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7 17:51: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合同管理现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人文主义的被关注,企业劳动合同这方面也愈加受到重视,但是企业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也层出不穷,那么如何进行有效地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本文从这个角度出发,分析了目前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上出现的问题,对其深入地思考,对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现状;问题分析;思考对策
市场经济加剧了企业的竞争,加强了劳动合同的管理,这样劳动者的行为得以约束,企业的经营安全也能够得以保障,因而,建立和健全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是大部分企业都迫切需要完善的。
一、关于企业劳动合同的概述
第一: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双方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第二:签订企业劳动合同的双方都必须要达到签订的要求,例如,企业必须是遵纪守法的,按照法律设立的企业或者公司。劳动者也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年龄和能力都要达到任职岗位的要求,否则企业也不可能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三:一旦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任何一方都有自身的责任、都具备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总之,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关系的凭证,为后期的续订、更改和解除等提供了依据。
二、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现状
1.企业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不重视
企业因为对劳动合同管理的不够重视,吸取了不少教训。更何况,随着现代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公民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高了,例如:有些劳动过期了没有续签,甚至是已经构成实际的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这些情况就会带来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矛盾,而且其劳动合同的纠纷呈上升趋势,这让很多企业都吸取了教训。
2.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不健全
关于劳动合同的管理,大多数的企业都比较混乱,没有专门的职务和特岗来负责这一块,更没有劳动合同管理的专职人员来进行管理,一般来说,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兼职了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如果出现了问题,没有明确的负责人,更不会第一时间进行问题的解决。在企业的制度上,基本上也不涉及到劳动合同的管理,这样就会使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处于无序状态。
三、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思考
针对目前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本文从两点进行思考:第一是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准备是否充分;第二是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的方式方法是否与时俱进。
1.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
企业对于劳动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直接影响着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后续进行。例如: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的身体健康和心理素质的检测,检测报告的结果是否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等等。劳动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是非常关键的因素。
2.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的方法问题
一直以为企业的劳动合同都是人员在负责,甚至在现代企业中还有很多都在实施中,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人为管理模式的不足就愈加明显。人为管理说到底还是依靠管理人员,如果管理人员自身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的。因而,形成规范的有效的管理方式是非常有必要的。
四、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
1.设立劳动合同管理的特岗,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设立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特岗,必须把劳动合同管理与人力资源部分离出来,建立专门的管理体系。此外,加强管理者的职业技能的培训,重点学习所涉及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让管理人员熟记在心,遇到企业有关劳动合同的纠纷时,能够第一时间规避风险和解决问题,最小限度的减少企业的亏损,达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2.重视劳动合同管理,改善和健全管理模式
无论是企业自身意识到了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需要引起重视,还是受到过有关劳动合同纠纷的历史教训,总之,现代大小型企业都特别关注这一方面。重视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是必要条件,但仅仅是重视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与时俱进,改善和健全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的模式。首先是要知法懂法,对于任何有关企业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都不能忽视,尊法守法,依据法律法规来签订劳动合同。其次是合理地规避用人风险,避免劳动纠纷。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就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预测要签订合同的风险并有意识地进行规避,以免后期的不良影响。最后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在当今瞬息万变的信息时代,无论是劳动合同管理的制度还是模式,都要采用最新的科学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方法,进而改善和健全管理模式,更好地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
五、结语
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的稳步进行是企业能够飞速向前发展的基础,当然,企业的劳动合同在管理过程中肯定会有问题存在,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健全,从而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企业的发展也能够得以可持续进展。
参考文献
[1]吉文杰.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及争议规避[J].中国市场,2014.
[关键词] 供用电 合同 现状 改进措施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建立供用电关系的唯一的法律文书,及时、正确、合法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和实现依法治企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供。特别是公民依法维权的意识特别强,和供用电方面的法律诉讼案件近年来明显增加。及时、合法、合程和用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维护企业利益,化解经营风险,已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与用户双方权利与义务的法定的最集中体现,是供用双方联系的利益纽带,也是供电企业营销环节的管理纽带,因此,抓好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供用电合同的定义及特征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从性质上讲属于特种商品的买卖合同,是移转财产所有权合同的一种。合同法分则之所以将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作为单独的一类有名合同,主要是源于这类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概括起来,供电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一)合同一方主体是特定的。供电人是依法被授予供电营业资格的企业。
(二)合同标的是一种特殊商品――电力,虽然客观存在,但却看不见,摸不得,且具有危险性。
(三)供用电合同是一种持续供给合同。由于电力的供应与使用是连续的,因而合同的履行方式始终处于一种持续状态。
(四)供用电合同一般采用格式或半格式条款的形式订立。电力事业是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公用事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经济发展。电力这种特殊商品本身又具有网络性和自然垄断性。这就使电力企业对电能质量及电网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强制标准。为保证安全用电而按照技术标准和行业规程拟定的条款,用电人仅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而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供用电合同为诺成、双务、有偿合同。供用电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起生效,而不以电力的实际供应为合同的生效要件。
二、供用电合同签订现状
(一)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1.按照省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有效期为高压三年、低压五年,目前大部分高压合同已实现电子合同。但到期无法实现续签合同。约80%以上的低压供用电合同也已到期,需重签。
2.个别单位还有手工版的供用电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填写的规范性均无法满足省公司的最新要求。
3.个别省市重点工程,先送电再签订合同,即合同签订日期比送电日期晚。
(二)35千伏及以上专变供电客户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35千伏及以上专变客户用电量较大。在供用电合同签订方面,虽都有签订合同,但合同中仍存在较多问题。如线损计算不规范、产权分界不清楚、合同附件不全(调度协议等),上级部门在查110KV高压业扩档案时,资料很不完整,存接入系统批复替代供电方案,电业局没有按照供电方案格式答复客户。
(三)目前从事合同制作、审核人员情况
高低压合同由高低压用电检查人员签订,班长或所主任一级审核,所主任或分管领导二级审核(高压合同一般由分管领导审核、低压合同一般由营销所主任负责审核)。
二、供用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严重偏低,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不足
目前,高供高量和高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98%;低供低量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率为83%,扣除因客户用电变更合同需重签而未签、合同超期需重签而未签,以及合同内容和签订不规范需更换而未更换的合同外,基本符合省公司要求的合同签订率只有约35%。造成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严重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人员配备存在严重不足。目前用电检查人员严重短缺,现有用电检查人员数量不足按最新的《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试行)》定员的50%。
(二)客户用电变更信息传递不畅,供用电合同变更不及时
供用电合同中电气设备产权分界涉及客户的接电杆号,而目前凡涉及供电馈线的新建、改造等变更工作均由配电口负责,工作完成后有关的客户接电杆号变更信息无法及时传递到营销口,负责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的营销人员无法知晓供用电合同的有关配电信息变更,即使知道后也无法及时变更合同,导致供用电合同和现场实际情况的不一致。
(三)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原始资料不全,已签订的合同存在不少问题
根据职能划分,35千伏及以上供电客户的供电方案由发展策划部负责,分局负责供电方案答复客户,生技部负责组织审图、工程中间检查、竣工报验。营销部负责计量装表,参与确定供电方案、产权分界、计量设置。分局负责签订供用电合同及SG186流程;调度所负责签订电网调度协议。目前,厦门大部分110千伏供电客户的计量装置均安装在客户变电站侧。因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产权归属等均无法找到有关书面资料。除2户向客户收取110千伏线路损耗外,其它均未向客户收取线损,且110千伏供电馈线的投资及产权问题有关部门均说法不一,给确定是否向客户收取线损造成较大困难。另一方面,已签订的合同仍存在变更不及时、合同签订内容和现场实际不符、产权分界和维护责任不清等问题。
(四)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不高
1、供电方案不合理,产权分界难以界定
由于历史原因,供电分局的供电方案一般由供电方案专责、规划或配电专责负责初勘,供电方案重视电源部分的考虑,由配电口分管领导组织开会确定,营销人员未参与,即使参与话语权有限。用电检查在签订合同时,按照省公司常规产权分界规定签订合同,经常出现相互矛盾。在确定供电方案时一般未考虑和客户的产权分界问题,采用架空-电缆-架空混接,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供用电合同中有明确)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情况(没有和原有客户协商和书面约定),致使在供用电合同中难以界定清晰的产权分界点,另一方面也是一种侵犯原用电客户权益的一种行为的做法。
2、供电方案考虑不周,影响供用合同的正确签订
目前各供电分局对一些如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的客户 (一般客户业扩工程引起的供电线路及设备均由客户投资建设,原各供电分局对此均有相应的产权分界原则)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未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有关供用电合同内容上和客户达成书面协议,也未及时将有关信息及时传递给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而影响供用电合同的质量。
3、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人员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原手工版供用电合同中存在涂改、产权描述不清、内容和实际不一致等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人手紧,有的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合同续签时未到现场核实就依据旧合同签订,影响到供用电合同签订质量。
4、供用电合同内容不能满足要求,如低压客户中没有界定供电范围,居民背书合同中产权描述不清等问题,容易和客户发生法律纠纷。
(五)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
1、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管理系统中存在许多不合理的方面,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提高。一是杂项申请业务,要等到业扩流程归档后,客户服务信息系统中才能办理供用电合同。由于工程已完工,客户会找出种种借口不办和延迟和我局签订供用电合同,极大地增加了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工作量;二是在客户服务管理系统中新装、增容客户的供用电合同的在图纸审核合格后就自动生成,因此类客户数量较多。且许多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后就撤销业扩工程,大大增加了供用电合同签订时查找的工作量;三是对已通过系统制作过的合同,如需变更合同,系统无法实现在原有合同的基础进行修改,而必须重新制作,极大地影响到合同签订工作效率的提高;四是供用合同子系统中绘制供电一次接线图及产权分界示意图空间位置太小,无法画多台变压器客户一次主接线,且系统提供的画图软件,只能画较为简单的接线图,对多台变压器的一次主接线图只能采用位图的方式。
2、从事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新人员多,业务素质不能满足要求,工作熟练程度低,也是影响供用电合同签订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
(六)供用电合同的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个别地方没有出台统一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各供电分局在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上也存在差异,供用电合同丢失、配电设备产权分界标准不一致、以及需变更合同的范围不统一等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到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供用电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有计划、分步骤完成原有应签而未签的供用电合同
对到期的合同,由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专工,分月列出时间表,提前一个月通知到相关供电营业所和用电客户,对到期不续签供用电合同的客户,分别采取电话告知、手机短信、下发续签供用电合同通知书等相关措施,促使其按时签订供用
2、加强签订人员培训,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的质量
针对目前各分局从事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的实际情况,我部将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公司的上岗取证,同时在企划部的配合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能力。
3、参与供电方案的确定,健全供用电合同签订的原始资料
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用电申请,严格按省公司规定的业扩流程向各供电分局提出申请,按规定书面答复供电方案给客户。建议营销部和各供电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供电方案的会审,并就线路设备投资、产权分界、运行维护、计量设置及损耗收取、电源配置及保安容量等相关问题和客户签订协议,作为今后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依据。对现有的供用电合同的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客户,建议由生技部牵头,会同送电部、营销部、财经部、计划部和企管部法律人员和客户协商,就供电线路的产权分界和归属、运行维护责任、线损归属等和客户签订书面协议,作为重新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重新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客户的合同签订工作。1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方案应由各分局营销人员参与会审,供电方案要确保产权清晰。对供电线(设备)非客户投资或部分投资、正式供电但采用临时供电线路等非常规供电和有重要负荷的客户,在供电方案确定时,要和客户就配电设施投资、产权归属、设备损耗归属、运行维护、是否配置多电源等事关签订书面协议,作为以后签订供用电合同的依据。
4、对因供电方案不合理引起和客户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纳入配网改造计划予以解决
对采用从一个客户的进线柜(箱)后环网供电给另一客户,直接从产权属某一客户)的线路(变压器)上接线供电给另一客户等和客户配电设施产权难以界定的情况,建议由各分局负责进行统计,并纳入配网改造计划进行整改,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以实现和客户产权清晰,减少和客户有关产权的纠纷。
5、建立客户配电信息变更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为保证由于我局原因引起的客户接电杆号等供电电源变更的信息及时传递到各供电分局的营销部分,各供电分局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客户配电配电信息变更能及时传递到营销部门。各分局营销人员应及时对相关合同进行变更,以确保供用电合同内容和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6、严把客户业扩工程的送电关,确保在送电前完成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
为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的工作效率,各供电分局应加强和工程施工单位的协调,加强业扩工程的中间检查,要求所有新装(含增容和杂项)客户必须在送电前完成供用电合同的签订。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素质
针对目前各分局从事供用电合同签订的人员业务能力偏低的实际情况,我部将积极安排人员参加省公司的上岗取证,同时在企划部的配合下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供用电合同签订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供用电合同的分级审核及会签制度,明确各供电营业所合同修签人员的审核事项和责任,建立合同内部会签、流转分级审核责任,严把合同签约质量关,降低和杜绝合同修签错误和遗漏,提高合同修签的质量和效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的主体方与项目承包方之间所达成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协议,其是缔结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两者之间的一切权利及相应责任关系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及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合同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现状
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工程项目的这一特性就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相对于国外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我国仍存在着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意识缺失,在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中存在着不平等条款致使项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通过对多个项目进行调查后发现,建设工程合同中有很大一部分条款是由业主方制定的,同时由于建筑单位激烈的竞争压力从而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在制定、执行都存在着一定的较为偏向业主方。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文本的形式上一些建设项目为了回避业务未能采用国家标准的合同文本,通过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使用一些模糊的、笼统的文本条件来达到转嫁工程风险的目的。(2)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程度相对不足,违约现象较为严重。在一些工程项目中,业主方及工程项目承建方即使在签署了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后仍不认真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从而造成建设工程合同形同虚设,极大的影响了建筑行业的行业秩序。(3)即使在签署了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当合同违约时后仍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索赔压力。索赔是在合同签署方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是国家对手损失方的补偿,同时对于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或是承包方是一种依法包括自身权益、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现今对于建筑市场的管理较为混乱,致使当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或是承包方在利益受到损害时无法及时的对自身权益进行索赔,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工程项目承包方由于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不平等条件或是索赔意识淡薄等原因使得自身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4)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时一些单位由于自身资质或是企业等级不达标的情况下从而非法的冒用或是借用其他承包商资质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以此获得工程项目的承包资格,这一形式下签订的合同往往是无效合同,从而对业主方的权益造成极大的侵害。同时一些不法承包商专门通过租赁承包资质,通过收取租赁费以此获得不法收入,从而谋取暴利,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5)在一些工程项目中,有些承包商通过压低报价,在中标后将工程项目分包拆散将项目承包给一些资质不全的项目承包单位,从而使得工程项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6)在工程项目中一些项目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体系不重视、不管理,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管理机制不健全,从而致使建设工程合同随意签订,履约手续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和评估程序致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7)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和风险管控的措施,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寄希望于一些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这一依靠人治而非法治的方式会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混乱,使得一些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夹杂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从而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造成严重的干扰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容易存在一些漏洞,形成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管控机制会使得各种腐败现象较为严重。(8)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其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专业性的人才来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现今,从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人员很多是跨专业或是新进从业人员,专业的、有经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相对缺乏,从而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较为落后从而制约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2 如何更好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
2.1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严密性。建设工程合同是一项较为复杂、严密的体系,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管理过程中应明确合同的范围、合同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一个较为合理的合同框架体系,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应当对工程造价调整的依据、方法以及调整幅度和范围等进行明确的定义,避免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出现笼统的、模糊性的字词或条款。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中需要明确施工进度的控制,对于建设工程完成日期有着明确的标注,同时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界定,对于何时付款、达到工程进度多少时进行一定的款项拨付等。合同中还需要对违约情况的处理原则及方式进行细化,避免当发生纠纷时两者进行扯皮。
2.2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的交底。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需要采用标准合同文本,并对其中一些项目需要明确标注具体操作步骤,并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履约人员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运用合同合理合法的保护自身。
2.3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合同办事。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合同中各项条款所规定的进行执行,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办事,避免违约。当违约工作发生时需要对索赔资料进行详细的整理,对后期的索赔工作进行支持。
结语
现今建设业已经成为了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但是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仍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如何更好的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管理。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现状;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作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对保证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更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因此,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始终,任一阶段出现问题都可能出现严重的后果,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从合同的订制、签订、履行等各个阶段加强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一、公路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1)合同中对发包者和承包者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履行各自义务过程中,合同管理起到约束作用,它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让高速公路顺利进行。(2)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管理中的核心,是双方的行为准则,整个工程所有活动都要按照合同履行,在处理工程问题和纠纷时都要根据合同条款来解决。(3)合同对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工程规模及工程价格等内容都进行明确制定,因此,合同在整个工程活动中为双方经济活动提供有效、合法的依据。(4)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直接关系到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因此,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首先就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因此,要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就要对高速公路建设加强监督管理,让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得以保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加快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
二、公路合同管理的问题和现状
1、缺乏管理合同的专业人员
如今,社会经济快速的发展,竞争也在不断的加剧,建筑行业也同样如此。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建筑企业必须搞好管理工作。合同是建筑企业管理当中的重要部分,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也没有聘请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仅仅只是为了迎合其他的单位而随便的签订了合同,当施工出现问题的时候,就要采取措施,花费时间对其进行处理,这也提高了成本。因此,合同的管理非常重要。在很多的建筑企业中,普遍缺乏专业的管理人员,因此签订合同后非常容易出现违法条例,同时也增加了风险,这就无法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
2、管理不规范、不科学
因为高速公路建设的合同种类非常多,而且也比较繁杂,所以签订时一定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审核。但是,一些建筑企业并没有对其实施规范、科学的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只看重合同的签订,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因此非常容易出现纠纷。而且签订了合同之后也没有将合同内容以及签约的情况进行深入的交底,导致管理人员对合同中的约束内容十分模糊,仅仅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进行管理,忽视了实际情况的要求。此外,在履行条约的时候,其也没有认真的研究过条约的内容,管理中充满了主观的意识,甚至不符合实际情况。如果施工的时候出现了变更,那么就要进行索赔,但因为管理不善很容易出现这样的现象,即补充合同迟迟出不来,工程也不能按照合同交工。
3、合同的索赔很难实现
在实际施工的时候,必须根据合同来履行条约。但是高速公路合同的管理会受到行政的干预,因此必须要明确合同的重要性,尽量保证双方的权益。但实际上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工作疏忽大意,使得合同的权益无法保证,而且合同索赔也很难实现。比如,当发生了工程变更,额外的工作不能得到书面的确认,变更指令又不规范,一些重要的资料也遗失了,使得发生纠纷之后,施工企业的索赔证据不足,因此索赔很难实现。
三、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的改进措施
1、订制阶段的管理
公路施工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合同法》中的要求,并满足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等6个原则。合同的文本应具有灵活性、广泛适用性、规范性等特征,且达到概括但不失完备性的要求,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合同的权威性与可信性。
2、签订阶段的管理
(1)对合同文本进行详细阅读。签订合同前,应先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看是否满足当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要求。同时,把握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路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治理暂行规定》等。(2)对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进行严格审查。签订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有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无经营资格或等级证书等,并审查工程项目是否合理。同时,还要严格审查发包方的履约信用情况。(3)明确工程款项。在实际的施工中,工程进度款是采取按月或按工程进度的方式拨付,但在申请拨款的方式、手续等内容上则没有明确的合同规定,极易引起争议,影响工程进度。所以,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拨款及结算的程序,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4)明确双方权责。在合同中,应列出双方委派的管理者名单,并对其各自权责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具有变更、签证及价格确认等签证权的人员、签证程序与范围等内容也要作出明确固定,避免他人随意签字,给双方造成损失。(5)审查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造价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施工工期,并约定开工、竣工的办理手续。对于中间交工的工程,合同中也应作出明确规定。此外,合同中还应明确验收机构、人员、验收程序、价款调整范围、设计变更及材料价格签发等内容。(6)合理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为了减少或防范合同款项带来的风险,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充分利用法律规定中的担保制度实现这一目标。比如,施工企业应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业主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款项担保。除了以上内容外,合同中还应对材料采购、施工现场管理等内容也作出明确规定,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利益。
3、履行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对质量、进度及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在合同的履行阶段,管理人员应对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与权力等进行认真学习并熟识,并对各种违约行为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同时,还要协调并处理好各种关系,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以免误工期。认真做好合同的监督及跟踪工作,根据专用条款完成增减、变更项目工程的确认见证工作,尤其是隐蔽工程,并要详细记录关于工期或费用的内容,避免引起纠纷,阻碍工程的如期进行。合同中约定的数量、价格、期限等内容,应严格遵守,并对报修条款进行有效管理。认真完成协议、图表、函件及图表等文件的整理及保存工作,并充分利用现代手段,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
4、变更、转让、中止及终止阶段的管理
在合同的履约阶段,受多种因素影响,也会出现大量工程变更。变更的原因可能是以传统工程变更指令形式产生,也可能是业主违约或是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因此,应根据合同变更所造成的后果(如技术后果、法律后果等)而提出预案,以减少或避免合同变更而导致履约时引起新的冲突。同时,要加大对合同中的转让行为的规范力度,禁止非法转让。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且工程款已支付完毕,则应及时终止合同。此外,若施工中有满足法律或合同中规定的中止或者终止条件时,也应中止或终止合同,以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结束语
公路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它在整个工程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化管理。因此,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才能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的最大效益化和经济化,让企业得到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段文莉.浅谈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3.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2004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满3周年了,这意味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3年保护过渡期结束,2004年12月11日起建筑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中资、外资企业都将享受“国民待遇”。全球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逐步对我国国民经济主要支柱的建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给国内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另外,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3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树立合同观念,加强合同意识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4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2]韩风光,中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关键词:合同 风险管理 控制
一、 合同管理的一般流程
合同管理是企业重要管理内容之一,其主要目标是优化合同管理流程、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合同管理一般经过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环节构成。可以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合同、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终结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胜利油田在合同管理流程方面,除了遵循一般合同管理的模式外,还融入了自身独特的管理方式和原则,如进一步细化合同审批管理权限,严格内部控制管理流程等。
二、 油田合同风险管理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原先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已被逐步取代,胜利油田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在改革的浪潮中也在不断的探索和完善,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方面,深刻地体现了企业市场经济管理的广度和深度。
胜利油田自1984年成立合同管理处以来,通过相关法律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探索,逐步建立起了整套的合同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措施。目前,油田每年签订的合同已超过六万多份,总标的额超1000亿元。如此庞大的工作量正是在严格的合同管控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的约束与管理下才如此井井有序, 2013年油田正式启用中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了合同的准备、订立、履行、终结网上运行管理,加大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近期,油田又在大力推行、规范项目招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合同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管理的公开、公正、合法、合规。但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也凸显了油田在某些方面的管理冲突,可能对合同管理形成一定的风险。
三、合同管理风险分析与识别
合同管理风险主要集中显现在履行阶段,但也隐含在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尤其以合同准备阶段为甚,且是各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因此,分析合同管理风险,可以从合同管理流程入手,也可以从导致合同风险的各种因素切入。
目前胜利油田在合同管理方面已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审批流程和内部控制措施,因此个人认为合同签订流程方面的风险已经得到了很好的防控,而合同管理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 外部环境影响。此方面因素主要集中在外部施工区域,受地方政策、法规影响较大,尤其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的区域,相关业务(如钻前土方施工、运输服务等)无法按照油田合同管理制度选择拥有施工资质的队伍,造成合同签订不规范或合同签订滞后等,导致合同履行存在较大的风险。
2、内部管理体制影响。尤其是预算管理体系与内部审批机制影响。一是预算下达时间较晚,部分油田业务在预算下达前已开始施工,而无预算就无法签订合同,导致先施工后补签合同;二是部分业务内部审批流程复杂、审批时间长,导致相关业务在应该开始施工前,审批还未下达,无法签订合同,使得合同履行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三、 认识与建议
1、在油田合同管理体系下,针对特殊情况划定范围,并制订相关特殊政策,合理解决准入及合同签订问题。例如,针对地方保护严重的项目可成立调研评估小组,客观评估施工队伍的施工能力,出具调研评估报告,如果确实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可凭此办理合同相关手续。
2、针对生产急需业务,在预算下达前应适当放宽签约依据的审核,可由具体施工单位出具证明作为签约依据文件,确保施工合同的及时签订。如果项目涉及油田内部审批,是否考虑审批时间前移或成立联合办公小组,加快审批进度。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速公路;合同管理;重要性;完善方法
1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中的重要性分析
合同管理在我国高速公路项目管理中的应用是我国高速公路项目管理体系与国际化项目管理体系接轨,促使项目管理体系市场化建设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从项目建设本身出发,提升管理效率的重要做法。在当前,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过程中,合同管理贯穿整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分别是从事前控制、施工建设控制以及事后控制三个方面整体实现的,成为了当前高速公路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部分。合同管理对现代高速公路项目管理以及工程实际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首先,合同签订明确了各方利益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签订规定了合同生效日期,一旦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存在着违反合同签订的相关条款内容,就要按照合同签订的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严重的接受法律制裁,高速公路施工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企业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条款内容进行相关的活动。其次,在当前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建设的过程中,会经常性出现施工纠纷问题,而一旦发生纠纷,如何有效解决纠纷问题,纠纷解决人员则可以依据合同签订内容和合同签订条款进行相应的工作。合同管理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然后,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对于提高整个施工建设单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承包商经济效益等起着重要管理作用。主要体现在合同所签订的条款、内容能够对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的应用有效规定和控制,且保证了工程监理单位积极深入到施工建设中,为工程管理工作发挥有效的促进作用。最后,合同管理的科学、合理签订对于保证高速公路施工建设单位企业获得科学发展保障、良性参与建筑市场竞争等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这对于提升建筑单位法律意识、塑造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声望都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分析
2.1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比较缺乏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则是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而许多建设单位企业临时选择成本控制人员或者中上层管理人员等参与到合同管理工作中,这部分人员合同专业化管理理念缺乏、合同管理技术水平低下,未能够从高速公路项目本身出发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以此非常导致合同管理出现严重的形式化或者合同管理脱离正常轨道的问题。而且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团队同样会容易造成合同在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如果合同管理出现风险,专业人员未能够及时的鉴定,以此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给工程建设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此外,如果在高速公路施工建设的过程中,施工建设团队需要根据合同签订内容进行管理,而不可避免在合同施工建设中出现意外安全事故,而当需要索赔的时候,合同则是起着非常重要的索赔依据。但是合同管理团队未能够针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那么无可否认的将会造成索赔工作面临许多的困难,给合同签订双方带来了不同的影响。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方面表现为高速公路合同管理缺乏独立性,往往都是依附在其他管理工作下面,以此导致合同管理人员也无法专门进行聘请,都是临时调动的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当前高速公路施工团队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往往认为合同管理是一项滞后性的工作,所以在人员组织管理层面上往往倾入的心血也是非常少的。整体上而言,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工作的进行必须依靠高水平的合同管理团队,否则高效的合同管理工作将无法进行。
2.2合同管理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
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所面对的重要问题则是当前我国高速公路合同其实你定种类多,而且每一个合同中所携带的条款也是非常多的。而且一旦合同签订,便具有法律性质,所以合同管理必须具备规范性和科学性。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的进行,无法认识到合同签订所具有的性质,未能够按照相关的制度程序进行相应的工作,导致合同签订容易出现错误,不规范化的管理导致合同无法有效发挥其法律效应。具体而言,首先表现为,承包商在观看合同的时候,注重合同签订人员和日期,而忽视了对合同签订内容的审查,而且一旦合同签订工作完成后,管理人员往往作形式上的工作,将合同分发,未能偶及时针对合同内容条款进行调查分析,未能够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时的改正,导致合同实际管理工作缺乏科学性。最后,则是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过程中,合同缺乏强有力的执行管理部门,一旦合同履行出现变更的情况,工程索赔和合同法律效应则无法有效发挥,给合建设商和承包商形成了很大的困扰。
2.3合同索赔工作严重滞后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虽然合同签订能够为突然发生索赔事件提供依据,但是当前合同索赔工作旺旺出现严重滞后的问题,导致索赔工作进行非常困难。而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未能够从分认识到合同存在的重要性,未能够明确保障参与施工建设各个主义的利益,如,一旦工程施工建设发生变更,那么管理人员无法有效的确认实际状况,对于相关变更资料缺乏及时收取保存的意识,那么这样就容易导致工程索赔工作进行过程中缺乏科学的索赔依据,导致实际索赔工作的进行面对很多的困难。反而造成了建设商和承包商相应协商解决问题,但是由于索赔工作困难,反而最后真正上升为法律事件,对双方都是非常不利的。
3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完善方法分析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必须针对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现状问题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性强的、可操作性高的完善合同管理的方法措施。而且,当前许多高速公路项目工程管理单位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纠纷或者争议问题,管理人员首先意识到的不是按照合同进行解决或管理,而是直接寻找权力关系进行解决,以此导致合同的存在形同虚设,完全忽视了合同的法律效应。所以,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工作创新完善的过程中,首先,顶层管理部门必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专门建立独立化的合同管理部门,并且选拔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制定系统化的合同管理程序、制定有效的合同管理措施和实施步骤,尤其是不断强化合同管理的监督管理部门作用的有效发挥,以此能够整体上促使合同管理朝着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进行。其次,不断增强建设商和承包商对合同管理的理念和意识,并且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文件内容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以及相关条款,对存在疑问的合同条款,及时向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做到清晰理解,以此能够有效的避免合同管理中出现风险,为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减少风险。然后,强化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中的监督和跟踪管理工作,注重合同内容、条款与工程实际状况的对比分析,保证合同签订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应,以此为后期的维权工作提供依据。最后,合同管理工作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管理,如严格依据《合同法》《招标法》等进行管理,尤其是在面对合同索赔的时候,必须不断强化专业的分析和估算,多方面收集资料数据,以此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4小结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项目管理单位能够在认识到合同管理重要性分析的基础上,明确现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此从提升合同管理规范性、建设专业化的合同管理机构单位、强化合同管理严格按照依法管理工作进行以及增强合同管理的管理意识等方面为合同管理工作创建良好的条件,从而保证合同管理工作向着科学化的方向进行。
参考文献:
[1]杜文亮.高速公路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交通世界:运输,2013(Z1):210-211.
关键词:设计企业;合同;管理
一、设计企业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浙江省目前有交通设计院31家,其中甲级院7家。交通设计院一般都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以ISO2000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贯彻落实为核心,全面落实经济责任制管理为抓手,创新精品理念,提升精品设计,强化精品管理,打造精品工程。通过调查,大部分交通设计院在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上,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要求相差较远。存在问题是多方面的。比如设计合同管理程序缺陷、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管理的软硬件缺失、合同文本存在较多不规范等。这些问题与交通行业管理的市场机制和设计院内部合同管理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设计企业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分析
1.与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配套。设计合同不同于施工合同,没有按照FIDIC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的宗旨去执行。同时,由于《合同法》是程序法,无法依据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大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所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刑法》内有涉及对利用合同进行犯罪的处罚规定外,对于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缺乏监督、处理的依据。
2.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由于交通设计市场是买方市场,为了获得设计合同,往往以工程项目设计委托书的形式代替设计合同,先做事后谈合同,为设计企业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从当前设计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发现企业的经营运作还不规范,企业合同管理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企业往往不是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就签署巨额的工程设计项目合同。第三,在签署合同时,不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来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作仔细推敲,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和利不明,为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留下了经济风险隐患。
3.合同文本存在缺陷。从目前工程设计合同文本来看,很多企业签署的合同文本,其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部分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三、设计企业项目合同管理应对策略
1.重视设计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体系。工程项目建设是重大的社会经济活动,经济合同是市场交易活动得以安全实现的基础保障,项目规划、启动、研究、设计、实施、验收和运营等大都是通过合同的约束或保障才得以实现的,可以说,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因此,一个优秀的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合同管理,花大力气建设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2.提高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意识。目前我国的设计单位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管理水平,尤其是企业内部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仍然在一个不断的上升过程中。设计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理论学习,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提高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意识,形成全员了解,重点把握,分工明晰,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为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设计市场,设计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结合工程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特征,优化企业和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努力提高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协作化水平,建立可靠、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化平台。
4.加强制度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设计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内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企业对将面临的各种风险加以分析和决策的过程。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将项目的风险管理落实到相应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班子,强化合同管理职能。
5,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入。设计企业内部应该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全体员工能够熟悉和使用这些法律、法规。实施企业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提高设计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6.建立和完善合同信息管理系统。由于设计工程项目合同种类多,数量大,合同背景复杂,且在履约中往来函件和资料较多,故合同管理系统性强,企业如果仅仅依靠人工管理,则费时费力,信息传递慢,而管理不能及时到位,必将造成合同损失,尤其是时效性要求高的索赔,若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合同履约信息,将会导致索赔失效。因此,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设计企业应大力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建立企业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以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摘要:从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及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通过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法》的顺利实施和《合同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我国建筑业的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这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实际,就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及通过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对策谈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一、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管理特点
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同于其它合同管理,呈现出自身所独有的以下特征:
(1)施工合同管理周期长。因为现代工程体积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标准高、周期长,施工阶段及保修期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工作。(2)施工合同管理与效益、风险密切相关。在过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合同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受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自然条件等的影响较大,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3)施工合同的管理变量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干扰事件多、且具有不可预见性,使合同变更非常频繁。(4)施工合同管理是综合性的、全面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信息管理已成为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1.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措施。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而合同则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相互承诺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具有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性,违者必然受到法律和经济的制裁;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然要全力地去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合同是其在追求最大化利益的过程中要时时遵守的法律依据,必然要受到承包商的重视,把加强合同的有效管理作为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同时,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性和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也促使企业认识到,在过程管理中自觉地加强合同管理并圆满地履行合同,这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工程管理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不仅使我国许多施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到国外去承包工程,而且国外的许多承包商也将纷纷进入国内市场,抢占建筑工程的市场份额。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国际工程的惯例,也是工程监理制度的特点。因此,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都需要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使用FIDIC合同条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在承包国外工程中的很多失误都是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失误造成的,由于没有一个规范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很多时候都处于被动状态,而且很多工程纠纷最终只得由政府出面解决。因此,合同管理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走向国际承包市场目前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也是我国施工企业致命的弱点。
3.施工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合同确定工程的可控目标,涉及到工程在实施中的生产、供应、运输、协作等多方面的分工与协作关系,直接牵涉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支出和控制,与承包商的利益息息相关。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融合在整个过程项目的管理中,也就是要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以及项目的所有事件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的监理系统。因此可以说作为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
三、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如上所述,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相当薄弱,主要体现为:
一是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仍然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二是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非常缺乏,有法不依的现象非常普遍,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内容。如发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甚至恶意拖欠,造成承包方采取索赔措施。三是采用非规范合同文本。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四是合同发生纠纷时,大多采用行政手段解决,不采用法律手段解决,致使合同纠纷久拖不决,给合同履行方造成损失。五是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以上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对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程造价是指完成建筑工程而发生的工程实际费用。包括合同价款及变更调整、工程前期费用和其他可摊入的有关费用。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严格而有效的控制,使建筑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为法律依据的。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一方面约定了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工程任务,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发包方应提供的必要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必然会在许多领域引发新规则与原有模式的碰撞和摩擦,为了尽快适应新的运作模式,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也已发生了重大改革。入世后,随着造价体系改革的推进,工程造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并通过合同形式约定,将成为工程定价最基本的特征。在国际上应用很广的FIDIC合同条件,随着我国监理制的全面推行,和与国际接轨步伐的迈进,在我国已不陌生,现阶段已广泛地应用于世行贷款项目、国际援助项目,以及国际竞争性招投标工程。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范围更广,包括有关工程计量的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与支付的规定,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的规定等。所以,施工合同是核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必需的依据,是严格按工程已被批准的总概算标准完成工程施工的重要保证,当然也就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合同管理是实现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面对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除应严格把施工合同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外,为实现良好的工程造价控制,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审定工程预结算。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环节。
2.把好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关。建设工程的材料费是整个建筑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材料的费用支出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一个很关键的环境,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要求施工单位选择物美价廉的供应来源。
3.工程变更的管理。事实上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特别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中认识到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始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难点,因其往往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由施工进度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等,因此,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对于施工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主要是把握施工单价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合理性,变更价款按合同价计算,无合同价的按类似合同价计算,无适用或类似合同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
4.索赔管理。索赔是承包商依据合同权利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为了控制工程造价,业主应尽量避免施工中索赔争端的发生,并积极开展反索赔工作。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首先就是业主选择了不适当的合同模式,其次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的原因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条件的前提,地质条件的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等等。随着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招标项目的增多,索赔管理与国际接轨越来越近,由于索赔管理的不善,有些国际招标项目造成了大量的索赔,极大地增加了工程造价。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的管理,避免索赔条件的成立,如果发生要及时科学地处理,在合同实施阶段中的每一个施工索赔事项,都应按索赔管理和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会议协商解决;邀请中间人调解;提交仲裁诉讼。工程项目合同争端的仲裁机构地点应尽量在文件中明确在项目当地,但尽可能力争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不要轻易仲裁或诉讼,否则将耗资、耗时,提高工程造价。
总之,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必须加以认真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 余宜林,张海东.合同管理在施工企业中的重要地位[J].交通标准化,2004,(10).
关键词:科研型;合同管理;技术服务知识产权
中图分类号:F715.1 文献标识码:A合同,是支撑产品买卖、工程技术、工程建设、技术开发、土地管理、生产生活服务等各项业务交易活动的载体,是现代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防范交易风险的重要保障。国外早在上个世纪中叶就已将合同管理研究与实务发展为一项系统工程,并出现了以合同管理为研究对象的专业性协会和刊物。例如,美国于1959年成立了全国合同管理协会NCMA(National Contract Management Association)专门对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美国《德克萨斯州合同管理指南》(State of Texas Contract Management Guide)通过发表政府指导性文件,全面细致地阐述了合同管理的内容,通过对合同管理的关键点的理解和阐述,形成了一系列有意义的研究成果和理论。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就将合同列为重要经济管理手段,各企业经营者、专家、学者都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的思考与研究。勘探开发研究院作为科研技术服务型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在遵照国内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管理基本思路的同时,根据自身科研型工作特点,在合同管理中进行了不同的管理思考和尝试。
一、管理模式
勘探开发研究院在合同管理架构上严格遵循共性要求,采取对交易主体集中管理、管理系统集成对接、审查审批流程统一规范以及实行合同全过程监管等措施,实现合同管理相关要素、系统、方法的集成,有力地提升了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为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提供交易安全保障。
在此基础上,严格实行“三项审查”要求(见表1),严格按职责和流程进行技术、经济、综合审查,实现了技术、经济、综合审查三位一体,使合同管理与业务管理有机融合。通过三项审查把关,使签订的合同公平、公正,合法、合规,保障了交易双方的权益。
表1 合同三项审查要求说明表
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三项审”以外的环节,通过下列手段严格控制,充分发挥合同综合管理的作用:
一是在国家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实际,制定实施《勘探开发研究院合同管理办法》、《勘探开发研究院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和招标管理工作要求和流程,确保合同管理行为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合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工作,防范合同风险,坚持事前预防的原则,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合同谈判或招标前检查项目是否符合“五审查”(对方主体是否合格,授权是否合法,资信是否保证,经营范围是否超出,合同结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审查通过,不允许参加我院的项目选商。
三是由院主管领导、技术专家、主管部门、法律部门、纪检部门、研究室和课题组进行项目联合验收,加强了合同履行验收的法律介入,实现合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
二、特色管理方式
鉴于我单位科研单位性质以及技术和知识产权合同所占比重较大的现状,在合同管理中,对这类合同加重了管理力度,具体做法是:
(一)加大合同技术审查力度。在交易的磋商谈判阶段,根据交易金额多少、时间跨度等因素,决定谈判队伍构成。
(二)充分运用招标选商手段。招标作为合同相对人遴选的重要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充分的竞争性,从而实现交易最优化。我单位对于重大技术类交易事项,在严谨认真制定了招标文件要求后,积极委托开展招标工作,以实现与有履约实力的相对人建立最佳合作关系。
(三)明确对我方有利的成果归属。技术与知识产权类合同对合作过程进行了权利义务划分,更为重要的是对于科研成果的归属确认。我院在此环节会集中技术与法律人员,根据成果的价值、后续使用率评估以及合法合规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选择效益最佳的成果归属条款。
三、合同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一是合同管理基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合同信息和合同文本信息填写是合同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正确、规范、及时填写对于合同管理有重要意义。合同信息包括合同类别、金额、履行期限、收付款条件等,这些信息直接影响合同管理的效率;而合同文本信息主要是指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这些信息的准确性更加重要,直接关系着企业利益的实现。
二是合同履行规范性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合同履行包括对方履行和我方履行,目前合同履行的不规范想象时而出现,一方面是对方保质保量履行,侵害我方利益,而我方无特定人员负责,导致利益损失;另一方面是我方不按约定履行,形成违约风险,不仅存在经济利益丧失的可能,还会影响企业形象。
三是出现事后合同的风险仍然存在。事后合同是指履行开始时间早于签订时间的合同,这类合同的存在,大大增加了发生交易纠纷的可能性,从而影响了企业管理和利益保障,因此也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治理和杜绝的。
[1]任明.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研究,天津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及目前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 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项目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完善的合同管理是企业健康运作的一个重要标志。由于合同形式的多样性和履行过程的多变性,许多企业对此很少有一个较好的办法来及时有效地实施合同的起草、修改、统计、监控等一系列管理工作。一个合格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应该包括签署合同方资料档案、合同资料档案的管理,合同付款处理、查询、汇总的管理,合同收款处理、查询、汇总的管理,以及合同到期未付完款、到期未收完款的全面跟踪监管控制,并具有严格的系统用户及分级权限控制,保证了企业合同数据的严格保密性。目前,很多企业采用传统的人工管理方式结合电子表格来进行合同管理,这种管理方式存在诸多弊端,如:效率低、保密性差、电子表格容量小、关联性差、不易于查询、更新和维护等。工程的建设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生产过程,并有着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从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看,可分为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生产运营等各个阶段;从专业技术角度看,项目建设涉及到建筑、结构、给排水、电、燃气、电讯,市政、园林绿化等专业设计和施工活动;从所消耗的资源看,需要劳动力、各种建筑材料、施工机械、建筑设备、建设资金等,工业项目更需要专业化的生产设备。由于社会化生产和专业化分工,一个工程往往需要众多的单位参与前期策划、规划设计、建筑安装、材料设备供应及其他工程咨询等活动,小型项目可能需要十几个参建单位,大型项目往往需要几十个.甚至成百上千个参建单位。这些单位从各自的角度和各自的利益出发,通过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就成为维系这些参建单位,调节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纽带。当然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会出现一系列违约行为,所以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就应运而生。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并部分走向国际地位市场,一方面建设企业为了更好的开拓外部建设市场,承包商在工程履约过程中如何降低风险,保护自己,并赢得应有利润,显得尤为重要,其中一个非常有效的手段就是做好工程索赔;另一方面建设单位为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防止和避免工程索赔的发生,并做好对承包商的索赔工作。面对当前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以及亟需解决的问题,我国应在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加强应对措施,以保证我国在工程合同管理领域成熟的发展。
2.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及其基本原则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合同管理系统,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利用现代企业的先进管理思想,为企业提供决策、计划、控制与经营绩效评估的全方位、系统化的合同管理平台。
合同确定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工期和质量等目标,规定了合同双方责、权、利的关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的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确: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就不能实现项目的目标。在现代建筑工程中,不仅需要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和部门,而且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其他各种人员和部门都必须精通合同,熟悉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所以合同管理在开发、设计、监理(咨询)、施工等过程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国外很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和大的工程承包企业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将它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与成本(投资)、工期、组织等管理并列的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的签订、执行、解释和争执的解决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效力、履行、违约责任等内容,都是根给据这些基本原则规定的。
3.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 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 目实施建设过程 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
3.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 ,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 ,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3.2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
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 、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 。
3.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 、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 ,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促进作用。
4. 工程合同管理中问题的应对对策
4.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是确保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依据。制定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整个过程纳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建筑市场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和探索制度创新,制定新的更规范的法律法规矫正市场运行中的种种偏差,遏制消极因素,规范各方行为同时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创造更好的宏观环境。
4.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这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使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动态,对发生的各种状况作出决策。二是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其他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阐明合同主要内容。此外,还应该将相关事件的责任分工到组,使他们明确自身工作范围和责任,尽心尽职地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其他方面,共同实施合同管理。三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与工程重大变更相关的事件,如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必须估算该重大变更对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及时通过双方谈判协调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 、评审、签订、下达、交底 、学习、责任分解 、履行跟踪 、变更、中止 、解除、终止等,建设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我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补充合同制度、定期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即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问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而定期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 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月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 。
4.3规范建筑施工合同文本
目前大部分施工合同条款是针对发包方制定的,着重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性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规定不够详尽,也缺少规范有效的惩处措施。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工程建设队伍与建设规模不协调,导致在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中业主方居于主导地位,未规避风险,向承包商提出的条件苛刻并且略显不平等的特质。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反映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同时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力度。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最使刖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
4.4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一是选择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二是组织好在职培训。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扩充专业知识,研讨当前业务热点问题。三是定期选派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企业应该加大人员培养力度,建立专项资金培育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定期选择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研习最新前沿理论,使之更高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4.5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 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的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4.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
4.7实行合同实施监督
工程实施监督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施工合同监督可以保证施工合同实施,按合同和合同分析的结果进行。首先要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或做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其次是实行合同评审制度,每份合同签订 前就进行严格、细致的合同评审,找出其中存在的缺陷和潜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法律风险。还要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可能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这就需要合同实施情况跟踪,以便尽早发现并纠正偏离 。
5.结束语
总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的核心,也是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的管理核心,合同履行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及企业的经济社会效益。加强对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提高合同人员素质,研究强化合同管理的对策和措施,高效进行建设项目合同监督,控制,认真履行合同的责任义务,达到项目合同管理目标,使建设项目及企业收到的经济社会效益,从而促进建筑业及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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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设计;合同管理机制
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高校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规范管理、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是高校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高校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本文从高校合同管理的现状入手分析了高校合同管理意义、涉及类别及现存问题,提出了高校目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缺少统一归口管理机制、缺失部分合同管理流程、缺乏合同信息系统防控等问题,导致高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存在一定的风险。鉴于以上问题和风险,本文通过对合同组织、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归档评估等方面的业务流程梳理和内控环节设计,提出了应通过信息化的联动手段,逐步研究建立健全合同的归口管理、履行监控、拟定审核以及归档评估等机制,对合同管理进行一定规范,减少高校合同管理过程中面对的风险。
二、高校合同管理现状
(一)高校合同管理意义
合同管理贯穿于高校经济活动的始终,涉及高校日常管理的多项主要业务,需要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和管理。高校在经济活动中通过签订合同,规范合同双方的经济活动开展。一方面有助于高校防范法律风险,预防经济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保证高校经济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有助于控制高校财务风险,通过合同管理帮助高校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费用,提高高校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高校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协调高校内部各方关系,有利于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提升高校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二)高校合同涉及类别
本文所称的合同是指高校与其他法人之间的协议。根据合同订立的不同形式,主要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高校经济合同一般以书面合同为主,即指通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而订立的合同。根据高校合同涉及的主要业务,主要包括科研合同、人事与劳动合同、教育合作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基建合同、仪器设备租赁和不动产买卖、租赁合同、修缮合同、货物采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外事合同等。
(三)高校合同管理问题
1.缺少统一归口管理机制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基础性评价指标要求,高校应建立合同归口管理机构,且对所有合约展开集中划分与不断编号,针对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合同资料,需要联合各机构展开集中审核。目前,高校合同由不同部门管理,未建立统一归口部门,例如,设备采购合同由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工程合同由基本建设部门管理、科研合同由科技部门管理、重大合同订立由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合同不能统一归口管理和备案,管理方式方法不能统一,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多部门共同管理的边际盲区,影响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缺失部分合同管理流程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基础性评价指标要求,高校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确定合约实施的责任人,以最快速度对合约施行状况进行审查、研究与验收,针对必须补充、变更或解除合约的状况,需要根据法律展开相应的审查工作。目前,高校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尚不健全,存在缺少合同验收和结算规定、未能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缺少对合约签订、实行、变更状况等进行登记工作与管理工作,缺乏对合约按期进行划分汇总和归档管理、缺少关于涉密合同管理的具体规定、缺少合同纠纷管理规定等问题,合同管理过程中流程制度的缺失,会阻碍合同内控风险防控。
3.缺乏合同信息系统防控
根据财政部的内控建设要求,高校应以信息化为抓手,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全面识别和评估相关业务风险,梳理业务流程,通过对各个主要经济业务的流程衔接点,实现系统之间的联动效应,有效实现合同内控管理的信息化落地。目前,高校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往往仅包括合同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等功能,缺少合同执行、结算、变更、备案、终止以及归档等程序的信息化管理,重要经济业务的信息系统未实现一体化,缺乏与收支、资产、采购等系统的链接,这就导致无法有效依据合同进行结算、无法以预算为来源进行管控等问题,会阻碍合同内控风险防控。
三、高校合同管理机制内控设计和措施建议
高校合同管理主要分为合同订立与履行两个关键流程。合约签订流程涉及合同调查、拟定文本、审核、签署等一系列程序。合约履行涉及合约实施、补充、变更、终止、纠纷解决、结算、归档及后评估等一系列程序。在合同管理的各项关键流程中,应确定业务流程和内控要求,按期审查与评估合同管理的薄弱流程环节,使用有效控制手段,最大限度避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保障高校根本利益,达到预期管理目标。
(一)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对合同组织环节的控制是指对合同组织体制、制度流程、部门间沟通协调的内部控制。合同管理制度的规范和齐备、合同管理机构设置的合理和协调是合同内控风险防控的基础。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控制机制
建立规范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实行合同管理的分级授权制度,明确上级单位、高校决策机构、业务部门、合同归口部门、监管部门的合同管理权限和职能,确保高校对外签订合同经过合法授权,不签订超出有关规定范围的合同;同时,高校应定期梳理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业务流程,针对合同的风险领域查找、界定关键控制点,明确合同管理在各环节的关键控制要素,确保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2.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和岗位责任控制机制
高校应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设置合理的合同管理岗位,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建立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沟通协调制度。高校需要指定非合同执行机构的其他部门或者是独立的机构视作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对所有合同资料采取集中管理方式,构建财会机构和合同归口管理机构之间的协调制度,完成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的有机整合。详细而言,应该确定不同环节的具体规定,参加重大合约的起草工作、谈判工作、审查工作与签署工作,参加高校合约纠纷的调节、仲裁、诉讼环节,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高校需要科学设定相关岗位,确定合约的授权审批与签订权限,对专用章进行合理的保管,禁止未经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约,禁止不法签署担保合约、投资合约和借贷合约。
(二)加强合同订立控制体系
合同订立环节控制是指通过开展合同策划与调查,规范合同谈判过程,明确合同文本拟定和审核要求,在权限范围内签署合同文本,对合同订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单位合同订立过程规范有序。
1.建立合同策划和谈判控制机制
合同策划是合同控制的起点,高校应明确合同签订的业务和事项范围,凡是应当签订合同的业务和事项均应签订书面合同,严禁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高级别领导批准的重大经济合约拆分若干小金额的经济合同,严格审核合同策划目标是否与高校职责使命和战略目标一致,加强合同的计划管理,防止因签订合同导致超计划投资、超成本支出。订立合同前,还应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组建素质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选择适宜的洽谈方式开展谈判,充分做好签订合同的准备。
2.建立合同拟定和审核控制机制
高校在对外发生经济活动时需要拟定正式的书面合同,一般合同应由业务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进行起草、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或重大合同应由归口管理部门参与起草、法律管理部门审核,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合同拟定结束之后,高校的相关机构需要对其规范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进行严格审核,建立健全的审查控制或合同会审制度。
3.建立合同签署和登记控制机制
高校应合理划分各类合同的签署权限和程序,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确保合同签署权限程序合理、登记备案手续完善。合同应实行合同连续编号管理,按照统一编号对合同订立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经编号、审批及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印章。
(三)加强合同履行控制体系
合同履行环节控制是指高校借助对合约实施状况的监督,规范合同补充、转让和解除等合同变更程序,明确合同结算要求,妥善处理合同纠纷,详细登记合同履行和变更情况,确保高校合同履行过程管控严格。
1.建立合同履行监控机制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和监控,实行对合同从订立、履行到终结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环节得到监控与监督。与高校经济活动相关的合同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并督促对方积极执行合同条款,保证合同有效履行。如果发现对方或自身因素造成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的情况,需要以最快速度提示风险并马上使用相应对策止损。
2.建立合同变更控制机制
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构建合同履行监督审查机制,对合约实行过程中签署补充合约,或变更、解除合约等根据法规进行相应的审查。与此同时,需要确定合约终止的条件以及应当办理补充、变更、解除、终止的相关程序,安排专门人员对合约手续进行二次审核。
3.建立合同纠纷控制机制
当合同出现纠纷问题时,高校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和对方进行商量与谈判。如若达到一致意见的,二者需要签署书面协议;如若经协商无法处理时,经办工作者需要向相关负责人进行报告,且按照合同约定选取仲裁或诉讼方法进行处理。高校应梳理可能存在的合同纠纷问题,明确合同纠纷类型和相关解决方法方式,建立健全合同纠纷管理方面的制度流程。
(四)建立归档评估控制体系
1.建立合同保管与归档控制机制
高校应在登记并统计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高校经济活动业务需要对合同文本进行科学分类和统一编号,按照类别和编号妥善保管合同文本,建立合同台账,并与合同订立、履行的全过程进行信息系统台账管理,规范合同查询、流转和借阅程序,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合同保管安全可靠、查询快捷方便。合同履行完成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2.建立合同检查与评估控制机制
高校应建立合同管理检查评估控制机制,定期对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总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具体检查评估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程序、合同审核意见是否得到合理采纳、合同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纠纷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对合同管理分析评估中发现的不足应及时加以改进。
(五)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
加强合同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全程联动、模块衔接、信息系统控制机制,建议高校借助业界先进的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内控管理的一体化、可视化、自动化管理。将预算、采购、资产等管理模块与合同管理相连接,形成高校关键业务模块的信息系统联动机制,使“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监督”有效衔接,实现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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