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精细化财务会计论文 一、实施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的必要性 财务会计管理贯穿于整个事业单位管理过程,因此,其工作量繁多且复杂,实施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是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细化和严密的梳理,以真理出真实有效的财务数据供单位管理层的决策提供依据。在事业单位管理中精细化财务管理为其优秀内容,为事业单位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首先,采用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使单位采取潜力得以充分挖掘。精细化会计管理采用的是精细、严密、系统、科学的管理方式,使得财务会计管理细致周到,在此过程中还能够挖掘出单位的潜力,保证单位的任何物发挥其最大的价值。其次,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为单位管理层的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数据。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能够为单位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财务管理数据,让财务管理人员充分了解会计的运行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为管理层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第三,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贯穿财务管理发展管理的始终,并积极鼓励员工参与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集结广大职员的智慧,促进财务会计管理的精细化。第四,精细化会计管理是对单位全部资源的整合,促进了单位各个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保障了各员工会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事业单位实施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的有效途径 在经济市场大环境中水利事业单位保持稳定发展的必然条件是实施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不但能够提高单位的竞争力,还能够深化单位的管理、提高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在目前的水利单位管理当中要想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财务会计管理模式,可采取以下途径: (一)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是改善传统的财务管理方式,注重财务管理功能加注重于单位经济效益的有效结合。精细化财务管理能够更加准确的把握单位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成本节约之间的联系,对单位的资源进行最优化的配置。此外,通过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理念的转变,能够有效的控制单位成本,降低单位财务风险,增加单位经济效益。还应转变财务会计管理手段,从计算器、电子表格软件等向计算机电算化程度,营造良好的精细化财务管理环境,使水利单位财务人员积极参与到经营管理中,进而提升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二)成本管理的精细化成本管理在水利单位财务会计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成本管理的精细化是以单位的全局为管理对象的成本管理方法,在该管理模式下所提供的成本信息贯穿于单位的各个环节。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管理是以细化预算、细化成本项目的管理,并完善成本结转与归集的流程。这就要求,逐步建立基于成本费用的控制系统,实现成本管理的精细化;加大重点业务与财务数据的变动跟踪;加强财务分析,不定期或定期向水利单位决策层提供各种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发展方向,进而提出针对性的解决途径。 (三)核算控制的精细化由于水利单位所涉及的项目范围较广泛,且内容较丰富,在管理时应注意各个项目类别的区分,进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方法。因此,水利项目的核算控制,则应严格贯彻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并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实现电算化管理,将水利项目名称、费用开支标准及金额等详细信息都输送至计算机系统中,以便随时都能掌握各个水利项目的支出情况,可为接下来的财务会计分析奠定基础。同时,还能够有效避免由于人为原因而造成的财务分析错误,进而增强水利项目预算管理的刚性。这就需要会计人员要做到记账精细化,尽量写清楚经办人、时间、地点、事情等,在科目的选择上要符合科目规范的要求。记账科目的正确性直接决定了后续会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譬如办公费、三公费等。 (四)预算管理的精细化实施全面预算管理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根据水利单位的发展战略科学的制定财务预算定额及相应的编制程序,同时真实反映单位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第二,财务预算要求各部门按照相关的指标和规定完成预算操作,在执行过程中若是需要变更的地方应及时联合各部门经协商调整;第三,结合实际情况将各部门的预算申报和实际的执行情况与考核相结合,以提高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财务工作的准确性;第四,根据水利业务的性质,本单位的组织结构,建立分级核算的责任中心,将各项预算指标细化到每一个责任人,并形成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及事后监督的预算管理格局。如:对日常公用经费如办公费、差旅费按人员测算人均定额,使单位收支指标更加切合实际情况;第五,建立实施预算执行的考核、反馈及纠编制,进而提高预算执行结果的权威性,实现全面的预算管理。 (五)管理手段的精细化首先,实施日常经营手段的精细化。在经营过程中尽可能降低开支,避免不必要的花费。因此,需要财务人员对财务分析工作做到细致入微,针对每项工作都必须做到精细化管理。其次,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实现了统一管理,促进精细化财务管理的顺利开展。面对繁杂的财务工作采用精细化的信息手段能够减轻工作人员的劳动力度。信息化管理手段在很大程度上缩减了人们的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进而促使工作人员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财务分析工作当中,以进一步细化财务管理,帮助单位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六)岗位设置及分工的精细化水利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中人员是执行的主体,同时也是单位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因此,做好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设置及其分工显得尤其重要。水利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其工作需求,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培训,进而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并细化财务岗位,各个岗位应做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同时推行量化考核制度,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并制定财务会计人员资格认定制度、任期轮换制度及培训考核制度、岗位竞争机制等。此外,还应实现业务流程控制,定期对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流程给予检查。如:每月末或季度末清理往来款发放财务督办单、月末检查预算执行与处室沟通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半年核对检查账目等,让单位人员了解工作开展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通过以上方式,进而充分发挥水利财务会计管理人员的作用,确保财务会计管理的科学化及高效化,促进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结语 为了顺应时展潮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改革体制,亟需对当前的财务会计管理体制加以改革。而事业单位实施精细化财务会计管理能够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中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成本管理、核算控制、预算管理、管理手段的精细化;岗位设置及分工的精细化几方面来给予分析,旨在确保财务会计管理的顺利进行,实现水利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胡星海单位:淮安市淮阴区水利局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管理财务会计论文 1当前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财务会计档案的内容不够健全,还有待完善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在进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过程当中,大多不能做到认真负责,许多工作人员认为财务会计档案并不是很重要。这便很容易发生档案管理欠缺,导致归档不规范或不及时的问题发生。与此同时,根据实际现状进行分析,财务会计档案的使用也非常不规范,随意性较强,这导致财务会计资料不全,根本无法真正实现财务会计资源的共享。如此一来,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效率便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2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中所存问题的相应完善措施阐述 2.1完善事业单位现有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可以说,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欠缺会直接阻碍财务会计事业的发展前景。所以,唯有事业单位先完善当前现有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容,而后认真的贯彻落实,才可以真正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可靠的基础,从而确保工作合理有序的开展进行。与此同时,事业单位在制定完善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时,务必要先明确其优秀目标,而后完全按照事先所计划的目标开展落实一切工作内容。除此之外,事业单位还应当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的核算策略,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总结问题与不足,不断完善、不断进步,从而真正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实施效率。 2.2加强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并实行绩效评估制度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市场竞争越发激烈,我国事业单位对于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选用上也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标准。此外,加强现有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力也是改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然而,经过调查研究表明,当前部分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时常表现出素质低下的负面现象。由此可见,事业单位的领导层首先应当注重人才队伍的素质水平建设,务必要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修养以及思想品德思想,从而建设起一支真正专业性强、综合素质水平高的财务会计人才队伍。其次,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务必要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修养培训与专业知识能力培训,促使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可以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从而消除一切消极思想,更为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工作中去。最终,事业单位的领导层人员应当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定期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实行奖惩制度。针对于那些表现优秀的员工应当加以褒奖,从而来激发财务会计人员对于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3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寻找出有效的解决策略,并且加以落实乃是一种发展必然。唯有不断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且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才能真正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作者:邱宏利单位:海南师范大学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预算会计论文 一、改革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十分的重要 是否能够为会计信息需求者供给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会计的目标之一。预算会计也不能例外,必须为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管理、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成本的了解、各个事业单位管理者的单位管理等提供可以使用的较客观的会计信息。我国如今试行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的经济、教育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但是由于实行的年份较久已经不符合现今的实际情况,故而这种制度需要彻底的改变。由于许多国家越来越重视到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改革的重要,以及为了改善和提高自身的管理效率和成绩效用、希望可以有效的控制自身的财政赤字,故而开始不断对预算会计进行有针对性的探索,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制定一系列符合国情的改革措施,并付诸实施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诸如此类的国家还有很多,像加拿大、法国等都开始积极的引入权责发生制。一部分国家实行了预算会计后,其事业单位的会计财务报告能够公示的事业单位的资产与负债的信息就更为客观实用。故而预算体制是决定事业单位改革的路径设计的十分重要的因素。 二、预算会计系统建成的环境即为需求与制度的相互影响 一些学者认为,人的行为和需求以及各种制度的安排都是构成人类社会的元素。预算会计系统是以特殊的身份出现的信息平台,它肩负着将政府预算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开的责任,同时也受到了对于事业单位的利益有关的信息需求,也受到了其所在的国家对其颁布发行的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影响。但是我国的现状是不可能等到所有的环境因素能够与其需求相适应时才去实施。 (一)与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利益相关的需求对于事业单位利益相关者来说,最为重要的关注对象也就只有预算单位的法定预算。故而利益相关者有两方面的信息最需要被关注的:其中之一为预算单位被授权为法定预算信息,利益相关者理解后就能掌握各个部门、单位以及各个项目的公共资源的具体的分配状况,进而对资源分配的总量和结构是否科学合理分析,发挥资源使用的最大的效用;其二为法定的预算是超值还是节约的具体信息。由于预算的具体执行情况是各个单位对公共资源使用的实际结果,利益相关者就利用这个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信息,获取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与效果,找到了能够与预算符合的实际程度。 (二)公共领域的制度因素财政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有政府的收支分类标准、部门的预算以及国库集中收付的制度,这些均在公共领域对预算会计的改革设计、科目的设置与所划分的范围都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事业单位的收支分类改革依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像往往会把政府的收入进行分类、支出功能进行分类和支出的经济开始分类,这些分类足够完备的构成了一个全面清晰的政府收支活动体系。 (三)部门内部的改革影响了预算会计对预算进行编制的时候,要对其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各种预算以及内外资金的流动进行综合考虑,这些信息可以了解到各个部门和其所属单位的各类资金的全部收支。此外,对部门预算的施行可以将事业单位的预算更加透明,细节更加明显。对于支出部门的预算管理观念有很大的改善,更使部门对于支出责任的意识有所加强。并且立法机构可以更加全面地审查监督政府的预算。 三、分清预算和预算会计本身是存在的难题 预算和会计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会计所特有的程序可以帮助预算系统监控资金的流动,故而会计就成为预算系统的信息载体,由此可以披露预算的执行结果。但是构建我国的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系统就需要彻底分清预算和预算会计之间的关系、区别。预算有两种,一种是法定预算,一种是单位内部的预算。法定预算有着一定的事前审批性、公开透明性以及强制严格性。由于事业单位预算是公开的法律文件,故而必须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详细性,使得公民和它的代表可以被理解,但是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审计、决算都必须全面向公众公开。而单位内部预算具有一定的内部性、非强制性以及较大的弹性。单位内部的预算编制是为了对本单位业务部门的业绩进行考核的,同时也会对总决策目标的贡献程度进行考核。并且对于单位内部的预算是没有固定程序的,有较大的弹性,能够在实行的过程中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等。当然法定的预算能够对会计进行控制,是一种特殊的预算会计,它可以作为事业单位法定预算的依据,也是对法定预算编制执行过程的一种反映。我国的法定预算不仅能控制会计的核算财政部门的财政性资金收入与支出,还能核算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的一些非财政性的资金收入与支出。单位预算控制会计是法定预算控制会计的一种延伸方式,它是一个会计系统,是一个在特定记录上控制并对单位预算收支与实际收支进行披露的系统。它的核算对象包括非财政性资金的收支和财政性资金的收支。 四、对预算系统的总体目标 进行设想和对具体的路径设计我国政府构建预算会计系统的总体目标有两个方面:其一是需要有效的控制和记录一些特定主体对法定的预算系统运行的全部过程,以使得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隶属的单位与政府性基金的法定预算能够执行。其二则是这个系统可以对多维度的预算信息执行,进而满足不同的相关利益者对预算会计信息的需求。构建系统的具体路径从优化整合现在的系统和对综合的预算报告进行披露开始。其具体方案有以下几种: (一)对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调整在整个事业单位的政府会计系统中,我国现行的财政的总预算会计是最符合预算会计特征的子系统。预算编制基础一致的会计核算基础,也可以运用到这个系统中。同时要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理念进行到底,要明确支出确认的时间点。关于政府的收支分类科目要不断进行细分然后运用系统中,对收支的核算和报告更要进行规范。为了可以早日实现财政总预算会计全程控制的想法可以增加一个“预算授权记录会计”的环节。 (二)增加一个“事业单位预算控制会计”增设一个“事业单位预算控制会计”可以更加全面的核算和披露事业单位的全口径收入以及支出的信息。此外,也要将预算授权的最终结果归纳到核算的范围之内,便于最终对实际的收支进行比较。 (三)形成“法定的预算控制会计”系统,也要对事业单位综合预算报告进行新的编制现阶段,我国的“法定预算控制会计”会被改造之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和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中心的非财政收入支出信息部分进行整合,并最终对外进行披露。 五、结束语 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系统的构建作为事业单位预算改革中的一大问题,不仅关系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具体路径的规划,而且对政府会计的概念框架设计起着决定性的因素,事业单位会计的准则体系的建设,以及需要对政府报告进行披露的模式,都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 作者:管玉涛单位: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论文 一、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主要职能 财务会计通常是在一个周期内,对组织已完成的各项交易或信息事项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与监督。总体来看,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主要职能有以下几点。 (一)编制合理的单位预算,监督执行过程事业单位的预算一般是参考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来确定下一年度的预算。财务会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收入增减进行预算,编制收入预算,同时根据单位年度目标确定财务的需求,编制出支出预算。编制预算需要以收支平衡为准则,防止出现赤字预算。合理的预算有利于单位挖掘可能的收入,时时掌控支出的情况,到半年度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收入或支出的预算,确保整年的收支相抵,一方面发挥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防止过度支出,出现资不抵债的问题。财务会计除了编制年度预算外,更重要的工作在于预算执行中的控制,特别是支出预算方面的监督与管控。单位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于支出更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分配,防止预算外支出。 (二)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核算和监督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是财务会计又一项重要职能。财务会计相关人员应起到实际监督作用,如单位采购核算与监督,采购流程是否合法,资金报价是否合理等,这些都需要财务会计人员的介入,防止经济活动中出现违法情况,确保单位资金利用合理合法,确保内部机构人员按照既定财务规章制度办事。同时要进行组织内部控制,强化财务管理,降低财务风险,必要时应及时反馈单位总体财务状况。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会计控制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1.预算工作缺乏有效控制手段。一是编制单位预算的目的仅仅为完成工作,相关人员未能认识到预算的重要性,使得预算金额不准确。二是仓促编制单位预算,再加上所采用的方法不科学,使得预算准确性低。目前,单位预算所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基数加增法,其最大弊端在于预算执行容易与预算内容相脱离,最终因预算编制过于粗放、简单,导致单位编制的预算无法较好反映发展的规模和速度,预算作用大大降低。三是单位预算的执行过程混乱,特别是支出的审批制度不严格。部分事业单位把本不需要纳入预算的资金都放入预算中,或者是部分单位故意瞒报,私设小金库等,或是部分单位随意扩大开支范围,中途变更资金用途。支出审批制度的不严格容易滋生腐败问题。2.日常资产、成本等管理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一是事业单位较少进行实物盘点,财产管理意识缺乏,利用率低,甚至出现固定资产重复购置等问题。二是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导致各个会计期间资产总量虚增,且资产减值也得不到如实反映。 (二)财务会计核算基础方面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国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但面对会计环境的变化,这种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显露。1.财务报表无法全面反映实际的内容。收付实现制度常出现本期已发生,但如果有未用现金支付的,就无法在支出中反映出来。例如,如果单位拖欠职工工资,这原来是本期要负担的,但因无现金支出,就无法体现在报表中;再如类似于应付借款利息等逐年偿还的债务也反映不出来。这样容易造成低估支出,虚增可供支配的资金资源,不利于正确的决策,同时也容易掩盖债务,不利于单位防范财务风险。2.无法处理越来越复杂的新业务。收付实现制中,事业单位对未支付款项但已收到的资产无需登记入账;对仅支付一部分款项的资产,也只按拨款单据体现的实际支付额确认和计量,这完全无法应对越来越复杂的采购业务。 (三)忽视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会计队伍薄弱目前,事业单位对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给予相应的重视,如把财务会计部门当成是经费支出、项目招投标流程中的“付款人”,仅仅是操作层面事务的处理者,没有发挥对单位财务全盘预算控制的职能,更谈不上财会工作应有的决策和监督职能,很难在经费使用的全过程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控制。也正是因对财会工作的不重视,对整个工作流程的设计不严密、不合理,各个岗位职能没有明确划分,对财会管理队伍的建设不重视,团队培训费用投入不足,无法改善团队整体能力。整个财会团队拥有极少掌握市场经济下现代财会技能的人,这也容易造成工作过程中的信息失真。再加上财会工作信息化不足,各项操作性事务主要依靠人工,不仅造成人力的浪费,也无法提高工作效率,相关人员无法向财务会计管理层面发展,缺乏全盘考虑问题的思维能力。 三、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财务会计体制首先,针对目前收付制度的不足,应加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促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使事业单位财会工作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通过建立财务会计分析制度,确定具体的财务会计分析内容,真正掌握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活动的规律,不断改善财会工作,提高财会信息支撑经济决策的有效性。其次,应建立单位财务审批权限和签字制度。该制度能够有效控制事业单位各项支出,加强对支出的管理,防止腐败的发生。例如,设立流程明确、责任人明确的财务审批权限,且每笔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审批,规范单据签名。且每个审批权限要规定出具体的业务范围,不是业务范围内的审批签字当属无效签字。出纳在执行中,要严格按照制度的设计,审查签字流程、签字人的权限及审批权限的业务范围等,这些条件必须同时符合,单据才算是有效的,否则不予以执行,拒绝支付无效单据的款项。这样能有效控制事业单位不合理支出,保障支出的合法性。最后,通过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是实施再监督的有效措施,能够针对事业单位各项经济活动查错,防止弊端,及时发现财务风险所在,改善经营管理。但是,内审应与财务机构独立,保证审查的公平有效,对财务会计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二)提高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能力首先,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以确保资金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将资金运用于事业的发展。对支出项目进行分类管理,评估成本可压缩的空间,重点把控大项目。而其他如会议费、车辆购置费、接待费等支出,凡是未纳入预算或者超出预算的支出,如果要追加经费均要上报审批,以强化全员成本管理意识。其次,健全固定资产核算制度,将基本建设纳入单位会计核算中,以真实反映出单位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情况,保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确保编制预算提供的支出信息完整、真实。最后,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一方面及时了解单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妥善保护,不重复购置,另一方面也能防止资产的流失,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三)缩短财务报表周期为更充分、及时了解单位的财务情况,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价值,应尽可能压缩财务报表周期,除年报外,应制定短期的财务报表,如旬报、月报,将其固定化,形成制度。以此使单位管理者在最短时间内掌握整体各项经济指标,掌握现金变动情况,及时利用现金流入与流出状况的相关信息,调整工作;同时也有助于单位领导提早防范,尽可能较少或避免经营风险。 (四)提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信息化程度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化对工作效率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纷繁复杂的财务数据信息化处理更是亟需借助于信息化这一有利的工具。一方面节省人力物力,提高财务信息准确性、及时性,另一方面也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应变风险的能力。因此,事业单位财会工作要与时俱进,跟上信息化的时代步伐,提高信息化程度。 (五)提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队伍的综合素质财务会计是事业单位的直接理财者,而财会团队的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工作质量,一方面要真正重视财会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快提高财会队伍的综合素质。首先,提高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的入门门槛,严格要求相关人员通过会计资格考试,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对于现有团队人员,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要给予培训,通过统一考试后才能上岗;新进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先进行培训,才能独立操作,降低失误率。通过严格把控从业资格,来提高团队成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整体素质。 其次,要强化在岗培训,加强继续教育。财务会计知识更新周期短,需要及时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如长期未能接触最新的知识,很难在管理技能上有所提升,只会陷入不断重复的琐碎工作中。再者,财务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思想道德都需要定期进行固化,及时进行警示教育,确保团队成员职业道德水平。最后,对单位财会队伍应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完善的制度把控会计工作,给予相关人员足够的信任,鼓励其积极发挥主动性,敢于揭露和制止违规和违法行为。 作者:卓妍彬单位:厦门市湖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应用管理会计论文 一、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在进行管理会计的应用时,由于自身及外界的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以下对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应用进行探析,概括了在应用过程中所现的问题。第一,从事管理会计的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无法满足当前事业单位对管理会计的要求。在管理会计领域,专业人员的水平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中发挥的作用。另外,管理会计的员工在传统的计划经济的误导下,忽视了在事业单位中管理会计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这就导致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中未能得到广泛地推广,也没有取得快速地发展。而且,由于本身职业的特点,从事管理会计的工作人员很难得到认可,这就使得他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大大降低,也就逐渐错误地理解为管理会计对事业单位的影响不会太大。就目前的管理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来说,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中将不会起到较大的作用。第二,管理会计不能仅仅局限于对内部信息的管理和控制,也要适当地对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和探究。社会在不断发展,要想更好地适应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就要学会将内部信息与市场信息相结合,这就要求从事管理会计的人员能够做到合理地对内部及外部信息进行控制和管理。在事业单位中,管理会计的工作主要是将事业单位内部的信息提供给管理者,而忽略了对市场信息的重视,使得管理者不能更加全面的对单位进行管理,无法准确及时地将市场信息与单位内部信息相对比,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发展进步。第三,在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会计的应用时,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使得管理会计发挥的作用受到影响。任何一种管理都需要有科学的制度作指导,由于事业单位无法准确地在管理会计方面制定出合理的制度,导致单位在进行管理会计的应用时,无法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高效率和高质量这两个基本的要求。在没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的情况下,在实施管理会计时必定无法顺利地发挥出其在事业单位中的重要作用,这就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提高效率和效果的作用,不能更好地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第四,事业单位忽视了管理会计的重要地位,认为管理会计对单位的影响不大,阻挡了管理会计的前进之路。有些事业单位甚至会认为管理会计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职位,没有让从事管理会计的工作人员真正地投入到实际工作当中,导致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中的作用无法发挥出来,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的经济发展,同时也阻碍了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中的发展,阻挡了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中的广泛应用。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应用的措施 在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应用中,问题的出现会严重影响到事业单位的发展问题,因此,相应的解决措施是必不可少的。第一,提高管理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首先,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想上的疏导,让他们认识到人们对这项工作的认可,使其获得工作的激情,更有利于管理会计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然后,工作人员要进行专业技能的巩固和增强,适当的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专业人员从事管理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培养出一支具有高水平、高素质的管理会计团队,使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得到推广,促进管理会计的发展。第二,虽然说,管理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了使得管理者更加科学地管理单位,将单位内部的信息传递出去。但是,在新思想的指引下,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管理会计的工作模式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不能仅进行内部信息的管理,也要学会掌握社会上的信息,紧跟社会经济发展的潮流,帮助事业单位更加顺利地适应并融入到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当中,让管理会计对事业单位的作用得到很大程度上的展现,促进事业单位和管理会计的共同进步。第三,在事业单位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会计制度,会使得管理工作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在进行管理会计工作的过程中,通过归纳总结等可以得出较为科学的结论,从而可以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会计制度。在制度的指引下,进行工作时可以准确地了解到事物发展的规律和方向,从而使得管理会计制度得到更大程度上地完善,也使得管理会计能够在事业单位中得到有效地推广和使用。第四,事业单位要重新审视管理会计这项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使得管理会计的作用能够得到极大地发挥。要想让事业单位将管理会计重视起来,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要更新自己的思想,跟上时展的步伐,认识到事业单位要想获得经济效益和强大的综合能力,就要将管理会计当成重点采取的措施,大力推广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其次,事业单位还要对从事其他职务的人员进行思想上的修正,让管理会计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确保单位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最后,事业单位可以成立一些关于管理会计方面的组织等,这将更有利于提高从事管理会计工作的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也能够促进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得到推广。 三、结语 在当代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事业单位为了能够获得更好地发展,一直都在探索前进。而管理会计会对事业的经济成本进行合理地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事业单位获得长远地发展,因此,事业单位开始将实施管理会计作为提高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途径。但是,在事业单位对管理会计进行应用后,众多的问题便接踵而至,这将会使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中无法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因此,探析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应用中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成为较为重要的任务,这不仅需要事业单位在理论中有较为准确地支持,还需要付出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管理会计能够在事业单位的发展中展现出强大的管理能力,确保事业单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获得发展和进步。 作者:冯晴 单位:四川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行政事业单位林业会计论文 一、组织学会活动,增强学会凝聚力 1.根据财政部要求,学会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组织行业内学会参加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网上答题竞赛活动。全市38个区县,参赛人数达到227人。通过此次知识竞赛,广大会计人员进行了一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知识的深入学习,对林业系统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开展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交流座谈会。新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制度与旧制度相比有很大变化。为进一步掌握新制度,加深认识、理解和熟练运用,学会组织召开新制度交流座谈会,邀请全市38个区县财务科长集中进行交流座谈,效果十分明显。 3.倡导学会与学会之间加强交流学习,取长补短。 二、发挥专业特长,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为贯彻执行《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控“三公经费”管理,切实加强林业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查找问题,提高资金效益,依法依规服务林业发展。一是配合市局,做好有关国家审计检查。重点加强黄奇帆市长经济责任延伸审计、财政存量资金审计、土地出让金延伸审计、全市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审计等审计的服务工作。二是配合市局,做好国家林业局相关专项稽查。主要服务好天保、湿地、森林抚育等财政专项资金稽查。三是组织开展行业内审。会同市财政局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2012—2013年会计信息质量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机关及直属单位2013年财务收支内部审计、2013年特色效益林业专项资金内部审计、2008—2013年油茶产业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等。 三、以人为本,做好会员服务工作 1.做好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本着方便会计人员、服务基层的目标,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财政部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衔接规定的通知》(渝财会[2006]58号)规定,集中更换市本级林业行业内财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指导跨区县财会人员办理从业资格证户籍转移等工作。 2.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更新知识结构的重要渠道。按照市财政局规定,积极组织行业内财务人员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参训人员覆盖率为100%。 3.做好会计职称和新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考试工作。鼓励会员参加会计职称考前培训和考试;组织新招录财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和资格考试。 4.组织会员参加各类培训。派员参加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组织的林业财政政策培训、林业基建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培训、林业重大自然灾害调查和评估培训、财政支农资金培训等;组织召开全市林业计划财务知识培训、森林保险工作培训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财会人员业务能力,更新了知识结构,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单位:重庆市林业会计学会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管理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论文 一、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 1.财务会计管理重视核算、轻视监督 事业单位自行设置会计机构,任免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直管领导负责,会计人员不受上级财政部门领导管辖,所以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始终存有做假账不被查出的侥幸心理。很多单位对上级隐匿财政收入,财务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浪费严重。会计集中核算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集中办理,这样就铲除了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的“假账”,事业单位各项收支和经济往来都要经过会计核算中心的账号,由专门的会计人员对这些账目进行监督,这样可以加强事业单位遵纪守法的意识,但是事业单位却普遍重视核算,缺少监督。单位资产管理与集中核算工作脱节,单位内部的开支标准和经费控制标准缺乏可行性,无法监督单位费用开支的真实性。很多事业单位依然是沿用的传统财务管理模式,不能跟上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这种记账、算账、报账的核算模式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财务管理始终处于“人推着数字走”的被控局面中,财务管理控制落不到实处。 2.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预算控制不强 在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很多单位缺乏完善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领导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财务管理人员往往是按照之前的惯例和工作经验进行财务运作,财务会计的随意性较大。有些单位虽然建立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但是管理内容较为落后,不能够适应事业单位的发展,财务管理制度无法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预算管理为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前提条件,但是很多单位的预算控制能力不强,结果影响了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财务的随意性较大,财务控制不严格,只要领导签字就可以报销,财务控制容易出现透支现象。财务支出没有计划性,就容易导致资金挪用现象的出现,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影响了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行。 二、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对策分析 1.完善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 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中,不断加强事业单位管理者的主导地位。单位负责人要对财会报告的真实、完整负责,加强对单位管理者的培训,使他们都能够掌握内控的基础知识,积极改善组织内环境。为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的力度,事业单位还应该积极引入企业管理方法的授权批准机制,内部牵制、物帐分离,防止接近资产的人私自挪用资产。同时事业单位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财政与审计部门的作用。 2.加强预算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时要做到事无巨细,清晰明了地安排好各项支出。财务管理领导要严格把关,除非特殊情况,不要随意更改预算,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审批,责任到人。同时各部门要积极合作,积极反馈预算管理状况,做到资产明确,账目清晰。各项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都离不开完善的制度做保障,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建设必须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使管理制度朝着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向前发展。完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财会工作效率,保障国家财产安全。 3.提高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财务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管理性要求很高的工作,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必须懂技术、懂业务、懂管理,才能够做好这项工作。为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事业单位首先要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门槛,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一律不得参与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对于缺乏经验的工作人员,单位要提供机会对其进行培训,使之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事业单位领导要严格要求会计从业人员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对于财务管理人员,单位应该财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充分鼓励和嘉奖那些优秀的会计人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还要用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来约束他们的违法行为,保障各项财务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者:张小莹 刘凯 张锋 单位: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创新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论文 1树立科学理财的新理念 根据我国的先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中,其负责人起到主导的作用,在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中占有主导地位。为了进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创新,这需要行政和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的规定做到树立科学理财的新理念,调整支出结构达到优化,使财政开支用在关键地方,发挥财政的高效作用,提高财政的使用率和透明化。 2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需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我国的国情要求事业单位的领导高度重视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法制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为了更好地发挥财务人员的核算和监督职能,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法制建设。使用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做到对优秀财务会计人员的适当奖励和对出现工作错误的人员的相关的惩罚,从整体上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认知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完善财务会计的法制建设。 3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控制,建立内部审核审核制度 事业单位在制定相关的制度的重要依据是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涉及到购买以及相关金额的监督、对预算支出的监督、对财政工作落实中的过程的监督,要实现单位内部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需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监督过程中,应做到监督的具体化,把各项责任明确到个人上,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专人专项的监督。审计人员对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相关岗位进行监督和核实,尤其是比较重要的项目和活动做好严格的审计和监督工作,杜绝违规现象和损害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的事情出现,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单位利益,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促进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创新,从而促进事业单位的整体发展和创新。 4构建全面的现代化会计信息系统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网络被应用于生活和生产的各个方面,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也不例外。网络的应用加快了财务会计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提高了财务会计的工作效率,完善了经济事项的发展过程和效率。因此,作为政府和党的形象部门,事业单位应与时俱进,把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现代化会计信息系统,加快财务会计创新措施的落实步伐。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应依据市场的发展分析单位的财务状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能力,推进财务会计管理的进行。 5加快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队伍建设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技术性、法规性,要实现高质量和高效益的管理需要依赖多方面的支持,例如领导的关注、相关职员的认真负责等。只有领导有较强的管理意识,才能带动会计人员的认知提高,从而实现管理的创新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事业单位经济建设进行的同时,需要加强体制的完善和改革,还需要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整体水平和素质,培养其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财务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影响着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因此会计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认知水平和从业技能,在财务会计管理创新中和国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做出最大的贡献,促进事业单位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卢冬雪 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卫生局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会计论文 一、当前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机制弱化 目前我国很多事业单位内审机构未建立,即使建立起来了,内审人员由事业单位领导委任,其隶属关系、经济利益均受到单位的制约,这使得内审人员的对事业单位的监督能力弱化,使得他们为了不得罪单位领导,对领导的经济行为进行睁只眼、闭只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外部监督机制弱化,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失效者不产生压力。包括审计、财政等在内的政府监督机构,工作中各行其是,未能形成综合监督的合力。审计部门只重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轻视了事业单位内部会计制度有效性的审计,对事业单位查出问题的处罚,往往就事不就人,重人情而轻规定,造成审计部门的执法功能弱化。而财政部门重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忽视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二)违纪违法的现象时常发生 由于历史的原因,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还存在漏洞,有的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财会人员利用内控不严的漏洞大量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挪用、盗窃资金,利用虚假发票等。某些事业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顾国家法律法规,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伪造会计信息,而会计人员常常陷入站得住的顶不住的困境,不得不弄虚作假,按照单位负责人的意愿做假账。假如单位的会计人员抵制违法乱纪行为,单位领导往往会怀恨在心,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受到单位负责人的刁难甚至打击报复。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实现途径 (一)建立有效的资产会计内部控制 加大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预算和审核的会计控制,检查对一项固定资产的投资,预算部门是否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编制是否提供多套预算方案进行比较筛选。要及时的对新增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日期、规格、零配件、原始价值、性能等进行逐项验收,并确定其使用年限、大修理周期等,同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清单”对上述事项签字确认,之后交财务部门入账。根据“固定资产验收清单”及原始凭证做记账凭证并登记明细账、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对于报废资产,使用单位编制报废申请单,写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上报财务部门,获准后,由使用部门开具固定资产报废通知单,财务部门收到执行完毕的报废通知单后,及时注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来完善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会计委派制度是一种改革会计的行政隶属关系、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关系的全新会计管理模式。使会计人员隶属于上级主管部门,派驻的会计人员人事档案、职务任免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奖金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派驻单位没有隶属的关系,从而确保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实行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所服务的单位脱钩,委派人员的人事关系留在原单位,其经济收益、相关福利纳入财政局统一发放,不参与被委派单位的人事和经济分配,削弱了委派人员与被委托单位的隶属和依附关系,增强了会计人员的独立性,有利于减少被委托单位对会计人员实施监督工作的干扰,使其尽可能公正的加强日常监督,敢于抵制被委派单位相关人员的不法行为。使委派会计正确处理好“独立性”与“服务性”的关系,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三)建立职务、岗位分离制度 事业单位里不相容的职务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来完成,这可以对涉及的有关人员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作用。付款人员,审核人员,记录应付帐款人员应岗位分离。收费员与稽核人员,记录收费人员不得有利益关系。事业单位的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并且会计人员要在一定工作年限内进行岗位轮换。会计人员要加强对经办人签字的原始凭证的检查,检查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原始凭证有无涂改、伪造报销凭证等弄虚作假现象。会计人员把己审查后的原始凭证填好报销单,经当事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做记账凭证,财务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报销。会计人员要根据此登记总账、明细账。 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因此如何设计出一套符合事业单位实际、科学、有效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有效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下,才能维护好国家利益,完成好事业任务。 作者:刘燕琼单位:湖南省农业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财务会计论文 一、当前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机制弱化 目前我国很多事业单位内审机构未建立,即使建立起来了,内审人员由事业单位领导委任,其隶属关系、经济利益均受到单位的制约,这使得内审人员的对事业单位的监督能力弱化,使得他们为了不得罪单位领导,对领导的经济行为进行睁只眼、闭只眼,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外部监督机制弱化,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失效者不产生压力。包括审计、财政等在内的政府监督机构,工作中各行其是,未能形成综合监督的合力。审计部门只重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轻视了事业单位内部会计制度有效性的审计,对事业单位查出问题的处罚,往往就事不就人,重人情而轻规定,造成审计部门的执法功能弱化。而财政部门重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忽视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二)违纪违法的现象时常发生 由于历史的原因,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还存在漏洞,有的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财会人员利用内控不严的漏洞大量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挪用、盗窃资金,利用虚假发票等。某些事业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工作,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顾国家法律法规,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伪造会计信息,而会计人员常常陷入站得住的顶不住的困境,不得不弄虚作假,按照单位负责人的意愿做假账。假如单位的会计人员抵制违法乱纪行为,单位领导往往会怀恨在心,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受到单位负责人的刁难甚至打击报复。 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实现途径 (一)建立有效的资产会计内部控制 加大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预算和审核的会计控制,检查对一项固定资产的投资,预算部门是否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编制是否提供多套预算方案进行比较筛选。要及时的对新增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日期、规格、零配件、原始价值、性能等进行逐项验收,并确定其使用年限、大修理周期等,同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清单”对上述事项签字确认,之后交财务部门入账。根据“固定资产验收清单”及原始凭证做记账凭证并登记明细账、总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对于报废资产,使用单位编制报废申请单,写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上报财务部门,获准后,由使用部门开具固定资产报废通知单,财务部门收到执行完毕的报废通知单后,及时注销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来完善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会计委派制度是一种改革会计的行政隶属关系、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关系的全新会计管理模式。使会计人员隶属于上级主管部门,派驻的会计人员人事档案、职务任免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奖金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派驻单位没有隶属的关系,从而确保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实行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所服务的单位脱钩,委派人员的人事关系留在原单位,其经济收益、相关福利纳入财政局统一发放,不参与被委派单位的人事和经济分配,削弱了委派人员与被委托单位的隶属和依附关系,增强了会计人员的独立性,有利于减少被委托单位对会计人员实施监督工作的干扰,使其尽可能公正的加强日常监督,敢于抵制被委派单位相关人员的不法行为。使委派会计正确处理好“独立性”与“服务性”的关系,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三)建立职务、岗位分离制度 事业单位里不相容的职务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来完成,这可以对涉及的有关人员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作用。付款人员,审核人员,记录应付帐款人员应岗位分离。收费员与稽核人员,记录收费人员不得有利益关系。事业单位的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并且会计人员要在一定工作年限内进行岗位轮换。会计人员要加强对经办人签字的原始凭证的检查,检查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原始凭证有无涂改、伪造报销凭证等弄虚作假现象。会计人员把己审查后的原始凭证填好报销单,经当事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做记账凭证,财务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报销。会计人员要根据此登记总账、明细账。 由于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因此如何设计出一套符合事业单位实际、科学、有效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有效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下,才能维护好国家利益,完成好事业任务。 作者:刘燕琼单位:湖南省农业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管理会计论文 一、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中出现的问题 (一)管理会计无法在实践上得到充分运用 在实际中,管理会计的理论体系无法发挥应有的功效,不能提高效率反而阻碍效果的发挥,阻碍了管理会计在事业单位中的长远发展。追其原因,是因为事业单位在管理会计的思想意识上的淡薄,管理会计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有些事业单位认为其值为是闲职,没有什么实际的效果。依旧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得出,管理会计在很多的事业单位中重视程度不足,对于有些事业单位更是可有可无的,阻碍了管理会计的完善和发展。在有些的事业单位中,管理会计不是独立的部门和机构,而是与其他的业务交织在一起,这也隐藏了管理会计的优势,不利于管理会计方法的实施。反而会阻碍事业单位的效率的提高。对于管理会计本身而言,自身也存在固有的问题:管理会计方式比较抽象,难以应用实施,管理会计方面的资料难以收集,这就阻碍了管理会计框架的构建。虽然管理会计方面的数据模型容易理解,但是实际的可操作性差。管理会计是一种工具,一种方法,也是一种思路,但是却没有一种明确的做法,因此,有关人员要不断的探索和学习,努力更好的实现管理会计的应用。 (二)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不规范 收付实现制是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因为事业单位的性质特殊,首付实现制更适合业务简单的会计核算处理。这种核算基础不仅可以方便事业单位向上级部门汇报财政收支情况,也有利于事业单位做出预算和决策。但是,随着事业单位逐渐的发展,业务逐渐走向多元化,收付实现制已经不能满足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需求。首先是首付实现制度并不重视成本核算的内容,这会导致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准确计算事业单位业务成本支出,也不利于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的评价。同时,很多的事业单位现有的会计科目和核算的内容都不能与单位自身编制预算报表一一对应。这样严重的不符程度会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编制预算的进度和工作量。也就是,现阶段我国所有的事业单位都是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以致于区分不同的事业单位特有的项目和核算比较困难。此类会计制度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上的问题,都会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发展。 (三)管理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 管理会计不同于一般的会计核算,这是管理和会计相结合的学科,其专业人员必然需要符合综合型的需求。管理会计人员是实施管理会计的重要力量,是实施管理会计的关键环节。虽然管理会计如此重要,但是我国有关的管理会计人才却是相当匮乏。首先是我国的管理会计方面的专业人才的专业素质不符合要求,不能满足管理会计的实际需求。其实在管理会计中,管理会计人员不合格,必然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也是阻碍管理会计发展的原因之一。 二、加强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措施 (一)提高管理会计应用范围 对于一般的事业单位来说,复杂的理论和数学模型并不是阻碍管理会计发展的主要原因,其中管理会计实施效果的发挥才是最重要的。管理会计的实施要建立在不断实践的总结,如果不能发挥管理会计降低成本的优势,一切都是空谈。因此,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管理会计的机构,这样才可以对管理会计工作制定出客观、公正的指导,进而确立完善的管理会计体系,并不断促进其长远发展。事业单位不应当对模型和理论的产生过度依赖,应当加强和重视的是对管理会计对象的研究和工作经验的不断积累,尽量舍弃那些无用的词汇和概念,增强实际管理方案的可行性。同时,事业单位也可以结合自身特色,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管理体系,并定期聘请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开展自身管理会计的培训以及指导工作。 (二)重视会计规范工作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会计管理部门,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水平。会计管理部门必须要结合单位财务目标,注重会计绩效的培养,考核会计绩效,明确会计责任归属等。会计管理部门也要积极参与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管理,努力发挥财务监督、指导等职能,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有条不紊的进行。同时,会计管理部门必须努力提高会计工作的管理水平,严格规范会计日常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基础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努力维护市场的经济秩序。在事业单位管理会计遇到问题的时候,会计管理部门应该配合有关工作,帮助会计人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从而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的管理会计制度。 (三)努力提升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人员素质 在最近几年,虽然管理会计已经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经济市场上的高速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会计人员产生的速度,这就使得会计有关的专业人员在素质还达不到要求,这不能满足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非常具有必要性,亟待将管理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升到更高的水平。具体的做法如下:首先,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的严格管理和严格把关,对于没有获得上岗证的会计人员不能使用,对于无视王法的人员做到严格惩罚。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来保证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另外,当会计人员聘用之后,事业单位可以逐渐开展一些会计方面的专业职称及定期岗位培训等方面的考试,这样才能促使会计人员积极准备会计专业知识,进而管理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其次,事业单位也可以定期设置培训机构,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的培训,加强后续教育水平,一旦国家出台相关新政策,相关人员应该更新知识,这样才能落实国家的财务政策,也能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第三,要增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教育工作,这样才能培养会计人员廉洁奉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良好品质。 三、结束语 近年来,事业单位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获得长远发展,事业单位必须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的支出、提升事业单位的效益。因此,管理会计是事业单位的必然选择。但是,事业单位的管理会计还存在一些问题,事业单位必须要采取提高管理会计应用范围、重视会计规范工作、努力提升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人员素质等措施,才能提高事业单位管理会计水平,进而保证事业单位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作者:龚丽蓉 单位: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监督所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成本会计论文 一、事业单位成本会计核算对象概述 在当前的成本控制中成本作业法是一种应用最为广泛的管理方式,事业单位通过成本会计核算可以对整个企业的管理思维观念进行再一次的更新和升级,而不是只是在单纯的进行一项成本控制的方法。成本会计核算可以让事业单位的服务和客户产品体验度有所增加。所以在当前事业单位中成本会计核算是一种有效的财会管理方法。在日常工作中对事业单位的考核主要是对绩效这个单一的指标进行衡量,但是事业单位的服务和产品有时候难以进行量化。因此在对事业单位进行评估时候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估体系,考核单位在降低成本的工作上的努力程度,进而为评估事业单位提供了有效的决策依据。 二、事业单位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虽然说计划经济体制早已破除,但是在事业单位内部还是有着残余,特别是在思想观念方面,很多老职工对成本会计是缺乏正确的认识。 相当多的基层领导更是没有充分认识到成本会计核算的重要性,有的事业单位只是管理层面上强调实行成本会计核算,没有切实有效的落实到位。自然也不能够利用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的优势,没有能让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发挥应有的效用。我们可以知道在知识经济和新的制造业大的环境下都是会对成本会计核算有着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以高新技术为主的今天,知识经济成为了左右技术类事业单位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能否站稳脚跟,对事业单位的发展有着关键的作用,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着传统背景的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有着时间上和作用上的滞后性。事业在进行成本会计核算过程中有时候对无形的消耗没有太多的关注,导致了知识和技能在成本消耗统计中出现统计误差。具体体现是计提折旧不规范,很多账面资产和实际资产不符合。 2.在很多的事业单位中存在成本会计核算与管理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我们追根溯源可以发现根本原因是基层的会计核算和报账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够高,在专业知识方面比较缺乏,他们之前往往是从事出纳或者是一般工作人员,缺少对成本会计核算与管理的专业知识,导致了在提交数据的时候不能规范的填写资金流的各项具体名称,对于资金性质、来源、开支等信息不甚了解。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财务管理工作形同虚设。在很多的事业单位中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往往是单独设立的部门,这个部门不能和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更不能准确的把各项开支信息及时的通过网络上报到成本财务部门,这种现象严重的影响了成本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3.成本会计核算方法滞后不能够适应事业单位技术进步的要求 在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也是在不断的加快,也是只有不断的加快技术改革的步伐,才能让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我们发现很多单位在进行新的产品研发和新服务项目时候并不能够及时的对成本核算的技术和条件进行改善,导致了成本会计核算往往不能反映事业单位真实的发展状况。更有事业单位对于成本核算新的方法并不能够及时的学习和利用,直接导致了与同等事业单位相比在成本会计核算方面有着明显的差距。监督体系不完善是大部分事业单位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通病,以至于在日常的工作中发现很多部门为了维护自己的私利在整体效益和用保效益方面提供的数据中作假,直接导致了成本核算的数据的可靠性。 三、提升事业单位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的措施 1.转变观念。 事业单位在实行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的过程中要不断强化落实,对主要人员要进行培训,量化各类执行人员在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中的工作。用新的思想和观念不断冲击职工和干部,让他们用新的技能进行工作。特别是在领导层中不断的学习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相关知识,让他们尽快的转变观念,在日常的工作中可以让他们重视成本会计管理工作,在人力和物力中可以相应的加大投入,另外也要建立一些整套的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制度,在科学化和规划化的制度下执行日常工作。落实责任制到个人,以确保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可以有效的开展。 2.改进固定资产会计核算。 针对事业单位成本核算问题,调整现有固定资产核算方法是关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指出,“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应在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增记,并把所购固定资产全额计入事业支出账户。可是现行核算易导致事业支出失衡,除了不真实可比性也不强。现阶段,事业单位应从现行企业固定资产核算制度规定中借鉴经验,增加“累计折旧”项于会计科目中;为确实反映资产净值,“固定基金”可经由折旧计提调整来实现,把分录改进成贷:“累计折旧”,借:“固定基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调整后,实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原净值更直观地体现的同时,免除净资产的虚增。 3.变革财务报告体系及有效监管运行。 预算制度时期,使用者较简单是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显著特征,预算拨款使用是其主要体现,也就是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被挪用等;关注重点资金的安全性,而非财务成果评价。新形势下,财会信息须满足不同需要是由事业单位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引发的。为考核经营成绩,向投资及筹资决策提供参照,事业单位自身势必要求恰当、正确地体现财务成果。因此,当前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需要变革,要与新形势相契合,有必要统一选用企业的财务报告体系。但相较于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的理财环境特殊。因此,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掌控投资及债务规模,避免财务危机的发生。国家应律法规定事业单位举债及投资资金比例,规范审批程序;符合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标准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企业须编写合并报表等。 4.成本控制理念的创新。 事业单位传统的成本管理经常是以资源节约为依据的,然而有些事业单位对于成本片面的降低,这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成本节约,导致了一些必要开支也被缩减,这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平稳发展。因此在成本会计核算和管理中要正确掌握企业的产出和投入之间的关系平衡点,进一步研究适合自己企业的成本增减和企业受益的增减之间联系,才能够制定出有利于提升企业整体效益的成本控制方案。 作者:张晓波 单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论文 一、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含义 笔者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以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能力为目的,以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活动为对象,通过对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加工和利用并向内部管理提供信息,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过程的预测与决测、规划与控制、分析与评价等职能的一个会计分支。 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共同点是: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都属于会计范畴,都起源于企业生产管理;目标相同,不管是向内部或外部提供会计信息,都是为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能力为目的。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的区别。管理会计是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过程中价值形成和价值增值的预测与决策、规划与控制、分析与评价,确保资源有效利用,提升供给公共产品及服务的能力;财务管理则是以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金收支执行为主线,确保各种形态资产的安全完整。 具体有以下几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同:管理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仅限于内部管理人员,是保密的;财务会计信息是相对公开的,包括内外部的利益相关方都可获悉。会计对象不同:管理会计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活动;财务会计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运动。会计主体不同:管理会计为了能提供便于管理用的信息,会计主体可以是多层次的(如可以是一个责任单元或责任中心);财务会计以行政事业单位为主体并反映其资产负债的财务状况、收支信息等。会计事项的处理规则不同:管理会计不局限于会计规则、可以不受规则限制;财务会计则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计量单位不同:管理会计可用非货币单位计量(如实物单位等);财务会计则以货币计量为主。 二、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准备条件 修改的国家会计法规增加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相关条文规定,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转型并同时实施管理会计的重要外部条件。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并消耗财政预算资金,依据《会计法》的规定用财务会计的方法核算、反映预算资金消耗的来龙去脉并形成会计信息,依据《审计法》、《预算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等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对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评价。财务会计工作理所当然的成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一部分。 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也需要有相关会计法规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合理建立并有效实施,是实施管理会计的重要内部管理条件。行政事业单位合理建立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可为管理会计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合法、合规及真实的财务会计信息,也可为管理会计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真实、客观的非财务会计信息。管理会计所使用的基本信息有的来源于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财务会计信息,有的来源于职能活动非财务信息。建立完善适应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需要的内部财务会计核算办法,是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财务会计支持条件。管理会计所使用的基本信息来源于财务会计信息,有的是财务状况等信息的直接使用,有的是对财务状况等信息的调整与加工。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信息必须服务并服从于管理会计提取信息的需要。 划分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成本项目并确定成本归集方法、成本项目的类别与性能,是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基础条件。根据经政府批准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即“三定规定”确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依据职能划分活动项目并确定责任单元。在责任单元内依据职能活动划分成本项目、确定成本归集方法。按照成本项目费用与职能活动任务大小的变化关系,确定成本项目的类别与性能。 三、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管理会计的环节与技术方法 管理会计事前预测与决测环节及技术方法。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能应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决定了其本身应开展的常规职能活动及专项职能活动。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常规职能活动开展的特点、环境影响、历史成本及先进成本等因素,确定常规职能活动的目标成本。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常规职能活动的目标成本,采用移动平均法、时间函数法等方法可预测开展常规职能活动的成本。采用因素分析法、增长趋势预测法可预测事业收入。依据社会经济发展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产品的需求,根据专业咨询机构对专项公共服务产品的咨询成果,确定专项公共服务产品的目标成本,采用方案比选的方法进行专项职能活动决策。 管理会计事中规划与控制环节及技术方法。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能应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决定了其本身应开展的常规职能活动及专项职能活动,其开展职能活动的预算资金供给规划是按照常规职能活动的预测成本、专项公共产品及服务的预测成本及预测事业收入计算确定,其预算资金供给形式有财政预算拨款及社会融资两种。采用变动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作业成本法、预算管理控制制度及责任中心控制制度等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常规职能活动及专项职能活动的成本控制进行事中分析并发现职能活动成本控制缺陷,及时改进、弥补职能活动成本控制缺陷,最终达到优化、节约职能活动成本的目的。 管理会计事后分析与评价环节及技术方法。行政事业单位职能活动消耗财政预算资金,其产出和成果就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合格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分析行政事业单位的产出和成果与财政预算资金消耗之间的关系,确定产出成果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及公平性,并评价其产出成果是否符合绩效管理目标。用产出指标(如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等)考察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数量与品质。用效益指标(如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等)考察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给社会及社会公众所带来的影响和结果。用绩效评价标准(如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支出定额标准及资产配置标准等)来考察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完成程度。 作者:罗开造 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预算财务会计论文 1.科学技术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影响 社会是进步的,经济是发展的,现行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的制度始建于1997年。在公共财政的背景下,都对公共财政的财务管理行为和会计核算行为都产生较大作用。一方面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科技的大力发展,事业单位规模越来越大,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大,科学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二是还存在部分科学事业单位尚未实施企业化转制的,仍保持原先的事业单位组织形式。 2.科研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对会计的要求 科学事业体制的改革尽管对科学事业单位的财政行为产生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财政单位地管理较接近于企业的成本效益核算,但是,并没有完全相等。1997~1998年的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使得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区分开来。新的事业单位制度会计成为事业单位经济活动会计活动的一个平台。为此,科技体制可以进一步提出新的要求:对于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加大力度。提供更多不同的会计信息,引进更先进的财务会计方法。公共财政的的改革也需要增加对其的监督功能,也可以要求改革现行科学社会制度。保留适当的预算方法,以此实现体现预算管理的目标。科技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对科学事业单位会计任务的要求,并不是一致的,这就带来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中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如何结合的问题。 3.科学事业单位施行预算会计的必要性分析 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目的是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重点是预算收支核算,以核算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属于分配领域中的各级政府部门及行政单位,预算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的会计体系。对于科学事业单位来说,预算会计是本单位的会计活动的必然任务。 4.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不能直接完成预算会计的任务 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基本不能直接的显示政府拨款的收入、支出、和结余。只是科研单位收入、支出、结余的一部分而已。再就是,现行科学事业会计制度尚不能直接反映出科研单位执行公共财政改革措施的情况。 5.现行科学事业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有机结合 实现现行科学事业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有机结合,需做到以下几点:1.准备查簿模式将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设置更多的分科目,如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这个基础上,设置基本支出汇总表和项目支出汇总表,用月份的方式进行核算,这种方式的难点在于预算经费设计的科目较多,独立设立二级科目难度系数较大,容易造成混乱,比较适合业务单一,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中;2.单独核算模式单独核算模式是单独的将预算会计科目中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可支用预算款进行汇总,实现和财务会计的平行核算的方式。这种模式处理的信息较多,难度较大,比较适用于业务多的事业单位;3.多维单独核算模式多维单独核算方式就是将准备查簿模式和单独核算模式融合到一起而形成的核算方式。这种方式融合了以上两种方式的优势,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6.结语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对于科学事业单位而言,由于受到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影响,尽快实现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应该说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要想真正实现,却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基于这样的现实背景,我们要尽可能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有机融合创造良好的条件与平台,从而尽快实现现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健全。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科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融合过程的不断深入,毕竟为我国的科学事业单位科学事业不断发展而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作者:赵平 尹毅 单位: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当代事业单位管理会计论文 管理会计体系能够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内部管理的信息,并且能够监督其预算执行的过程,所以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建立与完善管理会计体系非常重要,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其投资力度。 1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对我国各方面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进行市场经济时代以来,各个单位与企业都在进行着改革,因为传统的很多制度都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无论哪个企业或者单位要想获得长期的发展,懂得在各方面进行创新是非常关键的。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构建全新的会计体系十分必要,因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会计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尤其行政事业单位有些人员还没有从计划经济思想中走出来,如果一直沿用早期的管理会计方式,会严重阻碍行政事业单位职能发挥。行政单位构建管理会计体系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行政事业单位可以不再接受公共受托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具有公共受托的责任,这种责任主要起源于国家社会民主制度的建设与发展,而不是起源于我们经常理解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出现分离的情况。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受托的现状就是委托俩链接相比较而言比较长,这种现象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因为链接比较长,在这链接中,委托人与人如果不经常沟通,就非常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或者是各个部门的权利在分配的过程中没有全面考虑问题,所以总会出现不匹配的现象;最重要的是各方的利益经常出现不对等的情况,这就非常容易引起纠纷。正是因为出现所有者虚位的现象以及相关部门并没有一套完整的奖励机制,而解决这些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对其进行监督,而实行监督的前提就是要保证所有的信息真实完整。除了这个办法之外,行政事业单位的行为是很难获得的。通过上述的阐释,我们可以知道,因为目标各种各样,而行政事业单位的委托链相对来说又比较长,再加之所有者虚位以及相关部门并没有建立或者完善奖励机制,另外行政事业单位的行为有不容易观察到,这些不利因素必然会给行政单位的公共受托责任带来消极影响,而降低影响程度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拥有足够多的信息。近些年来,因为公共管理事业的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受托关系要想得到解除,就可以提供有关信息,而且要接受总体的评价。尽管本文所说的管理会计其主要责任是内部管理,但是在外部管理上也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这种管理方式能够完全综合的了解行政事业单位,这样就可以弥补行政事业单位行为不容易观察的劣势。因此,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建立和完善管理会计体系就能够将其所承担的公共受托责任逐渐的解除。 1.2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决策的效率 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我国一直都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体制以及其他方面进行改革,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职能够在新时期能得以更好的发挥,以适应国家经济、科技大发展的背景,所以国家不断地优化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而组织结构发生的变化,也就代表着行政事业单位所需要的信息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与此相关的信息评价机制以及激励机制都随之进行改革,发生了变化。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一定重点问题,那就是没有相应的管理会计信息体系,这样就不能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更多的信息,也就降低其决策的效率,所以改革的同时也应该逐步的建立管理会计信息体系,这样才能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策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进而提高其行政效率。 1.3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现代使用的公共预算其主要功能就是控制取向,为了能够更好的发挥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提高其内部管理水平,国家出台了很多规范和政策,而实际上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会计体系,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如果预算标准正确,其就可以为该体系提供相关的数据与标准,进而指导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管理会计体系可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将其管理过程中所有有价值的信息都反映给有关人员,这样就能够全面真实的反映出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在后期处理时也能够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也便于考核相关工作人员业绩,更为重要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期间所用到的资源,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配置,这样就可以用最小的行政成本来发挥行政事业单位最大的作用,进而使各方的利益一致。从上述可知,管理会计信息体系能够为相关单位提供足够的信息,对提高其内部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预算控制已经成为相关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方法,所以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建立和完善管理会计信息体系非常必要。 2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体系构建 2.1构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思路 立足于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特点,构建其管理会计的前提是设计、执行和完善预算管理系统,目标是提供管理决策信息。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优秀”的预算管理体系。行政事业单位所有业务最终都要通过预算管理系统衔接起来,并且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实现对预算管理的全过程控制。因此,在构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体系时,以预算管理系统为构建基础,需要正确处理好与预算会计、内部控制系统的关系,构建的总体思路是:以预算管理的基本内容为基础,将预算管理的职能与行政单位的业务活动全过程联系起来,并将以资金管控为优秀的内部控制体系嵌入到预算管理系统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同时与预算会计系统衔接起来。 2.2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内容 2.2.1预测系统 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过去和现在的经济条件,运用各种科学的预测手段,经过合理正确的运算对未来可能出现的事件和问题做出科学的估量,为制订规划、编制预算提供资料。预测方法通常报告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其中定量分析法又可分为趋势预测法和因果预测法。 2.2.2管理决策系统 管理会计的首要任务是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基本内容与企业相比,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决策更为复杂,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决策的目标相对单一,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决策目标则相对多元化。在构建管理决策系统时,需要考虑为实现不同目标而采用不同的决策分析方法。这些分析方法通常包括调查分析法、经济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 2.2.3全面预算系统 根据确定的目标,编制全面预算。全面预算系统应当将预算管理的职能与行政单位的业务活动全过程联系起来,其主线是预算管理,优秀是资金管控,重点是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控,为单位领导决策提供支持和建议。在预算执行中,为满足单位领导多方面的决策信息需要,主要从经费支出和预算项目两个角度,对执行结果进行信息反馈。 2.2.4预算管控系统 根据确定的目标和预算标准进行各项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运用现代化手段收集、分析、评判日常经营活动成果、确定各个部门的经济责任,并把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管理部门,以便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预算管控的方法通常包括归口管理、分权管理、责权利相结合等。 2.2.5项目管理与责任 会计公共部门预算支出主要由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构成。其中,基本支出预算管控的有效手段常采用定额管理办法,所以部门预算管理中的关键问题是对项目支出进行管控。建立和实施责任会计制度有利于提供项目支出的相关信息,便于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与控制,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实施项目库管理奠定了基础。 2.2.6业绩评价系统 根据预算、控制资料,运用责任会计方法,定期进行业绩考评。业绩考评主要包括业绩评价和业绩激励两个方面。通过将业绩策划和控制的结果与评价方法和激励手段相结合,以一定的评价模式和激励机制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和职员的业绩行为,不断提高单位领导和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并达到将单位领导和员工的努力引向业绩指标所反映的特定方向的目的。 3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建立管理会计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管理会计体系能够逐渐将行政事业单位公共委托责任解除,避免委托链接过长也带来的各种问题。 作者:柳珺 单位: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论文 一、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中所存问题的相应完善措施阐述 1.完善事业单位现有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可以说,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欠缺会直接阻碍财务会计事业的发展前景。所以,唯有事业单位先完善当前现有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容,而后认真的贯彻落实,才可以真正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可靠的基础,从而确保工作合理有序的开展进行。与此同时,事业单位在制定完善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时,务必要先明确其优秀目标,而后完全按照事先所计划的目标开展落实一切工作内容。除此之外,事业单位还应当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的核算策略,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总结问题与不足,不断完善、不断进步,从而真正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实施效率。 2.加强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培养,并实行绩效评估制度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市场竞争越发激烈,我国事业单位对于财务会计工作人员的选用上也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标准。此外,加强现有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力也是改善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然而,经过调查研究表明,当前部分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人员时常表现出素质低下的负面现象。由此可见,事业单位的领导层首先应当注重人才队伍的素质水平建设,务必要提高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修养以及思想品德思想,从而建设起一支真正专业性强、综合素质水平高的财务会计人才队伍。其次,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务必要加强对财务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修养培训与专业知识能力培训,促使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可以在工作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从而消除一切消极思想,更为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工作中去。最终,事业单位的领导层人员应当对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定期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实行奖惩制度。针对于那些表现优秀的员工应当加以褒奖,从而来激发财务会计人员对于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二、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寻找出有效的解决策略,并且加以落实乃是一种发展必然。唯有不断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且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才能真正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作者:邱宏利 单位:海南师范大学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事业单位信息管理会计论文 一、在会计信息化背景下我国的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中呈现的特点 (一)内部控制更加规范化与程序化。信息化管理是将会计信息进行规范化、高效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的方法与相关措施都是由计算机来进行智能化控制与管理,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发现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就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内部管理工作人工操作的工作内容减少了,很多的工作内容可以应用管理系统来进行智能化管理,将内部控制流程与要求设置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中,减少人为的干预,提高内部管理工作效果。 (二)内部控制的内容呈现数据化特征。在内部控制中为了提高控制效果,提高管理水平,需要对相关的会计数据纳入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中,对内部控制信息进行信息化处理,对重要的信息施行相关的保护制度,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为内部控制管理措施的完善提供参考信息,进而提高内部管理工作效果。例如,事业单位施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后,事业单位会计部门的会计账簿是由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的,会计报表也可以随时调取,不需要等会计人员对会计报表进行总结与报告,因为信息处理系统可以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自动生成。数据化的会计信息可以减少或者是规避信息造假现象的发生,规避事业单位发生违法或者违规行为,提高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效果。 (三)扩大内部控制的范围。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工作中施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单位的管理与控制范围都进一步扩大了。内部控制不仅涉及人事的内部控制,还涉及到设备的配置以及应用程度的组成,这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管理范围,施行信息化处理,也提高了信息处理与分析效率,辅助内部控制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提高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管理水平 (一)培养会计信息化人才满足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需要。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控制与管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内容是财会人员对专业的会计信息进行管理,通过专业的会计工作节约事业单位的运转成本,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进行专业的核算、确认、审计会计信息,为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提供科学的会计信息。为了有效提高会计信息化管理能力,促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效率提高,需要事业单位加大会计人才的培养力度,为事业单位培养合格的会计信息化人才。另外,事业单位中还有很多的会计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实践管理工作,为了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事业单位可以组织这些会计人员参与专业培训,巩固与提高业务能力。财会人才在实践工作中要结合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工作内容开展财会工作,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要去,加强学习,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掌握变更的财会信息。为了建设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财会队伍,事业单位可以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一方面培养一批年轻的财会管理人员,熟悉现代会计信息化资源管理技术,培养财会人员对于新知识新技术的掌握能力。另外一方面,事业单位对于那些富有实践经验的财会人员要进行信息化技术的培训,让这些财会人员熟悉掌握并应用会计信息化资源管理技术。会计信息化系统会及时更新,在实践应用中需要会计人员适应系统更新要求,提高会计人员会计信息化背景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管理的实践应用能力。 (二)培养与完善我国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环境。我国的事业单位缺乏竞争压力,在长期的管理工作中对于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是不够的,单位内部控制环境也没有很好地培育出来。在会计信息化环境下进行内部控制,内部管理工作需要培养与完善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环境,让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以及内部控制人员都在思想上与行为上重视内部管理工作,营造浓厚的内部控制管理氛围。内部控制环境的培养与优化需要依据会计信息化的要求来调整内部控制的治理机构。例如,会计信息化会应用会计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的信息进行智能化、信息化的管理与控制,事业单位在财会部门要增设一些会计信息系统监督管理部门,设置专业部门进行专业化的管理与控制,对财会信息进行维护与处理,升级与更新会计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实践工作中相互配合,理解与支持会计信息化资源管理,培养内部控制环境,重视内部控制。事业单位需要培养工作人员的内部控制理念,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学习内部控制知识,让工作人员都参与到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中。 (三)构建风险预警控制机制。财会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各项财会工作进行管理与控制中会面对许多的风险,在内部控制与管理中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与管理,需要构建相应的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提高风险的控制效果。尤其是在会计信息化背景下,会计信息增加了一些新的风险,网络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应用为内部控制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风险。事业单位面对财会信息风险加大的形势与挑战下,事业单位要强化风险管理意识,结合实践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风险建立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发现风险及时预警,提高风险的控制效果,为内部控制工作管理奠定制度基础。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在设计时存在漏洞会增加内部控制的潜在风险,这些风险呈隐性状态,需要风险预警机制来洞悉与发现这些潜在的风险。 三、结束语 事业单位是一个服务性的机构组织,保证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在实践工作中需要加强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管理,提高内部工作管理水平。会计信息化增加了内部控制的风险,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对管理工作进行研究与分析,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作者:王雪锋 单位:平顶山中医药学校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论文 一、预算管理改革与创新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创新,做好财务会计工作,要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服务支出需要。要统筹各部门、科室经费管理,努力满足社会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定员定额管理。在预算管理上要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预算修正,切实增强预算执行和约束能力。要将预算管理与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相结合,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坚决取缔违规收费,优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环境。要进一步加强财务公开,及时公开预算和决算情况,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财务风险和债务规模。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奖惩的方式,积极引导行政事业单位化解逾期债务。 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与创新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较为混乱,管理机构及职责不清晰,资产配置不合理,部分国有资产违规使用,资产处置不合理,资产评估机制不健全,资产统计不规范,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不明确。具体表现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不统一,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国有资产安全性不高,资产账面数与资产实有数不相符,有的资产采购不走政府采购,而是自行采购。在出租出借等方面报批手续不完善。资产管理不科学,与行政事业单位所履行的职能不匹配。在资产使用过程中,不能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造成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资产处置不符合规定程序,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必须创新国有资产管理方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好资产出租、出借的审批权限,做好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向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做好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新采购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减少的固定资产及时报批。严禁设置账外账和账外资产。做好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和日常监督检查。三是优化资产配置,科学使用资产。资产配置应与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相适应,做到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保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要建立国有资产使用制度,规范相关行为,做到物尽其用。四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定期盘点,做到账、实、卡相符。不得以各种形式占用、使用国有资产举办实体经济,国有资产不许出租、出借。四是做好资产处置工作。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应按照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相关处置应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在取得没有原始凭证的资产和拍卖、置换、转让相关资产时要进行资产评估,积极进行产权纠纷调处,认真做好统计报告工作。五是严格监督检查,落实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内部控制管理改革与创新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内控制度不健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操作性和详细性,在制度的落实方面还缺乏一定的内部监督,不按制度执行、监督和考核使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二是风险管理层面较低,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在关键控制点的寻找上以及关键风险点的控制上还较为薄弱。三是岗位设置不合理,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可有可无。在一些关键岗位如出纳、支票管理还较为薄弱。四是风险管理较为滞后。行政事业单位风险管理主要在政府债务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债务问题较多,一些地方债务仍未化解,一些新的债务问题已经产生,成为影响政府公信力的主要原因。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必须从控制环境、内部控制组织、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财务信息的编报等六大方面入手,着力建立基于风险控制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在旧债务风险未化解的情况下,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债务问题。 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创新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主要目标是依靠单一的账户管理体系并将其作为管理基础,以国库集中支付作为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其意义在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在整个国家宏观调控中的基础性作用。国库集中支付主要是建立完善国库单一支付体系,将财政性资金都存放于国库或者是银行所开设的财政性特设银行账户中。预算单位即行政事业单位原有的银行账户就被取消,转而开设零余额管理账户,预算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直接上缴到财政专户或国库中,而相关的支出则依靠财政授权支付或者财政直接支付,在进行支付时依靠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将相应的费用支付到劳务或者供应商手中。在这种情况下,预算单位的收入及支出都被纳入到国库集中管理中来,真正实现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及支出都通过国库来实现。在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要大力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部分预算单位没能够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一些预算单位为应付上级检查,象征性地为职工办理了公务卡,但是实际使用率较低,没有积极引导公务卡消费及结算,也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的公务卡结算及报销流程,不少公务卡成了休眠卡。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按照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精神要求,逐步建立起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一是要规范相关操作,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收支按照规范程序在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置于有效监督管理之下,增强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二是明确相关职责,合理确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责范围,不得改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也不得改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权限。三是改革中要有所创新,既要加强管理,又要减少资金的使用和拨付途径,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逐步向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过渡。四是完善公务卡制度。进一步发挥公务卡结算方式的优越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积极进行公务卡消费引导,积极培训公务卡结算透支消费的基本知识,提高持卡人用卡意识,熟悉公务卡结算制度和流程,提高公务卡结算比重,减轻工作量,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作者:潘凌 单位:常州市新北区会计中心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论文 1.事业单位中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能和地位 1.1财务会计的主要职能是核算和监督 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展现了多元化、多层次和网络型的发展格局,不在向传统的形式单独依赖于国家财政的拨款。当代的事业单位不仅自筹资金,还发展经济,这需要财务会计对事业单位的整个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做到准确地核算和监督。会计在核算和监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会计的相关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最大限度的发挥会计的职能。本职工作内容主要有明确经费方面的开支标准、规范经费支出的渠道和制定相关的监督原则、内容和职责等等。 1.2财务会计的职能是参与经济决策和成本控制 财务会计人员在做好核算和监督工作之外,还应该具备长远的眼光看待企业的经济发展,并参与经济决策和成本控制的工作。做好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数据指标的预算工作,原因是预算的数据指标是事业单位进行决策的科学依据;监督好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变动,以此来明确事业单位的活动目标;做好预算工作,能为企业发展的各项决策和计划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1.3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在事业单位占主导地位 财务会计管理应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先关规定,其主要内容是财务监督、核算和控制,为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计划和活动提供财务方面的支持。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是当和国家政府的具体形象,其发展状况直接反映了我国的财政国情和政策方针,群众可以通过行政和事业单位的财务发展状况了解到我国财政的状况,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经济的发展。 2.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创新措施 2.1树立科学理财的新理念 根据我国的先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行政和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中,其负责人起到主导的作用,在财务和会计管理工作中占有主导地位。为了进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创新,这需要行政和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的规定做到树立科学理财的新理念,调整支出结构达到优化,使财政开支用在关键地方,发挥财政的高效作用,提高财政的使用率和透明化。 2.2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需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我国的国情要求事业单位的领导高度重视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法制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为了更好地发挥财务人员的核算和监督职能,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法制建设。使用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财务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做到对优秀财务会计人员的适当奖励和对出现工作错误的人员的相关的惩罚,从整体上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认知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完善财务会计的法制建设。 2.3强化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控制,建立内部审核审核制度 事业单位在制定相关的制度的重要依据是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涉及到购买以及相关金额的监督、对预算支出的监督、对财政工作落实中的过程的监督,要实现单位内部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需要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监督过程中,应做到监督的具体化,把各项责任明确到个人上,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专人专项的监督。审计人员对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相关岗位进行监督和核实,尤其是比较重要的项目和活动做好严格的审计和监督工作,杜绝违规现象和损害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的事情出现,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单位利益,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促进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创新,从而促进事业单位的整体发展和创新。 2.4构建全面的现代化会计信息系统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网络被应用于生活和生产的各个方面,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也不例外。网络的应用加快了财务会计管理系统的信息化,提高了财务会计的工作效率,完善了经济事项的发展过程和效率。因此,作为政府和党的形象部门,事业单位应与时俱进,把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现代化会计信息系统,加快财务会计创新措施的落实步伐。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应依据市场的发展分析单位的财务状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能力,推进财务会计管理的进行。 2.5加快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队伍建设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技术性、法规性,要实现高质量和高效益的管理需要依赖多方面的支持,例如领导的关注、相关职员的认真负责等。只有领导有较强的管理意识,才能带动会计人员的认知提高,从而实现管理的创新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3结语 事业单位经济建设进行的同时,需要加强体制的完善和改革,还需要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整体水平和素质,培养其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财务会计人员的基本素质影响着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因此会计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认知水平和从业技能,在财务会计管理创新中和国家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做出最大的贡献,促进事业单位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卢冬雪单位: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卫生局 事业单位会计论文:影响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论文 1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现状分析 由于这种国家拨款的方式使很多的事业单位都不需要对其本单位进行必要的预算,因为他们只要按照国家要求完成相关任务,就会获得预算内的拨款,因此,对于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考核以及财务的管理并不是他们的重点。各级事业单位由于对其的放任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浪费,这就使管理出现混乱局面。但是,随着改革的逐渐深化,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措施,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不够,财务会计制度方面自身存在着漏洞,使拨款缺乏监管,资金的随意和盲目的使用经常发生,这就无形中增加了财政负担。 2知识经济对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及财务管理的影响 2.1知识经济拓宽了事业单位会计上作的内容 人力资源的管理开始进入事业单位会计管理领域,20世纪80年代后传入我国的会计核算领域,其发展依据是随着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越来越依靠智力和知识的创新。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来看,人力资源作为无形资产应当视为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单独计量核算。否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的内容将不完整。 2.2知识经济对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工作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 传统会计目标主要是以实体资本出资者与债权人作为出发点来详细记录会计主体与经济相关的事项与活动,达到有关利益最大化的效果。知识经济以知识资本作为基础,可以确保经济主体资本达到保值增值的效果。知识经济使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在空间和形式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信息技术网络的连通,使得全球的经济逐步走向网络化和虚拟化,有形的会计凭证逐步被无纸化核算所代替,资本的流动速度更加快捷方便,但操作风险也随之加大,在客观上要求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方式必须与时俱进。 2.3知识经济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影响 传统的财务会计报告主要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组成,制式化、具体化的会计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的体现出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当今知识经济的背景下,财务信息和市场信息面对的是一个动态的变化机制,知识和技术的指向性明显。会计报告的内容就有了新的要求,增加了获取最准确的数据辅助决策的难度。 2.4知识经济要求事业单位有一批高素质的会计管理人员 知识经济对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有一批高素质的会计管理人员。新知识经济时代不仅需要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的模式有所改变,而且急切需要一批精通业务的综合性管理人员。会计管理者不仅需要具备比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还必须要求掌握比较新的财务基础知识。不只是具有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的基本基础,而且应熟悉国际上通用的管理会计和审计知识,进一步掌握相关经济、法律、财税、金融知识,基本具备现代会计管理能力。 2.5知识经济将使事业单位会计的职能改变 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职能主要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决策三项内容。知识经济时代互联网在为人们提供快捷、便利的同时,也拓展了传统会计的智能。知识在会计工作中成为重要部分。并要求事业单位会计要参与企业单位经营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数据和信息,这将成为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充分利用会计核算信息,才能了解市场的竞争状况。新形势下事业单位也需要依靠市场生存,所以,如何提高自己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率,如何使资金发挥最佳效果直接关系着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发展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整套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成为必然选择。 3应对知识经济对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创新策略 第一,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法制建设。其一是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必然选择,另外是为了能更好的保证会计规则的秩序。相关部门应对照《会计法》出台的各项法规,对本单位的财务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本单位的财务会计运行受到一定监督,这样就可以极大的维护会计准则的法规,很规范的对国家财产进行保护,更好的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国家还可以设立相应的基金,对于那些国家财产保护的实绩进行宣传并且奖励,而对那些违法行为则追究到底,以打击挪用公款,公款吃喝现象。 第二,进行事业单位财会各项相关制度的改革,应该具体明确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基本职能,即规范事业单位的具体财务管理,以避免由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过程中财会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能的相互影响,克服并相应改变过于重视会计核算,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加以轻视,并能够结合事业单位具体特点,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合理的财务管理方法,做到支出结构的优化组合。最后,要注意加强对于事业单位管理绩效的考核管理,以巩固和促进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革新成果。 4结语 综上所述,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财务会计带来双重影响,在对其提出了更加严格要求的同时,还给其提供一个进行改革创新的机会。因此,财务管理要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绩效考评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建设等方式保证财务管理的各项政策得以实施。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应对该形势的到来,合理进行改革,极力争取自身能够成为知识经济环境中作用较大的一个角色,并且最终可以直接转变为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进而加快我国社会的发展速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作者:杨晓晰李凤泽单位:保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中国法律论文:从美国法律教育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 一、美国法律教育的硬件优势 (一)法律图书馆 法律图书馆的质量成为衡量一所大学法学院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保证法学院法律教育的素质水平,美国律师协会专门制定了《法学院认证标准》,对法学院的运作模式一一进行规定并明确标准,其中有一项就是关于对图书馆的认证评估标准。开办法学院的必备条件,就是必须具有法律图书馆,并且是在法学院内建立的独立于大学总图书馆之外的专业型图书馆,由此可见法学院图书馆在法律教育体系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它也是维持美国法律职业人才高素质的一个重要组成体系。在美国,还设有“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对美国各法律图书馆进行专业管理,明确各种标准、规格并定期进行评比、检查和验收。 (二)三大法律行业管理组织 为维护美国法律职业者道德和业务素质的最低标准,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对法学院的管理主要依托非官方的行业协会。其中,美国律师协会、美国法学院协会和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是美国三大民间性行业管理组织,在美国的法律教育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美国律师协会下设有法律教育常务委员会,负责规定对法学院的各种硬件要求,并对办法学院的开办严格把关;美国法学院协会是美国法学教育规模和影响最大、历史最为悠久的学术团体,全美200所法学院中,有176所为其团体会员,超过1万余名法学教师是其个人会员,每年一度的法学院协会年会是全美最大的法学教育学术盛会。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则负责对全国法律图书馆进行专业管理,规定各种专业标准并定期进行评比、验收。 (三)数据库 以数据库在美国高校法学院的使用为例,体现了美国法学教育的“个性”。法律数据库在我国为各高校提供服务是学校作为单独个体,对应一个的IP地址,同时在线在使用数据库的人数不能超过5人。而在美国高校,法律数据库则是以一对一的服务模式展开,即只要是法学院学生,每人都有一个登陆ID,每个学生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陆数据库,并可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个性化设置。westlaw法律数据库为美国各法学院提供的服务模式比较新颖,有针对普通学生用户的主登陆通道,此外,根据使用人群的不同特点,又将主通道分为五类,法学院新生、转校生、在读生、教师、应届毕业生。对于最后一类用户,是westlaw专门为优秀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想充电的人而设的“绿色通道”。这类人离开学校后仍可继续使用westlaw法律数据库进行继续教育,而后其研究成果往往又由出版商收录到westlaw法律数据库中。此外,引进的法律数据库并非全部是专业数据库,以便学生对各领域各学科全方位涉猎,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面。 二、美国法律教育的软件优势 (一)严格把关,价值观引导 法律素质培养问题关乎国家法治发展,社会稳定,因此进入法学院所设定的门槛也相应较高。在招收法学院学生阶段,美国高校就开始对未来的法律职业者进行严格把关,任何一名申请学生被录取的基本前提就是必须有其他学科专业背景。因此,美国律师协会称法学院为“律师职业的守门人”。此外,美国律师协会对作为一名合格律师应有的法律职业价值观,对法学院学生做出了指导和建议,具体规定总结如下:⑴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⑵争取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⑷纯洁律师队伍,促进国家法律事业发展。这四点职业观念精确、务实,目的统一于服务大众和回馈社会。 (二)目标明确,人才储备 美国的法学教育的突出特点,就是其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和同一性,即培养律师(美国的法官和检察官一般是从律师中挑选,许多法学院的教师也同时是律师)。这种“小司法”的教育理念,符合美国法律职业教育特点,使培养目标更加具体化明确化,有利于进一步组织教学。这并不是说美国的法学院只负责职业教育,不搞学术研究,相反,法学院教授和学生的学术水平非常之高,从《哈佛法律评论》这样的校刊在美国法律界的知名度就可以得到印证。美国法学院的学术研究不仅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特点,同时具有跨学科研究以及较高的学术品位。从生源方面讲,法学院每年都能够吸收大量各学科领域最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同时,一些已经取得其它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也不断被吸收到法学院中来。这不仅保证了法学院学生普遍的高智力水平,而且使他们具有从不同的视角进行法律学术研究及创新的可能。 作者:彭爽 单位:许昌市高级技工学校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缺陷及路径 一、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缺陷 1.各地区法律援助制度发展不平衡。由于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导致其法律援助明显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中国法律援助机构多集中于发达的大城市。在中国的小城镇甚或偏僻的农村,尤其是在农村,大多数人由于经济条件差、加之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弱、很少接触到法律援助机构,倘若当地有法律援助机构,其权利将免遭侵犯。2.受援范围小。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共同点是受教育程度低,社会地位低,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比如未成年人、农村妇女、外出打工者等。然而,当这些人的权益被侵犯时,却很难得到法律援助。中国的法律援助与受援者的经济条件直接挂钩,但并未对经济困难标准做出明确界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以生活最低保障线为标准,这是导致受援范围小的主要原因。我们知道,很多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人并非是经济条件达到低保线的人。法律援助的对象原则上是打不起官司的人,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穷人”。实际运作中,将打不起官司的低收入人群长期排除在法律援助的对象之外,这就与法律援助的精神背道而驰。比如受到家暴的未成年人和妇女,他们的家庭并不都是经济困难户的“低保户”,但由于他们长期受到虐待,几乎没有经济来源。将经济困难情况作为受援标准是极不合理的。3.法律援助质量低。虽然中国《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条款中对法律援助的质量有所界定,但由于个人或者组织对条例理解的角度不同,导致在实践中很难精确把握好。另外,由于中国欠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体系,导致法律援助质量低于有偿服务质量是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虽然《律师法》规定了律师每年要有至少一次法律援助,但很大一部分律师缺少职业道德,由于得不到酬劳,又缺少监管体系,所以大多案件都被草草处理,质量极低。综上所述,中国的法律援助无论是设立的时间还是制度完善方面,都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亟需从西方发达国家吸取精髓,结合本国实际,逐步革新和完善。 二、西方国家两种典型模式的经验 西方国家在法律援助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两种模式。一种是国家资助型,最具代表性的是英国和美国;另一种是社会福利型,代表是北欧国家。两种模式各有利弊,都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有可借鉴之处。1.英国。英国是最早实行法律援助制度的国家之一,其现行法律援助制度的依据是1999年制定的《获取司法正义法》。英国有专门的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法律服务委员会,这对中国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典范。管理机构介于法律服务者和受援者之间,起到沟通和监督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另外,英国的社区法律服务援助项目也值得中国借鉴。这个项目下的几种服务不需要考量申请者的经济状况,社区法律服务援助以社区为单位,避免了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增大了法律援助的普及率。“如果法律援助不及时掌握社区的发展动态,充分利用社区这笔巨大的社会资源,法律援助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将要错失良机。”[2]2.瑞士。瑞士共有二十六个州,各自制定法律援助制度,但其内容基本是一致的。由于瑞士经济发达,政府每年为法律援助提供大量经费,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部分援助或全额援助。在瑞士日内瓦州,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提供财政经费,为经济困难又确实需要法律服务的公民聘请律师,以保障公民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瑞士日内瓦州的法律援助有两个等级,一种是受援者只享受政府支付律师费用的法律援助,一种是律师法和诉讼费全部由政府支付的法律援助。受援者应享受何种法律援助,主要根据其经济状况决定。据悉,日内瓦州的法律援助申请者大约有四分子三能够得批准。对于中国而言,政府也应该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在法律援助上加大经费支持力度,让弱势群体的权利得到保障。 三、完善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路径抉择 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以及汲取西方国家的典型经验,中国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路径抉择如下:1.强化政府职能机制。中国法律援助以政府为主导,政府负有法律援助的责任。“政府在履行法律援助责任中的模糊性、抽象性以及难以归责性,已经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受到了批评。”[3]因此,强化政府职能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要有动员意识,一方面组织活动普及法律援助相关知识,让弱势群体知道如何维权;另一方面是动员社会各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因为法律援助不仅是政府职责,同样也是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多方参与才能更好发展政府应制定奖惩机制,奖励在法律援助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惩罚职业道德败坏,草率处理案件甚至是违法乱纪的个人和集体,做到奖惩分明。2.地区均衡发展机制。为了缩小东西部、城乡差距,实现法律援助事业均衡发展,首先,要提高对均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法律援助是一项公共服务事业,如不能均衡发展,再快的发展都会大打折扣。其次,要有一个推动西部和农村法律援助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通过合理调配律师资源等方式解决西部和农村地区没有律师或者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以更好地满足当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再次,在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方面,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在西部和农村地区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时,要注意与当地的实情结合起来。同时,在落实中,切忌方式方法上的粗糙和冒进,要稳扎稳打、逐步推进。3.拓展法律援助财源机制。在经费的保障方面,政府负有首要的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政府要加大拨款数额,保证法律援助正常发展。政府要多方筹措资金,合理管理和分配资金。借助美国的经验,成立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于1997年在民政部依法登记成立。基金会可以通过合法的运作,将基金用于投资购买企业股票等有价证券,从中获取资金的收益,最终保持基金会资金增值,用于法律援助的业务开支。依据中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接受国内外企业、公民、法人代表、慈善机构或其他组织的慈善性捐助,最终达到支持中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目的。4.强化法律援助受援机制。在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4]弱势群体大多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和偏远山村,而这些地方正是法律援助最薄弱的地方,急需建立法律援助机构。荷兰要求法律机构保障申请人在一小时内到达,这种量化的普及方法同样适合中国,我们要把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深入建立到每一个最小的村落。中小学校是未成年人聚集的场所。在中小学要加强法律宣传,多开展生动有趣的普法课,让未成年人建立维权意识。在学校内可以设立小型的法律援助站,未成年人在受到家庭或学校暴力或其他侵害时,可以最快得到保护。2008年,山西省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5.健全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相关机制。曾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5]那么,要想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必须从内外两个方面做起。一是组建一支优秀的法律服务队伍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内在要求。法律服务人员特别是律师,是法律援助质量好坏的决定性因素。因此,首先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以及行业自律,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法律援助与有偿法律服务不同,律师不仅需要专业技能过硬,还需要有奉献精神和高尚的职业操守。二是健全监督机制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外在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内部要有监督部门,在受理案件前审查律师的综合素质,受理后随时了解办理情况,督促办案人员,保证每个办案环节都高质量进行。同时,监管部门要简化相关程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6.构建网络信息平台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能力,更加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对中国法律援助网首页进行了改版并全新搭建了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6]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后,将成为面向社会的权威、深入、便捷、系统的公共法律教育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接触并深入了解法律援助搭建一个迅捷的通道,成为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律师进行工作交流、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重要帮手,进而逐步树立中国法律援助网一站式法律援助信息服务的品牌形象。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每个公民在法律上都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弱势群体权利的制度,是保证公民人人平等享有权利的制度。针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弊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两种典型模式,使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走向成熟。 作者:程文 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党校 中国法律论文:当代中国法律教育论文 一、近代中国法律教育发展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文明国家,早在公元前2世纪就产生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古代教育法律萌芽。唐宋时期律学教育和司法考试一度兴盛,是中华法系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19世纪末期,欧美法制入侵中国,随着法律制度和法律教育的变革,近代意义上的法律教育逐渐产生。40年代末,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内成立了许多临时性的培养“人民司法干部”的司法机构。70年代后期,国家为支持法律教育的发展又提出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法律教育,从而为我国培养出了一大批法律人才。80年代初期,国家开始实行律师职业资格考试,但由于此种考试只是对从事律师行业的一种考试制度,而不是对法官、检察官的考核,因此三种行业的人员在从业资格与选任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可见,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律教育在依法治国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获得了持续的发展和有力的支持。法律教育之所以能够获得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它顺应了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的趋势,另一方面,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但是,从总体上看,法学家们大多数的探索没有摆脱经验的束缚,因此触及的根本问题不多。 二、当前中国法律教育的现状 (一)法律人才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教育的目的就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栋梁之才,其不仅仅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而且应具备高尚的情操与坚定的信仰,即时时刻刻维护法律的尊严,用法律的利剑来维护社会正义。但高层次法律人才匮乏真是我国当前社会的现状。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我国当前高校的法律教育过于注重学生理论的培养,法律十四门优秀课几乎全部在课堂上教授,不注重法律实务的培养,忽视了实践的作用,有的学校所谓的“实习”也只是流于形式,这就使得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步入社会从事法律实务时不知所措。 (二)招生标准多元化,生源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政策的出台及各高校利益的驱使,一些法学院在招生时逐渐降低招生门槛,扩充招生规模,不仅大大超出了学校本身可以承受的学生容量,还导致学生的素质参差不齐。又由于师资力量有限,学校对不同的学生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模式,使用同一标准进行教学,这就使得不同程度的学生很难受到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其理论水平也就不言而喻了。 (三)法律人才的培养途径繁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日益感受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使更多的人选择了法律专业。于是,我国法律教育从一开始的正规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教育培养,逐渐发展成为多渠道多层次的办学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但从长远看来,这种繁杂的法律人才培养途径势不但不会推动法律教育事业的发展,反而会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起到阻碍作用。 三、对当代中国法律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创新法律教育观念。法律人才的培养,绝不是掌握了法律专业知识就大功告成,法律是变化发展的,它需要不断深入的研究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因此,国家应注重法律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不仅仅专业知识要过关,还要培养法律学生的逻辑思维,要全面的思考问题。同时,要注重学生职业素养的提高,一个合格的法律人要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又要能摆脱伦理的束缚。还要培养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及应变能力等。要想达成这一目标,就要创新法律教育的理念,要认识到法律教育不仅仅是理论教育,还包括职业教育。 (二)坚持高质量、高层次、多样性与统一性的标准模式。一位合格的法律人的选拔,其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要能跳出法律的思维,全方位的考虑问题。在自由心证逐步占据重要位置的今天,我们不再需要“没有灵魂的讼棍和没有良心的法官”,而是需要有正义感且理性的法律人来实践社会正义。我们应当认识到,法律人的选择与这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紧密相联。 (三)大力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诊所式法律教育虽然被引入我国的时间不长,但是从其效果及长远发展看来,它对我国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推动了我国当前高校的法律教育制度的发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国目前的诊所式法律教育还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许多方面还在探索之中。但我们仍要看到它积极的一面。一方面,它从源头上加强了对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的改革,有助于培养出时代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另一方面,诊所式法律教育可以推动法学研究的进步,它促使法学专家、学者更多地站在比较研究的角度、交叉学科研究的角度、理论与实践切实结合的角度来研究分析问题,这是当前法学研究的薄弱环节,也是法学研究壮大成熟的切入点和起始点。我们有理由相信: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必将迎来美好的明天,并对法学教育、法学及至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产生重要的作用。 作者:王唯 单位: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教育改革论文 一、当前中国法律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教育观念落后受我国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我国法律教育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阶段。这种教育模式严重抑制了学生兴趣个性、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单纯的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实践课程的开设,学生很少有将理论运用到实际案例中的机会,导致了学而无用的问题。 (二)教学内容上的不足在教学内容上,常年不更新导致内容严重脱离是社会的发展,对于新的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的法律内容较少。同时单纯的理论知识相对枯燥乏味,完全按照教学计划照本宣读,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自己不感兴趣的知识,严重打击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考核机制上的不足在考核机制上以考试成绩来评价教育教学成果,长此以往学生容易形成实践无用的错误观念,从而培养出一大批高分低能“人才”。同时学生为了在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严格按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教授的观点进行答题,可以说这种考核机制考验的仅仅是学生的记忆和背诵能力,使得学生缺乏相应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四)法律教育脱离法律职业大多数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就业的过程中都会出现专业错位的现象,进入了专业并不对口的法律部门,甚至还有些并没有受过专业法律教育的人进入了法律部门。这是由于我国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并没有很好的结合的结果,二者脱离开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到了法律职业者的总体素质偏低。严重违背的法律教育为法律职业培养专业人才的基本出发点,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 (五)教师队伍素质低大多数从事法律教育的教师比较重视理论的研究,实践经验匮乏,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只能照本宣读,进行理论知识的教授。这种缺乏实践支持的理论往往不容易被学生所理解,直接影响到法律教育的结果。同时作为学生的领路人,教师的创新意识、实践意识差直接阻碍了学生相关能力的培养。 二、如何深化中国法律教育改革 (一)树立实践与理论并重的教育观念思想决定行动,深化法律教育制度改革要从改革教育观念入手。法律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大量的专业的职业人才,因此必须在教育机构、教师、学生之中形成一种实践与理论并重的教育观念。 (二)丰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首先,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引入,例如多加入一些当下的社会热点问题,鼓励学生应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进行讨论,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其次,不要轻易的给某个同学的观点戴上对或错的帽子,积极寻找每一种观点中的可取之处,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最后,在考核的过程中要适当的减少对理论知识的考察,多采用实际案例分析的方式加强对学生法律的理解和运用。 (三)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可以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专业培训、鼓励教师进行学术研究,以此来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在教师的聘请和录用过程中要注重其是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还可以从法律部门聘请兼职教师。最后,建立相关的绩效评估机制,激励教师主动的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四)将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结合起来法律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加强与法律职业部门的合作,根据法律职业部门的实际需要培养专业对口的人才,制定正确的教育方向。法律职业部门要为接受法律教育的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就业机会,通过大量的实践加深学生对于法律的理解、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教育改革要从改变教育观念入手,以培养专业化法律人才为目标,优化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大胆的创新与改革,促使我国法律教育走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国培养大量的专业能力强的法律人才,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构建,真正实现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 作者:刘丽单位:临沂职业学院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硕士培养制度改革思考 一、我国法律硕士培养制度之现状思考 中国当初决定设立法律硕士教育,主要是考虑到司法活动范围越来越广泛,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复杂,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类法律人才。同时,发展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大批高素质律师,而且各行各业都将逐步纳入法治的发展轨道,也急需一大批既懂本行业专业知识,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①因此,经过1993年的研究和1994年的论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及司法部于1995年参照美国培养“法律博士”(JurisDoctor,简称J.D.)人才培养模式批准设立法律硕士(JurisMas-ter,简称JM)专业学位教育。1996年,北京大学等8所院校得到批准和授权,成为第一批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院校。1998年起,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之后,有资格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不断增加。截至2009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7所,有115所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具有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4万人左右,较10年前增长了4倍多。② 根据笔者的观察,在双轨制法科硕士研究生培养中,最大的问题是法律硕士的培养处在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其一,法律硕士的应然定位是培养成实践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但是,法学教育中,多数院校在法律硕士的培养上与法学硕士的培养并没有多大区别,一个教师给法学硕士上课讲什么内容,给法律硕士上课时也讲同样的内容,法律硕士的“实践性”与“复合性”并没有得到体现。 其二,由于法律硕士学位诞生后,法学硕士不仅没有转向学术型与研究型道路,而是把进入法律实务部门工作作为就业的第一选择,特别是随着法学硕士招生规模的扩大,在每年的就业“大军”中,越来越多的法学硕士成为法律硕士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其三,在高校法科硕士研究生中,因为法律硕士是付费的,所以法律硕士似乎低人一等,无论从师资配备上、还是从后勤保障上往往得不到重视。 其四,与法学硕士、甚至是与法学学士混同的培养模式,使得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无法保障,3年结束,法律硕士被培养成了“法学基础知识懂一点”、“法学前沿知识懂一点”、“中国法律知道一点”、“外国法律知道一点”的“样样通”、“样样松”的“法律夹生品”。 基于此,我们认为,法律硕士教育如果再不进行改革完善,那么最终会毁掉这个初衷甚好的制度,而今天在校的4万多法律硕士研究生则将成为该制度的陪葬品。于此,绝不是危言耸听。 二、法律硕士培养制度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之双向必要性分析 (一)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硕士教育理念、目标、方法的契合 自从我国开始法律硕士教育后,对其教学该如何进行,也有不少争论。法律硕士教育主要是培养培养复合型、实践性高级法律人才,因此必须更多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导向。其中,诊所法律教育就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在美国,法律教育都是研究生教育,与我国的法律硕士有相似之处。美国的法学院也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因此,我国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将其纳入法律硕士教育。 当前,人们对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和反思的更多针对本科教学。诊所法律教育也是如此,主要针对本科学生。③实际上,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法律硕士教育更能从中获得启示,汲取营养。例如,“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要求从学生的视角出发,为学生服务。教学的目的是培养人才,以学生学到知识为准,而非以老师完成教学大纲为准,更不是以念完教材、讲义为准。因此,必须鼓励学生提问、思考,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如何分析和解决问题。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尤其如此。老师不但要能够让学生思考,提出问题,更要让学生质疑自己的权威。毕竟,研究生毕业后不论是从事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工作,都必须自己独立完成。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然而,如果没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就难脱“误人子弟”之嫌。长期以来,国内的法学教育过于注重对法条的注释和对法学理论的解析,在培养学生面对真实案例时的实际操作能力缺乏足够的重视。而且,考试中更多的是对记忆而不是对分析能力、推理能力的测试,这很难培养学生思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也无法得心应手地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具体问题。相比之下,在诊所法律教育中,主要采用亲身体验教学法、角色模拟教学法、合作教学法等,无疑是对传统法学教育的有力挑战。 1.通过法律实践培养职业技能 (1)培养法律人的思考方式 概括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就是“通过法律实践学习律师的执业技能”,教会学生“象律师一样思考”。学生在法律诊所中,通过亲身参与,训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培养判断力,建立职业责任心,从而深刻理解法律人的社会角色,具备终生学习的能力同时,还可以了解司法制度问题所在,并为其改进作贡献,成为一个有道德的、“反思性的”法律人。 (2)在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 诊所法律教育的形式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在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疾病。当法学教育引入这种教学方法时,法学院引用了“诊所”的称号,就产生了“法律诊所”这一法学领域特有的名称。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亲自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这一做法类似于医学院的临床实习,即从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职业技能。 (3)培养事实调查能力 当前法律硕士教育依然在走着传统法学教育中强调法律逻辑训练而忽视“事实调查”的老路。在现实中,事实是不断变化的,并非总为律师所知晓。有些事实仅为对方所知,有些事实是任何人都无法获知的,甚至于有些委托人非诚实对待律师。寻找真相、了解事实、运用证据、在真相不明时明确自己的职责是律师的重要职责。事实真相的不确定性是实际存在的,但在传统的法律院校课程里极少提到。④尤其是在我国,法律教育传统模式是老师讲,学生听、记笔记。离开课堂,学生分析案例和处理问题时往往茫然不知所从。在这种情况下,案例教学法被引入法学教育。但是,仍然不能解决上述实际问题。因,先不说我国的案例教学法更多的是举例教学法,也就是拿案例来证明学说和法律条文的合理,其存在很多缺陷。即使开展案例教学法,也还有先天的缺陷———案例教学中的案件事实是现成的、清晰的、固定的,不能很好地锻炼学生发现线索、收集证据的能力,以及思考与行动的互动能力,更无法锻炼学生接受挫折、克服心理障碍、适应社会以及与人交流的能力。相反,在诊所法律教育中,结合证据规则(文本中的法律)具体实践事实调查及其步骤、技巧以及所引起的职业道德问题,实实在在地培养了学生事实调查实践能力。 (4)培养法律研究与推理能力 法律实务中不但要调查事实,还要查找、研究相关的法律。然而,传统法律教育对法律研究等方法论的重视是不够的。法律研究(LegalResearch),在国外是非常重视的,美国各大法学院都开设了一门LegalResearchandWriting的课程。LegalResearch,主要指科学系统地检索法律信息,以及对检索到的法律信息进行分析,并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方法。 对法律推理过程的认知,“常见的工作方式是从现存事实入手,逐渐展开分析过程,在这个过程,发现事实与分析法律交替进行,最终实现‘从结论道根据’的逻辑推理”。⑤这是一种律师的视角,看到了法律推理中的一些被忽视、隐藏了东西。毕竟,法律并不总是非常明确的,律师的工作就在于为客户寻求尽可能理想的结果。律师当然需要了解法律,但根据情势的变化,律师同样有必要熟悉如何为客户提供建议并帮助他们分析不利因素,如何做好书面及口头形式的庭审辩护,如何与潜在的合作者或诉讼关系人磋商。尤其是,律师必须在事实真相尚不明了并且(或者)不确定的背景下运用这些技能。在我国,因对法律研究的不重视,对其研究也就滞后。 (5)培养其他职业技能 法律实践中不但要调查事实,研究法律,还要会见当事人、证人、给予咨询意见,参与调解、谈判、出席法庭等。在这些具体的律师技能培养上,诊所法律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2.通过法律实践培养职业道德 诊所法律教育所实践案件的性质皆为法律援助。在中国,尽管社会各界都已经认识到了法律援助的重要性,而且政府法律援助中心也已发展成为一个网络,但是由于政府资金来源以及处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的不足等多种原因,中国的法律援助还存在诸多困难,其中,法律援助机构数量不足就是问题之一。在该种现实下,诊所法律教育性质的院校法律援助中心,就能够有所作为。与此同时,学生在从事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也能接触到书本和课堂上接触不到的法律实施的种种现实,甚至是非正义,促进学生对正义的理解与追求。⑥另外,人才的培养强调德才兼备,法学院的毕业生不但应有娴熟的律师技能,还要有悲天怜人的情感,不然培养出来的就是“讼棍”,而不是合格的法律人。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学生会直接面对职业道德问题,有助于将学生培养成有责任感、有良心的法律人。 3.以诊所法律教育消除毕业实习之弊 在传统的法律实习环节中,存在实习的期限短、学生不能接触业务知识、不能学习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弊端。如果用诊所法律教育来取代毕业实习,就可以解决这方面的弊端,还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时间冲突,更好地促进学生能力的培养。 (二)成为法律硕士教育必修课是诊所法律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经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地位边缘化、师资不足、教师的工作量大而又得不到承认、资金和其他教学资源投入的非常规性等因素,直接影响着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和可持续发展。如果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必修课,那么上述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不用担心万一福特基金会这些外部资源不再支持,中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就会垮掉。实际上,我们也不可能一直依靠外部资金的资助来给诊所法律教育“续命”。诊所法律教育必须自己成长起来,走向独立。 四、法律硕士培养制度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之可行性考察 考察与研究发现,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不仅具有双向必要性,而且实践证明其具有现实可行性。 (一)诊所法律教育在法律硕士教育中的成功实践 据考证,我国目前在有权招生法律硕士研究生的115所院校和科研机构中,有52所院校和科研机构是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占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45.22%;有42所院校和科研机构设立了不同专业领域的法律诊所,占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36.52%,其中,大多数院校以法学本科生为法律诊所的主要学员,也有一些院校将法律诊所作为选修课,允许法律硕士研究生和法学硕士研究生选修。我们经过调查认为,在已经开设法律诊所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完全有可能将现有的法律诊所应用到法律硕士教育中;没有开设法律诊所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可以为法律硕士教育创造条件设立。事实上,有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已经在培养制度中引入了诊所法律教育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院)的法律硕士教育就是其中的典范。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院)于2003年被批准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自2004年至2009年,法学研究所共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591人。法学研究所在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在全国率先实践了专门以法律硕士研究生为学员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与社会效果。首先,参与诊所法律教育的法律硕士100%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其次,在就业上,参与诊所法律教育的学生表现抢眼。除个别同学考博而未就业外,就业率为100%。就业单位中,既有中国证监会、中石油这样的中央企事业单位,又有北京等地党委、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也有不少像普华永道、竞天这样的跨国公司与知名律师事务所。为此,2006年12月18日,在全国法律硕士培养试办1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暨全国第三届法律硕士论坛上,法学研究所获得“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和“优秀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奖”双项大奖。法学研究所作题为“打造豪华教师阵容,编写通用教学教材,开设法律诊所教育,实施人文培养管理,探索建立具有法学所特色的办学模式和社科法硕品牌”的经验介绍,介绍了其在法律硕士培养中开设诊所法律教育的经验做法以及对法律硕士培养的意义和价值,受到法学教育学界的重视。目前,法学研究所在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中,已经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学生12个学分的必修环节,要求所有的法律硕士研究生都要经过法律文书、模拟法庭、法律谈判和法律实践培养,而且均通过诊所法律教育的方式来实行。探索出了诊所法律教育初级班、中级班、高级班三层次教育模式,深受法律硕士研究生欢迎。目前,该校正在大力建设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基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招贤纳士,争取资金,创建全国模范刑事法律诊所;并以此为龙头,着力实施“教学强所”指导目标,推动法律硕士教育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推进“社科法硕”名牌战略发展。 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培养法律硕士的经验来看,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其可行性毋庸置疑。 (二)现行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与诊所法律教育的结合 在调整对中国法学教育从通识教育向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精英教育的相结合功能定位的转化中,法律硕士教育一直定位于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等方面需要的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这一教育定位在职法律硕士培养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也是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取得成功的关键。在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宗旨也没有改变,而且不断强调其重要性并加大实践教学实施力度。例如,2006年8月3日,国务院学位办将全日制法律硕士实践教育环节从没有硬性学分要求增加到了12学分,增设了法律文书课(3学分)、模拟法庭训练(4学分)、法律谈判课(2学分)、法律实践课(3学分)等必修课程;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学位办的文件再次强调了12个学分的实践课程,并在法本法硕培养方案中,专门规定一个学期为实践教育环节。 我们认为,法律文书、模拟法庭、法律谈判、法律实践等课程完全可以用诊所法律教育来替代或者结合实施。不仅前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做法已经证明是行之有效,而且在其他一些院校的法律硕士培养中,也有成功的尝试。 此外,在一般的课程教学中运用诊所法律教育的方法,也有助于法律硕士的学习。实践性教育认为,教学理论与实践并不存在任何张力。相反,通过实际训练进行法学教育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来培育对法律更深的理解,并鼓励个人技能、价值观、判断力的发展。此外,通过学生积极的自我学习,实践性教育激发了学生的创造力,并且有助于职业认同感的发展。一个设计良好的训练有助于学生通过经验本身来学习。学生边做边学。教授可以穿针引线,并协助学生反省总结经验以实现传统的教学目标,例如鼓励形成法律上的洞察力、加强对实体法与法律原则和学说的理解。⑦ 五、结论:诊所法律教育应当成为法律硕士培养制度之必修课 中国创立法律硕士教育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担当法学教育直接服务于法律职业的重任。然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之后,除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外,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并没有完成其使命,反而其声誉有江河日下之虞。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不容置疑,那就是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和培养方法与法学硕士并无多大区别,用同一教案和方法教授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教师大有人在,法律硕士教育应有的实践性特征明显不足。诊所法律教育引进中国,给我国的法学教育带来了一股新鲜的空气,也为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了一个历史性机遇,并为“法律教育开启了一扇门,这扇门打开了长久以来法律理论教育与法学实践活动之间的屏障,这扇门使学生在踏入社会之前不仅具备法学专业水平、扎实的理论功底,更具备了实际操作的能力,适应社会工作与人际交往的能力。”⑧虽然诊所法律教在中国的实践、特别是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试验难说圆满成功,但是,我们惊喜地发现了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成功范例,而此,又恰恰契合了从单一的法律知识型人才培养转变为法学应用人才、法学研究人才和社会管理人才的共同培养的法学教育目标,符合了法学教育肩负为法律职业部门和全社会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历史使命。这无疑为已经备受争议的、亟待改革的法律硕士培养制度找寻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发展径路。通过上述论证,我们发现,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中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必修课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适时将诊所法律教育纳入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将诊所法律教育规定为法律硕士教育的必修环节,以切实保障培养复合型、实践型高级法律人才目标的实现。 中国法律论文:简述中国法律中人性关怀运用 众所周知,在依契约进入文明社会以来,随着心灵的弱化,感觉能力的增强。人性作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借着“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宗教改革”的潮流,在推波助澜之中一发不可收拾。“人性”这个词对中国这个礼仪之邦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也许是探索人性吧!我最初接触“人性”这个词是无意之中看到英国休谟《人性论》,这是一本具有深远见识的关于“人性”的大百科全书,不过这是晦涩难懂的书没看几多。由于学习精力上逐渐转移到刑法上,逐渐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也许是一个简单的社会问题,也许是一个简单的心理问题。 不论是法律也好、道德也罢。这些归属于上层建筑家庭的一员。都建立于经济基础之上,共存于社会这体现框架之内。人作为社会中的人,社会作为人的集合体。以为为中心的结构星系体系开始建构。“人性”应该处于其最优秀的位置。这一切的变化不仅体现在社会转型的各个方面,而且,在刑法体系之中无不体现着“人性”这一光环。从人性的视野去察觉“刑法”这一体系规范,刑法是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犯罪的优秀是行为,追根溯源还得从“人”出发,刑法规范本身就是对“人”行为的合理、有效地调控,着眼整体、兼顾局部,构建和谐世界,科学的刑法观念。这不仅仅体现其内部规范结构体现的协调,在其内部有其证成的基点,在其外部有其立足的依据。在这里,我着重浅谈本人关于其外部立足的依据,要想寻求刑法正当化,简单一点讲就是立法依据,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集于一身的人。人与人相结合所形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古语“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水亦载舟,亦能覆舟”这从某种角度上都说明了“人民”的力量。对于大众来说,人及其共性之处,虽有个别差异、例外,但不会影响其规范体系。其人性的共性是其正当性的前提和基础,满足人的需求是其自身演变的不竭动力,也许刑法本身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柔性色彩。人性的伸缩会不时呼应着刑法规范的刚性要求,使其在潜移默化地嬗变。这其中深刻的体现中相互作用力,不断发展的规律(意识作用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这种意识地形成逐步演变成解决这一类问题的方法论,在以前社会形态中,罪行擅断、践踏人权色彩浓厚,“盖古代法与道德,宗教之不可分性,身份之不平等性,刑罚之苛刻性,罪刑之擅断性”。在依契约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不断闪耀“人性”的光芒,释放“人性”的能量。这一潮流在基于其古希腊罗马文化之星火之上,借助于这腐朽封建王朝压抑已久的“人性”能量迅速波及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无不体现“人性的美”在美术作品中、文学艺术上等借助“复兴古希腊罗马文化”这一旗帜,尽情展现“人性”。突出人的作用,体现人的价值;改变以“神”为中心观念代之以“人”为中心。之后,人类认为自己的可以征服世界,征服自然的观念指导下,发生一系列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改革和革命的动力,深刻地影响了这一世界。“民主”、“科学”逐渐成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放眼世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成为两翼,资本主义也好、社会主义也罢,都追求民主,因为只有这样建立于人性基础之上的国家才能长久存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民主基础之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这是其存在正当化理由,是其存在的基点。与此同时,作为上层建筑之一员的刑法也应建立于这样的一个基点之上,最大限度的兼顾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使刑法本身就带有普遍性、抽象性,囊括纷繁复杂的个体差异。刑法适用对象这种开放性,不仅使其生命延续得更为久远,就像具体的法规条文随社会的变化会窒息会诞生。而超法规文本因其普适性而生命更长久。刑法的理论建构和价值设计无不体现“人性”这一优秀命题,从定罪、量刑、行刑上都因带上“人性”色彩,而软化了其刚性规范,更符合刑罚目的,更具人道主义、人文精神。 纵观刑法规范体系始终,无不体现和保障人权。陈兴良教授在其著作《刑法的人性基础》着手于从经验、意志、自由的角度出发更多地体现其带有哲学气息,而这也许是其适用差异化的对象而得以生生不息的重要证成。从罪刑法定主义经启蒙思想家和法学家志士的不懈努力从学说成为刑法上的铁则后,其限制刑罚、滥用权力,保障权力就成为贯穿刑事立法、刑事司法重要准则。这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势力取得的重要成果,由不成文到成文的转变。人的个性得到了张扬和自由得到了保障。 这种保障人权基于人人平等,当孤立的个人面对的统治阶级对其刑罚的诉求,对孤立的个人的倾斜,而立法者就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刑事古典学派到近代学派变化中,刑事实证学派得到了长足地发展,犯罪的优秀由行为转变行为人,此时,客观主义盛行之风逐渐受到主观主义的冲击,客观主义被视为主观主义的外化,是主观意志的外在行为。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之中,不仅仅其法律依据宪法中有所体现,因为宪法中规定:“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总则中在分则中的具体体现。这里排除了年龄、职业、教育程度、婚姻状况………这些条件无不体现形式平等。这一原则性的规定极大地解放了人们不平等思想,消除歧视观念。任何其他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都不得与其相违背,当人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却在程序上举步维艰(英美法系国家重视程序,不仅体现在其认定犯罪规格、标准;三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合法辩护事由}),当有人被精神病、“乙肝歧视”等维护时被认为是可笑的。犯罪构成要件中,我国现存的四要件体系出发,尽管其本身存在不相协调部分,在此不究,在主客观相结合四要件体系之中,无不体现着“人性的光环”。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略演讲范文 摘要:法律文化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一个基本要素,是构筑法治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现实孕育的中国当前法律文化本质上仍然属于传统法律文化范畴,虽然它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它在整体上无法创生现代法治,许多方面甚至成为现代法治的反向力量。要实现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必须摒弃传统法律文化的阻滞因素,理性移植西方法律文化并加以本土化。同时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营造市民社会;公平立法,严格守法,公正司法,树立法律信仰;强化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 关键词:法律文化;现代化;法治;市民社会。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中国社会全面进入转型期。法律文化也随之经历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较为明显变迁过程。这是一个从一元法律文化到多元法律文化不断冲突与整合,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公法文化一枝独秀到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共同繁荣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单一强化政策文化到不断强化法治文化,从热衷于法律的工具性特征到认同法律的价值性特征的过程。尽管如此,变迁过程中的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之保守和落后性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它在本质上仍然属于传统法律文化范畴,与现代法律文化差距仍然很大。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实现是构筑现代社会法治大厦的前提和基石,理性分析制约和影响法律文化现代化的现实因素,科学构建法律文化现代化进程的理想模式,对“法治国家”的实现无疑具有深远意义。 一、法律文化现代化的现实制约因素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不可能离开社会的诸多现实因素孤军独进,而是在与社会现实因素的互动中逐步增加现代性,实现现代化。影响和制约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因素错综复杂,它们在影响和制约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同时,也使自身逐步走向现代化、民主化和理性化。 (一)物质因素 生产力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先进与落后、文明与愚昧的根本标志。生产力发展的特定阶段必然外显为相应的物化形式或物质因素,这些物质因素对特定历史阶段的制度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都将产生决定性影响,法律文化自然涵盖其中。首先,在法律文化现代性因素的生成方面,物质因素起决定作用。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过程就是法律文化内容日趋合理化过程,亦即法律文化内容的现代性因素不断生成和增长的过程。而法律文化的内容归根结底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物质因素,“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中国的生产力水平总体上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无论是劳动者素质、劳动工具现状和劳动对象范围,其传统性和落后性因素还占相当大的比重。这就从根本上对法律制度的完善化和系统化程度、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和科学化程度、法律规范对社会现实的反映和普适程度、法律硬件和软件设施的现代化程度、以及立法和司法技术的科学化程度等方面产生严重制约。使表层法律文化如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设施和深层法律文化如法律意识、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等的现代性因素较难生成,从而难以实现法律文化现代化。 其次,在传播现代法律文化的深度、广度和效度方面,物质因素起着决定作用。尽管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制度等方面原因而影响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进度,但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不断趋于先进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法律文化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也是这一客观规律的生动表征。改革开放加速了这一现代化进程。但是,“春江水暖鸭先知”,法律文化的现代性因素最先是由精英层次的法律家和法律职业者所感知、理解和认可的。要使法律文化在深度、广度和效度上真正实现现代化,还必须有一个传播的过程。在传播现代法律文化方面,物质因素是基础,是前提,是条件。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无疑是关键因素。现代传播媒介和教育技术、现代的交通设施和通讯技术为法律文化的传播插上了翅膀,使法律文化的传播更广泛、更深入、更生动、更有效。中国当前的生产力水平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达和运用程度,与实现现代法律文化的全面传播所应具备的物质条件有很大差距,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更加薄弱。推进科技进步,实现法律操作和宣传技术的现代化应该是法律文化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 第三,在公民对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和接受能力方面,物质因素也起着决定作用。市场经济与其说是一种现代经济体制和模式,不如说是阶级社会先进生产力的特殊载体和外现形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主体在市场动作当中自然产生对法律调整的需要和依赖。同时,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主体本身也应该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素质,从而也就具备接受现代法律文化的能力。但是,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中国特别是中国广大农村现在仍然处于农业社会或者说是“熟人社会”,这种传统的社会形态不可能产生对现代法律的强烈需要,加上较落后的教育现状,也就决定了中国民众对法律文化较低级的接受能力。法律只有作用于现实社会生活才能成为“活的法律”。现代法律文化也只有作用于现代化了的人才能扎根开花,中国法律文化由于难有市民社会基础而难以实现现代化。 “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生产力的发展不仅提出了变革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的要求,而且造成了实现这种变革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力量,因而这种变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中国独具特色的法文化传统的形成可以从自然环境、生产方式等物质因素中找到理由,那么同样,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进程也就是传统法律文化不再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必然。 (二)制度因素 现代法律文化离不开与先进生产力相适应的物质基石,作为思想上层建筑,它又离不开以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制度和理性文化制度为基本组成部分的制度上层建筑这一基石。现代法律文化及现代法治必须建立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理性文化的基石上,现代法律文化本身就是理性文化的基本要素。 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是现代法律文化生成的基础。市场经济是社会发展难以跨越的经济模式。市场经济的运作品质衍生出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自由、竞争进取的现代文化,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完善产生了对法律规范的内在需求,在市场经济的文化背景和现实需要面前,有关市场主体资格、财产权保护、合同自由、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法制观念不断孕育并日益现代化。所以,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确立开始了近代法治和与之相伴随的近代法律文化,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完善形成了现代法治和现代法律文化。法治及其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成为市场经济的反映装置、维持装置和推进装置。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近代和现代法治,就没有作为法治前置条件的近代和现代法律文化,这是历史发展充分实践的不争事实。而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环境下是只适合于人治和人治文化而排斥法治和法治文化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一直在计划经济模式下运作,与之相对应的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高度发达的集权政治文化,现代法律文化因缺乏前提和基础而难以生成。随着对内改革对外开放,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终于被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现代法律文化才逐渐有了生成的土壤。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非常不完善的市场经济样式,计划到2020年才能“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由此可见,现代意义的法律文化在中国的生成还需要较长的一个时期。 民主政治制度的健全是现代法律文化生成的前提。民主政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和现代政治文明的全面体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提出印证了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和健全是社会发展无可阻挡的历史必然。西方的历史经验已经说明,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和现代化都是民主政治背景下的产物,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遭遇挫折的历史教训证明,高度集权的专制政治只能孕育人治文化而不可能生成近现代意义的法律文化。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民主的确认作保障,没有现代的民主政治,就没有立法的科学化和平等化,就没有执法、司法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就没有人们对法律严格遵守的自觉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只能是遥不可及的法治理想,从而也就不可能实现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和现代化。 二千多年的封建人治传统对新中国以来的政治制度文化影响颇深,虽然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迫使政治制度趋向民主化,但由于没有民主法治文化的深厚底蕴,民主政治制度更多地体现在政治理论和制度设计上,在实际政治运作中有一系列的关系并没有理顺。比如,执政党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机关、司法系统内部关系等等。导致法律成为政策的附庸,既没有权威性又缺乏稳定性;导致立法主体混乱,“法律走私”现象层出不穷,法律缺乏统一性;导致司法成为同极党政机关的一个部门,“人财物”完全受控,独立审判徒有虚名;导致“悠久的中央动员型治理传统”仍然顽固存在,立法、执法、普法都成为一个又一个的运动和“会战”,把法治异化为“运动法治”。总之,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的政治体制本质上是以树立人的权威而非法的权威的人治模式,是一种人治文化丰富发达而现代法治文化严重匮乏的文化样式。要实现“法治国家”目标,实现由传统法律文化向现代法律文化的最终转变,必须切实体现“主权在民”的民主国家本质,建立健全的民主政治制度。 理性文化制度的确立是现代法律文化生成的保证。理性与法治是密不可分的一对范畴,法律文化本身就是一种理性文化。从西方法治理论与实践发展史上可以看出,纵贯西方法治的一根主线是对人类理性的呼唤。亚里士多德是率先提出法治主张与学说并最早提出“人是理性的动物”命题的西哲。大体而言,凡是法治论者多是理性主义者。理性是实现法律文化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但并非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能产生理性文化,如果国家实行集权政治模式,实行新闻、文化和教育专制,树立主义、组织和个人权威,不实现真正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为现代法治三大基石之一的以“主体平等、意思自治、权利神圣、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契约自由”为价值取向的理性文化就不可能生成,也就无法构筑现代法治大厦。 (三)文化因素 法律文化是文化系统中独特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精神文化的重要构成。”法律文化如同政治文化、宗教文化、伦理文化一样,是构成人类整体文化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是受整体文化影响的一种亚文化。整体文化的内容和样式作为强大的文化背景深深地影响着法律文化的性质、发展进度和调整方式。 中国是一个几千年儒家文化生长繁衍的传统农业大国,文化中的惰性因素对中国现代化进程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和渗透力是不可低估的。传统文化中的“礼治”、“德治”导致的重礼轻法思想、“家天下”和“家国同构”导致的高度集权政治结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以及“集团本位”价值观导致的盲从和无视个体权利等等,与肇始于近代西方社会的现代法律文化形成鲜明对极。随着社会制度的更替,我们尽管可以改变传统文化的物质外壳,但要更新它的深层内核却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复杂工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虽然建立了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无法可依已成为历史,但受传统文化的深层影响,再加上经济、政治制度的原因,“礼治”文化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法律还没有成为调整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法律的效力、权威、尊严还没有在政治结构和权力运行过程以及社会的日常生活中树立起来。一些非法律的调整文化如政策、道德风俗、习惯甚至远古遗风常常不时地替代和行使着法律的功能,一个为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法律秩序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的二元结构存在着深层的矛盾。“传统不仅仅过去了,它还确确实实地现存着。……以致于历史每迈出一步,都必须跟这种传统势力发生纠葛,时而以之为前进、发展的凭藉,时而又力图摆脱它的羁绊。传统和当代是一对相生相克的范畴:传统制约着当代的进程,当代反过来改造和消融传统……”因此,推进整体文化的现代化,是实现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二、法律文化现代化模式构建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是构筑法治社会大厦的前提和根基。西方法治实践历程充分证明了“没有这个由文化到政治,由抽象到具体制度的转化,就不会有近代法治”,同样也不会有现代法治。因此,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民主政治目标,必须首先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如前所述,中国自古以来的法律文化传统整体上无法创生出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传统文化还因其与现代法治的深刻矛盾与冲突,构成了现代法治的反向力量。所以,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进程于中国而言是极其曲折复杂的,必须着眼中国社会现实,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问题。 1.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建立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市民社会。 着眼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集权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变,从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型和政治结构的变革中去寻找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历史动力,是一种科学认识方法。商品经济的形成和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确立实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实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西方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和现代化总是与西方经济形态和政治结构的变革相伴随,这一规律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也必须首先从中国经济政治变革中寻找根本动力。 首先,“商品经济这一社会人类学的历史运动,同时伴随着文明社会法权关系与法律文化的深刻改变。”在分析法律文化的进步时,经济因素是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的一个历史动因。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只能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传统法律文化样式,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导致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换,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传统社会主义社会也形成了特有的法律文化样式,这既是历史现实,又是规律。可见,要实现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根本动力之一就是实现经济的现代化,即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市场经济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其次,相对于经济因素来讲,政治因素对法律进步的影响更为具体和直接。第一,执政者的治国理念直接影响法律的地位和权威。西方自古希腊以来就形成的“法治国”传统与中国几千年对超越法律之上的“道德理想国”的苦苦追求而导致的“重礼轻法”就是鲜明的例证;第二,执政治者的政治主张为了能够得到广泛的服从,往往都会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具体化、固定化和条文化。从这一角度讲,法律就成了政治的一种反映装置,政治的每一个进步都会在法律中得以显现,亦即表现为法律的进步。要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离不开政治的民主化和政治体制的现代化。 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伴随的社会形式必然是与熟人社会相对极的市民社会。熟人社会又称为“乡土社会”,在熟人社会里,人们几乎不需要法律和法院。法律更多地是一种潜在的威慑。这样的社会形式自然不会产生现代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有自己独特的社会“语境”,这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又称为“陌生人社会”,它是“以城市为活动空间,以市民为成员而构成的一个阶级群体。”市民社会体现了与众不同的价值观念和精神面貌。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这样刻画现代市民社会:“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威胁我们,如犯罪。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在收音机、电视或报纸上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新闻。当我们乘坐公共汽车、火车或飞机旅行,我们的生命便掌握在陌生人手中。如果我们得病进医院,陌生人切开我们的身体、清洗我们、护理我们、杀死我们或治愈我们。如果我们死了,陌生人将我们埋葬。”市民社会形成的直接后果是道德与权威的碎片化,道德控制社会的能力直线下滑。市民社会是多元的,权威趋于减弱并越来越分散,道德价值取向变化无常,法律成为共同的信仰,传统权威日薄西山,法院成了神圣的殿堂,习惯的力量减弱,权威受到质疑,对正式法律的需要应运而生,法律的价值性亦倍受重视,现代法律文化逐步生成。 2.正确处理继承传统法律文化与移植西方法律文化的关系,促进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变。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本质上就是要建立一套与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并由现代化了的人所主动接受的动态法律观念价值体系。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巩固皇权神圣不可侵犯为宗旨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因其具有的专制性、等级性、封闭性以及重刑轻民、刑罚酷烈、缺乏正当程序观念等特征而与现代法律文化根本对立,传统法律文化从总体上不可能再生现代法律文化。但是,也决不能由此而全盘否定传统法律文化。应该看到,中国传统法文化曾给我们民族和国家增添了光彩,它向世界传递过智慧之火,它是一笔财富,同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体系一样,既有守旧消极的因素,也有进取积极的一面。我们决不能在一片废墟上构筑我们的现代法律文化。我们可以在剔除了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核之后,对某些方面给予创造性的转换,使之附属于新的内核之上。当然,任何一种形式存在的传统法律文化,都必须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面前接受洗礼,“合者存,不合都亡,再也不能让旧的缠住新的,死的拖住活的。” 另一方面,世界法律的发展史表明,法律移植是落后国家加速法治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对中西法律文化的考察可以发现,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别,实质上是自然经济、产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差别,是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的差别,是封闭社会、半封闭社会与开放社会的差别,是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差别,是伦理社会与法理社会的差别。一句话,中西法律文化乃至整个中西文化的差别,是“古”与“今”的差别。西方国家为人类创造了发达的法律文化,这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作为在整体上处于落后状态的我们,必须大胆地移植其先进的成果。法国著名比较法学家达维德说过:“在法的问题上并无真理可言,……很多改进可以在别人已有的经验中汲取源泉。”只有不断地鉴别和吸收,才能不断地改进,我们不必过分惧怕移植西方的法律文化,马克思主义就是从西方引进,迄今已成为大多数中国人的政治信仰。鲁迅先生说的好:“虽是西洋文明罢,我们能吸收时,就是西洋文明也变成我们自已的了。”不要“一到衰弊陵夷之际,神经可就衰弱过敏了,每遇外国东西,便觉得仿佛彼来俘我一样,推拒,惶恐,退缩,逃避,抖作一团,又必想一篇道理来掩饰。”改革开放以来,传统法律文化与原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赖以存在的物质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封建政治权力为特点,以道德为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及以计划经济为特点、以义务为本位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已经难以为人们在新的物质生活条件下的法制建设和法律生活提供有效的知识和经验,必须加以变革,实现向现代化的转变。影响中国法律文化变迁的外部文化因素主要就是西方法律文化。“一种法律制度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向他国法律制度借用材料以及将法律之外的材料加以同化的历史。”移植西方法律文化并使之本土化就成为完善中国法律制度、提高民众法治观念、推进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历史必然。不过,本土化是一个艰难复杂的过程,“法治最大的困难在于外来文化与本土环境之间的脱节,由于这种脱节使得这种制度无法在本土得到很好的运做。”在上世纪初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过程中曾有过“南橘成为北枳”、“画虎类犬”的教训。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可能又要归结到“市民社会”的语境中来。 3.公平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树立法律信仰。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表现出一种忠诚意识、神圣崇尚、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它包含着社会对法的理性推崇,寄托着现代公民对法律的终极关怀及法律人的全部理想与情感。”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的立法活动,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但是,法律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实现程度极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乱究的现象大量存在,法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社会公众与法律之间甚至存在某种程度的内在紧张关系,表现出对法律的冷漠、厌恶、规避或拒斥,而不是对法律的热情、期待、认同和参与。究其根源,就在于长期以来由于传统的、政党的、国家的和民众的原因而导致的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而只要法律没有被信仰,“只要法律还没有被看成是坚固的堡垒,以阻止实施任何与法律相抵触的国家决定或党的决议,……社会就没有避免重复出现悲惨事件的保障。”法律信仰问题是整个法律理论的最高问题,它是法律的实施、功能、价值以及效益能否真正实现的文化支撑点。 在中国现阶段,实现法律信仰,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立法公平,包括立法程序民主公开和法律内容平等公正。“被人们普遍所遵守的法律必须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需要法律并实际感知到法所具有的神圣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如果认为在立法者偏私的情况下可能有公正的法官,那简直是愚蠢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既然法律是自私自利的,那么大公无私的判决还能有什么意义呢?”法律制度可以完备,但如果法律只代表某个政党或者某个政府部门的利益,搞“法律走私”,法律不符合“法”的要求,不体现公平、正义等终极价值,法信仰就无从建立。第二,执法严格公正。这里的执法,既包括行政执法,又包括司法。“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实现了“平之如水”,接下来的关键就是执法者。“执法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如果执法官作出一次不公正的判决,那比一次犯罪祸害犹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执法环境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在执法活动中乱立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扰执法,越权执法,滥施处罚,以罚代法,以罚代刑,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不履行法律职责等执法违法现象仍然存在,有些现象还表现相当突出。“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为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者的公正与否以及他们本身的法律信仰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正所谓“生殖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 4.强化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关键是人的现代化,“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善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一堆废纸”。我国公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加上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和一直以来对法制教育工作的不够重视,造成公民接受法律的基础非常薄弱,在这样的法律文化氛围当中,要想实现现代化进而建立法治社会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多样的学校法制教育、举办更多的公民听证会等等,使公民懂法用法,强化法律观念和权利意识,唤起公民对自由、平等等法律终极目标的追求,才能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和法治社会这一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恢复了高等院校的法律教育,并逐步在中小学阶段开设了一定的法律常识课,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范畴,以及在很多地方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传授,使学校法制教育缺乏应有的地位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为了能使学校法制教育真正承担起弘扬现代法律文化、造就现代法律人才的使命,改革已是刻不容缓。自上而下的全民性的普法活动自1986年以来已实施了三个五年计划,“四五”普法正在全面展开。通过近二十年的全民普法,为中国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打下了认知基础和民众基础。但在普法过程中,有一个形式与内容、主动与被动、目标与效果的反差问题,必须从理论上和技术方法上认真加以解决。听证会也是近年来得到较多运用的立法和法制教育形式,让利益可能受到拟议中的法律影响的行业代表、民间人士有充分机会参与其事,这不仅体现了立法的民主性,也使法律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树立“自己的法律”的良法观念,有利于法律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实现制度法律文化与观念法律文化的统一。 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进程是一个艰难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和市民社会共生共进的互动过程。但是,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并不会因为我们的愿望而化为现实,它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国家和政府的实际行动和共同努力才能最终生成,也只有法律文化现代化的生成之时,才是“法治国家”的全面实现之日。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渊源模式 【摘要 目前中国的法律渊源呈现出以宪法为统帅单一制的制定法模式,具有特定的历史必然性,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逐步地显现出来,其最突出表现为制定法模式工具主义。 一、当代中国制定法模式的法律渊源[1 中国是制定法和成文法的国家,其主要法律渊源有摘要:⒈宪法。宪法是制定法的首要渊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基本特征是摘要: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根据,其他任何法律和宪法相冲突无效;宪法是规定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最基本的内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要严格。因此,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⒉法律。法律是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渊源,是全国人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在其闭会期间,可以由其常委会在不同原法律的基本原则精神相冲突的进行修改;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规定和调整除基本法律以外的社会生活的某一领域方面的法律。⒊行政法规和基本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国家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那么,其合法性根据摘要:一是宪法;二是法律。国务院各部委所的规范性命令、指示和规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地位低于行政法规。但应注重的是,国务院根据人国人大授权而制定的有关改革开放的规范性文件不是行政法规,而是授权立法。⒋军事法规。军事法规是由最高军事机关,即中心军事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一般只及于军队内部。军事法规的合法性依据有宪法和法律。我们把产生于宪法确定体制的军事法规称为自主性军事法规,产生于法律授权的军事法规为授权性军事法规。从历史上看,我国已经有最高军事机关立法的传统,目前的中心军事机关也在行使一定的立法权。⒌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为执行和实施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范围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要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地,并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因此,这种地方性法规又可以划分为省级法规和大市级法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多个经济特区,其立法是一种非凡性的地方性法规。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征制定的具有自治性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其不同于一般地方性法规的特征是摘要:⑴其立法依据不是一般政府的权力,而是民族地方自治权;⑵立法机关只能是民族自治机关,而且只能是人大,不包括其常委会;⑶其立法权限较大,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精神的前提下,作出变通性的规定;⑷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而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并由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⒎规章。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只国务院各部委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权限范围内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在各部委管辖范围内生效,其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它只是一种“准法源”或者是“参照性的法源”。地方规章是指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文件。和部门规章处于同一个层次,也是“准法源”或“参照性法源”。另外,经济特区的规章效力和一般地方规章效力相同,其内容仅限于经济领域,经济特区的规章可以和全国性的法律有所不同。⒏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的规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和法律等方面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现在通常被认为是法律渊源。国际惯例也是我国的法律渊源,这种国际惯例是在按国际法行为必须的或正当的信念下形成的。 二、中国制定法法律渊源模式之弊端 ⒈中国制定法法律渊源的必然性[2。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是由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传统造就的非凡法源思维方式造成的。主要表现摘要:⑴从历史上,中华法系的主流是以制定法为法的主要形式,令、格、敕、例都是低一级的法的形式。尽管在历史有过以例破律、律例合一,只不过是一种例外而已。⑵从中国法律形式受外来法律形式影响来看,主要是以日本法、德国法为模式。而这两者是大陆法系,而大陆法系是以制定法为其主要形式的。大陆法系把制定法作为主要法律形式和中国固有的法律思想相吻合,易被中国人所接受。⑶解放后,中国的政治态度受苏联的影响,法制建设多以苏联为楷模,而苏联的法律形式也主要是制定法。第四,从理论上讲,新中国的诞生既社会主义在东方的胜利,也是中华民族摆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开端。中华民族以独立的民族国家形式在世界出现,必然强调国家主权及国家权威,废除帝国主义强加在中国头上的不平等条约,非凡是新中国的政权性质和旧社会的根本对立。因此,需要制定法巩固国家政权,制定法便成为我国的主要法律渊源形式。 ⒉中国制定法法律渊源模式的主要弊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关系不断地复杂化,使制定法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制定法的调整和社会需要之间产生了许多矛盾,这集中地体现出制定法法律渊源的主要弊端,主要表现在摘要:⑴法律效力的滞后性和社会关系的相对超前性产生了矛盾。因为制定法的形成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即起早、审议、讨论、通过、公布等环节,其效力始于公布之日或者之后的若干之日。这时社会社会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甚至是巨大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是制定法所无法预见的。另外,制定法是对以前法律实践活动的阶段性的总结,又是针对未来生活规范的预选设计,也不可能包括所有的现象,更不可能未卜先知。因此,制定法对其制定后出现的新情况就失去了相当的针对性,制定法当然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⑵制定法的静态稳定性和社会关系的多变性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由于制定法是对一定阶段成熟的社会关系的阶段性的总结,一经制定就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不变性,因为在制定和修改上要受到很多的限制,即使需要修改也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才能进行。这些因素就导致制定法具有更强的静态稳定性。相反的是,社会关系却是不断地发展变化的,而且是每时每刻都在变化,这种绝对意义上的变化性是和制定法的静态稳定性产生了很大的矛盾。而且,极有可能造成的是社会关系的巨大变化是对制定法规范的公然违反。⑶制定法的抽象概括性和社会关系的具体复杂性的之间产生较大的矛盾。由于制定法是一种具有很强抽象性和一般性的行为准则,它要对复杂的社会关系尽量地作出一定的规范,再由于语言文字本身所具有的抽象性的特征,因此,制定法只能作出一般性的原则规定,因而具有很强的抽象性。但是社会生活关系本身的复杂性,以及不断地发展变化性造成更高程度的复杂性,也就个案的具体性体现,那么,这两者的之间的矛盾就会产生一定的对抗。总之,制定法是不能解决这个矛盾的。⑷制定法的统一性和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之间的矛盾。我们知道,制定法是一种普遍性的行为规范,需要对各种具体的行为都要作出一定的规范,对他们都有普遍性的约束力,所有的社会成员必须一体化的遵循制定法的规定。可是,我国的地区差异很大,各地情况异常的复杂,尤其是沿海和边疆地区的发展极不平衡,非凡在文化、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差距巨大。在这样的不平衡的大环境下,适用具有高度一体化的制定法,而区分各地的具体情况。假如运用国家强制力来实施统一的制定法,势必什么造成许多困难和其他的一些负效应的。 可以说,制定法所具有的这些一般意义上的弊端是不能运用制定法本身来解决的,不可以运用制定法的自我调节或者政策来代替法律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的。 三、中国单一制定法法律渊源的一个重大缺陷——制定法模式工具主义 法律工具主义指法律的适用主体把制定法仅仅当成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他们需要制定法时才予以适用,而制定法本身没有独立性的价值,是处于被他人利用的地位。制定法的这种工具主义主要表现为摘要:[3⑴制定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认为法律是实现阶级意志和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斗争的“刀把子”,法律的价值首先和主要的是维护阶级统治和镇压阶级压迫。⑵制定法是经济工具,主要是因为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功能,那么制定法就是构成了经济实现的工具。⑶制定法是国家的工具,是指制定法国家是目的,是维护国家机器运转的手段而已。⑷制定法是政策性的工具,表现为法律使政策规范化、稳定化的工具。⑸制定法是道德的工具,即制定法是维护统治阶级道德和制约非统治阶级道德的工具。 制定法工具主义的最大弊端是对法治所造成的影响,因而,它是法治实现的最大障碍,也可以说,重视制定法也不上重视法治。其一,制定法工具主义违反了法治的基本要求。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摘要:⑴权自法出;⑵法大于权;⑶人从于法;⑷违法有责;⑸立法公平。这种制定法工具主义和法治间存在很大的差别,表现为摘要:首先,制定法工具主义宣称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阶级意志在阶级社会的永恒存在。其次,制定法工具主义为统治阶级乃至个人以及其所代表的权力凌驾法律之上打开了方便之门。最后,制定法工具主义弱化了责任意识,权力行为的社会制约性大大下降。[4其二,制定法工具主义强化了人治的理论基础。人治的基本精神是摘要:⑴法自权出;⑵权大于法;⑶人高于法;⑷责任失衡;⑸立法等差。这种工具主义主要表现为摘要:首先,立法公平的思想在这里被斥为异端,立法等差仍有坚实的基础;其次,对国家意志的强调也是制定法工具主义强化人治的重要表现;最后,制定法工具主义对法律的制裁功能的无限扩大强化了国家机构的控制功能,弱化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社会性监督,使人治盛行。[5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发展的方式与立场 本文作者:张浩书眭鸿明工作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一、中国法律发展应采用何种方法论立场 面对西方各种法治与现代性的理论,中国的法学学者应当表现出怎样的一个立场以及重要的,中国的问题是什么中国的法治建设要改变什么存在着一个中国的法律现代性问题吗又该怎样理解中国法律的现代性呢以及,该如何细致而真实地描述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脉络并进而阐释其内在的理论逻辑进一步,法治对于中国人到底意味着什么它是否已经构成中国人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下中国的法治又究竟处在什么样的一个阶段以及,中国当下的法律制度是正当的吗它与现代性的法律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关联与法律的全球化运动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关系也就是说,法律的现代性与当下中国法治之间有着怎样的相关性(或不相关性)或者,现代性的法律之于中国的正当性又将何在当下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又该如何可能换言之,法治到底如何面对中国国情这样,更进一步,设若存在一个“中国的法制现代化”问题的话,那么究竟该如何建设现代性的中国法律价值体系又该如何创建足以保障现代性的中国法律持续和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等等。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是质疑“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以及反思“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所必须直面的前提性问题;同时,这也表明了当代中国法律问题的复杂性。长期以来,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方法论、特别是有关法律发展的研究范式及其立场上,人们要么习惯于以历史哲学或社会进化论为其阐释之基础,认为中国法律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条相对固定的发展轨迹,而且这条轨迹是由若干前后相续、彼此独立的阶段或形态所构成的,并且这一轨迹的运行走向又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如由野蛮之法到文明之法的嬗递、由身份之法向契约之法的转变、由封建社会法制向社会主义社会法制的历史演变、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要么习惯于以某种单一的理论或者一种意识形态来解释中国法律的现代性,把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看成是某种理论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比如把有关中国的法律发展看成是一个追求某种价值—规范体系(如法治型价值—规范体系)并且这一价值—规范体系自身又是不断完善的过程,再比如求助于自由主义的法治理论,还比如热衷于宪政主义,又或者认为中国法制现代性的精髓在于西方启蒙以来的两大思想传统“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中的任何一个,①进而把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等同于“西化”或“西方化”;要么就是把中国法律制度的变革置身于“传统/现代”、“东方/西方”、“正式制度(国家)/非正式制度(地方)”这三组二元对立的文化结构之中,认为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实际上是一个法律文化的比较与选择、进而“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过程,是一个法律资源优化组合后的多元化的法律文化共同体齐步迈向现代性的过程;要么就是将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置于中国政治体制的历史变革和社会结构的变迁、甚至是经济全球化的宏大图景之中来描绘,把法律的现代性看成是依附于政治事实的、或者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甚至混同在政治的现代性与社会的现代性之中,进而认为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其实是一场伟大的“法律革命”。问题是,尽管上述四种分析范式都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也尽管这些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描述或多或少都能够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中国法律发展的历史脉络与现实轮廓,但是由于它们没有保持对于西方法治与现代性理论的足够警醒与警惕,同时也没有准确地把握中国现代法律发展的未来走向,因而在“仓促之间”,它们不仅失去了对西方法治与现代性理论进行批评与反思的能力,而且还草率地把西方的法治与现代性理论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直接勾连起来,从而忘却了法制现代化之于中国的立场和中国自身的品格。结果,它们不仅没有确立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实践性的问题意识,也没有提升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分析理性,因而它们不仅没有生产和再生产出有关中国法律发展的知识类型,而且也没有深入思考“法律的现代性”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问题,甚至还忽略了在“法制现代化”与当下中国社会大众日常性的法律生活及其感受之间建立起有知识意义的关联,进而使得中国的法律人无法意识到当下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描述和理论建构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都是建立在西方法律发展的知识传统之上并一直受到“西方文化霸权”的支配、而不是中国自己的;为此,就连同2006年年底两位学者提出的当下中国的反思性法制现代化的观点,②他们不是“将西方发展经验的偶然转换成一种普适的历史必然”(邓正来语),就是重新陷入一种“新的西方中心论的现代化范式”的支配之中。③因而,这些论断无疑又都是有问题的,甚至非常地简单化。我们究竟该采用何种研究范式或方法论立场来对中国的法律发展、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进行描述才是合理、客观的,才更贴近于真实的中国法律的历史生活呢又究竟该以怎样的立场来观察并反思当下正在行进之中的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律发展,并对中国的现实问题进行理论化处理,以期体现中国法律发展的主体性的同时,更多当然也更自主地参与到世界法律发展的运动当中,从而在世界结构中从“主权的中国”迈向“主体性的中国”④我们提倡一种从法律实践或法律实践史出发、也即“走进法律的现实生活”并以“法律文化的持有者”和“法律实践的参与者”的“内在视角”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律的现代性问题。换言之,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研究立场应当摆脱经济实践、政治实践和社会实践的束缚,回归到中国的法律实践当中来,应当以法律人的眼光、特别是要尝试着以司法者而不仅仅只是以立法者的眼光来审视中国法律的发展问题,力求从社会生活方式的角度来理解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不仅要充分注意法律的实践理性,注意实践中法律知识类型的细微变革,而且要特别留意中国的法律发展所要直接针对的现实问题(比如这种问题是如何产生的,是如何被“问题化”的,又是如何不断地将各种具体的现实问题卷入到这个问题工厂的生产机器中的⑤),留心各种活生生的但却也是直接的、来自法律制度的行动者以及法律制度所必须面对或即将面对的一般人的法律生活经验与感受,因为对于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我们不仅是观察者,还是参与者,更是行动者。为此,我们应当是坚持从实然层面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及其特征进行检讨,要明确真正符合“现代性”意义的思辨应当是摆脱了以逻辑学、语言学规范分析基础之上的、认识论意义上的“形而上”的思辨,①是返回法的形而下、返回实践性的问题思考。为此,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研究,就必须一反过去从理论前提或概念出发的认识方法,必须一反过去的那种宏观的认识方法,力求从微观的角度、从认识实践出发,以生活化、细致化但却又是专业化的法律职业意识、知识和技术来关注中国法律发展的理论以及理论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及其处理问题的方式;既要全面了解西方的各种法治与现代性理论,了解西方现代性与西方法制现代化的复杂情势和多元方案,也要充分注意西方的理论预设与中国现实的法制实践之间所可能存在着的对抗和冲突;既要关注理论的结论以及具体的实践措施和政策,也要对现行的法律理论和具体的社会实践措施和政策进行反思、检讨与批评;既要照顾到客观现象(如司法实践中中国法官所采用的形式多样的策略),也要照顾到主观现象(如社会民众对待法制现代化的态度);既要分析国家的立法规划、法律政策和司法任务,也要叙述某一法院内部机构的日常运作,以及揭示具体司法活动中法官的个人意志与司法行为的选择及其二者之间的关系,还要关注法律制度所必须面对或即将面对的人(如诉讼者)的心理与特点,也即就是要通过法律来理解生活,理解法治对于中国人意味着什么,并进而尝试着把中国人细分为“‘法律生活的游离者’、‘法律面前的求助者’、‘法律活动的参与者’、‘法律困境的反抗者’”四类,以期理解法治与当下中国社会大众日常性的法律生活及其感受之间的关联,进而把握法治究竟该如何面对中国国情以及如何选择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行动策略和行动路径。为此,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研究,就应当从规范/规划的法律发展观转变到实践的法律发展观上来,语境化地理解中国法律发展进程中的问题,注意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案,而不仅仅只是关注那些没有问题根基的“形而上”的思辨,更不是去关注科学真理、终极价值与基本问题的探求;应当注重个别案例,注意中国法律人的个性化努力,以及关注这种努力对于制度的形成所可能起到的作用,而不仅仅只是注重那些一般性的问题,或者不仅仅只是关注具体“事件”或“过程”所反映出的社会结构或制度关系。这样,欲要做出中国法学之于世界的贡献,那么中国法制的现代性就不仅应当体现出中国法律发展的自主性,而且“其优秀还在于根据关系型视角形成一种根据中国的中国观和世界观,并根据这种中国观以一种主动的姿态参与世界结构的重建进程”②,因为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现代性的法制,更是中国的现代性的法制。唯如此,中国较之于西方,才能够从依附关系转换为自主关系,而西方较之于中国,才能由强制性的支配关系,迈向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 二、中国法律发展方法论立场的实践(史)反思 从法律实践或法律实践史出发、也即“走进法律的现实生活”并以“法律文化的持有者”和“法律实践的参与者”的“内在视角”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律的现代性问题,在我们看来,这一视角和立场至少包含以下几重含义:首先,它要求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去观察并了解和思考这个社会以及这个社会所存在的问题,要求我们熟悉社会问题所包含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因素,并且熟练法律实践和法律操作。也即要以法律为起点,了解这个社会中的法律制度及其在实践过程中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以及其所需要采取的具体策略和其所体现出来的实践的逻辑;也即是要在法律人的知识智慧和专业化的法律职业技术的意义上,了解在特定的社会情境系统里中国法律制度的制度角色和制度能力;要从立法者的眼光转移到司法者或解释者的位置上,了解“立法为唯一法律”这一理论前设背后所隐藏着的法律供给主义以及所存在着的诸多困难和风险(如国家的法律供给与社会的制度演进之间的冲突),③并对我国现行的主要以借鉴和移植西方制度为特征的、以法律制度建构为中心的法治发展战略或“变法”模式进行反思,以及对把立法作为国家推动现代化变革的重要机制进行严肃地批判,进而尊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合谋共生,承认“社会中的习惯、道德、惯例、风俗等从来都是一个社会的秩序和制度的一部分,也是其法治的构成部分,并且是不可缺少的部分”①。这样,我们在解释社会现象时,就不仅要关注制度(或结构),而且更应当关注个体行动者(或行动)及其行动策略;我们要力求从实践出发,并充分“移情”,深入到中国法律人丰富的内心世界里,从而尝试着以主体的地位来解释和理解中国法律人的行为,进而“拨开制度的云雾”,看到法律制度背后人的力量及其个性化的努力。毕竟,人的行动并不只是被他生存其中的制度(正式或非正式的)所刺激、鼓励、指引和限定的,与此同时,“事件”也不仅仅只是现时各种制度、社会关系(结构)复杂作用的产物。②这样,具体到司法活动领域,就是既要一反仅仅只关注所谓的司法原理的传统做法,也要反对制度主义的分析进路,不再视“诉讼人为既定司法制度的消极的接收者,他们还是直接影响和塑造这一制度并创造制度绩效的行动者”③,同时也要理解面对现实而具体的问题中国法官要做什么,为什么这么做,以及能做什么,怎样去做,怎样才能做得更好;要知道在现实的困境中,中国法官之所以能够成功将纠纷事实裁剪并重构为案件事实,并对具体的社会—文化情境做有效且地道的回应,是因为他们在具体塑造角色的过程中,依凭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依靠丰富的生活经验与生活智慧,并参照他所处的社会—文化情境系统的具体要求,尽可能多地排除了其角色集合中的矛盾因素,同时汲取并重组了他所承担的其他社会角色中的有利因素,进而在此基础上以一个综合性的角色(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多面手”)进入司法的。当然,了解、熟悉法律的实践无疑还不是事情的全部。我们还必须联系自身切实的社会实践与经验感受、力求从“生活中的法理”为切入点来展开对法律问题的经验性分析,进而揭示出包括法律没有明确说明但却体现在实践中的各种原则和做法,也即“实践的知识”,并看到法律在官方表达层面背后的运作实际,体悟法律话语和法律制度实践中的智慧,从而说明并理解现实和社会的力量,最终发现中国法制现代性历史进程以及当下里的特有品格,而不是将目光停留在法律公开宣示的目标或法律制度无论是官方化的还是大众化的表达上。毕竟,任何逻辑上合理的命题或程式都不能确保真理,任何固定化的制度或齐整化的规则更是不能解决任何实际的问题的。生活的法律常识告诉我们,一些普适的制度或法律概念往往就会在某个狭窄的地方受到了挑战。④特别是对正处于社会变革和法治建设时期的中国而言,制度变革的真正合法性和正当性必定只可能是我们的生活体验。由此可见,强调从法律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实际上也是倡导一种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的语境化的内在视角,也即提倡有关法的现代性因素的思考,不仅要站在立法(制度)的角度,而且也要站在司法(实践)的角度;不仅要关注具体的法律制度与技术问题,比如承认法制现代化的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便是要制定能够配合现代社会运作的实际需要的法律规范,而且也要出于知识的目的,出于对法律的信仰,更应当进入法律的社会实践,并把法律话语和社会实践联系起来观察和反思中国法制现代化这一其实是世俗且具体的活动。其次,强调法律的实践品格,还要求中国的法律人在考虑推进中国法律发展所采取的行动路线时,既要注意国家或政府所从事的、“自上而下”式的法律的制度建构和制度推进,也要充分注意并仔细考察当下中国因特殊的社会结构造成的民众对待法律的心理特质,⑤更要了解他们在日常的法律生活中的主张以及官方的法律话语表达在中国老百姓心目中到底居于什么样的地位,并发掘法律在中国人生活中的意义。换言之,也即要在现代化的语境之下,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律发展找到一个现代法律之为中国的内在理由,找到区别于他国而自立于法界的中国特色,也即努力寻找到现代性的法律之于当代中国社会民众的权威认可和法理认同。毕竟,唯有法律实践才是法律知识和法律价值的创造者。相反,若是忽视了这一点,那么从制度表达或官方话语及其实践的层面来看,缺乏信赖基础的现代性法制,缺乏法理认同和内心认可的法制现代化,不仅无法在群体的认知层面上获得合理性,而且一旦实践起来,在特定的语境中还会反过来继续侵蚀他们自己本来已经不那么坚实的社会公信力,使得中国法律人即使在与民众基本立场一致的情况下也会因为显得“矫情”而没有办法切实地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进一步,话语是(discourse)带动政策的,并且又是以实践(practice)为手段的。①这样,中国社会若是要为自己的法制现代化建设生产出自己所急需的法律知识,那么,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就必须转化为一种场景化的实践,同样,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研究、包括对当下的中国法制及其改革的研究,也必须反思自己惯常表现出的制度层面上的宏大叙事,反思自己微言大义般的凌空蹈虚,进而着力于、甚至在一个阶段彻底地转向于对中国法律发展的具体问题的场景化考量,将法律发展的原理与不同的城市、农村、群体、组织、活动领域等场景因素相结合,将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与具体的政治制度、与具体的社会结构和“运作场域”联系起来,在具体的场景中分析推动法律发展的不同要素、阐述法律发展以及法律运作的不同逻辑、策略以及不同的方式。换言之,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研究,“就总体而言,它就必须反对以抽象的所谓永恒价值作为对法律制度和规则的评判,而是注重特定社会中人的生物性禀赋以及生产力(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把法律制度和规则都视为在某些相对稳定的制约条件下对于常规的社会问题的一种比较经济化的回应。”②因而,在这一视角之下,现代性的中国法制,既必须成为国家和社会管理中一种常规的治理方式,也更必须成为日常社会生活中人们交往实践的一部分;唯有如此,法制现代化的理念才能转化为一种具象的治理实践,一种鲜活的生活事实。同样,中国的法律发展及其当下进行中的法制改革,也必须回应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从而才能够为当下的中国社会谋福利并让当下的中国社会受益。相反,设若我们没有贴近自己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对别人的具体法律实践又不是很了解、或了解得很片面的话,那么我们抓住的只可能是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影子。实际上,就中国而言,法制现代化中诸多问题的有无,可能并不是或并不只是导源于我们所归因的制度因素或社会因素、政治因素,还可能包括其他制度的或非制度的因素。而后者,尽管有时往往更为重要,比如它们很可能为正式制度提供制度资源上的支持,但也常常容易被人们忽视。为此,如果说这种去语境性的有关法律发展的知识在西方还有它的适用性的话,那是因为它对于西方来说是内生性的,是建立在西方法律发展的经验基础之上的,是“土生土长”的,所以很多语境性的因素在其理论中是没有必要言说的;然而,如果我们不加反思地把它照搬过来并适用于中国这样一种后发型法治化国家,运用到对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策略制定或标准的指导上,那么,结果自然就会是以西方的理论来认识自己。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法制现代化的语境因素对于法律发展的具体过程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第三,强调法律现代性的实践品格,强调法制现代化要面向生活,服务于生活,要回报大众并回溯社会,这样,我们就不能仅仅只是关注理论自身(比如逻辑上是否自恰)而轻视理论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否则,我们不仅会人为地割断理论与历史上或当下的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迫切问题之间的紧密关系,而且还会割断历史上的问题与我们当下的现实生活的联系。因此,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研究,就必须回到历史的同时,也回到现实;并在过去的、西方的理论与中国的、当下的现实之间建立起联系。这样,我们在理解过去的时候,也获得了对当下生活的感悟力。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在把握现实的同时把握理论,在把握历史和现实的同时,把握人类的普遍命运。③当然,也正是因为此,我们便不可避免地要在当下、在中国的法律场域里重新审视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之间的关系,并在中国法律实践的基础上完成对西方“现代性”社会制度的观察与研究以及对中国自身文化的反思、对自身传统的批判、对自身制度的改造尝试,既不简单地把“传统”视为“现代”的对立物而予以否定,也不把任何名为现代性的事业都看成是对传统观念、制度的全面剔除和取代;最为重要的,还是要解决掉我们社会中存在着的法律问题。为此,我们可能更需要的或许是一种实用主义的眼光,一种同情式的理解,更需要从实践和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需要的角度来论证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要求。这样,我们也就能够发现并承认,尽管“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范畴不同,也尽管它们在治理国家和社会中的方式与特点也不同,但他们的地位和功能对于当下的转型中国这样一个复合型的文化共同体而言却是非常重要的,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既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长期以来,尽管以往的有关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史的研究虽说运用到了历史学术语,可是却都未曾提及———更不要说解释了———中国法律制度发展之最显著和最特殊的特点,即它的历史意识:它对自己从过去到未来的历史运动的自觉,对本身之前进和发展的品格的自觉。换言之,这种历史自觉,是指它对其本身之历史延续和发展的察觉,以及它对于自己作为一个共同体的进取特性的意识,以及它本身从过去到未来的运动。虽说有点儿闪烁其词,但部分作为这种疏漏的结果,其所揭示出来的、有关中国法制发展历史的构成要素虽反映了它在结构上的统合,然却忽略了它的动态个性,忽略了它在实践中所可能展现出来的多元逻辑以及在时间中的真实发展。例如,这些要素并未解释清楚清末法制为何或者如何发展成了19世纪末期或者20世纪的法律,后者尽管遭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冲击与渗透、但在许多特征上却都跟传统法制完全相同,或至少是与之有着继承关系的,而又在另一些特征上,则如果不是在种类上也是在程度上与之有着基本的差异,换言之,它没有把传统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每一个特征和所有其他的法律体系的特征关联在一起,而只是简单地把法律发展依附于政治实事,进而也就没能很好地解释究竟有哪些因素被遗弃了,而又有哪些因素被得以创造性地转换了。由此可见,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问题的研究,就不仅要关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观念史,而且要关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制度史,更要关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实践史。当然,也正是基于此,那么对于当下中国的法律发展来说,现如今面临的最急迫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与其说是修订我们的法律规范体系、变革现有的法律制度,写进去更多更好的条款,倒不如说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创造一种可能的社会环境,使得业已载入宪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价值、原则逐步得到实现。第四,当然也是紧接着上面的分析,提倡从法律制度的当下实践以及实践史的角度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制的现代化,还意在提醒我们在对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进行研究时,不仅要注重共时性,而且同时更要历时性地集中关注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变迁的过程,也即将中国法律制度的实践和实践史视为一个未定的过程,一个不断实践和革新中的过程,将中国的法律发展视为一种参与、构成并推动世界法律发展的物质性力量,一项未尽的事业,而不是简单化地将其归结为某种诸如东方传统、西方、现代性的单一建构。这一点很重要。的确,法律实践的时空不应该被缩小,它必须既包括历史的与现实的法制实践,也必须包括中国和外国的法制实践。特别是随着国际化、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团体化的趋势日益凸显,那么介于地域之间各实体之间和平共存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网络的重要度势必逐步上升。这样,新型的法治势必就要反映各种因素互相依存的复杂的关系性、相对性。当然,在这里,平面的非中心化将成为最基本的趋势,而这又将意味着多元的法律体制的出现,以及秩序的形成和维持有赖于不同层面的同期处理和结构连动。当然,也恰恰正是在这里,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法文化才可以融合。①的确,就当下中国所参与其间的世界结构而言,经济的全球化无疑使得当下中国的法律实践与法律制度的发展一下子都置身于更广阔的公共空间当中。当然,正是在这一空间里,传统与现代、三维的(天理这样,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就不应当仅仅只是在西方法制现代化的延长线上来被理解或阐释,而应当被看成是独立自主的、但却又是世界法律发展和法律全球化进程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也正因为此,中国法律制度的实践进而也就获得了更广泛的世界意义。与此同时,在另一层面上,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也已经在中国现代性的社会结构和多元化的法律实践场域中开始了自我反思。就当下中国社会的内部结构而言,“转型”对于当下的中国来说,无疑不应简单地理解为目的先导的从一个社会类型转成为另一个社会类型,而应看作是一种持久的、多元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并存以及产生新型社会现象的混合。换言之,作为一个过程,“转型”对于当下的中国而言,意味着整个社会将由传统渐入现代。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无论中国社会的结构还是形态,就都将会由多种成分构成。这样,对于当下中国的法律发展和法治建设而言,不仅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而且农业社会、城市社会或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和信息时代的社会相混合的现实国情,以及由此带来的多种知识、多元文化和多重秩序并存的格局,一方面,既是当前任何一项全国性的法律制度在制定时所必须充分考虑的因素,另一方面,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中国的法律制度为顺利达至其预期的目的或产生必要的效果而在具体的运作中所不得不采取的策略。为此,对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而言,当下的研究就必须从混合社会的历史实际出发来创建新的理论概念,就必须从法律实践的经验总结中提炼出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逻辑,进而指引中国法制现代化未来走向的可能方向,从而形成中国乡村法制与城市法制共同发展的新局面。换言之,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多样化及复杂化,以及社会知识的开放性和世界性,使得我们只有着眼于实践过程,才能避免现有的单一类型理论的不足以及由此带来的理念化了的建构的误导,尤其是意识形态化了的建构的误导。与此同时,也只有着眼于实践中未经表达的逻辑,我们才可以把握不同于现有理论框架的新的概念并寻找到超越现有知识图景的一条可能的道路。①第五,从根本上来说,这一视角实际上是要求我们改变以往所习惯的从法律制度或法律条文出发来看问题的方式,尝试着从中国法律人的日常法律实践、特别是中国法官的日常司法生活中去看待这个世界,从生活中的法理(lawinaction)去理解中国法律的现代性,去理解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把中国法制的现代化看成是我们的日常生活需求,而不仅仅是某种外部要求的产物,或者是对外部社会压力的某种反应,甚至是对外国投资者要求的满足,更不是国家强加于社会、知识精英强加于普通民众的东西。因为后者,往往会简单化地把中国的法律发展,变成是中国对外关系史的一部分,会把现代法律制度在中国的建立,认为只是回应某种外部挑战的结果,那么在这样的意义上,这套“现代的”制度因而也就仅仅成了外部力量强加于中国社会的东西,成了国家强加给民众的“制度枷锁”,而与中国在同西方文明相遇以前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要求无关的,或者与中国社会内部生活的日常需要无关,进而使得它可能会忽略中国社会自身的问题和要求,因此不能真正了解中国社会。②应当承认,现阶段中国社会中的知识生产与再生产的机制无疑是多重的,分散的。但是,任何制度建设却又都不可能穷尽关于一个社会中法律实践活动的实际开展所需要的全部信息或知识,这样,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中国的法律实践就不得不面对并尽可能地考虑那些来自国家规划生产之外、根植于社区生活合理性之上的、非正式的知识传统与社会规则。③比如,与西方宪政制度下法官更注重规则治理不同的是,中国基层法院的法官、特别是农村社会里的广大人民法庭的法官在日常的司法活动中,经常需要面对和考虑的,其实不仅仅是规则问题,还包括“吃多少荤油多少素油、口粮中几斤黄豆几斤绿豆”等这样更为细致的技术问题。这样,为了解决好具体的纠纷,尽管他们需要的更多的是一种被称为地方性的知识,而不仅仅只是恪守职责、执行已有的法律规则,但这种知识却“又不是关于地方性规则(四个儿子谁应该多负赡养责任)的,而是关于地方性事实的(比如山里寒冷,老人要吃荤油等等);换言之,他的知识实际上已经超越了法律。也超越了礼和传统。”①由此可见,当下中国法律在其具体的运作中,必须尽力沟通转型期国家与社会的断裂以及调和因这种断裂所导致的两种不同的运作逻辑,进而兼顾法治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从而促成国家法制和内生于社会生活的自发秩序的沟通与合作。否则它就无法对社会中大部分变动不居的现象做及时、有效且地道的反应。这样,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就都必须尝试着把这些知识或知识结构系统化进而提高到理论层面。最后,但或许却是最为重要的,就方法论的立场上而言,提倡从法律/法律制度的实践或实践史的角度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意在避免在缺少经验研究和经验知识的积累的基础上简单地进行所谓的方法论反思,而后者往往会在不自觉中陷入就方法谈方法的所谓的“方法论的瘟疫”之中。换言之,纯粹的逻辑思维并不能给我们任何关于经验世界的(有用的)知识。这样,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方法论反思若是陌生于中国的司法和法律实践,没有深入中国法律的实践并在其中有所发现,进而缺乏对中国法律实践的制度环境、社会条件和法律文化的全盘关注,而只是引经据典,但却又不熟悉典章背后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问题所在的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进而没能对当下中国法律人在角色扮演时所处的具体而复杂的角色环境做同情式理解,因而这些分析与批判当然就会不着边际。 三、如何重构中国法律发展的方法论立场 当然,这一视角并不意味着无视或者否认中国法制现代性事业中外部因素的存在,甚至也不意味着试图降低这些外部因素的重要性。其实,这一主张首先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的信念,即通过把中国的法律发展置于中国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情境中加以理解并反思,并挖掘出它所要针对的现实问题,还原出问题所在的整个社会—文化情景系统,以及这些现实的问题最终又是如何被解决掉的,才能重新认识理论之于历史和现实的意义,从而才能进一步确定其性质、力量和限度。同样,现代性的法律若要在中国良性运作,现代化法律制度的实践若要能妥当地服务于中国的社会生活,那么它就必须考虑它所处的社会—文化情境,就必须与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系统相协调。换句话说,“法制是从社会中生发出来的,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它的法制”②,而一个民族的法律实践,则创造了它的现代性的法律。这样,我们也就必须承认,中国的法律发展就必须将中国人现实的社会秩序和可欲的社会生活作为基础和根据,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必须尊重中国人的切身经历和生活感悟。其次,从法律实践或实践史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律发展,还意在提醒我们应当从经验上考察中国的法律发展问题,并结合历史条件和制度环境来分析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道路,进而将中国法制的现代化研究建立在对中国社会法律生活经验性的观察和分析的基础上,不迷信价值和理论的普适性,力求避免陷入抽象的“大词”和脱离语境的无休止争论中,要尽量地考虑它的复杂性、多面性和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性。毕竟,作为一种知识,法律并不只是一种中立的技术或实践,它的非自主性使得它必将与经济、政治,甚至是社会普遍流行的道德、价值观念和文化等因素相关联。比如,法律与政治无涉的认识就只可能是一种“虚假意识”。换言之,当人们感觉不到法律与政治的关联时,恰恰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有着高度的政治共识。③也正是因为此,对于西方(主流)法律知识的、脱离其具体语境的自我迷醉,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知识学的“那喀索斯”。的确,既然知识是植根于特定的意义体系和社会情景之中的,是语境化的,那么,脱离具体的社会背景、即超出地方性的限度,知识自然也就没有发言权了。同样,一项法律制度具有什么样的功能,能发挥多大的功能,都取决于其所在的社会—文化情境。为此,从法律实践或实践史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律发展,即是要求对现实提出真问题并给予这些问题具有现实意义的解释,是要“从实求知”。然而,当前中国法学的知识谱系,却充满了对实际法律生活的想象以及对法律事实的任意切割,缺乏对司法和执法的制度环境、社会条件的全盘关注,缺乏对特定社会条件和制度环境下的司法的同情和理解,表现出很强的教条主义倾向和泛道德化情绪。①这样,要勾勒出当前中国法律发展的轮廓,辨识其知识谱系和话语基础,就必须在法律话语和实践的互动中考察“行动中的法”,必须从中国法律人在司法和执法的过程中考察其运用的法学知识,辨析其背后隐含的法学理论,考察中国法律人对特定社会事件的评论话语背后所隐含的逻辑,以及这一逻辑对法律实践的实际影响。毕竟,不仅真正的知识只可能源于经验(培根语),而且,“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地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②再次,从法律实践或实践史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律发展,更提醒我们要特别注意中国法律人在法律实践中为建构公共领域所扮演的积极角色,以及法律运作的对话理性,从而意识到中国法律人在中国法制现代化运动中的可能贡献。换言之,法治的内在基础在于职业法律家阶层,中国的法治之路要靠中国的职业法律家阶层开创,毕竟法律职业共同体是现代法治的保护神。③为此,对于中国法律实践的特别关注,还应当超越教条主义的藩篱进而注重法律实践经验、特别是司法经验以及对经验的总结和反思,应当超出个人主义的范畴而注重主体的相互性;而对“交往/对话理性”的坚持,又意在提醒我们注意,现代法所包含的结构性矛盾只有在中国法律人的积极作用下才能在“法律场域”中得以缓和或缓解。具体的,比如,转型中国社会里的纠纷处理过程,其实就是一个由多元且混杂(包括前现代、现代以及后现代的各种要素)、冲突(包括正式制度内部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规范之间)的知识群通过法官的积极疏通、引导进而展开对话、沟通或交流从而整合成秩序、内化成制度资源的过程,都是来自法理社会的知识传统与乡土社会的本土资源、是国家制定之法律通过与地方性知识的相互合作来共同完成的;而法官,在此当中始终都是一个行动者的积极角色,进而发挥着极强的制度和规则创造力。换言之,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多元法律体制的出现,使得秩序的形成和维持有赖于不同层面的同期处理以及结构联动;这样,转型司法里的中国法官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就不仅会遵循了“在地”(onground)的经验和相应信念的法,也即遵循了“地方性的知识”和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规则,而且还积极沟通了抽象的法律世界与真实的生活世界、整合了法律知识和生活情理的。当然,又正是通过法官对纠纷的细致处理、特别是通过调解机制的运作将大量的民间纠纷带到法院或者纳入规范化的渠道,以及通过对规范人们社会生活的地方性知识的吸纳并改造、进而内化为制度资源,从而使得抽象的法律逻辑与生活逻辑得以展开积极的对话和交流;甚至,这种沟通在法官的积极牵引下还可能达到一种“理想交谈情景”(哈贝马斯语)。那么,在这一视角下,我们看到,转型中国的司法及其运作策略,实质上是中国法官充分利用中国“传统”与“现代”的、“东、西方”两种文化之中的法律资源,并又超越两种司法模式而采取了一种更为实用的司法操作术。换言之,若仅以东方的、传统中国的纠纷处理模式,那么,当下中国的司法无疑难以回应已经“现代了的”社会,无法为现代社会里的纠纷提供地道且妥当的“处方”;而若仅采用西方的、所谓“法治型”的纠纷处理模式,则必然无法与正处在转型时期的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系统相协调,进而生产出能为当下中国人普遍消费得起的法律产品,从而解决当下中国社会里常规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其实,透过这种法律产品的生产过程,我们又能够清楚地看到,转型中国的司法及其运作,实际上已经“超越法律”(overcominglaw),并且打通了“传统”与“现代”的沟壑,沟通、融合起了“传统”与“现代”的精神,以及最重要的,达成了“东方”与“西方”两种法律的共识。也就是说,当下中国的法官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实质上是充分利用起了东、西方两种文化之中的法律资源,并又超越了这两种法律文化中的司法运作的固有模式而采取了一套更为实用的司法策略。当然,也正是在这一法律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东方”的司法运作模式(“调解”)与“西方”的司法运作模式(“审判”)在中国的司法场域里已经形成初步的分工并且相互合作,进而共同推动着问题的顺利解决。从这个角度来说,两者之间实已无区分开来的必要了。最后,从中国法律的实践出发,还提醒我们要把注意力集中于各种法治的“悖论现象”或者所谓的“法治乱象”之上,承认无论从其中任何一种理论传统来看,转型中国的法律实践都存在着悖论的一面。我们需要了解和解释的是(从西方理论看来是)矛盾的现实,是要表述中国法律实践的各种可能行动路线,而不是争论哪一个理论是唯一正确的理论。这样,我们就不会坚持以一种理论压倒另一种理论,也不会再长期陷于无谓的意识形态的争论之中。相反,“正是悖论社会的现实以及现代传统中的实践和理念传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学术理论和发展道路的方向。”①这样,我们便会承认转型中国法律实践的多面性,并注意到各种理论在解释中国法律在“表达”与“实践”上的距离是怎样并存的,它们之间在知识上是怎样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又是如何互动和隔离的,而不会去坚持把片面的真实当做唯一和全面的真实。当然,其实从另一个层面上来看,“法治悖论”或者“法治乱象”的存在,却也恰恰反映出中国的法制建设与法治实践正欲从当下的诸多困境(这里既包括社会的、文化的,也包括理论自身的)中为自己走出“泥淖”寻求到合法依据,组织和动员起一切有利的社会资源,进而摆脱传统的束缚,抵制现有体制的掣肘,从而减少前进中的阻力。为此,我们必须要做的,就是超越这些理论之间的对立,做出有目标的选择与融合,并结合中国的现实,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新理论。由此可见,对于中国而言,所谓现代性的法制,其实也就是体现了中国社会特有之实践品格以及主体性的法律。而所谓法制的现代化,也就是要满足中国现实且日常的法律需求并在此之上又要积极参与到世界法律发展的运动之中去彰显中国法律发展的独特品性进而为推动全球法律发展作出中国特有的贡献。这样,才能不仅确立起中国现代性法学话语的自主观念、自我意识和文化自觉,而且中国才有可能以一种“主体性的中国”出现在整个世界的对话或对抗中,进而赢得应有的尊重。 中国法律论文:新时期中国法律体系构建模式探究 摘 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迈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为重要的优秀内容,其重点是“提高立法质量”。因此在建设法律体系中,就不能完全依照构建模式而来,必须依照实际中的经验进行理性探索,这就形成了与西方法律体系发展过程中完全相异的特点,中国法律体系一方面因实验性而逐渐完善,另一方面又因政府的指导性而显示出很强的“人为性”特点。 关键字:法律体系;构建模式;理性探索 我国的立法模式主要采用渐进式的发展思路,西方的法律体系往往需要很漫长的时间,进行自然演化,那我国的法律构建模式是否体现了我国在立法过程中独有的轨迹呢?立法是如何满足社会主义社会关于经济、社会、文化等相关方面发展的需要呢?在反思新时期我国法律体系的模式中,我们需要分析构建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以构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律体系的优秀基础。 一、探索渐进审慎立法 我国的立法思路采用的是通过实践的方式,逐渐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就是所谓的“摸着石头过河”因为在我国法律体系建设过程中缺乏参照标准,并没有任何国家的定型化模式让我们进行参考学习,我国只能采取一步一看的方式进行试验,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发现问题逐渐完善。 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们必须摒弃掉好高骛远的理想主义作风,切不可试图一步走向最终蓝图,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修改补充法律成熟一条就修改补充一条”其中先立单项法,后立综合法就是对邓小平同志话语的充分表现。同时定制单行法规和条例,也是为了满足我国各个地方及不同社会差异性的需要,而产生先推行在入法的审慎之情。 二、试行机制实验方法 (一)试行立法 试行立法是在特殊条件下采取的临时立法措施。如本应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因立法条件尚不成熟,而由国务院接受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特别授权,先制定行政法规,以适应需要。这样便于总结实施的经验,为制定法律作准备。从2004年开始试行法规的比例一直保持在17%-18%之间。 随着我国法制化程度的不断发展,这种试行法规会越来越少。虽然试行立法的弊端很明显,但是在特殊条件下,这种立法模式为国家建法失败预留了很大的缓冲空间,所以在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过程中它也发挥着积极的最用。 (二)试点立法 是指国家依据创新、协调的发展理念,在正式出台一些政策法规的前期,进行筹备、调整政策法规所采用的一种方式。根据立法点的反馈随后更改,以对应出台正式的法律文书,试点立法成功的案例不在少数,不仅可以降低风险,还可以给我们国家的法律发展积累宝贵的经验,所以我国的试点立法长期在我国存在。 (三)先行先试 相比较于传统的立法模式,先行先试更能表现创新及开阔的一面,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地方性的法规都是我国制定中央立法的信息来源,先行先试的根本优秀原则与审慎立法原则是一致的,地方先行法律法进行探索和寻找不足,当符合满足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时,国家在进行采用,先行先试在一方面可以起到引导社会变革的作用。 三、构建“实验―控制”模式 我国立法过程中实验色彩强烈,是立足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实践中寻找真理的一套行为有效的体制,在推行法律过程中往往依靠于政府来进行推动,虽然由政府控制,政府拥有最终的话语权,但是这样的构建模式来源于实践,重点是对立法合法有效性的一种体现。这也是中国这种单一制度下最容易开展社会制度变革的方式。 虽然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允许地方性法规涉足,但是为了能够控制整体,保证社会主义法制化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一开始在法规的制定中就设置了很多底线,当脱离自己的管制范围时,就利用权力将试行法规叫停。这种方式是一种很强的选择性控制,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有些政策法规很容易得到推广,有些政策法规在地方反而经常难产。 四、结语 从新时期中国法律体系构建模式中我们发现,我国的法律是在不断的“纠正”中建立起来的。由试行法规体现出了探索求真的一面,又由政府推行控制而体现出人为控制的一面,这种双重特点恰恰反映了,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独特一面。这种构建模式的优势十分明显,既可以使我国法治化进程快速发展,同时政府也在其中充当监管的职责。使我国社会朝着既定目标快速前进。但是这种构建模式同时也有很大的弊端,当试验法规在地方一旦出现非预期情况时,地方与中央就会出现权衡与选择,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政府不可能完全的给予制度化和法治化,那时往往会出现一种虚假的法治繁荣,甚至会出现非法治化的情况。由此可见为了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我们既要保留成功的经验,同时也要克服特殊模式下所产生的弊端,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用更加广泛的视野来审视我国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律论文:论现行体制下中国法律规范体系的构建 摘要:中国的会计法律法规,包括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GAAP会计制度,由于缺乏会计制度,并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协调系统的专业部门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协调、不完善的现象,主要法律制度不健全,冲突或不一致时,相关会计准则和过分强调尊重的原则之间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会计法律规范应有的作用。因此,建立会计信息失真民事责任制度,同时注意法律规范势在必行。 关键词:会计法律规范;协调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机关的各级会计做了很多相关工作,在市场开放的利好经济需求下,出台了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规章等等规范。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资本市场发展日趋成熟,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作为会计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已逐渐渗透到各项经济活动领域中。从其演化的历史源流上看,会计法律规范不仅主导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进程,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一国经济关系构建的基础要求。 二、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概述 (一)会计法律规范的定义 在会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又引导出法律工作的最高标准的会计制度。国务院根据其任务制定会计规范性文件,如具体的措施,比如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实施,也属于会计标准,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批。按照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如财政部出台了“有限会计制度”核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这是调整会计和经济生活之间的法律范之间关系的某些方面。 (二)会计法律规范的特点 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这是一个开放的结构完整性和系统性功能,构成了法律规范的会计准则、会计信息、会计人员、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的处理、评估和指导,受到限制的标准。一般应具有以下特点。 1. 内容上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客观性是指会计制度和客观环境的会计制度,不仅是条件的组合,也是可操作性程度高,同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科学性则是前提和基础,成功实现了会计法律、法规,因此,这也足以体现出法律、法规的会计制度的内容以及会计和内部法规的内在要求。 2. 统一和稳定时间 会计制度和法律规范,在发展到一定时期的法律规范的动态演变的会计制度,一定的客观环境是相对稳定的,而不是静态的。随着会计理论和实践,社会和政治的发展在经济环境的法律和会计规则的一些变化可能不再是合适的,或者已经过时,需要加以纠正,甚至放弃。而一些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已逐步建立或接受。 3. 目标的倾向 会计法律法规的调整,主要是占各方面之间的社会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以维持现有的社会秩序,因此其价值基本实现了目标,这是建立科学标准规范,客观真理的内容,及时的会计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因此,会计法律规范和具体的社会制度,它始终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发展阶段的反映。 4. 正式承认和权威 评估会计法律、法规,合法、合理、有效且标准的会计做法,肯定有足够的声望和影响力,这种理解是强制性的还是自愿的,最后由标准让人们明白法律规范,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相一致的路线。 (三)我国现行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构成 1. 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有会计管理规定权限会计工作、会计信息、基本宗旨,为会计监督,问责会计主体,会计职责及会计机构的权力和会计人员,会计和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的基本要求指导工作会计的最高标准。 2. 财务部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按照《会计法》的金融业和会计管理系统。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了会计法律法规,包括会计规范性文件和各种会计法规制定的法律。 3. 会计的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 《企业会计准则》,以规范企业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准则进行必须符合基本要求的工作,反映了会计的基本规则。它是会计的一般原则,同时具有覆盖面广而强大的功能,是会计报告准则元素的先决条件。 三、我国现行会计法律规范存在的主要缺陷 法律规范是指在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中,合法的来源是规范各种法律文件,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方面的会计实务。正在按照当地的会计规则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的前提下,再重新制定核算会计监督问题。然而,随着进一步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改革,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入,我们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暴露出了一系列的法律会计问题和目前会计规定的不足。 (一)相关法规之间相互冲突或不协调 有不同的会计调整行为之间的矛盾,有些原则是因为在法律文件中有着不同来源之间的法律文件的差异,而法律的制定过程以及制定程序的限制因素,如主体、客体、内容的目的。 最主要问题是法律和部门规章的冲突。复杂的金融部门不缴纳罚款加罚款各方,规定不仅与现有的“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相抵触,也违背了国家的入世承诺。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处罚和罚款,即使时效期限的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也剥夺了他们的权利,比如起诉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那么他们不可能在“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任何法律上找到。 (二)会计法规过于强调原则 我们法律法规给出的一些原则,过分强调了会计规则,很难在实践中掌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有些人认为会计法律、法规的发展是从我们目前的情况足够的内容来提供,现有的条件下,在我国完全实现是不可能。 其次,一些会计规则过于笼统和大规模的可扩展性,可行性不强。如“会计法”第六条规定:“认真落实法律上的会计人员,敬业,有原则,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应当给予奖励。”但很少见能够在实际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原则中实施。 最后,有些法律本身,对会计的定义就是不严谨的,导致不同的人理解他们之间的差异。例如,《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生故障的规定,以填补或获取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不符合该法的规定得到行政处罚相应人员和单位。既不讲具体内容和法律的形式,也不指明点错金额大小,在实践中很难操作。 (三)法律体系不健全 首先,大部分的当地会计法规,缺乏针对性的内容,实际情况不是很好的利用了行政区域,大多数当地的会计规则是一些盗版内容的国家会计法规或规章基本的简单堆积。 其次,当地的会计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缺乏实施必要的监督和检查的。 其三,小地方的会计法规,质量差。在某些情况下,当地的会计法规立法的发展,只有不到10%(包括本地GAAP),现在已经发出来自该地区,欠规范,技术含量低的含量,甚至错误的存在有些地方的当地会计准则。 其四,地方会计法规建设的理论研究不够,基本上还处于空白。 会计制度的弊端法律渊源是一个根本性的缺陷,会计制度和发展,不能得到保证,并通过具体的法律规范的法律原则《会计法》的支持。 因此,通过法律范监察部,《会计法》会计活动,当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主要问题是不完美的,有几乎是空的司法解释,法律渊源的结构缺陷的形成。 (四)法律责任不明确,处罚力度轻 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主要是在资格规定予以处罚,但对于复杂的情况,事实上,改变处罚的法律形式太过简单了。“金融部门监管和执行的会计核算办法“金融业的第24条实施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处罚的会计监督检查证书的形式是必要的惩罚不够,因此不能获得罪犯教育目的。然而在实践中,有些是违反了数亿非法人单位的会计制度的利益,“会计法”未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最高的单位并处罚金10万元,无法起到威慑作用。 严重程度和这些问题的统一的会计制度,不仅冲击法律法规,导致未能遵守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失真。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导致客户严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会计进行法律规范是十分重要的。 四、解决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存在问题的建议对策 (一)建立过程坚持以现代博弈论为指导 法律制度最好应考虑很多很多次“在比赛结束后。”最终达到社会契约“纳什均衡”状态。更多应该是现代博弈论的焦点所在,对于本场比赛的主舞台不到位,法律制度应在会计讨论、制定和充分协商反复论证修订的过程中,各方接受的最后一场比赛。因此,引起的问题“的游戏主题,应该包括那些好处。” (二)应体现中国特色的发展和国际惯例的原则 在会计准则的发展,一方面中国已经加入了WTO成员的国家立法的过程中,WTO的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成员和立法会议员达成共识的国内,几乎所有国家的承诺在WTO规则转化为国家法律,而不是直接。在另一方面,应充分考虑的情况下,你可以尝试做会计准则为中国企业服务的健康发展,并加快研究无形资产,人力资源,国际商务和具体会计准则的步伐。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和原来的会计调整的规定,那就完美了。在反映我国特点的基础上,并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在西方国家有益的成分,让我们创建一个和谐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 (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内在协调 首先要进一步严格的立法程序,其次是进一步理顺规范会计层面的法律效力,接下来要对立法机构进一步明确许可,以避免过多的重复和重叠的立法机构,最后是进一步完善标准和法规、名称和统一的会计法规,改变法律,法规更及时的协调。 五、结论 法律制度必须适应会计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的发展,我们工作的技术和管理的需要,提高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希望发展科学技术能有一个完善的法律保障的社会,人民的利益,科学技术与社会进步的协调。法律会计制度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公有制为主体,以适应多元化中国的实际,开放性和国际公约的股权结构,以满足监管要求的需要,适应中国国情并符合继承法律制度和法律管理的结合和发展的需要。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会计系) 中国法律论文:利玛窦的中国法律观 摘 要:通过利玛窦的著作解构出利玛窦的中国法律观,具体从对中国司法体制,官员回避制度,官员监察制度,官T豁免制度,中西法律之比较五个方面来剖析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看法并对其进行相关评述。最后以史为鉴,希冀从法律制度与法治理念两个方面为当今中国对外法治形象的建设提供建议。 关键词:利玛窦;中国;法律观;法治形象 一、利玛窦其人及著作概述 利玛窦是西方人在中国传播天主教的开创者,是中西文化交流的使者。其1552年出生于意大利,16岁开始在罗马学习法律,1571年成为天主教徒,1582年即万历十年,利玛窦从印度前往中国,此后在中国生活近三十年,直到1610年于北京去世。利玛窦精通中文,游历过中国一些重要的省份,结交袁宏道、徐光启等中国知识分子与上层官员,利玛窦曾亲身研究中国的风俗与法律,并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有十分独到的见解。 作为16世纪西方传教士中最著名的一位,利玛窦于中国的士人阶层中传播天主教,期间产生了大量的书信与回忆录,后来被金尼阁汇编成为拉丁文版的《基督教远征中国史》即现今的《利玛窦中国札记》在德国出版,立即在全欧洲引起巨大轰动,该书从一个旁观者角度精确真实描述了当时中国的政府、风俗等情况,更有对中国传统法律的论述及评价。 透过其作品可知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之描述是以其亲身经历为前提的,且对中国传统法律的看法并不是西方中心主义式的,反而更多体现的是其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尊重。总体来看,其对中国传统法律持一种肯定与赞扬态度。利玛窦的描述,为当时西方人了解中国法律提供了重要参考,亦为现今了解明末清初中国法制与社会提供了重要材料。以下笔者将从五个方面具体论述利玛窦的中国法律观。 二、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的论述 (一)帝国的司法体制 利玛窦对当时的中央主审机关刑部进行了描述,即“第六个部门是司法部,叫做刑部,主管侦查和惩办刑事案件。全国的警察都在它的管辖之下”。紧接着他又对中国地方司法行政体制进行了介绍,即属于北京和南京立法机构的特殊城市,也像这些省份的其他城市一样是以同样方式进行治理的;其余十三个省的司法权属于布政司与按察司,其分别是一般法庭与刑事法庭;这两个法庭都设在各省省会,程序都有点复杂。各庭都有称作道里的主审官以及若干助审官。有时道里可以不在省会,因为他必须到好几个城市去主持审讯。一个地区或城市的官长都有他的助手,例如有四位助理帮助他作为法官或顾问来审理有关本辖区的案件。〔1〕利玛窦认为在中国即使是一些皇亲与一般公民发生纠纷,也要依照一般法律来处理;另外不同于西方的是,中国是由许多深谙哲学造诣的文士官员行使着国家司法权力。 在案件的审理程序中,法律允许由知州或知县审理的案件向上级上诉,比较严重的案件法律还允许第二次上诉;那就要上诉到省城的更高级官员,也就是上诉到布政司和按察司或他们的助理那里,这主要是由案件的严重性所决定的。省城和较小的或低一等的城市的政府部门的管辖权以及官吏的权力都规定的很好,整个体系都条理井然。〔2〕通过对当时的审级制度与上诉制度的介绍,可知利玛窦对当时中国的地方管理制度的描述是极为详细与准确的。利玛窦对中国的立法机关的设置和地方城市的管理也有十分精到的描述,纠正了十六世纪以来西方人对中央集权下的地方行政和地方管理上的错误理解。〔3〕 (二)法官的回避制度 利玛窦还向西方介绍了当时的法官回避制度。通常的规矩是法官不得在他所出生的省份里任职。当法官主持法庭时,他的子女和亲属都不得离家,免得法官通过他们受贿,当法官本人离家出庭时,他家的公私出口都要盖印加封。〔4〕此处利玛窦论述的是古代司法审判中普遍存在的司法官员的地区回避与亲属回避。古代的地方行政长官同时兼理司法,回避制度的目的是为预防地方割据势力以及结党营私,亦为防止主管司法的地方官员偏袒亲属。利玛窦所在的明朝回避制度比前朝更加严格,明初官制中就有南人调任北方为官,北人调往南方为官的惯例,后来南北更调惯例虽被打破,但不得在本省任官的规定则是底线。同时,官员在一个地区有一定任职期限,期限届满则不得留在原地任职,以防止司法官员人地熟悉而判案过宽或其在地方影响过大、部下较多而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但异地为官,语言不通,风俗不熟,常导致对地方治理出现困难。 其实,官员回避在中国古代是一项极为普遍的规定。司法官员受理案件之后,只要与当事人有服亲或姻亲或师生关系,均处于回避之列。即“凡官吏于诉讼人内,关有服亲及婚姻之家,若受业师及旧有仇嫌之人,并听移文回避,违者笞四十”。利玛窦对明朝末期的回避制度论述具有真实性,因为当时贪污腐败现象极为严重,规定回避制度以严格防止司法官员在司法活动中贪污腐败与枉法裁判也就顺理成章。但即便有上述司法官员的回避规定,当时的贪污受贿现象也仍未得到根本治理,这是利玛窦所未能认识的,其只是观察到了回避制度的表层现象。但总的来说,利玛窦认识到古代司法官员回避制度是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普遍性规定,做为中国传统法律中的合理成分,反映了古代立法者的聪明才智,这是值得肯定的。 (三)官员的监察制度 吏治好坏关乎王朝命运,对官员考察是监察制度的一部分,“有官必课”乃古代政治家的共识,其被称为国家大典。利玛窦在其札记中记录了1607年通过审查对四千名官员作出的判决。被判决的人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在任职期间贪污受贿而受惩罚的人;第二类是对罪犯用刑过苛的人;第三类包括年老生病以及用刑或玩忽职守的人;第四类是定案时过于草率、考虑不周以及奉公施政有欠理智和审慎的人;最后一类是在规范个人生活或家务上行为不捡的人,以及一般来说与他们职位的尊严不相称的人。〔5〕根据明律规定,中央要定期对官员进行考察,考察有外察与京察之分。外察每三年一次,所考察的官员队伍主要为全国各地区的高级官员,即布政使、按察使、知府、知县等,考察审问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对官员审查所做之决定即使是皇帝亦不得随意更改,凭考察之结果做为官员升降、调离与惩罚之依据,但考察制度本身着重于打击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同时,京察即在京的官员亦要接受与外察同样程序之审查,所不同的是京察六年才一次。可以说利玛窦是首位对中国官员考察制度做详细与准确论述的西方人。 利玛窦对当时的“风宪衙门”都察院亦有介绍。察院的职务相当于高级专员或钦差,他视察所有的城市和军事中心,z阅所有官员的公务,有权处罚或降黜低级官员;他直接向皇上报告,可以决定极刑,因此大家自然都对他又敬又畏。〔6〕利玛窦还对明初时创立的六科给事中进行了描述,即他们是皇帝专门为处理朝廷以及各省重大事项而设的,皇帝委以他们重大的责任,他们因此受到尊敬并有很大的权威。他们在人为有需要时经常向皇上报告全国各地的违法事件。没有人逃得过他们的监视,即使涉及皇上本人或皇族,他们也直言无忌。〔7〕接着利玛窦认为中国“君主的权力和特权被一整套成文法和刑法所严格限制,文士集团集体对全社会施行一种真正道义权威。”〔8〕拥有至高权威的中国皇帝在大臣进谏时不得不低下自己高贵的身段,在利玛窦看来,这不仅是谏官据理力争之结果,亦体现了谏官制度这一监察制度本身的优越性,可见对其评价之高。 利玛窦所言的给事中是不隶属于其他任何单位的独立机构,六科给事中监察六部,其长官官职不高,不过正七品,但其掌管规谏与稽察六部及百司的职权,所以实权极大,官员对其又敬又畏当属自然之事。利玛窦认为监察官员是谨慎可靠之人,他们具有很大权威,执法公正,利玛窦对监察制度推崇备至,认为是外国学习的好榜样。如此夸大监察制度,可以看出利玛窦对当时中国监察制度缺乏本质理解,众所周知,到明时君主专制日益强化,明末政治更加腐败。作为君主耳目之司的监察官员“随着明后期专制政治的腐败,不仅名存实亡,甚至以朝廷甄别之典,为人臣交市之资。”〔9〕科道官吏在皇权的支持下独揽司法大权,操纵刑狱。他们得以在监督司法的招牌下为非作歹,干扰正常的司法活动,其弊端不一而足。但这些弊端是作为外国人的利玛窦所未能预见的。 (四)官员的豁免制度 利玛窦亦在其札记中记载了明朝对特权人物实行的司法豁免制度。在洪武领导下这个家族的家长在解放这个国家中立下的光辉功绩被刻在像碟子一样的铁券上,这种铁卷可以呈交皇帝三次,请求赦免,即使犯的是死罪也不例外;对这规定的唯一例外是犯叛国罪,对这种罪的处罚是立即剥夺犯人的全部权力和尊荣。〔10〕其实,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对官员豁免由来已久,周有“八辟”,汉有“先请”,曹魏有“八议”,封建等级社会极为重视保护特权人物,对他们的犯罪必须“大者必议,小者必赦”。 利玛窦以上论述的是司法豁免凭证“丹书铁券”,亦即民间俗称的“免死金牌”,只有建立过极高功勋并得到皇帝格外体恤的大臣方能获得。据明史记载,明太祖在开国之初就将九十七副铁券赐予李善长、徐达等立有军功的大臣,明律规定铁券拥有者享有法律规定与皇帝赐予的诸多特权。利玛窦认为丹书铁券不但是特权象征,而且是特权人物拥有司法豁免权利的重要凭证,此种看法十分到位。 (五)中西法律之比较 利玛窦运用中西比较的方法,将《十二铜表法》《凯撒法典》与中国法律相比较,对中国法律作出了积极评价。利玛窦认为在中国虽未有《十二铜表法》与《凯撒法典》之类可以永远治理国家的法典。但凡是成功取得王位的人,不管其家世如何,都按照自己的思想方法制定法律,这些法律不得无故修改。〔11〕故在中国凡是继承大统的人必须坚持开国皇帝所颁布的法律,此法律不得随便加以修改。统治者们的计划乃是制定一部涵盖各方面的全面性法典,以保证国家安全稳定与皇帝子孙绵延久远。其实,一部统一、包罗万象、体系完整的律典与中国古代集权体制相辅相成,其不仅有利于政权稳定,亦有利于法律统一实施。故王朝初立伊始即行立法,编纂与颁行一部统一律典的传统为历代所承袭。 利玛窦指出与西方相比中国虽缺乏一部永恒法典,但统治非常有效。即“每个朝代第一位皇帝都订立新的律法,后继者都该遵守,不能轻易更改。故当今在中国施行的法律制度并不古老,全是洪武帝制定,对古代法律有取有舍。”其实,明初法律或由朱元璋制定,或从前朝继受。洪武帝制定的法典《大明律》于洪武三十年最终完成,当时朱元璋特别下令:“子孙守之,群臣稍议更改,即以变乱祖制之罪议处”。《大明律》高度重视吸收唐宋立法与司法经验,在起草律条时朱元璋就命“儒臣四人,同刑官讲唐律,日进二十条”,为明律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当然,利玛窦并未看到中国的法典虽随王朝更替而不断变化,但法典的内容、性质与精神则是一脉相承的,从这点看,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认识有不够深入一面。 综上所述,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制大部分描述有溢美之词,同时,他亦对中国法制的负面因素进行了批评,如执法官员的贪赃枉法,刑罚的血腥残酷等。总之,利玛窦对中国法律的看法并非以西方中心主义为视角,更多的是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尊重。作为同时期对中国法制认识最全面与最深入的外国人,故其相对客观描述,为当时西方人了解中国法律提供了重要参考,亦为我们当今了解明末清初的法制与社会提供了重要材料。 三、对当今中国法治形象建设的启示 承上所及,以史为鉴,笔者认为构建中国法治形象的正确路径离不开作为“硬件”的法律制度建设与作为“软件”的法治理念培育。 首先,一个国家法治形象首先取决于作为“硬件”的法律制度本身。以利玛窦为代表的外国人对中国传统法律赞扬的重要原因是中国有一整套十分完善发达的成文法典,它将整个社会关系都纳入到法律即礼法调整之下。这套严谨的成文法典不仅保障了法律统一实施,更维护了帝国稳定,使得作为外国人的利玛窦不得不被折服。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健全完善法律制度的国家能称为法治国家。故我们今后应制定更能反映人们利益之良法,在此基础上梳理各种法律制度,以便剔除过时的法律法规,使法律体系更趋于统一与完善。 其次,离不开作为“软件”的法治理念培育。不难想象,在一个没有法治理念的国度很难建成一个先进的法治国家。利玛窦认为中国文明程度之所以高于欧洲,最主要原因乃在于礼,其所言之礼是中国传统法律之理念与灵魂,亦正是礼决定了中国传统法律的特色。就当今法治建设而言,平等、自由、公正等方是现代法治的理念,法治社会是一个观念的共同体,我们须从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等方面加强中国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最终使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真正成为人们的信仰。 中国法律论文:沉默权与中国法律传统 摘要:沉默权是一项刑事诉讼制度。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确立了这项制度。而我国对这项制度尚处于考证阶段。究其反对的原因,主要集中于沉默权不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本文力图突破这一观点,在传统中寻找与沉默权契合的因素,从而支持建立合乎本国特色的沉默权制度。 关键字:沉默权;刑讯逼供;法律传统 一、默权的发展现状。 沉默权又称反对被迫自我归罪的特权,指在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对追诉人(警察、检察官、法官)的讯问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不自证其罪的权利。沉默权的观念在西方具有悠久的历史,古罗马法中关于自然正义的司法原则就包含了沉默权的内容:“正义从未呼唤任何人揭露自己的犯罪”;教会法中,圣保罗曾明确指出:“人们只需向上帝供认自己的罪孽,而无需向任何人招供自己的罪行”;英国习惯法中古老的法谚:“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等等,这都是确立沉默权制度的观念之源。沉默权形成并上升为一项制度起源于12世纪早期至17世纪之间,是在英国教会法院适用的纠问程序和普通法院适用的控告程序之间的斗争中,以及在个人反对教会法院纠问程序和世俗法院官方纠问程序的斗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1今天,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确立了沉默权制度,除此之外, 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也相继在本国的法律中对沉默权作出了规定。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也确立了沉默权制度。二战以后,随着人权问题的国际化,有关沉默权的规定也被联合国有关规章和其他国际法律文件所确认。如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3款庚目规定:“任何人不被强迫做出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联合国《关于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问题的决议》第17条规定:“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第14?2段规定,少年刑事被告人应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等等。 二、沉默权在我国法律史上的命运。 尽管沉默权意义重大且在世界很多国家的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得到了确认,但是,我国自古以来却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上都不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相反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均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 刑讯逼供之所以在我国绵延几千年,造成无数的冤假错案,其重要的原因就是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强调到了不适当的地位。从犯罪嫌疑人被告口供中取得对其定罪证据的思想基础,正是轻视人权的观念。若要保障人权、减少冤假错案,就应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不供述的自由。供述自由是保障断案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 三、沉默权与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 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方面,有一种非常有力的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决定了我国不适宜确立沉默权。我国立法所作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如实供述的规定具有深厚的道德观念基础。我国公众普遍认为,当一个人的行为与刑事犯罪有关时,要求其如实回答司法人员的提问具有合理性。 关于法律文化传统,我认为应当作两个层面的区别。第一个层面是制度层面,从这个层面上看,我们的确没有实行沉默权规则的基础,因为我们的传统制度中充斥着大量的与保障人权的思想格格不入的规定。但是,如果仅仅从这个层面上看,任何国家都不存在实行沉默权制度的基础,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在制度上赋予其刑事诉讼的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的。所以能不能实行沉默权,关键的应当是第二个层面上的传统。从这个层面上来看,我认为在我国确立沉默权是存在传统观念的基础的。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 我国自古就有关于追求自由、崇尚自然、尊重人的尊严的思想。庄子关于国家起源的思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早在2500多年前,庄子就曾说过:“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橐允,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就是说,鱼们本来自由自在地在水里游荡,可是有朝一日水突然干了,它们不得不聚集在一起,通过相互吐出的唾液来湿润空气、维持生存;但是这样的生活怎能比得上在广阔的江河湖海里边的生活呢?在那里,我们彼此之间也许没有深厚的感情,但是我们都感觉到自己是自由的。 很明显,庄子在这里隐晦地道出了他的政治哲学:人们之间之所以组成社会,仅仅是因为社会能满足我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对于个人自由而言,社会和国家永远都仅仅是一种必要的恶。而我们结成社会或组织国家的原则,就应当是尽量地保护公民的个人自由,而少一些对个人的强制,所以,在能够保障自由时,我们应当尽可能地选择保障自由。 第二,在我国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并非一味地强调社会本位,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儒家思想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之下都优先考虑社会整体利益;恰恰相反,儒家也主张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进行权衡,实际上,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儒家从来没有主张个人的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或社会利益。这一点至少从两件事情可以得到论证。 第一件,在“容忍”的观念方面,儒家赞成“亲亲相为隐”的观点。对此,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曾明确指出:“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从立法上看,至少从专制的秦朝就已经明确规定了禁止儿女控告父母的原则。汉唐之后,容隐制度正式确立并得以完善,并且后来历代法典都规定了亲属相容隐的制度。这一制度显然是儒家思想直接作用的结果。而儒家之所以主张这一观点,正是其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进行权衡的结果。在保护社会的安宁与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伦常之间,儒家思想选择了后者而不是前者。 第二件,儒家思想的本质和优秀,应该是“为己之学”。这与沉默权制度旨在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精神可谓异曲同工。哈佛大学著名中国历史和哲学教授杜维明先生明确指出:《论语》里讲得很清楚,儒学是为己之学;我们求学不是为了师长,不是为了家庭,不是为了简单的社会需求,而是为了发展我们自己的人格;同时,这个“己”又不是孤立绝缘的个体,而是一个关系网络中的中心点,从中心点来讲人的尊严,从关系网络来讲人的社会性、感同性和沟通性。杜维明认为,儒家在《论语》里提出的“仁”有两个向度:一个是为人由己,每个人都可以阐发它内在的道德资源,每个人都可以发现他的独立人格;一个是通过感情和同情,通过“推己及人”,实现人的社会性。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文化传统是一个十分深奥而又非常复杂的问题。的确,如果从制度层面上来把握,那么我们的法律文化传统是给予了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太多的支持。但是法律文化传统也有精华和糟粕之分。我们在对待传统文化的时候,既不能因循守旧、泥古不化,也不能全盘抛弃。当然,即使从观念层面的意义上,也可以找出许多与沉默权规则水火不容的观念,特别是儒家观念。但是好的文化传统需要我们挖掘继承,坏的传统则需要批判扬弃。我们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要抱一种“无罪推定”的审视态度,经过认真考察,如果发现其中存在着能支持沉默权制度的因素,就应该加以充分的肯定,不要让它被传统文化的消极因素所湮没,以利沉默权早日在中国现代法律中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综述 摘 要:纵观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20多年的历史可以看到,相关的研究主要涉及4个方面:综合研究、个案研究、技术手段研究和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研究。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存在缺乏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缺乏理论基础和缺乏司法语言规范化研究等问题,今后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应主要围绕这几方面来进行。 关键词:法律语言规范化;现状;问题;前景 中国的法律语言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然而纵观30多年来法律语言的研究成果,不难发现,很多都是关于法律语言风格特点的、关于法律语言规范化这一法律语言研究重大问题的成果屈指可数。实际上,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不仅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法学和语言学学科建设的需要(廖美珍,2008)。 一、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现状 我国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有20多年的历史,主要涉及4个方面:综合研究、个案研究、技术手段研究和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研究。 (一)综合研究 一些学者从宏观角度对法律语言规范化问题作了研究,指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分析了当前法律语言失范的具体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规范法律语言的对策。 宋北平(2006)界定了法律语言规范化,明确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指出了实现法律语言规范化的途径和方法,尤其指出要建立法律语言库,并对法律语言库的建设原则及语料的分类和取材给出了一定建议。廖美珍(2008)确定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内容,即规范理论研究、立法语言规范研究、司法语言规范研究和执法语言规范研究,并探讨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原则和优秀,提出了法律与语言规范的理论依据及方法。邹玉华(2009)从法律术语、情态动词和语法形式三方面分析了法律语言的特殊性,进而对法律语言规范化提出了建议,认为法律语言应该使用最典型的语法形式。郭龙生(2009)界定了规范化、法律语言及法律语言规范化,探讨了法律语言规范化在语言语体方面的具体表现及实现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具体措施。卢秋帆(2010)指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探讨了立法语言、执法语言和司法语言中的语言失范问题,并就这三方面分别提出了语言规范的建议。 (二)个案研究 还有一些学者就具体法律领域中的语言失范与规范问题进行了探讨。 晓鸣、京中(1991)通过一些现行法规中的典型例子分析了立法语言中存在的问题,呼吁立法机关在法律法规颁布之前作文字上的审定工作。刘大生(2000)列举了中外法规中立法语言不规范的现象,分析了立法语言失范的危害性,并就如何实现立法语言规范化进行了探讨。贾俊花、王丽芳(2006)指出了法律文书语言规范化的必要性,探讨了法律文书语言规范化的要求,即词语运用要精确、句子表达要严密、语言运用要精练、语言风格要庄重及段落结构要严谨。刘震(2009)界定了法律语言及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内涵与意义,反思了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些法律语言问题,呼吁形成知识产权领域法律语言规范化体系,提出应该建立知识产权法律语言数据库、确立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律语言标准、规范知识产权法律语言标准的翻译原则。韩起祥(2009)阐明了刑事诉讼检察环节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分析了当前刑事诉讼检察环节法律语言规范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白红杰(2012)指出了执法语言规范化的重要性,分析了当前治安民警执法语言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对提升治安民警语言规范化能力提出了建议。刘宏丽、柳思专和刑丽(2012)阐述了执法执勤语言规范化建设的意义,对执法执勤语言规范化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加强执法执勤语言规范化建设的举措。 (三)技术手段研究 要科学地研究法律语言规范化问题,不能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 刘蔚铭(2010)探讨了语料库与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关系问题,提出法律语言规范化应从“一元”走向“多元”,既要规范外部形式层面,又要规范内部形式层面。刘震和常素凤(2010)分析了Wiki技术的优势,以及利用Wiki构建法律语言语料库的可行性。 (四)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研究 要研究法律语言规范化问题,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有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标准,没有标准作保障,就无法判定法律语言是否是规范的,法律语言的规范化就无从谈起。 赵艳平(2008)从语言和法律两个层面讨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从语言层面看,法律语言是现代汉语的组成部分,应该遵守现代汉语的规范原则,遵守词汇和语法的使用规则,避免词语和语法运用的不规范。从法律角度看,法律语言在形式上要保持内部的一致性,在内容上要表达法律本意。宋北平2010年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了名为《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思考》,指出了建立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迫切性,并分析了建立这个标准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李振宇(2012)指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现实意义,分析了法律语言规范化存在的困难,进而探讨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行进路线,提出要建立法律语言规范的国家规范和学术规范,还提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即含义单一、没有歧义及合乎语体。 二、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20多年来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不难看出,关于法律语言规范化的研究还很不足,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面临的最迫切也是最棘手的问题是缺乏法律语言规范的标准。关于这个问题,很多学者都有提及,但是涉及到具体标准的建立,就几乎无人问津了。虽然有3篇专门针对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论文,但都没有确立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语言规范标准。 第二,任何研究要深入进行,都要有强大的理论作为基础。但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找不到合适的理论作为落脚点,大部分研究都是从语法和用词角度进行的。这样的研究只能是泛泛而谈,是“记账式”的研究,不系统、不科学、说服力不强。要对法律语言规范化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必须找到合适的理论作为依据。 第三,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大都集中在立法领域,针对司法领域语言规范化的研究极少。实际上,法律语言既涉及立法语言,又涉及司法语言。进行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必然要对这两方面的语言都开展研究,忽视任何一方,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都是不完整、不全面、不客观的。 三、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前景 当今,中国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是法律语言研究的热门话题,但是仍存在缺乏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缺乏理论基础和缺乏司法语言规范化研究等问题。因此,今后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主要应围绕这几个方面来进行。 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确立,当前几乎没有可以借鉴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标准。当然,造成这个问题是有原因的。其一,语言不同于物质实体,无法称量、度量;其二,语言变化无穷(宋北平,2010)。但是无论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确立有多困难,这都是首要的而且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有关法律语言规范化的相关研究将很难展开。有学者(宋北平,2006;刘蔚铭,2010)提出,要确立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标准,首先要建立法律语言语料库,通过科学均衡抽样和合理设计,为法律语言的规范化使用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于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缺少理论依据这一问题,法律工作者和语言研究者首先要认识到其重要性――没有理论,就没有深入的研究。其次要积极学习和探索法律和语言理论,找到合适的可借鉴的理论用于法律语言研究。可以学习西方成熟的法律和语言研究理论,加以借鉴,洋为中用。 关于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主要集中于立法语言这一问题,必须认识到,法律语言功能各异,除了立法语言,司法语言也是法律语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不仅立法语言存在失范现象,需要规范,司法语言也是如此。 结语 法律语言的规范化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立法科学、执法公正的必要途径和保障,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法律语言的规范化问题展开研究。理论上,要建立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加强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实践中,要严格执行这些标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效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 【摘 要】中国文明也称华夏文明,有着上下5000多年的历史。而法律制度则作为文明的重要部分,伴随着中国文明的推进而不断发展,绵延至今。从夏商周到近现代,随着朝代的更替,政权的更迭,各个时期的法律也相应的有着各自的特点。本篇文章主要介绍的就是中国法律在中国文明的各个具体时期的发展历程及其背景故事。 【关键词】中国文明;中国法律;发展 一、奴隶制时期的法律 中国的法律制度伴随着中国文明的发展绵延数千年。而中国最早期的法律制度出现在中国的奴隶制社会时期,也就是夏、商、西周朝的统治时期。随着原始人类逐渐从个体生活转变为集群生活,形成一个个氏族部落。氏族居民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就免不了会出现一些摩擦,这就需要一些规章条例来规范各居民的行为。于是氏族的首领就开始制定规章和制度来约束其氏民,这就是中国早期法律制度的萌芽。 (一)夏代的法律 夏朝是在公元前21年由夏启创立,前后持续了约500年的时间。是史料记载的中国的第一个以世袭作为传位方式的国家。夏朝建立后,出于稳定民众,巩固统治的需要,夏王以天的名义制定了禹刑来规范民众的行为。然而受到当时思想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限制,禹刑大多集中在刑法方面,旨在通过严酷的刑罚来使民众服从统治。这体现了其局限性,但对中国的早期法律制度建设来说,仍是一个不小的突破。 (二)商代的法律 商朝出现于公元前16世纪左右,是夏朝之后的中国的第二个国家。商朝的法律可以说是夏朝法律的传承,其基本继承了夏朝法律的特点。其在夏朝依照天意进行刑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其刑法制度。据商周出土的甲骨文中记载,商代的刑法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但其过于严苛的刑法造成了民众的强烈不满,农民起义的呼声此起彼伏,最终导致了王朝的覆灭。 (三)西周的法律 西周于公元前1046年成立。在法律上,其在夏、商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创立了吕刑。吸取夏商朝的教训,西周不断完善其法律制度。其刑罚虽严格确有理有据,还能根据实际情况区别惩罚。从法律上看,西周的法律制度可以说是中国早期法制的结晶,其对中国之后的法律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封建制时期的法律 春秋时期开始,奴隶制社会开始瓦解,中国的法律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 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西周王朝瓦解,中国开始从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为了加强自身实力,各诸侯国纷纷进行变法改革。如秦国商鞅变法和魏国李悝变法等。其法律规定的内容突破了之前法律的局限,除了刑法,在农业、手工业等各个领域都有涉猎。 (二)秦汉时期的法律 秦汉时期中国统一,经济和科技不断发展。秦王听取法家的建议,以法治国,有着完备的法律制度和刑罚体系。汉代则由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强调外儒内法。既制定完备的刑法制度也强调通过儒学来教育感化民众。这有利于安抚民众,巩固其统治,为汉唐盛世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社会动荡不安。但法律制度在这一时期仍取得了不小的发展,八议、重罪十条等法律条例集中体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理论的发展和立法技术的提高。这为隋唐时期法律的成熟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隋唐时期的法律 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的鼎盛时期,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法律军事都达到了中国古代的顶峰。隋唐时期统治者在吸收前朝法制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法制改革,不断完善其法律制度。 (五)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 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专制时期,其专制在法律制度上也得以体现。宋朝制了严格的市井制度,严密控制商品流动。元朝是异族统治,其法律的最大特点就是不平等性,歧视汉族的民众。明清时期封建专制达到顶峰,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制度来束缚人们的思想,从而巩固自己的封建统治。这些法律虽满足了其巩固统治的需要,但严重遏制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三、近现代时期的法律 (一)清末变法修律 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接受了马关条约。从此之后中国丧失了独立的领土主权,成为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国家的危亡使得一些有识之士挺身而出,提出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法律成果。通过对西方法律学说的学习和引进,促进了我国法律制度向近代化发展。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国民政府以外国三权分立的先进法律思想为中心,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尽管其中的内容有些没有被真正实行,但其从法律的角度上废除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仍是很大的进步。 四、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 (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法律 1949年到1956年是中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规定我国的国旗国歌等,为我国之后的法律建设打下了基础。1954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其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的国家性质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保障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序进行。 (二)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律 1956年后至今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时期。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领导人吸取的教训,高度重视我国的法治建设,确立了法律的权威。1982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法律条文上明确了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保障了法律的顺利实施。在党的十六大上,同志提出将依法治国同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充分结合起来,使中国的法治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篇章。 六、结论 中国法律从夏朝开始传承4000余年,各朝代间的法律相互影响,紧密联系。但由于政权的更迭,社会历史的变迁,各个年代的法律又各有其特点。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法律的发展中既出现了像科举制这样的伟大成果,也出现了像明清文字狱这样重大的错误,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在我国法律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我们既要借鉴古人在法律创立方面的优良经验,也要以先人在法律方面的错误作为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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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 摘要:随着金融体系重要性的加深,金融监管机构日益独立于政府部门。在这一趋势下,为防止金融监管可能存在的腐败、低效率、高成本等问题,加强对金融监管权的监督成为必要。为解决这一课题,从立法机关的监督、法院的司法审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金融监管机构自身治理和社会监督等角度出发,探讨构建一个适合我国银行监管当局适用的程序化、体系完整的问责制度。 关键词:金融监管;问责制度;独立性 一、国外金融监管问责机制考察 金融监管问责,按照Quintyn等人(2006)的观点,可分为机构问责、归制问责、监督问责和预算问责四个部分。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考虑金融监管机构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问责关系;其次,这种问责机制还应该建立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联系的基础之上,这样,可以允许他们看到金融监管机构不同方面的工作,创造或培养出对金融监管机构目标以及成绩的广泛理解,从而有助于监管者建立起声誉;最后,监管者自体问责也是必须的。 (一)机构问责 1.与立法机关的问责关系。在西方,议会凭借立法权影响监管活动,负责建立金融监管机构运作的法律框架。金融监管机构向立法机关问责有三个目的:确保金融监管机构具有适当的使命;确定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得到有效履行并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在需要对立法进行修改时,提供交流渠道。立法机关不应该对金融监管机构行使直接权力,或具体指导金融监管机构如何从事其监管活动。 2.与行政机关的问责关系。行政部门对金融政策的总体方向和制定负有最终责任,并且政府作为规章者,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任命上发挥关键作用,所以,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负责。 (二)监督问责 即与司法机关的问责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决策影响的个人和公司应有通过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鉴于金融监管机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监管措施的司法审议是其问责关系的基石。这种问责形式在事后基础上进行,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行动在法律限度内。英国在此方面具有非常成熟的经验。 (三)归制问责 即如何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及公众负责。大部分金融监管机构是通过向被监管机关征收的费用来获得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因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要向那些为其提供资金的人负责。透明度、协商与参与和承担对监管影响(RIA)的分析是建立和维持此问责的有力工具。 (四)预算问责制度安排 为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主权,最好让它在财务上独立于政府。要达到这种结果的办法之一是由受监管机构支付监督活动花费。然而,这可能为受监管机构行使不当影响开方便之门。因此,无论获取资金的方式如何,都应该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报告资金支出情况。 (五)同体问责的制度安排 在很多国家,金融法律对监管机构治理结构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最高监管权力层至少设置三类部门:第一类是决策部门,一般是监管机构的董事会;第二类是执行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第三类是监督部门,是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内部问责人,可要求后者分别就监管决策和执行过程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对监管机构的治理、财务、人员薪酬、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问责。这三类部门的设置为部门间的互为问责提供了基础。 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现状与完善:以银监会为例 Quintyn等人(2007)通过对世界32个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得出了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前后的问责指标得分(以100为满分),其中,这32个国家的平均数改革前为40,改革后为61;中国改革前得分是19,改革后是38,数值相对较低。在实践中,自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各方在完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方面都作出了颇大的努力,但是,仍旧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一)异体问责 1.当前的金融监管问责视野较狭窄。这是异体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问责机制大多停留在监管机构内部的等级问责,即上级问责下级, 这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等级问责尽管在效力上具有优势, 但如果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上级的责任由谁来问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最高的一级无人追究责任。在我国,无论是银监会、银行,还是立法机构都没有意识到被监管机构可对银监会实施问责。同时,监管部门对公众负责表现得更多的是尽到公布政策的义务,一旦所监管的银行出了问题,在公众如何问责监管机构以及其如何对公众更加负责这点上并没有更多的说明。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赋予利益相关人制定银行规章的动议权,对银行规章起草时是否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听取意见采用的形式规定得较为模糊和随意,而对在银行规章审查阶段如何处理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周仲飞,2007)。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憾。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体制改革不到位有关,与有关部门没有解决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有关。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就必须丰富异体问责的内容。其一,出台保障银行问责监管机构的法律,在制度上确定监管机构应该对上级相关部门、被监管机构以及公众负责,以及这些主体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问责的较具体的形式。其二,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监管机构内部机构设置上增设一个“行业与公众参与协调办公室或委员会”,成员中有金融业界的代表,同时,也要包括来 自学术界、中央银行与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此举可以在促进监管机构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广泛的咨询磋商,使前者更加负责且更好地服务于后者。其三,增加对RIA的评估,作为监管政策所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这可以使得受影响各方对新监管政策的影响尤其是成本负担能够有清楚的认识,也可以作为监管机构是否对受影响各方负责的一个指标来进行问责。其四,要加强监管问责透明度建设,保证问责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可以在银监会内部增设监督委员会。 2.银监会对国务院负责,但人大和政协有权召开会议听取银监会相关汇报,有义务办理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在我国,人大对银监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银监会有义务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监督力度有限。如果把监督银监会能够纳入人大专门委员会(如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经委员会以其委员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代表人大行使监督权力不失为有效的监督方式。 3.由于我国法院无权对银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这类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同时,对某些监管措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也含糊不清,这些缺陷使司法救济要作为问责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有效手段仍任重道远。在这方面,既能达到司法救济的目的又能保证监管独立性的较好方法是组建专门法庭,由具有银行监管知识的法官来审理案件。 (二)自体问责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制主要采取垂直问责的形式。《银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银监会应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银监会于2007年1月1号开始试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全面推行依法监管,规范自体问责,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银监会自体问责的缺陷也是明显的,需要合理改进。 1.部门设置不尽合理。银监会按照业务的模块横向设立部门,这种结构方式仅适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决策过程不能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徐慧娟,2007)。应该建立最高决策中心及其(常务)顾问委员会与具体的执行委员会。最后,应考虑设立合适的监督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同构成监督管理层,使得监管机构的问责机制和内控制度有效和得到推行。 2.问责委员会的设置不尽合理。履职问责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作出追究责任、不追究责任或免责的决定,而履职问责委员会组成人员又来自于其内部,独立性很难保证。对此,可以通过设立一个较大范围内的问责委员会的方式来解决自体问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问责委员会的部分来自于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同时,加入来自金融领域的专家以及银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人选,适当补充(金融)法学方面的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办问责的日常工作。定期(半年或一年)对监管机构的业绩以及监管人员尽职程度进行评价。 3.有免责条款(详见第二十条),但是这只是试行办法,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保障对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要真正在法律上建立合适的监管者保护制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倡对善意行为免责,且为多数国家采用。但是,法律保护银行监管者,并非免除银行监管者所有行为的责任。工作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权限之内根据自己所管理的法律来严谨、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才能免责。同时,可考虑提供有限的法律补偿,尽量为监管工作人员的尽职工作扫除后顾之忧。 4.对于问责的过程与结果,并没有是否公开的说法。这对于基于最大透明度下的问责来说,与其精神是不相符的。如果只是内部处理,很难保证其有效性。应该逐渐加强自体问责的透明度建设,问题人员的处理,无论处罚或免于处罚,信息都要及时的公开,对于原因也要作充分的解释。 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 摘要:随着金融体系重要性的加深,金融监管机构日益独立于政府部门。在这一趋势下,为防止金融监管可能存在的腐败、低效率、高成本等问题,加强对金融监管权的监督成为必要。为解决这一课题,从立法机关的监督、法院的司法审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金融监管机构自身治理和社会监督等角度出发,探讨构建一个适合我国银行监管当局适用的程序化、体系完整的问责制度。 关键词:金融监管;问责制度;独立性 一、国外金融监管问责机制考察 金融监管问责,按照Quintyn等人(2006)的观点,可分为机构问责、归制问责、监督问责和预算问责四个部分。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考虑金融监管机构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问责关系;其次,这种问责机制还应该建立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联系的基础之上,这样,可以允许他们看到金融监管机构不同方面的工作,创造或培养出对金融监管机构目标以及成绩的广泛理解,从而有助于监管者建立起声誉;最后,监管者自体问责也是必须的。 (一)机构问责 1.与立法机关的问责关系。在西方,议会凭借立法权影响监管活动,负责建立金融监管机构运作的法律框架。金融监管机构向立法机关问责有三个目的:确保金融监管机构具有适当的使命;确定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得到有效履行并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在需要对立法进行修改时,提供交流渠道。立法机关不应该对金融监管机构行使直接权力,或具体指导金融监管机构如何从事其监管活动。 2.与行政机关的问责关系。行政部门对金融政策的总体方向和制定负有最终责任,并且政府作为规章者,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任命上发挥关键作用,所以,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负责。 (二)监督问责 即与司法机关的问责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决策影响的个人和公司应有通过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鉴于金融监管机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监管措施的司法审议是其问责关系的基石。这种问责形式在事后基础上进行,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行动在法律限度内。英国在此方面具有非常成熟的经验。 (三)归制问责 即如何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及公众负责。大部分金融监管机构是通过向被监管机关征收的费用来获得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因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要向那些为其提供资金的人负责。透明度、协商与参与和承担对监管影响(RIA)的分析是建立和维持此问责的有力工具。 (四)预算问责制度安排 为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主权,最好让它在财务上独立于政府。要达到这种结果的办法之一是由受监管机构支付监督活动花费。然而,这可能为受监管机构行使不当影响开方便之门。因此,无论获取资金的方式如何,都应该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报告资金支出情况。 (五)同体问责的制度安排 在很多国家,金融法律对监管机构治理结构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最高监管权力层至少设置三类部门:第一类是决策部门,一般是监管机构的董事会;第二类是执行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第三类是监督部门,是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内部问责人,可要求后者分别就监管决策和执行过程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对监管机构的治理、财务、人员薪酬、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问责。这三类部门的设置为部门间的互为问责提供了基础。 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现状与完善:以银监会为例 Quintyn等人(2007)通过对世界32个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得出了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前后的问责指标得分(以100为满分),其中,这32个国家的平均数改革前为40,改革后为61;中国改革前得分是19,改革后是38,数值相对较低。在实践中,自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各方在完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方面都作出了颇大的努力,但是,仍旧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一)异体问责 1.当前的金融监管问责视野较狭窄。这是异体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问责机制大多停留在监管机构内部的等级问责,即上级问责下级,这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等级问责尽管在效力上具有优势,但如果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上级的责任由谁来问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最高的一级无人追究责任。在我国,无论是银监会、银行,还是立法机构都没有意识到被监管机构可对银监会实施问责。同时,监管部门对公众负责表现得更多的是尽到公布政策的义务,一旦所监管的银行出了问题,在公众如何问责监管机构以及其如何对公众更加负责这点上并没有更多的说明。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赋予利益相关人制定银行规章的动议权,对银行规章起草时是否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听取意见采用的形式规定得较为模糊和随意,而对在银行规章审查阶段如何处理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周仲飞,2007)。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憾。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体制改革不到位有关,与有关部门没有解决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有关。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就必须丰富异体问责的内容。其一,出台保障银行问责监管机构的法律,在制度上确定监管机构应该对上级相关部门、被监管机构以及公众负责,以及这些主体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问责的较具体的形式。其二,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监管机构内部机构设置上增设一个“行业与公众参与协调办公室或委员会”,成员中有金融业界的代表,同时,也要包括来自学术界、中央银行与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此举可以在促进监管机构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广泛的咨询磋商,使前者更加负责且更好地服务于后者。其三,增加对RIA的评估,作为监管政策所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这可以使得受影响各方对新监管政策的影响尤其是成本负担能够有清楚的认识,也可以作为监管机构是否对受影响各方负责的一个指标来进行问责。其四,要加强监管问责透明度建设,保证问责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可以在银监会内部增设监督委员会。 2.银监会对国务院负责,但人大和政协有权召开会议听取银监会相关汇报,有义务办理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在我国,人大对银监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银监会有义务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监督力度有限。如果把监督银监会能够纳入人大专门委员会(如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经委员会以其委员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代表人大行使监督权力不失为有效的监督方式。 3.由于我国法院无权对银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这类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同时,对某些监管措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也含糊不清,这些缺陷使司法救济要作为问责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有效手段仍任重道远。在这方面,既能达到司法救济的目的又能保证监管独立性的较好方法是组建专门法庭,由具有银行监管知识的法官来审理案件。 (二)自体问责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制主要采取垂直问责的形式。《银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银监会应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银监会于2007年1月1号开始试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全面推行依法监管,规范自体问责,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银监会自体问责的缺陷也是明显的,需要合理改进。 1.部门设置不尽合理。银监会按照业务的模块横向设立部门,这种结构方式仅适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决策过程不能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徐慧娟,2007)。应该建立最高决策中心及其(常务)顾问委员会与具体的执行委员会。最后,应考虑设立合适的监督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同构成监督管理层,使得监管机构的问责机制和内控制度有效和得到推行。 2.问责委员会的设置不尽合理。履职问责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作出追究责任、不追究责任或免责的决定,而履职问责委员会组成人员又来自于其内部,独立性很难保证。对此,可以通过设立一个较大范围内的问责委员会的方式来解决自体问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问责委员会的部分来自于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同时,加入来自金融领域的专家以及银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人选,适当补充(金融)法学方面的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办问责的日常工作。定期(半年或一年)对监管机构的业绩以及监管人员尽职程度进行评价。 3.有免责条款(详见第二十条),但是这只是试行办法,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保障对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要真正在法律上建立合适的监管者保护制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倡对善意行为免责,且为多数国家采用。但是,法律保护银行监管者,并非免除银行监管者所有行为的责任。工作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权限之内根据自己所管理的法律来严谨、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才能免责。同时,可考虑提供有限的法律补偿,尽量为监管工作人员的尽职工作扫除后顾之忧。 4.对于问责的过程与结果,并没有是否公开的说法。这对于基于最大透明度下的问责来说,与其精神是不相符的。如果只是内部处理,很难保证其有效性。应该逐渐加强自体问责的透明度建设,问题人员的处理,无论处罚或免于处罚,信息都要及时的公开,对于原因也要作充分的解释。 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 一、国外金融监管问责机制考察 金融监管问责,按照Quintyn等人(2006)的观点,可分为机构问责、归制问责、监督问责和预算问责四个部分。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考虑金融监管机构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问责关系;其次,这种问责机制还应该建立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联系的基础之上,这样,可以允许他们看到金融监管机构不同方面的工作,创造或培养出对金融监管机构目标以及成绩的广泛理解,从而有助于监管者建立起声誉;最后,监管者自体问责也是必须的。 (一)机构问责 1.与立法机关的问责关系。在西方,议会凭借立法权影响监管活动,负责建立金融监管机构运作的法律框架。金融监管机构向立法机关问责有三个目的:确保金融监管机构具有适当的使命;确定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得到有效履行并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在需要对立法进行修改时,提供交流渠道。立法机关不应该对金融监管机构行使直接权力,或具体指导金融监管机构如何从事其监管活动。 2.与行政机关的问责关系。行政部门对金融政策的总体方向和制定负有最终责任,并且政府作为规章者,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任命上发挥关键作用,所以,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负责。 (二)监督问责 即与司法机关的问责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决策影响的个人和公司应有通过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鉴于金融监管机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监管措施的司法审议是其问责关系的基石。这种问责形式在事后基础上进行,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行动在法律限度内。英国在此方面具有非常成熟的经验。 (三)归制问责 即如何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及公众负责。大部分金融监管机构是通过向被监管机关征收的费用来获得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因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要向那些为其提供资金的人负责。透明度、协商与参与和承担对监管影响(RIA)的分析是建立和维持此问责的有力工具。 (四)预算问责制度安排 为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主权,最好让它在财务上独立于政府。要达到这种结果的办法之一是由受监管机构支付监督活动花费。然而,这可能为受监管机构行使不当影响开方便之门。因此,无论获取资金的方式如何,都应该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报告资金支出情况。 (五)同体问责的制度安排 在很多国家,金融法律对监管机构治理结构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最高监管权力层至少设置三类部门:第一类是决策部门,一般是监管机构的董事会;第二类是执行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第三类是监督部门,是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内部问责人,可要求后者分别就监管决策和执行过程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对监管机构的治理、财务、人员薪酬、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问责。这三类部门的设置为部门间的互为问责提供了基础。 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现状与完善:以银监会为例 Quintyn等人(2007)通过对世界32个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得出了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前后的问责指标得分(以100为满分),其中,这32个国家的平均数改革前为40,改革后为61;中国改革前得分是19,改革后是38,数值相对较低。在实践中,自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各方在完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方面都作出了颇大的努力,但是,仍旧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一)异体问责 1.当前的金融监管问责视野较狭窄。这是异体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问责机制大多停留在监管机构内部的等级问责,即上级问责下级,这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等级问责尽管在效力上具有优势,但如果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上级的责任由谁来问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最高的一级无人追究责任。在我国,无论是银监会、银行,还是立法机构都没有意识到被监管机构可对银监会实施问责。同时,监管部门对公众负责表现得更多的是尽到公布政策的义务,一旦所监管的银行出了问题,在公众如何问责监管机构以及其如何对公众更加负责这点上并没有更多的说明。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赋予利益相关人制定银行规章的动议权,对银行规章起草时是否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听取意见采用的形式规定得较为模糊和随意,而对在银行规章审查阶段如何处理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周仲飞,2007)。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憾。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体制改革不到位有关,与有关部门没有解决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有关。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就必须丰富异体问责的内容。其一,出台保障银行问责监管机构的法律,在制度上确定监管机构应该对上级相关部门、被监管机构以及公众负责,以及这些主体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问责的较具体的形式。其二,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监管机构内部机构设置上增设一个“行业与公众参与协调办公室或委员会”,成员中有金融业界的代表,同时,也要包括来自学术界、中央银行与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此举可以在促进监管机构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广泛的咨询磋商,使前者更加负责且更好地服务于后者。其三,增加对RIA的评估,作为监管政策所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这可以使得受影响各方对新监管政策的影响尤其是成本负担能够有清楚的认识,也可以作为监管机构是否对受影响各方负责的一个指标来进行问责。其四,要加强监管问责透明度建设,保证问责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可以在银监会内部增设监督委员会。2.银监会对国务院负责,但人大和政协有权召开会议听取银监会相关汇报,有义务办理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在我国,人大对银监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银监会有义务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监督力度有限。如果把监督银监会能够纳入人大专门委员会(如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经委员会以其委员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代表人大行使监督权力不失为有效的监督方式。 3.由于我国法院无权对银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这类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同时,对某些监管措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也含糊不清,这些缺陷使司法救济要作为问责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有效手段仍任重道远。在这方面,既能达到司法救济的目的又能保证监管独立性的较好方法是组建专门法庭,由具有银行监管知识的法官来审理案件。 (二)自体问责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制主要采取垂直问责的形式。《银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银监会应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银监会于2007年1月1号开始试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全面推行依法监管,规范自体问责,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银监会自体问责的缺陷也是明显的,需要合理改进。 1.部门设置不尽合理。银监会按照业务的模块横向设立部门,这种结构方式仅适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决策过程不能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徐慧娟,2007)。应该建立最高决策中心及其(常务)顾问委员会与具体的执行委员会。最后,应考虑设立合适的监督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同构成监督管理层,使得监管机构的问责机制和内控制度有效和得到推行。 2.问责委员会的设置不尽合理。履职问责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作出追究责任、不追究责任或免责的决定,而履职问责委员会组成人员又来自于其内部,独立性很难保证。对此,可以通过设立一个较大范围内的问责委员会的方式来解决自体问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问责委员会的部分来自于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同时,加入来自金融领域的专家以及银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人选,适当补充(金融)法学方面的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办问责的日常工作。定期(半年或一年)对监管机构的业绩以及监管人员尽职程度进行评价。 3.有免责条款(详见第二十条),但是这只是试行办法,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保障对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要真正在法律上建立合适的监管者保护制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倡对善意行为免责,且为多数国家采用。但是,法律保护银行监管者,并非免除银行监管者所有行为的责任。工作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权限之内根据自己所管理的法律来严谨、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才能免责。同时,可考虑提供有限的法律补偿,尽量为监管工作人员的尽职工作扫除后顾之忧。 4.对于问责的过程与结果,并没有是否公开的说法。这对于基于最大透明度下的问责来说,与其精神是不相符的。如果只是内部处理,很难保证其有效性。应该逐渐加强自体问责的透明度建设,问题人员的处理,无论处罚或免于处罚,信息都要及时的公开,对于原因也要作充分的解释。 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论文 摘要:随着金融体系重要性的加深,金融监管机构日益独立于政府部门。在这一趋势下,为防止金融监管可能存在的腐败、低效率、高成本等问题,加强对金融监管权的监督成为必要。为解决这一课题,从立法机关的监督、法院的司法审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金融监管机构自身治理和社会监督等角度出发,探讨构建一个适合我国银行监管当局适用的程序化、体系完整的问责制度。 关键词:金融监管;问责制度;独立性 一、国外金融监管问责机制考察 金融监管问责,按照Quintyn等人(2006)的观点,可分为机构问责、归制问责、监督问责和预算问责四个部分。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考虑金融监管机构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问责关系;其次,这种问责机制还应该建立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联系的基础之上,这样,可以允许他们看到金融监管机构不同方面的工作,创造或培养出对金融监管机构目标以及成绩的广泛理解,从而有助于监管者建立起声誉;最后,监管者自体问责也是必须的。 (一)机构问责 1.与立法机关的问责关系。在西方,议会凭借立法权影响监管活动,负责建立金融监管机构运作的法律框架。金融监管机构向立法机关问责有三个目的:确保金融监管机构具有适当的使命;确定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得到有效履行并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在需要对立法进行修改时,提供交流渠道。立法机关不应该对金融监管机构行使直接权力,或具体指导金融监管机构如何从事其监管活动。 2.与行政机关的问责关系。行政部门对金融政策的总体方向和制定负有最终责任,并且政府作为规章者,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任命上发挥关键作用,所以,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负责。 (二)监督问责 即与司法机关的问责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决策影响的个人和公司应有通过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鉴于金融监管机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监管措施的司法审议是其问责关系的基石。这种问责形式在事后基础上进行,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行动在法律限度内。英国在此方面具有非常成熟的经验。 (三)归制问责 即如何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及公众负责。大部分金融监管机构是通过向被监管机关征收的费用来获得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因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要向那些为其提供资金的人负责。透明度、协商与参与和承担对监管影响(RIA)的分析是建立和维持此问责的有力工具。 (四)预算问责制度安排 为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主权,最好让它在财务上独立于政府。要达到这种结果的办法之一是由受监管机构支付监督活动花费。然而,这可能为受监管机构行使不当影响开方便之门。因此,无论获取资金的方式如何,都应该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报告资金支出情况。 (五)同体问责的制度安排 在很多国家,金融法律对监管机构治理结构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最高监管权力层至少设置三类部门:第一类是决策部门,一般是监管机构的董事会;第二类是执行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第三类是监督部门,是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内部问责人,可要求后者分别就监管决策和执行过程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对监管机构的治理、财务、人员薪酬、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问责。这三类部门的设置为部门间的互为问责提供了基础。 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现状与完善:以银监会为例 Quintyn等人(2007)通过对世界32个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得出了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前后的问责指标得分(以100为满分),其中,这32个国家的平均数改革前为40,改革后为61;中国改革前得分是19,改革后是38,数值相对较低。在实践中,自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各方在完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方面都作出了颇大的努力,但是,仍旧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一)异体问责 1.当前的金融监管问责视野较狭窄。这是异体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问责机制大多停留在监管机构内部的等级问责,即上级问责下级,这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等级问责尽管在效力上具有优势,但如果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上级的责任由谁来问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最高的一级无人追究责任。在我国,无论是银监会、银行,还是立法机构都没有意识到被监管机构可对银监会实施问责。同时,监管部门对公众负责表现得更多的是尽到公布政策的义务,一旦所监管的银行出了问题,在公众如何问责监管机构以及其如何对公众更加负责这点上并没有更多的说明。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赋予利益相关人制定银行规章的动议权,对银行规章起草时是否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听取意见采用的形式规定得较为模糊和随意,而对在银行规章审查阶段如何处理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周仲飞,2007)。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憾。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体制改革不到位有关,与有关部门没有解决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有关。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就必须丰富异体问责的内容。其一,出台保障银行问责监管机构的法律,在制度上确定监管机构应该对上级相关部门、被监管机构以及公众负责,以及这些主体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问责的较具体的形式。其二,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监管机构内部机构设置上增设一个“行业与公众参与协调办公室或委员会”,成员中有金融业界的代表,同时,也要包括来自学术界、中央银行与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此举可以在促进监管机构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广泛的咨询磋商,使前者更加负责且更好地服务于后者。其三,增加对RIA的评估,作为监管政策所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这可以使得受影响各方对新监管政策的影响尤其是成本负担能够有清楚的认识,也可以作为监管机构是否对受影响各方负责的一个指标来进行问责。其四,要加强监管问责透明度建设,保证问责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可以在银监会内部增设监督委员会。2.银监会对国务院负责,但人大和政协有权召开会议听取银监会相关汇报,有义务办理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在我国,人大对银监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银监会有义务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监督力度有限。如果把监督银监会能够纳入人大专门委员会(如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经委员会以其委员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代表人大行使监督权力不失为有效的监督方式。 3.由于我国法院无权对银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这类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同时,对某些监管措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也含糊不清,这些缺陷使司法救济要作为问责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有效手段仍任重道远。在这方面,既能达到司法救济的目的又能保证监管独立性的较好方法是组建专门法庭,由具有银行监管知识的法官来审理案件。 (二)自体问责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制主要采取垂直问责的形式。《银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银监会应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银监会于2007年1月1号开始试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全面推行依法监管,规范自体问责,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银监会自体问责的缺陷也是明显的,需要合理改进。 1.部门设置不尽合理。银监会按照业务的模块横向设立部门,这种结构方式仅适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决策过程不能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徐慧娟,2007)。应该建立最高决策中心及其(常务)顾问委员会与具体的执行委员会。最后,应考虑设立合适的监督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同构成监督管理层,使得监管机构的问责机制和内控制度有效和得到推行。 2.问责委员会的设置不尽合理。履职问责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作出追究责任、不追究责任或免责的决定,而履职问责委员会组成人员又来自于其内部,独立性很难保证。对此,可以通过设立一个较大范围内的问责委员会的方式来解决自体问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问责委员会的部分来自于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同时,加入来自金融领域的专家以及银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人选,适当补充(金融)法学方面的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办问责的日常工作。定期(半年或一年)对监管机构的业绩以及监管人员尽职程度进行评价。 3.有免责条款(详见第二十条),但是这只是试行办法,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保障对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要真正在法律上建立合适的监管者保护制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倡对善意行为免责,且为多数国家采用。但是,法律保护银行监管者,并非免除银行监管者所有行为的责任。工作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权限之内根据自己所管理的法律来严谨、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才能免责。同时,可考虑提供有限的法律补偿,尽量为监管工作人员的尽职工作扫除后顾之忧。 4.对于问责的过程与结果,并没有是否公开的说法。这对于基于最大透明度下的问责来说,与其精神是不相符的。如果只是内部处理,很难保证其有效性。应该逐渐加强自体问责的透明度建设,问题人员的处理,无论处罚或免于处罚,信息都要及时的公开,对于原因也要作充分的解释。 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探析 摘要:随着金融体系重要性的加深,金融监管机构日益独立于政府部门。在这一趋势下,为防止金融监管可能存在的腐败、低效率、高成本等问题,加强对金融监管权的监督成为必要。为解决这一课题,从立法机关的监督、法院的司法审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金融监管机构自身治理和社会监督等角度出发,探讨构建一个适合我国银行监管当局适用的程序化、体系完整的问责制度。 关键词:金融监管;问责制度;独立性 中图分类号:F83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8-0086-02 一、国外金融监管问责机制考察 金融监管问责,按照Quintyn等人(2006)的观点,可分为机构问责、归制问责、监督问责和预算问责四个部分。从国外的实践来看,一个完善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的建立首先要考虑金融监管机构与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问责关系;其次,这种问责机制还应该建立在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联系的基础之上,这样,可以允许他们看到金融监管机构不同方面的工作,创造或培养出对金融监管机构目标以及成绩的广泛理解,从而有助于监管者建立起声誉;最后,监管者自体问责也是必须的。 (一)机构问责 1.与立法机关的问责关系。在西方,议会凭借立法权影响监管活动,负责建立金融监管机构运作的法律框架。金融监管机构向立法机关问责有三个目的:确保金融监管机构具有适当的使命;确定赋予金融监管机构的权力得到有效履行并有利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在需要对立法进行修改时,提供交流渠道。立法机关不应该对金融监管机构行使直接权力,或具体指导金融监管机构如何从事其监管活动。 2.与行政机关的问责关系。行政部门对金融政策的总体方向和制定负有最终责任,并且政府作为规章者,在金融监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董事会成员任命上发挥关键作用,所以,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对相关行政部门负责。 (二)监督问责 即与司法机关的问责关系。金融监管机构决策影响的个人和公司应有通过法院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鉴于金融监管机构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监管措施的司法审议是其问责关系的基石。这种问责形式在事后基础上进行,以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行动在法律限度内。英国在此方面具有非常成熟的经验。 (三)归制问责 即如何对其他利益相关者及公众负责。大部分金融监管机构是通过向被监管机关征收的费用来获得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因此,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要向那些为其提供资金的人负责。透明度、协商与参与和承担对监管影响(RIA)的分析是建立和维持此问责的有力工具。 (四)预算问责制度安排 为确保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主权,最好让它在财务上独立于政府。要达到这种结果的办法之一是由受监管机构支付监督活动花费。然而,这可能为受监管机构行使不当影响开方便之门。因此,无论获取资金的方式如何,都应该要求金融监管机构明确报告资金支出情况。 (五)同体问责的制度安排 在很多国家,金融法律对监管机构治理结构也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最高监管权力层至少设置三类部门:第一类是决策部门,一般是监管机构的董事会;第二类是执行部门,直接负责管理监管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第三类是监督部门,是决策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内部问责人,可要求后者分别就监管决策和执行过程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并负责对监管机构的治理、财务、人员薪酬、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问责。这三类部门的设置为部门间的互为问责提供了基础。 二、我国金融监管机构问责机制的现状与完善:以银监会为例 Quintyn等人(2007)通过对世界32个国家银行监管机构的问责进行了细致的考察,得出了这些国家在金融监管制度改革前后的问责指标得分(以100为满分),其中,这32个国家的平均数改革前为40,改革后为61;中国改革前得分是19,改革后是38,数值相对较低。在实践中,自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各方在完善金融监管问责机制方面都作出了颇大的努力,但是,仍旧存在着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一)异体问责 1.当前的金融监管问责视野较狭窄。这是异体问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现行问责机制大多停留在监管机构内部的等级问责,即上级问责下级, 这与民主政治的要求是不相符的。等级问责尽管在效力上具有优势, 但如果仅仅是上级追究下级的责任,那么,上级的责任由谁来问就会成为一个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最高的一级无人追究责任。在我国,无论是银监会、银行,还是立法机构都没有意识到被监管机构可对银监会实施问责。同时,监管部门对公众负责表现得更多的是尽到公布政策的义务,一旦所监管的银行出了问题,在公众如何问责监管机构以及其如何对公众更加负责这点上并没有更多的说明。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赋予利益相关人制定银行规章的动议权,对银行规章起草时是否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听取意见采用的形式规定得较为模糊和随意,而对在银行规章审查阶段如何处理利益相关人的意见也是模棱两可(周仲飞,2007)。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的缺憾。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体制改革不到位有关,与有关部门没有解决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有关。要解决观念上的问题,就必须丰富异体问责的内容。其一,出台保障银行问责监管机构的法律,在制度上确定监管机构应该对上级相关部门、被监管机构以及公众负责,以及这些主体对被监管机构实施问责的较具体的形式。其二,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在监管机构内部机构设置上增设一个“行业与公众参与协调办公室或委员会”,成员中有金融业界的代表,同时,也要包括来自学术界、中央银行与消费者协会的代表。此举可以在促进监管机构与利益相关方之间广泛的咨询磋商,使前者更加负责且更好地服务于后者。其三,增加对RIA的评估,作为监管政策所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这可以使得受影响各方对新监管政策的影响尤其是成本负担能够有清楚的认识,也可以作为监管机构是否对受影响各方负责的一个指标来进行问责。其四,要加强监管问责透明度建设,保证问责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可以在银监会内部增设监督委员会。 2.银监会对国务院负责,但人大和政协有权召开会议听取银监会相关汇报,有义务办理人大政协提交的议案。在我国,人大对银监会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银监会有义务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监督,监督力度有限。如果把监督银监会能够纳入人大专门委员会(如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财经委员会以其委员的专业知识和时间精力代表人大行使监督权力不失为有效的监督方式。 3.由于我国法院无权对银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这类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同时,对某些监管措施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上也含糊不清,这些缺陷使司法救济要作为问责我国银行监管机构的有效手段仍任重道远。在这方面,既能达到司法救济的目的又能保证监管独立性的较好方法是组建专门法庭,由具有银行监管知识的法官来审理案件。 (二)自体问责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机构的自体问责制主要采取垂直问责的形式。《银监法》第十二条规定了银监会应公开监督管理程序,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银监会于2007年1月1号开始试行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履职问责试行办法》(下称办法)对于全面推行依法监管,规范自体问责,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银监会自体问责的缺陷也是明显的,需要合理改进。 1.部门设置不尽合理。银监会按照业务的模块横向设立部门,这种结构方式仅适合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管决策过程不能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徐慧娟,2007)。应该建立最高决策中心及其(常务)顾问委员会与具体的执行委员会。最后,应考虑设立合适的监督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同构成监督管理层,使得监管机构的问责机制和内控制度有效和得到推行。 2.问责委员会的设置不尽合理。履职问责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处理建议,作出追究责任、不追究责任或免责的决定,而履职问责委员会组成人员又来自于其内部,独立性很难保证。对此,可以通过设立一个较大范围内的问责委员会的方式来解决自体问责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问责委员会的部分来自于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同时,加入来自金融领域的专家以及银行业协会与消费者协会的人选,适当补充(金融)法学方面的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承办问责的日常工作。定期(半年或一年)对监管机构的业绩以及监管人员尽职程度进行评价。 3.有免责条款(详见第二十条),但是这只是试行办法,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上来保障对监管人员的法律保护。要真正在法律上建立合适的监管者保护制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提倡对善意行为免责,且为多数国家采用。但是,法律保护银行监管者,并非免除银行监管者所有行为的责任。工作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权限之内根据自己所管理的法律来严谨、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才能免责。同时,可考虑提供有限的法律补偿,尽量为监管工作人员的尽职工作扫除后顾之忧。 4.对于问责的过程与结果,并没有是否公开的说法。这对于基于最大透明度下的问责来说,与其精神是不相符的。如果只是内部处理,很难保证其有效性。应该逐渐加强自体问责的透明度建设,问题人员的处理,无论处罚或免于处罚,信息都要及时的公开,对于原因也要作充分的解释。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强化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摘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国家十分重视“三农”问题的解决,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了“”、“三大改造”、“”、“农村生产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变革,这些历程表明在探究农村生产管理方面我们从来没有停止过,现阶段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所以必须高度重视我国农村经济的管理和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不仅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因而,关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是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农村经济;问题;解决方法 随着农村经济建设的不断变化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可喜的成就,解决了十多亿人口吃饭的问题,但是,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农村在发展的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由于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迁,使得农村生产滞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缺乏竞争力,尤其是农村经济管理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现状。那么,如何解决我国的农村问题,改变现有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这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发现,建立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的管理体制。文章主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着手,对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一些适当的建议,希望给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 1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居民农业发展意识缺乏 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建设,近年来,中央出台了相关的农村经济管理政策,对农村经济管理财政资金的支持,这些都表明了农村经济管理地位的重要性。但是,我们知道,国家政策只是针对一般情况,对于特殊地区来说,相关政策在面临落实的过程中会遇到种种困难,所以,农村管理体制落实十分困难。这和地方领导的认识程度有直接联系,由于某些地方领导对农村经济管理认识不足,在落实国家政策的时候不懂灵活运用,从而使得当地农村的农业发展一直滞后,导致农村经济管理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在意识方面主要有以下问题:(1)受到体制观念的影响,我国在建国初期长期的计划经济使得农民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一直处于被动状态,而且,为了更好的发展工业,我国农业一直处于奉献补贴的状况。(2)在意识方面,由于农村基层领导对当地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不足,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健全的管理机制,这就导致农村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活力和竞争力。对此,我们要求领导在判断调研的过程中要有全局战略性的目标及意识,这样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发展。 1.2农村经济管理体制不完善 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我国的市场经济也在不断完善,但是,农村经济管理仍然存在一些弊端,就我国目前现有法律法规而言,相应的农村经济管理配套体系还不健全,某些职能管理权力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用,这就使得农村经济管理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从而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正在面临改革,农村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农村利益结构逐渐复杂化,农村收入来源逐渐多元化等,这些现象的出现一方面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给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但是另一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农村经济本身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面对突如其来的改革,在农村利益方面会存在严重的纠纷和矛盾。除此之外,在体制上缺乏经济管理的专业人员,这对农村经济管理发展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现有农村经济管理中,大部分农村经济管理人员不能尽职尽责,而且缺乏专业知识素养,加上本身对农村经济结构缺乏实际了解,在做出某些决定的时候,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所以,在健全农村经济体制的同时,要注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养和训练。 1.3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缺乏 现阶段,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仍然是经济不可缺少的发展命脉,虽然目前我国相关政策为农村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环境,增加了资金投入。但在实际筹划中,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来源渠道很窄,除了政府会提供一部分的补助之外,很难找到其他融资渠道,这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有关。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我们可以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一定的效应,让相关企业看到商机,吸引企业进行投资。所以,农村经济发展宣传工作一定要面向社会,不断吸收社会资源,同时,我们提倡先富帮后富,一些通过自己诚实劳动而走上富裕之路的农村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适当地回报社会,帮助农村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农村经济发展在资金管理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农村集体资金的固定资产不明确,在承包租赁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很容易造成集体资金的损失。二是农村集体资金使用透明度不高,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很多盲区。三是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对于资金固定增产认识比较差,不能使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的利用,缺乏资金管理意识,所以,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投入多,回报少”的情况。这是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方面出现的问题。 2加强对农村经济的管理和创新 2.1提升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对专业人才的培养较倾向企业和工业领域,此外,在转型时期,人才流动性较强,许多专业管理人才不愿意驻扎在农村,这导致农村经济管理人才更加缺失。就目前农村管理人员来看,其知识结构比较单一,实践经验不足,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长远认知,大多没有受过专业、系统的学习和培训,对于农业经济业务的理论知识和科学技术等都不是十分了解,在工作中存在很多模棱两可的问题,从而使农村经济管理的有效性下降。我们为了更好地保证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应该创建一套合理的人员管理方案,争取政策支持,为专业管理人才创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进步空间,使农村经济发展中专业能力结构更加合理。同时,要定期组织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参与专业培训,接受新知识的熏陶,以使其跟上时代步伐,从而做到与时俱进,为农村经济管理注入新的理念。农业发展进入一个现阶段,我们要积极应用科学技术,更好地培育良种,预防病虫害,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我们要利用农业现代生产技术进行规模化生产,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释放更多的劳动力,为农民增收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2.2建立健全农村经济管理制度 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依托一套系统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体系,以保证农村经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因而制定完善的管理体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完善相关配套体系,对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显得尤其重要。这就要求对农村管理人员进行合理的人员编制,及时对相关岗位进行登记和确认,做到分工明确,使每一个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做到各司其职,提高管理效率。在涉及农业技术推广中,我们还要把业务经费和业务人员经费归入经济管理的财政预算同时进行公开,强化农村经济管理的规范性,提高工作透明度。同时,我们还要不断完善农经管理机构,做好对农村经济资金流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贪污腐败。措施如下:一是加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法规制度的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进行规范,以实现制度管人,奖惩得当;二是建立执法责任制度,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制,以确保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有效执行;三是建立明确的工作规章制度,比如说土地承包制度,建立一套比较全面的执法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而使相关人员操作更加科学合理,工作更加有效。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形势下加强对农村经济的管理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向前发展,不断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把国家政策落到实处,实现“三农”目标,提高农村发展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我们要致力于增强农村工作人员经济管理的意识,并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相关的农村管理机制,从而做到增强农村经济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 作者:王怡娇 单位: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街道办事处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现代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一、农村经济管理的内涵 农村经济管理主要是指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利用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和市场环境对农村的经济发展进行自觉的和有组织的宏观管理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在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对农业产品的消费过程进行科学的调配来达到对农村经济的管理的目的。也可以说,农村经济的管理就是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引下,以发挥本地区的经济优势为前提制定相关的发展计划,并且对经济发展计划的实施过程进行有效地调控和管理。 二、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目前,国家和人民都非常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如何建设好“现代农村”就成为国家发展经济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因而只有对农村经济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但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不协调,并且在农村经济的管理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以下为我国现代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素质不高。 农村进行经济管理的大多数工作者是当地的农民,他们的文化水平和管理能力都相对比较低、培训机会少,思想意识比较落后,这不仅无法适应农村经济管理需要,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也很难带领广大农民走上经济繁荣的道路。因而,这只传统的管理队伍需要注入新鲜的血液,需要吸引更多现代优秀管理人才的加入。 (二)农民的市场竞争意识不强。 随着国际国内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和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不断改革,就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主体的农民的竞争意识就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但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受到国家经济发展滞后和农村经济分散经营模式等因素的影响发展就比较缓慢,而且我国的大多数农民受到自身素质较低和周围环境等的影响竞争意识就偏低。农民以满足自身的生活需求为主,没有较为深远的发展意识,不想参与具有更大发展潜力的大规模企业经营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就造成了农村经营范围的相对狭小,不能将农业产品的原料生产地发展为农产品的加工地,极大地降低了农民收入,也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业政策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方面,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给予农村经济发展很多政策支持,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较大,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的差异性等,就很有可能造成国家经济政策与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不符。另一方面,目前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多数政策支持主要以财政补贴为主,而许多农业政策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农业生产和消费的需求。例如,粮食的生产应该从规模的扩大到提高效益的转变。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达到对农村经济进科学管理的目的,而且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优秀内容与措施 面对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管理中的各种问题,政府和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部门应该将市场竞争的需求和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进行紧密结合的前提下,提出目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的优秀内容,并且根据这些内容制定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一)培养一批适应时展的现代农村干部队伍。 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对农村经济管理的水平要符合当前时展的需要,他们是农村经济管理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农村经济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起到直接的影响作用。因而农村经济的管理者必须对工作认真,对农民的问题进行耐心倾听和解决,并且在专业能力和思想觉悟方面要对广大农民和下属起到示范和带头的作用。农村经济管理者的素质不仅体现在文化水平的高低,还包括对经济、法律和“三农”问题的认识和采取有效措施的能力。因此,培养一支优秀稳定的农村管理者就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的优秀内容。 (二)制定和完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相关立法机关要把过去制定的一些有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管理的需要进行结合,对于不符合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部分进行修改和完善,例如《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并且能够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的经济管理者要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中出现的各种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反馈,这样,国家和政府就可以根据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来预防和遏制这些新问题。 (三)建立和健全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的民主监督体制。 农村经济发展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促进广大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主体的农民是农业发展的实施者也是受益者,他们对于农村经济的管理既具有参与的权利,更有对农村经济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政府和相关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要不断地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的民主监督体制,这不仅有助于及时纠正和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中的问题,是我国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可以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经济管理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优秀的管理领导者、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健全的监督体系不仅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和管理优秀内容,更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在进行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国家和农村经济管理者要以当前农村经济管理的优秀内容为中心,对现有的各种问题进行透彻地分析和探讨,并且找出最佳的解决方案,从而走出一条符合我国现代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管理道路。 作者:王健 单位:山东省夏津县银城街道办事处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我国现代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1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 所谓农村经济管理就是针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条件、市场发展环境以及国家经济政策、方针策略为基础进行有组织、自觉性的宏观管理。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以国家经济发展建设总的方针政策为指导,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建设现状,通过市场经济建设来确定长远的经济发展建设战略目标。除此之外,针对经济建设再生产过程中的分配、交换、信息等生产要素要进行及时准确的规划、组织协调及管理,进而促进整个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 2农村经济管理现存的三大问题 第一,就目前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现状而言,并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完整的农村经济管理体系。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不断变化发展,传统旧的管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当今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农村经济结构、快速发展的利益结构及多元化需求都需要建立完善,新的管理体系与之发展保持一致。第二,针对现阶段我国农民利益的有效维护、关系利益的相互协调、农民诉求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及问题,现有的经济管理体制并不能进行很好的处理与解决,从而导致这些问题矛盾积累逐渐严重,最终影响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第三,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农村经济基层管理人员专业管理技能及领导水平并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适应我国农村产业化的发展需求。从整体上来讲,我国农村经济管理集中反映在发展不协调、不平衡、不持续等问题,农村经济管理基础物质比较薄弱,管理人员思想知识结构相对比较落后,这些因素的存在都将影响整个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 3农村经济管理问题的对策 3.1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完善 要对新农村的建设进行加强工作,其基础是规划、首要的任务是发展,关键点在于增收,而其保障就是体制的完善。正因如此,农村的经济管理工作的优秀应紧紧地为经济发展的大局,加快管理方式的转变,着力于深化体制的改革及制度的创新,建立与市场竞争机制相适应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及管理理念,不断地对新形势下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新方法进行探索。乡镇的领导层要贯彻党中央提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三大战略,也就是“转变、拓展、提升”。第一要转变农业的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及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改变农业资源利用的模式,加快农村所富余的劳动力转移速度,以此来促进农业的症状方式的转变及农业的可持续性的发展。第二就是要对农业的功能、农业产业的链条机农产品的市场进行相应的拓展工作,以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的稳定性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陛。最后,提高农业科技的创新能力及转化能力,大幅度提升农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和农民自我发展的能力,以此来不断地增强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竞争力。 3.2政府主导维护群众利益机制的完善 各级乡政府要建立完善且行之有效的协调监督管理机制、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及矛盾处理机制等,以此来协调相互比较之间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各方面存在的种种矛盾,避免各种利害关系在乡政府之间的蔓延,从而不利于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乡政府管理职能的发挥对农村经济建设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所以,乡政府应该站在农民利益的角度对他们在农村经济建设发展中的某些误区给予一定的指导,并大力支持他们积极参与到实际农村经济建设中去,发挥他们在农村经济建设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为了确保民主关村,必须对村务的公开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及重大问题讨论制度等系列的自治制度进行完善,把民主监督作用落实到位。领导级干部要深人地展开调查研究,要及时地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做到密切地与群众联系。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就是建立服务胜的政府,着对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来说也是一个迫切的需求。 3.3加强建设农村经济管理人员队伍 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是现代农村经济管理解决问题的主要方法之一,首先针对农村经济管理干部水平进行综合管理与培训,建立一支完善的专业管理队伍,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与敢于创新管理的意识。对于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而言,他们必须起到强有力的指导以及表率带头作用,主动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丰富自身管理经验。尤其是对农村经济管理而言,更需要建立乡镇农经队伍,并与此同时完善农村经济管理问责制度,以便更好的促进其农村经济管理的发展。 4结束语 总之,时代在发展,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内容也会随之而相应的变化。因而在日常经管工作中应始终做到审时度势,紧跟时展的需要,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良好的敬业精神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经管工作中,并对农村经管内容进行不断的充实和完善,深入实践,认真剖析问题本质的所在,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实现农村经管工作的升级与转型,从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小康社会的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经管服务。 作者:陈秀娟 单位:宾县宾州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建设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1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分析 ①农牧业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现代学科技术的支撑,大力发展农牧业产业就必须要依靠完善的现代技术创业服务体系。为此我盟为切实提高我盟玉米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增加农牧民收入,大力推广玉米示范建设,以项目技术路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园区建设、科技示范户培育、农民培训等实施内容为主线,并通过专家咨询指导、科技培训、现场观摩活动等,有效带动周围农村经济的发展,大大提高了玉米的产量与质量,促进了农民增收。②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得到大大提高。目前农村的居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相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一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农民的参合率不断提高,为农民提供了完善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二是农村的标准化卫生室建设规模越来越高,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等不断提高,农村的医生薪酬待遇也纳入到国家的财政开支范畴;三是农村的幸福保障工程也在逐步的完善与发展。虽然农村经济管理在党中央、地方政府的密切关注下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结合笔者多年的农村经济管理经验,结合我镇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现状,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①农村经济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当前经济市场的快速发展要求农村经济也要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构建现代化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但是目前农村经济管理体制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例如我国的城乡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要求城乡居民的户籍转变制度也要实现创新突破,但是城乡居民的户籍转变制约导致城乡居民之间的流动性不高,影响一些具有城镇户籍的优秀人员落户农村,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卓越的贡献,进而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所有与农村经济管理相关的工作必须要依托完善的法律法规,但是由于当前针对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不能对相应的法律纠纷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再者由于土地流转不规范,多数没有签订流转合同,而是通过私下口头协议方式进行,这种流转方式引发了很多土地纠纷,也埋下了一些隐患,造成个别地方还出现集体上访事件发生。②农村的财务管理工作存在问题。一是农村的财务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由于农村干部对财务工作的认识不够充足,导致农村的财务工作没有得以足够的重视,导致农村的财务信息透明度不高,而且由于农村财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导致他们不能严格按照财务工作制度的要求从事具体的工作,导致会计核算不符合相关的规定。最显著的现象就是农村的财务信息记录不及时,很多农村的财务人员一年只做一次账。二是账目管理混乱。账目管理混乱是农村财务管理的突出问题,当前农村出现的“村官巨贪”现象,主要就是因为农村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督而产生的。三是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农村的财务人员大多数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而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甚至财务人员的任命出现了“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现象,财务人员随着村支书、村长的变化而变化。③农村基础管理人员的能力不足以支撑农村经济管理。目前农村基层管理人员的能力与现代农业经济管理的要求差距越来越大,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基层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能满足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要求。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管理人员不能依靠传统的粗放式的管理模式,而必须要具有法律意识、经济效益意识以及科技创新意识等,但是当前农村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模式仍然是采取传统的粗放式管理模式,采取强制性的管理方式。二是农村基础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水平不高。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对管理人才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不仅要求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农业管理知识,还要懂得基础的法律知识、农业科技知识以及市场营销等综合知识。而当前基层管理人员知识结构的单一性已经不能满足复杂的现代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要求。 2农村经济管理问题的对策 2.1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完善的管理体制,因此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应该以发展农村经济发展为优秀,加快管理方式转变,着力深化体制改革,建立与市场竞争机制相适应的现代农村经济管理体制: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经济发展制度,构建产权清晰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制度,鼓励农村实施农村合作社、土地流转等模式。二是进一步转变农业发展理念。各级政府部门、农村基础机构的管理者要转变传统的管理理念,树立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结构的转变,大力拓展现代农业产品的附加值,比如我盟绿色食品认证制度的开展就是在各种政府部门管理者深化农产品附加值理念的推动下,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农畜产品生产企业走产品品牌化的发展之路的结果。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大大提高了我盟的农业产品市场价值,进一步扩大了农民增收范畴。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我国立法机构要及时地根据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制定一些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比如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改变,我国立法机构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此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纠纷。 2.2加强建设农村经济管理人员队伍 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归根结底要通过经济管理人员来实施,因此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点就是打造一批专业素质高的农村经济管理干部:一是要加强对现有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教育培训,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创造更多地学习机会,通过学习增强他们对现代经济发展规律的把握和运用能力;二是领导干部也要发挥其示范和引导作用,促使政府人员进行创造性的学习;三是要继续加快大学生村官制度,鼓励优秀的大学生参与到农村经济管理中去,发挥他们的知识资源,为农村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除此之外,农村经济管理的团队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要做到合理定编、定岗、定员,以此来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专人承担其农经管理工作,并完善其问责制度。 2.3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 乡镇部门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建设,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一是要建立完善的仲裁机构,建立相应的仲裁制度,规范仲裁委员会交班的各项事务,及时处理各种土地纠纷矛盾。二是加强对仲裁员的培训,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仲裁机构要加强对仲裁法的宣传,增强群众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4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形成的资产做好确权管理工作,确保村集体收入有效增长,推动“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为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资产管理,有效推动村集体经济的稳定增长:一是要做好村集体资产的确权管理工作,明确“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程序等。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构建农村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农村财务公开制度以及农村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三是大力推进村集体资产项目运作的网络化,提高“三资”管理信息的透明度。 作者:刘赛平 单位: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突泉镇人民政府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1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任务与要求 1.1强化审计职能,改革财务管理机制 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中的财务民主管理审计工作上,使审计职能得到强化,并促进农村委托制度的积极推行,对财务管理机制进行积极改革,保证农村资源要素的安全与合理流动。 1.2减轻农民负担在农村经济管理中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减轻农民负担是农村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部分,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结合起来,将经济管理与监督工作做好,同时将农民负担的反弹防治工作做好。 1.3在农村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 可以从提高农民进入农村市场的进入程度着眼,与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相联系,积极探索有效的社会化服务制度,积极引进现今的合作经验,促进经济资质专业合作的真正实现。 2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途径 2.1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理解认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现代化进程的速度不断加快,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农村经济发展所占的比重逐渐加大,特别是在农村经济管理上,这方面的工作目前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得到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调动以及对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维护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已经取得良好效果,但是因为一些干部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不足,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落实受到了一定的阻碍。所以,应该加强村干部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 2.2深入调查研究农村基层工作 目前,我国一些农村在经济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果想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的落后现象得到改变,就要对这些落后现象进行充分认识,对农村经济管理情况展开深入调查。特别是要深入探讨涉及农村稳定的重大问题。要想将经济信息监测搞好,就需要进行调查体系的改革,对农民收入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为以后的经济调查奠定基础。这些工作的落实不仅为政府的农业调整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还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落实与贯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3使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要想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要将政府和党委的相关要求落实好,这就要求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相关工作要得到逐步的加强,在农村经济管理队伍中展开培训工作。要针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使经济管理队伍建设得到真正实现。特别是在我国的一些乡镇地区,经济管理部门应该与当地的实际需要相结合展开具体的工作,合理编制经济管理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制度,保证所有地区都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经济管理工作。与此同时,大力推行农业技术推广办法。在经济管理财政预算中涵盖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管理工作与行政监督工作应该由地方农村经济管理机构负责承担,促进农村经济工作得到不断改善与强化,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管理队伍建设提供支持。 3结语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加强不可以单纯地从某个角度或者某个层面去考虑,应该从经济管理的大局出发,在实际的基层工作中对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方针进行全面的、积极的认识,进而更好地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加强对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作用。总之,只有取得了经济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甚至达到赶超国外农业发展的速度,才可以使农业生产效益更高,促进农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农村经济发展始终处于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循环中,这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李冲 孙玉成 单位:榆树市环城乡经管站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我国新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1目前中国农村经济所处的状态 1.1专业经管人员匮乏 中国大多数农村经济管理的工作人员在文化水平与素养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文明执政和文明执法的理解不够透彻。这样的工作人员完全跟不上目前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的步伐,不符合经济市场的需要,同时他们也不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致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空有其表。 1.2欠缺科学的管理体系 我国农村经济愈来愈发达,而与之相关的经济发展管理体系却一直迟迟得不到完善。欠缺科学的管理体系,同时经济管理理念也跟不上发展形势,当前的农村经济管理模式已不符合目前经济发展,与此同时也完全不能适应农村结构的调整。如果农民没有办法保护自身利益,农民的困惑无法获得解答,长期下去双方的冲突就会愈来愈大,归根结底这是因为科学管理体系欠缺所导致的。 1.3资金投入力度不大 现在中国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发展期,农村产业结构关系到农业集资。集资受挫,也达不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将直接影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多数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周期长,收益减缓的特征。这完全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中对融资的要求,使得农业的投资方向受限。分权经管的农民因为资金的局限性,根本就没有能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而农业投资收入是受许多外部因素影响的,如农副产品价格浮动、气候的好坏、自然灾害、是否有虫害等因素,都直接影响农业的投资收入。 2推进农村经济管理发展的有效方案 中国农村经济管理还存有一些缺陷,这些缺陷直接制约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应该采取有效的推进农村经济管理发展的方案,以弥补这些缺陷,从而使得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2.1设立合理的农村管理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土地承包责任制,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有效推进了中国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然而中国当前农村经济管理还存留很多不足,必须建立科学的农村管理组织机构,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提升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为农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对农村工作实施更好的经管,引导农民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平稳的情况下进行农业发展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在理论和技术上打好基础。 2.2在资金的经管上实现科学、合理化 解决农村经济管理发展问题,首要的步骤是对农村集体资金的经管。具体的经管步骤是首先要确保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对农村金融和经济形势有全面的掌握,透彻的分析其财务状况、盘点资金的总数、强化审计工作,确保集体资金的正确使用,杜绝腐败,预防集体资金流失。振兴农村经济管理需要对集体资金进行改革,盘活资金,这样才会使资金优化。现有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才会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才会维持健康发展,进而获得最大利益。 2.3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 为了实现农村经济的有效经管,政府机构和相关部门要针对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展开工作。最近几年,由于中国农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推动工业化的过程中,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偏低。农民的科技文化素养体现在对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能力上,政府机构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不断提高和改进农村教育和培训系统,并在训练过程中采取多层次、多样化的方法,强化农业实用技术宣传与普及,提升农民对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能力。 3结语 简而言之,关于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经济管理工作,应该把握好农村经济的基础建设,完善农村教育管理制度,科学设立农村经济管理机构,结合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有目的性地进行解决,从而可以达到推进中国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目的。 作者:石建华 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太平沟乡人民政府农经管理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镇村两级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一、影响镇村两级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人员编制少,力量严重不足 1.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经管站负责 记账一般一名会计负责十个村左右的账务,这些会计普遍没有正式编制,是单位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对于经济条件一般,财务收支不是很多的村、居委会,会计对十个村的业务量勉强可以接受,如果是经济大村,收支账务比较繁多的,一名会计负责十个村就会显得力不从心。农经队伍工作人员编制少,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稳定。现在农经站的“三资”委托、土地流转服务、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农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农村调查研究等工作,其工作职能广、职责多、任务重、工作量大,人员少根本无法胜任门类繁多的业务要求,也不符合“三资”管理的财务制度。 2.村一级农村经济管理 人员一般为记账员、出纳员,一般一村两人,规模中型的村“两委”干部一般是四人到五人,除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以外负责具体业务的寥寥无几,况且当前村一级事务种类繁多,诸如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森林防火、计划生育、查处违章建设、社区建设、各种业务口的报表,另村一级经济管理人员应接不暇,人员力量严重不足。 (二)人员结构老龄化 目前基层包括镇、街道,包括村一级农经管理人员老龄化及其严重。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信息化的日新月异,虽然这些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但是接受新生事物能力有所下降,普遍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农村“三资”管理的电算化、系统管理的网络化、基础管理的信息化等,大部分年龄偏大的同志操作起来很吃力或者“跟不上趟”,完全不能胜任当前工作的较高要求。严重影响了基层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业务素质不达标 镇村两级农经管理干部知识结构单一,不能满足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业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的要求,执政能力较差。并且这些人员年龄结构较大普遍在50到60周岁之间,这些人当年参加工作的时候是能胜任工作的,随着社会发展,信息化要求越来越高,这部分人生活压力较大,接受能力明显不足,最明显的莫过于操作电脑和软件很吃力,不能运用电子手段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 (四)工作人员待遇低 1.乡镇、街道办事处经管站代记账 会计一般是临时工,其工资一般是在编工作人员工资的一半,且没有正规的晋升职务、职称和工资上涨的渠道,往往一干就是一辈子,工作量相当的前提下显失公平。 2.我地区组织部门规 定村一级记账员、出纳是支部书记工资的70%,发达一点的村支部书记工资平均4万元/年左右,西部不发达村支部书记平均工资只有1万元/年左右。对人口大村来说,业务繁多,服务对象多,在重视“三农”工作的今天,服务于“三农”工作一线且为稳定基层工作作出贡献的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基本待遇得不到保障,必将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地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稳定开展。 (五)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对本职工作缺乏一定的重视 我国对三农工作是非常重视的,制定颁布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对农村经济管理有着具体明确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没有得到农经管理人员的充分认识,直接导致了执行力差、农村经济管理效果不显著的问题。导致以上问题出现的原因有以下几点:基层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人员没有因为经济的发展而随之改变固有思想;农村经济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低,对管理工作没有明确的认识与要求,造成经济管理制度没有足够的执行力度,很多政策没能彻底贯彻执行;农村经济管理人员没有充分意识到农村经济管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和重要性。 二、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增加人员编制 稳定农经队伍逐步添加工作人员,不断更新优化人员结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经管站编制逐步应达到2~3人,达到定编、定岗、定员,确保有专人承担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完善问责制度。村一级要逐步加强将记账员列入村“两委”主要干部行列,变“四职干部”为“五职干部”,增加记账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村一级组织的经济管理活力。 (二)改善年龄结构 适应业务需求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要逐步自然减员,招录年轻干部充实经管队伍。村一级要注重发展年轻后备干部力量,达到岗位有接班,业务有人精。村一级要在村“两委”换届中对记账员职务的竞争人选提出严格年龄要求。 (三)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业务素质镇村两级首先在用人、进人时要对学历、能力把好关,更要经常参加农经干部培训,既要重视业务知识的培训,政策法规培训,更要重视提高农经人员的政治素质培训,造就一支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农经工作队伍,鼓励经济管理人员多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提高文化素养,增强把握和运用现代经济发展规律的能力。 (四)提高待遇 激励工作干劲在定编、定岗、定员的前提下,确定提高镇、村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激励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人人能干事,人人想干事。 (五)提高认识 增强自觉性农经系统的全体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和正确运用有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以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驾驭农经管理和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针对党对农村提出的政策要切实领悟、贯彻和落实实施,加强农村经管理,充分保障政策的制度化,经常化以及它的稳定性。保证农村矛盾的化解,保持农村的稳定,保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而调动农民对生产的积极性,达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作者:杨平单位: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当前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1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任务与要求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思想与传统农业生产思想结合起来,对农村经济管理的投入不断加大,与此同时,不断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需要提高农民的实际收入,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增加,还要使农民的素质得到提高,加强对农民的管理约束性,这就要求政府在行政监督、行政管理以及行政执法上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三农”方针。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应该突出表现在对农村机体财产的基础设施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减轻农民负担的层面上。这些工作都体现了党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视,同时也体现出进行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改革的坚定决心。 1.1强化审计职能,改革财务管理机制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中的财务民主管理审计工作上,使审计职能得到强化,并促进农村委托制度的积极推行,对财务管理机制进行积极改革,保证农村资源要素的安全与合理流动。 1.2减轻农民负担在农村经济管理中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减轻农民负担是农村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部分,与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结合起来,将经济管理与监督工作做好,同时将农民负担的反弹防治工作做好。 1.3在农村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从提高农民进入农村市场的进入程度着眼,与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相联系,积极探索有效的社会化服务制度,积极引进现今的合作经验,促进经济资质专业合作的真正实现。 2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途径 2.1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理解认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现代化进程的速度不断加快,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农村经济发展所占的比重逐渐加大,特别是在农村经济管理上,这方面的工作目前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得到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调动以及对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维护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已经取得良好效果,但是因为一些干部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不足,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落实受到了一定的阻碍。所以,应该加强村干部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 2.2深入调查研究农村基层工作目前,我国一些农村在经济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果想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的落后现象得到改变,就要对这些落后现象进行充分认识,对农村经济管理情况展开深入调查。特别是要深入探讨涉及农村稳定的重大问题。要想将经济信息监测搞好,就需要进行调查体系的改革,对农民收入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为以后的经济调查奠定基础。这些工作的落实不仅为政府的农业调整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同时还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落实与贯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3使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要想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做得更好,就要将政府和党委的相关要求落实好,这就要求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相关工作要得到逐步的加强,在农村经济管理队伍中展开培训工作。要针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使经济管理队伍建设得到真正实现。特别是在我国的一些乡镇地区,经济管理部门应该与当地的实际需要相结合展开具体的工作,合理编制经济管理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制度,保证所有地区都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经济管理工作。与此同时,大力推行农业技术推广办法。在经济管理财政预算中涵盖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管理工作与行政监督工作应该由地方农村经济管理机构负责承担,促进农村经济工作得到不断改善与强化,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管理队伍建设提供支持。 3结语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加强不可以单纯地从某个角度或者某个层面去考虑,应该从经济管理的大局出发,在实际的基层工作中对我国农业发展道路的方针进行全面的、积极的认识,进而更好地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加强对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作用。总之,只有取得了经济管理工作的快速发展,甚至达到赶超国外农业发展的速度,才可以使农业生产效益更高,促进农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农村经济发展始终处于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循环中,这对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李冲孙玉成单位:榆树市环城乡经管站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现代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1现代农村的经济管理需求 农村经济的复杂化、动态化、多样化、长期化令其管理工作越来越需要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但一方面原有的经济管理人员大多难以满足现代的经济管理需求,另一方面专业的经济管理人才并不喜欢到农村地区工作,所以目前我国各个农村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经济管理人才短缺现象,人才需求量比较大。 2现代农村的经济管理状况 2.1现代农村的经济管理认识情况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各个农村的居民与管理者都对经济管理的重要性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但这种认识并不全面,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偏颇现象。具体来说,农村的经济管理者大多将经济管理工作看作一个完全独立的管理区块,忽视了其与其他管理工作的联系,管理漏洞比较多。而且农村民众虽然了解了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却认为那与自身关系不大,没有民主管理意识,管理工作很难推进。 2.2现代农村的经济管理规章情况 我国的农村虽然有了一定的管理规章制度,但一方面缺乏规范性,各个农村订立规章的法律依据各不相同,相当一部分规章制度存在错漏,另一方面农村的经济发展较快,而规章制度的更新则滞后性较强,规章制度往往不能切合当前实际的经济管理需求。在这种情况下,经济管理规章对农机经济管理实际起到的作用并不大,落实程度也并不高。 2.3现代农村的经济管理投入情况 我国农村的经济管理投入虽然逐年增长,但跟不上农村经济本身的发展速度,而且由于缺乏经济管理经验,投入的相关经费使用率很低,所以我国的许多农村都存在着经济管理经费不足的现象。这不只影响了经济管理的日常运作,妨碍了农村经济管理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而且对当地经济管理部门的积极性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2.4现代农村的经济管理人才情况 为了缓解经济管理人才短缺的现象,我国的农村都有采取一定的人才引进措施,国家也订立了一些相关政策以帮助农村地区吸引专业化的经济管理人才。但目前看来,这些措施的能效比较有限,能吸引来专业管理人才的仅限一些经济极度发达的东部农村,中部与西部的农村虽然对经济管理人才的需求最为迫切,但实际获得的人才量却相当少。 3现代农村的经济管理对策 3.1管理意识的全面化 目前来看,农村对经济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基本已经到位,未来的管理意识强化工作应集中在提高其全面性上。具体来说,要将最新的管理理念引入农村,让当地经济管理人员意识到农村经济管理的多元化、全面化特征。同时要注意培养农村全体民众的经济管理意识,以为农村经济管理的民主化进程打下必要的思想基础。 3.2管理体制的完善化 为了完善农村经济管理的管理体制,有必要进一步规范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考虑到相关法律过于复杂,地方上理解不到位的问题,上级部门可设立专门的审查机构,对地方上根据法律订立的的规章制度进行定期审查,保障经济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同时应适当放宽权限,准许农村针对最新的经济管理问题订立适当的临时规章。 3.3管理投入的高效化 在经济管理很难迅速增长的情况下,务必要尽可能提高现有管理投入的应用效率。具体来说,一方面要针对经济管理经费订立严格的管理和记录制度,保证每一笔钱都用到最需要的地方,避免无意义支出;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提高资金运作率,提高资金的实际应用价值。 3.4管理人才的长期化 在国家政策的刺激下,我国的农村涌入了一批专业级的经济管理人才,但这些人才大多没有在农村长期停驻的兴趣,只能起到短期的辅助作用,对经济管理的实际作用有限。因此,农村应配合国家政策,为这些人才提供一些长期的优惠政策与福利待遇,以期留住人才,为长期化的农村经济管理提供人力资源基础。 4结语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农村的经济管理情况并不平衡,部分经济发展较快的农村已经逐渐开始脱离经济管理的初级阶段,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农村经济管理的基础仍不完善。因此,农村的经济管理一方面要注意平衡这种差距,另一方面要结合现状拟定各自的差异化经济管理方案。 作者:孙庆娟 单位: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政府财政经管办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1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任务 1.1深入推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 减轻农民负担是农村经济管理中首先需要落实的任务,涉农收费要进行严格规范管理,针对我国下发的惠农政策定期检查落实执行情况,相关制度要进行建立完善,例如:检查监督、信访办理、案件查处及目标考核。向村级组织摊派与委托村级组织收费问题是重点需要治理的,一些应该由政府承担却分配到村级组织的问题是必须要切实解决的,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的问题也要得到治理。 1.2依法落实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是应该做好的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应该积极落实,对于土地承包合同进行加强管理。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引导和管理上应该以依法、自愿、有偿为基本原则,不断总结工作中经验教训,以便更好的应用在土地流转中产生问题的解决上,使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能够在健康、稳定的道路上不断发展,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利益。 1.3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张农村财务和资产管理 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监督新机制亟待建立,实现农村财务民主化管理。改革财务管理模式,建立农村会计委托制,做好电算化试点,对于集体资产要加强管理,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所有上岗的会计必须具有上岗资格,持证上岗,广大农民群众和村集体的权益要得到根本保障。 1.4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各地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专业合作,以产业基地为优秀,依靠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服务业,大力推广与菜业农民专业合作模式,做好试点和示范区,在此期间做好经验总结,最大限度的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进程。 1.5积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人员的技能是需要不断提高的,其调研分析、依法行政、写作、开拓创新、团结协调能力上的培养应该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相关的管理制度也要不断完善和健全,还要深化其整体观念。基础设施不断加强,稳定机构队伍,转变工作作风,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效的组织模式、完善的服务体制、科学民主的管理制度都要在工作中不断的研究和探索,以便达到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整体提升的目的。 2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对策建议 2.1提高经济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了大繁荣大发展阶段,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行之有效的落实国家的各项农村政策,并将之能够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这是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最大限度的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村各种矛盾的有效途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可见一斑。要实现农村经济的优化管理,首先要从认识上给予充分重视,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指导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就是农村经济,这一点有关部门应该认识到。各级政府也应该在经费、设备上给予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足够的支持,保证充足供应,有效补给。 2.2加强经济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经济管理机构应该以政府和党委的要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健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体系,制定完善的管理体制,建设管理队伍。特别是在各个乡镇基层,要科学合理的对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进行编制,要对岗位及时的进行确认,使得所有地区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经济管理工作。我国现阶段的农业技术推广措施,是把业务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归入经济管理的财政预算中。农村经济管理强化和完善的主要方式是农经管理机构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督和管理工作。 2.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农经执法水平 加强农村经济管理措施之一是加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法规制度建设。一方面,建立执法责任制度。各地要制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制,明确岗位执法责任。按照分工的不同规划,切实履行自己的农经执法职责。另一方面,建立工作规章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这样一套比较全面的执法管理制度和措施是需要建立的,进而使操作更加科学,工作方法更加有效,见国家政策坚决落实到位。 2.4加强调查研究 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农业和农村工作会有许多新问题出现,这就需要转变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对那些关系到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的问题更是要特别关注。同时,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对信息化的新要求,继续加强农经统计信息工作,搞好统计监测体系改革,及时做好农民收入统计汇总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制定农村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2.5加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围绕优势产业带布局和加工企业发展要求,认真做好农产品加工业原料生产基地建设规划,以便获得国家的更大支持。抓好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作为农户、企业、市场的关节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载体,也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组织形式。 3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应该落实相关的国家政策,强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管理,不断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形成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经常化,不断寻找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新方法,建立完善的经济管理体制,以便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作者:冯立艳 单位:宾县宾州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1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首先是要做好农村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一方面应当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符合的监管机制,在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审计职能;另一方面要对目前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现状进行革新,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开始电算化试点工作,同时要重点抓好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体财产的安全。其次应当尽可能的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达成这一工作目标需要对农民群众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做好监管工作,现阶段农民群众减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避免负担反弹。在监管工作中,主要是做好资金筹集以及劳动统筹管理,做好农民群众负担检测、负担信访和负担事件的归责探讨,另外还应当组织专门的管理队伍对农民群众负担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最后必须确保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我们应当紧密结合现阶段农村地区服务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业的实际发展状况,根据农村经济市场发展的实际要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开展好专业合作示范与试点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本地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积极总结过去经验做好推广工作,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市场经济的积极性;另外是农村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应当确保工作机制的创新以及队伍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应当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制度,探索科学有效的组织形式。 2新时期农村经济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提高农经管理重要性认识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确保国家政府方针对农村地区相关优惠政策得以贯彻落实,保证优惠政策的经常化、制度化以及长期执行,这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做好农经管理对于激发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群众收入和处理农村矛盾等方面所发挥出的重要作用。所以,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强化思想认识,积极做好指导领导工作,把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内容来落实,各级乡镇政府也应当从资金、技术、人力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 (二)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 首先应当推进农村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调整和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机制,构建产权明确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制度,支持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合作社以及土地流转等模式;其次必须要积极树立农村经济发展新理念,相关政府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应当树立现代化发展理念,从而有效促进新农村经济结构转变,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产品的附加值,比如说可以推广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在农民群众中进行广泛的宣传,支持和帮助农民群众和农村生产企业朝着品牌化的方向发展,从而有效的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最后应当健全与农村经济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法律法规,比如说结合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转变来制定出相应的法规。 (三)加强经济管理队伍建设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从本质上来说必须要依靠管理工作人员来实施,所以我们要做好农经管理,其根本在于加强农经管理队伍的建设,致力于打造一批具有专业素质能力以及较高管理水平的经济管理队伍。第一应对目前在职的经济管理工作人员展开培训教育,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提升机会,确保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具备现代经济管理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第二应当确保基层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出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政府工作人员积极主动的参与培训学习;第三应当进一步普及落实大学生村官制度,鼓励更多的毕业生加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利用他们的知识能力为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同时,我们应当保证农经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科学的定编、定岗、定员,保证各个乡镇都配备有专门的农业经济管理人员。 (四)努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农业现代化程度逐渐提升,而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也逐渐突出,我们必须要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出他们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这是农经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只有努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引进外资,才能够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价值发挥出来,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的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3结语 总而言之,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是确保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我们首先应当建立一直专业素质能力强、组织稳定的管理队伍,其次应当结合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从其中的主要矛盾着手,狠抓土地承包、财务管理以及现代农民培养等工作,构建服务型基层政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提升农村经济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 作者:李永涛 单位:怒江州泸水县六库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新时期农村经济管理论文 1我国农村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土地制度有待完善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土地制度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土地产权不明晰,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土地流转经营权也缺乏市场机制。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不完善限制了农民对土地的投入,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土地经营的短期行为。 1.2资金投入量不足,管理工作混乱 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政策是农业带动工业发展,因此国家对于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长期不足。虽然近几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措施来发展农业,并采取各项补贴的形式来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但是长期以来的落后发展,使得我国农业发展较为缓慢,农民的生活水平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明显的提高。首先,从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来看,长期以来,我国财政部用于农业的支出偏低,虽然近几年现象有所改善,但是仍无法缓解农业、农民长期以来的低收入现象。其次,在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多,资金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再次,支农资金挤、占、挪用现象较为严重,资金到位率低。支农资金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各级农口的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支出,大部分资金并没有实际运用到农业、农村和农民上。 2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完善和创新农村行政管理体制 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的自治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行政管理新体制。坚持“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逐步实现农村经济的规范化管理。让从事经营性业务的乡镇站、所完全脱离行政管理体系和财政供养方式,使其按照市场竞争环境的经济规则独立地经营。 2.2改善城乡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 政府部门要大力推进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完善的、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政策条件,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拓展和延伸,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地区的全面覆盖,不断改善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的相关制度和体制框架。在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方面,要在稳定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土地承包制,为农户出外打工打造出坚强的后盾和保障。同时,要切实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相关歧视性规定,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民进城就业的服务保障体系。 2.3广开渠道筹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从政策、行政、社会秩序和人文条件上优化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根据市场经济下资本的流向规律,采用市场手段按照投资主体利益化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将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市政管网、公交、路桥、公共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推向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及外资参与建设经营,形成多元化主体结构。对于土地收入、财政性投入、银行贷款、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的资金要进行有效的社会监督,合理使用于最需要的项目上,争取较好的经济效益。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推行其他金融投资模式和政府特许专营的方式,突破传统的体制与模式,探索适合地方特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 3结语 总之,相关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切实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积极引导和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不断加强农业社会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张旭辉单位:龙江县山泉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内容研讨 一、现代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村基层管理队伍素质欠缺。农村地区,基层管理队伍不大,其管理水平与素质也有待提升,多数为村中的农民,文化水平不高,掌握现代化科技能力低,不能适应现代化经济的发展。从领导方面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难以带领农村经济走向繁荣发展。 2、经济发展中资金不足问题。村民经济来源少基础薄弱,日常开支庞大。除了用于子女教育上,家用电器,住房条件都有很大需求,而这也是不菲的支出。 3、农村地区人口的总体科学文化水平较低,接受新事物比较慢,创新发展的意识不强。由于受地理条件、交通水平的限制,视野不开阔,缺乏冒险精神,顾忌比较大,难以全副身心对新事物投入。另外,接受高新科技能力差,不能充分利用先进科技生产力带来的方便,科技转化率比较低,致使先进科技与农业发展脱节,农业发展缓慢,基本上维持着原有水平和管理模式。 二、农村经济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首先应当明确如今经济发展形势下的指导思想以及目标任务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贯穿经济发展始终,从而统揽“农村农业农民”三大问题的工作。把稳定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基本目标。把握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本大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着眼于改革农村经济发展体制,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相适应的新型的农村经济发展体制,从而促使农村经济发展有一个稳定可依靠的体制。使农村经济发展体制更加完善健全,农村基层管理组织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保障制度更加完备,经济文化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性不断增强。其次,要转变农业经济的发展概念,不断推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结构的进一步转型,逐步改变农业方面对现代化资源利用的情况,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大农村所有可利用资源的利用程度,使所有资源功效得到最大化发挥,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改善及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二)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努力推进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村经营方式转变。积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大力培育新型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建立和完善农村支持保护制度。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拓宽农村投入来源渠道,整合投资项目和支农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走新型农业经济发展的道路,现代化促进农业发展 提高科技贡献率,把科技的创新能力转化为农业经济发展的能力,从而不断地增强现代化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竞争力。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利用率,将产品增收从加大成本方面向加大现代化科技转变,推进经济发展方式从传统农业方式向现代化发展方式跨越。 2、不断加强农村经济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素质,让村民更多的了解相关知识,进行科学化的发展经济,永远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农村基层管理人员素质需要有一个提升。因此需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科技文化水平,从而可以逐步缩小与现代化的差距,带领村民找到经济发展方向。从而提高整个农村的科学文化素养,学会对现代化科技进行运用,增强科技转化率,了解发展的大方向和外界经济发展水平,横向纵向对比,找出优势与不足,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 3、对当前农村经济管理优秀内容进行研究的意义 对当前农村经济管理的优秀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只有首先对当前时期下农村经济管理的内容进行研究,才有可能明确当前农村经济管理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真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2)研究当前形势下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优秀内容,可以从问题中找到解决的办法,从而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3)研究当前时期下现代农村经济管理的优秀内容,有利于农村经济从传统的发展模式向现代化模式转变,缩小收入差距,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推动社会的发展。 三、结语 因此,当前时期下注重加强现代农村经济管理优秀内容的把握,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的发展,应该将农村经济管理应用于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实践之中,以使这些方法科学地指导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使得农村经济取得又好又快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更进一步地提高与改善。 作者:周汝兴 单位:武夷山市五夫镇会计服务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问题及对策 1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土地零散,农村居民难以增收 在目前的农村耕作中,土地的经营规模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在有些农村,地形主要以丘陵为主,土地经营规模较小,不能使用大型的机械进行作业,这就使得在耕作中,劳动强度较大,但收益却不高,农民的积极性严重受挫。另外,随着我国“一免三补”优惠政策的出现,许多农民都不愿意把土地的使用权流转给土地承包者,这个做法也不利于土地经营规模的壮大,土地零散,难成规模,最终导致了农村居民的增收空间狭小。 1.2农村居民的维权未受到充分保护 由于“一免三补”优惠政策的出现,许多农民现在想重新要回耕地耕种,这就使得农村土地流转纠纷频繁出现,土地信访案件大量增加。另外,虽然国家有许多惠农政策,但这些政策往往不到位,一些官员经常截留和挪用农业补贴款,此类案件现在也屡见不鲜。面对这些违法行为,农村居民一方面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由于自身力量微弱,所以很难解决这些问题。此外,虽然在有些村中建有一些维权团体,但这些团体由于管理不规范以及法律意识的淡薄,也无法帮助农村居民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1.3农村经济管理相关法规不健全 很多人对农村经济管理这项工作还缺乏一定的认识,认为这项工作根本没有实际的意义,所以在工作中经常应付差事。其实,农村经济管理这项工作很重要,它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农村财务审核等一系列工作。目前,缺乏一套行之有力的法规来确保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且缺少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 2农村经济管理对策分析 2.1组织培训以提高农村居民的综合素质 可以考虑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以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和科学素质。比如,可以依靠目前全国都在实施的“阳光工程”,整合教育资源,加大培训投入,采用送教下乡、进村办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多种多样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者的综合素质。 2.2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视度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彰显,它关乎着广大农民最根本的利益。对此,要全面提高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动问题。另外,各部门在提高对此项工作认识的基础上还要给予设备、经费等支持,使农村经济管理的职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与发挥。 2.3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以成熟的法律法规作为坚强的后盾,所以各级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的管理制度,包括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执法岗位制度、执法责任制度等,建立并健全相关的农村承包合同制度,可以成立一些合作社,利用相应的法律法规解决农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并协助农村居民维权。 2.4加强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 在确保建立健全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前提下,还应该在各乡(镇)配备专门的农村经济管理人员,并鼓励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另外,还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对在岗人员进行合理编制与调配,确保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稳定性,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者甘愿为农村的经济管理事业付出,从而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 3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虽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我们要积极应对,并提出可行的应对措施,确保农村经济管理的快速发展,使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更好的服务。 作者:李东明 徐东梅 单位:双阳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双阳区齐家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新经济时代下的农村经济管理综述 一、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中的问题 1.农村居民维权意识弱。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征用农村土地、土地信访案件不断增加。这些情况都是侵占农村居民利益。我国惠农政策在一些地方未严格落实,一些人员以权谋私,挪用农业补贴。农村居民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进行解决,而村民的维权团队也无法发挥实际功能,不懂得如何整合社会资源和执政资源,存在无组织状态,难以从根本开展权益保障。 2.公共事业服务缺乏。在建设新农村阶段,我国政府提出需做好农村的公共事业基础建设。这样能够缩小城乡的差距。农村公共事业能够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而我国农村近年来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促进公共事业发展。农村的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有了明显进步。但是,物质和财力缺乏的农村,一些村委会和乡政府没有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受到财力制约,农村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和城市经济发展距离拉大,难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二、新经济时代下农村经济管理的创新 1.构建优秀的农村经济管理队伍。首先要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培训,构建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较强责任心的工作队伍。经济管理人员需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并加强现代经济规律把握与运用。相关领导干部也要注意引导和示范,促进政府人员创造性学习。同时,经济管理团队还应有稳定性,做到合理定岗、定编和定员,保证有专业人员参与农经管理工作,健全问责制度。 2.对农村经济管理重要性加强认识。农村经济管理是农村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了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政府应当加强认识,将农村经济工作归入议事内容中。家庭承包经营的双层经营体制需加强完善和稳定,土地承包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凡是涉及农民利益的工作需加强监督。在防范农村经济管理问题时要开展审计监督。各级政府要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管理职能的发挥。 3.完善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法规。调解土地纠纷、农村财务审计和监管农村负担都是强政策的行政执法工作。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尽管有相关的法规支持,但农村经济管理的法规较少。我国政府需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顺利开展农村经济管理执法工作,保证农村经济秩序稳定。 4.确保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我国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总体而言依旧偏紧。土地流转和合作组织建设的财政扶持低,委托的经费少,农村经济管理难以运转。政府应当健全农村的信贷管理,及时放宽农村贷款。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农村资金前期投资,而这主要渠道是银行信贷投入。故此要规划好支农资金额度和比例,构建硬约束机制,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农产品加工和农村商贸投入是农村经济重要增长点,要深化农产品的价格改革,提升农村消费水平和生活水平。相关部门要解决科技部门和农业部门分散管理现象,以技术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运行,为农村经济组织骨干提供现代化专业培训和管理理念。5.完善政府主导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各级乡政府需构建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协调和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乡政府需强化经济管理服务职能,从根本上凝聚村民意志和代表村民利益,调动群众参与经济事务管理中。需实施村务公开,构建管理人员责任制,村内重大问题要进行讨论,落实好民主监督。农村领导干部要做好调查研究,发现并解决问题,关心民众疾苦,为群众排忧。构建新农村是为了构建服务型政府,这对农村的市场经济完善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三、结束语 时代在不断发展和进步,现代农村的经济管理也会发生变化。农村经济管理要紧随时展,工作人员要以良好敬业精神和高度负责态度参与新农村经济管理,并完善和充实农村经济管理内容。通过深入实践,寻找问题本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转型和升级,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经济管理。 作者:张玲祥 单位: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农经管理站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强化农村经济管理的举措 一、现阶段农经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农村经济管理涉及到行政执法职能的多个方面,既与农村土地利益有关,又与农村财政管理挂钩,执法过程中任务繁重,情况复杂。同时,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的制度不完善,法规不健全,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不能够行之有效地做好本职工作,进而对后续的经济管理工作造成影响。 2、农经管理工作责权不匹配,开展工作难度大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包括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监督管理和农村合作组织建设四个方面的管理职能。管理工作覆盖面广,涉及方面较多,管理层级分工不够明确,致使上传下达失真。部分工作人员不够重视农经管理工作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也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同时,政府不重视,领导不关心的现状也使农经管理工作在实际运行中不能做到责权对等。 3、农经管理工作经费不稳定,组织运转艰难农经管理工作属政府部门,但除去国家财政收入,并无其他收入来源。而农经管理工作又常涉及到农村公共事业的支出。因此在没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入的情况下,要维持部门正常有效地运作是有很大困难的。 4、村级债务沉重,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级债务支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力下降,许多农村经济收入入不敷出,不但不能偿还陈债,甚至有的还出现新债,二是农村义务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河道治理、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财政支出。村里没有能力拿出资金偿还债务,更没有能力拿出资金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二、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对策 1、提高上级政府对农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在党和政府日常工作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摆正姿态,正确认识到农经管理的意义,并且为其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并抓好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就是土地了,在目前我国土地承包制度变化不大的环境下,许多新的问题厄待解决。为防止农村经济发生混乱,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任务艰巨。在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要发挥其作用,担负起监督审计的责任。这也是农经管理的主要职责。政府部门也应该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足够重视,并有所行动。 2、完善农经管理法律制度,保证职能高效行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经常会有一些政策性非常强的行政执法工作,比如,农村财务审计、土地纠纷调解、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虽然有些法律法规对这些问题都有涉及,但是,专门针对农经管理的配套法规却较少。这也导致农经管理人员执起法来困难重重、无章可循。所以,要想保证农经管理部门能够高效地行使权力、执行工作,制定相应的农经部门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3、建设农经管理队伍,提高工作效率农村经济管理部门面向农村,是与基层人员直接接触的部门,工作职能多,任务繁重,若是管理队伍现状与管理工作本身之间不协调的话,将会极大地影响部门工作的开展。所以,加强农经工作队伍建设意义重大。对各乡镇站所需的各类工作人员要重点培养,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能力;维持农经队伍稳定也至关重要,保证农经队伍成员都能够积极地对待工作。从各个方面对农经队伍的整体能力进行强化,建设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农经队伍。 4、强化农村财务管理,保证工作经费充足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是农经管理工作中的重点,虽然近年来各级财政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投入不断增加,但始终不足。因此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农经工作事关“四个确保”。在农村经济运行安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方面以及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监督新机制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推行农村财务民主管理,强化审计职能。改革财务管理模式,积极推行农村会计委托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确保集体财产安全和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与开发。重点建设农村财会队伍,着力培训一批懂业务、爱岗敬业的农经人员队伍,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5、加强经济监督管理,化解债务危机通过精简组织机构、资产盘活、蹲息降债、纠错减债等方式化解现有债务。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建立村集体借款审批制度。国家在一些大的利民工程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财力补助。这些措施均有利于化解村级债务。 三、结语 总之,农村农业经济管理是我国现阶段和将来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国经济才能更还更快的发展,早日实现共同富裕。但农经问题的解决并不容易,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国家政府及人民的共同努力,正确的方针,还有不断地创新与尝试才能正确对待好这个问题。让我们期待和祝福我们的农村经济早日走出困境,实现真正的繁荣与富强! 作者:刘新宝 单位:山东省梁山县韩垓镇经管站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探析 一、做好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农经工作的领导。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加强农经管理工作,是把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和长期稳定的需要,是化解当前农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的需要,是保护广大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需要。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经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农经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农经工作正常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经费和设施。 (二)加强农经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要按照中央2000年3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农经工作体系,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保持农经队伍的稳定。特别是乡镇农经队伍要合理定编定岗定员,确保每个乡镇有专人承担农经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法”将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农经工作机构,应承担起相应的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及工作指导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强化农经工作手段。 (三)加强培训,提高农经人员素质。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对象、内容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要大力加强农经干部的培训,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勇于开拓进取的农经工作队伍。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高农经执法水平。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法规制度建设,围绕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行政规章,在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上下工夫。建立起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农经执法责任制度。各地要制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制,明确岗位执法责任。依据当地的分工,履行好自己的农经执法职责,二是建立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一整套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的执法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科学的操作规程和有效的工作方法,确保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三是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反馈和办案制度。根据农经工作中涉及的农村热点和难点问题,建立经常性的观察联系点,及时预测和发现问题苗头,及早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农经管理要转变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对涉及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的重大问题,要进行深层次、系统的调查研究。同时,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对信息化的新要求,继续加强农经统计信息工作,搞好统计监测体系改革,及时做好农民收入统计汇总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制定农村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结语 总之,近些年来,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益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早已成为进一步促进我国繁荣富强的关键动力。因此,加强对农村经济的管理工作,使农村经济发展始终沿着科学发展观的道路稳定向前,进而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整体需求,早已成我国农村建设的首要重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张会丽 单位: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问题的深入分析 一、农村经济管理现状 问题公共事业开展的优质性为衡量社会公平、健康发展的优秀要素,同时也是利益合理分配的科学路径,可有效的减缩城乡差距。因此,社会主义农村发展建设阶段中,应全面注重公共事业,提升农村公共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确保农村经济的规范、健全,农业增效增产、民众增收。然而,纵观我国农业发展不难看出,一些地区虽然应用了对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科学策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教育、巩固社会保障,获取了显著效果。然而,基于我国持续实施的公共产品非均衡管理供应体制,加之一些地区公共事业建设起步较晚、基础较弱,欠缺完善的物质基础以及财力资源保障,较多乡镇、村委会并不能持续完善的为农民开展优质的公共服务管理,因此令公共事业的发展步伐相对缓慢。在财政支农的扩充资金内,投入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市场建设的经费虽然有所增多,然而直接投建,服务养老、保障住房的人性化公共服务仍旧较为欠缺。面对财力不足现状,较难快速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转型、改革发展并创建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伴随工业化发展、城镇化建设进程提速,征用农村土地令农民利益受损的状况经常发生,针对土地信访的纠纷案件愈演愈烈。再加上一些惠农策略无法全面落实,各级单位随意截留、非法挪用,令农民感到维护个人权益力不从心,自发组织的维权机构亦无法发挥良好效能,不能有效整合各个乡镇以及农村的优质资源。农民通常呈现出无组织的散漫状态,无法实施自我管控、完善发展与优质服务,权益保障则较难履行。农民群体之中,百分之六十的比例为新生代力量,其接受过一定的教育,因此呈现出就业、日常生活、经营消费理念同父辈们的显著差异。他们更愿意来到城市,追逐平等待遇,渴望公平就业。同时,对农业经济发展、农村建设则热情不高,较为陌生,甚至对土地毫无情感。因此,较多新生代农民进城务工或选择自主经商,进一步导致进行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们具备的文化知识素养有限,仅仅能够从事简单的生产劳动。 二、农村经济管理科学策略 1、优化农村经济建设质量,巩固管理物质基础 新时期,农村地区的文明和谐发展需要巩固物质基础,提升经济建设质量,方能良好的实现既定目标。为此,应有效的优化调节种植业主体结构以及实践模式。应确保农田、粮食播种基础目标,并全面研发高效绿色经济作物,种植培育无公害产品,优化生产加工工艺,提升专用农业产品总体百分比。同时,应全面发展第三产业,例如开发农业旅游、生态观光、娱乐休闲等一体化农业园区,推进农村经济的多元化、丰富化发展。 2、实施产业化经营,扩充合作经济组织 实施产业化经营,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途径。应实现生产以及加工的并重发展,推进市场化管理、国际化合作、信息化交流,引入工业化组织形式。同时,应通过继续培育与针对性建设培养骨干企业,发挥推动作用,注重基础建设,带领农户实现一体化建设。另外,新时期农村应扩充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村经济建设巩固优秀保障,实现各类资源的良好调节与优化配置,进而全面推广与普及新型农业技术,实现持续创新发展。可建设规范健全的合作社,吸引社员参与,扩充农村人口比重,并可通过丰富形式,遵循民办、管理、农民受益的科学原则,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完善优化发展。3.创建服务型政府,优化管理体制,完善培训管理。农村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能,并非单纯的致力于GDP提升,而应全面推进农民实际经济收入的扩充。应确保乡镇以及农村社区的健康和谐,做好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与资源的合理应用。为此,可实现乡镇管理与执政资源的全面整合,依据服务型政府管理模式,更新当前乡镇工作体制,实现职能机构与站所资源的全面整合,完成乡镇机构的整体改革。例如,乡镇单位可组建办公室与管理中心,实现政府职能的科学转变,便能够实现社会服务及管理的统筹统揽。可创建党政办公室,应对乡镇实施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行使统筹协调、组织建设权利。还可组建城乡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信访机构、环保单位的有效整合,并负责社区建设、生活环境治理等问题。再者,可组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做好行政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开展合作医疗、巩固基础设施发展建设以及管理。应创建有效科学的利益协调管理制度,有效化解内部矛盾,协调各方关系。应积极承担经济管理以及服务建设职能,保护农民根本利益,汇集大众力量,积极引导民众参与优质经济管理,并给与必要的辅助帮衬。应实施有效的村务公开管理,发挥群众积极参与的优秀效用。同时应制定自治管理制度,确保民主有效监督。领导决策层应深入探究、快速发掘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还应紧密联系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并积极为群众解决困难问题。应打造服务型政府,树立科学发展观,创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适应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综合需要。为解决增效增收以及劳动力流动问题,可创建土地流转、劳动力以及科技服务管理中心,并可依托职教学院,实现资源整合,扩充培训管理,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水平,通过定期培训、走进农村教育的多样化手段,提升农业劳动力整体素质水平。尤其应强化对农经干部的管理培训,创建高素质、业务专精,具备责任心,积极研发、不断进取提升的工作团队。应积极引导鼓励工作人员参与高水平的学历培养教育,令文化素养实现全面提升,并强化掌控应用当前经济发展特征规律的综合技能。应全面激发干部人员的楷模、向导作用,通过创造性学习,提升团队工作绩效,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三、结语 总之,针对农村经济管理现实状况问题,我们只有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弥补不足,淡化矛盾影响,方能提升农村经济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作者:耿积文 单位:青岛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问题与策略研究 公共事业开展的优质性为衡量社会公平、健康发展的优秀要素,同时也是利益合理分配的科学路径,可有效的减缩城乡差距。因此,社会主义农村发展建设阶段中,应全面注重公共事业,提升农村公共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确保农村经济的规范、健全,农业增效增产、民众增收。然而,纵观我国农业发展不难看出,一些地区虽然应用了对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科学策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教育、巩固社会保障,获取了显著效果。然而,基于我国持续实施的公共产品非均衡管理供应体制,加之一些地区公共事业建设起步较晚、基础较弱,欠缺完善的物质基础以及财力资源保障,较多乡镇、村委会并不能持续完善的为农民开展优质的公共服务管理,因此令公共事业的发展步伐相对缓慢。在财政支农的扩充资金内,投入至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市场建设的经费虽然有所增多,然而直接投建,服务养老、保障住房的人性化公共服务仍旧较为欠缺。面对财力不足现状,较难快速推进农村公共事业的转型、改革发展并创建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 伴随工业化发展、城镇化建设进程提速,征用农村土地令农民利益受损的状况经常发生,针对土地信访的纠纷案件愈演愈烈。再加上一些惠农策略无法全面落实,各级单位随意截留、非法挪用,令农民感到维护个人权益力不从心,自发组织的维权机构亦无法发挥良好效能,不能有效整合各个乡镇以及农村的优质资源。农民通常呈现出无组织的散漫状态,无法实施自我管控、完善发展与优质服务,权益保障则较难履行。农民群体之中,百分之六十的比例为新生代力量,其接受过一定的教育,因此呈现出就业、日常生活、经营消费理念同父辈们的显著差异。他们更愿意来到城市,追逐平等待遇,渴望公平就业。同时,对农业经济发展、农村建设则热情不高,较为陌生,甚至对土地毫无情感。因此,较多新生代农民进城务工或选择自主经商,进一步导致进行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们具备的文化知识素养有限,仅仅能够从事简单的生产劳动。 1.优化农村经济建设质量,巩固管理物质基础。新时期,农村地区的文明和谐发展需要巩固物质基础,提升经济建设质量,方能良好的实现既定目标。为此,应有效的优化调节种植业主体结构以及实践模式。应确保农田、粮食播种基础目标,并全面研发高效绿色经济作物,种植培育无公害产品,优化生产加工工艺,提升专用农业产品总体百分比。同时,应全面发展第三产业,例如开发农业旅游、生态观光、娱乐休闲等一体化农业园区,推进农村经济的多元化、丰富化发展。 2.实施产业化经营,扩充合作经济组织。实施产业化经营,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根本途径。应实现生产以及加工的并重发展,推进市场化管理、国际化合作、信息化交流,引入工业化组织形式。同时,应通过继续培育与针对性建设培养骨干企业,发挥推动作用,注重基础建设,带领农户实现一体化建设。另外,新时期农村应扩充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村经济建设巩固优秀保障,实现各类资源的良好调节与优化配置,进而全面推广与普及新型农业技术,实现持续创新发展。可建设规范健全的合作社,吸引社员参与,扩充农村人口比重,并可通过丰富形式,遵循民办、管理、农民受益的科学原则,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完善优化发展。 3.创建服务型政府,优化管理体制,完善培训管理。农村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能,并非单纯的致力于GDP提升,而应全面推进农民实际经济收入的扩充。应确保乡镇以及农村社区的健康和谐,做好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与资源的合理应用。为此,可实现乡镇管理与执政资源的全面整合,依据服务型政府管理模式,更新当前乡镇工作体制,实现职能机构与站所资源的全面整合,完成乡镇机构的整体改革。例如,乡镇单位可组建办公室与管理中心,实现政府职能的科学转变,便能够实现社会服务及管理的统筹统揽。可创建党政办公室,应对乡镇实施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行使统筹协调、组织建设权利。还可组建城乡服务管理办公室,进行信访机构、环保单位的有效整合,并负责社区建设、生活环境治理等问题。再者,可组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做好行政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开展合作医疗、巩固基础设施发展建设以及管理。应创建有效科学的利益协调管理制度,有效化解内部矛盾,协调各方关系。应积极承担经济管理以及服务建设职能,保护农民根本利益,汇集大众力量,积极引导民众参与优质经济管理,并给与必要的辅助帮衬。应实施有效的村务公开管理,发挥群众积极参与的优秀效用。 同时应制定自治管理制度,确保民主有效监督。领导决策层应深入探究、快速发掘存在的隐患问题,并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还应紧密联系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并积极为群众解决困难问题。应打造服务型政府,树立科学发展观,创建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适应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综合需要。为解决增效增收以及劳动力流动问题,可创建土地流转、劳动力以及科技服务管理中心,并可依托职教学院,实现资源整合,扩充培训管理,提升农民整体素质水平,通过定期培训、走进农村教育的多样化手段,提升农业劳动力整体素质水平。尤其应强化对农经干部的管理培训,创建高素质、业务专精,具备责任心,积极研发、不断进取提升的工作团队。应积极引导鼓励工作人员参与高水平的学历培养教育,令文化素养实现全面提升,并强化掌控应用当前经济发展特征规律的综合技能。应全面激发干部人员的楷模、向导作用,通过创造性学习,提升团队工作绩效,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总之,针对农村经济管理现实状况问题,我们只有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弥补不足,淡化矛盾影响,方能提升农村经济管理水平,实现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作者:耿积文 单位:青岛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发展途径研究 一、健全规章体制,提升农经管理执行力度 各个农业单位应树立依法治国的科学原则,全面履行农民承担经费以及劳务工作实践条例,遵循土地承包管理法规,同时应进一步健全农经管理规章体制,实现规范化以及法制化的管理监督。首先应做好农经管理执法责任体制的细化明确,联合执法部门以及责任机构,令各个农业机构人员明晰工作岗位应承担的执法职责,并科学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应优化日常工作规范体制的建设,明确编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降低农民经济负担、规范村级财务工作管理体制,提升措施执行效力。进而借助有效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确保农业管理、经济管控的高效性、优质性。另外,应创建有效的信息反馈工作体制,借助有效的信息工具、网络平台、数据库系统,创建实时监督、全面共享、积极交流的反馈系统。应确保制度宣传到位,并应建立经常联系点以及实时观察点,进而对农经管理实践工作中存在的各类矛盾问题快速的预测、全面的发觉,进而尽早快速的制定有效应对策略与实践措施,确保问题的妥善优质解决。 二、实现农民增收,做好深入探究管理 实现农民增收、优化农民生活质量水平,为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建设的优秀目标。因此,农经管理工作应有效的扩充增收途径,创新大胆的应用多类增收渠道。应全面优化农业生产管理环境条件,提升增收权能,强化生产管理效率。同时,应推进农业的多元化、产业化经营发展,优化乡镇企业的整体体系结构,并加快产业升级发展的步伐,令农产品的优质深加工创造增值增效。应响应农业机构要求,强化扶贫管理、资源开发,做好补贴管理,实现良好的增收扩容。同时,应优化农业生产生活现实条件,推行城乡统筹发展模式。发达城市应积极支持农村经济管理,扩充农业支持经费,令农民真正的获益,实现和谐健康的全面发展。新时期,农经管理应就实践阶段中存在的问题、突发状况,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与应急预案。应更新观念方式,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开阔思维,全面的深入基层,强化调研分析。特别是应对农经管理与农村发展过程中包含的各类重要问题,应深入分析,探究民众心声、关心大众疾苦,紧密的联系农民群众,为其排忧解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策略,明确前进发展方向,达到事半功倍的经营管理效果。 三、培养发展新时期农经管理干部队伍,维护群众利益 新时期,农经管理的科学开展,需要创建优质的农经管理干部队伍,明确时代特征,发挥干部人才领导管理才能,科学的决策管理,作出农经管理工作的统筹安排。干部应耐心细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升业务素质、优化文化素养。应积极主动的学习农业生产基础知识、掌握丰富实践技能,通晓法律行业知识,尤其是同农业发展、农经管理以及农民权益关联的法律以及金融、统计、财务学知识,进而更好的服务大众,提升引导管理水平。农村干部队伍应和谐稳定,创建优质科学的整套人才流动管理方案,确保岗位员工均具备综合实践能力,为广大农民办好事、办实事。再者,应发挥群策群力效能,应对突发状况问题、矛盾现状时,应联合农民群众,积极听取基层意见,引入民主管理机制,规范农经管理服务,发挥民众监督管理效能,进而促进新农村农经管理的科学、持续、民主化、开放化与快速化发展。农村乡镇政府应创建科学合理的利益管理协调制度,引入诉求报答、处理矛盾、保护权益管理模式,做好各层利益关系的有效协调,并科学应对内部矛盾问题。应全面纠正并预防损害大众利益的不良风气。同时乡镇政府应履行经济调控管理以及服务监督职能,由根本层面成为农村村民利益的代言人,实现大众意志的有效凝聚,并积极吸引农民主动参与经济建设,给予农经管理有效的支持。应全面发挥群众管理、全面参与的优秀作用,并应令农民群众深入参与至农村集体经济事务工作中。 四、应对土地承包纠纷,实现土地流转管理 伴随政府单位惠农管理策略的颁布实施,对农业税减免征收后,土地资源快速的升值。一些农民则在土地经营管理上产生了较大的态度转变。加之一些农村区域土地征用的快速发展,具备土地资源的人员可获取征用费用。进而令土地纠纷变得更为复杂多样,并逐步成为农村纠纷的热点问题之一。为此应组建专项土地纠纷管理协调机构,创建完善的调解管理制度,实施纠纷矛盾的有效化解、依法协调,促进新农村的和谐文明发展。伴随农经管理的深化以及剩余农村劳动力的逐步转移,土地呈现出荒芜、不积极耕种的问题。令土地流转逐步变为确保土地承包良好关系的优秀环节。为此,农经管理机构应丰富实践方式,做好土地流转策略的广泛宣传,令农民群众深入明确土地流转优秀必要性。相关单位应依据自愿以及有偿管理的方针,做好流转合同签署的科学引导、全面审核以及有效签证。针对完成流转应用土地状况应全面监督跟进,预防以流转名义进行土地征用。 五、结语 总之,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尤为重要。我们只有树立服务管理观念,提升认识、强化引导,实施财务公开,健全规章体制,提升农经管理执行力度、实现农民增收、做好深入探究管理,培养农经管理优质干部队伍,维护群众利益,有效应对土地承包纠纷,实现土地流转管理,方能提升农经管理水平,创设显著效益,实现优质发展。 本文作者:李壮 单位:青岛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摘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绝大比例,因此,发展农业经济刻不容缓,但现阶段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遇到瓶颈,有许多问题丞待解决,农业经济现况不容乐观,国家对发展农业经济十分重视,应该从科学的角度对农业经济进行管理,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文探讨了现阶段我国农业经济遇到的困难,从科学的角度对农业经济进行管理. 关键词:农村经济;科学管理;促进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农业经济发展速度比城镇经济发展速度要慢,城镇与农村两极化明显,贫富差距加大,为改善这种现状,政府部门要从科学角度对农业经济进行管理,对农业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优化,将高新技术引入农业经济发展,采用管理手段因地制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农村经济遇到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城镇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大部分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建设农村经济的主力大量流失,使得农村发展停滞不前。 1.1农村居民文化程度不高 由于农村居民对教育不太重视,教育设备跟不上,教学条件不足,大部分完成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普遍留在城市发展,种种因素导致农村居民文化程度不高。 1.2城乡收入差距明显 虽然农村经济持续增长,但是仍然与城镇经济拉大差距,主要原因是农村经济比不上城镇经济,并且经济增长速度也比不上城镇,导致收入差距加大。 1.3农业生产受到制约 农村经济主体为农业生产,但是随着工业生产的进行,各种错误的土地使用方式,农业生态环境出现问题制约着农业生产,此外,我国的农业生产为小型的、分散的模式,各自料理一亩三分地,这种分散模式不利于推广新技术、优良品种、推广新工具,大规模的农业机械化也不能够实现。 1.4政府部门投入不足 尽管政府部门一直都有重视农业发展,但是由于农业地域广,农民各种分散经营等原因,政府部门的投入并不能满足现阶段农业发展的需要,以我国农业现状来说需要政府部门更多的投入、引导以及政策支持。 2科学经济管理的举措 2.1加强教育投入,提高农民文化程度 为推广高新科技、优良品种与新工具等高新科技,需要大量文化程度较高的、思想开阔、容易接受新事物的新农民,因此要加强教育投入,支持义务教育,并且要开展各种农业知识培训,培养出新一代的掌握高新科技的农民,建设出新农村。 2.2加强环境保护力度,坚定不移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现阶段随着我国粗犷型工业的发展,以环境为代价的弊端开始显露出来,部分地区已经走上了先破坏后治理的道路,人们要知道这种先破坏后治理的花费是无比巨大的,因此在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要加强环境保护力度,走绿色农业经济道路,重视资源的高效利用,保护好环境,不占用下一代的生活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可以发展的条件。 2.3政府加大支持力度,落实政策 为了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政府加大力度发展农业经济,关键就在于政策引导,落实好“三农”政策,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引进人才,并且统筹城乡的各种优势,建立信息网络,构建渠道,这种种举措都离不开政府支持,因此,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好政策。 3科学经济管理的策略的促进作用 3.1因地制宜,依据不同条件挑战经济管理的内容 由于农村各地地理、环境、资源各种条件不同,因此制定经济管理的内容也要因地制宜,立足于本地优势,从实际出发,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各地经济联系,采集信息,组建信息网络,寻找与本地种植相适应的公司合作,增加就业机会,为农民创收。 3.2完善经济管理,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科学经济管理制度的出现,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指导作用,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可行的方向,农民将力量都汇集在一起,大力发展新农村,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3.3规避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科学经济管理的出现,规避了农业发展中遇到的环境问题,发展粗狂问题,将农村经济发展引导为可持续发展,绿色环保又能够循环,为农业发展不断添加绿色动力,整合农业结构,优化农业规模,推动发展高效率、大规模、机械化农业,激发农业潜力。 作者:孙彦 单位: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大库伦乡人民政府经营管理站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问题与对策 摘要:在我国各个层面的深入改革进程中,三农问题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只有完善的解决实际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才能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解决我国农村经济问题,我们要重视问题,构建完整的农村经济管理体系,创新农村经济增长点,克服和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阻碍,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农民留村,组织技能培训,提高农业从业者的综合素养。 关键词:农村经济;经济管理;农村发展 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而在现今深化改革,继续推进的情况下,我国目前的农村经济的管理较为混乱,不利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的农民数量超过九亿,这就说明农民是我国的主要构成部分,其涉及到的相关问题都不能让我们忽视。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农民由于自身综合素质不高,外加接收信息的渠道有限,导致农民只顾眼前利益,盲目跟风的情况大有人在,直接导致农村经济的处于混乱的状态中。 一、农村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的大部分农村地区,还存在着各自为政的散乱式农村经济发展状态,使得农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金成为,却得不到期望的收益,甚至还将农用土地以及水等公共资源造成了难以根治的破坏。总的来说,农村经济的管理较为落后,跟不上了时代的发展步伐,其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视 在我国的农村经济管理中,大部分都由本村的村长等人员组成,而由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养水平不一致,使得部分的管理人员对经济管理完全就不懂,农村经济管理名存实亡。在目前的体制下,大部分的农村都配备了新农村指导员,而这些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流于形式,没有参与到实质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由此表明了我国在农村经济的管理工作中重视度不够,导致我国农村的经济的管理还处于落后的阶段,既没有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体系,同时又缺乏合理的引导、纠正机制。 (二)支撑农村经济的劳动力的大量流失 在我国目前的农村经济活动中,人力仍然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原因是由于我国的机械化农业推广面还不够深入,而部分地区以山地为主,土地结构难以开展机械化农业,需要人工劳动力的地方较多。而随着外出打工的人员越来越多,留在农村的大部分是一些老年人以及儿童,其劳动力可见一斑。在失去主要劳动力的情况下,农村经济难以推进,部分地方的农村经济止步不前,甚至出现倒退的现象,只剩老年人的农村回到老人们的年代。 (三)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人员综合素养较低 现阶段的农民主力由于小时候缺乏足够多的素质教育,其综合素养较低。这一现状带来的直接问题就是新兴的农村经济理念得不到推广,一些新兴的农业科技得不到认可,或是农民难以掌握这些新兴的农业技术。在市场经济的大浪潮中,农民自身力量的不足,使得其只有被浪潮吞没的结局。农民粗放型的经济方式,致使农民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的位置。 二、农村经济管理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发展的重要问题,农村经济的管理问题同样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在我国各个层面的深入改革进程中,农村的经济管理问题同样不能落下。只有认认真真的对待现存的问题,踏踏实实的解决问题,才能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而不是成为发展的绊脚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我国农村经济问题: (一)重视问题,构建管理体系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在农村经济管理中国家的宏观调控占有着重要的位置。在农村经济的管理问题中,我国政府部门应加强人力以及财政的投入,积极参与到其中,构建出完整的农村经济管理体系。在农村经济管理体系中,首先应构建一个完整的组织构架,依据农村经济的特点,组建一支“战斗力”高的团队出来。在团队中应保证专业人才的位置,同时还应配备调解员,负责与农民的沟通交流。在农村经济管理体系中应依据市场规律,结合国家政策制定科学的纲领和规范,同时还要注重监督机制的构建及其贯彻落实。 (二)创新农村经济增长点,引导农民留村 针对农村劳动力的大量流失,应依据不同地方的经济特色,制定和创新农村经济增长点,克服和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阻碍,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与此同时,政府工作人员还应积极引导农民开展科学合理的农村经济,特别对于在外长见识或是取得一定成绩的农民应进行深入的探讨,鼓励其为家乡造福。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区,还应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特别难开展农村经济的地方,可以在保持基本劳动力的基础上,让农民有选择性的外出打工。 (三)组织技能培训,提高农业从业者的综合素养 对于我国农民综合素养较低的现状,政府部门应积极组织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开展知识进村活动,提高综合素养。在对农民的培训过程中,可以选取部分学习能力较强的农民进行深入的教学,让其将新兴的农业技术带到农村中,通过亲身的实践,以农民的角度对新技术的讲解,也更容易让其他的农民接受。知识是改变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之路,可以在农村中设立技术学习基地,定期播放农业技术教学视频,或是购进相关书籍,供人们自由阅读。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农村经济管理是较弱的一块,其现状不容乐观,管理体系以及人员的滞后等等问题,影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在解决我国农村经济管理的问题时,应加大对其支持力度,全面构建农村经济管理体系,提升管理人员以及农民的综合素养,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农民参与的自信心。与此同时,还应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保证农村经济纠纷能够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为农村经管理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徐熙 单位:山东省临沭县大兴镇经管站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得到提升,尤其在前几年“三农”战略目标提出之后,农村经济成为了国家与社会所关注的重点内容。其中在农村工作中最为主要的内容便是经济管理,只有保证农村经济管理越好,才能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序性。但是从实际发展角度分析,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在整体运行过程之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针对性的进行分析与解决,以此推动农村经济的有序发展。 关键词:农村经济管理问题对策 农业是国家的根本,农村是发展农业的重要场所,自古以来,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受到国家政府的关注与重视。“三农”口号提出之后,农村、农业、农民成为了发展的重点,农业经济问题也备受关注,尤其是党中央提出“一免三补”政策之后,我国农村经济成为了影响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本文中笔者着重分析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 一、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由于受到几千年封建思想制度的制约与影响,传统的管理理念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仍旧占据重要的地位,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现状不容乐观。另外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没有被人们所认识,甚至有很多农村基层管理人员认为土地承包制度的完善对经济的发展没有太大的影响,在农村经济管理活动中缺乏积极性,处理事情多为应付。此外,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多,比如像农村财务、农民负担等,这些工作在开展的时候需要国家的政策,但是农村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少,导致诸多土地承包合同所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阻碍整个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农村债务比较沉重 在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最为现实的问题便是债务沉重,如果农村债务则会对整个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产生影响。由于受到诸多外界因素与内在环境因素的影响,我国部分地区农村财政收入比较低,甚至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或者很多农村基层单位还出现新债与借债的现象。各种类型的债务活动致使整个村级管理部门的经费比较紧张,无法将农村基层管理者的工作热情进行充分发挥,这种情况则会对农村经济产生消极影响。 (三)农村土地规模过小,农民收益过低 在当前农村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便是土地经营规模过小,比如像部分丘陵地区,如今所采取的经营国民以零散为主,这种地区无法利用大型机械进行作业,从而出现劳动强度大,劳动收益小的现象,这不仅会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还会影响农民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在近几年我国扶农、支农口号的提出之后,农民都不愿意将土地转让给承包者,这样一来,则无法扩大农村经营的规模,并且也会逐渐形成“农业大国、经济小市”的发展局面,导致农民受益过低。 二、解决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重视农村经济管理,完善各项法律法规 近几年,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提升中,各种农村政策出现在人们面前,并且这一类政策呈现出经常化、制度化的发展趋势,对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繁荣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领导人员缺乏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导致农村经济管理现状不容乐观。针对这种现象,需要加强当代农业领导人员的认识,要让农村领导人员清楚的认识到农村经济管理的重要性,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与进步。另外,还要积极完善各项法律法规,针对当前农村经济管理的现状,制定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执法责任制度,或者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制定相应的法规,从而保证国家政策的有效落实。 (二)对农村债务进行合理处理 为进一步保障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利用精简机构、费用包干等方法减少农村资金的指出。为了避免出现新的经费或者债务,还要实现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审批制度。对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还需要针对发展需求建设工程,保证管理费用的具体化以及精细化,还要对农村经费支出进行预算与评估,避免出现浪费现象,还能节约公共管理经费。此外,还要采取激励政策,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制定一个科学的激励机制,实现考核工作,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积极建设农村经济管理队伍 要想真正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建设农村经济管理队伍,提高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道德素养,对这一类人群进行培训与教育,将工作中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行解决。另外,还要积极建立完整的工作体系,对在职人员进行合理编排,提高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权威性以及全面性,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争取让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之中发挥出自己的热情,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发展的越来越好。 (四)积极增加资金投入 在发展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时候,需要以高标准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加以重视,我国政府部门还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给予经费的补贴。比如像偏远贫困地区,需要给予资金、设备上的支持,鼓励大型机械产品进行作业,将传统格局下农业收益少的局面进行打破,还要给予当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制定特殊的工作要求,争取以经济管理工作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是保障农村经济活动的基础,并且也是提高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因素。积极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能够实现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在本文中笔者从多个角度探析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其中要组建一批高素质的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要从农村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多个方面出发,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管理水平,只有如此,才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作者:徐之坤 单位:安徽省太和县旧县镇人民政府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市场经济下农村经济管理创新 作为农业大国,农业的生产是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来源也是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型产业,农业的基本构成以及产出数量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保证农业生产,为其发展提供更多的优势条件是非常必要的,这就需要着重解决当前农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农村经济管理的新模式进行全面的改良和创新。 一、当前阻碍农村经济发展的限制性因素 农村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非一朝出现,而是在不断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渐累积形成的,下面笔者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究。 1.农村经济管理的理念相对滞后。 “三农”问题虽然一直都是我国相关政府部门着力解决的问题,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多项经济体制以及发展政策都是针对城市地区而言的,而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模式一直较为单一。农业生产占据着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一旦出现较为恶劣的气候,农村居民的收入就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因此,在农村地区进行产业结构的全面调整,促进农民收入的多元化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目前,国家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所下拨的资金在数量上仍旧不足,而且在下拨后,部分农村领导干部由于对市场经济缺乏必要的了解,盲目的认为本村不存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将这一部分资金用于形象工程等其它并不实用的方面。 2.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尚不完善。 相比于信息咨询四通八达的城市而言,农村的各种信息相对滞后,这也是农村经济管理理念落后的原因,这直接导致了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落后。目前农村的经济管理体制较为单一,并且一直以来缺乏有力的创新。但是目前,很多农村的年轻人更加倾向于自主创业或是从事农业之外的经济模式,但是农村单一的经济管理模式并不能为这些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导致经济管理体制与实际的经济发展模式存在较大的差距,这种不对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对农村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 3.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任何经济管理模式中都涉及到较多的法律问题,农村经济管理的过程同样如此,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占据着主导地位,每个农民都被分配了相应年限和相应面积的土地,要签订完整的土地承包合同,同时也需要相关人员进行财政审计、监督管理等工作。这些管理工作需要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作为支撑,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些工作的合理性,保证农民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但现如今存在的问题是,目前我国农村涉及到经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发展并不全面。有些管理合同虽然具有法律效用,但是其中却存在着较多的漏洞,这经常引起农村经济管理过程中出现较多的问题,但是常常得不到有力解决,导致农民的经济利益得不到有利的保障并引发许多难以解决的矛盾和纠纷。 4.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素质过低。 农村的经济发展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短板,因此,加快推进农村的经济建设是国家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地区的经济创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需要相关的经济管理人员对经济发展的规律有着比较全面的了解,也需要他们掌握市场经济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规律。但是目前,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着经济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不仅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不充分,而且自身的执政能力也较弱,很难了解基层人民群众的建议,农民所提出的问题也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 5.农村经济管理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存在漏洞。 资金管理是农村经济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项工作通常由农村的村级领导组织完成。但是,作为集体的资源,由于合同管理工作的不规范导致资金数量减少的现象非常普遍。此外,资金走向的不透明、不公开也对农村的经济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农民对资金管理的方式存在较大的意见。但是目前,实现民主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仍旧是非常困难的。 二、市场经济下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建议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想要促进农村经济管理模式的创新,就要根据其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1.改变传统的农村经济管理理念。 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关乎到农民的生活水平与质量,也对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有着比较重要的影响。目前,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影响下,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式逐渐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要求农村经济管理理念中融入更多的现代化经济管理方法,对不同的管理问题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例如,目前我国部分农村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式下提出了“双方自愿以及有偿补给”的指导原则,有效的解决了农村土地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农村的领导组织也要充分认识到保证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先进性与科学性的重要作用,实现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复兴。 2.完善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法律章程。 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加强宣传的方式对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负责人员以及相关的利益人员进行全面的法律宣传。管理人员需要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在农村地区指定完善的岗位管理制度、合同经营管理制度等等。同时,在农村经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强大的法律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流程的合理性和工作方法的有效性。并且,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推广可以提高农村居民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促进农村的经济管理形式朝着公开化和透明化的方向发展。 3.提高经济管理人员的工作素质。 农村经济的管理主要实在村级干部的领导下完成,针对长期以来,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有限的问题,国家政府部门应该为各个农村引进更多的专业经济管理人才,利用他们所掌握的先进的经济管理理念,使农村的经济管理理念更加趋近于现代化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在进行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全面引进新的经济管理技术,比如计算机软件的使用,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数据进行完整地收录和总结,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接下来农村经济发展的走向,制定合理的经济发展政策。同时,经济管理人员一定要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与农民进行经常性、全面性的交谈,了解他们对于农村经济管理的具体建议,并对于农村的财政资金的具体走向进行详细说明,提高农村经济管理的透明度,改善领导者与百姓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结语 简而言之,目前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阻碍,这不仅对我国的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也使得农村的经济发展模式一直处于一个较为单一的水平和状态。因此,相关管理部门以及工作人员一定仔细研究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对农村的经济管理模式进行全面的调整和管理,在促进农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促使农村经济体制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全面增加农民的经济来源,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 作者:林汉 单位:抚松县沿江乡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现代农村经济管理优秀内容浅析 一、当前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经济圈政策不健全 地区经济的发展与该地区的经济大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农村地区处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经济圈内,则可凭借经济圈的大环境开展专项性发展,可极大提高农村经济发展速度。而国家对于农村地区与周边经济圈结合发展的政策对于农村地区融入经济圈中的难易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而我国56.3%农村都在偏远的地区,这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难以得到周边经济圈的支持,只能进行低水平、低效率的发展,严重影响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农村经济的建设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而近年来国家开展的三农扶持政策中,对于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等三个方面推出了专项化的政策,但是对于现代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却缺乏相关的政策。缺乏集约化的扶持政策直接导致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陷入了小规模、低产量、低收入的问题中,很多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还是进行小区域的低质量生产,而没有打出品牌,更没有进入周边经济圈内,导致我国农村地区普遍缺乏参与世界粮食市场竞争的优势。小区域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使得我国农村经济建设长期走在边缘化、低级化的老路上,农村经济难以突破“低投入、低贡献”的怪圈,使得经济建设难以有突破性的发展。反观西方发达国家,则有完善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再加之国家政策的扶持,可以很大程度的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占有率。以欧美国家为例,西方国家常将农村区域根据其经济发展特点划入经济圈内,农村经济可依靠经济圈的大环境来发展,大大减轻了农村经济“低投入、低贡献”的问题。 (二)经济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 农村经济管理与农村地区经济管理机构有着直接的关系。随着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逐渐深化,我国政府对于国家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机构组成、机构任务、机构管理等,很大程度的提高了国家机构的运行效率。然而,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生产普遍落后,尽管我国政府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为了保证人们群众的整体利益,农村经济管理仍旧带有计划经济运行模式的特点,一些经济管理优秀部门存在着“分片管理”的情况,即各部门分工精细,各部门之间缺乏合作,和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分割管理一样,彼此缺乏交流沟通,当遇到问题时又相互推脱。低效的管理机构导致农村经济建设开展十分缓慢,当政府规划政策出台时,往往需要数个部门的联合审批,导致审批不畅、管理效率低下。 (三)基层管理队伍能力不强 农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与基层经济建设队伍的努力分不开,一个有行动力的基层队伍能够极大的带动该地区经济的发展。反之,如果基层队伍的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不强,则会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改革的落实。近年来,为了能够强化基层管理队伍,国家推行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高水平人才补充到基层建设队伍中去,但是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较差,发展速度较慢,对于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力仍不足,导致基层队伍业务水平迟迟得不到提高。 二、进一步推进现代农村经济管理建设的方法 (一)推进经济管理扶持政策的出台 地方经济的发展与当地的扶持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为了推进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落实,农经管理人员要从实处出发,为了积极的推进经济管理扶持政策的出台,要了解本地经济发展现状,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想所思。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当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经济的管理工作,经管人员要深入到农村基层,切实的了解目前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汇集群众的意见,要将切实解决群众的意见为农村经济管理建设的优秀,并积极推动扶持政策制定工作的展开。新出台的农村经济扶持政策要改变以往“统一目标、统一方向”的经济发展模式,要建设有本村特色化的、能够与周边经济圈挂靠的特色化经济。通过经济圈的积极带动作用,建设有本村特色化的经济发展模式与集约化的战略发展发展。制定的农村经济扶持政策要将推进农业产业化、专业化经营发展放在首位,对于食用菌、豆制品、蔬菜等有商业化潜力的产业要给与大力扶持,在推进专业化发展的同时,还要积极的与周边经济圈进行挂靠,并以本村特色化经济为卖点,积极的融入当地经济圈中。 (二)推进农村经济管理机构改革 纵观农村经济发展历史,传统的“分片管理”模式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初级阶段确实为农村经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随着现代化农村经济的发展,这种片面、狭隘的管理模式对农村经济长期发展有弊无利。因此,深化农村经济改革,推进农村经济管理机构改革是十分必要的。推进农村经济管理结构改革,要将分片管理改为定员管理,即乡镇农经队伍安排定岗定员,确保每个乡镇有专人承担农经管理工作,让每个乡镇都有自我管理的机会,通过精简经管机构,从而大幅提高农村经管政策落实效率。 (三)推进基层工作人员的能力培训工作 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农村经济管理发展速度有直接的关系,为了深化农村经济管理改革,农村经济管理机构需要重视对基层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的培训,要大力加强农经干部的培训,对于政治素质较差,工作能力较低、工作态度不积极的工作人员要给与一定的惩罚,不可任由低水平的农经管理人员阻碍我国农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另外,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还需要重视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争取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勇于开拓进取的农经工作队伍。 三、结语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迎来了了新常态,农村经济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为迎接新常态做好准备。一直以来,我国的农村经济都存在着“低投入、低贡献”的问题,再加之政策不足与体制落后的影响,农村经济一直难有大突破。为此,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要做好经济转型的准备工作,要积极学习先进的管理技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善于倾听群众的意见与建议,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李艳秋 单位:黑龙江省泰来县汤池镇农村经济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农村经济管理问题及措施分析 作为传统的农业生产大国,我国的经济组成部分,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农村经济。对此,我国的农村经济管理就是特别突出,并且趋势十分严峻,为了能够构建和谐社会,农村经济管理是当前最为首要的工作,在进行农村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同情况,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最重要的发展方向就是不断的自主创新和深化体制改革,通过对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式进行总结,从根本上能够更好的处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 1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 1.1建立农村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全面开展政务和财务公开化、透明化,从根本上减少村民与干部之间所存在的问题,最主要是建立健全市场经济发展体系,使其发展迎合监督管理机制,使财务政务以及资金管理制度更加完整,配套设施也逐渐完善,通过规范制度对民主管理和资金审查不断加强,使财务的现有模式进行科学改进,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更好的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体系,使各个资源运作合理,集体财产受到安全保障,与此同时,还要进行农村财务政务的监督管理力度方面工作的加强,使财务审查方式不断增强,对所出现的问题漏洞进行及时的处理,使农村财务政务管理体系日益完善。 1.2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现阶段我国对国家土地资源管理政策进行全力的宣传指导,使农业用地按规划管理方式,从根本上将土地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对土地承包及转包制度以及开展农村土地的利用方式和农业用地不发生转变的条件下,运用机械设备对有利用价值的土地进行耕种,对远期的农业土地规划使用方案和未来发展目标做良好的打算,在土地的工作方面受到了较高的注意,是相关干部考核测试的主要部分。 1.3制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 根据我国农业经济日益发展的现状,能够表明,制定正确的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基本前提,也是实现目前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和未来发展趋势,来制定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新方向。 1.4加强对农村经济管理干部的选拔 为了能够使农村基层干部选拔素质得到保证,农村经济管理部门通过多样的形势,以及多种途径,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学习和考察,根据先进单位的管理模式进行学习,并且对上岗的工作人员给予合理的补贴基金,从根本上建立具有综合素质强,且高效的管理体系。 2现阶段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土地经营规模小,农村居民增收效益不大 根据现阶段农业耕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土地经营规模不大,从而导致收益较小,尤其是在盆地、丘陵以及高原等地势复杂的地方,由于土地的基本经营模式是独立的,所以很难使经营规模扩大,并且大型机械在工作时进入农田的难度也增大,形成了收益小,耕作难度系数增大,使土地劳动者的耕作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还阻碍目前我国日益发展的现代化农业发展前进的步伐。虽然在现阶段的农业经济发展收益低,但由于国家的土地补贴惠农政策,落实到每个农民身上,使其享受到切实的利益,使更多的农业耕作者维持土地耕种权,承包使用者越来越少,使得土地在经营规模上,受到了很大制约,导致经济发展缓慢,农业生产少的现象,最后,使农民在农村收益少,经济发展缓慢。 2.2对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不够 由于我国农业受到传统管理体系的潜移默化的影响,通过透明的行政制度,科学经济发展目标,以及较为完整的农业土地承包责任制度等,都是发展农村经济管理的主要因素,但现阶段农村管理人员未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这些问题都是徒劳无功的管理工作,并且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消极怠工现象出现,对交代的工作应付处理,从不积极主动参与到实际工作中。 2.3没有健全的法律法规 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复杂,并且工作量大,其中包括财务状况的审核,土地使用权的承包与转让,以及对农业土地基本情况进行监督。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土地在承包工作中不能够使农民的负担减轻,以及承包转让工作未受到财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从根本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发展。 2.4农村劳动力科技素质低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在教育制度改革方面也在不断进步,现出台的义务与重视教育等政策,从根本上使农村居民的教育水平得到了提高,这样就会使他们在就业、生活方式以及消费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变,很多农民想到一线、二线城市进行奋斗,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以及优厚的薪资待遇,很少有农村居民继续留在农村,面对土地发展,特别是在相对较为偏远的地方。这样就会出现一种农业生产落后的现象,由于在农村从事劳动生产多为年龄大、知识水平相对落后、科技素质较差的简单劳动力,因为对新机械进行作业时,往往对使用方式熟悉较慢,先进的种植培养技术也不能更好的运用在农业生产工作中,这是导致农村经济发展落后的主要原因。现阶段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能够提升农村居民的科技素质,是农村经济管理中主要的工作。 3农村经济管理的对策 3.1科学调整农业生产效益模式和基本结构,增强农民生产信心 为提高我国农村经济管理发展的物质基础,其首要任务就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农业生产效益模式,以及农业基本结构进行科学调整,在确保农田面积以及粮食的总产数量的基本情况下,鼓励农村居民种植无公害产品和具有高效经济作物和特色的农作物,并且逐渐向深加工产业进行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为了使农村居民的生产信心不断提高,对当地具有特色的龙头企业进行鼓励和支持,使其生产经营实力在乡镇政府的帮助下不断增强。 3.2提高农村经济管理的认识 随着农村经济的日益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得到了乡镇政府领导的重视,为了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首先要做好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才能够将工作落实到根本。 3.3健全农村经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各级乡镇政府对农村经济现阶段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且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其内容主要有:各工作岗位责任制度以及农村经济经营科学管理执法方式等。农村承包合同制度不断的完善,更好的为广大农民群众解决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使农民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3.4加强农村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根据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经验,将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人员分别指派到各乡镇部门,使各乡镇里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有专业人员负责。全面加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自身的职业技术能力和思想道德修养,使其积极的参加相关的培训学习工作,并且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总结,能够及时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更好的建立起农村经济管理队伍,使其队伍专业水平以及个人修养不断提升。为了使农村经济管理队伍体系建立完善,并且得到稳定性,确保合理编制在职人员。根据政务财务统计,预算费用为农村经济管理人员经费。 3.5完善激励政策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所需要的经费不足,对管理者来说,经费充足和完善的配套政策能够更好的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考核评比制度,使农村经济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4结语 通过上述资料对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管理进行研究,为提高农村经济迅猛发展,主要方式是对农村经济管理进一步加强。首先,要建立高效率、高素质、高层次的“三高”队伍,使基层干部管理人员,能够更加稳定,更加符合目前国情要求;其次,要根据我国农村发展期间所存在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其中有农村财务政务的基本管理情况,土地承包、转包权利转变,以及使农民科技素质水平不断提高等。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农村,服务型、高效型的乡镇政府,需要全面提高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建设和谐农业社会,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方案,从根本上使新农村建设得到保障。虽然在目前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即使如此,我们也要积极主动应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科学的解决方案,使农村经济管理迅速的发展,使其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 作者:孙建慧 卢秀红 单位:临江市花山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临江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自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以国发〔2015〕32号文件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实施至今已经三年多了,我国创新创业教育逐步进入正规化、系统化。从目前的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可以看到众多教育专家从多方面给出不同的创业教育内容体系,但是对创业者的各种责任却落笔不足,在各种教材和指导书中提及较少。下面,笔者仅就大学生初次创业教育中的有关责任进行简单的探讨,以期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创业教育水平。 一、创业者定义 创业者是指某个人发现、创新某种机会、项目、资源、信息、利用或掌握某种技术,利用或借用有关的平台或媒介,将其发现的信息、资源、机会或掌握的技术,以合法的方式,转化、创造成更多的财富、价值,并实现某种追求或目标的人。为简明起见,本文以下所指的创业者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初次创业的企业主。 二、创业者的责任分类 创业者的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企业内部责任与企业外部责任两类:(1)内部责任是指为股东投入的资本负责,保证本金保值与增值;给员工合理的薪酬与晋升空间、不断提升员工职业能力与素质等。(2)外部职责是指依法纳税、促进技术进步、使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发行股票的企业要对股东投入的资本负责、维护国家统一等社会责任。 三、正确对待创业者应尽的责任 (一)内部责任 1.资本责任:创业者要对筹集的资金保值、增值等负有责任。首先,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本企业股东的资金安全与增值负责,尽力给股东以合理的投资回报。其次,企业必须向股东提供真实、可信的经营方面的信息,不得瞒骗投资者。初次创业不宜使用贷款或尽量少使用贷款,因为初次创业成功率不高,建议初次创业使用的资本或筹集的资本(包括银行贷款)数量应在创业者能承受的范围内。创业者应该避免出现创业失败影响正常生活筹资方式,尤其要远离高息贷款等风险较高的融资方式,最好是在创业失利后3-5年内能东山再起为好。 2.人员责任:首次创业的企业一般人员较少,同学、朋友、亲戚较多,刚开始的时候一般没有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也很少有论及加班费、休假、补假等问题的。建议创业者在企业人员正常以后逐步正规化,同时在季度、年度总结的时候予以精神表扬或物质奖励,并说明奖励的事由、根源等,最好做到每季、每年功过两清。同时,企业还应该给员工提供学习、技能提升等个人能力提高的渠道,爱护本企业的员工,做好必要的劳动保护,不断提高工人技能水平,在企业的建立过程中,逐步形成自己的企业文化,进一步提高本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外部责任 1.企业之间的责任:按照中央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承担企业间存在相关责任与义务,遵守国家所有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法和劳动保护法等。创业者往往对有关法规、事宜不清楚、不了解,建议咨询相关专业性强的单位:如聘请法律顾问,对有关商业合同、人员招聘合同等进行审核;咨询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对国家的新规定、新文件、新政策能及时了解,避免出现意外情况;聘请会计事务所,处理有关财务方面的问题。尤其要咨询当地人力与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对创业有哪些最新的政策支持,相当多的创业者对当地创业政策了解不透彻就匆忙创业。现在政府对创业者支持力度大,国家和当地政府支持创业的政策多,包含劳动保险、贴息贷款、商业贷款等,创业前一定要弄清楚,在创业的每个环节都要争取用好、用足国家政策支持,努力争取首次创业成功。 2.社会责任:首先要照章纳税,然后完成政府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接受政府的监督和依法干预。社会责任较多,包括维护国家统一的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保护企业当地的生态环境的责任、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服务于当地经济产业的责任、提高本企业生产科技的责任、服务于公共产品和文化事业发展责任等。创业者应该在企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参与到各项社会责任当中,履行本企业的社会责任,为本企业争取良好的社会声誉。从大学生个人的发展来讲,创业责任教育能帮助大学生认识自己、认清自己,能在社会上正确定位自己的企业;学习就业创业过程中所必需的政策、技能;能培养良好的创业修养,能挖掘自身多方面的潜力;能从多角度了解创业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参考文献: [1]骆南峰.企业社会责任测量与评价[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7. [2](英)大卫•格雷森,简•尼尔森著.殷格非,于志宏译.企业责任联盟:过去、现在和未来[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王吉明(1971—),男,汉族,山东威海人,讲师,研究方向:创新创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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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管理论文:浅谈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出口退税作为一项财政激励政策,已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所广泛应用并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本文为此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出口退税管理问题;对策 一、当前国内出口退税管理的现状 应该说,目前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已基本成熟,并已形成一整套出口、核销、征税、退税管理制度,关键是贯彻落实不到位,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各环节的衔接不够。 在现行出口退税管理中,侧重退税审核,忽视退税监控的问题较为突出。退税机关缺乏对出口企业经营活动及相关数据的监控,就单审单的现象较为普遍,无法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上级税务机关缺乏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有效监控,难以适时发现和全面了解下级税务机关在退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防范和制止某一地区大面积骗税问题的出现。 由于出口货物客观上存在着生产、出口、征税、退税空间、时间上的分离,出口退税各环节的衔接非常重要。虽然在退税管理实际工作中已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信息资料交流,但由于网络不够健全,部门数据相互独立,数据可信度低,数据传输困难等,仍然难以避免虚假信息和数据的出现,从而导致骗税问题的发生。 二、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最后,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三、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1)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2)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通过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四、结束语 出口退税政策作为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政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然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产业政策以及对外贸易政策等相关因素的调整而不断变化,其改革的进程也将不断推进,并在施行过程中逐步趋于完善。从而为我国下一阶段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逐步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推动我国外贸出口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合理调整,提高我国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确保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地增长。 作者简介:岳剑,男,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研究生。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精细化探新 一、源头监管精细化: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引入退税评估机制 (一)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 对纳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税务机关集中使用有限的资源.提高管理和退税的效率,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营造出一个税企双赢的局面。因此,通过合理的分类,建立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档案是从源头落实出口退税管理精细化的重要举措。 新西兰等国家也有类似实行按企业类型采取不同方式办理退税的办法;希腊税法规定.大型企业每月申请一次出口退税,中型企业两个月申请一次退税,小型企业3个月申请一次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早在1998年6月就下发了《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对出口企业的分类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该制度本身缺乏较强的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规避偷、骗税风险,税务机关一般不愿将企业评定为较高的等级,或者即使评定了较高的等级,仍然采用与较低等级企业一样的审核、审批方式.这不仅加大了税务机关自身的工作负担,也影响了大企业的资金周转,因此,当前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企业按信用等级分类管理的办法。 本文从纵向时间发展和横向相互比较相结合角度对出口企业提出进行分类管理的思路。 1.单户纵向考察.按信用等级实现分类管理。单户纵向考察是指仅就某一企业,对其性质、规模、出口额、账证健全程度、历史发展或变革、有无偷逃税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价,从而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相当于给企业评定一个信用等级,税务机关则视企业的不同信用等级,对其采用不同的方式办理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2.多户横向比较.建立多指标分类管理体系。所谓多指标分类管理,是指预先建立全部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库和一系列指标体系(如注册地址、所处行业、主要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等),以便退税管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需要,快速地实现对企业的相应分类和数据提取。对企业按信用等级分类,主要用于选择应采取的退税方式,而要更全面地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不同企业间的情况对比分析,提高出口退税一系列报表的制作效率,必须建立企业的基本情况档案,并纳入特定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 (二)建立退税评估机制 退税评估是一种典型的风险管理方法,它是指运用信息化的科学评价分析方法,对出口企业各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比较、分析、论证、测算及评估,密切关注企业的出口货物、出口金额等基本情况变化,以实现对出口企业的精细化管理,预防出口骗税案件的发生。 当前,随着贸易方式的多样化,出口骗税形式也呈现出隐蔽性和复杂性的特点。2004年侦破的福州“9·03”重大出口骗税案,涉及高报出口金额5.28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2亿元,骗取出口退税5-469万元,早在事发前,就已经有种种迹象表明,该企业的出口存在异常情况,但正是由于没有建立一定的机制对企业的出口信息进行分析、评估,使得这些异常情况被忽视,最终导致了一起特大出口骗税案的发生。可见,建立出口退税评估机制以在源头上有效抑制出口骗税刻不容缓。 二、过程监控精细化:完善日常审核机制 (一)单证审核的精细化 审核企业的出口单证是出口退税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前对单证的审核主要是通过比对单证的电子信息和纸质材料,验证企业每一笔出口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定是否准予办理该笔出口的退税。 作为出口退税的主要单证,报关单包含较多信息.一般较受税务人员的重视,而核销单和出口发票的审核则相对比较简单,特别是出口记录较多的企业,往往只对其单证作抽样的人工对单审核。自200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文)执行以来,核销单的审核难度进一步加大,为此,本文认为,有必要重点加强对核销单的精细化管理。 根据国税发[2004]64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可以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一措施为企业收齐单证提供了充足的时间,但由于其与出口报关单必须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提供的期限不同,便可能出现企业暂欠核销单的情况,如果没有对该部分暂欠的核销单进行规范管理,将会使出口退税必须的要件“出口收汇并已核销”和“单证齐全”的规定形同虚设。 因此.基层退税管理人员应该建立一个核销单暂欠和补齐情况的备查账,详细记录每家企业每月暂欠或补齐核销单的号码、对应的出口日期、报关单号码、发票号码以及金额,可以要求每家企业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提供电子版明细账,税务机关对数据予以汇总。备查账建立后,一方面可以加强税务机关对核销单的有效管理与监控,另一方面,还可据以督促企业按时收齐核销单,避免企业因核销单逾期收回而造成转内销补税,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快电子信息化进程 出口退税信息化是整体税收工作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实现出口退税精细化管理的主要依托。惟有实现了高度的信息化,才可能实现真正的精细化。 首先,亟待解决的是退税机关与税务机关内外部的信息共享与传递问题。主要是与内部征税机关、稽查机关的数据共享以及与外部海关部门、外汇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有关。长期以来,外部信息的共享是税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以最主要出口单证之一的海关出口报关单为例,一张报关单信息从企业在电子口岸交单,到海关内部流转至海关总署.再到国家税务总局,直至传递到基层退税部门,最快的也要两三个工作日,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在临近申报期限的时候,一旦企业忘记交单,往往给申报、审核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即时的信息传递平台,允许基层税务机关和海关之间直接进行数据传输,以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高效,保障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工作的平稳开展。 其次,要完善出口退税申报审核软件。系统软件的开发应该有一个整体方案,既要适应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又不能过于频繁地升级,缺乏必要的稳定性,使退税管理人员和企业疲于应付。要切实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加快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系统的建设步伐。 (三)加强征、退税管理环节的有机联系 由于我国增值税征收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和不合理,征退税地区和机关之间往往缺乏对征税信息的必要沟通,“征归征,退归退,征退不见面”.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有发达增值税制度的法国、德国、意大利和韩国等国的经验表明,出口退税管理都是以科学、严密和完善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为基础,实行征退(免)紧密衔接的退税方式的。近几年的出口骗税案件也足以说明,企业骗取退税往往不只是在最后的出口环节做文章,更多的是将犯罪的关口前移,早在征税环节便埋好伏笔。2006年查获的“夏都专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低值高报骗税案。低值商品想要高报出口,必须通过之前多道环节.将价格逐步提高,而为了获得退税,企业还必须取得大量的进项税额,“夏都专案”中的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我国征退税工作脱节的可乘之机,通过获取虚假进项,骗取退税。 可见,脱离增值税征税环节的出口退税有其不可克服的弊端。一方面,征退脱节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与征管机关的执法成本;另一方面,征退脱节无法完全堵塞骗税漏洞,甚至导致企业的骗税行为更加隐蔽和多样化。因此,在我国出口退税工作中应该遵循“征退一体”的原则,逐步实现征退税管理一体化。 当前我们仍然主要通过专门的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来负责出口退税工作,在征、退税尚未一体化的条件下,尤其有必要强调加强征、退税机关之间的有机联系,基层税务机关在审核出口企业的退税资料时,要将其增值税申报表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作比对,核准企业进项,必要时通过函调等形式了解前道生产、销售环节的税收征管情况,以保证退税的准确度。 三、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双管齐下 清算工作本来是退税机关一年一度的必修课,但从2005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出口退税清算工作,也就是说,今后不再每年定期对出口退税企业开展下户清算,这便要求我们在其它环节加强对企业的管征。对企业的不定期检查主要有纳税评估、审计规程及其他各专项检查,对企业的定期检查则主要是一般纳税人的年审,本文主要讨论如何结合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做好出口退税企业的日常检查。 办理退税的企业通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往因为清算和年审的工作内容有重叠,一些税务机关就主要进行退税清算工作,而对一般纳税人的年审则是“走过场”。取消清算以后,对这些出口企业的事后检查工作便主要依靠年审工作来完成。因此,必须切实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以有效监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防止企业骗取国家税款。 在下户年审的过程中,除了查看营业执照,审核企业的出口产品是否属营业执照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查看生产现场,核实企业的出口产品有无与之相应的固定资产设备、原材料、辅料等:还要查看生产记录,测算企业出口产品的销量是否与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水电耗用、工人人数等规模相符,查看产品目录,检查企业出口产品有无夹带非自产产品;更要查看进项抵扣发票,核实企业进项是否存在疑点,有无获取虚开发票的可能,必要时还应该进行函调。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规定,出口货物在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曰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这项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海关电子信息核对不上,等收到海关的回函时,该笔出口货物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另一种情况是在清算期内,由于外商收到货物后违反合同不及时付款,导致企业出口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外管局不予核销,待一切手续办齐时,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对于这两个问题,基层出口退税机关和企业在看法上存有争议,有的认为不应退税,依据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有规定;有的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执法机关。如海关、外汇电子信息应有而未有,海关回函慢等原因造成就应考虑退税。因为按照《征管法》第30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曰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因此,从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考虑,应比照《征管法》规定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方法只是属于规章。 (二)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难度。 1.部分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与实行“先征后退”相比,操作起来较复杂,从客观上讲,环节多,出现的问题也就多。因此这一方式最容易影响税收收入, 2.“进料加工”复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造成征退脱节,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国内购料与进口料件委托加工,国内购料退税的认定;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的开具;抵扣税率的认定;抵扣时间的确定等,都比较繁琐。有的出口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待货物出口后不到税务局办理退税(退的少,交的多),财务上也不作销售或在财务上采取偷梁换校手法偷逃国家税款,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三)出口货物按计划退税,不利于出口退税政策效用的发挥。 出口退税实行计划退税,从客观上讲,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是落实国家财政计划的基本要求。但是按照国家鼓励企业出口的要求来看,就显得不够灵活,让基层出口退税机关感到不好把握,让外贸出口企业感到国家政策不稳定,随意性大,不敢放心大胆地去安排长期计划。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少。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齐全,按政策要求理应及时足额地实报实退,一旦不能及时足额退税就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出口贸易的发展。二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多时基层税务机关也有压力。在一定期间出口退税指标如果用不完,有的出口退税机关考虑到下一阶段的退税指标很可能受影响,又怕工作考核受影响,便对个别信用程度不够高的出口企业也办理预退税款手续,导致年终清算工作忙乱。 (四)新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难以达到维持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的要求。 从2000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商品所使用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套印发票监制章。从新发票的启用情况看,存在不少新问题:一是发票规格小且结构不合理。新发票统一规格为265mm×190mm,对此,由于有的外方购货单位名称英文字母多,有的出口企业一次性出口商品名称规格多等原因,在填写时就非常拥挤,难以反映出口货物的必要情况和特殊要求,因而造成企业在开具同一批出口商品发票时,同时使用两种发票,—种是:“新式发票”,执行税务机关要求,另一种是“老式发票”满足外方购货单位以及有关业务单位,如银行的要求。二是发票联次少,不能满足企业出口商品的业务需要。由于企业向境外客户出口商品,所经过的途径不同,国内监管及业务部门的要求不同,出口收汇的方法不同等特殊情况,所以对发票的使用联次(份)也有很大的差异,如有的企业出口商品是通过出口的,外方购货单位也是通过外方受理货物的,这就分别需要2联发票;有的企业出口商品其收汇方式是采用“议付”或“压汇”的方式与银行结算的,这样仅银行一方就需要3联发票,有的海关也要2联发票,再加上商检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一次性需要14联发票之多,而目前新发票只是按一般的出口贸易方式,设置了6—8联,远远不能满足不同情形下各类出口企业的需要。造成了部分出口企业在使用新发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老发票,以解决发票联次不足问题。三是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据一些企业反映,使用新发票到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办理手续,不受欢迎,在有些省份海关甚至不愿意要新发票,而要求企业提供老发票。另外,发票联次多了也存在问题,使用电脑一次性打印不透,到后几个联次发票内容就看不清楚了,不便于有关部门或企业审核、备案。 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 目前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是出口退税业务工作特点的必然要求,按年及时清算退税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规范对企业出口退(免)税工作的管理,也有利于国家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出口退(免)税的状况。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笔者认为在对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日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的问题,应该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有关业务执法部门的问题,而造成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海关回函不及时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应该给予该笔业务办理退税,这是企业的权利,不能因为有关业务部门工作延误而让企业吃亏。 2.实行规范统一的管理模式,增强出口迟税政策的可操作性。 “先征后退”政策是目前各地出口退税机关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对于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督和控制,防止偷税、漏税、骗税,对于简化操作环节,规范出口退税机关的内部管理,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落实出口退税资金,对于“征多少,退多少,公平税负原则”等方面都有切实的效果和好处。笔者认为,国家应立即废除“免、抵、退”政策,统一实行进(出)口商品“先征后退”政策,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商品主要以税收缴款书、出口商品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为办理退税凭证;外贸企业收购出口产品时,实行价税分流,并向生产企业支付不含税价款,同时代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务机关向外贸企业开具代缴的增值税收据,作为今后退税凭证之一。对于“进料加工”,可在材料进口时即按规定征税,待产品出口后再办理退税。 同时建议国家要尽快立法,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保证税收征管及出口退税活动切实取得海关、外汇、金融、审计、工商、邮政等部门的积极配合,防止偷税、漏税特别是骗税问题的发生。 3.寻求计划退税高效性,切实保障及时足额退税。 一是不以计划指标完成与否来衡量出口退税机关的成绩,笔者认为考核出口退税工作的好与坏,重点要看它执行政策是否到位,业务技能是否熟练,工作质量的好坏以及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实报实退,确保国家退税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利益机制。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不但造成中央财政负担过重,而且也等于失去了地方政府对出口退税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也是导致出口退税管理上的被动与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不当的主要原因。既然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出口退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是符合常理的。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也能缓解退税指标不足的压力。三是切实落实国家对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口企业及时足额退税,以增强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对“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的管理。 分析目前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规范统一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采用“活页式”发票:一是将发票规格由原来265mm×190mm改成295mm×210mm,与出口报关单大小相一致,以便减少发票填写的难度。二是拟制发票基本联次,加印税务机关监制章,并以“活页”联次相补充,以适应不同出口方式的特殊需要。三是在发票的格式上为一些主要内容,如出口单位地址、购货单位地址、货物的品名规格等尽可能留足空间,以适应相关部门与购货单位的要求。四是对发票的编号可将单位、区号代码以及数字代码合并编入,以区分和识别检查各单位使用发票的情况。另一种方法是:拟制基本联次,对不同出口单位的发票使用联次,可采用复印方式并加盖出口企业财务专用章。同时要通过国务院来加强出口退税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的协调,统一口径,确保“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更好地促进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退税管理论文:当前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 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 出口退税问题 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 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探讨当前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 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 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探讨当前出口退税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 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 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 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我国出口退税管理问题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策略研究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难度、出口货物按计划退税,不利于出口退税政策效用的发挥、新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难以达到维持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的要求等,具体资料请见: 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规定,出口货物在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曰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这项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海关电子信息核对不上,等收到海关的回函时,该笔出口货物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另一种情况是在清算期内,由于外商收到货物后违反合同不及时付款,导致企业出口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外管局不予核销,待一切手续办齐时,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对于这两个问题,基层出口退税机关和企业在看法上存有争议,有的认为不应退税,依据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有规定;有的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执法机关。如海关、外汇电子信息应有而未有,海关回函慢等原因造成就应考虑退税。因为按照《征管法》第30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曰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因此,从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考虑,应比照《征管法》规定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方法只是属于规章。 (二)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难度。 1.部分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与实行“先征后退”相比,操作起来较复杂,从客观上讲,环节多,出现的问题也就多。因此这一方式最容易影响税收收入, 2.“进料加工”复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造成征退脱节,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国内购料与进口料件委托加工,国内购料退税的认定;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的开具;抵扣税率的认定;抵扣时间的确定等,都比较繁琐。有的出口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待货物出口后不到税务局办理退税(退的少,交的多),财务上也不作销售或在财务上采取偷梁换校手法偷逃国家税款,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三)出口货物按计划退税,不利于出口退税政策效用的发挥。 出口退税实行计划退税,从客观上讲,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是落实国家财政计划的基本要求。但是按照国家鼓励企业出口的要求来看,就显得不够灵活,让基层出口退税机关感到不好把握,让外贸出口企业感到国家政策不稳定,随意性大,不敢放心大胆地去安排长期计划。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少。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齐全,按政策要求理应及时足额地实报实退,一旦不能及时足额退税就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出口贸易的发展。二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多时基层税务机关也有压力。在一定期间出口退税指标如果用不完,有的出口退税机关考虑到下一阶段的退税指标很可能受影响,又怕工作考核受影响,便对个别信用程度不够高的出口企业也办理预退税款手续,导致年终清算工作忙乱。 (四)新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难以达到维持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的要求。 从2000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商品所使用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套印发票监制章。从新发票的启用情况看,存在不少新问题:一是发票规格小且结构不合理。新发票统一规格为265mm×190mm,对此,由于有的外方购货单位名称英文字母多,有的出口企业一次性出口商品名称规格多等原因,在填写时就非常拥挤,难以反映出口货物的必要情况和特殊要求,因而造成企业在开具同一批出口商品发票时,同时使用两种发票,—种是:“新式发票”,执行税务机关要求,另一种是“老式发票”满足外方购货单位以及有关业务单位,如银行的要求。二是发票联次少,不能满足企业出口商品的业务需要。由于企业向境外客户出口商品,所经过的途径不同,国内监管及业务部门的要求不同,出口收汇的方法不同等特殊情况,所以对发票的使用联次(份)也有很大的差异,如有的企业出口商品是通过出口的,外方购货单位也是通过外方受理货物的,这就分别需要2联发票;有的企业出口商品其收汇方式是采用“议付”或“压汇”的方式与银行结算的,这样仅银行一方就需要3联发票,有的海关也要2联发票,再加上商检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一次性需要14联发票之多,而目前新发票只是按一般的出口贸易方式,设置了6—8联,远远不能满足不同情形下各类出口企业的需要。造成了部分出口企业在使用新发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老发票,以解决发票联次不足问题。三是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据一些企业反映,使用新发票到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办理手续,不受欢迎,在有些省份海关甚至不愿意要新发票,而要求企业提供老发票。另外,发票联次多了也存在问题,使用电脑一次性打印不透,到后几个联次发票内容就看不清楚了,不便于有关部门或企业审核、备案。 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 目前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是出口退税业务工作特点的必然要求,按年及时清算退税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规范对企业出口退(免)税工作的管理,也有利于国家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出口退(免)税的状况。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笔者认为在对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日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的问题,应该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有关业务执法部门的问题,而造成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海关回函不及时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应该给予该笔业务办理退税,这是企业的权利,不能因为有关业务部门工作延误而让企业吃亏。 2.实行规范统一的管理模式,增强出口迟税政策的可操作性。 “先征后退”政策是目前各地出口退税机关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对于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督和控制,防止偷税、漏税、骗税,对于简化操作环节,规范出口退税机关的内部管理,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落实出口退税资金,对于“征多少,退多少,公平税负原则”等方面都有切实的效果和好处。笔者认为,国家应立即废除“免、抵、退”政策,统一实行进(出)口商品“先征后退”政策,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商品主要以税收缴款书、出口商品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为办理退税凭证;外贸企业收购出口产品时,实行价税分流,并向生产企业支付不含税价款,同时代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务机关向外贸企业开具代缴的增值税收据,作为今后退税凭证之一。对于“进料加工”,可在材料进口时即按规定征税,待产品出口后再办理退税。 同时建议国家要尽快立法,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保证税收征管及出口退税活动切实取得海关、外汇、金融、审计、工商、邮政等部门的积极配合,防止偷税、漏税特别是骗税问题的发生。 3.寻求计划退税高效性,切实保障及时足额退税。 一是不以计划指标完成与否来衡量出口退税机关的成绩,笔者认为考核出口退税工作的好与坏,重点要看它执行政策是否到位,业务技能是否熟练,工作质量的好坏以及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实报实退,确保国家退税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利益机制。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不但造成中央财政负担过重,而且也等于失去了地方政府对出口退税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也是导致出口退税管理上的被动与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不当的主要原因。既然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出口退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是符合常理的。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也能缓解退税指标不足的压力。三是切实落实国家对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口企业及时足额退税,以增强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对“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的管理。 分析目前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规范统一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采用“活页式”发票:一是将发票规格由原来265mm×190mm改成295mm×210mm,与出口报关单大小相一致,以便减少发票填写的难度。二是拟制发票基本联次,加印税务机关监制章,并以“活页”联次相补充,以适应不同出口方式的特殊需要。三是在发票的格式上为一些主要内容,如出口单位地址、购货单位地址、货物的品名规格等尽可能留足空间,以适应相关部门与购货单位的要求。四是对发票的编号可将单位、区号代码以及数字代码合并编入,以区分和识别检查各单位使用发票的情况。另一种方法是:拟制基本联次,对不同出口单位的发票使用联次,可采用复印方式并加盖出口企业财务专用章。同时要通过国务院来加强出口退税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的协调,统一口径,确保“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更好地促进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退税管理论文:金属行业出口退税管理 摘要:国家出台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有色金属产品是这次退税率下调的重点,电解铜被增补在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有色金属产品退税率下调对于有色金属企业来讲是一个利空因素,必然影响各产品在国际和国内的供给量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结合产业政策等方面分析退税率下调对有色金属行业影响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出口退税;调整;有色金属;资源;循环经济 出口退(免)税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出口货物在报关时免征国内或区内间接税和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或区内生产、流通或出口环节已缴纳的间接税的一项税收制度。出口退(免)税是为了平衡税负,使本国出口货物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货物具有相对平等竞争的税收条件,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增加出口,扩大出口创汇。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是一种国际惯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增加就业,保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限制资源性产品出口,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从2007年7月1日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涉及2831项产品,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 总体来看,虽然此次调整涉及的金属品种较多,但真正涉及有色金属上市公司主营产品的主要是铜、铝、锌、锡、镍、钨等品种。此次出口退税的调整,将使相应金属品种出口量减少,而国内供应量加大,从而对国内价格造成一定的压力。对有色金属企业的不同行业将造成偏不同的影响: (1)铝金属此次主要集中在铝材方面,且总体幅度较小,仅为2-5%,远没有之前预计的那么悲观。 此前预期也下调的铝箔出口退税此次并未下调(铝型材板带杆由13%下降到11%,铝丝下降到了8%,铝粉出口取消了出口退税)。而电解铝本身的出口退税此前已经取消,出口税率已为5%,此次并未调整。目前国内几家大的铝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主要为电解铝,因此,对电解铝生产企业没有什么影响。由于包头铝业出口收入占主营收入的21%,而稀土电工原铝杆占出口收入的近10%),此次铝杆从13%下调为11%会带来偏负面影响,不过由于下调幅度较小,且涉及产品占总体出口收入比例较小(2%),因此我们认为相对影响较小。此外,如果中孚实业和焦作万方等公司后期如期发展电解铝下游铝板带项目的话,此次的调整将对未来的铝板带项目盈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2)取消了部分铜材的出口退税,但不包括铜管。 由于中国属于铜紧缺国家,国内主要铜生产企业中虽然各自都有一部分的铜材产品(江西铜业主营收入中27%为铜合金杆,但出口仅为7.6%,云铜14.8%为铜杆,基本国内销售,铜都铜业目前铜材出口量仅占13.3%,大部分国内销售),但鉴于产品基本都供应国内,因此此次铜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上述公司影响不大。由于铜管的出口退税并未调整,因此对于以铜管为主要产品的企业暂无影响。去年财政部出台出口退税调整政策时取消了电解铜出口退税并将电解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政策规定电解铜出口退税率为零,海关对一般贸易出口电解铜征收10-15%(2007年4月1日之前10%、4月1日之后15%)的关税;对电解铜加工贸易复出口不但不退税,还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征收增值税,对国内电解铜生产大户影响很大,面对2007年上半年国际和国内铜价倒挂(4-6月份伦敦金属交易所电解铜价格一般比上海金属交易所高出人民币3000-6000元/吨)的局面,由于出口不退税,使得今年上半年电解铜出口大幅下降,仅铜都铜业公司就下降20000多吨。 (3)取消了锌、锡和镍中间品的出口退税(原为5%)。 对于锌来说,由于中国对锌需求较大,加之出口退税在前期已不断下调,因此锌生产企业已经逐步将产品放到内销方面(例如中金岭南04年出口退税为1800万,05年的出口退税仅为96万,其中虽然有出口退税率降低带来的减少,但主要还是公司产品出口大幅减少,主要面向国内市场),因此此次锌出口退税的取消对企业没有什么大的影响。锡初级产品的出口退税从5%下调为0,对产锡企业将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此次主要是镍的中间产品调整,因此我们认为对吉恩镍业等镍生产企业影响不大。 (4)取消钨初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此次取消了仲钨酸铵、氧化钨、钨粉、碳化钨粉等初级产品的出口退税(原为5%)。我们认为,静态来看,出口退税的取消将给钨业企业的产品出口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不过由于中国具有钨产品的定价权,且公司产品质量优异,因此企业能够通过提价等方式将出口退税的负面因素转移,预计钨生产企业业绩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在持续高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部分行业发展过热,存在的问题也较多。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是给行业的发展,也是给企业的发展发出的预警信号。企业应充分认识出口退税调整的重要性,它带给企业的可能是阵痛,但更多的是机遇,建议企业从以下方面加以积极应对。 (1)用足用好用活产业政策,调整经营策略。 首先,企业应对出口产品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将适合内销的产品迅速转向国内市场,适合外销的产品继续加大出口;其次,加强出口竞价的核算也很有必要。为增强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国内不少出口企业已把出口退税部分计入利润再对产品进行定价。 (2)把握产业发展的热度,重复建设项目或技术含量不高的项目坚决不上。 当前经济运行形势存在工业增长偏快,投资增速继续在高位运行,价格上涨压力加大,必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偏热。 (3)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今后国家对产业的准入将更加严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将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国家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产品的加工贸易,这也将迫使企业调整寻找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出口项目。 (4)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走节能减排之路。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保护生态环境,产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5)调整产品结构,扩大深加工产品出口,化解政策变化影响。 按照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基本思路,对初级原料性产品出口退税下调幅度大,对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下调幅度小,这为扩大我国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出口提供了机遇。我国有色金属工业企业应抓住有利时机,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扩大铜、铝等加工产品出口,争取最大限度地化解政策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总之,有色行业近两年遇到了价格上涨的大好机遇,把握住市场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提高抗风险能力,以抵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不利影响,提高有色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 一、源头监管精细化:实行企业分类管理,引入退税评估机制 (一)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 对纳税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税务机关集中使用有限的资源.提高管理和退税的效率,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营造出一个税企双赢的局面。因此,通过合理的分类,建立出口企业分类管理档案是从源头落实出口退税管理精细化的重要举措。新西兰等国家也有类似实行按企业类型采取不同方式办理退税的办法;希腊税法规定.大型企业每月申请一次出口退税,中型企业两个月申请一次退税,小型企业3个月申请一次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早在1998年6月就下发了《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对出口企业的分类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但由于该制度本身缺乏较强的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规避偷、骗税风险,税务机关一般不愿将企业评定为较高的等级,或者即使评定了较高的等级,仍然采用与较低等级企业一样的审核、审批方式.这不仅加大了税务机关自身的工作负担,也影响了大企业的资金周转,因此,当前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企业按信用等级分类管理的办法。 本文从纵向时间发展和横向相互比较相结合角度对出口企业提出进行分类管理的思路。 1.单户纵向考察.按信用等级实现分类管理。单户纵向考察是指仅就某一企业,对其性质、规模、出口额、账证健全程度、历史发展或变革、有无偷逃税记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价,从而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相当于给企业评定一个信用等级,税务机关则视企业的不同信用等级,对其采用不同的方式办理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手续。 2.多户横向比较.建立多指标分类管理体系。所谓多指标分类管理,是指预先建立全部企业的基本情况信息库和一系列指标体系(如注册地址、所处行业、主要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等),以便退税管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根据不同的需要,快速地实现对企业的相应分类和数据提取。对企业按信用等级分类,主要用于选择应采取的退税方式,而要更全面地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不同企业间的情况对比分析,提高出口退税一系列报表的制作效率,必须建立企业的基本情况档案,并纳入特定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 (二)建立退税评估机制 退税评估是一种典型的风险管理方法,它是指运用信息化的科学评价分析方法,对出口企业各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比较、分析、论证、测算及评估,密切关注企业的出口货物、出口金额等基本情况变化,以实现对出口企业的精细化管理,预防出口骗税案件的发生。 当前,随着贸易方式的多样化,出口骗税形式也呈现出隐蔽性和复杂性的特点。2004年侦破的福州“9·03”重大出口骗税案,涉及高报出口金额5.28亿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52亿元,骗取出口退税5-469万元,早在事发前,就已经有种种迹象表明,该企业的出口存在异常情况,但正是由于没有建立一定的机制对企业的出口信息进行分析、评估,使得这些异常情况被忽视,最终导致了一起特大出口骗税案的发生。可见,建立出口退税评估机制以在源头上有效抑制出口骗税刻不容缓。 二、过程监控精细化:完善日常审核机制 (一)单证审核的精细化 审核企业的出口单证是出口退税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前对单证的审核主要是通过比对单证的电子信息和纸质材料,验证企业每一笔出口记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定是否准予办理该笔出口的退税。作为出口退税的主要单证,报关单包含较多信息.一般较受税务人员的重视,而核销单和出口发票的审核则相对比较简单,特别是出口记录较多的企业,往往只对其单证作抽样的人工对单审核。自200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文)执行以来,核销单的审核难度进一步加大,为此,本文认为,有必要重点加强对核销单的精细化管理。根据国税发[2004]64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可以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这一措施为企业收齐单证提供了充足的时间,但由于其与出口报关单必须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提供的期限不同,便可能出现企业暂欠核销单的情况,如果没有对该部分暂欠的核销单进行规范管理,将会使出口退税必须的要件“出口收汇并已核销”和“单证齐全”的规定形同虚设。 因此.基层退税管理人员应该建立一个核销单暂欠和补齐情况的备查账,详细记录每家企业每月暂欠或补齐核销单的号码、对应的出口日期、报关单号码、发票号码以及金额,可以要求每家企业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提供电子版明细账,税务机关对数据予以汇总。备查账建立后,一方面可以加强税务机关对核销单的有效管理与监控,另一方面,还可据以督促企业按时收齐核销单,避免企业因核销单逾期收回而造成转内销补税,蒙受不必要的损失。(二)加快电子信息化进程 出口退税信息化是整体税收工作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实现出口退税精细化管理的主要依托。惟有实现了高度的信息化,才可能实现真正的精细化。 首先,亟待解决的是退税机关与税务机关内外部的信息共享与传递问题。主要是与内部征税机关、稽查机关的数据共享以及与外部海关部门、外汇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有关。长期以来,外部信息的共享是税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以最主要出口单证之一的海关出口报关单为例,一张报关单信息从企业在电子口岸交单,到海关内部流转至海关总署.再到国家税务总局,直至传递到基层退税部门,最快的也要两三个工作日,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在临近申报期限的时候,一旦企业忘记交单,往往给申报、审核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因此,迫切要求建立一个即时的信息传递平台,允许基层税务机关和海关之间直接进行数据传输,以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高效,保障出口退税申报审核工作的平稳开展。 其次,要完善出口退税申报审核软件。系统软件的开发应该有一个整体方案,既要适应经济环境发展的需要.又不能过于频繁地升级,缺乏必要的稳定性,使退税管理人员和企业疲于应付。要切实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加快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系统的建设步伐。 (三)加强征、退税管理环节的有机联系 由于我国增值税征收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和不合理,征退税地区和机关之间往往缺乏对征税信息的必要沟通,“征归征,退归退,征退不见面”.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有发达增值税制度的法国、德国、意大利和韩国等国的经验表明,出口退税管理都是以科学、严密和完善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为基础,实行征退(免)紧密衔接的退税方式的。近几年的出口骗税案件也足以说明,企业骗取退税往往不只是在最后的出口环节做文章,更多的是将犯罪的关口前移,早在征税环节便埋好伏笔。2006年查获的“夏都专案”就是一起典型的低值高报骗税案。低值商品想要高报出口,必须通过之前多道环节.将价格逐步提高,而为了获得退税,企业还必须取得大量的进项税额,“夏都专案”中的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我国征退税工作脱节的可乘之机,通过获取虚假进项,骗取退税。 可见,脱离增值税征税环节的出口退税有其不可克服的弊端。一方面,征退脱节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与征管机关的执法成本;另一方面,征退脱节无法完全堵塞骗税漏洞,甚至导致企业的骗税行为更加隐蔽和多样化。因此,在我国出口退税工作中应该遵循“征退一体”的原则,逐步实现征退税管理一体化。 当前我们仍然主要通过专门的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来负责出口退税工作,在征、退税尚未一体化的条件下,尤其有必要强调加强征、退税机关之间的有机联系,基层税务机关在审核出口企业的退税资料时,要将其增值税申报表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作比对,核准企业进项,必要时通过函调等形式了解前道生产、销售环节的税收征管情况,以保证退税的准确度。 三、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双管齐下 清算工作本来是退税机关一年一度的必修课,但从2005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出口退税清算工作,也就是说,今后不再每年定期对出口退税企业开展下户清算,这便要求我们在其它环节加强对企业的管征。对企业的不定期检查主要有纳税评估、审计规程及其他各专项检查,对企业的定期检查则主要是一般纳税人的年审,本文主要讨论如何结合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做好出口退税企业的日常检查。 办理退税的企业通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往因为清算和年审的工作内容有重叠,一些税务机关就主要进行退税清算工作,而对一般纳税人的年审则是“走过场”。取消清算以后,对这些出口企业的事后检查工作便主要依靠年审工作来完成。因此,必须切实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工作,以有效监控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防止企业骗取国家税款。 在下户年审的过程中,除了查看营业执照,审核企业的出口产品是否属营业执照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查看生产现场,核实企业的出口产品有无与之相应的固定资产设备、原材料、辅料等:还要查看生产记录,测算企业出口产品的销量是否与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水电耗用、工人人数等规模相符,查看产品目录,检查企业出口产品有无夹带非自产产品;更要查看进项抵扣发票,核实企业进项是否存在疑点,有无获取虚开发票的可能,必要时还应该进行函调。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策 关键字:出口管理问题退税对策 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规定,出口货物在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曰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这项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海关电子信息核对不上,等收到海关的回函时,该笔出口货物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另一种情况是在清算期内,由于外商收到货物后违反合同不及时付款,导致企业出口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外管局不予核销,待一切手续办齐时,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对于这两个问题,基层出口退税机关和企业在看法上存有争议,有的认为不应退税,依据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有规定;有的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执法机关。如海关、外汇电子信息应有而未有,海关回函慢等原因造成就应考虑退税。因为按照《征管法》第30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曰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因此,从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考虑,应比照《征管法》规定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方法只是属于规章。 (二)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难度。 1.部分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与实行“先征后退”相比,操作起来较复杂,从客观上讲,环节多,出现的问题也就多。因此这一方式最容易影响税收收入, 2.“进料加工”复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造成征退脱节,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国内购料与进口料件委托加工,国内购料退税的认定;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的开具;抵扣税率的认定;抵扣时间的确定等,都比较繁琐。有的出口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待货物出口后不到税务局办理退税(退的少,交的多),财务上也不作销售或在财务上采取偷梁换校手法偷逃国家税款,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三)出口货物按计划退税,不利于出口退税政策效用的发挥。 出口退税实行计划退税,从客观上讲,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是落实国家财政计划的基本要求。但是按照国家鼓励企业出口的要求来看,就显得不够灵活,让基层出口退税机关感到不好把握,让外贸出口企业感到国家政策不稳定,随意性大,不敢放心大胆地去安排长期计划。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少。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齐全,按政策要求理应及时足额地实报实退,一旦不能及时足额退税就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出口贸易的发展。二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多时基层税务机关也有压力。在一定期间出口退税指标如果用不完,有的出口退税机关考虑到下一阶段的退税指标很可能受影响,又怕工作考核受影响,便对个别信用程度不够高的出口企业也办理预退税款手续,导致年终清算工作忙乱。 (四)新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难以达到维持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的要求。 从2000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商品所使用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套印发票监制章。从新发票的启用情况看,存在不少新问题:一是发票规格小且结构不合理。新发票统一规格为265mm×190mm,对此,由于有的外方购货单位名称英文字母多,有的出口企业一次性出口商品名称规格多等原因,在填写时就非常拥挤,难以反映出口货物的必要情况和特殊要求,因而造成企业在开具同一批出口商品发票时,同时使用两种发票,—种是:“新式发票”,执行税务机关要求,另一种是“老式发票”满足外方购货单位以及有关业务单位,如银行的要求。二是发票联次少,不能满足企业出口商品的业务需要。由于企业向境外客户出口商品,所经过的途径不同,国内监管及业务部门的要求不同,出口收汇的方法不同等特殊情况,所以对发票的使用联次(份)也有很大的差异,如有的企业出口商品是通过出口的,外方购货单位也是通过外方受理货物的,这就分别需要2联发票;有的企业出口商品其收汇方式是采用“议付”或“压汇”的方式与银行结算的,这样仅银行一方就需要3联发票,有的海关也要2联发票,再加上商检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一次性需要14联发票之多,而目前新发票只是按一般的出口贸易方式,设置了6—8联,远远不能满足不同情形下各类出口企业的需要。造成了部分出口企业在使用新发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老发票,以解决发票联次不足问题。三是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据一些企业反映,使用新发票到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办理手续,不受欢迎,在有些省份海关甚至不愿意要新发票,而要求企业提供老发票。另外,发票联次多了也存在问题,使用电脑一次性打印不透,到后几个联次发票内容就看不清楚了,不便于有关部门或企业审核、备案。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 目前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是出口退税业务 工作特点的必然要求,按年及时清算退税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规范对企业出口退(免)税工作的管理,也有利于国家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出口退(免)税的状况。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笔者认为在对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日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的问题,应该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有关业务执法部门的问题,而造成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海关回函不及时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应该给予该笔业务办理退税,这是企业的权利,不能因为有关业务部门工作延误而让企业吃亏。 2.实行规范统一的管理模式,增强出口迟税政策的可操作性。 “先征后退”政策是目前各地出口退税机关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对于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督和控制,防止偷税、漏税、骗税,对于简化操作环节,规范出口退税机关的内部管理,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落实出口退税资金,对于“征多少,退多少,公平税负原则”等方面都有切实的效果和好处。笔者认为,国家应立即废除“免、抵、退”政策,统一实行进(出)口商品“先征后退”政策,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商品主要以税收缴款书、出口商品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为办理退税凭证;外贸企业收购出口产品时,实行价税分流,并向生产企业支付不含税价款,同时代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务机关向外贸企业开具代缴的增值税收据,作为今后退税凭证之一。对于“进料加工”,可在材料进口时即按规定征税,待产品出口后再办理退税。 同时建议国家要尽快立法,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保证税收征管及出口退税活动切实取得海关、外汇、金融、审计、工商、邮政等部门的积极配合,防止偷税、漏税特别是骗税问题的发生。 3.寻求计划退税高效性,切实保障及时足额退税。 一是不以计划指标完成与否来衡量出口退税机关的成绩,笔者认为考核出口退税工作的好与坏,重点要看它执行政策是否到位,业务技能是否熟练,工作质量的好坏以及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实报实退,确保国家退税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利益机制。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不但造成中央财政负担过重,而且也等于失去了地方政府对出口退税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也是导致出口退税管理上的被动与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不当的主要原因。既然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出口退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是符合常理的。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也能缓解退税指标不足的压力。三是切实落实国家对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口企业及时足额退税,以增强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对“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的管理。 分析目前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规范统一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采用“活页式”发票:一是将发票规格由原来265mm×190mm改成295mm×210mm,与出口报关单大小相一致,以便减少发票填写的难度。二是拟制发票基本联次,加印税务机关监制章,并以“活页”联次相补充,以适应不同出口方式的特殊需要。三是在发票的格式上为一些主要内容,如出口单位地址、购货单位地址、货物的品名规格等尽可能留足空间,以适应相关部门与购货单位的要求。四是对发票的编号可将单位、区号代码以及数字代码合并编入,以区分和识别检查各单位使用发票的情况。另一种方法是:拟制基本联次,对不同出口单位的发票使用联次,可采用复印方式并加盖出口企业财务专用章。同时要通过国务院来加强出口退税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的协调,统一口径,确保“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更好地促进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建议 中国2004年前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的效应主要是: 1、它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外贸出口,支持中国逐步成长为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 2、它不但加大了企业的出口动因,而且极大地激发了地方政府支持出口的热情。 3、中央财政负担沉重,出口退税款拖欠严重。 4、地方政府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动因不强。 增值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享受75%,地方留成25%。由于出口退税是由中央政府全额负担的,因此地方政府在出口中有大约25%的增值税净收入,地方政府鼓励、支持企业出口的热情在2004年出口退税新政策实施之前始终很高。同时,由于多支出了25%的出口退税,由于独立承担了出口骗退税的风险,中央财政负担沉重,出口退税款拖欠非常严重。 2004年出口退税新政策的实施效果 为解决中央财政负担沉重,出口退税款拖欠严重的问题,自2004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是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减低3个百分点左右;同时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政策,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 以下跨地区出口经营在过去是正常的、没有问题的,但在实施出口退税新政策后,却造成了地方利益的冲突和矛盾; 1.本地生产企业购买本地原材料加工自营出口,或本地外贸企业收购本地产品出口,由于生产企业购买原材料和外贸企业收购产品均在本地缴增值税,又在本地退增值税,地方财政承担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25%的出口退税,只是将增值税属地方25%的部分用于退税,不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但相对于老的出口退税政策,地方少收入用于退税的增值税。 2.本地生产企业购买外地原材料加工本地出口,或本地外贸企业收购外地产品出口本地出口,由于生产企业购买原材料、外贸企业收购产品的原材料和产品均在外地缴增值税,却要在本地退增值税,地方财政没有得到出口产品原材料和产品25%增值税收入,却要承担出口产品25%出口退税,其超基数部分非常不合理地表现为出口地政府对供货地政府的财政补贴。 3.外地生产企业购买本地原材料外地出口,或外地外贸企业收购本地产品外地出口,本地地方财政不承担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25%的出口退税,而却享有生产企业原材料和产品增值税25%部分,不但不增加出口退税负担,反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也非常不合理地表现为出口地政府对供货地政府的财政补贴。 4.外贸企业将收购外地商品出口改为委托出口,由于委托出口征税和退税均在外地,不增加本地财政负担。但外贸公司为争做,通常自告奋勇地要求在外贸公司所在地退税;这种制大量存在并且又非常不合理地造成出口地政府对被企业所在地政府的财政补贴。 为了自身利益,深圳等市的地方政府的出口奖励政策将收购外地货源出口排除在奖励范围之外;一些地方政府限制当地企业采购外地产品和外地原材料。例如,天津摩托罗拉公司采购江苏一家企业的原材料,过去是直接采购,现在则应天津当地政府的要求,要求江苏的企业先把原材料出口香港,天津企业再从香港进口,用这样乙蝗沼斡的方式避免为江苏征收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由于这种行为大量存在,中国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面临分割、分裂的危险。 5.加工贸易更受地方政府青睐,并且来料加工比进料加工更受到推崇。加工贸易出口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不但出口企业税收负担较轻,地方财政负担的退税压力相对要小。来料加工由于不征不退,因此地方政府不存在退税的担忧。 这种效应是对出口贸易结构的反优化。 6.地方政府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动因强烈。 7.出口退税率下调,对相关商品的出口有消极影响,但总体上影响不大,出口商品结构反而有所优化。 2005年后出口退税新政策的实施效应 为解决出口退税中,地方财政负担过于沉 重牙口不公平问题,国家进一步改革出口退税政策,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负担比例,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按照92.5:7.5比例共同负担;同时改进出口退税退库方式,出口退税由中央统一退库,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 该项最新政策的实施效应主要表现为: 1.增加了出口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出口企业打消了对出口退税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出口退税由中央统一退库,地方负担部分年终专项上解的办法使得出口企业不再担心地方政府的财力问题。 2.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明显减轻,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得到缓解。 3.中央财政负担加重。即使在超基数部分,中央财政也要担负出口退税的92.5%,该比率远高于征税比率75%。但由于出口退税率平均水平下降了3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的负担并不象想象中那样大。后面的分析将会说明,将出口退税率减少4.25个百分点,理论上可以消除中央财政在出口退税上的净亏损。 4.地方政府对促进出口的热情有所恢复,但仍有限制出口的行为。过去,地方财政部门有很多同志主张限制出口,新政策实施后很少听到这样的说法。由于仍然担心地方退税负担,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拒绝在当地注册外贸流通企业。 5.地方利益的冲突和矛盾得到极大地缓解,但矛盾仍然存在,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仍面临分割的危险。上节所分析的出口地政府对供货地政府的财政补贴现象依然存在,只是幅度大为减少。一些地方政府的出口奖励政策仍然将收购外地货源出口排除在奖励范围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限制当地企业采购外地产品和外地原材料。 6.地方政府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动因较强。 7.目前新政策的实施总体上效果良好,既缓解了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和地方的矛盾,又有效地促进了外贸出口。 出口退税率变化与人民币升值的数学关系和政策选择 一般地,设原出口退税率为s,原汇率为h1,出口退税率降低t个百分点后,新汇率为h2,则为达到同样的出口效益,有: (1+s)h1=(1+s-t%)h2 所以,(h2-h1)/h1=t%/(1+s-t%) 即,出口退税率每减低t个百分点,为达到同样的出口效益,人民币必须贬值t%/(1+s-t%)。因此,降低出口退税率可 以按确定的数量关系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 如取s=17%,即按17%的退税率计算,则出口退税率减低t个百分点后,人民币需要贬值U(117-t)。例如,出口退税率减低4.25个百分点,则人民币需要贬值3.8% 考虑取消出口退税,即按t=17计算,为达到同样的出口效益,人民币需要贬值17%。所以,取消出口退税可以基本上消除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以牺牲人民币升值来替代出口退税是不可取的,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维持较高的出口退税水平来换取人民币的升值。因为,在制定适当的出口退税等政策从而不影响出口竞争力的前提下,人民币升值等同于国家和国民财富的升值,进口、境外消费、旅游等经济活动的效益将随之提升。 理想的出品退税政策 综合以上各种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效应以及人民币升值因素,理想的出口退税政策应该有助于达成如下效果: 1.出口企业及时享受出口退税,出口产品报价不含有国内增值税,不会被在国内外两次征收增值税。出口是公平的和有竞争力的。 2.不会出现某地方财政为另一地方财政征收的增值税退税的情况,从而保护地方的出口积极性,维护中国统一的市场体系。 3.中央和地方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动因都很强烈。 4.中央财政有足够财力来支撑出口退税。 5.不以减少出口退税来抑制人民币升值 中国目前实行中央与地方分享增值税的税制,在这种税制下,要想制订能达到以上效果的理想的出口退税政策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退税由地方与中央分担,则势必出现某地方财政为另一地方财政征收的增值税退税的情况;如果退税全部由中央承担,同时出口退税率维持在与增值税征收比率差不多相同的水平上,则中央财政在出口退税上是 净亏损,很难保证中央财政有足够财力来支撑出口退税;如果退税全部由中央承担,同时显著降低出口退税率,虽然理论上可以消除中央财政在出口退税上的净亏损,但出口产品的报价中势必包含相当部分的国内增值税,中国出口产品在公平贸易基础上的竞争力将受到影响。 如果要达到理想的出口退税实施效果,只有改革现行税制。改革现行税制可以有两种办法: 方法一:增值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享转变为中央独享,同时中央在所得税、进口商品增值税等方面相应地允许地方分享。出口退税由中央全额负担,出口退税率维持在与增值税征收比率差不多相同的水平上。 方法二:将生产环节的增值税转变为最终消费环节的增值税或消费税。对出口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 改进和完善现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建议 在不触动现有税制的前提下,相对理想的出口退税政策是 将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在04年减低3个百分点左右的基础上继续减低1.3个百分点,使出口退税率平均水平比增值税征收率减少43个百分点。中央财政承担全部的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由中央统一退库。建立地方政府对于出口退税骗税的风险承担机制,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一经查实,出口企业所在地财政要划拨相当于骗税金额的款项给中央财政。 将出口退税率减少4.25个百分点,理论上可以消除中央财政在出口退税上的净亏损。因为中央财政增值税征收率为17%*75%=12.75%,所以如果出口退税率减少(17—12.75)=4.25个百分点,则退税额基本上与中央财政增值税征收额相等,这时中央财政能够承担全部的出口退税。实际操作上可以取减少43个百分点。由于04年出口退税新政策已经将出口退税率减低了3个百分点,因此目前只需要将出口退税率再减调1.3个百分点即可。 将出口退税率再减调1.3个百分点,可以抵消现行出口退税政策中地方政府承担的7.5%出口退税。由于(17—3)%*7.5%=1.05%,因此理论上只要把出口退税率下降1.1个百分点就能免除地方政府的负担。 地方政府由于不需要承担出口退税,促进出口的积极性将大增,出口退税也不会导致新的地方保护主义,统一的市场经济体系得到维护。由于规定地方财政要为当地出口企业的骗税案件买单,又由于中央财政要为没有发现的骗税买单,中央和地方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动因都将很强烈。 该政策的缺陷是出口产品报价将含有4.25%的国内增值税,这降低了中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微观上,将导致一些出口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在宏观上,将导致人民币升值速度的延缓和升值幅度的减少。 但该政策对出口企业所造成的经营上的困难是非常有阳的,因为04年以来出口退税率平均水平已经减少了3个百分点,实践证明并没有对出口造成显著影:向,本政策只是进一步减调1.3个百分点,减幅很小。同时,我们在第四节已经分析,出口退税率减低4.25个百分点,则人民币需要贬值3.8%。目前存在强烈的人民币升值预期,调减出口退税率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必将被人民币延缓升值的效应所抵消。例如,原本人民币应该升值6%,则减低出口退税率4.3个百分点后,人民币将只升值(6%-3.8%)=2.2%左右。因此调减出口退税率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将最终转化为对人民币升值幅度的抑制。由于该政策的设计中,降低出口退税率的目的是用来消除中央财政的净亏损,并没有故意用降低出口退税来抑制人民币升值,因此该政策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币升值的利益。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现状及路径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当前出口退税管理问题及策略探讨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现状及途径探究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现状及措施探析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已经实施多年,虽然在相关管理上有了长足进步,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法规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等问题,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问题对策 一、我国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导致的后果是: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计划分配方法、档案管理制度及统一明确的财务规范,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受到很大影响,也使出口退税管理的公正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不能很好实现。 2管理手段落后,电算化管理水平低下 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尽管自l990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就在探索和研究如何运用计算机来进行出口退税管理,国务院还将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列为国家“三金”工程中的“金税工程”,但部门之间运用程度参差不齐,衔接配合问题较多。目前税务总局推广应用软件在实践运行中以暴露出诸多问题: 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再者,交叉稽核信息滞后且变化无常。大量申报数据因信息滞后,只好撤单。单证回收和电子信息是互补的,有时信息传递渠道不畅,造成人为退税滞后及退税计划难以把握,既影响退税质量,又难以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3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明显制单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还,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4退税单证申报滞后现象严重 生产企业实施“免抵退”税后,只要产品一报关出口并在财务入账后,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但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单证收集和报送的重视程度。 另外,实行免抵后还带来一些弊端,有可能产生导向性问题,如有些企业将内销收入虚报为外销收入缓税。单证回收滞后,使“免抵退”税得不到最后确认,易造成漏洞,直接影响到税收计划和退税计划的实施,对地方财政造成压力。对企业而言,单证回收期限超过六个月,国税部门将予以补税,这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负担。 二、解决当前出口退税管理上存在问题的对策 1征、退税统一管理,废除两套申报、两套清算办法 目前生产企业同时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不仅给企业和税务机关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贯彻税收政策。建议把“免抵退”税的申报、审核和汇总、清算与增值税统一起来,在报表制度、计算依据的确定和计算结果的认定上统一办法。要以规范、统一为前提,真正实现两套申报办法的合并。要以统一的思路重新设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两套办法合而为一,每月统一申报纳税。年底将征税清算与“免抵退”税清算统一管理,把增值税清算表与《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表》合二为一。这样把“免抵退”税管理纳入增值税的管理架构中是比较合理。建议统一开发免抵退税管理软件,将企业申报、税务部门内部各部门审核审批流转及清算检查纳入其中,可以提高效率、明确责职。 2加快出口退税单证回收速度 尽快出台出口退税单证管理办法,提高单证回收速度,这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免抵调库)和企业加速资金周转带来很大的作用。具体可推行以下做法: 一是单证申报时间先后与退税指标分配挂钩; 二是单证回收与出口退税办税员考核挂钩; 三是严格审核,及时辅导、抽查,落实责任制,通过同类同行业回收率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问题。 3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建立完整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矫正不规则的外部行为。在目前的出口退税机制中,仍存在着失去统一性的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于涉及出口退税的有关部门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而形成的不协调行为。外部行为不规范,我国出口退税就难以形成一个良好的、协调的外部环境,甚至使出口退税政策产生负效应。另外也正是这种外部行为的不规则性,致使出口骗税屡屡发生,造成国家税收损失。 因而创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的外部环境,必须规范外部行为。通过立法,建立全国性的出口退税管理系统。 4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网络化进程 要加强对出口退税凭证的有效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组建各级票据计算机管理机构,实现票据信息共享,加强交叉稽核力度。 我国出口退税计算机的应用应朝着网络化方向发展,实现退税机关与海关、外管、银行、工商、技监、外贸主管部门以及征税机关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形成政府电子口岸执法管理系统,实行资源共享(包括报关单信息、核销单信息、专用发票信息、专用税票信息)。 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及时补充有关功能,如新出台的政策操作、检查、清算功能等,在能有效防范骗税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出口退税操作手续。 在税务部门内部应加强出口退税人力资源配置,各部门更应通力协作、信息共享,加强对出口货物的控管,严防骗税发生。如建立协调会议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等。 5加强出口退税法制建设 1994年新税制实施以来,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比较薄弱,基本依据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款中表述的“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中表述的“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这两句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出口退税工作的最基本规章就是1994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但这个文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效。 目前我们法制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出口退税没有一个基本的法律或法规。二是现有的法律级次过低。三是现有的规章过于散乱,缺乏系统性。四是有关出口退税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使权限不够明确、系统,不利于依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就要加强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加强税收法制教育。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加强减免税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各税种管理。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强化税源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6有针对性的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 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的自营与业务,必须从以下方面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首先,严格按《征管法》的要求,规范外贸出口企业业务的财务处理办法。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外贸出口企业自营与的不同财务处理办法,事前规范外贸出口企业的行为,同时也为事后税收查处定性提供可靠的直接证据。税务部门必须按《征管法》的要求,切实建立和完善退税企业的财务处理办法的备案制度,强化退税企业“出口”与开具“委托出口证明”的对应意识,并检查落实,从而有效地促使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履行其执法职责,能迅速地发现问题,从源头上打击和遏止“虚假企业”的开票行为。 其次,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税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外贸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抽查审核制度,对退税企业的出口退税补充资料,要设定比率进行定期抽查。凡是发现无“外销合同”或者“外销合同”列明外商所在地与“出口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地不一致的,必须深入追查其原因;对“外销合同”、外汇结汇水单、“外销发票”三者上的内容应定期比对,发现不一致也应深入追查其原因。通过以上抽查审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即可事前督促和规范退税企业的行为,又可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不法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出口退税管理对策研究论文 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难点与问题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清算期的问题。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规定,出口货物在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曰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这项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海关电子信息核对不上,等收到海关的回函时,该笔出口货物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另一种情况是在清算期内,由于外商收到货物后违反合同不及时付款,导致企业出口贷款不能及时收回,外管局不予核销,待一切手续办齐时,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已超过清算期。对于这两个问题,基层出口退税机关和企业在看法上存有争议,有的认为不应退税,依据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有规定;有的认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因为执法机关。如海关、外汇电子信息应有而未有,海关回函慢等原因造成就应考虑退税。因为按照《征管法》第30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曰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因此,从鼓励企业出口创汇,从维护纳税人的权益考虑,应比照《征管法》规定执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方法只是属于规章。 (二)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难度。 1.部分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与实行“先征后退”相比,操作起来较复杂,从客观上讲,环节多,出现的问题也就多。因此这一方式最容易影响税收收入, 2.“进料加工”复出口退税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容易造成征退脱节,管理难度大。主要表现在:国内购料与进口料件委托加工,国内购料退税的认定;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的开具;抵扣税率的认定;抵扣时间的确定等,都比较繁琐。有的出口企业办理进料加工,待货物出口后不到税务局办理退税(退的少,交的多),财务上也不作销售或在财务上采取偷梁换校手法偷逃国家税款,检查起来非常困难。 (三)出口货物按计划退税,不利于出口退税政策效用的发挥。 出口退税实行计划退税,从客观上讲,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是落实国家财政计划的基本要求。但是按照国家鼓励企业出口的要求来看,就显得不够灵活,让基层出口退税机关感到不好把握,让外贸出口企业感到国家政策不稳定,随意性大,不敢放心大胆地去安排长期计划。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少。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齐全,按政策要求理应及时足额地实报实退,一旦不能及时足额退税就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出口贸易的发展。二是出口退税计划指标多时基层税务机关也有压力。在一定期间出口退税指标如果用不完,有的出口退税机关考虑到下一阶段的退税指标很可能受影响,又怕工作考核受影响,便对个别信用程度不够高的出口企业也办理预退税款手续,导致年终清算工作忙乱。 (四)新的出口商品专用发票,难以达到维持政策的规范性和统一性的要求。 从2000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口商品所使用的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套印发票监制章。从新发票的启用情况看,存在不少新问题:一是发票规格小且结构不合理。新发票统一规格为265mm×190mm,对此,由于有的外方购货单位名称英文字母多,有的出口企业一次性出口商品名称规格多等原因,在填写时就非常拥挤,难以反映出口货物的必要情况和特殊要求,因而造成企业在开具同一批出口商品发票时,同时使用两种发票,—种是:“新式发票”,执行税务机关要求,另一种是“老式发票”满足外方购货单位以及有关业务单位,如银行的要求。二是发票联次少,不能满足企业出口商品的业务需要。由于企业向境外客户出口商品,所经过的途径不同,国内监管及业务部门的要求不同,出口收汇的方法不同等特殊情况,所以对发票的使用联次(份)也有很大的差异,如有的企业出口商品是通过出口的,外方购货单位也是通过外方受理货物的,这就分别需要2联发票;有的企业出口商品其收汇方式是采用“议付”或“压汇”的方式与银行结算的,这样仅银行一方就需要3联发票,有的海关也要2联发票,再加上商检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等,一次性需要14联发票之多,而目前新发票只是按一般的出口贸易方式,设置了6—8联,远远不能满足不同情形下各类出口企业的需要。造成了部分出口企业在使用新发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老发票,以解决发票联次不足问题。三是部门之间的协调不够,据一些企业反映,使用新发票到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办理手续,不受欢迎,在有些省份海关甚至不愿意要新发票,而要求企业提供老发票。另外,发票联次多了也存在问题,使用电脑一次性打印不透,到后几个联次发票内容就看不清楚了,不便于有关部门或企业审核、备案。问题解决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 目前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管理办法是出口退税业务工作特点的必然要求,按年及时清算退税款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便于规范对企业出口退(免)税工作的管理,也有利于国家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出口退(免)税的状况。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笔者认为在对清算期即当年6月30日以前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的问题,应该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有关业务执法部门的问题,而造成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海关回函不及时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应该给予该笔业务办理退税,这是企业的权利,不能因为有关业务部门工作延误而让企业吃亏。 2.实行规范统一的管理模式,增强出口迟税政策的可操作性。 “先征后退”政策是目前各地出口退税机关应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实践证明,这一政策对于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督和控制,防止偷税、漏税、骗税,对于简化操作环节,规范出口退税机关的内部管理,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落实出口退税资金,对于“征多少,退多少,公平税负原则”等方面都有切实的效果和好处。笔者认为,国家应立即废除“免、抵、退”政策,统一实行进(出)口商品“先征后退”政策,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商品主要以税收缴款书、出口商品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单证为办理退税凭证;外贸企业收购出口产品时,实行价税分流,并向生产企业支付不含税价款,同时代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务机关向外贸企业开具代缴的增值税收据,作为今后退税凭证之一。对于“进料加工”,可在材料进口时即按规定征税,待产品出口后再办理退税。 同时建议国家要尽快立法,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的法律义务和责任,保证税收征管及出口退税活动切实取得海关、外汇、金融、审计、工商、邮政等部门的积极配合,防止偷税、漏税特别是骗税问题的发生。 3.寻求计划退税高效性,切实保障及时足额退税。 一是不以计划指标完成与否来衡量出口退税机关的成绩,笔者认为考核出口退税工作的好与坏,重点要看它执行政策是否到位,业务技能是否熟练,工作质量的好坏以及服务态度是否端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事求是,实报实退,确保国家退税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利益机制。出口退税完全由中央财政负担,不但造成中央财政负担过重,而且也等于失去了地方政府对出口退税的有效监督和控制,也是导致出口退税管理上的被动与少数地方政府行为不当的主要原因。既然增值税是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出口退税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是符合常理的。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也能缓解退税指标不足的压力。三是切实落实国家对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出口企业及时足额退税,以增强出口企业创汇的积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对“出口商品专用发票”的管理。 分析目前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存在诸多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规范统一出口商品专用发票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种是采用“活页式”发票:一是将发票规格由原来265mm×190mm改成295mm×210mm,与出口报关单大小相一致,以便减少发票填写的难度。二是拟制发票基本联次,加印税务机关监制章,并以“活页”联次相补充,以适应不同出口方式的特殊需要。三是在发票的格式上为一些主要内容,如出口单位地址、购货单位地址、货物的品名规格等尽可能留足空间,以适应相关部门与购货单位的要求。四是对发票的编号可将单位、区号代码以及数字代码合并编入,以区分和识别检查各单位使用发票的情况。另一种方法是:拟制基本联次,对不同出口单位的发票使用联次,可采用复印方式并加盖出口企业财务专用章。同时要通过国务院来加强出口退税有关执法及业务部门的协调,统一口径,确保“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更好地促进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退税管理论文:区县级出口退税管理思考 根据上级精神及结合我局实际,从区县级层面上来看,在我局也有三种出口退税管理模式值得摸索探讨,下面就三种模式的利与弊作进一步分析,以利大家深入思考。 一、模式一的利弊 模式一:由区局税政科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业务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出口退(免)税的受理、申报、初审、复审,区局行使形式上的审批 (一)优点 1、全面掌握、稳中求进。由于集中在区局一个职能部门,能较全面的在宏观上掌握出口企业动态,同时由于兼具政策管理职能,能快速高效便捷地进行管理、服务,针对薄弱环节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风险点管理,准确稳妥执行上级政策,从上至下建立征退税信息联动平台,有效降低税收管理风险系数,稳步提升出口退税管理水平。一句话,做到领导心中有数、稳健操控。 2、政策明晰,专业精通。从业人员素质较高,专业性强,便于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准确的处理各项业务,同时能针对出口退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随时跟踪、缜密分析,及时作出正确的判断与调整,能够依据区县级掌握的数据便捷地实施调研、测算分析工作,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信息资料,当好参谋和助手。 3、平稳推进,优化服务。能按照“八项承诺”的要求,树立服务意识,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切实减轻出口企业的办税负担,保障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便于建立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出口企业的沟通和协调。 (二)缺点 1、人力资源矛盾突出。从全国看,这是一个普遍性的矛盾,各地专职从事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人员有限,而出口企业数量每年都在大幅度增加,人少工作量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局也同样面临人力资源紧缺的问题,我局现有专业人员4人,以今年为例,每月外资企业正常申报户220户、内资企业430户左右,受理、审核、审批的除当年当月还要加上上年延至今年的申报资料(可申报期限2月—6月),而前台受理申报的仅2人,同时还要及时办理各类手册单证(注:市局有专业人员,此项工作量、难度远大于月度退税审核)、函调处理、台账登记、资料分发归档等日常工作,后台2人专业从事各类阶段性的专项工作、出口调查、出口退税专项评估、统计总结等工作。以前台的工作量来看,能维持日常月度工作已很不容易,如果有一人有突发情况,后台虽可顶一个人,但正常的运转秩序与压力太大;后台的受限也很大,不能真正深入开展、全面完成各项调查及评估等工作。 2、不利于全面深化出口退税分类管理。总局指示,分类管理必须要作为今后管理制度的基础。以现有模式来看,虽然上级正在下决心简化和规范人工审核,切实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退税单证人工审核的工作量,在普遍简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高信誉等级企业的人工审核工作,但相对来说,由于不太熟悉户管的生产经营和征管情况,还不能做到将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和税源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难以降低“就单审单”可能出现的风险。 3、不利于全面推进征退衔接。虽然区局税政科从前二年就花大力气抓征退税交流,加强征退衔接与监控管理,逐步建立预警体系,但现状是有制度无保证,存在一定管理风险,难以真正实施税源联动管理机制。长期以来出口退税管理游离于税收征管总体格局之外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退税部门对出口退税业务的垄断优势,由于沟通不畅,各自单兵作战,征退税衔接无从谈起,征退税联动管理也是联而不动,无法真正从专业管理向综合管理的转变,即将出口退税工作由退税部门单独管理转向征退税部门共同管理,加强出口退税工作与日常征管工作、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结合,实施税收综合管理。 为此,总局也指出:如果把出口退税审核的一些基础性工作放到基层,放给税源管理部门,专司出口退税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就可以集中更多的精力加强出口退税评估和预警分析,研究解决出口退税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模式二的利弊 这种模式的优秀是部分下放。部分下放其实就是审批权限的进一步下放,由指定分局受理、申报、初审、复审,区局行使形式上的审批,由职能部门统一负责出口退税的指导、协调。 (一)优点 1、区局职能部门压力得以缓释。下放分局在大厅设立综合窗口,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受理辖区内的征退税事宜,区局出于技术上的把握可以过渡保留单证出具工作,但工作重心逐步向指导、协调、分析预警及处理突出矛盾和疑难问题转移。 2、方便了属地纳税人。属地纳税人的办税成本可以减轻,避免分部门多次跑的矛盾。 3、部分征退融合。对于下放分局来说,可以方便实行征退衔接。由于对辖区内的户管较熟悉情况,可以迅速开展各类调查事项并及时处理,启动多税种联评,逐步熟悉出口退税业务,形成部分管理骨干。 (二)缺点 1、个人认为,部分下放不能实现由形式到本质的管理突破。矛盾只是被转移,管理风险并未大力消除。 2、岗责体系难以建立健全,业务流程不能全部优化,岗位之间的衔接、工作节点的控管、文书资料的传递和归档对下放分局来说压力较大。 3、方便了属地纳税人,其它分局的责任意识并未得到加强,依然会淡化征退衔接,风险防范只是点上的集中,联动机制不能全面推开,无法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三、模式三的利弊 这种模式的优秀是征退合一。征退合一即审批权限的全面再下放,由出口企业所在地分局受理、申报、初审、复审,区局行使形式上的审批,由职能部门统一负责出口退税的指导、协调。总局实行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后,苏州市局已经在昆山进行了新尝试,具体做法是:在各基层分局增设出口退税管理岗位,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认定、申报、审核、证明开具、评估实施等日常事务,税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出口退税的审批、计会统、评估选案、政策传达与解释等总体性工作以及对外贸企业的退税管理。 (一)优点 1、区局职能部门压力得以释放,专注于从制度上理清明确征退税衔接岗责体系,依托有关系统、平台宏观上加强分析、预警、监控,强势推进联动机制,综合管理效应明显。 2、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堵塞漏洞,避免税收风险。相对来说,分局和税收管理员更加熟悉所管辖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出口企业的出口业务规模与生产经营能力的匹配性、出口业务的真实性等有更充分的了解和把握。征退合一,可以降低“就单审单”可能出现的风险,一旦发现出口退税申报的异常情况,通过及时实施调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化情况,查清货源,查实货物、发票、货款等信息,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可以防止或避免少征多退现象的发生。 3、各分局能对管理资源、管理手段、管理任务进行有机融合,征退税衔接更加紧密,税收综合管理更有成效,税收总体工作质量与效率显著提高,分局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锻炼培养一批分局从事出口退税工作的业务骨干。 4、有利于降低办税成本,企业办税程序更为便捷,退税进度进一步加快。实行征退合一,可以缓解企业在征税部门和退税部门分别跑、多次跑,征退税部门分别找的矛盾,既方便纳税人,又有利于降低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符合建立服务型政府、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 (二)缺点 1、区局职能部门转向业务指导协调后,宏观掌控风险的能力可能下降,管理风险向基层分局、税收管理员倾斜,如何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防范和预防出口偷骗税行为的难度加大。 2、再下放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基层干部素质能否胜任。出口退税业务性强、操作复杂、政策变化快,这已经成为普遍看法。随着出口退税业务渗透到各个基层点、覆盖整个国税系统,这较过去是一个重大转变,对基层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现状堪忧。 四、因地制宜,摸索出口退税管理新路 综上分析,不论何种模式,区县级的出口退税管理模式应因地制宜摸索新路子,最终实现的目标要根据总局精神:出口退税管理的工作方式要逐步实现两个转移,即省、市级出口退税部门的工作重点由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向强化指导、管理、监督职能转移;出口退税审核工作重点由审核表证单书为主,向表证单书审核和出口退税申报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性审核并重转移。 在征退合一的实施过程中,关键是制度建设,有以下几点必须重点注意: 1、建立大厅受理、管理员调查审核、纳税评估股室开展征退税联动评估三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岗责体系,做到完善清晰;从职责分工上,将出口退税业务和征税管理工作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要正确处理好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关系,注重加强出口退税工作与日常征管工作、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的结合,实施税收综合管理。 2、从流程上进一步整合优化征退税各节点,做到简洁高效、连贯通畅。 3、区局职能部门要按照从宏观上发现问题,从微观上查找原因的方法,在上级的指导下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工作。通过对地区、行业的税收总体运行情况进行对比,发现异常情况,分析产生异常的原因,提出管理要求,制定核查方案,下发给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不断深化出口退税评估,全面推行多税种联评模式,加大指导协调力度,提升管理能力。 4、从考核上加大对征退税衔接工作推动力度,做到有效保障。 5、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加强风险教育,提高干部自我防护意识,防范失渎职行为。 退税管理论文:我国现行出口退税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形势的发展,我国的出口退税也随之调整和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加以改进。 关键词 出口退税 立法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513.2 文献标识码:A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和外贸环境的变化,从198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出口退税制度,之后一直在调整和完善过程中。在1994年开始首次对出口退税制度进行调整,截至2009年4月1日,我国共先后进行了十一次出口退税调整,尤其是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先后于2008年12月、2009年1月、2月、4月对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我国近二十年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使得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日趋成熟和健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新的问题,在法律法规建设、操作流程以及实施效应上都有许多需要改进和健全的地方。 一、现行出口退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出口退税的立法层次较低,程序性法规不完善。 实行新税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既包括了政策内核,又包含了日常规范。在随后出台的诸多文件中,几乎都是有关税政方面的内容,而对出口退税管理的规范,则散见于以上文件中。对于增值税这样经济生活中非常重要而且影响广大的税种,征税与退税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作出规范,而仅以暂行条例和其他文件的形式作出规范,不但不符合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而且也带来了执行中的随意性。而且由于没有一部成型的程序性、管理性法规,出口退税操作出现了很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影响了出口退税政策的准确实施,使出口退税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审批流程而仅仅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审批流程,势必产生诸多责任不清、岗位不明现象,也会使审批退税没有强有力的内部制约机制,从而在管理上出现很多漏洞,也给骗税以可乘之机。因此,如果出口退税管理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不按业务属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而是实行粗放管理,那么各种隐患将长期存在。 二是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检查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检查的内容、方式、手段及事后处理等不尽相同,随意性很大,从而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产生导致骗税的隐患。 三是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清算规程,使各地出口退税清算业务多种多样,有些地区甚至只对出口退税清算走过场。而实际上清算业务是出口退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严把出口退税关的重要环节。 (二)征税和退税操作方面存在缺陷。 1、征税和退税职责分配上的不均衡导致的利益冲突。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新的税收征收体制,增值税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征管,中央和地方的增值税征收比例按照三比一的比例进行,而出口退税额则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这就导致利益方面的分摊不均,地方政府不负责出口退税的责任,就没有动力对出口退税的实施进行监管,出口退税制度难以优化。 2、出口退税管理机构雍肿,出口退税的征收、管理和退税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进行,这就导致了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明,遇到问题互相推诿、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个部门很容易单纯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前提下尽量最小化自身的行政风险,很少能够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导致出口退税实施上的困难和中央新的出口退税政策落实上的低效。 3、出口退税和税收征管分离。我国实行先征税后退税的方式,企业出口之后凭借有效单据去相关部门办理退税,给投机分子可乘之机进行出口骗税,给国家利益带来了损失,同时也增加了不必要的财政支出。 (三)我国出口退税信息化程度不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应用较少,没有形成高技术的现代化管理系统。 在出口退税过程中,由于退税手续繁琐,人工成本高昂,与出口退税相关的审批需要采用无纸化办公。现阶段,我国出口退税工作中信息化程度还不是很高,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化程度也不同,存在差异,部门间的协作不顺畅。首先,信息应用不全。现除海关电子信息可以进行对碰稽核外,其他如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外汇管理局的结汇信息和专用发票信息等都还不能被退税部门所采用,电算化稽核功能还不能充分发挥。 其次,软件设计内容跟不上新出台的政策要求,由此带来操作难问题。 还有,功能不齐全,缺乏清算及检查功能。现行的申报系统和审核系统其基本功能主要是数据登录、编报和数据核对,但缺乏管理功能,给退税管理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另外,该系统也未将检查功能列入其中,使退税检查游离于系统之外,既不利于规范统一,又不利于数据的相互衔接。 (四)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管理上存在失控、脱节现象。 出口退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税务机关内部的退税、征收、计财、信息等部门,同时还涉及到海关、外管、外经贸、国库等部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对出口退税工作必须协调一致。但目前国家涉及此类文件不多且执行起来有较大折扣。有些具体问题在协调上无明确要求,致使一些工作协调极其困难。如一些地方海关往往对税务机关的函调报关单不能及时复函;有些海关要求退税部门发函调查必须附报关单原件;有的制单明显错误,企业要求改单,而非要退税部门出具证明才予改单,从而影响退税进度。另外,管理手段落后,既造成部门之间工作推诿,也造成管理失控、脱节,给不法分子的骗税活动留有空隙。 二、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对策及建议 (一)按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建立出口退税法律制定。 我们应当按照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建立稳定的出口退税法律制度,提高出口退税政策的立法层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出口退税的条件、范围、退税率、退税机关、退税程序、法律责任等作出统一、全面的规定,从根本上避免出口退税制度的随意性调整,增强出口退税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公正性。 (二)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中央与地方税收收入分享体制。 可以考虑将增值税划为中央税,中央负担全部出口退税。地方减收部分由转移支付及其他收入调整解决。从国际经验看,增值税在绝大多数国家都是中央税,因而出口退税也由中央负担,这是最为成熟稳定的出口退税体制。它有利于增值税“中性”作用的发挥,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增长,应当将其作为我国出口退税及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在当前增值税征收体制下还应实行共同负担机制,在现行增值税税收体制下,中央独担出口退税弊多利少,所以应在坚持中央与地方共同负担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现有出口退税机制,调整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降低地方财政出口退税负担,弱化出口退税共同负担机制的负面作用,同时规范地方退税分担办法,才是退税机制改革的唯一出路。 (三)完善出口退税税制结构,科学设置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零税率是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最终价值取向。但是我们当前的近期目标是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建立出口货物实际税负定期评估制度,在不违反国际法的前提下,区分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退税标准,分别制定出口退税率。与此同时,合理设计税种,尽快由生产型增值税过渡为消费型增值税。扩大“免抵退”办法,改善出口退税计算办法,要着重解决征税与退税的计税依据,即“税基”不一致的问题。 (四)出口退税工作的电子化和信息化建设大有可为。 应加快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的网络化规划和建设,提高出品退税的工作效率,实现出口退税业务全过程的计算机信息监控及充分的制约机制和预警系统,把各个分散的单位用信息手段连接成一个统一的系统,促进整个出口退税管理水平的升级。在未实现基于业务处理的税务、国库、外汇等部门的大联网前,国库可以加入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实现纸质数据与税务电子数据的对审,确保预算收入的安全退付。 (五)做到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立科学、严密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完善出口退税的征管机制。 在出口退税制度上应当贯彻“征退一体、以进养出”的原则。我国也应该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征退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实现征退税信息的对称。加强纳税环节的监管,使出口退税的实际税负与名义税负相一致,并且将退税纳入增值税的常规管理,不再另设专门的出口退税机构。加快出口退税计算机信息监控网络的建设。要有效整合,形成强有力的出口退税监控体系,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实行多元化的退税申报方式,提高退税工作效率。严格出口退税管理流程。一要健全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律制度,将出口退税的操作、管理、监督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制定合理的预警分析系统,加强事前预测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并及时解决问题,有效防范不法分子进行骗税活动。三要加强出口退税的专用税票管理,严格退税专用税票的发放和检查制度。提高出口退税工作中的衔接性,出口退税各个部门紧密配合,互通有无,共同进行,有益于对出口骗税工作进行有效防范。四是实行出口退税时间保证制度和滞纳金制度。国家对企业承担出口退税债务责任,国家应该以税务关系为中心,以税收法定为依托,在税法中明确规定出口退税的时间保证制度和延期退税的滞纳金制度,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必要、有力的保障。同时以法律形式确立纳税人出口退税请求权,明确赋予纳税人出口退税的权利。 (六)加强退税环节中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针对目前退税程序繁杂,各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能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比如海关部门应当对出口货物的真实性负责;银行应当积极执行其资金监控职能,严格审核资金存货;外汇管理部门要加强外汇进出的管理,对套汇、逃汇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税务部门要简化退税手续,缩短退税审批时间,实现企业当月申报税务部门当月完成退税审核,提高退税效率。国库部门要优化出口退税资金审核、划拨流程,依托央行现代化支付体系的优势,实现资金划拨实时到账,同时国库作为第三方,与企业和审核、审批部门均无利益关系,地位相对独立,因此,可以积极发挥国库的监督服务能力,确保出口退税制度的严肃性。另外,需要建立跨部门的信息联络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及时交换信息。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九江市中心支行)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生态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1生态农业的内涵解读 现代农业主要表现为现代石油农业、现代生态农业等各种不同的模式,因为现代石油农业的发展主要是依赖于巨量化学物质的投入来提升产量与经济收入的,因而也造成了对水资源的极大消耗,甚至导致生态环境出现了恶化,所有也被认为是一种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模式,随之,生态农业这一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模式开始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尽管全球范围内各国关于现代生态农业的名称有所不同,一些国家称之为有机农业,一些国家称之为生物农业或者无公害农业,还有一些国家称之为持续农业等,但是对于其内涵之理解却是一致的。生态农业事实上是应用生态学的原理以及系统科学的方法,将现代科技和传统农业技术加以结合,全面而合理地运用自然资源以实现农业生态、经济、环境等方面效益的有机统一,从而让农业能够走上良性循环之路,所以,它已经逐步成为如今全球农业发展的重要潮流之一。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之间具备了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循环经济理论认为这反映出人类积极寻求和自然界和谐共处之理念。循环经济运用于农业上即为生态农业,所以,生态农业也属于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循环农业之实质在于用环境友好方式来运用自然资源以及环境容量,从而实现我国农业经济活动趋向于生态化,实现经济、社会以及生态等诸多方面的相互统一。有鉴于此,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之间具有目标上的一致性,两者均要求在农业生产活动之中和自然环境、生态系统形成良性发展的新机制,以达到节约资源与重复利用能源之目标。 2循环经济条件下生态农业的基本特点 (1)资源化 也就是要以污染排放的最小化为主要目标。应当针对产业链之输出端,即废弃物,以充分提升绿色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也就是要运用对废弃物实施多次的回收、利用与资源闭合式循环,从而实现废弃物排放的最小而。资源化原则是一种输出端的方法,能够将废弃物再一次地转换成为资源,从而减少最终的处理量,这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废品回收以及综合利用。为了和资源化的过程保持适应,消费者要提升购买再生产品之意识,从而促进循环经济之实现。 (2)再利用 也就是以废弃物利用的最大化为主要目标。这一原则属于过程性的方法,其目的在于尽可能地延长产品与服务时间,尽可能地多次或者以多种不同方式来使用物品,从而避免其太早成为垃圾。要致力于发展白色农业,也就是要开发与利用各种微生物资源,从而生产出各类无公害的绿色食品、无污染的饲料和其他能源。 (3)减量化 也就是要用资源投入的最小化为主要目标。这一原则所针对的主要是输入端,目的在于减少进入到生产与消费过程之中的物质与能源流量,对于废弃物之产生,主要是运用预防方式而非末端治理方式加以避免的,能够在最大限度上降低对于各种不可再生资源之耗竭性开采与运用。对于废弃物的产生与排放则应当实施总量控制,在农业上主要是运用好该原则,使用最为科学和灵活的方法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3循环经济下发展生态农业的几点思路 (一)大力提升农民群众的农业循环经济意识 当前,循环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并非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经济发展模式,迫切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与引导规范。因为我国农民群众受教育程度整体上较低,对于资源的利用和环保等公共意识显得极为淡薄,所以在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时可向其展示一部分典型示范项目,带领农民群众实地进行参观、考察,并对农民群众实施培训,从而让其更好地了解资源和环境对于农业生产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还应当注重于循环经济发展中经济效益之宣传,运用可预见的经济收益以激发出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从而做到自觉了解循环经济原理,积极参与农业循环经济进程,进而取得理想的经济成效。 (二)立足农业生态环保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1)要逐渐增加生态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 从而形成支持我国生态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性体系。鉴于生态农业具备了人、财、物力的投入量相当大以及技术含量较高之特点,国际上通常采用投入和补贴等相关支持政策。我国的现代生态农业起步比较晚、层次相对较低、经济效益也比较差、经营较为分散,生态农产品的市场规模也比较小,消费者的认知度相当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地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资金投入、信贷支持、税收减免以及补贴等多个方面实施政策倾斜以及必要扶持,从而更好地拓宽农业投资途径,持续增加对大型农业生态工程以及农业资源保护区之投入。 (2)要建立健全生态农业建设激励体系 要更加积极地倡导与鼓励企业承包与租赁荒地、荒山和荒滩等,开展植树绿化与水土保持等农业领域的综合性开发,切实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的奖惩机制。 (3)要强化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切实有效地控制各类环境污染的出现。要积极引领农民群众依据当地生态资源环境之实际来发展好生态农业,控制使用化肥与农药等各类化学物质,不断加大有机肥、无毒性的生物肥料的施用力度,从而切实减少因为农业生产而产生的各类污染,并且积极整治水土流失。四是要强化农业领域的标准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出标准化对于生态农业建设所具有的导向性作用。 (三)提升创新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要妥善处理好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之间的关系,明确其职能,加强农村管理工作,做到管理和建设同行,这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保障。有鉴于此,应当建立健全新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之引领机制,有效改进与优化资源在城乡间的有效配置以及重新组合,对各地方政府以及农民群众的行为加以引导,对于环境友好的措施应当进行全力扶持与鼓励。应当建立起政府资金和金融资金之间的相互联动体系,切实形成社会资本引领机制,促进对新农村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之投资,并且致力于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要健全完善环境和发展的综合决策办法,各地政府要设置农业生态发展专业机构来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并且组织与协调农业生态环境取得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农业技术体系建设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1)要增加对生态农业技术开发加以支持之力度 不断提升生态农业技术的发展水平。在持续增加国家财政对于生态农业技术投入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吸引社会各方资金用在生态农业科技建设与开发上,从而逐步形成和健全投资与收益相互挂钩的新机制,并且形成多元化生态农业科技投入机制,为我国生态农业的技术创新提供相应的技术条件。 (2)要认真汲收传统生态农业技术之精华 切实推动现代生态农业技术的创新步伐。因为我国传统生态农业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间作套种、休耕轮作以及精耕细作等技术与经验,因而对于发展生态农业具备了非常好的继承与借鉴价值。然而,生态农业同样还需要高新农业技术之支持,如今,一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的生态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现代信息技术以及遥感技术等均被广泛地应用到生态农业建设之中,从而实现了生态农业的高技术化以及信息化,因而值得我们认真进行学习与借鉴。 (3)要健全完善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机制 积极培育我国农村生态农业技术服务、咨询以及转让等各类中介机构,全面鼓励与引导建设各种生态农业协会,从而健全完善生态农业领域的科技推广网络,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进而为生态农业科技实现成果转化奠定良好基础。 (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说 农村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之发展需要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切实保障。但是,目前阶段我国的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尚不够健全完善,主要体现为不够系统和灵活,通常是照搬与照抄城市环保立法,在现实之中很难加以执行。相关农村生态农业与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依然存在着大量空白,往往只能零星地散见于各类单项法规之中,缺少一部真正具备了统领性与可操作性的高位阶法律。因此,要想发展以循环经济为基础的生态农业,迫切需要以整合当前较为分散的条文或者立法为基础,形成一部以广大农村地位为主要对象,在农村具备了极强可操作性的、系统性的农村领域循环经济法律。在此基础上,环境法当中也要明文规定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生态农业、循环经济等内容列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从而把生态农业、循环经济之发展状况真正视为判断当地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标准,明确相关监督机构以及人员,保障生态农业在农村地区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进而有效减缓我国农村环境恶化之速度。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各项方针政策不仅高度关注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消除绝对的贫困,同时又关注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设,切实解决农村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这就需要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下的生态农业,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平衡发展,并且实现农村环境保护的最优化。 作者:杨艳 单位:南阳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经济区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一、中原经济区背景下河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分析 农业推行循环经济是整个社会体系全面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社会的关键环节。没有农业循环经济,就不可能建立整个社会的循环经济,更谈不上建立循环社会。尤其是中原经济区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区的建立,使得河南农业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中原经济区是以河南省为主体,延及周边,支撑中部,东承长三角,西连大关中,南临长江中游经济带,北依京津冀,具有自身特点,优势独特,经济相连,使命相近,客观存在的经济区域。它的建立,使河南在全国区域格局中具有难以替代的枢纽地位。再加上,近两年航空港经济区的设立,更加凸出河南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枢纽地位。因此,把握中原经济区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河南地区的交通、人口优势,发展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2013年,河南省委省政府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针对农业农村发展所面临的一些新矛盾、新问题,提出要“加强城乡统筹,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十分重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问题。结合河南地区农业大省的独特优势,目前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主要存在三种模式:一是以南阳西峡、洛阳、郑州中牟为代表的生态农业模式;二是在河南省内普遍存在的以沼气为纽带的能源综合利用产业模式;三是以郸城、荥阳为代表的农副产品深加工模式。可以说,全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在发展中,已经初步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特色道路。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河南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也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诸如农业自然资源利用率低、废弃物资源转化利用水平低、环境污染严重等。综合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原因 农业资源约束加剧。河南耕地总面积1.19亿亩,居全国第4位,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8公顷,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1/4,且呈递减趋势。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低。河南是人口大省,人均占有自然资源少,但长期以来,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在大部分地区并未得到明显改变,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低质量、低效益的粗放型经营模式仍将长期存在。农业环境污染严重,农业废弃物的惯性露天堆放、生活垃圾的随意丢弃,已经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和地下水,恶化了农村生活环境。同时,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加剧,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使得农村的自然生态系统遭受了严重损害。 (二)社会原因 主要表现为参与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主体因素,即人的因素,也就是农民和政府部门。一方面农民是河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力军,他们对生产要素的改进有着极大的主观能动性,而河南省的现状是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农业循环经济”这一新的发展模式他们知之甚少,更谈不上积极参与;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另一个主体,那就是政府部门,片面强调发展的速度,而忽视发展的质量,形式主义和机会主义思想严重,使得农业循环经济迟迟不能形成规模和合力,不能发挥出循环经济的示范效应。 (三)经济原因 一方面资金投入不足。农业循环经济需要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才能逐步显现其综合效益,因此需要有巨大的资金投入来进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新的发展模式实践;另一方面内在经济驱动力不足。按照经济学的假设,人都是“经济人”,因此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每个经济体都是在成本-收益框架下去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是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农业生产的经济价值较低,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工业支撑,河南省农产品大幅增加的同时,却出现了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偏低、农业效益持续下滑的局面。 (四)科技原因 农业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有别于传统的小农经营模式,它实质上是一种低投入、高效率、高循环、高技术的新型农业经济。要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需要有科学的管理和指导,需要将工业加工和农业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要使用更多低害或无害的新工艺、新技术,支持循环系统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研究,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逐步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循环能力。而科技因素归根结底是人的因素,循环经济人才的缺乏,使之不能得到有效的推广。一方面随着全国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不断进步,现有的农村人员技术水平已经不能够满足社会需求,逐步被社会淘汰;另一方面河南农业方面的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加上由于河南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难以留住和吸引人才;另外,随着河南省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产业集群化发展得到了提高。2012年年初,河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力争到2015年,河南将形成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00个、50亿元以上的集群50个、100亿元以上的集群20个。因此,农业产业化的不断发展,所需要的农业技术人才的数量逐步提高,导致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不断缺乏。 三、河南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号召全员参与迫在眉睫 首先,政府作为各项工作的职能管理部分,必须转变发展理念。对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应该从自身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在工作过程中要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作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充分发挥指导和推动作用。一要改变传统农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把循环经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农业生产实践中去;二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养;三要引导农民树立复核循环经济发展的消费观念,形成农村绿色消费氛围,使农民和农村企业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利用各种媒体,对农业循环经济进行宣传和讲解;加强对农民进行培训,搜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树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次,作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主力军的农民,也要加强自身学习教育,克服短期行为;提高生态环保意识,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树立现代农业发展的新理念;不故步自封,在原有农业循环经济形态的基础上,从小农经济走向现代化经济。 (二)政策制度 1、赋予农民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以激励农民对土地长期投资的积极性。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依法自愿有偿,允许农村以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制等形式进行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尽快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第一,政策投入制度。积极运用贴息、补助等财政杠杆,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多渠道筹集开展农业循环经济所需要的资金,适当安排生态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生态建设规划、技术培训、经验交流的补助。综合利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措施,调节和引导农业投资主体的经营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二,考核制度。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有效确保此项工程的顺利进行,各级有关部门都要明确分工,不仅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考核机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必要的情况下给予奖励。第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也是农业发展和建设农村的重要保障,因此要切实调整资金的投向和结构,将基础设施建设由城市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财政性建设资金要向农村倾斜,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发展节水灌溉,重视耕地保护和土壤改良,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搞好水库整险加固,加快乡村道路建设,电力和通讯设施建设。 (三)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外延,从单向循环向“产业链”或者“产业网”的目标迈进,扩大适用范围,探索农业节本增效的新途径,逐步实现粗放农业向精准农业的转变。 (四)多途径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为加快土地规模经营步伐,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体制机制,减少农民的后顾之忧和对土地的依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创造条件扩大农民在农业之外的就业局到,使农民在农业之外获得比较稳定的就业机会,让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去。 (五)科技层面 结合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多途径筹集资金,加大对发展集约循环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推行农业循环经济的经验和引进先进的优秀技术,在对农民加强素质教育、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义务教育、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加大对院校农林类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减免种植、养殖业专业学生的学费。同时,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技术和技能培训,制定适合农村口味的学习方案和计划,编写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把农民最想知道,生产最需要的东西纳入到培训中来,采取机动灵活的培训方式,把课堂系统培训和利用实践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广大农户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作者:李淑红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可持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一、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的缺陷 我国虽然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但在宪法上,并没有明确提出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思想宪法地位的缺失,使得循环经济在我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循环经济已成为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将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写入宪法修正案中,明确循环经济在我国地位。农业循环经济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部门,也会随着循环经济在宪法中地位的确定,从而得到重视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也会得到一定的法律依据。我国至今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立法方面呈现空白状态,虽然《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对某些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却没有相应的操作程序以及执行规定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农业生产者在遇到具体操作问题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这样导致法律颁布后无法有效实施,失去应有的意义。 二、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必要性 1.法律是保障农业循环经济实施的重要手段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经济属于经济基础领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法律规范来源于经济生活,并且服务于经济生活,同时,经济生活的变化也影响着法律的发展和变化。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法律是保障其顺利实施的基础。通过法律确认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原则,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和利益分配,将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引入市场。运用法律机制对农业循环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改正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引导其良性运行。因为法律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通过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明确农业循环经济法律关系,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背景下,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200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法治化的轨道。然而我国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定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不利于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和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构建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利于循环经济法的理论研究,推动循环经济的法治化进程,而且能够使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法可依,推动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全面深入发展,缓解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压力。农业循环经济本身就是循环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业循环经济的立法,不仅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使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有法可依,同时也是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 3.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注重长远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需求的发展战略。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农业循环经济提倡的是循环发展,通过科技在农业方面的运用,使废弃物得到重复利用,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以达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有效保护资源和环境,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其可持续发展关乎整个国家的稳定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因此,完善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立法,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农业方面得到全面的贯彻和发展。这也是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4.突破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途径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交往中,进口国以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人类健康为由而制定的一系列限制进口的措施。我国农业由于在农产品生产方面生态意识淡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不完善,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在出口时经常遭遇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推广的是清洁生产,发展的是生态农业,在有效改善资源环境状况的同时可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系数和安全指数。为此,我国就必须针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立法,在法律上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另外从法律上完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环境质量保证,把农业清洁生产等方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通过法律的具体规定,使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和国际标准接轨,进而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摩擦,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对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的建议 1.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 在我国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将发展循环经济写入宪法,以体现我国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视。这样为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和制定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农业循环经济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方面,因为循环经济写入宪法,为农业循环经济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农业循环经济立法的完善,必然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涉及农业、经济、环保、科技、财政等方面。制定一部专门的《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促进农业循环经济良好的发展,保障农业循环经济持续、高效、稳定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应是一部系统的农业循环经济全面发展的综合性法律。通过其来协调农业发展、经济增长、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明确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具体措施等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可以明确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地位,为实现农业经济的持续增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农业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3.制定和完善与农业循环发展 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其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仅靠一部《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是远远不够的,对其周边法律的完善,也是保证农业循环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时,政府的支持也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政府在收税等方面的政策,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对《农业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设立和发展离不开其纵向法律的设立,生产、流通、消费都是不可忽视的方面。例如《清节生产促进法》的推动,促使农业清洁生产制度主要包括: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或者避免农业污染物的产生,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在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方面,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检查,既可以防止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又可以促使农产品生产者改善生产经营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进而推动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作者:徐玮晶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推广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 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指在农业资源投入、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农业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农业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体系,与传统农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以减量化原则、再使用原则、在循环原则作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减量化原则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农业资源的投入,即减少农业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和能量流量,实现资源利用的减量化;再使用原则就是指在农业生产、消费过程中,最大程度地使用用于生产和包装农产品的机具和容器,实现多次使用和反复使用,防止它们过早成为垃圾;再循环原则就是指对废弃物的再加工处理,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二、积极创新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对策 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发展,但是发展模式不多,覆盖面积不大和普及率不高,还没有大范围推广,我们必须下大力气,不断创新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最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简单来说就是要让农民从中获得经济效益,让社会取得生态效益。加强宣传,就是要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人和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价值观,使得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培训,就是要对农户进行培训,要让农户真正掌握那些“学得来”“用得上”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本领,进而激发农民群众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快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任何一项工作推广都必须要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支持,要推广农业循环经济,也离不开配套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要求相关部门要尽快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推广深入、持久,比如在税收和投资等环节上给予经济奖励措施。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科技创新、科技进步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重复利用、循环利用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也是对已经开发出来的优良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加以改进、推广。科技就是生产力,只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才能真正实现资源“再生”,实现可持续发展,比如现在农村实用最多的“沼气”资源,虽然已经作为循环经济常见、有效模式被大家所接收,但还是可以继续利用科技这个工具,优化、创新相关设备,提高再生能源的利用率。 (四)加大、加强资金扶持力度。推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除了技术瓶颈外,关键是资金,如果能有专项资金的扶持,确保专款专用,发动和鼓励社会各界人捐资,帮扶农村贫困户进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改造,积极引导和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充分依靠农户自主投入的主体作用,防止过分依赖政府。 (五)树典范、立标兵,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和推广。虽然经过广泛深入宣传之后,农民对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已经有一定的认识了,但这还不够,只是给了大家一个美好的印象,毕竟百闻不如一见,所以在一定范围内必须要选择条件较好的镇、村组织开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样板示范户和生态示范村,让农民亲眼看到循环经济所带来的好处,通过以点带面,示范辐射作用,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模式很多,关键看哪种模式更适合自己,应该积极探寻符合当地实际,吸收成功模式经验,创立自己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要追求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比如有些地方以沼气为纽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解决农民生活用能需要,同时发展农业生产,这样一来,对增加农民售、保护森林资源、节约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生态平衡产生了作用。 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是人和自然和谐统一的良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让农业循环经济这个主题始终成为最受关注的课题,根据村情、乡情、县情,大力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让农民切实体会到经济模式所带来的巨大实惠,激发大家积极性,大胆创新,以至实现良性循环的美好景象。 作者:刘宇阳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高效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一、高效循环农业经济是现代农业追求的目标和发展方向 构建农业循环经济创新机制,逐渐形成成熟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体系是目前的焦点。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形成多途径、多层次、多产业联动发展与融合发展的高效循环农业经济格局,才能实现高效循环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的实施将引领整个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可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发展高效农业循环经济有利于各产业的融合发展循环农业以产业链延伸为主线,注重农业资源循环利用与能量高效转换,在科学安排系统内部及相关产业间的循环与再利用基础上,实现单程式农业增长模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循环的综合模式转变。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在具有现代农业运作高效性特征的基础上,强化了农业资源的节约性,通过优化组合,实现优势充分叠加而产生集成效应和相互叠加融合的放大效应。大力发展高效循环农业对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食品安全和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双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循环不经济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难题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需要从社会、经济与环境等诸多方面全面考虑、整体推进。循环农业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只注重循环、不注重经济,缺乏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展的动力,不少循环农业项目取得较高的生态环保效益,但是不经济。二是内部结构不合理与农业集聚水平偏低,循环农业缺乏先进适用技术,难以构建完整的高效循环农业产业链。三是循环农业产业链上各独立经济主体间存在循环经济目标不一致和行为不协调的矛盾,导致先进技术难以推广,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的积极性不高。四是农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监督机制缺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经济主体不多,经济利益高于一切。五是高额投入已远远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国家对循环农业支持力度不够特别是资金投入不足成为重要的制约因素。循环农业建设可带来优良空气、干净水源与优美环境,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作为对农业部门的补偿,各地应在财政、金融上对发展循环农业予以大力支持。 (三)应寻求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循环农业是一个开放系统,只要关联产业含有不可循环的元素,就能导致农业本身的不循环。大农业循环经济理念基于生态学、系统论、共生论理念,用工业化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推动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实现循环农业产业链上各独立经济主体间的协同发展。大农业循环不仅是第一产业内部的循环,而且是第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循环,实现各产业间的良性循环和联动发展。各产业有各自的循环,又有相互间的大循环。在发展大农业循环过程中,将会不断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不断有所创新,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大农业循环强调运用现代科学新技术,在循环产业链各环节发挥作用,实现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物质能量循环利用最优化、环境社会经济危害最小化。 二、应在发展模式上探索新思路、寻求新突破 高效循环农业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包括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涉及的行业包括工、农、商等开放式系统。需要从社会、经济与环境等方面综合考量,明确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目标,构建高效循环农业发展支撑体系和长效机制。 (一)努力探寻有特色的高效循环农业适用模式选择正确、适宜的模式,将使农村在循环经济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更顺畅,为农业循环经济创新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一是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应建立真正意义的种养加生态循环系统示范区,集成应用数字化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生态种植技术、生态养殖技术、立体种养技术、沼气发电技术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等,构建生态农业产业体系。二是区域大农业循环经济生产模式,寻求区域内部最佳生态、环境、经济效果。区域内多个子系统或多个单元产业群互相融合、协同发展,可形成紧密结合的有机循环整体,实现物质与能量的交换、转化和循环,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三是工农业复合型模式。这是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循环经济联合体模式,是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趋势。主要特点是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基础上,实现污染排放减量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从而有效缓解经济增长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四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化、商品化和规模化模式。农业废弃物利用面临的主要矛盾表面上看是集中在收集储藏和持续均衡需求的矛盾,实质是经济社会效益的矛盾,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经济价值难以实现,重要的是体制机制问题,农业持续发展、农业废弃物利用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基于大农业循环经济理念,应从一定区域农村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系统的大循环中,寻求农工商各产业系统集成和资源整合,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于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和多产业融合的集聚作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程。 (二)构建高效循环农业发展长效机制发展循环农业存在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矛盾。短期见效慢、成本高、风险大,仅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实现高效循环农业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难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影响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同时,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高额投入已远远超出农民的承受范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政策调控是化解长期效益与短期利益矛盾的重要方法。一是需要扶持及顶层设计,促进高效循环农业的推广。在明确和突出政府对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主导责任的基础上,强化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主要由市场化途径解决,以市场化理念认识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资源价值,看待其发展前景,以工业化手段推进高效循环农业经济发展,拓宽其开发利用的途径。二是建立促进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等,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在搞好地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循环农业的发展方向。通过建立相关保障机制,扶持循环农业经营实体。通过建立循环农业开发专项基金,用经济手段规范农业经营主体行为,激励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的农户和企业。通过征收环境治理费、生态重建费等措施,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从事高效循环农业开发。 (三)产业集群与园区建设是高效农业循环经济开发的有效载体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重要意义在于能实现产业价值链集聚,形成集群效应。园区产业链是一个四维概念,指处于研究、生产、销售、消费各相关生产环节中的不同功能企业或产业,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基于园区供需链、企业链、空间链、价值链四维有机融合构建立体网状链条架构。价值链是引导园区产业链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一环。价值的实现不断引导园区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最终实现园区产业链价值的最大化。一是农业循环经济园区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依托,对农业循环产业发展意义重大。园区中各产业集群形成一种新的空间经济模式,在实现基础设施共享、资源高效利用与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深化产业合作,建立不同产业基于物质流的循环经济联合体,实现资源低成本、规模化和高效率循环利用,在保护农业资源基础上,带动其他产业及商业活动,为经济交流提供重要平台。二是现代循环农业园区与农业产业集群互相促进、协同发展。农业产业集群作为区域性新型生产组织形式,是由政府主导或依托市场形成的。农业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彼此间长期保持合作与竞争关系,基于巨大信息流的充分利用,满足区域内市场需求,推进园区农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拓展园区农产品市场空间和农业发展领域,发挥园区产业集群的辐射与带动功能。三是循环农业园区内企业可获得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的双重效益。各经营主体在竞争与合作中获得竞争优势,共同创造效益并促进产业发展,进而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带动产业的整体发展。 三、促进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发展高效循环农业要以大农业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基于工业化手段和现代科学技术,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基础上,着力发展区域大农业循环模式,加速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创新。在整体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分阶段推进。通过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形成多途径、多层次、多产业联动发展与融合发展的高效循环农业发展新格局,实现高效循环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构建大农业循环产业链,实现产业价值链的顺畅连接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的关键是构建循环农业产业链的网络体系。针对农业生产规模水平偏低、结构不合理问题,构建完整的高效循环农业产业链。循环农业产业链有别于传统的工业产业链,是一条通过物质循环与产业链延伸和反馈,基于农业生态系统以食物链为基础的特殊产业链。农业循环产业链基于农业产业间融合发展与经济主体空间布局,在高效循环中实现产业链的多次价值增值,促进网络系统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结构日益合理。一是在明确和突出政府对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主导责任的基础上,强化市场作用,努力完善产业链网络体系动力机制,实现循环农业产业价值链的连接。动力机制包括通过市场发挥作用的内源动力与基于宏观调控的外源动力,两者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循环农业产业链运行及持续运转。二是依靠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在物质流和能量流逐级逐层次流动中获得最大限度利用的基础上,使废弃物再利用,实现循环农业价值链有效连接。循环农业产业链组成结构及网络形式直接受价格变动影响。有效利用价格杠杆刺激各相关产业部门基于纵向主导与横向耦合的方式,通过竞争机制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有效协调循环农业产业链各独立经济主体间存在的循环经济目标不一致和行为不协调的矛盾。 (二)加强区域性循环农业企业共生平台建设,促进高效循环农业发展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作为新型管理模式,成为支持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重要路径。构建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可为经济主体提供技术支持与信息化综合服务。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采用政产学研的组织模式,集成区域内优势资源,构建区域性网络化综合服务平台,为经济主体发展循环农业提供系统、权威、高效的融资支持、技术支持、人才培训、项目规划及论证等。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最大的优势就是整合集聚多方资源,在区域范围内经济主体的相互配合基础上,达到辅助区域内经济主体发展的目的。一是政府在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建设中应处于主导地位。政府主导是平台建设发展的外驱动力。区域性企业共生平台是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依据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思路,处理好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的关系,强化和细化政府财力投入与规范化管理的同时,通过政府政策支持和组织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平台建设,加快区域性循环农业企业共生平台建设进程。二是通过企业化与市场化运作,保持平台发展活力和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完善平台的制度框架,推动平台规范运作的制度建设,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和功能。 (三)建设高效循环农业示范区,推动高效循环农业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示范区与经济园区类似,是集约化程度较高的一种经济形态,也是推进高效循环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示范区的主要特征是区域代表性强、产业特色突出,对其他区域起示范和引领作用。一是理顺示范区发展思路,促进区域资源高效循环。发展高效循环农业示范区,要立足大农业循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示范园区多种功能,在充分利用园区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的基础上,共同组成大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系统,探索并推广新型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二是创新工作做法,在突出特色基础上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强化对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和指导,改变因资金不足和政策空缺阻碍运行的状况,努力实现示范区有害污染物的内部循环,形成集聚效应。如,发展高效农作物种植示范区、现代奶牛养殖基地示范区、农村休闲观光示范区、生态果园示范区与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等,为提高食品保障能力奠定基础,带动周边农户致富,对现代农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培养循环农业人才队伍人力资源在循环农业发展中起主要作用。目前,循环农业适用性人才供给严重不足,掌握循环农业发展规律并能指导日常经济活动的管理者、技术人才与经济主体缺乏。循环农业是一个开放的产业系统,在人才队伍培养上要有新思路、新突破。一是用大农业循环理念研究循环农业人才培养问题,从现代农业及相关融合产业发展的视角探讨高效循环农业人才培养问题。二是研究农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各经济主体在循环农业发展中承担的职责,重点提升循环农业管理者服务水平和能力,激发科研人员从事循环农业适用技术攻关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保障循环农业技术供给;建立卓有成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激发技术人员从事循环农业技术推广的积极性。三是培育具有新理念、掌握新技能的新型农民。在加强乡村两级新型农民培养网络终端建设基础上,让农民接受实实在在的相关技术和技能培训。四是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培养一批具有循环农业理念的企业家。引导企业家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企业的各项投资及经营活动,切实承担在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作者:吴群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农业生产循环经济论文 一、邢台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一)人均耕地数量持续减少、后备资源不足 近年随着台市经济快发展、人口量断增,市化进程快、大工程项目建增,使大量耕地转为居民点企业工矿用地,人占有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土地日益为稀缺资源,其平原地土地备资源有,人地矛盾,为会经济发展瓶颈。 (二)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严重 台市多年平人水资源占有量为220m3,于全人水资源占有量十分之,全省人占有量70%,资源极度缺水。地表水资源先天足,其部平原县水资源重短缺,水资源需求量远超过水资源可用量,用水缺口较大,除别水年份外,大多年份地表水资源量已全部耗用,地水资源维持需水量主水源,造地水重超采,近三年平地水超采量6.77亿m3。台市境内河流为季节性河流,除引黄济津渠(清江)外,其他河流接纳市污水和工业废水,天径流。2011年监显,境内河流水质除七里河外为劣Ⅴ类,主污染物为化学需量、生化需量、总。 (三)农业生态环境恶化 为高产、人地矛盾,台市农业生产过程中,长期大量使用化肥、农、地等农用化学。2011年,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为564.97kg/公顷,为规定施用量上标准2.5倍;化学农施用量为13.49kg/公顷,其中仅10%能够附着农作物上;地面积达台市耕地总面积15.4%,其中使用量42%残留农田里中。过量施用农用化学,使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土壤中残留,土壤板、构破坏、肥力降,农业生环境恶化。于合理农业耕种、滥砍滥、毁开荒等原因,台市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土地碱化等生环境问,2011年全市有水土流失面积19万公顷,碱地面积4.7万公顷。 (四)资源再利用率低、浪费严重 台市大多民没有意农业废弃物“放错地资源”以及对其进循环用重性,对农业废弃物随意弃,既造环境污染,又资源大浪费[3]。例如:农作物秸秆可作为牲畜饲、沼池原、食用培养等,农大多秸秆被接焚烧处理;畜禽可作为饲、沼池原、等,农对畜禽处理大多露天堆放,如此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 (五)产业链短、经济效益低 农产通过期工,才能较高经济效益。于等因影响,台市农业生产大多保留着传统粗放生产,产外向化积极性高,上农产深工企业规小、量少,深工程度低,渠道窄,大多农产经工只经级简单工就进,产业链短,产附值低,经济效益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地农产进深次、多元化工,延长产业链,能现农业生产增产增效。 二、邢台市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构建 根台市农业生产特点、资源环境条及生农业发展现状,可构建以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台市农业持续、康发展。 (一)农作物秸秆多级循环利用模式 农作物籽收,剩余秸秆中含有大量营养物质,蕴藏着富能量,通过工处理可现资源化、能源化、饲化、肥化用,减少农中大量焚烧秸秆产生大污染,废为宝。根台市秸秆生产状况和农业生产条,农作物秸秆可经粉碎接田过腹田、用作饲、作为食用进多级循环用。 (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模式 主通过定技将畜禽进处理,肥、饲、能源等,减少畜禽随意堆放对环境造污染,现循环用。肥化用主将畜禽接田通过堆沤田,畜禽通过堆沤处理腐熟,仅能杀死病原生物,且含有大量有质和富、碳、钾及量元等营养物质,优质有肥,施用可增土壤肥力,高作物产量和质。饲化用主用发酵畜禽养蚯蚓,中白质、矿物质、维生、糖类和粗脂等通过蚯蚓化统,种酶作用,能分转化易于畜禽用高动物白饲。能源化用主将畜禽作为沼池原,进厌发酵处理,清污染沼能源。 (三)农户庭院循环经济模式 农庭院循环经济指生学、生经济学等本原理指,充分用农前院落、顶及周围闲散土地,以沼为纽带,将庭院种业和养业合起,现庭院物质循环用。农可用猪舍建沼池,猪舍上养鸡,庭院种蔬菜、树,顶种蔬菜、放能热水。鸡掉入猪舍喂猪,猪、人排泄物及生活垃作为沼池原生产沼,沼可供农庭炊事、照明,沼渣喂养蚯蚓,蚯蚓喂鸡,沼渣、沼可作为蔬菜、树肥,水、菜水可用作灌水。此可充分用庭院空间、人地矛盾,决农问,增农收入,善农庭院环境。 (四)种养加结合模式 种养合主用种业优,进农产主食作物深工,工过程中产生脚用于发展养业,养业产生畜禽用种业[4]。建立种养合,使种业、养业、工业联合整体,增产附值,高经济效益,使全市整体优发挥,种、养、业间良性循环。台市中、东部平原区种产品主是小麦、米棉花,下面以米为例说明种养加模关。 (五)林牧粮复合经营模式 台市部以山丘陵为主,由于人为活动频繁,成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环境脆弱。根区际产条件,合主适宜作物,合理模应是林果为主、牧粮为辅,遵循因制宜原,宜林林、宜牧牧、宜粮粮,林果牧粮相促进,合理利用山资源,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多种营,、济协调发展。在比较平缓土上建设本,发展大林种。在山坡水土保持被恢复措,山顶海拔高峭种用材林;山间相对平缓可等高种板栗、等果,下间种牧草进鸡、兔、等牲放养;山缓坡等高种苹果、梨等果,下可间种谷、黄等旱粮作物,沿河沟水源足可间种蔬菜。用材林产材可用来制作板材、纸张;果出果品可接、加工果、罐头、果片等;牧草、、作物产品、间其他物果品加工产果渣可作为牲饲,牲可为林、牧草作物供有肥,资源循环利用。 作者:赵彦红 赵晓红 单位:邢台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循环经济农业经济论文 1、农业循环经济的具体发展模式分析 1.1基塘生态农业循环模式 从根本来讲,基塘生态农业发展的循环模式主要是由陆地的生态系统和淡水生态系统相结合,这种科学的生态系统是基于高效益以及低消耗的前提下,是一种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可利用的模式,也是在农村比较容易实现循环发展和推广的模式之一。原因在于,农村地区拥有丰富的淡水生态系统资源以及陆地生态系统资源,基塘生态农业发展有着良好的基础并且可以做到有效的推广,经济发展又得到提高,可以说整体效果相对满意。 1.2“四位一体”的农业循环模式 四位一体的农业循环模式是首先由辽宁省提出来的,具体是指以沼气为纽带来带动整体生态综合的工程。四位一体模式能够很好的与农业资源循环模式结合起来,这点能够促进农业经济的全方位发展,得到了良好的实践效果,是农业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典型的代表。由于农村地理优势明显,平原的农林牧符合农业循环经济模式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资源的合理运用,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更为主要的是,为其他农村地区的农业循环模式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 2、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策略 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策略的提出是切实能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贯彻的方式,所以需要根据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来提出相关的策略,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全面贯彻,进一步提升农业经济发展的效果,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首先要加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宣传和推广的力度,使得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深入人心才能够切实的提高农业循环经济的应用效果,强化农业循环经济的主题的作用,在具体的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农民进行大力宣传和大力推广,宣传农业循环经济的优点,让农民切实看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益处才能够转变农业经济发展的模式,摒弃过去传统的掠夺式的发展模式,推崇现在和谐式的发展模式,将两者进行对比之后才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之前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才能够做到可持续发展,让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得到创新,惠及三农。 2.2强化政府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引导 其次,政府是强化农业循环经济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成败的关键。政府积极对农业循环经济进行宣传和引导作用才能够保证农业经济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够切实的促进农业经济循环发展的新模式。在强化政府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引导作用过程中,政府不仅仅要对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投入一定的资金,还要多方位的多层次的引导农业经济渐进式的发展,以点带面,建立良好的示范村,做出榜样的作用。这些措施都是能提高农业经济发展质量的具体的措施。 2.3促进绿色环保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在实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中,它的基础是建立在绿色环保的理念,只有拥有绿色环保的理念才能够从内部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生活生产中要不断强调绿色农业的重要性,强调绿色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将清洁生产的观念贯彻到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切实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支持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质量,同时也满足绿色环保的农业循环经济的实际要求,所以,想要做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要讲绿色,清洁生产的观念灌输到日常的农业生产环境当中。 2.4强化农业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研究 只有强化农业循环经济相关技术的研究才能保证农业循环经济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政府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对农业循环经济技术进行深入的研究,更新循环经济的相关技术,并且将新技术推广到农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农业循环经济的飞速增长的同时也能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科学理念。由于对相关技术和研究的更新,能够与时俱进,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农业循环经济的相关问题,并且能够解决问题,改善现在的一些不良发展状况,保证了农业经济发展达到预期目标和相对理想的状态,使得农业经济不仅仅是可持续增长,更要注重农业循环经济的稳定,健康的增长。 3、结论 通过对上文和有关资料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要积累农业经济发展的相关经验才能够切实的提高农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对农业经济不断发展和探索的同时,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有关宣传的力度,真正站在农民的角度上考虑问题,解决农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相关问题,将环保的,可持续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这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优秀,也是解决问题的内因。同时要注重对农业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树立良好的示范作用,提升农业经济的整体发展质量,这样才能够对农业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才能够保证农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发展的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才能更好的贯彻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保证生态环境和人类发展的和谐。 作者:刘靖伟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畜牧业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1临泽县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概况 近年来,临泽县以打造绿洲奶肉牛养殖示范基地和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为主线,以粪污无害化处理为重点,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促进了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临泽县畜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建设符合农业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和发展理念,解决了畜牧业发展污染环境的问题,基本形成了农业资源的三段循环利用。第一段是以种植业为基础,为畜牧业提供丰富的农作物籽实和秸秆;第二段以畜牧业为优秀,用饲料饲喂畜禽,生产肉、蛋、奶、毛皮等畜产品和产生粪污;第三段以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用畜禽产生的粪污通过厌氧发酵提取生物质能(沼气)产生生活用能,将厌氧发酵后剩余的沼渣及沼液制成有机肥料,用于生产饲草饲料[3]。自2005年起,临泽县开始发展住宅、畜圈、卫厕、沼气、种植“五位一体”的标准化生态家园。家庭沼气池上连养殖业,下连种植业,形成了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全县已有63个行政村实施了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项目覆盖了全县87%的行政村,累计新建“一池三改”10m3农村户用沼气12476口,全县农村户用沼气累计达到13904口,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42%。农村沼气建设对于调整农村用能结构,满足农村能源供应需求,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减轻农村环境污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循环农业发展有重要作用[4]。随着临泽县畜牧业的发展,临泽县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小区)不断壮大,临泽县雪莲乳品有限公司奶牛养殖场按照能源生态模式建设沼气工程,建成2500m3厌氧罐1座及配套脱硫塔1套、分离设施1套;1000m3贮气柜1座;1400kW沼气发电机组1套;沼液喷施系统1套。年产沼气72万m3,发电108万kW·h,完全满足了本场用电,形成了“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良性处理系统。通过沼气工程将养殖粪污转化为沼气、沼液、沼渣,沼气用于发电,沼渣用于生产复合有机肥,沼液用于饲草基地、周围农田的浇灌、施肥。养殖场生产沼气实现了能源、种养同步发展,沼气生产使畜禽养殖的废弃物得到充分利用,改善了养殖场的卫生环境条件,为降低有害气体排放和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促进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粪污资源的再利用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临泽县科学规划农业生态循环格局,按照种植业和周边环境的承载量,科学规划畜牧业的布局和规模,大力发展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按照畜禽排泄量和外部消纳量相配套的原则,引进甘肃长业集团生物有机肥料项目,对农牧产生废弃物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再利用。项目投资2.5亿元建设生产线、生活区、种植区、养殖区、物流区、研发中心等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对农牧业产生的废弃物及粪便进行集中处理,解决了畜牧业发展污染环境的问题,将全面推进临泽县农业生态循环经济的产业化经营水平。 2临泽县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存在的问题 发展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是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临泽县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形成了家庭式住宅、畜圈、卫厕、沼气、种植“五位一体”的循环经济,养殖场(小区)“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对畜牧业生产的废弃物及粪便集中进行处理的循环经济3种模式,互相交错在临泽县农业循环经济中,为保护临泽的生态环境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土地规模化流转经营,畜禽养殖方式由分散养殖向规模化养殖发展,劳动力输转力度加大,农民居住向集中化、楼宇化方向发展,以家庭住宅、畜圈、卫厕、沼气、种植“五位一体”的循环经济已不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由于资金、规模、综合生产管理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全县具备发展“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循环经济能力的养殖场比较少。由于养殖户分户经营,养殖小区更缺乏统一自筹资金、统一运行管理的能力,在大部分养殖场(小区)推行“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的难度较大。对畜牧业产生的废弃物及粪便集中处理的循环经济,克服了家庭式“五位一体”的循环经济和养殖场(小区)循环经济的不足,有利于畜牧业生产的废弃物及粪便进行三段循环利用,进行产业化经营,是将来最具前景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应该大力推广和应用。但目前,集中对粪污无害化处理还没形成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效应,还缺乏将养殖场(小区)与龙头企业甘肃长业集团通过利益关系进行有效联结的机制。 3今后临泽县发展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的方向 为使畜牧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循环经济,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势头,临泽县应加大宣传和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参与对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的养殖场(小区)在贷款贴息、使用有机肥补贴、染疫死畜禽尸体处理补助等方面财政资金、优惠政策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以住宅、畜圈、卫厕、沼气、种植“五位一体”的循环经济和养殖场(小区)“饲料加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的循环经济。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积极为养殖场(小区)和甘肃长业集团牵线搭桥,大力引导缺乏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设备的养殖场(小区),委托甘肃长业集团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使养殖场(小区)与甘肃长业集团相互合作,组织协调养殖场(小区)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达成利益共享联结组合机制,促进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的产业化经营水平。临泽县发展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符合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和发展理念,解决了畜牧业发展污染环境的问题。今后如何使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在全县得到全面的推广应用,形成产业化经营的良性农业生态循环经济,还需临泽县人民政府和全县人民凝心聚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把临泽县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畜牧业生产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工业科学组装到农业生态循环经济的三段循环系统中,形成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加工业种植业的良性农业生态循环系统,对资源进行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实现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即3R原则),达到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使临泽县以畜牧业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真正成为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创新型经济发展模式。 作者:李建伟 李如意 单位:甘肃省临泽县畜牧兽医局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农业生态园循环经济论文 现阶段城市快速生长,城市框架越来越大,城市连绵区逐步形成,人们越来越向往自然和生态,农业生态园的出现,不仅带给了都市周边旅游的契机,也保护了区域多样性的发展。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是现阶段农业生态园发展的主要方向,同时也是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论述了循环经济理论在农业生态园规划中的设计方法,同时对如何在规划设计中融入循环经济理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同时以某市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的规划和设计研究为案例,对农业生态园的规划设计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1相关概念解析 1.1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其实就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简称,其主要有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构成,达到物质反复循环流动利用的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便是低开采、低排放、高利用,其基本行为准则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而循环经济在我国诸多地区成功应用到了农业生态园中,出现了诸多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农业生态园。 1.2农业生态园 所谓农业生态园指的就是以生态园模式来实现对观光原来农业的生产以及布局,其主要是将农业活动、环境保护、自然风光、休闲娱乐、科技示范等多个方面进行有机的融合,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案例分析 2.1研究概况简介 该市研究概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自然环境,该市地形南低北高,西南方向地形平坦,土壤肥沃,气候温暖,四季鲜明,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年均降水量约在753.2mm之间,一条河流由北向南穿过该市。由此可见,该是自然环境极为适合蔬菜等高效作物的种植。②交通优势情况,该市交通具有明显的优势,有三条国家一级公路贯穿全境,六条省级公路在该市交汇,同时在市中央建设了国际机场,该市在交通上的优势能为现代农业以及农业休闲观光的发展提供巨大推动力。③蔬菜品种优良,该市在发展蔬菜种植,克服了自然条件以及生产障碍等多个方面因素的影响。通过改革创新培养出具有高产、抗倒等优势的品种。④该市已基本实现了农业发展机械化、信息化设施化。例如粮油作物的播种、收获以及管理等实现了全程机械化。⑤该市具备了较为先进的栽培技术,在该市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新型的栽培方法达到30多种。图1为该市区土里利用规划图。 2.2该市农业生态园的不足 2.2.1客源渠道较为单一 因为受到旅游产品创意欠缺、产品类型单一、文化性和体验性欠缺、形式传统等因素的影响,该市农业对游客的吸引力不强,很难在短期内提升游客量。除此之外,虽然该市农业生态园区采取了自然生态平衡的管理方式,但是其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水平较低,不具备相关的生态知识,其服务质量达不到相关的标准,管理上出现了混乱。 2.2.2前期规划设计存在较大漏洞 循环型农业生态园区的建设主要是对生态示范以及拓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的建设。打开有机农场前期规划设计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循环型生态园区建设的内容,最终导致不能深入发掘生态园区的资源,园区功能分区模糊、产品结构单调、不合理的旅游线路等问题[1]。 3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规划思路 3.1指导思想简析 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科学发展观,同时树立了建设高端循环农业生态园的目标。在发展的过程中贯彻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合理统一规划的发展原则。同时对农业生态园区内的各种资源进行深入的发掘,提升对资源循环利用的效率,将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合理程度内。真正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3.2规划设计中融入循环经济思想 上文中我们对循环经济进行了一定的论述分析,在农业生态园区规划设计之中融入循环经济的思想,真正的实现低开采、低排放、高利用的目的。更进一步而言,在农业生态园区规划设计中融入循环经济思想是农业生态园区建设过程中的最为重要的要求之一,同时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当代农业生态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具体需求。3.3规划设计原则简析农业生态园区规划设计原则有以下四个方面:①协调发展原则。②统一规划原则。③因地制宜原则。④产业化发展原则[2]。 4规划设计总体规划以及分区的规划 4.1总体规划 该市农业生态园区总体规划是分为八个区位,并以这八个区为整体规划的优秀,同时建设了两栋规模较大的农业生态体验馆,如图2所示。 4.2分区规划 而在该市农业生态园区的分区规划设计中,其农业生态园区分成了八个区,其主题是特色农产品手工作坊区域、特色养殖示范区域、珍稀绿化苗木种植区域、特色水产养殖区域、特色休闲果品区域、农耕体验区域、植物区域。在此八个区域中,种植了种类多样植物蔬菜等等,例如在植物区便引进无土栽培技术,共种植了1万m2韩国无土植物,建设出规模浩大的无土栽培植物园。而在特色农产品手工作坊区域中,建立了农家乐一条街,在该区域设置了咸菜坊、磨坊、豆腐坊、油坊等,在这条街中出售的商品一般都是从该农业园区中生产的小麦花生黄豆等制作成的,其手法古老,味道纯正。还有在珍稀绿化苗木种植区域中,生产了大量中小苗植株,其主要采用了现代林业苗木繁殖培育技术,培育了大量珍稀苗木,珍稀苗木的培育不仅仅能够成为农业园区的绿色景观,同时也能够为农业生态园区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而在农耕体验区域之中,在都市之中生活到人们可以在其中尽情体验工艺活动、农业活动,从而实现对古老农耕文明的了解。尤其是对于接受现代文明的孩子而言,农耕区域的存在能够使他们了解相关的农业知识,并为他们提供一个较为完善的实践场所。综上而言,该市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的规划和设计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将循环经济主导思想融入到农业生态园规划设计之中,实现了农业生态园多样化、持续化发展的目的,促使其真正成为了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农业生态园。不仅仅带动了该市的经济发展,也成功的为该市树立了良好的发展形象。 5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总结 5.1实现协调发展 在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重视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社会文化之间的协调统一。从本质来讲,农业生态园区开发中的观光旅游经济收入仅仅是农业产业的附加值。更为重要的是保护了生态的发展和提高了科技水平,这就要求管理者具有高水平、高素质。”因此,农业生态园的相关管理者在发展农业生态园区的过程中,必须具备长远的目光,不能过分的追求农业生态园区规模的扩大、经济效益的增长等等。而是在现有基础之上,不去刻意的改变农业生态园区的自然生态。同时必须和乡村的诸多特点进行一定的结合,将农业生产作为农业生态园区发展的基础,构建农业生态的特色,同时融入当地地域文化,以此来达到吸引游客的目的。对环境管理方面必须要得到加强,实现文化、经济、自然环境这三者之间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 5.2完善循环经济相关法律法规 循环经济在我国发展时间并不长,因此有关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有关于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对农业生态园区的建设加以引导。总体来说,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如此才能真正的促使循环经济的不断发展[3]。 6结语 综合全文来说,循环经济主导型农业生态园区的发展是新型经济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农业生态园区的规划和设计必须将循环经济思想融入其中,才能真正的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农业生态园区。 作者:刘能星 单位: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我国农业循环经济论文 一、循环经济与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 循环经济和知识经济是新经济概念的组成部分。循环经济就是指用自然规律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简单地说就是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的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一产品一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经济。这种经济模式下人们不顾环境保护和资源的消耗,追求经济在数量上的增长。最终导致了自然资源的短缺和环境污染的后果。循环经济则倡导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去发展经济,形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使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废弃物。农业循环经济是生态经济的体现,在农业生产中利用清洁生产,减少资源的使用和废弃物的排放,使资源达到高效循环利用,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了生态效益。农业循环经济遵循“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再使用—Reuse、再循环—Recy-cle),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广东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分析 1.现代基塘、渔农综合经营模式 ①现代基塘、渔农综合经营模式特征及作用。现代基塘、渔农综合经营模式是在传统桑基鱼塘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大量引入现代化农业科技,结合农业信息网络的运用,建立农业化标准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在满足市场需求基础上,在鱼塘周围种上花卉、蔬菜、水果等,是多种形式农业的结合。将果蔬渣养鱼,既节省成本,又给鱼塘增加肥料。使用现代化农业的作业方式,大大完善传统桑基鱼塘模式的不足,可以开发更加生态的农业,减少农业能耗。这种模式在保障农田、基塘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又能取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②现代基塘、渔农综合经营模式应用———中山市。中山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处于珠江出海口,地形为冲积平原为主。水资源丰富,属丰水地区,而且光照充足,动植物资源富足,农业发展水平也相对比较高。2013年中山市的农业总产值达到111.77亿元,增长2.2%。中山市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就是这一模式的集中体现,该示范区位于中山市古镇,总面积达47.8k㎡,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业机械化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基塘标准化建设和村镇建设。在采取现代基塘、渔农综合经营模式后,中山市农业总产值保持稳定增长,使其较少受到耕地面积减少带来的负面影响。 2.生态旅游农业模式 ①生态旅游农业模式特征。生态农业旅游是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灵活地加上生态旅游观光功能交叉性产业。利用农业资源的优势来带动特色产业,使得更加多的农业发展不仅仅局限于农业生产,而是向多方面发展,也可以让整天沉浸在车水马龙的都市人能走进大自然,了解与学习我们最基础的产业———农业的发展,这也可以称为“都市农业”。这种模式既为农民创收,又为逐步缩小城市与农村差异做出巨大贡献。②生态旅游农业模式应用———从化市大丘园农场。广州市内的土地资源非常紧张,第二、三产业迅速发展,占广东省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而难得的都市农业,具有其生态价值和旅游价值,对于广东省生态旅游发挥重要作用,也是都市人远离喧嚣的城市的一大好去处。广州从化市大丘园农场已经建立了十多年的有机休闲农庄,主要生产火龙果为主,是广州最大的火龙果种植基地。农庄坚持保护生态的原则,保护原始生态环境,不使用农业化肥。在农场内随处可以见到大群鸡鸭在田垄上啄食青草,为火龙果园除草,而鸡、鸭、鹅等粪便又可以作为有机肥料给火龙果生长提供养分,不用施用任何化肥。蜗牛是火龙果最大的天敌,鸭又是蜗牛的天敌,所以园中的鸭利用敏锐的嘴在泥土中寻找蜗牛作为大餐,既饱尝大餐又可以除去害虫。在火龙果生长期间,园中有不同大小批的饲养鸡、鸭、鹅来为火龙果除草除虫。如此吸引人的风光招了不少前来体验农家生活的都市人,这不仅仅是一种对生态农业的体验,也是对蓬勃发展的生态农业学习与支持。 3.山区立体生态模式 ①山区立体生态模式特征及作用。广东省的地形主要是低山丘陵,为了更加好地发展当地的农业,并且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不少山区地区农民因地制宜,根据山区的水热光情况,种植不同的农作物和养殖不同的牲畜。山区立体生态模式因此而产生,主要是在山体比较高的地方种树木,山腰种果树和草,并放羊和牛等,牲畜的粪便又成为果树的肥料。在山脚种植玉米等农作物,结合养鱼,形成一个简单生物圈物质的循环利用,不仅仅更好地发展当地的农业多样化,也促进了生态保护和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②山区立体生态模式应用———罗定市。罗定市位于广东省西部,土地大部分都是盆地、丘陵地,降水与日照时间充足。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造就了罗定市山区发展立体生态经营模式,而且罗定有多个旅游区,可以充分利用良好的旅游环境发展山区立体生态经营农业。罗定市在山区农业发展方面,根据当地的山区的地理环境来发展经济林、果园,还有与农、牧、渔业相结合,形成以“山顶造林种树、山腰种竹种果、山脚养禽放牧、山坑筑塘养鱼”的立体生态经营模式,形成良好的经济生态循环系统。良好的山区立体生态农业经营模式,使得2012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996元,增长12.2%。同时给当地带来了丰硕的经济效益,促使财政、税收收入增长加快,2012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66亿元,增长27.3%,完成年计划104.3%。 4.科技创新示范带动模式———广东省农科院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是广东省农业技术研发、引进与示范的直属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在广东农业科学技术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通过自主研发创新的模式示范,带动广东省农业的发展,与本省的农村建设密切相连。省农科院注重农业科技的创新与推广,特别是在水稻、蔬菜、家禽等方面有突出的成就,成功为省内农民的解决了不少的农业问题,推广农业科技,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产率,提高收入。例如在原始创新的基础上,集成创新了水稻“关键技术成果群”、畜牧“关键技术成果群”、蔬菜“关键技术成果群”、果树“关键技术成果群”、经作“关键技术成果群”、加工“关键技术成果群”六大关键技术集成群。在省内建设多个现代化农业科技试点和技术研发区,以科技基地示范实验点的方式来进行推广新品种、新科技、新产品等,来增加农业效率和产量,达到一个较高的农业效果,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一方面,通过科技创新,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率超过80%,在省内农业科研单位名列前茅;另一方面,研制高效、无公害的农药、肥料以及推广无公害果蔬种植,使得农业生产的污染较以前大大减少,在经济效益增加的同时也确保了生态效益。 三、广东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对策及建议 1.建立系统的农业循环经济推广体制 对基层群众进行各种全面而细致的技术讲解,实行多层次的技术推广,对效益好的循环经济企业进行奖励。同时加强对人才的培养,鼓励大学生到农村进行调研来了解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利用高水平科技平台,加强学科团队和创新科研团队建设,特别是高技术人才的培养,促进我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发展。 2.大力推动农业相关技术的发明和创新 广东省要重点组织研发新的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技术、清洁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加快科技进步,提高各种适合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发明与创造。技术创新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决定性因素,没有技术创新的支撑,发展循环经济将成为“空中楼阁”,行业要想生存发展,必须鼓励技术创新。 3.制定相应的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完善市场机制 目前,除了认真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已有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加快循环经济立法,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法可依。以农业循环经济更好、更清洁、更高效等条件为原则。制定相应的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使得今后农业循环经济观念深入老百姓的心中。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建立规范的市场规则和正常的市场秩序,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正常开展;完善市场管理,建立职责分明的社会参与机制,加强对食品的质量监督,明确责任追溯;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保证农产品价格的稳定,提高循环农业效益;开发更多有效的流通渠道,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克服流通不畅对农业循环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减少风险。 四、结语 在环境日益恶劣,资源日益紧缺的大背景下,农业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这就要求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改变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建立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实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经济模式。 作者:王业雯冯敏华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浅谈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应重视制度建设 论文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 生态农业 法律制度建设 论文摘要:我国农业循环经济链务的断裂是由于制度建设的缺失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制度建设是根拳因此,只有进行制度建设.才能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最终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 “循环经济”一词是在全球人口剧增、资源枯竭、环境恶化和生态蜕变的严峻形势下,人类重新认识自然、尊重客观规律、探索经济规律的产物。它首先是由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循环经济是一种把经济与环境保护融为一体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按照生态规律改造经济社会运行的方式。它倡导的是一种物质不断循环再生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即“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3r原则和减少废弃物的经济活动为行为准则,从根本上解决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农业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农业资源投.人—农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中,自然资源投人品都能在不断进行的循环中得到最充分、最合理的利用,从而使农业产业链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有害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因此,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建设融为一体,是一种可持续农业生态发展模式,是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 二、我国农业经济面临的现实问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用仅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但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也不可避免地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加上长期以来对农业采取掠夺性经营的发展模式,其实质是一种“资源—产品—废弃物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农业发展模式。在此种经济行为中,人们以农副产品在数量上的高速增长为驱动力,无计划、无节制、高强度地将农业资源过度掠夺开发。同时,采用粗放型、低利用工艺生产,不仅产生了大量污染物,而且排放到自然环境中,这种农业生产模式产生的危害和问题日益严重。 1.资源耗竭。我国耕地仅占国土总面积的13.8% ,人均耕地为1.5亩,不足世界人均面积的1/3,每年耕地面积还在以700万亩左右的速度递减。1953--2008年,我国耕地减少了2000亿万亩,耕地数量已逼近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同时,耕地的质量也呈下降趋势。全国耕地有机质含量已降到1%,明显低于欧美国家的2.5%--4%;耕地持有水量低于世界年均水平30%左右,人均占有水量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4,农业用水的有效利用率只有40%,而且水资源分布不均,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和人均森林面积分别仅占世界的4% ,1 /3--1/2和1/7;草地资源退化,绿色屏障功能削弱,人均占有草地量仅为4.8亩,约为世界人均水平的30%,有13亿亩草地退化,30亿亩草地处于风沙的威胁之中,每年还在以1500万亩的退化速度增长。 2.环境恶化。水土流失面积共达55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38%,流失的土壤超过50亿吨,流失肥料约5000万吨,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大国之一;土地荒漠化面积达到23亿亩,而且每年仍在以2400万亩的速度递增,即一年荒漠化一个中等县,已成为名符其实的荒漠化大国;遭受“三废”污染的农田急剧增多,由此而导致每年粮食减产1000亿公斤以上;环境污染加重,由于co和so2在大气中的浓度增加,全国每年受酸雨危害的农田达3990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20亿元;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导致农田生态平衡失调,土壤生产能力和农产品质量下降。 3.农产品质量低劣由于农业环境的污染和农业生态系统的退化.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质量。农产品的质量与人类的健康密切相关。品质低劣的农产品不仅威胁到人类的健康.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我国不合理使用农药而导致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超标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地区农产品特别是蔬菜类中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允许标准的1—3倍。由于氮肥施用过量.化肥有效利用率只有30%。部分农产品巾硝酸盐和亚硝酸盐含量超过国家允许标准,农产品污染严重.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度也随之降低。 三、制度建设是重塑农业循环经济的根本保证 1制度建设的缺失是导致农业循环经济链条断裂的症结所在我国传统农业基本上是一种符合循环经济理论的生产模式,.农业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大都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得到消化.如秸秆被用做肥料、饲料及燃料.产生的畜禽粪便被用做肥料,少有固体废弃物排放尽管我国循环经济在理念和实践上是先进的,但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过程中.在体制和技术上却落后了.传统生态农业技术正在萎缩。由此使我国农村发展偏离了循环农业的轨道.形成了高投入、低产出和高污染的农业发展路径,大量原本是宝贵资源的农业废弃物反过来成为农村的主要污染源.导致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间接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使农业、农村无法可持续发展。 据《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数据资料显示,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有机肥占肥料养分投入总量的90%以上.1980年为47.1%,2000年为30.6%,2006年已降到25%。农业废弃物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造成有机肥施用比例不断下降.化肥用量迅速上升。我国以占世界9%的耕地用掉了占世界近30%的化肥这给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现实问题。 这些问题的产生表,对我国农村变革与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矛盾我们缺乏应对措施。当农村经营规模缩小、专业化生产加强、青壮年劳动力减少、劳动力价值提高以后.有关农业废弃物的有机肥加工利用技术、政策和相关的法律规范却没有与之相适应地发生变化.致使其利用受到影响,农业循环经济的链条也就随之断裂了。 2008年10月,中共中央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之一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培育以非粮油作物为原料的生物质产业.推进农林副产品和废弃物能源化、资源化利用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加强对农村工业、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行政领域的强制性规范问题。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主要是规制工业污染.针对农业循环经济规制.第23条规定禁止损毁耕地烧砖第24条规定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先发展生态农业第34条规定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发展生物能源第35条规定发展生态林业这些规定除第23条属强制性规范外.其他都是指导性的,笼统而不具体,实践中缺少可操作性。因此.在立法、司法系统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仍没有系统的法律规范.而且最大的问题是立法的理念并未达到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程度。因此,笔者认为,如果不在立法和司法领域强化农业环境保护的制度设计.仅在行政系统提升国家意志.其力度是有限的。 2制度建设对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循环经济是生态保护型经济.重塑农业循环经济.制度建设首先要明确两个基本前提。一是要用循环经济的运作规律来防治农业点源和面源污染。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的农药及化肥施用、畜禽粪便排放、农田废弃物处置等,造成农业系统中水体——土壤——生物——大气立体交叉污染有研究表明.我国每年因过量、不合理施肥造成1000多万吨的氮流失到农田之外.污染地下水.使湖泊、河流和浅海水域生态系统富营养化。导致水藻生长过盛,水体缺氧,水生生物死亡:同时,施用的氮肥中有很多以温室气体氧化亚氮形式逸失到空气里。二是要以农业循环经济引导传统农业向工业型大农业发展.引导资源耗费型农业向资源循环利用型农业转化。农业生产是人类有意识地干预自然生产的过程只有将循环经济理论引入农业领域来组织引导并协调农业生产.或者将农业作为一个工程.借鉴、运用工程项目论证、立项、设计、施工和评估等办法.通过对资源的再使用和再循环利用来促使污染或废弃物减量化.才能达到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容的理想状态。 基本前提是农业循环经济制度建设所要规范的行为和内容.但制度建设至关重要.它是决定经济社会经济效益的最重要因素.也决定着人的行为。优越的制度可以不断激发经济主体的创造性,挖掘其创新的潜能没有良好的制度环境.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突破就不会产生,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制度高于技术.制度建设高于技术设计。 制度建没对农村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至关重要我围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一个整体性问题.与一直强调经济增长速度有关现在.相关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过度刺激地方政府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会产生包括环境问题在内的不利后果.所以.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弱化了速度要求而增加了对经济发展质量的关注.这说明通过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来解决环境经济问题,虽然地方政府有很大的作为.但主要取决于制度建设和政府决策国家是经济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实施者,因此.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要从制度建设做起“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首先是在国家层面制度建设上提出的命题 制度建设对农产品质量的有效监管是可靠保证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具体过程发生在基层.但监管的权力来自于国家的法律授权。目前,农产品质量管理上“无法可依”和“执法不严”是同时存在的.执法不严也与法律制度规定有漏洞相关因为在许多环保法律法规中.法律责任的规定都比较轻.处罚程序漫长.这不仅对严格执法是先天不足。而且与相关制度设计有密切关系。 制度建设对农村经济实施生态管理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以制度和政策引导农村循环经济发展.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得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有利可图.使农民对环境保护得到更多的效益.可以引导循环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例如:利用价格、税收、信贷等手段调节或影响农民的行为,以实现农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指导农民制订和实施清洁生产计划.无偿为农民提供清洁生产技术方面的信息通过建立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的经济补偿制度.使激励和惩罚制度并重,引导农民自愿发展循环经济.实施生态管理。 市场制度建设对重塑农村循环经济是重要的目标取向要推进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必须运用循环经济理念.构建现代农业经营新观念,按照农业经营现代化、国际化、市场化的要求.促进农业产业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实现农业市场化经营.科技创新是动力.而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能够促进竞争的最有效的制度安排.竞争又是科技创新的原动力。因此,要加快农村科技创新的市场体系建设.其中包括科技创新成果转让市场、科技创新服务市场、科技信息交流市场等,使那些农村循环经济技术尽快进入市场,用制度规范市场.使之成为推进农村循环经济的重要力量。 制度建设对农村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石作用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是一种非绿色的经济核算制度.它没有扣除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损失、这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既不相适应.也制约着循环经济的发展世界银行为此推出了绿色gdp困民经济核算体系.即edp它是在现行的gdp中对环境资源进行绿色核算.从中扣除环境成本和对环境资源的保护费用.同时考虑外部影响.包括外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以此来衡量扣除自然资源损失后的真正的国民财富绿色gdp的推出具有重大意义,它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在内的一系列经济指标.可避免人们对经济形势的盲目乐观,时刻给人们敲响警钟,、对我国而青,也可以促使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gdp的高增长。因此.我国加快推进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建设,尽快在全国范围内付诸实施.更有利于推动农村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最终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浅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 农业 循环 经济 意义 模式 [论文摘要] 在 社会 主义 新 农村 进程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探索我国变革传统的农业经济增长与发展模式,是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文章主要概述了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列举了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文章最后提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几点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 历史 任务,同时也明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 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管理 民主 ”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应以循环经济来探索我国变革传统的农业经济增长与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农业的发展道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1]所以,研究如何把循环经济的理念应用于新农村建设中去便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认识农业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recycling economy)一词,是由美国 经济学 家k.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主要指在人、自然环境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从直观上来讲,循环经济就是把上一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变为下一生产过程的原料(生产要素),使一系列相互联系的生产过程实现环状式的有机组合,变成几乎无废料的生产。这是一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最大限度地提升资源利用率的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传统经济运行方式是一种由“资源产品废弃物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它是建立在资源、环境无偿供给和保障的前提下,依靠高强度地开采和低效率地消耗自然资源,同时持续不断地排放废弃物,破坏生态环境,来达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即呈现出“高开采、高投入、低利用和高排放”的(“三高一低”)特征, 这意味着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就越多,产生的废弃物也就越多,不仅制约了现代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给人类带来深重的灾难,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循环经济倡导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理念和模式,旨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投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体现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用“资源产品再生资源产品”的环状反馈式循环理念重构经济运行过程,其表现为“两低两高”,即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和高循环率,使物质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是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经济发展模式。 农业循环经济是把循环经济理论和技术方法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和产品周期中,可持续利用农业资源,并能减少资源的投入及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最终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农业生态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科学地安排不同生物质在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或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环境条件,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积极意义 1.提高资源利用率,节约社会资源 农业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自然环境直接参与农业生产过程。农业生产者如果只追求效益而并不考虑环境代价,就会致使一些有机物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利用。农业循环经济的本质就是以生物链之间的作用来循环利用各种资源,所以就能做到资源的充分利用。 重庆市万州区探索了三种循环 经济 的模式:牛(羊、猪)—沼—果—林模式、畜—沼—稻—果—鱼—加工模式、畜—沼—稻—鱼—桑—蚕—纺模式,以林果业和畜牧业为基础、沼气为纽带、种植业为重点,从而提高了 农业 资源的利用率,节约了大量 社会 资源,符合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目标,达到生态与经济两个系统的良性循环、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者效益的和谐统一。 2.增加农民收入,扩大 农村 就业,缩小城乡差距 农业循环经济的优秀是最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有利于农业生产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转变,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仅强调资源的节约利用,同时还注重资源的重复利用和资源的再生,并为降低农业 成本 、提高农业效率提供了新模式,将极大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形成一个良性运转的“产业链”或“产业网”。这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人才资源配置效率,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还扩大了劳动密集型的园艺、畜牧、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的规模,可以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业。 江苏省姜堰市河横村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模式,形成了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优秀、实现种植业、养殖业、加 工业 相配套的循环产业链,基本实现村域内资源的循环利用。2003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11145元,农民增收305万元。通过产业化经营,共带动农户5 615多户, 机械 化的使用及龙头企业生产需求,促使全村887位农民进入企业工作,人均每年在企业工作的直接收入达9 600元,既扩大了农民的就业机会,也大大提高了农民经济收入,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 3.保护农村 环境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目前, 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已经严重危害到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农民的身体健康严重受损,严重影响到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农村居民不能充分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繁荣成果,城乡差别不断扩大,社会不公平进一步加深,阻碍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此,中央提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护,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北京郊区留民营村发展以大型沼气工程为优秀的农业循环经济,将鸡粪便转化成为沼气,使全村炊事用能不再依赖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还可将剩余的沼气用于发电,为养鸡场提供 电力 能源。同时,沼渣和沼液是种植业的有机肥,能改善土壤结构,其有效施用使全村土壤有机质含量从上世纪80年代的0.9%提高到目前的2.7%,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生产中的化肥和农 药 污染问题。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既节省了农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又减少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对环境的污染,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建议 在农村发展循环经济是一个全新的农业生产模式,需要一定资金的投入和技术支持,而农民观念相对保守, 投资 意识不强,投资实力有限,这些客观存在的因素加大了在农村发展循环经济的难度,其任务艰巨,所以,政府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以扫除障碍,以推广农业循环经济。 1.加强宣传 教育 , 树立示范典型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前提就是要加大宣传教育,普及循环经济知识,,让农民更多的学习了解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不断将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入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中,切实提高公众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同时,要建立典型示范工程,认真 总结 典型经验,加以推广,以发动、带动更多的农民发展循环经济,也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示范和借鉴。湖南农村在推广沼气建设的初期,在政府给与补助的情况下,修建家庭沼气池的农户还是寥寥无几,经过村干部的走访和宣传,以及在第一批使用沼气的农户效益示 2.依靠科技,加强 农业 循环 经济 技术开发 科学技术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主要包括用于消除污染的 环境 工程技术,进行废弃物再利用的资源化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无废、少废及生产绿色产品的清洁生产技术等,关键是积极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通过产学研结合,组织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努力突破制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如 农村 垃圾多为有机物,任意堆放或弃置会造成难以控制的污染,收集并加以科学发酵处理,不仅可获得沼气,以补充或代替其他昂贵能源,还可以获得优质的有机肥料,进一步减少化肥的使用量,生产绿色食物。加大对农业循环经济相关科技创新与开发,为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产品加 工业 ,以及新兴的 旅游 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资源节约和替代、能量梯级利用,绿色再制造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原理连成生态链或生态圈。 3.完善政府政策,以保障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除了在 法律 法规中体现出对循环经济的扶持外,应制定相关经济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以保障其顺利发展。制定有利的投 融资 政策: 税收 政策 方面,对企业用于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等的专用设备 投资 给予抵免税的优惠政策,对于循环经济专项投资机构和商业 银行 可在税收减免与优惠上采取相应措施,从企业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方面推动循环经济投融资体系发展。 财政 支出政策方面,用政府贴息等手段,加大对企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污染防治项目的投入力度以及支持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技术推广、示范试点和宣传 教育 。 金融 政策方面,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循环经济相关贷款业务,完善农村金融信贷服务,对允许增添农业循环设备的农业企业或农户享受技术更新贴息贷款优惠政策,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对生态农业或其他生态项目的用地政策上,要在征地、审批和投资环境方面给予倾斜。只有政府帮助农户扫除障,解除后顾之忧,农民才能安心地发展农业生产、推广循环经济。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分析及其模式选择 摘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淮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本文针对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其选择模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淮安 农业循环经济 模式 1. 绪论 在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现代农业建设,需要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途径,通过尽可能减少废弃物排放,并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可以保持资源环境的永续利用。 在农业生态系统中建立物质循环的多级利用体系,使废弃物在生产过程中得到再次或多次利用,在农业系统内形成一种稳定的物质良性循环系统,是现代可持续农业思想在实践中的应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淮安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本文针对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其选择模式进行了探讨。 2. 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 从理论上看,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模式,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过程,循环经济遵循“3r原则”,即减量(reduce)、再利用(reuse)和再循环(recycle),使得整个经济系统以及生产和消费的过程基本上不产生或者只产生很少的废弃物,其特征是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废弃物的低排放。 所谓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指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和生态技术学原理及其基本规律为指导,通过建立农业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环境改善的动态均衡机制,将农业经济活动与生态系统的各种资源要素加以统筹协调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 3. 淮安市农业循环经济现状分析 发展无污染、无公害的生态农业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途径: (一)稻田生态养殖 稻田生态养殖可以依靠生物农药和有机肥,大大减少农药及化肥的施用量,不但降低了成本,而且减轻污染,增加无公害产品的产出,2005年淮安市推广稻田养虾、蟹面积达2.2万亩,年均每亩增加收入1 200多元。这里举两个具体的例子: (1)金湖石港万亩农业综合养殖示范区。利用稻田为鱼、虾、蟹提供良好的生长栖息场所和丰富的天然饵料资源,又利用鱼、虾、蟹对稻田具有的一松二除三增加(即松土、除草、灭虫、增肥、增氧、增温)作用,促进水稻增产。石港镇生产无公害稻谷1 100万公斤,增收虾蟹等绿色水产品1 364吨,仅此一项,全镇3万农民人均增收400元以上。 (2)盱眙县水冲港镇。采取循环经济“资源——产品——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机制,把物质、能量进行梯次和闭路循环使用,实现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变废为宝,不但节约和降低种养成本,同时也改善了村庄的人居生态环境。将农作物茎秆粉碎后用于生产食用菌,利用嫩枝叶、烂果品、人畜粪便发展沼气,仅沼渣、沼液作为无公害优质有机肥返田一项,每年就可以节约或降低成本30万元;而沼气供农户照明、煮饭,每年也可以使全镇农户家庭开支节约10万元。同时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取得双赢。 (二)沼气综合开发和利用 淮安市探索出猪-沼-果、猪-沼-菜、猪-沼-厕等多种链接模式。淮安市开发沼气历史比较长,主要以农村户用为主,相对集中在涟水、金湖、淮阴区等地。到2007年8月底,淮安市累计建成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6.5万户,依托沼气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33万公顷,年出栏生猪60多万头以上,建设区农民年增加收入4500多万元。全市已累计投入资金7 600多万元,其中国家和省、市、县补助2 130万元。建成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4 100多处,受益农户达8.5万户。根据淮安市涟水县、楚州区生态家园建设情况调查,以沼气为优秀的生态家园建设,拉动了养殖业的发展,促进了种植业结构调整,使原有的农户经济在生产规模、劳动生产率、技术进步、种养业之间养分循环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且深刻的变化,大大提高了农户经济的市场竞争力。 4. 淮安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模式选择 (一)变废为宝 传统农业是一种“资源——产品——废物排放”单程线性结构型经济,其显著的特征是“两高一低”,即资源高消耗,废弃物高排放,物质和能量低利用。而循环农业强调“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而没有真正的废弃物”的理念,通过建立“资源——产品——再利用——再生产”的循环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的协调,实现“两低一高”,即资源低消耗、废弃物的低排放、物质和能量的高利用。 (二)利用高科技开发农产品 针对淮安市目前农产品的开发水平,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利用高科技进行农产品深层次开发,是达到节约资源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例如过去大豆榨完油的豆粕,一般只能作为猪饲料,或粉碎后施到农田里作肥料。如果把豆粕作为原料,从中提取大豆蛋白,再加工成天然纤维,就可以成为当今流行的,并被国外纺织专家誉为“21世纪舒适型的‘绿色纤维’”的新型纺织品原料,而剩余的豆渣还可以综合利用生产颗粒有机肥,循环用于农业生产。 目前淮安市已拥有150多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重点基地,年产值达163亿元,带动农户30多万户,户均增收300~400元。通过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与中心城区生鲜超市对接、发展农村中介组织与流通机构等措施,积极推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农民个体经营贸易的农副产品已占全市农副产品总量的80%左右。 (三)推行套种套养模式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产业部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作物的自然生长以获得收成。传统农业对生态资源的利用是粗放型、掠夺性的,往往形成“先掠夺、再补充、再掠夺”的恶性循环,造成农田肥力下降,降低产品品质,并形成大面积污染。循环农业强调农业发展中的生态耦合效应,有效利用不同作物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互补、互利因素。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 农业 ;循环 经济 ;对策;创新 论文摘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在我国已成为必然和现实的选择。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在重视循环经济理念的基础上,注重有关政策、法规建设,通过财税支持、技术创新及提高农民素质等多方面途径进一步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农业循环经济是我国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但目前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还面临一定的问题。为此,需要以新的理念和思路破解 农村 发展难题,大胆探索可持续 发展战略 指导 下的农业发展模式。 一、现阶段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循环经济的观念缺乏。农民往往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对农业生态 环境 的保护;一些地方领导对农村循环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及紧迫性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有的甚至还提出一些不利于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的口号和建议。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舆论宣传缺乏力度,宣传渠道和形式单一,缺乏应有的环境。…这种观念的缺乏致使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资源短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制约农村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缺乏系统的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规。虽然我国已颁布《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法律 法规,并制定一系列促进企业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的政策。但我国的环保法律仍基于末端治理或分段治理,过于强调污染发生后的被动措施,某些条款仅有一些方向性和概念性的笼统表述,专门针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还没有制定,不能适应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要求。 (三)技术研发滞后。科学技术是循环农业发展的支撑,而且循环链越长,所需的技术就越复杂、越精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不仅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急需的技术无法得到满足,而且已有的技术推广应用也很不到位。总体看,我国农业技术的整体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推广应用效率低。 (四) 市场 需求不足。由于宣传深度与广度不到位,消费者对农业环境污染程度的了解不足,对农产品是否含有有害物质,含量有多少,这些有害物质对人体有什么样的危害等许多问题,消费者都不得而知。因此,在选购时他们很少会从产品是否受到污染的角度来考虑,往往以产品的外表及价格为标准,而由化肥、农 药 、饲料、温室等培养出来的农产品都有很好的外表及较低的价位。另外,无污染的农产品标志体系不健全,无法判断产品的品质是否达到生产要求。因此,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的市场需求不足,也使循环农业发展缺乏市场需求。 (五)农民 文化 素质较低。农民素质是影响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才能担当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任。但我国的农民素质还远达不到这一要求。农民素质低下将会影响循环农业的发展。 (六) 财政 支持力度不够。表现为:一是财政补贴制度设计不合理。现 行政 策中考虑资源综合利用与 环境 保护的财政补贴仅限于少数几项间接补贴,如,利润不上缴、减免 税收 、先征后返等,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影响补贴的效果。缺乏明确的立法来实施 农业 支持政策,致使我国农业补贴政策不系统、不稳定,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利于农业循环 经济 的发展。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缺陷。我国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尚未引入循环经济概念。因此,现行税收优惠基本遵循了“末端治理”原则,不能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另外,我国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税收优惠手段还比较单一。如,对清洁生产、节能的税收优惠政策基本采用减免这一措施,没有充分利用加速折旧等间接优惠措施。对涉及环保的技术进步与创新的优惠不足,而且这些优惠政策过于零散,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三是政府投入有限。资金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血液”。尤其在发展前期,必须有较大的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才能满足发展循环农业的基本要求。但我国循环农业与循环 工业 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循环农业的施行者和受益者大多是资金缺乏、信息闭塞、技术落后的农户,不仅 投资 基础薄弱,而且以个 人力 量难以满足中长期循环农业发展对大量资金源源不断的需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必须依靠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但我国财政资金投向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数额还很有限。 二、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强化农业循环经济理念。一是加强农业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宣传 教育 。科学揭示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为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及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是当前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同时,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还需要通过宣传、教育等形式 传播 。根据我国 农村 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宣传标语、宣传车、黑板报等多种传播媒介,树立和强化农业循环经济观念,使广大农民进一步认识和明确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由此带来的好处。二是树立全民的循环经济意识和新的发展理念。增强政府、企业及 社会 公众的循环经济意识,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农业循环经济的新发展观、新价值观、新生产观和新消费观,尽快实现传统农业经济观念向农业循环经济观念的转变。在发展观上,要体现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在价值观上,要将自然视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需要维系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在生产观上,要尽可能利用可循环再生资源代替不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利用高科技投入来替代物质投入;在消费观上,倡导绿色消费,限制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料的一次性产品消费。 (二)构建农业循环 经济法 律法规体系。一是加大农业循环经济 法律 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要加大对已经制定和即将制定的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要通过广泛宣传,使有关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为民众所熟知。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这样,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增强民众守法的自觉性,保证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制定《农业循环经济法》及各类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要结合我国已经制定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抓紧制定一部针对性强、内容科学的《农业循环经济法》,以此引导和规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要制定各类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再生资源回收 管理 条例》、《绿色农业生产管理办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回收管理办法》等。 (三)加强 农业 循环 经济 的技术创新。一是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力度。我国农业科研人员不足,特别是人员知识水平不高,对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技术研究造成严重的制约。因此,必须加大农业循环经济方面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制定农业循环经济人才培养规划,力争短时间内培养出大批高素质的农业循环经济人才。二是建立完善的农业科技投入和技术推广体系。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和完善推广体制,建立全 社会 、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和推广体系,千方百计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科研经费投入远远不足。要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我国要创新农业科技投入方式,走 市场 化道路,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入到农业科技投入工作中来。按照“谁 投资 ,谁收益”的原则,调动各类人员从事农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或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科技推广中的示范和技术扩散作用。 (四)培育农业循环经济载体。产业集群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政府应通过财税等手段,加大对基础设施、有技能的劳动力群体和农业信息服务方面投入,鼓励企业间建立学习和交流机制,推动企业间建立联系以促进学习和交流,增强企业间的信任和承诺,形成根植于本地的农业产业集群。园区建设也是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根据我国现有的区域及产业布局,应制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聚集的农业经济园区发展规划,打破传统行业和部门割据,以生产要素为基本纽带,将具有上下游共生关系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集中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园区或几个集团内,实现有害污染物的内部闭路循环,使资源在生产过程中得到高效循环利用,使企业相互依存,实现低 成本 、高效益的发展与扩张,形成集聚效益。 (五)培育新型农民,提高农民整体 文化 素质。要加大对农民的 教育 培训力度,尽快把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培养成新型农民;要尽快普及和巩固 农村 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完善 免费 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要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大批生产经营能手和能工巧匠,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要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以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同时,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到农村地区就业;鼓励城市下岗、内退、退休干部和科技人员到农村服务。这样,才能为新农村提供新生力量,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从而提高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尽快适应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需要。 (六)构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 财政 支持体系。在农业 税收 制度创新方面,要继续推进 农村税费 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建立新型的税收制度,为农业循环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目前,全国免征农业税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应在加大对农民补贴制度基础上制定新政策,使农民能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向达不到 环境 标准的农 药 等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收取环境污染税。因为农业环境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下降、农药残留等问题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农民喷施农药,而是生产的产品不符合一定的标准,所以环境污染税的课税主体应是生产企业而不是农民。在农村 金融 制度创新方面,要改革和调整国家财政分配结构,使之向农业和农村倾斜,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要适当安排生态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生态建设规划、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和小型试验示范活动的补助。对规划中选定的建设项目,各级政府及 银行 在资金上应有选择地给予必要支持。另外,要立足本地,实行个人、集体、国家三结合,多层次、多渠道筹集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农业循环经济研究———以邱县为例 )[摘要]在生态恶化与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今天,农业循环经济已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农业实施循环经济既能够降低环境污染,保持农业生态平衡,又能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以我国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县———邱县为例,分析农业循环经济成功做法,并总结了农业实施循环经济的要点,旨在发挥其标杆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示范。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循环圈;实现路径 一、引言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不是农业强国。长期以来,农业生产方式粗放单一,化肥、农药过滥使用,导致土地板结酸碱化、肥力下降;同时,农村环境遭到破坏很大,主要表现在:农作物秸秆焚烧或废弃污染严重,畜禽粪便污染呈加剧趋势,农村地下水位日益下降等。在此情况下,农民很难依靠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来提高收入,而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为农业发展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以更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从而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降低环境污染,帮助农民增收。本文以我国开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示范县———河北邱县为例,在对其成功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农业循环经济的实施路径。 二、农业循环经济概述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 “循环经济”一词是美国经济学家波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受发达国家循环经济和我国工业及其他社会领域循环经济实践的影响,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生态农业理论,针对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与困难,在进行有效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认识到,只有把循环经济理论应用于农业发展———在农业生产消费与流通过程和农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及对环境的污染,才能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双赢”。 (二)农业循环经济内涵及其特征 1.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农业循环经济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和技术方法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和产品周期中,可持续利用农业资源,并能减少资源的投入及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最终实现农业经济效益、农业生态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科学地安排不同生物质在系统内部的循环、利用或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环境条件,以尽可能少的投入得到更多更好的产品。 农业循环经济遵循四大基本原则,简称“4r准则”:即以资源投入最小化为目标的“减量化”(reduce)准则,以废物利用最大化为目标的“资源化”(reuse)准则,以污染排放最小化为目标的“无害化”(recycle)准则和以生态经济系统最优化运行为目标的“重组化”(reorgan-ize)准则。 2.农业循环经济特征 (1)农业循环经济强调物质的闭环流动。与传统农业经济发展相比,农业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农业经济的流向形式是单向的,即“资源———农产品———废弃物排放”,在这种经济中,人们对农业资源的利用是粗放和一次性的。而农业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农业资源———农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2)农业循环经济不同于传统的朴素农业循环经济,是开放的经济形式。在我国传统农业中,人畜粪便、作物秸秆都是农田宝贵的肥源,轮作、间作和生物降解等被充分利用,可更新资源在低生产力水平和小的时空尺度上循环,这些都可以归为农业循环经济形态。但是,这种循环是封闭保守的,并不能使我国农业发展发生根本性转变。只有农业小循环与工、商结合,形成生产、消费、资源再利用的大循环,从小农经济走向城乡一体、脑体结合的—56—农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三、邱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分析 (一)邱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探索历程 邱县属于河北省南部的邯郸市,地处黑龙港流域,是一个总人口只有23万的传统农业小县。2009年,全县gdp超过20亿元,其中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占总量的80%以上,这样一个资源禀赋很低的地区在开展农业循环经济几年后,取得了生态和经济的双丰收。邱县实施农业循环经济经历了一个从自发摸索到豁然开朗再到融会贯通的过程。其最初的想法是把资源尽可能多地留在县域内,完成多次增值过程,利用触手可及的生态资源,使资源实现再循环、再利用。从2002年开始,邱县以国家政策退耕还林和污水治理两项基础性工作为起点,走上了循环经济发展之路。 1.就地取材,打造产业链 邱县坚持变粗放式发展为集约式发展,打造了四条循环农业产业链。 第一条链条是“棉花———秸秆发电———工农业生产”链。邱县为充分利用全县皮棉年产量4万吨以上的资源优势,积极增上棉花精深加工项目,形成棉业集群。 同时,充分发挥棉花秸秆的潜能,引进了年发电1.32亿千瓦时的秸秆热电项目。 第二条链条是“棉籽———短绒———棉浆粕”链。该县引进建设了总投资2.2亿元的棉短绒提净加工项目,年加工棉短绒6.75万吨,产值达4亿元。 第三条链条是“种树———林下种植养殖———畜禽粪便还田”链,积极推广林棉、林菌、林鸭、林鸡等立体种养模式,形成了林下种养与树木生长的良性循环。 第四条链条是“养殖———沼气———农业发展”链。 为实现沼气建设与养殖业、种植业的良性互动,邱县积极引导农户利用牲畜粪便建设沼气池,并利用沼液、沼渣发展棉、果、菜等生态农业。 2.废物利用,构建循环圈 邱县在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注重推进农业产业链条内部的资源、能源循环利用。将同一产业链条的节点企业集中放置,集群发展,实现资源再利用与再转化,使产业链首尾相接,形成闭环。邱县引进建设的总投资13.49亿元的中高密度纤维板、秸秆热电、县城供热、速生基地林四个项目,就是一个生动的实践。 3.补全缺口,激活循环网 水资源短缺是制约河北省南部地区工农业发展的瓶颈,邱县投资1亿元建设了全市首家县级污水处理厂,使90%以上的工业废水得到集中处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够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对于水的需求,是整个循环经济顺利运行的重要一环,同时,邱县积极谋划总投资5500万元的中水回用项目,日供中水2万吨,为华林纺织、秸秆热电等用水大户企业提供水源,年可节约地下水54万吨。 通过一系列的项目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邱县农业循环经济框架基本形成,如图1所示。 图1邱县农业循环经济框架 邱县农业循环经济真正实现了资源的再利用,大大降低了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果。2009年邱县万元gdp能耗1.1105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12%;与2005年相比,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cod削减201吨,削减率11.8%;二氧化硫削减63吨,削减率10.05%;与此同时,农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 2009年,邱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121元,增长7.8%;一大批农业循环经济项目的新建与开工,还有效地吸纳了退—57—王玖河王鑫:农业循环经济研究———以邱县为例出的劳动力。截至目前,邱县农业经济链条吸纳就业达到4万余人,占了全县人口的近1/5。 四、农业循环经济实现的路径 (一)一个主导 1.转变思想在发展思路上,领导干部要彻底改变以往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片面追求gdp增长而忽视资源和环境问题的倾向。要树立循环经济意识,在农业经济发展上确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效益提高的基本方向。 2.协调控制 由于农业循环经济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在政府统一领导协调下,才能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因此,借鉴其他地区发展循环农业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发展循环农业的总体规划,确定出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建设内容和实施措施,做好与各部门发展规划的协调工作,是发展循环农业的必要条件。 3.宣传教育 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增强农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环保意识,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宣传发展循环农业的好处和典型事例,使农民逐步培养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两个保障 农业循环经济的开展区域为科技水平相对落后,法律法规意识较为淡薄的农村。因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推广创新型科技是循环农业良好运作的保障。 1.制定相关法律 加快制定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 可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制定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开发安全优质农产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其中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农业生产者的各自职责及其违法后的法律责任,把农业循环经济法制化;实施优惠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调动农民及社会各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积极性;颁布政府奖励政策,奖励为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推广创新科技 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科学技术的推动。 一方面,要研究多种具体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特别是体现新型农业现代化、市场化之路的循环模式,对现已开发出来的优良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加以改进、推广;另一方面,对如何应用诸如生物技术、工程技术等高新技术手段来对各类农产品及其加工后的副产品及有机废弃物的利用加大研究、创新力度。 (三)三个支柱 1.龙头企业的带动这里所说的龙头企业指那些由农业衍生出来并直接面向市场的企业,如邱县的服装厂和家具厂等,循环经济能否运作良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企业在市场中的表现。借助于循环经济的特点,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先天优势———完成了从原料到成品多层价值链的增值,形成了链条的集成效应。因此,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把握市场动向,了解行业趋势,在此过程中,可通过构建信息平台获取市场信息,与客户进行交流、探讨,不断提升企业知名度,创建自有品牌。 2.科技人才的参与 循环农业的开展,需要技术、管理方面的支撑。一方面,可以从外界聘请相关专家,充分利用其循环经济方面的知识与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对农业循环经济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与事后总结,降低实施循环农业的风险,提高其运作效率。另一方面,加大自有人才的培养,对于某些高尖端技术以及管理职位,可吸纳本地区的农村大学生,这样既缓解了就业压力,又能为企业注入知识血液。 3.以循环为导向的合作 农业循环经济以节能降耗为目标,循环可大可小。 传统农业生产环节中资源的循环利用,即为“小循环圈”,如:玉米———秸秆———牲畜饲养———粪便———玉米; 以农业产业为起点,将农产品加工企业集中放置,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第一、第二产业之间的资源再利用、再转化,构成“中循环圈”。通过建设重点项目,补缺短板,盘活链条,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发展后劲,则可形成“大循环圈”,如图2所示。 因此,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农业产业链条之间合作的同时,还应将视野放宽,不能拘泥于县域内部,一个县的资源毕竟是有限的,如果能够看到其他县区的资源优势,与自身情况形成互补,构建出一个更大的循环网络,对于发展整个区域经济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所以,政府部门应加强信息收集能力,积极与其他地区洽谈、合作,将优势集成化,把循环经济做大做强。 五、总结 农业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是出路,这是21世纪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更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邱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的成功为我国众多农业县市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新范式。事实证明,只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结合自身情况,吸引外资,补全经济链条,逐步提升农民的循环经济意识,就能够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同时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水平,使我国农业发展上一个新的台阶。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关于金融支持哈尔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研究 摘要:农业循环经济这种新的增长方式的推广需要相应设施的建设、相应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这些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哈尔滨循环农业发展缓慢、基础薄弱,且存在政府支持有限、融资渠道窄、融资环境欠佳等问题,因此,大力推动金融支农势在必行。本文从哈尔滨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调查研究,就金融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支持不到位的普遍现象,找到存在问题的环节,归纳与总结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为促进哈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农业循环经济 金融 哈尔滨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含义 农业循环经济是在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发展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在资源开发、生产活动、产品消费全过程中,通过相关技术推广、财税政策鼓励、市场机制推动、优化产业组织,使资源得到节约使用和循环利用、生态建设得以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改善、农村景观得到保护、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村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断得到协调的经济发展模式。 二、金融支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证。长期以来,哈尔滨市农业经济走的粗放型道路,随着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必然选择,而作为一项系统而复杂的长期工程,其推广离不开资金支持。但是农户和企业大多资金缺乏、投资基础薄弱,而且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建设周期较长,前期投入多,盈利少,私人部门对此积极性不高,且政府资金有限,只能发挥补充和引导的基础性作用,如何扩大融资渠道、改革融资环境已成为焦点问题。这时就需要金融资源投入该领域,金融支持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势在必行。 三、金融支持哈尔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总量投入不足,资金缺口大 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期,必然有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的建设,例如沼气池建设、节水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建造等。而个体农户资金缺乏、投资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大规模整体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需要。另外,发展循环经济的农业企业由于自身的风险和资金需求规模的庞大,也面临资金缺乏的困境。 (二)金融体系发展滞后 一直为农村提供资金支持的主要有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邮储机构,但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还未形成;农业保险业务发展困难,有的因亏损被迫收缩范围甚至取消;受政策性制约,农村的民间金融因经营行为复杂、监管困难,始终没有得到良好发育,近年大热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哈市也没有得到发展。除此之外,拆借、票据、存单、证券、黄金、外汇、农产品期货等市场发展不健全,租赁、典当等服务不规范,融资总量中直接融资占比重低,风险投资缺乏,也不利于多层次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三)金融机构支农力度不足 首先,金融机构对发展循环农业的认识不够,没有正确认识循环农业与金融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且循环农业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大、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存在高风险性,又缺乏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导致支农积极性大大降低。 其次,各金融机构本身发展存在问题:农业发展银行不吸收存款,业务面窄,其信贷业务只界定为对粮油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及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追求商业化经营,农村营业网点迅速减少、从业人员逐渐精简;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且积累了大量的呆坏账,严重影响正常经营;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造成支农资金大量“体外循环”。 最后,贷款额度小,只能满足简单的农业生产资金需求,且还款期短,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信贷投向失衡,大部分投在了种植业和养殖业上,而农产品转化加工业投放额度却很少;农民获得贷款的主要方式是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业务发展缓慢。 (四)融资政策不足,社会环境欠佳 国家对农村金融的激励乏力,没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手段来引导金融机构为农村循环经济服务,从事农村信贷的银行没有在本金、央行再贷款、风险拨备、利率、营业税、所得税和监管标准上有更多的倾斜和优惠;缺乏健全担保体系且抵押、评估、登记和公证手续繁琐、时间较长、收费较高。 (五)农村信用环境欠佳,融资条件不足 哈市当前农村信用环境欠佳,不良资产比例偏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户和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贷款有效抵押不足、自身资信质量不高且缺乏有效担保,不能满足银行的贷款审批前提条件,无法评级、无法授信。 四、金融支持哈尔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发挥政府作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政府可以制定有利循环农业融资的优惠信贷政策和加大财政转移支持力度,从而吸引和促进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和外商资本进入农村;还可通过不同的金融信贷倾斜政策作为商业金融机构资金选择投资重点的重要指示信号,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 优先支持和保证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保等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严格控制对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高耗能、高污染建设项目的信贷资金投放。 (二)各主要金融机构找准定位,发挥自身支农作用 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应发挥自身业务优势,要以低息或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弥补循环农业基础项目长期建设过程中商业信贷缺位的问题;尝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农产品协会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放贷款。 农村信用社要提高信用社的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支农意识;加强业务创新,除保证以往的小额信贷外,要加大放款力度,增加大额、中长期信贷,同时积极探索新的保证方式;与其它商业银行加强联系,开展资金拆借、票据贴现业务;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做好进一步改组为商业性银行的准备。 农业银行应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担负起支持农村经济、促进工农业均衡发展的重任,政府通过以贴息和担保方式吸引银行把支农贷款投放的重点向从事循环农业生产的农户和企业倾斜。 (三)进行金融创新,多渠道拓展融资途径 积极支持循环农业企业上市融资,适当降低其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标准及给予优先核准;支持其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适当放宽发行债券条件限制,鼓励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筹集资金;支持有利于发展循环农业的并购活动,以帮助企业降低运行风险;鼓励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循环农业企业和项目,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参股或债权等方式投资;加快实施产业创投计划并吸引更多的风险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对于哈市循环农业的大型项目建设应大胆、灵活使用项目融资方式。 (四)加强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体系的建设 由于哈市的农业生产面临较高的风险,要实现循环农业的稳定发展,必须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机制,构造政府主导的,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农业保险制度。具体为:开展法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制定农业保险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和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加快农业保险品种的开发。 (五)完善担保和准入体系 进一步完善农业担保体系,改进信贷担保方式,丰富担保品种。推广专业担保公司承保;积极探索新型抵押方式,如采用林木、库存商品、应收账款等作为抵(质)物;可建立“哈尔滨市循环农业发展保障基金”,业务重点面向大宗农业贷款,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也可向金融机构提供利息补贴。加快研究独立的农业循环经济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同时,建议各银行适当降低该类企业贷款准入条件,增大企业融资的可选择性和可行性。 总而言之,农村循环经济是一种科学、经济、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其推广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我们要在不断完善现有的融资渠道的基础上、为农村循环经济相关的市场主体建立一个良性的、市场化的融资环境和融资体系,改革发展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体系,推进与之相关的金融资源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只有这样,才能全方位地满足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促使哈市的农业循环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合川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融资问题分析 摘要:循环经济是一种科学、经济、和谐的经济发展方式,这种新的增长方式的推广需要相应设施的建设,相应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因此需要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现有的融资渠道,才能全方位地满足循环经济产业化的资金需求。这要求我们要为循环经济相关的市场主体建立一个良性的、市场化的融资环境和融资体系,改革发展循环经济的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体系;推进与循环经济相关的金融资源创新;拓宽融资渠道等。从合川的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合川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融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循环经济;融资渠道;农业融资 1 引言 农业循环经济是当前经济建设的一个重点,而农业经济本身一直存在的融资问题却成为了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目前如何扩大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渠道,改革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环境是目前解决循环经济资金出路争论的焦点。在这里,本文以合川为例,分析区域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问题。 2 融资对于农业循环经济的意义 经济活动与融资始终是密不可分的,发达的融资渠道体系能促进经济的增长,而循环经济,特别是农业循环经济更需要健全的融资体系的支撑。地方农业融资渠道本身就存在很多的不足。另外,农业作为循环经济产业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循环经济技术比传统技术更为复杂,往往交叉涉及了多个科学领域的成果。对设备、原料要求更高,技术更新更快。这些都需要保证资金融通渠道的畅通、稳定以及多元化来满足资金需要。因此需要健全和建立多融资渠道为区域农业循环经济提供有利的金融支持。 另外,循环经济也强调跨产业循环,因此对于金融要发挥作用还可通过建立金融与区域农业循环经济的互动来实现,使融资作为区域农业循环经济模式中的一个环节。目前,结合国内外产业发展的实践,循环经济的运行模式主要有下列五种:清洁生产模式、产业间多级生态链联接模式、家庭型循环经济模式、生态农业园模式以及商业化回收处理模式。在这些已有的循环经济模式中,农业主要以生态农业园模式为重点,在区域农业生产中逐步建立起生态型农业基地,以产业间多级生态链联接模式和家庭型循环经济模式针对农业企业、农户等相对较小的经济主体来发展。融入融资环节后可发展产业间多级生态链联接模式如:在农业循环经济的初始阶段,引入金融手段,作为一种经济发展的直接贡献因素,直接为经济发展提供初始融资支持和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以此确定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次序,对不符合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求或有损生态的产业、行业实行限制性发展政策,通过金融手段促使其自然退出循环经济圈;在循环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贯彻供给引导型为主导的金融发展逻辑,从多方面引导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在循环经济充分发展阶段,实行需求尾随型与供给引导型相互作用与相互促进的金融发展路径,金融通过多方面创新以适应循环经济发展需求的变化进而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而循环经济发展通过不断提出新需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经济结构等方式促进金融总量增大和结构优化,以此推动金融发展,从而实现金融与经济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循环发展。 3 合川市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融资现状 3、1 资金总量投入不足,无法满足发展循环经济需求 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期,必然有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的建设,例如沼气池建设、节水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建造等都需要资金。而循环农业的主要施行者和受益者都是资金缺乏、信息闭塞、技术落后的个体农户,不仅投资力量薄弱,而且难以满足大规模整体发展循环经济产业的资金需要。另外,发展循环经济的农业企业由于自身的风险和资金需求规模的庞大,也面临资金缺乏的困境。目前,合川农业循环经济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的投入和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对农业循环经济的融资支持渠道狭窄,没有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筹资机制,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薄弱是我区亟待解决的状况。 3、2 金融体系发展滞后,业务范围限定限制循环经济 一直为农村提供资金支持的主要有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储机构,但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还未形成。2006年合川农村商业银行提供农业贷款余额117753万元,占全区农业贷款的95.06%。并由于这些金融机构本身也在经历改革,内部业务体系也还未完善,对于农户的融资服务还无法实现个体化、差异化,农业经营者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相应的资金。同时金融机构在防范和处治风险方面的能力比较薄弱,加上农户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认识不够,使得正规金融业务难以普遍开展。另外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由于初期经济效益不佳,不能满足银行的贷款审批前提条件,限制了企业在金融机构的融资。 部分金融机构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不够,没有正确认识地方循环经济建设与金融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没有看到循环经济蕴含的巨大商机。发展循环经济,以拉长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同时要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这就为金融机构贷款营销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甚至是将融资体系也纳入到循环体系中来。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地方经济繁荣了,居民富裕了,又为金融部门提供更充裕的资金,循环经济与金融业应是和谐互动发展的关系。 另外,在循环经济的融资总量中直接融资占比较低,过分依赖间接融资来满足需要是目前区域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融资形式。由于直接融资以及风险投资的缺乏,极大地制约了农业循环经济的资金供给。 3、3 有效的融资政策缺乏,对循环经济支持有限 循环经济项目大多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社会效益突出的特点。这三大特点来看,对于循环经济投入的资金具有风险高、规模大、收益有限的特点。因此对各融资渠道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有限的收益缺乏相应的财政贴息、免税等补偿政策,加上资金逐利避险的本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渠道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循环经济的公益性特点没有在金融政策中得以完全的体现。 4 发展和完善融资渠道的对策 4、1 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由于循环经济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生态价值,因此发展循环经济必然离不开政府的投入。一方面鼓励和支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农业技术;另一方面要大力鼓励对已开发技术进行全面的推广。目前沼气池的普遍推广,已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但另外目前还没有成熟的技术来解决农用地膜再利用、农业废水循环再利用等问题-这都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进行研究和推广。这要求各级政府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业和农村的预算支出,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循环农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对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即技术研发的补贴发放,鼓励农民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同时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改善种植生态环境。另外政府要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的管理,避免出现农业财政资金预算不落实、农业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农业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慢等现象,切实提高农业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 4、2 完善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运作,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发展循环经济另一个资金途径必然离不开金融机构这条重要资金渠道。 首先,要对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必须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作用,农业发展银行本身有着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实施的义务,因此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应发挥自身业务优势,以低息贷款、无息贷款、延长信贷周期、优先贷款、贷款贴息等方式,弥补循环经济基础项目长期建设过程中商业信贷缺位的问题。另外应该把对偏向扶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条款纳入农发行的业务范围。其他渠道如财政、商业银行及其他社会渠道对农业的投资全部统一由农发行负责管理。 其次,要继续发挥农村商业银行的作用,要及时调整经营理念和营销模式,重新拟定资金成本系数和利润考核制度,通过政府以贴息和担保方式,吸引银行把支农贷款投放的重点向从事循环农业生产的农户和企业倾斜,向农村种养殖业大户倾斜,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倾斜。同时,各商业银行还要根据循环经济的实际,不断实现金融业务的创新,完善对循环经济的差别化服务。通过拓宽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品种、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拉动区域农村经济发展。 最后,应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以及信贷担保机构,逐步由政府主办走向商业化,引人民间资金或外资,扩大循环经济融资来源和总量。 4、3 努力提高循环经济主体自身造血功能 由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受益人是农户和企业,可以通过改善他们的自身造血功能来实现发展循环经济。 对于经济上困难的农户,一方面对陷于贫困的保障对象给予资金和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同时动员财政、劳动保障、工商、税务、教育、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健全综合社会救助体系。另一方面通过政策、科技、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发展生产,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循环经济,促进其自食其力。为此,首先必须做好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思想教育、技术培训,激发他们的活力,使其具有“造血”功能。其次加大劳务输出,使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农户能实现就业,有一个固定的收入。再则指导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搞多元化经营,向高效农业和精品农业发展,通过增加农副产品的科技含量,延长农业产业链,减少农业资源污染和增值来增加农民收入。 对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吸引民间资金投资,实施一些优惠政策,如信贷、税收上的优惠政策,鼓励多途径融资。 5 结语 从以上分析来看,合川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过程中仍然面临资金渠道单一、资金数量有限的问题。针对这个情况,合川市作为重庆市最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应通过政府引导,相关主体积极参与,最大限度的挖掘融资渠道,吸引资金满足合川农业循环经济资金需要。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江西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障碍及解决对策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应该如何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呢?这是学术界和政治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以循环经济建设和农业循环经济的有关理论为基础,分析了江西省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障碍因素并针对这些因素给出了探索性的思路。 [关键词]江西省 农业循环经济 障碍因素 解决对策 江西省是一个农业大省,要使江西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离不开农业经济的发展。但是江西农业发展并不容乐观:由于长期对农业掠夺性经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政绩,忽视了社会、自然和人的协调发展,江西省农业发展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阻碍了江西省经济的整体发展。 一、江西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意义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有效推动江西现代农业进程。现代农业发展的研究与实践是全面实施我国现代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与整个社会的现代化发展连成一体。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动农业领域“产业共生”、“要素耦合”、“整体循环”、“综合利用”和“产业生态链”。因此,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利于推动江西省现代农业进程,使农业融入时展的潮流。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有效推动江西省和谐农村建设。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历来是人们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经济发展模式的不同会导致经济后果的不同,传统的农业发展模式是单一追求高产出,采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不顾生态环境后果的不可持续模式。而以循环经济为中心的农业发展模式,是符合循环经济原则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是推进江西现代农业发展的必要措施,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可行途径。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有效推动江西生态环境建设。传统农业所面临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耗竭的问题日渐突出。农业循环经济的实施,可以将农业发展成为一种“食物网”的循环型生态农业系统。在该系统的各子系统之间形成了一种高效、联动式的循环经济体系,使无机环境、动植物以及土壤之间形成闭路式能量和物质循环系统。 二、江西省发展循环经济的障碍因素 江西是一个农业大省,但是,由于长期对农业掠夺性经营,片而追求实物产出量和经济效益,忽视了经济、社会、自然的协调发展,江西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农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因此,制定和实施适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对于推进江西循环经济建设、促进农业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江西省近几年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来看,其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因素在于以下几方面。 1.农业资源相对紧缺且利用率不高 江西是一个耕地资源相对紧缺的省份,耕地面积占全省上地而积的20.81%。人均耕地而积相当于全国人均耕地的50%,世界人均耕地的15%,人地矛盾严重。1985年以来江西省耕地面积日益减少,而且每年的递减幅度基本上呈上升趋势。耕地用地率为22.5%o,全省复种指数为17.37%。全省耕地质量总体上不太好,中低产田占全省耕地而积的78%。在这有限的耕地中,土壤质量下降或土壤退化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后备土地资源数量有限,开发利用难度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 2.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江西是我国南方水上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每年土壤流失总量相当于0.83万公顷耕地被毁,一些地区被称为“江南沙漠”,有的地方一度呈现“山上无鸟叫,河里无鱼虾”的荒凉景象。据统计,2005年全省水上流失而积3.35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0%。其中,轻、中、强度水上流失面积约各占总流失面积的1 /3。同时,江西是暴雨多发区,年土壤侵蚀总量达1.65亿吨,相当于损失8333公顷耕地20cm厚的耕作层,所损失的养分折合有机质约200万吨,氮、磷、钾等无机肥约225力万吨,其中,仅无机肥损失量就相当于江西省3年的所需总量,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亿元以上。农业生产要素污染严重,工矿“二废”的不达标排放和农药、化肥、农膜、动植物激素、动物抗生素等农业化学制品的不合理使用,导致江西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3.农业科技文化素质偏低 我国农村人力资本积累尚处于初中和小学教育阶段,地区间不均衡性也相当突出。。江西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低,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目前,江西农技推广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队伍不稳定,农技人员推广农技的主动性不强以及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单位联系合作少,农技推广项目与科研成果脱节都造成了许多科研成果没有转化为农业生产力。对于农业循环经济的概念在农村和农民之中还普及,人们还没有充分领悟到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质所在。例如,据了解,江西省吉安市沼气发展在江西算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可是在最近的沼气普及当中,许多农民并不是乐意接受,他们对开发沼气持怀疑态度。 三、发展江西省农业循环经济的解决对策 针对江西省上述关于农业循环经济的障碍,下面以农业循环经济理论为基础,探索性地给出了几条路径。 1.要让政策制定者及实施者和农民科学全面地理解循环农业 对于循环农业不能作形式上的理解,认为循环经济就是“闭环”经济,循环农业就是“闭环”农业。循环经济的原则是“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优秀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和最少废物排放”。并不是说不消耗资源、不排放废物。如果对循环经济和循环农业不能科学全面地认识,势必影响循环经济,包括循环农业地发展。这是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2.农业生产要尽可能地减少化肥和农药的投放量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仅次美国的第二大农药生产国,每年农业生产使用农药面积达2.4亿公顷以上,80%的农药直接进入周围环境。此外,我国农业生产每年每公顷使用化肥325公斤,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化肥每公顷使用化肥225公斤的安全线。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不仅使耕地肥力下降,土壤板结,而且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也直接影响了农产品质量。要发展循环农业,就应该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尽量使用有机肥,在农科物病虫害防治上多使用生物防治技术。 3.大力发展沼气,桔杆气化及自然能利用技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桔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目前江西沼气业发展态势良好,现在只需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农村能源建设就能够得到较快发展。发展农村能源,充分利用生物能和自然能,不仅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也有利于发展循环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与对策 内容提要:本文揭示了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为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是机制滞后,因而,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就是进行机制创新,它主要包括:优化政府主导的宏观调控机制,构建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建立职责分明的社会参与机制。 关键词: 农业循环经济;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对策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优秀,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系统,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和减少废物的产生排放量,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效益“双赢”。我国农业发展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构建适合农业循环经济健康发展的社会机制,从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缓解农业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我国农业资源禀赋较差,总量虽然较大,但人均占有量少。目前,我国淡水资源严重不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4,并且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与人口、耕地分布状况极不协调,长江以南地区总水量多而耕地少,长江以北水资源少但耕地多,在我国的华北和西北地区,干旱少雨,严重缺水。我国人均耕地不足1.5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全国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8亩临界值的县(区)达666个,占全国县(区)总数的23.27% 。我国森林资源不足,人均占有量只有0.12公顷,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6。就是这样紧缺的农业资源,由于不合理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使得它们日趋减少。因此,在目前这种状况下,靠大规模增加资源投入来满足农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是不现实的,根本的出路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发展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循环经济。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从根本上减轻农业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根本扭转,环境污染状况日益严重。据统计,全国受“三废”污染的耕地约2186.7万公顷,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6%。特别是乡镇企业,由于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技术含量低,导致在生产过程中未经处理就直接把“三废”排放到农田,成为农业生态环境的最大危害。此外,在农业生产中,一些农用化学物质,如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化学除草剂、作物生长剂等,由于长期不合理的使用或过度使用也造成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威胁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沙漠化面积扩大,草场退化,森林生态系统质量下降,生物多样性逐渐消退或消亡,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才能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从根本上化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以人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本质要求。我国现行的农业是典型的高投入、高消耗和低效益的粗放型农业,在这种模式下的农业,环境被农业生产者当作资源自由获取和废弃物自由排放的载体,其结果导致生态恶化和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人类的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我们加快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是为了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使他们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洁净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改变农业生产者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缓解和消除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压力,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从而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机制滞后:我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 作为一种根本不同于传统农业的新的发展模式,农业循环经济对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机制提出了新要求,它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农业生产者的积极参与以及公众的热情支持,而恰恰是在这几个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 1.政府推动机制紊乱。循环经济的运行机理表明,政府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导和驱动力量,循环经济发展得比较好的国家,基本上靠的是政府不遗余力地推动,在这方面,我们还有不小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一部完整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无法可依。第二,政府各个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中央政府还没有指导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推进计划,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规划也不明确。第三,各级政府在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政策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严重不足。第四,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缺乏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第五,政府各部门协调合作不顺。第六,农业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还需大力加强。正因为如此,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成效并不大,与我们的期望值相比差之甚远。 2.农业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亟待加强。这主要表现为:第一,农业生产者内在动力不足,对循环经济的责任感和认同感不强,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未经处理随意排放,浪费了可利用的资源,污染了环境。第二,农业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力量不足。第三,农业生产者发展循环经济的资金缺乏,融资渠道不畅。 3.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这主要表现为:第一,我国相关法律对公民参与的权利、责任以及具体程序的规定不明确。第二,由于信息闭塞,公众的知情权没有得到充分尊重,造成他们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社会参与意识淡薄。第三,中国缺乏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的非官方的绿色环保组织,使得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沟通少了一些必需的中间环节,极大地影响了公众的参与热情。 三、机制创新: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优化政府主导的宏观调控机制 (1)建立和完善农业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目前,除了认真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已有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加快循环经济立法,使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法可依,同时,还应注意立法的质量,使该法律的可操作性强,用它来规范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2)合理规划,整体协调。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差异较大,为此,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不可“一刀切”,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既要考虑整体布局,也要考虑本地特点,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3)完善政策。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综合运用财税、投资、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调节和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建立自觉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机制。 (4)加快科技进步,提高技术水平。科学技术是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政府应重点组织开发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技术、替代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等。支持建设农业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技术、管理和政策等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论资源约束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研究 论文关键词:农业 循环经济 资源瓶颈 论文内容摘要: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一直未能摆脱传统农业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工业化以来出现了资源高消耗、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一系列制约农村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问题。因此,遵循科学发展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摈弃传统农业的掠夺性经营方式,把农业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已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优秀,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目前,循环经济在工业方面的研究和实践较多,但对农业方面的关注尚显不足。我国不仅是人口大国,而且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并且资源未能充分利用,面临着资源短缺、污染严重、农产品品质下降等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瓶颈”。因此,树立资源忧患意识,科学利用有限资源,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是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和特点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 所谓农业循环经济就是将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生产,按照循环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传统农业精华和当今高科技成果和手段,通过人工设计生态工程,协调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它要求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物资的投入量和废物的排放量,通过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和过程后各层次的物质和能量循环,实现系统物质再生循环,形成生态上与经济上两个良性循环,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农业循环经济不仅要追求农业经济内部的良性循环,而且还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的统一,最终追求的是融入社会层面上的“大尺度循环”,即在整个社会经济领域,实现工业、农业、生态之间共同发展和交叉利用。 (二)农业循环经济的特点 对资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作为一种发展模式,农业循环经济强调的是在生产活动之初尽可能少地投入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中尽可能少地消耗自然资源,生产活动之末尽可能少地排放生产废弃物。农业循环经济具有以下特点: 1.综合性。农业循环经济强调发挥农业经济系统的整体功能,以大农业为出发点,按“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全面规划,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综合发展,形成产业集群。这样容易在集群区域内形成有特殊的资源优势与产业优势和多类别产业结构。这样才有可能形成优秀的资源与优秀的产业,成为生态产业链中的主导链,并以此为基础将其他类别的产业与之连接,组成生态产业网络系统。 2.多样性。农业循环经济可以针对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基础、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情况,充分吸收我国传统农业精华,结合现代科学技术,以多种生态模式、生态工程和丰富多彩的技术类型装备农业生产,使各区域都能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地区优势,各产业都根据社会需要与当地实际协调发展。 3.高效性。农业循环经济通过物质循环、能量多层次综合利用和系列化深加工,可达到充分利用资源、减少废物产生、物质循环利用、消除环境破坏及提高经济发展规模和质量的目的,从而实现经济增值,降低农业成本,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使社会生产从数量型的物质增长转变为质量型的服务增长。同时,农业循环经济还拉长了生产链,推动环保产业和其他新型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创造农业内部就业机会,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的积极性。 4.持续性。农业循环经济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充分使物质循环利用,做到物尽其用,可以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共赢。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能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平衡,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常规发展为持续发展,把环境建设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的同时,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制约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瓶颈 (一)土地资源短缺且利用不合理 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没有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就不可能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这对于人口众多、耕地相对短缺又处在高速工业化的我国来说,问题就更加突出。我国土地资源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少。2005年,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人均1.4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约相当于美国的1/8、印度的1/2。与1996年相比,不到10年时间,耕地净减少1.21亿亩;仅2005年一年,全国耕地净减少542.4万亩(《2005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特别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上海、福建等地的人均耕地已接近或低于联合国规定的“0.053公顷/人”的危险点,而农业大省山东省人均耕地面积也仅为0.081公顷/人。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的市场价值显现,许多违法占地、乱搭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有限的土地资源不能合理有效利用和田块的荒废。这些不仅造成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也对短缺的土地资源造成严重冲击。 (二)水资源供求失衡且利用不合理 目前,由于农业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较低,造成农业水资源质量持续下降,农业用水缺口逐年加大,农业生态环境恶化,水资源污染严重,进一步成为可供利用水资源供求失衡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3)报告,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1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一位,而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4。并且全国各流域水资源状况南北方差异巨大,北方地多水少,耕地面积占全国的59.6%,而水资源量仅占14.5%,其中耕地占全国39.4%的黄淮海地区水资源量仅占7.6%;南方水多地少,耕地仅占全国的34.7%,而水资源占了80.9%。全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为20%,但北方多数区域已经超过50%,远远超过了国际上公认的40%的警戒线。正常年份全国灌区每年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城市缺水60亿立方米。因缺水减产粮食造成的经济损失约500亿元,影响工业产值2000多亿元。 (三)环境污染严重且生态系统退化 从20世纪中叶开始,我国为促进农业发展,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目前,我国化肥使用量占全球的30%。据测算,化学杀虫剂中被真正有效利用的部分仅为10%-15%,其余大部分则逐渐散失在空气、土壤和水当中,造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更为严重的是化肥、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对人类的健康构成威胁,成为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由于农业的粗放型经营,无序开采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和景观的破坏、湿地面积减少、调控功能明显降低,使洪涝灾害威胁依然严重。 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表明,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的资源环境将会承受巨大压力,这种“资源环境的稀缺性”一方面会引发资源价格和环境价值的提高,加大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将促使人们对传统生产方式进行深刻反思,在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资源使用总量和减少废弃物排放的情况下,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经济需要和生态需求。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经济杠杆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现代经济学认为,微观经济主体往往只关心本身的利润最大化,而很少关心外部成本或社会成本,产生了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不一致的负外部效应,导致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将微观经济主体行为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比如征收环境税,一方面可以有效地矫正外部负效应,实现环境保护的政策目标;另一方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财政收入最大化政策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制度创新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应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有利于循环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增加农业的财政投入,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建立循环型农业推进组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环境管理,为循环农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国家层次的循环经济立法相呼应,建立我国循环农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并制定出相应的政策保障体系与扶持措施。为此,我们要建立起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和收购、销售、运输、技术等服务组织,并制定出相适应的法规和政策,为农业循环经济的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政府机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而其所需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对政府来说责无旁贷,并且只有政府才能承担起这一艰巨的任务。因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由政府出面组织生态经济领域专家对循环经济如何与农业发展实践结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结合实践情况总结经验,制定出有利于生态建设的干部考核指标,杜绝仅把经济增长的gdp作为唯一考核标准的现象。 (四)加强技术创新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农业循环经济是农业生产技术范式的革命,它必须以先进科学技术为支撑点,重点组织开发资源节约和取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技术和“零排放”技术;加强研制和生产对环境温和的新型肥料,减轻环境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开发高效、低残留的农药,开发生物农药取代化学农药。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全面保护和改善环境,大力推行生态农业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资源环境方面的国际标准,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倡导清洁生产和节约消费,最大程度地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生态的良性循环与农村建设的和谐发展。 (五)加强法规机制在农业循环经济中的作用 一方面通过政策调整使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经营行为有利可图,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外部效应内部化机制;另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污染者治理、受益者补偿机制。鉴于大部分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较为缺乏和意识比较薄弱的状况,当地政府应强化责任意识,并通过立法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纳入地方基层政府的职责范围之内,加强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重要性的教育、宣传和引导。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浅议农村循环经济与农业现代化以及农村发展 摘要:本文对农村循环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农村循环经济;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 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不能脱离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大背景,只有在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大背景下,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定位才能更准确、视野才能更开阔,提出的发展对策才能更有效。因此,本文对农村循环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一、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持体系 1.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物质支持 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即用现代工业来武装农业,实现机械化、水利化、电气化、化学化。农村循环经济是建立在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的基础上的,具有集约、高效、持续的特点。农业生产条件现代化使农村循环经济的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农民能够从中获得比较收益,也就具有了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动力,从而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持 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即用现代科学技术武装农业,在农业生产上广泛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化学技术、耕作与栽培技术以及饲养技术等。测土施肥技术、化肥深施技术、生物肥料的应用、农药的科学施用技术、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微生物农药的应用、适时揭膜技术、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技术等等,在这些技术的应用中都体现着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化对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持作用。正是农业生产技术的现代化使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具备了技术可行性。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农村循环经济必将得到更大的发展。 3.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服务支持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农民,一头连着千变万化的市场,为农民提供培训、技术、资金、信息等等方面的服务。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可以为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农民能够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过程中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是农村循环经济得到发展的必备条件。 4.农民素质提高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能力支持 农民素质的提高能够为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一方面,农民思想观念的提高使农民认可、接受农村循环经济,并且具备较强的现代市场意识。另一方面,从生活消费角度考虑,农民可持续消费的意识和观念的培养和确立以及可持续消费知识和消费技能的掌握,必将对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5.农民收入提高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经济支持 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经济能力就逐步增强,农民就有经济实力购买相应的机械设备、建造相应的设施、采用相应的技术。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的抗风险能力也大大增强,有意愿去尝试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生产设备、新的生产技术,以期从中获得更大的收益。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就会更加关注生活的质量,环境意识会逐渐增强,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意识也会逐渐增强。 二、农村循环经济使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迈向更高层次 1.农村循环经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传统农业劳动生产率极低,资源没有得到有效配置。现代农业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具有很高的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现代化就是要把传统农业改造成现代农业。现代农业虽然由于其高度发达的农业生产力而有效地改造了环境从而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但却常常由于急功近利而破坏了农业持续发展的资源条件。农村循环经济把可持续发展融入到了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使现代农业具有了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而成为更高层次的现代农业。 2.农村循环经济促进农业产业链延长 按照循环经济的观点,废弃物只不过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一方面使原有产业链中的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变废弃物为资源,把原来的废弃物纳入到新的产业链中。把循环经济的理念应用在农业生产中,通过化肥农药的科学合理使用、立体种养达到资源的高效利用,保护资源、减少污染,通过农膜的回收利用、秸秆和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达到变废为宝。农业生产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使农业产业链延长,而且新形成的产业链藕合到原有的产业链中,使农业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 3.农村循环经济促进农民收入及其生活质量提高 农村循环经济使资源得到高效利用,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废弃物的资源化可以创造新的收益,农民的收入势必因此而获得提高。农村循环经济使农村的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资源、环境得到了保护,农业的持续生产能力也得到了保护。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现代化和生产技术的现代化,农业生产力长期持续稳定地提高,势必使农民收入长期持续稳定地提高;生态系统或生态环境长期持续稳定地改善,也势必使农民的生活质量长期持续稳定地改善。 三、农村循环经济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协同推进 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为农村循环经济提供强大的支持体系,而农村循环经济使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迈向更高层次,他们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农村循环经济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在发展顺序上不存在先后的问题,而应该协同推进。没有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农村循环经济只不过是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农村经济,没有农村循环经济的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只有农村循环经济和农业现代化、农村发展的协同推进,才是最优的选择,也才能真正推动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关系探讨 [摘 要]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经济走的是一条传统的粗放型增长的道路,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人类要想从生态恶化的状况中挣脱出来,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下去,就必须摆脱传统的生产模式,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与生产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模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是解决“三农”问题,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循环经济;关系 农业是与自然界关系最为密切的产业,本身具有资源循环利用的特点。而农业循环经济就是把循环经济理念应用于农业生产,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和产品生命周期中减少资源、物质的投入量和减少废物产生排放量,实现农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解决现代我国农业困境的必然选择;是解决“三农问题”,帮助农民致富的可行途径;是整个社会实现大循环的必要环节;是解决环境问题,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之路。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21世纪全面小康社会的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体现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内容,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综合概念。它不仅涵盖了以往我国政府在处理城乡关系、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政策内容,而且是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形成新农民、新社区、新组织、新设施、新风貌为目标,以加强农村道路、水电、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农村综合建设计划。 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物质不断循环再生利用的经济发展模式,即“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 以“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3r原则和减少废弃物优先原则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从根本上消除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农业循环经济是循环经济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在农业资源投入、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农业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的经济体系,转换为依靠生态型农业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体系。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用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的农业经济活动。农业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农业资源——农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通过农业资源的低开采、高利用,实现农业清洁生产,将生态农业建设和提倡绿色消费融为一体,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农业生产活动,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方式。农业循环经济已逐渐成 为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主潮流和趋势,是21世纪农业发展的战略选择。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系 (一)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农业循环经济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虽然农业循环经济是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新名词,但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方面,我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生态专家王如松指出:“循环经济是中国人创造的,我国具有7000余年发展历史的传统农业就是一种典型的循环经济。”他的论述表明,国内具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良好基础,在我国农村与城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大有作为。 2.发展循环经济是加快我国城郊融合的需要。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尽快实现城郊融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和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受城区经济飞速发展的影响,郊区经济结构大部分已实现由第一产业为主向第二、三产业为主转变。但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与农争地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土地的使用和土地的收益问题已成为“三农”问题的新热点,尤其是农民失地、失业问题日益严峻,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循环经济为理念,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高度,通过优化生产要素,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延长产业链,增加就业岗位,发展生态农业。 3.农业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改善需要发展循环经济。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维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存在着严重的高能耗、高物耗和对环境的高污染问题。由于多年来片面地追求实物产出量和经济效益,带来的消极面是农业生态环境、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已严重制约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改善修复这种脆弱的生态环境,必须积极走循环型生态农业、生态城市之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农业体系方面,要求以“绿色种植”和“有机种植”为主,推广使用有机肥、生物杀虫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真正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区域内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逐渐走向生态文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按照我国的发展目标,我国的经济总量将在未来的20年里再翻二番,然而,按照我国现行的经济增长方式,能源、资源和环境都无法支撑这一目标的实现。为此,必须寻找新的发展思路,开发 资源与能源利用率高的发展模式。而循环经济的优秀就是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与能源。因此,我国政府以循环经济作为发展的基本国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意义 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的基本国情;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对于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扩大就业、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任务是提高农民收入,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恰能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摒弃粗放式经营,根据“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质量、提高效益,这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要求和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实行集约化经营,增加农产品的生产品种,深化农产品的加工,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防治污染,采用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都会增加和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这既可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又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从而为农民增收、走向富裕开辟出新的途径。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解决农业污染、保护农村环境的必然选择。保护农村环境,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目前,我们的农业生产存在着明显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只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才能有效地解决传统农业生产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提倡清洁生产,要求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有效地减少了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排放,减少了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遵守生态规律,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提高产品质量,杜绝了农产品污染问题。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对传统农业进行改造,推进产业的生态转型,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探寻各种模式的循环链式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化农业、观光农业,带动相应的加工业、旅游业的发展。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永续利用,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加入wto,农业关税被逐步降低,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入我国,我国农产品面临着更大挑战。与此同时,我国农产品也逐渐走出国门,更多地参与到全球化竞争中去。近年来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本国利益,频频设置“绿色壁垒”,对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要求尤为苛刻,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境要求,而且规定从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到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利用等各个环节都要符合环保要求。这给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出口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大大削弱了我国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对此,我们必须积极应对,通过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全面保护和改善环境,大力推行生态农业,清洁生产,以此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能,逐步使其符合资源环境方面的国际标准,从而突破“绿色壁垒”,增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选择。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循环经济的实践,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应该将各地的典型经验加以总结,在更大的范围内加以推广,将循环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1.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的水资源、耕地资源、草场资源的严重不足,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收入,而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提高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农业生产从粗放增长向节约资源的集约增长转变,可以起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作用,促进农村的产业升级、改进农业的生产方式、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的作用,可以使我国的农业生产获得更进一步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要求运用减量化的原则,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节约农业生产资源,这样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而且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 2.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是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保护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农业循环经济是生态化的农业经济,是保护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有效利用农业资源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经济近30年的快速发展,农村经济也获得了迅猛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取得了显著的提高。但与此同时,农村的生活环境污染、土壤肥力下降、自然生态遭到破坏、资源枯竭等严峻的问题也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要求我们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走发展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尽量化解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存在的矛盾与难题,使新农村建设建立在经济发展、生态良好、生活质量提高的良性循环关系的基础上。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可以有效地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和有效地利用农业资源,是解决我国农业生产中存在的明显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有效措施。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以“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可持续”指导农业生产,提倡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能够减少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排放,有利于农业资源的保护,有效地降低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农业循环经济提倡绿色农业、生态农业,遏制了大量施用化肥农药与机械作业,可以避免耕地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减少农业生产中的污染问题,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就是要统筹规划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进行总体规划,对农村的土地、水资源、肥料、农药、能源、饲料等各种生产要素进行统筹考虑,充分利用农村种植业、养殖业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产生的废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真正做到“吃干、榨净、无害回归自然”。只有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行各种各样的循环链式发展模式,促进各种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高效利用,才能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以及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改善。 3.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的民主建设的需要。农业循环经济在农业系统内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将农业及相关产业生产的产品及废弃物通过衔接,使农业生态产业链得到延长,并形成了闭合循环、协调发展的产业链。这样的一条产业链能够将单个的农民联系在一起,强化、拓宽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与沟通渠道,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农村,推行的仍然是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模式,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农民是以个体的身份,通过选举、民意测评、表决等方式参与农村的发展决策,以这样的方式参与,影响的程度相对较低。通常情况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越高,民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就越多,农民的意愿在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决策中获得的体现就越可能充分。 农业循环经济是现代化的农业经济,要求建立起相应的组织形式,使农民以组织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计划、决策、组织实施的全过程,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及对新农村建设的参与程度,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管理。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循环经济生态农业管理研究 摘要: 当前,我国已经制定了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目标,确定了发展方向,并且具备了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基础,由此可见,发展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的时机已经成熟。在这种情况下,农户与企业应积极探讨可以实现高效生态农业生产的新型模式,在不同的地区不同选择不同的模式可以助力于高效生态农业生产目标的实现。为了给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提供保障与支持,政府还应该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并且健全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组织及其制度创新,这样才能使我国农业生产尽快实现高效生态,并充分体现出农业循环经济的实践价值。 关键词: 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形成机理;模式选择;政府管理 引言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剧,中国农业在近50年的快速发展历程中也逐渐摸索出符合中国实情的特色农业发展道路。时至今日,我国的农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面对资源节约型社会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难题,要保持我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充分利用资源,在循环经济体系下实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目标。2013年1月23日,国务院下发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中第4章就构建循环农业体系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要求“农业领域加快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至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秸秆利用率、渔业养殖废水利用率以及林业‘三剩物’利用率都达到80%以上”。为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基于循环经济的视角深入探讨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机理,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效农业发展模式,并且要从循环经济理论基础与实践出发,探索也可以促进我国高效农业发展的新思路。 一、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机理 循环经济是未来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旋律,农业实现高效生态也需要充分的利用循环经济的原理与技术方法。我国高效生态农业形成具有历史必然性,这是由于在循环经济的引导下,当前高效生态农业已经形成了明确的目标,并且具有了清晰的发展方向,同时具备了相对稳定的发展基础,这些因素的具备促使了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 (一)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目标 高效生态农业是在循环经济系框架上形成了最先进的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循环经济下的高效生态农业不仅体现为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之间矛盾的化解、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还将体现农业生产在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的三效合一目标的实现。高效生态农业在目标机制的作用下,开启了发展之路。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经济目标要求在产品开发与生产方面,不仅要做到质优、营养、安全,还要追求更高的产品附加值,以期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开发多样化的生产经营方式,形成完备的农产品生产链条,吸收更多的社会从业人员参与到农业产业中来。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社会目标就是使农业不再以单一的农业生产形式存在,而是需要进一步挖掘农业生产的传统文明、文化与精神财富,通过为城镇居民提供旅游休闲、民俗文化传承等服务内容,发挥示范辐射功能,给农村经济带来新的增长点。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的生态目标则是在发展农业的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节省自然资源的利用。充分利用农业具有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以及减弱噪音等功能,使其生态效益显现出来。 (二)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方向 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方向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参考、约束与监督。结合我国农业经济、农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实际,高效生态农业应该向着高度协调统一的方向发展。农业系统内部要协调统一,农业系统与各要素要协调统一,农业系统要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例如,园区利用沼气池对农业废弃物、人畜粪便以及生活垃圾等进行无大排行化处理;采用暗埋污水管道,对污水进行分类回收与再利用,实现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其次,高效生态农业应该向着安全性方向发展。即保证资源使用安全、农业产品安全以及环境安全,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防止地区农业盲目发展。再次,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应与地域特征相符合,立足自身的资源优势,令传统农业与效益农业有机结合起来,优化当地的农业产业格局。只有农业产业实现优化,并且将地区农业生产特色发挥出来,才能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效益的高效获取。 (三)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基础 高效生成农业的形成,实现农业经济循环,需要具备坚实的基础。我国发展高效农业首先在自然资源上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众所周之,我国的农业生产资源禀赋处于优势地位。土地类型丰富,土壤肥沃,并且水系十分发达,特色农产品数量极大,这些都为高效农业的形成提供了基本条件。其次,高效农业形成拥有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给农民以基本保障,我国政府围绕农业出台了系列扶持与保障政策。2015年最新公布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提到“要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这一方案的出台给“十三.五”高效农业的发展又打了一支“强心剂”。最后,相对领先的科研攻关能力为高效农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例如长沙沃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彭焕新秉持“依靠科技,打造特色农业”的理念,通过与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浙江大学、浙江农科院等深入合作,研制出富含营养的迷你型香薯。灰头土脸的香薯经过2个小时的加工摇身一变成为了20多种香薯产品,不仅深受消费者喜爱,并且经济效益翻倍。综上,农业生产资源优势、优良的政策环境以及强劲的科学技术为高效农业的形成共同打造了一个坚实的基础。 二、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模式选择 选择符合区域农业产业发展实情的生态农业模式,发挥生态农业模式的示范带头作用,使创新模式体现循环经济原理,并收获循环经济效益是涉农企业、农户以及政府部门努力在探讨的。当前已经在部分地区取得成功的高效生态农业模式主要有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户公司带动型以及农牧结合型等几种。以下就几种创新性农业模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一)龙头企业带动型 龙头企业带动型是指由大型企业发挥在农业开发与经营的主导作用,采用“企业+基地+农户”的形式,围绕一个产业类型,或者一种产品形成一个生产链条。这种农业生产模式将散落于农村的农户聚集到一起,在龙头企业的带领下,形成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格局。由于这种经营形式最大的优势在于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科学技术与管理理念都具有先进性,尤其是在资源的循环利用上,产品附加值的提升等方面都具有天然的优势。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的农户,基本上实现了农业生产材料统一供给,生产过程统一标准,农产品统一回收,实现了高效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带动型高效农业生产模式的最典型代表当属广东省的温氏集团,自上世纪80年代,温氏集团就大胆采用了“公司+农户”的经营方式进行肉鸡的饲养,通过这种模式与农户有机结合,与农户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了切实的免除农户的后顾之忧,还建立了风险基金制度,保证每个农户收入超3万元。温氏企业在与农户合作的过程中,注重规范农户粗放浪费的经营方式,引导农户注重生产资源的节约,要求农户注重生产环境的保护,让农户在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注重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以保证农户可以持续与企业进行合作,并得到丰厚的回报。 (二)农户公司带动型 这种高效农业生产模式是指以农户家庭为经营主体,将多户农户联合到一起,以固定的经营场所为经济主体,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标,拓展适合本地区农业发展的新思路,为其开拓更广阔的农村经济市场。例如,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共有乡镇12个,人口近35万,其中超过30万为农业人口,但是却仅有水浇耕地16.3万亩,人均不足半亩。自然资源底子薄,农业科技应用范围小给当地的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多制约。不仅无法实现农业的高效生产,更无法实现循环经济。在这种情况下,长子县一些农户在当地政府的鼓励与引导下,联合参股成立了农户公司,通过农户公司的形式将农村闲置的资金、技术与劳动力聚焦到一起,确定好投资目标后,共同参与农户公司的管理。截止到2014年底,实现较大规模效应的农户公司达到了200个。这些农户公司立足于自身所在区域的农业生产优势,注重对农产品的深加工及废弃物的二次利用,在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中形成规模经济,在国家发展循环生态农业的政策引导下,向着集约农业、协作农业及安全农业的方向扎实迈步。 (三)农牧结合型 农牧结合型农业是指通过在农牧户、基地与企业之间建立快捷合作通道,使散落于市场中的种植、养殖、加工与销售环节统一起来,在农牧业培养机制的作用下,以循环经济高效农业生产为目标,实现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与山西、陕西、宁夏三省交接,占地面积8.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近140万,由于境内沙漠面积广袤,生态环境比较恶劣,在发展循环经济高效农业方面其自然资源不占优势。自“十五”以后,鄂尔多斯市政府深入分析区域农业的优势与不足,认识到区域畜牧业的优势与自然资源的匮乏这一现状,确立了创建“畜牧业强市”目标,确定了“以养而种,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的发展思路,并分别制定了鄂尔多斯畜牧业生产的经济目标、社会目标与生态目标,并且以畜牧业生产为基础,大力发展绒产业、肉产业与林沙产业,将农牧区人口移至城镇的二、三产业之中。在发展的过程中,鄂尔多斯注重高效农业的发展方向。2015年11月建立了现代农牧业生产业链追溯体系,本市企业生产的26种无公害产品,19个有机食品以及18个绿色产品都实现了“田间到餐桌”的可追溯。这一举措也大大提升了鄂尔多斯蓄牧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循环经济视角下高效生态农业的政府管理策略 高效生态农业的形成、模式选择以及实现循环经济,获得更为可观的经济收益,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尤为重要的。作为影响国计民生的农业产业,政府必须做好扶持、实施以及带动工作。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保障农业发展不走弯路,遵循科学发展道路,才能使高效生态农业生产取得成功。鉴于此,政府应该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加快构建健全的政策实施体系以及持续推进组织及其制度创新。 (一)加强对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 高效农业生产需要政府的介入,对于重点产品、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更是需要政府的特别扶持,以带动整体农业产业水平的提升。其中重点产品是指具有地方特色并且质量优良的产品。针对这些重点产品应该设立生产基地,加强检验与检疫,同时健全营销管理系统。例如上面提到的鄂尔多斯的畜牧产品就是属于当地农业的重点产品。它于2015年创建的全程可追溯系统既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又是一种重要的营销手段,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重点区域的扶持则是要结合区域农业生产实际,将农业生产区域划分为几个部分,梳理各个区域的农业生产发展重点。例如浙江省农业生产可以划分为农产品出口基地、退耕还林区、产业结构调整区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区。每个区域都要充分发挥特色资源优势,提升地区名优产品的知名度。加强重点项目扶持,则应当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论证,围绕重点项目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开发、示范园区建设与信息网络构建。 (二)加快构建政府政策实施体系 国家政策环境的营造为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提供基础与保障,而政策的实施则是使政策发挥预期效能的关键。构建政府政策实施体系,首先要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使相关政策按部就班的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实时监测,在实施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持续增强扶持政策的权威性与有效性。例如浙江省为了促进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出台了《农业节水“十三五”专项规划》,并且对浙江省生态农业的发展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其次,应健全政策与法律法规体系。2015年5月29日农业部、国家发展委员会、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以及水利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 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 》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强化法律法规”,“完善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法规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依据”,同时应该“落实农业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各类法律法规”。只有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才能形成系统威慑力,彻底杜绝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农业生产行为出现。 (三)积极推进组织及其制度创新 农户是高校生成农业的基层实践者,也是这项产业的具体实践者,因此,应该加大对重要农户的培养,创建具有灵活机制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让农户可以自由的参与到联合体中来,也可以自由的退出生产联合体。使其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发挥重要农户的积极带动作用,将其他分散的小规模农户也吸引到联合体中来,解决个别农户想要进行现代化生产,却又受制于资金、技术以及其他生产资料之间的矛盾。还应该加快人才培养,抓住新培养农村建设的有利机遇,注重农民工培训,引导农业科研人员到基层去实践,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应当加强与农业机构的合作,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生产联合体的综合竞争力。最后要深化农村,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合理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规模化生产经营提供制度保障。 结语 高效生态农业生产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基于循环经济的视角探讨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符合我国生态环境需要保护,自然资源需要节约合理利用,农业生产需要持续发展的基本国情。实现循环经济前提下的高效生态农业是一条曲折而漫长的道路,它既需要政府在政策的制定、法律法规的实施、目标的确立、方面的把控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还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尤其是处于农业生产基层的广大农户,更是要以国家的政策导向为指导,从持续发展农村经济为出发点,获取更高的经济回报为落脚点,充分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投身于循环经济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事业中去,为我国农业生产尽快实现高效、生态、资源循环利用而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张富强 李凡 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循环经济模式下农业推广论文 一、农业循环经济的内涵 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是指在农业资源投入、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农业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农业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体系,与传统农业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以减量化原则、再使用原则、在循环原则作为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减量化原则是农业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农业资源的投入,即减少农业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和能量流量,实现资源利用的减量化;再使用原则就是指在农业生产、消费过程中,最大程度地使用用于生产和包装农产品的机具和容器,实现多次使用和反复使用,防止它们过早成为垃圾;再循环原则就是指对废弃物的再加工处理,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二、积极创新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对策 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发展,但是发展模式不多,覆盖面积不大和普及率不高,还没有大范围推广,我们必须下大力气,不断创新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最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 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简单来说就是要让农民从中获得经济效益,让社会取得生态效益。加强宣传,就是要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人和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价值观,使得农业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培训,就是要对农户进行培训,要让农户真正掌握那些“学得来”“用得上”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本领,进而激发农民群众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快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任何一项工作推广都必须要相关的政策和法规支持,要推广农业循环经济,也离不开配套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要求相关部门要尽快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保证农业循环经济的推广深入、持久,比如在税收和投资等环节上给予经济奖励措施。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科技创新、科技进步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重复利用、循环利用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也是对已经开发出来的优良循环经济模式进一步加以改进、推广。科技就是生产力,只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才能真正实现资源“再生”,实现可持续发展,比如现在农村实用最多的“沼气”资源,虽然已经作为循环经济常见、有效模式被大家所接收,但还是可以继续利用科技这个工具,优化、创新相关设备,提高再生能源的利用率。 (四)加大、加强资金扶持力度。 推行、推广农业循环经济,除了技术瓶颈外,关键是资金,如果能有专项资金的扶持,确保专款专用,发动和鼓励社会各界人捐资,帮扶农村贫困户进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改造,积极引导和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充分依靠农户自主投入的主体作用,防止过分依赖政府。 (五)树典范、立标兵,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和推广。 虽然经过广泛深入宣传之后,农民对农业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已经有一定的认识了,但这还不够,只是给了大家一个美好的印象,毕竟百闻不如一见,所以在一定范围内必须要选择条件较好的镇、村组织开展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样板示范户和生态示范村,让农民亲眼看到循环经济所带来的好处,通过以点带面,示范辐射作用,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模式很多,关键看哪种模式更适合自己,应该积极探寻符合当地实际,吸收成功模式经验,创立自己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不要追求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比如有些地方以沼气为纽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解决农民生活用能需要,同时发展农业生产,这样一来,对增加农民售、保护森林资源、节约能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生态平衡产生了作用。 三、结语 农业循环经济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是人和自然和谐统一的良药。政府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让农业循环经济这个主题始终成为最受关注的课题,根据村情、乡情、县情,大力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让农民切实体会到经济模式所带来的巨大实惠,激发大家积极性,大胆创新,以至实现良性循环的美好景象。 作者:刘宇阳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农业循环经济论文:探微生态农业循环经济形式及应用 一、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应用 将此模式继续细化,并在杨凌示范区得到了很好的应用。特别是有效地将杨凌金麒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杨凌新大陆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杨凌食用菌产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杨凌鹏程生物有机肥厂有机结合在一起,使其发展壮大,增加了企业间的抗风险能力和经济、社会效益。将各环节细化如下: (1)有机肥+水—(种子)—粮食/秸秆、谷壳等 将杨凌鹏程生物有机肥厂生产的生物有机肥用于粮食、水果、蔬菜生产,得到有机绿色食品,同时废弃物有秸秆、谷壳、烂菜叶等。这部分废弃物由杨凌金麒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杨凌食用菌产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共同消纳。 (2)菌种+秸秆、谷壳等—(培养)—食用菌/菌糠 杨凌金麒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秸秆、谷壳等进行粉碎灭菌处理,加入食用菌菌种后在生产车间生产食用菌,目前可以生产杏鲍菇、鸡腿菇等。生产的废弃料主要是菌棒,也就是接种后的菌糠。这部分废弃物由杨凌新大陆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消纳用作养牛场舍的垫料。 (3)菌糠(干燥破碎)—(畜禽)—肉奶/养殖垫料—发酵—有机肥 杨凌新大陆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奶牛养殖场,原有养殖模式产生的牛粪尿很多,经过使用菌糠做生物发酵床垫料后,污染物基本实现零排放,实现了生态养殖。主要过程是上一产业的废弃料菌棒经过破碎、干燥后按照30~50厘米厚度均匀铺设在牛圈底层,牛在垫料层上排泄污染物,经过30~45天初次发酵后进入杨凌鹏程生物有机肥厂进行二次发酵、腐熟,并最终生产出生物有机肥。至此,一个完整的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应用链得到了提升,各产业达到了有机结合,产品品质和经济效益明显改善。 二、效益分析与推广应用前景 (1)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效益分析 废弃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该模式很好地将废弃物进行了循环综合利用,使农作物秸秆、谷壳、食用菌菌糠、牛粪便等变废为宝,减少了污染物的形成与排放。按照目前生产能力,食用菌日产6吨,出废菌糠20多吨,奶牛场存栏奶牛500头,日产牛粪尿量约为25吨。这些废弃物都很好地得到了再次利用,有效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该模式中食用菌、牛奶、蔬菜品质得到了增强,增加的经济价值超过10%,而通过鹏程有机肥加工厂可以实现每年减少畜禽粪污排放量2万吨,并为陕西省内提供果树专用生物有机肥1万吨,仅此一项可增加收入约400万元。对于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的地区,可以通过有机肥生产等方式解决畜禽粪便污染物排放问题。该模式最明显的社会效益是通过对杨凌及周边地区种植业、畜牧场和食用菌生产工厂等进行串并联,将各产业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延长产业链,实现生态农业的循环经济发展,从固、液、气三方面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示范作用意义重大。 (2)生态农业模式推广应用前景 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是基于循环经济的理论,为了延长生态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其意义在于废物重新变成有用的资源,循环用于农业生产,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和社会服务价值,使资源利用形成生态农业循环闭合链,符合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因此是我国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应用前景广阔。 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是一种新型农业生产模式,此模式在杨凌示范区得到了实际推广应用,示范效果良好,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减少了废弃物、污染物的排放,可以说是变废为宝的好模式。该模式经济效益较为显著,社会效益中的环境效益特别明显,因此值得推广。 作者:林启才 张振文 曹意唯 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企业会计监督目前存在的问题 1.1监督过程不够全面 完整的会计监督应包含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事前进行业务计划、预测,事中进行活动控制,事后进行结果分析、考核。但企业可能出现忽略事前、事中监督的情况,而把关注点放在事后监督。事前监督能为企业经济活动提供准确的经济信息,尤其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信息获取更加方便、快捷、全面。事前监督能确保企业经济活动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事中监督能对进行中的业务活动进行控制,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保证经营活动按预定目标发展。 1.2法律法规、监督机制不严格 有效的会计监督需有严格的约束机制作为担保。但当前部分法律存在滞后性,企业没有健全的监督体制作为支撑,没有较为成熟的法律法规可以参考,导致企业会计监督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使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流程不顺畅等问题。同时,不够明确的法律法规也使企业会计监督难以形成内外监督的理想效果。法律监督机制不严格会导致会计监督职能不明确,财会人员在企业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督,责任追究不明确。 1.3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 改革开放四十年,经济不断发展,全球化趋势加强。尤其在“互联网+”背景下,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对于人才的专业素养以及道德水平的要求也相应提升。以会计人员为例,单纯核算型会计已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复合型、管理型会计才能弥补企业缺口,符合未来发展方向。伴随着“互联网+”趋势加强,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对会计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就目前来看,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普遍学历水平偏低,缺乏岗位再教育,缺乏对外交流经验。所以会计人员专业素质、道德水准、工作能力都偏低。这就使得日益增长的会计监督要求同现阶段会计人员的低素质形成了矛盾。矛盾阻碍了企业会计监督工作顺利开展,降低了工作效率,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1.4会计监督注重形式 法制化建设不断完善,然而企业在执行会计监督的过程中没有严格落实法律规定,监督程序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有些财务人员仅凭个人经验、习惯,主观决定监督审核方法,使得监督制度无法发挥真正作用。 2企业会计监督的对策 2.1加快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优良的法律环境能提升会计监督的有效性,为企业会计监督保驾护航。“互联网+”的环境下,给会计的发展、改进带来了新机遇,也提出了高要求。会计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一系列法律法规作保障。首先,要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抓紧修补现行政策、制度中模糊、遗漏的地方,以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其次,要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体系、会计准则。同时,加大惩处力度,整顿执法队伍,对于违法违规的会计工作要严格惩处。在企业内部加大《会计法》宣传力度,树立起《会计法》在会计工作中的权威。使会计人员形成遵法守法的意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真实性。最后,完善相关政策,对未出台的准则尽快出台,力求条款清晰,界限分明,可操作性强,为“互联网+会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2.2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企业的会计活动中,会计人员的素质水平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成果、效益水平。因此,要重视培养会计人才。对于会计人员,不仅要提升其专业素质,也要重视其全面发展。首先,要在培训、实践中不断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保证自己在业内得到长足进步和长远的发展。要建立完善的鼓励机制、竞争机制和惩处机制,来提升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服务意识,谨慎地处理会计业务。其次,会计人员应具备一定法律意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观念,提高从业人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规范职业道德。最后,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新的经济业务事项不断出现,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繁杂困难的经济事项时,保持职业谨慎,从多角度分析、解决问题。同时,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高要求,应该加强相关知识学习,掌握互联网应用技术,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手段,有效地进行会计监督,迎接互联网时代的挑战。 2.3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作用机制 《会计法》明确规定,在企业内部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作用机制。企业内部健全有效的监督制度是会计监督体系的重中之重,它对企业的会计工作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能促进企业健康有效地运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完善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更为重要。首先,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信息、数据方面快速、全面、真实的优势,将各种监督方法进行有效结合,形成一套规范的监督程序。其次,互联网给企业的管理模式、经营思维带来了转变,企业管理者要加强重视程度,在管理、经营方面作出改革,贯彻落实监督责任,避免徇私舞弊现象,提高企业工作透明度。只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落实到位,才能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2.4加强企业外部监督 要逐步解决企业会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仅仅依靠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是不够的,还要发挥政府、人民群众的力量。通过政府监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既定的监督计划,审查各单位会计资料,客观评价各企业财务状况,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市场秩序。政府可以建立网络公开监督平台,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做到降低成本、信息共享。通过社会监督,鼓励单位、个人揭露违法违纪行为,为查处工作提供更多有利证据、线索。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相配合,能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是实现企业会计监督实效性的重要方法。 3结语 在“互联网+”的新形势下,企业有了更多的发展机遇,企业竞争也更加激烈,会计监督作为一项基础建设性工作,应重点关注。在企业会计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要在合理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给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以促进企业整体效益提高、综合实力发展,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婵媛.关于强化企业会计监督问题的思考[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8(6). [2]苑朋尧.浅谈强化企业会计监督的实现路径[J].经贸实践,2018(11). [3]张琴.“互联网+”背景下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基于会计管理层面的思考[J].财政监督,2016(24). [4]陈鹏.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设研究[J].现代交际,2016(15). 作者:武一凡 单位:山东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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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摘要: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经济利益。而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何才能更好的搞好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关健性工作重点。为此,本文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同时提出了针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建设工程质量是建筑行业永恒的主题,也是建筑行业最受关注的问题。建筑质量问题的成因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监管方面,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管,及时的发现问题并着手解决,才能有效地提高建筑质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遏制质量事故发生,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高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我国目前的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中,仍旧存在着很多问题,有待我们解决完善。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人民生存环境的好坏,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也与之有着密切的联系。而建筑工程的质量又受到相关监督与管理工作的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一项建筑工程能否按时按要求完成与之有着直接而密切联系,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所以各类工程项目的投资也越来越多,一旦工程出现问题,后果将影响到多方面的利益。虽然新时期的建筑工程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也不断加大其管理力度,但是仍然有许多工程问题出现在建筑工程质量中,影响人们的生活环境与质量。为了能更好的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相关企业与部门应该从多方面入手,加强相关工作,制定严厉政策,以此保障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保障相关工程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通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避免施工过程中质量通病对使用安全与使用寿命的影响,避免一些后续的质量处理问题。做到科学的进行监督管理,这样会提高管理水平,达到管理目标,为人类谋福利,也为企业发展长远提供好的基础。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权责不明、执法不严 由于建筑行业牵扯面较大,受很多部门监管,使得建筑行业内的质量监督在权利与责任上分配不明确。业内就质量监督管理方面也常出现你可以监管我,我也可以监管你的现象,监管机制不够明确。有的单位不但要承担质量监管方面的工作,还有进行质量控制方面的工作,建筑质量责任得不到落实,对建筑质量监管工作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此外,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及其相关的配套条款细则也并不完善,实施起来可操作性不强。对于存在的问题和违反相关法律的建筑工程,执法者见怪不怪,执法不严。因此,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执法工作实际上并没起到相应的作用,在很多地区并没完全展开,尤其是农村等偏远地区,基本上没对住房等建筑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行业行为不规范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法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管理。市场行为的不规范造成了建筑市场混乱,突出表现在:无证或越级设计与承建;施工企业将承建的工程层层转包或以包代管;建设单位在招标中肆意压价,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多个企业施工,管理混乱、各自为政,严重的影响工程质量;施工企业以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另外,建筑材料的质量是从源头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而一些施工企业有意识的在不同程度上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偷梁换柱,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降低成本。 3、施工过程中监理工作不到位 在目前,我国的监理机制很不完善,监理市场没有成熟,监理人员的监督职能没法得到充分的发挥。由于对监理工作的原则要求不明确,一个监理同时负责多个施工项目的现象非常普遍,即便是刚取得资格认证的普通监理都是这种情况,这样就导致监理人员的工作精力被过度分散,不能详细、谨慎的审查每个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甚至,有时候都不清楚施工项目的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对施工的各个流程及标准缺少清晰而全面的认识,作为监理人员,就很难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隐患,或者说,即使发现了有施工隐患,也来不及制定完善的补救整改方案,施工中的违规违法现象就得不到妥善的纠正, 再加上监理人员与施工方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关系,监理人员也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得过且过。 4、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不高 在建筑质量监督的工作中,许多监督工作人员素质达不到应有的要求,很多都是随意安排一些人来进行质量监管,对从业人员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专业经验和职业道德根本没有做具体要求,用这些人来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显然是很难切实完成工作的。 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明确权利与责任 针对建筑行业内责任主体不明确、部门交叉监督的情况,相关政府部门应予以重视并明确责任。当前能够实施的办法就是接受政府委托,利用社会监督,在建筑工程建设的前期就开始对各个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质量监管。关于主体权利与责任不明确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原有建筑体制的落后。对此,相关部门应该在明确权责的同时做好体制改革的工作。权利与责任的明确,能更好地促进对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 加强对工程监督注册的检查与工程施工的检查 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之前,要先进行招标与投标工作,招标成功以后,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的注册。这时,相关的监督与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其建筑工程责任主体的所呈现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的调查,对工程利益多方的质量责任制度的建立、责任人的资历的合法程度提出要求。在进行施工检查之时,检查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所制定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有没有得到落实,更要对其施工现状是否按照当初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进行监督,施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施工材料的质量是否过关,工程的监理单位有没有尽到监理职责等等。其次,要加强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调查,看其是否达到要求,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的出具方是否具有专业资格等。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相关资料的检查,建筑工程的竣工报告与工程验收报告等。 3、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督国家管理基本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的部门,如果这些部门不从严把关,违法办事,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强制性监督作用根本无法发挥。为加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应制定严格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建立建筑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分管领导的质量责任。如发生质量事故,除追究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各级管理机构领导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工程监督等方面的领导责任,组织力量不定期的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严肃查处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 4、控制施工质量 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是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督部门在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人员资格的同时,特别要对隐蔽工程进行严格的把关。除对隐蔽工程进行施工监督及现场验收外,对其它部位质量的检测及其材料试验的数据等资料亦须有相应的记录。对其它已完成的工序都必须有完整的备查检测资料。如发现缺少资料及其它问题时,应对其施工单位提出警告,对不能改进者,则可责令其停工处理。从根本上杜绝无数据或假数据等现象,把工程事故及工程质量等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之中。监督部门还可成立专职的工程质量检查督察队伍,对各施工工地进行定期检查,作出鉴定意见并记录在案。施工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计划与措施逐项实施,并须在各项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流,如发现问题或实际情况有变化时可协商研究解决。另外,为更好地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必须保证工程在施工中的各种建筑材料均须有合格证或进行试验后方能使用,坚决打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 5、提高人员素质 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中最迫切需求的是专业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因此,培养专业的建筑质量监管人才是目前行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培养出专业人才并提高监管人才的素质,才能使建筑监管行业更加规范。重视相关人才的培养,定期地对监管人员进行专业素质培训,从而提高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另外,还应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用人机制,吸引优秀的人才参与到建筑质量监管的工作中去。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不仅需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切实的做到即坚持原则又能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竞争性作用.设计施工质量不仅直接关系着工程施工的本身要求,从各种意义上来讲质检部门促进设计、施工质量的提高,不仅维护了国家和建设单位的利益,还与设计、施工单位的长远利益也是一致的。因此,针对有关各方面形成一个工程质量的优先认识,还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进一步密切的配合,才能使得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创新与发展 摘 要:该文通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当前监管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监管工作创新的思路,顺应社会形势发展的要求,改进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监督 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建设事业的稳步向前发展,同时,也对工程质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在工程建筑施工过程中就成为重中之重。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发展现状 工程建设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到工程质量的高低,国家政策、技术标准、工艺水平、管理水平等因素都影响到工程质量。作为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建筑工程监督工作,其对质量监督的成果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质量的等级、建筑安全和完工后的功能使用等。目前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建筑工程质量的水平并不理想,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还只是停留在人为控制的阶段,人们并没有树立起相应的法制观念。有很大一部分工程质量都不符合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前期决策阶段不全面 建设项目工作不完善、不够深入,做出失误的决策。建设项目一般情况下规模比较大,其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也会比较多,而且投资周期还很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需要做出科学的决策、统筹安排,对项目的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的合理性做出科学的评估。 1.2 中期施工建设监管不力 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人员专业水平有限,人员不稳定、部分施工人员素质偏低、缺乏责任心、没有责任感、工作经验欠缺,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而包揽一些力所不能及的项目或者盲目将部分项目转包出去,造成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管不力。还有一些施工单位根本就没有专门从事质量监督验收工作的专业人员,或者即便是有这样的专业人员,但没有对工程项目强有力的决策权和质量否决权,那么,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这些内容就等同于虚设,根本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1.3 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 政府监管存在越权、缺位、监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有些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更有甚者,一些工程的设计方案在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就开工,边施工边设计,为了就是追求施工进度和节约建设成本;有些建筑工程不能严格履行法定的建设程序,在没有办理好合法手续的前提下就开始施工;这些情况都会给建筑工程埋下质量和安全隐患。 1.4 后期竣工验收阶段把关不严 在工程完工后不能够严格把关,不能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个别工程开发企业、工程施工企业为了刻意回避有资质的竣工验收机构的检验,用自检代替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根本就没有相关监督机制的制约,竣工验收根本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1.5 相关政策、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文、技术标准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由于目前我国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晚上,造成建设工程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 2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措施 2.1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全面质量监督管理的告知制度 建筑工程监督执法工作要做到高度透明,把社会大众对于建筑工程的监督也纳入到建筑工程监督体系中去,使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能够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工程项目施工一开始,建筑各方就应该享有相应的知情权,应该了解建筑工程监督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以及监督的内容,以便充分调动受监督单位的自觉性,让他们能够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并严格履行相应的法规和贵发,减少和尽量避免一些由于工程质量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 2.2 建立预警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和谐服务、严格执法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做到事前预警,提前防范,把质量问题扼杀在萌芽中;对于那些不能够避免的质量问题,尽可能去控制,尽量控制到最小范围。在施工过程中,要多观察,多留意,如果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下降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指导和提示,当工程进展到难点部位或者容易出现质量通病部位时,监督人员应该及时亲临现场给予指导,避免事后监督情况的发生。 2.3 建立行为监督与事实监督并重的质量监督运行机制 实现从单一事实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工程建设各方衔接的部分,我们要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明确各方质量界限,分清责任,通过定期监督、不定期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对建设工程做到全方位的监督。 2.4 建立全方位的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监督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深化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改革,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从工程项目开始到工程完工,再到工程的使用,这一全过程都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3 创新质量监管模式,建立质量监督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建立监督简报制度,形成内部监督和监察的压力。依靠行政手段构筑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工程质量监管的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3.1 建立对项目全过程实体质量和行为质量的监督检查内部通报机制 通报的内容包括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为、程序、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方面违规情况。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检查简报分送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形成政府内部监督、监察、管理联动的局面,避免人为的行政干预,起到在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制衡约束的作用。 3.2 建立法定建设程序的内部审批公示制度 对工程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重要环节的法定建设程序的相关情况要及时和全面地向社会进行公示,责任到人,责任到部门,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将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工程质量,不能仅仅满足国内标准的要求,还要用国际标准进行衡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国际这个大市场中有更强的竞争力。加强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全体人员不断创新,勇于挑战,通过创新和改革,让企业更具有动力和凝聚力。从而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探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摘要: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应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每年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达十几亿平方米,一旦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会直接影响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因而,建设工程建设质量越来越成为人民所关注的热点。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现代建筑工程项目正在朝着大型化、规模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现代管理意义的质量管理模式。但由于部分建筑企业还存在诸多的质量和管理问题,片面追求利润,片面压缩成本,导致施工质量差,存在安全隐患,甚至不合格,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如何保证工程的质量将成为每一个工程质量监督者所应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新阶段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督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针对近年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本文就对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见解。 1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 1.1 施工人员的素质是决定因素:施工人员的因素是贯穿到每一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无疑是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和有效管理的决定性因素。 1.2 材料质量是关键:据统计资料分析,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用约占总投资的70%,因此,建筑材料无疑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 1.3 机械设备是实力:机械化程度高是确保现代建筑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与管理的有力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机械化程度代表着建筑施工企业的实力品牌和施工水平,也体现了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 1.4 环境因素:建设和施工企业应充分考虑建筑工程项目的环境因素,环境因素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性、多变性的特点,有利的环境条件要利用好,不利的要充分考虑,重在预防和防治,防治措施要得力有效。 1.5 安全因素:安全生产是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保证。参加施工建设单位共同抓好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建立和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施工单位认真制订和落实各项制度,配备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员,实行文明施工;建设和监理单位要经常检查督促,健全施工管理制度。 2 现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几个方面 正因为现在的建筑工程质量越来越差,因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越显重视,尽管影响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有很多,但无论是那一方面的因素,在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还是主要围绕着这三方面进行的。 2.1 工程施工之前的监督 主要是对有关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以及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 2.2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部分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监督管理。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 2.3 工程竣工后的监督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问题,特别是解决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 3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不外乎是:施工前、施工过程、竣工后。而关于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的措施却有很多,现在就简单的讲述以下几点: 3.1 旁站监理:旁站监理是指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的监督管理活动。 3.2 现场巡视:现场巡视是指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它不限于某一部位或过程。现场巡视是监理行为中为获取综合信息和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动态的有效途径,是对施工现场的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观察。通过巡视,可以有效掌握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的状态。如:施工方人员状态,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和适应状态,材料质量、有效使用及供应状态等等。 3.3 要准确定位,明确职责:每项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要认真做好"角色定位"使能力与岗位相配套,使岗位与责任相对接。质量监督工作的定位就是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监管职能在工程质量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把好工程质量关的有效措施。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中的作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其实就是一项技术管理,而承担这项工作的监督人员就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3.4 要严格内部管理,树立执法人员形象,严格工程质监人员的执法行为。要促使工程质监人员正确依法履行职责,即工程开工前由监理部门向开发建设单位递交工作联系卡,公布工程质监员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业务职责,廉政纪律,以求得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评价。实行工程质监管理情况的定期书面汇报制度,努力做到监督记录制度化、规范化,即各专业质监员和所有监管工程管理人员,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报告,不得拖延,当日工作当日记,周末集中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反馈本人,月度工作要于当月末写成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并对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签批意见,也可采取工程例会等各种载体发挥作用,使工程质监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督促、记录及时、台账健全、考核到位,保证高质量工程的全面竣工。 3.5 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 3.6 建立健全建设法律体系:纵观发达国家成功的建设管理经验可发现,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建筑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完善建设法律体系上。健全的建设法律体系是建筑市场高效有序运作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各国的建设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基本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三个层次。基本法律作为国家建设法律总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规条例属于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构成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由专业部门或专业协会、学会制定,具体结合不同专业特点,指导限定各种技术活动。 3.7 重视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工程质量投诉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加强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是建设领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工程质量信用档案,将建设过程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使用后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并将投诉处理和不良行为记录挂钩,加大对不良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投诉。 4 提高技术工作质量,确保工程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工程检测报告全面记录了工程质量控制的全过程,也是明确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使工程质量具有溯源性的重要手段,是认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不良行为,真正做到重要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直接进入数据系统,减少人为因素,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技性和可靠性。利用现代网络,查询检测结果,实施对检测行为的实时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测机构数据库管理,将检测机构的不良行为记入数据库,定期公布并作为对检测机构考核的依据。 积极推广应用《建筑工程质量评价验收系统》软件,促进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规范化,要通过建立同步检查制,监督复核制,保证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准确性。要通过密码管理制、见证取样制、试件留置制、监督抽测制的行政措施和数据自动采集、检测系统软件的技术手段,使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的复验报告和检测机构检测系统中的检测报告由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自动监控、自动比对,保证验收资料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 结语: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质量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所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是工程建设中政府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质量职能的主要体现。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浅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从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入手,通过调研实验提出当前监管工作创新发展思路,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改进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途径 一、引言 众所周知,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仍不能完全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监管体制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论述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发展现状,分析了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创新发展工作思路来应对新形势挑战的想法,以供同行们商榷。 二、建筑工程监督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 1949 年至 1957 年,当时没有统一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主要由施工单位自行控制;第二阶段从 1958 年至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施工单位逐步建立了自检和互检制度,建设单位参与到工程质量验收中;第三阶段从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至今,国务院颁发 《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提出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形成了工程质量政府强制监督的局面。国家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20 多年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多重因素相互影响,监管体制中仍存在待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 相关政策和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由于政策和法规不够健全,变动周期短,变动范围大,缺乏连续性。一是监督管理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于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现实情况差别较大,缺乏适度可行的处罚依据。二是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由于相应的新规范和新标准还未出台,使得质量监督标准没有及时跟上形势的变化。三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建设和施工企业变动性和流动性增强,缺乏有效措施,质量责任难以追究。 因此,在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时,一是受上位法调节约束的限制,无法按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条款的要求;二是由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部令的法律效力相对较低,处罚力度不够。《产品质量法》和《办法》对检测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如表 1 所示。 表 1 《产品质量法》和《办法》对检测违规行为处罚规定的比较 由表 1 可以看出:1)《产品质量法》中的处罚,更侧重于检测机构和人员的行为以及检测的结果,而《办法》的处罚,则重点关注检测机构资质的管理。2)《产品质量法》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检测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分别相当于《办法》的 3~5 倍和 15~20 倍。3)除经济处罚外,《产品质量法》明确,可以撤消检验机构资格;而《办法》则只是责令改正和惩治,监管力度明显不如前者。 (二)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定位不明确 质量监督机构的性质、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监督工作有时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混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自己履行,也可以委托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行。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整,仅有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没有行政处罚权,造成发现问题时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无威慑力。经走访调查交通、铁道、水利等其他行业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部门,了解其相关的管理规定,并将调研的情况与建设行业的检测管理方法进行比较。 1、积极、稳妥地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制度的改革,对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十分必要。 2、合理有效地建立和利用工程检测资源,是当前工程质量管理的客观要求。 3、长期以来,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模式是按行政区划的方式分级设置的,分成部级、省级、市级和县级等,但是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市场诚信体系不完善的现状,如果在推进检测机构改革过程中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过于放手和缺位,没有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手段和引导政策,会使实际市场的运作效果与改革初衷相悖。因此,在现阶段,政府出台的推动检测机构改革的各项政策,首先应保证在现阶段建立一个适合检测市场的基础秩序,应有效地加强检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引导检测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促进检测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社会化、市场化的建设,才能保证整个行业稳步健康的发展。 (三)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单一 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单一,没有充分运用市场手段保证工程质量。主要采取巡回监督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罚的单一模式。特别是由于信用制度等一些有效保证工程质量的市场手段没有完全建立和运用,造成建设、施工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对政府的依赖性强,缺乏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 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 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等四个方面。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人才结构有缺陷,高级职称人员偏少,新进人员缺乏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经验,大多数人并未发挥出与其学历相适应的作用。质监在技术上的专业性尚未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有的专业不对口,存在专业结构配备不齐,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 三、实现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的创新途径 当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针对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积极应对,不断创新和发展,改进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一)建立一套“建设主体自控,经济手段制约,政府加强监管,社会舆论监督”的体制,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1、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规和标准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是我们执法的依据。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法规,规范标准,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一是加强法制建设,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二是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编制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三是明确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受到的处罚。 2、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当前的条件下,需要通过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企业的行为,有利于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权益。因此,有必要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职能,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提高质量监督执法工作的可操作性,才能确保监督机构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3、改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形式 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建筑市场管理还不完善,通过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是更好的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措施。但是,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思路有必要进行调整,改变过去单纯用抽查和处罚的办法,更多的运用市场化的手段,以市场为导向,加以引导。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进行引导,通过市场化手段来制约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 4、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队伍建设 要建设一支善于学习、乐于奉献、廉洁高效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队伍,更好地适应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一是要完善岗位责任制度、监督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增强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能力,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二是要加强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培训,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资格认定。三是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改变过去传统的的检查方法,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 5、推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 要积极推行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便于实施工程质量行为全过程的监督。首先,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站,实现市联网制度,监督任务网上下载,监督档案电脑贮存,整改指令全部联网,规范标准随时查阅,采用网上报监、投诉、备案等办公手段,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加强工程质量技术管理,是新阶段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还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位准确、职责明确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定位就是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监管职能在工程质量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真正把好工程质量关的有效措施。因此,必须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质量监督技术是工程技术的一个专业化的内容,是我们质量监督工作内容中的工作方法、工作技能的具体化。所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其实就是一项技术管理,而承担这项下工作的人员就应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切实的履行好工作职责能够自觉、准确的贯彻执行。要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规程、规范、标准的培训人手,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 2、 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完善技术管理工作制度 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必须按规定严厉查处建立健全质量技术管理控制机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内部控制标准,使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在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技术水平,要科学把握和遵循工程质景监督技术管理工作规律;针对工程质量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制度建设。 3、 通过树立技术权威,不断增强执法权威性 我们如何创造权威,只要我们工作职责履行的好,技术权威性高.我们的执法权威自然而然的就能得到增强要想树立权威,我们首先要不断的加强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面对各种新知识、新事物的层出不穷,需要我们去了解、去认识;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需要我们去把握、去解决。要继续分阶段、分层次地抓好培训工作,并能够自觉、准确的贯彻执行。要从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规程、规范、标准的培训人手,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 4、创新技术监管手段 我们要加快发展工程质量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确保准确、及时、高效地提供信息服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要逐步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制度,提升工程质量监管的水平和工作效率。 5、提高技术工作质量,确保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和检洲报告的真实性 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工程检测报告全面记录了工程质量控制的全过程,是明确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使工程质量具有溯源性的重要手段,是认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进一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质量检测行为,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不良行为,真正做到重要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直接进人数据系统,减少人为因素,确保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6、依靠科技进步,治理工程质量通病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技术措施的研究,依靠科技进步,针对目前影响工程质量的技术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攻关,要有所前进。要采取举办专题讲座,优化治理措施,列入巡点,强化工程监控,召开现场观摩会,采用现代技术,组织技术攻关等措施,通过工程质量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把关等手段,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7、加强监督档案的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质监事业发展的历史记录.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是质量终生责任制中极其重要的全过程的详实记录.是工程质量优劣与建设、施工、监管单位在建设施工、监管过程和质量监督中间检查、质量评定、工程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的重要资料。 逐渐实现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化 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化程度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如何做好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需要从这些方面来深入: (1)工程报建制度以工程报建制度为依据,严格依照程序来办事。无数事例证明,建筑市场管理若要做好,必须要先搞好工程报建制度;否则,建筑工程依然是情况不明、底数不清,久而久之造成管理上的缺陷。 (2)招标制度坚持推行招标制度,始终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招标要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来开展,充分体现其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有信誉的招标原则。 (3)对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针对已经批下来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建设监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分析探讨 摘 要: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践,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和处理措施进行了阐述,并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进行了思考和总结。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 一、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分析处理 近几年来,笔者参加了大量砖混结构房屋的质监、检测及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发现在结构上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一般认为砖混结构房屋结构形式简单,一般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其施工质量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砖混结构房屋的结构质量问题严重,倘若一旦出现较大震级的地震,其后果不堪设想。其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砌体工程 ⑴砖和砌筑砂浆强度:有的施工单位对砌筑砂浆的配比和砖的选购重视不够,配制的砂浆强度等级偏低,选购的砖的强度等级也普遍偏低,达不到设计要求。 ⑵砌筑砂浆饱满度:水平及垂直灰缝的饱满度低,尤其是垂直灰缝饱满度低,使砖与砂浆的粘结力降低,影响砖墙的结构整体性和抗震能力。 ⑶纵横墙体交接处马牙槎的留设:要保证多层砖房的抗震能力和抵抗变形的能力,首先应确保房屋结构的整体性,特别是纵横墙之间的交槎砌筑则是首要措施。 2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性 ⑴混凝土强度等级:有的施工单位认为圈梁和构造柱在多层砖混结构房屋中是非承重结构,没有意识到在地基发生不均匀沉降或地震发生时圈梁和构造柱所起的重要作用,对圈梁和构造柱的混凝土材料和配合比要求不重视,常常造成配制的混凝土的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⑵构造柱根部:许多项目构造柱经常发生烂根,其原因是有的单位施工时在构造柱根部圈梁处不凿毛、不清扫,留有落地灰、碎砖块、碎木屑等;或由于构造柱采用整层高度一次浇灌,又不能确保浇灌质量,使构造柱上部的混凝土结构离散,骨料堆积;或由于振捣不密实等原因,造成构造柱根部出现严重的蜂窝麻面及露筋现象。 ⑶构造柱插筋:从基础或基础梁或地圈梁内伸出的构造柱插筋移位,为了使其能和上部构造柱竖筋搭接,强行将插筋扳倒到构造柱竖筋的位置,这样做大大削弱了构造柱的构造使用,对抗震设防是不利的。 ⑷墙体拉结筋的绑扎:构造柱与墙体水平拉结筋施工不规范,表现在:拉结筋的平面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有的钢筋距墙皮的距离太小,而有的将两根钢筋放在墙的中部;拉结筋沿墙高度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加密区没按要求加密,其它部位设置也不均匀,或者间距过大,超过了设计要求;拉结筋不直,影响其在灰缝中的握裹力;有的施工单位以赶工期或施工方便为由,在纵横墙交接处留了直槎,预留了拉结筋,施工人员为了施工方便,经常将拉结筋随意弯起,砌筑时随便放下,这种做法严重降低了钢筋的拉结效果。 ⑸钢筋混凝土圈梁在转角、丁字交叉处联接筋的绑扎:有的施工单位在转角、丁字交叉处不按设计要求增设联接筋,影响了抵抗整体变形的能力。 ⑹楼梯间圈梁混凝土的浇筑:有的施工单位以施工不方便为由常常将楼梯间梯口梁的浇筑与圈梁的浇筑错开一段时间,施工缝的留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要求。 3安装工程 ⑴空心板堵头:有的施工单位至今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预制空心板堵头达不到标准要求。施工中常出现的问题是,用砖块堵孔时,堵头外表面距板端面距离过小,然后用水泥砂浆抹干。这样细石混凝土灌缝后,板端形不成销键,影响楼、屋盖的整体稳定性。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 M5.0(MU5.0)以上的砂浆块或砖块堵头,堵头外的表面呀板端面留 20~30mm的距离,在浇灌端缝时细石混凝土能够灌入该部分孔内,使板端形成销健,保证楼、屋面整体稳定性。 ⑵空心板坐浆:在空心板吊装时,常常把坐浆撞坏(甚至根本就没有坐浆),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预制板不稳定,严重影响楼、屋盖与墙体的整体性。 ⑶空心板灌缝:板缝宽窄不一,板缝过窄,细石混凝土下不去,板缝间落入的砂子、落地灰、杂物不易清除,影响细石混凝土灌缝质量。板缝较宽时,有的施工单位没按要求放置钢筋,吊模时底模没封严,漏浆问题严重。 二、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具体措施 ⑴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 ⑵转变思想观念; ⑶树立监督理念; ⑷理顺外部关系,树立下令政府监督形象; ⑸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的思考 1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 将工程巡查与行政处罚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有效结合,提高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质量监督机构要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统计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行为及对违规的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的行政处罚情况。 加强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记录管理工作,通过信用建设进行约束外,从市场监管的角度,把不良记录与资质年检、工程招投标挂钩,把不合格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清除出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从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2树立全面质量意识,开展质量通病综合治理 树立全面工程质量概念,在确保结构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大对工程使用功能、节能、环保的监督力度。质量意识的优秀就是要体现出全面质量的概念,即在确保工程结构质量的前提下,还要保证工程具有良好的使用功能和较高的节能、环保水平。 3推行监督告知制度,实行工程质量预警 质监工作应该可以得到受监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让各方责任主体从建设工程活动开始,就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调动受监单位在工作中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自觉性,尽量减少和避免质量行为的错误和造成质量事故。将原来的监督计划改为监督告知书。 4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人员相分离 为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按新的监督方式即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相结合、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人员相分离开展工作。通过调整业务科室,分别设立监督巡查科和监督验收科。监督巡查科负责监督工作方案的制定、交底和实施,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并对桩基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及监督方案中设置的监督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形式是监督组对受监工程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的巡查;监督验收科是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单位工程交(竣)工验收等三个主要阶段进行监督。质量巡查与监督验收相互协作、相互约束、相互补充。工程验收和巡查监督科按时间进行角色转换,同时将工作相互交接。实践表明,监督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可较好地解决工程量急剧加大和监督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 5改进监督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质量监督必须不断提高监管手段的科技含量,提高监管效率。在监督手段上由定性检查转变为定量检查,做到仪器检测,改变过去检测手段采用眼看手摸的落后方法。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配置钢筋扫描仪、数字显示式回弹仪、取芯机、激光测距仪、激光定位仪、便携式桩基动测仪等设备,重点对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强度、主要受力钢筋的数量、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承重砌体的砂浆强度等进行监督抽测,对工程内在质量进行科学定量地分析判断,加大监督抽测的频率,树立监督工作的技术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也使质量控制点有效前移,通过设备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使预控防范能力大为提高。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质量监督人员应用法律和法规来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与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目前,质量监督重点要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争取在近期内取得执业资格,只有这样,才能合法地对各方主体执行监督职能。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环境影响评价下环境监测论文 1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 环境监测以环境为对象,利用科学的手段,包括生物法、物理法等,定量评价、定性分析环境对象当中的物质类型与结构,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环境污染的程度以及变化规律等。环境影响评价当中的环境监测的基本内容可分为如下两个部分: (1)调查阶段的环境监测 调查阶段的环境监测,其主要的工作内容与最终目标就是制定合理的环境监测方案。在方案的制定过程当中,生产建设项目的评价等级是必须要加以考虑的重要因素。以此为基础,对环境监测的对象、环境监测的因子进行深入的明确,同时指明环境监测的具体范围,利用科学的监测手段,完成环境监测方案的制定工作。 (2)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监测 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检测主要目标直接决定着该阶段的环境监测内容,在前期监测的基础上,基于确保环境指标达标的目的,必须要在竣工验收的阶段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监测,环保设备的运行、污染物的排放等均是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得出该阶段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作用 (1)贯穿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 环境监测并不是独立于环境影响评价而存在的,其贯穿于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作用,无论是调查阶段,抑或是竣工验收阶段,环境监测均体现出极其重要的作用。调查阶段的分析与预判,竣工验收阶段的环保设备维护与污染物的排放控制等,均要在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持下才能顺利实现。项目方委托环境评价,评价单位首先进行的监测对象是项目的拟建地,评价本底监测数据,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之后,先令其运行2个月,随后进行项目的验收工作,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的要素,环境监测涉及到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初期、建设期、运行期、后评价期等。 (2)环境影响评价的数据支持由环境监测提供 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当中,其优秀的评价依据为环境监测数据。鉴于此,正式展开环境影响评价之前,环境监测部门的工作应当率先加以落实,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例如水环境、噪音环境、大气环境等均需要在环境监测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分析,项目完成建设之后,新的环境影响因素出现的可能性以及项目拟建设地的环境可载力分析同样需要在环境监测数据的支持下完成。水环境、噪音环境、大气环境等是否达到区域的质量要求,特定地域的环境容量是否足够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建设工作依据判定结果而进行。 (3)环境监测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作用 在目前的环境评价体系当中,可用于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的有效方法比较多,环境监测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在项目建设完成之后,该项目对于环境的具体影响、能否适应区域环境的实际要求等均需要在环境监测的监督下进行。环境监测的数据源于实际的考察与全方位的监测,评价项目建成之后。区域环境得到了改善或者是恶化,例如大气环境、噪音环境、水环境等方面,生态环境的空间变更以及时间变更均需要根据环境监测的具体数据进行判断分析,在环境监测的监督作用之下,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可得到更为有效的保证。 3环境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当中,环境监测依旧存在着部分问题,集中体现在监测操作有欠规范、监测的数据有欠精确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监测操作有欠规范 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当中,时间、费用等均是其中比较突出的制约因素。在此前提下,环境影响评价的部门常会将环境监测的具体内容进行压缩与省略处理,导致环境监测的具体内容残缺不全,难以反映出真实的监测情况。再加上监测部门的操作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违规操作的现象并不鲜见,集中体现在时间指标的确定方面,土壤样品的制备流程不完善,噪音与大气数据的监测工作也并未得到全面的落实。 (2)监测的数据有欠精确 环境监测数据有欠精确的根本原因在于监测的频率过低以及监测的点位不足两个方面,监测的数据有欠精确直接降低了监测数据的代表性,最终所得出的结果难以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出建设项目周边生态环境的具体情况,也就无法采取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于形式,无法起到预期当中的作用。 4提高环境监测水平的可行性建议 针对上述环境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作用,需要采取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主要包括落实监督工作、引进先进技术、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经费与进度制约机制、提高环评与监测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等措施,具体如下: (1)落实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监督工作是保证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当中能够发挥出最大作用的关键性前提之一,如果监督工作无法落实或者是落实的程度不足,均会对环境影响评价造成诸多的负面影响。笔者认为,贯彻落实环境监测的监督工作,优秀在于确保有权威的专家学者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工作当中,其监督审查的关键内容为项目的各项监测内容与监测数据。 (2)引进先进技术 在环境监测工作当中,引进具有先进的技术手段,如GIS、RS、ES等,对监测点位进行精确的定位,以便获取精确度更高的监测数据,从而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可信度更高的数据资料,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科学性。 (3)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经费与进度制约机制 项目的进度与经费是环境监测工作的主要影响因素,鉴于此,建议建立并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经费与进度制约机制。例如:在进行项目评审的过程当中,综合考虑本项目的难度等级、环境指标要求等内容,以时间进度作为主要的评审条件,经费则作为辅助性质的评审条件,以期从根本上杜绝环境监测罔顾客观条件,急功近利的行径。 (4)提高环评与监测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环评工作人员与监测工作人员是环境监测工作的“主力军”,所以,想要提高环境监测的工作质量,就必须要从这二者着手,切实提高其专业素质,同时提高其对于环境监测工作的认知程度,明确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的必要性与现实意义,严禁因经费以及进度而对环境监测工作进行压缩与删减,影响环境监测工作的整体质量。 5结语 总而言之,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紧密相关,通过环境监测,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针对本文所阐述的环境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于落实监督工作、引进先进技术、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经费与进度制约机制、提高环评与监测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等方面,采用有效的应对措施,以保证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 作者:吴俊斌单位: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环境影响评价水利水电论文 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环评目的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环评规范,如1992年的《江河流域规划环境评价规范》,2003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等。在这些规范中,对水电开发规划进行了严格控制,需要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最主要目的是:基于科学分析以及综合评价,对工程给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以及描述,并对其进行评估。基于定性及定量分析,给出合理的防治措施,将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并且明确所担负的生态保护责任;此外,进行环评的又一目的是合理协调水电开发与其他资源开发之间的关系,保证水电开发的合理性,促进其健康、经济发展。 2水利水电工程环评主要工作及评价原则 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各个环节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是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贯穿于工程的整个过程。具体内容包括:对工程影响区域的环境进行实地调查,对污染源要查清楚。依据工程的具体特点,对建设给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研究,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生态环境,对影响程度进行合理预测。对于评价出的不利影响,应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进行应对措施的制定,尽可能的减缓环境污染现状。对工程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以便给政府制定决策提供依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具体而言,有以下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模和影响较大、工程建设风险较大的项目;采用了新产品和新工艺的项目,环境影响不详细,预防地质灾害措施不详细的项目。工程项目的选址不合理,涉及到自然保护区或者实验区的项目。建设在风景名胜区中,会对保护地带的建设造成污染的项目。涉及饮用水保护区,国家一级保护区的项目。工程项目会涉及到国家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或者是工程会对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工程项目会对农田造成破坏,或是对农作物的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不合理的选址,选线有悖于区域规划、流域规划以及城市的总体规划等的项目。工程项目与环境功能的区分之间存在矛盾,降低了环境的质量,导致环境的某些功能退化的项目。在一些常年干旱的地区,生态十分脆弱的地区以及水资源存在供需矛盾的地区开展的工程项目。整个工程跨越了区域和流域,存在较大争议的项目。工程遭到的民众投诉较多,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会议上经常出现的项目。 3各环节环评工作重点 3.1项目建议书环节 在项目建议书环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最重要的是对工程影响区域的现状环境进行分析,并有清晰的认识,要对该区域会影响到的工程开发环境因素进行说明,比如:工程建设是否会涉及到自然保护区、供水水源地以及国家保护动物区等。不同的区域,都有其环境功能区分,对于环保系统的而言,要做好相应的规划工作。 3.2可行性研究环节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可行性研究环节是工作的重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且将其报送给相关的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在报告书中,要对工程不会制约环境因素进行明确,同时要综合分析其对环境的各种影响;对于不利影响,还应该提出相应的可行应对措施。 3.3初步设计环节 初步设计环节的工作重点是进行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落实,对环境保护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并且估算出环境保护的投资,并将其列入到项目的总投资中。初步设计的深度应该同步与工程设计,要明确环境措施管理的责任人,为项目的各项管理提供验收依据。 4结语 水利水电工程充分开发利用水资源,同时可以防治水害,其主要特点是:投资大、施工工期通常较长,会涉及到大面积的流域,对生态环境具有较大影响;其环境评价已经作为一项制度在实践中得以实施,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 作者:董俐单位: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环境影响评价法律管理论文 论文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听证 论文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是为预防和减轻拟从事的开发行为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实施的一项环境法律制度。公众参与是环评机制能够发挥效用的关键。我国目前的公众参与环评机制在适用范围、具体程序和法律责任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使环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为落实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对公众参与环评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方式等规定进一步完善,真正形成“阳光环评”,“民主环评”的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伴随的环境污染也日益加剧,无论是每年春季北方的沙尘暴还是2007年夏天江苏太湖流域爆发的蓝藻危机无不向世人敲响了警钟。面对环境的恶化,我国环保制度的不健全,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流于形式难辞其咎,这一旨在预防和减轻拟从事的开发行为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实施的重要环境法律制度,由于公众参与机制的缺失,在实践中基本被扭曲,几乎没有起到其应有的把关作用,导致大量破坏环境的项目仍在不断上马。厦门PX项目和北京垃圾发电项目风波就使我国公众参与环评机制的严重不足暴露无遗。在这两起事件中,由于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公众参与机会的缺失,使得厦门市民只能通过百万短信,北京市民用汽车堵住填埋场大门的激烈方式抗议。应该说在上述事件中,真正酿成争议和冲突的,不仅是PX项目和垃圾发电项目可能带来的化学污染,更是不透明的环评决策过程本身。民意的表达在上述事件中最终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厦门市于5月30日上午宣布暂缓PX项目建设,国家环保总局也于6月7日宣布环保总局立即将对厦门市全区域进行规划环评,并建议北京市海淀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进一步论证前应予缓建。不少媒体称之为“民意的胜利”。民意在此虽得到了一定的胜利,但其胜利的时机和方式却令人不由疑问:我们的民意,为什么只能以这样事后“倒逼”的方式出现?固然,“倒逼”也是博弈的应有之义,但相对于事前、事中的公众参与,“倒逼”式民意不论对公众还是对于地方政府,都是一种距离圆心最远、代价最大的互动。这两起事件迫使我们不得不对我国环评公众参与机制重新进行审视:环评对规划和建设项目而言是否只是可有可无的形式?公众参与对于环评是否真的无足轻重?我国目前的环评公众参与机制尚存在哪些不足?如何完善环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切实参与相关决策过程,使民意得到真正的表达和考虑?这些都是我们必须直面的问题。 一、公众参与对环评的意义 环境影响评价是通过对拟开发或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施工和建成后将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拟采取的防范措施和最终不可避免的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从而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评作为一种“防患于未然”的方法,其效果要远远好于在损害发生之后再进行事后恢复的救济对策。因此,当美国于1969年在(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中首创了环评制度之后,这项制度很快便为世界各国所采纳和效仿,并为各国立法所确立。我国也于2002年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正式建立了环评制度。 实践中,环评制度作为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在西方国家(地区)以及国际社会确立的过程,也是公众参与作为促进决策民主化的手段渗透到政府环境决策中的过程。“公众参与”或者说“利益相关方介入”,一直都被认为是环评的最基本原则。在环评制度中引进公众参与机制,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公众参与对环评制度的意义主要在于: 第一,公众参与有助于确保环评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它可使项目影响区的公众能及时了解关于环境问题的信息,有机会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使各种利益冲突和主张都能够得到倾听、辨析,确保每个利益群体能够获得程序上公正的对待,从而使政府的环境决策更容易获得认同和支持,也有利于说服反对者减少冲突。公众参与的这种程序价值意义重大,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我们不能要求决策绝对“科学”、“正确”,却必须要求其绝对具有合乎法治原则的正当性。如引起争议的厦门PX项目和北京海淀区垃圾发电项目中,姑且不论PX项目是否真有巨毒,垃圾焚烧排放的二恶英会否致癌,但如果上述项目在上马之前能够真正在环评阶段让公众周知该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可能的环境影响,倾听、辨析了各方意见之后再作出决定,至少不会招致现在这样激烈的反对。 第二,公众参与还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从传统上看,政府虽然可以代表公众实现公共利益,但其容易受短期经济利益目标的诱惑,偏离环境利益的公共性基础。地区利益和任期内“政绩”的不良激励以及命令式的行政手段带来的高成本、低效率都使单纯的政府管理模式难尽人意。而公众由于是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直接受害者,他们对环境问题有切身的感受和认识,因此对环境保护最有发言权,做出的评价也比较公正。建立公众参与环评的正常机制,让公众帮助辨析项目可能引起的重大尤其是许多潜在环境问题,了解公众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可以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升开发活动效率,也可避免因盲目上马而造成的环境损害和巨大浪费,减少因为项目的开发而导致的污染纠纷,避免矛盾的激化,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 第三,公众参与环评机制还有利于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它不仅为公众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武器,也起到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充分发挥公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作用。在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环境保护纷繁复杂的情况下,公众参与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就更加突出。 总之,公众参与是环评制度中的关键性环节,其是否落实直接制约着环评制度效果的发挥。因此,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有环评立法的国家,几乎均将公众参与作为环评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或利害团体的意见和要求,使政府在对污染性设施的设厂或开发活动的审核等决策过程中尽可能兼顾各方利益,特别是能够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利益,尽量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来减轻和防止环境侵害。 二、我国环评中公众参与机制的不足 我国的环评制度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1979年9月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在第6条,第7条对建设工程和城市建设及改造项目的环评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早期的中国环评过程中几乎没有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1996年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一次规定了“公众参与”的内容。该法第13条第4款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居民的意见。”其后颁布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3条第3款,《海洋环境保护法》第10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5条作了类似的规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只是对公众参与环评制度作了一个原则性的规定,至于具体如何实施,公众参与的范围、方式、程序等,都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使得该制度在实践中难以操作。 2002年通过的《环评法》是中国第一部有关环评制度的专门立法。其中对公众参与环评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2006年2月5日,国家环保总局又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建设项目环评中环境信息的公开、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如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的程序等作出了进一步详细的规定,增强了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的可操作性。 但从厦门PX和北京垃圾发电等项目环评的实施效果和目前令人吃惊的高达99%的基本建设项目环评通过率来看,我国目前的环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仍形同虚设,而这主要是由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的不足造成的。 1公众参与环评的范围不够广泛。根据《环评法》和《暂行办法》的规定,只要求需要编制报告书的专项规划和建设项目才需要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因而除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目录》规定的应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以外,其他规划和建设项目均可以合法地避开公众参与制度。但现实中,造成污染纠纷的恰恰是中、小型企业和“三产”服务业。而对专项规划以外的一般规划和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的环评未规定公众参与,对重大经济决策则未纳入环评,这说明我国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还没有建立,不利于对环境的综合、长远保护。 2公众介入环评的时机较晚,参与的阶段较少。《环评法》规定公众介入环评的最早阶段是在规划草案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前。这一阶段,很多意见已经形成,往往很难再通过公众的影响来将其改变。对此,《暂行办法》将公众介入环评的最早时机提前到建设项目在确定了环评机构之后7日内,建设单位就要将相关信息以及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参与方式予以公告。这是一项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好的规定,它使公众可以在项目进行环评的初期即介入到环评过程中去,使相关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可以在论证初期即能倾听公众的意见。但相对于国外的规定而言,我国公众介入环评的时机仍显得较晚。 根据现有规定,只有那些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才要求公众参与,而对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或影响很小,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则不作公众参与的要求。但在审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大小,决定对项目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公众无法得知相关信息,更无从表达意见。而在美国环境评估书(EA)程序中,如果EA认为拟议行为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不需要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EIS),则至少主管机构应当将该结果通知公众。尽管美国NEPA和CEQ规则并没有强制主管机构在该阶段纳入公众参与的程序,但是法院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上更倾向于要求公众参与。而我国台湾地区则强制要求主管机关应于收到环境影响说明书后50日内,作成审查结论并公告,如果决定不进行第二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估,则由开发单位召开公开说明会说明情况。我国香港地区《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也规定,环境许可证的申请人在向环境署长申请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概要时,应在向署长呈交工程项目简介之日的翌日,就备有该工程项目简介一事在中英文报刊上刊登符合署长规定格式的广告。上述规定表明不少国家或地区的公众可以在对项目是否需要进行环评的早期审查阶段就能介入环评过程,发表意见。并且,其公众对环评的参与往往贯穿其全过程。而我国的公众参与目前则主要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制作阶段,尽管《暂行办法》增加了环评报告书审批阶段环保部门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为任意性而非强制性条款,腊辞多为“可以”而非“应当”,也未规定应对公众意见作出何等回应。 3环评中的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2002年的《环评法》虽规定了公众参与,但对环境信息公开的规定却几乎是一片空白,这严重制约了公众对环评的实际参与。公众参与环评的前提是对环境信息的掌握,公众只有在获取充分、准确、及时的环境信息时,方能作出有意义的意见表达,否则对环评过程的参与就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暂行办法》第一次对环评中公众参与的前提要求——环境信息公开作出了规定,可以说是在保障公众切实参与环评方面迈出了一大步。 《暂行办法》对环境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方式等的规定弥补了《环评法》的不足,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1)《暂行办法》对公告和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只要求不得少于10日,区区10日的期限明显过短,无法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充分考虑,易使公众参与流于形式。反观国外《环评法》的规定,对公告期限一般都规定不少于30日。(2)《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可以采取在当地的公共媒体上公告,公开免费发放包含相关信息的印刷品或其他方式公开信息。该规定看似完备,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因其赋予了建设单位较大选择权而易被扭曲,建设单位完全可以以他们认为便利而非便于公众周知的方式信息公告。相比之下,其他国家或地区对信息公开方式的规定则详细、严格得多,如我国香港地区《环境影响评估条例》虽只规定了在署长批准的位置备有报告供公众查阅和在报刊上刊登广告的两种公开形式,但这两种方式均是强制性规定,建设单位不能随意以其他方式代替。并且要求供公众查阅的报告文本的数量须符合署长合理规定的数量,刊登广告的报刊必须是一般行销于香港的一份中文报章及一份英文报章、刊登的频率为30天内每10天刊登一次。这种详尽的规定能够较好地保证相关信息能广为周知。 4环评中公众参与主体不够广泛,参与途径过于单一,作用极为有限。根据《环评法》,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应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中听证程序是一种最充分双向互动交流的形式,因而对于公众而言,参与环评的最佳途径无疑是听证。但是,这里的“或者”二字实际上是赋予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一种选择权,有可能变相剥夺公众的听证权。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既可以采用听证会的形式,也可以根据需要采用公开性较低的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方式,而公众只能被动地接受。只要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采用了上述其中之一方式,如咨询了几位专家意见,即可被认为已符合了公众参与的要求。即使咨询普通公众的意见,被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均由建设单位、环评机构或环保部门挑选,并且在听证会的发动上,无法依公众的申请举行听证会,而由建设单位、环评机构、环保部门单方决定是否举行听证会并由听证会组织者遴选参加者。 这种规定使得绝大多数单位都不会采用听证会的形式,实践中采用最多的还是调查问卷的形式。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问题:一是调查表的内容往往过于简单,被调查人员对拟建项目的内容、污染状况、治理措施等均不了解,很难发表有价值的意见。二是由于环评工作的时效性,在有限的时间、精力等条件下,往往调查范围窄,调查对象少,代表性差,特别是由于法律没有规定“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的范围,有些建设单位在发放问卷时往往选择与项目环境影响没有多大关系的单位、专家和公众,而真正受到影响的却没有机会发表意见。如北京垃圾发电项目环评报告虽然经过了民意调查,但一共只发放调查表100份,收回85份,其中,同意垃圾焚烧项目的占71%,同意垃圾焚烧+综合处理项目的占51%。统计专家蒋妍认为,报告的统计数据根本不能使用。 5对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不健全。《环评法》和《暂行办法》只要求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应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同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仅仅是“存档备查”易导致环保部门在审批阶段仅根据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统计、润饰过的数据、说明来作出判断,不利于了解公众的真实意见。此外,现行法律、法规对环保机构征求公众意见的规定也过于宽松,往往只在环保机构认为有必要时才可以征求意见,也没有规定环保机构应在审批决定中对公众意见采纳与否作出说明。这些,均不利于公众参与的落实。 6对公众参与的救济和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环评法》和《暂行办法》的另一处“硬伤”,则是“法律责任”部分缺少有关公众参与的补救条款。《暂行办法》虽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环保部门公开环境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的义务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没有规定公众参与受到侵害如何救济、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不考量公众意见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等条款。也未就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不组织公众参与活动的法律后果作出规定,这可能使得规划部门或建设单位即使不组织公众参与,公众也无法请求法律救济的现象出现。 三、完善我国公众参与环评机制的思考 针对我国公众参与环评机制的上述不足,笔者认为,要使环评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之加以完善。 1扩大公众参与环评的范围。为减轻或避免有关经济开发活动的宏观决策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科学评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应尽可能发挥公众在规划、建设项目环评中的作用。公众参与环评的适用范围,不应仅限于对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而应涵盖到整个环评范畴,为一般规划和非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提供实施公众参与的法律依据。其中对编制环评报告书、环评报告表、登记表等,可按不同的程序来进行公众参与,环评表和登记表可采用相对简易方式进行,但不能取消。 2在环评的各个阶段均应规定公众参与。公众越早介入该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公众对于该决策程序产生的影响可能就越大。因此,在判断规划和开发建设项目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决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范围时,就应当允许公众参与。同时,公众参与应当介入到整个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中,每一个阶段都应当有公众参与的声音, 3对环评中的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公众在知情的基础上行使参与权利,应对环评中的信息公开作出更为具体、严格的规定,推进“阳光环评”。首先。对环评信息公开的方式要强调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在规定供选择的方式的同时,还应规定必须采用的方式。其次,应延长信息公告和征求意见的时间期限,该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以使公众有足够的时间获取信息并考虑,从而提出相对成熟的意见。再次,对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编制阶段的信息公告,可在进行了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开展了工程分析并初步分析其环境影响后即可进行,不必等到环评报告即将报审时才进行。如果此时才进行公告,往往使得公众没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并提出相对成熟的意见,评价单位也没有充分的时间将公众的反馈意见很好地体现在报告之中。 4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完善公众参与的方式。尽管专家对环评报告的评审是公众参与的一个重要环节,但环评中更应听取受规划、建设项目影响的普通公众意见。因此,应规定除可以论证会等形式征求专家意见以外,还必须征求受项目影响的公众意见。同时,应规定公众参与代表资格审查制度,即对公众代表和专家的代表性进行审查。对发放调查表、座谈会、听证会的最低人数要求、公众推选的人数、达到人数的比例等都要明确规定。此外,还应当赋予公众申请发动听证程序的权利,使听证会的征求意见方式在环评中更多地被采用。对听证会的主持应采取回避原则,对于与开发行动有利害关系的一方,不得作为听证会的组织者,而应由无任何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如环保部门来主持。此外,听证会既然应该公开举行,则不应有“新闻单位采访听证会,应当事先向听证组织者申请”的限制,而只宜规定新闻单位采访听证会,“应事先通知听证组织者,以便其安排采访”,或“应事先向听证组织者申请,听证组织者应予以安排,不得拒绝采访”,否则有违听证公开的原则。 5完善对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在提交环评报告审查时,应将回收的公众意见,包括公众来信、调查表、听证会笔录等一并提交环保部门以供审查。环保部门在作出是否通过环评报告的决定时也应在决定中对征求、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对未采纳的公众意见,应说明理由。 6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责任。对规划部门、建设单位、环保部门不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不征求公众意见的违法行为应规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此外,在我国的立法完善过程中,还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引进公民环境诉讼的条款,对于没有接受公众参与的建设项目,公众可以向法院寻求救济。这样才能使公众参与的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 除上述措施外,还应通过开展对公众的环境保护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使公众能够自觉地为了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参与到政府决策过程中,用法律的武器来“为权利而斗争”。同时,国家还应当鼓励以环境公益为目的的社团的成立和发展,为环保方面的NGO提供宽松的社会活动空间和完善的保障制度,使他们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成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桥梁,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力量。 总之,环评呼唤充分的公众参与和谈判过程,我们期盼厦门Px事件中百万短信声讨的事后“倒逼式”民意表达能够逐步为事前事中的制度化的公众参与所取代,形式上的环评也能够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阳光环评”,“民主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浅论环境影响评价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是在项目的前期阶段进行的,是对未来事物的一种预判,它需要已有工程的经验为基础。目前的问题是,不管政府部门还是研究单位、设计单位都把兴趣集中在将要兴建的大型工程上,目的是为了获取项目,一旦工程建设完毕,就万事大吉、将其抛之九霄云外,不理不问...... 关键词:环境影响 评价 水利水电 作用 1. 前 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已成为基本建设程序中一个重要的环节。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中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环评报告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明确的分工:可研报告主要关注工程本身的各项指标,并不关注工程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关系;环评报告则主要关注工程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影响关系,为解决工程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矛盾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案。 可以预见,我国的水利水电建设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在环境影响方面,与其它工程相比,水利水电工程有突出的特点:影响地域范围广阔,影响人口众多,对当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影响巨大,外部环境对工程也同样施以巨大的影响。目前,整个社会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对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环境问题已成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制约性因素,环境影响评价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它在减小环境不利影响、保证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性、把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问题解决在摇篮中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 笔者曾负责编制了许多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近来刚完成了山西省张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本文以此为例简要论述环境影响评价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2.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职能 从宏观的角度来讲,水利水电工程环评的主要职能如下: (1)调查工程影响区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状况,调查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监测环境质量现状; (2)研究预测工程建设对当地自然、社会和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研究外部环境对工程的影响; (3)依据各种法律法规、标准等,制定防止、减缓环境污染的对策措施; (4)从环境角度论证工程的可行性,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为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提供优化方案,为施工期环保设计提供依据; (6)制定环境监测计划,计算环境保护投资,将环保投资追加到工程投资预算中,使环保措施能够实施; (7) 进行公众意见调查,沟通政府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与利益相关的群众之间的对话渠道。 在张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以水库为中心的广大地区进行了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的调查研究,重点对水环境、水文情势、土地资源、移民生活、下游水资源利用等一些问题进行了预测评价,提出了对应的缓解措施和建议。以上都是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共同性问题。 3. 山西张峰水库工程概况 张峰水库拟建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河干流,水库为大(2)型,坝址以上干流长度为224km,控制流域面积4990km2,坝址处多年平均年径流量(自然状态)约为4.79亿m3。建设项目分为水库工程和输水工程两大部分,坝型拟采用粘土斜心墙碾压堆石坝,坝顶长637m,最大坝高72.2m,总库容3.92亿m3,库水面积为14.36km2。水电站拟设3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890KW。设计输水渠系由总干渠及3条支干渠组成,渠道全长约145km。工程开发目的是:城市生活供水;工业供水;农村人畜饮水;防洪;发电。 张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3年4月在北京通过了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查,9月份获得批文,工程得到国家批准立项,目前刚开始施工。 张峰水库是一项典型的水利水电工程,其面对的环境问题具有代表性,因此,以它为例子,能很好的说明问题。 4. 水环境保护问题 我国的多数水库都兼有向城市供水的任务,水库建成后,如何确保水质显然是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水质预测及保护措施的制定是环评中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水库水环境保护问题涉及到广大的地域范围,涉及到众多复杂的因素。在张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水环境问题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 掌握污染源及水质现状 对库区上、下游沁河干流沿线的10多个重要城镇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了社会经济及环境状况,把握了污染源情况,收集到了大量资料。调查范围涉及坝址以上120km、坝址以下80km。 在以库区为优秀布设了6个监测断面,对丰、平、枯水季节的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项目有水温、PH值、DO、CODcr、BOD5、氨氮等17项,对水文情况也进行了同步测量。还收集到8个常设水质监测站的资料。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水质现状进行了评价。 4.2 对水库水质进行了预测 根据上游地区两个县的经济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以2010年及2020年为水平年,对污染源进行了预测。选用95%及50%保证率的流量,利用数学模型对入库水质、出库水质进行了预测,预测了污染物需要控制的总量。 4.3 进行了富营养化预测 总磷是影响水库湖泊富营养化的控制性因素,通过计算总磷浓度计算及类比调查,进行了预测分析。报告中分析了磷的来源,对总磷的入库负荷进行了预测,利用Dillon模型计算了库水总磷浓度。对临近两座已运行了40多年的大型水库进行了调查。综合各种条件,对水库发生富营养化的可能性给出了结论。 4.4 对水库下游河道水质进行了预测 水库的兴建将会大大地改变下游河道的水文情势,引起河道水质变化。基于对下游社会、经济、环境的调查,预测了2010年、2020年下游河段污染物排放量,利用一维河道水质模型,预测了枯水年、平水年情况下水质变化,为下游地区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提供了依据。 4.5 制定了水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明确的保护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水库上游地区水环境保护规划。划分了3级保护区,明确了各保护区的范围,明确了各级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明确了各保护区环境管理要求,明确了各保护区内人类开发建设活动的控制要求。 5.水温问题 水库蓄水后,水温沿水深方向变化较大,大坝泄流水温与自然水温之间产生一定的差别,对河道生态环境及农田灌溉产生一定的影响。预测水温变化也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重要内容之一。 张峰水库坝前水深在50m以上,为深水型水库,根据气象参数、水库特征、入库来流、运行调度等条件,利用经验公式对一年中各月的坝前垂向水温分布进行了计算预测,发现5~6月表底温差最大,可达5~8℃。5~6月是农业灌溉期,也是水生生物重要的生长期,下泄水温比自然水温低4~6℃,利用数学模型对水库泄水水温沿河道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计算预测。发现泄水要流淌近35km左右的距离后,水温才能恢复到低于自然水温1~2℃的程度。据此可以判断出水温对河道生态环境及农田灌溉的影响区间,为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提供了依据。 6. 最小下泄流量问题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对水资源需求量越来越大。特别是在北方地区,河流水量本来就少,再加上近年降雨偏少,水资源更加宝贵。由于河流穿越的行政区域较多,上游修建水库截水,加剧了下游地区用水困难,因此,上下游地区之间经常因此产生矛盾。应该确保多大的最小下泄流量往往是争执的焦点。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看,也需要确保一个最小基本流量。最小流量问题往往需要上级政府进行协调,把结果落实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张峰水库工程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沁河发源于山西省,出山西流入河南省,最后注入黄河。修建张峰水库的计划,引起了下游河南省的极大关注。在最初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润城断面(坝下约80km)的实测最枯流量0.86m3/s作为控制大坝放流量的数据。河南省则提出了不低于3m3/s的要求,若满足这一要求,则水库规模需要大幅度减小,工程的经济效益就变得很小,因此,山西省无法接受。最后,在水利部的协调下,标准确定为1.5m3/s,被双方接受。这一流量也满足90%保证率月均流量的生态基准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计算和论述,可行性研究报告则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对水库进行了调整设计,适当减小了水库规模。 7. 淹没影响问题 水库工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淹没损失较大,淹没大量耕地、树木,拆迁大量的房屋,有的还要淹没珍稀生物、淹没文物古迹。这些淹没损失是无法避免的,也是不可逆的。一般在工程可研报告中,这些淹没实物数据都能够列出,目的是为了计算补偿损失,作为工程投资的一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则从价值的角度进行详细地调查论证,提出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张峰水库淹没范围涉及10个行政村,搬迁人口3730人(1114户);淹没土地15431亩,其中耕地9716亩、园地627亩、林地1556亩;淹没房屋20多万m2;清除树木28万颗。这些淹没对于生态环境来讲是一大损失。 评价单位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拟建库区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宏观测量,在现场对村镇建设、农田耕作、树木植被、动植物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评估出了农田淹没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评估了生物量的损失,进而提出了移民农业扶持措施及生态补偿措施。这些措施对于减少农业损失、维护生态环境有一定的作用,但要完全挽回损失是做不到的。 8. 移民拆迁问题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数量往往较多,移民问题显然是最复杂、最敏感的事情,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一般情况下,都专门制定“移民安置规划”,但移民设计到的问题多而复杂,是一项需要行政支持、多专业协作才能完成的工作。在此问题上,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是从另外一种观点来审视移民规划是否适当,对规划提出一些修正意见。 张峰水库工程初步移民规划中,拟将3700多移民安置在附近12处村庄,并提出了利用山沟淤地80ha作为耕地的计划。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对淹没区及安置区的社会、自然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认为移民计划与土地资源及生产能力不均衡,对部分村庄原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大,提出了新的平衡配置方案。此外,山沟淤地措施难以实现,建议放弃。还提出了政府投资支持移民搞好农田灌溉设施、改善农业种植结构、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建议。以上重要建议均被采纳,进一步完善了移民方案。 9. 下游水资源利用影响问题 一般情况下,山区河谷地带人口密集、村镇众多、资源丰富、土地开发利用较完备。在上游修建水库会对下游水资源利用产生较大的影响,也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评价人员对库区以下沁河干流约80 km范围内的5个乡镇、几十处村庄、十几座小水电站的水资源利用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个别村镇从河床底下取水,作为生活用水。绝大多数村镇及工矿企业用水均取自地下水,一般不直接从河道取水。下游共有140多处农业灌溉抽水点,2万多亩农田灌溉面积,合计最大取水量约40000m3/d。上游修建水库提高了旱季供水的保证率,对农业用水有益处。 水库下游已建有12处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约1万KW,年总发电量约3千万度,还有2个规划待建的小水电站。这些小水电站单机容量在200~800KW之间,机组台数在2~4台,都属于当地县、镇、村投资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小水电发电损失进行了计算评估,提出了建立协调机制、确定补偿措施、及时通知投资者修改待建小水电规模的建议。 10. 上下游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 已有经验说明,水库修建以后,对供水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有很大的利益,而由于在上游实施水环境保护规划,使上游地区的城镇建设及工业发展受到严格限制,地区间经济水平差距进一步扩大。在山西省,水库上游地区的民众对此有很大的怨言。2003年4月,在北京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山西省环保局官员则强烈要求在环评报告中提出一套经济补偿方案,由受益区以一定的方式补偿上游受损区。这一要求在与会者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论。经济补偿问题涉及到的社会、经济问题复杂,需要省政府制定统一的政策、需要省人大立法,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层面上已无法解决此问题。最后,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了一些建议:建议地方政府统一协调,由受益区制定扶持上游地区经济发展的计划,支持上游发展旅游、生态农业及污染较轻的产业,投资帮助上游治理污染。 11.结语 水利水电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有突出的特点,表现在影响地域范围广阔,对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影响巨大,外部环境对工程的影响也十分巨大。水质保护、水温、水文情势变化、最小下泄流量、淹没影响、移民拆迁、下游水资源利用、上下游经济发展均衡性影响等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环境问题。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减缓环境影响有重要作用,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 最后的一点启示 环境影响评价是在项目的前期阶段进行的,是对未来事物的一种预判,它需要已有工程的经验为基础。目前的问题是,不管政府部门还是研究单位、设计单位都把兴趣集中在将要兴建的大型工程上,目的是为了获取项目,一旦工程建设完毕,就万事大吉、将其抛之九霄云外,不理不问了。现在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的争议,多数都是泛泛而谈,人云亦云,缺乏真凭实据。建国议来,全国已建有8万多座水库,很多都已运行了40多年,任何一座工程都是一项100%的“物理模型试验”,到现场去进行调查、观测、研究才会获得有价值的成果,因此,对已建工程的研究是一个广阔的天地。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若干问题分析 论文摘要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世界各国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可持续的利用自然资源的需要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适用范围、适用原则、国家支持,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状况、战略环评、公众参与略作逐一探讨。 本文通过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状况分析认为:制定环评影响评价法是必要的,对政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时机和条件还不够成熟、对政府的一些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必要和可行的;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以国务院现行的行政法规为基础,将重要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本文还提到了战略环评的问题,即采取预防措施或者其他补救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同时重点阐述了战略环评中规划环评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和战略环平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必经之路。本文还认为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征求公众的意见。 针对目前《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存在的五项问题,笔者提出了应采取的五项措施。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战略环评 规划环评 公众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于2002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①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称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它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评价的对象是拟订中政府有关的经济发展规划和建设单位兴建的建设项目;第二、评价单位要分析、预测和评估所评价对象在其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第三、评价单位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具体而明确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第四、环保部门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的实际环境影响,要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价;第五、本法所称的环境影响评价,是指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方法和制度。 1、立法宗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宗旨即立法目的主要是:第一、预防因规划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第二、预防因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第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关于本法的适用范围 本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哪些规划和建设项目属于本法调整,评价单位可以对哪些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属于本法调整的规划。 本法所指规划有几个特征:一是指政府拟定的规划,这样就与企业的规划区分开了;二是指政府的经济发展方面的规划,这样就与政府的其他规划区分开了;三是指实施后对环境有影响的规划。国际经验证明,并不需要对所有的规划都进行环评。一般在评价之前,有关部门首先要启动“识别程序”,通过识别,把对环境有影响的规划挑选出来,再对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规划启动正式的评价程序。 (2)属于本法调整的建设项目。 对属于本法调整的建设项目,本法第三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三点:第一、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第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第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③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类可见本法第三。至于关于“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界定,可见我国有关海洋的规定。 3、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所谓“客观”,是与主观臆断相区别的;所谓“公开”,是与暗箱操作相区别的;所谓“公正”,是指不带偏见,对所有的评价对象一视同仁,依法进行评价;第二、进行环评要综合考虑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的影响;第三、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应当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四、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4、国家支持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工作 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支持:第一、国家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对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技术规范进行科学研究,建设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共享制度,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第二、国家环保总局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建立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数据库和评价指标体系。 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展状况 我国是最早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中国家之一。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首次将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法律制度确立下来。以后陆续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均含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规定。 经过20多年的实践,“九五”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已达90%;评价和审批工作逐步规范化;评价的范围由基本建设项目扩大到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队伍不断壮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技术和管理体系。通过“先评价、后建设”,推进了产业合理布局和企业的优化选址,预防了许多因开发建设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果。 但是,随着经济活动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因区域开发、产业发展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所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因实施有关政策和规划所造成的各种环境后果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近几十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某些政策和规划,相对于具体的建设项目来说,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更加巨大、持久,范围也更加广泛。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的“大矿大开,小矿放开”和“有水快流”的政策,曾大大助长了全国各地乱采滥挖矿产资源之风,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迫使国家在几年后就不得不采取严厉的治理整顿措施,取缔、关停了大批小矿。80年代末国家制定的产业发展规划,曾重点支持了部分有严重污染的产业,包括“十五小”企业,短短几年内这些产业虽然得到了迅猛发展,但却造成了部分地区的生态破坏,特别是造成了一些流域水体的严重污染,迫使国务院在1996年作出决定,取缔、关停严重污染环境的小企业。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各级政府取缔和关停了65000多家小企业,有效地改善了环境,但有关方面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中国农业银行因此项行动而无法收回的贷款本息就达50多亿元。历史的教训如果不认真汲取,不从政策、规划和开发建设活动的源头预防环境问题的产生,我们将会继续陷于防不胜防、治不胜治的严峻局面,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中还将付出更大的环境代价和经济代价。 因此,我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应当适时由单纯地评价建设项目,扩大到评价对环境有显著影响的一些政府规划。制定一部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主要是考虑到:1、围绕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形成的社会关系是应由法律调整的独特对象,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和管理在性质上具有许多行政程序法的特征,与政府的决策行为关系密切,是现行环境保护法和各单项环境保护法律所容纳不了的。2、对政府有关经济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是由负责决策的政府及其部门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分别组织实施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它与一般的环境保护法律所规定的体制以及行政监督管理者和监督管理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所不同。3、国外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单独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或者环境影响评估法。此外,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相应进行规范管理,由于直接影响到公民和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应由法律调整的实质性问题,因此应当及时制定法律加以规范。国务院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已于1998年制定了有关的行政法规,经过四年的实践证明其措施基本可行,因此有必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将其上升为法律。 在《环境影响评价法(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多数地方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部门以及基层单位代表和专家、学者,认为制定这部法律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制定规划以及进行开发建设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促进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普遍要求这部法律能够尽早公布施行。所以,在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包括评价政府有关经济发展规划在内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环境影响评价法列入了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该法列入2000年提请审议的年度立法计划。为了落实该项立法计划,全国人大环资委起草领导小组先委托国家环保总局草拟该法草案的初稿,在此基础上拿出“框架草稿”和后来的“征求意见稿”。经过长达20个月反复研究、协调,统一认识、统一思想,有关方面达成这样的共识:1、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是必要的;2、对政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时机和条件还不够成熟,应积累经验,待条件具备时再作规定。3、对政府的一些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必要和可行的。4、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国务院的现行行政法规为基础,将重要的规定上升为法律。在这个基础上对草案作了修改,将该草案的修改稿提请全国人大第九届第29次常委会审议。在第九届第29次常委会上,绝大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赞成新的修改方案,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会后,又作了修改,提请第九届第30次常委会审议。在第九届第30次常委会上10月28日的表决中,出席会议的127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表决时,以125票赞成、2票弃权的高票获得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以第77号令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新亮点 (一)、战略环评 1、战略环评的定义 战略环评制度产生于美国1969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所谓战略环评,是“从源头和过程控制”战略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对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行深入的分析预测和科学评价,是采取预防措施或者其他补救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如今,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丹麦、瑞典、日本等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战略环评系统。 而我国由于一直在模仿着苏联与欧美传统工业发展的模式,如今,模仿这一高耗能高污染模式所带来的恶果,正在中国重现。中国面临着经济高速增长和环境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对人类生存环境已构成重大威胁。 总而言之,我们当年大大小小的规划和政策由于没有充分考虑到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致使我国的经济增长仍是拼资源拼环境的粗放型增长。中国已成为煤炭、钢铁、铜的世界第一大消费国,第二大石油和电力消费国。能源、原材料产量的增幅已远远高于同期GDP增幅。到2010年,我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将达到60%,铁矿石是57%,铜是70%,铝是80%。面对如此巨大压力,中国的资源环境无法承载,世界的资源恐怕也难以支撑。 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确定了战略环评的地位。该法明确要求对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开发规划和10类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是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重大完善。 2、战略环评中的规划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大进步 规划环评是战略环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理论上讲,政策战略环评应先行之,区域与行业的规划环评次之,而建设项目的环评则再次之。但就中国现有国情而言,战略环评的切入点只能在规划环评。战略环评分为法规、政策、规划环评,由于我国环评法中只规定了规划环评,因此只能将规划环评作为战略环评与综合决策的落脚点,推进规划环评就是推进战略环评。规划环评评价的对象是在政策法规制定之后,项目实施之前,对有关规划的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进行科学评价。相比项目环评,规划环评真正开始实现了从微观到宏观,从尾部到源头,从枝节到主干,从操作到决策的转变和飞跃,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有了规划环评这项法律制度,就可以把环境因素纳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之中,就可以按照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和容量要求,对区域、流域、海域的重大开发活动、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建议,以保证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战略环境评价的评价对象不再是狭义的水、气、声、渣,而是包括自然界和社会经济更为广义的大环境。规划环评的主要作用在于: 一是规划环评注重分析规划中对环境资源的需求。环境战略资源包括能源资源、淡水资源、耕地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中国这5大资源没一样不缺。我国人均耕地资源大约是美国的1/10,加拿大的1/30;人均淡水资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京津塘地区更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16。必须通过规划环评来综合分析环境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设定开发强度的限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二是规划环评最提倡开发活动全过程中的循环经济理念。通过规划环评,可以更全面更绿色地设计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条,缩短产业之间的链接缝隙,尽量使产业上下游结合起来,将上游产业的“废物”变成下游产业的原料。 三是规划环评能保证规划与环境政策、法规的协调性。通过规划环评能够搭建一个平台,将社会、环境和经济作为一个整体综合性地考虑,强调各地和各部门发展规划的协调性、公平性和均衡性,从而减少不同部门和地区间在资源环境方面的矛盾和冲突,打破行业垄断和行政区划,对资源总量与环境容量进行优化配置,使资源分布和生态功能区域的划分更加科学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是规划环评会考虑规划区域内的环境累积影响。通过规划环评,能够设定整个区域的环境容量,能够限定区域内的排污总量,能够将区域经济发展规模控制在生态环境容量许可的范围内。 五是规划环评可以提升社会评价的高度。例如库区移民,如果单纯的就地解决,单纯的发展农业,无疑会加重水土流失。因环境问题而引发的社会影响,必须在规划环评中能得到充分关注并做出相应预防措施。 六是规划环评能综合考虑间接连带性的环境影响。如我国的电力紧张,对电力发展规划的环评中就必须综合考虑到火电、水电和核电的环境影响,同时,还要考虑到在采掘、运输环节的环境影响。再如全国高速公路网规划了8.5万公里的国道线,路修好了以后,必然会刺激汽车制造和石油开发,也必然会带来更多的资源环境问题,这些间接的环境影响予以通过规划环评预先提出综合性建议。 七是规划环评肯定能促进政务公开和公众参与。规划环评比项目环评更能为公众提供范围更广、层次更高的平台,使公众能及早地对关涉他们切身利益的发展规划享有知情权与发言权。规划环评对协调政府、企业等环境权益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可以有效的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3、战略环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必经之路 战略环境评价以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有利于打破部门界限与地区界限,解决条块分割和部门分割,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也有利于促使各部门将相关政策整合起来,创建更加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我国已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确定,中央近年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一系列确定为发展优秀。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所有决策部门共同的责任。规划环评能否被大力推广和开展,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同与支持。和有关部门一道制定规划环评和管理细则。要明确环保部门在规划环评中的统一管理作用,对规划环评的经费、程序、内容、方法等问题予以全面规范;探索人大、政协和环保部门如何联合推动规划环评工作,保证规划环评及其审查论证的有序开展,促使规划环评的结论在规划最后决策时能予以落实。规划环评作为战略环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能将规划环评作为战略环评与综合决策落脚点。推进规划环评就是推进战略环评。 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将依法在土地开发、流域、区域和海域三个不同区域以及工业、农业、能源、城市建设、交通和林业等十个专项规划中大力开展不同层次的规划环评。有了规划环评这项法律制度,就可以把环境因素纳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之中。就可以按照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和容量要求,对区域、流域、海域等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建议,以保证社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虽然规划环评可以解决许多项目环评所无法解决的环境问题,但规划环评的层次仍不够,许多更大的环境问题,需要在更高层次即大政策层面予以解决。因此,我们还将尽快开展相应的立法准备和政策试点,争取早日将政策环评纳入法规程序。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未来发展的共同方向,衡量发展战略是否可持续,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标尺之一。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需要一个个发展战略通过战略环评来落实,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要靠战略环评来缓解。战略环评需要决策层的重视与支持,需要各部门间的协作与交流,需要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二)、公众参与 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把“公众参与”作为环境影响评价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和程序加以规定,这是我国环境立法的新发展。 国家鼓励公众参与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但并不是指所有的规划草案都允许公众参与评价。允许或不允许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尺度应当是: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征求公众的意见。但是指导性的专项规划不需要征求公众的意见,根据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规划,也不需要征求公众的意见。因此,至于哪些规划草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需要公众参与讨论,哪些不需要征求公众意见,由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如果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还未编制出来就进行公众参与,势必出现“空对空”的现象,没有实际意义;而如果在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报审批之后再进行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意见就无法及时地为规划的决策提供参考。因此,为了切实发挥公众参与的积极作用,并保证规划的正常审批和实施的进度,公众参与的时机应当是在对规划草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形成之后,规划草案报送审批机关审批之前。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规定,吸收公众参与对专项规划草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方式,是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之前,通过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这里所谓的听证会,是指按照规范的程序,听取与规划的环境影响有利害关系的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代表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的一种会议形式。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规定,“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法律如此规定,目的就是在于保证“公众参与”的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是摆摆样子,走走形式。 对于参与评价的公众的范围,在《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即参与评价的公众的范围是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有关的单位和公众,应当是与某专项规划实施后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公民。有关专家,是指其业务所长与所评价的规划及其带来的环境问题有关,他们在举行论证会时可以发表一定的见解。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一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法》也在第二十一条作了类似的规定,规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如果不被采纳,规划编制或项目建设单位要说明理由,确保了环境保护的透明度。在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保障公众参与,有助于保证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使环境影响评价为政府的决策行为提供科学依据成为现实可能。同时,生活在某一区域的公众对该区域的环境状况有着最直接的感受与认知。公众参与可以促进有关部门更全面地认识评价对象所处环境的状况,发现和认识许多潜在的环境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同时公众参与制度本身也体现了充分尊重公众的环保知情权和参与权。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了“国家规定保密的情形除外,凡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均应当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编制机关应当认真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其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公众参与是推进环境保护的巨大动力,其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环境保护的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让我们看到了国家环保总局在环评法执法上的强大力度,但是,这并没有完全解决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中的所有问题,归纳为五点: 一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尚未全面推行; 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存在; 三是环评法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和责任意识亟待提高; 四是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尚未解决; 五是公众参与机制尚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目前环评法中存在的不足,根据我国环保现行的法律体系,本人认为应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1、确定处理原则。对未列入专项规划且规划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项目环评报告;项目在规划中,但规划未依法进行环评的,原则上暂缓受理项目环评报告;对于已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以依法在审批程序上和内容上予以简化。 2、和有关部门一道制定规划环评的管理细则。要明确环保部门在规划环评中的统一管理作用,探索人大、政协和环保部门如何联合推动规划环评工作,保证规划环评及其审查论证的有序开展,促使规划环评的结论在规划最后决策时能予以落实。 3、提高规划环评的整体水平。推荐一批从事宏观经济技术研究与规划编制单位,作为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充实规划环评编制队伍,制定重点领域和行业规划环评的技术导则,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交流,提高理论和实践能力。 4、提高规划环评中的公众参与能力。充分利用媒体向公众宣传普及“环评法”,自觉主动参与对规划环评的监督,成为推动规划环评的主要力量。 5、选择一些发展和环保矛盾突出的省市开展规划环评试点。帮助这些省市确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思路,从而促进省市范围内的生产力合理布局、资源优化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可再生能源开发。 注释: ①20世纪 70年代,我国引进环境影响评价概念 并从立法的角度确立了该项制度的法律地位。1979年,该项制度被写进了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世纪80年代初,这项制度分别写进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单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1998年11月,以独立的篇章写进了国务院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3年9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 ②本法所称的领域是指我国主权所及的所有区域,包括领陆(领土)、领水、领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不适用本法。 ③本法所称的其他海域是指除领海之外,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国际惯例,我国仍然享有管辖权的其他海域,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公路环境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 摘 要:本文对公路建设环境保护作了比较深入地分析与探讨,总结归纳了公路施工、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与措施,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方法进行了全面阐述,并通过与国外公路环境保护比较,指出我国今后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公路 环境保护 环境影响评价 措施 0 引言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公路建设步伐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公路总里程不断增长,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公路在国民经济综合运输体系中的位置愈来愈重要。伴随着公路的高速发展,公路污染、公路对周边环境影响等问题也大量凸现出来。 如何面对公路建设产生的环境问题,如何按照现阶段我国实际情况,分析评价公路建设各阶段对环境的作用与影响,采取何种措施减少或杜绝公路环境污染、恢复路域生态损失。这是摆在我们广大公路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 公路环境保护 1.1环境与环境保护定义 环境是指人类和生物生存的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环境的定义是: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水生生物、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自然保护区、生活居住区等。按照环境的自然和社会属性分类,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 1989年5月,联合国环境署第15届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明确地提出了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认为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维护和改善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 1.2公路环境保护内容 对照上述定义,公路环境保护是基于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调节与控制“公路工程与路域环境”对立统一关系的发生与发展。公路环境保护由两项基本工作组成:一是分析因修建公路而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及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根据需要采取专门的环境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二是在公路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注意凸显公路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使公路在运输功能发挥的同时,对沿线环境的负影响最小。 1.3公路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是指环境中出现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现象。 公路建设必然影响环境,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其施工、营运期造成的环境问题会更严重。公路建设将造成如下环境问题: 1)选线不当会破坏沿线生态环境; 2)防护不当会造成水土流失,如坡面侵蚀与泥沙沉淀等; 3)公路带状延伸会破坏路域自然风貌,造成环境损失; 4)公路施工造成环境污染; 5)公路通车营运期间,车辆对沿线造成污染。 1.4公路环保功能 一般情况下,一条公路如果严格按照现行公路工程设计标准及《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按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就可以起到对路域自然环境的保护作用,并能够对社会环境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路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归纳如下: 1)路基工程在施工及竣工后,结合造地还田与疏导排水,各部分相互协调配套,可使工程稳定坚固,外观顺适优美,能起到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 2)路面工程对路基起保护作用,同时也起着防尘、防水,保护公路沿线环境不被污染的作用。 3)桥梁涵洞工程设计与施工中重视对公路路域景观环境的影响,可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 4)排水工程对公路工程的整体性和稳固性有特殊的作用,可以防止路基路面水及水中含有的油污、有害元素直接进入农田,避免耕地淹没、土壤污染。 5)防护工程确保了路基稳定,减少了水土流失,直接起到了环境保护作用。该工程与环保的关系最为密切。 6)其它工程(通常包括公路与公路、公路与铁路的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公路工程的沿线设施、公路养护管理用房屋及场、厂建筑物以及公路绿化等),特别是公路绿化,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有效地改善行车环境,还可以起到美化路容,优化环境的作用。 1.5公路环保措施 公路建设的不同阶段,环境问题的产生与环保工作的重点不同,所采取的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 1)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为进行环境保护设计和采取环保措施提供依据; 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计; 3)招投标阶段:在合同书中纳入环境保护条款; 4)施工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及监理; 5)竣工和交付使用阶段: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环境后评价; 6)营运期:进行环保设施维护及处理环境问题投诉。 针对实际工作需要,现结合国家目前的环保法规对公路施工阶段、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措施分述如下: 1.5.1公路施工阶段环保措施 A 生态环保 1)在土方开挖回填时避开雨季,雨季来临前将开挖回填、弃方的边坡处理完毕。 2)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计划取土,及时还耕,及时进行景观再造。 3)在雨水充沛地区,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 4)在雨水地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及时设置临时土沉淀池拦截混砂,待路基建成后,及时将土沉淀池推平,进行绿化或还耕。 5)对路堤边坡及时进行植草绿化。 6)对施工临时用地,先将原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平,恢复原地表层。 B 噪声防治 1)当施工路段距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时,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 2)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学校和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教学和工作的干扰。 3)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C 大气污染防护 1)公路施工堆料场、拌和站设在空旷地区,相距200m范围内,不应有集中的居民区、学校等。 2)沥青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和厂设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既方便生产,又须符合卫生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分级中,规定的防护距离为300m),不采用开敞式、半封闭式沥青加热工艺。 3)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降尘,运输粉状材料要加以遮盖。 D 水污染防治 1)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2)施工驻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等集中处理,不直接排入水体。 3)对桥梁施工机械、船只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1.5.2公路营运期环保措施 A 交通噪声防治 1)对公路附近的学校、工厂和其他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如修建高围墙、设置声屏障、临路两侧密集植树绿化、建筑物设置双层窗或封闭外走廊等。 2)附近有学校的路段两端设置禁止鸣笛标志。 3)加强交通管理,在公路主要出入口设置噪声监控站,禁止噪声过大的车辆上路。 B 大气污染防治 1)路边植树绿化。根据当地气候和土壤特点,在靠近公路两侧,特别是环境敏感区附近密植乔木、灌木,这样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衰减大气中的总悬浮微粒,又可起到美化环境、降低噪声以及改善公路路域景观的作用。 2)严格执行车辆排放检验制度,利用收费站对汽车排放状况进行抽查,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上路。 C 水污染防治 1)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公路散失物造成水体污染。 2)在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的生活区设置污水处理站,各种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D 潜在风险及农作物污染防治 1)对运载危险品的车辆严格进行检查、严格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2)在洪涝季节,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联系,确保洪水期行车安全。 3)在公路两侧30m范围内严禁种植蔬菜、马铃薯等根茎入口农作物。 2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一种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美国是第一个把环境影响评价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我国对公路建设环境影响的研究起步较晚,以1987年西安公路大学编写的《西安至临潼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标志,之后,这一技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日臻完善。 2.1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及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估计。我国目前只做前两项工作。通过对公路建设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预测和评价,以提出合适的清除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由于公路是大型的基础性公共设施,所以修建公路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将是多方面的和深刻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评价拟建公路可能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影响的程度和采取的对策。 2.2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目的 1)通过对公路建设项目活动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预测并评价其未来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合理选线提供依据; 2)通过损益分析,提出可行的环保措施并反馈于设计,以减轻和补偿公路建设项目活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3)为公路建设项目的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路域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规划提供依据,为决策者提供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科学依据。 2.3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国际通行的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包括: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交通环境影响评价;文物和珍稀动植物保护及公众参与等。 目前,我国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主要为上述前四项。 2.4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和期限 我国公路环境影响评价一般以“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拟建公路中心线两侧各200米为范围,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或缩小。 我国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分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预测评价以项目竣工投入营运后第7年和第15年为特征年。 2.5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线长面广的特点,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般采用点线结合,以点带线,突出环境敏感点、敏感区域的评价方法,对大气、噪声环境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分析法,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社会经济环境则采用调查分析法。 2.6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效果界定 一个有效的运输系统应当是其所产生的社会净效益最大,即用最少的资源成本取得人便于行、货畅其流的效果,同时减少或避免对环境的破坏。 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门科学。通过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仅可以为公路环保设计、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而且还为采取适合的环保措施提供了界定尺度,提升了公众的环保意识。环保措施的效果可在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综合两方面因素考虑:一是处理环境污染的多少及保护环境空间的大小;二是采取的措施能满足国家规定标准的程度有多大。 3 加拿大公路环保与我国的比较 二次大战后,为适应经济的高速增长,加拿大现代道路运输进入发展高峰期。20世纪70年代加拿大开始关心重视公路环境问题,对在建公路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80年代后,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加拿大公路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已比较完善,国家和各省均颁布实施了多项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公路建设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在法律的框架下得到切实执行和贯彻,公路环境保护技术也得到了飞速进步,全民环保意识非常强,对大中型公路建设项目参与感也很强,他们的意见往往决定了一个建设项目的取舍。 3.1 声环境保护 20世纪50年代以来,加拿大采取多种技术,在噪声控制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首先,合理规划选线,避开居民区、疗养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从根本上减少噪声污染的受体,被迫采取声屏障等有碍景观的环保措施路段在总里程中并不多。其次,采取尽量自然而不漏痕迹的隔声设计,使环境敏感目标处于噪声影响区之外。 对我国而言,公路噪声控制还没有形成规范化的设计体系,声屏障研究还不够深入,只是在某些地区试用,而有意识地结合地形的自然式减噪设计尚未在工程设计中得到充分重视,应用也少。 3.2 生态环境保护 为保护河流自然生态和水生生物,加拿大公路部门在公路建设中采取了很多简单但高成本的环保措施。比如当公路跨越河流时,他们尽量保持水流的原始状态,如果在弯曲的河流两岸架桥,这必然会加大桥梁的跨径。我国一般是将河流裁弯取直,然后根据洪水频率等技术指标,计算出桥梁的经济跨径,这样做虽然节约了工程造价,但往往改变了水生生物栖息环境,造成了不利的环境影响。 对于森林、湿地、湖泊环境的保护,加拿大公路部门同样采取了很多非常富有人情味的措施,并不惜血本,这些措施在我国现阶段真难以想象。 3.3 水土保持 公路工程的水土保持分两部分:坡面侵蚀控制和泥沙沉淀控制。裸露的坡面最容易发生水土流失。因加拿大气候较好,雨水充沛均匀,施工中他们及时采取以绿化为主的防护措施,以控制面蚀和沟蚀的形成。对于公路路面径流,不采用分散漫流方式,而是集中汇入污水管,先流入沉淀池,在沉淀池中设置土工布过滤帘,经充分过滤后再排入水体。 我国公路施工中已逐渐重视了侵蚀控制,但由于忽略了泥沙沉淀控制,仍使工地附近的水体受到一定程度污染,甚至造成了不可逆的环境劣化。 3.4 公路生态管理 在公路的营运期,环保工作除了维护声屏障等各种环境工程设施外,更重要的是保持公路沿线的自然风貌,争取改善沿线的生态环境。草地植被的建植和养护是最持久、最昂贵也最有效的措施。 加拿大的公路设计,围绕着大地景观思想,多设置了开阔的中央分隔带,许多区段50—60米,全部植草,两侧植被管护范围约10—15米。每公里植被管护面积达到6—7万平方米,采用较低的路基,使公路融合在自然环境之中。路域范围内,始终树木草地不断。 我国高等级公路绿化已受到普遍重视。设计时采用的技术步骤与加拿大几乎一样,但由于各种原因,施工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原表土弃之不用,使草地建植时无营养土可用,养分先天不足,施肥以化肥为主,速效但短期;重建轻养,使草地很快退化,造成巨大浪费。 3.5 环境补偿 公路工程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的环境资源损失。加拿大对此采取了有效地补偿措施,如在公路建设中碰到生态环境中的湿地问题,采取占用多少湿地,就在附近补偿同样面积或更大面积的湿地,使湿地的生态功能少受或不受影响,以恢复往日原有的优美质朴的自然风貌。在这方面,我国缺少严格的法规约束。 3.6 空气环境保护 加拿大侧重污染源控制,汽车全部采用无铅汽油,并对车辆排放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标准。我国在这方面已有了很大进步,但尚有较大差距。 通过对比,我们看到加拿大的公路环境保护有完善的组织、可靠的法规,还有十分敬业的环保工作者,其环保行为贯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期、施工期及营运期,内容遍及自然生态和物理环境的各个方面,其思路是保护一切自然状态、地貌、水文和所有生物。我国目前的公路环保则多侧重于声屏障等摸得着见得到的环境保护工程,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只能尽力以保护区和珍稀动植物品种为主,对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重视程度严重不足。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提高公路环保水平,不仅需要有充足的经费,更需要领导者、决策者、建设者有先进的环保思想、环保行为。 4 结语 按照交通部“十五”交通环境保护发展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到2005年,在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要由现在90%提高到98%以上;全行业基本实现国家规定的环境治理标准,油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率、油污水处理达标率均达到50%以上。 为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必须加大公路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从宣传教育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公路从业者的环保意识,加强对公路环境问题的深入研究,使我国公路建设、公路环境治理水平早日与发达国家看齐。 希望拙文在此能起到抛砖引玉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浅论环境影响评价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摘要:环境影响评价是在项目的前期阶段进行的,是对未来事物的一种预判,它需要已有工程的经验为基础。目前的问题是,不管政府部门还是研究单位、设计单位都把兴趣集中在将要兴建的大型工程上,目的是为了获取项目,一旦工程建设完毕,就万事大吉、将其抛之九霄云外,不理不问...... 关键词:环境影响 评价 水利水电 作用 1. 前 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已成为基本建设程序中一个重要的环节。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中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环评报告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明确的分工:可研报告主要关注工程本身的各项指标,并不关注工程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关系;环评报告则主要关注工程与外部环境的相互影响关系,为解决工程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矛盾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案。 可以预见,我国的水利水电建设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在环境影响方面,与其它工程相比,水利水电工程有突出的特点:影响地域范围广阔,影响人口众多,对当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影响巨大,外部环境对工程也同样施以巨大的影响。目前,整个社会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对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环境问题已成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制约性因素,环境影响评价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它在减小环境不利影响、保证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性、把可能引起严重后果的问题解决在摇篮中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 笔者曾负责编制了许多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近来刚完成了山西省张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本文以此为例简要论述环境影响评价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2.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职能 从宏观的角度来讲,水利水电工程环评的主要职能如下: (1)调查工程影响区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状况,调查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监测环境质量现状; (2)研究预测工程建设对当地自然、社会和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研究外部环境对工程的影响; (3)依据各种法律法规、标准等,制定防止、减缓环境污染的对策措施; (4)从环境角度论证工程的可行性,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为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提供优化方案,为施工期环保设计提供依据; (6)制定环境监测计划,计算环境保护投资,将环保投资追加到工程投资预算中,使环保措施能够实施; (7) 进行公众意见调查,沟通政府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与利益相关的群众之间的对话渠道。 在张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以水库为中心的广大地区进行了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的调查研究,重点对水环境、水文情势、土地资源、移民生活、下游水资源利用等一些问题进行了预测评价,提出了对应的缓解措施和建议。以上都是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共同性问题。 3. 山西张峰水库工程概况 张峰水库拟建于山西省晋城市沁河干流,水库为大(2)型,坝址以上干流长度为224km,控制流域面积4990km2,坝址处多年平均年径流量(自然状态)约为4.79亿m3。建设项目分为水库工程和输水工程两大部分,坝型拟采用粘土斜心墙碾压堆石坝,坝顶长637m,最大坝高72.2m,总库容3.92亿m3,库水面积为14.36km2。水电站拟设3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1890KW。设计输水渠系由总干渠及3条支干渠组成,渠道全长约145km。工程开发目的是:城市生活供水;工业供水;农村人畜饮水;防洪;发电。 张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3年4月在北京通过了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的审查,9月份获得批文,工程得到国家批准立项,目前刚开始施工。 张峰水库是一项典型的水利水电工程,其面对的环境问题具有代表性,因此,以它为例子,能很好的说明问题。 4. 水环境保护问题 我国的多数水库都兼有向城市供水的任务,水库建成后,如何确保水质显然是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水质预测及保护措施的制定是环评中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水库水环境保护问题涉及到广大的地域范围,涉及到众多复杂的因素。在张峰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水环境问题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 掌握污染源及水质现状 对库区上、下游沁河干流沿线的10多个重要城镇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了社会经济及环境状况,把握了污染源情况,收集到了大量资料。调查范围涉及坝址以上120km、坝址以下80km。 在以库区为优秀布设了6个监测断面,对丰、平、枯水季节的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项目有水温、PH值、DO、CODcr、BOD5、氨氮等17项,对水文情况也进行了同步测量。还收集到8个常设水质监测站的资料。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水质现状进行了评价。 4.2 对水库水质进行了预测 根据上游地区两个县的经济发展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以2010年及2020年为水平年,对污染源进行了预测。选用95%及50%保证率的流量,利用数学模型对入库水质、出库水质进行了预测,预测了污染物需要控制的总量。 4.3 进行了富营养化预测 总磷是影响水库湖泊富营养化的控制性因素,通过计算总磷浓度计算及类比调查,进行了预测分析。报告中分析了磷的来源,对总磷的入库负荷进行了预测,利用Dillon模型计算了库水总磷浓度。对临近两座已运行了40多年的大型水库进行了调查。综合各种条件,对水库发生富营养化的可能性给出了结论。 4.4 对水库下游河道水质进行了预测 水库的兴建将会大大地改变下游河道的水文情势,引起河道水质变化。基于对下游社会、经济、环境的调查,预测了2010年、2020年下游河段污染物排放量,利用一维河道水质模型,预测了枯水年、平水年情况下水质变化,为下游地区制定水环境保护目标提供了依据。 4.5 制定了水环境保护规划、提出了明确的保护措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水库上游地区水环境保护规划。划分了3级保护区,明确了各保护区的范围,明确了各级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明确了各保护区环境管理要求,明确了各保护区内人类开发建设活动的控制要求。 5.水温问题 水库蓄水后,水温沿水深方向变化较大,大坝泄流水温与自然水温之间产生一定的差别,对河道生态环境及农田灌溉产生一定的影响。预测水温变化也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重要内容之一。 张峰水库坝前水深在50m以上,为深水型水库,根据气象参数、水库特征、入库来流、运行调度等条件,利用经验公式对一年中各月的坝前垂向水温分布进行了计算预测,发现5~6月表底温差最大,可达5~8℃。5~6月是农业灌溉期,也是水生生物重要的生长期,下泄水温比自然水温低4~6℃,利用数学模型对水库泄水水温沿河道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计算预测。发现泄水要流淌近35km左右的距离后,水温才能恢复到低于自然水温1~2℃的程度。据此可以判断出水温对河道生态环境及农田灌溉的影响区间,为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提供了依据。 6. 最小下泄流量问题 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对水资源需求量越来越大。特别是在北方地区,河流水量本来就少,再加上近年降雨偏少,水资源更加宝贵。由于河流穿越的行政区域较多,上游修建水库截水,加剧了下游地区用水困难,因此,上下游地区之间经常因此产生矛盾。应该确保多大的最小下泄流量往往是争执的焦点。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看,也需要确保一个最小基本流量。最小流量问题往往需要上级政府进行协调,把结果落实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张峰水库工程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沁河发源于山西省,出山西流入河南省,最后注入黄河。修建张峰水库的计划,引起了下游河南省的极大关注。在最初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润城断面(坝下约80km)的实测最枯流量0.86m3/s作为控制大坝放流量的数据。河南省则提出了不低于3m3/s的要求,若满足这一要求,则水库规模需要大幅度减小,工程的经济效益就变得很小,因此,山西省无法接受。最后,在水利部的协调下,标准确定为1.5m3/s,被双方接受。这一流量也满足90%保证率月均流量的生态基准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计算和论述,可行性研究报告则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对水库进行了调整设计,适当减小了水库规模。 7. 淹没影响问题 水库工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淹没损失较大,淹没大量耕地、树木,拆迁大量的房屋,有的还要淹没珍稀生物、淹没文物古迹。这些淹没损失是无法避免的,也是不可逆的。一般在工程可研报告中,这些淹没实物数据都能够列出,目的是为了计算补偿损失,作为工程投资的一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则从价值的角度进行详细地调查论证,提出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张峰水库淹没范围涉及10个行政村,搬迁人口3730人(1114户);淹没土地15431亩,其中耕地9716亩、园地627亩、林地1556亩;淹没房屋20多万m2;清除树木28万颗。这些淹没对于生态环境来讲是一大损失。 评价单位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拟建库区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宏观测量,在现场对村镇建设、农田耕作、树木植被、动植物情况等进行了调查,评估出了农田淹没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评估了生物量的损失,进而提出了移民农业扶持措施及生态补偿措施。这些措施对于减少农业损失、维护生态环境有一定的作用,但要完全挽回损失是做不到的。 8. 移民拆迁问题 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数量往往较多,移民问题显然是最复杂、最敏感的事情,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一般情况下,都专门制定“移民安置规划”,但移民设计到的问题多而复杂,是一项需要行政支持、多专业协作才能完成的工作。在此问题上,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是从另外一种观点来审视移民规划是否适当,对规划提出一些修正意见。 张峰水库工程初步移民规划中,拟将3700多移民安置在附近12处村庄,并提出了利用山沟淤地80ha作为耕地的计划。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对淹没区及安置区的社会、自然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认为移民计划与土地资源及生产能力不均衡,对部分村庄原居民的生活影响较大,提出了新的平衡配置方案。此外,山沟淤地措施难以实现,建议放弃。还提出了政府投资支持移民搞好农田灌溉设施、改善农业种植结构、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建议。以上重要建议均被采纳,进一步完善了移民方案。 9. 下游水资源利用影响问题 一般情况下,山区河谷地带人口密集、村镇众多、资源丰富、土地开发利用较完备。在上游修建水库会对下游水资源利用产生较大的影响,也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评价人员对库区以下沁河干流约80 km范围内的5个乡镇、几十处村庄、十几座小水电站的水资源利用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个别村镇从河床底下取水,作为生活用水。绝大多数村镇及工矿企业用水均取自地下水,一般不直接从河道取水。下游共有140多处农业灌溉抽水点,2万多亩农田灌溉面积,合计最大取水量约40000m3/d。上游修建水库提高了旱季供水的保证率,对农业用水有益处。 水库下游已建有12处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约1万KW,年总发电量约3千万度,还有2个规划待建的小水电站。这些小水电站单机容量在200~800KW之间,机组台数在2~4台,都属于当地县、镇、村投资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小水电发电损失进行了计算评估,提出了建立协调机制、确定补偿措施、及时通知投资者修改待建小水电规模的建议。 10. 上下游经济发展不均衡问题 已有经验说明,水库修建以后,对供水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态环境有很大的利益,而由于在上游实施水环境保护规划,使上游地区的城镇建设及工业发展受到严格限制,地区间经济水平差距进一步扩大。在山西省,水库上游地区的民众对此有很大的怨言。2003年4月,在北京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山西省环保局官员则强烈要求在环评报告中提出一套经济补偿方案,由受益区以一定的方式补偿上游受损区。这一要求在与会者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论。经济补偿问题涉及到的社会、经济问题复杂,需要省政府制定统一的政策、需要省人大立法,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层面上已无法解决此问题。最后,环境影响报告中提出了一些建议:建议地方政府统一协调,由受益区制定扶持上游地区经济发展的计划,支持上游发展旅游、生态农业及污染较轻的产业,投资帮助上游治理污染。 11.结语 水利水电工程在环境影响方面有突出的特点,表现在影响地域范围广阔,对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影响巨大,外部环境对工程的影响也十分巨大。水质保护、水温、水文情势变化、最小下泄流量、淹没影响、移民拆迁、下游水资源利用、上下游经济发展均衡性影响等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环境问题。环境影响报告书在减缓环境影响有重要作用,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 最后的一点启示 环境影响评价是在项目的前期阶段进行的,是对未来事物的一种预判,它需要已有工程的经验为基础。目前的问题是,不管政府部门还是研究单位、设计单位都把兴趣集中在将要兴建的大型工程上,目的是为了获取项目,一旦工程建设完毕,就万事大吉、将其抛之九霄云外,不理不问了。现在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的争议,多数都是泛泛而谈,人云亦云,缺乏真凭实据。建国议来,全国已建有8万多座水库,很多都已运行了40多年,任何一座工程都是一项100%的“物理模型试验”,到现场去进行调查、观测、研究才会获得有价值的成果,因此,对已建工程的研究是一个广阔的天地。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我国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从1973年第1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后,开始引入中国。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一些专家、学者,在报刊和学术会议上宣传和倡导环境影响评价,并首先在环境质量评价方面开展了工作。1979年11月,中国环境学会环境质量评价委员会编写了“环境质量评价参考提纲”,为各地进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研究提供了方法。197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至此,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正式建立起来[1]. 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可以看出,我国将建设项目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管理主要是从工业建设项目(污染类)开始的,然后逐步扩大到生态方面的建设项目,而对房地产类建设项目一直没有统一的环境管理模式。直至1998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才在1999年制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2]中,明确将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并根据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或建设面积对其实行分类管理。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针对全国对“试行名录”的执行情况和有关部门的反馈意见,重新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1批)[3].目前,我国对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均是按照“第1名录”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的,即建筑面积5万平米(含)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筑面积5000(含)~50000平米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建筑面积5000平米以下的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 1、评价方法 1.1 评价的技术方法 自1979年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确立以来,我国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方面做了很多的研究,1993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该导则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主要适用于工业类建设项目(污染类)的评价,评价重点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随着非污染生态类建设项目的日益增多,我国加强了在非污染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研究,1997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明确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的方法与要求,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矿业、农业、林业、牧业、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海洋及海岸带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生态影响评价。 此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有关部门还加强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的研究,了《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HJ/T13-1996)、《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97)、《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JTJ005-96)等技术规范,用以指导电磁辐射、火电厂、公路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 评价的一般方法 1999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后,我国将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正式纳入了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但没有相应的评价技术导则和规范。目前,我国房地产类建设项目评价一般沿用工业类建设项目的评价导则,在其评价目的、等级、范围、重点和因子的确定以及《报告书》的章节设置上都将房地产类建设项目视作污染类建设项目。 (1)评价目的的确定。目前,房地产类建设项目评价的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从整体上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活动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反馈于设计,为房地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评价工作的一般等级和范围的确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H/T2.1—2.3-93),结合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特点与污染物排放强度特征,确定评价工作的等级和范围。 环境空气:由于房地产类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一般采用清洁能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少,但施工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输排放的尾气会对局部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因此,确定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一般评价等级为3级,评价范围为项目场界区域内。 地表水:房地产类建设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水质简单,如果排水进入大中型河流的,地表水一般评价等级为3级,评价范围为污水排口下游2000m;如果排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场的,评价中只作简单的交待即可。 环境噪声:房地产建设项目建成后噪声源少,声源声级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但施工期噪声声源多而声级高,因此,一般确定施工期评价等级为3级,评价范围为场界100m以内。 (3)评价重点的确定。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评价目的、等级、范围确定了其评价的重点是,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施工期的噪声和粉尘以及营运期的污水、噪声等环境影响进行重点评价,对污水、噪声等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论证。 (4)评价因子的选取。评价因子一般包括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和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两大类,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一般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等方面的评价因子,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包括地表水、声环境、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评价因子,评价时一般选取一些常见的评价因子。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空气评价因子一般选取SO2、NO2和TSP;地表水环境评价因子一般选取pH、CODcr、BOD5、TP、石油类和氨氮;声环境评价因子一般选取环境噪声。 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评价因子一般选取CODcr、BOD5、SS和动植物油;声环境评价因子一般选取等效A声级;固体废弃物评价因子一般选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5)《报告书》章节设置。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总则:主要介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编制依据、采用的标准、环境敏感点和保护目标等方面的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是对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平面布局、交通组织以及水、电、气供给,通讯、通风空调,雨、污排水与生活污水处置设施位置、规模等公用工程的介绍; 工程分析:这是《报告书》比较重要的一个章节,主要是对施工期、营运期污染物产生情况进行较详细地分析,并对建设项目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汇总; 区域自然社会环境概况:对气象、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与项目相关的社会环境现状进行简明扼要的描述;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主要是对拟建工程区域的空气、地表水、声环境进行现状评价;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对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定性或定量地分析; 环境保护措施:这也是评价的重点章节,主要是对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从而对项目提出反馈意见; 项目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拟定环境管理内容和职责以及环境监测计划等;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这是《报告书》最后一个章节,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章节,通过前面几个章节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在《报告书》的结论中必须要明确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是否可行,并对项目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2、房地产开发现状及开发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住宅问题十分突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也促进了住宅产业的迅速发展。1998年以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推动下,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有效地启动了居民住房消费,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城市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解决社会就业、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全国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2.15m2[4],住房短缺问题基本解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居民居住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住房苦乐不均问题还比较普遍。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人口的增加、居民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转变,对住房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对居住环境、居住质量的要求将不断提高。未来几年,房地产业仍将有较大的发展前景,一方面要继续加快房地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住宅与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步伐,提高住宅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满足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住质量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 房地产开发业是城市第3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作为城市人民的居家、工作、娱乐、商业活动的场所,它丰富了人民生活,让人民安居乐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拥有了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生活环境的不断改善,能够拥有一个舒适、安静的居住空间。然而,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和城市周围的生态环境遭到了很大的破坏,工业废水、废气、汽车尾气、热岛效应、噪音、光污染等使城市居住和工作环境变差了很多,人们也更关注居住环境的健康舒适性和安全性。一些房地产商环意识薄弱,在房地产选址、建设时仅考虑地块的区位、交通、能源及其他公用基础设施等因素,没有重视地块外界环境影响、周边的生态环境质量、内部规划建设及环境管理问题,这样必会暴露出或隐藏着种种环境问题,如交通拥挤、绿地缺乏、人口密集、废物垃圾成山、污水横流、高压线横穿小区、噪声干扰、物业管理混乱等。 这些环境问题对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小区的舒适性和生态价值等会产生不利影响。房地产业发展要与人口发展、环境发展、资源利用相协调。要在开发的同时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使房地产业成为城市生态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开发的过程中要加强环境意识,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塑造环境优美、和谐的社区。引导我国房地产业走上“绿色”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使之成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3、评价存在的问题及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对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仍沿用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模式、手段、方法、体系,从其评价因子的选取,评价重点以及报告书的章节设置可以看出这种传统的评价模式将房地产类建设项目视为污染类的建设项目,注重了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污染物能否达标排放以及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可行等,而忽略了外环境及建筑群落布局对房屋使用者造成的影响,没有考虑什么样的环境适宜人居住。这种评价模式没有抓住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特点,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对人居环境的要求。 居住环境是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对生活水平和居住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不再是为了生存而生存,而是要求享受生活,体验高质量的人生,追求舒适、幸福的生存空间。这就给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了更高标准,同时也增加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与内容。房地产类建设项目进行评价时应当以人为主体,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考虑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具有的与一般环境影响评价不同的特点,如项目与环境影响之间的双向性;以危害居民健康的评价指标为主;评价范围小而评价内容更全面更细致;评价过程不仅应当注重物理指标,亦应当注重定性指标等。在房地产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体系上还有大量的诸如评价方法学、评价因子的选取、评价标准及综合评价指数的确定、评价结果的判定和公众参与方式等工作有待研究。通过合理的评价体系来科学评价居住环境质量及其人居环境适宜性,以便能够准确地反映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更好地保护和提高项目的环境质量。因此,建立具有科学性和规范化的居住环境适宜性评价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论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 内容摘要:论文分析了中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现状。阐明了《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首创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指出其精髓是强调政府行为特别是重大联邦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和审查;认为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的机制,特别是公众参与机制、替代方案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是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效用的关键。论述了国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主要发展趋势。分析了改进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应该坚持的改革和发展方向,对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环境资源法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环境有影响的人类活动进行预先评估,或者对拟议中的人类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后果进行分析,即对于拟议中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或环境后果包括对各种环境因素或环境介质的影响、对动植物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有时还涉及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定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是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机制。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各国环境法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环境法的科技化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当代决策方法的重大发展,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础之一,是综合决策的根据和前提。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顺利推广和有效开展,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法律保障作用。 一、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概况 自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以来,经历了一个从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EIA)──规划计划层次──政策法律层次──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A)的发展过程,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已通过立法或国际条约采纳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对象和范围已经涉及具体的建设项目以及立法、规划计划、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制定和开发区的建设等宏观活动。 1.外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 到1996年初,有许多国家的环境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除工业发达国家外,有7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处于经济转型的国家通过环境立法采用了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有30多个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已得到广泛应用,环境影响评价已构成环境与发展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例如,瑞典《自然资源管理法》(1987年第12号法律)第5章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开发设施或措施的许可申请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第5章第1条)、开发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2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做到对开发计划的整体评价”(第3条)。根据瑞典环境法的规定,一切开发建设项目的行为人,均要申请许可,并在申请许可时,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自1991年起);政府部门在审查许可证时,不但要考虑到资源的利用,更重要的是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当一般的开发建设项目与敏感的生态环境保护或珍稀物种保护矛盾时,保护敏感的生态环境和珍稀物种处于优先地位。赞比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法》(1990年)规定,不仅建设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和政策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议会可以“确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项目类型、计划和政策”。泰国的《国家环境质量法》(1992年)明确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准备和审议程序,包括负责审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机构,审议和批准的最后期限及申诉程序;还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详细规定哪些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列出了政府批准的有资格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咨询者。《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88年)、日本《环境基本法》(1993年)、荷兰的《环境保护法总则》都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德国于1990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统一了过去各单行法中的有关规定;该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调查、描述、评估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以便政府决定是否许可该工程的进行。日本《环境影响评价法》(1997年6月)共有8章61条,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准备书制作前的程序(包括建设项目的确定、方法书的制作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准备书的制作、内容和提交,环境影响评价书的制作与修改,修改建设项目内容时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程序,环境影响评价书的公布及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程序的特例(包括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对象项目,港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程序),以及细则等作了详细的规定。韩国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主要有:《环境影响评价法》(1993年6月制定,1997年3月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令》(总统令)、《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细则》和《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关于检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等。《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 第13条(有关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的统计)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书的编制应根据科学的事实,符合客观性、逻辑性原则,并应在编制过程中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应用科学等。” 加拿大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CEAA)》(1992年3月通过,1995年修改),《综合研究名录条例》(1994年),《排除评价的名录条例》(1994年),《境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1996年)、《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要求中有关联邦机构协调的条例》(1997年)、《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名录条例》(1994年,1998年修改)等。尼日利亚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清单。阿尔及利亚的《环境影响评价法》(1990年)、捷克共和国的《国家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法》(1992年)、匈牙利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1993年)、印度尼西亚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1993年)和《环境影响评价法》(1994年)、尼泊尔的《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指南》(1993年)、纳米比亚的《环境影响评价政策》(1994年)等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均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具体的规定。 2.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 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主要是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践中不断发展起来的,它经历了一个逐步形成、完善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从《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9月)的颁布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3月)颁布前,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试验、探索阶段。《环境保护法(试行)》明确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之后,包括《关于基建项目、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通知》(1980年11月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委、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内的许多法规性、政策性文件都强调环境影响评价问题。 从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3月)至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的阶段。1986年3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行,标志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初步建立。该《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审批权限、执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之后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大都规定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措施和要求。例如,《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第13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做出评价。”《国家环境保护局“三定”方案》(1994年2月)提到,国家环境保护局“组织对重大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规定:“在制订区域和资源开发、城市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必须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行环境影响论证”;自1996年8月13日起,“对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擅自建设或投产使用的新建项目,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投产使用”。《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改)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的第13条均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这已成为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1990年6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1994年12月)等行政规章,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内容、程序和保障措施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基本建立。 目前我国正在制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从提交讨论的法律草案看,该草案已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从建设项目扩大到有关规划、计划草案等宏观性的、战略性行为,将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国家的一项重大法律制度,这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笔者认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正式颁布和施行,必然将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第三个阶段。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和发展趋势 1.美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 为了说明由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首创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现将美国法典第五章(即《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第一节第4332条的规定引述如下:联邦政府的一切机关,“对人类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均应由负责官员提供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详细说明:(1)拟议行为对环境的影响;(2)拟议行为付诸实施对环境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不利影响;(3)拟议行为的各种替代方案;(4)地方上对人类环境的短期使用与维持和增强其长期生产能力(productivity)之间的关系;(5)拟议行为付诸实施可能产生的无法恢复和无法补救的资源损失。……”。分析上述规定可知: 第一,《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首创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其精髓是强调政府行为特别是重大联邦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和审查。实践证明,“环保靠政府”,在各种对环境有影响的人类行为(简称环境行为)中,以政府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最为明显,因为政府对许多人类环境行为扮演着发起、引导、组织、批准和控制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政府行为决定着其他人类环境行为的产生、发展、规模和作用。在各种政府行为中,以对人类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最关键。这是因为,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的预期产品是法律,而法律所规定的行为(即法律行为)是反复、多次、长期适用的行为,与单个行为相比较,法律行为对环境具有反复、多次、长期的影响和作用,即更为重要的影响和作用。这就是《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把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作为重大联邦行为的理由;当然,除了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外,还有制定政策、规划等其他重大联邦行为。《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强调政府行为,特别是包括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在内的重大联邦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和审查,可以说是抓住了规范人类环境行为的关键和主要矛盾,因而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第二,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的机制,特别是公众参与机制、替代方案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是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效用的关键。《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必须“依照美国法典第五章第552条的规定向公众公开”,联邦政府机关“对各州、县、市、机关团体与个人提供关于有益于恢复、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建议与资讯”。这是美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是否成功地涉入。目前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特别是通过鼓励公众提起司法诉讼(主要是行政诉讼)来推动和发展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美国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重视对替代项目方案的分析、评价和筛选,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必须有“拟议行为的各种替代方案”,目的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选择对环境不利影响最少的方案。为了建立健全内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在制作环境影响评价详细说明书之前,“联邦负责官员应当与依法享有管辖权或者具有特殊专门知识的联邦机构进行磋商,并取得他们对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所作的评价。该评价说明应当与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标准所相应的联邦、州以及地方机构所做的评价和意见书一起提交总统与环境质量委员会,并依照美国法典第五章第552条的规定向公众公开。这些文件应当与提案一道依现行机构审查办法的规定审查通过”(第4332条);总统府设立的环境质量委员会按照所规定的政策“对联邦政府的各种规划和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以确定这些规划和活动有助于该政策贯彻执行的程度,并就此向总统提出建议”(第4344条)。由总统和总统环境质量委员会进行审查和评价,为对人类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组织保证。 2.国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 作为环境法和可持续发展法的重要法律制度,国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不断完善对具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强调对政策法律等宏观性、战略性行为的评价,使环境影响评价真正成为影响重大决策的重要工具。诚如《我们共同的未来》所指出的,“范围扩大了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仅应用于产品和项目,而且也应用于政策和规划,尤其是那些对环境影响重大的宏观经济、金融和部门性政策”。[③]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外的环境影响评价通常是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评价;《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早在1969年就规定对包括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在内的宏观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能不承认其先进性、预见性。实践证明,虽然具体建设项目也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评价较之对宏观行为进行评价,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简便易行,并且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环境的全面、长期、重大影响主要是由政府宏观行为所引起的,对政府宏观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往往能够起到提纲挈领、抓一带百、事半功倍的效益。 第三,强调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一体化评价,使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重要手段。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与机构项目活动中心的官员佩吉?威尔逊等人认为:“进一步采纳、执行和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立法,是各国国家环境立法的最重要的一个趋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迹象”,“全世界都普遍把环境影响评价看作是将环境与发展纳入政府决策的主要手段,因而有助于各国进行可持续发展”。 第四,强调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例如美国、韩国等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非常重视“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等多学科的方法”。 第五,不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效。国外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证明,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取决于三个基本机制:公众参与,内部部门间的协调和对可选方案的考虑。通过这些机制,环境影响评价在发展政策和计划上可逐渐起到综合性的预防作用。例如,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方面,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并对评价项目发表评论,公众参与已成为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和特点。为了给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保护管理创造条件,一些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环境知情权(了解、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以及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讨论权、建议权等具体权利。德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做到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化、具体化。各国法律规定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向公众公开或公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说明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使公众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意见;举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听证会或审议会,吸收公众参加,听取并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特别是反对意见,允许公众提出质询和异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审议意见中应有公众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尼泊尔的《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指南》(1993年)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草稿必须公布,得到公众的审议和评论;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草稿的审议、评论情况应该得到项目提议者、非政府组织和有关公众的审议。尼日利亚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清单,还就审议小组、听取公众意见等问题作了规定。在韩国,《环境影响评价法》(1997年3月7日修改)第9条(听取居民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令》(总统令)第4条(评价书草案的提出及公告、公览)、第6条(说明会的召开等)、第7条(听证会的召开等)、第8条(评价书的内容等)和第10条(听取意见的专家等)等详细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细则》和《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25日)、《关于检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对公众参与作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例如,《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25日)第12条(评价书的组成)明确规定,评价书的正文应有“听取居民意见”的内容;第16条(有关听取居民意见的事项)明确规定应为居民举办展览、说明会和听证会,听取居民意见,有关“听取居民意见的结果,应分为评价书草案展览(包括有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及说明会的举办)和听证会的举办,按不同的评价项目分别编制,但要包括提出者的人事档案(姓名、职业、住址)、意见要旨及意见反映的内容(未反映时其理由)。” 日本《环境影响评价法》(1997年6月)第16条、17条对公众参与作了具体规定。 三、对改进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建议 1.坚持正确的改革和发展方向 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发展过程,不但目前我国正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法》需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即使在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后,也必须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一,在环境影响评价对象和范围方面,应该坚持从具体项目评价到宏观活动评价(如区域开发性活动评价、政策法律评价、规划计划评价)、从具体行政行为评价到抽象行政行为评价的转变的方向。 第二,在环境监督管理思想方面,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应该逐步实现从末端控制到源头控制和全过程管理、从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从综合利用“三废”到清洁生产、从适应计划经济的监督管理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监督管理的转变。 第三,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监督管理手段方面,应该实现从着重行政手段到全面采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科学技术手段等手段的转变,加强公众参与管理和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追究与惩罚。 第四,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监督管理机构方面,坚持政府审批监督管理与专家审查相结合、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专门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④]相结合的改革方向。 2.对制定和进一步改进《环境影响评论法》的建议 为了建立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制度,必须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由于该法的制定涉及到国家的决策制度、决策程序、部门职责、公民权利和传统习惯等方方面面,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笔者仅就该法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原则应该包括:预防原则(prevention);防备原则(precaution,又译为风险防范原则);综合(一体化)原则;多学科方法原则(科学性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公众参与原则(民主原则);责任原则(即谁从事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活动谁承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责任并对其造成的不良环境后果负责)。目前各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的原则主要有预防原则,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科学原则,公众参与原则;有越来越多的法律将风险防范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综合决策原则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原则。例如,目前各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和国际环境条约中,经常同时提到预防和防备原则,其中预防(prevention)是一个比较老的概念,而防备(precautionary)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该原则具有不同于预防原则的含义。原则不仅对于具体行动具有指导、诱导作用,还可以弥补具体法律规范的不足或缺陷。吸收各国立法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原则的规定,可以使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更加全面、完整和先进。 第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评价对象”应该包括:法规(这里的法规包括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草案(简称法规政策草案);规划草案和计划草案(简称规划计划草案);开发建设活动(包括区域开发建设活动和具体建设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行为和其他活动。立法中的评价对象可以采取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法,例如《俄罗斯联邦生态鉴定法》就列举了12项应该进行评价的对象;在有条件时应该尽可能详细周到,甚至可以制定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清单。笔者主张将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扩大到政策法规草案、规划计划草案和区域发展等宏观活动,其理由如下:其一,与具体建设项目相比,宏观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更大、更广泛、更复杂、更深远,一项宏观活动或战略行为往往引起众多的具体建设项目,如果要抓影响环境的主要矛盾或关键因素,应该将宏观活动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另外,对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总体评价比对由该项宏观活动所引起的各种具体建设项目进行逐项评价,更加节约评价费用和成本。其二,对宏观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将环境影响纳入决策程序、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最佳方式,是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能仅仅制约行政机关,还应促进立法机关的自律。根据世界各国的情况,立法机关不仅是制定法规的机关,也是制定政策的机关;当今世界各国,凡是重要的国家政策只有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制定。立法的周期一般长于制定其他政策文件的周期,法律的制定过程也比制定非法律性政策文件更为规范,既然可以将非法律政策文件草案列为评价对象,法规草案更应该列为评价对象。有些有关经济和开发活动的立法有可能引起很大的不利环境影响,应当抓住主要矛盾或重要因素,将这些立法活动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其三,对宏观活动或战略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当代环境影响评价的经验总结和发展趋势。美国早在30年前已经通过《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将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等宏观活动列入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我们在30年后还不能对上述宏观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很难体现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先进性。在中国加入WTO后,应该更加重视通过立法制定政策,而不是仍然像计划经济时期、闭关锁国时期那样主要依靠大量的低级别的政策文件或内部文件;外商重视、关注的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所确立的政策。如果将政策仅仅局限于“区域开发、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开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无法适应中国加入WTO的要求,无法实现与国际社会的接轨。近年来不少国家(例如俄罗斯、乌克兰等)纷纷通过立法将宏观活动列为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从中国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的协调、中国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的接轨这一立场出发,应该尽快将宏观活动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第三,应该明确规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机构及其职责和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组织保障、程序保障。建议国家成立国家环境质量委员会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中央各政府部门提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组织领导工作。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办法和程序;对中央政府各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组织和实施审查;制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技术规范文件;为进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提供信息、资金方面的保障;采取措施保障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执行统一的政策;指导、协调、监督地方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处理地方性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在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产生的分歧和争论;与外国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机构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合作。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下应该设立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委员会,负责审查中央各政府部门提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所拟议开展的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关于保护环境的规定和要求,是否与国家有关环境法律的规定相矛盾或相抵触;实施该拟议的活动将会引起的生态后果或环境问题。 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程序应该包括如下几步:先由有关活动主体向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提交审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办公室先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从专家委员会中任命一专家为审查组长,组成一专家审查小组;由专家审查小组负责进行具体审查;专家审查小组的审查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应该附上;专家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经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确认和批准后,成为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的正式审查意见。 关于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可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其他综合性的机构内)的组成及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审查小组的组成及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程序、规则和费用等问题,应由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具体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成立地方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所辖地区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四,进一步改进、完善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相对于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而言,我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比较健全;如果与国外先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相比,我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也存在不少值得改进的地方。笔者建议,在新的环境影响评价立法中应该注意如下几个问题:其一,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管理。应该通过立法成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小组,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查意见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必须作出肯定性或否定性的结论,以此作为该项目是否上马(建设)的决策依据。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主要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没有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且容易产生行政审批权过大而造成的腐败问题。只有建立审(由专家小组审查)、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小组的审查意见批复)分离制度,才能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顺利进行。其二,必须重视建设项目的替代方案和多种选择。为了真正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优化建设项目方案的预防作用,保障建设项目真正符合环境法规的要求,在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该提供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方案,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对环境影响最少的最优方案,如果没有可以选择的替代方案,只对一个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很容易流于形式。其三,应该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具体化,通过立法规定公众的知情权、信息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法人和公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部门应当为相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条件和服务”:“公众参与的座谈会、咨询会、辩论会等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公众参与的条件和程序应当提前15天在相当级别的官方报纸上公布”:“应该将公众的不同意见和反对意见记录在案,对公众的意见所作处理的说明,不仅要报送环评审查组织,还应向公众公开”。只有这样,才能以保障公众参与不流于形式。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有关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一、区域环境评价的概念 从1979年中国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至今,其相关制度在保护自然环境、防治污染、协调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就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带动了众多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的发展,例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及边贸开发区等,使多个建设项目在相同地区,相近时间陆续开展。届时,如果对各建设项目进行逐个环境影响评价(EIA),就不能准确预测最终的环境变化,不能显示区域开发的总体环境影响,进而导致无法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对策,使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落空。故而,应当将这类开发建设项目看作一个整体,综合考虑全部区域开发的建设行为,开展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即区域环境影响评价(REIA)。从理论上说,REIA可归入战略性环境影响评价(SEIA或SEA)的范畴。 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型 为了达到即定的目标和要求,依照评价的性质、行政区划、区域类型、环境要素等,可以把REIA划分成多种类型,与开发建设项目息息相关的常见类型有: (一)新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在沿海省市开辟了一系列新经济开发区。这些经济区一般都有各自的经济发展规划,有的制定了区域环境规划,因此,应该开展相应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二)现有城市发展的环境影响评价 我国发展经济的特点之一是:依托现有工业基地,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利用它们的经济基础和技术优势进行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以扩大再生产,从而形成了许多以大型企业为主的老工业开发区(如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些开发区的建设普遍都需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划,做好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三、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一)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环保部门进行区域发展综合决策的有效途径 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就是在制定区域开发建设决策之前,对区域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现状和目标、区域环境承载力、区域废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度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证和评估。按区域可持续发展要求,调整区域的总体发展规划,为产业的合理布局和环境功能的科学规划提供有效依据,为区域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提供保障,真正将环境保护做为区域开发综合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的重要保证 单一建设项目的EIA,使合理确定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成为空谈;因为评价范围小,导致许多单项环评无法对区域大气和地表水环境容量进行估算。而区域环评却能对确定的区域,着眼于整体,根据区域环境规划与保护目标、功能区的划分、区域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状况来研究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准确地制定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为实现总量控制奠定基础。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论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 内容摘要:论文分析了中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现状。阐明了《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首创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指出其精髓是强调政府行为特别是重大联邦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和审查;认为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的机制,特别是公众参与机制、替代方案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是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效用的关键。论述了国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主要发展趋势。分析了改进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应该坚持的改革和发展方向,对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进一步健全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环境资源法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环境有影响的人类活动进行预先评估,或者对拟议中的人类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后果进行分析,即对于拟议中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或环境后果包括对各种环境因素或环境介质的影响、对动植物和人类健康的影响,有时还涉及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定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是环境资源法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机制。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各国环境法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环境法的科技化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当代决策方法的重大发展,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础之一,是综合决策的根据和前提。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的顺利推广和有效开展,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法律保障作用。 一、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概况 自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以来,经历了一个从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EIA)──规划计划层次──政策法律层次──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A)的发展过程,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已通过立法或国际条约采纳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对象和范围已经涉及具体的建设项目以及立法、规划计划、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制定和开发区的建设等宏观活动。 1.外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 到1996年初,有许多国家的环境法律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除工业发达国家外,有7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处于经济转型的国家通过环境立法采用了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有30多个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已得到广泛应用,环境影响评价已构成环境与发展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例如,瑞典《自然资源管理法》(1987年第12号法律)第5章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开发设施或措施的许可申请应当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第5章第1条)、开发活动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2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做到对开发计划的整体评价”(第3条)。根据瑞典环境法的规定,一切开发建设项目的行为人,均要申请许可,并在申请许可时,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自1991年起);政府部门在审查许可证时,不但要考虑到资源的利用,更重要的是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当一般的开发建设项目与敏感的生态环境保护或珍稀物种保护矛盾时,保护敏感的生态环境和珍稀物种处于优先地位。赞比亚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法》(1990年)规定,不仅建设项目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和政策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议会可以“确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项目类型、计划和政策”。泰国的《国家环境质量法》(1992年)明确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准备和审议程序,包括负责审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机构,审议和批准的最后期限及申诉程序;还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详细规定哪些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列出了政府批准的有资格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咨询者。《加拿大环境保护法》(1988年)、日本《环境基本法》(1993年)、荷兰的《环境保护法总则》都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德国于1990年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统一了过去各单行法中的有关规定;该法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调查、描述、评估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以便政府决定是否许可该工程的进行。日本《环境影响评价法》(1997年6月)共有8章61条,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准备书制作前的程序(包括建设项目的确定、方法书的制作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准备书的制作、内容和提交,环境影响评价书的制作与修改,修改建设项目内容时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程序,环境影响评价书的公布及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程序的特例(包括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对象项目,港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程序),以及细则等作了详细的规定。韩国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主要有:《环境影响评价法》(1993年6月制定,1997年3月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令》(总统令)、《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细则》和《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关于检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等。《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 第13条(有关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的统计)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书的编制应根据科学的事实,符合客观性、逻辑性原则,并应在编制过程中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应用科学等。” 加拿大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CEAA)》(1992年3月通过,1995年修改),《综合研究名录条例》(1994年),《排除评价的名录条例》(1994年),《境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1996年)、《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要求中有关联邦机构协调的条例》(1997年)、《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名录条例》(1994年,1998年修改)等。尼日利亚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清单。阿尔及利亚的《环境影响评价法》(1990年)、捷克共和国的《国家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法》(1992年)、匈牙利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1993年)、印度尼西亚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1993年)和《环境影响评价法》(1994年)、尼泊尔的《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指南》(1993年)、纳米比亚的《环境影响评价政策》(1994年)等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均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了具体的规定。 2.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 中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主要是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践中不断发展起来的,它经历了一个逐步形成、 完善的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从《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9月)的颁布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3月)颁布前,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试验、探索阶段。《环境保护法(试行)》明确规定:“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之后,包括《关于基建项目、技措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的通知》(1980年11月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国家经委、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在内的许多法规性、政策性文件都强调环境影响评价问题。 从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3月)至颁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是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的阶段。1986年3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行,标志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初步建立。该《办法》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内容、程序、审批权限、执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规定。之后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大都规定了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措施和要求。例如,《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第13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做出评价。”《国家环境保护局“三定”方案》(1994年2月)提到,国家环境保护局“组织对重大经济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规定:“在制订区域和资源开发、城市发展和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时,必须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行环境影响论证”;自1996年8月13日起,“对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擅自建设或投产使用的新建项目,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建设或停止投产使用”。《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改)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的第13条均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单位和居民的意见。”这已成为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1990年6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1994年12月)等行政规章,对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内容、程序和保障措施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基本建立。 目前我国正在制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从提交讨论的法律草案看,该草案已将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从建设项目扩大到有关规划、计划草案等宏观性的、战略性行为,将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国家的一项重大法律制度,这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的一体化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笔者认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正式颁布和施行,必然将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第三个阶段。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和发展趋势 1.美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 为了说明由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首创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要领,现将美国法典第五章(即《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第一节第4332条的规定引述如下:联邦政府的一切机关,“对人类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均应由负责官员提供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详细说明:(1)拟议行为对环境的影响;(2)拟议行为付诸实施对环境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不利影响;(3)拟议行为的各种替代方案;(4)地方上对人类环境的短期使用与维持和增强其长期生产能力(productivity)之间的关系;(5)拟议行为付诸实施可能产生的无法恢复和无法补救的资源损失。……”。分析上述规定可知: 第一,《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首创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其精髓是强调政府行为特别是重大联邦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和审查。实践证明,“环保靠政府”,在各种对环境有影响的人类行为(简称环境行为)中,以政府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最为明显,因为政府对许多人类环境行为扮演着发起、引导、组织、批准和控制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政府行为决定着其他人类环境行为的产生、发展、规模和作用。在各种政府行为中,以对人类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最关键。这是因为,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的预期产品是法律,而法律所规定的行为(即法律行为)是反复、多次、长期适用的行为,与单个行为相比较,法律行为对环境具有反复、多次、长期的影响和作用,即更为重要的影响和作用。这就是《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把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作为重大联邦行为的理由;当然,除了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外,还有制定政策、规划等其他重大联邦行为。《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强调政府行为,特别是包括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在内的重大联邦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和审查,可以说是抓住了规范人类环境行为的关键和主要矛盾,因而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第二,健全环境影响评价的机制,特别是公众参与机制、替代方案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是保障环境影响评价效用的关键。《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书必须“依照美国法典第五章第552条的规定向公众公开”,联邦政府机关“对各州、县、市、机关团体与个人提供关于有益于恢复、保持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建议与资讯”。这是美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本法律依据。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是否成功地涉入。目前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特别是通过鼓励公众提起司法诉讼(主要是行政诉讼)来推动和发展环境影响评价,已经成为美国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重视对替代项目方案的分析、评价和筛选,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必须有“拟议行为的各种替代方 案”,目的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选择对环境不利影响最少的方案。为了建立健全内部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在制作环境影响评价详细说明书之前,“联邦负责官员应当与依法享有管辖权或者具有特殊专门知识的联邦机构进行磋商,并取得他们对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所作的评价。该评价说明应当与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标准所相应的联邦、州以及地方机构所做的评价和意见书一起提交总统与环境质量委员会,并依照美国法典第五章第552条的规定向公众公开。这些文件应当与提案一道依现行机构审查办法的规定审查通过”(第4332条);总统府设立的环境质量委员会按照所规定的政策“对联邦政府的各种规划和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以确定这些规划和活动有助于该政策贯彻执行的程度,并就此向总统提出建议”(第4344条)。由总统和总统环境质量委员会进行审查和评价,为对人类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组织保证。 2.国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 作为环境法和可持续发展法的重要法律制度,国外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不断完善对具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强调对政策法律等宏观性、战略性行为的评价,使环境影响评价真正成为影响重大决策的重要工具。诚如《我们共同的未来》所指出的,“范围扩大了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仅应用于产品和项目,而且也应用于政策和规划,尤其是那些对环境影响重大的宏观经济、金融和部门性政策”。[③]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国外的环境影响评价通常是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评价;《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早在1969年就规定对包括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在内的宏观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能不承认其先进性、预见性。实践证明,虽然具体建设项目也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具体建设项目进行评价较之对宏观行为进行评价,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简便易行,并且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环境的全面、长期、重大影响主要是由政府宏观行为所引起的,对政府宏观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往往能够起到提纲挈领、抓一带百、事半功倍的效益。 第三,强调对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一体化评价,使环境影响评价成为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重要手段。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与机构项目活动中心的官员佩吉?威尔逊等人认为:“进一步采纳、执行和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立法,是各国国家环境立法的最重要的一个趋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迹象”,“全世界都普遍把环境影响评价看作是将环境与发展纳入政府决策的主要手段,因而有助于各国进行可持续发展”。 第四,强调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例如美国、韩国等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非常重视“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等多学科的方法”。 第五,不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效。国外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证明,有效的环境影响评价取决于三个基本机制:公众参与,内部部门间的协调和对可选方案的考虑。通过这些机制,环境影响评价在发展政策和计划上可逐渐起到综合性的预防作用。例如,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方面,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并对评价项目发表评论,公众参与已成为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和特点。为了给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保护管理创造条件,一些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环境知情权(了解、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以及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讨论权、建议权等具体权利。德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已做到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化、具体化。各国法律规定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向公众公开或公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说明书,保证公众的知情权,使公众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意见;举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听证会或审议会,吸收公众参加,听取并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特别是反对意见,允许公众提出质询和异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审议意见中应有公众的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尼泊尔的《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指南》(1993年)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草稿必须公布,得到公众的审议和评论;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草稿的审议、评论情况应该得到项目提议者、非政府组织和有关公众的审议。尼日利亚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不仅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和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清单,还就审议小组、听取公众意见等问题作了规定。在韩国,《环境影响评价法》(1997年3月7日修改)第9条(听取居民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令》(总统令)第4条(评价书草案的提出及公告、公览)、第6条(说明会的召开等)、第7条(听证会的召开等)、第8条(评价书的内容等)和第10条(听取意见的专家等)等详细规定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细则》和《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25日)、《关于检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对公众参与作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例如,《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书编制的规定》(韩国环境部告示1997年10月25日)第12条(评价书的组成)明确规定,评价书的正文应有“听取居民意见”的内容;第16条(有关听取居民意见的事项)明确规定应为居民举办展览、说明会和听证会,听取居民意见,有关“听取居民意见的结果,应分为评价书草案展览(包括有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及说明会的举办)和听证会的举办,按不同的评价项目分别编制,但要包括提出者的人事档案(姓名、职业、住址)、意见要旨及意见反映的内容(未反映时其理由)。” 日本《环境影响评价法》(1997年6月)第16条、17条对公众参与作了具体规定。 三、对改进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建议 1.坚持正确的改革和发展方向 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发展过程,不但目前我国正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法》需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即使在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后,也必须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一,在环境影响评价对象和范围方面,应该坚持从具体项目评价到宏观活动评价(如区域开发性活动评价、政策法律评价、规划计划评价)、从具体行政行为评价到抽象行政行为评价的转变的方向。 第二,在环境监督管理思想方面,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应该逐步实现从末端控制到源头控制和全过程管理、从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从综合利用“三废”到清洁生产、从适应计划经济的监督管理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监督管理的转变。 第三,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监督管理手段方面,应该实现从着重行政手段到全面采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科学技术手段等手段的转变,加强公众参与管理和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的追究与惩罚。 第四,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监督管理机构方面,坚持政府审批监督管理与专家审查相结合、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与专门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④]相结合的改革方向。 2.对制定和进一步改进《环境影响评论法》的建议 为了建立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制度,必须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由于该法的制定涉及到国家的决策制度、决策程序、部门职责、公民权利和传统习惯等方方面面,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笔者仅就该法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原则应该包括:预防原则(prevention);防备原则(precaution,又译为风险防范原则);综合(一体化)原则;多学科方法原则 (科学性原则);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公众参与原则(民主原则);责任原则(即谁从事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活动谁承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责任并对其造成的不良环境后果负责)。目前各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规定的原则主要有预防原则,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科学原则,公众参与原则;有越来越多的法律将风险防范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综合决策原则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原则。例如,目前各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和国际环境条约中,经常同时提到预防和防备原则,其中预防(prevention)是一个比较老的概念,而防备(precautionary)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该原则具有不同于预防原则的含义。原则不仅对于具体行动具有指导、诱导作用,还可以弥补具体法律规范的不足或缺陷。吸收各国立法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原则的规定,可以使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更加全面、完整和先进。 第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评价对象”应该包括:法规(这里的法规包括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草案(简称法规政策草案);规划草案和计划草案(简称规划计划草案);开发建设活动(包括区域开发建设活动和具体建设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行为和其他活动。立法中的评价对象可以采取概括和列举相结合的方法,例如《俄罗斯联邦生态鉴定法》就列举了12项应该进行评价的对象;在有条件时应该尽可能详细周到,甚至可以制定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清单。笔者主张将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扩大到政策法规草案、规划计划草案和区域发展等宏观活动,其理由如下:其一,与具体建设项目相比,宏观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更大、更广泛、更复杂、更深远,一项宏观活动或战略行为往往引起众多的具体建设项目,如果要抓影响环境的主要矛盾或关键因素,应该将宏观活动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另外,对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总体评价比对由该项宏观活动所引起的各种具体建设项目进行逐项评价,更加节约评价费用和成本。其二,对宏观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将环境影响纳入决策程序、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最佳方式,是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环境影响评价法不能仅仅制约行政机关,还应促进立法机关的自律。根据世界各国的情况,立法机关不仅是制定法规的机关,也是制定政策的机关;当今世界各国,凡是重要的国家政策只有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来制定。立法的周期一般长于制定其他政策文件的周期,法律的制定过程也比制定非法律性政策文件更为规范,既然可以将非法律政策文件草案列为评价对象,法规草案更应该列为评价对象。有些有关经济和开发活动的立法有可能引起很大的不利环境影响,应当抓住主要矛盾或重要因素,将这些立法活动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其三,对宏观活动或战略行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当代环境影响评价的经验总结和发展趋势。美国早在30年前已经通过《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将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立法建议或立法议案和其他重大联邦行为等宏观活动列入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我们在30年后还不能对上述宏观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很难体现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先进性。在中国加入WTO后,应该更加重视通过立法制定政策,而不是仍然像计划经济时期、闭关锁国时期那样主要依靠大量的低级别的政策文件或内部文件;外商重视、关注的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所确立的政策。如果将政策仅仅局限于“区域开发、产业发展、自然资源开发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无法适应中国加入WTO的要求,无法实现与国际社会的接轨。近年来不少国家(例如俄罗斯、乌克兰等)纷纷通过立法将宏观活动列为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从中国环境法与外国环境法的协调、中国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的接轨这一立场出发,应该尽快将宏观活动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第三,应该明确规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机构及其职责和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组织保障、程序保障。建议国家成立国家环境质量委员会或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中央各政府部门提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组织领导工作。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办法和程序;对中央政府各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组织和实施审查;制定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技术规范文件;为进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提供信息、资金方面的保障;采取措施保障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执行统一的政策;指导、协调、监督地方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处理地方性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在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产生的分歧和争论;与外国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机构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合作。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下应该设立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委员会,负责审查中央各政府部门提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所拟议开展的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关于保护环境的规定和要求,是否与国家有关环境法律的规定相矛盾或相抵触;实施该拟议的活动将会引起的生态后果或环境问题。 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程序应该包括如下几步:先由有关活动主体向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提交审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办公室先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从专家委员会中任命一专家为审查组长,组成一专家审查小组;由专家审查小组负责进行具体审查;专家审查小组的审查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应该附上;专家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经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确认和批准后,成为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的正式审查意见。 关于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可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其他综合性的机构内)的组成及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审查小组的组成及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程序、规则和费用等问题,应由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具体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成立地方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所辖地区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四,进一步改进、完善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相对于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而言,我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比较健全;如果与国外先进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相比,我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也存在不少值得改进的地方。笔者建议,在新的环境影响评价立法中应该注意如下几个问题:其一,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管理。应该通过立法成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小组,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查意见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必须作出肯定性或否定性的结论,以此作为该项目是否上马(建设)的决策依据。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工作主要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没有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且容易产生行政审批权过大而造成的腐败问题。只有建立审(由专家小组审查)、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小组的审查意见批复)分离制度,才能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顺利进行。其二,必须重视建设项目的替代方案和多种选择。为了真正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优化建设项目方案的预防作用,保障建设项目真正符合环境法规的要求,在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该提供两个以上的建设项目方案,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对环境影响最少的最优方案,如果没有可以选择的替代方案,只对一个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很容易流于形式。其三,应该将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具体化,通过立法规定公众的知情权、信息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法人和公民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部门应当为相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提供 条件和服务”:“公众参与的座谈会、咨询会、辩论会等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公众参与的条件和程序应当提前15天在相当级别的官方报纸上公布”:“应该将公众的不同意见和反对意见记录在案,对公众的意见所作处理的说明,不仅要报送环评审查组织,还应向公众公开”。只有这样,才能以保障公众参与不流于形式。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对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论文摘要: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在沿海省市开辟了一系列新经济开发区。这些经济区一般都有各自的经济发展规划,有的制定了区域环境规划,因此,应该开展相应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论文关键词:区域环境评价;新经济开发;REIA;污染物预防 一、区域环境评价的概念 从1979年中国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至今,其相关制度在保护自然环境、防治污染、协调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就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带动了众多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的发展,例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及边贸开发区等,使多个建设项目在相同地区,相近时间陆续开展。届时,如果对各建设项目进行逐个环境影响评价(EIA),就不能准确预测最终的环境变化,不能显示区域开发的总体环境影响,进而导致无法采取合理的环境保护对策,使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落空。故而,应当将这类开发建设项目看作一个整体,综合考虑全部区域开发的建设行为,开展区域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即区域环境影响评价(REIA)。从理论上说,REIA可归入战略性环境影响评价(SEIA或SEA)的范畴。 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类型 为了达到即定的目标和要求,依照评价的性质、行政区划、区域类型、环境要素等,可以把REIA划分成多种类型,与开发建设项目息息相关的常见类型有: (一)新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在沿海省市开辟了一系列新经济开发区。这些经济区一般都有各自的经济发展规划,有的制定了区域环境规划,因此,应该开展相应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二)现有城市发展的环境影响评价 我国发展经济的特点之一是:依托现有工业基地,以骨干企业为主体,利用它们的经济基础和技术优势进行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以扩大再生产,从而形成了许多以大型企业为主的老工业开发区(如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些开发区的建设普遍都需制定相应的环境规划,做好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三、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一)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环保部门进行区域发展综合决策的有效途径 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就是在制定区域开发建设决策之前,对区域资源开发利用的合理性、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现状和目标、区域环境承载力、区域废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度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证和评估。按区域可持续发展要求,调整区域的总体发展规划,为产业的合理布局和环境功能的科学规划提供有效依据,为区域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提供保障,真正将环境保护做为区域开发综合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的重要保证 单一建设项目的EIA,使合理确定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成为空谈;因为评价范围小,导致许多单项环评无法对区域大气和地表水环境容量进行估算。而区域环评却能对确定的区域,着眼于整体,根据区域环境规划与保护目标、功能区的划分、区域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状况来研究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能力,较准确地制定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为实现总量控制奠定基础。 (三)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为污染物有效集中控制创造了条件 对污染物进行集中控制和综合治理是兼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为一体的污染综合防治措施。单项建设项目环评虽说能把拟建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充分的诠释,但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和污染集中控制只能提出宏观建议。在这方面,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其优越性,即可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工业布局和总量控制目标,对区域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有效的整体规划,应用“工业生态原理”,在循环经济理念的指导下,使一个项目排出的废物成为另一个项目的原料,实现区域内资源的充分利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出统筹治理和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控制方案),为区域污水集中处理与资源化、以及推行集中供气供热工程创造条件。 (四)有利于识别不良的累积效应并在区域范围采取对策 单个建设项目的EIA难以从整体上分析其与区域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累积效应。REIA有可能比较确切和全面地分辨区域各时段的开发对资源、生态系统和人类生活可能产生的恶性累积反应,进而提出针对性对策,加以预防和消除。 四、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一般而言,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在区域开发规划纲要制定之后和区域开发规划方案实施之前。实际上,区域开发规划设计方案的制定和环境影响报告书(EIS)的制定是一个同期,互补的过程,环境影响评价随着区域开发规划的启动就同时介入了,以区域环境特征等因素为基准,综合区域开发性质、布局和规划,进而编制出区域开发规划方案,评价每一个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分析修改后的方案的环境影响度,最终达到协助形成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环境保护协调的区域开发规划和区域环境管理规划的目标,促进整个区域可持续性开发。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在区域开发规划与区域环境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区域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意义: (一)从宏观角度上说,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对区域开发活动的选址、规模、性质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的考虑分析可以避免决策的重大失误,尽可能的减少对区域自然生态资源和环境的损害。 (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区域开发各功能的合理布局、入区项目的优化选择等决策的有效依据。 (三)实施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对了解区域 的环境状况和区域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区域环境污染总量控制规划的制定和区域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建立都有重大的帮助,进而带动区域可持续发展。 (四)单项入区项目的审批和区域内单项工程评价可以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可靠的基础和依据,这就减轻了各单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任务,使的单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具备区域宏观特征,科学性、指导性更强,工作周期也缩短了。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应用于我国水利建设项目的有效性 摘要:近年来,传统的环境影响评价固有局限性越发明显,为走一条更宽敞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我国政府对SEA的重要性更加重视。本文从制度和具体战略两个层次上分析了目前我国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的有效性,并得出基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真正执行和落实SEA的有效性还有一定的困难。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相关环境法的出台, SEA应用于我国水利建设项目中一定会得到具体体现 关键词:战略环境影响评价 水利建设 有效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水资源日益宝贵。对其合理利用和保护已受到社会广泛的重视。目前,水资源利用和水利工程建设呈现如下重要特征[1~3]:①、利用方向从单向走向综合。除了灌溉、发电之外,还与防洪、城市供水、调水、渔业、旅游、航运、生态与环境保护等多目标决策相联系,一水多用;②、水利建设的数目越来越多,工程的规模从不断扩大到加以适当控制;③、从单向工程建设,逐步发展成流域综合开发,形成坝、库、渠、管、干支配套,各区域大、中、小工程相互协调的体系;④、水利建设部门的经营职能多样化。由此可见,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强度和速度越来越大,从而对环境的影响也日益增强。为了更好的利用水资源,化害为利,对水利工程的论证、预测和影响评价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实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EA)是全面落实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前提和重要保证。本文就SEA在我国水利建设项目的有效性进行了浅析。 1 SEA有效性内涵 1.1 SEA概念及发展 SEA的产生和发展是人类对环境问题认识深化的结果,是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及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其定义为[4~7]:SEA是指对政策(Policy)、计划 (Plan)或规划 (Program)及其替代方案的环境影响进行规范的、系统的、综合的评价过程,包括把评价结果应用于负有公共责任的决策中,即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是EIA在政策计划和规划(简称PPPs)中的应用。可以看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突出特点是具有高层次性,这是单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不具备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正是为了弥补目前单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缺陷而提出的发展方向[5]。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欧共体委员会EEC在环境计划中明确要求其成员国对某些政策规划和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 1991年提出了战略环境评价规程[7]。目前,美国、加拿大、荷兰等国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在不同程度上实施了SEA。对于正处在转型之中的并对环境越来越重视的已签定《京都议定书》的国家之一的我国而言,政府将更多地通过法规、政策、计划和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来参与经济活动。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第一次将环境影响评价从单纯的建设项目扩展到各类发展规划,用法律的形式确保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同时,更加突出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并通过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和后评价制度,将环境影响评价落实到规划执行和建设项目运行的整个过程中。因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执行SEA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1.2 SEA有效性内涵 SEA的有效性是EIA有效性延伸而来的。从字面上看,“有效性”是指SEA的预期目标与具体目标的实现程度或实施效果的一致性。而实际上的SEA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在国家层次和具体战略层次上是不同的,或者说SEA制度与具体战略SEA有效性的内涵是有所差异的。在国家层次上,SEA有效性可以概括为SEA系统有效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能力,是通过SEA减少或降低因战略决策失效而造成的环境影响,从战略源头上控制环境问题的产生,以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对于具体战略开展SEA的有效性(称为SEA具体有效性),则体现为通过SEA使战略决策者或决策部门在制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资源开发等重大战略时考虑其可能的环境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将之降至合理的可接受水平[7]。就二者关系而言,SEA系统有效性是具体有效性实现的基础,SEA具体有效性是系统有效性的具体表现和落实。 2 水利建设SEA有效性分析 2.1 水利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水利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开辟航道、疏浚、堤坝加固、水库建设与水电工程及城市防洪堤建设等。在此仅分析城市防洪工程、水库及水电工程以及灌溉工程等对环境的影响。 (1)、城市防洪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6,8]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城市基础设施的影响(包括城市排水、城市排污以及交通等)、土地资源的影响、拆迁安置的影响、环境噪声和环境空气以及城市景观的影响等。 (2)、水库及水电工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9~13]水库移民安置;水库蓄水后由于长期浸泡和风浪冲刷从而造成库岸崩塌、破坏农田、道路和建筑物、并增加水库的泥沙淤积等;水库内水质发生季节性变化;均匀地减少下游进入河口的流量而可能引起盐水入侵;降低下游河段自净能力;水库蓄水后,水面大大增加,对库区及周围的气候条件可能产生影响,如引起风速、温度、降水、气温等气象要素的变化等;防碍回游性鱼类的生长、繁殖;促进库区内水草和浮水植物的生长;可能减少输入下游土地的营养物质;对库区和周围的人群健康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等。 (3)、灌溉工程是用人工控制方法把水施于农作物,促其生长。这类工程的影响是从河流和湖泊中取走大量的水使河流流量减少,灌溉回流水对河流可能造成污染。 2.2 水利建设环评现状 我国水利建设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始于 2 0世纪 90年代。虽然因一些早期兴建的大型水利工程不同程度的发生了环境和社会问题,而使得70年代以来,借鉴了国外的有关经验,开始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水利建设的环境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但据不完全统计,到1999年底,有关水利建设项目在国家环境评估中心存档的环评 报告与工业项目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而且大多数是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例如,到目前为止,以节水灌溉为中心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还很少,处于空白阶段。并且其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与方法还比较落后。对于在水利建设项目中开展SEA还只是处在定性分析层次上,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其研究还处在工作经验、工作方法的总结阶段。 2.3 SEA有效性分析 2.3.1 从制度层次上分析SEA有效性 在制度层次上,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分析水利建设项目中SEA有效性: (1)、法律基础。SEA在水利建设项目中是否真正有效执行,关键看它是否建立在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之上。2002年10月28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把现行的单纯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扩大到对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国的环评制度将由此向全局性的战略环评方向发展。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是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而且将为这项制度的深入推广提供坚实的法律后盾。但是,在水利建设项目中除了一部《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DJ302-88)外还没有出台一部SEA纲要或规范,其只是一种笼统的“概念”性质。因此,在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的法律基础并不完善,甚至是尚没有实施SEA的“权威性法律”依据。因而从法律角度来说,不能保证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的有效实施。 (2)、SEA技术导则。一套完备的技术导则,既可以是SEA具体执行的行动纲领,同时还可以用来判断SEA的实施效果,即具体SEA有效性[7]。因此SEA技术导则是否完备是保证和衡量其有效性的重要条件。我国虽然从90年代以后就开始进行SEA研究,并已形成了一系列的理论和方法。但是,具体到水利建设项目中,理论与方法上还不太成熟,因而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因无法较好的起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而降低SEA的有效性。 (3)、权威、高效的管理机构。与一般的项目EIA不同,SEA的评价战略的建议者并不是建设单位(企业),而是决策管理者或决策管理部门。因此,SEA管理机构(我国的各级环境保护局)的权威性不仅影响到SEA的执行,而且直接关系到SEA结论能否真正体现或落实到最终的决策之中 [7]。对于SEA在我国水利建设项目中其权威性将要面临极大挑战,主要原因有:①、目前对于水利建设项目一般倾向于其有利方面,而极少考虑它的环境问题。或者考虑了,但没有对整个水利项目的开展具有很大的约束力。②、一个水利工程,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经济。因而,即使某一个水利工程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环保局由于其“难言之隐”而放之任之。与此可见,据目前的环境管理状况,要想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真正落实执行,还有一定的难度。 (4)、完备、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系统。由于我国SEA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备的信息随技术支持系统。这样会影响到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的有效性。 (5)、高素质的评价者。评价者是指负责实施SEA工作的组织或个人,是SEA系统的评价主体[11]。评价者的综合素质,即评价者的阶级性、价值取向、知识水平、环境意识责任心以及评价者的态度等将直接关系到SEA整个体制和工作质量,甚至SEA活动的成败[7,11]。同时SEA的有效性还依赖于是否有一个高素质的SEA研究群体[7]。对于我国目前来说,已有大量的高素质的环境影响评价者,但在水利建设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SEA的研究群体还有一定的缺乏,从而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SEA的有效性。 2.3.2 从具体战略层次上分析SEA有效性 与SEA制度有效性相比,具体战略SEA有效性则更具有实质性的内涵[7]。现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广泛、充分的公众参与。广泛、充分的公众参与与具体的SEA实施过程中所必不可少的。也是衡量具体SEA有效性的重要基准之一[7]。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同时第十一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由此可见,对于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已在法律上给予了支持。但目前在水利建设项目SEA中公众参与还存在着广泛性和深度不够、形式单一、缺乏问卷设计的科学性、反馈意见合理公正处理不够重视等弊病。 (2)、战略决策者对SEA结论的重视程度。在水利建设项目SEA结论能够为战略决策者重视并最终体现在战略方案中,是SEA有效性的最终体现[7,14]。目前我国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并将SEA纳入法律之中,可以认为,战略决策者对SEA的结论肯定会有所重视。但也不容乐观,由于各种因素,在水利建设项目上,人们普遍认为不管其环境影响如何,总觉得该项目是有利的,当然也包括战略决策者。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战略决策者的最后定论。 3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在目前水利建设项目中,SEA的实行还只是处在定性分析层次上,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其研究还处在工作经验、工作方法的总结阶段。SEA在水利建设项目中的有效实施,还需要有一定的过程。同志指出:“经济决策对环境影响极大。要从宏观管理入手,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机制。在制定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规划重要资源开发和确定重要项目时,必须从促进发展与保护环境相统一的角度审议其利弊,并提出相应对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正式实施等,SEA在未来水利建设项目中一定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从而使得其有效性能得到真正执行和落实。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对我国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摘 要:对我国的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了阐述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适用于开展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和技术方法。期望为我国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绿色食品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方法 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一直不容乐观,地沟油和台湾的塑化剂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着国民的正常生活[1]。在人类食品中所占比例最大的是农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大产品,这些产品每日都大量地供给到人们的餐桌上。传统的农副产品一般是自产自销的,没有品牌,也没有规模和统一性。目前,一些农副产品生产者已经意识到品牌及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其生产的绿色食品,以优良的品质打入了市场。 1 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绿色食品是指安全、无污染、经过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环保健康食品。严格地讲,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的营养类食品[2]。发展绿色食品是发展绿色农业和实现经济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之一。 我国从1990年起开始发展绿色食品,1992年成立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3],经过22年的努力,我国绿色食品生产已经初具规模,逐步建立并完善了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和绿色食品认证制度,建立并全面推行了绿色食品监管制度等。随着绿色食品产业的不断发展,一些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生产条件优越的地区,开始建立起了绿色食品基地。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已有340个县(农场)创建了479个标准化基地,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超过6 700家,产品总数1.7万个,年销售近3 000亿元,出口额约23亿美元,环境监测面积0.16亿 hm2以上[4]。绿色食品已成为新时期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引领城乡居民安全优质食品消费的一个热点。绿色食品产业的形成,也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等问题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在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论文网] 首先,我国国民对于绿色食品的消费缺乏认识,妨碍了绿色食品信息的传播。绿色食品的价格较高,使得中低收入者缺乏足够的购买能力。其次,绿色食品的生产规模普遍较小,品种单一。从事绿色食品生产的从业者认为生产绿色食品的风险较大,因此没有大规模的生产投入,不同的农业垦区只适合一种或几种食品的生产,使得生产品种相对单一,没有强劲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绿色食品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也是一个主要问题[5-7]。 另外,我国绿色食品的产业以及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往往存在着先污染后治理的巨大问题。通过了国家绿色食品标准体系认证了的绿色食品产业基地,经过了几年的生产,由于绿色食品生产者的环保意识差,为了提高效益,不惜破坏原有的农业生态环境,将废水废渣直接排入河流,将垃圾直接倾倒在基地周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使得原本符合绿色食品产业基地标准的垦区不再符合国家的标准,在这样的环境下生产的食品不再是符合标准的绿色食品,导致此垦区的经济价值贬值,造成了极大的土地资源浪费。由于一直都没有有效的方法解决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对绿色食品生产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及相关政策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在规划编制阶段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过程[8]。规划环评实质上属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全局性,能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简称《环评法》)正式颁布并实施。2009年10月1日国务院出台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9]正式实施,在《环评法》的框架下,进一步明确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主体,相关各方面的法律责任、权利和义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领域,而绿色食品产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属于环境影响评价中规划环评的新领域,目前这项工作仍然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步骤可以大致分为4步,分别是规划研究、环境背景调查、环境制约因素判别、规划环境影响识别与预测[10]。 2.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现状 2006年国家环保部在内蒙古自治区、大连市和武汉市等第1批试点地区进行了规划环评,取得了成功经验。此后,又陆续批准江苏省、湖北省、宁波市、芜湖市、广州市为规划环评试点省份和城市,河北省、山东省、吉林省、上海市、天津市、杭州市等许多省市也相继配套出台了多项地方性规章制度[11],有力推动了规划环评的实施。由于我国引入战略环境评价较晚,从而属于战略环境评价范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相对落后。目前已完成的区域规划环评有长春经济开发区规划、沈阳市浑南新区规划、厦门东海岸开发区规划、厦门城市总体规划环评等[12]。 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渤海、北部湾、成渝、海峡西岸和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五大区域战略环评涵盖15个省,67个地级市,国土面积约110万km2,涉及石化、能源、冶金、装备制造等10多个重点行业,以及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环保等多个部门。项目集聚了中国环科院、环保部发展中心、环保部华南环科所、上海市环科院、中科院地理所、清华 大学等国内一流科研院所,参加单位及协作单位共计近百家。开展范围如此之大、行业覆盖如此之广、参与部门和单位如此之多的区域性战略环评,在我国还是第一次。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境评价项目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技术成果已经在相关区域重点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的环保准入中得到体现[13]。 2012年1月2日,我国环境保护部开展了西部大开发战略环境评价,是继五大区域战略环评之后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的又一重大区域性战略环评。开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是区域性战略环评的一次拓展和深化,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14]。 3 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3.1 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 我国绿色食品产业迅猛发展,然而大部分的绿色食品产业和绿色食品基地往往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因此,对绿色食品产业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绿色食品要取得长足发展,必须加强基地建设。通过规划环评的方式对基地的建设进行规划和评价,从而从源头上杜绝环境污染的发生。使得绿色食品从始至终不经受任何的污染,产业基地也实现零排放。其次,通过把对环境的考虑纳入到规划的制定过程中,建立一种环境、经济和社会综合的决策机制,从而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制定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书,使得绿色食品基地在建设初期就有章可循并且逐步做到细节化[15]。最后,规划环评对于绿色食品基地来说可以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统筹规划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实施步骤可归纳如图1。 3.2 绿色食品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理论和技术方法 国内许多学者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其中朱坦、尚金城、包存宽等[16-18]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深入探索。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国内仍然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所以目前尚无通用成熟的理论和技术方法,我国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借鉴一些理论[19]。这些理论能够运用到绿色食品的规划环评当中,起到很大的指导性作用。 在技术方法方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中罗列了规划环评的一般方法。张媛等[20]将导则中的方法与实际应用中的一些方法进行了整合和分类,如表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是规划环评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更多的是要应用更加切合实际、在实践中更加正确的技术方法作为评价方法,多种方法的集成是绿色食品规划环评的方法特点,针对不同评价类型,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综合各种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选择出一种或几种特定的方法进行评价。 3.2.1 生命周期评价 生命周期评价也称作“生命周期分析”、“生命周期方法”等。生命周期评价是编制和评估产品生产系统的整个生命周期的输入输出和可能的环境影响[21]。归纳起来就是4个部分的工作:目的与范围的确定、清单分析、影响评价和生命周期解释[22]。 确定环境问题是非常复杂的,因此在判断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于绿色食品产业是否有效以及规划时所遇到的环境影响时,应广泛使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对绿色食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全过程的分析,从而确定绿色食品是否清洁生产,是否对环境产生影响,投入产出是否合理。在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生命周期评价可以作为一种直接的评价工具,以此来评价绿色食品基地内的物质流、能量流在基地中的走势以及绿色食品清洁生产工序等一系列的生态问题,将物质在整个绿色食品基地的动态描画出来,进而对基地进行规划和评价。生命周期评价在农业应用上处于初级阶段[23],徐李娜等[24]指出生命周期评价是一种有效的清洁生产诊断工具,并对比了国际国内的生命周期评价对清洁生产的应用现状,指出了生命周期评价对于清洁生产判断的重要性,具有指导意义。张丽丽等[25]应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对辽宁西部地区建平县两种玉米生产方式进行生命周期资源消耗与污染物排放清单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生命周期评价,为加强绿色食品产业的环境管理和减轻农业环境影响提供参考。 3.2.2 生态承载力 生态承载力理论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范围内,生态系统在自我调节以及人类积极作用下健康、有序地发展,生态系统所能支持的资源消耗和环境纳污程度,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强度和一定消费水平的人口数量[26]。生态承载力是可持续发展科学领域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判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分析手段。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承载力分析在战略、规划环境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重要性,它是解决累积影响以及将战略环境评价与战略规划相融合的重要手段。 生态承载力分析是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之间的关系,是将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相减,差值为正时称生态赤字,表示该地区人类负荷超过了其生态容量。差值为负时称生态盈余,表示人类负荷仍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范围内[27]。 因此,通过生态承载力分析在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之前,通过能值分析、生态足迹等一系列的方法,根据当地的各个环境因子以及人为活动的实际因素,通过生态模型、人均生态协调系数模型等一系列的计算模型得出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的关系[28],从而确定当地的生态特点,根据数据进行合理规划。赵玉强等[29]结合沈阳市浑南新区社会经济发展预测结果,从水资源、土地资源、污染物、经济等几个方面对浑南新区环境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得出了可行性的改进方案。 3.2.3 可持续发展与循环经济 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与自然承载能力相协调,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和改善地球生态环境,保证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和环境成本,使人类的发展控制在地球承载能力之内。生态可持续发展同 文秘站:总结了中外在可持续发展评价研究方面的特点,剖析了区域可持续发展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改进区域可持续发展评价问题的框架思路和途径,对可持续发展评价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方法。 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运用生态学的循环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开发活动,是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理念上的经济发展模式[31]。它根据生态学和经济学原理,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优秀,实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和最小的环境代价获取最大的发展效益的闭环流动经济。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而提高环境效益和经济发展质量,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共赢局面[32]。 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以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理论为中心,产业基地的规划和布局遵循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这两个理念。 3.2.4 其他理论方法 运用景观生态学的理论,对绿色食品景观资源进行适当配置利用,对绿色食品基地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对生产高品位,高质量、优良的绿色无公害食品,对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33]。 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简称G1S)[34-35]。在环境规划中,GIS数据表达直观形象,输出的结果图形化,更便于为人们所接受。游娟等[36]借助GIS的空间分析方法对北京市大兴区的绿色食品产业基地的环 境适宜性进行定量评价;刘纯青等[37]运用GIS技术选取滦南县自然植被、河湖水系、地质地貌、土壤类型、污染分布、道路体系等因子作为绿地系统布局的适宜性因子,从而确定了绿地系统的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 此外,规划分析、现状调查分析、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确定重大生态作用区和环境影响区空间识别[38]等等一系列的评价方法都是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环评适用的方法。要按照实际情况具体制定评价方法。 4 展 望 通过开展绿色食品产业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大大提高我国绿色食品产业的生产能力,从宏观上规划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避免在绿色食品产业建设时期产生重大的选址、规模、性质上的错误。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对国民健康的威胁,也可以促进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绿色食品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可持续发展角度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完善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方法有很大的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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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贸易论文:国际技术贸易课程改革论文 一、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技术贸易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重视教师与学生都没有认识到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重要性,缺乏对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重视,使得国际技术贸易课程逐渐弱化。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更加注重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的其他课程,忽视对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教学,使得学生对于国际技术贸易课程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只将其作为选修的一般课程,上课时缺少认真的态度,出席率不高。并且国际技术贸易课程与实际联系的不够紧密,在理论教学之中,一些知识与技术的理论比较抽象,学生很难对其进行理解,使学生学习兴趣下降。 (二)教材内容与实际脱节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的更新日新月异,很多新的经济活动和经济概念出现,对国际技术贸易进行不断的丰富和发展。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缺少可利用的教材,教材版本较少,并且教材内容陈旧,更新速度缓慢,无法与快速变化的经济形势接轨,学生学习到的内容与实际脱节。国际技术贸易课程教材之中的内容多以理论为主,缺少对实践的关注,并且很多内容晦涩难懂又没有合适的辅助教材,使得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十分困难。 (三)教师知识能力有限国际技术贸易课程与国际货物贸易等实物贸易教学内容存在很大的差异,对教师的知识储备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需要教师具备本专业的知识之外,还应该对国际经济法学、管理学、技术转让与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知识进行掌握,才能在实际教学中更好的发挥。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很多教师的知识储备不够,也缺少实践经验,采用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比较落后,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很难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提高。 二、知识经济时代国际技术贸易课程改革创新路径 (一)充分认识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重要性在知识经济时代必须充分认识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重要性,了解国际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新格局中的全新位置,对国际技术贸易课程进行合理的安排,培养综合能力较高的复合型人才。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开设,目的并不是只在于让学生了解国际技术贸易的基础知识,而是希望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在进行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设置时,要加大课程比重,使学生对国际技术贸易课程学习能够充分重视,提高教学水平。 (二)及时更新教材内容根据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现状,对国际技术贸易课程教材内容进行及时的更新,使其与实际准确接轨,与时俱进,培养出适应时展的高素质人才。对知识经济时代新衍生的经济技术贸易形式以及相关的新概念和新规则进行深入的研究,对教材内容进行及时、合理的更新,使其与时展接轨。增加教材中实践教学的内容,强化案例教学,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在教材之中加入国际技术贸易所涉及的优秀内容,即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转让的相关知识,使学生能够在毕业之后迅速的投入到实际工作之中。 (三)提高师资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教师在国际技术贸易课程教学活动中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必须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专业知识储备以及相关知识运用能力,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发挥引导与辅助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使其在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能够在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方面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能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将各种知识进行综合运用。全面提升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为国际技术贸易培养复合型的实用人才。 三、结束语 知识经济时代使得国际技术贸易的地位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对于相关专业的人才需求也越来越高。国际技术贸易课堂是培养国际技术贸易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必须在充分了解课程教学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国际技术贸易课程进行改革和创新。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提高对国际技术贸易课程的重视,及时更新教材内容,提升教师业务能力,培养与时俱进的高素质人才。 作者:王建植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技术贸易论文:中欧技术贸易壁垒弱化现状研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金融危机为利用高新技术外商投资带来难得机遇;新形势下加大利用高新技术外资的几个着力点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美国政府不得不重新评估其高科技出口管制政策、跨国公司延长在华投资产业链,优化地区和产业布局、跨国公司加强在华总部建设,提高技术研发力量、我国产业振兴迫切需要高新技术外资、用全球视野谋划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利用外资的总体战略规划、保持财税、土地等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提升外资利用质量、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财税支持和重点扶持安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内外交流、打造科学、统一、稳健的制度标准等,具体请详见。 金融危机导致全球最重要的欧美国家消费市场快速萎缩,跨国公司拓展海外市场的需求更为迫切。为了降低成本、拓展全球最大的潜在消费市场,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技术合作的动力增强。2009年初,美国把对华高科技出口的逐项审查调整为向我国民用企业发放执照;2009年10月,作为第二十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美方承诺在进行出口管制体制改革进程中,将与中方合作,妥善解决中方关注的放宽对华出口管制问题。欧盟也加强了与我国在大型客机、民用核能和磁悬浮等领域的技术合作。横亘在欧美发达国家与中国之间的技术贸易壁垒有所弱化。 一、金融危机为利用高新技术外商投资带来难得机遇 美国数十年来坚持对中国进行的高科技出口管制,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保持对中国的科技优势,尤其是军事技术优势,维持美国的霸权地位,然而这项政策的后果却是大大制约了美国对华贸易,加大了美方贸易逆差,而且使欧盟取代美国成为中国最大的技术进口来源,日本紧随其后,美国仅排在第三位。随着国际政治环境和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美国政府不得不重新评估其高科技出口管制政策。2007年下半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西方国家经济经历了百年不遇的经济衰退,跨国公司不得不进行战略调整,以求在金融海啸中赢得生机。在这场源自西方的重大经济结构和产业战略调整中,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的中国,无疑成为承接新的国际产业转移的热土。 (一)跨国公司延长在华投资产业链,优化地区和产业布局。 为占领市场、拓展业务,跨国公司缩短了产品研发和推广周期,在全球收缩业务的同时,增加了对华投资,延长了在华投资的产业链,重点是扩大高技术含量的生产流程,以期通过技术水平的提升增强产品竞争力。 美国超成半导体公司(AMD)计划在2009年把新加坡工厂三分之二的设备转移至苏州工业园,其中包括所有的高技术生产能力,使得苏州工厂的芯片生产能力从AMD全球总量的30%增长到70%。同为电脑处理器制造商的英特尔公司(Intel),2008年净利润下降九成,在全球关闭八家工厂的同时,计划增加在大连新工厂的投资,使其能够生产最先进的新品,并同时向在上海的投资性公司——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追加1.1亿美元的注册资本。 三洋能源为了应对中国对镍镉电池生产的限制,把原本在日本生产的爱乐普(Enloop)镍氢电池的生产线转移到苏州,并加大营销宣传。运营总部位于上海的全球第三大专业通路商联强国际(SYNNEX)财务总监表示,公司非常看好中国市场,2009年预计在华增资1亿美元,加强区域布局和网络建设,为二到三年后经济复苏做好准备。 (二)跨国公司加强在华总部建设,提高技术研发力量。 金融危机条件下,跨国公司为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不得不重新配置全球资源,重点是加强了对生产加工业务密集的中国市场的总部建设和研发中心建设。随公司业务重点转移对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调整,中国在跨国公司全球战略资源配置中的地位更加重要。截至2008年底,外商在上海累计设立总部经济机构676家,比2007年末增加了184家,其中“《财富》世界500强”中已有60家在上海设立了地区总部。 同时,随着在华研发中心的设立和产业链的延伸,跨国公司对管理和技术的要求提高,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大量进入中国。随着跨国公司业务在中国的快速提升和发展,其在中国本土人才的培养和工业装备技术水平的提升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我国产业振兴迫切需要高新技术外资。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政府制定实施了规模宏大的经济振兴计划,一方面加大了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投入,为新一轮经济快速增加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制定了包括汽车、纺织、装备制造、船舶、电子信息、钢铁、石化、轻工、有色金属以及物流业十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其中重点是加强科技创新,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发挥科技对产业振兴的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实施过程中,如何发挥外商投资的作用,既是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方面,也是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外国投资的重要机遇。 二、新形势下加大利用高新技术外资的几个着力点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有利于加快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外资,我国各级政府应从长计议,精心谋划,做到定位准确、政策到位、服务跟上,切实抓住难得的机遇期,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的步伐,提高质量水平,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克服内外需不足的眼前困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用全球视野谋划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利用外资的总体战略规划。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吸收高新技术产业外资工作,在全国设立了数十个部级高新产业园区,各地方政府也设有本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带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形成的新的经济带和产业带正在梯度北移,原有的高新产业园区功能落后,作用减退。因此,各级政府应该站在世界角度谋划后危机时代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利用外资的总体战略,整合部级和地方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资源和功能,提升高新区要素聚集的质量,为扩大吸收高新产业外资打造更加有利的环境,进而全面推动我国高新产业发展,推动结构升级。 (二)保持财税、土地等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近年来,我国政府进行了多轮外资政策调整,外资优惠政策逐步取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而金融危机导致的全球流动性不足使得各国吸收外资更为积极,我国吸收外资的政策竞争力减弱。外资企业纷纷表示政策的变动较快且不可琢磨,很难制订相应的企业长期战略,无法系统规划和梯次投入,甚至出现经营用地在合同期内都被收回的情况。创新是产业进步的重要动力,但大多数技术和研发投资的回收期较长,投资风险较大,金融危机导致的资金链收紧必然减弱企业研发的动力。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证明,投资政策的稳定性,是企业选择投资东道国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我国只有进一步提高外资政策的稳定性,才能更加从容、稳健地吸收高新产业外国投资,进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目标。 (三)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提升外资利用质量。 高新技术产业外商投资强度大,单位面积产值高,对经济贡献大,对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都有较高的要求。新形势下各级特殊监管区在中国利用外资中的战略定位和作用需要重新认定,要避免各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产业门类上的趋同化发展模式。依靠开发区吸收外资需要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各地区应该根据自身地理位置、资源物产、金融环境、人力资源、产业结构等要素禀赋特点,有针对性地吸收高新产业外资,实现差异化发展,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避免一拥而上和盲目招商,为外资提供全流程的呵护服务,营造更加有利的营商环境。 (四)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财税支持和重点扶持安排。 利用2009年的结构性减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在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所得税优惠的同时,对重点行业大型跨国公司研发类投资免征购置设备增值税。上海商委反映现有享受高新技术优惠政策的企业尚不足制造业总量的百分之一,政策的作用很小。应提高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学性,增加高新技术企业的覆盖率,充分考虑金融危机下企业的发展,对业务增长率等评定指标暂缓考虑。通过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鼓励高新技术设备的进口和技术引进。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高新技术产业利用外资的重要风险之一就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尽管在过去十年来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取得重大进展,但是在许多方面还有不足。因此,新形势下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必须用好知识产权这柄“双刃剑”,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增加知识产权的侵权成本。把握欧美放松技术出口管制的机遇,引导企业技术水平的引进和升级。同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市场交易机制,缩短知识产权交易的审核周期,发展有公信力的知识产权估值机构,减少企业知识产权交易和应用的成本,提高企业参与知识产权交易的积极性。 (六)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内外交流。 毫无疑问,吸收高新产业外资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既要加大与技术发达国家政府的沟通和磋商,减少技术引进的壁垒,又要加强国内外产业层面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拓展合作的领域、方式和发展空间。尽管美国政府已经松动了对华技术出口管制,但另一方面又在立法、清单管理、机构设置、部门协调、多边体系等诸多方面,进一步强化了对华出口管制力度。这其中还包括了“视同出口”管制。美政府规定,中国学者和研究人员在接触美国敏感知识和技术时,必须申请“视同出口”许可证。其范围既包括在美中国公民,也包括可能将敏感技术携带来华的外国公司。美国商务部还专门成立了“视同出口建议委员会”,向商务部长建议如何强化包括中国在内的“视同出口”管制。同时,美国还加强了对违规的本国和外国企业与个人的惩处,包括严惩所谓涉嫌对华出售敏感技术的国内企业和个人,加强对外国公司的制裁,刻意炒作所谓“涉华间谍案”。因此,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外交涉力度,营造更加有利于吸收高新技术产业外资的外部环境。在产业层面,要加强中外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寻找高新产业合作的新途径,例如在外资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中心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有效承接外资研发中心转移和技术资源的流入,引导外资风险投资参与科学技术研发活动,提升相关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鼓励科研机构与外资企业开展科学研究、人员培训等多方面的合作。 (七)打造科学、统一、稳健的制度标准。 在外资流入减缓形势下,需谨防外资审批标准的降低和限制类、禁止类投资的反弹冲动。做到节能和环保标准不降低,而且内外政策统一。另一方面,在减少“两高一资”产品生产过程中,也应对不同生产工艺区别对待,科学制定限制标准,避免一刀切。从而能够真正鼓励对国外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的消化吸收,促进节能降耗和环保技术的推广。 此外,新形势下对外资质量的评定应更加科学合理,应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外资统计和评价指标,增加外资投资模式、区域布点、产业流程、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技术外溢等指标的统计。在联合年检的基础上实现跨部委更多信息的共享。 技术贸易论文:国际技术贸易与技术创新论文 一、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能力 技术能力是一种存量,它是历史积累的结果。技术能力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形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技术存量水平的增加。二是隐含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的成员所拥有的知识、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等。就国家而言,常常表现为一国人力资本存量的多寡;就企业而言,具体表现为企业员工所拥有的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技术贸易直接引进技术,能够提高本国两方面的技术能力,并最终影响到本国的技术创新能力。首先,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无论引进的是成套生产设备等硬件,还是专利技术等软件,都直接提高了本国的技术存量水平,从而也提高了该国有形的技术能力。其次,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也能提高发展中国家隐含的技术能力,因为技术的引进常常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员工对新技术的学习、掌握的过程。 二、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诱导反应机制 国际技术贸易并非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或经济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融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甚至政治为一体的复杂过程。譬如说,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属于技术贸易的范畴)进入中国市场,它首先要从国家有关部门获得市场准入的许可,这可能要涉及到政治问题;它要寻找合作伙伴,考虑投资的成本收益问题,这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内在固有具有的企业文化、经营文化会影响到众多的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这是文化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新颖有效的特许经营方式被众多的国内厂商所模仿,形成了遍及全国的连锁经营热潮,这是很重要的一种制度性创新。因此,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是很复杂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引进而已,换句话说,国际技术贸易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从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角度而言,国际技术贸易的外部效应主要表现在它改变创新主体的内在意识,并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从而使得发展国家创新诱导的反应机制更加灵敏,最终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首先,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变发展中国家创新意识缺乏的状况。很多发展中国家表现出一种维持传统和稳定为主调的社会意识结构,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借用结构主义的观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常常会陷入“累积因果关系”的恶性循环之中,也就是说技术创新在低水平上的停滞发展。而这种恶性循环是内在力量所无法克服的,这时候需要一种外在的推动力量,使其能够跳出这种恶性循环,而国际技术贸易可以看作是这样一种外在的力量,这种力量首先改变的是创新意识方面的问题。正像上述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的例子一样,技术的引进带来了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新变化,先进的经营模式所具有的明显优势促使大量的模仿,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经营模式的创新。显然,在这一过程当中,企业和个人都经历了一次思维方式的转变,从认识、接受到模仿,甚至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情况进行二次创新,这种普遍性的思维方式的转变意味着一个国家创新意识的兴起。这对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形成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只有具备创新意识的国家,政府才会对技术创新给予充分的重视,并为技术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 其次,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促使发展中国家创新诱导反应机制的灵敏化。从引进技术的企业来说,为了充分利用引进的技术常常需要在企业的组织管理方面做出较大转变和创新,也就要改变企业内部的制度环境,比如说企业为了利用维护一套价值昂贵的生产线,需要新建立专门的技术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维修和改进,同时加强企业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制度,这些制度性的转变和创新都有利于企业进一步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在国家层次,政府为了保证技术引进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专门的技术金融制度以确保技术引进的配套资金。而且在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下,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技术贸易需要建立起一整套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否则,就难以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技术,即使能够引进也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为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损害技术出让方的利益。也就是说,国际技术贸易客观上提出了对发展国家改善技术创新制度环境的要求,而这种要求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主体更好地对创新的市场需求做出正确的反应,最终有助于改善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机制,并提高其水平。 三、小结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充分地肯定了技术创新对“比较优势”的积极意义,无论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就国际贸易的双方而言,国际贸易对各自的技术创新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辨证地看,如果能就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作一长期分析的话,两者之间显然不仅具有一种互动效应,同时具有一种长期增长效应。因为新增长理论、新贸易理论,加上对当今世界经济的整体增长而言,不仅需要各国独立的技术创新,同时为了节约稀缺的世界经济资源,需要各国尽可能地分享这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技术创新,而国际贸易正好能实现这种意图。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在处理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问 题上,不仅需要做客观的长期和短期经济分析,同时也要充分地考虑到制度的、文化的、政治上的成本和收益。 技术贸易论文: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应对论文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困境 目前,发达国家仍然在不断升级质量检验标准,检测项目也越来越多。例如,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食品标签多达22种,且逐年修订补充。美国要求所有包装食品应有食品标签,膨化食品还要有营养标签,必须标明至少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从前设定的进口农产品残留物限量标准是63种2470项,而今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则新增了51392个限量,涉及264类食品中的734种化学品残留,同时禁止使用15种农药、兽药,这使得农产品检测项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大市场,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大幅抬高出口技术门槛,直接影响我国近80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额,涉及到6000多家出口企业。 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对进口农产品形成了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绿色包装”和标签要求、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动物福利问题则尤其为欧盟所重视,例如,鸡场饲养密度一般为12只/m2,欧盟却提出每平方米只能养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鸡会感到不“舒适”。由此养殖成本增加,形成贸易壁垒。 最典型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美国由于占据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对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持积极态度,而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则坚决反对,由此也引发了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管理措施的讨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呈日益升级的趋势。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大米身份认证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对新制度“层层加码”,把认证范围推广到蔬菜,要求市场上销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须有认证标志。对中国蔬菜等农产品来讲,今后进入日本市场将更趋困难。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直接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探析 1.国内自身原因:(1)农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们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农产品的生产及其加工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2)政出多门,监管不力。我国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经贸、工商、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由于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造成权威不足,收效不明显。(3)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管理,标准化与认证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检验技术和检验手段也有待改进。(4)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以小规模个体农户为主体,加工企业规模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实力不强,战略经营的理念和市场营销能力比较薄弱,对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动向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国际市场需求。 2.国际方面的原因:(1)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需要。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较优势,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各国在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关税门槛因此随之降低,这就为我国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和条件。(2)消费理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改善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保护环境。相应地,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健康型”转变,对营养、健康、卫生、无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绿色消费正成为世界性的消费潮流。(3)国际标准在SPS协议和TBT协议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都在积极援引WTO协议和国际标准进行贸易交涉。但是,迄今为止,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占据主导地位。 3.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1)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当务之急是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强全过程监管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保证食品安全。绿色食品生产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对农产品生态环境和生产过程中投入物的控制来对农产品进行品质管理,能有效地提升农产品品质,成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措施。 (2)建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必要设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相应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实施重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我国技术性贸易领域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中的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承担建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等。这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企业形成合力,联合作战;有利于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加强沟通,在应对技术贸易型壁垒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应对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障碍的技术保障。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组织专家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工业加快发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养力度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国内外贸易等各个环节的众多企业及中介组织、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自身。所以,要应对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客观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规则,尤其是WTO/TBT、SPS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标准、指南、争端的人才梯队。因此,必须依据新的形势,尽快培养相应地专门人才,立足长远,为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技术贸易论文:国际技术贸易创新分析论文 一、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能力 技术能力是一种存量,它是历史积累的结果。技术能力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形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技术存量水平的增加。二是隐含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的成员所拥有的知识、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等。就国家而言,常常表现为一国人力资本存量的多寡;就企业而言,具体表现为企业员工所拥有的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技术贸易直接引进技术,能够提高本国两方面的技术能力,并最终影响到本国的技术创新能力。首先,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无论引进的是成套生产设备等硬件,还是专利技术等软件,都直接提高了本国的技术存量水平,从而也提高了该国有形的技术能力。其次,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也能提高发展中国家隐含的技术能力,因为技术的引进常常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员工对新技术的学习、掌握的过程。 二、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诱导反应机制 国际技术贸易并非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或经济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融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甚至政治为一体的复杂过程。譬如说,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属于技术贸易的范畴)进入中国市场,它首先要从国家有关部门获得市场准入的许可,这可能要涉及到政治问题;它要寻找合作伙伴,考虑投资的成本收益问题,这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内在固有具有的企业文化、经营文化会影响到众多的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这是文化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新颖有效的特许经营方式被众多的国内厂商所模仿,形成了遍及全国的连锁经营热潮,这是很重要的一种制度性创新。因此,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是很复杂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引进而已,换句话说,国际技术贸易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从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角度而言,国际技术贸易的外部效应主要表现在它改变创新主体的内在意识,并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从而使得发展国家创新诱导的反应机制更加灵敏,最终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首先,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变发展中国家创新意识缺乏的状况。很多发展中国家表现出一种维持传统和稳定为主调的社会意识结构,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借用结构主义的观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常常会陷入“累积因果关系”的恶性循环之中,也就是说技术创新在低水平上的停滞发展。而这种恶性循环是内在力量所无法克服的,这时候需要一种外在的推动力量,使其能够跳出这种恶性循环,而国际技术贸易可以看作是这样一种外在的力量,这种力量首先改变的是创新意识方面的问题。正像上述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的例子一样,技术的引进带来了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新变化,先进的经营模式所具有的明显优势促使大量的模仿,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经营模式的创新。显然,在这一过程当中,企业和个人都经历了一次思维方式的转变,从认识、接受到模仿,甚至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情况进行二次创新,这种普遍性的思维方式的转变意味着一个国家创新意识的兴起。这对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形成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只有具备创新意识的国家,政府才会对技术创新给予充分的重视,并为技术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 其次,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促使发展中国家创新诱导反应机制的灵敏化。从引进技术的企业来说,为了充分利用引进的技术常常需要在企业的组织管理方面做出较大转变和创新,也就要改变企业内部的制度环境,比如说企业为了利用维护一套价值昂贵的生产线,需要新建立专门的技术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维修和改进,同时加强企业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制度,这些制度性的转变和创新都有利于企业进一步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在国家层次,政府为了保证技术引进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专门的技术金融制度以确保技术引进的配套资金。而且在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下,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技术贸易需要建立起一整套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否则,就难以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技术,即使能够引进也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为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损害技术出让方的利益。也就是说,国际技术贸易客观上提出了对发展国家改善技术创新制度环境的要求,而这种要求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主体更好地对创新的市场需求做出正确的反应,最终有助于改善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机制,并提高其水平。 三、小结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充分地肯定了技术创新对“比较优势”的积极意义,无论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就国际贸易的双方而言,国际贸易对各自的技术创新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辨证地看,如果能就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作一长期分析的话,两者之间显然不仅具有一种互动效应,同时具有一种长期增长效应。因为新增长理论、新贸易理论,加上对当今世界经济的整体增长而言,不仅需要各国独立的技术创新,同时为了节约稀缺的世界经济资源,需要各国尽可能地分享这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技术创新,而国际贸易正好能实现这种意图。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在处理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问 题上,不仅需要做客观的长期和短期经济分析,同时也要充分地考虑到制度的、文化的、政治上的成本和收益。 技术贸易论文:突破技术贸易壁垒论文 一、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困境 目前,发达国家仍然在不断升级质量检验标准,检测项目也越来越多。例如,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食品标签多达22种,且逐年修订补充。美国要求所有包装食品应有食品标签,膨化食品还要有营养标签,必须标明至少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从前设定的进口农产品残留物限量标准是63种2470项,而今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则新增了51392个限量,涉及264类食品中的734种化学品残留,同时禁止使用15种农药、兽药,这使得农产品检测项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大市场,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大幅抬高出口技术门槛,直接影响我国近80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额,涉及到6000多家出口企业。 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对进口农产品形成了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绿色包装”和标签要求、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动物福利问题则尤其为欧盟所重视,例如,鸡场饲养密度一般为12只/m2,欧盟却提出每平方米只能养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鸡会感到不“舒适”。由此养殖成本增加,形成贸易壁垒。 最典型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美国由于占据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对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持积极态度,而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则坚决反对,由此也引发了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管理措施的讨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呈日益升级的趋势。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大米身份认证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对新制度“层层加码”,把认证范围推广到蔬菜,要求市场上销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须有认证标志。对中国蔬菜等农产品来讲,今后进入日本市场将更趋困难。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直接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探析 1.国内自身原因:(1)农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们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农产品的生产及其加工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2)政出多门,监管不力。我国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经贸、工商、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由于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造成权威不足,收效不明显。(3)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管理,标准化与认证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检验技术和检验手段也有待改进。(4)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以小规模个体农户为主体,加工企业规模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实力不强,战略经营的理念和市场营销能力比较薄弱,对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动向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国际市场需求。 2.国际方面的原因:(1)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需要。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较优势,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各国在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关税门槛因此随之降低,这就为我国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和条件。(2)消费理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改善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保护环境。相应地,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健康型”转变,对营养、健康、卫生、无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绿色消费正成为世界性的消费潮流。(3)国际标准在SPS协议和TBT协议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都在积极援引WTO协议和国际标准进行贸易交涉。但是,迄今为止,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占据主导地位。 3.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1)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当务之急是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强全过程监管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保证食品安全。绿色食品生产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对农产品生态环境和生产过程中投入物的控制来对农产品进行品质管理,能有效地提升农产品品质,成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措施。 (2)建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必要设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相应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实施重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我国技术性贸易领域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中的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承担建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等。这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企业形成合力,联合作战;有利于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加强沟通,在应对技术贸易型壁垒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应对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障碍的技术保障。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组织专家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工业加快发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养力度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国内外贸易等各个环节的众多企业及中介组织、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自身。所以,要应对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客观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规则,尤其是WTO/TBT、SPS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标准、指南、争端的人才梯队。因此,必须依据新的形势,尽快培养相应地专门人才,立足长远,为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技术贸易论文:技术贸易壁垒的内容研究论文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贸易的自由化趋势,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藩篱不断拆除的同时,西方发达国家纷纷采取隐蔽性更强、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保护性措施-技术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toTrade-TBT),以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所谓技术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成为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的障碍。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加速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发达国家势必也将加强对我国技术贸易壁垒的实施,因此,研究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实施的技术壁垒的状况,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及企业的生产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方位的立体构成 1.技术标准与法规 技术标准是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有关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也是标准的组成部分。 技术法规是指必须强制执行的有关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法律和法规;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决定、条例;技术规范、指南、准则、指示;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在质量标准方面,欧盟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IS09000国际质量标准体系。 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十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日本则有8184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美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就更是多得不胜枚举了。而且,这些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大多数要求非常苛刻,让发展中国家望尘莫及。 2.合格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一般由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组成,影响较大的是第三方认证。认证是指由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由第三方对某一事物、行为或活动的本质或特征,经当事人提出的文件或实物审核后给予的证明,这通常被称为“第三方认证”。 认证可以分为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 产品认证主要指产品符合技术规定或标准的规定。其中因产品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所以产品的安全认证为强制认证。欧盟对欧洲以外的国家的产品进入欧洲市场要求符合欧盟指令和标准(CE);北美主要有美国的UL认证和加拿大的CSA认证;日本有JIS认证。 体系认证是指确认生产或管理体系符合相应规定。目前最为流行的国际体系认证有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行业体系认证有诸如QS9000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L9000电信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3.包装和标签要求 近十几年来发达国家相继采取措施,大力发展绿色包装,主要有: (1)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如含有铅、汞和镉等成分的包装材料,没有达到特定的再循环比例的包装材料,不能再利用的容器等。 (2)建立存储返还制度。许多国家规定,啤酒、软性饮料和矿泉水一律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容器,消费者在购买这些物品时,向商店缴存一定的保证金,以后退还容器时由商店退还保证金。日本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并强制推行的《回收条例》和《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 (3)税收优惠或处罚,即对生产和使用包装材料的厂家,根据其生产包装的原材料或使用的包装中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可以再循环的包装材料而给予免税、低税优惠或征收较高的税赋,以鼓励使用可再生的资源。欧盟对纺织品等进口产品还要求加贴生态标签,目前最为流行的生态标签OK0-Tex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标准100),是纺织品进入欧洲市场的通行证。 4.产品检疫、检验制度 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检疫、检验制度。2000年1月12日,欧委会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推出了内含80多项具体措施的保证食品安全计划;2000年7月1日开始,欧盟对进口的茶叶实行新的农药最高允许残留标准,部分产品农药的最高允许残留量仅为原来的1/l00-1/200.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依据《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公共卫生服务法》、《茶叶进口法》等对各种进口物品的认证、包装、标志及检测、检验方法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日本依据《食品卫生法》、《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预防法》对入境的农产品、畜产品及食品实行近乎苛刻的检疫、防疫制度。 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技术贸易壁垒。 5.信息技术壁垒 EDI和电子商务将是21世纪全球商务的主导模式,而电子商务的主导技术是信息技术。目前,发达国家在电子商务技术水平和应用程度上都明显超过发展中国家,并获得了战略性竞争优势;而发展国家其是不发达国家在出口时因信息基础设施落后、信息技术水平低、企业信息化程度低、市场不完善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健全等而受到影响,在电子商务时代处于明显劣势,导致信息不透明,如合格认定程序;信息传递不及时,如技术标准更改;信息传递途径不畅通等,这样,新的技术壁垒-信息技术壁垒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之间形成了。 6.绿色技术壁垒 绿色技术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为避免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遭到灾难性的危害,国际社会签订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生物多样化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安全协定书》等等。 1996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专门技术委员会正式公布了IS014000系列标准,对企业的清洁生产、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环境标志产品、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以审核,要求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这是一种自愿性标准。目前,IS014000正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技术壁垒。 主要发达国家还先后分别在空气、噪声、电磁波、废弃物等污染防治、化学品和农药管理、自然资源和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许多产品的环境标准。如美国UL和“绿十字”、欧盟的“EU制度”、加拿大的“ECP”等等。 另外,西方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频频征收环保税,还要求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污染者应彻底治理污染并将所有治理费用计入成本,也就是使环境资源成本内在化,否则是进行生态倾销,应征收生态反倾销税。 二、包罗万象的鲜明特性 1.广泛性 从产品角度看,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从过程角度来看,包括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领域来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技术贸易壁垒措施的表现形式也涉及到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强制性或自愿性措施等各个方面。 2.系统性 技术贸易壁垒是一个系统,不但包括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定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等规定的措施;《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农业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都对环境问题进行了规定。除WTO以外的其他国际公约、国际组织等规定的许多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技术性措施也都属于技术贸易壁垒体系的范围。 3.合法性 目前国际上已签定150多个多边环保协定。发达国家积极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为技术贸易壁垒提供法律支持。比如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联邦贸易委员会、商业部、能源效率标准局等都各自颁布有法规,包括《联邦危险品法》、《家庭冷藏法》、《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植物检疫法》、《联邦植物虫害法》、《动物福利法》等,其中有些条例是专门针对进口国家或商品而制定的。WTO也正在制定国际性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一旦被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很大,从而技术贸易壁垒有了形式上的合法性。 4.双重性 实行技术贸易壁垒有其合理性,即真正为了实现规定的合法目标是可以采取合适的壁垒措施的。正常的技术贸易壁垒是指合法合理地采取技术性措施以达到合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及生态环境的目的,如禁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可以保护进口国的生态环境,强制规定产品的安全标准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等等; 但另一方面,一些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凭借其自身的技术、经济优势,制定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等,以技术贸易壁垒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5.隐蔽性和灵活性 技术贸易壁垒与其他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许可证等相比,不仅隐蔽地回避了分配不合理、歧视性等分歧,而且各种技术标准极为复杂,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对国别没有限制,一视同仁,不存在配额问题。而且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是以高科技基础上的技术标准为基础,科技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难以作出判断。一些技术标准还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涉及面很广,令人无从谈起、无法把握,很难全面顾及。更何况把贸易保护的实现转移到人类健康保护上,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由于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因此在具体实施和操作时很容易被发达国家用来对外国产品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标准,可以对进口产品随心所欲地刁难和抵制,从而具备了实施灵活性的特点。 6.争议性 各国采取的技术壁垒措施(特别是绿色技术壁垒措施)经常变化,且各国差异较大,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厂家难以适应。比如法国规定服装含毛率只需达到85%以上就可以算作纯毛服装了;而比利时的规定含毛率必须达到97%;联邦德国则要求更高,含毛率必须达到99%时,才能称为纯毛服装。 由于技术贸易壁垒涉及面非常广泛,有些还相当复杂,加上其形式上的合法性和实施过程中的隐蔽性,结果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评定标准,因而国与国之间相互较难协调,容易引起争议,并且解决争议的时滞较长。自20世纪70年代后国际经济领域贸易战主要集中于一般商品贸易领域,21世纪国际贸易战将逐步集中于技术贸易壁垒方面。 三、巨大而广泛的影响 调查表明,技术贸易壁垒已成为阻碍我国出口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首要的非关税壁垒。随着国际环境压力的增加以及一些国际公约的实施,技术贸易壁垒广泛地冲击着我国农产品、纺织品、机电产品、玩具、医药产品等的出口。 1996年8月1日,欧盟以不符合其卫生标准为由,禁止我国冻鸡和部分水产品进入其市场,至今尚未解禁,每年损失达数亿美元。据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冻鸡曾是我国优势产品,但2000年前4个月,我国冻鸡出口总量仅10.6万吨,创汇1.5亿美元,平均单价比1997年下降20%,天津主供出口的5大养鸡场如今只剩一家。鲤鱼、对虾、贝类等水产品出口也相继走了下坡路。 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长签署了一项新的法令,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机关出具的证书,否则不能出口到美国,这增加包装成本将近20%.日本1999年1月16日出台的《家畜传染并预防实施细则》中规定中国等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要经过指定设备加热消毒处理后才可进口,这加大了我国猪牛羊肉的出口成本。 从2000年7月1日起,欧盟又执行了新的茶叶农药残余限量标准,新标准不仅扩大了检测项目,且大幅度提高检测标准。据联合国一份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每年约有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技术贸易壁垒而受到不利影响。 1993年德国颁布了关于纺织品的两项技术,它要求检测纺织品中甲醛、重金属、杀虫剂等七种物质,从此以后我国纺织品出口大受影响;1994年4月1日,德国正式禁止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进口,凡违反规定都视同犯罪,产品将被销毁,这使我国正在使用的104种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对德出口中断。欧盟对服装和纺织品中的某些物质的含量要求高达PPb级,如对苯乙烯的要求不超过5PPb,乙烯环乙烷不超过2PPb.这无疑给我国的纺织品出口贸易造成很大的困难。 我国的机电产品主要销往欧美、日本等国,而这些国家的环保法规涉及到机电产品的性能、排污量限制、兼容性、可回收率、节能性等多方面,这对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造成了不少限制和困难。 CE标志是工业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从1996年1月1日起欧盟各国海关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美国则对电子产品进口设置了《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对汽车制定《空气净化法》和《防污染法》,不达标的产品将被拒之门外。日本则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机电产品的限制是JIS规格。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90亿美元的出口机电产品受到有关《臭氧层保护国际公约》的限制而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还有8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绿色标志制度的影响;240亿美元出口产品达不到发达国家环保包装而受到间接影响。 1999年12月7日,欧盟正式1999年/815/EC指令,规定采用聚氯乙烯(PVC)原料生产的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含量最高值不得超过0.1%;而我国出口的玩具大部分PVC原料,其中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占50%,目前,各国针对含PVC产品制定的国际标准日益提高,“禁令”涉及的产品范围与日俱增,我国玩具出口贸易受到的损失将日益增大。 我国的医药产品的出口也同样受到来自发达国家的严格限制,如出口到美国的药品必须通过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检查。而目前,我国仅有20多个厂家的单个品种通过了FDA检查,可见,仅对美国医药产品的出口我们就已大受限制。 我国出口产品缘何屡遭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限制呢?主要原因是: 1、我国贸易方向主要集中于美、日、欧盟这三个技术贸易壁垒的发源地。 目前,美、日、欧盟是我国最大的三个贸易伙伴,据统计,包括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在内,我国出口商品近75%销往美、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而这三大经济实体也是实施技术贸易壁垒的积极倡导者,绝大多数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发源于这三大经济实体。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决定了我国将不得不直面技术贸易壁垒的威胁。 2、我国出口产业的弱质性 我国科技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以及质量落后。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20年,体现在出口商品结构上,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出口占主导地位,而附加值高的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仍然占次要地位。随着全球质量水平和档次的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性门槛也随之提高。 仅就德国为例,目前应用的工业标准约有15800种,大多数等同于国际标准,而我国技术标准约有70-80%低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而且我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3、我国长期游离于多边贸易体系之外 由于我国被长期排除在WTO主持的多边贸易之外,使得我们难以应对发达国家的技术贸易壁垒限制,一方面缺乏充分、稳定、确切的信息来源,另一方面我国还不能以WTO的贸易争端机制来解决歧视性的、非合理的技术限制,不能享受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4、我国对技术贸易壁垒的重视不够 我国宏观管理层次上存在巨大的漏洞,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再加上技术贸易壁垒本身的不透明性,使我国出口在缺乏宏观层次上的指导方面面临更大的困难。 四、若干对策建议 在跨越技术贸易壁垒方面,笔者认为,我国政府、企业以及行业组织等应做好一系列的工作: 1、从政府的角度来说 (1)应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对外贸易技术贸易壁垒体系,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状况,建立技术贸易壁垒数据库。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主要承担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通报以及向企业传递有关信息,特别要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经贸研究机构EOI中心优势,定期收集、整理、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研究主要贸易对象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时采取积极防御措施,打破壁垒,扩大出口。 (2)应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3)应尽快建立我国技术法规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健全和完善认证制度,建立有效完善的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一方面促使我国国内企业加强对技术贸易壁垒的认识,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先进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主动攻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另一方面应针对加入WTO的新情况,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并适时构筑我国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使外国因害怕报复而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规定。 (4)应针对国外现在已经开始利用EDI和电子商务等构筑新的信息技术壁垒,积极倡导和扶植建立我国的电子商务平台,并制定相关法规,引导企业的竞争行为和方向。要加大科技投入,加速高新技术发展,采取得力措施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各级标准的技术水平。 (5)应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有关条款,特别要用好用足该协定的“例外条款”。应依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规定的在产品法规、标准、认证和检疫制度方面实行非歧视的原则和国民待遇,防止发达国家对我国商品实行双重标准。如果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原则,对我国出口产品规定高于其本国产品的技术标准而设置的技术贸易壁垒,我国可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依据国际公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规定,通过磋商、谈判解决,也可以团结、联合发展中国家,利用相互的国际协议、公约的有关规定,突破发达国家的歧视性技术贸易壁垒。 2、对于企业而言 (1)应树立清洁生产观念,建立清洁生产机制。早在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就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概念,其要点是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整体性环境保护策略。清洁生产强调三个观念: 一是,清洁能源,尽量节约能源消耗,利用可再生的能源等; 二是,清洁生产过程,产品制造过程中尽可能少生产废弃物品,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是,清洁产品,降低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等。 它既是一个相对传统的粗放生产、管理、规划系统而言的宏观概念,同时它又是一个相对现有生产工艺和产品而言的动态概念,它本身仍需要随着科技进步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其清洁生产水平。 可以说,实施清洁生产要贯彻两个全过程控制: 首先是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原材料加工、提炼到产出产品,产品使用,直至报废处置的各个环节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以实施物质生产、人类消费污染的预防控制; 其次是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产品开发、规划、设计、建设到生产管理的全过程,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以实施防止物质生产过程中污染发生的控制。 由于清洁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的要求相一致,因此企业应重视进行清洁生产,要改变环境问题与企业发展无关的观念,确立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人类生存,而且也将制约企业未来发展的观念,要转变环保投资与企业效益相矛盾的观念,要转变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树立环保与经济发展并重的生态的观念,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应高度重视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优化贸易商品结构。在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中,粗加工、低附加值的初级水平仍占很大比例,相当一部分农副产品及工业品达不到进口国的产品环境标准。 因此我们外经贸企业应提高环保科技水平,努力增加出口商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和环保标准。在进行产品开发时,在技术设施、生产设备、产品质量、包装等方面,都必须支持主要以环境竞争力参与市场竞争,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拓广阔的绿色市场。 (3)应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对策;消减(Reduc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再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取“环保标志”;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洁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企业实施绿色管理,要达到三个主要目标: 一是,物质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通过集约型的科学管理,使企业所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源最有效、最充分地得到利用,使单位资源的产出达到最大最优; 二是,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通过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措施和全过程控制的环境管理,使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减少; 三是,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绿色化,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对环境、对消费者无污染和安全、优质的产品。 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资源利用越充分,环境负荷就越小;产品绿色化,又会促进物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通过这三个目标的实现,最终使企业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环境改善协调同步,走上企业与社会都能可持续发展的双赢之路,从而实现经济、生态、社会的和谐统一。 (4)应实行绿色营销策略。绿色营销是以常规营销为基础,强调把消费需求与企业利益及环保利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是一种较高级的社会营销。绿色营销较社会营销更重视环境保护。 绿色营销的主要内容是搜集绿色信息、开发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包装、制定绿色价格、建立绿色销售渠道及开展绿色促销等。国家和政府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是为了经济、人类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孪生战略措施,不可或缺的。 实施“绿色营销”,企业一方面通过自身的绿色形象在新的国际市场环境中提高产品的环境竞争力;另一方面本身也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对公众的消费行为存在导向和强化作用,这有利于开拓绿色产品市场。 (5)应积极推行IS0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6年正式颁布了IS0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 IS014000系列标准包括6个子系统,即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与环境监测、环境标志、环境行为评价、产品寿命周期环境评估、产品标准中的环境指标,共给出100个标准号,即从IS014001-IS014100,几乎规范了包括政府和企业等组织的全部环境行为。 IS014000适用于一切企业的新环境管理体系它是一张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绿卡。其中IS014001被称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通行证”。为顺应市场环保的发展趋势,我们应建立产品生产的环境管理体系,并加强对出口产品生产的技术、工艺、设计、包装按照“绿色化”要求进行改造,从而获得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面对技术贸易壁垒,行业组织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在当今的国际贸易战中,发达国家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已经处于新的利益共同体中,建立政府领导下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产业预警机制,是WTO自由贸易目标及其规则的客观要求。 中国“入世”后,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结果不仅仅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实力,还受到行业协会发展状况等“外部因素”的约束。相对发达的行业组织赋予了国外企业相对于中国企业的团队竞争优势。相形之下,先天不足又处于散兵游勇状态的中国企业,如何能与实力强大且组织有序的外国企业军团开展有效竞争呢?同时,国内行业协会发展缓慢,与国外贸易伙伴缺乏相对应的民间性沟通与对话,也是许多贸易摩擦产生的根源之一。 2001年12月,中日两国政府通过谈判达成协议,避免了一场农产品贸易战。协议提到“通过政府和民间两个渠道,探讨并加强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并提出“双方民间组织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农产品贸易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引导两国农产品种植、生产和贸易的良性发展”。至于这场争端的起因,除了日本企业的“开发进口”之外,中日双方专家和舆论都提到“无协调机制,无民间渠道”是重要原因。 因此,为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在提高企业竞争力与改善政府职能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协会的作用与职能,即立足于国际市场,针对各行业的生产规模、供求关系、价格水平、创新能力、技术标准、产品结构等一系列情况进行研究和对外交流,建立良好的贸易预警机制,及时向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国内外市场的动态数据和分析报告,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政府在WTO规则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国协商解决各种贸易争端。 技术贸易论文:农产品出口突破技术贸易壁垒论文 摘要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近年来国际农产品贸易壁垒的新特征,成为制约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必须大力提高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快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并善于运用贸易争端机制化解农产品出口的各种障碍。 关键词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对策 1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及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1.1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法规 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完整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这些法律既规范着国内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同时也将不符合标准的国外产品挡在了国门之外。例如,日本依据《食品卫生法》、《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对入境的农产品及食品实行近乎苛刻的检疫、防疫制度。对于植物检疫,凡属日本国内没有的病虫害,来自或经过发生该病虫害国家的寄生植物和土壤均严禁进口。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的动植物、农产品还需要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对于强制性检查食品,要逐批进行百分之百的检验。对不同时间进口的相同商品,则规定每次必须检验,而对日本国内同类产品只需一次性检验即可。目前,我国蔬菜出口正遭遇此类限制。 1.2质量标准、食品标签和包装要求 目前,发达国家仍然在不断升级质量检验标准,检测项目也越来越多。例如,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食品标签多达22种,且逐年修订补充。美国要求所有包装食品应有食品标签,澎化食品还要有营养标签,必须标明至少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从前设定的进口农产品残留物限量标准是63种2470项,而今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则新增了51392个限量,涉及264类食品中的734种化学品残留,同时禁止使用15种农药、兽药,这使得农产品检测项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大市场,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大幅抬高出口技术门槛,直接影响我国近80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额,涉及到6000多家出口企业。 1.3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要求 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对进口农产品形成了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绿色包装”和标签要求、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例如,1995年4月,发达国家要求实施《国际环境监查标准制度》,要求产品达到IS09000系列标准体系,还要求使用“绿色环境标志”,例如,德国的“蓝天天使”、日本的“生态标志”和欧盟的“欧洲环保标志”等。动物福利问题则尤其为欧盟所重视,例如,鸡场饲养密度一般为12只/m2,欧盟却提出每平方米只能养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鸡会感到不“舒适”。由此养殖成本增加,形成贸易壁垒。 1.4新技术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 最典型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美国由于占据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对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持积极态度,而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则坚决反对,由此也引发了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管理措施的讨论。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呈日益升级的趋势。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大米身份认证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对新制度“层层加码”,把认证范围推广到蔬菜,要求市场上销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须有认证标志。对中国蔬菜等农产品来讲,今后进入日本市场将更趋困难。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直接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探析 2.1国内自身原因 (1)农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们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农产品的生产及其加工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水源污染导致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河流的污染直接影响水产品的卫生质量;农药、兽药的滥用,造成农产品中的农兽药残留超标;违规或超标使用添加剂,使得一些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不符合健康和环保要求。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20%~30%的蔬菜存在农药残留严重超标问题,使其出口受阻。 (2)政出多门,监管不力。我国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经贸、工商、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由于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造成权威不足,收效不明显。 (3)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管理,标准化与认证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检验技术和检验手段也有待改进。 (4)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以小规模个体农户为主体,加工企业规模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实力不强,战略经营的理念和市场营销能力比较薄弱,对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动向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国际市场需求。 2.2国际方面的原因 (1)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需要。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较优势,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各国在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关税门槛因此随之降低,这就为我国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和条件。 (2)消费理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改善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保护环境。相应地,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健康型”转变,对营养、健康、卫生、无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绿色消费正成为世界性的消费潮流。 (3)国际标准在SPS协议和TBT协议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都在积极援引WTO协议和国际标准进行贸易交涉。但是,迄今为止,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占据主导地位。 3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3.1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当务之急是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强全过程监管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保证食品安全。绿色食品生产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对农产品生态环境和生产过程中投入物的控制来对农产品进行品质管理,能有效地提升农产品品质,成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措施。针对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新形势,出口企业要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规范管理养殖、种植和加工环节,促进种植、养殖水平的提高,确保出口产品安全合格。 3.2建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必要设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相应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实施重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我国技术性贸易领域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中的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承担建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等。这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企业形成合力,联合作战;有利于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加强沟通,在应对技术贸易型壁垒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3.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应对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障碍的技术保障。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组织专家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工业加快发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3.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养力度 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国内外贸易等各个环节的众多企业及中介组织、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自身。所以,要应对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客观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规则,尤其是WTO/TBT、SPS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标准、指南、争端的人才梯队。因此,必须依据新的形势,尽快培养相应地专门人才,立足长远,为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技术贸易论文:技术贸易壁垒应对策略研究论文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贸易的自由化趋势,在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藩篱不断拆除的同时,西方发达国家纷纷采取隐蔽性更强、透明度更低、更不易监督和预测的保护性措施-技术贸易壁垒(TechnicalBarriertoTrade-TBT),以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所谓技术贸易壁垒,是指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采取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这些措施成为其他国家商品自由进入该国的障碍。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加速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发达国家势必也将加强对我国技术贸易壁垒的实施,因此,研究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实施的技术壁垒的状况,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及企业的生产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方位的立体构成 1.技术标准与法规 技术标准是指经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有关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也是标准的组成部分。 技术法规是指必须强制执行的有关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法律和法规;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决定、条例;技术规范、指南、准则、指示;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在质量标准方面,欧盟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IS09000国际质量标准体系。 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十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日本则有8184个工业标准和397个农产品标准。美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就更是多得不胜枚举了。而且,这些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大多数要求非常苛刻,让发展中国家望尘莫及。 2.合格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一般由认证、认可和相互承认组成,影响较大的是第三方认证。认证是指由授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由第三方对某一事物、行为或活动的本质或特征,经当事人提出的文件或实物审核后给予的证明,这通常被称为“第三方认证”。 认证可以分为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 产品认证主要指产品符合技术规定或标准的规定。其中因产品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所以产品的安全认证为强制认证。欧盟对欧洲以外的国家的产品进入欧洲市场要求符合欧盟指令和标准(CE);北美主要有美国的UL认证和加拿大的CSA认证;日本有JIS认证。 体系认证是指确认生产或管理体系符合相应规定。目前最为流行的国际体系认证有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行业体系认证有诸如QS9000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L9000电信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 3.包装和标签要求 近十几年来发达国家相继采取措施,大力发展绿色包装,主要有: (1)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如含有铅、汞和镉等成分的包装材料,没有达到特定的再循环比例的包装材料,不能再利用的容器等。 (2)建立存储返还制度。许多国家规定,啤酒、软性饮料和矿泉水一律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容器,消费者在购买这些物品时,向商店缴存一定的保证金,以后退还容器时由商店退还保证金。日本分别于1991年和1992年并强制推行的《回收条例》和《废弃物清除条例修正案》。 (3)税收优惠或处罚,即对生产和使用包装材料的厂家,根据其生产包装的原材料或使用的包装中是否全部或部分使用可以再循环的包装材料而给予免税、低税优惠或征收较高的税赋,以鼓励使用可再生的资源。欧盟对纺织品等进口产品还要求加贴生态标签,目前最为流行的生态标签OK0-TexStandard100(生态纺织品标准100),是纺织品进入欧洲市场的通行证。 4.产品检疫、检验制度 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检疫、检验制度。2000年1月12日,欧委会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推出了内含80多项具体措施的保证食品安全计划;2000年7月1日开始,欧盟对进口的茶叶实行新的农药最高允许残留标准,部分产品农药的最高允许残留量仅为原来的1/l00-1/200.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依据《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公共卫生服务法》、《茶叶进口法》等对各种进口物品的认证、包装、标志及检测、检验方法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日本依据《食品卫生法》、《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预防法》对入境的农产品、畜产品及食品实行近乎苛刻的检疫、防疫制度。 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技术贸易壁垒。 5.信息技术壁垒 EDI和电子商务将是21世纪全球商务的主导模式,而电子商务的主导技术是信息技术。目前,发达国家在电子商务技术水平和应用程度上都明显超过发展中国家,并获得了战略性竞争优势;而发展国家其是不发达国家在出口时因信息基础设施落后、信息技术水平低、企业信息化程度低、市场不完善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健全等而受到影响,在电子商务时代处于明显劣势,导致信息不透明,如合格认定程序;信息传递不及时,如技术标准更改;信息传递途径不畅通等,这样,新的技术壁垒-信息技术壁垒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发达国家之间形成了。 6.绿色技术壁垒 绿色技术壁垒是指那些为了保护环境而直接或间接采取的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措施。为避免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遭到灾难性的危害,国际社会签订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修正案、《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生物多样化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安全协定书》等等。 1996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专门技术委员会正式公布了IS014000系列标准,对企业的清洁生产、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环境标志产品、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以审核,要求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这是一种自愿性标准。目前,IS014000正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技术壁垒。 主要发达国家还先后分别在空气、噪声、电磁波、废弃物等污染防治、化学品和农药管理、自然资源和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制定了多项法律法规、许多产品的环境标准。如美国UL和“绿十字”、欧盟的“EU制度”、加拿大的“ECP”等等。 另外,西方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频频征收环保税,还要求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污染者应彻底治理污染并将所有治理费用计入成本,也就是使环境资源成本内在化,否则是进行生态倾销,应征收生态反倾销税。 二、包罗万象的鲜明特性 1.广泛性 从产品角度看,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从过程角度来看,包括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领域来看,已从有形商品扩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技术贸易壁垒措施的表现形式也涉及到法律、法令、规定、要求、程序、强制性或自愿性措施等各个方面。 2.系统性 技术贸易壁垒是一个系统,不但包括WTO《贸易技术壁垒协议》规定的内容,而且还包括《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等规定的措施;《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农业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都对环境问题进行了规定。除WTO以外的其他国际公约、国际组织等规定的许多对贸易产生影响的技术性措施也都属于技术贸易壁垒体系的范围。 3.合法性 目前国际上已签定150多个多边环保协定。发达国家积极制定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为技术贸易壁垒提供法律支持。比如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联邦贸易委员会、商业部、能源效率标准局等都各自颁布有法规,包括《联邦危险品法》、《家庭冷藏法》、《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植物检疫法》、《联邦植物虫害法》、《动物福利法》等,其中有些条例是专门针对进口国家或商品而制定的。WTO也正在制定国际性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一旦被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很大,从而技术贸易壁垒有了形式上的合法性。 4.双重性 实行技术贸易壁垒有其合理性,即真正为了实现规定的合法目标是可以采取合适的壁垒措施的。正常的技术贸易壁垒是指合法合理地采取技术性措施以达到合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及生态环境的目的,如禁止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可以保护进口国的生态环境,强制规定产品的安全标准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等等; 但另一方面,一些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凭借其自身的技术、经济优势,制定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等,以技术贸易壁垒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 5.隐蔽性和灵活性 技术贸易壁垒与其他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配额、许可证等相比,不仅隐蔽地回避了分配不合理、歧视性等分歧,而且各种技术标准极为复杂,往往使出口国难以应付和适应。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对国别没有限制,一视同仁,不存在配额问题。而且技术贸易壁垒措施是以高科技基础上的技术标准为基础,科技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难以作出判断。一些技术标准还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涉及面很广,令人无从谈起、无法把握,很难全面顾及。更何况把贸易保护的实现转移到人类健康保护上,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由于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因此在具体实施和操作时很容易被发达国家用来对外国产品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标准,可以对进口产品随心所欲地刁难和抵制,从而具备了实施灵活性的特点。 6.争议性 各国采取的技术壁垒措施(特别是绿色技术壁垒措施)经常变化,且各国差异较大,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厂家难以适应。比如法国规定服装含毛率只需达到85%以上就可以算作纯毛服装了;而比利时的规定含毛率必须达到97%;联邦德国则要求更高,含毛率必须达到99%时,才能称为纯毛服装。 由于技术贸易壁垒涉及面非常广泛,有些还相当复杂,加上其形式上的合法性和实施过程中的隐蔽性,结果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评定标准,因而国与国之间相互较难协调,容易引起争议,并且解决争议的时滞较长。自20世纪70年代后国际经济领域贸易战主要集中于一般商品贸易领域,21世纪国际贸易战将逐步集中于技术贸易壁垒方面。 三、巨大而广泛的影响 调查表明,技术贸易壁垒已成为阻碍我国出口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首要的非关税壁垒。随着国际环境压力的增加以及一些国际公约的实施,技术贸易壁垒广泛地冲击着我国农产品、纺织品、机电产品、玩具、医药产品等的出口。 1996年8月1日,欧盟以不符合其卫生标准为由,禁止我国冻鸡和部分水产品进入其市场,至今尚未解禁,每年损失达数亿美元。据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冻鸡曾是我国优势产品,但2000年前4个月,我国冻鸡出口总量仅10.6万吨,创汇1.5亿美元,平均单价比1997年下降20%,天津主供出口的5大养鸡场如今只剩一家。鲤鱼、对虾、贝类等水产品出口也相继走了下坡路。 1998年9月11日,美国农业部长签署了一项新的法令,要求所有来自中国的木质包装和木质铺垫材料须附有中国出入境检验机关出具的证书,否则不能出口到美国,这增加包装成本将近20%.日本1999年1月16日出台的《家畜传染并预防实施细则》中规定中国等9个国家的猪牛羊肉及其制品要经过指定设备加热消毒处理后才可进口,这加大了我国猪牛羊肉的出口成本。 从2000年7月1日起,欧盟又执行了新的茶叶农药残余限量标准,新标准不仅扩大了检测项目,且大幅度提高检测标准。据联合国一份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每年约有74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技术贸易壁垒而受到不利影响。 1993年德国颁布了关于纺织品的两项技术,它要求检测纺织品中甲醛、重金属、杀虫剂等七种物质,从此以后我国纺织品出口大受影响;1994年4月1日,德国正式禁止含偶氮染料的纺织品进口,凡违反规定都视同犯罪,产品将被销毁,这使我国正在使用的104种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对德出口中断。欧盟对服装和纺织品中的某些物质的含量要求高达PPb级,如对苯乙烯的要求不超过5PPb,乙烯环乙烷不超过2PPb.这无疑给我国的纺织品出口贸易造成很大的困难。 我国的机电产品主要销往欧美、日本等国,而这些国家的环保法规涉及到机电产品的性能、排污量限制、兼容性、可回收率、节能性等多方面,这对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造成了不少限制和困难。 CE标志是工业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从1996年1月1日起欧盟各国海关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美国则对电子产品进口设置了《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对汽车制定《空气净化法》和《防污染法》,不达标的产品将被拒之门外。日本则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机电产品的限制是JIS规格。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90亿美元的出口机电产品受到有关《臭氧层保护国际公约》的限制而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还有8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绿色标志制度的影响;240亿美元出口产品达不到发达国家环保包装而受到间接影响。 1999年12月7日,欧盟正式1999年/815/EC指令,规定采用聚氯乙烯(PVC)原料生产的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含量最高值不得超过0.1%;而我国出口的玩具大部分PVC原料,其中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占50%,目前,各国针对含PVC产品制定的国际标准日益提高,“禁令”涉及的产品范围与日俱增,我国玩具出口贸易受到的损失将日益增大。 我国的医药产品的出口也同样受到来自发达国家的严格限制,如出口到美国的药品必须通过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检查。而目前,我国仅有20多个厂家的单个品种通过了FDA检查,可见,仅对美国医药产品的出口我们就已大受限制。 我国出口产品缘何屡遭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限制呢?主要原因是: 1、我国贸易方向主要集中于美、日、欧盟这三个技术贸易壁垒的发源地。 目前,美、日、欧盟是我国最大的三个贸易伙伴,据统计,包括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在内,我国出口商品近75%销往美、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而这三大经济实体也是实施技术贸易壁垒的积极倡导者,绝大多数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发源于这三大经济实体。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决定了我国将不得不直面技术贸易壁垒的威胁。 2、我国出口产业的弱质性 我国科技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由此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以及质量落后。据专家估计,我国产品质量实际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10-20年,体现在出口商品结构上,附加值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出口占主导地位,而附加值高的技术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仍然占次要地位。随着全球质量水平和档次的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性门槛也随之提高。 仅就德国为例,目前应用的工业标准约有15800种,大多数等同于国际标准,而我国技术标准约有70-80%低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而且我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3、我国长期游离于多边贸易体系之外 由于我国被长期排除在WTO主持的多边贸易之外,使得我们难以应对发达国家的技术贸易壁垒限制,一方面缺乏充分、稳定、确切的信息来源,另一方面我国还不能以WTO的贸易争端机制来解决歧视性的、非合理的技术限制,不能享受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4、我国对技术贸易壁垒的重视不够 我国宏观管理层次上存在巨大的漏洞,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再加上技术贸易壁垒本身的不透明性,使我国出口在缺乏宏观层次上的指导方面面临更大的困难。 四、若干对策建议 在跨越技术贸易壁垒方面,笔者认为,我国政府、企业以及行业组织等应做好一系列的工作: 1、从政府的角度来说 (1)应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对外贸易技术贸易壁垒体系,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技术贸易壁垒状况,建立技术贸易壁垒数据库。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咨询机构,主要承担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通报以及向企业传递有关信息,特别要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经贸研究机构EOI中心优势,定期收集、整理、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的最新动态,研究主要贸易对象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及时采取积极防御措施,打破壁垒,扩大出口。 (2)应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3)应尽快建立我国技术法规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健全和完善认证制度,建立有效完善的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一方面促使我国国内企业加强对技术贸易壁垒的认识,改进产品以适应各种先进标准,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主动攻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另一方面应针对加入WTO的新情况,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并适时构筑我国国内技术贸易壁垒体系,使外国因害怕报复而尽量减少歧视性的技术规定。 (4)应针对国外现在已经开始利用EDI和电子商务等构筑新的信息技术壁垒,积极倡导和扶植建立我国的电子商务平台,并制定相关法规,引导企业的竞争行为和方向。要加大科技投入,加速高新技术发展,采取得力措施从整体上提高我国各级标准的技术水平。 (5)应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有关条款,特别要用好用足该协定的“例外条款”。应依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规定的在产品法规、标准、认证和检疫制度方面实行非歧视的原则和国民待遇,防止发达国家对我国商品实行双重标准。如果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原则,对我国出口产品规定高于其本国产品的技术标准而设置的技术贸易壁垒,我国可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依据国际公约、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规定,通过磋商、谈判解决,也可以团结、联合发展中国家,利用相互的国际协议、公约的有关规定,突破发达国家的歧视性技术贸易壁垒。 2、对于企业而言 (1)应树立清洁生产观念,建立清洁生产机制。早在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就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概念,其要点是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整体性环境保护策略。清洁生产强调三个观念: 一是,清洁能源,尽量节约能源消耗,利用可再生的能源等; 二是,清洁生产过程,产品制造过程中尽可能少生产废弃物品,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是,清洁产品,降低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等。 它既是一个相对传统的粗放生产、管理、规划系统而言的宏观概念,同时它又是一个相对现有生产工艺和产品而言的动态概念,它本身仍需要随着科技进步不断地完善和提高其清洁生产水平。 可以说,实施清洁生产要贯彻两个全过程控制: 首先是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原材料加工、提炼到产出产品,产品使用,直至报废处置的各个环节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以实施物质生产、人类消费污染的预防控制; 其次是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产品开发、规划、设计、建设到生产管理的全过程,都必须采取必要的清洁方案,以实施防止物质生产过程中污染发生的控制。 由于清洁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的要求相一致,因此企业应重视进行清洁生产,要改变环境问题与企业发展无关的观念,确立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人类生存,而且也将制约企业未来发展的观念,要转变环保投资与企业效益相矛盾的观念,要转变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树立环保与经济发展并重的生态的观念,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2)应高度重视技术性贸易壁垒,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优化贸易商品结构。在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中,粗加工、低附加值的初级水平仍占很大比例,相当一部分农副产品及工业品达不到进口国的产品环境标准。 因此我们外经贸企业应提高环保科技水平,努力增加出口商品附加值,提高产品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和环保标准。在进行产品开发时,在技术设施、生产设备、产品质量、包装等方面,都必须支持主要以环境竞争力参与市场竞争,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拓广阔的绿色市场。 (3)应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对策;消减(Reduc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再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取“环保标志”;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洁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企业实施绿色管理,要达到三个主要目标: 一是,物质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通过集约型的科学管理,使企业所需要的各种物质资源最有效、最充分地得到利用,使单位资源的产出达到最大最优; 二是,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通过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措施和全过程控制的环境管理,使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减少; 三是,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绿色化,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对环境、对消费者无污染和安全、优质的产品。 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资源利用越充分,环境负荷就越小;产品绿色化,又会促进物质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通过这三个目标的实现,最终使企业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环境改善协调同步,走上企业与社会都能可持续发展的双赢之路,从而实现经济、生态、社会的和谐统一。 (4)应实行绿色营销策略。绿色营销是以常规营销为基础,强调把消费需求与企业利益及环保利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是一种较高级的社会营销。绿色营销较社会营销更重视环境保护。 绿色营销的主要内容是搜集绿色信息、开发绿色产品、设计绿色包装、制定绿色价格、建立绿色销售渠道及开展绿色促销等。国家和政府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企业实施“绿色营销”是为了经济、人类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孪生战略措施,不可或缺的。 实施“绿色营销”,企业一方面通过自身的绿色形象在新的国际市场环境中提高产品的环境竞争力;另一方面本身也承担着相应的社会责任,对公众的消费行为存在导向和强化作用,这有利于开拓绿色产品市场。 (5)应积极推行IS014000环境管理新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6年正式颁布了IS014000系列国际环境标准,以规范企业等组织行为,达到节省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 IS014000系列标准包括6个子系统,即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与环境监测、环境标志、环境行为评价、产品寿命周期环境评估、产品标准中的环境指标,共给出100个标准号,即从IS014001-IS014100,几乎规范了包括政府和企业等组织的全部环境行为。 IS014000适用于一切企业的新环境管理体系它是一张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绿卡。其中IS014001被称为国际贸易中的“绿色通行证”。为顺应市场环保的发展趋势,我们应建立产品生产的环境管理体系,并加强对出口产品生产的技术、工艺、设计、包装按照“绿色化”要求进行改造,从而获得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面对技术贸易壁垒,行业组织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在当今的国际贸易战中,发达国家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已经处于新的利益共同体中,建立政府领导下的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产业预警机制,是WTO自由贸易目标及其规则的客观要求。 中国“入世”后,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结果不仅仅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实力,还受到行业协会发展状况等“外部因素”的约束。相对发达的行业组织赋予了国外企业相对于中国企业的团队竞争优势。相形之下,先天不足又处于散兵游勇状态的中国企业,如何能与实力强大且组织有序的外国企业军团开展有效竞争呢?同时,国内行业协会发展缓慢,与国外贸易伙伴缺乏相对应的民间性沟通与对话,也是许多贸易摩擦产生的根源之一。 2001年12月,中日两国政府通过谈判达成协议,避免了一场农产品贸易战。协议提到“通过政府和民间两个渠道,探讨并加强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并提出“双方民间组织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农产品贸易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引导两国农产品种植、生产和贸易的良性发展”。至于这场争端的起因,除了日本企业的“开发进口”之外,中日双方专家和舆论都提到“无协调机制,无民间渠道”是重要原因。 因此,为应对贸易技术壁垒,在提高企业竞争力与改善政府职能的同时,必须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协会的作用与职能,即立足于国际市场,针对各行业的生产规模、供求关系、价格水平、创新能力、技术标准、产品结构等一系列情况进行研究和对外交流,建立良好的贸易预警机制,及时向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提供国内外市场的动态数据和分析报告,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决策依据,协助政府在WTO规则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国协商解决各种贸易争端。 技术贸易论文:国际贸易中技术贸易研究 1国际技术贸易风险产生的原因 1.1技术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 对称的技术信息是指在技术交易的双方都了解对方所具有的技术状况和所处环境,以达到在交易中进行理性选择、公平竞争和平等贸易的目的。显然,在技术的贸易中,掌握技术信息的一方会利用对方的无知,侵害对方的利益而谋求自己的利益。而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也并不一定轻易的被欺骗,他知道对方在乘机牟利,因此对任何交易都持怀疑态度。于是,就形成了技术交易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种后果,在技术交易达成之前,非对称信息将会导致技术交易产生逆向选择,即由于技术的供方向受方提供技术信息或价格信息的不对称,受方对所接受的技术在性能、质量和价格方面上的一种逆反心理。而在技术交易达成之后,产生技术的受方的道德风险行为,即在交易过程中,受方为了自己的私利,在供方将技术以及详细的资料许可给受方体验后,由于技术的可复制性使得受方在已掌握供方技术之后,损害供方利益的行为。 1.2技术交易中的机会主义。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信息的不对称具体表现为不同授信,这与受信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不同的,这种信息的不对称程度主要表现为,授受信主体双方对诚信交易过程所拥有的技术信息,在数量及质量上的差异程度。为了便于分析,假设技术的供方为受信方,即信息的优势方,受方为授信方,即信息的劣势方。一般情况下,技术各主体所掌握的信息资源是不同的,受信主体对自己的技术状况、技术质量标准以及研究开发费用的配置风险等真实情况有比较清楚的认识,而授信主体则较难获得这方面的真实信息,他们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一般可用信息结构来表示。 1.3交易方式的选择。 国际技术贸易中,交易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当事人交易成本的差别。由于不同的交易方式所涉及的过程和环节不同,如不同的技术合同谈判成本、不同的履约成本、所需的制度安排成本,交易的当事人会通过选择不同的交易方式来降低交易成本。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研究开发的不确定性最高,因此,对于技术发明或创新技术来讲,不仅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概率最大,技术的价值确定、技术知识产权权利保护的成本相对来讲也是最高的,而且履约的周期最长、履约的成本也最高。对于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方式,由于研究机构或发明人受经费和商业化开发不确定的约束,不仅项目数量少,而且技术创新的含量也会降低。为了尽快收回所投入的经费,技术权利人会将其技术转让或许可给多个许可人,这样就减少技术的交易成本。 2国际贸易中技术贸易风险的防范 2.1技术对许可方的风险防范 在大多数情况下,受方技术的风险主要为:第一,技术信息不对称;第二,适合技术的比较;第三,技术权利人的资格。 2.1.1签订许可保密协议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签订许可保密协议,对于许可方而言,是保证他的技术在实施以前,不受到其他人无偿使用的前提。对于被许可方而言,只有在签订保密协议以后,才会允许了解许可方的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因为只有签订了许可保密协议,许可方才愿意提供描述采用该技术的厂商的书面材料,他也才会通过口头或视听表述方法对这些材料加以补充。他还会允许有关的被许可的工厂进行类似的参观,以便调查该技术的实际应用。为了防止许可方技术信息的不对称,许可方技术交易的机会主义出现,被许可方可在协议中要求许可人提供技术转让权威评估,以证实许可方的技术是高质量的,以及其技术服务也是有效的。 2.1.2确定许可方的技术能力 被许可方应对技术的许可方目前能提供的技术、服务的能力予以确认。必须确定技术许可人目前是否有足够数量、素质优良的人员、资料、培训、安装和测试等一系列技术转让工作。被许可方也确认许可方对技术进行改造或作适应性修改的能力,同时也要确认许可方是否愿意,或者目前有无能力进行或帮助进行这种改变。如被许可方对技术的自动化程度的适应性问题,各个项目对自动化的要求或高或低。这就需要许可方对该技术进行改造,以适应被许可方现有的设备。又如,许可方对于实施的技术生产资料或建筑材料代替,以及代替后产生的经济效果的适应性修改的能力。再如,许可方对技术上所要求的改变环境或安全问题的能力等。 2.1.3确定许可方提供的方案 被许可方应该保证有最充分的机会对许可方许可的技术方案进行独立的评估。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技术需求说明书,并且向对方索取有关的许可技术的条件与价格等方面的非约束性的陈述书,当对许可人及其技术进行充分评估后,确定他能满足被许可方的技术需求,并保证按限定的规范开发技术时,可以确定许可方的技术方案,并向其索取正式的方案。除了个别的情况,应该对所有的技术竞争者的方案进行研究。 同时,对于大型复杂的项目,如果达成许可证合同的前景有利于技术拥有者,他可能愿意花费较大的精力制订技术方案并且不要求支付费用。在许多情况下,获取足够详细的信息可能对某项有意义的技术进行评估与比较更有帮助,但它必须在保密的条件下只限于评估的目的。 2.1.4文化兼容性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由于各国不相容的文化差异,被许可方在接受国外引进的技术时也会有差异。作为预期中的技术许可方,他会根据其技术转让到一个文化背景与他本身不同的地方的经验尽早决定是否转让。如果只有很少的或根本没有技术转让的经验,就可能出现估量自己是否有能力适应外国文化观念以及传统技术上的差别。同样,如果许可方不能理解而且不能再被许可方的国家里有效的适应实施许可技术所需要的整个环境,就可能产生一个无效益的技术许可。因为,文化与习俗方面的差别将会对国际技术贸易中的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之间的关系产生巨大的冲击,甚至由于双方的某个具体的行为、反应或喜好,都会对其他人或公司产生误解。如果重复不断地出现这些情况,也就可能产生无法交流或合作的 局面。 2.2技术许可方风险的防范 从理论上看,国际技术贸易中,由于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因此,技术许可方主要面临技术本身、该技术的市场前景、被许可方人选、在被许可方国家遭到“搭便车”、技术外在性等方面的风险。 2.2.1对许可技术的评价 首先,对技术本身的评价。许可方必须对其技术本身做出客观的评价。许可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通常由于精通技术对技术创新成果即将产生的影响感到自豪,或者考虑其技术许可贸易的巨大利益,这些有时会造成许可方对技术状态的的主观和错误的态度,并将导致将不成熟或不合理技术进行许可贸易并产生不良结果,或导致技术许可谈判失败。因此,应对发明技术申请专利和确定专有技术进行评价。在新技术开发中,受保护的工业产权的性质必须及早确定,虽然获专利权的发明不一定是惟一有价值的许可技术,浅析跨国并购中的企业文化整合 2.2.2选择被许可方 许可方对被许可方的选择,不仅关系到许可技术贸易的成功与否,也关系到对国际技术贸易风险的防范。因此,选择技术的被许可方也是非常重要的。 选择被许可方的途径。一般可以采取技术转让招标的方式,对众多的、潜在的被许可方进行评估,并从中选择技术的被许可方。为了得到所需期限及条件下最合适的被许可方,对来自其他来源的明显合适的潜在的技术所需者,也要加以考虑。 2.2.3新兴的竞争对手 技术许可方将创新技术提供给被许可方之后,就可能使对方成为与自己势均力敌或强于自己的竞争对手。因此,技术许可方应将自己拥有的创新技术、专利技术和公开技术进行分类,再将这些技术分为优秀和边缘技术,然后确定易于转让的技术和不易转让的技术,并要掌握好转让的时机。所以综合起来,为了避免在国际贸易中有风险,就必须有新兴的竞争对手。这样才能有利于双方经济贸易的发展。 技术贸易论文:全球技术贸易以及科技革新联系 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近二十年来,国际技术贸易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出许多新的发展趋势:其一,国际技术贸易日趋活跃,规模不断扩大。科技进步以及技术信息的传播加快,促进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其二,技术转让“软化”。纯知识或信息形态的软件技术转让,如专利、专有技术、技术情报等等,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三,国际技术贸易格局呈现多极化,但发展不平衡。由于技术水平的差异等原因,国际技术贸易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进行,发达国家在技术出口中一直处于垄断地位。其四,跨国公司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长期以来,跨国公司控制了相当份额的国际技术贸易;此外,跨国公司以技术输出带动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改变了以往对发展中国家单纯的资本输出。影响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主要因素包括发展中国家创新的技术能力以及创新诱导的反应机制等。而国际技术贸易(技术引进)对提高发展中国的技术能力、改善创新诱导的反应机制都有重要的作用,并最终影响到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一、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能力 技术能力是一种存量,它是历史积累的结果。技术能力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形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技术存量水平的增加。二是隐含的技术能力,表现为创新主体的成员所拥有的知识、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等。就国家而言,常常表现为一国人力资本存量的多寡;就企业而言,具体表现为企业员工所拥有的技术技能以及组织经验。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技术贸易直接引进技术,能够提高本国两方面的技术能力,并最终影响到本国的技术创新能力。首先,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无论引进的是成套生产设备等硬件,还是专利技术等软件,都直接提高了本国的技术存量水平,从而也提高了该国有形的技术能力。其次,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技术也能提高发展中国家隐含的技术能力,因为技术的引进常常伴随着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员工对新技术的学习、掌握的过程。 二、国际技术贸易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诱导反应机制 国际技术贸易并非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或经济活动,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融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甚至政治为一体的复杂过程。譬如说,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属于技术贸易的范畴)进入中国市场,它首先要从国家有关部门获得市场准入的许可,这可能要涉及到政治问题;它要寻找合作伙伴,考虑投资的成本收益问题,这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内在固有具有的企业文化、经营文化会影响到众多的消费者的消费习惯,这是文化方面的问题;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新颖有效的特许经营方式被众多的国内厂商所模仿,形成了遍及全国的连锁经营热潮,这是很重要的一种制度性创新。因此,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是很复杂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引进而已,换句话说,国际技术贸易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从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角度而言,国际技术贸易的外部效应主要表现在它改变创新主体的内在意识,并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从而使得发展国家创新诱导的反应机制更加灵敏,最终改善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 首先,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变发展中国家创新意识缺乏的状况。很多发展中国家表现出一种维持传统和稳定为主调的社会意识结构,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借用结构主义的观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常常会陷入“累积因果关系”的恶性循环之中,也就是说技术创新在低水平上的停滞发展。而这种恶性循环是内在力量所无法克服的,这时候需要一种外在的推动力量,使其能够跳出这种恶性循环,而国际技术贸易可以看作是这样一种外在的力量,这种力量首先改变的是创新意识方面的问题。正像上述国际零售业连锁经营企业的例子一样,技术的引进带来了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新变化,先进的经营模式所具有的明显优势促使大量的模仿,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经营模式的创新。显然,在这一过程当中,企业和个人都经历了一次思维方式的转变,从认识、接受到模仿,甚至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情况进行二次创新,这种普遍性的思维方式的转变意味着一个国家创新意识的兴起。这对发展中国家的创新机制形成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因为只有具备创新意识的国家,政府才会对技术创新给予充分的重视,并为技术创新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和环境。 其次,国际技术贸易能够改善创新主体内外部的制度环境,促使发展中国家创新诱导反应机制的灵敏化。从引进技术的企业来说,为了充分利用引进的技术常常需要在企业的组织管理方面做出较大转变和创新,也就要改变企业内部的制度环境,比如说企业为了利用维护一套价值昂贵的生产线,需要新建立专门的技术部门,负责对其进行维修和改进,同时加强企业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制度,这些制度性的转变和创新都有利于企业进一步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在国家层次,政府为了保证技术引进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专门的技术金融制度以确保技术引进的配套资金。而且在国际通行的知识产权保护观念下,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技术贸易需要建立起一整套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否则,就难以从国际市场上引进技术,即使能够引进也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为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损害技术出让方的利益。也就是说,国际技术贸易客观上提出了对发展国家改善技术创新制度环境的要求,而这种要求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创新主体更好地对创新的市场需求做出正确的反应,最终有助于改善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的机制,并提高其水平。 三、小结 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充分地肯定了技术创新对“比较优势”的积极意义,无论是静态的、还是动态的。就国际贸易的双方而言,国际贸易对各自的技术创新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辨证地看,如果能就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作一长期分析的话,两者之间显然不仅具有一种互动效应,同时具有一种长期增长效应。因为新增长理论、新贸易理论,加上对当今世界经济的整体增长而言,不仅需要各国独立的技术创新,同时为了节约稀缺的世界经济资源,需要各国尽可能地分享这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技术创新,而国际贸易正好能实现这种意图。对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在处理国际贸易与技术创新的关系问题上,不仅需要做客观的长期和短期经济分析,同时也要充分地考虑到制度的、文化的、政治上的成本和收益。 技术贸易论文:高新技术贸易问题思考 一、国际高新技术贸易的发展现状 高新技术贸易是指不同国家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按照一般商业条件买卖高新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商业行为。从一个国家的立场上,国际高新技术贸易包括高新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引进。国际高新技术贸易的迅速发展,意味着世界各国对高新技术的需求一直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归纳起来看,其动力主要是: 第一,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科学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比资本和人力要素更大。西方国家经济增长70%是通过技术进步获得,而资本和人力投入只占经济增长的30%。经济发展和竞争实际是科技发展和竞争,先进技术成了人类社会的普遍需求,争取技术上的优势成为各国经济竞争主流。 第二,各国高新技术发展的非平衡性。这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技术水平上的差距,这决定了高新技术由北向南流动;二是东欧和远东国家与西欧和北美国家技术水平上的差距,这决定了高新技术由西向东流动;三是高新技术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间不同技术领域中高新技术发展的差异,促使高新技术在这些国家中流动。 第三,高新技术向纵深与边缘发展的趋势。当代高新技术既向纵深发展又向边缘发展,高新技术种类繁多且错综复杂,发展一项工业技术所需巨额投资往往超出一国的技术和经济能力,需要多国共同合作才能实现。因此,高新技术发展的专业化和国际间技术分工变成现实。 第四,高新技术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技术更替加快。不抓紧利用已发展的高新技术,这些技术很快就被新的技术所取代而丧失其价值,无疑这将促使高新技术的拥有者通过技术转让来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跨国公司向全球扩张的需要。跨国公司以高新技术作为向全球扩张的优秀武器,以合资或合作方式与各国开展商业和技术合作,以高新技术进行投资并以高新技术对合资企业进行控制,达到迂回进入他国市场,实现其全球战略的目的。我国高新技术成果的开发和转化能力同发达国家比依然很弱,高新技术产业在整个产业中所占比重还很低。2013年全国出口产品中高新技术产品比重不到20%,市场占有率较低。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贸易,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创新的内在要求,增强科学研究同经济结合的内在机制,促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二、国际高新技术贸易的战略地位 高新技术须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所谓商品化,是指相当比例的科技成果在商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得到应用或转化为批量商品在国内外市场中流通并形成科研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基地。当大比例的科技成果进入市场或生产销售过程是商品化的定量概念。我国目前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的比例为不到30%,美欧等发达国家2014年已接近80%,差距相当明显。高新技术商品化定量要求是50%。所谓产业化,是指在高新技术商品大规模生产、销售和应用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占国民经济的相当份额并建立一套较完善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管理体系,形成一批亿元产值企业和名牌产品,高新技术技工贸总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所占比例是产业化的定量概念。我国目前高新技术总收入约为国民生产总值15%,而发达国家达到约60%。作为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形成产业化的定量要求,应当是高新技术技工贸总收入达国民生产总值的30%以上。所谓国际化,是指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全面进入国际经济、技术体系,在研究、开发、信息、金融、贸易、法律等方面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起一大批海外高新技术企业并逐步形成一批在世界范围内取得资源、生产、贸易和服务最佳配制的跨国公司。国际化的定量概念是出口额在高新技术技工贸总收入中达到40%上,资金投入的50%源于外资,20%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海外设有分支机构等。高新技术贸易促进了产业发展。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技术推动占15%,市场拉动占80%。可见,我国在重视高新技术贸易的时候,不能仅着眼于技术贸易,还应在产品贸易方面下大功夫。国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及产业的发展实践都充分证明: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离不开技术贸易和产业贸易。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往往以产定销,这种生产模式是盲目的,很难形成批量生产。而国外往往把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骨干力量放在产业贸易部门,通过市场调研、市场开拓带动和促进高新技术及产业的发展。 三、国际高新技术贸易走势及我国的对策 进入21世纪,世界高新技术贸易额有很大增长,发达国家高新技术贸易额已达国民生产总值的50%以上,而且这种发展势头至今没停止。随着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进一步发展,现代国际高新技术贸易将形成四种基本优势。 一是硬件技术与软件技术、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在转让中日益交融。在现代国际高新技术贸易中,单纯购买设备正被硬软件技术一揽子买卖所代替。事实上,先进的技术设备如没有配套工艺流程和方法,就难以发挥功能,如不了解和掌握技术设备的设计原理、制造工艺和必要的技术档案,技术购买者就很难仿制或在原设备基础上改进和完善。在专利制度下,保持对先进技术的垄断既需要法律保护,也需要发明者的自我保护。因为专利技术须向社会公开,技术发明者对某些关键技术工艺、配方比例及制作流程等内容往往不申请专利,而作为专有技术保密。这样,技术承受方购买专利后还需购买专有技术,才能将专利有效用于技术制成品和生产过程。因此,现代高新技术贸易中一项技术转让设计的技术形态和类别有多种。 二是高新技术贸易中的产业贸易将更活跃,比例也将占主导地位。高新技术和产品发展是高投入和高风险,这一点没人怀疑,而高风险最主要是市场风险却很少有人明白。由于高新技术产品附加值高,更新换代快,所以市场竞争激烈。若高新技术贸易发展了,产品成了市场抢手货,无疑将促进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 三是高新技术贸易与资本转移及其他形式的国有经济合作交织渗透。由于商品的国际交换,包括单纯国际技术转让在维系交换双方经济利益等方面存在某些固有的缺陷,同时,随着国际交往形式增多,因此,技术转让与其他形式的国际经济交往合作在更大范围内,以更多种形式融合渗透。部分技术拥有者放弃单纯技术买卖,开始从事产业贸易,或将技术作为投资入股或合资办厂的投入要素,以参与技术产业效益的分享作技术补偿,部分技术拥有者在提供技术时也提供资金贷款,或在提供资金贷款时限定接受为购买其技术。这样,纯粹的技术买卖关系扩展为以技术商品为中心的复合型国际经济技术合作。 四是高新技术贸易在政府间进行的比例增大。由于高新技术如航天航空技术、核能技术等,涉及国家重要部门和战略利益,也由于高新技术发展需要庞大资金保证和完整的技术系统保证。因此,政府参与或通过政府进行高新技术贸易成为必要,而政府的介入将使高新技术的国际贸易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二十一世纪以来,虽然国际贸易额不断增长,但因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仍坚持对我国实行高新技术产品的“禁运”,限制了我国高新技术贸易的发展。为促进我国高新技术贸易发展,“十三五”期间有必要在我国部分条件成熟的城市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建设一批与国际接轨的高新技术贸易城,它集高新技术信息交流、高新技术博览、高新技术贸易、高新技术开发及高新技术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是国内外高新技术及产品的集散地和信息库。它既是高新技术成果展示、转让、贸易的基地和媒介,又是了解、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高新技术及成果的桥梁和窗口,并将带动以高新技术贸易市场为中心的金融、信息、商品、服务等整个市场体系的发展和突破。 作者:周思磊 徐思豪 肖晋 技术贸易论文:国外技术贸易负面影响分析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要求是合理的;国外要求合理;国外实施的措施不合理;信息技术非常发达,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秘密地制定某个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而突然实施;有两个较著名的案例被众人称为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的不及时传递、分享以及之后的应到工作缺乏互动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国负面影响 论文摘要:文章介绍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概念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分类,并分析了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相关出口产品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所谓“技术性贸易壁垒”,又称“技术性贸易措施”或“技术壁垒”,是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认证体系(合格评定程序)等形式出现,涉及的内容广泛,含盖科学技术、卫生、检疫、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认证等诸多技术性指标体系,运用于国际贸易当中,呈现出灵活多变、名目繁多的规定。由于这类壁垒大量的以技术面目出现,因此常常会披上合法外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为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 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大体可分以下三类:第一类,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要求是合理的,我国企业具有达到该要求的生产技术;第二类,国外要求合理,但我国大多数企业目前还不具备达到国外要求的生产水平;第三类,国外实施的措施不合理,有歧视性,或违反了TBT协定的相关规定。 上述三类技术性贸易措施都可能对我相关出口产品造成损失、形成负面影响,但不能仅凭出现损失或造成负面影响这一表象就将这些措施全部称之为技术性贸易壁垒。 对于由第一类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关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应负全责。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提出新的合理要求代表着社会的进步,对相关产品提出更高的合理要求是必然的。俗话讲“入乡随俗”。企业应积极获取这方面的信息,调整生产工艺,生产出符合进口国要求的产品。企业因这类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损失,实属可惜,这些措施不应被视为技术性贸易壁垒。 对于由第二类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负面影响的,又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外要求超前,没有考虑大多数国家的情况;另外一种是我国企业的生产水平确实落后于大多数国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无论如何都应首先向这种先进的要求看齐,然后从企业自身寻找差距,提出问题,寻找对策。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一方面,企业应及时了解进口国(或地区)对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变化,落实“以质取胜”战略,变被动受限为主动调整,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求助于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自己在符合这些先进的技术性要求方面的差距和具体问题、难点,请有关部门利用各种方式,与措施实施国政府进行沟通,寻求合理的过渡期,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的发生。 由于这类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基于合理的目的制定的,所以即使其对我出口产生不利影响也不能一概加以否定,不能笼统地将之称为技术性贸易壁垒,要区别对待。无论如何,绝对不能简单以“多年来我一直生产、销售、出口这样的产品也没有出现问题”,或者“为什么其他国家没有这样的要求”等理由与措施实施国辩解。这样就等于对外宣称,我们国家的产品一直不合格,我们的消费者就是一直使用这些不合格产品等等,反而引起他国对我出口产品更多的关注和设限。 第三类技术性贸易措施就与上述两类有质的区别。由于这类措施的内容、实施方法等违反了WTO的相关规定(如果是WTO成员的话)、或不符合国际惯例、或未遵守双边协定,从而造成对我国出口企业或出口产品的歧视性待遇,导致企业合法利益受损,可以将其称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所以企业,特别是政府主管部门需要十分关注。 实践中,使我出口企业受损的大多数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属于上述前两类。这也可以从科技部的一项调查中加以佐证。2003年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与中国企业联合会共同对天津、山东、江苏三省市260家出口企业的调查显示,我国81%的出口企业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企业出口造成的影响来看,认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合理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8.7%,而34.7%和25.9%的企业是由于不了解国外技术标准和未达到国外产品标准而造成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那些实施后,“企业是由于不了解国外技术标准和未达到国外产品标准”而产生影响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称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不妥当的。 当前,信息技术非常发达,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秘密地制定某个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而突然实施,除非我们漠视。而且中国已加入WTO四年了,随着对外贸易量的增加,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也日渐提高,还没有哪个国家明目张胆地对我实施第三类技术性贸易措施。所以应尽力避免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炒作,不可泛壁垒化。 加入WTO后,有两个较著名的案例被众人称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即欧盟对中国动物源性产品实施进口禁令和制定打火机CR标准。这里篇幅有限,不再赘述案件过程,但如果我们仔细分析这两个案件的话,信息的不及时传递、分享以及之后的应到工作缺乏互动,是最后对我造成损失或形成负面影响或造成被动局面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在以上两个案例中,如果相关的信息能够及时获得、分送相关部门和企业,与欧盟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有效的互动,就有可能避免对我相关出口产品的限制。当然,上述两案例的结果也是不相同的,经过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努力交涉,欧盟的CR标准到目前为止暂时尚未对我输欧打火机形成限制,但仍是一个悬在中国打火机出口企业头的利剑,随时可能引发。而动物源性产品禁令虽然目前大多数产品已解禁,但已对我许多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实实在在地造成了数亿美元的损失,教训相当深刻。 技术贸易论文:国外技术贸易影响因素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大体可分以下三类等进行讲述,包括了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基于合理的目的制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负面影响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关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应负全责、信息技术非常发达,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秘密地制定某个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而突然实施等,具体资料请见: 论文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国负面影响 论文摘要:文章介绍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概念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分类,并分析了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相关出口产品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 所谓“技术性贸易壁垒”,又称“技术性贸易措施”或“技术壁垒”,是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协议、标准和认证体系(合格评定程序)等形式出现,涉及的内容广泛,含盖科学技术、卫生、检疫、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和认证等诸多技术性指标体系,运用于国际贸易当中,呈现出灵活多变、名目繁多的规定。由于这类壁垒大量的以技术面目出现,因此常常会披上合法外衣,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中最为隐蔽、最难对付的非关税壁垒。 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大体可分以下三类:第一类,国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要求是合理的,我国企业具有达到该要求的生产技术;第二类,国外要求合理,但我国大多数企业目前还不具备达到国外要求的生产水平;第三类,国外实施的措施不合理,有歧视性,或违反了TBT协定的相关规定。 上述三类技术性贸易措施都可能对我相关出口产品造成损失、形成负面影响,但不能仅凭出现损失或造成负面影响这一表象就将这些措施全部称之为技术性贸易壁垒。 对于由第一类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关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应负全责。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提出新的合理要求代表着社会的进步,对相关产品提出更高的合理要求是必然的。俗话讲“入乡随俗”。企业应积极获取这方面的信息,调整生产工艺,生产出符合进口国要求的产品。企业因这类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损失,实属可惜,这些措施不应被视为技术性贸易壁垒。 对于由第二类技术性贸易措施造成负面影响的,又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外要求超前,没有考虑大多数国家的情况;另外一种是我国企业的生产水平确实落后于大多数国家。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无论如何都应首先向这种先进的要求看齐,然后从企业自身寻找差距,提出问题,寻找对策。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一方面,企业应及时了解进口国(或地区)对产品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变化,落实“以质取胜”战略,变被动受限为主动调整,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求助于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自己在符合这些先进的技术性要求方面的差距和具体问题、难点,请有关部门利用各种方式,与措施实施国政府进行沟通,寻求合理的过渡期,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的发生。 由于这类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基于合理的目的制定的,所以即使其对我出口产生不利影响也不能一概加以否定,不能笼统地将之称为技术性贸易壁垒,要区别对待。无论如何,绝对不能简单以“多年来我一直生产、销售、出口这样的产品也没有出现问题”,或者“为什么其他国家没有这样的要求”等理由与措施实施国辩解。这样就等于对外宣称,我们国家的产品一直不合格,我们的消费者就是一直使用这些不合格产品等等,反而引起他国对我出口产品更多的关注和设限。 第三类技术性贸易措施就与上述两类有质的区别。由于这类措施的内容、实施方法等违反了WTO的相关规定(如果是WTO成员的话)、或不符合国际惯例、或未遵守双边协定,从而造成对我国出口企业或出口产品的歧视性待遇,导致企业合法利益受损,可以将其称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所以企业,特别是政府主管部门需要十分关注。 实践中,使我出口企业受损的大多数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属于上述前两类。这也可以从科技部的一项调查中加以佐证。2003年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与中国企业联合会共同对天津、山东、江苏三省市260家出口企业的调查显示,我国81%的出口企业遇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企业出口造成的影响来看,认为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合理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8.7%,而34.7%和25.9%的企业是由于不了解国外技术标准和未达到国外产品标准而造成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那些实施后,“企业是由于不了解国外技术标准和未达到国外产品标准”而产生影响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称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是不妥当的。 当前,信息技术非常发达,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秘密地制定某个技术法规、标准或合格评定而突然实施,除非我们漠视。而且中国已加入WTO四年了,随着对外贸易量的增加,在世界上的影响力也日渐提高,还没有哪个国家明目张胆地对我实施第三类技术性贸易措施。所以应尽力避免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炒作,不可泛壁垒化。 加入WTO后,有两个较著名的案例被众人称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即欧盟对中国动物源性产品实施进口禁令和制定打火机CR标准。这里篇幅有限,不再赘述案件过程,但如果我们仔细分析这两个案件的话,信息的不及时传递、分享以及之后的应到工作缺乏互动,是最后对我造成损失或形成负面影响或造成被动局面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在以上两个案例中,如果相关的信息能够及时获得、分送相关部门和企业,与欧盟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有效的互动,就有可能避免对我相关出口产品的限制。当然,上述两案例的结果也是不相同的,经过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努力交涉,欧盟的CR标准到目前为止暂时尚未对我输欧打火机形成限制,但仍是一个悬在中国打火机出口企业头的利剑,随时可能引发。而动物源性产品禁令虽然目前大多数产品已解禁,但已对我许多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实实在在地造成了数亿美元的损失,教训相当深刻。 技术贸易论文:国际技术贸易的综述 1国际技术贸易的理论基础 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对国际技术贸易的理论探索尚未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我们能从中找出一点关于国际技术贸易的理论基础。之后的需求-资源关系理论、技术要素理论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等都开始对国际技术贸易有所涉及,并着手对技术进行独立研究。关于国际技术贸易产生的原因,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生产的技术越是先进、生产的条件越好的商品所需要的个别劳动时间越少,该商品也就越具有价格优势。鉴于此,市场参与者都会积极主动地研发新技术,以此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若市场有合适的技术可以购买,且其价格低于自己研发所需要的费用,那么技术贸易就产生了。比较成本理论认为,不同国家研制开发技术的条件存在区别,技术产品的相对成本也存在高低之分,故一个国家从发达国家购买技术的同时也向不发达国家输出了技术,这一理论奠定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客观依据。根据赫克歇尔和俄林,技术知识是一种要素禀赋,每个国家都应该充分利用其相对丰富的要素进行生产和出口,进口稀缺的要素产品。因此,每个国家都应该出口其掌握了技术的产品,进口其没有掌握的技术的产品。美国学者波斯纳和哈夫鲍尔认为,技术先进的国家由于其技术上的优势会使其在该产品的生产上保持一段时间的垄断地位,从而形成了技术差距。由于技术的模仿效应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这一段时间内,关于该技术产品的贸易便产生了。日本人斋藤优认为一国的经济发展受到国内和与之有经济交往的国家的需求以及与资源的制约,如果资源不能满足需求,就会产生技术革新,也形成国际技术转移的动力。 关于国际技术贸易动机的研究,曼斯菲尔德认为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技术转让和直接投资上进行选择:如果跨国公司在生产要素上有保障,出口又能获得较大利润的情况下,一般会倾向于直接投资;只有在国外市场较小、目标市场国不具备投资的条件下,跨国公司会选择技术转让。英国经济学家邓宁则认为一国的经济活动由对外直接投资、技术转移和货物贸易构成,要想考察国际技术转移的动机,就必须将三者结合起来分析提出“三优势”理论模型,该理论认为国际技术转移的动机的“三优势”包括内部化优势、所有权优势以及区位优势。所有权优势是指国外企业没有的、本公司所有的技术、商标所有权优势以及规模经济等优势;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内部运用所有权优势,实现技术转移内部化、消除交易成本的能力;区位优势则指东道国所拥有的要素享赋、市场以及政策优势。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企业内部优势以及东道国区位优势不明显,企业就会倾向于进行技术转移。 关于国际技术贸易转让机制的研究,根据上述的技术差距理论,随着其他模仿国加大对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和模仿生产,技术创新国的技术领先优势便会逐渐丧失。为了延长技术的生命周期和实现利润最大化,技术创新国会通过技术许可和投资等方式进行技术转让。技术模仿国则通过自行研究或技术引进等方式掌握该生产技术,从而实现技术产局缩小甚至消失。美国经济学家费农认为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三个阶段:产品开发阶段、产品成熟阶段和产品标准化阶段。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产品的要素密集度不同,生产该产品的优势也随之从科技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再到劳动力密集型将进行转移。在这一过程中,技术领先国开发新技术产品并占领国内市场,继而向外出口,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大,然后技术产品出口又逐渐减少,最后该技术产品的创新国从国外进口。这样,该技术在技术创新国结束它的生命周期。但由于技术产品的输出,资本和技术也在输出,技术从而由技术创新国转移到另一国,这样该技术在另一个国家开始了其新的生命周期。综上所述,国际技术贸易的产生是伴随着商品贸易,马克思商品价值理论、比较优势、赫克歇尔和俄林资源禀赋等理论都在一定的程度上分别阐述了国际技术贸易理论产生的原因、国际技术贸易运作机制。 2国际技术贸易技术发展作用的研究 国内研究学者围绕国际技术贸易与技术进步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研究主要集中在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关系以及技术引进与工业技术进步的关系等。周斌、李辉娥(2000)用柯布一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对上海市技术引进项目的宏观经济效益进行定量分析,研究表明技术引进提高了上海的工业技术水平,促进了技术进步。成蓉(2002)认为技术引进是促进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的有效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技术引进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方面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田楠(2005)测算出了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之间有显著的较强正向作用关联性。上述研究都表明技术引进对技术进步都存在正向影响。而陈国宏(2001)等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分析法验证了短期内,技术引进是我国工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原因,但不存在长期内则同向关系。李光泗、徐翔(2006)对1990-2004年江苏省的数据研究表明:江苏省技术引进与技术进步呈现负相关,没有表现出预期的正向影响;而自主创新投入对江苏省技术进步产生了显著的正向作用;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投入与技术进步之间均没有表现出显著的格兰杰因果关系。综上,国内大部分研究结果认为通过技术引进可以促进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但有文献认为技术引进与技术进步不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更有文献验证技术引进与技术进步负相关。这一结果与国外学者大多支持的技术转移促进技术进步的一致结论大相径庭。对此,许继琴、潘丹等(2008)纵观世界各国技术引进的历史进程,发现技术引进成功的国家都是正确处理好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关系。而我国长期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重视不足,这可能是导致国内实证研究结果不一致的重要原因之一。 3国际技术贸易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研究 不少学者还对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蒋殿春(2001)[10]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引进应与其国内技术发展水平、投入要素相对价格、消费者收入特征等技术支持要素相适应,并指出所引进技术要与国内技术水平差异不太大、接近于表转化或转标准化的新技术,国内的有关政策也应对技术选择作适当的引导。部分学者还分析交易成本与国际技术贸易发展之间的关系。张亚斌、王晓娴(2004)认为交易费用与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呈负相关关系。蒋翼潮(2012)也认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与交易成本的高低呈非线性的负相关关系。黄静波(2005)分别从国家、工业、企业、技术、技术转移合约层面五个方面入手,证明成功的国际技术转移必备条件包括:一项好的技术、有对技术的需求及双方都拥有能够胜任该项技术转移活动的技术专家。李洁、石林芬(2009)在引入TBP(技术国际收支)的收入数据,通过相关分析和协整研究分析,对R D投入与国际技术贸易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并进一步证实:R D经费总额的增加将导致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收入的增加,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收入的增加也将导致经费总额的增加;企业R D经费比政府部门R D经费对于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收入的影响更大。提出为提高我国技术贸易中的收入以及我国在技术贸易中的竞争力,应当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确定企业在R D中的主体地位,制定激励R D投入的公共政策,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对国际技术贸易的管理。综上所述,对于国际技术贸易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研究认为其主要集中在交易成本、对于技术的需求以及企业对于技术研发投入这几个方面,并且对于研发和国际技术贸易发展的影响研究最为多。 4国际技术贸易的现状、特点和趋势分析 江澄(1990)阐述了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国际间技术向差距(阻力)小而吸引力大的方向转移;世界技术市场的地理分布高度集中;西方跨国公司在世界技术市场上的垄断性;各国政府对技术贸易的干预日渐加强,世界技术市场已成为当前国际经济斗争的一个热点。并总结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前景:世界技术市场将继续扩大,技术贸易额将继续增长;国际技术贸易的地理分布格局不会有明显的变化,80%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性工业化技术的来源将更加的广阔,市场竞争将更加的激烈;亚太地区将成为重要的国际技术市场。黄繁华(1997)认为国际技术贸易的重要性和市场份额不断增加,国际技术贸易方式多样化、复杂化,跨国公司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主体,使得国际技术市场形成了垄断性和竞争性病句的局面。研究认为国际技术贸易额将高速增长,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将向“知识型”“、信息型”领域倾斜,高新技术的国际技术贸易将不断加大,国际技术贸易的环境也将大幅度改善。 刘助仁(2000)、李桂芹(1997)、杨爱群(1989)、张翠微(1995)综合当代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趋势存在以下八个方面:第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加之技术因素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呼唤着技术贸易,技术贸易已然成为当前国际贸易发展中最具活力的贸易方式;第二,国际技术贸易的规模将日益扩大;第三,技术产品出口的基础是国内技术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因此各国将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大力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第四,技术贸易的迅速发展与各国对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的扶持是分不开了,各国将会更加积极的扶持新技术产品出口;第五,信息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日渐提升;第六,国际技术贸易格局呈现出不平更行,发大国家之间成交的技术贸易占世界技术贸易80%,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成交的技术贸易占10%,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不足10%,此外,国际信息技术市场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是美国、日本和欧盟,三者几乎占尽世界总量的50%;第七,跨国公司每年投入巨资进行技术的研发,将成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渠道;第八,跨国公司主要通过“内部化贸易”方式进行高新技术的转让,国际技术贸易垄断性日趋增强。 余涛、翁凌崚(2008)认为国际技术贸易的趋势表现为:地位不断上升;企业兼并、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技术供给的出现给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带来了重大的变化;国际技术贸易结构向“知识型”“、信息型”倾斜,专利国际化趋势加快。加入世贸组织必将对我国开展国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带来更为深远的影响,不仅面临更多的机会,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赵明(2003)认为美日两国在二战后发展国际技术贸易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一定的借鉴,建议抓好WTO这一契机,大力促进国际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加强支持产权保护、完善专利制度,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相结合、以自主开发为主,从根本上提升我国技术竞争力。乔生(2004)通过对江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优秀竞争力的分析,指出面对国际技术贸易的限制,我国企业也应制定提升竞争力的战略。陈仲常、马红旗(2010)利用熵权法建立综合指标评价模型,计算了我国高技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潜力综合评价值,结果表明技术贸易对我国高技术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关系,研究表明对引进技术的吸收能很好的带动技术创新能力的发展,也建议我国高技术产业要在发展国际技术贸易的同时,以“自主创新”为主“、跟随创新”为辅,注重技术创新潜力的培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各国越来越注重技术发展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并将发展模式向技术密集型转移,而且国际技术贸易份额不断加大、方式不断多样化,已然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国的对外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研究表明,我们国家可以利用国际技术贸易的平台、引进技术并积极消化,可以提升我国的技术水平和促进产业升级,而且只有实现自我创新才能实现真正的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从根本上提升技术水平。此外,我们也看得出来研发投入和相关的政策支持将是自我创新能力培养的有力保障。 作者:孙紫玉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技术贸易论文:国际技术贸易的研究论述 1国际技术贸易的理论基础 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对国际技术贸易的理论探索尚未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但我们能从中找出一点关于国际技术贸易的理论基础。之后的需求-资源关系理论、技术要素理论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等都开始对国际技术贸易有所涉及,并着手对技术进行独立研究。关于国际技术贸易产生的原因,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生产的技术越是先进、生产的条件越好的商品所需要的个别劳动时间越少,该商品也就越具有价格优势。鉴于此,市场参与者都会积极主动地研发新技术,以此来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若市场有合适的技术可以购买,且其价格低于自己研发所需要的费用,那么技术贸易就产生了。比较成本理论认为,不同国家研制开发技术的条件存在区别,技术产品的相对成本也存在高低之分,故一个国家从发达国家购买技术的同时也向不发达国家输出了技术,这一理论奠定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客观依据。根据赫克歇尔和俄林,技术知识是一种要素禀赋,每个国家都应该充分利用其相对丰富的要素进行生产和出口,进口稀缺的要素产品。因此,每个国家都应该出口其掌握了技术的产品,进口其没有掌握的技术的产品。美国学者波斯纳和哈夫鲍尔认为,技术先进的国家由于其技术上的优势会使其在该产品的生产上保持一段时间的垄断地位,从而形成了技术差距。由于技术的模仿效应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这一段时间内,关于该技术产品的贸易便产生了。日本人斋藤优认为一国的经济发展受到国内和与之有经济交往的国家的需求以及与资源的制约,如果资源不能满足需求,就会产生技术革新,也形成国际技术转移的动力。关于国际技术贸易动机的研究,曼斯菲尔德认为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在技术转让和直接投资上进行选择:如果跨国公司在生产要素上有保障,出口又能获得较大利润的情况下,一般会倾向于直接投资;只有在国外市场较小、目标市场国不具备投资的条件下,跨国公司会选择技术转让。英国经济学家邓宁则认为一国的经济活动由对外直接投资、技术转移和货物贸易构成,要想考察国际技术转移的动机,就必须将三者结合起来分析提出“三优势”理论模型,该理论认为国际技术转移的动机的“三优势”包括内部化优势、所有权优势以及区位优势。所有权优势是指国外企业没有的、本公司所有的技术、商标所有权优势以及规模经济等优势;内部化优势是指企业内部运用所有权优势,实现技术转移内部化、消除交易成本的能力;区位优势则指东道国所拥有的要素享赋、市场以及政策优势。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企业内部优势以及东道国区位优势不明显,企业就会倾向于进行技术转移。关于国际技术贸易转让机制的研究,根据上述的技术差距理论,随着其他模仿国加大对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和模仿生产,技术创新国的技术领先优势便会逐渐丧失。为了延长技术的生命周期和实现利润最大化,技术创新国会通过技术许可和投资等方式进行技术转让。技术模仿国则通过自行研究或技术引进等方式掌握该生产技术,从而实现技术产局缩小甚至消失。美国经济学家费农认为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三个阶段:产品开发阶段、产品成熟阶段和产品标准化阶段。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产品的要素密集度不同,生产该产品的优势也随之从科技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再到劳动力密集型将进行转移。在这一过程中,技术领先国开发新技术产品并占领国内市场,继而向外出口,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大,然后技术产品出口又逐渐减少,最后该技术产品的创新国从国外进口。这样,该技术在技术创新国结束它的生命周期。但由于技术产品的输出,资本和技术也在输出,技术从而由技术创新国转移到另一国,这样该技术在另一个国家开始了其新的生命周期。综上所述,国际技术贸易的产生是伴随着商品贸易,马克思商品价值理论、比较优势、赫克歇尔和俄林资源禀赋等理论都在一定的程度上分别阐述了国际技术贸易理论产生的原因、国际技术贸易运作机制。 2国际技术贸易技术发展作用的研究 国内研究学者围绕国际技术贸易与技术进步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研究主要集中在技术引进与自主创新关系以及技术引进与工业技术进步的关系等。周斌、李辉娥(2000)[4]用柯布一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对上海市技术引进项目的宏观经济效益进行定量分析,研究表明技术引进提高了上海的工业技术水平,促进了技术进步。成蓉(2002)[5]认为技术引进是促进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的有效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技术引进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方面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田楠(2005)[6]测算出了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之间有显著的较强正向作用关联性。上述研究都表明技术引进对技术进步都存在正向影响。而陈国宏(2001)[7]等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分析法验证了短期内,技术引进是我国工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原因,但不存在长期内则同向关系。李光泗、徐翔(2006)[8]对1990-2004年江苏省的数据研究表明:江苏省技术引进与技术进步呈现负相关,没有表现出预期的正向影响;而自主创新投入对江苏省技术进步产生了显著的正向作用;技术引进和自主创新投入与技术进步之间均没有表现出显著的格兰杰因果关系。综上,国内大部分研究结果认为通过技术引进可以促进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但有文献认为技术引进与技术进步不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更有文献验证技术引进与技术进步负相关。这一结果与国外学者大多支持的技术转移促进技术进步的一致结论大相径庭。对此,许继琴、潘丹等(2008)[9]纵观世界各国技术引进的历史进程,发现技术引进成功的国家都是正确处理好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关系。而我国长期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重视不足,这可能是导致国内实证研究结果不一致的重要原因之一。 3国际技术贸易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研究 不少学者还对国际技术贸易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蒋殿春(2001)[10]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引进应与其国内技术发展水平、投入要素相对价格、消费者收入特征等技术支持要素相适应,并指出所引进技术要与国内技术水平差异不太大、接近于表转化或转标准化的新技术,国内的有关政策也应对技术选择作适当的引导。部分学者还分析交易成本与国际技术贸易发展之间的关系。张亚斌、王晓娴(2004)[12]认为交易费用与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呈负相关关系。蒋翼潮(2012)[11]也认为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与交易成本的高低呈非线性的负相关关系。黄静波(2005)[12]分别从国家、工业、企业、技术、技术转移合约层面五个方面入手,证明成功的国际技术转移必备条件包括:一项好的技术、有对技术的需求及双方都拥有能够胜任该项技术转移活动的技术专家。李洁、石林芬(2009)[12]在引入TBP(技术国际收支)的收入数据,通过相关分析和协整研究分析,对R D投入与国际技术贸易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并进一步证实:R D经费总额的增加将导致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收入的增加,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收入的增加也将导致经费总额的增加;企业R D经费比政府部门R D经费对于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收入的影响更大。提出为提高我国技术贸易中的收入以及我国在技术贸易中的竞争力,应当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确定企业在R D中的主体地位,制定激励R D投入的公共政策,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对国际技术贸易的管理。综上所述,对于国际技术贸易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研究认为其主要集中在交易成本、对于技术的需求以及企业对于技术研发投入这几个方面,并且对于研发和国际技术贸易发展的影响研究最为多。 4国际技术贸易的现状、特点和趋势分析 江澄(1990)[13]阐述了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国际间技术向差距(阻力)小而吸引力大的方向转移;世界技术市场的地理分布高度集中;西方跨国公司在世界技术市场上的垄断性;各国政府对技术贸易的干预日渐加强,世界技术市场已成为当前国际经济斗争的一个热点。并总结了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前景:世界技术市场将继续扩大,技术贸易额将继续增长;国际技术贸易的地理分布格局不会有明显的变化,80%集中在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性工业化技术的来源将更加的广阔,市场竞争将更加的激烈;亚太地区将成为重要的国际技术市场。黄繁华(1997)[14]认为国际技术贸易的重要性和市场份额不断增加,国际技术贸易方式多样化、复杂化,跨国公司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主体,使得国际技术市场形成了垄断性和竞争性病句的局面。研究认为国际技术贸易额将高速增长,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将向“知识型”“、信息型”领域倾斜,高新技术的国际技术贸易将不断加大,国际技术贸易的环境也将大幅度改善。刘助仁(2000)[15]、李桂芹(1997)[16]、杨爱群(1989)[17]、张翠微(1995)[18(]综合当代国际技术贸易的发展趋势存在以下八个方面:第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加之技术因素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呼唤着技术贸易,技术贸易已然成为当前国际贸易发展中最具活力的贸易方式;第二,国际技术贸易的规模将日益扩大;第三,技术产品出口的基础是国内技术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因此各国将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大力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第四,技术贸易的迅速发展与各国对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的扶持是分不开了,各国将会更加积极的扶持新技术产品出口;第五,信息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日渐提升;第六,国际技术贸易格局呈现出不平更行,发大国家之间成交的技术贸易占世界技术贸易80%,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成交的技术贸易占10%,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不足10%,此外,国际信息技术市场占主导地位的国家是美国、日本和欧盟,三者几乎占尽世界总量的50%;第七,跨国公司每年投入巨资进行技术的研发,将成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渠道;第八,跨国公司主要通过“内部化贸易”方式进行高新技术的转让,国际技术贸易垄断性日趋增强。余涛、翁凌崚(2008)[19]认为国际技术贸易的趋势表现为:地位不断上升;企业兼并、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技术供给的出现给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带来了重大的变化;国际技术贸易结构向“知识型”“、信息型”倾斜,专利国际化趋势加快。加入世贸组织必将对我国开展国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带来更为深远的影响,不仅面临更多的机会,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赵明(2003)[20]认为美日两国在二战后发展国际技术贸易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一定的借鉴,建议抓好WTO这一契机,大力促进国际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加强支持产权保护、完善专利制度,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相结合、以自主开发为主,从根本上提升我国技术竞争力。乔生(2004)[21]通过对江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优秀竞争力的分析,指出面对国际技术贸易的限制,我国企业也应制定提升竞争力的战略。陈仲常、马红旗(2010)[22]利用熵权法建立综合指标评价模型,计算了我国高技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潜力综合评价值,结果表明技术贸易对我国高技术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关系,研究表明对引进技术的吸收能很好的带动技术创新能力的发展,也建议我国高技术产业要在发展国际技术贸易的同时,以“自主创新”为主“、跟随创新”为辅,注重技术创新潜力的培养。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各国越来越注重技术发展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并将发展模式向技术密集型转移,而且国际技术贸易份额不断加大、方式不断多样化,已然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国的对外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研究表明,我们国家可以利用国际技术贸易的平台、引进技术并积极消化,可以提升我国的技术水平和促进产业升级,而且只有实现自我创新才能实现真正的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从根本上提升技术水平。此外,我们也看得出来研发投入和相关的政策支持将是自我创新能力培养的有力保障。 作者:孙紫玉 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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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加快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创优论文 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个控制系统。有效的内部控制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防止错误舞弊的重要基石。我国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以内部会计控制的形式来规范的,基本形成了“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兼顾与会计相关的其他控制”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这套体系已成为有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和单位内部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主要参考依据,对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改变我国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乏力、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企业内部管理散乱的现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还存在一定问题,很多方面还亟待完善;而2006年2月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在新的制度环境下应如何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应有的保证作用,便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执行的现状 到目前为止,财政部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按照分批分步的方式,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6项具体内部控制规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对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方法和内容等基本问题都做出了规定,是制定后续规范的基础与依据,该规范的出台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随后,我国又颁布了六个具体规范,体现了从会计控制入手,突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环节,并向其他管理环节延伸的控制思路。 以上规范自开始实施以来,从制度源头上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提供了保障,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综观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现状却不乐观,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环节、实施环节和监督反馈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内控制度制定环节存在不足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管理者对内部会计控制认识不足,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持冷漠态度,以传统经验代替规范化管理措施和手段,根本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有些企业虽有建立,但在内控制度的制定环节,还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对企业经营的某个或某几个关键点进行控制。比如企业将付款环节对原始单据的审核作为关键控制点,但供应部门因弄虚作假或失职,购进了质次价高的材料,会计部门依然会在审查原始单据无误后照价付款,这就只能实现会计的事后核算、监督功能,未能对整个生产经营进行控制。在当前常见的企业分口管理制度下,企业内部的管理形成条块分割,这样的内控制度设计没有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没有覆盖到所有的部门和岗位,未能实现立体交叉、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预防监控,内部控制建设不成体系,步入了内控建设的另一个误区。 (二)企业管理者越权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体制等原因,我国较为严重的“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现象,很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对经济活动进行越权干预的现象比较严重,岗位设置及权限、审批程序等重要控制环节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相背离,这是造成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失效,进而导致舞弊行为发生、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因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导致经营失败的案例在我国可谓屡见不鲜。 (三)会计人员素质有限 一方面,有些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辨别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无法适应内部会计控制所需的知识层次,影响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另一方面,部分会计人员虽具有足够的专业技术水平,但出于个人利益驱动无视会计职业道德,对单位领导及其他业务经办人员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对发现的内部会计控制的漏洞,不仅没有主动提出建议对制度加以完善,反而直接参与贪污、挪用公款、盗窃资金等违法违纪活动。会计人员的这种专业素养和道德素质无法满足投资者及企业发展的要求,制约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 (四)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发挥有限 在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过程中,内部审计既是控制活动的一部分,又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未能履行其应有职能。首先,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够。我国企业大多实行的是单一的厂长经理模式,这就导致内部审计不能监督上级,高层管理者是实质上的“自由人”。同时,对受厂长、经理直接领导的其他职能部门也不易进行监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严重受限。其次,对内部审计的职能理解存在偏差。有关人员,包括内部审计人员自身在内,经常将内部审计的职能简单理解为会计监督,而且过分强调“查错纠弊”,忽视了“防错防弊”这一职能,未能发挥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作用。再次,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相当部分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必要的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部门力量薄弱,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这些都是阻碍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内部控制产生的影响 从有关定义中看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可以说“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当前大家普遍关注、也是内部控制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会计信息失真必然与会计信息产生的某个或所有环节相关,而高质量的会计规制是产生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基础。高质量的会计规制,只有得到有效执行才能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这就需要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而会计规制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原因分为以下两种:一是由于执行人员专业判断有误所导致的偏差;二是执行人员故意违背会计规制。相应地,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三类,即规则性失真、行为性失真和违规性失真。规则性失真是指由于会计域秩序的动态性,会计规制制定者将会计域秩序转变为会计规制的过程中存在的偏差,这是由会计规制质量的高低所决定的,不属于内部控制所能影响的范围;行为性失真是指会计人员根据会计规制的基本要求而运用专业判断有误所导致的偏差,由此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违规性失真则是指出于主观故意或外部压力弄虚作假、粉饰舞弊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的行为性失真和违规性失真是内部控制应着重关注并加以防范的失真。 针对“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这一目标,内部控制要对会计信息的行为性失真和规制性失真进行治理。2007年1月1日开始,我国上市公司开始全面施行新的会计准则,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现有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将停止使用。这个过程使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的风险增大。首先,新准则规定下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格式及编制要求等方面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准则的应用指南于2006年底正式,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及掌握新会计准则,并做出适当的衔接调整。相比现行会计规制而言,会计人员若对新准则理解不够准确、专业判断有失偏差都可能增加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的风险。其次,关于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存在很多讨论。国际趋同后的会计准则需要会计人员进行更多的专业判断,这些选择空间本身就增大了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的风险。因此,按照我国“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兼顾与会计相关的其他控制”的内部控制的思路,新会计准则在“会计控制”中最基本的环节就向内部控制体系提出了一个极大的挑战。 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则是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项顽症,其与真实会计信息的偏差程度远大于其他类型的会计信息失真,后果也比另外两类失真更加严重。虽然我国有关部门已对此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从完善法规等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但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对于新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的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的风险,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到,要保证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必须为其实施提供良好的内、外部支持环境,这就需要从制度制定层面和企业实际操作层面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提高相关人员的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是内部控制机制得以顺利运行的前提。首先,要加强会计人员的政策教育、法制教育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会计人员纪律性,使其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无论何种情况都不丧失原则。其次,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坚持定期培训,定期考核,严格上岗证的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同时,会计人员还应掌握岗位所需的内部会计控制知识,能正确应用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实现企业的控制目标。另外,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也不容忽视,只有使内部审计人员意识到自身职责的重要性,掌握了科学的内部审计方法,内部审计才能真正起到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作用。 第二,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实现“软控制”。内部控制作用发挥的关键,在于能否将其变为企业内部自发需要。应通过对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企业管理者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认识水平,将内部会计控制置于企业的战略高度。对于普通员工,更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人的价值管理,展开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各项内容,协调企业内部控制中的各种关系,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制定相应激励措施,使每个员工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企业管理,充分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这样,无论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环节,还是执行环节,都能变“要我控制”为“我要控制”,从而达到内部会计控制的最佳效果。 第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很多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内部控制的一些基本的原则、职能、方法与措施基本都得到了贯彻实施,但还会频频出现“内部人控制”的现象,进而导致会计信息的违规性失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改变国有股、法人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性,遏制“内部人控制”和“管理者越权”现象。其次,完善董事会,增强董事会中董事的独立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再次,强化监事会对财务报告的监督,并建立、完善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外部监督机制,引入外界有关机构对企业风险进行合理监督,减少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的操控,为内部会计控制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第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要确保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切实得到执行并取得良好效果,就必须对其施以恰当的监督,企业中最主要的监督评价方式就是内部审计。当务之急是确立内部审计在监督、检查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的独立地位,并切实实现内部审计由事后监督职能向事前、事中监督职能的转变,使其监督具有日常性与全过程控制性,并将监督、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协助企业进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当然,企业也可考虑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如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监督评价,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强化风险意识。对风险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企业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战略制定阶段,内部控制服务于风险管理的需求;战略实施阶段,风险管理体现于内部控制的过程。无论二者关系如何,对风险的积极管理是进行内部控制的大势所趋。我国当前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按业务项目分别制定的,对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的要求分散贯穿于各个规范中,在今后对规范的制定与修订中,应进一步强化对风险因素的重视,督促企业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对风险的预警、识别、评估、分析、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另外,还应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评价体系。企业应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科学评价,从中发现使内部会计控制系统作用弱化的原因及薄弱环节,进而推进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企业还应在内部会计控制实践中积极探索有效的内部控制方法,使内部会计控制在企业的内部管理中发挥应有的效果。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创优分析论文 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个控制系统。有效的内部控制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防止错误舞弊的重要基石。我国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以内部会计控制的形式来规范的,基本形成了“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兼顾与会计相关的其他控制”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这套体系已成为有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和单位内部实施内部控制评价的主要参考依据,对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改变我国目前企业内部控制乏力、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企业内部管理散乱的现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还存在一定问题,很多方面还亟待完善;而2006年2月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在新的制度环境下应如何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应有的保证作用,便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执行的现状 到目前为止,财政部针对当前会计及相关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按照分批分步的方式,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6项具体内部控制规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对内部控制的定义、目标、原则、方法和内容等基本问题都做出了规定,是制定后续规范的基础与依据,该规范的出台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随后,我国又颁布了六个具体规范,体现了从会计控制入手,突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环节,并向其他管理环节延伸的控制思路。 以上规范自开始实施以来,从制度源头上为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提供了保障,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综观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现状却不乐观,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环节、实施环节和监督反馈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内控制度制定环节存在不足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管理者对内部会计控制认识不足,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建设持冷漠态度,以传统经验代替规范化管理措施和手段,根本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有些企业虽有建立,但在内控制度的制定环节,还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对企业经营的某个或某几个关键点进行控制。比如企业将付款环节对原始单据的审核作为关键控制点,但供应部门因弄虚作假或失职,购进了质次价高的材料,会计部门依然会在审查原始单据无误后照价付款,这就只能实现会计的事后核算、监督功能,未能对整个生产经营进行控制。在当前常见的企业分口管理制度下,企业内部的管理形成条块分割,这样的内控制度设计没有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没有覆盖到所有的部门和岗位,未能实现立体交叉、多角度、全方位的风险预防监控,内部控制建设不成体系,步入了内控建设的另一个误区。 (二)企业管理者越权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体制等原因,我国较为严重的“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导致了“内部人控制”现象,很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对经济活动进行越权干预的现象比较严重,岗位设置及权限、审批程序等重要控制环节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相背离,这是造成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失效,进而导致舞弊行为发生、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因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导致经营失败的案例在我国可谓屡见不鲜。 (三)会计人员素质有限 一方面,有些会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辨别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无法适应内部会计控制所需的知识层次,影响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另一方面,部分会计人员虽具有足够的专业技术水平,但出于个人利益驱动无视会计职业道德,对单位领导及其他业务经办人员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对发现的内部会计控制的漏洞,不仅没有主动提出建议对制度加以完善,反而直接参与贪污、挪用公款、盗窃资金等违法违纪活动。会计人员的这种专业素养和道德素质无法满足投资者及企业发展的要求,制约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 (四)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发挥有限 在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过程中,内部审计既是控制活动的一部分,又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多数企业的内部审计未能履行其应有职能。首先,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够。我国企业大多实行的是单一的厂长经理模式,这就导致内部审计不能监督上级,高层管理者是实质上的“自由人”。同时,对受厂长、经理直接领导的其他职能部门也不易进行监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严重受限。其次,对内部审计的职能理解存在偏差。有关人员,包括内部审计人员自身在内,经常将内部审计的职能简单理解为会计监督,而且过分强调“查错纠弊”,忽视了“防错防弊”这一职能,未能发挥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作用。再次,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相当部分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得不到必要的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部门力量薄弱,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这些都是阻碍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对内部控制产生的影响 从有关定义中看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可以说“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当前大家普遍关注、也是内部控制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问题。会计信息失真必然与会计信息产生的某个或所有环节相关,而高质量的会计规制是产生高质量会计信息的基础。高质量的会计规制,只有得到有效执行才能产生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这就需要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而会计规制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原因分为以下两种:一是由于执行人员专业判断有误所导致的偏差;二是执行人员故意违背会计规制。相应地,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三类,即规则性失真、行为性失真和违规性失真。规则性失真是指由于会计域秩序的动态性,会计规制制定者将会计域秩序转变为会计规制的过程中存在的偏差,这是由会计规制质量的高低所决定的,不属于内部控制所能影响的范围;行为性失真是指会计人员根据会计规制的基本要求而运用专业判断有误所导致的偏差,由此而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违规性失真则是指出于主观故意或外部压力弄虚作假、粉饰舞弊而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的行为性失真和违规性失真是内部控制应着重关注并加以防范的失真。 针对“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这一目标,内部控制要对会计信息的行为性失真和规制性失真进行治理。2007年1月1日开始,我国上市公司开始全面施行新的会计准则,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现有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将停止使用。这个过程使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的风险增大。首先,新准则规定下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格式及编制要求等方面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准则的应用指南于2006年底正式,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及掌握新会计准则,并做出适当的衔接调整。相比现行会计规制而言,会计人员若对新准则理解不够准确、专业判断有失偏差都可能增加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的风险。其次,关于会计准则的制定模式存在很多讨论。国际趋同后的会计准则需要会计人员进行更多的专业判断,这些选择空间本身就增大了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的风险。因此,按照我国“以内部会计控制为主,兼顾与会计相关的其他控制”的内部控制的思路,新会计准则在“会计控制”中最基本的环节就向内部控制体系提出了一个极大的挑战。 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则是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项顽症,其与真实会计信息的偏差程度远大于其他类型的会计信息失真,后果也比另外两类失真更加严重。虽然我国有关部门已对此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从完善法规等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但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对于新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的会计信息违规性失真的风险,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到,要保证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必须为其实施提供良好的内、外部支持环境,这就需要从制度制定层面和企业实际操作层面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提高相关人员的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是内部控制机制得以顺利运行的前提。首先,要加强会计人员的政策教育、法制教育以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会计人员纪律性,使其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无论何种情况都不丧失原则。其次,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坚持定期培训,定期考核,严格上岗证的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同时,会计人员还应掌握岗位所需的内部会计控制知识,能正确应用内部会计控制方法实现企业的控制目标。另外,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也不容忽视,只有使内部审计人员意识到自身职责的重要性,掌握了科学的内部审计方法,内部审计才能真正起到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作用。 第二,倡导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实现“软控制”。内部控制作用发挥的关键,在于能否将其变为企业内部自发需要。应通过对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企业管理者对内部会计控制的认识水平,将内部会计控制置于企业的战略高度。对于普通员工,更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人的价值管理,展开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各项内容,协调企业内部控制中的各种关系,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制定相应激励措施,使每个员工都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企业管理,充分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这样,无论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环节,还是执行环节,都能变“要我控制”为“我要控制”,从而达到内部会计控制的最佳效果。 第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很多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内部控制的一些基本的原则、职能、方法与措施基本都得到了贯彻实施,但还会频频出现“内部人控制”的现象,进而导致会计信息的违规性失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改变国有股、法人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保证决策的民主、科学性,遏制“内部人控制”和“管理者越权”现象。其次,完善董事会,增强董事会中董事的独立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再次,强化监事会对财务报告的监督,并建立、完善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外部监督机制,引入外界有关机构对企业风险进行合理监督,减少管理层对财务报告的操控,为内部会计控制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第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要确保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切实得到执行并取得良好效果,就必须对其施以恰当的监督,企业中最主要的监督评价方式就是内部审计。当务之急是确立内部审计在监督、检查内部会计控制工作中的独立地位,并切实实现内部审计由事后监督职能向事前、事中监督职能的转变,使其监督具有日常性与全过程控制性,并将监督、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协助企业进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制定。当然,企业也可考虑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如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监督评价,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强化风险意识。对风险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在企业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战略制定阶段,内部控制服务于风险管理的需求;战略实施阶段,风险管理体现于内部控制的过程。无论二者关系如何,对风险的积极管理是进行内部控制的大势所趋。我国当前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按业务项目分别制定的,对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的要求分散贯穿于各个规范中,在今后对规范的制定与修订中,应进一步强化对风险因素的重视,督促企业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对风险的预警、识别、评估、分析、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另外,还应完善内部会计控制评价体系。企业应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科学评价,从中发现使内部会计控制系统作用弱化的原因及薄弱环节,进而推进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企业还应在内部会计控制实践中积极探索有效的内部控制方法,使内部会计控制在企业的内部管理中发挥应有的效果。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论文 一、企业内控现状 多数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都以建立了内控机制,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内控制度却没有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仍存在许多问题:侧重眼前利润,轻专职机构建立;侧重于程序监督,轻对“内部人”的监督;侧重于企业外部环境的梳理,轻内部各环节、各岗位的牵制;侧重于内控制度的建设,轻审计监督机制建设和执行;侧重于经营环节的程序控制,轻企业整体的协调等。目前,就我企业而言,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1.起步较晚,观念落后 与国外相比,国内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都处在起步阶段,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只停留在内部牵制阶段。没有对内控制度结构的宏观性真正把握。造成多数人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内部监督,就是一堆堆的手册、文件和制度,更有甚者将内部成本控制、内部资产安全控制与内部控制等同视之。 2.审计监督机制不健全,控制乏力 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日常性行为,其执行是否有效直接影响到整个管理和经营行为。企业内部控制活动中最大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审计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有效。内控制度虽比较健全,但因监督力度不够,致使内控效果不佳。 二、强化企业内控制度的建议 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企业整个营运过程。内控制度在经营过程中发挥着控制、监督作用,是企业管理的主要控制手段。作为一项制度建设,其客观的成分越多,科学性就越强。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来建立适合其的内控制度。 1.规范企业治理组织 企业治理组织是执行管理任务的体制,也是内部控制的重要载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首先要设置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根据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形成一个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适合于公司发展要求的内部治理结构。不但要把企业最高管理者行使权力的过程纳入内部控制制度的监控范围,而且要将其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重点监控对象。规范企业治理组织,即科学合理地设置企业内部机构与岗位,确定机构与岗位职责以及各个机构、各个岗位间的相互关系。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助于克服经营管理层的机会主义等行为,为企业内部监督提供一个较好的控制环境。此外,组织结构应随着企业内外部条件的不断变化而及时做出必要的凋整。 2.规范用人育人制度 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只是内控工作全面开展的第一步,内部控制制度有无成效的关键在于其执行力度的高低,而执行力度的高低在于能否选对人。工作中,一是要严把用人关,将合适的人放到适当的岗位,充分发挥“认真、严格、主动、高效”的工作作风;二是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培养教育,全面提高人员职业道德和岗位能力,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使每位员工在工作中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能一丝不苟地切实执行内控的各项要求;三是对特殊岗位要采取轮换制度,以便于相互牵制、相互监督。避免用人不当,使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专业基础知识薄弱的人员担当主要职务,造成内部控制制度仅限于挂在墙上,有名无实,单位内部管理依然失控的局面。 3.规范内控评价机制 内控制度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企业的所有员工。因此,在内控制度的评价中我们要采取“全员全过程参与”原则。建立规范化的评价学习机制、评价反馈机制、评价激励机制、评价创新机制等,全面调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和可行性。让员工在评价中学习、评价中参与,集众人之智慧在互动中建立完善内控制度。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评价:一是健全性,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基本原则,且在各个需要控制的环节是否采取了有效控制措施;二是实用性,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三是协调性,评价内部控制制度与本单位的总体目标是否一致,各个控制环节是否紧密协作,各项控制措施是否相互配套;四是经济性,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控制措施所带来的效益大于其实施成本,可认为该措施是可行的。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不断总结,不断改进内控制度,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确保内控制度不断创新、不断提升。 4.规范审计监督机制 企业各个经营层次中,审计监督强调经济活动的事前监督和过程控制,具有日常性和全过程控制的特点。审计既是企业内控的一个部分,也是监督内控其他环节的主要力量。为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一是企业应建立一个独立的审计机构,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独立的行使审计监督权力。对企业管理的经济活动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监督、鉴证和评价;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制度建设,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出包括监督原则、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责任和监督奖惩等内容的监督制度,使企业审计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作者:王红荣 单位:中国移动山西公司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论文 1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企业内控管理条件不足 企业内部控制和管理通常都很容易受到企业环境条件的影响,因此要想切实有效的实施企业内控体系就必须要切合企业内部环境条件来进行,可以说企业内部环境条件直接决定了内控体系实施的有效性。如果企业内控环境条件不足或者是完全丧失了其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则很容易促使统计的信息出现错误的情况。我国的大多数的企业就在内部控制环境条件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企业对于其内部的管理工作不够规范,企业内部员工的道德观念仍然比较浅薄,企业相关部门内的人员专业素质水平不高,严重的缺乏人力管理的政策,直接影响了企业内部人员的工作质量。 1.2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力度不足 如今仍然有一部分的企业其内部控制和管理监督方面的体质仍然不够全面和完善,而且有很大一部分的企业监督机制也没有真正的设立出来。而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工作主要是指在企业当中选择相应的人员来对内控制度的设计和运行工作的发展状况进行监督。有一些企业内部本身具有此类机制,但是对于其内部的监督和审查的工作却仍然无法切实到位,很难及时有效的找出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所具有的问题和缺陷,这些企业都普遍缺乏相应的科学、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制度,这就直接对企业方面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阻碍。 1.3企业内控风险管理意识不高 有很多企业在对相关信息进行识别的过程当中都不够严谨和准确,因此就有很多数据都会出现一系列的错误的情况,这都将直接对信息资料的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企业内部信息统计工作能够有效的为企业方面的管理人员提供相应的材料和信息,不过在对信息进行统计的过程当中,通常其所统计的信息质量会出现严重的失真情况,因此就存在着显著的风险。而且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都严重的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的意识,因此就对于风险的管理就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从而直接导致企业在对风险进行识别的过程当中充满了随意性,导致出错的情况比较频繁。 2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有效对策 2.1营造良好的内部管理环境条件 良好的内部环境条件能够有效的为企业的内控管理工作创造有利的条件,而这都是企业内控制度能够顺利运行和运转的主要因素,因此企业内部环境条件的是否良好对于企业的综合性目标以及内控制度的构建因素都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就需要营造出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的环境,这样才能对企业内控制度的实施和建设工作真正的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强化企业员工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要优化调整企业内部组织的结构,促使每一名员工能够充分的发挥出其自身的优势,从而真正的保证数据能够实现预期的效果。同时还必须要加强人才资源方面的开发和发掘工作,对企业内部的工作岗位进行系统化的分析和处理,以此来保证人力资源获得能够有效的进行。 2.2加强企业内控监督力度 企业内部开展监督工作的内容主要是企业希望能够对自身内部控制所具有的合理、有效和全面的性质开展有效的监督和评价,并以此来促使其能够真正形成一种书面内容形式的检查报告文书,如果其中出现问题直接采取纠正方式的全部过程。通常企业内部监督力度是否到位是保证企业内控体系制度稳定运行的主要依据,因此在真正开展统计工作的过程当中,企业方面就必须要促使相应的工作人员必须按期做好检验,同时做出相关的检查统计报告,以此来做好对生产和经营过程当中的督查工作。 2.3加强企业内控风险管理意识 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当中,就应当针对企业所面临的风险问题进行思考,必须要构建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并以这套管理制度为前提,切合企业发展实际来为系统方面的数据质量进行定期的验证和检查,以此来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从而制度出相对应的措施,来讲风险降到最低。这就需要针对企业内部控制信息在对外交流和沟通上真实需求来进行,以此来建立起一套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以此来针对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当中所面临各种风险的类型和因素加以管理,而当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产生变化时,就可以根据信息系统来对企业的内控工作加以指导,并作出相应的调整,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对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及时的管理和控制,从而保障了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3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想做好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就需要营造良好的内部管理环境条件、加强企业内控监督力度、加强企业内控风险管理意识等,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好企业内控制度的建设工作,从而有效的降低企业风险,最终促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作者:刘亚卓 单位: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论文 一、中小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很多中小企业因为受到资金薄弱、规章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没有建设专门的财务部门,由一人包办企业的审核、出纳、会计等工作。在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下所示。第一,企业缺乏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存在误区,将内部控制简单的理解为内部会计控制,企业中仅有财务人员参与到了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中,没有将内部控制理念渗透到企业每个工作环节中。很多中小企业的领导是技术人员出身,在企业成立之初,只关注各项业务情况,忽视了使用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对企业进行管理,企业渡过成长期后,中小企业领导往往不愿意建设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担忧内部控制制度会削弱领导的权力,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灵活性产生影响,同时,使企业的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第二,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尚需提高,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受到自身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影响,未能使用现代的管理方式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监督,使企业的各项决策变为一言堂,未为员工营造善于进行内部控制的环境,缺乏对员工的制约和监管。企业在建设内部控制制度的过程中,对成本因素的考虑较多,没有意识到内部控制制度在风险防范方面的重要性,缺乏对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第三,中小企业内部控制机构建设不完善。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基础较为薄弱、企业的规模小,更容易重视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利益,导致内部控制机构未设置或设置的太过精简,岗位权责不清,内部控制实施具有较大难度。同时,中小企业缺乏明确的内部控制目标,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为提高企业资产安全水平、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应该由内部控制机构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原则 中小企业实施内部控制有助于保护经济资源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管理漏洞的产生,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向正规化和合理化的方向转变,避免因为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中小企业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与中小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原则。中小企业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应该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较强。企业应该根据我国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生产规模等因素,对财务事项做出规定。部分业务量较小的企业,应该划分明确的工作职责,提高内部控制水平。 2.明确岗位权责原则。企业应该结合管理模式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划分为若干个工作岗位,根据员工岗位的不同,划分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规范工作流程和各项业务规定,明确工作纪律、考核标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员工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 3.灵活性和原则性相结合原则。企业应该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内部控制,但是应该针对企业的运转情况,在筹资、收入、投资和分配等不同管理环节,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保证企业各项程序和各项业务能够密切衔接,避免因为职责不清导致工作互相推诿等问题。 4.重视效益原则。中小企业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应该重视成本效益,对企业的各项经济行为进行规范,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企业管理人员应该通过科学的管理方式,以最小化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具体来说,在应该考虑内部控制在运行与设计中,和成本、效益的关联,寻找效益和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对关键性的业务实施重点控制。 三、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方法 中小企业应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建设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第一,转变思想管理,提高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之前,应该从管理人员开始,转变传统管理,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进行充分认识,使企业的全体员工均参与到内部控制的建设过程中,同时,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内部控制相结合,通过内部控制,保证企业财务报告、资产安全等工作的顺利实施,提高企业的经营效果和经营效率。同时,中小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和文化知识,在企业中建立完善的企业文化,树立现代化的价值观,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企业应该重视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的重视度,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打下扎实基础。企业应该通过建设、推行企业文化,转变员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配合激励机制和考核机制,激发员工参与内部控制的主动性。具体来说,企业可以通过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让员工感同身受的了解内部控制实施的重要性,对内部控制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动态的评价和监督,同时,将评价结果与员工绩效相结合,将物资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第二,企业应该根据内部控制的目标,对业务流程和企业结构进行设计,明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易于产生风险的关键位置。应该对企业的各项工作进行分解,提高自身的专业化分工水平,秉持节约精简和互相协调的原则,对机构流程进行设计,在企业部门间、企业和企业间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此外,应该还应该根据内部控制,对可能面临的各项风险作出评估,企业管理人员根据风险情况制定相应对策,不仅提高企业员工的执行力,还有助于在企业中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保证企业的信息真实、有用,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的潜在风险,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优化。第三,聘请专业人才,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效果。中小企业在实施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因为缺少相关知识,实施的效果较差,如果通过招聘高层管理人员实施内部控制,会造成实施成本的增长,因此,企业可以聘请内部控制方面的专业人才,指导企业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同时,中小企业还可以根据当地政府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向社会专业机构寻求帮助,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实施效果进行动态监控。第四,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对内部控制实施的配合水平。内部控制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共同完成,因此,为了提高内部公职的直行效果,应该提高员工对制度实施的配合水平。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应该秉持以本为本的经营理念,通过提高员工素质,提高各项内部控制工作的效果。企业应该结合员工优势和劣势,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为企业打造一支优质的人才队伍,充分挖掘人才、利用人才,在工作中提高员工的道德水平、技术水平,激发员工工作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第五,重视对内部控制实施效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中小企业应该建立政府设计、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以最小的成本,最大限度的贯彻内部控制制度。总之,中小企业应该通过内部控制对经营风险进行防范,保证企业的良性发展,在提高运营效率和运营效益的同时,保证各项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作者:李学敏单位: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探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方案论文 内部控制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内部各种形式管理控制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产生的基础是管理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其目的在于帮助企业的经营活动更具合理化,具有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保证管理决策的贯彻;维护资产和资源的安全;保证会计记录的准确和完整,并提供及时的、可靠的财务和管理信息。因此,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对各级管理部门保护本单位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保证国家财经纪律和本单位所定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在信息产业已经发达的当今社会,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可以防范舞弊,减少损失,提高资本的再生能力。因此,本文就如何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应加强立法及法律责任的研究,注重政府对企业建立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 从西方国家内部控制发展的历史看,除了企业内部管理自身因素外,政府的推动作用是关键因素。我国政府从20世纪90年代起,开始加大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推动作用。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行政规定。目前,我国相关付率制度都对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了相关的规定或要求。如,2001年实施的《会计法》、《公司法》、《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化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等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为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打下了法制基础;为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11月份,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细则》,财政部于2001年6月份,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这些规范的和实施,对于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国走向规范内部控制的开端,必将有力的推动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 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的建设 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包含两层涵义:一方面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应该设置的内部控制都已设置;另一方面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自始自终的控制。完整性是内部控制评价一般标准中首要的一条,也是其他一般标准的基础。若内部控制的完整性都达不到,则内部控制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就无从谈起。 (一)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应规范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权限 明确规定处理各种经济业务的职责和程序方法,并对处理各项业务的全过程或重要环节都规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分工负责;明确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内部规定管钱、管物、管帐人员的相互制约关系;明确规定保证会计凭证、会计记录完整性和正确性;明确规定建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和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操作。 (二)突出企业内部控制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 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审计准则的规定,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三个构成要素。控制环境是指一个单位对内部控制的一种氛围,即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控制环境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扩大了控制范围,尤其是把管理当局对控制的态度和认识作为内部控制环境的首要内容,更加突出了人的因素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活因素,一方面,内部控制成败的关键取决于员工素质的高低。企业必须重视对管理人员的选用,制定良好的用人政策,严格招聘程序,吸收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企业管理者对内部控制的自觉控制意识和行为是内部控制实施与否的更为关键的因素。还有,确定企业管理者与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制约关系,也是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因素。只有这样,才可能建立企业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三)企业必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内部审计是企业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及审核企业内部组织机构执行职能的效率,由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三、建立对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内部会计控制因制度本身及人为因素的制约,存在固有的局限,企业能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切实予以实施,还必须依赖于外部的监督。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部门监督、社会监督构成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其中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部门监督就属对内部控制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一)加大社会监督的鉴证、服务功能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评价企业信誉高低的标志,这就督促会计主体从自身利益和社会形象出发,自觉实施内部控制。会计事务所也要积极开展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咨询工作,为企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提供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从而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务员之家 (二)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严格执法机制 政府部门监督在会计监督中具有权威性,而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应依法推动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实施。一方面,要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靠政府监督的权威性,综合利用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加大惩治力度,对因内部控制失控导致的各种问题,依法追究管理者的责任;另一方面,财政部门应协调审计、税务、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对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监督检查,共同营造一个促进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的良好环境。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必须依靠国家企业和社会三方面的努力,营造一个内部控制氛围,一方面由政府或权威部门制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另一方面要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做出强制安排,从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着手,切实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局限论文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当前企业内部财务舞弊案、违法违规事件频发,如“三九事件”;2005年下半年,奶业巨头伊利集团掌门人郑俊怀挪用公款案;上市企业创维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宏生等。最典型的“中航油事件”等都是现代企业高速发展过程中企业内控失调的典型案例。 本文借鉴朱荣恩等的调查(2005年)的数据,从企业规模角度对内部控制的总体应用效果进行考察。 内部控制的总体应用效果情况(企业规模比较) 总体上看,较大规模的企业,其内部控制总体效果要好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调查的样本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总体应用效果“很好”和“较好”的有88家,只占57.9%。总体水平较低,情景堪忧。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局限分析 1.内部控制环境不理想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经理层与一般员工之间都存在着关系。通俗地说,公司治理就是指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形成的权责分配、激励与约束、权力制衡关系,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终控制主体,董事会接受股东大会的委托,决定公司的政策方针,对经理层进行监督,监事会则对董事会的行为进行监督,他们各负其责,协调运转。而内部控制是企业董事会及管理层为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而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措施和程序。 内部控制的辐射面图 当前我国很多公司虽在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未真正落实。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合理,下属机构设置不完备,实际监控不到位、监控作用弱化,并且在具体运作上也存在不少误区:董事会中高管人员等内部董事比例过大,常有实施决策及监控的董事会与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总经理班子在企业管理中职责重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内部人控制”现象相当普遍,使内部控制制度形式化,从而大大降低了内部控制的效果。 Treaday委员会于2004年颁布全新的COSO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EnterpriseRiskManagement,简称ERM)中指出:董事会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风险管理重要手段,董事会要在企业风险管理方面负总体责任。但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仅仅限于公司总经理对中层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以及公司内部各项具体事务的控制,而把董事会排除在内部控制的主体之外。虽然从内部控制日常运行的过程看,企业管理层是内部控制的主体,但现实中企业所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环境,管理者的工作就是对这些不确定性做出反映,由于这种用头脑进行非程序化工作的特点,管理者的行为变得比普通员工更加难以监督,为了抑制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取短期利益中的机会主义倾向,及时辨认、防止经理们可能的逾越控制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董事会应该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通过“不丧失控制的授权”来保证企业有效运行,实现企业的目标。 2.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在企业中,管理人员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或现实条件的制约,往往容易对内部控制产生误解,忽略企业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中的每一个成员来说都是有效的,必须遵守,没有特例,包括制定内部控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管理者是内部控制的设计者和执行者,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他们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能绕过有关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有效与否,与企业领导有直接关系。一些企业之所以内部管理混乱,很大原因是一些领导破坏现行制度,导致职责分离、控制制度失控,宽以待己,严以律人,认为内部控制只针对一般员工,和自己没有关系。事实上,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是管理当局良好地履行对资产委托者的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方法。 3.具体环节的设计实施不合理 完善的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具有: (1)全面性,即控制触角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没有控制死角。 (2)可操作性,即事权划分明确,有很强的操作性。 (3)规范性,内部控制要形成科学规范的机制,通过控制,防患于未然。 (4)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功能可得到有效发挥,有良好的实际效果,而不仅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 为了确保制度被贯彻执行,管理当局要制定相应措施和程序,包括授权和批准、职责划分、设计和运用恰当的凭证、恰当的安全措施、独立的检查和评价等。为了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企业必须制定控制政策及程序,并予以执行,管理阶层必须确保其辨认并用以处理风险的行动已经有效落实。 4.组织内部信息沟通不畅 要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不可缺少。一个良好的信息系统能确保组织中每个人均清楚地知道其所承担的职责。每位员工都必须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方面,以及如何生效,在控制制度中所扮演的角色、所担负的责任以及所负责的活动,怎样与他人的工作发生关联等;员工必须知道企业期望他们做出哪些行为,在执行职责时,一旦有非预期的事项发生,除了要注意该事项本身之外,查询、解决导致该事项发生的原因及处理流程。总之,现有的内控制度是否合理,实施的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都要透过这个渠道向实施内控的上层管理机构如实畅通传递,可以有效降低风险的发生。 5.内部审计监督机构不健全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一个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和管理制度是否合规、合理和有效的独立评价机构,在某种意义上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多年来,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多数企业及上市公司成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不具有进行监控所必需的权力,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个别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人员甚至根本不具备最基本的财务会计常识,企业的内部审计流于形式,此外由于企业内审部门都是在总经理或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的领导之下,独立性不强,其监督力度也大大受到限制,尤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常常是无能为力。从“三九事件”等一系列例子可以看出,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责缺位,导致未能有效防止违规和错弊的发生,从而造成无端的损失。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分析论文 在当前知识经济的时代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企业将直接面对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挑战,对外贸易越来越频繁,企业经营所遇到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多,加之企业经营改制中存在的不完善的运作,企业的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的危机越来越严峻。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这样的经济潮流中生存、竞争、发展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层次、各环节整体科学高效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机体系,是由一系列控制政策和程序所组成的系统。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的运行,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及时防止和纠正错误与弊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经营运作信息的及时准确。它是通过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乃至每一名员工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科学高效的相互制约的行为规范。 1企业应科学合理完整地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必须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使之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科学严谨的经营管理循环。就制定内控制度而言,我认为企业的高层领导在企业经营的设计理念上就应该高度树立制定内控制度的观点和意识,注意从建章建制向整体框架的构建与认真实施转变,做事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积极主动、科学严谨的制定有序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经济越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就越重要。企业上至领导下至每一位员工、在每项业务和环节上都必须按内控制度办事,使企业的内控制度真正起到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完整、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发现和纠正弊端和错误,确保企业的经营运作有序、科学、高效。企业可采用业务循环法,将企业整个交易循环事项的过程,划分为销售和收入的循环、采购和付款的循环、生产过程的循环、筹资和投资的循环、货币资金的循环五个关键性环节,并据此制定各环节的科学、规范、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2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2.1人员素质的控制 主要包括对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控制。人是内控制度的主体,首先企业高层的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很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否则制定科学合理、严谨有序的内控制度就成为一句空话。而制定了内控制度就需要具有相应素质的员工来执行,如果人员素质不符合要求,控制措施就会失效。所以企业应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招聘不同学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竞聘上岗,科学合理地安排,使每个职员所担任的职务与其所具备的素质、能力相称,使其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把所担任的工作做到最好。内部控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因此就高层管理者的控制而言,首先是其应德才兼备,并深知明确实施内部控制的主体,是最大限度强调高级管理层的控制责任,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其次是要设计和协调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关系,加强内部的民主监督机制和控制检查制度,防止经营者侵犯国家利益、或非法牟取私利。内部控制是由人来设计和实施的,就会计工作人员素质的控制而言,首先要不断加强会计人员思想道德的修养,使其做到遵守国家、企业、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其次应建立岗前培训,定期不定期的业务再教育,确保会计人员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确保会计工作正确规范严谨,并能适应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只有这样科学严谨的内控制度才得以有效实施,保证企业的经营有序科学高效,企业才能在日益竞争的经济环境中得以生存发展壮大。 2.2组织控制 首先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即经营业务的授权者与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者要分离。要注重把握①在决策层内部要有明确的透明度、合理的权利分割与牵制。特别应充分发挥董事会必要的集中决策,集体领导,形成即相互支持与协助,又相应提醒与制约的优势,落实监事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应有的监督检查作用。②决策过程中应有的科学程序以及决策与管理体系中应有的结构层次。对企业的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由于它们涉及的资金或资产数额很大,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影响重大,有时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为了防止资产的浪费和流失,就必须有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来把关。其次,对外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以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担保抵押、财务承诺、关联交易等)的决策一旦作出,其执行过程也必须由不同部门和不同人员相互监督和制约。就会计工作而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应分离、相互制约。实践证明,为了使内部控制行之有效,三项职务必须分离,资产保管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经营责任与会计责任相分离,授权与执行、保管、审查、记录相分离。 2.3业务程序及信息质量的控制 企业为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科学高效有序的运行,就必须科学合理的规定内部业务程序。控制的要求是,按组织控制的要求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工,授予各机构及各层次管理人员相应的审批权,强调任何机构人员不经合法授权不得行使审批权,也不得越权审批,对已经发生的业务必须按照会计控制的要求及时、正确、全面的反映和记录,并复核记录内容,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及时完整。会计信息是企业中最重要的信息,因此,建立和和健全会计信息系统,是完善会计制度设计、信息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企业必须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会计科目表,建立严格的原始记录和凭证连续编号制度,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对账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建立定期的会计分析制度。只有科学的经营运作,高质量的信息反馈,企业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及时改进控制,及时提出新的更科学的决策。 2.4资产保护控制 内部控制的各种控制方式都具有保护资产安全的作用,对不同类型的资产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2.4.1货币资金的控制。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大多数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行为都与货币资金有关,因此加强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才能确保经营活动合法而有效。货币资金应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建立货币资金预算审核制度,实行钱账分管,相关岗位及相关人员应相互分离和制约,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核准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收入应及时上缴财务部门。 2.4.2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控制。首先要加强实物资产的数量控制,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对主要资产企业应通过保险来保护资产的安全。其次要加强实物价值的控制,定期对实物质量、市场价值进行检查,实事求是提取跌价和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投资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分析,并进行风险效益的计算,确保投资的价值。在建造过程中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资产完整入账。 2.4.3债权性资产的控制建立应收账款回笼和催收责任制,通过对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同客户应付账款科目相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对账期超过信用期的应及时反映,列入重点管理,加强催收,防止应收账款失去诉讼时效,对账龄进行分析,对可能造成的呆账或坏账及时处理,以免失去受偿机会。定期对债务人资信进行评估,并根据企业特点和情况计提坏账准备金。 2.4.4预算控制预算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预算是以数量、金额来体现预算内企业工作方针和经营决策的综合经营计划。预算控制的基本要求是编制的预算必须体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使得预算更加切实可行,应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2.5内部审计控制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是单位内部设置得专职的审计机构和专职人员,通过经常和定期的审查活动,做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目的。在企业各个阶层的人员中,就内部控制而言,内部审计人员有着极其重要和特殊的地位。内部审计应当成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力量。在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在企业最高管理层的直接领导下,独立于有关部门的经济活动之外,对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功能和效果进行评价测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中,担负着内部控制质量和效果进行检查评价的职责,它是整个内部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一起共同实现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因此,各企业单位应强化监控,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研究论文 一、加强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方法 (一)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 企业内部控制不仅仅涉及会计,它贯穿于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包括采购、生产经营、销售、财务管理、研究开发、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因此企业的控制环境是由企业全体职工造就的,包括企业的领导、会计人员和所有员工。 1.提高中小型企业领导的管理素质 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主要是企业的管理者所造就。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与企业领导是否重视、是否带头执行有很大的关系。提高企业领导管理水平和管理思想,使他们认识到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正常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 要使企业领导明白,正是这种让他们自己感到办起事、花起钱不再那么顺手的制度体系,使得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人在行使权力时多了一份制约、多了一份提醒、多了一道程序,才使企业资产多了一份安全、企业经营决策多了一份谨慎,从而使企业经营少了一份风险,企业目标的实现多了一份保障。 2.大力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内部控制知识水平 作为企业会计控制的主体,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内控知识的高低尤为重要。针对目前中小型企业财会人员存在专业技术水平普遍偏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所披露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状况,应从加强年度性会计资格认证制度管理上抓起,促进中小企业会计人员学习会计知识和会计法规,提高业务水平。而内部控制知识应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学内容,列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各级职称考试之中,从而使内部控制制度逐步深入到中小型企业会计人员的心中。 3.加强全体员工道德修养和内部控制制度教育 企业内部控制应当建立在共同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只有当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目标明确,观念趋同,内部控制才能更有实效。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内控知识的教育,使每一个员工都有企业再小都应在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下开展经营活动的观念;使每一个企业员工都要有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和意识,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到内部控制制度的牵制和约束。 只有将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企业发展的一剂良药在中小型企业内深入人心,建立起良好的内控执行环境,才能使广大中小企业在内控的保护下健康、茁壮成长。 (二)在中小型企业中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1.结合实际,注意构建内控制度的成本收益问题 任何控制都要会发生一定的费用,同时,任何控制由于纠正了组织活动中存在的偏差,都会带来一定的收益。从经济角度分析,只有当内控带来的收益大于它所发生的费用成本时,才是值得的。中小企业因规模大小不同,在控制系统上所能承担的费用也不一样。它们不同于大型企业需要构建一个庞大复杂的控制系统,而是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控制系统就可以较好地发挥控制作用。因此,应在实践中逐步探寻一个内控效果与内控成本的合理结构比例。 2.着重解决企业内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 不相容职务指集中于一人办理时发生差错的可能性就会增加的两项或几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指对不相容职务分别由不同部门或人员来办理。如前所述,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和人员数目的特殊性,无法做到专职专人负责,所以加强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增加岗位设置的牵制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明确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财务专用章与法人代表私章由不同人员管理,财务专用章与银行支票应由会计、出纳人员分别保管;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使之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在一般情况下处理每项经济业务全过程或者在全过程的某几个重要环节都规定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起到互相制约的作用。 3.强化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必须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遵循,执行中有何成绩,出现了什么问题,为什么某项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执行或不完全执行,估计可能产生或已经造成什么后果。对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降挂钩。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4.利用外部监督、中介组织的监督,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合理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了解、检查与监督,并注意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定期互通情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中小企业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组织在执业中对其内部控制进行的符合性测试而产生的工作结果,了解自己内部控制中的不足,借此机会获得改进内部控制的机会。 (三)从内部控制的目标出发,加强对会计信息、资产和经营活动三方面的控制力度 1.“不做假账”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根本途径 针对愈演愈烈的全国范围内做假账成风、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朱镕基2004年4月16日在考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指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制定“游戏规则”并按“游戏规则”办事,需培养大批高素质的会计人才。“不做假账”是每个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在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内部控制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强广大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会计道德自律是靠理念、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系的。要是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以落实,还必须依靠会计道德自律的力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好坏与否,重要的还取决于会计道德自律水准的高低。从此意义上说,逐步提高整个会计队伍的道德水准是实现“不做假账”、会计信息真实有效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保证。 2.建立健全的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体系 针对中小型企业在资产管理方面所暴露的几点弊病,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1)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资金作为企业营运的基础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把握资金的来龙去脉,对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与运用,对资金的调拨进行严密的权限控制,从而减少资金的流失。中小企业特别要注意对库存现金的控制: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日结、严防白条抵库。(2)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是解决现今中小企业陷入的流动资金紧缺困境的重要措施,是提高资金运用率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企业应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等级评定,定期核定应收账款,制定相应的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即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做账龄分析,并根据合同等建立一系列的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催款措施,尽快缩短收回账款的时间,防止发生坏账。对已经取得确凿证据后确认的死账、呆账,进行妥善安稳的会计处理。(3)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存货物资,避免大量存货积压在库、资金呆滞,并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4)灭绝重钱不重物的错误思想,加强对各类财产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物资采购、领用、销售及样品管理上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堵住漏洞,维护安全。物资保管员应定期与会计对账以保证账、卡、物相符,以便对出现的差错进行及时正确的处理。 对财产的管理与记录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以形成有力的内部牵制,决不能把资产管理、记录、检查核对交由一个人来做。定期检查盘点财产,督促管理人员和记录人员保持警戒而不至于疏忽。 3.加强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合法、有效性控制 加强合规、合法性控制即是确保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都能够在合规、合法的状态下开展。加强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性控制即是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确保企业的经营决策、计划能达到预定的目标,能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动力,逐步摆脱年年亏损的困境。中小型企业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生力军,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和不可预料的发展潜力。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中小型企业将面临史无前例的挑战。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企业发展和进步的生命线,是确保企业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经济浪潮中立稳脚跟的镇海神针。希望更多的中小型企业能够意识到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可或缺性,不断建立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让内部控制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中小型企业由于其产出规模小、人员较少且一般身兼数职、资本和技术构成较低、资金薄弱等因素,使得其管理缺乏内部控制的观念,或者是将内部控制制度视为一纸空谈,从而使内部控制成为中小企业管理工作的盲点。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减少了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保障。纵观当今中小型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存在的急待解决的问题,大致归纳如下: (一)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岗位设置缺乏牵制性 人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也是重要的内部控制因素。中小型企业经营活动单一,经营规模小,人员配置不可能像大型企业那样做到专业对口、各司其职。往往一人身兼两职甚至身兼数职,造成岗位设置缺乏牵制性。譬如有的中小企业库存材料的采购人、保管人甚至领用人都是同一人。而一些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靠人情关系混进会计队伍的人员,呆在中小企业的会计岗位上,这些人只凭长官意志办事,法律、准则、制度懂得不多,但却没有不敢造的报表,没有不敢花的钱,任人唯亲使得内部控制难以正常开展。 人员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在所难免。而长期以来无论是正规的会计学历教育还是会计继续教育,关于内部控制的内容都很浅显而不系统,财务人员对内部控制知识也十分缺乏。有些会计人员缺乏从事会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有些会计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由于忽视对新的业务知识及新颁布的会计法规的学习,出现账务处理违反新会计法规制度对核算的要求。例如有的中小企业会计档案无专人管理,出纳可以轻易取得以前年度会计资料。这些无疑给会计基础工作的内部控制顺利开展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二)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管理模式使得中小企业管理缺乏内部约束性 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企业领导集权现象严重。一些企业领导“家长式”作风日盛,有的独断专行,搞“一言堂”,有的自己花钱,自己签字,自己报销。有些领导认为有了内部控制制度办起事没以前那么方便了,花起钱没有以前那么顺手了,内部控制制度成了给自己设立的障碍物、绊脚石,自然就只做起了内部控制的表面文章。一些企业之所以内部管理混乱,就是因为一些领导破坏如职责分离、授权批准等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管理者的自身问题,从而使得内部控制没有被摆在企业重要的议事安排上。 (三)从内部控制目标上看,在会计信息、资产和经营活动三方面的控制缺乏有效性 1.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存在。财政部曾组织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159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表明:不少被抽查企业的会计报表未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不同程度地存在失真情况,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很大一部分企业及其领导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歪曲财务报表信息。会计信息失真、做假账已经成为全国性的普遍问题。中小型企业账目不清、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以达到偷逃税金为目的。中小型企业因其规模小、业务量少、交易金额较小等特点,不易引起各检查机关的足够重视。有些企业领导无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忽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强制性,怀着侥幸心理指使会计做假账、报虚数,有的收入甚至不入账,私设小金库,最终以到达偷逃税款的目的。二是以达到粉饰业绩为目的。有些国有中小企业,为了年终向主管机关顺利交差、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报喜不报忧,只好在账目上做手脚。设置账外账、弄虚作假,造成虚盈实亏的假象,蒙混过关。三是企业财务基础薄弱,致使会计信息失真。有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会计根本没有会计资格证书,不具备起码的会计基础知识,难免账务处理不出现错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资产安全完整系数低。中小型企业因内部控制制度未被引起足够重视,在资产管理上暴露出很多弊病:(1)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有的中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有些企业的资金使用缺少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境。(2)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收回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帐。(3)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许多中小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4)重钱不重物,资产流失浪费严重。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出了问题无人追究,资产浪费严重。 3.经营活动缺乏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我国企业上演了多年的“三国演义”,即1/3企业赢利、1/3企业亏损、另有1/3企业账面基本持平但实际仍属潜亏。企业绩效低下与内部控制质量不高密切相关。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相比虽有经营灵活多变的优势,但在实力、资金及知名度上都无法与之抗衡,因此大多难逃亏损的厄运。而在贯彻国家法规制度方面,中小型企业较大型企业而言在进行经营活动时,更加缺乏合法、合规性。例如对现金的控制只考虑现金收支的量,不考虑现金收支的质,即现金收支活动没有完全在合法状态下进行;对存货的控制只考虑生产对存货的合理需要,不考虑存货在合法状态下流转。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 摘要: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目前国内一些知名企业内部控制问题频出,业界开始反思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文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现状,问题、途径。 关键词:内部控制现状局限 内部控制是在内部牵制的基础上,由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创造、并经过长期理论总结而逐步完善的自我监督和自行调整的体系。它是对传统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制度,其内部监督和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当前企业内部财务舞弊案、违法违规事件频发,如“三九事件”;2005年下半年,奶业巨头伊利集团掌门人郑俊怀挪用公款案;上市企业创维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宏生等。最典型的“中航油事件”等都是现代企业高速发展过程中企业内控失调的典型案例。 本文借鉴朱荣恩等的调查(2005年)的数据,从企业规模角度对内部控制的总体应用效果进行考察。 内部控制的总体应用效果情况(企业规模比较) 总体上看,较大规模的企业,其内部控制总体效果要好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调查的样本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总体应用效果“很好”和“较好”的有88家,只占57.9%。总体水平较低,情景堪忧。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局限分析 1.内部控制环境不理想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经理层与一般员工之间都存在着关系。通俗地说,公司治理就是指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形成的权责分配、激励与约束、权力制衡关系,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终控制主体,董事会接受股东大会的委托,决定公司的政策方针,对经理层进行监督,监事会则对董事会的行为进行监督,他们各负其责,协调运转。而内部控制是企业董事会及管理层为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而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措施和程序。 内部控制的辐射面图 当前我国很多公司虽在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未真正落实。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合理,下属机构设置不完备,实际监控不到位、监控作用弱化,并且在具体运作上也存在不少误区:董事会中高管人员等内部董事比例过大,常有实施决策及监控的董事会与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总经理班子在企业管理中职责重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内部人控制”现象相当普遍,使内部控制制度形式化,从而大大降低了内部控制的效果。 Treaday委员会于2004年颁布全新的COSO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EnterpriseRiskManagement,简称ERM)中指出:董事会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风险管理重要手段,董事会要在企业风险管理方面负总体责任。但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仅仅限于公司总经理对中层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以及公司内部各项具体事务的控制,而把董事会排除在内部控制的主体之外。虽然从内部控制日常运行的过程看,企业管理层是内部控制的主体,但现实中企业所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环境,管理者的工作就是对这些不确定性做出反映,由于这种用头脑进行非程序化工作的特点,管理者的行为变得比普通员工更加难以监督,为了抑制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取短期利益中的机会主义倾向,及时辨认、防止经理们可能的逾越控制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董事会应该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通过“不丧失控制的授权”来保证企业有效运行,实现企业的目标。2.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在企业中,管理人员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或现实条件的制约,往往容易对内部控制产生误解,忽略企业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中的每一个成员来说都是有效的,必须遵守,没有特例,包括制定内部控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管理者是内部控制的设计者和执行者,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他们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能绕过有关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有效与否,与企业领导有直接关系。一些企业之所以内部管理混乱,很大原因是一些领导破坏现行制度,导致职责分离、控制制度失控,宽以待己,严以律人,认为内部控制只针对一般员工,和自己没有关系。事实上,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是管理当局良好地履行对资产委托者的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方法。 3.具体环节的设计实施不合理 完善的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具有: (1)全面性,即控制触角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没有控制死角。 (2)可操作性,即事权划分明确,有很强的操作性。 (3)规范性,内部控制要形成科学规范的机制,通过控制,防患于未然。 (4)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功能可得到有效发挥,有良好的实际效果,而不仅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 为了确保制度被贯彻执行,管理当局要制定相应措施和程序,包括授权和批准、职责划分、设计和运用恰当的凭证、恰当的安全措施、独立的检查和评价等。为了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企业必须制定控制政策及程序,并予以执行,管理阶层必须确保其辨认并用以处理风险的行动已经有效落实。 4.组织内部信息沟通不畅 要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不可缺少。一个良好的信息系统能确保组织中每个人均清楚地知道其所承担的职责。每位员工都必须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方面,以及如何生效,在控制制度中所扮演的角色、所担负的责任以及所负责的活动,怎样与他人的工作发生关联等;员工必须知道企业期望他们做出哪些行为,在执行职责时,一旦有非预期的事项发生,除了要注意该事项本身之外,查询、解决导致该事项发生的原因及处理流程。总之,现有的内控制度是否合理,实施的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都要透过这个渠道向实施内控的上层管理机构如实畅通传递,可以有效降低风险的发生。 5.内部审计监督机构不健全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一个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和管理制度是否合规、合理和有效的独立评价机构,在某种意义上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多年来,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多数企业及上市公司成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不具有进行监控所必需的权力,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个别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人员甚至根本不具备最基本的财务会计常识,企业的内部审计流于形式,此外由于企业内审部门都是在总经理或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的领导之下,独立性不强,其监督力度也大大受到限制,尤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常常是无能为力。从“三九事件”等一系列例子可以看出,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责缺位,导致未能有效防止违规和错弊的发生,从而造成无端的损失。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局限理性论文 摘要: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目前国内一些知名企业内部控制问题频出,业界开始反思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文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现状,问题、途径。 关键词:内部控制现状局限 内部控制是在内部牵制的基础上,由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创造、并经过长期理论总结而逐步完善的自我监督和自行调整的体系。它是对传统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管理制度,其内部监督和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当前企业内部财务舞弊案、违法违规事件频发,如“三九事件”;2005年下半年,奶业巨头伊利集团掌门人郑俊怀挪用公款案;上市企业创维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宏生等。最典型的“中航油事件”等都是现代企业高速发展过程中企业内控失调的典型案例。 本文借鉴朱荣恩等的调查(2005年)的数据,从企业规模角度对内部控制的总体应用效果进行考察。 内部控制的总体应用效果情况(企业规模比较) 总体上看,较大规模的企业,其内部控制总体效果要好于规模较小的企业。调查的样本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总体应用效果“很好”和“较好”的有88家,只占57.9%。总体水平较低,情景堪忧。 二、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局限分析 1.内部控制环境不理想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经理层与一般员工之间都存在着关系。通俗地说,公司治理就是指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形成的权责分配、激励与约束、权力制衡关系,其中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终控制主体,董事会接受股东大会的委托,决定公司的政策方针,对经理层进行监督,监事会则对董事会的行为进行监督,他们各负其责,协调运转。而内部控制是企业董事会及管理层为确保企业财产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经营管理目标而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措施和程序。 内部控制的辐射面图 当前我国很多公司虽在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未真正落实。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合理,下属机构设置不完备,实际监控不到位、监控作用弱化,并且在具体运作上也存在不少误区:董事会中高管人员等内部董事比例过大,常有实施决策及监控的董事会与从事公司日常经营事务的总经理班子在企业管理中职责重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内部人控制”现象相当普遍,使内部控制制度形式化,从而大大降低了内部控制的效果。 Treaday委员会于2004年颁布全新的COSO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EnterpriseRiskManagement,简称ERM)中指出:董事会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风险管理重要手段,董事会要在企业风险管理方面负总体责任。但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仅仅限于公司总经理对中层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以及公司内部各项具体事务的控制,而把董事会排除在内部控制的主体之外。虽然从内部控制日常运行的过程看,企业管理层是内部控制的主体,但现实中企业所面临的是一个不确定的环境,管理者的工作就是对这些不确定性做出反映,由于这种用头脑进行非程序化工作的特点,管理者的行为变得比普通员工更加难以监督,为了抑制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取短期利益中的机会主义倾向,及时辨认、防止经理们可能的逾越控制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董事会应该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责,通过“不丧失控制的授权”来保证企业有效运行,实现企业的目标。2.内部控制意识薄弱 在企业中,管理人员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或现实条件的制约,往往容易对内部控制产生误解,忽略企业管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企业中的每一个成员来说都是有效的,必须遵守,没有特例,包括制定内部控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管理者是内部控制的设计者和执行者,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他们也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能绕过有关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有效与否,与企业领导有直接关系。一些企业之所以内部管理混乱,很大原因是一些领导破坏现行制度,导致职责分离、控制制度失控,宽以待己,严以律人,认为内部控制只针对一般员工,和自己没有关系。事实上,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是管理当局良好地履行对资产委托者的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方法。 3.具体环节的设计实施不合理 完善的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具有: (1)全面性,即控制触角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没有控制死角。 (2)可操作性,即事权划分明确,有很强的操作性。 (3)规范性,内部控制要形成科学规范的机制,通过控制,防患于未然。 (4)有效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功能可得到有效发挥,有良好的实际效果,而不仅是“贴在墙上,挂在嘴上”。 为了确保制度被贯彻执行,管理当局要制定相应措施和程序,包括授权和批准、职责划分、设计和运用恰当的凭证、恰当的安全措施、独立的检查和评价等。为了保证控制目标的实现,企业必须制定控制政策及程序,并予以执行,管理阶层必须确保其辨认并用以处理风险的行动已经有效落实。 4.组织内部信息沟通不畅 要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不可缺少。一个良好的信息系统能确保组织中每个人均清楚地知道其所承担的职责。每位员工都必须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方面,以及如何生效,在控制制度中所扮演的角色、所担负的责任以及所负责的活动,怎样与他人的工作发生关联等;员工必须知道企业期望他们做出哪些行为,在执行职责时,一旦有非预期的事项发生,除了要注意该事项本身之外,查询、解决导致该事项发生的原因及处理流程。总之,现有的内控制度是否合理,实施的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都要透过这个渠道向实施内控的上层管理机构如实畅通传递,可以有效降低风险的发生。 5.内部审计监督机构不健全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一个企业内部经济活动和管理制度是否合规、合理和有效的独立评价机构,在某种意义上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多年来,我国内部审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多数企业及上市公司成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仍存在很多问题:不具有进行监控所必需的权力,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个别企业的内部审计监督人员甚至根本不具备最基本的财务会计常识,企业的内部审计流于形式,此外由于企业内审部门都是在总经理或分管财务副总经理的领导之下,独立性不强,其监督力度也大大受到限制,尤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常常是无能为力。从“三九事件”等一系列例子可以看出,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责缺位,导致未能有效防止违规和错弊的发生,从而造成无端的损失。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 「摘要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完善和加强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与大企业同等重要的意义。笔者从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提出了加强内部控制的措施。 一、中小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中小型企业由于其产出规模小、人员较少且一般身兼数职、资本和技术构成较低、资金薄弱等因素,使得其管理缺乏内部控制的观念,或者是将内部控制制度视为一纸空谈,从而使内部控制成为中小企业管理工作的盲点。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减少了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保障。纵观当今中小型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存在的急待解决的问题,大致归纳如下: (一)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岗位设置缺乏牵制性 人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也是重要的内部控制因素。中小型企业经营活动单一,经营规模小,人员配置不可能像大型企业那样做到专业对口、各司其职。往往一人身兼两职甚至身兼数职,造成岗位设置缺乏牵制性。譬如有的中小企业库存材料的采购人、保管人甚至领用人都是同一人。而一些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靠人情关系混进会计队伍的人员,呆在中小企业的会计岗位上,这些人只凭长官意志办事,法律、准则、制度懂得不多,但却没有不敢造的报表,没有不敢花的钱,任人唯亲使得内部控制难以正常开展。 人员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在所难免。而长期以来无论是正规的会计学历教育还是会计继续教育,关于内部控制的内容都很浅显而不系统,财务人员对内部控制知识也十分缺乏。有些会计人员缺乏从事会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与技能。有些会计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由于忽视对新的业务知识及新颁布的会计法规的学习,出现账务处理违反新会计法规制度对核算的要求。例如有的中小企业会计档案无专人管理,出纳可以轻易取得以前年度会计资料。这些无疑给会计基础工作的内部控制顺利开展造成了极大的隐患。 (二)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管理模式使得中小企业管理缺乏内部约束性 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企业领导集权现象严重。一些企业领导“家长式”作风日盛,有的独断专行,搞“一言堂”,有的自己花钱,自己签字,自己报销。有些领导认为有了内部控制制度办起事没以前那么方便了,花起钱没有以前那么顺手了,内部控制制度成了给自己设立的障碍物、绊脚石,自然就只做起了内部控制的表面文章。一些企业之所以内部管理混乱,就是因为一些领导破坏如职责分离、授权批准等内部控制制度。企业管理者的自身问题,从而使得内部控制没有被摆在企业重要的议事安排上。 (三)从内部控制目标上看,在会计信息、资产和经营活动三方面的控制缺乏有效性 1.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普遍存在。财政部曾组织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159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表明:不少被抽查企业的会计报表未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不同程度地存在失真情况,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很大一部分企业及其领导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歪曲财务报表信息。会计信息失真、做假账已经成为全国性的普遍问题。中小型企业账目不清、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以达到偷逃税金为目的。中小型企业因其规模小、业务量少、交易金额较小等特点,不易引起各检查机关的足够重视。有些企业领导无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忽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强制性,怀着侥幸心理指使会计做假账、报虚数,有的收入甚至不入账,私设小金库,最终以到达偷逃税款的目的。二是以达到粉饰业绩为目的。有些国有中小企业,为了年终向主管机关顺利交差、完成上级下达的经济指标,报喜不报忧,只好在账目上做手脚。设置账外账、弄虚作假,造成虚盈实亏的假象,蒙混过关。三是企业财务基础薄弱,致使会计信息失真。有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会计根本没有会计资格证书,不具备起码的会计基础知识,难免账务处理不出现错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资产安全完整系数低。中小型企业因内部控制制度未被引起足够重视,在资产管理上暴露出很多弊病:(1)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有的中小企业认为现金越多越好,造成现金闲置;有些企业的资金使用缺少计划安排,过量购置不动产,无法应付经营急需的资金,陷入财务困境。(2)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收回困难。原因是没有建立严格的赊销政策,缺乏有力的催收措施,应收账款不能兑现或形成呆帐。(3)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许多中小企业月末存货占用资金往往超过其营业额的两倍以上,造成资金呆滞,周转失灵。(4)重钱不重物,资产流失浪费严重。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的管理不到位,出了问题无人追究,资产浪费严重。 3.经营活动缺乏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我国企业上演了多年的“三国演义”,即1/3企业赢利、1/3企业亏损、另有1/3企业账面基本持平但实际仍属潜亏。企业绩效低下与内部控制质量不高密切相关。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相比虽有经营灵活多变的优势,但在实力、资金及知名度上都无法与之抗衡,因此大多难逃亏损的厄运。而在贯彻国家法规制度方面,中小型企业较大型企业而言在进行经营活动时,更加缺乏合法、合规性。例如对现金的控制只考虑现金收支的量,不考虑现金收支的质,即现金收支活动没有完全在合法状态下进行;对存货的控制只考虑生产对存货的合理需要,不考虑存货在合法状态下流转。 二、加强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方法 (一)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 企业内部控制不仅仅涉及会计,它贯穿于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包括采购、生产经营、销售、财务管理、研究开发、人力资 源等各个方面。因此企业的控制环境是由企业全体职工造就的,包括企业的领导、会计人员和所有员工。 1.提高中小型企业领导的管理素质 企业内部控制环境主要是企业的管理者所造就。内部控制是否有效,与企业领导是否重视、是否带头执行有很大的关系。提高企业领导管理水平和管理思想,使他们认识到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中小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正常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 要使企业领导明白,正是这种让他们自己感到办起事、花起钱不再那么顺手的制度体系,使得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人在行使权力时多了一份制约、多了一份提醒、多了一道程序,才使企业资产多了一份安全、企业经营决策多了一份谨慎,从而使企业经营少了一份风险,企业目标的实现多了一份保障。 2.大力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内部控制知识水平 作为企业会计控制的主体,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内控知识的高低尤为重要。针对目前中小型企业财会人员存在专业技术水平普遍偏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所披露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状况,应从加强年度性会计资格认证制度管理上抓起,促进中小企业会计人员学习会计知识和会计法规,提高业务水平。而内部控制知识应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必学内容,列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各级职称考试之中,从而使内部控制制度逐步深入到中小型企业会计人员的心中。 3.加强全体员工道德修养和内部控制制度教育 企业内部控制应当建立在共同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只有当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目标明确,观念趋同,内部控制才能更有实效。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内控知识的教育,使每一个员工都有企业再小都应在内部控制制度的约束下开展经营活动的观念;使每一个企业员工都要有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和意识,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到内部控制制度的牵制和约束。 只有将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企业发展的一剂良药在中小型企业内深入人心,建立起良好的内控执行环境,才能使广大中小企业在内控的保护下健康、茁壮成长。 (二)在中小型企业中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1.结合实际,注意构建内控制度的成本收益问题 任何控制都要会发生一定的费用,同时,任何控制由于纠正了组织活动中存在的偏差,都会带来一定的收益。从经济角度分析,只有当内控带来的收益大于它所发生的费用成本时,才是值得的。中小企业因规模大小不同,在控制系统上所能承担的费用也不一样。它们不同于大型企业需要构建一个庞大复杂的控制系统,而是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控制系统就可以较好地发挥控制作用。因此,应在实践中逐步探寻一个内控效果与内控成本的合理结构比例。 2.着重解决企业内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 不相容职务指集中于一人办理时发生差错的可能性就会增加的两项或几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指对不相容职务分别由不同部门或人员来办理。如前所述,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和人员数目的特殊性,无法做到专职专人负责,所以加强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增加岗位设置的牵制性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明确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财务专用章与法人代表私章由不同人员管理,财务专用章与银行支票应由会计、出纳人员分别保管;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使之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在一般情况下处理每项经济业务全过程或者在全过程的某几个重要环节都规定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部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作人员分工负责,起到互相制约的作用。 3.强化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了保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使之不断地得到完善,企业必须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遵循,执行中有何成绩,出现了什么问题,为什么某项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执行或不完全执行,估计可能产生或已经造成什么后果。对于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降挂钩。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4.利用外部监督、中介组织的监督,完善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要合理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了解、检查与监督,并注意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定期互通情报,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加大执法力度,督促中小企业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组织在执业中对其内部控制进行的符合性测试而产生的工作结果,了解自己内部控制中的不足,借此机会获得改进内部控制的机会。 (三)从内部控制的目标出发,加强对会计信息、资产和经营活动三方面的控制力度 1.“不做假账”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根本途径 针对愈演愈烈的全国范围内做假账成风、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朱镕基2004年4月16日在考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指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制定“游戏规则”并按“游戏规则”办事,需培养大批高素质的会计人才。“不做假账”是每个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在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内部控制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强广大会计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会计道德自律是靠理念、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系的。要是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以落实,还必须依靠会计道德自律的力量。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好坏与否,重要的还取决于会计道德自律水准的高低。从此意义上说,逐步提高整个会计队伍的道德水准是实现“不做假账”、会计信息真实有效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保证。 2.建立健全的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体系 针对中小型企业在资产管理方面所暴露的几点弊病,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手段。(1)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资金作为企业营运的基础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把握资金的来龙去脉,对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与运用,对资金的调拨进行严密的权限控制,从而减少资金的流失。中小企业特别要注意对库存现金的控制: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日结、严防白条抵库。(2)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是解决现今中小企业陷入的流动资金紧缺困境的重要措施,是提高资金运用率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企业应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等级评定,定期核定应收账款,制定相应的应收账款催收制度,即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做账龄分析,并根据合同等建立一系列的与工资 奖金挂钩的催款措施,尽快缩短收回账款的时间,防止发生坏账。对已经取得确凿证据后确认的死账、呆账,进行妥善安稳的会计处理。(3)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存货物资,避免大量存货积压在库、资金呆滞,并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4)灭绝重钱不重物的错误思想,加强对各类财产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物资采购、领用、销售及样品管理上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堵住漏洞,维护安全。物资保管员应定期与会计对账以保证账、卡、物相符,以便对出现的差错进行及时正确的处理。 对财产的管理与记录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以形成有力的内部牵制,决不能把资产管理、记录、检查核对交由一个人来做。定期检查盘点财产,督促管理人员和记录人员保持警戒而不至于疏忽。 3.加强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合法、有效性控制 加强合规、合法性控制即是确保企业应遵循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每一项经济业务活动都能够在合规、合法的状态下开展。加强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性控制即是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确保企业的经营决策、计划能达到预定的目标,能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动力,逐步摆脱年年亏损的困境。中小型企业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生力军,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和不可预料的发展潜力。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中小型企业将面临史无前例的挑战。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企业发展和进步的生命线,是确保企业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经济浪潮中立稳脚跟的镇海神针。希望更多的中小型企业能够意识到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可或缺性,不断建立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让内部控制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驾护航。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 在当前知识经济的时代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企业将直接面对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挑战,对外贸易越来越频繁,企业经营所遇到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多,加之企业经营改制中存在的不完善的运作,企业的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的危机越来越严峻。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这样的经济潮流中生存、竞争、发展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层次、各环节整体科学高效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机体系,是由一系列控制政策和程序所组成的系统。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的运行,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及时防止和纠正错误与弊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经营运作信息的及时准确。它是通过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乃至每一名员工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科学高效的相互制约的行为规范。 1企业应科学合理完整地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必须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使之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科学严谨的经营管理循环。就制定内控制度而言,我认为企业的高层领导在企业经营的设计理念上就应该高度树立制定内控制度的观点和意识,注意从建章建制向整体框架的构建与认真实施转变,做事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积极主动、科学严谨的制定有序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经济越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就越重要。企业上至领导下至每一位员工、在每项业务和环节上都必须按内控制度办事,使企业的内控制度真正起到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完整、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发现和纠正弊端和错误,确保企业的经营运作有序、科学、高效。企业可采用业务循环法,将企业整个交易循环事项的过程,划分为销售和收入的循环、采购和付款的循环、生产过程的循环、筹资和投资的循环、货币资金的循环五个关键性环节,并据此制定各环节的科学、规范、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2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2.1人员素质的控制 主要包括对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控制。人是内控制度的主体,首先企业高层的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很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否则制定科学合理、严谨有序的内控制度就成为一句空话。而制定了内控制度就需要具有相应素质的员工来执行,如果人员素质不符合要求,控制措施就会失效。所以企业应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招聘不同学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竞聘上岗,科学合理地安排,使每个职员所担任的职务与其所具备的素质、能力相称,使其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把所担任的工作做到最好。内部控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因此就高层管理者的控制而言,首先是其应德才兼备,并深知明确实施内部控制的主体,是最大限度强调高级管理层的控制责任,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其次是要设计和协调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关系,加强内部的民主监督机制和控制检查制度,防止经营者侵犯国家利益、或非法牟取私利。内部控制是由人来设计和实施的,就会计工作人员素质的控制而言,首先要不断加强会计人员思想道德的修养,使其做到遵守国家、企业、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其次应建立岗前培训,定期不定期的业务再教育,确保会计人员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确保会计工作正确规范严谨,并能适应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只有这样科学严谨的内控制度才得以有效实施,保证企业的经营有序科学高效,企业才能在日益竞争的经济环境中得以生存发展壮大。 2.2组织控制 首先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即经营业务的授权者与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者要分离。要注重把握①在决策层内部要有明确的透明度、合理的权利分割与牵制。特别应充分发挥董事会必要的集中决策,集体领导,形成即相互支持与协助,又相应提醒与制约的优势,落实监事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应有的监督检查作用。②决策过程中应有的科学程序以及决策与管理体系中应有的结构层次。对企业的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由于它们涉及的资金或资产数额很大,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影响重大,有时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为了防止资产的浪费和流失,就必须有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来把关。其次,对外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以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担保抵押、财务承诺、关联交易等)的决策一旦作出,其执行过程也必须由不同部门和不同人员相互监督和制约。就会计工作而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应分离、相互制约。实践证明,为了使内部控制行之有效,三项职务必须分离,资产保管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经营责任与会计责任相分离,授权与执行、保管、审查、记录相分离。 2.3业务程序及信息质量的控制 企业为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科学高效有序的运行,就必须科学合理的规定内部业务程序。控制的要求是,按组织控制的要求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工,授予各机构及各层次管理人员相应的审批权,强调任何机构人员不经合法授权不得行使审批权,也不得越权审批,对已经发生的业务必须按照会计控制的要求及时、正确、全面的反映和记录,并复核记录内容,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及时完整。会计信息是企业中最重要的信息,因此,建立和和健全会计信息系统,是完善会计制度设计、信息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企业必须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会计科目表,建立严格的原始记录和凭证连续编号制度,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对账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建立定期的会计分析制度。只有科学的经营运作,高质量的信息反馈,企业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及时改进控制,及时提出新的更科学的决策。 2.4资产保护控制 内部控制的各种控制方式都具有保护资产安全的作用,对不同类型的资产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2.4.1货币资金的控制。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大多数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行为都与货币资金有关,因此加强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才能确保经营活动合法而有效。货币资金应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建立货币资金预算审核制度,实行钱账分管,相关岗位及相关人员应相互分离和制约,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核准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收入应及时上缴财务部门。 2.4.2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控制。首先要加强实物资产的数量控制,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对主要资产企业应通过保险来保护资产的安全。其次要加强实物价值的控制,定期对实物质量、市场价值进行检查,实事求是提取跌价和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投资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分析,并进行风险效益的计算,确保投资的价值。在建造过程中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资产完整入账。 2.4.3债权性资产的控制建立应收账款回笼和催收责任制,通过对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同客户应付账款科目相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对账期超过信用期的应及时反映,列入重点管理,加强催收,防止应收账款失去诉讼时效,对账龄进行分析,对可能造成的呆账或坏账及时处理,以免失去受偿机会。定期对债务人资信进行评估,并根据企业特点和情况计提坏账准备金。 2.4.4预算控制预算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预算是以数量、金额来体现预算内企业工作方针和经营决策的综合经营计划。预算控制的基本要求是编制的预算必须体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使得预算更加切实可行,应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2.5内部审计控制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是单位内部设置得专职的审计机构和专职人员,通过经常和定期的审查活动,做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目的。在企业各个阶层的人员中,就内部控制而言,内部审计人员有着极其重要和特殊的地位。内部审计应当成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力量。在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在企业最高管理层的直接领导下,独立于有关部门的经济活动之外,对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功能和效果进行评价测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中,担负着内部控制质量和效果进行检查评价的职责,它是整个内部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一起共同实现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因此,各企业单位应强化监控,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论文 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的好坏,是企业生产经营成败的关键。因此,应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并强化其实施,本文就此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原则 1.相互牵制原则。企业每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在横向关系上,至少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受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监督;在纵向关系上,至少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或环节,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对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等不兼容职务要相互分离控制。 2.协调配合原则。各部门或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各岗位和环节都应协调同步,各项业务程序和办理手续需要紧密衔接,以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协调配合原则是相互牵制原则的深化和补充。贯彻这一原则,尤其要避免只管牵制错弊而不顾办事效率的机械做法,必须做到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从而在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完成经营任务。 3.程序定位原则。企业应该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功能将其经营管理活动划分为若干个具体工作岗位,并根据岗位性质相应地赋予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明确检查标准,责、权、利统一。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以此定出奖罚制度,增加每个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4.成本效益原则。实行内部控制的成本要低于由此产生的收益,力争以最小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5.层次效益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内部控制层次与工作效率的关系,防止以增加层次的“人海战术”来获得较好内控效果的现象。以高效、有用为出发点,合理设置内控层次(或人员),明确各个层次的职责权限,强化各相应层次的责任心,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用性和效率性。 二、企业内控制度的主要内容 1.结构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内部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客观上需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以保障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董事会维护出资人权益,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做出决策;监事会对董事会、公司的财务工作及经营者执行法律和公司章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还应设立满足企业监控需要的职能机构如审计部、稽查部,对董事会负责并在业务上受监事会指导。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2.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是指单位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以授权批准来进行控制。在公司制企业中,一般由股东会授权给董事会,然后再由董事会授权给企业的总经理和有关管理人员。企业每一层的管理人员既是上级管理人员的授权客体,又是对下级管理人员授权的主体。单位内部某个部门或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才能进行,否则就无权审批。授权批准有一般授权和特定授权两种形式。授权批准控制的基本要求是:首先,要明确一般授权与特定授权的界限和责任;其次,要明确每类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再次,要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以保证经授权后所处理的经济业务的工作质量。实践证明,权利应受到制约,失去制约的权利极易导致腐败。 3.会计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优秀,企业应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控制规范,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重点把好两个关口: (1)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取得和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因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各单位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其进行更正、补充。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忽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①大项经济业务要审核监督审批程序,是否经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是否是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有无超出单位业务范围之外的经济活动。②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是法律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力,要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不能讲情面或有后顾之忧,应坚决依法制止和纠正。③《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单位领导人对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性负有责任,这对于审核监督原始凭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核监督。对财务收支监督的内容包括:资金来源、资金管理渠道、资金支出管理范围和支出标准项目等,监督的重点是合法性问题。在对收入监督审核时应注意有否超越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巧立名目收费的;是否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的;有否收入不按国家规定管理,挪用、截留、转变资金性质、设账外账和设“小金库”的。在对支出审核监督时应注意审核财务支出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无挪用、截留或改变资金使用性质的问题;审核财务支出的内容有无变通、虚报冒领的问题;审核是否有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审核支出金额与实际需要量是否相符。只有这样才能堵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4.资产保护控制。就是对实物的采购、保管、发货及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限制接近、定期盘点、记录保护、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控制。在实际工作中,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和存货等变现能力较强的资产必须限制无关人员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收支管理只能限于特定的出纳员,支票等重要票据的签发,必须是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存货的实物保护可以有专职的仓库保管员控制,对一些特殊的存货还应采取一些必要的其他保护措施,达到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性,防止资产流失。 5.职工素质控制。企业内控制度落实好坏与否,取决于执行者,职工素质控制是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保证,单位在招聘、使用、培养、奖惩等方面对职工素质要进行控制。招聘是重要环节,单位的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应共同对应聘人员的素质、水平、能力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的测试、调查,以确保受聘人员能够适应工作的要求。同时应注重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推行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 6.预算控制。预算控制是保证内部控制结构运行质量的监督手段。预算管理是将企业的目标及其资源的配置方式以预算方式加以量化,并使之得以实现的企业内部控制活动或过程的总称。预算管理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预算考评等环节构成,内容可以涵盖单位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括融资、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管理等诸多方面,也可以就某些方面实行预算控制。预算方案由董事会制订,组织实施由总经理执行。但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的预算是由总经理组织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的,由于信息不对称,董事会不可能对预算提出实质性意见,预算管理中董事会职权弱化的现象十分突出,从而滋生了预算管理中由内部人控制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应该在董事会下设预算委员会或由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预算的制订、协调、监控、评价、考核等工作;预算的执行层由各预算单位组织实施,并辅之以对等的权、责、利,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的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企业在实行预算管理时要注意:①所编制预算必须体现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任;②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③应当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 7.风险控制。企业针对每个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的防范与控制。主要包括:①筹资风险控制。企业的财务结构、筹资结构、筹资金额及期限、筹资成本、偿还计划等都要事先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考核,关键是要保证有一个合理的资金结构,维持适当的负债水平,既要充分利用举债经营这一手段获取财务杠杆收益,提高自有资金赢利能力,同时要注意防止因过度举债而引起财务风险的加大,避免陷入财务困境。②投资风险控制。无论是债权股权投资还是长短期投资,企业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和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预计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及对策。③信用风险控制。主要指应收账款引起损失的可能性。企业应制定客户信用评估体系,确定信用授权标准,规定信用审批程序,进行信用实时跟踪。④合同风险控制。建立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监督和违约措施的控制程序,防止因发生法律纠纷而导致的企业诉讼。 8.审计控制。审计控制主要是指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对会计的控制和再监督。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以确定既定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贯彻,建立的标准是否遵循资源的利用规定以及单位的目标是否达到。内部审计的内容十分广泛,一般包括内部财务审计和内部经营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对会计资料的监督、审查,不仅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我国会计工作实际情况,新《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中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以便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计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企业内控要杜绝四种偏向 1.在内部控制机构的设置上,克服重眼前利润,轻专职机构建立的偏向。尽快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构,以从组织上强化企业内部控制。 2.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上,克服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的偏向。建立健全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完整的簿记制度、严格的核对制度、合理的会计程序制度、科学的预算制度、定期的资产盘点制度等比较完善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3.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上,克服重非经常性发生事项控制,轻经常性发生事项控制的偏向。进一步强化责任管理、制度管理,规范控制行为,建立健全集良好的控制环境、完善的会计体系和可靠充分的控制程序为一体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4.在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上,克服重程序监督,轻对“内部人”监督的偏向。真正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对企业法人的内部控制监督,建立企业重大决策集体审批等制度,以杜绝厂长、经理独断专行,胡作非为;二是加强对企业部门管理的控制监督,建立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的制度,以杜绝部门权力过大或集体徇私舞弊;三是加强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控制监督,建立关键岗位轮岗和定期稽查制度,以杜绝企业中层干部和供销、会计等重要岗位人员以权谋私或串通作案,从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论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诌议 在当前知识经济的时代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企业将直接面对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挑战,对外贸易越来越频繁,企业经营所遇到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多,加之企业经营改制中存在的不完善的运作,企业的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的危机越来越严峻。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这样的经济潮流中生存、竞争、发展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层次、各环节整体科学高效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机体系,是由一系列控制政策和程序所组成的系统。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的运行,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及时防止和纠正错误与弊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经营运作信息的及时准确。它是通过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乃至每一名员工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科学高效的相互制约的行为规范。 1企业应科学合理完整地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必须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使之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科学严谨的经营管理循环。就制定内控制度而言,我认为企业的高层领导在企业经营的设计理念上就应该高度树立制定内控制度的观点和意识,注意从建章建制向整体框架的构建与认真实施转变,做事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积极主动、科学严谨的制定有序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经济越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就越重要。企业上至领导下至每一位员工、在每项业务和环节上都必须按内控制度办事,使企业的内控制度真正起到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完整、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发现和纠正弊端和错误,确保企业的经营运作有序、科学、高效。企业可采用业务循环法,将企业整个交易循环事项的过程,划分为销售和收入的循环、采购和付款的循环、生产过程的循环、筹资和投资的循环、货币资金的循环五个关键性环节,并据此制定各环节的科学、规范、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2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2.1人员素质的控制 主要包括对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控制。人是内控制度的主体,首先企业高层的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很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否则制定科学合理、严谨有序的内控制度就成为一句空话。而制定了内控制度就需要具有相应素质的员工来执行,如果人员素质不符合要求,控制措施就会失效。所以企业应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招聘不同学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竞聘上岗,科学合理地安排,使每个职员所担任的职务与其所具备的素质、能力相称,使其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把所担任的工作做到最好。内部控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因此就高层管理者的控制而言,首先是其应德才兼备,并深知明确实施内部控制的主体,是最大限度强调高级管理层的控制责任,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其次是要设计和协调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关系,加强内部的民主监督机制和控制检查制度,防止经营者侵犯国家利益、或非法牟取私利。内部控制是由人来设计和实施的,就会计工作人员素质的控制而言,首先要不断加强会计人员思想道德的修养,使其做到遵守国家、企业、行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其次应建立岗前培训,定期不定期的业务再教育,确保会计人员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确保会计工作正确规范严谨,并能适应经济环境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只有这样科学严谨的内控制度才得以有效实施,保证企业的经营有序科学高效,企业才能在日益竞争的经济环境中得以生存发展壮大。 2.2组织控制 首先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即经营业务的授权者与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者要分离。要注重把握①在决策层内部要有明确的透明度、合理的权利分割与牵制。特别应充分发挥董事会必要的集中决策,集体领导,形成即相互支持与协助,又相应提醒与制约的优势,落实监事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应有的监督检查作用。②决策过程中应有的科学程序以及决策与管理体系中应有的结构层次。对企业的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由于它们涉及的资金或资产数额很大,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影响重大,有时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为了防止资产的浪费和流失,就必须有科学合理的决策程序来把关。其次,对外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以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如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担保抵押、财务承诺、关联交易等)的决策一旦作出,其执行过程也必须由不同部门和不同人员相互监督和制约。就会计工作而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应分离、相互制约。实践证明,为了使内部控制行之有效,三项职务必须分离,资产保管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经营责任与会计责任相分离,授权与执行、保管、审查、记录相分离。 2.3业务程序及信息质量的控制 企业为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科学高效有序的运行,就必须科学合理的规定内部业务程序。控制的要求是,按组织控制的要求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工,授予各机构及各层次管理人员相应的审批权,强调任何机构人员不经合法授权不得行使审批权,也不得越权审批,对已经发生的业务必须按照会计控制的要求及时、正确、全面的反映和记录,并复核记录内容,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及时完整。会计信息是企业中最重要的信息,因此,建立和和健全会计信息系统,是完善会计制度设计、信息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企业必须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会计科目表,建立严格的原始记录和凭证连续编号制度,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对账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建立定期的会计分析制度。只有科学的经营运作,高质量的信息反馈,企业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及时改进控制,及时提出新的更科学的决策。 2.4资产保护控制 内部控制的各种控制方式都具有保护资产安全的作用,对不同类型的资产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2.4.1货币资金的控制。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大多数贪污、诈骗、挪用公款等违法乱纪行为都与货币资金有关,因此加强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才能确保经营活动合法而有效。货币资金应实行集中管理模式,建立货币资金预算审核制度,实行钱账分管,相关岗位及相关人员应相互分离和制约,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按照申请、审批、复核、核准支付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收入应及时上缴财务部门。 2.4.2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控制。首先要加强实物资产的数量控制,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会计记录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对主要资产企业应通过保险来保护资产的安全。其次要加强实物价值的控制,定期对实物质量、市场价值进行检查,实事求是提取跌价和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投资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分析,并进行风险效益的计算,确保投资的价值。在建造过程中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资产完整入账。 2.4.3债权性资产的控制建立应收账款回笼和催收责任制,通过对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同客户应付账款科目相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对账期超过信用期的应及时反映,列入重点管理,加强催收,防止应收账款失去诉讼时效,对账龄进行分析,对可能造成的呆账或坏账及时处理,以免失去受偿机会。定期对债务人资信进行评估,并根据企业特点和情况计提坏账准备金。 2.4.4预算控制预算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预算是以数量、金额来体现预算内企业工作方针和经营决策的综合经营计划。预算控制的基本要求是编制的预算必须体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使得预算更加切实可行,应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2.5内部审计控制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是单位内部设置得专职的审计机构和专职人员,通过经常和定期的审查活动,做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目的。在企业各个阶层的人员中,就内部控制而言,内部审计人员有着极其重要和特殊的地位。内部审计应当成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力量。在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在企业最高管理层的直接领导下,独立于有关部门的经济活动之外,对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功能和效果进行评价测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中,担负着内部控制质量和效果进行检查评价的职责,它是整个内部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一起共同实现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因此,各企业单位应强化监控,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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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电力工程论文:电力工程建设总承包管理论文 摘要:电力工程建设一直是我国国有电力企业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传统的电力工程管理模式主要由工程业主管理,业主将具体工程的设计与实施各环节分别交于专项单位负责,对工程管理的整体性具有一定局限性。近年来,总承包管理电力工程建设的模式则是我国电力企业采用的新型工程建设模式,较传统的管理模式更为系统化。本文从总承包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应用要点入手,分析阐释总承包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应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强总承包管理应用的措施。 关键词:总承包管理;电力工程建设;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属于我国的国有大型企业,受经济全球化影响尤为明显,加强电力工程建设逐渐成为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点工程项目。为改善传统电力工程建设管理的模式,我国建设部和相关部委在2006年提出重点加强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新型工程管理模式,以适应现代化工程建设管理的新要求。由于总承包管理的实践应用时间较短,还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善措施,是加强我国电力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内容。 一、总承包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应用要点 对于一项电力工程来说,前期的工程设计与对整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是整个工程的优秀内容。所以,总承包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应用的要点就是把握好电力工程的设计与做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管理。完善详尽的工程设计方案,能够对降低该工程的成本造价产生积极影响[1]。在工程准备的初始阶段,需要科学合理地评估与分析整个工程的施工材料、施工进程计划、技术支持力量等方面,形成一套最佳的施工方案。同时,选择施工团队也十分重要,优秀的施工团队在施工人员的素质和施工技术等方面都具有一定优势,对整个工程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在施工过程中,应建立安全监督体系,制定适用于该工程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实际施工。 二、总承包管理在电力工程建设中应用的问题 当前,我国在电力工程建设中总承包管理存在的问题较为复杂,主要集中在管理、法制、人才等重要方面。要想进一步提高总承包管理的整体水平,就需要深入探究这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1.管理模式不清晰 管理模式的不清晰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具体的管理方式上。在计划经济的持续影响下,我国的电力企业形成了一种企业、部门、地区三方割裂的情况,短时间内将难以形成专业协作的经济发展规模[2]。这实质上是受不合理的组织形式的影响,总承包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抢占市场,企业只能放弃更高的经济利益,企业发展进入滞缓阶段。 2.企业行为不规范 企业之所以会产生不规范的总承包管理的行为,主要是由于不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或因个人利益的思想倾向,导致一些处于法律法规边缘行为的产生。这种情况的产生对企业形象,甚至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都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3.法律法规不严谨 法律法规的不严谨是导致某些企业总承包管理出现根本性偏差的主要原因。我国对于总承包管理的法律规定中,要求工程必须由总承包商实施施工活动,然而在实际施工时,总承包商更倾向于将工程分包给多个小的承包商来进行[3]。这样的法律法规与实际错位,不利于实施总承包管理,也不符合多元市场发展的要求。 4.综合人才不充足 现在很多企业的专业人才比比皆是,但他们大都是致力于某一项专业技能的发展,而对于总承包管理来说,需要的是能够将法律、管理、专业技能等能力集于一身的综合性较强的人才。然而就目前来说,这一类型的人才储备严重不足,无法与企业的需求相适应。 三、加强总承包管理应用的措施 1.推进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改革 加强总承包管理应用,首先要先从管理模式的改革入手。管理水平决定企业的发展水平,我国已经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潮,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在改革发展时应与世界接轨,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深入实施电力项目建设的改革。总承包模式要与电力体制和融资体制相适应,进一步改善管理的方式与方法。 2.提高专业性人才的整体素质 依据当前发展的需求创新性培养人才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对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电力工程建设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 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环境引导因素,我国的各行各业都需要在这种经济发展的趋势下不断寻找自身的有效出路与发展战略,这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电力工程建设的总承包管理模式是我国当前电力工程建设发展的重要管理模式,着重研究并发现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实施过程中在管理、法制、人才素质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并积极实施有效的改善措施,对我国电力工程的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王山英 单位:内蒙古能源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摘 要:我国在电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识别、评价和手段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对风险管理的研究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文章作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对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进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EPC项目;电力工程;风险;管理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EPC是指公司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的过程,与工程总承包的含义相近。在合同总价的制约之下,公司要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展进行监督。EPC合同就是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这类合同主要适用于一些工序复杂、投资大、收益风险大的项目。目前,EPC项目管理模式被普遍应用在电力建设行业中。 2 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的发展现状 2.1 风险识别困难 在发达国家,通常会设有专门的风险管理研究机构,来对风险状况进行公布;很多大型企业也有自己专门的风险手册,风险意识普遍较高。相比之下,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项目风险控制的报告,对完成的项目也没有进行总结。 2.2 处理风险的手段落后 风险一旦发生,会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我国目前处理风险的手段还比较落后,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业主大多会选择采用风险回避、风险自留或风险控制等方式处理风险。 2.3 对风险的评价误差大 我国在项目风险控制方面经验不足,风险评价更是无数据可依。因此,要实现对项目风险控制的研究,就必须查询历史数据,加以汇总、分析,总结出有价值的经验。 3 EPC总承包项目的风险分析 3.1 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可以理解为由自然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是承包商不可预见、无法防范的不可抗的自然力,主要包括不可抗力、各种地质条件和恶劣施工条件等方面。但是目前的EPC合同中关于外部自然力的风险描述明显较少。 3.2 政治风险 EPC总承包项目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一般都会遭遇政治风险,银皮书对业主应承担的政治风险作了明确的规定,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相关风险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这种风险主要包括战争、国家对外关系、政治局势变化和法律政策稳定性。 3.3 经济风险 由于EPC项目合同中关于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的合同价款的调整规定被删除,因此承包商需要承担红皮书和黄皮书中业主应承担的经济风险。具体的经济风险有通货膨胀、汇率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和国家债务等。 3.4 法律、社会风险 EPC总承包项目中的法律和社会风险主要包括法制的不健全、工程项目的投资大且工期长、设计的主体较多和环节较为复杂等,这就需要法律法规对建设过程进行约束。相比国外发达国家,我国关于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国内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与国内、国外法律相抵制等原因,都会造成承包商在纠纷中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3.5 管理风险 相比其他项目的模式,EPC项目的运行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在项目中业主与承包商建立了合同关系,大大减少了业主面对的承包商数量,却增加了承包方额度管理任务,承包商需要负责项目的整个运行过程,包括前期规划、制订方案、可行性研究、后期运营管理、项目设计、工程施工和采购供应等。此外,EPC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环节都是相互交接的,缺少一个清晰的界限加以区分。 3.6 EPC项目管理的技术风险 EPC总承包项目的风险管理模式属于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因此,业主在招投标的过程中,首要要考虑技术能力这一因素,但是由于承包商对国际设计规范不熟悉,对地质、水文等气候因素考虑不周全,技术能力较为薄弱,这些都会引起业主对承包商能力的质疑,加大工程运行的难度。设计能力的相关风险主要有设计能力和施工技术两个方面。 3.7 EPC项目总的合同风险 传统的合同规定业主承担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中的一般风险,其余的风险都由承包商承担。此外,如果出现不可抗的自然力,业主还需要负责这部分的损失,这是遵循红皮书和黄皮书中的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EPC项目中的合同风险包括合同本身以及合同中固定工期、过多的保护条款和支付条件苛刻等内容。 3.8 工程质量与工期控制的风险 EPC模式下的电力工程项目,往往具有投资额巨大、项目建设与使用周期长等特点,故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是极其重要的,必须坚决执行技术交底制度、细致施工图纸审核、严格物资进场检验、规范施工工序流程等,以确保工程项目整体质量目标的实现。 4 如何规避EPC总承包项目的风险 EPC总承包项目中的风险应对措施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事前管理;(2)定性、定量衡量风险程度;(3)控制风险源;(4)预设风险,提早应对;(5)实施监控,适时调整;(6)总结学习。 4.1 合同风险的规避 EPC工程项目中的合同内容主要是由承包商的投标书和业主的招标书组成的,国际EPC总承包合同中业主的招标书一般优先于承包商的投标书,这对承包商十分不利。 要明确规定合同的生效期、开工期和移交日。生效期和开工期需要充分考虑业主资金到位时间、政府的批准和信用证等的开立;合同移交日要考虑项目操作的可行性,分辨是硬指标还是软指标,避免业主拖延。 4.2 工程设计阶段的风险规避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十分复杂,所以前期的工程设计显得尤为重要。前期工程设计既能体现工程价值,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总承包商应该选择最合适的设计方案,提高设计质量。 在电力工程设计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业主的功能性需求、所在地的设计规范和实施项目的成本,将三者融合。承包商要在满足功能性要求和规范的前提下,调研出施工材料和材料采购的方案,以降低工程的造价。 4.3 项目施工阶段的风险控制 单位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质量监管和设计院需要做一次技术交流,严格审核施工、安装和调试方案,明确方案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同时,严格把关项目中的隐蔽工程、重大工序的施工,并由施工单位、设计院和质量监管三方进行方案评估。 5 结语 我国在电力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识别、评价和手段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对风险管理的研究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比传统的设计-招标-建造(DBB)、设计建造(DB)、设计采购模式,EPC总承包商的风险是巨大的,其承担了几乎所有经济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不可预见风险,这就对总承包商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总承包商在项目管理中能够强化风险意识,科学地识别和管理风险,就能最大限度地将合同总价中的风险费转化为利润。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的研究 【摘 要】电力工程作为电力系统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我国工业化发展需求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而传统总承包模式难以满足日益扩大工程规模需求,增加了总承包风险,为此,加强对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的控制及管理十分必要。文章将对工程总承包概念及主要风险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规避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相关建议,从而为电力工程构建风险控制机制提供支持和帮助。 【关键词】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对电力能源需求量日渐提升,使得电力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而工程自身具有的复杂性,使得电力工程总承包存在一定风险,表现在合同、设计等方面,且我国电力工程总承包起步较晚,经验较少,如何更好地规避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受到广泛关注。 1 工程总承包概念及主要风险分析 1.1 概念 工程总承包主要是指接受业主委托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签订内容对工程项目开展的勘查、设计及施工等一系列工作,通常情况下,有交钥匙、设计采购施工等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作为工程建筑领域发展的必然产物,具有复杂性、全生命周期及风险与利益并存等特点。 1.2 主要风险 不同于一般工程,电力工程自身具有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总承包风险,且受到传统承包模式的影响,在工作各个环节中存在一些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事前阶段 合同方面,该风险普遍来自于总包与分包合同,由合同条款不完善、表达有误及纠纷等因素引发风险;另外,工程设计作为项目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其中风险体现在质量、设计成本及进度等方面,且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较为密切,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出现问题,势必会影响整个设计合理性;与此同时,采购是总承包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成本、建材质量等要素,设备及材料费用在整个工程成本中占较高的比例,如果忽视成本风险管理,直接影响总承包商经济效益[1]。 (2)事中阶段 电力总承包运行过程中,承包商在施工阶段的管理能力及经验,对施工能否顺利进行具有直接影响,且电力工程内容较多、涉及范围较广,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对各个部分的有效管理,极有可能出现风险;此外,工程总承包实践较长,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难以预见的问题,如业主资金不到位、通货膨胀等,继而增加项目支出,引发财务风险;而质量风险作为施工阶段的重要影响因素,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如果处理不好,会给承包商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事后阶段 事后阶段出现的风险表现在试运行及验收两方面:前者包括设备、操作及系统安全;后者是工程竣工对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全面性、综合性检查,及时发现不足,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最大程度上规避风险,实现工程建设目标。 2 规避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的有效途径 2.1 合理选择合同方,协调设计与采购工作 合同是工程总承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依据,在签订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流程,与业主进行良好的沟通,落实好资格审查及合同草拟等工作,并结合合同每项条款对生产商、物价变化等要素进行分析,了解和掌握市场情况,与合同方建立合作关系,并提高谈判有效性,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2]。另外,针对工程设计,要立足于工程建设目标,加强对工程周围地质、水文等要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制定科学设计方案;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开展,还需要明确关键设备、建材需求量,通过甲供建材形式等形式,最大程度上规避施工风险,促使采购工作在施工中发挥积极作用。 2.2 加强质量管理,有效控制施工成本 质量管理是提高电力工程质量的基础工作,承包商要结合施工不同阶段,加强质量管理,如:就设计之初来看,承包商可以构建协调机制,为各部分之间的有效交流提供平台,确保设计方案科学性;针对采购阶段,根据设计具体要求采购建材,并严把建材质量关,提高建材质量,而施工过程中,则需要对人员、现场及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为提高工程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在保证工程质量基础上,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是承包的始终追求的目标,因此,重视财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在签订合同时,要确定变更事项限额,明确超出部分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减少总承包商经济压力,并制定合理的成本规划,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有效规避财务风险。 2.3 完善各项制度,提高验收有效性 针对试运行方面,总承包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各项规定,分析工程各环节存在的危险点,提高试运人员技术水平,特别要落实工作票及监护制度,实现安全施工目标。另外,还需要安排专人与业主进行商谈,提高业主对项目认可度,并对环保、工程质量等进行验收,完成移交,实现对各类风险的防范[3]。 3 结论 根据上文所述,电力工程总承包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在满足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方面占据举足轻重的位置。因此,在承包运行过程中,相关人员要明确认识到总承包存在的各类风险产生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从多个角度入手,加强对合同签订、采购及设计等方面的管理,为具体施工提供依据的同时,提高管理水平,构建风险管理机制,进而为电力工程总承包稳定运行保驾护航。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组卷方式浅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和国家对电力工业的投入力度的加大,使电力生产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以前的主要负责勘测设计发展到现在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模式。由于业务范围的扩大,随之而来的是各种资料档案的大量增加。因此,如何做好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是我们亟待思考的问题,在档案管理中,档案整编工作的好坏是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利用率的关键,而在档案整编中,档案的组卷方式是重要的环节。现在作者结合自己的档案工作经验,对总承包项目档案按“卷”和按“件”组合的方法,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关键词】总承包档案;组卷方式 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即在"交钥匙"时,提供一个配套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通常称之谓EPC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 总承包。相对于只负责勘察、设计的传统模式,总承包模式增加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环节,因此产生的文件也是原来传统模式的几何倍数增加。我院从总承包项目工程开始,就从实际情况出发,为了整编和利用方便,提出了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分别按照按“卷”、按“件“并存的文件组卷整编方式。 一、“卷”和“件”概念的区分 “卷”: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合而成的一种档案保管单位。案卷一般由封面、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组成。 “件”:是比卷更小的档案保管单位,一“件”可以是一份文件(包括附件),如一个通知、一份报告;也可以是若干份相关文件的组合,即组合件,如来文与复文等。 二、按“卷”组合 目前我院总承包文件中成品图纸文件是按照先归档后出版的形式归档的,因此成品文件归档的质量是可控的,而且通过系统运用,也方便查阅利用。而如何总承包各环节产生的除成品文件外大量的其他原始文件才是难点和重点。在工程资料整编中,按“卷”是传统的整编方式,我院总承包项目文件按“卷”整编流程与传统整编流程基本是一至的:组卷、排列、编目、装订四个步骤。由于总承包文件类型多,数量大,因此组卷是整编中的难点,而组卷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档案的查阅利用是否方便快捷。我院现在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之前文件组卷不合理,执行规范不严格,造成卷内文件类型多,内容乱的现象,这样在后续的编目编写案卷名称时很难全面地概括卷内文件所包括的内容,造成日后的查找利用时出现想查找一份文件,但由于案卷名称没有涉及这份文件的内容,因此很难找到甚至找不到需要的文件。为了让总承包项目文件严格执行分类组卷标准,根据我院三年来总承包项目产生的文件资料和我们的整理经验,我院摒除了原始档案中“八大类”的分类组卷方式,编写了更加细化的组卷分类形式,具体分为19个类型的文件,分别为:工程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文件、项目启动与策划、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调试与试运行文件、质量管理、进度管理、HSE、费用管理、财务管理、行政与后勤、联络性文件、声像资料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文件、合同与协议。在以上的类型文件作为一级类目的前提下,再细分各种文件类型,编写出二级类目,甚至三级类目。这样细分归档文件类型的目的是为了使同一卷文件具有统一的特征,方便后续的编目工作,也方便日后的查阅利用。 三、按“件”组合 在工程原始资料中采用按“件“整编,是近几年才流行的一种工程原始资料整编方式。按”件”整编主要用于文书类档案的整编,而在工程原始资料整编中,按“件”整编的方式主要适用了项目的前期文件、联络性文件和合同协议等。这类型文件的主要特点是:文件内容的独立性强,一份文件即是一个完整的闭环文件。按“件”整编的流程也相对简单,只要分类,装订即可,分类规定执行上述19类别。我院现在除总承包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原始资料也是按“件”的方式整编,这种整编方式少了编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的程序,为整编带来更多的便利,而且在文档系统上编写的题名也相对简单概括,更便于日后的查阅利用。 四、按“卷”组合与按“件”组合对比 文件如何整理归档,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方便日后档案借阅利用,档案的价值正体现于此,所以如何将一份死档案变成一条活信息,是每个档案工作者亟需思考的问题。文件整编方式的改进是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最直接的一种方式。组卷是文件整编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选择适合一类型文件的组卷方式,需要了解一类型文件的产生、形成、收集的全过程,为后期的整编提供依据。比如:工程联系单(收文)与(发文)的收集,不同工程的文控人员收集的方式不一样,有收文和发文分开收集的,有收文和发文相关联收集的,因此根据不同的收集情况,组卷方式也应该不同,工程联系单(收文)与(发文)分开收集时,应分专业分别组“件”;工程联系单(收文)与(发文)相关联收集时,应该按收、发文相关联组“件”。但如设备的招投标文件中,包括邀标通知书,投标说明文件、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传真、会议纪要、中标通知书等文件,都是在同一设备招投标中产生的文件,对这种具有很强关联性的文件,我院是按文件问题组“卷”方式组合的。在选择按“件”还是按“卷”组卷时,我们遵循一个原则:按“件”组卷同一类型的闭环文件;按“卷”组卷多种类型的闭环文件。在遇到文件交叉的情况时,优先考虑方便文件收集时的组卷方式。 在实际工作中,文控人员对档案整编知识相对较少,因此更简单的按“件”方式组合整编比按“卷”方式组合整编更适合整编人员操作。对比两种方式,按“件”整编的优势在于:①组卷方式更简单;②编目内容更少;③选择装订方式范围更大。④案卷题名更容易概括;⑤在档案系统上更容易查找定位。但这种组卷整编方式也有不好的地方:产生大量的条目信息,因此在档案系统上登记更繁琐;在借阅利用,查找相关联的文件时,需要进行多次的检索。按“卷”方式组合整编的优势:①卷内文件内容联系性强,减少在借阅利用时对关联性文件的检索次数;②产生的条目信息更少,减少档案系统的登记量。按“卷”方式组合整编的劣势也非常明显:编目内容更多,且内容的增多造成文件厚度的加大,使装订方式更多只能选择更加复杂的“三孔一线”的方式;卷内内容的增多造成案卷题名难以编写,给后续的查找利用造成不利。 五、结束语 显然,两种的文件组合整编方式各具优势,也有各自的缺点,因此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选择合适的组合方式是极其重要的。充分考虑不同文件组合方式的特点,利用不同文件组合方式的优势,做好文件收集与文件利用的桥梁作用,让更好的文件组合方式成为档案工作中的润滑剂,提高档案工作效率。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模式还在探索建设阶段,因此总承包项目产生的文件如何组合,需要档案工作者在不断的实践中得出最有效的方式。 作者简介:卢昌富(1984.11.19),男,广东 阳春人士,从事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总承包类档案管理工作 。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安全生产标准化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创建 【摘要】本文以宝钢湛江电厂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实践为例,提炼和总结了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与实施方法,为企业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促进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 电力工程 总承包项目 创建 1 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评级工作,2011年至2012年,原国家电监会联合安监总局相继颁布了《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1〕21号)、《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电监安全〔2011〕28号)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电监安全〔2012〕39号)等文件,对电力企业及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出了强制性的规定。随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先后编制印发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暂行办法》,明确要求:①被确定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重点项目,2013年底必须通过电力监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②有电力建设总承包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力争在2013年底前有一个电力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电力监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③力争2015年,集团公司在建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通过达标评级。 2 工作原理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安全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使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一种对企业的硬性要求和规范化标准,强调的是强制性,要求电力企业及施工工期在两年以上的电力工程建设项目要在相应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达标工作;同时,它强调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标准化,要求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所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都应遵循相应的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遵循策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动态循环的安全管理模式,它采用企业主体责任与外部监督结合的思想,即企业先进行自主评定,然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并由外部监管机构对过程进行监督。 3 项目简介 某公司承建的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自备电厂2×350MW机组EPC总承包项目(简称宝钢湛江电厂总承包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本期工程建设2×350MW掺烧煤气燃煤抽汽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海水脱硫装置和烟气脱硝装置,第一台机组计划于2014年12月30日完成首次并网发电。 宝钢湛江电厂总承包项目自2013年初被集团公司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重点项目后,该公司将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年度安全工作的主线,稳步推进。2013年初年,该公司对照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表》,对宝钢湛江电厂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摸底,摸底得分为64.9分,未达到集团公司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要求。 4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与实施 针对摸底情况,结合项目实际,该公司组织全面开展宝钢湛江电厂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和实施工作。在宝钢湛江电厂建设过程中,该公司作为EPC总承包单位,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标准化创建进行了探索,该项目至今保持着“零事故”的管理目标,并被集团公司授予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项目。对于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创建,该公司先后开展了以下工作。 (1)现状摸底。参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程序,对照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表》,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和评分,对宝钢湛江电厂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摸底,摸底得分为64.9分。对于发现的问题,按照“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现状摸底结果作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针对性依据。 (2)组织机构搭建。公司本部及项目部均成立了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安全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明确了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方案的审定;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的保障等。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和实施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落实、指导、检查、督促标准化建设的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工作策划。结合实际,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策划,公司本部和项目部均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按照“定内容、定时间、定责任人”的原则制定了详细推进计划,从教育培训、制度编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内部评审、持续改进等环节全面部署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建设。 (4)制度编制。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关键是建立科学严密的制度,规范人的行为、物的状态。为此,该公司围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结合企业及项目实际,组织专职人员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和细化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条款;并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在梳理现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基础上,重新修编完善了15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0份项目安全管理制度,8份现场操作规程以及13份现场应急处理方案。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完善,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章制度,优化安全管理流程,为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 (5)资料整理。结合实际,项目部对照评定标准,全面整理安全管理资料,并按要素分类归档。 (6)达标验收。集团公司对提交的达标验收申请和自评报告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达标验收、评定等级。 (7)持续改进。集团公司达标评定结束后,公司本部及项目部根据评审组提出的问题,按计划及时进行整改,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5 结语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评级的根本目标就是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这既是国家和上级单位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利益所在。企业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将为企业的发展带来长远利益,它能强化企业全员的安全生产理念,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而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提高和拓宽企业的生存空间。 陈卫国(1979―),男,湖南祁东人,工程师、经济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论先进物资管理系统平台在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中的应用及前景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项目管理任务繁多,传统的项目物资管理模式应用漏洞百出,不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应用项目管理软件进行项目实施过程进度、质量、安全、费用、合同、资源、风险等的管理。通过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应用,实现项目管理信息的集中存储,有利于项目管理数据的检索和查询,提高项目管理数据处理的效率,确保项目管理数据处理的准确性,方便形成各种项目管理需要的报表,从而保证项目信息资源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本文分析了EPC总承包项目物资管理的特点,介绍了引进物资管理系统平台的背景,对其应用情况进行了探讨,最后对该平台在未来的应用前景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 先进物资管理系统平台 电力工程 EPC总承包 应用 1 引进物资管理系统平台的背景和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物资管理的特点 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物资管理具有众多特点:第一,强调了设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导地位,有助于项目建设方案的改进和优化;第二,实现了项目建设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协调统一,传统的项目物资管理模式忽略了设计、采购、施工各个阶段之间的联系,EPC总承包项目物资管理改善了此缺陷,有效地控制了项目建设的进度、安全、成本,保证了项目建设的整体质量;第三,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和岗位,科学管理物资设备。 2 先进物资管理系统平台的应用 2.1 平台的主要功能 先进物资管理系统平台的主要功能如下: (1)物资管理:用于项目设备/材料相关事务的全过程管理。定义设备/材料分类,维护设备/材料清单、台账。通过在施工计划上加载材料、设备,设定到场提前期,形成物资需求计划,并通过计划中的需求量指导物资采购,可以实现物资统计分析(包括查看物资需求、实际消耗的汇总信息等)、物资采购过程的信息、施工统计分析(查看物资在施工作业上的需求及实际耗费等详细信息)、采购计划分析等多个角度的物资管理。 (2)物资采购管理:依据物资需求计划,结合管理作业,管理物资的请购、招投标、采购、合同变更、合同支付、到货、到货检查、缺损补供、不合格项、领用、分发等一系列过程。此外该模块还具备按批次跟踪采购合同到货情况、管理缺损补供货品形成到货催办信息;按时间分析采购总费用并根据合同信息形成支付计划;设备可按箱件或设备明细到货,设备领用关联设备到货信息;管理采购相关工程记录(包括请购单、采购招标记录、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变更、采购合同支付、到货记录、领料单)等功能。 除上述功能外,此系统平台还具备质量管理、施工机具管理、安全环境管理、工程记录管理、图纸文档管理、支付管理、费用控制管理等功能。 2.2 平台功能的实现原理 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手段,基于局域网或互联网的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管理有关的数据(包括设计、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等信息)的收集、记录、存储、过滤、处理和传输,实现项目进展的有效跟踪和控制,使之成为项目管理服务的有力工具。通过WBS(Work Breakdown Structure)来划分项目工作内容,并反映项目实施的组织结构与管理网络。利用项目管理软件的功能,将项目管理作业模块化,通过综合进度计划将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有机串联起来,以计划为龙头协同工作,以合同为中心全面记录,通过管理网络与管理作业实现管理流程与网络计划的有机联系,使得所有的管理业务均在主体计划下协同行进。 2.3 在具体工程中的应用实践 POWERON系统已经成功应用于EPC总承包项目,并对工程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神华神东郭家湾2*300MW发电厂EPC总承包项目,利用其强大的进度和费用管理功能,实现了工程设计、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合同、物资采购、资源、文档、综合等方面的高效统一、规范协调的管理和控制,顺利完成了项目建设目标,使公司的项目管理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物资管理实现了全过程管理。物资采购实现了与计划协调一致,避免了物资的浪费,实现了效益最大化。 POWERON系统在郭家湾项目成功应用的基础上推广到国网哈密大南湖2*300MW发电厂EPC总承包项目,大南湖项目对前期的使用经验进行了总结,并对各功能模块提出了许多改进意见,使系统更加完善,后续的阿拉尔、和丰、酒钢等300MW火电项目均采用了此系统。 3 先进物资管理系统平台的应用前景 3.1 当前平台应用中取得的成效 POWERON系统在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应用越来越广泛,已经在几十个企业中进行了项目级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对成本、进度、人力资源、采购、图纸文档、专项的高效管理,提高了项目管理的总体效率,受到业主的一致好评。但是POWERON系统也存在一些不足,该系统本身的安装使用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需要参考解决方案进行解决。 3.2 当前平台的创新策略 POWERON系统平台的研发无疑是一项重大的创新,该系统实现了项目管理的模块化,并通过综合进度计划将项目管理的内容有机串联起来,使各自单独的管理模块,能清晰、完整地完成对各模块的管理;同时POWERON系统又将其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联系,协调一致。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根据用户实际需要挑选各模块。随着科技的发展研发团队要与用户建立长期合作机制,随着用户在使用中的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技术创新也要跟上时展的步伐。 3.3 在未来的应用前景 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意识的提高、电力工程EPC管理模式的发展都为物资管理系统平台的应用提供了有利保障。随着POWERON系统的应用取得越来越多的成效,其应用范围将逐渐扩大。积极推进该系统在电力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应用,在使用中不断完善。 4 结语 综上所述,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时代,先进物资管理系统平台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该平台已经在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物资管理应用中取得显著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加以改进。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解析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的管理 摘 要: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迅速,电力工程的数量越来越多;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过程汇总,会有大量的文件材料出现,在管理中存在着较大的难度,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相关工程参建单位积极参与进来,密切协作,将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的作用给充分发挥出来。 关键词: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 我国建设行业发展迅速,逐渐创新出来了一种全新的建设管理模式,也就是电力工程建设总承包,这种模式指的是结合相关的合同约定,总承包商完成完整项目,如项目立项、勘测、设计以及施工和设备材料的采购等等,然后移交给业主。目前在各行各业中已经开始广泛应用这种模式,因为其具有一系列的优点,如不需要较高的成本和较长的工期,就可以获得较高的质量等等。 1.工程总承包档案管理的特点 一是有着较多的内容和较广的范围:因为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都被工程总承包所涵盖,并且总承包方承担了较多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有很多的方面都会形成工程总承包方案,有着十分广泛的来源范围,在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必然会有大量的文件材料所产生,如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以及设备材料此案够和竣工验收等等。 二是有着较多的参与单位:上文我们已经提到,工程总承包的档案管理并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相关方面积极参与进来,共同合作,来完成管理任务。因为工程承包项目有着十分多的参建单位,这些单位来自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有着差异化的性质,那么要想促使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完成,需要相关单位积极参与进来,总承包方来对各个分承包方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从而顺利完成整个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2.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的要点分析 一是对各个参与方的职责进行明确:要对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充分考虑,合理设置和分工,对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的职责明确规定下来,具体来讲,总承包方的职责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阐述,首先是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来监督和指导分承包方档案业务,其次是要科学收集、整理自身的档案材料,同时对分承包方的档案资料进行接收,然后移交给业主。分承包方结合确定下来的职责要求,来在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度中加入档案管理的内容,在工程建设计划中加入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保证在工程建设的同时,可以进行档案管理工作。 二是对构建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进行健全和完善:上文我们已经提到,工程总承包项目有着较多的参建单位,并且有着较大的流动性,单位行业和性质的差异,会出现不同的管理规范。针对这种情况,总承包方就需要严格结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行业标准等充分纳入考虑范围,对构建的各项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对各个分承包方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三是要重视过程管理和提前介入:在电力工程建设初期,总承包方的档案管理人员就需要提前介入进来,以此来对电力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把握,如总体规划、计划进度等等,要积极联系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中加入档案管理的内容。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以此来更好的进行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设的同时,需要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也就是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如施工、竣工验收等等,同步来收集、整理以及归档文件材料等等。总承包方需要设置专门的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分承包方的工作进行指导,验收和归档各个分承包方的档案资料;否则,因为竣工期间只有较短的时间,却有着较多的档案材料需要整理和归档,增加了工作难度,整理质量也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四是要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目前,计算机网络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被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中。那么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中,也需要将网络化管理手段充分应用进来,以此来促使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更加规范的进行档案管理。总承包方需要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网络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系统的构建工作,以此来信息化管理工程项目,可以构建项目档案编码体系,在计算机数据库中存储案卷信息,以此来在网上运行和归档相关文件和档案。通过大量的实践研究表明,进行网络化的档案管理工作,可以对各个参建单位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控和指导,这样有问题出现,可以及时的发觉和处理,以此来更加准确和完整的完成档案归档工作,促使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五是工程总承包档案管理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首先,要确立总承包方的领导作用,在工程总承包中,档案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能够得到完整和准确的工程建设档案,就需要明确总承包方的领导作用。其次,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要结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和本行业的管理标准,对工程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科学制定,对职责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需要对档案分类方案、档案管理软件以及案卷格式等进行统一和完善,这样才可以更加规范的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将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挂钩于参建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如果没有严格依据相关要求来归档文件材料,或者档案管理质量不高,工程结算工作就不能够正常进行,只有这样,才可以将相关参建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充分发挥出来。 3.结语 在电力工程中,要想做好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就需要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各个参建单位的职责,对构建的各项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同时重视过程管理和提前介入,以此来促使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体制建设浅析 摘 要:就当前如何加强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体制建设问题,从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管理创新和管理提升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与总结,可为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电力工程 项目管理 体制建设 创新与提升 湖南电力行业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以来,经历了探索准备、试点推广、全面推广和深化完善、理论提升和运作规范的四个阶段,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提升”发展过程。 1 历史与现状 1.1 探索准备 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展起步较早,但是发展缓慢。最早雏形可追溯至1988年的金竹山电厂风流水库大坝加固处理工程。当时还没有成立总承包企业,以设计班组为牵头单位开展业务活动。 1.2 试点推广 1992年,在湖南省电力公司和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的倡导与组织下,组建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公司。总承包业务正式起步,早期项目规模较小,主要是依托设计参与发电厂等单位的生活施工取水、生产排水、道路、灰场灰坝、220 kV升压站改造等总承包工程。2004年完成的株西(王家坪)220 kV变电站,是湖南首次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所承接的第一个主电网大型项目,总承包业务逐步有了起色。 1.3 全面推广和深化完善 2010年开始,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开始有了突破,2011年通过与凯迪电力系列生物质电厂设计合作,涉足第一个发电总承包业务―― 隆回凯迪生物质电厂,2012年总承包业务先后介入多个输变电、发电项目。省外项目也有较快发展,先后承接桂东电力输变电工程、湖北赤壁、江陵等凯迪生物质电厂等总承包项目。此外,2012年8月,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公司通过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配套输变电工程的介入,抓住机遇参与湘钢燃气电厂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并一举中标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135 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超高压高温煤气锅炉项目工程。目前上述总承包项目正有序的按照计划节点顺利进行,其中湘钢、隆回、赤壁等项目已正式投产运行。 1.4 理论提升和运作规范 目前,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在建项目主要分布在发电和输变电项目,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主要是30~135 MW机组,输变电项目以220 kV及以下项目为主,规模较小。正是这样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的发展壮大,使我们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挑战,无法同国际承包商竞争。随着项目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必将开展制度创新、机制转换、配套改革,进入理论提升和运作规范的新阶段。 2 主要经验和成效 2.1 立足设计优势,拓展总承包业务 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不断从实践创造和理论探讨上下功夫,完善总承包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与制定了一套具有湖南电力工程特色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与措施。逐步形成了以设计为龙头的,具有中国电力行业特色的总承包组织结构。2012年8月,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公司通过湘钢配套输变电工程的介入,抓住机遇参与湘钢燃气电厂总承包投标并一举中标,实现总承包业绩的再次飞跃。 2.2 多元化发展战略 近年来,结合国内外和电力系统行业内外的实际,努力开拓探索多元化创新之路。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先后涉猎输变电、发电项目,先后承接桂东电力输变电工程、凯迪生物质电厂等总承包项目;范围涉及到省内、省外项目和国际经营业务,年产值创历史新高。 2.3 国际化市场道路 为了尽快与国际接轨,尽快承接国外工程,及时成立了国际业务处,多次开展国际业务知识培训和国际项目经理认证,目前取得国际项目经理资格的有50多人。工程业务已涉及到亚非的安哥拉、加纳、印尼等国。 2.4 代表性工程 湖南株洲西220 kV变电站、桃江县白竹洲水电站~桃花江220 kV变电站、莲塘(桂水)220 kV输变电、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热电厂运煤系统等工程,都得到了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尤其是湘钢燃气电厂,从设计、施工,到稳定满负荷运行投产,仅用9个多月时间,总投资也比同类工程节省7000多万元,创造了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历史上最辉煌的成就,充分展示了一批具有国内水准的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的代表性工程。 3 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实践,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在全面推行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目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还有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总承包项目管理要进一步完善 总承包管理的基本特征是优化组合,动态管理。但是湖南电力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还不完全是这样配置和管理的,人员结构还需要不断调整、完善。 3.2 以设计为龙头的总承包项目优势体现不明显 传统设计管理思维向总承包管理思维方式转变任重道远,部分设计人员还停留在传统设计思维方式上考虑问题。由于总承包设计工作规模相对小、要求多、责任大,设计人员积极性不够高。设计优化还没有完全取代以往常规的定额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3.3 人力资源配置难以同步,人员培训相对滞后 由于近年来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发展飞快,出现了井喷式的发展,人力资源配置难以同步,人员培训相对滞后,造成部分项目参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难度大、人力资源积累需要一定周期,在初步运行一定项目后,人力资源配置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才能得到一定缓解。 4 管理创新和管理提升 面对国际国内严峻的市场形势,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与需要,唯一的出路就是:继续推进和深化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创新、管理提升。 4.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应对当前国内市场的激烈竞争,要求所属各处室、各部门加强通力合作,加大经营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湖南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的管理能力和竞争力。调动设计积极性,完善分配机制,增强设计服务意识,以依托于设计的优势资源,优化总承包项目工程设计,在概算和初步设计上精细化,有效而合理地进行投资控制。用全局的视角,从整体上实现对工程进度、投资与质量及安全的有效控制,进而提高项目建设的效益,为保证工作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供有力的保障。 4.2 全面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新体制 电力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以工程项目管理为基点的项目经理责任制。通过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来实现责、权、利的优化配置。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自开始全面推进和强化项目经理责任制,经过20多年的不断探索与总结,形成了具有湖南电力行业特色与风格的项目经理责任制管理模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公司在已制定的几百项总承包项目管理制度与措施的基础上,借助项目运行实际操作,进一步完善程序化管理。 4.3 全面建立项目管理的新机制 (1)建立适应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新型运行机制。在电力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实行公司、项目部、分包商、劳务分包的分级管理。公司与项目部的关系,是服务与服从、监督与执行的关系;项目部与分包商、劳务分包的关系,则是甲乙各方合同、合作关系。 (2)加强绩效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推行员工绩效管理,根据《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及《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同时,为规范总承包项目管理,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完善了《总承包项目施工组织与管理指导原则》,按照指导原则组织考评小组每季度赴项目现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四控两管一协调及团队建设、廉政建设共九方面,考核结果是季度和年度绩效薪酬发放的依据。通过考核,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增强员工的责任感,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 4.4 提升人力资源管理 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要在不断扩大总承包业务的同时,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员,以适应国内外工程建设市场的需要;加强现代管理科学技术的学习和运用,全面引进、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管理软件并大力推广和应用,以提高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在引进《Power on》项目管理软件的基础上,完善基础数据库的建立,使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管理再上台阶。 4.5 加强现场质量与安全管理 质量与安全是项目管理的根本,坚持一手抓质量,一手抓安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管理制度。项目管理严格按照IS0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企业标准文件建立了管理体系,建立了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制订和规范了岗位职责。认真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或专项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有效运作。 在抓好质量管理工作的同时,不断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完善风险与应急管理制度。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并按各自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内容的应急演练。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4.6 强化项目成本核算 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制与成本有效的控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和优秀问题。费用控制管理,着重于工程费用的管控、建设成本核算、工程款支付控制及基础资料建账等管理工作。加强现场项目部与各职能部门的联动,保证每一次请、付款的统一性,进而促进总承包合同收款和分包合同付款的平衡。同时在业务招待费使用上,采取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把节约成本成为企业职工的一项重要素质,并最终成为一种行为习惯,堵塞每一个可能浪费的漏洞。 4.7 加强合同与采购管理 随着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承包项目管理处在分包合同的招标、评审、谈判方面的压力会越来越大,尤其是在设备材料采购方面,需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加强施工组织和设备、材料供应商管理,实现设计与采购、施工的紧密结合,建立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商分包商数据库,及时对参与工程的分包商进行评价,择优选择施工能力强、管理效率高的施工分包商及价格低、质量优的设备、材料供应商。通过议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与湖南电力工程长期或者曾经合作过的分包商共同承担项目建设任务,依此形成一种长效机制,以达到群策群力、资源合理配置,最终实现多赢的局面。 4.8 提升项目经理地位,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建设 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以来,出台了《项目经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在质量、进度、创新、成本控制、安健环、合同履约率、客户满意度及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目标考核,以促进项目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同时也提升项目经理的地位,推进项目经理职业化。湖南电力工程为了适应国际国内业务的需要,开展国际业务知识培训和国际项目经理认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EPC工程总承包管理内部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与自身业务知识有关的培训,通过各种培训,增强了员工在本岗位的专业技能,对提升总承包项目的个人管理综合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取得了积极作用。 从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公司成立起,就特别强调项目经理的培训与再教育管理。通过统一培训,已有20多位项目经理通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和上岗证,已50多人取得国际项目经理资格。 4.9 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政建设 湖南电力工程在总承包项目管理过程中,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政建设。结合实际贯彻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将党风廉政教育具体化,进一步明确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加强专业法律顾问、纪检监察在招投标、合同谈判、设备材料采购等方面的全过程参与,并对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和把关,以维护利益、降低风险。同时要结合总承包项目施工管理特点,开展廉政建设教育,确保项目履行全过程的遵纪守法、公开、公平、公正及防腐倡廉。 4.10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项目的党工团建设 加强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企业党工团的组织来实现的。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公司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率先在桂阳总承包项目部开展试点。桂阳项目部认真组织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桂阳项目部成立之初,就积极走“党的群众路线”,把党小组和工会小组建在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以总承包项目部为基础,联合土建、安装等各分包商,组建桂阳项目部党小组和工会小组,将各分包方管理层的党员、干部和员工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使之成为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第一个党小组和工会小组。积极与土建、安装等各分包商的党员紧密联系,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其经验在归纳总结后,可在其他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推广应用。 5 结语 随着湖南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不断发展与壮大,一定要努力把握好工程项目管理的动态管理,优化配置的大原则;不断强化公司授权,项目落实,专业分包,社会组织协调的新机制;积极处理好公司、项目部与劳务分包三者之间的关系;积极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积极做好进度、质量、成本、安健环控制,信息、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建设一批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高水准的国际一流的代表性标杆工程。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阐述了国内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的现状,对影响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管理的因素及引起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加强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管理的解决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问题;对策 一、国内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的现状 EPC(Engineering Proeurement Construetion )即:设计一采购一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EPC工程总承包是业主项目管理风险的转移:EPC工程总承包是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全部委托给一家工程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对工程的安全、进度、质量和造价全面负责;总承包商可以把部分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分包给分承包商承担,分包合同有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签订;分承包商对工程项目承担的义务,通过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业主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协调和控制,对具体实施工作介入较少;业主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最终按合同规定签收和结算。 伴随着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市场20多年的发展,面对国际化全球化的挑战,业主的管理行为日渐成熟,电力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也呈现出日渐增长之势。国内的工程企业愈来愈多的参与到国际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在国际工程中,EPC总承包模式是一种被普遍采用的高端模式。国际市场的复杂环境和EPC总承包模式的庞大工作内容,决定了国际EPC工程项目高风险与高收益的必然性。 近几年,愈来愈多的电力施工和设计企业都开始承接国内国际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尤其在电力紧缺的东南亚国家,业主更乐意采取EPC总承包模式。承包商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需要承担极其各种复杂的风险,基于经验欠缺、规模不大、实力有限等因素,国内大多数电力总承包企业往往很难胜任,遭受较大的损失。尽管有时也可以完成总承包项目,但所得到的收益却少之又少。 二、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外部因素导致的问题 (1)业主对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管理误解多、概念认识不清。 由于发电公司和电网公司有自己的基建队伍,设计、施工仍然习惯于传统的分别招标,没有总承包意识。长期行业垄断和部门分隔,导致他们不能充分认识到EPC总承包在电力工程建设中所能发挥的显著作用。我国业主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都希望在工程中管理得细致、具体;由于投资主体和管理体制问题,国内的许多业主缺乏工程EPC总承包的内在动力,缺乏对承包商的能力和资信的信心。他们认为实施EPC总承包管理是一种加大了管理费用的“ 扒皮式”总承包。正是这些原因,严重制约了EPC总承包的发展。 (2)实行总承包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不完善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世纪80年代就在一些文件中明确鼓励并提倡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的政策体系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仍是我国推广工程总承包的障碍。 《建筑法》虽然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但是对如何开展总承包没有配套法规文件,可操作性不强,难以实施;建设部颁布的建市[2003]30号文件《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对广大企业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仍然存在法律效力和实际推进力度不够、影响范围不大的问题;虽然制定了工程总承包规范,但缺少总承包的招标文件范本和合同范本。 正是这些原因,导致工程总承包的法律保障力和推动力度不足,使其难以在我国成为工程承发包的主流方式。 (3)政府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政府政策的扶持在增强市场对工程总承包的认同,促进工程EPC总承包企业的发育并推动工程EPC总承包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业主行为的影响制约了我国EPC总承包项目的发展。目前我国业主类型较多,有些业主肢解大工程,分块、分段进行招标,或者采用“保护伞”方式肢解工程,以此来避开相关法律的约束,不利于工程EPC总承包管理的开展。 (5)国内供货厂方认识不足。供货厂方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能严格按照技术协议供货,影响供货周期;由于报价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选用的分包商施工水平欠缺,影响施工进度。 (二)企业内部自身因素导致的问题 (1)相关人才缺乏,不能满足EPC总承包发展的需要。相关人才匾乏制约着我国工程EPC总承包的推广和开展。我国现在不仅缺乏大量高素质的商业人才还缺乏复合型高级项目管理人才。而商业人才必须具备能组织大型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合理确定报价、合理承包并商签合同的能力。复合型高级项目管理人才不仅应具备能按照国际通行的项目管理模式、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管理能力,还应熟悉各种合同文本和项目管理软件,能进行投资、质量、进度、信息、安全控制的能力。 (2)重视项目法施工,忽视大型工程总承包管理。大型企业在进行大型工程EPC总承包管理时,与单体的项目管理方式有很大的区别。由于一些大型企业忽视总承包管理的研究,对总承包管理模式学习、实践不够,不了解国际承包商的惯例,不清楚总包与分包的责权管理, 导致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失利。由于在电力工程建设领域没有系统地总结国内外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方式和方法,开展EPC总承包管理还停留在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经验积累上,大多数的国际工程最后不能盈利。 (3)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低,项目管理体系不完善,不能严格按照标准实施。目前我国大多数设计、施工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 在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工作手册和计算机应用系统等方面都不健全或使用性不强,缺乏先进、实用的工程项目计算机管理系统,多数还是运用传统手段和方法进行项目管理。 (4)对国际总承包管理模式、惯例及法规研究不够。面对机遇与挑战, 我国建筑企业对CM模式、BOT模式、NC模式、PFI模式了解欠缺, 致使我国大企业面对国外承包商的竞争非常不利。 (5)受计划经济的影响,EPC工程公司内部工程采购周期程序繁杂,批复缓慢,严重影响了采购周期。 加强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管理的解决措施 (一)争取较好的外部环境 (1)必须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法律、法规。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例如应在在《建筑法》中增加有关工程EPC总承包实施的条款,进一步确立工程EPC总承包的法律地位;规范对工程EPC总承包的市场管理,研究出台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EPC总承包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工程EPC总承包招投标市场,抓紧研究并制定《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组织制定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条款为基础,与国际接轨的EPC总承包合同范本。 (2)加强业主对EPC总承包的认识,并加大力度宣传得到社会的认可。宣传报道工程EPC总承包的优势、特点和典型事例,使工程EPC总承包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与发电公司、电网公司及电监会等单位联手,开展不同层次的EPC总承包研讨会,对业主进行培训。 (3)规范业主行为。我国已颁布并且实施了项目法人负责制、施工总承包管理等法律法规,但是管理力度并不够,各行业应加快制定业主行为规范,防止业主将工程切块、分段或分块投标。逐步根治目前业主压价承包、垫资承包、拖欠工程款等顽症,为实施工程EPC总承包管理创造更多的机会。 (4)规范供货商的行为。按要求严格招标具有资格且信用度高的分包商,使其严格按照要求供货。 (二)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提高企业优秀竞争力。 (1)坚持人才竞争战略,培养企业所需要的项目、设计、采购、控制、财务、施工经理以及商务、合同管理等商业人才,大力培养满足EPC总承包管理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国内外工程建设市场的需要,与世界接轨。 (2)创造条件, 拓展服务功能。具有大型设计、施工资质的龙头企业要发挥功能优势,不断开拓服务领域。 (3)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适应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专利技术,依靠技术占领市场。 (4)大力提高项目管理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开发并推广应用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动态、量化和科学的系统管理及控制,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批复手续。 结语 通过对电力工程管理现状的分析,充分证明了工程EPC总承包在电力工程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工程EPC总包方的内部管理水平,规范EPC总承包工程参建各方的行为,尽快建立、健全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的法律和法规,与国际项目管理模式接轨,成为了现电力工程行业发展的方向。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采购信息系统的问题探讨 【摘 要】采购是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首要环节,关系着总承包项目的建设速度和质量。基于此,本文对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一些设计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采购信息系统 1 采购信息系统对EPC总承包项目的意义及作用 EPC总承包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作,是将整个工程的采购、建设、试行以及验收全部承包的活动,这其中就会涉及到供应商、工程建设企业、业主等很多参与者,因而信息传递及共享系统的建设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了。具体来说,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对总承包项目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1 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提高物资采购的效率。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所需要的物资信息可以通过信息系统及时提供给采购部门,采购部门通过信息系统将物资采购数量、种类等提供给供应商,供应商也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将供货情况反馈给采购部门,与传统采购过程相比,将大大缩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另外,收到采购物资之后,如果出现什么问题,采购部门也可以通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和供应商及时沟通交流,同时还可以提供一些图片等佐证资料,这样就提高了采购问题的解决效率。 1.2 有助于EPC总承包企业做出正确的采购决策。采购物资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所选供应商的好坏。因而,采购之前最为重要的步骤就是对不同的供应商进行分析,从而选择出口碑较好、诚信度较高、服务质量较高的供应商。而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广泛搜集有关供应商的信息,并自动做出分析,为企业提供较为科学、准确的分析结果。另外,采购物资的库存情况、使用情况、保管情况以及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等信息都可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储存、记录,从而有助于总承包企业根据以上信息做出正确决策。 1.3 可以对EPC总承包项目的采购过程实施动态监控。采购工作在EPC总承包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贯穿于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一方面采购物资或设备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总承包项目的盈利水平。另一方面采购物资或设备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总承包项目的质量水平。通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对采购价格、采购审批、采购招投标、物资运输、物资验收等情况时刻进行跟踪监控。 2 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几个关键问题研究 2.1 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跟踪和控制 主要是同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之后,对物资或设备的发货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控。一方面是对物资或设备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另一方面是对物资或设备的发货速度进行跟踪、监控。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发货时间发货,信息管理部门应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交。交货时间可以分为三种,一种是合同交货时间,一种是双方商定的交货时间,还有一种是实际到货时间。一般是先按照合同时间进行交货,如果由于客观因素不能交货,双方协商重新制定了交货时间,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对此应及时更新。另外,对于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催交情况应及时登记于信息管理系统。 2.2 采购信息的共享 采购信息共享可以提高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效率,实行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之前,人们很难掌握采购的情况,不知道物资什么时候到、不知道何时领料、不知道何时生产,必须要派一个人专门负责搜集采购相关信息才能解决以上问题,这种做法显然费时费力。而实行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信息共享的话,却可以节约采购信息传递的时间。主要是因为管理信息系统将对采购订单信息进行跟踪,当物资或设备发出、到达时,管理信息系统会自动向相关负责人发出信息,同时向相关负责人提供库存物资的信息,这样相关负责人就可以快速决定领料时间以及生产时间。 2.3 采购信息的安全访问 为了防止重要的采购信息被盗窃或被泄露,必须做好采购信息系统的安全访问工作,不能随便允许不相关的人进入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采购信息的安全访问管理:首先,只授权相关的负责人访问采购信息管理信息系统,比如总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人、采购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只能通过账户名和密码登陆进去之后才能获得访问权限。因而,应加强对账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其次,拥有访问权限的访问者在访问完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之后应及时清空访问痕迹,尤其是访问账户名和密码必须清除掉,防止一些无关者利用遗留的信息登录到系统。 3 EPC总承包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的建议 3.1 总承包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设计应遵循四个原则 四个原则分别为:第一,阶段性原则。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能只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因而,应分阶段完成信息系统的设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连续性、可靠性。通常来说首先要完成的是整体架构以及信息技术设计,第二阶段要完成的是最紧要任务的系统设计,第三阶段是次要任务的系统设计;第二,先进性原则。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一定要保证是当前最为先进的,具体包括设备的先进性以及信息技术的先进性;第三,扩展性原则。总承包项目通常时间比较长,因而可能会面临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这就要求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具有弹性,能够快速适应变化的环境;第四,实用性原则。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必须要和总承包项目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而设计,建成之后能够提高总承包企业的采购效率。同时,还要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太过复杂和难以理解。 3.2 重要模块的设计 第一,招标管理模块的设计。招标的目的是选择良好的供应商,通过招标管理模块可以招标说明书;可以了解投标供应商的申请信息,并对其审核和筛选等。此模块的设计主要是招标网站设计,招标网站必须具备信息、下载信息、上传标书的功能;第二,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块。合作一段时间之后,企业可能会对供应商的服务水平、供货质量、诚信度等进行重新审核和评价,将不合格的供应商从信息系统里清除掉,将新选择的供应商添加进去;第三,合同管理模块。采购合同在维护总承包企业的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而应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通过采购管理模块,可以了解和编辑采购合同、变更采购合同、合同结算、合同支付等信息。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论电力工程交钥匙承包项目管理模式 摘要:我们自加入WTO后,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的传统项目工程管理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为了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我国必须加强自身的项目管理能力,本文从电力工程项目交钥匙承包模式出发,对交钥匙工程管理模式的内容、特点、以及国内的现存障碍问题和主要对策进行阐释分析,希望我国的工程管理模式尽早和国际接轨。 关键词:电力工程 交钥匙模式 项目管理 0 引言 所谓交钥匙承包(Turn-key Contract),是工程建设承包的一种方式,即业主将包括项目设计(包括概念设计)、设备采购、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试生产直至整个项目建成投产的全过程均交由承包商负责,承包商负责在规定工期内完成上述义务的一种建设方式,整个项目被分成若干部分,并且有不同特点的项目管理承包者,由总负责人整合整个项目,使得项目正常运转,构成项目管理大树。交钥匙承包方式,是从本世纪60~70年代由于“独立发电厂”的出现而在美国被首先采用的,当时采取的主要原因是当时社会分工的细化和明确化,工程建设的专业化必须要求承包商的责任到位,而另一方面,也使得项目业主站在于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之外,减少了自身的投资风险。当然现代社会的发展,也必然赋予交钥匙承包项目管理模式于新的时代意义,更凸显其在承包项目管理的重要地位。 1 我国电力供电工程项目的特征 我国电力工程项目按照项目功能可分为发电项目、送电项目和变电项目等,其主要的特征如下: 电力工程项目的投资与生产规模大,无论是从单位造价或是总投入来算,电力工程项目的起点都高于其他行业的投入,就送电系统而言,送电线路工程的成本主要有场地及物价等构成,特别是在山地地区,其中铁塔建设在投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另一面,电力工程项目,在设备与系统结构方面都不仅投资比重大,而且其复杂与耗时、耗能程度都极大于其他行业,既需要新材料与新技术的不断补充,也需要后期的不断维护;再者,电力工程的工期一般较长,有时送电路线工程需要2-3年。并且由于天气、地形的不同,再加之人为社会因素,使得前期的论证、设计、招标等工作与后期的验收等事项,则要耗费更多的时间。 电力工程项目所具备的特征使其在一般的项目中占据一定地位,不论是从它的项目管理还是项目实施的方面来看,都具备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从电力工程出发来阐释交钥匙模式也是不二选择。 2 电力工程的交钥匙承包模式的优势 国家电网为了确保供电通畅,首先要做到预防雨雪冰冻灾害、防雾霾等电网应急项目工程的建设,确保在冬季严酷的环境下供电顺利。我国传统的电力工程管理模式大致有独立筹建处、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形式,这些都属于设计-招标-建造模式,主要是有业主来对项目建设来负全面责任,但是这样的弊端则是凸显了我国项目管理的不专业化、不系统化、而且是进度与质量都不能得到保证,对业主来说其风险也十分巨大。怎样将供电系统和线路中的防冰工程做到位,有一个完整的防冰和破冰措施和有责任性质的工程计划是整个项目的重点。相对于传统的电力工程管理,交钥匙承包模式的优势主要有以下两点: 2.1 交钥匙承包模式更为专业化和系统化。面对电网供电负荷不断升高的情况,加上由于是业主把项目承包于承包商的,于是,承包商应该就所承包的项目负责,承包商对工程的质量与进度有权力来把控,在交钥匙承包模式下的承包商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有较充分的掌握,并能对项目全过程实施管理。其实在交钥匙的模式下,由于承包商的介入,使得项目工程更具有逻辑系统化,在整体系统的规划下,按着合同规定的进度与投资来施工,在另一个角度来看,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上,都更为专业性。 2.2 交钥匙承包模式更具有责任性。在供电系统工程项目建设中,首要安排和建设好发电机组本身的运行形式,例如黑龙江省将项目采取交钥匙模式,将其冬天风力十足的特点纳入整个项目的内容,将责任细化和具体实际化。 我国现实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建设项目责任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项目管理落入传统的习惯思维和建设领域腐败,交钥匙管理模式则是用对这些问题的一种可靠的手段,以法律的合同约束各方,特别是对承包商的约束。其中业主主要负的责任有土地、政策、资金和按时支付,当时也可以邀请第三方进行监理,其余的细节工作是由承包商来主要负责的。责任的明确使得合同双方具体分工更为清晰,在处理事故的时候,更突出各自责任所在。 3 电力工程的交钥匙承包模式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在项目建设中,钥匙责任可以使得整个计划有条理的实施起来,让责任人充分了解自己的任务,保证供电环节中每一步都有计划的进行。我国电力工程方面依然存在很大问题,阻碍交钥匙管理模式在国内的开展与发展,我们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一一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主要问题及对对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3.1 我国对于交钥匙承包模式的制度规范不足,主要体现在法律框架下至今并没有对交钥匙承包模式的合同设定以及其他问题进行规范,还有对国际已存的规范是否采取,怎么采取,采取哪些,都没有明确的界定,使得国际和国内两条规定并行,给实际工作造成很大的阻碍。其实,要想对交钥匙承包模式的制度规范化,首先必须要加大对此模式理论研究,搞清此模式是否适合我国行业,能否采取于我国电力行业;并在理论完善的基础之上,把交钥匙模式的相关问题法律化,使理论研究成果固定框架化;当然,必须充分吸收国外已存的优秀成果,学习他们的典型的成功案例,融会贯通,并结合本国实际,制定符合我国国情与行业现状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切实地规划好我国的相关政策,保证政令统一,实施有效。 3.2 传统的管理模式的羁绊束缚,在原来计划经济下,主要的业主一般为国家,国家作为主要的投资人,在社会的主要行业项目建设中都进行管控,这便造成了质量不得保障,责任不得明确,施工项目延期,而且造成项目成本过大,不能得到有效地节制,再者政府管制过多,不适应现代化的市场经济需求。如何打破传统管理模式的束缚,是当前的重要问题,必须按着市场运行法则来行使,规定价格随着市价来定,不得采取“一贯性”;引进私有资金,使得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标准也应该由业主与承包商在法律框架下自主设定;政府退出,可以通过政府撤资,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股份制,采取特许以规范公私合营等措施,来达到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目的。 3.3 承包商的实力不足和专业人员急缺现象是我国交钥匙模式开展运行的关键问题所在,承包商的遴选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中显得极为重要,是保证整体工程项目质量与进度的关键,国内承包商的企业实力都难以与国外相比,故难以满足国内的项目承包需求,实力的软化,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风险,这样必然不利于交钥匙模式的完善进步。另一方面,我国相应的专业人员不足,缺乏一批懂技术懂经济的人才,对相关的理论不熟知,很多知识只是来源于经验。对此,当下必须做好培养一批专业人才,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和高校合作,定期培养培训相应人才,灌输理论知识,再结合自身实践,才能使得模式运行合理,另一方面,国家必须做好一批承包商企业的扶持,予以政策与财政的支持,鼓励企业走出国门,敢于创新,在技术上突破,在实力上长进,勇于接大项目,大工程。 4 总结 为之与世界市场的接轨,现代化先进的管理模式必须予以引进和吸收,切实改革我国的电力工程交钥匙承包项目管理模式,更要延展于其他行业,交钥匙承包项目的管理模式得到广泛运用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中。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业主风险因素识别 【摘 要】每一个投资项目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尤其是对于电力工程来讲,影响它的风险因素很多。影响电力工程的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有明显的、也有隐含的,或是难以预料的,而且各个风险因素所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也不一样。当进行项目决策时,完全不考虑这些风险因素或是忽略了其中的主要因素,都将会导致决策的失误。但是如果对每个风险因素都考虑,又会使问题极其复杂化,因此就有必要对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价。 【关键词】电力工程;EPC总承包;业主风险;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工程变更;制度建设 0 引言 风险识别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横观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纵观项目建设的发展过程,将引起风险的极为复杂的事物分解为比较简单的、容易被识别的基本单元。从错综复杂的关系中找出因素之间的最本质的联系,在众多的影响因素中抓住主要因素,并且分析它们所引起的投入产出变化的严重程度。这包括识别出风险的来源、类型、影响及后果。 1 业主自身方面的风险因素的识别 1.1 合同管理风险 1.1.1 合同中明确规定业主应该承担的风险 1.1.2 合同条文不清楚、不细致、不严密 1.1.3 合同内容不全面、不完整 1.2 财务管理风险 1.2.1 筹资风险 1.2.2 收支计划风险 1.2.3 投资控制风险 1.3 业主工作错位的风险 1.3.1 干涉管理招投标 1.3.2 协调工作不到位 1.4 法律责任风险 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当事人均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后果是经济赔偿,这对业主无疑是一项不容忽视的风险。 1.5 业主方管理人员工作不尽责风险 业主负责整个工程的总协调、资金拨付等许多重要工作,因此,保证每个员工认真和高效地完成工作,是业主不可推卸的责任。电力工程项目由于具有投资巨大、产业关联度高、受社会和政府关注大等特征,需要业主的工程协调和管理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否则将会给项目业主造成很大风险。 1.6 业主越位管理工程的风险 1.6.1 受传统国有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影响,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人、建设管理者,拥有极大的权。而在EPC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原有的这些权力都将交给EPC承包商代为实施。对于原有权力的丧失,有些业主不适应,这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业主利用自身的地位,越位对工程管理加以影响,给承包商等工程参与方的工作施加压力,危及项目的正常进行。 1.6.2 EPC管理模式在国际上虽然已经发展得很成熟了,但在国内还刚起步不多久,业主与总承包商之间以这种方式的合作尚属不多。而电力工程项目责任重大,投资巨额,使得业主不敢放权给承包商全权处理工程的一切事物,也容易造成业主对工程进行越位的管理。 2 政治制度方面风险因素识别 2.1 政策法规风险 2.1.1 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态势有所放缓,同时世界经济也持续低迷,导致这一时期政府会根据经济、战略发展的需要不断适时地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给项目的管理带来了一些不确定因素。 2.1.2 目前,在EPC实施中关于承包商的取费标准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有的取费是按照合同约定,有的是参照建筑管理费收取,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一些EPC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无序竞争,以不合理低价吸引业主,取得业务,而在随后的施工过程中增加向业主索赔或以牺牲项目质量为代价获取丰厚盈利。这样给项目的高质量成功完成带来了极大的风险,而这正是与业主息息相关的利益所在。 2.2 专业人士执业资格管理制度不配套风险 在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建立了诸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造价师等多种执业资格管理制度。但是,还没有专门从事EPC项目管理模式的项目管理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在电力工程中,从事EPC项目管理的从业人员大多是从施工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等方面转业过来的,这些人员虽然具备一定的管理和实践经验,但是他们的管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大的局限性,此种情况会给项目业主造成一定的风险。 2.3 EPC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风险 由于我国的电力工程EPC管理模式刚刚起步,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内关于EPC总承包企业的资质管理不够健全。目前国内仅仅有少数几家大型的电力设计院(如华北电力设计院、西北电力设计院、山东电力设计院等)能够有EPC总承包的许可。因此,我国对EPC总承包的企业资质管理没有单独做出相关规定,项目业主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选择合适的 EPC总承包商。这使得业主的选择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电力工程自身的特征,使得项目不允许失败,所以没有相关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也将给项目业主造成风险。 2.4 相关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不配套的风险 2.4.1 我国现阶段的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担保制度不健全,这使得项目业主的权益缺乏保障,给业主造成风险。 2.4.2 我国现阶段的建设工程领域虽然有保险制度,但是没有强制规定要求承包商必须购买足够数量的能用以应对项目风险的保险,承包商在多数情况下,只按照最低限度购买保险以应付业主主管部门的检查。而电力工程自身的特征要求工程必须要在保证投资、工期、质量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最低限度的保险和担保是不够的。这也造成业主的权益没有保障,将会给业主造成风险。 3 工程方面风险因素的识别 3.1 不可抗力因素风险 不可抗力因素主要分为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和不可抗力非自然因素两类。不可抗力自然因素风险主要是指地震、火灾、洪水等自然力事件,偶然及突发事件。不可抗力非自然因素风险主要是指战争、社会动乱、恐怖袭击、核辐射等引起的损失或灾害。这些风险虽然在EPC合同范本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承包商来承担,但是笔者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无效的风险转嫁,至少在国内是这样的。 3.2 市场材料、设备供求和价格变化风险 按照FIDIC条件规定EPC合同属于总价包死合同形式,材料和设备的市场供求及价格风险应该完全由EPC承包商承担。但是,由于电力工程投资巨大、材料设备复杂、工期相对较长、国内建材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特别是近年来通货膨胀严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实际国情,国内的EPC 承包商无力承担如此之大的风险是一个不可置否的事实。 3.3 工程变更风险 3.3.1 工程原因的变更主要包括: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等内容,这些变更经常会导致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施工进度发生变化等问题,所以一个工程项目的变更量多与少,对工程能否顺利实施起着一定的作用。 3.3.2 人为原因造成的变更主要包括:业主管理人员随意变更工程,导致工程内容变化太大、工程进度和投资失控。 3.4 设计风险 在电力工程EPC项目中,由于承包商介入项目较早,工程功能体系庞大而复杂,业主往往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无法精确的定义项目具体功能。而功能实现多少、好坏主要取决于设计的优劣。因此,总承包商的设计好坏对于此项工程能否顺利投入使用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与作用。设计不合理带来的后果,往往在项目投入使用后才会暴露出来,这将会严重影响项目的正常使用,给业主酿成风险。 3.5 工程参与方工作不尽责风险 在EPC项目管理模式下,一个项目通常由业主代表、总承包商、指定分包商、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商等若干个工程参与方共同协作、共同工作,最后完成项目。如果这些工程参与方的任何一方,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就会使得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达不到预期目标,给业主造成风险。 3.6 安全风险 3.6.1 人员安全风险 3.6.2 设备安全风险 4 结束语 总之,随着我国建筑业特别是电力工程建设行业逐渐与世界接轨,EPC项目管理模式将越来越受到业主的亲睐,因此,EPC管理模式的业主风险管理必然会成为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EPC总承包管理模式在电力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运用 摘要:文章通过论述电力工程总承包的政策环境和市场发展前景, 分析了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和要点, 并探索电力工程总承包的建设模式。 关键词: 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管理模式 前言 随着电力工程建设规模的增大,新型工程技术和机械广泛应用,各学科专业间分工越来越细,给项目实施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与此同时,业主为了降低项目成本、减少项目管理的人员成本、降低自身风险、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对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EPC模式应运而生。EPC模式是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即项目业主将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建设全过程,总体发包给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总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协调设计、采购、施工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并在设计、采购、施工进度上深度合理交叉,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 这既有利于缩短工期,减少投资风险,又能对整个项目进行有效的成本、质量、进度、HSE的综合管控,在项目各个环节实现无缝衔接,提高工作效率,较早取得收益。 1.电力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管理的应用现状 电力系统部分公司和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电力设计院, 根据市场的需求,采用不同的工程总承包方式,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工作, 由原来的小型机组逐步发展为较大机组总承包发电工程, 由原来的高电压等级逐步发展为超高电压等级的总承包输变电工程。随着大力倡导节能环保型工程,逐步实现向新能源电力建设的转型,风电、光伏发电等总承包项目日趋增长;在电力建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国内EPC总承包企业开始走向了国际市场承揽工程项目,在工程数量及工程资金数量方面发展非常迅速。 2.电力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管理要点 2.1 设计管理是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关键 EPC总承包模式的项目管理主要优势之一就是将设计、采购、施工相融合,三者存在着相互制约的逻辑关系,每个沟通环节对项目的进展都具有重要意义。设计是工程建设中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前提,因此应采取设计先行的指导措施。 1)推行设计优化, 降低工程费用 项目管理实践表明,设计费在EPC总承包项目中所占比例通常在5%以内,而其中60%~70%的工程费是由设计所确定的工程量消耗的,可见优化设计对整个项目成本控制的重要性。在项目开展初期,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和项目的总投资、总工期、工艺流程等进行严格和充分地论证, 特别是工艺系统方案、设备选型、总平面布置、空间布置的优化等, 可以降低设备费用, 减少高压管道、电缆、桥架等工程量, 从而大大降低工程费用。 2)采用限额设计的管理方法 各设计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 按照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 将审定的费用和工程量先行分解到各个专业, 然后再分解到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尤其要加强主设备和主要辅机设备的选型控制, 四大管道和六道的工程量、电缆和桥架的工程量以及主厂房混凝土量的控制。严格控制不合理变更, 保证总费用限额不被突破, 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3)整合资源实现设计、采购、施工深度交叉 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秀管理理念就是充分利用总承包企业的整体协调优势,变外部被动控制为内部自主沟通,实现设计向采购、施工适当延伸, 高效发挥三者优势。在项目初期,优先安排订货周期长、制约施工关键控制点的设计工作, 如三大主机设备的采购, 除氧煤仓间框架的土建施工、烟囱和冷却塔的施工。在施工图设计中,运用PDMS三维设计软件等先进手段,充分考虑到设计对采购、施工的影响, 提前解决好工程建设中如设备资料、施工图纸衔接、设备安装配合等各种问题;可提前让施工分包单位介入,有效吸纳施工人员意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考虑后期施工便于操作等;在项目施工前,对设计中失误的“错、漏、碰、缺”进行认真审核,有利于减少材料浪费,节约工期,减少变更与索赔,增强效益。 关注现场设计 我国企业在承包国外工程项目时,经常会遇到由于语言、文化和行为习惯的差异给双方带来信息沟通及传递的障碍,这种沟通方式和不同国家的语言差异往往造成信息缺失和理解分歧。同时,一些设备工艺的设计仅靠施工大样图并不能满足现场作业。在企业总承包的电力技术改造项目中,由于原始图纸资料的不完整性或缺失等因素,需要采取理论设计与现场设计相结合的方式。 2.2 质量安全管理是总承包管理的基础 1)安全管理是总承包的生命 安全工作是工程总承包的生命,安全管理工作不是贴标语、开开会就能解决的问题,关键在于落实。在项目实施中,应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根据所承担的项目特点,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并进行布置落实。加强安全教育, 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施工承包商作业指导书、重大施工方案交底的管理。事先编制危险点、危险源、危险面及防护措施, 并重点检查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监察管理力度,落实责任。 2)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电厂是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企业,它的整体质量要求很高、很严。一个阀门渗漏, 一颗螺丝松动, 一个控制回路线松动就会导致停机、停炉, 给电厂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 这就对总承包企业的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项目部应在管理上下功夫、挖潜力, 从设计方案到设备采购到工程施工各个环节控制好工程质量。项目部应制定出可行的质量管理制度, 组织好工程设计, 做好设备材料的验收。组织施工承包商编制针对本工程的施工工艺, 使施工整齐化、规范化、标准化; 组织施工承包商编制操作性强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及大型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各级验收制度及工序交接制度, 做好施工的质量管理, 尤其要关注重点项目和关键工序,使每个环节都在质量控制之中。 3)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优秀 我国长期的经济模式使我们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 总承包合同管理中对费用管理比较关注, 但对进度管理、性能考核指标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等相对投入不够, 在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中, 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往往依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进行工程现场管理, 对合同精神理解不够深入, 给结算带来一些麻烦。 4)加强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项目管理要想提高效率、压缩采购时间、避免推诿扯皮、降低成本,应从技术、施工、商务、造价、财务等抽取人员组建采购小组,并做好分工和规定其职责和权限,同时,采购工作涉及较多部门,协调力度大,因此要不断完善企业采购程序和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合格供方数据库,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企业的高层领导的支持也至关重要。 5)团队合作, 加强与业主的沟通 成功的团队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基础。作为EPC 项目总承包商, 应在项目实施前理清各方的关系, 加强内部团结和外部沟通, 营造良好的团队精神, 统一思想, 明确认识,密切与项目干系人的关系, 共同为工程建设创造条件。与业主的沟通是各项外部沟通的重点, 充分领会业主的意图, 明确了解业主的细节要求, 使工作具有针对性和计划性, 更好地握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 3. 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建议 提高企业优秀竞争力,搞好电力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坚持人才竞争战略, 培养出企业所需要的项目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控制经理、财务经理以及合同、商务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良好的专业技术背景、丰富的从业经验及经济、法律、管理方面的知识,一能多职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与世界最新管理模式接轨,具有大型设计、施工资质的企业要发挥功能优势, 不断开拓服务领域, 起龙头作用。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适应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积极推广、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 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动态、量化、科学的系统管理和控制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批复手续。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电力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施工分包招标管理探究 摘 要:本文就电力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招标管理展开分析,进行其项目施工内容、技术应用、工期等的探讨,进行施工招标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相关的施工分包招标工作,保证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这就需要进行招标管理体系、项目施工体系的健全,实现总体策略的有效开展,保证分包招标方案的优化,这也需要进行其内部各个分包投标管理的优化,以满足当下电力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作的需要。 关键词:电力工程;存在问题;研究总结;施工分包;招标管理 一、关于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分析 通过对EPC总承包项目的分析,可以得知电力工程本身的技术比较复杂,其项目的投资项目也比较大,施工工期比较长,通过对其施工分包招标模式的优化,更有利于进行招标竞争性的控制,这需要进行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标段的划分,保证施工分包招标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标段的积极划分,以适应当下电力工程的工作需要,保证承包方现场协调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进行各个分包单位内部工作职责等的有效区分,实现承包方的现场协调管理的正常开展,实现项目各个工作内容的协调,进行承包统一管理模式的开展,进行各个内容的招标环节的优化,实现项目发包的统一协调管理。 进行标段的划分是必要的的,从而实现工程效益的优化,展开EPC项目施工分包招标程序的协调,保证分包方的有效统一管理,进行总承包方的现场协调管理体系的健全,保证分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模块、人工应用模块等的协调,进行施工单位的成本的控制,确保其发包价格的优化。这也需要按照其专业类别进行发包单位的积极划分,保证各个单位之间竞争力的优化,进行发包费用的控制,实现现场协调管理体系的健全,保证各个单位间设施、技术设备等的协调。 二、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的健全 1 在电力工作运作过程中,进行招标文件编制模块的优化是必要的。这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招投标法规,进行招标项目技术的优化,积极做好相关的分包招标管理工作,实现各个模块的招标文件的有效编制,进行合适的合同管理文本的选择,保证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示范文本的应用。这也需要针对其项目特点,展开合同条款的修改,进行合同示范文本的积极考虑,以满足当下承包工作的开展需要。 在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块中,进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分析是必要的,这需要投标单位展开投标文件的积极编制,进行双方合同的有效签订,保证其合同条款内容的优化,实现对双方的有效约束。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其合同条款,要针对争议性的内容事项展开明确约定,进行工期模块、质量模块等的有效控制,实现招标文件的有效应用,避免付款模块及其结算模块的问题。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项目,要明确对于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或缺项子目的结算方式;要明确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系数、计价原则、调整文件的使用范围;明确合同执行期间施工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涨价风险承担方;明确清单工程量发生变化是否调整单价。 2 电力工程EPC总承包模块的开展,也需要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的开展,保证其招标体系的健全,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积极控制,从而实现结算的准确性及其完整性,满足现阶段电力工程EPC总承包方的工作需要,进行施工图图纸的积极提供,保证当下分包招标模块的正常开展,这也需要实现工程量清单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人员的有效评审,以确保其综合运行效益的提升。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和工程特点,尽量对清单中的子目包含的工作内容进行详细描述,减少清单漏项,确保投标方理解清单项目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从而合理地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减少结算扯皮事项发生。造价人员还应根据招标范围及技经知识对工程量清单中容易引起歧义的子目一一界定清楚,比如钢结构的油漆品种、设备材料到货状态等。 通过对资格审查模块的优化,更有利于提升当下工作的效率,这需要进行资格预审模块及其资格后审模块的协调,展开招标人信息的积极审查,保证其资格审查模块的有效开展,避免一系列的不合格投标人,降低拟投标人采购成本的控制,切实提升招标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这也需要进行电力工程EPC总承包模块资格预审模式的优化,合理安排招投标活动的时间和计划,防止资格预审流于形式,同时建立专门的资格预审工作组,增加资格预审的透明度。评标是招投标过程中的优秀环节。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通过对标底(招标书及投标控制价)模块编制,可以满足评标过程中的一些要求,这需要进行人工价格水平的考虑,进行材料市场价格等的分析,保证其工期、质量、自然条件等的分析,进行标底的严格控制,进行各个投标方投标报价的深入分析,这也需要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费用模块展开分析,比如材料的卸车费用、保管费用、施工管理费用等,展开整体性的分析,确保标底工作的有效编制,以提升其应用效益。这需要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要将各家投标报价情况与标底进行详细对比。对于报价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合理的单价提出书面意见,请投标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避免投标方的不合理报价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合理报价包括报价明显高于标底价格的和明显低于标底价格的部分。 要仔细阅读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说明,确定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的响应。 结语 通过对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招标管理体系的健全,有利于实现其内部施工分包投标管理模块的协调,以满足当下电力工作的开展,提升其综合应用效益。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如何加强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招标管理 摘要: 本文针对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加强进行了重点讨论。对国内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的应用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制约电力工程开展EPC总承包管理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且就加强EPC总承包项目管理提出了一些有意义的建议,希望能够对相关研究和工作者起到帮助和参考的作用。 0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电力工程也加快了自身的发展速度,现今我国电力工程EPC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面临诸多的施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也会应用诸多复杂的施工技术,本文为了加强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力度,针对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在签订后应该立即对该项目的施工分包招标进行大体的策划。加强分包招标管理的可以从编制分包招标方案、资格审查以及编制招标文件、定标等多个环节来做。以此达到加强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力度加强的目的,本文针对现今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招标管理研究文献中遗漏的重要部分进行了概括性的论述,希望能够作为今后的深入研究的奠基石。 1 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现状浅析 EPC是一种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包含了设计到采购全过程的内容的管理,并且在这种管理模式中还能够体现出三位一体的管理特点。这种管理模式从某一方面来看也是一种总体的承包模式,总体中包括了工程的设计,采购设备和工程施工以及设备的安装和后续的调试。一般承包商在承包工体工程的过程中都会将EPC合同作为承包的基本模式,在采购和施工过程中会因为EPC出现的各种影响是在工程设计阶段就应该进行充分考虑的,避免矛盾因为考虑不完善而出现,在设计阶段进行充分的考虑还能够将施工过程中变更情况的出现几率显著降低。项目成本也能够以此得到很大程度的节省,整个工程的施工周期也能够得到很大程度的缩短,在节省了工程成本的前提下还能够将投资风险降低到最小,使工程的建设收益的时间能够提前,还能够使工程的施工进度显著提高,现今项目工程的管理大都采用总承包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将建筑管理模式和设计完美的结合成了一个整体。 西方发达国家在上世纪末就开始对EPC总承包体系进行研究,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EPC总承包已经能够充分利用在大型工程项目管理建设方面,项目的初期规划、物资采购以及工程建设规划的一系列活动之中,当前已经能够形成较好的管理效果。二十多年以来,我国改革开放的同时建设领域工程总承包不断迅速的向前发展,电力系统部分工程公司以及真正具有工程总承包这一能力的电力设计院,他们根据建设市场的不同需要,以不同的总承包方式运行,不断的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工程承包工作,由原来50MW、100MW机组逐步发展到目前机组EPC总承包较大的发电工程,如西南电力设计院EPC总承包神华神东万州港电1000MW机组发电厂等等。从以前的高电压逐步发展为超高电压的EPC总承包输变电工程,迅速在工程数量和资金这双方面来发展,可见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在目前为止已经比较成熟且前景很好。 2 标段划分应该有合理的保证 如下几个特点是现今电力工程EPC的几个最为突出的特点:①项目自身就拥有较大的规模;②项目施工过程中所运用的技术非常复杂;③整个施工工期会持续很长时间,一般在两年至三年。就招标竞争力而言,若将EPC招标方式运用的较为良好,必然会将招标过程中的进整理尽可能的降低,因此应将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划分成多个标段来进行施工分包招标,同时注意不能太小的标段划分,对于实力较雄厚的潜在投标人的吸引力不太会注意到过小的标段,在标段划分的同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几个以下因素: 2.1 首先项目总承包方需要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并协调好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分包单位需要尽可能明确自己在项目施工中的作用和地位,协调好共同施工区间的分工合作制度,减少项目之间产生干扰的情况,在项目总承包方统一管理下按照项目施工的各个分项进行,并协调完成相应的施工指标。否则就应该让承包商来对于该项目做一个全面的管理。 2.2 对工程总体效益的影响,工程总体的效益取决于标段划分是否合理,若标段划分能够合理,则工程终极也会取得良好的效益,反之亦然,现今在施工分包招标过程中普遍都是将EPC项目作为整体。分包方能够因为整体分包使管理会变得更加简便轻松,并且最大限度的减少了总承包方在现场管理工作中的工作量,在管理过程中能还能够统一使用分包单位的各种施工的机械设备以及设施, 能够使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成本得到很大程度的节约,但仍然会存在发包价格很高的情况,可以在项目划分标段的过程中按照不同的专业进行划分,而后再分发给承包单位,能够使个单位之间的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今存在的主要问题便是发包费用过低,经常出现发报废比单位接收到的发包费用都低的情况,还包括各个单位不能够统一使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以及一些临时的设备设施的现象,因此根据工程自身的条件对标段进行仔细的分析和对标段进行数量上的划分就显得非常必要。 3 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加强 根据当前阶段我国现行的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项目在招投标期间需要对参与项目的投标人项目资质和报价预算情况就能行审核,项目方对投标者的相应条件都应当包含在法律框架之内,因此一般项目的招标过程往往伴随着强制编制工作的集中进行。 3.1 选择合适合同文本 尽可能应该运用成熟的示范文本在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中,而后根据该项目的特点对于合同的条款在某些比较重要的地方进行一些必要的修改,当合同的范本没有一定的规定则是应该由总承包做一个大体的规定。 3.2 合同各条款尽量的完善 投标者投标过程中必须充分履行招标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在项目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的记录。招标合同对项目合作双方都有较强的约束力,因此招标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应当尽可能详细,其中包含了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工期、质量、价格等相关条件。 3.3 结算方面要明确 工程结算的基本原则是工程招标文件中必须要有清楚详细记录,保证在阶段和付款的过程中不会因为结算原则的漏洞二导致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出现,招标的各个项目也应该在工程量清单中有明确的体现,非常明了的采用定额及取费系数,清单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时候是否应该调整单价。 3.4 加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水平 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是现今工程招标使用的主要模式。投标者在报价过程中也会以工程量清单为主要的投标报价依据,工程量清单对工程的结算和质量有重要的影响。项目清单应当简明扼要,将工程项目合同中包含的内容清晰记录。而投标文件的报价需要结合项目清单进行定位,避免项目结算中产生资金差异。同时,项目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还需要对项目清单进行核查,避免歧义条款的出现,确保所有项目条款的清晰。 4 加强评标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评标作为招投标环节中最为优秀的工作,投标人在投标的过程中必须要采用一系列的措施来应对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此使得评标的过程能够尽可能的保密和严格,在评标进行的过程中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得进行任何情况的干预,就评标过程中的工作管理加强可以从下面几个管理方面加强:①评标的依据是编制标低,标底的编制应充分对于人工价格、材料的市场价、施工难度、工期、收益多方面因素的考虑,标低应该进行严格的保密。②要对于规模、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甲供设备材料卸车保险费分析、取费下浮系数分析、措施费用分析、单位分析、人工单机等不可竞争费用的分析等等。③在对于报价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合理的单价在进行各家投标标低进行详细的对比并给出书面意见。 5 现今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5.1 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 5.1.1 现在工程EPC总承包的概念是很多店里业主都没有进行清楚认识的,对EPC总承包的概念还存在很对的错误理解,而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属于电网自身的基建队伍都得到迅速的建立,发电和电网公司自身却反垄断意识和承包意识,加之在设计上已经习惯了传统的设计方案。招标的过程中分别进行,并没有认识到EPC总承包能够为电力工程的建设提供巨大的帮助。而其中也存在多方面的原因:因为受到传统观念的深刻影响,对工程管理的细致化和具体化是现今业主都比较认可的,但是因为在投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问题影响,使多项化趋势逐渐形成,国内在运用EPC的总承包承包工程的过程中会缺少足够的动力,承包商在承包的过程中大都显示出自信不足的现象,他们眼中的EPC总承包管理便是施工的费用和管理费用之和,这种形式下的EPC总承包管理知识为了一味的增加管理费用,“皮包公司”就是承包管理型公司,这些都很大方面的制约了EPC总承包的发展。 5.1.2 实行总承包目前为止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依然不是很完善,虽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有关部门从很多文件都提倡和鼓励总承包在各工程企业的运用,但到今天为止仍然有着不健全的总承包法律法规,仍然是今天我国推广工程总承包这一方案的障碍。目前开展总承包的可操作性并不强,难以实施,虽然在《建筑法》中比较提倡,但是如何开展总承包并没有相关配套的文件。同时,是因为存在法律效力和实际推进力度的不够,影响范围不大等问题,虽然制定了工程总承包规范,但缺少总承包招标范本以及合同范本。通过上文的阐述,各种存在情况较为复杂的因素,而导致了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推动力和保证力度的不足,使其从很大程度上来讲无法成为我国工程承包的主流方式。 5.1.3 政府的扶持力度有待增强。总承包工程的发展在政府政策的扶持下能起到突破性进展,主要是极强的增加市场对于工程总承包的认可,有效的促进工程EPC总承包企业的逐步发育,且能够推动工程EPC总承包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 5.2 内部因素的影响 5.2.1 缺失复合型人才,如此迎来并不利于EPC总承包的发展需要。相关人才匮乏严重的影响我国工程EPC总承包推广和开展,对于大量高素质的能够阻止大型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合理确定报价以及承包商签合同的商业人才,还缺乏能够按国际通行进行项目管理的人才。 5.2.2 对于项目法施工的重视,对于大型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忽视。总承包管理模式学习由于没有让一些大型企业足够的实践,对于总承包管理的研究忽视。对于国际承包商的管理还不够了解,总包、分包责权观念以及概念不清楚,在国际市场屡屡导致竞争失利。 5.2.3 项目的管理水平比较低,严格实施项目管理体系有待完善。我国的大多数的项目管理体系没有在施工企业建立,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程序文件以及工作手册等方面的使用性不强。更多的还是运用老套传统的方式来进行管理,缺乏先进而全面的管理流程体系,以及先进企业比较后发现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5.2.4 对于国际总承包管理模式以及管理和法规的研究并不明确。我国大多数建筑企业对于VMCM模式、NC模式、BOT模式、PFI模式的了解比较欠缺,在国际上竞争上非常不利。 5.2.5 因为计划经济对EPC总承包管理的严重影响,EPC总承包管理在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导致采购过程中浪费大量的时间,最终延缓工期。在现今的电力工程EPC总承包管理当中,分包招标管理已经在项目中拥有了较高的地位。整个总承包项目的是否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直接取决于分包招标落实的力度,所以要大力加强总承包项目分包招标的管理力度。通过对于电力工程管理的现状分析不难看出,要充分发挥电力工管理中工程EPC的运用,应该建立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促进总承包管理体系的发展,并且从内部和外部双方面提高总包方管理水平,并迅速和国际项目接轨。 6 结束语 现今我国电力工程EPC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面临诸多的施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也会应用诸多复杂的施工技术,而对中工程的工期要求却非常紧。因此施工分包工作在合同拟定好之后就应该及时开展,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施工进度都和分包招标工作有重要的关联,本文针对EPC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加强进行了重点讨论。通过对EPC总承包项目管理进行仔细的分析,以如何加强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为基础提出了一系列加强措施,保证我国电力工程在今后建设的招标、施工能够更加顺利,促进我国电力工程的发展。 承包电力工程论文:现代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的管理与应对研究 摘要:电力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基本模式及范围、风险识别过程的基础上,研究了电力工程总承包中主要存在的风险,对电力工程总承包的风险评价与控制进行了论述,风险控制尤其重要,现代电力工程总承包方应从确定投标时便着手进行风险分析,并在整个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降低风险。 关键词:现代电力承包风险管理 1.电力工程总承包中的主要风险 承包商熟知项目所在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并因此不享有因遵守和执行这些政策、法律承担的额外费用,向业主索赔。因此,这就要求承包商在招标阶段以及工程实施阶段都要对这方面的规定加以重视,尽量避免可能引起的损失。 1.1业主确定供货商及其范围 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业主为了确保项目设施质量,往往对承包商采购项目设备材料作出一定范围的限制,如某些关键性设备和大宗材料必须在某凡家供货厂商中采购,有时会确定更小的供货范围,甚至要求确定供货厂商,如有的业主甚至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某些具体设备,材料必须在确定的供货商那里采购。尽管业主确定项目设备材料的供货范围对保证项目设施质量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在实践中,有的业主未能及时跟踪其所圈定的供货厂商的情况,没有及时更新供货厂商的名单。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供货厂商转行,有些厂商设备材料更新速度不够,有的厂商生产能力下降,甚至有的厂商被兼并或者破产关闭等,这些因素都将在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承包商执行项目合同。这些情况对承包商来说都是不同程度的风险。 一般来说,业主要求确定供货商的设备材料都是一些关键性的设备材料。一方面这些设备材料的价格比较高,供货商稍微提高价格比例都将给承包商带来不小的额外费用;另一方面,从项目计划的角度看,这些设备材料往往是在这个项目的关键路径上,对项目进度起着实质上的影响作用,如果设备材料到货延误,将对项目工期造成影响。 1.2设备材料运输风险 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当承包商承担设备材料的采购任务时,承包商从供货商订购的设备材料能否按期到达项目现场,除供货商能否按期交货外,还有一个重要环节就设备材料的运输问题,在这个环节中受到较多的外界因素的影响,有时并不是承包商或供货商所能控制的。不同的货物采购合同所规定的采购方式有所差异,承包商承担运输义务和责任的大小也因之存在差别,尤其是在国外采购设备与材料,所涉及的风险程度差别较大,在设备材料的运输过程中,承包商主要可能遇到设备材料能否按期运输,以及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货物的损坏和灭失的风险。即使承包商可能采取了货物运输保险等措施,但如果发生了损坏或灭失的情况,尽管承包商能够从保险公司处获得一定的赔偿,但如果再次采购相同的设备材料,并运到现场,此间所花费的时间可能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度,特别是在海外采购的重要的关键性的设备材料,可能对承包商造成的损失是难以估量的,除非承包商提前采购和运输,但即使是这样,承包商也要提前安排好资金的筹措,采取这种方式也可能会引起其它风险的发生。 1.3业主的检验与验收 在有的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业主为了确保工程设备材料的质量,业主要求项目设备材料到达现场时,业主有权对设备材料进行质量验收或者参加承包商组织的质量验收,如果设备材料质量验收不合格,业主拒绝接受这些设备材料,并拒绝对这些设备材料支付,如有的要求承包商采购的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后,经过现场验收,并且有业主代表签字了,承包商才可以按照施工安装程序进行安装,承包商在编制工程进度款发票时,依据业主签字的验收合格单,把这些设备材料相应的款项计入到本期工程进度款中,FIDIC一EPC合同条件第7.5条款规定:如果检查、检验、测量或试验结果,发现任何生产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雇主可以通过向承包商发出通知,并说明理由,拒收该生产设备、材料、设计或工艺,承包商应立即修复缺陷,并保证上述被拒收的项目符合合同规定。因此,在工程项目中,如果由于设备材料存在瑕疵,或者由于业主认为设备材料存在瑕疵而拒绝接受的,不仅影响到承包商的项目资金运作,也可能影响工程的进度。 1.4供货商担保期限届满 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供货厂商对设备、材料都有一个质量性能担保期限,这对承包商来说非常重要,这是因为,承包商对业主负有项目设施的保证期,在这期间,承包商不仅要向业主保证这个项目工艺系统运行质量,还要对项目中的每个设备、材料的性能和质量担保。因此,供货商对设备、材料的质量保证构成了承包商对项目保证的重要部分,由于合同的主体不同,产生了两个方面的担保关系:一个是承包商对业主保证工程设施的性能,另一个是供货商对承包商保证设备质量,在供货商设备担保期间,供货商负责设备由于质量原因的修复。更换零配件等义务,在承包商对项目设施性能担保期内,承包商负责项目设施因设计、施工安装以及设备、材料自身质量等问题的修正、更换等义务,按照一般惯例,如果由于设备、材料自身质量问题,承包商承担修正,更换义务后,可以把这种责任转给供货商,但如果供货商担保期限届满,承包商就无法转移这种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工期延误以及承包商在采购设备材料时间安排方面等原因,时常出现在承包商对项目担保期内而供货商担保期限届满的情况,这时承包商还需要承担设备维修部件更换和现场服务等工作,以及需要解决由于设备质量瑕疵而影响项目性能测试的问题,这样经常会给承包商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构成承包商在工程承包中的一个潜在风险。 1.5施工与分包风险 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从设计图纸转化成实体的重要阶段,所有的设计文件及图纸在这一阶段都要得到检验和体现,通过施工可以发现设计过程中存在的缺陷,遗漏甚至错误,通过施工可以对设计作进一步的修正,设计阶段隐藏的风险也得以暴露,承包商要应对由此而带来的损失,施工阶段也是资金投入最集中的阶段,在这个阶段投入的资金量约占工程项目总投资的80%一90%,总承包商需要根据项目安排情况筹措大量的资金,如果资金安排上出现差错或失误,很容易导致工程项目出现中断、停顿甚至报废,因此,施工阶段是对承包商的最大考验,大量的风险都在这个阶段可能显现,工程项目中的绝大部分与施工阶段存在着直接和间接的关系,对于电力工程项目而言,由于涉及的专业面较广,牵涉的工种较多,投入的劳动量较为集中,总承包商不可能完成所有的施工任务,必须将部分施工的任务分包给其它施工队伍,这些分包商完成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总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因此,在这一阶段总承包商必须管理和控制好分包商的工程质量,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 1.6施工安全的风险 在电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及承包商除了关心质量、进度和成本外,安全问题自始至终都应是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工程中的任何安全问题都值得承包商加以重视,而且安全管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尽量避免常规性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非常规性的安全事故的出现。施工安全的问题主要为两方面:一个就是施工意外事故可能造成的机具设备的损坏,另一方面就是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 1.6.1机具设备的意外损坏 施工机具设备的意外损坏是指承包商或分包商所拥有的施工机具、设备和临时设施,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工作人员缺乏经验或疏忽行为而造成的损坏,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装需要相应的施工设备和机具等,有些设备机具的价值很高,如果发生损坏,既影响项目施工,也会给承包商造成直接的财产损失,这就要求承包商要根据不同机具设备的特点为使用频率和价值高低等,进行分类管理,必要时可通过保险等措施减轻其可能遭受的损失。现场的机具设备作为工程建设的工具和载体,一旦进入现场后就应视为工程项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FIDIC一EPC合同条件第4.17条款规定,承包商应负责所有承包商设备,承包商设备运到现场后,应视作准备为工程施工专用。因此,现场机具设备由于不同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坏,不仅仅是承包商自身遭受损失,并可能影响工期,同时,这些机具设备作为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使得业主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影响。 1.6.2现场人员的意外伤亡 在现场施工、安装调试和开车过程中,都有可能出现现场人员的意外伤亡,这其中包括雇员的疾病伤亡,雇员可能受到外部因素的伤害,以及其他人员在现场受到的伤害,尽管可能不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而造成的上述伤亡,但由于这些伤亡是发生在工程项目的现场,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工程项目,从而对承包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人的生命越来越受到重视,承包商及分包商应对电力工程总承包中的主要风险受雇于他的雇员的生命负责,雇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由于疾病等原因导致伤亡,其生病及伤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以及补偿费用等,应由承包商或分包商负责,若投相关的保险,则这部分费用需保险公司支付,尽管费用上可能由保险公司赔偿,但如果事态严重的话,可能会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顺利执行,甚至导致挺括等现象的发生,尽管所有承包商都希望并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但是,由于执行工程的人员较多,工程时间也较长,承包商或分包商的雇员将或多或少地受到外部因素的伤害,比如施工人员被施工设备或机具挤伤,高空坠物对人员的伤害。以及运输事故导致的伤亡等,这需要承包商不但要提高雇员的安全意识,更要采取一些技术或合同措施,来避免更大的损失。其他人员在现场受到的伤害是指非承包商及分包商的人员,在现场期间可能由于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而导致人员受到损失,尽管其他人员不在承包商的保险范围,但由于事件发生在施工现场,而现场的安全由承包商负责,因此,承包商理所当然地要受到伤亡事件的影响。 2.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管理 2.1项目风险分析 电力工程总承包风险管理的理念是:所有的场所都有风险;所有的风险都可控制;所有的事故都可避免。这个理念在电力建设中尤其重要,电力工程总承包,处处存在着风险,但是这些风险都是可控的。要从风险识别开始,然后针对这些所损风险进行评价,最后达到风险控制降低风险、消除风险的目的。 2.1.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只有做好了风险识别,才能将风险评价做到位。为了把风险识别工作做好,在承包活动中存在着哪些不确定的风险,这些风险的性质是什么,彼此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等。其次,承包企业要运用科学而有效的方法,把总承包项目中形成风险的所有可能性事件一一理清。最后,把这些结果整理出来,并且要形成书面文件,为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工作做好式比充分的准备工作。 2.1.2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就是要根据项目目标和相关的评价标准进行,要对风险识别的结果进行综合、系统、科学的分析,以便确认项目风险之间的相互关系,把这些关系理清后,再对项目中发生的风险进行整体水平和等级的评定。其过程主要有;认真、系统地研究与项目风险有关联的背景信息;确定总承包项目的风险评价基准;在进行风险评价时要用风险评价的方法来确定承包项目的整体风险是在什么样的水平上;科学地运用风险评价的相关工具,对总承包项目中存在的各种风险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关的排序,查找并确定关键风险是什么;最后,要对总承包项目风险进行综合评价,并准确地确认承包项目的风险状态。项目风险评价的方法有定性分析.定量计算以及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这三种。 2.1.3整体风险评价 通过PERT、 GERT、概率数等方法来进行研究,通过这些科学的方法给出风险项目目标带来的可能后果及其概率,然后就可以采用按费用风险、工作进度风险、质量风险以及功能风险等分别进行排序评估。对那些可能对项目目标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要做好概率分析和对目标影响程度的分析,并做出正确的评估,将结果统计在内并对此项内容做出详细说明。 2.2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应对策略 风险识别、评价和管理的目的,就是要较合适应对那些风险发生概率很小,但是一旦找出应对的策略,想办法使风险弱化、风险规避、风险转移和风险承担。对发生损失的情况,风险转移所采用的方法。 2.2.1风险弱化 使风险弱化是一种积极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策略。该策略就是组织层要根据风险的识别、评价结果,找出科学的办法将其所面临的风险降到最低,从而使企业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尽量减少。例如,如果项目的实施过程需要经过雨水比较多的夏季或者风雪交加的冬季,而无法按计划进行正常施工,那么,就要在签订工程项目合同时,提前将这一类的不利于施工进行的因素全部考虑进去,综合考虑之后再制定总工期。用这种办法便可以弱化风险。弱化风险的方法如何按时段划分,可以分为风险发生前、风险发生中和风险发生后。如果在风险发生前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弱化,其本质就是风险预防,是风险发生前做好预防措施,弱化或避免风险的发生;如果在风险发生中或风险发生后采取措施进行风险弱化,其本质就是风险控制,就是当风险发生了,就要想办法降低风险的损失。风险弱化的方法便是风险预防。 2.2.2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指所要承包的项目风险性太大,又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规避风险,那么风险发生后的后果比较严重。 主动放弃承包或是改变行动方案,来规避风险部分工程项目失败,放弃项目的方法规避至是没有部分项目失误,损失很容易挽回的情况。当然,如果采取改变况。与此相对应的风险严重性分别为:1.0、 行动方案的方法规避风险,虽然说损失可能小一些,这种策略是在放弃使用有风险的项目资法进行统计处理,进而进行更深层更复杂的分 源、项目技术、项目设计方案为前提条件的,所析判断。在量化表中,可以分别对风险的具体以一定要对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有一个准确的判断。 2.2.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面对可能发生的巨大承担时,承包企业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将风险转移到第三方的行为。顾名思义,风险转移只是将风险换了个地方去发生,这样做不可能将风险发生的概率降低,更不能减少风险发生时给项目带来的不良后果,但是因为采取了转移的方法,却可以使承包项目的企业减少因风险发生而带来的损失。这种风险转移的方法,主要有这样几种,出信、发包、开脱责任合同、利用合同中的转移责任条款、保险与担保。 2.2.4风险承担 承担风险是指很清楚风险一定会发而且对此风险发生所造成的所有的后果都很清楚,并且在经济上足以承担,又不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不会影企业形象,不会影响企业信誉度的情况下,承包企业决定自行承担风险的行为。这是一种典型的以小输换大赢的风险承担策略。这种策略通过是采取将该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列为该项目的一种费用,比如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或者建立风险基金等,在电力工程总承包中,许多企业会在投标中单独列出一项,就是不可预见费,专门用来处理因材料涨价等带来的财务风险。 3.电力工程总承包主要风险及对策 3.1政策与法律风险及对策 新法律法规与法律法规修订产生的风险由于电力工程的项目周期较长,在此期间新修正的法律法令和新出台的政策在合同签订前是无法预见的,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此类的风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此类风险多体现为法律法规设计或施工规范标准的提高,而标准一旦提高,往往意味着费用的增加和对施工技术要求的提高,甚至有些标准的提高对工程的费用影响较大,能达到10%,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败,一旦承包商对些问题认识不足,或没有相应的预案,给总承包商带来极大的被动,对此种风险总承包商应在合同中加以规避。 3.2投标风险及对策 投标阶段则指从业主那里得到标书开始,经过审标之后决定投标,编制并递交 标书,中标后签订工程合同之前的阶段一旦中标,标书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在 此阶段中的标书评定、标书响应技术方案的选择和商务报价等活动中都存在着风 险累计的因素,分析不充分或控制不当都会给工程项目带来现实和潜在的风险,具体表现为: 3.2.1技术方案风险 总承包商在投标时选取了能够满足招标书中各项指标的重大技术方案,但因公司对这种技术的不成熟,或因公司具体条件的改变造成将来项目具体实施时困难,这就要求总承包单位在投标时对重大技术方案反复进行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 3.2.2投标报价失误 即总承包商为了中标,在投标报价时将标价压得过低,但在项目实施时标价不 能补偿成本的风险,在实际的招投标中,总承包商通常会面临着一具矛盾,即投标 报价不能过高,否则会失去竞争力,而报价又不能过低,否则会造成项目亏损,这 时的风险会更大,因此要保持这二者的平衡,既要实现合理的价格,又要中标。有 时单纯的为中标而压低价格带来的风险是总承包商难以承受的。总承包商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自身管理,依靠过硬的管理来降低总承包成本,提高竞争实力,既能保证以较低的价格中标,又能降低经营风险。 3.2.3编标报价漏项 编制标书和进行商务报价时,由于业主提供的前期资料不全,或由于投标人员对项目的细节了解不够,对项目的局部造成漏项,从而以较低项目投标成本进行投 标,这种情况下,作为业主方认为所有投标单位都已经熟知了招标书中的所有内容,所以极有可能因造价低而中标,而这种情况中标,给后续的合同履行带来很大的困难,给工程的经营造成极大的风险。这就要求总承包单位在进行投标时,要选派一批有经验、业务知识熟练的人员参与投标,保证投标的完整性。 3.2.4随意承诺 由于现在是买方市场,相当一部分业主在招标时,随意提高工程标准,或增加相对苛刻的条件,有些总承包商由于从接到标书到投标时间较短,对标书中标明的内容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时,或对要求执行的标准规范还没有完全理解时,或者为确保中标,除了标书中要求的内容外,随意进行承诺,一旦中标,业主要求履行承诺,这时总承包商再仔细查看以上内容时,才发觉有些承诺根本就做不到,或将付出巨大的成本代价,增大项目的风险这就要求总承包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的前提下,量力而行进行承诺,对于不能履行的承诺不进行承诺,而一旦承诺,就信守承诺,并将这一部分成本体现在商务报价上。 3.3合同风险及对策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条款遗漏表达有误合同类型选择不当,承发包模式 选择不当,合同纠纷,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不高,合同条款不适用等,工程承包合同是执行一项工程项目的法律文件,在工程项目的执行中任何施工程序和工作环节都要在合同环境下予以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和最终成果都是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合同期限、予以检验评定验收和支付工程款,因此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执行的成败。有些承包商的项目经理。认为只要和业主搞好关系,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有什么问题都好解决,对于业主提出的条件只要能做到的就尽量满足对方,即使有些条件往往是与工程无关的,可是一旦工程上出了问题,业主依然会按照合同条款来办事,使项目造成很大的被动。 3.3.l合同条件的确定 对项目合同条件的把握在电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合同条件一般由业主方面准备,合同条件倾向于业主一方,业主方往往把自己的风险通过合同的方式转移到承包商一方,如果承包商想签合同,往往只能接受而这样做,对于承包商而言,存在了潜在的合同风险。 3.3.2合同的解释 电力工程总承包合同都要规定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便于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产 生矛盾时有利于做出合适的解释和解决,但是由于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实质上并不是平等的,业主往往利用其特殊的合同地位,对合同做出不利于承包商的解释,这样在出现争端时,责任往往在承包商一方,从而对承包商造成不利影响。 3.3.3合同范围不清 电力工程总承包涉及的专业多,范围广,工序繁多,专业之间交叉也很多,这样在合同中常常会造成合同范围不清,这时业主方往往会以总承包为由,把本来不属于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强加给总承包方,使总承包方进退两难,增大合同执行的风 险,作为总承包商要善于从合同条款中寻找有利于自己在项目执行中创造盈利的 机会,聘请有经验的合同管理人员,提前发现合同中的疏漏或不利于自己的因素, 及时予以澄清解决,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合同争议带来的风险。 3.4采购风险及对策 采购工作在总承包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3.4.1业主指定分包商及供货范围 业主方一方面是出于对产品质量的考虑,一方面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向总承包商指定设备供应商及供货范围这样做既可能使总承包商无法完全控制设备质量,也会给承包商增加经济负担,因为业主指定的供货商的设备往往价格上高于市场价格作为承包商应就此问题提前与业主进行沟通,并写进合同,一旦由业主指定供货商造成的费用增加应由业主方来承担,降低由此产生的矛盾和风险。 3.4.2采购价格超出投标报价价格 大部分工程在设备采购与投标报价时间上相差在四个月以上,有的甚至在八个 月以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几个月的时间足以让部分设备价格或钢材价格翻上一翻,给工程带来巨大的风险。作为承包商,应提前预测这一风险的存在,或将风险 转移给业主,或与业主共同承担风险,降低承包商自己承担的风险。 3.4.3供货商延迟交货 一是由于供货商生产任务繁多,来不及生产,造成供货延期;二是由于供货商管理不到位,资金短缺等原因,造成供货延期;三是由于供货商将设备生产分包,对分包控制不力,造成供货延期。无论是哪种情况,在电力市场上,供货商延期交货已成普遍现象,给总承包商人员组织工期履约造成很大的困难,带来巨大风险华北电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承包商需提前估计供货商的履约能力,并提前向业主沟通,取得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3.4.4供货商不完全履行合同 有些供货商为取得中标资格,在没有完全理解设备技术参数的情况下,进行承诺并中标,结果并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达不到设备要求的技术参数,给后续工程造成潜在的风险,于良可能因为一件小的设备造成工程整体不能正常运行,给总承包工程带来风险承包商需加强设备验收,及时发现设备达不到设计要求而存在的问题,并提前解决,以降低风险。 3.5设计风险及对策 3.5.1初步设计方案存在重大问题 而这时不易发现,给工程的投标报价和后续设计带来重大风险在总承包工程中,或者由总承包商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或者由业主指定的设计分包商设计,总承包商根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投标,然后进行详细设计无论是哪种情况,一旦初步设计方案存在重大问题,都会给总承包商带来不小的损失作为承包商,在投标前要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仔细的审核,作为后一种情况,可以与业主进行沟通,共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风险,降低自己单独承担由初步设计方案造成的风险。 3.5.2设计配合 设计配合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设计各专业之间的配合,主要体现在土建与安装的配合上,二是设计与采购之间的配合,三是设计与厂家的配合在这三种配合中,无论是哪种配合,如果协调不力,配合不好,都会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造成巨大的风险设计各专业之间和设计与厂家之间配合不好,会造成图纸延期或出现真空,即有些项目设计没有做,厂家也没有做,电气也没有做热控专业也没有做,而当现场发现时再进行设计,已经影响了现场的施工进度,有时给现场带来很大的损失承包商要加强设计与设计设计与厂家设计与采购之间的协调,建立完整的协调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协调的力度,降低由此造成的风险。 3.5.3设计人员的设计水平 设计人员的设计水平直接关系到总承包工程的总造价、工程的整体质量、施工的难易程度、变更的多少等诸多方面,总承包工程的一大优势就是通过与施工相结合,优化设计,降低造价,避免以往传统承包模式中设计与施工相分离,造价的多少与设计没有直接关系。作为电力工程总承包,其总体造价肯定比传统的分包模式要低,否则业主方会失去将工程做总承包的动力。而作为总承包方,要在总造价低的情况下,产品的安全运行和运行质量,只能从优化设计入手,这就需要高水平的设计人员而一旦设计优化深度不够,工程造价下不来,总承包商将面临很大的经济风险。科学合理的设计是电力机组可靠运行的保证,好的设计能够避免许多运行意外的发生。电力工程设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保证本专业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还要保证设备选型合理,还要和其他专业配合好,提供正确的参数,而所有专业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机组的整体质量,影响到机组正常的运行。如果设计人员没有设计经验,往往使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是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设计参数,或是尺寸偏差,或是设备选型不符合要求,或是给厂家提供不正确的参数,在设备安装好运行时才发现问题,这时只能出设计变更进行解决,而设计变更就会造成返工,产生费用,有的工程的变更费用可以达到工程总造价的10%,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给承包商带来巨大损失。以上种种情况表明,进行电力工程总承包,如果没有高水平的设计人员,将会给总承包带来不可想象的损失和风险。要做好电力工程总承包,必须配备一批业务能力过硬有经验的设计人员,保证设计进度和质量,降低或消除由此带来的风险。 3.6进度风险及对策 工程进度能否正常进行是考验总承包方履约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业主方 为了尽快收回投资而极为关心的一个问题。而总承包的优势就在于把设计、采购、 施工进度协调统一起来,从而缩短工程的整体工期。相反,如果总承包方在这方面 的机制不健全,协调不力,会给总承包方带来很大的风险。采购进度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进度目前我国的在建项目只有极少数项目设备到货及时,不影响进度,可以说大部分项目都或多或少受到设备到货制约,而有的对项目的工期影响长达6个月之上造成设备到货延迟的的问题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制造方接到设备合同太多而生产能力有限,只能是谁先付钱先给谁生产, 谁给的钱多给谁生产,谁给的赶工费多给谁生产。 b.业主或总承包方付款进度延迟,供货商推迟交货。 c.受设计提资的制约,设计方还没有给制造方提供设备参数,设备不能进行生产。 d.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定货晚,而设备生产周期较长,主要体现在进口设备上。 e.业主方或总承包方采购程序复杂,审批流程周期长,造成定货时间晚。 无论是哪种情况延迟交货,都可能造成工程的延期,既不能完成业主规定的既定工期,又增加了总承包的成本,.由此带来的风险将会给总承包方带来巨大的损失所以总承包方应提早进行设备定货的准备工作,提前预测设备使用时间,倒推出最迟定货时间及时解决影响设备交货的各种因素,必要时采取特殊措施,改变向厂家的付款比例,同时加大设计方与制造方的协调力度,确保设备按时交货,降低由设备推迟交货造成的风险。 3.7质量风险及对策 质量风险分为设计质量风险采购质量风险施工质量风险三者综合作用形成工程质量风险。工程质量风险是指承包商由于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原因及没有完备的配套质量措施,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并进而形成工程多次返工,增加成本,甚至造成项目进度被严重拖延,以及人财物的损失等的风险,在项目合同实施阶段,保证项目施工质量是承包商的基本义务飞若处理不好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承包商作为整个工程项目的承包主体,肩负着整个工程的建设和最终提交满足要求的合格的产品给业主的责任,如处理不好将影响到能否顺利地得到工程款项及整个工程的盈利状况。针对工程质量风险,需总承包方高度重视工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和健全从设计采购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推行质量管理,全面进行设计交底,让施工人员理解设计意图,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结合实践,加强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加强隐蔽工程的验收,与监理工程师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发现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避免造成事实上的质量缺陷。 3.8安全风险及对策 电力工程总承包作为大型的工业建设项目,涉及大型设备吊装高空作业大量的电气设备安装有限空间作业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源大体积混凝土作业高空脚手架等多项危险性极强的作业,管理一旦出现疏漏,就有可能造成火灾高空坠落脚手架倒塌大型设备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给承包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和不可想象的风险,严重的安全事故能够毁掉一个企业。 安全风险发生的根源在于: 人的不安全行为人是极其复杂的,人的行为受到很多的因素的制约,比如人的受教育程度人的心理状态健康状态对信息的接收和处理的能力对工作的态度对所从事工作的熟练程度所处的自然环境与管理环境沟通及协调能力的强弱接受工作压力的程度等等,所有这些不同的因素不同程度的作用在一个人的身上,体现出了一个人的行为能力,也体现出个人行为的差异,从而决定一个人的安全行为或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人机系统把生产过程中并发挥一定作用的机械物料,生产对象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统称为物物都具有不同形式性质的能量,有出现能量意外释放,引发事故的可能性由于物的能量可能释放引起事故的状态,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这是从能量与天的伤害间的联系所给以的定义如果从发生事故的角度,也可把物的不安全状态看作为,曾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物的状态在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极易出现所有的物的不安全状态,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的操作管理失误有关往往在物的不安全状态背后,隐藏着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失误物的不安全状态既反映了物的自身特性,又反映了人的素质和人的决策水平物的不安全状态的运动轨迹,一旦与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运动轨迹交叉,就是发生事故的时间与空间所以,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身体和态度原因,管理原因.针好遗西潦因.可该某取该下对策: a.加强对人的教育和培训,包括业务知识培训思想培训心理培训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人的综合素质。 b.营造良好的环境,合理安排工作,保持人的最佳工作状态。 c.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在以上的采取的对策中,在实践中往往受到各种条件的制约,比如人的受教育程度,在我国以农民工为主的电力建设市场中,受教育程度不可能很高,靠短期的现场培训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再比如,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人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有很大保障作用,但这又需要业主方投入大量的资金这些矛盾的因素导致安全风险 时时存在处处不能掉以轻心,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人民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人们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只要措施到位,加强管理,保证必须的投入,安全风险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实践证明也是可行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商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所有工作的首位,常抓不懈,从设计、设备到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设施费用的投入,保证工程安全,降低安全风险,是做好电力工程总承包的前提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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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论文: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一、项目管理的发展以及分析 当前阶段,我国的项目管理的发展具有下列一些特点:首先,项目管理越来越全球化,国际间的合作交流越来越频繁。同时,人们创造了机遇与挑战,也为人们提出了更高水平的发展要求。其次,学科越来越专业化,从而促进项目管理专业的进步与发展。项目管理知识的不断完善与健全,使我国的项目管理可以依靠自己的教育体系变得越来越专业化。最后,逐渐完善培训教育以及认证制度。电网建设项目是一个相当复杂以及专业性要求严格的工作。而项目管理对我国电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一个良好的项目管理有利于项目进展的更加顺利。 二、我国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以及其管理上的问题 我国电网建设项目管理在近几年来的发展还是较为显著的。目前,我国电网建设项目具有一些特点。第一,电网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区域较为广泛。其施工项目的地域可以广泛达到整一个市区,甚至更广。第二,电网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企业单位众多。从而导致涉及的工作人员众多,使电网建设项目变得更加复杂。第三,电网建设发展的越来越快。随着电力技能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要求的提高,电网建设的规模持续扩大,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在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上,由于各自特点的不同,实际施工结果都不是很尽如人意。当今我国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还存在以下一系列问题: 1工程征地以及拆迁等前期投入资金过高。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征地以及拆迁所需要的费用越来越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电网建设的投资成本。 2在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中造成的环境问题。最为常见的就是电网建设用地以及路径与城市的建设发展产生矛盾。电网建设所涉及的地域广泛,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问题,从而导致建设工程无法按时完工。另一方面。电网建设也会与其他城市建设产生冲突。然后这些情况出现后,就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力以及资金去更改计划方案。同时,也会增长工程施工时间,增加工程成本。 3电网建设工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人为因素或者自然因素所产生的风险。其主要风险包括技能技术、质量标准、管理监督以及项目组织风险。同时,电网建设工程也会受政治、环境以及经济变化的影响。然而,这些影响都会拖慢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 三、对电网建设中实施项目管理的分析思考 完善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可以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建设发展。因此,对于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的分析思考是必不可少的任务。 1计划的策划是认识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工程项目的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将计划作为基础,工程项目的计划是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的关键性要点。工程项目计划就是将工程项目的全部过程、预期目标以及工程活动统一的加入计划。并且用一个可以分解的计划来协调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同时,这个计划要做到科学合理,依照尊重客观的规律,适度的原则,为整个工程项目打好良好的根基。 2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是了解电网建设项目管理的前提条件。每一个工程项目并不可能由单独一个部门完成,它需要各个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项目管理的目的就是让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以及不同层次通过协调使它们的目标相同,在资源、资金、人员配备上达到一致。 3施工过程的调控是加强电网建设管理的重点。施工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对施工、设计、监督单位以及供货商的检查管理。其需要对工程各部分所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整改。另一方面,控制投资的关键手段是成本管理。通过避免设备资源采购的过多、质量低劣以及错误购买,从而最大程度的降低成本。 4完善监督体制是提高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保障。任何一个环节项目的实施都必须要有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需要充分发挥监督责任人在各个施工管理中的作用,全面的监督以及协调项目中的各个过程。坚决杜绝暗中操作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依据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工资标准以及质量标准,监督工程的全过程,保证施工的安全以及质量。 四、结语 电网建设项目管理会直接影响国家的财产以及人民生命的安全,有利于社会主义以及其事业的发展壮大。工程实施项目并不是简单的一个部门或者个体的工作,其是一个社会大众化、体系化的工程。唯有各个企业领导以及全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增加学习,持续不断的增加施工项目管理的质量意识,认真谨慎地贯彻实施国家以及行业的管理规则,踏实的工作用来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以及施工企业效率和收益。 作者:陈永辉 单位:广东电网清远连州供电局 建设工程论文: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双方之间法律意识淡薄 1.合同文本不规范 国家工商部门为实现建筑市场健康有效的发展,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以求全面的体现出合同双方之间的责任、权利及风险。但是在具体签订合同时,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往往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是采用一些不规范的、私自制作的文本进行签约。这些自制的合同文件中往往会出现较多笼统的、模糊不清的文本条例,当遇到工程风险时,能够较好的转嫁责任。甚至有合作双方仅仅是采用口头或是政府命令的方式安排内容,等工程完成之后再象征性地签订工程合同,可以说这样的合同根本就不能够起到约束作用,不能使得建设工程管理够朝着健康的发展方向发展。 2.合同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 在现如今的工程合同管理中,不少合同文件存在不公正性,如合作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就当前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上看,起草合同的一方大多数是发包方起草的,发包方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在合同中过多的增加了承包商的义务,而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问题并没做制定出明确的处罚办法及奖惩措施,可以说这一现状问题不仅不利于工程合同的竞争和管理,而且也成为了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原因之一。由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和管理不规范使得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因此,业主在这一建筑市场的现状情况下提出了一些不公平的、苛刻的条件,不少业主将自身承载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承包商即便明白合同的不公平性,但是在买方市场的大环境中,承包商不得不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工程合同。对于承包商而言,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因此,为了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承包商只好在工程建设中依靠偷工减料等来保全利益,可想而知,这将会给工程建设带来巨大的隐患。 (二)缺少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 在如今的工程合同管理中,因建设项目对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的忽视,使得合同管理的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的不明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不履行相应的制度,或是在履行制度时不履行制度的相关手续,缺少相应的评估及审查制度。此外还存在不少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审查监督合同效力低下。很多建设工程单位自身并不具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能力,因而遇见工程时,会将合同委托给监理公司,但是就国内的监理公司而言,多数监理公司在机构设置上不完善,合同的管理能力减弱,不能够完美无缺的做好建设工程单位交付的委托任务。 (三)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 就具体的施工企业来看,经常会出现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没能够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建设过程中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或手续进行变更、签证或取得业主的相关影响工期的书面文件,导致最后施工企业吃亏,这一问题的出现也直接制约建筑工程合同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缺乏专业的人才 工程合同事实上是集制定、签订、管理于一体的一项综合系统过程,其合同一般涉及到管理、经济、法律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如果在制定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合同人才会使得合同的管理处于被动状态。倘若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时,会手举无措,此时在寻找外援会增加一定的成本支出,并且还会对工程建设企业带来众多不利的影响。 二、对建设工程合同存在的问题采取的重要对策 当前做好合同管理是发展合理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并对建立开放、统一、合理竞争的建筑市场体制起到重要的作用,如下就采取的重要对策进行分析: (一)增强合同双方之间法律意识 政府相关的主管部门应该积极的对合同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从而提高建筑市场中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合同双方都应该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合同法》,强化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做好新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人人都认识到合同在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得合同双方能够在公开、公正的合同环境中进行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的文本规范,从而提高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首先应该认识到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积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通过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应。与此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做好相应的合同的监督管理。并且还应该加大合同履行的管理制度,严格办理工程的申报手续及公共许可,对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准许办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首先应该认识到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积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通过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应。与此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做好相应的合同的监督管理,将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企业的各个角落。严格办理工程的申报手续及公共许可,对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准许办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 建筑工程中常常会出现没能够按照合同履行相应责任义务的情况,因而会出现较多的合同争议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就需要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双方义务进行相关的工作,建筑企业应该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对手续的变更、签证等进行书面文件备用,从而来保障企业合法的权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忽视变更管理,否则这些变更可能对企业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合同管理成本远远低于诉讼成本。健全的合同管理将能有效地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妥善解决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合法合理地解决纠纷等,是依法治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障。 (四)积极强化专业人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以求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还应当积极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使得建筑合同的各项环节都日趋合法和完善。并且在产生纠纷时,建筑企业内部可以自行派出内部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不仅能够节省一部分的开支还能够提高一定的工作效率。 三、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建筑企业间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大。这种形势下,建筑企业需要提高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来促进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实力的全面提高。而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在建设基础阶段把好合同关,是市场经济条件对建筑企业的全新考验。 作者:陈育琳 单位:厦门利德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造价的规范管理论文 一、现状分析 (一)投资决策阶段的不够重视 投资决策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基础,这一阶段占总投资的0.5%~3%,对提高投资收益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也是进行资源配置最为常用的方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益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在发达国家,投资决策阶段是非常受重视的,为了对工程造价做出比较准确的研究,大量的人力、物力都投入在此中。在我国,工程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如工期拖长、投资决策的作用不明显等。主要的原因有: 1.人为因素。 在项目的立项申请中,为了项目能够立即被审批,减少工期,这就造成个别企业有意减少工程投资,资金使用存在问题。 2.设计存在问题。 起初设计达不到国家标准。在设计上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材料的规格、材质等不符合标准,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3.施工过程的变动。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作出的超标的提议。比如:办公室面积扩大、装修费用过高等。 (二)程造价的设计不合理 在工程的投资计划确立后,就进入设计阶段,为了控制工程的造价,这就要求在工程施工中严格的按照图纸进行,因而设计方案是关键,特别是强调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思想。但是在我国,许多单位的设计人员对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思想理解不够,这就造成在设计阶段重技术而轻经济的情况,导致工程的造价非常高昂,没有起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的目的。同时,也存在着工程设计的不合理,一些漏洞、错误的出现使工程招标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这样也会对造价起到无法控制的目的。 (三)程的价格控制不够理想 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会使工程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而必要的设计改动是必须的,但是设计部门必须严格的把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变动,给施工中的价格控制带来不必要的变动。所以,在控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把关,加强管理,维护发包商和承包商共同的利益。 (四)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力 工程竣工决算也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反映承包商和发包商对工程造价管理是否到位的根据,为了更好的做好工程竣工的决算,必要的资料收集是关键,如:各种鉴证材料、工程图、设计变更图等。同时,资料也必须是有效的,必要的签名和盖章是要有的。在我国,工程决算时发包商常常存在多算的情况,这就造成工程决算得不到付款,大为影响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对策 二、对策 (一)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影响项目建设全过程,特别是决策阶段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比如:建设地点的选择、设备的使用、建设标准的确定等,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根据研究,投资决策阶段对与整个工程的影响占到80%~90%。所以,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对后续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否科学、合理起到决定作用,在投资决策阶段控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决策前做好积极的准备工作。 在投资决策作出前,必须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从而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资料的收集主要有:工程的地质情况、设备的使用、交通状况、材料的价格等。 2.做好市场研究。 经过市场的调研,掌握必要的统计资料和信息,然后进行分析和处理,再根据市场的经济状况判断工程的规模和标准,最后根据资料编写具有现实可行性的立项申请,进而做好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方案优化。 在市场调研出来以后,结合市场的实际的情况和工程的设计,遵循“效益至上”的原则,进行多方案比选,选择最为适合的设计,不仅能够节省资金还能够带来更好的效益。 4.工程项目的效益分析、编制工程投资估算。 在进行投资估算编制时不仅要从实际出发,还要考虑工程的合理性,以及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比如:材料的价格变动、工程施工的设计变动等,所以,在做好投资估算,以应对以后出现的变动,从而达到控制项目投资的目的。 5.把好项目的报批关。 项目报批也是一个影响因素,所以要严格把关项目的规模与标准是否相符,资料是否齐全,建设用途和内容有无改变等情况。只有采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和可靠的数据资料,合理地计算投资估算,才能保证其它阶段的造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使投资控制目标能够实现,避免预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超”现象的发生。 (二)在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在工程项目经过决策后,设计阶段从而变成重点,根据研究,工程总投资中设计费用所占比例很小,但在整个工程的影响程度达到75%以上。在以往,人们对于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没有重视,因而设计人员只注重工程的质量的要求,没有对价格进行控制。比如:在设计图纸中相同结构、层数、地质条件下,不同的设计方案所导致的材料所用数量不同,出现不必要的浪费。有的设计要求高,也同样出现许多的投资浪费。所以,对于设计人员来说,不能仅仅之注重设计的单方面,还要考虑设计后出现的经济成本问题,主要在以下几点: 1.优化设计方案,尽量节省投资。 在设计方案确立后,要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从而保证方案的安全、有效、功能、标准、经济等方面做到一致,防止出现虽然经济但不安全的情况发生。 2.对工程项目实行限额设计。 这主要根据项目研究报告所批复的为主,工程设计是在投资估算的范围内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收益。推行限额设计主要是按照要企业要求进行各个方面的控制,在这些当中,以控制工程量为主,从而实现克服“三超”的目的。 3.审核预算,并提出改进意见。 设计阶段的预算不仅要求全面、准确,还要能够保留各种情况下发生的变动。另外,设计监理和工程招标也是确保设计阶段预算准确、全面的一个重要方法,因而,为了保证工程的预算不超标,设计阶段的价格控制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三)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1.招标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在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后,现在的招投标工作比以前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所以,建设单位要会将这一方法运用到工程造价控制当中,不仅要求招标文件的规范与严谨,还要在其中明确工程的的计价依据、工程地址、现场条件、状况、工程概要、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承包方式、计价依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工期质量和技术要求、评标细则、截标、开标、评标时间、投标报价要求、合同价的确定方式、投标书的符合性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答疑内容、工程量清单等实质性的内容;另外,在投标过程当中,统一的计价方法、依据、合格的施工单位都要明确的写明,有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质量,这样还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不仅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的成本,还可以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中标。 2.合同签订。 合同是工程施工的决定性文件,在施工的过程中,许多是按照合同进行的,它规定了材料、设备、结算方式等诸多方面,一个好的合同,能够避免合“低报价、高索赔”的发生。从而保证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的减少不应该发生的各种纠纷,有利于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的利益。 (四)在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施工阶段主要是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具体的施工和操作,是工程设计的现实化,在施工过程当中,许多因素对其都有影响,材料价格波动大,工程现场处理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而,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个: 1.严格确定材料用量和价格。 建筑工程当中材料费用一般占到70%左右,材料的价格和费用直接影响到工程的造价,所以,降低材料价格和用量十分关键,在实际中,建设单位要时刻市场的变动,选择“物美价廉”建材,从而达到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 2.设计要严格控制。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有时不与设计图纸相一致,为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有些变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坚决不允许的,如:施工方的工程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设计的变更要严格控制,对于必要的变更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批准,经过审查后才能进行,如果有重大的情况需要变更,这需要报审批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发出通知。 3.加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的管理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不仅需要按照合同进行,还应该按照工程的完工量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用款有根据,也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所以,在实际施工当中,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依照程序办事,防止由于工程的变动带来的各种不亮的影响。 (五)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是最后一重要的过程,主要的控制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严格审核工程量。 工程量的审核主要依据施工图纸、承包合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准确的计算工程量有助于成本的控制。 2.准确套用定额。 套用定额要根据定额书中的说明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内容和单价也必须按照相关的定额进行讨价,以便合理的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从而公正合理的对工程进行价格确定。 3.材料价格严格把关。 材料价格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控制:一是确定材料计的差价,不该进行调差价的决不进行调差价;二是材料的用量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核算的定额核算或实际用量核算。三是核查所报决算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相应的保管费和税金也必须核查。四是在工程价格决算中,采用的价格是否以当期的价格为主,防止跨期高套的发生。 4.审核取费程序的准确性 在合理取费中,应该按照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规定。 5.按照实际情况编制竣工报告。 在其中,对于工程超支的部分进行说明,然后分析原因,最后进行总结,是的以后的工作有所借鉴。工程实施过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阶段相互制约,把握住每一个环节;同时要有控制造价的经济头脑,发挥建设单位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三、小结 总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我们只有加强对每个环节的造价控制和审查,通过控制来发现项目投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投资管理的不断完善,提高投资效果。投资管理中应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的功能,并不断进行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管理制度,改革现行的定额计价模式,实行量价分离,形成以量为主的企业定额系统,建立以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逐步促进造价管理水平提升。 建设工程论文:我国公路建设工程监理论文 1公路工程监理的作用与现状 1.1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 首先,公路工程监理有利于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公路工程监理打破了以往工程建设方自己监督自己、既充当操作者又充当监督者的局面,引入了中立的第三方对工程质量好坏加以评判,进而提出监督和改进意见。这种第三方监督机制可以增强监督的科学性,明确公路工程建设各方的权力的职责,督促各方尽职尽责,从而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并且,作为监理方的单位往往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可以发现公路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专业性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利于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 其次,公路工程监理可以增强公路建设各方的信用意识。公路工程建设的基础是建设合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信守约定,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来完成任务。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都可能给整个工程造成很大的损失。公路工程监理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制约机制,因为施工方和建设方都意识到有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对他们的工程质量加以监督,所以他们会信守约定,严格遵守合同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这有助于公路工程建设向着合法、守约、遵守程序的方向迈进,对于当事方信用意识的提升也有很大帮助。由此可见,公路工程监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升,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2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现状及问题 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在引入监理制度不长时间内就获得了很好的发展,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要采取很好的措施进行解决,主要的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 1.2.1监理人员素质要进行提升 公路工程对监理工作的要求比较高,因此,对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素质方面有很高的要求,要具有专业的知识,同时,要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具有很强的识别能力、分析能力以及应变能力。但是,我国公路工程监理人员都是从事过长时间工作的人员,其在经验方面比较丰富,但是,在专业知识方面普遍比较缺失,存在着很多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因此,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在技术能力以及专业素质方面都还具有提升空间。 1.2.2公路工程监理各方的权限处在“纠结”状态 公路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主体,分别是工程建设方、施工方以及监理方,其在建设过程中具有各自的职责,要进行合作,这样才能确保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公路工程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不规范现象,工程存在着多次转包和工作人员不正常调动,这样都给公路工程监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监理的各个主体要想对工程质量进行保证,要对出现的不正常市场现象进行合理的规制,对各方的权责进行平衡。 1.2.3公路工程监理有时不能确保施工方按期完成任务 在公路工程合同中,建设的工期是一条必备的条款,其要求工程施工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出现逾期的情况要视为违约。公路工程在监理过程中,主要的任务就是按照施工工期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很多的工程监理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比较缺失,导致其不能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进行很好的预防,对施工单位也没有很好的建议,经常会出现施工方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的问题。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下雨天,在比较大的情况下会出现施工暂停的情况,监理方在这种情况下要提出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将工程施工的损失尽量降到最低。 2完善公路工程监理的一些建议 2.1严把工程质量关 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中都会约定工程质量的有关条款。质量是一项建筑工程的生命,在公路工程中尤其如此,因为公路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把工程质量关,是公路工程监理任务的重中之重。工程监理人员要做到以合同和施工图纸为依据,严格审查公路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法定标准、合同约定标准和图纸体现出的标准,做到一丝不苟,严格把关。 2.2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我国公路监理人员一般都是从事其他专业的人员,在工作经验方面比较丰富,但是,在专业知识以及技能方面比较缺失,其在不断工作中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但是受到没有专业培训的制约,对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为了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善,可以开展专业的培训课程,对监理人员的知识构成进行提升,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和开展这份工作。 2.3对于施工过程进行动态监管 公路工程的监理一直停留在事后进行监理的水平上,在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很多的监理人员出现了不参与的情况,在工程完成以后工程监理人员才开展工作,在这个时期在对工程进行补救。但是,这样对工程质量的影响非常大。工程监理人员在开展监理过程中要将事前监理、事中监理以及事后监理进行很好的结合,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以实行动态监督,对施工中的每个环节都进行重视,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4保护环境 工程监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工程的质量,对施工行为进行规范。但是,在监理过程中保护环境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公路工程建设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做到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保证公路建设事业能够实现长远发展。公路工程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路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破坏环境问题要进行制止,保护环境不会受到影响。 作者:吴小俊 单位:泰州华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施工资料安全管控探析 本文作者:郝永平 单位:山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安全资料(A类) 建设单位应当收集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贴在表A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粘贴单》上;在施工前填写表A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表》,并到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在施工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周边和地下管线资料,填写表A3《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等相关资料移交单》;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填写表A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价情况及拨付凭证》;需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填表A5《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粘贴单》;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将专项方案报建设单位,填写表A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基本完工,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填写A7《建筑工程安全评价表》上报当地主管机构。 监理单位安全资料(B类) 监理单位首先要制定工程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开工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将监理人员名单、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报建设单位和项目资料建档;应当由公司到项目层层签订《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书》;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应当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做好记录;应当编写《监理安全日志》;应当收集有关监管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复单。主要使用的表格有B2.1《安全基本条件报审表》、B2.2《安全保证体系报审表》、B2.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告表》、B2.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B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B2.8《建筑超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申请表》、B2.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表》、B2.11《日常监理安全检查记录》、B2.12《一般隐患监理通知单》、B2.14《重大隐患暂停施工令》、B2.15《重大隐患监理报告书》、B2.17《拒不整改/停工监理报告书》等。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C类)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报验资料、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资料。内容范围非常大,施工单位安全资料必须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所用表格达几十种,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以下方面: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和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考核方面;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报审方面;危险源辨识与监控管理方面;安全技术交底管理方面;安全检查管理方面;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班前安全活动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安全防护设施费用及材料、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方面;伤亡事故管理方面;安全标志管理方面;应急救援管理方面;安全生产带班管理方面等。工地现场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类型、施工组织方案等不同建立现场的安全专项资料,一般工地应设有:消防保卫安全资料、文明施工、基坑工程、洞口与临边防护、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建筑超重机械、吊装工程安全资料。最后工程应有分阶段的安全评价资料,全部归档管理。 结语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资料的管理至关重要,只有参建各方把各自的资料及时完成,收集整理归档到位,才能保证工程的过程管理能够受到有效控制,才能使工程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为工程日后使用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价值。经过在一些项目中严格执行项目参建单位责任方的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收效很大,每个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均有很大提高,同时被评为了“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需在其他项目中继续推广。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电气专业论文 1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的关系 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主要承担电能生产与输送并对电能加以分配的工作。土建施工则较为独立,据建筑本身的特点展开基础设计,从而完成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电气专业中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电气管线铺设与土建专业密切相关。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具有各自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两者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2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配合施工重要意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包含许多专业工程,需由不同专业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施工过程的。这些专业有着多方面的相互关联,只有这些专业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工作,才可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关系密切,具体施工中,电气专业相比土建专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不相互配合,则会出现干扰、影响对方工作的情况,十分不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视各施工项目的协调与配合,对于顺利完成整个施工项目十分必要。在展开施工时,必须对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的配合施工给予重视,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保障。 3现阶段电气专业安装施工和土建专业施工存在的问题 3.1施工材料的质量问题 在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质量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现阶段,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需要对所有材料进行及时验收,实现严格质量把关。土建工程中的施工材料质量问题会导致电气专业的绝缘性差、温度系数大而熔点低等问题,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3.2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整体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并不具备专业施工技能,设备操作不规范。目前,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很多电气专业施工人员掌握电气专业知识,而对于其他专业的施工知识并不了解。还有一部分电气施工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对于施工设计图纸理解不足,经常导致电气工程的预留管道位置错误等。在电力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在预埋管线和电力设备施工时,其施工人员要有一定的电力工程专业知识。通常,土建专业的施工人员属于土建施工人员,并不能够顺利完成电气专业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管线预埋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专业对彼此之间了解不全面就会导致相互影响、彼此限制的情况发生。 3.3施工过程的问题 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配合施工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电气专业的管线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则会留下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反馈检查工程质量。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培养具有现代施工安全管理理念的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电气专业的管道铺设、设备安装等及时检查,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4电气专业与土建施工配合的建议措施 4.1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 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之中,不仅需要可以看懂本专业施工设计图纸,还需要看懂土建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保证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协调。同时,土建施工人员必须对电气专业的预埋管道和预埋件等进行及时了解,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提醒电气专业施工人员进行调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让施工人员了解并熟悉非本专业的施工知识。组织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相互配合施工,提高施工人员专业素质和协调能力,实现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密切配合。 4.2加强对施工材料的审核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施工材料不合格问题。在电气专业施工过程中,要合理选用电力施工设备,保证电力设备正常运作。同时,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要提高现场设备利用率,降低施工成本,有效提高工程整体进度。 4.3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配合 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项目设计阶段,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应向土建专业设计人员提出自身的要求。在土建工程施工展开时,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应同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协同起来,对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施工图纸开展共同审查,减少差错的出现。电气专业的安装人员要全面、深入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学习与土建施工进度相应的施工技术,对于梁柱及屋面、地面的连接方式熟悉掌握,将连接方式与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进行校对检查,确保工程中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适应于土建工程施工。在展开土建工程施工时,应提前准备好电气专业安装过程所需配件并做好预埋件和预埋管道的准备工作。 4.4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展开时,应按照土建施工中混凝土浇筑的进度要求逐步开展电气专业中预埋管件和管道预留工作,这是电气专业施工工作的关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完成搭设模板之后,主要的工程就是放线工程,放线工程应根据预留管道,大型设备、配电箱盘、插座等的位置及尺寸放线。在底筋铺设完成后,就可以开展管道铺设,对预埋构件合理放置并充分加固。最后的封模工作之前需要对前两个工作开展质量检查,一旦发现不足之处要及时给予有效修正,同时做好土建专业和电气专业施工的交接。确保各处符合相应要求之后开展浇筑混凝土工作。 4.5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加强配合,还应体现在完成墙体防水之前的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防止电气专业设备安装过程破坏建筑的防水层。同时,应一次性完成穿墙布设电缆工作。因为如果一旦导致土建施工发生返工现象,防水处理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因此,土建施工人员和电气专业安装人员应事先提前核对好施工图纸。 5结束语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专业性强、高度复杂的施工过程,需要多种专业安装相互配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完成不同工种之间的配合,加强协调管理。从而使电力建设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两者的配合施工,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工艺。 作者:林远洋 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招投审计论文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重要性 (一)提升项目效益,保证建设质量 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审计,特别是事前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利于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成本造价,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实现业主以最优“性价比”采购到符合需求的物资的目的。同时,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所需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可靠数据资料,以利于业主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加强对项目的科学化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 (二)规范市场活动,防止腐败滋生 招投标活动审计作为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对招投标活动全过程(同步)进行审计监督,可以增加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有利于建筑招投标市场形成诚信守法、规范运作、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预防建设工程领域腐败,发挥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 (三)推进法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我国第一部规范招投标的部门规章《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出台,开启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先河,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从而使得我国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有了更为细致的法规依据。各级审计机关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揭露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不仅促进了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还推动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相关法律规章的建立和完善。此外,通过审计实践的不断积累和改进,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使得审计监督机制不断得到完善,进而让完善的机制不断引领审计工作实践,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环节实现审计全覆盖发挥积极作用。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现状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各级审计机关有了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法律依据,而随着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的出台,特别是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基本上成了审计机关重中之重的监督内容。三十多年的审计实践证明,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进行审计,从源头上强化了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控制,有效地堵塞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漏洞,有效地预防、揭示和抵御了投资建设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但在现实中,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仍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些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 自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部门规章出台以来,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目前新形势下仍然存在招投标审计工作所需法规的真空点,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中,尚存与政府采购法规体系相交集而界定不清之处,还需在审计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如建设工程项目认定方面,在一个部级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其机房装修及配套工程部分需要招标,若从单独、各子部分金额和实质内容等方面上看属于建设工程,但从整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看该部分仅占一小部分而且属于信息化项目,则该部分应该按建设工程或是按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进行招投标工作,有关法规对此尚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是针对招投标各环节违规行为认定领域,法律法规的建设还不能满足审计工作实践发展的需要。如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中有关串标的认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部分法规虽列出部分可认定为串标的情形和用“其他”等字句来涵括剩余未能描述情况,但未制定有详细的界定指南或规范,导致各地审计认定其他串标情形的标准不一,缺乏审计底气,且都还处于自行摸索的阶段。 (二)缺乏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专业人才 目前大部分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由于传统观念、编制、薪酬待遇、地域等因素的制约,通过公开招考、选调或引进等方式均不能招纳熟悉招投标领域的专业人才,而这些因素造成的影响对于基层审计机关短期来说是很难解决的。在审计实践中,由于多数审计人员特别是基层审计人员为财经专业背景,而擅长招投标领域特别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专业人才缺失,导致审计机关在该方面的审计工作较难全面深入开展,往往只针对财政收支、招投标程序等合法性、合理性的较浅层面进行检查,而对招标采购项目的类型定性、内定中标、围标串标、工程计价和工程质量等更深层次问题则较难判定,甚至无从下手,将造成审计监督不能全覆盖。 (三)审计机关可运用审计技术手段有限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系统越来越多地应用到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了网上报名、评标专家网上抽取、网上标书投递、网上开标及评标、网签合同等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新形式,从而使得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围标串标、幕后交易等问题的隐蔽性变得更强,审计线索也变得更为复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尚未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及时进行明细化的情况下,虽然传统审计技术手段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中仍然有效,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且技术应用尚未发展成熟,这使得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面临新的挑战。 三、改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建议 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把在该活动中的不利因素降低至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以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法制化,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以保证国家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律规章体系 国家审计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发挥着“防护、清除、修补”的功能。各级审计机关应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总结经验,查找法律、规章和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从审计的视角积极为各级政府在健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法律规章及配套文件的时候建言献策,特别是在一些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形态问题而目前尚无法规可依的领域,如内定中标和围标串标各种情形认定、《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细则、各种情形下建设工程适用于招投标或是政府采购系列法规的规定等内容,促进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和细化措施的建立完善,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 (二)加快推进增加招投标专业人才进程 一是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积极主动地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以增加本单位人员编制,或者争取政策支持提高审计人员薪酬待遇以吸引招投标专业人才;二是通过单位内部人员先进经验交流、参加专业机构开办的专项培训班、鼓励参加建筑、计算机或招投标相关专业学历进修等途径,加强现有人员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努力培养现有人员成为复合型人才,以满足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的人员素质需求;三是招投标审计理论研究人才是招投标审计技术创新的思想源泉,审计理论发展水平决定着审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及未来走向,应加大招投标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人才储备保障,发挥招投标理论研究人才的理论优势,坚持以应用为优秀,为审计实践提供指导。 (三)研究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模式 一是在总结及借鉴国内外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抓住目前在全国开始试点推广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机遇,研究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模式,积极推动与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对接兼容的计算机审计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运行等整个体系的发展,推行计算机技术整体在招投标审计工作中的深化应用,特别是普及数据采集、数据分析、音频图像处理等技术的运用,同步建立和完善在信息系统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规定,使信息系统审计、远程联网审计步入智能化、实时化和法制化的渠道,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二是探索性地整合社会审计资源,聘请经过审核的社会专家或中介机构专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并由此建立外聘招投标专家库,以弥补审计人员数量上的不足,盘活审计资源,为招投标活动审计的全覆盖提供审计力量上的保障。三是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联网审计。积极协调以争取与工商、税务、建设、规划、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有关的部门实现联网,探索建设实时在线审计监督平台,及时发现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疑点或线索,并进行核查或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自查。 作者:叶达树 单位:广州市审计局 建设工程论文:工程建设工程造价论文 一、土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工程筹建阶段 土建工程开始前的项目筹建阶段是保证整个项目得以稳定进行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较为复杂繁重,主要包括项目的立项、工程设计及竞标等方面。一般来说,工程的立项是整个土建工程的首要项目,现阶段多数土建工程为了节省开支压低了土建工程的造价,导致整个工程建设中由于资金缺乏随时有停工的可能。其次,工程设计是决定建筑项目质量的优秀,如若工程设计不合理必将导致资金资源的浪费;最后工程的竞标过程中,某些建筑企业存在故意压低价格的行为,因此,在招标时必须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的要求。 (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土建工程的施工阶段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部分,施工的开始代表筹建工作已全部完成。但是,这一阶段也是整个过程中出现问题最多的阶段:首先是在施工开始时会发现有的设计存在不合理性,与实际施工情况不吻合,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施工期的延长;另外,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节省开支暗地里偷工减料,并选择质量较差甚至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导致土建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预定目标,出现豆腐渣工程,同时土建工程的造价也得不到合理有效地控制。 (三)工程竣工检验阶段 土建工程在竣工后,相关的建筑企业应及时对工程建筑进行检验审核对项目进行核算,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大部分施工企业通常为了获取自身的利益而谎报开支或是提高预定的价格标准,加上建筑公司对这一阶段的控制管理不到位,使工程结算时出现众多账目不清、超出预算等问题,进而延长了工程的收尾工作。 二、土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有效对策 (一)筹建阶段造价控制 建筑企业应从前期准备阶段开始对工程造价进行预算控制,包括工程立项、建筑设计、工程竞标等方面。首先是对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调查,施工企业应在项目立项时对相关市场进行分析和调查,减少投资风险,还要对土建工程所在区域进行调查,保证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设计方案在完成后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处理,节约成本避免资源的浪费;招标过程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价。 (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的控制关键主要是施工经费的控制,施工经费由于支出较多且支出方向复杂所以难控制,因此,承包商要严格遵循施工方案,把每一阶段的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建筑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质量。首先将各个工作的具体事项和工作详细划分安排,尤其是承包单位与设计师之间的关系要注意调配,在出现问题时要注意各方面、各部门的配合协调处理;另外施工阶段由于实际情况发生改变难免发生设计方案临时调整的问题,因此需要施工部门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应对突发事件,同时土建工程造价也要随着设计方案的改变而发生变动,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控制,保证资金的投入和支出。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阶段是土建工程全过程的收尾阶段,同时这一阶段也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最为复杂的阶段,很多施工单位竣工后在进行验收时往往为谋取一己私利而谎报开销,针对这种现象建筑单位必须提高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视度,严格控制验收结算的资金控制,把相关的经费支出及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审核,采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审核,确定总工程量以及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格,防止施工单位弄虚作假、谎报开销,造成超出投资预算的问题进而导致工期的拖延。 三、结语 总的来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建筑行业的竞争也逐渐变得更加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建筑公司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并取得高效发展,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才能顺利完成工程建设,这就需要对土建工程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切实处理好每一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只有采取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才能保证土建工程的顺利开展,提高建筑质量及建筑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建筑公司的最大经济效益并获得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常丽艳单位:河北奇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有效性建设工程管理论文 一建设工程管理存在问题 1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主要特点 建设工程项目是一项特殊的领域,具有工程质量影响因素多,质量检验难度大,质量评价差距较大,质量检验手段单一等特点,这也就必然会导致建设工程管理的现存问题,具有与众不同的特点。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管理问题后果的严重性:如果从施工过程中来看,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工程量大,施工时间长,施工人员多等特性,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会给施工单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给施工人员造成严重的人身危害。如果从施工完成后来看,建设工程项目都是供人生产和生活的,与人的生命和财产有着最紧密的联系,如若发生质量问题,后果是十分恶劣且严重的。 (2)质量管理问题成因的多变性: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浩大、建筑工序复杂繁琐,稍有疏忽,就会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3)质量管理问题存在潜伏长期性:在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一些细小的工程质量问题或管理的疏忽,是不会被立马检验出来的,这些质量瑕疵会潜伏很长时间才会被发觉,但这觉不能成为我们放任不理的理由 (4)工程质量通病的多发性:由于基础环节管理薄弱,技术支持不到位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建设工程会出现一些质量通病,如:墙体裂缝、楼板裂缝、外墙渗漏、门窗渗漏等。 2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影响 因素要想切实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深入分析研究影响建设工程管理的因素是必不可少的,有人、材料、方法、机械、环境等五个方面。 (1)人为因素:人是建设工程项目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无论是从施工计划方案的设计、选址选材还是到施工结束后的质量验收和质量评价,反正整个工程项目从始到终都是由人的活动所主导完成的,所以,施工人员的意识、素质、技术能力等等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 (2)材料因素:建筑材料是建设工程项目得以完工的物质基础,离开了建筑材料,建设工程项目便成为了空谈。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仍处在过渡转型时期,并不完善,我国的建筑材料市场还是比较混乱,建材不合格的产品充斥市场,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材料因素也是影响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重要因素。 (3)方法因素:由于建设工程是一项工程量巨大,工序极其复杂的工作,不同的施工任务有着不同的施工方法,而且工序方法还是因地因时制宜,不停的进行调整,具有灵活多变的特点,因此,工序方法的疏忽也极易引起建设工程管理问题。 (4)机械因素:随着科技力量的不断进步,以大型机械工具替代手工劳动已经成为时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大型化机械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型号选择不当及方法使用不当等因素,都会对建设工程管理造成影响。 (5)环境因素:随着人们对环境认识的不断深入,环境因素在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也是与日俱增。但是由于自然环境有着突发性、多变性、和不可抗力等特性,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建设工程管理活动造成影响。 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有效性的研究设想 1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安排 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安排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值得我们深入的探究和分析。首先,从建设工程管理年度工作总结角度上来分析,一个成功的企业,要想在工程质量创优、评优活动中力争上游,在企业间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善于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做出高质量的年度工作总结,事实上,年度工作总结可以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就,这可以在下一年度的继续推广。另一方面,积极总结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弥补措施。从建设工程管理的年度工作安排的角度上来看,任何企业的发展都需要一个工作安排计划或预案,只有这样才使能企业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抓住重点、有章可循、才不至于产生盲目与混乱的工作状况,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也理应如此。总而言之,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安排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有效性的必要前提和基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2形成有效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 在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备受瞩目的当今社会,社会各界的无数学者都力求探索出一个完善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由此可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也是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首先,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为一体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摆脱传统的以环境和健康换取质量利益的质量管理模式,形成一个包括环境和职业健康在内的高质量效应。其次,建立一个以施工单位监管为主,监理单位和政府行政机关监管为辅的多元质量管理体系,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政府的质量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对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是必要且可行。 3建立详尽的质量管理 检查与考核评价办法建设工程管理检查与考核评价是公司掌握及提升所属各单位工程质量水平的主要渠道,是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为规范该项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和各单位质量管理缺陷,明确检查内容、考核评价标准,企业必须要建立一个详尽而又完善的质量管理检查与考核评价办法,从而保障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细化和有效性。 4树立企业形象、把质量管理理念 纳入企业文化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于比较特殊的建设工程企业来说,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集中表现在建设工程质量上,因此,做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于企业树立一个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来说至关重要。而企业的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是其生存与发展的优秀,是企业活力与凝聚力的根本所在,所以,只有把建设工程管理理念纳入到一个企业的文化中,才能使该理念真正的融入到企业发展的血液中,才能从根本上被人们所接受与认可,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使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更为有效。 三结语与经济科技实力 雄厚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仍显得十分薄弱,不够成熟,存在着建设工程管理体系欠缺,监管不力,没有科学性和条例性等诸多问题。为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必须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作为优秀观点,这样我们才不断进步、不断完善,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作者:李小敏单位: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论文:化工行业建设工程行业经济论文 一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分析 对于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来说,它的建设分为化工行业工程建设投资前期、化工行业工程建设投资时期以及化工行业工程建设生产时期三个阶段,我们主要是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投资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时候,我们应该对投资项目进行规划,大概估计一下这里的地区情况、工业发展状况、资源含有量、劳动力是否充足、市场情况以及交通情况等是否会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对这些条件进行分析之后,认为这里可以进行建设项目的实施,我们在进行下一步研究。第二个步骤就是研究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主要研究的是对市场进行调查、进行试验证明,调查收集的资料是否能够表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对市场进行分析、预测的介绍。无论进行什么项目的投资,投资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润,尽可能取得最大的投资回报。能否取得回报的实现最终在于对市场的调查,看市场的需求量,消费者对投资提供的产品以及服务是否满意,能否得到顾客的认可和肯定。通过对市场调查的研究,取得充分的资料,对未来市场供求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最终实现盈利目标。在对市场分析完以后应该对市场进行预测,预测的方法有很多,根据不同的市场情况选择相应的预测方法,达到最好的效果。预测的方法有根据专业预测人员的经验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推断、估计的定性预测方法;定量预测方法包括 (1)平均预测方法:简单平均法、简单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指数平均法 (2)长期趋势预测法 (3)回归分析预测法;经济分析评价的介绍。在对项目建设尽心市场分析预测之后,如果认为这里的发展情景不是很好,就可以直接否决项目经济可行性;如果项目建设市场分析发展前景良好,但是无法准确对经济可行性作出结论,那么我们就需要进行经济分析和评价。项目经济评价有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两个主要内容,财务评价主要是以企业内部的财务为主进行分析,根据国家税收、项目费用以及产出的收益等进行综合性分析,最后得出项目建设的盈亏经济可行性;而国民经济评价是以国家为主进行分析,按照资源合理配制原则,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析计算,最终得出国家所需付出的代价以及国家受到的具体利益。最后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最后的盈利能力分析,分析其以后的经营状况,获利能力。项目建设不确定性分析。因为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时候会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使可行性结果不是很准确,所以我们应该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具体的分析不在这里过多的介绍,只介绍一些项目建设不确定性分析方法。 不确定性分析方法有 (1)从预测项目最主要影响因素发生变化时对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中,找出敏感因素,确定影响程度的敏感性分析; (2)对产品项目盈亏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的盈亏平衡分析; (3)乐观悲观法 (4)概率分析法等。 二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概况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的介绍。建设工程和我们日常生活中购买的商品一样,自身就具有一定的价值。它的价值是由勘察、设计、设备、安装、材料等施工活动时间决定的。每项建设工程都是由许多部分组成,需要对各个部分具体分开计算,最后归纳总结才能得出工程总造价。工程概算介绍。工程概算就是以货币形式来反应建设项目经济效果。在工程项目建设之前,对计算机模拟项目从经济上进行计算,用建设项目设计的实际费用、建设项目的实际人工费、建设项目的实际材料费、建设项目使用机器的实际费用等进行计算,最后进行汇总,得出总工程造价费用。在进行工程概算之前,我们应该将建设项目的图纸给牢记,然后开始计算工程量。工程量作为计算费用的基础,是进行计算的前提条件,建设工程计算量越准确,工程造价的费用计算的越准确。在进行费用计算的时候要利用相关的计算公式来进行,这样会使计算的数据更精确。定额直接费用=Σ(分项工程量×单价)+Σ(未计价材料量×单价)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或工程费)×费率工程建设项目的直接费用以及间接费用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计算。计划利润=直接费用(或工程费)×费率税金=直接费用×费率这些都是各项工程费用计算的基本方法。在计算的时候应该将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给分开计算,让费用计算的更加合理。 三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发展建议 现在的化工行业建设中,可行性研究应用非常的广泛,这是最值得人们研究的热点之一。 本文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概算的发展进行创新建议。 1、未来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简化其中的环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时,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步骤来进行,不可随意打乱步骤; 3、对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概算进行宣传,让更多的建设工程项目知道、了解,并且使用这种方法。 作者:陈政骆聪单位: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电网建设工程管理论文 一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各个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建设的规划设计以及建设程序办事,并且管理部门也必须将其电网建设的相关合同管理;二是必须加强由于某些设计或者突发事件而引起的变更,这些设计变更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校对;三是材料供应方应保证材料质量,施工方也应该加强对每一批材料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同时还应该签订质量保证相关的协议,记录施工现场的材料进入的时间、数量等,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人员也应该加强在整个施工的过程中质量监管,并且也要记录相关数据,比如关键隐蔽位置的钢筋、预埋件等,也要恰当安排场地的布置和资金的合理分配;四是施工方应该实行项目法人制度,提高电网建设整个管理过程的效率。施工进度管理是整个施工过程中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施工速度过慢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也不经济,但是施工速度过快不仅会影响工程质量,也会诱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由三个因素决定的,即施工工期、建材消耗和施工成本。在进行施工进度管理的过程中,应该考虑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科学合理地进行工期调整,不断优化施工计划,优化施工进度。在进行进度管理的过程中,要善于安排流水施工和顺序搭接,充分利用各个工序的前后时差,将每一个项目分成若干个流水段,安排进行流水施工尽可能地缩短施工工期。同时也应该注意各个工序之间的进行顺序,选择合理的流水顺序,恰当地改变流水顺序,尽可能地建设各个施工工序的衔接时间,找出最优的排序方案。 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 不仅能保障施工现场顺利地进行,也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的关键。安全管理应该注意以下四个问题:一是确定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应办法,确定总的安全原则,即明确分工,责任包干,出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二是制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成立安全管理相应部门,协调工作,高效执行;三是定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四是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及相关组织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并积极落实,坚决杜绝相同事故的发生。 三10kV线路管理实例 1规划设计阶段 以陆川县10kV电网线路的建设管理为例,在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阶段要考虑的问题有建设地点时间、建设当地的气候条件、电网线路负荷情况、政策及材料供应、市场需求等,通过这些问题的分析,确定合理的规划设计,有效降低工程造价。根据调查,该地区的季节性负荷差异较大,用电高峰区负荷率能够达到18.049万千瓦,但在负荷较低季节最低负荷只有1.846万千瓦,到了刮风下雨季节情况会更糟,如此巨大的负荷差距,则要求在设计阶段就应该选择合适地点设置变电器等相应电力设施。由于陆川县在南方,天气对它的影响不是很大。另外,了解到该地区有几家大型加工厂,正常工作时,日用电量达到5000千瓦,相当于当地居民的半年耗电量,并且该地还有继续扩大规模的趋势,考虑到这些因素,在设计研究阶段,应充分估计电路的最大输电量和最低输电量,并考虑突发情况下的用电以及各地区的用电量。 2工程实施阶段 管理按照前面所讲,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除了考虑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工程造价等三大因素外,由于陆川县的特殊情况,在负荷低区,也要加强对相应措施建设,如对变电站无功集中补偿的容量进行扩大,在加工场地区建设变电器及电容等设施,对10kV电路线的容量进行扩增。施工停止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照看,防止发生偷盗火灾等事故。 3施工质量管理 控制质量管理是整个施工过程中过程质量最关键的也是最后的一道防线,并且过程质量也关系到企业的名誉和前途,电网建设是整个电力网络建设的重要部分,一旦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点问题就会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比如大面积停电、短路造成的火灾等问题。如果这样的事故出现,不仅给电力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产生极坏的负面影响,这无疑对电网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我们只有在整个管理过程中严格科学地进行管理,尤其是施工质量上更应该下苦功夫。因此,应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为提高工程质量,应该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如图纸会审、质量自检制度、安全员技术员检查制度等;二是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在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结束阶段都应该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施工质量管理采取设计规划阶段制定的施工质量手册,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对建材检测、施工技术员、项目管理人员的各个层次的监督和控制,以保障工程质量。 4工程后期降低输电损耗措施的管理 在实际运行阶段,管理工作并没有因为建设工程的结束而结束,其后期管理也至关重要,对整个电网的正常运行也起到关键作用。具体的管理措施有如下三点:一是进一步强化电力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及时定期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教育,使他们在电力运行管理过程中能够从容应对;二是对电网进一步优化,并组织培训相应人员,进行计算和核实,使10kV功率出现的因数得到实际需要的满足;三是强化当地用户补偿管理,这些年的制造业负荷等原因,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在抄表、巡查设备等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利用工作的空余时间进行教育宣传。 四结语 文章通过介绍在整个电网建设的管理过程,包括电网投资管理规划设计、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管理、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最后结合陆川县的10kV线路管理的各个阶段,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同时也使得线路的损耗率大幅降低,供电质量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供电公司最为关注的经济效益也明显好转。 作者:谢云妃单位:广西陆川供电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标准化建设工程监理论文 一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点 1信息工程监理特点 信息工程因为具有灵活性高,更新速度快的特点,决定了各个具体信息项目会非常的复杂。其高度的灵活性使得工程体系中容易出现问题,更新速度快使得工程监理的内容会随时更新,因此其各个项目的监理工作随着时间和事件的改变而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因此,构建一个有统一标准的工程对其进行监理非常重要,有统一的标准其从业人员在进行工作和改革的过程中都有法可依,能够大幅度地提高信息工程处理的效率,虽然将建立工程细化束缚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但是却能够降低操作的错误概率。此外,工程监理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极其重要,一定要有很多相关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技术知识以保证其能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问题以提高信息监理工程的使用性。在这样一个具有专业素质人员组成的团队,专门从事信息项目的监理工作,一定要避免部门的重叠和相似部门的交叉,因为该举措能够影响监理工作的严肃性和专业性,同时导致工作小组人员实际从业人员与所需岗位的配比升高。形成专业的信息工程监理机构之后,还应该对其成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其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同时还要对其管理能力和知识进行培训以提高其监理工程标准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此外,还要让其组员有针对性的涉足某一个领域或者行业,以提高其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过程中的工作质量,同时有利于其工程监理工作的推广和实行。 2信息工程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 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表现为对内标准化和对外标准化,对内标准化是指对信息工程的内部管理上,要做到按照统一的标准检测和监督内部员工的一切行为;对外监理的标准化则是指,首先,对于外部企业和外部的合作项目,要做到统一的招标和投标,不因为各种原因排斥或者倾斜于任何一家合作单位,对于相同的合作项目,不因公司的规模大小和资金注入的多少而采取差别待遇。总之,信息工程的监理工作的标准化可以简单的概括为这两个方面,有兴趣的话可以阅读相关的专注进行专门的了解。 3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 实践与工作成效想要证明信息工程监理化在实践中的效果和作用,任何理论都没有实际的案例来的更加有说服力,所以,特针对此情况,选取了一个符合该情景的案例,供大家一起分析讨论,以便达到更好的阐述效果和目的。该案例具体分析:其一,策划编制工作内容包括:在开展一项工程的监理前,一定要花大量的时间尽可能详细的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和策划工作,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作为工程工作者,我们要时刻谨记这句话,不能因为单独的贪多求快,就忽略了一项工程的准备工作,当然监理工作的准备和策划,与一项信息工程的前期准备的重要性是无法比拟的,但是也绝不意味着它的准备工作的重要性比较低。一个良好的前期策划和准备,才能引导一项工作的顺利前行,所以,我们在开展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前,一定要结合多种因素,对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详细的编制。其二,统一编制的要求。编制中要遵循的原则是,首先,一定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绝对不能违背各项相关制度,否则,再详尽在科学的监理工作都是空谈,都是无意义的,是无效的。严重的话,甚至是违法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编制的最低标准,满足了最低标准,接下开就要向信息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标准靠近了,质量标准有几个方面,但最主要的是全面性和统一性,全面性是指在监理工作的标准进行编制的时候一定要将各种常见和不常见的情形充分考虑进去,否则在监理工作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就无法进行管理,当然,无法将各种偶然和必然性全都考虑到,但要尽量的考虑周到;统一性即强调监理的标准要简单明确,不给任何工作中的疏漏以可乘之机。 二结语 对信息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标准化建设,对企业自身的建设和信息行业的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能够发幅度地增强企业在行业中的优秀竞争力,使得企业在其领域中遥遥领先,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确立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现阶段,企业进行内部结构改革以实现监理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已然成风。因此,使得企业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能够促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下进行良性的竞争,其结果是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增大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实现信息行业的再度飞速发展,最终实现中国梦的构建 建设工程论文:市场经济下建设工程质量论文 一、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 (一)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标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原来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事项;《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就工程建设中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但这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 (二)建筑市场经济发展不规范。笔者认为,我国建筑业已经逐渐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但建筑市场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发展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个别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即使实行招投标,但招投标环节违法,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名招暗定”、“围标”、“串标”等情形若隐若现,甚至个别工程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压级压价,变相收取管理费和“吃地皮”等现象;二是不规范设计、施工问题突出。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自然人施工能力不足;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堪忧,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设计单位行为不规范:谁承揽工程谁设计,设计单位的设计优势及专业之间的互补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设计质量监督站对设计质量的监测得不到及时检测;三是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施工现场监理行为不到位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个别监理单位人员资格、配备不符合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由于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致使一些工程质量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措施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日趋完善,工程建设法制建设围绕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要求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为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一些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还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只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才能形成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配套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建筑市场运行才能有法可依,建筑市场才能走上了由“粗”到“细”的健康发展道路。 (二)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环节多、专业性强、辐射面广,市场又存在行业积习、诚信缺失等诸多问题,监管难度大是现实问题。但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必须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笔者认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完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全面实施公示制度,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严禁搞“阴阳合同”;二是严格法定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强化监理委托程序,促进监理市场的规范化,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保持建设监理市场良好秩序,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强化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推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四是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以劳务分包、施工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包分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都要承担责任,并要采取罚款、调低建设资质、吊销资质等多种惩罚手段予以规制。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创建质量保证责任制。一要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终身负责,以此警示从业人员;二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提供技术保证;三要加强施工过程及竣工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施工阶段,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控制,做到每道工序、每批材料、每个分项工程施工都处在严格控制状态,确保不留下任何质量隐患;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只有队伍精干,才能出精品。因此,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的基建队伍,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要始终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既加强新技能的培训,又要注重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并注重以人为本管理,激发他们的工作干劲,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赵时金单位:河南省镇平县建设局 建设工程论文: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论文 1公路工程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 1.1缺乏优质的工程设计方案 一些承包商在还没有完全了解建设项目的情况下,所设计出的工程方案必然是粗糙的,而使用粗糙的工程设计方案盲目地开展工作,就会造成重大的工程失误。工程设计是一个比较繁杂的、系统的过程,是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目的性的脑力劳动。所以,在缺乏约束和监督的条件下所完成的工程设计是不达标的。工程设计的优劣关乎工程项目的成功与否,我国目前的公路工程设计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不够健全,经验也不足,这样就很难产生出优质的工程设计方案,脱离了实际,造成了施工困难。 1.2缺乏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 注重对公路施工过程的管理也是公路工程的重要环节。目前,在公路施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如下:施工方的施工进度缓慢,施工效率不高;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分配以及使用不合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规范,缺乏一些紧急的防护措施;没有处理好与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的矛盾等。还有,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突发状况缺乏应变能力,从而延误工期。 1.3缺乏公路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优质的材料和设备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一般来说,原材料的采购是由承包商自己负责的,而地方材料的选择范围较窄,所以相对而言比较缺乏。而其余部分的原材料缺乏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料场管理人员的疏忽致使材料的材质受损,造成浪费;或是工程的施工进度太快,对材料和设备的需求也就随之增加,导致材料和设备供不应求;或因材料供应人员为了谋取私利,以次充好等。 1.4缺乏完善的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主要采取一种宏观管理的手段,这就导致在法规、行政以及经济等领域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来进行管理。目前,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队伍存在着很多问题,如监管专职人员太少,监管力度不够;监理的设计人员大多是临时聘用,其掌握的业务知识不够全面等。另外,再加上建设管理经验的不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盲目推行,造成一种比较“混乱”的局面,这样只会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 1.5缺乏对公路工程后期的维护 公路工程前期的建设很重要,其后期的道路维护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公路工程后期的维护,也是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维护。而事实上,我国对道路维护的管理机制不够重视,导致缺乏一个完善的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所以,随着公路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公路后期维护的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国家拨款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经过繁杂的流程才会到达地方部门,这种形式的效率很慢,这样就满足不了目前的公路养护需求。而且,由于有关部门的不重视,致使公路养护手段落后,缺乏专业化的措施,这些因素都是阻碍公路维护管理发展的根本原因。 2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义 强化公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它可以避免返工现象的发生,使公路工程施工顺利,这样不仅节约了资源,还节省了劳动力。其次,它可以减少一些因设计施工问题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总而言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应该重视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 3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的措施 3.1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公路工程是一个庞大的项目,它所涉及到的领域很广泛,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也很多,譬如设计人员、采购人员、施工人员以及监管人员等。因此,这些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必须重视起来。先从业务素质方面进行提高,让其通过对专业知识的深入学习,学会不断地创新,并从实践中积累经验。再者,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以及思想教育,确保他们个人素质的提升。 3.2保障设计方案的优化 在设计公路工程建设方案时,设计人员不能只局限于表面的资料来进行设计,而且还要结合实践经验,考虑一些地质灾害问题,全方位的来设计,使设计方案更优化。设计方案是整个公路工程的施工依据,只有科学的研究,严谨的设计才能使公路工程更好、更快的完成。 3.3建立完善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承包商依照完善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来开展工作,是提高公路工程质量的关键。下面是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流程图。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管部门按照这个质量管理程序来展开工作,不仅可以有效地检查工序情况,还可以对原材料进行一定的控制,这样就有利于在各个环节把好质量这一关,也使得工程的每道工序都归纳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3.4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 性价比较高的施工材料,不仅可以保障公路后期的安全性,还可以有效地降低公路工程的造价,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采购人员要严格杜绝以次充好的情况发生。另外,特殊路况要对所用材料进行专业检验,以满足需要。 3.5保障施工过程的规范严谨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就是要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防止施工人员施工错误,偷工减料,保障公路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有效避免返工的情况。严谨规范的施工过程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协力合作,做到不盲目,不懒散,一切以工程质量为先。 3.6切实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一直以来,施工单位都有这样一个错误的认知,他们认为,工程的高质量只会影响工程的实际效益,因此,为了获得更好效益,施工单位就不注重工程质量,缺乏高质量意识。但其实,高质量与高效益是不矛盾的,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工程质量强化了,就会减少后期的返工,这样也会节省工程的造价,提高公路工程的经济效益。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要把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落到实处就需要不断地宣传,让其更具体化,从而深入人心。 4结语 综上所述,公路经济建设工程可以推动国民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公路经济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按照公路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理论要求,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对施工活动进行一定的规划、决策、组织、设计、协调管理以及优化控制等一系列的行为,以保证实现公路工程的安全、进度、质量以及造价等目标。随着我国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公路规划建设项目也是越来越多,如何保证这些公路工程的质量是我们要关注的焦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内容也比较复杂,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具备完善的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其次就是要重视对质量管理的优化控制,并采取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管理策略,有效地处理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各种突出问题,以提高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水平。总而言之,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坚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保证质量;坚持“以人为本”,调动人的积极性,提高质量;坚持以预防为主,做好严格把关,避免失误;坚持以一定的质量标准为尺度,用数据来衡量公路工程质量的好坏,从而提高监管水平。 作者:马丽单位:商丘市公路局 建设工程论文:道桥建设工程造价论文 1道桥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 1.1建筑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劳动力费用的成本控制 道桥工程中的造价成本一大部分都用在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和劳动力费用上面,道桥施工建设对原材料和专业的机械设备要求较大,而且原材料和机械设备本身花费的成本就比较高,在总的造价管理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在道桥施工过程中要把这两项作为重点造价管理。机器在使用当中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进行维修保养,在反复的运输过程中又增加了劳动力成本支出,三者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性,所以要实现对造价管理的有效控制,就要尽最大化的减少劳动力的使用,提高机器的使用率。 1.2工程建设的变化导致的成本变化控制 任何一种施工工程,出现工程变化都是正常的现象,在道桥施工中也是如此,施工的变化必然会引发成本的增加,对工程的造价管理带来影响,因此,在工程发生变化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从大局出发全面分析,详细记录工程变化所产生的费用,为工程的后期施工中工程造价管理奠定基础。 1.3施工质量和进程的控制 道桥施工工程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对于质量方面和工程期限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众所周知,工程期限和工程质量一般很难兼得,两者容易产生冲突,而不管是工程质量的缺陷还是工程期限的延长都必然会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使工程造价失去控制。从道桥施工的特点出发,要想最大化的在工程期限的要求下提高施工质量,就要加大对于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降低返工重建的可能性,确保在预先规定的期限内高质高量的完成施工任务,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使工程的造价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 2影响道桥工程造价管理的因素 2.1方案设计 道桥工程建设的源头是工程的投资决策,对于工程的造价管理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建设的标准化水平确定、施工地点的选择以及施工设备的选择等,这些都对工程的造价管理有直接性的联系,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高可以达到80%—90%,因此,要控制工程成本,最为关键的就是加强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管理,然而,加强投资决策的管理,最首要的就是工程方案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工程方案的设计是工程造价管理最为关键的环节。 2.2建筑安装的工程费用 道桥建设成本是指道桥工程建设中,使其达到设计方案所要求的花费的总的费用,其具体的造价主要由建筑安装的工程费、设备的购置费、其他相关费用三者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是其他各项费用的基础,以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费率的计取,对于道桥工程的成本影响是随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变化而变化的,在道桥的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固定,因此,控制道桥建设的成本,就要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重点。 2.3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 道桥工程建设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成为了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投资项目,在其总的建设成本结构中,利润、税率等都与国家或当地的相关法规政策有关系,特别是在一些地域面积狭小,但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对于道桥建设的规范性文件逐渐增多,并随着经济的进步,对于相关的税费也会不断增加,这些对于工程建设的造价管理都或多或少的产生着影响。 2.4工程施工技术方面 工程施工包括工程在建设中的施工组织、施工方式、施工管理等方面。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管理体制的不同,使得工程的技术水平也不一样,有高水平的工程施工技术才能正确的理解工程施工图的含义,从而制定正确的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的健康运行。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的实际地理环境比图纸更为直观,会与前期勘察时的状况产生矛盾,从而引起施工方案的修改,增加了费用支出,也可能是某些政策的需要,这些状况对于工程的造价管理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3中各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设计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设计阶段对于整个道桥建设来说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而我国现在很多道桥建设部门往往注重的是工程的施工技术、施工进度以及质量安全方面,忽视了设计阶段的重要性。 3.2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一个合适的承包商对于道桥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来降低各个环节的造价,就目前我国的招投标市场来看,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的行政干预较大,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招投标机制管理体系,主观性因素的干扰比较大,很难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了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3.3施工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纵观我国近些年来的工程建设,每一个工程项目在最后进行造价分析时基本上都会或多或少的超出工程的预算,这与设备的维修、市场的供求以及工程进度方面都有很大关系。很多施工人员在意识上对于造价管理仍然处于模糊的状态,工作上存在着随意性,也没有专门的监督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审查,使得工程各阶段造价管理处于懒散状态。 3.4完工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完工阶段是道桥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工程结束的标志,这样很容易造成工程管理者对这一环节的造价管理分析,有的甚至认为没有必要,而实际上,这一阶段的造价管理活动是对工程总成本的核算检查,也是对工程预算的分析归纳,现在很多的道桥工程对于完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只是应付的状态,没有真正的落实。 4加强道桥工程各阶段造价管理的对策 4.1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要根据实际制定出最科学最合适的施工方案,满足道桥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细化设计程序,采用限额设计制度,对各项费用的支出有明确的规划,对造价管理进行适当控制,在初步设计的控制中,要把投资估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方面作为控制的依据,减少工程建设中不必要的变化。 4.2招投标阶段 对道桥工程中招投标的管理要从形式、制度、内容、类型等方面入手,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以公开化、透明化的积极乐观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时,通过更细致的工作和实践活动,引导他们的思维能力,帮助员工更好地融入,提高在实践中的集体行为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提倡人才的全面发展,提高医疗技能,增强信心的同时工作,也将自己的精神风采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从而创造出更和谐的未来。接下来,要让员工建立正确的三观思想,远离经济犯罪。医院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的思想,发展他们的潜能,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精神理念,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了解工人认为,想要的,需要的,尝试帮助他们摆脱目前的困境。 5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医院政治思想工作对于医院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医院是一个为患者排忧解难的场所,需要医护人员拥有过硬的思想道德观念去排除自身的不足之处。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的保障医院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作者:张辉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通信建设工程监理论文 一、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主要是指施工质量监理控制、施工进度监理控制和投资监理控制[1],这是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最主要的三个目标。这三个监理控制目标之间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施工进度会影响通信建设工程的投资成本和施工质量,投资成本又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因此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与应用,必须正确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主要由项目监理单位或者相关监理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编制工程监理计划,同时结合通信建设工程工程的施工方案、设计方案等内容,确定科学合理的监理目标和监理方案。在选择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时,要尽量选择经验丰富、资质较高的监理工程师。另外,将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落实在通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招投标、采购、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根据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细化监理目标控制方法,合理规划通信建设工程的监理方案,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管理和监督。 二、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和应用策略 2.1质量控制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要严格落实到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在设计阶段,施工单位要组织监理工程师和相关技术人员科学论证施工设计方案,根据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施工图纸。在工程的施工建设阶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按照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要求,采购高质量的、高精度的施工设备,同时合理配置施工材料配比,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全过程中的施工质量管理,保障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另外,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要构建完善的质量验收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规范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流程,严格把关建筑通信工程质量。 2.2进度控制 通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要结合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落实在通信建设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通信建设工程需要变更施工设计,必须按照严格的工程设计变更流程和手续,科学评估和高度重视所有可能影响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的所有因素,严禁随便变更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设计[2]。对于需要变更的施工设计,必须组织监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变更设计进行经济上和技术上的论证,分析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变更的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保障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上,灵活调整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控制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实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 2.3投资控制 当前,很多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一味追求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导致整个通信建设工程成本造价严重超标,因此必须严格控制通信建设工程的投资监理目标,将工程投资控制在工程预算范围内,预算和决算正常浮动。为了更好地实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投资控制目标,要深入分析影响通信建设工程造价的所有因素,严格控制外包费、人工费和材料费[3],对于一些大型的通信建设工程,要按照工程投招标制度,尽量降低工程的施工造价预算,同时健全通信建设工程的贷款审查机制和工程投资变更机制,全面监控各个阶段的工程费用支出。 三、结束语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与应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正确处理成本造价、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之间的关系,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做好通信建设工程各个施工阶段和施工环节的监理目标控制和应用。 作者:孙政 单位: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一、项目管理的发展以及分析 当前阶段,我国的项目管理的发展具有下列一些特点:首先,项目管理越来越全球化,国际间的合作交流越来越频繁。同时,人们创造了机遇与挑战,也为人们提出了更高水平的发展要求。其次,学科越来越专业化,从而促进项目管理专业的进步与发展。项目管理知识的不断完善与健全,使我国的项目管理可以依靠自己的教育体系变得越来越专业化。最后,逐渐完善培训教育以及认证制度。电网建设项目是一个相当复杂以及专业性要求严格的工作。而项目管理对我国电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一个良好的项目管理有利于项目进展的更加顺利。 二、我国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以及其管理上的问题 我国电网建设项目管理在近几年来的发展还是较为显著的。目前,我国电网建设项目具有一些特点。第一,电网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区域较为广泛。其施工项目的地域可以广泛达到整一个市区,甚至更广。第二,电网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企业单位众多。从而导致涉及的工作人员众多,使电网建设项目变得更加复杂。第三,电网建设发展的越来越快。随着电力技能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要求的提高,电网建设的规模持续扩大,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在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上,由于各自特点的不同,实际施工结果都不是很尽如人意。当今我国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还存在以下一系列问题: 1工程征地以及拆迁等前期投入资金过高。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征地以及拆迁所需要的费用越来越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电网建设的投资成本。 2在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中造成的环境问题。最为常见的就是电网建设用地以及路径与城市的建设发展产生矛盾。电网建设所涉及的地域广泛,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问题,从而导致建设工程无法按时完工。另一方面。电网建设也会与其他城市建设产生冲突。然后这些情况出现后,就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力以及资金去更改计划方案。同时,也会增长工程施工时间,增加工程成本。 3电网建设工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人为因素或者自然因素所产生的风险。其主要风险包括技能技术、质量标准、管理监督以及项目组织风险。同时,电网建设工程也会受政治、环境以及经济变化的影响。然而,这些影响都会拖慢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 三、对电网建设中实施项目管理的分析思考 完善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可以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建设发展。因此,对于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的分析思考是必不可少的任务。 1计划的策划是认识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工程项目的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将计划作为基础,工程项目的计划是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的关键性要点。工程项目计划就是将工程项目的全部过程、预期目标以及工程活动统一的加入计划。并且用一个可以分解的计划来协调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同时,这个计划要做到科学合理,依照尊重客观的规律,适度的原则,为整个工程项目打好良好的根基。 2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是了解电网建设项目管理的前提条件。每一个工程项目并不可能由单独一个部门完成,它需要各个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项目管理的目的就是让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以及不同层次通过协调使它们的目标相同,在资源、资金、人员配备上达到一致。 3施工过程的调控是加强电网建设管理的重点。施工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对施工、设计、监督单位以及供货商的检查管理。其需要对工程各部分所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整改。另一方面,控制投资的关键手段是成本管理。通过避免设备资源采购的过多、质量低劣以及错误购买,从而最大程度的降低成本。 4完善监督体制是提高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保障。任何一个环节项目的实施都必须要有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需要充分发挥监督责任人在各个施工管理中的作用,全面的监督以及协调项目中的各个过程。坚决杜绝暗中操作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依据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工资标准以及质量标准,监督工程的全过程,保证施工的安全以及质量。 四、结语 电网建设项目管理会直接影响国家的财产以及人民生命的安全,有利于社会主义以及其事业的发展壮大。工程实施项目并不是简单的一个部门或者个体的工作,其是一个社会大众化、体系化的工程。唯有各个企业领导以及全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增加学习,持续不断的增加施工项目管理的质量意识,认真谨慎地贯彻实施国家以及行业的管理规则,踏实的工作用来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以及施工企业效率和收益。 作者:陈永辉 单位:广东电网清远连州供电局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双方之间法律意识淡薄 1.合同文本不规范 国家工商部门为实现建筑市场健康有效的发展,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以求全面的体现出合同双方之间的责任、权利及风险。但是在具体签订合同时,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往往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是采用一些不规范的、私自制作的文本进行签约。这些自制的合同文件中往往会出现较多笼统的、模糊不清的文本条例,当遇到工程风险时,能够较好的转嫁责任。甚至有合作双方仅仅是采用口头或是政府命令的方式安排内容,等工程完成之后再象征性地签订工程合同,可以说这样的合同根本就不能够起到约束作用,不能使得建设工程管理够朝着健康的发展方向发展。 2.合同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 在现如今的工程合同管理中,不少合同文件存在不公正性,如合作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就当前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上看,起草合同的一方大多数是发包方起草的,发包方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在合同中过多的增加了承包商的义务,而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问题并没做制定出明确的处罚办法及奖惩措施,可以说这一现状问题不仅不利于工程合同的竞争和管理,而且也成为了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原因之一。由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和管理不规范使得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因此,业主在这一建筑市场的现状情况下提出了一些不公平的、苛刻的条件,不少业主将自身承载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承包商即便明白合同的不公平性,但是在买方市场的大环境中,承包商不得不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工程合同。对于承包商而言,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因此,为了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承包商只好在工程建设中依靠偷工减料等来保全利益,可想而知,这将会给工程建设带来巨大的隐患。 (二)缺少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 在如今的工程合同管理中,因建设项目对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的忽视,使得合同管理的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的不明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不履行相应的制度,或是在履行制度时不履行制度的相关手续,缺少相应的评估及审查制度。此外还存在不少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审查监督合同效力低下。很多建设工程单位自身并不具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能力,因而遇见工程时,会将合同委托给监理公司,但是就国内的监理公司而言,多数监理公司在机构设置上不完善,合同的管理能力减弱,不能够完美无缺的做好建设工程单位交付的委托任务。 (三)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 就具体的施工企业来看,经常会出现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没能够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建设过程中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或手续进行变更、签证或取得业主的相关影响工期的书面文件,导致最后施工企业吃亏,这一问题的出现也直接制约建筑工程合同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缺乏专业的人才 工程合同事实上是集制定、签订、管理于一体的一项综合系统过程,其合同一般涉及到管理、经济、法律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如果在制定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合同人才会使得合同的管理处于被动状态。倘若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时,会手举无措,此时在寻找外援会增加一定的成本支出,并且还会对工程建设企业带来众多不利的影响。 二、对建设工程合同存在的问题采取的重要对策 当前做好合同管理是发展合理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并对建立开放、统一、合理竞争的建筑市场体制起到重要的作用,如下就采取的重要对策进行分析: (一)增强合同双方之间法律意识 政府相关的主管部门应该积极的对合同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从而提高建筑市场中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合同双方都应该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合同法》,强化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做好新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人人都认识到合同在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得合同双方能够在公开、公正的合同环境中进行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的文本规范,从而提高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首先应该认识到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积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通过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应。与此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做好相应的合同的监督管理。并且还应该加大合同履行的管理制度,严格办理工程的申报手续及公共许可,对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准许办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首先应该认识到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积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通过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应。与此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做好相应的合同的监督管理,将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企业的各个角落。严格办理工程的申报手续及公共许可,对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准许办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 建筑工程中常常会出现没能够按照合同履行相应责任义务的情况,因而会出现较多的合同争议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就需要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双方义务进行相关的工作,建筑企业应该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对手续的变更、签证等进行书面文件备用,从而来保障企业合法的权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忽视变更管理,否则这些变更可能对企业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合同管理成本远远低于诉讼成本。健全的合同管理将能有效地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妥善解决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合法合理地解决纠纷等,是依法治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障。 (四)积极强化专业人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以求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还应当积极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使得建筑合同的各项环节都日趋合法和完善。并且在产生纠纷时,建筑企业内部可以自行派出内部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不仅能够节省一部分的开支还能够提高一定的工作效率。 三、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建筑企业间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大。这种形势下,建筑企业需要提高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来促进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实力的全面提高。而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在建设基础阶段把好合同关,是市场经济条件对建筑企业的全新考验。 作者:陈育琳 单位:厦门利德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建设工程造价的规范管理论文 一、现状分析 (一)投资决策阶段的不够重视 投资决策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基础,这一阶段占总投资的0.5%~3%,对提高投资收益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也是进行资源配置最为常用的方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益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在发达国家,投资决策阶段是非常受重视的,为了对工程造价做出比较准确的研究,大量的人力、物力都投入在此中。在我国,工程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如工期拖长、投资决策的作用不明显等。主要的原因有: 1.人为因素。 在项目的立项申请中,为了项目能够立即被审批,减少工期,这就造成个别企业有意减少工程投资,资金使用存在问题。 2.设计存在问题。 起初设计达不到国家标准。在设计上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材料的规格、材质等不符合标准,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3.施工过程的变动。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作出的超标的提议。比如:办公室面积扩大、装修费用过高等。 (二)程造价的设计不合理 在工程的投资计划确立后,就进入设计阶段,为了控制工程的造价,这就要求在工程施工中严格的按照图纸进行,因而设计方案是关键,特别是强调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思想。但是在我国,许多单位的设计人员对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思想理解不够,这就造成在设计阶段重技术而轻经济的情况,导致工程的造价非常高昂,没有起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的目的。同时,也存在着工程设计的不合理,一些漏洞、错误的出现使工程招标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这样也会对造价起到无法控制的目的。 (三)程的价格控制不够理想 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会使工程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而必要的设计改动是必须的,但是设计部门必须严格的把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变动,给施工中的价格控制带来不必要的变动。所以,在控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把关,加强管理,维护发包商和承包商共同的利益。 (四)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力 工程竣工决算也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反映承包商和发包商对工程造价管理是否到位的根据,为了更好的做好工程竣工的决算,必要的资料收集是关键,如:各种鉴证材料、工程图、设计变更图等。同时,资料也必须是有效的,必要的签名和盖章是要有的。在我国,工程决算时发包商常常存在多算的情况,这就造成工程决算得不到付款,大为影响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对策 二、对策 (一)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影响项目建设全过程,特别是决策阶段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比如:建设地点的选择、设备的使用、建设标准的确定等,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根据研究,投资决策阶段对与整个工程的影响占到80%~90%。所以,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对后续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否科学、合理起到决定作用,在投资决策阶段控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决策前做好积极的准备工作。 在投资决策作出前,必须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从而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资料的收集主要有:工程的地质情况、设备的使用、交通状况、材料的价格等。 2.做好市场研究。 经过市场的调研,掌握必要的统计资料和信息,然后进行分析和处理,再根据市场的经济状况判断工程的规模和标准,最后根据资料编写具有现实可行性的立项申请,进而做好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方案优化。 在市场调研出来以后,结合市场的实际的情况和工程的设计,遵循“效益至上”的原则,进行多方案比选,选择最为适合的设计,不仅能够节省资金还能够带来更好的效益。 4.工程项目的效益分析、编制工程投资估算。 在进行投资估算编制时不仅要从实际出发,还要考虑工程的合理性,以及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比如:材料的价格变动、工程施工的设计变动等,所以,在做好投资估算,以应对以后出现的变动,从而达到控制项目投资的目的。 5.把好项目的报批关。 项目报批也是一个影响因素,所以要严格把关项目的规模与标准是否相符,资料是否齐全,建设用途和内容有无改变等情况。只有采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和可靠的数据资料,合理地计算投资估算,才能保证其它阶段的造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使投资控制目标能够实现,避免预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超”现象的发生。 (二)在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在工程项目经过决策后,设计阶段从而变成重点,根据研究,工程总投资中设计费用所占比例很小,但在整个工程的影响程度达到75%以上。在以往,人们对于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没有重视,因而设计人员只注重工程的质量的要求,没有对价格进行控制。比如:在设计图纸中相同结构、层数、地质条件下,不同的设计方案所导致的材料所用数量不同,出现不必要的浪费。有的设计要求高,也同样出现许多的投资浪费。所以,对于设计人员来说,不能仅仅之注重设计的单方面,还要考虑设计后出现的经济成本问题,主要在以下几点: 1.优化设计方案,尽量节省投资。 在设计方案确立后,要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从而保证方案的安全、有效、功能、标准、经济等方面做到一致,防止出现虽然经济但不安全的情况发生。 2.对工程项目实行限额设计。 这主要根据项目研究报告所批复的为主,工程设计是在投资估算的范围内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收益。推行限额设计主要是按照要企业要求进行各个方面的控制,在这些当中,以控制工程量为主,从而实现克服“三超”的目的。 3.审核预算,并提出改进意见。 设计阶段的预算不仅要求全面、准确,还要能够保留各种情况下发生的变动。另外,设计监理和工程招标也是确保设计阶段预算准确、全面的一个重要方法,因而,为了保证工程的预算不超标,设计阶段的价格控制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三)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1.招标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在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后,现在的招投标工作比以前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所以,建设单位要会将这一方法运用到工程造价控制当中,不仅要求招标文件的规范与严谨,还要在其中明确工程的的计价依据、工程地址、现场条件、状况、工程概要、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承包方式、计价依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工期质量和技术要求、评标细则、截标、开标、评标时间、投标报价要求、合同价的确定方式、投标书的符合性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答疑内容、工程量清单等实质性的内容;另外,在投标过程当中,统一的计价方法、依据、合格的施工单位都要明确的写明,有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质量,这样还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不仅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的成本,还可以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中标。 2.合同签订。 合同是工程施工的决定性文件,在施工的过程中,许多是按照合同进行的,它规定了材料、设备、结算方式等诸多方面,一个好的合同,能够避免合“低报价、高索赔”的发生。从而保证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的减少不应该发生的各种纠纷,有利于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的利益。 (四)在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施工阶段主要是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具体的施工和操作,是工程设计的现实化,在施工过程当中,许多因素对其都有影响,材料价格波动大,工程现场处理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而,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个: 1.严格确定材料用量和价格。 建筑工程当中材料费用一般占到70%左右,材料的价格和费用直接影响到工程的造价,所以,降低材料价格和用量十分关键,在实际中,建设单位要时刻市场的变动,选择“物美价廉”建材,从而达到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 2.设计要严格控制。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有时不与设计图纸相一致,为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有些变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坚决不允许的,如:施工方的工程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设计的变更要严格控制,对于必要的变更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批准,经过审查后才能进行,如果有重大的情况需要变更,这需要报审批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发出通知。 3.加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的管理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不仅需要按照合同进行,还应该按照工程的完工量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用款有根据,也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所以,在实际施工当中,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依照程序办事,防止由于工程的变动带来的各种不亮的影响。 (五)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是最后一重要的过程,主要的控制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严格审核工程量。 工程量的审核主要依据施工图纸、承包合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准确的计算工程量有助于成本的控制。 2.准确套用定额。 套用定额要根据定额书中的说明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内容和单价也必须按照相关的定额进行讨价,以便合理的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从而公正合理的对工程进行价格确定。 3.材料价格严格把关。 材料价格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控制:一是确定材料计的差价,不该进行调差价的决不进行调差价;二是材料的用量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核算的定额核算或实际用量核算。三是核查所报决算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相应的保管费和税金也必须核查。四是在工程价格决算中,采用的价格是否以当期的价格为主,防止跨期高套的发生。 4.审核取费程序的准确性 在合理取费中,应该按照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规定。 5.按照实际情况编制竣工报告。 在其中,对于工程超支的部分进行说明,然后分析原因,最后进行总结,是的以后的工作有所借鉴。工程实施过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阶段相互制约,把握住每一个环节;同时要有控制造价的经济头脑,发挥建设单位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三、小结 总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我们只有加强对每个环节的造价控制和审查,通过控制来发现项目投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投资管理的不断完善,提高投资效果。投资管理中应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的功能,并不断进行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管理制度,改革现行的定额计价模式,实行量价分离,形成以量为主的企业定额系统,建立以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逐步促进造价管理水平提升。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我国公路建设工程监理论文 1公路工程监理的作用与现状 1.1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 首先,公路工程监理有利于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公路工程监理打破了以往工程建设方自己监督自己、既充当操作者又充当监督者的局面,引入了中立的第三方对工程质量好坏加以评判,进而提出监督和改进意见。这种第三方监督机制可以增强监督的科学性,明确公路工程建设各方的权力的职责,督促各方尽职尽责,从而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并且,作为监理方的单位往往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可以发现公路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专业性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利于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 其次,公路工程监理可以增强公路建设各方的信用意识。公路工程建设的基础是建设合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信守约定,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来完成任务。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都可能给整个工程造成很大的损失。公路工程监理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制约机制,因为施工方和建设方都意识到有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对他们的工程质量加以监督,所以他们会信守约定,严格遵守合同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这有助于公路工程建设向着合法、守约、遵守程序的方向迈进,对于当事方信用意识的提升也有很大帮助。由此可见,公路工程监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升,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2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现状及问题 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在引入监理制度不长时间内就获得了很好的发展,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要采取很好的措施进行解决,主要的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 1.2.1监理人员素质要进行提升 公路工程对监理工作的要求比较高,因此,对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素质方面有很高的要求,要具有专业的知识,同时,要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具有很强的识别能力、分析能力以及应变能力。但是,我国公路工程监理人员都是从事过长时间工作的人员,其在经验方面比较丰富,但是,在专业知识方面普遍比较缺失,存在着很多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因此,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在技术能力以及专业素质方面都还具有提升空间。 1.2.2公路工程监理各方的权限处在“纠结”状态 公路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主体,分别是工程建设方、施工方以及监理方,其在建设过程中具有各自的职责,要进行合作,这样才能确保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公路工程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不规范现象,工程存在着多次转包和工作人员不正常调动,这样都给公路工程监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监理的各个主体要想对工程质量进行保证,要对出现的不正常市场现象进行合理的规制,对各方的权责进行平衡。 1.2.3公路工程监理有时不能确保施工方按期完成任务 在公路工程合同中,建设的工期是一条必备的条款,其要求工程施工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出现逾期的情况要视为违约。公路工程在监理过程中,主要的任务就是按照施工工期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很多的工程监理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比较缺失,导致其不能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进行很好的预防,对施工单位也没有很好的建议,经常会出现施工方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的问题。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下雨天,在比较大的情况下会出现施工暂停的情况,监理方在这种情况下要提出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将工程施工的损失尽量降到最低。 2完善公路工程监理的一些建议 2.1严把工程质量关 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中都会约定工程质量的有关条款。质量是一项建筑工程的生命,在公路工程中尤其如此,因为公路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把工程质量关,是公路工程监理任务的重中之重。工程监理人员要做到以合同和施工图纸为依据,严格审查公路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法定标准、合同约定标准和图纸体现出的标准,做到一丝不苟,严格把关。 2.2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我国公路监理人员一般都是从事其他专业的人员,在工作经验方面比较丰富,但是,在专业知识以及技能方面比较缺失,其在不断工作中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但是受到没有专业培训的制约,对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为了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善,可以开展专业的培训课程,对监理人员的知识构成进行提升,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和开展这份工作。 2.3对于施工过程进行动态监管 公路工程的监理一直停留在事后进行监理的水平上,在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很多的监理人员出现了不参与的情况,在工程完成以后工程监理人员才开展工作,在这个时期在对工程进行补救。但是,这样对工程质量的影响非常大。工程监理人员在开展监理过程中要将事前监理、事中监理以及事后监理进行很好的结合,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以实行动态监督,对施工中的每个环节都进行重视,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4保护环境 工程监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工程的质量,对施工行为进行规范。但是,在监理过程中保护环境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公路工程建设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做到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保证公路建设事业能够实现长远发展。公路工程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路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破坏环境问题要进行制止,保护环境不会受到影响。 作者:吴小俊 单位:泰州华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建设工程论文:施工资料安全管控探析 本文作者:郝永平 单位:山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安全资料(A类) 建设单位应当收集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贴在表A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粘贴单》上;在施工前填写表A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表》,并到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在施工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周边和地下管线资料,填写表A3《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等相关资料移交单》;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填写表A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价情况及拨付凭证》;需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填表A5《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粘贴单》;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将专项方案报建设单位,填写表A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基本完工,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填写A7《建筑工程安全评价表》上报当地主管机构。 监理单位安全资料(B类) 监理单位首先要制定工程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开工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将监理人员名单、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报建设单位和项目资料建档;应当由公司到项目层层签订《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书》;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应当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做好记录;应当编写《监理安全日志》;应当收集有关监管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复单。主要使用的表格有B2.1《安全基本条件报审表》、B2.2《安全保证体系报审表》、B2.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告表》、B2.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B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B2.8《建筑超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申请表》、B2.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表》、B2.11《日常监理安全检查记录》、B2.12《一般隐患监理通知单》、B2.14《重大隐患暂停施工令》、B2.15《重大隐患监理报告书》、B2.17《拒不整改/停工监理报告书》等。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C类)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报验资料、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资料。内容范围非常大,施工单位安全资料必须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所用表格达几十种,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以下方面: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和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考核方面;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报审方面;危险源辨识与监控管理方面;安全技术交底管理方面;安全检查管理方面;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班前安全活动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安全防护设施费用及材料、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方面;伤亡事故管理方面;安全标志管理方面;应急救援管理方面;安全生产带班管理方面等。工地现场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类型、施工组织方案等不同建立现场的安全专项资料,一般工地应设有:消防保卫安全资料、文明施工、基坑工程、洞口与临边防护、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建筑超重机械、吊装工程安全资料。最后工程应有分阶段的安全评价资料,全部归档管理。 结语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资料的管理至关重要,只有参建各方把各自的资料及时完成,收集整理归档到位,才能保证工程的过程管理能够受到有效控制,才能使工程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为工程日后使用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价值。经过在一些项目中严格执行项目参建单位责任方的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收效很大,每个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均有很大提高,同时被评为了“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需在其他项目中继续推广。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建设工程电气专业论文 1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的关系 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主要承担电能生产与输送并对电能加以分配的工作。土建施工则较为独立,据建筑本身的特点展开基础设计,从而完成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电气专业中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电气管线铺设与土建专业密切相关。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具有各自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两者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2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配合施工重要意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包含许多专业工程,需由不同专业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施工过程的。这些专业有着多方面的相互关联,只有这些专业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工作,才可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关系密切,具体施工中,电气专业相比土建专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不相互配合,则会出现干扰、影响对方工作的情况,十分不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视各施工项目的协调与配合,对于顺利完成整个施工项目十分必要。在展开施工时,必须对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的配合施工给予重视,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保障。 3现阶段电气专业安装施工和土建专业施工存在的问题 3.1施工材料的质量问题 在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质量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现阶段,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需要对所有材料进行及时验收,实现严格质量把关。土建工程中的施工材料质量问题会导致电气专业的绝缘性差、温度系数大而熔点低等问题,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3.2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整体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并不具备专业施工技能,设备操作不规范。目前,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很多电气专业施工人员掌握电气专业知识,而对于其他专业的施工知识并不了解。还有一部分电气施工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对于施工设计图纸理解不足,经常导致电气工程的预留管道位置错误等。在电力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在预埋管线和电力设备施工时,其施工人员要有一定的电力工程专业知识。通常,土建专业的施工人员属于土建施工人员,并不能够顺利完成电气专业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管线预埋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专业对彼此之间了解不全面就会导致相互影响、彼此限制的情况发生。 3.3施工过程的问题 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配合施工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电气专业的管线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则会留下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反馈检查工程质量。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培养具有现代施工安全管理理念的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电气专业的管道铺设、设备安装等及时检查,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4电气专业与土建施工配合的建议措施 4.1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 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之中,不仅需要可以看懂本专业施工设计图纸,还需要看懂土建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保证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协调。同时,土建施工人员必须对电气专业的预埋管道和预埋件等进行及时了解,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提醒电气专业施工人员进行调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让施工人员了解并熟悉非本专业的施工知识。组织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相互配合施工,提高施工人员专业素质和协调能力,实现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密切配合。 4.2加强对施工材料的审核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施工材料不合格问题。在电气专业施工过程中,要合理选用电力施工设备,保证电力设备正常运作。同时,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要提高现场设备利用率,降低施工成本,有效提高工程整体进度。 4.3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配合 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项目设计阶段,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应向土建专业设计人员提出自身的要求。在土建工程施工展开时,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应同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协同起来,对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施工图纸开展共同审查,减少差错的出现。电气专业的安装人员要全面、深入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学习与土建施工进度相应的施工技术,对于梁柱及屋面、地面的连接方式熟悉掌握,将连接方式与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进行校对检查,确保工程中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适应于土建工程施工。在展开土建工程施工时,应提前准备好电气专业安装过程所需配件并做好预埋件和预埋管道的准备工作。 4.4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展开时,应按照土建施工中混凝土浇筑的进度要求逐步开展电气专业中预埋管件和管道预留工作,这是电气专业施工工作的关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完成搭设模板之后,主要的工程就是放线工程,放线工程应根据预留管道,大型设备、配电箱盘、插座等的位置及尺寸放线。在底筋铺设完成后,就可以开展管道铺设,对预埋构件合理放置并充分加固。最后的封模工作之前需要对前两个工作开展质量检查,一旦发现不足之处要及时给予有效修正,同时做好土建专业和电气专业施工的交接。确保各处符合相应要求之后开展浇筑混凝土工作。 4.5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加强配合,还应体现在完成墙体防水之前的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防止电气专业设备安装过程破坏建筑的防水层。同时,应一次性完成穿墙布设电缆工作。因为如果一旦导致土建施工发生返工现象,防水处理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因此,土建施工人员和电气专业安装人员应事先提前核对好施工图纸。 5结束语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专业性强、高度复杂的施工过程,需要多种专业安装相互配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完成不同工种之间的配合,加强协调管理。从而使电力建设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两者的配合施工,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工艺。 作者:林远洋 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建设工程招投审计论文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重要性 (一)提升项目效益,保证建设质量 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审计,特别是事前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利于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成本造价,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实现业主以最优“性价比”采购到符合需求的物资的目的。同时,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所需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可靠数据资料,以利于业主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加强对项目的科学化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 (二)规范市场活动,防止腐败滋生 招投标活动审计作为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对招投标活动全过程(同步)进行审计监督,可以增加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有利于建筑招投标市场形成诚信守法、规范运作、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预防建设工程领域腐败,发挥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 (三)推进法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我国第一部规范招投标的部门规章《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出台,开启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先河,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从而使得我国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有了更为细致的法规依据。各级审计机关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揭露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不仅促进了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还推动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相关法律规章的建立和完善。此外,通过审计实践的不断积累和改进,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使得审计监督机制不断得到完善,进而让完善的机制不断引领审计工作实践,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环节实现审计全覆盖发挥积极作用。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现状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各级审计机关有了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法律依据,而随着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的出台,特别是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基本上成了审计机关重中之重的监督内容。三十多年的审计实践证明,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进行审计,从源头上强化了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控制,有效地堵塞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漏洞,有效地预防、揭示和抵御了投资建设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但在现实中,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仍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些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 自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部门规章出台以来,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目前新形势下仍然存在招投标审计工作所需法规的真空点,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中,尚存与政府采购法规体系相交集而界定不清之处,还需在审计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如建设工程项目认定方面,在一个部级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其机房装修及配套工程部分需要招标,若从单独、各子部分金额和实质内容等方面上看属于建设工程,但从整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看该部分仅占一小部分而且属于信息化项目,则该部分应该按建设工程或是按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进行招投标工作,有关法规对此尚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是针对招投标各环节违规行为认定领域,法律法规的建设还不能满足审计工作实践发展的需要。如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中有关串标的认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部分法规虽列出部分可认定为串标的情形和用“其他”等字句来涵括剩余未能描述情况,但未制定有详细的界定指南或规范,导致各地审计认定其他串标情形的标准不一,缺乏审计底气,且都还处于自行摸索的阶段。 (二)缺乏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专业人才 目前大部分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由于传统观念、编制、薪酬待遇、地域等因素的制约,通过公开招考、选调或引进等方式均不能招纳熟悉招投标领域的专业人才,而这些因素造成的影响对于基层审计机关短期来说是很难解决的。在审计实践中,由于多数审计人员特别是基层审计人员为财经专业背景,而擅长招投标领域特别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专业人才缺失,导致审计机关在该方面的审计工作较难全面深入开展,往往只针对财政收支、招投标程序等合法性、合理性的较浅层面进行检查,而对招标采购项目的类型定性、内定中标、围标串标、工程计价和工程质量等更深层次问题则较难判定,甚至无从下手,将造成审计监督不能全覆盖。 (三)审计机关可运用审计技术手段有限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系统越来越多地应用到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了网上报名、评标专家网上抽取、网上标书投递、网上开标及评标、网签合同等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新形式,从而使得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围标串标、幕后交易等问题的隐蔽性变得更强,审计线索也变得更为复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尚未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及时进行明细化的情况下,虽然传统审计技术手段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中仍然有效,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且技术应用尚未发展成熟,这使得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面临新的挑战。 三、改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建议 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把在该活动中的不利因素降低至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以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法制化,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以保证国家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律规章体系 国家审计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发挥着“防护、清除、修补”的功能。各级审计机关应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总结经验,查找法律、规章和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从审计的视角积极为各级政府在健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法律规章及配套文件的时候建言献策,特别是在一些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形态问题而目前尚无法规可依的领域,如内定中标和围标串标各种情形认定、《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细则、各种情形下建设工程适用于招投标或是政府采购系列法规的规定等内容,促进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和细化措施的建立完善,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 (二)加快推进增加招投标专业人才进程 一是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积极主动地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以增加本单位人员编制,或者争取政策支持提高审计人员薪酬待遇以吸引招投标专业人才;二是通过单位内部人员先进经验交流、参加专业机构开办的专项培训班、鼓励参加建筑、计算机或招投标相关专业学历进修等途径,加强现有人员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努力培养现有人员成为复合型人才,以满足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的人员素质需求;三是招投标审计理论研究人才是招投标审计技术创新的思想源泉,审计理论发展水平决定着审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及未来走向,应加大招投标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人才储备保障,发挥招投标理论研究人才的理论优势,坚持以应用为优秀,为审计实践提供指导。 (三)研究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模式 一是在总结及借鉴国内外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抓住目前在全国开始试点推广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机遇,研究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模式,积极推动与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对接兼容的计算机审计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运行等整个体系的发展,推行计算机技术整体在招投标审计工作中的深化应用,特别是普及数据采集、数据分析、音频图像处理等技术的运用,同步建立和完善在信息系统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规定,使信息系统审计、远程联网审计步入智能化、实时化和法制化的渠道,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二是探索性地整合社会审计资源,聘请经过审核的社会专家或中介机构专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并由此建立外聘招投标专家库,以弥补审计人员数量上的不足,盘活审计资源,为招投标活动审计的全覆盖提供审计力量上的保障。三是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联网审计。积极协调以争取与工商、税务、建设、规划、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有关的部门实现联网,探索建设实时在线审计监督平台,及时发现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疑点或线索,并进行核查或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自查。 作者:叶达树 单位:广州市审计局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工程建设工程造价论文 一、土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工程筹建阶段 土建工程开始前的项目筹建阶段是保证整个项目得以稳定进行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较为复杂繁重,主要包括项目的立项、工程设计及竞标等方面。一般来说,工程的立项是整个土建工程的首要项目,现阶段多数土建工程为了节省开支压低了土建工程的造价,导致整个工程建设中由于资金缺乏随时有停工的可能。其次,工程设计是决定建筑项目质量的优秀,如若工程设计不合理必将导致资金资源的浪费;最后工程的竞标过程中,某些建筑企业存在故意压低价格的行为,因此,在招标时必须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的要求。 (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土建工程的施工阶段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部分,施工的开始代表筹建工作已全部完成。但是,这一阶段也是整个过程中出现问题最多的阶段:首先是在施工开始时会发现有的设计存在不合理性,与实际施工情况不吻合,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施工期的延长;另外,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节省开支暗地里偷工减料,并选择质量较差甚至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导致土建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预定目标,出现豆腐渣工程,同时土建工程的造价也得不到合理有效地控制。 (三)工程竣工检验阶段 土建工程在竣工后,相关的建筑企业应及时对工程建筑进行检验审核对项目进行核算,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大部分施工企业通常为了获取自身的利益而谎报开支或是提高预定的价格标准,加上建筑公司对这一阶段的控制管理不到位,使工程结算时出现众多账目不清、超出预算等问题,进而延长了工程的收尾工作。 二、土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有效对策 (一)筹建阶段造价控制 建筑企业应从前期准备阶段开始对工程造价进行预算控制,包括工程立项、建筑设计、工程竞标等方面。首先是对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调查,施工企业应在项目立项时对相关市场进行分析和调查,减少投资风险,还要对土建工程所在区域进行调查,保证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设计方案在完成后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处理,节约成本避免资源的浪费;招标过程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价。 (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的控制关键主要是施工经费的控制,施工经费由于支出较多且支出方向复杂所以难控制,因此,承包商要严格遵循施工方案,把每一阶段的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建筑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质量。首先将各个工作的具体事项和工作详细划分安排,尤其是承包单位与设计师之间的关系要注意调配,在出现问题时要注意各方面、各部门的配合协调处理;另外施工阶段由于实际情况发生改变难免发生设计方案临时调整的问题,因此需要施工部门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应对突发事件,同时土建工程造价也要随着设计方案的改变而发生变动,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控制,保证资金的投入和支出。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阶段是土建工程全过程的收尾阶段,同时这一阶段也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最为复杂的阶段,很多施工单位竣工后在进行验收时往往为谋取一己私利而谎报开销,针对这种现象建筑单位必须提高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视度,严格控制验收结算的资金控制,把相关的经费支出及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审核,采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审核,确定总工程量以及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格,防止施工单位弄虚作假、谎报开销,造成超出投资预算的问题进而导致工期的拖延。 三、结语 总的来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建筑行业的竞争也逐渐变得更加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建筑公司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并取得高效发展,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才能顺利完成工程建设,这就需要对土建工程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切实处理好每一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只有采取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才能保证土建工程的顺利开展,提高建筑质量及建筑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建筑公司的最大经济效益并获得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常丽艳单位:河北奇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有效性建设工程管理论文 一建设工程管理存在问题 1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主要特点 建设工程项目是一项特殊的领域,具有工程质量影响因素多,质量检验难度大,质量评价差距较大,质量检验手段单一等特点,这也就必然会导致建设工程管理的现存问题,具有与众不同的特点。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管理问题后果的严重性:如果从施工过程中来看,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工程量大,施工时间长,施工人员多等特性,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会给施工单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给施工人员造成严重的人身危害。如果从施工完成后来看,建设工程项目都是供人生产和生活的,与人的生命和财产有着最紧密的联系,如若发生质量问题,后果是十分恶劣且严重的。 (2)质量管理问题成因的多变性: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浩大、建筑工序复杂繁琐,稍有疏忽,就会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3)质量管理问题存在潜伏长期性:在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一些细小的工程质量问题或管理的疏忽,是不会被立马检验出来的,这些质量瑕疵会潜伏很长时间才会被发觉,但这觉不能成为我们放任不理的理由 (4)工程质量通病的多发性:由于基础环节管理薄弱,技术支持不到位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建设工程会出现一些质量通病,如:墙体裂缝、楼板裂缝、外墙渗漏、门窗渗漏等。 2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影响 因素要想切实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深入分析研究影响建设工程管理的因素是必不可少的,有人、材料、方法、机械、环境等五个方面。 (1)人为因素:人是建设工程项目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无论是从施工计划方案的设计、选址选材还是到施工结束后的质量验收和质量评价,反正整个工程项目从始到终都是由人的活动所主导完成的,所以,施工人员的意识、素质、技术能力等等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 (2)材料因素:建筑材料是建设工程项目得以完工的物质基础,离开了建筑材料,建设工程项目便成为了空谈。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仍处在过渡转型时期,并不完善,我国的建筑材料市场还是比较混乱,建材不合格的产品充斥市场,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材料因素也是影响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重要因素。 (3)方法因素:由于建设工程是一项工程量巨大,工序极其复杂的工作,不同的施工任务有着不同的施工方法,而且工序方法还是因地因时制宜,不停的进行调整,具有灵活多变的特点,因此,工序方法的疏忽也极易引起建设工程管理问题。 (4)机械因素:随着科技力量的不断进步,以大型机械工具替代手工劳动已经成为时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大型化机械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型号选择不当及方法使用不当等因素,都会对建设工程管理造成影响。 (5)环境因素:随着人们对环境认识的不断深入,环境因素在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也是与日俱增。但是由于自然环境有着突发性、多变性、和不可抗力等特性,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建设工程管理活动造成影响。 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有效性的研究设想 1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安排 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安排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值得我们深入的探究和分析。首先,从建设工程管理年度工作总结角度上来分析,一个成功的企业,要想在工程质量创优、评优活动中力争上游,在企业间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善于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做出高质量的年度工作总结,事实上,年度工作总结可以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就,这可以在下一年度的继续推广。另一方面,积极总结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弥补措施。从建设工程管理的年度工作安排的角度上来看,任何企业的发展都需要一个工作安排计划或预案,只有这样才使能企业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抓住重点、有章可循、才不至于产生盲目与混乱的工作状况,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也理应如此。总而言之,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安排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有效性的必要前提和基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2形成有效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 在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备受瞩目的当今社会,社会各界的无数学者都力求探索出一个完善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由此可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也是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首先,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为一体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摆脱传统的以环境和健康换取质量利益的质量管理模式,形成一个包括环境和职业健康在内的高质量效应。其次,建立一个以施工单位监管为主,监理单位和政府行政机关监管为辅的多元质量管理体系,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政府的质量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对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是必要且可行。 3建立详尽的质量管理 检查与考核评价办法建设工程管理检查与考核评价是公司掌握及提升所属各单位工程质量水平的主要渠道,是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为规范该项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和各单位质量管理缺陷,明确检查内容、考核评价标准,企业必须要建立一个详尽而又完善的质量管理检查与考核评价办法,从而保障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细化和有效性。 4树立企业形象、把质量管理理念 纳入企业文化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于比较特殊的建设工程企业来说,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集中表现在建设工程质量上,因此,做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于企业树立一个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来说至关重要。而企业的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是其生存与发展的优秀,是企业活力与凝聚力的根本所在,所以,只有把建设工程管理理念纳入到一个企业的文化中,才能使该理念真正的融入到企业发展的血液中,才能从根本上被人们所接受与认可,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使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更为有效。 三结语与经济科技实力 雄厚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仍显得十分薄弱,不够成熟,存在着建设工程管理体系欠缺,监管不力,没有科学性和条例性等诸多问题。为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必须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作为优秀观点,这样我们才不断进步、不断完善,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作者:李小敏单位: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化工行业建设工程行业经济论文 一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分析 对于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来说,它的建设分为化工行业工程建设投资前期、化工行业工程建设投资时期以及化工行业工程建设生产时期三个阶段,我们主要是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投资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时候,我们应该对投资项目进行规划,大概估计一下这里的地区情况、工业发展状况、资源含有量、劳动力是否充足、市场情况以及交通情况等是否会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对这些条件进行分析之后,认为这里可以进行建设项目的实施,我们在进行下一步研究。第二个步骤就是研究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主要研究的是对市场进行调查、进行试验证明,调查收集的资料是否能够表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对市场进行分析、预测的介绍。无论进行什么项目的投资,投资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润,尽可能取得最大的投资回报。能否取得回报的实现最终在于对市场的调查,看市场的需求量,消费者对投资提供的产品以及服务是否满意,能否得到顾客的认可和肯定。通过对市场调查的研究,取得充分的资料,对未来市场供求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最终实现盈利目标。在对市场分析完以后应该对市场进行预测,预测的方法有很多,根据不同的市场情况选择相应的预测方法,达到最好的效果。预测的方法有根据专业预测人员的经验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推断、估计的定性预测方法;定量预测方法包括 (1)平均预测方法:简单平均法、简单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指数平均法 (2)长期趋势预测法 (3)回归分析预测法;经济分析评价的介绍。在对项目建设尽心市场分析预测之后,如果认为这里的发展情景不是很好,就可以直接否决项目经济可行性;如果项目建设市场分析发展前景良好,但是无法准确对经济可行性作出结论,那么我们就需要进行经济分析和评价。项目经济评价有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两个主要内容,财务评价主要是以企业内部的财务为主进行分析,根据国家税收、项目费用以及产出的收益等进行综合性分析,最后得出项目建设的盈亏经济可行性;而国民经济评价是以国家为主进行分析,按照资源合理配制原则,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析计算,最终得出国家所需付出的代价以及国家受到的具体利益。最后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最后的盈利能力分析,分析其以后的经营状况,获利能力。项目建设不确定性分析。因为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时候会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使可行性结果不是很准确,所以我们应该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具体的分析不在这里过多的介绍,只介绍一些项目建设不确定性分析方法。 不确定性分析方法有 (1)从预测项目最主要影响因素发生变化时对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中,找出敏感因素,确定影响程度的敏感性分析; (2)对产品项目盈亏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的盈亏平衡分析; (3)乐观悲观法 (4)概率分析法等。 二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概况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的介绍。建设工程和我们日常生活中购买的商品一样,自身就具有一定的价值。它的价值是由勘察、设计、设备、安装、材料等施工活动时间决定的。每项建设工程都是由许多部分组成,需要对各个部分具体分开计算,最后归纳总结才能得出工程总造价。工程概算介绍。工程概算就是以货币形式来反应建设项目经济效果。在工程项目建设之前,对计算机模拟项目从经济上进行计算,用建设项目设计的实际费用、建设项目的实际人工费、建设项目的实际材料费、建设项目使用机器的实际费用等进行计算,最后进行汇总,得出总工程造价费用。在进行工程概算之前,我们应该将建设项目的图纸给牢记,然后开始计算工程量。工程量作为计算费用的基础,是进行计算的前提条件,建设工程计算量越准确,工程造价的费用计算的越准确。在进行费用计算的时候要利用相关的计算公式来进行,这样会使计算的数据更精确。定额直接费用=Σ(分项工程量×单价)+Σ(未计价材料量×单价)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或工程费)×费率工程建设项目的直接费用以及间接费用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计算。计划利润=直接费用(或工程费)×费率税金=直接费用×费率这些都是各项工程费用计算的基本方法。在计算的时候应该将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给分开计算,让费用计算的更加合理。 三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发展建议 现在的化工行业建设中,可行性研究应用非常的广泛,这是最值得人们研究的热点之一。 本文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概算的发展进行创新建议。 1、未来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简化其中的环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时,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步骤来进行,不可随意打乱步骤; 3、对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概算进行宣传,让更多的建设工程项目知道、了解,并且使用这种方法。 作者:陈政骆聪单位: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电网建设工程管理论文 一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各个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建设的规划设计以及建设程序办事,并且管理部门也必须将其电网建设的相关合同管理;二是必须加强由于某些设计或者突发事件而引起的变更,这些设计变更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校对;三是材料供应方应保证材料质量,施工方也应该加强对每一批材料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同时还应该签订质量保证相关的协议,记录施工现场的材料进入的时间、数量等,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人员也应该加强在整个施工的过程中质量监管,并且也要记录相关数据,比如关键隐蔽位置的钢筋、预埋件等,也要恰当安排场地的布置和资金的合理分配;四是施工方应该实行项目法人制度,提高电网建设整个管理过程的效率。施工进度管理是整个施工过程中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施工速度过慢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也不经济,但是施工速度过快不仅会影响工程质量,也会诱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由三个因素决定的,即施工工期、建材消耗和施工成本。在进行施工进度管理的过程中,应该考虑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科学合理地进行工期调整,不断优化施工计划,优化施工进度。在进行进度管理的过程中,要善于安排流水施工和顺序搭接,充分利用各个工序的前后时差,将每一个项目分成若干个流水段,安排进行流水施工尽可能地缩短施工工期。同时也应该注意各个工序之间的进行顺序,选择合理的流水顺序,恰当地改变流水顺序,尽可能地建设各个施工工序的衔接时间,找出最优的排序方案。 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 不仅能保障施工现场顺利地进行,也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的关键。安全管理应该注意以下四个问题:一是确定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应办法,确定总的安全原则,即明确分工,责任包干,出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二是制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成立安全管理相应部门,协调工作,高效执行;三是定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四是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及相关组织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并积极落实,坚决杜绝相同事故的发生。 三10kV线路管理实例 1规划设计阶段 以陆川县10kV电网线路的建设管理为例,在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阶段要考虑的问题有建设地点时间、建设当地的气候条件、电网线路负荷情况、政策及材料供应、市场需求等,通过这些问题的分析,确定合理的规划设计,有效降低工程造价。根据调查,该地区的季节性负荷差异较大,用电高峰区负荷率能够达到18.049万千瓦,但在负荷较低季节最低负荷只有1.846万千瓦,到了刮风下雨季节情况会更糟,如此巨大的负荷差距,则要求在设计阶段就应该选择合适地点设置变电器等相应电力设施。由于陆川县在南方,天气对它的影响不是很大。另外,了解到该地区有几家大型加工厂,正常工作时,日用电量达到5000千瓦,相当于当地居民的半年耗电量,并且该地还有继续扩大规模的趋势,考虑到这些因素,在设计研究阶段,应充分估计电路的最大输电量和最低输电量,并考虑突发情况下的用电以及各地区的用电量。 2工程实施阶段 管理按照前面所讲,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除了考虑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工程造价等三大因素外,由于陆川县的特殊情况,在负荷低区,也要加强对相应措施建设,如对变电站无功集中补偿的容量进行扩大,在加工场地区建设变电器及电容等设施,对10kV电路线的容量进行扩增。施工停止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照看,防止发生偷盗火灾等事故。 3施工质量管理 控制质量管理是整个施工过程中过程质量最关键的也是最后的一道防线,并且过程质量也关系到企业的名誉和前途,电网建设是整个电力网络建设的重要部分,一旦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点问题就会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比如大面积停电、短路造成的火灾等问题。如果这样的事故出现,不仅给电力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产生极坏的负面影响,这无疑对电网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我们只有在整个管理过程中严格科学地进行管理,尤其是施工质量上更应该下苦功夫。因此,应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为提高工程质量,应该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如图纸会审、质量自检制度、安全员技术员检查制度等;二是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在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结束阶段都应该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施工质量管理采取设计规划阶段制定的施工质量手册,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对建材检测、施工技术员、项目管理人员的各个层次的监督和控制,以保障工程质量。 4工程后期降低输电损耗措施的管理 在实际运行阶段,管理工作并没有因为建设工程的结束而结束,其后期管理也至关重要,对整个电网的正常运行也起到关键作用。具体的管理措施有如下三点:一是进一步强化电力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及时定期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教育,使他们在电力运行管理过程中能够从容应对;二是对电网进一步优化,并组织培训相应人员,进行计算和核实,使10kV功率出现的因数得到实际需要的满足;三是强化当地用户补偿管理,这些年的制造业负荷等原因,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在抄表、巡查设备等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利用工作的空余时间进行教育宣传。 四结语 文章通过介绍在整个电网建设的管理过程,包括电网投资管理规划设计、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管理、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最后结合陆川县的10kV线路管理的各个阶段,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同时也使得线路的损耗率大幅降低,供电质量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供电公司最为关注的经济效益也明显好转。 作者:谢云妃单位:广西陆川供电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标准化建设工程监理论文 一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点 1信息工程监理特点 信息工程因为具有灵活性高,更新速度快的特点,决定了各个具体信息项目会非常的复杂。其高度的灵活性使得工程体系中容易出现问题,更新速度快使得工程监理的内容会随时更新,因此其各个项目的监理工作随着时间和事件的改变而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因此,构建一个有统一标准的工程对其进行监理非常重要,有统一的标准其从业人员在进行工作和改革的过程中都有法可依,能够大幅度地提高信息工程处理的效率,虽然将建立工程细化束缚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但是却能够降低操作的错误概率。此外,工程监理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极其重要,一定要有很多相关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技术知识以保证其能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问题以提高信息监理工程的使用性。在这样一个具有专业素质人员组成的团队,专门从事信息项目的监理工作,一定要避免部门的重叠和相似部门的交叉,因为该举措能够影响监理工作的严肃性和专业性,同时导致工作小组人员实际从业人员与所需岗位的配比升高。形成专业的信息工程监理机构之后,还应该对其成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其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同时还要对其管理能力和知识进行培训以提高其监理工程标准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此外,还要让其组员有针对性的涉足某一个领域或者行业,以提高其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过程中的工作质量,同时有利于其工程监理工作的推广和实行。 2信息工程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 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表现为对内标准化和对外标准化,对内标准化是指对信息工程的内部管理上,要做到按照统一的标准检测和监督内部员工的一切行为;对外监理的标准化则是指,首先,对于外部企业和外部的合作项目,要做到统一的招标和投标,不因为各种原因排斥或者倾斜于任何一家合作单位,对于相同的合作项目,不因公司的规模大小和资金注入的多少而采取差别待遇。总之,信息工程的监理工作的标准化可以简单的概括为这两个方面,有兴趣的话可以阅读相关的专注进行专门的了解。 3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 实践与工作成效想要证明信息工程监理化在实践中的效果和作用,任何理论都没有实际的案例来的更加有说服力,所以,特针对此情况,选取了一个符合该情景的案例,供大家一起分析讨论,以便达到更好的阐述效果和目的。该案例具体分析:其一,策划编制工作内容包括:在开展一项工程的监理前,一定要花大量的时间尽可能详细的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和策划工作,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作为工程工作者,我们要时刻谨记这句话,不能因为单独的贪多求快,就忽略了一项工程的准备工作,当然监理工作的准备和策划,与一项信息工程的前期准备的重要性是无法比拟的,但是也绝不意味着它的准备工作的重要性比较低。一个良好的前期策划和准备,才能引导一项工作的顺利前行,所以,我们在开展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前,一定要结合多种因素,对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详细的编制。其二,统一编制的要求。编制中要遵循的原则是,首先,一定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绝对不能违背各项相关制度,否则,再详尽在科学的监理工作都是空谈,都是无意义的,是无效的。严重的话,甚至是违法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编制的最低标准,满足了最低标准,接下开就要向信息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标准靠近了,质量标准有几个方面,但最主要的是全面性和统一性,全面性是指在监理工作的标准进行编制的时候一定要将各种常见和不常见的情形充分考虑进去,否则在监理工作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就无法进行管理,当然,无法将各种偶然和必然性全都考虑到,但要尽量的考虑周到;统一性即强调监理的标准要简单明确,不给任何工作中的疏漏以可乘之机。 二结语 对信息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标准化建设,对企业自身的建设和信息行业的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能够发幅度地增强企业在行业中的优秀竞争力,使得企业在其领域中遥遥领先,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确立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现阶段,企业进行内部结构改革以实现监理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已然成风。因此,使得企业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能够促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下进行良性的竞争,其结果是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增大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实现信息行业的再度飞速发展,最终实现中国梦的构建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市场经济下建设工程质量论文 一、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 (一)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标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原来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事项;《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就工程建设中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但这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 (二)建筑市场经济发展不规范。笔者认为,我国建筑业已经逐渐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但建筑市场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发展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个别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即使实行招投标,但招投标环节违法,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名招暗定”、“围标”、“串标”等情形若隐若现,甚至个别工程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压级压价,变相收取管理费和“吃地皮”等现象;二是不规范设计、施工问题突出。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自然人施工能力不足;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堪忧,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设计单位行为不规范:谁承揽工程谁设计,设计单位的设计优势及专业之间的互补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设计质量监督站对设计质量的监测得不到及时检测;三是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施工现场监理行为不到位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个别监理单位人员资格、配备不符合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由于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致使一些工程质量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措施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日趋完善,工程建设法制建设围绕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要求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为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一些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还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只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才能形成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配套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建筑市场运行才能有法可依,建筑市场才能走上了由“粗”到“细”的健康发展道路。 (二)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环节多、专业性强、辐射面广,市场又存在行业积习、诚信缺失等诸多问题,监管难度大是现实问题。但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必须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笔者认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完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全面实施公示制度,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严禁搞“阴阳合同”;二是严格法定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强化监理委托程序,促进监理市场的规范化,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保持建设监理市场良好秩序,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强化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推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四是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以劳务分包、施工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包分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都要承担责任,并要采取罚款、调低建设资质、吊销资质等多种惩罚手段予以规制。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创建质量保证责任制。一要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终身负责,以此警示从业人员;二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提供技术保证;三要加强施工过程及竣工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施工阶段,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控制,做到每道工序、每批材料、每个分项工程施工都处在严格控制状态,确保不留下任何质量隐患;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只有队伍精干,才能出精品。因此,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的基建队伍,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要始终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既加强新技能的培训,又要注重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并注重以人为本管理,激发他们的工作干劲,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赵时金单位:河南省镇平县建设局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论文 1公路工程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 1.1缺乏优质的工程设计方案 一些承包商在还没有完全了解建设项目的情况下,所设计出的工程方案必然是粗糙的,而使用粗糙的工程设计方案盲目地开展工作,就会造成重大的工程失误。工程设计是一个比较繁杂的、系统的过程,是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目的性的脑力劳动。所以,在缺乏约束和监督的条件下所完成的工程设计是不达标的。工程设计的优劣关乎工程项目的成功与否,我国目前的公路工程设计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不够健全,经验也不足,这样就很难产生出优质的工程设计方案,脱离了实际,造成了施工困难。 1.2缺乏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 注重对公路施工过程的管理也是公路工程的重要环节。目前,在公路施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如下:施工方的施工进度缓慢,施工效率不高;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分配以及使用不合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规范,缺乏一些紧急的防护措施;没有处理好与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的矛盾等。还有,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突发状况缺乏应变能力,从而延误工期。 1.3缺乏公路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优质的材料和设备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一般来说,原材料的采购是由承包商自己负责的,而地方材料的选择范围较窄,所以相对而言比较缺乏。而其余部分的原材料缺乏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料场管理人员的疏忽致使材料的材质受损,造成浪费;或是工程的施工进度太快,对材料和设备的需求也就随之增加,导致材料和设备供不应求;或因材料供应人员为了谋取私利,以次充好等。 1.4缺乏完善的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主要采取一种宏观管理的手段,这就导致在法规、行政以及经济等领域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来进行管理。目前,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队伍存在着很多问题,如监管专职人员太少,监管力度不够;监理的设计人员大多是临时聘用,其掌握的业务知识不够全面等。另外,再加上建设管理经验的不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盲目推行,造成一种比较“混乱”的局面,这样只会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 1.5缺乏对公路工程后期的维护 公路工程前期的建设很重要,其后期的道路维护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公路工程后期的维护,也是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维护。而事实上,我国对道路维护的管理机制不够重视,导致缺乏一个完善的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所以,随着公路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公路后期维护的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国家拨款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经过繁杂的流程才会到达地方部门,这种形式的效率很慢,这样就满足不了目前的公路养护需求。而且,由于有关部门的不重视,致使公路养护手段落后,缺乏专业化的措施,这些因素都是阻碍公路维护管理发展的根本原因。 2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义 强化公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它可以避免返工现象的发生,使公路工程施工顺利,这样不仅节约了资源,还节省了劳动力。其次,它可以减少一些因设计施工问题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总而言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应该重视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 3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的措施 3.1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公路工程是一个庞大的项目,它所涉及到的领域很广泛,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也很多,譬如设计人员、采购人员、施工人员以及监管人员等。因此,这些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必须重视起来。先从业务素质方面进行提高,让其通过对专业知识的深入学习,学会不断地创新,并从实践中积累经验。再者,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以及思想教育,确保他们个人素质的提升。 3.2保障设计方案的优化 在设计公路工程建设方案时,设计人员不能只局限于表面的资料来进行设计,而且还要结合实践经验,考虑一些地质灾害问题,全方位的来设计,使设计方案更优化。设计方案是整个公路工程的施工依据,只有科学的研究,严谨的设计才能使公路工程更好、更快的完成。 3.3建立完善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承包商依照完善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来开展工作,是提高公路工程质量的关键。下面是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流程图。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管部门按照这个质量管理程序来展开工作,不仅可以有效地检查工序情况,还可以对原材料进行一定的控制,这样就有利于在各个环节把好质量这一关,也使得工程的每道工序都归纳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3.4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 性价比较高的施工材料,不仅可以保障公路后期的安全性,还可以有效地降低公路工程的造价,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采购人员要严格杜绝以次充好的情况发生。另外,特殊路况要对所用材料进行专业检验,以满足需要。 3.5保障施工过程的规范严谨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就是要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防止施工人员施工错误,偷工减料,保障公路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有效避免返工的情况。严谨规范的施工过程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协力合作,做到不盲目,不懒散,一切以工程质量为先。 3.6切实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一直以来,施工单位都有这样一个错误的认知,他们认为,工程的高质量只会影响工程的实际效益,因此,为了获得更好效益,施工单位就不注重工程质量,缺乏高质量意识。但其实,高质量与高效益是不矛盾的,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工程质量强化了,就会减少后期的返工,这样也会节省工程的造价,提高公路工程的经济效益。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要把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落到实处就需要不断地宣传,让其更具体化,从而深入人心。 4结语 综上所述,公路经济建设工程可以推动国民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公路经济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按照公路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理论要求,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对施工活动进行一定的规划、决策、组织、设计、协调管理以及优化控制等一系列的行为,以保证实现公路工程的安全、进度、质量以及造价等目标。随着我国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公路规划建设项目也是越来越多,如何保证这些公路工程的质量是我们要关注的焦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内容也比较复杂,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具备完善的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其次就是要重视对质量管理的优化控制,并采取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管理策略,有效地处理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各种突出问题,以提高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水平。总而言之,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坚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保证质量;坚持“以人为本”,调动人的积极性,提高质量;坚持以预防为主,做好严格把关,避免失误;坚持以一定的质量标准为尺度,用数据来衡量公路工程质量的好坏,从而提高监管水平。 作者:马丽单位:商丘市公路局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道桥建设工程造价论文 1道桥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 1.1建筑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劳动力费用的成本控制 道桥工程中的造价成本一大部分都用在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和劳动力费用上面,道桥施工建设对原材料和专业的机械设备要求较大,而且原材料和机械设备本身花费的成本就比较高,在总的造价管理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在道桥施工过程中要把这两项作为重点造价管理。机器在使用当中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进行维修保养,在反复的运输过程中又增加了劳动力成本支出,三者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性,所以要实现对造价管理的有效控制,就要尽最大化的减少劳动力的使用,提高机器的使用率。 1.2工程建设的变化导致的成本变化控制 任何一种施工工程,出现工程变化都是正常的现象,在道桥施工中也是如此,施工的变化必然会引发成本的增加,对工程的造价管理带来影响,因此,在工程发生变化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从大局出发全面分析,详细记录工程变化所产生的费用,为工程的后期施工中工程造价管理奠定基础。 1.3施工质量和进程的控制 道桥施工工程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对于质量方面和工程期限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众所周知,工程期限和工程质量一般很难兼得,两者容易产生冲突,而不管是工程质量的缺陷还是工程期限的延长都必然会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使工程造价失去控制。从道桥施工的特点出发,要想最大化的在工程期限的要求下提高施工质量,就要加大对于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降低返工重建的可能性,确保在预先规定的期限内高质高量的完成施工任务,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使工程的造价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 2影响道桥工程造价管理的因素 2.1方案设计 道桥工程建设的源头是工程的投资决策,对于工程的造价管理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建设的标准化水平确定、施工地点的选择以及施工设备的选择等,这些都对工程的造价管理有直接性的联系,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高可以达到80%—90%,因此,要控制工程成本,最为关键的就是加强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管理,然而,加强投资决策的管理,最首要的就是工程方案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工程方案的设计是工程造价管理最为关键的环节。 2.2建筑安装的工程费用 道桥建设成本是指道桥工程建设中,使其达到设计方案所要求的花费的总的费用,其具体的造价主要由建筑安装的工程费、设备的购置费、其他相关费用三者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是其他各项费用的基础,以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费率的计取,对于道桥工程的成本影响是随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变化而变化的,在道桥的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固定,因此,控制道桥建设的成本,就要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重点。 2.3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 道桥工程建设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成为了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投资项目,在其总的建设成本结构中,利润、税率等都与国家或当地的相关法规政策有关系,特别是在一些地域面积狭小,但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对于道桥建设的规范性文件逐渐增多,并随着经济的进步,对于相关的税费也会不断增加,这些对于工程建设的造价管理都或多或少的产生着影响。 2.4工程施工技术方面 工程施工包括工程在建设中的施工组织、施工方式、施工管理等方面。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管理体制的不同,使得工程的技术水平也不一样,有高水平的工程施工技术才能正确的理解工程施工图的含义,从而制定正确的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的健康运行。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的实际地理环境比图纸更为直观,会与前期勘察时的状况产生矛盾,从而引起施工方案的修改,增加了费用支出,也可能是某些政策的需要,这些状况对于工程的造价管理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3中各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设计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设计阶段对于整个道桥建设来说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而我国现在很多道桥建设部门往往注重的是工程的施工技术、施工进度以及质量安全方面,忽视了设计阶段的重要性。 3.2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一个合适的承包商对于道桥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来降低各个环节的造价,就目前我国的招投标市场来看,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的行政干预较大,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招投标机制管理体系,主观性因素的干扰比较大,很难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了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3.3施工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纵观我国近些年来的工程建设,每一个工程项目在最后进行造价分析时基本上都会或多或少的超出工程的预算,这与设备的维修、市场的供求以及工程进度方面都有很大关系。很多施工人员在意识上对于造价管理仍然处于模糊的状态,工作上存在着随意性,也没有专门的监督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审查,使得工程各阶段造价管理处于懒散状态。 3.4完工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完工阶段是道桥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工程结束的标志,这样很容易造成工程管理者对这一环节的造价管理分析,有的甚至认为没有必要,而实际上,这一阶段的造价管理活动是对工程总成本的核算检查,也是对工程预算的分析归纳,现在很多的道桥工程对于完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只是应付的状态,没有真正的落实。 4加强道桥工程各阶段造价管理的对策 4.1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要根据实际制定出最科学最合适的施工方案,满足道桥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细化设计程序,采用限额设计制度,对各项费用的支出有明确的规划,对造价管理进行适当控制,在初步设计的控制中,要把投资估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方面作为控制的依据,减少工程建设中不必要的变化。 4.2招投标阶段 对道桥工程中招投标的管理要从形式、制度、内容、类型等方面入手,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以公开化、透明化的积极乐观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时,通过更细致的工作和实践活动,引导他们的思维能力,帮助员工更好地融入,提高在实践中的集体行为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提倡人才的全面发展,提高医疗技能,增强信心的同时工作,也将自己的精神风采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从而创造出更和谐的未来。接下来,要让员工建立正确的三观思想,远离经济犯罪。医院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的思想,发展他们的潜能,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精神理念,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了解工人认为,想要的,需要的,尝试帮助他们摆脱目前的困境。 5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医院政治思想工作对于医院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医院是一个为患者排忧解难的场所,需要医护人员拥有过硬的思想道德观念去排除自身的不足之处。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的保障医院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作者:张辉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汽车工业论文:汽车工业设计管理论文 一、工业设计理论:设计贴合消费者心理需求 将人的因素放在首位,想象和体会消费者心中的感受、特性和偏好,进一步察觉到潜藏在消费者心中尚未被意识到的需求。这也正是企业开发出受到消费者喜爱的独特产品所必须找到的切入点。只有当工业设计师为高技术赋予适当而亲切的设计时,消费者才能真正享受到高科技所带来的舒适,架起技术与生活之间的桥梁。 客车底盘从过去单一的直纵梁式发展到高地板大行李舱复合式,搭载货物量随行李舱容量的加大而增多。此外,乘坐舒适仍是客车设计人员努力的目标之一,航空式设计、电子化的应用等均为人性化设计的体现。在车内采用先进的电子装置,可以帮助驾驶员消除在驾驶中的各种失误。当驾驶员昏昏欲睡或与前行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时,系统会发出适时的预警,这样会使驾乘人员感到更安全、更轻松。 利用人体工程学进行座椅设计,为确定舒适方便而又尺寸紧凑的车身内部空间提供了准确的依据。按照现代设计的观点,愉快是比舒适更为广泛的概念。乘客已不满足于舒适地坐在汽车内。客车更注意装饰效果的新颖和艺术风格的独特,渐渐超越乘坐舒适的常规评价标准,而且在美观、舒适、触感、视野等方面都有很大改进。座椅设计和布置的首要问题是使乘客具有正确的坐姿。要用一个座椅去满足不同身材的人,就要求座椅各部位可进行调节。客车座椅有十余种调节方式:如座垫前端与后端的升降调节、靠背角度与腰部支撑的调节、中折靠背的调节、头枕的角度与高度的调节、座垫左右侧支撑与靠背左右侧支撑的调节、整个座椅的前后移动与回转的调节等。现在,越来越多的客车采用倾斜地板的座椅,通常倾斜2.5度,前排与后排座椅的离地高度相差约4.5厘米,像影剧院座椅一样,极大地开阔了视野,使坐在客车中央的乘客也可饱览周围景观。 二、工业设计理论的产品个性化 未来汽车的整体设计走向在高科技的引领下开始转为个性化与多功能诉求。许多历史悠久的汽车公司不再坚持传统的设计风格,而改以高科技的设计或配备来吸引顾客,例如稀薄燃烧引擎、轻量化车体、主动车体控制系统、免持钥匙系统。而针对顾客个人不同的需求,汽车设计必须凸显其特有的个性与功能,例如电动硬顶敞篷车、RV车、休旅车、超微型车等。在环保的前提之下,高科技也一直运用汽车设计之上,例如复合动力系统、燃料电池电动车等。 中华汽车CARTEC中心副总经理吴海对此曾说:“新的审美观念和功能性的完美结合,越来越模糊的车种界限以及难以想象的汽车颜色,就是我们要开的汽车。”也就是说,未来推出的汽车,我们不会再关注它是属于哪家汽车公司,而是谈论着这辆车具有的新功能、充满惊喜的造型或配色。 三、工业设计理论的绿色设计理念的导入 绿色设计(GreenDesign)是20世纪80年代末出现的一股国际设计潮流,它的基本思想是:在设计阶段将环境因素和预防污染的措施纳入产品设计之中,将环境性能作为产品的设计目标和出发点,力求使产品对环境的影响为最小。对工业设计而言,绿色设计的优秀是“3R”,即Reduce、Recycle、Reuse,不仅要减少物质和能源的消耗,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而且要使产品及零部件能够方便地分类回收并再生循环或重新利用。 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新型汽车被称为“绿色汽车”,主要表现有: 1.低污染排放,推广使用无铅、无硫燃油,以降低尾气污染; 2.低能源消耗,柴油发动机及燃气发动机在客车中的比例增大; 3.低噪声污染; 4.积极研究和开发电动汽车。 四、工业设计理论的产品的通用设计 工业设计应体现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宗旨,设计的服务对象应包括残疾人、老年人等需要特别关怀的弱者,根据他们的具体状况和需求进行无障碍设计,即通用设计。短途公共汽车首先保证乘客的快速上下车,采用低地板和平坦踏步。旧式客车地板距地面高850—950毫米,而现代客车地板距地面高700毫米,有的为400毫米,客舱的高度应保证乘客能在车顶扶手下自由走动,窗上梁的高度应保证站立的乘客具有足够的视野。为乘客提供座位在短途公共汽车来讲,是一个次要的要求。而对长途客车来讲,首先应保证为乘客提供座位。 汽车工业论文:汽车工业设计管理论文 每辆展车都强调在尽可能紧凑的前提下创造出宽敞的空间,同时在美学与文化方面的表现功力也不容小觑。 也许最初日本建筑设计师坂茂在与平面设计师原研哉构思这样一个展览时,只是为了透过日本在汽车设计方面的领悟和创新来展示蕴藏于日本设计中的“soilandspirit”概念,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个展览在汽车行业所引发的关注、对未来汽车发展趋势以及有关工业与文化、环境关系的探讨甚至吸引来了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 在刚刚过去的2008年,两位日本设计大师在伦敦科技博物馆举办的以“为拥挤的地球设计汽车”(DesignsforaCrowdedGlobe)为主题的展览,展示了包括丰田、日产等在内的七家日本汽车制造商在“移动的个人空间”(mobilecell)概念探索中的最新设计成果。 事实上,无论是平面装帧设计还是工业产品设计,日本显然已是全球范围内公认的佼佼者,因此要挑选能够代表日本设计精神和水准的选择并不算少,令坂茂与原研哉最终将目光定格在汽车上的重要原因是——日本汽车已然成为可以反映本国文化和思考的象征物。 在坂茂看来,展览并不为单纯展示汽车,而是要揭示出其背后隐含的各种文化的、心理的、地域的、环境伦理的等在内的意义。“汽车不单纯是为了运输,不单纯是一种工具,对于日本人来说,这是一个生活空间,所有与生活有关的都蕴含在里面。”他说。 在这次展览中,“尺寸”、“环境”和“移动的个人空间”是在未来城市流动生活的基础上所探讨的三个主题。与技术创新同样出名的是日本的人口密度,这使得较早地迈入小型城市用车(日本称为KeiCar)及燃料汽车的研发领域、并有着丰富阅历和经验的日本汽车制造商所提供的各种城市运输解决方案颇具借鉴意义。 不论是日产的Cube、丰田的iQ还是大发的Tanto及Hijet概念卡车,每辆展车都强调在尽可能紧凑的前提下创造出宽敞的空间,丰田“i-Real”的设计更有意思,除了可以在公共汽车道上行走之外,还能在人行道以及室内运行,显得别具一格,而大发舍弃B柱的设计也尽可能地使汽车空间达到最大化。 与汽车制造商主动思考未来可持续发展一样,山口晃运用日本传统绘画技法的画作“大山崎交通”(OyamazakiTransportation)则同样体现出艺术家对未来城市流动性的思考与设想。在这一刻,艺术与工业、与生活融为了一体。 一个国家的工业设计如果由其本国文化驱动并在处处渗透着该国文化与艺术的痕迹的同时走在时代科技的尖端,可以想象其蕴含的威力有多大。事实上,这次由艺术家所主导的汽车展并非仅仅为观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设计方面的课,还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日本文化的窗口,而其更实在的意义则在于,为那些期望在日本市场有所作为的他国汽车制造商提供了一个近距离了解日本市场需求的机会。 汽车工业论文:汽车工业成本管理论文 摘要:入世后,国外汽车企业以低成本为基础进行价格竞争,争占我国汽车市场。我国轿车企业普遍存在生产能力开工不足、管理技术落后、生产成本过高等问题。为增加我国轿车竞争力,应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实施成本管理创新战略。 主题词:汽车工业;成本管理创新 在近年的世界汽车市场上,汽车巨头的激烈竞争集中体现在降低成本上。各大汽车集团纷纷聘用有“成本杀手”称号的人担任要职,以成本管理创新为手段,以低成本为基础,以价格竞争作为抢占市场的法宝。作为当今世界上具有最大潜在汽车市场的中国,入世的未来几年,汽车工业充满了机遇和挑战,将受到全方位的冲击和震撼。价格竞争是入世后我国汽车企业与世界汽车巨头之间无法回避的竞争。因此降低汽车成本是我国汽车工业的必然选择。 1、入世后我国汽车工业面临国外汽车企业的挑战 1.1、国外汽车企业以低成本为基础进行价格竞争 国外汽车企业进入新兴市场一贯以成本战略为基础,采用低价格的竞争策略来抢占市场。从运用价格竞争战略的效果看,低价格可以使一个企业在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中,瓦解顾客对其它品牌的忠诚,进而开辟自己的品牌及占领市场份额。因此,国外汽车厂商纷纷谋求如何降低成本,来满足价格竞争的需要。 在进行价格竞争的策略上,国外汽车企业在我国入世后,已开始重视对适应我国市场的经济型轿车的开发与研制。近期,日本汽车企业推出了9个品种20余种型号的经济型轿车,售价均定位于7000—8000美元之间;福特和戴—克公司推出了售价在7000—8000美元之间的经济型轿车;奔驰公司也先后推出“经济型速度之星”和“经济型短跑运动员”等小型轿车。这些经济型轿车的价格定位均与我国《“十五”规划》中要开发的经济型轿车的定位相仿,随着我国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这些轿车的进入将给我国汽车工业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冲击。 1.2、中外汽车企业的成本比较 将中外汽车企业的成本做一比较,我国汽车企业则明显处于劣势。以日本为例,丰田公司以“只有降低成本才是至高无上的原则”为出发点,创造了“JIT生产方式”,始终把降低成本作为追求的目标。在1974年6月—1976年12月间,该公司降低成本金额高达650亿日元,其后,该公司年成本降低对利润的贡献均保持在10%以上。 随着日本三大汽车企业纷纷采用“JIT生产方式”,日本汽车企业的成本逐年降低。1998-1999年,日本汽车三大公司的销售成本率有两大公司呈现下降。丰田公司从1998年的78.3%下降到1999年的77.1%;本田公司从1998年的69.1%下降到1999年的67.7%。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我国汽车企业的成本也在呈现缓慢下降态势。一汽集团的销售成本率从1998年的86.2%下降到1999年的85.7%;东风集团从1998年的88.2%下降到1999年的82.7%;北汽、上汽集团也从1998年的92.9%、75.7%,下降到1999年的90.2%、74.7%。 上汽集团是销售成本率最低的厂家,仅为74.7%。之所以如此,主要是由于其主打产品——“桑塔纳”的生产能力利用率达到71%、年产量达到22万辆所产生的规模经济;其次,价格较高、科技含量较高的“别克”轿车的旺销,对整个企业集团的销售成本的降低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上汽集团提出“可比产品成本要达到每年下降5%”的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果。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别克”轿车的销售价格高于国外市场价格,使上汽集团增加了销售收入,降低了销售成本率,但随着入世后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内外轿车价格逐渐趋向一致,会导致上汽销售成本率的提高。 虽然我国汽车企业的成本呈现缓慢降低态势,但与日本三大汽车公司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我国汽车企业销售成本率较高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数十种车型,绝大多数是引进或仿制国外20世纪80年代的产品,需要向合作方支付大额的技术转让费、高价购买关键零部件以及承担外方人员高工资;二是虽然引进的20世纪80年代的生产线的技术和产品已成熟定型,但生产批量未达规模经济点,导致巨额固定成本居高不下,从而直接导致我国汽车企业的销售成本率提高。 2、我国汽车工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机遇 2.1、问题 2.1.1、生产能力普遍开工不足 我国汽车企业在设计产量上均达到了汽车组装线的经济规模产量,但实际产量普遍未能达到规模经济点。截止2000年底,我国已建成具有年产各种汽车300万辆(轿车年产120万辆)的生产能力,但2000年全年只生产各种汽车206万辆,占生产能力的68.6%。轿车产量达60万辆,为生产能力的50%。表1为2000年我国主要汽车厂家生产能力利用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2000年上海大众公司和一汽大众公司的轿车生产能力利用率较高,为73%;上海通用、长安奥拓、东风神龙生产能力利用率仅为30%左右。生产能力利用率的严重不饱满,直接导致车均固定成本居高不下。同时,由于我国汽车企业实际生产量未能达到规模经济,也导致汽车价位过高,从而抑制了市场的需求,使我国汽车工业形成了“需求不足市场容量小企业规模小不经济、成本高价位高需求不足”的恶性循环。 汽车工业是规模经济显著行业,对生产成本影响最大的是生产批量,若产量达到设计年生产纲领,产品价格下调是必然的趋势。目前,我国轿车市场的需求量只有60—70万辆。盲目要求我国汽车生产企业达到年产轿车100万辆的规模,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市场的需求制约了我国汽车企业的发展。 英国马克西和西尔伯斯通过对汽车生产线长期平均成本所做的分析结果表明:1条汽车生产线的最小、最佳规模是年产6万—10万辆。因此,我国汽车企业应从实际出发,先使单条汽车生产线达到最小最佳规模(年产6万—10万辆)后,再通过组建同等经济规模的生产线,扩大生产量来达到生产线经济规模。其后,在需求增长和扩大出口的情况下,达到年产100万辆的企业经济规模。 2.1.2、企业管理技术落后 我国的管理技术落后首先表现在我国企业本身的管理基础较弱,多数企业是由国有企业通过重组、参股或控股方式发展起来的,管理层大多来自计划经济结构的国有企业,较大部分缺少现代企业管理素质。 地方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也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企业独立自主的管理能力的发挥。我国汽车企业面对的市场,被人为地分割为本地市场和外地市场,各地政府均对本地的汽车企业进行保护,对外地汽车进入本地市场设定了各种各样的壁垒。这不但导致汽车企业进入外地市场时要付出高额成本,同时也抑制了当地汽车企业提高自身管理创新能力的主动性。 2.2、机遇 我国汽车工业《“十五”规划》提出,要“加大汽车工业战略重组力度,以一汽、东风、上汽集团为基础,培养2—3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以此为契机,可改变我国汽车工业各自为战、缺乏宏观调控,以企业和地方的局部利益而牺牲全局利益的现状,拉开中国汽车工业大重组的序幕,使企业上规模、上效益。 我国汽车工业《“十五”规划》中还提出了“在5年内重点发展排量1.3L,售价8万元左右,百公里油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经济轿车”的宏伟目标。我国汽车工业企业现已具备研制低价位经济轿车的能力,因此,对国内汽车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机遇。 3、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实现成本管理方法创新 3.1、变革成本管理思想实施成本战略 成本战略有别于传统的成本降低方式。它是紧盯市场目标,以成本为竞争中心,通过使用独特的技术、借助有利的原材料购进渠道及利用规模经济的特性来进行操作,从而达到在同业中成本最低,以低于同业竞争对手的售价来获得大量的市场份额的战略。 建立低成本地位,使企业在确定行业产品的最低价格上具有决定权或成为降低成本的主导者,则有更多的机会获得超额的利润。 成本战略要通过市场调查,确定消费者需要的产品特性,进而设立该产品的目标成本。目标成本预先限定产品成本的最高限额,规定制造过程中实际消耗的成本不准超过这一限额,然后要求设计、工程、外购材料等部门通力合作达到目标成本。成本战略要求只有在最后工序达到成本降低额的目标后,才能进入实际制造阶段,否则仍要通过多重循环挤压成本,以使实际成本达到目标成本的目标。 成本战略将改变成本的立足点,将其从传统的生产现场转移到产品的策划、构思和设计阶段;从业务链的下游转移到源头。直观地说,在设计阶段就对将要发生的产品成本进行虚拟核算,可以使开发新产品的成本大大降低。 成本战略中关键的是确定目标成本,即在新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为实际目标利润而必须达到的目标成本值。其可表示为:目标成本二期望销售价格—目标利润。目标成本是企业允许的最高成本额。 期望销售价格可在与同业竞争对手的同类商品中进行比较得到,要同时考虑到其它企业类似产品目前拥有的市场份额、可能达到的市场容量、企业自身销售物流系统是否完善(销售网络人员的熟练程度)和商品战略等。目标利润必须兼顾多种因素,不但要从企业的经营观念、经营方针和经营战略出发,还要考虑到企业的长期投资计划、研究开发计划、中期利润计划以及内部留存收益运用计划等因素。 3.2、提高劳动增值率 更新观念,杜绝浪费,提高劳动增值率是降低成本的主要手段之一。生产浪费可分为以下7种。 a.生产过量的浪费,最典型的是工作超进度,造成产品的积压,增加和产生挪动或堆放产品的工作; b.窝工造成的浪费; c.搬运环节上的浪费; d.加工本身的浪费; e.库存的浪费,库存越大,资金占用越多; f.操作上的浪费; g.制成次品的浪费。 在小批量、多品种混合生产的情况下,由于生产次数改变多,使生产浪费变的更加严重。要改变这种局面,首先,要求缩短设备的切换调试时间,随时根据生产需要切换调试设备,以适应后工序的生产指示或客户的需求,做到生产中各工序的现实需求与产品的最终需求合拍。第二,要缩小搬运批量,即使各工序能按很小的批量切换生产,如果向下道工序的搬运批量较大,就不能避免搬运在途或加工等待在途,搬运批量应配合生产批量的缩小而力求缩小,其理想状态是“按件搬运”。第三,要采用“U型生产线”与“多功能工人”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即配合设备的小型化,使各工序的距离变短,作到“进出一致”原则,即取出与投入再加工的工位位置一致,消除回头再取加工物件的无效损失。第四,在此基础上加以“一工多能化”,使员工具有操作前后各个工序设备的能力,可达到少人化的目的,又可以提高流水线的生产效率。 3.3、增加劳动附加值 成本战略的另一主要方面是,劳动思想更新,减少无效劳动,增加劳动附加值。 任何车间的生产劳动都可如图2一样划分,将现场劳动划分为“浪费”、“不增加价值的劳动”和“增加附加值的劳动”三部分。虽然增加附加值的有效劳动所占比例较低,但只有这部分能改变产品质量和组装加工的方式。也就是说,这部分在制造零部件或产品时,可对原材料或半成品等加工对象付出劳动,创造出附加值,即劳动增值率。严格地说,没有附加值的劳动也应视为浪费,因为它们没有提高或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只会增加人工成本。属于浪费的劳动应立即消除;对不增加附加值的劳动,要合理安排,加以改进,尽量减少其所占比率,提高劳动附加值。 3.4、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取决于采购上的创新,导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材料采购成本。汽车产品材料费用一般占售价的35%—60%,是产品成本中最直接、最基础的部分,所以,要想降低材料成本,首先应按产品逐一认真核对数据。 在材料采购、产品配套零部件采购中,应导入市场竞争机制,企业所有的采购业务,包括生产产品的直接零部件、材料、非直接物料(机械、设备、房屋、服务以及维修等),都应该归口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采购部门将所需采购的项目分类,将非直接物料归为一类;对直接生产配套零件则尽可能组成系统或总成一并采购,通过扩大每批批量值可取得较低的采购价格。 在供应商的选择上,首先,可以参照QS—9000质量标准体系,给供应商打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按市场竞争的方法可取得成本控制范围内合理的较低的配套价格。根据上海通用公司实践统计,选择几家合格的供应商经过几轮竞价,一般情况下价格可平均下降5%—10%。随着生产工艺的成熟、工人操作的熟练、产量的增加、合格品比例提高等因素的变化,可要求供应商逐年调整供应价格。我国加入WTO后,随着关税税率的降低,汽车企业还可利用WWP、GPS全球采购系统,在世界范围内获得质量同等、价格更低的零部件,使汽车产品在成本上有竞争优势。 汽车工业论文:汽车工业跨国并购障碍分析论文 摘要目前,中国汽车工业跨国并购面临着法律、体制、资本市场、企业文化等方面的一系列障碍,为了更好地促进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我国应该从政策和制度上积极地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跨国并购直接投资资产重组市场化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截止2002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424196个,合同外资8280.60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4479.66亿美元,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但由于我国政策的限制,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我国一般都是采用新设投资的方式,跨国并购这一跨国直接投资的最主要方式在我国利用外资中所占比重并不高。2002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01年我国吸收了468.88亿美元的国际直接投资,但只有不到5%是通过跨国并购的方式进入我国的。本文论述了汽车工业跨国并购之所以难以在我国广泛展开,主要面临着法律、体制、资本市场、企业文化等方面的障碍。 2跨国并购面临的主要障碍分析2.1法律障碍 (1)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还没有专门适用于外资并购的法律,仅有的几个用于调节外资并购活动的规章制度,如2002年10月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年11月,证监会、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的《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特别是2003年3月7日颁布、4月12日起施行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成为我国第一部外资并购的综合性行政法规。综观这些法规,其规定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另外,缺乏一系列的外资并购配套法规,如《反垄断法》、《社会保障法》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资并购的发展。 (2)缺乏科学、高效、透明的外资并购审批制度。我国在《合资经营企业法》、《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细则中对外资进入做了规定,但这些规定从总体上看,具有重审批权限和程序界定,轻操作办法的特点。例如《外商收购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虽然是直接针对外商收购国有企业行为制定的,但其中的实质性内容只是设定了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而对许多细节性操作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缺乏内在协调性和结构的严密性,难以构成一个相对完整和独立的审查外资准入的审批制度,因而极易引起外商的误解。 (3)缺乏排斥地方利益约束及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由于汽车制造企业是以资本为纽带,以全球为资源利用销售市场的综合产业,其本质决定了该产业排斥地域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而我国汽车制造企业一般都与所在地方具有密切的联系,许多汽车生产厂家都是借助于地方性产业政策及地方法律法规得以发展起来。更多的地方通过设立国有股权投资公司来对相应的地方汽车生产企业达到控股或参股。因此,急需建立排斥地方利益约束的法律制度体系。汽车制造企业一直以国有股权为主控制,虽然多数汽车制造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都已经进行了改制,但国有股包括国有法人股的股东权利的行使路径并没有真正清晰过。因此如何建立关于国有股权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是中国汽车工业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2体制障碍 (1)企业产权不清,治理结构不健全。在企业产权不清晰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对国内企业的收购标的本身就蕴涵了巨大的风险,收购后的企业组织也难以通过产权来实现对资源的内部化配置,并形成跨国直接投资的内部化优势。因此,企业产权不清严重制约了跨国公司的并购意愿。又比如股权结构的缺陷,目前我国企业的大股东平均控股比例大多在50%以上,这种特殊的股本结构使得外商想成为控股股东就必须取得较大比例的股权,无形之中增加了并购成本。外资企业若不能控制被并购企业,就无法获得转移技术和管理能力优势的收益,也无法把在生产经营、营销手段、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嫁接到国内企业中来,跨国并购的优势就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2)资产评估问题。外商购买国内企业时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购买价格。目前,国内企业的资产评估大多采用国有资产评估制度。评估部门的评估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是以账面资产为准的,而外商接受的价值不是账面价值而是市场重置价,即该企业的实际价值,这和账面价值有较大的差距。这个问题是外商购买国内企业难以成交的结症之一。另外,全国仅有国有资产评估机构400多家,专门从业人员 1000余人,远不能满足需要,评估实际水平距国际水平差别甚大,操作过程中有时还受行政干预。一些国内企业的资产没有经过规范化的核定和评估,如对企业品牌、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 2.3资本市场障碍 所谓资本市场障碍是指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缺陷,从而为企业之间产权交易设置的障碍。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是企业间开展并购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不仅如此,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还决定了企业并购活动的发达程度。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证券市场的发展直接影响着上市公司并购的质量。国外大多数企业间的并购都是在证券市场上完成的。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仅市场规模比较小,而且本身带有很多的不规范性。目前国内的资本市场,除A股市场刚开始对合资企业开放之外,基本不对外资开放;证券市场上“一股独大”现象突出,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而流通股B股、H股数量有限,加之股市低迷、信息披露不规范、幕后交易时有发生。这些都大大限制了外资通过证券资本市场进行跨国并购。 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的另一表现是金融工具品种少,企业筹资渠道狭窄。并购活动耗资巨大,单纯依靠一个公司自有资金显然是不现实的。在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主要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借别人的钱来完成跨国并购。90%以上的并购资金是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以股换股、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融资手段筹资。但我国绝大部分并购活动还仅仅停留在资产无偿划拨、承担债务或现金收购等方式上,并购活动中的融资效率十分低下。 2.4企业文化差异造成的整合障碍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并购呈现出范围广、巨额化、跨国化等一系列新特点,逐渐成为世界各国企业扩大规模、获取竞争优势的最有效的战略选择。但这一战略选择的实现并不完全取决于有形资产规模(如厂房、机器、技术、资本等)的简单叠加,更重要的是实现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从有形资源到以企业文化为优秀的无形资源的整合,从而在根本上提高企业的优秀竞争力。跨国并购中,并购双方来自不同的国家,政治、经济背景不同,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冲突不可避免。由于并购中往往要涉及到人员变动、管理模式选择等问题,双方文化的差异就表现得更为突出和明显。据有关数据统计,在全球范围内资产重组的成功率只有43%左右,而那些失败的重组案中80%以上直接或间接起因于新企业文化整合的失败。因此,如何通过整合在企业内部建立统一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实现“l+1 2”的效应是并购双方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3采取的主要对策与建议 3.1健全外资并购法律法规,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首先,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及其发展中国家的成熟经验,构建起既符合国际惯例,又体现我国具体国情的、操作性强的外资并购法规体系。具体而言,应将重点放在《企业兼并法》、《反垄断法》、《产业政策法》等法律的制定上。在制定上述法律的基础上,还应完善其他配套法规和制度,以更好适应外资并购的需要,如修改《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投资限制的规定,适当放宽收购资金的到位期限;完善《证券法》中要约收购的规定,使国有股向外资转让的比例进一步合理化;完善《企业破产法》,使破产企业的债务清晰、职工安排与安置进一步合理化,减轻外资并购的相关成本等。其次,简化外资并购的审批程序。外资并购的审批制度要按照国际惯例改为实行有限度的自动核准制,用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强化审批责任,简化审批手续,合理规定审批时限。外资并购的审批权力可以适当下放,此外,国家及各省市都应该尽可能设立或委派专门机构开展外资并购的审批工作,以防止出现政出多门、相互冲突的现象。 3.2规范资产评估制度,提高资产评估水平 科学合理的资产评估制度为企业并购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有助于外商对目标公司的资产结构、经营状况、资产价值、获利能力等重要指标进行详细了解与科学分析,从而确定恰当的并购交易价格,使得整个外资并购工作定量化、规范化,避免主观随意性。因此,必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现有的资产评估制度,努力提高评估水平,积极与国际惯例接轨,以实现既保护国有资产在外资并购中不受侵害,同时又保证外资并购活动顺利进行的目标。我们在转让相关资产时,要尊重国际通用的评估原则和方法,不应人为地要求国有资产、国有股权的转让定价不得低于净资产价格,同时,也要改变不论国有资产质量如何,一律用重置成本法来评估其价值的做法。 3.3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畅通外资并购的市场渠道 资本市场是跨国并购的重要平台。就目前来看,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还相对较小,而且缺乏高度流动性和稳定性,要想真正成为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基本平台,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A股市场上市;二是当市场发育相对成熟,监管制度相对健全时,有限度地对外资开放二级市场,适当允许外资通过收购流通股来达到并购的目的;三是对于外资收购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在“禁售期”满之后,是否可以借助QFII机制,以及其他配套措施来解决其持有股份的流通问题,以调动外资并购国内上市公司的积极性,也给外资退出被并购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市场渠道;四是建立上市公司国际并购审查制度,防止国家相关的优惠规定被纯粹的投机性外资所利用,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五是建立一支能够为外资并购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国内中介机构。 3.4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优秀,规范汽车制造企业治理结构和股权制度 按照现代公司制度规范,依法落实股东责任、董事责任和经营责任,实现责权利相结合,使其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独立主体,彻底脱离行政附庸的角色。逐步实现地方国有股权在当地汽车制造企业中退出控股地位,这样在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的同时,还可以保障汽车制造业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进行零部件采购和汽车销售,彻底消除地区贸易壁垒和资源壁垒。与此同时,建立清晰有效的中央与地方两级有机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3.5加快产权市场建设 市场化是汽车制造企业进行产业内并购重组的根本保障。要建立以自由竞争为特征的企业并购市场环境,通过企业之间的股权关系纽带,逐步形成以股权并购为主要形式的产业内并购,同时以法律制度的形式确立企业并购市场规则。同时通过汽车制造企业国有股权出让获得资金,专门建立以汽车技术开发为主的投资公司,支持中小科技企业,确保中国在汽车新技术方面的合理利用和技术开发,再以向大企业转让或由原企业股东回购的方式退出,逐步建立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技术支撑体系。 汽车工业论文:汽车工业废水处理论文 1用排水现状 1.1工业废水排放特点 汽车各类涂装废水通过管网排放至厂区废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废水处理采用物化与生化联合处理工艺,物化处理单元采用混凝沉淀工艺,物化出水与生活污水混合后进入生化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工艺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生化出水达标排放,平均排放量约2250t/d。 1.2回收利用分析 工业冷却水对水质要求较低,水量需求巨大,主要用于补充冷却水蒸发与排污的水量消耗,是工业废水处理尾水回用的理想对象。当然,尾水作为中水回用于冷却水时应考虑可能对冷却水系统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通过对厂区废水排放量的调查,废水站排放废水水量能够满足冷却水补水需求。排放废水的水质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虽然未满足中水回用要求,但仅COD、浊度等个别指标略有差距,经过深度处理后作为冷却水系统水源具有很大的潜力。 2中水处理方案 2.1回用工艺选择 再生水的细菌总数与悬浮物是相对于自来水有较大差异的2个指标,悬浮物指标虽未在回用标准中予以规定,但考虑到悬浮物的累积对循环水系统的稳定运行可能会产生较大影响,也应在工艺设计时予以重点考虑。因此,回用工艺宜选择采用物理分离的工艺模式。 2.2工艺流程 超滤技术具有操作简单、流程短、分离效果好,处理效率高、能耗低等特点,在废水处理中得到了广泛地应用,也比较适宜于作为废水处理尾水的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超滤的多级过滤工艺流程。 2.3工艺介绍 (1)预处理 预处理由砂滤器、活性炭过滤器、保安过滤器组成。砂过滤器与活性炭过滤器均为2组并联运行,作用是预先去除水中部分的污染物质,减轻超滤设备的负荷,延长超滤膜的寿命。排放废水进入砂滤器前通过计量泵向水中投加PAC絮凝剂,使水中的悬浮物形成较大的絮体,经过砂滤器时被其中的石英砂截留,从水中去除。砂滤器出水进入活性炭过滤器,利用活性碳的吸附能力降低水中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浓度。2组活性炭过滤器的出水合流进入保安过滤器,保安过滤器滤芯孔径50μm,主要作用是去除水中的较大颗粒物,保护超滤膜不受损伤。 (2)超滤 保安过滤器的出水进入超滤系统,超滤系统由16支超滤膜组件及配套的气动阀门、流量计等设备组成。超滤主要应用于将溶液中的颗粒物、胶体和大分子与溶剂等小分子物质分离,分离过程主要有:在膜表面及微孔内吸附(一次吸附);在孔中停留而被去除(阻塞);在膜面的机械截留(筛分)。利用超滤膜的上述分离能力可进一步降低处理废水中的悬浮颗粒、胶体、微生物的含量。 (3)供水 向超滤膜出水中投加次氯酸钠,保持水中余氯含量,防止细菌、藻类滋生,最终进入回用水池,通过回用水泵升压后回用于冷却水系统。 (4)处理工艺特点 本处理工艺采用全自动控制方式,占地面积小,操作简单,可靠性强。利用滤料层的截留与超滤膜的分离机理,对细小悬浮固体颗粒与微生物具有较高的去除率。 2.4工艺及设备参数 中水处理设备设计产水能力为60m3/h。超滤膜组件为东丽(TORAY)HFU-2020外压式聚偏氟乙烯(PVDF)中空纤维膜,截留分子量150000g/mol,有效膜面积72m2,最大进水流量12m3/h。 2.5设备运行说明 (1)砂碳滤 砂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运行时,水流自上而下流经滤层,进水流量为55~60m3/h,进水压力为0.08~0.1MPa。为保证持续良好的过滤效果,每48h进行一次清洗,按先反冲洗后正冲洗的步骤进行。砂滤器反洗前先以25m3/h进行5min空气擦洗,使附着在滤料表面的污染物脱落,提高反冲洗效果。反冲洗时冲洗水自下而上流经滤层,带出污染物,反洗流量为120m3/h,冲洗时间为10min。 (2)超滤 超滤机组进膜压力为0.05~0.1MPa,中水回收率达90%以上。超滤膜组件连续产水运行过程中,污染物会使超滤膜产水量发生不可逆的变化,为确保超滤膜连续稳定运行,需定期反洗恢复超滤膜产水量。为此,超滤膜每隔30min执行一次物理清洗,包括反洗与空气冲刷。运行表明,反洗时间1.5min,流量60m3/h,空气擦洗时间1min,可以使超滤产水量达到较为稳定的状态。除了物理清洗,超滤膜组件每24h进行一次维护性清洗。维护性清洗是为了确保膜的最适宜寿命及透过水产量。维护性清洗时,将带有次氯酸钠的反洗水注入超滤膜组件并浸泡20分钟。化学清洗用于去除附着在膜表面或积蓄在膜孔内的污染物质,当过膜压差上升或膜过滤性能下降时实施化学清洗。化学清洗通常使用柠檬酸与次氯酸钠进行酸碱组合清洗以获得最佳的清洗效果。清洗时,配制质量分数3%的柠檬酸与质量浓度为3000mg/L的次氯酸钠以50L/min的循环流量别循环1~3h后排放。一般2~3月实施一次化学清洗。 3回用可行性分析 3.1中水处理效果 中水回用处理设备经过调试运行,运行情况良好,产水水质稳定。具体水质指标(2014年3,4月的数据平均值)与回用标准。 3.2经济与环境效益分析 中水回用工业冷却水系统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中水回用后,每年可以节约新鲜自来水量并减少排污量约14.4万t,按工业用水费用3.4元/t,废水COD平均质量浓度为60mg/L计算,每年直接经济效益约48.96万元,减少向环境排放污染物8.64t。 4结论 (1)汽车工业废水具有水质变化大 成份复杂等特点,经处理后排放的尾水采用预处理+超滤工艺可以克服传统中水处理工艺对进水水质条件要求苛刻的问题,经过深度处理后的再生水,出水满足回用标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是完全可行的。 (2)汽车工业废水经过物化与生化处理后 排放的尾水采用多级过滤技术进行深度处理,中水回用至循环冷却水,既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又节约了水资源,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显著,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作者:陆宁 郭牧 李璐 王春冬 单位: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上海依科绿色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闸北区环境监测站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汽车工业论文:自主研发汽车工业论文 一、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现状及特点,2012年,中国汽车市场销售额稳健增长,产销突破1900万辆创历史新高,再次刷新全球记录,连续四年蝉联世界第一。目前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乘用车产销明显增长。2012年乘用车产量1552.37万辆、销量1549.52万辆,增幅比上年分别提高2.9和1.9个百分点。乘用车产销辆首破1500万辆大关,创历史新高。 2.小排量汽车平稳发展,新能源汽车产销上窜。2012年1.6升及以下乘用车销量占乘用车总销量的67.15%,新能源汽车生产12552辆,销售新能源汽车12791辆2。中汽协预计,随着新能源汽车规划推出,今后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将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自主研发能力弱,产能过剩严重。我国汽车工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从新中国第一辆红旗轿车到现在年产近两千万辆汽车,优秀技术几乎都让外国大企业垄断,导致国产汽车产量大但利润少。2012年的产能过剩就已经达到500万辆,相当于日本的新车市场,预计到2015年这一数字将达到相当于美国市场的1500万辆。 4.汽车出口保持良好态势。据中汽协会统计,2012年汽车整车出口增长明显,高达105.61万辆,比上年同期增长29.7%。出口的主要车型为轿车和货车,所占比重分别为45.3%和27.9%。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较快,奇瑞、吉利、长城高居出口企业前三名,其中奇瑞和吉利均超过10万辆。总之,尽管中国汽车行业面临不少问题,但整体已步入发展快车道,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已经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 二、优化中国汽车工业的建议 中国汽车工业的优化过程需要多方参与,共同努力。政府方面,纵观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布局,政府的决定性作用清晰可见,故汽车产业的优化仍需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1)完善技术创新融资的政策环境。政府资金主要投入技术的前期开发阶段,而后续的竞争性研究领域由企业出资支持,同时利用风险投资机制吸引大批社会闲散资金投资于企业的技术研究工作。政府还可以设立专项基金,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加入基础技术研究领域。 (2)加强区域协调合作,打破行政地域限制,控制地方政府盲目的汽车工业重复建设,提高整个汽车行业的生产效率。同时积极促进汽车企业同国外的战略合作。 (3)结合我国“梯度开发战略”,调整汽车工业布局,使汽车工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汽车巨头企业加大行业间兼并、重组或联盟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强大的汽车产业集群。中小企业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定位,利用独立、灵活、专业的特点,进行专业化生产,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三、结语 总之,通过多方积极努力,我国汽车工业自主研发能力将得以强化,特别是优秀技术的研发会推动我国汽车品牌战略的实施,提高本土汽车产量与质量。适应市场场需求,传统汽车生产将向节能、环保、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转变。这些最终均将促进中国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转变。 作者:王瑞晋 张杏梅 单位:山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系 汽车工业论文:汽车工业国民经济论文 一、我国汽车产业的支柱地位 (一)部分汽车集团汽车销量占据主要地位 从2013年汽车销量来看,销售量排名靠前的汽车主要集中在大众、福特、通用、日产等汽车品牌,其中大众所占比例最高,汽车的产销较为集中。如表3所示。 (二)供需关系决定汽车产业成为支柱产业 据世界银行的统计研究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2000美元后,GDP每增加1%,汽车拥有量增加1.02%~1.95%。2008年之后,中国汽车需求量急剧增长,从生产供给方面看,我国汽车生产供给量在逐年提高,并且增长速度逐步加快,与消费同步。2003年仅为444.37万辆,而2013年汽车产量超过2000万辆,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汽车供需体现出明显的“需求拉动供给”。而且自2010年以后,我国汽车产业出现“供不应求”的特殊事实,国内汽车市场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如表4所示。 二、汽车工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 一个国家经济出现高增长时,汽车工业总是以高于其他产业的速度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每增加1万辆车,拉动GDP增长88.82亿元。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15年间,国民经济增长了36倍,汽车工业产值增长了57倍。根据表5中所示,我国的汽车工业产值逐年攀升,国内生产总值也在逐年增长,汽车工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2011年到2012年间,汽车工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了10个百分点,应该说是转折年。因此,汽车工业的产值对于国民经济的拉动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汽车工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 汽车的产业链较长,上游涉及到冶金、有色金属、橡胶、电子、石化、钢铁等行业,下游涉及到金融、保险、法律咨询、产业服务、广告等行业。汽车的产业链较长,汽车的工业产值每增加1各单位,相关行业至少增加:上游0.6,下游2.67个单位。比如对上游汽车电子产业的带动。2012年我国汽车电子产值2672亿元,伴随着我国整车产量和单车电子成本比例的提升,以单车电子件2-3万元的较低用量测算,国内汽车电子空间接近4000-6000亿元。以2016年中国汽车电子市场规模达到5000亿来计算,其复合增长率将达到17%,其中,车载电子相关子行业增速有望达到30%以上。据相关数据显示,在欧美发达国家中,购买一辆汽车的价格中,大概有40%左右要支付给金融、保险、法律咨询、产业服务、科研设计、广告公司等各种服务业。这也许就是汽车工业发展对服务业的基本带动作用。汽车产业对服务业的带动效应很大,基本原因在于其产业链条的延伸范围很宽、延伸半径很长。 四、汽车产业对财政收入的巨大贡献 我国汽车主营业务收入近几年逐渐攀升,利税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占到4%、5%左右,对我国财政收入的贡献较大。 五、汽车产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汽车产业提供了大量的直接就业机会和间接就业机会。据相关资料显示,汽车及相关产业就业人口比例:美国:17%,德国:16%,日本:11%;中国:直接就业人口:200万,间接就业人口:3000万;汽车行业每个就业岗位带动零部件附属产业7.5个就业岗位,根据汽车产业链发展的趋势,汽车行业的重心将体现在上游研发设计环节和下游销售服务环节。因此汽车产业的发展必将带动两类人才的短缺:一类是具有专业特长和实战研发经验的高层次的人才及团队;二是汽车服务类人才。总体来说将会造成汽车研发人才、外贸和法律人才、营销人才、保险人才的巨大需求。因此,汽车产业的发展必然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作者:刘清云 单位: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汽车工业论文:锻压机械汽车工业论文 1锻压机械工艺中金属覆盖件工艺装备分析 而在金属覆盖件的工艺装备方面,机械压力机是主要的装备主体,最为典型的组合就是双动机械压力机和数台单动机械压力机组成而对冲压生产线。我国在锻压机械行业在车身覆盖件工艺装备上有着很大的进步,从现今车身覆盖件冲压技术的发展能够看出,液压机的加盟以及多工位压力机的使用及柔性化技术逐渐成熟。机械压力机作为是冲压生产线的重要主体,在液压某些关键技术的不断突破下,液压机在冲压上的优势和潜能逐渐得到了充分发挥。柔性化技术的成熟是在轿车车身覆盖件生产比较重要的技术进步,在这一过程中组成冲压生产线设备的数控化打下了基础,并在柔性传送技术以及机外仿真技术等方面的完善标志着车身覆盖件柔性技术的成熟。 2锻压机械在汽车工业中的应用 第一,汽车工业当中的锻件是汽车产生企业的重要生产要件,和机械工业相关汽车工业对锻件的精度比较重视,锻件细微结构及中空部位成型等都是比较关键的构件。锻件的高强度以及高可靠性,所以轿车的重要零件通常是采取锻件作毛坯,对于典型的锻件而言,主要有连杆以及曲轴和轴类的一些零件;而在操纵系统方面则主要有拉杆以及轮架等,在轿车的典型锻件方面主要能分为两种类型,也就是特种模锻以及普通模锻,其中的普通模锻主要是通过小飞边和无飞边的工艺进行实施。 第二,汽车的圆盘齿坯锻造工艺装备方面,这是轿车盘类锻件最为典型的代表,由于在数量上相对较大,对其精度和效率也相对较高。从早期生产工艺方面主要是通过锻锤以及机械压力机等作为主机,然后分几个重要的工序来完成,而在轿车发动机的连杆锻造工艺方面主要是由两种方式所构成,分别为电液模锻锤生产线以及热模锻压力机生产线,前后各是适用于小批量的生产以及多品种的生产,后者则比较适用大批量的生产。 第三,汽车齿轮轴的锻造工艺装备方面,轿车齿轮主要是作为变速箱的重要零件,这是汽车工业中比较常见的轿车轴类件,并有着细长以及多台阶的特征。楔横轧工艺有着高效节能和节材的优势,并在工作循环打那个中对金属有着连续挤压的分布,从而形成了满足形状以及尺寸要求的阶梯轴锻件。楔横轧工艺在自身的特征上表现的比较显著,主要就是一次行程能获取一个或一对零件,从而在生产效率上就相应较高。并且在自动生产线的构成方面相对比较简单化,基本是通过自动上料装置以及感应加热炉等构成,能够实现连续性的生产。 第四,汽车发动机连杆的锻造工艺方面,发动机连杆锻造技术的发展趋势是对锻造生产线机械化以及自动化水平提升的重要方法。通过机械化的上下料装置以及机械化的传送装置等减少对人工的操作环节,从而来实现自动化以及半自动化的生产。从国外的锻造工艺新方法发展来看,主要有多工位自动熟镦机上高速锻造成型以及粉末锻造工艺,随着不断的发展,我国当前的锻压机械在汽车工业中的应用也比较广泛。 3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的锻压机械在工艺装备的水平上正处在不断提升的阶段,自动化和集约化的生产将成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锻压机械在汽车工业当中的地位不仅是取决于锻压机械行业的进步,同时也和汽车工业发展战略有着重要的关系。由于本文的篇幅限制不能进一步深化探究,希望此次理论研究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以待后来者居上。 作者:王清泉单位:山西科技大学华科学院 汽车工业论文:复杂性分析汽车工业论文 一、汽车工业的复杂性分析 汽车工业是一个庞大的、多变的并且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汽车工业的复杂性不但体现在历史背景、市场环境、行业规模、研发技术等问题上,而且还体现在其整个行业产业链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的复杂性。 1.行业组成复杂。加入WTO之后,由于进口关税的下调,许多外资汽车企业加大了在中国市场的资金投入力度。美国、德国、日本等汽车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都已在中国开设了合资汽车生产企业。不但如此,随着中国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一些国外知名的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也随即在中国投资设厂。这些因素客观上直接导致了目前中国汽车工业的复杂性。 2.产业链结构大。汽车产业链牵扯面广、关联性大,其上游企业、下游企业、汽车服务业、汽车管理机构与汽车生产企业一起形成虚拟企业,各个企业作为汽车工业的子系统相互合作、相互竞争,共同形成了整个汽车工业的复杂系统。汽车产业链的各个组成企业均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行为具有自主性。 3.市场需求多样化。由于人们消费能力的提升和消费意识的变化,我国汽车工业的企业结构由相对单一逐步转向多样化、多层次结构。客户对汽车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差别化和个性化主要体现在汽车的价格、品牌、类型、行驶性能、安全性能、能耗、颜色、外观、内饰、舒适性等方面。汽车生产的多样化、多层次直接影响了汽车工业其他产业链的连带变动和更新,从而使汽车工业整体变得愈发庞大。 4.科学技术更新。总体来看,高新技术的应用使汽车性能不断提升,智能化、人性化成了当今时代汽车工业的主旋律。每一次科学技术的突破和创新,都能在很大程度上带动汽车工业的发展。此外,由于世界能源短缺、石油价格不断上涨,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已经成为国际汽车工业的新趋势。这些改变,很大程度上都会增加汽车公司自身结构组织变动的可能性。 二、汽车工业复杂性特点 1.多样性。汽车工业的多样性指的是整个产业各个汽车公司产品的差异性。硬件方面:不同品牌的汽车生产商的生产职能部门设置、厂房设备、生产技术及材料等都存在差异。软件方面:每一个企业的企业理念、企业目标、经营策略、领导和员工素质也有着明显的不同。而这些软实力的差异,也是导致汽车产品多样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2.多变性。汽车工业的多变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汽车企业外环境的变化,包括国家政策、市场需求、新技术产生等;二是指由于受到企业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的汽车生产企业内部组织的变化,包括生产设备更新、设计理念变更、人员配置变化等。 3.非线性。汽车工业的整体组织结构并不是传统的线性结构。它的信息交流是网络结构和层级结构。不但整个系统为非线性结构,各个子系统内部也呈网络结构。整个汽车工业的结构组织发展成为非线性结构,其整体的表现形式不再是各子系统表现形式的简单相加。 三、启示及不足 汽车工业在一个国家的工业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汽车工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在于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对于我国汽车生产企业来说,准确把握市场变化规律,积极调整自身战略目标和经营管理理念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只是针对汽车工业的特点进行了一些理论层次上的分析,在细节方面并没有建立模型和求解,缺乏定量的研究。 作者:段飞陈红单位:中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汽车工业论文:冲突矿物汽车工业论文 1冲突矿物法规立法情况 2010年8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通过了以《多德—弗兰克法案》中的冲突矿物条款为基础的实施规定,要求产品中使用冲突矿物的美国上市企业必须公布相关信息。按照该法案的规定,如果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使用了冲突矿物,要对该矿物进行原产地调查,确定是否来自刚果(金)及其周边国家。如果不是来自于这些地区,仅需提供专门的信息披露报告(简称SD格式报告)。如果来自这些地区,需要对其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如果是冲突矿物,则需要冲突矿物报告(简称CMR报告),详细说明矿物的来源区域、贸易过程等信息。同时要求2015年以后,所有的大公司不允许存在不确定的情况,小公司可以延迟到2017年。该法案尽管不禁止企业采用冲突矿物,也不对使用冲突矿物的企业进行罚款。然而,由于披露的信息会引发国际舆论的关注,从而给相关制造企业增加压力,迫使其断绝与冲突地区矿物企业的业务往来。美国非政府组织EnoughProject每年对企业冲突矿物的应对状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排名并公布,通过对这些企业进行评定,使公众了解各公司对该法案的响应和执行情况。企业为了自身的声誉,维护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度,也纷纷要求上游企业禁止应用来自非洲的冲突矿物,以确保采购的产品不会为武装组织提供资金。2014年3月,欧盟建议草案,要求从刚果(金)东部及其他高风险和冲突频发地区采购冲突矿物的欧盟企业进行供应链尽职调查,从而确保进入欧盟的矿物采购行为是负责任的,不会为武装冲突提供资金。另外,加拿大、英国等国家也正积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来阻止企业参与冲突矿物的贸易。目前,国际经合组织出台的《关于来自冲突和高风险地区矿物供应链尽职调查的指导索引》被多个国家采用。 2法规对汽车行业的影响 冲突矿物是指锡、钽、钨、金4种矿物,其主要用途如表1所示。几乎所有电子设备都在使用冲突矿物,例如作为焊锡原料的锡以及用于电容器的钽等。汽车电子化是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汽车中所使用的电子部件呈现持续上升趋势。再加上汽车产业链长,对于整车产品的冲突矿物调查需要基于供应链层层进行追溯,直到最上游的冶炼厂,这个过程复杂而耗时。因此,冲突矿物法规的实施对汽车行业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3汽车行业应对策略 应对冲突矿物法规,汽车企业应明确以下三点。(1)法规是否适用于本企业。规则的适用对象必须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的公司,即需要向SEC提交年度报表、季度报表的大型公司,主要是上市公司。另外,冲突矿物还必须包含在报告公司制造生产的最终产品中。(2)冲突矿物是否来自刚果(金)地区。报告公司需要对所使用的冲突矿物的来源进行原产地调查。冲突国家主要包括战乱频繁的中非国家,即刚果民主共和国、赞比亚、安哥拉、刚果共和国、中非共和国、南苏丹、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和坦桑尼亚等10个国家。(3)冲突矿物是否为武装分子的牟利工具。报告公司一旦确定冲突矿物来源于冲突国家,按照规则,企业就必须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冲突矿物是否用于资助冲突国家的武装分子。这一过程繁琐复杂,尽职调查报告必须明确冲突矿物的原产国、矿址、冶炼场所,并进行详尽描述。更为严格的是,报告还必须经过独立的第三方审计,以确定尽职调查的方法达到国际标准,并且尽职调查的措施被切实执行。通过以上分析汽车企业主要应对措施如下。 (1)建立供应链信息库和追溯机制。对于很多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其所用的金、钽、锡、钨并非来自冲突国家。但根据冲突矿物法规,生产企业仍会面临采购商的询问,并负有对冲突矿物的来源进行“合理的原产地调查”义务。由于很多企业处于供应链的下游或中下游,一般不会直接接触到冲突矿物的直接供应商。另外,很多零部件的采购也中转多次,更加大了追踪冲突矿物来源的难度。中国出口制造企业应及早建立供应链信息库制度,对各项原料、各零部件来源的信息归类整理,同时合理地询问供应商,尽早创建起关于冲突矿物的信息追踪机制,从而满足来自采购商的询问和报告要求。中国汽车材料数据系统(CAMDS)能够帮助汽车行业对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和各级产品进行信息化管理。借助该系统,各级供应商可完成对整车中的零部件和材料产品信息的填报与提交,包括零部件的材料和基本物质的构成。在此数据的基础上,整车企业能够完成对汽车产品中金、钽、锡、钨的跟踪与分析。(2)掌握冲突矿物来源信息。如果中国制造企业所用的金、钽、锡、钨确实来自冲突国家。根据冲突矿物法规的尽职调查要求,汽车企业应获得关于冲突矿物的原产地、矿址、冶炼厂、是否用于资助武装分子等信息。同时,企业还可以在原材料采购合同中加入必要条款,以限制冲突矿物提供方资助武装冲突。(3)减少冲突矿物的使用。汽车企业在产品设计和材料采购上,应该尽可能减少冲突矿物的使用,选择符合法规要求的、经过审计的冶炼厂进行采购,最大程度地减少冲突矿物的使用量。(4)供应商信息搜集和披露。汽车企业应基于供应链进行汽车材料信息的调查与搜集,沿供应链逐级获取产品中有关金属的来源并进行信息公示。企业可借助现有的供应链管理系统,也可以借助某些专门的针对冲突矿物信息搜集设计的网络工具进行数据追溯。 4结语 总之,对于冲突矿物法规,中国汽车企业需充分了解法规要求,加强产品全产业链数据管理,掌握供应链信息,建立起追踪冲突矿物来源的信息库和询问机制,这样才能更好地“走出去”。 作者:徐耀宗柴静孙建亮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汽车工业论文:现代汽车工业论文 1汽车发动机中现代电子技术的应用 由于技术的发展,电控制喷油装置由于性能的优越渐渐的取代了原始的机械及机电混合式的系统。电控制喷油设备的好处是能够自动使发动机的状态始终保持最佳,同时可以有效的净化空气节约原料。此装备先将发动机的客观数据编程到微机处理器中,使发动机能够保证规律控制供油,在发动机启动后,依据传感器发送来的气流温度、流量、转速等数据,运用已设定的代码程序计算,再与程序中的最佳状况相判断比较来对供油进行调整,最终使得发动机达到一个最佳工作环境,提高其综合性能。 2汽车底盘中现代电子技术的应用 2.1电控自动变速 电控自动变速是通过对驾驶员控制的数据和发动机的转速、载荷、制动状态等数据的判断、运算之后自动的调节变速杆位置,使其到达最佳掌控换挡的时间控制,得到最佳档位。电控自动变速器具有灵敏性好、加速性能良好、准确返回路况信息等好处。传动系统的电控制设备,可以自动的适应工作情况的瞬间变化,使得发动机保证最低的转速状态。电控制气动换挡装置利用了电子装备代替原始的机械换挡杆,是利用电磁阀门和气动阀门来控制的,这样在简化汽车操作和达到最佳安全性方面都有了显著的作用。 2.2汽车防抱死系统 汽车防抱死系统(ABS系统)是汽车安全性部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他是利用控制车轮在汽车制动时的抱死确保车轮在地面上达到最佳的滑动距离,从而确保汽车制动时不会发生失去转向功能以及拖滑等不安全的情况,提高了汽车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能,缩短滑行距离。而驱动防滑系统(AccelerationSlipRegulation,ASR或Trac-tionControlSystem,TCS)是汽车防抱死系统的补充与完善,防止了汽车在启动和加速之后的轮胎打滑,更加改善了汽车的稳定性以及加速的牵引性。 2.3电子转向助力系统 电子转向助力系统是利用一台直流电机取代原始的利用蓄电池、液压助力缸及发动机为汽车提供动力的系统。与传统液压系统相比,此微机控制系统优点颇多,其体积小、原件少、重量轻,使转向作用力保持最优状态、最佳的转向回正,调整稳定行使性、增加低速时机动性的特性。电子技术在汽车底盘中的应用除了ABS系统,电控自动变速器(ECAT)和电子转向助力系统外还应用于自适应悬挂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CCS),随着对汽车安全性能的重视,汽车的安全气囊系统、防撞系统、安全带的装备控制等各种对安全有作用的汽车部件都逐步的采用了电子技术。 3现代电子技术在汽车工业中的发展趋势 汽车电子技术的发展是汽车未来的发展趋势,实现汽车、人、环境三部分的整体相结合,汽车电子技术是朝着微型、智能、高效的方向发展,并且在更新传感器技术,微处理机技术以及智能交通系统都不断的发展,具体介绍如下。 3.1不断更新的传感器技术 由于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的种类繁多,这就需要不断对传感器技术推陈出新,创新传感器的类型,研发各种新型的、高效的、可靠性能高而成本又低的传感器。智能性传感器不但能够自动对非线性校正和温漂、时漂,可以较强的抵御外部对其的电磁干扰,使得传感器的信号不受到干扰,保证了其高质量的精度。还能够提供模拟处理的信号,对信号进行放大和处理。同时,这种智能化的集成传感器方便安装、结构紧密,不会受到机械本身特征的影响。所以不断的推出新型的传感器至关重要。 3.2微处理技术广泛应用 世界上汽车工业对微处理机的用量极度的增加使微处理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汽车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改革,使汽车仪表从先前单一的功能逐渐变成了智能化、多功能的仪表,这样能够精准的测量并显示打印出汽车上所需要测量的数据结果。同时,微处理技术还具有预测、判断、运算以及引导的作用。具体表现例如:对汽车中蓄电池的电压、车胎气压和车速等进行检测并及时作出警示,可以监视汽车中各部件的工作状况。微处理技术被广泛的应用在汽车的故障诊断、环保、安全性能、发动机状态、控制速度等各方面。 3.3智能汽车及智能交通的推广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技术都变的更加的智能化,而智能汽车也成了汽车制造关注的方向。其中,自动驾驶仪的想法主要依靠于电子技术。智能交通系统(IntelligentTransportationSystem,ITS)的构建是与电子技术、卫星定位等多学科相交叉结合,是依据驾驶员给出的目的地信息,提供距离最短、速度最快同时避开高峰路段的最优驾驶路线,使驾驶员能够快速省油的到达所预想的地点。此系统是装有电子版地图,能够利用卫星来定位进行导航并显示出路况信息。从全球定位系统中得到交通堵塞、事故、车流量及路途天气情况等信息,根据所给出的信息得到一个最佳的行使路线图。随着此项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在未来就会出现路上的所有车辆都是根据计算机所控制的智能性汽车。 4结语 汽车电子技术的发展除了以上介绍的三点,还在软件技术、多通道传输技术以及数据传输载体等方面都是其发展的趋势。近几年来汽车技术的重大突破点大多在电子技术方面,即电子技术依然成为了汽车发张的重要因素,即未来的汽车将趋向于智能化、电子化。 作者:王晓娟单位:新疆商贸经济学校 汽车工业论文:汽车工业的创新能力评述 本文作者:张金友工作单位:山东现代职业学院 我国汽车工业技术创新能力与国外的比较分析 专利申请数量专利申请数量也是衡量一国研发能力的重要标准"就我国汽车产业而言,从量的方面看,2003年,我国的专利申请数达到182226件,位居世界前列,然而细细分析,情形却不容乐观"从质的方面看,我国的专利申请项目中,产品外观设计创新占绝大部分,并且有逐步上升趋势,而发明创作和实用新型技术的研发相对较少。 我国汽车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自主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零部件产品对技术输入有较强的依赖性〔、中、闷汽乍零部件企业在某些中低附加值产品方面具有相当的开发能力;在汽乍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开发方面具有一定能力,但是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甚大,尚不具备进行基础研发、同步开发、系统开发和超前开发的能力许多关键零部件仅仅是仿制外国产品"。 提高我国汽车工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对策建议 尽管我国汽车工业的技术基础较差,产品开发能力较弱,但我国有不断提高汽车工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有力条件,如:中国经济发展迅速,汽车市场前景广阔;有良好的潜在人才资源,只要采取的政策、措施科学有力,就一定能把我国汽车一E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此,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大研发资金投人强度研发是支柱产业的灵魂,汽车工业的研究发展与应用要求加强对研发的投人并成立研发中心,这样才能够吸引、培养企业所需要的研发人才,才能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企业提高自主创新研发能力需要大量资金,单靠企业自身远远不够这一方面要求政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研发多投人资金并注重财政资金投人绩效;另一方面要积极拓宽研发资金来源,充分利川金融机构借贷、风险投资机构等向研发注入大量资金。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技术创新人才队伍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队伍及其作用的发挥程度是决定一个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因素"因此,一方面要提高科技人员占汽车工业职工人数的比例,加强技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另一方面,要形成一种适应市场的要求,促进人才辈出.充分发挥人才价值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53深化实施以标准、专利为优秀的知识产权战略由于我国汽车行业尚未建立完整的专利)战略研究机构,缺乏专门研究人员和研究经费,难以开展系统的调研下作.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因此我们建议汽车工业的主管部门应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作用,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方针,针对我国汽车工业面临的国内和国际环境及条件,分析我国汽车工业的特殊性,应加快制定国家技术标准政策尽快实现自主知识产权为优秀的技术标准体系,同时增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优秀技术的能力。制定支持汽车行业及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政策制定支持汽车行业及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政策"自主创新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关键,已成为政府、汽车工业及企业的共识〕但是,迄今为止,政府在促进汽车仁业自主创新方面仍未推出真正有效的具体政策在政府已推出装备制造业振兴政策时.具体推动汽车下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出台,已经非常急迫目前,汽车工业研究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性技术的平台缺乏,政府有必要对为全行业服务的研究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并且对基础性、公共性研究项目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对于解决汽车工业面临的能源、资源、环境问题的研究机构和研究项日,政府不仅要在资金、人才等方面大力支持,而且要具体参与领导和组织项[I的实施政府还可以通过财政税收政策,支持与汽车工)发展密切相关产业的研究与开发,尤其是新能源、新材料、新环境保护领域的研究开发"政府还应当做好新能源、新材料、新环境保护技术的前期市场导人工作,对新能源、新材料、新环境保护技术的前期应用给予部分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 汽车工业论文:我国汽车工业面临挑战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WTO保护期结束,汽车工业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危机,汽车工业企业必须对所处的内外环境、宏微观环境进行分析,找到汽车企业所面临的机会与威胁、优势与劣势,对汽车企业实施危机管理,构建一套既有理论依据又具实践价值的危机管理对策,以保证汽车工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危机管理汽车工业SWOT分析对策分析 随着WTO保护期结束,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危机,加之中国汽车工业企业普遍缺乏危机意识,没有建立相应的危机管理对策,危机应对能力十分薄弱,一旦危机出现,汽车工业将难以应对,必将面临生死存亡的抉择。因此,正确分析我国汽车工业所处的内外环境、找到汽车企业所面临的机会与威胁优势劣势,构件一套危机管理对策,对保障汽车工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一、汽车工业企业危机管理的SWOT分析 对中国汽车工业企业危机管理进行SWOT分析,可以找出中国汽车工业企业危机管理中的优势与劣势、机会与威胁,从而构建出有效的中国汽车工业企业的危机管理攻防策略体系。 1.中国汽车工业企业危机管理的优势分析 首先,完备的汽车工业体系。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中国汽车工业已经体系完备,基本建立起了包括轿车、载货车、客车、专用车和零部件等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其次,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力成本低廉是中国汽车工业在国际竞争中突出的成本优势,也是国外跨国公司争先在中国投资办厂的动因之一。再次,价格上有比较优势。中国生产的某些国产车型与进口车相比价格上有比较优势,如3吨左右的轻型货车的价格水平还不及国外同车型价格的三分之一。最后,熟悉市场。中国的汽车生产企业比国际跨国汽车公司更熟悉中国的国情,更清楚市场和用户的要求,开发的产品更有针对性。 2.中国汽车工业企业危机管理的劣势分析 首先,汽车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低,整车出口能力较弱。按照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统计,若将零部件行业也计算在内,则中国汽车工业大致是每年人均生产一辆汽车,而日本是40辆~60辆,欧美是20辆~40辆。其次,技术开发投入和投融资来源不足。据《中国汽车工业年鉴》统计,2004年中国汽车行业的研发费用仅为86.2亿元,占汽车工业销售总额的1.45%。而国外主要跨国公司的研究开发费投入比例一般为5%,有的甚至高达10%。最后,产业链条短,企业规模偏小,生产成本偏高。 3.改善中国汽车工业企业危机管理的机会分析 第一,到2020年中国国民经济要实现翻两番的奋斗目标,经济增长速度年均须达7.2%,这将为中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第二,经济社会的工业化、城市化加上庞大的人口,使中国成为当代最有吸引力和潜力的汽车消费市场、巨大的国内市场给中国汽车工业的成长壮大提供了较好的机会。第三,居民收人水平的提高将推动消费结构升级,从而为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目前,中国人均GDP已达1000美元,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未来10多年,中国汽车市场维持年均15%左右的增长速度是有可能的。最后,随着中国汽车市场快速发展和国际汽车产业制造基地不断转移,中国已成为跨国汽车公司投资热点,从而可能成为世界新的汽车制造基地。 4.中国汽车工业企业危机管理的威胁分析 (1)经济环境因素带来的威胁。根据需求理论,汽车消费需求是人们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需求而产生的次生需求。在经济危机时,由于员工对未来预期充满不确定,就会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由于主要需求大幅度地降低,作为次生需求的汽车消费需求也随之大幅度减少,汽车工业企业收入也随之急剧减少,出现亏损和财务危机。 (2)自然环境因素带来的威胁。导致危机事件发生的自然环境因素多种多样,其它们引发危机的作用方式、范围及后果不一样,对它们的预防和控制手段也不一样。首先,汽车使用量的增加,加重了自然环境的负担,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引发汽车工业危机的首要因素。其次,中国目前各大城市的道路交通严重不足,成为限制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又一危机因素。最后,随着汽车数量的与日俱增,对石油和石油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而石油的短缺,已经构成未来汽车工业发展最为严重的瓶颈。以中国5%的人均GDP增长率计算,到2015年交通的能源消耗将是现在的3倍,国内的原油根本无法满足需求。 (3)政策环境因素带来的威胁。第一,不合理的税费延缓了中国私人汽车消费热潮的到来,成为制约汽车消费扩大的最重要的因素。第二,不完善的金融政策制约了产业的发展、汽车消费的增长、汽车市场的扩大。第三,交通管理政策。长期以来,城市交通管理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道路交通的变化,城市交通拥挤程度日益加剧。由于中国存在混合交通、城市道路占用严重、停车设施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交叉路口秩序混乱、道路的不合理占用等方面的问题,而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很低、管理手段落后、设施缺乏、交通法规教育及执法力度不够等等弊病,导致了通行能力的下降,也加剧了交通供需失衡的矛盾,给交通管理带来了更大的难度。以上分析说明:入世后中国汽车生产企业面临的危机是多方面,多数危机是汽车工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而成的,入世环境的变化使这些新老危机进一步加剧,如果不加以消除,将直接危及中国汽车工业的生存与发展。 二、汽车工业企业危机管理对策 汽车工业企业应充分认识所处的环境中的有利和不利因素,通过卓有成效的危机管理活动,制定有效、合理的危机管理对策,降低危机带来的损失和危害,获取危机中的商机,激发汽车工业企业更大的活力。 1.战略创新策略 中国汽车工业企业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辅以必要的政府政策引导的前提下,以国内大的汽车集团为基础进行重组,在此基础上推进与国外大型汽车集团的合作与重组,向国际大型汽车集团的实力靠近,缩小与外国汽车制造企业的差距,更好地迎接汽车工业全球化的挑战和竞争。目前,中国仍要继续扩大和加强与世界领先汽车集团的合资与合作,按照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对利用外资的政策和政府管理的模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本和先进技术,尽快地缩小与国际发达水平的差距,共同面对加入WTO的压力,更有利于免受国际汽车龙头企业产品的直接冲击。提高企业集团的竞争实力。 2.自主发展策略 中国的汽车工业企业要在国际上立足,就必须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和品牌,拥有自主研发的能力,应当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将使中国市场对高质量、高档次的产品需求不断上升,中国企业必须作好迎接市场升级的准备,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迎接市场升级的挑战。首先,中国汽车生产企业可以通过官、产、学、研大联合,集成各方面的技术创新资源和能力,构建起一个具有世界水平的、具有雄厚的创新实力、运作机制良好的创新平台,从而与产业发展实现良性互动,在关键的产品和技术上形成持续创新力,实现新一代汽车技术的重点突破,从而促进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加大技术研发与科技投入的力度,形成自我设计开发能力,带动中国汽车产业生产效率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再次,构建技术创新的重要途径——加强国际国内合作。鼓励企业采取合资、合作的方式,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不断研制、开发、生产新车型。 3.人才策略 汽车工业企业在实施人才战略时,要突出四个重点:首先,培育真正的企业家。企业家是企业发展所急需的优势资源之一,企业家被公认为现代经济发展中的主要因素,企业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稀缺资源。特别是经济转型中汽车工业企业的改革与成长,急需大批企业管理帅才的支撑。其次,注重人才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在知识、信息更新速度日益加快的情况,中国的汽车工业企业既要留住人才,更要吸引外来人才充实自己的队伍。再次,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良好人才开发运行机制。最后,实行人才资源提升和人才国际化双战略。在人才资源提升战略方面:一是提升汽车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教育层次,专业教育中心高移,以本科教育为主,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数量。二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强现有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提升现有人才尤其是具有中专以下学历人才的文化技术素质,争取到“十五”末期,现有人才中50%以上达到大专以上水平。三是吸引高层次学历的海外人才,回国投身中国的汽车现代化建设。四是进一步提高汽车系统的人才管理水平、布局水平、效益水平和信息化程度,使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进入到国际先进行列。在人才国际化战略方面:一是培养中国自己的,在人才管理和培养方法上与国际接轨,并能够进入国际科技前沿、与国际同行交流密切、有较大影响的汽车科技大师和高技术创新人才,以及培养一大批精通国际惯例、善经营会管理的国际技术人才和国际商务人才。二是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中国工作,为中国的汽车工业献计献策,同时把大量优秀的汽车人才送到海外工作、学习、进修和交流,逐步形成符合国际惯例并具有中国特点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三是把握住引进海外人才的关键点,投入足够的资金,引进急需的优秀拔尖人才,并积极扩大人才劳务出口,寻求合作发展,开创广阔的人才空间,学习先进的技术和管理。 4.加快汽车服务业发展策略 加快并提升汽车服务业的发展速度与水平,既可以应对开放汽车服务贸易所带来的直接冲击,提高中国汽车服务业的竞争力,更为重要的是,还可以减弱服务贸易开放对汽车产品市场的全面影响,提高中国汽车工业的综合竞争力。(1)从宏观经济政策上加快汽车服务业的发展。要允许汽车工业企业进入汽车服务贸易领域,鼓励和推动汽车工业企业与金融、保险、租赁行业的合作,以促进汽车金融服务、汽车保险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的较快发展。尤其是要尽快对非国有经济开放汽车服务业,打破国有企业对汽车服务贸易的垄断地位,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平等竞争,通过加强市场竞争程度推动汽车服务业的资源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各类汽车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质量。(2)依赖体制改革加快汽车服务业的发展。一是解决汽车制造业与汽车服务业,尤其是汽车金融业和汽车保险业的体制分割和体制障碍,沟通、加强这两个产业的内在联系;二是改革与汽车服务贸易相关的贸易、财税、金融、保险等方面的体制,形成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三是要加快国有汽车服务企业的体制变革,大力发展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汽车服务公司,尽快加强汽车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汽车服务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 5.提升优秀竞争力策略 拥有优秀竞争力的中国汽车工业企业能获得超额利润,有了雄厚资金实力,中国汽车工业企业也就能更好地抵御危机,降低危机对企业的威胁程度,追求优秀竞争力是保证企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战略。首先,汽车工业企业从高层管理者到每一个员工,都应该认知企业优秀竞争力战略在汽车市场竞争特别是国际汽车市场竞争中的作用,重视和关心汽车工业企业优秀竞争力的培养。其次,要集中资源从事汽车专业化经营,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形成自己在经营管理、技术、产品、销售、服务等诸多方面与同行的差异。第三、加强技术创新,这是打造中国汽车工业企业优秀竞争力的关键。一个汽车工业企业要形成和提高自己的优秀竞争力,必须有自己的优秀技术,可以说优秀技术是优秀竞争力的优秀。对汽车工业企业优秀产品进行技术分解、归类和整合,弄清一般技术、通用技术、专有技术和关键技术。然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专有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研究、攻关、开发、改造,并进一步提高和巩固,以形成自有知识产权的优秀技术。第四,在汽车工业企业管理方面,应加快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企业领导体制、法人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管理体制、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等,为汽车工业企业优秀竞争力的打造提供制度保证。第五,塑造独特的汽车工业企业文化。竞争对手可以模仿技术、品牌,惟独不能模仿全体员工认同的价值观——企业文化,这个价值观无形中能形成了对员工的激励,使他们为此而奋斗,形成独特的优秀竞争力。 6.发展电动汽车策略 从治理环境污染和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出发,中国发展电动汽车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1)以创新精神来精心组织电动汽车的研发。在发展电动汽车方面,国家应发挥主导作用,由国家统一部署,组织计委、经贸委、科技部、各有关地方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共同做好这项工作。还可按照市场机制原则,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大型汽车集团为依托,组建电动车辆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关键(优秀)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在保证中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提下,还应加强与国外有关机构(学术团体)的交流,及时掌握国外研究开发动态,为我所用,与国外有关研究开发机构(公司)进行一定程度的和多种形式的合作,甚至引进某项关键技术或联合开发、成果共享,以便在世界电动汽车领域取得领先地位。 (2)全社会支持,尽快实现电动汽车产业化。国家对发展电动汽车应进行全面规划,统盘考虑,既着眼于当前,又放眼未来。从整个项目工程看,应采取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车多项并举的方针。由于中国在纯电动车技术研究开发方面已有相当基础,技术较成熟,重点是突破电池技术“瓶颈”,提高电池的性能、寿命,降低使用成本。建议在一些城市和风景旅游区开设实施电动汽车试验示范区,试验或强制使用纯电动汽车。同时大力开展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研究,加快产业化的步伐。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相对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电动车近期更具产业化前景。 汽车工业论文:现代汽车工业技术状况分析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引言;问题呈现;解决对策;结束语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汽车诊断及维修技术也在悄然发生变化、维修手段有待更新: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维修行业业务过程愈显复杂、数据信息量大、维修技术有待提高:汽车维修诊断和维修自身整体发展落后于汽车设计和汽车制造技术的发展、制约汽车维修技术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维修中环境保护问题得不到落实、现代手段的有效运用:汽车维修业推向现代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汽车维修行业运用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建档、管理、维修人才的积极培养、加入对维修人员的考试行列应该是趋势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消费理念的逐渐更新,汽车已成为现代社会中人们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一种重要交通工具。然而,当我们在尽情享受现代汽车工业发展给我们生活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我们也无法回避这么一个现实,那就是汽车随着行驶里程的增加和使用时间的延续,其技术状况将不断恶化。因此,我们不仅要不断研制性能优良的汽车,也要借助维护和修理水平的提高来恢复其技术状况。 关键词:汽车维修职业教育行业特征检测手段 一、引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制造各领域也随之发生深刻变化,汽车诊断及维修技术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近几年随着我国汽车制造业和公路交通运输业的迅猛发展,汽车数量在不断增加,这客观上对汽车检测诊断和维修技术提出了较高要求,尤其对如何保证通过汽车维修确保车辆运行不造成或少造成社会公害问题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结合自己的认识和体会,拟对此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二、问题呈现 1.维修手段有待更新 纵观我国汽车维修行业,多少年来,一直无法摆脱手工作坊式工作模式,实现质的飞跃。特别是由于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维修行业业务过程愈显复杂、数据信息量大,人力往往难以对维修各部门工作进程进行有效监督和对企业经营数据进行准确的统计和分析。以一个三十人的维修行业的月度工时统计,如采用人工计算,需要一个工作人员一到两天的时间,加之维修周期长的统计报表,更是大大增加了管理者主观判断上的失误性,因此极大挫伤了维修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弱化了汽修行业的凝聚力;较为零散的管理也弱化了本行业在顾客心目中的形象,不利于为长期、灵活的客户服务奠定坚实的基础;行业维修手段的普遍落后无疑使修车时间延长,劳动效率降低,工时费增多,引起消费者不悦,这可以说是现在汽车维修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同时汽车维修资料信息查询也一直以来处于原始、落后的现状,这一点是公认的,传统的汽车维修资料查询形式,如主要借助图书、杂志、报刊等落后传统媒体没有改变,其结果只能是信息量小、查询速度慢、资料更新迟缓,特别对于近几年来大量涌入的进口汽车,更因缺乏维修资料,给维修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就相当一部分汽车维修技术人员而言,他们根本不可能将数千种车型的维修资料、数据、程序等记忆在大脑中,汽车维修现有落后的维修手段越来越显示出自身的局限性。 2.维修技术有待提高 汽车维修诊断和维修自身整体发展落后于汽车设计和汽车制造技术的发展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现在汽车已经是高度的机电一体化,尤其微电子技术、电子控制技术在汽车上已经广泛应用,可就现在大部分汽车维修人员现有的维修技术,和他们所接受的一些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汽车维修技术的要求;汽车维修中,维修人员确定维修思路由于受到自身先天条件(维修技术)的制约,显得较慢,且又不准确,所以遇到棘手的、错综复杂的故障就会感到束手无策,这种情况下许多人往往采用碰的方式,毫无头绪地对一些部件进行更换,给车主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就现在的一些顶级车而言,敲打维修只能是捉襟见肘,毫无意义。同时,制约汽车维修技术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维修中环境保护问题得不到落实。我们知道,汽车废气排放的标准对现代汽车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汽车维修业来说,不仅要求一些部件的重装质量非常好,而且要体现维修人员的高超的维修技巧,否则一般的维修水平就不能通过排放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由于汽车职业教育跟不上维修行业一线上不断发展的形势,客观上已经导致了很多问题和争议,目前汽车维修行业人员的素质问题,特别是汽车维修职业教育问题日益突显,如何培养优秀的汽车维修工人,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已经是摆在整个行业面前较为突出的问题。 三、解决对策 1.现代手段的有效运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应尝试将以计算机为主要载体的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到汽车维修业中去,以实现把汽车维修业推向现代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的高潮。我们有理由相信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将预示着汽车维修革命的到来,这种革命的到来会让汽车维修从业人员的维修服务意识不断根深蒂固,他们也将会切身体会到先进维修手段的运用所造就的是“高端服务”,这种服务将势必成为汽车维修行业将来竞争最重要的手段。当然,基于强势维修手段下的维修体系应该包含良好的维修服务、售前服务及售后服务,缺一不可。事实上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不仅可以加强维修人员的服务意识,也将有助于提高整个维修行业的运行效率,特别是有助于建立快捷,方便的客户维修信息和维修档案;建立稳定的客户关系和科学准确的维修经营数据。可以说,汽车维修行业运用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建档、管理,不仅速度快,时间短,资料全,效率高,而且准确及时的汽车维修报表在客观上也能减少管理者主观判断上可能造成的失误,这有利于加强维修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行业的凝聚力。伴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汽车维修专业互联网的开通将可以更迅速、快捷地提供维修配件、维修设备、维修资料、维修技术与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供需信息,使维修行业经营者和管理者能够及时获得信息,作出正确的选择和决策,而互联网上的行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人才互访,也将加速汽车维修技术人员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 2.维修人才的积极培养 汽车维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维修人才是关键,任何离开或忽视了人自身发展的因素去寻求企业内部的所谓发展只能是空中楼阁。所以我们除了要求维修人员参加日常的维修培训外,使他们通过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体系来提高他们的维修水平也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诚然,我国曾经有类似于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对汽车从业人员的认证考核,且早在本世纪初期就大约有十几万人通过鉴定并取得资格证书,但是原有的职业教育知识体系陈旧,没有充分体现现代汽车技术的闪光点和发展趋势,因此考虑新的适合汽车维修发展趋势的职业教育以及考试模式显得特别重要。同时,现在的职业技能鉴定是全科式的,几乎和汽车设计,制造,维修有关联的所有科目都得掌握,根据现代汽车设计和制造技术的发展情况来看,做汽车维修的专才显然不够,特别是随着汽车维修业的发展,以往对维修人员考核中比较弱化的项目,如汽车配件和估损以及维修企业管理,在现代维修业发展形势下显得格外重要,将它们加入对维修人员的考试行列应该是趋势。 事实上通过有关机构的调查表明,大部分行业内人士对这这考核项目都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而且我们认为,汽修考核应该涵盖目前汽车技术最新的发展要求,体现规范的诊断思路和操作流程,对于考试合格人员应统一颁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制订的证书,以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效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对汽车维修从业人员的教育符合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结束语 现代社会对汽车故障诊断技术和维修要求非常高,汽车维修过程中,要树立汽车维修行业在整个社会中应有的地位,需要的是维修行业硬件和软件的共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汽车维修行业的健康合理发展。 汽车工业论文:西部汽车工业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对西部汽车工业受到威胁的考察,分析西部汽车工业的优劣势,并据此提出西北汽车工业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西部汽车工业 面对WTO过度期的结束,以及国际国内汽车工业迅猛的发展势头,西部汽车工业面临着极大的困难和挑战。此时非常有必要明确发展对策。 一、西部面临的国外及东中部地区汽车工业的挤压和挑战 首先,国内的市场份额受到威胁。外国汽车企业和东中部地区的汽车企业利用其熟练的市场运作、灵活的竞争手段竞相瓜分国内市场。其次,加入WTO后,进口汽车价格走低,东中部的汽车工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更以低价位赢得竞争优势。西部汽车企业生产成本却高居不下。第三,国外企业以其领先的技术优势占据中高端市场。国内东中部地区汽车企业则通过联合研发增强实力。而西部汽车工业企业技术落后、资金缺乏。第四,国外汽车巨头和东中部汽车企业服务意识强,形成了第三方物流等新的物流模式。而西部汽车企业销售服务却局限于传统模式。 二、西部汽车工业的优劣势分析 1.西部汽车工业的劣势 (1)企业规模小,产业集群化程度低。按照国际上25万辆-30万辆的经济规模临界点要求,西部还没有一家汽车企业能够达到。西部汽车工业产业集群程度低,集群规模少、小。 (2)政府管理多头、相互封闭,专业化分工协作少。西部各级政府部门对西部汽车工业企业管理过多,干涉过多,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地区间恶性竞争,相互拆台,争夺外资。 (3)技术研发水平落后。产品以合作和引进为主,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少。而科研投资依然少而又少,多数企业每年开发费用不到销售额的0.1%。 (4)投资结构不合理,企业资产负债率高。2004年西部汽车工业国有及集体资本占实收资本的19.9%,个人资本占9.5%、外商资本占15.3%。外商投资在实收资本中所占比重很大。2004年西部汽车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4.0%,对银行资本的依赖很高。 (5)信息化程度低,汽车服务体系不健全。西部汽车的设计、开发和制造能力相对较低,普遍缺乏高效的网络化设计平台、集成制造平台、公共测试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没有系统的现代化的汽车销售服务体系。 2.西部汽车工业的优势 (1)西部汽车工业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西部汽车工业在全国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一方面,西部汽车工业带动了西部的机械电子、石油化工等多个行业的发展。如促进了装备行业的发展、车用计算机软件系统的更新,推进了电子计算机领域的更新换代。另一方面,促进了西部道路交通建设的加快,促进了西部地区现代化物流的发展。 (2)西部汽车工业部分产品具有较强竞争力。中重型载货车:2003年重庆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和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产量占到全国的7.05%,市场占有率超过10%。轻型车:轻型车中西部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轻型货车占全国4.8%,2003年轻型载货汽车-皮卡异军突起,占到了全国的半壁江山。微型车:西部的长安汽车一直保持微型车行业领先的地位,市场占有率居于首位。摩托车:在全国前10家摩托车生产企业中,西部企业占到了二分之一,其产量占全国的28.3%3.西部具有很强的产品研发实力 西部众多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多家汽车研究中心,如:长安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都设有汽车和发动机专业、汉阳专用车研究所等等。 三、发展西部汽车工业的对策建议 1.培育产业集群 重点放在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上。其次,把小企业纳入专业化分工体系中,扩大专业化生产规模。加快企业自身的主辅分离,提升配套企业的规模和档次。 2.大力发展自主品牌 利用合资企业、跨国公司的技术优势,加快外方技术转让的速度,扩大技术转让的范围。利用西部大学和研究机构众多的优势,进行产、学、研三方合作。 3.加大汽车工业对外合作 积极承接国际制造业转移,通过合作、参股等方式引进整车、零部件、物流等方面的企业,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各级政府也应该主动搭台。 4.培育西部汽车行业协会 积极实行政府职能转变;制订有关的扶持政策;尽快建立完善保障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法规规章;尽快形成行业协会分布合理、覆盖广泛的布局结构;建立行业协会运作机制。 5.引进和培育汽车人才 鼓励学校、社会培训机构与企业结合,开设对口课程;加大政府投入,成立汽车研究中心或汽车研究院。 6.建立汽车技术公共平台 整合西部科技资源,组建汽车、摩托车工程技术中心。建立西部汽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7.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规范行业市场 建立汽车行业管理与汽车消费服务领域的相关法规;制订相关的保护性政策。例如实行计划管理、目录管理、项目管理、关税配额制、差别关税、技术标准限制,以及反倾销法等;调整税费结构,建立以燃油税为主体的汽车消费税费体系;鼓励分期付款。 8.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培育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各地资金向西部投资。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促进企业研发和产业升级;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汽车行业;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城市交通问题。 汽车工业论文:世界贸易组织对汽车工业影响论文 加入WTO对我国汽车工业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关税方面,在短期内和局部领域会给我国汽车工业带来阵痛,但加入WTO将引起我国汽车产业政策、规则方面的调整,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影响是深刻、长期和全面的。如果我们因势利导,加大调整和改革力度,在有限的保护期内,尽快融入世界汽车市场的大格局中去,可以使我国汽车工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一、WTO有关汽车方面的主要条款与我国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比较 1、WTO有关汽车方面的主要条款 货物贸易方面的条款:国内税和其他费用在汽车销售、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诸环节对国内产品和进口产品一视同仁;取消进口数量限制,以近三年实际平均进口量作为过渡期,以第一年发放的配额量为基础,年增长15%,直至2005年取消配额,汽车贸易量的进口基数是60亿美元;从2000年起关税每年下调10%,2006年前整车进口关税平均降至25%,零部件进口关税平均降至10%。 贸易技术壁垒方面的条款:《贸易技术壁垒协议》(简称TBT)规定推行强制性技术规格、非强制性技术规格和产品认证制度,但该协议在“在各方同意的国际标准中,对旨在保护发展中国家使用的特有技术生产方法和生产过程中的技术规定、标准和测试方法存在根本差异的,不应予以使用”。 投资与技术转让方面的条款:WTO从2001年开始执行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该协议规定:不得规定国产化比例;进口与出口不得挂钩;不得限制进口部件总成装车;不得以外汇平衡为理由限制进口;不得规定出口数量;可拒绝执行强加上述要求的合同。 服务贸易方面的条款:必须提供市场准入渠道,允许跨国资本自由流动;不得采用数量配额和垄断专营方式限制国外供应商数量;不得进行服务贸易总额或资产总额的限制;不得实施股比与投资总额的限制;不得对法人形态进行限制;禁止向本国服务商提供补贴;必须实行国民待遇;必须给予最惠国待遇等。 2、我国汽车产业现行主要政策或规定 货物贸易方面:对进口汽车有数量限制,并征收10%的消费税,15%的车辆购置费;整车进口平均关税为55%,其中,轿车、轻型车整车进口征收80~100%的进口关税,零部件进口平均关税为35%。 进口车价主要由整车到岸价、消费税(5%至8%)、增值税(17%)、关税(80%至100%)构成。 服务贸易方面:外资不得进入中国汽车服务领域,如进出口、融资、保险、租赁等;生产汽车、摩托车和发动机产品的中外合资、合作的外方股权比例不得高于50%;规定法人形态,在整车与发动机领域不得以独资形态出现;外商不得独资在我国建立客运和货运运输公司。 投资与技术引进方面:规定国产化率,并根据国产化率制定进口关税的优惠政策;鼓励出口政策;引进技术的审批必须考虑国产化要求,否则不予批准。可以看出,WTO中的主要条款与我国现行汽车政策之间矛盾的焦点在于市场准入方面,我国现行的汽车产业政策或规定在投资、技术、服务、贸易等领域限制国外企业的进入,恰恰与WTO的基本原则相对立。 二、加入WTO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影响 1、关税调整的影响 关税调整包括整车和零部件两个方面。 整车方面:目前我国进口轿车价格是由到岸价、消费税(5%~8%)、增值税(17%%)、关税(80%~L00%)所构成。以上综合税率按车辆档次(排气量)的不同,从121.68%至154.35%不等。另外,还包括商检费用、运输费用、金融费用以及选装件价格、经销商费用和诸如许可证转购等其他的费用。以进口一辆排气量为2.2升、到岸价约为15万元人民币的丰田佳美轿车为例,其消费税为8%、增值税为17%、关税为80%,那么综合税率应为129%。以15万元乘以129%等于19.5万元。再加上金融、商检、经销等其他环节的费用约8至10万元,这辆车的实际价格至少在42万元以上,至少比到岸价高出27万元人民币。 过渡期后汽车整体关税可能下降至25%,但不会所有车型税率都为25%。轿车关税有可能会比其他车型高一些。加上增值税、消费税、正常的销售利润等,轿车整车价格不会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幅度下跌。在一辆国内实际价为42万元的轿车中,关税只有12万元,约占30%。即使2006年中国进口车关税降至25%,这辆车的国内实际价最多不过降低9万元。况且,我国的关税减让是分阶段实施的。从价格角度看,目前我国轿车的价格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车型,加入WTO后价格对国产轿车的冲击是有限的。 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天津夏利、长安奥拓等微型轿车,国外市场同档次轿车的平均价格约为5000美元左右。而夏利、奥拓的部分车型1999年以来已降至5万元人民币以内。从价格上相比,即使入世六年后,国产微型轿车也并不惧怕进口的同类车。而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一汽大众捷达、神龙富康等中档轿车,国际上同档次车的价格约8000美元,按照目前关税及汇率计算,报关后价格约合人民币15.1万元,稍高于上述国产车型价格;按加入WTO六年后的关税及现有汇率计算,国际上同档次车报关后的价格约合人民币10.5万元,低于上述两种中档国产轿车目前的价格。可以这样说,加入WTO后轿车排量越大,级别越高,价格优势就越不明显。国产与进口轿车在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方面差距很大,国外轿车品种、规格之多,对消费需求不同层次的覆盖面之广,是目前国产轿车所不能比拟的。据有关调查显示:国际同类产品价格即使高于国产车,20%左右的消费者仍将购买进口车;进口车价格与国产车基本持平时,将有80%的消费者购买进口车。因此,一旦“入世”,中国汽车市场将会受到价格与品质因素的双重影响,而不单单是由价格来左右。这是进口汽车冲击国产汽车的最主要因素。 零部件方面:加入WTO以后,零部件进口平均关税将由目前的35%降至10%。随着轿车整车市场的竞争日趋加剧,也会要求其配套件同步降价。在选择配套件时,将逐步采用国际通行的竞争定点。比较采购原则,配套价格一般仅比国际价格高3~5%,原来配套零部件企业获得的较高额利润将不复存在,许多企业已经出现或即将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 我国汽车零部件工业总体滞后主机的发展,基础薄弱。其原因: (1)投资严重不足,投资比例不合理,我国汽车工业对主机的投资远大于零部件。“六五”、“七五”、“八五”期间对零部件的投资仅占汽车工业总投资的30%左右。国际零部件企业一般都有几百万套(件)产量,为多家整车企业配套,而国内零部件企业,即使是国产化搞的最早、规模最大的上汽集团,也不过是几十万(件)产量。大多数零部件企业没有形成规模经济,普遍成本高,效益差,基本不具备国际竞争力。 (2)结构极不合理,几十家企业生产同一类零部件产品,产品水平不高,生产规模,许多企业铸、锻、冲、机加工、热处理、总装等样样具备,“小而全”难以形成经济规模。 (3)产品和工艺水平不高,引进车型国产化缓慢。许多工艺难点仍未突破。一些高新技术产品尚属空白,关键件难以国产化。 (4)产品开发能力弱,难以适应整车更新换代要求。 2、投资与投资政策 加入WTO在投资与投资政策领域对我国汽车工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现有投资的冲击,投资政策变动引起的中外合资企业中控股权的争夺,以及外国独资企业与中资企业、合资企业的竞争。 在投资政策方面,目前我国《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对投资有严格的限制,加入WTO以后,这些限制迟早要取消。 从宏观的角度看,股权比例和法人形态等方面限制的取消,意味着中方将让出汽车企业的主导权。因为即使在目前规定法人形态与股权比例的条件下,外方仍始终控制着技术产品的主导权,对合资企业在技术方面的授权和转让极其少。股权比例限制的取消,使中方在合资企业中的发言权更小,而法人形态限制的取消将使外方掌握除在市场、金融方面之外的全部权利。这样,我国汽车工业将可能成为国际跨国汽车公司的生产、消费地。 从微观的角度看,投资政策调整的影响并非完全对我国汽车企业不利。原有的投资政策实际上抑制了合资企业的技术创新,保护了外方投资者,用行政手段规定股权比例或让出一定市场的方式直接强制要求外方输入技术,这在短期内是有效的,但在极其有限的竞争空间内,技术的输入不仅是有限的,且输入技术的“品质”大都是次优、甚至是已经淘汰的,技术转让费和技术引进费也是极其昂贵的,产品更新周期大大长于跨国公司。投资政策的调整将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充分,产品更新换代更快,真正形成技术创新机制。 零部件与整车不同,国家只是对关键零部件有股权比例与法人形态有限制,目前我国零部件企业之间的竞争不充分主要不是来自外方,而是来自地方与汽车集团对零部件市场的分割。因此,加入WTO以后,对我国现有零部件行业的“散”、“乱”、“差”进行“整合”在所难免。在现有市场份额下,不仅外资不愿进入,而且己有的一批规模不经济、缺乏竞争力的外资企业,外方考虑的首先不是发展,而是退出的问题。对于有实力的外资企业,将可能在市场整合的过程中随着市场的集中逐步拓展。零部件的整合对我国零部件企业,特别是具有较高技术水平、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是有利的。 3、产品与市场和技术 产品方面:我国现有轿车产品都是引进国外的车型,其中上海别克、广州本田、一汽大众奥迪A6、神龙富康、上海大众帕萨特B陷等具有90年代水平,其余如普通桑塔纳、捷达、夏利、奥拓等属80年代水平。具有90年代水平的轿车目前在我国保有量很少,而保有量大的几种车型在发动机工况、节能、安全、环保、电子技术应用等方面,与现代轿车相比存在许多不足。 技术方面:加入WTO以后,我国的汽车技术开发面临着艰难的抉择。一方面,基础研究、基础储备特别是缺乏技术开发带头人,边际成本大大高于国际汽车企业;即使产品开发出来了,又将面临市场问题,开发高成本形成的产品高价格难以同国际产品相抗衡。目前一汽、东风公司等,虽然在国内汽车行业中属技术力量较强的,但自主轿车开发能力与国际水平差距大。一汽多年来,只开发了红旗轿车,而其他厂家尚无成熟的轿车产品上市。上汽总公司虽然建立起合资性质的技术开发机构(泛亚技术中心和大众技术中心),但其技术产权仍掌握在外方,仍培育不了自己的技术开发能力。我国汽车行业的技术开发只有少数局部的开发实践,没有完整的现代化的轿车整车开发技术,许多开发实质上还是仿制。市场方面:加入WTO以后,我国汽车产品的生命周期将大大缩短,像普通桑塔纳那样近18年的产品生命周期将一去不复返。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对我国新产品将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对于缺乏规模经济的零部件项目。随着整车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每种产品数量将减少,如果仅为一种整车配套,那么零部件厂家将效益不高甚至亏损。 以上分析说明:今后几年国产轿车市场占有率呈下降趋势是不可避免的,而为了阻止市场占有率快速下降对我国轿车引起的负面影响,全面大幅度降低整车价格从而向国际价格回归是今后几年的必然趋势,而大幅度的降价必然给轿车生产企业带来利润较大幅度的减少。从产品的角度看,目前单车的利润水平是在竞争不充分的条件下产生的,加入WTO以后,市场竞争不充分逐渐为竞争充分的市场所代替,从而降低整车单件的利润水平是一种必然趋势,但市场竞争充分条件下的利润率水平将难以维系我国部分国有企业和合资企业的高成本运行。 4、零部件的国产化 零部件国产化政策的调整,将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对汽车零部件调整政策的一个优秀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国产化政策调整对零部件企业的影响大大超过关税调整对企业的影响。但政策的调整与经济变量的调整对企业的影响方式完全不同。 1994年颁布的《中国汽车工业产业政策》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产化政策,该政策规定凡是达到一定国产化标准的,可享受不同的优惠税率:零部件100%进口,国产化率为0时,关税为50%;国产化率达到40%,关税为30%;国产化率60%,关税为24%;国产化率80%,关税为20%。 从这一政策的初衷看,国产化政策是为了培育我国的技术开发能力,增加就业。在国产化政策的引导下,我国轿车生产企业将主要精力放在国产化方面,许多企业以国产化代替了企业的自主开发。加入WTO以后,取消或者减弱国产化趋势将加强。一是来源于WTO本身对国产化的否定;二是国际汽车产业是以市场为评价标准,加入WTO后我国轿车生产企业对零件要遵循全球采购、全球供货的规则;三是国产化政策不仅没有真正培育起我国零部件的技术开发能力,相反各集团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建立起了通用性差、没有市场竞争力的小而全的零部件体系,许多企业为国产化而国产化。取消或者减弱国产化的要求直接有利于我国的轿车整车厂,使其在零部件采购方面具有重大的选择权,可以更多地从技术和成本方面考虑零部件体系,在更大的空间优化配置资源。 取消或者减弱国产化的要求对我国零部件企业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其影响程度完全取决于产品的成本和质量在国际上是否具有竞争力。 从产品本身的特点看:轿车零部件按其产品特征可以分为铸锻毛坯件、大型结构件、高技术功能件和一般小件。铸锻毛坯件和一般小件属于低附加值产品,是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产品转移的对象,此类产品具有明显的生产地和消费地指向,跨国零部件企业一般也要求当地化生产,因而对我国汽车工业影响不大。大型结构件如车架、车身、车桥、内外饰件等因体积大,不易运输,进口成本高,此类产品也具有生产地指向,因而也不是跨国公司出口的重点,但跨国公司可以采用合资、独资等方式实行当地化生产。因此,只要零部件企业的量、价格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在国内就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而高技术功能件,如电子控制系统、安全系统和尾气净化系统等高技术件,这些零部件的技术完全掌握在跨国公司手中,我国零部件企业不具备竞争优势。 从零部件的国产化率看:由于汽车零部件的关税将进一步下调,因而依赖进口材料越多的零部件企业,更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相反,生产零部件的国产化率越高,对零件采购成本下降的空间就越小。 从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看:我国汽车工业的零部件企业所有制性质多种多样,有国有、集体、民营和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又有同汽车跨国零部件公司的合资,同非汽车公司的合资,相比较而言,入关对它们的冲击较小,而对于其它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则有较大程度的冲击。 5、汽车服务贸易 我国汽车服务贸易是比汽车生产更加幼稚的行业,其体制仍基本上沿袭计划经济下的旧体制。目前除合资企业可以销售本企业的产品外,在经营范围方面限制相当严。 加入WTO以后,我国在汽车服务贸易领域将逐步开放,开始可能在汽车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然后涉及到汽车保险、融资和消费信贷等领域。 汽车服务贸易的开放,最直接的表现是汽车市场竞争格局将发生变化。一方面汽车服务贸易的逐步开放,意味着我国将允许国外汽车公司或汽车贸易公司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另一方面关税下降和配额不断增加,降低了国外汽车贸易的进入成本和进入条件。这样,原来我国汽车市场以国内整车生产企业为主、国内汽车进出口公司为辅的主体格局,将转变为国内整车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国内汽车贸易企业和以纯贸易方式进入我国的独资汽车贸易公司并存的格局,外商贸易企业建立销售网络,以新的销售方式直接威胁我国汽车行业己有的销售网络。我国现有轿车整车厂如上海大众、一汽大众、神龙公司、天津夏利等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全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和维修体系,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这是竞争对手在短时期内无法做到的。但当初建立起来的营销体系,其盲目扩张、装修豪华的车库和落后的管理与营销观念,在我国进入WTO以后将受到严峻的挑战。 三、国内外汽车公司在我国加入WTO后的应对措施 由于资料有限,在这里只能对加入WTO以后国内外汽车公司的调整作一些判断性的分析。 1、国内企业 目前国内的主要汽车集团有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上汽集团、北汽集团、天汽集团、重汽集团、中汽集团等七大集团,这七家汽车集团的主要经济指标差距较大,面临的问题有的是共性问题,如没有形成技术开发能力、人员富余的等,有的是个性问题。 因为轿车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冲击最大的汽车产品,从汽车产品构成看,由于上汽集团的轿车几乎占该集团汽车产量的100%,因此它面临的冲击最大。其次是天汽集团,轿车产品占汽车产品的64.5%,一汽集团、东风集团、北汽集团的冲击相对小一些。这些企业集团轿车产品占汽车产品的比例分别为28%、18.8%和9.6%;中汽集团和重汽集团则没有轿车产品,相对冲击更小一些。 但从主要财务指标看,上汽集团承受力最强,而其余六家企业集团相对小一些。由于上汽集团有大幅下调价格的空间,而中国汽车工业仍有一定的保护期,这样,上汽集团逐步调整价格的空间就更大,因此即使考虑汽车产品结构因素,上汽集团对加入WTO的承受力在我国七大汽车集团中仍是最强的。若其他企业因降价使总资产贡献率下降5%,则我国其他六大汽车集团将出现不同程度亏损,而目前即使没有加入WTO,有些企业集团已经出现亏损。 在上述状态下,这些企业集团对加入WTO后拟采取的措施可能是: (1)谋求与国际跨国公司全方位合作,重汽集团拟与世界著名的重型卡车生产商——瑞典的VOLVO公司合作,在中国生产VOLVO公司98年推出的FM系列车型,并利用VOLVO公司技术改进斯太尔车。项目立项已获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一汽集团债转股后,德国大众公司拟回购一汽集团股份,与一汽集团全面合作,目前正在谈判中。天汽集团正在与日本丰田公司谈判合作事宜。 (2)向政府要政策。这方面突出表现在一汽、东风和天汽集团。经企业积极要求,国家今年批准一汽集团78亿元债转股方案,12月2日已签订了框架协议。东风公司债转股也在紧锣密鼓中,其中神龙公司债转股已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框架协议。国家批准天汽公司将其优良资产重组上市,上市后己筹措12.8亿元。 (3)转变经营机制,优化管理模式。一汽、东风汽车集团相继提拔了年富力强的领导,对集团内部的机构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使得部室机构和人员大大减少。同时,对企业内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重组。一汽集团在1998年成立了富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其最终目的是仿效美国通用公司将一部分零部件企业从一汽集团独立出去,让其独立面对市场。 2、跨国汽车公司 在跨国汽车公司中,已经与我国合资的公司与没有同我国合资的公司对我国加入WTO的态度及其要求政府采取的措施是不同的。 已进入中国整车生产、销售的跨国公司将采取的措施是: (1)进一步要求降低配套零部件价格,使整车的降价转移到零部件,以抵御其他没有进入到中国整车市场的其他国外跨国公司企业产品的直接加入。 (2)要求全球采购。与我国合资的国外企业如美国通用公司、德国大众公司、日本本田公司等都要求对国产化率的限制适当放低,对零部件实行全球采购。 (3)要求有一个合理的保护期。为了抵御进口产品快速进入中国市场,在入关初期,它们要求进口配额不应放的太大,并且在配额限制上不应仅仅是轿车整车,还可包括零部件。 (4)随着整车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跨国公司下属合资公司将进一步要求扩大股权,以扩大其在合资企业中的经营权(因为50%的股权不能保证国际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在其它权限方面也受到限制。) (5)争取在汽车销售、维修和保险等汽车服务业方面从事经营活动。 没有进入中国整车生产的跨国公司将采取的措施是 (1)利用区域优势,整车产品直接进入中国市场,以质量、价格等优势同国内整车企业竞争,韩国、日本的汽车企业最有可能采取这一策略。 (2)独资办企业,福特等公司可能采取这一策略,对于跨国公司来讲,合资的成本太高,一旦允许,就采取独资形式,其实质同现有的合资企业竞争。 (3)要求中国政府扩大其产品直接进入中国市场的范围。 (4)以汽车销售、维修、保险等汽车服务领域为突破口,相继进入中国汽车市场。 3、国际零部件企业 同整车企业对WTO的态度一样,没有进入中国零部件行业的跨国零部件企业,与已经进入我国零部件行业的跨国零部件企业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是不同的。 已经进入中国零部件行业的跨国企业要求: (1)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在保护时,应区别对待。对于技术含量低的零部件企业应全方位的开放,而对于高科技术、高附加值的零部件生产企业,由于这类企业的投资很大,应作为特别的对象加以适当保护。 (2)必须保持一定的国产化比率或称当地化生产的比例。 (3)逐步降低关税,使这些合资企业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 对于没有进入中国零部件行业的跨国企业,是通过合资方式还是贸易方式,取决于近期的成本比较和远期对中国汽车市场规模的战略评价。在目前只有几十万辆的规模下,难以对零部件跨国公司构成足够的吸引力,跨国零部件集团在华投资更多的是一种长远的考虑,战略布局的考虑,而距离中国比较近的国家如韩国、日本以贸易方式直接进入中国市场的可能性较大。 四、我国政府可能采取的对策 中国加入WTO后,关税的下调是一个过程,如何充分利用这一段保护期,将加入WTO对我国汽车工业的不利影响在保护期内降至最低,减少可能的冲击,是政府和汽车生产企业所必须考虑的。 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或有关规定的调整势在必行,如何调整,调整的程度,还要看最终谈判的结果。但调整的指导思想将是在有限的保护期内,以保护民族工业为目标,推动国内主要汽车集团快速成长。调整的重点从国产化转向培育企业的自我技术开发能力;调整的手段转向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调整的领域从项目,生产领域转向技术、环保和汽车服务贸易等非生产领域。 据报道,目前国家机械工业局正在研究加紧扶植国内汽车企业的措施,将会公布一系列调整和扶助国内汽车企业的方案,内容除了加快推动企业重组和兼并步伐外,也会推出强化整个汽车行业的产品质量、减员增效、降低生产成本、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等几方面内部环境的措施,并提供较佳的私人购车优惠政策等外部环境。另外,为减轻部分主要汽车企业集团的债务包袱,政府将加快企业债转股的速度。近期,我国政府可能会对汽车工业采取以下一些比较大的措施: 1、尽快取消以限制为主的消费政策,改善私人购车外部环境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部门为了防止乱花钱购买公车,实行了以限制为主的轿车消费政策。据统计,各级政府部门规定的各种收费政策达200余种,占轿车实际零售价的20~50%,由此导致车价高出国际市场价格一倍以上。当私人购车迅速增加,轿车进入家庭成为国民经济增长重要动力以后,现有的消费政策就成为障碍,其调整势在必行。在轿车进入家庭的起步阶段,高车价严重限制了消费和市场容量。市场容量上不去,生产厂家达不到规模生产的水平,成本也难以下降。目前几大轿车生产厂家除上海大众接近规模生产水平外,其他厂家差距尚大。打破这种僵局的首要措施是调整政策,将限制为主改成鼓励为主,通过下调费用使目前市场上的主力车型价格降至10万元左右,销售量可能有一个大的增长,几大轿车生产厂家逐步接近规模生产水平,促进成本显著下降,并展开价格和服务竞争,从而进入价格下调,产销量增加,成本降低,价格进一步下调,产销量进一步扩大的良性循环。 与此同时还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公车改革,除少数高级公务人员外,其他公车开支应当转变为私人购车的需求。 2、通过兼并重组进一步推动汽车工业改组,促进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分工,以此为基础降低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 加强国内主要汽车集团的合作、联系,通过资产重组尝试集团之间的零部件产业交换,以扩大规模来降低零部件成本。国际汽车业之间的兼并成为国际汽车工业的发展潮流。但目前我国的汽车工业仍存在着地区割据的局面,加入WTO以后,将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同国际汽车企业相抗衡。因此,国内主要汽车企业之间的联合将显得更为重要。在零部件方面,集团之间零部件的产业交换是利用集团各自优势、扩大零部件批量的有效办法,只有这样,在局部范围内将竞争对手变成合作伙伴,一致对付进入WTO以后面临的共同困难。 3、推动我国汽车工业积极参与全球汽车工业分工,寻求自身发展 汽车工业是要求规模经济、以全球为市场的工业。近年来汽车工业巨头之间的合并接二连三。可以预见,在今后三年内,若干个最具实力的大跨国公司将占有全球大部分汽车市场份额。不论中国加入WTO与否,汽车工业生产、贸易的全球化是大势所趋,中国必须顺势而为。中国作为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最具市场潜力、本国汽车工业有一定基础但总体上较为落后、经济开放度已经较高的国家,应当以积极参与全球分工的角度看待和处理与跨国公司的关系。 国家目前正在筹划重点支持三至四家汽车集团调整政策,支持它们进一步与国外大型汽车集团全面合资生产产品。这样可以使世界著名汽车集团与国内大型制造商形成风险共担、股权投资的机制,入世后世界汽车集团不是想方设法排挤合资企业,而是想方设法支持和发展合资企业。要力争在关税税率下调到位之前,使国内外汽车产品的价格差价大幅度缩小,这样才可能使加入WTO的冲击降至最低,最终使得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二汽神龙、上海通用、天津夏利、广州本田等合资公司以及中方控股的一汽、二汽、上汽等集团更加壮大,使得轿车工业在中国汽车工业的实质地位越来越高,并使中国的某些汽车产品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从中国家电等产业发展过程看,只要政策到位,这种前景是完全可以期待的。 4、要求企业加强自身的管理 入世后,要求企业在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减员增效等方面多下功夫,优化资源配置,进行内部整合,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加大在科研开发上的投入,提高技术水平;扩大自身的销售网络,强化服务手段。要从策略上充分利用自己对国情的了解,避免同国外厂商的产品直接对抗,在车型选择方面,要针对广大市场,发展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经济性车型,如发展车型小、附加功能少,价廉的“准轿车”等,充分利用外国厂商对中国市场还相对陌生的时期,迅速占领市场,使国外轿车短时间难以延伸和派生。 汽车工业论文:汽车工业计划经济管理论文 在很多中国人的印象中,日本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可是如果仔细观察一下战后日本的经济发展模式,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日本的经济模式其实更类似于计划经济。下面就以日本汽车工业的发展为例,来看一下日本政府是怎样搞计划经济的。 战后日本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当首推汽车工业。目前日本的汽车工业占日本国民总产值的10%,就业人口的10%也都从事与汽车工业有关的工作,日本的巨额对外贸易黑字也是主要来源于汽车的出口。战后日本能够在不长的时间里,一跃成为世界第一的汽车生产国,应该归因于日本政府计划经济的成功。 一、废墟中诞生的发展战略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当时日本已基本成为一片废墟,许多评论家都认为日本今后将永远作为一个三流的农业国。可是在这片废墟中,日本的官僚精英们已开始著手为日本策划一个既雄心勃勃,又务实可行的未来。 由于日本是战败国,不可能再搞军事工业,要发展工业只能寄托于民用工业。同时由于日本的自然资源非常缺乏,不可能象美国和苏联那样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内市场,必须走“贸易立国”的道路。然而在没有充分自然资源的情况下,要想在只有中国面积25分之一的国土上,养活1亿多日本人,并让他们过上富裕的生活,只有靠搞高技术,高附加价值的产品才能实现。 在民用商品中,除了住房以外,小轿车是最昂贵、附加价值最高的产品,所以日本的官僚精英们把赌注下到小轿车这个代表民用技术最高水平的商品上。同时小轿车又是钢铁、橡胶、玻璃、机电的综合工业,可以成为推动整个日本经济发展的原动力。日本的官僚精英们认定只有民用轿车工业的发达才能使日本走向经济大国的梦想成为现实。 1945年8月28日,距日本宣布投降仅仅13天后,日本通产省的官员就召集丰田、日产等当时日本汽车公司的首脑,商讨日本的工业再建问题。通产省的官员向汽车公司的首脑们说明了政府准备以小轿车产业为今后工业发展龙头的计划。可是由于战前日本是军国主义的经济结构,丰田、日产等汽车公司都只生产军用卡车,从来没有生产民用小轿车的经验,所以“军转民”也不是轻而易举之事。 另外一个难题就是美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民用轿车生产国,作为战败国的日本不可能对美国关闭本国的民用轿车市场。当时日本的小轿车技术远远落后于美国,在美国轿车的强力竞争下,日本的小轿车似乎没有取胜的可能。可是在“官民”协商会上,与会者们经过仔细研究讨论发现,美国当时生产的轿车都是排气量1500毫升以上的大型轿车,几乎不生产1500毫升以下的小型轿车。如果日本生产1500毫升以下的小型轿车的话,就可以避开同美国汽车厂商进行直接竞争,这是日本发展民用小轿车的唯一出路。 在这次“官民”协商会上,确定了把排气量1500毫升以下小型轿车作为日本经济发展龙头的战略。所以这次“官民”协商会成为日本民用轿车工业发展的原点。这个正确的经济战略,为后来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初期的苦斗 1945年9月2日,进驻日本的盟军最高司令部发出指令,禁止日本生产一切汽车。这对于日本的民用汽车发展计划,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当时的丰田公司社长丰田喜一郎向全体员工宣告∶“本公司今后将步入苦难的旅程,说不定连工资也发不出来,愿去愿留请大家自己定夺”。几天后,有8000员工的丰田公司只剩下3000人。无事可作的丰田公司只好从事汽车修理,同时生产一些电熨斗等民用小商品。 在此同时,日本政府的官员们开始向盟军司令部陈情,恳请盟军司令部允许日本生产一定数量的汽车。他们说日本的交通已经废墟化,急需汽车来运送粮食等生活必需品。盟军司令部经考虑后,于1945年9月28日同意日本全国每个月生产1500辆卡车,但仍然禁止日本生产轿车。 不让生产轿车怎么办?那就先搞研究,先搞试制。要搞研制,首先要有足够的技术人员,丰田喜一郎开始四处搜寻技术人员。正好当时许多从事研制“零式”飞机等军工企业的技术人员大量失业在家,丰田喜一郎一气招收了200多名技术人员。 丰田公司以德国小轿车为原型,开始研制排气量1000毫升的SA型小轿车。1947年1月,试制成了第一辆SA型小轿车。但这种小轿车是由一批完全没有商品意识的技术人员搞出来的,只注重技术的先进性,完全没有考虑到生产的容易性和成本价格问题。SA型小轿车采用了许多当时十分先进的技术,如独立悬挂车轮机构等。但由于采用了过多的新技术,使车辆的生产成本很高。更为深刻的问题是车辆的耐久性和可靠性太差,行驶几千公里车轮的悬挂弹簧就会出现断裂,驾驶时换档的动作稍微粗鲁一些变速器的齿轮就会损坏。当时使用过SA型小轿车的人评价说∶就象玻璃作的一样,一碰就坏。 1947年6月,在日本官员的努力说服下,盟军司令部终于同意日本每年生产300辆小轿车。于是丰田公司在1947年10月将SA型小轿车投入批量生产。可是由于SA型小轿车的大部分零件都是手工制造的,生产成本很高,加之可靠性和耐久性的问题,SA型小轿车在市场上根本卖不动。可是当时丰田公司搞生产的部门还是按照军工生产的方式管理生产,只是设法拼命增加生产量,根本不管轿车是否能卖得出去,结果造成公司的巨大亏损。 1948年,丰田公司不得不停止SA型小轿车的生产。SA型小轿车总共才生产了215辆,亏损就高达1亿多日元。另外由于大量的库存积压,丰田公司的负债额已高达2亿5000万日元,公司已处于倒闭的寸前。多亏日本银行及时给丰田公司提供了2亿日元的融资,才使丰田避免了倒闭的命运。虽然没有倒闭,丰田公司的经营仍非常困难。1949年丰田公司又亏损了7600万日元,不得不进行裁员和减薪。 但裁员和减薪引起了工人们的极大愤慨。工人们抗议说∶本来丰田靠生产卡车还可以赚一些钱,公司的巨大亏损就是因为搞小轿车的研制所引起的,强烈要求公司停止研制小轿车。1950年4月,工会组织了大规模的罢工和示威游行。在此情况下,丰田喜一郎社长不得不宣布辞职。丰田公司的新任领导班子答应了工会的要求,宣布停止小轿车的研制,只专心搞卡车的生产。 1948年,盟军司令部为了安定日本经济,开始在日本实施通货紧缩政策,结果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萧条。到1949年,半数的日本企业都处于停产或休业状态,社会上出现大批的失业者,日本经济已接近濒死的边缘。也就在这个危机的关头,好运开始降临日本了。 对于日本来说,第一个好运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共建国并宣布向苏联一边倒后,使远东的国际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为了遏制共产主义在亚洲的发展,美国对日本的政策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从原来压制日本的政策转变为扶持日本的政策,试图使日本成为亚洲的反共桥头堡。 1949年10月,盟军司令部解除了对日本生产汽车的禁令,放松了对日本的经济管制。不久第二个好运又降临了,这就是1950年6月爆发的朝鲜战争。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军向日本发出了大量的军需物资订单,使濒死的日本经济一下起死回生。1950年8月,丰田公司一下收到美军10亿日元的军用卡车订货,使丰田公司的经营立即扭亏为盈。1949年丰田公司亏损7600日元,而1950年则盈利2亿5000万日元。 当时日本制造的卡车质量很差,特别是为了完成突如其来的大量订货更是粗制滥造,车箱是用粗木拼凑的,车门也关不拢。日本人自己也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拿这样的粗制滥造品来交货,但美方却说∶“没关系,没关系。我们只要求开一个单程,把物质运到前线后,就把卡车烧了。这样质量的车就可以了。” 三、严格的扶持保护政策 为了促成国产汽车的发展,1946年通产省内成立了专门负责汽车工业的“自动车课”。在1950年代初,日本的轿车工业和欧美相比落后几十年。1950年美国的汽车生产数量为625万辆,英国为63万辆,法国为29万辆,日本仅为2万多辆。1951年9月,为了制定一系列有效的优惠和保护政策来促成国产轿车的发展,通产省自动车课的负责人向日本各汽车制造公司的领导人发出了调查表∶“为了促成国产轿车工业的振兴和发展,你们希望政府为你们制定什么样的优惠和保护政策?” 调查的结果显示,各汽车公司对政府的要求主要有两点∶1、在银行贷款方面对汽车制造公司进行优先照顾,在税收方面对汽车制造公司实行一些特别的减免措施。2、对外国轿车的进口进行最大限度的限制,对进口轿车征收高额的关税。于是通产省根据企业的要求,制定了促进国产汽车发展的一系列扶持保护政策。 通产省将轿车按排气量划分为1500毫升以上的大型轿车和1500毫升以下的小型轿车,只对进口1500毫升以下的小型轿车征收高额的关税。当时美国轿车几乎都是1500毫升以上的大型轿车,欧洲轿车则以1500毫升以下的小型轿车为主,所以这种贸易限制并没有激怒美国人。 实际上通产省在限制进口汽车的方面,执行了比明文规定更为严格的限制措施。首先是禁止“官用车”的进口,各政府机关用轿车必须使用国产轿车。但这种极其严格的限制措施,也招来了很多非难。警察厅说国产警车的性能太差,遇到开进口轿车逃跑的犯人根本追赶不上。因此警察厅要求进口一些高性能的外国轿车作为警车,但通产省仍然不批准警察厅进口外国轿车。通产省的官员解释说∶“现在是国产轿车发展的关键时刻,为了保护本国的汽车工业,不得不这么作。大家再忍一忍,过5、6年后国产轿车的质量就会好起来。” 通产省对“民用车”的进口也同样采取极其严格的限制措施。当时除了美国驻军的家属,外国人公馆等情况外,本国人想进口外国汽车几乎不可能。对民用轿车进口限制意见最大的是出租汽车公司。当时日本国产轿车的售价和外国轿车一样,但质量却有天壤之别。外国轿车可以开10年,国产轿车则开1年就得报废,而且国产车故障不断,象玻璃玩具一样碰一下就坏。使用国产轿车使出租汽车公司的利润大打折扣,所以出租汽车公司强烈要求通产省放开轿车进口的严厉管制,甚至有人指责通产省象战前的东条英机政府一样独裁专制。但通产省仍然严格地执行进口轿车的限制,当时日本人可以搞到的进口轿车基本都是来自美国驻军家属出售的二手车。 在保护国产轿车的同时,通产省也在考虑怎样才能尽快地建立起本国独立的轿车工业。通产省考虑了三个方案∶1、由国内的技术力量自行开发研制。但这样需要相当的时间,成功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2、从先进国家招聘技术人员来日指导轿车技术的开发。比如战后法国就招聘德国的轿车技术人员到法国研制轿车,取得了巨大成功。3、从国外引进轿车生产线和主要零部件,在日本组装生产轿车。在组装生产的过程中学习对方先进的生产技术,逐步实现零部件的国产化,最后实现轿车的完全国产化。 当时通产省并不想扶持太多的轿车制造商,因为轿车制造商太多,必然导致资金和技术的分散,不利于培养有竞争力的厂商。通产省当时认为日本只要丰田和日产两家轿车制造商就够了。1951年底,通产省自动车课的官员招请丰田和日产两家公司的首脑进行协商。自动车课的官员说明了通产省考虑的三个国产轿车发展方案,询问采用哪个方案可以在5年之内开发研制出具有与外国轿车竞争抗衡能力的国产轿车。日产公司当即表示选择“引进技术”的第3方案,认为这是最保险、最可能实现的方案。而丰田公司却选择了“自力更生”的第1方案,希望政府给予贷款的支援。 通产省同意了丰田公司和日产公司所选择的不同道路,于是日本的轿车工业在“引进技术”和“自力更生”两条道路上同时推进。 四、国产轿车的诞生 1952年,在通产省的主导下,日产公司开始和英国奥斯汀公司协商引进轿车生产技术,1953年正式决定引进奥斯汀公司的A40小轿车生产线。但通产省给日产公司规定了严格的附加条件,必须在5年之内实现100%的国产化。而日产公司在3年10个月后,就实现了100%的国产化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开始自行研制小轿车,最终成为日本的第二大汽车制造商。 丰田公司以前也曾和美国的福特公司商谈过引进轿车生产技术,但由于种种原因协商未能成功,于是丰田公司下决心走自行研制的道路。但1947年丰田自行研制的SA型小轿车的巨大失败,曾一度迫使丰田中断了轿车的研制。1951年底,由于朝鲜战争军需生产带来的景气,公司决定重开小轿车的研制。 这次丰田吸取上次的经验教训,必须生产一种能卖得动的轿车。为了造出能卖得动的轿车,首先要搞清轿车的主要买主是些什么人,他们对轿车有什么要求。于是丰田公司对轿车的买主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当时日本的一般工薪阶层的月薪是1万日元左右,而小轿车的售价是100万日元左右,一般工薪阶层根本买不起轿车。轿车的买主除了政府机关外,最大的客户是出租汽车公司。 既然出租车行业是最大的买主,丰田决定制造一种主要面向出租车的轿车。丰田对全国各地的出租车公司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的结果显示,出租车司机对出租车的要求是∶1、要求一种省油,车身小型灵活的轿车。美国轿车太费油,而且车身大,在日本的窄小马路上行驶不灵活。2、要求有良好的乘坐舒适性。由于当时的国产轿车其实是在小卡车上套一个轿车壳子,所以国产轿车的乘坐舒适性和外国车有云泥之差。3、要求对恶劣道路有良好的适应性。当时日本的沥青铺装道路还不到5%,所以对轿车的恶劣道路适应性有特别的要求。4、要求有良好的外观。国产车的新车还看得过去,但使用几个月后就到处锈迹斑斑,车门也关不紧,窗玻璃也合不上。 丰田针对此要求,终于研制出一种能满足出租车使用的,特别结实耐用、又乘坐舒适的小型轿车。丰田将其命名为“皇冠”牌小轿车。1955年10月,排气量1500毫升的“皇冠”牌小轿车在日本开始销售,立刻大受好评,使丰田公司一举占领了国内轿车的主要市场。在占领国内市场以后,丰田公司又瞄准了外国市场。在1970年代初的石油危机以后,省油的日本小型轿车开始风靡世界,1980年,日本的汽车产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国。 五、后记 1980年日本的汽车产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令世人大吃一惊,但他们多半没有想到这原来是日本的官僚们在35年前制定的长远规划结出的果实。另外,日本的半导体工业,电子工业也都是计划经济成功的典型。 近年来于中国政府提出要走市场经济道路的口号,但一些日本经济学者却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中国从来就没有搞过真正的计划经济。因为中国的计划经济从来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发展计划,比如中国政府1980年提出要在2000年前使中国经济翻两番,可是却没有提出怎样才能实现经济翻两番的具体计划。现在中国政府又提出要搞科技兴国,可是仍然没有拿出怎样实现科技兴国的具体方案。中国政府以前搞的计划经济,不过是一种“摸石头过河”的碰运气方法,而且经济政策朝令夕改,不能算作真正的计划经济。 现在不少中国学者把计划经济模式看成一无是处,认为市场经济模式才是振兴中国经济的灵丹妙药。其实计划经济对于市场经济来说,仍有其独特的优越性。当达国家中,国家主导的计划经济成分也占相当的份额。日本经济的成功就可以说是计划经济成功的典型,应该值得我们借鉴。中国政府应该重新检讨一下计划经济的问题,找出一条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道路。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城市规划管理论文 1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单元产生的背景 由于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近年来,长沙中心城区、新城区各个区域的城市建设容量均寻求突破控规中规定的容积率,尤其是中心城区,新开发项目不断突破原有容积率与建筑高度,导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不断增长而带来各种城市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缘于城市规划建设面临各类不确定因素,既有城市土地经济价值增长引领容量增长的内在因素,又有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实施、农民安置和国企改制引发的社会稳定等各种政策因素,更有现行控规编制技术不成熟、控制指标的确定缺乏科学性的技术因素。如何在未来纷繁芜杂的不确定因素中寻求相对适度的框架减少不确定因素对规划造成的冲击与影响,规划管理单元的概念应运而生,其优秀目的是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提出的影响评价范围,在适度的范围内调控城市建设容量的增长,应对相对迅速、同时又呈现相对分散的城市开发建设行为不断寻求突破规定容量的诉求,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一个合理的研究范围。 1.1基于城市规划管理的角度 为了更有效地指导城市建设,越来越多的规划编制完成,但是对于某一地块而言,可能在不同的规划中提出了不同的控制要求,这些不同的控制要求,有时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而对于具体的规划管理经办人员来说,缺乏一个明确清晰的管理依据。因此,一方面,为了实现高效的规划管理,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规划管理平台,将各类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对需要进行控制的内容一一明确,以便规划管理有据可依。 第二方面,划定规划综合管理单元,有利于规范规划调整行为,以管理单元的控制要素为规划管理的执行依据,确保城市各类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的承载力在正常范围之内,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城市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1.2基于城市规划编制的角度 基于城市规划编制角度的指导意义,在于可以为详细规划提供较为详细和系统的控制要求。在以往的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缺乏“区域”控制的指导,导致各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之间缺乏衔接,区域范围内控制失调。而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划定,则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2国内外相关概念解析 2.1国内外相关概念介绍(表1) 2.2借鉴与启示(表2) 由上可见,国外以及国内各地的正在研究或已经实施的单元概念主要是体现了规划单元作为城市管理基本单位的方面,再结合各地的现实情况,形成适合于当地的规划管理体系。在单元的划定方面大多结合当地的情况,根据一定的界线划定原则(如:行政界线、行政街道、上层次规划指导、自然界线、控规单元界线等),划出一定的区域作为基本单元,再针对各个不同的单元制定相应的规划控制要求,以对下一层次的规划作为指导并便于城市规划管理的实施。 综上所述,将城市划分为规模适度、界限明确的单元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的重要经验。 3长沙市城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解读 3.1长沙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概念界定 为了便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在长沙市行政区范围内,以已编控规界限为基础,划分若干城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规模适度,主导功能相对突出,具有稳定可延续的边界,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用地范围――以便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对应管理。 3.2长沙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界线划分 3.2.1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界线的确定方法 (1)具有主导发展方向,同时具有合适的辐射范围; (2)主导功能相对突出,配套设施相对完善; (3)地价相对接近,土地开发相对均质; (4)被城市快速交通系统或主要干道围合; (5)被山体、河流等自然界线围合; (6)区、镇、乡、街道办等行政界线; (7)学区、交通小区、停车、公共绿地等其他界线。 3.2.2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界线划分的影响因素 (1)与已有规划及新编规划的衔接。已有的上层次规划中的相关规划要求是基于更为宏观层面的全局考虑,为了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划分的合理性,应对其相关的规划要求予以落实。 (2)行政界线。行政界线是划分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重要依据,考虑到城市规划管理实施中的可行性,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界线一般不跨越行政界线。 (3)学区界线。学区是教育设施布点的专项划分界线,是落实与评价教育设施配套体系的依据,也是本次研究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界线之一,尤其是居住用地调整频繁的情况下,教育设施影响评价范围是制定规划管理单元的主要依据之一。 (4)街道办、居委会界线。社区与街道办界线具有历史遗留多种问题,许多界线依据原有自然界线进行划分,但随着城市的发展,这些界线很难再能适应管理的需要,有必要进行调整,社区规划将是未来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5)交通小区界线。交通小区界线是针对交通分析和交通影响评价的专项界线,交通小区划分也相对较小,相对控规分规而言,交通小区界线难以与控规、分规界线吻合,但作为完整的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应处于多个交通小区覆盖范围中,不应出现管理单元跨越交通小区的现象,也就是说,同一交通小区只能出现在一个规划管理单元当中。 (6)地价分区界线。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划分其目的之一是为规划编制与调整提供论证范围,地价同类区具有大致相同的土地价值潜力,对于密度分区的确定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本次规划管理单元分界线应与地价分区界线相吻合。 (7)主导功能属性的考虑。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划定应考虑主导功能属性的独立性和相对完整性,将具有相对独立功能的城市区域,如武广高铁客运站及其周边地区、大学城地区划分为独立的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并应考虑其主导功能未来的发展态势,将其周边一定的区域也纳入其规划综合管理单元范围内,保证其主导功能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4长沙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划分的作用及意义 4.1规范规划调整,确保城市规划管理的贯彻实施 对规划调整中调整较多的内容进行强制性控制,例如容积率、绿地等,避免因为局部利益的最大化而导致区域范围内的功能失调。 4.2提高编制成果的科学性,真正实现其法定功能 建立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在管理单元内将以后在总体规划指导下陆续编制的各类规划进行整合,服务规划管理。 4.3实现城市规划的动态维护,为规划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规划动态评估的基础平台,定期对管理单元内的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套情况进行总结,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规划政策的出台提供科学依据。 4.4成为上层次规划与控规间的有效衔接,完善规划管理体系 4.5建立稳定延续性的边界范围,作为控规编制的工作框架,避免出现各个片区的疏漏和重叠。 5长沙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具体内容 5.1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界线的划定 长沙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具体范围为03版总规确定的长沙市规划区范围加上已纳入大河西先导区范围内的宁乡县部分,总面积约为1621km2。综合各项因素,共将其划分为39个规划综合管理单元,根据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各自相对主导的功能,分别将其确定为:商业商务区、综合发展区、综合居住区、文教发展区、传媒娱乐产业区、对外交通发展区、工业发展区、生态协调区、综合产业发展区、创意产业与科技研发区、城市功能拓展区等几种主导属性;规模从10.6km2到133.8km2不等。 5.2规划综合管理单元控制要素 5.2.1控制内容选取的基本原则 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产生是基于城市快速发展和扩张下的一系列城市问题的产生,因此,我们选取要素的出发点即是缓解这些城市问题,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1)城市建设用地总体平衡原则。 主要体现在控制城市各类用地性质的调整方面――具体通过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来实现――严格控制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实际上控制了城市居住用地的规模,防止大量的其他城市建设用地转变为居住用地,而使片区实际功能未能按规划意图实现,属强制性指标。 (2)确保城市总体空间格局和功能布局的有效落实原则。 主要是通过对规划综合管理单元主导属性的控制来实现――主导属性是对规划综合管理单元主导性质的概况与描述。具体指:综合发展区、商业商务区、综合居住区、传媒娱乐产业区、文教发展区、工业发展区、生态协调区、对外交通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创意产业与科技研发区等,属强制性内容。 (3)确保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承载力的基本原则。 主要是通过对各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内居住建筑总面积和对一般容积率的控制来达到。 居住建筑总面积――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内居住用地的建筑开发总量,属强制性指标。严格控制居住总建筑面积,实际上控制了综合容积率。规划管理单元内部分居住地块适当提高容积率是可行的,但其他居住地块必须相应降低容积率,这是一个综合协调的过程,最终保证总建筑面积不突破强制性指标。 一般容积率――本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符合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前提下,划定密度分区,给定各密度分区内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一般容积率,属指导性指标。给定各规划综合管理单元容积率,其目的是适当提高土地开发强度,规范控规调整行为。单个地块容积率在给定的一般容积率范围内进行的调整属于正常行为,可使局部地块的土地价值得到充分利用。 (4)对现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的保护原则 主要针对城市中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开放空间的公共绿地而言――公共绿地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属强制性指标,公共绿地的位置属指导性指标。严格控制公共绿地的数量与规模,实际上有效保证了居民的生活质量,这些公共绿地在城市建设中最容易被侵占,但又是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是政府部门有责任予以保障的。 5.2.2具体控制内容 控制要素包括主导属性、用地规模、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居住用地面积控制上下限、单元内人口容量、单元内居住建筑容量、一般容积率控制、密度分区、绿地控制等九个控制内容。 以长沙市密度分区一区为例。(表3) 6结语 长沙市城市规划综合管理单元的提出是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以及宏观经济背景中提出来的一种新的技术手段,目的是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执行依据,但是城市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一方面规划管理单元本身的信息以及数据需要进行动态的维护,另一方面规划综合管理单元本身的各项控制内容及标准也需要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历史城市规划管理论文 一、城市的形成 在古代城市首先是交易的需要,然后为了维护这种交易,增强防御而修建了城,这就是城市的起源。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包含了两个内容,一个是有交易的市场。第二个就是用于防御的城墙。有了交易就证明有了私有制和阶级的分化,在原始社会向奴隶制过度时期出现了。同时城市形成的地方一般都是交通位置和物产比较丰富的地区。为城市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二、城市规划的思想渊源 1、社会意识对城市格局的影响 我们都知道中国是一个长期受到儒家思想主导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在城市规划建设中除了具备了交易和防御要求的城墙外,在布局中充分体现了上下尊卑的儒家思想。在古代城市中,统治阶级专用的宫城居中心位置并占据很大的面积,以宫廷区为中心,这也体现了中国城市的中心是政权统治的中心。体现了城市内部的空间结构,分区明确,体现了人们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和等级制,这种中轴的运用一直延续到今。并产生了古代的城市布局理论。如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周礼。考工记》记载:“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市朝一夫”。把礼制的内容也纳如了规划当中,强调皇权,君权神授而西方是以神权至上,即教堂往往成为城市的中心。直到后来运用的中轴线对称的布局形式,把儒家的这一思想推到了及至。如明北京城的建设。 2、天文学、水利学和民居建设对城市布局的影响 由于科技的进步,城市的布局就不得不考虑与自然、与环境的关系。于是相地学,风水学等相关的有关城市布局和选址的学说蜂拥而起。虽然这些学说有欠科学的地方但也不难看出中国的“天人和一”的思想,同时也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的观念。于是城墙不一定是方的,轴线也不一定是一条直线,自由的外在形式下面是富于哲理的内在联系。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强调整体观念和长远发展,强调人工环境也自然环境的和谐,强调严格有序的城市等级制度。 而在西方古代城市的规划上就大不一样了。多以方格网的道路为骨架,以城市广场、或教堂、圣庙为为中心放映了古代西方时期的市民文化。 3、经济的发展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经济的发展在交通和地理条件都比较好的地方首先得到发展,特别是工业革命以来的大工业生产,同时经济的发展又推动着城市的发展。但同时也给城市带来许多问。如人口增长,环境污染等等。因此在新的形式下城市的规划就不得不考虑这些因素。于是又出现了新的规划理论。如1898年英国人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的理论。以及卫星城理论以及1925年的《雅典宪章》关于城市规划设计思想,进行城市分区的市中心、商业区及行政中心区等。赖特的《广亩城市》,以及1978年的《马丘比宪章》。都是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系列理论。 这些理论的提出充分的说明了城市规划理论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它是和社会进步密切联系着的。从古希腊时期的以广场为中心的方格网布局到《雅典宪章》的功能布局,向高层发展再到《马丘比宪章》提出的与环境的协调,批判过分的功能分区,提出城市的规划与发展的战略关系。 4、交通及交通工具对城市规划的影响 由于过去的交通主要是马车和步行,所以街道较为狭窄而短,人们的活动范围相对较窄。随着交通的发展,交通工具的更新换代,城市道路对城市的规划形成了新的格局。城市外向发展。特大城市的形成,无不体现了交通的发展过程。 因此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做城市规划,与环境的关系出发,取得人与自然的和谐,要有利于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 不论规划理论有多大变化,但总的是一个和人类意识、经济、科技的发展相一致的,最终要有利于人的发展。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市场经济下城市规划管理运行探究 1当前城市规划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城市规划管理自身也有着一些问题。改革开放无疑是我国经济腾飞的一个起点,而在进入新世纪后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绩也越来越惹人瞩目。而就在进入新世纪之后,我国掀起了一股城市规划的热潮,这在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确实刺激了经济的每年以较快的速度增长,不过也有着过分的、盲目的开发城市资源土地等的表现,部分领导好大喜功,想要得到提拔就需要在任期间对城市的发展做出好的成绩。因此,在他们的任期内往往会加速城市规划的建设,开发各种城市建设工程,使得原本城市十年或更长时间的规划在他们任期的三五年之内就得到完成,这样的高速建设城市,虽在一定角度来说加速了城市化的建设,在宏观目标上与国家的政策保持一致,不过一任接着一任的领导都持续这种做法不但使得城市的建设趋于饱和,也在宏观调控上使得城市规划失去了其原本的调控以及建设的内涵。盲目的开发、过分的开发也会使得一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混乱。规划的不善,会使得城市不但没有发展起来,反而由于这些弊端带来的种种问题而限制城市的发展,导致很多问题。例如,过分关注城市化进程,加快棚户区改造,加速新建筑的建设,消除古旧建筑会导致一些强拆问题以及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遭到破坏,有损于城市的风貌;规划与建设的混乱还体现在对于城市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于城市环境的污染等种种问题,反而降低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2关于城市规划管理运行的探究 2.1统一协调,树立规划意识 在市场经济下,有关的城市规划资源与土地使用权主要是通过有偿出让和转让的形式来实现。而在选定投资人进行资源或土地有偿转让都是以城市预先的规划建设为蓝图。城市规划建设要做到合理布局,但也要做到特色鲜明。放眼全国,每一座城市都是有着自己的特点,在一座城市的建设并不一定适用于另一座城市,因此需要相关责任人充分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优缺点,要做到从市场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来考虑自己的城市到底需要如何地规划建设才能达到更好的建设目的。对于建设不能盲目,也不要过分追求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化。要统筹兼备,树立规划意识,树立大局观,在规划计划完整的前提下,逐步稳定地追求城市化进程以及城市的发展。 2.2关于引入市场经济进行管理的分析 新时期的市场经济模式下,实现了按照价值规律来进行资源配置的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的经济活动都能够直接或间接的处于市场关系之中,市场机制是推动生产力要素流动和城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运行机制。在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可不能小觑了这一市场运行机制,城市规划只有进行有效的市场调节才能实现对城市建设实施的有效调控。从本质上来看,城市规划工作是种政府行为,是以政府的管理或干预的形式来维护公众利益的一种力量,在市场经济下由于市场土地供给的有限性使得价格会呈现上涨的趋势,所以单纯的依靠市场调节只会使经济效益高的项目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但这样单一的城市建设并不是合理健康的,要想使得维护城市正常功能的公益事业吸引到足够的投资,就必须依靠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城市规划来实现。 2.3建立相应完善的法律法规 正是由于从本质上来看,城市规划建设是一种政府行为,因此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就显得十分重要。目前十八大四中全会指出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治国战略,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约束相应的责任人不能做出违背法律法规的事情,因此我国的行政法制力度也在不断增大,在各方面的法制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强。城市规划建设也理应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制体系,为城市规划的建设提供法律依靠以及法律保障,有利于城市规划建设良性的发展。此外,加强信息的透明化,使得公众能够参与监督,提高民主性,也有利于城市规划建设在百姓中得以开展。 3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下,城市规划管理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基石,也是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福祉,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经济增长开始趋于稳定,目前正处在转型的关键阶段。这对于城市的发展既是一种挑战,也能在这种挑战中看到机遇。把握好城市规划的建设,这也是今后社会的主要发展方向,良好的城市规划建设,可保障城市功能的实现,为城市建设提供指导,也影响着城市的运行与管理,会通过管理确保规划设计合理有序的逐步实现。 作者:李婧 单位: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城市建筑与城市规划管理探讨 现如今,如果想要让城市建设和发展有更进一步的发展,首要重视的工作就是城市规划工作是否能够做好,这是因为它是城市未来建设和发展的蓝图,代表了城市未来发展建设中的有效依据。一个好的城市规划不仅影响着城市基本功能的正常运作,还关系到了这个城市未来经济、社会环境的健康发展。凡是能够快速发展的城市,必然有其自己的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所以不管从哪个方向来分析,城市建设发展尤其需要做好规划工作。 一、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总体规划包含了很多内容,比如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策略、道路交通规划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等等,虽然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在城市建设中有了不小的成就,但是总的来说,在某些方面相对提高的同时,仍然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解决。一旦对问题处理不当,很容易使得未来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出现更加难以解决的困难。现如今城市建设规划中遇到的问题有以下几种:1.城市规划的随意盲目性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前提条件,在城市建设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进行规划时需要保持它的合理性、科学性。但是实际的建设规划中就显得更加随意盲目了,比如说热衷于发展的泡沫现象,兴建各种旅游城市、商贸中心,或者说街道的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的布局不规范等等,这些问题都会给城市规划和建设后期带来不可预估的损失。2.城市规划往往是短期行为,对资源造成了浪费有一些城市往往专注于眼前利益,缺乏必要的前瞻性,对于城市的建设缺少科学的实际规划,可能造成城市建设频繁拆建。再比如说,城市拥挤是当前大多数城市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尤其以汽车行业的发展为主要因素。但是仔细分析会发现这其中与城市建设和规划缺少必要的前瞻性有着很大的关联。如果当初能够大概调查一下城市总体车辆,然后设置相应的停车位,可能就会适当的减少这种压力。还有,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一些公共设施也没有达到预期要求,影响到了多数人的正常活动,难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所以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难题,就应该在城市规划之处拥有良好的前瞻性,切实了解到城市的未来发展方向。3.城市规划容易急功近利城市规划要求的结果是得到一个更好的关于城市未来良好发展的整体利益,而不是眼前短暂的经济效益。我国现阶段这种急功近利的现象还是存在着并且不在少数,某些城市只顾着追求外在的良好形象,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擅长搞面子工程,难以实现发展整体的目标,造成更多的人力资源的浪费。4.用地结构不合理,环境不断恶化更多的城市会将重心放在经济发展上面,很容易忽视城市环境质量的提高,比如说会提高工业用地的比例,减少绿化用地、公共用地数量,出现严重的用地结构不合理现象。再加之城乡体制的不用,使得土地长期处于无序的状态,土地利用率低,土地浪费严重。还有一些地方违法私自占用耕地,造成耕地面积减少,土地资源消失,甚至有一些城市规划中要求过度采用地下水,可能会因此污染浪费水资源。 二、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城市建设管理机制的不完善现阶段我国城市建设管理机制还不成熟,许多城市在处理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问题时都会把它当做是政府的职责所在,难以发挥出公众的力量,同时在城市规划建设形成的社会效益的评价中也没有完善的表达机制。这些问题就使得城市建设管理中也是漏洞百出,有的政府为了追求政绩,甚至只强调社会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整体利益的存在。由于很多城市仍然需要公众的力量,所以必要的公众参与机构和相关程序的制定还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城市建设管理手段的生疏首先,城市规划建设中相关的审批管理不到位,规定中要求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由政府进行审批,审批过程如果规划管理没有相关依据,决策就会出现错误,建设可能就会违规;其次,不健全的管理职能也影响着规划标准的统一制定,实际城市规划管理中许多执法的管理主体总的来说都是比较分散的;再者,由于管理经费的缺乏,尤其是城市规划管理中,肯定会涉及到大量的资金管理,可是由于资金的缺乏导致实际规划管理中并没有纳入到财政与预算中,使得资金的来源不稳定;最后还有一点,执法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都达不到要求,执法水平不能和城市规划建设中要求的相适应。 三、关于城市规划与建设问题的解决对策 根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需要我们总结学习发达国家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成功经验,然后合理运用到我国的实际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借以解决中小城市在规划建设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下面是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1.将以人为本作为优秀重点城市规划建设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服务于大众群体,因此在规划管理中就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优秀理念,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考虑人们关心的问题并且加以解决。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保证要制定出统一的规划与管理的指标,量力而行,不要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总的来说,城市规划和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管理中体现人们的利益,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2.树立环保意识,改善生态环境城市规划与建设还应该维护地区生态环境,树立环保意识,坚持实现可持续发展策略。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环境相对来说却变得越来越严重,城市生态问题也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影响着城市社会的经济发展,虽然城市化带来了社会的繁荣进步,但同时也让我们生活的周边环境出现更多的问题,产生了不良影响,所以就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城市园林绿地规划布置要从居住区、道路、工业用区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尽量使得园林分布均匀合理,构成一个完整的绿地系统,街道绿化布置时可以选取合适的植物,达到降低噪音的效果。3.重视规划原则各地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都需要重视规划原则,做到坚持先规划,然后再建设的原则,为了实现城市主要功能的合理布局而发挥其主要作用。在规划过程中,要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还应该凸显出它的整体效益,禁止追求片面经济效益,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各方发展,减少实际管理中的问题。4.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一定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循序渐进,制定出符合现阶段的合理的发展规划要求,关注居民关心的问题,探索出适合本地区实际发展需要的模式。面对重大决策时切勿盲目草率决定,要经过多方讨论谨慎论证,得出结果。 四、结语 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而且城市建筑和城市规划管理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我国新时期城市发展正处于崛起时期,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建筑也面临着一个新的跨越,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文化必将对其发展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在未来的城市发展道路中,我们需要抓住这一变革,有计划、有步骤地使城市展现出现代化的、欣欣向荣的景象。 作者:许淞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1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法律法规的保障体系不健全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例如城市规划的行政处罚和违法行为相互不协调,城市规划缺乏权威性和对违法行为处罚缺乏力度等。同时,城市规划的行政处罚权责不明,很多城市的城市规划都受到政府与规划部门的双重领导,这使得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利益冲突不断,不仅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不利于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1.2城市规划管理的实施手段不合理很多城市规划管理没有依法进行审批,其合理性和权威性无法得到保证,容易对政府的决策产生不利影响,使得很多城市项目违规建设,出现超建与违建等情况。同时,城市规划的管理职能模糊,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划管理,使得城市规划建设无法贯彻落实,而城市规划管理所需的投入经费不足,使得这种问题更为凸显。 1.3城市规划管理缺乏有效的公众监督很多城市规划的决策权集中于政府领导在手中,而政府领导的决策主要听取规划专家的建议,对实际情况的调查和研究不够全面与翔实,使得城市规划的决策缺乏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其合理性有时难免受到公众的质疑。 2城市规划管理问题的改进与完善措施 2.1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在城市规划制定过程中,规划实施管理工作需要逐步地规范化和体系化,行政决定依据要明确合理,自由裁量权需要进行充分的节制,使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城市规划和设计规范。城市规划的编制者在工作中需要坚持“合理性”的原则,逐步完善与创新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充实城市规划的技术性标准与规范,使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和规划技术标准趋向法制化。在城市规划立法中,政府要建立其城市规划审批和法定规划及法定通则之间的制约性关系,使城市规划及其管理、规划的技术标准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相互衔接,形成结构严谨的管理体系,从而保障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与法制化。同时,政府需要设计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许可的审批程序,依据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管理的客观规律,对城市规划管理进行审批,并按照《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以规划申请、资格审查、部门报批、凭证核发与批后管理等环节的流程进行,以加强城市规划的法制化管理,杜绝审批工作中的随意性与滥用职权情况的出现。 2.2创新城市规划的管理机制,明确管理权限传统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主要集中于协调纠纷和项目审批等繁琐任务中,忽视了城市规划的战略研究和宏观决策能力,使得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效率低下。因此,管理部门要创新城市规划的管理机制,以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开展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真正发挥其政府参谋的作用,提高其在政府中的行政地位。同时,管理部门要科学合理的设置管理机构,明确管理权限,从根本上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保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管理部门要以城市发展的大局和长远利益出发,消除既得利益的不良影响,坚持以条为主的条块结合策略,提高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实现城市建设规划的统一性,严格按照法律赋予权限开展管理工作,既要明确政府在城市规划中的执法主体地位,保证规划权的集中,又要将强制执行权下放给各行政执法部门,消灭城市违规违章建筑,体现城市规划权威性与法律严肃性。 2.3鼓励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确保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与严肃认真的行政执法是城市规划政策可以顺利贯彻实施的根本保障。因此,城市规划的管理部门不仅要鼓励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建设,提出更多合法合理的规划意见,而且要保证城市规划决策过程的透明度,确保公众对城市规划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得城市规划的决策更顺应民意,满足社会公众的实际生活需求和城市发展建设的需求。城市规划的管理部门可以实行社会公众的听证制度,使每一项城市规划决策都充分的参考了社会公众的建议,从多方面对城市规划建设进行综合考虑,从而有效避免城市规划决策的片面性,提高城市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2.4提高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城市规划的管理部门不仅要重视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而且要重视城市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培养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人才,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例如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城市规划人员培训”和“城市规划工作交流”等方式,为城市规划管理人员提供完善知识结构和增强专业技能的机会,使他们可以更好地发挥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同时,管理部门还可以加强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鼓励管理人员参与第二学历培养,为管理人员提供出国交流的机会,这样既可以拓宽管理人员的眼界,帮助其更新管理方法和管理观念,又可以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其在工作中可以将理论与实践更好的结合在一起。 3结束语 总之,城市规划为城市发展和建设构建了蓝图,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城市规划建设能否顺利实施,而且对城市发展中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政府管理部门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做好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保证城市规划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为社会公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与工作环境。 作者:洪文心单位: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审批实施制度 一、专家论证咨询制度 在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领导下成立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各类规划编制方案以及重大项目的方案选址提供论证咨询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为规划管理提供决策审批依据。具体项目范围为: (一)各类规划编制成果体系。包括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概念性规划方案。 (二)列入近期建设重要地段的重大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城市重要节点及重要轴线的公共建筑单体方案。 (三)重要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绿地、重要管线走廊规划方案。 (四)省级以上立项项目及跨行政区域的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 二、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决策制度 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委员会会议,采用两种会议方式,一是由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主持;二是受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托由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或分管规划的市领导主持。对市区三条高速范围内及市区产业园区内重要规划项目进行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市规划局按照会议纪要实施管理。以下范围项目须经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研定: (一)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决策的范围 1.对已经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咨询过的各类规划编制成果进行审核,包括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重要节点及重要轴线城市设计、 概念性规划方案; 2.主城区内产业园区选址、年度城建重点实事工程和社会公用事业项目选址及其规划方案; 3.经营性用地项目及社会事业项目的选址及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4.主城区内(含各类产业园区)规划主次道路两侧临街所有建筑单体方案; 5.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和110KV以上高压管线走廊规划方案; 6.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实施办法、市区规划编制计划以及规定外项目的规费减免; 7.因公共利益对已批规划进行调整的项目; 8.临城市主干道两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的违法建设及确需变更规定处罚幅度的违建项目的处罚;产业园区内3000平方米以上工业项目的违法建设及确需变更规定处罚幅度的处罚。 (二)由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或分管规划的市领导主持会议决策的范围 1.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托负责决策的范围项目; 2.规划区内的集镇总体规划及城乡统筹规划方案; 3.主城区外的城建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用事业项目的选址; 4.主城区外国道、省道两侧临街建筑单体方案; 5.主城区外的其他市级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规划方案及单体方案; 6.决策项目,报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审签。 三、市规划局局务会会议决策制度 市规划局局长主持局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对上报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的项目会办讨论,按控制性要求进行审核并拟定初步意见,确定提请研定内容;对市规划局自身负责管理的项目作出会办决策,实施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为: 1.上报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分管市长的项目初审; 2.已经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研究明确由市规划局把关的项目; 3.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范围以外的项目选址、经营性用地项目以及公益性项目的设计要点和规划方案(以上不包括工业项目选址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和高速圈外乡镇用地规模在200亩以下项目); 4.市区规划区内、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范围之外的建筑单体方案以及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方案; 5.城市主干道以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的违法建设及确需变更规定处罚幅度的违建项目的处罚; 6.市规划局直管区域内的项目一书二证的核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四、规划分局会议决策制度 各规划分局每周由市规划局分管局长牵头会办,形成分局会办决策意见,除需上报的项目外,各分局可根据会办意见直接办理规划决策审批并实施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为: 1.所有按规定需上报项目的预审工作; 2.负责分局管理分工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书三证的核发和竣工验收; 3.高速圈内乡镇项目的预审、上报,高速圈外乡镇用地规模在200亩以下项目的选址、规划和单体方案的审批; 4.负责分局管理分工范围内的民房管理和各类违建项目的监督检查; 5.依据已经市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市规划局审批审定的各类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方案、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直接对具体工业项目的选址、规划方案进行审批和管理(规划道路红线宽40米及以上的临路建筑单体方案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城市规划管理思考 摘要:城市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是集经济、政治、科技、文化、教育等为一体的中心。城乡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种建设的综合部署。而城乡规划管理就是依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按照法定的程序,采用科学的方式使城市在空间上统筹各项建设,协调城市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等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城乡规划管理对于保证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到位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虽然规划是龙头,但如果没有好的规划管理,即使规划得再合理、再科学,也不会顺利地实现。那么如何做好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让城市的建设有地方特色、让规划管理有序进行,是值得我们当前高度重视和反思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思考 一、当前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规划管理中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垂直监督力度不够。由于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规划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首先需要服从政府领导做出的决策,就会致使某些情况下出现一些违规变更规划的现象。某些形象工程、配套设施的随意改变就是在部门屈从于政府领导个人意志的情况下出现的,造成的重复建设屡见不鲜,造成的损失也往往无法弥补。(二)规划决策缺乏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是规划管理者,也是规划的决策者,因此很多时候,规划仅限于政府和规划专家之间的交流,普通大众对规划缺乏应有的了解,也缺少对规划的支持和2参与,致使随意更改规划、规划服从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三)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先期建设成本投入不够,对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一些较大功能性的配套项目建设(如公共停车场等)没能跟上整体建设步伐,导致很多居民就近没有学校上学,没有医院看病等,不能完全满足市民的需求。(四)盲目的进行道路建设道路建设缺少综合性论证,道路取消和移位时常发生,不严格执行相应规划,导致周边地块关系不协调,在竖向、管线布设及交通组织等方面都留下了不少隐患,并且重复建设比较突出。(五)规划管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1、大部分专业技术人才集中在城乡规划设计行业,而从事规划管理人员因受到待遇、社会关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吸引一批高素质的技术管理人才。2、管理人员知识结构构成不完善。一支高效率的规划管理队伍不仅要具备规划管理业务的知识,同时也应当具备其他专业的知识,而目前我们城乡规划管理队伍中缺少了相关配套专业的配置,如缺乏市政类等以及档案管理专业等辅助专业。3、规划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制度不够完善,知识更新缓慢。我们的规划管理人员过于注重实际工作的开展,而往往忽略了系统性的理论知识培训、技术业务的培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六)规划批后监管不到位。加强规划批后监管关系着规划的能否顺利实施,但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往往重前期技术把关而轻批后监管,从而给违法建设者可乘之机。主要表现在:1、规划监督检查中未做到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致使一些违法违章建设不能初始状态被发现;2、规划监督检查往往是注重表面,没有仔细检查或检查深度不够,致使一些隐蔽性违法建设未能3及时发现;3、执法程序不完善,导致偏重事后的处罚。一起违法建设从发现到制止,程序时间太长,至此已形成违法建设,而相应的惩罚措施与力度不够也使得违法建设难以受到有效的遏制。(七)规划管理定位认识不准确,职能分工不明确,奖罚机制不完善。1、对规划管理职能的定位认识不准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强调的是管理,而不是设计。目前很多地方的规划管理部门既成了管理单位,也成了设计单位,这就往往导致几个方面的弊端出现:一是大量的时间花费在了项目设计、面积计算等方面,缺少了对项目管理的跟踪关注,不利于规划的较好实施;二是让自己既成了运动员又成了裁判,缺少对项目的全方面客观论证,也缺少了相应的监管。2、目前很多三四线城市的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没有非常明确的职能分工,常常是领导吩咐谁就谁负责,加之人员的不足等,往往导致“一人多职,一人专政”的现象出现。项目管理也是每个阶段从头到尾一人把关﹑一人说了算,缺少分阶段工作的监管体制,容易滋生腐败。而奖罚机制的缺陷使得很多部门人员以“我不懂,我前期未参与,我不清楚…”等为由推脱应该由自己办理的职能分工,最终出现低下的工作效率。 二、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适宜的法规体系,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我们应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法规体系,加大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实现法治,杜绝单纯的人治,实现公平公正化。一方面可以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也是对建设方正当利益的保护,也是优化投资环境的体现。(二)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规划决策机制。为了实现科学有效的城乡规划管理,应建立高效的规划委员会制度,建议由政府部门、社会代表、专家等共同组成的规划委员会共同决策或参与决策重大规划事项,实现4对城市建设的科学管理,强化城乡规划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三)坚持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开发地块在出让前,对于周边主干道、管网等一定要先期建设,既可以提升土地价值,还能加快项目实施建设,同样能避免很多后遗症(如:管网不到位交不了房,由此产生信访事件等)的出现。医院、学校等配套也应与开发片区同步建设,以满足住户的就近上学、就近看病等需求。(四)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城乡规划涉及了政府、百姓、开发商等多方主体,各方在利益上有所不同,在观念上有着较大的分歧。因此,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多路径推进规划的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参与来实现规划成果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不同主体的意愿,减少实施过程中矛盾的出现。在规划过程中,要及时告知相关利害关系人,不简化程序,严格实行规划公示制度。同时,要让群众了解并监督规划的实施,减少规划实施时的阻力。(五)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随着新技术在城乡规划领域的广泛应用、相关法律规范的不断更新,对规划管理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同时规划管理者对规划意图的理解,直接影响到规划的实施,所以规划管理者不但要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理论水平,还应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为此,必须要有计划地进行职业思想、道德教育和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的服务意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快新技术的应用,不断提高规划管理水平。2、构建多学科专业化人才的管理队伍。规划管理是个综合性的管理,涉及到规划、景观、水、电等多方面内容,这就要求管理者必须要有广泛的多学科知识并有综合运用的能力。在人员选择上,要求一专多能,在队伍的人员配备上,要配置城市规划、建筑、景观、土木工程、5给排水、水利水电等专业人员。(六)加强规划批后跟踪管理规划批后管理不到位将无法保障建设项目完全按规划实施,不按规划实施的项目,将会影响城市建设的品质。要加强批后管理:1、建立完善的批后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制。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切实规范规划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并落实监管措施,责任到人,实现全过程的监督管理。2、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争取主动权,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规划监管档案,记录每一个项目的建设过程规划实施情况,为最后规划核实提供依据。3、建立联动机制。对存在违规建设的项目要及时与相关执法部门做好衔接,联合制止,及时处置。对违法建设行为,要坚决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七)正确认识规划管理,明确严格的职能分工,完善严格的奖罚机制。在规划管理的日常工作中,规划管理部门要把重点放在管理上,在实施管理上下大功夫、花大力气,全面跟进规划实施过程,并要建立明确的职能分工,落实到科室,明确到人,全面监督规划的顺利实施。对于只想推脱责任,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工作积极,努力付出的人员应予以奖励,以此来激励大家的工作热忱,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3结束语做为一个城乡规划的管理人员,我们要从规划能够顺利实施的角度来思考规划的可操作性,不能是简单的“纸上画画,墙上挂挂”,而是要在规划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寻找具有实效的操作措施,这样才能促进规划事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邱军 单位:梁平区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之间关系密切,并且城市规划管理对规划设计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对规范设计目标和方案、城市园林、建筑产生影响,决定城市规划设计的相关原则、指明城市的规划以及设计方向等。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规划设计虽然目前已经取得一定的经验以及成绩,但是有的城市规划设计依旧缺乏合理性以及科学性。为了促进我国城市的发展,以后的城市规划设计应当符合现代人的居住习惯以及心理特点,更加注重环保以及未来的城市发展趋势,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之间关系密切,本文主要探讨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 1城市的规划管理和城市的规划设计内涵分析 1.1城市规划管理 城市的规划管理对于城市的发展以及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市规划管理可以对城市的建筑工程以及城市设施等实现管理,并且切实保障城市的规划管理结果。城市的规划管理可以合理使用城市的土地、空间,根据相关研究资料分析当地的环境,可以促使城市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以及优化。在我国大部分城市都有专门机构以及部门对城市进行管理规划,例如,城市的某些建筑需要进行重建,这就需要去城市规划管理的部门进行重建申请,在得到许可并且办理各种手续之后才能开展重建的工作。 1.2城市规划设计 通俗地讲,城市规划设计就是根据城市的布局情况以及对于该城市以后发展的预测,对于城市的每个项目实现具体的部署,在规划设计当中,最为关键的一个任务就是确定这个城市的性质以及合理使用这个城市的资源,促使城市可以稳定、协调发展,在城市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应当把握住城市部署的方向,以及结合当地的实际条件和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 2城市规划管理对于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分析 2.1对城市的规范设计目标和方案产生影响 城市的规划工作应当处于一定的高度上才能得到顺利的开展,在开展规划工作的过程当中,不但应当关注整体性,而且应当关注其中的细节因素。相关城市规划的管理人员应当发挥自身权力,并且调动可以利用的资源找到城市发展的潜力。此外,应当注意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应当保障规划的内容和时代的发展相符合,在规划当中融合当前流行、时尚以及有价值的元素,切实保障城市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相互协调统一。由于城市的规划管理对于城市的影响比较大,因此,在设计的过程中应当做到实现城市的管理为前提,并且需要站到管理的层面进行设计活动。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城市的规划管理将对城市的设计方案以及目标制定造成一些影响,相关管理人员不但应当对城市规划设计方案进行深入的研究,而且应当对其中的方案进行修正,切实保障方案的可操作性以及合理性。 2.2对城市建筑、园林产生影响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高层建筑是当前城市发展的重要趋势,这主要是经济繁荣导致城市的土地越来越紧缺,因此,城市的土地价格随之持续增长。为了节约城市建筑的成本以及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高层建筑成为未来建筑的发展趋势不言而喻。最近几年,高层建筑在一二线城市快速发展,虽然可以将其看作是经济发展繁荣的重要指标,但是,城市高层建筑造成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在高层建筑下居住的人们,经常会感觉到十分压抑,尤其是城市人多地少以及高层建筑密切在一起,让每个生活在城市当中的人都感到空虚、压抑以及焦虑。这种城市带来的压抑如果持续下去,对于身心健康极为不利,因此,为了缓解城市居民压抑感,很多城市开始建造园林,各种园林有助于城市的居民放松心情,以及缓解城市焦虑感。园林是当前城市重要的发展方向,在实际的城市规划当中,必然应当考虑园林建筑,促使城市可以更加和谐以及提升城市美感。城市的规划和设计的人员应当加强和园林建设人员的沟通以及交流,促使城市规划设计的方案更为科学合理。 2.3决定城市规划设计的相关原则 城市设计的工作并不是可以随着开展,其中必须按照相关的原则才能开展,由于城市规划设计的时间以及区域存在显著的差异性,城市发展的能力以及要求并不相同,所以,城市规划设计就应当对管理工作提出更多更新以及更加严格的要求。城市的规划以及设计应当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应当以管理要求为根本的依据,在对建筑空间进行安排的过程中,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促使建筑具有时代感,并且结合城市实际的发展状况,对于城市中心进行管理以及规划。从某种程度上讲,城市的实际设计水平是由当地的规划水平得体现的。一般来讲,城市规划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对城市中心的规划,并且设计者应当对城市空间进行合理的布局以及规划,不但促使城市规划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而且保障城市具备其应当具有的功能。此外,相关城市规划设计人员需要掌握社会学、地理学、生态学以及心理学等多门学科的知识,只有学好这些知识,才能切实做好城市的设计以及规划管理的工作。 2.4指明城市的规划以及设计方向 城市的设计以及规划并不是一直保持不变,随着时代的向前发展,城市设计以及规划应当跟随时代的脚步不断调整。其中,城市的规划以及管理和时展相互之间关系密切,应当将最新的、和城市发展相关的要求融合到城市管理当中,从而有效避免城市盲目规划设计以及指明了城市发展的方向。相关设计人员应当设计多个规划方案并且择优采用,促使城市现代化的面貌可以最大程度得以彰显。城市规划设计方案需要根据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原则以及要求进行制定,比如,当地的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城市规划以及管理要求对当地的城市工业污染进行控制,在设计的时候,就应当考虑到工业污染的相关因素,将重点污染企业以及高耗能的企业移除或者禁止入内。在城市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对城市的规划管理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以及影响城市管理质量。在面对城市出现的各种问题时,相关规划设计人员应当利用好设计经验,辅助规划管理人员的工作,从而促使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可以顺利开展以及走向正途。 3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的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之间关系密切,并且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包括多个方面,对城市对城市的规范设计目标和方案、城市建筑园林产生影响,决定城市规划设计的相关原则、指明城市的规划以及设计方向等。因此,应当提升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推动城市规划设计发展,从而促使城市规划设计,提升人们生活品质。 作者:梁富保 单位:赣州市赣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 摘要:分析了城市规划管理的意义,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现阶段城市规划落实情况做出总结。重点介绍规划设计对城市发展的影响作用,帮助读者明确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与开展形式,帮助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目标,更好的控制成本支出。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发展 1城市规划管理的意义及发展前景 1.1城市规划管理的含义。城市发展需要完善的方案规划,建立不同时期需要实现的目标。从宏观意义上分析,城市规划管理是提升地方发展效率的有效途径,陈旧的建筑物长期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在规划期间这些建筑物会被拆除重新建设,城市外观有很大的改进。城市内可供利用的土地资源有效,却要解决众多人口的居中问题,同时还需要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如果不经过规划管理直接开展建设,很难保障建项目科学性,甚至在建筑物之间会产生大面空地,无法继续利用使用。只有不断学习进步,通过借鉴外部经验,对城市未来有一个良性的规划,城市规划管理人员对未来负责,对现在负责,立足目前,展望未来,充分预测未来城市发展方向,才能在城市规划管理活动中,少走弯路、积累经验、丰富内涵,全面促进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可以说,城市规划管理就是为了实现城市资源合理分配,统筹城市规划活动的统筹行为,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未来走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分阶段、分层次对城市的空间结构进行优化和重组,为市民创建优质生活环境,合力推进经济发展。 1.2规划管理的发展趋势。城市发展离不开管理体系的支持,需要协调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在规划管理前可以对地区原建设形势进行调查,整理出影响城市规模提升的弊端问题,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规划后如果发现建设任务与实际情况存在冲入,要对规划方案进行优化,以保障落实程度为前提,也要考虑管理体系的科学性,随着落实应用不断的完善。对生活区域与公共服务区域也要进行科学规划,土地资源才能够得到高效利用。市政管理以城市规划管理为手段,不断加大城市发展进程,其根本目的就是合理调配城市现有资源,发挥资源作用,通过实现城市资源最大化保证市民利益最优化,给城市一个良好的环境、给市民一个生活空间。通过实践总结,我们可以看到城市规划管理主要有以下发展趋势。一是通过管理能够更加全面的掌控城市所有资源分配,在宏观层次加以配备,在管理中不断实现城市资源统一利用、统一效能;二是可以通过旧城改造的方式,进一步改良城市面貌,在原有城市规划范围上进行更新拓宽,利用并引进科技含量更高的技术、设备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三是让城市与城镇结合部得到了有效统一协调管理,推动了城市中心与周边协同进步与发展计划实现。四是能够快速跳出传统城市规划技术框架,通过依靠公共政策功能类型实现城市规划管理。五是能够在建设中积极吸引外来投资,进一步让城市项目增效,大力发展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健康良性发展。 2城市规划设计含义 确定城市未来发展方向是城市规划设计最主要的任务,一定要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情况,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令,根据不同需求,规划设计城市方向。城市规划设计需要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是长期、持续的发展活动,不能急于求成,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和不良影响。根据城市不同的需求,规划设计时限的长短,划分为短期与长期规划两种时间模式;根据规划设计范围,划定区域设定指标,可设计成区域规划和全局规划两种模式。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把握好城市发展重点,不能为规划而规划,也不能不按规划进行发展,不能在总方针上偏离方向,在规划中,一定要守法合法,结合政策进行合理科学的综合谋划,全面设计出符合城市自身发展,最快、最好、最有效的城市规划方案,以此进一步协调城市各方面资源,统筹带动经济发展,树立城市良好形象。 3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影响 3.1城市规划管理在宏观目标上影响城市规划设计。规划与管理是两项工作任务,但是同时进行的。开展前期准备时,可以先对框架进行建设,再逐步完善内容,城市管理期间发现问题要从根源来解决,局限于问题的表面并不利于城市发展,类似问题还会再次发生。因此规划以及管理都要有长远的工作目标,并对目标实现周期进行计算,这样城市规划建设才能够条理清晰的进行。所制定的目标要具有理论依据,过于远大的目标在落实期间会遇到阻碍,甚至降低来执行阶段的自信心。虽然所制定的管理计划考虑长远因素,但扔需要从基层做出,重点解决落实期间遇到的问题。城市规划期间群众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因此要重点考虑规划项目在群众中的接受程度。不同地区、不同城市有着不一样的管理宏观目标,而不同时期也是有一定差异性的,所以城市规划管理需要联系实际发展情况,并结合现阶段的短期城市发展特点,渐进式的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时展上,提高城市规划设计向合理性完善发展。 3.2城市与城乡结合部的协调规划与共同发展。城市中心规划是最先进行的,逐渐向周围区域扩散,实现建设区域内的和谐稳定发展。城乡结合区域在管理与规划上存在一定难度,该部分经济发展也十分重要,通过加强管理内容的完善速率,并深入基层对结合区域发展情况做出了解,来促进规划项目落实程度。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以市民发展意识为导向,提出城市与城乡结合部规划设计思路,社会公众群体以主人翁的精神参与到城市建设中来,号召全员行为建设美好家乡,为城市规划与城乡结合部的建设健康发展,积聚能量和人气。 3.3城市规划设计是城市规划管理载体。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在某些情况下是交叉的,都是要对城市进行科学合理布局、设计。城市布局设计不是随意的,是在根据现代化技术手段、技术工艺创新、科学规划布局、有效整合的基础上进行的城市建筑工程形体设计,通过现代元素、色彩渲染、格局搭配,形成浑然一体的城市整体风格形象。城市规划管理是从宏观上对城市整体建设、发展进行控制。 3.4体现城市社会功能。城市规划设计不能空想,要根据当地日常工作生活、城市历史、文化背景、地域风情等多项元素进行考量。城市规划设计不但考虑建筑物使用功能,更多的考虑到城市建筑物的社会作用。只有城市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满足了城市整体空间结构规划,才能实现局部与整体的协调统一,打造优质生活环境的同时,提升了城市审美需求,进一步满足了城市布局需要,从功能上达到预期空间,也展现了城市独特魅力。城市规划管理活动中,一定要加强对城市整体规划设计合理性的监管,用合理的城市规划设计,推动城市建设稳定繁荣发展。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不可分割,紧密结合,只有二者协调统一,以符合城市需要和符合大众需求为目标,更好的服务群众、服务生活、服务社会,从根本推进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 作者:张利平 单位: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局监察大队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英美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对比 1制度背景 在美国,作为政府城市治理责任的重要内容,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和权限首先受到议会和司法机构的监督和制约。在地方自治的制度框架下,以州为单位的地方政府拥有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利,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各地方的法律制度和管理方式、标准也根据地方各自的条件而决定,联邦政府对城市规划管理的指导和干预十分有限和间接。在地方财政制度方面,美国实行中央和地方对等的分税制,地方税以固定资产税为主要税源,由于城市规划管理极大的影响着固定资产价值,因此成为城市政府保证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之一(Norman,John,1995:211-214)。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土地利用的形态不仅对城市的发展及其所需的公共服务的成本费用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而且通过其对土地经济价值的影响和固定资产税的涨落左右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多少。因此,在制定总体规划以及审查开发项目时,一个新开发项目可能带来的税收是否能够与该项目相关的道路交通、公园、警察、消防等公共服务的管理运营成本相平衡,往往成为地方政府考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另一方面,由于对个体自由的崇尚和对强权政治的抵制,美国社会和公众舆论对政府干预社会事务的接受度较低,因此,对于城市规划管理对私有财产的干预和约束程度的合理性的争议较多,经济社会环境对规划行政活动的制约作用较为明显。1920年代开始,作为美国城市规划优秀内容的区划制(Zoning)之所以能在美国各地得以广泛推广,除了当时住房制度改革、城市美化运动的推动,使得城市规划作为一项地方政府的公共职能开始被社会广泛接受等因素外,区划制在维持和提高住宅与土地等私有财产价值方面的作用是最重要的原因,这使得区划制实际上成为私有财产、尤其是中产阶级私有财产保护的重要政策工具。英国作为地方自治的起源国家,地方自治的传统根植于其多元化的社会结构和人文环境之中。虽然地方政府在对地方事务的治理中拥有较多的裁量权,有权根据地方的特点和条件进行独立的决策和管理,但同时往往也会受到中央政府的强力干预。自从传统的以固定资产为征收标准的地方税,改革为以家庭人数和住宅资产价值为综合标准的地方税之后,地方政府的权限受到了进一步的限制,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地方自治制度发生着深刻的变化(Thornley,1991:95-98)。与崇尚个人自由的美国不同,作为英国社会的传统之一,社会对于政府干预市场行为和社会事务的接受度较高,这一因素对战后英国福利型资本主义国家政策的形成和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建立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尤其体现在政府通过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建立而对个人财产权进行的高度控制,以及在长期的经济衰退时期政府通过规划管理制度的调整而对城市开发的大规模的直接干预(Gordon,1996,78-79)。在较为成熟的地方自治的基础之上,1970年代以来广泛开展的公众参与对政府管理模式和制度变革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基础条件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2规划管理法律体系 规划管理法律体系的特征主要体现在框架结构特点、功能作用和主要内容三个方面。美国地方分权的体制下没有城市规划的国家法律,城市规划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州以下的地方自治体层面的法律构成,包括州的标准授权法和地方的立法。州的标准授权法中仅对规划行政提出最低限度的要求,且不具有法律约束效力,规划的内容、形式乃至是否制定城市规划等问题均由地方立法自行决定,因此,地方立法在规划的法律体系中具有绝对的主导权。同时,规划诉讼案件的司法判例对规划管理的执行以及立法也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往往成为对规划管理中原则性和合法性问题的最终判断,而在很长时期内都将影响着地方规划行政和管理实践的基本方向,司法能动主义和法院的主动行为成为行政监督和为权利人提供事实上的司法保护的重要因素。在这样的体制下,司法机构所拥有的权力对地方政府在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任意性和自由裁量权起着极大的制约作用(Daniel,1996:201-203)。由于美国城市规划的实施主要依靠区划制,而没有独立的开发许可制度,所以其规划法律的功能和内容就更集中于规划本身,而不具备解决规划实施问题的作用,这与英国有着明显的差异。从框架特点和内容来看,以实用性为主、缺乏专业法律的系统性和连贯性、重视程序性规定、缺少规划内容的规范性规定、各地方的规划法律各具特色是美国规划管理法律体系的主要特点,而这些特点正是反映了美国高度地方自治的背景下作为地方事务的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模式。与美国完全不同,英国以《城乡规划法》为法律体系的优秀,以大量的法律性文件、行政指导性文件和地方法规为基础,城市开发、住宅等相关法律为补充和衔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专业性法律体系。从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构特点来看,从国家法律、大量的专业部门法规、详细具体的行政政策文件到地方法规以及相关领域法律,构成法律体系的四个层次,具有明显的系统性和完整性(Moore,1990:77-80)。从法律法规的功能、作用来看,《城乡规划法》作为专业领域的国家法律,其纲领性和权威性十分突出,而专业部门法规和法律文件则是对法律中具体的条款内容和执行细则进行规定、解释,政策性文件则是对具体的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指导性说明和解释,地方法规是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和条件进一步对规划管理的执行和规则作出进一步的具体规定,相关领域的法律则从各自不同的侧面对规划编制和管理所涉及的各种权利、义务和规则作出相关的规定,从而形成对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必要补充,因此,各类法律法规各自的功能十分明确,又相互衔接、互为补充。从法律法规的内容来看,有关规划管理中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划编制的程序性规定,以及规划内容、控制标准、执行手段等技术性规定十分详细、具体、明确,而且不仅包括了规划体系内容的规定,也包括了规划实施的开发许可制度和规划实施手段等的规定。 3规划管理行政体系 城市规划行政体系的特征主要可以通过对政府间关系、部门职责划分、决策程序与公众参与、检查、救济与协议机制等方面的分析进行把握。美国规划行政体系的特点,首先是在地方自治的前提下,城市政府在规划决策和执行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中央政府、州政府对于城市规划事务的干预和指导极为有限,主要通过资金扶持或金融税收等方式进行间接、灵活的引导。第二是在地方层面,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三权分立,职责明确,形成了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从职责分工来看,地方议会具有制定法律法规以及开发控制的原则性决定等立法权,规划委员会①及规划局等规划行政部门通过规划审查对开发活动进行控制和引导,各级地方法院依据司法程序主要对规划管理中公私双方行为的合法性②进行审查。从主体间关系来看,规划委员会的独立运行机制和最终决策权最大程度的避免了政治对规划决策的影响,但获得议会半数以上支持的条件下也可推翻规划委员会的决定,而且规划委员会的最终决策仍受到地方议会预算决策的制约(Norman,John,1995:79-81)。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内容和规划指标的规范化,减少概念性标准和原则的设定,使得规划管理过程中行政部门的裁量权受到明确的约束。第三,通过法律的参与权利保障和制度化的决策参与程序设计,以规划公示、听证会、市民投票表决等多样化的公众参与形式,使得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拥有的有限裁量权受到严密监督。在对规划决定和相关行政行为有异议的情况下,主要是通过以行政委员会和议会为平台的行政救济制度来对异议和申诉进行调解和裁决。在英国,一方面城市政府在规划行政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但中央主管部门也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标准等形式对城市规划行政进行强力干预、直接指导和严密监督。在城市层面,议会在规划决策和实施管理中都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规划管理的主要决策都由议会作出,行政部门以为议会服务的形式开展行政活动。但规划行政部门在实施管理过程中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根据地方特点和实际条件决定规划控制的具体标准和形式,这一点与美国差别较大。同时,通过行政体系内部较完善的监察监督制度,规划行政部门也受到自上而下的严密监督,这也是其另一大特点,以监察厅和巡视员制度为中心的监督制度和以主管大臣审查为中心的行政救济制度在规划行政的实施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而司法审查却因为其重视私权的立场,在规划行政中的作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PrestwichandTaylor,1990:162-165)。在规划决策程序设计中,方案协商、规划公示、公开审查作为公众参与的三大重要环节,不仅使公众能够充分的参与到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同时也发挥了在规划决策之前最大限度解决争议的协议协商机制的作用。 4规划技术体系 城市规划技术体系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框架结构特点、规划的法律效力、规划灵活性和规划的功能定位等方面。美国自1920年代后期,联邦政府分别制定了标准城市规划授权法和标准区划授权法,总体规划和区划作为城市规划体系的重要内容得到了正式的承认。总体规划的功能主要有协调各种公共项目,作为各种规划管理手段的依据,明确未来土地利用的蓝图,对于各种土地开发活动和土地市场行为进行引导。总体规划的内容往往包括土地利用、交通设施、各种公共设施及公共开放空间的规划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经济发展、历史城市保护等,主要以概念性的政策说明为主。区划的功能主要是作为实施总体规划有效的、但非唯一的手段,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类型、开发强度和周边影响限制等三个方面。因法律体系的影响,美国的规划体系具有层次结构单一、但功能内容明确的特点。从规划制度的层次结构来看,不仅缺乏区域性的宏观规划,而且总体规划的制定在很多城市也未普及,已完成的总体规划对城市开发的引导作用仍十分有限,真正发挥规划控制、引导作用的主要是区划制(Zoning),因此区划制在开发控制中的实用性功能十分明确。由于美国区划的内容、形式和标准完全由地方议会决定,可根据当地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控制种类、控制标准、用途控制和体量控制的对应关系等。区划的内容、尤其是指标体系和控制标准的规定十分详细,通过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规划指标系统,来完成对开发活动的控制和引导,保证政策目标的有效实施,是美国区划制的主要特点(Cullingworth,BarryJ.,1993:28-30)。这一特点也同时反映出美国城市规划管理制度设计的一大原则,即通过规范、系统的管理工具的运用,限制行政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以避免行政执行中的随意性,防止权力的滥用。英国规划体系的结构层次主要包括了宏观的结构性规划(structuralplan)和地区性规划(localplan)这两个层次,分别与郡—地区的规划行政体制相对应。从功能划分来看,结构性规划的作用在于明确相对宏观的区域范围内城市开发和土地利用的基本政策和开发控制的方针,为地区性规划提供依据和框架,而地区性规划则更多地着眼于为本地区内的开发提供土地利用规划等政策性指导。规划指标主要包括位置,用途与密度三大基本要素,以及地区所需公共设施的种类及水平指标、建筑形态设计、特殊地区的高度控制指标等,但这些规划指标并不是强制性指标,而是作为规划审查中规划人员与开发商交涉时的起点,在制定时已经留有余地,也允许在实际执行中有所变动。此外,规划人员与开发商协商时,为争取更多的社会公益也会提出的一些非统一性的机动性规划要求作为附加条件,如公共开放空间、交通类设施、福利性设施等(Thornley,1991:156-158)。与美国的区划相比,从内容、形式来看,英国城市规划的政策性特点十分突出,而并不强调规划指标的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在规划指标的体系化和标准化方面并没有规范系统的要求,但这一特点正是以具有较高自由裁量权的规划行政体制为优秀而运行的。可以说,以规划行政的自由裁量权为基础,来推进城市政策和城市规划的灵活、有效的实施,正是英国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优秀特征之一。 5规划管理实施机制 城市规划实施机制的优秀是以各类城市规划为主要依据对开发项目进行规划审查的开发许可制度,其中主要包含了对于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和开发利益公共还原等问题的探讨。美国城市规划的实施主要通过以区划制为依据的开发许可制,以达到对各类开发活动的控制和引导。由于区划中控制指标的规范性、系统性和规划内容的明确性,开发审查实质上更类似于执行与审核,反映出制约行政部门裁量权、以免权力滥用、保护个人权利的基本制度导向。但是1970年代之后,随着限制城市无序发展的呼声日益高涨和城市成长管理政策的兴起,出于解决规划实施的资金问题以及市中心与郊区之间的社会经济矛盾等现实需要,通过收取开发费和捆绑式开发等多样化手段,实现项目内或项目间、区域间的开发利益转移,使得开发主体在享受由政府基础设施投入而带来的土地开发利益的同时对社会有所回报,开发利益的公共还原成为规划实施中重要的政策目标之一。在这一背景下,地方规划行政部门在开发审查中通过灵活运用开发协定(developmentagreement)、特例许可(variance)、任意审查(discretionaryreview)等方式③,对控制标准和控制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提高了规划实施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也使得规划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得到了实质性的扩大(Robert Danforth,1994:170-173)。英国开发许可制的优秀特征是以规划行政的自由裁量权为基础,来推进城市规划灵活有效的实施,与美国明显不同。在规划行政人员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严格的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制度、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基础之上,规划行政部门自由裁量权的发挥,使规划目标的实施更适应于地方的实际情况和现实条件,避免管理的僵硬和教条,也有效避免了权力的不当使用和官僚体系对政策实施的过度控制。作为开发控制的另一个目标,开发利益公共还原的理念很早就已经出现在英国的规划政策和法律中,从早期1950年代建立在开发权国有化理念之上的土地征收制度,以及其后逐步建立的相关税收制度,这一理念的实践操作手段有过较多的变化。近年来这一目标的实现则越来越倾向于通过规划增益制度(PlanningGain)④,在开发审查中增加机动性规划要求等附加条件,从而实现规划外部效益的社会化和公共还原(Atkinson Moon,1994:56-57)。英美的实践结果表明,在城市发展环境日益复杂多元化的背景下,为提高政策实施和管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适当扩大自由裁量权已成为普遍的趋势。作为规划实施的主要目标之一,开发利益的公共还原也需要通过规划行政部门对裁量权的运用才更易于在项目中得以灵活实现。但是,随着规划管理中自由裁量权的扩大,对于其合理合法性的争议和对其经济社会影响的社会公众质疑也在增加。某些规划行政行为跨出了现有权力约束框架之外,规避了法律和公开行政程序等的制约和监督,从而使得行政行为的公平性、公开性受到严重质疑;过度管制还可能造成开发成本过高,进而影响城市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因此,在适当放宽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合理规范这类行政行为也成为制度建设的新课题。 6经验与启示 美英两国城市规划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美国的特点主要是在地方自治的基础上地方主导型的规划管理,通过三权分立的监督体制、实用规范的法律体系和可操作性较强的规划,对地方规划行政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严格制约,规划管理的实用性强,规划实施主要建立在以区划为依据的开发许可基础上,以司法为主的行政监督和救济机制较为完善。英国的特点主要是在地方自治基础上的平衡型的规划管理,中央政府在基本制度建设和政策导向方面对于地方政府具有较强的直接影响力,但也在具体的规划行政方面为地方政府留出了极大的自由裁量的空间;规划管理的政策性较强,在以规划实施为目的的开发许可中,行政体系内行政监督和救济机制较为完善。与英国相比,美国规划管理制度模式的主要缺陷在于地方分权和地方自由主义造成区域性问题难以解决,而且由于以区划制为主要实施手段的城市规划实质上成为地方自治体确保财源的主要手段之一,难以发挥对城市未来发展的宏观引导作用。但英国模式的缺陷则在于过于严格的规划控制不仅会带来较高的管制成本,也可能不利于持续的经济发展,而且这种制度模式对地方自治能力和社会环境的依赖性较强,适用性较为有限。从美英两国规划管理制度模式的形成来看,规划管理技术、体制、法律等制度手段的形成和技术工具的选择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基本的社会治理形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在的社会环境和人文背景的制约和影响;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管理的目标、理念和制度工具的形成都是这一基本的前提基础之上的。另一方面,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模式的形成、建立和发展,往往是发生在各个国家特定的社会人文环境中的一种社会选择的过程,这同样也意味着一个国家基本的社会治理形态的形成,必须建立在充分有效的利益博弈的基础之上;唯有如此,社会治理才能拥有最广泛和充分的社会共识和利益协同的支撑。美英两国各具代表性的规划管理制度模式形成与发展的经验,对于建立并完善适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划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法律体系:从1980年代我国颁布实施《城市规划法》以来,城市规划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经历了快速发展的时期,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的五层结构为主的、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的规划法律体系与英国较为相似,但从其功能作用和内容来看,还有较多的欠缺;尤其在程序性规定、行政主体职责权利关系的界定、规划指标的规范性内容等方面还有待充实,土地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也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当然,城市规划管理法律制度的建立还必须建立在完善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基础之上,如物权法对个人财产权与公共利益关系的界定、行政法等对行政权和行政行为的规范等,都将对城市规划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设产生重大影响,尤其是在规划管理中程序性规定和相关行政主体权责关系的界定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的完善,在很大程度上仍有赖于相关行政制度和法制建设的进一步推进。 (2)行政体系:由于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和美、英两国都有较大的区别,财政、立法、政策实施等方面的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关系,与地方自治的美英两国有所不同。在城市规划管理领域,地方政府在财政、地方立法等方面实质上拥有较大程度的自主权,在政策实施中具有较大的裁量权,但另一方面,从部门间关系来看,立法、行政、司法的独立运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治理结构还未得到有效的建立,特别是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无论是从行政体系内部或行政体系外部来看,都仍有待健全和完善。首先是作为立法机构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司法机构对规划行政的监督、制约机制急需加强,规划的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的完善、补充和调整需要在健全法制的基础之上逐步实施和开展;其次,迫切需要在规划行政体系内部推进行政监督机制和行政救济制度的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和规范;在这方面,英国的相关制度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第三,在目前的行政主导型制度环境中,规划决策程序的民主化建设需要在逐步推进广泛的公众参与的同时,尽快建立相应的协议协商机制,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公众的互动和交流,以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民主性和有效性。 (3)技术体系:我国的城市规划技术体系以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作为结构性划分,各类规划的功能作用明确,内容要求和形式较为系统,规划间相互衔接保持了较强的一致性。目前规划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在于如何加强总体规划的政策性和宏观引导性,使得总体规划能够更好地适应于城市发展环境快速变化的要求,另一方面在于如何提高详细规划内容和控制指标的标准性、规范性和体系化,使得详细规划能够适应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更好的发挥开发控制的作用,真正成为开发审查的有力依据。在总体规划的调整方面,可以借鉴英国的结构性规划改革的经验,在总体规划的内容中增加经济开发、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的相关政策性要求,提高总体规划的综合性政策导向作用。在详细规划的调整方面,则需要根据我国城市发展和规划行政的现实条件,适当借鉴美国的区划制和英国的机动性规划要求,在提高规划控制指标的系统性、规范性和体系化的同时,通过机动性规划要求建立具有一定灵活性的、能够适应实际需要、又具有较高可操作性的规划控制标准。 (4)实施机制:我国的规划管理实施保障机制以“一书两证”为优秀,通过对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审查,以保证城市规划的政策性引导作用和开发控制作用的有效发挥。由于规划管理中规划指标的不规范、规划政策导向的不明确等一系列因素,使得规划管理中的不确定性和不透明性有所增加,规划的权威性受到影响,而开发审查中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也会使得规划管理的效率和合理性、科学性受到一定影响。可以看出,规划实施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本质仍然是规划法律体系、规划行政和规划体系不完善所造成的,规划实施问题的解决也有赖于规划法律的不断完善、规划行政监督机制的建立健全、规划指标规范性和系统性的提高,才能得以根本解决。另一方面,虽然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城市开发机制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使得开发利益公共还原问题日益成为一项政府与社会共同关注的政策性问题。虽然在轨道交通等大型公共项目中,以各种形式向周边地区企事业单位收取开发费用、以解决项目资金问题的手段已经在实践中不断被运用,但由于征费行为合法性(虽然是合理的)、征费方式、途径和费用使用等的不规范性,往往会导致其最终结果与目标的偏离,因此,在城市改造和城市公共项目快速推进的时期,尤其迫切需要借鉴美国和英国的实践经验,在各级规划管理法律法规中明确开发利益公共还原的基本理念,并配合规划体系的改革,建立制度化的开发利益公共还原的规划管理手段。 作者:王郁工作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分析 【摘要】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进行城市规划设计就需要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对于城市规划设计有着重要的影响。基于此,文章就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进行综合的分析,以期能够提供一个借鉴。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设计;影响 1.城市规划管理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 城市规划管理对我国城市建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就如一只无形的手可以为城市建筑提供诸多与建筑工程有关的信息,例如政府效率以及国家政策等等。之所以说城市规划管理是一只无形的手,原因是:在城市规划管理进入建筑市场时,所运用的方式是组织公平竞赛投标、严格把关建筑设计的质量等。这些手段并没有进行直接的控制,但是却能够对城市建筑市场产生重要的影响,并且通过这种手段可以为展开城市建筑工程提供较为良好的环境。要想对城市建筑行为进行规范一定要进行相应的城市规划管理。所谓的城市规划管理就是指:主要通过制定相应的建筑设计市场管理方法、审核建筑的设计方案以及提供规划设计的条件等措施以及途径等对城市建筑行为进行规范。在建筑设计中,设计人员一般是被建筑商直接进行支配的,因此他们一般会为了使建筑商相应的设计要求得到满足,而不顾其建筑设计所带来的众多不利影响。 2.当前形势下城市规划设计中存在的不足 2.1由于经济社会的到来,城镇化的转变越来越快,城乡的互动越来越多,尤其是在一定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当中,城市与乡村的发展逐渐的融为一体,相互作用,但是以往的规划管理体系中,比较注重城乡二元结构建设,主要体现在城市经济以大工业为主,乡村经济以小农经济为主,此种规划制定与实际实施形式和城乡统筹的需要完全不符,制约了城乡和谐发展,也引发了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 2.2对于城市的规模没有计划性的扩展,乱占土地,乱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于资源不知道合理的保护;对于规划的制定与实际操作中没有足够的社会参与以及专家论证,乱用行政权力,个别地方政府对于规划随便的更改,即便是这个规划正在实施建设活动也全然不顾,这一点充分体现了城乡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不合理。 2.3不注重乡与村庄规划管理,村庄建造散而乱,极大的浪费了土地资源,也使得人居住的环境受到破坏,有的村庄根本就没有具体的规划,有的乡、村庄规划只是一味的模仿其他城市规划,没有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农村的特点一点也没有体现出来,对于农民生活以及农村发展的需要一点也满足不了,即便是实施起来也毫无意义。 2.4旧的《城市规划法》与《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当中的规划运行机制与土地利用制度变革以及国家投资体制变革的需要不相符,这一点需要马上进行调改。例如,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的变化,由以前的划拨方式取得逐渐向出让方式取得的变化,对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发放过程和程序也应马上的随之改变。 3.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设计的影响 3.1城市规划管理有利于城市设计目标的实现。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主要由城市规划设计部门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来执行。规划设计和管理部门在进行城市设计时,对规划项目进行选择和研究,然后根据项目实际制定出具体的项目方案,包括政策方案、决策方案以及实施方案等。 3.2城市规划管理有利于城市设计队伍素质的提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需要进行相关规划设计人员的配备,包括城市规划设计管理人员以及规划任务委托机构等。通过相关规划设计人员以及规划管理机构的配置,城市设计工作变得更加的科学化、规划化、合理化,设计人员注重自身工作能力提高,不断完善自身素质。城市的发展会带动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共同发展,这样的发展会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以不断的提高,而良好的城市的规划设计也会改变人们的生活环境,当然,这样的改变绝对是积极性的。但是,有机遇就会有挑战,现在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并不是十分完善,常常会因为一些旧的生活观念而无法顺利的完成,所以,这就需要包括在居民、相关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人改变旧的思想传统观念,将现代化的科学设备充分的运用到城市管理当中去,建立一个科学化的现代城市。同时,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还有利于解决在设计中存在的一些矛盾问题,不断地提高城市的整体水平,促进城市建设的目标能够充分的实现。 4.促进城市规划管理与城市规划设计发展的措施 4.1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筑信息系统 众所周知,信息是非常重要的载体,其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进入信息化时代的现在,信息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中小城市中是一个综合的管理部门,其可以宏观调控整个城市社会经济中的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以及土地资源。在当今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顺利进行城市规划建筑与众多信息的支持是不可分割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主要职能是为了给规划建设决策提供相应的科学依据。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决策者,城市政府部门不仅要以监督者的身份对规划建筑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责惩,更重要的是努力建立一个较为可靠的信息网络系统为规划建筑部门提供相应的保证。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将其助手以及参谋的作用进行充分的发挥,并且尽自己的努力的劝说政府领导对城市规划建设各方面进行相应的协调。 4.2进行多学科融合协作,增强城市规划管理的调控能力 在规划建筑设计中要想取得进步,就需要规划师,因为其是规划建筑设计中重要的人才,这些规划师很多是建筑行业出身,因为具有相应的专业性的制约,目前我国众多中小城市规划师大多知识面较为狭窄,在一定程度上这对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部分重大社会经济决策中的权威性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我们一定要使得规划建筑行业从业工作者的相应知识面不断的进行扩展与提高。并且还要与经济计划部门加强相应的协作,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相同的经济计划部门也是研究以及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只不过经济计划部门更加侧重于研究经济社会的内涵。使两者之间的协作不断加强,将会使相关的政府部门对城市规划做出决策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不断增强。 4.3对于城市规划管理和设计的开展要依法进行 目前我国出台的《城市规划法》以及一系列的法规、技术规范以及管理制度,为城市规划设计的开展提供了许多法律保障,也为依法办事创造了条件。要想实现城市规划的顺利开展,一定要把握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强化管理部门建设,提升管理人员思想政治以及业务水平,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度以及具体操作制度,严把工作流程以及办事手续,强化对其的监管体制,有效的弥补所有的不足,增进城市规划的开展和管理朝着有序、有力、有效的方向发展。进而确保城市的所有用地以及建造符合城市规划,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的实现依法办事、高效服务、行政为民、积极提升城市规划工作能力以及管理水平,增进城市全面协调发展,有效的实现城市规划的功效。 结束语: 在我国城市的发展中,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多,因此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对于城市规划的管理势在必行。事实上,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有利于促进城市化的进程,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娱乐方式,为人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因此,要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应用,从而为城市化的建设提供目标和动力。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关于城市规划管理问题与措施的探讨 【摘 要】城市规划的主要作用是按照城市建设的目标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优化城市空间结构,营造良好的城市居住环境。城市规划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是紧密联系的,城市的规划设计实施是建立在科学有效地管理基础上的。因此,经过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景观建设、人文建设、经济活动等进行总体上的协调。本文概述了城市规划管理及规划设计,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以及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措施进行了探讨分析,以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设计;问题;措施 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使得城市规划管理的手段也不断的改善发展。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只有高标准的设计、高标准的建设技术以及严格的管理,才能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高整个城市的活力,塑造健康城市可持续发展道路。 一、城市规划管理及规划设计的概述 1、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具有综合性、复杂性以及系统性的特征。城市的有效规划管理是是一个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是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所以,要建设好一个城市,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统一适宜的布局管理,尤为重要。然而,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管理还存在诸多较严重的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管理工 作,已经成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2、城市规划设计。在城市规划设计中,必须要坚持适用、经济性原则。通过城市规划设计对城市中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对城市基础、产业结构等进行规划调整,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城市规划设计的认识有所提高,对规划设计的研究也不再只是土地的利用及空间的布局上,还对城市的空间、时间、经济以及发展方面进行综合性的分析研究,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城市规划管理和规划设计之间的关系。城市规划管理与规划设计是密切相关的,一般城市规划的正常的实施和设计是需要一定的过程的,必须要经过一定的时间而成的,然而这个过程就是规划管理的发挥作用的过程。城市规划是在一定时期内对城市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经济控制进行综合的部署及具体实施。城市规划管理则是在规划设计的基础之上,根据规划的目标利用各种手段安排建设各项活动的措施,是把设计落实到实践的方式。要想城市规划管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城市规划设计,就必须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在传统计划经济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及规划方法。 二、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 我国城市规划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1)规划设计管理的方式较为匮乏。由于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起步较晚,规划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因此在现今的城市规划管理的方式较为单一,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2)城市规划是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的,部分房地产公司改变规划,出现违法超标的现象,将造成规划管理决策上的失误。(3)城市规划管理的权限一直较为分散。由于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权利体系的构建和分解,这种分权体制不仅影响了行政机构间权利的不集中,还使管理权限的力度不断的消弱。我国城市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国内外经济也在不断发展,政府的行政事权体系也发生着变动、重组。(4)城市规划管理中的工作人员素质问题。在目前我国规划管理人才不管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劣势。相关管理人员的技术知识较为薄弱、技术手段较为落后、素质水平偏低,知识结构的不合理,都将会严重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整体水平。(5)忽视公众的参与权。城市的主体是人,很多城市规划管理主要针对规划设计,而忽视了公众的参与权利。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主要是政府进行单方面的决策与实施,缺乏公众参与制度。将导致城市规划脱离群众,忽视了规划的现实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环境效益。城市管理主要是社会整体多元化意识的统一和共识,是一种在矛盾交织的环境中形成的以我国公共性、协商性机制。 三、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较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建立全面的系统管理机制。必须要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城市的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建立规划管理体制。在机制建立前,要对城市的目标、城市功能以及城市的特色进行分析定位,同时,对城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制定好相应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措施。城市管理体系的总原则是“先规划,后建设”,把所有因素都进行仔细考虑,最大力度做好各因素之间和合理布局,既要考虑城市总体规划,又要考虑某区域的个性规划。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繁杂的工作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以人文本的原则进行控制和管理,创造经济合理、人文发展的和谐城市。 2、加强用地的管理。使用土地的管理是对城市中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进行系统的规划管理,实现城市空间的合理布局,通常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性措施来安排土地资源的合理布局。城市规划设计中的用地管理是城市建设的优秀内容,规划的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城市功能的布局、环境的质量、城市的形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加强规划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随着现代的信息化、数字化以及智能化的不断发展,加强规划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已是势在必行的。信息是规划管理中的重要资源,规划管理的整个过程是将信息的输入、输出、储存以及反馈情况的总过程。信息管理技术能够对信息进行系统的收集、加工、处理以及储存,并且能够将资料形成数字化信息,形成信息资料的网络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管理的统一化发展。尤其是在城市出现组群式形态的时候,建立信息化的通信渠道,能够实现网上规划审批,也可以为城区和城区之间的数据传输和信息传达提供高速的沟通平台。目前我国的建筑规划管理中的管理系统有:基础地理信息系统(GIS)、办公自动化系统(OA)以及网络通信系统(MS),是可以依赖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共同进行的。 4、兼顾环境效益。城市规划管理除了要达到城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文效益之外,还要兼顾环境效益。现代城市发展常常忽视环境和生态,城市规划不合理,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作为发展的基石。城市规划管理就要协调人与自然、城市与自然意见的关系,建设生态性城市,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同时保护城市传统面貌,保护地方主义特色。 5、加大公众参与程度。城市规划管理要充分吸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在现行城市管理发展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机制,树立公众参与的观念。特别是对于重大工程,让公众多了解、多参与,进行监督,还可以减少规划实施的阻力。 结束结: 随着城市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如何做好城市的规划管理设计,将对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就显得十分重要。在城市规划管理设计中所包含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比如:城市的建筑形态、空间结构、园林景观、文化传承、经济活动等,是城市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现代化建设形成的基础。规划管理在城市规划设计形成的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规划设计的顺利实现。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构建研究 摘要:本文首先对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构建的重要性进行了叙述,分析了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构建 城市规化管理体制对现阶段城市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城市发展的方向和发展特点,城市规划管理堆土资源进行了合理的开发和利用,结合城市发展的综合统筹,为城市建设的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因此,城市规划管理开始被重视起来,由此可见,加强对城市规划的有效管理对城市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重要性,需要积极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以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的顺利实施,并保证城市可从各方面协调发展。 一、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1、确保城市建设顺利进行 要想提高社会经济和环境的整体效益,离不开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它是优化城市构建结构和保证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的有效途径。现阶段城市管理体制需要在改革中堆管体制进行规划,对城市规划的管理方式不断深化和完善,以此来发挥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是现阶段城市发展的需要 只有不断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才可以贯彻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道路[1]。加强管理机制的设置方案,落实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从而实现城市可持续的发展的目标。 3、控制城市的盲目扩张 目前,有些城市的建筑单位因经不起利益的诱惑,而对城市进行盲目扩张,这违背了城市规划的相关内容。所以,需要对城市规划管理体制进行深化与加强,并完善各个阶层管理机构的控制项目,控制对城市盲目扩张,制约对土地的浪费,保证城市建设的顺利发展。 4、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现阶段,有很多城市在建设发展中存在着水和环境的污染以及资源浪费的现象,虽然环境部等相关部门提出了整改措施,但由于目标不统一,各自为政,所以很难实现有效地整改。如果把规划、环保、土地和建设等这些相关部门合成一个机构而进行统一组织并实施,就容易实现城市规划、环境质量、土地资源和基础建设等各方面综合发展,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2]。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的监督力不不够 对于违背相关法律进行建设的项目,出现问题时各个阶层的管理人员相互推卸责任,使其之间的关系牵扯不清,这给城市管理体制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影响了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导致这一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政府的监督力不还不够。 2、缺乏公众参与和监督 在城市建设的长期发展中,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规划编制和管理实施的进步不一致,尤其是一些发展迅速的城市,在规划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尤为突出。这一问题的出现,导致一些社会公众认为城市规划内容不合理,没有结合实际情况而进行实施,只顾外观而忽略内在作用,而规划人员则认为是社会公众只顾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导致这一现象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公众没有切身到城市规划当中去,缺乏监督。 3、缺乏规划管理的方式 在城市发展的现阶段,有些城市在规划管理中投入的经历不够。甚至在规划管理的部门中设置了一些虚职,而不存在担任相应职位的人员,这违背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实质性,造成城市在发展过程中没有明确目标和相应的规划,即使有明确目标,但如果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意见不一致等原因,这些目标也得不到实施,从而导致城市规划管理不能顺利进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规划管理的方式单一。 4、面向公众的机制不够 现今,城市规划管理是由政府部门统一制定的,而社会公众难以接触到这一层面,这样容易使很多社会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地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在城市规划管理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规划编制和管理实施的进步不一致,促使一些民众对其规划管理不满意,导致城市规划与社会发展不协调。导致这一问题的出现是由于城市规划管理面向公众的机制还不够。 三、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措施 1、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 国务院应该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的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个城市的规划管理进行就地监督。在城市规划管理的实施过程中,建立相关内部监督体制并加强监督制度的管理,对城市规划监督机制进行不断完善,在完善过程中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实现政府监督一体化形式,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管理体制顺利实施。 2、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随着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进而对相关管理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首先要抓好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求管理人员不但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还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3]。所以,需要有计划地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增强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使其树立密切联系公众与廉洁奉公的良好作风,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水平。 3、加强公众的参与 对于城市规划管理来讲,譬如环境质量、土地资源和基础建设等相关要素已经在市场领域快速的发展起来,然而在这种发展的形势下,规划管理人员通常以独断式的决策方式进行实施,却没有结合社会公众的利益,而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4]。因此,规划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及时并合理的调整规划方案,从社会公众的角度着想,并使社会公众积极的参与其中,积极地与公众进行沟通,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改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的合理化。 4、建立土地资源的利用管理制度 土地利用是城市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利用率直接影响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但由于管理体制等相关原因,对城市的土地利用的效率并不高。现阶段的城市发展,对土地的利用已经从单纯满足逐渐转向土地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所以,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土里利用效率指标对调整土地利用进行有效的评价,以促进城市建设的合理开发[5]。 5、构建灵活多样的规划管理体制 在城市规划的实施中,需要灵活运用多种政策,对投资环境进行改善,吸引城市建设投资。在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不同地区之间与不同城市之间对投资的争取以成为当地政府的当务之急,而我国的资金投入通常是回报率高的区域。投资环境因此成为了政府与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然而投资环境的形成与城市规划管理密切相关,并在改善中发挥了城市规划管理应有的作用。所以,在城市规划管理中,需要构建灵活多样的规划管理体制,从各方面吸引城市建设资金,促进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结束语: 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是我国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促进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要想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深入改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大财政部门的投入,合理进行规划,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完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实施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管理的效率,另外,还需提高人们对城市规划管理的认识,全面实现对城市的良好管理体制,为构建美好的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的探讨 摘要:城市规划是一项科学性、应用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我们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城市规划管理设计。本文阐述了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是城市健康发展的保障,探讨分析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的措施以及未来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的发展方向,以供借鉴参考。 关键词:城市规划 管理和建设 发展方向 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对于城市建设保证城市的发展与人、自然的共同发展极为重要。同时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城市建设极为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是城市健康发展的保障。 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决定了城市的功能完善程度、效率便利程度、环境优美度和人与自然和谐程度,进而决定了城市形象,在城市的规划建设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城市规划建设与城市化进程的关系,成为城市化健康发展的保障。 城市规划管理是城市发展的保障。① 城市要促进社会公平。这意味着管理者不仅考虑城市经济总量,还要关注个体收入与财富的分配、所享有的资源情况、就业、保健、医疗和教育等等。②城市要促进经济增长,经济繁荣是城市发展的先决条件,尽管高的城市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导致高的居民福利,但没有一定的经济条件肯定没有好的城市生活。③城市要促进生态和谐。城市的经济增长应该是低代价的、低碳的。城市管理正是城市发展的保障,是规划和建设的重要手段,管理的好,城市才能发展的好。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社会系统工程。三者只有彼此兼顾,互相促进,城市才能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的措施 1、引导公众参与。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是城市规划管理的客观要求。这是因为,城市规划管理涉及到城市所有不同方面的利益关系,而且政府、投资者、开发商、市民等与城市规划管理都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在推进城市规划管理进程中,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让公众了解参与程序,不断构筑起不同群体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充分参与的体制机制,进而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合理与可行。 2、完善法制建设。近年来,我国法制化建设力度逐步增强,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的法制化进程也在不断地加强。但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力度依然不能很好地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套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制化体系,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与保障。这样,不仅为政府开展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了方便,也为生活在城市的社会公众提供了健全完善的利益保障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的公开和公众参与,逐步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合理与有效。 3、统一协调发展。城市规划管理要做到统一协调发展,就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站在城市经济、社会、市场、生态等方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基本方针。统一规划,统筹兼顾,通盘考虑,综合权衡,协调发展,尽量做到既考虑城市的总体规划布局,又考虑城市内的区域规划布局。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推行城市规划管理公示等制度,逐步建立城市规划管理分级审批制度,保证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合理。 4、坚持量力而行。在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中,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决策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对于一些涉及城市规划管理的重大问题,要认真地组织开展综合调研,在深入调研考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案,尽量避免造成重大的损失。同时,要坚持从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公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入手,不断摸索出一套适合城市自身发展的规划管理新模式。在开展城市规划管理与建设时,必须要坚持树立节约资源的原则,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管理布局,最大限度发挥城市的整体功能,认真对城市规划管理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预测,进而不断实现城市的科学、和谐、全面与可持续发展。 5.在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中加强环境保护的整治措施。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在城市生活的居民中,城市建设已经将城市的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规划之一,在新建的道路、住房、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里,城市规划要求都会种上大量的花草树木,防止各种污染的再次发生。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大气污染中城市规划的治理方法主要是:(1)工业合理布局:这是解决大气污染的重要措施。工厂不宜过分集中,以减少一个地区内污染物的排放量。另外,还应把有原料供应关系的化工厂放在一起,通过对废气的综合利用,减少废气排放量。(2)减少交通废气的污染:减少汽车废气污染,关键在于改进发动机的燃烧设计和提高汽油的燃烧质量,使油得到充分的燃烧,从而减少有害废气。 (3)绿化造林:茂密的林丛能降低风速,使空气中携带的大粒灰尘下降。树叶表面粗糙不平,有的有绒毛,有的能分泌粘液和油脂,因此能吸附大量飘尘。蒙尘的叶子经雨水冲洗后,能继续吸附飘尘。如此往复拦阻和吸附尘埃,能使空气得到净化。 三、未来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的发展方向 我国的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规划不能仅仅限于理想模式的探讨,还要注重务实,及时调整思路,加强应用理论的研究,动态地解决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城市规划中规划研究是基础,规划技术是保证,规划实施是关键。 1.追求和谐的基本准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大背景下,城市规划要特别注重生态的平衡性、产业的协调性,布局的合理性等等。城市的空间结构布局和土地利用并不取决于科学性,而是取决于利益冲突和价值判断。城市规划实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在这一过程中要照顾各方利益,统筹兼顾,以实现和谐的最终目标。 2.人性化的规划理念。城市规划是一项与城市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主体行为,它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身发展的关系。 3.城市空间的设计和分析。通过对城市空间的设计和分析,来对人们的活动空间区域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的协调。通过对城市空间的有关概念进行解析,来探讨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相互的制约和影响关系。城市空间也是“空间”概念中的一种,它不仅是指单纯的城市生活空间,同时还包括在城市里生活的人们在城市中体会到的所有包罗万象的全部感受。 4.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经济社会文化人口等的协调发展是当代城市发展的主潮流。城市规划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所难免,但要采取科学合理的规划措施把这种消极影响降到最低,要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贯彻到规划的各个层面上。 四、结束语 城市规划作为指导城市合理发展的一门科学,对城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管理,是进一步研究城市的发展、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对于城市建设就显得极为重要。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简论我国生态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的方法 【摘要】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前提条件,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生态城市规划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也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就我国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现状、要遵循的原则和保障机制进行了阐述,为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和生态城市规划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生态城市;规划建设原则 1 我国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现状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不断深入及人们生态环保意识的增强,使得生态城市的研究广泛受到学者们的关注。马世骏、王如松、黄光宇、欧阳志云、王祥荣、沈清基、饶戎等国内学者对生态城市规划建设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和理论支撑。 (1)生态城市规划缺少恰当的功能定位 生态城市规划作为指导生态城市发展的综合规划,缺少恰当的功能定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生态城市”的理解和定位不够准确,使得整个规划过程和结果缺少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二是不同区域、城市的规划编制部门、实施部门、管理部门不同,建设和管理中涉及许多相关部门(如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林业部、水利部等职能部门)责任不明确,也使得生态城市规划无法与现行的城市规划体系和管理制度有效衔接。 (2)生态城市规划缺少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城市规划对象是区域或城市生态系统这样一个复杂的巨大系统,既包含区域内社会、经济和生态三个子系统的方方面面。又包括大、中、小型城市以及生态县、生态省、生态市等不同的区域。编制规划最终的目的是执行,而执行的效果如何,则需要统一的评价指标来衡量。因此,生态城市规划需要设计“过程与结果并重”的生态规划实效性评价指标体系。同时,生态城市规划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也应该具有动态性,才能实现对生态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 (3)生态城市规划缺少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 由于对新思想观念、新政策认识不足,理解不深,生态城市规划一般都缺少实质性的公众参与,使得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出现了一些误区,有些虽然有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生活水平的愿望,但结果可能会事与愿违,事倍功半。此外,由于生态城市规划是一个较新的规划类别和概念,广大公众更是比较陌生,因而参与的积极性也不高。这使得生态城市规划从一开始就缺少了规划主体的参与,一方面造成规划过程和结果缺少公众的代表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造成生态城市规划由于缺乏广泛的民众基础而在具体实施中困难重重。 2 生态城市建设规划需要遵循的原则 2.1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原则 在生态城市的规划与建设过程当中应该要结合城市的具体情况,所处的区域特征,运用宏观系统性的观点进行科学的部署和规划,最终后果让城市人口规模与城市的用地面积相适应发展,与此同时在生态学原理的指导和帮助下最大限度的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不能片面的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发现,一个优秀的城市建设规划和决策人员,应该具备“德艺双馨”的素质,也就是说能够将城市的软环境与硬环境都列入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工作过程当中,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实际上中国的城市建设缺少的不是专业技术人员,也不是资金,归根结底是因为人们的思想意识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缺乏对大自然的爱惜和尊重。 2.2合理布局城市规划体系原则 对于生态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而言,要立足于本区域的地理特征和实际情况,采用以中心城市辐射向周边城市的布局方式,确保各个城镇是分工明确,层次分明的。在借助中心城市繁荣发展的作用下,最大化的将这种经济发展效应辐射到各个城镇和农村地区,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最大化的确保整个区域内的生态平衡,尽可能多的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发展目标。 2.3实施生态经济发展战略原则 实施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相结合的生态经济发展战略,就必须保证区域城市内的主导产业是能够最大化的代表现代文明的发展潮流、先进的生产力和文化发展方向的新型生态产业。在进行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前期,规划人员和决策者必须要清晰的认识当前区域内城市的发展实际,寻找到影响生态环境发展的关键所在,并运用科学系统性的观点来对存在问题的产业结构进行整改和调整,将生态建设的理念灌输到企业和居民的意识里,加大力度发展好生态产业,最终组建成为一个自然生态、经济生态和社会生态高度统一和协调发展的新型城市。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发现,唯有加大力度发展好循环经济产业,才能够从本质上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的根本矛盾。 3 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保障机制 3.1思想观念保障 生态城市规划是生态系统原理和可持续发展等先进思想理论的集中体现,要使之成为规划范围内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为规范,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保障。生态城市规划的实施,要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城市规划的规划理念,要将单纯的经济增长观,转变为速度与质量并重的发展观;要将注重追求物质财富观,转变为追求生态财富观;要将高耗能、低产出的生产消费观转变为高科技、高产出的具有生态服务功能的生产消费观:要从过去注重城市静态的形象美,转变为追求动态的生态美。同时,要努力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让人们形成“无限索取自然资源是有代价的,会殃及子孙”的观念,提高人们思想文化素质,规范那些伤害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行为。 3.2制度体制保障 生态城市规划建设的实施,不仅是经济发展模式的变革,还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体制创新和变革,因此,需要政府制定和颁布有关财政、金融、税收、产业及消费等各方面的制度,比如给予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再循环企业减免税收、贷款优惠等政策,给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的技术创新企业以税收优惠、贷款优惠和财政奖励等政策,以此鼓励节约资源、引导绿色消费、调节利益分配、抑制生态破坏、激励创新改革、弘扬生态文化、规范和谐共生。同时还要实施有利于生态城市建设的经济政策,建立健全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3.3 科技人才保障 生态城市规划的目标,最显著的标志是先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先进生产力水平是建立在先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上的。而且,城市生态效率的提高,更是有赖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因此,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既要注重科技创新,又要注重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围绕生态城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加快人才培养、科技基地建设、科技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清洁工艺技术、清洁能源开发、清洁产品开发、生态工业、生态工程与技术、循环经济等领域的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围绕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环境容量、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产业链接关键技术、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废物资源化、生态安全建设,开展专项研究,组织科技示范,强化相关技术推广。 3.4 资金政策保障 资金政策保障是生态城市规划建设有效实施的关键。要加大政府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建立生态城市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要统筹运用预算内资金,将环保专项资金和补助资金、城市建设、水利、水土流失治理、生态公益林补助等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生态城市建设结合起来,对重点生态建设项目实行倾斜,统筹安排;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针对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的影响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对城市规划管理的概念以及其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措施,期望能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规划设计,从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社会综合效益的提升。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问题;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措施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的任务和责任也越来越重。城市发展“三分靠规划,七分靠管理”,现代城市的发展尤其离不开系统而又良好的整体规划与管理。当前,我国城市规划与管理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要把城市规划好、管理好、建设好,就应该正视这些问题并采取科学的解决办法。 一、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城市规划管理概念 “资源”一词在当今现代化社会是及其珍贵的,而对于城市化的良好发展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地位。那么,我们就根据这一点来对城市规划管理进行一下简单的概括,可以说,城市规划管理就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以此达到城市持久、健康发展的。城市是人群聚居的地方,而每个人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性格,所以,要想将这些性格不一的人群合理的聚集在一个地方,就需要有良好的规范来约束人们,这并不是说人都是需要约束才能够发展的,而是说,有这样的一个约束是为在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产生冲突的时候,可以有一个规范来达到制止和调节的作用。 (二)城市规划管理目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城市化迅速发展。不仅是为了社会, 同样是为了世界,甚至是为了满足绿色生态、文明社会的需求,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城市的规划与管理,以此来促进城市化高质量的进程。那么, 需要从几点入手呢?一共可分为两点:一是硬件设施要跟上脚步,例如: 交通、住房和工厂布局等等。二是软件文化,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区域性公共服务、社区文化等等,这样,可以使各项设施有一个合理布局。再者,还要明确城市化发展目标,有条不紊的发展城市以及城市的经济, 不断的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然,城市规划的管理不仅仅是为了上述的问题,同时, 对城市进行有效的规划管理,可以将城市的使用空间实现最大化,充分的利用每一片土地,也是对土地资源的合理的利用,为我国节省能源资源做出突出的贡献。 二、城市规划管理 (一)城市规划的意义 以城市资源的合理利用为目的的城市规划,对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 城市经济的发展以及良好城市环境的营造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本文就从城市规划管理的具体内容即建设管理和用地管理两个方面入手,分析和探讨城市规划管理活动的意义。1. 建设管理。对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各种城市建设活动进行的管理就是建设管理,其中包括城市各原有项目的扩建,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建与新建等,建设管理对于城市规划有重要影响。2. 用地管理。用地管理指的是管理和规划城市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合理的布局城市的空间。其它管理活动的展开都是以城市管理的优秀内容是城市用地管理为前提和基础。能否强化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对城市形态有着直接关系,城市环境质量以及城市布局的好坏。 (二)城市规划的发展 按照当前我国城市化的发展的趋势和进程来看,在城市发展中我们国家的城市规划逐渐的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它是整合城市资源,使得城市居民利益得到实现的重要途径,而且同时也是政府进行市政管理的一个重要方式,同时也为社会各界参与到城市发展中提供了一个重要手段,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渐的加快,实施路径与城市规划体系一定会越来越完善。 三、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设计的影响 (一)城市规划管理有利于城市设计目标的实现 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主要由城市规划设计部门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来执行。规划设计和管理部门在进行城市设计时,对规划项目进行选择和研究,然后根据项目实际制定出具体的项目方案,包括政策方案、决策方案以及实施方案等。 (二) 城市规划管理有利于城市设计队伍素质的提高 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需要进行相关规划设计人员的配备,包括城市规划设计管理人员以及规划任务委托机构等。通过相关规划设计人员以及规划管理机构的配置,城市设计工作变得更加的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 设计人员注重自身工作能力提高,不断完善自身素质。城市的发展会带动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共同发展,这样的发展会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以不断的提高,而良好的城市的规划设计也会改变人们的生活环境, 当然,这样的改变绝对是积极性的。但是,有机遇就会有挑战,现在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并不是很完善,常常会因为一些旧的生活观念而无法顺利的完成,所以,这就需要包括在居民、相关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人改变旧的思想传统观念,将现代化的科学设备充分的运用到城市管理当中去,建立一个科学化的现代城市。同时,城市的规划管理工作还有利于解决在设计中存在的一些矛盾问题,不断地提高城市的整体水平,促进城市建设的目标能够充分的实现。 四、 城市规划管理的措施 (一)规划理论 新时代的规划理论指导新时代下的城市规划发展趋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 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人性化追求和谐的基本准则。人性化的规划理念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它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类自身的发展。因此,为了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融入人文关怀的元素,我们在城市规划工作实施之前就应该树立服务于人民的理念,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即便拥有最先进的规划技术,最完美的规划模型,最雄厚的资金支持也都无法弥补缺少人文关怀所带来的缺陷,当代城市发展的主流便是可持续发展。现阶段的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由于技术原因虽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避免的破坏,但是也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将这种破坏降到最低,使得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深入城市规划建设的各方各面。 (二)进行多学科融合协作,增强城市规划管理的调控能力 在规划建筑设计中要想取得进步,就需要规划师,因为其是规划建筑设计中重要的人才,这些规划师很多是建筑行业出身,因为具有相应的专业性的制约,目前我国众多中小城市规划师大多知识面较为狭窄,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市规划建筑部门在部分重大社会经济决策中的权威性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我们一定要使得规划建筑行业从业工作者的相应知识面不断的进行扩展与提高。并且还要与经济计划部门加强相应的协作,与城市规划建筑部门相同经济计划部门也是研究以及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 只不过经济计划部门更加侧重于研究经济社会的内涵。使得经济计划部门以及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不断加强,将会使得相关的政府部门对城市规划做出决策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不断增强。 (三)规划管理中的信息化管理现代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速度越来越快, 它的运用已经渗透在现代城市规划管理当中。特别是计算机储存技术、网络技术和技术的迅猛发展, 使城市规划管理手段更多、速度更快。信息是规划管理中的重要资源, 规划管理的整个过程就是信息的输入、输出、储存、反馈的过程。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作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管理活动,对于其他市政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作用,上文中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从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设计、管理设计具体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城市规划管理同城市规划设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浅析,希望以此为推动我国城市发展尽绵薄之力,诸多不足,还望批评指正。 城市规划管理论文:浅析城市规划管理的问题措施及发展 【摘要】城市规划是城市的发展计划,也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蓝图和管理城市的依据。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是有效控制和引导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关键。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对于保证城市与人、自然的共同发展极为重要。本文阐述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对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措施进行了探讨分析,最后论述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发展;重要性;问题;措施;发展趋势; 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性 规划管理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是城市建设发展的根本保障:(1)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促进经济增长,经济繁荣是城市发展的先决条件,尽管高的城市经济增长并不必然导致高的居民福利,但没有一定的经济条件肯定没有好的城市生活。(2)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促进社会公平。这意味着管理者不仅考虑城市经济总量,还要关注个体收入与财富的分配、所享有的资源情况、就业、保健、医疗和教育等等。(3)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要促进生态和谐。城市的经济增长应该是低代价的、低碳的。相反,如果城市的发展以城市环境污染和不可居住性为成本,这将会降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城市规划水平决定了城市的功能完善程度、环境优美度和人与自然和谐程度,进而决定了城市形象,在城市的规划建设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城市规划建设与城市化进程的关系,成为城市化健康发展的保障。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社会系统工程。三者只有彼此兼顾,互相促进,城市发展才能步入协调健康有序的良性循环轨道。 二、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1)城市规划是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的,部分房地产公司改变规划,出现违法超标的现象,将造成规划管理决策上的失误。(2)城市规划管理的权限一直较为分散。由于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权利体系的构建和分解,这种分权体制不仅影响了行政机构间权利的不集中,还使管理权限的力度不断的消弱。我国城市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国内外经济也在不断发展,政府的行政事权体系也发生着变动、重组。(3)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在目前我国规划管理人才不管是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劣势。相关管理人员的技术知识较为薄弱、技术手段较为落后、知识结构的不合理等都将会严重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整体水平。(4)忽视公众的参与权。城市的主体是人,很多城市规划管理主要针对规划设计,而忽视了公众的参与权利。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主要是政府进行单方面的决策与实施,缺乏公众参与制度。将导致城市规划脱离群众,忽视了规划的现实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环境效益。 三、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较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建立全面的系统管理机制。必须要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及城市的发展前景的基础上,建立规划管理体制。在机制建立前,要对城市的目标、城市功能以及城市的特色进行分析定位,同时,对城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制定好相应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措施。城市管理体系的总原则是“先规划,后建设”,把所有因素都进行仔细考虑,最大力度做好各因素之间和合理布局,既要考虑城市总体规划,又要考虑某区域的个性规划。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繁杂的工作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以人文本的原则进行控制和管理,创造经济合理、人文发展的和谐城市。 2、加强用地的管理。使用土地的管理是对城市中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进行系统的规划管理,实现城市空间的合理布局,通常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综合性措施来安排土地资源的合理布局。城市规划设计中的用地管理是城市建设的优秀内容,规划的合理性将直接影响城市功能的布局、环境的质量、城市的形态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3、加强规划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随着现代的信息化、数字化以及智能化的不断发展,加强规划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已是势在必行的。信息是规划管理中的重要资源,规划管理的整个过程是将信息的输入、输出、储存以及反馈情况的总过程。信息管理技术能够对信息进行系统的收集、加工、处理以及储存,并且能够将资料形成数字化信息,形成信息资料的网络共享,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管理的统一化发展。尤其是在城市出现组群式形态的时候,建立信息化的通信渠道,能够实现网上规划审批,也可以为城区和城区之间的数据传输和信息传达提供高速的沟通平台。目前我国的建筑规划管理中的管理系统有:基础地理信息系统(GIS)、办公自动化系统(OA)以及网络通信系统(MS),是可以依赖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共同进行的。 4、兼顾环境效益。城市规划管理除了要达到城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文效益之外,还要兼顾环境效益。现代城市发展常常忽视环境和生态,城市规划不合理,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作为发展的基石。城市规划管理就要协调人与自然、城市与自然意见的关系,建设生态性城市,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同时保护城市传统面貌,保护地方主义特色。 5、加大公众参与程度。城市规划管理要充分吸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在现行城市管理发展中明确规定群众参与机制,树立公众参与的观念。特别是对于重大工程,让公众多了解、多参与,进行监督,还可以减少规划实施的阻力。 四、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趋势 城市规划要注重务实,及时调整思路,加强应用理论的研究,动态地解决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经济社会文化人口等的协调发展是当代城市发展的主潮流。城市规划建设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在所难免,但要采取科学合理的规划措施把这种消极影响降到最低,要把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贯彻到规划的各个层面上。 2、人性化的规划理念。城市规划是一项与城市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主体行为,它涉及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身发展的关系。 3、城市空间的设计和分析。通过对城市空间的设计和分析,来对人们的活动空间区域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的协调。通过对城市空间的有关概念进行解析,来探讨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相互的制约和影响关系。城市空间也是“空间”概念中的一种,它不仅是指单纯的城市生活空间,同时还包括在城市里生活的人们在城市中体会到的所有包罗万象的全部感受。 4、追求和谐的基本准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的大背景下,城市规划要特别注重生态的平衡性、产业的协调性,布局的合理性等等。城市的空间结构布局和土地利用并不取决于科学性,而是取决于利益冲突和价值判断。城市规划实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在这一过程中要照顾各方利益,统筹兼顾,以实现和谐的最终目标。 结束语 城市规划作为指导城市合理发展的一门科学,对城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管理,是进一步研究城市的发展、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键环节。城市规划是一项科学性、应用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城市规划设计,并且始终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思想。
会计毕业论文:构建企业会计模式的探讨 一、引言 会计模式是对一定社会环境下会计活动的各种要素按照一定逻辑进行综合描述、反映其各种要素基本特征和本质联系的有机整体。 会计模式的构成要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会计模式导向——特定国家环境对会计在社会经济中所发挥作用的基本要求,即会计模式所代表的价值取向。 ·会计规范——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标准,包括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会计职业道德等若干层次。 ·会计管理体制——特定国家组织和管理会计事务的方式、形式以及制度的总和。一个国家会计管理体制的结构和运行方式与该国家的经济体制有直接关系。 ·企业会计模式——企业在国家会计规范指导下,通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业务程序、选拔和聘用会计人员、确定和使用会计方法、从事会计工作、提供会计信息、开展会计管理而形成的企业会计工作体系。 ·会计人才管理体系——为了保证会计人才的合理使用和有序流动而建立的会计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培养体系。 在上述构成会计模式的各个要素中.会计模式导向是最基本的要素,处于最高层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会计模式的基本运行走向。会计规范在会计模式中居于承上启下的位置,它应该在反映会计模式导向的前投下,对会计管理体制和企业会计模式进行指导和约束,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公正性和相关性。会计管理体制是会计工作得以正常运行的组织保证。一般地说,会计模式导向对会计管理体制有总括的制约作用;会计规范对管理体制产生具体的指导作用;与此同时,各种环境因素对会计管理体制的形成和运行方式也会有明显的影响。企业会计模式是会计模式中涉及实务最多的因素,它本身包含若干个子系统。而且由于这个因素与会计实践密切相关,所以也是最活跃的因素。会计入才管理体系是按照会计管理体制的要求建立和逐步发展的,人才体系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会受到前述诸要素的综合影响,但是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它要素产生制约或促进作用。 企业会计模式必须服从于国家会计模式导向,必须在国家会计规范许可的范围内制定本企业的会计规章制度、选择企业会计政策、并依据国家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考核和评聘会计人员等。因此可以说,企业会计模式是国家会计模式在本企业范围内的具体体现。 二、经济环境及其对企业会计模式的影响 会计作为管理科学的一个分支,它必然处于一定的社舍经济环境之中。一般地说,会计的社会环境是指对会计工作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各种因素的总和。在这些因素中,国家的政治制度及经济体制、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企业外部对会计工作的要求分别在不同层次上对企业会计模式产生影响。在这里,我们仅讨论与企业会计活动关系最密切的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制度、经济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等。 1.经济制度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这个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l]”。这种经济制度的基本目的是社会根本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达到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富裕。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技求企业会计模式的建立与运行必须与现阶段的经济制度相匹配,应该以占国民经济主体地位的生产资科公有制为依据,在实现所有者权益保旺地化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 在这种经济制度下,政府既是社会管理者,又是国有企业所有权的机构。政府的这种双重身份对企业会计模式的要求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政府作为宏观经济拥控者.需要来自基层企业的会计信息作为制订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力求通过去计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绩效衡量、引导和利益分配等管理职能;第三,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还需要对过企业会计报表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情况。 鉴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制度及其对会计的要求,中国只能实行以宏观利益导向为主的会计模式。对于企业来说,在制定和实施企业会计模式时,必须考虑企业的规定和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政策的要求,是否有利于为宏观管理提供必要的会计信息支持。 2.经济模式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运行的市场经济.因而必然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些特点。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环境下运行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公有制的范围和实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日益多样化。 (2)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在于企业制度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必然要求得到企业会计模式的配合和支持。 首先,产权清晰的特征要求通过企业会计准确计量和报告企业产权,以保护各个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尤其是在公有制范围和实现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的环境下,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就更贴要通过企业会计报告来了解企业产权中国家权益的存量和增量情况。其次,权责明确特征要求通过去计信息系统准确量化产权投资人和债权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从而使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债权人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第三,政企分开特征强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企业投资者的双重身份对企业的不同影响,作为前者只能通过有关法规和政策间接地对企业会计进行规范;作为后者,则要求与其它投资人一样通过会计得到利益上的保护。第四,管理科学特征对会计模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建立科学的会计管理制度上,为优化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供有用的信息。 基于上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会计模式的影响,中国的企业会计模式应该在宏观利益导向为主的前提下,注重对产权和债权的界定和保护,并通过会计信息模式的运行为企业科学管理提供信息支持。 3.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与会计模式的关系非常明显。一个国家的会计发展状况和发展水平一般与该国经济类型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一个以农牧业为主的国家中,不可能有发达的工商企业会计实务;在高度工业化的国家中,生产过程和经济业务相对比较复杂,相应地产生了较高水平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 我国目前还处于发展中国家的行列。与发达国家相比,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市场机制、包括各个生产要素的市场体系都还有待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会计模式不必要、也不可能套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惯例,而是应该根据中国国情和企业管理水平,选择性地借鉴西方会计对企业微观活力的激励机制,塑造一种有利于企业微观效益与宏观经济导向协调统一的企业会计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除了需要突出上述经济制度和经济模式对会计的要求以外,还需考虑企业规模、水平,企业会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复杂程度等因素。同时还需要为将来的经济发展和业务增加所产生的会计新问题奠定必要的基础。例如,在产权重组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企业合并、债权转股权业务,就增加了产权的界定的内容和难度。可以预见,我国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的快速发展,将会对企业会计模式的建立和发展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 三、规范企业会计模式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如前文所述,企业会计模式是国家会计模式在企业的具体体现。与一个国家相比,企业所处环境相对有限,因此,有些构建国家会计模式所涉及的要素在企业会计模式中就成为理所当然的前提或基础,而不需要作为企业构建会计模式时考虑的问题。或者说,在构建国家会计模式过程中作为变量来考虑的要素,在设计企业会计模式时就可以将其作为常量来对待。例如,企业必须根据国家会计模式导向来设计本企业的会计模式,而不必要另外制定其他的会计模式导向。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得国家会计模式导向的要求与企业现状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同信息使用者之间信息需求的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信息应该“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2]。”这条准则被称为相关性准则[3]。中国推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证券市场刚刚起步,国家资本金在大多数企业中占统治地位。企业资金来源中的大部分来源于代表国家资本的财政资金和国有银行贷款。因此,国家通过制定会计准则来要求会计提供足够的信息,以满足宏观调控需要,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是相适应的。它实际地反映了同时拥有企业最大投资者和社会管理者双重身份的国家,为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 需要进一步分析的问题是,基本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会计为上述三个方面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其决策相关的信息。而这三个方面的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出发点不同,需要了解的信息从种类到数量等方面都有很大差距。企业如何协调这几个不同方面信息使用者之间的差异,这是建立企业会计模式必须解决的问题。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分析,不难看出,这个准则中采用的许多基本概念是为了向企业外部投资人提供信息而提出的。对于股票上市的大型企业来说,其所有者非常分散,通过财务报告向广大股东粮供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信息,就成为保护投资人权益的必要手段。而对那些投资人相对集中的企业来说,企业投资人有可能通过会计以外的其他途径和方式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将所有者作为财务报告的重点,则是这些企业建立会计模式时需要考虑的特殊问题。 2、信息客观性与相关性的背离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4]”一般将这条准则称为客观性原则[5]。这条原则与前述的相关性原则共同作为衡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标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可能出现两条标准不能同时兼顾的局面。 如前所述,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之一是产权清晰。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完全分离,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关系。委托人通过掌握会计信息,可以了解受托人、即企业经营者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受托人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企业经营者可凭借会计信息向委托人报告自身职责的完成情况,以获取自己应得的利益。在这里,无论是委托人需耍了解的信息,还是受托人需要报告的信息,都是用于说明过去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以及由此导致的财务状况信息,因此必然是历史信息。从会计上讲,就应该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和表述的信息。只有如此,才能符合可靠性的要求。另一方面,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企业需要根据周围环境和自身条件的变动,随时制定和调整决策。在决策中需要得到来自各方面的信息支持,会计信息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为了保证提供信息对所要进行的决策相关,这些信息应该能够反映各种制约因素当前状态和发展趋势。很明显,按照现行成本、公允市价或者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报告的信息较之历史成本信息具有更强的相关性,更能满足决策依据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就无法同时兼顾。 在可靠性和相关性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会计信息的计量和报告是坚持可靠性,还是倾向于相关性,这是设计和实施企业会计模式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 3.会计监督机制与内部人控制的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本法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6]。”由此可见,《会计法》将会计监督的职责赋予了企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那么在设计和实施企业会计模式的时候,也必须考虑会计监督在企业会计模式中的位置和作用。 在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作为社会管理者,政府正在逐步取消对企业的干预;作为企业投资者的主要代表,政府将企业经营的重大权利委托给企业经营者。但是国家作为所有者,其权益如何行使、如何依法得到必要的保护,还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因此,就出现了经济体制改革期间的国家权益缺位和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所谓“内部人控制(InsiderControl)”,指的是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在事实上而非法律上拥有了对企业投资、利润使用等重赛经济资源和决策的控制权。这些人不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作为人,他们的利益与所有者往往不一致。如果缺乏必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他们就可防利用这种控制权来谋取自身利益,从而导致对所有者利益的侵害”’。 由于改革中的一些配套政策尚未到位,实施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国有企业内部人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在实质上控制了企业的会计行为。企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只能服从内部人的控制,以内部人短期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会计工作的基本导向。由此导致企业会计工作秩序紊乱、假帐真做、调节利润等。在这种情况下,要求企业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代表以国家为主的所有者,去行使对企业会计事务的监督权是不现实的。在中、小型企业中,由于企业规模小,人情关系比较密切,内部监督机制相对弱化,会计监督就更加困难。因此,在企业中如何确定会计监督的位置及作用,也是建立企业会计模式时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四、根据环境要成和企业特点构建企业会计模式 根据经济环境对企业会计模式的要求和目前存在于企业会计模式中的一些问题,作者认为,为了规范企业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建立企业会计模式。 l.会计管理制度 企业会计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针对本企业经营业务的特点、范围、管理要求和人员素质设计和实施的、用于指导规范会计工作的制度体系。 在会计管理制度中,应该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1)会计机构设置 会计机构是组织和实施会计工作的组织。在一个企业中,会计机构是否健全、各职能岗位之间的运行是否协调,将对会计工作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建立适合本企业情况的会计机构,是改进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环节。一个高质量的会计机构,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征:首先,目标一致,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围绕企业主要经营目标设置会计机构,避免因为工作目标的差异出现相互掣肘的现象。其次,机构内各部门之间步骤协调,实现总体效率最高。第三,机构内部各个环节职责明确,实现业务分工在范围上的周延性和在极作步骤上的独立性。 (2)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各有关人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制度。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需要保证会计信息输人、处理和输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有必要在会计管理制度中引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的方法和程序主要包括职务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业绩报告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在会计管理制度中包含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将上述内部控制方法和程序恰当地设置在会计组织机构。会计核算报告和会计业务处理程序中,以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使会计管理制度真正成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 (3)会计人员管理 企业会计工作的主体是会计人员。对于会计人员的有效管理,促使会计人员不断地提高业务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是会计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会 计工作质量的一个必要条件。 会计人员管理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①会计业务和会计理论的继续教育。从目前情况看,会计人员的职称考试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并且成为企业聘任会计工作人员的主要依据。所以,企业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应该将重点放在考试后的继续教育上。要通过有关管理制度的设计和执行使会计人员感受到增强业务能力的紧迫性,同时又为其创造提高业务水平的机会。 ②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是指会计工作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道德意识。规范和行为的总和。会计职业道德是在长期实践过程中逐渐积累和发展起来的,它反映了会计工作中带有规律性和共性的东西,是各行业会计所公认和遵守的。由于职业道德大多要通过会计人员自觉履行来体现,而很少靠强制规范来实现,所以为了促进会计职业道德的发扬和推广,应该在设置会计管理制度中,特别鼓励和提倡会计职业道德,并辅之以必要的奖励措施。 2.会计信息系统 企业会计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可靠信息。因此,会计信息系统的设置和运行,就成为企业会计模式设计的主要任务。 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设置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信息指标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指标、会计信息流程等几个要素的设置和这几个要素之间的有机配合。 所谓会计政策,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8]。会计政策的选择和确定通常决定于企业所在行业的惯例以及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影响经营业务的因素及其变化趋势的估计。会计信息指标体系是通过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应该提供的一整套数据,其中包括说明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指标,也可以包括反映企业现行状态和预计未来发展趋势的指标。一般地说,企业的经营业务越复杂、管理中需要会计提供的信息支持越多,会计信息指标体系中包括的信息种类和数量就越多。会计信息质量指标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标准。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和明晰性[9]。这些规定都是定性标准,而在企业的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将其加以量化,以便于执行和操作。会计信息流程是指对会计数据的记录、分类、汇总、呈报的步骤和方法。即从原始凭证的整理、汇总、记帐凭证的填制、审核、汇总,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的登记,到会计报表编制的步骤和方法。这个流程就是按照会计信息指标体系将原始会计信息分类拖入会计信息系统,按照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按照会计信息质量指标的要求进行报告的全过程。所以,信息流程的设置,实际上是将上述会计政策、会计信息指标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指标融会贯通。付诸实践的过程。 如前文所述,会计信息不同使用者的信息需求有差异,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在某些情况下也不容易同时兼顾。这些都是设置会计信息系统时必然要面临的问题。例如在设置会计信息指标体系时,需要了解向谁提供信息,提供什么信息,相应地需要设置什么会计指标。在制定会计政策时,应该根据确定的会计指标体系来选择合计方法。例如,为了提供有关资产耗损情况的信息,需要提供按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信息;为了提供有关商品定价决策的信息,应该采用公允价格计量的成本信息。在确定会计信息质量指标时,需要在可靠性和相关性之间进行权衡,要根据主要信息使用者的对信息质量的价值取向来确定衡量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 3.会计监督机制 完善的会计监督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条件。监督工作由谁来做,如何做,这是会计监督机制采要解决的问题。前文已经探讨过,由于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使得会计人员代表以国家为主的所有者行使对会计事务的监督陷入了困境。作者认为,应该采取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分离的体制来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内部的会计仅负责运行会计信息系统,提供必要的会计报告和其他信息,内部监督职能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会计信息的质量则由外部独立审计机构来评价和确认。这种思路的出发点是,将企业会计人员从双重身份的尴尬境地解脱出来。企业会计入员对企业的经营者负责,经营者对所有者负责。用于说明受托人经营业绩的会计信息,其质量如何,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歪曲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要由企业外部的社会中介机构认定。与此同时,企业的会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对会计信息失真承担有关责任。 4.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监督机制之间的关系 会计管理制度、会计信息系统和会计监督机制三个要素共同构成企业会计模式。在这三个要素中,会计管理制度是开展会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会计信息系统是会计工作运行的客体,会计监督机制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保证条件。会计管理制度和会计监督机制都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系统高效率和高水平运行而设置的,因此,应该随着会计信息系统的发展而调整。 会计毕业论文: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职业行为 [提要] 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从行为科学角度分析,包括个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领导职业行为和组织职业行为,这些职业行为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职业行为结构。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由审计委托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和构成的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在这一经济监督活动过程中,各参与方所独自表现出的行为就是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如审计委托者的委托行为、审计者的审计取证行为、被审计者的申请审计复议行为等,这些个体行为共同构成审计群体职业行为的基础。 心理学原理告诉我们,产生行为的直接原因是动机,而动机又是由内在需要和外在影响所形成的。动机所产生的行为有其特定目标,这种目标一旦得到实现,便会产生新的动机;若目标得不到实现,则会调整需要,调整动机。这便构成了某种个体职业行为的循环过程。在审计活动中,各种个体职业行为都有其特定的动机,有其内在的需要。审计委托者的委托行为,由生产经营活动、财务决策的需要所产生,如某企业由于变更注册资本金的需要,便产生了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其资本进行验证的审计委托行为,审计者接受审计委托行为是由于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审计活动中个体职业行为多种多样,其所赖以产生的内在需要也就千差万别。外在影响也是产生审计个体职业行为(动机)的重要原因。当然,产生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原因,既可能是内在需要,也可能是外在影响,还可能是由两方面原因共同使然。由于各种审计关系行为人具有自身特定的利害关系,其产生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动机就可能不尽合理,由此产生的审计个体职业行为也就不尽合理。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目标得以实现后便会有新的动机,由此产生新的个体职业行为;若目标未能得到或未完全能得到实现,行为主体就会调整起初的某种动机或调整由此产生的审计个体职业行为。 nbsp; 注册会计师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优秀问题是审计激励理论。激励是指一个有机体在追求某些既定目标时所表现出的愿望程度,它含有激发动机、鼓励行为、形成动力之意。激励可以促使人们为追求组织目标而作出最大努力,由此形成激励理论。激励理论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1943年在《人的动机理论》一文中提出的“需要层次论”(也称“基本需要论”)。这种理论认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五种。通过对这五种需要的研究,马斯洛得出一个重要结论:“我们把这些需要得到满足的人叫做基本满足的人。由此,我们可以期望这种人具有最充分、最旺盛的创造力。”激励理论运用于审计工作中就构成了审计激励理论。对每一个审计行为个体进行激励,便有利于促使其实现自己积极的行为目标。在审计活动中,无论审计关系中哪一种审计行为个体类型,每一层次的行为个体都应得到上一层次(领导层)行为个体的关心和支持,并对下一层次(下属职工)予以关心和支持;下一层次对上一层次也同样应予以协作和配合。这样,就使每一行为个体处在最佳的行为状态。另外,在不同类型的行为个体之间,也应相互予以信任和协调,以实现共同目标。如被审计者应积极配合审计者的审计取证行为,审计者对被审计者也应给予充分的信任和尊重等。应该说,对审计行为个体进行激励的方式多种多样,如既可以进行上述多种需要的激励,还可以进行期望激励、目标激励、信念激励等。 此外,“公平理论”对审计个体职业行为的进一步科学化也是十分重要的。“公平理论”的关键涵义是:一个人对其所得的报酬是否满意不是只看其绝对值,而是进行社会比较或历史比较,分析相对值。如果比率相等,则公平合理,从而感到满意,心情舒畅,工作尽职尽责。否则,就会感到不公平,不满意,进而影响工作情绪,降低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审计活动中,个体职业行为既可能是某一个人的行为,也可能是某一审计环节抽象行为人的具体审计行为。所以,在审计个体职业行为中运用“公平理论”,表面上看涉及审计关系各方的行为自然人个人和每一具体审计环节抽象的行为人,但实际上只有行为自然人的个体职业行为才涉及“公平理论”的问题,因为唯其涉及按劳取酬的问题。当然,这里的行为自然人不只是审计主体,还包括审计委托者和被审计者。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 各个具体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审计个体职业行为构成了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的科学合理,能使审计活动从整体上提高效率和质量。对于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需要研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群体动力、群体目标、群体规范、群体压力、群体凝聚力和群体矛盾等问题。 心理学家柯特·卢因(K.Lewin)援引物理学中的力学理论指出,群体职业行为的驱动力在群体内部强调重视每一个体的作用,认为群体环境会使个体职业行为发生有规律的变化。这种理论给我们以下启示:审计活动作为一个由诸多方面参与的群体职业行为,其内部存在一个此消彼长的力的结构,这种结构处在不断的变化中,我们应该根据审计环境的不断变化,认识掌握这种结构变化的规律性,进而优化这种结构。 所有群体都有自己的群体目标,不论它是由组织规定的,还是自己制定的。没有群体目标的群体是不存在的。群体目标影响着群体职业行为的方向、强度、持续时间等。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的目标就是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既定的审计项目或审计任务。这一目标使得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有了共同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有了行动的方向,并可根据这一目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调整群体职业行为的强度和力度,安排群体职业行为的具体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群体目标的具体内容根据具体审计活动和项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而且具体目标的确定要考虑诸多因素。如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咨询活动,其群体职业行为的目标就应根据委托者的要求、受托者的客观条件以及管理咨询的具体内容等因素来确定。 凡是群体必有其独特的行为规范,这种规范或有明文规定,或是约定俗成。在审计活动中,审计关系各方都应遵守其行为规范。如注册会计师应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业务,被审计者也应依照审计及有关财经法规处理好与审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审计的群体规范对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目前,我国的审计群体规范还不尽合理与健全,还有待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这既是审计实践的需要,也是审计行为科学发展的标志。 任何群体中都存在着群体压力,审计群体当然也不例外。这种压力会对个体职业行为和群体职业行为产生特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多是积极的,对工作有益的。如注册会计师所感受到的业务不精、知识不够等精神压力,可以促使其不断进取、全力工作。但是,这种压力有时也会产生一种反面作用,如害怕承担风险责任,进而予以躲避等。另外,还有一种典型的表现,就是群体中的个体由此而产生的“从众行为”。从众行为可能会影响个体正常的思维活动,进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导致错误行为。审计行为科学需研究审计群体压力的内容结构,使其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消极作用得以抑制和消除。 审计的群体凝聚力反映审计群体对其成员的吸引力和成员之间相互的吸引力。凝聚力大的审计群体,其成员就有强的“归属感”,其工作效率就高,战斗力则强。审计的群体凝聚力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审计群体职业行为目标、群体中的“优秀”人物、群体成员的思想意识、群体内冲突及其解决情况等因素都会影响审计的群体凝聚力。审计行为科学需要研究这些因素及其变化对群体凝聚力的影响的方向及强度,以不断增强这种凝聚力量。 审计的群体冲突反映审计群体内成员之间的矛盾。行为科学在研究群体冲突时,往往只注意到其消极作用,即导致不团结,降低工作效率质量,造成经济乃至其他方面的损失等。事实上,一定程度的冲突还有其建设性的积极意义,如可以促进发现问题,开展业务竞争等。当然,对于冲突达到较大程度,其产生的作用往往是消极的、破坏性的,就应通过相应的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在审计活动中,审计群体内各行为个体之间会存在诸多矛盾,并在适当时机会表现出来形成群体冲突。审计行为科学的课题之一就是研究审计群体冲突的不同类型和性质,对建设性的冲突进行引导以发挥其积极作用,对破坏性的冲突进行预防和消除。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和组织职业行为 领导职业行为是领导者影响和引导行为人为完成群体职业行为目标而努力的一种导向行为。 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是表现在审计活动中的领导职业行为。在审计行为科学中,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既要影响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又要影响审计的群体职业行为,反之亦然。但总的说来,在三者中,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更能发挥关键作用。审计领导职业行为需要研究的内容也包括诸多方面,但优秀问题是审计领导职业行为的有效性。审计领导职业行为的有效性是指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在影响和引导行为人为实现群体目标而努力时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审计行为科学要求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具有与其实现的目标相适应的有效程度。在行为科学中,关于影响领导职业行为有效性的因素,国外学者提出了“三因素情景论”、“五因素论”、“三能力论”等多种观点。就审计的领导职业行为而言,影响其有效性的因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计行为领导者的个人素质。审计行为领导者不仅包括审计主体行为的领导者,还包括审计委托者行为和被审计者行为的领导者,即审计关系各方的与审计行为有关的领导者。二是被领导者的综合情况。被领导者实际就是审计行为个体及其所形成的群体,被领导者的综合情况是上述审计的个体职业行为和群体职业行为的合理性与有效程度。三是审计行为领导者在实施领导职业行为时所处的环境及其变化。这种环境从内容上讲,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从影响的速率上讲,有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 组织职业行为是围绕提高组织效能展开的活动。个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和领导职业行为都是在特定的组织中发生的,组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着个体职业行为、群体职业行为和领导职业行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所以,组织职业行为的效能对整个行为科学的建立和完善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审计的组织职业行为,需要研究的是,如何建立审计行为组织,审计行为组织如何实施有效的管理,审计行为组织在总体上如何得到不断发展等。审计行为组织当然应该包括审计关系各方的行为组织,但主要应是审计主体的行为组织。在这里,我们应强调以下几点:一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的设立,应遵循满足所有权监督需要的原则。这一原则的优秀是,审计组织设立的结果应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审计的三者关系应清晰正常。二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内部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实施有效的管理。有效管理的根本是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审计组织应随着整体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变革而得到发展、变革和完善。现在的问题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的发展变革没能跟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步伐,表现为动力不足、措施滞后等。 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为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容,在整体上是紧密相联的。每一方面内容的研究及其结果都会影响和制约其他方面内容的研究;每一方面内容又需要从多角度进行系统研究。正因为如此,它们构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行为的内容结构。 会计毕业论文: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规定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这此法律责任条款散见于《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等法律规定中。 1.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的资格证书”。《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为股票的发行或上市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三十九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获得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所买卖的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证书”《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的,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许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2.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四个司法解释,即法函[1996]56号、法释[1997]10号、法释[1998]13号和最近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前三个司法解释文件是针对注册会计师验资赔偿责任而下达的,对如何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金额进行了说明,这三个文件是针对所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对《证券法》中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承担规定的落实,但规定了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的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后,法院方依法受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必然受到这个司法解释的约束。 3.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二百零二条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如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罚金;前款规定人员如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人员如果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如下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该案件追诉标准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中介机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也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造成恶劣影响的。这些法律条款具体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到了什么程度将被追诉刑事责任。 二。目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从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三种法律责任的法律条款,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如下问题: 1.不同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 《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强调的工作程序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公司法》、《刑法》以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中强调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结果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联系。按《证券法》与《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要求,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要求,即使其工作结果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法律则是按工作的实际结果与实际情况来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法律的不同规定,而相关的司法解释又不一致,使实际司法判决不一。因此协调各法之间的矛盾是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较为重要的问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疑问。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法律都明确阐明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却一纸通知,将由最高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执行范围压缩,而且还设置了前提条例。法院不仅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还将皮球踢给证监会,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方依据方可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规定不仅对证券市场的欺诈案件判决不利,也不利于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3.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问题。 《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仅就自身的“重大过失”和“故意”行为对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刑法》中也明确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要为“故意”和“重大过失”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目前却无如何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和“故意”等的专业判断标准。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追诉规定仅有损失数额的绝对数: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重大失实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都应被追诉。这些规定没有损失的相对百分数,这就没有考虑到相同的损失数额在不同的经营规模的公司中所占的重要性是不同的,这不利于在刑事判决中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 4.《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问题。 《独立审计准则》是根据《注册会计法》的规定,由财政部批准实施的,应属于部门规章。《独立审计准则》应该是目前判断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或过失的唯一技术标准。另外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独立审计准则》阐述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合理保证等概念,对于注册会计师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在实际中法官很少将《独立审计准则》作为判决依据,一方面是由于法官们不了解《独立审计准则》,另一方面是由于《独立审计准则》毕竟是部门规章委等级的,不能同《刑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相提并论。 5.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问题。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罚,但是目前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了什么是虚假的财务报告。因为会计行业内外对虚假财务报告的认识是不同的。会计行业外的人士认为只要财务报告与事实及结果不符,就是虚假的财务报告。会计行业人员认为,只要按会计核算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得出的财务报告就不应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即使这个财务会计报告与事实、结果不符,因为企业中出现的许多舞弊,并不是会计人员及注册会计师所能发现的。因此注册会计师不能对所有的虚假财务报告负责,应明确注册会计师应负责的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标准。 三。相应的解决思路 为了更有效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保护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权益,同时也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长远发展,应采取如下措施: 1.完善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 (1)协调《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不同规定,尽量使之趋同。 (2)为使注册会计师合理承担刑事责任,应建议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修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在损失绝对数额的基础上增加相对比例数,损失的相对比例数应考虑企业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数据。 (3)另外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将《独立审计准则》中所阐述的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合理保证等概念列入《注册会计师法》等更高等级的法律中。 (4)建立“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故意”和什么是“虚假财务报告”等认定标准。 作为注册会计师的主管部门财政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尽量协调、反映,使我国目前的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完善,以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 2.大行业宣传和行业处罚,树立严格执业的观念。 目前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中,有很大部分是和注册会计师本身法律意识淡薄,不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执业有关。因此,中注协应努力宣传按《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重要性,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应严格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会计毕业论文: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的规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尤其自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后,我国会计规范和会计职业的发展是令人瞩目的,出台了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准则,会计职业进一步规范。会计事务所与原先的挂靠单位脱钩改制,以及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等加快了我国会计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服务的要求。我国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所取得的成果都是在财政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也就是说财政部在我国会计规范与监管方面起直接的主导作用。那么,这样的规范与监管体制在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进程中,是不是最合适的模式而仍然保持下去呢?笔者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会计规范和监管仍由财政部实施,会导致政府规范与监管的职能重叠和多头管理,分不清主次,继续下去不是最佳选择。建议重新考虑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证监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简称中注协)、审计署的关系,理顺关系,分清职能,使我国对会计信息的规范和会计行为的监管,更加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 一、市场经济与企业 所谓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来调节经济行为和配置经济资源,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资本市场都将得到充分的发展。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素,市场对企业的约束主要通过产品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及资本市场来实现。 产品市场(即商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在小商品经济中早已存在。它对产品生产者的约束是通过生产者、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的“纵向竞争”来实现的,竞争性是产品市场发挥作用的前提。作为基本的市场形式,我国的产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已经基本形成,而且经历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过程。 关于人力资源市场,一般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在我国基本形成,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高级人才市场(如经理人市场)并未形成,缺乏有效的约束。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国有企业管理者的任免,基本上全是由国家行政调配。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许多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控股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仍由政府有关部门任免,并未形成真正的经理人市场。然而,高级人才市场的形成及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休戚相关。在有效的经理市场上,企业经理是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其价值取决于市场评价,市场评价的标准除了知识、经验和诚信度之外,还有一个关键因素就是经理任期内的经营绩效。而经营绩效又主要是通过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动状况等财务会计信息得以体现。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市场,也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资本市场对企业的约束具有综合性,可以反映商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要求,是市场约束的集中表现。一个有效且运作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不仅资本运动通畅有效,同时为检验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客观手段。通过资本市场的约束机制,通过投资者对企业的选择,迫使企业不断地进行自我调整,改善经营状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以获取投资者的信赖,取得资本市场的支持。 资本市场如何选择企业?投资者的选择是否合理?这些都依赖于资本市场是否规范、有效。但是,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市场需要基本的前提条件,其优秀就是信息披露的规范与监管。资本市场发展的结果,是投资者和经营权的分离,广大投资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而要依赖于公开信息来进行决策,这就要求信息应尽可能对称,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和效率就在于信息的对称性,即投资者的正确决策依赖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信息。而在企业披露的诸多市场信息中,会计信息是优秀信息之一。当传达给资本市场主体的会计信息是经过了一定的粉饰时,投资者以这种会计信息作为决策依据,就会导致严重的不经济后果和社会资源配置的无效率,琼民源事件、红光事件、郑百文问题等诸多上市公司已经为我们做了注释。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优劣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必定带来直接影响。 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规范与监管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首要的基本问题应是理顺我国资本市场的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资本市场与会计信息 前面提到,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选择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的利益显然处于首要位置。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应该是资本市场立法和规范的基本出发点和立足点。而投资者的选择必然要求企业提供客观、公正、充分的信息,其中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的主要信息之一,因此对会计信息规范与行为监管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1.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的公平性 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得以发展的基本因素,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只有建立规范的会计规则和培育良好的会计行业,提供规范客观的会计信息,才能促进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完善。资本市场是投资者和企业的资本供需纽带,资本市场上的决策者主要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由于他们不直接监督经营者,因此要求公司向他们提供详细、可靠的财务数据,要求证券市场监督管理者制定公平交易规则来规范会计信息。只有上市公司积极地按规范要求披露信息,市场才能对企业披露的信息及时地反馈,实现对企业的正确评价。 从资本市场的公平透明性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关系,是各国证券监督和管理机构所关心的重要问题,也是资本市场的社会目标。只有在所有现存的和潜在的投资者都有相同的机会获得同样信息的情况下,证券市场才是公平、有效的。这种状态即信息对称,是社会公众所期望的目标。尽管完全的无成本的信息是完全竞争经济模型中的一种假设,但证券管理部门应在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得到足够的、同样的信息方面有所作为,造就均等收益的信息环境。因此,信息披露要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作用,就需要监管机构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以防止内幕交易和信息市场的不公平。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将有利于繁荣资本市场,从而形成良好的投资决策环境,更加优化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 2.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与揭示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发生了不少重大的会计案例,如深圳原野、红光实业、琼民源、东方锅炉、郑百文、银广夏等上市公司,他们利用虚假会计信息谋取私利,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案例暴露出了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信息披露不真实。某些上市公司为维护企业形象而蓄意歪曲或掩盖公司的真实信息,如财务报表列报的数据严重失真。另外,对预测性信息的披露,缺乏客观基础。二是信息披露不充分。如对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资金投向和利润构成的信息披露不充分,对关联交易的信息、对公司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对企业偿债能力的披露、对会计政策及其变动对公司影响的信息等披露不充分等。三是信息披露不及时。财务信息的特点之一是它的及时性,如果所披露的信息不及时,则必然失去它的决策相关性,为内幕交易大开方便之门。 探究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或混乱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其一,上市公司本身披露的问题。钻现有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空子,对模棱两可的事项只披露其有利于公司的内容,不关注投资者的利益。有些上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置之不理,没有提醒投资者注意:有的公司在年报摘要中对注册会计师说明段涉及的问题“三缄其口”;有的公司虽是“合规”地省略了会计报表附注,但其经营中一些不容忽略的重要信息也被“淡化”处理了。 其二,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执业质量的问题。审计的执业质量取决于会计师的执业能力、执业独立性和职业道德规范。会计师迫切需要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尤其是舞弊识别能力。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粉饰问题之所以未被察觉,并不完全是因为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差,往往是由于他们缺乏独立性,或为了“利”而放弃了职业道德操守。如果会计师不能勤勉尽责,甚至参与造假,沦为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进行欺诈的帮凶,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将会极大地动摇投资者的信息,损害资本市场的效率,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3.对我国的监管体制弊端的思考 如何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性,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有许多值得完善的地方。证监会主席周小川曾做了一个生动的比喻:“中国的上市公司、投资者都相当年轻,就像小学生一样,小学生的模仿性强而理性的主见不够,因此小学校的风气很重要,要看是好孩子起示范作用还是坏孩子起示范作用。”很显然,进行资本市场合理而有效的监管是减少会计信息披露失真或混乱的重要手段。合理有效监管有赖于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权威性和监管的严肃性,通过对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将违规者绳之以法,以警示潜在的违规者,用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资本市场应有的秩序,从而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我国已有比较完善的会计信息规范框架,先后颁布了《会计法》、《企业财务报告条例》、《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一些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各级地方政府,也就当地的特殊情况,相应出台了一些法规,规范当地的市场。从总体看,这个规范监管的框架是比较完备的,但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一些问题。从监管的政府机构来说,我国的市场监管是多头的,有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审计署等部门,各机构之间的职能重叠交错,多头管理现象普遍存在。由于监管部门的职能重叠、多头管理,以至于分不清主次,这些弊端会造成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困难,权责界定不清,必然导致上市公司的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如果资本市场上处于监管职能主导地位的政府机构未能明确的话,那么就很难树立市场监管机构的绝对权威,难以行使对资本市场的有效监管。 尽管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市场监管方面,证监会提出了多项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但作为上市公司报告主要部分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信息的生成则是根据财政部有关制度制定的。由于二者在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方面权责不明确,协调和沟通不够,披露要求缺乏一致性,容易造成执行中的混乱。 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和管理是资本市场监管的重要方面,为了建立会计规范的权威性和监督的有效性,有必要解决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政出多头、职能重叠问题,确定上市公司会计规范的最终权威机构,明确界定各相关部门权利和责任。笔者认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基本上采用的是美国模式,应借鉴美国的做法,即在会计信息的规范和监管方面,证监会应处于主导和优秀地位。 三、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市场监管 迄今为止,财政部在我国会计规范与监管方面一直起着直接的主导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规范与监管体制是不是最合适的模式而继续保持下去呢?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监管是否应由财政部继续进行呢?让我们来分析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和审计署各自的职能作用。 1.财政部 财政部是国家主管财政收支、制定和实施国家宏观财政.财税政策,进行政府财政收支预算和预算实施的宏观调控部门。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实施中央集权管理,整个国家似乎是一个大工厂,企业是该工厂的加工或生产分部。企业的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利润和亏损由国家承担或包干。企业会计是财政部的记账、报账单位。财政部制定会计制度,下达各部委,各部委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制定具体制度由企业执行。因此财政部制定会计制度并对各报账单位进行会计监督和管理,指导企业行为是计划经济下管理的有效方式。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财政部的职能应是国家财政政策的制定与研究,中央财政收支预算和预算实施的监管机构。市场是社会经济的调节器,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本、人力资源及生产资料由市场供给而非国家财政拨付。企业能否获取经营活动所需的经济资源主要取决于自身的经营业绩。如果会计规范是客观、公允的,那么企业的经营业绩基本上可以通过会计信息得以体现。会计传递什么样的信息、如何传递,应由信息使用者及市场的监管机构根据信息的对称、透明和公正的要求来决定,财政部作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所有权的总代表,只能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行使股东权利,而不能代替资本市场的监管机构或凌驾于资本市场的监管机构之上。 财政部作为国家财政收入预算及实施监管机构,有必要对财政拨付收入进行监督控制。但财政部作为制定会计准则的最终权力机构,难免超越对国有股权利益的考虑,影响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财政部应该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发展,而非作为决定会计准则的终极权力机构,这样更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平性。 2.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结果,政府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是保证资本市场高效、有序发展的需要。因此政府证券监督机构是资本市场一定发展的要求,纵观各个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均是资本市场发展的结果。如美国1929~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资本市场崩溃和投资的裹足不前,促使其加快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的步伐,开始了美国证券监管机构与会计职业界的成功合作,完善制定会计准则的程序,研究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规范公司会计实务和会计信息的披露,不断完善美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规范化。美国为重建资本市场秩序,制定了证券交易法,成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SEC自1935年成立后,其重要职能之一就是致力于会计报告的标准化和信息披露的制度化。美国1933年和1934年公布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法”两部重要法规,都要求股份公司在向社会公众出售股票之前,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并公布其会计报表。由于送交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会计报表,必须按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并经独立会计师的审计,从而对企业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产生了强有力的约束。 我国证监会的职能也应该是监督和规范资本证券市场,研究资本市场运行的规律,使资本市场运行有序,保持资本市场的公平和高效,维护投资者的权益。证监会履行其监管职能,有效的发挥监管作用,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规范约束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会计规范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证监会在履行其监管职能的过程中,对信息披露中的财务和会计问题将会有更深入的发展和认识,通过完善法规不断改善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保证资本市场的公平、效率和有序。因此证监会应该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解释中起主导作用,引导会计准则的发展,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准则拥有最终的权力。 证监会只有在会计规范和监管中发挥权威性的作用,才能真正实施其有效的监管职能。如果出了问题,还要依赖于财政部或其他部门的解释,那么监管职能就无法真正实现。国务院授予证监会的首要职能,是“研究和拟定证券市场的有关规章”。据此,中国证监会有权制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制定股票发行审核和核准程序并做出解释。然而从“海南凯立案”终审判决证监会败诉来看,证监会并没有此类解释权。矛盾是非常显然的:拥有监管职能,却没有实施监管的解释权力,可见证监会监管权力不充分,是监管不力的原因之一。另外还应注意到,我国证监会的权力还缺乏法律基础,我国《证券法》虽然规定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权责,但并没明确规定这一机构就是证监会。所以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往往不是证监会一个部门可以说了算,证监会的政策往往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制约。可见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也与我们监管制度上的缺陷有关,加强证监会的优秀作用旨在更有效地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行为监督,完善和发展资本市场。 纵观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大多数只有一个主要的证券监管机构,因为资本市场的统一性较强,一个单一的监管机构会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最实用的解决办法。比如,美国联邦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是全美的证券监管最高行政机构,与美联储和财政部是并行的三大经济管理部门,兼有立法、执法、和准司法权,独立行使对证券市场的全面监管职权,集证券市场的所有管理权限于一身,在向国会负责的前提下,实施其独立有效的监管职能。 3.注册会计师协会 一个有关资本市场的健全的管理体制应包括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证监会在会计规范中起主导作用,并不排斥会计行业协会(如中注协)在会计准则制定和发展方面应做大量的具体工作。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在资本市场和投资人之间,在将投资者资金引入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是保证信息披露真实的第一道屏障,在政府监管机构之外起到了一种间接监管的作用,弥补了政府监管在效率及专业性上的欠缺。会计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了一个行业,会计具有广泛的市场,会计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要生存和发展,必须根据规范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建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去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 中注协具有明显的政府色彩,它是民间组织还是政府机构?这一点不明确。注册会计师协会理应是一个民间组织,它的主要职能应是两方面:其一,在证监会的引导和监督下,按照监管机构的意愿并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内在要求,研究制定符合资本市场发展的会计准则,满足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需要,其二,为了行业的发展和行业的社会承认,研究会计规律和发展会计技术,进行会计行业管理,主要是进行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水平的专业技术培训。 从实务上看,美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一直由国会授权的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监管。虽然作为监管形式之一的会计准则,其制定权一直保留在民间机构,但其监督权仍属于证券交易委员会,它拥有最终的权威性。证券交易委员会通过认可民间机构制定的会计准则支持保证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与会计准则不同的要求或对会计准则的解释,以指导会计准则的修订和研究,同时对违规事务所进行处罚,吊销执照或追究法律责任等手段,促进会计的行业监管和自律。 4.审计署 审计署正式成立于1983年9月。从理论上看,审计署是以政府审计的身份出现的,即代表国家对政府直接拥有财产的保管、经营等情况进行审计。在西方国家,政府审计主要是对政府部门和那些使用政府拨款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查。由于我国长期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几乎延伸到社会经济的每个领域,审计署理论上有权对社会上所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机构进行审计,包括通常意义上对企业进行的社会审计——对国有企业的审计。 审计署主要执行审查政府机构和财政拨款单位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还可利用国有资产代表权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查或抽检,同时依法对民间审计进行监督。 四、会计信息规范与行为监督的建议 1.理顺关系,确立证监会的主导地位 根据以上分析,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应理顺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中注协、审计署等各个监管部门的关系。财政部不宜继续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监管工作中起主导地位,此项职能应由证监会来履行。财政部应着重于国家的财政收支和宏观财政政策研究和实施,证监会应该面对市场独立行使对资本市场的全面监管职能。审计署应着重于政府审计,并代表国有所有权对企业的财务会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研究和制定会计准则的大量具体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可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去做。财政部和审计署可以参与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发表有关会计准则的见解,但是对上市公司会计准则规范和实施的最终权力应属于证监会,在准则的制定和解释中证监会应处于主导和优秀的地位。这样,可以将财政部与证监会的职能分开,关系清晰,避免职能重叠,便于进行工作与规范。此举并非削弱财政部工作,而是为加强国家的宏观经济财政政策的研究和实施。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方法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我们应更多地借鉴美国的模式。有人提出在借鉴国际会计惯例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的法律是大陆法系,应更多地参考法、德、日等大陆法系国家的信息披露规范方式。但是,从我国财政部已经制定颁布的会计准则来看,更多的是偏向于吸收与借鉴美国的会计准则方式。另外,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基本上采用了美国的发展模式。因此,我们不能强求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一定要用大陆法系的既定的模式。 2.规范会计服务与行业监管 会计服务与会计行业监管工作不能多头,应由证监会根据市场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规范行业服务规则。同时,应转变监督方式,由中注协来行使会计行业的执业监管,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体系,促进行业自律,以便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质量,增强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独立性和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首先,建立以证监会为优秀的会计行业监管体系。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不理想、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尚不能有效动作的情况下,加大证券监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力度就显得十分必要。同时在监管理念上,应以投资者的利益为出发点,提高监管部门的专业性和市场敏感性,不能等一个企业烂掉了再去查,这对投资者是非常不公正的。证监会应对注册会计师的服务质量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分别对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及时和果断的严厉惩处。从根本上促使注册会计师提高执业水平,增强审计责任意识。 另外,从我国证券市场长远发展看,应由中注协来行使会计执业的行业监管,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监督体系,倡导市场自律,完善市场自律机制。这必将在监管机构之外起到了一种间接监管的作用,弥补政府监管在效率和专业性上的欠缺,增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快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化管理的道路。会计师事务所与主管部门脱钩后,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多级复核制度,提高审计执业质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意识、法制水平及业务能力。不断研究和完善执业标准,加强对已有的执业标准的执行力度,严格按标准规范执业。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借鉴国外注册会计师管理的成功经验,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意识,减少不规范的执业行为。 总之,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需要各方面的合力,为了使投资者的利益切实得到保护,就必须建立全方位和多层次的法律和规范体系,对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个人行为和市场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必须建立全方位和多角度的监管架构,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和咨询机构的行为方式与行为机制,形成自律与他律、市场与社会相结合的立体的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从体制上提升市场的凝聚力、辐射力和执行效率。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规范和行业监管的问题上,理顺各监管部门的关系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上市公司会计问题的提出,会计信息的规范及其程序、会计行业与会计行为的监管,只有在规范与监管关系得以理顺的基础上,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 会计毕业论文:信息需要求论 会计目标是关于会计系统所应达到境地的抽象范畴,它是沟通会计系统与会计环境的桥梁,是连接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纽带。会计系统围绕会计目标发挥作用,会计目标引导会计系统运行。因而,会计目标理论研究是会计理论研究与会计实务发展中的重要内容。本文拟在评述现行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通过考察会计的历史发展,对会计目标理论进行研究,并试图对会计目标理论进行重构。 一、对现行会计目标理论的简要评价 无论是“受托责任观”,还是“决策有用观”,它们都是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情况下会计具体目标的阐述。由于它们以一定的环境为前提,相对于这一环境,它们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也正是因为它们仅仅以一定的环境为前提,而未从会计环境的历史发展历 程的角度进行考察,故它们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受托责任观”所依托的两权分离,其拥有财产所有权的所有者与拥有财产经营权的经营者是确定的。在这种环境中,委托方和受托方都关注着受托资源的保值与增值,甚至委托方还可以向受托方提出管理受托资源的具体要求①。一旦受托方未能完成既定的受托责任,委托方可以更换受托方。“受托责任观”形象地描绘了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贡关系及其会计在认定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中的作用。因此,受托责任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就是有效地反映资源受托人的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②。笔者认为,反映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是会计的一项重要的具体目标,但这项具体目标并不能包含会计的所有目标,其原因在于:(1)从广义上讲,受托责任的确无处不在。但是,与会计相关的仅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上的受托责任。会计可以反映企业对所有者、债权人的受托责任,但职工对企业的受托责任、下级对上级的受托责任,往往并不是通过会计来反映的。虽然两权分离之前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存在着受托责任,但这种受托责任往往反映为所有者与雇员之间的关系,而在财产所有权上,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不存在受托责任关系,会计的存在并不是为 了反映所有者与雇员之间的受托责任,而是为更好管理企业服务。在现代社会中,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企业仍普遍存在,它们仍是“受托责任观”最好的反证。(2)“受托责任观”所依托的两权分离,必须具备明确的受托方和委托方。只有这样,委托方才能根据受 托责任履行情况决定是否对该受托方继续予以委托。而在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已成为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机制,是企业筹集资金的重要途径。广大证券持有者是上市公司所拥有资源的委托方,但他们却具有流动性的特点,即委托方的具体人员时刻都处在变化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方可以说是确定的,而委托方则是不确定的。同时,潜在投资者与企业经营者在财产所有权上并不存在受托责任关系,而他们也是会计信息的重要使用者之一。可见,“受托责任观”并不适合作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的企业之会计目标。(3)“受托责任观”所认为的财务报表的目标是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实际上强调的是会计为企业外部使用者服务。但是,自从会计产生以来,为企业内部服务一直是会计的重要职责,即使在现在,管理会计仍与财务会计并驾齐驱。显然,会计的这一重要目标已被“受托责任观”所忽略。 “决策有用观”所依托的两权分离,是以资本市场为媒介的。在这种环境下,股东和债权人虽仍参考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但是,他们同时关注着资本市场的平均风险和报酬水平及其所投资企业的可能风险与报酬。此时,会计已不仅仅反映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而反映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机会也是它的一个重要内容,其目的便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更值得肯定的是,它完美的解答了潜在投资者对会计信息使用的问题,他们不需要了解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而是利用信息作出投资决策。然而,“决策有用观”仅仅以这特殊的历史环境为基点,其局限性的存在也是必然的。这种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很多,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有关部门、职工团体与个人以及其它利益关联者。因决策需要而利用会计信息,最贴切地说明了投资者、债权人的目的;至于政府中的部分部门、职工团体与个人和其它利费关联者,政府将会计信息作为进行宏观调控决策的依据,职工团体与个人将会计信息作为去留决策的依据,其它利益关联者以会计信息作为可否继续保持某种经济关系的决策依据。但是,对税务部门来说,他们利用会计信息,并不需要作出任何决策,而是仅仅以此为据对企?到姓魉啊O匀唬熬霾哂杏霉邸辈⒉皇屎嫌谡庖幌质怠#?)“决策有用观”同“受托责任观”一样,注重会计信息为企业外部使用者服务,而忽视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服务。当然,会计信息是企业管理部门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从这一点上看,“决策有用观”是完全可以成立的。值得注意的是,决策仅仅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环节,它还包括预测、分析、控制等内容,为企业管理决策服务并不能代替会计为企业管理服务。可见,企业管理部门利用会计信息不仅仅是为了决策,会计也不仅仅只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3)即使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和企业经营者都是为了决策而使用会计信息,但由于决策内容的差异,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也迥然不同,不仅外部使用者与企业经营者的会计信息需求不同,而且不同外部使用者的会计信息需求的差异也很大。从这一点上看,“决策有用观”的作用不如“受托责任观”,因为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评价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标准上基本一致,无非是资产的保值增值等,由此,我们认为,用“决策有用”概括在内容上具有很大差异的会计信息需求,并不具有任何意义。 二、会计目标理论的重构 “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都形象地描述了某种环境中特定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具有特定需求情况下的会计目标,但它们却未能概括会计的所有目标,其真正原因在于它们未能从整体上考察会计目标,试图以某一具体会计目标来代替整体目标。通过上述考察,我们认为,会计目标具有两个层次:基本会计目标和具体会计目标。处于不同历史时期的会计,其基本会计目标是一致的,而具体会计目标则因历史环境的变化而不相同,因会计主体的不同而发生差异;基本会计目标适合于所有历史环境下的所有会计信息使用者,而具体会计目标则仅仅适合某一环境下的某一具体会计信息使用者。事实上,我们对会计目标的认识,是从会计的具体目标开始的,只有通过具体目标的分析研究,才能最终抽象出具有共同性的特质。 (一)具体会计目标。具体会计目标是会计在特定历史环境下针对具体的信息使用者时所具有的,它直接体现了会计在这一历史环境下所具有的职能。当然,会计目标应在会计职能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因为我们对会计职能的认识,工是通过对具体会计目标及其在现实中的可行性的考察而获得,一旦某项具体会计目标可行,便可以认为会计具有与该项具体会计目标相对应的职能,否则,即不具有这项职能。 在单式簿记时代,人类社会处于自然经济发展阶段,生产的目的主要是自给自足,而非交换。单式簿记作为会计发展的最初形式,对政府来说,是要借助它核算其财政收支状况及其结果,为贯彻“量人为出”的财政原则服务;对民间商业与手工业来说,则要通过它来核算收支,以便在收支相抵中求得收大于支这一所企望的结果。因此,这一时期的会计,其目标是要为政府与民间商业及手工业核算收支,满足它们对各自收支状况及其结果的信息需求,故古代数学家从记帐、算帐、报帐、用帐与服务相结合的角度,对会计作出了“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的结论。可见,这一时期的会计目标决定了会计具有核算的职能,也仅仅具有核算职能。 随着12-15世纪地中海沿岸某些城市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萌芽的出现,会计逐渐由单式簿记发展阶段进展到复式簿记发展阶段,簿记学的产生则以1494年意大利数学家卢卡.帕乔利(LucaPacjoIo)的《算术、几何、比与比例概要》的发表为标志。卢卡·帕乔利在谈及经商必备的条件时说:“……应该使用借贷记帐法,因为借贷记帐法是记述经商活动的最有效的方法。这对商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没有系统的记录而仅凭商人的记忆,那将不胜其烦,也会遇到困难,以致无法从事经营。”⑤而德国诗人、文学家、哲学家歌德(Goethe)则对复式簿记给予更高的评价,认为它是“人类智慧的绝妙创造之一,每个精明的商人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利用它”⑥姆。会计的这种发展,亦源于会计具体目标的变化。这一时期的商业对会计的要求,已不仅仅是核算收支了。考察当时的会计环境和会计实务,可以发现会计的具体目标可概括为:(1)为商人提供其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和所进行的交易及其损益的信息;(2)为经济往来各方提供债权、债务方面的信息。无论是对财产、交易的反映,还是对债权、债务的记录,会计都是为商人管理商业经营活动服务的,从而显示出会?频墓芾碇澳堋R舱腔峒乒芾碇澳艿姆⒒樱猜赝瓿闪肆酱缶咛迥勘辏峒品侥苌钍苌倘嗣堑暮闷馈?nbsp; 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所进行的产业革命,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并引起了生产组织和经营形式的重大变革。自此,人类社会进入到机器大工业时代。在此期间,股份有限公司已成为企业的最基本经营组织形式。在这类公司里,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 离,这种情况也相应引起了这一历史时期具体会计目标的变化:(1)为所有者提供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评价经营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2)为公司经营者提供经营管理所需要的信息,特别是成本管理;(3)为债权人提供公司偿债能力等方面的信息。从这些 具体目标中可以看出,在会计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的同时,会计的反映与评价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职能也得到了加强。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委托与受托关系不仅进一步复杂化,并且处于不断变化过程之中。此时,会计除实现上述目标外,还为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及其它利益关系人提供各种不同的信息。其后,正是在这些具体会计目标的引导下,会计在理论、方法和技术等方面都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并最终确立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相对独立的地位。 上述可见,处于不同历史环境下的会计,具有不同的具体会计目标。当然,处于同一历史环境下的不同会计主体的会计,其具体目标也不同,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其具体会计目标显然存在差异。 (二)基本会计目标。具体会计目标因会计主体、历史环境等的不同而产生差异。但在这具体表现形式的背后,存在着相同的特性。这种特性便是基本会计目标——“满足会计信息需求”。对于基本会计目标“满足会计信息需求”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满足会计信息需求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价值所在。会计,作为一种信息系统,是一种开放式系统,它通过与环境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等的交换,不断对系统要素的运行进行控制,最终产生出符合需要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计信息的需求是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前提条件,也是运行的基本依据。满足了这些需求,也正是体现了会计信息系统的价值。当然,需求不同,会计信息系统的运行也不一样,产生的会计信息自然也不相同。 2、会计信息是会计所要满足需求的信息类型。会计信息系统到底应提供怎样的信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决定着会计信息系统的功能发挥。美国会计学会(AAA)1964年的《基本会计理论说明书》(ASOBAT)开篇便把确定会计领域,建立可据以判断会计信息的标准作为研究对象。然而,该说明书只把“相关性”、“可验证性”、“公正不偏性”、“可定量性”等四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作为衡量会计信息的标准,并简单地把会计定义为“为了使信息使用者能够作出有根据的判断和决策而确认、计量和传递经济信息的程序”。⑦而并没有真正回答具有怎样内容的信息才是会计信息这个关键性问题。事实上,会计信息的内容因具体会计目标和具体会计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单式簿记时代:有关收支的信息即是这一时代的会计信息在复式簿记时代,所有与财产、交易、债权、债务及损益相关的信息是这一时代的会计信息;到了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以后,所有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都可划归会计信息之列。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会计信息与以往有所不同。单式簿记与复式簿记时代的会计信息,由于它只是为了反映已经发生的收支、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无?鬯俏呋故峭獠渴褂谜咚褂茫际且恢掷沸孕畔ⅰ4τ诠煞萦邢薰臼贝幕峒疲笠低獠咳怂峁┑男畔ⅲ踩允且恢掷沸孕畔ⅲ蛭啥鼍菀云兰凼芡性鹑温男星榭觯ㄈ私鲆私夤镜鼻暗某フ芰ΑH欢τ诳蒲Ч芾碓硕畈⒄怪械墓煞萦邢薰镜木呙牵钌罡械搅丝刂瞥杀镜谋匾裕且蠡峒圃谔峁├沸畔⒌耐保挂峁┟嫦蛭蠢吹男畔ⅰT凇氨曜汲杀尽闭庖幻奖蝗嗣侨贤埃汛嬖谧拧霸ぜ瞥杀尽薄ⅰ肮兰瞥杀尽薄ⅰ霸げ獬杀尽薄ⅰ霸に愠杀尽薄ⅰ肮婊杀尽钡让剩挥谩氨曜汲杀净峒浦浮叭儆腉,查特·哈里森(G·ChanerHarrson)则主张进行科学的事前成本计算。可见,这一时期的会计信息已不仅仅是历史信息,它已包括未来信息。当然,那时的未来信息还仅局限于为企业管理,者所使用,只是到了证券市场高度发达的时代,会计信息的内容才进一步得到扩展,这时会计信息除包括历史信息外,对投资者来说,还包括所有与证券价格相关的信息。因此,这一时期的会计,无论给企业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还是企此经营者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既包括历史信息,又包括未来信息。 3、会计信息的供给取决于会计信息的需求。会计信息需求是会计信息系统运行的依据,作为会计信息系统重要环节的报告,也是由会计信息需求所决定的。至于随时满足会计信息需求,尽可能地发挥会计信息系统的作用,在会计信息需求主体比较少,所要求的会计信息的内容比较简单的情况下,可以讲它还是比较容易达到的。但在证券市场高度发达的时代,会计信息使用者很多,很不固定,且需求多样化,这种情况下若要随时满足这样的需求,便有可能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为使会计信息最大可能地满足需求和节约成本,证券市场下规范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会计目标由基本会计目标和具体会计目标构成;具体会计目标因历史环境的不同而存在差异,而在这些差异的背后,存在着共性,它就是会计基本目标——满足会计信息需求。 会计毕业论文:浅谈审计假定的基本内容 审计假定是逻辑学与审计学相结合的产物,审计假定从概念上讲就是审计人员为了完成审计任务,根据审计对象的特点和审计要求,以及掌握的初步资料,对审计对象诸方面所作的主观性推测或假定评价。笔者认为,审计假定包含有以下内容: 审计证据假定这是在对审计证据进行判断、评价时必须运用的假定。审计证据不但有数量是否足够的问题,并且还有质量是否有力的问题。同一事实,可以从各方面去收集证据,而证据所认定的结论不同(甚至相反),就有一个以哪一证据为主的问题。比如盘存,据受审单位经管人员口头报告,实际盘存数和账面数虽有出入,但出入不大,因此认为结果基本可靠。而据外部保险公司的报告,实存数和账存数出入很大,结果很不可信。这些证据结论不同,哪个可信?这就有一个证据效力的差别问题。 对于证据效力的强弱,审计上一般认为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更可靠;完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下产生的证据更可靠;直接证据比间接证据更可靠;文件证据比口头证据更可靠等。对证据的评价实质上是对证据所产生的结论所进行的推断。这个评价过程就是运用合理的假定对证据反映的情况获得合理的理解,在此基础上进行逻辑推断,从而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 审计惯性假定就是在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评价,并依赖其确定审计程序、方法和重心所运用的假定。随着经济发展,企业的业务量逐渐增大,传统的以账表为基础的审计遇到了严重挑战,越来越多的审计师开始自问:虽然对所得账表的数字进行了全部审计,但是谁能保证这些数字百分之百地记录了企业的全部业务?企业的业务量越来越大,由于审计费用的限制,其审计的覆盖面可能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客观形势迫使审计开始从以账表为基础过渡到以内部控制为基础。 内部控制制度与审计的关系十分密切,如内部控制制度设计良好,实际工作又是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的,就有理由推定:当事人的账目不会有严重问题,审计的范围就可以大大缩小;如果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不够严格,有隙可乘,或者设计虽无问题,经过抽查,实际却未照办,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尽可推定:账目上问题必多,审计的范围该扩大。审计工作范围和内部控制制度之间、内部控制严密与否与发生错误的可能性之间的相关性,当然是一种假定,而现代的审计工作,正是在这一假定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不先假定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之间有这种相关性,审计工作就无法按照今天通行的方法来进行。 审计例外假定就是指审计人员在收集审计证据时,对一些需要彻底揭露就必须扩大审计程序、增加审计费用的事项所进行的假定。如串通舞弊、伪造证据、管理人员蓄意欺诈、精心隐瞒的贪污行为等等例外事项的存在,必然增加审计的难度,在人员的配合和组织上也应随之变动,甚至改变整个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也因此要付出更高的审计费用。有了这一假定,就能提醒审计人员给予充分关注,正如交通部门在容易发生车祸的地方,挂上事故多发点的宣传牌一样。例如,某一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严密并在实际中予以贯彻,但其中会计与出纳串通舞弊,这是例外事件,不能采用一般的抽查审计方法,而应该采取详查方法。 审计询证假定就是审计人员在询证方式的采用和结果的依赖上所必须适用的假定。即有关的第三方是否存在,要查证的事情是否相一致,来自第三方的答复可提供更为合理的证据。因为第三方一般和该企业没有利害冲突,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企业的某一情形提供客观真实的证据。当然,这是假定,第三方的答复有时并不可信,购货发票有时可以以物易物或打回扣,但这毕竟为数极少,且仅作为审计证据的旁证,并不减少这一假定在审计工作中的实际意义。这一审计假定,就为审计人员采用发函询证审计法提供了牢固的审计理论依据。也使询证结果成为有效,为公众所认可。 会计责任假定一方接受另一方的资金,为另一方经办某项规定的工作,这经办的一方对出资的一方就负有一个善良管理人应付的责任,也就是说,负有最大善意管理并使用出资人的资金,最经济有效地完成出资人委托的工作,尽可能及时而准确地记录、计算资金收支的情况,根据收支凭证,向出资人公正而真实地提出会计报告的责任。过去,人们普遍将经营资金的人应负有这种会计责任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今天看来,它却正是一种支配我们进行审计工作,而一直不为人们所明白意识到其存在的审计假定。正是因为人们都公认这种会计责任的存在,审计工作才有必要。而审计工作,也正是针对这种会计责任而进行的。 与会计工作先假定有一个需要单独计算的会计实体的存在一样,审计工作同样也要假定会计责任和会计责任人的存在。为什么自己收支自己的钱不必审计,就因为没有会计责任。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审计因会计责任性而产生,没有会计责任就无所谓审计,这一点是普遍公认的。 会计毕业论文:虚假验资涉讼若干问题 验资是注册会计(审计)师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真实性及合法性的审查和验证,验资业务对于确认企业法人资格及企业民事责任能力、保护债权人利益至关重要。然而,实践中屡见不鲜的虚假验资却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极不利的影响。“虚假验资报告”是指违反验资程序,故意作弊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而使内容与事实不相符的验资报告。199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中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由于复函以及在此之后的法释[1997]10号、法释[1998]13号都未能澄清验资诉讼中的一些基本法律问题。对此,笔者略陈己见。一、关于“虚假验资报告”的界定 对验资报告“真实”还是“虚假”的判断是处理验资诉讼的基本前提。然而,对这一基本问题的理解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验资报告是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从本意上解释,与真实对应的便是虚假。因此,虚假验资报告即指验资报告与实际出资情况不相符,包括根本没有出资以及出资额少于报告证明的数额。这种观点强调验资报告“内容真实”、“结果真实”合乎社会公众要求。因为对公众而言,他们需要了解的是来自验资部门真实的、据以决策的信息,而不是验资部门是如何工作的。因此,他们有理由认为:无论报告失真的原因是什么,只要结论与事实不符,就是虚假报告。 另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第四条第二款的解释:“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也就是说“真实性”是指验资部门履行了正当的验资程序。因此,只有违反职业准则,故意作弊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而出具的与事实不符的报告才是虚假验资报告。这种观点的合理之处在于:由于审计固有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对于被审验的范围只有“合理的保证责任”,而不是担保经过审计的事项没有任何错误。因此,不能将所有不实验资都归责于注册会计师。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并非“非真即假”、“互相排斥”的关系,不应简单地否定其中任何一种。前者所概括的应属广义的“虚假验资报告”即一切内容与实际投资不相符的验资报告(当然包括注册会计师并无过错,但内容或结论却与事实不符的验资报告)。后者所界定的则是狭义的“虚假验资报告”,即仅指违反验资程序,故意作弊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而使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验资报告。根据现有的法律、司法解释,“虚假验资报告”的内涵显然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报告的内容或结论与事实不符,包括“不实”、“重大疏漏”(或遗漏)、“严重误导性”以及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其二,报告出具有弄虚作假、误导第三人或疏于查实验资范围的主观过错。由此可见,依法应由验资部门承担民事责任的是狭义的虚假验资报告。 二、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性质及其构成要件 关于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性质,目前理论界有契约责任(保证责任)说、侵权责任说、责任竞合说等不同见解,笔者认为,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性质应为侵权责任。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的解释,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设立的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变更验资是指被审验的单位因合并、分立、发行新股、转让股权或被审验单位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增加或减少70%时,依法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时,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其变更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验资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验证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投资者是否按合同、协议、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足额交缴资本,注册资本的增减是否真实。也就是说,从专业知识的角度把握资金的审验,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职责。由于注册资本界定了投资者对被审验单位承担的最大偿债责任,如果验资部门未经必要的审验程序或未取得充分、适当的验资证据并加以分析,即出具验资报告,使得不具备条件的公司、企业通过注册成立或变更,也使根本不具备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企业在与利害关系人的民事活动中欠下债务,并使得利害关系人的债权不能得以实现,那么验资部门就因违反法定义务而构成对利害关系人的侵权。对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会计师而言,利害关系人具有合理的可被预见性,由于利害关系人是不确定的多数人,因而,注册会计师的行为侵犯的是对世权、绝对权。 由于造成验资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投资人不可能没有过错。因此,虚假验资民事责任的主体应是虚假投资者及出具该报告的验资部门。就投资而言,其虚假投资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而就验资部门而言,构成虚假验资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 第一,验资部门与委托单位恶意串通或明知验资内容虚假,故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 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列举了可以判定为故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四种情形: (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抵触,而不予以指明的; (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 (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以指明的; (四)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予以指明的。 第二,验资部门由于过失,使得虚假的验资材料得以通过。 对于验资部门执行验资业务而言,其出具虚假验资报告是否存在“过失”要看注册会计师是否“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虚假结果”,或者已经预见到但轻信可以避免虚假结果。这就是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根据执业准则、规则应当知道”的情形。也就是说,是否正确履行执业准则的要求,是判断验资部门是否有过失的主要依据。 不可否认,在某种情况下,验资部门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也有可能作出结论与真实资金不符的验资报告。其原因有二:一是,投资人欺诈手段或造假技术非常高明,而且与银行、商检、房地产管理等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中的不法分子串通作弊,制造虚假的验资凭证;二是,正常验资范围无法查明的不良出资、抽逃资金等。也就是说,验资部门已依据审计准则,正当履行验资程序对验资范围、验资依据进行审验,仍然出现了错误,那就属于验资固有的风险,验资部门没有过错,不应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验资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承担责任的范围 确定当事人是追究民事责任的先决条件,而定准当事人,必须明确法律关系。 实践中,一些债权人起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债务人,有人认为应将债务人的出资人、验资机构追加为共同被告,此种观点并无法律依据。因为原告对这些被告并无相同的诉讼请求。确认验资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应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诉讼中发现虚假验资事实。此类案件中,由于验资部门不是原、被告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验资部门应被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法院可直接判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以避免重复诉讼。 由于债务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债权人的损失应先由债务人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验资部门仅就不足清偿部分在验资报告所证明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十分明确。法释[1997]10号《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中指出:“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不实的验资报告或者虚假的资金证明,公司资不抵债的,该验资单位应当对公司债务在验资报告不实部分或虚假资金证明金额以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释[1998]13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指出,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其出具虚假验资证明的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应当先由债务人负责清偿,不足部分再由会计师事务所在其证明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在判决生效后,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发现由于虚假验资,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者债权人在对债务人起诉前就发现虚假验资事实,债务人已实际倒闭,致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其损失是由债务人和虚假验资部门共同侵权行为所致。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债权人可以以验资部门和投资人为共同被告,提起侵权赔偿之诉,诉请投资人和验资部门承担连带责任,验资部门应在其验资报告所证明的资金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会计毕业论文:系统审计 〔提要〕进化本是生态系统中的一种自然现象,本文把“进化”的概念引进审计系统,通过分析审计的发展历程,得出“审计系统每一次进化都是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和“审计系统的每一次进化都有赖于相应的理论和技术的支持”的结论。面对新经济和数字化的挑战,本文认为:传统审计应向“系统审计”这种在系统科学及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审计系统进化。 一、审计系统必须适应环境的发展 审计系统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下产生,又在特定的外界环境中存在和发展。它是环境的产物,必须和环境相适应。与生态系统中的生物一样,审计系统的生存、生长受制于环境,但审计系统的存在和发展又反过来影响和改变环境。回顾审计系统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世纪中叶,在资本主义得到充分发展、取得工业革命成功的英国出现了现代意义的审计(称英国式审计或详细审计)。当时的审计对象是会计账簿,审计的目的是查错防弊,所使用的审计工具是详细检查,审计信息的使用人是股东。第二阶段是本世纪初,在资本主义发达的美国出现了以资产负债表为对象的资产负债表审计,其目的是判断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审计信息使用人从股东扩大到债权人(主要是银行)。第三阶段是本世纪20—30年代,由于资本市场证券化,在美国出现了以损益表为中心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目的是提出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审计信息使用人是所有的企业利害关系人,对上市公司而言就是社会公众。到了40年代以后,由于跨国公司的出现,国际间资本流动频繁,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国际化的会计公司。 从上述审计系统从一个阶段向高一阶段的进化过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是审计系统每一次进化都是为了适应环境的变化,和任何系统一样,只有适应环境的系统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19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得到充分发展,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就出现了英国式的详细审计。到了20世纪中叶,随着企业大型化和证券化,经济活动剧增,审计师不可能对每笔交易都进行检查,审计系统就由详细审计进化到抽样审计。有了跨国公司,就有了国际性的会计事务所。正是审计系统适应了所生存的环境,才使得本身得到充分的发展。同时,进化后的审计系统又反作用于环境,对社会经济起了积极推动作用,成为人类经济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子系统。二是审计系统的每一次进化都有赖于相应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的支持。从英国式的详细审计进化到资产负债表审计,是因为有内部牵制理论和统计抽样技术的支持。同样,从资产负债表审计进化到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是因为有内部控制理论和审计风险测试评价技术的支持。这是审计系统一次具有非常意义的“进化”,正是由于审计系统普遍采用了统计抽样技术和内部控制测试技术,从而使审计系统的功能大大增强,在大大提高了审计效率的同时,又有效地控制了审计风险。 同理,在步入21世纪的今天,审计系统又面临着新环境的挑战。新经济和数字时代的到来,以及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等将对审计系统产生重大影响。面对新经济环境的挑战,审计系统必须适应这种环境的进化,而要进化就必须有相应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即系统科学和信息技术的支持,笔者将由系统科学和计算机技术支持下进化了的审计称为系统审计,与之相对应的是传统的详细审计和内控审计。下图表达了审计系统的进化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系统审计”与“审计系统”是二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系统审计是指在系统科学和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审计理论方法,表明一种审计理念,是相对于其它审计方法而言的。审计系统则是泛指审计体系,详细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系统审计都是审计系统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 二、系统审计和传统审计的比较 传统审计的思维方式是:部分整体。传统审计总是先分析对象的各个部分,然后再综合为整体。这种思维方法的局限性在于把分析与综合、部分与整体、原因与结果机械地割裂开来,认为部分是原因,整体是结果,部分决定整体。传统审计方法着眼于一个个要素,进而得出整体的性能,其逻辑结论往往是组成整体的要素好,整体的性能也就好。不论是一百五十年前的详细审计,还是目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的思想方法都是从部分去推测整体,而系统审计的思想方法则是从整体到部分。详细审计是从每一笔交易账户再到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是通过对内部控制和控制风险的研究抽取部分交易为样本账户最终证实报表信息的真实和公允性。详细审计和报表审计在研究审计对象经济活动时,只把各组成部分孤立地、简单地加起来,这并不能说明审计对象经济活动的整体性质和功能。因为各要素的简单相加,并不能构成一个系统。 系统审计思维方法则不同于传统审计,它的思维方式是:整体部分。系统审计从整体出发,先进行系统综合,形成可能的系统方案,再进行系统分析。分析系统各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建立模型,然后进行系统选择,实现最优化,重新综合成整体。系统审计方法的程序是:综合分析综合。它不仅着眼于个别要素的优劣,而且利用了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观察和判断系统整体的性能。要素和系统不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因果关系,系统的整体性能不单是取决于组成系统的要素,而且还有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系统审计方法正是在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中进行分析和综合,才能正确地认识审计对象的整体性能。系统审计把审计对象的经济活动当作一个整体来研究。这一整体的性质和规律,只存在于组成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之中。各个组成部分孤立的特征或者活动的总和,并不能反映整体的特征和活动。系统审计强调系统的整体性,要求注册会计师不能象以前那样,先把审计对象分成几个部分,然后再汇集起来。而是把审计对象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对待,先看整体,再看部分;先看全局,再看局部;先看宏观,再看微观;先看全过程,再看某一个阶段。从整体与环境、整体与部分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中,去揭示系统的特征和运动规律。对局部的研究必须放在整体中,从整体的各个部分的联系、制约中去加以研究。当然,注册会计师研究审计对象经济活动整体,并不是不深入具体细节去考察分析,一个正确地认识来自于从整体到部分,部分到整体的反复过程。系统审计在研究问题时,把任何对象都看成是系统,然后着眼于系统和环境之间、系统和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要素的层次结构,这样就便于用数学方法从定性和定量的结合上研究、描述现实系统。系统审计比传统审计方法更能将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等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因而为运用数理逻辑方法和计算机技术开辟广阔的道路。 当然,系统审计必须继承传统审计中的很多合理成份,系统审计是以传统审计的理论和方法为基础的,是传统审计理论的发展和完善。与美国式抽样审计保留了英国式详细审计中的精华部分一样,系统审计当然要保留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中的一切精华内容。比如,统计抽样、内部控制测试和风险评估等理论和技术,在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时挥了巨大作用,在未来以系统科学支持下的系统审计中仍具有重大意义。系统审计不但保留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中一切精华的理论和手段,而且还吸纳系统科学及系统科学支持下的信息技术、计算机及通讯工具等先进工具,从而大大提高自身适应环境和回报社会的能力。 系统思维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务中应站在相当的高度,从多个角度、多个方向上去观察审计对象。有时对一事物的认识感到模糊不清时,换一个角度也许立即就清楚了。“横看成岭侧成峰”就是这个理。不仅如此,注册会计师在认识被审计系统时,也应站在一个较高的层面上去观察和分析。对许多复杂、庞大的事物,站得高一点就能看清楚了。所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不但要从整体上去认识事物,还要从不同的角度和一定的高度去认识、分析事物。从不同角度和站在一定的高度看问题是系统思想方法的一种具体应用。 会计毕业论文:规避审计风险 改制上市公司的三年业绩审计是一个风险较高的的审计领域,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审计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都在认真思索的问题。充分重视并积极介入改制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则是减少了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 注册会计师介入资产重组的必要性 就改制上市公司审计而言,主要的风险不在其资产不实,而在于业绩不实。这是因为公司改制上市时,除注册会计师对其作至少三年的业绩审计外,其资产还须经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全面评估,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存在比较重大的不实资产不被发现的可能性是相对较小的。与此相反,鉴于目前急需改制上市企业的普遍状况和公司上市必须达到的条件,改制上市公司普遍面临着提高业绩的巨大压力,因其业绩不实导致的审计风险也远较其它企业为大。 公司改制上市的过程,通常也是其资产重组的过程。因为公司要成功上市,其业绩必须满足—定的条件,这些条件相对来讲是不变的,而改制上市公司的业绩则往往是可调节的,调节的途径就是资产重组。这是因为业绩良好的公司内部可能存在部分不良资产,而业绩一般甚至亏损的公司中,也可能存在部分优良资产,在—些大型公司或公司集团中这种情况比较普通。因此,通过资产的优化组合,结合经营管理观念的转变,无疑将会增强改制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从近年来国内公司改制上市的成功经验看,资产重组是业绩—般的公司改制上市的必由之路。 在整个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通常并不扮演主要角色,但注册会计师以其所具有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领域的专业知识,所能发挥的作用则是其他人所不能代替的。因此,通过积极参与改制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实现资产的最优组合,使改制上市公司真正具备较强的赢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是规避因业绩不实所导致的改制上市公司审计险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在目前执业环境下,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更是怎样强调都不过分。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注册会计师对资产重组的重要性和自己在其中应该发挥的作用认识不够,只是被动地参与改制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方案的制定,其结果往往将事务所和自己置于十分不利的境地。因为公司上市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利益、时间紧、工作量大的一项系统工程,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往往承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重大压力,如果不能通过资产的优化组合来控制审计风险,最后就可能不得不在某种压力下违心地发表审计意见,使自己陷于风险的漩涡。 注册会计师介入资产重组的途径 改制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是各中介机构、改制公司(有时还包括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合作的产物。注册会计师应在有关方面的配合下,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了解情况。注册会计师了解的情况越多,越具体,其在重组方案设计中发言的份量就越重。而了解和评价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又恰好是注册会计师的强项。在资产重组方案设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应着重了解的情况包括:(1)改制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分公司、子公司、联营企业等;(2)公司及各个组成部份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主要资产的质量;(3)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4)产品销售市场和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5)职工构成情况:(6)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7)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8)公司所在行业的现状。通过对公司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的了解:就可能为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提供较大的调整空间。 2、参与资产重组方案的设计。注册会计师应运用掌握的第—手资料,结合其专业经验,形成自己对重组方案的意见。资产重组方案设计的基本思路是在满足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兼顾公司改制上市的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需要,结合公司上市的目标定位,尽可能把具有较好效益的优良资产组合进拟上市公司。对那些质地优良,但暂时不能产生效益的资产,则可暂时不作为组合对象(可考虑作为以后配股资源)。而对于那些亏损部门和劣质资产,则完全不应进入拟上市公司。 3、验证和评价资产重组方案。资产重组方案确定以后,审计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全面验证,充分评价其可行性。 首先,应根据资产重组方案,对改制上市公司作初步业绩模拟,业绩模韵应注重真实性和合理性,即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等法规情况下,尽量使模拟结果如实地反映资产重组后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在此前提下,凡是公司上市后确实不会再发生的收入和费用原则上都应予以剥离。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应保持应有的谨慎,因为模拟的业绩和实际业绩之间往往存在—定的差距,例如,分离人员减少的工资费用就可能因人均工资费用的增加而部分被抵销。改制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通常涉及公司资产、人员和业务的重组,故业绩模拟也就表现为对与这些分离出去的资产、人员和业务相关的收入、费用和成本的剥离,审计人员应合理确定有关收入、费用的剥离标准,据以初步计算改制上市公司的三年模拟业绩。 其次,应对模拟的三年业绩进行比较,分析其发展趋势,并以此为基础,结合公司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测算未来一定期间内改制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测算时通常应考虑的影响因素有:(1)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2)产品结构和市场变动的影响;(3)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动的影响;(4)其它影响因素,如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的变动等。 最后,应根据测算出的改制公司未来一定期间的经营业绩,结合公司上市的必要条件和公司确定的上市目标,对资产重组方案的可行性作出评价。当测算结果高于上市必要条件但低于公司上市目标时,可考虑降低公司上市目标或调整资产重组方案,如测算结果低于上市必要条件,则必须对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 需要指出的是,注册会计师对改制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关注并不仅限于资产重组方案设计阶段。如果经审计确认的经营业绩与原测算结果不—致时,同样应考虑对资产重组方案重新进行调整。 会计毕业论文:独立性的含义与经济性质 [提要]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存在的基石,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本文在描述独立性一般含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独立性经济性质的三种认识,期待对独立性概念有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以期对完善行业管理有些许启示。 独立性的一般含义 通常的理解,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与形式上的独立性两个方面含义。 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本质上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一种公正无偏的态度,一种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的压力的精神状态。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观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尤其不应使自己的结论依附和屈从于持反对意见利益集团或人士的影响和压力。 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性,又称为“形体独立性”、“外在独立性”或“表面独立性”,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一种独立于委托单位的身份。如果注册会计师具备了实质上的独立,但是报表使用者却认为他们是客户的辩护人,那么审计的作用就会大大降低。因此,报表使用者对这种实质上的独立性的信任也很重要。这种信任使得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形式上的独立性。具体是指审计人员必须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如不得在客户中有直接经济利益、不能是客户的贷款人、不得与客户存在近亲关系等。 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有时又密不可分。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无形的,难以测量的;而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仅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因为实质上的独立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真正保持中立(即不偏不倚)时才成立,而形式上的独立则是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评判的结果。在现实中,即使注册会计师确实保持了实质上的独立,但如果社会公众认为其偏袒了委托人或其他任何一方而有失形式上的独立,则审计结果再正确也是徒劳,他的服务也会丧失其价值。因此,形式上的独立是实质上的独立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公众评价注册会计师工作、进而决定对注册会计师信赖与否的标准。 独立性的经济性质 一、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存在一个价值变化范围 社会公众与职业界一般倾向于说,注册会计师要么是独立的,要么是不独立的,即在独立性上一般采取的是一种二分的方法,非此即彼,将独立性当成一个绝对的概念。然而,越来越多的学者通过研究指出,独立性不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存在一个价值范围。如RogerW.Bartlett曾提出:“社会公众可能将独立性看作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职业特征”。早在1968年,Carmichael和Swieringa就指出,“像职业的所有特征一样,独立性是一个程度的问题......注册会计师可以达到独立性的必要程度......”。Brink和Witt在1982年指出,“没有人自己可以成为一座孤岛,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或者强一些或者弱一些,但决不会是绝对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绝对的独立性永远也不会达到的事实,因为总存在一些影响因素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独立性”。 对独立性绝对性的认识属于对注册会计师职业性质的早期认识,明显带有职业界自我标示的意味。实际上,作为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中的个人不但在其职业界内部要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而且与职业界外部也会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幻想着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或被审计单位能够保持绝对的独立,显然只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期望。外界因素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影响可能或大或小,承认注册会计师可以受影响而不能保持绝对的独立性,并不表明注册会计师就会失去存在的理由。只要这种独立性仍能保持在社会公众期望的独立性水平之上即可。 二、独立性是一种概率 对会计报表使用者而言,注册会计师服务的价值决定于利害关系人所预期的注册会计师能力的高低,即发现会计报表中错报、漏报或舞弊的能力以及在发现存在错报、漏报或舞弊下,不受客户的影响而客观地对其进行调整或披露的能力。因此,有学者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定义为:发现会计信息系统中错误或缺陷的能力,以及在发现会计信息系统中存在错误或缺陷的情况下,顶住客户压力对其加以披露的能力(DeAngele,1981)。按照这种广义的定义,若不考虑注册会计师的技术能力,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还可狭义地表述为:在某一错报或缺陷已经发现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顶住客户压力披露该项错报或缺陷的概率。概率越大,独立性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独立性的这种概率只是一种主观的概率。当我们说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或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会计师时,实际上是说,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面的意见左右而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以致于可以完全信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可以考虑利用其工作结果进行科学决策。可见,将独立性表述为概率,并没有动摇对注册会计师服务价值的认可,社会公众只要认为注册会计师不受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左右而能够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的概率足够高即可。 三、独立性是一种风险 这一性质是从报表使用者角度界定的。由于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存在一个变化范围,体现为一种概率,所以绝对的独立是不存在的。但报表使用者决定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时,实质上就隐含着他已对注册会计师表示了信任。换句话说,他认为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即使他同时承认或认为注册会计师仅仅做到了相对独立,这个独立性水平也是他予以认可的,或处在他心目中可接受的既定水平之上的。这个可接受的独立性既定水平越高,意味着他认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也越高。一旦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实际上低于他的可接受水平,则其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进行决策,就不是他的本意,其对报表信息的过份信赖就是风险。因此,将独立性看成是一种风险,则报表使用者所承受的风险就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独立性行为的实际结果。 我们可以定量化地对这个问题加以说明。假设在执行某单位审计业务时,注册会计师A、B受执业环境的各个方面、包括被审计单位施加的影响,而未能在实质上保持绝对独立的精神状态,其发表的审计意见中隐去了一些应予加以披露的错报信息。我们假定其独立性至多达到75%。而某个会计报表使用者看到该单位审计后的会计报表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后,从形式上判断,未能发现注册会计师有什么违背独立性的情形存在,于是他断定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但考虑到注册会计师绝对的独立无论如何也是难以企及的,他于是评估本项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水平应该达到90%。而按照他的经验,他认为只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达到80%以上,就可以信赖注册会计师审定后的报表进行相关决策而不致发生大的偏差或招致不应有的损失。本项决策中,由于90%(评估的注册会计师独立水平)>80%(可接受的注册会计师独立水平)>75%(实际的注册会计师独立水平),因此他决定对注册会计师工作予以信赖。但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实际独立性水平仅仅为75%,低于他决策时的可接受水平80%,所以实际上本不应进行相关决策时,他却进行了决策。这种决策失误就源于独立性风险。 对行业管理的启示 首先,如果承认审计独立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独立程度上存在一个价值范围,那么我们对之前经常标榜的注册会计师是超然独立的提法就要持慎重态度。所谓超然独立,大众化的理解当然是绝对的独立。但这种提法有意无意地过份神化了注册会计师的形象,在我们强调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存在价值时,无疑也使广大社会公众不切实际地夸大了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增大了注册会计师自我评价与社会公众期望之间的差距。这可能也是造成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期望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今后的行业宣传中,有必要淡化甚至取消超然独立的提法,坚持审计只能提供合理保证、合理确信的理念。 其次,既然审计独立性是一种概率,是一种注册会计师顶住客户压力、不为任何利益相关方意见所左右而调整或披露重要的错报或漏报的概率,实质上也就意味着这个概率不可能永远等于1,而是经常地表现为小于1,在[0,1]之间取值的一种客观事实。所以在行业的日常管理中,一方面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宣传教育和必要的查处力度,使其在执业中不断克服环境的不良影响,抵制有关利益方施加给注册会计师的压力。同时,在宣传中应注意强调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能力限制和执业环境的不完善,出现个别审计意见发生偏差的现象也属不可避免,要让社会公众逐步认识到出现审计失败也不一定就必然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最后,将审计独立性视作一种风险,一方面要求在行业管理中应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不断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履约责任,尽量减少报表使用者的决策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必要时刻提醒报表使用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不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公允性的担保,也不能成为报表使用人进行决策的避险工具。作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注册会计师存在的价值在于其所减少的经济系统的风险大于由于其存在而增加的成本,从而对整个社会而言是有益的。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可以帮助报表使用人减少决策风险,但决不能消除决策风险。利用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作出决策,任何时候都应当谨慎。如此可能有助于人们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更正确认识,有利于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 会计毕业论文:论审计失败 [提要]本文从审计失败的定义出发,从多角度探讨审计失败形成的原因及其对审计主体、社会的影响。特别是从信息经济学中“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的基本理论出发,对审计失败产生的影响展开了剖析,以期对审计失败理论和实务研究起到一定的指导意义。 一、审计失败的原因探析 所谓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发表与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审计意见。导致审计失败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报表的不真实表达 会计报表的不真实表达可能来自企业的错误或舞弊,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其中,错误是指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非故意的错报和漏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原始凭证和会计数据的计算、抄写错误;(2)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3)对会计政策的误用;等等。而舞弊是指管理人员和员工为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蓄意粉饰会计报表,导致会计报表严重失真。通常包括:(1)伪造、变造记录或凭证;(2)侵占资产;(3)隐瞒或删除交易事项;(4)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5)蓄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等等。 (二)企业发生经营失败 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萧条、决策失误或同业竞争等,无力归还借款,或无法达到投资人期望的收益。企业当局是经营失败的责任人。在市场经济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中,企业出现经营失败时,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唯一标准,是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是否遵守了《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注册会计师只对因审计失败给委托单位和有关利益方带来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不对企业的经营失败负责。 (三)审计报告的不真实表达 审计报告的不真实表达,通常来自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或欺诈。过失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过程中没有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按其没有遵守的程度可分为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主要原因有:(1)职业道德素质低下;(2)专业胜任能力不够;(3)对客户经营情况了解不够;(4)审计程序不妥;等等。欺诈又称注册会计师舞弊,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即明知企业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误、漏报,却加以虚伪地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论过失还是欺诈,都是由于注册会计师没有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形成错误的审计意见,给报表使用者造成损失,这才是审计失败,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注册会计师未能履行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如未能在约定的日期内提交审计报告,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审计失败的影响 审计的经济后果主要通过审计报告等载体体现出来,也就是说,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会利用审计意见的不同表述考虑其决策行动,包括投资信贷等经济决策和审计师的选择等。审计失败的发生,首先影响的是审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行为,并在总体上制约市场运行效率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效果。当然,审计失败也会殃及会计行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 (一)对事务所本身的影响 1.声誉。审计也是一种产品,也存在着市场竞争,其存在的关键是审计产品的质量,而声誉则是审计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一旦审计失败发生,有可能严重影响事务所的声誉。这种受损的声誉不仅对事务所的现实市场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会使其散失潜在市场。 2.业务。有远大目标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希望能获得有较高利润率的持续发展机会,这就需要将有限的资源在新老客户之间进行分配,取得平衡,在维护与老客户关系、努力满足其需求的基础上,也会注意将服务重点放在可识别的潜在客户身上,努力使一般性的客户发展为固定的客户进而成为有力的支持者,最终成为公司和服务产品的拥护者,成为公司的业绩支撑点。但是,审计失败的产生将使客户利益受损,其忠诚度呈“下阶”趋势,其良好的关系无法长久地维持。 3.存在性。审计失败的产生,可能导致法律诉讼,对事务所的存在产生直接的威胁。 (二)对社会的影响 1.决策失误。传统经济学曾假定所有市场的参与者都拥有完全的信息,然而事实上,由于审计失败使审计信息质量不理想,市场参与者一般都处于不完全信息和不对称信息的状态之中,信息供给和拥有越不完全,不确定性的程度和风险就越大,决策失误也就越多。 2.控制失灵。用委托理论来分析,委托关系确立后,委托人为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通过建立审计机制来控制人的行为,以防人采取“偷懒”等方式损害人的利益。由于审计失败,使委托人不能借助于信息全面地观察企业的状况,并使人有条件和可能利用私有信息采取某些损害委托人的行动;由于审计失败,使委托人无法借助于财务指标来衡量和评价人工作的主观努力程度,人有可能“偷懒”或“规避责任”;由于审计失败,处于企业外部的委托人,常常不能有效地鉴定信息的供给质量,使人可能会利用虚假的信息“欺骗”委托人,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等等。这种控制失灵的现象同样存在于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的关系中。 3.评价失公。公平、公正、公允是业绩评价的基本要求,而业绩评价的公正性又取决于所依据的信息数量和质量。由于审计失败,各种业绩指标就会失去与经营者履行经管责任之间的相关性,从而使评价失公。 4.市场失效。导致市场效率差别的原因之一,是证券市场价格反映信息的充分程度,而这又与企业信息和外部信息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有关。可以说,在不考虑宏观环境信息的情况下,企业内部信息(审计后)披露越充分,信息公开的程度越大,少数人获取“内幕信息”或私有信息进行交易的机会就越小,证券市场效率也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总之,由于审计失败,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社会经济利益分配失公和失效,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紊乱和无序,最终损害了市场经济的有序性。 三、规避或减少审计失败的措施 (一)审计师的聘用要与个人财富及声誉挂钩 根据风险不对称原理,一个有效的市场必须实行某种“歧视政策”,将审计师的聘用与个人财富及声誉挂钩,这对一些人来说,回报率和风险会偏离正常的线性正比关系。例如,一笔业务做成功的概率是P,报酬是A,惩罚是B。一个缺乏资金和良好声誉的审计师的期望收益=AP+(1-P)×0=AP;但一个具有雄厚资金且拥有良好声誉的审计师的期望收益=AP-(1-P)×B。前者显然大于后者,因为前者根本不用担心罚款,他付不起,同时也不会因为声誉下降而受损。而没有了这些后顾之忧,他承担风险作出败德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所以,这种歧视性的政策看起来虽然不合理,但对审计师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却是有利的。 另外,在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假定审计师的审计失败会通过其声誉的降低而导致其部分损失,那么,在实际中这种声誉机制也应该落到实处。必须使审计师认识到,一次审计失败就将导致其声誉剧减。对此,行业管理部门每年公布审计失败案例,将有关审计师予以曝光就是一个良好的办法。因此,在减少或规避审计失败的问题上,加强行业监管是极为重要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 通过激励机制的设计来解决审计失败问题有一定效力,但这种激励机制的运作还需要委托人对人的管理有监督的兴趣,并且各个分散的股东能够无成本地联合起来形成股东集团的共同意志。在现实中,能够代表股东利益的经济主体一般设定为董事会。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公司控制权往往是由管理者所操纵,并形成对董事会控制的局面,而股东往往成为公司的“过路客”,进一步使股东对某一特定公司的管理进行监督缺乏兴趣。在股权极端分散的情况下,股东要想通过董事会利用激励机制来直接约束审计师的行为,就显得十分软弱。此外,激励机制还要求审计师的鉴证服务投入是可观察的,委托人可根据审计师的反映函数来确定报酬比率。但是实际的审计活动中,审计师的投入是难以准确观察到的,因为私有信息、不可观察投入以及信息非对称性是客观存在的,从而限制了激励机制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竞争的间接约束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加强事务所内部的质量控制 首先要签定审计委托书,取得管理当局声明书,对注册会计师和客户的责任、业务的性质、范围等予以明确。其次,要正确地运用分析性复核程序。在计划阶段,注册会计师需对企业所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资料进行分析性复核,以了解企业的业务经营情况,研究具有潜在风险的审计领域,规划审计工作所需时间、人员,确定经济业务和各会计科目实施符合性测试的范围等;在具体实施阶段,注册会计师亦需通过实施分析性复核收集一定的审计证据,以发现尚需进一步检查的事项;在审计完成阶段,注册会计师应对会计信息全面地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以评价局部的审计结论和拟形成的审计意见的正确性。第三,要恰当地记录审计工作,编制良好的工作底稿;收集充分的证据,恰当地评价证据;分配审计资源于高风险的审计领域,确保识别所有的重大错报和漏报:对审计工作底稿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对重大问题实行报告制度。 (四)选择和保持客户时需慎重 注册会计师在接受委托之前,应采取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联系等程序,评价客户管理高层的品格。一旦发现其缺乏正直的品格,应当尽量拒绝接受。对于陷入财务困境的客户要尤为注意,历史上就曾出现有财务危机的公司比没有财务危机的公司较容易虚报收入和隐瞒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事实的事例。一旦判断客户陷入财务困境,最好考虑拒绝接受这类客户;若无法拒绝,则应提高审计费用,执行较为详细的审计,以降低审计失败的风险。 (五)投保充分的责任险 在西方国家,投保充分的责任险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极为重要的保护措施。我国《注册会计师法》也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但我国的保险公司现在尚未在全国提供责任险的业务。 会计毕业论文:创业企业财务的几个问题 创业企业是当前中国经济的新生力量,创业企业家通过创业企业的经营为社会创造财富。创业企业的经营,有其自身区别于成熟企业的特点。创业企业大都是处于成长初期或是成熟前的中小型企业;在成长与扩张中,创业企业的财务管理问题具有一些鲜明个性特征。 创业企业的融资问题 处于创建初期和成长早期,融资问题几乎成了创业企业经营者的优秀财务问题。由于创业企业过窄的融资渠道,因此创业企业经营者往往精心网罗资金,竭力从有限的融资渠道中挖掘财务资源,并且不失时机地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此时,创业企业在融资决策中要考虑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1.融资的阶段性特征 创业企业完整的财务生命周期主要有不同的业务发展阶段组成,即研发期、创立期、成长早期、快速成长期和成熟期。在不同的阶段,创业企业基于不同的业务重点有各不相同的资金需求。因为创业企业财务主要是一种商机驱动型财务模式,这可概述成“商机引导并驱动了商业战略,然后又驱动了财务需求、财务来源和交易结构以及财务战略”(Timmons1999)。在商机明确的前提下,创业企业经营者就要从营业需求和资产需求等方面来考察财务需求。而全部直接驱动财务需求的力量包括现金流出率、销售、营运资本以及营业需求、资产需求等五种。商机驱动背景为精心制定财务战略,创造性地识别融资资源,设计融资计划和安排交易结构留出了充足的空间。 在不同阶段,由于直接驱动力量的不同,企业的财务需求各不相同,企业所面对的可取得财务资源也呈现出很大的差异。在研发期和创立期,个人储蓄和家庭、朋友融资是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企业家无法得到更多的股权融资,这很难满足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在企业处于成长早期,成功的商业计划书开始吸引风险资本的介入,加上公司较高的内部积累,使公司的融资渠道有所扩容。尤其是公司进入快速成长期,相对于被驱动的财务需求,原有资金规模仍然显得太小,同时企业的快速成长吸引了更多的风险资本和私人证券投资的介入。随着进一步的发展,创业企业往往把公开上市作为一个较为彻底的解决方案,在存在创业板市场的经济环境中,此阶段上市则意味着正好利用资本市场来丰富企业可利用的财务资源,以满足创业企业的高成长下的资金需求。在创业板上市,这不仅是创业企业进一步发展,成为成熟性企业的重要通道,而且也能满足参与创业资金如风险投资退出的要求。 2.融资的风险管理 创业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大都有“融资饥渴症”。经营者满足于筹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其中易犯的毛病是忽视融资的风险管理。融资不仅是有代价的,而是还蕴涵着不同的风险,这往往易被“融资饥渴症”以及“公司的高成长”所掩饰。 事实上,到了快速成长期,创业企业就不再是以融资最大化为最重要的财务目标,因为这是非常不明智的。处于成长初期的创业企业无法获得足够的股权资本,而银行的信用也难以取得,因此通过其他可能的债务融资渠道和方式如财务公司、商和租赁公司、应收账款融资、动产抵押等等融通资金将不可避免,根据不少创业企业的教训,这些融资中应该注意两大问题: 首先,要注意融资的成本。企业面对的融资渠道不同,融资成本也不一样。过高的融资成本对创业企业是一个现实的负担,而且会抵消创业企业的成长效应。因此,创业企业仍然要寻求一个较低的综合资金成本的融资组合。在投资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权衡中作出选择。 其次,要注意“焦油陷阱”,即避免过度负债而造成的短期高投资收益率(ROI)假象。创业企业的过度杠杆(负债)融资比成熟企业的过度杠杆融资更危险,因为创业企业对市场因素的变化具有更高的敏感性。从根本上来说,负债融资形成的资本结构不具有容错性,投资收益率(ROI)短期可能增加,但是一旦由于市场因素变化如商机变化、市场识别失误等,债务危机将毫不留情地淘汰一个看似发展良好的高负债创业企业。 以有利的并购加速成长 在创业企业的成长过程中,一般会经历股权变更,如经历兼并和收购活动。并购对于创业企业的现实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利用并购可以使创业企业得以迅速地扩张规模;另一方面,并购是迅速增强或获得优秀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如可以并购相关企业,获得其优秀技术或有效的营销网络。可以看出,并购往往成为创业企业获得高成长性的有效手段之一。要进行成功有利的并购,必须要做好几项基本工作。 1.认真做好并购的财务分析。这事关并购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并购的财务分析主要从并购企业的价值评估、并购成本分析、并购风险分析和并购后对企业财务影响等方面来展开。进行缜密的财务分析,以进一步做出合理的有利的并购决策。在创业企业自身力所不逮的情况下,借助于咨询机构来完成此项任务往往成为首选。 2.选择适当的并购方式和寻求适当的并购资金的配合。从并购的实现方式来看,并购方式主要有承担债务式、现金购买式和股票交易式。企业要在并购决策中,选择适当的并购实现方式。针对不同的对象如并购对象的质地和所拥有的优秀资源,针对创业企业自身的并购意图,如是谋求管理协同效应还是谋求财务协同效应,以及创业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作出并购方式决策。如在一个高负债资本结构的创业企业,就可以考虑股票交易式并购方式。并购方式的决策是与并购的资金来源选择相关联的,如采用股票交易式的并购方式就需要较少的资金,但须充分权衡由此带来的股权结构变化的利弊。而承担债务并购更多地要考虑对企业并购后的财务风险和资本结构的影响,以及因并购而承担的负债的偿还。现金式并购对于并购资金的要求最为严格,企业在并购方案的设计中一定要足够的现实的资金来源。 建立有效的长期财务激励机制 在创业企业实行股票或股期权制来激励优秀员工,往往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首先,因为在创业企业拥有优秀技术的优秀员工和组成管理团队的优秀管理人员是创业企业生存和高成长的决定性力量,他们在得到充分激励的状态下能发挥既有的和潜在的能力,使创业企业有了坚实的人力资源保证;其次,创业企业的高成长性为股票期股期权制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高成长的现状和前景可以提供巨大的利益刺激,这是成熟企业所无法比拟的。正如美国新经济中的许多成功的创业企业,在上市以后,其期股期权计划使得企业的优秀员工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从这个意义上看,这将使一大批依靠智力成果和组织能力而富裕的阶层依靠智力成果迅速崛起,这能激发起全社会的创新和创业行为。对于企业内被激励的员工而言,这种巨大的利益刺激加之创业本身的精神满足,使股票期股期权制能在创业企业充分有效地发挥长期激励作用。因此,基于创业企业的组织形式,设计适当的股票期股期权激励计划,选择适当的时机推出激励计划,并解决其执行中的财务等相关问题。该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是创业企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战略问题。 鉴于大量的创业企业计划将期股期权计划当作员工激励的重要手段,而其中涉及到股票回购、股票期权的给予条件以及员工购买期权的财务安排。笔者认为,创业企业的期股期权激励计划从相当程度上来说是一项财务制度设计。以财务方案、财务制度来实现激励效应,体现企业的激励职能,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管理手段,由此,现代财务管理也愈加显现出其一项新的职能——激励职能。 会计毕业论文:事业单位的会计地位 经过三年多时间的努力,财政部于1997年5月和7月分别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规定该准则和制度于199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将财政部原制定的自1989年1月1日起实行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与这次新制定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作一比较,可以归纳出事业单位会计在以下10个方面发生了重大的改变: 1.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有所改变 原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即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制度这一层次上已与行政单位会计法规相分离,并采用“准则”加“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分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即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 (1)性质不同。即事业单位属于公益性质,行政单位属于政权性质。 (2)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事业活动,生产精神产品;行政单位主要从事行政活动,维持社会运转。 (3)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即事业单位可以严格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预算一旦确定,一般不予调整;但行政单位则可能不一定能严格实行如事业单位的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能需要根据行政管理情况的变化,适当增加预算的弹性,国家不能一天没有行政管理。 (4)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尤其是有条件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其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要比行政单位大,也即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一笔数字较大的事业收入;但行政单位没有相应的“行政收入”,只有财政拨入经费。 (5)收支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收入来源多渠道,如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如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等用途;而行政单位收入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一般只有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也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只有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一般要求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事业单位实行“准则”与“制度”规范模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1)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如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在经济业务内容、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别较大,必须有较高层次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确保各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会计准则由于其层次较高,因此,内容不可能具体,为便于实务工作者实际操作,就有必要再根据准则制定制度,制度就比较详细具体,基层单位可以依照其规定具体操作。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2.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如“第四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第五章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第六章预算外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等等,内容杂乱。在《新制度》中,着重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突出了会计核算的方法,而将财务管理的要求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行业财务制度中。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改革,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得到了理顺。 3.会计主体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是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的身分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可以认为,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改变、会计核算平衡公式的改变、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的改革以及会计报表的改变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4.确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在《原制度》中,只注重对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没有对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原则作出全面而系统的规定。这种情况对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很多不利的因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次集中、全面而又系统地提出了11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这11条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确定,对于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 5.会计要素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设置了三个会计要素,即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很明显,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事业单位围绕资金运动组织会计核算,不确立事业单位会计地位。《新制度》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确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这五个会计要素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也有利于国际交流。 6.记账方法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记账方法规定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这与当时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依赖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由此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基础相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改变记账方法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目前的事业单位已经形成收人来源多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的基本格局,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资金收付记账法难以适应,而借贷记账法有一套完整、严密而科学的方法体系,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2)目前,企业会计通过改革,已经全部采用了借贷记账法,国际上也普遍使用借贷记账法,为与国内企业会计以及与国际会计交流方便起见,事业单位也采用借贷记账法非常有必要。 7.会计核算平衡公式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该公式是一个资金平衡公式,无法全面、正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没有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在《新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采用这个公式不仅有利于在会计核算上能明确区分债权人权益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化,而且还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为事业单位本身提供有利于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有用的信息,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新公式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8.会计科目的设置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单位分别设置三套会计科目,并且还按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设置两套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可谓不复杂。在《新制度》中,所有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一套会计科目,即会计科目不再按三类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也不再按预算内外资金设置,而是按新的会计要素设置。这样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取消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的区别,所有事业单位可以认为全部是接受财政的补助,无非是补助金额的多少,补助的金额也可以为零。这样,在各事业单位之间,就不再是阶梯式的差别了,而是平滑式的差别,这有利于国家对各事业单位进行更为科学的经济管理。由此,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分设三套会计科目。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的做法,即事业单位预算内外的资金实行统一运行,综合平衡的做法。因此,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预算内外,分设两套会计科目了。应该说,《新制度》科目的设置,比《原制度》更科学更简明。 9.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方法有所改变《原制度》实行预算内外资金分别运行,各自平衡的做法。这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包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预算外资金数字极小相关。《新制度》对预算内外资金实行统一核算,综合平衡的做法。这是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合理组织业务收入,增强了单位自我发展的能力。由此,预算外收入较大幅度的上升,并直接影响到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事业单位大量的预算外收入通过抵支收入转入预算内,抵顶事业经费的不足。预算内外资金的分别核算、各自平衡就好像是一个单位有两套账,各自分别记账、算账和报账。预算内外资金不能统筹安排和合理调度,已经影响了资金的有效使用,也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为此,《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综合平衡。事业单位对各项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形成资金合力,这不仅有利于国家加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而且也有利于事业单位更合理更有效地使用资金,保证事业活动的需要。同时,这样做也可以使事业单位提供全面、合理、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会计信息。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综合平衡的作法,也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10.会计报表体系有所改变《原制度》的会计报表,主要有资金活动情况表、经费支出明细表、拨入经费增减情况表、预算外收支明细表、差额单位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产品收益表等。这些报表主要为财政服务,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区分预算内外资金。《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改变,突出了基本会计报表的地位,同时也简化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更加符合国际惯例。《新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对政府加强宏观管理,促进事业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计毕业论文:新经济对财务会计的挑战 提要:与传统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截然不同的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必然会对传统的财务会计产生挑战,本文对新经济如何影响传统会计理论、会计实务及会计人员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新经济财务会计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经济开始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发展趋势,被称作为“新经济”时代。 所谓新经济,就是以经济全球化和信息革命为背景、以互联网的应用和电子商务为特征、以知识和人才为依托、以进一步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为目标、以不断创新为保证的经济形态。这种区别于传统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的新经济的到来,必将对传统财务会计的理论与实务提出挑战,并可能诱发新的会计革命。 一、对会计理论的挑战 (一)对会计目标。首先,会计目标主要明确为什么要提供会计信息,向谁提供会计信息,提供哪些会计信息等问题,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的基础,现在财务会计把会计信息使用者作为一个整体,提供一种通用的会计报表。在新经济时代,会计信息需求者与作为会计信息提供者的企业之间可以利用互联网及时双向交流;企业在了解会计信息需求者的决策模型后,可以针对其需要,向其提供专门的财务报告。因此在新经济时代,可能发展成提供适用于不同决策模型的专用财务报告。其次,在新经济时代,企业的生存以及经济效益的提高越来越依赖于知识与创新,信息使用者关注的重点不再是“现金流转”,而是企业的“知识创新能力”。 (二)对会计基本前提。现行财务会计是建立在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四项基本前提上,新经济的出现对这四项基本前提提出了挑战。 1.关于会计主体。在新经济时代,由于经济的日益全球化,现代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急速发展,企业可以借助互联网进行不分国界的联合或分组,从而导致会计主体具有可变性,这就使得对会计主体认定产生困难,使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处于一种模糊状态。 2.关于持续经营。在新经济时代,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借助互联网相互联合起来来完成一个项目,当项目完成之后,企业就会立即分散。这种临时性的网络企业在新经济时代将十分普遍,使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对它们不再适用。 3.关于会计分期。会计分期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提供会计信息,满足企业内部和外部决策的需要。在新经济时代,即时的通讯手段带来了即时的操作和调控,企业内外部会计信息需求者可以在互联网上动态地得到企业实时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分期已无存在的必要。 4.关于货币计量。在新经济时代,连接各国的信息网络使全球形成统一的大市场,经济活动的国内与国外的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同时,国际贸易剧增,市值变动大。这些都对货币计量前提提出了挑战。在新经济时代,完全可能出现全球一致的电子货币计量单位,用以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 (三)对会计要素。现行财务会计把会计要素划分成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和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在新经济时代,无形资产是企业生存的资产,创新是新经济的优秀,人是保证创新的的决定性因素,知识作为一种动态的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显得日益重要。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信息加工的速度会越来越快,会计要素划分会更加细密,更有层次,以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资金运动状况。 (四)对会计权益理论。传统会计的平衡公式“资产=负债+业主(股东)权益”中,等式右边所体现的只是企业财务资本所有者的权益,而未体现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权益。在新经济时代,知识、信息与创新能力对企业起着最重要的作用,企业应是“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面对新经济时代,必须建立一种新的会计权益理论。 二、对会计实务的挑战 (一)对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主要从时间选择上确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优秀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和影响期间来确认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它存在的前提是会计分期假设。在新经济时代出现的虚拟化了的网络公司这类新型企业组织,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是很短暂的期间,进行着不定期的经营活动,会计分期假设在此类企业的核算中已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由此,建立在会计分期假设之上的权责发生制也相应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二)对会计组织。在互联网上,可以建立网络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对经济业务的处理实现了高度自动化。会计处理系统能自动采集相关的电子原始凭证和数据,并按设定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流程,自动进行业务处理,生成电子记帐凭证,然后自动登帐,随时可以根据需要,生成会计报表,还通过预测决策系统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此外,会计信息处理系统通过企业与外界的互联实现实时沟通,企业与外界发生的经济业务,可通过一种互联网交易结算卡或是信用结算卡等,自动地将有关的交易内容即时输入到本企业的会计处理系统互联网内了。这将对传统的会计组织产生影响。 (三)对会计计量。传统会计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对于新经济时代的企业,知识和信息这一首要的经济资源价值就不能充分表现。对于一个时分时合的临时性的虚拟网络公司,它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传统的会计主体假设,在会计上可将它作为一个相对会计主体。同时,网络企业也否定了持续经营假设,变持续经营假设为即时经营假设,因此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也就没有意义了。 (四)对会计职能。会计具有核算、监督和参与决策的职能。在新经济时代,财务人员通过互联网在线访问,可以及时得到相关企业的会计信息,财务人员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可以作出正确的决策。所以说,在以互联网的应用和电子商务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会计参与决策的职能将会大大拓展其范围。 (五)对会计流程和会计方法。现在企业中使用的会计软件,其会计处理流程基本上还是按照手工会计处理流程进行设计的,即根据原始凭证的业务内容编成记帐凭证输入系统中,凭证经审核后,据以自动记帐、结帐、生成会计报表等,会计流程基本上是模拟手工核算的流程。这种流程不能适应新的会计信息系统。 (六)对财务报告。当前的财务报告具有许多局限性,如无法反映非货币化会计信息,无法反映企业发生的特殊经济业务(如衍生金融工具)等。这些局限性在新经济时代更加明显。在新经济时代,通过互联网企业可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实时双向交流,企业可根据使用者的需求根据不同的决策模型提供专用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也会发生变革。财务报告要将现金流量的变化、财务状况的预期变化趋势等加以充分揭示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会计信息要适用于会计使用者的决策模型,传统的财务会计按年度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已难以满足现有的和潜在的股东、债权人、投资者和客户的需要,也不适应知识型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七)对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基于互联网的集成财务管理系统使会计信息在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上成为开放的信息系统。不同职能部门、不同职别的内部使用者将根据授权调阅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也可能被授权进入系统内部直接调阅会计信息。传统手工操作和电算化会计条件下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失效。如何建立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会计信息的安全和完整,将是新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面临的最为艰难的事情。 三、对会计人员的挑战 企业会计人员不仅是会计数据的加工者、会计信息的输出者,而且是对接收到的会计信息进行分析的参与决策者。新经济同时也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挑战。首先,会计人员不仅要有深厚的业务知识,而且要懂得如何使用计算机。如何利用互联网;会计人员不仅要对从互联网上得到的会计信息进行“过滤”,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而且要注意对本企业财务机密的保管,防止黑客和竞争对手的非法获取。其次,在新经济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国际贸易频繁,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不仅必须懂得国际上通行的财务会计、审计等知识,而且要具备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 总之,新经济会给财务会计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和挑战。有挑战,才有创新;有创新,才有发展。我们相信,随着对新经济时代会计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的研究,我国财务会计理论将会得到较大的发展。 会计毕业论文:论会计和审计中的重要性原则 [内容提要]重要性是指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判断或决策的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它是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和基本原则,在会计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中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重要性原则对会计信息披露和审计意见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运用重要性原则,有利于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最终实现“较小的成本、较大的效益”的目的。鉴于我国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尚不深入,相关准则规定不具体、不便于实务操作的实际,重视和加强对重要性原则的应用研究及相关准则的制订、完善工作乃当务之急。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标准错报漏报专业判断 国际会计和审计界都很重视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它自被引入会计和审计领域后,便成为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概念和应用原则。它的引用对于强化对经济活动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性问题的核算,简化核算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实施以评审内部控制为基础的现代审计方法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研究现代会计审计理论与方法必须首先研究重要性原则及其应用。 目前,世界各国对于重要性原则(Materiality)的表述虽不尽相同,但对重要性概念的认识却是基本一致的:都认为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可能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就是重要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ALSC)认为:“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取决于在发生遗漏或错报的特定环境下所判断的项目或错误的大小。”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1987年10月公布的《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指出:“重要性涉及财务资料误报(包括遗漏)的数量或性质,不论是个别的还是合计的,根据周围的环境,作为这种误报的结果将会对人们依据这些资料做出尽可能合理的判断或决策产生影响。”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亦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遵循重要性原则,但并未对其作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规定: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单独反映、力求准确、作重点说明;对于不重要的经济业务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可以简化核算、合并反映。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6年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重要性》的定义,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 显然,(1)重要性概念总是针对会计报表而言的。判断一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应视其在会计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所作决策的影响而定。若一项业务在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足以改变或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则其是重要的;否则就不重要。(2)重要性必须从会计报表使用者角度考虑,因为会计报表是为了满足其使用者的信息需要编制的。当然,会计报表使用者应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并能够理性的做出判断和决策的人。(3)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特定的环境。企业不同或时间不同判断重要性的标准也就不同,重要不重要是相对的,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运用专业判断。(4)重要性与相关性虽都要考虑信息对决策者的影响或引起的差别,而且决策者需要了解的(即相关性的)信息往往就是重要的信息,但二者间仍存在着重大区别,不能混淆:相关性取决于决策者对信息是否感兴趣,而重要性则取决于信息是否对决策者起作用,不披露此类信息是否足以引起重大的差别。有些信息可能与决策相关,但因其金额过小,不予披露不至影响使用者的决策,此类信息即为不重要的信息。(5)运用重要性原则是为了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兼顾效率和效果,以实现较小的成本、较大的效益之目的。 重要性判断标准的确定是运用重要性原则的关键。重要性标准应针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来确定。由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多元性和多层次性,他们对会计报表信息的使用要求各不相同,因而对重要性的判断就有了多重标准。西方各国自70年代以来长期致力于统一重要性标准的研究。在美国,重要性标准的确定主要来自四方面的努力:政府宏观调控机构、民间会计职业团体、司法判例和学术界的长期实证研究,也已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然而,即使在今天,世界各国的会计界和审计界也未能就重要性划定一个统一的标准,都只是针对各种具体情形制定了一些较模糊的标准或只是规范了确定重要性标准的基本原则与方法。虽然各国尚未对重要性标准形成统一的认识,但都认同重要性具有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规定性,重要性有数量和质量两种标准。重要性的数量标准是指重要性的金额界限,它主要是通过大量的实证调查研究得到的经验数据或数量指南,又称重要性水平。比如国际著名“六大”会计公司使用的数量指南为:(1)税前净利的5~10%(净利大时用5%,净利小时用10%);(2)总资产的0.5%~1%;(3)权益(净资产)的1%;(4)营业收入的0.5~1%;(5)根据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中较大的一项确定一个变动比率,并选取同期会计报表中都最小的重要性水平作为会计报表层的重要性水平(即最低原则)。而重要性的质量标准往往是通过对各种影响报表使用者决策的因素进行定性分析之后得出的结论,又称定性标准。由于重要不重要是相对的,不存在绝对标准,对重要性判断标准的确定只能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在实务中,由于定性标准比定量标准更难操作、更难把握,故定性标准在实务中也较少使用。 会计中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体现于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在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的选用等需要会计人员主观判断的各个方面均有广泛的运用。现将有关法规规定的重要性标准简列如下表:项目法规及其颁发机构重要性标准每股收益的稀释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第15号意见书降低每股收益低于3%时视为不重要。分部(店)报表及分部的确认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FASB)第14号财务会计准则其收入不低于合并收入10%者应视为分部披露。资本性租赁的认定美国FASB第13号财务会计准则租赁期不低于资产使用年限的75%或租赁最低付款现值不低于资产公平市价的90%(不含租赁契约规定的执行成本)者应作为资本性租赁。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单独列示美国证券委员会(SEC)第41号会计公告占资产总额5%以上或本类合计10%以上的项目为重要项目应单独披露。应收本公司高级员工及股东款项美国SEC规章S—X第5-04规则应收高级职员及主要股东款项如超过2万美元或资产总额的1%者详细披露。非资本化的融资租赁,约定责任的现值资料美国SEC第147号会计公告现值如为长期负债、股东权益和约定责任现值三者之和的5%或本金化对收益的影响为最近三年平均收益的3%或以上者,应予披露。长期债权投资相关费用的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指南)(1998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数额不大,可采用一次摊销法,于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数额较大的,可采用分次摊销法。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国际会计准则(IAS)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如果投资者直接拥有或通过附属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者20%或以上的表决权,除非能够清楚的表明并非如此,即认为投资者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其投资。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我国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1995年)如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控制一个企业过50%的表决权,或虽不足50%但能实施控制时,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相表,如某子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按有关标准得出的比例均在10%以下,可以不纳入合并范围。主要投资者个人的确定及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资本的个人投资者,应认定为主要投资者个人;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可不予披露,重大的交易应分关联方及交易类型披露。主营业务收入与附营业务收入的区分与科目设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主营业务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而从事日常活动中的主要活动,是企业的重要业务,应重点加以核算;附营业务属于企业日常活动中次要的交易,可设“其他业务收入”予以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后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讲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折扣和折让,由于这两种情况在企业发生得较少,对企业影响不大,可以作为非调整事项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也可以在发生年度的会计报表中反映。重大会计差错的定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企业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为重大的会计差错。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区分我国工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不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列作低值易耗品。财务情况说明书应说明的事项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第85条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期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等。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的披露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对于将在一年内到期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应从“长期投资”帐户余额中扣除并单列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项目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的披露同上对于将在一年内到期应偿付的长期负债应分别从“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帐户中扣除并单列在流动负债项目中。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合并抵销问题我国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发生不多,或其交易对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的,也可以将其视为企业集团外交易不进行抵销处理。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等待摊费用项目我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1993年)企业发生的大修理支出一般可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但对于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或有负债项目的披露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1992年)对于“由企业负责的应收票据贴现”即“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等项目应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资料中。上市公司重大事件的披露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抵押、出售或报废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时,应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借款利息的会计核算我国分行业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短期借款利息不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而长期借款利息应预提,且需通过“长期借款”并专设明细科目反映。 另外,我国企业财会法规中规定的对“应付债券”、“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分设明细帐予以核算,将企业的各种往来款项分为“应付帐款”与“其他应付款”、“应收帐款”与“其他应收款”,有关存货如包装物的核算,实务中存货管理的ABC分类法、成本控制中的例外管理原则等均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要求。 在审计中,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也贯穿于审计工作过程的始终。主要表现在: 1.规划审计工作,编制审计计划时,合理评估重要性水平,据以确定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 由于计划重要性水平越低,意味着可容忍的会计报表或帐户余额中的错报、漏报的金额越小;而可容忍的错报金额越小,为保证审计工作能发现所有超过或容忍错报的重大错误所需要的审计工作量和证据就越多。因而,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间呈反向变动关系,计划重要性水平越低,所需获取的审计证据越多。美国“审计标准说明书”和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均规定:审计人员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应当综合考虑有关法规对财务会计的要求、被审单位的规模与业务性质、相关内控等因素,结合自身的经验对重要性水平作出初步评估即确定“计划重要性”(Planningmateriality),其目的是确定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及其决定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2.评价审计结果时,重要性水平有助于合理确定审计意见类型和审计报告的种类。 审计人员在评价审计结果,确定应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时,应当汇总已发现但被审单位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将其同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相比较,确定该汇总数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或其性质是否重要。如汇总数超过重要性水平或属性质重要,审计人员应考虑扩大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或提请客户调整报表;如客户拒绝调整,或实施扩大测试后,该汇总数仍超过重要性水平,应发表保留意见(比较重要时)或否定意见(非常重要时);如汇总数接近重要性水平,审计人员应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单位进一步调整已发现的错报或漏报,以降低审计风险;如汇总数远低于重要性水平且性质不重要,可发表无保留意见。在具体确定审计意见类型时应进行定性判断,充分考虑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各种因素的重要程度。 3.在审计过程中,重要性判断直接影响对审计风险的评估。 根据《国际审计准则》的定义,审计风险是指当会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或漏报时审计人员发表不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由于重要性是审计人员从报表使用者角度进行判断的结果,因而重要性水平确定的越低,审计人员通过审计不能查出会计报表中重要错报的可能性(机会)越大,审计风险就越大。此时,审计人员只能通过执行更详细的符合性测试或实质性测试程序来降低审计风险。可见,审计风险与重要性水平间呈反向变动关系。即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反之亦反。把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这种反向关系可使审计人员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保证审计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4.重要性原则的建立与运用,解决了如何确定会计报表总体和各报表项目的可容忍误差及如何评价审计效果的问题,从而为各种审计测试方法尤其是审计抽样方法的运用创造了条件。现代审计抽样技术主要包括判断抽样和统计抽样两种,而无论是判断抽样还是统计抽样,在抽样规模的确定、样本量的设计、抽样方法的选用及抽样结果的评价等方面都要运用重要性原则。在设计样本和评价抽样结果时,可容忍误差(又称精确度界限)是要考虑的关键因素之一,它不仅是确定样本规模的重要参数,也是评价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审计抽样的前提;而可容忍误差实际上就是审计人员在计划阶段根据被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自身经验所确定的运用于帐户余额、交易类别或报表项目的重要性水平,是审计人员认为抽样结果可达到预定审计目的而愿意接受的审计对象总体的最大误差。由于帐户余额或交易类别的可容忍误差与样本量成反比,可容忍误差越小,需要选取的样本量就越大。故所确定的可容忍误差过低,势必会使审计抽样规模过大,使审计无效率;过高则会使审计样本量过少,无代表性而使审计工作无效果。另外,在审计抽样中,分层方法的运用也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总之,重要性是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和基本原则,在会计和审计中有着十分广泛的运用,对会计信息披露和审计意见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对重要性原则的研讨,必将有益于会计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鉴于我国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并不深入以及研究方法较落后的实际(我国对此方面的研究仅限于规范性、原则性、纯理性的探讨,缺乏广泛的实证调查研究),笔者认为,我国的会计审计界应重视对该课题的深入探讨,在学术界积极营造应用性实证研究的学术氛围,鼓励、倡导和广泛推广对这一课题的实证调查研究,为我国准则制定机构制定或修订重要性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意见。
自2016年5月1日起,银行领域的金融业开始全面进行营改增。36号文规定金融服务业统一适用6%的税率,税率较原来营业税5%有所提升,但计税方式也从营业收入全额征税变为差额征税。营改增这一改革,是我国目前在税法方面改革的重大突破,不仅可以降低实际的纳税额度,进一步减轻纳税负担,还可使纳税体系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在营改增过程中,商业银行必然会面临一些挑战,但同时也为企业长久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商业银行应该在营改增的客观环境下,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稳步实现营改增改革,并且充分利用营改增所带来的好处。而商业银行所面临的营改增所带来的风险与挑战,我们应在改革实施过程中积极面对,将不利影响努力向对商业银行有利的方面进行改革和转变,为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支持的保障。 一、商业银行“营改增”征税范围 当前,商业银行里所涉及的营改增的范围,主要有贷款、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投资、不良贷款、固定资产等业务。营改增改革后,将面临着核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缴纳增值税额和开立增值税的发票等一些问题,而这些业务恰恰是商业银行之前从未接触过的,必然会对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工作产生影响。 二、商业银行“营改增”概况 税收对于国民生活有着重要影响,每次税制改革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企业的各方面活动产生诸多影响。而作为我国经济中最重要的收入领域——金融业,其是否稳定发展是决定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重要方面。在未实施营改增这一改革之前,国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来减轻金融业的税负,但是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重复纳税的问题,给当下的金融业发展造成很大的阻碍,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国家从2012年开始实行营改增政策,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营改增改革已经涉及到了全国范围,而且在金融这一领域也得到更高的重视。在这一政策实施之前,国内金融业应该交纳的营业税额是以营业额的全部作为计税的基础,尽管这种征税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为金融业的纳税提供一定的便捷,但同时也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压力,也不利于金融业优秀竞争力的提高。同时,在营业税的抵扣中,并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金融业的营利成本和负担。而实施营改增政策后,不再重复缴税,也防止税费过高,允许商业银行开具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并进行进项税抵扣。财政部和税务局在2017年第77号文件中,还推出了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发放的贷款,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减轻金融业负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降低实际纳税额,更好促进经济发展。因此,积极实行“营改增”政策对于金融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三、“营改增”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投资业务 从实质上而言,贵金属商品进行交易的增值税方式,是继续使用营业税体制下的规定,虽然以6%的增值税代替原先数额营业税。最为重要的是,售出方需要按照售出商品来缴纳增值税,但购买方却没有对应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而法规中突出强调金融类物品的售卖不允许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旧营业税中的退税并未在36号文中继续使用,营改增后则不需要按年度汇总计算,即便已缴税额比汇总后的应缴税额大,也不予退税。 (二)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税务风险 因为增值税的法规条目繁多,相关的条例规章中也有着很复杂和严格的规定。在实施营改增这一政策后,若银行负责财务管理这一工作的会计人员不能很好解读和理解增值税具体内容,可能会导致工作失误,甚至出现一些发票造假、代开发票等现象,将使商业银行面临财务风险危机。 (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将可以提供直接收费的金融类费用确定为销售额,其中包括银行利息费用、过户费、手续费、开户费、工资、雇佣费、结算费等。而包括在内的即进行贷款时发生的直接费用,如过户费、询问费等,它的进项税不允许从销项里抵扣,但与贷款不发生直接关系的各种费用,其所对应的税额可以来进行抵扣。 四、营改增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影响对策 (一)积极掌握政策法规 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应先知道“营改增”相关政策法规,最快掌握新政策变化。并组织银行从业人员来对政策法规方面进行培训,详细内容既涉及到税务部门组织,也包括内部的业务培训。将内外环境合理结合,更好地掌握政策要点,也利于执行上更加方便。同时,商业银行的人员也应该在增值税这一税种上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并且紧跟营改增的步伐,根据增值税减免这一内容,适时调整银行目前的经营战略和信贷方案,将营改增政策与银行业务特点结合起来,积极适应政策变化。而且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禁止利用营改增改革缝隙钻不正当交易的空子,不能有偷税逃税的侥幸心里,及时并快速掌握“营改增”后的税务申报系统应用,定期修护。提前确认纳税识别号、开户行账号等信息的一致性,保证申报系统的正常使用。 (二)商业银行业务流程的优化 商业银行制定具体的业务规章时,首先应该从“营改增”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剖析,并且需要明确营改增主要对银行税收、利润等各个方面有影响,主要变化最大的是经营绩效这一方面,并且需要对未来的商业银行经营状态进行更好的预测,并对银行发展水平和发展方向进行重新规划,保障在营改增这一过渡中,使得商业银行的利益不受损失。从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的角度看,财务管理人员首先应该认真的对业务收入和支出进行核对,每一项业务过程都应该遵从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并且符合营改增政策对发票和增值税申报过程的新要求,更为详细的对增值税税额的抵扣这一业务进行核对,合理安排抵扣期间,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及时对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 (三)加强对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 当银行在进行营改增这一项目转变时,需要从银行各个部门抽取优秀精英,并且成立专门部门,优秀负责这一过渡期的工作行动和指挥。并且还要调动并带领相关的人员参与税务机关组织的课程,并具体掌握政策的优秀内容,动员财务工作人员对这一改革的积极性和兴趣,避免其产生抵触和消极心里。商业银行同时可面向社会招聘专门的纳税筹划人,并且针对本银行的纳税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提出相应的科学方法来提高纳税水平,同时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通过适当的奖励,吸引更多精英人士来从事这一日常的管理工作。商业银行管理层还需要对银行的会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考核,保证目前财务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水平和胜任能力,并且熟悉商业的日常管理流程。商业银行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保证每位员工都有机会和权利对现行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增强财务工作人员在银行事务上的存在感和参与度,更加全面的针对每位人员的建议,对银行的发展进行合理规划。 五、总结语 综上分析,商业银行应抓紧时间研究营改增的相关政策,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来应对,提高银行的整体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培养优秀的财会队伍,充分应用税务筹划,升级优化商业银行的会计处理系统,消化税制改革的成本,从而推动商业银行财务管理稳步发展。 作者:张华威 单位: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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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道德论文:市场营销理论道德分析论文 摘要:市场营稍理论从经典的4PS理论到4CS理论再到4RS理论的转变过程,同时也是企业道德价值观念形成和完善的过程,这一转变过程不只是单纯经济利益的驱动,更蕴涵了对发展经济终极目标的追问,是经济活动中人文价值的回归。 关键词:营梢理论;演进;道德分析 营销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早期的简单营销观念到今天的营销理论,其形态和指导思想已经数度更朝换代:从经典的4PS理论到4CS理论再到4RS理论。在这一演进过程中,除了深刻的社会历史和经济利益的原因外,一种关注人的价值、注重经营道德的指导思想逐渐渗入营销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成为其理论演变的动力之一。 一、4PS理论:伦理缺失的指导思想 4PS经典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末由JeromeMecarty正式提出。它注重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销售为目的,认为市场营销的根本问题在于解决好四个基本要素product(产品)、Price(价格)、place(渠道)、promotion(促销)。也就是说企业只要能生产出“质量上乘”的产品,即可确定一个能赚取足够利润的价格,然后只需对商、经销商予以支持与控制,并经常搞点广告和促销,就可使企业顺利发展。 4PS理论经历了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以及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营销观念。所谓“生产观念”,在企业看来,消费者喜欢那些随处可买到且价格低廉的产品,企业应致力于提高生产效率和分销效率,不断降低成本和扩展生产,简言之,是“以产定销,’:“产品观念”则认为消费者喜欢那些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产品,企业应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只要价廉物美,顾客必然会找上门来,而不必担心销售问题。“好酒不怕巷子深”,“一招鲜,吃遍天”就是这种观念的体现;“推销观念”是前两种观念的延伸和发展,它认为消费者通常表现出一种购买惰性或抗衡心理,如果听其自然,消费者一般不会足量购买某一企业的产品。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和加强促销工作,千方百计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发生兴趣,以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市场营销观念则是对前面三种观念的综合,它认为企业应面对整个市场,不仅要生产优质的产品,确定合理的价格,还要加强销售工作,实施一条组合营销的新策略。 4PS理论实质上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企业自身利益为最终目的。因而这些观念必然造成企业经营行为的失衡,以及利益实现过程中的偏差,体现出这一营销阶段的伦理缺失。这里的伦理缺失指在营销过程中缺乏伦理性,或伦理性没有得到体现。表现在: 1.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失衡,使得营销行为缺乏尊重人的基本道德。产品营销是以企业为中心的营销,企业只关心自己,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而消费者对产品样式与审美的要求,企业无从得知,也就无法得到满足,从而使得企业缺乏对消费者应有的人道关怀。如福特汽车公司总裁福特曾不无傲慢地说:不管消费者喜欢什么颜色的汽车,我的汽车就是黑色的。同时,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商品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企业和商家只须把产品从柜台递给消费者,而无须到外面去兜售自己的产品。这种纯粹的卖方市场在服务方面必然缺乏热情、平等的道德要求。 2.企业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失衡。以企业为中心,必然导致生产的盲目性,造成大量资源被浪费,既违背节约的伦理美德,又不符合可持续性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不仅是经济活动进行的场所,同时还是引导资源配置的一只“看不见的手”。哪里有市场,就意味着哪里有需求,也就意味着资源需要配置到什么地方。而在产品观念的指导下,商品生产的依据不是市场,而是企业的己有技术和以往经验。这种无视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和竞争者存在的做法,必然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1929一1933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便是最好的明证。 3.企业与企业之间利益的失衡。4PS理论以企业自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容易导致企业在谋利过程中角色的迷失和手段的极端化。一方面,企业既可能是营销活动的主体,又可能是其他企业实施营销的对象(客体),这就内在地要求各企业建立一种互动合作的关系,以保证各自长期利益的实现,而这恰好是4PS理论所无法顾及的。另一方面,企业只注重自己的利益,无视他人利益的存在,这就容易导致在赢利过程中手段的极端化。如采用贿赂、盗用其他商家的品牌等不道德甚至违法手段。 造成这种伦理缺失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一方面,生产力水平低,产品供不应求,处在卖方市场的企业即使在伦理缺失的情况下也能实现赢利目的,这是它的根本原因。因此,这种情况下企业考虑的是如何扩大生产,如何满足消费者的现实需要,而不是他们的潜在需求(事实上,这时的企业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去关注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另一方面,从消费者而言,初涉市场的消费者难以使自己的消费要求个性化。他们只是被动地消费社会提供的现成消费品。最后,从整个消费的社会环境看,法律制度不完备,即使企业和商家出现不道德行为,消费者也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益。可见,4PS理论的营销思想植根于生产力不高的社会土壤中,生长于法制、道德不完善的气候下,是特定社会阶段的产物。但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经济迅速增长,企业的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社会物质产品不断丰富,再加上消费者的角色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加强,他们积极而主动地参与市场。在这一情况下,以企业为中心的4PS理论己是老态龙钟、举步维艰,客观上呼唤着一种关心消费者利益的新的营销思想。 二、4CS理论:顾客至上的指导思想 4CS理论是与4PS理论相对应的营销思想。它是美国市场营销学家,北卡莱罗纳大学教授劳特朋(LaterBorn)于1990年提出的,他主张用4C取代以利润为目的的4P。消费者(consumer),这是针对4PS中的“产品”而言的,认为创造消费者比开发产品更为重要。要求把产品原有的优点暂时搁在一边,而研究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不要再卖你所能制造的产品,而要卖顾客确定想购买的产品。成本(cost),这是针对4PS中的“价格”而言的,认为重视成本比重视价格更为重要。消费者看重自己的全部支出与需要满足程度的比率,其全部支出应包括产品的购买成本和使用成本两部分,这就要求忘掉固有的定价策略,而是从消费者所需付出和所肯付出的成本着手。便利(eonvenieee),这是针对,t渠道”而言,认为全方位的,方便消费者的购买和使用比推销产品更重要。要求忘掉己有的渠道,而致力于从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便利性着手。沟通(co~unication),这是针对“促销”而言,认为沟通情感,比销售产品更为重要。要求企业不再运用广告宣传、人员推销等或拉或推的策略,而是侧重于同消费者进行情感交流、思想融通,使消费者对企业产品予以理解和认同,以寻求企业同消费者的共识和契合点。 4CS理论的提出是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的必然结果。与4PS理论相比较,它是以企业的目标顾客(即以买主)及其需要为中心的,并且以集中企业的一切资源和力量,适当安排市场营销组合的手段,从而达到满足目标顾客的需要,扩大销售取得利润,实现企业目标的一种基本经营指导思想。因此,市场营销的优秀思想是:企业必须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顾客需求就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内容。川(P34一38)这里的“市场”再是企业的卖方市场,而己经擅变为单一的买方,买方即市场,顾客即市场,需求即市场,从而找到了新的营销中心。 营销观念的这种转向具有深刻的伦理意蕴,体现了经济与伦理的共容性。 第一,与以企业为中心的4PS理论不同,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以消费者为中心,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原则,反映了尊重人的道德精神。4PS理论与4CS理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前者以物(产品)为起点又以物(获利)为终点。而后者以人为起点,以获利为终点。认识到只有先满足顾客的需要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市场营销使得一切经济活动都围绕着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展开,不但企业的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要依顾客的品味及消费心理和习惯而定,就是产品的生产、质量或推销方法也都是要自觉地统一到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目的上。这种用户至上的思想也就是尊重人的伦理原则在经济领域中的体现。 第二,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利益完全依托在顾客的需要满足上,不但体现了尊重人、与人为善和成人之美的伦理美德,同时在自我利益实现的过程中贯彻了诚实守信的道德原则。市场营销要求企业在抓住顾客消费心理的基础上,提高产品的质量,打出产品的品牌,做好售前、售后服务,以商品的质量赢得信任,以周到、热情的服务博得顾客的满意,认真履行对顾客的各种承诺,维护企业的形象,实际上就是为人之道的诚信原则在经济活动中的践行。 第三,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内涵了勤俭、节约原则的道德精神。与产品营销观念以企业为中心而进行的盲目生产不同,市场营销观念要求企业以消费者需求为指向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使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符合市场的需要,就是在实现企业优势与市场需求的最佳结合。企业能够有效的利用自身的技术、资源和实力生产和经营特定消费者的需要,避免企业的盲目投资和生产,无疑是社会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实际上也是最好的勤俭节约。 4CS理论较之4PS理论有了明显的伦理进步,在它提出以后,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推动了经济的进步。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伦理局限也开始显露出来。一方面,一切以顾客为中心存在着一个限度的问题。顾客总是希望质量好、价格低的商品,特别是在价格上的要求是无界限的,只看到满足顾客需要的一面,企业必然付出更大的成本,久而久之,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从长远看,企业经营要遵循双赢的原则。因此,片面地强调对消费者的满足,对企业来说将是一种负担,一种不公正。另一方面,顾客在需求上也有一个合理性问题。消费者在消费某种产品时,有时对自己不利,如对香烟和的消费。有时对自己有利,但对他人和社会不利,如一次性使用的木筷等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产品。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是否应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或如何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将是每一个企业所面对的伦理难题。正是由于存在这些缺陷,4CS理论在现代经济环境中己无法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客观上呼唤一种全新的营销理论。 三、4RS理论: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 针对4CS理论内在的伦理缺陷。近来,美国DonE•Schultz提出了4Rs营销理论,使企业营销进入到全新的营销理论时代—社会营销时代。所谓社会营销,就是营销者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并由此获得企业的利润,而且符合消费者自身和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要求正确处理消费者欲望、消费者的近期利益和社会的长远利益。可见,社会营销的优秀在于处理好企业与顾客、投入与回报、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注意将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和社会利益统一起来,实现一种和谐的发展状态。 4RS理论针对4PS理论和4CS理论的各自片面做法,提出协调企业、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利益,使三者的关系和谐,具体包括以下四个因素:关联(relation),社会营销理论首先强调与顾客建立稳定而持久的关系。因为顾客具有动态性,其忠诚度是变化的,他们会转移到其它企业,就要求企业采取有效的方式,在业务、需求等面与顾客建立关联,形成一种互助、互求、互的关系,减少顾客流失的可能性,从而与顾客成长久而稳定的关系。反应(reaction),主张企应及时倾听顾客的希望、渴求和需求,并及时复和迅速做出反应,满足顾客需求,这样才能大限度地减少顾客转移的概率。关系relationship),在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发生了本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抢占市场的关键已转变为顾客交流变成责任,从管理营销组合变成管理顾客的互动关系。回报(reeiprocation),市场销的真正价值在于为企业创造长期和短期的利能力。要获取回报,企业就必须满足顾客为顾服务。但企业在满足和服务顾客的过程中,不只做市场的“仆人”,而必须遵循双赢的原则,企业与顾客的利益都能实现。使企业和顾客的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都能实现。如绿色营销的实便是这一思想的具体体现。所谓绿色营销,是爵企业在整个营销过程中充分体现环保意识和会意识,向消费者提供科学、无污染、有利于约资源使用和保持生态平衡的商品和服务,取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和销售方式,引导满足消费者的有利于环保及身心健康的消费求。”绿色营销的实质是追求企业的经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结合,是可续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 社会营销的伦理特性在于它贯彻了平等与爱的道德原则。首先,社会营销观念认为企业和费者都是市场的主体,改变了产品营销观念以业为主体和市场营销观念以顾客为主体的片面法,人是平等的这一道德原则在经济活动中得体现。因为营销只是企业为实现赢利而采取的种策略,而赢利也不是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 市场经济并不是目的,而只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的发展有效率的手段。”而这里的“人”,“是指的整体或人类的每一平等的个体,而并非指将己之利与人类整体利益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少数个人。’社会营销观念正好体现这一求,充分体现了“人是目的”这一伦理原则。其基于企业和顾客都是市场主体这一前提,实一条关注企业、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利益统一营销策略,体现出一条爱人的伦理美德。如果说市场营销中有了对消费者利益的重视,开始了对顾客的尊重,还不如说这只是企业为了实现盈利而采取的一项策略。社会营销观中己经超越了市场营销中的尊重人的基本道德,上升到“爱人”的高尚美德的境界。因为它不只是简单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是在正确处理消费者欲望的前提下满足其需要;它不仅要求满足当代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到我们子孙后代的利益要求。所谓的绿色营销,透过其关注环保和消费者身心健康的背后,体现出来的是营销者的“爱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绿色营销就是“爱心营销”。 四、两个结论 结论一:市场营销理论演进的过程是企业道德价值观念形成和完善的过程。无论是早期的营销观念还是现代的营销理论,它的变迁都是营销主体不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提供相应的适应效率的结果。20世纪初,市场处于卖方经济地位,因此注重商品生产、发展规模经济就成为营销主体的追求。这时,即使缺乏相关的经营和服务道德,而就其本身而言仍不失为道德经营行为。因为在产品供不应求的时代,发展生产,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就是一种最大的道德。当生产技术提高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以往的优势不复存在,从而迫使企业把目光转向消费者,通过满足他人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这一观念也就是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观念。但是一味地满足他人又容易导致自己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偏失,从而和谐发展的道德经营观念被提出,这就是4RS理论指导下的社会营销理论。 营销理沦的演进过程表明,营销的伦理性要求是经济实践活动的结果,是经营价值观念转变的产物,这里的价值观念主要是企业对经营目的和获利手段的考虑,它植根于特定时期的现实经济活动中。企业的这种从不讲道德到讲道德到离不开道德的经营过程,实质上是人类对自我认识觉醒的过程,因而是经济活动中人文价值的回归。结论二:营销理论的发展趋势必然是道德指导下的“道德营销”。 在价值观念视角下历史地分析了营销理论的发展过程之后,结合结论一就可得出以上结论。什么是道德营销?综合全文分析,笔者认为,它是建立在道德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各种营销手段,正确合理地满足营销主体和对象利益的一种营销理论。或者说是蕴涵了道德价值的营销理论。近来兴起的绿色营销、关系营销、服务营销、网络营销是其具体体现。道德营销不仅只是企业经营的一种手段,同时更是企业经营的价值取向。正如保罗•霍肯所言,“企业的最终目的不是、也不应该只是赚钱。它也不该仅仅只是一个制造物品和出售物品的系统。企业的出路在于通过服务、富有创造性的发明和高尚的道德伦理来为人类普遍造福。” 道德营销思想作为一种价值经营哲学,从历史的角落走上经济的舞台是由其自身的魅力决定的。一方面,作为一种价值思维方式,它时刻提醒营销主体思考“销售什么”、“如何营销”等问题,从而引导企业的经营,成为经济活动中的旗帜。另一方面,道德价值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观念,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强有力的舆论,这种舆论制约和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从而发挥着一种除政治、法律之外的第三种调节力量,始终保证企业的经营行为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 营销道德论文:我国企业道德市场营销论文 一、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的主要因素探究与分析 (一)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因素之市场内部因素 1.众所周知,市场因素是指在相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基本条件下,其实质是指企业市场体系发育程度和企业市场机制实际发育程度以及相应企业市场供求状况等市场发展趋势。当企业市场体系逐渐成熟且企业市场机制逐渐完善时,企业市场公平竞争与对应企业产品生产诚信交易原则二者都会拥有一定发展空间。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当企业市场成供大于求趋势发展时,此时的企业产品市场的竞争就会日渐激烈,企业产品竞争行为就会收到同行相关企业关注和消费者制约。此时若企业市场因素得到合理优化就会为我国企业市场影响道德基本建设提供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 2.反而言之,企业市场体系不健全和企业市场机制相对不完善等状况也是市场因素中的重点要素之一,产品等价交换和企业公平竞争逐渐被进行含义扭曲和实质颠倒转换。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当企业市场成供不应求趋势发展时,企业所生产处的产品都具有销路,此时市场竞争日渐下降,此种劣质企业市场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致使一些企业会通过产品垄断进行非道德市场产品竞争,其并未考虑到同行经济效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因素之文化因素 应该了解到,我们在进行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建设时要以文化培训和提高企业生产文化素质重点环节。无论何种企业,其在会在具体社会文化生存和发展中都会在一定程度受到相关社会文化制约和社会文化影响。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一些企业文化素质较高且能有效识别美丑、道德非道德和文明腐朽等,其能够对较为腐朽的文化进行有效抵制和制约,其会在吸纳优秀社会企业文化的基础上塑造出优秀文化以致达到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的主要目的。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基本水平的主要对策分析和探讨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之后在此基础上建立监督机构和检查机构以及执法机构。较为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增强消费者自我消费保护意识,并要加强广大消费者结构团体体系构建力度。因为当前我国大多数消费者自身保护意识薄弱,同时其产品消费意识也较为缺乏,消费者并不知道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所以我们应该加大消费者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宣传力度,使其在保护自身群戏的同时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此消费过程中发挥出其基本作用。 2.树立广大人民权重群体社会营销实际观念,以此为前提注重营造良好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氛围。此条中宗旨是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科学合理社会营销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良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氛围。现代社会营销基本观念认为,我们要在进行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建设过程中将消费者主要需求和长远利益以及相关企业利益等进行权衡考虑,主要包括人性观念培养和消费者消费观念树立以及对应生态强制观念输入等。我们通常所说的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实质就是协调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基本利益以及对应社会利益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综上所述,企业应该遵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在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以满足消费者消费需求为主要生产目标和营销目标。 三、结语 广义来讲,我国市场营销活动是我国企业一种基本社会行为,需要了解到,无论是何种企业市场营销类型和企业市场营销行为,具体社会评价标准是否合理都需要一种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策略。换个角度而言,评价标准综合就是我们通常所述的市场营销道德。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现状,对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并探讨出具体实施对策,希望我国市场营销行业的发展贡献出一份力量。 作者:姜勇 单位:济南瑞通铁路电务有限责任公司 营销道德论文:道德评价网络营销论文 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网络营销的发挥优势.同时,由于其广泛性、开放性、隐蔽性和无约束性等特点也为不道德行为的孽生提供了一个新空间.网络营销道德失范问题不仅给广大网络消费者以及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而且影响虚拟市场的运行效率及网络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加强网络营销道德规范势在必行. 国外对于网络营销的研究源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即互联网普及后.较具代表性的包括:Chatterjee总结了10种与网上购物有关的不道德行为,如交货延迟甚至在交款后没有收到商品将网络不道德现象归纳为四大类,具体为不正当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网上虚假、不健康甚至违法的信息,使用垃圾邮件营销方式,网上交易的欺诈行为;其后Foumi-erg;〕进一步提炼为贿赂、胁迫、欺骗、偷窃和不公平歧视5个方面;在道德评估方面,Alba指出消费者主要从产品、价格、分销和促销1个方面评价企业营销道德.国内学者2000年以后开始进行网络营销道德研究.阎俊曰分析了网络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负面影响及产生根源.张国宝困就企业网络营销道德规范机制做了探索与研究.曾晓婷等从消费者、行业竞争对手、政府监管部门三个角度构建网络营销道德评价体系. 综上可知,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网络营销道德失范现象及其评价体系框架的设计,而对指标数据的获取、指标权重的确定、最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则研究有限.因此,文中在对网络营销阶段划分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企业网络营销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失范行为并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来寻找影响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关键要索. 1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阶段划分及道德失范行为 1.1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阶段划分 Kalakota}.whinston将网络营销过程分为:购物前评估、购买行为发生和购买后测试三个阶段.为了研究营销道德失范行为,本文从消费者感知情况出发,把网络营销划分为信息搜集阶段、购买阶段、收货阶段及售后评价3个阶段如图1所示.信息搜集阶段主要包括关键词搜索、查看店铺、咨询信息、确定买家.购买阶段主要包括选择产品、选择支付和配送方式、支付货款.收货及售后评价阶段主要包括卖家发货后,等待收货、收取货物及收取货物后,体验使用、评价信誉、申请退换货、维修保养等. 1.2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 网购交易中的道德失范行为,主要是指在发生网购活动时,网络行为没有在网络道德规范的约束下运行,交易活动混乱,降低了网络交易的市场竞争性叫.为了全面掌握网络营销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道德失范行为,文中通过以下1种方式对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①对网络营销相关文献中道德失范行为的表现进行研究.②对网上购物人群网购时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进行观察.③对网络营销专家进行访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解.④浏览电商网站中消费者对购物的相关评价.通过调查发现,网络营销的不同阶段都存在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具体情况见表1. 2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道德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为了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信度和效度,本研究采用三阶段问卷调查方法展开.首先,在网络营销各阶段失范行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专家访谈,搜集可能导致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因索并形成初步的调查问卷;其次,进行小样本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信度和效度分析;再次,根据小样本分析结果对问卷进行修订形成正式调查问卷,根据正式调查问卷分析形成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并以此指标体系展开大样本调查. 3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道德评价过程及结果 3.1问卷的设计与发放 为获得科学的数据对我国目前网络营销道德情况进行评价,在调查时,把要调查的指标阐述成描述性的语言,让调查者对每个问题给予符合或者是不符合的评判,为更真实的刻画顾客的心里,采取7级量表制进行打分,非常符合打7分,非常不符合打1分. 本次研究共发出问卷;100份,回收303份,问卷回收率75.750o,其中有效问卷252份,问卷有效率87.170o.在性别方面本次受试的252人中,男性占比为5900,女性占比为;W0o;在年龄方面,25岁以下的人数占21.030o}25-30岁的人数占35.7100,31^-10岁的人数占30.560oWl岁以上的人数占12.700o;婚姻状况方面,已婚人士占比为5100,未婚人士占比为1600;在学历方面,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占比达到65.080o;在年收入方面,5万以下年薪的人数为占25.0000,5^-10万年薪的人数占;19.6000}100万以上年薪的人数占25.100o;在网络购物经历方面,1年以下网购经历的人数占比达到36.5100;l^-3年网购经历的人数占38.1000;3^-5年网购经历的人数占25.200o.样本分布合理,适合做下一步分析. 3.2卷的信度及效度检测 采用Cronbach'sAlpha系数作为测量变量的信度检验标准.Guieford认为,当Cronbach系数小于0.3时,表示信度低,不可信;当其介于0.3-v0.1之间时,表示勉强可信;当Cronbach系数介于0.1-}-0.5之间时,表示比较可信;当Cronbach系数在0.5-}-0.7之间时,表示可信度可以接受;当Cronbach值大于0.7时表明问卷的信度是比较高的.研究结果表明,网络营销道德评价指标体系整体量表的Cronbach系数为0.913,具有很高的信度.本文采用KM()来评测变量效度,Kaiser给出了常用的KM()度量标准:0.9以上表示非常适合;0.8表示适合;0.7表示一般;0.6表示不太适合;0.5以下表示极不适合.通过数据研究表明:本次研究量表的KM()=0.879,自由度DF=135,显着性检验水平p=0.OOOGO.5,通过检验. 3.3评价方法选取 对于网络营销道德评价的研究,涉及到用多个指标对不同阶段的营销道德进行综合评价,这需要将不同阶段的多个相关指标合成一个综合指标.多元统计分析中的因子分析法为这种分析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途径.因子分析法主要是根据数据的内部结构、以及主成分或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对问题做出评价.一方面,他根据数据差异大小给出变量权重;另一方面,根据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剔除变量之间重合的部分.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文中采用因子分析法对网络营销道德进行评价. 3.4数据分析过程及结果 文中主要使用SYSS17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首先,采用简单平均法对问卷数据进行计算,形成对应指标的数据;其次,进行各个指标之间相关性分析,通过分析发现各变量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接着,对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分析结果见表3.从表3分析结果可知,前九个主成分的特征值大于1,贡献率累积达到59.2690o,说明这九个主成分能够概括大部分信息,将这九个主成分作为评价网络营销道德评价的因索进行分析.选择方差最大正交旋转,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整理后见表1. 从表1可知,因子1包括al,a2,a3,a2,a7这5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对信息收集阶段网站信息的感知,因此将该公因子称作网站信息真实性因子;因子2包括a5,a6这2个指标,他反映了消费者对信息收集阶段网络技术安全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网络技术安全性因子;因子3包括a8,a9,a10这3个指标,他反映了消费者对信息收集阶段网站故意过失行为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网站故意过失行为因子;因子1包括b1,b2这2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购买阶段中对产品价格、质量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产品质价真实性因子;因子5包括b3,b1,b5,b6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购买阶段中对广告真实性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广告宣传真实性因子;因子6包括b7,b8,b9,b10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购买阶段中价格调整与促销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促销活动真实性因子;因子7包括c1,c2,c3,c1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收货售后阶段中对物流服务质量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物流服务真实性因子;因子8包括c7,c8,c9,c10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收货售后阶段中对售后评价管理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售后评价真实性因子;因子9包括c5,c6这2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收货及售后阶段中对运输跟踪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运输跟踪真实性因子. 根据表3、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在信息搜集阶段,网站信息真实性、网络技术安全性及网站故意过失行为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在购买阶段,产品质价真实性、广告宣传真实性及促销活动真实性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在收货、售后评价阶段,物流服务真实性、售后评价真实性及运输跟踪真实性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在这九大因索中,网站信息真实性占了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17.900,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关键要索;物流服务真实性及售后评价的真实性分别占了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7.6%及6.700,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网络技术安全性、网站故意过失行为、产品质价真实性、广告宣传真实性、促销活动真实性、运输跟踪真实性分别占了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1.200,3.800,3.900,5.300}1.700}5.300,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一般要索. 4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文中认为在网络营销过程中,网站信息真实性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关键要索;物流服务真实性、售后评价真实性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因索;网络技术安全性、网站故意过失行为、产品质价真实性、广告宣传真实性、促销活动真实性、运输跟踪真实性等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一般因索.因此,要防范网络营销道德的失范行为,网络企业必须树立正确积极的诚信营销观念,这是网络营销有序发展的前提条件;建立诚信的网络信用系统体系及安全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是网络营销有序发展的保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设和完善,是防范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关键. 作者:张冬敏 谢立仁 孙毓 单位:西安工业大学 营销道德论文:我国企业营销道德建设论文 一、营销道德与顾客忠诚度 顾客忠诚度是现代市场营销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反应了顾客对企业的某产品或服务在态度上认可、行为上重复购买的程度。最初,顾客忠诚度主要被理解为顾客重复购买的次数,不考虑顾客是否真心购买,只考虑顾客的购买行为。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学者开始考虑顾客的情感因素与心理因素,并将其作为考察顾客忠诚度的变量因素。时至今日,学术界对顾客忠诚度比较一致的定义是行为重复论、态度取向论和综合论。行为重复论是指消费者重复购买某一品牌某一产品的频率、购买比例以及忠诚度持续的时间长度等,主要表现在购买行为上,不考虑消费者的情感因素。态度取向论是指某企业的企业文化、营销行为、品牌个性等与消费者之间有某种情感的契合点,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消费者愿意长期、持久地拥护此产品、此品牌、此企业,并且愿意将其推荐给其他的顾客。综合论认为顾客忠诚是顾客对某企业、某品牌、某产品既有较高的态度忠诚,又有较高的行为忠诚。学术界普遍认为影响顾客忠诚度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一是品质保障。无论是实体产品还是服务类产品,质量将影响顾客满意度。二是顾客满意度。这是顾客忠诚度研究的关键因素,许多学者通过实证研究都证实了在竞争激烈的营销环境中,顾客满意度与顾客忠诚度呈正相关的关系。顾客满意的程度越高,忠诚度就越高,重复购买的意愿就越强烈,反之,则会产生不满,不仅自己不愿再次消费,而且会在熟人圈中进行负面传播,给企业造成损失。三是顾客的信任。这是消费者对企业产品以及企业文化的认同,是对企业放心的一种态度表现,是在顾客满意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情感承诺。四是转换成本。它也是影响顾客忠诚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包括货币成本、心理成本、服务成本等。营销道德是企业伦理学的优秀内容之一,是判断企业营销行为是否符合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道德评价标准的总和。企业作为社会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道德建设,尤其是营销活动中的道德建设,以道德营销为指导原则,不是将完成营销业绩作为最高目标,而是将消费者利益、社会利益等与企业利益联系在一起,将有助于提高顾客的忠诚度。一是积极主动地进行道德建设,道德地进行营销活动的企业能保障自身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将增强顾客的直接的消费体验,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二是企业注重营销道德建设,加强道德营销的力度,使消费者感知到企业的德行、德性,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公共形象,增强顾客对企业的情感承诺,提高心理认同感,从而进一步促进行为忠诚和态度忠诚。三是企业注重营销道德建设,将有助于强化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在信任的关系中,消费者相信企业的行为对自己是有利的,所以愿意与企业保持持久的关系,并将这种关系延续到其熟人圈中,进行口碑宣传。 二、评价标准 要通过营销道德建设实现顾客忠诚度提高的目标,首先需要知道营销道德的评价标准。营销道德作为企业伦理的优秀内容,其评价理论既有功利论与德性论两大基本理论,又有三大营销评价理论,即显要义务理论、相称理论和社会公正理论。功利论产生于19世纪初的英国,以边沁、穆勒等为代表,基本思想是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具有道德性,要考察行为的结果是否给大多人带来幸福或效用,不考虑行为本身是否具有道德性。德性论主要以康德为代表,基本思想即某一行为是否具有道德性,不在行为的结果,而在于人们是否出于自己的自觉遵守神圣义务,强调行为的动机。显要义务理论是罗斯于1938年提出来的,主要是指智力正常的人,不需要推敲就能意识到的一种道德义务,包括诚实、感恩、公正、行善、自我完善和不作恶的义务。相称理论是加勒特于1966年提出来的一种判断营销行为是否符合道义的营销道德理论,其优秀思想是将营销行为的目的、手段及后果综合起来分析判断,如果某行为没有相称的理由就放任“小恶”或“大恶”发生,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不道德的。社会公正理论是罗尔斯于1971年提来的,罗尔斯在《正义论》中通过对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构想,试图建立一个公平自由的社会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每个人事先对自身以外的情况都不了解,为了自己获得公平的机会,就需要对别人公平,但社会中又确实存在弱势群体,因此不能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它没有直接涉及到营销道德,但对企业建设营销道德判断具有指导意义。根据自由原则,在营销活动中,企业应该尊重顾客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差异原则,企业不得损害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利益。我国学者也从4P的角度对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四个方面构建了一些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比如甘碧群从诚信度、诱导性、公平竞争、公平交易、顾客价值、社会责任和强迫性等七个方面对营销道德进行评价。本文结合西方学者及国内学者的理论研究,从4P的角度构建营销道德的评价标准: (1)产品领域,诚实守信,从原材料到加工生产、成品,不偷工减料、不奢侈浪费、不损人利己、不以小恶谋大利,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有品质保障的产品或服务为企业之根本。 (2)价格领域,定价公道,不得进行欺诈性定价、垄断性定价、歧视价格、暴力价格、恶性价格竞争等。欺诈性价格、垄断价格、歧视价格、暴力价格主要是针对消费者的,而恶性价格竞争主要指竞争者之间的。无论是对竞争者还是消费者,都不能以损害他人的利益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3)渠道领域,无论是供货商还是中间商都应该诚实守信,并以一种感恩的心相互协作,快速、便捷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渠道成员不得挟持、操纵对方。 (4)促销领域,不得进行广告欺诈,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促销产品,不得强买强卖,同时还应该考虑消费者的价值,公开告知消费应该知道的信息,尊重消费者货比三家的权利,尊重消费者选择的权利等。总而言之,判断企业营销是否道德的标准就是企业的营销行为是否是道德的营销行为,不能简单地只考察销售这一个环节,而应该对应4P策略每一个环节,考察这些环节是否有违背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是否做到了诚实无欺、公平竞争、回馈社会,否则就是不道德的营销行为,企业就是不道德的企业。 三、对策与建议 通过前文的论述,企业在4P营销策略过程中,通过加强道德建设,进行道德的营销活动,提高顾客满意度、强化顾客的情感承诺,强化顾客的信任度,将增强顾客对企业的行为忠诚和态度忠诚,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而企业如何进行道德建设,笔者有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企业的二重性(社会性、经济性)决定了企业不仅是道德的主体,也是经济的主体,经济人的本性就是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企业不仅可能寻找法律法规的漏洞,来满足企业的利益诉求,甚至可能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做出违法乱纪的事。随着我国的立法日趋完善,违法成本将日趋提高。遵守法律法规是企业道德的底线,道德的最低要求就是不违法,即认识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这不仅是法律的强制性使然,也是道德的习惯性使然。企业经营者道德水平越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就越强,法律的效益就越明显。因此,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仅可以规避法律风险,履行自身的道德义务,而且还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顾客的忠诚度。 (二)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强化企业道德营销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各种活动及其结果中,以共同价值观为指导并在实践中体现出来的以文明取胜的文化系统。它主要通过企业宗旨、企业战略规划、企业行为标准、企业思维方式等方面表现出来,实质上就是企业的价值观。它是企业的精神支柱,是企业领导者和员工共同恪守的信念,是指引企业决策者和员工行动的指南。通过建设企业文化来强化企业道德营销,也就是营造一种道德的经营文化、一种既考察市场需求又能提高消费者和社会福利的经营理念。这种理念不仅仅考虑企业自身发展的问题,还考虑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以及社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长远发展的问题。企业将这种经营理念通过文化建设内化为企业的伦理价值观,外化为全体员工的习惯行为。 (三)在企业营销战略中贯彻实施道德营销 营销战略属于企业战略中的职能层战略,但对于希望取得卓越表现的企业来说,不仅是实现企业总战略的业务性战略,还是伦理性战略。即对于追求卓越表现的企业来说,不仅要在营销过程中实现优秀的业绩,而且要体现优秀的道德品质。即在营销过程中将道德营销作为企业价值观的指导,秉承“负责任”的态度去获得营销业绩。一是制定道德化的营销目标,即不将营销业绩看得高于一切,而是优先考虑消费者、社会的利益。二是将营销目标加以细化,逐一分解到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四个环节中,在每个环节中都考虑消费者、社会的合理利益是什么,企业的义务是什么,并制定以道德营销为基本原则的营销战略,并予以贯彻执行。 (四)完善监管体系,把好营销道德关 企业要有效地开展道德营销,不仅要有道德原则,还必须有正式的组织保障。一是以道德原则为基础,制定道德评价准则;二是明确整个营销过程的道德责任主体;三是完善监管体系,在组织结构上设立监管部门,隶属营销总裁,主要负责营销道德的监督管理工作;四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设置奖惩措施。 作者:李吉艳单位:太原学院经济贸易系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道德网络营销论文 一、网络营销相对传统渠道的优势 (一)网络营销的优势 1、降低了企业营销成本 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可以通过互联网商品信息和商家信息,利用网络工具广告进行宣传,所耗费的成本相对于传统营销活动而言要少很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营销成本,包括通信成本、采用成本、促销成本、广告成本等。 2、增进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 互联网平台拉近了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距离,它提供了一个活跃的信息传输渠道,企业可以利用网络平台有关商品和企业的各类信息,将商品和企业推广给消费者,并及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询价或者了解订购信息,同时提出对商品的改进意见,实现互动双向的市场销售流程。 3、突破了时空限制 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企业利用网络可以开展全天候的销售活动,随时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同时,网络营销可以突破地域的限制,把企业的销售渠道建设到网络存在的地方,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销售机会。 二、企业网络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一)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表现 网络营销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在电子商务中将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融合为一体,网络营销道德涉及的范围也较为广泛,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这里从企业网络营销流程结构示意图可以窥见网络营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图1)。 1、资金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目前,我国网络交易的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健全,由消费者、网络商家、银行和认证机构参与的信任体系仍然存在不足,安全的电子支付体系还没有完全构建完善,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为了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商家往往无故取消订单或者以种种理由要求消费者增加支出,扣押来往的货款,导致消费者财物两空,降低了网络营销资金流动的安全性。 2、物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商家一般会通过自建的物流体系或者借助第三方物流配送将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发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也标志着一次网络营销活动的结束。商家往往为了自身利益,无故延迟发货,而商品一旦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发生损坏,商家与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则相互推诿,拒不承担责任,给消费者的利益带来了较大的损失。 3、商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根据销售的阶段性划分,网络营销过程中商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售前环节,商家采用虚假宣传,在网店中所描述的产品质量和功能与实际不符,过分夸大产品质量和功能,以次充好,消费者在网站上看到的商品信息和图片大多数都是经过美化和夸大的,与商品本身存在一定的区别;售中环节,商家为了达成销售,在利用网络客服与顾客商讨交易细节时往往作出无法兑现的口头承诺,比如顾客拍下商品后给予一定的折扣或者返款,诱导消费者尽快购买商品,当销售目的达成时却拒不兑现承诺;售后环节,商家承诺的售后服务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或者商家要求消费者为原本应当免费的售后服务支付费用等,原本在“三包”期限内的产品或者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信息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信息流中的道德问题主要涉及信息的安全性、私密性、真实性、数字化产权和信息竞争等。信息私密性。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即便是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许可,企业也很容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地址、职业、收入、个人爱好甚至银行卡密码等私密信息,这些信息被不法企业当做商品出售给有需要的商家,这种私自公开或者出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信息的安全性。虽然目前网络营销过程中采用多种安全加密技术和安全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但是目前的信息安全机制和加密技术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不法分子仍然可以利用系统和商家网站的漏洞,窃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甚至银行卡号和密码,增加了网络营销的风险;信息的真实性。在商家利用互联网商品信息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部分商家利用网络自身的虚拟性和隐蔽性,在网站上虚假的广告、不健康或者违法的商业信息,部分消费者难以甄别信息的真伪,难以选择合适的商家和产品或者被恶意引导而受到侵扰,这给消费者带来了相应的损失,也有违公德;数字化产权。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版权意识的提高,数字化产权问题在网络营销活动中日趋受到关注,数字签名、数据的所有权、电子合同、信用记录、数字商标等新型道德问题开始不断浮现,成为对商家网络营销道德的拷问;信息竞争。企业为了提升知名度、美誉度,获取商业利益,往往在网络中采取不正当的广告竞争,如在网络平台设置弹出式广告和浏览器插件,或者利用网络工具恶意捏造散布不利于竞争者的信息,混淆视听,侵扰了消费者网络购物的自主权。 (二)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1、网络营销的道德意识缺失 网络营销建立在一个开放虚拟的互联网平台之上,在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没有直接的接触,交易的虚拟性强、可追踪性较差、监管难度大[1]。为了短期内尽可能地获取更多的利益,部分企业虚假的商业信息、以次充好,道德意识缺失;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且网络维权成本较高,因此许多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往往忍气吞声,对企业道德缺失的行为不予追究,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实施不道德商业行为的成本,助长了企业不道德行为。 2、网络营销的立法缺失 目前针对我国网络营销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当消费者遭遇不道德的商业行为时往往难以从现有的政策法规中找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些年来,我国网络营销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网络营销中新的道德缺失行为形式更加多样,原有的政策法规中缺少对这种新行为的判定和约束条例,更谈不上如何对商家采取惩罚和追究,网络营销的法制建设急需改善。 3、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虽然网络营销大大增强了消费者对产品和商家的了解,但是信息不对称现象仍然严重,消费者依旧处在信息弱者的地位[2];网络营销过程中的监管、追踪和事后取证难度大、成本高,消费者网络消费遭遇侵权的事件较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却比较少,导致消费者在网络营销中处于弱势地位。 4、道德监管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网络营销的商业环境、信誉体系、诚信档案建设尚不够完善,再加上网络自身的虚拟性和跨时空性,造成一旦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道德问题很难真正有效地进行监管,这也是网络营销中出现不道德商业行为屡见不鲜的根本所在。 三、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影响 (一)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企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随意侵犯,不仅会给消费者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二)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 尽管企业在短期内可以通过不道德商业行为,如:欺诈、误导消费者可以获得眼前利益,但是从长远来看,企业的不道德商业行为必然会导致消费者对企业的忠诚度和美誉度降低,一旦这种行为被大范围披露,势必会对企业的声誉和信誉造成极大的破坏,企业将会遭受来自消费者、社会的谴责和监管机构的追责,难逃失去顾客和市场的命运。 (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在正常的市场秩序下,企业处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通过正当的手段获得相应的合法利益,这有助于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但是,有部分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打击竞争对手、获取更多的利润,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不道德的商业手段,比如虚假宣传、诋毁竞争者、窃取商业机密、欺骗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等。这些行为对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破坏了市场的公正公平,严重影响了其他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危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破坏整个社会道德秩序 当企业在开展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实施不道德行为造成部分消费者上当受骗时,由于消费者具备相应的外部连带性[3],他们会将上当受骗的信息传递给其他的消费者,考虑到信息的扩散效应,这些虚假信息将会在短期内以几何级数在信息源周围扩散。虚假信息将会驱逐真实信息,会造成消费者和社会对网络营销的不信任,进一步影响整个社会的信任机制,导致全社会道德秩序混乱、诚信水平下降。企业泛滥的网络营销失德行为不仅会对整个网络的诚信水平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会严重败坏整个社会的风气,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四、网络营销道德建设途径研究 (一)建立健全网络营销法律规范体系 为了建立网络营销诚信机制,加强网络营销的立法建设是必经之路[4],要想把对网络营销的监管落到实处,就必须制定出相关的法律,将网络营销行为纳入到法律法规可控的范围之内。对于网络营销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电子商务立法。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还处于初级阶段,许多问题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约束,这也成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必须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利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营销中的商业行为。二是修改广告法。网络广告已经成为“第五媒体”,但是针对网络广告制定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现有的针对传统广告媒体的法律法规也不能完全适用于网络广告,因此必须强化针对网络广告的立法建设。三是完善电子合同法。随着网络交易的兴起,电子合同作为一种新型的合同形式越来越多地被人们采用,而电子合同作为一种电子凭证,它与传统的书面合同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电子合同、电子单证的认可、电子证据的有效性等问题尚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这势必会影响到网络营销的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对网络隐私保护的立法。网络隐私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一旦网络隐私权被侵害,极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损失。但是目前我国关于网络隐私保护的立法几乎处于空白阶段,因此必须对现有网络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补充完善,切实保护网络营销消费者的隐私。 (二)加强社会监管,提升企业网络营销道德意识 对于企业在网络营销中出现的不道德商业行为,应当加强社会监管,利用全社会的力量配合政府机构一同对企业行为进行监管,增加企业违德经营的风险和成本,提高企业的网络营销道德意识,规范企业的网络营销行为。具体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实施:一是充分利用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将不道德的企业暴露在广大消费者的视野下。二是充分利用消费者的舆论监督,网络为消费者之间沟通和交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如公告栏、论坛等等,消费者可以在平台上分享自己的购物心得,将自己在网络消费过程中遭遇的商家不道德的商业行为通过各种网络途径进行曝光,引起其他消费者的共鸣。只有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抵制市场中的不道德商业行为,才能抑制整个网络营销过程中的不道德商业行为,迫使企业提高自身的网络营销道德意识。三是利用行业的监督,行业监督是整个社会监督的重要环节,行业在对企业进行管理的同时也应当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约束行业内企业的道德规范。 (三)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鉴别能力 在目前我国网络营销法制尚不健全、管理还存在不足的现实情况下,政府机构及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利用各种传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鉴别能力等。市场中的每一位消费者都有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与不法商贩做斗争,减少受骗上当的可能性、避免遭受损失。 (四)提高企业的道德自律意识 提高企业的道德自律意识,是加强企业网络营销道德意识的重要途径,企业应当充分考虑网络营销的特点[5],在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商业信息等多个方面加强道德自律工作。主要来说可以从3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企业全员道德意识教育,引导企业内部广大员工从思想上重视网络营销道德。二是建立网络营销道德规章制度,当企业自身或者员工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不道德行为时,做到有根有据,将企业网络营销道德伦理落实到日常的规章制度中,并通过制度建设防范网络消费者遭遇道德风险。三是严格执行道德规章制度,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来负责企业网络营销道德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从技术层面上减少企业网络营销过程中不道德问题的发生几率。网络营销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技术的完善,政府应当完善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各类信息安全技术的建设与应用,从技术层面上减少企业网络营销不道德问题的发生。 作者:刘放工作单位: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管理研究论文 提要企业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道德问题,影响了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导致企业信誉的降低,并最终影响企业的经济收益。本文就企业网络营销道德规范机制的构建做深入的探索与研究。 关键词:网络营销道德;机制;实现途径 一、企业网络营销道德问题原因分析 网络营销道德是指企业在网络营销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社会道德标准,满足受众的共同期望。其实质是企业如何承担好社会责任,在牟取商业利益的同时满足消费者需求,传递价值准则,妥善解决企业利益、顾客利益及社会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杜绝损害社会和消费者利益的网络营销行为。 (一)企业网络营销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商业模式——电子商务环境下,营销道德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信息流上的道德问题。(1)信息安全性。在B2C网络营销中,一些商家通过网络软件窃取并滥用消费者在购物网站上的个人注册信息,如职业、收入、消费偏好等,有的甚至靠出卖收集到的消费者信息来赚钱,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2)信息真实性。在产品或服务的网络信息中,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虚假广告、不健康甚至违法的商业信息通过广告、电子邮件、BBS等形式进行传播,使得消费者难以甄别或被恶意引导而受到侵扰,有悖于社会公德;(3)数字化产权。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数字化产权问题显现在企业网络营销活动中,数字签名、数据所有权、电子合同以及信用记录等新兴道德问题已浮出水面,这是企业在进行网络营销中所面对的伦理挑战;(4)信息竞争。企业为实现商业利益和提升认知度,往往进行不正当的网络广告竞争,在网络平台设置了诸多弹出式广告和浏览器插件,侵扰了消费者网上自由购物的权益,应受到道德谴责。 2、商流上的道德问题。在商品的所有权转移中,部分网上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提供的产品质量与宣传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消费者在网上看到的商业信息大多数是可以进行美化处理的文字介绍和简单的平面图形,与商品本身有很大差别。在网络交易中,特别是C2C异地交易中,买卖双方都不能像传统交易中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消费者即使被骗后也不好采取法律行动,使得采用虚假交易来骗取货款的可能性增加。 3、资金流上的道德问题。当前,国内网上交易的信用体系尚未健全,顾客、网上商店、商业银行等参与的信任机制有待完善,电子商务的支付体系尚未完全搭建,商家将信用风险转嫁给交易者,为求利益最大化扣押来往款项、无故取消买家订单等,导致网上在线支付的不安全性增加。 4、物流上的道德问题。在商家通过自配或第三方物流配送订购的商品到达消费者手中后,在“三包”期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时,消费者的售后服务往往难以有效保障。 (二)企业网络营销道德问题原因分析 1、消费者在网络营销中是弱势群体。在当前电子商务环境欠规范的条件下,消费者网上交易遭受侵权的情况较多。相对商家、网络营销中介而言,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保障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较少。 2、网络营销法制约束力差。我国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的政策法规几乎处于空白状态,随着电子商务在国内的迅速普及,诸如电子合同法、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亟待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管理部门建设,从而为网络营销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网络营销道德监督机制不健全。我国的商业环境、信誉体系等还不够完善,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和无约束的超地域传播方式,使得网络营销中出现的道德问题很难真正监控,也是网络营销道德问题的症结所在。 4、网络营销道德意识淡薄。网络道德环境是“非熟人社会”,交易虚拟性强。在短期利益的驱使下,不真实的商业信息、网络诈骗等不道德营销行为出现。此外,消费者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淡薄,在网上购物受到侵权时往往无法现身维权。 二、企业网络道德对网络消费行为的影响分析 网络营销的发展使得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者的地位正发生着重要的变化,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具有更广阔的选择性和更充分的购买决策。因此,研究企业道德违规对消费者网络消费行为的影响,对于企业有效地开展网络营销活动有着重要作用。 (一)网络文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出于共同爱好形成的虚拟社区、新闻群组和BBS等网络族群和普遍认同的网络文化。网络族群中的成员往往遵循相同或相近的网络行为准则和共有的网络文化,对出现道德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在网络中进行控述与传播,这将给企业带来负面效应,降低企业的公众诚信指数,最终影响潜在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二)营销组合。从营销组合角度来考虑,企业可能在以下方面出现网络营销道德问题:通过网络渠道将劣质产品以次充好出售给消费者;变相涨价、实行垄断价格等;设计传播虚假网络广告引诱消费者购买商品;搜集和滥用消费者的私人信息。当企业发生不道德的网络营销行为时,消费者可能会通过BBS、网络新闻组等新型控诉平台,对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即时控诉,给企业网络营销带来负面影响。 (三)参考群体。消费者在咨询产品信息、分享购买经历和产品使用效果时,在现实和虚拟参考群体中都能获得大量的参考意见。消费者通过网上社区论坛、即时通讯、信息群组等方式,关于购买的网络产品功能、可靠性、售后服务等评价,这种购后评价往往会影响该网络群体中潜在消费者的购买意向。 三、企业网络营销道德规范机制的构建及其实现途径 网络营销道德问题会给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带来直接影响,企业必须对网络营销道德进行规范与约束。企业网络营销道德规范的实现途径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网络营销发展成熟的主要标志。从立法的角度加强对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的规范,一是要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重点是加强法律与技术手段的结合,给网络营销道德问题进行准确定位;二是要加快制定网络广告法,对网络广告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控;三是加快企业与消费者道德信用的立法,对企业的道德信用进行界定,为道德信用数据的获得提供法律保障。 (二)发挥行政职能的规范作用。政府是网络营销道德建设的主体,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完善道德失信的惩罚机制和网络营销的自律机制。第一,制定网络道德规范标准。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颁布网络道德规范标准,将分散的道德信用信息整合起来,建立科学、统一的评估标准对网络道德信用档案进行权威性的综合评级,并利用政府公用信息网络对道德违规进行披露;第二,加强对网络道德违规行为的制裁与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成立专门机构,定期清查企业的道德违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使网络道德违规企业提高违规成本,从而有效地扼制不道德网络营销行为的蔓延;第三,建立网络营销道德的示范与激励机制。成熟的网络道德体系的形成,是同构建完善的道德示范与激励机制,从而唤起全社会的道德意识分不开的。我国网络营销道德建设必须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示范与激励机制。 (三)发挥技术层面的保障作用。技术约束是保障网络道德规范的必要手段。一方面开发用于监测、过滤、屏蔽不良信息的安全认证技术,为实施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建立权威性的第三方网络道德信用公证平台,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网络道德信用公证平台查询交易双方真实可靠的道德信用资质,对网络营销中的必要环节进行身份认证,确保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公务员之家 (四)加强行业协会的监督与管理。如今行业协会已普遍成为各种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者。比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学会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规范了计算机用户在任何网络系统中都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国外一些行业机构明确划定了网络违规行为,界定了网络违规的行为类型,如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声明指出了六种不道德网络行为类型。我国的行业协会也应制定相应的职业道德标准,对企业网络营销道德加以规范,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引导健康的网络营销行为。 (五)加强舆论的监督与约束。舆论的监督与约束是调节网络营销道德的重要途径,建立专门的网络营销道德曝光频道,加大网络新闻对网络营销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一种对网络违规行为及时曝光的共识,充分利用消费者舆论进行监督,使消费者积极地行动起来去抵制网络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 (六)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的规范与提升。企业应通过开展文化建设,树立起企业道德价值观,使得全员在思想上充分意识到道德观不再是口号,而是事关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企业应把道德规范纳入到日常的规章制度中,使得企业道德自律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利用“口碑营销”加强在网络营销中的全方位服务,做到网络交易前严格审查、交易中检查监督、交易后定期回访,避免出现道德问题。建立预防网络营销道德违规的应急处理制度,做好公共信用危机的处理。定期邀请消费者进行沟通,使消费者产生有参与产品开发和改善产品效能的归属感,加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营销道德论文:剖析营销人员道德重要性论文 摘要: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和比较,研究了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的道德评价。营销工作由其性质决定,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行为的不道德评价低于企业的其他人员,而对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心和灰色营销行为倾向高于企业的其他人员。 关键词:灰色营销;营销人员;道德评价;行为倾向 灰色营销特指推销人员通过向买方人(采购人员或有采购决策权的人)出让利益而销售商品的营销方式,比如回扣、请吃、请喝、请玩、送昂贵的礼品,以及提供其它不直接以金钱表示的好处……此前的研究在对被调查者没有进行分类的情况下,考查了人们对于不同灰色营销行为的道德判断、行为倾向以及行为倾向和一些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本文将以此为基础,应用同一组调查数据,把重点放在灰色营销的行为人,即营销人员身上,通过与其他人员进行比较,试图回答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的道德评价如何,是否与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员有明显差异。 一、研究假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营销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职能,营销职能主要包括识别潜在的市场需求和购买欲望,估计和确定需求量的大小,选择目标市场,确定营销组合策略,组织和实施营销活动,通过满足目标市场需求使企业得到合理的利润。由其职能决定,营销人员是企业与市场联系的桥梁,是企业战斗在最前沿(如果把市场比作战场的话)的官兵。 虽然最新的营销理念认为,企业需要打破职能部门的分界,以市场需求为中心对企业的资源进行整合,组成各种跨职能团队,为价值创造的整个过程负责。但是就目前大多数企业而言,营销职能主要还是由营销部门中的营销人员负责执行。当一个企业的产品不好卖时,感受压力最大的是营销人员;当一个企业的销售业绩不佳、市场占有率下降时,最先受到责备的也是营销人员。营销人员在企业所处的地位,决定了他们对于灰色营销问题可能与企业其他人员有不同的看法或态度。比如,因为他们更多地感受到市场竞争的压力,知道产品推销的难处,所以会设身处地从推销人员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推销人员使用灰色营销行为有更多的同情。这会降低他们对于推销人员采用各种灰色营销行为的不道德评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他们的灰色营销行为倾向。据此,提出以下三个假设: H1: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行为(如送礼、请吃、给回扣等)的不道德评价低于其他人员。 H2: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行为(如送礼、请吃、给回扣等)的同情心高于其他人员。 H3:营销人员的灰色营销(如送礼、请吃、给回扣等)行为倾向高于其他人员。 二、研究方法 (一)样本 本研究在进行调查时采用的是便利抽样,被调查者包括正在参与培训的企业员工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MBA学生,共有287人。收回有效问卷217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75.6%。为了使调查数据具有可比性,在做本项研究时,把部分当时身份只是学生的被调查者的数据和没有填写自己职业的被调查者的数据删除了。这样就剩下营销人员80个,其他人员91个,共171个观察值。其中营销人员的数据是分析的重点,其他人员(包括企业其他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办公室文员和财务人员等)的数据是用来进行比较的。 (二)问卷和变量的测量 由于要研究的是道德敏感性问题,所以使用了一种在营销道德理论的研究中经常采用的“第三人影射法”,即通过被调查者评判假想当事人在给定情境下的行为,了解他们对一种行为的评价和态度,这种方法也被称为“情境法”(scenario)。 在问卷中设定了五种不同的情况,即S1:给回扣;s2:事前送礼;s3:事后送礼;S4:亲戚送礼;s5:请吃。要求被调查者针对买卖双方两个当事人(即买方的采购人员和卖方的推销人员)的行为,按照s1到s5的顺序,用打分的方法(1=极不同意,2=不同意,3=勉强不同意,4=无意见,5=勉强同意,6=同意,7=极为同意),分别回答事先准备好的问题。由于本文的焦点是营销人员对推销人员使用灰色营销行为的道德评价和行为倾向,所以这里只给出问卷中针对推销人员的问题如下: Q1小刘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Q2小刘的行为虽然不妥,但是可以理解。 Q3小刘的行为早晚会被发现,一定会被严惩。 Q4如果我是小刘,我也会这样做。 本文涉及对灰色营销行为的不道德性评价(不道德评价)、对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同情)和灰色营销的行为倾向(行为倾向),这些变量的测量方法如下: 1、不道德性评价。在S1至s5各种情况下,针对卖方,用第一个陈述句(Q1)来测量;数值越大,不道德性评价越高。 2、同情。在S1至S5各种情况下,针对卖方,用第二个陈述句(Q2)来测量;数值越大,被调查者对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程度越高。 3、行为倾向。在S1至s5各种情况下,针对卖方,用第四个陈述句(Q4)来测量;数值越大,行为倾向越大。 三、分析结果与讨论 为了检验H1、H2和H3,在s1到s5五种情况下,通过变异分析(ANOVA)比较了营销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推销人员采用各种灰色营销手段的不道德评价、同情和行为倾向,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见,第一,在s1、s3和s5三种情况下,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行为的不道德评价明显(p 0.05)低于其他人员。而且,即使在s2和S4两种差异不明显的情况下,二者之间差异的方向(即营销人员低于其他人员)也与H1的预测相一致。因此,分析结果支持H1。 第二,与第一点类似,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程度,在S1、s2和s5三种情况下,均明显(p 0.05)高于其他人员。在其他两种差异不明显的情况下,二者之间差异的方向(即营销人员高于其他人员)也与H2的预测相一致。因此,分析结果也支持H2。 第三,营销人员的灰色营销行为倾向,在s3和s5两种情况下,明显(p 0.05)高于其他人员;在s1和s4两种情况下,虽然在p 0.05的水平上不显著,但在p 0.10的水平上是显著的。只在s2时,营销人员与其他人员之间差异的方向(即营销人员低于其他人员)与H3的预测相反。不过,二者之间的差距非常小,无统计意义。因此,分析结果也倾向于支持H3。 综合以上三点,笔者得出: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不道德评价低于企业的其他人员,而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方式销售产品的同情心和灰色营销的行为倾向则高于企业的其他人员。 此外,仔细观察表2的分析结果。还发现: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使用各种灰色营销手段的不道德评价,均值最高为3.5395,最低为1.8077,都低于4(注意:4为道德分界线,以上为不道德,以下为道德);同情,均值最高为5.8718,最低为5.0112,都高于4(注意:4为同情分界线,以上为同情,以下为不同情);灰色营销的行为倾向,均值最高为6.3421,最低为4.9726,都高于分界线4(注意:4为行为倾向分界线,以上为会做,以下为不会做)。这意味着,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使用各种灰色营销手段在道德上并不反感,在态度上和行为上也不排斥。 更有意思的是营销人员对于请吃的道德评价(1.8077)相当正面,也有很高的同情心(5.8718)和行为倾向(6.3421)。根据其得分,甚至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营销人员并不认为s5所描述的请吃情境有任何道德问题,反而认为在别人帮了忙以后不请人吃饭才有道德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人注重礼尚往来,讲究人情法则的文化。 这些发现表明了样本中的营销人员对于各种灰色营销手段的一般态度和接受程度。如果这些意见真能够代表中国大多数营销人员,那么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在制订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时就必须考虑这样的问题:这些行为真的要被认定是不道德甚至违法的吗?如果是,那么怎样才能让营销人员真正在思想上认定它们是不道德的或违法的?另外,怎样才能让企业的营销人员少做甚至不做不道德或违法的事? 这些问题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容易回答。比如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把所有五个情境中推销人员的行为都认定为不道德的,那么就是所谓的道德理想主义:虽然要求很高,但无人认可,起不到道德规范的作用。如果针对不同情况分别认定,那么就要根据中国的文化和国情,确定出比较明确的道德界限,如仿照美国推销协会,规定在推销时请客送礼的价值不得超过100美金,否则被视为违规。因此,人们对灰色营销道德性质的认识是很模糊的,这可能与我国对各种灰色营销道德性质的认定不明确有关。 四、结论与应用 本研究是笔者此前研究的继续,虽然应用相同的一组调查数据,但是把焦点放在了营销人员身上,所以研究结果能更真实地反映灰色营销行为人关于灰色营销行为的道德判断与决策。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和比较,考查了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的道德评价、态度和行为倾向,检验了3个假设。研究结论表明: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不道德评价低于企业的其他人员,而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方式销售产品的同情心和灰色营销的行为倾向均高于企业的其他人员。公务员之家 虽然在研究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如采用的是非随机抽样,在样本的代表性可能有问题;对于人们态度的测量用的是单项目量表,可能存在较大的测量误差。即便如此,也得到了一些很有用的结果。本文的研究结果有助于企业了解灰色营销卖方行为人(即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的道德评价、态度和行为倾向,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当一个企业处在买方地位时,不要因为它所面对的是一个管理严格、声誉卓著(一般会认为其道德要求较高)的大公司而放松对自己采购人员的监管。这些大公司的营销人员常常会迫于公司的内部压力,在可能的情况下,用各种方法诱惑买方企业的采购人员进行“灰色购买”。 而当一个企业处在卖方地位时,只有意识到某些灰色营销行为从长远看对企业有害,企业才会自觉地限制营销人员的灰色营销行为。也只有在这时,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企业才有实用价值。这时,企业可以根据营销人员工作的特殊性,针对营销人员制定特殊的道德规范和开展特殊的道德教育,比如明确界定道德与不道德的营销行为,以提高营销人员的道德意识;清楚说明灰色营销行为从长远看对企业的危害,以降低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这些措施会有助于降低营销人员的灰色营销行为倾向。当然,处于卖方地位的企业还要注意,不要掉人“道德理想主义”的陷阱,而要根据一个社会大家普遍认可的道德规范确定自己的道德规范,否则有可能发生“劣币趋逐良币”的逆向替代。比如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如果对于自己的营销人员有过高的道德要求,很有可能使企业自己受损,而使那些低素质的企业胜出。 另外,考虑到灰色营销“灰”的性质,法律难于实施,所以加强行业自律,企业之间相互监督,是处理灰色营销的一种更好的办法。从行业协会角度对灰色营销行为进行治理,首先要对灰色营销行为进行明确界定,不仅仅要指出哪些营销行为属于不道德的,最好仿照美国推销协会的做法,给出一个定量的标准。这样做不能完全杜绝灰色营销行为,但它会为那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提供一个制定企业内部营销道德规范的尺度,也会增强营销人员的道德意识。在对灰色营销进行明确界定以后,再通过帮助企业制定营销道德规范使营销人员明辨是非,提高道德意识,降低对于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心和灰色营销行为倾向,最终达到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目的。 营销道德论文:提高营销道德水准发展文明市场营销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违背市场营销道德的原因;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市场营销道德是用来判断市场营销活动正确与否的道德标准、企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存在、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范围不明确、导致企业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比较淡漠的原因很多、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转变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哲学、营销者在制定市场营销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企业利润、加强市场营销道德规范的制定、提高企业的不道德成本,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等,具体请详见。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实行了10多年时间,我国也加入了世贸组织,这就意味着我国的企业不仅要在国内市场上进行竞争,而且也要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然而,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比较缺乏,这就直接影响了我国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因此,应提高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的良性发展。 [论文关键词]营销道德社会责任外部性 市场营销道德是用来判断市场营销活动正确与否的道德标准。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两个概念虽然有一些区别,但二者之间在实质上又有很紧密的联系。一般而言,企业不遵守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就很难履行其社会责任,而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又必然违背了市场营销道德标准。 一、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违背市场营销道德的原因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济人”和“社会人”身份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这就导致许多企业在经营、营销中只考虑自身利益,持有“利润先于伦理”的观念,而很少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这一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以下这一些原因导致的: 1.企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 我国1993年末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2001年末才加入世贸组织,由于市场透明度和开放性不是很高,加之信息的不对称性,这就使得企业自身对营销道德方面不重视。我国的市场经济虽然已经实行了10多年的时间,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短,所以对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还是比较落后。这就从大环境上未给企业提供良好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的平台。 2.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存在 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是指生产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此时生产者为其活动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 目前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现象在我们国家比较多。如一些印刷厂、造纸厂、炼油厂等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顾环境的污染情况,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这些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而只是象征性的征收排污费,这样这些企业为自己的污染行为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远远小于治理其造成的污染所花费的社会成本,因此由于外部不经济的出现,使得一些企业成为“免费乘车者”,其自然而然不会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了。 3.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范围不明确 道德标准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所以我国许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主要强调的是合法,因为合法的企业就不会受到处罚,至于是否合乎营销道德水准、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认为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我国目前没有比较明确的营销道德标准,这就导致企业不重视营销道德标准的制定,不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 基于以上这些原因的出现,我国目前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意识比较差,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比较少,要想使我国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在国内竞争中形成良性竞争,必须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提高企业的市场营销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 导致企业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比较淡漠的原因很多,既包括外部的大环境,又包括企业内部的小环境,因此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也主要包括企业的内部环境的转变和外部环境影响的加强。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 解决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淡漠的首要方法是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外部环境,政府、媒体、舆论应在这一方面起主要作用。政府应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营销道德意识,对这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媒体应不定期的宣传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比较突出的企业,并对一些违背道德、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使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而遵守营销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转变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哲学 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是指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在处理企业、顾客、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时所持的态度、思想和观念。因此,要想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道德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必须使企业的营销观念提升到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这个层面,即营销者在制定市场营销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社会利益这三个方面。 3.加强市场营销道德规范的制定 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法、依法而治。同样实现德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依照道德标准来治理。因此,政府应从宏观上制定营销道德标准,给企业提供最基本的营销道德依据,促使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政府的道德标准制定适合企业的营销道德准则。政府应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将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状况的一个标准。政府从宏观上强调了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而企业应该从微观上进行操作。 4.提高企业的不道德成本,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许多企业由于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影响,导致其不道德决策的成本比较低。因此政府应提高企业的不道德决策的成本,迫使企业在决策时考虑相关的利益群体以及社会利益。如使用“污染者负责”的方法降低企业的污染程度,使用环境标志督促企业自觉维护环境,使用重罚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通过这一些方法,企业的不道德成本将大大增加,企业在决策时会更多地考虑社会利益、社会责任等问题。 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持久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才会逐渐的取得一些进展,因此应将这些问题作为持续问题,常抓不懈,这样才会使我国的市场营销环境慢慢趋于文明。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探究论文 一、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违背市场营销道德的原因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济人”和“社会人”身份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这就导致许多企业在经营、营销中只考虑自身利益,持有“利润先于伦理”的观念,而很少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这一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以下这一些原因导致的: 1.企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 我国1993年末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2001年末才加入世贸组织,由于市场透明度和开放性不是很高,加之信息的不对称性,这就使得企业自身对营销道德方面不重视。我国的市场经济虽然已经实行了10多年的时间,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短,所以对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还是比较落后。这就从大环境上未给企业提供良好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的平台。 2.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存在 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是指生产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此时生产者为其活动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 目前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现象在我们国家比较多。如一些印刷厂、造纸厂、炼油厂等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顾环境的污染情况,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这些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而只是象征性的征收排污费,这样这些企业为自己的污染行为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远远小于治理其造成的污染所花费的社会成本,因此由于外部不经济的出现,使得一些企业成为“免费乘车者”,其自然而然不会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了。 3.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范围不明确 道德标准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所以我国许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主要强调的是合法,因为合法的企业就不会受到处罚,至于是否合乎营销道德水准、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认为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我国目前没有比较明确的营销道德标准,这就导致企业不重视营销道德标准的制定,不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 基于以上这些原因的出现,我国目前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意识比较差,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比较少,要想使我国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在国内竞争中形成良性竞争,必须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提高企业的市场营销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 导致企业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比较淡漠的原因很多,既包括外部的大环境,又包括企业内部的小环境,因此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也主要包括企业的内部环境的转变和外部环境影响的加强。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 解决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淡漠的首要方法是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外部环境,政府、媒体、舆论应在这一方面起主要作用。政府应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营销道德意识,对这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媒体应不定期的宣传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比较突出的企业,并对一些违背道德、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使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而遵守营销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转变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哲学 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是指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在处理企业、顾客、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时所持的态度、思想和观念。因此,要想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道德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必须使企业的营销观念提升到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这个层面,即营销者在制定市场营销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社会利益这三个方面。 3.加强市场营销道德规范的制定 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法、依法而治。同样实现德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依照道德标准来治理。因此,政府应从宏观上制定营销道德标准,给企业提供最基本的营销道德依据,促使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政府的道德标准制定适合企业的营销道德准则。政府应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将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状况的一个标准。政府从宏观上强调了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而企业应该从微观上进行操作。 4.提高企业的不道德成本,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许多企业由于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影响,导致其不道德决策的成本比较低。因此政府应提高企业的不道德决策的成本,迫使企业在决策时考虑相关的利益群体以及社会利益。如使用“污染者负责”的方法降低企业的污染程度,使用环境标志督促企业自觉维护环境,使用重罚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通过这一些方法,企业的不道德成本将大大增加,企业在决策时会更多地考虑社会利益、社会责任等问题。 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持久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才会逐渐的取得一些进展,因此应将这些问题作为持续问题,常抓不懈,这样才会使我国的市场营销环境慢慢趋于文明。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实行了10多年时间,我国也加入了世贸组织,这就意味着我国的企业不仅要在国内市场上进行竞争,而且也要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然而,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比较缺乏,这就直接影响了我国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因此,应提高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的良性发展。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市场营销道德研究论文 一、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违背市场营销道德的原因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济人”和“社会人”身份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这就导致许多企业在经营、营销中只考虑自身利益,持有“利润先于伦理”的观念,而很少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这一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以下这一些原因导致的: 1.企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 我国1993年末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2001年末才加入世贸组织,由于市场透明度和开放性不是很高,加之信息的不对称性,这就使得企业自身对营销道德方面不重视。我国的市场经济虽然已经实行了10多年的时间,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短,所以对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还是比较落后。这就从大环境上未给企业提供良好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的平台。 2.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存在 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是指生产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此时生产者为其活动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 目前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现象在我们国家比较多。如一些印刷厂、造纸厂、炼油厂等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顾环境的污染情况,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这些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而只是象征性的征收排污费,这样这些企业为自己的污染行为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远远小于治理其造成的污染所花费的社会成本,因此由于外部不经济的出现,使得一些企业成为“免费乘车者”,其自然而然不会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了。 3.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范围不明确 道德标准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所以我国许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主要强调的是合法,因为合法的企业就不会受到处罚,至于是否合乎营销道德水准、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认为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我国目前没有比较明确的营销道德标准,这就导致企业不重视营销道德标准的制定,不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 基于以上这些原因的出现,我国目前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意识比较差,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比较少,要想使我国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在国内竞争中形成良性竞争,必须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提高企业的市场营销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 导致企业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比较淡漠的原因很多,既包括外部的大环境,又包括企业内部的小环境,因此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也主要包括企业的内部环境的转变和外部环境影响的加强。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 解决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淡漠的首要方法是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外部环境,政府、媒体、舆论应在这一方面起主要作用。政府应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营销道德意识,对这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媒体应不定期的宣传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比较突出的企业,并对一些违背道德、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使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而遵守营销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转变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哲学 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是指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在处理企业、顾客、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时所持的态度、思想和观念。因此,要想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道德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必须使企业的营销观念提升到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这个层面,即营销者在制定市场营销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社会利益这三个方面。3.加强市场营销道德规范的制定 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法、依法而治。同样实现德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依照道德标准来治理。因此,政府应从宏观上制定营销道德标准,给企业提供最基本的营销道德依据,促使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政府的道德标准制定适合企业的营销道德准则。政府应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将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状况的一个标准。政府从宏观上强调了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而企业应该从微观上进行操作。 4.提高企业的不道德成本,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许多企业由于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影响,导致其不道德决策的成本比较低。因此政府应提高企业的不道德决策的成本,迫使企业在决策时考虑相关的利益群体以及社会利益。如使用“污染者负责”的方法降低企业的污染程度,使用环境标志督促企业自觉维护环境,使用重罚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通过这一些方法,企业的不道德成本将大大增加,企业在决策时会更多地考虑社会利益、社会责任等问题。 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持久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才会逐渐的取得一些进展,因此应将这些问题作为持续问题,常抓不懈,这样才会使我国的市场营销环境慢慢趋于文明。 营销道德论文:营销渠道道德探究论文 摘要营销渠道道德是规范渠道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通过分析渠道道德系统,指出其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同时构建了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指出社会、政府、企业在其中的作用。 关键词渠道道德道德系统道德建设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中间商与生产商、其他中间商及消费者有道德关系。与生产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的恶性窜货、库存、分销不力、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道德问题,损害生产商的利益;与其他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争夺经销权、窜货等道德性问题;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在产品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隐瞒产品缺陷、价格虚高等道德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1.2.3消费者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消费者与生产商、中间商及其他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与生产商和中间商的道德问题是消费者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表现为恶意索赔、漫天杀价、虚假宣传而损害企业声誉等;与其他消费者的道德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抢购、商业投机、内部购买等行为,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2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 2.1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构成 营销渠道中的矛盾和冲突,不能仅靠法制来解决,即使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仍然需要道德来维系。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营销的扩展,需要大力加强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构建完善的营销道德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如图2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建设系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以及渠道道德控制。 (1)渠道道德认知。根据营销渠道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进行深入的研究,对问题的成因、规律进行研究,实现对营销渠道中的道德问题的准确认知。 (2)渠道道德标准。根据对渠道道德的认识以及社会中普遍的道德观念,制订渠道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渠道道德规范,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3)渠道道德评价。对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渠道道德评价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整个渠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二是对渠道的某一主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道德评价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再采用适当的方法。 ⑷渠道道德控制。对渠道道德的研究,目的是减少或消除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因此,渠道道德控制是最终的目的。渠道的道德控制主要从文化引导、赏罚机制、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 2.2社会、政府、企业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在营销渠道道德构建过程中,社会、政府、企业都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全方位推进营销渠道道德建设。 (1)社会的作用。社会环境是营销渠道的重要环境,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理应发挥作用。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道德认识、道德标准、道德控制上。首先,道德问题出现在社会中,需要社会中的人、组织、机构对道德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其次,社会的价值观、善恶观是制定渠道道德标准的重要依据;最后,社会的价值、文化引导是道德水平提升的重要环境。 (2)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体现在道德标准规范的制定、道德评价、道德控制上。政府首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标准及后赏罚机制,并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各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政府在道德控制中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建立相应的道德培训机构,广泛教育和宣传,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后惩罚成本高于其收益。 (3)企业的作用。企业是渠道的重要主体,在渠道道德建设中首先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坚持等价交换原则,互相理解,共享利润,做到义利统一,寻求长期合作关系;其次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性水平。 3结论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供应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和消费道德关系构成了渠道道德系统,并分析了各主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②渠道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和渠道道德控制。社会、政府、企业都应发挥自身的作用来提高渠道道德水平。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市场营销道德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约束与规范,越来越多的企业道德问题在市场运作的过程中凸显出来,特别是在市场营销方面。受利益的驱使,企业在发展中忽略了道德问题,其根本原因还是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不强,营销道德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从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以及道德失范的危害来看,营销道德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社会道德;市场营销;营销道德;企业社会责任 1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缺失原因分析 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问题是随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的营销行为出现而凸显的。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营销道德得到了逐步改进和规范。但由于缺乏正确的导向,仍然存在许多不良营销道德现象。 企业一味地追求利润;企业领导者道德意识不高、企业员工素质较低与缺乏健康的企业文化;在评价企业时忽略市场营销道德的遵守情况、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等定性指标以及我国的法律法规在某种程度上的不完善都是我国企业营销道德缺失的原因。 2企业进行市场营销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不良营销道德现象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影响了大众的生活质量,造成了市场信用低下与秩序的紊乱,严重地威胁着社会的经济运行,导致了企业的竞争力下降与社会的不和谐。因此,加强市场营销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2.1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大致包括对消费者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企业职工的责任、对公共设施使用中应负的责任、对资源环境的责任和对公益慈善事业的责任这六个方面。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不仅使企业营销决策不仅以企业利益为出发点,还要以顾客需求和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出发点,从而使企业经营目标能将企业利益同消费者利益及社会利益三者有机地结合,使企业短期利益同长远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会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企业的营销行为,减少违德现象的发生。 2.2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企业要在市场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不仅需要借助于现代经营管理技术,而且还需要企业家和企业职工有较高的营销道德水平。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遵循新的形势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特征的营销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企业发展离不开和谐的社会环境,作为企业本身,更要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2.3有利于市场培养 企业要实现永续经营,才能形成规范而有序的成熟市场。在营销方面,更应该注重营销道德:升华营销人员的实践经验,深化高级营销人员的理论素养;从产品角度来说,生产品质卓越的产品,也是企业得以长期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只有行业得到发展、营销人员得到发展,公司才能够发展。只有公司、行业发展了,才会形成良性的市场,并有利于国际市场的开拓。 2.4企业营销道德失范的危害 现实经济活动中大量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妨害了市场公正原则;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不仅对社会、消费者造成众多不良的影响和危害,也严重制约和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3我国企业在加强营销道德方面应采取的对策 3.1从社会制度角度 (1)完善、加强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近几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营销活动,但很多领域在法律上还存在一些空白或模糊之处,这就给价值观扭曲的企业钻漏洞、打擦边球提供了机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除了要完善法律,还要认真执法。政府监管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行为。让违法违德的企业为其行为必须付出沉重代价,企业在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才能得以有效遏制。 (2)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媒体在企业营销道德行为中的监督作用日益重要,企业营销中的伦理问题经过媒体曝光、揭露往往能够造成强大社会舆论。媒体有广泛、强大的影响力,当企业失范行为被曝光,对企业声誉和形象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并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受到法律法规的惩治,对企业的营销行为形成有效的制约。除此以外,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也是企业营销伦理监督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它们所形成的压力集团,可以督促立法并使企业考虑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遵守道德标准。 (3)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除了在法律、舆论方面加强外,消费者也应当从自身做起,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抵制不良营销行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恰当的手段进行自我保护,促进营销者遵守道德及法律规范,积极从事正当的营销活动。 3.2加强行业自律 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营销道德准则以及对非道德行为的处罚规定,规范全行业的营销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全行业的利益。并建立业内资信系统,设立职业从业记录、经营档案,对业内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形成权威,发挥其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并实行同业制裁,遏制其行为。 3.3从企业自身出发 (1)树立社会营销观念。要树立“以消费者为优秀”的现代营销观念,同时还要树立重视社会效益的社会营销观念,这是企业营销道德建设的最根本措施。社会营销观念要求企业自觉考虑社会责任和义务,注重社会利益,讲求社会公德。企业要以社会营销观念为导向,不仅要满足广大消费者眼前的需求,更应符合消费者和社会的长远利益。企业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关心社会福利的增长。 (2)提高企业领导者及员工的道德水平。企业领导是职工的榜样与参照物,只有从自身做起,提高思想觉悟,才能对企业员工的道德产生良性影响。 企业应当开展对员工的营销道德教育:从思想上向他们灌输正确合理的营销伦理规范,对营销者偏离伦理规范的各种行为及时地进行纠正和引导,做到亡羊补牢。 (3)将营销道德列入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道德规则,作为员工行动的指南。将道德标准纳入企业规章制度,并注重抓好宣传教育、考核评比工作,使之落在实处。还应该实行严格执行赏罚制度。道德法则一经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人人平等,赏罚分明。 (4)在建设企业文化时加入营销道德。企业文化是直接影响企业营销道德的重要因素。优秀的企业文化使企业形成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即通过企业文化所塑造的共同价值、共同意识,把全体职工凝聚在一起,对实现企业目标,提高营销道德水平起重要作用。因此,在企业文化中加强营销道德,是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塑造企业文化时,要对消费者真诚,采取高尚的营销手段。不单注重经济活动中利益的获取,更为注重消费者需要的满足,通过提供能满足顾客需求的特定产品或服务,来努力获取企业的最大利润,达到人我两利的道德营销目的。并要强调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使正确的营销道德观成为企业全体员工的共享价值观。 总之,我国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整个社会的营销道德水平还不尽如人意。只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消费者团体建设,系统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来规范企业及其营销人员的行为,真正树立起社会营销观念,我们就会在营销活动中通过企业高尚的营销道德而取得竞争优势,赢得更多的顾客。企业应注重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这是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企业得以长期发展的根本。 营销道德论文:消费与企业营销道德建设研究论文 消费者不良消费是对消费者身心和社会有危害,或对消费者和社会的长远利益有危害的消费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常常被描述成理性的决策者,冷静地获取那些能使他们自己、家庭的健康和幸福最大化的产品。实际上,消费者的需求、选择行为经常会为他们带来消极的后果。严重的会影响社会的长远发展。面对消费者的多种不良消费,有的企业为了追逐经济利益,在营销活动中表现出种种道德缺失。 一、企业在营销道德缺失的表现 1.利用消费者的盲目消费,虚假信息欺诈消费者 由于个体消费者无法拥有比较充分的商品知识,在消费方面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尤其在产品技术复杂,产品型号、规格多样化的情况下,是消费者越来越依赖企业提供的信息,而有的企业恰恰利用了这一点,一些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获得不义之财,主要表现为:虚假广告和欺诈性促销;滥用质量标志;夸大量或质的包装等。 2.纵容炫耀式消费,获取暴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物质财富的富足,一些消费者,尤其是高收入阶层,他们的虚荣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膨胀。他们购买商品过度注重价格,无论进行什么消费都追求豪华、高档、名牌,而不注重实际效用,使许多消费变成了一种单纯用来装门面、显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性符号。一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花公款消费出手阔绰,一桌宴席动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办公楼、招待所越修越气派,小轿车越坐越豪华,会议用品越来越高档。正是在这种公款消费和大款消费的带动下,导致社会上奢靡浮华之风不断滋长。面对这种情况,企业不是正确地引导消费者,而是推波助澜,纵容其发展。 3.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满足消费者的成瘾消费, 成瘾消费是一种对产品或服务在心里上的依赖,虽然把成瘾与相等,但实际上任何一种产品或服务,当依赖他们来缓解某种需要的程度达到极致时,都可能上瘾。对消费者的安全不顾。仍在加大营销力度,鼓励消费者多消费。以至于每年死于吸烟、酒精、车祸的人有增无减。特别是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网络公司仍在大肆宣传,已成为严重的道德缺失。 4.不关心消费者的长远利益,鼓励守旧式消费 当前,无论在生产领域还是生活领域,都存在着一些墨守成规、陈旧落后的消费方式。有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因思想保守,不思进取,或者以缺乏资金为由,或者以“节约”为名,对那些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老设备讲究“能用则用,能省则省”,舍不得进行技术更新改造。这种生产消费方式已经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使得我国能源、淡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在生活消费领域,有些家庭只计算购买耐用消费品的一次性开销账,不算经常性的耗电耗水账,宁肯浪费大量水电,也舍不得淘汰那些老掉牙的电器水具。诸如此类陈旧落后的消费方式,违背科学规律和时代潮流,是导致资源浪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加强企业营销道德建设 1.树立社会营销观念,维护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社会营销观念认为,企业的任务在于确定消费者的需求、欲望与利益。比竞争者更有效的是消费者满意,同时增进消费者与社会福利。这与市场营销观念有本质的区别。市场营销观念的中心是满足消费者需求,进而实现企业的目标。纵观世界上的百年不衰的企业,他们都有超越利益的社会目标。具体地说就是把人的价值置于我的价值之上,把企业的价值置于企业的利润之上。 2.确立营销道德的基本规范,杜绝不正当营销手段 营销道德的基本规范应是公平、自愿、诚实和信用。公平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中要等价交换、互惠互利;自愿是指买卖双方应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交易活动,而不能强买强卖;诚实是指买卖双方应互通真实信息,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信用是指买卖双方应信守诺言,遵从合约。3.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进步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为了所处社会的福利必须承担的道义上的责任,是市场营销道德在社会层面上的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营销的社会文化环境、政治法律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具体要求。企业应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营销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既要重视企业的经济产出又要重视企业的社会产出,力求两者均衡地扩大,使企业成为社会进步的工具。 4.强化营销道德信念,造就具有高尚营销道德的队伍 道德信念是企业及其员工对某种营销道德规范、原则和理想的正确性深信不疑,以及履行这种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它是一种主观的道德评价,主要通过良心来发挥作用。培育良好的道德信念,能够促进员工产生强烈的道德自立、自律意识,为企业营销道德的内化提供精神动力。 5.将道德标准融入企业控制系统中,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企业在不断追求自我生存发展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消费者、对整个社会的一份道义上的责任。企业生产经营的专业性很强,应该说,在对产品及提供服务的认识上,企业与普通消费者永远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普通消费者对于产品及服务质量和性能的认识终究也不会超过生产经营者本身。所以,在杜绝营销不道德行为的问题上,企业自律是根本。 6.认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培养更多的理性消费者 企业对提供的产品拥有较充分的知识,相比较而言,消费者则缺少这些知识,因而后者依赖前者提供信息。企业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充分,消费者在很多情况下不一定能及时做出判断,由此引发信息提供上的道德风险。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求企业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向消费者传达正确地商品信息,禁止欺骗性信息和虚假信息,培养更多的理性消费者。其次,要加强立法,对违法的企业给与严厉制裁。再次,消费者要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我们分析了消费者不良消费的状态下,企业表现的种种道德缺失。可以看出,消费者不良消费方式是企业投机取巧的动因之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我国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强企业营销道德建设,有助于企业获得良好的信誉,增强竞争能力。这不仅符合消费者和社会利益,也符合企业自身的长远利益。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市场营销道德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约束与规范,越来越多的企业道德问题在市场运作的过程中凸显出来,特别是在市场营销方面。受利益的驱使,企业在发展中忽略了道德问题,其根本原因还是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不强,营销道德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从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以及道德失范的危害来看,营销道德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社会道德;市场营销;营销道德;企业社会责任 1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缺失原因分析 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问题是随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的营销行为出现而凸显的。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营销道德得到了逐步改进和规范。但由于缺乏正确的导向,仍然存在许多不良营销道德现象。 企业一味地追求利润;企业领导者道德意识不高、企业员工素质较低与缺乏健康的企业文化;在评价企业时忽略市场营销道德的遵守情况、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等定性指标以及我国的法律法规在某种程度上的不完善都是我国企业营销道德缺失的原因。 2企业进行市场营销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不良营销道德现象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影响了大众的生活质量,造成了市场信用低下与秩序的紊乱,严重地威胁着社会的经济运行,导致了企业的竞争力下降与社会的不和谐。因此,加强市场营销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2.1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大致包括对消费者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企业职工的责任、对公共设施使用中应负的责任、对资源环境的责任和对公益慈善事业的责任这六个方面。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不仅使企业营销决策不仅以企业利益为出发点,还要以顾客需求和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出发点,从而使企业经营目标能将企业利益同消费者利益及社会利益三者有机地结合,使企业短期利益同长远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会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企业的营销行为,减少违德现象的发生。 2.2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企业要在市场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不仅需要借助于现代经营管理技术,而且还需要企业家和企业职工有较高的营销道德水平。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遵循新的形势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特征的营销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企业发展离不开和谐的社会环境,作为企业本身,更要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2.3有利于市场培养 企业要实现永续经营,才能形成规范而有序的成熟市场。在营销方面,更应该注重营销道德:升华营销人员的实践经验,深化高级营销人员的理论素养;从产品角度来说,生产品质卓越的产品,也是企业得以长期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只有行业得到发展、营销人员得到发展,公司才能够发展。只有公司、行业发展了,才会形成良性的市场,并有利于国际市场的开拓。 2.4企业营销道德失范的危害 现实经济活动中大量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妨害了市场公正原则;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不仅对社会、消费者造成众多不良的影响和危害,也严重制约和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3我国企业在加强营销道德方面应采取的对策 3.1从社会制度角度 (1)完善、加强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近几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营销活动,但很多领域在法律上还存在一些空白或模糊之处,这就给价值观扭曲的企业钻漏洞、打擦边球提供了机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除了要完善法律,还要认真执法。政府监管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行为。让违法违德的企业为其行为必须付出沉重代价,企业在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才能得以有效遏制。 (2)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媒体在企业营销道德行为中的监督作用日益重要,企业营销中的伦理问题经过媒体曝光、揭露往往能够造成强大社会舆论。媒体有广泛、强大的影响力,当企业失范行为被曝光,对企业声誉和形象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并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受到法律法规的惩治,对企业的营销行为形成有效的制约。除此以外,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也是企业营销伦理监督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它们所形成的压力集团,可以督促立法并使企业考虑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遵守道德标准。 (3)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除了在法律、舆论方面加强外,消费者也应当从自身做起,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抵制不良营销行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恰当的手段进行自我保护,促进营销者遵守道德及法律规范,积极从事正当的营销活动。 3.2加强行业自律 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营销道德准则以及对非道德行为的处罚规定,规范全行业的营销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全行业的利益。并建立业内资信系统,设立职业从业记录、经营档案,对业内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形成权威,发挥其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并实行同业制裁,遏制其行为。 3.3从企业自身出发 (1)树立社会营销观念。要树立“以消费者为优秀”的现代营销观念,同时还要树立重视社会效益的社会营销观念,这是企业营销道德建设的最根本措施。社会营销观念要求企业自觉考虑社会责任和义务,注重社会利益,讲求社会公德。企业要以社会营销观念为导向,不仅要满足广大消费者眼前的需求,更应符合消费者和社会的长远利益。企业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关心社会福利的增长。 (2)提高企业领导者及员工的道德水平。企业领导是职工的榜样与参照物,只有从自身做起,提高思想觉悟,才能对企业员工的道德产生良性影响。 企业应当开展对员工的营销道德教育:从思想上向他们灌输正确合理的营销伦理规范,对营销者偏离伦理规范的各种行为及时地进行纠正和引导,做到亡羊补牢。 (3)将营销道德列入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道德规则,作为员工行动的指南。将道德标准纳入企业规章制度,并注重抓好宣传教育、考核评比工作,使之落在实处。还应该实行严格执行赏罚制度。道德法则一经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人人平等,赏罚分明。 (4)在建设企业文化时加入营销道德。企业文化是直接影响企业营销道德的重要因素。优秀的企业文化使企业形成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即通过企业文化所塑造的共同价值、共同意识,把全体职工凝聚在一起,对实现企业目标,提高营销道德水平起重要作用。因此,在企业文化中加强营销道德,是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塑造企业文化时,要对消费者真诚,采取高尚的营销手段。不单注重经济活动中利益的获取,更为注重消费者需要的满足,通过提供能满足顾客需求的特定产品或服务,来努力获取企业的最大利润,达到人我两利的道德营销目的。并要强调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使正确的营销道德观成为企业全体员工的共享价值观。 总之,我国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整个社会的营销道德水平还不尽如人意。只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消费者团体建设,系统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来规范企业及其营销人员的行为,真正树立起社会营销观念,我们就会在营销活动中通过企业高尚的营销道德而取得竞争优势,赢得更多的顾客。企业应注重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这是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企业得以长期发展的根本。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市场营销道德论文 [论文关键词]营销道德社会责任外部性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实行了10多年时间,我国也加入了世贸组织,这就意味着我国的企业不仅要在国内市场上进行竞争,而且也要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然而,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比较缺乏,这就直接影响了我国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因此,应提高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的良性发展。 市场营销道德是用来判断市场营销活动正确与否的道德标准。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两个概念虽然有一些区别,但二者之间在实质上又有很紧密的联系。一般而言,企业不遵守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就很难履行其社会责任,而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又必然违背了市场营销道德标准。 一、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违背市场营销道德的原因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济人”和“社会人”身份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这就导致许多企业在经营、营销中只考虑自身利益,持有“利润先于伦理”的观念,而很少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这一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以下这一些原因导致的: 1.企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 我国1993年末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2001年末才加入世贸组织,由于市场透明度和开放性不是很高,加之信息的不对称性,这就使得企业自身对营销道德方面不重视。我国的市场经济虽然已经实行了10多年的时间,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短,所以对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还是比较落后。这就从大环境上未给企业提供良好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的平台。 2.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存在 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是指生产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此时生产者为其活动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 目前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现象在我们国家比较多。如一些印刷厂、造纸厂、炼油厂等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顾环境的污染情况,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这些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而只是象征性的征收排污费,这样这些企业为自己的污染行为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远远小于治理其造成的污染所花费的社会成本,因此由于外部不经济的出现,使得一些企业成为“免费乘车者”,其自然而然不会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了。 3.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范围不明确 道德标准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所以我国许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主要强调的是合法,因为合法的企业就不会受到处罚,至于是否合乎营销道德水准、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认为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我国目前没有比较明确的营销道德标准,这就导致企业不重视营销道德标准的制定,不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 基于以上这些原因的出现,我国目前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意识比较差,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比较少,要想使我国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在国内竞争中形成良性竞争,必须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提高企业的市场营销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 导致企业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比较淡漠的原因很多,既包括外部的大环境,又包括企业内部的小环境,因此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也主要包括企业的内部环境的转变和外部环境影响的加强。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 解决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淡漠的首要方法是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外部环境,政府、媒体、舆论应在这一方面起主要作用。政府应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营销道德意识,对这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媒体应不定期的宣传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比较突出的企业,并对一些违背道德、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使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而遵守营销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转变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哲学 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是指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在处理企业、顾客、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时所持的态度、思想和观念。因此,要想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道德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必须使企业的营销观念提升到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这个层面,即营销者在制定市场营销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社会利益这三个方面。3.加强市场营销道德规范的制定 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法、依法而治。同样实现德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依照道德标准来治理。因此,政府应从宏观上制定营销道德标准,给企业提供最基本的营销道德依据,促使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政府的道德标准制定适合企业的营销道德准则。政府应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将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状况的一个标准。政府从宏观上强调了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而企业应该从微观上进行操作。 4.提高企业的不道德成本,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许多企业由于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影响,导致其不道德决策的成本比较低。因此政府应提高企业的不道德决策的成本,迫使企业在决策时考虑相关的利益群体以及社会利益。如使用“污染者负责”的方法降低企业的污染程度,使用环境标志督促企业自觉维护环境,使用重罚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通过这一些方法,企业的不道德成本将大大增加,企业在决策时会更多地考虑社会利益、社会责任等问题。 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持久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才会逐渐的取得一些进展,因此应将这些问题作为持续问题,常抓不懈,这样才会使我国的市场营销环境慢慢趋于文明。 营销道德论文:营销渠道道德研究论文 摘要营销渠道道德是规范渠道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通过分析渠道道德系统,指出其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同时构建了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指出社会、政府、企业在其中的作用。 关键词渠道道德道德系统道德建设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中间商与生产商、其他中间商及消费者有道德关系。与生产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的恶性窜货、库存、分销不力、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道德问题,损害生产商的利益;与其他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争夺经销权、窜货等道德性问题;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在产品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隐瞒产品缺陷、价格虚高等道德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1.2.3消费者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消费者与生产商、中间商及其他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与生产商和中间商的道德问题是消费者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表现为恶意索赔、漫天杀价、虚假宣传而损害企业声誉等;与其他消费者的道德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抢购、商业投机、内部购买等行为,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营销道德论文:市场营销道德建设论文 中华民族历来有崇高的商业伦理文化,主张“诚信守义”,反对欺诈拐骗。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商业不道德的行为时常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注水肉、劣质奶粉、冒牌服装、假烟假酒的出现已屡见不鲜。关于市场营销道德建设的研究,欧美等发达国家到20世纪90年代已初步形成了企业营销道德理论体系,这对指导企业营销实践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起步晚,成果也较少,并且这些研究主要是从企业层面出发,讨论了如何提升企业的营销道德,关于营销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提及甚少。本文从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的现实表现入手,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市场营销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可行性措施。 一、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之现状 当今社会,市场营销人员的不道德行为种类繁多,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对企业内部不道德和对企业外部不道德两类。 1.市场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对企业内部的表现 (1)营销人员脚踏几条船,为多个公司销售产品。企业对出门在外营销人员的管理,一直有个问题困扰着:企业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营销员,有些竟身在曹营,心思魏蜀,原本三天办完的事现在要五天,不是因为能力问题,而是因为同时在兼职销售其他公司的产品,这大大浪费了企业资源,更糟糕的是:拿自家的薪水、差旅补贴,却在销售其他公司的产品。 (2)营销人员从费用中谋取私利。在我国营销大小环境的影响下,从十来个人的乡镇企业,到世界500强,营销人员吃回扣谋私利的现象普遍存在,小到一张车票百元餐费,大到万元的广告回扣,其中的区别仅在于程度轻重、数量多寡、手段优劣而已,费用的无谓增加却是个不争的事实。 (3)为一己私利,出卖公司的商业机密。这是—个互动的问题,无论是营销人员通过出卖本公司的商业机密给竞争对手谋取私利,还是企业靠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都是不道德的行为。营销道德失范对内、对外都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4)营销人员跳槽或另立门户,导致企业销售业务波动、客户不满。轻则是企业部分市场失去,呆帐、坏账增多;重则是企业机密泄露,客户、人才、优秀技术等重要资源流失。 2.市场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对企业外部的表现 (1)在价格方面:一些营销人员从企业利益或自身利益出发,不按市场规律从事销售活动,采取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价格手段牟取暴利,如漫天要价,随意“宰客”;采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订立价格协议,实行固定价格,进行价格垄断等。 (2)在营销渠道方面:有些企业能正确选择中间商或通过正常的途径销售其产品,有些企业则不然,他们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骗买骗卖,进行非法传销,有些营销人员不讲商业道德,不尊重当事人的愿望,强买强卖,还利用某种优势,限制竞争,进行垄断等。 (3)在促销策略中:有些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采取一系列违背道德及法律的手段来获取高利。如:在广告中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宣传迷信、荒诞和有损民族尊严的内容;在人员推销中,回扣行贿,吃喝玩乐,庸俗公关;在营销推广中,用“大放血”、“大降价”等欺诈手段,骗取顾客购买。有些还在促销活动中传播一些文化糟粕以及不健康的价值观,有些促销活动甚至会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二、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之原因 1.营销人员自身素质问题 上述不道德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营销不道德造成,但是不少企业的营销人员大多没经过系统培训,本身素质存在很大问题:(1)思想道德品质不高,不能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在营销过程中,损人利己,通过各种不合理、不正当手段牟取私利;(2)营销观念陈旧,缺乏现代营销理念,认为营销就是把已有的产品“推”“销”出去,因此不惜采取违背法律及道德规范的手段开展营销活动;(3)业务能力不强,营销工作要求营销人员既要有—定的专业知识,又要求有丰富的社会、历史、经济及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然而现阶段,不少营销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此差距较大;(4)趋利性是人性的弱点之一。各营销人员长期驻外,对公司的归属感凝聚力普遍弱化,加之山高皇帝远,在遭遇利益诱惑时,从心动到行动,轻易就打破了心理的防线;(5)从业态度不端正,过分追求短期利益,自我“估价”过高,总觉得自己“屈才”。 2.企业管理问题 公司管理不善是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的主要原因。(1)管理制度不健全,运作流程不明确,监控稽查体系的缺乏,都会令营销人员感到有机可乘,尤其是对于一个成立时间短,业务发展快,短期内摊子就铺得很大的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跟不上企业发展的步伐,最易产生营销人员道德失范现象。(2)利益分配不合理,会严重抑制营销人员工作积极性,促使剑走偏门。比如,工资补贴偏低,业务提成久拖不发,销售指标脱离实际难以完成,晋升制度混乱等等,都会导致销售人员人心涣散,人浮于事。(3)奖惩体系不完善,企业领导不重视与营销人员的沟通,营销人员对企业缺乏忠诚感。有些员工最初确实心无杂念,一心只想凭借努力工作换取合理回报,但是,当看到其他同事不断获取灰色收益却仍能红旗不倒,甚至发现太坚持原则反被嘲笑为“木头”而受到孤立时,心中的天平便发生倾斜,久之,就见怪不怪并参与其中了。 3.消费者问题 当今社会,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和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不良营销行为有机可乘。主要表现在:(1)受自身知识及文化素质的影响,缺乏必要的商品知识、技术知识及营销方面的知识,对企业不良营销行为缺乏鉴别力。(2)主人翁意识与责任感不强,对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3)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法律观念淡薄,对损害自身利益的营销行为,既不投诉,又不诉诸舆论,更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利益。 三、营销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应对措施 从上面我们已经看到营销人员的不道德行为主要表现在对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其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我们必须对症下药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1.针对营销人员对企业内部表现的不道德行为采取的措施可以从企业本身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对营销人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方面入手。 (1)管理决定着企业的命运,正如战争的胜利不是单纯靠士兵流血牺牲换来,他取决于作战计划的制订与实施,短兵相接不过是—种表现形式。坦率地说,营销人员谋私利的问题不可能杜绝,但管理的作用就是要使这一问题得到最大限度的控制。因此,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特别是营销职业道德建设,在潜移默化中提高销售人 员对企业的忠诚感,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监管稽查力度,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保护和发扬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重视分支机构管理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与领导艺术并保持—线销售人员的合理流动性是一个很实用的办法。同时,要奖罚分明,把握尺度,严肃处理违规事件。企业只有从制度上对不道德行为采取强硬措施才能使这种现象有根本的改观。 (2)一个优秀的企业应该是道德高尚的楷模。它们不但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而且能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良好道德体系,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传达,以提高企业的美誉度。因此,企业可以针对营销人员的道德问题制定相关的营销道德准则,并把道德准则放在优先位置,建立一套广泛而固定的与广告标准、定价标准、产品开发、对顾客的服务等有关的道德标准。例如美国通用动力公司制定了长达20页的道德规范来指导和约束企业的营销行为。美国北方电讯公司的道德准则中规定:员工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信息,如偷窃、非法途径的电子窃听等。 (3)坚持开展营销道德教育,如培训、竞赛、座谈会、专家报告会等,针对现实的道德难题,给出多种选择方案,让营销人员讨论,再给予明确的答复,使员工明确道德上的判断并提高其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营销人员对企业外部不道德行为的改观主要从社会治理和消费者监督入手。 对企业不道德行为进行改正,需要整个国家、社会和消费者群体都采取一定的措施。 (1)国家采取宏观对策:①加强市场法规建设,规范企业的营销行为。有了健全的法律体系,企业的营销行为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促使企业自觉地规范自身的营销行为。②完善法律、加强监管力度。法律法规不仅为治理企业的营销失范行为提供依据,而且使企业有了参照的底线。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比完善法律更重要的是认真执法。曾有报道披露美国亨联公司在北京、大连、成都等地方发现大量假冒亨氏商标和外包装的食品,亨联公司几经周折,耗资近6万元,才在广东汕头郊区的一小作坊里查到了制假的源头。但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对制假者罚款200元。政府监管部门如工商行政、物价、计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行为,并向全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从而对其他经营者起到警示作用。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与监督。新闻媒介在营销人员的职业道德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传播法律法规,宣传重视营销道德的好典型,还能有效地揭露违法行为。 (2)消费者对策:消费者是评价企业营销行为是否道德、抵制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市场力量。除了“用钞票投票’起到择优排劣的作用外,消费者还可以组成压力集团,促进相关法律的制定并运用法律维权。例如20世纪60年代在西方国家兴起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涌现了许多消费者组织,这些组织揭露出企业种种背德营销行为。1967年美国成立了全国性的消费者联盟,包括州消费者协会、工会、地方合作社等在内的56个组织;到1970年,扩大为包括179个合作团体,成为消费者在华盛顿的首要院外活动机构。我国的“消费者协会”也是这样—种压力集团。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消协”的工作还不尽如人意,人手、经费有限,解决问题周期长,有些效果达不到消费者的期望,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消协”的力量十分薄弱。可以利用知识竞赛、典型事例、3·15消费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消费者教育,努力提高消费者素质,使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到企业不良营销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抵制不良营销行为的主观能动性。另外,消费者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点,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的消费观念的影响,从维护国家、企业及自身利益出发,拒绝购买和使用那些假冒伪劣产品及污染环境的产品,坚决反对企业所从事的一切不良营销活动,当消费者正当利益受到侵害者,消费者就应采取退货或投诉,或诉诸舆论,甚至动用法律手段,使不良营销行为无藏身之地。 营销道德论文: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研究论文 摘要营销渠道道德是规范渠道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通过分析渠道道德系统,指出其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同时构建了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指出社会、政府、企业在其中的作用。 关键词渠道道德道德系统道德建设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中间商与生产商、其他中间商及消费者有道德关系。与生产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的恶性窜货、库存、分销不力、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道德问题,损害生产商的利益;与其他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争夺经销权、窜货等道德性问题;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在产品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隐瞒产品缺陷、价格虚高等道德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1.2.3消费者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消费者与生产商、中间商及其他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与生产商和中间商的道德问题是消费者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表现为恶意索赔、漫天杀价、虚假宣传而损害企业声誉等;与其他消费者的道德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抢购、商业投机、内部购买等行为,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2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 2.1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构成 营销渠道中的矛盾和冲突,不能仅靠法制来解决,即使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仍然需要道德来维系。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营销的扩展,需要大力加强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构建完善的营销道德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如图2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建设系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以及渠道道德控制。 (1)渠道道德认知。根据营销渠道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进行深入的研究,对问题的成因、规律进行研究,实现对营销渠道中的道德问题的准确认知。 (2)渠道道德标准。根据对渠道道德的认识以及社会中普遍的道德观念,制订渠道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渠道道德规范,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3)渠道道德评价。对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渠道道德评价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整个渠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二是对渠道的某一主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道德评价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再采用适当的方法。 ⑷渠道道德控制。对渠道道德的研究,目的是减少或消除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因此,渠道道德控制是最终的目的。渠道的道德控制主要从文化引导、赏罚机制、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 2.2社会、政府、企业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在营销渠道道德构建过程中,社会、政府、企业都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全方位推进营销渠道道德建设。 (1)社会的作用。社会环境是营销渠道的重要环境,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理应发挥作用。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道德认识、道德标准、道德控制上。首先,道德问题出现在社会中,需要社会中的人、组织、机构对道德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其次,社会的价值观、善恶观是制定渠道道德标准的重要依据;最后,社会的价值、文化引导是道德水平提升的重要环境。 (2)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体现在道德标准规范的制定、道德评价、道德控制上。政府首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标准及后赏罚机制,并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各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政府在道德控制中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建立相应的道德培训机构,广泛教育和宣传,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后惩罚成本高于其收益。 (3)企业的作用。企业是渠道的重要主体,在渠道道德建设中首先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坚持等价交换原则,互相理解,共享利润,做到义利统一,寻求长期合作关系;其次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性水平。 3结论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供应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和消费道德关系构成了渠道道德系统,并分析了各主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②渠道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和渠道道德控制。社会、政府、企业都应发挥自身的作用来提高渠道道德水平。 营销道德论文: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研究论文 摘要营销渠道道德是规范渠道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通过分析渠道道德系统,指出其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同时构建了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指出社会、政府、企业在其中的作用。 关键词渠道道德道德系统道德建设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中间商与生产商、其他中间商及消费者有道德关系。与生产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的恶性窜货、库存、分销不力、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道德问题,损害生产商的利益;与其他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争夺经销权、窜货等道德性问题;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在产品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隐瞒产品缺陷、价格虚高等道德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1.2.3消费者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消费者与生产商、中间商及其他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与生产商和中间商的道德问题是消费者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表现为恶意索赔、漫天杀价、虚假宣传而损害企业声誉等;与其他消费者的道德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抢购、商业投机、内部购买等行为,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2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 2.1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构成 营销渠道中的矛盾和冲突,不能仅靠法制来解决,即使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仍然需要道德来维系。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营销的扩展,需要大力加强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构建完善的营销道德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如图2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建设系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以及渠道道德控制。 (1)渠道道德认知。根据营销渠道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进行深入的研究,对问题的成因、规律进行研究,实现对营销渠道中的道德问题的准确认知。 (2)渠道道德标准。根据对渠道道德的认识以及社会中普遍的道德观念,制订渠道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渠道道德规范,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3)渠道道德评价。对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渠道道德评价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整个渠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二是对渠道的某一主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道德评价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再采用适当的方法。 ⑷渠道道德控制。对渠道道德的研究,目的是减少或消除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因此,渠道道德控制是最终的目的。渠道的道德控制主要从文化引导、赏罚机制、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 2.2社会、政府、企业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在营销渠道道德构建过程中,社会、政府、企业都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全方位推进营销渠道道德建设。 (1)社会的作用。社会环境是营销渠道的重要环境,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理应发挥作用。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道德认识、道德标准、道德控制上。首先,道德问题出现在社会中,需要社会中的人、组织、机构对道德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其次,社会的价值观、善恶观是制定渠道道德标准的重要依据;最后,社会的价值、文化引导是道德水平提升的重要环境。 (2)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体现在道德标准规范的制定、道德评价、道德控制上。政府首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标准及后赏罚机制,并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各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政府在道德控制中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建立相应的道德培训机构,广泛教育和宣传,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后惩罚成本高于其收益。 (3)企业的作用。企业是渠道的重要主体,在渠道道德建设中首先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坚持等价交换原则,互相理解,共享利润,做到义利统一,寻求长期合作关系;其次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性水平。 3结论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供应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和消费道德关系构成了渠道道德系统,并分析了各主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②渠道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和渠道道德控制。社会、政府、企业都应发挥自身的作用来提高渠道道德水平。 营销道德论文:市场经济营销道德论文 (1)内容摘要:市场经济不仅是利益经济、竞争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和法治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加强商业营销道德与文化建设是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国际化的需要。本文认为加强商业企业营销道德建设,需要在分析利益相关者的基础上,构建商业企业、消费者、供应者、竞争者、社会公众和政府“共存共荣、和谐发展”的营销道德秩序。 关键词:市场经济商业企业营销道德利益相关者 对企业营销道德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从20世纪80年代起,这类研究逐步受到各国营销学界的重视。市场营销道德属于商业伦理的范畴,其产生是伴随着商品交换而产生,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20世纪60年代,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要求企业及社会考虑道德与伦理问题,如: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与掠夺问题,市场垄断与欺诈交易问题,不公平的竞争问题,企业短期行为与“唯利是图”问题,诚信缺失与道德沦丧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重塑企业的价值观与道德体系。 同时,商业企业营销道德属于道德的范畴。它是社会道德在商业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体现。商业企业在市场营销活动作为企业的社会行为,需要一定的评价准则或标准。这些评价准则的总和就是商业企业营销道德。市场营销活动不仅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还反映人、企业与自然的利害关系。市场营销道德实质是调整企业与中间商、竞争者、消费者等相关人群利益关系,以及企业与自然、社会利害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市场营销道德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从市场角度看,企业市场营销道德主要是调整企业与其利益直接相关者关系与行为;二是从社会角度看,企业市场营销道德还必须重视调整企业与社会、企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利害关系与行为规范。市场营销道德的根本准则是:企业营销活动是否符合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及社会的长远利益,能否给消费者及社会带来最大幸福。 市场经济对商业企业营销道德建设的要求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必然经历从“紊乱”到有序的过程。在紊乱的市场经济竞争中,传统的伦理思想与文化受到挑战,而新的伦理与文化还未形成。商业企业的伦理道德混乱,甚至出现缺位,这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商业企业加强营销道德建设是竞争需要,也是竞争的结果。 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追求利益并最大可能地获得利益是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理性选择。但是,如果不能高瞻远瞩,宁肯牺牲暂时的利益就无法去换取健康的未来。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一味的只知有利,不知有义;只求收获,不去播种,必然失去利益。任何一种经济行为都是以某种道德为依托的行为。看重经济利益,忽视道德力量是与人类社会发展背道而驰的。中国商业企业要在全球化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加强道德与文化建设。 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全球化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全球化离不开我国,我国必须融入全球化。我国的商业道德与文化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全球化的支撑。随着市场的国际化、全球化、信息化,国际商业的分工与交换还必须遵守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等价交换的原则;二是自愿交换的原则。商业企业的价值观、道德观是以这两个基本原则为优秀的。我国商业企业要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求生存促发展,必须以“自利与利他”的互利主义为道德基础,建立诚实守信、权利平等、自由竞争、公平交易、遵纪守法的道德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作为道德经济有其内在性,即市场经济的确立与运行,市场主体的价值观与行为是解决市场经济内在矛盾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中道德与法制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两大准则。道德是更为根本的,它是商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在的优秀力量;法制也是不可缺少的,它从外部规范商业企业的行为。商业企业正确处理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是指“能影响组织行为、决策、政策、活动或目标的人或团体,或是受组织行为、决策、活动或目标影响的人或团体”。商业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是与商业企业利益紧密相关者,主要包括商业企业的股东、员工、客户和供应商等。第二层是与商业企业有一定的利益或利害关系,如广大的消费者、媒体、竞争者、社会团体、社会公众和工商、税务、法院、消费者维权机构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等。利益相关者管理的伦理基础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受制于社会公正和社会责任。我国商业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必须正确处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具体地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正确处理商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消费者要树立维权意识,包括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表达意见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等。另一方面商业企业树立以顾客满意为宗旨,维护消费者的长期利益,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商业企业的责任主要包括:经销到达安全标准的商品,拒绝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使用欺诈手段,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购买和消费;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倾听消费者的抱怨和投诉,并积极做出改进;经销达到环保标准的商品,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等。 正确处理商业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商业企业的供应商包括生产企业、生产企业的商、供货渠道中的上游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商业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要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合作与共赢的原则,包括: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相互尊重、长期合作和共存共荣;二是处理好企业间的相对独立与相互依赖的关系,保障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供应链断裂。 正确处理商业企业与所有者、管理者、员工之间的关系。企业与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因企业所有制形式管理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所有制形式主要有:个体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等。在企业与所有者关系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企业伦理道德并不损害所有者的合理利益,所有者的利益与企业利益基本一致,所有者并不是企业获利过程中起支配作用唯一主体,企业必须从所有者单方面的利益跳出来,构建体现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体。二是所有者在企业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对企业伦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所有者可以用自己人生哲学、伦理道德影响企业的经营与战略等。管理者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要实现科学管理,必须正确处理企业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权利与责任,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的伦理秩序和利益机制,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员工是企业人力资源中最基本的因素,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基本是一致的,企业兴衰直接影响员工的利益,员工也决定企业的兴衰。 正确处理商业企业与竞争者之间的关系。商业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商业竞争规则以自律为基础,以道德和法律约束为基本手段。在竞争中讲伦理道德有利于商业企业获取长远利益,保证持续健康发展。公认的商业道德包括:自愿、平等、公平、互利和诚信等原则。我国的商业企业要加强竞争伦理建设,一是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重视公平交易,不打击、排斥竞争者;二是要坚持平等原则,促进企业与竞争者之间从对立到合作,避免两败俱伤;三是坚持互利互惠,实现企业之间的双赢。 正确处理商业企业与社会公众、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商业企业要处理好企业与社会公众、政府机构及社会进步的关系,必须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的长远利益。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期货市场股指期货分析论文 摘要:股指期货属于金融期货市场中的一个交易品种,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金融期货合约。股指期货的推出,给证券市场带来的深远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机遇也有风险,在监管严格、市场风险运行较为规范的情况下,可以较好地发挥股指期货的积极作用,减少投机行为,降低市场风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7年6月27日正式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及其配套实施细则,标志着中国金融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已经初步成型,同时也意味着股指期货推出前的规则准备工作基本完毕,为股指期货的最终成功推出迈出坚实的一步。 股指期货将给投资者带来什么?证券投资的盈利模式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股指期货的推出将给证券市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本文分别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所谓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和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对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买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买入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而期货合约的卖方,如果将合约持有到期,那么,他有义务卖出期货合约对应的标的物(有些期货合约在到期时不是进行实物交割而是解算差价,例如股指期货到期就是按照现货指数的某个平均来对在手的期货合约进行最后结算)。当然期货合约的交易者还可以选择在和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买卖来冲销这种义务。股指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股价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协议。 简言之,是一种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合约。我国股指期货合约标的是沪深300指数。2005年4月8日,沪深两交易所正式向市场沪深300指数,它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同年8月25日由沪深两交易所共同出资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成立,沪深300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管理。股指期货是在和约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股指期货具有以下特点: (1)跨期性。股指期货标的物为相应的股票指数。股票价格指数不是一个具体商品,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它代表的是一蓝子股票的价格。股指期货的投资者,根据自己对股市走势的预期,报出不同的价格指数作为股指期货的价格来进行交易。交易双方通过对股票指数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一定条件进行交易的合约。因此,股指期货交易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期的基础上,预期的准确与否直接决定了投资者的盈亏。 (2)杠杆性。股指期货交易不需要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以签订较大价值的合约。例如,假设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为10%,投资者只需支付合约价值的10%的资金就可以进行交易。这样,投资者就可以控制10倍于所投资金额的合约资产。当然,在收益可能成倍放大的同时,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也是成倍放大的。 (3)联运性。股指期货的价格与其标的资产——股票指数的变动联系极为紧密。股票指数是指股指期货的基础资产,对股指期货价格的变动具有很大影响。与此同时,股指期货是对未来的价格的预期,因而对股票指数也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4)高风险性和风险的多样性。股指期货的杠杆性决定了它具有比股票市场更高的风险性。此外,股指期货还存在着特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现金流动风险等。 股指期货的主要功能包括以下三点: (1)风险规避功能。股指期货的风险规避是通过套期保值来实现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反向操作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股指期货的引入,为市场提供对冲风险的工具,担心股票市场下跌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股票市场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减轻集体性抛售对股票市场造成的影响。 (2)价格发现功能。股指期货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通过公开、高效的期货市场中众多投资者的竞价,有利于形成更能反映股票真实价值的股票价格。期货市场之所以具有价格发现功能,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众多,价格形成当中包含了来自各方面的对价格预期的信息。另一方面在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杠杆倍数高、指令执行快等优点,投资者更倾向于在收到市场新信息后,由现在期市调整持仓,也使得股指期货价格对信息的反应更快。 (3)资产配置功能。股指期货交易由于采用保证金制度,交易成本很低,因此被机构投资者广泛用来作为资产配置的手段。例如一个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的机构投资者,认为近期股市可能出现大幅上涨,打算抓住这次投资机会,但由于投资于债券以外的品种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不可能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股市,此时该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很少的资金买入股指期货,就可以获得股市上涨的平均收益,提高资金总体的配置效率。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率先推出价值线指数期货合约,广受市场欢迎,自此各种类型的股指期货品种在美国和世界各主要金融市场上迅速涌现。当前,股指期货品种已经成为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经过20多年不断的完善和探索,股指期货市场发展日新月异,交易量逐年递增,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股指期货的推出对我国的金融市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具体体现如下: (1)股指期货作为基础性风险管理工具,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的功能,它的推出填补了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缺乏卖空和融券功能,市场缺乏针对系统性风险的管理手段这一空白,将改变证券市场缺乏规避系统性风险工具的现状,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全新选择;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则丰富了投资手段,使价值投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股指期货推出的直接意义就是丰富了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给投资者增加了新的投资品种和风险管理工具。对券商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既可以增加自营品种,也可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增加了新的利润来源。对基金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既增加了投资品种,也能提高其资产配置的效率。对保险公司而言,股指期货的推出更为其资金管理提供了极为有力的风险管理工具。总之,股指期货的推出,促进了不同投资者投资模式的多元化。 (3)股指期货的推出将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连接在一起,改变了两个市场割裂的状态。同时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只能做多的股市运作模式,给市场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对价格发现、资产配置以及套期保值等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短期内,期货和证券双方在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可以优势互补,而从长远来说,基本市场 1我国推出股指期货的意义 1.1股指期货的含义 1.2股指期货的特点 交易制度的完善,使国内资本市场向本源意义上的国际发达的资本市场回归。 (4)股指期货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规避与分散风险的工具。投资者可以通过期货和现货的组合投资来规避系统性风险,改变了过去只能以卖出现货股票的方式来规避风险的方式。投资者既可以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进行放大投资以获取高额利润;也可以通过买入看好的股票同时买空股指期货来回避系统风险并获取套期保值的收益。总之,通过股指期货,投资者既可以在牛市中持有股票获利,也可以在股市处于大幅波动时锁定风险而获取稳定收益。 (5)股指期货的推出提高了市场上资源配置的效率。价格发现是股指期货一大功能,因而股指期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引导现货价格,从而引导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配置效率,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功能充分、有效的发挥 (6)股指期货的推出可以促进股价的合理波动,充分发挥经济晴雨表的作用。股指期货的交易能够凝聚各种信息,有利于提高股市的透明度。如果股市价格与股指期货市场间价差增大,将会引来两个市场间的大量套利行为,从而抑制股票市场价格的过度波动;通过集合竞价可产生反映国民经济的未来变化不同到期日的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格。同时,由于股指期货价格一般领先于股票现货市场的价格,也有利于提高股票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 (7)股指期货的推出,增加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在证券全球化的今天,股指期货的推出成为一个国家增强本地资本市场竞争力的突破口,并不断发展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因而,这对促进我国与国际市场接轨,增强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1)对股市资金规模的影响。由于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成本低、保证金比例低、杠杆倍数高等特点,股指期货的推出在短期内将会降低部分偏爱高风险的投资者由股票市场转向期指市场,产生一定的资金挤出效应,股市的资金会流向期市,造成股市暂时失血。股指期货还有另一个效应,即可吸引场外资金。由于股指期货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规避风险的工具,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空间,因此它会吸引大量场外观望资金实质性的介入股票市场。此外,它还可以减少一级市场的资金囤积。 (2)对股市流动性的影响。境外股指期货发展的经验表明,股指期货和股票市场交易具有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关系。股指期货会因套利、套期保值及其他投资策略的大量需求而增加对股票交易的需求,从而增加股票市场的流动性。 (3)对股市结构的影响。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加大股市的两极分化,改变以前单边市的格局,投资主体和投资模式多元化,市场的博弈规则将更为合理。股票市场的资金配置将大量向指标股倾斜,蓝筹股的资金聚集度进一步加大。 (4)对股价波动率的影响。股指期货在短期有“助涨助跌”的作用,但是股指期货本身并不能改变经济的基本面,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股市的价格走势,所以长期来看可以稳定股价,使股市估值趋于合理。同时将促进股市更为完善和成熟,使投资者更趋理性,减少股价不正常的暴涨暴跌现象。 在看到我国开设股指期货的积极一面的同时,我们应对开设股指期货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这些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一是开展股指期货可能会对证券市场造成冲击,导致股市资金的分流与价格的剧烈波动。由于股指期货保证金低,交易较为灵活,可能会分流股票市场的资金;股指期货价格波动大,会增加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特别在合约到期日可能会形成指数异常波动。二是可能产生不公平交易、市场操纵等违规行为。机构投资者可能联手进行市场操纵,影响指数的变动,人为造成股指期货与现货指数的偏离,或进行不公平交易、内幕交易等以获取暴利。三是现货市场没有借空机制会造成股指期货功能难以发挥。没有借空机制,导致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间套利交易不对称,可能导致股指期货价格的单边上涨,与现货指数脱离。四是股指期货交易风险大,我国缺乏相应的风险监控能力,会不会发生“327”国债等类似风险事件,出现股灾等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3股指期货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金融分析论文:国际金融危机下法律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国家金融危机的蔓延暴露出国际问以及许多国家(地区)在金融体制中的诸多问题,其中,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金融危机范畴中必然牵扯出金融法律危机。从挖掘金融危机爆发的国内外诱因人手,进而探讨相关法律问题、反思制度缺陷、提出合理性制度设计框架。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衍生产品;虚拟经济;法律问题 从2007年初开始,由美国抵押贷款风险逐渐演变出的一场次贷危机,不仅瞬间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世界主要金融市场。而且不同程度地扩大和影响到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普遍的观点认为,“次贷危机已成为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面对突如其来的金融灾难,从各国政府首脑到金融监管部门、从金融机构到学术界,都在匆忙而审慎地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求有效应对、渡过难关。就法律界来讲,同样面临着反思与应对的迫切任务,应当采取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准确把握成因,进而做出科学判断和合理建议。 一、金融危机爆发的内园分析——以美国为案例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主要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就受影响程度而言,作为全球最大经济实体的美国,显然首当其冲。客观地讲,金融危机在众多国家的蔓延,都多多少少受本国或区域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但是,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成熟的今天,此次危机的成因及根源,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共性,甚至是同一性,而其最集中、最全面的代表就是美国。就金融危机在美国的成因来讲,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脱钩,缺乏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有效法律监管 美国经济最大的特点是虚拟经济,即高度依赖虚拟资本的循环来创造利润。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最早对虚拟资本(FictitiousCapital)作出系统论述。虚拟资本以金融系统为主要依托,包括股票、债券和不动产抵押等,它通过渗入物质资料的生产及相关的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推动实体经济运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虚拟经济本身并不创造价值,其存在必须依附于实体生产性经济。脱离了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就会变成无根之草,最终催生泡沫经济。当前的美国金融危机是经济过度虚拟化和自由化后果的集中反映。这其中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也开始不断泛滥,金融衍生产品的极度膨胀导致美国金融服务业产值占到其GDP的近40%。脱离了实体经济的支撑,又没有相应的管制措l施,虚拟经济就会逐渐演变成投机经济,这也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美国房地产泡沫的最终破灭。 (二)按揭法律结构上存在缺陷 美国在住房按揭贷款的设置上虽有担保的存在,但其法律结构上却存在重大缺陷,使得这种担保不具有实际意义,从而也就使得金融风险从源头上不可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在美国次贷危机中首付款都很低,按揭担保变得非常脆弱,金融的风险也就变得更容易发生。有数据显示,2006年美国发放的次贷平均只有6%的首付款比例。2002~2006年间,美国家庭贷款以每年11%的速度增长,远远超过了整体经济的增速。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增速为10%。如今,由于房价暴跌,很多贷款人无力还款。而购房人对于所购房产只有很少甚至没有自己付款,全部以银行的贷款购买房产,然后再以该房产做还款的担保,从这样的担保结构中可以看出,担保人的担保物虽然具有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但就实质而言并不具有真正的交换价值意义上的“所有权”。实际上,英美财产法中本身就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有的只是对于财产进行利用的相关概念,这通常被理解为灵活并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而按揭这样一种交易一担保模式在高房价时代确实为普通人购房提供了一种可能。适应了经济迅速发展下的社会需求。但是,法律作为对社会经济进行最本质、最深刻描述的工具,在所有权归属这样重大的问题上是不能含糊其词的,否则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在大陆法系国家,对于“无权处分”之类问题的研究汗牛充栋,并一直争论不休,其主要考量就在于没有所有权而处分财产是法律上一个极为重大的事件,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处理机制。像现在遇到次贷危机的时候就能发现,正视所有权本质的问题其实就能发现它的价值。 (三)金融债务信用基础的法律保障机制存在缺陷 善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目前,中国金融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少弊端,无法保证金融活动合理、有效、规范地实施。首先是配套法规不完善,大法不少,实施细则和其他规章制度却不配套。其次是法律法规普遍缺乏科学定量,实际执行中尺度不易把握,可操作性不强。如上所述,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尚有不足,其完善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尽快完善主体法律,加快制定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步伐。同时,制定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并对原颁布的有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 综上所述,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形势,面对金融危机教训,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体制的要求,可以看出,如何防范金融风险、预防金融危机,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保持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面对危机,关键是要鼓起勇气和信心,这比黄金更重要。”一方面,要坚决贯彻法制化金融建设方针,厘清相关法律问题,边借鉴边反思,用理性的思维和务实的精神,力争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从而使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此次美国次贷危机的导火索应该是金融债务信用基础遭到了摧毁性的破坏,客观地评价,美国作为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有着极其牢固、自身修复性很强的金融债务信用体系,同时,还有严密的法律机制对其进行全方位保护。但是,在此次危机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到,其金融债务信用基础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仍然没有抵挡住自由金融市场负面作用的巨大冲击。其整个逻辑过程其实非常简单,就公司金融债务而言,公司企业从商业银行大量借款,再将借来的钱从事证券业或房地产业的投资。这时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高涨。但是,当过热的股市或房地产市场高涨到一定程度,必然发生崩溃,此时公司的资金都压在股票或房地产上,无法套现偿还银行的贷款。这就会导致银行的信用基础出现问题,银行的资金不具有流动性,就会引发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的危机。此外,借款公司,如果不是从事股票业或房地产业这些高风险的投资,而是从事出口贸易或制造业投资时,也可以从银行大量贷款。但是,因为市场情况的突然变化,由于对市场估计的错误等各种原因,产品压库滞销,也可能导致公司到期不能偿还贷款。这也会影响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能力。银行对存款客户的支付信用出现问题时,公众存款人便对银行进行大规模的挤兑。挤兑必然导致银行倒闭。一家银行倒闭还会引起数家银行接连发生挤兑,金融危机就爆发了。 二、爆发金融危机的外因分析——国际金融法方面存在的缺陷 金融危机自美国肇始,而后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到其他国家,其原因,除了已经分析过的国内因素外,对于外在因素也不能忽视。就法律角度讲,外在因素,其实质就是国际金融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一方面,国际金融法对各国以及经济实体的制约性不强。这是各种国际金融关系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具体表现在:第一,在维护国际金融秩序与安全方面功效最为突出的公法性金融条约数量稀少、内容抽象,不能为金融危机治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虽然规定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促进国际货币稳定的宗旨和监督国际金融运行的职能,但对于IMF如何促进国际货币稳定、如何实施金融监管、是否有处理金融危机的权能等,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致使金融危机治理实践中产生有关IMF越权、救助时机延误、救助资金不足、救助措施失当等种种纷争和问题。第二,与金融危机治理密切相关的金融监管双边文件的强制力有限。其主要形式——“谅解备忘录”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仅仅是各国金融当局之间签署的一种意向性声明,因而在实施时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种文件形式是相互法律协助条约,其虽有法律拘束力,但并不是关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专门性文件,且它们大多在发达国家之间签订,处于金融危机震中地带的发展中国家反而较少签订,因此在金融危机防范与控制方面的作用也大打折扣。第三,非政府组织的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缺少法定拘束力。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业监管者组织和国际保险业监管者为代表的非政府组织所的一系列国际金融监管规则不具有法定拘束力,它们主要是国际非政府组织向各国监管当局推荐采用的一些金融监管原则、标准、建议和做法,同时,这些规则更适合于发达国家及其活跃银行的监管,在金融监管体制和监管水平各不相同的国家事实上很难得到确定的和同步的实施。 另一方面,现行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内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洞或问题:第一,缺乏维系国际监管合作机制的惩戒制度。第二,缺乏明确而权威的国际金融监管者。第三,缺乏有效的国际金融政策与制度的协调机制。第四,缺乏对资本跨国流动的有效监管。第五,缺乏针对金融危机的一整套彼此联系的法律应对机制。 三、应对金融危机的法律手段 (一)加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法律监管 此次金融危机使我们必须认识到金融衍生工具的两面性,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电子化、自由化、国际化趋势不断加深的形式下,风险也在逐步增强。据有关人士统计,在过去10年内,因衍生交易产生的亏损有一半涉及到法律风险。对金融衍生品缺少必要的监管,使得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严重脱轨,这是西方舆论公认的催生美国次贷危机的重要原因。我国目前对金融衍生交易仍缺乏较为明确的法律规范。有关交易的主体资格和授权、交易的、交易的避险性规定及其认定、交易的净额结算在破产程序中的有效性等法律风险,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具体的建议主要是:首先,要进一步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制。我国应当立足本国国情,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级监管模式。这种三级监管结构可以实现对交易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其次,应当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市场准人条件、信息披露、交易主体作出明确规定,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布与衍生交易有关信息。在监管立法中,可以参考国际组织指导性文件,将其纳入国内法律体系中,使风险监管与国际社会接轨。最后,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 (二)进一步加强国际间金融法律领域的协作,切实提高有关法律制度的效力 首先,要对现行国际金融法律制度进行整合、查漏补缺。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巴塞尔委员会等重要国际金融机构为中心,充分利用其各自资源并促进资源的优势互补,通过加强其相互间金融信息及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金融监管标准的法制化和统一化,建立包括跨国资本流动监督机制在内的有相当约束力的国际金融安全机制。其次,围绕当代金融危机的主要特征进行有关制度设计。例如: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复合性,加强国际金融法制的协调性建设,包括国际货币法制、国际银行监管法制、国际证券监管法制等国际金融法制的内部协调及其与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刑法等的外部协调,使世界贸易组织、货币基金组织、欧盟等各类国际经济组织的政策制度实施或其国际行动产生正向叠加效应,而非反向抵消效应。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突发性,各国监管当局和国际组织可以考虑相互借鉴与交流经验,建立反应灵敏的危机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改革和完善IMF贷款条件,建设危机救援的绿色通道。针对当前金融危机的系统性,应开发和利用国际金融法制的救济功能,赋予IMF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强化其制裁能力,依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建立发达国家在金融监管和危机救助中的责任制度,严格并完善危机处理的国际纪律和程序,研究和发展存款保险制度、国家债务重组制度等危机处理制度,有效地控制金融危机的蔓延和升级。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危机情况下的公共资金援助法律制度 如果说我们应当将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如何防止金融危机的爆发、蔓延的话,与此同时,对于危机爆发后的补救措施的探讨也显得极有必要。目前,包括美国在内的不少国家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力图控制和尽快摆脱危机困扰。而其中较为直接的补救方式就是公共资金援助制度。不幸的是,临时抱佛脚时,大家才发现,自己的制度设计存在如此之多的问题致使具体实施时困难重重。综合考量后,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对公共资金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改进:首先,从指导思想上,主管当局应当明确,所谓的公共资金援助不是万能的,其授予条件必须建立在客观标准之上,政治因素绝不能作为救助破产金融机构的借口和理由;金融机构应尽可能采取自我挽救措施,综合运用多种救助手段,充分调动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的积极性;主管当局要敢于让金融机构破产,让失败者自负责任,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不能完全倚重央行的贷款救助。 至于具体的制度设计方面,主要是:第一,立法中必须明确国家提供公共资金援助的条件,具体包括:该金融机构的偿债能力受到威胁,如果不提供资金援助就难以支付到期债务;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减轻系统性风险的影响等。第二,公共资金救助形式可多样化,除了央行紧急贷款外,还应建立与地方财政、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多头救助机制,尤其应积极提倡并引导私人主体参与救助重整,如由金融机构股东、其他私人投资者注入新的资本等形式。第三,积极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设立金融稳定专项基金,使公共资金救助成本分担社会化等。 (四)加强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促进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法律制度的构建时,应该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重点明确确立金融监管的主权原则。金融监管权的行使是一国主权的反映,在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调整过程中,应针对金融活动国际化的趋势,明确金融监管的主权原则,以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公共秩序及公共利益。 第二,确保金融机构的稳健和审慎经营,化解风险隐患,杜绝不良经营行为。要把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作为监管工作重点,以维护本国和世界金融体系的稳定。 第三,贯彻WTO下的互惠原则及国民待遇原则,增强法律的透明度,增强法律在适用上的权威性,同时也要善于运用WTO规则中的保障措施、国际贸易收支平衡等条款及原则,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 第四,加强对外国金融机构的谨慎监管。在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方面,既要切实履行人世的承诺,也要以金融机构的母国对该金融机构有无足够的监控手段、能否获取其经营信息、能否对该金融机构实施检查、审计等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以双边、多边条约等方式建立金融机构母国、东道国协调监管机制,在制度设立上既要包括对外国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活动中的监管,也要涵盖我国金融机构在外国从事金融活动的监管。 第五,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目前,中国金融法律体系仍存在不少弊端,无法保证金融活动合理、有效、规范地实施。首先是配套法规不完善,大法不少,实施细则和其他规章制度却不配套。其次是法律法规普遍缺乏科学定量,实际执行中尺度不易把握,可操作性不强。如上所述,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尚有不足,其完善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尽快完善主体法律,加快制定相关金融法律法规的步伐。同时,制定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并对原颁布的有关法律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 综上所述,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金融形势,面对金融危机教训,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体制的要求,可以看出,如何防范金融风险、预防金融危机,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保持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任重而道远。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面对危机,关键是要鼓起勇气和信心,这比黄金更重要。”一方面,要坚决贯彻法制化金融建设方针,厘清相关法律问题,边借鉴边反思,用理性的思维和务实的精神,力争将一切金融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从而使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分析论文 摘要: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已严重制约了落后地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健康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需要政府、银行和企业长期不懈的努力。 关键词:金融生态;社会信用;区域经济 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任何一种金融生态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形成的。我们把作用和影响金融生态的这些环境条件称之为金融生态环境。树立科学的金融生态观,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金融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首先,作为现代经济的优秀,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才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金融业掌握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把自身的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目前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西部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 一、完善以法律为基础的生态调节机制 正如自然生态总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并因而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一样,金融生态也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制度结构特征。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许多特征是通过法律制度来体现的,因此,法律制度是影响金融生态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素。 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一国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针对我国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交易违约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状况,需要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的《合同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对《刑法》中有关贷款欺诈的规定进行修订,并进一步提高和改进会计准则,规范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金融机构会计信息透明化,使金融法规真正对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最后的“杀手锏”作用,支持和维护整个金融生态的建设和发展。应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 二、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努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的前提,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信用环境正在优化,但尚未彻底好转,主要表现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企业改制时将有效资产剥离,“金蝉脱壳”情况在一定范围比较普遍;司法对银行债权的保护力度不够,银行维权的法律成本高昂。 建设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征信公司可以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广泛收集信息,从而减少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机构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客户的信用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发放贷款和科学定价,减少逆向选择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征信体系大量的信息还可以成为提高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水平的重要分析基础。金融机构通过对征信数据的深入挖掘,可以发现最有市场价值的客户群体以及不同客户群的增长变化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和定位。目前,人民银行继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已实现全国联网查询,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而且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客户信用状况,防范信贷风险。要加快诚信法制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信息披露等法规,完善社会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惩罚制度,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使中介机构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 三、地方政府要发挥优秀领导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税务、工商、公检法、新闻宣传、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这就决定了加强金融生态建设需要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 地方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积极氛围。通过有效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知度,争取社会各方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其次,政府应当着力改善自身行政和工作作风,为金融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政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结合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实际,清理、废除过去不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尊重地方金融机构的依法自主经营权,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干预,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合力;再次,加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政府应成立有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委员会,统筹吸纳银行、企业、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制定金融生态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程序,在作出经济决策时也要充分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规定。 四、人民银行要提高履责能力和水平 首先,要发挥中央银行的信息优势,加强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其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开展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使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挥作用。再次,加强货币政策传导,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基层人民银行应当加大央行“窗口”指导力度,对新出台的重要金融政策都应结合辖区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落实措施。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方向,切实加强和改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搭建合作信息平台,真正建立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沟通机制;最后,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五、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高锐:关于西部地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在金融生态链中,商业银行居于中心地位。实践证明,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商业银行重视和共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既有助于商业银行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助于商业银行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点,及早采取措施或抢占市场,或规避风险;还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把握并正确运用金融运行规律,实现银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标。 金融企业应充分认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首先,金融企业要树立金融和经济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正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支持经济发展中改善金融生态。其次,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客户等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关系。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促进同业信息共享,主动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再次,要摈弃陈旧落后的观念,努力增强金融服务意识,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主动地去营销贷款。既要积极地支持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成长和发展,还要继续支持正走出困境的企业,把金融生态建设落到实处,为经济金融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服务。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模式分析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就是通过对众多杂乱无章的数据进行分析,互联网金融机构依据分析结果全面、系统的了解客户的信息、资料,目的在于降低投资风险,顺应市场规律,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说,大数据金融的最大优势在于庞大的数据库,数据越具体所得到的分析结果就越准确,投资风险就越低,更有利于保障三方利益。如阿里金融微贷。阿里巴巴通过使用微贷技术对大数据进行运算、整理、分析,结合小微企业在阿里平台的交易行为、商业信用等,评估该企业的经营效益、还款能力等,最后做出贷款决定。阿里金融不仅降低了贷款风险,而且也为信誉度较好的企业提供融资的便利;换句话说提高了资金在互联网金融中的运作速度与使用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点 (一)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的改革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中最突出的特点。随着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购物、网上贷款、查询等,原因有两点:一是方便,客户可以在互联网络上选择自己的商品、理财产品等,所有的买卖交易活动只需动动手指就可完成,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有很大的便捷性;二是省时,传统的金融模式要求客户必须在金融机构亲自排队办理业务,而互联网金融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然而这种便捷性是由于支付手段的变化所导致的,支付方式由过去固定支付变为移动支付,人们只要在有网络的地方随时可以进行交易、支付,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是互联网金融的优秀。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以及云的使用,海量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全面、更详细的信息,克服了传统金融的“二八定律”,提高风险评估能力,实现信息资源的对等。传统的客户信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另一部分来源于政府部门,信息的分离不利于对客户信息的综合审核。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信息处理最大的特点在于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运算、分析;此外,运用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方式拓宽数据信息来源的渠道,将客户个人的社会关系考虑在内,使得分析结果更科学、更可靠,降低了交易风险。 (三)资源配置 在金融业中,资金就是资源,资源配置就是如何实现资金的流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资源配置主要强调资金在互联网环境中未经过银行等中介机构直接由资金供应者流向借款人,期间只需要双方在互联网上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配对即可实现。如P2P网贷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桥梁,在没有中介机构的介入中,双方自行联系、自行交易,在短时间内解决了借款人的资金需求,提高了自己的使用效率。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的措施 (一)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作为最新兴起的金融模式,现有的监管体系不足以规范互联网金融法人交易行为。因此,必须要加快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设置,强化互联网监督,以增强网络平台的安全性,保护交易双方、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首先要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各类业务范围,规范各个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部门的监督工作。由于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交易对象的复杂化,因此必须要加强在交易过程中的行为规范,运用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等手段来加强网络平台的安全性。其次,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通过行业的自我监督与自我管制的手段,规范行业行为,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最后,加强国际合作,汲取国外优秀的监管手段。考虑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复杂性,一旦有非法分子应用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行为,将会对国家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要建立应对突发情况的预防机制,并做好应急处理措施。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建设 目前,鉴于互联网金融是新兴的金融领域,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度不够,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完善的、有针对性的互联网金融法律。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也面临着安全系数低、信息失真、信贷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和挑战,如果不及时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进程,可能会使更多的用户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加速互联网金融的法制建设迫在眉睫。首要方面从互联网金融的最基础方面开始制定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对互联网金融的经营范畴、经营业务和市场交易行为作出法律约束。其次,加强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建设即征信法律建设,由专门的金融机构负责用户信息的收集、更新、保护等,在建立完善征信体系的基础上保障用户信息,禁止用户信息的倒卖行为。此外,还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部门的法律约束,制定严格的行为规范准则,为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行提供规范引导。 (三)加强征信体系建设 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有助于增强对企业和个人、法人风险监控力度,有助于帮助金融企业防范风险、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有助于金融行业及其他行业乃至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因此,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是十分必要的。首先,增强人们的征信意识。尽管诚信意识已经深入人心,但是人们对于征信、征信体系等的认识还比较浅薄,通过媒体宣传手段,强化人们对征信体系的认识。其次,完善信息系统。加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行政部门的联系,建立起关于个人、企业完善的信用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最后,加强对征信体系的监督。通过监督来规范征信机构的行为,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维护信息安全。此外,加强征信法律建设、加强社会诚信文化建设等措施,对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征信体系建设也起着积极的作用。 四、小结 互联网金融已成为未来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只有加快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建设步伐,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与世界接轨。首先介绍了四种主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其次分析了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支付方式、信息处理、资源配置三方面的特点;最后提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措施,使互联网金融向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作者:刘颖 单位: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分析论文:项目数据分析与金融投资论文 一、项目数据分析工作对投融资具有重要的意义 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形势,任何政府、企业、个人,面对未来进行投融资等项目决策,不经过数据分析论证就简单的决定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已经渐渐的被人们认同。所以,只要参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活动,进行投融资,期望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就必须加强数据分析工作,对投融资意向进行评估,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一)项目数据分析 1、什么是项目数据分析工作 项目数据分析就是研究将经济学理论用数学模型表示,并应用于项目投资分析的方法论。项目数据分析过程是:提出项目(研究机会)、初步可行性研究(市场、技术、资源、环境研究、效益、风险分析评价)、测算经济效益、评估和决策、可行性研究(市场、技术、资源、环境研究、效益、风险分析评价)、评估和决策、项目实施。 2、项目数据分析工作的内容、特点 (1)项目分析工作的内容 一般来说,项目数据分析的内容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项目的风险分析和项目的比较选择。 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主要是在假设项目没有风险情况下的经济效益,主要针对非贴现指标(会计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和贴现指标(净现值、内部收益率、获利指数和动态投资回收期)。 项目的风险分析,主要是进行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 项目的比较选择,主要是独立方案、互斥方案和不完全互斥方案的设计、评估等选择。 (2)项目分析工作的特点 项目数据分析工作是一门边缘科学,其特点是以定量分析为主要分析手段,通过分析翔实的数据进行项目的论证得出定性结论,并以定量数据进行说明。显然,项目数据分析,必须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进行分析涉及经济学、数学、统计学和预测学。 (二)什么是投融资 1、项目投融资的概念。 投资是指 “为了在获得预期的收益而作出的确定的垫支或牺牲的各种经济行为” 。因此,投资并不局限于与基础建设相关的经济活动,还包括证劵投资、信贷投资和信托投资。 2、项目投资的特点 项目投资的特点是现在投入资金进行经济效益的博弈,通过对该项目的管理进行长期或者未来的收益,不仅具有时间性,而且具有较强的风险性,其本质就是获得预期的收益。 一些大型的投资项目,通常都由一家专业的财务顾问公司担任其项目的财务顾问,财务顾问公司做为资本市场中介于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机构凭借其对市场的了解以及专门的财务分析人才优势,为项目制定严格的,科学的,技术的财务计划以及形成最小的资本结构,并在资产的规划和投入过程中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三)项目数据分析工作对投融资具有重要的意义 1、数据分析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管理的科学性。无论是国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人,数据分析工作都是进行决策和做出工作决定之前的重要环节,数据分析工作的质量高低直接决定着决策的成败和效果的好坏。 2、越来越多的企业将选择拥有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资质的专业人士为他们的项目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以便正确决策项目;越来越多的风险投资机构把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所出具的项目数据分析报告作为其判断项目是否可行及是否值得投资的重要依据;越来越多的企业把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课程作为其中高管理层及决策层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越来越多的有志之士把中国项目数据分析师培训内容作为其职业生涯发展中必备的知识体系。 二、从事项目数据分析工作的感受 (一)从数据分析师的角度,项目数据工作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服务,才可以为被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有价值的投融资报告。 1、真诚服务 所谓真诚服务,主要是因为投融资报告的价值来自于数据分析师精湛的业务能力,细致的数据搜集能力、阅读能力、分析能力和预测能力。无论是竞争性项目、还是基础性项目,由于数据分析工作时一门边缘科学,需要对真实和翔实的数据进行定量或者是定性分析,需要对国家或者国际政策进行审读,需要对经济形势进行判断,需要对项目所属的行业进行科学的宏观把握,因此,项目数据分析师在搜集相关数据,在分析相关数据时,在阅读国家或者国及政策时,在斟酌行业趋势时,都需要真诚的付出,否则,闭门造车或者移花接木式的投融资报告,只能是危害客户,只能给客户带来更大的风险,而不是丰厚的收益。 2、真心服务 所谓真心服务,主要是指项目数据分析师在服务客户时,需要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由于项目数据分析师,是从属于某公司,因此从公司利益出发,需要为公司赚取一定的利润,这部分利润就来自于数据分析师所服务的客户。从客户角度思考,实际上客户委托数据分析师针对企业的项目意向而进行的数据分析,实际是希望数据分析师提供的项目方案,不仅是可行的,能够为公司获得预期利益,而且是风险较小的,可以操作实施的投融资报告。 3、真实服务 所谓真实服务,就是指数据分析师在进行项目数据分析,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的方法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科学性的、前瞻性的、科学性的、可操作性的投融资项目预测报告时,需要是真实服务。一般来说,客户在提出项目设想时,是充满了憧憬,也具有天真的幻想,那么数据分析师提出的可行性报告如果是刻意逢迎客户的主张,那么对客户来说将是灾难性的打击。 4、真情服务 所谓真情服务,主要侧重于项目付诸于实践中,项目数据分析师跟踪调查项目实施的禁毒,以及修正项目风险分析和比较选择。 (二)从数据分析师所服务的客户角度来看,客户也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信赖数据分析师的服务 对数据分析师服务的企业来说,信赖数据分析师是必要的。一方面,投融资项目报告,制定严格,具有科学性,是理性的投资决策;另一方面, 2、忠诚数据分析师的服务 3、诚挚和数据分析师的合作 数据分析师在进行投融资项目分析时,一方面,客户的意项是否描述清晰、完整、完全,是非常重要的,它决定了投融资项目报告的起点和方向;另一方面,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也对项目报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企业需要同数据分析师进行诚挚的、真诚的合作,否则,项目数据报告就存在不可预知的、本可避免的巨大风险。 三、为项目方和投资方案例分析 支持创新 不忘避险—“倍爱康”生物科技项目作为股东类项目,“中投信保”为“倍爱康”提供4笔贷款担保,累计担保余额1900万元,实现保费收入28.5万元。 “倍爱康”是由冶金自动化研究院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磁分离酶联免疫检测系统等医疗器械和试剂的购销与制造。企业贷款用途为引进加拿大的磁酶免系统。但贷款后对该产品的市场推广未见成效,研发费用又较高,在销售无法取得突破的情况下,使得公司的净利水平偏低。同时,下游各地方医院压款情况严重。虽引入的国外先进技术不如预期般成功,企业仍按时还贷,该项目顺利完结。 四、结束语 本文在对项目数据分析与投融资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并分析了数据分析对投融资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简要说明了数据分析与企业之间的服务关系。本文认为,从项目数据分析与企业投融资决策之间,要相互真诚合作,以避免数据分析失真,避免投融资出现过大的风险。 金融分析论文:企业效益分析金融经济论文 一、企业金融以及它所呈现的特点 从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的企业金融正在进行着各种改革,也推动了经济效益的提高以及企业的不断壮大与发展。我国企业金融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主要呈现出几个方面的特点:1、企业经济的发展主要通过控制股份公司股权还有企业之间的兼并互补等方法来参与到金融经济之中,它的范围牵扯到银行、信托、证券、股票等,根据企业设立的调查机构的汇总。2、我们能够准确得出一个结论:已经有许多的企业加入到金融经济的发展中,然而对于金融企业的上市公司数目却是少的可怜。因此,需要不断地进行企业的改革发展,使得企业与金融业紧密想通。 二、企业金融的主要意义——经济效益 国家制定的微观经济政策、规定的制度加上市场的宏观调控决定着企业金融的范围是否广泛,是否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就从侧面降低了企业金融的风险。那么企业金融的经济效益到底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讨论:1、企业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积极地推进了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提高,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实体经济与金融经济紧锣密鼓的相融合,企业的生产范围大规模地呈现上升趋势,这就大大地提升了企业经济的竞争能力,给中国提供了强大的企业发展的资本,间接地降低了企业金融的风险。2、企业金融业的发展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从而为提高企业金融的经济效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就是说企业金融的生存概率有了一定的前提与保障。企业金融的作用不仅仅是这些,还能够逐步地对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进行优化与升级,进而促使金融机构稳步前行。3、为了这个共同的目标—经济效益,企业与金融业快速地实现彼此的交融与互利互助。企业与金融业的有利结合在一起,互帮互助,它们之间实现了共同协作发展,自然就降低了风险与资源的流失,提高了经济效益。随着我国市场调节力度的不断完善,为金融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契机,各种各样的市场形式应运而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经济效益,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企业金融的风险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在不断地摸索前进,与之紧密联系的企业金融和政策方针以及一些制度还不够好,所以,我国企业金融的危机(风险)自然不可避免。在经济发展的今天,企业金融的风险具体可以体现在几个方面:1、企业金融使得金融市场混乱不堪,由于一些不法交易的进行,对金融市场的管理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从而减少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金融的发展在企业与金融机构先协作的过程中会发生很多变化,关系到各种不同的企业经济和金融业的范畴,规模大了,不正当交易伺机而动,这都使得风险的大幅度提升,必然会一起金融市场的混乱。2、企业金融促使一些企业盲目的追求前进的步伐,不能够做到稳中求胜。在企业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有的企业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而盲目地扩大企业的规模,使得企业的资源分散开来,那么企业的主要业务就会受到冲击,也无法真正的做大做好,这样就得不偿失。在企业金融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金融机构与各行业的分工没有做到各尽其职,增加了企业金融的风险,无疑达不到企业发展的要求。 四、企业金融的防范策略 为了尽可能地降低企业金融的风险与潜在的危机,我国需要针对此做出几点解决的措施,从而提高企业金融的经济效益。 1、企业金融需要加快发展的脚步,不断地改善经济体制与制度的规定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加快加大内部监管的力度并且逐步地完善社会制度,才能对企业金融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2、我国应加大对不正当交易的打击力度,做到严格执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企业金融市场发展的规范化,对金融机构与企业实行分工明确,在需要的时候进行合二为一,共同为促进企业金融的发展而努力。 五、总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金融也随之产生,它的出现将对我国的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当然也有好坏之分,那么,对于不利于企业金融的风险,我国需要及时地采取措施予以矫正并规范企业金融,为经济效益的提高创造有利的条件,促进社会经济稳步健康的发展。 作者:袁辉单位: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分析论文:聚类分析的金融投资论文 一、聚类分析的指标的提取 对于股票投资来说,一定要关注股票上市公司的基本盈利状况以及该公司未来的发展状况。在投资时,这两大因素必须进行思考衡量,因为这两大因素是衡量一个上市公司有没有投资价值最基本的条件。因此,要在投资前计算出该股票每股的收益、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主营收入增长率。 1.盈利能力指标。总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这体现出公司整体的获利能力。净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这个关系可以直接体现出股东投资的回报。主营业务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是上市公司利润的来源,主营业务的收益越大,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就越明显。每股收益=净利润/期末总股本,每股的收益越高,反应出每股获利的能力越强。 2.成长能力指标。主营业务收益增长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1,这体现出上市公司重点项目的成长力。净资产利润率=本期净利润/上期净利润-1,上市公司给员工的薪酬都是根据净利润决定的。 二、聚类分析的投资方法应用实例 聚类分析方法隶属多元统计分析方法之中,与多元统计分析法和回归分析法并称为三大应用方法。聚类分析法一定要建立在某个优化意义基础之上,如果将聚类分析方和常规的分析法相比较的话,会发现聚类分析法有很大的优势,第一是使用聚类分析法可以对数据中的多个变量进行样本分析,然后将其分类整理;第二是通过使用聚类分析法所得出的数据非常直观明了,通过观察聚类谱系图投资者就能够清楚地分析出数据显示的结果;第三是如果将聚类统计法所得出来的数据结果与普通方法计算出来的结果进行对比,不难发现聚类分析法的对比结果更加细致、科学、全面,接下来通过两个应用的实例进行说明。 1.原始数据标准化。为了解决原始数据量纲和数量级差异带来的影响,更好的对聚类分析和判别进行分析,可以采用指标标准化的处理方法。 2.逆指标正向化处理。流通股本是逆指标,对其绝对值取倒数可以得出。 三、将聚类分析法应用到金融投资上的意义 将聚类分析法应用于金融投资上,不但可以显示出有效、科学、全面的数据更能帮助弥补金融投资投资时所出现的不足。 第一,聚类分析法建立在基础分析之上,对投资股票从一些基本层面进行量化分析,进而对股票价格影响因素定性进行补充并完善了原有的基础分析。聚类分析法作为长期的理性投资参考依据,是为了发掘股票投资的真实价值,避免由于市场过热导致资产估值不公允。 第二,在建立投资评价模型的时候,可以运用聚类分析法对公司和股票投资价值之间的联系进行分析。公司的成长是一个在哥登模型中,在一个变化的趋势内进行。不变的股息增长率对实际情况并不符合,在采用多阶增长模型的时候,想要得到不同阶段的股息增长率是很困难的。所以,对股票的成长进行分析得时候,可以选取净利润率等客观的数据做参考,这样可以估算出股票的发展潜力。 第三,通过对聚类分析法和现资组合理论的比较可以得出,聚类分析法比现资组合理论更具有直观性和实用性,并且在实际生活中的局限小。该方法主要着眼于实际数据的相似性和其延生的规律性,较投资学中一些以预测和假定前提较多的模型而言更具有现实意义,也更加贴近当前市场情况的现实。另外,聚类分析法的操作性强,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有一定的优越性,更加适合投资者使用。 第四,聚类分析法作为长期投资的理念,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逐渐被更多的投资人采用。理性的运用聚类分析法这种投资方法,不但可以使投资者的投资风险降到最低,还可以规范其他投行的投资行为,促使发行股票的企业可以本着经营业绩和长期的成长模式进行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规避道德风险和投机行为,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保护散户和弱势群体的经济利益,进而繁荣整个股票、证劵市场,使我国的经济更繁荣。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所介绍的聚类分析法就是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收益走势、未来发展、行业间的综合素质以及公司自身条件等一些基本的因素进行分析和衡量,取得相关样本和图谱,并通过量化的方法衡量数据的有效性。通过观察样本和图谱中的指标的相似度以及差异就可以判断出投资的发展前景和收益。上文所提及有关聚类分析法的优势和特点,更加能够证明聚类分析法远比其它基本分析法更加实用、有效,所以近来这种分析方法得到广泛的关注。使用聚类分析法的原理对各种指标进行科学而又全面的分析,一方面可以较为可观的描述市场现实,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投资者对市场走势有一个较为理性的认识,避免过度热情和盲目投资,在一定程度上给金融投资者带来自信心和安全感。 作者:孙悦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论文 一、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 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的研究很多,分析方法都是从不同维度进行筛选。现对常用的几种方法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金融风险方差度量的分析方法及其改进此方法是最早采用的分析方法,它主要采用方差的方法对金融数据进行计算,从而得到方差,通过方差的大小进行评价。此方法容易让人理解,也好操作,由于其的适用性广,简便性强,在各个金融机构都是很常用的方法。但由于其计算的复杂,人们正在对其计算进行摸索研究,后来对方差方法进行了改进,发现了下侧风险的分析方法,通过计算下半方差来对风险进行评价,但因为计算设计的不合理的问题,也会对金融风险度量的分析带来不便,此方法也需要进行改进。 (二)金融风险度量的灵敏度分析方法灵敏度分析方法是对金融风险度量的线性度量,它测定的是市场因子的变化与证券组合价值变化的关系。常在固定资产市场、股票市场和衍生工具市场中使用,“凸性”代表了衡量利率变动时长期的变动,“伽玛”是在反应衡量标的资产变动的情况下“德尔塔”的变动。“凸性”和“伽玛”两个指标都是只度量一个金融变量中二阶金融风险的大小。此分析方法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局部的分析变化、对产品类型太过依赖,不能在所有产品中使用、分析出的数据不稳定大,也会出现风险等对此分析方法的推广使用上不可靠,也限制它的广泛使用。 (三)金融风险度量的VaR分析方法及其改进VaR的分析方法是现在一种新发现的金融风险度量的分析方法,相比以前的分析方法,具有更广泛的用途,可在不同金融市场中进行评价;容易让人接受,可以短时间内进行操作,但此分析方法也有一定的不足,此分析方法适合在没发生危险的市场中,当极端危机出现时就不能正确评估,对数据的分析不能全局分析等,这些分析的缺陷促使对其进行改进,出现了极值分析方法、半参数分析方法,这些分析方法都是利用观察到的尾部分布的指数特性来估计。这些分析方法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摸索研究而得到的,但每种分析方法都不是最先进,随着金融问题的越来越复杂,也会有更新的方法出现。 二、多维度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实例分析 金融风险度量的统计分析方法随着时代的变迁也在不断的改进,每种金融风险评价模型都是通过分析方法进行验证的,采用VaR的分析方法对我国金融机构中2004-2012年间5个维度金融风险度量进行分析。对金融风险度量进行5个维度进行评价,如宏观经济维度、银行与货币维度、泡沫维度、外部冲击维度和债务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后进行VaR方法的计算,得到的结果见表1。从表中可以发现:宏观经济维度的金融风险的VaR值在[0,2]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相对于其他几个维度的变化是最小的;银行与货币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5]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是比较大的;泡沫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6]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性也是较大的;外部冲击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8]之间,说明其不同年份中波动是最大的;债务维度风险的VaR值在[0,3]之间,说明其波动性也是比较小的。 三、结语 金融的发展也是和风险相伴,在风险度量面前我们在研究改进现存的分析方法,风险在不断的变化,我们也在不断的跟进,没有挑战就不会有胜利,现在我国的金融变化莫测,我们也需要寻找更合理的方法进行多维度对金融风险进行度量分析,从而得到更好的结果。 作者:蔡友兰单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金融分析论文:货币金融形势分析与政策建议论文 社会融资总量与信贷情况 从结构上看,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例在1月份仅为42%,2月份大幅上升至58%。新增银行承兑汇票1月份为5812亿,2月份迅速回落至-1838亿。受到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外币贷款比上年同期多2564亿元。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比上年同期也都有所增加,但2月份环比略微下降。企业债券融资和企业股票融资在2月份有所下降。根据今年以来贷款投放等情况,再结合社会融资总量和结构的变化趋势,我们大体测算,今年社会融资总量为18-19万亿元左右,高于2012年的15.8万亿元。2月末,本外币贷款余额69.28万亿元,同比增长16.1%。人民币贷款余额64.70万亿元,同比增长15.0%,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低0.4个和0.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6200亿元,同比少增907亿元。其中,住户贷款增加1213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17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383亿元;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增加499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81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826亿元,票据融资增加181亿元。1-2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69万亿元,同比多增2433亿元。经测算,如按照往年“3、3、2、2”的规律,今年全年新增信贷可能接近9万亿;若按照“4、3、2、1”的规律,新增信贷将略为超过8.5万亿。存款增长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但仍低于贷款增长。2月末,本外币存款余额96.33万亿元,同比增长15.1%。人民币存款余额93.71万亿元,同比增长14.6%,比上月末低1.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2.0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7737亿元,同比少增8276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1.77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9391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245亿元。1-2月人民币存款增加1.89万亿元,同比多增1.08万亿元。 人民币及主要货币汇率 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名义汇率升值压力较大,双向浮动特征明显。1月份到2月中旬人民币对美元贬值近0.23%,但2月下旬以来,人民币对美元保持升值趋势,升值近0.46%。美元方面,今年以来美元持续走强,主要原因是美国制造业和服务业均出现加速复苏,实体经济的好转吸引资金从新兴市场和欧洲流出转而流向美国,支撑美元升值。欧元方面,今年以来欧元先小幅升值后持续贬值,主要原因一是欧洲经济增长乏力,欧债危机迟迟未得到解决,二是受到美国经济好转美元进入强周期的影响。日元方面,去年9月19日以来日本央行进一步量化宽松政策,采取了遏制日元大幅升值的措施,导致日元持续贬值,从年初到现在日元兑人民币名义汇率已下跌7.85%。3月以来,全球资金持续流入日本,一定程度减缓了日元贬值速度。今年以来,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快速升值。2012年末,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为110.16,2013年2月,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为113.72,升值3.2%;美元实际有效汇率今年以来也保持升值趋势,但速度较为缓慢,2013年2月较2012年末升值1.4%;欧元实际有效汇率也轻微升值,2013年2月较2012年末升值1%;日元实际有效汇率则一直快速下跌,2013年2月较2012年末贬值幅度高达10.8%。(三)NDF(12个月)升值今年1、2月,NDF(12个月)保持升值趋势,3月以来有轻微贬值;NDF与人民币即期汇率走势保持一致,但波动更为频繁。今年以来,香港离岸人民币即期汇率与在岸人民币即期汇率都面临升值压力,香港离岸人民币即期汇率的升值压力更大,偏离人民币中间价的趋势更为明显。 全年政策基调、工具操作及相关政策建议 从国际看,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货币当局宽松货币政策基调将贯穿全年,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也再度降息,这背后既有对短中期经济复苏前景尚未稳固的考虑,又包含各国新政治周期开局的因素。从国内看,1-2月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延续了去年四季度以来的温和复苏态势,外贸出乎意料的好转抵补了消费的下滑,固定资产投资仍保持在较高水平。应坚持稳健货币政策基调,丰富稳健政策内涵。通过社会融资总量的适度增长“促增长”;通过货币供应量的平稳增长“稳物价”;通过维系资金链,守住金融风险底线;通过加快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防范外部流动性泛滥风险,逐步实现货币条件由“稳中偏松”向“中性”过渡。为此,我们建议:2013年,货币供应增速保持在13%-14%区间,新增信贷8.5-9万亿元左右,社会融资规模18-19万亿元左右。适时适度灵活选择政策操作工具,配合监管措施调整,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为实体经济增长提供平稳的货币政策环境。准确研判地方债务风险,加快优质地方债发行;有选择地通过重组问题债务等手段维系资金链条,守住不发生局部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推进金融机构表外业务透明化的同时,保持表内外资产总规模稳定,减缓市场冲击。提高人民币汇率弹性,扩大单日浮动区间,防范外部流动性泛滥风险。加强违规短期资本流入监管,多渠道扩大本外币对外投资。密切关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和金融稳定。保持“稳健定位”与“积极操作”的组合。密切跟踪去年以来我国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发生的变化,继续根据外汇占款、到期央票及回购规模,开展相关公开市场操作及短期流动性操作(SLO),保持货币供应源头的适度平稳增长。调整监管细则,有序放松银行日均存贷比考核,扩大银行可贷资金规模。上半年利率、准备金率调整不是必需选项。下半年根据经济形势、尤其是通胀走势变化,适时调整准备金率和基准利率。如果下半年经济复苏乏力、通胀水平仍低于3%,可考虑择机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如果经济回升速度超过8%、通胀水平不超过3.5%,仍维持利率、准备金率稳定。将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单日浮动幅度扩大至2%或3%,非美元浮动幅度扩大至5%。减少央行外汇市场的外汇买入操作,进一步释放升值压力。一是着力优化信贷及社会融资内部结构。关注潜在金融风险管理对社会融资总量的负面影响,在收缩银行表外业务的同时,适当扩大表内资产规模,避免市场资金面松紧程度出现大的波动。实施更为灵活的信贷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满足在建项目、铁路、城市基础设施、小微企业,以及居民消费、尤其是居民首套房等的信贷需求。二是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快优质地方平台债发行。我国各级政府加总后的债务负担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负债规模仍有相当大的空间,应完善现有平台债券发行流程,有保有压。建议实行严格的项目分级:对于地方财政稳健、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政策的项目,走特殊绿色通道,加快项目资金到位;对于存在问题的项目,不能彻底堵塞进一步融资渠道,应有选择地允许并指导地方通过资产重组方式满足发债条件。目前市场化评级体系尚不健全,应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体系建设的早期成果应用于债券发行审批,通过降低风险溢价降低发债主体融资成本。三是加快汇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外汇储备多元化投资进程。发达经济体央行独立性有所下降,通胀容忍度有所提高,对我货币政策的潜在影响进一步显现。今年应优先考虑加快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扩大人民币对主要货币美元单日浮动幅度,调整人民币中间价形成机制的重要细节,通过汇率中间价进一步反映市场预期应对外部流动性泛滥风险。关注日本央行货币政策对人民币与日元直接交易的影响。推进人民币对其他主要货币的直接交易,降低人民币外汇交易中对美元中间地位的依赖。密切监控短期资本流入,避免储备虚增。进一步放松资本流出管制,多渠道扩大企业和民间对外本外币投资,减少政府集中管理储备的潜在损失。此外,需密切关注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动向,以及流动性泛滥对香港金融稳定和联系汇率制的冲击。 本文作者:张岸元李世刚曹玉瑾工作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 金融分析论文:综述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分析论文 金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对外国际关系的优秀内容,也是自从上世纪以来继原材料、产品市场竞争之后的第三次竞争焦点,因而,金融体系健全性及金融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但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这也正是从亚洲开始并漫及到全球的金融动荡所深刻说明的问题。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1.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优秀,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撑,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1997年以来由货币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最终导致了某些国家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社会混乱,就是有力的证明。 2.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外,随着以自由化、国际化、一体化以及证券化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变革趋势向各个国家的漫延,普遍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应,也使各国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与监管能力在对这种趋势的反应中变得日益突出与重要。但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甚至尚未建立的基础上,就片面地以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来带动经济发展,使高度市场化的金融制度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实体经济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磨擦与冲突,这种体制因素所导致的不协调与不确定性的增大,就使得以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与犯罪风险为主要内容的一类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动荡与金融危机的潜在隐患。 当我们对过去几十年的历史予以考察时会发现,随着金融变革的进展,金融法律经历了一个由开始时强调管制到后来强调监管以及再后来的放松监管的过程,但发达国家的“放松监管”强调的是在利率自由化与金融市场国际化过程中的“有效监管”。在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放松监管”变成了消极的“不加监管”,明显的表现是,金融立法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这种状况,必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3.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尽管要求政府减少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影响较大,但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资本规模的日趋扩张,金融部门的“外部性”也越来越明显,一家金融机构的破产会涉及到大量产业企业与家庭的利益损失,因而不管是国有的还是非国有的金融机构,这种“外部性”的扩展已使其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准公共部门”,金融产品的经营也就成为一种“准公共产品”的营运。如此情况下,就不能不与政府财政有关。事实上,当今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动荡,没有哪一个不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危机的解决者的,至于解决的效果如何,能否制止危机的进一步漫延,则要视各国财政实力而言。1980年以来,全球已有120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金融问题,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问题所直接耗费的资金高达2500亿美元。这说明,没有强大坚实的财政基础,就不可能有稳健可靠的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切实的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对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的分析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以及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日益开放的国民经济中金融资本的集中趋势明显,也必然伴有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但从我国能够顶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这一事实看,我们对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因而,我们既应对主要的金融风险隐患有明确足够的认识,又应在吸收他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发挥已有的优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能力。 (一)对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中的主要因素分析。 1.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制度创新为优秀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半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企关系;在近几年的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果,便是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较大,风险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份额超过40%(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应收未收利息数额较大。其中,由于我国财政集中的国民收入在过去的20年间逐年减少,财力较紧,因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较少,使其资本充足率较低,影响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其他综合性商业银行,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高通胀时代,高息揽储现象严重,相互融资较乱,信贷资金运用的约束性较差;由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城市合作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过去的信用社乱集资现象严重,亏损较大,使其营运隐含着较大风险。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建立的规模较为庞大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进行清理前的1995年底,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共有393家(其中地方性公司为369家),资产运用额仅次于当时的国家银行与城市信用社。这类机构在发展中演化为“金融百货公司”,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金融信托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增加。据人民银行统计,许多公司的逾期待收贷款占贷款总额的50%以上,一些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全国所有信托投资公司的帐面统计资本充足率为6%,有些机构的这一指标为负数。成为当前金融风险主要隐患之一。证券公司作为新兴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之前,设置较为混乱,不但数量众多,与证券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很不适应,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和对证券经营市场的垄断局面,影响了市场的效率;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监管落后,使这些机构经营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大量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从商业银行折借巨额资金,申购新发股票和进行二级市场炒作,不仅使股票一、二级市场不公正交易严重,而且将资本市场风险传导到货币市场,危害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几乎所有证券经营机构在前几年都通过开具大量空头代保管凭证,进行国债卖空,套取社会资金,用于投机交易,由此积欠了目前仍在清理的数额惊人的债务;随着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人数的增加,各家证券经营机构吸附大量支付保证金,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渠道进行监管,几乎没有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不挪用这部分资金头寸用于自营业务的,其中隐含的风险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 3.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金融资源基本上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配置的。就我国目前间接金融配置看,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不够,而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非国有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63%。但直接金融资源配置却并未适应这种国民经济格局的变化,银行信贷政策基本没有考虑个体私营企业的需求,按1997年底的余额计算,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6.75%,对三资企业的贷款占2.52%,对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单位的贷款占0.52%,国有企业贷款占到90%左右,但国有企业仅占全社会总产值的1/3左右,融资与产值贡献率极不协调。这说明,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在效率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运行,如此信贷资金配置,不仅不符合经济增长格局的要求,而且孕育的金融风险也值得关注。 4.股份公司及其证券、期货市场的不规范因素太多,投机成份较大。在健全理想的股票市场上,股票应是能够长期获取股息红利的“投资证券”、能够支配公司财产经营的“支配证券”以及获取价差资本利得的“投机证券”的统一体。但在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上,由于占大部分的法人股、国家股不能流通而造成了如下结果:一是尚无法通过股票市场开展并购交易行为,加之董事会基本由国家股东与法人股东把持,从而不但使已上市流通的股票难以起到“支配证券”的作用(通过场内股票买卖不能实现控股目的),而且影响了股市对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贡献。二是导致分红回报率非常低,甚至根本不予分红派息,这一方面由于目前的股份公司是按面值分红派息的,与利用人为高价筹集的巨额资本金相比,分红率自然低,其中的不合理是显然的,难免不使股份公司异化;另一方面股份公司中法人股份与国家股份的产权仍不清晰,其中蕴含的不平等使二级市场上的交易者对现金红利的要求极低,这使上市流通股票几乎失去了“投资证券”功能。三是目前股权结构所决定的产权关系不清晰及其衍生物(如流通权的不同、配股权转让的差异同表决权、分红派息权相同的矛盾等)的影响,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均必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大幅度波动也就难免。况且,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的控股性质,以及他们对股市供求关系的控制,使目前股份公司渐渐偏离了个人股东的广泛支持,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均无法将股票作为投资证券、支配证券进行资,而大多利用高股价进行投机,但这种投机又进一步引起了股价上升与大幅度波动。这其中的泡沫与风险将直接威胁到股市与股份制度的正常发展。 (二)对防范与化解我国主要金融风险的建议。 1.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优势。不同于已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是,我国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防范外来金融风险冲击是位居优势的:一是虽然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巨大,最近五年来吸引与利用外资2000多亿美元,但基本上是长期的直接性投资,这不仅是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没有短期资本投资冲击的问题。 二是1994年开始的外汇体制改革,为防止大量投机资本的入侵奠定了基础;尽管后来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款,实现本国货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这是在我国外汇储备已比较充足的基础上所作的改革,因而是有坚实保障条件的。三是我国主要加强同世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经过努力,从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争取了大量贷款,并全部直接投资到产业部门、能源与运输系统的改造、农业发展、环保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此同时,在争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贷款中,我国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政策,并未因此受到人家的牵制,主动性较大。四是我国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始终立足于国情,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与监管能力,谨慎行事,比如,我国政府已确定只有当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考虑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问题,这对我国防范国际金融投机势力的冲击是至关重要的。五是我国经济仍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群众信心充足,这是我国抵抗金融风险的最根本力量。2.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与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对上述各种主要金融风险隐患应予以高度重视,在继续充分发挥我国特有优势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与化解。 第一,加快企业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理顺银企关系,活化银行资产。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标准,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但最根本的还是应当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切实落实分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约束机制等改革措施;在对银行信贷资产按风险标准分类并予以有效管理,加大对不良资产存量进行重组与清理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理顺银企关系。经过改革至少能够解除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银行与产业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产营运效益出发,银行努力寻找值得贷款的企业,企业也可自由选择能够给予贷款的银行,在这种基于效益基础上的相互寻求对象的过程中使信息畅通,以求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第二,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钩,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对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有关会计帐户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第三,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的“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意见。二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与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允许按一定程序与要求发行债券融资,经过市场自律组织的审查,也可上市交易,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第四,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当今世界已不可避免地朝着全球化方向迈进,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也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20年的对外开放实践,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工业资本的引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开始流入中国,这无论对保持海外工商资本持续投资我国并保障其稳定性,还是对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都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相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附带着更大的风险因素。因此,今后在继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工业资本流入的同时,应当视经济现实需要,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建设,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吸引金融资本的流入,并重点从外汇管理制度与行业、企业准入的程度上予以严格监控。 第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实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与风险化解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就当前来说,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推进已经确定的以“费改税”为重点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并加强财政管理,提高效率,将现行税制范围内应收的税收及时足额地收缴国库;通过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控,确保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别是当涉及到国有资产变现时,能够保证政府财政的应有收入;在节约的原则下,调整财政公共投资方向,重点转向非盈利性公共工程项目投资,等等。以此促进财政机制的完善与财力的充盈,使其成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 第六,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市场逐步明晰产权,借此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奠定可靠合理的制度基础,减少由过份投机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第七,健全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与监管力度。金融经营活动应在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界定下进行,为此,应当针对我国已开始运行的证券、期货、信托业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进度;对于已有法律法规,在健全监管体系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确保健康的金融秩序。 中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金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对外国际关系的优秀内容,也是自从上世纪以来继原材料、产品市场竞争之后的第三次竞争焦点,因而,金融体系健全性及金融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就显得至关重要。但由于金融所特有的货币信用经济属性,决定着其中的不确定性与投机因素比其他任何一种资源配置机制都来得大,即金融风险是伴随金融制度建立与发展过程的客观问题,能否正确认识并予以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是确保金融安全的关键,关系到金融制度及金融市场的效率。实际上,由于金融几乎是贯穿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所有方面,所以,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这也正是从亚洲开始并漫及到全球的金融动荡所深刻说明的问题。 一、对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风险的几点认识 1.金融风险已成为影响最大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优秀,即通过金融资本的流动就可影响甚至决定着人力资本、其他物质资本以及技术要素的流向与相互结合,因而对于现实生产力的形成和整个实体经济效率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尤其是以金融资本为直接经营对象的“金融创新”形式的发现与广泛使用,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如果失去了产业资本的广泛支撑,金融资本营运的不确定性及其决定的风险也就更大。这说明,现代市场经济本身所带有的市场性金融风险随着金融资本的日益集中也变得集中化了。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这种集中性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不仅会造成金融资本营运的中断,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1997年以来由货币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最终导致了某些国家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和社会混乱,就是有力的证明。 2.体制或机制因素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除了金融制度与金融市场所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外,随着以自由化、国际化、一体化以及证券化为特征的全球性金融变革趋势向各个国家的漫延,普遍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应,也使各国的经济体制、法律制度与监管能力在对这种趋势的反应中变得日益突出与重要。但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甚至尚未建立的基础上,就片面地以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来带动经济发展,使高度市场化的金融制度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实体经济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磨擦与冲突,这种体制因素所导致的不协调与不确定性的增大,就使得以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与犯罪风险为主要内容的一类金融风险,成为金融动荡与金融危机的潜在隐患。 当我们对过去几十年的历史予以考察时会发现,随着金融变革的进展,金融法律经历了一个由开始时强调管制到后来强调监管以及再后来的放松监管的过程,但发达国家的“放松监管”强调的是在利率自由化与金融市场国际化过程中的“有效监管”。在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放松监管”变成了消极的“不加监管”,明显的表现是,金融立法滞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这种状况,必然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3.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同政府财政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尽管要求政府减少干预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在过去几十年间的影响较大,但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资本规模的日趋扩张,金融部门的“外部性”也越来越明显,一家金融机构的破产会涉及到大量产业企业与家庭的利益损失,因而不管是国有的还是非国有的金融机构,这种“外部性”的扩展已使其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准公共部门”,金融产品的经营也就成为一种“准公共产品”的营运。如此情况下,就不能不与政府财政有关。事实上,当今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动荡,没有哪一个不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最后危机的解决者的,至于解决的效果如何,能否制止危机的进一步漫延,则要视各国财政实力而言。1980年以来,全球已有120个国家发生了严重的金融问题,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问题所直接耗费的资金高达2500亿美元。这说明,没有强大坚实的财政基础,就不可能有稳健可靠的金融市场,也就没有切实的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 二、对当前我国金融风险及其防范与化解的分析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加快以及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日益开放的国民经济中金融资本的集中趋势明显,也必然伴有不可忽视的金融风险。但从我国能够顶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这一事实看,我们对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因而,我们既应对主要的金融风险隐患有明确足够的认识,又应在吸收他国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发挥已有的优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能力。 (一)对我国金融风险隐患中的主要因素分析。 1.银行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比重较高。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由于资本市场发展滞后,融资格局以银行的直接融资为主,在统一利率政策指导下,对支持企业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以制度创新为优秀内容的企业改革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级政府对银行的日常经营干预较大,不仅信贷资金的经营带有“半财政”性质,而且扭曲了银企关系;在近几年的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债、废债现象严重,这无疑加重了银行的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果,便是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较大,风险资产占银行总资产的份额超过40%(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应收未收利息数额较大。其中,由于我国财政集中的国民收入在过去的20年间逐年减少,财力较紧,因而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较少,使其资本充足率较低,影响了抵抗风险的能力;其他综合性商业银行,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高通胀时代,高息揽储现象严重,相互融资较乱,信贷资金运用的约束性较差;由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组建而成的城市合作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由于过去的信用社乱集资现象严重,亏损较大,使其营运隐含着较大风险。 2.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日益暴露。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各家商业银行的总行与分支行建立的规模较为庞大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进行清理前的1995年底,全国具有法人资格的信托投资公司共有393家(其中地方性公司为369家),资产运用额仅次于当时的国家银行与城市信用社。这类机构在发展中演化为“金融百货公司”,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金融信托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增加。据人民银行统计,许多公司的逾期待收贷款占贷款总额的50%以上,一些公司净资产为负数;全国所有信托投资公司的帐面统计资本充足率为6%,有些机构的这一指标为负数。成为当前金融风险主要隐患之一。证券公司作为新兴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之前,设置较为混乱,不但数量众多,与证券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很不适应,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和对证券经营市场的垄断局面,影响了市场的效率;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监管落后,使这些机构经营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大量证券经营机构通过各种渠道从商业银行折借巨额资金,申购新发股票和进行二级市场炒作,不仅使股票一、二级市场不公正交易严重,而且将资本市场风险传导到货币市场,危害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几乎所有证券经营机构在前几年都通过开具大量空头代保管凭证,进行国债卖空,套取社会资金,用于投机交易,由此积欠了目前仍在清理的数额惊人的债务;随着参与证券市场投资人数的增加,各家证券经营机构吸附大量支付保证金,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渠道进行监管,几乎没有一家证券经营机构不挪用这部分资金头寸用于自营业务的,其中隐含的风险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 3.金融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所隐含的风险。金融资源基本上是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间接融资渠道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配置的。就我国目前间接金融配置看,金融机构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不够,而非国有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重要支撑,非国有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已超过63%。但直接金融资源配置却并未适应这种国民经济格局的变化,银行信贷政策基本没有考虑个体私营企业的需求,按1997年底的余额计算,全部金融机构对乡镇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6.75%,对三资企业的贷款占2.52%,对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单位的贷款占0.52%,国有企业贷款占到90%左右,但国有企业仅占全社会总产值的1/3左右,融资与产值贡献率极不协调。这说明,金融机构的绝大部分资金在效率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运行,如此信贷资金配置,不仅不符合经济增长格局的要求,而且孕育的金融风险也值得关注。 4.股份公司及其证券、期货市场的不规范因素太多,投机成份较大。在健全理想的股票市场上,股票应是能够长期获取股息红利的“投资证券”、能够支配公司财产经营的“支配证券”以及获取价差资本利得的“投机证券”的统一体。但在我国目前的股票市场上,由于占大部分的法人股、国家股不能流通而造成了如下结果:一是尚无法通过股票市场开展并购交易行为,加之董事会基本由国家股东与法人股东把持,从而不但使已上市流通的股票难以起到“支配证券”的作用(通过场内股票买卖不能实现控股目的),而且影响了股市对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的贡献。二是导致分红回报率非常低,甚至根本不予分红派息,这一方面由于目前的股份公司是按面值分红派息的,与利用人为高价筹集的巨额资本金相比,分红率自然低,其中的不合理是显然的,难免不使股份公司异化;另一方面股份公司中法人股份与国家股份的产权仍不清晰,其中蕴含的不平等使二级市场上的交易者对现金红利的要求极低,这使上市流通股票几乎失去了“投资证券”功能。三是目前股权结构所决定的产权关系不清晰及其衍生物(如流通权的不同、配股权转让的差异同表决权、分红派息权相同的矛盾等)的影响,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均必然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大幅度波动也就难免。况且,非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的控股性质,以及他们对股市供求关系的控制,使目前股份公司渐渐偏离了个人股东的广泛支持,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均无法将股票作为投资证券、支配证券进行资,而大多利用高股价进行投机,但这种投机又进一步引起了股价上升与大幅度波动。这其中的泡沫与风险将直接威胁到股市与股份制度的正常发展。 (二)对防范与化解我国主要金融风险的建议。 1.我国防范金融风险的优势。不同于已受到危机冲击的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与地区的是,我国至少在以下五个方面对防范外来金融风险冲击是位居优势的:一是虽然我国利用外资数量巨大,最近五年来吸引与利用外资2000多亿美元,但基本上是长期的直接性投资,这不仅是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没有短期资本投资冲击的问题。 二是1994年开始的外汇体制改革,为防止大量投机资本的入侵奠定了基础;尽管后来同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款,实现本国货币经常性项目下的自由兑换,但这是在我国外汇储备已比较充足的基础上所作的改革,因而是有坚实保障条件的。三是我国主要加强同世界与亚洲开发银行的合作,经过努力,从这两个国际金融机构争取了大量贷款,并全部直接投资到产业部门、能源与运输系统的改造、农业发展、环保以及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上;与此同时,在争取西方发达国家政府贷款中,我国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政策,并未因此受到人家的牵制,主动性较大。四是我国在积极推进对外开放进程中,始终立足于国情,根据国内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与监管能力,谨慎行事,比如,我国政府已确定只有当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时,才考虑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可兑换问题,这对我国防范国际金融投机势力的冲击是至关重要的。五是我国经济仍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人民币币值稳定,人民群众信心充足,这是我国抵抗金融风险的最根本力量。 2.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与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对上述各种主要金融风险隐患应予以高度重视,在继续充分发挥我国特有优势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予以防范与化解。 第一,加快企业与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理顺银企关系,活化银行资产。1998年财政部发行了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标准,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但最根本的还是应当加快商业银行体制改革,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切实落实分业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约束机制等改革措施;在对银行信贷资产按风险标准分类并予以有效管理,加大对不良资产存量进行重组与清理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理顺银企关系。经过改革至少能够解除目前困扰银企关系的信息约束问题,使银行与产业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上具有竞争意识的企业实体,从资产营运效益出发,银行努力寻找值得贷款的企业,企业也可自由选择能够给予贷款的银行,在这种基于效益基础上的相互寻求对象的过程中使信息畅通,以求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第二,加大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对于问题较多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清理的基础上坚决与各级政府部门脱钩,杜绝经营资金的财政化;基于目前国际社会对中国金融机构问题关注较多,国际金融动荡尚未平息,为了避免引起过大的波动及对信心的消极影响,对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理应慎重,主要应按金融信托的应有原则积极进行改组,尽量实行平衡过渡。对于证券经营机构,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完善 有关会计帐户体系结构,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对证券投资清算资金的监督作用。 第三,提高银行信贷政策与资本市场政策对非国有经济的支持力度,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一是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应以收益与风险的衡量为主要标准,扩大对发展前景较好的非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随着各家银行“中小企业信贷部”的成立,真正将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列入各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作为中央银行起引导作用的“指导性贷款规模”中也应明确列出对非国有经济的信贷支持意见。二是向非国有经济开放证券融资市场,特别是对于进入基础产业、高科技、制造业的非国有企业,允许并引导其根据现代股份制企业制度改制上市,进行股权融资,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持续发展的资本。与此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也应允许按一定程序与要求发行债券融资,经过市场自律组织的审查,也可上市交易,以改善企业资本结构。 第四,在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当今世界已不可避免地朝着全球化方向迈进,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顺应历史潮流的要求,也是确保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关键。20年的对外开放实践,外资流入已不同于当初纯粹工业资本的引进,我们看到,越来越多地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等为内容的金融资本开始流入中国,这无论对保持海外工商资本持续投资我国并保障其稳定性,还是对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都是必要的。但是,金融资本相比工商业资本的流入,附带着更大的风险因素。因此,今后在继续吸引科技含量高的工业资本流入的同时,应当视经济现实需要,加快金融监管标准与体制的建设,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积极稳妥地吸引金融资本的流入,并重点从外汇管理制度与行业、企业准入的程度上予以严格监控。 第五,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实力,为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与风险化解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就当前来说,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积极推进已经确定的以“费改税”为重点的新一轮财税改革,并加强财政管理,提高效率,将现行税制范围内应收的税收及时足额地收缴国库;通过编制“国有资本预算”,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的监控,确保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别是当涉及到国有资产变现时,能够保证政府财政的应有收入;在节约的原则下,调整财政公共投资方向,重点转向非盈利性公共工程项目投资,等等。以此促进财政机制的完善与财力的充盈,使其成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的坚强后盾。 第六,在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优化股权结构,通过市场逐步明晰产权,借此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与发展奠定可靠合理的制度基础,减少由过份投机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第七,健全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与监管力度。金融经营活动应在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界定下进行,为此,应当针对我国已开始运行的证券、期货、信托业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进度;对于已有法律法规,在健全监管体系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确保健康的金融秩序。 金融分析论文:区域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从宁波农村经济特点出发,在分析宁波农村经济与金融关系的基础上对金融支持发展的几个方面做了制度上的分析,提出宁波农村经济的发展应该对不同的产业重点发展不同的金融支持:传统农业应该优先发展财政支农和农业保险,而对于农村的制造产业应该优先发展银行业和证券业。 [关键词]经济发展;农村金融;优先序 一、引言 有关金融支持与经济发展的研究方面,戈德史密斯最早提出了金融相关比率总结出各国金融发展与现代经济增长方面带有的规律性的趋势。其后麦金农与肖分别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发展过程中的“金融深化论”和“金融抑制论”阐述了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赫尔曼等人提出了“金融约束理论”,这一理论强调政府干预的重要作用,认为有选择的政府干预有助于金融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但农村经济的特性、“金融抑制”、资本的“趋利性”和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使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大批退出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呈现弱化趋势。因此,如何通过适当的政策设计让金融机构为农村经济服务,使其切实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的需求发挥配置金融资源的功能是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结合宁波农村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试图在制度上对当前的农村金融支持提供发展的优先序依据。 二、宁波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分析 1.宁波农村经济的特点 宁波经济一种外向型经济,有天然的深水港,贸易发达,这样的地理环境使得宁波的农村经济也是一种外向型经济。与传统的农村经济不一样,在宁波X县Y村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该村1000余户农民,仍然经营传统农业即农林牧渔业的不足40%,而这40%经营传统农业的农户中有87%主要经济收入为规模养殖水产所得,剩下的13%虽然也经营传统农业,但是规模小、数量少,农业收入平均只占总收入的10%左右。该村中另外60%的农户主要从事非农产业制造业的工作,其中80%的人靠办厂生活,不在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大多是生产汽车零部件或纽扣之类的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但销量好、订单多的产品。从以上数据我们看出,宁波贸易及物流的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其实现了转型。尽管还是粗放式的增长方式,但是基本上农村经济已经不是我们传统的农村经济,实现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的转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即使是从事传统农业如水产养殖业的农户,其中一部分人也有自己的原产品初加工流程。宁波农村经济的这种特点对金融支持的要求和其他地区农村是不一样的,在有限的金融资源约束下,怎样更加有效的配置资金,让其发挥最大的价值,这就产生了金融产业发展的优先序问题。 2.宁波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 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形式有很多,从产业的角度可以分为: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再加上财政支农方面的金融支持,基本上包括了金融支持的各个方面,另外还有民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但是由于民间金融是农村内部自发性的是内生的经济活动我们暂且不考虑政策上对其的影响。宁波农村经济现在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即农户的生产活动基本上分为农业生产性经营和制造业生产性经营。这两种生产经营方式有其各自的特征,所以对金融支持的需求也是有差别的。 传统农业的特点是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但是资金的回报率也高。在我们的调查中了解到,2009年受海洋气候影响,该村养殖虾的农户基本上都亏本,而2010年养殖的虾蟹产量和销路都很好,初步测算其资金回报率都在200%以上。在从事传统农业的农户中,60%的人需要资金来扩大规模或需要资金引进新的养殖技术或设备,但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曾取得过银行或信用社贷款。由于农业的产业特性,现阶段商业银行基本上都撤出了乡级营业点甚至某些比较落后的县级营业点。农村现在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机构只要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相对于资金需求量庞大的农村经济体,有限的信用合作社显然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对资金的需求。其次农村房屋及土地产权的不完全、不清晰使得农户无法通过抵押或质押来取得贷款,在我们的调查中农户们反映很多时候的贷款要靠村里或镇里的干部或有经济实力的人的担保,这样无疑会加大农户的贷款成本,形成了一种新的租金,同时也无法保证资金配置到最需要的人的手中。最后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事业单位后,其绩效考核和职工工资待遇都同营业利润有关,因此作为一个理性人,信用社更多的是将农户的储蓄存款拿到工商企业处发放贷款,尽量避开风险较大的传统农业领域,不仅没有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反而是从农村“抽血”供应其他产业。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传统农业产业的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很难从银行产业取得,也不具备发展证券业的条件。所以只能依靠财政在农业方面的投入,财政支农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可以直接通过项目投入到农业产业,比如养殖基地的建设投入或农户的免费技术培训等;也可以通过对商业银行的补贴来激励其加大对传统农业的金融支持。另外要大力发展保险业,鉴于农业风险大的特性,发展保险业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有保险的支撑会消除农户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激励农户自身对农业产业的投资。但是低的保费收入赔付比使得保险公司对此并不热衷,这也同时需要政策上对保险业进入农业领域给予支持,如税收减免等,也可以由财政出资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公司。财政支农和保险业的发展对于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但要有所侧重,前期已财政直接投入为主,以此来增加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和赢利能力;后期通过保险业的介入来激励农户的自发投资,同时减少财政直接投入对私人投资的挤出效应。 农村的非农业经营生产领域对金融的支持需求又有所不同。调查数据显示从事非农产业经营即制造业的农户中,其中90%曾取得过信用社或农业银行的贷款,而大部分人认为金融机构无法满足自己的贷款需求,但是该村中的民间金融很发达,亲戚朋友甚至是钱会、合会等的资金拆借活动很频繁。宁波农村的制造业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分工程度特别高,多数家庭的工厂产品单一,只做一道工序,正是这种生产单一产品的模式使得他们的产品专业化程度高。但是资金的短缺使得他们无法扩大生产,形成规模经济。当产品逐渐从劳动密集型向资金密集型转变时,显然仅仅依靠农村经济自身的投资再生产无法满足对资金的需求,这就需要城市反哺农村。如果通过财政支农来解决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显然这样发展起来的制造企业不具备自生能力,迟早会被淘汰掉。只有通过政策上对银行业倾斜,诱导银行重返农村扎根,在现阶段农村还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的情况下其资金回报率必然高于城市里其他资金密集型产业,在激活农村经济后,将会有更多的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直到城市与农村的资金回报率大致相同。另外也要发展证券业,规范民间资金流转。 三、简要结论及对策建议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对金融支持的形式有所侧重。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得出:宁波农村的传统农业领域要优先发展财政支农和保险业;在非农产业要优先发展银行业和证券业。基于此提出以下建议: 1.前期要加强财政支农力度,通过加大对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补助激励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但是要做到补助或其他形式的投入要以其对农业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为考核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免费或资助农户引进农业技术以及收集相关信息。 2.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完善农业保险机制,通过政策引导促进保险公司进入农业领域或直接由政府组建保险公司专门为农业保险。 3.在非农生产领域要大力引导商业银行的进入,在政策上为银行在农村设置网点或提供贷款提供方便,吸引资金从城市流向农村。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存在问题及战略分析论文 2001年底由财政部颁发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了国际会计准则协会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和“充分审慎性”的会计原则,对金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重新进行了定义,同时给予企业会计人员较多的职业判断权,更加注重会计核算的全面谨慎性和会计信息的高质量性,对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企业会计披露的透明度,起到了推动作用。由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大部分规定和内容是同国际惯例相吻合的,它的颁布和实施,也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会计标准在会计要素定义、确认和计量、财务报告体系等重大方面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一致和协调,并对实现金融企业会计标准的国际化、提高我国银行业的会计信息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认可程度迈出了一大步,为我国银行业与国外银行的横向对比奠定了坚实的会计基础。但是,由于金融体系自身的复杂性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银行自身职业判断权的放大,导致了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现行会计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 1、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类的差异性 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贷款本金或利息在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作非应计贷款核算,其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计利息予以冲销。但由于该制度未对计息期间做强制性规定,可能会导致同样的贷款由于计息期间的不同,银行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差异,从而削弱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如甲、乙两银行同时在1月1日向丙企业发放贷款,甲银行采用月度计息,乙银行采用季度计息,倘若丙企业在1月31日不能支付利息,那么,在4月末该笔贷款在甲银行业已归入非应计贷款核算,但该笔贷款在乙银行仍然处于正常的应计贷款科目核算,虽然该笔贷款在两行状况并无差异:均不能支付利息且呈连续状态。从而导致银行在会计信息披露的差异性,不能正常反映自身的经营状况。 2、措辞不严谨导致会计处理的无所适从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债券投资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可见短期债券投资利息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同时该制度又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这样,减值准备的计提确认的权责发生制与短期债券投资利息确认的现金收付实现制形成了制度反差,在同一制度中反映了两种不同的确认标准导致了会计处理的无所适从。例如银行在3月投资A债券30万元,4月A企业宣布支付利息3万元,并于5月收到,此时A债券的账面价值为27万元,倘若6月末A债券的市场公允价值为28万元,那么此时银行对A债券价值的核算则陷入两难局面:会计报表列示27万元则不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若列示28万元则不合谨慎性原则。其实我们只要将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改为“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账面价值和市价孰低计量”则可以很好的解决短期债券的期末计价问题。 3、债券收入的归类问题 按照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债券投资同发放贷款一样是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同时从商业银行资金的运用情况来看,不外是发放贷款和投资两种,因此,银行业债券投资收益采用同一般企业的列示方法(投资收益归属于营业外收入)则有不妥:一则商业银行运用资金一般为信贷投放和债券投资,债券投资的收益占收入多为20%以上,将其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容易让人误解为我国银行业主业不突出;二则银行业的利息支出为最重要的营业成本,其间有相当部分为债券资金的占用成本,如果将债券收益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则容易导致收入与成本不配比,不利于进行损益分析。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修改会计报表的格式来解决债券收入的问题:在利润表中将投资收益上移至利息收入后面,同时将营业利润的公式修改为:营业利润=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其它业务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其它业务支出。 4、资产减值导致的利润调节问题 由于现行金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如果高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按照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按其差额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则退市处理,由此导致了不少上市银行利用资产减值作为利润的调节杠杆,通过“计提”和“转回”的账面游戏,误导投资者的选择。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通过明确规定“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年度不得转回”来避免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但这未免有矫枉过正之嫌,规定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则不符合资产自身的定义,其实我们通过严格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条件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条件则可以使利用减值准备来调整利润的情况得以改观。 5、短期债券投资收益的入账时间问题 对于非金融企业来说,由于短期投资一般金额较小,流动性较强,投资收益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无可厚非。但对于银行业来说,为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其拥有的短期债券投资较多,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投资收益则不太符合实际:一来银行业持有的短期债券多为国债或金融债券,违约风险较小,且利率多为固定,适宜按期计提收益;二来短期债券投资所承担的存款利息支出多为按期计提,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收付实现制则明显收入成本不配比;三来短期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收付实现制容易造成银行业利润的期间波动起伏太大,不符合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因此,我们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原则和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可以对短期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按期计提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予以确认。 6、短、长期投资的划转条件不明确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新的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按照制度的理解:短期投资的划转的条件在于“改变投资目的”,而由于缺乏必要的现实标准,在实务操作中难以把握。而在现实中,由于短期投资在期末必须按照成本和市价孰低提取减值准备,相对来说长期投资计提准备的要件严格得多,因此,银行的财务部门会在短期投资市价持续下跌时完成短、长期投资的划转来规避短期跌价准备的计提,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7、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关注程度不够 金融衍生工具作为现代金融发展的产物,种类繁多,结构复杂,会计处理难度较大,同时具有收益不确定性、高杠杆性、高风险性等特征,已经成为银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规避工具。但在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只是简单在第一百四十条提及“对于外汇交易合约、利率期货、远期汇率合约、货币和利率套期、货币和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应说明其计价方法”,并未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价和披露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国内银行一般将其作为会计报表的附注作一般性披露,难以客观的确认银行业的风险。 8、与税收制度的衔接问题 2001版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会计的稳健性原则规范了银行业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但现行的税收制度仍然按照“期末贷款的1%差额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可以在计算所得税中扣除,对实际计提超过1%的部分调增应纳所得税额”,由此导致不少金融企业出于利润考核的考虑对金融会计制度执行不严。当然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国家税务部门对税前的“呆账准备金”抵扣额进行调整。但目前我们可以通过在金融会计制度中明确:对由于会计政策与税务规定不一致产生的所得税差异允许单列科目“递延所得税”处理,同时将该科目归属于利润分配项下做增项理,以此来激励银行采用金融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对策分析 2001年度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基本适应了当时银行业发展的需要,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银行业在加入WTO时关于银行业开放承诺的逐步兑现,现行会计制度的不足之处便显示了出来:外资银行的加入带来的国际会计准则接轨问题;衍生工具的计量问题等等。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进一步在理论和制度上予以完善,做到与时俱进适合银行业发展的需要: 1、减少金融企业的选择权,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 其实,早在二十世纪末,在美国的会计理论界就展开过“会计艺术论”和“会计制度论”的争论,前者认为应当给予会计人员更多的会计判断权和选择权以促进会计学理论的发展;后者认为应当减少会计人员的判断权和选择权以维护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2001年的“安然会计造假”事件让这次争论划上了句号: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现行的公司和会计法律进行了多处重大修改,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价值判断来强化了当局的监管。而我国近年来上市公司年报的不断调整和不断出现的会计差错也从侧面映射出会计判断和会计政策选择权过多会削弱会计信息的质量。美国会计学界的价值形态的变化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2、注重银行体系的特殊性,如实反映金融企业的财务情况 与一般工商企业比较,金融企业的行业有着自身的特性,如果单纯地按照一般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套用在银行上,则容易令人误解银行体系的财务状况,尤其在涉及到主营业务上。例如对投资收益按照一般工商企业属于非主营业务,归属于营业外收入是正常的;但投资收益原本就是银行的主营业务之一,倘若套用一般企业的归属方式则会影响外界对银行的公允评价。同样,在对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上也有必要考虑银行的特殊情况。 3、完善会计制度、准则建设,适应银行业发展状况的需要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的发展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并不为过,尤其是在外资银行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关注程度后更加带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同时,由于立法的滞后性,导致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和披露的关注程度不够,而金融衍生工具大多只是一种合约,它只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实际的交易事项可能尚未发生,从而与历史成本计量原则不符,因此在资产负债表内不能够具体量化,企业多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提及,进而掩饰了银行业的潜在风险,难以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因此,银行业的发展对会计制度的同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目前情况下,可以通过根据新出现的情况进行新准则的制定来予以补充。 4、明确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职业判断水平 职业判断能力的强弱是一个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反映。《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许多方面必须依赖于会计职业判断,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更是如此: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列报》和国外关于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都是以市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而公允价值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倘若能够在《金融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凡是与会计职业判断的运用有关的、使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判断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均应在财务报告中做出全面陈述”,则可以督促会计从业人员加强职业判断能力的学习和提高,从而为如实、客观的反映银行业财务状况提供必要的保障。 结束语:总体来说,2001年版的《金融企业会计准则》作为规范金融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以及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法规,为实现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以及投资者客观评价银行业的状况提供了基础,基本适应了银行业的发展需要,但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和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则对我们的会计准则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新准则的研究制定工作,以便更好的确认、计量以及披露银行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危机及我国应对对策分析论文 摘要:美国作为世界上第一大经济体,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具有火车头的作用。然而2007年美国经济的表现不尽人意,次贷危机的爆发更是雪上加霜。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渐明显,资本的国际流动和国际资本市场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但与之相伴的金融风险也越来越大。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如何应对这种挑战,趋利避害是摆在中国金融界和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国际金融危机;形成原因;我国的应对策略 国际金融危机一般有三种表现形式。货币危机,是指一国货币在外汇市场面临大规模的抛压,从而导致该种货币的急剧贬值,或者迫使货币当局花费大量的外汇储备和大幅度提高利率以维护现行汇率;外债危机,是指一国不能履约偿还到期对外债务的本金和利息,包括私人部门的债务和政府债务;银行危机,是指由于对银行体系丧失信心导致个人和公司大量从银行提取存款的挤兑现象。 2007年4月,美国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标志着次贷危机正式爆发。一年来这场危机的影响愈演愈烈,形成一种“蝴蝶”效应,引发了国际金融风波,导致全球闹股灾。次贷危机造成美国的坏账是4600亿美元,由于美国把坏账证券化,经过金融机构的炒作,现在扩展到全球,波及到许多国家的金融机构和银行,估计最终损失要达到1.2万亿美元,其损失和危害正在逐步显露。这件事远远没有结束,预计美国次贷危机对全球的影响将持续到2008年10月末或年末,才能最终见底。美国一打“喷嚏”,全世界都跟着“感冒”,这就是金融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传感效应。 一、金融危机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国际经济失衡。国际收支失衡导致国际货币体系失衡,虚拟经济导致流动性过剩,进而导致全球经济失衡和金融危机。金融危机总是与区域或全球经济失衡相伴而生的。区域或全球经济失衡将导致国际资本在一定范围内的重新配置。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一个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力可能是区域的或全球性的。 (二)国际货币体系扭曲。一方面是秩序弱化在改革和维持现状间徘徊的国际货币体系;另一方面是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投资和债务方面的弱势地位;处于双重制约下的发展中国家不得不一次次吞下金融危机的苦果,因而现存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难逃其咎。而各国在制定货币政策协调国际经济失衡时却失去了原有的秩序和纪律性,因而现在的国际经济的失衡被现在的国际货币体系放大了,加剧了。 (三)国际游资的攻击。国际经济失衡是金融危机的前提条件,不完善的国际货币体系会加剧国际经济失衡,然而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是国际游资。那么国际游资为什么能够摧毁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呢?众所周知,国际游资规模较大,它完全有能力影响和缩短被攻击国家的金融周期。金融周期是指一个国家金融市场由繁荣到萧条的自然过程。当国际游资进入被攻击国家,它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利率和汇率变化,从而加快金融市场由理性发展向非理性发展转变。 宏观调控力度不当、房地产市场失衡、金融机构推波助澜等问题也是造成全球性金融风波的重要原因。 我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陈东琪认为:到现在为止美国经济还没有衰退,只是下调,这次下调绝不是短期就可以过去的这对我们的出口影响就很重大,所以我们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对中国的第二个影响是相关银行的损失。从媒体公布的有关资料和金融上市公司的有关年报可以看出,工行、建行、招行和其它不少银行购买了美国的“两房”(房利美、房地美公司)和雷曼公司的债券;第三个影响则是潜在的危险,因为我们持有的国际外汇储备对外公布的数字是18000多亿,其中美国国债大概5、6千亿的样子,而金融危机的发生对我们持有的美国债券实际上应该还是有一些影响的;第四个影响则是由于国外资金流出导致的股市房地产市场的疲软加剧。此次美国金融危机涉及的都是一些大的投资银行、老牌银行、大的投资中介商等重要金融机构。尤其是像刚刚破产的雷曼兄弟已经有158年的历史。而全美500家银行中,到现在已经有117家面临破产。 二、面对金融危机,我国应采取的策略 防范金融风险的最佳途径是优化我国的经济结构,强化本国经济。各次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发展中国家只有优化国内经济结构,才能真正改善长期国际收支的状况,确保自身不受国际资本流动无常变化的影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放资本市场,开放金融市场要做好准备和试点,应该采取谨慎的步骤和策略。就目前形势看,次贷危机对中国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中国经济发展较为稳定。但受国际石油价格和粮食价格上涨的影响,中国目前的通货膨胀水平居高不下。央行对此采取了从紧的货币政策,从2007年3月起连续6次提高银行存贷款利率,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以期降低通货膨胀率。2008年中国应该继续将治理通货膨胀作为首要任务,同时要防止经济大起大落,在治理通胀和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之间寻找平衡。 要正确分析和认识美国资本市场对我国产业市场的影响,特别是制造业市场的影响,陈东琪副院长认为:要采取一些相应的支持和保护措施。防止影响的深化带来制造业的过快下降。防止出现一个滑坡现象引起的就业下降以及企业大规模的亏损。当然更重要的是政府方面要制定一些具体的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快相关制度改革,包括新股发行制度、上市公司的分红再融资制度、市场的投资者管理制度、相关的政策信息披露制度等。在银行层面来讲,应该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要预见、了解监管银行重大的金融活动。 为了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国融入全球化市场是历史的必然。如何在这个过程中既享受国际资本市场和资本自由流动带来的种种好处,又同时防范和化解由此产生的金融危机风险就成为中国的金融界乃至政府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它给中国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和政府都提出了许多政策上的挑战。对此,我们只有未雨绸缪早做准备才是正确应对金融危机的挑战。通过制定正确的政策措施,我们相信中国一定能够健康、顺利地实现经济的更大发展。 金融分析论文:金融危机下证券监管模式分析探索论文 摘要:证券监管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要求市场监管模式也要与之相适应,趋向国际化。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深刻地说明了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对证券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已成为世界各国都无法回避的问题。从金融危机产生的金融监管制度问题出发,研究我国证券市场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证券监管国际合作机制、证券监管法律现状和时策,对于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关健词:集中监管模式中间混合监管模式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证券监管国际合作 一、证券监管的必要性 与一般商品不同证券产品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证券产品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1)这类产品具有价值上的预期性即产品的价值与未来状况有关(2)这类产品具有价值上的不确定性即产品的价值可能与人们的预期价值不一样(3)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证券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某种特性其成本的决定和效用的实现都具有一定得社会性(4)证券产品基本上是一种信息产品消费者完全是按照产品所发出的各种信息来判断其价值,产品的物理状态与产品价值直接没有直接的关系,有些证券产品可能只以概念的形式存在不存在物理状态. 金融自由化‘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促使国际金融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府放松了外汇管制,放松资本流动管制和国内金融业实行自由化改革使金融发展的地域限制越来越少:技术进步使金融跨国交易和金融服务跨国提供的成本大大减少,促使了全球性金融市场和国际化金融机构的发展;金融创新使得新的金融工具层出不穷创造了新的金融市场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量急剧增加金融风险也日益增大.技术创新和自由化所导致的全球化使得金融主体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提高了资本配置的效率.促进了经济增长.同时,这种全球金融市场的增长和统一也向监管者发出了挑战. 二、我国证券业的监管模式 1.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经历了一个由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过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证券市场处于区域性试点阶段,证券管理机构的角色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地分行担当。到1991年除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国家体改委、财政部担当证券市场管理职责外,还专门成立了“全国股票市场办公会议“.由人民银行、体改委、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等部委派员参加负责对股票市场进行监管。1998年5月18日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正式挂牌,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证券委的职能并人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证券监管的职能移交中国证监会地方证券监管部门也改为以中国证监会为主领导。这样就消除了以前多头管理的弊端,强化了监管职能和监管力度。 2.中国证监会主要职能部门。发行监管部、市场监管部、机构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基金监管部、期货监管部、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法律部(首席律师办公室)、会计部(首席会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国际合作部、人事教育部和办公厅。中国证监会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总部设在北京,全国范围内设有36个证监局。 3.中国的集中型监管体制模式。由于各国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和历史传统习惯不同随着证券市场监管实际的发展各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形成了不同的制度樟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集中型证券市场监管自律性证券市场监管和中间型证券市场监管。 中国现行证券监管体制属于集中型监管体制模式。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1)中国在长期的经济管理实践中,可以发挥我们已经具有的集中管理经验的优势,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2)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法律法规建设和各项监管尚不完善。证券介意活动中经常出现投机过度信息披露是真机构操纵内幕交易,欺诈等违规现象如果没有一个集中统一的权威性证券见过机构.就难以有效地监管证券市场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平稳,高效运行。(3)中国证券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不强.自律意识比较单薄。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时间比较短证券业缺乏行业自律监管经验。 4.中国模式的弊端。(1)容易产生对证券市场过多的行政干预(2)在监管证券市场的过程中自律组织与政府主管机构的配合有时难以完全协调(3)当市场行为发生变化时有时不能作出迅速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三、中国证券监管调整的思路 为了应对证券市场开放所带来的一系列挑战结合中国证券监管实践中国的证券监管体系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调整: 1.分业监管对综合金融的适应与调整。总和金融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在中国当前分业监管体制下可先设立一个松散型的合作监管机构待时机成熟了,再向统一监管的模式变革.同时要积极推动现在的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 2.监管的法律框架的调整和完善。首先要对 证券法 进行调整和完善.尤其是要建立证券诉讼的辩方举证制度和证券投资者赔偿制度.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还要对其他的相关法律进行调整和完善按照W下0的要求对一些法律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充实。 3.国际合作监管。可以实行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便利监管机构的统一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确定信息保密标准,建立在涉及跨国欺诈行为时的调查协助机制国际监管组织之间签订谅解备忘书的对跨国监管形成共识,减少监管摩擦。 4加强网上证券业务监管。网上业务的安全始终要放在监管的首要位置.必须加强对网上欺诈行为的监管.加强网上信息披露对网上业务的开展实行认可制,同时监管部门将有关信息及时公告于众,提供在线查询。 5.对监管者的监管。这一问题在中国基本上是空白.为此要努力推动监管的法制化,市场化减少行政性监管.从而减少监管者寻租的可能性.建立有效地权利制衡机制,包括内部制衡机制和外部制衡机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舆论监督力量。 金融分析论文:全球金融危机98金融危机分析论文 摘要:由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风暴影响范围之广、破坏之严重百年一遇。回想10年前,1997年7月东南亚金融危机,那次金融危机来势凶猛、源于亚洲,但同时也波及到日本、欧羡。而这两次金融危机又同时证明了马克思金融危机的理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适用的理论。运用马克恩金融危机理论的基本原理研究这两次金融危机的成因,不仅使马克思理论更具活力,而且为我国制定抵御金融风暴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关键词: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危机;比较 马克思主义金融危机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19世纪中后期,马克思和恩格斯针对资本主义全球扩展过程中日益严重的经济与金融危机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在劳动价值论和商品与货币关系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科学的金融危机理论,这些理论精华都表现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巨著《资本论》中,在经历了一个半世纪之后,金融危机同样的出现,并有加剧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研究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显得十分必要了。本文从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出发,分析两次金融的成因,从中找出我国应对金融危机的办法。 一、金融危机概述 马克思认为,金融危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危机是只伴随经济危机爆发而爆发的一般意义上的金融危机;狭义的金融危机则是指单纯的货币危机。在广义的金融危机当中,生产即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是攫取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的生产,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中就包含着不顾市场的限制而生产的趋向。这个本质就成为了资本主义生产现实运动的起点和驱动力,也是商品和货币走向绝对对立的基本线索;狭义上的金融危机是当社会的再生产过程尚未拉紧到极限、全面的生产过剩尚未发展到临界程度时所产生的金融危机。 马克思在当年总结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和生产的社会化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就必然会造成经济危机并伴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马克思曾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制度体系下,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就不可能消灭,它是资本主义制度固有的矛盾。自资本主义制度确定以来几百年的历史中,世界上发生了很多次大大小小的危机,21世纪前后就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和目前持续全球的美国次贷危机。 二、亚洲金融危机和目前全球性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 按照马克思金融危机理论,亚洲金融危机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中多种矛盾激化的表现,既有国际经济市场化过程中打破了原有经济格局、尚未形成新的经济秩序必然引发的矛盾,也有发展中国家在实行对外开放、追求经济增长中缺乏对外开放条件下宏观调控经验而引发的矛盾。亚洲金融危机是发展中国家在竞争中失利的表现,进入九十年代以后,苏联、东欧和我国先后都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 反观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它的诱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委托链过长。金融创新并不能有效解决资本市场的道德风险问题,随着抵押债券层层证券化,必然使委托链条越来越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使道德风险问题更加严重,从而为次贷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 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过度消费。美国式的文化模式使其居民过度消费。美国只有依靠大量发行负债才能满足其消费欲望,从而造成美国债务存量持续增加,最终影响了国家信用,引发了经济波动。美国居民对住房的需求超过其收入水平,因此只有通过住房抵押贷款才能满足需求。随着时间的推进,其债务越积越多,无论政府执行何种政策,无节制的负债必然会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三、对比两次金融危机的相似处 金融监管不健全是这两次危机产生的相似原因。金融资产质量差是亚洲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政府对金融部门的监管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资金的分配总量和结构,关系到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发生金融危机的亚洲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金融机构设立比较混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薄弱,经营水平不高。同时,这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对贷款风险分析重视不够,而只是较多地照顾各种关系,最终导致银行出现大量坏帐。 这次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也是由于本国金融监管不力造成的。随着金融创新工具的不断涌现,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使已有的分业监管模式失去了效力,这必然增加了整个金融业的系统性风险。因而政府的不力监管就成了危机爆发的主导因素。从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金融危机真正的根源在于美国监管机构失职、在于美国监管体制存在重大漏洞,在于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不到位、对次级贷款等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也不够重视。美国的监管标准不仅单一,而且明显滞后。 从对比中我们可以发现,市场经济绝不是自发的自由经济,绝不能放松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尤其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现代经济中国际间竞争十分激烈,政府若放松对本国经济的组织和管理,或宏观经济政策失误就可能在竞争中失利,就可能发生危机。 四、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应采取的对策和对我国化解金融风险的建议 我国在整顿金融秩序、强化宏观金融调控、实行汇率并轨、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而面对世界金融危机,我们作出的调整和回应,不应是补救性、缓解性的,而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更高的程度上作出战略性的选择与规划。具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1)加强金融监管,处理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建立金融预警机制;(2)优化外汇储备结构。在美元汇率面临较大压力情况下,中国的美元外汇储备资产也面对着巨大风险。中国外汇储备应考虑币种多元化,并适当增加黄金储备。 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所要揭示的是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虽然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都是市场经济,从经济运行的一般层面来说,是存在共性的。因此,这次发轫于美国而后席卷全世界的经济危机为我们在把握宏观经济平稳发展、抚平经济周期波动带来了重要启示。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金融企业社会责任感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金融企业承担着配置国内外金融资源、确保金融体系稳定运行、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等社会责任。通过对其他国家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现状的透视,阐明了我国金融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问题,找出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以缩小与国外同行领先企业的差距。 【关键词】金融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比较 1国外金融企业社会责任透视 1.1国外金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基本情况 1.1.1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全球背景下,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范围日益宽泛,国外的一些大型金融企业就是依靠积极承担伦理道德的社会责任,不断推动自身的长期繁荣和发展。近年来,国外一些著名银行在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表现:渣打银行(StandardChartered)支持艾滋病防范和康复事业;汇丰银行(HSBC)减少二氧化氮和污染空气排放,支持环境保护事业;花旗银行(Citibank)推行具体的信贷政策,保护森林和减少污染空气排放;美联银行(WachoviaCorporation)大量投资,支持低收入家庭住房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1.1.2遵循金融机构社会责任基准——“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是由世界主要金融企业根据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的政策和指南建立的,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的金融行业基准。实行赤道原则,金融企业保证只为那些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贷款。赤道原则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银行的优秀理念与价值导向,调整单纯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治理模式和思路,重视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 1.1.3加入国际企业社会责任组织,披露社会责任信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加入国际社会责任机构,约束自身经营活动,已成为国际实力银行的发展趋势。他们只为那些符合评估标准的项目发放贷款,即项目发起人能使金融企业确信他们有能力和意愿遵守商业银行的社会与环境政策和程序。国外先进金融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一般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披露的信息非常充分和详实,包括定性描述和定量指标。 1.2国外金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典型案例 1.2.1德意志银行 据德意志银行2004年度企业公民报告内容,德意志银行在社会责任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慈善捐款方面,该行在2003年和2004年分别达6400万欧元和6700万欧元;社区发展方面,该行投资建立“德意志银行微观信贷发展基金”,支持投资者向非赢利事业部门发展。并通过“德意志银行亚洲基金”援助泰国和越南700多名感染艾滋病的儿童。 1.2.2格莱珉银行 由孟加拉国银行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博士创办的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利用所掌握的金融资源,在创造巨大经济财富的同时也提供了更多的社会福利,承担了更大的社会责任。而且银行的贷款者都是真正意义上的穷人,其中96%为在孟加拉地位非常低下的妇女,而还款率高达98.89%,创造了银行业的奇迹。格莱珉银行颠覆了几百年来银行业“不借贷给无抵押担保能力的穷人”的法典。 1.2.3花旗集团 花旗集团在2004年度在社区服务方面,宣布未来五年内支持全球教育项目的2亿美元计划,发起全球员工自愿服务倡议,给予每位员工一天带薪自愿服务时间,筹资280亿美元投资美国中低收入社区等;在环境保护方面,集团首次向位于印度的风能发电企业投资2300万美元,在美国支持环境保护项目168个,总投资超过129亿美元,在集团投资银行设立环境保护和社会风险管理总监职位等。 2我国金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基本表现 2.1我国金融企业已承担的社会责任 近年来中国部分商业银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如下:农业银行:确立立足“三农”的价值观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建设银行:2007年正式《2006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建行三分之二的贷款投向了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投身公益事业,通过资助贫困大学生、援建希望小学、向灾区捐款等方式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中国银行: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银行合作伙伴,向公益事业和灾区、贫困地区进行捐赠;兴业银行:2008年7月,公告称,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申请加入赤道原则的议案,成为首家公开表态将申请加入赤道原则的中资银行。 2.2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2.2.1尚未建立明确、统一的社会责任目标和相关年度报告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几乎没有一家银行在企业目标管理中明确制定社会责任发展规划,并逐年对外公布社会责任年度报告。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层面上大都对社会责任问题没有清晰、准确的定位,重视力度远远不够。 2.2.2贷款投向盲目,只顾追求银行自身利润的最大化 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在发放信贷时忽视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如违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支持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发展,忽视信贷投放的“乘积效应”及其对整个社会安全可能带来的严重风险后果,盲目投放信贷资金,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协调发展等。 2.2.3支持慈善事业力度远远不够 2006年我国慈善企业排行榜前50名慈善企业中,其中排名靠前的汇丰银行是外资银行,偏后的国家开发银行是政策性银行,四大国有银行榜上无名。而在我国企业500强中,仅四大国有银行就占据前13名的三分之一强。我国商业银行仅在支持慈善事业一方面的表现,就与其自身实力极不相称。 3结语 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在社会责任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在现阶段强化银行企业社会责任就显得意义格外重大。而商业银行社会责任的履行,需要银行、政府、司法机关及全社会的内外合力才能实现。法律制度是确保商业银行承担法定社会责任的根本保障;政府运用经济的、行政的、舆论的手段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做出应有的贡献;实施国家社会责任战略,制定具体可行的国家社会责任标准;建立合理的董事会结构,有效监督商业银行运行,确保决策顾及更加广泛的相关利益者的根本利益;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强化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观。 概而言之,我国商业银行还需认真学习国外优秀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义务的成功经验,积极树立社会责任价值观,从而实现企业自身的长期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的建议论文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完成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重视。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针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现状的缺失,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法律规制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之外,所承担的维护国家、社会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责任。主要包括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对资源环境的维护和治理以及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的顺利实施等责任。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是经济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因子,决定了企业并不是孤立生存和发展的个体,而是与周围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紧密联系的有机体,因此在整个经济活动运作的环节中都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企业作为市场经济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强化社会责任的履行,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二、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企业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不仅能够维护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良好运行,同时也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走向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履行社会责任可以帮助企业树立形象,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增强知名度,从而带来强大的竞争力。因此,充分考虑企业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和承担能力的前提下,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广大的消费者提供能够放心使用的合格产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应有的福利,促进社会的稳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支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企业自身形象,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健康运行;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在国际市场建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国际竞争力;保护环境,节约资源,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等。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市场和技术给予了企业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企业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应该为社会完成的职责,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有力武器。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 由于许多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为最求利益最大化,只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导致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缺失,主要表现为:假冒产品充斥市场,劣质产品造成消费者财产和人身权利受损的事件频繁发生;只顾短期利益,消费者得不到应有的售后服务和产品保障;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不利于可持续发展事业的进行等。 基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我们应该认清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正视企业社会责任严重缺失的事实,加大力度改变这一情况。 四、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现状 由于企业的最大目标是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不能使企业立刻得到物质上的回报,甚至存在短期内与企业最求营利的目标相矛盾的表象,使得企业很难积极主动的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需要从法律层面上加以规制。 我国《公司法》第五条中设有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但只是一带而过,过于抽象的概念原则,很难被实际应用,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在《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单行法中,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法律条文都零散而模糊,尚未形成系统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体系,并且缺乏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机制。公司法中所规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属于法律责任,可以依靠法律的强制力强制履行,而一些道德层面上的社会责任,例如积极参加公益事业、在国际市场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等,只能寄望企业自愿的履行,这就需要政策和法律通过激励来改善。 五、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规制 5.1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体系。《公司法》中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仅仅是企业的法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将《公司法》第五条的规定发展为具体的、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条款,并通过与其他部门法相结合,使其在社会实践中得以落实,具有实践价值和效率性,是目前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首先要对现行法律体系中与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制问题有关的条文进行归纳、总结和梳理,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目的为指导,从立法、司法、执法等多个层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将散见与个法律法规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规则,应用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理论重新整合,从不同的视角全方位的建立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法律机制。 5.2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激励机制。企业社会责任中法律责任的部分可以利用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针对道德责任的部分,则需要采取政府引导、法律保障、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与企业自身规范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地方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自觉自愿的履行道德层面的社会责任。例如从市场准入、财政税收、市场管理、科技引导等方面,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实行产业政策优惠等。 5.3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监督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文化,将企业社会责任渗透到企业文化中,使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内部自觉的监督。同时依靠国家政策,强化政府各职能部门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监督,对监管不力的政府机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公开监督制度,依靠社会和舆论监督。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内容论文 摘要:伴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针对公司社会责任的产生,以及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意义等角度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社会责任;企业;内容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含义 公司社会责任从类型上可划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三大类型。公司的社会责任应当包括对职工(雇员)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对环境、社区和慈善事业的责任。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体现了正义的要求,有助于树立正确的效率观,有助于实现全球性的资源秩序。 2008年新年伊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了今年第一号文件《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举措不仅在国内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领导人将这一举措视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取得重大进步的标志。该意见规定了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范围,可以为其他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意见规定的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有: 1.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2.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3.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4.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5.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6.保障生产安全。7.维护职工合法权益。8.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二、公司社会责任在我国的现状 我国作为一个正在建立完善市场机制的发展中国家,注重的是公司的经济效益,因此学者们更加关注的是国外那些有利于公司如何盈利的制度设计,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公司侵害利益相关者合法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公司社会责任理念在中国的引进与完善已经成为历史的必然,因此在我国提出公司社会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但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过渡,使得我国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着以下几种偏差:第一是企业办社会:这是一个曾困扰我国国企改革的一个大问题,它成为长期以来背在企业身上的一个沉重包袱。在计划经济下,没有真正意义的公司,有的是社会功能齐备的企业。企业与政府职能错位,这是政府社会保障服务功能不健全的必然结果。这也是很多人对公司社会责任抱有天然警惕的根源所在,但是,“企业办社会”和公司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是真正的社会责任无人承担。伴随着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国的市场体系逐步建立。但同时,由于企业公民意识淡漠,加之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配套,使得经济坏的外部性也随着充分显现,侵吞资产、销售劣质商品、损害职工利益、污染破坏环境等逃避社会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三是公司社会责任的困惑: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也易产生歧义。它作为企业追求一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的义务,在一些地方,却可能成了无法律约束的“强制性负担”,领导出面,要求企业赞助某项公益事业,地方要求必须安置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小企业在初创阶段,不切实际地要求它们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的责任成本超出了企业现阶段的承载能力,将压垮这些小企业。 另外,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来源于公司强大的经济力量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所以,通常论及公司的社会责任时,意指已积蓄相当多财富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营利性团体。所以,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应集中指是大型的股份公司。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公司,由于其社会影响力不是很大,不太可能对社会上其他群体的利益造成太大的影响。 三、在我国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的意义 1.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应简单地把公司看成是“股东们的联合体”而应是物质资本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以及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无论在理念还是现实上,股份公司都是股东利益、公司债权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各种利益的错综物。因此,适当地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不仅不会增加公司的负担,导致公司的低效益,还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更加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2.预防公司滥用经济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是对全社会经济资源予以配置的最为重要的市场主体,绝非合伙、自然人独资企业所能比拟的。从整个世界的发展来看,公司的经济力量只会越来越强,社会财富越来越向公司集中。据统计单世界500强的财富就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而且一些跨国公司的实力就可以和一些小国的实力相提并论。因此公司对社会的影响也只会日益增大,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就可以预防公司的经济力量被人为地滥用来损害社会利益。 3.有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因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加上市场经济下公司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利益相关者单凭自身微薄分散的力量无法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相抗衡,因此公司往往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择手段去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而且在中国消费者买假货、债权人拿不回自己的债款的事情经常会见之于报端。所以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完善公司立法,规制公司行为便显得特别重要。 四、企业社会责任如何体现 在“5·12”之前,汶川只是巴蜀大地一个鲜为人知的县。当突如其来的里氏8.0级地震来临时,汶川则成了世界人民关注的焦点。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国内外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慷慨地捐款捐物。何等的骨肉情深! 大灾面前,凝聚了13亿人民团结的力量;大灾面前,丰富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宝库;大灾面前,13万人民子弟兵舍身忘死地解救受灾人民群众的故事,将薪火相传,并且成为永不倒的精神旗幡,它告诉世界人民,中国将坚强写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中国这一东方巨龙永远地翱翔在宇宙间。在5.12四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国企业没有失语,没有退缩,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受灾地区的人们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这充分表现了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 总之,企业在社会中所起到的责任,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一种社会的必须趋势,至此可使社会更加和谐,国家更加繁荣。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利益相关者思想落实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组织利益相关者:定义与分类;组织利益相关者战略;结论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并没有一致公认的概念和定义、利益相关者的分类、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是多种多样的、管理者所感知的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程度,取决于这三个属性上的累积效应、组织利益相关者战略分类、对组织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和分类是有效的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前提、从组织在处理利益相关者问题时的行为特点来了解组织的利益相关者战略、组织利益相关者战略的决定因素、组织必须关注那些为组织提供其持久生存所需的重要资源的环境中的需求、益相关者理论已经成为西方管理学界和经济学界关注的话题之一等,具体请详见。 内容摘要: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我们理解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结构提供了依据。组织的利益相关者管理日益受到各国学术界及企业界的重视。本文首先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和分类做了回顾,然后对目前有关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模式进行了考察,最后对组织的利益相关者战略及其决定因素进行了总结。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战略决定因素 1组织利益相关者:定义与分类 (一)利益相关者的定义 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并没有一致公认的概念和定义。而Freeman(1984)和Clarkson(1994)的定义应该是目前公认的最具代表性的定义。Freeman(1984)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所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这一定义突破了早期从“是否影响企业生存”的角度来界定“谁是利益相关者”这一问题的局限性,同时也突破了股东利益至上的传统观点。Clarkson(1994)认为“利益相关者在企业中投入了一些物质资本、人力资本、金融资本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并由此而承担了某些形式的风险,或者说,他们因企业活动而承受风险”。在某种程度上,这一定义与企业是“一种治理和管理专业化投资的制度安排”(Blair,1995)的观点是有相通之处的。 (二)利益相关者的分类 Freeman(1984)把利益相关者定义为“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所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但是单纯的定义和概念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是较宽泛的。众多学者从不同的维度来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和界定。学者们之所以要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其意图在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和影响方式存在差异,谁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对利益相关者进行清晰的界定,是企业开展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基本前提。有研究表明,管理者会用不同的战略来应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并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Sharma,2000)。 Freeman(1984)在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时,考虑了三个不同的维度:所有权(ownership)、经济依赖性(economicdependence)和社会利益(socialinterest)。Frederick(1988)以是否与企业直接发生市场交易关系为标准,将利益相关者分为直接和间接利益相关者,其中直接利益相关者是与企业直接发生市场交易关系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企业员工、债权人、供应商等;间接利益相关者则是与企业发生非市场关系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各级政府、社会活动团体、媒体、公众等。与此类似,Charkham(1992)以与企业是否存在交易性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契约型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型利益相关者。 Clarkson(1994;1995)提出了两种有代表性的分类方法:根据相关群体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承担的风险种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自愿的利益相关者(VoluntaryStakeholders)和非自愿的利益相关者(InvoluntaryStakeholders);另根据相关群体与企业联系的紧密性,可以将利益相关者分为首要的利益相关者(PrimaryStakeholders)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SecondaryStakeholders)。 Mitchell(1997)从权力性、合法性、紧急性三个维度对利益相关者进行评分来划分利益相关者。管理者所感知的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程度,取决于这三个属性上的累积效应。通过感知到的重要程度对上述三个特性作出评分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可以被细分为以下三类:确定型利益相关者(definitivestakeholders),他们同时拥有对企业问题的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预期型利益相关者(expectantstakeholders),他们与企业保持较密切的联系,拥有上述三项属性中的两项。潜在型利益相关者(latentstakeholders),是指只拥有合法性、权力性、紧急性三项特性中一项的群体。 Wheeler(1998)将社会性维度引入到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中。他认为,有些利益相关者是有社会性的,即他们与企业的关系直接通过人的参与而形成;有些利益相关者却不具有社会性,即他们并不是通过“实际存在的具体人”和企业发生联系的,比如自然环境、人类后代、非人物种等。结合Clarkson提出的紧密性维度,Wheeler将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分为以下四种:首要的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他们与企业有直接的关系,并且有人的参加;次要的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他们通过社会性活动与企业形成间接联系;首要的非社会利益相关者,他们对企业有直接的影响,但不与具体的人发生联系;次要的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他们对企业有间接的影响,也不包括与人的联系。 从上述对利益相关者的分类方法来看,有的是建立在一些客观指标之上的,如Freeman(1984);Frederick(1988);Clarkson(1994;1995);Wheeler(1998)等人的分类。而Mitchell(1997)的分类是建立在主观指标之上的,由于这些指标的主观性,所以Buysse和Verbeke(2003)认为,在Mitchell的框架中,管理者的感知至关重要,因为管理者最终决定了利益相关者的重要程度,而这种感知又受管理者价值观的影响。 2组织利益相关者战略 (一)组织利益相关者战略分类 对组织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识别和分类是有效的利益相关者管理的前提。一些学者强调组织与主要利益相关者群体的高度相互依赖性(如,Donaldson和Preston,1995;Freeman,1984)。例如,Clarkson认为,没有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持续性参与,组织很难持久生存。因此,组织会采用一定的利益相关者战略来应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群体,这些方式包括前摄性战略、顺从战略、防御战略及反抗战略(Caroll,1979;Clarkson,1988,1991,1995;Wartick和Cochran,1985)。例如,Carroll(1979)提出,组织会运用前述方式来应对他们的经济、法律、伦理及自由裁量的责任。Wartick和Cochran(1985)用反抗、防御、顺从及前摄等术语来描述组织面对社会责任的企业战略。Clarkson(1991,1995)提出了RDAP等级来度量反抗战略、防御战略、顺从战略以及前摄性战略,并成功运用该等级来描述组织在应对利益相关者时所采用的战略。 具体来说,一方面,可以从组织在处理利益相关者问题时的行为特点来了解组织的利益相关者战略。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Caroll,1979;Clarkson,1991;Wartick和Cochran,1985),前摄性战略包括对利益相关者问题的诸多关注,如预测并主动关注特定利益,或者在行业中发挥领导作用。相对于前摄性战略,顺从战略在处理利益相关者问题时缺少主动性。防御战略则在处理利益相关者问题时,仅仅满足法律最低限度的要求。反抗战略包括,在面对利益相关者问题时,消极对抗或完全忽视利益相关者。另一方面,可以从组织在面对社会责任(如环境责任)时所持的态度和立场,来考察组织的利益相关者战略。Clarkson(1995)作出了具体分析,对于前摄性战略,其对责任所持的立场或策略就是主动预测责任,对于顺从战略,其所持的立场或策略就是接受责任,对于防御战略,其采取的立场态度或策略就是承认责任却抵制它,对于反抗战略,其采取的立场态度或策略就是否定责任。例如,DigitalEquipmentCorporation在处理与供应商的关系时所运用的战略就是一个对利益相关者采用前摄性战略的典型。DG公司把供应商纳入到他们的产品开发团队(Bleakley,1995)。HP公司也运用类似的方法处理与供应商的关系(Burt,1989)。Xerox与供应商分享计划并把他们纳入自己的设计部门(Burt,1989)。前摄性战略包含着强化与特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顺从战略虽然接受责任,但是与此同时,为了争取他人的让步而讨价还价。防御战略包括反对做超出法律最低限度要求的事情。 (二)组织利益相关者战略的决定因素 虽然防御战略及反抗战略与前两种战略(前摄性战略、顺从战略)相比,利益相关者的满意度要小,但不论组织采用何种利益相关者战略,组织似乎都是出于某种合理的理由。许多学者对组织的利益相关者战略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从资源依赖理论的角度来解释组织的利益相关者战略。 资源依赖理论指出,组织必须关注那些为组织提供其持久生存所需的重要资源的环境中的需求,组织应该更多地关注其环境中控制着关键资源的其他组织和群体的需求,并做出响应。把这个理论扩展到利益相关者中来,意味着组织必须更多地审视并关注控制着组织持续生存所需的关键资源的那些利益相关者群体的利益和要求(Agle,Mitchell,1999)。企业对利益相关者在资源上的依赖,就转化为利益相关者(群体)的权利性(Power)(Mitchell,1997),并赋予了利益相关者相对于企业的一种地位优势(Frooman,1999)。权利常常表现为组织对利益相关者依赖程度的函数,一般而言,组织依赖程度越高,利益相关者就越强势,其权利也就越大(Frooman,1999)。Agle(1999)通过运用美国80家大公司的CEO提供的数据的分析,发现高层管理者给予利益相关者的优先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那些利益相关者所表现出来的权利性大小的影响。 很明显,以时间和金钱来衡量,组织的资源是有限的,组织不可能在所有的时间对所有的利益相关者给予前摄性的关注。有关资源依赖的理论研究表明,组织会对那些控制着组织所需的关键资源的利益相关者会给予更多的重视。而组织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重视程度上的不同,会通过其在应对利益相关者所采行的不同战略(即反抗、防御、顺从、前摄)表现出来。当单独考虑前摄性战略、顺从战略、防御战略及反抗战略时,前摄性战略所需的资源是最多的(管理重心与财务支持),而反抗战略所需甚少。例如,关乎雇员报酬的前摄性行为,如支付奖励工资或提供股票期权或利润分成,与防御战略(仅按法律的最低要求行事)相比,如仅仅保障薪酬的支付与提供必需的福利,有可能需要更多的资源支持。同样,投资于员工培训与职业发展的前摄性行动,与反抗战略相比(推卸职业培训与职业发展的责任),需运用更多的资源。 3结论 当前,利益相关者理论已经成为西方管理学界和经济学界关注的话题之一。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利益相关者的企业,包括股东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都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注入了一定的专用性资产,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因而都应该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利益相关者理论脱离了传统的“股东之上”的公司治理理论的束缚,为我们理解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结构提供了依据。 在国内,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特别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我国政府对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高度重视。然而,许多企业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企业社会责任却严重缺失。利益相关者理论及研究方法,为我们正确理解和落实企业的社会责任提供了帮助。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论文 摘要: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正在沿着“价格竞争—产品竞争—服务竞争—关系竞争”的轨迹演变。在关系竞争时代,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新增长点。为此,企业必须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实施社会责任战略,培育社会责任文化,优化社会责任关系,从而提升长期盈利能力,增强持续竞争优势。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竞争优势关系竞争 纵观企业竞争方式演变的轨迹,不难发现,竞争的焦点正不断从价格竞争向非价格竞争转移、从产品本身向产品以外延伸。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正逐渐成为企业竞争优势新的增长点,从而越来越受到理论界和企业界的关注和重视。 市场竞争主导方式的演变及趋势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也在沿着“价格竞争—产品竞争—服务竞争—关系竞争”的轨迹发生转移。 (一)价格竞争 价格竞争是依靠低廉的价格或灵活的定价与其他企业展开竞争,获取竞争优势。在早期的市场竞争中,生产力水平低,产品同质性强,消费者对产品价格关注,其个性化需求还未得到显现,因此,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集中在产品的价格上,价格竞争成为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然而,这是一种易为竞争对手所仿效的竞争方式;而且,太低的价格导致质量下降、顾客流失;随着消费者购买力的提升,其所关注的利益也不再局限于产品价格。因此,价格竞争逐渐为其他非价格竞争手段所取代。而今虽然灵活的价格策略仍然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且虽然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价格战还时有发生,但价格竞争已不再是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 (二)产品竞争 产品竞争是通过产品的差异化与其他企业进行竞争,获得竞争优势。随着生产力水平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竞争方式的转变首先体现为从同质产品的价格竞争转向产品差异化竞争。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产品差异化创新提供了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带来了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从而驱使企业不断在产品差异化方面进行创新。产品的差异化导致了市场的细分化,企业通过发现并占领一些细分市场,在满足顾客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获得了较单纯的价格竞争更大的利润空间。因而,这种以差异化为基础的产品竞争越来越受到更多企业的青睐,从而取代了价格竞争而一度成为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而且至今仍然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方式之一。 (三)服务竞争 服务竞争是通过向顾客提供产品以外的一系列附加服务而与其他企业进行竞争,获取竞争优势。随着产品差异化竞争的日趋激烈,“创新—仿效—创新”的循环周而复始,而且循环周期逐渐缩短。在巨大的竞争压力下,差异化创新必然从产品本身向产品以外延伸,服务竞争成为继产品竞争之后企业竞争的又一重要手段。根据顾客需求差异设计、提供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优质服务,成为现代企业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来源,服务竞争已取代了产品竞争而成为当前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 (四)关系竞争 关系竞争是通过与利益相关者建立和发展良好的关系,构建竞争优势。随着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和升级,产品及服务的差异化程度越来越小,一些企业开始从产品及服务以外寻求新的差异。通过与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关系,企业可以更好地获得顾客的信任和忠诚,可以增强企业及其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建立良好的产品形象和企业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可以建立有利的内外部竞争环境,而且可以减少交易成本,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通过建立良好的关系网,使得竞争不再是在企业之间进行,而是在网络之间进行,一个建立了更好的关系网的企业将比竞争对手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目前这一竞争方式已初现端倪,而且可以断定,它必将成为未来市场竞争的主导方式。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新增长点 从企业竞争方式的演变中可以看出,关系竞争将逐步成为市场竞争的主导形式,良好的关系网正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为此,企业越来越重视与利益相关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在此过程中,企业社会责任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OliverSheldon于1924年提出,其后,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争论一直不休,到20世纪90年代,众多学者和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趋于认同和支持。但目前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还没有统一的表述,国内学者比较认可的是卢代富的观点,即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也就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要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营利或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而应当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这些社会利益应该包括雇员利益、消费者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会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利益等内容。 尽管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必要性的争论至今还未停止,但通过分析国内外众多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获得商业上成功的实践可以看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的增长;品牌定位得到巩固;企业形象和影响力得到提升;吸引、激励和保留员工的能力得到提高;运营成本降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增大。企业社会责任在全球的实践证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利润的增长并不矛盾。 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可以转化为企业的竞争力:其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优化生存环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使其免受政府部门、公益团体、社会公众的谴责、惩罚与限制,使决策和经营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而且还可能因此受到政府的奖励享受优惠政策等。其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改善公众形象,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增强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度,吸引消费者,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广阔的市场。其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跨越国际壁垒。当前,在国际上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对一流企业“高标准、严要求”的公认指标。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将有助于企业获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减少社会责任运动的冲击,提升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其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吸引人才。经常参与到社会责任事业中的企业更具知名度,当然也就更易招聘到并留住优秀人才。其五,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提升财务业绩,因为有责任感的企业永远是投资者青睐的目标。 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竞争力的策略建议 众多理论研究和企业实践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竞争力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当前,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国企业要跟上国际社会发展的节奏,必须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及早做出应对策略。 (一)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必须提高对履行社会责任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充分认识到,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不仅是企业的义务,而且对企业竞争力具有潜在的和长期的影响,切不可把企业盈利与企业社会责任对立起来,忽视或故意逃避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要认识到企业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企业必须与社会环境系统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社会大系统是企业利益的来源,是企业的生长环境,企业需要从社会环境中汲取营养,同时也必须反哺社会,在推动社会进步、关心环境和生态、维护市场秩序、扶助弱势群体、参与社区发展、保障员工权益、解决就业等方面承担一定的义务,企业只有与社会形成和谐互动的关系,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要从社会整体的角度和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审视企业目标,不仅要考虑股东的利益,还必须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把社会责任主动纳入企业目标体系。要从关注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和增强持续竞争优势的角度看待企业社会责任,眼光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本身眼前的利益,还应该考虑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关系,以谋求长久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的永续发展。 (二)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 企业必须在综合分析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责任战略,通过社会责任战略管理活动,将履行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并转化为企业实实在在的竞争力。首先,要做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定位。能力和优势源自于对资源的有效利用,源自于区别于竞争对手的“差异化”。因此,企业必须根据自身所处的环境、内部资源及所关注的重点,进行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定位。其次,要制定并实施社会责任战略计划。通过调研,列出各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和需求,据此规划企业社会责任的远景和目标,制定短期和长期战略,根据战略制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再次,要做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实施效果的反馈和评价。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报告体系,加强战略执行过程的跟踪管理,用恰当的评价标准、科学的评价方法来衡量战略实施效果,如果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通过战略控制来进行适当调整。 (三)培育企业社会责任文化 要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竞争力,必须培育优秀的企业社会责任文化。为此,企业必须从自身长久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考虑本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提炼出适合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建设有特色的企业文化。要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切入点,将承担社会责任视为自身发展的一种内在需要,将社会责任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中,使其成为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为企业的一种主导价值观。要围绕企业社会责任这一优秀理念来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文化体系,指引、约束、激励企业的每一位员工将企业社会责任付诸实践,并形成为制度守则、贯穿于行为举止、养成为习惯风气、内化为精神信念、彰显为形象特色。 (四)优化企业社会责任关系 要有效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并将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企业必须加强与各利益相关者的沟通,妥善协调各方关系。要处理好与投资者的关系,在不损害其他相关者利益的前提下,保障投资者的收益权,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为投资者提供较高的回报;要处理好与内部员工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理解、尊重员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在不损害其他相关者利益的情况下努力实现员工自身价值的最大化;要处理好与消费者的关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需求,保护消费者权益;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经销商、竞争者的关系,合作共赢,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恪守商业道德,维护市场秩序;要处理好与社区、政府的关系,优化发展环境,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发展生产、促进就业、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建设与公益事业,关心弱势群体,关注慈善事业;要处理好与舆论媒体、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的关系,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全力打造、宣传企业社会责任形象,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竞争力。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营销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企业需要加深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手段和方法,以适应欧美国家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本文就培养企业社会责任营销力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当前,许多跨国公司将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手段,欧美等发达国家甚至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贸易壁垒,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必须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要把承担社会责任当作引入企业的价值理念,更要作为一种的新型营销方法和手段,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解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ocialAccountability8000,简称:SA8000)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兴管理标准体系,其以加强社会责任管理为名,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把人权问题与贸易结合起来,最后达到保护主义的目的。 SA8000标准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旨在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条件,最终达到公平,而体现工作条件。SA8000标准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工、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9个要素。 除以上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解外,全球范围内的社会责任准则还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生产守则”、WTO中的“社会条款”、联合国的“全球协议计划”等。在最新的2007年度责任排名中,前50位的基本上都是欧美国家的跨国公司,亚洲企业只有日本的松下、索尼、丰田、东芝和韩国SK电讯五家企业入围。我国企业需要关注世界范围的社会责任观念和做法,为中国企业融入全球经济、实现国际化经营提供无缝链接。 二、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符合营销理论的发展方向和道德标准 市场营销管理哲学的演变对人们来说并不陌生,简要可以归纳为六个阶段:一是生产观念;二是产品观念;三是推销观念;四是市场营销观念;五是客户观念;六是社会市场营销观念。目前市场营销领域发展很快,又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新的观点和理论,如绿色营销、文化营销、关系营销、服务营销、整合营销等,但这些新的观点和理论都要求企业统筹兼顾三方面的利益,即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的满足和社会利益,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站在自身角度上理解的社会利益。中国当前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往往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关,如偷税漏税、破坏环境、信用缺失、拖欠工资、矿难频发、重大食(药)品安全事故等,正是从反面说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这些企业也由此给消费者留下了难以消除的负面公众形象,也严重影响企业的整体营销和品牌形象。 古往今来,从西方到东方,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源远流长:古典时期,商人的社会和法律地位十分卑微,商人在强大的精神压力下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中世纪时期,盈利性活动被视为违背宗教教义,明确商人的目的就是要服务于公共利益;重商主义时期,商人的盈利活动被得到尊重和鼓励,但仍要求商人对社区、慈善事业履行社会义务;工业化时期,商人和企业的理念理解为股东利益本位绝对化,但由于企业的活动对地方社会经济活动影响巨大,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初步形成;1960年至今,企业的社会责任得到更大的强化,企业的经营者需要重视环境的保护、失业和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等问题,要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这就是现在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我国政府强调可持续发展,十七大更是将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也从一个高度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希望企业从纯粹盈利、追求规模发展到成为“企业公民”,企业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相应的社会利益。 三、企业社会责任营销顺应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需要 当前,经济全球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制造”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新任世界银行副行长林毅夫教授在德国声称,2030年,中国将超越美国和欧洲成为世界最大的经济市场,“中国、美国、欧洲、印度和日本将成为世界并行的5条巨龙。”并且指出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人口结构的变化、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资源紧缺和失利的环保是中国经济面临的几个巨大挑战。中国的崛起势必会加剧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事实也正是如此,在中国与美国,中国与欧盟的贸易谈判、特别是纺织品贸易的谈判过程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问题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由于中方缺少统一而权威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因此在这一方面备受指责和刁难。双方很难在一些与此有关的问题上达成共识,这成了影响谈判进程的一个重要问题。 欧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推行,对一直以简陋工作环境,低廉劳动力成本、甚至以牺牲劳动者健康和安全基本条件为代价,以换取低价竞争优势的中国企业而言无疑是致命打击。在近几年中国企业所得到的国际订单中明确注明生产加工企业应符合社会责任标准,并应定期接受外方的“验厂”要求。 以国内运动鞋加工企业为例,耐克、阿迪达斯、沃尔玛均有此项条款,并会不定期突然抽查,以验证合作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执行情况。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轻则罚款,重则取消合作项目,致使许多企业因之而失去欧美的国际订单。即使是在外贸加工历史悠久,富有国际经验的广东、福建等省的许多企业也备受此标准的困扰。 面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贸易壁垒,中国企业要做的不是以“中国国情”等理由作为借口,而是更要从深层次上理解“人本主义”、“社会利益”这些社会责任,更好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营销理念,把企业关注社会利益的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落到实处,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缩小我国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在这方面的差距。 四、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几点建议 1.充分认识我国企业与国际大企业社会责任营销方面的差距。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呼声的日益高涨,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营销管理的重大理论创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已成为国际大企业的潮流。一些先进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内容不仅涉及环境报告,而且内容涵盖其他社会问题,逐步发展成为了“环境、工业安全与卫生报告”、“企业公民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如社会责任履行领先的英国石油公司已有15年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历史,许多《财富》500强的企业也单独可持续发展报告。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制定了SA8000标准,作为全球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并且在欧美国家广泛推行。当前,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中国的一些先进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国际化:联想于2007年底了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表明要更加全面深入地履行对价值链伙伴、环境和社会的责任;阿里巴巴集团也交出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的首份社会责任报告,探讨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公民形象等热点话题;国家电网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南;除此以外,伊利的公益奥运、大众(中国)的奥运公关活动也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惟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这些中国企业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作为品牌营销的重要手段,但其深层次的意义却远非如此。 2.尽快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当前,世界500强中的大部分企业遵守的SA8000标准,这一全球首个企业社会责任认证体系,目前已在欧美一些国家强制推行。这类标准,不但规范了企业行为,也提升了企业形象,并成为缓解社会矛盾的润滑剂。另一方面,欧美等国家不断设置贸易壁垒,SA8000等社会责任认证正逐渐成为企业出口面临的新门槛。面对新的国际竞争形势,我国需要尽快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正如浙江全国人大代表、万事利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沈爱琴呼吁:“像打造ISO9000一样,打造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使中国企业真正负起责任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当然,在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行业之间有差异,依据各个行业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做到社会责任标准的本土化,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现实情况相结合。 3.要发挥政府部门的鼓励的指导作用。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中,政府应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鼓励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强与相关国际机构和跨国公司的联系和合作,引导新闻媒介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这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围绕和谐社会的建立正在做一些创造性工作,例如江苏常州,已经制定了地方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开始相应的评审工作,对于达标企业,地方政府给出企业3年内不仅可以在劳动、工商、安全生产等方面享受免检,在同等条件下还将优先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而且,还把企业贯彻执行常州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表现及评价结果作为评选市级“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劳动关系诚信企业”、“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模范职工之家”等各类奖项的必备条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鼓励和指导作用。2007年11月,国务院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这也标志中国已经开始追随全球大潮,将环境保护置于与经济增长同样重要的地位。 4.增强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内驱力。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和鼓励,而且需要企业认识到作为“企业公民”的角色,认识到自身社会责任与国际先进企业之间的差距。但真正促使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要让企业明白社会责任与企业营销关系,要让企业明白社会责任形象也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管理体系,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驱力所在。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其“经济人”的角色促使其必须追求利润,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但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不等同于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在企业追求利润的同时,还要追求企业品牌的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使企业由“经济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世界著名企业的发展史同样证明,一个有持续竞争力的企业,无一不关注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也由此赢得了消费者的忠诚和满意。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研究论文 [摘要]企业社会表现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或称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是近30年来国外企业管理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总结了国外有关该领域研究的三种不同观点以及六种不同的理论假设,并结合西方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发展,指出未来企业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企业社会表现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财务绩效 随着雪灾、地震的到来,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企业应如何在赢利与社会责任之间寻找平衡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如何、企业应如何分配资源再次摆在人们的面前。 “企业社会责任之父”Bowen于1953年出版了《企业人的社会责任》一书,标志着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发端。针对主流企业理论忽视社会责任、只强调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均认为社会责任影响财务绩效。尽管二者研究视角不同,但探讨的议题均是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道德行为如何影响企业的财富。 一、三种不同观点 关于二者之间的关系,Waddock和Graves(1997)[1]指出学术界存在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二者负相关。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导致竞争劣势,弗里德曼等新古典经济学家持此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二者之间不相关。第三种观点认为二者正相关,利益相关者理论持这种观点。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尽管任何时期都存在三种不同观点,但大多数研究支持二者之间正相关。 二、六种不同的理论假设 关于二者之间关系的影响方向,一种认为企业社会表现影响财务绩效,一种认为企业财务绩效影响社会表现,并有六种不同的理论假设。 1.社会表现影响财务绩效 对此有两个影响力最广的假说:一是社会影响假说(Thesocialimpacthypothesis),认为高社会表现会导致高财务绩效,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企业声誉,降低商业风险、获得监管机构更多的支持,吸引财政市场上更多的投资,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会增进财务绩效(Cornell Shapiro,1987)。还有一种是交易假说(Thetrade-offhypothesis),认为高社会责任表现会导致低财务绩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导致财务支出,从而降低盈利能力,尤其是当其他公司不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时,会导致它们处于竞争市场中的不利地位与处境。 2.企业财务绩效影响社会表现 支持这种观点的也有两个假说。可利用资金假说(availablefundshypothesis),也称闲置资源假说(theslackresourcehypothesis)认为企业社会表现取决于可供利用的财务资源,良好的财务绩效使企业能够在社会责任上投入更多的资金,从而导致高度的社会表现。相反,管理机会主义假说则指出高财务绩效将导致低社会表现,由于管理者追求个人目标的实现以及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当企业财务绩效良好时,企业经理人将减少对社会责任的投资以增加个人的短期收益。当财务绩效不佳时,管理者会通过参加一些突出的社会活动以抵消令人失望的结果或使之合理化(Preston O’Bannon1997)。 此外,一些研究指出二者之间是互协的(synergetic)。正相关互协假说(positivesynergy)强调良好品德的循环,高社会表现会导致高财务绩效(社会影响假说),高财务绩效反过来又会带来更佳的社会表现(可利用资金理论)。相反也可能存在恶性循环,即存在负相关互协。强调良好的管理制度,将致使企业在各方面包括财务与社会责任行为方面皆表现良好。 也有学者强调,在当今的高复杂性、高竞争性的商业环境下,企业应在商业领域和企业社会责任领域都开展活动以获取竞争优势,使利润最大化。 三、企业社会实践的发展及启示 随着学术界研究的不断开展,企业界的社会责任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在竞争越来越激烈、利益相关者对组织越来越重要时,一些企业还有投资者已经意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企业社会表现已经成为一种竞争策略。同时,西方国家于20世纪90年代开展了SA8000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实践,社会意识基金和社会责任投资(SRI)正成为美国社会主流的一个组成部分。 大量研究和社会实践都充分证明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关注利益相关者、提升企业社会表现,有助于企业获取竞争优势、增进企业财务绩效。这也势必成为未来企业经营的大趋势,正如JocelynHerridge所强调的未来行业领袖先前一定是坚定的CSR实践者。企业经营者应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同时政府相关机制如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也是刻不容缓。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理论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国际社会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及理论研究快速发展,在我国坚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深入分析和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SA8000国际标准 一、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念受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影响,外延非常广泛,内涵也越来越丰富,理论界争论了数十年,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越来越多的人推崇利益相关者理论下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除了要为股东追求利润外,也应该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和受影响于企业行为的各方的利益。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自上世纪二十年代兴起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和推广,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已是世界范围的共同趋向。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背景 1、国际社会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及理论研究的推动 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起,西方企业已逐渐认识到自身发展和社会的关系,开始了以捐赠的方式回馈社会,并逐步建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加深,使得企业传统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更加关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者权益和商业伦理,更多地承担对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责任。国际范围内的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也开始突破企业各自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形成了履行社会责任的全球契约。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全球社会责任标准——SA8000也于2001年正式在全球范围实施,虽然这只是一个自愿选择而非强制执行的社会责任标准,但它已经对全球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是一个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是社会各个阶层和睦相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人与自然协调的社会。其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承担尤其重要。企业作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部分,它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着上至政府、下至员工、消费者和社区的和谐发展。企业社会责任本质上是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强调在经营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注重企业活动中人的健康、安全和应该享有的权益,注重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而这些正是和谐社会所追求的目标。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比尔·福特说过:“一个好企业与一个伟大的企业是有区别的:一个好的企业能为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而一个伟大的企业不仅能为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还竭尽全力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3、建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的发展观不同于传统的发展观。传统的发展观偏重于物质财富的主张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简单地把经济主张等同于经济发展,忽视社会的全面进步,忽视人文的、资源的、环境的指标。传统发展观使人类经济奇迹发展,积累了大量物质财富,但也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频频出现,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和弥补的损失。科学的发展观要求人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兼顾与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新发展模式”或“新经济增长模式”,实现经济的“绿色清洁增长”,这是作为社会一分子的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4、跨国公司对中国出口加工业的社会责任要求 随着欧美等世界贸易大国越来越多地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增加进口,大量“血汗工厂”的事实被曝光。特别是1993年11月深圳致丽玩具厂火灾事故发生后,海外的劳工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对外资企业在中国违反劳工标准的行为进行了强烈批评,并成立了“玩具安全生产联合会”,以促使劳工标准在这些企业实施。一些劳工组织和跨国公司还针对中国的劳工问题,制定了专门的“工厂守则”要求中国的出口加工企业遵守。跨国公司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中国出口企业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特别是对常年单纯靠“低成本制胜”的中国企业而言,社会责任及其量化标准,已成为我们得以进入西方市场的新门槛。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1、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国际研究 (1)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当时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是通过企业主支配个人财富的方式来实现,而不以企业作为参与社会责任的主体。其主要原因是人们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持消极的态度,反映在法律层面上,就是对企业使用公司的资金参与社会责任的行为给予限制。 (2)20世纪30至80年代,国际上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是围绕“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这一命题展开的。企业社会责任古典观的支持者,代表了传统的企业理论观点,认为企业管理者只是受股东委托,惟股东利益是从,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其代表人物是经济学家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 与古典观对立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经济观,他们认为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第二位目标,而不是第一位目标。企业的第一位目标是保证自身的生存,支持“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之说。其代表人物包括安德鲁斯、罗宾斯、阿奇B.卡罗尔、格里芬等一大批经济与管理学家们。 (3)产生于1960年代,发展于1980年代以后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由多个相关利益者所构成的“契约联合体”。认为企业的出资不仅仅来自于股东,而且也来自于企业的雇员、供应商和债权人等。企业已不再是简单的实物资本的“集合物”,而是一种“治理与管理专业化投资的制度安排”,本质上是各种契约形式的集合。企业的风险不是由股东全部承担,其他的相关利益者也在承担着企业的风险。因此,企业的所有者不能仅仅局限于股东,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的所有人。 (4)21世纪以来基于SA8000标准所做的研究。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适合于企业实施的SA8000标准,它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其优秀内容是针对劳工的保护标准,并配套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 国际上对SA8000的研究主要是针对企业实施SA8000标准是否会引起长期利润减少,最典型的研究是2002年美国DePaul大学的CurtisC.Verschoor教授和ElizabethMurphy副教授进行的一项专门针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的研究。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最佳企业公民”的整体财务状况要远远优于标准普尔500强的其他企业,前者的平均得分要比后者的平均得分高出10个百分点。 实施SA8000标准对企业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所起作用的研究表明,相当一部分人会把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衡量企业是否合适的一把尺子,以及决定自己是否留任的标准。至少有一半的学生在发现自己的价值观与所供职的公司发生冲突时,他们会另谋高就。 2、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范围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定义方面和对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对象范围的界定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结果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应该向谁承担社会责任以及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实际中就有可能泛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使社会责任承担超出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造成企业负担过重,持续发展困难的局面。四、企业社会责任的国内研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经济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大体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最早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名的著作是1990年袁家方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从纳税、自然资源、能源、环保、消费者等几个方面分析企业社会责任。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初步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之一是杨瑞龙,他主要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利益相关者理论;另一代表人物是刘俊海,从法学的角度研究企业社会责任。 2000年以来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快速发展阶段,主要的研究成果有:卢代富的《企业社会择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谭深等的《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中国》;环境与发展研究所主编的《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陈宏辉的《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要求:理论与实证》等。 此外,2000年以来另一个研究热点是围绕SA8000标准展开的。学界对SA8000标准的认识,从企业社会自然成本效益研究起始,逐渐深入到企业道德层面、法律层面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丰富的领域,特别是沿海地区,对SA8000标准的研究一直处于前沿地位。我国对SA8000标准的研究主要是致力于SA8000标准本土化,首先,提出本土化过程中的立法支持,完善与SA8000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并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劳动法律关系调整的范畴,使公司的社会责任运作走上一条法制化的道路;其次,如何提高SA8000标准在我国的实际可操作性,认识到应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制定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和考评指标体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仅有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于2005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第一个《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志着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在引导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行业自律确立可持续发展模式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运动中,不仅企业和政府要有所作为,也应重视研究以行业协会、工会、消费者协会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在其中的作用,这些可以说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中缺乏的方面。 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考评指标体系的建设方面,目前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利于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量化考评。我国学界已经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探索工作,李立清、李燕凌著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一书中,结合SA8000标准设计了相关的考评指标、考评权重和分值对应,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以为建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考评指标体系起一定的引导作用。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营销论文 [论文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营销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企业需要加深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手段和方法,以适应欧美国家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本文就培养企业社会责任营销力提出了建议和思考。 当前,许多跨国公司将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的营销手段,欧美等发达国家甚至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贸易壁垒,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必须重视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要把承担社会责任当作引入企业的价值理念,更要作为一种的新型营销方法和手段,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解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SocialAccountability8000,简称:SA8000)是一种以保护劳动环境和条件、劳工权利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兴管理标准体系,其以加强社会责任管理为名,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把人权问题与贸易结合起来,最后达到保护主义的目的。 SA8000标准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旨在通过有道德的采购活动,改善全球工人的工作条件,最终达到公平,而体现工作条件。SA8000标准是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工、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9个要素。 除以上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理解外,全球范围内的社会责任准则还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生产守则”、WTO中的“社会条款”、联合国的“全球协议计划”等。在最新的2007年度责任排名中,前50位的基本上都是欧美国家的跨国公司,亚洲企业只有日本的松下、索尼、丰田、东芝和韩国SK电讯五家企业入围。我国企业需要关注世界范围的社会责任观念和做法,为中国企业融入全球经济、实现国际化经营提供无缝链接。 二、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符合营销理论的发展方向和道德标准 市场营销管理哲学的演变对人们来说并不陌生,简要可以归纳为六个阶段:一是生产观念;二是产品观念;三是推销观念;四是市场营销观念;五是客户观念;六是社会市场营销观念。目前市场营销领域发展很快,又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新的观点和理论,如绿色营销、文化营销、关系营销、服务营销、整合营销等,但这些新的观点和理论都要求企业统筹兼顾三方面的利益,即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的满足和社会利益,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站在自身角度上理解的社会利益。中国当前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往往与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关,如偷税漏税、破坏环境、信用缺失、拖欠工资、矿难频发、重大食(药)品安全事故等,正是从反面说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这些企业也由此给消费者留下了难以消除的负面公众形象,也严重影响企业的整体营销和品牌形象。 古往今来,从西方到东方,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源远流长:古典时期,商人的社会和法律地位十分卑微,商人在强大的精神压力下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中世纪时期,盈利性活动被视为违背宗教教义,明确商人的目的就是要服务于公共利益;重商主义时期,商人的盈利活动被得到尊重和鼓励,但仍要求商人对社区、慈善事业履行社会义务;工业化时期,商人和企业的理念理解为股东利益本位绝对化,但由于企业的活动对地方社会经济活动影响巨大,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初步形成;1960年至今,企业的社会责任得到更大的强化,企业的经营者需要重视环境的保护、失业和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等问题,要求企业履行经济责任、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这就是现在意义上的企业社会责任。我国政府强调可持续发展,十七大更是将科学发展观写进党章,也从一个高度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希望企业从纯粹盈利、追求规模发展到成为“企业公民”,企业要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相应的社会利益。 三、企业社会责任营销顺应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需要 当前,经济全球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制造”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新任世界银行副行长林毅夫教授在德国声称,2030年,中国将超越美国和欧洲成为世界最大的经济市场,“中国、美国、欧洲、印度和日本将成为世界并行的5条巨龙。”并且指出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人口结构的变化、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资源紧缺和失利的环保是中国经济面临的几个巨大挑战。中国的崛起势必会加剧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事实也正是如此,在中国与美国,中国与欧盟的贸易谈判、特别是纺织品贸易的谈判过程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问题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由于中方缺少统一而权威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因此在这一方面备受指责和刁难。双方很难在一些与此有关的问题上达成共识,这成了影响谈判进程的一个重要问题。 欧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推行,对一直以简陋工作环境,低廉劳动力成本、甚至以牺牲劳动者健康和安全基本条件为代价,以换取低价竞争优势的中国企业而言无疑是致命打击。在近几年中国企业所得到的国际订单中明确注明生产加工企业应符合社会责任标准,并应定期接受外方的“验厂”要求。 以国内运动鞋加工企业为例,耐克、阿迪达斯、沃尔玛均有此项条款,并会不定期突然抽查,以验证合作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执行情况。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轻则罚款,重则取消合作项目,致使许多企业因之而失去欧美的国际订单。即使是在外贸加工历史悠久,富有国际经验的广东、福建等省的许多企业也备受此标准的困扰。 面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贸易壁垒,中国企业要做的不是以“中国国情”等理由作为借口,而是更要从深层次上理解“人本主义”、“社会利益”这些社会责任,更好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营销理念,把企业关注社会利益的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落到实处,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相关的社会责任,缩小我国企业与国际先进企业在这方面的差距。四、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几点建议 1.充分认识我国企业与国际大企业社会责任营销方面的差距。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可持续发展呼声的日益高涨,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营销管理的重大理论创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已成为国际大企业的潮流。一些先进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内容不仅涉及环境报告,而且内容涵盖其他社会问题,逐步发展成为了“环境、工业安全与卫生报告”、“企业公民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如社会责任履行领先的英国石油公司已有15年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历史,许多《财富》500强的企业也单独可持续发展报告。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制定了SA8000标准,作为全球第一个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并且在欧美国家广泛推行。当前,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中国的一些先进企业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国际化:联想于2007年底了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表明要更加全面深入地履行对价值链伙伴、环境和社会的责任;阿里巴巴集团也交出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的首份社会责任报告,探讨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公民形象等热点话题;国家电网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南;除此以外,伊利的公益奥运、大众(中国)的奥运公关活动也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必须超越把利润作为惟一目标的传统理念,强调在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消费者、对环境、对社会的贡献。这些中国企业把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作为品牌营销的重要手段,但其深层次的意义却远非如此。 2.尽快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当前,世界500强中的大部分企业遵守的SA8000标准,这一全球首个企业社会责任认证体系,目前已在欧美一些国家强制推行。这类标准,不但规范了企业行为,也提升了企业形象,并成为缓解社会矛盾的润滑剂。另一方面,欧美等国家不断设置贸易壁垒,SA8000等社会责任认证正逐渐成为企业出口面临的新门槛。面对新的国际竞争形势,我国需要尽快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正如浙江全国人大代表、万事利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沈爱琴呼吁:“像打造ISO9000一样,打造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标准,使中国企业真正负起责任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当然,在制定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时候,要充分考虑行业之间有差异,依据各个行业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做到社会责任标准的本土化,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及现实情况相结合。 3.要发挥政府部门的鼓励的指导作用。在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中,政府应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鼓励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强与相关国际机构和跨国公司的联系和合作,引导新闻媒介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企业的社会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这方面,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围绕和谐社会的建立正在做一些创造性工作,例如江苏常州,已经制定了地方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开始相应的评审工作,对于达标企业,地方政府给出企业3年内不仅可以在劳动、工商、安全生产等方面享受免检,在同等条件下还将优先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而且,还把企业贯彻执行常州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表现及评价结果作为评选市级“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劳动关系诚信企业”、“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模范职工之家”等各类奖项的必备条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鼓励和指导作用。2007年11月,国务院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这也标志中国已经开始追随全球大潮,将环境保护置于与经济增长同样重要的地位。 4.增强企业社会责任营销的内驱力。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和鼓励,而且需要企业认识到作为“企业公民”的角色,认识到自身社会责任与国际先进企业之间的差距。但真正促使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要让企业明白社会责任与企业营销关系,要让企业明白社会责任形象也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管理体系,才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驱力所在。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其“经济人”的角色促使其必须追求利润,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但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不等同于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在企业追求利润的同时,还要追求企业品牌的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使企业由“经济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世界著名企业的发展史同样证明,一个有持续竞争力的企业,无一不关注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也由此赢得了消费者的忠诚和满意。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论文 摘要:企业社会表现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或称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的关系)是近30年来国外企业管理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总结了国外有关该领域研究的三种不同观点以及六种不同的理论假设,并结合西方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发展,指出未来企业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企业社会表现企业社会责任企业财务绩效 随着雪灾、地震的到来,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企业应如何在赢利与社会责任之间寻找平衡点、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如何、企业应如何分配资源再次摆在人们的面前。 “企业社会责任之父”Bowen于1953年出版了《企业人的社会责任》一书,标志着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发端。针对主流企业理论忽视社会责任、只强调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均认为社会责任影响财务绩效。尽管二者研究视角不同,但探讨的议题均是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道德行为如何影响企业的财富。 一、三种不同观点 关于二者之间的关系,Waddock和Graves(1997)[1]指出学术界存在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二者负相关。即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导致竞争劣势,弗里德曼等新古典经济学家持此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二者之间不相关。第三种观点认为二者正相关,利益相关者理论持这种观点。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尽管任何时期都存在三种不同观点,但大多数研究支持二者之间正相关。 二、六种不同的理论假设 关于二者之间关系的影响方向,一种认为企业社会表现影响财务绩效,一种认为企业财务绩效影响社会表现,并有六种不同的理论假设。 1.社会表现影响财务绩效 对此有两个影响力最广的假说:一是社会影响假说(Thesocialimpacthypothesis),认为高社会表现会导致高财务绩效,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企业声誉,降低商业风险、获得监管机构更多的支持,吸引财政市场上更多的投资,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会增进财务绩效(Cornell Shapiro,1987)。还有一种是交易假说(Thetrade-offhypothesis),认为高社会责任表现会导致低财务绩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导致财务支出,从而降低盈利能力,尤其是当其他公司不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时,会导致它们处于竞争市场中的不利地位与处境。 2.企业财务绩效影响社会表现 支持这种观点的也有两个假说。可利用资金假说(availablefundshypothesis),也称闲置资源假说(theslackresourcehypothesis)认为企业社会表现取决于可供利用的财务资源,良好的财务绩效使企业能够在社会责任上投入更多的资金,从而导致高度的社会表现。相反,管理机会主义假说则指出高财务绩效将导致低社会表现,由于管理者追求个人目标的实现以及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当企业财务绩效良好时,企业经理人将减少对社会责任的投资以增加个人的短期收益。当财务绩效不佳时,管理者会通过参加一些突出的社会活动以抵消令人失望的结果或使之合理化(Preston O’Bannon1997)。 此外,一些研究指出二者之间是互协的(synergetic)。正相关互协假说(positivesynergy)强调良好品德的循环,高社会表现会导致高财务绩效(社会影响假说),高财务绩效反过来又会带来更佳的社会表现(可利用资金理论)。相反也可能存在恶性循环,即存在负相关互协。强调良好的管理制度,将致使企业在各方面包括财务与社会责任行为方面皆表现良好。 也有学者强调,在当今的高复杂性、高竞争性的商业环境下,企业应在商业领域和企业社会责任领域都开展活动以获取竞争优势,使利润最大化。 三、企业社会实践的发展及启示 随着学术界研究的不断开展,企业界的社会责任意识也在不断提升。在竞争越来越激烈、利益相关者对组织越来越重要时,一些企业还有投资者已经意识到社会责任的重要性,企业社会表现已经成为一种竞争策略。同时,西方国家于20世纪90年代开展了SA8000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实践,社会意识基金和社会责任投资(SRI)正成为美国社会主流的一个组成部分。 大量研究和社会实践都充分证明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关注利益相关者、提升企业社会表现,有助于企业获取竞争优势、增进企业财务绩效。这也势必成为未来企业经营的大趋势,正如JocelynHerridge所强调的未来行业领袖先前一定是坚定的CSR实践者。企业经营者应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同时政府相关机制如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出台也是刻不容缓。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及管理论文 【摘要】最近两年,企业的社会责任被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文章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含义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的具体解释与分析,进一步剖析了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的正相关关系,并为推行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指出了相应的管理对策。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经济绩效;管理对策 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刚刚落下帷幕,本年度评选的标准是:责任、创新、影响力、推动力。今年把“责任”放在第一位,因为六中全会的优秀是“和谐社会”,“责任”既是对股东的责任,也是对员工的责任,还是对社会的责任,还是对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的责任,同时也是对人的道德要求。李嘉诚荣获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特别荣誉大奖毫无悬念,因为他将社会责任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度。李嘉诚以超人智慧创造了庞大的企业王国,他以个人财富创立基金会兼济天下。他宣布将再捐1/3财富,价值480亿元,不仅为华人企业家树起了梦想的旗帜,更为这个群体注入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血液。因此对企业家来说,不仅仅是做一个好企业,更多的是要承担一份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在不同时代的法律和道德环境中是不一样的,它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这一发展过程大体如下: 18世纪,企业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为社会提供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并遵循市场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能被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了。一些富有的企业家如果还能为社区提供捐助和做点慈善事业,则会受到颂扬。19世纪中后期,西方国家工业化完成,公司制日趋成熟。但面对工伤事故频繁,劳工缺少安全保障和生活保障等问题,遵守经营伦理,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工地位,就成了社会对企业的普遍要求。20世纪初期,公司的公共性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开始向“对外”和“对内”两个方向发展。对外,更强调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责任,强调企业为公共福利、慈善以及科学与教育进行捐助;对内,则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进一步强调了对全体股东负责。20世纪中后期,则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孕育和兴起。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企业社会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会责任包括含有社会利益内容的法定责任和含有社会利益内容的道德责任。法定的社会责任是指由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的对社会的责任。如果企业违反法定的社会责任,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道德的社会责任是指虽然没有法律的直接规定,但道德伦理要求企业承担的对社会的责任。由于法律规定不能包罗万象,面面俱到,道德的社会责任便成为法定的社会责任的必要补充,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整个企业的社会责任。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仅仅指企业根据伦理道德对社会承担的责任,也就是道德责任。但正如学者所言“公司社会责任概念,其本身,基本上虽是道德性的抽象观念,但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该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办法,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免不了终致落空成为一项口号而已。”因此有必要将这种道德责任法律化。另一种途径是将这种社会责任融进具体的制度设计中,例如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赋予职工参与决策、确立董事中心地位等。这一定义显示:(1)企业社会责任是多元化的,具体可分为以下六个主要方面。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如员工安全健康、培训等);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如质量、诚信等);企业对投资者的责任(如赚取利润、保证企业成长发展等);企业的政府责任(如纳税、履行政府经济政策等);企业社区责任(如社团和慈善捐赠等);企业对环境的责任(如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2)企业社会责任是更高层次的企业责任。(3)社会责任的承担与企业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有因果关系。判断企业是否承担了社会责任不能只根据“说”,必须根据其行为和后果下结论,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那些只喊漂亮口号而不落实行动的企业,很难让人相信其社会责任意识的真诚。 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公众期望。对企业的社会期望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急剧增长,公众支持企业在追求经济目标的同时也追求社会目标的主张,现在则更加坚定。(2)长期利润。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趋向于取得更稳固的长期利润,这是更好的社区关系和负责的行为,产生了更好的企业形象所带来的必然结果。(3)道德义务。一家企业能够并应该有良心,企业应该具有社会责任,因为负责的行为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4)公众形象。公司设法加强自身的公众形象已获得更多的顾客、更好的雇员、进入货币市场以及获得其他益处。由于公众认为社会目标是重要的,企业就能够通过追求社会目标来创造一个为大众喜欢的形象。(5)更好的氛围。企业的参与能解决许多社会难题,从而在企业中创造更好的生活质量和更令人向往的团体,这种氛围有利于吸引并留住雇员。(6)减少政府调节。政府调节增加了经济成本,限制了管理当局的决策灵活性。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可以期望减少政府调节。(7)责任与权力的平衡。企业在社会中拥有巨大的权力,这就要求有同等程度的责任来平衡它。当权力远大于责任时,这种不平衡会助长违背公众利益的不负责行为。(8)股东利益。从长期来看,社会责任将提高企业股票价格。股票市场将把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看作风险更小的和接受公众监督的公司,因此,他将使股票获得更高的价格——收益比率。(9)资源占有。企业拥有财政资源、技术专家和管理人才,它们有能力帮助需要援助的公共项目和慈善计划。(10)预防社会弊端的优越性。社会问题发展到一定时候必须处理。企业应该在问题变得更严重时,付出更大的代价去补救,以及分散管理当局实现产品和服务目标的经历之前,对它们采取措施。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 有观点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带来经营成本的增加,从而影响其经营业绩,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绩效是一种负相关的关系。在短期财务核算下,这一观点是成立的。但事实上,这只是企业短期财务绩效与社会责任的矛盾冲突,长远分析未必如此。企业的社会责任支出虽然增加当前的经营成本,但正是这些社会支付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利润回报。(1)提高企业融资吸引力。在全球媒体和消费者越来越关注劳工问题时,有效地实施社会责任管理有利于保护和提升公司品牌价值,避免公司品牌因劳工标准等问题受到损害。社会责任管理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企业社会声誉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2)提高人力资源的回报。人力资源状况对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全面而富有针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能够比仅仅依靠经营者个人的努力在提高企业绩效方面取得更好的效果。如沃尔玛公司将员工视为合伙人,于1971年实行了“利润共享”政策。这一政策促使员工们不折不扣地以管理层对待他们的态度来对待顾客。员工善待顾客,顾客感到满意从而经常光顾本店,这正是利润的真正源泉。(3)提高顾客的满意度。长期与一个供应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将比那些同时拥有很多供应商的企业具有更高的绩效水平。(4)获得政府政策支持。政府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企业对政府的责任主要集中于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依法纳税,如果企业对政府负责能为自己争取更好的政策促进企业发展,那么该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正相关。 此外,较好的社会声誉对于求职者也具有更大的亲和力,更容易得到劳动者的认同,它会直接影响到人才的流向。对于外向型企业来说,是消除贸易壁垒的利器。推行社会责任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及其商业伙伴更好地遵守法规,避免因社会责任管理不善而丢失国际订单。 四、我国企业推行社会责任管理的对策 根据我国当前实际情况,要实现良好的社会责任管理目标,必须采用系统的方法,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去,确保社会责任管理的落实。 (一)树立承担社会责任的观念 如果说以前,企业考虑环境因素少,人们更多把目光放在经济增长问题上,今后企业面临更多严厉的具有惩戒性质的劳动保护和环境的法律法规,管理部门将强化劳动保护立法以及制定强制标准等措施,迫使包括我国企业在追求生产效益的同时,把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两方面的内容考虑进去,促使处于单一原始积累尽快走向人本主义。亿利资源集团主导产业是治理沙漠,使点沙成金和社会效益互动提升,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扬。正如王文彪所说:治理沙漠我没有赚多少钱,但是我认为作为一个企业既是一个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资源的消耗者,这是亿利资源的历史使命。在治理沙漠起初是为了生存,后来是为了发展,但是更多却是造福当地百姓,改善区域环境。所以今后不管赚钱不赚钱,我们讲也就是要将治理工程进行到底。 (二)建立社会责任系统化管理 要从整个组织所有的业务范围出发,积极和系统地理解、管理及交流风险,从整个组织的目标出发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目前众多的企业仅仅停留在最低的管理层次,回避法律风险,极力逃避社会责任,甚至为节省成本而引起生产事故。 (三)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传播系统 可仿效国外企业制定并公布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借鉴国际上影响力大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要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改进企业工作环境与职工生活环境,改变本土企业“劳工权益保护不充分”的不良社会形象。 (四)贯彻实施SA8000标准 SA8000标准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欧美部分国家也开始强制性在我国出口企业中推行SA8000标准认证。SA8000标准能够引导广大企业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对于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给予更多关怀。 总之,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一个渴望基业常青企业的自我约束,也是企业获得社会承认的有效途径。当企业回报社会的时候正是自身获得立身之本的必要付出。我们呼吁中国企业从有序经营的伟大愿景出发,以创造阳光下的利润为追求,使之成为最受尊敬的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企业的社会功能和形象的认识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业除了关心利润的最大化,还要承担某些道德方面的社会责任。近期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煤矿坍塌事件”,又给企业家们对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认识上了很好的一课。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CSR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企业的社会功能和形象的认识发生了巨大变化,企业经营者们已经开始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的重新定义,他们认为,企业作为在自由协议基础上组成的独立实体,它在具有法人资格的同时也具有“道德人格”;或者说企业除了关心利润的最大化,还要承担某些道德方面的社会责任。英国《经济学家》信息部(EconomistInteligenceUnit)近期的一份调查显示,550名美国高级管理人员中的74%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提高利润。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探讨。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企业社会责任(Cooperate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最早由OliverSheldon(1924)提出,他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其经营者曼泽企业内外各类人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内含有道德因素。 维翰尼认为:企业社会指具有的那种超出其业主或者股东狭隘责任观念之外的替整个社会所应承担的责任。 霍华德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商人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向有关政府靠拢、做出相应决策、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的义务。 McGuire(1963)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仅有经济性及法律性责任,还应对社会尽一些其他的责任。 综上所述,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争取自身生存发展的过程中,面对社会的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利益,所应该履行的义务。企业不仅要对自己的经营业绩负责,更要对国家、社会及消费者等群体利益负责,应把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的发展目标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首先,企业应该承担并履行好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石。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可以从效率和非效率两种视角去看。企业生存于技术和制度两种不同的环境之中,二者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也不尽相同。在技术环境的影响下,效率好的企业能获得较高的回报,并保持较好的可持续经营发展。因此,从技术环境出发的效率视角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综合包含了销售收入、净利润等经济指标,也就是企业的经济责任,这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最优秀、最基础的层面,没有经济责任作为基石,企业社会责任这个金字塔便只能是空中楼阁。 其次,企业在遵纪守法方面作出表率,遵守所有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法和劳动保护法。完成所有的合同义务,带头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承兑保修允诺。带动企业的雇员、企业所在的社区等共同遵纪守法,共建法治社会。 第三,伦理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期望,企业应努力使社会不遭受自己的运营活动、产品及服务的消极影响。加速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大力发展绿色企业,增大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为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定尽职尽责。 最后,是企业的慈善责任。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的最直接利益,也直接决定着社会安定与否,和谐与否。很多地方在发展社会事业上投资不足或无力投资,这就需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本,企业应充分发挥资本优势,为发展社会事业,为成为一个好的企业公民而对外捐助。支援社区教育、支持健康、人文关怀、文化与艺术、城市建设等项目的发展,帮助社区改善公共环境,自愿为社区工作。 三、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现状 中国主要有三种类型的企业,即国有企业、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和民营企业。南方周末对这三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并分别排出了前100位企业。通过对榜单的比较分析,发现三类上榜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存在一些巨大差异。 第一,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在环保方面更为规范,国有企业对环保重视不足,民营企业介于二者之间;第二,世界500强在华企业和民营企业都存在严重的产品安全和质量问题;第三,三类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都重视不够,民营企业最为突出;第四,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比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更多注重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捐赠;第五,国有企业对中国的税收和就业作出了重大贡献;第六,民营企业创新不足,国有企业积极创新。四、关于企业应承担社会责任的建议 1.提高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认识。2007年财富500强公司中CSR(CooperateSocialResponsibility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比例亦从一年前的52%上升到67%。为什么公司应当披露CSR信息?最基本原因在于利益相关者越来越关注于此。典型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社区团体、雇员、股东、政府部门和监管者、非政府组织(与社会或环境问题有关)、工会、客户、消费者、商业伙伴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是高级管理层的决策,也是共同协作的结果。良好的CSR信息披露可以让公司获益,糟糕的或是无效的报告则会构成风险;CSR报告有助于企业开拓市场、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CSR报告使得企业系统地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管理(如事故和伤害,各类废物总量和排放方式等)。CSR报告已不再是一个选择性的奢侈品。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都非常关注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好的报告(开放、坦诚、提供成功,以及失败的CSR信息)对生意会有帮助,而做得不好(如做成简单的公关策略的一部分)则会适得其反。 不可否认,企业对于CSR报告的态度仍有“知行不一”的地方,这从其CSR报告的驱动因素上就可以看出来。某商业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项目调查”就显示“驱动中国企业CSR报告的最优秀因素是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南方周末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在调研中也发现,CSR报告多由公司公共关系部门出具,主要用于对外宣传和平抚舆论,真正上升到战略监测、决策依据高度的则凤毛麟角;由于缺乏独立第三方审核机制,大部分企业都是报喜不报忧,真正的利益相关人群则反应平平,事实上并未起到预期的宣传效果。 2.正确看待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的关系。人们都认为社会责任行为会降低企业的经济绩效。责任对企业的社会绩效即企业的社会资本的积累和增加的意义是肯定的,但对经济效益的价值却容易引起争议。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我们对经济绩效的评价存在着方法方面的问题。人们一般用短期的财务绩效作为衡量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标尺,而社会责任对企业利润的冲击要许多年后才见效。斯蒂芬通过统计调查证明.在社会责任和经济绩效之间存在着某些正相关关系。履行社会责任为公司提供的利益.足以补偿其付出的成本。这些利益包括良好的企业形象,目标明确和更讲究奉献的员工队伍.政府更多的支持等等。正是如此。一个公司的社会责任行为明显降低了其长期的经济绩效。对现代中国企业来说,唤起社会责任的意识,建立起自觉的社会责任理念,并形成积极有效的社会责任的行为,是最为紧迫的事。 3.三类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上面应该有统一的认识与行动,因为社会责任是全社会的事情,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共同遵守,而不是有所偏重的去承担片面的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与公益责任论文 摘要:企业公益责任属于企业社会责任范畴之内的一个部分。本文分析了企业公益责任具有自愿性和内容差异性的特点,并讨论了企业会主动负担公益责任的内在逻辑。根据我国目前企业参与公益事业的现状,文章认为企业承担公益责任的水平具有提升的空间,并从改善机制的角度作了相应建议。 关键词:企业公益责任社会责任机制 一、企业社会责任与公益责任 传统经济学认为企业存在的价值只在于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而现代社会经济学提出企业应承担其社会责任。按照利益相关人理论解释:企业的生存依赖于与企业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因此企业对各种类型的利益相关者负有社会责任。Freeman(1984)将“利益相关人”定义为:“能影响组织行为、决策、政策、活动或目标的个人或团体,或者受组织行为、决策、政策、活动或目标影响的人或团体。”利益相关人具体包括: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竞争者、政府、当地社区、环境、及整个社会关系等。 利益相关人理论虽然清楚的解释了企业社会责任产生的原因(企业不是独立创造利润,而是依赖于利益相关人),但是其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是非常宽泛的,有必要分类认识。Carroll(1979)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四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公益责任。经济责任指企业必须进行经营活动,通过生产、销售、服务等创造财富,获得利润以获得市场生存;法律责任指企业必须遵守法律、制度的约束;伦理责任指企业在法律责任之外,要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对企业的期望;Carroll解释的公益责任是社会对企业“酌情而定的期望”,可以理解企业承担公益责任是一种量力而行的自发行为。本文探讨的公益责任即是企业按照自身意愿,主动承担超出外部的要求的社会责任。企业承担公益责任的主要行为是以慈善捐助、设立基金、义务工作等方式从事有利于大众的公益事业。 比较公益责任同其它的企业社会责任,其存在显著的差异特征: 1.公益责任是企业的主动意愿。企业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时都有来自外部的压力,“经济责任”本身是企业生存的基本条件,有来自市场压力;“法律责任”的压力来自政府监管的强制力;“伦理责任”的压力来自社会舆论、消费者选择等方面。而企业承担公益责任应属于一种主动意愿,来自外部的压力较小。 2.公益责任的内容不确定,具有差异性。公益事业是从整个社会角度帮扶弱势群体、改善社会福利,涉及教育、医疗、救灾、扶贫、环保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同其它的企业社会责任相比,公益责任的内容同企业自身的经营活动的关联性不大。应该说任何一项公益事业都不可能由单一的企业完成,也不可能对应为哪个具体企业的社会责任。在众多公益事业中,企业一般是根据自身的价值观,选择投入一些自己比较关注的社会公益事业。既使在同一项公益事业的投入中,企业选择的方式、投入的多少也是各自不同。因此,承担公益责任,一家企业可以选择为零,也可以是无穷大,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 二、企业负担公益责任的逻辑性 由于公益责任是自愿性和差异性的,那么“要不要承担公益责任,承担多少公益责任”便成为企业伦理思考的问题。Friedman认为企业承担额外的社会责任将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而这些成本又带来股东、消费者、供应商等利益的损失,既违背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又降低整体经济效率。国内学者张维迎也认为“在一个完美无缺的制度下追求利润就是企业担负的社会责任”。如果要划分一个企业基本社会责任的边界,公益责任显然可以不在其列。增加企业成本,不能产出利润,企业为什么还要选择负担公益责任呢?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具有层次的,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将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低层次的需求主要是生存的物质需要,高层次的需求是社会关系、尊重、自我实现等精神需要。从两个方面看,这个理论可以借鉴为企业行为的分析。第一,企业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家的个人决策,如果企业家个人的需求层次符合马斯洛的理论,那么企业行为应该具有相似性。第二,如果企业行为被理解为群体共同决策的行为,可以认为企业的需求是内部个体需求意愿的累加,同样也可以认为需求层次理论对企业适用。 借用马斯洛的理论分析,企业在已经建立稳定的盈利模式后,其对单一经济利润的需求将会有所减弱,而对获得社会尊重,社会地位,赢得社会权力的需求会有所增加。戴维斯(1960)认为:“商人的社会责任必须同他们的社会权力相称,对社会责任的回避将导致社会赋予权力的逐步丧失。”可见,自愿负担公益责任,正是企业满足社会尊重、社会地位、社会权力等高层需要的基本途径。 另外,企业负担公益责任能够提高公众形象,对企业品牌具有潜在的价值。受儒家思想中:“己立立人,己达达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等观点影响,社会价值观念中都认同强者承担更多责任的道理。一方面基本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应该普遍承担的,比如纳税、保护劳动者权益、诚信等。另一方面,各个企业发展程度不同,生存难易不同,在市场中所处的强弱地位也有差异,优秀企业自愿承担更多的公益责任更符合大众的道德伦理。优秀企业在资金、人力、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对公益活动也能发挥较好效率,不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影响,还可以改善公共关系。“现代公关之父”艾维·李就提出:“凡是有利公众的事,最终必将有利于企业和组织。”可见,投入公益对企业长远发展也是有利的。 三、企业承担公益责任的现状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产生了一批的优秀的企业,据《财富》杂志2008年的统计,进入世界500强的中国企业已经有26家(不含港台地区),而最新的中国500强企业的年营业都已达到70亿元以上。企业在经营上成功的同时承担公益责任的状况如何? 1.企业负担公益责任数量增加。根据2006年对企业作的抽样调查显示,83.7%的企业经营者认为本企业“积极参与社会、社区公益活动”,77.7%的受调查企业捐助了慈善事业,90%以上的企业在最近一年里不同程度参加了社会公益行动。这个数据显示大部分企业已经具有公益责任意识,并且已经有实际的行为。从内容上看,企业对承担公益责任内容的认同度不同,依次为“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救助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社区公益活动”、“捐助慈善事业”,这说明企业认识公益责任也是由身边向社会逐渐渗透的。不同类型和经营状况的企业,在进行社会捐赠上也存在差异,大型企业、上市企业、国有企业、盈利企业、处于成熟的企业捐赠相对较多。由此可以看出,企业性质对企业承担公益责任存在影响,而企业经营依然是企业的首要社会责任。 2.企业公益事业提升空间很大。虽然我国企业已经广泛地开始承担公益责任,但在整个社会的影响力和贡献还很小。《胡润2006中国慈善企业榜》共有50家上榜企业和基金,共捐赠41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家8000万。上榜企业平均将其年销售收入的0.15%用作了慈善事业,而根据胡润百富介绍,国外前十大企业将其年销售收入的0.5%捐献给公益事业。美国富裕阶层的企业和个人,每年通过各类基金会提供慈善公益捐助达6700多亿美元,亦即通过第三次分配的财富,占到了美国GDP的9%,而我国只占到0.1%。中国自古就有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的传统,在5.12汶川地震后,一个月内民政部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超过了290亿元,一些企业的捐赠额甚至接近企业一年的利润。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公益事业发展还有很大提升空间。3.企业对公益责任管理不成熟。目前,大部分企业的公益活动还属于临时性的,没有纳入计划性的管理,没有考虑到承担公益责任与公司的长远目标相结合,一些企业公益活动效率很低甚至适得其反。现代公益事业,已经成为一项企业、政府、非盈利组织、公众多方协作的系统性工作,企业必须学习掌握其中的运作方法。部分企业认为公益活动只要捐赠或赞助了财物就完成了,对于财物的去向、使用和管理情况并不了解。另外还有一些企业只关注公益活动的新闻效应,甚至出现承诺之后不作为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形象。 四、完善机制,提升企业公益责任 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更多的支持社会公益,这既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又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现实需要。提升企业公益责任,不仅仅是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意识提高的问题,而在于整个社会相应机制的完善,就此而言,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 1.社会对企业公益责任的激励机制。公益责任基本的特点是出于自愿,没有人会喜欢“被迫的捐款”,对于公益责任不能以法律、行政、舆论的压力来要求,而应该以激励的方式来引导鼓励。由于经济增长过程中的贫富差距拉大,在社会公众中有些潜在的“仇富”心态,认为企业有钱就应该多捐款,否则就是为富不仁。一些舆论也迎合公众的心态,对企业负面的报道比较多,比如:“我国企业99%没有参加过慈善捐款”“社会捐款70%来自港台地区,国内捐款仅占15%”等。不论这些数据是否准确,但是这样的批评反而造成了企业以及企业家不敢露富,更加不愿从事公益活动,制约了企业承担公益责任。心理行为学上认为赞美比批评更能改变行为,企业从事公益是就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同和美誉,只要强化激励,企业自然会做得更好。 企业公益投入,并不是越多越好,需要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相平衡。如果一个企业投入过多,必然会影响企业再生产,从而影响就业、税收和社会福利的增长。企业的公益责任不能是按照公益需要期望而增长的,必须保留企业自主决策的空间,社会应该鼓励更多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适度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而不是鞭笞少数企业捐赠数量。 税收鼓励政策是提升公益责任的重要激励机制。在美国,税收制度就是公益事业的重要推手,一方面美国的税收制度极为完善,逃税几乎是不可能;另一方面,政府对企业、个人的公益投入都予以免税和抵税,这样大大加强了企业个人参与公益的意愿。 2.建立有效的公益事业运作机制。完成公益事业根本上是社会的工作,但是由于企业具有财力、物力、人力等条件,我们希望企业负担部分的公益责任。公益事业产生的效果如何,是企业选择公益责任的重要考虑,只有整个社会建立有效的公益事业运作机制,企业的公益投入才能产生切实的成果。 在我国,公益事业基本上还是政府工作的延伸部分。从一定角度上看,这样做十分有效,可以借用到一些政府资源和行政手段,也有利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但另一方面,这种体制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企业和其它组织参与从事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一些发达国家公益事业运作比较成熟,其机制值得我们借鉴。非营利组织是一些国家公益事业的主要承担者,其受大企业或者大企业家的资助,从事众多社会公益事业,扮演着捐助方同受助者之间的桥梁作用。非营利组织在公益事业中优势在于,它与企业捐赠方的委托关系使得其更加关心企业在捐赠时的要求,另一方面,其专业的定位使其在公益工作中的效率比企业和政府更高。要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需要建立相应的立法、监督等管理机制。 3.建立企业自身的公益管理机制。伴随公益责任的提升,企业自身对公益事业的管理机制也必须完善。从宏观上看,企业公益意识源自企业对自身使命和社会关系的认识,负担公益责任关系到企业的公共关系,从而影响到企业的长期发展。对此波特提出过企业战略慈善行为的观点,按照这个观点企业要从企业战略的角度选择慈善项目,对负担公益责任要结合自身情况做长期计划性的安排。从微观上看,具体公益工作中要提高效率,达到预期的效果,也需要建立起管理机制。现代公益事业管理已经日趋繁琐复杂,包括筛选项目、筹集资金、制定方案、追踪效果等等环节。企业要利用公益活动树立企业形象,还需要对开展公益活动时对传播的范围、媒介的选择、受众的特点等等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概述论文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社会责任问题日益受到企业的关注。增强社会责任感不仅是社会发展对企业的要求,更是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和成功的优秀战略。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是每个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本文通过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应对策略。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企业社会责任最早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从理论层面讲,各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存在明显的差异,美国学者认为公司应该是既有社会服务功能也有盈利功能的经济组织,不仅工商活动要对社区承担责任,而且公司的经营者更要树立对员工、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并付诸于行动;欧洲学者主要从公司经营管理结构入手,注重劳动者的保护;而日本“扩大的社会性责任论”的学者甚至指出企业经营者“必须学会具有国民社会整体意识和远见”、“必须具有解决国民问题的气概,投入于根除社会积弊的行列”、“协助政府稳定通货膨胀,并致力于自我吸收成本上升部分”等。 从实践操作层面看,各大型跨国公司之间、跨国公司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各国际组织之间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标准不尽相同,甚至存在较大的差异。社会责任(SocialAccountabilityInternational,SAI)尤其强调保护劳工的权利,其颁布的SA8000对童工、强迫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报酬和管理系统9个方面的社会责任作出明确规定。《OECD跨国公司行为准则》(2000年修订版)规定,企业应以谋求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切实关注环境保护,鼓励竞争,反对垄断,抑制商业腐败等。联合国推行的《全球公约》(GlobalCompact),要求商业领袖在各自的影响范围内遵守、支持以及施行一套在人权、劳工标准、环境及反腐败方面的十项原则,得到了全球100多个主要国际组织和1000多个国家和地区组织的响应。 企业社会责任内容界定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颁布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引导企业健康发展。我国虽然在法律上少有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直接提法,但在劳动法、环保法等法律里却有间接规定。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取自身及其股东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出发,为其他利害关系人履行某方面的社会义务,股东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首要目标,但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进程中,企业也应对其他利害关系人承担适当的社会义务,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所在。 企业为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履行的社会义务主要包括:提供丰富、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广大消费者不同的需求,并维护消费者权益;重视对公司雇员劳动权的保护;同其他竞争者公平竞争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社区关系,促进社区发展;关心和赞助慈善事业;促进市场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具体而言,企业社会责任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企业对社会所造成影响的责任。企业在为社会生产某种产品或提供某项服务的同时,也在生产或提供一些社会所不需要的副产品,如噪音、高温、垃圾、有毒气体等。尽管这些副产品是不可避免的,但它们的确对社会产生了影响,污染了环境,恶化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企业理所当然地应对此承担责任。第二类是企业对社会自身问题的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困和失业、社会的不公平、失控的人口增长、吸毒和犯罪等正困扰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成为制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也必然会威胁到企业自身的发展。因此,企业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主要分支,不仅要创造经济价值,而且要创造社会价值,应同社会的其他组织一起设法解决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进一步履行其另一项社会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界定 企业社会责任包含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两重含义。道德责任是企业最基本的准则和规范,而企业的法律责任涉及范围广泛,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随着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企业越来越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活动的影响。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所有人依照法律享有权利的总称。一般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标识使用权。根据1970年生效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规定,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艺术家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人类在各个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科学发现、商标、服务标志以及一切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由于智力活动产生的权利。 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在信息革命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所有人可以通过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而获得收益。因此,决定企业实力的不再仅仅是资金和物资,而技术、设计等已经成为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之一。首先,传统产品(例如化工、肥料和药品)和新产品(例如电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含有更多的技术和创造,企业特别希望其产品中的知识产权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以便收回开发和研究的费用。其次,技术改进了产品,同时也使复制和模仿变得更加容易和便宜,假冒和盗版商品的泛滥,严重伤害了知识产权拥有人的权利。所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都必须遵从的原则,也是真正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直观体现。 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并保护知识产权的策略 注重企业文化建设,规范员工行为准则。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讲,让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让企业的每一项行为都符合法律的要求,让所有人都深刻认识到,违背企业社会责任,将会给企业、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这是企业社会责任得以真正实现的基础。而企业文化是企业的价值准则,是企业员工信念和凝聚力的体现。要想让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履行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企业文化是必不可少的重要途径。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对于一个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而言,通过自己的力量推动其他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共同进步,是其所追求的长远目标。当前,企业之间的竞争已从产品竞争进入到技术竞争。因此,企业要注重长期效益,重视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开展多种具有影响力的社会活动,增加研发投入,力求使企业研发、营销、服务、决策等各层次的人员增强知识产权意识,进一步推动企业、行业及社会的共同发展。 积极应对国际上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当今世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已经对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提出了严峻挑战,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不符合其标准,就可能被驱逐出国际市场,丧失了进行交易的资格。SA8000等相关社会责任标准已经成为新的贸易壁垒,积极应对,并将其作为企业自身建设的良好机遇和外部监督,从而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真正使企业融入国际制度建设的良性循环。 加快企业联盟建设。多年来,我国在DVD、电脑、汽车、数码相机等高科技含量的行业都存在优秀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而国外的高科技企业通常会至少将纯利润的50%再投入到新技术的开发研究上,并且,国外的企业有强大的横跨全球的市场平台。因此,国内的企业只有联合,共同制定体现行业特点的“中国标准”,才能不被国际大企业强大的市场力所吞并,才能增强社会责任感,更好地推广和保护自己的技术,避免自相消耗,推动企业自身的持续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技术的快速进步,一个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取决于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知识产权作为科学技术保护的主要法律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未来发展优秀竞争力的高低。我国企业一定要更加清楚地意识到,应该如何通过尊重、建设、宣传知识产权,从而实现作为企业所应具有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审计论文 [摘要]当前环境污染引发的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重视。环境保护是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而这一责任的实施,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措施,同时应从国家、社会以及企业本身三个层次实行环境审计。 [关键词]环境保护企业环境责任环境审计 一、环境问题引发的思考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保护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何在环境和发展之间求得平衡,既不能为发展而牺牲环境,也不能为环境放弃发展,已关系到我国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把环境问题与会计理论结合起来研究,即是现代环境危机所迫,也是会计信息与决策者之间关系狭隘而造成的沟通失误所迫。从中引出的问题,已不单纯是会计问题,更多意义上的是一种社会问题。在2006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闭幕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务院总理面对记者关于环境污染的提问时,公开表示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而且这个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果"十五"计划我们大多数的指标都基本完成了,但是环境指标并没有完成。为此,总理提到必须采取切实有利的措施,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可见,在当前的经济发展中,环境保护的重要和迫切性越来越被关注。如何在环境和发展之间求得平衡,既不能为发展而牺牲环境,也不能为环境放弃发展,已关系到我国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也可以说是我国现阶段各方利益"博弈"的一个优秀部位。环境保护应该是全社会共同的利益出发点,政府必须要有相关的政策、法律和措施,而在当前作为制造环境污染行为主体的企业也应该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了使环境保护在经济学和管理学的层面得到更好地实施,在实际工作中除了稳步推行环境会计外,还必须更有效地开展环境审计,从而更好地对企业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进行监管。 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 在当今这个提倡环保意识的年代,企业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中都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在我国学术界也有过相应的讨论,有学者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三大内容:第一,为政府提供税收,第二,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第三,为市场提供产品或服务。但有的学者指出在有关国际组织的权威文献中,企业纳税、提供就业和产品至多属于"遵纪守法"和履行"最低的义务标准"。根据联合国的观点,从原则上讲,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包括:"一个公司应该对其经营后果负完全责任,这包括直接影响,也包括间接的负面影响,……对企业社会责任更高的要求源于一些公司的外部负面影响。这些影响在很多领域都可能发生并且会涉及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群体。"简单地说,企业社会责任实际上是企业与社会之间的"社会契约",它通常包括人权、环境保护和劳工权利等内容,在社会上显示着"公司的公民形象"。环境污染作为经济学中典型的外部性问题,企业是难以推卸责任的。研究表明,环境的最大污染源来自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企业造成了环境污染,就应当承担起环境治理和恢复环境质量的责任--无论是道义的抑或是法律的环境责任。因此,环境保护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称之为环境责任。企业的环境责任是指企业在为股东追求最大化的利益的同时必须保护环境,促进生态环境的多样性以及破坏环境的时候承担的赔偿责任。履行环境责任企业应将环保理念和行动贯穿到其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首先从产品设计方面应考虑力求减少产品给消费者和环境带来的影响,在选择材料的过程中应专注于提高产品使用的能效,以及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减少制造产品所需要的能源,在生产制造环节,企业还必须考虑建立环境健康和安全系统,把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法律允许的范围。但是,企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集体,当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与其经济利益相冲突时,往往会对这些社会责任产生被动抵抗的局面,甚至想方设法地来逃避责任。因此,光靠企业自觉地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而没有相关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地支持,在现阶段根本是行不通的。即使是有了一定的法律、法规作保障,仍旧会出现很多企业不依法办事或者是钻足法律的空子。这说明企业的社会责任必须要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总理指出治理环境污染"要严格执法,依法保护环境,这是最关键的,也是最难的。依法关闭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依法追究那些制造污染,而给群众、给社会带来重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看,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向社会提供物质性产品或服务来获得利润。由于企业活动的目标是追求最大的利润,至于生产什么样的产品以及生产多少主要取决于它能从市场上得到利润的多少。但是,无论企业的性质如何不同,在它们的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要向自然界索取自然资源,并将其作为原材料投入生产活动中,同时排放出一定数量的污染物。企业的生产活动,特别是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极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了环境污染,企业就应该承担环境污染的治理责任。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情况进行客观的审计,是以整体或全社会的利益为基础,监督和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确定以至解除企业的环境责任,使其贴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健康稳定地发展。因此,评审企业的环境责任,既是一种社会的关注、政府的行为,也是企业寻求自身发展壮大的客观要求。 三、环境审计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协调 环境审计,也称为环境、健康和安全审计,是审计学科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开拓的一个审计新领域,是国家环境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部分。在我国,环境审计被定义为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依法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且揭示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管理。环境审计的主体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根据环境审计的定义可以将其定位:对于政府审计而言,环境审计应当作为绩效审计范围的扩大;对于内部审计而言,它是经营审计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民间审计而言,则表现为财务报表审计的发展趋势。 发达国家开展环境审计的实践经验表明,环境审计是控制和防范污染的有效管理措施之一。因此,建立一个完整的环境审计系统对于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有重要意义。由于环境问题存在于社会、经济及人们生活的所有环节之中,对于环境的审计应该体系在各个审计层面上,所以环境审计系统包括政府环境审计、内部环境审计和民间环境审计三个部分。 我国的政府环境审计包括生态(生活)建设审计和环境污染治理审计两个基本方面。主要内容表现为对各级政府环保资金的筹集、使用以及国家大型环保项目的审计和对政府的环保部门制订的环境规划和政策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依据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保护基础标准,审查政府环境规划和政策执行的结果和效果。审计机关以其超脱地位和特有的功能实施环境审计,对环境管理所发挥的重要促进和保障作用也是其他机构无法替代的。政府环境审计主要体现环境保护宏观层次方面的意义,主要对象是各级政府、国有金融机构环保信贷资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排污费、环境支出等,相对较少直接涉及到对整体企业的审计,但政府环境审计为其他两个层次的环境审计提供了基本的保障,具有统驭作用。 民间环境审计主要是针对企业的环境报告进行的对重点行业、企业所进行的环境审计,应主要由民间审计组织来完成,充分发挥其独立、客观、公正的作用,对上述企业环境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环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表达意见。其审计内容主要体现在环境资产确认与计量、审计环境成本费用支出审计以及环境效益审计。正如美国环保局就环境审计作过的如下定义中所阐述的那样:"环境审计就是由会计事务所或其他法定机构对适用于环境要求的有关业务经营及活动进行系统的,有证据的,定期的,客观的检查。"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的审计,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全面铺开。随着企业环境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开展对企业的环境责任报告审计将成为必然趋势。 企业内部的环境审计是对企业在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在生产经营过程的同时不破坏自然与社会环境方面的行为和成效的评价。它是国家环境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企业内部审计体系的重要内容。企业内部环境审计是对企业履行受托环境保护责任的监督与评价过程。企业环境责任的承担者应当是企业的管理当局,环境审计本身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内部审计。内部的环境审计包括环境法规执行审计和环境管理系统审计,企业若违反了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就会引起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实施环境法规执行审计,审计人员首先应了解与企业有关的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然后要了解企业以往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违反过环境法规,若有违反则结果如何,企业是否针对这些违反环境法规的情况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进行切实的改进。其次,规范化的环境管理系统可以减少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对环境的危害,使企业的环境成本降到最低,企业的环境管理系统在运行上是否经济、高效是环境审计的重点 由此可见,在环境审计的三个层面中,具有各自不同的地位和作用,相辅相成。在现阶段,国家必须加强环境审计的法规建设,逐步推进民间环境审计。但环境保护必须从基层做起,审计企业的环境审计、特别是以自律为出发点的内部环境审计是现代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内部需要设计一种监督与评价措施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对环境保护项目进行相应的管理,这就是企业内部的环境审计,它既属于国家环境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属于企业管理审计的内容。这也说明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从被动抗拒转变为主动接受,能更自觉地认识到保护环境对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从而实现了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审计地协调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论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对策论文 【摘要】最近两年,企业的社会责任被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文章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含义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的具体解释与分析,进一步剖析了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的正相关关系,并为推行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指出了相应的管理对策。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经济绩效;管理对策 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刚刚落下帷幕,本年度评选的标准是:责任、创新、影响力、推动力。今年把“责任”放在第一位,因为六中全会的优秀是“和谐社会”,“责任”既是对股东的责任,也是对员工的责任,还是对社会的责任,还是对自然资源、自然环境的责任,同时也是对人的道德要求。李嘉诚荣获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特别荣誉大奖毫无悬念,因为他将社会责任推向前所未有的高度。李嘉诚以超人智慧创造了庞大的企业王国,他以个人财富创立基金会兼济天下。他宣布将再捐1/3财富,价值480亿元,不仅为华人企业家树起了梦想的旗帜,更为这个群体注入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血液。因此对企业家来说,不仅仅是做一个好企业,更多的是要承担一份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在不同时代的法律和道德环境中是不一样的,它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这一发展过程大体如下: 18世纪,企业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为社会提供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并遵循市场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能被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了。一些富有的企业家如果还能为社区提供捐助和做点慈善事业,则会受到颂扬。19世纪中后期,西方国家工业化完成,公司制日趋成熟。但面对工伤事故频繁,劳工缺少安全保障和生活保障等问题,遵守经营伦理,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工地位,就成了社会对企业的普遍要求。20世纪初期,公司的公共性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开始向“对外”和“对内”两个方向发展。对外,更强调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责任,强调企业为公共福利、慈善以及科学与教育进行捐助;对内,则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进一步强调了对全体股东负责。20世纪中后期,则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孕育和兴起。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 企业社会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会责任包括含有社会利益内容的法定责任和含有社会利益内容的道德责任。法定的社会责任是指由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企业应当承担的对社会的责任。如果企业违反法定的社会责任,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道德的社会责任是指虽然没有法律的直接规定,但道德伦理要求企业承担的对社会的责任。由于法律规定不能包罗万象,面面俱到,道德的社会责任便成为法定的社会责任的必要补充,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整个企业的社会责任。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仅仅指企业根据伦理道德对社会承担的责任,也就是道德责任。但正如学者所言“公司社会责任概念,其本身,基本上虽是道德性的抽象观念,但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该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办法,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免不了终致落空成为一项口号而已。”因此有必要将这种道德责任法律化。另一种途径是将这种社会责任融进具体的制度设计中,例如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赋予职工参与决策、确立董事中心地位等。这一定义显示:(1)企业社会责任是多元化的,具体可分为以下六个主要方面。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如员工安全健康、培训等);企业对消费者的责任(如质量、诚信等);企业对投资者的责任(如赚取利润、保证企业成长发展等);企业的政府责任(如纳税、履行政府经济政策等);企业社区责任(如社团和慈善捐赠等);企业对环境的责任(如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等)。(2)企业社会责任是更高层次的企业责任。(3)社会责任的承担与企业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有因果关系。判断企业是否承担了社会责任不能只根据“说”,必须根据其行为和后果下结论,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那些只喊漂亮口号而不落实行动的企业,很难让人相信其社会责任意识的真诚。 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公众期望。对企业的社会期望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急剧增长,公众支持企业在追求经济目标的同时也追求社会目标的主张,现在则更加坚定。(2)长期利润。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趋向于取得更稳固的长期利润,这是更好的社区关系和负责的行为,产生了更好的企业形象所带来的必然结果。(3)道德义务。一家企业能够并应该有良心,企业应该具有社会责任,因为负责的行为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4)公众形象。公司设法加强自身的公众形象已获得更多的顾客、更好的雇员、进入货币市场以及获得其他益处。由于公众认为社会目标是重要的,企业就能够通过追求社会目标来创造一个为大众喜欢的形象。(5)更好的氛围。企业的参与能解决许多社会难题,从而在企业中创造更好的生活质量和更令人向往的团体,这种氛围有利于吸引并留住雇员。(6)减少政府调节。政府调节增加了经济成本,限制了管理当局的决策灵活性。通过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可以期望减少政府调节。(7)责任与权力的平衡。企业在社会中拥有巨大的权力,这就要求有同等程度的责任来平衡它。当权力远大于责任时,这种不平衡会助长违背公众利益的不负责行为。(8)股东利益。从长期来看,社会责任将提高企业股票价格。股票市场将把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看作风险更小的和接受公众监督的公司,因此,他将使股票获得更高的价格——收益比率。(9)资源占有。企业拥有财政资源、技术专家和管理人才,它们有能力帮助需要援助的公共项目和慈善计划。(10)预防社会弊端的优越性。社会问题发展到一定时候必须处理。企业应该在问题变得更严重时,付出更大的代价去补救,以及分散管理当局实现产品和服务目标的经历之前,对它们采取措施。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经济绩效 有观点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带来经营成本的增加,从而影响其经营业绩,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与绩效是一种负相关的关系。在短期财务核算下,这一观点是成立的。但事实上,这只是企业短期财务绩效与社会责任的矛盾冲突,长远分析未必如此。企业的社会责任支出虽然增加当前的经营成本,但正是这些社会支付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利润回报。(1)提高企业融资吸引力。在全球媒体和消费者越来越关注劳工问题时,有效地实施社会责任管理有利于保护和提升公司品牌价值,避免公司品牌因劳工标准等问题受到损害。社会责任管理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企业社会声誉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2)提高人力资源的回报。人力资源状况对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企业全面而富有针对性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能够比仅仅依靠经营者个人的努力在提高企业绩效方面取得更好的效果。如沃尔玛公司将员工视为合伙人,于1971年实行了“利润共享”政策。这一政策促使员工们不折不扣地以管理层对待他们的态度来对待顾客。员工善待顾客,顾客感到满意从而经常光顾本店,这正是利润的真正源泉。(3)提高顾客的满意度。长期与一个供应商保持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将比那些同时拥有很多供应商的企业具有更高的绩效水平。(4)获得政府政策支持。政府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担负着重要的角色,企业对政府的责任主要集中于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依法纳税,如果企业对政府负责能为自己争取更好的政策促进企业发展,那么该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正相关。 此外,较好的社会声誉对于求职者也具有更大的亲和力,更容易得到劳动者的认同,它会直接影响到人才的流向。对于外向型企业来说,是消除贸易壁垒的利器。推行社会责任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及其商业伙伴更好地遵守法规,避免因社会责任管理不善而丢失国际订单。 四、我国企业推行社会责任管理的对策 根据我国当前实际情况,要实现良好的社会责任管理目标,必须采用系统的方法,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去,确保社会责任管理的落实。 (一)树立承担社会责任的观念 如果说以前,企业考虑环境因素少,人们更多把目光放在经济增长问题上,今后企业面临更多严厉的具有惩戒性质的劳动保护和环境的法律法规,管理部门将强化劳动保护立法以及制定强制标准等措施,迫使包括我国企业在追求生产效益的同时,把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两方面的内容考虑进去,促使处于单一原始积累尽快走向人本主义。亿利资源集团主导产业是治理沙漠,使点沙成金和社会效益互动提升,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扬。正如王文彪所说:治理沙漠我没有赚多少钱,但是我认为作为一个企业既是一个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资源的消耗者,这是亿利资源的历史使命。在治理沙漠起初是为了生存,后来是为了发展,但是更多却是造福当地百姓,改善区域环境。所以今后不管赚钱不赚钱,我们讲也就是要将治理工程进行到底。 (二)建立社会责任系统化管理 要从整个组织所有的业务范围出发,积极和系统地理解、管理及交流风险,从整个组织的目标出发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目前众多的企业仅仅停留在最低的管理层次,回避法律风险,极力逃避社会责任,甚至为节省成本而引起生产事故。 (三)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传播系统 可仿效国外企业制定并公布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借鉴国际上影响力大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要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改进企业工作环境与职工生活环境,改变本土企业“劳工权益保护不充分”的不良社会形象。 (四)贯彻实施SA8000标准 SA8000标准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欧美部分国家也开始强制性在我国出口企业中推行SA8000标准认证。SA8000标准能够引导广大企业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对于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给予更多关怀。 总之,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一个渴望基业常青企业的自我约束,也是企业获得社会承认的有效途径。当企业回报社会的时候正是自身获得立身之本的必要付出。我们呼吁中国企业从有序经营的伟大愿景出发,以创造阳光下的利润为追求,使之成为最受尊敬的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