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11:04: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施工管理委托合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建设工程管理委托合同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
2003年,建设部颁发(关于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为:“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结合指导意见关于项目管理企业服务内容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项目管理是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和或专业承包进行管理并提出相应的服务。
基于上述分析,项目管理主要是通过建设工程项目的各承包单位(包括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的监督和管理协调,以期达到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根据项目管理内容的不同,项目管理也区分为不同的类型。有针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从可研到竣工交付)的项目管理,也有针对项目建设特定阶段的项目管理。
从法律关系角度分析,项目管理在业主方面和项目管理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合同关系。业主方面通过向项目管理企业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由项目管理企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全过程或莫些内容提供管理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管理范围的具体情况而定。从全面角度而言,项目管理服务可包括如下内容: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投资管理、流程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变更管理、招投标管理、采购管理等。
1、项目前期策划: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主要是根据项目功能要求和目标,进行总体的规划与设计。经筛选形成总体规划方案。总体规划方案一方面是为可行性研究提供答案,同时也是项目后期设计实施的纲领。
2、设计管理:时间管理内容包括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中,应重点考虑对设计的管理。项目管理企业应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和专业知识,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强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加强土建结构设计与装修设计的衔接;从技术角度确认总体平面功能,最大限度保证设计文件符合业主方的使用需求;从造价角度确认工程方案是否符合经济上合理的要求。目前国内项目管理中还未充分认识到设计管理的重要性。
3、招投标管理:制表工作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管理企业应具备招标资质,以业主方进行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等项目的招标工作。
4、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建设工程涉及的合同内容极为复杂,如何处理各合同文件的衔接关系,明确合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需要项目管理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5、变更管理:在建设工程实施工程中,存在着各种因素不断干扰着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总是处于一个变化的环境中,对于项目管理企业而言,需要有效的预测可能发生的变化,以便采取预防措施,以实现项目的目标。建设工程项目的变更是可以尽量避免的。项目管理企业应加强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很好的做好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单位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项目管理企业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技术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施工管理: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也是项目管理企业的重要工作之一。一般而言,项目管理企业对施工质量监督主要依托监理方进行,项目管理企业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侧重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7、投资管理: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投资估算和投资概算,审核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决算管理等投资管理要求项目管理企业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8、资料管理:建设工程资料不仅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基础资料,也是办理竣工验收和后期工程适用和维修的重要条件。根据建设工程资料专业性、即是性等特点,项目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对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等有关文件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9、建设工程相关手续的办理:根据建设工程的需要,项目管理企业还可以协助或代表业主方办理各项报审报备手续,并协助业主方进行工程的验收和交接手续。
三、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采取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后,业主方可通过招标选聘专业的项目管理企业,并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为明确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项目管理企业的资质
项目管理工作涉及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各项内容,尤其是针对整体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管理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对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具有根本性的影响。而且,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投标等工作提出了专门的资质要求,故在选聘项目管理企业时,应注重对企业相应技术能力和资质的考察。
针对目前国内建设工作设计与施工在衔接上存在的问题,以及设计在建设工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议选聘项目管理企业时注重对设计能力的考察。而这也是目前国内项目管理企业中较为薄弱的环节。
另外,考虑到国内建筑市场中项目管理企业起步较晚,发展还不成熟,很难找到精通建设工程各方面技术环节的项目管理企业。在此情况下,可以考虑选聘不同的单位负责不同技术环节的项目管理。不过,若由业主方分别选聘不同项目管理企业,必然导致各项目管理企业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从而影响工期、无法实现项目管理的目标。对此,建议实行总包制
度,即业主方仅选聘一家实力较强的企业作为项目管理企业,对于特殊技术环节需另行聘请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经业主方要求后项目管理企业应单独聘请专业单位负责,并由项目管理企业统一负责有关专业单位的管理,统一对业主方负责。
2、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
项目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是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主体内容,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项目管理服务,并明确约定于合同中。上文简要介绍了项目管理的有关内容,具体到各项目而言,可以根据业主方的要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力求全面、准确。
3、权利和责任划分
为明确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调动项目管理企业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在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划分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限和责任。根据项目合理的基本特点,一般业主方应主要负责项目的投资控制和确定使用功能,而项目管理企业应职业发展处理建设工程的工程技术事宜,并一定程度上对工期质量负责。为了充分利用项目管理企业的作用,加快工期、节约投资,应尽量扩大项目管理企业在工程技术方面的权限,减少业主方的审批事项。
鉴于我国建筑市场中的业主的强势心里和社会信用缺失,实践中业主方在委托项目管理过程中,常常对项目管理企业的权限予以过多限制,无法调动项目管理企业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无法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的作用。基于此,我们建议业主方应尽量加大授权范围,将招投标、签约、工程变更、工程款的审核支付、工程预算等工作委托予项目管理企业执行,同时,为保护业主方的利益,业主方可通过如下方式加强监督:
①完善项目管理签约的汇报制度。应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企业的定期汇报和重要事项的汇报制度,为业主方进行监督提供条件;
②业主方可派人参与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比如总包方的招标、关键设备和材料采购等)的全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③明确约定业主方的最终决定权。一方面,对于投资变更和使用功能调整等有关重大事项,应由业主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另一方面,业主方在监督过程中拥有对项目管理企业行为的否决权。
4、项目管理服务期限
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工期的不确定性,由此必然导致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一般而言,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应以完成项目管理服务内容为准。项目管理企业提出服务期限的根本目的在于确定服务费用问题,即,在建设工程工期超过预计工期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增加服务费用。
与工程咨询服务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项目管理企业拥有较大的权限,相应承担较大的责任和义务,其中保证工期是项目管理企业的重要责任之一。鉴于此,若非因业主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逾期,从而导致服务期限延长的,项目管理企业不仅不应要求追加服务费用,而且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过,一般在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根据公平原则,项目管理企业有权获得相应的服务费补偿:
①由于业主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②工期延误时间超过一定的期限(如半年等)。
1.全程性
从监理单位和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双方的委托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一直需要承担建立风险。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做好监理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2.规律性
虽然不同水利工程的技术难点与重要环节并不相同,但是经验积累和实践表明,监理风险多发生在模板安装与深坑支护等方面的几率较大。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在工作中重点控制工程施工的关键环节,做好风险预测和防控工作。
3.多变性
水利工程施工周期较长,施工过程中收到的影响因素众多。因此,监理过程中的风险也较为多变。例如天气突变就可能影响监理工作中施工命令的正确性,所以监理单位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制定详细的防控措施,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二、水利工程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设计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或复杂工艺流程;勘察资料等外部资料的不完整;设计进度的不合理,如设计的施工周期过于乐观;工程设计存在缺陷,如没有了解地质情况就进行设计,在施工中不得不变更设计等。这些因素都会使水利工程设计存在风险,进而影响到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2.建设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施工单位选择错误;建设单位将水利工程肢解,分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制定不合理的工期目标,要求施工单位盲目赶工期;建设单位盲目干预工程建设,如施工材料采购和工程整改等,这些都会阻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使得监理目标无法实现。
3.施工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施工单位私自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没有向监理单位报告;不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在施工中弄虚作假;施工单位管理不善,过分依赖监理单位等。这样既影响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又影响监理单位的工作,给监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4.监理单位自身产生的问题
例如监理人才缺乏,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监理工程师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做出超出自己工作范围,给水利工程项目造成损失;监理单位管理不善,没有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沟通交流;监理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等。这些因素会直接给监理工作带来风险,使得监理工作无法达到预期。
三、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监理单位在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后,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监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以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以及工程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
1.设计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在水利工程项目开始建设之前,监理单位需要和设计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及其设计要求。同时,监理单位需要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图纸。如果对工程设计图纸存在疑问,或者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的情况不相符合,监理单位需要及时将其告知建设单位,并与设计单位进行交流,协助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更改和完善,以保证设计图纸满足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要求。
2.建设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有委托合同,主要是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妥善处理建设单位所产生的风险。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正确处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协调的桥梁,既不能过分偏向于建设单位,置施工单位的利益于不顾,也不能对建设单位有欺骗行为,向建设单位隐瞒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从而取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例如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时,监理单位需要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建设单位,而建设单位需要支持监理单位的工作,相信监理单位会遵守合同约定,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对建设单位负责,履行委托合同中自己的责任,并了解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例如在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前,监理单位需要向建设单位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资金的数额情况,是否可以满足工程建设所需;建设单位的影响力和信誉情况,以及与其它监理单位合作情况,是否出现诉讼官司和拖欠监理费用问题;建设单位有无水利工程建设的经验,其所为委派的主管人员是否有决策权利等。这有了解清楚这些情况,监理单位才能对建设单位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降低或者避免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带来的风险。
3.施工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对施工单位将水利工程进行转包或者分包的行为,监理单位需要依据相关标准和实际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例如对合同规定不允许进行分包的工程,坚决不允许施工单位分包;对允许分包的工程,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杜绝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现场施工;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将分包合同提交建设单位进行备案,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分包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拒不整改和不接受处罚的分包单位,坚决进行清退;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行为,如果施工单位不能履行合同,则需要扣除其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为惩处。其次,如果施工单位中标较低,监理单位需要防止其出现预算超支的情况,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如产品的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和进场数量等,并到施工的现场对施工材料的规格型号进行仔细核实,看其是否和上报材料相一致,以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的标准,消除其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以免因质量问题出现工程返工情况,增加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最后,监理单位需要明确自身职责,不要做超出工作范围的事情。有的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管理的成本,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配置管理人员和施工设备,而由监理单位代替管理职责。对于此种情况,监理单位要坚决予以拒绝,不能越俎代庖替施工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以免出现问题时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
4.监理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监理单位需要在监管的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身行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发挥监理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的作用。其次,监理单位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例如监理单位为单位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和实践机会,帮助监理人员丰富监理知识和技能,积累监理工作经验;引进优秀的监理人才,建设高素质的监理队伍;加强与其它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互相交流、分享和借鉴监理经验等,提高监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和质量意识。同时,监理单位需要提高监理人员的道德品质,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在工作中做出违法违规的事情,损害监理单位的名誉。
四、结语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市场化;专业化;法制化
中图分类号:F830.5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2-0037-02
0 前言
投资项目按不同的投资主体可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还可进一步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对于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按国家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对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推行代建制可以实现对现行投资体制改革,推行政府投资项目的专业化管理,并且有效地防止腐败浪费问题的发生。
1 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的优越性
我国从2000年开始,陆续在上海、宁波和重庆等城市进行了代建制试点工作。实施的几年来,可以看到,代建制在市场、主体和管理三方面都有其独特的优越性。
1.1 市场交易的优越性
从市场的角度看,代建制是独立于项目之外的市场主体,确保了项目的投资决策者和实施者的分离,从而有效地抑制超投资和腐败行为。代建机构作为建设工程市场的中间人在与业主和供应商的联系过程中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如制定价格、协调交易和简化合同程序等,犹如钱德勒所说的“看得见的手”,以引导和规范市场行为。其次,代建制可以促进工程建设市场交易。代建机构根据业主支付意愿和供应商的价格回应来制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从而促进交易,减少了反复沟通而造成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消耗。最后,代建制能够改善工程建设市场的微观结构,减低市场风险。在代建制的背景下,代建机构可以制定合理价格寻求供求平衡,提高了市场运作和交易效率,从而改善微观结构。此外,代建机构特有的专业优势(材料、设备及智力产品等)可以实现对业主和供应商的有效配给,平抑需求和供给的波动。
1.2 主体分工的优越性
从主体角度看,各参与方角色发生了转变。现行体制下的政府业主与使用单位的行政关系被政府业主、代建机构和使用单位三方的合同关系所取代,各方的权、责、利得到清楚界定。代建制打破了“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建立起了有效的政府投资项目约束机制。政府投资部门成为独立的项目决策者和监督者,主要负责签订委托合同及与供应商的一些关键合同,确定项目的建设范围和功能要求,监督代建机构的实施过程,进行验收等。另外,其他政府监督部门如计划、建设、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也从不同角度对代建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批可行性报告,审核设计规模、标准,计划并及时拨付工程资金,依法查处建设工程中的违法乱纪现象。代建机构受业主委托,履行委托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一般包括项目定义和策划、协调各个参与方、组织和管理施工、监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等。具体关系如图1所示:
1.3 管理实施的优越性
从管理角度看,代建制可以从投资、质量和工期上优化施工过程,实现专业化管理,有效防止腐败浪费。
首先,自建制模式下的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使用单位受利益驱使,往往会提高建设标准,从而导致三超现象。代建制受政府业主委托项目的管理权,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建设范围标准,保证投资计划的切实履行。其次,旧模式下的项目单位往往由临时抽调的人员组成,其中大部分人员缺乏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边学边用,导致低效率和低质量。代建机构具有相应专业的资质,可以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最后,由代建机构作为使用单位的人选定设计单位、建筑公司、设备供应商,等于设置了防止腐败的隔离墙,可以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制度的积极作用。
2 实施代建制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从各地区试行代建制的情况来看,代建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带来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然而不可否认代建制仍是新兴的管理模式,在某些方面在试行的时候也暴露了一些弊端,仍需不断探索和完善。
2.1 委托的问题和风险
代建制的委托关系尚不明确,造成了一种困难的局面:代建机构作为委托人必须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处理施工管理中的一切问题,而一旦发生重大工程问题,业主投资单位还是要负全责,因为国家规定的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责任和义务不会因为实施代建制而转移。这样就造成了风险无法正常分担和转移,确切地说是代建机构只承担了民事风险,而业主仍承担着行政以及刑事责任。日后若遇到工程问题,可能会引起扯皮、纠纷和推卸责任的现象。
2.2 制度层面的缺陷
代建制在制度上的缺陷包括制度空白和制度交叠。制度空白的原因是代建制作为新出台的政策,还不是一个法定制度,需要的法律环境尚不完善。法律地位不明确,加之社会对代建制的认识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大大增加了代建机构工作的难度,特别是涉及行政审批问题,使之无法独立决策和解决。
我国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的状况,从而带来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分割和交叠,如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设计咨询制度以及其他各类工程中介服务等。推行代建制相当于增加了一项中介服务,也可能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效率。此外,代建机构与监理单位的管理范围有相当大的重叠部分,例如承担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合同管理,双方需进行协调。
2.3 代建市场的不完善
代建制依然缺乏明确市场规则。代建机构的取费标准众说纷纭,没有统一的规定。目前,代建费通常从管理费中划拨,而实际代建机构的工作(以全过程代建为例)包括了项目前期策划、准备、实施、验收及保修等,取费时应考虑这些过程的成本和必要的税费和利润,而不仅是从阶段性的管理费中扣除。
现阶段,具备良好条件的代建机构仍是稀缺的。由于旧模式和制度的原因,建筑企业专业化很明显,大多数却缺乏整合管理,从机器设备到人员配备都不能满足代建制要求。例如,工程总承包类公司虽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却对项目策划、设计及后评价阶段经验较少。相反,工程管理咨询类公司具有良好的全过程管理经验,尤其是在前期策划阶段,但是在资金投入较大的施工阶段优势就明显不如施工总包类公司。
3 解决对策和展望
针对代建制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思路:确立代建制合法地位,实现风险转移,加强管理和分工。在这三个环节中,前一个环节的实现直接决定后一个环节的有效运行,具有制约作用。
3.1 确立代建制的合法地位
保证代建制的合法地位是根本,需要通过立法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法律建设方面,国家可以加强立法调研,通过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对代建制涉及的监管主体、资格审查、实施范围和业绩评价等做出明文规定或参考。同时,代建管理费用应明确合理,需考虑无形资产(经验及智力投入)及风险因素。
必要的行政手段可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完成。项目的前期风险主要涉及拆迁、征地、安置和补偿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单靠代建机构的市场行为尤显单薄无力,而且耗费不必要的成本和时间。这时政府有关部门若能介入,与代建人共同完成拆迁补偿和安置,可以极大地提高工程进度和降低风险。
3.2 实现风险转移
通过完善法制建设和合同管理可以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现风险转移。代建合同是约束双方,考核履约行为的重要依据。各地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其地方特点实行了不同模式的代建合同,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合同管理中的权利、利益分配仍需进一步改善。代建机构应该通过合同被赋予投资和资金的管理权,从而方便资源的购买与调配,实现真正意义的投资体制改革。政府业主则主要执行监督和知情权,并履行协助和筹资的义务。
3.3 加强管理和分工
法律地位的确认和合同的签订最终要落实到项目实施中去,代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政府业主的合作是项目平稳运行的关键。
首先,代建企业应该借鉴国内外代建项目的经验,引入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员工士气,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目前我国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和现场实践经验较多,却缺乏综合协调能力,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和能力不足。所以,应加强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出更多熟悉国际惯例、通晓法律、心理、社会等知识的双语复合型人才。
政府业主对于代建机构的有效管理是另一只强有力的大手,保证工程项目按时按质地完成。为防止代建机构利用信息优势而发生“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或寻租行为,使业主蒙受损失,业主必须对代建机构进行有效监督,并可采用工程担保或保险制度转移风险。此外,严格的监管并不一定能提高代建机构的积极性,将管理费与风险联系起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优化业主与代建人之间的产权结构才能从根本上调动代建人高效完成项目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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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连秋良.工程项目代建存在问题初探[J].福建建筑,2006,(4).
【关键词】高校基建项目管理;OPM、PMC模式劣势;PM项目管理模式
引言
教育是立足之本,是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壮大的推动力。新的世纪下,具有现代化知识的科技人才已成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体现,高等教育作为科技人才的孵化器,其重要地位显而易见。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国开始推行高等教育扩招制度,扩大高等教育入学率,让更多人接受到高等教育,以推动国家的进步和发展,入学率从1998年的9.8%上升至2010年的26.5%,现已成为世界上高等教育人数最多的国家。随着高校学生数量的增加,现有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学习生活及科研教学的要求,迫切需要新建建筑来适应学校的发展。为此,近些年高校基建管理部门的建设任务也越来越多,通常可能有几个工程项目同时建设,基于此情况,现有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这就需要制度上的改进和创新,来适应越来越繁重的建设任务。本文通过高校基建项目管理模式的局限性研究,指出PM模式的优势特点,通过管理模式改进,更好的服务于高校基建项目建设。
1 我国高校现存的基建项目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项目管理模式较多,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项目管理模式都有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以下介绍几种目前高校建设项目管理常用的管理模式。
1.1 业主项目管理模式(OPM)
高校的基建项目管理采用的模式也多种,较为常用的模式为业主项目管理制(owner project management)即OPM模式,也称甲方项目管理制。高校基建管理部门作为项目投资方,是工程管理的主体,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规划、获取土地、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建获取施工证书及施工管理、招标管理、合同管理、运营等多项工作,通常由业主+设计+施方+监理四方主体组成,项目其他主体与业主为合同关系,设计、施工、监理共同为业主标的建筑物服务,待工程完成(含工程保修)合同关系解除,因此,业主在项目中发挥主导作用,处于支配与中心地位。
1.2 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
部门高校基于本身专业管理人员的不足,基建项目管理经验缺失等,可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专业项目管理承包商,采用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即PMC模式。项目管理公司受业主委托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集成化的管理,组织体统组成一般为项目管理公司+设计+施方+监理。在这种模式下,项目管理承包商需与业主签订委托合同,负责与设计、施工承包、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统筹、计划、管理、协调和控制,施工承包商一般只与管理承包商签订合同,而不和业主签订合同。
1.3 工程建设指挥部模式
近些年,不少高校通过土地置换,征购郊外大片土地建设新校区。为高效系统的完成新校区的建设,高校通常会成立具体负责新校区建设的工程建设指挥部,这种基建项目管理模式也称工程建设指挥部制。工程建设指挥部包含了OPM制度的全部管理工作,从外部系统组成看来同OPM模式,也由业主+设计+施方+监理四方主体组成,不同的是内部组成机构,OPM模式人员主体为高校基建管理部门即基建处,而建设指挥部人员组成不仅限于基建处,还包括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组成临时机构部门,共同推进整个项目的建设,待工程建设结束,工程建设指挥部取消。
1.4 施工总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模式,简单来说高校作为投资业主方将把一个项目的全部设计和施工任务(包括征地、办理各种手续、设备订货任务以及材料采购任务)一次性发包给一个单位,由于承包单位具有专业技术、专业管理人员和完善的管理结构,工作内容包含了项目的建筑设计、施工组织、经济财务等方面,可以更好的进行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及目标控制。
在我国高校基建项目管理模式中,最常用的是业主项目管理模式(OPM),而工程建设指挥部模式其外部主体同OPM模式相同,因此也可以归属为OPM模式。项目管理承包(PMC),由于其自身的优势特点,近些年也渐渐运用于高校基建项目管理中。而施工总承包模式,其优势在于大型或工艺过程较为复杂的工业建设,较少用于高校基建项目,为此,这里不做重点研究对象。
2 高校基建管理OPM及PMC模式的劣势分析
业主项目管理模式(OPM)与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都有其自身的优越性和局限性,在进行高校基建项目管理中,两种方法都有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率,但也出现不少管理弊端及盲点。
2.1 业主项目管理模式(OPM)劣势分析
2.1.1 管理和协调工作复杂,业主单位需协调承包商、监理、设计、材料供应商等多个单位,易出现信息不畅,对工程产生影响;另外,基建管理部门日常的施工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资料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工作的失误纰漏对工程建设不利。
2.1.2 调研报批、招标、建造等环节的周期较长,投入资金的回报时间较长,通常从报建到建成至少要两至三年的时间,如建设规划前瞻性不强,将影响学校使用功能的完善和长久的发展。
2.1.3 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在设计过程中对“可施工性”把握不准确,容易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变更,从而引起较多的索赔;当出现质量事故时,设计和施工双方容易相互推卸责任。
2.1.4 基建项目有一定的周期性,过后必然有一段相对平缓的时期,基建项目管理部门长期积累下来的技术、管理人员因受专业限制仍滞留在原部门,必然会造成浪费。
2.2 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劣势分析
2.2.1 项目管理承包商因不熟悉学校的情况,在进行前期方案规划时,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造成拟建工程项目的方案出现指导性失误,影响今后的竣工使用。
2.2.2 高校基建项目管理部门与施工承包商没有合同关系,业主单位难以对工程项目进行控制,按照合同附属关系,业主对施工的控制指令只能通过项目管理承包商下达,增加了信息传达程序复杂性。
2.2.3 基建项目管理部门监督项目管理承包商日常工作,工程项目具体管理工作全部由项目管理承包商,工程造价、进度和质量的控制高度依赖性较强,当项目管理承包商能力水平不强或者责任心不够,容易出现责任争端。
2.2.4 制度上没有相关规定约束项目管理承包商的运营活动,准入门槛较低,承包商执业能力无法得到保证,项目承包商权利过于集中,如职业道德及操守不强加约束,容易导致整个工程项目的失败。
3 高校基建项目管理PM模式PM理论及优势分析
3.1 高校基建项目管理PM模式理论
项目管理(project management),即PM模式,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管理需要,工程投资方为达到项目管理目的,与项目管理公司签订服务咨询合同,由项目管理公司派驻项目经理组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其性质与PMC模式类似,但最大的不同点在于项目管理公司不与承包商订立合同,而只是管理协调关系。项目经理组根据服务合同约定,协助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前期的咨询及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
3.2 高校基建项目管理PM模式的优势分析
3.2.1 项目管理组的引进极大弥补了由于高校基建管理人员缺失而造成的管理薄弱,增强了项目管理水平,提高了基建项目控制水平,即使高校在进行多个基建项目建设时,不必担心项目任务繁重而造成管理上的真空。
3.2.2 高校基建管理部门与项目管理组权责清晰,项目管理组作为业主委托的咨询代表,是业主方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服务贯穿于项目整个过程,本着服务于业主的原则,协助业主做好包括前期报审、设计方案制定、施工控制等各项管理工作。
3.2.3 由于项目管理组的专业特点,有效提高项目的实施能力,使得高校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更加具有科学性、时效性、前瞻性,有助于基建管理部门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项目管理组的引入,有利于业主对投资、进度和质量的控制,有利于设计变更调整,规避“可施工性”的施工风险,利于控制承包商的索赔。
3.2.4 高校基建管理部门可根据项目管理组的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有权更换项目组成员,可监督项目管理组的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及公允性,提高项目管理组的责任意识,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操守的管理人员,业主有权提出更变调整。
3.2.5 减轻业主单位的用人压力,高校基建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人员情况,调配项目管理组的管理工作,项目结束后根据服务委托合同项目管理组解散,这有利于高校机构精简及减员增效,减少由于建设低潮期管理人员留滞本部门造成的人员浪费。
经对基建项目管理PM模式的优势研究,可分析得出基建项目管理PM模式恰好可以弥补业主项目管理模式(OPM)与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的缺点,适合高校基建项目管理工作,能够提高高校基建项目管理能力,且操作规范、运行科学、可控力强,是高校基建项目管理适用的方式方法。
4 结论
本文对业主项目管理模式(OPM)与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的劣势研究,指出项目管理PM模式可以很好的规避OPM、PMC模式的运行风险,将OPM、PMC模式的优势集合,既减轻了基建管理部门工作强度,又提高了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效率;既加强了业主控制力地位,又明确了项目管理公司的权、责、利,增强了其对业主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科学管理意识,通过项目管理公司科学、专业性的管理,提高了高校基建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全面性,为今后高效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运行模式。
虽业主项目管理模式(OPM)与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有着模式运行的缺点,但也有其自身的长处,在高校基建项目管理中,应根据项目特点,科学、合理的采用项目管理模式方法,提升高校基建项目管理水平,规避项目运行风险,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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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小锋,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与应用〔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9,16~18
[3]郭丁汉主编,业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指南[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4]石振武主编,建设项目管理[M],科学出版社,2005
关键字:小区工程,施工管理
Abstract: the present era,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has developed for economic pillar industry. In the entire industry, the product of the production is a key link, therefore,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how to manage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a prominent focus, it has become a further restricting our construction of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bottleneck.
Key word: villag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我国大批高层、超高层住宅小区在建设中,施工管理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通过对施工过程中强化监理的作用,以促进工程管理在施工建设中发挥重大的作用,通过以下几点浅淡个人的一些浅见。
1.根据业主对工程的建设期的总进度计划,协助业主对总工期进行优化
根据业主对小区工程的总工期要求以及工程设计、施工的特点,协助业主编制小区工程的建设期总进度计划,编制好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以指导整个施工过程中工作,审核好总承包商的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使它足以指导今后施工整个过程,深化各工序的工作时间,把控好关健线路,严控关键节点,尽可能压缩工期,给予业主和本单位创造效益,拟定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先后开展顺序以及开始和完成时间,用于指导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在整个工程进行过程中,还应根据各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及时调整该计划。
为了实现小区工程的总工期控制,一方面应经常提醒业主及时解决需由他决定的事情,如设计的深化及时选定各专业设计方案、工程款的及时支付、在施工阶段及时选定各种装饰材料等等,以免因业主工作延迟而影响总工期;另一方面,应建议业主严格执行设计、施工合同中的工期各条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只有这样,才能使各参建方的工期意识得以增强,总工期才不会出现拖延。
2、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模式优化探讨
2.1接受业主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宏观及微观控制,主要发挥其在项目实施阶段的专业管理水平,避免单纯由业主决策而造成经济损失。
2.2加大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设计阶段的介入深度,业主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设计全过程进行监控,引入结构设计优化及用料控制等设计审核制度,以防止设计方、施工方的不规范行为,真正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2.3拓宽设计单位对项目的服务范围,通过派住现场的设计工程师代表,承担部分施工管理工作,并根据施工的具体实施情况对设计做出及时的优化,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这样,设计单位就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担当不同的角色,即在项目的设计阶段负责设计工作,在项目的施工阶段提供管理和咨询工作。
2.4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理部代表工程监理公司,它与业主有直接的委托合同关系,它直接对工程监理公司负责,直接向业主提供咨询和管理服务,依据委托条款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服务业主。协调好各参加建设方的关系,尽忠恪守地管理及控制好工程各阶段各工序的进度,抓好安全生产。如何更有效地集成业主,设计,监理,咨询等单位的专业技能,形成新的施工管理模式,可以由业主、设计、监理咨询共同组成一个项目部,对各参建方进行总协调并控制、约束各参建方,这也符合我国推行了十几年的建设监理惯例。 优化项目参与方的现行管理模式,各参建方的基本组织架构不变,只是对各参与方的职权结构、项目介入深度作了适当的调整,使其朝有利于项目建设方向发展,也使国内工程项目的运作更加接近国际工程咨询的模式,有利于加快我国工程管理咨询业科学化、国际化的进程。
3施工管理模式的优缺点
3.1优点
3.1.1.有利于缩短工期。由于具有总协调职能的项目部,能在项目实施过程对各非关键线路中的工作进行优化,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有可能形成搭接关系,从而缩短整个建设工程工期,各专业分工明确,化解矛盾,减少冲突,有利于工作顺利开展。
3.1.2有利于质量、安全生产控制。充分发挥项目部能在项目实施过程的作用,集思广益,及时对人的不良行为、物的不良状况、事的不良趋势作出调整,充分发挥各专业人员的技术和积极性,形成制约机制。整个工程经过不同的管理层次分别对各专业承建单位,进行细致的管理,并通过合同条款的约束与多方相互制约使每一部分能够较好地实现质量和安全要求。
3.1.3有利于业主选择承建单位和节约成本。在我国除了超大规模的承包商外,建筑市场中,专业性强、规模小的承建单位占很较大的比例。而这些承建单位也大多数经过长期的市场磨练,而将园区内建筑物以幢为单位发包,这种模式的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使它们有可能参与竞争,在施过程中形成了比赛的形态,对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都有比赛的效应,将施工现场成为赛技术赛管理的竞技场。此外,无论大型承建单位还是中小型承建单位都有机会竞争。业主可在很大范围内选择承建单位,为提高择优性创造了条件。
3.2缺点
3.2.1.由于合同数量多,会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合同关系复杂,使建设工程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加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加强各承建单位之间的横向协调工作成为项目部的首要工作,也是这种管理模式应深入探索的关键。
3.2.2.投资控制难度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总合同价不易确定,影响投资控制实施;,二、是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增加了投资控制难度;,三、是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修改可能较多,导致投资增加,这需要项目部在内部管理上能制定一套制度和流程,以克服存在的缺点,而这套流程在项目策划阶段可以提前制定。
4.保障工程管理优化模式实施的对策建议
4.1规范、培育健全的建筑市场
进入市场经济以后,各类建设主体(业主、承包商、中介者等)数量剧增,由于他们都是分散决策的经济实体,在各自追求利益最大化动机的驱动下,时常会有为自身利益违背市场交易规范的行为。因此规范建筑市场的重点应放在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执法管理力度上。政府各有关管理部门严格执法、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减少行政干预,确保工程按规则操作。
4.2明晰“业主”概念,规范业主行为
国内的业主有很多是国有企业,包括国家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由于国有企业的法人还不能真正做到责权分明,业主代表的身份有其模糊性和临时性。“业主”概念的模糊性体现在政府的角色上。临时性体现在法人的变动上。由于政府在建筑业中的特殊地位,它在工程项目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资中,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它是一个宏观调控者,制定各种法律来规范整个建筑市场。:另一方面它是业主,通过对建筑市场的绝对性占领和控制着极大的社会资源,建立一套如何承包、建设、运营工程项目的范例;针对上述问题可采取以下对策:
4.2.1加快国有企业的改制,使国有企业的法人真正做到责权分明,消除国有性质对工程实施过程的影响,对业主的法人实行终身问责制。
4.2.2分离政府在建筑业中的双重角色: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以代表政府行使业主的职能,使其与政府的执法职能相分离,让项目真正按市场规则办事。真正做到让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执法 。
4.2.3规范业主行为,从投资主体拟建项目在立项批准起就有财政、税收、执法等监督力量参与,并跟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这过程中,应明确监督流程的时间,使监督不致于影响工期,依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对投资业主进行制约与监督。同时,应参照国际项目的做法,针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优化管理,并对财政投资的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价制度,出具评估报告,以利于今后问责。
4.3进一步完善工程管理理论,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加大对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的研究,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的今天,建立更加新型有效的项目管理模式,是我们这一代建筑人的使命,学习和研究国外经验,并将其上升到理论的层次,结合实际,积极引进国际上最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咨询运行模式,并有效地把它和我国经济情况结合起来,正确地做到吸收完善、创造、运用。加强企业的自律管理,要求企业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具有好的人格、崇高 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工程技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4.4为建设工程管理总承包优秀企业的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工程管理的优化模式是基于我国现实建筑市场的工程管理承包状况提出的。工程项目管理承包体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习外国的经验,结合我国建设领域生产力发展,要求生产关系变革而产生的产物。它涉及建立健全运作规则的市场环境宏观层面,还涉及生产技术与管理技术综合运用以满足市场需要的微观内容。我们应该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极力为建设工程管理总承包优秀企业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使其健康成长,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管理优化模式得以顺利实施,并发挥其巨大作用。同时,企业和行业也应培养和建立高尚职业道德规范 ,使市场能更健康发展。
5.结束语
在各大中型住宅小区施工监理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的问题,这就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积极去思考、去探索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和方法,加强协调能力,化解矛盾,提高管理水平。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监理工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新的知识,才能为业主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服务,才能提高监理在社会上的地位。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智能化系统 工程监理
一、 智能建筑与建筑智能化系统
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通讯、办公、建筑设备自动化,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就是在建筑(包括环境)平台上,利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的通讯自动化系统(CAS)、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它们与建筑环境一起构成了整个智能建筑。
建筑智能化技术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和充实,它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建筑技术(Architecture)、现代控制技术(Control)、计算机技术(Computer)、通讯技术(Communication)、图像显示技术(CRT),即所谓的“A+4C”技术。“A+4C”的发展,推动着智能建筑不断集成化发展的进程,并在一些现代建筑中形成一种崭新形式的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二、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学科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效益、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将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表1(例图)略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与相关工程的配合配套情况。
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相关工程配合表 系统名称 相关技术、知识 配合工程 配套与监管 楼宇自控 自控、建筑设备 安装、强电、空调、给排水、电梯、装饰安保 电子、电视、 安防知识 安装、装饰、消防报警、门禁 公安技防办 消防报警与广播 电子、控制、 消防知识 安装、强电、空调、 给排水、装饰 消防局 综合布线通信、计算机 安装、装饰 卫星电视接收与CATV 电视 土建、安装、装饰 音像管理处 门禁 电子、自控、 安防知识安装、安保、装饰 背景音响 音响、广播 安装、装饰 程控交换机 通信 综合布线、装饰 电信 电话 通信 综合布线 电信 无线直放站 通信 安装 无线电管委会 停车控制自控 安装 LED大屏 电子、计算机 安装、装饰、综合布线 BMS 计算机 BA、消防报警、安保、 综合布线等 办公自动化网络 计算机、管理 综合布线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跨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在工程实施中又有许多相关工程的配合协调要求,且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公司选择、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环节上,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太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证体制。现在大多数系统集成公司从属于IT行业,而设备安装公司又属于建设行业,因己方利益的驱使和行业的局限性,设计院或系统承包商在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难免犯重技术、轻效益或重设计、轻实施的毛病。造成一方面系统功能盲目升级,增加业主投资,另一方面因缺乏有效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往往是一流规划与投资、二流施工管理、最终落成三流的系统。施工、调试期间,因设计、施工、集成、设备供应等界面划分不清,造成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各方相互扯皮,业主忙于调解,不堪重负。类似情况严重损害了用户利益,也影响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健康发展和功效体现。因此,利用社会力量对建筑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队伍选择、施工管理、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实施技术咨询与监理是确保工期、质量、减少投资的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这在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成功实施中已经被证明了。以下是笔者对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如何实施工程监理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三、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性质和特点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过程中,涉及众多单位和机构,它们有业主(或建设单位)、设备生产制造单位(设备供应商)、管线与设备安装单位(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工程公司或系统集成公司)、建设或设备监理机构,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同时处理好与其它单位和机构的关系。
1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是受业主委托承接监理任务的。经业主授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可代表业主对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所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咨询和监理服务,该服务贯穿系统的整个建设过程,服务内容在委托合同中体现。
2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之所以能够担任工程监理职责是经业主授权,业主应向规划设计部门、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及时通报委托与授权事项,明确那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监理的职责,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不签任何合同,监理活动是以业主与这些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3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间关系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既有项目建设监理及其分支机构,又有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监理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投资、质量、进度为控制目标。从监理的业务看,建设监理机构通常是对一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和机电设备部分的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则仅对其中的建筑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进行监理,两种监理的内容有所覆盖,却各有侧重。因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弥补建设监理机构、人员在专业技术、监理方式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从实施监理时间跨度来看,建设监理通常是土建施工开始,项目整体验收结束(包括土建和主要机电设备验收)。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业务可从系统规划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通常要延伸到建筑整体竣工以后一段时期。在全过程的监理中,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介入,体现出专业化监理机构特有的优势,这是一般建设监理公司所不及的。总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是一种专业化的、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是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对建设监理从专业技术和监理制度上的补充和完善。
四、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主要任务
建筑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可以分成以下阶段和任务。
1 规划设计阶段
(1) 帮助业主明确和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总目标
(2) 对系统的实现目标、投资规模、可行性作出综合评估分析
(3) 按业主要求制订系统规划书或对设计院的系统规划书作出评估分析
(4) 对系统设计过程实施监理与提供技术咨询
2 系统承包商选择与设备选型阶段
(1) 按业主要求,制订或审核项目招标书
(2) 协助业主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 审核系统承包商资质、资历、工程业绩
(4) 作出系统方案、设备性能价格比分析
(5) 为业主商务谈判提供技术咨询
(6) 审核设备供应和工程承包合同条款
3 施工准备阶段
(1) 审核承包商施工计划、设备供应计划
(2) 审核承包商项目实施组织设计
(3) 组织召开设计、安装、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协调会,做好技术交底
(4) 科学划分设计、安装、设备供应、调试工程界面
(5) 审核设计院、承包商的系统深化设计图
(6) 监督完成相关系统(如消防、安保、电话等)施工报批手续
(7) 审核系统调试、验收方案和相应计划
(8) 审核人员培训计划
4 安装施工阶段
(1) 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各方关系和进度
(2) 审核批复施工联系单、技术核定单
(3) 组织系统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移交
(4) 按施工计划实施进度控制和工作量认可
(5) 协助建设监理实施设备、管线安装质量监理和隐蔽工程验收
(6) 参与土建总包组织的工程例会,协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与其它工程(如机电、安装、装饰)间进度与关系。
5 系统调试阶段
(1) 线缆测试、单体设备性能测试监理,签署认可测试报告
(2) 单项系统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3) 系统联动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4) 调试计划进度控制
(5) 组织实施系统阶段验收
6 系统试运行阶段
(1) 组织实施系统试运行
(2) 协调业主、物业、系统承包商间关系,明确职责界面
(3) 审核系统技术培训资料和人员培训监理
(4) 审核系统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
(5) 审核与确认试运行记录
7 系统验收阶段
(1) 审核系统竣工资料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
(2) 按设计要求、合同条款对系统性能、试运行情况进行审核
(3) 分阶段、分步骤协助业主组织系统验收
(4) 协助业主组织第三方测试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5) 督促落实系统保修责任制度
(6) 按工程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变更记录审核系统造价决算。
新的世纪已经到来,随着城市信息化发展进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了蓬勃发展的机遇,如何在一些投资大、技术新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中实现投资、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对包括业主、承包商之内的各方人员都提出了极高的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知识的要求,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概念和模式的引入,无疑是提供了一种较好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XXXX路靠山体一侧,总占地面积约36891.4平方米。拟建A、C、D三栋办公楼,采用桩基础+局部天然基础,框架结构。其中,A、C栋楼采用冲孔灌注桩基础,以中(微)风化花岗片麻岩作为桩端持力层,中(微)风化岩桩端阻力特征值为10(28)MPa。
本工程冲孔灌注桩共计225根,桩身砼强度C30,有效桩长2.3~35.1m。其中Φ800mm抗压有93根;Φ800mm抗拔35根;Φ1000mm抗压81根;Φ1000mm抗拔10根;Φ1200mm抗压6根。设计要求桩端全截面进入中(微)风化花岗片麻岩的深度(h)不应小于1.5m(中风化)或0.5m(微风化)。桩基施工开始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8月25日施工完成。
由于本工程地处山地,场地起伏大。经甲方同意先进行土方开挖,开挖至比原设计底板高程高1M后进行冲孔灌注桩施工。现各区块场地高程:A1为37.6m;A2为41.8m;A3为41.8m;A4为46.3m;C为46.3m。
二、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XX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X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XX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XX工程勘察院
施工单位: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质安部门:XX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三、过程控制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根据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的要求,对本工程的施工实施监理。
1、组织架构
根据工程特点,我司设立了由总监、总监代表、专业工程师(土建、水电)、安全员及资料员组成的驻场项目监理组执行本工程的监理委托合同相关内容。
2、施工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
①审查施工单位主要人员的资格;
②检查了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安全保证体系;
③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安全生产事故方案;
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人、材、机、临时设施的准备情况;
⑤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议;
⑥编制了监理规划及关键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细则;
2)施工阶段
①核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的实施情况和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到岗到位情况;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脚手架搭拆方案及施工技术交底等;
②建立了施工现场会议制度,桩基础施工阶段组织13次例会;
③施工期间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并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桩基础施工期间材料及加工材料(钢筋原材23组、钢筋接头15组等)见证送检共38组,砼试块制作送检(标养、同条件)共225组;
④对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逐项进行核查验收签认(如:1.桩位及标高控制;2.成孔质量控制;3.泥浆控制;4.钢筋制安及吊运控制;5.混凝土浇筑控制等)。
⑤对现场施工实施巡视、旁站及平行检验。旁站记录:225份。
⑥参加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验收,现场监理工程师对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签认。其中:钢筋分项工程共225个检验批,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分项工程共225个检验批,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规范要求。
3)缺陷处理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如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例如:A2-36#桩,由于地质岩层变化大,软硬不均,夹层多,在冲孔过程中,多次出现斜孔现象,立即组织甲方、设计、施工召开专题例会,分析该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商讨处理办法,经各方研究决定,采用回填片石的方法进行冲孔纠斜处理,后续再次出现斜孔现象,再连续采用此方法逐渐修正。
4)验收管理
严格控制冲孔及砼浇灌过程,施工过程中,对桩位及标高、护筒标高及埋设深度,成孔设备平整度、稳定性,泥浆比重、粘度、含砂率,孔底高程、沉渣厚度;钢筋原材送检、钢筋笼制作及吊运安装,砼试件留置、导管长度及埋深、桩顶砼加灌高度进行实际测量,现场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均进行了整改,本工程冲孔灌注桩均符合验收要求。分项、检验批验收,施工过程中所有隐蔽工序必须严格按验收程序执行,未经过验收严禁下道工序,本工程中桩基础划分的检验批均进行了验收并符合验收要。
本次验收225根桩基钢筋原材料共取样23组,全部合格,合格率100%。钢筋接头15组,全部合格,合格率100%。混凝土强度试块225组,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开挖后,冲孔灌注桩的各项指标(桩径、桩数、桩头质量、桩顶标高等)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冲孔灌注桩采用低应变法进行检测183根,其中Ⅰ类桩150根,Ⅱ类桩33根。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45根,均符合要求,其中Ⅰ类桩34根,Ⅱ类桩11根。基桩钻芯法检测23根,其中Ⅰ类桩21根,Ⅱ类桩2根,均符合要求。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3根,单桩竖向静载抗拔2根,均符合要求。
5)资料管理
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工程施工的发展方向,贯穿于“四控两管”的各个环节,由总监理工程师亲自负责,监理部按照本公司的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制定了严密的收发文体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文件,工程监理资料的整理与施工同步进行,基本上做到工程完工,资料整理完毕,监理资料均规范、完整、真实。
三、工程质量评价
桩基础结构中各检验批经验收均符合验收要求,各分项工程完工后分别组织了验收,各分项工程都实现了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满足实际需求,故桩基础分部工程我监理同意进行验收。
XXXX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关键词】项目管理;界面管理;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是众多参建单位共同协作完成,业主作为建设工程组织实施的核心,通过各项专业合同与各参建单位联系起来,合同体系作为业主与各参建单位的联系枢纽和管理纽带,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等实施动态管理。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科学合理的划分合同结构、明确合同界面、设置清晰的合同职责,是保障建设工程目标顺利实现的基础。
一、合同体系策划原则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阶段性、技术上的复杂性,以及专业化分工,通常包括众多专业和专项技术,而各类型、各专业的技术是通过许多合同来实施的,这些合同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合同体系,而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体系尤其复杂。完善的合同体系策划对成功的实施项目,实现项目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建筑工程项目合同体系必须通过科学的策划和设置,才能保证建设工程合理有序的组织起来以及工程目标的顺利实施。合同体系策划的原则通常有:
1、以工程专业为基本划分原则
即按照不同单位的专业能力划分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比如桩基及支护、土建、机电、建筑智能化、电梯、外幕墙、室内装修、室外景观等主要合同包,均是以不同单位的专业能力、专业资质划分的。通常情况下,现场施工时,工作人员按“在那个专业的图纸上,就由那个单位来完成”的工作原则。以下所有的原则均是该原则在实际使用中的补充和调整,保证建设工程项目顺利的开展和实施。
2、考虑专业设计与施工的划分原则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现状,一方面业主往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断提出新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建筑市场中全面具备设计、管理和采购能力的总承包商非常少;再者在长期以平行发包模式为主的实际情况下,国内大部分专业通常采用设计-招标-施工模式(DDB模式),对于该模式设计是核心,是后续工作开展的基石,也就是说没有图纸就没有办法招标,因此支护工程和桩基工程是否是一个合同包、精装修区域内的普通水电是否纳入机电标等主要考虑有关设计的进展状况,并对合同体系进行划分。
3、与业主管理深度相协调原则
业主方的管理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工程项目而言,二是对工程管理人员而言。业主方建设管理行为对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廉政等方面有着直接影响。如果业主方管理力量强,对承包商控制深度高,就可以对一些自带安装的产品进行独立分包。比如房地产开发商常对门窗、窗帘、栏杆、架空地板、成品隔断、橱柜、家具、苗木、门锁五金及卫浴五金、石材地面铺贴等项目单独发包。然而,多数业主人员来源于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虽然他们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现场的施工经验,但未必掌握了把控整个项目的能力。恰恰是身份的转变导致工作内容的转变,让很多业主人员一时难以适应。
通过合同文件、部门项目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使项目管理人员掌握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另外,完善的合同体系可以作为业主方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据和手段,保证建设工程项目顺利的开展。
4、界面清晰、责任完备要求与原则
合同体系的划分要求合同之间的界面应当清晰明确,责任具体。合同界面主要包括管理责任、实体施工内容划分、材料设备采购方式、设计或深化设计责任、公用设施等几个方面。在实际工程中,对不能说明清楚的职责或界面,尽量由一家单位完成,避免责任混乱;在管理上,应有严格的工作面、工作成果的移交规定。
二、合同体系策划方式
1、项目总体管理构架设计
建设工程参建单位一般有业主、项目管理、监理、施工、各设计单位、、咨询/技术服务(如地勘、招标、检测检验、审计等)、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等。他们在建设工程中的角色、地位、管理配合关系、职责等均需在合同中明确。以下是目前国内常用工程管理模式――项目管理模式下,项目的总体管理构架与关系。
(1)业主:项目最高管理和决策人,制定项目基本目标、功能需求,负责重大决策;
(2)项目管理:受业主委托,负责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对其他项目参建方进行总体管理和协调;
(3)监理:受业主委托,对现场进行总体管理和协调,主要负责质量安全管理;
(4)设计:受业主委托,负责项目相应专业的图纸设计,体现业主的功能、品质需求。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还须负责对施工的设计协调服务;
(5)咨询、技术服务:受业主委托,提供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咨询或技术服务;
(6)承包商:如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幕墙、内装、建筑智能、配电房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绿化景观、标识、泛光照明等;
(7)供应商:按照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为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服务,接受业主、项目管理和监理的管理和协调。
3、采购界面的划分
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通常有甲供、甲控乙供、乙供三类。乙供方式便于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保证工程质量责任的一致性,可以减少甲方的管理界面。在具备材料设备乙供的条件下,项目应当尽量采取乙供方式。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采取甲供、或甲控乙供的采购方式:
(1)招标时设计文件还不能明确技术/规格要求、或做法的内容。如机电安装工程招标时,精装修区域的普通水电设计还未明确;
(2)业主对材料设备的档次、品质、成本等具有更高要求,防止施工单位以次充好,降低材料设备的标准时;
(3)在建设施工周期较长的项目中,部分价格波动性很大的材料可考虑采用暂定价方式,也可以直接甲供(比如电缆、钢材等)。
在甲供、甲控乙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以下要求:
(1)明确材料调价方式或者结算方式,保证承包方对材料管理的内容与商务报价的一致性。例如甲供材料设备应当说明是否累计计取规费、税金等费用;
(2)材料与设备供应合同中应当包括的服务内容,例如明确下货地点,是指运输至施工现场,还是运输至指定仓库,由施工方负责保管等等;
(3)明确质量确认责任,即承包方对甲供材的质量负有确认责任,以及返工后的费用承担方式等。
三、 主要专业工程合同包的划分方式
1、土建合同与机电合同的划分
土建与机电安装可分可合,市场上通常两种方式都有采用。一种是土建和机电严格分开,但土建单位可承担部分安装方面的预留与预埋;另一种是土建和机电单位为一个合同包,由一家单位负责施工。土建安装分开的优势在于每个合同包都能找到有能力和足够经验的施工队伍,缺点是业主方的管理界面增加,协调工作量较多;土建、机电安装合并发包的特点正好相反,目前建筑市场上存在土建总包单位将机电工程分包的现象,土建总包单位对自己不直接完成的施工内容让利幅度较大,而将机电安装内容较由另一家单位实施。业主往往对土建单位的分包商难以充分控制,土建单位常常采取“以包代管”方式,只管收取管理费而不承担对应的管理职能,导致机电安装质量和效率难以保证。两种模式均有成功和失败的案例,关键在于如何合理应用。
2、桩基、基坑围护与土方工程的划分
桩基工程、基坑围护工程、土方工程三项内容可以分别单独发包,也可合并一起发包,也可以部分合并或分别发包。合并招标的优点是招标工作量减少、界面少、责任明确,但要求支护设计进度能满足要求,同时要防止土方的二次发包风险。部分地方由于城市管理的要求,可能对土方工程尤其是土方运输有单独的发包要求,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根据地方要求采取变通的灵活发包方式。
3、土建工程和钢结构工程的合同划分
对于具有大型钢结构工程的项目,合同划分和发包方式有三种情况,一种是以土建总包为主体合并招标,二是土建、钢结构分开招标,三是以钢结构为主体招标。这三种方式的采用,通常考虑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两者规模的相对大小。若土建工程规模占据大部分,钢结构较小,则通常考虑采取第一种模式;若钢结构工程规模占据明显优势,则可考虑采取第三种发包模式;第二种模式由于将土建、钢结构完全分开,对责任体系的一致性有不利影响,通常采用较少。
4、机电设备采购与机电安装工程的合同划分
一些系统性、专业性较强的机电设备,当其工程规模较大,或业主对此有特别要求时,就需要考虑该机电系统的发包模式的比选。例如空调设备采购时,是以施工招标为主包含设备供应;还是以设备采购为主包含配套安装,两种招标方式需要进行决策。通常两种方式的选择,主要考虑空调设备档次、品质或质量控制的深度,空调系统的复杂性,系统规模的大小等因素。
四、小结
关键词:工程造价,投资决策,限额设计,管理体系,变更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的不断发展,生产规模也不断壮大,每年对基建技改项目投资也不断增多,作为国有企业的基建技改管理部门,如何能探索出控制好工程造价的模式和途径,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多年以来,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推出,大大促进了建设领域的市场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概念、新课题,迫切需要我们去认识、去研究解决。
投资决策和设计是建设单位造价管理的关键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原因,国有企业普遍忽视工程建设前期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往往把精力放在施工阶段的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审查上,这样做只会事倍功半,收效甚微。据有关资料分析,在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达到了85%~95%;其次是初设阶段,对工程造价影响的程度为75%~85%,在技术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影响的程度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影响的程度为5%~35%。很显然,项目投资控制得关键在于前期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因此,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投资的主体必须加强投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
建设单位在投资决策中的造价控制
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正确性,直接关系到项目的建设成本和项目建成后的社
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它是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前提,项目决策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项目决策的深度直接影响投资估算的精度和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因此,在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单位首先要认真做好市场调查研究工作,在充分考虑市场、技术、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拟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努力实现规模效益。其次要科学选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充分考虑各地区对产品需求情况和自然条件以及劳动力资源、生活环境、协作条件等因素,按照适当聚集的原则,选择地形条件好、节约土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好、交通便利,生活方便且符合环保要求的地方建项目。分析时,既要考虑一次性投资费用,又要考虑经营费用。最后还要认真编制和审查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工程建设投资估算。建设单位要运用科学实用的分析、评价方法对拟建的经济效益分析和评价,落实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从而提出具有一定深度的项目建议书。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建设单位要按照市场规律选择并委托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公司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还要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督促可行性研究单位按照约定的内容、深度和进度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设计阶段建设单位要克服重施工、轻设计的传统观念。虽然勘察与设计费
用所占整个工程投资费用的比例较少(仅占1.5%左右),但其却基本决定了随后所需投入的全部费用。目前大多数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的比较主要是从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等方面比较,很少从工程造价方面认真比较。现行制度使设计单位只对工程的技术负责,对工程造价应负的责任不明确,使不少设计人员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浪费。因此需要实施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在设计委托合同中明确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控制施工图设计,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质量,严格控制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确保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
施工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
建设单位要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加强施工管理的首要任务
是既要选择技术力量强,又要具有较高信誉,能保证工期的施工队伍,其次要高度重视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工作,一个好的施工组织设计能将人、材、物进行合理配置,既能减少施工企业的成本,又能降低建设单位的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因此,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力量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呈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
建设单位要通过控制设计变更控制工程造价。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两者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凡属设计变更的范畴,必须按设计变更处理,而不能以现场签证处理。必须进行的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如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须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如果在采购阶段变更,不仅需要修改图纸,而且设备、材料还需重新采购;若在施工阶段变更,除上述费用外,已施工的工程还须拆除,势必造成重大损失。所以要加强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一定要先算账,后变更。防止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确保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市场经济不可逆转的发展使造价管理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更富综合性和挑战性。建设单位要制定既能控制工程造价,又便于操作的造价管理制度。要在制度上既能约束造价管理人员的行为,又能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延伸和丰富造价管理的范围和内涵,发挥造价管理工作的能动作用,逐步改变造价管理工作被动的局面,实现效益决定工程造价的目标,使工程造价管理更为规范、快捷、有效。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理
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加强监理工作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进行了探讨。
1 建筑工程监理概述
所谓工程建设监理,就是通过对工程建设者的行为进行监控、督导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止建设行为随意性和盲目性,促使工程建设费用、进度、质量按计划实现,确保工程建设科学推进,并达到节约费用、保持质量、高效运作的目的。我国在建设领域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有十来年的历史,在此期间,我国建设监理经过规划准备、试点和稳步发展阶段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转变,初步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新运行体制,较好地促进了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建设监理队伍得到了锻炼和发展,监理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监理工作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市场化的方向健康稳步发展。 通过十几年的发展,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认可。 但是,建设监理制在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只有认真研究和分析这些问题,找出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才能更好地推进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 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制度上的问题
在当前监理市场中,有许多监理单位是隶属一些政府部门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社会化组织。有些业主凭借手中委托权强行压价,或者进行暗箱操作,私下索取回扣;有的政府部门行使权力批转监理任务,搞地方保护主义;有的监理单位搞不正当竞争,非法转包监理任务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格影响了工程建设监理的健康发展。
2.2 认识上的问题
有的业主对双方鉴定的监理合同不能深刻理解,对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的委托和授权认识不足。虽然签订了合同但也只是摆摆样子,对工程项目的 “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不全授权,使监理的广度和深度难以达到工程建设监理的职能要求。同时,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扰相当普遍。业主始终有一错误意识:我花钱雇你,有事就得我做主。从监理方面来讲,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招投标不规范,为了生存,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导致施工现场监理有心无力,严重阻碍了监理工程师对工作的开展。
2.3 市场机制的问题
工程监理是一种以高智能技术服务为主的中介组织,着重考察它的应是高质优化的技术服务水平,而其技术服务报酬是在考察的次要位置上。高水平的技术服务质量,理应当获得高额的报酬。有的建设单位不重点考察监理单位的各种内在因素如何,而是一味的对监理取费进行压价,监理单位为了中标也违心地降价,这必然形成监理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和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定的物质经济基础,就不可能有比较好的工作质量作标准。
2.4 监理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
目前,许多建立单位中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以前搞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施工技术人员,对现行规范标准不了解,就不可避免地在部分人员的思想上对监理产生片面认识,把监理片面的理解为质量监督。 另外,当前监理工作人员大都只懂工程技术,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与监理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提高建筑工程监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1 建立健全以信誉等级为核心的监理市场化体系
要使监理机制规范化、公平化,必须建立信誉机制,使那些信誉等级低的监理单位无法被社会所接受。当前,我国已经加入WTO,为了获取更广泛的生存空间,监理企业的国际化是一个必然的趋势,而国际市场的竞争最终结果是信誉的竞争,国内监理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设法提高自己的信誉,具有良好声誉,这样才能使自己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2 进一步明确监理单位与建筑企业的关系定位
业主和监理间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通过委托合同,监理代表业主工作,但是业主无权干涉监理工作,否则势必造成侵权行为;同时监理亦应明确自己的责任,要敢于坚持公正原则以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正当利益。所以,对业主、监理和承包商均应进行监理意识培训工作,明确监理职责将会对监理单位的独立化、社会化和专业化起到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
3.3 提高工程监理的标准化水平
监理标准化管理主要是指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三方面监理内容从形式到内容都转化为标准化管理和控制,使每一项每一步工作都有统一规定、统一要求,都有标准依据,都有定性、定量的衡量标准。我国目前的监理现状只做到了质量和进度控制,组织协调。 例如,监理工程师把工程质量、进度计划、实施和控制三结合的图表制定出来,施工承建单位按照监理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内容要求去做,但由于监理人员是有责无权,这使制定的进度计划不能有效积极实施,导致工期拖后,不能按时交工。业主、施工、监理三方应相互交流,解决工程拖后的原因,监理人员严格记录好监理日志,在监理例会做出对上一周的总结和对下周工作内容提出建议,并积极协调好施工方和业主。
关键词:水电建设项目业主 工程质量 控制
一、业主对水电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
工程质量的优劣,对工程能否正常运行关系重大。工程质量的优劣,不仅严重影响承包商的信誉,也将影响工程建设项目业主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反映出监理工作的好坏。因此,工程质量问题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利益之所在。搞好工程质量控制,是有关各方共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参与工程建设各方所处位置不同,各自所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作为业主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以质量控制为纽带,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三者关系,加强对设计、监理、施工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二、业主对水电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
工程质量是水电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最有效方法,并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为确保工程质量,业主可按以下内容对水电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控制。
1.预测建造期和使用期对质量影响的全部因素,做好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规划。
2.选择资质等级、经验、信誉合格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涉及质量条款并明确质量责任。
3.做好对重大技术方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
4.做好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如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施工准备、材料机具供应及施工中的质量控制。
5.做好质量信息反馈,通过组织与协调手段,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三、业主对设计、监理、施工的质量控制
水电建设项目从决策到验收交付使用,共分为四个阶段,即:(1)工程立项阶段,(2)设计阶段,(3)施工阶段,(4)工程验收阶段。在这四个阶段中,除第一阶段和监理、施工涉及较少外,其余三个阶段无不涉及,而涉及的重要纽带之一就是质量,从设计质量、监理质量到施工质量最终凝结成工程质量。而在各阶段,业主要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重点,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手段,来最终完成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1.业主对设计的质量控制
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及时准确地提供设计图纸、处理工程重大技术问题,对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业主对设计的质量目标要求是:应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做到适用、合理、经济、防灾、安全。为达到这一目标,应采取以下措施对设计质量进行控制。
(1)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有关批文、资料,编制出设计大纲或方案竞争文件,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争,评定设计方案。
(2)进行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的资质审查,优选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合同和按合同实施,并加强对合同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3)设计方案审查。控制设计质量,审查设计方案,以保证项目设计符合设计大纲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国情,工艺合理,技术先进,能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4)设计图纸的审核。设计图纸是设计工作的成果,又是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最终要体现在设计图纸的审查上。
初步设计图纸审核。初步设计是决定工程采取何种技术方案。审点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的质量标准。
技术设计图纸审核。技术设计是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的具体化。审点是: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是对设备、设施、建筑物、管线等工程对象的尺寸、布置、选材、构造、相互关系、施工及安装质量要求的详细图纸和说明,是指导施工的直接依据,从而也是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一个重点。审点是: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质量目标和水平。
(5)施工配合和竣工验收。业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配合施工,任务有两个方面:一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问题,解决施工单位、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二是设计变更和处理预算修改。竣工验收既是对施工质量的最后考核,也是对设计质量的最后审定。验收期发现的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有一个质量问题消除期,限定设计与施工单位消除质量问题的期限,限期完成。
2.业主对监理的质量控制
项目的建设过程执行工程监理制,是现行水电建设市场走向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并与国际上通行的项目建设管理方法接轨。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以及监理单位能够有效地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业主应将委托的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力。就质量控制而言,应委托监理以下内容:
(1)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
(3)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要督促承建单位实施预控措施。
(4)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5)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的预验收,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为确保监理单位有能力履行监理合同,业主必须对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优选监理单位。在此基础上,业主通过对以上委托内容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控制,使监理工程师较好地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达到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控制的目的。
业主对监理的监督控制,主要通过监理工作月报和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工作月报主要反映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情况。它包括:单元工程验收情况;本期单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统计;单元工程优良率控制图;分部工程验收情况;施工试验情况;质量事故;暂停施工指令;本期工程质量分析(包括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质量对策一览表)。现场监督就是业主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如可设现场质量控制部),根据监理月报反映的质量情况,通过现场勘察,来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有关质量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共同搞好质量控制,达到质量控制的预期目标。
3.业主对施工的质量控制
项目业主在开工前,应公开招标,选定与工程建设任务相适应的承包商,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业主对施工的具体质量控制主要是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依据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理,使承包商的工程质量活动完全处在监理的控制之中,有效地开展质量控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问题不是监理和施工单位就能解决的,还需要业主做大量的工作。业主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流程中主动控制影响质量的因素(包括人员、材料、机具、设备、施工顺序和方法等)。工程质量控制流程明确后,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组织,如业主可设质量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并协调二者关系。
(2)抓好质量检验、落实检验方法。质量检验方法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的互检、各工序间的交接检、质检员的巡检,以及业主、监理、设计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
(3)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组织验收。对不同类型的分部工程及隐蔽工程,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不同类型的分部工程因工程内容不一,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也不同,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组织验收。
(4)审查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参与现场质量监理会议。当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事故),应及时引起重视,防止诱发重大的质量事故,组织专人调查分析原因及特点,并审查监理、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问题(事故)报告单及处理方案报审单。
一、档案管理在高速公路建设养护中的作用
档案管理在高速公路建设养护中起重要的基础保证作用。大家知道,高速公路是一个技术复杂、涉及学科多的部门,反映在档案管理方面,表现为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高速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工程管理类、设计类、施工类、监督类、决算类等技术文件,按科学的方法对这些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和规范,一方面为日后的养护和扩建、改建提供及时准确的基础性资料;另一方面,综合各方面对高速公路运营后的评价,经研究整理后太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帮助他们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节约投资,促进高速公路的发展。
二、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现状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有着自身明显的特点,完全不同于工程勘察、设计和建筑施工。即不以实物形式体现,它是与业主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接受业主委托的前提下,在履约过程中,为保证建设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而提供具有高技术含量的技术服务,是一种软服务。它的工作效果不能单独割裂出来,工作效益隐含在建设产品之中。因此,如何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监理工作、评价工作,是业主和监理单位都非常关心的问题。监理档案能够如实反映监理工程师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作用、监理工作是否到位、监理工程师处理问题的方法是否公平合理等,从而作为衡量监理服务质量高低的标准之一,并在确定监理活动效果的同时,体现监理工作的价值。在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管理评估中工程监理档案也是最重要的基础资料。
监理单位加强档案资料工作的管理是工程监理的客观最直接的需求,要求监理单位对档案管理工作予以充分重视,尤其是在监理业务档案的管理方面,要明确管理原则和各监理人员的管理职责,树立档案意识,真正实现档案收集、管理与工程建设同步。
显然,监理档案管理意义重大,但是在公路工程实际监理中,档案管理往往存在以下相关问题:1)没有将公路工程资料的收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归档要求和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及贯穿始终的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认识上的误区造成工程档案资料难以及时完整归档;2)档案的真实可靠性问题;3)档案的及时有效性问题等。
三、高速公路监理档案管理特点
公路工程档案是指在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包含从提出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地点选择、材料准备、工程施工、工程竣工等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记录着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由于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长、参建单位多、材料的形成涉及到政府审批、科研设计、施工单位建设、监理、质检部门评定以及原材料供应,决定档案材料的收集面广、量大、种类多,造成公路工程档案资料收集难。
四、档案管理优化措施
(1)设置专案资料监理员。按照《建设工程档案工作常用文件》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监理部全部档案资料的管理,其具体工作是:1)是负责收集工程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形成的应向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如工程建设审批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2)收集、整理本项目监理部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监理文件,如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以及监理工作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文件和指令等;按月汇总、整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中形成的各种签证见证记录、报验审批资料等;3)对各专业监理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本项目监理部档案资料的保管、借阅工作;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和移交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工程档案;5)在项目总监指导下,按照按照《档案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暂行管理规定》、《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编制监理档案,并负责向建设单位和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