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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27 2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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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方案

第1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市、县委政府和县安委办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分别带队交叉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道路顽瘴痼疾等重点工作督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和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维护我局安全生产稳定大局。

二、督查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主要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两次。

三、重点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批周报和每月一小结制度。

2.城市交通顽瘴痼疾整改落实情况。

3.各单位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台账记录情况。

4.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重点行业领城安全生产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参与度和认知度。

对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会公众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质量,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工作程序。

局属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确保安全生产督查活动有序开展。安全检查要做到六有,即有方案,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措施、有跟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到位,要认真填写《领导干部四不两直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归档管理。

(三)强化整改落实。

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安全生产检查走过场、搞形式的,要通报批评,并作为事前问责依据,发生安全事故的要倒查责任。领导干部每月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占年度考核的70%,年终考核只占30%。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省、及我市经济工作和价格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各项价格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我市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从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1.督查内容。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重点检查我市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15种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价格水平调控目标实现情况(详见附件),督查各项关于保障市场供应,畅通流通渠道,规范收费,缓解物价上涨对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的影响等相关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履行价格调控责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价格监管水平,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努力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

2.督查方法。市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组将采取听取书面汇报、抽查工作台帐、实地调查调控效果等方式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分定期和不定期二种检查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的督查,根据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不定期督查。

3.注重整改落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或违法违规现象,要深入查明问题原因,并及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涉及政府机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检查中发现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监察局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组织领导

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工作由市监察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共同实施。市发改委和市物价局主要负责价格调控具体目标的实现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市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各项物价调控措施落实以及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物价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各镇、街道、板块、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物价调控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部门责职,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确保各项物价调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要求,突出“安全稳定,防控为主”的活动主题,唱响安全稳定是发展的主旋律,强化旅游行业各单位部门的安全稳定监管职责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稳定意识和素质,进一步夯实安全稳定基层基础工作,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季促年的目的,为实现我市旅游行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检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督查小组,办公室在综合法规处,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小组按照条线分工各负其责,督查组负责检查各小组履职情况。

第一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特色旅游街区安全稳定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二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旅行社、星级宾馆、导服中心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三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乡村旅游区、工业旅游区、自驾游基地、农家乐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第四督查组组长:成员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

三、工作计划

各单位积极参加全市性的主要活动,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工作,营造“安全稳定、防控到位”的氛围,本次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与自查阶段(1月7日至2月6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组织学习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等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旅游安全稳定自查自纠活动,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要环节、人员密集区进行全面检查排查,督导各旅游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情况;市旅游局以“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抽查。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于2月6日前将本辖区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旅游局综合法规处。

第二阶段督查整改阶段(2月7日至3月20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市旅游局将对各县区旅游行业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旅游安全稳定工作排查是否彻底、是否落实到每个旅游企业、每个环节、每个场所。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解决旅游安全稳定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提炼安全稳定工作整改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市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巩固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各督查小组于3月28日将督查工作总结报市旅游局)。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首次在行业中开展,各县区旅游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安全稳定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有效组织落实。特别是节庆活动场,旅游人员密集,要严密组织,加强管控,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做好应急疏散处置和信息报送措施,确保旅游行业安全稳定。

第4篇

一、督查内容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进展情况。

(二)针对“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安排表和文件中所列重点活动内容、进度进行调研。

(三)各单位领导重视情况,职工参与度、配合度和活动相关资料整理存档情况。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

成员:

三、督查方式

(一)统一督查与分组督查相结合。督查组将按照活动进度,定期对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统一督查;各具体工作责任人可按照安排表分工,自行安排时间,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定期督查与随机督查相结合。按照活动安排表所列重大活动时间和具体工作任务开展时间,督查组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定期督查;针对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督查组和相关负责人还将不定期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随机督查。

(三)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明察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调查问卷和座谈交流的方式,主要检查活动任务进展情况。暗访主要采取实地察看、走访群众、现场巡视等方式,掌握各单位工作作风、日常工作进展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暗访事先不发通知。

(四)一般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一般督查,主要督查活动方案中所提的基本要求、基本任务;重点督查,主要督查活动进行到某一阶段时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以及各项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次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并形成督查通报,在卫生网进行公示,督促各单位将存在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督导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资料和事实为依据,及时了解各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客观记录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检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局党委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二)突出重点原则。紧紧围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开展督查工作。

(三)厉行节约原则。督查组到各医疗卫生单位督查时,要尽量在用餐时间赶回,到距离较远的单位督查时如需用餐,要用工作餐,坚决不给各单位增加负担。

(四)注重实效原则。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督查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工作,要把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将督查结果整理反馈给各医疗卫生单位,各单位要及时拿出整改方案,有效解决存在问题,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防止走过场、搞形式。

五、督导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五讲四评三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活动方案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重点工作,并按照方案要求填写活动台账,做好图文资料存档,落实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第5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组,安排如下:

督查工作组下设三个督查小组,具体督查责任区域和人员组成如下:

二、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和决策部署,根据《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相关职责、任务,重点督查各镇(街道)、村(居)以及各职能单位推进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督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的推进情况;

(二)各镇(街道)年度、阶段性指标完成情况;

(三)各责任单位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履职情况;

(四)重点对专项行动中重难点工作的督查,如“四重点、六先拆”、“两违”制止拆除后的跟踪控制情况等;

(五)党员领导干部在参与“两违”中的各种违规情况;

(六)通过督查及时将存在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组下属三个督查小组对所属督查责任区域进行督查,推行“一事一单”模式,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责令相关单位、人员立即整改。三个小组适时展开交叉督查。

(一)定期督查。各督查小组根据督查要求,做到每天督查一次,了解掌握“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二)现场督查。根据各镇(街道)报送数据,定期对各镇(街道)完成拆违情况、内页资料进行现场“对账单”督查。

(三)节点督查。对专项行动中明确的时间节点以及春节、国庆等“两违”多发关键时间节点进行重点督查。

(四)跟踪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人员务必强化责任意识,勤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督查小组要建立完善督查工作台账,于每周四前将本周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督查工作组。督查工作组于每周一对各督查小组上一周汇报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区“治违办”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三)督查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召开督查工作会议,听取各督查小组汇报,厘清督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思广益,不断探索研究对策,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6篇

为认真贯彻“7·20”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7.25”全省特种设备“百日隐患铸安”电视电话会议和“7.28”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三季度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决定开展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督查依据

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安〔2017〕x号),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x质特〔2017〕x号)、《关于印发淮北市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质特〔2017〕x号)。

二、督查时间

2017年8月10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

三、督查内容

(一)“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部署安排、检查除患等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三大战役”(锅炉、电梯、油气输送管道)开展情况。

(三)开展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包括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否得到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本质安全、运行安全水平是否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效能、安全监察责任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

(四)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督查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督查人员

在市局特种设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人员参加,对各监管责任区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支持配合督查组的工作。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件和见证材料、明查和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察,确保督查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7篇

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推动各单位,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强化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加强事故责任追究。认真组织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各项隐患治理措施,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防范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督查形式、范围和重点

各单位、企业都要组织开展对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督查工作采取企业、单位自查、安监机构抽查的方式进行。这次督查的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企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燃油、水利、电力等。

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等制订和执行情况。

督查安排

6月10前,各单位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镇安监机构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督查,排查隐患,督促整改,整个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到7月底结束。

督查方法

1、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2、深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查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政府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搞好自查。

第8篇

一、督点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重点是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情况,强化“预防、监管、查处、改进”四个重点环节情况,职能交叉、监管空白问题解决情况,执法机制建立情况,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基层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等。

(二)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情况。重点是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以及对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情况。

(三)清查清缴问题乳粉、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重点是问题乳粉进一步清查清缴、封存登记和销毁情况,以及贯彻落实42号文件,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四)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是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废油脂监管整治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县(区)长负责制,防范、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情况,以及餐厨废弃物管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开展情况。

(五)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落实今年全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电视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

(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桶装饮用水和酒类专项整治情况。

(七)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况。重点是对无证照生产农药、生产仿冒名牌食品包装材料和制售劣质餐具的黑窝点、4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和小餐饮店等的取缔情况,打击在种植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农兽药的情况,瘦肉精、塑化剂、私屠滥宰案件查处情况,对违法犯罪分子惩处以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

(八)落实卫生部等六部(局)《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情况,以及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处置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九)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及我省、市《实施意见》情况。重点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和进校园等活动情况,开展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落实年度培训任务等情况。

(十)落实《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的通知》,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和兑现奖励等情况。

(十一)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是督促指导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许可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的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各县区自查。各县区应在底前,完成对本县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并将本县区督查工作情况报送市食安办。

(二)市级督查。市里将于底前,组织督导检查组,采取分组督查的形式,对各县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市食安办将汇总各组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市政府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三)省级督查。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于,采取厅(局)包市督查的形式,对各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三、督查方式

(一)听汇报。听取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各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

(二)查资料。查阅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的文件资料,以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

(三)现场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了解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召开座谈会。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行业组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意见反馈。督查结束时,各督查组向县区政府反馈意见,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将此次督查作为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督查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好本县区的自查和逐级督查工作。

第9篇

文章摘要: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带领环保部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一行在临汾市督查工作.山西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华北督查中心副主任佟雨,环保部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组长刘潘,市领导岳普煜、刘予强、雷健坤、陈纲、闫建国一同…… 2月18日,环保部副部长黄润秋带领环保部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一行在临汾市督查工作.山西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华北督查中心副主任佟雨,环保部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组长刘潘,市领导岳普煜、刘予强、雷健坤、陈纲、闫建国一同督查或出席汇报会.

督查期间,黄润秋一行深入到襄汾县和尧都区,先后前往襄汾县星源集团水泥厂、晋能焦化有限公司、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和尧都区贾得中学、海姿供热公司、段店乡赵下村,实地督查了企业减排、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洁净焦发放及使用等工作.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临汾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汇报了我市基本情况、近年来环保工作情况、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情况、环保部约谈整改和控硫治污攻坚进展情况.

郭长青强调,山西省环保厅将坚决贯彻环保部专项督查组的要求,结合山西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对临汾环保工作的支持、指导和服务.在下一步工作中,临汾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把握好环保工作和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的关系,努力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要在当前抓住燃煤污染治理的同时,统筹把握“控煤、治污、管车、降尘”工作重点,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控制,切实抓好土小企业、工地扬尘以及城市主干道和交通要道重点区域的治理.要按照环保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控污降硫各项工作,在空气质量改善领域为全省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临汾市委书记岳普煜在主持汇报会时表示,临汾市将按照环保部督察组的要求,在原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减量化的要求,细化、深化、量化各项工作,做到底数清、措施实、方案细,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将努力抓好原料厂、施工工地、交通运输、物流搬运等重点环节扬尘治理工作,着力做好pm10和pm2.5的防治工作,并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其他方面工作.将全力配合好督查工作,向督查组全方位开放,通过督查发现暴露问题、完善工作方案.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提升工作水平,扭转临汾大气污染被动局面,坚决打赢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

据悉,此次督查目的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遏制2017年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恶化势头,力争空气质量不降低,为完成《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奠定基础.督查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问询、现场检查等方式,督查地市、各县(区)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污染排放相对集中的乡镇党委、政府.督查的重点内容是《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年-2017年)》明确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工作预部署情况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订和启动情况以及工业源全面达标情况.督查将持续1个月时间.

(记者 李辉)

第10篇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做好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我局组织污控股和环境监察大队联合行动,对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进行了筛查,重点对3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对不达标内容,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发了整改通知。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环固化发〔2017〕2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县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方案》,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对辖区内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如下:

(一)考核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3家,达标企业1家,基本达标2家;

三、存在问题

通过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企业未对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利用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危险废物贮存间未设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标识。

(三)部分企业环评文件中未对危险废物贮存间进行评价。

(四)部分企业危险废物贮存期超过一年,未获相应环保部门有效批准。

(五)部分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台账不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后,我县将继续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执法,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升我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各项指标要求,全面落实内部管理、申报登记、建立台帐、设置标识标志、应急预案备案、业务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且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

第11篇

一、工作任务

(一)医院将四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统筹管理,合理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工作。

(二)医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医疗、教学和科研优势,主要承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任务。

二、具体要求

(一)完善工作方案。

医院将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内工作的实际需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订支持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制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派驻医生。

医院每周向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派出高年资主治医师不少于2人次,每年工作任务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和评价。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医院退休专家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三)人员培训。

医院将支持各卫生服务站,选派人员进修学习;医院在举办学术讲座专家讲座时应通知卫生服务站参加;指导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待一定时候可进行科研合作。每年至少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2次培训。

(四)建立双向转诊。

根据医院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社管科,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负责联系协调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成效。

(二)完善监管机制。

医院与支援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和完善管理机制。医院要建立定期督查制度,明确督查内容,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加强对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扬,对任务落实不好、存在严重问题的通报批评。

第12篇

一、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指挥部组成

二、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立5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编制整治提升的各专项整治方案,按条块开展具体工作。各组职责和人员组成原则如下:

1、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提升总体工作方案的制定和部署落实;负责指挥部各项指令的传达、落实;负责文件的接受、传达、收集和整理;负责新闻宣传、对舆论信息进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相关资料编印和上报工作,及时通报建设情况;负责市政资金争取,负责各组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2、干道整治组

主要职责:负责凤台南路项目前期(含招投标)工作;负责凤台南路整治范围内杆管线等公用设施改造提升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协调相关街道开展凤台南路整治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负责衔接道路范围内园林绿化、建筑立面的整治提升工作;负责市政道路设施整治提升工程的质量、投资、安全和工期控制等。

3、街巷整治出新组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范围内(雨花北路、普德村路、图书馆路等40条)街巷整治的计划编制、主要工作部署、项目前期(含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城管局以及相关街道开展全区范围内的街巷设施整治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负责衔接街巷范围内园林绿化、建筑立面的整治提升工作;负责街巷整治范围内杆管线下地等公用设施改造提升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市政街巷设施整治提升工程的质量、投资、安全和工期控制等。

4、雨污分流改造组

主要职责:负责计划编制、主要工作部署、项目前期(含招投标工作);负责负责协调相关街道开展雨污分流改造专项工作方案的制订和具体落实;负责污水收集处理各项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负责各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期的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