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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整改报告书

时间:2022-10-09 13:45: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产品整改报告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产品整改报告书

第1篇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规范中药市场秩序,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查办典型案例,切实解决当前中药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整体质量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任务

(一)生产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必须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使用符合药用标准的中药材,并应尽量固定药材产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工艺流程;必须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出厂的中药饮片应检验合格,并随货附纸质或电子版的检验报告书。严禁生产企业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

(二)加强中药制剂生产监管。加强辖区内中药制剂生产企业药材和饮片购入渠道及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审计、按照《中国药典》(年版)对购进药材和饮片的质量检验、建立质量档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按照《中国药典》(年版)和符合制剂产品注册要求的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的投料情况、中药材前处理或提取情况、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批生产记录、浸膏收率、物料平衡等情况。

(三)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监管。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监督。批发零售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必须从持有《药品GMP证书》的生产企业或持有《药品GSP证书》的经营企业采购。批发企业销售给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应随货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及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零售企业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中药饮片批发业务。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严禁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

(四)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监管。加强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监管。医疗机构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必须要求企业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及所购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从经营企业采购的,除要求提供经营企业资质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所购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证书》以及质量检验报告书。严禁医疗机构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医疗机构如加工少量自用特殊规格饮片,应将品种、数量、加工理由和特殊性等情况向市局备案。

(五)加强中药饮片包装标识监管和质量检验。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中药饮片包装标识监管和质量检验。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标明品名、产地、规格、数量、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质量合格标志、生产企业;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还应标明批准文号。毒性中药饮片应严格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实行特殊管理。应加大中药饮片监督检验力度,重点加强对易混淆、易掺杂使假、价格异常和包装标识不规范品种的质量检验。

三、工作分工

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专项检查的牵头组织、工作协调、工作督查、情况汇总上报;负责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药制剂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督查、情况汇总。(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局药品市场监管科:负责组织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中药饮片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督查、情况汇总。(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局稽查支队:负责制定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专项抽验计划,确定重点品种,并组织实施专项抽验;及时汇总抽验情况,进行质量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查处。(联系人:,联系电话:)

各县市局区按材料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汇总报送本地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组织查处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各县市区局要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年月日前报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月至月)。各县市区局要组织开展全面专项检查,加强中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的规范和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三)工作督查阶段(年月上旬)。市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全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现场抽查。请各县市区局根据《市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按季度上报《中药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报表》,并于年月日前将前段中药专项检查情况报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月)。各县市区局要对组织实施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对责令整改、限期改正的要加强复查和落实;对办理的案件要进行梳理和督办,并评选出典型案例;各县市区局在年月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情况、典型案例报市局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中药饮片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中药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医医疗效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应充分认识加强中药监管对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和检点,明确职责,逐级分解,责任到人。

(二)加强检查,规范管理。各县市区局要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省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结合文章,切实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全方位、全过程的无缝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检查;全面规范中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存在的问题在督促整改落实,有力提高中药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切实消除中药质量安全风险。

第2篇

关键词:消防监督 维保监督系统 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7(a)-0024-02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物联网技术的信息化建设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形势越发严峻,目前消防监督管理日趋繁重的工作任务,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良莠不齐的服务质量之间的矛盾越发凸显。结合工作实践,笔者就物联网技术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中的应用,以山东省消防维保监督系统为例,对改进消防监督工作所面临的困难进行了探究。

1 当前消防监督面临的问题与矛盾

1.1 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压力越来越大

一是警力不足与当前任务不断增长的矛盾。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与之相应的监督人员并没有明显增加,工作中难免有失控或漏管的地方;随着部队人员服役年限调整,有经验、懂业务的干部面临着转业退伍,消防监督人才培养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没有足够的警力去完成消防监督工作。二是消防监督管理手段效率低下。在互联网普及、信息化全面发展的时代,消防监督部门对社会单位的监管信息化的建设水平不高。三是不能有效监督维保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

1.2 各维保检测机构管理不规范、不统一

一是部分维保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混乱、质量控制不严、只收钱不服务、走过场瞎糊弄、放弃社会责任、逃避消防监管等突出问题,恶意竞争导致消防维保质量下降。二是维保企业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手写维保报告漏洞多,维保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企业执业行为不规范,自身管理不严,维保企业管理者对完成的消防维保任务不放心,又没有监督、约束自身企业员工的有效方式。

1.3 社会单位对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出现盲区

一是单位值班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会日常检查、不敢操作设备,认为出问题就是维保单位的事。二是过度信任维保企业,对自有的消防设施实时运转情况无法了解。三是信息沟通慢,消防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反馈给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出现故障不能及时维修,放松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2 启用“山东省消防维保监督系统”,构建新型智能化火灾防控

为加强信息监管,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山东消防总队会同潍坊市平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依托“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规范开发建设了山东省消防维保监督系统,实现社会单位、维保企业和消防部门信息互联、资源共享,构建了新型智能化火灾防控体系。该维保监督系统平台强化系统与设备接口的兼容性、实用性,主要开发针对电脑端浏览器和针对手机端APP的两种应用模式,共分三大管理模块。

一是创新开发了维保任务管理模块。按照维保规程要求的范围、频次、抽检比例,实现全年全覆盖,每月自动生成维保任务书,现场人员登陆手机APP进入任务书,如执行末端试水联动测试任务时:打开末端试水,水流指示器动作,压力开关动作,联动喷淋泵启动,测试状态和时间实时反馈到电脑端及手机APP端,检查测试结果自动研判,维保报告书在线打印,解决了维保机构对现场人员执行维保任务的管理难题。

二是重点开发了实时监控和异常部件查询功能。可提供实时的控制器报警、故障等信息,统计维保区间内火警、故障、动作等状态的发生次数及发生时间。便于及时发现火情、误报、故障等,并进行分析处理。可自动发送报警短信到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员手机上,同时能根据故障预测结果,通过系统自动通知相关负责人及消防监督员,对有关火灾信息及时处理,提高现场值班人员的火警反应速度,针对检查出的不合格项制定整改方案,确定责任人,限期整改,解决了防火单位对本企业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了解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三是重点开发了图表中心和地图应用模块。对维保任务的完成率、消防设施的完好率、不合格项的整改率以图表的形式展现,方便消防监督机构对维保机构和防火单位的在线管理,对管理水平差的单位限期整改,直接督办。针对总队、支队、大队的垂直监督管理,采用红、黄、绿3色管理,对亮红色的单位直接查处督办,对亮黄色的单位限期整改,解决了消防监督机构没有足够警力去完成消防监督工作的难题。

为推动系统的使用安装,利用信息化的手段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的执业行为,山东省公安厅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统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质量评判标准;并将使用系统执业列入《规程》的强制要求,强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机构应当依托山东省消防维保监督系统,采集、录入消防设施检查、测试、维修、保养信息,审核、监督维护保养服务流程。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必须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月维护保养任务书,由维护保养项目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具体实施,维保结果自动生成维护保养报告书,并上传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通过系统对维保检测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抽查”。使用系统执业,每月任务未按要求完成将无法生成维保报告书,出现检测不合格项无法生成合格的报告书,有效扼制了维保检测机构不服务、不作为的行为。

3 加强服务结果运用,实现维保服务与消防监管的良好衔接

山东消防维保监督系统有效解决了防火单位对自身消防设施运行情况不了解、维保机构对企业员工维保任务缺监督、消防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警力不足等难题,改变了传统的工作模式,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使维保工作更加规范化,统一标准、统一要求,使检查结果真实,更具说服力,更有利于各维保公司开拓市场,节省了人力物力,有效降低了成本。其价值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3.1 实现了主管部门对消防过程的全控制

该系统是在消防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综合利用了物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发而来,所有数据都采自各种传感器及在管理控制过程中自动生成,人为干扰因素极小,数据可靠性很高,这样就保证了各种分析结果的客观真实性,避免了造假作弊,有利于消防部门全面掌控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真实情况。

3.2 提高了政府消防安全科学管理水平

该系统基于共同的数据前端,同时为“防火、维保、消防”三方服务,有效将三方整合到一个工作平台,打破了原来“背靠背”的工作模式,有利于消防机构对防火和维保单位的动态监督;同时,通过对一个企业、一个地区的消防设施运行状态和维保历史数据的分析,可以精确评估一个单位整体消防管理水平。今后的政府决策将不再是凭经验和问题倒逼,而是基于大量数据分析后得出科学的结论,从而增强主动防范能力,提高消防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3.3 增强了消防业务的精细化导引

系统提供了大量图表分析、数据统计和数据查询功能,有力地辅助了各级决策。如:系统能实时提供某个防火单位当前设备故障情况,这就为维保单位科学安排适当的工人师傅并携带必要的机具和配件上门服务提供了依据;再如:火灾警情与基础档案的关联,可以方便救火指挥员快速判定失火部位、火灾类型及规模等情况,为快速安排合适的救援力量、车辆路线、灭火剂和机具等提供了依据,极大地提高了施救效率。

3.4 降低了消防工作运行成本

该系统的应用,可以合理地配置企业人力资源、设备机具和原材料供给等生产要素,根除了工人出工不出力、配件消耗不透明、维修时间长、费用高等弊病,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另外,它不仅为企业节省成本,而且还可以降低社会运行成本。譬如,消防设施验收、检查对于消防监管部门来说是个风险活、苦力活,使用该系统后,消防验收主要就是看各项基础资料填报是否准确、各类前端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可以设想,今后消防工程的验收及日常巡检工作主要是在网上开展,直奔问题所在,既杜绝了工作的盲目性,又有效缓解了人力、物力、警力不足的矛盾。

3.5 提高了各方面满意工作的水平

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由于防火单位的领导能够及时了解消防设施的故障情况以及维保企业的服务情况,这样就增加了彼此的信任感,进一步融洽了合作关系,增强了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样,消防监管机构也在这个平台上工作,消防监管指导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工作更易于被广大受监督方理解和支持,对于密切警民关系大有好处。

从系统总体功能看,山东维保监督系统按照《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的要求进行流程设计,实现了维保任务自动生成、操作数据实时上传、检查结果自动研判、维保报告在线打印等功能,达到了系统设计目标。从社会应用单位和维保企业使用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对系统的推广应用是欢迎和支持的,认为确实满足了当前消防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系统功能设计合理、费用低廉,操作界面友好,维保人员也较容易掌握。从系统实际运行效果看,系统能较全面、客观地反映当前消防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了消防维保工作中的监管漏洞和管理缺失,做到了公开、透明、真实、规范,不仅提升了消防监督管理水平,也促进了维保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周霞,薛晓磊.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消防安全系统的设计[J].数字技术与应用,2010(10):11.

[2] 邸英.物联网技术在消防监督检查业务中的应用前景分析[J].武警学院学报,2013,29(8):63-64.

[3] 张岗.物联网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研究[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1(3):106-107.

[4] 王蔚,南江林,薄建伟.物联网技术应用于社会消防安全管理[J].消防管理研究,2012(8):864-866.

第3篇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现状分析 对策措施

中图分类号:P28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315-01

1、环境影响评价的必要性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区域规划、开发建设活动及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科学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优选方案,指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是在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有效手段和方法。环境影响评价的本意是为环境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提供依据,同时也避免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一些不应有的损失。因此,对基层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极为必要。

2、环境影响评价中出现的问题

2.1 环境影响评价普遍存在滞后现象。环境影响评价是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研究。而在现实中很大一部分建设项目,特别是为数众多的中小型建设项目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是先评后建,而是边建边评,有的甚至是先建后评,个别的根本就不评。

2.2 环评队伍素质不高,环评质量差。环评单位存在技术力量薄弱,环评人员专业素质差,不能胜任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别是一些乙级评价单位,问题就更为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降低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实际意义。

2.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长期拖延,收费偏高。一些环评单位自持唯我持证的老大思想,认为与建设单位签了合同就是煮熟的鸭子,不及时开展环评工作,迫使有的建设项目投资到位、土建开始,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未编制,使环境影响评价在工程可行性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大降低,环评的目的更是打了折扣。在收费上却是狮子大开口,严重影响了建设单位进行环评的积极性。

2.4 公众参与不足。基层环境影响评价对公众参与的强调不充分,现阶段的公众参与基本上是采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来进行的。调查表内容过于简单;而且在有限的时间、精力等条件下,往往调查范围窄,调查对象少,代表性差;再则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公众对拟建项目的内容、污染状况、污染损害不了解,很难发表有价值的意见。这样,造成个别项目即使环评阶段有公众参与,实施生产后仍然会造成对项目周围社会环境、人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污染事故和环境纠纷不断,公众的环境权益得不到维护。

2.5 监管能力建设不足。目前,国家基层环保部门均实行双重领导,即行政上隶属当地地方政府管辖,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环保部门领导。由于人、财、物都属于地方,基层环评执法就难免受制于地方,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许多地方政府局限于地区发展水平,在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选择上,就会出现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

另外,国家、省、市环保行政机构对基层环保局的任务布置得多,宏观指导少,对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效能和严格执法的监督指导不够,使基层环保局负责的中小型项目的环评执法压力大、难度高上级环保机构对下级的执法监督不力使中小型建设项目的环评执法常常得不到有效保证。

3、环境影响评价解决对策与措施

3.1广泛开展环评法宣传教育。实践证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也就是认识生态环境与人类经济活动的相互依存的相互制约关系的过程,在认识,掌握自然状况和社会状况的基础,为经济的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的科学调整提供可能和机遇,国内外的实践都充分说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经济发展中没有充分运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这一重要手段,以保证经济发展的科学合理布局,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从而达到既发展经济又不影响破坏环境的目的。

3.2提高环评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应严格环评单位的资格审查,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考试和发放。对已获得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单位,要制定考核办法,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确又不能胜任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持证单位,坚决吊销资格证书,对于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确保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加强环评管理除应不断加强环境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其执法观念,还要协同相关部门一起来参与环境管理,相互配合,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环境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改善还有助于环境影响报告质量的提高,直接影响环评工作的指导性和有效性。

3.3规范和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急待解决的一个原则问题,首先要改进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尽快使其制度化和规范化,环保部门应组建专门的有一定任期的“环评审批”委员会,并建立相应的专家认定制度,由其负责技术性事项的查核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论证,并由其向环保部门和主管领导提出最终审查意见,以供审批决策,其次是国家应抓紧制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用和特定行业项目的审批准则,三是要完善审批程序,避免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走过场。一般来说,审批过程可分为审前、审中、审后三个环节,审批部门在审批之前,要组成初审小组负责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和有关数据、资料审查、核实,这是保证审查结论客观、真实的重要程序。

3.4 公众参与要落到实处。加强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有效弥补单纯技术研究的不足,使环评中的预测和分析更加完善,环评意见更为合理。基层环保机构要加强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确定合适的公众参与的主体范围;明确的公众参与环评的程序和方法;规定公众参与的形式。

3.5 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

要加强环保部门在环境执法力度,完善环保部门自身职能,提高对不法行为的监察力度,首先要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建设。很多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现象是由于环保部门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手段落后造成的。促进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是中国所有环境制度有效实施、促进环境管理的保障。

4、结束语

总之,加强基层环境影响评价是十分必要的,所以我们应该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来改进和完善基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葛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污染防治技术,2001,14(4):61~64.

第4篇

1.1设备检测状况

断绳计算依据:在用钢丝绳破断拉力总和为F1=1195.24kN,箕斗自由落体下落36.9m惯性冲击力为F2=2178.48kN。F2>F1,钢丝绳被拉断。提升机检测情况:矿方委托陕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于2010年7月中旬对该提升机进行了检测,结论为合格。2012年3月30日对该提升机在用钢丝绳进行了检测,破断拉力总和为1195.24kN。

1.2对事故的初步分析

直接原因:工人在箕斗运行中违章清理井底落煤,被坠落箕斗砸伤。间接原因:①曲轨检修维护不及时造成卡箕斗。该矿立井井筒长期存在淋水,腐蚀钢质罐道,矿方没有及时进行防锈处理,导致曲轨间隙超限(下限),造成卡箕斗;或受冲击力导致曲轨局部变形,矿方检修不及时;或提升机司机没有按照运行速度操作、箕斗横向颠簸造成卡箕斗;②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清煤工缺乏安全基本常识、违章站位作业;提升机司机(含副司机)责任心不强,对异常情况处置不及时。或矿方对习惯性违章未予制止或存在违章指挥;③提升机安全保护存在缺陷。提升机松绳保护动作不灵敏,不及时,造成卡箕斗后,继续松绳达36.9m。提升机现有松绳保护有接触电路导通动作型;钢丝绳压行程开关动作型等。接触电路型表现为动作灵敏,缺点是如果钢丝绳涂油过多、易造成拒动。行程开关型,由于采集的是钢丝绳的压力,表现为动作不灵敏。可考虑激光传感器型,更加灵敏可靠;④提升机后备保护缺乏先进性。提升机运行现有成熟技术,在司机操作台上,可以准确显示箕斗位置。该提升机缺乏这样的功能。

2精细化是防范事故的有效措施

2.1检测检验技术工作要进一步精细化

事故的发生,对照现有的行业标准《煤矿在用缠绕式提升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在检测检验方面是没有问题的,但作为长期从事此项工作的技术人员,在标准没有涉及的某些细节方面,还是要值得我们思考,从中找出问题,以便达到精细化,作为防范事故的有效措施。现场检测过程和检测报告存在不足:①认为检测报告中提升机保护装置(防过卷、防过速、限速、闸间隙、松绳、满仓、减速功能、深指失效、过负荷和欠压保护)检测结果不明确,应量化的技术参数没有量化。如:松绳保护,报告中仅描述“有”、“合格”,未描述松绳多长保护动作并起到作用;②检测过程中不能仅做模拟试验,应做实际运行试验,确保各项保护装置动作正常且有效。现场检测中通常是将罐笼停放在井底(或井口)罐座上,开始检测各类保护。在检测方法上,应进一步改进。检测检验程序方面应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测中,应与矿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检测检验方案,并经矿方确认签字。检测检验中应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检测检验行为。原始记录、现场描述要准确无误、无涂改,采用照片、文字等方式记录设备的原始状态。对动作失效或安装位置不合理的设施装置,要严格执行中心的质量控制程序,认真填写《安全检测存在问题告知书》和《在用设备设施安全检测重大隐患报告书》,矿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上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当地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以督促其尽快整改,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对可以采取的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向矿方友情提示。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确保在其它煤矿在用设备设施(主通风机系统、主排水系统和压风系统等)安全性能检测中,努力改进,严格按检测中心质量控制程序执行,不断提高检测检验技能。

2.2检测中心在内部管理也应进一步精细化

中心应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①全面检查各分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可聘请专家或外省中介机构对各分中心的质量控制文件、作业指导书、报告模板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②要进一步落实检验员、主检、质量监督员、检测组长、检测科长、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责任。加强员工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先进性和实效性:当今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突飞猛进,我们不能停留在过去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①聘请高校教授、专家开展专题讲座;②派员去其他省份中介机构进行现场实践学习;③内部检测检验人员对自己专长的项目进行讲解学习;④签订师徒合同,培养新进人员;⑤去参与标准制定的机构、设备制造厂家、先进矿井等进行现场学习、解剖式学习。通过学习提高我们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加强技术服务产品的内审工作:定期对各检测部门的报告进行抽查。建立报告评比制度,每季度对各检测部门的报告进行评比。可以采取各组互评,中心技术委员会评比、聘请同行专家评比等方式。对评比中发现的问题,书面下达整改通知。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

3结语

第5篇

一、工程概况

二、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 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拔付计划)

2、 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时拔付给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拖欠。对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要求,在合同中约定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及拔付时间。

三、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1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相关手续,并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做好技术交底。

3、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落实安全防护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

4、建立项目部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料员、急救员等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5、建立新入场工人(或进入新的岗位)三级教育、经常性教育和班前安全交底制度,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6、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项目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对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书,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及施工企业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报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涉及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不得少于5人。

8、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按有关规定实施事故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

(二)、施工现场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和拖鞋进入施工作业区。

2、施工围挡:施工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0m;城市建成区内应使用蓝色或蓝白相间的钢制彩板围挡,并砌筑基座,基座应高出地面0.2m;围挡必须牢固,整洁美观。施工现场须设置大门,并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市区主要干道两侧的施工现场大门必须进行亮化,鼓励采用灯光广告围挡,做到靓丽美观。

3、临建设施:施工现场临建房应符合牢固、整洁、环保、防火、通风、疏散等要求,推广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房屋。严禁使用菱苦土板房及其它安全性较差的简易板房,不得使用泥砌或干砌砖房。

严禁使用钢管搭设的简易床和通铺;宿舍内净高不得低于2.6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施工现场办公室应不小于20 m2.

4、施工场地:施工现场应清晰划分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主要道路必须硬化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且标出名称、规格、产地,易燃易爆物品妥善管理;

5、标牌和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在大门口或大门两侧醒目位置悬挂六牌两图。

6、脚手架:在建工程基础部分完工后应按规定搭设扣件式脚手架,连墙件、剪刀撑、斜撑必须按结构设计要求设置;

7、安全网:密目式安全平网、立网必须使用省、市登记备案产品,严禁购买不合格产品。脚手架及立网应超出施工层1.2m,底层设首层平网,每10m设置一道平网,作业层下端必须设平网,严禁使用非专用网绳捆扎。

8、施工用电:施工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新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使用省登记备案产品;配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五芯电缆,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隔、一漏”要求;施工现场塔机作业半径内的临时设施、建筑物、高低压线路及架空线路超出安全距离必须有防护措施。

9、施工机械设备:塔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客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和检测检验,严禁使用自制吊篮进行高处作业,起重设备拆装必须由专业拆装队伍进行作业,要编制拆装方案,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

10、安全防护:认真做好“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超过2.5cm的洞口必须进行防护。基坑深度超过2 m要进行放坡或进行有效的基坑支护,基坑深度超过5 m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基坑临边必须进行防护,必要时夜间应设置警示灯。严禁夜间施工(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噪声扰民。

四、监理单位责任

1、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或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监督落实。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停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五、监督管理

1、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在工程开工前及时为施工单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验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本责任书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内容的落实情况。参建单位及主管部门综合性检查验收不少于3次,分别为:基础阶段、主体阶段和装饰阶段,并将检查情况存档。

2、参建单位应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管理责任,努力实现管理目标。

3、加强对违法违规工程的处理。建筑施工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安全责任落实的监督管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执行上述责任、阶段检查验收达不到管理目标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对不履行责任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施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各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6篇

关键词:全程成本造价管理

所谓全程工程造价管理,是指从设计、施工图预算、招标合约、工程结算等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系统管理,从而有效完成预期成本目标。

一、设计阶段

通过了解工程设计要求想法,分析当期同类项目成本指标向设计单位提出限额设计指标,包括工程造价限额和工程实物含量限额指标,分别对应建筑、结构、机电、精装饰装修、园林绿化、环境工程、土石方及市政工程等。

首先根据方案设计,编制方案估算,提出对此方案是否可行或优劣的意见,并得出一些类似产品数据及技术要求等。然后在初步设计完成后,编制设计概算,得出相应概算和测算出经济指标,并与限额设计指标进行对比,提出更具合理化建议。在设计方案深化,进行方案比选时,采用专家咨询论证会,调整设计概算,从价值工程角度做不同方案的经济评价分析,给项目提供可选的最佳设计方案。

二、施工图预算及招标合约阶段

经审定的造价控制指标为限额指导,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加强施工图设计及其材料选配工作,找出施工图纸设计缺陷、错漏,制定出有利于成本控制的设计优化建议和材料/设备选配方案,并严格审核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图预算,计算限额含量,并编制施工图预算(包括工程量清单,清单组价编制),保证差异范围在5%以内。

以预算总额为依据,制订成本控制目标。进行项目合约规划,对整个项目标段划分,包括总包、直接发包的独立工程、直接采购(甲供)的标段。编写总包单位招标文件(含合同文件),编制专业分包招标文件,做好开标、评标、澄清等相关工作,分析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与控制价进行分析比较(提出施工方案与报价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是否有漏项),得出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并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签订等工作,办理招标及备案手续。

三、施工阶段

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成本指导,全程监督的施工造价管理,对中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可能造成项目成本增加的情况提出应对措施。对施工过程中涉及造价调整的设计/工程(含材料)变更、经济签证、价格核定,作好监测跟踪,及时反馈,制定控制方案,同时编制动态成本报表数据、建安成本执行情况报告及工程成本超支预警报告。

1、核实、调整和分类统计工程量清单

为了动态管理工程造价,做到心中有数,在项目中开展核实、调整和分类统计工程量清单工作,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后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实调整,修正投标时候的错误和笔录,在招标文件中加入限制不平衡报价的条款,譬如招标人若发现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与按定额计算的单价相比大于30%的时候,业主有权按定额调整综合单价;而分类统计工程量的目的是掌握各单项工程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组成,以便于编制产值计划和提高审核进度款的效率。

2、编制产值计划、审核月进度款、动态成本报表

3、主要材料和设备认质、认价核定

(1)对材料设备价格及时进行调研,如遇可调材料价格上下浮动超过合同约定幅度时,及时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制定相应对策。

(2)在收到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和设备认质、认价核定书面要求后,监理(项目部)及时确认质量标准要求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方法,及时进行价格招标或询价,根据其询价结果,对其进行核价:确定价格、品牌、材质、参数等。

(3)在变更某项材料、设备时,通过市场调研和经济指标分析,可能引起的造价增加或减少时,应对其进行成本控制。

4、现场收量

对现场土石方工程、隐蔽工程、签证中不能按图计量部分,及其他需要现场收量确定工程量的项目,进行现场测量收方。在收到施工单位整理后的收方成果文件,及时完成收方成果审核和资料整理工作,如有整改要求,及时要求其整改后重新收量。因单项签证涉及造价金额预期超过合同总价1%时,及时提出造价分析报告并报审,根据报审最终意见在签证单上签署明确核价意见。

5、技术、设计变更审核:因单项技术、设计变更引起造价上调预期超过20万元的,提出造价变更分析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6、索赔

(1)拟定引发索赔的控制点,如工期延误等,全程实施监控和预警,如发现符合合同索赔条件的情况出现,及时通知监理(项目部),并拟定索赔方案意见,报领导审批同意后,正式提出索赔。

(2)拟定施工方可能提出索赔的问题,如为我方可以预期的因素(譬如重大设计变更等,但不包括进度款到帐时间等我方不能预测的因素),全程实施监控和预警,如发现可能出现施工方索赔的情况,及时通知监理(项目部),并收集反索赔资料,拟定反索赔预案,施工单位正式提出索赔后,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及时处理索赔事宜,并将过程和结果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结算审核阶段

工程完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资料的审核,提交:工程结算总价及其明细结算报告、各分项工程结算书、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及分析评估报告等专业审核结算报告。

1、结算资料的审查

(1)首先在工程计划竣工工期两个月之前,下发经审定《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和资料质量要求》到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整的报送结算资料,并明示时间责任。

(2)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在收到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资料后,按规定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完成对结算资料的审查后,提出审核整改意见,或接受资料开始办理结算。但过程中施工单位因任何理由单方提出增加资料的要求将不被接受。

2、竣工结算的审查

(1)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在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后,按合同的规定时限完成对竣工结算的审查。

(2)审核方法为全面审核法,包括所有实物工程量的审核,材料单价的审核等,审核依据严格按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第7篇

关键词: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问题与对策

1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

环境保护管理单位对建筑项目实施验收与监测时,经常会遇到建设企业管理以及技术手段差等问题。

1.1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企业对环境保护缺乏充分的认识,也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建设企业对环境报告书不能予以足够的重视,致使环保设施不能够落实,也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工作中抱有侥幸心理。实施建设项目时,环保设施的施工不能够完全进行,不能够对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有的企业即使建有废水处理设施,由于处理能力较低,也不能真正实现对生活废水的完善处理。环保管理部门进行检验时,如果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已经完成施工的废水处理设施与需求之间就不能够很好的协调,也就不能对相关设施进行科学评价。检测验收经常会受到实际建设项目情况与批文不符的影响。很多企业因为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资金欠缺的原因,并想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对环保设施一次建设到位,或者有的企业认为以后如果进一步实施治污设施建设,生产区布局和企业日常生产活动会受到影响,因此,有可能出现环保设施处理能力较低与需要处理的污水量较大之间的矛盾,导致环保设施不能够满足排污总量。而进行排污总量批复往往是与最终生产规模相联系的,就会导致验收监测报告很难对总量控制进行评估,这种情况就增大了验收监测的难度。建设单位的验收数据与日常监测数据之间不符。根据验收监测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监测时,生产负荷工况应达到要求的四分之三以上。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情况,应事先准备操作平台积极配合监测。监测单位应与建设单位预先进行沟通,让建设单位做好准备,避免验收数据与日常监测数据之间不符。

1.2技术中存在的不足

环保设施在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监督措施不到位。环保设施在其施工过程中,环保管理单位因为单位人员不足以及技术设备力量较差,很难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建设管理部门不仅没有对采样平台进行设置,而且也没有预留监测采样口。这些情况增加了检测验收的操作难度。建设企业没有制定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没有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也没有对消耗环保原材料进行研究分析。环保部门进行监测中,对四分之三以上的生产情况不能进行有效的监控。建设企业每天用料以及生产量,各个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缺少记录,没有与环保监测进行配合。环保监测部门在建设企业进行试产的3个月内,没有对其进行实施监测验收。没有根据市场状况对全年实施生产的建设企业进行有选择的监控。监控全年排污企业时,很容易影响到监测报告的公平性与客观性。

2加强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对策

通过对问题进行分析,然后制定相应的对策,进而提高验收监测质量。

2.1环境保护单位应加强管理与监督

环境保护单位应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所辖范围内有关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对企业环境评价质量进行严格管理,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治理情况以及环保要求进行综合分析,加大执行力度。环境保护单位必须认真对建设单位环保设施设计进行审核,使其符合相关标准。并通过专家及有关人员对建设单位设计方案与治理工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与评估。同时,环境保护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把环保设施的施工进度,通过书面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环保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单位应安排有关人员对其进行评估,并对建设单位施工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2延长间隔采样的时间

环境保护单位应与建设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协商实施监测的时间。采样次数不发生改变时,应对间隔采样的时间进行适当延长,使建设项目治污设施的监测数据趋于稳定,能够准确监测出建设单位治污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的标准。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文应及时修改与补充

环境保护单位应对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建、改建或者进行扩建的项目中,已经实施建设却与批文中规定不符的环保设施,进行重新认定其排污总量。原有批文应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作为以后进行监测验收的根据。

2.4验收监测过程中,必须进行深度调查

环境保护单位应对建设企业施工过程中,每天产品用量、消耗水电量、各种设备运转情况以及生产记录等情况,进行深度调查并作出综合分析。同时,环境保护单位应对企业试生产3个月内各种运转情况及记录进行详尽调查,对其全年排污总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并对企业周围环境实施监测与分析,判断环境质量是否因企业的生产而发生变化。调查中可以通过对企业附近居民发放问卷的形式进行。

3结语

环境保护单位在进行验收监测过程中,应对管理与技术两个方面的问题都要予以重视。环境保护单位应在建设企业环保设施设计阶段,就对其进行正确指导与定期检查。同时,环境保护单位进行验收监测工作时,必须遵守有关制度与标准,应全程监控建设企业的施工质量,并进行深度调查,使验收监测报告的内容能够确保真实与客观。

参考文献

[1]钱云.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法律制度研究[D].苏州大学,2014.

第8篇

关键词:锅炉 检验 质量控制

1、前言

在电力行业生产过程中,动力管道、压力容器以及电站锅炉等压力设备都是非常重要的设备,无论是哪一部分发生损坏都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世界各国一种普遍实行的方式就是从维护、运行、安装、制造以及设计的全过程实施监察,这一过程包含于电力行业锅炉检验工作的范围之内。近年来,我国电力事业正在快速的发展,在行业和国家技术监督过程中,电站压力设备检验属于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属于第三方检验,同时也属于政府法定安全性能检验,在保证压力容器以及锅炉的安全运行、产品质量具有至关重要、不可代替的作用。

2、构建锅炉检验质量体系

实施质量管理需要的资源和程序就是所谓的质量体系。根据各个部门的质量控制要求以及锅炉质量检验体制,可以将锅炉检验质量体系划为三个层次,即:作业层、管理层以及领导层。

质量体系所包括的全部人员就是所谓的作业层,即:各类技术业务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检测人员、校验人员、检验人员等。

管理层指各业务工程师,也就是指:设备管理责任工程师、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安全附件检验责任工程师、锅炉检验工程师等。对于各个责任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他们必须认真负责,并对一般的质量信息和技术质量问题必须认真进行处理,审核各类检验报告书和工艺方案。

进行质量决策和管理的最高决策者和管理者就是企业的领导,就是所谓的领导层,在总体上为企业质量工作负责;质量管理和技术业务等工作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对质量体系的运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验作业中严重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和解决,负责签发相关检验意见书、报告书。质量负责人就是质保工程师,他们对质量体系的运行以及建立全面负责,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锅炉检验工作。

3、锅炉检验质量控制环节

根据《锅炉定期检验规则》中提出的规定,必须对锅炉进行定期检验,根据规定的周期,检查并检测设备的质量,主要有水压试验、外部检验以及内部检验等三种检验方式。充分考虑各类检验特点、内容以及方式,并根据设备的状况,应采取不同的质量控制措施。

3.1内部检验

在停炉状态下,检验锅炉的安全状况,就是所谓的锅炉内部检验,检验的主要工作是确保锅炉承压部件有无出现水垢、磨损、腐蚀、泄漏、变形、过热、起槽、裂纹等对安全运行造成影响的缺陷。对缺陷出现的程度、位置等提出处理的意见,经过现场检验过程之后,根据实际的检验状况由检验人员给出检验报告,得出停止运行、限制条件运行、整改后运行或允许运行的检验结论。各类缺陷处理的结论和意见、各类缺陷检测的方法、检验重点、检验部位、检验方案、技术装备、检验周期等就是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内容。

内部检验的难点问题有:使用单位用于维护维修的投入资金较少、设备报检不及时、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淡薄的安全意识等。

3.2外部检验

在运行状态下,检验锅炉的安全状况,就是所谓的锅炉外部检验,主要包括水处理设备检验、水质管理、附件和辅机检验、自控调节和保护装置检验、安全附件、锅炉本体检验、锅炉管理检查等方面;以宏观方式为主要检验方法,对一些安全设备、装置的功能进行确认作为配合,保证不会由于检验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出现。对缺陷出现的程度、位置等提出处理的意见,经过现场检验过程之后,根据实际的检验状况由检验人员给出检验报告,得出停止运行、监督运行、允许运行等三种检验结论。各类缺陷的检验结论和处理意见、水质处理项目检验、各类元件缺陷的检测方法、检验重点、检验部件、检验前的技术准备、检验内容、检验周期等为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

外部检验的难点问题有:安全附件过期现象严重、操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各项记录不够完整、执行情况较差、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等。

3.3水压试验质量控制

所谓水压试验就是根据规定的实验压力,以水作为介质,检验锅炉受压部件的严密性以及强度。与合格标准不相符的检验结论和处理意见、合格标准、保压期间压降允许值、保压时间、升降压步骤、试验压力值取定、环境要求(氯离子浓度值、水温、气温)、准备工作、试验周期等为具体的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4、无损检验质量控制

4.1X射线检验

进行X射线探伤,必须要充分考虑一定的技术要求以及特定的被检对象,进行射线透照则应该选用适当的方法、条件以及器材,然后进行适当的潜影处理,由此得到的射线底片能够正确的评定内部缺陷。进行评片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缺陷情况,指出缺陷的分布、数量、形状、位置、大小、性质等,并对缺陷可能发展的趋势进行推测。同时,考虑工件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判断是否合格,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存档、报告、记录、焊缝缺陷等级评定标准、底片观察要求、底片质量要求、暗室处理要求、K值控制、灵敏度选择、底片与标记、人员资质等级、设备性能指标、锅炉检测程序、执行技术标准、检测厚度范围。

4.2超声波检测质量控制

超声波探伤的特点为:探测距离大、,对钢板未焊透、裂纹、分层等缺陷有较高的检出率,对平面缺陷敏感等。在管材、板材等原材料的探伤过程中,超声波探伤被广泛的使用,不仅如此,还可应用于焊缝件、铸件、锻件等加工产品的探伤。具体操作过程中,应该选定探伤折射角、晶片直径、频率、方向、仪器、方法、时间等。必须适当的进行修整那些不符合探伤的工件表面,确定探伤灵敏度,选择合理的耦合方法以及耦合剂,分别使用精探伤和粗探伤,然后评定并分析探伤的结果,并给出具体检验报告。

4.3表面渗透探伤

渗透探伤的基础为毛细管作用原理,对表面开口进行检查的一种探伤方法。可以对各种表面缺陷进行检查,如:冷隔、疏松、气孔、折叠、裂纹等。除了可以对黑色和有色进入锻件、焊接件、铸件等进行检查,同时还能够对玻璃制品、塑料以及陶瓷等进行检查。并不受到材料化学成分以及组织结构的影响和限制,同时也不受缺陷尺寸和形状的影响。但是,如果工件表面过于粗糙,很容易发生假象,使检验效果大大降低。进行表面渗透探伤时,必须将前处理工作做好,然后进行渗透、乳化,继而进行清洗、干燥、显影等处理。

5、总结

总而言之,随着不断更新和发展的受检设备以及不断精确和完善的锅炉检验手段,则应该不断研究和探索新的质量控制的方法和理论。如今,国际质量标准基本已经作为国内的检验控制标准进行,不断规范和透明控制手段,在检验工作流程中,控制行为更加的便捷、科学和严谨。

参考文献:

[1]魏于波.浅谈锅炉检验的重要性及内容和方法[J].科海故事博览?科教论坛,2011(8).

[2]刘士冲.浅析锅炉检验的常用方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2).

第9篇

本文主要分析了2016年度日本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主要内容,作为我国政府食品主管部门管理出口食品的依据、企业规避贸易风险的重要参考。

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内容

1.监控指导计划的依据和适用期限。日本进口食品监控计划的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下一年度的3月31日。每年3月底在厚生劳动省网址上公布该计划。通常日本根据上一年度的监控检查中期报告的内容,进口申请件数、进口重量、检查件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件数、各国食品卫生信息及进口动向或管理水平调整监控计划。

2.实施监控检查的基本思路。为确保食品安全,2016年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4条,监控范围从出口国家的生产阶段到进口后日本国内流通的各个阶段,并推进或实施安全对策。

3.关于中日食品安全合作。计划中继续提及推进中日食品安全合作。按照计划说法:“根据2010年5月中日两国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长签署的中日推进食品安全倡议的备忘录,为提高中日食品安全性及合作水平,举行部长级会议,为促进中日两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合作,制定行动计划,赴当地考察并举行(事务级)专家层面磋商”。

4.计划中首次提到收集环太平洋国家食品信息。根据TPP协定,日本将收集环太平洋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口食品及食品卫生管理信息。这显现出日本欲开展与环太平洋国家食品贸易的动向。

5.监控指导计划的推进和监控套路。通过仔细阅读计划原文,发现计划是从政策宣传、制度执行、政策措施整改、技术合作和完善体系、两国间政策磋商等层面加以推进。

日本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通过检疫所对各类食品有计划实施监控检查,确认食品是否符合标准或规格,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要进行公布。引导生产业者进行自主检查。按照第26条的规定,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依法实施“命令检查”。当食品的违规率超过比例时(5%),有可能实施“停止进口”或“禁止进口”措施。

日本对违规食品建立召回制度,由都、道、府县所属保健所负责实施。对于问题食品要求相关方调查原因,采取整改措施并赴当地考察确认。同时赴现地考查食品监管体系、推动技术合作、促进相关国家的食品监管措施适用输日食品需求。对于食品安全合作和出现的问题,通过“举行政府间磋商”加以解决。如此监控套路清晰可见。

日本依法对食品实施的三类检查

日本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依据《食品卫生法》28条、26条对进口食品实施监控检查、命令检查等。2016年依然延续了这一方法。

在制定监控检查等的频度时,日本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公布的统计学方法,以可检出的具有一定可信度的违规件数为基础,考虑各种食品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概率、违反重量、违反件数、违反内容以及对健康的影响程度等,确定监控检查件数和检查项目。日本也会根据对出口国家管理制度的调查结果、食品安全问题及召回问题食品的情况,调整监控检查项目和件数。

日本检疫所会根据上述2016年度监控检查计划实施进口食品监控检查。监控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概率较低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并根据年度计划实施检验检疫,监控检查抽查率一般为10%左右,费用由国家承担。

行政检查是指监控检查以外的检查,通常针对初次出口日本的食品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的食品进行行政检查。

日本厚生劳动省可以根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对进口食品实施命令检查。命令检查主要是针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较高的食品所采取的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及对象是通过行政命令进行规定,以命令形式指定有关检查机关进行检查。对确定为命令检查的产品进行批批检验(100%),费用转为企业负担。在检查结果出来前,货物被停留在港口不允许办理入关手续。

推动出口国家的安全对策

通常日本通过在厚生劳动省网址公布食品管理规定、命令检查对象产品、强化监控检查产品以及该监控计划涉及的监控检查结果等信息,并提供英文版。2016年也沿袭了这一做法。

如果有法规和标准的修改,日本厚生劳动省通过向外国驻日使馆提供信息,在出口国家举办说明会,或委托国际协力机构举办食品安全管理研修会等方式,请出口国食品管理机构管理者或生产者熟知上述的日本食品安全政策。

对于违反食品卫生法概率高的食品,如接受命令检查的食品,日本要求出口国政府查明原因,调整管理措施,再次防控对策,并通过举行双方政府间磋商,强化生产阶段的监控和出口前的检查。

对于对日食品出口量大的国家或发生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例较多的国家,也为了确保进口牛肉安全,为了确认出口国生产阶段安全对策的有效性,在必要时日本会派出专家赴当地考察。

指导进口业者自主管理

该计划明确要求,按照日本《食品安全基本法》第8条规定,食品相关业者须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为确保食品安全,要求在食品供给链的各个阶段实施自主检查安全管理,努力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管理技术,确保原材料安全,实施自主检查。这些工作具体由检疫所面向进口业者监督实施。具体则通过面见指导,举办讲习会、说明会,甚至驻厂指导。

一是进口业者必须熟知进口食品手续、检验检疫制度、规格标准、递交相关卫生证明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涉及的业者的责任和义务。二是进口前要进行注意事项的指导。三是事先指导进口时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时如何应对。四是指导进口业者如何实施自主检查。五是进口食品要作记录并妥善保存。六是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进口业者以及通关和保管业者的食品安全业务水平。

日本对违规食品的处理措施包括:一、在口岸发现违法案例时,检疫所会作废弃或退货处理,通报违反内容、重量、批次、进口业者、生产商等内容。二、食品在国内流通时被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案例时,日本厚生劳动省及检疫所会同都、道、府、县保健所实施召回。三、指导进口业者防控对策,调查违法原因并报告;重新进口时要求报告改进结果,是否采取改进措施,必要时进口业者需赴当地调查确认出口国家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并进行报告。四、多次被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案例,或者该食品的违规概率超过5%时,可能被列入停止或禁止出口对象。五、被举报进行虚假申报或者有不正当进口行为时,日方将及时通报。六、将在厚生劳动省网址公布违法《食品卫生法》的案例,包括进口业者名称、产品名称、违反原因、措施状况、批次和重量等。

向国民提供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第10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三个科室执法人员成立三个检查组,重点针对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检查、案件查处、公开曝光等手段,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重点

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精干力量,突出工作重点,整合监管资源,扎实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同时,坚持打建并举,以打促建,围绕“两打”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查找规范和制度中的漏洞,进一步完善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的规范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打击药品违法生产行为。针对中药提取的生产以及提取物的使用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中药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用或未经批准擅自委托加工提取物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药材的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的行为。针对原辅材料采购和使用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直接使用化工原料用于生产制剂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辅料生产药品的行为。针对委托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委托或接受无资质企业生产药品的行为。严禁未经批准委托生产药品;严禁企业委托生产无包装产品。

(二)打击药品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和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密切与公安、通信管理部门的配合,重点打击违法网站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批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企业自2012年以来药品销售的有关票据,严厉打击“走票”、冒开虚开发票或使用虚假发票等行为;核查企业的经营行为和销售人员的档案、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缴纳保险等内容,严厉打击“挂靠”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或将药品销售到非法渠道等行为。严厉打击辖区诊所非法药品购销行为。对诊所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诊所购买和使用假劣药品或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严禁诊所超出《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和诊所等医疗机构常用和急救药品目录》使用药品和违法配制制剂。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能保证药品储存质量的诊所,一律不得设立药房。加大对经营使用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力度。对有中药饮片的药品经营企业和诊所,重点检查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是否对上游供应方中药饮片来源进行审核和确认;购销的中药饮片是否留存检验报告书,是否按《中国药典》或《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全检;易虫蛀、霉变、走油的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分类储存保管目录;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

加强药品生产相关规范建设。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对所生产药品的质量可靠和安全有效负完全责任,建立完善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加强药品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总局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提取监管,规范中药提取物的生产和使用。加强对委托生产的日常监管,督促委托企业加强对受托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企业委托生产行为;加快推进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引导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药品经营相关规范建设。加强互联网药品监管,专人定期对辖区内涉药网站开展检查;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监管,督促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以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GSP为契机,建立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加强诊所药品使用监管,督促诊所严格落实《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推进诊所药品进销存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建设,规范诊所药品使用行为。

(四)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积极回应公众关注,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药品安全监管,共同维护药品安全。引导企业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切实承担起药品安全的首负责任。

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快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企业状况、日常监督检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产品抽验结果以及违法违规查处情况,引入风险管理理念,严格按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按规定记录、公示企业失信行为,并将企业责任人员记入诚信黑名单。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别化监管方式,合理有效地利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督促涉药企业进行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及时上报年度质量分析报告和质量受权人年度履职报告,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信号。建立风险约谈制度,根据不同的风险和隐患,及时组织约谈。开展中药饮片销售登记备案工作,严格控制中药饮片质量和源头风险。

三、工作步骤

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自2013年7月起至12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检查查处、评估总结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0日~7月31日)。结合市局工作安排,认真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检查查处阶段(8月1日~11月30日)。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全覆盖现场检查在7月底前启动,确保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检查效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注重执法监督与技术监督相互配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品种组织针对性抽样,及时送检。稽查部门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字当头、深查深究,提高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发现重大线索或重大案件应及时上报市局。

(三)评估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检查查处结束后,认真总结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上报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内容翔实,包括专项行动总体情况(检查方式、检查范围、检查企业数、所占比例等)、案件查处情况(对已处罚的企业要详细报告查办情况及处罚结果)、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两打两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检查组要认真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按要求开展工作。

(二)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要切实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力度。各检查组将本次行动与日常监管和其他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移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处。要密切与公安、通信管理部门配合,强化与公、检、法的联动,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刑法修正案(八)》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该严惩的行为坚决严惩,该曝光的企业坚决曝光,该召回的产品坚决召回,确保专项行动的严肃性。

第11篇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宁波市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甬食药监安[2019]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甬食药监安[2019]50号)文件要求,现对北仑区中药质量管理情况评估总结如下。

一、 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确定工作重点

北仑局在接到国家省市局关于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的文件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深入研究当前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着手制定了《北仑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根据监管职能不同明确了各科室、监管分所的工作职责:药械科负责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和各分所负责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稽查大队同时也负责违法违规线索的跟踪追查处理,并负责中药监督抽验工作。

二、 监督检查情况

(一)基本信息

北仑区内有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一家中药原料药生产企业(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于2019年9月10日取得GMP证书,认证范围为:中药饮片(净制、切制(含粉碎)、炒制、炙制、制炭、煅制、蒸制、煮制、燀制、轧制)、毒性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煮制)。

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1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目前尚未申报药品批准文号。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形成合力,迅速组织监督检查。我局采取了突击检查方式,对生产企业着重检查了原药材的来源、是否存在直接购进中药饮片进行分装行为、处方工艺、物料平衡、质量检验等情况,核对购、销、调、存合同和票据等记录,同时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参照国家药典委起草的中药材二氧化硫含量检测方法和限量标准,制定企业购进物料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其物料是否按内控标准检验合格后方投料生产。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着重检查了中药饮片的采购渠道、保存条件及进销存台账,并对高风险品种和质量可疑的原药材和中药饮片进行了抽样检验。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家、中药原料药生产企业1家、中药饮片配方经营的药品零售企业50家、含中药饮片批发企业2家、中药饮片配方的医疗机构16家,检查覆盖率为100%。

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检查结果整体良好。检查组重点抽查了原药材浙贝母(批号Y130333)、白花蛇舌草(批号Y130164)、菟丝子(批号Y130339)。企业制定了原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检验合格后方投料生产,成品二氧化硫残留量未检测。

宁波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姜黄提取物的生产。姜黄提取物主要用作食用色素。姜黄提取的副产品为姜黄渣粉,一部分作为饲料原料销给蛋鸡饲养场,一部分由园林部门代为处理。另外,该企业还从事食品级越橘提取物、石杉碱甲提取物、红景天提取物等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未对购进的原料进行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也未制定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指标的企业内控标准。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全部外销。

(三)监督抽样情况

2019年4月至2019年4月间,我局对中药饮片配方经营及使用单位的中药饮片共抽样25批,不合格7批,予立案5起(其中2起各有2个不合格品种为同一家单位抽样),其中未结案2起。对宁波北仑翔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桃仁、鱼腥草、车前子等三种中药原药材进行了监督抽样,抽验结果均为“合格”。

三、 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中药生产领域至今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均予以了整改。

四、 巩固专项整治现阶段工作成果,建立强化监管长效机制

(一)继续采取飞行检查模式,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抽验力度。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针对可能影响中药质量的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改进检查方式,提高检查效能,采取多种方式,主动收集线索,明察暗访,深入调查,做到重大隐患早发现,突出问题早纠治。着重检查中药材和饮片来源、处方工艺、物料平衡、质量检验等情况,核对购、销、调、存合同和票据等记录,对于发现的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加大监督抽验力度,提高对原料(含中药提取物)、成品及市场流通产品抽验的针对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应进行重点抽验。

(二)加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于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法从重查处。涉及辖区外的,应及时函告相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管局协查;对于制售假药、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的案件,应及时上报局领导。对于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三)加强信息沟通,切实履行职责。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之间要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交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抓好工作结合,规范市场规范。各相关科室、大队和分所要将现场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和GSP,加大新修订药品GMP和GSP实施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为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五、 对中药监督检查的总体评估。

经过此次专项整治,相关企业的规范管理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北仑局将把此次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监管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下一步,北仑局将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确保北仑区域中药质量安全。

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自查报告范文(二)

省局《湖北省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文下发后,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9〕25号)运作,认真执行省局2019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药品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结合中药饮片生产日常监管实际,我局对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清理检查,现将中药饮片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即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益生药业有限公司。另有汉川市轻粉厂(生产范围:汞制剂轻粉、红粉)、湖北俊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范围:左旋冰片)、湖北诺克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范围:中药提取)。

湖北益生药业有限公司、汉川市轻粉厂因异地搬迁,现正在GMP认证准备过程中,该企业报告今年年底前提交GMP认证申请。湖北诺克特药业有限公司、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湖北俊辉药业有限公司己通过GMP认证。

二、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检查方案

为确保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结合孝感实际,制定了《孝感市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发至各县(市.区)局及各相关企业,安全监管科、市场监督科、分别负责中药饮片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

2、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性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质量控制,实现质量溯源;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切实提高中药饮片使用管理水平;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中药饮片行为,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三、检查情况

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湖北益生药业有限公司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GMP待认证。

湖北盛德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2019年生产中药饮片102个品规,生产用中药材基本符合药用标准,并相对固定药材产地(大悟县地产中药材);能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工艺规程;基本做到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组织生产;生产的中药饮片经检验合格后出厂,并随货附纸质的检验报告书;无在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委托检验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备案。四、问题情况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第12篇

作者:梁右东 单位:吉田拉链( 深圳) 有限公司

员工素质提高以后,才能在实际行动上支持公司的环保工作,如节约资源能源、垃圾分类等,为公司节省成本,提升经济效益,企业环境保护培训可分为公司级、车间级、岗位级三级,培训内容包括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知识、环境问题与企业的关系、环境管理体系知识、企业环保理念、节约资源能源的常识、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处理程序等。明确环境管理组织架构和职责企业环境管理机构一般应由环境保护综合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管理两个方面的专职机构组成,由厂级领导直接管辖,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主要行使监督职能,环境保护设施管理主要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综合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企业内环境统计数据的分析与汇总,环境目标的完成情况跟进,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环保培训的实施等;环境保护设施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备的运行维护,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等的例行监测、污染防治技术的改进等。两个专职机构应资源共享、相互配合。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也可只设立环境管理机构,不分具体职能机构。环保设施管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投入巨大,只有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才能保证污染治理率和污染物的达标率,污染源才能得到有效控制,环保资金的投入才能获得较高的回报。所以,企业必须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环保人员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水平,以充分发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作用。企业应选择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防治环境污染的设备,建立环保设备台账,制定主要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及安排专门操作人员,建立重点环保设施的“设备运行记录”等。同时,在现场管理制度方面,落实分区、分工的承包管理。管理人员经常对自己所承包的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有效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在值班室内或在污染防治设施醒目的地方,按统一格式悬挂污染治理设施组织机构图、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图、污染治理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等。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监控工业固体废物的合理、合法处置影响到企业的社会形象,而且废物的回收利用可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是企业环境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对于工业固体废物,首先按照危险废物名录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断其是否危险废物。若属于危险废物,则要按照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做好危险废物储存、申报转移及联单填写工作,与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进行合法处理处置。

实施环境监测企业应配备专人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实施环境监测,定时定点监测厂区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一些主要的环保设备安装测试平台,对监测数据认真做好记录和分析,及时掌握厂区环境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促进管理的深入和污染治理的落实,消除发生污染事故的隐患。对于监测频率较高的废水常规指标,宜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其它监测仪器视情况配备。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企业环保档案可分静态档案和动态档案。静态档案主要包括:企业简介,环保工作以及污染治理发展过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环评批复,环保设施设计、施工资料,环保“三同时”验收资料,排污许可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企业环保技术人员设置情况,适用于企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等。动态档案主要包括:企业年度环境管理计划,监测报告,排污申报表,水费通知单,排污收费通知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处理协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环境事故记录,环保处罚及限期治理情况,环保培训记录、政府通知文件等。召开环境委员会环境委员会可分公司级和部门(车间)级,均宜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与公司安全委员会或其它委员会合并进行。环境委员会旨在加强环境信息交流,全员参与,对环境目标的达成进行监督和跟进,有利于环境管理体系的健康运作。公司级环境委员会的主要内容包括:(1)说明公司及各生产车间环境目标的达成情况,就不达标的原因及改善对策进行说明;(2)跟进环境改善事项的完成情况及实施效果;(3)环境内审、外审事项说明;(4)环境法律法规说明;(5)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说明;(6)环境监测结果报告;(7)环境保护知识宣传;(8)其它环境保护相关内容。部门(车间)级环境委员会可以部门(车间)为主体进行简化。重视环保标识做好企业的环保标识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利于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节约资源能源,降低企业成本,更有助于提升企业环保形象。企业内部环保标识一般包括:废气排放源、废水排放源、噪声排放源等污染源标识;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走关灯、节约资源,爱护花草等提示性标识;废气洗涤塔、危险废物储存点、再生纸收集箱等设施性标识。及时收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随着中国环保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的违法行为和环境事故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和巨大的代价。因此,企业须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对其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彻底消除不符合项目。同时,应定期从各个渠道获取法律法规、环保政策的最新信息和动向,为管理者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使企业的发展符合国家环保发展政策,避免由于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如企业的产品、原料等涉及进出口业务,则还需关注进出口涉及的国家或地区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避免违法产生严重后果。实施环境管理自主基准企业在保证达标的条件下,可以自行制定比法定标准更为严格的自主管理基准,并通过自身工艺技术水平的提升实现该基准。这样做的意义在于:(1)由于平时以更为严格的标准要求进行,因此可进一步降低企业超标排放的可能性;(2)可提前满足不断更新、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始终在行业内占有技术优势;(3)从环境友好的角度考虑,企业应不断改善自身的生产技术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不断降低污染物的排放,追求更高的企业价值。

现代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不应只是做好对环境影响的监督管理,还要追求绿色管理模式,将环境保护观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中,将环境管理延伸到消费领域,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着手来控制污染与资源节约,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增长,达到企业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为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寻找出路。环境管理本身是动态的过程,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而不断发生变化,不存在标准的或一成不变的管理模式、管理方式和手段,因此,企业还应当及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使环境管理的成效最优。