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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规划

时间:2023-05-15 15:20:55

安全监理规划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食品市场环境为核心,不断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更高要求,实现从食品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控,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为人民群众过上小康文明生活创造条件。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品种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蔬菜、水果、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等。

今后三年工作的预期目标是:

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到合格水平;

抓好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力争2006年初量化分级管理率达40%以上;

2006年中、小学周边饮食摊点、食品经营秩序得到规范;

2005年底畜产品中使用“瘦肉精”得到根除;

2005年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业得到规范;

2007年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

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行业协会建设试点工作;

2007年初建立1个无公害农产品销售市场;

2005年7月1日前基本实现新十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

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

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

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基本目标

(一)三年计划。按照"一年重点推进、两年全面铺开、三年建成体系"的工作计划,逐步推进,在三年内建成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体系。

(二)五大体系。食品放心工程主要建成五大体系:一是建成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即以企业自检、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检验检测监督体系,对食品生产者、市场经营者等各类主体以及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实行全程监控;二是建成食品安全流通网络体系,即确保食品批发、配送、零售等各流通环节的安全卫生;三是建成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即及时将有关食品安全的各类信息向社会披露,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四是建成社会监督网络体系,即建立起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监督网络体系;五是建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即政府各部门分工协作,明确和承担起各自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

四、基本策略与思路版权所有

(一)四大策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主要实施四大策略:一是生产标准化;二是流通现代化;三是市场规范化;四是经营品牌化。

(二)基本思路。以肉品、蔬菜等主要生活必需食品为突破口,围绕监控、监测、监管三条主线,以市场进入、市场交易、市场退出三大环节为立足点,分阶段推进。

五、主要措施

(一)市场进入环节

确保源头控制是整个工程的基础环节。从生产源头抓起,将监督管理关口前移,由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控,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1、抓好生产基地建设。我县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县实际,做好淀粉生产、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企业的规划建设。2007年初要建立起一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2、落实对生产基地资格的认定,实施源头监控。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禽畜饲养基地、梨园、农产品初级加工厂、屠宰场以及食品储存场所进行资格认定。

3、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确保进入超市、集贸市场等流通领域的食品全部取得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都要退出市场。

4、推进品牌经营与标识管理。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都要为其出厂食品注册商标,使用明确的品牌。其中,雪梨和鸭梨也要进行品牌经营,对暂时没有条件注册农产品商标的,在政府和行业组织的引导下,进行检测后再进行简易包装,并注明商品名称、种植者、产地、日期、数量等标识内容。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2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做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执行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中落实安全生产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抚安监政法〔2016〕13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覆盖率达100%,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管覆盖率(由市局、县区局和乡镇街道共同完成监管)达100%,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

    2.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3.事故调查结案率达100%。

4.“双随机”抽查事项达到监管执法事项的100%;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特殊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对查出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中央、省、市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企业进行直接监管。严格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行业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应急管理的基本盘、基本面,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跃升和现代化进程。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编制规定(室秘发〔2019〕52号)中相关科室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科室人员: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3人、行政审批科2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2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人、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5人、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3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2人、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3人,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共计29人。

因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特殊要求,其计划单独制定与实施,故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不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室人员统计范围之内。市应急管理局去除因病休息1人,实际在岗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室人员23人,占在册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科室(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除外)24人的95.83%,符合相关规定。

(二)总法定工作日

根据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所考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有关规定,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实际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23=5750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2688个工作日(详见附件3)。

(四)非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2622个(详见附件4)。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750-2688-2622=440个(详见附件2)。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见附件5-10);

2.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306个工作日(见附件2);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69.55 %;

4.时间安排:全年。

(二)一般检查工作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见附件5-11);

2. 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计划检查,计划需用134个工作日(见附件2);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30.45 %。

4.时间安排:全年。

四、监督检查重点

(一)做好各类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依法依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做好监督检查

1.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风险排查与管控、隐患排查与治理、督查和“回头看”活动,排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跟踪监控危险源、建立管理清单督促整改落实;

3.针对相关行业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暗访抽查、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等方式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4.参与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5.强化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及持续改进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各县(区)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等。

(四)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包括举报生产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和事故后评估。

(五)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经市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按时完成。分管局长要督促各科室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细化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批准后的监督检查方案实施,保证监督检查计划的顺利完成。因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检查内容变更或生产经营单位增减幅度超过原计划的20%以上等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对本计划调整,并经局讨论通过后,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二)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权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应依法依规,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并主动接受监督。

(三)要采取计划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检查时,既要做到按计划内容进行,又要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和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随机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公开工作。检查中,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督处整改,送达相关执法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落实好“回头看”形成闭环监管。要将检查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并将定期形成阶段性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和必要的执法记录和音像资料,经分管局长审核后存档备查。

加强信息化监管执法,运用“互联网+执法”模式,进一步完善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四)统筹安排监管执法力量,发挥整体合力作用。考虑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分布实际情况,实施监管执法力量统筹安排。根据检查需要,充分利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人员资源,合理调配执法力量,满足监督检查需要。局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要对各科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和执法人员需求进行调度。科室间要密切联系,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环节的沟通与协调,做到信息共享。

(五)严肃监督考核,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相关业务学习,尽快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将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列入对各科室的绩效考核内容,推动监督检查计划的有效施行。

(六)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监督检查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服务,及时宣讲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指导、监督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保证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助力抚顺经济社会发展。

附件:

1.2021年度市应急局执法工作日计划总表

2.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汇总表

3.2021年度安全生产其他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4.2021年度非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5.2021年度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监督检查计划

6.202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7.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8.2021年度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9.2021年度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监督检查计划

10.2021年度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1年度市应急局执法工作日计划总表

 

项目内容

总法定工作日

其中:

监督检查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

工作日

5750

440

2688

2622

 

附件2

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科室名称

工作日

重点检查

一般检查

小计

1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9

 ——

9

2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42

72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24

 36

160

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68

44

112

5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66

12

78

6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9

——

9

合计

 

306

134

440

 

 

附件3

   

2021年度安全生产其他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科室名称

工作日

小计

1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60

305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00

2

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科

140

 36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0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3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2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200

4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60

 60

5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17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6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30

140

行政审批科

110

7

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78

189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111

8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141

693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2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5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2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40

9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45

133

行政审批科

1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8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30

10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1

 37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4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140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3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5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2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18

合计工作日

2688

  附件4

2021年度安全生产非执法工作日汇总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科室名称

工作日

小计

1

机关值班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0

 381

行政审批科

5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8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5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

2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55

 896

行政审批科

27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10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11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200

3

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21

 324

行政审批科

7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4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37

4

参加党群活动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60

 431

行政审批科

30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3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64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9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72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4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45

5

病假、事假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30

 218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5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20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3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30

6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

40

 372

行政审批科

55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40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42

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80

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

45

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

30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40

合计工作日

 2622

附件5

 

2021年度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随机抽取1家非煤矿山企业

非煤矿山

1

二季度

3

2.随机抽取1家危化企业

危险化学品

1

三季度

3

3.随机抽取1家制造业企业

制造业

1

三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9

附件6    

 2021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4

一季度

2

二季度

2

三季度

4

四季度

2

②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4

一季度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2

四季度

2

2.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市源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

尾矿库

1

二季度

2

②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

地质勘探

1

二季度

2

③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一〇一队

地质勘探

1

二季度

2

④抚顺罕王傲牛小庙沟尾矿库

尾矿库

1

三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30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3

①清原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8

2

②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6

4

③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10

2

④东洲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6

2

⑤新抚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6

2

⑥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四季度

6

合计工作日

42

 

附件7

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单位

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危险化学品

6

一季度

4

二季度

8

三季度

4

四季度

8

②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厂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③抚顺北天集团化工公司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④抚顺远东页岩炼化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3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四季度

4

⑤抚顺矿业集团页岩炼油胜利实验厂

危险化学品

2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二)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销售分公司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⑦抚顺矿业集团氮气分厂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⑧抚顺市能港顺泰多经有限公司

危化经营

2

二季度

4

三季度

4

⑨抽查市局直管加油站

危化经营

8

一季度

16

四季度

16

(三)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

⑩抚顺凯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

2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124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1

①清原县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1

②新宾县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2

③东洲区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4家)

一季度

4

四季度

4

1

④望花区安监局负责监督

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⑤沈抚新城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⑥顺城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一季度

4

1

⑦抚顺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1

⑧新抚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家)

二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36

 

附件8

2021年度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

3

一季度

4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②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3.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铝业有限公司

建材

2

一季度

4

三季度

4

②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③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④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

机械

2

二季度

4

四季度

4

合计工作日

68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

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5

机械

三季度

4

四季度

4

2.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2

①清原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四季度

5

2

②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四季度

5

1

③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三季度

4

1

④新抚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一季度

4

1

⑤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4

1

⑥东洲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二季度

4

1

⑦望花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一季度

4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

烟草

二季度

3

四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44

附件9

2021年度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

领域

检查

次数

时间

安排

工作日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①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

3

一季度

3

二季度

3

 四季度

3

②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

2

一季度

3

三季度

3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辽宁天湖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2

一季度

3

三季度

3

2.上年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后评估)

①中水六局华浙开原管业有限公司

建筑

1

二季度

15

②抚顺钢铁公司

冶金

1

二季度

15

③抚顺坤仪运输有限公司

运输

1

二季度

15

合计工作日

66

 

 

2.一般检查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监督检查单位数量

行业领域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1

①顺城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3

1

②抚顺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3

2

③新宾县应急局负责监督检查的单位

(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二季度

6

合计工作日

12

 

 

 

 

附件10

2021年度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名称

行业领域

检查次数

时间安排

工作日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抚顺市新抚区成龙职业培训学校

培训机构

1

二季度

3

2.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培训机构

1

三季度

3

3.抚顺矿业集团技师学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培训机构

1

四季度

3

合计工作日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3

本文主要分析了2016年度日本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主要内容,作为我国政府食品主管部门管理出口食品的依据、企业规避贸易风险的重要参考。

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内容

1.监控指导计划的依据和适用期限。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的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下一年度的3月31日。每年3月底在厚生劳动省网址上公布该计划。通常日本根据上一年度的监控检查中期报告的内容,进口申请件数、进口重量、检查件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件数、各国食品卫生信息及进口动向或管理水平调整监控计划。

2.实施监控检查的基本思路。为确保食品安全,2016年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4条,监控范围从出口国家的生产阶段到进口后日本国内流通的各个阶段,并推进或实施安全对策。

3.关于中日食品安全合作。计划中继续提及推进中日食品安全合作。按照计划说法:“根据2010年5月中日两国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长签署的中日推进食品安全倡议的备忘录,为提高中日食品安全性及合作水平,举行部长级会议,为促进中日两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制定行动计划,赴当地考察并举行(事务级)专家层面磋商”。

4.计划中首次提到收集环太平洋国家食品信息。根据TPP协定,日本将收集环太平洋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口食品及食品卫生管理信息。这显现出日本欲开展与环太平洋国家食品贸易的动向。

5.监控指导计划的推进和监控套路。通过仔细阅读计划原文,发现计划是从政策宣传、制度执行、政策措施整改、技术合作和完善体系、两国间政策磋商等层面加以推进。

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通过检疫所对各类食品有计划实施监控检查,确认食品是否符合标准或规格,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要进行公布。引导生产业者进行自主检查。按照第26条的规定,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依法实施“命令检查”。当食品的违规率超过比例时(5%),有可能实施“停止进口”或“禁止进口”措施。

日本对违规食品建立召回制度,由都、道、府县所属保健所负责实施。对于问题食品要求相关方调查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并赴当地考察确认。同时赴现地考查食品监管体系、推动技术合作、促进相关国家的食品监管措施适用输日食品需求。对于食品安全合作和出现的问题,通过“举行政府间磋商”加以解决。如此监控套路清晰可见。

日本依法对食品实施的三类检查

日本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依据《食品卫生法》28条、26条对进口食品实施监控检查、命令检查等。2016年依然延续了这一方法。

在制定监控检查等的频度时,日本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公布的统计学方法,以可检出的具有一定可信度的违规件数为基础,考虑各种食品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概率、违反重量、违反件数、违反内容以及对健康的影响程度等,确定监控检查件数和检查项目。日本也会根据对出口国家管理制度的调查结果、食品安全问题及召回问题食品的情况,调整监控检查项目和件数。

日本检疫所会根据上述2016年度监控检查计划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查。监控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概率较低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并根据年度计划实施检验检疫,监控检查抽查率一般为10%左右,费用由国家承担。

行政检查是指监控检查以外的检查,通常针对初次出口日本的食品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的食品进行行政检查。

日本厚生劳动省可以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对进口食品实施命令检查。命令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及对象是通过行政命令进行规定,以命令形式指定有关检查机关进行检查。对确定为命令检查的产品进行批批检验(100%),费用转为企业负担。在检查结果出来前,货物被停留在港口不允许办理入关手续。

推动出口国家的安全对策

通常日本通过在厚生劳动省网址公布食品管理规定、命令检查对象产品、强化监控检查产品以及该监控计划涉及的监控检查结果等信息,并提供英文版。2016年也沿袭了这一做法。

如果有法规和标准的修改,日本厚生劳动省通过向外国驻日使馆提供信息,在出口国家举办说明会,或委托国际协力机构举办食品安全管理研修会等方式,请出口国食品管理机构管理者或生产者熟知上述的日本食品安全政策。

对于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高的食品,如接受命令检查的食品,日本要求出口国政府查明原因,调整管理措施,再次防控对策,并通过举行双方政府间磋商,强化生产阶段的监控和出口前的检查。

对于对日食品出口量大的国家或发生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例较多的国家,也为了确保进口牛肉安全,为了确认出口国生产阶段安全对策的有效性,在必要时日本会派出专家赴当地考察。

指导进口业者自主管理

该计划明确要求,按照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第8条规定,食品相关业者须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为确保食品安全,要求在食品供给链的各个阶段实施自主检查安全管理,努力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管理技术,确保原材料安全,实施自主检查。这些工作具体由检疫所面向进口业者监督实施。具体则通过面见指导,举办讲习会、说明会,甚至驻厂指导。

一是进口业者必须熟知进口食品手续、检验检疫制度、规格标准、递交相关卫生证明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涉及的业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进口前要进行注意事项的指导。三是事先指导进口时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时如何应对。四是指导进口业者如何实施自主检查。五是进口食品要作记录并妥善保存。六是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进口业者以及通关和保管业者的食品安全业务水平。

日本对违规食品的处理措施包括:一、在口岸发现违法案例时,检疫所会作废弃或退货处理,通报违反内容、重量、批次、进口业者、生产商等内容。二、食品在国内流通时被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例时,日本厚生劳动省及检疫所会同都、道、府、县保健所实施召回。三、指导进口业者防控对策,调查违法原因并报告;重新进口时要求报告改进结果,是否采取改进措施,必要时进口业者需赴当地调查确认出口国家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行报告。四、多次被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例,或者该食品的违规概率超过5%时,可能被列入停止或禁止出口对象。五、被举报进行虚假申报或者有不正当进口行为时,日方将及时通报。六、将在厚生劳动省网址公布违法《食品卫生法》的案例,包括进口业者名称、产品名称、违反原因、措施状况、批次和重量等。

向国民提供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4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按市政府《关于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第六次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号)中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和年检事项办理。

(二)下放的职责

下放的职责按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城市管理体制下放城市管理权限意见》(发〔〕号)办理。

(三)划出的职责

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局。

2增加组织制定市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政策,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职责。

2加强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3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确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和拟订市级相关卫生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市基本药物政策的组织实施。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协调、组织查处本地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政策,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及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和医疗机构配置;整合卫生资源,对地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属地化行业监管。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六)组织、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七)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及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的执行。

(八)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发生、蔓延;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九)组织制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的发展规划;指导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改革;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指导;研究和指导民族医疗医药工作,指导中医药教育和科学研究。

(十)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一)组织实施重点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规划,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制定全市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管理医务人员资格认证和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许可证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十三)组织落实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四)负责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卫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信息、安全、、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参与研究拟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研究起草卫生地方性政策;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地方卫生法制建设及宣传工作;负责卫生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卫生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市本级卫生预算经费管理;负责组织监督卫生基本建设计划的实施;负责国内外卫生贷款项目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二)医政中医科

负责贯彻落实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负责制定相关的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医疗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血液管理等方面评价和监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城乡对口支援、临床重点专科和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医疗事故处理;组织制定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章及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规划。建立全市基本药物制度,指导和组织全市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重点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和学科发展规划;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三)卫生监督食品安全与疾病控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规划;督促实施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按职责分工负责传染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查处本地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根据规定全市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工作。

(四)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指导协调全市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较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防控、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

(五)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市委和市委保健委员会制定的保健工作方针政策与规划;负责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年度健康体检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市管保健对象及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人、重要外宾在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

(六)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的管理、检查、考核、指导评价工作;协调并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城乡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党群人事科

负责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的选拔、考察、任免、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及老干部、统战、工会、妇委会、共青团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人事调配、档案、工资、人员编制的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考试和报评工作,负责职称聘任和管理,指导实施年度考核工作。

纪检委、监察室合署办公,行使纪检监察职责。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卫生局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机关编制1名,工勤编制2名。核定局长(兼党委书记、干部保健办主任)职数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数1名,副局长职数2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爱卫会办公室主任);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农委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原则,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安全思想,推进依法治安实践,提高全体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着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安全环境。

二、基本目标

“五五”普法期间,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以及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以及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特别是有关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县安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全县安监系统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全县安监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种事务的能力;提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坚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加强法制监督相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化管理;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以法治安和法制安全建设,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创造良好的条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法制氛围,努力开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新局面,促进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五五”普法规划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一)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

(二)《宪法》、《刑法》(修正案六)、《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公务员法》等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与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相关的基本法律;

(四)《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法》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基本法律;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监管的行政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及监察部和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行政规章;

(六)《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省制定的有关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

(七)新出台的与安全监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加大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一是按照以点带面的方式,认真组织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采取法制讲座进行专题授课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使行政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国家公务员法》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用权、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实现领导方式、管理方式的转变,成为学法、用法、守法的表率。二是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组织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根据国家和省立法进程,结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特点,编制年度普法计划并抓好落实。通过采取“一法一训”、“一法一考”、现场办案教学、案件会诊等形式,调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强化依法行政,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岗位责任明晰、工作程序透明、权力监控有力、执法行为规范,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工作的重要环节。一是建立和健全规范安监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办案质量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二是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门槛,强化市场准入的程序监督、资格审查、行为监管,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的规范化程度;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案质量考核制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内部监督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逐步实现内部法制监督的“四个延伸”即:从对案件处罚结果一个环节的核审监督向立案、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等各个主要环节的检查监督延伸;从对单一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向许可、检查等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延伸;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向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延伸;把监督的重点从机关延伸到基层。通过经常性监督与随机性监督、全面监督与个案监督、静态监督和动态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促进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逐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围绕全县当前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心任务,突出抓好“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企业”,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切实提高全县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同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乡村,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四)丰富宣传手段,努力创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新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手段。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安全生产专业性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通用性法律法规,积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新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市民的更广泛的宣传,突出“以人为本”的宣传理念,贴近企业、贴近职工、贴近市民,加强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做到“电视里有影、广播中有声、报纸上有文”。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掌握相关作业规程,强化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普法对象

“五五”普法规划的对象是:县安监系统局机关干部、职工;重点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的从业人员,特别是矿产资源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烟花爆竹生产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六、组织领导

县安监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刘局长任组长,孟副局长任副组长,赵同志、孙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七、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从年到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上半年。主要任务是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下半年至年。根据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年开展中期检查和评比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全面考核验收,总结表彰先进典型,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启动做好准备。

八、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应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对全部工作负有规划、领导、组织、协调、抓实的责任,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局机关要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理论中心组学法,一年不少于四次;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党组每年要举办以学习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学法活动;健全在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建立全系统中层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三)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按照新的职能分工,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并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落实目标责任奖惩办法,追究主管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每年年底,将本单位工作情况上报县普法办公室。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6

一、检查时间及计划

1、*年区安监局计划重点监管企业(建筑拆迁工地)780家,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273家,烟花爆竹零售批发单位85家,综合类(工业、商贸、建筑拆迁、学校、市场)340家,职业卫生企业30家,其它类别企业检查、查处52家。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6家(湖南本安亚大新材料公司、西龙涂料化工厂、松井化工公司、梓先涂料公司、银天轻合金公司和曙光集团动力分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3、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29家(包括全区18家汽车加油、加气站;安达燃油配送公司油库、曙光集团动力分厂气体储罐区、湖南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库、湖南隆康农资公司、湖南大方植保公司、长沙红大阳农药公司、长沙东龙化工公司、龙西涂料公司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长沙信本化工公司、长沙佳清化工公司、长沙北海化工公司等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4、全区各建材、农药专业市场的油漆、农药专业经营门店和有少量危险化学品储存的零售、批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4、对在我区区域范围内无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办公点内无危险化学品样品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纯批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重点监管企业许可证认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和相关经营台帐的完善;

5、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主要安排在年初、岁末等销售旺季,部分门店储存量较大的单位在3季度高温季度的安全监管;

6、严肃查处我区区域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非法经营、储存,发现一起,举报一起,迅速查封查处一起,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7、职业卫生申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其中重点监管的10家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重点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印刷业、石材加工、饲料生产的粉尘危害企业为主,在实施对危险化学品、综合类企业(主要是工贸企业、市场)监管中同时进行;

8、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拆迁、装饰、装修施工工地与企业、工贸企业、专业市场(专业市场、物流市场等)等企业和学校幼儿园(重点是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建于居民区内的幼儿园等)、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酒吧、大型网吧、大型休闲、娱乐场所等),包括在我区组织进行工业生产的工业企业80家,建筑、拆迁工地和建筑企业60家,重点市场26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40家,人员密集场所50家,交通运输企业7家,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4家,其它企业73家,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重点,结合专项整治、重点安全隐患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按每季度不少于85家进行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尤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群众有反映的安全问题与状况实施专项跟踪监督管理,重点安全隐患每季检查一次,确保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整改位,群众反映的安全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9、加强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的安全检查、隐患查处、督促整改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

10、协同区建设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区交管局、区质监分局等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单位,加强对相关安全问题的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和管理。

二、检查内容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企业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编制及落实、实施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持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4、特种设备的运行资质及检验合格证明;

5、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情况与记录;设备安全状况;

6、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情况;

7、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健康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装备情况;

8、消防安全状况、现有安全条件等,安全投入及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安全生产责任险缴纳情况;

9、现场安全条件、安全间距,安全标识情况;

10、应急救援管理情况;重大危险源评估、监管、检测情况;

11危险物品管理情况;

12、高危行业新扩改项目三同时管理情况;

13、其它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执法计划制度,每季度区安监局编制下达按月安排的具体落实到每家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有芙蓉区政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计划按综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等四大类,根据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的特点、国家、省、市的特别工作要求,以及区政府重点工作,按月编制当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度执法计划同时报市安监局备案,并报区政府。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检查计划公示制度,每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在芙蓉之窗网站安监局专页上进行公示,同时公示行政执法检查告知书,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加油站)、烟花爆竹、综合类、职业卫生等四大类,告知书包括如下内容:检查人员与资格、执法检查人员要求、执法检查要求、执法检查程序、执法检查文书、执法检查罚则、执法检查内容等七大项内容。

3、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结果公示与告知制度,每季度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完成情况,检查基本情况,安全问题与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均形成小结在安监局网站专页上进行公示。每次检查完成后均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告知,包括:送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文书;存在安全隐患和实施安全生产强制措施的,均送达相关执法文书,督促企业完善管理、落实隐患整改。

4、按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原则上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前均用电话向被检查单位进行通知。(接群众举报和街道上报,并将进行查处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事先通知被查处单位)。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全面提高中小学校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工作目标: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工作任务:从**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对地处滑坡泥石流和洪涝灾害区的校舍进行迁移避险;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一)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规定,对我县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使校舍全部达到7度抗震设防标准。

(二)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受严重地质灾害影响(如山体滑坡等)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校舍防火、防雷等设施进行改造,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

(三)对全县中小学校危房进行维修改造,基本消除危房,彻底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对**年及以后新建和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确保校舍安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全县中小学校舍现状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校园建设规划,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对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抗震加固和综合防灾能力建设。

(二)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前,各乡镇要根据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慎重确定区域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工程范围。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保留的学校,在对校舍进行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工程项目建设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四)坚持项目管理“四制”的原则。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项目管理,要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设计人员都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负责具体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县政府成立郧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校舍安全工程。发改、教育、财政、**、监察、国土资源、房管、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汇报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由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派员组成,集中办公,办公室设若干个专业组,具体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安排工程资金,落实对校舍改造建设收费有关减免政策;组织对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和检测鉴定,审核每一栋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综合防灾方案;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具体组织工程实施,落实工程管理和监管责任,按进度、按标准组织验收。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学校、所有校舍的安全档案;协调各部门支持安全工程,协调处理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二)明确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责任,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搞好实施。

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积极申报争取专项资金;负责及时下达投资计划;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资金管理、拨付、财务核算及固定资产登记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予征收。

教育局:配合建设、房管等部门制定校舍排查办法,对全县所有的中小学校舍逐栋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排查和鉴定;负责建立校舍安全档案;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制订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建设局:负责按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对施工图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及工程项目监理资质等审核把关;负责项目施工材料和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测、监督,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负责对加固改造以及新建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落实、审核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抗震设防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的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房管局: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鉴定机构,对全县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并逐栋出具鉴定报告;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用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学校所处位置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对迁建学校校址的地质情况进行检测和论证;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规划局: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可性研究及规划设计和单体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查;负责按照《中小学建设标准》审核项目建设规划,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气象局:负责项目防雷设施的检测和验收;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地震局:负责对校舍抗震设防情况进行排查;负责项目抗震设防及地震安全性评价鉴定、管理;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监察局:负责对图纸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招投标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减免优惠政策,查处乱收费行为。

县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报告;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县水利局:负责对学校现有或新建校址防汛、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排查;落实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三)科学规划。一是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不含在建项目)进行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二是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依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农村初中校舍改造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与每栋校舍的加固改造方案。

(四)严格标准。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可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拆除,不再使用;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校址选择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必须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段、泥石流地区、洪水沟口或泄洪区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且不宜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因选址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规范管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县级财政要加大对安全工程的投入,要设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工程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原有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建立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切实保证资金安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44号)有关减免和优惠政策,对“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各有关单位从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予以减收或免收;鼓励企业以提供免费服务的形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安全工程”进行捐赠,这部分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要切实加大对“安全工程”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8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依法监管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意识、水平,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2010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区安监局、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

(四)企业职工和农民工。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四)职业卫生知识、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其他。

三、培训计划

(一)加强安监系统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1、根据工作需要,年内拟派40名左右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参加国家总局及省局组织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体系等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时间及班期以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通知为准。

2、举办两期共120人参加的全市各县区安监局、部份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班,拟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期。

(二)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故应急救援、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健康体系等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培训800人。

(三)大力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3000人。

(四)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培训,计划培训20000人。

四、培训方式和要求

(一)参加国家总局、省局举办的各类培训和本系统内(包括乡镇安监站)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由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新取证和复审换证培训,由××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负责考核发证。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和企业职工、农民工培训由各县区安全生产四级培训机构或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和各县区安监局负责监督落实。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9

崇文区结合传统规划模型及规划分析方法,对信息技术在商业网点规划服务中的应用进行初步尝试和探讨,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商圈分析

随着崇文区商业业态的快速发展,如何依据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指导,结合现有商业网点的实际分布情况,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城市商业网点框架体系,引导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向分布合理、功能齐全、竞争有序、便民利民方向发展,成为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重点。

商圈分析是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中心。区域内商圈分析可为规划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同时也为商业网点的定位提供建设性的指导意见。

借助GIS、数据挖掘等信息技术的数据管理和分析,我们可以方便地进行商圈规划。正确合理的商圈分析,对区域商业网点、商业体系整体格局十分重要。对于具体的商业网点和商业聚集区域而言,商圈分析有助于评价和确定服务的空间范围、市场潜力、目标客户分布等,为商业网点规划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商业企业制定商业计划。

崇文区的数据资源由资源中心的商业监管服务信息资源库和各商业网点的前置数据库组成,为保证各部门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各部门建立了交换数据库,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共享给商业资源交换中心。各个企业的数据信息,按照特定的时间频率进行更新。同时,通过同步更新机制,实现资源中心的信息资源库的更新,保证商业网点数据的现实可用。

基于GIS可实现对崇文区商务局的商业网点数据进行管理,为商务局提供全面、直观的商贸企业信息,提供宏观商业管理和产业规划决策的数字服务,同时为商务局经济运行调度、应急指挥提供基础数据服务,节省企业单位的办事时间和办事路程,提高决策效率和效果,更好促进经济运行发展。

基于GIS的数据库的信息技术,不仅可以对商业网点的数据进行有效的管理,还可以辅助商业网点规划决策,提供商业网点监测和商业信息等服务。

监测服务

将GIS、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引进商业网点监测领域,在国内也属于摸索探讨阶段。通过视频可视化识别技术,借助GIS技术,可实现对商业网点安全生产的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根据需要,可快速定位到安全隐患所在的位置,查看相应信息; 同时实现安全报警,将安全事故转入到监控业务处理流程中,方便及时地解决问题,为商业网点的正常运行提供安全保障。

系统对商业网点进行动态可视化安全监控,以网络视频服务器为核心,综合利用数字视频处理技术、网络传输技术、自动控制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具有快速处理、数字信息抗干扰、便于快速查询记录的优点。系统依托IP宽带网络,可把监控中心和崇文区内的监控目标组合成一个系统,实现对商业网点的远程、实时、集中监控。

系统可实现对辖区内各个商业网点的安全设施等进行实时可视化动态监控,同时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自动报警,上报到区级监督平台。基于安全监控网络,系统可以实现对商业网点安全事件、部件等城管案件提供实时可视化的监督手段,构建商业网点综合监督评价体系。

系统具体功能如下:

建立全监管处理机制 崇文区城管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查看各个监控对象的监控历史记录,方便了解情况,采取措施对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实时监测通过设置在各个商业网点的摄像头,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可以随时查看任一商业网点位置的监控情况。

实时动态预警通过实时监测网络,系统可以根据监控情况,提供监控报告;同时对违反安全标准的商业网点,进行安全预警,在空间专题地图上以动态闪烁的方式进行预警。

实时动态案件处理如果监测对象出现安全隐患,系统可以提供案卷上报机制,对监控视频进行上报,协助完成商业网点案卷的立案、处理等工作。另外,在商业网点安全隐患排除以后,可以对商业网点案卷的处理结果进行检查。

商业信息服务

崇文区商业在快速发展,商业网点众多、商业服务内容各种各样。一方面,崇文区政府需要将商业网点方面的规划信息、商业相关规章制度和其他与商业相关的信息公布给商家和公众; 同时商业网点方面需要把商业网点、商品、服务促销等信息及时给公众,方便公众了解商业服务信息,从而吸引潜在的消费者,把消费者吸引到商业网点来。另一方面,消费者去商业网点进行消费,需要了解相关的商业信息,进行选择、消费; 而且还需要有如何到达消费地点等信息。

借助网络和GIS等信息技术,实现政府、商业网点和公众三方互动,方便政府或商家根据公众实际需求,制定区域内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商业空间布局; 商家也可及时调整商业结构及商业定位,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从而获取最佳社会经济效益。

信息服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行政区域专题图 用户可以通过行政区域图,查看各个行政区内的社区空间分布情况。

商业发展版块 以商业网点主题分类,查看各类商业网点分布情况,具体可以查看: 整体概况分布、特色产业升级板块、商旅文化融合板块、主题商务中心板块和商贸产业孵化板块。用户可以查看每一个板块的空间分布状况,通过地图显示,了解相应板块现状可视化的空间。

生活助手服务 为公众提供崇文区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服务信息: 出行指南、天气预报、出租等信息服务。

地名搜索服务 公众可以通过浏览器访问、查询崇文区内地名,结果在地图上以高亮方式显示,系统为用户提供兴趣点定位服务,可以查看其周围的商业网点信息及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服务 公众可以查看崇文区商业网点相关的法律法规,方便商业网点和及时了解信息。其主要内容包括: 市场管理法规、外商投资法规、对外贸易法规和其他相关法规。该功能可指导商业网点规范化经营,保证商业经营的质量,为公众提供优质的商业环境。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10

为了做好××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以下称《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为“十二五”

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总量偏大,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尚不健全。“十二五”时期又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好这个阶段的安全发展战略、安全发展思路、安全发展目标及安全发展重点,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责任制落实,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应对能力,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二)总体目标

(三)基本思路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安全发展,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增强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加快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进程作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主线,立足于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发展实际,坚持以科技兴安、安全兴纳、强化监管、协调发展为前提,全面分析新型工业化发展对安全生产的新问题和新挑战,认真研究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稳定好转和到202o年根本好转等战略目标对安全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着力解决关系安全与发展的关键问题,着力加快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双基”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领域发展的方针、总体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使之成为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未来五年安全发展的行动纲领。

(四)编制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从全县实际出发,遵循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分析新型工业化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进一步理清安全生产领域的发展思路,创新安全发展模式,抓住重点,突出难点,探索安全管理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安全发展前提下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工作重点是防范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着力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工作重心逐步向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转移。既不要带血的gdp,更不能以牺牲人的健康为代价来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筹,实现安全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按照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实现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为全县实现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开拓创新。着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按照科技兴安、科技兴纳、科技创新的要求,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努力推进安全科技“产学研”机制建设,加快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着力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安全管理、安全监管、事故应对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注重实效。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坚持做到深入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经验和不足,承前启后。以调查研究为基础,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了解企业和基层情况,多方面、多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安全发展需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体系总体架构

××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分三个层次:一是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规划(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三是各乡镇安全生产规划。

全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为指导性规划,深度达到纲要要求,主要作用用于阐述县委、县政府和国家、省、地的战略意图,主要内容是提出全县安全生产的总体思路、总体目标、基本任务、战略重点、政策导向等。是贯彻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家、省、地安全生产规划精神,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

专项规划和乡镇规划主要以煤矿、道路交通和重点区域特点进行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关键问题、重要环节、重点工作为编制对象编制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细化和落实。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推进“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以及重大问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县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

××(县煤管局局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交通局副局长)

××(县海事处处长)

××(县国土局局长)

××(县乡企局局长)

××(县建设局局长)

××(县质监局局长)

××(县农机中心负责人)

××(县教育局局长)

××(县经贸局局长)

××(县林业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旅游局局长)

××(县电力公司经理)

××(县交警大队队长)

××(县运管所所长)

××(县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协调工作,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编写小组

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写小组,承担“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员:陈中华(政府办)、何健(安监局)、柏云(安监局)、王家华(煤管局)、张先举(公安局)、张腾(交通局)、左祥(国土局)、丰奎(乡企局)、邓云(建设局)、李隆银(质监局)、林波(农机中心)、张锋(公安局交警大队)、杨学松(公安局消防大队)、郭峰(交通局运管所)、王强(交通局海事处)、朱天奇(教育局)、严文芬(经贸局)、刘兴平(林业局)、贾刚(水利局)、赵杰(工商局)、黎勇(旅游局)、罗文(电力公司)。

由县安监局组织协调编写工作。

五、编制要求、工作安排、时间安排

(一)规划编制要求

一一加强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毕节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衔接,密切关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以及确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规划》的发展目标和方向要符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一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法。采用先进的编制方法,包括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的新型工业化所依靠的先进技术,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选择的路径,引领安全生产领域科技发展方向、创新轨迹、环境变化、量变与质变等,既有目标又有实现目标的路径选择,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标更加清晰,实际与目标结合更加紧密,更加系统,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一一建立规划咨询与论证机制。根据《规划》的特点,多渠道、多形式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征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领域有关专家,科研机构的意见。

(二)工作安排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煤管局、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含运管所、海事处)、国土局、质监局、乡企局、建设局、农机中心、教育局、经贸局、林业局、水利局、工商局、旅游局、电力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要编制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作为《××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子规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实施细则的通知》(纳府办通〔2009〕164号)中其他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在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中用专节表述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内容。机改革后,撤销或合并的县直有关部门,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任务,由职能划入后的部门负责承担。

2、报请县政府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列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专项或子规划。

3、报请县人民政府、给予编制资金保障,拨出专项资金保障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和前期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项目、措施)研究阶段。

第三阶段,规划编制阶段。

第四阶段,论证衔接阶段。

第五阶段,规划报审阶段。

六、经费保障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11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依法监管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意识、水平,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区安监局、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

(四)企业职工和农民工。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四)职业卫生知识、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其他。

三、培训计划

(一) 加强安监系统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1、根据工作需要,年内拟派40名左右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参加国家总局及省局组织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体系等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时间及班期以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通知为准。

2、举办两期共120人参加的全市各县区安监局、部份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班,拟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期。

(二)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故应急救援、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健康体系等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培训800人。

(三)大力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3000人。

(四)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培训,计划培训20000人。

安全监理规划范文12

为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和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公平竞争、规范运作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科学和完善的建筑市场运行机制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依法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加大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努力推进建筑市场秩序公平竞争、规范运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得到显著增强;违反法定建设程序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不按批准的规划建设,不按施工图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施工,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不经竣工验收备案就交付使用等现象得到有效纠正。

2、通过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使场外交易等行为得到控制;使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规避招标、假招标擅自采取邀请招标、围标、串标现象以及招标机构虚假、串通招投标等违法现象得到纠正;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资质施工等行为得到遏制;推行勘察、设计、监理的公开招标。

3、实行规划审批后监督制度和规划竣工验收制度。实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和建设监理制度。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和施工图纸重大变更复审制度,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性。通过制定科学的工程履约担保制度,有效遏制工程款拖欠现象的发生。

4、通过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使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依法受到查处,违法案件得到清查,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受到惩处。

三、整顿范围及规范标准

1、整顿范围

(1)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投资额在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含园林、垃圾处理等)项目。

(2)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机构等市场主体的行为。

(3)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市场监管中的行为。

2、规范标准

(1)建设(开发)规范标准。严格履行项目报建、用地许可、环评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公开招投标、合同备案、委托监理、质量安全报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移交的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制度,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工程,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证;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工程项目、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未依法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放线开工,工程开工前要在现场进行规划公示,规划公示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经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未进行规划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划许可不符的,不予规划验线。定点放线后、地基验槽前和基础验收前,建设单位要分别向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复验。对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予规划验线,不得开工建设。未经规划验线的,不得进行基础验收。在单栋建筑工程竣工之后或者一个开发小区(或其一个组团)的建设基本完成之后,建设单位应向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规划的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停车场、道路、绿化、交通出入口、围墙、小品等环境设施全部符合要求后,发给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未按规定经规划、公安消防、气象、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推行按照合同约定随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制度及招投标工作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合理低价中标,查处建设工程发包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并集中解决规避招标、串通招标、陪标,特别是将工程肢解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项目经理押证制度,防止重复投标、挂证投标等现象的发生,并将中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2)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各勘察设计单位不得接受无证单位挂靠或为无证单位和个人提供图签、图章和证书,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勘察设计程序,不得采用、推荐淘汰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设计人员和执业注册人员不得将自己的印章、证书转借或出售他人。凡有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或取消资质。对负有责任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及其它设计人员除依法处罚外,同时作为不良记录登记在册,对有不良记录者,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暂停或取消执业或从业资格。

(3)施工企业规范标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对擅自施工以及搞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同时,依法追究总包或被挂靠企业的责任并对直接责任人予以查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施工,不得与建设(开发)单位串通擅自变更工程的平面位置、层数、层高、立面形式等规划内容和施工图纸内容。应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降低工程质量。实行监理的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人员未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擅自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严格执行《济南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费的提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向总包单位拨付安全施工费,总包单位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总、分包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施工费专项帐户,确保专款专用。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应加大对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工程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有关部门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处罚。同时,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苛扣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凡因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放民工工资的,追究建设单位的责任,拖欠工程款全部偿清前,不得申请审批新的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拖欠民工工资未偿清之前,不得参与新的工程投标。

(4)监理企业规范标准。监理单位应按经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经施工图审查机构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对工程实施监理。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监理人员必须实行现场跟班监督,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监理企业不依法履行职责,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监理企业不履行职责,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违反有关规定、建筑施工图纸擅自变更、质量安全存有隐患等问题,不及时发现、制止、并向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报告的,除按规定给予处罚外,视情节记入不良记录。

(5)有形建筑市场建设规范标准。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公开招标。其他依法应招标的和其他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不论采取何种方式交易,也必须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凡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必须进行招标。推行勘察、设计招标。进一步完善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秩序,逐步形成以有形市场为依托,为工程交易各方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以工程招投标、工程项目动态管理和资质、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计算机监管系统。

(6)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使管理和服务更加规范、科学。进一步充实市场监管机构的力量,发挥纪检部门在监管中的作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对抗法或徇私枉法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市场监察工作实际到位。

四、具体措施

1、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日常管理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督察工程项目与检查市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相结合;市场检查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大执法力度。提倡“先服务,后执法”的工作原则,通过采取“提前介入”的措施,控制违法案件的发生。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罚。完善建设工程执法监察体系,使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严格执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工程技术档案报送制度。对规避招标、假招标,应招标而不实行招标、应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施工图不报审或审查不合格,不办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不委托监理,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不备案的工程项目,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而擅自交付使用、竣工档案不按期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对不按规定支付安全施工费、建设资金到位低于规定限额的或已完工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或不准新开工程项目,特别是对陈欠工程款没有做出还款计划,不能保证三年还清的,各审批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大力开展对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特别是对无资质进行主体和基础施工的行为,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标单位发生无证、越级或者挂靠承接工程业务,有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出卖图章、图签的,除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要将其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予以登记,并做为资质年检和晋级的重要考核条件之一。同时将企业不良记录汇总,在新闻媒体曝光。

5、严厉打击压级压价行为。坚决禁止投标价格低于合理成本的投标人中标的行为,防止因片面追求低造价而导致工程质量降低和安全事故发生。对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低于国家规定最低取费标准投标的,一律作为废标处理;已经中标的,要责令重新招标;签订合同的,要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政策性审查,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同时,对不认真执行国家规定、把关不严的招标机构和监管机构,要依法作出资质、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逐步推动并建立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严重恶意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审批部门应共同限制其新开工程项目,直至取消开发资格,清出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