在营销活动由一般市场行销水准提升为经营哲学水准的具体行动;营销管理职责由销售部门变成统领整个公司的所有部门的工作;营销影响对象由目标消费者扩展为全体社会公众。企业通过语言规范、行为规范、道德规范等展现自身的营销规范,在维护消费者利益、建立良好信誉方面创造自身的营销价值,形成营销特色。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管理,反过来又强化了企业营销。麦当劳纵横四海靠的就是形成了一套具有独创文化氛围的经营哲学:营造愉快、消费愉快、传播愉快,让服务变成文化。企业尽管来自于西方,但到了中国却能顺应中华民族的习俗与心理,在新春佳节为顾客送上“财神到”、“福”,给儿童送上“M”字标徽的玩具。令人感到麦当劳不只是推销其产品——汉堡包、饮料和薯条,而是同时出售了亲情,使每一个顾客都感到融化在一团浓浓的家庭气氛中。而无形的文化氛围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渗透力,其文化价值也不知不觉地转移到有形的产品和服务上,提高了它的附加价值。 四、现代营销行为走向人文操作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 (一)构成市场主体的是人,决定了企业营销活动必须推进人文操作。人是构成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是企业营销活动的最终对象。在构成市场的人(人口)、钱(支付能力)、欲(购买欲望)三个要素中,人是主体,支付能力是基础,购买欲望是动机,三者缺一不可,然人的因素是根本。因为市场,说到底是由一群具有特定的需要并且愿意和能够以交换来满足欲望的潜在消费者所组成。企业营销服务于市场,构成市场的主体因素也就是企业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可以说,没有人,就没有市场,也就没有市场营销。从堆桑实验我们知识,人决不是单纯的理性“经济人”,而且具有较高层次的、较复杂的、各种需要的“社会人”。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把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认为人对需要的满足追求是依次由低到高的,只有当低一级的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时才会产生高一级的需要,也只有未满足的需要才会引起动机。恩格斯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书中,也曾把生活资料概括为三大类:生存资料(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的资料)、享受资料(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所需要的资料)和发展资料(满足人们本身体力和智力发展所需要的资料)。这都表明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在支付能力既定的情况下,先买什么总要按一定的轻重缓急的次序。消费者购买行为取决于他的需要和欲望,而人的需要和欲望转变为具体的购买行为除了受制于经济因素之外,还受到文化、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其中文化因素又是影响最深远的因素。它可影响到社会各个层次和家庭,进而影响每个人及其心理活动。文化是一个社会精神财富的结果,它包括民族特征、教育水平、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价值观念以及世代尚袭的风欲习惯等。文化背景不同,人们认识事物方式、审美观念、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也就不同,其消费需求和购买行为也就显示不同的特色。如受教育程度高人,往往能更自觉地按照自己形成的观念、偏好选择产品和服务。我国幅员广阔,自古就有“千有不同风,万里不同俗”的说法,仅口味就有南甜北咸、东酸西辣之别。同是市场经济较为发达、较为成熟的西方国家,如美国和德国,两国消费者的价值观念也有很大的差别,美国消费者认为新、奇的东西就有价值,对广告宣传有信任感,总想试一试,但德国人则比较保守,不轻易相信广告宣传。这时于市场营销人员来说,必须有区别地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由于人的需要是不断增长的,因而整个社会的需求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21世纪,人们的价值观和消费需求将发生巨大的变化,最主要的就是从物质方面转移到精方面,表现在追求美学性、知识性、体感性、脑感性和心因性等。适应这种变化,文化、娱乐和信息将会成为新的消费增长领域。所以,企业营销活动走向人文操作也是必然的。 (二)人文操作的营销行为具有攻心的效能。现代营销行为的人文操作是一种攻心营销具有较强的影响力。30年代,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倾销商品,中国民族工业岌岌可危,人对洋货十分反感。天津东亚毛纺厂适时生产了“抵羊”牌毛线,意为“抵制洋货”,以唤起民族情、爱国心。这种民族意识的文化导向营销,产生了较强的号召力,引发人们争相购买。前几年,上海慈溪大厦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保持营销优势,在保证商品质量过硬的前提下,以“情感竞争”为营销宗旨,先后推出“免费借出雨具”、“黄金手饰免费清洗”、“散装食品免费品尝”、“工艺品免费包装”、“大件商品免费送货”等数十种情感味极浓的服务项目。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商场对顾客报挑,消费者当然也对商场投李。近几年,企业营销走向人文操作的趋势则更为具体化,更加规模化、系列化。原因是一方面市场竞争激烈。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厌倦于“硬邦邦的叫卖”,而追逐于更具情感、更为温和、更高精神享乐的促销形式。于是,有眼光的企业,将文化融进营销领域,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如广州等地商家纷纷举办文化广场,围绕营销活动组织群众献演节目、时装表演、曲艺、卡拉OK等文娱活动,以及赈灾、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使营销脱去“商味”增加文化内涵,吸引消费者;开辟集购物、观光、娱乐为一体的步行街等,充分挖掘与展现传统商业文化特色、民族风情、建筑风格,增添美学性、知识性和心因性等。以至每当节假日,珠江三角洲许多人举家驱车到百十公里的省城,前往某一特定的商场、购买中心,选购包括已定的必需品,也包括即时引发的冲动性购买。既购物又观光,还有美、雅、舒、乐的享受,人们突然感到购物是如此惬意、快乐,而形成一种新的风尚。这无疑是商家的文化促销拉动的结果。 现代人是“经济人”,更是“社会人”与“文化人”,其消费行为已突破狭窄的经济假设,今天的消费者面对空前丰富的产品,已无法真正根据理性的比较来选择所需最佳产品。同一家工厂加工,同一种布料、出自于同一工人之手所生产的西服,因贴上不同的品牌,人们却愿支付数倍的差价。这已是最平常的事实。现代科技迅速发展,作为企业要想在技术上、产品功效上远远超过自己的竞争对手是比较困难的,而传统的、纯经济操作的市场营销行为也不足以打动消费者的心。因而以文化促销,运用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人性手法开展营销,满足人们更高、更复杂的需要,是现代企业营销的出路所在。文化是产品的灵魂,营销是文化的扩散与升华。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现代企业应予以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运用。 (三)现代企业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应研究人文环境,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一是重视人文环境的研究。研究的内容包括教育水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及其发展变化趋势,以了解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购买动机,确定目标市场,制定恰当的营销策略,使企业营销尽可能顺应人文环境。当然,我们承认文化因素对消费需求有根深蒂固的影响,但不等于说营销操作便一切都不可为。相反,我们研究人文环境,就是希望通过活动挖人性,倡导流行风尚,影响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如中秋佳节送月饼是传统习俗,但节“团圆饭吃好米”,送一袋金福米也是好的选择。再者,文化风沿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别是文化教育水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都将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而赋予新的内容。60-70年代,我国青年人在穿着方面以蓝、灰、草绿制服为主要特征,改革开放后,则格式各样的夹克装、西服、休闲服、牛仔服和运动服所取代。 结论:审视今天的市场营销活动,人们获得一个具非常意义的社会信息,就是人文操作已穿于企业营销的每一个活动、每一个步骤至每一个阶段。现代企业的确良济利泣越来越多来自于文化因素因此现代营销行为走向人文操作是时代的需要,也是21世纪商战事的主旋律。现代企业自觉启动文化战略工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研究人性,顺应人文环境,创造流行风尚。拥有这些概念的营销者将是未来商战的常胜将军。 现代营销论文:现代营销管理者分析论文 一直在咨询行业打拼,发现了几种很普遍的现象:一是很多企业经营了十多年,但是,销售额才千把万元、几千万元,企业老是长不大;二是营销管理者(有的是总经理,有的不是总经理)特别忙和累,业务离开他就不行;三是有的认为只有自己行,自己是个大英雄,不相信下属或业务员能把订单拿回来;四是有些管理者总是觉得自己学历低、没文化,自己不行。由于营销业绩的好坏决定了企业的生死与发展,因此,可以说,我们营销管理者们的工作方式、行为方式以及决策方式对于企业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工作方式、行为方式及决策方式又取决于管理者对自身角色的认识与把握。 现代营销管理者具有以下三大角色。 不是自己做,而是组织大家做 某机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和销售高低压配电控制设备的专业化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公司现有人员30余人,3位销售人员,市场区域主要是在泛珠三角,客户主要是房地产、新厂房、安装公司、水电公司及供电公司等,销售方式是利用老总的关系和业务员的推销,公司从未对营销人员进行过培训,2003年年销售额1500万元. 北京某高科技公司是一家高速公路、电信等收费系统的供应商。该公司的营销副总每次与笔者交流都说十分忙和累。笔者问他为什么,他说他每年个人业绩过亿元,由于自身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所以客户大部分是由他把定单拿回,他说客户都想见他,愿意与他沟通交流。他说由于该行业所接触的都是局长、处长,老总,客户层次级别特别高,其他人员去就搞不定。我又问他,公司业绩是否还可以做得更好,他说完全可以,但苦于他时间不够,精力有限,只能如此。 由以上两个案例,我们看到营销管理者们(总经理)非常努力,也很善于利用关系,公司也主要是靠他们个人的业绩在支撑。但是,遗憾的是前两个企业苦苦经营多年所取得的业绩实不敢恭维,十来年,几百万元,高的一千多万元。他们存在的共性问题是:营销管理者把自己的角色都是定位在大业务员上,他们更多地是奔赴一线,直面客户,自己把订单拿回来,亲力亲为。可以说,企业之所以长不大,难以规模化产业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几个管理者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有组织而不利用组织,站在组织者的位置上而不组织,一直是在利用个人的力量,而不是利用组织的力量。 我们在为这些管理者个人因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业务而鼓掌的同时,确实发现他们制约和影响了公司的发展。假如这几个管理者们真正组织、指挥、带领一批人去做业务,即使这一批人没有他优秀,但是一批人在做市场,那结果会如何?过去是1人做,现在是500人在做,以500人对1人,其业绩完全有可能呈几何级数增长。 所以现代营销管理者的角色之一就是不是自己做,而是组织大家做。招聘、培训、管理、指挥,应通过一个团队去取得市场的更大成功。 组织大家并利用组织的力量,是做大市场,做大企业的必由之路! 不仅自己会做,更应该指导大家做 深圳有一企业的营销总监管理的业务员有270多人,其中分管各市场的销售部长有9位。有一天,这位营销总监对笔者说他有个非常苦恼的问题,那就是部下很少给他打电话。由于要对市场状况了解掌握,感觉踏实,他很希望部下多请示汇报介绍情况。刚开始的时候,他经常给部下打电话询问情况,他打的多部下打的少,开始还行,到后来觉得老是这样就没面子,心里不舒服。他特别希望部下多打电话来,但又不好直说甚至命令。这位总监说这些职业经理人一点都不专业,不知该如何办。其实,这位总监遇到的问题完全缘于他自己没有对下属进行正确的指导。 依波表3年前在手表行业排名才不过第十位,近两年依波表推行顾问式营销,即在顾客购买产品时,引导顾客消费,详细介绍公司和其他竞品的优劣势,帮助顾客理清需求,使顾客在全方位了解产品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选择,彻底改变了过去以推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和方式。但是,面对五百余人的营销队伍怎么办?自2002年开始,依波表与营销专家一起制定了《光大依波专销员工作手册》,从专销员的工作态度、技能、知识、仪容服饰、肢体语言、文明用语以及心理素质等一一明确,并分期分批对专销人员进行演练培训,直至很好掌握,依波表的营销队伍迅速提升实力,成为了行业领头羊。 说起华为公司,众所周知,但是说起华为1999年就制定的《优秀客户经理模型》,恐怕非华为员工知道的并不多。翻开《优秀客户经理模型》,认真读一遍,一下子就会明白了作为一名业务员,在华为应该怎么做,怎么做才能成为华为一名优秀的客户经理。该模型从销售人员使命、市场部文化、角色与工作、考核与评价、做人、素质、必备知识、行为规范与职业道德、技能与绩效、职业通道、发展与创新做了全面系统的诠释。一位业务员有了《优秀客户经理模型》,就有了方向,有了标杆,就会按照模型去做,就会少走弯路,不再去“摸着石头过河”,企业也避免了因太多人员由茫然探索而增加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企业也不再依赖个人素质的优劣发挥而去取得无保障的业绩。 看看身边的企业,有一种共性的现状是太多的企业在招聘业务员后仅举行了产品知识和入职方面的简单培训,有的什么培训都没有,就将业务员派往市场一线。有的业务员跟着老业务员学,有的靠自身摸索,结果自身素质高的业务员市场表现和业绩还不错,但大部分不尽人意,有的很快就被淘汰,有的发现“自己不行、不合适”而选择了离开。常常营销管理者们以为业务人员知道该怎么做,而事实上,业务员并不是不想做、不想做好,而的确是不知道怎么做,这就是现状! 不少营销管理者花了太多的时间玩一种游戏:招人——让你做——看你做——发现你不会做——不让你做——再招新人——再让新人做……一直玩下去。 笔者从事管理工作18年来的最大的感慨就是:对我最感激的人是那些认为跟着我学到东西获得成长的人——原来我们的部下是那么渴望我们的指导和帮助! 在中国,要想成为一个优秀营销管理者的前提条件是: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导师! 指导成就销售! 不是做大英雄,而是做系统的构建者 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市场是在非竞争条件下,大部分个人和企业是靠关系或机会赚钱,营销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寻找关系或机会。 随着中国WTO的加入和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很多行业已处于完全竞争条件下,企业已是靠系统赚钱,营销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构建系统。管理者所构建的这个系统必须是有稳定业务来源的,这个系统是赚钱的,这个系统是能够使企业如流水线一样自动化运转的,这个系统能保持企业稳定和发展平衡的。 很多管理者老是认为自己企业“不行”,要通过外聘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其实他们并没有明白不是其个人不行,而是其构建的系统不行,或者说系统根本没有构建起来。当企业系统没有构建起来的时候,管理者就会发现到处是问题。我们一定要深刻地认识到企业不是靠一个人去支撑的,而是靠整个系统去支撑的。当系统未建起来时,管理者就会显得时间、精力以及能力严重不足,甚至特别累。有一个老是说自己“不行”的广东企业老总,其系统就没有构建起来。针对大客户销售,企业没有建立清晰的业务模式,尚未形成自我开拓市场的能力和造血功能。他的营销队伍的能力、培训、薪酬、激励、目标管理以及考核等支离破碎,不成体系。面对业绩和利润下滑,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这位总经理使出浑身解术,仍然无济于事。 作为管理者,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企业优秀不是管理者个人优秀,而是其构建的系统优秀。也正是因为管理者构建的系统优秀,我们才说管理者个人是优秀的。我们说任正非、张瑞敏、柳传志很卓越,其背后更深的含义是說他们构建的系统很卓越。 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企业系统与系统之间的竞争,作为一名营销管理者的重要角色就是构建系统,系统制胜! 现代营销论文:现代营销中心成本原则论文 内容摘要:以顾客为中心、全方位顾客个性需求为内容的顾客导向是保持顾客忠诚的新理念。本文以顾客营销研究为主题,对顾客营销的内涵、顾客营销原则及顾客营销的实施进行了论述,从而达到企业保持和提高顾客忠诚度的目的。 关键词:顾客营销顾客原则实施 当前,以产品为中心的产品导向营销理念已逐步转变为以顾客为中心,全方位满足顾客的个性化需求为内容的顾客导向营销理念,新世纪的顾客具有良好的教育前景和追求个性化的价值观念。虽然他们总体上保持同质化的产品或服务消费,但他们更期望产品或服务在功能和特点上更能满足其特别的、个性化的、完全符合其要求,并融入其思想,使其得到极大的身心满足,富含其物质的产品或服务,而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为实现这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持,这就是顾客营销的社会基础。在当今只有让顾客十分满意,才有可能得到他们的忠诚。 顾客营销的内涵和意义 顾客营销就是一切以顾客为中心,全方位地满足顾客个性化的需求为内容的营销。顾客营销理念是以“顾客的需求都是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最终要满足顾客的需求”为理论基础;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保障的营销模式,这就要求企业要根据每一个顾客的要求,进行产品或服务的不同开发设计、制作、制订相应的营销组合策略,以实现与每一个顾客一一映射的销售活动。而电子商务,网络技术为实现这种顾客营销提供了优秀的操作平台。 顾客营销比较成功的企业,如美国的戴尔电脑公司,通用汽车公司等。顾客营销理念符合现代营销思想,在与大众营销的博奕中,它更具生命力。 顾客营销的原则 顾客营销必须是以顾客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符合现代营销成本、方便、沟通的原则。具体为: 顾客营销遵循“顾客为中心”的原则 顾客营销是以顾客为中心顾客导向营销,与产品为中心的产品导向营销不同。顾客营销是一切从顾客开始为顾客找产品,而不是为产品找顾客。这彻底地改变了大规模地生产产品,再通过分销、促销、广告等大规模的营销手段,销售给目标顾客的大众营销模式,而是以顾客为先导,建立与顾客的联系,运用不同的方式收集、整理顾客的需求,然后再根据需求生产出按照他想象的,融入他的思想,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渴望的产品。并且在这个产品的价值中就蕴含了顾客特质的因素,同时也反映了顾客营销模式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它将挑战大众营销中的产品占有率模式。 顾客营销符合现代营销中心成本领先的原则 哈佛商学院的波特在《竞争优势》一书中指出:一个企业的产品要取得竞争优势要实施三个战略“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初密集型战略”,否则,企业无法在竞争中取胜。由于“顾客营销”目标顾客群的个性化,它就可以抛弃不必要的大众营销手段,省去漫无边际的费用,避开愈演愈烈的价格战、促销战、渠道战,显然节省了成本实现了成本领先,最终降低顾客的购买成本,为顾客提供了更为超值的利益,取得了“顾客营销”与“大众营销”在成本上的比较优势。 顾客营销符合现代营销中的“方便”原则 “量身定做”为顾客营销解决了顾客为买一双鞋,或一台电脑桌有多少个抽屉都要进行比较,甚至是多个商场地比较选择问题。省去了顾客在眼花缭乱的商品品牌海洋中不知所措的烦恼。顾客营销就是一切为顾客要求而展开营销活动,其宗旨是为顾客节省了时间,为顾客方便购买提供超值服务。并且将顾客的个人资料,个性化的要求等信息,存入数据库,随时根据顾客的现实要求和数据库的数据资料等综合起来为顾客提供更为超乎想象的服务,实现了物超所值的真正意义上的方便。 顾客营销符合现代营销的“沟通”原则 顾客营销避开大众营销中通过大规模的广告或等促销手段与顾客沟通的方式。而是能通过把握每一个顾客的要求,了解每一个顾客对产品服务的意见、建议,直接掌握顾客的动态,与之形成互动,形成一支稳定的忠诚的顾客队伍。顾客营销要求企业具备个性化的沟通能力,这种能力是将现代科技(如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和企业资源再整合的能力。 顾客营销的实施 归纳起来,顾客营销的实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步骤展开: 选择目标顾客群 在经济学上的“二八”法则。即一个企业20%的优秀忠诚顾客可以为企业带来80%的利润。所以顾客营销第一步就是要根据人文、地理、行为等要素框定出自已的目标顾客群。寻找谁将成为企业的优秀目标顾客群,使具体的业务操作能够有的放矢。顾客营销在选择目标顾客时体现的是密集化的营销策略,以便配合生产上的全覆盖策略。 目标顾客群的细分化 将目标顾客群的需求细分筛选出最有价值的细分顾客群,最终形成具体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收入、住址、个人爱好、个性特点等,在完成第一次交易后还需要有更为详细的个人数据,因为“量身定做”细分理论基础是“每个顾客的需求不同”,基于这种理念,就要对顾客实现数据库管理和CRM管理,同时研究影响顾客个性化的需求一些因素,这些因素构成了影响“量身定做”的深层次要素,在细分目标顾客群时都必须把它考虑进去。最后形成详实的顾客档案系统、顾客数据系统和顾客研究系统。 与顾客互动沟通 顾客营销中的顾客沟通形式区别在于大众营销中的广告促销沟通方式。主要表现为:电子商务。互联网突猛进的发展,使现代社会的供求关系处于动态的互动之中。顾客可以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时间将自己个性化的需求,以电子商务形式传给制造商,而制造商也可以随时随地的将信息资讯以电子商务形式传达给顾客,实现双方互动沟通。人际沟通。人际沟通需要企业有良好高素质的销售人员,与顾客建立良好的第一次惠顾,然后通过介绍、展示、洽谈……争取建立业务关系。再按照CRM管理,建立数据库,以便沟通。电话沟通。顾客营销的沟通方式中电话沟通也是一种重要手段,如美国戴尔电脑公司的接洽中心每天处理6万个顾客电话业务。 产品制做 “产品制做”是指顾客营销业务流程的物化过程。企业按订单要求制做,设计生产出完全符合顾客需求,融入了顾客思想,使顾客得到极大身心满足的富含其特质的产品。 服务 “顾客营销”本身就是一种融入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服务系统。这同样可以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它的个性化就是把每一个单一的顾客当成一个长期的投资来对待。所以它的服务更具针对性,是具体的“一个顾客”,而不是无数无名顾客群。顾客营销中的“老顾客的回访”服务是相当重要的,因为这样做可以建立稳定的顾客关系,保持一个老顾客远比争取一个新顾客要经济得多,并且使顾客更具可衍生性。而互联网技术,数据库管理为实现这种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良好的服务能够形成良好的口碑,形成良好的人际传播。 顾客营销以顾客为中心,是一种“人本理念”的回归;个性化的产品服务是现代工业设计的回归;同样充满商机。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每个企业都投入了更多的资源,对顾客进行研究,力图全方位满足每一个顾客的需求。同时把顾客当作一项长期资产进行创新开发与管理。只要作好了顾客营销,得到顾客绝对的忠诚,那么就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 现代营销论文:酒店现代营销管理论文 目前,正处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在大众媒体的购买费用和广告制作费用越来越高的形势下,“蜂鸣营销”(BuzzMarketing)以其独特的营销特征对传统营销手段带来极大的挑战,已成为新经济下营销界最热门的名词之一。“蜂鸣营销”也应越来越多地引起饭店业界人士的关注。本文就蜂鸣营销的特征与策略作一简要分析,希望能给业界人士一点启示。 蜂鸣营销是个舶来语,原英文术语为“BuzzMarketing”,从字面来看,意思为叽叽喳喳的、嗡嗡的声音,引申为消费群体相互之间的信息传播,即信息从知情者传播到不知情者;Marketing是企业采取的营销手段与技术,BuzzMarketing可定义为:一种主要通过消费者,或是企业的营销人员向目标受众传播饭店产品或服务的信息而进行的非常规的营销方法,它区别与传统的广告、营业推广等营销手段,是一种独立的营销技术蜂鸣营销具有与传统营销方式不同的特征 口头宣传性。蜂鸣营销不是借助于广告等的媒介宣传,而是借助于消费者的口头宣传,是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传递。 高度扩散性。体现在其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从时间上来看,蜂鸣营销主要利用消费者的口播宣传,节省了传统广告宣传的大量制作时间,从空间上看,消费者把有关饭店、产品以及服务特质的信息,传递给更多与他们有关联的社会大众,一传十,十传百,传播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 病毒感染性。蜂鸣营销不仅包含消费者有意扩散信息的方式,还有着类似病毒的感染特性。消费者就像被感染了感冒似的无意识地获取了信息,随后又将信息本能地传播出去,其传播的内容不仅仅是信息本身,还包括病毒般的容易引起人群注意的能掌握和改变消费者意愿的东西。 情感促进性。蜂鸣营销创始人埃曼纽尔·罗森认为“消费者基本不听 厂商的推销,但都听朋友说的话;他们都上过当,都对推销的辞令和手段有怀疑;他们也都有自己的个人关系网”。蜂鸣营销不再是那种饭店与消费者之间你卖我买(或不买)的一种简单、机械的交易过程,而是融合进消费者之间亲情、友情、爱情等的感情因素,这些因素恰好是消费者的消费动机的决定性因素。 制作微费性。蜂鸣营销是主动出击接触消费者的广告活动,主要基于人们对于饭店产品和服务的直接体验来进行自主的宣传促销,其成本主要集中在寻找和激励和一小部分传播者身上,大大地省去了越来越昂贵的媒体购买和广告制作费用,因此有时被称为“无本营销”、“微费营销”。 饭店蜂鸣营销策略探讨 假扮顾客策略。传统的营销方式主要是以饭店企业为主体,以营销人员为中心,通过营销人员来构思并宣传饭店产品与服务。而采用蜂鸣营销手段时,饭店的消费者不仅仅是饭店营销信息的客体接受者,更是饭店信息的主体传播者,他们是整个营销过程的中心。蜂鸣营销最常用的方法是雇佣临时演员扮演成购物者或消费者进行宣传。比如饭店可以聘请几个外形出众的年轻人,他们衣着时尚出现在机场、商店等公共场所,这些年轻人会主动坐在目标客户旁边和他们闲聊,他们主动向目标客户介绍饭店的服务特色等等。此时,如果饭店聘请的临时演员在进行营销活动时传达的信息不够准确的话,可能使消费者感觉上当受骗,对饭店产生不信任感,从而将会对饭店品牌和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该策略的使用涉及到营销道德问题,遵守营销道德是饭店蜂鸣营销的前提。因此,在使用该策略时,饭店应首先保证自己宣传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不能过分夸大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否则,很可能给饭店带来负面的宣传后果。 广告融合策略。蜂鸣营销虽然有诸多优势,但它并不是万能的,传统营销方式仍是饭店营销的一个重要方面,饭店的蜂鸣营销应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世界营销专家迈克尔.卡佛基(MichaelCafferky)也曾指出:“蜂鸣是头脑中的低技术方法,但它却诉诸市场中所有高科技噱头来实现。”因此,饭店应利用各种媒体周密地进行蜂鸣营销,比如:现场会议的形式、电视远程会议、联网活动、录音磁带、录像带、网站以及讨论组等等。 体验消费策略。蜂鸣营销主要基于人们对于饭店产品和服务的直接体验来进行自主的宣传促销活动,因此,加大消费者的体验感受,是饭店应用蜂鸣营销的直接有效方式。星巴克,目前惟一一个把店面开遍四大洲的世界性咖啡品牌,自1971年第一家店在美国西雅图开业以来,发展就极为迅速。星巴克咖啡店的经营模式为:25元/杯的咖啡=5元咖啡+20元体验轻松氛围,最被广泛引用的有这样一句话:“星巴克出售的不是咖啡,而是人们对咖啡的体验”。消费者不仅在此感受到了轻松的氛围,更将这份感受传递给其亲朋好友。星巴克人常说:“我们的店就是最好的广告”。 品牌口碑策略。麦当劳在蜂鸣营销融合品牌形象方面开创了先锋。在跨入21世纪,麦当劳一改过去的“欢乐美味,在麦当劳”,“百分之百顾客满意”,以及后来使用的“麦当劳都是为你”等口号,力推“欢乐欢笑每一刻”的品牌形象,在不同的时段,针对不同的顾客群,提供“对口”服务,从而创造一种互动的欢乐气氛,让顾客觉得好玩、有情趣,赢得了良好口碑,进而增加顾客的重复购买,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更多的忠诚顾客。 事件吸引策略。饭店通过事件进行蜂鸣营销能够将企业的信息在短时间内达到最大最优传播效果,成为饭店品牌推广传播的先锋方式,在近几年更是愈演愈热,成为一种相当流行的营销手段。 通过事件进行蜂鸣营销主要是指饭店有计划地策划、组织、举办和利用具有新闻价值的活动,通过制造有“热点新闻”效应的事件,吸引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注意与兴趣,以达到提高社会知名度、塑造良好形象,最终促进产品或服务销售的目的。其着眼点在于制造或者放大某一具有新闻效应的事件,让传媒竟相报道进而吸引公众的注意,以便达到消费者之间的共鸣,即用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轰动效应。 服务精细策略。以客户为中心的精细型管理是饭店开展蜂鸣营销的坚实基础。比如,迪斯尼非常尊重顾客,其货物通道全部设在地下,游客绝不会看到运货车进出迪斯尼乐园;在迪斯尼,你不用担心会迷路,因为,这里的员工就是诺大的乐园的活地图,他们很乐意为你指路;迪斯尼的员工要培训如何抱婴儿、如何换尿片、如何对客人微笑、如何倒酒、如何上菜等。迪斯尼正是通过忠实自然地体现内心感受的服务让客人感到满意乃至感动。因为迪斯尼知道一个人不会经常性地去迪斯尼,因此需要更多地激发游客的亲朋好友去迪斯尼;让孩子长大后,带着自己的朋友或爱人去光顾,这些是迪斯尼服务的根本,也正是这种精细的服务策略为迪斯尼带来了更多的游客。 网络传播策略。蜂鸣营销在当今电子时代下,被赋予更丰富的内容。在网络环境下,网上自发讨论的情况相当活跃。对消费者而言,在线讨论是消费者交流对话的渠道;对饭店来讲,更是一条有效的营销渠道。因此,饭店可以在网上跟踪搜集消费者意见,采用自动抓取软件搜集消费者对饭店产品与服务的感受、意见、建议等等的讨论,按照日期、地点、用户ID等转换成标准格式后上传到专门的数据库,形成对饭店的全面看法。同时,营销人员需要考虑的不只是搜集消费者的讨论信息,而且还要研究这些讨论将会带来什么影响,比如消费者将如何接受这些观点,是否将影响信息接受人,以及接受者是否会将这一观点传递下去等等。 现代营销论文:现代营销行为操作论文 摘要人是构成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是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最终对象。因此,现代企业营销,从表象看是市场营销策略的应用与组合,是一种经济行为,但从深层次剖析则是人文操作的结果。跳出就营销论营销氛围,以新的视觉观察现代营销行为,研究揭示文化环境对人们消费行为方式的影响,用人文操作手法营造商机与组织竞争,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 关键词现代营销人文操作文化氛围企业文化人性 市场营销学自19世纪末创立以来,经历了初创阶段、应用阶段、繁荣阶段、以及演化创新阶段,已发展为一门综合了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等学科原理,又与这些学科有着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具有独立体系的边缘性应用科学,是一门富有启发性和社会导向性学科。市场营销学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营销理论研究经过了不断的实践、认知、分析、修正与升华,从狭窄的商品推销术研究,到宽领域的研究,尤其是80年代中期,世界营销权威菲利普·科特勒“大市场营销”理论(Megmarketing)的创立,营销组合策略由4P’S扩展为6P’S,即在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促销(Promotion)的基础上,增加了权力(Power)和公共关系(Public-Relation)。这标志着营销理论进入了崭新的阶段,企业的市场营销行为也完全超越了纯经济行为,而更多地体现了人文操作。 一、现代营销观念以人文操作为出发点 市场营销观念是指导企业决策人员进入营销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企业界根据经济形势和多方面环境因素的变化而形成的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营哲学。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经营哲学,就有什么样的经营结果。传统的市场营销观念有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其出发点是一切以生产者为中心,企业考虑的重点是“我擅长于生产什么”,经营手法是多生产、多销售,并靠产后推销甚至靠强实强卖之高压销售策略,以获取利润。这种观念适合于生产力水平低、经济短缺的卖方市场,因而被称作旧营销观念。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包括市场营销观念、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大市场营销观念,其出发点是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企业关心的是消费者需要什么我就生产什么,通过创造和传递既能有效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又能符合社会长远发展利益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这种观念顺应社会主义进步并不断赋予了新的内涵。今天的营销观念,企业把竞争优势建立在提供消费者、企业、社会福利三者的优异价值的能力上。在现代营销观念指导下,企业致力于发展人类需求、关心社会福利、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具体研究如何适应和刺激消费需求,通过市场营销机会分析,选择服务的目标市场,制定市场营销战略,规划市场营销方案,加强市场营销组织、执行与控制等,从而获取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这一点看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实质上是企业文化。由于现代营销观念是以发现和满足人类需求为出发点,企业通过一系列创造性的经营活动,既满足人类生理和心理的需要,又实现了具体人的社会价值,所以,现代营销观念是以人文化操作。 二、现代营销策略以人文操作为主线 尽管市场营销理论由4P’S扩展为6P’S,且因应市场环境因素变化而有更多更新的内容,但无论如何变化,在现代营销理论体系中的每一个营销策略乃至每一个具体营销手段,都可找到人文操作的迹象。现代企业的营销活动从表象看是市场营销策略的应用与组合,是一种经一济行为,但从深层看是人文操作,自始而至终。 (一)产品整体概念从全方位满足了消费者对产品的物质性、精神性需求。市场营销以满足消费需求为中心,而消费需求的满足只能通过某种产品或服务来实现,因此,产品是企业市场营销组合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从现代市场营销角度讲,一个产品包括3个层面:优秀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产品。优秀产品是最基本的层次,为消费需求提供最基本的效用和利益;有形有形产品是产品的实体状态,包括产品的品质、外观、特征、式样、品牌和包装等;附加产品即扩大产品,是企业在销售活动中所提供的各种附加利益,包括提供信贷、免费送货、质量承诺、安装维修和技术咨询等。以上3个层面有机构成,形成一个现代观念下的产品。这就是产品整体概念。它从全方位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物质性、精神性需求,尤其是销售服务、款式、品牌和包装等,能从心理上影响消费选择,起到激发消费动机、诱发产生购买行为的作用,而受到现代企业营销者的重视。孔府家酒原名是“曲埠老酒”,传统酿制质量好,但销路一直不畅。后经精心策划设计,导入丰富的古文化,把原来平平淡淡的品名改为气度不凡的“孔府家酒”,并配以古朴典雅的瓷瓶装璜,给广大消费者耳目一新的感觉。孔子文化与酒的融合令山东曲埠酒畅销国内外。 产品整体概念使现代营销活动的内部更加丰富多彩。而营销实践则告诉我们,现代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最重要一条是要迎合人文,如产品外表形象设计要具有一定的欣赏价值,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审美需要;产品品牌商标力求贴切、易读、突出和吉利,象健力宝、娃哈哈、博士奶等迎合消费者的文化习俗等,以充分发挥各种潜在心理功能。 (二)分销渠道不只是商流、物流的关系,而且是人的关系的建立与完善。市场营销分销渠道包括产品由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所经过的路径及其相应机构,包括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如批发商、零售商、商、辅助商等中间商以及最终消费者或用户。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分销渠道的基本职能是对产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所必须完成的工作加以组织,目的是消除产需分离。它即使企业产品得以源源不断、快捷而有效地由生产领域送达到消费领域,也能为企业广泛而迅速地收集市场信息,并有助于减少风险,包括因社会法律上的空白和规章制度的不透度而带来的市场风险。市场分销售是现代企业进行销售工作的重要市场资源。然而,它又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立与延伸,是工作上默契的协作关系网。正所谓生意未做,朋友先交。体现在:现代企业的分销售道设计打破了传统的做法,即从组织本身出发、着眼于现有的中间商的做法,改为从研究消费者这一端开始,分析为满足消费者需求所必须履行的各种职能,再确定哪些中间商来承担,从而避免了过去因现实中间商不存在导致无法布设分销网络或所选的中间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二是现代企业注重中间商的条件选择,要求中间商必须是经营者的人格和能力声望俱佳,资金能力和金融机构信用度高,从业人员的关系和素质稳定性好,与生产企业的目标顾客有着较密切的关系,市场渗透能力强,对生产企业忠诚,具较好的合作精神。其中,经营者的人格能力、声望被视为首要的条件;三是现代企业对中间商的激励再局限于重利,而是着重以人为本,为中间商培养人才,加强人际沟通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形成牢固的关系。此外,这种关系网的建立还要求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及彼此忠诚,履行诺言,相互帮助,共同发展。由此可看出,现代市场营销分销渠道不只是商流、物流、信息流,还有人的关系的建立与完善。任何一个现代营销者都要充分利用这种市场资源,更要为建立这种默契的协作关系网做出不懈的努力。 (三)价格制定取决于消费者的认知价值,其策略讲究科学性与艺术性。现代营销理论中,我们知道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有消费者认知价值、竞争环境、分销渠道和国家政策法规等,其中消费者认知价值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最重要驱动因素。这种认识价值是人的一种感觉状态,即对一件商品所设想的经济的、功能的和心理的综合性收益。显然,这种认知价值就不是纯经济价值了。它取决于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一个人可能认为某种艺术品价值很高,愿付出巨额货币;另一个则可能认为其毫无价值,不屑一顾。在美国市场丰,手工做的布鞋很欢迎,但质量好、价格低的中国货却竞争不过质量相对差、价格却高的韩国货,其原因是由于在美国人眼里,低价就意味着低档货。凡此这些,都说明订价不仅是一种科学,而且是一种艺术,具有较强的心理功能。 根据心理学原理,现代企业针对不同产品、不同类型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动机。实行不同的订价策略。如有些商品订价准确到几角几分(2.98元、9.95元),是为了给消费者有一个计价准确、便宜实惠的体验,从而产生一种真实感、信任感;有些商品订价则是整拾整百任元,令消费者感到档次高、价值大、豪华气派,迎合了追求高消费和社会地位的心理。近年来,一些企业尝试把商品订价权交给消费者。企业标明各类商品的保本价或相当市价的1/10,然后由消费者自行确认或采用拍卖方式自由竞价。这样做既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又让消费者得到精神享受,刺激新的购买欲望。还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则给回头客优惠价,按照累积消费额给予不同的价格折扣。累积购买额越多,说明情感越深,给予折扣越多。这使消费者感到企业颇有人情味,产生偏爱及较强的忠诚度。 (四)促销活动的意义在于激发消费,创造时尚,领导潮流。促销即促进销售。它通过人员推销、广告宣传和营业推广等途径,向目标消费者传递产品或服务信息,激发购买欲望,促成购买行为。其最显著的功能在于创造需求、诱导需求。一个成功的市场营销人员就在于他能够创造需要,诱导人们购买并不需要的东西,引导人们对某种特定产品产生偏爱。因为一个姑娘购买口并不是物质本身,而是购买心中美的愿望。同样,人们购买相机是购买它能在一瞬间给人们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购买的是一种感受、一种体验。所以,现代营销者不在于贩卖产品,而且购买“刺激”,以唤起消费者的某种感受与情绪,诱导与吸引消费,改变消费者某种偏受而增加对某种产品的需要等。现代企业促销活动还包含着这样一个文化思维,即意欲创造与领导消费新潮流。广州“金福米”推向市场时就选准机,抓住人们庆贺中秋佳节喜欢送礼、吃团圆饭的心理进行促销活动,以“今年中秋,广州流行送金福米”为主题,一组“千别别送我月饼,最好送我一袋金福米”、“中秋团圆,买金福米,送金福米,吃金福米”、“中秋要吃团圆饭,送礼请送金福米”、“金福米大团圆”等语句,迎合了消费者新奇、实用、节俭、礼仪的心理,而“家中有金福,全家有口福”更令人喜庆和欢快。这场促销活动尽管没有更多地宣染米的品质效能(事实上人们对大米也太熟悉了),然而却着实产生了轰动效应;不仅广州100%市民知道金福米,30%以上家庭吃“金福米”,2000多家机关团体将“金福米”作福利派发给职工,更重要的是它在珠江三角洲乃至全国创造了流行风尚。此外,作为新增的权力营销和公共关系营销两个策略,也是以人文操作为主线,企业为了突破被人为封闭的市场而运用政治和公共关系等手段,以博得当地各有关方面的合作与支持,确保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这种以权力、公关影响营销活动,显然也超越了经济行为。近几年,西方一些国家不断地在人权、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和台湾问题等方面向中国发难。我国政府则大打“经济牌”,用中国市场为筹码让西方各国进行竞争。如向法国空中客车公司签订20亿美元的合同。对此美国波音飞机集团总裁罗恩·伍达德发出了感叹:“这并不是因为我们缺乏竞争力,也不是因为我们的产品质量低。相反,是由于政治考虑的结果。这意味着我们25年来的大量艰苦工作讨诸东流”。在多元社会的今天,企业争取竞争优势,调整、建立于政治社会密切而正常关系的尝试和行动,已愈来愈不可避免。而权力营销、公共关系营销的创立与应用意味着现代营销行为的人文操作范围更广、层次更为深刻。 三、现代营销管理以创建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的优秀 市场营销不仅是市场营销部门的职能,而且是企业所有部门都应有的职能。如果不是这样,即使是最好的市场营销部门,也不能弥补因其它部门缺乏对消费者的重视所带来的损失。所以,,现代营销管理要求企业所有部门都应以满足消费需求与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断灌输与强化。为了实现这一理念,诜多企业普遍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识别系统为内容、以企业文化为优秀的现代管理体系,把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的过程管理转为企业文化管理。企业营销管理全面导入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表现在营销活动由一般市场行销水准提升为经营哲学水准的具体行动;营销管理职责由销售部门变成统领整个公司的所有部门的工作;营销影响对象由目标消费者扩展为全体社会公众。企业通过语言规范、行为规范、道德规范等展现自身的营销规范,在维护消费者利益、建立良好信誉方面创造自身的营销价值,形成营销特色。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管理,反过来又强化了企业营销。麦当劳纵横四海靠的就是形成了一套具有独创文化氛围的经营哲学:营造愉快、消费愉快、传播愉快,让服务变成文化。企业尽管来自于西方,但到了中国却能顺应中华民族的习俗与心理,在新春佳节为顾客送上“财神到”、“福”,给儿童送上“M”字标徽的玩具。令人感到麦当劳不只是推销其产品——汉堡包、饮料和薯条,而是同时出售了亲情,使每一个顾客都感到融化在一团浓浓的家庭气氛中。而无形的文化氛围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渗透力,其文化价值也不知不觉地转移到有形的产品和服务上,提高了它的附加价值。 四、现代营销行为走向人文操作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 (一)构成市场主体的是人,决定了企业营销活动必须推进人文操作。人是构成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是企业营销活动的最终对象。在构成市场的人(人口)、钱(支付能力)、欲(购买欲望)三个要素中,人是主体,支付能力是基础,购买欲望是动机,三者缺一不可,然人的因素是根本。因为市场,说到底是由一群具有特定的需要并且愿意和能够以交换来满足欲望的潜在消费者所组成。企业营销服务于市场,构成市场的主体因素也就是企业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可以说,没有人,就没有市场,也就没有市场营销。从堆桑实验我们知识,人决不是单纯的理性“经济人”,而且具有较高层次的、较复杂的、各种需要的“社会人”。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把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认为人对需要的满足追求是依次由低到高的,只有当低一级的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时才会产生高一级的需要,也只有未满足的需要才会引起动机。恩格斯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书中,也曾把生活资料概括为三大类:生存资料(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资料)、享受资料(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所需要的资料)和发展资料(满足人们本身体力和智力发展所需要的资料)。这都表明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在支付能力既定的情况下,先买什么总要按一定的轻重缓急的次序。消费者购买行为取决于他的需要和欲望,而人的需要和欲望转变为具体的购买行为除了受制于经济因素之外,还受到文化、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其中文化因素又是影响最深远的因素。它可影响到社会各个层次和家庭,进而影响每个人及其心理活动。文化是一个社会精神财富的结果,它包括民族特征、教育水平、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价值观念以及世代尚袭的风欲习惯等。文化背景不同,人们认识事物方式、审美观念、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也就不同,其消费需求和购买行为也就显示不同的特色。如受教育程度高人,往往能更自觉地按照自己形成的观念、偏好选择产品和服务。我国幅员广阔,自古就有“千有不同风,万里不同俗”的说法,仅口味就有南甜北咸、东酸西辣之别。同是市场经济较为发达、较为成熟的西方国家,如美国和德国,两国消费者的价值观念也有很大的差别,美国消费者认为新、奇的东西就有价值,对广告宣传有信任感,总想试一试,但德国人则比较保守,不轻易相信广告宣传。这时于市场营销人员来说,必须有区别地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由于人的需要是不断增长的,因而整个社会的需求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21世纪,人们的价值观和消费需求将发生巨大的变化,最主要的就是从物质方面转移到精方面,表现在追求美学性、知识性、体感性、脑感性和心因性等。适应这种变化,文化、娱乐和信息将会成为新的消费增长领域。所以,企业营销活动走向人文操作也是必然的。 (二)人文操作的营销行为具有攻心的效能。现代营销行为的人文操作是一种攻心营销具有较强的影响力。30年代,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倾销商品,中国民族工业岌岌可危,人对洋货十分反感。天津东亚毛纺厂适时生产了“抵羊”牌毛线,意为“抵制洋货”,以唤起民族情、爱国心。这种民族意识的文化导向营销,产生了较强的号召力,引发人们争相购买。前几年,上海慈溪大厦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保持营销优势,在保证商品质量过硬的前提下,以“情感竞争”为营销宗旨,先后推出“免费借出雨具”、“黄金手饰免费清洗”、“散装食品免费品尝”、“工艺品免费包装”、“大件商品免费送货”等数十种情感味极浓的服务项目。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商场对顾客报挑,消费者当然也对商场投李。近几年,企业营销走向人文操作的趋势则更为具体化,更加规模化、系列化。原因是一方面市场竞争激烈。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厌倦于“硬邦邦的叫卖”,而追逐于更具情感、更为温和、更高精神享乐的促销形式。于是,有眼光的企业,将文化融进营销领域,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如广州等地商家纷纷举办文化广场,围绕营销活动组织群众献演节目、时装表演、曲艺、卡拉OK等文娱活动,以及赈灾、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使营销脱去“商味”增加文化内涵,吸引消费者;开辟集购物、观光、娱乐为一体的步行街等,充分挖掘与展现传统商业文化特色、民族风情、建筑风格,增添美学性、知识性和心因性等。以至每当节假日,珠江三角洲许多人举家驱车到百十公里的省城,前往某一特定的商场、购买中心,选购包括已定的必需品,也包括即时引发的冲动性购买。既购物又观光,还有美、雅、舒、乐的享受,人们突然感到购物是如此惬意、快乐,而形成一种新的风尚。这无疑是商家的文化促销拉动的结果。 现代人是“经济人”,更是“社会人”与“文化人”,其消费行为已突破狭窄的经济假设,今天的消费者面对空前丰富的产品,已无法真正根据理性的比较来选择所需最佳产品。同一家工厂加工,同一种布料、出自于同一工人之手所生产的西服,因贴上不同的品牌,人们却愿支付数倍的差价。这已是最平常的事实。现代科技迅速发展,作为企业要想在技术上、产品功效上远远超过自己的竞争对手是比较困难的,而传统的、纯经济操作的市场营销行为也不足以打动消费者的心。因而以文化促销,运用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人性手法开展营销,满足人们更高、更复杂的需要,是现代企业营销的出路所在。文化是产品的灵魂,营销是文化的扩散与升华。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现代企业应予以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运用。 (三)现代企业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应研究人文环境,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一是重视人文环境的研究。研究的内容包括教育水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及其发展变化趋势,以了解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购买动机,确定目标市场,制定恰当的营销策略,使企业营销尽可能顺应人文环境。当然,我们承认文化因素对消费需求有根深蒂固的影响,但不等于说营销操作便一切都不可为。相反,我们研究人文环境,就是希望通过活动挖人性,倡导流行风尚,影响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如中秋佳节送月饼是传统习俗,但节“团圆饭吃好米”,送一袋金福米也是好的选择。再者,文化风沿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别是文化教育水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都将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而赋予新的内容。60-70年代,我国青年人在穿着方面以蓝、灰、草绿制服为主要特征,改革开放后,则格式各样的夹克装、西服、休闲服、牛仔服和运动服所取代。这表明青年人的审美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这种文化上的变迁,一方面要求生产产服装的企业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另一方面要求生产服装的企业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另一方面也为暂未涉足服装生产的组织创造了机关报的商机。二是增加营销手段的文化内涵。现代社会是信息文化社会,电子技术的广泛运用,鼠标轻轻一点,信用轻轻一刷,便完成一毓交易程序。这已不是梦。如何在提高快速交易程序中增加人情味,使经济营销行为拥有更多的文化品味,满足人性的各种需求,是现代企业的着力点。就购物环境而言,若能在售点装饰、商品陈列、服务技巧以及环境卫生等方面加以改进,都可能给消费者产生商品丰富、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财力雄厚等方面的进观感觉,进而引退冲动性购买。三是加强营销人员的文化素养。企业员工成其是营销人员不仅应具备产品知识、经济常识和推销技巧,而且要适应现代营销行为人文操作的要求。加强自身文化素养训练,包括增加社会历史文化知识、提高审美水准、增加入乡随俗的能力等。此外,企业营销人员应尽可能本地化,以增加亲善力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结论:审视今天的市场营销活动,人们获得一个具非常意义的社会信息,就是人文操作已穿于企业营销的每一个活动、每一个步骤至每一个阶段。现代企业的确良济利泣越来越多来自于文化因素因此现代营销行为走向人文操作是时代的需要,也是21世纪商战事的主旋律。现代企业自觉启动文化战略工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研究人性,顺应人文环境,创造流行风尚。拥有这些概念的营销者将是未来商战的常胜将军。 现代营销论文:现代营销行为研究论文 摘要人是构成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是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最终对象。因此,现代企业营销,从表象看是市场营销策略的应用与组合,是一种经济行为,但从深层次剖析则是人文操作的结果。跳出就营销论营销氛围,以新的视觉观察现代营销行为,研究揭示文化环境对人们消费行为方式的影响,用人文操作手法营造商机与组织竞争,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 关键词现代营销人文操作文化氛围企业文化人性 市场营销学自19世纪末创立以来,经历了初创阶段、应用阶段、繁荣阶段、以及演化创新阶段,已发展为一门综合了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等学科原理,又与这些学科有着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具有独立体系的边缘性应用科学,是一门富有启发性和社会导向性学科。市场营销学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营销理论研究经过了不断的实践、认知、分析、修正与升华,从狭窄的商品推销术研究,到宽领域的研究,尤其是80年代中期,世界营销权威菲利普·科特勒“大市场营销”理论(Megmarketing)的创立,营销组合策略由4P’S扩展为6P’S,即在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促销(Promotion)的基础上,增加了权力(Power)和公共关系(Public-Relation)。这标志着营销理论进入了崭新的阶段,企业的市场营销行为也完全超越了纯经济行为,而更多地体现了人文操作。 一、现代营销观念以人文操作为出发点 市场营销观念是指导企业决策人员进入营销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企业界根据经济形势和多方面环境因素的变化而形成的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营哲学。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经营哲学,就有什么样的经营结果。传统的市场营销观念有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其出发点是一切以生产者为中心,企业考虑的重点是“我擅长于生产什么”,经营手法是多生产、多销售,并靠产后推销甚至靠强实强卖之高压销售策略,以获取利润。这种观念适合于生产力水平低、经济短缺的卖方市场,因而被称作旧营销观念。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包括市场营销观念、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大市场营销观念,其出发点是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企业关心的是消费者需要什么我就生产什么,通过创造和传递既能有效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又能符合社会长远发展利益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这种观念顺应社会主义进步并不断赋予了新的内涵。今天的营销观念,企业把竞争优势建立在提供消费者、企业、社会福利三者的优异价值的能力上。在现代营销观念指导下,企业致力于发展人类需求、关心社会福利、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具体研究如何适应和刺激消费需求,通过市场营销机会分析,选择服务的目标市场,制定市场营销战略,规划市场营销方案,加强市场营销组织、执行与控制等,从而获取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这一点看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实质上是企业文化。由于现代营销观念是以发现和满足人类需求为出发点,企业通过一系列创造性的经营活动,既满足人类生理和心理的需要,又实现了具体人的社会价值,所以,现代营销观念是以人文化操作。 二、现代营销策略以人文操作为主线 尽管市场营销理论由4P’S扩展为6P’S,且因应市场环境因素变化而有更多更新的内容,但无论如何变化,在现代营销理论体系中的每一个营销策略乃至每一个具体营销手段,都可找到人文操作的迹象。现代企业的营销活动从表象看是市场营销策略的应用与组合,是一种经一济行为,但从深层看是人文操作,自始而至终。 (一)产品整体概念从全方位满足了消费者对产品的物质性、精神性需求。市场营销以满足消费需求为中心,而消费需求的满足只能通过某种产品或服务来实现,因此,产品是企业市场营销组合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从现代市场营销角度讲,一个产品包括3个层面:优秀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产品。优秀产品是最基本的层次,为消费需求提供最基本的效用和利益;有形有形产品是产品的实体状态,包括产品的品质、外观、特征、式样、品牌和包装等;附加产品即扩大产品,是企业在销售活动中所提供的各种附加利益,包括提供信贷、免费送货、质量承诺、安装维修和技术咨询等。以上3个层面有机构成,形成一个现代观念下的产品。这就是产品整体概念。它从全方位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物质性、精神性需求,尤其是销售服务、款式、品牌和包装等,能从心理上影响消费选择,起到激发消费动机、诱发产生购买行为的作用,而受到现代企业营销者的重视。孔府家酒原名是“曲埠老酒”,传统酿制质量好,但销路一直不畅。后经精心策划设计,导入丰富的古文化,把原来平平淡淡的品名改为气度不凡的“孔府家酒”,并配以古朴典雅的瓷瓶装璜,给广大消费者耳目一新的感觉。孔子文化与酒的融合令山东曲埠酒畅销国内外。 产品整体概念使现代营销活动的内部更加丰富多彩。而营销实践则告诉我们,现代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最重要一条是要迎合人文,如产品外表形象设计要具有一定的欣赏价值,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审美需要;产品品牌商标力求贴切、易读、突出和吉利,象健力宝、娃哈哈、博士奶等迎合消费者的文化习俗等,以充分发挥各种潜在心理功能。 (二)分销渠道不只是商流、物流的关系,而且是人的关系的建立与完善。市场营销分销渠道包括产品由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所经过的路径及其相应机构,包括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如批发商、零售商、商、辅助商等中间商以及最终消费者或用户。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分销渠道的基本职能是对产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所必须完成的工作加以组织,目的是消除产需分离。它即使企业产品得以源源不断、快捷而有效地由生产领域送达到消费领域,也能为企业广泛而迅速地收集市场信息,并有助于减少风险,包括因社会法律上的空白和规章制度的不透度而带来的市场风险。市场分销售是现代企业进行销售工作的重要市场资源。然而,它又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立与延伸,是工作上默契的协作关系网。正所谓生意未做,朋友先交。体现在:现代企业的分销售道设计打破了传统的做法,即从组织本身出发、着眼于现有的中间商的做法,改为从研究消费者这一端开始,分析为满足消费者需求所必须履行的各种职能,再确定哪些中间商来承担,从而避免了过去因现实中间商不存在导致无法布设分销网络或所选的中间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二是现代企业注重中间商的条件选择,要求中间商必须是经营者的人格和能力声望俱佳,资金能力和金融机构信用度高,从业人员的关系和素质稳定性好,与生产企业的目标顾客有着较密切的关系,市场渗透能力强,对生产企业忠诚,具较好的合作精神。其中,经营者的人格能力、声望被视为首要的条件;三是现代企业对中间商的激励再局限于重利,而是着重以人为本,为中间商培养人才,加强人际沟通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形成牢固的关系。此外,这种关系网的建立还要求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及彼此忠诚,履行诺言,相互帮助,共同发展。由此可看出,现代市场营销分销渠道不只是商流、物流、信息流,还有人的关系的建立与完善。任何一个现代营销者都要充分利用这种市场资源,更要为建立这种默契的协作关系网做出不懈的努力。 (三)价格制定取决于消费者的认知价值,其策略讲究科学性与艺术性。现代营销理论中,我们知道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有消费者认知价值、竞争环境、分销渠道和国家政策法规等,其中消费者认知价值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最重要驱动因素。这种认识价值是人的一种感觉状态,即对一件商品所设想的经济的、功能的和心理的综合性收益。显然,这种认知价值就不是纯经济价值了。它取决于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一个人可能认为某种艺术品价值很高,愿付出巨额货币;另一个则可能认为其毫无价值,不屑一顾。在美国市场丰,手工做的布鞋很欢迎,但质量好、价格低的中国货却竞争不过质量相对差、价格却高的韩国货,其原因是由于在美国人眼里,低价就意味着低档货。凡此这些,都说明订价不仅是一种科学,而且是一种艺术,具有较强的心理功能。 根据心理学原理,现代企业针对不同产品、不同类型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动机。实行不同的订价策略。如有些商品订价准确到几角几分(2.98元、9.95元),是为了给消费者有一个计价准确、便宜实惠的体验,从而产生一种真实感、信任感;有些商品订价则是整拾整百任元,令消费者感到档次高、价值大、豪华气派,迎合了追求高消费和社会地位的心理。近年来,一些企业尝试把商品订价权交给消费者。企业标明各类商品的保本价或相当市价的1/10,然后由消费者自行确认或采用拍卖方式自由竞价。这样做既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又让消费者得到精神享受,刺激新的购买欲望。还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则给回头客优惠价,按照累积消费额给予不同的价格折扣。累积购买额越多,说明情感越深,给予折扣越多。这使消费者感到企业颇有人情味,产生偏爱及较强的忠诚度。 (四)促销活动的意义在于激发消费,创造时尚,领导潮流。促销即促进销售。它通过人员推销、广告宣传和营业推广等途径,向目标消费者传递产品或服务信息,激发购买欲望,促成购买行为。其最显著的功能在于创造需求、诱导需求。一个成功的市场营销人员就在于他能够创造需要,诱导人们购买并不需要的东西,引导人们对某种特定产品产生偏爱。因为一个姑娘购买口并不是物质本身,而是购买心中美的愿望。同样,人们购买相机是购买它能在一瞬间给人们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购买的是一种感受、一种体验。所以,现代营销者不在于贩卖产品,而且购买“刺激”,以唤起消费者的某种感受与情绪,诱导与吸引消费,改变消费者某种偏受而增加对某种产品的需要等。现代企业促销活动还包含着这样一个文化思维,即意欲创造与领导消费新潮流。广州“金福米”推向市场时就选准机,抓住人们庆贺中秋佳节喜欢送礼、吃团圆饭的心理进行促销活动,以“今年中秋,广州流行送金福米”为主题,一组“千别别送我月饼,最好送我一袋金福米”、“中秋团圆,买金福米,送金福米,吃金福米”、“中秋要吃团圆饭,送礼请送金福米”、“金福米大团圆”等语句,迎合了消费者新奇、实用、节俭、礼仪的心理,而“家中有金福,全家有口福”更令人喜庆和欢快。这场促销活动尽管没有更多地宣染米的品质效能(事实上人们对大米也太熟悉了),然而却着实产生了轰动效应;不仅广州100%市民知道金福米,30%以上家庭吃“金福米”,2000多家机关团体将“金福米”作福利派发给职工,更重要的是它在珠江三角洲乃至全国创造了流行风尚。此外,作为新增的权力营销和公共关系营销两个策略,也是以人文操作为主线,企业为了突破被人为封闭的市场而运用政治和公共关系等手段,以博得当地各有关方面的合作与支持,确保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这种以权力、公关影响营销活动,显然也超越了经济行为。近几年,西方一些国家不断地在人权、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和台湾问题等方面向中国发难。我国政府则大打“经济牌”,用中国市场为筹码让西方各国进行竞争。如向法国空中客车公司签订20亿美元的合同。对此美国波音飞机集团总裁罗恩·伍达德发出了感叹:“这并不是因为我们缺乏竞争力,也不是因为我们的产品质量低。相反,是由于政治考虑的结果。这意味着我们25年来的大量艰苦工作讨诸东流”。在多元社会的今天,企业争取竞争优势,调整、建立于政治社会密切而正常关系的尝试和行动,已愈来愈不可避免。而权力营销、公共关系营销的创立与应用意味着现代营销行为的人文操作范围更广、层次更为深刻。 三、现代营销管理以创建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的优秀 市场营销不仅是市场营销部门的职能,而且是企业所有部门都应有的职能。如果不是这样,即使是最好的市场营销部门,也不能弥补因其它部门缺乏对消费者的重视所带来的损失。所以,,现代营销管理要求企业所有部门都应以满足消费需求与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断灌输与强化。为了实现这一理念,诜多企业普遍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识别系统为内容、以企业文化为优秀的现代管理体系,把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的过程管理转为企业文化管理。企业营销管理全面导入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表现在营销活动由一般市场行销水准提升为经营哲学水准的具体行动;营销管理职责由销售部门变成统领整个公司的所有部门的工作;营销影响对象由目标消费者扩展为全体社会公众。企业通过语言规范、行为规范、道德规范等展现自身的营销规范,在维护消费者利益、建立良好信誉方面创造自身的营销价值,形成营销特色。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管理,反过来又强化了企业营销。麦当劳纵横四海靠的就是形成了一套具有独创文化氛围的经营哲学:营造愉快、消费愉快、传播愉快,让服务变成文化。企业尽管来自于西方,但到了中国却能顺应中华民族的习俗与心理,在新春佳节为顾客送上“财神到”、“福”,给儿童送上“M”字标徽的玩具。令人感到麦当劳不只是推销其产品——汉堡包、饮料和薯条,而是同时出售了亲情,使每一个顾客都感到融化在一团浓浓的家庭气氛中。而无形的文化氛围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渗透力,其文化价值也不知不觉地转移到有形的产品和服务上,提高了它的附加价值。 四、现代营销行为走向人文操作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 (一)构成市场主体的是人,决定了企业营销活动必须推进人文操作。人是构成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是企业营销活动的最终对象。在构成市场的人(人口)、钱(支付能力)、欲(购买欲望)三个要素中,人是主体,支付能力是基础,购买欲望是动机,三者缺一不可,然人的因素是根本。因为市场,说到底是由一群具有特定的需要并且愿意和能够以交换来满足欲望的潜在消费者所组成。企业营销服务于市场,构成市场的主体因素也就是企业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可以说,没有人,就没有市场,也就没有市场营销。从堆桑实验我们知识,人决不是单纯的理性“经济人”,而且具有较高层次的、较复杂的、各种需要的“社会人”。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把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认为人对需要的满足追求是依次由低到高的,只有当低一级的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时才会产生高一级的需要,也只有未满足的需要才会引起动机。恩格斯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书中,也曾把生活资料概括为三大类:生存资料(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资料)、享受资料(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所需要的资料)和发展资料(满足人们本身体力和智力发展所需要的资料)。这都表明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在支付能力既定的情况下,先买什么总要按一定的轻重缓急的次序。消费者购买行为取决于他的需要和欲望,而人的需要和欲望转变为具体的购买行为除了受制于经济因素之外,还受到文化、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其中文化因素又是影响最深远的因素。它可影响到社会各个层次和家庭,进而影响每个人及其心理活动。文化是一个社会精神财富的结果,它包括民族特征、教育水平、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价值观念以及世代尚袭的风欲习惯等。文化背景不同,人们认识事物方式、审美观念、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也就不同,其消费需求和购买行为也就显示不同的特色。如受教育程度高人,往往能更自觉地按照自己形成的观念、偏好选择产品和服务。我国幅员广阔,自古就有“千有不同风,万里不同俗”的说法,仅口味就有南甜北咸、东酸西辣之别。同是市场经济较为发达、较为成熟的西方国家,如美国和德国,两国消费者的价值观念也有很大的差别,美国消费者认为新、奇的东西就有价值,对广告宣传有信任感,总想试一试,但德国人则比较保守,不轻易相信广告宣传。这时于市场营销人员来说,必须有区别地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由于人的需要是不断增长的,因而整个社会的需求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21世纪,人们的价值观和消费需求将发生巨大的变化,最主要的就是从物质方面转移到精方面,表现在追求美学性、知识性、体感性、脑感性和心因性等。适应这种变化,文化、娱乐和信息将会成为新的消费增长领域。所以,企业营销活动走向人文操作也是必然的。 (二)人文操作的营销行为具有攻心的效能。现代营销行为的人文操作是一种攻心营销具有较强的影响力。30年代,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倾销商品,中国民族工业岌岌可危,人对洋货十分反感。天津东亚毛纺厂适时生产了“抵羊”牌毛线,意为“抵制洋货”,以唤起民族情、爱国心。这种民族意识的文化导向营销,产生了较强的号召力,引发人们争相购买。前几年,上海慈溪大厦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保持营销优势,在保证商品质量过硬的前提下,以“情感竞争”为营销宗旨,先后推出“免费借出雨具”、“黄金手饰免费清洗”、“散装食品免费品尝”、“工艺品免费包装”、“大件商品免费送货”等数十种情感味极浓的服务项目。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商场对顾客报挑,消费者当然也对商场投李。近几年,企业营销走向人文操作的趋势则更为具体化,更加规模化、系列化。原因是一方面市场竞争激烈。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厌倦于“硬邦邦的叫卖”,而追逐于更具情感、更为温和、更高精神享乐的促销形式。于是,有眼光的企业,将文化融进营销领域,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如广州等地商家纷纷举办文化广场,围绕营销活动组织群众献演节目、时装表演、曲艺、卡拉OK等文娱活动,以及赈灾、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使营销脱去“商味”增加文化内涵,吸引消费者;开辟集购物、观光、娱乐为一体的步行街等,充分挖掘与展现传统商业文化特色、民族风情、建筑风格,增添美学性、知识性和心因性等。以至每当节假日,珠江三角洲许多人举家驱车到百十公里的省城,前往某一特定的商场、购买中心,选购包括已定的必需品,也包括即时引发的冲动性购买。既购物又观光,还有美、雅、舒、乐的享受,人们突然感到购物是如此惬意、快乐,而形成一种新的风尚。这无疑是商家的文化促销拉动的结果。 现代人是“经济人”,更是“社会人”与“文化人”,其消费行为已突破狭窄的经济假设,今天的消费者面对空前丰富的产品,已无法真正根据理性的比较来选择所需最佳产品。同一家工厂加工,同一种布料、出自于同一工人之手所生产的西服,因贴上不同的品牌,人们却愿支付数倍的差价。这已是最平常的事实。现代科技迅速发展,作为企业要想在技术上、产品功效上远远超过自己的竞争对手是比较困难的,而传统的、纯经济操作的市场营销行为也不足以打动消费者的心。因而以文化促销,运用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人性手法开展营销,满足人们更高、更复杂的需要,是现代企业营销的出路所在。文化是产品的灵魂,营销是文化的扩散与升华。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现代企业应予以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运用。 (三)现代企业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应研究人文环境,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一是重视人文环境的研究。研究的内容包括教育水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及其发展变化趋势,以了解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购买动机,确定目标市场,制定恰当的营销策略,使企业营销尽可能顺应人文环境。当然,我们承认文化因素对消费需求有根深蒂固的影响,但不等于说营销操作便一切都不可为。相反,我们研究人文环境,就是希望通过活动挖人性,倡导流行风尚,影响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如中秋佳节送月饼是传统习俗,但节“团圆饭吃好米”,送一袋金福米也是好的选择。再者,文化风沿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别是文化教育水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都将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而赋予新的内容。60-70年代,我国青年人在穿着方面以蓝、灰、草绿制服为主要特征,改革开放后,则格式各样的夹克装、西服、休闲服、牛仔服和运动服所取代。这表明青年人的审美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这种文化上的变迁,一方面要求生产产服装的企业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另一方面要求生产服装的企业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另一方面也为暂未涉足服装生产的组织创造了机关报的商机。二是增加营销手段的文化内涵。现代社会是信息文化社会,电子技术的广泛运用,鼠标轻轻一点,信用轻轻一刷,便完成一毓交易程序。这已不是梦。如何在提高快速交易程序中增加人情味,使经济营销行为拥有更多的文化品味,满足人性的各种需求,是现代企业的着力点。就购物环境而言,若能在售点装饰、商品陈列、服务技巧以及环境卫生等方面加以改进,都可能给消费者产生商品丰富、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财力雄厚等方面的进观感觉,进而引退冲动性购买。三是加强营销人员的文化素养。企业员工成其是营销人员不仅应具备产品知识、经济常识和推销技巧,而且要适应现代营销行为人文操作的要求。加强自身文化素养训练,包括增加社会历史文化知识、提高审美水准、增加入乡随俗的能力等。此外,企业营销人员应尽可能本地化,以增加亲善力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结论:审视今天的市场营销活动,人们获得一个具非常意义的社会信息,就是人文操作已穿于企业营销的每一个活动、每一个步骤至每一个阶段。现代企业的确良济利泣越来越多来自于文化因素因此现代营销行为走向人文操作是时代的需要,也是21世纪商战事的主旋律。现代企业自觉启动文化战略工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研究人性,顺应人文环境,创造流行风尚。拥有这些概念的营销者将是未来商战的常胜将军。 现代营销论文:现代营销行为人文操作论文 摘要人是构成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是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最终对象。因此,现代企业营销,从表象看是市场营销策略的应用与组合,是一种经济行为,但从深层次剖析则是人文操作的结果。跳出就营销论营销氛围,以新的视觉观察现代营销行为,研究揭示文化环境对人们消费行为方式的影响,用人文操作手法营造商机与组织竞争,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 关键词现代营销人文操作文化氛围企业文化人性 市场营销学自19世纪末创立以来,经历了初创阶段、应用阶段、繁荣阶段、以及演化创新阶段,已发展为一门综合了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等学科原理,又与这些学科有着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具有独立体系的边缘性应用科学,是一门富有启发性和社会导向性学科。市场营销学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营销理论研究经过了不断的实践、认知、分析、修正与升华,从狭窄的商品推销术研究,到宽领域的研究,尤其是80年代中期,世界营销权威菲利普·科特勒“大市场营销”理论(Megmarketing)的创立,营销组合策略由4P’S扩展为6P’S,即在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地点(Place)、促销(Promotion)的基础上,增加了权力(Power)和公共关系(Public-Relation)。这标志着营销理论进入了崭新的阶段,企业的市场营销行为也完全超越了纯经济行为,而更多地体现了人文操作。 一、现代营销观念以人文操作为出发点 市场营销观念是指导企业决策人员进入营销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企业界根据经济形势和多方面环境因素的变化而形成的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营哲学。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经营哲学,就有什么样的经营结果。传统的市场营销观念有生产观念、产品观念和推销观念,其出发点是一切以生产者为中心,企业考虑的重点是“我擅长于生产什么”,经营手法是多生产、多销售,并靠产后推销甚至靠强实强卖之高压销售策略,以获取利润。这种观念适合于生产力水平低、经济短缺的卖方市场,因而被称作旧营销观念。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包括市场营销观念、社会市场营销观念、大市场营销观念,其出发点是一切以消费者为中心,企业关心的是消费者需要什么我就生产什么,通过创造和传递既能有效地满足消费者需求,又能符合社会长远发展利益的产品和服务,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这种观念顺应社会主义进步并不断赋予了新的内涵。今天的营销观念,企业把竞争优势建立在提供消费者、企业、社会福利三者的优异价值的能力上。在现代营销观念指导下,企业致力于发展人类需求、关心社会福利、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具体研究如何适应和刺激消费需求,通过市场营销机会分析,选择服务的目标市场,制定市场营销战略,规划市场营销方案,加强市场营销组织、执行与控制等,从而获取满意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这一点看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实质上是企业文化。由于现代营销观念是以发现和满足人类需求为出发点,企业通过一系列创造性的经营活动,既满足人类生理和心理的需要,又实现了具体人的社会价值,所以,现代营销观念是以人文化操作。 二、现代营销策略以人文操作为主线 尽管市场营销理论由4P’S扩展为6P’S,且因应市场环境因素变化而有更多更新的内容,但无论如何变化,在现代营销理论体系中的每一个营销策略乃至每一个具体营销手段,都可找到人文操作的迹象。现代企业的营销活动从表象看是市场营销策略的应用与组合,是一种经一济行为,但从深层看是人文操作,自始而至终。 (一)产品整体概念从全方位满足了消费者对产品的物质性、精神性需求。市场营销以满足消费需求为中心,而消费需求的满足只能通过某种产品或服务来实现,因此,产品是企业市场营销组合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从现代市场营销角度讲,一个产品包括3个层面:优秀产品、有形产品和附加产品。优秀产品是最基本的层次,为消费需求提供最基本的效用和利益;有形有形产品是产品的实体状态,包括产品的品质、外观、特征、式样、品牌和包装等;附加产品即扩大产品,是企业在销售活动中所提供的各种附加利益,包括提供信贷、免费送货、质量承诺、安装维修和技术咨询等。以上3个层面有机构成,形成一个现代观念下的产品。这就是产品整体概念。它从全方位满足消费者对产品的物质性、精神性需求,尤其是销售服务、款式、品牌和包装等,能从心理上影响消费选择,起到激发消费动机、诱发产生购买行为的作用,而受到现代企业营销者的重视。孔府家酒原名是“曲埠老酒”,传统酿制质量好,但销路一直不畅。后经精心策划设计,导入丰富的古文化,把原来平平淡淡的品名改为气度不凡的“孔府家酒”,并配以古朴典雅的瓷瓶装璜,给广大消费者耳目一新的感觉。孔子文化与酒的融合令山东曲埠酒畅销国内外。 产品整体概念使现代营销活动的内部更加丰富多彩。而营销实践则告诉我们,现代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最重要一条是要迎合人文,如产品外表形象设计要具有一定的欣赏价值,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审美需要;产品品牌商标力求贴切、易读、突出和吉利,象健力宝、娃哈哈、博士奶等迎合消费者的文化习俗等,以充分发挥各种潜在心理功能。 (二)分销渠道不只是商流、物流的关系,而且是人的关系的建立与完善。市场营销分销渠道包括产品由生产领域转移到消费领域所经过的路径及其相应机构,包括所有的企业和个人,如批发商、零售商、商、辅助商等中间商以及最终消费者或用户。从经济理论的角度来看,分销渠道的基本职能是对产品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所必须完成的工作加以组织,目的是消除产需分离。它即使企业产品得以源源不断、快捷而有效地由生产领域送达到消费领域,也能为企业广泛而迅速地收集市场信息,并有助于减少风险,包括因社会法律上的空白和规章制度的不透度而带来的市场风险。市场分销售是现代企业进行销售工作的重要市场资源。然而,它又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建立与延伸,是工作上默契的协作关系网。正所谓生意未做,朋友先交。体现在:现代企业的分销售道设计打破了传统的做法,即从组织本身出发、着眼于现有的中间商的做法,改为从研究消费者这一端开始,分析为满足消费者需求所必须履行的各种职能,再确定哪些中间商来承担,从而避免了过去因现实中间商不存在导致无法布设分销网络或所选的中间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二是现代企业注重中间商的条件选择,要求中间商必须是经营者的人格和能力声望俱佳,资金能力和金融机构信用度高,从业人员的关系和素质稳定性好,与生产企业的目标顾客有着较密切的关系,市场渗透能力强,对生产企业忠诚,具较好的合作精神。其中,经营者的人格能力、声望被视为首要的条件;三是现代企业对中间商的激励再局限于重利,而是着重以人为本,为中间商培养人才,加强人际沟通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形成牢固的关系。此外,这种关系网的建立还要求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及彼此忠诚,履行诺言,相互帮助,共同发展。由此可看出,现代市场营销分销渠道不只是商流、物流、信息流,还有人的关系的建立与完善。任何一个现代营销者都要充分利用这种市场资源,更要为建立这种默契的协作关系网做出不懈的努力。 (三)价格制定取决于消费者的认知价值,其策略讲究科学性与艺术性。现代营销理论中,我们知道影响产品价格的因素有消费者认知价值、竞争环境、分销渠道和国家政策法规等,其中消费者认知价值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最重要驱动因素。这种认识价值是人的一种感觉状态,即对一件商品所设想的经济的、功能的和心理的综合性收益。显然,这种认知价值就不是纯经济价值了。它取决于个人的兴趣和爱好。一个人可能认为某种艺术品价值很高,愿付出巨额货币;另一个则可能认为其毫无价值,不屑一顾。在美国市场丰,手工做的布鞋很欢迎,但质量好、价格低的中国货却竞争不过质量相对差、价格却高的韩国货,其原因是由于在美国人眼里,低价就意味着低档货。凡此这些,都说明订价不仅是一种科学,而且是一种艺术,具有较强的心理功能。 根据心理学原理,现代企业针对不同产品、不同类型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动机。实行不同的订价策略。如有些商品订价准确到几角几分(2.98元、9.95元),是为了给消费者有一个计价准确、便宜实惠的体验,从而产生一种真实感、信任感;有些商品订价则是整拾整百任元,令消费者感到档次高、价值大、豪华气派,迎合了追求高消费和社会地位的心理。近年来,一些企业尝试把商品订价权交给消费者。企业标明各类商品的保本价或相当市价的1/10,然后由消费者自行确认或采用拍卖方式自由竞价。这样做既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又让消费者得到精神享受,刺激新的购买欲望。还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则给回头客优惠价,按照累积消费额给予不同的价格折扣。累积购买额越多,说明情感越深,给予折扣越多。这使消费者感到企业颇有人情味,产生偏爱及较强的忠诚度。 (四)促销活动的意义在于激发消费,创造时尚,领导潮流。促销即促进销售。它通过人员推销、广告宣传和营业推广等途径,向目标消费者传递产品或服务信息,激发购买欲望,促成购买行为。其最显著的功能在于创造需求、诱导需求。一个成功的市场营销人员就在于他能够创造需要,诱导人们购买并不需要的东西,引导人们对某种特定产品产生偏爱。因为一个姑娘购买口并不是物质本身,而是购买心中美的愿望。同样,人们购买相机是购买它能在一瞬间给人们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购买的是一种感受、一种体验。所以,现代营销者不在于贩卖产品,而且购买“刺激”,以唤起消费者的某种感受与情绪,诱导与吸引消费,改变消费者某种偏受而增加对某种产品的需要等。现代企业促销活动还包含着这样一个文化思维,即意欲创造与领导消费新潮流。广州“金福米”推向市场时就选准机,抓住人们庆贺中秋佳节喜欢送礼、吃团圆饭的心理进行促销活动,以“今年中秋,广州流行送金福米”为主题,一组“千别别送我月饼,最好送我一袋金福米”、“中秋团圆,买金福米,送金福米,吃金福米”、“中秋要吃团圆饭,送礼请送金福米”、“金福米大团圆”等语句,迎合了消费者新奇、实用、节俭、礼仪的心理,而“家中有金福,全家有口福”更令人喜庆和欢快。这场促销活动尽管没有更多地宣染米的品质效能(事实上人们对大米也太熟悉了),然而却着实产生了轰动效应;不仅广州100%市民知道金福米,30%以上家庭吃“金福米”,2000多家机关团体将“金福米”作福利派发给职工,更重要的是它在珠江三角洲乃至全国创造了流行风尚。此外,作为新增的权力营销和公共关系营销两个策略,也是以人文操作为主线,企业为了突破被人为封闭的市场而运用政治和公共关系等手段,以博得当地各有关方面的合作与支持,确保企业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这种以权力、公关影响营销活动,显然也超越了经济行为。近几年,西方一些国家不断地在人权、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和台湾问题等方面向中国发难。我国政府则大打“经济牌”,用中国市场为筹码让西方各国进行竞争。如向法国空中客车公司签订20亿美元的合同。对此美国波音飞机集团总裁罗恩·伍达德发出了感叹:“这并不是因为我们缺乏竞争力,也不是因为我们的产品质量低。相反,是由于政治考虑的结果。这意味着我们25年来的大量艰苦工作讨诸东流”。在多元社会的今天,企业争取竞争优势,调整、建立于政治社会密切而正常关系的尝试和行动,已愈来愈不可避免。而权力营销、公共关系营销的创立与应用意味着现代营销行为的人文操作范围更广、层次更为深刻。 三、现代营销管理以创建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的优秀 市场营销不仅是市场营销部门的职能,而且是企业所有部门都应有的职能。如果不是这样,即使是最好的市场营销部门,也不能弥补因其它部门缺乏对消费者的重视所带来的损失。所以,,现代营销管理要求企业所有部门都应以满足消费需求与促进社会进步为宗旨,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断灌输与强化。为了实现这一理念,诜多企业普遍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识别系统为内容、以企业文化为优秀的现代管理体系,把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的过程管理转为企业文化管理。企业营销管理全面导入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表现在营销活动由一般市场行销水准提升为经营哲学水准的具体行动;营销管理职责由销售部门变成统领整个公司的所有部门的工作;营销影响对象由目标消费者扩展为全体社会公众。企业通过语言规范、行为规范、道德规范等展现自身的营销规范,在维护消费者利益、建立良好信誉方面创造自身的营销价值,形成营销特色。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管理,反过来又强化了企业营销。麦当劳纵横四海靠的就是形成了一套具有独创文化氛围的经营哲学:营造愉快、消费愉快、传播愉快,让服务变成文化。企业尽管来自于西方,但到了中国却能顺应中华民族的习俗与心理,在新春佳节为顾客送上“财神到”、“福”,给儿童送上“M”字标徽的玩具。令人感到麦当劳不只是推销其产品——汉堡包、饮料和薯条,而是同时出售了亲情,使每一个顾客都感到融化在一团浓浓的家庭气氛中。而无形的文化氛围极大地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渗透力,其文化价值也不知不觉地转移到有形的产品和服务上,提高了它的附加价值。 四、现代营销行为走向人文操作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 (一)构成市场主体的是人,决定了企业营销活动必须推进人文操作。人是构成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是企业营销活动的最终对象。在构成市场的人(人口)、钱(支付能力)、欲(购买欲望)三个要素中,人是主体,支付能力是基础,购买欲望是动机,三者缺一不可,然人的因素是根本。因为市场,说到底是由一群具有特定的需要并且愿意和能够以交换来满足欲望的潜在消费者所组成。企业营销服务于市场,构成市场的主体因素也就是企业市场营销的根本要素。可以说,没有人,就没有市场,也就没有市场营销。从堆桑实验我们知识,人决不是单纯的理性“经济人”,而且具有较高层次的、较复杂的、各种需要的“社会人”。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把人的需要由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认为人对需要的满足追求是依次由低到高的,只有当低一级的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时才会产生高一级的需要,也只有未满足的需要才会引起动机。恩格斯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书中,也曾把生活资料概括为三大类:生存资料(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资料)、享受资料(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所需要的资料)和发展资料(满足人们本身体力和智力发展所需要的资料)。这都表明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在支付能力既定的情况下,先买什么总要按一定的轻重缓急的次序。消费者购买行为取决于他的需要和欲望,而人的需要和欲望转变为具体的购买行为除了受制于经济因素之外,还受到文化、社会等因素的影响,其中文化因素又是影响最深远的因素。它可影响到社会各个层次和家庭,进而影响每个人及其心理活动。文化是一个社会精神财富的结果,它包括民族特征、教育水平、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价值观念以及世代尚袭的风欲习惯等。文化背景不同,人们认识事物方式、审美观念、行为准则和价值观念也就不同,其消费需求和购买行为也就显示不同的特色。如受教育程度高人,往往能更自觉地按照自己形成的观念、偏好选择产品和服务。我国幅员广阔,自古就有“千有不同风,万里不同俗”的说法,仅口味就有南甜北咸、东酸西辣之别。同是市场经济较为发达、较为成熟的西方国家,如美国和德国,两国消费者的价值观念也有很大的差别,美国消费者认为新、奇的东西就有价值,对广告宣传有信任感,总想试一试,但德国人则比较保守,不轻易相信广告宣传。这时于市场营销人员来说,必须有区别地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由于人的需要是不断增长的,因而整个社会的需求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在21世纪,人们的价值观和消费需求将发生巨大的变化,最主要的就是从物质方面转移到精方面,表现在追求美学性、知识性、体感性、脑感性和心因性等。适应这种变化,文化、娱乐和信息将会成为新的消费增长领域。所以,企业营销活动走向人文操作也是必然的。 (二)人文操作的营销行为具有攻心的效能。现代营销行为的人文操作是一种攻心营销具有较强的影响力。30年代,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倾销商品,中国民族工业岌岌可危,人对洋货十分反感。天津东亚毛纺厂适时生产了“抵羊”牌毛线,意为“抵制洋货”,以唤起民族情、爱国心。这种民族意识的文化导向营销,产生了较强的号召力,引发人们争相购买。前几年,上海慈溪大厦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保持营销优势,在保证商品质量过硬的前提下,以“情感竞争”为营销宗旨,先后推出“免费借出雨具”、“黄金手饰免费清洗”、“散装食品免费品尝”、“工艺品免费包装”、“大件商品免费送货”等数十种情感味极浓的服务项目。俗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商场对顾客报挑,消费者当然也对商场投李。近几年,企业营销走向人文操作的趋势则更为具体化,更加规模化、系列化。原因是一方面市场竞争激烈。另一方面是消费者厌倦于“硬邦邦的叫卖”,而追逐于更具情感、更为温和、更高精神享乐的促销形式。于是,有眼光的企业,将文化融进营销领域,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如广州等地商家纷纷举办文化广场,围绕营销活动组织群众献演节目、时装表演、曲艺、卡拉OK等文娱活动,以及赈灾、希望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使营销脱去“商味”增加文化内涵,吸引消费者;开辟集购物、观光、娱乐为一体的步行街等,充分挖掘与展现传统商业文化特色、民族风情、建筑风格,增添美学性、知识性和心因性等。以至每当节假日,珠江三角洲许多人举家驱车到百十公里的省城,前往某一特定的商场、购买中心,选购包括已定的必需品,也包括即时引发的冲动性购买。既购物又观光,还有美、雅、舒、乐的享受,人们突然感到购物是如此惬意、快乐,而形成一种新的风尚。这无疑是商家的文化促销拉动的结果。 现代人是“经济人”,更是“社会人”与“文化人”,其消费行为已突破狭窄的经济假设,今天的消费者面对空前丰富的产品,已无法真正根据理性的比较来选择所需最佳产品。同一家工厂加工,同一种布料、出自于同一工人之手所生产的西服,因贴上不同的品牌,人们却愿支付数倍的差价。这已是最平常的事实。现代科技迅速发展,作为企业要想在技术上、产品功效上远远超过自己的竞争对手是比较困难的,而传统的、纯经济操作的市场营销行为也不足以打动消费者的心。因而以文化促销,运用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人性手法开展营销,满足人们更高、更复杂的需要,是现代企业营销的出路所在。文化是产品的灵魂,营销是文化的扩散与升华。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未来商战的主旋律。现代企业应予以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运用。 (三)现代企业以人文操作主导营销,应研究人文环境,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一是重视人文环境的研究。研究的内容包括教育水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及其发展变化趋势,以了解不同文化背景的消费者购买动机,确定目标市场,制定恰当的营销策略,使企业营销尽可能顺应人文环境。当然,我们承认文化因素对消费需求有根深蒂固的影响,但不等于说营销操作便一切都不可为。相反,我们研究人文环境,就是希望通过活动挖人性,倡导流行风尚,影响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如中秋佳节送月饼是传统习俗,但节“团圆饭吃好米”,送一袋金福米也是好的选择。再者,文化风沿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别是文化教育水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都将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而赋予新的内容。60-70年代,我国青年人在穿着方面以蓝、灰、草绿制服为主要特征,改革开放后,则格式各样的夹克装、西服、休闲服、牛仔服和运动服所取代。这表明青年人的审美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这种文化上的变迁,一方面要求生产产服装的企业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另一方面要求生产服装的企业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另一方面也为暂未涉足服装生产的组织创造了机关报的商机。二是增加营销手段的文化内涵?O执缁崾切畔⑽幕缁幔缱蛹际醯墓惴涸擞茫蟊昵崆嵋坏悖庞们崆嵋凰ⅲ阃瓿梢回菇灰壮绦颉U庖巡皇敲巍H绾卧谔岣呖焖俳灰壮绦蛑性黾尤饲槲叮咕糜形涤懈嗟奈幕肺叮闳诵缘母髦中枨螅窍执笠档淖帕Φ恪>凸何锘肪扯裕裟茉谑鄣阕笆巍⑸唐烦铝小⒎窦记梢约盎肪澄郎确矫婕右愿慕伎赡芨颜卟唐贩岣弧⒅柿靠煽俊⒓鄹窈侠怼⒎裼帕肌⒉屏π酆竦确矫娴慕鄹芯酰顺宥怨郝颉H羌忧坑嗽钡奈幕匮F笠翟惫こ善涫怯嗽辈唤鲇弑覆分丁⒕贸J逗屯葡记桑乙视ο执形宋牟僮鞯囊蟆<忧孔陨砦幕匮盗罚ㄔ黾由缁崂肺幕丁⑻岣呱竺浪肌⒃黾尤胂缢嫠椎哪芰Φ取4送猓笠涤嗽庇】赡鼙镜鼗栽黾忧咨屏刺岣咂笠档氖谐【赫Α?/P 结论:审视今天的市场营销活动,人们获得一个具非常意义的社会信息,就是人文操作已穿于企业营销的每一个活动、每一个步骤至每一个阶段。现代企业的确良济利泣越来越多来自于文化因素因此现代营销行为走向人文操作是时代的需要,也是21世纪商战事的主旋律。现代企业自觉启动文化战略工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文化,研究人性,顺应人文环境,创造流行风尚。拥有这些概念的营销者将是未来商战的常胜将军。
一、新疆开放式经济发展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地区经济一直处于增长的趋势,1978年,新疆经济生产总值为39.07亿元,1990年,新疆经济生产总值达261.44亿元,而到了2000年,新疆经济生产总值突破1300亿元大关;但是,相较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为了更好地为中国现代化谋篇布局,缓解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缩小城乡化差距,在发展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的同时,国家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西部大开发”战略使得新疆地区经济增长速度呈良好态势发展,至2010年,新疆经济生产总值突破5400亿元大关。2013年9月至10月,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该倡议后来被称为“一带一路”构想;“一带一路”构想的提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无论是对于地处战略沿线上国家与地区经济贸易的发展,还是中国开放式经济的发展,甚至是全球化经济发展而言,“一带一路”战略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2014年,受全球商品价格下降的影响,新疆贸易伙伴所在地区或国家经济动荡,导致货币流通总量下降,致使2014年新疆外贸进出口总值1700.1亿元,同比下降0.5%。但是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随着各国经济回温,进出口价格的上升,外加“一带一路”政策继续发力使得新疆对外贸易需求增加,至2017年,国际经济形势趋于于稳定状态。2017年,新疆对外贸易第一季度的进出口数据显示,新疆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为333.5亿元人民币,与2016年同期相比增长75.7%。其中,出口283.9亿元,增长74.7%;进口49.6亿元,增长82%;贸易顺差234.3亿元,扩大60%;2017年,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0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长4.5%;第二产业实现增长10.5%;第三产业实现增长7.5%。这些数据表明了“一带一路”政策对新疆地区的对外贸易有显著的影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不难看出,改革开放和西部大开发两大国家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新疆经济贸易的发展,但是相较于东部沿海地区,新疆开放式经济的发展仍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二、“一带一路”下新疆发展开放式经济的机遇 “一带一路”构想极大地提高了新疆贸易水平和竞争力,加快了多元化发展,促进了多投资、快合作理念的发展。在贸易水平方面,“丝路”的提出为新疆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使得周边更多的国家和地区与新疆开展经贸合作关系,实现双方贸易水平上的互惠共赢,有效地提升了新疆的经济效益,对新疆对外开放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在竞争力方面,“丝路”的提出为新疆提供了良好的外贸环境,使新疆外贸环境不断扩大,吸引国内外企业来新疆投资附加值高的产业,使新疆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边疆贸易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外贸竞争力指数不断提升;在投资合作方面,“一带一路”政策的实施吸引了来自许多国家与地区的企业来新疆投资与开发,让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和更充分的利用,有效地解决产能过剩等问题。从第四届亚欧博览会上各方投资者对新疆高达2875.23亿元的签约金额来看,已经为新疆带来了经贸合作的全新机遇;在多元化发展方面,新疆取消了投资者资助要求等限制措施,“丝路”的建设进一步扩大自贸区的文化、金融、贸易、社会服务业等领域的开放,促进各国家和地区文化的交流与发展,优化各行各业的产业形态与结构,使得双边更加多样化地发展。 三、新疆开放式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基础设施不完善 新疆与许多中亚国家接壤,如此优越的地理环境使得其大大降低了在中亚市场中的运输成本,极大地推动了新疆外贸的发展;但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缓慢和不完善成为了新疆与中亚各国贸易往来最显著的问题。新疆省山多的地势原因让新疆省交通过于阻塞,经济过于封闭,经济发展较落后。 (二)技术人才缺乏 随着“一带一路”策略调度的逐步操演,外贸技术人才的短缺成为新疆一个关键性问题。目前这种不能满足需求在客观上会对人才需求方面造成无形压力,从而刺激国家和政府对此采取相应措施。 (三)产品品牌效应低下 新疆作为“一带一路”沿线传播文化的中枢地域,已成为我国拓展中亚产品市场的根据地。新疆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使得新疆特色产品远近闻名,吐鲁番的葡萄,哈密的瓜,阿克苏的苹果等等让人听了就会想起新疆这个“瓜果之乡”。但是新疆特产名望虽大,但贫乏辨识度,龙蛇混杂; 四、推动新疆开放式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基础设施,需要我们从交通枢纽和网络通信两个方面去着手。一方面,加速新疆与内地和周边国家交通枢纽多元化体系的构建是推动新疆经济贸易发展的催化剂,无论是铁路、公路,还是民航、管道等交通运送方式,都需要加大投资力度去建设、建成以及稳固,只有交通真正便利了,人流、物流和资金流才会大量地涌入新疆,使新疆更好地发展起来;另一方面,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无线数字电视、电脑、智能手机与人们的生活关系密切,因此,加快对数字播送、电视的建设与演变,提升无线网点、手机营业网点的普及率和覆盖率显得尤为重要,只有网络信息技术真正发达了,信息流才能像泵一样输送信息,才能更好地、更积极地同内地以及周边国家交流与协作,迎来机遇。 (二)吸引、培育创造性人才,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 培养创造性人才,需要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力度,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人才培养是个稍显漫长的过程,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因素都限制了人才的培养与发展,比如家庭条件、学校的师资力量、人才的自身发展状况。针对这些因素,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加大扶贫力度,特别是加大优秀贫困生的补助;吸引外部人才,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校,都需要高质量人才作为源头来带动企业生产或人才培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注重人才知识技能培养的同时,给与人才心理上或者社会上的人文关怀。 (三)打造龙头产业链,提升品牌效应 为了使这些特色农产品变得更有区分度,更加知名,唯有打造一条从农产品源头到消费者手中完整的龙头产业链。之所以要打造这样一条龙头产业链,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一是为了形成规模经济,从而使各方面成本降低;二是能够使整个新疆特色农产品行业规范化,降低风险。三是能够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强品牌效应。从消费者角度出发,一是为了使消费者对不同种类的特色农产品更易区分,然后选择性购买;二是为了能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产品。如果将“新疆特产”比喻成许许多多不同品种的“千里马”,那么龙头产业链势必会成为发现这些“千里马”的“伯乐”。因此,打造一条属于新疆特色农产品的龙头产业链,才更有可能有效地将新疆的特产推广出去,提升其品牌效应。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地区到如今的“一带一路”经济优秀地带,无一不凸显着国家对新疆的重要政策推动作用。所以,我们必须要对“一带一路”给新疆带来的机缘及其挑战进行领会,对关联政策进行充分的支配和把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融入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大潮流中。 参考文献: [1]颜少君.2016-2017年我国外贸形势分析与展望[J].中国经贸导刊,2017(05):25-30 [2]戴翔,徐柳.我国外贸增速变化的多角度考察[J].经济纵横,2017,(06):57-67 作者简介:杨芮(1996-),女,新疆塔城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校本科生;刘会红(1988-),女,湖南岳阳市,讲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探讨: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探析 摘要:本文作者分析了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现状,提出了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措施,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探析 1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现状 1.1 质量意识不够高,认为普普过的现象多。表现在许多市政工程设计中,对设计质量的控制不够重视;还表现在有些建设主体往往重视工程进度而忽视工程质量,出现抢干、蛮干时常发生;有些监理人员甚至认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与结构安全无多大关系,大不了坏了再修,人为地降低了质量标准。 1.2 质量标准及质量体系有待完善。市政工程质量标准是市政工程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的统一技术规定.是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共同依据。随着市政工程行业面的拓展,涉及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隧道、地铁、污水处理、城市绿化等诸多领域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已经滞后,检测标准的落后,以及见证取样制度执行不力等.均会造成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1.3 质量管理责任制有待落实。责、权、利的统一不能完全落实,甚至形同虚设,就无法形成全员努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局面。 2 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措施 2.1 首先从设计过程的质量的控制 市政工程设计质量管理是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证整个设计工作的质量,以及提高设计产品的优良品率。目前,我国各级市政工程设计单位均已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不少地方政府的质量监督机构已担负起设计质量的管理职能。设计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有:①建立设计技术责任制;②实行设计质量监督制,其中施工图可给品率必须达到100%;③组织、鼓励设计人员采用各种新技术、新材料;④组织采用统一的模数、参数和标准构配件;⑤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前提下,加强调研,深入开展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及其论证工作;⑥严格执行设计方案的审批制度。在上述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确保设计质量,以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针对在许多市政工程设计中,对设计质量的控制不够重视。一般来说,我们对设计阶段的工程设计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一个是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是技术标准,例如采用的技术标准,设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等。这些标准是有一定的量化标准的。市政工程设计成果的质量评定不能用固定的标准去衡量,即使达到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和规程,也不能称该市政工程设计就是优良品或精品。市政工程设计是科学与艺术双重创作的结合,是创作构思加科学、计算、合成的结果。二个是市政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劣,确切地说是一个目标范围的界定,市政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是市政工程设计合格的下限。市政工程设计精品是在设计运行过程中优化取舍,完善完美。因此,设计质量的优化管理是十分值得重视的。市政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化管理,就在于强化、强调了设计的“全过程管理”,这是动态管理。它也打破了过去静止的简单化的“结果管理”淘汰制。从而避免浪费时间和造成直接 经济 损失。市政工程设计运行过程要自始至终,由部分到整体、由管理点到强化点,由方案到施工图,这些工作都要进行细化、优化和筛选。它是积极主动、极具挑战性的动态管理。 2.2在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 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质量保证是指为确保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满足需要(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标准规定、使用的愿望),而对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的全过程实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并对其提出完整、准确履行各自质量职能的证据,以使使用满意并增强其对项目的质量信任感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简言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质量保证是项目为确保其工作质量,使用满意并确信的全部有效手段和活动。 2.1技术文件会审。要将技术设计付诸实施,首先施工单位要对技术设计进行会审。 2.1.1作为施工单位,必须全面理解设计文件、设计意图。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制定实施方案。 2.1.2对设计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如矛盾、错误、二义性、说明不清楚的地方,须在会审中提出,向设计单位咨询或要求修改。 2.1.3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要以设计图纸,国家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特别注意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部位及技术复杂的工序,要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及质量控制细则,要确保编制的施工方案经济性和可行性,经过总工等专家的审批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 2.2对机械设备及材料质量控制 2.2.1 机械设备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一般不直接用于工程实体,但它对工程质量产生的间接影响也不容忽视。在工程方案中要明确规定,选用先进的、可靠的、适用的、符合技术要求的设备,这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2.2 对材料质量控制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好供货厂家,就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这是企业获得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2)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乃是提高供应效益,确保正常施工的关键环节。(3)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 。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乃是确保材料质量、节约材料的重要措施。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材料的质量对于工程质量也是十分重要的,一旦有所疏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3 对工序及环境的控制 2.3.1 工序质量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不稳定性是因人工操作所致,而不确定性足指市政工程施工不像工业产品的工序那样可以事先确定。工序质量控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偏差和分析影响工序质量的制约因素,并消除制约因素。使工序质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每道工序的质星。 2.3.2 对环境的控制。环境因素丰要包括地质水文状况,气象变化及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安全卫生防护设施等作业环境等内容。施工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外界环境变化,对变化作出预测,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尽量减少环境变化给工程质量带来的影响。 2.4 工程质量检查和监督。当前,虽然各种质量监督条例、法规和技术性文件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不断提高。 2.4.1严格履行制度,坚持从源头抓起。从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资质管理等各个环节全部予以监管。工程开工之前,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并到施工现场核查工地施工的准备情况。若存在未报监先行施工的,应依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在工地现场监督时,应审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个人相应的资格和责任能力,以保证责任主体各方在资质、资格上符合要求。 2.4.2积极推行巡查制度。鉴于工程建设任务量大、责任主体多,监督机构的运作模式可采用固定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那些在工程建设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质量问题,可以采用不定期、不告知的随机巡查,这样可以达到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目的,并对违法行为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 2.4.3着力强化不良行为监管。对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要与巡查结合起来、与资质年检挂钩,将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清除出建筑市场,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这样才能充分体现、有效保证巡查的效果和权威性。 2.4.4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统计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全面掌握所监督工程的总体质量水平和工程实体质量发展趋势;通过对各类质量行为及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将各种情况通过网络面向社会公布。 2.4.5大力提高队伍素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较强的依法行政能力。因此,要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学习,要把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到为政府和群众负责的高度,自觉地、负责地完成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探讨:关于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探讨 摘要:本文分析了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市政工程管理及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探讨 市政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城市的形象,对城市居民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施工单位众多,实施环节繁琐,政府监督部门应充分发挥政府监督职能,坚持平等互助原则,严格监管,确保市政工程施工质量。 1 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市政工程的管理以及施工质量控制是建筑企业在整体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其施工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市政工程整体形象及经济效益,施工过程中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施工单位承包脱节现象 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实行承包责任制,某些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修建的实际水平,却靠关系承包部分施工项目,随后再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而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及施工资质低下,更无能力做好施工项目建设,常造成市政工程前期工作和后期工程实施完全脱节,设计方案等于废纸一张,随便修改施工方案,给市政工程施工造成很大的损失。部分单位人员冗杂,靠关系而没实力者大有人在,真正出了问题找不到有能力的人来解决,对于责任互相推卸,占其位而不谋其政。 1.2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 市政工程施工单位承包商和市政关系复杂,常靠关系承包部分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违法分包与转包的现象普遍存在、借用他人的资质进行投标的情况亦不在少数,中标的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质量的管理很弱甚至根本就是形同虚设,有些施工单位缺乏最基本的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用到的机械设备质量和数量都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另外市政工程往往片面追求工期,忽视质量,又因承担的风险小而忽视质量管理。为抢工期,不惜牺牲工程质量;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人员来源复杂,盲目指挥、在质量管理上走极端,或肆意干涉或完全放任不管、腐败行为横行。施工过程中各方协调度不够,施工过程摩擦和矛盾不断。 1.3监理机构体系不健全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的管理及施工质量的控制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是保证其顺利实施的一个有效的体制之一。监理工作的特点决定了监理人员要具备专业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品行良好的综合素质。目前监理行业的监理单位数量每年都有大幅的增加,监理市场的低水平和低收入层次竞争激烈所以大多数中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内部管理较差,严重欠缺质量控制的正常程序、制度、手段。现场监理机构的权利有限,且责任大,能力不足。监理在工序质量控制方面往往力度不够,手段不多。由于质量监督体制方面的执行力度缺失,现今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常会出现权责不明的现象,导致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不够或无人监管的现象出现,偷工减料的事情也时有发生,设置的质量监管部门形同虚设,极大地影响了建筑工程的管理和施工质量。 1.4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的仪器设备落后 当前一些中小城市市政工程质检仪器、设备比较陈旧落后,精密仪器几乎是空白,有些监理公司根本就没有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设备,这给工程监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而市政工程的质量检测主要是靠先进的设备,是靠人与仪器、设备有机的结合才能监理出优良的工程。 2 提高市政工程管理及施工质量控制的有效对策 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参建各方的密切配合,市政工程项目在对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管理显示出独特性。由于缺乏必要质量控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常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市政工程质量问题已成为实施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国民经济等重大决策成败的关键,加大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势在必行。 2.1 加强施工单位控制 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或超业务范围承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得将承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据国家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及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发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有差错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2.2 从人、机、料等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2.2.1 人员管理的问题工程项目均是通过人将材料组织而创造出来的。只有拥有一支富有创造力的、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才能完成一项质量优良的工程项目。需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充分调动积极性,培养凝聚力。明确施工队伍各岗位职责,权利明确,做到令出必行。面对工期紧逼,技术复杂的工程,只有坚决服从指挥,才能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应以人为优秀,增加人的责任感,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2.2.2 机械设备是实现施工机械化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有效促进施工项目的进度、对市政工程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机械设备的选用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条件,工序施工的类型、机械设备的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技术经济等各种因素进行方案比较,使之合理装备、配套使用,确保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2.2.3 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主体显然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往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对材料的质量控制是举足轻重的。优选供货厂家,合理采购材料,严把材料质量关,杜绝不合格材料,对原材料进行必要取样检验,确保材料达标,合理科学的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储备、运输,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达到优质工程建设。 2.3提高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手段 实施建设监理的关键就是要落实旁站监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理是一项难度大、项目多、任务重的监理工作,因为市政工程是综合性工程,即有道桥工程专业知识,又有给排水专业知识,还有园林、煤气管道、热力管道等工程的专业认识, 监理公司要对市政工程监理人员进行特殊培训,在施工企业自控的基础上,现场监理机构除了按监理规划和有关法规要求进行巡视和平行检验外,要切实做到跟踪旁站监督,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进行严格的工序验收,确保市政工程工序质量。 3 结束语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发展,市政工程建设是在城市建设中具有举重若轻地位的基础性设施的建设工作,每一个城市都有数不清的、大大小小的市政工程在进行着,他们贯穿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与每个城市的居民的生活密不可分、息息相关。市政设施成为城市硬件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道风景,市政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城市精神文明的建设,而且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大,施工程序较多,配套的建设设施繁杂,施工难度大。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多家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施工队伍素质又参差不齐,常有违反规范要求的现象出现。另外市政工程中存在较多的隐蔽工程,很多存在的质量问题不易暴露,容易忽略。市政工程还体现了当地政府的政绩及影响对外投资环境的影响,造成市政工程建设工期紧、任务重,这些因素都会给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存在诸多隐患。因此,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加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市政工程管理极为重要。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探讨:对市政工程质量管理要点的分析 摘要: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工程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市政工程施工是市政施工企业的基本任务。本文作者阐述了目前城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的要点,分析了施工质量的影响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旨在保证施工质量,提升市政工程整体管理水平。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管理 前言 施工管理是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有效的管理、有效提高施工质量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优质的市政设施对城市的繁荣、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质量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也直接影响着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探讨如何加强市政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是市政工程建设面临的当务之急。 一、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施工企业角度分析,偷工减料,追求高利润,迎合业主要求,盲目赶进度,很少努力抓好施工质量。部分施工单位管理能力差,施工现场缺少技术和管理人员,有的甚至连资质都是挂靠的。市政工程施工环境复杂,要求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要有足够的施工经验。而有的施工单位靠关系,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本不把监理监督单位放在眼里,为所欲为,施工单位文件中的要约组织设备投入,且施工设备投入的种类和数量都存在问题。 从目前监理单位的人员结构来看,市政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监理人员腐败和违规现象较多。现场监理单位的责任大,权利有限,能力不足是普遍存在的现象。监理在工序质量控制方面往往力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的现状,常规的工序验收制度是监理对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基本条件,也是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大家普遍认为施工质量的控制关键在于施工单位,监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就可以了,有的业主甚至认为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是正常的,施工质量不好主要是因为监理没有认真管好,在这种责任和权利不对等的情况下,监理很难做好现场的施工质量管理。 从建设单位来分析,市政工程大部分属于政府业绩工程,关系着部分领导者发展和前途,因此有些项目可能会要求施工单位脱离工程客观一味要求进度,在这种情况下给施工单位蛮干、不管规范要求施工,盲目赶进度提供了借口。有的业主单位管理人员自身素质良莠不齐,盲目指挥,不能科学合理安排各方面工作进行,甚至少数人员的腐败等行为使得工程质量管理难于进行。 二、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 2.1 人为因素的质量控制 在项目质量控制中,“人、机、料、法、环”这五大要素,人是保证质量决定的因素。施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思想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调整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固有管理思想,废除旧的施工技术等指导思想,重用一些有创新观念的人才,注重责权利的对等,不在其位不思其职,对有多年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组织在岗技术培训,强化专业技能,着重培养年轻队伍,充分挖掘个人的技术潜能。工程质量是干出来的,而不是检出来的,一个操作人员没有过硬的技术,哪怕有再多的质检员跟踪监督也无济于事。因此,培养关键岗位技术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关键。 2.2材料的质量控制 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投标报价风险加剧。投标单位为提高中标率,在报价时恶性竞争,相互压低报价,使造价降低幅度达到预算成本难以接受的程度,严重地制约了项目的效益水平。正常的施工难以保证利润,甚至要亏损,所以偷工减料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有一些材料采购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既不认真刻苦专研,又不深入现场调研,甚至有些材料采购过来无法使用,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 2.3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施工机械设备不直接用于工程实体,对工程质量不产生直接影响,但不能忽视它的间接影响。所以在工程方案的确定中,选用先进、可靠、适用、符合技术项目要求的设备,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对带有计量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使其达到稳定的性能,以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施工机具设备的类型、数量以及组合方式要符合工程施工特点,技术的先进、性能的稳定、操作是否安全、可靠以及经济性等方面,都将会影响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2.4成品保护养护的质量控制 施工周期长和多工种交叉作业的存在,决定了市政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的重要性。分项工程的完成对单位工程来说仅仅是产品完成过程中的一个工序,已完成分项工程的保护养护对整个工程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要严格按照规范及操作要求保护养护好已完成的分项工程。 2.5工艺方法 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施工操作是否正确,都将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大力推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是保证市政工程质量稳定提高的重要因素。 三、提高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3.1 基础工作 1)教育培训工作。对于员工质量教育工作,可以从两个方面抓起: a.增强质量意识和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教育。以此强化全体员工“质量第一、信誉为本、顾客至上”的观念,克服对质量认识上的错误,以使全体员工对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管理方法有一个普遍的了解和掌握;b.专业技术教育和培训。这种教育和培训要结合员工的专业工作特点,进行专业的技术教育和操作技能训练,以提高员工的基本功和技术业务工作水平,以适应新设备、新技术等技术进步的客观要求。 2)标准化工作。做好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a.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b.全员参与;c.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技术;d.保持各部门标准的连贯一致,并定期修订;e.标准成文,内容明确,责任具体。 3)质量责任制。建立质量责任制,要结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按照不同的层次、对象、业务来制订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从而使全公司形成一个职责明确、覆盖全面、纵横有序、层次分明的质量责任制网络;建立质量责任制,一定要从本公司的实际出发,踏踏实实,力求实效,任务和责任,应尽量做到客观合理以及具体化和数量化,以利于执行和考核;应有配套的质量奖惩措施,实行“质量否决制”,且一定要落实到位。要根据质量责任的完成情况,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考核一定要认真细致,实事求是,该奖则奖,该罚则罚。 3.2 实施工程过程管理 施工过程。施工过程是工程质量形成的基础,也是质量管理的基本环节。施工过程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证工程的质量,建立一个能够稳定地生产合格工程和优质工程的管理系统。这一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组织好质量检验工作,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施工工序的质量评定和最终质量评定工作;科学组织、严格管理、文明施工;组织好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控制,建立管理点。 2)使用过程。工程交付以后,使用过程也是考验工程实际质量的过程,它是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的继续,也是全面质量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一过程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提高服务质量,包括交工前和交工后的服务,保证竣工工程的实际使用效果,不断地促使企业研究和改进工程质量。主要做好以下几点: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回访和顾客意见的收集工作;及时解决工程交付后出现的问题。 3.3 推行目标管理 1)研究公司的质量目标,确定各部门、单位的分目标。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公司今后每年都要制定质量目标,公司质量目标以后,各部门、单位都要及时进行分解,制定出各自的分目标,每个分目标都要服从于公司的总目标。在制定质量目标的过程中要注意三点:a.目标必须是需要努力才能达到的,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b.目标要尽量做到明确、具体、数量化、可测量,便于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c.下一级目标项目必须对上一级目标项目构成全面支撑,并根据实际情况充实相应的措施。 2)把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推行目标管理就是要将员工个人目标与企业组织目标结合起来,把小目标和大目标结合起来,以达到激励、培养员工的目的,最终实现组织目标。通过定期对员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衡量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质量责任的履行情况,以便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 绩效考核为管理者提供一个相互激励的平台,各级管理者可以和员工一起回顾工作业绩,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还可以检验管理者对员工的激励是否有效,在沟通的过程中,管理者与员工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认识,使员工正确对待问题和差距,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四、结语 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中小城市,市政工程的质量已经在成为全市人民关心的重点、热点和焦点。因此,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者要紧紧抓住关键性因素,在工作中做到科学有序,从而有效地提升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避免不必要的质量事故发生,提升市政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探讨:浅谈析市政工程质量管理 摘要:本文作者分析了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市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控制;问题 在新形势下,项目质量管理中要以人为本,要以提高全员素质和质量意识为前提抓工程质量,这样,施工人员和质挺检查人员的素质才会有很大提高,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才会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我国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也必将上一个新台。 1 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存在的问题 l.l质量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没有做到责、权、利的统一,不能完全落实,甚至形同虚设同时质量工作没有计划、缺乏目标,走一步说一步,干到哪儿算哪儿。不能形成全员努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 1.2 监督不严 少数监理单位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没有做到旁站监理,或是旁站监理把关不严,不能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使少数市政工程出现质量和安全缺陷。 1.3 同步建设施工质量差 位于人行道或慢车道上的同步设施,各类管线检查井标高与路面标高不同程度存在差异,致使路面平整度差。尤其是部分管线基础未按行业标准和道路设计标准进行回填和处理,使地基基础留下质量和安全隐患,造成路面沉陷。 1.4 隐蔽工程和附属工程质量不高 软土地基和回填土处理不到位,致使地面出现纵向裂缝和破损;混凝土路面施工养护不到位,路面成型后出现起砂和脱皮,甚至钻芯取样试件出现蜂窝现象。同时,由于对市政工程的附属工程不够重视,人行道基础处理不到位,致使人行道道砖铺砌块出现松动塌陷。盲道下坡道与路衔接高差较大,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 实施全面质置管理 2.1基础工作 搞好质照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全面质量管理的开始,这些基础工作需要在公司管理层的大力倡导下,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才能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2.1.1 质量教育工作 对于市政工程公司的员工质量教育工作,可以从两个方面抓起:①增强质量意识的教育和全面质量管理基本知识的教育。以此强化全体员工“质量第一、信誉为本、顾客至上”的观念。② 专业技术教育和培训。这种教育和培训要结合员工的专业工作特点,进行专业的技术教育和操作技能训练,以提高员工的基本功和技术业务工作水平,以适应新设备、新技术等技术进步的客观要求。 2.1.2 标准化工作 做好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①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② 全员参与;③ 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技术;④ 保持各部门标准的连贯一致,成龙配套,并定期修订;⑤标准成文,内容明确具体。 2.1.3 质量责任制 建立质量责任制,要结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按照不同的层次、对象、业务来制订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从而使全公司形成一个职责明确、覆盖全面、纵横有序、层次分明的质量责任制网络。建立质量责任制,一定要从本公司的实际出发,任务和责任应尽量做到客观合理以及具体化和数量化,以利于执行和考核;应有配套的质量奖惩措施,实行“质量否决制”,且一定要落实到位。 2.2 实施工程过程管理 2.2.1 设计过程 设计过程的质量管理是全面质量管理的首要环节。在这一阶段,一定要做到耐心细致,把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考虑周全,对设计图中不便于施工的地方尽早提出修改意见,制定出详尽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便于下阶段施工过程的进行。另外,一定要杜绝违反工作程序,边设计、边施工、漫无目标的做法。 2.2.2 施工过程 施工过程是工程质量形成的基础,也是质量管理的基本环节。施工过程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证工程的质量,建立一个能够稳定地生产合格工程和优质工程的管理系统。这一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组织好质量检验工作,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施工工序的质量评定和最终质量评定工作;科学组织、严格管理、文明施工;组织好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控制,建立管理点。 2.2.3 使用过程 工程交付以后,使用过程也是考验工程实际质量的过程,它是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的继续,也是全面质量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一过程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提高服务质量,包括交工前和交工后的服务,保证竣工工程的实际使用效果,不断地促使企业研究和改进工程质量。 3 市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措施 市政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可以依据“TOE”中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管理的理论和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一般性地分析,明确项目质量和安全控制体系的内容。 3.1 劳动主体的控制 在项目质量和安全控制中,人、机、料、法、环这五大要素,人是决定的因素。人员素质高低对工程质量影响的表现形式就是工作质量,因此对工作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管理。要通过岗位教育和技术交底树立全员的质量和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质量,个人重视质量的风气。坚持对分包商的资质考核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考核,坚持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制度,坚持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目的。 3.2 劳动对象的控制 保证原材物料按质、按量供应和使用是项目质量和安全控制的重要内容。对原材物料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即材料供应人员把关,技术质量和安全检验人员把关,操作使用人员把关;检验规格,检验品种,检验质量,检验数量。 3.3 施工机械设备的控制 施工机械设备一般不直接用于工程实体,因此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不产生直接影响,但不能忽视它的间接影响。所以在工程方案的确定中,选用先进的、可靠的、适用的、符合技术要求的设备,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对带有计量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使其达到额定的性能,以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3.4 施工工序的质量和安全控制 质量和安全控制最基本的内容是工序质量和安全的控制,工序质量和安全控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偏差和分析影响工序质量和安全的制约因素,并消除制约因素,使工序质量和安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和安全。工序质量和安全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不稳定性是因人工操作所致,而不确定性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不象工业产品的工序那样可以事先确定。市政工程施工工程量大,共同操作的人员之多及交叉施工的存在,使市政施工的工:序具有连续的相互搭接的特征,控制好工序质量和安全,就要做到对每道工序每个工作全露实施监督操作、检验把关、预防和检测检验相结合的管理控制方法。 3.5 施工环境的控制 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地质水文状况,气象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安全卫生防护设施等劳动作业环境等内容。环境因素对工程施工的影响一般难以避免。施工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外界环境变化,对变化作出预测,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尽量减小环境变化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的影响。 4 结束语 随着我国市政建设的迅速发展,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事关城市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秩序能否得以正常运转,直接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从目前我国市政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就如何全面控制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市政工程建设在国民经济尤其是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改善投资环境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在建设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市场管理不够规范,这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者来讲带来了诸多新问题。2008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采取了加大基础建设投资力度。因此,在新的新的形势下,规范市政建设市场,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势在必行。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人才工作与区域经济发展论文 一、经济发展与人才工作SWOT分析 1.人才工作面临的优势(strength)首先,区位优势。珠海横琴岛地处珠江口岸,与澳门隔河相望,是珠江口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海岛。经过五年的建设,基本实现了“六通”(桥通、路通、水通、电通、邮通、口岸通),建成了横琴大桥、莲花大桥,设立了国家一类口岸,修建了全岛的环岛公路,接通了供水管道,建成了11万伏变电站哨,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其空间布局由商务服务、休闲旅游、科教研发几个板块组成,重点发展也是板块产业如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和高新技术等等。其次,政策优势。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继批复的横琴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金融、产业、信息化、土地等创新政策,使横琴成为“特区中的特区”,继续承担改革开放“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带动珠三角,服务港澳,率先发展。这些政策中最具创新性的是横琴分线管理政策。体现在横琴岛区域管理政策上,按照“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对横琴全岛实施分线管理,横琴与澳门之间设定为“一线管理”,对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并予保税或免税。横琴与内地之间设定为“二线管理”,承担货物监管、征税等职能,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进入横琴视同出口,实行退税;还有为澳门居民提供便利通关政策;土地管理创新政策;财税优惠政策,如15%的企业所得税率,以及面向港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及企业可自择适用保税区的优惠政策。更有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金融创新政策,这一系列相关政策必然推动的飞速发展。再次,最令人鼓舞的是人才政策。2012年10月13日,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复将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列为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目前,人才建设已得到国家、省、市三级政策支持,并已经推进人才立法、制定实施细则、推动中长期人才规划和近期行动方案出台。例如:编写了《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目录2013-2015》,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推出系列高层次人才政策,包括:《珠海高新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办法》、《高层次人才评定暂行办法》、《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和创业项目启动《鼓励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暂行办法》、《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补贴暂行办法》;另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特定医疗保障暂行办法》和《高层次人才补充养老保障暂行办法》为独有。设立了“杰出人才奖”和“突出贡献人才奖”,此外,还针对技能型人才出台了《引进高技能人才实施办法》和《优秀技能人才评选奖励暂行办法》。 2.人才工作面临的劣势(weak)一方面,是机制优势不是特别明显;另一方面,是激励保障政策优势不突出。自1980年设立特区以来,各届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制定人才强市措施,利用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吸纳大批优秀人才来珠海创新创业,将珠海建成了优美的生态城市。但是与深圳、广州等地相比,由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方向、经济政策、用人政策等方面的原因,在人才吸引上存在一定局限与弱势,致使人才资源比较匮乏,人才结构和分布不能适应横琴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依旧不足,与人才国际化程度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这一现象在刚刚起步的也初露端倪。根据我们所做的“高层次人才数据信息调查”结果可见一斑。如:调查问卷中一个问题你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中,排在前面几位分别是:第一工资待遇偏低、第二子女升学、配偶调动和就业困难、第三研究成果转化困难、第四继续深造条件差、第五职称评审困难;调查对象中有56.2%认为目前横琴的交通条件还不够便利;被调查的高层次人才获得就业信息、寻找工作方式的途径大多是通过公开招聘,网络获得,通过中介或猎头公司还只是少部分。这些数据显示,随着人们教育、居住等生活成本不断增长,我们在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的工作方面亟待加强。在吸引人才方面这些劣势,及人才开发工作中存在的明显差距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为了未来横琴建设进一步的发展,我们要尽快想办法填补这一人才资源匮乏的鸿沟。 3.人才工作面临的机会(opportunity)一方面,从国家战略发展角度,作为举世瞩目的重大战略平台,肩负着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化、维护澳门繁荣稳定的重大使命。国务院刚刚下发了关于《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的批复。批复要求珠海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公里以内。这项规划有四个亮点,即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建立以公交为主体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以常住人口安排公共服务设施;重点保护唐家湾镇等历史文化名镇。新的城市总体规划为的发展与人才吸引、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另一方面,从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聚焦看,突出抓好横琴自贸试验区建设。横琴自贸区获批后,预计今年3月前挂牌,目前正在启动“四个一批”工程迎接自贸时代的到来。一是备好一批改革开放新举措,海关、国检等部门将出台一批先行先试政策;二是备好一批开工项目,推进法拉帝游艇等项目启动建设;三是备好一批清单,包括国家即将出台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行政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提示清单”,其中横琴将启用2015年负面清单;四是备好一批挂牌项目,成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金融租赁公司、综合执法局和专业招商公司等。横琴自贸区是一种制度创新,上海自贸区金融政策基本会“移植”横琴,横琴企业未来可到澳门申请低息贷款,其最终目标是在投资、贸易、金融、行政管理和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率先建成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体系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自贸区的顺利开拓离不开投资、金融、管理等专业人才精英,同时自贸区也为人才技能的发挥提供了发挥平台。 4.人才工作面临的威胁(threat)的经济发展处于一个国际开放的竞争环境,国与国之间经济发展、综合实力的比较根本体现在人才资源的竞争。新世纪,人才资源竞争成为各个国家发展的焦点,不同国家均各显神通,采取不同措施吸引人才、提供优惠条件为人才智力的发挥创造空间。同时在国内,我国经济发展布局的展开,从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老工业基地三大战略的深入开展,给当地人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经济转型、深圳前海国家示范服务区的快速成长及各省、地区相继出台了各自的人才强省、吸纳人才的具体措施,加大了人才竞争力度,这些对的人才吸纳与开发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二、发展的人才工作对策根据对人才资源需求状况的SWOT分析 1.完善人才政策法规,优化人才制度环境为了更好地实施《建设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行动计划(2013-2015)》、《横琴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等人才方案与办法,各级政府及相关人才资源管理部门要非常重视并积极落实相关各种人才政策,为人才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创造实质性条件,建立健全人才市场的法制法规,严厉打击和制止人才不正当竞争,对传统的人才聘任机制进行改革,鼓励人才和相关领域的自主接洽。在政府的宏观协调下,让人才市场的具有自主调控能力,使人才能够根据横琴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需要向主导产业自主自然流动,从而加快相关产业与部门的发展步伐。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人才宜居的综合环境经过五年建设,建成两环一纵的地面路网,33.4公里的地下市政管网,密布全岛纵横交错的循环水网,3C绿色电网和智能化的环岛电子围网等设施。但是在交通、医疗、教育、购物、休闲等方面,还不是非常便利。为了对澳港及全球人才构成持续不断的吸引力,需要推出了多项措施营造人才宜居的综合环境。例如:在新区建设中,设立更高层次医疗机构,给予人才享有良好的医疗保障;引入更好的教育机构,解决横琴各类工作人员子女入学教育问题;建设大量绿地与休闲、娱乐设施与场所等。这样一个政治稳定、金融服务完善、工作生活良好的环境利于人才安心创业、创新。 3.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为人才储备全球化夯实基础利用横琴区管委会及其相关人才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与作用,落实有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形成识人、用人、留人、培养人、考核人的系列人才管理与服务体系。政府人才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建立及时的接洽与反馈,人事部门做好总的协调和组织工作,依据横琴建设发展方向的要求,及时调整人才的利用政策,引导各种的人才向主导产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聚集。学习借鉴国外一些人才吸纳成功做法,由横琴区管委会和人才资源管理部门共同成立了“联系横琴”组织,通过该组织与世界各地人才建立实质联系,为有志于寻求横琴职业发展机会的人才和横琴企业、公司搭建联系平台,为他们提供横琴的发展政策、就业机会及行业发展动态等最新信息,为他们到横琴工作、投资和生活提供最方便的条件。甚至在与国外的一些猎头公司取得联系,与专业精英、高学历的学者和资深研究专家取得联系,进行调查了解,如果他们是符合横琴发展需要的相关领域人才,就提供优厚的条件吸引他们:如工资增长提高幅度达20%—50%;科研经费及时到位;解决家属的工作、提供舒适居住环境、方便子女入学等问题。通过这样的做法,为横琴发展储备大量国际人才。 4.关注鼓励科研创新,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生产力由政府和管委会出台“科技创新培养计划”,为新成立的科技公司提供较大比例的运营开支,并且委托富有经验的科技企业经理为新公司提供管理支持;政府与相关部门还可帮助扶持高科技与高风险公司挂牌上市,方便他们筹措资金;资助公司、研究机构、大学在研发方面进行合作;鼓励企业进行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资金享有免税权,管理风险资金的公司可以有让税的优惠。创造一个有利于科技企业家成长的环境,并吸引各类专业人才来横琴就业。 5.改革职称政策,促进职业资格互认制度成立各类中高级职称评聘委员会,重视技能与能力,区分工作领域、行业特征认定不同类型人才,不以职称作为评价人才、聘用人才的唯一标尺。打破传统职称评定旧模式,变革出适合人才资源储备特点和要求的职称评审政策,率先在探索建立符合人才国际化的评价系统。对引进的国内外各种层次、各种领域的人才,按照新的职称评审政策申评各级不同系列的对应职称;重点吸引港澳的各类人才及服务机构来珠海发展,加快引进国际先进职业标准和认证体系,会同港澳相关机构探索构建职业资格的双向互认或多向互认制度。 6.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人才资源开发的优秀内容是培训。处于经济的全球化时代、肩负带动澳门多元发展的重任,要求人才不断充实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和能力,应对新的挑战。为此,有关政府部门要安排培训专项经费并逐年提高经费比重,增加人力资本投入,加强高等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拔优秀人才到国外进行培训,使各类人才的素质、能力、创新意识不断提高,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区域经济发展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作者:马迎迎 单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建设区域经济发展论文 一、建设区域创新系统 (1)打破区域发展局限,实现开发区域的扩展。这主要是打破传统的牺牲环境,来实现经济发展的方式,避免出现经济开发过程中,划分区域占用大面积土地,建立收效甚微的经济项目开发,浪费大面积的土地资源,还不能让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同时在土地的无效利用过程中,还消耗大量不可再生能源,甚至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大量废水废气废料。所以,我们要在充分考虑了潜在增长质量以及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环境承受能力、地区人口分布情况以及资源利用角度,调整创新系统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实现建设区域创新系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 (2)确定经济发展的优秀。这需要我们在建设区域创新系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根据区域经济分布特点,城镇结构特点,以及企业发展特点将一个大区域,划分成不同的小区域,并围绕优秀进行有针对性的发展,以此保障经济能力相似,人口分布相似,产业结构相似的区域,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从而,建立一个产业发展群,形成一个经济发展的结构链,壮大相似区域的经济规模。这样不仅能够更好地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还能够优化产业转型,推动区域工业化以及城镇化的发展进程。比如,我国在加强对中部区域建设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借助中部区域原有的基础设施,进行企业转型,提高以提高该区域产业水平,作为促进区域工业化与城镇化建设的手段,通过我国中部区域产业特点,进行产业优势强化,进而得到承东启西的效果。同时,将中部区域的现代农业发展作为优秀,建设中部地区特色化的粮食主产区,同时不断增加对中部地区农业方面,建设基础性设施的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提高我国中部区域粮食方面,主要农产品的批量规模化生产能力,提升我国农业方面农产品生产,以及加工的产品增值。并且我国还加强了对山西、河南、安徽等盛产煤炭地区,企业基础设施的技术支持,还研究开发有关坑口电站,以及煤电联营等特色产业的建设。并结合中部地区,企业经济特点,调整有关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支柱性产业的生产结构,建立具有中部地方特色的,精品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中部地区也大力发展矿山机械方面的技术以及功能齐全的输变电等装备的生产与制造,甚至为了增加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竞争力,中部地区已开始研究建设涉及软件、光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利润丰厚的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拓宽技术合作研究领域,以及企业经营的范围,中部地区建立多个综合性交通运输体系,将运输便捷、快速的铁路干线、高速公路、境内外港口,以及通往全国甚至世界各地的机场建设作为运输体系的重点兴建项目。不断完善中部地区物流方面设施的建设工作。 (3)统一调度,平衡发展过程中各功能项目的进度。这需要我们适当根据总体发展状况以及优秀区域发展情况,限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济产业大规模聚集,或者是人口的超载负荷现象,避免个别发展过快,或者经济突发状况影响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进程问题。所以,必须对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定位,规范经济发展空间,建立科学、有效的开发空间结构,及时调整人员分布以及经济合作调度。比如,我国在建设区域创新系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实施了倡导东部地区率先进行经济发展的政策。政策中明确:要我国所处东部的区域,不断完善自主创新,做到优化自身经济结构,以及适当根据形式转变东部地区经济增长方式,作为领头羊,带领其他区域共同完善,我国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目标,从而帮助我国发展较慢的中西部区域的经济改革与发展。努力开创具有东部特色的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等高技术产业,以及基础综合型服务业,推动经济建设过程中,产品的精加工细加工,进一步开发我国自有的高端产品,推动我国经济贸易加工的地位升级,提高我国经济贸易活动中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保护我国特色,在追求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对我国耕地保护的提高,加强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进程。加强对我国土地,能源等各项资源的有效利用,并通过结合可行性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研究。加强东部地区经济特区以及上海浦东新区等在推动区域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加强合作联系,传授经验推进我国对天津滨海新区的经济发展,接受国家宏观的经济调度。其次,要在思想上打破传统束缚,在坚持正确原则基础上,适当引进适合区域经济建设发展的,西方先进思想,做好中西方结合。在指导思想上,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作为理念,积极将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发展具有竞争实力的新兴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中心,积极促进企业经济模式的转型,根据我国有关企业创新“着眼长远发展,优化整体布局,完善体制机制,提升创新能力”的规范,实现企业资源的创新整合,建立完善的创新结构,努力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建设区域创新系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比如,我国在建设区域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中,明确提出:迫切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协作,创建一个科学、健全、完善的区域协调互动机制,它不仅要包括市场机制,还要包括必备的互助机制。这就需要地区在执行区域经济发展的时候,不断突破区域限制,推动市场的产业,以及机制的合作与转型。积极号召全国各区域,实现多样化创新建设,综合发展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技术研究、加强掌握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密切合作。同时,在国家不断对经济比较落后的区域给予政策,资金扶持的时候,需要在经济发达的区域,施行不同区域的最后,就是做好创新 二、建设区域创新系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意义 (1)推进经济信息化建设:现阶段全球都处于信息高度发展的时代,所以,建设区域创新系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首先就要寻求高效率的创新方法。由于,信息化便捷,快速的特点,只有信息化才能满足区域创新系统在建设方面的需求,所以,在区域创新系统利用信息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根据自身创新发展的特点,进一步推动了信息化的发展。让我们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更好地完成数据信息的交流以及共享。促进技术发展:由于建设区域创新系统,需要一定的创新能力,这就需要国家及区域在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提供基础服务的部门,构建一个创新的结构体系平台,这样才能满足区域创新技术的研究与发展,才能满足我国自主创新的需求,才能推进创新型社会的建设。可见建设区域创新系统,可以促进技术的全面发展。加强地区间合作交流:由于建设区域创新系统,需要借鉴发展较快的区域的经验,甚至引进先进的外国知识技能,指导不发达地区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所以,这个互动的过程就打破了传统的区域限制,促进了地区甚至境内外的合作交流。提高地区竞争力:由于建设区域创新系统,需要根据区域特点,不断优化区域企业产业结构,协调区域间合作交流,提高区域综合实力,促进交流合作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这样就可以提高地区的竞争力,增强企业产业配制,全面围绕经济社会,提高区域发展的经济能力。 (2)推动全国经济建设发展的进程:通过我国建设区域创新系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方针,实施西部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等等项目,都可以清楚地看出区域创新系统,对推动全国经济建设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结论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使用了先发展部分地区,再由经济发达的区域带动,其他区域进行经济建设的手段,导致现在我国地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甚至出现极端化的现象。为了改善这种极端区域经济,产生的贫富差距,我国政府选择继续保持经济已经很发达的区域,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同时,加大对那些在经济发展方面,技术、产业都较为落后的区域,进行经济发展的创新扶持力度,并增强区域经济技术交流,增强经济建设过程中,各区域间的发展合作,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争取早日实现全国经济建设,平稳、有效向前发展的宏伟目标。 作者:张广皓 孙冠军 单位;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区域经济发展人力资源论文 一、人力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但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仍旧不能得到相应的重视,区域经济一体发展相对迟缓。部分员入股员工不辞辛劳地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付出,却始终没能够得到大老板的赏识和赞扬,不少员工觉得自身价值得不到体现而心生跳槽之意。所以,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力度,进一步研究经济相关要素,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大多数区域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机制不健全,由于受到资金束缚,也不能更好的实施管理。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稳步提升,部分区域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也在发生转变。 二、人力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考核人员缺少与考核管理员这件充分的沟通,容易形成暗箱操作,很难形成部门与员工业绩之间的制度制约。考核结果也不能及时进行公开,无法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员工能力也有所欠缺,因为国内诸多区域在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一般采用的是行政管理体系,诸多岗位的聘用要求不能给出明确的细则,对市场人才的需求分析力度不够,安排出来的岗位和要求脱节。没有一个完整的规范制度很难培养员工职业素养,对于员工正确理解和运用自己岗位的权力意识鲜有帮助。在国内区域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实际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岗位错位或实质意义重复的情况,虚设现象不断,这就导致一些人投机取巧,在规章制度的范围内打“擦边球”,常常越过自己的职能范围。 三、人力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策略 岗位轮换的人力资源优化过程周期长,预期效果呈现较慢。因此,人力资源轮换制度的细化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包括对轮换人数,轮换岗位,轮换周期的内容制定。如果轮换周期较长就会减弱人力资源管理效果,如果轮换周期较短就容易出现员工应付工作局面。一般来说,轮换的周期制定为四年左右比较合适,在全方位的轮换制度执行之前也需要进行相关工作岗位的轮换,以积累工作经验,避免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误,阻碍区域经济的发展。 四、结语 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制定一系列的人力资源人才培养方案也是我们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必经之路。因此,与时俱进,积极抓住机遇,做出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创新模式和监管策略,加快内部改革和业务结构,积极寻找新发展方向,是国家在区域经济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必经之路。 作者:蔡健钧 项驭宇 单位: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基础部体育教研室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区域经济发展地域文化论文 一、地域文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地域文化和地区经济存在紧密的联系。地区经济为地域文化的重要基石,给文化构建供应物质基础与保障,地区经济的运作情况对当地文化的构建和出现具有支持的影响。而且,地域文化条件对地区经济运作也会造成较大的能动性,不同特点的地区经济整体会表现各个类别地域文化的作用。地域文化的构建在地区经济运作方面具有较大的促进价值。 1、区域经济发展决定地域文化的发展 因为具体方位、气候、资源等要素的作用与约束,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与架构存在不同的特征,存在一定的差别。各个地区经济的运作情况对文化运作具有支持的影响,对地域文化运作程度、运作架构、类别与特性具有较好的影响力。但是,地域文化的运作存在他们自身的独立特征,不但会遭受经济要素的作用,也会遭受历史传承、文化演绎等众多要素的作用。某一区域之前的经济较好,但由于众多因素使得经济出现滞后,他们的文化作用能力也会由于历史运作的原因存续较长的一个时期。例如,现在西安或者关中,经济运作条件尽管赶不上东南部沿海,然而他们的科技与教育水平、文化发展水平依旧位居国家前列。但某一区域经济发展的最初时期,通常会存在文化匮乏与知识不名一文的情况。现在,基于整体视角考察发达企业,如广东文化的时候,就会看到其表现为二元并存的架构,存在经济较为放开但意识形态层面较为保守的情况。这一二元并存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经济在文化领域的直接推动影响,让地域文化显著的滞后于经济水平。 2、地域文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反作用 现在,经济与文化表现为一体化态势,文化力逐渐变成地域经济运作的巨大推动因素,在总体经济和社会运作层面具有主要的影响。地域经济的运作情况在地区文化构建和运作阶段具有支持与基石的价值,各个差异化的地区经济与特征可以形成差异化的地域文化。此外,某一区域的原有地域文化历经人们的共同挑选之后,最后出现在这一区域与民族的发展过程中,形成这一区域民众特征与民族性质的文化秉性。这一秉性比较巨大且较为平稳,一定能对这一地区的经济运作形成较大的推动影响。所以,不同特点的地区经济常常表现为遭受各个类别地区文化作用的社会痕迹,形成晋商、浙商、台商、徽商、粤商、闽商、港商等类别的地区角度。新制度经济学者指出,意识领域与文化理念于削弱市场费用支出、推动经济进步、确保社会平稳等层面存在重要的影响。经济进步会给文化全方位兴起打下前提,文化的繁荣也会推动经济不断飞速进步。 二、地域文化创新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1、地域文化创新是区域创新的先导 现在,全球经济逐渐迈向基于创造要素促进的新的发展时期,创造变成促进经济进步的主要推动因素,于地域经济运作与创造行为中具有关键性的影响。创造的理论基础在于企业家或企业家精神。企业家出现的主要因素在于地域经济文化,其对创造的影响是很直接与具有本质作用的。由于地域经济文化形成公司管理者这一人群,使得各个创造方式持续存现。经济文化的重要构成内,对经济运作具有决定性影响且比较关键的是创造精神。和创造精神存在紧密关联且具有差异性的界定为创业认知。创造和创业表现出企业家精神。创业认知是一类企业家精神,其主要力量为企业家,但企业家精神实质或说较为关键的层面即为创造。创造为企业家的基础功能。硅谷为基于创造促进经济进步获得顺利发展的主要代表,尤其是基于高级科技创造作为其先驱,对其给予一定的机制创造给予辅助,如股票期权激励、市场开放、资本风险投入等。硅谷创造方式将创业与创造联系起来,这为企业家创业品质不断提升的表现。 2、地域文化创新增强区域经济实力 文化和经济之间存在较好的互动作用,怎样提升地区经济的运作能力,和文化创造存在紧密的关系。不管是提升地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抑或是提升整体创造水平,全部需要地区文化的创造与提升。创新文化主要体现为创造精神与创造思路等层面。创造精神,即放弃之前的事情,形成新的事物的自主毅力。创造思路即为一个思维认知,体现在个体针对各个事物存在差异化的认识形式。智力的长处逐渐代替之前自然资源与技术方面的优点。未来,拥有较高科技水平且存在创造认知的个体,才会具有优秀竞争力。知识经济发展时期,基于创造的高科技行业不断的要得到创新文化的帮助与支持,文化创新继而给地区经济运作供应智力层面的帮助。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中,地区运作是否顺利依靠地区竞争核力的多少。文化创造能够推动地区创新体系的运作与健全,进而实现社会资源的累积,降低市场活动成本,培养地区竞争核力。而且,借助文化创新,在地区创造行为的宏观作用要素与微观主体层面发挥作用,进而强化地区竞争核力。即,经济文化可以体现创新水平,形成企业家精神,借助激励制度,挖掘市场主体的创造认知。经济文化可以构建一类渗透体现,作用企业家作出决定与推动公司运作机制的变迁。经济文化可以体现标准化影响,作用经济运作的软件条件。现在,中国经济迈向关键运作阶段。出于使创造与创业变成地域经济运作的主要内驱力,一定要进行文化创造,促进经济文化再塑水平。文化不但为今后经济发展的主要竞争中心,还为推动落后区域迈出落后圈,实现经济再次繁荣的主要非经济因素。针对经济落后区域来说,绝大多数的经济变量制约没有张力的环境中,基于非经济变量内发现提升要素,强化地区文化创造,推动地区经济进步,存在较为关键的战略价值。人们不但能够借助地域文化作用地区经济的发展趋势,作用经济活动,还应关注地域文化作用地区运作的方式,使他们构建差异化的地区经济类别和特征,从而借助竞争、市场与机会等认知层面的进步,让地域文化变成地区经济运作的推动因素与来源。 作者:胡翠萍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招商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论文 一、区域协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要性 首先,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经济发展具有开放性,区域协作是开放性的表现,有利于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在更深的程度上进行资源优化,让市场主体在区域协作的平台上,按照市场规律寻找最佳的资源组合,充分发掘区域资源、整合区域资源。 其次,在区域协作的基础上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有利于构建资源共享的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政策互通互惠,充分促进企业效益的提高,减低经营的成本,实现区域内市场主体之间的互利共赢。 同时,在区域协作平台上开展招商引资,有利于发挥政府的引导与桥梁作用。快速的经济发展离不开政府的调控与指导,而政府之间的高效协调能提高区域经济的协调性,形成经济整体竞争力,增强区域辐射力。 另外,区域协同有利于改变无序竞争的现状。传统的招商引资模式缺乏创新,大都是依靠筑“巢引凤式”的方式。这种方式导致不同地区之间互相竞争攀比,竞相提供更加优惠的政策,竞相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给地方经济带来压力。区域协调有利于改变这种局面。 二、目前招商引资中存在的不足 首先,投资环境需优化。目前,各地在招商引资的软件建设上存在很多问题,有着很多可以提升的空间。如:政策环境不够优化、人员素质亟待提升、人文环境需要治理、服务水平需要提高、区域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不够等。 其次,区域协作工作有待加强。毗邻地区协作成员之间的合作尚显保守,协作区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不强,合作的务实性有待提高,深度有待加强。招商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的主动性与协调性,提高创新性。目前,有的部门为了招商而招商,各个招商人员与组织各自为政,导致地方经济小而全,五花八门,没有形成产业链条,难以形成良性循环。 同时,政府经协部门在招商中定位不准。在当前的招商引资工作中,一些政府部门把握不住宏观与微观的界限,没有尊重与利用市场自身的规律,通过行政手段代替市场职能,这不符合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定位与职能。 还有,目前的招商引资理念还比较落后,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目前,在经历走出去抢商夺资、守在家招商引资等阶段之后,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入招商选资阶段,按照地方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优化的要求进行招商。 三、如何在区域合作中提高招商引资的效果 1.强基础、提服务,积极打造最佳环境 目前,各地经过多年的建设,招商环境有较大进步。在未来的区域经济协作过程中,仍要把环境的优化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全力推进政策环境、行政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的优化。 首先,要做好调查研究,提高招商引资的科学性。招商部门要问计于商、求策于民,围绕横向联合的方式方法、招商引资政策环境、工作方法、招商重点、项目履约等加强专题调研,切实找准承接产业转移的对节点和突破口。扎实做好上传下达、信息服务、统计报表、年度目标考核、总结交流、宣传报道等基础工作,及时为各级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其次,培养一批招商引资人才队伍。要把学习培训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到专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高经济理论、经贸洽谈、商务礼仪、人文地理、时事政治、信息获取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并推行首问负责、客商投诉干预、限时办结等制度,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工作突破,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提高干部待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经协工作队伍的素质。 再次,经协部门要积极建立资源库、项目库、人才库、信息库等,实行动态管理,整合内部资源,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对建设条件成熟、市场前景广阔、预期效益好的项目进行论证,不断提出具有吸引力的招商引资项目,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扎实有效,稳步推进。千方百计掌握外地企业家信息,做好企业的“媒人”。切实抓好意向项目的跟踪落实,抓紧深入洽谈,主动协调服务,全力促成在谈项目尽早成功签约。 2.比优势、找强项,实现彼此互利双赢 要认真研究本地经济的比较优势。招商引资的目的在于吸引外部优秀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区域合作在于优化区域内部资源,提高区域整体经济的实力。所以,招商引资工作不能仅从本地经济要求出发,更要从区域的大局出发,把优化区域内部资源结构,实现区域共赢局面作为工作的基础,这样才能够取得招商引资工作的科学发展。 首先,要认真寻找本地的经济强行以及周边地区经济的强项,实现强强互补。在区域资源的结构优化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充分发挥本地方经济的优势与强项,用本地的优势去迎接外地的优势,形成优势互补、双方共赢的局面。所以,招商引资部门在招商宣传与项目选择中,要扬长避短,发现、放大自身的比较优势,如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市场需求、土地要素、产业协作与配套能力等。要通过创新工作,放大、创造自己的比较优势,制定具有特色的招商引资策略。 同时,要研究减低本地投资的成本优势。成本优势是招商引资中的重要因素。地方投资成本越低,盈利空间越大,就越能对资本产生磁场效应。经协部门要在这样几个方面协助政府做好工作:一是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减低服务成本,降低投资者的行政交易成本;二是打造好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物流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区等平台,构建优良载体,降低投资者的经营成本;三是做好产业链优势,通过打造骨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的方式扩大经济的规模;四是通过深化企业改革,采取整体嫁接、产权转让、资产出售、兼并重组、产业置换等多种形式,降低投资者的资本扩张成本。 3.促交流、抓协调,全面优化区域结构 要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需要加大区域交流的平台建设,加大信息交流的数量与质量,才能够加深协作的深度与密度。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可以参考。 招商引资部门应该“走出去”,主动出击,与全国各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联手举办各种招商活动,大力进行地方招商宣传工作。在走出去过程中,寻找机会,学会“借力”。同时要“请进来”,充分利用优势,在自己的“地盘”组织举办各种经贸活动,千方百计把外地政府及部门领导、客商、企业请来,进行实地考察、参观,增进了解,扩大合作。要充分利用对口支援这个契机,积极创造条件,协助中央、省市的对口支援单位对本地的支持,利用他们手中的资源,为本地方招商引资服务,为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服务。 招商引资部门要主动牵头,通过政府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商会等的对接交流,迅速地宣传自己,与企业建立良好关系。在交流中,要积极寻找经济活动的信息,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区域及其周边城市的经济集会,如“珠洽会”“湘商大会”等,在活动中扩大与企业的接触面。同时,积极构建经济活动平台,积极牵头组织各种合作会议,充分利用与本地有联系的外部资源,如本地藉在外人士、与地方有联系的企业等,进行广泛招商。 积极牵头组织地区之间的学习活动与定点招商工作,推动交流与合作的深度,发掘更多的合作空间与资源。同时,积极研究区域经济协作工作新的增长点,为领导重大决策提供依据,例如:打通相邻地区的交通与政策障碍,整合旅游资源,实现区域之间产业链的对接等,努力拓展区域交流与合作空间。 同时,经协部门要突出协作亮点、创新合作机制,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抓好区域联络处的日常工作,办好招商网站和刊物等各种宣传工具。充分利用毗邻地区民营企业协会等各种平台,务实推进区域内企业间的项目合作。 4.搞改革、带创新,深入发掘市场潜力 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经协部门要充分做好研究,进行招商模式的创新,充分激发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市场规律,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进行招商引资工作。 按传统的做法,政府建好园区外出招商。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政支出,但是效果一般。采用市场化的“以商招商”模式,能够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的新突破。在这种新模式下,政府主要是把握政策、提供服务,吸引具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开发园区,并将招商引资的具体工作由政府交给企业去实施,让企业自己去进行进一步的招商合作。这样,政府由“运动员”变成了“裁判员”,真正实现了职能的回归,招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形式主义和浪费现象也得以消除。有企业自己组织的招商工作,能够从产业链的需要出发,逐步形成从研发、原料、生产、仓储、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同时,其他企业入园门槛降低,行政成本减低,投入到产出的时间缩短。用这种以商招商的方法,通过让企业招商与政府招商的结合,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产业链条,促进区域经济结构的优化。借力发力,达到经济的良性循环。 发扬产业链优势招商引资。拉长产业链是产业扩充的必由之路,而产业链越长,吸引投资的能力也越强。产业链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的买和卖,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兴奋点,成为投资的重要动因。从招商引资实践看,引进一个主导产业、优秀企业,一大批配套企业都会跟着进来、集聚发展。如何培育产业链?其一是通过强化服务及扶持,培育成长性强的优势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形成优势行业、主导产业。其二是以工业园区和专业市场为依托,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对引进企业进行合理的生产布局,引导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实现企业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块状经济”。 5.请进来、选项目,科学借力外部资源 在引进来的过程中,招商引资部门要做好产业的筛选与把关工作,科学引进适合地区经济结构升级的产业,提高产业的配套能力,提高引进企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率。 具体来讲要坚持这样几个原则:一是产业配套性原则,形成地区的配套能力,提高比较优势;二是节地、降耗、环保和投资强度高原则,提高发展的科学性;三是规模经济的原则,积极努力地吸引规模企业、大项目的进入;四是科技优先原则,在工业用地的指标愈来愈少的情况下,要多地招引那些占地少,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 总之,区域协作是招商引资的良好平台,是实现互惠双赢、促进区域发展的大好事。政府招商管理部门要从服务的角度,科学发展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协调更大区域的内部资源,建立更多的信息沟通的内部平台与机制。通过借力发力,提高招商引资的新突破,取得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区域经济发展与高等教育论文 1选题背景和意义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知识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培育高素质人才的高等教育是培育人才的重要环节,高等教育是推动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动力。而高等教育资源的分布也成为各地区优秀竞争力的一部分,因此,处理好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是保证整个社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家在教育资源方面也加大了投入力度,普通高等学校的数量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截止到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有2198所,与1990年相比,增加了1倍;高等学校的专任教师有129.5万人,与1990年相比,该数值增加了2倍;2010年高校有551.1万的毕业生,超出1990年毕业生人数的469.7万人,年均增长速率为13.03%。2010年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的高等学校分别是1022所、729所和554所;同年在校学生数从东部到西部依次是961.39万人、709.33万人、473.95万人。由此可见,我国高校数量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且在校学生人数东部较多、西部较少,即我国的高等教育资源地域分布不平衡。我国的区域经济也呈现不均衡发展的状况,尽管西部大开发极大地推动了西部经济的发展,但与中东部相比,依然处于落后地位。区域经济与高等教育的发展是相互制约的。高等教育培养优秀的人才,能推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这能促使区域经济产生质的飞跃;而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也能加大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加深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如何来均衡高等教育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是现代社会的热点话题。本文主要从高等教育资源的分布、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两者的协调性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2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2.1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分布的总体情况由图1可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规模呈逐年递增趋势。2002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的数量是1396所,到2012年时学校的总数是2442所,这十年间普通高等院校的数量在不断增大,2012年高校数量是2002年的将近一倍。此外,高等院校在中西部的分布情况不均等,东部学校数量最多,西部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衡。从图2可以看出,十年间,我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人数增长速度惊人,但同样呈现出东部多、西部少的状况。2.2我国区域GDP总量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增长速度迅猛,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国家整体发展形势良好。由图3可以看出,我国的GDP在1990~2009年间的走势是不断上升的。2000年我国GDP为99214亿元,2012年增至518942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16.5%。东部的GDP居于较高的水平,西部的GDP水平较低,中部处于中等水平。并且呈现出中西部GDP差距逐步拉大的趋势。图1高等学校分布图图2在校学生人数分布图图3我国的GDP分布图 3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1两者缺乏互动的平台保障很多高校注重科研,理论成果很丰富,但缺乏将理论成果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意识,注重的是发表,而非产、学、研的高度结合,缺乏深入到生产一线的实践经验,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严重。据统计,高校成果利用率仅为8%。这显然没有充分发挥出高等教育推动区域发展的优势,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没有与高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对高校科研成果的应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高校的学者与生产实际所需的技术存在脱节现象,政府也未能提供一个有保障的平台,加深科研人员和市场的接轨。 3.2高校培养人才与社会需求的人才矛盾突出近年来,高等学校规模迅速扩大,中部、东部和西部高校数量也都呈现出逐年增大的趋势,但是,办学水平没有得到同步提升,培养的人才与社会需求矛盾突出,高等学校在专业设置上存在盲目现象,未能结合社会需求培养所需人才。造成该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高等院校脱离实际开设专业,也有区域政府未能合理引导的原因。一些高校将发展为综合性大学为办学目标,开设了一些不符合实际需求的专业,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和人才培养的欠缺。区域政府可对高等院校的专业设置做出指导性意见,引领高等学校朝着适应社会需求的方向发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从而适应该地区的发展。另外,高等学校要做好定位,结合该地区的特色设置一些适合该地区发展的专业。 3.3地方政府支持协调作用欠缺,资源分配不均衡高等学校主要分为三种:中央所属、中央和地方共建及地方所属。区域政府对前两种院校极少管理和引导,而对地方院校,由于财政能力有限,未能给予足额的经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些高校的发展,阻碍了其改革发展的进程。并且,一些地区政府未能利用行政调控和制定一些制度等途径进行协调,来鼓励高校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另外,政府应加大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为贫穷落后地区培养优秀的人才。 4促进高等教育与区域经济互动发展的系列对策 4.1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高等教育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由前文的分析可知,高等院校的分布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但是,我国的高等教育学校分布不均衡,呈现东部较多、西部较少的现象。长期以来,一些大城市聚集了大量的高等院校,而一些经济落后的城市,高校分布极少。这一布局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高等教育在社会化建设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快西部经济的发展,国家应加大对西部区域的教育投入,西部区域的政府也应加大本地区教育经费的投入,长此以往,可以在经济落后地区形成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有利于这些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 4.2以区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为导向,调整高等院校办学定位制定人才发展规划时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需发展,精准定位。教育的发展要充分发挥区域现有优势,整合资源,优化配置,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探索出一条具备产业优势、地方区域优势的鲜明道路。西部区域要充分调动现有资源,为高等院校的人才发展提供保障。另外,高等院校要注重培养应用型人才,来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既要在培养目标与专业设置上坚持区域发展导向,以发展地方支柱产业、开发地方优势资源、服务“三农”等为指导思想;又要加强人才培养的前瞻性预测,培养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外向型发展所需的各类应用型人才,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此外,高等院校科研实力雄厚,拥有丰富的科研资源,企业应注重与高校开展深入合作,将科研成果应用到企业的发展改革中。同时,高校也可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由企业技术人员和高校专家组成项目小组,共同为企业的发展服务。为了培养在校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高校可与企业合作,将学生送到企业实习,企业也可以依托高校这一人才培养的平台,将优秀员工送入大学再深造,为企业的内涵式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4.3创新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推进区域经济发展高等教育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之一。针对高等教育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脱节的现象,应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上进行创新,以便促进高等教育和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首先,从管理模式、教学资源等方面不断创新,努力创办具备优势学科的一流大学。其次,为地方高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鼓励地方高校结合区域产业结构与经济特征设置专业课程,培养区域经济发展所需的应用型人才;引导地方高校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首要目标,结合地方特色来设置专业、课程和学习目标;同时,地方政府可将地方高校的发展纳入整体规划当中,使得教育为经济发展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4.4加深跨区域高等教育合作程度,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加强跨区域高等教育合作,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跨区域合作有利于资源共享,它也是一种从内涵上拓展高等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首先,加大整合东部和中西部教育资源的力度,构建区域之间的优势共享平台;其次,加强区域间教育合作,鼓励跨地区人才交流,尽力缩小各个区域之间的差距。由此可见,今后高校发展的趋势是:跨区域交流合作,充分发挥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和潜力。 5结语 综上所述,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优秀的人才支持,高等教育的推进需要经济的支撑,两者的关系相辅相成。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全球化进程步伐加快,经济的全球化也成为必然趋势,这就要求各个区域经济之间加强合作,实现互惠互利。高等教育和区域经济发展是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只有两者共同协调发展,才能更好地带动经济落后地区的发展,从而缩小区域差距。 作者:周铁军 单位:四川行政学院经济学部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人力资源与区域经济发展论文 21世纪,知识和人才在经济发展中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人力资源已经成为对区域经济发展贡献值最高的因素。在我国大力提倡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各地对人力资源出现从未有过的重视。而这样的做法也得到了立竿见影的回报,经济增长与在人力资源反面的投入成明显正比关系。在这种良性循环的发展中,我国的人力资源和区域经济发展越来越相得益彰。 1.人力资源对区域经济的巨大贡献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由一句镜花水月的空话,短短几十年间变成了实在的经济增长秘诀,人力资源的合理应用对我国近年来的经济高速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各地区改革发展方式,将人力资源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之后,纷纷尝到甜头,开始大规模调整对人才的培养、吸引和利用方式。人力资源对区域经济的推动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笔者认为这种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创新高精尖技术。作为企业运营的秘诀,绝对的掌握高精尖技术,通过技术垄断实现市场垄断的方法是经久不衰的。而垄断技术的前提就是要得到掌握技术的人力资源。因此人力资源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首先体现在对高精尖技术的掌握。通过技术研发推出高科技产品,从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掌握专业技术。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高级技工人才每年短缺达数十万之重。掌握了高级技工人才就能够制造出高质量的产品。通过产品质量的对比,在市场竞争中击败竞争对手,获得利润。这种掌握专业技术的人力资源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早期并不被各地所重视。各地方政府往往以争夺高精尖技术人才为首要目的。近年来,随着专业技术人才的逐渐紧缺,地方政府才开始转变观念,培养掌握专业技术的人力资源。三是对人力资源的培养。教育是培养高质量人力资源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各地对人力资源的培养从未放松。这种利用本地人力资源“自培养”的方式周期短、资耗低,见效快。所以某种程度上将抓住了教育性人力资源就保证了人力资源的持续性,对人力资源素质的不断提升和区域经济的长远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人力资源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性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单一利用资源发展经济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仅就我国的现状来看,人口众多、资源稀少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短板。但如果能够合理的利用我国的人口优势,那么人口优势就会变成人力资源的优势,进而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以浙江为例,浙江地处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省内土地面积10.55万平方公里,土地资源并不占优势,但浙江却是中国经济最活跃的省份之一,据统计,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近几十年来占全国首位,在独占鳌头的重要关口,如何保持目前经济态势和长远规划可持续发展地区经济,并利用好省内5000多万的人口,将人口优势变为人力资源优势也就成了非常关键的问题。通过对GDP常数,专业技术人员占工作人员的比例做OLS回归性分析,得出DW值为0.14。DW值说明GDP的值与专业技术人员占工作人员的比例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业人员中的比例对GDP的增加有着直接的关系。可以说要保证区域经济的增长,就必须要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同样,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在经济出现增长,对人力资源培养的投入增加以后必然会导致高精尖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增加。这反过来又会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由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人力资源与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强的相互促进作用,可谓存续相依,不可分割。这就是人力资源与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性最好的证明。 3.区域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源培养的政策建议 针对人力资源与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的协调性关系,以区域经济健康良好发展为基础,以培养人才促进经济长效发展为目标,本文对区域经济与人力资源培养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一、注重本地高校人力资源的培养与利用,提高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以浙江省为例,在拥有全国知名的浙江大学的同时,也要发展其他985、211等重点高校。这些高校是本区域人力资源培养的重要基地和教育基础。政府应当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均衡人才就业机会,为本区域自培养的人力资源创造合适的就业岗位,减少人力资源流失。高校也应根据区域人力资源需求,合理调整教学内容,使人力资源能够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中一展所长。 二、加快吸引外来人力资源。人力资源长效战略的形成,仅靠本地人力资源的培养还远远不够。受区域限制、学科限制、平台限制等,本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不可能满足区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外来人力资源的吸引,重视高端人才的引进。而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就业发展平台是吸引外来人力资源的根本途径。政府应当大力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为外来人才提供发挥才能的机会,才能有利于优秀人才的集聚和脱颖而出。同时,还要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深化人事制度的改革。各地区人力资源汇集必然对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在学习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之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还要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匹配,才能真正做到人力资源人尽其才。 三、加快第二、三产业发展。传统重工业为主的第一产业主要依靠资本投入作为产能增长和利润提高的方式。而二、三产业的发展则主要依靠人力资源优势。而第一产业的高能耗、低输出、高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加大了各地政府缩减第一产业的决心。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要把握发展关键,加快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各地区政府也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增加二、三产业比重,为优秀的人力资源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四、注重人力资源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合理分配是关系着区域经济协调平衡发展的关键问题。就我国情况来看,各地区普遍存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艰苦,就业岗位少等问题,这些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的仅仅。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出现快速提高,第三产业迅猛发展,对各种专业技术人才需求量很大。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农村专业技术人才缺口问题。政府应当建立长效机制,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适当帮扶,也可开设相关专技领域的“扶持计划项目”,制定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力资源引进的政策机制。总结人力资源的培养是关系到各地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加快推动人力资源培养计划,调整产业结构布局是未来我国各区域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人力资源和区域经济发展之间有十分紧密的关系,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当正确认识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做好统筹,加强对本地区人力资源和外来优秀人才的管理与利用。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为优秀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同时,要注重区域经济平衡发展,适当增加对农村地区的扶持力度,增设扶持项目,拓宽专业发展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真正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协调发展。 作者:江科元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城镇化下的区域经济发展论文 1城镇化对河南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 1.1城镇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分析反映经济增长的指标有很多,有的学者以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GDP等指标来衡量,笔者认为人均GDP剔除了人口规模的影响,同时包含的内容也最为全面,用来衡量经济增长较为合理.从表2中可以看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河南经济发展显著增加. 1.2城镇化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效应分析从数据的可得性和口径的一致性出发,本文选用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比重来衡量产业结构的变化情况,城镇化发展水平指标仍选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所采用的数据均来源于2013年河南省统计年鉴,时间跨度为1978—2012年.从表3可以看出,随着河南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河南产业结构的第一产业比重呈现快速下降趋势,第二产业表现出先下降后平稳上升的趋势,第三产业则现为先上升后下降又逐渐上升的趋势,这意味着河南整个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得到不断优化,大体上符合产业结构演进的规律。 1.3城镇化对就业的影响效应分析1)城镇化对就业总量的影响.从表4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河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率的稳步提高,河南省的从业人员数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乡村从业者的变动趋势与全社会从业者的变动趋势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主要是因为河南还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主导地位,乡村从业者的变动对于全社会从业者的变动具有决定作用.随着河南城镇化的发展,为城镇和农村从业者总量的增加产生了极大的影响.2)城镇化对就业结构的影响.从表5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河南省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构成呈现出以下态势,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呈现出明显的下降态势,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由此可以看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河南省的劳动力正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这正是河南省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合理的表现. 1.4城镇化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效应分析随着河南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河南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都呈现出大幅度上升的趋势(见表6).其中在任一时期,河南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均显著地高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另外,从城乡居民收入之比可以看出城镇化的发展一方面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但从总体趋势可以看出,城乡收入差距呈现出明显上升的趋势。 2城镇化在促进河南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1制约城镇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因素分析 2.1.1城镇化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城建资金筹措难度加大,城建需求资金有增无减,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远不能满足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我省城建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招拍挂、银行贷款、政府新增财力和基础设施出让、转让,部分大中型城建项目能争取到国债资金、世行贷款和亚行贷款.但是城建项目建设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力度不够大,现行的融资模式对财政的依存度过高,投资方式单一.城建资金需求的旺盛与投融资平台不发育、筹资渠道不畅的矛盾日趋尖锐,资金问题仍是制约城镇化发展的瓶颈.加快理顺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培育现代金融水平的地方城建投融资平台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2.1.2制度障碍严重制约城镇化进程的发展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城乡分离的就业制度、不能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不平等的社会保障制度、向城市倾斜的财政金融政策等等阻碍了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社会资源短缺,尤其是按照常住人口定义被统计为城镇人口而户口不在城市的农民,其在孩子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无法获得同城镇市民同等的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化的质量和效果,不符合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内涵,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2.1.3农村劳动力素质偏低人口质量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因素,劳动力对城镇化及经济发展的影响,不仅仅在于劳动力的数量多少,更关键在于劳动力的质量高低.目前河南农村文化教育落后,加上农民思想观念陈旧,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低,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低素质劳动力的转移领域必将越来越窄.同时,由于不能随时掌握市场信息,主动去寻找信息,不能及时了解劳动力的需求情况,使得劳动就业不能与信息变化同步,失去很多就业机会. 2.2加快城镇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 2.2.1建立城镇化多元投入并行的资金机制城镇基础设施能力与老百姓日益增长的需求矛盾仍是当前主要矛盾,必须千方百计加大城镇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一是公共财政体制应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倾斜式投入,二是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对城镇基础设施、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全面开放,吸引社会资本全面参与城市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和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激活内需.加大招商力度,创新招商方式.开展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建立环境资源化、资源货币化的有效良性循环机制[10].三是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中小城市要借激发内需金融创新的契机,迅速组建成立中小城镇发展银行,为中小城镇建设进行面对面的服务;中小城镇需要把优质资产和项目捆绑起来,形成更大的市场愿景,吸引金融机构更大的支持,实现双赢. 2.2.2深化政策制度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一是建立新型户籍管理制度,逐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条件,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固定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有序转化为城镇居民,并且拥有和城镇居民完全相同的权益,使进城农民真正地融入城市.二是深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面向所有非农产业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促使进城务工农民享有和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政策,同时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2.3完善教育制度,推动城镇化就业工程就业是民生之本,因此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10].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培训.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农民工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河南省政府应充分利用国家积极的就业政策,倾情打造爱心、关心、细心、热心、耐心的五心服务,贴近服务对象,扎实推进城乡统筹就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拓展服务功能促进就业,为河南省城镇化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作者:杜煜单位: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东北亚区域经济发展论文 摘要:文章在借鉴相关学者研究基础上,从分工、竞争、合作关系的角度对东北亚区域的经济发展进行分析,利用它们之间的关系,探讨当前国际竞争形势如何对东北亚区域的发展产生影响,为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合作;竞争;东北亚区域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国际经济秩序不断改变,专业化分工不断深化,市场环境的不断竞争,部分地缘上相邻的国家或地区要想在这种新形势下获得生存,就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竞争优势,寻求实质性的深度合作,达到“双赢”或“多赢”[1-2]。虽然这种经济合作意愿的不断增强,东北亚地区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不断深化,但是受历史遗留问题、社会文化差异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东北亚区域实质性合作的深度、广度仍然具有局限性[3-4]。从长远来看,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不断深化,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多元化发展,将进一步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甚至世界经济的发展。 1从分工与合作的关系视角分析 分工与合作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两者互为前提与条件。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经济的一体化,东北亚各国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竞争更加激烈。由于东北亚地区各个国家具有不同的资源条件,决定了每个国家具有不同的禀赋优势,这是各国之间形成分工的基础,也是形成合作的动力。例如中国拥有大量的劳动力资源、肥沃的土地资源以及良好的制造业基础等;俄罗斯具有丰富的矿产、石油资源等优势;日本、韩国拥有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以及大量的资金资源等[5]。因此,每个国家都会借助自己的禀赋优势来充分发挥自己的竞争优势,从而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更多地占据市场份额(分工的依据是绝对优势、比较优势)。在这一过程中,各国大力推进产业升级和生产专业化,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收益的目的;通过技术、原料等内部经济和产业集聚等外部经济使报酬递增。这种分工和专业化一直伴随着竞争的加剧、利益的增加、产业依赖性的增强;而合作正是解决这一问题最具可行性的方法之一,合作应时而生。同时,随着禀赋优势的变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秩序的变革等各种外部环境的改变,这个上升过程并不能一直持续下去。而且分工在创造利益的同时也存在潜在的问题,一是会受到市场容量的制约[6]。由杨格定理可以发现,市场与分工相互作用,它们之间存在的正反馈作用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动力。二是过度的专业化分工将会降低生产效率,导致协调成本上升,从而减少报酬,经济利益下降,不利于东北亚区域各个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增加了国际贸易成本,减少了贸易额、贸易量,抑制了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合作逐渐取代过度的专业分工。因此,具有地域优势的东北亚各国为了占据市场份额,取得经济效益,会充分利用在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产业结构等方面呈现出的明显的经济优势,进行资源、技术、劳动力之间的交换、合作,以此来提高专业化分工的效率和效益,促进生产要素在全球的自由流动和跨国优化配置,从而加快东北亚区域经济发展。因此,分工与合作是互为前提条件的,分工的前提条件是它们之间进行的交换;交换又是合作的手段,它的实质也是一种合作。而且随着资源地位的不断变化,两者交替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2从合作与竞争的关系视角分析 合作与竞争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不存在单独的合作或竞争。并且,有时竞争起主导作用,有时合作起决定性作用,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7]。区域经济合作以及次区域经济合作作为一种重要的竞争形式,是各国或地区在当前国际经济环境中获得生存,提高竞争力的有力手段。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是利益冲突与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相互融合的结果。在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竞争与合作是共存的,并始终存在于这个过程。同一时期,各个国家或地区之间在某些活动中是相互合作的,其实质是创造利益,获得双赢或多赢。而在另一些活动中又是相互竞争的,其实质是获取价值,争夺市场利益。例如,中国与蒙古国之间的合作重点应放在资源开发、能源合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这一举措在充分利用两者经济互补性的同时,既能促进蒙古本国的经济发展,也能使我国开发新的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一举两得。中国和俄罗斯之间的合作主要在边境贸易、合资建厂、资源合作开发等方面,这样我国的劳动力不仅可以得到充分就业,而且还可以获取石油、矿产等战略性资源,促进边境经济发展。中国、日本和韩国之间的贸易合作在东北亚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两国或三国之间已经签订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为商品、技术、资本、资源的自由流动和跨国优化配置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实现贸易自由化、经济一体化[8]。在这些相互合作过程中,竞争也无处不在,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同产业对于不同国家也具有不同的竞争力。如中国与俄罗斯、中国与韩国、中国与日本在农产品的出口问题上,俄罗斯土地幅员辽阔,农业资源丰富,农产品的产量大,出口量大,对于同样是农业大国的我国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是东北亚市场农产品贸易出口的竞争者;而我国对于日本、韩国在农产品出口贸易方面就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两者之间的竞争处于弱势,更多的是存在经济贸易互补性,倾向于相互合作、共同发展。随着当今国际经济秩序的不断变革,外部环境的动态发展以及竞争形式的多元化,大多数的国家逐渐认识到单独的竞争或合作已经不足以应对现在瞬息万变的竞争环境,这时,逐渐形成了符合时展要求的“竞合关系”,并且,这种“竞合关系”具有过去合作和竞争规则的优势特点,不再是简单的合作或竞争。它们既可以通过合作获得自己所需要的资源,达到双赢或多赢,也可以通过竞争争取市场份额,促进开发关键产业的创新能力。 3从分工与竞争及合作的关系视角分析 竞争无处不在。竞争是一种自发的秩序,能自发地促进分工的出现,分工又反过来加剧竞争;分工与合作互为前提条件,两者可相互转化;合作与竞争同时共存,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具有地缘优势的东北亚各国之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要素之间自由流动、贸易跨境分配,从而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技术的趋同性、资金的国际性、商品的标准化,促使各国或区域之间的竞争越演越烈。同样,作为东北亚区域的俄罗斯,它凭借自己有利的资源禀赋优势大量出口具有绝对优势或比较优势的战略性资源,力压东北亚区域的其他国家,占据最大的市场份额,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东北亚地区的其他国家也会发挥自己的禀赋优势,用相同的方式在东北亚市场上争夺自己的“一席之地”,不断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这样一来,社会分工和专业分工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因此,竞争与分工一样,只要存在交易、贸易,基于利益的诉求,竞争、分工就不可避免。并且,各国在资源禀赋方面的竞争会促使不同的国家做出有利于自己发展的行为选择,而分工就是这种行为选择的结果。竞争以合作为基础。东北亚区域各国之间的竞争都是把它们划在同一区域内,将相类似的活动相对集中,从而进行对抗。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各国相互配合,也不可能存在竞争。竞争是建立在合作的基础上,没有合作就没有竞争,两者相互依赖,共同存在。同样,如果各个国家之间在资源、技术等方面不存在竞争,每个国家都只依赖自己的资源生存,与其他国家没有交集或联系,那根本就没有合作可言。没有竞争,就不会促进技术的创新和知识的外溢,这样同样会失去合作的动力。合作建立在分工的基础之上,与竞争相互作用,三者同时存在。加快要素的配置与流动对促进东北亚区域各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相对而言,日本和东北的劳动力较多,但由于东北亚区域地域面积的广大,劳动力的短缺和不足已经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高科技人才的不足。同样,日本和中国的资金充裕,是主要的资金提供者,资金的有利支持不仅可以加快输入国经济的发展,促进经贸合作,而且也有利于资金输出国可以充分利用各国资源优势,以谋取共同的利益。各国劳动力、高新技术、资金资源流动不足是东北亚区域经济发展受制约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通过国与国之间劳动力、技术、资金资源的流动才能有效促进东北亚区域经济的开发与发展,这也是东北亚区域经济发展与开发的演化格局之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分工逐渐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转变,出现了国际分工更加专业化,生产过程更加细化的大趋势[9-10]。分工明确的同时,对于合作的需求更加强烈。专业化的分工加剧彼此竞争,合作是解决竞争进一步加剧、获得生存、获取共同利益的有效途径之一。 4结束语 东北亚区域的发展作为国际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发展形式,可以有效规避贸易中出现的很多问题,也有利于促进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发展。笔者从分工、竞争和合作之间关系的角度出发,深层次地了解、研究东北亚区域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动向,分析东北亚区域不同国家之间的资源优势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促进东北亚区域的良好发展[11-16]。 作者:赵颖超 赵辉越 单位:长春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吉林省中小企业研究发展中心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区域经济发展中社区建设论文 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中社区建设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仍不够 社区建设工作牵涉面广,民政局社区股作为新成立的议事协调办事机构,在工作权限、工作经费上都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二)“权随则走、费随事转”的落实上难度大 过分热衷于造“城”建“市”的经济性目标和数量指标,而忽视社区居民的自身发展和居民的需要以及人文生态环境营造等等“软件”建设。割裂地看待社区发展与城镇化之间的协同关系。把社区发展当做辅助性的微观手段的发展,而是把城镇化水平看做宏观发展的主导型目标。这个就必然导致过于片面的强调经济发展的目标,不惜牺牲乡村社区利益来实现以物为中心的“经济增长第一”的发展观。由政府包办和发动城镇化社区发展事务,自上而下地实行城镇化制度。政府过度的参与、包办和支配社区管理事务,社区组织缺乏自治的能力。在调研工作中,基层反映较为强烈。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制”仍处于摸索中,缺乏规范的可操作的指导意见。 (三)社区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理顺仍是一大难题 大多住宅小区的居民都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愿,但缺乏主动参与的热情和业务上的指导,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缺乏自发性,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业主与物业缺乏平等协商机制,产生矛盾的现象时有发生;社区居委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缺乏制约监管机制,关系难以理顺。 (四)社区工作经费困难,发展社区经济缺乏载体 财政给予社区的工作经费有限与社区所承担的大量工作事务不相称。社区发展经济的主要途径是盘活社区集体资产,发展楼宇经济和社区服务经济。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许多市政建设项目在县(区)建设和实施,许多社区的办公楼、工业厂房和店门等在规划中被征用和拆迁,社区集体资产遭受损失,居财收入明显下降。社区通过开展人居环境大整治盘活出来的土地,用于建设社区“六个一”项目作为工业厂房、酒店、店面进行出租收益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有偿服务,然而受制止“两违”工作的影响,社区“六个一”建设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受到严格控制,缺乏政策支持,社区发展经济缺乏载体,社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缺乏后劲。在拓宽社区服务功能上缺乏新思路,社区服务业经营收入十分有限。 (五)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有待加强 目前社区干部培训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专业的课程设置和专职教师队伍,社区干部培训的效果不明显。没有依托当地高校和党校建立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基地,开设社会工作培训课程,定期对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和社会服务与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干部职工进行社会工作知识轮训。 二、对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中社区建设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在推进重点工作上,注重统筹安排抓落实 1.统筹安排,层层分解 实行“化整为零”工作法,把工作任务划分到全县(区)各个街道,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督促工作进度,实行月汇报制度;局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实行周例会制度,每周一总结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社区股工作人员,每人负责联系1个街道的工作,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岗位前移,扎根基层 深入开展“走千户、进百院、访实情、解民忧”活动,由局领导带队深入走访社区,对社区换届、社区居家养老、社区规范建设等工作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查找问题,理清思路,推进工作。同时要求联系街道工作人员每月要有至少一半时间在基层,及时掌握社区工作动态,指导推进工作。 3.督促检查、狠抓落实 做到年初有考核计划,年中有督促检查,年底有考核评估。把各重点工作纳入各街道年度绩效考评内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纳入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年终,组织财政局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给予拨付补助资金,确保工作任务不打折扣。 (二)在提升社区工作效能上,注重减轻社区负担 当前,社区居委会工作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在社区管理体制上行政管理模式较为普遍,在与社区的联系中,下达任务多,工作支持不够,增加负担多,提供服务不够。“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目前社区工作的真实写照,社区居委会工作行政化、机关化倾向严重。因此,我们注重在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上下功夫,让社区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做好社区自治,服务群众工作。积极开展减轻社区基层组织负担专项治理。多次开展专项调研,开社区座谈会。按照“依法依规、由表及里、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精简效能”的原则,精简社区机构牌子、评比检查,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职责职能,着力解决社区基层组织存在的机构牌子虚设重设、评比检查频繁、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经费不到位、职责职能不明确等问题,为推进美丽和谐社区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三)在提升社区工作合力上,注重强化机制保障 要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应该成立由县(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县(区)组织部长、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20多个县(区)直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和谐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社区建设的业务指导、日常协调、检查和督办工作。建立县(区)党政领导挂钩社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深入社区调查研究,面对面地指导工作。建立县(区)直部门与社区结对共建制度,强化对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帮扶。各街道也相应建立健全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等组织体系。在县(区)初步形成党委政府领导、社区办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和谐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四)推进“权随责移、费随事转” 1.分清职责 为确保“权随责移、费随事转”,积极推行“一个优秀、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在社区设立工作站,向社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由县(区)政府发给工资,接受社区党组织领导和社区居委会指导、监督,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开展的党务、治安、科教、安全生产、综治、就业保障、城管、计生、卫生、民政、人口、文化、法律、环境、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社区居委会主要从事居民自治方面的工作。社区同时配备社区综治、计生、劳动保障专职队伍,由县(区)直相关单位下放工作权限和经费。 2.建立制度 着手制定出台社区准入制度,规范社区工作,减轻社区负担。召开社区工作大会,把推行社区工作准入制纳入社区的建设工作,同时加大对社区建设工作投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 3.加强督查 建立考评细则,同时在对街道实绩考评标准中,都把开展社区工作准入制和减轻社区工作者负担作为考核标准,督促各街道抓好落实。 4.率先垂范 民政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如新闻广角进社区,廉政文化进社区,创建文明单位培育文明市民等活动,信息网络建设等工作都实行费随事转、权随责走,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 (五)增加社区办公经费 1.财政补助 5000人以上的社区居委会每个办公经费年定额10000元,5000人以下的社区居委会每个办公经费定额8000元。在此基础上,县(区)财政要对困难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增加补助,社区居财收入在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社区居委会,每个每年增加补助50000元;社区居财收入在20~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社区居委会,每个每年增加补助30000元。 2.社区集体资产补助 对于拥有集体资产的社区,社区集体资产组(经济发展中心等)根据本社区集体资产收入情况定额拨给社区一部分社区办公经费。 3.多渠道筹集办公经费 要鼓励社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抵偿社区服务,如社区卫生、建立社区电信、移动等费用代缴、社区绿色网吧、社区中介服务、社区托儿所等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开展共建共享,向驻辖县(区)单位、企业争取赞助,增加社区收入。 (六)理顺社区、业主、物业三者关系 县(区)政府要组织县(区)直有关部门深入街道、社区研究了解,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及经验,结合县(区)里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同时要制定出台关于建立“一个优秀、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的意见。建立“一个优秀、四位一体”(社区党组织为优秀,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为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以社区党组织为优秀,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到党员教育联抓、思想工作联做、社会治安联防、困难群体联帮、物业管理联手、小区建设联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共同发展的工作局面。 (七)加大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县(区)政府要把人居环境大整治工作作为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县(区)—街道—社区三级投入的方式(即区级财政补助50%,街道补助25%,其它由社区自筹资金)着手投建一批能直接体现缩小城市与城郊生产生活差别的公共道路、自来水管网、排水排污、路灯、健身路径、公厕、环境绿化等项目,健全和完善每个社区的办公楼、文体活动室、社区服务站、老人活动中心、幼儿园、停车场等“六个一”设施,社区环境、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日趋完善。 (八)进一步理顺社区服务各组织关系 要积极强化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以此为载体,整合社区各种公共服务资源,切实提高社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集各类服务为一体的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以社区信息服务站为载体的便民信息化服务新体系。由政府牵头,协调电信部门、移动、邮政、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汽车运输公司、铁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等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整合建设一站式缴费平台,构筑“五分钟生活圈”,在居民小区设立信息服务站,综合提供缴费服务和资讯服务,实现居民足不出户即可在线缴纳,足不出小区即可实地缴纳水费、电费、煤气费、养路费、网络租金、电信话费和手机话费等,并能方便获取有关日常生活的有用资讯。 (九)大力加强社区工作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 依托当地高校建立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基地,在当地党校、就近高等院校开设社会工作培训课程,定期对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和社会服务与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干部职工进行社会工作知识轮训。如和当地高校或党校合作,开设社区工作者培训班。 作者:吕蓉 单位: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党校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区域经济发展人力资源论文 我国有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等,其中人力资源是众多资源中的第一资源,只有人力资源才可以充分实现其他资源的价值,也是推动社会、经济、文化等最要动力。 一、分析人力资源与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国土地面积较广,地区人口分配不均匀,出现人力资源和经济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例如:我国京津唐地区经济发展迅速,人力资源丰富甚至出现剩余的人力资源,在京津唐地区寻找职位较难,而我国西部地区,例如:新疆西藏等地,由于海拔高,空气稀薄,日温差较大,不适应人类生活,经济发展缓慢,该地区人口总量少,且有众多留守老人,人口老龄化严重,导致我国西部地区缺乏人力资源,阻碍经济发展。再加上,我国不重视缺乏人力资源地区的发展,导致全国人力资源分配更加不均匀,经济发达的地方越发达,经济落后的地方越落后。 二、人力资源 1.人力资源概念 人力资源从广义上讲,是一个社会具有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的人的集合,而狭义上讲,是社会团体中能够生产产品的人力,这就是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有分为两类,一种是数量型的人力资源,一种是质量型的人力资源。数量型的人力资源指的是具有体力劳动人员的总和,质量型人力资源指的是劳动人员具备知识素养、科学技术、劳动技能等人员的总和。其中数量型人力资源和社会物质资料生产相适应,当人力资源超出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会消耗大量生产产品,且剩余的人力资源无法就业,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质量型人力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是推动经济社会的根本动力。 2.人力资源特点 (1)能动性:由于人具有主观意识,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活动。(2)再生性:人力资源属于可再生资源,人力资源中个体不断更新。(3)持续性:人力资源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增强自身能力,是一项持续的工作。(4)社会性:人力资源从社会中来,再到社会中去,收到一定的文化、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的影响。(5)时效性:首先,人力资源有一定年龄限制,其次,社会对人力资源的要求使与时俱进的。 三、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是指地区间在经济上交往密切,相互促进,相互学习,相互依赖,实现发展上关联互动,最终达到各区域经济协调稳步发展。在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重点是:东西部经济协调关系,沿海和内地经济协调关系。 四、如何实现人力资源与区域经济发展协调 1.国家制定相应政策 国家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劳动人员和人才向西部地区迁移,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开发西部地区企业发展,设置众多就业岗位,吸引经济发达地区过剩人力资源,既能补充西部地区人力资源,又能缓解经济发达地区就业压力问题,实现人力资源全方位利用。此外,该类政策能够促进区域间经济文化交流,互相学习,相互促进,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2.增强人力资源的综合素质 企业注重对人力综合素质的培养,我国人力资源中农民占1/3,人力资源的数量较多但是质量较差,因此,用人企业需要加强对劳动人员的培训,使劳动人员不仅具有体力劳动能力,而且具备知识素养和科技技能,称为全方位复合型人才,西部地区的人力资源数量虽少但是质量上升,实现“以一抵十”。 3.劳动人员加强自身教育 劳动人员不盲从,迁向经济发达的地区,而是要热爱本地区,重视地区经济发展。劳动人员要加强自身能力,不仅具有体力劳动能力,而且增强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时时刻刻学习,增强综合素质,为地区发展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 五、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技术不断普及,我国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实现了质的飞跃。地区的发展更加依靠人力资源。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国土占地面积较广,这就导致人口分布不均,再加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较多的人力资源流向经济发达的地方,区域间人力资源分配不均。因此,实现人力资源与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是我国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工作的重点。 作者:闫海洋单位: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论文 一、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是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的一个产业结构方面的调整。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需要高等院校培育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优秀人才,实现科教兴国这一伟大战略。在国家发展的立场来说,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可以加快区域经济模式的转变,使得产业结构的调整更加的顺利,另一方面也可以为高等院校的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工作岗位,通过人才创新推动整体经济的发展。 二、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这一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果,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一些几点以供参考。 (一)高等院校设置的专业未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 目前,一些学校为了吸引生源,追随国家发展“潮流”,不顾当地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而盲目的设立专业,使得一些“华而不实”的专业越来越多,社会需求的技术型人才越来越少,极大的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的速度。陕西省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体现,这不仅仅重视了科教兴国这一战略也强调了人才强国。高等院校能够有利区域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促进生产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高等院校发展自身的问题 首先,一些高等院校所处经济区域较为贫困,没有足够的师资力量,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教育体制不合理等等方面的烟瘾,使得学生所学知识没有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毕业时很难找到适合自己专业的工作,加大了学生的就业压力。其次,一些高等院校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在进行学生实习、见习安排方面没有做到学校应有职责,使得学生在在就业方面出现较大问题。高等院校培育更多的创新型人才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国家发展的需要。 (三)区域经济体未能和高等院校建立完善、长久的合作机制 这就导致学校既不能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情况企业也不能清楚什么样的人才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另外掌校和企业缺少交流、合作,就不能长期有效地为企业培训专业人才企业也不能帮助学校解决学生就业问题。高等院校发展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着当地的高等院校的为了发展,只有两者建立长久的合作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的作用。 三、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相关策略 (一)调整高等院校专业设置,适应区域经济发展 高等院校的专业决定了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内容,决定了学生未来就业的方向;高等院校专业设置的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高等院校的发展方向,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进程。陕西省高等院校在设置专业这一方面应该立足于本地经济发展的状况,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专业的设定和调整,最大限度的适应陕西省经济的发展。 (二)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高等院校应优化学校教育资源,提高师资科研能力水平。学校资源的合理利用是提高教学水平的关键,高等院校应平衡各优势学科的教育资源,合理安排学生去企业实习,。教师的科研水平决定着学校的科研能力,直接关系到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因此对于学校重点学科高水平的科研师资团队不仅更容易取得相应专业的建树,而且能够提高学生的科研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三)完善校企合作制度 学校与企业之间通过合作培训的方式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还可以为毕业生增加实习经验和就业机会。通过两者的合作,企业向高等院校的学生传递社会对莫方向人才需要的信息,高等院校向企业提供最新的科技和灌输先进的思想。两者通过更紧密的合作和交流实现双赢。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等院校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可以加快当地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整。虽然我国的高等院校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依旧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并不能阻止这一大趋势的进程,只有两者更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才能跟好的为社会发展服务。 作者:姚娜单位:西安文理学院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探析商帮模式给予区域经济发展分析论文 论文关键词:商帮经济;地方经济;反哺;政府作用 论文内容摘要:本文阐述了日益繁荣的商帮经济及其反哺现象,分析了商帮经济对地方经济的反哺机理,指出地方政府应以开放的思维发展商帮经济,并就如何发展商帮经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新时期商帮经济的发展繁荣 我国商帮历史悠久,曾经出现过一些著名的商帮,如晋商、徽商、甬商、鲁商、潮商等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商帮经济又开始出现并日益繁荣起来,形成一种独特的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新型商帮文化。如浙商著名的“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的勤奋吃苦精神;徽商多儒商,诚信仁义;晋商俭约自律、诚信不欺;上海商人精明、谨慎;苏商主张实业为主,商贸为副,强调信誉为本,精细作业;温州商人喜欢外出经营找市场,做生意先从小处入手,善于推销;鲁商务实、精明、忠心、谨慎;豫商出自商业发源地,热情、忠厚、诚信;闽商眼界开阔,富于冒险进取;粤商市场敏感性强、接纳和包容性强、讲求实效和稳健、注重实干和苦干等等。 2006年5月,首届中国商帮峰会在浙江杭州举行。浙商大会、徽商大会、闽商大会、潮商大会、豫商大会等各大商会组织的大会接连召开,逐渐赢得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从而获得显著的社会影响力及社会地位。学者们也开始探索各自地域人文因素对于商人品格的形成和企业发展的影响。当今商帮呈现出一个新特点,即不局限于原有的地域而遍布天下,其发展对于其发源的地域经济所产生的相互影响与作用,在学术领域也日益受到重视。 商帮经济的反哺现象 当今,许多商人在异地发展起来后,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回报家乡。据调查显示,浙江省在外从事商贸流通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产品70%以上产自浙江,估计年营业额在2500-3000亿元,约占省内相关产业产出的30%,而原料、货源出自浙江或产品返销浙江的比例也相当高。同时,浙商“反哺”浙江的形式也日趋多样化。 在中原,也树起了豫商的大旗,河南省有关政府部门专门成立了豫商联合会,与海内外各地豫商联系紧密,每年定期在河南各地市轮流召开豫商大会,加强各地市和省内外豫商的联系,以各种优惠政策和高效的办事作风吸引海内外豫商集聚中原,参会人数逐届增多,签约项目数量大幅增加。 商帮经济对地方经济的反哺机理分析 伴随外地商帮反哺现象的增多,反映出纯粹地域概念的“xx经济”正在向基于网络的“xx人经济”转化,这种变化反映出新的商业价值观对狭隘的地域概念的突破,营造出新的开放动力机制。地域概念是静态的、稳定的,而“人”是动态的、发展的,众多的本土籍商人走出去参与外部经济循环,其流动性带来了本地商业文化和思维模式的异地复制,获得了成功后又通过反哺而创造更为广泛的商业网络,促进本土经济的发展。 从古至今,“乡情”都是永远割舍不掉的情结。首先,本土商人走出家门,艰苦创业,在思想上带着文化的烙印,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发挥其聪明才智,展示家乡的形象,并可带出去一批创业者,为更多的家乡人就业提供机会。根据浙江省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调查统计,目前浙江在外省(区、市)创业人员约400万人,创办各类企业9万余家,累计投资额5320多亿元,年营业收入超过1万亿元。即浙商每年在省外创造的财富,已经相当于浙江省2005年全年的GDP。其次,本土商人走出去,一方面可以促进本土产品的输出,一方面可以把外地的信息、技术、管理经验传递回家乡,促进本地企业的进步与升级,甚至直接成为本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最后,本土商人走出去可以作为重要的联系平台,为本土政府进行招商引资和更多本土企业到外地投资发展牵线搭桥。因此,“xx人经济”的发展,对于本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政府发展商帮经济的对策建议 当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合作共赢已成为竞争的新趋势,联盟成为新的战略价值取向。由上述分析可知,“xx经济”的立足点在地域,而“xx人经济”的立足点在“人”,“xx人经济”突破了传统地域经济所依靠的个人关系网络资本的封闭性,这会实现商帮经济与本土经济的双赢。因此,政府应本着发展“xx人经济”的开放新思维,鼓励资金、技术、人才大胆“走出去”,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更要“引进来”,引入更多的资本、项目和合作的商机,以人的发展促进地域的发展。 政府发展商帮经济的主要方式是一方面鼓励省内的企业走出去,创造效益,塑造品牌。一方面通过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及优良投资环境的构建,促使已经外迁的企业通过回迁、开办子公司、项目输入等方式回报家乡,具体对策如下: 第一,建立企业家数据库。政府应搜集省内外本籍商界人士的具体情况,包括企业的产品和市场情况、所属行业类别、企业家的创业历程等,分析其所属产业结构及特点,建立数据库,为资金、项目、产业链的资源整合奠定信息基础。 第二,促进省内的企业走出去。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到省外乃至国外进行投资、贸易和其他经济合作,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创造效益。帮助其解决融资、人才、技术、信息、管理等发展障碍,加大推介和宣传力度,强力塑造商业品牌。尤其是对具有本省特色的产业集群进行品牌塑造,树立形象。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中国速度区域经济发展模式探究论文 关键词: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分布格局 内容摘要: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的演化:“点状”分布格局—沿海“带状”分布格局—“弓”状分布格局—“井”状分布格局—“棋盘”状分布格局。中国的区域发展模式的演进是中央政府政策、各地区位优势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催化的结果。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模式概况 (一)点状分布格局 从“一五计划”到“三线建设”期间,中国的发展重点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数个大城市,如东北地区的沈阳、长春、哈尔滨,中部地区的唐山、太原、洛阳、武汉,西部地区的兰州、西安等大中城市。这段时期,中央政府主要从行政化的角度去考察中国工业化布局,使中国区域发展格局呈现出若干个大城市异常发达,而其他非“一五计划”支持的地区异常贫困的区域发展局面。此时的中国区域发展格局呈现出典型的非均匀的点状分布状态。 从“三线建设”到改革开放,中国的区域发展格局依然没有摆脱非均匀的点状发展格局,但点状的区位却有了变化:通过三线建设使整个西南地区成为中国重工业集中地之一,重庆、成都等西南部城市成为国家发展的重点。 总之,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发展重点集中在一些重工业城市,中国的区域发展格局是典型的点状分布图。 (二)带状分布格局 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的区域发展政策逐步从政治导向转为经济效益导向,发展的重点也逐渐从内地转向沿海。这一时期的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利用中央所出台的一系列的政策优势和所处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使东部沿海地区成为中国最活跃的经济地带。从北到南依次出现大连、青岛、烟台、连云港、上海、宁波、温州、厦门、深圳、珠洲等沿海经济发达城市,这些大城市连结起来像一条玉带镶嵌在东部沿海,成为中国最为活跃、经济实力最强的发展区域。 (三)弓状分布格局 1985年,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四市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下率先成立了长江沿岸中心城市发展协调会,由此国家拉开了长江经济开发的序幕。长江作为我国航运的“黄金水道”,以及南京、武汉、重庆等大型工业城市的存在,使得开发长江流域成为国家重点考虑的战略问题,也使得长江流域成为沿海开发后的第二个国家重点发展区域。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国家在实施“沿海发展”和“沿江发展”战略的同时,又重点实施了“京广线开发”。“京广沿线”开发虽没有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但由于其穿越城市的特殊性使得京广沿线成为中国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此时的中国区域发展格局呈现出“弓状”:即沿海地区是弓背,京广线是弓弦,长江开发带是箭头。 (四)井状分布格局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著名经济学家马洪、童大林就提出国家应实施以陇海-兰新线铁路为枢纽,以沿线中心城市为骨干的新欧亚大陆桥发展战略。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和发展,陇海—兰新经济带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在东端的黄淮海经济区以连云港、徐州为中心在机械、盐化工、水产等方面形成了产业集聚优势;在中端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经济区;黄河干流形成了关中经济区和以兰州为中心的化工产业区;在西端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天山北坡经济区也已显露雏形。 此时的中国经济发展形成了陇海—兰新地带、沿江地区、京广线地带、沿海地区的四大经济带,如果放到中国地图上我们可以看到这四大经济发展带恰好组成“井”字状。 (五)棋盘状发展格局 进入新世纪我国先后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和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政策,并相继批复了多个经济发展改革实验区。特别是2009年至今国家批复了13个区域发展规划。中央的这些经济发展举措使中国逐步形成了棋盘状的发展格局:以大中城市为区域发展带动的增长点,以铁路、城际铁路、高铁、高速公路等交通干道为骨干,形成大中小城市、城乡互动的发展模式。在这种区域格局中大中城市好比棋盘上的棋子、交通干线好比棋盘,呈现出“棋盘发展模式”。 结论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在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中央政府总体上实行的是扶持性的发展策略,旨在平衡区域之间的差距,但发展的结果却是区域间普遍的贫穷;自1978年改革开放20多年来(1978至1999),中央政府坚持“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原则实施了非均衡发展策略,这一发展策略极大地促进了区域发展但造成了区域间极大的发展不平衡,区域差距问题较为严重;新世纪以来,基于区域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国家先后提出了多个区域发展战略,这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区域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区位优势、国家政策、地方自然资源、地方人文特征等因素都有可能给区域发展带来机遇,其中国家政策因素的影响尤为突出。新中国成立60多年以来我国的区域发展模式在中央政府、地方区位优势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呈现出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展现出了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 区域经济发展论文:剖析人民币升值对我们区域经济发展影响论文 【摘要】文章首先从理论和实际两方面分析了人民币升值的原因,然后分析人民币升值对于我国经济的影响,不同的行业特点受到的影响也不相同,有冲击也有机遇,最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人民币升值;汇率变动;升值影响;经济影响 前言 2008年4月16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以7.7720再创汇改以来新高。至此,汇改以来人民币累计升值幅度已超过5%[1]。人民币升值给我国的经济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一、人民币升值主要受损和受益行业 由于行业特点的不同,人民币升值对中国各行业的影响也是不同的。由上述分析可知,人民币升值给原材料需要进口的行业带来优势,但是对于产品出口行业则不利。虽然人民币升值会给某些行业带来很大的冲击,但也给这些行业的产业升级优化带来了机遇。 人民币升值的主要受益行业包括:(1)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类行业,它是非贸易的不动产行业,升值将全面提升国内地产资产价值;(2)具有资源有限、垄断性或建设周期较长而供给弹性较小的特点的机场、港口、铁路、高速公路这类基础设施、基础产业;(3)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业和证券业,属于经营货币和资本业务的资金密集型行业,由于具有较好变现能力和流动性,属于高人民币资产的行业,因此将吸引国际资金大量流入,从而受益;(4)航空、电力、炼油、造纸、工程机械等行业,由于原材料或设备依赖外国采购为主而导致的成本降低,或大额外债而导致的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汇兑损益方面的收益,对国内市场拥有垄断优势的航空业更为突出;(5)技术进口依赖型的高科技类行业,在关键科技知识产权上还不具有优势,在一定时期内还将保持着大量进口的势头,在汇率升值的前提下,能保持自己在成本方面的优势。 主要受损行业包括:(1)对以出口型为主的行业而言,如纺织业(特别是出口依存度较高的服装行业受损较大,其后依次为棉纺业和毛纺业)、家电、建材等,人民币升值将很大程度上削弱产品的竞争优势;(2)外贸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劣势地位,进口业务很难从人民币升值中获取超额利润,但是出口业务则会遭受重大损失;(3)采掘业、石化业、有色金属业由于产品定价国际化将受到冲击;(4)出口比重较大的农业[2]。 二、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给中国带来的影响是双重的,有积极方面也有消极方面: (一)人民币升值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中国进口原材料和技术。国外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的价格比以前便宜,原材料进口依赖型厂商成本下降,如钢材、电解铝、汽油、石油等国内消耗极大,越来越多地依赖进口。中国的工业化需要大量购买国外的先进技术,升值可以降低国外技术的购买成本。由于进口增加,对国外原材料的购买力增强,出口减少,于是有利于缓解目前贸易顺差,促使中国国际收支趋于平衡,弱化通过外汇占款形成的人民币投放,并使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主动性以及货币投放的均衡性得到改观。 2.有利于大量引进外资。人民币升值将成为人们的财富借以保值升值的购买对象,可使已在华投资企业的利润增加,从而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促使其进一步追加投资或进行再投资。人民币升值将吸引大量外资通过QFII进入国内证券市场,利用FDI外商对华直接投资,让国外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名义将美元打入国内。 3.有利于人才出国学习和培训。人民币升值,意味着人民币对外币的购买力增强,对于自费留学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留学担保金数额和生活费用由于汇率的升高实际金额减少,降低了留学门槛。比如留学澳洲以三年担保金8万美元计,按照原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8.2765来算,共需要支付人民币662120元,但按照8.00的汇率来算的话,则需要640000,节约了22120元。 4.外债还本付息压力减轻。人民币汇率的上升,利于偿还外债,未偿还外债还本付息所需本币数量相应减少。 5.中国百姓国际购买力增强。由于汇率升高,普通百姓购买外国消费品的价格下降,促进了消费品的进口。同时出国旅游消费的费用降低促进了国民消费的增长。 (二)人民币升值的消极影响 1.给中国的外贸出口造成极大的伤害。人民币升值后,使我国出口商品的相对价格提高,出口企业成本相应提高。在国际市场价格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出口利润的下降将严重影响出口企业的积极性。如果出口企业为维持一定利润而提高价格,则会削弱出口企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不利于出口的持续扩大和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有率的提高。同时它将会导致进口增加,从而可能出现贸易逆差,并影响国内企业竞争力。 2.削弱中国民族企业竞争力。人民币升值将对我国大量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竞争力造成伤害,我国企业竞争力大部分依赖的是劳动力成本低,而不是技术、品牌、资本实力、企业家能力等等,进口的大幅度增加,出口产品、生产、国民收入的大幅度减少,最终会使国内企业竞争力大大受损,使国内企业的风险加大,加大外汇风险管理成本,影响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力,降低中国企业的利润率。 3.人民币汇率升值会降低中国企业的利润率,增大就业压力。加工出口行业的兴旺解决了中国的劳动力剩余问题,但是出口加工企业利润率的下降,企业不得不进一步降低人工成本,或者采取转移制造厂到劳动力低廉的国家或地区,或者裁员,会影响中国劳动力就业状况。目前我国就业形势相当严峻,政府需要加大解决这一问题的力度。 4.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资本市场上活跃的多为国际游资,这部分资金规模大,流动快,趋利性强,是造成金融市场动荡的潜在因素。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大量短期资本通过各种渠道流入资本市场的逐利行为,易引发货币和金融危机,导致中国经济增长率急剧下降。游资进入我国发展迅速的热点行业,例如股市、房地产业等,引发短期的逐利行为,影响了这些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对人民币升值的影响的对策建议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大力引进外资,吸引了大批以加工制造为主的工厂在中国部分地区形成产业集群,但是这些产业集群大多属于产品附加值低的加工行业。人民币升值降低这些行业的利润率,给这些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政府应该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引进等方式实现这些行业的优化升级。 (一)政府引导企业积极发展科学技术 我国目前的出口产品主要以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产品为主,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较少,特别是以来料加工为主的三资企业处于全球产业链末端,利润率低,自身增值能力不足。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设厂看重的是中国的人力资源丰富且价格低廉。人民币升值以后,无疑会抵消一部分人力资本所带来的成本优势,中国的产品出口将会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在这样的形势下,企业积极发展科学技术,大力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或者自主研发,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更为有利。由于人民币的升值对于引进技术相当于降低了成本,企业应当抓住当前的机遇。 (二)政府鼓励企业创立品牌 由于具有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中国在全球制造业占居主导地位。但目前绝大多数中国企业从事的是贴牌生产(OEM),为世界知名品牌提供各种产品,从日用消费品到家电。贴牌生产利润微薄,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和品牌战略的实施,是权宜之计。由于人民币升值,我国产品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削弱。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品牌产品的销售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几乎每个行业都有一批消费者广泛认同和喜爱的品牌。因此,我国企业要想在广泛的国际市场上有进一步作为,就应当通过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走差异化,品牌化的策略,提高产品的优秀竞争力。 (三)政府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控制房地产和股市 人民币升值一般意味着国内经济整体向好,投资机会多而且收益水平相对可观(至少可以得到额外的汇兑收益),因此将有大量的外资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国内市场,股市和房地产等市场由于流通性较好将成为这些资金集中的场所,最终导致股市上涨,房地产价格上扬,这在日本和台湾市场表现得比较明显。尽管我国外汇管制比较严格,但从2003年外资流入情况看这种趋势也正在形成。近几年来我国外汇储备增额与贸易顺差和外商直接投资之间的缺口呈上升趋势,可能就有大量的投机资金在其中,而且外商直接投资中也不排除改变投资方向,再考虑这部分资金的放大效应,对整个地产的影响不可低估。从国内环境来看,人民币汇率的上升必然意味着进口商品价格的下降,进而带动国内一般消费品价格走低,消费者主观上感到剩余财富的增加,就会倾向于将更多的钱投资于房地产、股票及艺术品市场等经济载体,从而推动房地产和股票市场需求增加,也会推动地产和股票行业价格的上涨。 人民币升值不应当由普通百姓承担严重的后果。政府应当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防止这些行业经济过热增长,给人民生活带来不利影响。2006年7月国家出台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对外商投资房地产市场准入、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境外机构及个人购房管理三个层面予以规定,抬高了外商投资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门槛。它对规范我国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维护我国金融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起了积极的作用,但它也存在一些缺陷,如未对外资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筹集做出具体规定,没有改变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限制外商中介机构等。因此,这一尝试性的新政还有待进一步完善[3]。股市的疯长容易形成经济泡沫,政府应当加大规范我国股市的措施,促进股市健康发展。 (四)政府创造就业机会 目前,出口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就业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受人民币升值负面影响较大的行业如纺织服装、制鞋、玩具、农业等行业,而正是这些行业吸收了巨大的就业人口。在我国每年需要新增900万就业岗位的巨大压力下,同时还要应对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就业压力,对于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影响十分巨大。我国出口的主要是大豆,棉花,玉米和小麦,人民币升值导致国内上述四种主要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度下降,直接导致我国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上的需求减少,在我国目前农产品销售本来就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对农户的打击无异于雪上加霜,并直接导致农业就业岗位减少,将影响数千万农民的就业。公务员之家 政府应考虑扩大前一个时期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扶持政策的覆盖面,包括对那些出口受影响严重、涉及就业人数多的行业(如纺织服装等行业)实行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实行与增加就业挂钩的各项优惠政策,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失业;通过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劳动密集、出口比例大的行业向劳动力成本较低的中西部地区转移;继续实行并加大对农业特别是受人民币升值影响较大的农产品进行补贴的力度,稳定农业就业,等等。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提供失业救济和援助,保持社会稳定。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尽量化解由人民币升值对就业的负面影响。同时,应进一步强化农民工的维权行动,改善他们的就业环境。 长远来看,政府应建设一大批高水平的职业学校,建立起以职业学校为优秀、以各类培训机构为辅助,高中低级职业教育和培训相结合,远程教育和现场教育结合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切实加大政府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对农民工(包括农村中学毕业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实行政府补贴和助学贷款制[4]。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探讨:论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在新时期,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日益受到中国化工行业与生产企业的重视。针对现代石油化工生产特点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把好安全质量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关键词: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企业 石化行业是中国的支柱产业。石化行业生产线长、涉及面广,仅中国石化集团就有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等输油、输气管道近6 000 km,加油站2.4万个,石化企业的油田、采油厂、炼油厂、化工厂、油库、加油站、输油(气)管线遍及全国城市、乡镇、车站、码头、宾馆、千家万户。生产过程包括油气勘探、油气田开发、钻井、采油、油气输送、原油储运、石油炼制、化工生产、油品销售等,生产社会需要的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化工原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化肥等3 000多种石油、化工产品,与人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中国的三大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已达到6 000多亿元,从业人员达到200多万人,石化行业在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石油化工生产是一种高危险性的过程,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往往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维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以及整个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中国化工生产装置大型化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压力越来越大,责任也越来越重。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具有易燃易爆 ,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特点,易发生安全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中毒、污染等次生灾害。据统计,中国每年发生各种化学事故400起以上。 一、化工事故存在的原因 所谓化工事故,一般是指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的大量流失,对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意外事件。由于化学物品大都具有毒性大、易扩散和易燃烧爆炸等特点,因而极易造成事故地域大面积污染和大量人员伤亡,在人员稠密的大中城市尤为严重。 化工事故,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自然灾害外,主要有以下几种因素: 1.违章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错误,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化工生产和储运有很严格的操作程序,一旦违章,就有可能发生事故,由于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而引起的化学事故约占整个化学事故的27.8%。 2.设备故障。设计上的不足。例如厂址选择不好,平面布置不合理,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生产工艺不成熟等,从而给生产带来难以克服的先天性的隐患。设备上的缺陷。如设计上考虑不周,材质选择不当,制造安装质量低劣,缺乏维护及更新等。许多化工产品生产需要高温高压(低压),加上许多原料和产品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容易造成各种管、阀、塔、缸的腐损而产生有毒物质跑、冒、滴、漏,这类事故约占整个化学事故的50%。 3.管理上的漏洞。如规章制度不健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治理,人事管理上不严,工人缺乏培训和教育,作业环境不良,领导指挥不当等。以及不遵守劳动纪律,对工作不负贵任,缺乏主人翁责任感等。 4.意外因素。这类事故是化工生产过程中因突然断电、停水而使化学反应失去控制造成事故,以及有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撞翻、爆炸而发生泄漏事故。 综上所述,造成化工事故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人的过错。上述列举的四条事故起因,无不与人相关。事故既然主要是由人造成的,那么人就必须想方设法去控制事故的发生。 5.当前,在中国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不少隐患,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施工作业环节中没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比较突出。部分企业放松现场管理,要求不严,设备管理、生产安全管理滑坡,工艺纪律、劳动纪律松弛。 安全检查没有坚持“铁面无私、六亲不认、严之又严”的原则,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整改不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不重视,力度不大,针对性不强,有的甚至流于形式,从而导致员工缺乏安全生产的意识,在遇到紧急事故时的现场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比较差。 二、预防化工事故的几点措施 1.把好设备质量关。随着化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工艺上不断的改进以及产量的提高,常年运行的设备和仪器,难免会出现运行不正常,异响、振动、仪表指示不准,新投用的设备仪器由于工作尚未稳定,操作人员对其不熟悉,也会导致操作人员误操作,从而引发各种生产事故,所以化工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设备安全管理。比如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生产设备设施台账制度。重点要加强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大型生产设备、储罐、仓库存储设备以及安全装置的管理与维护,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维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体系。企业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建立和保持适用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企业存亡和发展,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安全保障,就根本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企业要走向市场争取理想的经济效益,生产经营就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经营理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改进的管理体系,实现科学、规范管理,做到“防微杜渐”,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3.建立安全事故问责制。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这一规定的基本精神,中国石油石化企业先后实行了重大事故问责制。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并造成重大事故的,应对领导者进行责任追究:一是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违反集团公司有关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三是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四是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五是未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落实安全教育及岗位技术培训。《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特大及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应引咎辞职或撤职。 4.全员参与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要搞好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达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共识,使员工能够把安全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企业在充分发挥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作用的同时,要想方设法让全体员工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设备状况给予静态的控制和动态的预防,切断和制止有可能发生事故的根源,明确和约束作业者的责任和行为,实现作业人员之间的自保、互保和联保,极大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安全管理其实就是对人的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出企业职工作业行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切实可行的新型管理模式,不断学习安全理论知识,加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改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不规范、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就是要把有效的工作方法贯穿到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同时安全管理不仅仅是安全环保部门的事情,必须党、政、工、团等各个部门齐抓共管,一丝不苟,严格要求,将安全管理辐射到企业生产的各个方位,从上到下,纵横结合,形成厂、车间到班组的三级安全网络,从而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实。 三、结论 现代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巧妙运用管理学的原理,做到以人为本,重视对员工的激励,将情感融入安全管理,全员、全方位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才能有效地做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探讨: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探讨 【摘要】本文通过化工产业安全管理工作分析,针对安全意识、制度管理、现场隐患排查、规范操作行为、夯实班组建设、加强施工管理、总结管理经验提出了建议和措施,对相关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具有促进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事关企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事关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是企业第一位的职责和任务。化工生产一般都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等特点,较大型化工企业化工生产大都具有工艺复杂,连续性强,危险源分布集中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则会具有波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后果严重的特点。安全生产如何管理、事故隐患如何排查、操作人员如何培训,成为制约企业安全发展的关键,必须深入研究安全管理的重点和要点,抓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预防和消除事故。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加强安全管理的重点和要点,不断探索稳定企业安全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 1.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 化学工业与其它工业相比,存在着诸多不安全因素和职业性危害,其生产过程中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和腐蚀性强等特点,容易发生爆炸、中毒、火灾等恶性事故,必须加强管理,杜绝、遏制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既有自己的特点,又渗透到企业各项管理与技术业务之中;两者有机结合,密不可分,而其中安全生产管理,又属于重中之重,如果安全管理工作薄弱,不可避免发生生产性事故,给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所以,为了杜绝化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首先必须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形成完整的化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与经营决策、与生产管理、以及其它管理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在一切生产活动中,安全生产是前提,是保证,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效益,就没有发展,很难想象,一个事故频发、安全管理混乱的企业,还会有什么效益和发展。面对于化工行业而言,由于高温、高压、低温、负压、有毒有害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更应加强,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2.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措施 2.1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是重点抓好安全管理 建章立制,完善规则制度,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行业实行准入制,制订了严格的审批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全面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以法人为首,落实到班组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立体式、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确保企业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使每一项作业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以制度规范约束员工的操作行为。 2.2提高职工安全理念重点提高管理者的安全意识 化工企业发生的大量安全事故表明虽然安全事故大多发生在工人之中,但最终根源在企业的管理者,一个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怎样,关键是企业的管理者安全意识的高低,很难想象一个安全意识十分淡薄的企业领导班子,能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所以必须首先提高企业管理者的安全意识,才能有效遏制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剖析化工系统中许多血淋淋的事故,其中许多是由于管理者安全意识淡薄,未尽到应尽之责所造成的。例如在进行经济责任指标的考核中,唯独没有安全责任指标的考核,在签订经济承包合同时,没有特别提出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在我们的很多企业中,由于企业经济效益差,干部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干部不但对下级没有安全要求,违章指挥,甚至自己带头违章蛮干,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这样指挥生产,不是安全生产,而是“危险”生产,将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视为儿戏,不出事才怪!提高干部的安全意识,使之在生产中按规章制度办事,按安全生产责任办事,不但可以有效减少生产事故,减少职工的伤亡,而且最终也是为了达到爱护和培养干部的目的。当然,重点提高干部的安全意识不等于放松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也是对工人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爱护员工的具体表现。 2.3严查事故隐患,重点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种类繁多,各类塔、罐、釜、管道涉及高温、高压、深冷等各种工况,各种浆料泵、离心泵、屏蔽泵、压缩机、搅拌机等动设备转速高、材质特殊,各种事故隐患隐蔽、事故苗头众多,必须狠抓隐患整改,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把树立本质安全理念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 2.3.1 加大安全投入不减量。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随着装置运行时间的延长,设备老化、仪表腐蚀、管道泄漏等等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加,必须加强安全技改投入,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要保证安全技改投入纳入安全专项资金,统一安排,集中使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加强安全技术的引进、研发和利用,采用先进、可靠的监控预警系统和设备,加大隐患治理投入,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防止设备带病运行,优化工艺操作,不断提升企业设备设施的安全水平,为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提供物质保证。 2.3.2 加强隐患排查不放松。发生事故是由于事故隐患没有及时被发现或未得到有效治理而酿成的,狠抓隐患整改,消除设备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是确保生产安全的物质基础。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检查就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堵塞安全漏洞。要全面排查在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级,建立事故隐患台账,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立即进行整改。 3.结语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领域。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更是涉及面广,危险因素多,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要把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首要条件,通过多种途径、各个环节、各种方法营造人人参与、我要安全的安全文化,从抓好安全基础工作入手,加强安全技术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企业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保驾护航。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探讨:浅谈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 在新时期,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日益受到中国化工行业与生产企业的重视。针对现代石油化工生产特点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把好安全质量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关键词] 石油化工 安全生产 管理企业 近年来,随着中国化工生产装置大型化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压力越来越大,责任也越来越重。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具有易燃易爆 ,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特点,易发生安全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中毒、污染等次生灾害。据统计,中国每年发生各种化学事故400起以上。 一、化工事故存在的原因 所谓化工事故,一般是指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的大量流失,对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意外事件。由于化学物品大都具有毒性大、易扩散和易燃烧爆炸等特点,因而极易造成事故地域大面积污染和大量人员伤亡,在人员稠密的大中城市尤为严重。 化工事故,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自然灾害外,主要有以下几种因素: 1.违章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错误,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化工生产和储运有很严格的操作程序,一旦违章,就有可能发生事故,由于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而引起的化学事故约占整个化学事故的27.8%。 2.设备故障。设计上的不足。例如厂址选择不好,平面布置不合理,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生产工艺不成熟等,从而给生产带来难以克服的先天性的隐患。设备上的缺陷。如设计上考虑不周,材质选择不当,制造安装质量低劣,缺乏维护及更新等。许多化工产品生产需要高温高压(低压),加上许多原料和产品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容易造成各种管、阀、塔、缸的腐损而产生有毒物质跑、冒、滴、漏,这类事故约占整个化学事故的50%。 3.管理上的漏洞。如规章制度不健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治理,人事管理上不严,工人缺乏培训和教育,作业环境不良,领导指挥不当等。以及不遵守劳动纪律,对工作不负贵任,缺乏主人翁责任感等。 4.意外因素。这类事故是化工生产过程中因突然断电、停水而使化学反应失去控制造成事故,以及有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撞翻、爆炸而发生泄漏事故。 综上所述,造成化工事故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人的过错。上述列举的四条事故起因,无不与人相关。事故既然主要是由人造成的,那么人就必须想方设法去控制事故的发生。 5.当前,在中国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不少隐患,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施工作业环节中没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比较突出。部分企业放松现场管理,要求不严,设备管理、生产安全管理滑坡,工艺纪律、劳动纪律松弛。 安全检查没有坚持“铁面无私、六亲不认、严之又严”的原则,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整改不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不重视,力度不大,针对性不强,有的甚至流于形式,从而导致员工缺乏安全生产的意识,在遇到紧急事故时的现场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比较差。 二、预防化工事故的几点措施 1.把好设备质量关。随着化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工艺上不断的改进以及产量的提高,常年运行的设备和仪器,难免会出现运行不正常,异响、振动、仪表指示不准,新投用的设备仪器由于工作尚未稳定,操作人员对其不熟悉,也会导致操作人员误操作,从而引发各种生产事故,所以化工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设备安全管理。比如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生产设备设施台账制度。重点要加强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大型生产设备、储罐、仓库存储设备以及安全装置的管理与维护,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维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体系。企业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建立和保持适用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企业存亡和发展,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安全保障,就根本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企业要走向市场争取理想的经济效益,生产经营就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经营理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改进的管理体系,实现科学、规范管理,做到“防微杜渐”,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3.建立安全事故问责制。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这一规定的基本精神,中国石油石化企业先后实行了重大事故问责制。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并造成重大事故的,应对领导者进行责任追究:一是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违反集团公司有关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三是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四是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五是未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落实安全教育及岗位技术培训。《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特大及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应引咎辞职或撤职。 4.全员参与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要搞好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达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共识,使员工能够把安全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企业在充分发挥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作用的同时,要想方设法让全体员工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设备状况给予静态的控制和动态的预防,切断和制止有可能发生事故的根源,明确和约束作业者的责任和行为,实现作业人员之间的自保、互保和联保,极大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安全管理其实就是对人的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出企业职工作业行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切实可行的新型管理模式,不断学习安全理论知识,加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改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不规范、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就是要把有效的工作方法贯穿到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同时安全管理不仅仅是安全环保部门的事情,必须党、政、工、团等各个部门齐抓共管,一丝不苟,严格要求,将安全管理辐射到企业生产的各个方位,从上到下,纵横结合,形成厂、车间到班组的三级安全网络,从而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实。 三、结论 现代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巧妙运用管理学的原理,做到以人为本,重视对员工的激励,将情感融入安全管理,全员、全方位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才能有效地做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探讨: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安全生产是石油化工企业管理的主要课题,近几年的安全生产事故,给我们敲醒了警钟。譬如2011年山东新泰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的三聚氰胺装置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4人受伤。再如2012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克尔化工厂硝酸胍车间发生的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4人失踪和46人受伤。由此可见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了控制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本文将在对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关键词】石油化工 安全生产 企业管理 1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因素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因素,可以从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体系、安全生产投入三方面进行探讨,其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首先是宣传教育工作滞后,工作重心偏向于经济效益,而宣传教育工作流于形式,很难起到有效作用。其次是员工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参与度不够,很多人认为安全管理工作不属于分内之事,因此没有从思想意识上扎根安全问题。再次是安全管理简单化,缺乏严格的操作程序,也没有系统科学的标准。最后是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在事故发生之后,仅仅追究相关领导者的责任。 (2)安全生产体系方面。其存在的问题表现在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理论体系,对于重大石油化工事故的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尚不成熟,再加上设备检查和维修的费用高,因此很难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安全生产技术的实施。我国目前的石油化工安全技术标准与国际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还不能够为石油化工企业提供足够的科技支撑力量。 (3)安全生产投入方面。石油化工企业在安全经济投入体系的范围内,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时间资源等协调性不够,很多企业没有针对特定的职业危险、安全相应的工程费用,譬如危险源整改、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劳动保健、应急救援、日常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保险、事故等的资金投入不足。 2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因素控制 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需要了解目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从安全生产体系和投入的角度,消除各种负面的影响因素。 2.1 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在建设安全管理机制和构建安全管理模式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分为决策层、职能部门和管理层,其中决策层主要复负责协调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企业远期的管理计划;职能部门以安全职能部门为主,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实务;管理层包括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在安全生产的一线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执行者,直接影响安全管理工作的成败。 (2)安全管理模式构建,为了适用不断变化的形式需求,石油化工企业要建立事后型安全管理模式,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即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然后针对事故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并进行评价和总结。另外预防型的管理模式也是一种颇为有用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在提出安全管理目标之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和落实方案,然后对方案效果进行评价。 (3)安全管理措施。对系统危险的辨识,为系统提供信息依据,形成动态约束机制,而安全目标管理需要根据目标变量的波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调整目标,然后开展标准化作业,以统一指挥和协调配合的方式,提高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力度,另外还要求对事故资源进行合力开发,将事故消极作用,转变成积极的作用,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 2.2 安全生产体系方面 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体系,由健康、安全和环境三部分组成,而且在我国石油化工企业迈出国门之后,这种三位一体的体系,更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 (1)从事前风险分析开始,根据领导的承诺、方针的战略、组织的标准、危害的影响、监督的纠正等作为分析的依据,确定石油化工企业可能存在的危险,然后采取措施提前设防,最大限度控制生产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等情况的发生。 (2)安全生产体系是走入国际市场的条件之一,要求涵盖原材料、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品、易腐蚀物品等的管理,在企业总管理体系当中融入这些内容,突出“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提高管理者和生产者的自觉性。 (3)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体系,在操作人员方面也是管理的重点,很多石油化工企业安全事故和污染事故,譬如火灾、爆炸、触电、农田污染等,都与生产操作息息相关,因此,石油化工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特点,提高操作工作的规范性。 2.3 安全生产投入方面 石油化工企业在安全生产投入之前,要针对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生产事故问题,针对性地投入,才能取得实际的投入效果。 (1)投入费用的控制,石油化工企业的投入费用包括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宣传费用、辅助设施等费用,这些费用的比例需要合理搭配,可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点,增加在薄弱点的投入比例。 (2)投入的方向要结合经济管理的理念,从源头和政策的高度治本,根据要求时间和数量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然后存入专门的账户,并由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3)确定安全投入的方向和模式,是根据目标、技术能力、经济能力、生产效益等进行判别,形成决策之前的认识分析,再根据需求决策,找出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的症结点,深入分析安全决策、安全管理、操作、设备设施、环境、信息系统等的缺陷,以便减少投入盲目行为的出现。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化学事故发生的频率高,给企业生产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需要了解目前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从安全生产体系和投入的角度,消除各种负面的影响因素。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探讨: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之我见 摘要:本文作者阐述了石油化工企业面临的安全隐患,分析了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对策建议。 关键词: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 1.石油化工企业面临的安全隐患 1.1 加工、生产物质危险性大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原材料、半成品以及产品大部分都属于易燃、易爆的物质,一旦发生泄漏,极易与空气中的氧反映而发生安全事故,此外,石油化工企业所出来的物品大部分都是强酸、强碱,具有较强的毒性以及腐蚀性,当这类物品泄漏,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1.2 生产安全隐患影响范围大 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装置等都朝着大型化方向发展,一套完整的装置能完成多个环节的生产、加工。设备、装置大型化给企业生产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生产、加工系统中危险物质的储存量,能量的聚集是企业的安全隐患增加。同时,由于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过程的连续性较强,在大型的一体化设备区内,设备之间的关联性增强,物质之间互供关系密切,安全事故的牵连性强,涉及的危险区域因此而扩大。 1.3 生产条件较为苛刻 石油化工产品在生产过后,需要经过多道物理、化学、传热、传质加工处理,在加工处理过程中条件都较为苛刻,例如蒸汽裂解的温度超过 1000℃以上,深冷分离的温度低至 - 100℃ 以下,尤其是很多加工过程中物料的温度已超过其自燃点。在这样的生产条件下,一不小心就会引发灾难性的伤亡事故。 2.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给石油化工的生产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都较为严重,安全生产管理形势较严重。 2.1 安全生产意识不足 由于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足以及地方政府的错误性导向,企业未将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考核指标等纳入到绩效考核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问题普遍存在。一旦出现问题,就以投入资金进行挽救为主要治理手段,没有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追本溯源,无法总结经验教训,使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最终只会牵连更大,事故更严重。同时,安全生产意识不足还体现在监督机构的设置上,有调查显示,有 19%的地市以及 7% 的县份在企业内部没有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2.2 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 从目前情况看,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对生产过程的检查没能坚持六亲不认、铁面无私、严之又严的安全检查原则,这样会导致安全隐患无法及时发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同时,企业对安全生产培训重视不足,培训力度较为薄弱,针对性不强,培训内容单一,有些培训甚至是形同虚设,企业领导及员工都应付了事,这样会导致企业自上而下都缺乏安全防范,在遇到紧急事故时,现场管理混乱,应变能力差。 2.3 生产现场管理不严格 很多石油化工企业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不严,设备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随意性较大,也没有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使得现场生产工作人员生产纪律散漫,劳动纪律松弛。生产、加工技术操作不过关,工作不谨慎、不认真,提高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2.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位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由两方面完成,一方面是企业领导层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是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当前,企业的领导层都普遍注重的是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 而监督管理者由于管理能力以及制度等方面的原因也没能严格执行监督制度,管理主体严重缺位。现行管理体制形成的管理缺位以及监管不力的局面,无法满足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3.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对策建议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关系着企业的发展以及整体形象,是企业振兴及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强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环境污染程度是石油化工企业艰巨的、长期的、持之以恒的工作及任务,石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意义重大。 3.1 加强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 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决定着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以及有效性,只有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识,才能将安全事故排除在萌芽阶段。强化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可以通过培训途径来实现。在企业内部进行安全三级培训、特殊安全知识培训、日常安全教育。所有生产人员必须要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才可上岗,在上班前要对安全知识进行重申。标准化岗位及班组建设,强化绿色工程建设。任用具有事故预防及评定技术的人员,使其能够预知生产危险,并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习。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上上下下的员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操作水平。 3.2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也是企业做好安全管理的关键所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应该建立起自我检查、自我约束、自我纠正、自我控制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要通过不遗余力的安全文化宣传,使员工能充分参与到有保障、有组织的安全文化熏陶中,获得专业的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技能。 3.3 把握企业生产设备质量 随着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的生产设备及仪器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这难免会使设备及仪器出现运行问题,如设备导向、仪器振动、仪表指示不准常有发生,而新设备由于工作还未稳定,操作人员对新设备还不熟悉,会使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引发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因而企业应高度重视生产设备、仪器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制定科学、完善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产设备台账制度。其次,要加强特种设备、大型生产设备、压力容器、仓库存储设备、储罐及安全装置的维护及管理,设置专门的岗位,由专人对其进行负责,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测、维修。最后,一旦发现设备中存在安全隐患,应进行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药报告企业的相关负责人。 3.4 加大对技术及基础设施的投入 石油化工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及技术密集型企业,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如果缺少资金及技术得支持,企业的安全生产就无法顺利开展。基于此,企业应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为新技术的开发及研究,从国外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同时,要对新开发的或者从国外引进的先进设备进行及时的维护及调整,使生产平台能够保持高效、良好安全的运行状态。 3.5 贯彻落实安全事故问责制 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 》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应对企业的领导人追究责任: (1) 违反 《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2) 违反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的。(3) 事故应急处理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或者造成其他安全事故的。(4)违反企业相关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的。(5) 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及岗位技能培训的。企业的领导在企业生产中,对特大、重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撤职或者引咎辞职。 4.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石油化工企业生存及发展的生命线,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是关乎企业的发展以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当前石油化工企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发生在化学药品开发、研究、煤矿开采以及建筑工程方面,这些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了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自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以来,行政法律以及刑事法律上获得不断完善,然而,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生产意识,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要求。加强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建设,必须要加强安全意识,使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防范安全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探讨:关于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问题及其对策分析 【摘 要】石油化工主要以石油和天然气为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我国的一个支柱性产业部门,基于它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考虑,安全问题就更值得引起注意。石油化工产品通常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的特点,一旦产生安全事故,不仅对企业的利益造成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威胁人民的生命安全。在本文的分析中,将从分析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的生产问题入手,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实现石油化工的安全长效的发展。 【关键词】石油化工;安全生产;对策 一、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存在的安全问题 (一)高危险的企业生产加工物质 石油化工是以石油和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和天然气本身就是易燃易爆物品,在生产过程中极易出现爆炸,石油化工企业中生产出的产品大多是有腐蚀性的,带有强酸性或者强碱性,这类产品的泄露或爆炸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它的影响范围较大,对企业而言,生产加工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呈现出规模大,连续性强的特点,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安全问题都会影响企业产品的生产加工进程,进而造成企业经济效益上的损失。对于普通百姓而言,石油化工企业涉及到了农业、交通、纺织、建筑、机械等各行各业,为人们的衣食住行提供方便,而企业生产安全出现问题也势必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影响。 (二)企业生产技术方面存在安全隐患 石油化工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的特殊性使得每一道生产工序都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用物理、化学等方式进行专业的加工处理,在处理中很多加工中材料的温度已经超过了自燃点,这时候一旦人为处理和操作不当必定引起伤亡,造成难以预计的严重后果。 (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完善 现代企业管理中常常提倡进行科学管理,但却很少把它落到实处。科学管理要求在管理中不单凭经验来办事,还要依靠合作,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工作能力,用最高效的生产方式来代替最低成本的生产方式[1]。基于此,企业管理层在对企业进行管理时不应把眼光局限于企业生产带来的的利润效益,还应该关注企业生产的安全问题。另外,企业的监督管理人员也由于管理权限和管理能力方面的不足,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不能把好企业生产安全关,造成安全问题。 (四)安全生产的意识不足 石油化工行业是高危险行业,但企业往往注重员工给企业创造的价值,忽略了对他们安全意识的普及和宣传。员工在生产加工的过程中投机取巧,进行违规操作,违章作业等,一旦被发现,企业并不对其进行彻底的调查分析,也就没有从根本上对问题进行解决。这样的处理方式治标不治本,在以后的生产中同样会出现安全问题。 二、加强企业生产安全的对策 基于目前我国的石油化工行业存在着如此严重的安全问题,给石油化工生产带来安全隐患,那么对企业生产安全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生产设备,注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时必须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的进行普及和加强,另外企业还应该从制度上强化生产监管,保证生产安全。 (一)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生产设备,强化生产技术 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过程复杂严格,在进行加工生产的过程中,企业应该注意加大资金投入,从设备和技术上都进行改进。在设备上,积极引进外国先进的生产设备,完善企业本身,为安全生产解决设备故障,提供物质保证。在技术方面,石油化工行业作为技术行业还应该积极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理念,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从而转变生产管理模式,从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模式,逐渐向信息化,自动化生产转变,不断完善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2]。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在企业加工生产中,上至管理层,下到企业基层员工,在安全生产上都应该落到实处。针对企业管理层重效益而轻安全的管理理念,管理层应该转变思想,积极做好安全管理措施,把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作为企业的一种文化对员工进行普及和教育。作为监督管理的中层,应该加强监督管理意识,积极认真地执行监督管理。而作为基层员工,应该把专业化,标准化生产规范到每一个环节,从细节上把握安全生产。企业自上而下形成强大的安全管理体系,才能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石油化工业所具有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使得“安全第一”成为企业应该树立的首要思想。安全生产必须要以人的生命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应该放在第一位。在生产中,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到只有安全生产,企业才能有所发展。因此,在对员工安全意识的普及方面,企业应该做足功夫,对还没入职的员工除了进行技术方面的专业培训外,还应该进行严格的安全知识培训,树立安全知识不过关,不上岗的思想,保证持证上岗[3]。对已经入职的员工,在业务素质方面能够肯定,但是安全知识的普及决不能松懈,企业应当通过举行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来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完善企业安全制度 针对石油化工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国家在制度方面必须进行完善,给予制度保障。但往往企业在落实国家的规章制度上存在漏洞,惩处力度不够导致此类情况无法杜绝。因此,企业在安全事故方面的制度实施上应该加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违规操作人员进行严厉惩处,同时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国家的相关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防止安全问题再次发生。 三、结语 安全生产对石油化工行业来说是最基本,也是最根本的。一切的生产都应该以安全为前提,面对当下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更应该积极采取对策,及时处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频率。 作者简介:杨柯(19910401),男,河南省南阳市人,工作单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职务:学生.
城市形象营销策略研究:我国城市形象营销策略的研究 摘要 本文主要通过我国城市形象营销现状的分析,找出我国在城市形象营销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几点对策。 关键词 城市形象 城市形象营销 整合传播 城市形象系统不仅包括城市景观、城市生态等物质要素,还包含城市文化、居民素质、政府效率和廉政形象、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社会安全感以及城市的开拓创新氛围等众多无形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形象是一个城市有别于其它城市的深刻印象,是城市外观和内在气质的结合,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准的有机统一体。 一、城市形象营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众多的城市开始认识到城市形象在新时期的重要价值——只有塑造出独特的、民族的、个性化的城市文化与形象,才能产生巨大的城市凝聚力,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合理流动,增强城市的交流性、世界性、竞争性,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使城市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因此,塑造城市形象已成为许多城市、地区乃至国家的战略工程。而一个城市的形象犹如综合这个城市有力的硬件和软件要素形成的产品一样,不仅要“生产”出来,更要通过一定的途径、策略将其“销售”出去,获得其目标“消费者”的认同和“购买行动”,这种“购买”可能是金融投资、物质消费乃至情感消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城市的竞争优势。这就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城市形象营销。 城市形象营销与企业营销一样,具有定位、设计和传播的过程。城市形象营销以现状调查为基础,将预先策划出特定的城市形象作为主题,然后在实践中,将所有的城市活动都围绕这个主题不断强化,同时将实践成果借助传播媒介向外扩散,把城市本身特色充分显示出来。例如,大连素有中国的“北方明珠”之称,东临黄海,西濒渤海,南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加之海洋性气候,使大连具备良好的自然环境和宜人的气候,与此同时“环保”和“旅游”成为大连的优势产业。为了能从国内众多的海滨城市中脱颖而出,大连从旅游业的角度出发,通过城市绿化、修建特色广场的多种手段努力打造最佳的城市投资环境和最适宜人的居住环境,最终将大连定位于“浪漫之都”,并通过多种渠道传播这一城市形象。无论是阳光沙滩,还是绚丽的服装,抑或是美丽的女骑警,都在传递着大连的浪漫气息。 二、我国城市形象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形象营销起步较晚,虽然一些城市成功地树立和推广了其城市形象,但整体上还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犹如产品的同质化,城市形象的塑造和营销推广策略都有待创新。具体来说,我国城市形象营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城市形象定位模糊 城市形象定位是城市形象营销的优秀,城市形象定位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城市形象营销的效果。所谓城市形象定位是指在分析和调查城市发展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静态的、动态的比较优势,结合未来发展态势和区域分工,确定出最具生机的城市个性特征,即确定城市在国内或国际范围内独有的发展优势位置。而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形象定位就比较模糊,总是想强调自己多方面的优势,却恰恰没有了特色和优势。既想突出古老文明,又想表现现达;既要表现自然风景,又要突出人文氛围。结果所有的城市都成了古老的、现代的、美丽的、和谐的,失去了独特性,很难给人深刻的印象,直接影响到该城市形象的营销效果。 2 城市形象广告不具个性 城市形象广告不具个性,没有明确的定位。城市广告办旅游就该极力促销旅游产品,招商就该强调人力物力资源、市场前景等等,而目前城市广告大多数浮光掠影地扫描一下城市,无非是出现花花草草、高楼大厦之类的影像,非常抽象的显示城市实力,重视觉效果而轻理性诉求,没有自己的个性,很难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难以达到吸引预期目的。 3 整合传播策略欠佳 根据目前各城市形象传播状况,可以说在形象的整合传播方面做得普遍比较差,无论是传播工具的整合,还是传播过程的整合,都存在很多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传播工具使用比较单一,没有整合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杂志、户外、画册、展板等多种媒体与公关、事件营销等其他传播手段开展360度形象传播,传播的范围、时间、采用的手段都有很大的局限性,对目标公众的覆盖面比较窄,有效到达率也比较低;同时,仅重视“点”上的宣传。忽视和缺少城市整合营销传播战略规划,不能根据公众对城市形象的认知与评价要素体系及本城市的现状、特色、优势等全面构建城市形象传播战略与策略,城市形象宣传目标不清晰,多数城市是采用集中一段时间孤注一掷的作法投放广告,一般是用2—3个月的时间密集投放一阵,然后就销声匿迹,缺乏长期的传播策略。因此,导致城市形象传播的效果不够显着,良好的城市形象也没有树立起来。 三、提升我国城市形象营销水平的对策 1 用文化塑造和营销城市形象 城市文化,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城市文化是一个城市生存的基础和城市人生活的精神支柱,是城市现代化进程中的推动力。城市形象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城市文化,是城市文化的综合反映和外部表现。城市形象的展示,关键就是靠城市文化的魅力来展现,没有城市文化,城市形象就缺少了根基。 文化作为城市的灵魂乃是构成城市形象的主要内涵,在城市形象的塑造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日本着名的古城京都,以其古式建筑在世界树立了独特的日本历史文化名城形象。巴黎的“时装文化”、新加坡现代儒家文化与热带风光的结合、“足球之都”米兰等等,无不因其富有独特城市文化内涵的形象而卓然于世。塑造城市形象,势必要丰富城市的文化内涵,提高城市形象的文化含量。而城市文化的有效传播可以提高城市形象营销的水平,是城市形象营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2 明确城市形象定位 制定城市形象营销战略的优秀工作是做好城市形象定位。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城市面临的发展环境与发展机遇不同,城市的发展战略目标与发展重点也肯定不同。那么,与此相适应的城市形象建设与广告传播目标也应有所不同。城市形象定位也应体现这种需要与变化。城市形象定位的目的与本质就是一定时期内达到城市形象建设与传播的基本目标,即在城市内外部公众心目中形成一个具有某一或某些鲜明个性特征与比较竞争优势的城市印象。准确的定位可以提高城市形象营销水平,比如我国深圳“精彩深圳、欢乐之都”,杭州“世界休闲之都”等定位就比较准确、鲜明,大大提高了该城市形象的营销水平。 3 城市形象多样性传播 城市形象传播是城市形象营销计划的实施者利用一定的媒介载体,将信息或观点有计划地与公众进行交流的过程。现代营销管理理论和实践从企业营销的角度,归纳和提炼了多种信息传播工具可用以推动信息传播,如媒体广告、直接营销、促销、公共关系、个人销售等。但是在针对城市形象传播的实际操作中,比较有效的信息传播渠道是:媒体广告、城市事件。 (1)媒体广告 根据城市的形象战略需要和城市财力,拟订好广告媒体组合策略和计划方案积极开展广告宣传。通过对城市形象特征和广告特点的分析,结合各媒体特征,整合运用各媒体做好城市形象传播。杀于城市形象的宣传重点运用好电视、网络、报纸和户外媒体。 城市形象可通过电视广告宣传快速提高城市知名度,吸引旅游和消费;通过报纸媒体的新闻和软广告对城市做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报道,提高城市认知度和美誉度,吸引人才和投资;利用网络媒体传播城市形象生活化的、细节的一面,拉近与受众的距离,制造舆论话题,形成口碑传播;在城市对外交通区域、旅游风景区、城市中心商务区以及历史古城区等不同接触点设置户外广告,形成富有特色的广告群景观,对城市不同形象主题进行宣传,培养市民的自豪感,激发市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和动力,丰富城市形象的内涵。 此外,许多新媒体与受众的接触点多、接触率高,如公交移动电视广告、电梯广告、楼宇广告等也可与传统媒体进行科学整合,有效利用。 (2)城市事件 城市的大型经济与文化活动是一个城市形象和城市文化水平、城市文化特色及城市文化整体性的体现和象征。城市举办的任何一项面向社会各阶层公众,尤其是由广大外部公众参加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大型活动,对扩大城市影响力、提升城市形象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另外,活动本身还可吸引很多新闻媒体的关注,增加本城市在媒体的曝光量,从而大大提高本城市的知名度、认知度。比如,2008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一年一度的广交会、大连的国际服装节、青岛的国际啤酒节、潍坊的国际风筝会等,都是一些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提高这些城市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4 做好城市形象评价 城市形象评价是对城市形象营销计划的信息反馈,是利用城市形象评价工具,建立适当的分析模型,获得 ,! 积极参加城市形象相关评选活动,并做好相应宣传工作。每个城市都要积极创造条件搞好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积极参与能提升城市形象的一些荣誉性评选活动,诸如中国品牌经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等等。参评本身一方面可极大地促进城市形象建设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机会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如果能获得相应荣誉,则又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的美誉度。 操作城市形象营销比操作企业形象营销要困难得多。一个典型的企业拥有清晰的权利和等级脉络。而城市、则是一个“漫长的战场”。必须在抓好城市形象的内部规划建设的同时,整合运用各种传播手段,才能使传播工作富有成效。从而促进城市形象的塑造和提升淳;现城市形象营销的目的。 城市形象营销策略研究:“江南水乡”城市形象营销策略研究 一、引言 世界正进入“形象时代”,如今许多城市正加强宣传自身的城市形象,“形象就是城市自身实力和财富表现形式”的这一观念逐渐得到大众的普遍认可。嘉兴虽然历史文化悠远,富含诸多特色,但由于城市形象并不足够新颖、集中、鲜明的现实情况与“全国优秀城市”的称号并不是十分相符。因此,嘉兴如何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如何确立和形成一个鲜明、新颖、富于吸引力的深刻城市形象是嘉兴能否成在众多城市中占据市场先机的关键。因此,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的确立、塑造与推广迫在眉睫。但是,嘉兴市不是历史文化名城,而且自然形成和历史遗留的名胜古迹的认可度和知名度不是很高,总体上缺乏特色和档次,造成嘉兴旅游业发展的了障碍。嘉兴目前整体上缺乏一些富于的个性宣传口号和特色形象标志,之前城市形象也并不突出。本文在深入分析了嘉兴市自身历史文化、人文地理等方面的基础上,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并结合嘉兴市城市特色,为其确立了鲜明的形象——“江南水乡”。 二、嘉兴市“江南水乡”城市形象SWOT分析 (一)嘉兴市“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宣传的劣势1、嘉兴市目前城市形象不新颖。如今,我们生活的社会正以一个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迈进,日新月异。各种城市通过高度发达的信息传播技术宣传自身形象,宣传可以说是铺天盖地、无孔不入,这些都造成现在社会的信息泛滥。在这种一波波信息浪潮激烈的冲击下,面对传播的层层包围和狂轰滥炸,特别是嘉兴这样的一些较小城市如果在自身形象确立不正确会导致在众多的同行业或同类城市宣传中失去个性特征;宣传方法的不恰当很容易逐渐被社会大众所遗忘,最终在这信息的大潮中淹没。因此,嘉兴城市形象需要具有明显的差别化,以营造一个能彰显嘉兴独特的形象对人们造成强烈的感知冲击,来增强人们对嘉兴的认知,确立嘉兴良好的城市形象,从而能够吸引人们更多的注意力。嘉兴作为我国长江三角地区的一个中小级城市,城市宣传一直采用着较为陈旧的方法,并没有与时俱进,而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嘉这些举措不能够帮助嘉兴在关于城市形象方面在国内或在国际上得到认可,嘉兴原先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也逐渐被淡忘。嘉兴市“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在国际人们心目中是陌生的,在国内人们心目中也不是很清晰和鲜明,主要是因为嘉兴没有形成一个自身独具特色的优秀竞争力能让人们在第一印象中马上联想到嘉兴这座城市。因此,嘉兴只有不断加强“江南水乡”城市形象才能攫取人心。2、同质化竞争激烈。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城市形象对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被大家所共识,于是各个城市纷纷把自身城市形象的宣传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都想营造一个国人心中所向往的城市,这致使城市之间的竞争形势在短时间内急剧上升。目前,诸多城市纷纷加大力度对自身现有资源进行开发,形形色色的城市形象入狱后春笋般拔地而出,导致许许多多同类城市的形象近乎相同,让人们很难区分其中优劣不同。嘉兴在宣传城市形象时只有从品质竞争、服务竞争、营销竞争包括形象、品牌、员工及经营者素质在内的综合实力提高才能保证嘉兴在众多的城市中脱颖而出,得到大众的广泛注意。城市形象包括理念形象、行为形象、视觉形象,所以在实施形象战略过程中,嘉兴要通过各种方法将其自身的综合实力充分表现出来,形成自身独特的光芒与其他城市拉开差距,使嘉兴脱颖而出,并牢固地树立在国人心目中,最终人们在众多形形色色的城市中才能铭记嘉兴。嘉兴位于我国长江三角洲地区,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具有特色的城市数量可以说是不计其数:上海——“国际大都市”;苏州和杭州——“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绍兴——“文化古都”;南京——“历史名城”;宁波——“经济腾飞”;无锡——“影视基地”等诸多特色城市。嘉兴想要能够在这些独具特色的城市中立足,只有塑造特色的形象,一个异于这些城市且具有吸引力的独特城市形象。这样的嘉兴市才能在国内外人们心目中留下以什么深刻的良好印象,最终才能够提高嘉兴市在国际大潮中的硬实力和软实力。面临着现如今日益激烈的竞争,嘉兴应首先确定和建立一个独特的城市形象并传达给公众,这样才能仪的一席之地。所以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如何能够高效、稳健的建立在目前是十分重要的。3、嘉兴城市形象宣传滞后。目前,嘉兴城市形象宣传的步伐较为懈怠。“江南水乡”城市形象是嘉兴特色的集中展现和凝练,是制约嘉兴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嘉兴城市形象宣传方面缺乏专业性和系统性,不能人们以深刻的印象。嘉兴现在处于城市形象宣传的初级阶段,宣传广告制作不足、系统管理不完善、基础建设不足、信息传递不及时、新型社交媒体的运用深入等方面宣传不到位,致使人们所能感受到的嘉兴城市形象也就十分模糊。因此在“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宣传效果不尽理想。 (二)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宣传的优势1、地理位置优越。嘉兴位于长江三角洲南侧的杭嘉湖平原,东接上海,南濒杭州湾,西连杭州,北邻苏州。嘉兴总面积达3915平方公里,常驻人口400多万,其市区面积968平方公里,人口将近90万人。嘉兴是著名的马家洪文化(距今7000年)的发祥地之一,自唐宋至今,嘉兴作为我国东南沿海一个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享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美誉。嘉兴作为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交通枢纽以及与周边城市具有广泛的经济、文化联系,突显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图1-1为嘉兴市地图。嘉兴市地处长江中下游平原和部分杭嘉湖平原平原,平均海拔在3.7m左右,地势平缓开阔。2、资源优势目前,嘉兴市包含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7个,资源丰富,如表1-1。3、气候优势嘉兴作为全国优秀的旅游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地处中纬度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冬夏季风交替,四季分明,气温适宜,雨水丰沛,日照充足的特点。表2-2为嘉兴气候相关关数据。嘉兴优越的气候条件为其建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提供了一个坚实的保障和基础。另外,嘉兴市河流纵横、风光旖旎、湖泊密布,更是以山海涌潮胜,以水乡古镇名为名,这些构成了嘉兴如今独具特色的“江南水乡”形象。4、文化优势(1)中国共产党发源地嘉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发源地之一,留下了珍贵的历史遗迹和文化。(2)马家浜文化的发源地作为著名的河姆渡文化的继承和发展的马家浜文化与1959年在浙江嘉兴马家浜故名发现。现场发现大量的陶器以手制的夹砂和泥质红陶为主器形有钵、盆、罐、壶、豆、鬶、盉、釜、鼎和支座等,石器有斧、铲、刀等。课件当时经济生活以农业为主种植籼稻并饲养猪、狗等家畜渔猎经济就已经发达。马家浜文化作为中华民族古老文明的源头之一,早在六、七千年前先人在长江下游太湖流域遗留下的,它不仅是嘉兴也是我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3)鱼米之乡,丝绸之府嘉兴作为江南水乡的代表,自古以来繁华富庶,素有“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美誉。嘉兴作为江南水乡代表之一,这里河湖交错,水网纵横,小桥流水、古镇小城、田园村舍、如诗如画;古典园林、曲径回廊、魅力无穷;吴侬细语、江南丝竹、别有韵味。(4)历史名人嘉兴市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多彩,如嘉兴市区的船文化、稻作文化,桐乡市的名人文化、运河文化等。因从古至今,嘉兴更是诞生了无数的名人异士,仅近现代就涌现出了文坛巨匠——茅盾、国学大师王——国维、新月派诗人——徐志摩、漫画家——丰子恺和张乐平、著名数学家——陈省身、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等无数名家大师。 (三)嘉兴市“江南水乡”城市形象的机会1、政策机会嘉兴目前对“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建设非常重,在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宣传规划、宣传资源开发投入、平台建设等方面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2、市场机会嘉兴市的市场机会得天独厚,作为上海经济腹地,同时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其所处环境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区,这为嘉兴提供了重要的、稳定的资源。高铁、高速公路、水路等的发展也为嘉兴注入了新的活力,如今较为流行的自驾游等,这些市场机会嘉兴可以充分利用以拓展嘉兴的市场半径。据专家研究,在未来几年中,我国国内的诸多城市市场的规模将伴随社会、经济、自然和生活等环境日异改善的背景下继续保持以较强的增长态势。并呈现城市大众化、观光休闲化、选择个性化的新趋势,休闲型的乡村城市、参与型的农业城市、体验型的生态城市、养身型的时尚城市、度假型的海洋城市将成为市场新热点。总体来说,长江三角洲地区给嘉兴城市发展以无限机遇和可能。嘉兴市作为长江三角洲地区诸多都市群城市产业密集带之一,作为处于长江三角洲地区“金三角”经济腹地的中心,不仅依托国际大都市大上海和“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州和杭州所构筑起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城市产业密集带,而且拥有长江三角洲地区人口的快速集聚必将为嘉兴城市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客源,凭借大都市城乡交错带的江河湖海生态优势和运河、水乡独特的文化底蕴,必然成为长三角都市圈居民寻求的休闲度假空间、释放假期城市人口压力的宝地,成为“世界级城市经济圈”上的一颗耀眼的新星,这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体给予嘉兴地区城市发展的机遇和可能。 (四)嘉兴市“江南水乡”城市形象的威胁1、环境威胁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环境污染是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不可忽视的威胁,现如今的环境治理和未来环境维持都必须深入探讨研究。2、形象确立的挑战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持续不断投入,作为中小型城市,这些方面的压力不容小视。3、竞争激烈嘉兴位于我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地区,其中已经有无数的已经独具特色和优秀的城市,所以城市之间的竞争的激烈程度是不言而喻的。嘉兴地处国际大都市上海和人间天堂杭州之间,无论从哪种角度与这两个城市相比都相差甚远。国际大都市上海作为我国最为繁荣的城市,世界的经济金融中心,其知名度和美誉度都无与伦比,引无数的国内外游人慕名而来,领略大上海的繁华。人间天堂杭州作为浙江省省会,地位和资源都不可比拟,并且杭州西湖、灵隐寺、千岛湖美景美不胜收,有着美丽风光的,“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城市形象更是为人们所传颂。除此之外,嘉兴还被诸多正在崛起的中小型城市围绕着,嘉兴本身拥有的特色这些中小城市多多少少也拥有,可替代性非常高。如图2-2为嘉兴特色与周边城市的相似处。嘉兴特色与周边城市的诸多相似势必会造成嘉兴城市竞争形势严峻。通过对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进行SWOT分析,研究其形象确立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为进一步帮助嘉兴建立独特、新颖、明显的城市形象提供了合理、科学、有效的理论依依据。 三、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宣传方式 (一)抓住国际大都市上海的作用随着中国的国际大都市上海潜在的不可比拟的前景,嘉兴市作为其附属经济区应当抓住机遇,紧密合作,依托上海加大宣传“江南水乡”形象的城市,比如在一些大型活动中,嘉兴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借助国际大都市上海增强自身对外的影响力和加强知名度。 (二)抓住各种节庆和会展活动的机遇节庆和会展活动对于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宣传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契机,它为嘉兴城市形象宣传提供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平台和机会。嘉兴可以通过充分整合自身所包含的各种优势,塑造和传播以“江南水乡”城市形象为目标的节庆和会展活动营销和策划,这其中尤为关键的要素是能够恰当的选择和发展极其具有嘉兴城市标志性的节庆和会展活动。节庆和会展活动需要充分融合各式各样五彩纷呈的功能于一体,可包括:观光、民俗文化展示、历史文化展览、贸易交流、文化交流、健身、娱乐、农家乐、生态体验等。具有影响力的节庆和会展活动既是嘉兴城市形象传播的大好时机,同时更是对嘉兴城市自身各个方面发展的大检阅。例如:“嘉兴江南文化节”;“浙江山水城市节”等。在注重抓住各种标志性的节庆和会展活动机遇的同时,还可通过举办一些临时性的、地区性中小型节的庆和会展活动:“钱塘江观潮节”、“彩跑”、“嘉兴美食节”“西塘古镇国际文化交流节”等有独特意义的活动。以嘉兴本地居民和周边地区人们为对象,放宽政策积极鼓励地方区县举办各种中小型的节庆和会展活动。同时还要积极抓住“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开展上述节庆和会展活动,充分吸引人流量。此外,对于一些区域性乃至国际性的会议、体育比赛等要积极承办。嘉兴应有许许多多独具民族特色的习俗,如表3-1所示。嘉兴的这些民间习俗是嘉兴自身的地理条件和多年以来的民风民性在历史的长河中沉淀而来的,嘉兴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民族风俗为契机举办欢庆活动,宣传自身城市形象和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嘉兴观光旅游。 (三)开拓海外影响力邀请外国驻华使馆有关人员和国内的一些外国商人参与相关宣传活动。积极主动通过多种方式走出去以拓展国际市场,通过参加国际城市交流会汲取优秀城市形象宣传经验,并加强宣传嘉兴自身的城市形象,吸引外来人员为嘉兴的建设添能加油。例如:指定一些特定日期为中韩、中美、中澳等文化交流日,通过活动拓展了海外影响力和知名度,宣传了嘉兴市的“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开拓海外影响力是嘉兴着眼于未来城市发展的基础,与海外较为著名的城市交流,不仅可以汲取他们身上优秀的经验,还能够增强自身的知名度。 (四)广告投放广告投放是城市形象传播过程中非常有效的实施手段,通过利用一些有效的的媒介载体,将城市所要表达得思想和观念传播给大众,吸取大众的注意力。但是城市在针对其形象传播的实际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广告投放色方式,还应该注重所宣传信息的时效性、完美性,不过分夸大自身的特色,但要完美详尽的展现自身的优点。1、电视广告投放。嘉兴可以围绕“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制作嘉兴城市形象的宣传短片,充分体现嘉兴的历史名著和人文地理,并通过在中央电视台适当频道以及其他省市级具有较强影响力电视台的适当板块以及数字电视旅游专业频道进行相应的投放。另外,可以举办以嘉兴市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比如可邀请近期较为火爆的“奔跑吧兄弟”、“爸爸去哪”等电视节目组在嘉兴录制,很大程度上将增强嘉兴“江南水乡”的城市形象。2、户外广告投放。在省内外主要景点或商业街区的LED大屏幕上按时段播放宣传片,也可以在人流量密集的地区张贴、放置宣传画册。3、网络广告投放。制作嘉兴“城市水乡”城市形象宣传片,并将宣传片制作成网络视频,投放在新浪、凤凰网、搜狐等热门门户网站,以及优酷网、爱奇艺、土豆网等视频网站上。这种网络广告投放的方式可以高效、快速的提高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的知名度4、微信平台传播。随着当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微信等公众社交平台正逐渐成为诸多城市传播自身形象的一个利器。嘉兴可以充分利用微信这类社交平台,构建良性互动的嘉兴城市微信传播机制,开展基于微信公众平台的城市形象传播策略,注册嘉兴官方微信,构建微信社交团队,加强嘉兴官方部门与人们群众交流协商,为“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建设出谋划策,并宣传嘉兴城市形象。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机场、港口、道路、铁路、桥梁、通讯、绿化、水利、电力及城市供排水供气等多方面设施的建设,它是保证城市主体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的基础。加强基础设的建设是嘉兴城市能够更好、更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嘉兴历史遗留的一些历史遗迹在历史的岁月长河中逐渐消磨殆尽,嘉兴更应该着眼于未来,加强基础建设是一切发展的基石。嘉兴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否完善,是保证其经济能否长期可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例如,可以围绕嘉兴的市树——香樟以及市花——石榴花和杜鹃花,如图3-1所示。在嘉兴大面积种植,这种基础绿化的建设一方面可以突显嘉兴自身的特色,另一方面可以吸引众多游客来嘉兴欣赏美景。 (六)强化文化底蕴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它是构成城市形象的主要内涵,嘉兴在“江南水乡”城市形象的宣传的过程中不能够偏离根本,忽略文化的作用。 (七)开展宣传教育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是一个全民的项目,通过系统广泛的对各部门、各系统、各单位及市民进行相关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让嘉兴人民都能够自觉参与其中。这样不仅能够调动人民的积极性,还能让大众协助政府部门宣传城市形象。 (八)做好监督维护机制城市形象的宣传是一个持久战,在城市形象的宣传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引发诸多问题,为保证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能够高效稳健的持续下去,做好监督维护机制是一个很好的保障。为降低成本,在政府机制监督协管的同时可通过民众监督的力量。(九)加强后续工作“毁树容易栽树难”,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确立后仍需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力度,不仅宣传力度不能放松,还需要继续研究未来嘉兴城市宣传的方式,要在更加强化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寻找更符合自身的方法。 四、结论 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宣传会是一个“漫长的战场”,它将是个一个长期、庞大和全面的系统工程。“江南水乡”城市形象作为嘉兴打造城市名片的一个项目,它改善了嘉兴一直以来陈旧、不新颖的城市形象。嘉兴在城市形象宣传中只有突出自身的特色,能够在此基础上不断的丰富自身的内涵和内容,并通过高效的、全面的的宣传方法将“江南水乡”城市形象让大众了解、接受并熟知。至此过程中不能忘却对宣传进度和效果的监督和修正,保证宣传实施稳健进行。之后,不能够不知变通,要及时汲取先进的观念,加强对城市形象的定位、宣传进行深入的研究,确保嘉兴城市形象的时效性和新鲜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嘉兴开启新的一页。由于本人经验有限,对于嘉兴“江南水乡”城市形象宣传的分析研究在许多方面还不是很完善,现状分析主要运用SWOT分析嘉兴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可能会忽略嘉兴一些特色以及潜在的仍未开发的资源。此外,在城市形象宣传策略上多少会有部分不完整,希望后续能够不断完善以建设更美嘉兴。 作者:李海波 韩伟 单位:同济大学 浙江学院 嘉兴金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城市形象营销策略研究:城市形象营销策略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就重大事件与城市发展的互动关系进行了探讨,提出将重大事件作为城市特殊的营销战略或城市目的地营销计划的组成部分,融入到城市形象营销的活动中,并提出了具体的营销策略。 [关键词]重大事件城市形象营销 一、引言 重大事件(Mega-event)一词最初源于西方的旅游学界。Roche认为,重大事件是现代社会的大型“狂欢秀”,是指具有戏剧特点、可以反应大众流行诉求和有着国际重大意义的大规模的文化、商业和体育事件。一般由国家政府不同的部门联合起来并与非官方的国际组织共同组办,是“官方”版本大众文化的重要部分。从规模和重要性来看,重大事件是指能够使事件主办社区和目的地产生较高的旅游和媒体覆盖率、赢得良好名声或产生经济影响的事件。其活动的容量应超过100万观众,资本成本至少为5亿美元,并且其声誉应是一个“必看的”活动。在实际运作中,重大事件一般称为“大型活动”。 重大事件对于城市建设具有巨大而广泛的影响,是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的最佳机会,并富有改变公众心理的神奇魅力和吸引全球传媒的威力。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形势下,各国与城市越来越寻求这种跨国界的、短暂的流动性资源如大型事件等来提升本地知名度与竞争力。1999年的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2006年的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等,标志着我国正在成为全球性重大事件青睐的“大市场”。然而,重大事件是一项花费巨大而时限短暂的高风险“游戏”,特别是一些重大的赛事活动往往需要巨额的基本建设投入,如何使它们对城市的长远发展发挥持续而有力的影响,更好地与举办地城市的形象营销有机结合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二、重大事件与城市环境的良性互动 事件活动的类型、规模、频度及产生的绩效等与其依托的城市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规模的大小、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背景以及知名度、旅游资源丰度和独特性、可进入性、基础设施等旅游竞争力因子等,都会对事件活动的发生、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一般说来,整体实力优越的大都市,因其经济承载力强、对外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相对完善,加之高水平的管理与服务、良好的人文环境、较高的知名度和开放度,促成了强劲的旅游竞争力,从而更能催生高质量、大规模事件旅游的发生。 反之,事件活动的蓬勃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质量的提升。不仅能推动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旅游客源市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给当地带来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还可以带来无法估价的社会效益。这些社会效益有的是立竿见影的,而更多的是潜移默化、逐步发挥作用的。同时,通过事件活动的策划,突出体现了城市形象,提升其知名度,加强城市竞争力,从而城市环境的各个层面得以完善。如1964年的东京奥运会、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都是在其主办城市迈向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时刻促进了这些城市的更新和发展,进而成为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经典案例。两者正是在这样一种相互促进的状态下良性循环。 三、重大事件城市形象营销策略 城市形象是公众对城市的总体评价和认知,是新经济条件下极其重要的“注意力资源”。一个个性鲜明的良好城市形象将极大地促进城市发展。而“事件的强大号召力可以在短时期内促进事件发生地的口碑爆发性的提升。”举办重大事件的目的之一就是塑造和延伸形象,特别是针对目的地区域或吸引主题来塑造形象,其次便是扭转原来的负面形象。因此,将重大事件纳入城市形象营销战略是可行之举。 1.确立重大事件城市形象营销的战略地位 重大事件的运作是各利益相关者,包括事件策划与组织者、政府部门、旅游当局、目的地推广者、场地管理者、当地社区、赞助商、旅游企业、志愿者、观众等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相互平衡的结果,战略规划至关重要。为避免因组织策划不当、宣传效果不佳导致事件参与之后的负面作用,政府部门应扮演强有力的力量,将重大事件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事件主题应与城市形象相呼应,如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就与杭州打造“东方休闲之都”的城市定位密切相关。 2.地方性与国际化的原则 根据当地实际、应对市场需求、利用独特优势、选择鲜明特色的主题定位,是成功举办事件活动的支撑点,同时国际化也是事件活动成长发展的必要条件。2008北京奥运会的主题“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就很好地体现了地方性与国际化相结合的原则。 3.重视媒介影响和整合营销 在城市的形象提升战略中,媒介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关键在于如何将城市形象载体与事件宣传有机融合在一起,需要城市推广者与事件组织者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如将城市地标性建筑、自然特色、宜人的气候、宜人的东西,作为事件广告的背景材料,通过视觉、音响等与事件广告整合在一起;挖掘举办地的特殊历史事件充实事件报道的栏目,将城市形象充分整合到事件产品中,汉城奥运会中城市推广者与事件组织者在组织马拉松比赛的线路时,刻意将汉城的公园、景观、河流纳入其中;同时城市推广者与赞助商结合,获得资金赞助进行联合宣传,两者相得益彰。事件结束后,城市推广者仍可将事件尤其是一些大型事件和炫耀性事件作为形象推广的要素。4.将旅游吸引物与事件要素相捆绑 将旅游吸引物与事件要素相捆绑可以提高事件的娱乐价值、拓宽事件吸引力和延长事件举办期,为举办城市吸引更广泛的客源和“注意力”。举办地的各类旅游吸引物,如文化风俗、历史建筑、商业及娱乐活动等若能与事件自身所倡导的价值与主题相吻合,将积极促进目的地的形象提升。为了吸引事件参与者参加目的地的旅游活动,事件方应与旅游方积极配合,针对不同的客源市场采用不同的营销战略。 5.提倡大众参与 广泛的参与性是大型活动赖以成功的关键所在。参与性来自二方面,一是业内人士的参与,二是广大群众的参与,尤其是举办地社区居民的参与。在影响举办地形象提升的因素中,当地社区与居民的支持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力量。因为,这种支持很有可能将事件转化为有意义的重要的城市体验。居民及社区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和友好态度对外来者城市形象的形成起着重要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且外来者到达目的地后在收集旅游信息时对当地居民的无偿建议很重视,认为是“专家性的建议”,当地居民的口碑作用不可忽视。居民对社区的关注程度、情感投入程度及环境保护意识的强弱影响着其对事件的支持,为了谋求社区的支持,政策决策者需要与社区建立强有力的沟通战略。 6.文化营销 事件营销虽然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但单纯的经济观点往往视野狭窄,注重短期效应而缺乏宏观构想。从现代文化的角度分析,文化体育盛会,如奥运会、世界杯、世博会、电影节等,都是通过艺术氛围的渲染产生轰动效果,从而带动巨大的广告效应、票房收入,同时拉动酒店、旅馆、交通等行业的收入,这些无不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文化入手的。从文化背景入手,通过文化的感染、情感的沟通,产生共鸣,从而达成消费和经济等多方面目标,产生可持续发展的多方面效应,这就是文化营销。其达成的效果往往是非凡的。如雅典在奥运场馆布局、马拉松线路的选择上都本着体现城市悠久历史的思想而精心筹划,让世界重新认识了雅典的魅力。 7.注重可持续发展 在举办重大事件项目前,政府部门应该认真评估项目建设对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作用,确定合理的战略目标。项目选址要与城市发展轴线相契合。要尽可能地以利用或改造现有设施为原则,避免设施建设费用过高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寻求活动举办后的可持续经营管理。如巴塞罗那的奥运主体育馆——圣保罗朱地体育馆,在设计时就为赛后经营打好了基础,除可满足大多数比赛项目的要求外,还可进行大型演出、展览、宴会、游泳及冰上运动。由于该馆的多功能性,每年大约可举行93次活动,平均每4天一次,使用率极高。 8.绿色营销 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大型活动营销应围绕绿色主题做文章。无论是主题策划、宣传口号、仪式内容还是场馆建设、会场布置等都应该突显环保主题。同时应该充分运用网络技术,以提高事件营销的效果和收益。 城市形象营销策略研究:重大事件城市形象营销策略研究 [摘 要] 本文就重大事件与城市发展的互动关系进行了探讨,提出将重大事件作为城市特殊的营销战略或城市目的地营销计划的组成部分,融入到城市形象营销的活动中,并提出了具体的营销策略。 [关键词] 重大事件 城市 形象营销 一、引言 重大事件(Mega-event)一词最初源于西方的旅游学界。Roche认为,重大事件是现代社会的大型“狂欢秀”,是指具有戏剧特点、可以反应大众流行诉求和有着国际重大意义的大规模的文化、商业和体育事件。一般由国家政府不同的部门联合起来并与非官方的国际组织共同组办,是“官方”版本大众文化的重要部分。从规模和重要性来看,重大事件是指能够使事件主办社区和目的地产生较高的旅游和媒体覆盖率、赢得良好名声或产生经济影响的事件。其活动的容量应超过100万观众,资本成本至少为5亿美元,并且其声誉应是一个“必看的”活动。在实际运作中,重大事件一般称为“大型活动”。 重大事件对于城市建设具有巨大而广泛的影响,是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竞争力的最佳机会,并富有改变公众心理的神奇魅力和吸引全球传媒的威力。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形势下,各国与城市越来越寻求这种跨国界的、短暂的流动性资源如大型事件等来提升本地知名度与竞争力。1999年的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2006年的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等,标志着我国正在成为全球性重大事件青睐的“大市场”。然而,重大事件是一项花费巨大而时限短暂的高风险“游戏”,特别是一些重大的赛事活动往往需要巨额的基本建设投入,如何使它们对城市的长远发展发挥持续而有力的影响,更好地与举办地城市的形象营销有机结合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二、重大事件与城市环境的良性互动 事件活动的类型、规模、频度及产生的绩效等与其依托的城市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规模的大小、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背景以及知名度、旅游资源丰度和独特性、可进入性、基础设施等旅游竞争力因子等,都会对事件活动的发生、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一般说来,整体实力优越的大都市,因其经济承载力强、对外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相对完善,加之高水平的管理与服务、良好的人文环境、较高的知名度和开放度,促成了强劲的旅游竞争力,从而更能催生高质量、大规模事件旅游的发生。 反之,事件活动的蓬勃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质量的提升。不仅能推动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建设,拓宽旅游客源市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给当地带来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还可以带来无法估价的社会效益。这些社会效益有的是立竿见影的,而更多的是潜移默化、逐步发挥作用的。同时,通过事件活动的策划,突出体现了城市形象,提升其知名度,加强城市竞争力,从而城市环境的各个层面得以完善。如1964年的东京奥运会、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都是在其主办城市迈向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时刻促进了这些城市的更新和发展,进而成为世界城市发展史上的经典案例。两者正是在这样一种相互促进的状态下良性循环。 三、重大事件城市形象营销策略 城市形象是公众对城市的总体评价和认知,是新经济条件下极其重要的“注意力资源”。一个个性鲜明的良好城市形象将极大地促进城市发展。而“事件的强大号召力可以在短时期内促进事件发生地的口碑爆发性的提升。”举办重大事件的目的之一就是塑造和延伸形象,特别是针对目的地区域或吸引主题来塑造形象,其次便是扭转原来的负面形象。因此,将重大事件纳入城市形象营销战略是可行之举。 1.确立重大事件城市形象营销的战略地位 重大事件的运作是各利益相关者,包括事件策划与组织者、政府部门、旅游当局、目的地推广者、场地管理者、当地社区、赞助商、旅游企业、志愿者、观众等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相互平衡的结果,战略规划至关重要。为避免因组织策划不当、宣传效果不佳导致事件参与之后的负面作用,政府部门应扮演强有力的力量,将重大事件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事件主题应与城市形象相呼应,如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就与杭州打造“东方休闲之都”的城市定位密切相关。 2.地方性与国际化的原则 根据当地实际、应对市场需求、利用独特优势、选择鲜明特色的主题定位,是成功举办事件活动的支撑点,同时国际化也是事件活动成长发展的必要条件。2008北京奥运会的主题“同一个世界 同一个梦想”就很好地体现了地方性与国际化相结合的原则。 3.重视媒介影响和整合营销 在城市的形象提升战略中,媒介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关键在于如何将城市形象载体与事件宣传有机融合在一起,需要城市推广者与事件组织者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如将城市地标性建筑、自然特色、宜人的气候、宜人的东西,作为事件广告的背景材料,通过视觉、音响等与事件广告整合在一起;挖掘举办地的特殊历史事件充实事件报道的栏目,将城市形象充分整合到事件产品中,汉城奥运会中城市推广者与事件组织者在组织马拉松比赛的线路时,刻意将汉城的公园、景观、河流纳入其中;同时城市推广者与赞助商结合,获得资金赞助进行联合宣传,两者相得益彰。事件结束后,城市推广者仍可将事件尤其是一些大型事件和炫耀性事件作为形象推广的要素。 4.将旅游吸引物与事件要素相捆绑 将旅游吸引物与事件要素相捆绑可以提高事件的娱乐价值、拓宽事件吸引力和延长事件举办期,为举办城市吸引更广泛的客源和“注意力”。举办地的各类旅游吸引物,如文化风俗、历史建筑、商业及娱乐活动等若能与事件自身所倡导的价值与主题相吻合,将积极促进目的地的形象提升。为了吸引事件参与者参加目的地的旅游活动,事件方应与旅游方积极配合,针对不同的客源市场采用不同的营销战略。 5.提倡大众参与 广泛的参与性是大型活动赖以成功的关键所在。参与性来自二方面,一是业内人士的参与,二是广大群众的参与,尤其是举办地社区居民的参与。在影响举办地形象提升的因素中,当地社区与居民的支持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的力量。因为,这种支持很有可能将事件转化为有意义的重要的城市体验。居民及社区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和友好态度对外来者城市形象的形成起着重要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且外来者到达目的地后在收集旅游信息时对当地居民的无偿建议很重视,认为是“专家性的建议”,当地居民的口碑作用不可忽视。居民对社区的关注程度、情感投入程度及环境保护意识的强弱影响着其对事件的支持,为了谋求社区的支持,政策决策者需要与社区建立强有力的沟通战略。 6.文化营销 事件营销虽然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但单纯的经济观点往往视野狭窄,注重短期效应而缺乏宏观构想。从现代文化的角度分析,文化体育盛会,如奥运会、世界杯、世博会、电影节等,都是通过艺术氛围的渲染产生轰动效果,从而带动巨大的广告效应、票房收入,同时拉动酒店、旅馆、交通等行业的收入,这些无不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文化入手的。从文化背景入手,通过文化的感染、情感的沟通,产生共鸣,从而达成消费和经济等多方面目标,产生可持续发展的多方面效应,这就是文化营销。其达成的效果往往是非凡的。如雅典在奥运场馆布局、马拉松线路的选择上都本着体现城市悠久历史的思想而精心筹划,让世界重新认识了雅典的魅力。 7.注重可持续发展 在举办重大事件项目前,政府部门应该认真评估项目建设对提升城市竞争力的作用,确定合理的战略目标。项目选址要与城市发展轴线相契合。要尽可能地以利用或改造现有设施为原则,避免设施建设费用过高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寻求活动举办后的可持续经营管理。如巴塞罗那的奥运主体育馆――圣保罗朱地体育馆,在设计时就为赛后经营打好了基础,除可满足大多数比赛项目的要求外,还可进行大型演出、展览、宴会、游泳及冰上运动。由于该馆的多功能性,每年大约可举行93次活动,平均每4天一次,使用率极高。 8.绿色营销 在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大型活动营销应围绕绿色主题做文章。无论是主题策划、宣传口号、仪式内容还是场馆建设、会场布置等都应该突显环保主题。同时应该充分运用网络技术,以提高事件营销的效果和收益。 城市形象营销策略研究:我国城市形象营销策略研究 摘要 本文主要通过我国城市形象营销现状的分析,找出我国在城市形象营销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几点对策。 关键词 城市形象 城市形象营销 整合传播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城市形象系统不仅包括城市景观、城市生态等物质要素,还包含城市文化、居民素质、政府效率和廉政形象、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社会安全感以及城市的开拓创新氛围等众多无形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形象是一个城市有别于其它城市的深刻印象,是城市外观和内在气质的结合,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准的有机统一体。 一、城市形象营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众多的城市开始认识到城市形象在新时期的重要价值――只有塑造出独特的、民族的、个性化的城市文化与形象,才能产生巨大的城市凝聚力,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合理流动,增强城市的交流性、世界性、竞争性,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使城市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因此,塑造城市形象已成为许多城市、地区乃至国家的战略工程。而一个城市的形象犹如综合这个城市有力的硬件和软件要素形成的产品一样,不仅要“生产”出来,更要通过一定的途径、策略将其“销售”出去,获得其目标“消费者”的认同和“购买行动”,这种“购买”可能是金融投资、物质消费乃至情感消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城市的竞争优势。这就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城市形象营销。 城市形象营销与企业营销一样,具有定位、设计和传播的过程。城市形象营销以现状调查为基础,将预先策划出特定的城市形象作为主题,然后在实践中,将所有的城市活动都围绕这个主题不断强化,同时将实践成果借助传播媒介向外扩散,把城市本身特色充分显示出来。例如,大连素有中国的“北方明珠”之称,东临黄海,西濒渤海,南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加之海洋性气候,使大连具备良好的自然环境和宜人的气候,与此同时“环保”和“旅游”成为大连的优势产业。为了能从国内众多的海滨城市中脱颖而出,大连从旅游业的角度出发,通过城市绿化、修建特色广场的多种手段努力打造最佳的城市投资环境和最适宜人的居住环境,最终将大连定位于“浪漫之都”,并通过多种渠道传播这一城市形象。无论是阳光沙滩,还是绚丽的服装,抑或是美丽的女骑警,都在传递着大连的浪漫气息。 二、我国城市形象营销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形象营销起步较晚,虽然一些城市成功地树立和推广了其城市形象,但整体上还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犹如产品的同质化,城市形象的塑造和营销推广策略都有待创新。具体来说,我国城市形象营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城市形象定位模糊 城市形象定位是城市形象营销的优秀,城市形象定位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城市形象营销的效果。所谓城市形象定位是指在分析和调查城市发展历史和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静态的、动态的比较优势,结合未来发展态势和区域分工,确定出最具生机的城市个性特征,即确定城市在国内或国际范围内独有的发展优势位置。而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形象定位就比较模糊,总是想强调自己多方面的优势,却恰恰没有了特色和优势。既想突出古老文明,又想表现现达;既要表现自然风景,又要突出人文氛围。结果所有的城市都成了古老的、现代的、美丽的、和谐的,失去了独特性,很难给人深刻的印象,直接影响到该城市形象的营销效果。 2 城市形象广告不具个性 城市形象广告不具个性,没有明确的定位。城市广告办旅游就该极力促销旅游产品,招商就该强调人力物力资源、市场前景等等,而目前城市广告大多数浮光掠影地扫描一下城市,无非是出现花花草草、高楼大厦之类的影像,非常抽象的显示城市实力,重视觉效果而轻理性诉求,没有自己的个性,很难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难以达到吸引预期目的。 3 整合传播策略欠佳 根据目前各城市形象传播状况,可以说在形象的整合传播方面做得普遍比较差,无论是传播工具的整合,还是传播过程的整合,都存在很多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传播工具使用比较单一,没有整合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杂志、户外、画册、展板等多种媒体与公关、事件营销等其他传播手段开展360度形象传播,传播的范围、时间、采用的手段都有很大的局限性,对目标公众的覆盖面比较窄,有效到达率也比较低;同时,仅重视“点”上的宣传。忽视和缺少城市整合营销传播战略规划,不能根据公众对城市形象的认知与评价要素体系及本城市的现状、特色、优势等全面构建城市形象传播战略与策略,城市形象宣传目标不清晰,多数城市是采用集中一段时间孤注一掷的作法投放广告,一般是用2―3个月的时间密集投放一阵,然后就销声匿迹,缺乏长期的传播策略。因此,导致城市形象传播的效果不够显著,良好的城市形象也没有树立起来。 三、提升我国城市形象营销水平的对策 1 用文化塑造和营销城市形象 城市文化,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城市文化是一个城市生存的基础和城市人生活的精神支柱,是城市现代化进程中的推动力。城市形象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城市文化,是城市文化的综合反映和外部表现。城市形象的展示,关键就是靠城市文化的魅力来展现,没有城市文化,城市形象就缺少了根基。 文化作为城市的灵魂乃是构成城市形象的主要内涵,在城市形象的塑造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日本著名的古城京都,以其古式建筑在世界树立了独特的日本历史文化名城形象。巴黎的“时装文化”、新加坡现代儒家文化与热带风光的结合、“足球之都”米兰等等,无不因其富有独特城市文化内涵的形象而卓然于世。塑造城市形象,势必要丰富城市的文化内涵,提高城市形象的文化含量。而城市文化的有效传播可以提高城市形象营销的水平,是城市形象营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2 明确城市形象定位 制定城市形象营销战略的优秀工作是做好城市形象定位。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城市面临的发展环境与发展机遇不同,城市的发展战略目标与发展重点也肯定不同。那么,与此相适应的城市形象建设与广告传播目标也应有所不同。城市形象定位也应体现这种需要与变化。城市形象定位的目的与本质就是一定时期内达到城市形象建设与传播的基本目标,即在城市内外部公众心目中形成一个具有某一或某些鲜明个性特征与比较竞争优势的城市印象。准确的定位可以提高城市形象营销水平,比如我国深圳“精彩深圳、欢乐之都”,杭州“世界休闲之都”等定位就比较准确、鲜明,大大提高了该城市形象的营销水平。 3 城市形象多样性传播 城市形象传播是城市形象营销计划的实施者利用一定的媒介载体,将信息或观点有计划地与公众进行交流的过程。现代营销管理理论和实践从企业营销的角度,归纳和提炼了多种信息传播工具可用以推动信息传播,如媒体广 告、直接营销、促销、公共关系、个人销售等。但是在针对城市形象传播的实际操作中,比较有效的信息传播渠道是:媒体广告、城市事件。 (1)媒体广告 根据城市的形象战略需要和城市财力,拟订好广告媒体组合策略和计划方案积极开展广告宣传。通过对城市形象特征和广告特点的分析,结合各媒体特征,整合运用各媒体做好城市形象传播。杀于城市形象的宣传重点运用好电视、网络、报纸和户外媒体。 城市形象可通过电视广告宣传快速提高城市知名度,吸引旅游和消费;通过报纸媒体的新闻和软广告对城市做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报道,提高城市认知度和美誉度,吸引人才和投资;利用网络媒体传播城市形象生活化的、细节的一面,拉近与受众的距离,制造舆论话题,形成口碑传播;在城市对外交通区域、旅游风景区、城市中心商务区以及历史古城区等不同接触点设置户外广告,形成富有特色的广告群景观,对城市不同形象主题进行宣传,培养市民的自豪感,激发市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和动力,丰富城市形象的内涵。 此外,许多新媒体与受众的接触点多、接触率高,如公交移动电视广告、电梯广告、楼宇广告等也可与传统媒体进行科学整合,有效利用。 (2)城市事件 城市的大型经济与文化活动是一个城市形象和城市文化水平、城市文化特色及城市文化整体性的体现和象征。城市举办的任何一项面向社会各阶层公众,尤其是由广大外部公众参加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大型活动,对扩大城市影响力、提升城市形象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另外,活动本身还可吸引很多新闻媒体的关注,增加本城市在媒体的曝光量,从而大大提高本城市的知名度、认知度。比如,2008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一年一度的广交会、大连的国际服装节、青岛的国际啤酒节、潍坊的国际风筝会等,都是一些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对提高这些城市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4 做好城市形象评价 城市形象评价是对城市形象营销计划的信息反馈,是利用城市形象评价工具,建立适当的分析模型,获得实际城市形象要素与期望城市形象要素差距图表的过程,以了解城市形象营销计划实施效果。 积极参加城市形象相关评选活动,并做好相应宣传工作。每个城市都要积极创造条件搞好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积极参与能提升城市形象的一些荣誉性评选活动,诸如中国品牌经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等等。参评本身一方面可极大地促进城市形象建设和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借此机会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如果能获得相应荣誉,则又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的美誉度。 操作城市形象营销比操作企业形象营销要困难得多。一个典型的企业拥有清晰的权利和等级脉络。而城市、则是一个“漫长的战场”。必须在抓好城市形象的内部规划建设的同时,整合运用各种传播手段,才能使传播工作富有成效。从而促进城市形象的塑造和提升淳;现城市形象营销的目的。
休闲农业产业化研究:关于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分析 论文关键词:休闲农业 产业化 新农村建设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业休闲旅游将成为一种时尚,休闲农业的前景十分广阔。在阐述休闲农业产业化的概念及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必要性的基础上,对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加快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建议,旨在为江西省新农村建设提供参考。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人均耕地仅有1.4亩,不到世界水平的40%。全国农村有2.4亿农户,户均耕地不到半公顷。经营规模小,效益低。美国一个农民可以养94个城里人,我们仅能养4个人。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经营,农民要增收,必然导致兼业化,农村从事非农业劳力已超过50%;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房地产开发的力度加大,人均耕地在逐渐“缩水”等等给现代农业的发展带来难题。为此,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向“高产量、高质量、高效益”三高农业转型迫在眉睫。休闲农业的出现为农业的转型指出了方向,也拓展了旅游业的内涵。其产业化发展必然提升农村区域经济竞争力,带动农村的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 一、休闲农业产业化概述 (一)休闲农业产业化概念 旅游产业化是指以旅游优秀产业为龙头,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推进现代化、国际化、规模化和市场化,进而形成现代旅游产业的产业集群化的过程。旅游产业化是现代旅游业的基本业态,也是旅游产业化的动态发展行为,即由初级产业向高级产业发展,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进军的产业进步过程。? 休闲农业产业化是指以休闲农业为龙头,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推进农业休闲旅游的市场化、规模化、现代化和国际化,进而形成农业休闲旅游的产业集群化过程。即将休闲农业作为一大产业来经营,按照市场运作方式,将区域旅游资源、旅游环境、旅游区位、旅游文化、旅游人才、旅游管理等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形成产业竞争力。而休闲农业旅游是以农业资源为基础,以休闲旅游为主题,它以充分开发具有观光、旅游价值的农业资源和农业产品为前提,把农业生产、科技应用、艺术加工和游客参加农事活动等融为一体,利用田园景观、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农村特有的人文景观,吸引游客前来观赏、休闲、购物、度假,满足旅游者食、住、行、购、娱、游的需求,供游客领略在其他风景名胜地欣赏不到的大自然浓情意趣和现代化的新型农业艺术的一种农业旅游活动。这就决定着农业休闲旅游的产业化经营必须以农业产业化为前提,实现食、住、行、购、娱、游协同发展。? 休闲农业产业化涉及诸多复杂问题。首先,休闲农业产业化与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交织在一起;其次,休闲农业产业化受到区域农业资源、旅游资源、旅游环境、旅游区位、文化环境,以及旅游人才、管理体制、企业机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但无论如何,休闲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和旅游业的基本业态和基本趋势。其产业化标志具有多个层面:(1)市场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基本前提和运作方式。(2)规模化与集约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成熟标志。(3)国际化与现代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水平标志。(4)集群化——休闲农业产业化的竞争优势。 (二)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背景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经济的全球化,传统的农业结构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如何加快转型、提高竞争力已成为当今农业发展的重大课题。特别是近几年来农业实现连续丰收,过去农产品短缺的局面已经扭转,包括粮食在内的大多数农产品供给已经进入较为充裕的阶段,表现为卖方市场;在家庭承包的基础上,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克服“小规模、分散化”家庭经营弊端,已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主旋律;实行农业战略转型是解决农业发展的深层和长远问题,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创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是目前形势下农业经营组织的创新思路。休闲农业的兴起为农业的生产与经营形式的战略转型指明了方向。发展休闲农业可将具单纯生产性功能的农业向附加值较高的二、三产业转移,它是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有机结合,是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拓展具有农业生产、加工、游览、休闲、科普、农技推广、农产品展示、销售、特色餐饮、景色观光、宠物饲养及其附属用品供应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特色农业,为农业注入了较大的科技含量,又集观光、休闲、旅游、科教于一身,因此可获得较高的效益。 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人们带薪休假天数的增多等促进了社会消费结构转向发展型和享受型,人们对休闲文化和休闲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多要求,而作为乡村旅游形式之一的休闲农业旅游自然而然的成为都市人们休闲的首选。据统计,到2006年底,我国城镇人口已达5.77亿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3.9%,全国人均GDP超过了2000美元,且每年有114天的法定节假日,这为休闲农业旅游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对于乡村旅游形式之一的农业休闲旅游,其产业化发展必定提升区域农业生产的效率,以及区域旅游业的竞争力。但由于受利益的刺激,全国各地休闲农业旅游项目纷纷上马,造成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不高、竞争力不强等严重现象。为此,加强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解决这类问题的主要措施,也是实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重要举措,必然带来农业产业形态的更新。 二、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要性 (一)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实现农村产业结构优化的有效途径 休闲农业与传统农业的最大不同,是它具有服务业的功能。休闲农业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受益于城市,是一种强调城乡经济有机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发达农业形态,使农业由第一产业向第三产业延伸。休闲农业是农业和休闲旅游的有机结合,其市场化、规模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发展,产业化必然打破传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另外,农业休闲旅游具有很强的产业渗透性和互动性,大力发展农业休闲旅游,不仅可以将农村的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乡镇工业)作为新的旅游资源,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休闲农业产业化是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等问题一直困扰我国经济发展,这些问题在江西省也同样存在,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是资源的巨大浪费和对环境的极大破坏,为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应运而生。其中所提出的发展生态经济,正是使我省摆脱目前经济发展模式困境的最好途径。江西省早在上世纪末就提出了建设生态江西的理念,倡导经济与环境和谐的发展模式。所谓生态经济就是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二者互相促进的经济活动形式,其强调的是生态建设和生态利用并重,力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在发展中达到动态平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应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内容和支撑点,并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综合考虑,实现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休闲农业旅游是把生态建设与开发旅游产业结合起来,发展生态经济的良好途径。江西省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省,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及自然资源,为江西省发展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雄厚的资源基础。休闲农业提倡农业生态化,将科技含量极高的农业技术融入到农业生产之中,切实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农业生产效率。而随着农业休闲旅游的发展,提高了农产品的知名度,为农产品开拓了全新的销售渠道。婺源的有机绿茶,近几年畅销欧美,仅2006年一年年产达5000吨,销售收入达1.08亿元,茶农和有茶的农民的收入有了大大的提高,提高了他的积极性,让他尝到了农业休闲旅游带来的甜头,促进茶叶生产数量和质量的提高。还有以往农民家中留着自吃的干蕨、干笋、干辣椒等等今年也销售旺盛,自家养的农家猪、农家鸡、鸭都是游客所爱吃的,游客也愿意出高价。农民的收入增加了,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也跟着提高了,转变了农民的思想观念,为生态江西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思想保障。? (三)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 其一,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能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旅游产业是一种综合性的服务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产品的绝大部分是以劳务形式体现的,它要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多方面需求,它需要有“一条龙”的行业与之配套服务,除了直接促进农业发展之外,还可以带动交通、运输、饮食、邮电、商业以及纪念品生产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从而为人们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据有关资料统计,旅游业直接就业者与间接就业者的比例为1:5,提供就业机会多。 其二,休闲农业的开发,扩大了农业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改善了农业生产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休闲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把农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样就很好地解决了部分农产品运销层次多的问题,避免经销商的中间盘剥,同时农民也可从提供休闲服务中获取合理报酬,增加收入。? 其三,休闲农业可以增加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交流与沟通,将城市先进的经营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带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面貌的改善,提高农民的素质和生活品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农村社会的进步和城市乡村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因此,农业休闲旅游业的发展,不仅仅提高了农民的收入,还解决了农村劳动力过剩,农业、运输业、餐饮业、住宿业等等都有了较大的提高,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产量的提高,产品质量的上升,休闲农业旅游不但解决了就业问题,还改变了人的思想观念,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使当地经济结构不再是单一的农业作业生产,使农业生产集约化、机械化,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江西省宜春市现已建立休闲农庄近2000家,接待游客60余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累计近亿元,吸纳就业人员突破1万人。 (四)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江西省农业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的需要 休闲农业的产业化有利于培育江西省区域性农业主导产业,促进江西省“名优特产品”的培育,创造良好的农业市场组织发育的产业环境,提高江西省农业产业市场组织化程度,培育农业市场组织竞争力。其次,休闲农业的产业化通过引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江西省农业的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提供发展资金、人才和技术,提高农业产业劳动者素质,全面提升江西农产品的技术含量、农业生产要素产出率,增强江西农业的竞争优势。 三、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可行性分析 江西省是个农业大省,传统种植历史悠久,农耕文化沉淀,农业产业化经营较早,休闲文化的发展较其他发达省份落后,休闲农业的发展也就是近几年的事。但是作为一个具有丰富的农业资源、自然资源、旅游资源、农业产业化发展经验的农业大省,其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省历届政府也特别注重农业旅游的发展。特别是自2005年国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任务以来,江西省的农业旅游业也迅速发展,到目前为至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业已具备了一定的产业规模,旅游知名度也越来越高,市场需求日益旺盛,旅游供给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旅游业发展的宏观环境良好,休闲农业旅游业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增强。2007年国家旅游局“城乡和谐游”的提出,这是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业发展的又一机遇。 (一)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势 1.江西省旅游经济在节节攀升,为休闲农业产业化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持。2006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49.73万人次,同比增长33.38%。其中接待外国人18.41万人次,同比增长35.06%;香港同胞16.08万人次,同比增长40.95%;澳门同胞5.77万人次,同比增长40.97%;台湾同胞9.47万人次,同比增长16.15%。旅游创汇13 960.75万美元,同比增长34.3%。接待国内旅游者6 000.23万人次,同比增长18.63%。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8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旅游总收入390.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15%。 2.旅游设施明显改善,为休闲农业产业化硬件保障。旅游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连接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的交通网络初步形成。至2005年底,南昌昌北机场已开通境内外航线38条,赣州、景德镇、井冈山机场增开了至旅游热点城市航班;纵横江西的京九铁路和浙赣铁路增开了十多趟江西与省外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列车;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 580公里,省会南昌至各设区市和所有出省主通道全部实现了高速化,连接公路干线与旅游景区的10条旅游景区公路基本建成,极大改善了江西旅游可进入的条件。同时,旅游接待能力明显增强,全省新增上档次的旅游汽车近千辆,新增旅游星级饭店139家,分别比“九•五”期末翻了三番和增加了98.58%;上档次的旅游餐馆、购物及娱乐场所不断涌现。 3.旅游目的地建设步伐加快。省政府对旅游业的投资逐年增加,由“九•五”前期每年21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2000万元。在政府投资的带动下,外资和民间资本也大量进入旅游领域。仅2005年招商签约资金达135亿元,实际引资52.53亿元。大投资带来大变化,旅游城市、风景名胜区、A级旅游区、森林公园等建设速度加快,旅游目的地形象明显改观。井冈山、婺源已成为特色鲜明、游客云集的旅游热点;庐山、三清山、龙虎山、龟峰、仙女湖等重点旅游景区接待条件明显改善;南昌、九江、赣州、景德镇、鹰潭、萍乡、瑞金等城市面貌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新的旅游景点不断涌现,旅游功能明显增强。“十•五”期间,南昌、九江、赣州、景德镇、鹰潭先后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成为我省重要的旅游集散地和对外形象窗口。同时,国家先后安排我省旅游国债和旅游专项资金达2.6亿元,促进和加快了我省一批重要景区和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开发建设。全省开发的古村落已达40多个,涌现了婺源古村、乐安流坑、青原??陂、安义古村群等一批通过旅游开发加快发展的乡村,婺源江湾、星子温泉、宜春温汤、浮梁瑶里等一批通过旅游开发改变了面貌的乡镇。 4.丰富的旅游资源是休闲农业旅游产业化发展的天然依托。庐山是世界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和联合国优秀生态旅游景区,鄱阳湖列名《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全省现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1处,部级森林公园34处,国家地质公园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处107个点,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6个;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30个,其中4A级14个,3A级6个;旅游星级饭店280家,其中五星级2家,四星级21家;旅行社562家,其中国际旅行社33家。全省部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4A级景区的数量分别比“九•五”期末增加了1.75倍和2.5倍。全省已初步形成了以山、湖、城、村为主体,形象鲜明,各具特色的旅游目的地体系,并形成了“南昌-九江•庐山-景德镇-婺源”名山瓷都名村文化旅游线、“南昌-吉安•井冈山-赣州-瑞金”红色文化旅游线、“南昌-龙虎山-龟峰-三清山”名山道教文化旅游线等三条旅游精品线路和一批专项旅游线路。 5.消费观念的不断更新为休闲农业旅游产业化提供客源基础。休闲农业主要客源是城市居民,随着江西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们收入也在不断增加,消费观念发生了改变。现代都市生活和工作节奏日益加快,再加上人口集中、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的出现,让生活环境日益恶化,人们厌倦长期城市生活,经常到城市周边乡村去体验幽静的田园生活,感受乡村田野宁静、清新的空气和纯朴的民风。据有关部门调查,南昌市民中有30%的人愿意到郊区去生活,50%的人有去郊游的愿望。这种休闲模式,不但能够调节人与自然的平衡,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让更多民众重视农业的生态绿化功能。据不完全统计,每天前来九江县体验“三农”乐趣的游客不下2000人,目前全县已建成餐饮、住宿各类休闲农庄100多家,年户均收入超过3万元。 (二)江西省农业休闲旅游产业化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休闲农业在中国还处在起步阶段,江西省的休闲农业更晚于其他沿海发达城市。虽然目前省内各地的休闲景点也在迅速增加之中,但毕竟经验不足,难免会出现: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导,布局不够合理;农业区游乐项目单一,游客难以尽兴;在经营方式、促销力度、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也存在不足等等问题,制约着江西省休闲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从总体上看江西省休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并不高,主要表现为:(1)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起步晚,各地发展不平衡,休闲农业的开发和研究均处于低水平层次上。(2)龙头企业普遍规模偏小,布局较分散,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3)组织形式和利益机制还不够完善、不规范,龙头企业带动农户的能力还不强。(4)人才、技术、资金等仍是制约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瓶颈”。(5)目前开发的休闲农业产品单一。 四、农业休闲旅游产业化发展促进江西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自十六大五中全会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任务以来,农业的转型问题再次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休闲农业旅游的出现,既解决了农业的转型问题,同时也拓展了生态旅游新内涵。然而,休闲农业旅游要在旅游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必须走产业化这条路。江西旅游的产业化发展的不足,既体现在发展理念上的自然自发状态,也体现为旅游六大要素的分割,发展业态层次较低。为此,休闲农业的产业化过程中,必须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民收入为根本,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础,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加快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江西省新农村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选取合理的产业化组织模式,加大产业规模 休闲农业不是纯粹的农业开发,也不是传统的旅游项目开发,它的发展必须包含并兼顾农业、环境、生态、环保、教育、经济、社会、旅游、医疗、文化的意蕴,只有这样休闲农业才能走上健康的发展之道。产业规模影响着区域竞争力。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的产业化健康发展一方面取决于产业规模,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产业化组织模式。休闲农业是农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的产物,其产业化的发展必然受到农业及旅游业产业化程度的影响,同时,产业化组织模式也同样影响休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深度和广度。综合国内外休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与实践,虽然其产业经营的具体形式上有所差异,但休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是“休闲农业企业(中介组织)”,而基础是“农户”,其实质是“农户”通过休闲农业企业(中介组织)把自己与市场连接在一起,通过有效的产品价值链管理,形成贸工农一体化。 但是,旅游经营是一个产业链,链条中的稳定交易实际上是寻求组织合作、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联合行动。其实质是经济的专业化即为游客提供系列化和连续化的旅游服务。为此,江西省休闲农业旅游的产业化发展要充分考虑休闲农业产业化与旅游资源分布的关系、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与旅游经济发展总量的关系。由于旅游资源分布的不平衡,地区经济和旅游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不同地区旅游产业化水平及潜力有所不同,由此所采取的产业化发展政策和组织制度也应有所不同。如:产业化水平高的地区,应偏重于旅游企业集团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对策,而水平低的地区则要注意鼓励个体、私营、股份制、公司制等多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对旅游业的参与。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应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特点,采取政府主导型、市场(企业)主导型、企业集团型、资源开发型、龙头景区带动型、中介组织带动型等不同形式。 (二)注重特色,开发深度旅游 休闲农业走产业化发展这条路子,其最终目标是提高休闲农业的竞争力。虽然江西省目前休闲农业发展较为迅速,但总体来说还是处于起步阶段,旅游开发的深度不足。一些走马观花式的农业观光旅游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因为,它不但不能达到消除疲劳、缓解身心压力的功能,反而增加游人旅游后的疲惫,因而,深度旅游、定点度假成为新的旅游方式,健康、有机、养生为诉求的休闲游憩活动成为诸多游者的选择。? 休闲农业项目的开发要根据市场的需求,不断创新,应遵循奇趣性、参与性、多功能性、地方特色,形成项目开发的稳定性和长效性。江西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各地的农业特色各异,休闲农业的产业化需将当地的农业特色、农业文化为主要旅游资源,加大农业旅游业的集约程度,注重深度旅游的开发,充分利用江西丰富的乡村旅游资源,积极开发乡村观光休闲游、乡村生活体验游、乡村民俗风情游、乡村文化互动游等系列产品,展示江西独具魅力的古村名镇和乡村风情,重点培育稻乡、渔乡、茶乡、酒乡、竹乡、桔乡、莲乡、橙乡、候鸟之乡、温泉之乡、傩舞之乡、毛笔之乡、夏布之乡、砚台之乡、羽绒之乡、烟花之乡、花卉之乡、客家风情之乡等特色旅游村镇;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园区等现代农业观光旅游;开发一批“农家乐”旅游产品和知识性、趣味性、竞技性、娱乐性、参与性强的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各种节庆活动、时令季节,如梅花节、桃花节、荔枝节、枇杷节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独具特色的活动。如樟树市可以中药的种植文化、中药的鉴赏文化、中药的膳食文化为主要特色而组织的各色产业链,进而形成以中药为旅游资源的农业休闲旅游产业集群;而那些依傍名山大川的地区其休闲农业产业化则要以当地的民俗文化为主要特色。另外,休闲农业旅游也可以将农业休闲与探险、科考、科教等旅游形式结合在一起开发更深层次的旅游形式。如大连市根据当地农业特色建成世界最大的、面积340亩的“勇者之旅”玉米迷宫,满足游客的猎奇心理。为此,江西省的休闲农业产业化必须在提升农业旅游的档次的基础,形成休闲农业旅游的“一县一特”和“一镇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形成种类繁多、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农家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休闲农业产业化研究:发展休闲农业与推动农业产业化 如何建设一个新农村,让农民能在自己长期生活的农村生活的更好?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当一个国家和地区人均GDP达到8000美元时,社会便进入休闲消费的急剧扩张期。所谓休闲是指人们在工作时间和其他日常必要时间以外的闲暇时间内进行的自由活动,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产物。 以英美为例,20世纪90年代英国户均休闲开支占家庭开支的20%,休闲产值超过汽车业和食品业,创造的工作岗位占全国的1/5;在美国休闲娱乐业已成为主导产业,1990年休闲消费达10000亿美元,创造出美国1/4的就业机会,并被预测在今后的经济结构中,从业人员将占整个社会劳动力的80%,2015年产值将占美国GDP的1/2。在中国有人预测5-10年后中国休闲消费支出将占总支出的30%,产业就业人数可达1.196亿人。 休闲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新出路。休闲产业,就是以乡村生活、乡村民俗和以田园风光为特色的农业生态观光游。是一种以农业和农村为载体的新型生态旅游业。随着城市人的收入和闲暇时间的增多,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渴望多样化的休闲娱乐,尤其希望能在典型的农村环境中放松自己。于是,农业和旅游业边缘交叉的新型产业—观光农业应运而生,拓展了农业发展的新空间,开辟了旅游业发展的新领域。发达国家休闲农业经营收入占旅游观光总收入的比重为25%-40%。 中国发展休闲农业起步较晚,但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国外先进发达地区相比,差距甚大。但是,中国有着丰富的消费市场,发展前景相当可观。 休闲农业不能停留在农家菜、垂钓、棋牌这些没有新意的内容上,要想持续发展,必须要将休闲农业做好、做精,最主要的是要将休闲农业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 一、以产业为支柱。各地农民应结合当地的土地资源、气候情况,并在专家的指导下,发展特色产业,例如:“玫瑰园”、“百草园”、“戏鸟园”、“赏虾园”等,进而建造与其相关的深加工厂,吸引人们前往采摘游玩,并将产品推广到全国各地甚至出口到国外,以寻求更宽广的消费领域。 二、创造特色品牌。因地制宜打出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的旗号。可与青少年认知基地、夕阳红养心基地、企业培训基地等等相结合,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以拓展农庄的知名度。 三、投资成本的合理规划。农庄布局、投资结构要合理,资源优势要得到有效开发利用。需将“农”的主题真正发挥,就需要将大量资金投入特色产品的产业化中,而不要盲目投入到建筑物和休闲设施项目上,以避免设施的闲置,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四、注重基础建设。休闲农庄的主要消费群体来自于城市,应完善道路、宽带、水、电等基础设施。 综上所述,农业产业化就是以产业化为载体,以形成绿色农业生态环境和旅游产品品牌为目标;以建设新农村、改善和优化农村经济为目的,将科学规划管理、绿色种植技术、集约化养殖、旅游资源开发与市场营销网络有机组合的综合型、实用型、生态型农村经济的一种模式。 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实践中并非易事,农民兄弟面临的资金和技术两大难题怎么解决呢? 国家历来非常关注三农问题,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针对上述两大问题,有了一个诠释。即以公司+农户的方式成立合作社来解决上述两大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 企业的加入,不仅可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还可以将先进的管理理念融入到农业产业化中,从而使农业产业化得以顺利进行。企业自身的品牌、经验、资产等还可以为农业产业化融资,促使农业产业化健康地、持续地得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