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5:41: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教师与学生关系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田栋栋
“产业”作为经济学概念,泛指各种制造提供物质产品、流通手段、服务劳动等的企业或组织。很难想象这样一个经济术语会和联系在一起。但当你看到不久前有媒体报道,武汉一家公司与200多家期刊编辑人员有直接联系、雇用着80多名、年利润数百万元的消息时,你会发现,现在的确实开始“产业化”了。
今年1月,武汉大学副教授沈阳披露,2007年我国“产业”规模约为1.8亿元;到2009年,销售额近10亿元,规模膨胀5.5倍。
用反剽窃软件查询,2007年的样本数据中,72%的文章是全文抄袭,24%的论文为部分抄袭,仅4%的文章不存在抄袭。
2008年6月2日,互联网上中文仅“”一个关键词搜索量就超过3.5万次。
“只会多,不会少。”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期刊杂志编辑举例说,当下一本每年12期的杂志,其年收入不会仅靠这12期,还有很多增刊,以及教师节、儿童节、国庆节都会出的特刊,都可以创收,“一年究竟出了多少期,只有社里知道。”
是什么催生了这种异样的繁荣?有学者直言,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就绕不开如今备受诟病的学术评价体制。
目前的学术评价及激励机制,通常以论文和著作数量多少为衡量标准。于是通过量化,复杂的学术评价变得简单快捷。
这种评价制度在实行初期,激励了高校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但当学术与学者身价、收入直接挂钩,学术评价成为高校社会地位及调节内部利益关系的主要依据时,学术评价的功利性、短视性和种种偏颇便随之产生,致使不少学术研究忽视质量,片面追求数量和速度。
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机制忽略了我国现阶段“僧多粥少”的现状。沈阳副教授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的一般期刊、核心期刊、权威期刊共计9468种;全国学术期刊一年只能248万篇,但全国每年约有l00万高校教师、l00万在校硕士生和博士生、超过30万科学研究人员以及超过500万的工程技术人员,特别是国企工程技术人员、70万农业技术人员、360万卫生行业技术人员,合计超过1180万人,都有需求。
排除部分非每年必发论文的人员外,每年仍有数百万人有发表需求。这数百万人中,相当比例的人迫于毕业、职称评定期限临近等因素,选择求助于市场和非法学术期刊。
不健全的学术评价体制,不但为学术不端者找到了最佳借口,甚至会起到“劣币驱逐良币”的作用——真正有水平的论文难以发表而被埋没,名利双收的假学者逐渐“淘汰”严于律己的真人才。有人担心,这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恶性循环,会让整个学术界面临崩溃。
面对“堕落”的学风,相关部门试图通过推行反剽窃软件来遏制歪风邪气。这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遏制剽窃之风的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措施促使买家开始寻求中介,或直接联系“”买论文。加上市场提供的便捷服务,还保证质量和原创性,更是助推了2009年市场的活跃。
同样助推市场的,还有“宽进宽出”的人才培养机制。与美国等发达国家高校动辄六年才能让研究生毕业不同,中国的硕士、博士一般只需三年左右时间就能毕业,而且如果达到规定的指标并完成毕业论文,即使你一本书没读过,同样可以毕业。但严格的要求,又使他们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这就导致了“关系论文”、“金券论文”(通过缴纳高价购买权——编者注)或现象的产生。
法律监管的缺失,客观上也为市场提供了生存环境。据了解,国内大部分公司获批的经营业务为文化培训、网络咨询服务等,但公司收入源主要是、。法律界相关人士表示,由于目前缺乏相关法律支持,行为难以定性,只能以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商业贿赂和商业欺诈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并且最后的处罚力度一般比较轻。
由此,大规模的现象看来绝非偶然,背后隐藏的是学术体制弊端及法律规范的缺失。要惩治这种学术腐败,只有从源头开始,彻底清除制度性腐败。
于是,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体制,实现学术界从官本位到学术本位的转变,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还要完善同行评议制度,实行双向匿名制、利益相关回避制及无记名投票制、专家组定期轮换制等,增加同行专家与被评对象之间的相关度;要对同行专家的评价行为进行有效的制约,加强评价专家信誉制度建设,建立评审专家信誉档案,对专家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及客观性等做出事后评价。
[摘 要] 大学实施研究性教学,策略在于:教师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惟理是尊的权威观、共同参与的角色观,提升素质和能力,努力成为学者型教师、研究型教师、“导师 ”型教师,成为课程资源的开发者。学生应培养研究兴趣;转变角色,从“单纯的学习者” 转变为“反思型学习者”,从单纯的好奇的求知者转变为逐渐成熟的研究者,从课程的接收 者 转变为课程的开发者之一;掌握研究基本功;培养科研毅力、科研态度及科研合作意识。
[关键词]研究性教学;大学研究性教学;教师;学生
研究性教学是教师以培养学生的研究意识、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从学科领域、课程 内容或现实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通过教学过程的研究性(教学与研究的有机结 合 ),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学习与研究的有机结合)的教学。自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 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明确提出大学“要积极推动研究 性教学,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1]以来,研究性教学作为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 的举措、 贯彻创新教育理念和培养创新人才的手段以及大学教学改革的亮点,正在各大学普遍实施。 如 何有效实施研究性教学,为大学所关注,也值得深入研究。本文着重探讨大学师生实施研究 性教学的策略。
一、教师开展研究性教学之策略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财富蕴藏其中》的报告中指出,“没有教师的协助及其 积极参与,任何改革都不能成功”[2](P15),实施研究性教学也必须有教师 的参与 ,教师是研究性教学的主力军。研究性教学要求教师必须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较强的科研 意识和能力、综合性的知识结构、强烈的群体合作意识等。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树立新观念
教师树立新观念是研究性教学有效实施的前提。为了有效实施研究性教学,教师应树立三 种观念:
(1)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以学生发展为本,是新世纪教育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以学生发展 为本,教师不仅要关注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更要关注学生掌握和获得知识的过程和方法 ,关注其 研究意识的增强和研究能力的提高,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形成;要将教学范式由 教授范式变为求知范式[3],变知识传递型教学为学习促进型教学[4];要 由重教师“教”向重学生“学”转变;要更多地考虑怎样“教”才能促进“学”;要尊重学 生的多样化,保护并发展学生的创造力;要以激发全体学生的潜质、潜能和潜智为目标,通 过研究性教学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
(2)惟理是尊的权威观。教育家韩愈曾说:“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 5]在 瞬息万变的现代信息社会里,教师并非知识的权威,学生的智慧和信息量完全有可能在某些 方面超越教师。因此,教师不要求学生接受教师的权威;相反, 教师要求学生延缓对某一权 威的不信任,要求其与教师共同参与探究, 探究自身正在体验的一切。教师乐意帮助学生理 解 所给建议的意义, 乐于面对学生的质疑, 并与学生共同反思每个人所获得的心照不 宣的理解[6],让“学生自己,这个受教育的个人在他自己的教育中日益起着积极 主动的作用”[7](P154)。
(3)共同参与的角色观。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德(G.H.Merd)在 20 世纪 20 年代首先在社 会心理学中引入角色理论。“任何社会成员,只有准确地认识自己的社会角色,明确自己的 角色规范,获得相应的角色技巧并通过角色学习和角色适称,最后方能成为一名称职的社会 成员”[8]。为了有效实施研究性教学,教师应扮演“师长”、“先学者”、“引 导者”、 “平等中的首席”、“职业的导师以及许多其他角色”[9],“从‘独奏者’的角 色过渡到 ‘伴奏者’的角色,从此不再主要是传授知识,而是帮助学生去发现、组织和管理知识,引 导他们而非塑造他们”[2](P136-137)。教师应成为学生自主探究的促进者、组 织者与合作 者,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求知欲,动员学生参与研究性教学,并与学生共同探索、共同研究, 实现教学相长。
2.提升素质和能力
(1) 成为学者型教师。教育家夸美纽斯说过:“教师职业本身就督促教师孜孜不倦地提高自 己, 随时补充自己的知识储备量。”[10]教师职业是一种专业[11],教学工作 是一种知识工作 ,这种工作需要实践性知识(日常规范、程序、方法)和命题性知识(基于学科的理论和概 念、教学原则、特定情境的规定)联合起来使用[12]。心理学家也发现,知识在专 业工作绩 效中起核心作用[13]。伯曼等研究了有效专业发展的主要特征,并结论性地指出, 专业发展 应该主要深化教师的知识研究,从而促进教师在实践中学习并发展变化[14]。为了 有效实施 研究性教学,教师要成为学者型教师,既要具有特定专业学科的内容知识与教育学科的内容 知识(给教师的知识),又要具有实践性知识(教师的知识),它们构成教师实践行为中的所有 知识和洞察力,指导教师在具体或特定情境中的行动[14]。
(2) 成为研究型教师。研究是教师应有的品质和生活。主持哈佛大学“核心课程”改革的亨 利罗索夫斯基曾经说过,“大学水平的教学没有科研所提供的思想和灵感是难以进行的” [15]。雅斯贝尔斯也认为,“最好的研究者才是最优良的教师,只有这样的研究 者才能带 领人们接触真正的求知过程乃至于科学的精神”[16]。将科学研究引入教育教学 ,正是研 究性教学区别于其他教学的特点之一。研究性教学需要的不是知识传授型教师,而是研究型 教师。一方面,教师要进行学科专业的科学研究。一个优秀的教师首先应该是一位出色的研 究者,培养学生的科研习惯和科研能力需要教师本身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从而带领并指导 学生研究。教师只有通过科研,才能真正理解本学科或课程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把握住本 学科或课程的发展趋势,及时吸收本学科或课程的最新科研成果,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 ,并适时地把学生引入本学科或课程的前沿,引导学生开展科研实践。同时,教师根据自己 的科 研经验指导学生选择课题、寻找突破口、搜集资料、撰写研究报告等,在科研指导中激发学 生的创造欲望,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另一方面,教师要进行教学研究。美国前教育部长、 卡内基基金会主席、著名教育家博耶认为存在教学学术[17],大学教学具有学术 性,是一 种学术活动[18],在教学领域中,没有研究,就没有突破。“教师不只是别人研究 成果的消 费者,教师更应该成为研究者”[19]。为了有效实施研究性教学,教师要善于像研 究学科那 样研究教学,将教学中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教学内容、研究学生、研究教学方法,要 在教的过程中,反思教学,提升教学学术水平,实现由“经验型”向“研究型”的转变。
(3) 成为合作型教师。研究性教学过程是人际互动与合作的过程,涉及师生之间、生生之间 、教 师之间的合作。教师既应是知识、体验、思想探索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促进者,又应是 学生学习与研究活动的合作者,要尊重每一个学生学习的权利、积极性和创新精神。教师应 以平等 者的身份参与到学生的学习、研究中,这是其指导好学习与研究的重要前提。同时,由于研 究 性教学打破了学科界限,学生围绕问题等进行学习、研究,问题来源多元化和问题解决复杂 化,多种学科知识在研究性教学的“问题解决”中交汇、融合,教师单独指导学生有一定难 度,因此教师间应实现由个体性教学向合作性教学转变,相互密切合作,提供支持,促进生 成,逐步提升合作性教学的能力。
(4) 成为“导师”型教师。有效推进研究性教学,教师应是学生学习与研究的导师而非“师 长” ,正如《学会生存》所指出的那样,“把教师称为‘师长’,这是越来越滥用名词。教师的 职责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地传递知识,而越来越多地激励思考……他必须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 力去从事那些有效果和有创造性的活动:互相影响、讨论、激励、了解、鼓舞”[7 ](P108)。教师应成为学生学习情感体验的培育者,研究性教学的组织者、指导者、参与 者和评 价者 。所谓学生学习情感体验的培育者是指教师通过创设问题情境,运用移情和积极评价等方式 培养学生对问题探究的情感体验、对研究的兴趣;所谓组织者是指教师在研究性教学的内容 、具体实施、评价等方面起到组织作用。所谓指导者是指教师在研究性教学实施的各个阶段 给予学生指导和帮助,而非越俎代庖。所谓参与者是指教师在研究性教学实施的全过程中与 学 生一起进行研究,并在研究基础上进行反思和改进。所谓评价者是指教师通过研究性教学的 实施,对研究主题、对学生与教师的学习和探究进行正确的评价。总之,在研究性教学的过 程中,作为“导师”型的教师要对学生精心指导,这种指导是一种深层次、高水平的指导, 是启发诱导,使学生自己认识到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从而自己解决问题,完成学习与研究 任务。
(5) 成为课程资源开发设计者。研究性教学要求课程内容具有“不确定性”和“开放性”, 教师 应将那些能产生“真实问题”和引起学生“探究兴趣”的,或源自学生的生活实际、自然和 社 会领域,源自学科领域或者跨学科领域的问题作为课程资源,从而丰富教学内容,将学生 引向科研前沿、实践领域。同时,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和多媒体的出现给课程资源的开发提 供了新的平台,教师因而应改变局限于“纸介质知识”的做法,将国外正在进行的热点研究 项目(网络主页)、研究技术报告、原型系统或软件工具、国外著名大学同类课程 的联机电子素材等作为课程的教学素材,使学生扩大视野,自己深化学习和研究。
在这方面,华中科技大学李元杰教授等在工科基础物理课程教学中做了有益探索,并逐渐形 成了较有特色且效 果明显的大学本科研究性教学的课程模式。其主要做法包括:一是重组传统教材内容: 以研 究方法为线索重组教学内容;其研究方法超越一般的数学方法而建立在信息科学的平台 上。二是根据各章节不同的内容和研究方法的特点,教学中有机穿插教师系统提要的讲授和 学 生自主学习、问题研究、论文写作等。三是将现代教育技术特别是数字化技术、网络化技术 、 模块化技术全面引入教学中,除提供学习与研究的资料外,更重要的是虚拟物理现象,把抽 象的微分方程变成动态的物理现象,显示不同参数下各种动态的物理模型现象,并指导学生 用以研究各类在传统高数方法下看似复杂却真实的问题,实现了物理理论的数字模拟实验、 物理理论与实际现象的结合,实现了杨振宁博士所说的要学习有血有肉的物理,也实现了科 学研究方法现代化的训练目的。四是向学生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自主学习和问题解决 式研究 性学习的教学资源,供学生学习时自主选择。其教学效果明显:5年来,2 000多学生总 共完 成了10 000多个物理电子模型,1 000多篇研究论文,有的已正式发表[20-22]。
二、学生参与研究性教学之策略
现代教学论认为,教与学的关系表现为显性层面与隐性层面的不平衡[23] 。从显 性层面看 ,教学源起于教师的教,教的发起、调控、评价都面向学生“学”的活动。学生的发展、人 的创造性的传承是教的活动与学的活动的根本归宿。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着教学的可 能性与进程,体现着教学的总体预想效果。同样,学生的参与是开展研究性教学的前提。
1.激发培养研究兴趣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效实施研究性教学,学生必须有浓厚的兴趣。学 生 不仅要保持已有的兴趣,而且要通过不断学习培养自己的学习兴趣,尤其要重视培养自 己的研究兴趣。在具体实践中,一些大学生对研究性教学的认识还很狭隘,认为研究性教学 就是进行科学研究,加上受枯燥、脱离实际等对研究性教学的负面消极看法的影 响,对研究性教学和研究性教学中的探索、研究缺乏兴趣。为了推进研究性教学,大学生应 认识到参与研究性教学既是挑战,又是生动而富有趣味的工作,应对研究性教学形成正确 的 态度,积极主动地参与,并在研究性教学中体验研究的过程和获得知识、应用知识的乐趣, 从而以浓厚的兴趣和积极的情感投入研究性教学。
2.转变角色
实施研究性教学,学生应该实现如下角色转变。
(1) 大学生应从“单纯的学习者”转变为“反思型学习者”。大学生要以“反思型学习者 ”身份参与研究性教学过程,不拘泥于教材、参考书和教师讲的内容,不唯书唯师,要敢于 “ 标新立异”,发挥求异思维;要超越教材、参考书和教师言说的思路、规则或框框,在大脑 中预留自省和批判空间,从广泛的层面上,从历史到现实的脉络中,与教师、教材和参考书 展开对话。
(2) 大学生应从单纯的、好奇的求知者转变为逐渐成熟的研究者。作为求知者的学生对于 知识持一种渴求和崇拜的态度,而作为研究者的学生对于知识则是持理性和审视的态度;作 为求知 者的学生是去“学”学问,而作为研究者的学生则是去“做”学问。求知者和研究者的差异 导致学习(研究)方式的根本差异。
(3) 大学生应从课程的接收者转变为课程的开发者之一。在研究性教学中,学生不 应 是课程内容的被动接收者,单纯地复制课程或教学内容,而应是课程的开发者之一,参与课 程的生成与开发,同教师一起生成和开发课程或教学内容,共同探求新知,实现成长与发 展。
3.掌握研究基本功
学生参与研究性教学的研究基本功,主要包括知识准备、文献检索能力、实施研究能力、撰 写 论文(报告)能力等。在研究性教学中,知识的准备至关重要。知识准备是指通过各种方式 掌握研究所必需的知识,如发现与选择研究课题的知识、研究过程的知识、研究方法的知识 等。其中研究方法或方法论的知识尤其重要,因为没有方法或方法论的指导,整个研究就会失去 科学性,降低研究的价值和意义。自学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都离不 开对信息和知识的收集、判断、选择和综合利用,而这些必须以文献检索能力为根基,因此 学生参与研究性教学必须培养文献检索能力。研究性教学中的文献检索能力即进行研究时 所需的搜集、分析、选择、利用资料的能力。实施研究是研究的重要阶段或具体工作,只有 实施研究、操作或实践,研究才能取得成果,因此学生参与研究性教学必须善于将课题研究 付诸实施。撰写论文(报告)是对整个课题研究成果的汇报。通过撰写论文(报告),学生 才能向外界展示研究的成果,为大家接受,进而在实际中推广应用。因此学生参与研究性教 学必须培养和掌握撰写论文(报告)的能力。 4.培养科研素质
研究性教学下学生的学习方式与传统教学模式所要求的学习方式有根本的区别,对学生是严 峻的挑战,学生要参与研究性教学,必须锻炼和培养科研素质。
(1) 培养科研毅力。学生的探索与研究工作不同于听专业教学实验课。在研究的过程中, 应给予学生更多自主试验的空间,培养学生不怕吃苦、不怕失败的精神。科学研究本 身就是对未知世 界的一种探索,试验失败是正常的,关键是鼓励学生寻找每一次失败的原因,不断地进行探 索,如此学生的科研韧性和毅力方能得到培养。
(2) 培养科研态度。在学生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和训练学生严谨的科研 态度,让学生懂得科学研究的严肃性和严密性,不能有弄虚作假的行为 ;同时要求学生应严肃认真地对待科学研究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对研究 结果必须认真分析,实事求是,不能草率地下结论。
(3) 培养科研合作意识。合作的意识和能力是现代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学会合 作是现代学习的重要途径。在笔者对指导科研的教师进行访谈时,不少教师谈到大学生不会 处理研究过 程中的合作问题,导致研究的失败。同时,也有大多数学生谈到从研究或科研活动中 学 会了如何与人相处,合作非常重要。研究性教学强调生生之间和师生之间的合作,通过相 互间平等对话和真诚合作,形成个体与个体之间彼此碰撞和相互交流的合作性学习氛围。对 参与研究性教学的大学生而言,应学会彼此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容忍,学会表达自己的意 见、倾听和说服他人,学会合作制定、执行研究方案,掌握倾听、提问、述说、交流、操作 、评价等多项技能。
统而观之,以上笔者从两大方面论述了实施大学研究性教学的主要对策,也就是说,促进大 学研究性教学需要学生、教师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当然,实施研究性教学的对策远不止 这些,如需要高校的重视与推动、社会的支持、家长的认可等,这些均有待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EB/OL ].moe.edu.cn/edoas/website18/31/info139.37K 2008-5-28.
[2]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中文 科译.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3]Barr R et al. From teaching to learning-a new paradigm for undergraduateeducation[J].Change, 1995,(6):13-24.
[4]Kember,D& Gow,D. Orientation to teaching and their effect on the qualityof student learning[J].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 1994,(1):58-73.
[5]韩愈.师说[A].孟宪承.中国古代教育文选[C].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 79.216.
[6]谢登斌. 多尔后现代主义课程理论探析[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3):71-76.
[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M] .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8]胡继飞, 郑晓蕙. 生物学教育心理学[M].广州: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52 4.
[9](美)唐纳德肯尼迪. 学术责任[M]. 阎凤桥,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 78.
[10]李润洲. 专业化教师什么样[J].教育科学研究, 2004, (11): 18. [11]?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J].万勇译.外国教育 资料,1984,(4):1-5.
[12]D Thiessen.A skillful start to a teaching career:A matter of de velopingimpactful behaviors,reflective practices,or professional knowledge[J].Intern ational Journal of Educational Research,2000,(5):515-537.
[13]R Glaser. Education and thinking: the role of knowledge[J].Americanpsychologist, 1994, (39):93-104.
[14]尼克温鲁普,等.教师知识和教学的知识基础[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8,(1 ):21-38.
[15]Christopher Lucas. American Higher Education: A History[M].St. Marti n's Press,1994. 285.
[16][德]雅斯贝尔斯. 什么是教育[M].上海: 三联书店, 1997. 152.
[17][美]欧内斯特博耶. 关于美国教育改革的演讲[M].涂艳国, 方彤译. 北 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2. 78.
[18]姚利民,綦珊珊.论大学教学的学术性[J].高等理科教育,2005,(6):55-58.
[19]饶见维. 教师专业发展——理论与实践[M].台北:岭南图书出版公司,1996.32 .
[20]?李元杰, 汤正新. 如何给工科学生讲分形物理——介绍华中科技大学非线性物理教 学改革之一[J].物理与工程, 2001, (3): 15-17.
[21]?李元杰, 汤正新. 授之工具、传之方法:建立在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学习模式— —介绍华中科技大学非线性物理教学的改革之二[J].物理与工程, 2001, (4): 14-17 .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解析教育领域内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并对相关的问题进行反思,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地位和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教育关系总的可以分为教育民事关系和教育行政关系,现实中出现的许多涉及教育的矛盾和纠纷可以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找到合适地解决方案,但是最终的解决和政府在教育领域内的角色转化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法》中明确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石和先导,是塑造未来的事业,所以教育领域的法制化和法治化是非常重要的话题。
我国现已有大量的调整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出台,而且关于教育的立法活动还在不断进行。但是现实情况是近年来涉及教育权,教育活动的纠纷频仍,诸如涉及侵犯受教育权、残疾儿童的入学权、教师的惩戒权等等问题的案件不断出现,但是从诉讼立案到判决都遇到了难题,从程序到实体都遇到了适用法律上的障碍。有的案件如齐玉苓告陈晓琪侵犯其受教育权案最终按侵犯姓名权进行判决;有的援引了行政法的法律规定;有的是作为民事关系进行了解决,各地方法院在处理同类问题时依然存在大量观点上的不统一,这些法律适用活动仍然没有被最终明确。究其原因是当前社会处于迅速发展和剧烈变革中,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对教育领域不断渗透,教育主体多元,教育关系错综复杂,来自于社会的各种矛盾与教育领域内部的固有矛盾交织在一起,使得矛盾与纠纷丛生。
另外,从法律的价值上讲,教育的法律控制的实现,不单是在于在立法上制定了多少倡导和维护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秩序的教育法律、法规,关键在于使这些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管理秩序在教育管理中得到全面的实现。教育法律适用过程是实现教育法律价值的过程,法律适用的概率越高,表明法律价值的实现程度越高,即法律价值化程度越高。
所以,通过对教育法律关系的进一步分析,明确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从而准确、及时、正确地实现教育法律法规的适用,实现教育领域的法治的要求已经非常紧迫,这种要求已经深刻触及了制度和法律的层面。
二、不同的观点
2O世纪60年代,日本法学界对教育法的地位提出两种对立的观点,即“教育行政法规学”和“教育制度独立自法说。”这一理论启发了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者对我国教育法地位的讨论,探索,引发了1993年至今仍未衰退的学术争鸣,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观点:
(一)完全独立说
主张是以特有的教育关系作为调整对象,有特有的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基本原则并有相应的处理方式。
(二)隶属说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教育法隶属于行政法,是行政法律部门的一个分支,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不具备构成部门法的条件。因为“教育法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干预和管理,或者统称为国家调控教育的原则,这种调控在我国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通过行政行为实现的,因此,教育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可以界说为调整教育行政关系的法规的总称。”
(三)相对独立说
认为教育法应脱离行政法,与文化法、科学技术法、体育法、文物保护法、卫生法等共同组成文教科技法,教育法是其中一个分支。从尊重人才,重视文教科技等因素来考虑,亟须加强这方面的法律,这一部门法中包括:教育法、科学法、版权法、专利法、发明奖励法、新闻法、出版法、文艺法、广播电视法、文物保护法。
(四)发展说
认为目前教育法的调整对象仍以行政法律关系为主,调整方法也属于行政法范围,但教育法同时调节着具有纵向隶属特征的行政法律关系和具有横向平等性质的教育民事法律关系。随着教育法的继续深入发展,调整对象、调整方法的继续完善、教育法应当独立。由于教育社会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有明显的独立性,这就为教育法归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打下基础。
以上的不同学说是在不同的基础上,从不同的角度上提出的。笔者认为,要明确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位置,明确教育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使教育法律法规得到切实有效的适用,必须分析在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性质,只有这样,才能从理论和现实上解决问题。
三、解析教育领域内的社会关系
“教育关系”属于行政关系,民事关系,还是其他性质的社会关系呢?调整这些关系的教育法律法规的性质如何界定?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何种程序法呢?只有对这些与教育相关的社会关系进行科学地考察,才能明确“教育法”处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哪个部分。这是教育法学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它不仅与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教育法的分类、体系构成等直接相关,而且对教育立法活动和司法实践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学校作为法人组织(有的学者认为高等学校具有法人地位,中小学不具有法人地位),在社会生活中和方方面面发生着联系,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对一些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解析。
(一)我国教育与政府的关系
在我国政府《教育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这说明政府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行政管理、行政干预和施加行政影响,学校处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两者之间是行政关系。
随着大量社会力量介入教育领域,大量的私立学校纷纷建立,而私立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的来源不是国家权力,而是民事权利,权利的特点是“法不禁止便自由。”但是这种权利的运用方向是教育,而教育是一个利益冲突集中的领域,不同的人对教育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试图通过教育实现不同的目的,因此决定了这部分领域而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如果出现“市场失灵”,将带来极大的影响,因为教育是有时效性的,但是也不能完全由政府来掌控,因为政府既不是投资者,也不是办学者,所以政府必须有限介入,进行宏观调控,对民间办学权利明确界限但同时给予保护,《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行,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府的有限调控,在这个范围内形成的就是行政关系,在此范围之外形成的社会关系,应该定位为民事关系。
但是,政府在对学校的管理中关于学校的自主办学权的内容必须要研究,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教育的民主化的不断演进,学校需要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实现政府的角色定位和权力的分化是必然的要求。
(二)学校与学生、教师的关系
教育法律法规的功能简言之就是能够实现“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
《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以下权力:“……2.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3.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4.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5.对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所以,从教育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学校是经《教育法》授权,行使国家权力,学校在行使这些权力时,与学生和教师之间形成的是行政关系,学校是行政主体,学生和教师是行政相对人。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要接受学校的管理,虽然在学理上有从不同角度形成的不同的认识,如公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论,教育法上的教育契约关系等等。但是学校出于教育目的,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设立校规,对学生进行管理,甚至惩戒,尤其是在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总体上应该被认为是行政行为;而涉及到学生在校内所使用的硬件设备,包括教学设施、伙食、住宿等完全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就可以解决。但是私立学校还是有其特殊性,学生入校时需要和学生的监护人签定相关的合同,不仅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和服务标准进行约定,同时对管理的内容也进行约定,所以体现出了特殊性,公权力和私权利发生了一定的交叉,如果出现了纠纷,根据法学理论,我国一般是公权优先,可以按照行政关系界定,但大部分关系是作为民事关系界定的。随着社会力量办学规模的逐步壮大,对这部分领域进一步研究并作出相关规定是非常迫切的。
在学校内部,学校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由权责分配和学校工作的特陛所决定的管理关系。
《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都规定了教师聘任制,双方作为平等主体签定聘任合同,但是基于我国教师制度的历史和现实中教师聘任制度和教师的资格制度、职务制度密切相关,而高等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对本校教师以及拟聘本校的教师实施资格认定,代替履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在教师职务评审中,高等学校作为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无论是在教师资格认证还是教师职务评审过程中,高等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教育行政关系,中小学教师也面临这个问题,所以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了微妙的关系,一方面作为管理者,与教师形成了不对等的管理和被管理的法律关系;而作为聘任人,学校和受聘教师问形成的是平等主体问的法律关系,在这双重身份下,学校很难主动放弃行政职权;而且长期以来,教师和学校形成的复杂的人身依附关系、如人事关系、住房、子女就学等等,使教师在聘任过程中更加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公办学校和教师的关系主要还是行政关系,是内部行政关系。但在私立学校和教师的关系是合同关系。
(三)学校与社会其他组织的关系
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与它所处的内外环境构成了一系列的社会关系。学校和企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团体、个人之间,既有互相协作、又存在着复杂的财产所有和流转关系。在这些关系中,学校是以独立的民事主体的资格参与其中的。最突出地反映在所有权关系、邻里权关系和合同关系上。这些都是明确的民事关系,完全可以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活动,不过由于我国还大量存在机关办学的情况,所以学校在产权的界定、变更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障碍,尤其是学校合并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政府机关的财产权和学校的财产权无法区分,无法实现产权明晰。所以,进一步明确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实现政府的角色转化和权力分化是非常迫切的事情。
四、结论
综前所述,教育法律关系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自然可以由行政法和民事法律进行调整,而不是单纯的讨论教育法,所以,本文作者认为,不应当把“教育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教育法”的外延应当包括“教育行政法律”和“教育民事法律”两部分。由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调整方法不具有独特性,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就可以解决,如果按持“完全独立”说的学者所论,“教育法”作为一个单独法律部门,就会出现法律部门间的交叉,给立法和执法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和我们划分法律部门的初衷相违背。而随着教育领域的不断发展,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创新法律部门,而是实现公权利和私权利的边界的界定,明确政府、市场主体、办学者和参与学习者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并提供权利的有效救济途径和权力的恰当的实施方式。
同时对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性质认定需要进一步研究
本文的以上观点是基于为了解决现实问题而提出的相对有可行性的方案。如果从理论上仔细分析,还是有缺陷的,比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性质是不是行政法,如果是,学校当然是行政被授权主体,反之就面临立论被全面推翻的危险。
(二)政府在教育领域中的定位需要进一步确认
作为行政管理者必须和办学者、出资者的身份有一定的区别,尤其是高等教育建设中,减少直接以行政手段干预学校工作,而可以采取规划、审批新建高等学校、制定标准、评估和监督等手段对学校建设进行调控。从未来发展来看,教育领域的法治化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密切的联系。
(三)确认学校的法人地位,保护学校的法权利
虽然对学校的法律地位有种种不同的看法,但是学校作为法人不管是从《民法通则》,还是《教育法》的规定上看都是不容质疑的,但是现实中学校的财产权、人格权受侵犯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行政办学的情况下,行政权力和学校的法人权利间的冲突是经常存在的。
(四)继续深化教师资格认定及相关职称等认定的社会化
因为教师作为专业技术工作者在管理上应当体现更多的自由,使教师和学校能够真正处于平等地位上进行对话,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使之能具有更大的创造性。
关键词:知行合一 陶行知 生活教育
陶行知先生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一位伟大的人民教育家,他毕生致力于中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创立了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的生活教育理论,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理论对我们今天的教育实践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中国教育报》读书周刊部主任、全国教师用书发行协作会理事长张圣华先生在为《陶行知教育名篇》写序时说:“一个没有读过陶行知的人,怎么可以在中国做教师呢?”[1]然而遗憾的是,今天中国的大部分中小学教师只知道陶行知先生其人,而不知道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思想,在他们看来,传统的教育方式要显得更容易一些。而“知行合一”就是陶行知先生生活教育理论的钥匙,认识了“知行合一”就可以进入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理论世界。
一、“知行合一”由王阳明首次提出
大凡讨论知行关系,想要建立知行观的人必有一个动机,那便是“行”。“行”是“知”的归宿。陶行知先生研究“知行合一”,创立生活教育理论,他是想为中国的教育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朱熹提倡的“知先行后”,其也强调“行”。只可惜,朱熹所推崇的认知方式——“格物”,禁锢了人们的手脚,使人不能行动。按照此法去实践的人终日只在书本上遨游,以至于终身不能行动。
明代中叶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王阳明先生说,“今人却就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工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工夫,故遂终身不能行,终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其来亦非一日矣。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2] 。王阳明先生认为造成知而不行的原因是知行分离的认知方式。 “知行合一之说,专为近世学者分知行为两事,必欲先用知之功而后行,遂致终身不行,故而又牵制缠绕于言语之间,愈失而愈远矣。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足下但以此细思之,当自见,无徒为此纷纷也”[3] 。王阳明先生的“知行合一”其实就是一种知行互动的认知方式,是致良知的手段。其目的是获得真知去指导行动而后又获得真知, “知行合一”是王阳明先生对中国思想理论的独特贡献,然而它始终只在致良知的阶段,他所说的“知”、“行”统一于人的内心活动,这虽然有利于道德修养,但也忽略了客观知识的学习,还不够彻底。
二、“知行合一”指引陶行知走上教育之路
陶行知先生原名陶文浚,1891年出生于安徽歙县近郊的小村庄, 1910年,陶行知先生考入南京的金陵大学,在校期间,他开始研究王阳明的《传习录》,信奉“知行合一”。他还将自己的笔名取为“陶知行”,目的就是为了发愤求知。陶行知先生在他的大学毕业论文《共和精义》中写到,“人民贫,非教育莫与富之;人民愚,非教育莫与智之;党见,非教育不除;精忠,非教育不出”[4] 。这其实就是陶行知先生用他所信奉的“知行合一”在教育上的表达。因此说,正是由于陶行知先生认识了“知行合一”,认识了教育的功能,才使得他走上教育之路。
1914年秋,陶行知先生自费赴美留学。在此期间,他师从美国伟大的哲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家杜威先生。杜威先生教育思想的基础是实用主义哲学。范金豹先生在《陶行知先生的多次易名》中写到:“实用主义哲学属于‘行动的哲学’,重视‘行’。王阳明的哲学与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同中有异”[5] 。王阳明先生讲:“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杜威先生对知行关系论述之后讲:“从做中学”。“从做中学”强调的是做是学的起点,即“先行后知”,这点是王学与杜威之学的不同之处,可他们都注重“知行合一”。由于曾师从杜威先生,所以此时的陶行知先生对“知行合一”又多了一层认识。1917年,陶行知先生留美归国之后正式改名为“陶行知”,并积极从事教育实践活动。至此,陶行知先生真正的走上了教育之路。
三、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创立
随着陶行知先生对“知行合一”认识的深入,其教育思想也在逐渐的成熟。1917年,陶行知先生回国之后,提倡实用主义。但真正实行起来却是到处碰壁,使得他认识到了杜威先生的洋教育理论在中国是行不通的,中国必须要有符合自己国情的教育。于是陶行知先生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创立了“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的生活教育理论。陶行知先生在《什么是生活教育》里说:“‘学校社会化’、‘教育生活化’、‘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生活’。在陶行知先生看来,杜威先生的“学校即社会”、“教育即生活”绝不是真正的生活教育。陶行知先生还曾给生活教育下过定义,“生活教育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要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教学做合一’是生活法亦是教育法。 ‘社会即学校’这一原则要把教育解放出来。‘即知即传’这一原则要把学问从私人的荷包里解放出来。‘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是教人从源头上去追求真理。工学团或集体主义之自我教育是在团体生活里争取自觉之进步。 ‘教育是民族解放、大众解放、人类解放之武器’,这种教育观是把教育从游戏场、陈列室解放出来输送到战场上去。”[6]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理论的内涵非常丰富,“活”是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理论的中心点, 生活教育理论是陶行知先生对中国教育的独特贡献,我们应该把它继承发扬开来 。
四、生活教育理论是对“知行合一”的批判、继承和发展
“知行合一”是王阳明先生针对知行分离的认知情况而提出的一种知行互动的认知方式。杨国荣先生说其过程是通过本然之“知”指导“行”而获得明觉之“知”。明觉之“知”即王阳明先生所说的“真知”。王阳明先生认为“本然之知”存在于每一个人的心理。因此,他提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的观点。”。所以王阳明先生的“知行合一”里虽然有行动的因素,但它只停留在致良知的阶段。生活教育理论是陶行知先生在对王阳明先生的“知行合一”深刻的认识之后而形成的。起初,陶行知先生也认可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的观点。直到陶行知先生的教育实践碰壁之后,他开始对知识的源头进行新的思考,并在《行是知之始》一文中对王阳明先生的“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进行了批判,提出了“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的观点。这正是他对王阳明先生的“知行合一”的理论关于知识源头的观点的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而得来的。
生活教育的教育方法之“教学做合一”的中心是“做”。陶行知先生在《教学做合一》里写到:“教学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他在《在劳力上劳心》中又说:“昨天我讲的时候,曾经提及‘做’是学之中心。那末我们必须明白‘做’是什么,才能明白教学做合一。盲行盲动是做吗?不是。胡思乱想是做吗?不是。只有手到心到才是真正的做”。 “教学做合一”不是停留在“知行合一”致良知的阶段,它是在“行动”的阶段。“教学做合一”是从“知行合一”中继承和发展而来的。因此,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理论是在对“知行合一”的批判、继承中发展而来的,“知行合一”奠定了陶行知先生生活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
陶行知先生通过对王阳明先生的“知行合一”的认识,使得他走上了教育之路,并通过对“知行合一”的 批判、继承和发展,进而创立了生活教育理论,为中国教育之改革事业奋斗终身。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也必须认识“知行合一”,认识“生活教育理论”,学习陶行知先生那种求真、务实的精神,以便日后为中国教育尽自己之精力。
参考文献:
[1]方明. 陶行知教育名篇[M].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2]王阳明著、王学典编译. 传习录[M].蓝天出版社,2007.
[3]王守仁著、吴光、钱明、董平等编译.王阳明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4]陆建非. 陶行知教育名著(大学生读本)[M].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
[5]范金豹. 陶行知先生的多次易名[N].中国教育报,2004-10-14.
[论文关键词]理论;学科建设;学科发展
一、理论学科设立的意义
关于设立理论一级学科的重大意义,许多学者都作了论述,归结起来可以分为“三个有利于说”、“四个有利于说”和“四个需要说”,多数学者比较倾向于“三个有利于”说。
“三个有利于说”,即理论学科的设立有利于推进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四个有利于说”,即理论学科的设立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抵制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我国的图谋;有利于从整体上推进理论研究,为巩固和加强的指导地位提供学科支撑;有利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供有力的学科支撑。
“四个需要说”,即理论学科的设立是加强理论创新的需要,是整合理论学科力量的需要,是加强理论研究与教育队伍建设的需要,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
也有学者指出,理论学科的建立,可以丰富和发展的学科内涵j,可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对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与教材体系,促进学科发展,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与深远历史意义。
二、理论学科的特征
有的学者指出,对理论学科特征的研究,主要体现为“三个特征说”和“四个特征说”。但多数学者认为,理论学科最主要的特征是整体性特征。武汉大学顾海良教授指出,整体性成为理论一级学科的显著特征。一级学科的整体性以各组成部分的内在统一性为根据,以的实践性、开放性和创造性的统一为前提,理论一级学科的整体性还体现在与现实的密切结合上。
有的学者指出,理论学科是一门从整体上研究科学体系及指导价值的学科。它研究的形成与发展、内容与体系、地位与作用,研究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运用理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有的学者认为,理论学科有三个特征:一是思想把握上的整体性,二是问题研究上的综合性,三是理论教育上的公共性。
有的学者认为,学科有四个显著特征:普遍的指导性与研究的学理性的统一,历史和逻辑的统一,理论的整体性与学科的分支性的统一,世界的历史性与国别的具体性的统一。
三、理论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关系
对于理论学科建设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关系问题,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研究。多数学者认为,理论学科建设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服务是题中之义,重视并下力气搞好理论学科建设,并且把它很好地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提高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质量,推动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获得新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此,有学者认为,理论学科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之间的关系有三点:第一,高校理论学科建设必须强而有力地支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第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学科意识,尽快调整自己的学科归属,勇敢地进人到学科阵地,明确学科建设新的目标和任务,设计好自己长期的研究方向,成为这个学科建设的中坚和骨干力量;第三,必须尽快落实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各高校都要独立设置直属于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管理机构的规定,真正保证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理论学科建设的成功。有学者认为,理论学科建设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础,开展理论学科研究,将为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提供有力的学科支撑;理论学科建设利于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科学基础,有利于学科研究成果的转化,增强教学的深度和力度,而且对于凝聚队伍、培养人才都将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建设,也将有力地促进学科的整合和发展,进一步深化基本原理研究,发展史、中国化研究,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此外,也有学者提出,理论学科建设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是交叉关系、双向互动关系。交叉关系论者认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应是理论学科建设的基础,具体体现在为学科建设提供人才基础和实践基础,为此,应当动态地研究、把握二者的关系,关注二者之间的相互渗透与融合。双向互动论者则认为,二者存在相互促进、互为支撑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理论学科建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学理基础和学科支撑,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是理论学科建设的实践基础和现实支撑。理论学科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支撑作用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即:理论的学科定位为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提供理论支持,理论学科目标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具有内在统一性,理论学科特征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整体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还有学者指出,理论学科建设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目前存在着的“两张皮”的问题,应当在思想认识上将理论研究的整体性、学科建设的整体性、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的整体性三者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各建设主体的积极性,努力构建三大整体性建设协调发展的平台,并在管理机制上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整体性建设局面。
四、理论学科建设面临的问题
理论学科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学术界对理论学科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也有清醒的认识。
有学者认为,做好学科建设首先需要搞清理论学科建设面临的问题,它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设立理论学科的深刻背景和客观依据;二是设立理论学科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三是理论一级学科及各二级学科的内涵和体系的论证;四是理论学科中各二级学科的学科内涵,包括学科名称、历史沿革和研究生培养目标等的探讨。
有学者认为,关于理论学科建设问题的研究,缺乏更多实践经验的支撑,特别是对理论学科的内涵和定位的理解,对学科建设的发展战略与基本措施、学科规范与学科建设的基本标准、学科人才培养的El标与模式等问题,还亟待作出深入的和适合于实际的探讨。
有学者指出,在研究中存在着几种错误倾向,已经严重影响和干扰了对的深入研究。这些倾向包括:教条化倾向、封建化倾向、实用化倾向、西方化倾向。
有学者从学科意识的角度分析了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三点:一是用相关学科替代本学科的替代倾向,二是用教学意识替代学科意识的简单化倾向,三是学术研究问题意识不强的表面化倾向。
有学者认为,理论学科建设需要深入进行六个方面的研究:一是的实质究竟是什么;二是理论学科建设最应直面的现实问题是什么;三是理论学科建设本身要不要划边界、怎么划边界;四是理论学科建设的内涵问题;五是什么是的指导地位,什么是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六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问题。 五、理论学科建设与发展路径选择
学科建设与发展是一个学科至关重要的问题,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
有学者指出,建设理论学科,第一,必须以经典著作为根据,以基本原理为基础;第二,必须围绕我国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第三,必须要有开放的国际视野。
有的学者提出,要从四个方面来建设理论学科:一是明确思路,凝炼学科方向;二是明确方向,提高教学质量;三是明确责任,增强学术素养;四是明确目标,夯实理论基础。
有的学者把理论学科建设归结为三大任务:一是对于理论学科发展本身的研究;二是对于理论学科研究对象的研究,即理论的研究;三是对于理论学科具体的应用研究,包括为思想政治教育服务、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等内容。
有的学者提出,要以全面发展的观点,着力研究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理论研究,二是现状调查研究,三是战略规划研究,四是培养方案研究,五是教学体系研究,六是评估体系研究。
有的学者认为,加强理论学科建设必须要强化理论的学科意识,因为学科意识是对本学科归属的清醒认识,是对本学科性质、任务、目的的科学把握。强化理论学科意识是巩固和加强在意识形态领域主导地位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弘扬优良学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的思想保证。
有学者认为,理论学科建设必须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整体性研究与分科性研究的关系、整体性研究与六个二级学科研究的关系、整体性研究与问题研究的关系。有学者指出,在学科建设中,要把加强二级学科建设作为重点,要通过对具体问题的研究来增强理论学科的整体性。
有学者认为,理论学科建设研究要在“学科”及内容上下功夫,主要包括:学科主要课程建设、学科教材建设、理论研究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学科资料库建设等。从研究领域来说,可以包括当代哲学、政治经济学与当代经济发展、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代中国的、国外研究、政党建设理论研究、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等研究方向。
有的学者认为,理论学科建设离不开学术组织的建设,因为学术组织是学科建设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的平台,能够使每个学科点以更宽广的视野来看待学科建设,使每个学科点在交流与合作中对学科建设取得更多的共识;学术组织是汇聚学科建设队伍的重要载体,能为学科建设队伍的集合和发展创造条件;学术组织对规范学科建设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有学者认为,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地位作用来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学科支撑是理论学科建设的出发点,理论学科建设不是一般的学科建设,而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的学科建设。应当把理论学科建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并列起来。
有学者认为,理论学科建设要从人才培养模式上下功夫,主要培养专业宽、基础厚、能力强的人才。在课程设置方面,一是在本科教育中设立理论专业,设置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程和学科专业课程;二是从各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学科基础课程和学科专业课程中提炼出理论一级学科层面的课程,即各二级学科的共同课程。还要形成理论学科建设合力,主要由学术大师、学术骨干和专业化的梯队,学术交流学术团体和学术会议,学科规范、学科培养计划和学科教育三个要素构成。
【关键词】 留守儿童;社会工作;社会化
留守儿童指农村地区因父母双方或单方长期在外打工而被交由父母单方或长辈,他人来抚养、教育和管理的儿童。据国家统计局估计:截至2005年9月全国15岁以下的留守儿童人数大约在1000万人左右,并且每年都呈上升趋势。东部沿海地区作为劳动力输入大省也存在大量的因父母外出务工而在家的留守儿童,在社会化过程中存在大量问题,面临城乡分化更为突出,更容易接触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导致犯罪。尝试通过对仙游县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状况,心里和情感状况,学校学习状况和社会行为方面进行调查研究,从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层面分析探索其社会化存在的问题,并从社会工作的视角,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和方法以帮助留守儿童顺利社会化。
本次调查从2007年2月开始,以仙游农村留守儿童作为调查对象,仙游县人口将近百万,外出人口高达6成以上,留在家里的多为老年妇女和儿童。这次以枫亭,钟山,鲤南等镇为研究样本,每个镇随机抽取2个村,每个村发10份问卷。总计120份收回的有效问卷101份,有效回收率达84%,问题全部回答的有92份。除问卷调查外,还采用了社会工作的个案访谈的方法,以及后面的辅导和评估,既对留守儿童进行访谈的同时,也对起监护人进行面谈。
一、社会化过程中农村留守儿童存在问题及影响
社会化指的是个体和社会在互动过程中逐渐养成的独特的个性和人格,从生物人转变问社会人,并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知识的学习,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社会化有三个载体:家庭学校和社会,这三个方面也影响着儿童的社会化。留守儿童的社会化属于初始社会化,主要任务是向儿童传授语言和其他认知本领,使其内化为社会文化规范和价值标准,能够正确理解社会关于各种角色的期望与要求。初始社会化发生在儿童时期,是整个社会化的基础。
(一)留守儿童生活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对其社会化的影响
1.日常饮食情况和存在问题。这是一项最为具体直接的指标,直接反映留守儿童的身体素质,是儿童正常社会化的生理基础。饮食方面出现的问题将是影响留守儿童的社会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由上表可以看出,仙游县农村留守儿童在是否按时吃饭方面,更多的是没有按时吃饭,这对于他们的身体成长是很不利,这方面的影响是多方面:一方面是留守儿童的父母(父/母),无法及时督促孩子去吃饭和按时为孩子准备饭;另一方面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疏于对他们的管理,放任自由,觉得他们爱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有的监护人更是认为,如果孩子回家晚了,根本不可能重新给他们做饭,只能给他们吃已经凉了的。
在饮食结构方面(从表1可以看出),广大留守儿童在饮食结构方面也存在着问题。人们普遍认为饭桌上的荤在多的家庭,经济和生活条件都要好,饮食结构对于留守儿童来说,有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对荤菜的需求更是迫切,可以提供给他们长身体所必须的营养,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化的顺利完成。同时发现,一大部分的留守儿童的生活和营养明显不够,饮食结构存在很大的问题,在与监护人的访谈中,许多人多说,很少考虑孩子的饮食结构的搭配问题。
案例1:黄某某:女,12岁,钟山镇梅洋村人,在钟山小学读书,她父母均外出到浙江长兴市打工,家里还有个弟弟,跟她在同个学校念书,姐弟俩由爷爷奶奶照顾。那天去她家访谈的时候,一家人正围在一起吃饭,看着他们桌上就摆着两样菜,腌菜和腌萝卜干,吃着稀饭,据她爷爷说,平时都只能吃这些了,想吃些好点的没有,像肉之类的荤菜,平时吃不起,只有逢年过节他们父母回来的时候才吃的上,父母在外打工不容易,工资低,寄回家的则更少了,她爷爷说到情深处时,眼中夹着泪花地跟我说,“他们都很懂事,家里吃不好,苦了他们了,只能看他们的造化了。”可以看出,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在对于留守儿童的照顾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诸如爷爷奶奶,本来都还要靠子女的抚养,根本就没有能力去照顾好孙女们,这必将影响到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正常的社会化。
2.疾病和护理情况和存在问题。留守儿童的疾病和护理情况,是衡量留守儿童身体素质的又一重要指标,从某种意义上讲,疾病发生情况和日常饮食结果之间存在的必然的关联,疾病发生情况也影响着留守儿童的社会化的进行。
由上表可以看出,仙游县留守儿童经常生病和偶尔生病所占的比重较大,其中经常生病的比重高达46%。留守儿童的身体素质普遍较差,这对于他们的学习,情感培养,健康心理塑造产生不良的影响。
3.劳动负担和自理情况及存在问题。留守儿童的父母双方或其中的一方出外打工,导致家里劳动力不足,必然给家里留下大量的农活和家务活要做,这些就不可避免地的让留守儿童一起分摊,不可否认的是帮助父母和监护人做家务活和农活将有利于留守儿童的成长,责任心的培养。如果给留守孩子大量的事情做,将占用他们大量的时间,学习和业余活动时间必然减少,这就对留守儿童的社会化带来不利的影响,通过调查发现:
(详见下表3)和(表4)
从表3可以看出,留守儿童在做家务方面,经常做家务的儿童占所调查总数的65.4%,家务活可以做,你提倡多度做,很多留守儿童经常做家务活的原因是多方面,他的家庭情况,使得孩子主动要求去做,也有的是监护人逼着去做,很少估计留守儿童的感受和实际需要。过重的家庭负担,使留守儿童疲劳,无力搞好学业,这不利于留守儿童知识的学习,技能的掌握,给他们的社会化造成不良的影响。
从表4可以看出,仙游农村留守儿童有着较强的自立能力,能够做到做好洗衣服和做饭,应了这么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就充分地说明了留守分担家务活和农活,如果适量的话,既有利于留守儿童学到生活技能忽然减轻家庭的负担,也有利于他们综合素质的提高,社会化的顺利进行。
(二)留守儿童心理和情感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对其社会化的影响
1.留守儿童在情感和沟通方面的情况和存在问题。主要从留守儿童对父母打工情况的了解,父母的回家频率和与父母聊天内容三方面来研究他们在情感方面的问题和对他们社会化带来的问题。
首先,关于留守儿童对父母在外务工情况的了解。根据调查发现,许多留守儿童不清楚父母在哪里工作,对于工作性质的了解却更少了,调查结果(详见表5)。
从上表可以看出,有58名留守儿童知道自己父母在哪里打工,占调查总数的58%,不知道的却打到42%,这充分说明了留守儿童跟父母的沟通存在问题。据监护人介绍,这主要是由于他们的父母工作的流动性太强造成的,怕自己的工作不体面或有危险,怕他们担心,恰恰相反,这种对父母的不了解使留守更加的担心自己的父母安全,产生情感空虚和心理压力。
上表充分印证了留守儿童与外出父母的情感沟通的缺乏,使得孩子无法了解父母的实际情况,加深孩子们的思念和牵挂,有的留守儿童有可能滋生诸多不良的情绪。
其次,父母回家的频率情况。这次调查统计结果如下表:
常回家看看,可以拉近父母和子女的距离,以利于亲子关系和情感的交流有利于于留守孩子情感的需求和健康成长,同时也减少了他们不良情绪的发生。
最后,留守儿童与外出父母的聊天(内容)的情况。聊天是增进了解的重要途径,通过聊天,留守儿童可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真实需要,减轻自己的心理压力,父母也可以教导他们,注意生活和学习上的事情,这样将有利于留守儿童朝着正确的方向成长。而通过聊天,父母可以准确把握自己孩子真实情况,可以揭开他们内心世界深藏的一角。关于父母与留守儿童的聊天内容,调查结果如下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外出父母比较重视孩子的学习情况,占比例高达40.2%,饮食次之,这两部分是留守儿童父母所关心的重点,却很少关心留守儿童的情感方面的情况,父母和监护人大多认为给他们足够的好的物质生活就够了,没意识到孩子的成长还需要情感的满足,得不到情感的满足的留守儿童,将产生各种各样的消极情绪,以至于给他们造成各种困扰,影响着他们的社会化。
2.留守儿童的心里方面存在情况和问题。前面谈到的留守儿童的情感方面存在问题对他们成长带来的困扰外,心理方面的问题也同样给留守儿童的正常社会化带来不利的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是一群“情感饥饿”的孩子,由于得不到父母的教育关心的照顾,性格和个性受到影响,心理出现扭曲和变形,产生不良的习惯、行为和价值取向。
据调查得知,许多留守儿童希望能 够到父母身边生活,总是存在着各种困难,无法满足留守儿童的这一需要。究其原因,一个是父母的经济收入不允许,另一个是由于户籍的原因,留守儿童很难在城市学习,只能留在老家。
(三)家庭和学校教育状况存在问题对留守儿童的社会化产生影响
1.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王秋香认为:家庭教育在儿童的教育和社会化方面产生的影响是全面的是深远的,而留守儿童所受的家庭教育比非留守儿童要少些,或者说家庭教育随着留守儿童父母的外出而日益弱化。在儿童的社会化过程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家庭中度过,家是个体社会的第一场所,也是最重要的场所,家庭功能的弱化严重影响了儿童的正常社会化。留守儿童的群体出现感情淡漠、学业不佳、劳动习惯缺乏、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人格不健全等普遍特征。据此次访谈,得知大多数留守儿童监护人认为,没能对孩子进行教育,只能讲些大道理或束手无策。
案例2:王某某, 城东镇谭头村人,12岁,父亲外出打工,母亲在家照顾她和弟弟,据与其母亲聊天得知,文化水平不高,在学习上帮不了孩子的忙,家里农活又多,很少去关心她,只要她能按时间回家和写作业就行,至于写的如何,往往只能力不从心了,我真不知道这会不会耽误了她。
帕特森(Patterson)等学者对行为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不良的教育方式与孩子的行为有着因果关系,家长不良教育方式是孩子发生问题行为的决定性因。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由于外出打工,把孩子留在家,在心里面产生对孩子的内疚,于是大把给孩子钱,甚至有些父母还嘱咐监护人,孩子有什么需要都要满足,造成了放任和保护过多,造就了留守儿童不求上进,自私任性,更容易在自身愿望得不到满足时,走上了退缩或者攻击性的犯罪道路。
2.留守儿童的学校教育方面存在问题对其社会化产生的影响。学校教育,是儿童和青少年社会化的又一重要途径,它肩负着传递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培养他们良好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的重任,学校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势必影响到留守儿童的正常社会化。此次调查从留守儿童受到批评和考试不理想时的反映和成因分析(结果详见表9和表10)。
在学习情况方面。很多留守表示喜欢念书,并且学习态度认真,这些儿童的学习却不理想,很多是有好的态度与成绩是成正比的,但所留守儿童学习情况却并非如此。调查发现,这很到程度上说是受到他们的家庭情况的影响,全面已经说到了家庭负担随着父母外出而转移到留守儿童身上,这种负担占据了他们大量的学习时间,影响到他们的功课。调查结果显示:有80%以上的留守儿童在学习上面有困难表示他们很需要学习和心理的辅导,但找不到这样可以帮助的人,特别在今天的中国农村,学校教师不足,或能力有限,无法给留守儿童提供一对一的有效辅导。张鹤龙(2004)也认为:目前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从老师那里得到支持和帮助要少于父母在家的非留守儿童。
(四)留守儿童的社会行为选择方面和问题对其社会化的影响
1.亲社会行为
指的是儿童的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规范,为社会所认同和提倡的行为,是留守儿童正常社会化所必须具备的行为。
2.行为
指的是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为社会所抵制和反对的行为,这中行为不利于留守儿童的成长,留守儿童群体是这种行为发生的高发群体,给他们的社会化带来问题。犯罪学者詹姆斯・布雷和帕雷克・布雷德在其论文《临床治疗中的孩子行为问题与父母婚姻状况的关系论》中指出:大量的临床试验表明,在破碎家庭中生活过的孩子更容易表现出行为失范问题,出现不恰当的行为,家庭破碎常常有不和谐、冲突、敌意以及攻击行为联系在一起,这一切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留守儿童正是生活在这种破碎家庭中的孩子,这就意味着留守儿童极有可能形成这种不良的行为,导致犯罪,给他们的社会化带来毁灭性影响。
3.非社会是种不容易被意识到的,并不具有明晰的社会化特征的行为
对于非社会,张志英认为:“留守幼儿”常常带有一种孤僻的心理,即沉默寡言、喜欢独来独往、我行我素、胆小、娇气、自私、不合群等。同时林宏等人也认为,有30.3%的中学“留守孩子”存在各种各样明显的心理健康问题,其中焦虑、学习压力、人际关系紧张与敏感、抑郁、情绪不稳定等心里问题比较突出,并且这些症状检出率明显高于非“留守孩子”[它与社会相比,更具有隐蔽和模糊性,在留守儿童社会化过程中或多或少的都会出现的行为,它随着留守儿童年龄的增长而消失,这并不能说明就没事,而是其隐藏着的问题和障碍,将对他们的身心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影响社会化的顺利进行。
二、社会化过程中留守儿童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法律和制度层面
首先,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距,这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所在,这样可以让留守儿童和其父母在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城市人口相平等的权力和利益,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减少留守儿童与父母分离的情况,营造一个健全的家庭环境,让留守儿童顺利社会化。
其次,积极推动有利于进城农民工和其子女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如用工、户籍、社保、土地、产权等制度。社会工作者应该积极加入进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最后,政府还应该在财政指出方面,增加对农村的支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低保的投入,改善留守儿童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
2.家庭方面
(1)父母应该意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对待自己的孩子,即要关注他们的温饱冷暖问题,还有满足孩子的心理和情感的需求,对给予孩子亲情的呵护与交流,社工可以根据这些情况,介入到家庭中,开展家庭社会工作,改善亲子关系,疏通留守儿童的不满情绪,帮助留守家庭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
(2)社工可以帮助留守儿童家庭的成员提升他们的情感反应能力,如在家庭成员在面对共同的问题和事情的时候能够一家人一条心,营造其乐融融的氛围,让留守儿童感受这份幸福和健康成长。
(3)改变留守儿童家庭中父母(或其中一方)和其他监护人的教育观念,让他们提高认识,重视孩子的学习教育问题。尽量做到父母双方不同时外出务工,如在外务工,也要增加回家的次数,多过问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满足他们心理和情感需求。
3.学校方面
(1)教师改变观念,不要“一刀切”的认为留守儿童是“问题学生”,而应该一视同仁,多关心和爱护他们,帮助他们提高学业。
(2)学校要配备心里咨询室和专业的心里咨询师,特别是引进社会工作者,让他们在学校给学生做心理辅导,开展小组工作,提高留守儿童的心理素质,增强他们认清自我,发掘潜能和建立良好人际关系。
(3)学校在课程安排上面,要正确处理好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关系,认清教育学生的目的是他学生的个方面素质都得到全面发展,避免造成“不是学生读书,而是书毒学生”的不良局面。
4.社会和社区层面
早农村社区要多开展公益活动,给留守儿童提供较好的娱乐场所条件,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要大力推进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让他们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一道,做好社区工作。要实施辖区行政负责人对留守儿童管护责任制,并列为乡村学校干部考核的内容。社会工作者可以在这一方面起着发起和推动作用,帮助留守儿童形成正确的生活态度,健康的人格,提高素质,顺利社会化。
5.司法方面
这一措施主要是起着预防作用,为了避免留守儿童在行为和非社会方面出现恶化,导致犯罪,公安、检查、法院、司法机关等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羁押、预审、、审判、辩护、管教“一条龙”工作体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侵扰学校和学生的案件和教唆、胁活动迫、引诱农村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家庭、学校、和社区要密切配合,违法犯罪共同帮教,并对后进留守儿童和轻微违法犯罪留守儿童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三、结论
1.留守儿童的生活条件普遍较差;在饮食、疾病治疗、护理、劳动负担等方面存在着问题,不利于他们的成长和社会化。
2.留守儿童的情感和心理状态普遍不佳。父母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得不到父母的关心和爱护,亲情的交流,时间一久使他们滋生了许多心里问题和人格障碍,心理出现扭曲和变形,一些不良情绪没及时疏导,容易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倾向,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3. 留守儿童在家庭和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父母外出务工,使得家庭的教育功能出现弱化,留守儿童在家是无法得到父母的谆谆教导,在学业方面也没人监督,造成孩子懒散的性格和有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在学校,现在农村大部分地区,如仙游县农村,老师严重缺乏,也导致学生的受教机会变少,学校的教育不到位,使留守儿童的社会化产生问题。
4.留守儿童的社会行为,更多的受到社会环境和媒体的影响,特别是社会日益功利化和网络媒体的大量负面宣传,影响到了留守儿童的正确价值观和行为选择。
5.在对策上运用社会工作介入方法。一是用个案的方法,给他们进行学业和心理的辅导,提升留守儿童的自我意识,发掘自己的能力,做到在逆境中求生存、求发展;二是用小组的方法,开展家庭小组工作,改善家庭成员的沟通状况和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三是用社区工作的方法,加入社区建设,加强留守儿童间的交流和与其他成员的沟通,即提升了他们的能力,也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行为;社会工作者还要解调留守儿童、外出父母、学校、社区和社会各方齐心协力,为留守儿童的社会化创造更美好的明天,让他们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叶敬忠.关注留守儿童.中国中西部农村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对留守儿童的影响[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9)
[2]郑杭生.社会科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3]吴霓等.中国留守儿童问题研究课题组.中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课题简报.省略ier.省略).2004
[4]王秋香.《家庭功能弱化与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化》.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